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那是法律允許的範圍内.法律不允許的範圍内是沒有的.
繁體字、方言,你看方言,家裏人及親戚之間誰不用方言?同理繁體字,寫簡體字的人用繁體字在網絡上溝通、發博客的也很多。
繁體字是中國歷史以來沿用時間最長的字體,不存在寫簡體字就不能用繁體字了,看會計記賬、寫欠條,肯定是繁體字作爲金額,爲的是避免被添筆或者減筆。
別把繁體字與簡體字對立了,個人感覺繁體字就是筆畫繁多及字形複雜的傳統漢字,簡體字則是簡化傳統漢字筆畫及調整字形的漢字及未經過簡化及調整的傳統漢字兩者的結合。爲何簡化筆畫呢?爲的是讓人更快地書寫漢字及更少時間地掌握更多漢字,畢竟對於學習中文的其他人而言,簡體字的書寫也已經是比較難的了,更遑論繁體字。同理方言,方言個人理解是某個地方使用的語言。
shiruxue 謝謝他下一回復提醒。話説繁體字、簡體字的説法真是迷惑人呢,因爲繁體并不帶字形複雜的意思,簡體倒是使字形複雜的字變得簡單的意思。
首先:
“正”与“异”相对,说的是“字形”
“简”与“繁”相对,说的是“笔画”
是两组不同的概念范畴。
其次:
简体字也不是解放后才有的:
汉字笔画繁简是古来有之,看一下历代的碑帖就知道了,行书草书你不认识,楷书总认识吧。
还有:
你所写的“臺灣”,以前台湾的正式写法是这样的:
如果你知道“台湾”得名的历史,就明白“台灣”写作“臺灣”是写错了。
正體字,有個比較麻煩的問題,正體有正統的意思,也有政體的諧音。
所以经常被偷换概念了。
汉字演变过程中,一个汉字出现多种写法是很正常的现象,能以“繁简”定“正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講的有道理,正與異相對,繁與簡相對.請問正體字包括繁體嗎?或是相反呢?
简体字也不是解放后才有的,但簡化字是解放後立法强制推廣的.可以有簡化字,我覺得不能剝奪國人和社會團體傳播使用正體字的權利.
至於臺灣或台灣,我特地查下wiki,其實都沒錯的.是約定俗成,算一個特例吧.學習路上,衹要向著正體的大方向就是對的,.學習過程中有錯很正常,知錯就改嘛.謝謝你的指點.
對啊,一字多寫法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通過立法去限定繁體字的使用範圍,就只限制繁體,不限制簡體.你覺得正常不?我覺得不正常.中國人講究的是先入爲主,先有正才有異,這也是約定俗成的.就針對那兩千五百多個簡化字而言,誰是正的答案很明顯.
首先,国家推行简化字并没有
字典中一个汉字如果有异体字都会括号标注出来,何来剥夺一说?
其次,你又先入为主地认为所谓的“繁体字”是“正體字”,混淆了“繁简”“正异”的概念。这里“正”是“规范”的意思也并非你所理解的意思。既然有了规范就要执行,否则你想这么写他想那么写不就乱套了吗?
最后,“臺灣”“台灣”到底那个正确,你只需查一下台湾当局是什么时候还是改“台灣”为“臺灣”的,又为什么非要改就明白了。
唉,文字獄是深入國人骨髓了.其實執政者不必那麽自卑.應當自信一點.
你知道“文字獄”的确切含义吗?
自我矮化、奴化倒是在宋朝以来有记载的文字上留下不少印记。但是称我很在意文字的敏感性,其实不是事实。
你的帖子已经被移入“回收”贴了,就不要继续了。还有,你在“词典”论坛里发帖“繁简正之争”,脑子怎么想的?
无论观点如何,全部看后我才理解你的整体意思,谢谢把你的观点完整地展示出来,不然我有些看不懂你要表达什么。
繁體字可以在大陸使用,但是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這就是限制.
我特地查了新編小學字典,沒有你說的會貼心的標出異體字.
都不知怎麽講你好.
那你再查查《新华字典》,这本有!
你覺得你沒奴性?要你去方艙隔離你敢不去嗎?
文字獄是針對那位兄台的話引出的.你思想挺解放的,想到了你的未來了麽?
論壇在德國,管理員如果在墻内,會條件反射的刪帖.
這話題不是我發的,我就一個回復,不知道哪裏得罪了小粉紅.
論壇建立在德國,不是國内,當然可以用繁體了.我講那麽多你還沒開化,其實我也就放棄治療你了.
關於你說我結論如何得出,我告訴你,就是通過法律啊.三番五次强調法律,你是避而不見還是真就不敢面對.本以爲你挺理性的,沒想到原來是扮豬喫老虎啊.告訴你,你對我身份的假設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