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
(
1977
年
7
月
20
日)
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
(即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是我国计量制度统一的重大措施。自从命令
发布以来,“公分”“公厘”等既表示长度概念,又表示重量概念的混乱状
况,在语言中澄清了;表示长度的“粍、糎 ”,重量的“瓱、
”,容量
的“竓、竰 ”,这些特造的汉字也淘汰了。在公制中,目前只遗留一个
“瓩”字仍在使用。
现在,我国生产和科研等领域,英制计量制度基本上淘汰了,可是提到
外国事物时,英制计量单位名称在语言、文字中还不能不使用。但是,当前
按几种命名原则翻译的英制计量单位名称同时并用,言文不一致。例如,
在书面上, “盎斯”“温司”“英两”“唡”并用;在语言上,“唡”有犾犻ǎ狀犵
,
狔ī狀犵
犾犻ǎ狀犵
两种读法。这些混乱状况主要是由特造计量单位名称用字引起的。
计量单位名称必须个性明确,不得混同。否则名异实同(例如,海里、
海浬、浬)或名同实异(例如,说犾ǐ
,包含里、哩、浬三义),人们就难以理解,
甚至引起误解,造成差错事故。
一个计量单位名称,人们口头说的都是双音,书面却只印一个字,如
果读单音(例如,把表示“英里”的“哩”读作犾ǐ
),那就违反言文一致的原则,
人为地造成口头语言同书面语言脱节。
把本来由两个字构成的词,勉强写成一个字,虽然少占一个字篇幅,
少写几笔,但特造新字,增加人们记认负担和印刷、打字等大量设备,得不
偿失。不考虑精简字数,只求减少笔画,为简化而简化,这样简化汉字的
作法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