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序动作: The dog barked at the mailman. 虽然结构约束说 at the mailman 非必要,但那是 bark 的自身时的要求,不是bark跟物时的意义,所以用同一个bark,要考虑其已经作为 vi 的情况,那结构上不能用简单的ORO, 或 SVO 了,那就得加点东西,at,现在 bark 的一种进一步说明,尽管区分不明显(与原先的 vi 结构),但现在通过多加标记来实现了 vt的效果,共用了 bark 这个原核包裹链继承,非常的有效率、不用新造词了。结构的精巧就需要更深的概念模型解读,失去了简易性得到效率性。
空间构成:
He is a dog. 现有语法上将其归为 SVC,但这里出现了两个事物,自然是ORO,集合包裹关系。
信息集合实例化为具像集合时,要进行标记单复(a或-s,this兼空间信息,my兼归属性信息,the已缓存指针), 然后数是复的,可再加可选数词、量词。my book、this book 这个有点绕,也是实例化手段。感觉这里缺点什么,book 本身作为什么呢? book cover,类似形容词的非独立信息集合。
已知未知。
非主要描述的性质置于前,可有可无
自身不带数量信息的,可由相对的另一物衡量,量词 a bag of gold,为什么不是 a bag gold(是bag上金子的部分), a gold bag(被用作gold 制成的bag),2个顺序被用光了,所以通过加词来表示 a bag of gold, 又因为 bag gold 的结构和义 不常用,所以连读 a bagof gold, 很弱也能听懂。
映射多样性,逆向多样性,make的 link verb 用法,a paper 的报告义,beer液体和杯、瓶。所以上面的vt vi 两个义在结构上的复用为什么不直接跟物,It barked. It barked him. 多简洁(形式简洁,而意义混了,叫&叫向,用了同一个词)所以想复用还要不混义,只能形加词。
n+R+n。而compound noun 还有不是 n+n的,还有 brothers-in-law 这样的,那s依然加在主要子名词上,这个原则不变,变的是它的位置,所以不要根据位置判断,而要根据原则。 一般加在前 smart brother, 为什么这里不是 in law brother 呢?因为 in law 不是简单的信息集合(形名动),而是复合的另一个O+关系R,所以ORO,非常的合适。之前ORO中的R是成句的,这里呢不能独立成句,但义也是。反正不是加前就是加后。不是加词就是变形,不是全变(另一个词)就是局部变形(分词、分词性)。
Rr. push-up. 这个更绝,直接没有noun了,全是动作原形名+空间方向名(置后的副词)。
其中的副词,副给谁的呢?二级的形容词,在这里讲到了 very => the very pretty brother-in-law. 好家伙,加信息加在了之前,表示限定其后,增加于后的信息。而 car door 也是限定其后,只不过,第一个car 也是noun 容易误确定为 主语。
省略:the very smart brother-in-law, 是结构上的必要, the,接触多了应该知道如果想省略数量信息怎么用。the smart, the brother 二选一的必要。the smart brother 和the brother 的二选一的必要,所以还叫必要吗。。
省略: these very smart brothers-in-law. these.
The rich are not always happier than the poor
are 还是 is , 都可以,看它想描述什么,是 the rich men, 还是 the rich man. 类别还是特定某个。依赖语境、前后文、上下文决定。
语义,占据更多自由的 rich 对的幸福 poor 自然不会百分百包含,但大部分包含,用这样的句子去否定小方面来达到以点概面来否定 the rich 来麻痹自己不动的做poor 并不可取。
从众,可以用单用复,那用哪一个,哪一个习惯就用哪一个,哪一个别人能听得更明白就用哪一个,语境里有一个百万富豪和一个乞丐,那就是 The rich is waking to the poor. 而不是 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