小小地科普一下: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淘汰异体字的正字标准,最初发布于1955年,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顺便说一句,那时还没有简化字。
《3012個異體字對》是台湾“教育部”大约1998年在官网公布的,这个异体字表比“一异表”大了将近3倍,实在无力仔细钻研,从略。
《香港标准字形表》主要针对中小学教育,以正字为主要目的,未列出对应的异体字。
对于简繁相互转换而言,异体字是颗“恶瘤”。
试想,“一简对多繁”,常见的无非也就100多组,“一繁对多简”,则是个位数。
也就是这100多组不对称简繁体字,导致我们在简繁转换当中,遭遇了天大的混乱,天大的难题,近乎无解。
倘若再引入8倍、甚至30倍数量的“一简对多异”,那么后果恐怕会是灾难性的。
——这一点傻瓜都知道。
故而很反感那种人为地、故意地、主动地加入异体字的行为。因为那纯粹是添乱,添堵,无任何好处。
对待异体字,比较稳妥的处理方法是:
不唤醒,不惊扰,让它们尘归尘,土归土,安静地湮没于历史的故纸堆里。棺材板业已钉上盖,后人实无任何必要非得去折腾古人的尸骸,让逝者不得安息。
——除非你有恋尸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