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9日)是葛老先生去世周年纪念日,整理一篇旧文,以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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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怎样学英语-刘世沐-北京出版社.pdf (3.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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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不少人这么想:自学外语,旁的东西还可能学好,发音可学不好。这个想法也很自然。发音跟词义和语法不同,很难用文字讲清楚;即使书上讲得十分正确,读了这种讲解去学发音,有时竟会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但自学发音也可以学好;只要自觉地认真地去学,还可以学得很好。要学好发音,先得确立一定要学好的决心;不可用任何借口向较差的发音迁就。一定要学到和英语民族的人维妙维肖。即使一时学不到,也要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似乎有些人有“何必洋腔?”的看法。他们也知道英语民族的人怎样发某几个音,自己也不是学不会,可是因为别人并不这样,就故意“从众”,以免“突出”。他们把正确的发音反而着作“做作”、“不自然”。其实外语本来是“外”的,是“洋”的,英语是“英”的,决不可“汉语化”。
英语发音决不可汉语化。假若你在发英语的音,而别人听得出你不是英语民族的人,那就证明你的发音还不够好。要是听得出你是中国人,你是北京人、上海人、宁波人或福州人,那就证明你虽然在发英语的音,而“乡音未改”,你的发音就大有问题了。
要学好英语发音,必须先要听到好的英语发音。学书法一定要临摹字帖,不能光听人说先撇后捺的道理;学发音也不能光凭书本上对发音器官动作的描写,而必须听到真正的英语发音。国内外出版的英语语音、语调和会话的留声片、英语广播、英语影片等都给我们提供听英语发音的机会。还应该向发音正确的人学习。我说“向……学习”,不说“向……请教”,因为发音正确的人未必懂语音学,因而未必知道或说得出怎样发每个音素,也未必懂得什么叫音素。我所说向他们学习,既不是请他们讲解,也不是请他们念音素,而是要请他们读词和句。经常听发音正确的人念几句英语,就可以听到全部的音素,并且可以学到重音、弱读、语调等。当然这种种只有行家才懂得,发音正确而不懂语音学的人,不但说不出,有时甚至会不承认有这些现象。因此为了正确地听到和学到这些语音现象,还必须具备基本的语音理论知识。
初学英语发音的人,读一些浅易的语音学书是有帮助的。有了基本的语音学知识,听别人发音时就会别具耳目,能从整词整句中听出个别音素的读法、重音、节奏、语调等等,听得真切,学起来也会快得多、准得多。有了基本的语音学知识,还能较快地发现和校正自己发音的错误,奏事半功倍之效。
要学好英语发音,还必须勤查词典。查词典这个工作,决不可少。词典里的注音,往往比个别人的发音可靠。不论英语词典或英汉词典,注音都有实际根据,不是凭空而来,个别的人对于个别的词发音却很可能有错误。我所说“个别的人”,不但指非英语民族的人,也包括英语民族的人在内。这里有一个问题:各种词典所用的注音符号不尽相同。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只要仔细学习词典里的说明和例解就行。
要学好发音,最重要的当然是靠自觉的努力。知道某个音怎样发还不够,必须实践,必须时常实践。例如有些人把[θ]发得象[s]一样,把[ou]发得象[o]一样,其实他们不一定不知道,往往因为懒于实践,觉得[s]比[θ]省力些,[o]比[ou]简单些,就有意无意地“代用”起来了。一“代用”就发音不正确了。
前面说过“乡音”,无意识地被乡音干扰,应该时刻避免;有意识地利用乡音,更加要不得。决不可把某个英语的音跟某个乡音等同起来,拿某个乡音来代替某个英语的音。有些北方人把[v]发得跟[f]一样,因而把“vine”读作“fine”,也有些北方人把[b][d][g]发得象[p][t][k]的不送气音,当然都是不对的。上海附近也有人虽然能发[f]和[u]这两个音,却把[fu]发得象[hu]一般,当然也是错误的。另外有些自学者喜欢在英文字旁边注上自以为发音相似的汉字,靠这个办法去学英语发音,结果一定是“非中非洋”,谁也听不懂。
发音发得准跟念得纯熟还有一段距离。要做到纯熟,必须反复朗读。把每个词以至每个习语和短句念得脱口而出,自会不错,而且不可能错,要错也错不起来。把“pronunciation”这个词“分析”起来,它有五个音节,第四音节[ei]是主要重音,第二音节[nʌn]是次要重音,但实际念起来,就不能这样分析半天才读出这个词,必须要纯熟到把这个词作为一个整体准确地念出来才好。其它象“at once”,“as a matter of fact”,“of course”,“look forward to”,“put two and two together”等习语,也都应该念得象一个词一般。
假使我所得到的印象不错的话,当前我国学习英语的人们对于语法比之三四十年代重视得多了。三四十年代在中学里教语法,在大学里一般不教语法。大学里的师生大都不屑谈语法,谁要谈语法好象就暴露自己的水平很低,不配谈较高的东西。“我是不讲语法的!”——这句话似乎说起来很响亮,言外之意就是“我的水平可高呢。”
也有些人以为英语民族的人都不懂语法,仿佛语法是专为非英语民族的人制造出来的。这个看法当然是错误的。英语民族的人确有许多不懂语法的,不懂语法也会有很高的使用英语的能力。可是也有不少懂语法的。语法是英语所固有的规则,不是专为任何旁的民族制造出来的。英美都有语法家和语法书;英美学校里也有语法课。
“语法”这个词可以简单地解释作“语言的法则”。世界上先有“语”,后有“法”。英语语法是英国语言的实际用法,是通过语法家的调查研究、分析、综合而总结出来的,不是凭空臆造出来的。任何人使用英语,不管他是否学过语法,必须依照语法。举个极简单的例子来说,任何人写或讲“My brother knows English.”这一句,决不可把“my”改作“I”或“me”,也不可把“knows”改作“know”,也不可在“English”前面加上“the”。至于他是否知道possessive(所有格),indicative(直陈语气),third person(第三人称),article(冠词)等名称,那是另一问题。
要掌握英语,不学语法也可以。“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这就是熟能生巧的道理。可是既然有语法家替我们写好语法书,我们就大可利用,这在时间上和精力上都是合算的。我们多读了“He goes there every day.”“She writes to us frequently.”等句子,自己也会逐渐摸索出在哪种情况下该用“goes”代替“go”,用“writes”代替“write”;不过这种摸索所费去的时间和精力将远远超过学习语法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
学习语法比不学习语法好,这点可以说是毫无疑问的。可是学习语法却另有问题发生。语法虽然是语法家对于客观语法现象的总结,但各人对于同一个现象的看法和解释很可能有分歧,各人用的术语也会不同。最容易使人莫名其妙的事实是:偏偏有些术语各人各用,所指的东西并不相同。远在一九〇九年在英国成立了一个“语法术语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Grammatical Terminology),在一九一〇年提出报告,一九一一年加以修改。一九一一年在美国也成立了相应的联合委员会,一九一六年提出报告。制定术语的人们当然是郑重其事的,可是他们没有使别人一致遵守的权力。一个极其简单明了的语法关系,不同的语法家就会有不同的说法,而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例如“We are happy.”这一句里的“happy”就似乎有过十来个不同的名称。
我们学习语法不是想做语法家(更不是想做语法术语专家),可以不管这种争论。假定你所读的语法书里把上面所说的“happy”叫subject complement(主语补定语),就称它是subject complement,不必去追问这个名称是否适当,也不必去查别的语法书来比较研究。要是你有把自己培养成为英语语法家的雄心壮志,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还是注意学好英语,暂时可以不加入语法上的争鸣。当然,一些常见和通用的语法术语是应该熟悉的,这对于我们的学习会很有帮助。
对于语法有特殊兴趣的人,往往愈钻研愈深入,愈深入愈有趣,愈过瘾。把一两个词追根究底,剖析毫芒,有时竟会弄到语法游戏上去。例如研究至多可能连续用几个that,造出连用七个that的句子:“It is true for all that,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that signifies is not the one to which I refer.”(第一个that是习语for all that的一部分,第二个是连接词,引出下面的主语从句,第三个是定语,第四个是主语同位语从句的主语,第五个是关系代词,连接定语从句,第六个是定语,第七个是定语从句里的主语。)这种学习方法很少实用价值,应该避免。
语法书里的举例大都是简单的。编书的人为了解释某一个语法现象而举例,当然把那个现象重点突出,可是实际阅读中碰到的语句往往有复杂难懂的,这是因为作者为了表达他的思想或感情、报导消息、传授知识等而写作,目的并不在向读者提供语法例证。一个句子里很可能有好几个语法现象。所以学习语法该学一个全貌,不要偏重在任何一方面而忽略了其它。至于某句的语法结构弄明白以后仍不懂它的意思,那就不是语法问题了(下面还要谈到)。
怎样才算读通了语法?这个问题很难肯定回答。我以为必须能够应用才算通,只会做例句不能算通。假定某人学到了active voice(主动语态)和passive voice(被动语态),会做几个句子作为例证,诸如“Every boy likes this story.”“This story is liked by every boy.”等,但在谈话和写作里还有许多voice上的错误,这个人不能算搞通了voice。
学习语法固然重要,却不可专学语法而不注意阅读,也不可把语法和阅读等量齐观。语言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不是几条语法规则所能包括得了的。不论哪一本完美的语法书,都不能代替细致的阅读。所以我劝你认真学习语法的同时,还要劝你把较少的时间花在语法上,把较多的时间花在阅读上。
不论使用本国语或外国语,读的场合总比写的场合多。一般说来,读比写似乎容易些;不能写出杜甫或莎士比亚的诗篇的人也可以读读杜甫或莎士比亚的作品。可是也有这样一种情形:自己能写作的人却会读不懂别人写的东西。使用外国语尤其如此。自己尽管能够写出比较复杂的句子,也会读了别人写的简单句子感到莫名其妙。
我们中国人读中国人写的关于中国事物的英语感到很容易懂。文字的内容本来熟悉,只要抓住几个词儿就能理解得大致不错;即使一时不太明白,猜猜也会猜中。
读用英语以外的语言写成的文章的英译本也比较容易懂。要是原文是汉语,当然格外容易;即使不是汉语(例如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英语译文也不太难懂。这是因为翻译本身已经起了“解释”或“阐明”的作用。
读不懂的原因往往不在于英语本身。例如不知道“背景”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原因。不懂某个专业的人,读那个专业的文章当然不懂。可是读不懂的原因也往往的确是在于英语本身。“背景”虽然明白,语句还是不懂。那些懂得某个专业的人,读那个专业的文章也会读不懂;不懂的原因不在于那个专业的术语,而在于英语本身。
碰到读不懂的时候,该怎样解决?我首先劝你不要轻易放过,不要有意无意地拿“问题不在于英语本身”来为自己“解脱”。
碰到不识的词,当然该查词典。各种人有各种人所熟悉的词;例如象我搞英语专业的对于subjunctive(虚拟语气)、aspirate(送气音)、sonnet(十四行诗),laureate(桂冠诗人)这些词很熟悉,并不当作“生词”,但英语专业以外的人也许对它们感到陌生。
在词典上查自己不识的词,似乎并不困难。但也不是毫无问题。“生词”多了懒于去查,这是很自然的;可是必须坚持去查,而且要亲自动手,不该请别人代劳。有些词比较“新”,一般词典里查不到,这确是一个困难。但往往看来是“新”得很,在多次碰到以后也会逐渐懂得;例如apartheid一词只有在关于南非洲的文章里见到,而且有前半部apart的暗示,也会得到它的正确意义:“种族隔离”;又如kiloton,初次见到可能不懂,见过几次也会知道kilo是“千”,ton是“吨”。
主要的问题不在于那些自己知道自己不识的词,而在于自以为识得而实在识得不够全面或不够正确的词。新中国学习英语的人们可以说都见过bourgeois,commune,landlord,May Day这几个词;认为它们都是熟识的词,所以不必在词典里去研究。可是事实上也会因为忽略了这些词而发生不理解或者误解。把bourgeois解释作“资产阶级分子”或“资产阶级的”可以说是不会错的;但资产阶级作家们用这个词,通常并不跟“无产阶级”对比而是跟“贵族”或“缙绅先生”或“士大夫”对比,有着“庸俗”、“偏狭”、“无知”等含义。commune是法国的最小行政区名,在关于法国的文字里,这个词几乎总是作这个解释(如用the Commune则指一七九二年或一八七一年的“巴黎公社”),决不指任何象我们所有的人民公社。landlord是“地主”,但也是“房东”或“旅馆主人”。May Day是“五月一日”,但英国资产阶级作家们用May Day通常不是指五一国际劳动节,而是指由来已久的五一“春节”。有时你见到一个很平常的词,以为决无问题,其实却是另一个词。例如你知道“policy”是“政策”,可是你也许不知道另外有一个“policy”是“保险单”;你知道“pen”是“钢笔”,可是你也许不知道另外有一个“pen”是“(家畜或家禽的)栏圈”;你知道“lake”是“湖”,可是你也许不知道另一个“lake”是“一种深红色(不是湖色)染料”。碰到全句没有“生词”而不能理解的时候,最好把那些“熟词”在词典里调查研究一下,很可能会有新的“发现”。
非规范化的英语里有时某个词的拼法跟规范化的英语里另一个词的拼法完全相同。例如hole=hold;kinder=kind of;shore=sure;air=hair;hair=air。这种非规范化的拼法是用来描绘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人们的发音或拼法,或者是方言里的习惯用法。有时极普通的词或词组拼得面目全非。例如canna=cannot;dunno=don’t know;gimme=give me;purty=pretty。碰到这类在一般词典里找不到的词,把全句朗读起来往往可以解决问题。
一个词越是普通,越多习惯用法,越是难于全面理解。“What are you about?”里的“about”(忙于,从事于);“Her little boy is always at her to tell him stories.”里的“at”(对……缠扰不清);“I do my room every morning.”里的“do”(收拾);“I’m afraid I don’t follow you.”里的“follow”(跟得上,听得懂……的话)这几个词都极其普通,可是决不是只知道“about”是“关于”,“at”是“在”,“do”是“作”,“follow”是“跟”的人们所能理解的。我建议你在词典里把这类普通词的种种习惯用法和例句都仔细学习一下,能够记多少就记多少,这对于理解自会有很大的帮助(我所说的普通词包括一切介词和连词。“catch”、“come”、“cut”、“die”、“do”、“fall”、“feel”、“fill”、“find”、“get”、“go”等动词,“act”、“form”、“line”、“manner”、“way”等名词,“good”、“high”、“low”,“thick”等形容词,反正是你所认为数见不鲜的一切“渺小”的词)。
单词以外,习语(idiom)也是理解的关键所在。何谓“习语”,言人人殊,说来话长,这里无从谈起。把“look a gift horse in the mouth”(对别人赠送的东西吹毛求疵)和“put up with”(忍耐)两语看作习语,总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你碰到第一语不懂,知道它是习语,自会去查词典;但碰到第二语也许想不到它是习语,因而不去查词典。事实上英语里有很多象第二语那样的习语。就拿“put”来讲,就有“put about”,put across”,“put aside”,“put away”,“put back”,“put by”,“put down”,“put forth”,“put forward”,“put in”,“put in for”等等。此外象“The children are at it again.”里的“at it”(玩鬼把戏);“You don’t know what you are in for.”里的“in for”(逃避不了);“I for one think otherwise.”里的“for one”(就我个人而论)等也是容易被忽略过的习语。我建议你在词典里把许多普通词项目下的这类习语学习一下,这对于理解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关于语法问题,我在上面已经谈过;这里要强调的是学习语法不在于对语法结构的寻根究底的分析,而在于懂得个别词的语法作用。你懂得“As soon as that is done,all will be well.”的结构,不一定就懂得“Once that is done,all will be well.”的结构;要是不懂,原因在于不知道“once”用作连词的那个语法作用。解决的办法不在于多读语法书,而在于多查词典。
有些简单的句子实在不难,而我们中国人竟会一时弄不明白。“We cannot recommend the book too strongly.”直译作“我们不能把这本书推荐得太强烈”,简直莫名其妙,它的实在意思是“这本书很好,我们不论怎样竭力推荐,也不可能过分的。”“He was not sorry to get rid of his cold.”直译作“他并不因为去掉了他的伤风而感到不高兴。”也有些费解,它的实在意思是“他伤风好了感到高兴。”这种“西式”的说法,必须连着上下文仔细去想,才会弄懂。
记得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美国共产党名誉主席福斯特同志写给毛主席的信里的签名前面用“comradely yours”,当时有人向我谈起为什么这里不用“comradelily yours”。从狭义的语法观点看,用“comradelily”比用“comradely”“正确”,因为一般所用信的结尾语“sincerely yours”,“faithfully yours”,“cordially yours”等都用副词,不用形容词,而名词后面加上ly一般是形容词,不是副词。但事实上只用“comradely yours”而不用“comradelily yours”,这里comradely用作副词,不是用作形容词。谁要坚持用“comradelily yours”,就犯了“食语法而不化”的毛病。
英语写作必须依照一切习惯用法,不可抽象地或机械地应用语法规则,或者单纯地从“推理”出发。要是仅仅死记了若干语法规则和词汇,自以为就可以天下通行,那就要大出乱子。例如只知道及物动词可以有动名词做它的宾语,可能会写出“We want looking into the matter.”这类错误的句子;只知道动名词有主动和被动式,也可能会写出“The matter wants being looked into.”这类错误的句子。按照习惯,前句可改作“We want to look into the matter.”,后句可改作“The matter wants looking into.”。
象上面所举的错误和正确的例子是确定不移,不容争辩的。但也有许多问题并不这样确定。甲说不对,乙说对;甲自诩为“谨严”,乙笑甲“迂腐”。例如甲说“due to”只能引起定语或表语,不能引起状语,乙说“due to …”也能引起状语。甲说“due”是形容词,不能修饰动词,乙说“owing”是现在分词,跟形容词性质相同,既然“owing to …”可以修饰动词,“due to …”当然也可以修饰动词。乙可以举出许多“due to …”修饰动词的实例,可是甲说这许多句子都是错误的,应该“悬为禁例”。甲类人物编写的语法、词典、手册、“指导”、“入门”等书里罗列了许多“禁忌”,例如“each other”不可用于三个或三个以上;“one another”不可用于两个;不可用“I would like”;不可用split infinitive。不可这,不可那,真是数不尽的清规戒律。
我时常被人问这样一个问题:某书明明说不可用某个结构或语式,为什么在书报里偏偏屡次见到这个结构或语式?我敢大胆地说一声,一切被“禁止”的结构或语式,事实上都是有的。事实上不存在的东西是不会被“禁止”的。被“禁止”不能证明不存在,相反地可以证明存在。
对于各种”禁忌”该采取什么态度?我以为“谨严”些总是好的。举个例来说,尽管有许多人说“Due to pressure of work,I cannot attend the meeting.”,但说“Owing to pressure of work,I cannot attend the meeting.”总不会有人认为错误的。其实要不“犯禁”并不太困难。问题在于不“犯禁”并不等于不犯错误。非英语民族的人写英语,往往会犯英语民族的人们梦想不到的种种错误,必须随时警惕,随时避免。要是说“禁忌”,每一个非英语民族都该有他们所特有的种种“禁忌”。就我们中国人说,也有我们特有的“禁忌”,那就是我们的典型错误。
我们的典型错误主要是由于从汉语出发而造成的错误类推(false analogy)。在校学生一经教师指出,就可以列为“禁忌”。自学者没有人指导,只有依靠词典。词典里一般只讲“可以”的,不讲“不可以”的。为妥当起见,凡是词典里没有的,暂时假定它不可以,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少犯错误。
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不是会弄得不敢动笔吗?会的。要避免这个弊病,只有作广泛而仔细的阅读,多读多记,而且记得一字不错。头脑里记着几千句,写起来自会提笔即来。我说凡是词典里没有的暂时假定它不可以,主要指在发生疑难的时候去向词典请教。要是头脑里没有多少语句,只靠临时查词典,那就几乎不可能写得出通顺的英语——即使只打算写出不通顺的英语也不大可能。
似乎有一班人这样想:只要识得大量的词,懂得语法,写作就没有大问题。他们以为不论要表达什么思想、感情,报导什么事,描写或说明什么东西,不外乎把一个一个的词组织成有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的句子。可是事实并不这样简单。有的人尽管识得许多词,而且懂得高等语法,却时常会写不出自己要说的话,或者勉强写了出来竟会大谬不然。等别人把他的意思用正确的英语写出,他看了却感到每个词都识得,语法结构也很平常,只怪自己水平不够,写作能力太差。
识词愈多愈好,语法也该多多掌握。可是要学习写作,却需要另外一番功夫。只读不写也可以学会阅读;但只写不读决不能学会写作。要写作得好,必须从阅读入手。
有意识地为学习写作而阅读,跟为了提高思想、从事修养、增进知识等目的的阅读不论在选材上和方法上都有所不同。我以为,为了提高理解能力,选材应偏深;为了学习写作,选材应偏浅。选材浅,才可以把较多的注意力放在写作的各方面——也就是放在文字上而不放在内容上(我并不是说不必管内容,而是说因为内容很容易懂而不必在这上面多费心思)。
你不是往往有了某个意思而不能表达吗?当然,有时会因为不识某个词而不能表达,例如不识“television”就不能表达“电视”,不识“conditioned reflex”就不能表达“条件反射”。但在更多的场合,困难并不属于这一类。例如要说“(天渐渐晚了,)再读下去就看不出了”时,不会说“cannot see to read”;要说“弄不明白刚才读到什么地方”时,不会说“have lost my place”。有时自己也会觉得好象该怎样说而不敢十分确定,例如“Thank you for sending the picture.”和“Thank you for your sending the picture?”哪一句对(其实是第一句对);“Thank you for your kindness in sending the picture.”和“Thank you for your kindness of sending the picture.”哪一句对(其实是第一句对)。
你有了某个意思而不能表达,或者对于表达的方式没有把握,常常是因为有许多意思的表达方式你虽早已读到过,不过不曾注意罢了。我劝你有意识地去注意,而且要注意得一字不差。例如你读到“Born into a peasant family in Hebei Province on October 6,1889,Li Dazhao(李大钊)was orphaned by his mother’s death soon after childbirth.”这一句,可以注意下列各点:
1.Born into a … family.
2.“Born”用在句子的开头,主语在后面。
3.peasant family.
4.“Hebei Province”前面没有“the”。
5.“… Province”前面用“in”。
6.日期前面用“on”。
7.October和6中间没有标点。
8.in Hebei Province(地点)用在“on October 6,1889”(时间)的前面。
9.was orphaned.
10.soon after.
11.“childbirth”,前面没有“the”或“her”。
这样读法从任何一句都可以学到些东酉,读过几千句以后写作起来自会感觉方便,而且少犯错误。当然,阅读不该只注意孤立的句子,还得注意句和句、段落和段落中间的联系,不过主要的注意点还在于句子。
上面说过,为了学习写作,读物应浅些。除了深浅问题以外,还有文字规范化问题。我们中国人学写英语应该学习地道的、现在通行的标准英语;一切俚语、方言和古语都不要学。初学者尤其应该读老老实实的、平平常常的英语;词藻丰富、描写细腻的文字不必去读。据我看来,一般学生写的英语往往并不失之平淡而失之华丽。初学者尤其必须力求向平淡的文字学习。
不时有人说起阅读和写作很难联系起来,读物中的字句好象在写作上用不着,写作上需要的字句又好象在读物中读不到。题材的不同当然会产生文字的不同。只读希腊和罗马故事的人当然难于把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题材写得很好;只读文人尺牍的人也难于写出象样的商业文件。所以要学习写哪种题材,最好多读关于那种题材的文章。不过就学会写通顺的英语而论,阅读总该广泛些,不该偏于哪一个方面。英语是“共通”的,希腊和罗马故事中的字句也可能用在论述社会主义建设的文章里。
阅读要注意文字的各方面,上面已经说过。但光有理性认识还不够,还得从反复背诵中求得感性认识。多背多记,写作的时候可以自然而然地应用起来。为了临时翻阅,你可以把阅读所得写成索引。作索引可以用词做标准,例如在“province”一词的索引下可以写上:“‘province’的前面不用‘the’”;也可以以概念(或题目)做标准,例如在“短语”(或其他题目)的索引下可以有这样一点:“表示地点的短语放在表示时间的短语的前面”。这种索引别人看来也许没有多大价值,可是对于你自己可以说是受用无穷的“写作锦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