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科普一下:txt是天下电子书最重要的格式,没有之一!

纯文本格式确实很重要。无论是mdx的源文件,还是html、CSS、JS,以及所有的编程语言都离不开纯文本。要是没有它,各种App都编不出来,网络就更不会有,词典自然更不会有。

不过相比之下,可能更重要的是,要有太阳。若没了太阳,人类的主要电力来源就消失;若没有电,什么电子书都打不开。

也许有必要成立一个太阳保护基金会,建议大家每用一次电子词典或电子书,请捐款三毛,用于确保以后还有电子词典或电子书可以使用,这个基金会或许叫三毛基金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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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程序员,失敬得很。对了,还是985
我不是985,也不是程序员,那请问是父继承子还是子继承父,温馨提示,请看清自己前面的话再发言,免得连累天下程序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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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楼主不必太认真,那样就容易上火,写代码也不会优雅
你一席话,引这么多朋友热议,应该自豪才是
哈哈,撤了,再说自己就不知道在瞎掰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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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说,我想起来了。当初有人把二十四史做成mdx,我个人觉得怪怪的,为什么不直接在电子书里读,做成mdx,翻页多不方便呀。书是用来读的,词典是用来查的。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有人读词典,背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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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屏蔽用户的,可以搜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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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序代码的世界里, “类”具有三大特性:封装、继承、多态。
在程序代码中,习惯了可以用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呵呵呵呵,疏忽了,疏忽了。
“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指的是:
例如父类Animal,子类Human。
Animal a = new Human(); 声明的是父类Animal,实际指向的是子类Human的一个对象。
在声明之后,这一个动物类的对象a,确实是具备“说话”、“直立行走”等方法的。
哈哈哈哈。

原来也有啊,v2ex的block做得超级明显,这边藏在「一般」里面了
其实我也不block人,我用「拉红」插件,效果是被「拉红」的人,文字上会被覆盖很喜感的水印

我感觉天下最无敌的是电脑、网络、手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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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程序员,这是个什么梗?
985程序员估计此刻正忙于华为腾讯阿里的面试题,哪有闲工夫陪咱们这些老家伙掰扯,还顺带犯个逻辑错误?——少自作多情的说,哈哈哈哈。
要不,咱也向梁实学习,当然今年是没机会啦,要不下年吧,勇闯高考考场,径直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计算机系!——兴致勃勃查询了半天,这似乎是一个普通人与“985程序员”梦想,唯一有一丁点实现可能性且最具性价比的选择了。虽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评估结果只有C级,可好歹是咱心心念念的985程序员哇!
话说,要是早那么个二三十年,说不定我会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呵呵。

天下所有电子书,有两种外观呈现模式——
1、渲染模式:即成品的实际显示模样,有排版(有字体、字号、颜色等),有各类特效,有图文等等;
2、纯文本源代码模式:类似这种样子(〈sup〉3〈/sup〉〈b〉〈font size=“4” color=“#000000”〉's〈/b〉〈/font〉〈br〉〈FONT face=“Lucida Sans Unicode”〉〈CHARSET c=“t”〉■〈/CHARSET〉〈/FONT〉  〈FONT size=“3.0” color=“#990000”〉〈b〉〈i〉suffix〈/i〉〈/b〉〈/FONT〉 denoting possession in singular nouns, also in plural nouns not having a final 〈FONT color=“#990000”〉-s〈/FONT〉: 〈FONT color=“#990000”〉John’s book.〈/FONT〉 〈BR〉〈BR〉〈IMG src=“D437C11D.bmp” align=“absmiddle” width=“46” height=“16”〉〈BR〉OE, masculine and neut. genitive singular ending.)

楼主所说的TXT,指的便是后者——电子书的纯文本模式。一般用Emeditor、Editplus、UltraEdit、Notepad++甚至用记事本进行编辑。(至于唯读式阅读,楼主企图用Kindle来看,结果不幸失败了。)
任何一部电子书,其整个生产流程:从网站爬取、到清洗、到创建、编辑、完善直至最终生成,每一步都离不开纯文本模式。
书友将电子书下载回来,若发现了错误或缺漏,哪怕仅仅是一个标点、一个字,想要修改或者添加,那么就可尝试将电子书解包,然后在纯文本模式当中进行编辑修改。
那些大侠们制作电子书,哪一位不是在纯文本模式下摸爬滚打,浸淫历练!
顶楼斗胆,未经许可,擅自“代表”了两位大侠,在此致歉,同时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怕不是有病,一个没有样式的格式,有个屁用,也就简单记记爽文小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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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一说,我也留意到啦:
本论坛就数你欢乐多!看啥都能咧个嘴,乐不停。不看别的光看你,本身就是一件多么欢乐的事啊!哈哈哈哈。若论欢乐,当以你为榜样,为楷模!
——向你学习!向你致敬!

对对对,发这么一个帖子,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私心“在里头:
随机测试一下,倘若楼主随便发个帖子,也能引来热议,这说明,可能还真会有某种”热议潜质“哦。
日后若一抽筋改行写网络小说,没准儿就能瞬间吸睛一炮而红赚它个盆满钵满亦未可知?!
——其实说到底,主要还是一个”闲“字闹的。
呵呵呵呵。

电子词典这个细分市场太小了,PW 和 FM 加一块儿,活跃用户也就几百几千。想盈利,只能违法“高价”倒卖。

微博、知乎、B站、抖快大V,进可恰饭,退可草粉,才是我辈楷模。

说笑啦。还是那句话——其实说到底,还是一个”闲“字给闹的。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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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o3

想起来了,这就是那个“既没买过也没用过连摸也没摸过Kindle阅读器却敢斩钉截铁断言‘Kindle阅读器无重大故障’而且还特意将字体加粗加黑”的谁谁吧?

讲真,这种人一向我是不搭理的。因为一般人再怎么莫名其妙,在下结论之前,至少会装模作样地证明一下自己有理有据(某国打伊拉克,再怎么无事生非,至少它也会掏出一袋洗衣粉来让大家看看,装模作样地证明一下并非师出无名。)——而这种“既没买过也没用过连摸也没摸过Kindle阅读器却敢斩钉截铁断言‘Kindle阅读器无重大故障’而且还特意将字体加粗加黑”的谁谁,已远远超出了一般人对于“理”与“据”的最起码的认知。
给人感觉不外乎是:“我不清楚你在说啥,然而我反对!”

难得还如此关注本帖,友情赠送俩字吧——
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