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的结构命名和功能命名、其逻辑命名和历史命名

想到一个目标功能,选择不同语法结构表达时

  1. 是否隐藏一些信息,用主动还是被动,先述还是后述,明述还是隐述,门槛易述还是难述,模型用照做时全序还是重点序、还是服务的功能序还是自身的结构序还是大全的索引序。
  2. 只从目标到结构,还是多考虑几步读者阅读还原意义时,其简易性、唯一无歧义性。
  3. 只考虑自身语言,还是多考虑读者水平的喜好。喜欢争论要暴露争议、喜欢乐子埋藏笑点、喜欢伟大要共鸣责任感成就感神圣感,是喜欢可靠的平静亲近要温柔娓娓道来,喜欢利益实效要言简意赅、喜欢多样要培植土壤以少驭多道法自然。
  4. 自身的倾向性,是喜好多考虑其他表情手势动作他人多方式间接防火墙的表达。作为读者如何剔除不需略过其其他特点。

胡言乱语

  • 略是通过形式略,还是内容略,还是进一歩加密的略。通过写明典故的略、还是比喻的略、还是通过应有而没有的略。
  • 术这种非普遍的大道,在极端时刻小情况用,但又不能常用。
  • 卖弄聪明是蠢,分享和帮助才是卖弄聪明时想达到而未意识到的效果。人们是因为得到、将要得到、得到精神而愿意付出,而非卖弄出的聪明。
  • 旋元佑的语法,开始时将语言与功能混在一起,有效解决了焦虑、促进了学习进程,而且能启发读者让读者自己发现其不足、和想要完善该体系的跃跃欲试的心态和行动,实在是比很多语法被束之高阁对初学者更照顾,世界缺少的不是天堂的美好、完美描述,而是缺少去天堂的路,哪怕它有些粗糙。很多3w技术的开支、创造的100w的项目,缺少了销售渠道广告也不会有这100w,精减掉以为能精减的,其实是很重要的。

可分的实体概念作为名词,而其上性质、特点作为形容词。不能理解为名词吗? 都是起了个名字,起成不同的名是因为结构不同还是功能不同? 结构模型多重、功能多样,为什么只起一个名字?

位置的要求:1234间关系 => 或

  1. 有(必要)
  2. 有或无(任意)
  3. 无(必不要)
  4. 有且无(与有无矛盾)

The dog barked at the mailman.

  • Dog.
  • Barked.
  • The dog. 若想单独成句,需要配合其他语境。非独立其fn?
  • At the mailman. 若想单独成句,需要配合其他语境
  • OR图,中O自身的状态、动作

The dog barked. 结构最小完备集,非意义所必要。但意义的不同没有用不同结构表现出来,共用了一个结构,需要用语义来区分。还原时要分为必要和可选,所以不利于读,而利于写的简洁性,而读时的计算量处理更多。

同样“主语、动词”是功能的描述,而非结构的描述。The dogs 和 dogs 和 the dog 共用一个语法结构中的位置,却没有为对应的位置起名。或者和功能混为一个名——“主语”。

“at the mailman” 是主要阐述的意义之一,却用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结构上。非常的混乱。复用在必要之上的简单,理解的混乱。所以这句非得分成 SV 是很难让人接受的,因为这是结构上的,而结构为功能服务,所以应该是 O1 V O2, 而没有什么主次之分。

狗吠叫过邮差。

这哪有什么主次之分,就是先后的时间顺序,两个事物,一个关系,当然这个关系是前一个O发出的。从信息量上看,确实是O多,但数量之多的描述,并不一定是重点。可能想强调狗喜欢叫,可能是想强调邮差才会被狗叫。或者强调时间,邮差曾在这里被狗叫过。所以这么个描述,什么主语宾语,无法理解。区分主动还是被动,为什么要区分这点呢?上面有时间有人有狗,为什么中间的“吠叫”非得在主动还是被动上进行区分呢。不够清楚吗? 所以英语语法在众多可行的结构选了这么个结构顺序、选了这么个名,只是存在性描述,而不全,造成的混乱,还得经过更多的阐述、分析、训练才能补全到够用的地步。

所以有了意义之后找结构,结构同样的还有 传统 SVC 中的 OVO, He is kind. 他存在(被赋与)和善。这明明是两个事物之间,即两个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怎么就 SVC 了? 这句话的重点可能是谁和善?他和善。他怎么样?他和善。重点可能是前可能是后。S是被描述对象。所以根本的是

  • fn, func, function
  • ds, data sturcture
  • 义、文,主义(脑),客义,主客一致性(真假)
  • O, R, object, relationship
  • 价值PQ, priority queue,轻重缓急里的轻重、主次、关隘要害,择取、ROI。
  • 时序PQ, 一维化的事情先后安排
  • A, attribute, 非实例化为物的非独立的性质
  • 物质、信息、能量,转化、组合、生死存亡。
  • 状态、动作、事件。
  • info set,信息集合的多层嵌套。共性树、其上分类、其同比较、其下实例、其分比喻,鸟瞰微观。
  • 己人,自己、与其他仁
  • 依赖&服务,二阶组合“必要的依赖”称必要条件。贡献、可选、优PQ
  1. FUNC: O己的时序动作 → DS: 文序一致(皆一维)=> 其上义O1 + O1_V => 其上结构 物动 => 实例为 It barked. => 现有的称呼 complexSentences_null, SimpleSentence_SV , phrase_n + phrase_vi . 可以实现该功能,但它不仅实现该功能,还有他用,所以解读还原结构时有叉路,容易混成它就是什么什么样,具体是哪样要进一步分析。
  2. FUNC: O己的空间信息集合 → O1 + 被动标志(数据类型) + 名字 => 物自身的状态分析 => 信息集合包含什么 => 现有的称呼 SVC C(n, adj, adv)
    1. 其物量:一到多集合;
    2. 其信息量:任意多缩小到固定
    3. 名可为:另一信息集合(这个集合可能独立识别为物O,可能是非独立的形容,时空副词)
    4. 被动标志:
      1. is存在、被赋与了
      2. looks(被人看来)
      3. became(新存在、被新赋与、旧的被变成了)
  3. FUNC: ORO → 时序动作、空间构成
    1. 时序动作: The dog barked at the mailman. 虽然结构约束说 at the mailman 非必要,但那是 bark 的自身时的要求,不是bark跟物时的意义,所以用同一个bark,要考虑其已经作为 vi 的情况,那结构上不能用简单的ORO, 或 SVO 了,那就得加点东西,at,现在 bark 的一种进一步说明,尽管区分不明显(与原先的 vi 结构),但现在通过多加标记来实现了 vt的效果,共用了 bark 这个原核包裹链继承,非常的有效率、不用新造词了。结构的精巧就需要更深的概念模型解读,失去了简易性得到效率性。
    2. 空间构成:
      • He is a dog. 现有语法上将其归为 SVC,但这里出现了两个事物,自然是ORO,集合包裹关系。
      • He is handsome. handsome 也是一个信息集合(A,非独立的O)
      • He is at home. at home 也是一个信息集合()
  4. FUNC: OR(OO)
    1. R关系动作包含O1源点, O2 终点,O3作为关系上的物,SVOO,实际是O1 ==R(O3)==>O2
  5. FUNC:OR(OO) 传统叫作 SVOC, 实际上是 O → R(O2->O3),O2和O3具有同一层次、前具有后、所以有时对等叫法共同性。

所以就这么几个东西和关系来回拼接、换序、省略添加。不知道为什么非要用主被动来分类,按主功能和主结构更好理解些。

  • 信息集合实例化为具像集合时,要进行标记单复(a或-s,this兼空间信息,my兼归属性信息,the已缓存指针), 然后数是复的,可再加可选数词、量词。my book、this book 这个有点绕,也是实例化手段。感觉这里缺点什么,book 本身作为什么呢? book cover,类似形容词的非独立信息集合。
  • 已知未知。
  • 非主要描述的性质置于前,可有可无
  • 自身不带数量信息的,可由相对的另一物衡量,量词 a bag of gold,为什么不是 a bag gold(是bag上金子的部分), a gold bag(被用作gold 制成的bag),2个顺序被用光了,所以通过加词来表示 a bag of gold, 又因为 bag gold 的结构和义 不常用,所以连读 a bagof gold, 很弱也能听懂。
  • 映射多样性,逆向多样性,make的 link verb 用法,a paper 的报告义,beer液体和杯、瓶。所以上面的vt vi 两个义在结构上的复用为什么不直接跟物,It barked. It barked him. 多简洁(形式简洁,而意义混了,叫&叫向,用了同一个词)所以想复用还要不混义,只能形加词。
  • 不可数的非实体的词类二:片面的抽象的性质词。所以和形容词为什么分开叫?(叫名词可独立可依附;而叫形容词非独立必依附的区分),就其单向讲,就是非独立的形容词可独立后,就叫名词;逆向讲就是名词可作形容词用。
  • 不可数的非实体的词类三:Smoking 动作这一过程,当成独立。所以名词的精髓是不是O,而是可独立的O。这玩意没有数, 非实体,也不用a -s this my. 第一种不可数对应实体的物质但不好数。上面两种是非物质的抽离的时空概念,不对应某物,对应其下下的部分信息或其构成的杂合信息。同样义的映射多样性的wedding 不仅可指结婚这一抽象过程,还可实例化成可数的几次婚礼。
  • 不可数的还有1对1映射的合适不多不少的词 proper noun. 所以不用限定哪个,也就1个数量,其实可以加可以不加,但真实世界中的语法选择了不加,那就和他们一致的错繁一点吧。语法中有很多合理、不合理的,但为了一致性,吃点没用的东西也是必需的。营养转化率100%,那就不用厕所了。 :rofl:
  • compound noun,
    1. n+n。集合能简就简,所以表性质的第一个子名词作为原形就好,不加s,自身就带s的如sports或不加s有歧义的clothes ,就不得已加上。那第二个才是主要的noun, 复数就加给它, 因为第一个noun 是用来限定指明白,减少可映射范围的。
    2. n+R+n。而compound noun 还有不是 n+n的,还有 brothers-in-law 这样的,那s依然加在主要子名词上,这个原则不变,变的是它的位置,所以不要根据位置判断,而要根据原则。 一般加在前 smart brother, 为什么这里不是 in law brother 呢?因为 in law 不是简单的信息集合(形名动),而是复合的另一个O+关系R,所以ORO,非常的合适。之前ORO中的R是成句的,这里呢不能独立成句,但义也是。反正不是加前就是加后。不是加词就是变形,不是全变(另一个词)就是局部变形(分词、分词性)。
    3. Rr. push-up. 这个更绝,直接没有noun了,全是动作原形名+空间方向名(置后的副词)。
  • 其中的副词,副给谁的呢?二级的形容词,在这里讲到了 very => the very pretty brother-in-law. 好家伙,加信息加在了之前,表示限定其后,增加于后的信息。而 car door 也是限定其后,只不过,第一个car 也是noun 容易误确定为 主语。
  • 省略:the very smart brother-in-law, 是结构上的必要, the,接触多了应该知道如果想省略数量信息怎么用。the smart, the brother 二选一的必要。the smart brother 和the brother 的二选一的必要,所以还叫必要吗。。
  • 省略: these very smart brothers-in-law. these.
  • The rich are not always happier than the poor
      1. are 还是 is , 都可以,看它想描述什么,是 the rich men, 还是 the rich man. 类别还是特定某个。依赖语境、前后文、上下文决定。
    • 语义,占据更多自由的 rich 对的幸福 poor 自然不会百分百包含,但大部分包含,用这样的句子去否定小方面来达到以点概面来否定 the rich 来麻痹自己不动的做poor 并不可取。
    • 从众,可以用单用复,那用哪一个,哪一个习惯就用哪一个,哪一个别人能听得更明白就用哪一个,语境里有一个百万富豪和一个乞丐,那就是 The rich is waking to the poor. 而不是 are.

大家来欣赏一下这个傻逼的自言自语,试问有谁会去读这种文盲装大师的言论,牛津或者哈佛大学的教授若与这种人进行学术交流(可能性比小行星撞地球还小),估计都会被批斗成文盲吧。个人估计这个白痴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把正常的人整成疯子,然后获得那可怜的认同感。现实中,你如果敢在大学教授面前说这些jabberwocky,估计直接就会被怼一句“哪儿来的傻逼,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还逻辑呢,你整个人就是个粪坑里的螺蛳。精神病患者只有looney bin最适合,别把这个论坛当成asylum。


孩子,你在说你自己呢?

刷屏干嘛?你也消停下。

这是 ChatGPT 生成的吧?

好的。。。。但是hua大,那个玩意儿也开始刷屏了。

你是不是想被封号了?我之前也体会过了呢。

你这个creature是不是不会看气氛?

那你滚呀,谁稀罕留你?

@dada @6lj6 不要浪费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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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