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剑桥关于bribe的例句中文译文,感觉翻译成贿赂有些过于正式了,如图:
同样以利益打动对方驱使(诱使)对方使某事,在中文中还是有不少同义词的,会因为对方有无权势、地位高下等因素而有所区别,比如打点、孝敬、供奉、哄、收买、贿赂等等,这里对方是服务员,而且在西方文化中小费文化是常见的,翻译成贿赂就有些过于正式了,不如“打点”一词。
朗文五中,对官员使用了贿赂,对警卫使用了买通,对小孩用了哄。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合适的,警卫那里用贿赂也说得过去,但不如买通接地气。
COD9例句没什么问题。但新牛津第二个例句,对官员用了买通,不如用贿赂,而且连续出现两个买,感觉也不那么舒服。
LASD5的例句也没什么问题。
韦氏高阶的例句问题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