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传椝:英语自学丛谈(1979)

四、禁忌问题

记得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美国共产党名誉主席福斯特同志写给毛主席的信里的签名前面用“comradely yours”,当时有人向我谈起为什么这里不用“comradelily yours”。从狭义的语法观点看,用“comradelily”比用“comradely”“正确”,因为一般所用信的结尾语“sincerely yours”,“faithfully yours”,“cordially yours”等都用副词,不用形容词,而名词后面加上ly一般是形容词,不是副词。但事实上只用“comradely yours”而不用“comradelily yours”,这里comradely用作副词,不是用作形容词。谁要坚持用“comradelily yours”,就犯了“食语法而不化”的毛病。

英语写作必须依照一切习惯用法,不可抽象地或机械地应用语法规则,或者单纯地从“推理”出发。要是仅仅死记了若干语法规则和词汇,自以为就可以天下通行,那就要大出乱子。例如只知道及物动词可以有动名词做它的宾语,可能会写出“We want looking into the matter.”这类错误的句子;只知道动名词有主动和被动式,也可能会写出“The matter wants being looked into.”这类错误的句子。按照习惯,前句可改作“We want to look into the matter.”,后句可改作“The matter wants looking into.”。

象上面所举的错误和正确的例子是确定不移,不容争辩的。但也有许多问题并不这样确定。甲说不对,乙说对;甲自诩为“谨严”,乙笑甲“迂腐”。例如甲说“due to”只能引起定语或表语,不能引起状语,乙说“due to …”也能引起状语。甲说“due”是形容词,不能修饰动词,乙说“owing”是现在分词,跟形容词性质相同,既然“owing to …”可以修饰动词,“due to …”当然也可以修饰动词。乙可以举出许多“due to …”修饰动词的实例,可是甲说这许多句子都是错误的,应该“悬为禁例”。甲类人物编写的语法、词典、手册、“指导”、“入门”等书里罗列了许多“禁忌”,例如“each other”不可用于三个或三个以上;“one another”不可用于两个;不可用“I would like”;不可用split infinitive。不可这,不可那,真是数不尽的清规戒律。

我时常被人问这样一个问题:某书明明说不可用某个结构或语式,为什么在书报里偏偏屡次见到这个结构或语式?我敢大胆地说一声,一切被“禁止”的结构或语式,事实上都是有的。事实上不存在的东西是不会被“禁止”的。被“禁止”不能证明不存在,相反地可以证明存在。

对于各种”禁忌”该采取什么态度?我以为“谨严”些总是好的。举个例来说,尽管有许多人说“Due to pressure of work,I cannot attend the meeting.”,但说“Owing to pressure of work,I cannot attend the meeting.”总不会有人认为错误的。其实要不“犯禁”并不太困难。问题在于不“犯禁”并不等于不犯错误。非英语民族的人写英语,往往会犯英语民族的人们梦想不到的种种错误,必须随时警惕,随时避免。要是说“禁忌”,每一个非英语民族都该有他们所特有的种种“禁忌”。就我们中国人说,也有我们特有的“禁忌”,那就是我们的典型错误。

我们的典型错误主要是由于从汉语出发而造成的错误类推(false analogy)。在校学生一经教师指出,就可以列为“禁忌”。自学者没有人指导,只有依靠词典。词典里一般只讲“可以”的,不讲“不可以”的。为妥当起见,凡是词典里没有的,暂时假定它不可以,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少犯错误。

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不是会弄得不敢动笔吗?会的。要避免这个弊病,只有作广泛而仔细的阅读,多读多记,而且记得一字不错。头脑里记着几千句,写起来自会提笔即来。我说凡是词典里没有的暂时假定它不可以,主要指在发生疑难的时候去向词典请教。要是头脑里没有多少语句,只靠临时查词典,那就几乎不可能写得出通顺的英语——即使只打算写出不通顺的英语也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