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bial 翻译讨论

牛津高阶把adverbial (noun) 翻译成了副词


但是根据英文官网的定义


以及现代汉语词典对副词和状语的定义:
副词:修饰或限制动词和形容词,表示范围、程度等,而一般不能修饰或限制名词的词,如“都、只、再三、屡次、很、更、越、也、还、不、竟然、居然”等。

状语:动词、形容词前边的表示状态、程度、时间、处所等的修饰成分。形容词、副词、时间词、处所词都可以做状语。例如“你仔细看”的“仔细”(状态),“天很热”的“很”(程度),“我前天来的”的“前天”(时间),“你这儿坐”的“这儿”(处所)。状语有时候可以放在主语前边,例如“昨天我没有出门”的“昨天”,“忽然他对我笑了笑”的“忽然”。

似乎例句的翻译容易引起误解,因为adverbial (noun) 在这里是状语

我认为这里是想要强调“part of speech”词性而非“function”语法功能


还有个来自美式英语的例句

等等。我突然没看懂你的观点是啥。

如果只说图片中两个例句的话我看是没问题的
一楼是名词用法
楼上是形容词用法

第一个是名词
第二个是形容词
我的意思是说第一句翻译有点误导

adverbial 名词一般翻译是状语
adverbial 形容词一般翻译是状语的,副词的

Very quickly indeed的确是一个副词(短语),翻译并没有问题。同样地,翻译成状语也对,要看上下文。

如果改成: In a hurry is an adverbial ,这里再翻译成副词就错了,它是介词短语,翻译成状语才正确。

我看英和辞典里是翻译成副詞相当語句,这样也说得通。

确实有状语的意思,但是整本牛津里没有出现过状语这个词一次。

朗文给的也是副词。

辞书把adverbial当成派生词只能按照adverb去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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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eek的观点

我的理解(抱歉首答没看清楚):
adverb定义首先是a word,指向的是单词而非语法成分,修饰的是动词、形容词或adv,翻译成副词没有问题。状语是语法成分,状语从句也是状语,但不是adverbial。
Adverbial,在ode或mw里都很明确,简单来说就是发挥adv作用的词或phrase,“状语”更准确,比“副词”范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