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Generalrulesforwritin
g
numeralsin
p
ublictex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
T15835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
/
T1.1
—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
/
T15835
—
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与 GB
/
T15835
—
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
字。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
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
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
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
T15835
—
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