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名物词 一、时间 【日昼】 「日」指太阳,是星球的名称,如《莊子·让王》「日出而作,日人而息」。由于地球的自转,从人的视觉感觉来说,太阳每天出沒一次,所以太阳的出沒也就成为时间的最基本的单位了,因此,「日」经常和时间发生联系,如:《書·洪范》「一日岁,二曰月,三曰日」,疏「从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为一日」;《韩非子·解老》「一人之作,日亡(丧失)半日,十日则亡五万人之功矣」。一天之内,也经常用太阳的运行方位来标志时间,如「日出」、「日中」、「日昃」、「日暮」……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日出而言之,日中不决」;《詩·王風·君子于役》「日之夕矣,羊牛下来」。「每日」、「往日」、「他日」等等。也常用「日」来表示,如:《論語·学而》「吾日三省吾身」;《礼记·大学》「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昼(晝,zhou),《說文》「日之出入,与夜为介(界)」。「昼」蛋然以日出日入为界,但是「昼」不是个时间观念,而是个光度观念,所以《爾雅·釋诂》说「昼,明也」。「昼」与「照」同源,所以在阳光照射之下叫「昼」,用现代话说就是「大白天」、「白天」。正因为如此,阳光照射的「昼」与月亮照射的「宵」成为反义词,如《詩·豳風·七月》「昼尔于茅,宵尔索绹」。「昼」有时也可以和月亮值班的「夜」成为反义,这最初是灵活运用,後来才成为习惯,如《論語·子罕》「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正因为「昼」指有阳光,能见度好,所以它常和阳光被遮的「昏」、「冥」、「晦」、「暗」等结合,表示光照不足,如:《史记·天官书》「诸吕作乱,日蚀昼晦」;《漢書·郑崇傳》「天为赤黄昼昏,日中有黑气」。「昼长」、「昼短」只指光照长短,不指时间长短,如:《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後漢書·张衡傳》「昼长则宵短,日南则景(影)北」。 「日」只与「夜」对称,如《孟子·離婁下》「夜以继日」。「日」只有在与「昼」连用时才有白天的意思,如《韩非子·解老》「盲则不能避昼日之险」;「昼」也只有用在「昼分」时,才有点时间意义,如曹植《上责躬诗表》「昼分而食,夜分而寝」,『昼分」相当于「日中」、「中午」。 【宵夜】 宵(xiāo),《說文》「夜也」。「宵」和「夜」都指太阳隐沒,月亮当值的一段时间。它们之间的区别和「昼」与「日」一样,一个侧重于光照,一个侧重于时间。 「宵」与「昼」相似,着重指光照,指亮度。「宵」与「昼」都源于「昭」、「照」,在日光的照射之下称「昼」,在月亮的照射之下称「宵」;「昼」相当于「白天」,「宵」相当于「黑天」、「黑夜」。《詩·豳風·七月》「昼尔于茅,宵尔索绹」,「昼」说的是白天,「宵」是黑天;《左傳·成公十六年》「王曰:天败楚也!余不可以待,乃宵遁」,「宵遁」是趁着黑夜逃走了。 「夜」与「夕」同源,「夕」是「月」的分化字,月亮当空的时间叫做「夜」。「夜」固然可以是个亮度概念,但它同时是个时间观念。作为亮度概念它可以和「昼」相对,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夫鼠昼伏而夜动」;作为时间观念,它则和「日」相对,《左傳·定公四年》「[申包胥]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人口」,「日夜不绝声」,是从白天到夜裏,这说的是时间。正因为「夜」同时是个时间观念,所以可以说「夜半」、「夜分」、「夜中」、「夜未央」、「半夜」、「人夜」、「长夜」、「夜夜」……,如:《春秋,庄公七年》「夜中,星陨如雨」;《左傳·哀公十六年》「卫侯饮孔悝酒于平阳……,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詩·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夜未尽)」;白居易《慈乌夜啼》「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宵」则常用于「良宵」、「春宵」、「永宵」、「残宵」……只表性质、特徵,很少加以切分。另外,「夜」常和记日的干支字、数字相结合,如:《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穀梁传·定公四年》「父老……相与击之,一夜而三败吴人」。「宵」在早期文献中很少看到这类用法。这点也和「昼与「日」用法的区别相近。 不过「宵」和「夜」的界限早已经逐渐混淆了。在先秦,「昼」、「夜」就常对举,《洪武正韵》「日人为夜,与昼对」,更认为「昼」和「夜」是一对反义词。在这种观念下,在後代的作品中,也就出现了像戴叔伦《关山月》「清光无远近,乡泪半宵间」、孟郊《别郑相公》「百宵华灯宴,一旦星散人」这类的诗句了,这只反映它们之间界限的消失,不反映它们的无区别。《詩·召南·小星》「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左傳·宣公十二年》「晋之馀师不能军,宵济,亦终夜有声」:表示黑天、趁天黑的观念用「宵」,表示起早贪黑、表示整夜时间用「夜」,分别依然较清楚。 现代,「宵」已经在口语中被排除,与「黑夜」融而为一了。 「夜」是休息的时间,所以它的时段再划分不如「日」细,常用的只有「夙」、「夕」和「夜半」或「夜分」(亦称午夜、子夜等),就是月将落、月出、半夜。我们将「夙」、「夕」按使用习惯和日月交替的「朝」、「暮」连在一起辨析,请参考有关条目。 【夙旦晨早蚤朝曙晓鸡鸣昧旦昧爽黎明】 这组词表示的是日出前後到早饭前的一段时间。 夙(sù),亦作「𡖊」,《說文》「早敬也」。所谓「早敬」就是太阳还沒出来就起来做事,反映了兢兢业业的心态;「夙」古字正象月未落人已开始操作之形,所谓「起五更,爬半夜」是也。就时间来说,「夙」属于「夜」的范畴,是月亮将落的时间,所以「夙」经常和「夜」结合使用。《詩·召南·采蘩》「被之僮僮,夙夜在公」,传「夙,早也」,陈奂传疏「夙早,古日夙夜,今曰早夜;夜未旦谓之早夜」;《漢書·武帝纪》「夙兴以求,夜寐以思」,「夙兴」是天沒亮就起来,「夜寐」是夜很深才睡下。就人一天的活动来说,「夙」又是工作的开始时间,所以它又和「晨」等发生关系,如《漢書·董仲舒傳》「朕夙寤晨兴惟前帝王之宪」「夙寤晨兴就是五更天就醒来,一大早就起身。古人一天的划分不自半夜始,而自日出始,所以「夕」就是「昔」,就是昨天和从前;「夙」也属于昨天,正因为如此,「夙」又表示往日、从前、平生之类的意思,如:《宋史·苏辙傳》「吕大防、刘挚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夙怨」,「夙怨」是早年的积怨;文天祥《正气歌》「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夙昔」就是往背。旦,《說文》「明也」,《爾雅·釋诂》「早也」。「旦」古字象日从地平线上露出还沒脱离之形,所以「旦」是夜的结束,昼的开始;和「旦」相对的是「夕」,是月出,这是宵与昼、日与夜的分界线。《詩·邶風·匏有苦》「雍雍鸣雁,旭日始旦」,这裏「旦」用作谓语,是日出的意思;宁戚《飯牛歌》「长夜漫漫何时旦」,「旦」是时间,是太阳冒山之时。注意,因为古人以日出为一日的正式开始,所以当天说「旦日」,在时间上来说相当于明日的日出时分,古代习惯以之称明日。《戰國策·齐策》「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旦日」指翌日一清早;《史记·项羽本纪》「旦日響士卒,为击破沛公军」,「旦日」相当于明日。 晨,《爾雅·釋诂》「早也」。「晨」和「昏」是相对的,它指日出之後的一段时间;就源上说,「晨与「辰」有关「辰」即古「蜃」字,蜃壳是张开的,所以可张合的口的上下部称「唇」,河的两岸称「漘」,太阳跃出地平线升起的时间称「晨」。「晨是一个时段,大体上是日出之後早饭之前的一段时间。《淮南子·天文》「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史记·淮阴侯列傳》「寄食数月,亭长妻患之,乃晨炊蓐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晨炊」是起早做饭。正因为「晨」是个时段,所以可以说「晨妆」、「晨洗」、「晨食」、「晨风」……;「旦」是个时限,所以这裏的「晨」不能换用「旦」;「晨」的上限是「旦」,所以「晨」也可以包括「旦」。 早《說文》「晨也」。「早」古字应作太阳脱离地平线形,是太阳升起的时间,它表示的时段相当于「晨」,所以「早」、「晨」常常连用。「早」与「晨」的不同处在于:「晨」是就太阳的位置说的;「早」是从太阳的光照说的,日初照叫「早」。因为「早」是「旦」的分化字,两者相似,所以古代多用「蚤」来写,以示区别,如:《詩·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孟子·離婁下》「蚤起,施(逶迤)从良人之所之」。「早」作为时段与「晨」相同,所以也可以说「早饭」、「早驾」、「早发」、「早作」……。但是,「早」後来由清晨义衍生出时间在前的意义《字汇》「早,先也」,于是它成为和「晚」、「晏」相对的形容词,如:《墨子·尚贤中》「贤者之治国家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善持势者,蚤绝其姦萌」。 朝(zhāo),亦作「鼌」、「晁」,《爾雅·釋诂》「早也」,《說文》「旦也」。「朝」是「早」的後起词,「早」形容词化了,所以表时段的意思就主要由「朝」承担了。《洪范,五行傳》「平且至食时为日之朝」,所以「朝」可以包括它的起点「旦」。「朝与「暮」相对。因为「朝」也是一个时段,所以可以说「朝哺」、「朝阳」、「朝沐」、「朝汲」……,如:《詩·大雅·卷阿》「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左傳·成公二年》「余姑翦灭此而後朝食」。「朝」和「晨」实际上是同一时段,如前所述,它和「晨」一个着重光色,一个是就太阳的位置说的。 从日色来称呼「旦」、「晨」还有好多说法,其一是「曙」。《玉篇》「曙,东方明也」,《类篇》「且也」。《淮南子·天文》「日人于虞渊之汜,曙于蒙谷之浦」,注「曙,明也」;《楚辞·远游》「夜耿耿而不寐兮,魂茕茕而至曙」,「至曙」就是到天亮。「曙」与「暑」、「煮」同源,一指发热,一指发光。 晓(曉),《說文》「明也」,《正字通》「今谓曙曰晓」。「晓」可能是「曙」的方言说法《方言・十三》「晓,明也」。「晓」所表的时间比「曙」可以靠後一些,是日已出皎然的样子,与「煦」、「旭」同源,多指清晨,如:韦应物《贵游行》「垂杨拂白马晓日上青楼」;杜甫《发潭州》「夜醉长沙酒,晓行湘水春」。 另外,表日色与日温的词,由于连带关系,也常常用来表时间。(参看曦熹昕旭煦晞晓暾曈燉条。) 自「夙」至「朝」还有一种说法,叫「鸡鸣」。中国古代很早就用雄鸡作为司晨之鸟,雄鸡三唱,则天大亮。「夙」大体上相当于头遍鸡叫与二遍鸡叫之间,用後来的说法,就相当于「五更天」。《左傳·襄公十四年》「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史记·留侯世家》「鸡鸣良往,父又先在」。「鸡鸣」都指鸡叫时分,天亮前的一两个小时。《詩·齐風·鸡鸣》「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列女传,贤明傳》「鸡鸣,乐师击鼓以告旦」。「鸡鸣」则指天将亮,已亮时分,是鸡叫三遍的时候了,与「朝」、「晨」等相当。 「旦」之前也还有许多说法,如「昧旦」就指日出前,天将破晓的时间。《詩·郑風·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日昧旦」「昧旦」就是拂晓,天将明未明之时。「昧旦」也称「昧爽」「爽」也是明的意思,《說文》「昧爽,旦明也」,即明暗之交的时候。如《列子·汤问》「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昧旦」的另一说法是「黎明」,「黎」是黑的意思,天由昏转明、将明未明之时称「黎明」,如《史记·高祖本纪》「沛公乃夜引兵从他道还,更旗帜,黎明,围宛城三币」。 【午晌日中】 这组词都是表示正午的,大体上指11时到13时的时间。 「午」是中古以後才使用的,如:《水经,江水注》「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太阳)月」;李绅《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用「午」来表示太阳当空,这是将地支十二辰配属一日的时间的结果,这反映了计时上的进步。由夜半作为「子」时,中午则正当「午」时,所以日中时称「午」。 在先秦以至汉代,人们还是以「日」的位置作时间标记的,所以正午只叫「日中」,即太阳中天、太阳直射的时候,如:《易·豐》「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蚀)」;《左傳·昭公元年》「旦及日中,不出」。「日中」也省作「中」,如《書·无逸》「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日中」是和「旦」、「朝」、「昃」、「暮」相对的,都是以太阳的相对位置为准的。 与「午」通行同时,「日中」也被称作「亭午」,如《水经注,江水》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羲月」。孙绰《游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气高褰」。「亭午」的「亭」是高耸直立的意思,如「亭亭玉立」。「中午」、「日中」是就太阳位置说的,「亭午」是就日光直射,日晷之影直说的。 晌(shang),《篇海》「晌午也」。《翠雨轩诗话》渔洋诗:蜂声满院日卓午,清闲供,晌午挟笑理旧稿」,「晌午」即正午,现代还这样说。以「晌」为「午」,以「前半晌」为「上午」、「後半晌」为「下午」,这种说法来自民间,书面语上出现得很晚。「晌」源于「饷」。「饷」,《說文》「馈食也」,送食物予人称「饷」。古人吃两顿饭,农忙季节吃三顿,这增加的一顿就是午饭。午饭是送到田间吃的,送饭给田间劳动的人也称「饷」。《詩·周硕·良耜》「载筐及,其饷伊黍」,这是把黍米饭放在筐裏饷田;《孟子·滕文公下》「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这裏「饷」也指给耕作者送午饭。饷田在午间,由于相关关系也就把午时称为「饷」了。作为时间词,「饷」字被写作日旁「饷」省声的「晌」,所以「晌」成为「日中」、「午」的同义语。 注意:「日中」也指春分、秋分,即昼夜从中等分的时候。《左傳·庄公二十九年》「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疏「春秋分而昼夜等谓之日中」。「午」最初也有交叉、中分的意思,前半夜和後半夜相交的时间也称作「午夜」,如戴叔伦《重游长真寺》「蒲涧千年雨,松门午夜风」。 【昃昳晡】 这组词反映的是古人对由中午至黄昏这个时段的再划分。 在先秦,这段时间一般是根据太阳的位置划分成为两段,即「日中」、「日昃(zè)」。「日中」即太阳当头的时候,如:《易·豐》「日中见斗,往得疑疾」;《左傳·昭公元年》「叔孙归,曾夭御季孙以劳之,旦及日中不出」。「日昃」即太阳偏西,约当「日中」与「暮」之间,如《荀子·哀公》「君平明而听朝,日昃而退」。「日昃」也可以单称「昃」,《說文》「昃,日在西方时也,侧也」,字亦作「昊」、「昳」(後读dié)、「仄」。例:《易·豐》「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蚀)」;《書·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古代在时间观念上的模糊性是很大的,如果要对大段时间加以限制时,多加限制词。《詩·邶風·简兮》「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方中」就是刚刚中天;《左傳・定公十五年》「戊午,日下昃,乃克葬」,「下昃」就是太阳下落,接近晚饭的时刻。 昳(dié),《說文》「日昃也」。《集韵》「昳,日侧」。「昳」的意义同「昃」。《素问,藏气法时論》「脾病者日跌慧日出甚,下晡静」,「日跌」即「日昃」。其实「昃」、「昳」是异体字,都是古文字日下人影斜出的变体,只不过一个变为上下结构,一个变为左右结构而已,都是古字形的讹变,因「昳」的形讹变为「失」,因而被看成是形声字,从日失声,字亦讹读为die。 晡(bu),《玉篇》「申时也」,这是战国末年之後才明确地划分出来的时段,和古的「下昃」相当,用现代时间比,就是午後3~5时。《淮南子·天文》「日至于悲谷,是谓晡时」,「晡时」用现代话说就是红日西沉的时候;宋玉《神女賦》「晡夕之後,精神恍惚」,「晡」的後面就是「夕」了。「晡」源于「铺」。古时平民平日两餐,晚饭称「铺」,约在四、五点钟吃,因此吃晚饭的时间也称「餔」,《後漢書·王符傳》「非朝餔不得通」,注「谓日加申时也,今为晡字」。「晡」是「餔」的同源分化字。 【夕暮旰晚曛昏】 这组词表示的是晚饭之後太阳落山、日月交替这个时段。 夕,《說文》「莫(暮)也」,《正字通》「日始人时也」。「夕」就是古「月」字,月亮升起的时间叫「夕」。「夕」和「旦」是对应的扩大开来也可以和「朝」、「晨」相对。月亮的升起和太阳的西沉常因两者的运转关系而参差,有时太阳沉沒月亮还沒出现,有时太阳未隐月亮已经高悬,所以「夕」表示的时段可以是从太阳衔山到日人之後,这就是它的混沦处。《詩·王風·君子于役》「日之夕矣,羊牛下来」,这裏的「夕」指傍晚日落时分,太阳还沒有落下,所以西沉的太阳可以称「夕阳」、「夕照」……;《詩·唐風·绸缪》「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夕」则指日入之後的晚上、夜裏。 暮,古作「莫」,《說文》「日且冥也」。「暮」古字作日落于草莽之形,太阳接近地平线的时间叫「暮」。就造词说,「暮」与「冥」同源,它是就日色说的。和「暮」的相对的词可以是「旦」、「晨」,但主要是「朝」,因为「朝」、「暮」都是就日色说的,如:《莊子・齐物論》「狙公赋芋曰:朝三暮四,狙皆怒;曰:然则朝四暮三,众狙皆喜」;宋玉《高唐賦》「旦为朝雲,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暮」也指时段,可以是从日落到日人後的一段时间。杜甫《春日忆李白》「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雲」,「暮雲」与「落日」可以同时,指夕阳衔山之时;《後漢書·杨震傳》「[王密]怀金十斤以遗杨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裏的「暮」就指日人之後了。「暮」和「夕」大体上相对应,「夕」是就月位说的,「暮是就日色说的。 由于「暮」兼表日将落和日落之後的一段时间,颇为混沦,为区别,必要时可将日将落的时段称曰「薄暮」,「薄暮」即迫近日落的意思,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列傳》「薄暮,单于……直冒汉围,西北驰去,时已昏」。范仲淹《岳阳楼記》「薄暮冥冥,虎啸猿啼」。 旰(gàn),《說文》「晚也」。「旰」是日昃之後的时间,所以,是就日位说的,就是日照下的人影由偏斜而东向的时间,太阳将落之时。正因为如此,「旰」与「昃」有时连用,如《南齐書·明帝纪》「永言古昔,无忘旰昃」;常衮《久旱陈让相表》「陛下发勤闵之虑,躬旰昃之劳」。另外,「晡」时是晚饭之时,「旰」後于「晡」,所以晚饭吃得晚常说「旰食」,如《左傳·昭公二十年》「[伍]奢闻[伍]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注「将有吴忧,不得早食」。因此常用「旰食宵衣」来形容勤于政事。 晚,《說文》「莫(暮)也」。作为时间词,「晚也指暮时,也可以和「朝」相对,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作为时段,它也可以指日落、月上的时候,如:刘禹锡《送卢处士归嵩山别业》「晚日华阴雾,秋风函谷尘」;沈佺期《七夕曝衣篇》「朝霞散彩羞衣架,晚月分光劣镜台」。「晚」和「暮」是同源分化词,正如「早」和「朝」是同源分化词一样。在作为时间词时「晚」相当于「暮」;不同处在于「晚」形容词化了,它还表示比某一特定时间靠後,与「早」成反义,《廣雅·釋詁》「晚,後也」,如:《老子》「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南史·王珍国傳》「晚代将家子弟,如珍国者少矣」。 关于日暮还有一些从日色上加以描绘的词。「曛」,《玉篇》「黄昏时」,《集韵》「日人馀光也」。「曛」与「熏」同源,烟色为「熏」,光线暗淡的暮色也称「曛」,所谓落日馀光。孙逖《下京口埭夜行》「孤帆度绿氛,寒浦落红曛」,这是描写日色的;李白《送崔度还吴》「去影忽不见,踌躇日将曛」,陈师道《送外舅郭大夫概西川提刑》「畏与妻子别,已復迫曛暮」,这裏「曛」就指日人的时间了。 昏,《說文》「日冥也」。「昏」也是就日色说的,相当于「曛」,指日人之後还沒全黑的时间。《史记·乐书》「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列子·汤问》」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昏」已属于人夜了。它和早晨将明时的「昧爽」相似,只是「昧爽」是将明,「昏」是始暮。因为「昏」时天色曛黄,所以也称「黄昏」,如:《楚辞·九章,抽思》「昔君与我成言兮,曰黄昏以为期」;李商隐《乐游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晦朔望弦】 这组词是太阴历对月相的幾种称呼。 当月亮处于太阳和地球之间时,它以它的不受光的背面对着地球,从地球上看不到一点月光,时间有两天,古代称这两天为「晦」和「朔」,因此,「晦」和「朔」常常连用,如:《莊子·逍遥游》「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後漢書·律历志下》「晦朔合离……谓之月」。 「晦」(hui)和「朔」(shuo)的不同处在于:「晦」指农历每月的最後的一天;「朔」则指每月开头的一天。「晦」,《說文》「月尽也」;「晦」和「灰」、「黑」……同源,用现代话说就是「月黑头」、「月黑夜」,就是月亮缩到看不见的那一天。《春秋,成公十 年「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甲午」是用干支记日,「晦」是就月相说的,是说「甲午」这一天正是月终的「晦」日;《詩·郑風·风雨「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是说天刮风下雨,阴得像个月黑夜,鸡都为之啼鸣不止。「朔」,《說文》「月一日始苏」。「朔」就是「溯」,月缩到极点开始回溯,逐渐由亏转盈的起点叫「朔」;《白虎通·四时》「朔之言苏也,明消更生,故言朔」,这是认为「朔」与「苏」同源。《詩·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这是说辛卯日,十月的朔日发生了日蚀;《史记·秦始皇本纪》「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十月朔」就是十月初一。「晦」是每月末日,是月亏的终极点,所以「晦」有昏暗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晦与「冥」同义,指昏暗无光。「朔」虽然也昏暗,因为是一月之始,所以引申义有初始、初生义,《礼记·礼运》「後圣有作……,皆从其朔」,「朔」即初、始。 「望」于月相指满月。《釋名·釋天》「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这是说农历十五或十六日,地球上看到的是月亮的受光面,这时日、月分别在地球的两边,像两两相望一般,所以叫「望」。枚乘《七发》「将以八月之望,与诸侯远方、交游兄弟并往观涛乎广陵之曲江」,「望」即指十五、六日,月光满盈之日;潘岳《悼亡》「茵帱张故房,朔望临尔祭」,「朔望」就是初一、十五。《書·召诰》「惟二月既望」,「既望」指农历每月的十五、六到二十二、三;後来阴历确定十五日为「望」,就把「望」後的一天称为「既望」了,如苏轼《前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既望」指十六。 「弦」原指弓弦。月半圆时,状如弓弦,所以半边月也称为「弦」,《左傳·桓公三年》疏「月体无光,待日照而生光。半照即为弦,全照乃成望」。「弦」还分为「上弦」、「下弦」。《論衡·四讳》「八日月中分谓之弦」这说的是「上弦」;谢灵运《七夕咏牛女》「火逝首秋节,新明弦月夕」新明的「弦月」就是上弦月。《詩·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孔疏「月体至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亦正半,似弓之张而弦直,谓之下弦」;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下弦内外,望达所届」,「下弦内外」就是二十三四日左右。 【朒朓朏霸】 中国古代除用干支记日以外,还根据月相的晦明缺圆来表示时间。下面是「朔、望、晦」之外的表月相的用词和用语。 朒(nǜ),《說文》「朔而月见东方谓之缩朒」。月亮由圆转缺叫做「朔」,「朔」就是回溯,回溯到极点也叫「朔」,所以「朔」就是「缩」;当月亮缩到只剩月牙(接近于「朔」时)出现在东方天空叫做「朒」。「朒」与「恧」同源:「恧」是惭愧,是行为上有所缺而羞怯;「朒」是月的收缩。「脑」的反义词是「盈」;月由盈转缩,以至缩到极点时称「脑」。 朓(tiǎo),《說文》「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朓」与「逃」同源,也是逃匿、收缩的意思:接近晦日而月出现于西方叫「朓」。「朓」和「脑」同义,所不同的只是黑夜降临时月出现的位置:在东方称「朒」;在西方称「朓」。谢庄《月賦》「朒朓警阙,魄示冲」:这是用月相来象徵人事,意思是月亮的收缩可以警戒人的出现过失,人有了过失,自缩有愧就会使光明日减,就像月亮减到「朒」、「朓的程度;相反地,初出的月牙光明日盛,显示出谦冲的美德可以使人的道德、事业与日俱增。所以「脑」、「朓」既可表下弦月,也可表示晦、朔之前的月。 朏(fèi),亦作「𣍧」,《說文》「月未盛之明也」,《釋名·釋天》「月未成明也」:「未盛之明」和「未成明」意思是一样的,都指朔、晦之後刚出现的新月。《書·召诰》「三月惟丙午,朏」,传「朏,明也,月三日明生之名」:「朏」即「月出」,阴历初三日月始出,始出的月也称「朏」。苏轼《赠眼医王生彦若》「空花谁开落,明月自朏」,「朏朒」对举,「胐朒」即盈缩。 霸,《說文》「月始生魄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段注「霸、魄叠韵。《乡饮酒义》曰:月者三日则成魄。《正义》曰:前月大则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则三日始生魄」。「霸」和「朏」是一回事儿。「霸」典籍中多用「魄」,「霸」是本字,「魄」是借字。因为「霸」古籍中多借用为「霸主」、「王霸」义,所以「霸」在古书中多写作「魄」。《論衡·时》「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魄」即「霸」。古人还把月出之後的时间也用「霸」(魄)加限制词来表示,主要有「既生霸」和「既死霸」。《書·武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既生魄」指的是月从上弦到月望之间的一段时间。《逸周書·世俘》「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既死魄」指农历每月二十三日至晦的一段时间。《观堂集林,生霸死霸考》「余览古器物铭,名月者凡四:曰『初吉』谓自一日至七、八日;曰『既生霸』谓自八、九日至十四、五日;曰既望』谓十五、六日以後至二十二、三日;曰『既死霸』谓自二十二、三日以後至晦」这是由用干支记日从而产生「旬」之前,根据月相对一月时间所进行的四分法。「朏」只用于月出「魄」「霸」则兼用于月的盈缩,这是它们的不同处。 【干支旬】 这是古代记日的用语。《陔馀丛考,干支》「顾宁人(顾炎武)谓:古人但以干支记日,其年、月、时则别有所记。《月令章句》:大挠(相传黄帝史官,始作干支记日者)探五行之精,占斗纲所建乃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日,谓之支。干、支相配,以成六旬。是干、支本以纪日也」。古代以「干」、「支」相配记日,这已为出土的甲骨文所证实,至于它的起源与沿革,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干」就是「幹」、「榦」,《正字通》「古干支之干必作幹」。「幹」,是树的主体,上古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称作「干」或「天干」。「天干」显然源于十进位的数字,只是何时配以专名不得而知。「支」即古「枝」字,它是「幹」的附属部分,所以也叫「地支」;「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被称为「十二支」。十二之数可能来自一年中的月的圆缺,它应是较後起的。 用「十干」记日,重複率太高,不易分辨,古人就用已有的「天干」和「地支」相配合。以「天干」为主,附以「地支」,相配属的结果就会出现六十个不同的单位,这显然是对以往记日法的重大改进。甲骨文中就发现不少干支表,下面是容庚《殷契卜辞》所收的干支表: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西甲戌乙亥丙子丁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成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已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成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已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比如,第一天是甲子日,第二天就是乙丑日……依此类推,「癸亥」(第六十日)後又回到「甲子」在六十天内,不会有重複。至于用干支来记年则是东汉建武之後的事。 「旬」,与「巡」同源,最初是周而復始、遁环往復的意思,《說文》「旬,徧也,十日为旬」。《書·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即以三百六十六日为一周期,其馀数设闰月,以之定季节。十日为「旬」显然出现在以十干记日的时期,所以把十干的自身循环称作「旬」。至于满一月称「旬月」、满一年称「旬年」那是後来的事。 【时季节气候】 时(時),《說文》「四时也」。「四时」就是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就是「四季」,把「四时」称作「四季」是很晚的事。《論語·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四时行焉」就是四季依次运行;《左傳·桓公六年》「……谓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注「三时,春夏秋」;《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穀不可胜食也」,「农时」指农事季节:《礼记·月令》「天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这裏的「时令」是依季节制定的政令,不是後代的季节的意思。「时」在古代应用得很广泛,于是产生了各种派生意义:《吕氏春秋·首时》「天不再与,时不久留」,「时」表光阴、岁月;《史记·滑稽列傳》「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时」泛指时候。 季,本义指兄弟姊妹中排行在最末的,记,苏秦列傳》「嫂委蛇蒲服,以面掩地而谢,曰:见季子位高而金多也」,「季子」就是小老弟。「季」运用到时令上指四季当中每季的最後一个月。司馬遷《报任安书》「涉旬月、迫季冬」「季冬」是冬季的最末一个月;《楚辞·九怀,尊嘉「季春兮阳阳,列草兮成行」,「季春」即阳春三月。「季月」是各季节的最末一个月,因而也是季节转化的一个月;正因为如此,「季月」成为一个时令的最後代表,这也使「季」成为节令转换的关键。随着「时」在应用中的泛化,「季」就逐渐取「时」而代之,获得了季节义。「季」的季节义是中古之後才有的,如:《初学記》引夏侯湛《雷賦》「伊朱明(夏季的代称)之季节兮,暑熏赫以盛兴」;张《次韵和友人冬月书斋》「四季多花木,穷冬亦不凋」节(節),《說文》「竹约也」。「节」最初指竹节,如左思《吴都賦》「其竹则……,苞笋抽节」。「节」用以比喻的事物很多,如「骨节」、「拍节」、「礼节」、「气节」……;「节」也用以比喻时间。竹节是一段一段连接在一起的,因此一段时间也可以叫做「节」。最初,「节」只表截取的一段时间,不表时间的长度,所表的时段可长可短,长短不拘。《漢書·天文志》「……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节」指初达某一星次的时间;《列子·汤问》「寒暑易节,始一反焉」,「节」指半年;卢照邻《长安古意》「节物风光不相待」,「节」相当于季节;「二十四节气」的「节」又相当于十五天,这是「三候为一节气」的「节」。竹节是两段竹子的相会、相连处,用于时间,居两段时间的关节处、转换处的日子也可以叫做「节」,这就是节日的「节」了,如: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每逢佳节倍思亲」;刘伦《送李休秀才归岭中》「故园新过重阳节」。节日的「节」也是中古之後才有的。 气(氣),《說文》「雲气也」。《左傳·昭公元年》「天有六气」,「六气」指阳、风雨、晦明等六种天气变化。「候」,《說文》「伺望也」。「候」最初是守望、侦察的意思,用于天气则表示观测,如:《淮南子·兵略》「望气候星」;《後漢書·钟离意傳》「窥候风雲」。古代天文工作者不仅要正四时,而且要观测小段的天气变化。在这种要求下,古代天文工作者就用「气」和「候」来标志小于「时」的时间单位,这就是将一「时」分为六「气」,每「气」又分为三「候」,全年分为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如《素问,六节藏象論》「五日谓之候期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陶潜《劝农》「气节易过,和泽难久」,「气节」就是现代的「节气」;《淮南子·时则》「凉风至,候雁来」,「候雁」就是按气候来去的大雁。「气」和「候」主要不是计时的,而是用来观测、确定温度和物候的,所以「气候」连用就表示天气的阴晴、冷暖、风雨的变化了,如:杜甫《雨》「白谷变气候,朱炎安在哉」。「时候」古代也多指时令和气候,如:李清照《声声慢》「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期朞】 「期」和「朞」是同源分化词。 期(qī),《廣雅·釋言》「时也」,《廣韵》「限也」。「期」指规定的时段。《詩·王風·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期」指服役的期限;《左傳·僖公十七年》「梁嬴孕过期」,「过期」是说超出预产的期限;《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是错过了规定的期限。作为动词,「期」是约定时间或约会在规定時間裏见面或做某件事情的意思,《說文》「期,会也」,段注「期者,要约之意,所以为会合也」。《詩·鄘風·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期我乎桑中」就是约定时间和我在桑林中见面;《史记·留侯世家》「与老人期,後何也」,「期」是约定会面时间;《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于是令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曰:暮见火起而俱发」,「期」是约定发箭的时间。由期限、约定期限进而引申为盼望快点到已约定的期限,这就是期望义了。《書·大禹谟》「刑期于无刑」,使用刑罚的目的就是期望消除刑罚;《吕氏春秋·察今》「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是说好剑只期望它锋利好用来斩断东西,不期望别的。 朞(稘,jī),《集韵》「稘,《說文》『復其时也』,或作『朞』,亦书作『期』」。「期」指时段或约定时段,「朞」是达到某一时段。「朞」所到达的时段多以月、年为单位,所以「朞」经常指一周年或一周月,所谓「復其时」。《左傳·僖公八年》「年,敌必至」,「年」就从今而後满一年;《論語·子路》「苟有用我者,月而可也,三年有成」,「月」也是满一个月。不只对头一年或一月称「朞」,只要循环一周重新回到原来的起点都可以称「朞」。《左傳·昭公二十三年》「叔孙且而立,期(朞)焉」,注「从旦至旦为期」,这是对头一天;《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百年也是个整数,所以叫「期」(朞),所以活到一百岁称「期颐之年」,百年偕老称「期颐偕老」。 【岁年祀载】 这组词都指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但是来源不同,习惯用法有别。 「岁」(歲),古代指岁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古代把岁星看成战神,岁星所当之国可以伐人而不能被伐,伐之必败,所以说吴伐得「岁」之越,必受其凶。「岁星」就是今天所说的木星。木星绕太阳旋转,大约十二年一周天,所以古代也用岁星的公转周期来记年。他们把天区十二等分,称为「十二次」,把岁星在天区移动一「次」叫一「岁」,十二岁称一「纪」。《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饑乎!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以有时菑」,「星纪」、「玄枵」是星次名,全句意思是据梓慎推算岁星应运行到「星纪」,却超前到了「玄枵」,因而认为宋、郑要发生饑荒;《国语,晋语》「晋之始封也,岁在大火」,这是说晋国受封之时,岁星正运行到二十八宿的大火(心宿)的位置上。用岁星记年,这是一种天文历,在这种记年的习惯下,「岁」就成为时间单位了,春夏秋冬循环一次叫一「岁」。《戰國策·趙策》「居岁馀,周烈王崩」,「岁馀」就是一年多;又《燕策》「五岁而卒灭燕国」,「五岁」即五年。 年,《說文》「熟也」。「年」与「稔」同源,庄稼成熟叫「年」。《梁传,桓公三年》「五皆熟为有年也」,「有年」就是丰收。殷周以来,尤其周代,农业成为生计的最主要的来源。黄河流域物一年一熟,庄稼成熟叫「稔」,「年」即古「稔」字,因而把庄稼成熟一次的时间叫做一「年」;这样一来,庄稼成熟的用语就变为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用语了。「年」成为时间词之後,就别造「稔」字表示庄稼成熟了。《孟子·滕文公上》「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国语,越语》「当室者(嫡子)死,三年释其政(征)」,「年」相当于「岁」。「年」是根据物候、根据农业生产而命名的。 「祀」,原指祭祀,如《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殷人尚鬼,所以供奉祖先鬼神的祭祀活动特别多,死去的祖先一年要轮祭一次,不但有分别的祭祀,年末还有大祭,祭祖成为国家的大事了,如《書·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正因为如此,祭祀一遍就成为一年的重要标志,于是「祀」就成为「年」、「岁」的同义语了,「祀」也就取得了「年」、「岁」的含义。《書·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元祀」就是元年;又《洪范》「惟十有三祀」,「十有三祀」就是十三年。 「载」(載),最初是装载或乘坐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约车治装,载券契而行」。「载」古代常借作开始义。《詩·豳風·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集传「载,始也」;又《鲁颂,閟宫》「秋而载芸夏而福衡(在牛角上加上横木以防牛牴人)」,笺「载,始也」。一年周期过後,万物重新萌发生长,又开始新的一年,所以把一个循环的从头开始也称作「载」,读zǎi。《爾雅·釋天》「载,岁也」,如:《書·尧典》「朕在位七十载」;《史记·孝文本纪》「汉兴至孝文四十有馀载」。 「年」、「岁」、「祀」、「载」在表示地球公转一周上是相同的,只是来源不同,用的时代有异罢了。《爾雅·釋天》「夏日岁,商日祀,周日年,唐虞日载」,郭璞注「岁,取岁星行一次;祀,取四时一终;年,取禾一熟;载,取物将更始」。《尔雅》所说的各词应用的年代不尽可信,比如甲骨文中,「年就多次出现,唐虞时代就很缥缈;郭璞的注却是极有见地的。「岁」源于天文年,「年」源于物候年,「祀」出于祭祀制度,「载」出于物象更新:这是言之成理的。从应用上看,「年」和「岁」的使用率较之「祀」和「载」高得多。因为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业,太阳运行与农事季节对农业来说特别重要,所以「岁」和「年」都有年景、年成的意思。《荀子·天論》「楛耕失岁」,「失岁」就是收成不好;《論語·颜渊》「年饑,用不足」,「年饑」也是失收另外,年「与「岁」因为应用得广,所以不但用于社会上的纪年,而且用于个人的记年,用于计算年龄。不过在计算年龄上,「年」和「岁」的用法不同。「年」一般放在数字的前面,如:《孟子·万章上》「年已七十矣」;《史记·滑稽列傳》「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岁」则用于数字之後,如:《戰國策·趙策》「太后曰:敬诺,年幾何矣?对曰:十五岁矣」;《史记·秦始皇本纪》「年十三岁,庄襄王死,政(秦始皇)代立为秦王」。这种习惯可能出于「年」常用于泛指时间经历、「岁」常用于计算个人经历的岁月有关,「年七十」、「年五十」可能是「年七十岁」、「年五十岁」之省。正因为如此,泛指寿命时用「年」,如「尽其天年」、「可以尽年」……,不能用「岁」。 【世代纪】 这组词都表示大段的时间,不过来源不同,互有交搭。 世,古字作并列的三个「十」字,表示三十,习惯上用它来表示三十年,《說文》「三十年为一世」。《論語·子路》「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世而後仁」,即要三十年才能普及仁政。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男子娶妻生子之後就产生一代新人,所以古代把父子相继也叫做「一世」。《孟子·離婁下》「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断绝)」,柳宗元《捕蛇者说》「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五世」、「三世」即五代人、三代人;每一代的距离大体上也是三十年。国家的君主则以君位相承论「世」。《左傳·宣公三年》「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这是说据占卜,周朝传世三十,享年七百。「世」包括父子相继,也包括兄终弟及,《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三世」指孙坚、孙策的父子相承,和孙策、孙权的兄弟相承。对一个人来说,自生至死称作「一世」,如《史记·淮南衡山列傳》「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郁闷不乐)如此」。对社会来说,「世」又泛指时代、人世:《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世」泛化,指时代;《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世」指同一时代,指世间、社会。 代,《說文》「更也」。「代」的本义是更替的意思,如《史记·项羽本纪》「彼可取而代也」。「代」的更替义与时间无关,表时间的「代」是从王朝之间的更替来的,一个王朝替代另一个王朝叫「一代」,所谓「朝代」。《論語·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二代」指夏王朝和商王朝;《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每一个朝代存在的时间长短不同,所以「代」只表示「世」之上的更长的时间单位,不表示确定的时间,如「秦代」和「汉代」的「代」作为朝代是相同的,作为时限来说,相去就很远了;所以「代」是个历史分期名。现代「代」更扩大为地质学的分期名,如「古生代」、「新生代」……。 「代」是个历史更迭用语,「世」是个人生更选用语,中古以前两者分得很清楚,一「代」可以包括若干「世」。唐代,唐太宗叫「李世民」,出于传统的避讳,社会上讳「世」、讳「民」,凡遇「世」一律用近义的「代」去称说,遇「民」用「人」去代替。这样一来,「世」和「代」就混同了。本来父子相继为「一世」,唐代就说「一代」了。王维《李陵咏》「汉家李将军,三代将门子」「三代」即「三世」。此後,「世」、「代」常连用或混用;不过,作社会、人生解的「世」不能用「代」置换「人世」不能说「人代」,「举世闻名」不能说「举代闻名」。 纪(紀),《說文》「别丝也」。缫丝时从茧裏理出头绪来叫「纪」,所以「纪」才引申出纲纪、法度之类的意思。「纪」本来与时间无关,只是因为古代曾用岁星的运行纪年,「纪」才和时间发生关系。岁星(木星)十二年在天空绕行一周,这种绕行好像抽丝时丝在茧上转一圈,所以人们把十二年称作「一纪」。《書·毕命》「式化厥训,既历三纪,世变风移,四方无虞」,「三纪」是三十六年;《国语,晋语》「蓄力一纪,可以远矣」,「一纪」指十二年。後来,岁星记年法废除不用了,于是「纪」和「世」逐渐混同,只表示大段时间了。班固《幽通賦》「皇十纪而鸿渐兮,有羽仪于上京」注「应劭曰:纪,世也;鸿,鸟也;渐,进也。言先人至汉十世始进仕,有羽翼于京师也」。现代把「世和「纪」结合起来表示一百年;地质学上把「纪」作为地质年代的第二级,如「白垩纪」、「泥炭纪 【今兹】 「今」,古今同义,与「昔」、「古」、「来等相对,指现在、当前,如:《論語·阳货》「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又《子罕》「後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 兹,《說文》「草木多益也」,《爾雅·釋诂》「此也」。「兹」是「滋」的本字,被借用表指示代词,如王粲《登楼賦》「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兹」和时间词发生关系是指代时间的结果;因为「兹」是由代词转化的,所以所表的时间单位可以很不相同:《吕氏春秋·任地》「今兹美禾,来兹美麦」「兹」代的是年,是此年、来年的意思;《史记·樗里子甘茂列傳》「今臣生十二岁于兹矣,君其试臣,何遽叱乎」,「兹」表示的是现在,是「今」。在近代「兹」的指示代词用法消失,它逐淅时间词化了,各种通知中经常以「兹汀于×月×日……」开头,「兹」一般用「现在」去理解,于是「今兹」也就连用了。归根结柢,「兹」从来源上说仍然是代词,所以它表时间时虽然可以表当前、现在,但却不表时间单位;它可以是今年,也可以是当月、当旬,也可以是当日。 【古故】 古,《廣雅·釋詁》「始也」,《正字通》远代也」。「古」指初始的那一段时间,遥远的过去的年代,它的反义词是「今」,如:《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宪问》「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故,《廣韵》「旧也」。「故」的反义词是「新」,也可以是「今」,如:《論語·为政》「温故而知新」;《莊子·秋水》「证今故」。陈旧也是年代累积造成的,对物来说陈旧的也就是从前的,对事来说从前的也就是陈旧的,所以「故」作为时间观念,指过去的、从前的:《楚辞·离骚》「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故都」是过去的国都;李白《静夜思》「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故乡」是从前的家乡。由此可见,「古」、「故」虽然都是非「今」,但有远近之别:「古」侧重的是年代久远;「故」侧重的是非现在的,是原先的、往日的。「古都」是历史悠久的都城,「故都」是从前的都城;「古人」是历史上的人物,「故人」是旧友,从前的相知。就参照点来说:「古」近于始,它是从起点算起的,是离起点近而离终点远的时间;「故则是由「今」算起的,是「今」的逆推,是非现代的,是过去的。 【翌明】 《爾雅·釋言》「翌,明也」,《正字通》「明日日翌日」。「翌」(yi)作明日解,早于用「明」早期写作「翼」,甲骨文中作羽翼形,如:《書·金縢》「王翼日乃瘳(chou,痊癒)」;又《召诰》「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翌」是「翼」的後起分化字,例:《漢書·武帝纪》「翌日,亲登嵩高」,注「应劭曰:翌,明也」;白居易《唐抚州景雲寺故律大上弘和尚石塔碑铭序》「翌日而文就,明年而碑立」。「翌」亦作「翊」,如《漢書·王莽传上》「公以八月载生魄庚子奉使,……越若翊辛丑」,注「翊,明也;辛丑者,庚子之明日也」。 「翌」可能来自「来」是即将来临之日的意思;「明」则来自天明义,过夜之後天再明即次日。例:《管子·乘马》「今日不为,明日亡货」;王维《宿郑州》「明当渡京水,昨晚犹金谷」。 「翌」较「明」古老,但很早就逐渐为「明」所取代,「翌」、「明」常用为来日,但不限于次日,正如「今」不限于今日一样。只要次于「今」的时间单位都可以称「明」。《戰國策·魏策》「华阳之战,魏不胜秦,明年将使段干崇割地而讲」,《左傳·昭公七年》「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这是「明年」、「明月」,也可以是「明朝」、「明夕」……「翌」因为是消失中的古词,所以这种用法很少见。 【昔、昨、古、曩、嚮】 这组词都指已经逝去的时间,不过所表示的时间距离有些差别。 「昔」和「今」是相对的,所以成语裏常说「今非昔比」、「抚今追昔」等。「昔」表已过去的时间时,概括性较大,它既可以指洪荒的远古,又可以指刚刚度过的昨天。《莊子·齐物論》「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又《天下》「昔者禹之堙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川三百,支川三千」:「昔者」、「昔」指的都是远古传说时代。同样是《莊子》一書·《齐物論》「今日适越而昔至」;《知北游》冉求问于仲尼曰:未有天地可知邪?仲尼曰:可,古犹今也。冉求失问而退。明日復见,曰:昔者吾问未有天地可知乎,夫子日可,古犹今也。昔日吾昭然,今日吾昧然。敢问何谓也」:其中的音」、「昔者」、「昔日」指的则是刚刚过去的昨天。可见,「昔」只是排斥「今」,自「今」已往不论远近都可称「昔」。 「古」和「昨」也是和「今」相对的,但它们表示的距「今」的时间不同。对「昔」来说,它们是从两头去分割「昔」的。「昨」是「昔」的同源分化字,它分化出的是「昔」的最近的过去那一部分意义,後来它专指隔日或隔夜,指刚过去的那一天。《颜氏家训,序致》「夜觉晓非,今悔昨失」;梅尧臣《集刘舍人宅》「开目即是今,转目已成昨」:「昨都是昨天的意思。「昨」最初只是「昔」的异体字,它指昨天只是分「昔」的一个意思。这种分化大体上是从战国後期开始的,因此,有时「昨」还残留着「昔」的用法。陶潜《归去来兮辞》「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王安石《忆昨》「忆昨此地相逢时,春人穷谷多芳菲」:这裏的「昨」都是泛指过去,相当于「昔」。另一头,遥远的过去也有一个专用词,这就「古」。《莊子·外物》「夫尊古而卑今,学者之流也」;《荀子·天論》「生于今而志乎古」:「古」都指较遥远的过去。 将昨天、往古的意思分出去之後,「昔」所剩下的就只有「过去」、「以往」、「从前」的意思了。这样一来,「今」就以「当代」的意思与「古」相对,以「今天」的意思与「昨」相对,以「现在」、「当前的意思与「昔」相对了。 和「昔」意义相近的还有「曩」和「嚮」。 「曩」、「嚮」(亦作「曏」、「乡」、「向」,现通用简体字「向」)是同源词。「嚮」有很多意义,其中之一是表示将近或挨近的意思。《易·說卦》「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嚮明而治」;陶潜《岁暮和张常侍「向夕长风起,寒雲沒西山」:「明」、「夕」即傍亮、傍晚的意思。用在时间上「糊」和「曩」同义,都表示「不久之前」、「过去」、「从前」的意思。《吕氏春秋·察今》「嚮其先表之时可导也」,司馬遷《报任安书》「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又「乡者迁亦尝厕下大夫之列」,柳宗元《捕蛇者说》「嚮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嚮」、「囊」、「乡」同义,都表示过去的时间,表示从前、往年的意思。它们和「昔」不同的是,它们不用以表示昨天,也不用以表示远古,多用来指前不久发生的事或时代不算远的事。 【初始肇首】 这组词在开端义上相交叉。 初,《說文》「始也」。许慎虽然用「始」来释「初」,但是「始」不等于「初」。「初」是个时间词,表示的是事情的开头的一段时间;「始」是个动词表示的是一个过程的开头阶段。作为副词它们虽然互相交搭,但源上的区别依然沒有泯灭。 「初」常见的用法是回溯事件的发端时期。《左傳·隐公元年》「初,郑武公娶于申,日武姜」,《史记·周勃世家》「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这是追叙过去的事,可以译为「从前」、「当初」;《韩非子·初见秦》「……得两国之众,以攻知(智)伯,禽(擒)其身,以復襄主之初」,又《显学》「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这同样是用「初」来表示原先时期的状态。上述用法是「初」的典型的、常见的用法。「初」置于谓语前,它也着重表示事物的出现时间:《史记·平准书》「初置张掖、酒泉郡」,这是表示两郡的设置时间,可译为「第一次」;陶潜《桃花源記》「便舍舟从口人,初极狭,才通人,復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初」也指开头那段时间。正因为「初」重在事情发生的时间,所以和它相应的词往往是表时间顺序的「後」等,如:《詩·王風·兔爰》「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韩非子·解老》「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谓常」。 「始」本身是个动词,它表示的是一个发展过程的开端,如:《詩·鲁颂·有秘》「自今以始,岁其有」;《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经常用作状语,如:《左傳·昭公二十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孟子·梁惠王上》「始作俑者,其无後乎」。作状语用的「始」强调的仍是一个过程的开头阶段,而不是最初的时间。《荀子·王制》「天地者,万物之始」,《韩非子·难三》「始吾不知水可以灭人之国,吾乃今知之」:其用法虽近于「初」,但换成「初」就由强调过程变为强调时间了。正因为「始」强调的是一个过程发展的开头阶段,所以和它相搭配的常常是作为结束阶段的「终」,如《韩非子·扬权》「终则有始」。 肇(zhào),亦作「康」,《說文》「始开也」。「肇」初义为门始开,泛化後也引申为开始的意思,如《楚辞·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赐)余以嘉名」。不过「肇」的应用时代较早,主要见于《诗》、《书》,秦汉以後,除仿古的作品外,一般不用首,《爾雅·釋诂》「始也」。「首」所以解为「始」是因为事情的开头就是过程的开始的缘故。不过「首」是个次序观念,是最先的、第一的意思,即使用开始去译它,也抹不去它的次第意义。《史记·项羽本纪》「今陈涉首事,不立楚国之後而自立,其势不长」,「首事」固然可以译为开始发难,但其中仍然保有第一个起义的意味;《三國志·魏书·荀彧傳》「自天子播越(流亡),将军首唱(倡)义兵」,「首」固然是开始更重要的是「最先」。因此,「首」常和「尾」、「其次」等呼应,如《宋書·谢晦傳》「到任以来首尾三载」。 【顷俄须臾旋霎刹那】 这组词都表示短暂的时间。可以分成两类。「顷」、「俄」、「旋」等算一类;「瞬」、「须臾」、「霎」等算另一类。 「顷」(顷)和「俄」都和「久」相反,是「不久」,是「一会儿」、「片刻」的意思。《荀子·性恶》「天下之悖乱而相亡不待顷矣」,「不待顷」就是片刻的时间也等不得了;《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俄而[刘]表卒」,是说沒过多久时间,刘表就死去了。 「顷」和「俄」有时也作「有顷」、「顷之」、「顷刻」、「俄而」……。它们的表时间短暂是相比较而言的,带有相对性,是和「久」相对说的;至于它们表示的实际时间,那就很难说了,可能是眼前的瞬间,也可能是过了若干年、月,但相对地说,照普通情况说,都是短得多的。《史记·滑稽列傳》「有顷,[西门豹]曰: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这裏的「有顷」是一会儿;《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顷之,[诸葛亮]又领益州牧」,这「顷之」可能是幾个月,年儿半载,但比一般人的迁升来说时间短得多;《墨子·非儒》「孔某……树鸱夷子皮(人名)于田常之门,告南郭惠子以所欲为,归于鲁。有顷闻齐将伐鲁……,乃遣子贡之齐,因南郭惠子以见田常,劝之伐吴」,这裏「有顷」也是以年月计的。「俄」也一样,只是相对地表短时间而已。《聊齋·促織》「俄见小虫跃起张尾伸须,直龁敌领」,「俄」是旋即、片刻之间的意思;《列子·說符》「俄而扣其而得其鈇」,这是丢失斧子怀疑邻人偷去,後来掘穀发现斧子的寓言,这个「俄而」也有个十天半月的;《漢書·班倢仔傳》「[班倢仔]始为少使,蛾(通俄)而大幸」,这个「俄而」总要幾年吧。由此可见,「俄」和「顷」或者表刚才的不久,或者表示隔一个较短的时间,这时间是不固定的。因为「俄」、「顷」意义相近,所以常常连用,如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俄顷风定雲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 「须(须)臾」不表不久,只表示短时间,而且是眼前一段很短的时间,如:《墨子·鲁问》「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也,须臾刘(砍削)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荀子·劝学》「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 古代视日影定时间,「顷」、「俄」都有偏侧、倾斜的意思,「须臾」有迫近的意思,这或许是它们用以表短促的时间的原因。和这相类,用人身体的动作形象地表时间短促的还有「旋」、「瞬」……。「旋」表示一转身的时间,「瞬」表示一眨眼的时间,两者都比喻短时间。其中「旋」和「顷」、「俄」相似,表示在前一事之後不久发生後一件事,两事之间的时间距离是相对的。《後漢書·董卓傳》「卓既杀琼、秘,旋亦悔之」,这裏「旋」是过後不久;《史记·秦始皇本纪》「登之罘刻石……,旋遂之琅呀」这裏「旋」虽然也是过後不久,可时间要长得多了。「瞬」和「须臾」类似,表眼前的短时间,如:陆机《文賦》「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魏書·世祖纪》「雅长听察,瞬息之间,下人无以措其姦隐」。 「霎」(shà)原指小阵雨,後来也用来比喻短时间,如:杨万里《晨炊黄宙铺饭後山行》「山行行得软如绵,急上篮舆睡霎间」;辛弃疾《行香子,三山作》「天心肯後,费甚心情。放霎时阴,霎时雨,霎时晴」。「刹那」音虽与「霎」相近,但源却很远。「刹那」是梵语音译,意为一念之间,也被用来表转瞬即逝的极短时间,如:《俱舍論》称一弹指顷有六十五刹那;白居易《和梦游春》「愁恨僧祗(无数意)长,欢荣刹那促」。 【歷曆】 歷,亦作「厤」、「𠪾」,《說文》「过也,传也」。所谓「过也」,是说作为动词「歷」表示事物间的空间关系,是由参照物所在的一点移到另一点,如:《孟子·離婁下》「礼,朝廷不歷位而相与言」;《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毛遂按剑歷阶而上」。所谓「传也」,表示的是时间关系,是由一个时间移向另一时间,如:《書·毕命》「既歷三纪,世变风移」;《孟子·万章上》「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歷年多」。作为名词,日、月之所歷也称「歷」,这就是确定年月、确定季节的历法,如:《易·革》「君子以治歷明时」;《漢書·律歷志》「黄帝作歷」。 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中推算日月运行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所以表历法的「歷」被分化出来,另造了一个从日的「曆」字,如:《大戴礼,曾子天圆》「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视曆復开書·便利此月内」。 简化汉字时「歷」、「曆」合并简化为「历」。 【闲暇假】 闲(閑),古作「閒」,《說文》「闲,阑也」,《廣韵》「闲,暇也」。作栅栏(阑)解是「闲」的本义,作「暇」解是「闲」的借义,是借作「閒」的。简化汉字中,「闲」、「閒」归并,这裏辨的是「閒」与「暇」的区别。 暇,《說文》「閒也」。「闲」与「暇」古代常常结合使用,如:《孟子·公孙丑上》「今国家閒暇,及是时般乐怠敖,是自求祸也」;《漢書·贾谊傳》「止于坐隅,貌甚暇」。「闲」和「暇」可能有词源上的关系,就其直接来源说,「暇」来自「隙」、「罅」。虽然「闲」、「暇」都指不从事工作,但彼此有别。 「暇」在古代是个时间词,它表示的是一段沒有工作的间隙,一段空闲时间,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有功夫」、「有空」。《詩·小雅·何草不黄》「哀我征夫,朝夕不暇」,「不暇」是沒有空闲时间;《孟子·滕文公上》「圣人之忧民如此,而暇耕乎」,「暇」是「有功夫」;《莊子·天地》「身之不能治,而何暇治天下乎」,「何暇」是哪裏有功夫;《荀子·脩身》「多暇日者,其出入不远矣」,「暇日」结合就相当于空闲时间。 「闲」的闲暇义来源于「间」(間)。「间」是间隙的意思,时间上的间隙、工作中的间隙就是「闲」,人们有闲的时间是工作之馀的休息、间歇的时间,因此「闲」是个形容词,它表示的是休歇状态,不操劳的闲适、清闲状态。在应用中「闲闲暇假宇宙 除作谓语之外多作定语和状语。《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这是「闲」的使动用法,是让秦人到本国的园囿中取麋鹿,而让郑国得到一点安闲、休息;《楚辞·招魂》「象设君室,静閒安些」,注「无声日静,空宽日闲。言乃为君造设第室,法象旧庐,所在之处清静宽閒而安乐也」。「闲暇」连用,「闲」也是修饰「暇」的,是安闲的空闲时间的意思。正因为「闲」是形容词,所以它可以作定语,如:无所事事的人称「闲人」;职务清闲的官称「闲官」。「闲」还可以形容处于不被利用的、游荡状态的东西,如:休耕的田称「闲田」;空着的房间称「闲房」;悠然浮动的雲彩称「闲雲」。「闲」也可以作状语,如:无事而坐称「闲坐」;悠然漫步称「闲步」……。「暇」都沒有这些用法。前引《孟子》「而暇耕乎」是沒功夫耕作,不是闲着耕作。「闲」与「忙」等是反义词,「暇」只与「无暇」构成反义语,这显示了它们词性上的分别。 假(jià),《集韵》「休告也」,《正字通》「休沐也」。「假」古特指官吏的休息日,即办公之後的休息洗沐之日,是处理各种事务之後的一段空闲时间,如:白居易《春寝》「是时正月晦,假日无公事」;贾岛《贺庞少尹除太常少卿》「太白山前终日见,十旬假满拟秋寻」。「假」是个时间词,它是由时间词「暇」派生的;所谓「假」就是官吏的「暇日」。正因为「暇」与「假」有词源上的关系,所以「暇」有时写作「假」,如王粲《登楼賦》「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 二、空间 【宇宙】 宇,《說文》「屋边也」。「屋」是房屋的覆盖部分,用现代话说就是房盖;屋顶的边缘称「宇」,即屋檐。《釋名·釋宫室》「宇,羽也,如鸟羽翼自覆蔽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詩·豳風·七月》「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人我床下」,《釋文》「屋四垂为宇」,「在宇」就是在屋檐下;《楚辞·招魂》「高堂邃宇,静闲安些」,注「邃,深也;宇,屋也」,「邃宇」就是长长伸出的屋檐。处所中央 宙,《廣雅·釋詁》「居也」。人居住之处,栋梁之下叫做「宙」:《淮南子·览冥》「凤凰之翔,至德也……,而燕雀佼(骄)之,以为不能与之争于宇宙之间」,注「宇,屋檐也;宙,栋梁也」。 「宇」和「宙」原是居室的组成部分,後来人们把屋檐之下、栋梁之间的意思通过比喻扩大了范围:用「宇」表示权力所及的疆域,表示天宇覆盖下的大地;用「宙」表示无限延长的权限,表示人们能达到的最远处所。《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正义「于屋则檐边为宇,于国则四垂(陲)为宇」;《說文》「宙,舟车所极覆也」,「覆」应是衍文;《後漢書·冯衍傳》注引《苍颉篇》「舟舆所届曰宙」,「舟车所极」即「舟舆所届」,指车船所能到达之处。哲学家进一步推衍「宇」、「宙」的含义,使它们由人事观念变为哲学观念,于是「宇」、「宙」就变为无限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了。《莊子·庚桑楚》「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标)者宙也」,实际存在却指不出具体场所的叫「宇」,有长度却沒有开端和尽头的叫「宙」;《淮南子·齐俗》「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宙」指时间的无限延伸,「宇」指空间的无限扩大。这样「宇」、「宙」就哲学化了。 【处所】 「处」和「所」在地点、位置义上有共同处,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陈汤傳》「使亡逃分窜,死无处所」;宋玉《高唐賦》「风止雨霁,雲无处所」。 处(處,chǔ),《說文》「止也」。「处」的本义是动词,人在某处止息、居留称「处」,如《孟子·告子下》「昔者王豹处于淇,而河西善讴;绵驹处于高唐,而齐右善歌」。「处」也可以用于抽象意义,表示处于某种地位或将某种事物安置在适当位置上,如:《論語·里仁》「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韩愈《答李翊书》「处心有道,行已有方」。作名词用,「处」表示处所,这是由居止义转指居止之处,指所处的地点、位置,读chù,《集韵》「处,所也」。如:《孟子·滕文公上》「[许行]踵门而告文公曰: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願受一廛而为氓。文公与之处」;《史记·萧相国世家》「夫猎,追杀兽兔者狗也,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 所,《說文》「伐木声也」。「伐木声」是「所」的初义,如《詩·小雅·伐木》「伐木许许,酾酒有」,《說文》引《诗》作「伐木所所」。《廣雅·釋詁》「所,居也」,《一切经音义・二》「所,处也」。作居处解的「所」是「所」的借义,是「处」的音近假借字,如:《詩·魏風·硕鼠》「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論語·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处」的居处义和处所义的使用率都很高,借罕用的「所」来写「处」,本来是为了分化「处」的名词用法的,所以在处所义上「所」和「处」是完全同义的。在上古表处所义时,通常用「所」,较少用「处」。可是,「所」在古代又被借作助词,置于动词前使後面的动词名物化,如《論語·为政》「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隐藏)哉!人焉瘦哉!」这个助词「所」的应用率非常之高。助词「所」和表处所的「所」在有的情况下可能造成误解,比如杜甫《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又《江畔独步寻花》「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狂」,其中的「处」换为「所」,表达的意思就模糊两可了。正因为如此,中古之後,在处所义上,「处」的应用多起来,「所」用得少得多了,也只是出于古代习惯,也还用来表处所而已。「处」和「所」也有了新的分工:「所」只表具体位置、场所;「处」则可以用于抽象意义。比如「到处」、「随处」、「佳处」、「妙处」、「小处」、「大处」、「长处」、「短处」、「出处」、「处处」……,一般不用「所」。杜甫《洗兵马》「田家望望惜雨乾,布穀处处催春种」,「处处」不能换用「所所」。另外,「所」用于量词,如班固《成都賦》「离宫别馆,三十六所」;「处」用为量词是较後发生的。至于作为机构的名称、官署名称,「处」、「所」也有个相对分工,前者较庄重,後者较平易,如:「军机处」、「机要处」;「指挥所」、「研究所」……。 【中央】 中,《說文》「内也」。「中」指一定界限、一定范围之内,所谓「内部」、「裏边」。《韩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田中」可以是田边,也可以是田的中心;《周礼考工記》「国中九经九纬」,注「国中,城内也」。这样用的「中」,它的反义是「外」,如「中外若一」。「中」的另一个意思是内部位置的再划分,在这种区分中,「中」指「中间」、「当中」,是两端之间的位置,是平面或四方的中心,如:《孙子,九地》「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这个「中」与「左」、「右」、「前」、「後」、「上」、「下」、「旁」、「边」……构成反义。 央,《廣雅·釋言》「中也」。「央」只和「中」的後一义相当,是中间,是两端或四方的一半的位置。「央」很少单用,多和「中」结合使用,如:《詩·秦風·蒹葭》「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史记·天官书》「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央」单用时很少作定语,常常作谓语,而且经常用于否定形式,和「未」、「无」结合为「未央」、「无央」,如:《詩·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楚辞·离骚》「及年岁之未晏兮,时亦犹其未央」;如:《霍去病琴歌》「国家安宁乐无央兮」,《南史·扶南国傳》「有山出金,金露生石上,无央限也」。在这裏「未央」、「无央」已由未半义引申为未尽、无尽义了。「央」的词义较「中」狭窄得多,它或者可能与「要」(腰)或「楹」同源。 【东西】 「东」(東)和「西」都是方位名词,「东」指日出的方向,「西」指日落的方向,如:《史记·历书》「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李白《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绿水绕东城」。「东」、「西」用作谓语和状语,则表示东行、西行,或向东、向西。《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秦师遂东」,《漢書·张良傳》「鼓行而西」:「东」、「西」是东进、西进的意思;《史记·淮阴侯列傳》「汉王借兵而东下」,《列子·黄帝》「老聃西游于秦」,「东下」、「西游」是向东进发、向西漫游的意思。 「东」和「西」除了古今相同的表方位的意义之外,它们还有历史上形成的许多象徵意义和习惯用法。 古人经常用方位和星象、五行……相配。《論衡·物势》「东方木也,其星苍龙也;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这是说,东方在五行上配木,在星象上配东宫苍龙;西方五行属金,星象配西宫白虎。另外,古人还常用四方和四季、五味、五音、东西等相配,比如东方配春,西方配秋等等都是。《礼记·月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东风」即春风;李白《长干行》「八月西风起,想君发扬子」,「西风」就是秋风。 在地理上,「东」、「西」在不同时代常有不同的分界标志,这个标志,有时是山,有时是水,有时是关隘,有时是其他事物。下面举些常见的。 「山东」、「山西」,这是以「山」为界的。战国以迄秦汉,各方国以及地方与中央,常表现为「东」、「西」的对立,战国时,主要是秦与六国的对立,汉代主要是汉朝廷和东方诸侯的对立。正因为如此,「东」、「西」常以「华山」、「崤山」为界,「山东」、「山西」主要指华山、崤山以东或以西。《戰國策·趙策》「六国纵亲以摈秦,秦必不敢出兵于函谷关以害山东矣」;《史记·太史公自序》「萧何填抚山西,推计踵兵,给粮食不绝」,正义「山西谓华山之西也」。後来政治形势变了,建都平城的北魏以及五代时的晋国等,都以太行山为屏障,所以「山东」、「山西」就多以「太行山」为界,指太行山以东或太行山以西了。现代的「山东」、「山西」,是省名,是行政区划,不是地理区划。今之「山东」,古多称「齐鲁」、「邹鲁」,或「青齐」;今之「山西」,因春秋时属晋,故多称「晋」,称「并州等。「东」、「西」以「关」为界时,就是「关东」、「关西」了。「关」可以分东西的很多,唐以前,出于东西对立的同样原因,关东、关西的分界点多指「函谷关」或「潼关」。《漢書·萧何傳》「关中摇足,则关以西非陛下有也」,《漢書·夏侯胜傳》「关东四十九郡同日地动」:「关西」指的是函谷关以西的陕西、甘肃一带;「关东」则指函谷关以东的广大地区。清代以来,由于历史原因使山海关成为重要关口,于是「关东」就多指山海关以外的地区了。 以水为界时,长江下游以东称「江东」,以西称「江西」;这是因为长江流至今安徽境内,斜向北流,其南岸实为东南,所以称江东,北岸实为西北,所以称江西。《史记·项羽本纪》「江西皆反」,又「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去无一人还。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其中的「江西」、「江东」指的就是上述的地理概念左右 今日的「江西」和「山东」、「山西」一样,是行政区划名。它之所以称「江西」,并非因为在大江以北,而是因为唐代把江南分为东西两道,江南东道治所在苏州,江南西道治所在洪州,「江东」、「江西」是两道的省称。今日的江西省大体上是因袭唐以来的江西道的,所以才叫江西省,名谓江西,实在江东。「河东」、「河西」是以黄河为界的。黄河流经山西省西境时,水流自北而南,所以可以分出河东、河西。「河东」,大体上相当于今之山西省境;河西,大体上相当于现代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陕西、甘肃的各一部分。《孟子·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内」这裏指河西;《爾雅·釋地》「河西曰雍州」。 古人习惯以东为「左」,以西为「右」,所以地名的「东」、「西」,又常用「左」、「右」代替。「山东」、「关东」、「河东」、「江东」……亦称「山左」、「关左」、「河左」、「江左」,反之亦同。王粲《从军行》「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关右」即关西;《三國志·魏书·阎温傳》「河右扰乱,隔绝不通」,「河右」即河西。 东、西用于人事也有一些特指的含义。 古代习惯,居室向南,接待宾客时,主人居东,客人居西。後世往往用主、客所处的方位来代替宾、主,把主人称「东」,把客人称「西」。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尽捻书籍卖,来问尔东家」,「东家」即指主人。延伸开来,旧时代塾师、幕僚等对招聘的主人,柜伙、雇农对掌柜、地主等也称「东」或「东家」。《後漢書·班固傳》「乃上两都赋,盛称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宾淫侈之论」,「西宾」即客人。延伸开来,主人对塾师、幕客等也都可以称「西宾」。柳宗元《重赠刘连州》「若道柳家无子弟,往年何事乞西宾」,「西宾」即塾师。塾师也称西席,《称谓录》「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主人还有个名字,叫「东道主」,或简称「东道」。这裏面有个典故。《左傳·僖公三十年》九月,晋、秦联军攻郑,危急之际,郑派烛之武见秦伯,离间秦、晋关系,解了围。烛之武在说辞中就有「若舍(捨)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供)其乏困」,大意是:如果秦解郑之围让郑国作秦国到东方去的路上的主人,供应秦使者往来的食宿,对您也是很有利的。後世就把居停主人称作「东道主」,进一步把用酒食请客也称作「东道或「作东」了。 「东」、「西」用于「东宫」、「西宫」时,东宫通常指太子,西宫指皇后或嫔妃。《詩·卫風·硕人》「卫侯之妻,东宫之妹」,毛传「东宫,齐太子也」,孔颖达疏「太子居东宫,因以东宫为太子」。正因为把「东宫」转而作为太子的称呼,相对地也就把嫔妃等称作「西宫」了,如王昌龄《西宫春怨》「西宫夜静百花香,欲卷珠帘春恨长」。「东宫」、「西宫」只是习惯称呼,不必太子必居东宫,后妃必居西宫。 【左右】 「左」,古作「ナ」;「右」,古作「又」:「左」、「右」是後起的区别字。「左」、「右」的古文字作左右手形;作为方位,「左」指左手方,「右」指右手方,这在古今是相同的,如:《詩·邺風·简兮》「左手执龠(乐器),右手秉翟鸟羽」;《孟子·離婁下》「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源)」。 「左」、「右」是个相对的方位,它们是由面向特定方向的人的左右手的位置决定的。可是在许多用语和地名裏,「左」、「右」却有特指的方向,那就是「左」指「东」,「右」指「西」。《詩·唐風·有杕之杜》「有杕(di,挺立貌)之杜(杜梨),生于道左」,笺「道左,道东也」;《仪礼,士虞礼》「陈三鼎于门外之右」,注「门外之右,门西也」。《晋书·温峤傳》「[峤]及见王导共谈,欢然曰:江左自有管夷吾,吾復何虑」。「江左」指扬子江以东,今江苏、福建一带;徐陵《为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屡守淮淝,门生故吏遍于江右」,「江右」指长江以西,今称江西省为「江右」。同样,「山左」指太行山以东,「山右」指太行山以西。这种习惯的养成是以住宅为依据的。住宅为采光取暖多是南向的,南向的居室其左方是东,右方是西。以「左」、「右」代方位,是上述说话习惯的扩大、推衍。相反,如果在庭院之内说到「左」、「右」,它所表的方位则恰恰相反,「左」指西,「右」指东:如《仪礼,公食大夫礼》「大夫纳宾,宾人门左」,注左,西方,宾位」。这是因为在庭内是就人门的方向说的,所以「左」、「右」在表东、西上就颠倒了。 「左」、「右」除了表方向以外,古代还习惯用它来表尊卑,表正邪。人的两手当中,一般右手是用来工作的,左手只起辅助作用,所以古代人尚「右」,以「右」为尊。《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守成尚文遭遇右武」,索引「右亦上也,言遭遇乱时则上武也」;《淮南子·氾論》「兼爱上贤、右鬼非命,墨子之所立也」,「右鬼」就是尊崇鬼。正因为「右」是受尊崇的,所以「右姓」就是名门大姓,「右族」就是豪门贵族,「右职」就是枢要的高职,「右迁」就是提升职务,「无出其右」就是无出其上。《唐书·柳冲傳》「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则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为右姓」;《後漢書·蔡邕傳》「臣愚以为,宜擢文右职,以劝忠謇」,注「右,用事之便,谓枢要之官」。和现代习惯相反,古人以「左」为下,以「左」为卑。《史记·孝文本纪》「右贤左戚,先民後已」,注「韦昭曰:右犹高,左犹下也」;《左傳·襄公十年》「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右」是尊崇,「左」是疏远。《史记·陈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发间左适戍渔阳」,「闻左」古代是贫弱者所居之处,富强者住在闾右;《搜神记,八》「此非左侧人之素蓄者也」,「左侧人」就是闻左贫民,低贱的人。《礼记·王制》「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疏「……《汉书》云:右贤左愚右贵左贱。故正道为右,不正道为左」;所以後代有「旁门左道」、「巫蛊左道」之类的说法。在迁升上,「左迁是降职、遭贬,如:白居易《自题》「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史·真宗纪》「以星变赦天下,流以下罪减等,左降官,羁管十年以上者,放还京师」。 尚「右」的风俗,汉以後就不那么严格了,只是习惯上留着它的影响而已,这恐怕与楚俗,以及後来的胡俗有关。 【方旁傍】 这组词与「方同源,都是由「方衍生出来的。 「方」初文应作「另」,指中央以外的四旁的广大地区,与说话者所在地相邻的地区、地域都可以称「方」。《詩·大雅·大明》「厥德不回(违方背),以受方国」,「方国」就是四方方国与诸侯国;《左傳·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远方」就是遥远的方国;「东方」、「西方」即东土、西土;「土方」、「鬼方」就是土国、鬼国。「方」的方向、方位义就是由其方域义派生出来的。「方」因字形简单,为许多常用同音词所争夺,于是所表的词义异常纷杂。「旁」、「傍」就是分出其原有的方域义的分化字。 旁,是「号」的讹变,「旁」的各义都是「方」的方域义的引申。《說文》「旁,溥也」,《廣雅·釋詁》「广也」、「大也」。「旁」的普遍、广大义是「方」的四方义的延伸:《書·太甲》「旁求俊彦,启迪後人」,「旁求」即普求、广求,是向四方广大地域求索的抽象化:《史记·三皇本纪》「旁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旁观」就是普观,观察四方各地。「旁」除表广阔的四方外,它又缩小四方范围,特指中心人物的前後左右的方位、处所,这就是「旁」的旁边义了,《玉篇》「旁犹侧也」。例:《史记·刺客列傳》「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又《韩长孺列傳》「汉伏兵车骑材官三十馀万,匿马邑旁谷中」。边侧、附近义的「旁」是个方位词,重在位置,多作定语;作谓语时,「旁」就变为着重事物间的空间关系了,表示事物在空间上的靠近、挨着,音变为bang,《釋文》「旁,依也」。如:《莊子·齐物論》「旁日月,挟宇宙」;《逸周書·王会》「旁天子而立于堂上」。 「旁」、「傍」最初是异体字,「旁」是正写,「傍」是特造的分化字,也写作「徬」,它在表近处、表傍依上与「旁」同义《說文》「傍,近也」《正韵》「倚也」。《史记·滑稽列傳》「执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刘言史《山寺看樱桃花》「老僧不语傍边坐,花发人来总不知」,这是旁边、附近义;李白《送友人人蜀》「山从人面起,雲傍马头生」,程颢《春日偶成》「雲淡风轻近牛大,傍花随柳过前川」,这是依附、接近义读bang。在求区别的要求下,後世「旁」、「傍」发生了大致的分工,就是边侧义主要用「旁」;依附义主要用「傍」。「傍」也不限于应用在空间关系上,後来时间上的临近、邻近也可以用「傍」了,如「傍亮」、「傍黑」、「傍晌」、「傍晚」。 【纵横广袤】 这组词在表方向上有相关处。纵(縱),古作「从」、「從」,《說文》「(从),随行也」。跟在前面的人後面走叫「从」,所以随从、跟从、追逐都叫「从」。不论随从、跟从还是追逐,前面的人和後面的人都在一直线上,所以在表方向上,直线延伸叫「从」或「纵」;换句话说,「从」、「纵」就是人所面向的方向,或眼睛向前看的方向。这是就平面说的,就高下来说,竖直的称「纵」,上下的方向称「纵」。 横,古作「衡」。「衡」是车辕前端的横木,是用来系马轭的;天平上的横木也叫「衡」,两端用以系置所称物和砝码。「横」是起遮拦作用的木杆。古代它们同源通用。就方向来说,乘车时车衡所指的方向叫「衡」;称物时天平横杆所指方向叫「衡」;阻拦人畜通行的栏杆的方向叫「横」。就人来说,「衡」、「横」就是人的左右手的方向。就上下说,向两边延展叫「横」。 「纵」和「横」在表方向上和「东、南、西、北」等不同,它们不是以客观物体(如日之出入、某一河流走向……)为参照物,而是以人的面向为准的所以它们带有相对性,是由人的朝向和习惯来定的。比如「横断山脉」,也称「纵继山脉」,这视考察人的立足点而定;中国称「横山」、「衡山」的有十幾处,其走向视命名人的所在而定。《詩·齐風·南山「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衡从其亩」就是或横垅或纵垅;宋玉《高唐賦》「鼋鼍鳢鲔,交积纵横」,「纵横」也是或纵或横。《集韵》「东西曰衡,南北日从(纵)」,把相对的方向绝对化,这是战国时期的特定的方向观念。战国时期,尤其是後期,主要是秦楚争王;从楚的角度说,与燕、赵韩、魏、齐的联合是一种纵向联合,所以当时术语叫「合纵」,秦与韩、魏、齐等的联合是横向联合,当时的术语叫「连横」:《韩非子·五蠹》「从(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览冥》「晚世之时,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纵横间之,举兵而相角」,高诱注「苏秦约纵,张仪连横。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合为横。故曰纵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也」。正因为有战国时的以南北为「纵」、以东西为「横」的历史,所以才把「纵」、「横」和具体方位结合了起来,使「纵」、「横」除了相对方位之外,又有了绝对方位的意义。《戰國策·西周策》「秦与天下具罢(疲),则令不横行于周矣」,注「横行,东行也」;《吕氏春秋·离俗》「有以横说魏王,魏王乃止其行」,注「关西为横」。 「广」(廣)和「扩」、「横」同源,和「狭」是反义词,指的是宽,是横向扩大:《廣雅・释话》「广,博也」,《玉篇》「大也」《廣韵》「阔也」。 袤(mào),《廣雅·釋詁》「长也」,它指的是纵向延伸。《史记·蒙恬列傳》「……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馀里」《宋史·种谔傳》「横山延袤千里,多马宜稼,人物劲悍善战」:「袤」是向前伸展,所以总是和「延」结合使用。 「广」、「袤」和「纵」、「横」一样,都是相对的方向观念,沒有特定的方向。《漢書·西域傳》「蒲昌海,一名盐泽,去玉门、阳关三百馀里,广袤三四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不减」,又《贾捐之傳》「元封元年,立儋耳、珠郡,皆在南方海中洲居,广袤可千里,合十六县」:「广袤」相当于宽度和和长度,并不指特定的方向。《說文》「袤,衣带以上(此义未见于典籍);一日南北日袤,东西曰广」。把南北称作「袤」,把东西称作「广」,这纯是由「纵」、「横」推衍出来的。「纵」是直向伸延,在这点上和「袤」指长度是相类似;「横」是左右伸展,这和「广」有近似处,且有词源上的渊源。正因为如此,人们把战国时代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纵横」与方位的联系扩大到了「广」、「袤」上,这就造成了「南北日袤、东西曰广」的观念。其实「广」和「袤」是只表宽、长,不表方位的,正如现代的「长」、「宽」不表方向一样。「广土众民」并非土地东西宽;「广宫大囿」也只表宫殿苑囿之宽阔,不表哪个方向宽。所以王念孙在《廣雅疏证》中说「《說文》:南北日袤,东西日广。案:对文则横长谓之广,从(纵)长谓之袤;散文则横长亦谓之袤,周长亦谓之袤」。这是完全对的。 除「广袤」和具体方向相牵扯是出于附会外,还有许多把相对观念绝对化的解释。《国语,越语》「广运百里」,注「东西日广,南北日运」;《周礼·地官·大司徒》「周知九州地域广轮之数」,疏「东西为广,南北为轮」;《釋文》在解释《詩·齐風·南山》「衡从其亩」时说「韩诗云:东西耕曰横……,南北耕曰从」:这都是由「纵横」套下来的,不符合语言运用实际。 【閒间闲】 閒(jiàn),古文字作两扇门中间开有缝隙,上有一月亮形,是从门缝中可以看到月亮或月光透过门缝射人的形象,它表达的意思是缝隙,《說文》「閒,隙也,从门、月」。缝隙的观念无形可象,所以采取用个别表一般的手段,用门缝来表达缝隙的概念。如《史记·管晏列傳》「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閒,而窥其夫」,「门閒」就是门缝。 「閒」由两物之间的空隙引申出多种多样的派生义,这些派生义都可以通过两物之间间断、留有空隙的意思贯串起来。扩大缝隙的距离,可以把处在两事物和数事物的夹缝裏称「閒」,这是中间、裏面的意思,如:《孟子·滕文公下》「引而置之庄岳之閒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操楚方言),亦不可得矣」;又《梁惠王上》「七八月之閒旱」。有空隙则有距离,有缝隙则两事物相隔断,所以时间和空閒上有距离、相隔断都用「閒」(读jiàn)。《礼记·文王世子》「远近閒三席」,「閒三席」即有三席的间隔;《素问,虐(疟)論》「閒日而作」,「閒日而作」就是隔日发作。有隙则可人,进入中间,置身于某一范围、夹杂在裏边亦称「閒(读jian),如:《左傳·庄公十年》「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孟子·梁惠王下》「滕小国也,閒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有空隙就疏鬆,沒空隙就密合,所以形容亲密说「亲密无閒」,有隔阂就是「二人有閒」;本来是亲密的,使之疏远产生裂痕也叫「閒」,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谗人閒之,可谓穷矣」。所以利用对方的孔隙刺探情报、离间对方使之不和的人称「閒细」、「閒谍」,这个意义的「閒」也读jian。有「閒」则不相连属,所以人与他人隔开而独自居住,或两个人避开他人商量事情也称「閒」(jian):《礼记·大学》「小人閒居为不善,无所不至」,「閒居」就是独处;《史记·陈涉世家》「又閒令吴广之次近所旁丛祠中」,「閒令」就是背着众人秘密地指使。连续地进行工作、劳动,中间有一段空闲时间可以摆脱各种事物和忙碌,得到安静和休息也叫「閒」,後来也把无所事事叫「閒」,这读xián,如:《楚辞·招魂》「离榭修幕,侍君之閒些」;《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这种空閒、閒暇的「閒」,其实就是人的活动的间断、间歇,在意义上其要素和其他的「閒」基本相同,只是使用的范畴变了一下而已,「閒」还有许多用法,这裏不一一列举了。 「间」(間)是「閒」的後起异体字,《正字通》「间,俗閒字」。先秦的古文字中未发现「间」字,「间」在汉隶中才偶有出现,中古之後才逐渐通行。最初「间」、「閒」在使用上沒有分别,唐宋之後逐渐用「閒」表「閒暇」、「閒适」义,「閒」的其他意义逐渐用「间」去书写了。这是用异体字来分化词,是一个进步,它使「间」(jian、jian)和「閒」(xian)在书面上产生了区别。後代的人翻刻古书时,常根据後代分化了的字去改古代字形,而且有的改过,有的沒改,这样一来古籍中就出现了「间」与「閒」的混乱。比如《礼记·大学》「小人閒居为不善」用「閒」《礼记·孔子间居》「孔子间居,子夏侍」就用「间」;《史记·魏公子列傳》「侯生乃屏人閒语曰……」作「閒」,前引《陈涉世家》的「间令吴广……」就用「间」……。正因为有这种混乱,所以读古书时要很好地去辨别,尤其要注意「閒」的用法,因为改为「间」的大体统一,而「閒」中多有改而未尽者。比如《荀子》中,改作「间」的大体准确,写作「閒」的「君臣上下之閒」、「生乎天地之閒」、「期九月以为閒」、「昆虫万物生其閒」……,按後代惯例,都应写作「间」,这就是改而不尽的例子。 「间隙」的「閒」和閒适的「閒」在语音上的分化大体上在汉魏时代已经完成,在用「閒」表閒适之前,曾有一段时间(大体上是汉以後,先秦偶有使用,恐是後人所改)把閒适之「閒」写作「闲」。「闲」原本是栅栏的意思,所以用栅栏围起的马厩也称「闲」,如《周礼·夏官·校人》「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闲」也表范围,如《論語·子张》「大德不闲,小德出入可也」。「闲」用来表閒适、閒静,属同音字的借用,如:嵇康《赠秀才人军》「闲夜肃清,朗月照轩」;《世说新语·捷悟》「[郗鉴]自陈老病,不堪人间,欲乞闲地自养」。唐宋之後,「閒」、「闲」并用,以用「閒」为主。简化汉字时,将「闲」、「閒」归并,写作「闲」。 【隙郤间罅衅缝】 隙,古作「𡭴」,《說文》「壁际也」。古代的墙壁由板筑而成,两墙之间常有细小的缝隙,这种缝称作「隙」。《左傳·昭公元年》「墙之隙坏,谁之咎也」,《商君書·修权》「隙大而墙坏」:「隙」用的是本义,墙的颓坏,常由于「隙」的扩大而造成的。扩展开来,凡物有孔洞、有裂痕都可以称「隙」,《廣雅·釋詁》「隙,裂也」,《玉篇》「穿穴也」。如:《韩非子·用人》「夫人主不塞隙穴,而劳力于赭垩(粉刷),暴雨疾风必坏」;《漢書·五行志》「其霜在草根土隙间」。再扩大开来,两地之间有空间隔开、两段时间之间的间隔、人之间思想感情上的隔阂、距离,也都可以用「隙」来说、来比方:《左傳·哀公十二年》「宋、郑之间,有隙地焉」,「隙地」就是两不管的中间地带;又《隐公五年》「春蒐、夏苗、秋、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农隙」即农事季节间的空闲时间;《漢書·高帝纪》「令将军与臣有隙」,「有隙」就是产生隔膜,彼此乖离而不合。「隙」古亦借「郤」来写,如:《莊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漢書·孙宝傳》「[宝]与红阳侯有郤」。间(間),古作「閒」,《說文》「閒,隙也」。「间」与「隙」同源,「间」也是缝隙的意思。《史记·管晏列傳》记载,给齐相晏婴赶车的御者的老婆「从门间而窥其夫」,「门间」就是「门隙」;《莊子·養生主》「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节有间」,是说牛的两个骨节之间有缝隙。「间」在表示空间的距离、时间的距离和思想感情上的距离上也和「隙」有共同处。《漢書·高帝纪》记载刘邦从鸿门宴上逃走时,说「从间道走军」,注「间,空也投空隙而行,不公显也」,这是说刘邦躲过项羽的监视从空隙之处穿过,回到驻军之地;《左傳·哀公二十年》说鲁哀公和他的三个权臣(三桓)之间有裂痕时说「君臣有间」,「有间」也是有「隙」。「间」和「隙」互相交叉,只是「间」更着重抽象用法,扩大了「隙」的引申的意义。「隙」在应用中侧重的是同一物之间的空缺,如「墙隙」、「门隙」、「树隙」、「土隙」……;而「间」则侧重于事物之间的距离、事物之间的空间和时间上的相隔或两事物的中间地带。正因为如此,《荀子·劝学》「口耳之间则四寸耳」,因为它重在距离,虽然这个距离很小,只有四寸,但不能用「隙」;又《性恶》「天下不知之,则傀(gui)然独立天地之间而不畏」,「天地之间」不能说「天地之隙」,因为这裏用的是中间的意思。所以「山间」、「田间」、「终日之间」、「两年之间」……「间」,都不能用「隙」来替换。「隙」与「间」的交叉反映了它们之间的血缘关系;「隙」与「间」的不同,反映了它们之间的後起分工。罅(xià),《說文》「裂也」。「罅」也是「隙」的同源词,它也是「隙」,只不过是物体坼裂所产生的较小的「隙」。包信《秋日过徐氏园林》「鸟窥新罅栗,龟上半敧莲」,「新罅栗」即皮刚刚发生裂缝的栗子;苏轼《钱塘六井記》「于是发沟易甃,完缉罅漏」,「完缉罅漏」就是修补漏缝。所不同的:「隙」是同类物之间的孔隙,而「罅」则是物自身产生的裂痕。 衅,古作「釁」、「舋」,《集韵》「罅坼也」。「衅也是「隙」、「罅」,只不过「衅」所表示的缝隙更小,它相当于现代说的「墨」(wen),是物体本身所产生的裂纹,虽然两部分之间产生了细小的间隙,但器物本身还沒有分离。《新書·道术》「有衅合之,有端随之」,「有衅和之」就是有了缝隙或裂纹,就加以弥合;《左傳·宣公十二年》疏「今人谓瓦裂龟裂皆为衅」,「瓦衅」、「龟衅」都是瓦与龟甲上出现的裂纹;「寻衅闹事」就是找裂缝、找碴闹事。不过「衅」古籍中多用为动词,是涂抹缝隙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衅钟」就是用牲畜血涂抹钟的罅隙。「衅」和「罅」、「隙」也是同源词,只不过它表示更小的裂缝。 「缝」(缝)原是动词,《廣雅·釋詁》「合也」。「缝」是把布帛、皮革缝合在一起的意思,读féng。後来把缝合两边所产生的交界线也称作「缝」,这就是缝隙的「缝」了,读feng,如《詩·召南·羔羊》「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後来缝合所产生的「缝」引申扩大为物体相交处的「缝」,这种用法中古之後才有,如王建《题应圣观》「空廊鸟啄花砖缝,小殿虫缘玉像尘」;贾岛诗「石缝衔枯草,查根上净苔」。「隙」等是物体分开後产生的裂痕,「缝」则是物体相交时的空隙:二者义虽相近,实不同源。现代「隙」族的词已和「缝」逐渐混同,裂开的间隙也称「缝」了,如「墙缝」、「门缝」……。不过这是只就空隙义说的,至于空闲义、隔阂义,仍是不能用「缝」的。 三、天象 【乾坤】 「乾」(qián)和「坤」八卦中的两个卦名。古代也用「乾」来象:人,周易,说封》「乾,天也」;用「坤」来象徵地,同上《说卦》「坤,地也」。正因为如此,古代习惯上以「乾坤」表天地,如:班固《東都賦》「俯仰乎乾坤,参象乎圣躬」;杜甫《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 「乾」、「坤」除和天地比附之外,古人还从哲学、纲常伦理上将其加以引申:《易·繫辭下》「乾坤,其《易》之门邪(耶)。乾阳物也,坤阴物也」,「乾」象徵「阳」,「坤」象徵「阴」;又《繫辭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坤」又成为男、女的象徵;《易·說卦》「乾以君之」,「乾,天也,故称乎父」,《易·序卦》「坤,地也,故称乎母」,「坤,臣道也,妻道也」……。这样一来,「乾」和「坤」就出现了系列相反相成的象徵义:「乾」为阳、为男、为天、为君、为父、为夫、为刚健……;「坤」为地、为阴、为女、为臣、为母、为妻、为柔顺……。这样一来,在「乾」、「坤」上,封建神学和封建的伦理、政治就结合起来了;天尊地卑、君尊臣卑、父尊子卑、男尊女卑……纲常伦理就找到神学的根据了。 【苍昊旻上】 《爾雅·釋天》「春为苍(蒼)天,夏为昊(hào)天,秋为旻(mín)天,冬为上天」,类似的说法还见于《白虎通》、《說文》及各种注疏中;其中申明得名原由的有刘熙。《釋名·釋天》「春曰苍天,阳气始发、色苍苍也;夏曰昊天,其气布散,灏灏也;秋曰旻天,旻,闵也,物就枯落,可乾坤苍昊旻上 闵伤也;冬曰上天,其气上腾,与地绝也」。其实,这都是牵强附会的。战国末年、秦汉以降,阴阳五行之说盛行,于是将天与四时相配、与四方相配、与五行、五味……相配的各种说法就都出来了。「苍天」、「昊天」、「旻天」、「上天」在古代都是对「天」(上帝)崇拜的称呼,与四时根本无关。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就说:「此皆循文训义,未为观其会通。若通而论之:则尧命羲和而云钦若昊天』,非必夏也;鲁诔孔子而曰『闵天不吊』,非必秋也;上言彼黍离离』,下言『悠悠苍天』,其非春可知矣;方言有菀者柳』,即云上天甚神(见《戰國策·楚策》),其非冬亦明矣。《尔雅》略释其义,读者勿泥其词可也」。郝说可谓通达,但仍存迁就;实际上,这种比附除了说明时代风尚之外,沒有意义。 《詩·王風·黍离》「悠悠苍天,此何人哉」,传「元气广大则称昊天,仁覆闵下则称旻天,自上降鉴则称上天,据远视之苍苍然则称苍天」。「苍、昊、旻、上」都是「天」的形容词,不是季节标志。《廣雅·釋器》「苍,青也」,「苍天」是就「天』的视觉颜色说的,「苍天」就是青天、蓝天,和说「苍穹」、「苍空」是一样的;《新序,杂事一》「绝浮雲,负苍天」,就是《莊子·逍遥游》的「绝雲气,负青天」,与春天或东方之天无涉。「昊」与「浩」、「皓」、「皞」、「颢」同源,是形容「天」的浩瀚无际、浩荡无边的,「昊天」就是广大无际的上天。《荀子·賦》「皓天不復,忧无疆也」,「皓天」即「昊天」,与春天或夏天无关,也与西方或东方之天无关。「旻」与「闵」通,「旻天」翻译过来就是「仁慈的老天爷」、「大慈大悲的上帝」。《孟子·万章上》号泣于旻天」,即向仁慈的上帝号泣,与秋天、西天无关。「上天」是说上帝居高临下,俯鉴万民,是高高在上的老天爷、无所不见的上帝的意思,如《書·汤诰》「上天孚佑下民」,与冬天无缘。战国是群雄争霸的时期,各国有各国的保护神,于是天庭也分裂了,原先统一的上帝也就分为五方上帝了;如前所述,五行说的流行导致用五行观察一切、分配一切:这是将「天」(统一的「天」)分裂为四时的「天」、四方的「天」的基础。在这种背景下,各种形容天的词组被赋予了方位霄汉曦熹昕旭煦晞晓暾曈燉 和季节意义,这就是《尔雅》之类的书关于「天」的解释的来源。 不过,「苍」、「昊」、「旻」、「上」因为是「天」的形容词,由于相关关系,也就成为「天」的代称了,这是合于词义派生规律的。《越绝書·越绝请籴内傳》「昔者,上苍以越赐吴」,「上苍」即「上天」;杜甫《遣闷》「馀力浮于海,端忧问彼苍」,「苍」即指天;《北齐書·颜之推傳》「招归魂于苍昊」,李白《荆州贼平临洞庭言怀作》「长叫天可闻,吾将问苍昊」,「苍昊」即苍天;孟雲卿《行路难》「君不见高山万仞连苍旻,天长地久成埃尘」,杜甫《暇日小园散病归种秋菜督勒耕夫兼书触目》「鸾皇不相待,侧颈诉高旻」,「苍旻」、「高旻」即苍天、高天;《乐府,上邪》「上邪!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上」即天,《書·文侯之命》「昭升于上」,注「上谓天」:这都是形容词转代所修饰的对象。另外,以四时、四方派属昊天、旻天……,经过汉儒的广泛传播,後世也就把它们作为一种古代说法接受了下来,所以用「苍」、「昊」等代季节和方位的用法也时有所见。《楚辞·九思,伤时》「惟昊天兮昭灵,阳气发兮清明。风习习兮和暖,百草萌兮华荣」,注「昊天,夏天也」,疑当指春天;杜甫《夏夜叹》「安得万里风,飘飘吹我裳。昊天出华月,茂林延疏光」,「昊天」指夏天;《楚辞·九思,哀歲》「旻天兮清凉,玄气兮高朗」,「旻天」指秋天;李峤《八月奉教作》「清尊对旻序,高宴有馀欢」,「旻序」即秋季:这是面对既成的解释的应用,不过用「苍」、「上」或「苍天」、「上天」表季节的少见。 【霄汉】 「霄」和「汉」在表示高空或天空上有一致处。 霄(xiāo),《廣韵》「近天气也」。「近天气」实际上就是高积雲,因为它处于高空,薄如鲛绡,所以叫「霄」,「霄」应是「绡」的分化字。张衡《思玄賦》「涉清霄而升遐兮,浮蠛蠓而上征」,注「霄,微雲也」;阮籍《東平賦》「凌惊飙,蹑浮霄」,「浮霄」就是浮雲。高空是高积雲形成的处所,由于这种相关关系,人们也把高空称作「霄」。潘岳《京陵公主女王氏哀词》「皎皎霄月,载盈载微」,「霄月即天空之月;郭璞《游仙》「放情凌霄外,嚼药挹飞泉」,「霄外」即天外。 汉(漢),原指「汉水」,如《詩·小雅·四月》「滔滔江汉,南国之纪」。古代的华夏族和南方民族主要以汉水为界,所以人们就把这分割大地的人间的汉水搬到了天上,这就是「天汉」,後来被称为「天河」或「银河」,如:《詩·小雅·大东》「维天有汉,监亦有光」;《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银河也处于高空,所以「汉」也就成为高空的标志。曹丕《善哉行》「比翼翔雲汉,罗者安所羁」,江淹《奏記》「列誉椒壁,飞声冲汉」:「雲汉」就是雲天,「冲汉」就是冲天。由于「霄」、「汉」在指高空、天空上有共同性所以它们常结合在一起使用,如:《後漢書·仲長統傳》「消遥一世之上,脾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陵霄汉,出宇宙之外矣」;刘峻《辨命論》「坠之渊泉非其怒,升之霄汉非其悦」。 「霄」、「汉」除了它们的本义上的区别之外,在高空、天空的意义上也保留着本义的色彩。「霄」来自雲气,所以可以说「重霄」、「九霄雲外」之类;「汉」来自银河,所以只能形成「天汉」、「星汉」之类词语。 【曦熹昕旭煦晞晓暾曈燉】 这是和朝阳的名称,以及与它的日色、温度、状貌、所表示的时间有关的一组词。 曦(xi),《玉篇》「日色也」。「曦」原是表将明未明的,应用中它则成为日光未盛的太阳或太阳的代称了。陆雲《四言失题》「沉曦含辉,芳烈如兰」,韩愈、孟郊《同宿联句》「曦光霁曙物,景耀铄宵祲」:「曦」指夕阳和朝阳;《水经,江水注》「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月」,《舊唐書·音乐志》「永流洪庆,式动曦轮」:「曦」都泛指太阳。「曦」的「日色」义经常用「熹」来写,《正字通》「熹,微阳也」。陶潜《归去来兮辞》「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范成大《晚春田园杂兴,十》「雨後山家起较迟,天窗晓色半熹微」:「熹」、「熹微」都表示日色暗淡、半明不明;它同样既可用于日出之际,也可用于日暮之时。「昕」(xīn)是「曦」的表时间的同族词,《說文》「昕,且明也」,《廣韵》「日欲出也」。「昕」是日将出未出之时,黎明时分,如:《礼记·文王世子》「天子视学,大昕鼓徵,所以警众也」,注「早昧爽击鼓以召众也」;谢朓《阻雪》「初昕逸翮举,日昃驽马疲」,「初昕」即黎明。这族词可能都源于表日光照射的「晞」,其他表早晚的太阳和表日将生之时,都是由表日色派生的。 旭(xù),《說文》「日旦出貌」,《集韵》「日始出也」。太阳初出、阳光始照时的日色称「旭」,如:《詩·邶風·匏有苦葉》「雍雍鸣雁,旭日始旦」;《新書·修政语下》「君子将人其职,则其于民也,旭旭然如日之始出也」。「旭」是描写光线初现的,所以月光初出或雨後日出也都可以用「旭」去修饰,如:林琨《驾幸温泉宫賦》「于是旭月霁野,庆雲霭天」;韦应物《和吴舍人早春归沐西亭言志「阳春美时泽,旭霁望山晖」。「旭」本来是形容始出的太阳的,由于相关关系,「旭」也可以兼指初出的朝阳,如谢朓《宋海陵王墓铭》「西光已谢,东旭又凉」。旭日的温度最初用「昫」(xù)来写,《說文》「昫,日出温也」,後加火成「煦」,如:《墨子·经说下》「景光之人煦若射」;张养浩《拟四时归田乐,冬》「负暄坐晴檐,煦煦春满袍」。晞(xī),《說文》「乾也」。「晞」本来是表示日照之词,如《詩·秦風·蒹葭》「蒹葭淒淒,白露未晞」传「晞,乾也」。「晞」于光照曝晒之义外,同时也表日色。《玉篇》「晞,明不明之际也」。其义大体上相当于「旭」。如:《詩·齐風·东方未明》「东方未晞,颠倒裳衣」,传「晞,明之始升」。孔疏「晞谓将旦之时,日之光气始升」。钱起《奉和圣制登朝元阁》「拂曙銮驾上,晞阳瑞雪晴」。表日出的时间时,字用「晓」(晓)来写,《說文》「晓,明也」,《正字通》「今谓曙曰晓」。例:《莊子·天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世说新语·文学》「真长(刘惔)延之上坐,清言弥日,因留宿至晓」。「曦」、「熹」、「昕」一系表示的是日将出的有关方面旭」、煦」、晞」、晓」一系则指的是日出後的有关情况。 暾(tun),《正字通》「日初出煦物貌」。「暾原是描写日出後朝日照物的,如:谢灵运《石门新营……》诗「早闻夕飆急,晚见朝日暾」;岑参《春寻河阳温处士别业》「风暖日暾暾,黄飞近村」。同样由于相关关系,「暾」也指太阳,指初升的太阳,如:《楚辞·九歌·东君》「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隋書·音乐志下》「扶木上朝暾,嵫山沉暮景」。在「暾」主要用于表东方的朝日之後,其描写朝阳日色的字逐渐为「曈」所取代,如:何逊《苦热》「曀风逾静,曈曈日渐旰」;白居易《短歌行》「曈曈太阳如火色,上行千里下一刻」。至于表阳光或火光的温暖的字则分化为「燉(tún),如白居易《别毡帐火炉》「婉软蛰鳞苏,温燉冻肌活」。至于「暾」所表的时间,因为已有异源的「晨」、「朝哺」、「朝食」等表示了,沒有派生新词。 【星辰彗孛宿】 这组词都是天体。 星,古作「曐」,《說文》「万物之精,上为列星」。「星」就是夜空中发光的天体,不过古人认为它是万物之精的反映。如:《詩·召南·小星》「嘒(闪亮貌)彼小星,三五在东」;《左傳·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在现代天文学的观念中,空中所有的天体都可以称「星」,包括日、月在内;在古代,「星」不包括日、月,如: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星」、「月」对举;文天祥《正气歌》「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日」、「星」对举。 「辰」作为天体是个聚讼纷纭的词。《左傳·昭公元年》「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据此则「辰」是星宿专名,就是《诗》「七月流火」中的「大火」,东宫苍龙中的「心宿」。不过称「辰」的著名的星不止「大火」,还有不少:《論語·为政》「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这裏的「北辰」是指当时的北极星,现属小熊座;《漢書·天文志》「辰星日北方,冬,水」这裏「辰」又指行星中的「水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天有三辰,地有五行」,又《桓公二年》「三辰旗旅,昭其明也」,「三辰」是总日、月、星说的,在这个意义上,「辰」又是大体的总名了;昭公七年》「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書·尧典》「历象、日、月、星、辰」:其中「日」、「月」、「星」又与「辰」并列,「辰」又应该是日、月、星之外的天体。《左傳·昭公七年》「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从上面晋侯和伯瑕的问答裏可以看出,「辰」在古代就已经用得很乱了,伯瑕以「日月之会」解「辰」,这也许是打开「辰」的词义的一把钥匙。「辰」早期可能是大火的专名,今天东北民间还把「心宿」称作「辰儿」;後来重要的星、行星或星群也常被称为「辰」,如北斗星、北极星、金星、水星之称「辰」;重要的星或星群,常是日月、五星运行所在的标志,也是判断季节的标志,因此标志日月运行、日月相会和农事季节的星和星群也称「辰」,如《左傳·僖公六年》「丙之晨,龙尾伏辰」。这样一来,「辰」实际上就相当于後来的「宿」了。正因为「辰」既是星名,又是星群的名称,所以作为星名它可以包括在「星」中,作为星群名,它又独立于「星」外,甚至可以概括日、月、星,所以「星辰」可以成为天体的统称。 彗(huì),亦作「簪」,《說文》「埽竹也」。「彗」就是现代说的「扫帚」;作为星,它指拖有长尾的「彗星」,这是因为「彗星」拖有长尾很像一把扫帚的缘故,今日口语中还把彗星称作「扫帚星」。《晋书·天文志》「彗星,所谓扫星」;《後漢書·杜笃傳》注,「彗星者,所以除旧布新也」。 「彗星」也称「孛」(bèi)。《左傳·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出于辰<大火)西,光芒东及天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漢書·王莽傳》「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復兴」:「星孛」即彗星。《漢書·文帝纪》「有长星出于东方」,注「文颖曰:孛、彗、长三星,其形象小异:孛星光芒短,其光四出,蓬蓬孛孛也;慧星光芒长,参之如扫簪;长星光芒有直指,或竟天,或十丈,或三丈、二丈,无常也」。注将彗星依形态分为「孛」、「彗」、「长」三种,「孛」指光芒四射的彗星,供参考。 宿,《說文》「止也」,《廣雅·釋詁》「舍也」。「宿」原是舍止、住宿、过夜的意思;在天文学上,古代把日月五星运行轨道上的星群叫「宿」。古人把黄道上的星星依其相互关系划分为二十八个星群,以此作为行星和日、月运行位置的标志,形象地说,这些座标就是日月五星运行中宿歇之处,所以称「宿」,读xiù:《釋名·釋天》「宿,宿也,星各止宿其处也」;《说苑,辨物》「所谓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宿」在现代天文学术语上称作「星座」,如:《周礼·春官·冯相氏》「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八宿之位」;《史记·天官书》「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 「宿」和「辰」都有标志日月运行的星座的意思,「辰」早出,划分不细,也沒有稳定下来;「宿是战国以後天文学发展了的产物,它划分精密星座固定,能更好地起坐标的作用,所以「宿」出现後,含糊的「辰」就不用以表星座了。 【参商牛女斗魁杓】 这是一组有名的星座。 参(参,shen),古作「曑」。「参」是二十八宿中西方白虎七宿中的最有名的星宿,即猎户座中的七颗亮星,《史记·天官书》「参为白虎」。七颗星中有三颗相互挨近、成一直线,就是民间所说的「三星」。《詩·唐風·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毛传「三星,参也」。古人把「参」在黄昏後中天作为春天的标志,《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 商,《左傳·昭公元年》「辰为商星」。「商」在二十八宿中是东方苍龙七宿中的主要星座一「心宿」,在今之天蝎座。「商宿」也叫「大火」,这是因为「商」星在夏季中天,而且星光略带暗红的缘故。《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火」就是「大火」,就是「商星」。 「参」和「商」一个在夏历正月黄昏时中天,一个在五月时中天。《礼记·夏小正》「正月初,昏,参中……五月……初,昏,大火中」。「参」和「商」都是并列的三颗星,形状很相似;两者又此升彼落,从不同时出现,这就在民间衍生出一段有名的神话。《左傳·昭公元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而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高辛氏)不臧(不高兴),迁阏伯于商丘,主辰(主祀大火),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晋阳),主参(主祀参星),唐人是因,……故参为晋星」。这可能是春秋晋楚争霸时代的产物。後世就据此把兄弟不和喻为「参商」或「参辰」。另外,「参」与「商」一出一沒两不相见,所以後来也把夫妻、好友等分居两地不能见面比作「参商」,如:杜甫《赠卫八处士》「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白居易《太行路》与君结髮未五载,岂期牛女为参商」。 「牛」、「女」是二十八宿中北方玄武七宿中的两个星宿,《吕氏春秋·有始》「北方日玄天,其星婺女虚危营室」。不过在民间和文学作品中产生巨大影响的,不是二十八宿中的「牛」、「女」,而是在它们北边的「织女」星和「河鼓」星。「河鼓」就是「牵牛星」,《爾雅·釋天》「河鼓谓之牵牛」。「织女」与「河鼓」两星座夹银河相对:「织女」在天河北,由一颗大星两颗小星组成,是天琴座的主星,民间把它和其附近的「渐台」结合,把「渐台」看成是织机,所以把亮星称作「织女」;「河鼓」由并排的中间亮两边较暗的三颗星组成,是今天鹰座的主星,居银河之南,民间把它看成牛头形,神话中把它看成牛郎用扁担挑着两个小儿之形,所以也叫「扁担星」。牛郎、织女的劳动婚姻及其所受的磨难早已脍炙人口,作为神话它大概在先秦已经形成《詩·小雅·大东》就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的诗篇;汉以後神话已经和今天的传说差不多了。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濯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復幾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斗」是天上最著名的星座。「斗」有两个:一个是中宫的「北斗七星」;一个是北宫的头一宿,所谓「南斗六星」。影响最大的是「北斗」。北斗属今之大熊座,由构成水勺子形的七颗星组成,所以民间也叫它「勺子星」。《詩·小雅·大东》「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南斗六星,其中四星形如簸箕,民间也称「簸箕星」;「北斗」像挹酒的勺子,所以诗裏说它虽然像「斗」,却不可以挹酒、挹浆。北斗居于北极上的紫微星(帝星)的下方,古代把它看作上帝的乘舆。「斗」的杓把(斗柄)一夜之中的指向不同,每个季节的指向也不同,所以《淮南子·天文》中说「紫宫(帝星)执斗而左旋,日行一度,以周于天。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斗指子示冬至,指癸小寒,指丑大寒……」;又说「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復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一月指子,一岁而匝,周而復始」。「斗」的重要性出于它对农业季节判断的重要性,所以有「斗转星移」之类的成语出现。 「斗」还可以分为两部分,前部像勺头形的称「魁」,後面像勺柄的称「杓(biāo)」。《說文》「魁,羹斗也」。「魁」本指舀汤的勺子,作为星宿名则特指「斗」头四星。《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魁枕参首」,司马贞索隐引《春秋运斗枢》云:「第一至第四为魁」。「杓」作为星名,它特指斗柄的三颗星。《廣韵》杓,北斗柄星。《漢書·天文志》云: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後漢書·舆服志》「後世圣人观于天,视斗周旋,魁方杓曲」。 应该注意的是「斗牛」连用时,多不是指牵牛星与北斗星,而是指北宫的「斗」、「牛」二宿。《晋书·张华傳》初,吴之未灭,斗牛之间常有紫气,乃邀雷焕仰观。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耳」;苏轼《赤壁賦》「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斗」、「牛」都指「南斗」和「河鼓」之下的「牛宿」因为北斗和河鼓之间不是黄道经过的地方,而且相隔过远,不能并称。 【光景辉曜】 光,《說文》「明也」。「光」古字作「灮」,象人举火烛之形,所以它的本义可能指「火光」,不过它在应用中早已泛化,成为照耀物体的各种「光」的通称。《詩·小雅·庭燎》「夜未央,庭燎之光」这裏「光」指火把的光亮;《詩·齐風·鸡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这是月光。此外日光、灯光、珠光、剑光、雷电之光……都可以称「光」。《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发光体发出的光都是「光」。至于表声誉美盛的荣耀之「光」,则是人的功业、美德、威德……所发出来的象徵的「光」,所谓「光荣」、「为国争光」。 景,《說文》「日光也」。「景」与「光」同源,最初它特指日光。潘岳《寡妇賦》「独指景而心誓兮,虽形存而志殒」,「景」是日光,这裏转指日;张载《七哀》「朱光驰北陆,浮景忽西沉」,左思《咏史皓天舒白日,灵景耀神州」,「景」也都指日光。「风景」最初是风和日丽的好天气的意思。景」也同样泛化,可以用于各种光亮:张衡《西京賦》「饰华榱与璧珰,流景耀之韡晔」,这裏指的是金璧华饰的映日的闪光;《後漢書·班固傳》「岳修贡兮川效珍,吐金景兮歊(xiāo,气上出貌)浮雲」,这裏指的是宝鼎之光。所以判定「景」是日光除字形的指示和训诂遗产之外,还在于「景」和「影」古代同用一字。《墨子·经说下》「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荀子·富国》「三德者诚乎上,则下应之如景嚮」:「景」即「影」,「景嚮」即「影响」。日光称「景」,日光照射所形成的阴影也称「景」,「影」是後起的分化字。《颜氏家训,书证》「凡阴景者因光而生,故即谓为景。……至晋世葛洪《字苑》,傍始加乡,音於景反,而世间辄改治《尚书》、《周礼》、《庄》、《孟》从葛洪字,甚为失矣」。据颜之推记载,「影」是晋代才发生的,这种分化当然是个进步。 辉(輝),亦作「煇」、「晖」,《說文》「光也」。「辉」与「火」、「燬」是同源词,最初应是形容火光的,它之表「光」是形容词名词化的结果。「辉」最初是描写光的明亮、闪烁的:《詩·小雅·庭燎》「夜乡晨,庭燎有辉」「有辉」相当于「辉辉」,是形容庭燎放光的;《新论,类感》「太白辉芒,鸡必夜鸣」,「辉芒」即光芒闪烁。正因为「辉」是形容词,所以才可以重叠使用,或与「煌」构成联绵词,如:司马相如《封禅文》「采色炫耀,焕炳辉煌」;郑谷《黄莺》「春雲薄薄日辉辉」。正因为「辉」来自形容词,所以「辉」多和「光」结合使用。《古乐府,悲歌行》「昭昭素明月,辉光烛我床」,《漢書·李寻傳》「夫日者,众阳之长,辉光所烛,万里同晷」:「辉光」源本当是明亮之光,辉辉之光。所以「辉」单独用以表「光」时,也相当于「辉光」、「辉煌之光」。古籍中又常用「煇」、「辉」表火光,用「晖」表日星之光,如:《荀子·天論》「水火不积,则辉润不博」;阮籍《咏怀》「微风吹罗袂,明月耀清晖」。这种分化是不严格的,常常变通使用。 曜,《釋名·釋天》「耀也,光明照耀也」《集韵》「日光也」。「曜」来自动词「耀」(燿)。「耀」原指灯火雷电之类的强烈的闪烁的光的照射,名词化之後表示耀眼的光芒。《詩·桧風·羔裘》「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这是说羔裘在日光照射下闪闪发光。「景」逐渐表景物後,日光义就逐渐为「曜」所据有,如:《水经,庐江水注》「晨光初散则延曜人石」;范仲淹《岳阳楼記》「日星隐曜,山岳潜形」。不过,「曜」比「景」概括的范围还要大一些,它除日光以外还可以指各种天体发出的光。左思《吴都賦》「精若曜星,声若雷霆」,「曜限制的就是星。正因为如此,「曜」还可以转指太阳或其他天体。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笺》「曜灵匿景,继以华灯」,「曜灵」指太阳神;《宋書·历志下》「冲之曰:臣以为辰极居中,而列曜贞观」,「列曜」指列星。 【电闪雷霆霹雳】 电(電),《說文》「阴阳激耀也」。古人认为阴雨天阴气和阳气互相排斥发生的耀眼的光叫「电」这是古代对由于电位差增大到一定程度而引起的放电现象的较科学的解释。注意,现代把能使电灯放光、能使机器等启动的能源称作「电」,在古代,「电」只指天空中的闪电,相当于现代口语中的「闪」。《詩·小雅·十月之交》「烨烨震电,不宁不令(发怒)」,《漢書·礼乐志》「雷震震,电耀耀」,「烨烨」、「耀耀」都是形容闪电的明亮耀眼的;《晋书·孙绰傳》「南北诸军,风驰电赴」《宋書·乐志》「人生世间如电过,乐时每少苦日多」这是用闪电的一闪即逝来形容快速的,所谓「风驰电掣」、「电光石火」。把「电」作为能源,只是近代的事。 闪(閃)《釋文》「暂见也」。「闪」是一晃而过短时间出现随即消失的意思所以忽有忽无、忽明忽暗通称「闪」,如:花蕊夫人《宫词》「盘凤鞍闪色妆,黄金压胯紫游缰」;王僧孺《中寺碑》「日流闪烁,风度清锵」。「电」在暗空中也是一闪而过的,所以人们也把「电」称作「闪电」,如《隋書·长孙晟傳》「突厥大畏长孙总管,闻其弓声,可谓为霹雳;见其走马,称为闪电」。「闪电」中的「闪」原是形容「电」的倏生灭的,後来转而成为电」的代称。顾雲《天威行》「金蛇飞状霍闪过,白日倒挂银绳长」,「霍闪」即明霍霍的闪电。现代由于「电」广泛用于动能,「闪」或「霍闪」已经取代了「电」,成为阴阳激耀的名称了。 雷,古作「靁」。《淮南子·天文》「阴阳相薄,感而为雷」《釋名·釋天》「雷,也,如转物有所雷之声也」:《淮南子》是从性质上解说的,《释名》是来源上说明的。「雷」指闪电过後,由于所产生的高温使周围空气、水气急剧膨胀所发生的爆炸声,由于它源于「电」,所以也说它是阴阳相激的产物;它的得名则出于雷的隆隆声,如重物的滚动,如石头的滚落。如:《礼记·月令》「[仲春]雷乃发声」;《易·解》「天地解而雷雨作」。「雷」的古字,象由闪电曲折贯穿的四个车轮形,可见在古人的心目中打雷和打闪,是天神驾车凌空而过的结果;隆隆的雷声是车轮发出的轰响,霍霍的闪电是天神甩动的鞭子的闪光。《淮南子·原道》「电以为鞭策,雷以为车轮」《漢書·扬雄傳》「奋电鞭,骖雷辎」,正是这种观念的反映;後世则以为「雷」是司雷之神「雷公」在天上击鼓所致。《越绝書·越绝外传,记宝剑》「雨师洒扫,雷公击橐」,《論衡·雷虚》「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这反映了汉以後的迷信或神话观念。 霆(ting),《玉篇》「电也」,《爾雅·釋天》「疾雷为霆」,《說文》「雷馀声也」。对「霆」的这三种解释反映了「霆」的意义的演变过程。「电」与「霆」古同源:自其发光说叫做「电」,自其发声说叫做「霆」。「霆」是古代的「雷」,「雷」只是形容「霆」的声音的形容词,所以「雷霆」连用时「雷」总在前面,处于修饰的地位,如:《易·繫辭上》「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孙子,兵争》「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当「雷」由形容雷声转而取代雷声之後,于是许慎把「霆」解作「雷馀声」。「雷」的初声和馀声是很难、也沒有必要区分的,所以找不出这样的用法,後世则使「雷」和「霆」适当地分了工:让「雷」成为雷的泛称;让「霆」来指那种「疾雷」,那种雷声大、来势凶和闪电同时发生的「雷」。《詩·大雅·常武》「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疏「如雷之发声,如霆之奋击」;《淮南子·兵略》「疾雷不及掩耳,疾霆不暇掩目」:因为「霆」总是同时有闪电伴生,所以说「霆」有「奋击」作用,说「霆」使人不及掩目。「霆」也叫「霹雳」,《尔雅注》「[霆,]雷之急击者,谓霹雳」。「霹雳」是个联绵词,也作「辟历」、「劈历」……,最初也是形容「雷霆」的声音的,如杜甫《热》「雷霆空霹雳,雲雨竟虚无」;後来才成为「霆」的别名,如《世说新语·雅量》「夏侯太初尝倚柱作書·时大雨,霹雳破所倚柱」。 【虹霓蝃蝀】 「虹」和「霓」都是雨过天晴後出现在天空中的彩色的桥形圆弧。现代知道,这是日光照在空中浮游的水滴上经反射形成的现象,所以「虹」、「霓」出现的方位总与太阳方位相对,朝现于西,晚现于东。「虹」的古字作身体呈弧形的双头怪兽形,由此可见古人把「虹」看做是天上的神兽。《漢書·燕刺王傳》「天雨,虹下属宫中饮井水,水泉竭」,《异苑》「晋陵薛愿,有虹饮其釜澳,须臾嗡响便竭,愿辇酒灌之,随投随涸,便吐金满釜」:「虹」经常来下界吸水,它的想象中的形状大概与龙相似。正因为人们把「虹」看作双头怪兽,所以才形成不敢用手指虹的风俗,如《詩·鄘風·蝃蝀》「蝃蝀在东,莫之敢指」。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现代。 《淮南子·說山》「天二气则成虹」,《釋名·釋天》「虹,攻也,纯阳攻阴气也」:这可以看作汉以後对「虹」所作的科学、哲学上的说明。「虹」因为呈弧形,色彩多样,所以经常被用来比喻弧形物和色采缤纷之物。 霓(ni),亦作「蜺」,《廣韵》雌虹」。「虹」常有形成内外二环的,内环彩色较鲜明,外环较浅淡;现代把外环的称作「副虹」,古人称作「霓」。古人把「虹」看成天上的神兽,根据动物一般雄性皮毛较美丽华艳、雌性较暗淡的规律,于是把内环的「虹」看成雄性的,把外环的「霓」看成雌性的虹,如《爾雅·釋天》「虹」疏「虹双出,色鲜成者为雄,雄曰虹;暗者为雌,雌日蜺」。在应用上「虹」、「霓」一般不作区分。苏轼《飓风賦》「断霓饮海而北指,赤雲夹日而南翔」,「断霓」亦即「断虹」;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霓为衣兮风为马,雲之君兮纷纷而来下」,「霓为衣」即衣如虹的七彩之衣。《說文》「虹,蝃蝀」也,又「蝃蝀,虹也」。「蝃蝀」亦作「蝀」,它是「虹」的古语形式,《诗经》之外很少见用。 【雲霞霭】 雲(云),《說文》「山川气也」。林河川蒸发的水气在天空中遇冷凝聚形成的悬浮在空中的小水滴或冰晶叫「雲」,这在古今是相同的,如:《莊子·天运》「天德而出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雲行而雨施矣」;李白《关山月》「明月出天山,苍茫雲海间」。「云」是「雲」的象形字,象雲的回卷之形;「雲」是「云」借为「子曰诗云」的「云」之後造的分化字,现代的简化汉字又将其重新归并。 霞,《說文,新附》「赤雲气也」。「霞」就是彩霞、朝霞、晚霞的「霞」,是早晚日光斜射天空、由于空气的散射作用使天空和雲层呈红、橙、黄等色彩的自然现象,其中红色最鲜明,所以说是「赤雲气」。如:《楚辞·远游》「餐六气而饮沆瀣兮潄正阳而含朝霞」;谢朓《晚登三山还望京邑》「馀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霞光」或「霞雲」,色彩丰富而且艳丽,所以多用「霞」比喻光泽美丽之物或仙人的所在。 霭(ǎi),《廣韵》「雲状」。「霭」原是形容雲烟蒙蒙的样子的,如陶潜《停雲》「停雲霭霭,时雨蒙蒙」。转化为名词之後,「霭」就指黑沉沉、灰蒙蒙的烟雾之气,多指日出或日落时天际的烟雾、雲气。如:《晋书·刘隗傳》「望雲气而宵溃,睹太阳而霭散」;杜牧《题扬州禅知寺》「暮霭生深树,斜阳下小楼」。 【气氛祲】 气,亦作「氣」,《說文》「雲气也」。许慎在这裏是用个别来释一般,其实「气」不等于「雲」,「雲」是在高空中凝聚的「气」,「气」则指一切蒸腾上升的气体;古字「气」正画作水气蒸腾的样子,只不过由于书写的便利使字形由竖变横了而已。「氣」是古「餼」(xì)字,指未加工的庄稼因为古「气」字与「乞」容易相混,所以用表「餼」的「氣」来写「气」,为区别,「氣」则加「食」旁成为「餼」字。于是发生了字形的错位。蒸气是「气」的本义,如孟浩然《临洞庭》「气蒸雲梦泽,波撼岳阳城」;推而广之,「气」就表示一切气体了,天上的雲雾、呼吸的气息、空中的气流、散溢的气味……,都可以称「气」。因为「气」似有形而无体,所以抽象化之後,它也指人的各种精神状态:如「勇气」、「怒气」、「志气」、「意气」……;如「力拔山兮气盖世」。古代的哲学家则把「气」看成是世界万物的本源;迷信者则把「气」看成是命运的主宰:如「阴阳二气」、「气数」、「气运」……。 氛(fèn),《說文》「祥气也」,段玉裁注「祥气谓吉凶先见之气」。「氛」特指表现各种预兆的「气」。古人认为「气」支配着一切,一切也表现于「气」,因而各种先兆都可以通过对「气」的观察得到,正如医生观察人的神气、气色可以知道潜伏的疾病一样,这在古代叫做「候气」或「望气」。如:《後漢書·百官志,太史令》注:「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二人,十二人候气」;《史记·项羽本纪》「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采,此天子气也」。为了区分,古代把这种反映吉凶徵兆的「气」称作「氛」,所谓「祥气」,如:《国语,楚语》「台不过望氛祥」;周邦彦《汴都賦》「谓之灵台,则其高可以观氛祥」。 「氛」原是中性词,可是正如「臭」由气味转为恶气味一样,「氛」也由表朕兆的「气」变为恶气、预示凶兆之「气」。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望「氛」主要是要避凶的缘故,正如人们尝味多是尝有无坏味一样,如《左傳·昭公二十年》「梓慎望氛,曰:今兹宋有乱,国幾亡,三年而後弭;蔡有大丧」。正因为「氛」转为表凶祥之气,所以它常和「妖」、「邪」等连用,如:《漢書·元帝纪》「氛邪岁增,侵犯太阳」,颜师古注「氛,恶气也」;徐陵《为贞阳侯与陈司空书》「江左氛妖,投身齐国」。 祲(jin),《說文》「精气感祥也」。精气感应出现的兆头叫「祲」。「祲」与「氛」不同处在于:「祲」从一开始就表示灾祥,表示妖气。《周礼·春官·祲》「(视)祲,掌十辉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祲」掌管的是十种占望日光、雲气之法所渭「十辉」,目的是观察各种「妖祥」各种有害的徵兆;又《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五雲」据郑注说「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可见其中主要是灾害性的天象。《左傳·昭公十五年》「春,将褅于武公,戒百官。梓慎曰:之日其有咎乎!吾见(现)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氛也」:「赤黑」之气称「祲」,可见「祲」为不祥之气;「氛」前加「丧」才表不祥之气,可见「氛」原是中性的。当「氛」贬化之後,「氛」和「祲」就都指恶气了。「祲」源于「侵」,这本身也说明它来源于有害于人的兆头,具有灾害性预兆的性质。 【风霾】 把由于气压分布不均造成的空气流动叫做「风」(風)这在古今是一致的,如:《詩·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许浑《咸阳城东楼》「山雨欲来风满楼」。 霾(mái),《說文》「风而雨土为霾」,风吹得尘土满空、自天而落称「霾」。《詩·邶風·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传「霾,雨土也」;李白《门有车马客行》「北风扬胡沙,霾翳周与秦」,「霾翳」是为卷起沙土的黄风所掩盖、遮蔽。「霾」就是北方春天多见的卷有大量黄土的所谓「蒙古风」;因为「霾」吹起来风沙满天,所以「霾」也表示阴晦昏暗,如:《後漢書·郎顗傳》「时气错逆,霾雾蔽日」;柳宗元《微咎賦》「日霾以昧幽兮,黝雲涌而上屯(聚)」。 【飘飙】 飘(飄),亦作「飃」,《說文》「回风也」《爾雅·釋天》「回风为飘」。「回风」就是回旋之风,就是旋风,例:《莊子·天下》「若飘风之还,若羽之旋」,「还」就是「旋」;《詩·大雅·卷阿》「有卷者阿,飘风自南」,传「飘风,回风也」。「飘风」也指暴风:《老子》「飘风不终朝」,注「疾风也」;《商君書·禁使》「飞蓬遇飘风而行千里」「飘风」也指风速很高的风。 飙(飆,biāo),《說文》「扶摇风也」,《玉篇》「暴风也」。曹植《杂诗》「何意回飙举,吹我人雲中」,「回飙」就是旋风;《後漢書·臧洪傳》「黄巾群盗处处飙起」,「飙起」就是像疾风一样兴起。 「飘」和「飙」是同源词,都指旋风和暴风,不过後来发生分化:这就是把旋转而上的风叫「飙」,以区别于「飘」。《爾雅·釋天》「扶摇谓之猋」,「猋」即「飙」,是「扶摇」的合音。《莊子·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淮南子·原道》「扶摇抱羊角而上」:大鹏借助上升的大旋风才能上到九万里的高度;「羊角而上」说的也是扶摇风像羊角一样盘旋而上。依今天的观点看:「飘」、「飙」就是台风、龙卷风之类的旋转前进的暴风。 「飘」原为风名,当读为biao。因为物的飘动、飞扬是借助于风力,所以作为动词,「飘」表示风霾飘飙阴曀雾雺濛霂 物被风吹动,如顾雲《柳诗》「长堤未见风飘絮,广陌初怜日映丝」。进而被风吹起之物的飘扬、飘荡也称「飘」,如曹操《却东西门行》「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後来「飘」的飘动、飘扬义成为常用义,狂风义就专用「飙」了,所谓「狂飙」。 【阴、曀】 这组词都表示由于气象原因造成的日光不明。 防(陰),《說文》「山之北、水之南也」。「明」原指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引申开来,阳光被乌雲遮住也称「阴」这个意义上的「阴」为区别曾写作「露」,《說文》「露,雲覆日也」,字未通行开。如:《詩·邶風·谷风》「习习谷风,以阴以雨」;又《豳风,鸱鸮》「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戶」。 曀(yi),《釋名·釋天》「曀,翳也,言雲气掩翳日光,使不明也」,《爾雅·釋天》「风而雨土为霾阴而风曰曀」。在「曀」的解释上《释名》是对的,「曀」源于「翳」,不过它最初是形容词,经常叠用,如:《詩·邺風·终风》「曀其阴,虺虺其雷」;《晏子,谏下》「星之昭昭不若月之曀曀,小事之成不若大事之废」。「曀」只表日色暗淡或光线暗淡,与风无关。《詩·邶風·终风》有「终风且霾,惠然肯来……。终风且,不日有曀」传「阴而风曰」,毛传本是随文解词,但被守成的训诂家因袭之後,就成为「曀」一解了;另外,《說文》「壇,天阴尘起也,《诗》曰:壇壇其阴」,「壇壇其阴」即上引《终风》之「曀曀其阴」,只因或本从土,于是在解释上就有了刮风而阴与扬尘而阴之别,其实也是出于对特殊用例的解说。 【雾、雺、濛、霢霂】 《爾雅·釋天》「天气下、地不应曰雾,地气发、天不应曰雾」。 雾(霧),亦作「霚」。「雾」是近地的水蒸气遇冷凝结而成的小水滴,因为它如气如烟,挨近地面而不升入高空,所以《尔雅》说它是「地气发天不应」。如:《礼记·月令》「[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氛雾冥冥」;《水经,夷水注》「大溪南北,夹岸有温泉对注,夏暖冬热,上常有雾气」。 雺(méng),亦作「𩅗」。「雺」即今之所谓「毛毛雨」,是空中水蒸气凝结的雾状细雨;因为它极细小,下降时不形成雨丝落地,好像在空中飘动雨霖霪雪雹筱 所以《尔雅》说它是「天气下,地不应」。「雺」其实是「霢霂」的合音。《爾雅·釋天》「小雨谓之霖」,《釋名·釋天》「霢霂,小雨也。言霖者,霖沥沾渍,如人沐头,惟及其上枝而根不濡也」:《释名》所说虽是附会,但他对「霢霂」的特徵的描写还是很正确的。《詩·小雅·信南山》「上天同雲,雨雪纷纷,益之以霢霂」,传「小雨曰霢霂」。霖」这个联绵词有多种写法,它最早见于甲骨文。《殷墟书契菁华,四二六》「八日庚戌,有各(来)雲自东,冒母。昃,亦有出虹自此饮于河」,「冒母」即「霢霂」这也许是见于记载的最早的联绵词;《太玄,少上九》「密雨溟沐,润于枯渎,三日射谷」;潘尼《苦雨賦》「始蒙瀎而徐坠,终滂沛而难禁」;张载《霖雨》「霖雨馀旬朔,蒙昧日夜坠」:「溟沐」、「蒙瀎」、「蒙昧」,也是「霢霂」的变体《集韵》作「䨫𩄻」。今日口语中的「毛毛雨」实际上也是「霢霂雨」的音变;张昱《船过临平湖》「只因一霎溟蒙雨,不得分明看好山」「溟蒙雨」即「毛毛雨」。 濛,《說文》「微雨貌」。《詩·豳風·东山》「我来自东,零雨其濛」,「零雨其濛」就是落雨濛濛;宋之问《温泉庄卧病寄杨七炯》「是日濛雨晴,反景(影)入岩谷」。「濛雨」即「濛濛雨」。「濛」就是「雺」、「霢霂」的形容词化,是形容毛毛雨的特徵的。 「雾」、「雺」、「濛」都是明母字,侯、幽韵近,屋、东为侯韵的对转,它们古代应同源。 【雨霖霪】 雨,《說文》「水从雲下也」。蒸发的水气升到天空遇冷凝聚成雲,凝聚的水滴落下来就成为「雨」。古代,「雨」经常用作谓语,指雨、雪之类从雲而下,如:《詩·邶風·北风》北风其凉,雨雪其雾(丰沛貌)」;《左傳·隐公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引申开来,凡物自上下落也都可以叫「雨」如:《春秋,文公三年》雨螽(斯螽,sizhong,蚂蚱)于宋」,注「自上而堕,有似于雨」;《淮南子·本经》「昔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雨粟」即小米自天而降。「雨上古也有作名词用、指所落的雨滴的,如:《詩·豳風·东山》「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孟子·告子上》「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不过古代作名词用的「雨」相对地少,中古之後,「雨」就主要用为名词了,如:杜甫《秋雨叹》「雨中百草秋烂死,阶下决明(决明子,药用植物)颜色鲜」;岑参《南池夜宿思王屋青萝旧斋》「天晴雲归尽,雨洗月色新」。 霖(lin),《說文》「雨三日以往为霖」;霪(yin),《玉篇》「久雨也」。「霖」和「霪」古同源,都是久雨不止的意思,《爾雅·釋天》「久雨谓之淫,淫谓之霖」。《礼记·月令》「季春行……秋令,则天多沈阴,淫雨早降」,注「淫,霖也,雨三日已上为霖」;《書·大傳》「天无烈风淫雨」,注「淫雨谓之霖」。「淫」是降雨过分;「霪」是它的分化字:「霖」是落雨不止,两者词义基本相同。《淮南子·修务》「禹沐浴霪雨,栉疾风」,「沐浴霪雨」就是在连绵的雨水中浇着;范仲淹《岳阳楼記》「霪雨霏霏,连月不开」,「连月不开」,所以称「霪雨」。《莊子·大宗师》「子舆与子桑友而霖雨十日。子舆曰:子桑殆病矣!裹饭而往食之」;《舊唐書·五行志》「大历四年,秋大雨。是岁自四月霖澍至九月,京师斗米八百文」:久雨成灾也称「霖」。「霖」和「霪」虽然同源,都表久雨,不过它们还有一点差别,这就是:「霖」除指成灾的连绵久雨之外,还表示久旱之後的大雨,表示及时雨,所谓「甘霖」,如:《書·說命上》「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王建《上张相公》「旱岁天教作霖雨」。这种「甘霖」是绝对不用「霪」的。 【雪雹霰】 雪古作「䨮」,字象天降羽毛般大雪之形《說文》「雪,冰雨说(悦)物者也」,「冰雨」即水蒸气在摄氏零度之下凝结成晶体而降下,古人以瑞雪为丰年之预兆,所以说它是「悦物者」;《釋名·釋天》「雪,绥也水下遇寒气而凝,绥绥然也」。《詩·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雨雪」即降雪;《春秋,隐公九年》「庚辰,大雨雪」「大雨雪」即降大雪。雹,《說文》「雨冰也」,古字「雹」作圆滚之物自天而降之形。春夏之季水蒸气在高空遇冷凝为雪,雪花下降中融化復为上升气流送至高空,如此反復融冻结成冰块,直至上升气流托不住而降下,这就是所谓「雨冰」。《左傳·昭公四年》「大雨雹」,「雨雹」即下雹子;庾信《哀江南賦》「瓦解冰泮,风飞雹散」,「雹散」即如雹之散。 霰(xiàn),《說文》「稷雪也」。「霰」是雨点下降中遇冷或雪下降中遇热凝成的小雪珠,所谓「稷雪」,就像现代口语中称作「米雪」、「米糁子雪」一样。《詩·小雅·頍弁》「如彼雨雪,先集维霰」,笺「将大雨雪,始必微温,雪自上下,遇温气而搏,谓之霰。久而寒胜,则大雪矣」;《吕氏春秋·仲夏纪》「仲夏行冬令,则雹霰伤穀」。 四、地形 【阴阳】 《梁传,僖公二十八年》「水北为阳,山南为阳」。山的南面称「阳」(陽)如:《詩·召南·殷其雷》「殷(雷声)其雷,在南山之阳」,传「山南曰阳」;《書·禹贡》「岷山之阳,至于衡山」,「岷山之阳」即岷山之南。水的北面称「阳」,如:《詩·秦風·渭阳》「我送舅氏,日至渭阳」,「渭阳」即渭水之北;《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注「水北曰阳」。所以称山南为「阳」,因为山高耸,南面受光,北面背光;所以称水北为「阳」,因为水低于地,河流的北岸受光,河的南岸背光。 阴(陰),《說文》「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山海经,南山经》「阳之山,其阳多赤金,其阴多白金」,注「山南为阳,山北为阴」;《列子·汤问》「太形、王屋二山……,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北山愚公]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河阳」即黄河北岸,「汉阴」即汉水南边。这也是从光的照射说的。古代地名中含有「阴」、「阳」这样的字眼的,都是出于它与附近的山、河的相对位置说的,如「辽阳」、汉阳」、「汝阴」、「淮阴」……。 「阴」、「阳」是相互对立的,这种对立性、矛盾性被古代哲学家抽象化之後,就使它们成为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成为哲学家解释世界事物的成因和变化的根据,如《易·繫辭上》「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认为「阴」、「阳」是万物无不具备的属性之阴阳原陆隰衍沃泽薮 後,反过来也就以「阴、阳」去区分万事万物了。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天阳地阴、日阳月阴、昼阳夜阴、奇数为阳偶数为阴、男阳女阴、君阳臣阴、夫阳妻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一系列的推衍和附会了,如:《礼记·祭义》「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正义「阴谓夜也,阳谓昼也。夏则阳长而阴短,冬则阳短而阴长,是阴阳长短」;《楚辞·九章,涉江》「阴阳易位,时不当兮」,注「阴,臣也;阳,君也」,补注「阴阳易位,言君弱而臣强也」。 【原陆隰衍沃泽薮】 这是和地势有关的一组词。 「原」是「源」的本字,《說文》「原,水本也」。在被借来表示地形时,「原」指地势较高、平的土地,後引申为地面广阔平坦的土地。《爾雅·釋地》「广平曰原」。《詩·小雅·常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原」指高平的土地。《左傳·隐公六年》「如火之燎原,不可向迩(接近),其犹可(怎么还能够)扑灭」,其中「原」就指平旷的草原,「星火燎原」这个成语就是从这裏来的。「逐鹿中原」的「中原」,最初也是黄河流域中部的平原的意思,後来常常用来指河南一带华夏族活动的中心地区。「原」最初可能是西北黄土高原居民的用语。黄土高原,被雨水冲刷形成沟壑纵横的地貌,其中高而平展的土地称「原」,这种称呼一直流传到现代。黄土高原有许多以「原」命名的地名,如「五丈原」、「乐游原」……,正可说明「原」的原产地,现代「原」也写作「塬」。古代传说,周始祖后稷的母亲叫「姜嫄」,「姜嫄」实即「姜原」,周族是姜原大地的子民。 陆(陸),《說文》「高平地」。「陆」最初指隆起而且平整的土地,相当于现代的高地,它是和丘陵等虽然高但却起伏不平的地形相区别的。《左傳·定公元年》「田于大陆」,注「广平日陆」;《墨子·节用上》「为车以行陵陆」,「陵」和「陆」对举,「陵」指大的土山,「陆」则指高的平地。「陆」最初只指高地,後来扩大为陆地义,成为指一切高出于水面的土地的意思了。另外从陆地上走也可叫「陆」,如「水陆并进」。 隰(xi)《爾雅·釋地》「下湿曰隰」。「隰」指地势低下、潮湿的土地,是山脚下、低洼处的地。《詩·郑風·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詩·邺風·简兮》「山有榛,隰有苓」:荷花和苓都是低洼地上生长的植物。 在地势上,「原」和「隰」是相对的,「原」是高而平的地,「隰」是低而平的地,两者都是适合于开垦耕作的,所以「原」和「隰」常常对举连用:《詩·小雅·信南山》「畇畇(yun,平整)原隰,曾孙田之」,意思是那平坦整齐的平地,王孙公子占有着它。又《小雅,皇皇者华》「皇皇者华,于彼原隰」,那明艳的鲜花,生在原上和低地上。和「陸相对的则一般是「水」,如《墨子·非乐上》「舟用之(于)水,车用之(于)陆」;《莊子·秋水》「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这也是「原」和「陆」相区别的地方。 「衍」(yǎn)最初是大水漫流的意思,後来引申为延展、扩散、盛多的意思。在表示地形上,「衍」指低而平坦开阔的土地,就是一马平川的冲积平原,或淤平的沼泽,《釋名·釋地》「下平曰衍,言漫衍也」。张衡在《西京賦》裘描写关中平原时说「尔乃广衍沃野,厥田上上」,「广衍」就是广大的平川地;江淹《爱远山》「蝶余马于椒阿,漾余舟于沙衍」,「沙衍」就是无际的平沙。 「沃」(wo)最初是浇灌的意思;表示土地时,「沃」指有水利灌溉的田野,《正字通》「沃,肥也,故土不硗曰沃壤」。《漢書·张良傳》记载张良支持迁都长安时说「夫关中,左殽(般山)函(函谷关),右陇蜀,沃野千里」,「沃野」就是可灌溉的肥沃土地。後来,凡是土地肥美都可以称作「沃野」、「沃土」。 「衍」、「沃」常常连用,表示平坦肥沃的土地。《左傳·襄公二十五年》「牧隰皋,井衍沃」,「井衍沃」意思就是把平坦肥美的土地划为井田;《漢書·食貨志》「辨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说的就是根据地形地势的特点分辨适于栽培的植物。「衍」、「沃」和「原」「隰」有包容关系,已开发了的「原」、「隰」称「衍」、「沃」。《国语,周语》「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 泽(澤),《釋名·釋地》「下而有水曰泽」。「泽」是沼泽,是大片的聚水的洼地,它比「隰」更要低下,是水草丛生、禽兽出沒的处所;《风俗通,山泽》「水草交厝,名之为泽」。「泽」不适于耕种而适于渔猎,是盛产禽兽鱼鳖的地方。《荀子·王制》「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按季节开放、禁人),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馀用也」,《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傭而决窦(雇人挑沟)」:可见「泽」是大面积的涝洼塘。「雲梦」(在今湖北省)就是古代著名的大泽。 薮(藪,sou),《說文》「大泽也」。「薮」是大泽,所以「泽薮」常常连用,如《周礼·夏官·司马》东南日扬州,其山镇曰会稽,其泽薮曰具区……」;又《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其泽薮曰雲梦」。「薮」是水草丰茂、禽鸟聚集的地方,後来常常用「渊薮」来比喻人物汇聚的地方,如《後漢書·梁冀傳》「宛为大都,士之渊薮」。郑玄《周礼》注「水鍾曰泽,水希曰薮」,高诱《吕氏春秋》注「有水曰泽,无水曰薮」:这是从其分别着眼的。许慎的《說文》解是从其合为说的。 【险阻限隘固】 「险」(除)、「阻」、「限」、「隘」、「固」最初不是形容词或动词,而是名词;它们不是描写或说明地形险要的,它们本身就是五种险要的地形。 《左傳·襄公十八年》「夙沙卫曰:不能战,莫如守险」,这裏夙沙卫向齐侯建议的「守险」就是守住形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段。什么地形可以称作「险」呢?《說文》「险,阻难也」。狭义的「险」指陡峭的山、崎岖的路等难以通过的地形。《左傳·昭公四年》「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这裏列举的「四岳」、「三涂」……都是大山或长坂,都是陡峭崎岖的去处。广义的「险」也可以把森林、河流、沼泽等通过困难的地形包括在内。《周礼·夏官》裏有一个官叫「司险」,「司险」是负责管理各险要去处,保证交通畅通无阻的,「司险」管辖的范围就包括「山林川泽之阻」;所以郑玄注:「山林之阻之开凿之,川泽之阻则桥梁之」。《孟子·公孙丑下》「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山溪」并举;现代还常说的「长江天险」也是在广义上说的。在先秦,「险」常常用作名词:《左傳·成公二年》「苟有险,余必下推车」,「险」指的是陡坡、泥潭之类车辆难行的处所,不是发生危险;《左傳·昭公四年》「晋有三不殆……,国险而多马」「国险」是指四境尽是险要的关隘,不是国家处于危险当中的意思。成语「履险如夷」,是走崎岖的小路如同走平坦的大道一般;「铤而走险」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无暇选择只好向那坎坷的小道攀行的意思:上述的「险」都和危险无关。「险」的词义演变,是由表示险要的地势逐渐发展为形容地形的峻峭的。《楚辞·九歌·山鬼》「路险难兮独後来」这裏的「险」就是描写道路的崎岖了。至于危险、阴险等含义,那是更抽象化了,是用地形、道路的陡峭来比喻事态、心理险恶的结果。 「阻」最初也指险要的去处,上面列举的《周礼》的「山林川泽之阻」就标明了凡是将道路隔断开来,使人马不易通过的去处都可以叫「阻」。《詩·周硕·殷武》「罙(深)人其阻,裒(fú,俘)荆之旅」「罙人其阻」就是越过各种难以通过的地形的意思;曹植《七启》「搜林索险,探薄穷阻」「探薄」是寻遍茂密的树棵子,「穷阻」是走遍所有难于通过的地方。「阻」作为动词用,最初也表示难以通过,如《詩·秦風·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阻」就是从中隔断,不能通行的意思。至于阻拦、阻止对方,使对方难于通过的意思是後起的,是从人为地设置障碍使之不能前进的意思来的。 《說文》「阻,险也」,「阻、险」常常连用,泛指难通行的道路,如《漢書·武帝纪》「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分开来说,「险」侧重于山,「阻」侧重于水,《释名》「山(i,山势险要)曰险,水隔曰阻;若泛言之,则山水通用」;正因为如此「阻」亦作「沮」《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记载宋襄公拒绝半渡而击的建议时说「古之为军也,不以(恃)阻隘」,「阻」就是指河流说的。另外,「险」侧重于地形险要、易于防守,所以可以说「有险可守」不能说「有阻可守」;「阻」侧重于将两者隔离开来以通过,所以可以说「有阻可恃」。 限,《說文》「阻也」。「限」也是险阻,可以指山,可以指水,但险要程度大于「险阻」,它指将两地分隔开来的险阻,难以逾越的险阻。《戰國策·秦策》「南有巫山黔中之限」,《韩非子·初见秦》「齐之清济浊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这是说秦南有巫山、黔中的险要地势,齐西北有济水、黄河这样的巨川大河,使它们与邻国隔绝。「限」重在隔断,所以分隔内外的门坎也称「限」,如:《晋书·谢安傳》记载淝水之战大败苻坚的消息传来时,谢「方围棋。既罢还内,过户限,心喜,不觉屐齿之折」。作为动词,它就是限制,禁绝的意思,如:《荀子·强国》「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姦者也」。 「隘」也是一种险阻的地形,具体地说它特指两侧逼近、通道狭窄的地形,《廣雅·釋詁》「隘,狭也」。《左傳·襄公十八年》「卫杀马于隘以塞道」,道的狭窄可用马的尸体堵住,所以称「隘」;左思《蜀都賦》「一人守隘万夫莫向」,可见「隘」的逼狭险要。所以,军事上把窄狭、要紧的口子称作「隘口」;山西省灵丘县东南的「隘门山」的得名就由于它处于狭谷当中、两边是壁立的山峡的缘故。「隘」亦作「阨」、「阸」。「隘」与「嗌」(yi)、「扼」同源,「嗌」是嗓子眼儿,「隘」是咽喉要道,从扼守来的,「隘」是易于扼守的地形,所以「隘」做动词用就是扼守要害、阻塞通路的意思,如《戰國策·楚策》「太子辞于齐王而归,齐王隘之」。作为形容词当狭小解的「隘」,最初是名词「隘」的比喻用法,如:《大戴礼,曾子本孝》「险涂隘巷,不求先焉」;至于形容人器量狭窄的「隘」,如《孟子·公孙丑上》「伯夷隘,柳下惠不恭」那是更远的引申义了。 「固」最初指四面都是关塞阻隘的地形《說文》「固,四塞也」。《左傳·昭公十三年》「薳氏之族……围固城」「固城」之所以叫做「固城」就因为「其四面有山可坚守,故称固城」;所以《史记·陈涉世家》说「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引申开来,围绕在四周,起保护作用的工事也都可以称「固」,比如《周礼·夏官》司马的下属有「掌固」,「掌固」主管的是「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成语「负固顽抗」,就是仗恃着坚牢的工事顽强抵抗;「固若金汤」,指的是城郭、沟池等防御工事异常坚牢,城像金属铸的,护城河像大的开水锅,无法攻克和逾越。「固」用于抽象意义上可以作屏障解。《左傳·昭公四年》「恃险与马不可以为固也,从古以然」,前一「固」指隘要的地形或工事,後一个「固」就是屏障的意思了;《左傳·成公二年「忠,社稷之固也」,「固」更是屏障或保障义了。至于「固」的巩固、坚固、坚持义,最初都是险固义的比喻用法,如《韩非子·五蠹》「法莫如一而固」,「一」是统一、前後一致,「固」则指像工事一样坚固不拔,可以牢牢守住,使对方难以攻破;用于人的性格,则「固」多表示顽固或固执,如《列子·汤问》「汝心之固,固不可彻」。附带说一句,固执」在古代往往指坚持好的东西,在现代则变为坚持错误的、过时的、片面的东西而不能变通了,如「固执己见」。 【隅嵎陬隈隩坳】 这是一组有关迂曲的地形的词。 隅(yú),《說文》「陬也」,《廣韵》「角也」。「隅」与「遇」等同源它经常表示纵横走向相交而形成的直角形或近似直角的夹角,所以《廣韵》用「角」解释「隅」《集韵》用「廉也」解释「隅」。最典型的「隅」是屋角、墙角、城角,如:《詩·邶風·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城隅」就是偏僻的城角;《说苑,贵德》「今有满堂饮酒者,有一人独索然向隅而泣,则一堂之人皆不乐矣」,「向隅而泣」就是对着屋角哭泣。引申开来,各种角落、各种偏僻去处也都可以称「隅」:《孟子·滕文公下》「周公相武王……,驱飞廉(古之恶人)于海隅而戮之」,「海隅」就是海角,天下最边远、偏僻的处所;《淮南子·原道》「经营四隅」,古人认为天圆地方,「四隅」就是四方边远之地。「嵎」就是「隅」的分化字,它特指山的曲折处,《孟子·尽心下》「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负嵎」是背向山角,所谓「负嵎顽抗」。 陬(zōu),亦作「𡸨」。《說文》「阪隅也」,《廣雅·釋言》「角也」。「陬」也是角落,不过它最初特指山的转折处,与「嵎」相同。《管子·地员》「五沃之土,若在丘、在山、在陵、在冈,若在陬陵之阳」「陬陵」即山陵的转折处;束皙《补亡诗,白华》「白华绛跌(跗,花萼),在陵之陬」「在陵之陬」也就是在土山的山坳裏。「陬」也泛指角落,如:《戰國策·宋策》「宋康王之时,有雀生于城之陬」,「城之陬」就是城隅;《吕氏春秋·分职「公衣狐裘、坐熊席,陬隅有灶,是以不寒」,「陬隅」连用。「隅」和「陬」虽然一个侧重于建筑物的角落,一个侧重于山陵的角落,因为彼此有相近处,所以引申义常常通用。从词源上考察,「陬」很可能与「句」、「钩」同源,它们是从不同角度造的词。「陬」、「隅」表示的是呈直角或夹角的地形,「隈」、「隩」表示的是呈凹形的地形,是向内坳陷、像圈椅的椅背的形状,所以「限」常连用;另外,「隅陬」常用于山、墙之类,「隈」则多用于河流的向内弯曲处。 隈(wei),亦作「渨」,《說文》「水曲也」。「隈」可能源于「围」、「偎」,水的曲折处常呈月牙形、三面为崖岸,如被岸所包围,如偎依于河岸,所以称「隈」。《列子·黄帝》「……因復指河曲之淫(深)隈曰:彼中有宝珠,泳可得也」,河床转弯处,因受河水冲刷水多深,所以说「深隈」;《淮南子·览冥》「田者不侵畔,渔者不争限」,注「隈,曲,深处」「隈」是水深、鱼所聚之处。引申开来,其他弯曲之处也可以称「限」,如:《管子·形势》「大山之限,奚有于深」,注「限,山曲也」;隐蔽的地方也可以称「限」,《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人过析(地名),隈人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注「猥,隐蔽之处也」,实际上「隈入」就是从转弯处潜入。隩(yù),亦作「澳」,《說文》「水隈压也」。「澳」源于「奥」,「奥」有深、隐蔽的意思,最初可能是描写「限」的,後来转为深限之名,所以「澳」指向内弯得更深、岸更高陡的「隈」。「澳隈」常连用,如:谢灵运《从斤竹涧越岭溪行》「逶迤傍限隩,迢递陟陉岘」;孟浩然《岘潭作》「石潭傍限隩,沙岸晓夤缘」。 坳(āo),《說文,新附》「地不平也」,《洪武正韵》「下地」。地向下洼称「坳」:《莊子·逍遥游》「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草棍)为之舟」,「坳堂」就是洼陷的堂屋;浩虚舟《盆池賦》「方行潦而不浊,比坳塘而则深」,「坳塘」指可容小水之洼兜。「隩」与「坳」为同源分化词:「隩」是向内弯曲的地形,「坳」是向下弯曲的地形,两者不过是注进的方向不同而已。 【坑坎阱】 这组词都表示地表的洼陷部分。 坑,亦作「院」,《爾雅·釋诂》「虚也」,《玉篇》「陷也」。「坑」表示的是地表下陷的空虚部分,如:章碣《焚书坑》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元来不读书」;《南康記》「南康上陇左一坑,有石人出水内,名曰魁星,甚有灵验」。 「坑」虽然古今通用,可是意义上略有不同。在现代洼下去的地方都可以叫「坑」,如「泥坑」、「萝卜坑」……;在古代,「坑」则指大而深的洼地,不指小坑。「坑」古代与「谷」、「壑」同源,小于「谷」、「壑」的洼地称作「坑」,《六书故》「坑,阜间渎,水所走也;谷之小者日坑」。因此,古代「坑」多和「谷」、「壑」、「壍」、「泽」等对举或连用,如:《莊子·天运》「在谷满谷,在坑满坑」;《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士卒伤病流曳道路,或顿仆坑壑」。作为动词,现代的「坑人」、「坑害」是设圈套使上当受骗、遭受损失的意思;在古代,「坑」则多指大规模地活埋人,如:《史记·白起王翦列傳》[赵]括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恐为乱,乃挟诈而尽坑杀之」;又《项羽本纪》「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馀万人(于)新安城南」。另外,古代沒有「炕」,「炕」是从北方游牧、狩猎的民族传人的。因为「炕」最初是在地上挖坑,上面搪起、下面烧火取暖的,所以最初也叫「坑」。《舊唐書·高丽傳》「其俗贫窭者,冬月皆作长坑,下燃煴火以取暖」,「长坑」就是「长炕」。 坎,亦作「埳」,《說文》「陷也」。古代的「坎」才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坑」;地表下陷处或人工挖掘的坑古代都称作「坎」。《荀子·正論》「坎井之蛙,不可与语东海之乐」,注「坎井,坏井也」;《礼记·檀弓下》「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坎」指挖出的墓穴。作为动词,「坎」也是挖坑的意思,《左傳·昭公六年》「[寺人柳]乃坎,用牲,埋书」,意思是挖坑埋下祭祀用的牺牲和盟誓的载书。 「坎」与「坑」也是同族分化词,不过「坑」接近于「谷」、「壑」,多指大的自然形成的洼地,「坎」则近于「窠」、「窝」,指较小的、常常是人工开掘的坑,两者有个相对的分工。在上古汉语裏平地突起部分和洼陷部分都是由同一来源的词分化的坑坎阱谷壑涧 「谷」、「坑」与「冈」、「埂」是同源的;「坑」、「坎」古代也有表突起的意思。在近代汉语中,两者发生了一个相对分工:「坑」泛化,兼并了「坎」的小坑义;「坎」则逐渐专指平地突起的部分了,如「高坎」、「门坎」………。 阱,亦作「穽」,《說文》「陷也」,《廣韵》「坑也」。「阱」也是「坎」、「坑」,不过是深而且陡的坑,其形如井,所以叫「阱」。「阱」是为捕获野兽而掘的坑,是「陷坑」。《周礼·秋官·雍氏》「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秋令塞阱杜擭」,「阱」是陷兽的坑,「擭」(huo)是捕兽的机槛;《盐铁论,毁学》「无仁义之德而有富贵之禄,若蹈坎阱、食于悬门之下」,「坎阱」即陷阱。 【谷壑涧】 这组词都指山间洼下的地方。 「谷」原指两山之间较小的水流。《爾雅·釋水》「水注川曰溪,注溪日谷」,这是说水从山泉,流入小溪这一段叫「谷」;《說文》「泉出通川为谷」,这是以「川」代「溪」,侧重点仍在于水流。《公羊传·僖公三年》「[齐]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注「无障断山谷专水利也。水注川曰溪,注溪曰谷」;《韩非子·五蠹》「夫山居而谷汲者,媵腊(节日名)而相遗(赠送)以水」;山间有流水才叫「谷」。後来「谷」的所指扩大,把两山之间的低地面称作「谷」了,相当于现代说的「山沟」,如:杜甫《佳人》「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是谷也,宅幽而势阻」。这样一来,「谷」就由山间水流义转为山间空地义了,成了地形的名称了。「谷」的这一意义还在现代汉语的某些地名裏保留着,如「太谷」(山西)、「府谷」(陕西)、「平谷」(北京)等等。五榖的「穀」古书上也有时写作「谷」,简化汉字将两者归并,一概写作「谷」,这是文字的同音合并,与词义无关。 壑(huò),《說文》「沟也」,《爾雅·釋诂》「虚也」,又《释言》郭注「城池空者为壑」。「壑」可能与「涸」同源,它指沒有水的山谷或者大沟。「壑」和「谷」部分交搭。《国语,晋语》「溪壑可盈,是(指晋大夫叔鱼的欲望)不可餍也」,「溪壑」对举,「溪」指有水的溪谷,「壑」指沒水的溪谷;杜甫《咏怀古迹五首》「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壑」也指山沟。「壑」与「豁」同源,人工造成的裂口称「豁」,如「城豁子」,「豁牙子」等高原、山地由于水的冲刷造成的豁口叫「豁」。《孟子·告子下》「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荀子·荣辱》「是其所以不免于冻饿,操瓢囊为沟壑中瘠者(饿死者)也」:「壑」则指平地的洼下处。所以作为水道,「壑」指可以通水但水过即干的山沟、大沟;作为地形它既指两山之间的洼地,也指沟内的洼地。引申开来,人工开凿出来的深沟池壕也用「壑」来比喻,如《詩·大雅·韩奕》「实墉实壑,实亩实籍」,传「实墉实壑,言高其城,深其壑也」,郑笺「筑治是城,濬修是壑」,「壑」就相当于城池、壕沟了。 涧(澗),《說文》「山来水也」,《爾雅·釋山》「山夹水,涧」,注「山间有水者名涧」。「谷」和「涧」都指两山之间的水流,在这点上是沒有区别的;但作为地形来说,只要在两山之间都可以称「谷」,但只有两山之间距离很近、其空间很窄而且很深,有水流过,才能称作「涧」;换句话说悬崖相夹既陡且深才能叫「涧」。「涧」者「间」也,山被水切割的缝隙也。《詩·召南·采蘩》「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传「山夹水曰涧」;《韩非子·内储说上》「行石邑山中,涧深峭如墙」,两边既深且峭,有如墙壁才叫「涧」。正因为如此,「谷」中可以居住,「涧」则不是人可以居住的场所。 【岐峡岬】 这是相似而又不同的幾种地形。 岐,《說文》「山名,后稷十三世孙古公父始居此」。「岐」是山名,《漢書·地理志》「岐山在扶风美阳县西北」,注「其山两岐,俗呼箭括岭」,「岐山」在今陕西省岐山县,两山并排岐出,有如箭括,今仍称箭括岭,是周的发祥之地;《詩·大雅·绵》「率西水浒,至于岐下」,「岐」即岐山。「岐」源于「支」,由一点向两边支出称「岐」,字亦作「歧」。《吕氏春秋·疑似》「墨子见岐道而哭之」,「岐道」就是岔道;《列女传,仁智,孙叔敖母傳》「叔敖见蛇,两头岐首,杀而埋之」,「岐首』就是长两个头。 峡(峡),亦作「陕」(陕),《晋书音义,下,山》「陕,两山之间也」,《廣韵》「山夹水也」。「峡」源于「夹」,在两山之间,为两山夹持的地形叫「峡」。《淮南子·原道》「仿洋(彷徨)于山峡之旁」,注「两山之间为峡」;庾信《奉和赵王途中诗》「峡路沙如月,山峰石似眉」,「峡路」就是通往谷中之路。《水经,江水注》「自黄牛滩东入西陵界,至峡口一百许里,山水纡曲,而两岸高山重嶂,非日中夜半,不见曦(日)月」,「三峡」即因在两山夹束之间得名;《元和郡县志》「观亭山,一名观峡,一名中宿峡」,《读史方舆纪要》「[峡山]有两峰穹窿对峙,束隘江流,故日峡也」。 「岬」亦古「峡」字,不过现代和「峡」分化了:「峡」指山夹水或夹平地;「岬」则指水夹陆,陆地突出于海中的尖端部分称「岬」,如山东之「成山岬」。 【洲渚沚汀岛屿】 这组词都表示水中或水边的陆地。 「洲」(参考〔州、洲〕条)是江河中淤积起来的陆地。崔颢《黄鹤楼》「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鹦鹉洲」在今武汉市西南长江中,由于江水冲刷,已不是唐代旧地了;现在还把江河入海处冲积的沙洲叫「三角洲」。 「渚」(zhǔ),亦作「陼」,是水中的小块陆地,是小「洲」,《爾雅·釋水》「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渚」。《詩·召南·江有汜》「江有渚」,毛传「渚,小洲也」。《荀子·成相》「禹有功,抑下鸿(洪水)……,通十二渚疏三江」,这是歌颂大禹治水的,说他曾经疏通十二个沙滩,使水可以畅流;刘禹锡《秋江早发》「渚鸿未矫(举)翼,而我已遐(远)征」。这说明「渚」往往芦苇丛生,是鸿雁等水鸟的乐园,人是不居住的。又《邶风,谷风》「泾以渭浊,湜湜(水清貌)其沚」。 比「渚」更小的沙洲古代叫「沚」(zh)。《詩·秦風·蒹葭》「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爾雅·釋水》「小渚曰沚」;《釋名·釋水》「沚,止也,小可以止息其上也」。 「汀」(ting)是「水际平沙」。不论江河两岸的沙滩还是洲渚上的沙滩,只要是平整的、无大的起伏都叫「汀」。《楚辞·九歌·湘夫人》「搴(qian,拔取)汀洲兮杜若,将以遗兮远者」;高适《自淇涉黄河途中作》「清晨泛中流,羽族满汀渚」,这裏「汀」指江河中沙洲上的平地。陈子昂《宿襄河驿浦》「沙浦明如月,汀葭(芦苇)晦若秋」;范仲淹《岳阳楼記》「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这裏「汀」指河边的沙滩。 「岛」也是水中陆地,不同处在于「洲」、「渚等多是泥沙淤成的,「岛」则多是由山石构成的李白《慈姥竹》「野竹撥石生,含烟映江岛」,「岛在江中,是山石构成的,所以才说「攒石生」,聚集在石缝中生长;李绅《涉潇湘》「潇湘岛浦无人居,风惊水暗惟蛟鱼」。「岛」居江中。被水分割开来的陆地或淤积起来的沙洲中孤立突出的有时也称「岛」,如「珍宝岛」、「崇明岛」。突出在江河湖泊中的山石固然可以叫「岛」,但「岛」主要指海岛,《說文》「海中往往有山可依止曰岛」;《釋名·釋水》「海中可居曰岛」。如:《史记·田儋列傳》记载,田横抗拒汉失败後,「人居海岛」;《後漢書·倭傳》「倭在韩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居」。 「岛」有时很大,如台湾岛、海南岛,「屿」(嶼yǔ)则指小岛。《集韵》「屿,山在水中」。江河中的「屿」常指耸立水中的突兀的大石,如谢灵运《登江中孤屿》「乱流趋正绝,孤屿媚中川」;更经常的是指海中的小岛,如徐兢《使高丽图经》「牛心屿在小洋中,一峰特(独)起,状类覆盂而中稍锐」。 【州洲】 州,古字形像在河流包围当中的一块或三块(多块)土地,由此可见「州」最初指淤积在江河当中露出水面的沙土。《詩·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雎鸠」是鱼鹰,「关关」是模拟雎鸠的叫声,全句是关关叫的鱼鹰儿,聚在黄河当中的沙洲上的意思。 「洲」是「州」的後起字。《楚辞·九歌·湘君》「君不行兮夷犹(迟疑不决),蹇(语助词,无义)谁留兮中洲」;《水经,湘水注》「湘水又北,迳南津城西,西对桔洲」:「洲」就是「州」「南津」城就是现代的长沙,「桔洲」就是毛泽东吟咏过的桔子洲,也叫水陆洲、下洲,在长沙市西湘江中。 「州」演变为「洲」,是因为「州」字派了别的用。 襄公西年》芒芒寓迹,画为九州大禹治水时把中国划分为九个州的传说很古老禹的时代,华夏族活动的范围主要是黄河流域不可能划出九州来,但「九州」在春秋以前就已存在了,这也是事实。「九州」的出现是第一次根据自然的地理条件来划分中国的土地的,这是劳动人民在开发中国中产生的认识是地理学上的重大成就。「九州」的名字和地理方位在战国时代才有完整的记载。《禹贡》谈的九州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荆州」、「扬州」、「豫州」、「梁州」、「雍州」。《爾雅·釋地》的「九州」划分,有「幽州」、「营州」而无「青州」、「梁州」;《吕氏春秋·有始览》有「幽州」而无「梁州」;《周礼·职方》有「幽州」、「并州」而无「徐州」、「梁州」。「九州」的划分主要是以大的河流为界限的,有时也加上山脉。用河流做标准的以《尔雅》为最彻底。它说「两河间曰冀州」、「济河间曰兖州」。这种划分是否就是古代九州,不太清楚,但从这种划分裏可以看到战国时代大国分野的烙印。「九州所以用「州」来命名,就是因为「九州」的划分以水文为主要标志。「州」在各大河流的包围之下,就像沙洲四面被水环绕一样,所以就用「州」来称呼这种自然区划了。「州」既然成为大的地理区划的名称,沙州的「州」为了区别,只好加上「水」,写成「洲」了。 顺便说幾句,战国时代,齐国有个哲学家名叫邹衍(或驺衍,约前305一前240),是阴阳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中国名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这就是所谓「大九州」的学说。这个朦胧的、预言式的假说是後代才证实的,但是这种推测在当时来说是大胆的,富有想象力的。正因为如此,後来把中国就叫做「赤县神州」,或者简称「赤县」,或简称「神州」了。毛泽东著名的诗句「长夜难明赤县天」、「六亿神州尽舜尧」中的「神州」、「赤县」就是运用这个典故。 「州」除了表示地理区划以外,还是古代民户编制的单位。《管子·度地》「里十为州」,十个自然屯叫做「州」;《周礼·地官·大司徒》「五党为州」州有二千五百家。这个「州」,是借作「聚」用的。秦、汉统一了中国後,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了郡县制。汉武帝时代,在郡县的基础上又置十三刺史部,这些刺史部就是在「九州」的基础上界限际 扩大的。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八年)罢刺史部,改置州牧,「州」就成了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了,「州」下辖若干郡、县,相当于大行政区。这样一来,地理上的区分就变为行政单位了。 人们常常用所熟悉的旧名称来称呼所认识的新事物。随着劳动人民在海上航行范围的扩大,逐渐知道了大海之中还有陆地。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这些海上的发现被一些方士披上了神秘的外罩。秦始皇时,方士徐福就上书说海上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上有长生不死之药。东方朔《海内十洲記》说「巨海之中有祖、瀛、玄、炎、长、元、流、生、风麟、聚窟十洲,又有蓬丘、方丈、昆仑三岛,人迹稀绝,神仙所居」,这是初次用「洲」来表示比岛大的海中陆地。明代,航海事业更发达,可以远涉重洋了,于是认识了中国之外还有大陆存在。《明史,意大利亚傳》「天下有五大洲」,这个「洲」就相当于地球上的大陆了。现代全世界的大陆,分为七大洲: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南极洲。这样一来,随着人的实践和眼界的扩大,「洲」就又成为大于「州」的、为海洋所包围的大陆了。 【界限际】 「界」最初指田界,把田与田之间分隔开来的标志叫「界」《急就篇》三「顷町界畋畦埒封」注,「田边谓之界」。《說文》「界,竟(境)也」,段注「界之言介也,介者,画也……介、界古今字」。「界」与「介」、「解」、「街」等同源,皆从中画开、隔离。「封」、「疆」、「阡」、「陌」在这个意义上都可以叫做「界」,如:《孟子·公孙丑下》「域民不以封疆之界」;晁错《请立边民什伍法奏》「正阡陌之界」。把分隔田地的「界」推而广之,分隔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甚至事物与事物的标志也都可以叫做「界」。《韩非子·五蠹》「[齐]去门(鲁国城门)十里以为界」,「界」指的就是国界;《後漢書·马融傳》「奢俭之中,以礼为界」「界」指的就是行为的界限。「界」着重于分,在相近的、相邻的事物之间划出分别、使之隔离开来的都可以称「界」;正因为如此,分开两国的河流叫「界河」,限制概念范围使之互相区别的定义叫「界说」。根据不同标准分隔事物所形成的范围也称「界」,如「自然界」、「学术界」、「教育界」、「出版界」。 限,《說文》「阻也」。「限」与「垠」、「龈」、「压」、「岸」等同源它最初是个地形概念,在地理上突然高起把一处与另一处分隔开来的险要去处叫「限」。《三國志·吴书·陆逊傳》「夷陵要害,国之关限」,也是说夷陵是吴与外国阻隔开来不易逾越的要地。门坎也称「户限」,因为门坎起把室内、室外隔绝开来的作用,引申开来,「限」也用以分隔事物的各种限度,如:「期限」是时间上的限度;「权限」是权力上的限度。 《小爾雅·廣詁》「限,界也」。「界限」二者常常连用,如韩愈《喜雪献裴尚书》「地空迷界限,砌满接高卑」。分别起来:「界」着重于双方,是两个相同事物之间的分隔;「限」则着重于一方,是把一事物从另一事物中划分出来。在地理上:「界经常是分割双方的标志;「限」则是使一方独立开来的标志,而且这个标志都是山、河、沙漠等自然界限。在抽象意义上:「界」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分水岭;「限」则着眼于规定一个事物的范围。作为动词:「界」是双方相搭的意思;「限」是限定或限制一方。 在「边」的意义上还有一个和「界」表达的意思相近而出发点相反的词,这就是「际」(際)。《增韵》「界,离间也」它偏重的是分,是相同事物之间的分割;「际」,《說文》「壁会也」,两墙相合的缝叫「际」,它偏重的是合。「界」是分界线,「际」是交会点。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天际」指天水相交接处;范仲淹《岳阳楼記》「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是说洞庭湖水的浩淼,放眼望去看不到和陆地相接之处。在时间上,「际」则表示先後的承接。《論語·泰伯》「唐、虞之际,于斯为盛」《史通,惑经》「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唐、虞之际」就是唐尧与虞舜相交搭的时候,「定、哀之际」就是鲁定公和鲁哀公相交替的时代。在人事上,两相遭遇叫「际遇」或「际会」。宋濂《送东阳马生序》「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际遇」指君臣相遭而受皇帝知遇。 「际」除表示两种事物的遇合之外,还表示相交的间隙,所以可以说「胸际」、「脑际」,意即胸间、脑间。事物之间也可用「际」,如「国际」、「厂际」 【方面边】 这组词现代都有表示方向、方面的意思,和方位词结合时,它们具有词缀性质。这是词义演变的结果,就其演变历程来看,它们有很多纠葛。 「方」,上古有方国义。古代实行过方田制,不仅各家分的是方田,一个村落、一个公社乃至一个部落的所有地、封疆,也大致是方的,也是以「方」来计算的。古书中常见土地「方千里」、「方百里」、「方五十里」,就是这种习惯的遗留。正因为如此,上古的部落常称某「方」,「方」、「国」常常结合使用。如商代有「鬼方」、「羌方」、「犬方」、「孟方」等。《論語·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万方」即万国;《詩·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四方」即四面的方国。进一步,一国之内的一个地区也可以称「方」。《論語·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远方」即遥远的地区;这样一来,东部地区可以叫「东方」,西部地区可以叫「西方」了。《孟子·滕文公上》[陈良]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北方」可以看作北部地区。这种「东方」、「西方」的词组,词义重在方位,「方」逐渐虚化,由地域义演变为方位义了。《詩·齐風·鸡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又《秦风,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孟子·告子上》「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礼记·曲礼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东方」、「西方」、「一方」、「四方」的「方」,就沒有地区义、方国义而只有方位义了。这种演化在先秦就早已完成了。 「面」,古代相当于现代的「脸」;「面」带宾语时,表示脸的朝向。《列子·汤问》「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面山」是对着山;《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面朝後市」,「面朝」是面对着朝廷,即前面是朝廷。「面」的宾语如果不是具体物,如「面山」、「面壁」而是方位词时,表方位的词常是放在「面」的前面。《論語·雍也》「雍也,可使南面」「南面」是脸朝南,古代就坐时,尊长者坐在北面,脸朝南,叫「南面」,这裏是说冉雍可以居官理政,坐北朝南办公;《周礼·夏官·司士》「王南乡(向),三公北面」,「南乡」就是「南面」,「北面」是脸冲北;《莊子·秋水》「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东面」是背西面东向大海望去。注意这裏的「南面」、「北面」、「东面」,从现代汉语的习惯出发,常常理解为南方、北边,这恰恰和古代所表示的方位弄拧了,相差一百八十度。当「面」和数词结合时,「面」就只表方位,成了「方」的同义词了。《史记·项羽本纪》「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漢書·张良傳》「关中左般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固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又「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马熙《开窗看雨》「八面玲珑得月多」:这些「一面」、「三面」、「四面」、「八面」中的「面」只相当于「方」,它们在句中也不能充当谓语而只充当其他成分。看来「面」的方面义在汉代已经部分完成,但在东、西、南、北等方位词的後面时,它还保留着面对的意思。这样一来「方」和「面」就常常结合使用了,《後漢書·逢萌傳》「诏书微萌。托以老耄,迷路东西,语使者云:……尚不知方面所在,安能济时乎」,「方面」相当于方向、方位;《後漢書·冯异傳》「专命方面,施行恩德」,「方面」相当于一方;陆垂《石阙铭》「区宇又(治理)安,方面静息」,「方面」相当于四面八方。 「边」(邊),在古代常用的有边界义和边侧义。「边」的边界义在古文中始终保持着,经常构成「边界」、「边境」、「边城」、「边疆」之类的词语。「边」的边侧义常构成「水边」、「城边」、「篱边」、「道边」之类的词语,如《晋书·王戎傳》「树在道边而多子,必苦李也」。表近旁的「边」,原本就有表方位的含义,当它和方位词、数词结合之後,「边」的边侧义就不断弱化,逐渐和「方」、「面」合流了。束皙《贫家賦》「悲风噭于左侧,小儿啼于右边」,「边」还保留着「侧」义;刘禹锡《竹枝词「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边」就很接近「方」、「面」了。和数词结合的,「边」、「面」合流的迹象更明显。杜甫《子规》「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边」相当于「面」;在有些诗文中「边已经和「面」对仗了,如:欧阳询《书法》「四面停边缘沿封疆埸略 匀,八边俱备」,「四面」对「八边」;张说诗「官舍四边多种竹,潮沟一面近生芦」,「四边」对「一面」。可见「边」的方位义在唐代即已产生了,不过像「这边」、「那边」这样的说法,还是现代汉语中才有的。 【边缘沿】 「边缘」、「边沿」现代常连用,表示事物的沿边部分;就来源说,这是它们变化的结果。 边(邊),《說文》「行垂(陲)压也」。「边」从「是」,最初应是动词,不过不是字形应解作巡行于「鄙」、「方」之间,自(鼻)声;「边」不是在边缘处行走;而应是在边沿处巡逻,所以它才和「疆」、「界」等结合使用。不过这种用法很少见,通常都用作名词,表示地域的疆界或物之四周及其附近,所以《爾雅·釋诂》说「边,垂也」,《玉篇》说「边,畔也」。「边」的这个意义早已经泛化,它幾乎可以指任何事物的边缘及其邻接部分,如「边界」、「边境」、「水边」、「道边」、「枕边」、「耳边」、「篱边」、「桥边」等等。它也可以指衣物、布帛制品的外缘:《南史·任昉傳》「在郡不事边幅,率然曳杖徒行」,「不事边幅」是不注意衣着容止的意思,就来源说,「边」指布帛的外缘;《宋史·仪卫志》「皂纛本後魏纛头之制……今制皂边皂斿」,「皂边」即用黑色的布帛缘边。「边」的这种用法与「缘」相似。 缘(缘),《說文》「衣纯也」,《廣韵》「衣缘」,它特指衣物的镶边,《正字通》「饰边曰缘」。《礼记·玉藻》「缘广寸半」,这是说贴边一寸半宽;《後漢書·明德马皇后纪》「常衣大练,裙不加缘」,这是说所着之裙不加边饰。引申开来,「缘也指物的外边,如《周書·王罴傳》「裂其薄饼缘」。不过「缘」的扩大用法用量有限。「边」和「缘」虽然在外缘义上有交叉,但「边」可以表示邻近其边缘的旁边义,如「日边」、「泉边」,「缘」则只表物的外廓部分,沒有旁边义。现代「缘」的名词用法在口语中已为「边」所取代,如「贴边」、「花边」指的都是「缘」,不过它还残留在动词用法中,如「缘(读yuán)边」。 沿,古亦作「松」、「沇」,《說文》「缘水而下也」,《字汇》「循也」。「沿」是顺着水的流向走的意思,《左傳·文公十年》「沿汉溯江」,注「沿,顺流;溯,逆流」。「沿」与「缘」古同音同源,只不过「缘」作为动词,表示循边而行的意思,如「缘木求鱼」;「沿」特指循水而行而已。「沿」名词化也指边缘,不过多指水边,如「江沿」、「井沿」;後来有陡崖形的边缘也称「沿」,如「坑沿」、「阶沿」,这仍与江河的陡岸有关。「沿」的边缘义起得很晚,是近代才有的。 【封疆埸略】 这组词都和地界有关。 封,古字形象双手聚土、植树于上之形,它的本义就是聚土成堆。《史记·商君傳》「开阡陌封疆」,注「封,聚土也」;《易·繫辭》「古之葬者,衣之以薪(用柴草苫盖上),不封不树」,「不封」就是不聚土堆、起坟包,「不树」就是不种植树木作标志。人类学记载,在原始公社时代,氏族间、部落间就以堆土植树为界划分领地;这种习惯一直延续下来,奴隶制时期就形成所谓「封建制」。所谓「封建」就是「封土建国」:「封土」就是在世袭的领地周围堆起土堆、种上树木作为疆界;「建国」就是在中心地带建起都城作为统治的堡垒。《周礼·地官·司徒》记载,王国要「制其畿(划定直辖的地域),方千里而封树之」,「封树」即封土植树。诸侯国土地虽小于王畿,也一样要制其地而「封树之」。《說文》「封,爵诸侯之土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大大小小的封君的领地都要起土界、种树作出标记,所以分封诸侯往往用「封殖」、「封树」字样,如《国语,吴语》「今天王既封殖越国」。诸侯以下的层层分封,也要掘沟封土,作出标记。《左傳·襄公三十年》「田有封洫,庐井有伍」,《管子·小匡》「正其封界」:「封洫」、「封界」就是封邑、封地的地界。这样一来,「封」就複杂化了。因为划定土地范围堆土植树或挖沟垒土意味着把土地赏给臣子使用,所以「封」有了分封义;随着由分封制过渡到封建官僚制,「封」又由赏赐土地变为赏给官爵、职称了,如「封官许愿」、「封妻荫子」。另外,封土挑沟就是划定疆界,所以作为名词,「封」又具有了疆界义。《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荀子·强国》「土地之大,封内千里」:「四封」就是四面的边界,「封内就是疆界之内。 疆(jiang),古作「畺」,《說文》「界也」。「封』原是动词,封土植树、挑沟垒土标出疆界叫「封」,所封的地界叫「疆」;「疆」是封疆的本名「封」的疆界义是动词义的名物化,是引申义。「封」正因为和「疆」常常连用才有了疆界义,如《荀子·子道》「昔万乘之国,有争臣四人,则封疆不削」。「疆」作为边界可以指国与国之间的边界,也可以指奴隶主的庄园之间的田界。《左傳·桓公十七年》「夏,[鲁]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疆事」就是边疆争端,「疆」指诸侯国之间的国界;《詩·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南东其亩」,「疆」就指采邑、庄园的经界。 埸(yi),《廣雅·釋話》「界也」。「埸」也是界・所以「疆埸」常结合使用。《左傳·昭公元年》「疆埸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詩·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场有瓜」:前者指边界,後者指地界。分开来说「大界曰疆,小界曰埸」。所谓「大界」,指的是国与国之间、邑与邑之间的界,「疆土」、「疆域」、「疆界」、「疆陲」的界;所谓「小界」,指的是田与田之间的界。「埸」古亦作「易」,如《荀子·富国》「至于疆易而端已见矣」,注「易与场同」。原始公社时期盛行方田,是因为大小相等的方田便于定期更易,便于使土地使用的机会均等,所以这种方田的田界也叫做「易」,分化为「埸」。这个「埸」在後代被「阡」、「陌」、「畛」、「畔」等所取代了,「埸」就成为「疆」的同义词和「疆」连用了。 畔(pàn),《說文》「田界也」。「畔」源于「判」,是划分彼此的田界,所以它经常指一家一户的田界,段玉裁注《說文》说:「一夫百亩,则畔为百亩之界,引申为凡界之称」。他说的是对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韩非子·难一》「农山之农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田川亩正」;「畔」都是一家耕作的地边。「侵畔」就是拱别人的地头、地边。略,亦作「畧」,《小爾雅·廣詁》「界也」。「略」的疆界义是从巡行义来的,在边境或领地裏巡行视察叫「略」,《說文》「略,经略土地也」,《廣雅·釋詁》「略,行也」。《左傳·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臧僖伯谏……。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意思是鲁隐公要到棠地去看打鱼,臧僖伯提出意见,鲁隐公找了个借口,说是要去巡视边界,于是就去了。作为动词,「略」是巡视边界;作为名词,「略」就指所巡视的对象——边界、疆域—一了。 《左傳·庄公二十一年》「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注「略,界也」;又《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注「经营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经略」。 「疆」、「封」的边界义来自分封,重在画定分界;「略」的边界义来自巡视,重在归属。所以「疆」可以用于内部的田界画分,「略」只用于边界、国界,不表内部分封的疆界。因为「略」来自巡视义,古代就把侵犯别国的领土美其名曰「略」说成是视察自己的土地。但借口掩盖不了实质,所以「略」就有了强取、掠夺、征伐之类的含义,如:《淮南子·兵略》「攻城略地,莫不降下」;《史记·项羽本纪》「行略定秦地」。今天说的「侵略」也是侵犯别国边界、夺取别国领土的意思。 【边境陲】 「边」、「境」都指边界,它们不是来自分封,它们是就一国的领土说的。领土的四周或尽头叫「边」、叫「境」,这是战国以後才更多使用的概念。 边(邊)是指国土的外缘,用现代话说就是「边疆」、「边沿地带」。《漢書·陈汤傳》「[匈奴君主]遁逃远舍,不敢近边」《盐铁论,利议》「[汉武帝]思念中国之未宁,北边之未安」:这裏的「边」都是和内地相对说的。「戍边」、「守边」就是保卫边疆。 「境」最初写作「竟」。乐曲演奏完了叫「竞」後来引申为事情完结。陶潜《拟古》「歌竟长叹息,持此感人多」,《史记·高祖本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债)」:「歌竟」就是唱完歌,「岁竟」就是年终。「竟」在地理上指国境,是疆土到此终了的意思。《左傳·庄公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越竟」就是「越境」。後来为了区别,加土字边,写成「境」,成为表边境的专用字,如《荀子·富国》「人其境,其田畴秽(荒芜),都邑露,是贪主已」。「时过境迁」的「境」,是用环绕土地的边界来比喻环绕人发生的事情,是指各种情况了。 「边」和「境」都指领土的边远处,所以常常连用,如《盐铁论,利议》「诸生无能出奇计,远图匈奴安边境之策」。分开来说:「边」指边远地带,它包括邻近国境的地区、城镇等等;而「境」只指国境线,它是划界的标志,不是地带。所以可以说「边邑」、「边塞」、「边备」、「边警」、「屯边」、「戍边」,不能说「境邑」等;反之「越境」、「人境」、「过境」的「境」,也不能换成「边」。 介于「边」和「境」之间的还有一个「垂」。「垂」原来是下垂的意思,如《莊子·逍遥游》「[高飞的大鹏鸟]其翼若垂天之雲」。「垂」和时间连在一起,表示流传下来或流传下去,如「永垂不朽」;「垂」有时也表示时间的接近,如杜甫《垂老别》「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垂」和空间连系起来指离中心很远的边远地带或国境,在这个意义上把「垂」也写作「陲」。这是用纵向关系比喻横向关系,用高下来比远近。因为「垂」指国土的僻远处,所以和「边」、「境」都搭界:《漢書·谷永傳》「三垂晏然(安宁),靡有兵革之警」,「三垂」相当于「三境」;曹植《白马篇》「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沙漠垂」即「沙漠边」。比较起来「陲」更接近「边」,所以「边陲」、「疆陲」常常连用,如:《漢書·武帝纪》「朕将巡边陲……,亲帅师焉」;《論衡·說日》「匈奴之北,地之边垂」。 【塞、徼】 塞,《廣韵》「边塞也」,《集韵》「微,境也」:「塞」和「徼」在指边境上意义相近,但所指的边境的方位彼此不同。「塞」经常指北部、东北部的边境,「徼」则多指南部、西南部的边境。颜师古在《漢書·邓通傳》的注中说:「微犹塞也,东北谓之塞,西南谓之徼」。 「塞」的本义是阻塞,因而为阻塞交通要道而修筑的城郭工事也称作「塞」(参看〔塞关障口燧亭〕条)。「塞」多修在边境上,是扼守门户、防止异族人侵的工事,所以也叫「边塞」。在中国的历史上,人侵的异族主要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修城防边主要是在北方,所以北方的边城也称作「塞」。长城是北方的最重要的防御工事,所以「塞」和「长城」幾乎成了同义语了。《淮南子·人间》「居一年,胡人大人塞」,「人塞」就是侵人长城;李陵《答苏武书》「凉秋九月,塞外草衰」「塞外」就是长城之外;刘绩《征妇词》「君为塞下土,妾作山头石」,「塞下」就是长城脚下;鲍照《東吴吟》「後逐李轻车,追虏穷塞垣」「塞垣」就是长城。「塞笳」、「塞角」是北部边境的胡笳、号角;「塞鸿」、「塞雁」是边地的鸿雁:「塞」就这样牢牢地和北部边境联结在一起了。 徼(jiào),《說文》「循也」。「徼」的本义是各处巡视、来往纠察的意思:《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师」「微巡」就是不停地巡逻;《後漢書·臧宫傳》「少为县亭长游徼」,「游徼」就是负责巡察求盗的逻卒。「微」的遮拦义、伺察义也是由巡逻义来的。在历史上,中国经常受到北方民族的人侵,所以要立关设塞,重兵把守;在南方的边界上则只是设置标志障碍、经常巡逻而已,所以把南部的边界常常称为「微」。《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南至样何(地名)为」张揖注「徼,谓以木、石、水为界者也」。《漢書·王尊傳》「怀来徼外」,《後漢書·明帝纪》「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徼外」就是边界之外。 欧阳修《吉州学記》「海隅微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皆有学」「微塞」对举,指的就是南北边界。所以《品字笺》说「南曰微外,北曰塞外」。 五、山丘 【山岳】 「山」和「岳」都指陆地上隆起的部分。「山」是古今通用的词,词义沒有什么变化。如果就现代地质学上的术语来说,高达三百二十公尺以上的才叫「山」,古代沒有这样的规定,现代一般人使用山这个词也不受地质学上的术语的限制,凡是陆地上隆起的部分不管高低、大小、土石,都叫「山」。《荀子·宥坐》「百仞之山而竖子冯而游焉」,「冯」(ping)是登的意思,句中用「百仞」来说明山,七尺是一仞,这是较高的山;《荀子·儒效》「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这句中的「山」包括较高的山,也包括较低的山;《周礼·大司徒》「辨其山林川泽……之名物」注「积石日山」,这是指石山;《国语・周语》「山,土之聚也」,这是指土山。总之,「山」是一个大概念,不同的山或山的不同部分有时用不同的词来表示,有时用附加词语来表示,例如「高山」、「山根」等。在现代汉语中「山」的用法基本上和古代相同。 「岳」(嶽)本是中国古代认为的境内最大的幾个名山的总称。「岳」有时指四个名山,叫做「四岳」。有时指五个名山,叫做「五岳」。《詩·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注「崧,高貌,山大而高日崧;岳,四岳也:东岳岱,南岳衡西岳华,北岳恒」,「岱」就是山东的泰山,「衡」就是湖南的衡山,「华」就是陕西的华山,「恒」就是山西的恒山,这就是「四岳」。《周礼·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注「五岳:东曰岱宗,南曰衡山,西日华山,北日恒山,中曰嵩山」。在上述的「四岳」中加上了河南的嵩山,这就是「五岳」。後来「五岳」的说法被大家公认,一直流传到现在。 「岳」也和「山」结合成「山岳」用来表示高山。如:孙绰《游天台山赋序》「天台山者,盖山岳之神秀者也」;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氏檄》「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雲变色」,「喑呜」和「叱咤」都是形容发怒的声音。 【阜陵阿丘陇垤】 这一组词是各种类型的土山。 「阜」(fù)是较大的而上面较平坦的土山,《說文》「阜,大陆也,山无石者」,李巡注「高平曰陆」;《爾雅·釋地》「大陆曰阜」,疏「土地高大名曰阜」。如:《詩·小雅·吉日》「升彼大阜,从(追逐)其群醜(指兽群)」;又《天保》「如山如阜,如冈如陵」,传「高平曰陆,大陆曰阜」。「阜」有时也泛指一般的山。如《荀子·賦》「有物于此,生于山阜」,这裏的「物」是指缝衣服的针,这句是说针的原料铁,出在山裏,「山阜」是泛指山,不一定是土山。「阜」是大量的土堆积成的,因此「阜」引申为大和厚。《国语,周语》「阜其财求」,注「阜,大也」;同上「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注「阜,厚也」。作为土山,在现代汉语中「阜」基本上不使用了,但在一些词裏还有残留,如:「阜山」(湖北房县)、「阜田镇」(江西吉水),「阜」保留原义;「阜氏場」(河北盐山)、「阜康县」(新疆),「阜」保留丰厚义。 「陵」是比「阜」更大的土山。《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殽有二陵焉」,注「大阜日陵」,「殽」是地名;《詩·小雅·十月之交》「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意思是高的山崖变成深沟,深沟变成大土山。「陵」作为大土山现在已经不用,但还保留在一些词裏,例如「铜陵」(安徽)、「陵」(河南)、「江陵」(湖北)等。「陵」也用作动词,是欺侮的意思。《荀子·富国》「民下违上,少陵长」「少陵长」是年岁小的欺侮年岁大的。「陵」的这一个意义现在还用,但写成「凌」,如「欺凌」、「凌辱」、「盛气凌人」等。 「阿」(ē)是比「陵」还大的土山。《爾雅·釋地》《說文》都说「大陵曰阿」。《詩·小雅·菁菁者莪》「菁菁者莪,在彼中阿」,传「中阿,阿中也,大陵曰阿」,菁菁是茂盛的样子,莪是植物名;司马相如《上林賦》「顺阿而下」,注「阿,大陵也」。山的转弯角落的地方也叫「阿」,也就是山旮旯。《楚辞·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注「阿,曲隅也」,「隅」就是山旮旯。大土山是「阿」的原义,山旮旯是它的引申义。另外「阿」还有迎合、偏私等义,如「阿谀逢迎」、「阿其所好」、「守正不阿」等,这同它的原义和引申义无关。 「丘」亦作「邱」,是比较小的土山。《爾雅·釋丘》「非人为之,丘」,《釋文》「非人所为曰丘」:这是说「丘」虽然是比较小的土山,但是是自然形成的,不是人工堆起来的。《廣雅·釋丘》「小陵曰丘」,「陵」是较大的土山,「丘」也是土山但比「陵」小。《詩·王風·丘中有麻》「丘中有麻,彼留子嗟。……丘中有麦,彼留子国」,「留子嗟」,「留子国」都是人名,丘上能种麻、种麦,可见不是高山,而是较高的土地,《周礼·大司徒》注「土高曰丘」。「丘」有时也泛指山,尤其是「丘」和「山」连用的时候,如:《荀子·富国》「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馀若丘山」;《莊子·则阳》「是故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陶潜《归园田居》「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丘」原指小土山,但後来也包括小石山或有石的小山。如柳宗元《钴姆潭西小丘記》记的是小丘,但其中说「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者,殆不可数」,这是一个多石的小山;又如苏州的「虎丘」,则是一个小的石山。「丘」作为小山,现在一般不用,但在词和成语裏还有保留。如地名的「章丘」(山东)、「霍丘」(安徽)、「任丘」(河北)、「封丘」(河南),成语中的「一丘之貉」等。 「丘」和「邱」本来是两个不同的词,「丘」是小土山,「邱」是地名和姓。但在过去,儒家思想曾经长期占统治地位,把孔丘抬得很高,他的名字「丘」不许使用,要写成「邱」,或去一笔写成「丘」。有的古书上的「丘」字也改成了「邱」,现在要把应该是「丘」而改成「邱」的,再改回来。 「陇」(隴)也写成「垅」(壠)或「垄」(壟)。就表现「山」来说,「陇」有两个义。一个是山名,《說文》「陇,天水大阪也」,「陇」就是陇山,也叫陇坻、阪、院首,在现在的陜西县。杜甫《夕烽》「照秦通警急,过陇自艰难」,「陇」就是陇山,「陇」作为陇山时一定写成「陇」。「陇」的另一个义是指高出于平地的小土堆。《漢書·陈胜傳》「胜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然甚久」,注「辍,止也;之,往也;垄上,谓田中之高处」,就是土堆。 「垄」有时和「断」结合成「垄断」,则指高冈或者土山。《孟子·公孙丑下》描写古代市场上有人想独霸市场谋求专利的情况,说「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龙断」《說文》「买」字下引《孟子》作「垄断」。「垄断」就是垄堆,也就是土堆。《莊子·逍遥游》「越人断髮文身」,《釋文》「断,司马本作敦』,云『敦,断也』」,「断」和「敦」古同音,「垄断」就是「垄墩」;「墩」就是「堆」,因此「垄断」就是土堆。《孟子》这句话是说有人想专利独霸市场,登上土堆,这样他就可以看到整个市场,以便操纵图利。现在管把持、操纵、独占还叫「垄断」,就是从这裏来的。 「垄断」固定成词之後,词义扩大,有时也不限于土堆或小土山而泛指一般的山。毛泽东在《愚公移山》引用《列子·汤问》愚公的故事,说愚公每天挖山不止,感动了上帝。上帝派了两个神仙下凡,把山背走。原文是「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厝」是安置,「朔」、「雍」、「冀」都是地名,「汉」是水名,这裏的「陇断」是泛指山。这段话大意是上帝命令两个神仙把太行、王屋两座山搬走,从此冀州和汉水之间就沒有山了。在现代汉语中「陇」或「垄」作为土堆、小土山已经不再使用。但是田地裏一条条的稍高出于地面的土埂也还叫「垄」。 垤(dié),《說文》「螘(蚁)封也」,「垤」是蚂蚁做窝时堆在洞口的小土堆,有的白蚁的「垤」相当大,近似小丘。如:《詩·豳風·东山》「鹳鸣于垤,妇叹于室」,传「垤,蚁冢也」;《吕氏春秋·慎小》「不蹶于山,而蹶于垤」,注「垤,蚁封也」。古人也用「垤」来比喻那些比「丘」还小的土堆,如:白居易《草堂記》「垤块杂木异草,盖覆其上」;皮日休《二游徐诗》「楼船若夏屋,欲载如垤嵲」。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认为在古代这一组词全是土山,其中「阿」最大,「陵」比阿小,「阜」比陵小,「丘」比阜小,「陇」最小,「垤」更小。但这也不是严格的,如「丘」也能泛指山,也能包括石山等等。 【岑巘嶂峦】 这是不同形态的山名。 岑(cén),《說文》「山小而高」,《釋名·釋山》「山小而高曰岑;岑,嶃也,嶃嶃然也」。「岑」显然是由形容词转移为山名的。「岑」与「参差」、「巉崄」、「嶃岩」同源,原来是形容山的高峻的,所以名词化之後就指高而险的山了。《管子·宙合》「山陵岑岩,渊泉闳流」,《孟子·告子下》「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岑岩」、「岑」还都是表高锐的形容词。张衡《思玄賦》「饮青岑之玉醴兮,餐沆瀣(夜气)以为粮」,注「青岑,山名,上高者曰岑」;辛弃疾《水龙吟》「遥岑远目,献愁供恨」,「遥岑」即遥远的高而尖的山。 巘(yǎn),亦作「𡿕」,《集韵》「山形似甗」。「甗」是将甑与鬲合在一起的古代炊具,其形上侈,腰较细,形状像「甗」的山叫「巘」,《廣韵》「巘,山形如甑」。《詩·大雅·公刘》「陟则在巘,復降在原」,疏「郭璞曰:谓山形如累两甗甑,山形似之上大下小因以为名」;张衡《西京賦》「陵重巘,猎昆(如马而善登高之兽)」,注「山之上大下小者曰巘」。应用中「巘」多泛指高山或岩的山峰,如:李白《鸣皋歌送岑微君》「巾征轩(用布帷蒙上征车)兮历阻折,寻幽居兮越巘崿」;张公亮《齐州景灵岩記》「峰卓岭耸,峦跳巘叠」。 嶂,《增韵》「山峰如屏障也」。「嶂」源于「障」,山形高峻而且宽大,有如屏风似的起阻隔作用,所以称「嶂」,如:《水经,沔水注》「汉水又东,迳岚谷北口,嶂远溪深,涧峡险邃」;虞世南《狮子賦》「渺渺地角,悠悠嶂表」。 峦(巒),《說文》「山小而锐」。「峦」本指小而尖的山,《楚辞·七谏,自悲》「登峦山而远望兮,好桂树之冬荣」,注「峦,小山也」。可能因为它和「联」、「连」音近的缘故,某些方言裏把山形狭长、连绵不断的称作「峦」:《爾雅·釋山》注「峦,谓山形长狭者,荆州谓之峦」;(正字通》「峦,联山也,山迂回绵连曰峦」。如:王勃《滕王阁序》「层峦耸翠,上出重霄」;孙樵《山居賦》「包溪怀壑而为深兮,缭峦冈而四崇」。 【巅峰岭冈麓嵎】 这组词是山的各部分名。巅,《玉篇》「山顶」。山的顶部叫做「巅」,这是用人的头顶作为比喻的,後来加「山」旁分化。《詩·唐風·采苓》「采苓采苓,首阳之巅」,李白《蜀道难》「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巅」都指山顶。现代习惯用「顶」来取代「巅」,不过「顶」也是用人的头顶作比喻的。 峰,《說文》「山耑(端也)」《六书故》「山锋也」。「峰」源于「锋」,是用刀剑之类武器的尖部作比喻的,所以「峰」指高山的尖部,如:谢灵运《人华子冈是麻源第三谷》「遂登群峰首,邈若升雲烟」;白居易《游悟真》「巙巙三面峰,峰尖刀剑攒」。只要是山的顶部都可以称「巅」,只有高出周围的山的山峰才可以称「峰」,如庐山有「五老峰」、「香炉峰」,黄山有「天都峰」、「莲花峰」。 岭(嶺)《說文》「山道也」。《正字通》「岭,山之肩领,可通道路者」。「岭」源于「领」,衣领回绕于领部所以回绕于山体的山道也称「领」,分化为「嶺」:《漢書·严助傳》「今发兵行数千里,资衣粮入越地,舆轿而逾领,拖舟而人水」,「舆轿而逾领」,意思乘滑竿从山道过山,字正作「领」。刘长卿《奉陪萧使君入鲍达洞寻灵山寺》「入雲开岭道,永日寻泉脉」,张说《喜度岭》「岭路分中夏,川源得上流」:「岭路」、「岭道」即山路、山道。山道一般在山脊附近,所以後代也把连绵不断的山脉称作「岭」:如「大庾岭」、「秦岭」;如苏轼《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泛指时,「岭」也就是山,如:王羲之《兰亭集序》「此地有崇山峻岭」;韩愈《山石》「清月出岭光人扉」。现在,凡不是孤立的山,一般称作「岭」。 冈(岡),《說文》「山脊也」《釋名·釋山》「山脊曰冈;冈,亢也,在上之言也」。「岡」也是用人体作比喻的,它源于表颈部的「亢」。「巅」是就一点说的,「冈」是就一线说的,它指山背的连线,所谓「山脊」。《詩·周南·卷耳》「陟彼高冈,我马玄黄」,传「山脊曰冈」;杜甫《前出塞九首,二》「捷下万仞冈,俯身试褰旗」,是说军队从万仞的山脊上冲杀下来。现代口语裏还把起伏不大的山脊称作「山冈」或「岭冈」。 「麓」(lù)是山的最下部分,也是接近平地的部分,也叫「山脚」或「山根」。《詩·大雅·旱麓》「瞻彼旱麓,榛楛济济」,传「旱,山名也;麓,山足也」。高山的山林一般生于山腰以下,山脚下接近平地处是树木茂密的地方,山麓的树林、竹林也叫「麓」。《春秋,僖公十四年》「沙鹿崩」,《穀梁传·僖公十四年》林属于山为鹿』;*沙』山名也」,「鹿」就是「麓」,「沙鹿崩」是说沙山滑坡。相应的,古代看守山林的小吏也叫「麓」,《說文》「麓,守山林吏也」。《国语,晋语》「主将适蝼而麓不闻」,注「麓,主君苑囿之官」。汉以後,「麓」一般指山脚,如:杜甫《课伐木》「人肩四根已,亭午下山麓」;王夫之《小雲山記》「大雲之北麓有溪焉」。「嵎」(yú)源于「隅」;两墙相交处叫「隅」,山转折处、山体凹进处称「嵎」,口语叫「山旮旯」,是山的角落。《孟子·尽心下》「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负嵎」,就是仗恃着山角,成语「负嵎顽抗」就是这样来的;《法苑珠林》「乞人于粪聚中得铜钵,挂于枝头,从此嵎角至彼嵎角,口唱:铜钵是谁之,物求觅其主」「嵎角」即山的角落。 【阪坡】 阪(ban),亦作「坂」,《說文》「坡者曰阪」,斜坡叫做「阪」。宁戚《飯牛歌》「黄犊上阪且休息,吾将舍(捨)汝相齐国」,「上阪」就是爬坡;《漢書·蒯通傳》「边城将皆相告曰:范阳令先下而身富贵。必将相率而降,犹如阪上走丸也」,「如阪走丸」是说像一个圆球在斜坡上滚动一样,必将越滚越快。 坡,亦作「陂」,《說文》「阪也」,《釋名·釋山》「山旁曰陂,言陂陁也」。「坡」也指斜坡,如:阮籍《咏怀》「朝登洪坡颠,日夕望西山」;王建《同于汝西游降圣观》「秦时桃树满山坡」。「阪」和「坡」是古今词,用「坡」表示山坡是中古以後的事。现代「坡」已经取代了「阪」,「阪」已成为历史词了。 「坡」最初是个複音节的形容词,写作「陂陀」、「陂阤」、「陂陁」、「坡陀」,是形容地形的倾斜,险峻的:《廣雅·釋詁》「陂陀,邪也」;又《释丘》「陂阤,险也」。「阪」是倾斜而又崎岖不平的,所以「坡」、「陂陀」等常用来修饰「阪」,如司马相如《哀二世賦》「登陂之长坂兮,坌人曾宫之嵯峨」。「坡」、「陀」都是「坡陀」的紧缩:《方言・六》「陂,邪也」;《廣雅·釋詁》「陀,邪也」;《廣韵》「陀,陂陀,不平之貌」。「坡」或「陂」名词化之後就转指它所形容的对象。最初,「陂」是防水堤的专名,因为堤坝都是梯形的,两面有斜坡,所以称「坡」或「陂」,读bei:《匡谬正俗,五》「陂者,是隄防之指号」;《說文》「陂,一曰池也」。用「陂」表水池、水塘,这是由于相关关系,用障水的「陂」转而指蓄水的池塘,段玉裁注「陂得训池者,陂言其外之障,池言其中所畜之水」。堤防的斜面短而且平缓,所以「坡」由表堤防派生出的斜坡义常表示倾斜度小的斜坡,以此区别于崎岖而长的「阪」,所以《廣韵》说「阪,大陂不平」。「阪」指山的陡峭的山坡,所以「阪」常和「险」、「阻」之类表崎岖难行的地形用字结合使用,如:《韩非子·姦劫弑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吕氏春秋·孟春纪》「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榖所殖」。可是由于「坡」在口语中的广泛应用,中古之後,「坡」逐渐取代了「阪」,人们所熟知的「长坂坡」,就是用「坡」来注「阪」的。後来「阪」就逐渐为「陡坡」、「险坡」之类的词组所替换,于是「坡」就概括了「阪」了。 【太泰岱】 「泰」、「岱」都是泰山的名称,它们都源于「大」。 泰山以其高大雄伟自古已为中国人民所崇拜,被尊为五岳之首,《读史方舆纪要,山东,名山》五岳为群山之尊,而泰山又为五岳之长」。「泰山」追本溯源即为「大山」,高大雄伟之山,许多古籍中还保留着「大山」这个名称,如:《莊子·齐物論》「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榖梁传,桓公元年》「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大山之邑也」。 太,《廣韵》「大也」。「太」、「大」本来是一个字,「太」只是分出「大」的副词用法:《玉篇》「太,甚也」;《增韵》「经史古大字无点,後人加点,以别小大之大」。《詩·唐風·蟋蟀》「无已大康(安乐),职(应当)思其居」,又《小雅,巧言》「昊天大幠,予慎无辜」:「大」即是「太」;《詩·大雅·雲汉》「旱既大甚,则不可推」,「太」当是传抄中根据後代习惯改过的。另外,大中之大的,最长的,最高的也称「太」,如「大子」、「大师」、「大学」、「大宰」,後来就称「太子」、「太师」、「太学」、「太宰』了。「大山」因为被认为是最高的山,所以也称作「太山」,如:《戰國策·秦策》「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淮南子·泰族》「八极不可道里也,太山不可丈尺也」。「泰」也是「大」的同音借用字,它的表大中之大或表过分似在「太」分化出来之前,如:《論語·泰伯》「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孟子·滕文公下》「彭更问曰:後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所以「大山」也称「泰山」,以表其为高山之中的最高者,如:《詩·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瞻)」;《論語·八佾》「季氏旅(遥祭)于泰山」。 岱(dai),《說文》「大(太)山也」,《正字通东岳古但称太山,太、岱音同,故借代加山」。「太山」、「泰山」虽然可以区别于「大山」,但在单音节词占绝大多数的古代,它们仍带词组性质,不够专名化,「岱」就是为泰山造的专字。「岱」只是在「大」的同音字「代」的基础上再加「山」符以示区别而已,但这样一来,泰山就有了单音的专字了,如:《礼记·王制》「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传「岱宗,泰山,为四岳所宗」;《楚辞·九怀,通路》「径岱土兮魏阙,历九曲兮牵牛」,补注「岱,泰山也」。不过「泰山」早已为人们所习惯後造的「岱」只在文人诗文中使用而已,不曾进入口语。 六、水流(附火) 【川水溪港】 现在把陆地上自然形成的或人工开掘的较大洪水道都叫「河」,如「内河」、「运河」、「护城河」;在古代,水道的通称不用「河」而用「川」,如《考工記·匠人》「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只要是河流,不论大小都可以叫「川」,《詩·小雅·十月之交》反映当时发生的巨大变化时说「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耸的山峰四分五裂),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百川」就是大小河流。现代说「高山大河」,古代说「名山大川」;成语「川流不息」,译成现代语言就是河水日夜奔流一刻也不停歇的意思。另外,「川」还指平地,这是因为河流两边多是平原,许多平原都是河流冲积成的缘故。《敕勒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裏显然描写的不是大河,而是苍茫辽阔的草原;杜甫《乐游园歌》「公子华筵势最高,秦川对酒平如掌」,这裏的「秦川」指关中平原。现代还把平地叫「平川地」,把一望无边的平野叫「一马平川」,叫「平川旷野」。 在古代,每条河流都有专名,黄河叫「河」,长江叫「江」,淮河称「淮」,汉水称「汉」。在汉语词複音化的过程当中,名词往往在原来的名称的基础上加上大类名,如,「松」、「柏」是两种树名,变为複音词就叫「松树」、「柏树」。河流在複音化时,一般加「水」,不加「川」。这样一来,「水」除指和火不相容的那种液体之外,还成为河流的代称,相当于现代的「河」。《詩·卫風·硕人》「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流水声)」,其中「河水」意思就是黄河。最早记述我国河道系统的专著,是三国时代的《水经》,「水经」就是关于河流的专著的意总。《水经》中记载了一百三十七条河流,每条河流都叫某某水,如「江水」(长江)、「河水」(黄河)。「水」作为河流的意义和「川」不同处就在于:「水经常是连缀于河流的专名後面,单独说河流时,用「川」不用「水」;所以,「川」是河流的专名,「水」是河流的类名。 河流流在平地上的叫「川」,山间的流水则叫「溪」,也写作「谿」。《爾雅·釋水》「水注川曰溪」,所谓「水注川」,意思就是溪水出了山之後流进河,「溪」是「川」的水源。《水经注》「兰渠川水出自北山,带佩众溪,南流注于渭」,「带佩众溪是汇合众溪的形象的说法。不过古代的「溪」不单纯指流在山间的、水流涓涓的、可以徒涉的、像柳宗元在《愚溪诗序》裏描的那样的小溪,它也指切割得很深,两壁陡峭的山涧。《三國志·蜀書,先主传注》记载,刘备屯驻樊城时,刘表很忌讳他,想借请他赴宴的机会杀掉他,刘备得知消息後逃走,「堕襄阳城西檀溪水中,溺不得出。备急曰:的卢(刘备所乘马名)今日厄矣,可努力!的卢一踊三丈,遂得过」,「檀溪」就是很宽的「溪」了。还有更深的「万丈之溪」、「百仞之溪」,这是就溪流所切割的山涧说的,所以《尔雅》又说「无水曰谷,有水曰溪」。 翻开地图,从河流得名的地名,陕甘黄土高原地带到河南多以「川」命名,如「延川」、「宜川」、「洛川」、「泾川」、「伊川」、「淅川」、「潢川」;山东河北到河南的低地,多以「水」命名,如「沂水」、「泗水」、「明水」、「徐水」、「衡水」、「商水」;地处古代楚国、吴越区域内的地方则多以「溪」命名,如「雷溪」、「浣溪」、「雲溪」、「罗衣溪」、「洞庭溪」、「辰溪」、「濉溪」、「紫溪」、「杨溪」、「兹溪」、「富溪」。这显然和环境、习惯及文化的渊源有关系。 港,《說文新附》「水派也」。「港」源于「巷」,大街之间可以曲折穿行的小道叫「巷」,在江河中可以曲折相通的水道、河汊子称「港」。如:杨万里《舟中买双鳜鱼》「小港阻风泊乌舫,舫前渔艇晨收网」;韩愈《送王秀才序》「道于杨、墨、老、庄、佛之学,而欲之圣人之道,犹航断港绝潢以望至于海也」。「港」的港口义是後起的。 【江河汉】 秦汉以前,「江」和「河」不是水流的通称,而是长江和黄河的专名。《左傳》河」出现过七十八次,都指黄河。《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济河」就是东渡黄河《襄公三年》「俟河之清,人寿幾何」,可见,黄河自古就是浊流滚滚的。《左傳》中,「江」出现过二次,除了国名之外,都指长江。《哀公六年》「江、汉、睢、漳,楚之望也」,「江」与「汉、睢、漳」等河流名并列;《荀子·子道》「昔者江出于岷山。其始出也,其源可以滥觞(仅能漂起酒杯),及其至江之津也,不放舟不避风则不可涉也」,「江」更指长江无疑。古代说的「河北」、「河南」、「河曲」、「河内」、「江东」、「江南」、「江表」、「江阴」等等都是根据黄河、长江说的。 在「江」、「河」之前有时加上数字,比如《荀子·成相》「禹有功,抑下鸿(洪水),辟除民害逐共工,北决九河,通十二渚,疏三江」。看来「九河」、「三江」仿佛是指九条河、三条江,其实不是,它是指黄河、长江的幾条入海口说的,有时也指黄河和长江的支流。长江和黄河是中国南北两大水系,许多条河流注入它们当中。这些支流各有专名,它们又都是长江或黄河的支流,在词複音化过程中,流入黄河的就在「河」之上冠以自己的专名,流入长江的就在「江」之上冠以自己的专名。这样就形成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黄河的支流绝大多数叫「河」,如「泾河」、「渭河」、「漳河」、「汾河」;流人长江的则多称「江」,如「汉江」、「沅江」、「湘江」、「赣江」。由于历史上的特殊原因,也有不少例外,但大抵如此。久而久之,「河」、「江」竟取代了表示河流的「川」和「水」的地位,成为河流的通称了。黄河的「黄」原本是形容河的特徵的,比如《漢書·功臣表》列有封爵之誓:「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誓言中所以称「黄河」,完全是为了和泰山对称的需要。称「江」为「长江」也是这样。《三國志·魏书·文帝纪》「文帝南征,临江,见波涛汹涌,叹曰:长江天堑,天之所以限南北也」,其中「长江」的「长」,也和「黄河」的「黄」一样,是可加可不加的形容词。但是在「江」、「河」变为水流的通称之後,为了不致产生误会,「江」就必须叫「长江」,「河」就必须叫「黄河」了。由于「长江」和「黄河」是中国最大的两条河,所以用山和水来指称中国或中国壮美的景物时,在北方多用「山河」或「河山」,在南方则多说「江山」,如「大好河山」,江山多娇」。 除了「江」、「河」之外,另一条在语言上影响比较大的河流是「汉」。「汉」就是汉水或汉江,它是长江的最大支流,它联系南北,发源于陕南,经湖北注入长江,所以「江」、「汉」常常并提,如《詩·小雅·四月》「滔滔江汉,南国之纪」。除了地上的汉水以外,天上还有一条汉水,这就是银河。银河有两个名称,它既叫「河」,又叫「汉」,叫汉」还早于叫「河」。《詩·小雅·大东》「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这个「汉」就指银河;曹操《碣石篇》「星汉灿烂,若出其裏」,「星汉」就指群星和银河。现代汉语词裏的「雲汉」、「霄汉」也一样。汉水怎么会搬到天上去了呢?这要追溯到春秋时代楚和中原的对立。楚是芈姓,原来是商的盟国,周灭商之後,楚虽然表面上臣属于周,但经常与周发生战争,周昭王就是在南征中死去的。春秋时代,楚迁都到郢(今湖北省江陵县),将汉水一带姬姓小国逐个兼并,在方城山一带筑起了长城,因此方城和汉水就成为楚国北部的屏障,许多战争发生在这一带。齐桓公伐楚就在这裏;齐桓公和诸侯国联军阅兵示威时,楚的使者屈完回答的很强硬,他说「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齐等国的兵],无所用之」(《左傳・僖公四年》)。可见汉水是楚与中原各国对立的天然界限。天河将天区分成两半,汉水把中国分成敌对的两部分,这就是把天河称作「汉」的原因。至于把「天汉」称为「河」,这是秦汉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之後的事,地上的敌对消除了,天上的天河就成为地上的大河的象徵了。当时中原地区的大河是黄河,于是天上的「汉」也就叫「河了。《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河汉清且浅,相去復幾许」就「河汉」连用;唐代就多用「天河」、「银河」,而少用「天汉」了,如:李白《望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用「银河」;杜甫《洗兵马》「安得壮士挽天河,洗净甲兵长不用」,用「天河」。 「汉」又是朝代名和汉民族的称呼,这也是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造成的。汉代所以叫「汉」,是因为刘邦被封为「汉王」的缘故。刘邦所以封汉王」,就是因为他的封国在汉水一带和四川的缘故,他的主要根据地是汉水上游的汉中,如《漢書·萧何傳》「[项羽]封沛公(刘邦)为汉王。汉王怒。何谏之曰:语曰天汉,其称甚美。臣愿大王王汉中,养其民以致贤人」。最後刘邦取得了胜利,国号也就叫「汉」了。 把华夏族称为「汉」人,这不是汉人自己叫开的,而是侵人中原的少数民族叫起的。晋代内乱,北方被鲜卑等少数民族占有,因为汉代统治的时间长、国势强大,所以当时的少数民族就把华夏族称作「汉子」,如《北齐書·魏兰根傳》「何物汉子我与官不肯就」。「汉子」当时是对中原人的轻蔑的称呼,相沿成习,「汉人」就成为汉民族的称呼了。「好汉」「懒汉」的「汉」都是从这个意思来的。 【畎遂沟血浍渎渠】 这组词都指人工开掘的水道。 在我国,黄河流域是开发得较早的地区。黄河流域可以分成高地地区和低地地区两个部分,高地地区就是西北部的黄土高原,低地地区就是现在的华北平原。在古代,华北地区地势低下,沼泽很多,水害严重,排涝防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一环所以水利系统很发达,开掘的大小沟渠密布在大块小块的方田之间。这些水道根据它们的深浅宽狭的不同被赋予了不同的名称。掘沟排水,所掘之土将两边的土地培高,高处可种庄稼的部分称「亩」,即垄台,所掘之沟称「畎」,即垄沟。正因为如此,「畎」、「亩」常常结合使用,如:《国语,周语》「畎亩之人,或在社稷」;《荀子·成相》「举舜甽亩,任之天下身休息」。所掘之沟为并排两米的宽度,所谓「一耦之伐」,广尺深尺。《書·益稷》「濬畎浍,距川」。疏「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通水之道也」;《莊子·让王》[舜]居于畎亩之中而游尧之门」,成玄英疏「垄上曰亩,垄中曰畎」。大体上百亩方田之间的水沟叫「遂」,据《考工記·匠人》记载,「[遂]广二尺深二尺」,它容纳由「畎」(quǎn,亦作「甽」,垄沟)裏淌下的水。千亩或九百亩的大块方田之间的水渠叫「沟」(溝):《考工記·匠人》「九夫(九个劳力种的田,即九百亩田)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周礼·地官·遂人》「十夫有沟,沟上有畛」。「遂」的水泄入「沟」中。十里见方的田叫做「成」,成与成之间的水渠叫「洫」(xu),《考工記·匠人》「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沟」裏的水排入「洫」中。十成之间的排水道叫「浍」(澮,kuài),《周礼·地官·遂人》「千夫有浍」「[浍]广二寻,深二仞」。「洫」中的水流入「浍」中。「畎」、「遂」、「沟」、「洫」、「浍」是五级水渠,每级之间深度和宽度大体上相差一倍。这是整齐化了的水利结构,实际的排水系统虽然不见得这样标准,但大致差不了许多。这套排除内涝的水利体系经常用「沟浍」、「沟洫」来表示,如:《孟子·離婁下》「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荀子·王制》「修堤梁,通沟浍,……司空之事也」。 在泄水的水道中,「沟」用得最广泛,除了特定场合之外,一切排水的水道都可以称「沟」。这是因为「沟」既可称水流冲刷形成的水道,也被用于人力开掘的水道的缘故。《莊子·庚桑楚》「夫寻常之沟,巨鱼无所还(旋)其体」,这裏的「沟」相当于「浍」;《荀子·解蔽》「醉者越百步之沟,以为跬步(一迈而过的)之浍也」这裏的「沟」就指冲出或开掘的大沟了。另外「沟」、「壑」连用,常指那些因饑馑、灾害而野死之处,如《墨子·兼爱下》今岁有疬疫,万民多有勤苦冻馁转死沟壑中者」。「沟」作为动词用是挑沟的意思。《左傳·哀公九年》秋,吴城邗,沟通江淮」「沟通江淮就是在长江和淮河之间挖掘运河,使之相通的意思。 渎(清,du),也是排水沟,但不限于排除农田当中的水,有人说「田间日沟,邑间曰渎」,这反映了「沟」、「渎」之间的部分差别,但不够确切。其实凡是为排水而掘的沟都可以叫「渎」。《荀子·脩身》「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厌(堵塞)其源,开其渎,江河可竭」,「开其渎」就是掘出排水沟。「渎」有时也写作「窦」,《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买庸决窦」就是雇人开沟排水。「渎」可以指小沟,也可以指大河:《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彼寻常之污渎兮,岂能容吞舟之鱼」这是指小排水沟;《爾雅·釋水》「江淮河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把江、淮、河、济叫「渎」,这是一种比喻说法,因为中国陆地上的水,主要靠这四条河排到海。 「渠」是巨型的人工水道,是为便于航运和灌溉而开凿的水道,它和「沟」、「渎」等的不同处在于:「沟」、「渎」等是为避水害而开的;「渠」是为兴水利而开的。《漢書·地理志》「渠水首受江,北至射阳人湖」,「渠水」就是「邗沟」,是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为争霸中原而在江淮之间开凿的运河,所以叫它「渠水」,就因为它是人工开掘的河道,这是为便于航运而开的;《史记·河渠书》「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皆可行舟,有馀则用溉浸」,这是航运灌溉两用的渠道;《史记·滑稽列傳》「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民人以给足富」,这是专为灌溉开掘的渠道。「沟」和「渠」後来常常连用了,这是因为灌溉系统发达之後,「沟」就兼有了引水灌溉和排水排涝两种作用的缘故。 【隍池】 《說文》「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池」、「隍」在表护城河上义近,区别在于有水无水。 「隍」(huáng)与「壑」、「壕」同源,特指取土筑城所掘出的壕堑,它和筑起的城一起构成防御工事。《易·泰》「城復于隍,其命乱也」「城復于隍」就是毁城填壕;班固《两都賦》「京师修宫室,浚城隍,起苑囿,以备制度」「浚城隍」即加深城壕,古代所祭祀的「城隍」神,不仅是城神,也包括护城河之神。 「池」《說文》「陂也」。「池」原指水库之水,或滞留于洼地不流之水:《書·泰誓上》「陂池侈服」,疏「停水不流谓之池」。护城的城壕附近无水源的可以挖成干壕;有水源的可以与附近水源连通,成为环城的水濠,使城更加易守难攻。这种灌水的「隍」就袭用了表停水的「池」的名称,也称作「池」了,如:《韩非子·存韩》「筑城池以为固」;《礼记·礼运》「城郭沟池以为固」。正因为如此,「池」、「隍」常连用,表城壕,如:《新唐書·敬晖傳》「金汤非粟不守,岂有弃农亩事池隍哉」;李商隐《题高祖庙》「乘运应须宅八荒,男儿安在恋池隍」。 【沼池陂污潢潦湖泊淀】 「江」、「河」、「川」、「溪」等是流水的名称;「池」、「沼」、湖」、「泊」等是积水的名称。「池」和「沼」古代是同义词它们常常连用如《管子·轻重甲》「大夫立沼池」。《說文》「沼,小池也」,《韵会》「圆曰池,曲日沼」这是强生分别。《戰國策·楚策》「黄鹄……游乎江海,淹(停息)乎大沼」,可见「沼」不一定小;江总诗「雕轩傍曲池」,可见「池」不一定圆。「池」、「沼」的区别,从来源说它们可能是不同的方言;从应用上的分工来看,有自然形成的和人公开掘的分别。「沼」多和自然形成的水道、水泊,常和润、溪、沚等连系在一起,如:《左傳·哀公三年》「涧溪沼汕(小洲)之毛(植物、野菜)……可荐于鬼神」;《詩·召南·采蘩》「于以采蘩,于沼于沚」。「池」则常和台榭城郭等连用,如:《左傳·哀公元年》「今闻夫差次(渐渐)有台榭陂池焉」;《墨子·七患》「城郭沟池不可守而治宫室,一患也」。可见:「池」和「沼」在先秦时代就有了大致的分工,这就是天然的水池叫「沼」,人工造成的蓄水的洼地叫「池」。池」所以和台榭、城郭常常连用,就是因为筑台、筑城时要大量取土,取土後掘出的深坑或深沟引进水来就叫「池」;在园囿中供观赏游乐的是「水池」在城郭周围供防御用的就是「城池」(护城河)。这也就是护城河只能称「池」不能称「沼」的原因;反之「沼泽」也不能说成「池泽」。 「陂」(bei)和「池」也常常连用,如《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使干涸)陂池」。「陂」与「池」所以常连用是因为它们都是人工构成的蓄水池的缘故。它们的不同处在于:「蓄水曰陂,穿地道(导)水曰池」,翻译过来就是筑起堤坝围堰拦截起来的水叫「陂」,挖地後引进水的叫「池」;换句话说「陂」是水库,「池」是泡子。 汉以後,「池」、「沼」之间的人工蓄水池和天然蓄水池的区别逐渐消失了。《水经,鱼水注》「鱼水水出鱼溪,南流注旋鸿池,池水吐纳川流,以成巨沼」:就专名来说叫「旋鸿池」,就通名来说是「巨沼」。这样一来「沼」就成了「池」的别名了。 「污」,古代多写作「汗」也写作「洿」《說文》「洿,浊水不流也,一曰窳下也」。这两种解释都是对的,前者是就积水说的,後者是对地势说的。《淮南子·說山》「[楚]文王污膺」「污膺」就是洼胸,胸膛下陷,读wā:洼地积水排不出去的叫「污」,所以「污」就是水洼,是小于池沼的涝洼塘。《吕氏春秋·达鬱》「水鬱则为污」,水郁积在一起就叫「污」;《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彼寻常之污渎兮,岂能容吞舟之鱼」,「污渎」不是脏水沟,是水洼和水沟的意思。 「污」所处的地势低洼,肮脏的东西都流在裏面,浑浊污秽,因此把污秽的东西也称作「污」,如「藏污纳垢」。作为形容词,「污」是肮脏、污浊的意思,如「污泥浊水」,「贪官污吏」;做谓语用,「污」是玷污、污染的意思,如「(yāo,高)者易折,皎皎者易污」(《後漢書·黄琼傳》)。 「潢」(huang)也是小水洼,如《後漢書·杜笃傳》「彼埳井之潢圬,固不容夫吞舟」。「潢」、「污」常常连用。《南史·谢朓傳》「潢污之水思朝宗(流向大海)而每竭」,钱起《潢污賦》「潢污,水之微者也,汲取之际,人皆舍诸」:可见,「潢污」都是那容水不多的水泡子。「潢」虽然指自然积水的小池,可是「潢潢」(读guang)叠用却表示盛大。《楚辞·九叹,逢纷》「扬流波之潢潢兮,体溶溶而东回」,「潢潢」是水势盛大;《盐铁论,繇役》「武夫潢潢」,「潢潢」是众多威武的样子。「潢潢」与表水洼的「潢」是同音词,不是同源词。 积水而小于「潢」、「污」的就只有「潦」了。「潦」读lǎo,指雨水。「潦」指雨水时往往「水潦」连用。《墨子·备突》「为其门上瓦屋,毋令水潦能人」,意思是在门上用陶器遮盖起来,不要让积的雨水渗进。雨後地面的积水或流水则称「行潦」。《孟子·公孙丑上》「泰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意思是泰山和小土堆,河海和「行潦」是同类的事物。雨水过多也叫「潦」,读lào,如《莊子·秋水》「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海]水不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加损」。现在表雨水过多的「潦」多写作「涝」了。 大于「池沼」的地面积水,在长江流域叫「湖」,在北方叫「泊」。 「湖」,就是「池」《廣雅·釋地》「湖,池也」。北方把大面积的积水叫「大沼」、「大陂」,或者说「汪汪千顷陂」,不说「湖」,「湖」是南方的方言:《書·禹贡》疏「大泽畜水南方名之曰湖」。所以在古代著作中,《左傳》、《论语》、《墨子》、《荀子》等书裏不用「湖」,《莊子》、《楚辞》裏就常常用「湖」;北方常用的「河」和「湖」不能连用,南方常用的「江」和「湖」则经常连用,如《莊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ū,吐口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意思是,泉水枯渴,鱼儿离水之後,互相吐沫子沾湿滋润,这虽然体现了在困境中的相互同情和救助,但倒不如在大江大湖互相遗忘的好。「泊」古代表示淡泊、恬静,如《漢書·司马相如傳》「泊乎无为」;表示停船靠岸,如《晋书·王濬傳》「风利不得泊也」。把「泊」用作积水的名称时代较晚,而且多是在介绍少数民族的地理情况时才用。《唐书·北狄奚傳》「其国西抵大洛泊,距回纥牙三千里」,《唐书·北狄室韦傳》「最西有乌素固部,与回纥接当俱伦泊之西南」:「泊」就是池。《教坊記》「西京教坊间有顷馀水泊,俗谓之月陂,形似偃月,故以名之」:可见「泊」在民众当中是叫做「陂」的。所以「泊」很可能是汉族吸收的北方少数民族的词,吸收的时间,大致在南北朝以後。《玉篇》「陂,泺也;一曰大池。山东名泺,幽州名淀,俗作泊」。《一切经音义・五三》「泺,匹博反,……山东有鸿鹚泺是也,幽州呼为淀」。「泺」(濼)是「泊」的别体,《大宋宣和遗事》「梁山泊」即作「梁山泺」。「淀」也是「泊」的方言异名。在南方,湖沒有叫「泊」的,北方有些湖还叫「泊」,如「罗布泊」。「泊」其实就是北方口语中的「泡(pāo)子」。吉林省西部的「月亮泡」,其实就是「月亮泊」。「泡」只是「泊」的不同译音。淀(dian),亦作「洵」,《玉篇》「淀,浅水也,一曰陂淀,泊属」。左思《魏都賦》「掘鲤之淀,盖节之渊」,刘逵注「淀者,如渊而浅也」。「淀」也是「泊」的方言异名,使用范围限于北方,如:白洋淀、荷花淀。 「池沼」、「湖」、「泊」最初都是指积水说的方言或少数民族用词,不是按容积大小命名的。可是,存在决定观念。南方多「湖」,而且面积大,像洞庭湖、鄱阳湖等,都是著名的巨浸,「池」多指人工开掘的、供观赏或养殖用的积水,面积较小,这样一来就形成了「湖」大于「泊」,「泊」大于「池」的观念;这正像「淀」原来也是指积水的方言,因为白洋淀等「淀」的特点是比较浅的,于是形成了浅水的湖泊叫「淀」的观念。实际上,用「湖」命名的不一定大,用「池」命名的也不一定小,很多还是因袭了传统的习惯。在现代,在方言集中的过程中,「湖」逐渐成了「泊」、「淀」等的通称,如「镜泊湖」(在「泊」後加「湖」)、「薛淀湖」(在「淀」後加「湖」)就反映了这一过程。至于人工开挖的供养殖用的小水面则多用「池」、「塘」来命名了,如「养鱼池」、「荷花塘」。 【渊潭】 「渊」(淵)指深水,如:《詩·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荀子·劝学》「西方有木焉……,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渊」也指水的有漩涡处,因为流水的深处往往有漩涡,所以《說文》说「渊,回(洄)水也」。 「潭」,先秦很少见,汉以後才逐渐应用起来。「潭」和「渊」古音相近,意义相同,《廣雅·釋水》「潭,渊也」。《楚辞·九章,抽思》「长濑(lài)湍(tuān)流溯江潭兮」,注解说「楚人名渊曰潭」。可见它们是不同的方言:黄河流域叫「渊」,长江流域叫「潭」。《論衡·率性》「瓠巴(人名)鼓琴……百兽率舞,潭鱼出听」,王充是浙江人,所以用「潭」,是和池处对比而言的。 「渊」和「潭」既指深的水坑,也指江河中的深水处。《管子·度地》「水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渊水」,这是指前者;扬雄《解嘲》「横江潭而渔」,这是指後者。另外,「渊」或「潭」的所谓深也是相对的。李白《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裏指深潭;柳宗元《小石潭記》「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这裏是指小溪流中的积水较深的地方。 「渊」(或潭)因为水深,所以是水族聚居的处所,如《詩·大雅·旱麓》「鸢飞戾天,鱼跃于渊」。所以成语中把替别人赶网叫「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渊薮」,原来指鱼类和兽类集中的场所,後来也用来比喻人或其他物类聚集的地方,如《後漢書·梁冀傳》「宛为大都,士之渊薮」。 「渊」和「潭」作为形容词都表示深邃、广博,如把学识广博叫「渊博」,把深宅大院叫「潭府」就是。 【海洋】 现代把比海大的水域叫做「洋」,把大洋的边缘部分叫做「海」,这是航海事业发达後的划分,是唐宋以後才有的。 上古时代,人们心目中的最大的水域是「海」,认为「海」容纳着天下的水。《莊子·秋水》「天下之水,莫大于海。百川归之,不知何时止而不盈,尾闾(传说中海底的泄水口)泄之,不知何时已(停止)而不虚」,这反映了古代人的看法。正因为把「海」看成是无虚无盈的,所以发誓表示永不变心时,常用「海枯(干涸)石烂」;正因为把海看成是浩渺无边的,所以表示量大时常用「海」来比喻,大碗称「海碗」,度量或酒量大称「海量」,人多称「人海」,大辞典称「辞海」等。 我国疆土,海岸线漫长,东部、东北部、东南部三面临海,这在上古造成一种错觉,认为中国是天下的中心,四周都有大海环绕。《莊子·秋水》「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大仓乎」,正反映这种观念。所以古代认为「海内」就是境内。《史记·高祖本纪》「大风起兮雲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贾谊《过秦論》说,秦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八方荒远的地方)之心」:这的「海内」、「四海」都指天下;「海角」(海边)就是「天涯」了。另外,中国西部不临海,所以向西北开拓时,遇到大的湖泊总以为到了海,所以以「海」命名,这就是西北部的湖多称「海」的原因,如:青海湖,古称「青海」;贝加尔湖,古称「北海」。「四海」的观念也不断变化,随着古代人和周围民族接触的增加,古人知道了中国四周还有许多少数民族,于是就把四邻各族居住的地方称作「四海」了,《爾雅·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近代的「四海」则指世界各地了,如「放之四海而皆准」。 「海外」、「海表」原来指四海之外。古代关于「海外」的观念是模糊的。人实践所沒有达到的去处,就是神仙「统治」的区域,所以古人把「海外」当成神仙居住的地带,所以,秦、汉有许多人到海外的「仙山」去求药。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海客(航海人)谈瀛洲,烟波微茫信难求」,白居易《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等就是这种观念的残留。随着航海事业的发达,「神仙」也被远远地驱逐了。「洋」,最初是水势浩大的意思。《詩·卫風·硕人》「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水流声)」就是用「洋洋」来形容水势。後来,凡是宽阔、众多、盛大等都可以用「洋洋」来形容,如:「洋洋大观」、「洋洋万言」;有时也用「洋洋」来形容舒缓或得意的样子,如「洋洋得意」、「懒洋洋的」等。 唐以前的古书中的「洋」都不指海洋。《山海经》「山,蒙水出焉,南流注于洋」,这个「洋」指「洋水」;《莊子·秋水》「河伯(传说中的黄河神)行至于北海,东面面视,不见水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海若传说中的海神)而叹」这裏的「望洋兴叹」不是眼望海洋发出叹息的意思,「望洋」是不可分割的複音词,是形容仰面朝天,惘然自失的样子的「望洋兴叹」就是仰天长叹。这个「望洋」,也写作「望阳」、「茫洋」、「亡羊」、「芒洋」等。唐孙樵污辱奴隶的《骂童志》说「茫洋若痴人之冥行」,就是懵懂转向,像痴人在黑暗中行走的意思:柳宗元《与吕道州书》「其言儒术,则迂回芒洋而不知其道」,「芒洋」也是胡胡涂涂的意思。 「洋」作为大于「海」的水域是航海事业发达後的事。《宋史·高丽傳》「元丰元年,始遣安焘假左谏议大夫陈睦假起居舍人往聘……。自定海绝洋而东」;文天祥《过零丁洋》「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裏叹零丁」:这裏说到的「洋」,才指海洋。不过从近代观念看,这裏说的「洋」还只是深海,还不等于大于海的「洋」。近代意义的「洋」是环球航行的产物。 【潮汐】 「潮」是「朝」的分化字。「潮」在早期即写为「朝」。《管子·轻重乙》「天下之朝夕可定乎」,郭沫若等集校「朝夕犹潮汐,喻言起伏」;《漢書·枚乘傳》「游曲台,临上路,不如朝夕之池」,颜师古注引苏林曰「吴以海水朝夕为池也」;《初学記》「海一云朝夕池」。海洋水面由于太阳、月亮的引力作用,早晚两次水位定时涨落的现象叫「潮」、「汐」。这种现象和古代臣子早晚进见君王相似:《柳(宗元)先生集,朝日说》「古者旦见日朝,暮见曰夕」。人们把臣子朝夕面君比作江河朝夕上洸聚朝于海故名之曰朝夕」。後来为分化人事现象与自然现象,就把水的朝夕涨落加水旁以示区别,造了「潮」、「汐」二字。 最早分化出来的是「潮」《說文》「潮,水朝宗于海也」。许慎的解释兼顾来源;後代的解则更加清晰:《初学記》「水朝夕而至日潮」。在早期无分早潮、晚潮,统称曰「潮」。《舆地志》「移风县有潮鸡……,每潮至则鸣,故呼为潮鸡」。隋炀帝《春江花月夜》「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这说的是早潮;张仲春《春江曲》「不如潮水信,每夕到沙头」,白居易《松江亭观渔》「雁断知风急,潮平见月多」这显然指的是晚潮。 汐(x),《类编》「海涛,早曰潮,暮曰汐」,《字汇》「潮者,地之喘息也,随月消长,早曰潮,晚曰汐」。将「潮」,「汐」明确分开,把晚潮称作「汐」是唐宋以後的事;在以前不论早晚,多以「潮」名之。诗文中写到潮多指晚潮,为指明其为晚潮多加限制词的标明其时间。戴叔伦诗「关外逢秋月,天涯过晚潮」,皮日休诗「檐上落鬥雀,篱根生晚潮」,用「晚潮」;何逊诗「暮潮还人海,夕鸟飞向家」,王维诗「相看不忍发,惨淡暮潮平」,用「暮潮」;王昌龄《宿京江口》「风静夜潮满,城高寒气昏」,苏轼《八月十五日看潮》「寄语重门休上钥,夜潮留向月中看」,用「夜潮」。即使在宋明之後,「汐」字虽正明确地析出,除潮汐对举运用外单独使用的依然很少。《梁書·张纉傳》「青湓、赤岸(皆地名),控汐引潮」《東海渔翁,海潮論》「地浮于大海,随气出入上下。地下则沧海之水人于江谓之潮;地上则江河之水归于沧海谓之汐」;这都是对举而言的。明程敏政《宋遗民录,二》[谢翱]後避地浙水东…会友之所名汐社。期晚而信,盖取诸潮汐」,这是命名用的僻字。 【泉源】 现代把透过岩石孔隙流出地表的地下水叫「泉」,比如,「温泉」、「矿泉」等。在古代「泉」泛指地下水,露出地表的叫「泉」,不露出地表的也叫「泉」。《左傳·隐公元年》记载,郑庄公因为自己的母亲姜氏帮助自己的弟弟公叔段叛乱,于是放逐了姜氏,并且发誓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後来郑庄公因为这样做把「孝悌」的面纱全都撕了去,露出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对统治不利,後悔太孟浪了。他的谋士颍考叔给他出主意弥合母子关系,说「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日不然」意思是如果掘地掘到见水的程度。 在隧道裏和姜氏相见,又有谁能说这不是在黄泉裏相见呢?可见「泉」指地下水。《論衡·刺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是说蚯蚓到地表层去吃枯草败,到地的下层去喝地下水,「泉」同样指地下水,不指涌出地表的泉眼。井水是地下渗出的水,所以也叫「泉」。《荀子·荣辱》「短绠(汲水用的绳子)不可以汲深井之泉」,柳宗元《天说》「凿泉以井饮」:这些例子都说明「井」只指井筒,井水则叫「泉」。冒出地面的地下水古代叫做「涌泉」,《釋名·釋水》「水上出曰涌泉」;所以眼泪流个不停叫「泪如涌泉」。地下的原生土多是黄色的,所以地下水也叫「黄泉」;地下水往往有许多层,所以地下深处也叫「九泉」。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是土葬,所以古代习惯上用「黄泉」、「九泉」、「泉下」、「泉壤」、「泉路」等来指地下,指死後,指死後埋葬的地方。前边引的郑庄公的誓辞「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就是不到地下(指死後)不要相见的意思。 「源」,最初写作「原」,是水流的起点、发生处。《荀子·脩身》「厌其源,开其渎,江河可竭」,意思是堵塞它们的源头,开凿泄水的沟渎,即使是长江大河也可以排干。「源」和「流」是相对的,所以比喻历史悠久常用「源远流长」(源头悠远,水流漫长):比喻增加收入、节省开支常用「开源节流」;比喻出发点的重要性时常用「源清流清,源浊流浊」。「源源」连用,表示连续不断,如「源源而来」、「源源不绝」。 「源」和「泉」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从地下水涌上地表来说叫「泉」;从「泉」往往是江河溪水的起点来说就叫「源」。 【派脉】 这是一组同源词。 派,古作「辰」,象河流分汊之形,《說文》「别水也」。郭璞《江賦》「源二分于崌崃,流九派乎浔阳」,「九派」就是九个分汊、九条支流;左思《吴都賦》「百川派别,归海而会」,「派别」就是水系有别,各属一支。後来学术、宗教、政见……上的分支也叫「派」,这就是比喻了。 脉,亦作「脈」、「衇」,《說文》「血理分,邪行体中者」。「脉」也是「派」的比喻用法,不过由于需要,它独立成词了;「脉」指人体内的血管,因为血管在体内的分布像河网一样,所以也叫「派」,分化为「脈」。《素问,脉要精微論》「夫脉者,血之府也」,意思是血管是血聚集之处;《潛夫論,德化》「骨著脉通,与体俱生」「脉通」就是血管之间互相沟通。引申开来,「脉」也指脉搏,即心脏收缩时所引起的动脉的跳动,如《史记·扁鹊仓公列傳》「不待切脉望色听声写形,言病之所在」。 「脉」又常用来比喻水网状、血管状分布之物:王建《隐者居》「雪缕青山脉,雲生白鹤毛」,这是「山脉」:《史记·蒙恬列傳》「[长城]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馀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这是「地脉」。 【波浪涛沦涟澜】 李白《江行值暴风雨》「投得苇溪波浪息,岸头烟火近人家」「波浪」连用。细分析起来它们有区别:水面上连续不断地上下起伏的现象叫做「波」;向上涌起的波峰叫做「浪」。 「波」在先秦多数用作动词它表示由于风力或各种震动引起的水面起伏。《楚辞·九歌·湘夫人》「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下」,意思是秋风刮来,洞庭湖水上下波动,木纷纷落下;又《湘君》「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其中的「无波」也不是沒有波浪,和下句的「安流」(平稳地流)对照起来看,「无波」应该是「勿波」,是不要起伏波动的意思。引申开来,一个事物影响或牵涉到别的事物,就像在水裏投块石头水波不断扩散传到远方一样叫「波及」。《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楚王问公子重耳:你将来返国之後怎样报答我呢?重耳说「……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馀也」,意思是各种羽、毛和象牙、犀牛等的皮,是楚地的特产,辗转流传到晋国去的只是您的过剩的部分,这裏的「波及」,是用波的上下起伏来比喻东西的曲折传播。《後漢書·公孙述傳》「方今四海波荡,匹夫横议」「四海波荡」是天下颠簸动荡的意思,这是用水波的起伏来比喻时局的不稳定。《莊子·外物》「白波若山,海水震荡」,这是说大鱼被钓住以後拼死挣扎所引起的海水的动荡:「波」在这裏用作名词,它由起伏波动的动作转而指起伏波动的现象了;「白波」就是白浪,大浪。「浪」,在先秦还沒有从「波」裏分化出来。先秦使用的「浪」都不作波浪解。宁戚《飯牛歌》「沧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鲤鱼长尺半」,「沧浪」是河流名;《莊子·齐物論》「夫子以为孟浪之言」,「孟浪」是放纵、荒诞不精要、不得当的意思;屈原《离骚》「揽茹蕙以掩涕(泪)兮,沾余襟之浪浪」「浪浪」读langláng,是泪流不止的样子。用「浪」来表示浪头,是魏晋以後的事。《玉篇》「浪,波浪也」,「波浪」即波峰。《六书故》「浪,跳波也」,所谓「跳波」,就是涌起的浪头。《南史·宗悫(que)傳》「悫年少,[叔父]问其所志。悫答曰:愿乘长风破万里浪」,这就是「乘风破浪」这一成语的来源,「破浪」就是冲破一个又一个浪头;《世说新语·雅量》「风起浪涌」,这是风力使浪涌起。把起伏现象叫「波」,把涌起的波峰叫「浪」这是概念由粗到精的过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中的「波」不能换成「浪」,因为这裏是用「波」的起伏不断来比喻事情的曲折反復;同样,「长江後浪推前浪」中的「浪」也不能换成「波」,因为这裏侧重的不是起伏现象,而是用一个浪头高过一个浪头来比喻一代人推动一代人前进。现代汉语词中表示起伏前进的「电波」、「音波」、「震波」等词语,只能用「波」;而表示一阵阵涌起的「热浪」、「声浪」、「麦浪」等也只能用「浪」。 「浪」不做动词用,但常常做形容词用,表示流荡、放纵的意思。李白《窜(流放)夜郎于乌江送别宗十六璟》「浪迹未出世(做官),空名动京师」,「浪迹」是四处游荡,行踪无定的意思;柳宗元《李赤傳》「李赤,江湖间浪人也」,「浪人」就是漂泊不定的流浪汉;杜甫《归雁》「系书无浪语,愁寂故山薇」,「浪语」就是放纵地说,随意胡扯的意思;白居易《自诲箴》「无浪喜,无妄忧」,「浪喜」就是过分高兴的意思。这裏的「浪」所承担的仍是汉以前的放纵义,与波浪无关。 「涛」(濤)指汹涌的大浪。《說文》「涛,大波也」,这裏的「大波」就是大浪。《吴越春秋》记载,吴王夫差杀了伍子胥,投入江海,「子胥因扬波成涛激岸,随朝(潮)往来」,「成涛」是变为巨浪;刘禹锡《浪淘沙》「八月涛声吼地来,头高数丈触山回」,诗生动地描写了波涛汹涌的景象和气势。 「涛」与「滔」、「蹈」、「跳」、「跃」同源,是涌起的大波大浪。 「涟」(漣)和「沦」(淪)是小波,是风行水面吹起的微波细浪,如《詩·魏風·伐檀》「坎坎伐檀兮,真之河之干(岸)兮,河水清且涟猗」,第三章又说「河水清且沦猗」。後来表示小波的词常写作「涟漪」,如左思《吴都賦》「剖巨蚌于回渊,濯明月于涟漪」。这是对《伐檀》诗的误解造成的。诗中的「猗」本来是语气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因为在诗裏「猗」放在「涟」的後面,使用的人就把它们当成一个词来用了,受前一字的同化作用,「猗」被写成了「漪」。在汉语词複音节化的过程中,「涟漪」就被固定下来,逐渐取代了「涟」和「沦」的地位。 「澜」(瀾)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小波,和「涟」、「沦」相近。骆宾王《秋雁》「何当同顾影,刷羽泛清澜」,苏轼《江月》「一更山吐月,玉塔卧微澜」:「清澜」、「微澜」就是「涟漪」,这裏「澜」是「涟」、「沦」的变体。二是表示大波,和「涛」相近。《文中子》「……适足推波助澜,纵风止燎尔」,「推波助澜」和兴风作浪的意思差不多,後来多用来比喻煽动情绪,制造事端,助长坏人坏事;韩愈《进学解》「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这是韩愈在佛教流行情况下表示的要继承孔孟的道统的决心,意思是要在儒教摇摇欲坠、像大浪砸下的情况下加以挽回,这裏「澜」是「浪」的变体。 【滨、浒、浦、埠、岸、涯、涘、垠】 这些词都和水边或边际有关,可以分成两组来说明。 「滨」、「浒」、「浦」表示水边。所谓「水边」,包括和水相接的或者和水邻近的地带。 「滨」(濱)原来是动词,是接近、相邻的意思。《国语,齐语》「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这是齐桓公说管仲为阻止齐桓公返国,追射齐桓公,射中带钩的事,「滨于死」就是临近死,幾乎被射死。《公羊传·僖公四年》记载,齐桓公伐楚,回师时有人建议「君既服南夷(指楚)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服东夷且归」,「滨海而东」,就是沿着海边东归。作为动词的「滨」,也写作「濒」。作为水边,「滨」泛指陆地和江、河、湖、海相邻接的地带。《詩·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是只要在天的笼罩之下,都是王的土地;只要在四海之内,都是王的奴隶;「率(循)土之滨」就是直到和海相邻接的土地上。《韩非子·难一》「河滨之渔者争坻(dǐ,水中高地,便于打鱼的地方),舜往渔焉,期(D年(一整年)而让长」,「河滨」就是黄河边上。所以只要是水边,都可以称「滨」,如「江滨」,「湖滨」。 浒(滸,hǔ)也指水边。高适《黄河途中》「朝从北岸来,泊船南河浒」,李白《丁都护歌》「万人凿盘石,无由达江浒」:「浒」都指水和岸的交界处;高适的诗是从水的角度说的,李白的诗是从陆地角度说的。《宋史·石保典傳》记载,石保典出巡,西夏人知道了,率领数千骑兵渡河求战,石指挥部下,「伏于河浒,俟其半渡急击之」,「河浒」就指黄河附近。《水浒傳》用现代话翻译,就是梁山泊边上的英雄传说。 「浦」也指水边。《詩·大雅·常武》「率彼淮浦,省此徐土」,「率彼淮浦」就是沿着淮水边前进;陈子昂《宿襄河驿浦》「沙浦明如月」,「沙浦」就是铺满沙子的河岸上。「浦」作为水边用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多数是表示支流流入江、河、湖的入口,或指江河的港汊,《风土記》「大水有小口别通曰浦」。《宋書·徐宁傳》「寻亲旧还,遇风,停浦中」,「浦」是港汊才可以泊舟避风;人工开的支汊也可以叫「浦」,《方舆胜览》「藏舟浦,在庐州路,张辽掘浦御孙权藏战舰处」。可见:「浦」指河口港汊,不指岸;「浦」指水边是由指河口连带而及的。 「浦」经常和长江水系发生关系,现代长江中下游还有好多以「浦」命名的地名和以「浦」命名的江,如「浦口」、「黄浦江」。由此可见,「浦」很可能是长江流域的方言。北方人用「浦」,是名随主人的习惯造成的。 因为「浦」是两水交汇可以泊船的地方,所以有条件的地方常常成为船码头,或交易处所。作为停船码头的「浦」早期写作「步」,分化为「埗」,後来写作「埠」,如:《水经注》「赣水又东迳王步,步侧有城,今谓之王步」;柳宗元《永州铁炉步志》「江之浒,凡舟之可而上下者日步,永州北郭有步曰铁炉步」;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十八》「[杨慎]谪戍,住泸州,是雲南四川交界之处,乃水次埠头也」。 「岸」、「涯」是另一组。这组词仅限于表示和水交接的陆地,不表示和水边相连的地带。所以,离海一二十里的地方,可以叫「海滨」,但却不能称为「海岸」;可以说「靠岸」、「登岸」,却不能说「靠滨」或「登滨」。 「岸」的形旁是山,最初表示山边上陡峭的山崖。《詩·小雅·十月之交》「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意思是高高的山崖崩陷了,变为深谷,深谷隆起,反而成为山陵;《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也是说三尺的陡崖,空车过不去,百仞的高山,因为坡度平缓,重载的车却可以上得去。「岸」做为河岸,特指由于河水冲刷形成的陡岸。因为这种陡岸有的本身就是山崖,有的虽然是土岸,但和山崖相似。《後漢書·董卓傳》「帝步出营,临河欲济。岸高十馀丈,乃以绢缒而下」,这是有十馀丈高的土岸。李白《朝发白帝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白帝城在今四川省奉节县,由奉节到宜昌,长江两岸都是高山,所以用「两岸」。 「涯」和「岸」最初同源,它们是同义词。山崖本来就有临水的和不临水的两种,当初都写作「压」,後来发生了分化,山边写作「崖」,临水的山「崖」写作「涯」了。《莊子·秋水》「秋水时至,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渚」是沙洲,「崖」是高岸;这个崖後来就写作「涯」了。庾信《哀江南賦》「江淮无涯岸之阻」,意思是江淮等地,连难以攀登的陡岸这样可以据守的险隘都沒有。 黄河流域,泛指「涯」的,古代还有个「涘」(si),《爾雅·釋丘》「涘,压也」。「涘」这个方言词,多用于周秦故地,如:《詩·王風·葛藟》「绵绵葛藟,在河之涘」;《詩·秦風·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之涘」。後代很少使用。 《說文》「漘,水厓也」;「𣸣,水涯也」;「濒,水压,人所宾服也」;「浒,水压也」等等。「漘」、「喷」是水边高地,「浒」「滨」是水边平地,它们都用「厓」来解释,可见,「厓」、「涯」早已泛化,成为岸的通语。「岸」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它也自高岸而泛指水际了,如:徐陵《新亭送别应令》「野燎村田黑江秋岸荻黄」长满芦苇的平岸也用「岸」了。「涯」和「岸」虽然都变为通称,但由于泛化的前後不同,「涯」和「岸」後来产生了分工:「岸」专指临水的陆地,连平缓的河边也包括在内了;「涯」则不限于水,它泛指辽阔广大的事物的边际,多指天边或海边。《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这是指天边;孟郊《病客吟》「大海亦有涯,高山亦有岑(cén,这是顶的意思)」,这是指海的边际。另外,「涯」还常用于抽象事物,表示边际。《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时间和知识谈不到边,在这种情况下,「涯」就具有了限度或极限的意义了。 和「涯」意义相关的还有一个「垠」(yin)。「垠」也是「岸」、「涯」的同源词,也经常用于高远广大的事物,也用来表示边际或尽头,也常常和无连用。和「涯」不同处在于:「垠」不用来说水正如「涯」不用来说陆地一样。《楚辞·九叹,远游》「山峻高以无垠兮」这是说山;李华《吊古战场文》「浩浩乎平沙无垠」,这是说沙漠;《楚辞·九叹,远游》「其小无内兮,其大无垠」,这是说「道」。「无垠」就是沒有边际,望不见尽头,所谓「一望无垠」。 【堤防渍澨陂塘堰】 「坝」(壩)是中古之後才出现的,《集韵》「坝,堰也」;截河拦水的堤堰称「坝」。如:宋单锷《吴中水利书》「其河自西坝至东坝,十六里有馀」;宋卫泾《讬围田劄子》「自绍兴末年……军中侵夺濒湖水荡……创置堤埂,号为坝田」。上古「坝」一般用「堤」、「防」表达,如《礼记·月令》「[季春之月]修利堤防,道(导)达沟渎」。 堤(di)亦作「隄」,和现代一样,它指的是拦水的水利工程,如:《荀子·王制》「修堤梁,通沟浍」:《韩非子·喻老》「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防,《說文》「堤也」。「防」也是拦水工程,如:《周礼·地官·稻人》「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又《考工記·匠人》「沟必因水势,防必因地势」。 「堤」和「防」混言无别,都是拦水工程。细分起来:「堤」是泛指的,它可以指阻挡水泛滥的建筑,也可以指拦水蓄水的建筑;「防」则主要指阻拦水的去路、提高水位的工程。「防」与「妨」、「范」同源,主要指起障蔽、遮拦作用的堤坝。这在「防」的动词用法裏表现得特别清楚。《左傳·昭公三十年》「[吴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又《襄公三十一年》「[防人议政]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防山以水之」是借助山势筑起拦水坝,提高水位,利用水去淹沒徐的城郭;「防川」是筑起拦河的坝,挡住水的去路。正因为如此,「防」的引申义产生了防卫、抵挡诸义,今天的「海防」、「边防」也是从「防」的遏制、遮拦义来的,只是对象发生了变化而已。中古之後,「堤」和「防」发生了新的分工「防」专用于防守、戒备义,拦水坝义为「堤」等所专有了。 𣸣(濆,fén),亦作「坟」(墳),《爾雅·釋丘》「大防」。「坟」本来指大的土丘,引申而为防水堤的名称。「喷」是後起的分化字。「喷」作为防水堤的用法,主要用于淮河流域,当是当地方言,如:《詩·大雅·常武》「铺敦淮喷,仍执醜虏」笺:「敦,当作屯,……陈屯其兵于淮水大防之上」;《詩·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 澨(shi),《說文》「埤增水边土,人所止者」。「澨」也是防水堤,不过它应该是通行于汉水流域的楚方言,如:《楚辞·九歌·湘夫人》「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澨」;《水经注,淯水》「淯水左右,旧有二澨所谓南澨、北澨者,水侧之喷」。「淯水」为汉水支流。 陂(bei),《說文》「坂也,一曰池也」。「陂」原指山坡筑起的堤坝都是梯形的,下宽上窄,两面有坡,所以也叫做「陂」。「陂」也是堤坝,所不同的,「堤」、「防」指的是河流的坝,筑于河道两边约束河的坝叫「堤」,拦河坝叫「防」;「陂」则是在低洼地上筑起的坝,是蓄积雨水的。《詩·陈風·泽陂》「彼泽之陂,有蒲与荷」传「陂泽障也」疏「泽障,谓泽畔障水之岸」;《国语,周语》「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这也是说「陂是拦截地面水不使流失的。可见「陂」不是为防水害而是为兴水利所筑的堤坝,「陂」蓄起了水就是「池」,就是现代说的「水库」,所以「陂池」常常连用,如:《礼记·月令》「毋竭川泽,毋漉陂池」;《左傳·哀公元年》「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正义「泽障曰陂,停水日池」。由于相关关系「陂」常常代替「池」,成为水库的代称,如:《淮南子·說林》「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田]」;《世说新语·德行》「叔度汪汪如千顷之陂」。塘,《說文,新附》「堤也」,《廣雅·釋地》「池也」。「塘」也是「堤」,是「堤」的南方方言《一切经音义・十七》「长沙谓堤为塘」。「塘」的内涵较宽,可以指江河的堤岸,也可以指水库的堤坝。《吴越春秋》「夫差姑苏台东,有丹湖万顷,内有金银塘」,这裏塘」相当于「陂」;著名的钱塘江,据说就是由募集土石筑坝时,一斛土石与钱一千筑起的,所以才叫「钱塘」,「塘」相当于堤。不过「塘」的常用义却是水库堤坝,如《盐铁论,未通》「丁者(青壮年)治其田里,老者修其塘园」。「塘也和「陂」一样转指水库,如刘桢《赠徐幹》「方塘含清源,轻随风转」。现代还把小型水库、水池称作「塘」,如「鱼塘」、「荷塘」、「苇塘」。 堰(yàn),《集韵》「障水也」。「堰」也是障水的坝,它近似「防」,是拦河修的坝。不过「堰」修得较低,主要的作用在于提高水位。《三國志·魏书·董卓傳》记载,董卓被困,「卓伪欲捕鱼,堰其还道,当所渡水为池,使水渟满数十里,默从堰下过其军而决堰。比羌胡闻知追逐,水已深,不得渡」这裏的「堰」相当于「防」。沈约《三月三日率尔成篇》「东出千金堰,西临雁鹜陂」,注「《廣雅》曰:堰,潜堰也,谓潜筑土以壅水也」,这是为提高水位而修的,水少可蓄、水多可泄的坝,水大时从上溢过,堰就成为潜坝了。「都江堰」就是这类的「堰」。 【津渡】 古代交通不发达,渡河是很艰难的窄的可以架设独木桥(古代叫梁),浅的可以涉水过去,大一点的河流只能用船或筏子来摆渡,所谓「泛舟而渡」;《說文》「津水渡也」。当时把乘舟渡河叫做「济」,相应的把渡口就叫做「津」了津」和「济」古同源,「津」是由「济」派生出来的《水经注,河水注》「自黄河泛舟而渡者皆为津也」,这说明「津」是黄河流域的渡口名。「孟津就是黄河的著名的古渡口,地点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北,据《書·禹贡》说,禹疏通黄河就「东至于孟津」;相传武王伐纣时也从这裏渡河,「不期而会盟者八百诸侯」(《史记·周本纪》),所以也叫「盟津」。其他,像「茅津」、「石城津」、「郑伯津」、「天桥津」等都是古渡口名。古代渡口比较稀少。《論語·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问津」就是询问渡口,以後就把探寻路径或进行尝试叫做「问津」了。陶潜《桃花源記》记载,渔人出来後再也找不到桃花源了,「後遂无问津者」「无问津者」就是沒人探索尝试了;成语「无人问津」、「不敢问津」,也是不敢接近或尝试的意思。另外,古人把过河的渡口和做官的阶梯联到了一起,把身居高位称作「身居要津」:《古诗十九首,今日良宴会》「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先据要路津」就是捷足先登,占据要害部门,当权。 秦汉以後,逐渐用「渡」表示过河,「济」用得少了,《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又,垓下之战後,项羽剩下了孤家寡人,被汉军追得逃到乌江边,走投无路,一个船夫向他说「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就用「渡」不用「济」。《說文》「渡,济也」。「渡」与「济」是代语大体上秦晋一带,黄河流域,及在其影响下的方言用「济」用「津」长江流域的方言用「渡」。秦汉交替也造成语言中的「济」、「渡」更迭。和「渡」排挤「济」这一过程相应,作为摆渡口的「津」也逐渐被「渡」所代替了。《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公还军官渡……,绍復进,临官渡」「官渡」在河南中牟县东北,官渡之战是曹操以少胜多,歼灭袁绍主力的著名战役。其他像「白沙渡」、「曹娥渡」、「瓜州渡」、「独树渡」等,就先秦习惯该称「津」的也称「渡」了:韦应物《滁洲西涧》「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野渡」就是偏僻的渡头。罗隐《忆夏口》「汉阳渡口兰为舟,汉阳城下多酒楼」。「渡口」是「渡」的名词用法的分化形式。 【冰凝冻凌凘】 冰,古字作「仌」,《說文》「仌,冻也,象水冰(凝)之形」,《玉篇》「仌,冬寒水结也」。因为古「仌」字,字形易与他字相混,所以借「冰」(古凝字)来写「仌」,《正字通》「古文冰作仌,凝作冰,後人以冰代炎,以凝代冰」。「冰」是水在零度以下凝结成的固体,所谓「冻也」,如:《荀子·劝学》「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漢書·五行志上》「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韩非子·显学》「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冰,《說文》「水坚也……;俗冰从疑」《集韵》「冰,或从疑」。「冰」是古「凝」字,是动词,表示水凝结成固体,所谓「水坚」。《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水始冰;仲冬之月,冰益壮;季冬之月冰方盛,水泽腹坚」,「冰」即凝结之义;《新唐書·韦思谦傳》「涕泗冰须」,「冰须」是凝于胡须。「冰」(凝)名物化後,表示水遇冷所结之「仌」,这样一来,「仌」、「冰」成为同义词,所以後来才逐渐以「冰」代「仌」;而「冰」的动词用法则另造「凝」字,于是「冰」、「凝」遂分化为二字。《道德指归論》「阴之至也,地裂而冰凝」,陆机《苦寒行》「凝冰结重涧,积雪被长峦」,「凝冰」即冻结之冰。 「凝」、「冻」都是动词,都有冻结的意思,作为名词用则转移为所冻、所凝的对象,与「冰」同义。王泠然《清泠池賦》「清泠无点(汗染)洞彻如凝」,白居易《风雪中作》「蹋冻侵夜行,凌寒未明起」。「如凝」即如冰,「蹋冻」即踏冰;《华阳国志》「汶山郡……,盛夏凝冻不释」,「凝冻」即冰冻或凝冰。现代方言中仍有称「冰」为「冻」或「冻冻」者,仍保有古代遗义。「凝」、「冻」之有「冰」义,正如「冰」(凝)之得「欠」义,都是动、名转化的结果。凌(ling),《說文》「冰出也」,《初学記》「积冰为凌」。所谓「冰出」是指冰之被人凿出者,「积冰」即儲藏之冰。《许・幽风・七月》「二之日谐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凿冰」用「冰」,储冰之处则称「凌阴」;《漢書·成帝纪》「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凌室」即冰窖。现代还把积冰称「凌」,黄河上的「凌汛」即谓积冰形成冰坝导致的河水泛滥。藏冰之所以称「凌」,是因为所凿之冰多为棱角分明的方形冰的缘故,因此,各种冰,尤其形状呈方形、菱形以及各种块状的冰,多称「凌」。 凘(sī),《說文》「流冰也」,《玉篇》「解冰也」春天在水的压力下裂成碎块的「冰」也就是开江、开河时漂流的「冰」,二者是二而一的,《初学記》「冰流曰凘,冰解曰泮」。《楚辞·九歌·河伯》「与女游兮河之渚流撕给兮将来下」,曹操《步出夏门行》「流凘浮漂,舟船行难」,「凘」都指泮裂的浮冰,它和表分裂、破碎的「斯」、「析」、「碎」等是同源的;「流凘」即现代说的「凌汛」。 「凌」是人工凿的冰块,「凘」是自然破碎的冰块,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杜甫《苦寒行》「巴东之峡生凌凘,彼苍回斡人得知」,方千《题龙瑞观》「深壑度年如晦冥,阴溪人夏有凌凘」,「凌凘」泛指漂冰和残冰。 【滓糟淀淤】 这组词指的都是液体当中沉淀的混杂物。 滓,《說文》「淀也」,它指所沉淀之物或可沉淀之物。孙楚《反金人铭》「莫贵澄清,莫贱滓秽」,「澄清」是沉淀的结果,「滓秽」是沉淀物。「滓」最初多指酒中的渣滓,如:《釋名·釋饮食》「浊滓沉下,汁清在上也」;曹操《上九酿酒法奏》「其上清滓亦可饮」。「滓」後来泛化,表示液体中的沉渣。《南史·张永傳》「太极殿前钟声嘶,孝武尝以问永。永答钟有铜滓」,「铜滓」即炼铜时的废渣。引申开来,凡提出精华後所剩的残馀都可以称「滓」,如张宪《寄中山隐讲师》「无因净查(渣)滓,来共上堂钟」。 糟,《說文》「酒滓也」,「糟」特指酒中的渣滓。「糟」最初指未经过滤的醇酒。《礼记·内则》「饮重醴、稻醴、清糟」,注「糟,醇也」;《列子·杨朱》「望门百步,糟浆之气,逆于人鼻」,「糟浆」即沒经榨制或漉清的酒。在这个意义上「糟」和「粕」是相对的,「糟」指沒漉清的酒,「粕」指经过过滤的「糟」,就是现代说的「酒糟」。《一切经音义・三》「已酒曰粕」;《淮南子·道应》「[圣人之书]是直圣人之糟粕耳」,注「糟,酒滓也;粕,已漉之糟也」。「糟」还指滤过後的「酒滓」,如《楚辞·渔父「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饮其酾」,注「糟,酒滓」;《韩非子·五蠹》「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在这个意义上「糟」、「粕」是同义词,这也是「糟」的现代意义。 淀,古作「澱」,简化汉字中归并。《說文》「澱,滓也」,「垽」(yìn)、「滓」同义,都指沉淀物「淀」与「滓」不同的是:「滓」除表沉淀物外还可以指悬浮状态的杂质;「淀」则只表示沉在底部的累积物。《梦溪笔谈,杂志二》「汴渠有二十年不浚,岁岁堙淀」,《宋史·河渠志二》「去浅淀,则河必北流」:「淀」都指杂质之沉于底下者。「蓝靛就是由于它是蓼蓝的沉淀物而得名的,最初作「蓝淀」;「淀粉」就是含碳水化合物的植物经粉碎後在水中的沉淀物。 淤,《說文》「澱滓浊泥也」。「淤」也是沉淀物,不过它特指水中沉淀的泥沙,不像「淀」是沉淀物的泛指,如:《後漢書·杜笃傳》「畎渎润淤,水泉灌溉,渐泽成川」;周敦颐《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火、燬、燹】 火,《說文》「焜也」;焜(hui),亦作「燬」,《說文》「火也」。「火」、「焜」(燬)互释,都指物体燃烧时所发的光焰,如:《論語·卫灵公》「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孟子·梁惠王下》「如水益深,如火益热」;如:《詩·周南·汝坟》「鲂鱼赪尾,王室如燬」,《釋文》「齐人谓火日燬。字书作焜,音毁,《說文》同。……或云:楚人名燥,齐人曰燬,吴人曰娓,此方俗讹语也」,《玉篇》「焜,烈火也;燬同焜」。「燬」、「焜」和「火」的区别,《釋文》以为是不同方言,《玉篇》以为在于程度,「燬是烈火,不知孰是。最大的可能是它们最初是方言,後来发生分工。从作为动词看,「火」表一般的燃烧、焚烧,如:《左傳·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宜榭火,人火之也」,《礼记·王制》「昆虫未蛰,不以火田」;「燬」则有焚尽、烧坏义:《六书故》「焚之尽也」,《字汇》「燬,火焚坏也」,蔡邕《释诲》「惧烟炎之燬熸,何光芒之敢扬」,「燬熸」即烧成灰烬。动词用法的「燬」有烧成灰烬,烧成一片瓦砾的意思,较「火」为重,由此可见,名词「燬」(焜)也有烈火义是可以理解的。 燹(xiǎn),《說文》「火化」。「火化」亦即焚烧,如《新唐書·循吏传,罗珦附罗让》「惨然为燹券(卖身券),召母归之」。作为火,「燹与「你」同源,最初指狩猎时点起的野火,後来也指战乱中所放的兵火、战火:《集韵》「燹,野火」;《正字通》「兵火曰燹」。如:《宋史·神宗纪》「岷州界经鬼章兵燹者赐钱」。又高启《次韵杨孟载早春风寄》「久闻离乱今始见,烟火高低变烽燹」。 【炎燄焰】 炎,《說文》「火光上也」。「炎」是古「焰」字,象火苗上腾之形,指的是火舌部分。不过「炎」有许多派生义:《玉篇》「焚也」,如《書·胤征》「火炎崑冈玉石俱焚」;《廣韵》「热也」,《字汇》「炽也」等等。为了区别,火炎义另加声旁造「燄」字,《六书故》「火之腾起者为燄」,如:庾信《对烛賦》「光清寒人,燄暗风过」;《舊唐書·德宗纪》「朱泚围奉天,造雲桥……,[浑]瑊命焚之。风回燄转,桥焚而贼退」。「焰」是燄的简化字,如白居易《山石榴》「风翻焰火欲烧人」。 七、田土 【土地田】 「土」和「地」的本义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地」和「天」相对:《說文》「元气初分,轻清易(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柳宗元《天说》「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土地、山陵、河川……大地上的一切都属于「地」,所以《博物志,地》上说「地以名山为辅佐,石为之骨,川为之脉,草木为之毛,土为之肉」。「土」是和石头、金属、木头、水……相区别的,是地面上的泥沙混合物,是大地的构成部分的泥土。《說文》「土,地之吐生万物者也」,大地上能使植物生长的泥土才叫「土」。《荀子·脩身》「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意思就是如果不停地把土累积起来,终于(崇)可以累成山丘。 「地」的主要部分是土地,土地又是由「土」构成的,所以「土」和「地」常常联用。连用土地:一是用来指疆域,如《荀子·强国》「土地之大,封内(四境之内)千里」;一是用来指田地,如《漢書·晁错傳》「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旧时迷信传说中还把管理一个小地段的神叫「土地」,所谓「土地老」,在古代叫做「社神」;社神是用「土」来象徵「地」的,所以後来才称作「土地」。附带说一句,古代天神是政权的象徵,所以随着政权的统一,天上就只有一个尊神了,它叫做「天」或「帝」;但代表土地的神数目却很多,这是因为在土地私有情况下,土地总是被分割开来隶属于大大小小的奴隶主或地主的缘故。天神是君权的象徵,土地神是土地所有权的投影。 「土」和「地」在表土地的意义上单用时,彼此还有细微的区别,大体说来:「土」经常和土地所有权联系在一起,而「地」则经常表示土地的面积和地貌特徵。《韩非子·五蠹》「国利未立,封土厚禄至矣……:国地虽削,私家富矣」:其中「封土」用「土」,这是因为所封的地归那些说客所有;「国地」用「地」因为它侧重土地面积。正因为如此,「地」和「方」(面积)常常连用,如:《戰國策·秦策》「今秦地断长续短方数千里」;《管子·形势解》「桀纣贵为天子,富有海内,地方甚大,战卒甚众,而身死国亡」。正因为如此,「领土」、「国土」、「疆土」、「寸土必争」之类带有领有性质的词或成语中的「土」,一般说,不能用「地」来替换,「世袭领地」之类的词组是後起的;相反的「地大物博」、「贫无立锥之地」等侧重面积的用语中的「地」,也不能用「土」来替换。「土」所以带有领有性质,来自奴隶制下的分封制。古代分封时要有象徵性的授土仪式。《独断》「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东方受青,南方受赤,苴(垫)以白茅授之,归国以为社,故谓之受茅土」;西周康叔受封时就是「冉季授土,陶叔授民」(《左傳·定公四年》的。正因为如此「土」就成为领土的象徵。《穀梁传·僖公四年》记载齐、鲁等国侵蔡蔡国溃败,齐鲁等国「不土其地」,「不土其地」就是不以其地为自己的领土的意思。 在处所、地方的意义上,「地」泛指地点,而「土」则往往指故乡。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地」指产地;王粲《登楼賦》「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怀土」则指怀念故乡。因此,「秦地」、「楚地」、「产地」、「远地」等用「地」;「故土」、「乡土」等则用「土」。引申开来,凡当地的、家乡的都不可以称「土」:「土产」是当地的物产,「土风」是当地的歌谣,「土人」是当地人,「土语」是当地的方言。现代,「土」又和「洋」成为反义词了,指本国的,如「土洋结合」。 在表示田地的意义上「土」和「田」交搭,都指能够生殖五榖的土地。《荀子·富国》「今是土之生五穀也,人善治(耕作)之,则亩产数盆,一岁而再获之」这裏的「土」就是指田地。不同处在于「土」的范围大,它包括已开垦和尚未开垦的土地,而「田」则特指开垦出来进行耕作的土地,如《韩非子·五蠹》「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树桩),兔走触株」。在现代,称「田」也用「地」,种「田」也叫种「地」了;有的地区,「田」专指水田「地」则指旱田。这种用法和区别在古代少见。 【田畴畸】 《說文》「树穀日田」,「田」是已经开垦的用来种庄稼的土地的通称:「畴」(疇,chou)《說文》「耕治之田也」,这已经失去原义了,其实,「畴」只指整齐划一的田。 在原始公社的後期,土地是公有的,但分配给各家耕种,田地的土质好坏不同,各家的人口也不断发生变化,为了做到平均、公平地分配和为定期更换的方便,开垦的地都划成整齐的方块,这就是後来所谓的「井田」。中国的奴隶社会是种族奴隶制,统治的种族将被统治的种族的农村公社社员整个地变为农奴。因为公社时期的井田,既便于分封土地,又便于计算奴隶的劳动量,所以被保留下来了。这样一来,原始农村公社时期为了平均分配而实行的田制,就变成搾取奴隶剩馀劳动的田制了。这些被阡陌封疆隔开的整齐的方田就叫做「畴」。「畴」与「俦」、「筹」、「雔」、「酬」等字同源,都有群集或并列、对等的意思。正因为如此,「田」和「畴」常常连用。《左傳·襄公三十年》记载,在郑国,子产执政,他重新调整了井田,把不整齐的、後开的私田重新划为方田。许多奴隶主最初很恨子产,说子产「取我衣冠而褚(同储收藏起来,因为子产规定等级不同服色不同,不能越轨)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这裏的「田畴」就是用阡陌沟浍分开的连片的井田;左思《魏都賦》「均田画畴,蕃庐错列」,这裏「畴」还残存着它的原来的意义,「画畴」就是划出相连的整齐的地块。正因为「畴」是规划的、划分得相等的地块,所以「畴」的引申义有相等、相当、相类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畴」就是相当、相匹敌的意思;《後漢書·祭遵傳》「死则畴其爵邑,世无绝嗣」,「畴」就是使之相等。这些意思都是从田的对称、相等的意思来的。 畸(jī),《說文》残田也」,「畸」指不规则的田。古代既然盛行方田,就必然有些规划外的不规则、不方正的田,这些零星的「畴」外之田就叫「畸」,所以许慎说「畸」是「残田」;《正字通》「井田为正,零田不可耕者为畸。地势多邪曲,井田取方正,则田必有畸零」说得怎清楚。「畸」与表倾斜,多分歧的「奇」、「支」系的「欹、、骑、绮」等字、「跂、岐、枝、芰」等字同族,凡是不完整、不对称、不齐一的都可以叫「畸」。《荀子·天論》「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意思就是墨子只看到齐等的一面,沒有看到不齐的一面。正因为如此,後来把不对称的数称作「畸数」或「奇数」,把与众不同或遭遇不好的人叫做「畸人」,把发育不正常、不均衡的人叫做「畸形」,把偏向一边叫做「畸轻畸重」。 【亩畎垄】 「亩」和「畎」常连用,如《韩非子·說疑》「亲操来耨,以修畎亩」。「畎」、「亩」虽然相关,上引例句中共表农田,分开来说则相距甚远。 亩(畝),《說文》「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改二百四十步为亩」把「亩」当作农田的面积单位。其实古代的「亩」就是後代的「垄」;「亩」可以用来计量,但最初不是计量单位。《左傳·成公二年》记载,齐晋鞍之战後,晋人向齐提出的议和的条件之一是「使齐之封内(疆域之内)尽东其亩」齐使宾媚人回答说「《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乎」:晋要求「东其亩」就是要齐国的农田都打东西垄;春秋时代盛行车战,齐在晋东边,打东西垄便于晋国的战车驰人齐国,所以宾媚人引《诗》反驳,说这是只求晋的战车行驰方便,不顾土地的条件,可见「亩」就是「笙」。《穀梁传・文公十一年》记载北方狄人三兄弟身材高大,经常率众侵犯中国,其一被鲁的叔孙得臣射死,死後「身横九亩」,显然,这裏的「九亩」指躺在地上横压九条(或多条)垄,不是占据九亩地的面积。《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这就是所谓「井田制」。所谓「井田」就是公社时期为便于轮换而划分的方田,在中国,一块方田为长宽各一百步,或者说一百垄地;正因为每垄地是宽一步长百步,所以「亩」才可以转而表面积。所以「亩」是表垄于前,表面积于後的。《春秋,宣公十五年》记载的鲁「初税亩」,就是按种地的垄数微税。 畎(quǎn),亦作「甽」《說文》「水小流也」。这也是似是而非的,「畎」其实就是垄间的排水沟,垄沟。古代黄河下游的河南、河北、山东一带是大片的冲积平原,地势低下,所以开地要挖沟排水,挖出的沟就叫「畎」,挖出的土培于两边,培起的垄就叫「亩」,这样就形成了「亩」、「畎」相间、一「亩」一「畎」的畎亩制。《周礼·考工記·匠人》「匠人为沟洫,广尺深尺谓之畎」,古代用耗掘土,耜广五寸(今三寸多),两耜成一「畎」,所以「畎」是可以排水的「亩」间的沟,它是和「亩」相辅而存在的。 垄(壟),《說文》「丘垄也」,它最初指土包、高地。《孟子·公孙丑下》「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集注「龙音垄,垄断,冈垄之断而高也」;《史记·陈涉世家》「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垄」也指田坎或高冈。因为「亩」是田中高起的部分,所以「亩」也称「垄」,「垄亩」常常连用,如:《戰國策·齐策》「使曹沫释其三尺之剑而操铫鎒,与农夫居垄亩之中,则不若农夫」;《後漢書·马援傳》「退就陇亩,死无所恨」。在方田被破坏後,「亩」与「垄」不再统一,「亩」成为田地面积单位的名称後,代用的「垄」就取代了「亩」成为垄台的专称了。 【畔畦塍埂】 这是和田界有关的一组词。畔,《說文》「田界也」。「畔」源于「半」、「判」; 从中间分开称「判」,分开田地的田界叫「畔」,如: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史记·周本纪》「如周人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上古盛行井田制,方田之间的界限,每块都叫「畔」,後来「畔」泛化,由田界而扩大为边界、分界。《新语,道基》「后稷乃列封疆、画畔界以分土地之所宜」「界畔」就是疆界;《楚辞·渔父》「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畔」是水与陆的分界处。 畦(qi),《說文》「田五十亩曰畦」。关于「畦的面积说法不一,总之,它是一块田裏的再分区,是畔内之畔。田裏再分区多和同一地裏种众多的品种有关,所以「畦」很少和种穀物发生关系,多和种菜种花草有关。《莊子·天地》「[子贡]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人井,抱瓮而出灌」,「圃」是种瓜果蔬菜的地方,所以要分「畦」种植,便于区分种类,便于灌溉;《楚辞·离骚》「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这裏种的是花卉、芳草,所以也要分「畦」,文中的「畦」用为动词,是分畦种植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漢書·食貨志》说「菜茹有畦」。「畦」最初也许指过特定的面积,不过井田制破坏之後,「畦」就可大可小了,後来常指划分得很小而整齐地排列的小区划;正因为如此,「畦」用于抽象意义时,虽然也表界限,但多指大范畴裏的小范围。《唐书·李贺傳》「[李贺]辞尚奇诡,所得皆惊迈,绝去翰墨畦径,当时无能效者」,「畦径」是范围、门径的意思,这裏指「翰墨」这个小范畴裏的特殊的风格、流派。 塍(chéng),《廣雅·釋室》「堤也」。「堤」与「塍」同源:「堤」是为阻水而筑起的工程;「塍」是小堤,是在田间为划分而筑起的土埂。「塍」也是「畦」,也是田中的再划分,只不过「畦」是为种瓜果蔬菜等而划出的小区,「塍」是为便于种水稻而培起的小埂,所以《說文》说「塍,稻田畦埒(liè,界限、堤埂)也」。班固《西都賦》「沟塍刻镂,原隰龙鳞」,「沟」是灌水排水的,「塍」是根据地势高低打的田埂;刘禹锡《插田歌》「田塍望如线,白水光参差」,这裏的「田塍」显然是水田的田埂。「埂」字是中古以後才出现的,很可能是方言「塍」的变音。《廣韵》「埂,堤封,吴人云也」;《說文》段注「今江东语,谓畦埒为埂」。如:元方回《岁除夜过白土市田家地卧》「埂塍或断缺,下有不测淤」。 【圃园囿苑】 这组词中,「圃」和「园」是一类,「囿」和「苑」是另一类;前者是劳动者生产的地方,後者是统治者游乐的场所。 「圃」(pǔ)是「田」,不同处在于:「田」是种庄稼的;「圃」是种植蔬菜瓜果的,《說文》「种菜曰圃」。《莊子·天地》「[子贡]过汉阴,见一丈人(老头)方将为圃畦,凿隧而人井,抱瓮而出灌」,这显然是打畦子种菜;《詩·豳風·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所谓「筑场圃」就是在菜地上做场,可见「圃」常常是春夏种菜,秋後平做场院的。 园(園),《說文》「所以树果也」。种果树的叫「园」,种蔬菜的叫「圃」,这在後代大体上是对的。在先秦则不论种果树还是种菜,都是可以叫「园」或叫「圃」的。《周礼·地官·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种植)之果蓏(luǒ,瓜类)珍异之物」,可见「圃」也可以种果木;《墨子·天志下》「人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可见「园」裏也种瓜姜之类的蔬菜。「园」和「圃」最初的分别不在于种植的品种,而在加不加围墙。在「圃」的四周围上篱笆或筑上墙垣就叫「园」。《詩·齐風·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就是折下柳枝来给「圃」夹上障子,使之成为「园」;又《郑风,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疏「园者,圃之蕃」,「圃」树起篱笆就是「园」。所以「园」和「圃」是一回事,区别只在于圈上或不圈上。但是,在私有制下,种果树的更要防备别人偷摘,所以常常要夹上障子圈起来,于是习惯上就把种果树的叫做「园」了。「园」与「院」、「垣」、「苑」、「圆」等同源。是从用围墙包围起来得名的,所以用墙围起来的果园以外的处所也常常叫做「园」。古代帝王的坟因为修有围墙所以叫「陵园」;古代剧场是用栅栏隔开的,所以叫「戏园子」;後代种菜的也围上篱笆,所以也叫「菜园子」。「圃」现在只用在育苗的「苗圃」、种药的「药圃」上了。「园」、「圃」的出现反映了原始的采集已变为农业生产的一部分而独立出来了。 「囿」(you)是古代帝王、诸侯划定的游猎区,面广蓄树木鸟兽,大的方圆百里,小的也有幾十里,是专供他们游乐的。《左傳·僖公三年》「齐侯蔡姬乘舟于面」,又《襄公十四年》「卫献公射鸿于囿」,就是证明。「囿」的周围也树有栅栏或筑有围墙,所以有时也称「园囿」,如《荀子·成相》「卑其志意,大其园囿高其台」。在「面」中有时也种些蔬菜、果树之类,但这是附带的。 「苑」(yuan)就是「囿」,春秋战国时代叫「囿」,秦汉之後就叫「苑」或「苑囿」了,如《漢書·高帝纪》「故秦苑囿园池,令民得田之」。战国以前的「囿」还带有贵族专用的自然狩猎区的意味,因为划定圈定的范围很大,一般不能筑墙圈起。汉以後的「苑」就是用高墙隔开的人工管理的园林了,野兽,尤其是猛兽,往往是养在笼子裏而不是散放了,所以《淮南子·本经》「侈苑囿之大」,注「在墙曰苑,无墙曰囿」。被「苑」代替之後,「囿」就主要用于圈定、局限起来的意思了,如《尸子,广泽》「列子贵虚(崇尚虚无)料子贵别囿」「别囿」就是解蔽,就是打破局限性。所以成语裏把拘泥于已往的经验叫做「囿于成见」。 「圃」在春秋以前有时和「囿」意义相近,也指狩猎区。《左傳·僖公三十三年》记载,郑人驱逐驻于本国的秦人时说:「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你们)取其麋鹿以闲敝邑,若何」。可见郑的「原圃」和秦的「具囿」一样是供狩猎的;《墨子·明鬼下》「周宜王合诸侯而田(打猎)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这显然是在「圃」中打猎。许多地方以「圃」命名,也透出「圃」曾是猎区的消息。所以「圃」是大小不一的,诸侯的「圃」其实就是「囿」,农夫的「圃」才是种菜树果的处所。「苑」後来也被「园」代替,成为贵族达官的花园,成为种植花草、欣赏风景的地方了,如「颐和园」从前就是专供西太后奢侈淫乐的。「苑」被「园」代替後,「苑」就用来表示精华荟萃的处所了,如:「文苑」是文人或文章荟萃的地方;「艺苑」是艺术精华集中的所在。 【块、壤、埴、垆、垩、赭、墝埆、卤、斥、泻】 「土」是一切土的总名,「块」、「壤」、「埴」等是不同状态、不同性质的土。 「块」(塊),现代常用在计量上,像一块石头、一块砖等;古代,「块」只指成块的土,指土坷垃,《說文》「块,墣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重耳亡命在外,经过卫国,一行人饿得要命,不顾贵族身份,「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与之块」就是送给他们一块土坷垃(一说「块」是「篑」的借字);《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苦枕块,哭昼夜无时」,「寝苦枕块」,就是睡草苦子,枕土块。古代还常用「大块」来表示地,意思是大地不过是集合起来的大土块。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大块假我以文章」意思就是大地启发人的文思;现在说的「大块文章」就是从这裏来的,但意思已经变为篇幅长、分量重的文章了。另外「块」有时也用来比喻成疙瘩的、消解不了的东西,如《世说新语·任诞》裏记载,王忱说阮籍「胸中垒块,故须以酒浇之」,「垒块」比喻郁结在胸中的不平之气。「块」作为量词,是宋以後才有的。 「壤」(rang)和「块」相反,是指鬆软的土,所以《說文》说「壤,柔土也」,《書·禹贡》传说「无块曰壤」。所谓鬆软的土,就是指经过人耕作的熟土,或是可供耕作种植的表土。《論衡·刺孟》「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槁壤」指腐草败和地表土;《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大司徒的职守之一就是「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穡树艺」,可见「壤」是指那种可供种植树艺的土。「壤」,笼统地说则泛指土,如李斯《谏逐客书》「太山不让(拒绝)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古代传说中所说的鲧从上帝那裏盗来的用以堵截洪水的「息壤」,意思就是可以随水涨而增的土。扩展开来,「壤」也指土壤特点相同的土地或地区,比如《左傳·哀公元年》记载吴征服越国之後,伍子胥劝吴王夫差不要对越手软时就说「[勾践]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同壤」就是生活在同一土质的地区上。另外,边界的土地也常常用「壤」表示,《荀子·强国》「西壤之不绝若绳」,「西壤」就是西部土地;现代还把两国边界相邻叫做「接壤」。再扩大开来,「壤」也指大地,成语「天壤之别」,的「壤」就指地。「壤」只是在土壤的意义上和「土」重叠,「土」的领土、故土之类的意思是「壤」所沒有的。 埴(zhi),特指粘土,《釋名·釋地》「土黄而细密曰埴」。因为「埴」细密而且粘,所以是制造陶器的原料。《莊子·马蹄》「陶者曰:我善为埴」,「善为埴」就是擅长调和陶土;《荀子·性恶》「陶人埏(shan)埴而生瓦(陶器)」,「埏埴」就是抟弄陶土制造陶器。 壚(垆,lú),《說文》「黑刚土也」,又黑又硬的土叫「垆」。《吕氏春秋·辨土》「垆土人大,沙土人细」,「垆土」就是黑刚土。《漢書·地理志》「下土坟垆」,注「垆谓土之刚黑者」。垩(堊,è),《一切经音义・十一》「白土也」,白土叫「垩」。《山海经,西山经》「大次之山,其阳多垩」,注「垩,似土,色甚白」《莊子·徐无鬼》「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斲之」「垩漫就是用白土涂抹。白土经常被用来粉饰墙壁宫室,所以作为动词,「垩」表示粉刷涂抹,《廣雅·釋室》「垩,涂也」,如《考工記·匠人》注「以蜃灰(蛤蜊壳烧成的白灰)垩墙」;再进一步,用于涂饰的有色的土也称「垩」,《山海经,北山经》「其中多黄垩」「黄垩」就是黄色的可供涂饰的土。 赭(zhě),《说》「赤土也」,红色的土称「赭」。司马相如《子虚賦》「其土则丹、青、赭、垩」「赭」指红褐色的土;《山海经,中山经》「若山多赭」,注「赭,赤土也」。引申开来土红色也称「赭」,《漢書·刑法志》「赭衣塞途」,「赭衣」就是暗红色的衣服,古代为罪人所服,这裏代表罪犯。 墝(qiāo),亦作「硗」,《廣韵》「境确,瘠土」。瘠薄的土地称「境埆」,「境埆(què)」是个不可分割的联绵词,也作「硗确」、「硗角」,如《論衡·率性》「夫肥沃硗埆,土地之本性也」。不过在单音节词占优势的古代,它们有时也被人为地割裂,或单用「境」,或单用「埆」如:《漢書·贾山傳》「地之硗者,虽有善种,不能生焉」;《宋史·食貨志上》「其田制为三品,……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埆瘠復患于水旱者为下品」。 「卤」(鹵),《說文》「西方鹹地也;……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盐碱地,在东方叫做「斥」(chi),在西方叫做「卤」:《書·禹贡》「厥土白坟,海滨广斥」,注「斥谓地碱卤」;《史记·河渠书》「卤地诚得水,可令亩十石」。「斥」、「卤」後来常结合使用,如:《吕氏春秋·乐成》「决漳水,灌邺旁,终古斥卤,生之稻粱」;《魏書·崔浩傳》「其地卤斥,略无水草」。「斥」、「卤」也称「泻」(瀉),《集韵》「泻,卤也」,《論衡·书解》「地无毛则为泻土」。「泻」有可能是「斥」的变音,所以「泻卤」常连用,正如「斥卤」常连用一般,如《史记·货殖列傳》「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集解「徐广曰:泻音昔,泻卤,碱地也」。 【涂、泥、墐、淖、淤】 涂(tú),亦作「塗」,《廣雅·釋詁》「泥也」;泥,亦作「埿」《集韵》「涂也」「涂」和「泥」互训,都指水土相合的泥巴,所以它们常常连用。「泥」、「涂」连用常见的有两个意思:一是指稀泥,如高适《苦雨》「泥涂拥城郭,水潦盘丘墟」;二是用「泥涂」来比喻所处的卑下的地位或艰苦的环境,如《左傳·襄公三十年》「使吾子(您)辱在泥涂,武(赵武)之罪也」。 「涂」和「泥」也有细微的差别:「涂」與「土」同源,它多指人工加水和的用来抹墙塞洞的稀泥:「泥」與「腻」、「黏」同源,多指由于下雨、积水等自然原因形成的烂泥。《左傳·襄公九年》「火所未至……,蓄水潦,积土涂」《荀子·正論》「譬之是犹抟涂塞江海也」:前者指和好的准备抹在房上、墙上的防火的泥;後者指和来塞堵空隙的泥。《左傳·成公十六年》「吕锜梦射月,中之,退人于泥」,《莊子·秋水》「[蛙]赴水则接腋持颐(下颏)蹶泥则沒足灭跗(fū,脚背)」:前者说的是晋楚战争中,晋将吕锜梦到射中月亮而自己陷于烂泥而不能自拔;後者是说井底之蛙跳到烂泥中,烂泥也不过刚刚漫过脚背。 正因为「涂」和「泥」的本义有所区别,所以它们的引申用法也不尽相同。「涂」因为是为塞缝抹墙而人工和的泥,所以它的派生意义常和涂抹、粉饰有关,如:《墨子·备城門》「厚涂之以备火」;《列女传,母仪傳》「瞽叟与象(舜的弟弟)谋杀舜,使涂廪」;《增韵》「涂,抹也。乱曰涂,长日抹」。比喻杀身报德的成语「肝脑涂地」,比喻不可收拾的成语「一败涂地」,也是在涂抹的意义上应用的。「涂」的用笔乱画义、窜改义是纸通用之後出现的,如李商隐《韩碑》「点窜尧典、舜典字,涂改清庙、生民诗」,如「涂鸦」、「涂改」等;在用竹简写书的时代,「涂」只有抹泥义,沒有用笔窜改、涂抹义。「泥」因为原指烂泥,所以由它引申出来的用法多和黏稠、和陷溺其中不能自拔有关。《論語·子张》「虽小道(指各种技艺),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宋史·刘知幾傳》「儒者泥古」:「泥」都是胶着其中难以摆脱的意思。元稹《遣悲怀》「泥他沽酒拔金钗」花蕊夫人《宫词》「红锦泥窗达四廊」:「泥」侧重的是黏黏乎乎、软磨硬泡的意思。中古之後,「泥」、「涂」之间的界限逐渐泯灭「涂」逐渐被排挤,「泥」用得多起来。 「涂」的抹泥义也开始用「泥」了。如《世说新语·汰侈》「王(王恺)以赤石脂泥壁」「泥壁」就是涂壁。「墐」(jin)上古和「涂」也常常结合使用,《說文》「墐,涂也」。作为动词,「墐」也表示涂抹,《詩·豳風·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传「墐,涂也」,「墐户」就是在柴门内外涂抹上泥巴以防寒。「涂」和「墐」的区别在于「涂」是单纯加水和的泥,「墐」与「坚」、「紧」同源,指掺上了草、禾秆加固了的泥。《礼记·内则》「取豚若将,封之刳之……涂之以墐涂炮之」,注「墐涂,涂有穰草者也」。 「泥」和「淖」(nào)也常连用,在指黏稠的烂泥上,两者往往相通,所以《說文》说「淖,泥也」,如苏舜钦《和韩三谒欧阳九之作》「是时穷阴久,泥淖沒马鼻」。区别开来,「泥」指因积水而形成的烂泥「淖」与「溺」同源,指又稠又深足以陷人的烂泥塘。《左傳·成公十六年》「有淖于前……栾、范以其族夹公行,陷于淖」,这说的是鄢陵之战时,晋悼公陷入烂泥潭的事。正因为「淖」是积泥而成的,所以《一切经音义・十二》说「淖,深泥也」,《集韵》说「淖,濡甚也」。引申开来,淳」的动词用法多和陷溺有关。《楚辞・七速・怨世》「世沉淖而难论兮,俗岭峨而参嵯」,注「淖,溺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淖」亦陷溺也。 「泥」和「淤」不同之处在于「淤」与「遏」、「阏」同源,指水中所含泥沙遇阻沉淀而成的泥,所以《說文》说「淤,淀滓浊泥也」。如:梁武帝《净业賦》「淤泥不能污其体」;周敦颐《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淤」用为动词则指泥沙沉淀的过程,如《宋史·河渠志》「古沟洫在民田中,久已淤平」。 【尘埃】 尘(塵),亦作「𪋻」,《說文》「鹿行扬土也」,《爾雅·釋诂》「久也」;「尘」就是灰尘,许慎是从字形解释的,《尔雅》是从时间既久则尘积的角度解释的。就词源说,「尘」与「沉」、「澄」同源,水中之物落下为「沉」为「澄」,空气中的颗粒落下叫「尘」。《左傳·宣公十二年》「潘党望其尘,使骋而告曰:晋师至矣」,这裏是飞扬于空中的灰土微粒;《淮南子·诠言》「崑山之玉瑱而尘垢弗能污也」,这是落于物上的灰尘。 埃,《說文》「尘也」《一切经音义・二十四》「埃,谓风扬尘也」。「埃」也是尘土,不过这是後起义,就词源来说,「埃」与「霭」、「暖」等同源,它来自昏暗不明。「埃」最初是形容词,应是形容尘土飞扬的状况的。《素问,六元正纪大論》「山泽埃昏」,注「埃,白气似雾而薄」,其实「埃昏」就是霭昏、薆昏;《說文》「𣉘,埃𣉘(nài),日无光也」,「埃𣉘」就是「叆叇」,是烟笼雾绕、昏浊不清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埃」常作形容词用。《後漢書·陈蕃傳》「彼非不能洁情志、违埃雾也」,「埃雾」是弥漫之雾;苏轼《夜直秘阁》「蓬瀛宫阙隔埃氛,帝乐天香似许闻」,「埃氛」就是混浊的空气。「尘埃」连用,「埃」最初也应该是修饰或说明「尘」的,《後漢書·光武帝纪》「埃尘连天,钲鼓之声,闻数百里」,「埃尘」即飞扬之尘。正因为「埃」是形容尘土飞扬的专用分化字,所以它常常修饰和说明「尘」,由于相关关系,「埃」的名词用法也就相当于「尘」了。《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埃土」就是尘土;《楚辞·渔父》「安能以皓皓之白,蒙世俗之尘埃乎」,「尘埃」也是尘土。 「尘」和「埃」是来源不同的同义词。「埃」的名词化是很早的,古人区别这两个词时,多不是从词源人手,而是找它们事实上的分工,于是「风扬尘也」、「土雾也」、「扬土曰尘,尘之细者日埃」之类的说法就出来了,其实除了来源的不同,它们是沒有其他区别的。《孔数通考》「十渺为埃,十埃为尘」,这是受「尘之细者为埃」的观念的影响而产生的。这种区别法也不无道理,因为「埃来自形容词,所以它的用法使人感到虚得多,所以就用小粒的尘、飞扬的尘、雾状的尘去进行解说了。 正因为「尘」是尘土的本名,所以「尘」的应用很广泛,而「埃」除依附于「尘」外,很少单用;「尘」有尘世、尘迹之类的引申义,「埃」就很少引申用。 八、矿石 【玉石】 石,《說文》「山石也」,《釋名·釋山》「山体日石」。「石」是古今通用的,就是构成山体的那种坚硬的物质,如:《詩·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为错」;《莊子·秋水》「吾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中国的远古,像世界上的各民族一样经历过石器时代,各种工具是用石头作为主要原料制造的。许多以「石」为原料的制品除其特有的专名外,也常常称之为「石」如:《戰國策·秦策》「扁鹊怒而投其石」,注「石,砭也,所以弹砭臃肿」,「石」指当时作为外科手术工具的砭石;《吕氏春秋·求人》「功绩铭乎金石」,注「石,丰碑也」;《書·益稷》「予击石拊石」,传「石,磬也」。「石」作为重量名称、容积名称则由于古代的秤锤(权)是用石头做的;古代称禾稼的权重一百二十斤,所以称一百二十斤为石;一石之禾所出的穀也叫「石」,後来叫「斛」。 玉《說文》「石之美有五德者:润泽以温,仁之方也;鰓理自外可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固执),絜之方也」。许慎是把「玉」的特徵道德化了,用普通的话来说,就是「玉」是一种美石,它是质地细腻坚韧、色泽美丽润洁、声音悦耳悠远的美石。古代的「玉」包罗的范围很广,包括现代说的软玉、硬玉,也包括水晶、宝石,总之,美石都可以称「玉」,如:《書·胤征》「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史记·李斯列傳》「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随侯珠、和氏璧)之宝……。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在石器时代,人们对这种美石特别珍爱,用「玉」来制作各种装饰品、纪念品,佩玉带玉,以「玉」作为最高的祭品、礼品。石器时代过去之後,「玉」的身价并沒降低,反而因为对历史的怀念更加宝贵它。「金」是金属时代的代表,「玉」是石器时代的精英,所以「金」和「玉」常常并提,如「金玉良言」、「金声玉振」等。不过古人对「玉」的喜爱更甚于「金」,正因为如此,「玉」成为古代最高级的形容词,最高贵、最华美、最坚贞、最纯洁的事物经常用「玉」来形容。「琼楼玉宇」是最富丽的建筑;「玉液琼浆」是最醇美的饮料;「玉洁冰清」是最高贵的人格;「金枝玉葉」是最高贵的身份。《晋书·裴楷傳》「楷风神高迈,容仪俊爽,时人谓之玉人」「玉人」是对人的仪表的最高赞扬;《戰國策·趙策》「恐太后玉体之有所隙也,故愿望见太后」,「玉体」是最尊贵的身体。即便死,有价值的牺牲也称「玉碎」,如《北齐書·元景安傳》「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我国是用玉最广泛,对玉最珍爱的国家,所以「玉」也称「宝玉」,所以「和氏璧」价值连城。如果对古人对「玉」的珍爱感情缺少理解就不会明白为什么「玉」会成为最高形容词,就不会明白为什么中国产生了那么多的关于「玉」的名称。 【璞矿】 这组词都指处于自然状态的、未经开发加工的东西。 璞(pu),《玉篇》「玉未治者」。「璞」是未经开剖琢磨的玉,是天然状态的玉,《戰國策·秦策》「郑人谓玉未理者曰璞」。《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可见未开剖的「璞」是和石头混在一起或为石所包裹的,须经玉人加工才成为玉,所以《孟子·梁惠王下》说「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老子》说「朴散则为器」。「璞」与「朴」(樸)同源。《說文》「朴,木素也」,处于自然状态的未经加工的木材叫「朴」。《論衡·量知》「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未经刀斧的木称「朴」,未经剖剥的玉称「璞」;推而广之,其他未经再加工之物也可以称「璞」。王褒《圣主得贤臣颂》「铸干将(名剑名)之璞」,「干将之璞」就是未经加工磨制的宝剑铸件;张协《七命》「销踰羊头(羊头削,利刃),镤越锻成」,「镤」指未经冶锻的铜铁。 矿(礦),亦作「磺」、「鑛」,《說文》「铜铁朴石也」,铜、铁之类未经冶炼的矿石称「矿」。王褒《黄玮四子讲小沈谊德論》「精炼藏于矿朴,庸人视之忽焉,巧冶铸之,然後知其幹也」,这是指未经开采冶炼的矿石;《周礼·地官·卝人》「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注「之言矿也,金玉未成器曰矿」,「卝」是矿的古字,炼出的金属、剖出的玉未加工成各种器物时也可以称「矿」,犹如现今木工、车工将粗加工或未加工的毛坯称作「荒子」,就词来说,同出一源。 【瑾瑜琛琳琦琪琨琰】 古代的玉名有不少成为後代的人名用字,这一方面反映了古人对玉的宝爱,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这些分得过分细的美石名,随时代的转移已逐步退出应用的领域。瑾(jn)瑜(yú),《說文》「瑾瑜,美玉也」。「瑾瑜」原指一种美玉,如:《山海经,西山经》「钟山之阳,瑾瑜之玉为良,坚粟精密,浊泽而有光」;《左傳·宣公十五年》「瑾瑜匿瑕,国君含垢」。「瑾瑜」後世除泛指美玉之外,多用于人名,如三国时代吴国的都督就姓「周」名「瑜」字「公瑾」。 琛(chen),《廣韵》「宝也」。「琛」是美玉、宝石,如:《詩·鲁颂·泮水》「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後漢書·党锢傳》「至有画半策而绾万金,开一说而锡(赐)琛瑞」。 琳(lin),《說文》「玉名」。《書·禹贡》「雍州……厥贡惟球、琳、琅玕」传「球、琳皆玉名」;班固《西都賦》「琳珉青荧,珊瑚碧树」,注「琳,玉名」。 琦(qí),《廣韵》「玉名」;琪(q),《廣韵》「玉也」;琨(kun),《說文》「石之美者」;琰(yǎn),《說文》「璧上起美色也」,《廣韵》「玉名」等等。由于它们已经在现实生活中失去应有的位置,现在也弄不清楚它们究竟是什么玉,可是它们仍然借助于它们的历史作用保存在名字之中,可见人们对玉的宝爱程度了。 【琼瑶莹碧玫瑰】 石器时代由于对石料的选择、对美石的珍爱,为各种各样的石和玉取了专名,这些专名在石器时代过去之後,大部分成为历史词汇了。由于远古时期人们对这些美石怀着无限珍爱之情,这些历史词汇的常用的一部分或者成为人名用字,或者成为美好事物的形容词。下面这一组词,就是美石之名变为形容词或变得近似形容词的例子。 琼(瓊,qiong),《說文》「亦玉也」(从段注),「琼」是一种美玉。《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琼弁玉缨」就是用「琼」装点的皮弁,用玉装饰的冠缨;《竹书纪年,下》「周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琼玉」就是称作「琼」的美玉。因为「琼」是美玉,所以各种玉制品常用「琼」来修饰,这就使「琼」具有了形容词性质。《詩·卫風·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传「琼,玉之美者;琚,玉佩名」;又《齐风,著》「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琼莹」就是美好的「莹玉」:这样一来,「琼」就由美玉而变为美玉的形容词。《楚辞·离骚》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楚辞·招魂》「华酌既陈,有琼浆些」:「琼」由修饰玉转而修饰玉以外的事物,于是「琼」就完成了它的形容词化的过程,变为表示极精美、极晶莹、极豪华的形容词,如「琼花」、「琼筵」、「琼音」、「琼楼玉宇等。瑶(yáo),《說文》「石之美者」。「瑶」最初也是美石名,如:《左傳·昭公七年》「二月,戊午,盟于濡上。燕人归燕姬,赂以瑶瓮、玉椟、斝耳」;《詩·卫風·木瓜》「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随後「瑶」也泛化,变为称美之词,指各种精美的事物。《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瑶席兮玉瑱,盍将把兮琼芳」,又《招魂》「瑶浆蜜勺,实羽觴些」:「瑶席」是精美之席;「瑶浆」是名贵之酒。 莹(瑩,ying),《說文》「玉色也,一曰石之次玉者」。许慎的後一意义倒是本义,「玉色」是「莹」形容词化的意义。《詩·卫風·淇奥》「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传「琇、莹,美石也」,又《齐风,著》「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青玉)乎而,尚(加)之以琼莹乎而」,传「琼莹,石似玉」。作为形容词,「莹」主要表示物的明净光洁,如:贾餗《太阿如秋水賦》「气晶莹而不息,质莹澈而难比」;《新论,清镜》「不照于铄金而照于莹镜者,以莹能明也」。 碧,《說文》「石之青美者」原指青色的美石。《山海经,西山经》「高山其上多银,其下多青碧」,注「碧亦玉类也」;《莊子·外物》「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釋文》「化为碧,《吕氏春秋》:藏其血三年,化为碧玉」。因为「碧」是青玉,所以形容词化之後,「碧」就成为莹澈的青色、绿色的意思了,如:李白《山中问答》「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李商隐《嫦娥》「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玫瑰,《說文》「玫,火齐,玫瑰也;一曰石之美者。玫瑰一曰圜好」。「玫瑰」也是美玉,可解为现代说的「宝石」;因为它形状是圆的,所以又叫「圜好」;因为它可以聚光,起凸透镜的作用,所以也叫「火齐(剂)」或「火齐珠」。「玫瑰作为形容词变为单音形式的「瑰」,也作「瓌」。因为作为火齐珠,「瑰」有许多古人无法解说的神秘性,所以作为形容词,「瑰」除表光彩夺目之外还表奇异罕见。陆雲《与兄平原书》「兄往日文虽多瑰烁,至于文体,实不如今日」,李华《萧颖士文集序》「枚乘、司马相如,亦瑰丽才士」,这是由「玫瑰」的光采引申出来的;左思《吴都賦》「窥东山之府,则瑰宝溢目」淮南子·诠言》「圣人无屈奇之服,无瑰异之行」,这裏「瑰」的珍奇、怪异义是由「玫瑰」的罕有的特性引申出来的。 总之,古之美玉宝石,後代有许多成为形容词。作为形容词,它们仍带有原有的色采:「琼重在美丽洁白;「瑶」重在华美富赡;「莹」重在晶莹光润;「碧」重在颜色;「瑰」重在光采和奇异。类似的还有,只是上述词更为常用。 【瑕玷】 这组词都指玉的毛病。 瑕(xiá),《說文》「玉小赤也」。玉以纯净无杂色的为上品,尤其是白玉更为贵重,所谓「羊脂玉」。从「叚」得声的字常有红义,如「霞」、「虾」……,白玉上有小的红斑点叫「瑕」。吴竞《贞观政要,公平》「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这是用白玉有「瑕」比喻人有小过;《荀子·法行》夫玉者,君子比德黄焉,……瑕适并见,沈玮小谊情也」,意思是君子常用玉来比喻品质,缺点、优点都不加掩饰,这是君子的真实处。成语「瑕瑜(yú美玉)互见」是比喻缺点优点都有;「瑕不掩瑜」是比喻虽然有毛病,但长处是主要的。 玷(dian),《集韵》「玉病」玉有黑斑点或有戋缺叫。《詩·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意思是白玉有斑点或残缺还可以磨去,说错了话就沒法补救了;孟浩然《陪张丞相登荆城楼因寄蓟州张使君及浪泊戍主刘家》「白璧无瑕玷,青松有岁寒」,「瑕玷」连用,玉中的赤斑叫「瑕」,黑斑、青斑以及所沾的污垢叫「玷」。「玷」源于「点」(點)。《說文》「点小黑也」,《廣雅·釋詁》「污也」。小的黑斑点叫「点」,作为动词染上黑的东西也叫「点」。鲍照《代白头吟》「食苗实硕鼠,点白信苍蝇」,这是说苍蝇在洁白的东西上染上了粪迹;司馬遷《报任安书》「适足以见笑而自点耳」,「自点」就是自取点污。「玷」实际上是从「玉」、「点」省声的分化字,它主要指玉的其他杂色斑,也指玉的缺陷。 【磐、砾、碛、沙】 磬(pan),《廣韵》「大石」。巨大的、无法移动的石块称「磐」:《易·渐》「鸿渐于磐」,注「磐,山石之安者」;《史记·孝文本纪》「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磐石之宗也」,索隐「言其固如磐石」。 砾(碟,),《說文》「小石也」。「砾」指小石块,碎石,如宋玉《高唐賦》「砾磥磥(多貌)而相摩兮,巆(水石相激声)震天之碰(轰击声)」;《韩诗外傳》「太山不让砾石,江海不辞小流,所以成其大也」。 碛(磧,qi),《說文》「水渚有石者」,《韵会》「虏中沙漠曰碛」。「碛」指的是浅水中石块,即大小的鹅卵石:张衡《西京賦》「僵禽毙兽,烂若碛砾」注「综曰:石细者曰砾;向曰:碛,沙石也」;左思《吴都賦》「翫其碛砾而不窥玉渊者,未知骊龙之所蟠也」,注「碛砾,浅水而有石者」。「碛」在古代多用以表北方沙漠,据说这是由于沙漠由风吹走沙留下的小石块构成的缘故,如:《北史·魏纪》北征蠕蠕,追破之于大碛南商山下」;杜甫《送人从军》「今君渡沙碛,累月断人烟」。 沙,《說文》「水散石也」。「沙」义与今同,指水中细碎的小石粒,如:谢灵运《泛湖归出楼中玩月「哀鸿鸣沙渚,悲猿响山椒」;《漢書·霍去病傳》「会日且人,而大风起,沙砾击面,两军不相见」。比较上述词的用例和连用情况可见:「磐」是人力无法撼动的大石;「砾」是碎石,可大可小;「碛」指较「砾」为小的石头,多指风、水磨蚀过的石子;「沙」在其中是最细小的。 【沙砂】 沙《說文》「水散石也」。许慎用「水散石」解释「沙」是因为沙多见于水滨的缘故,其实石之细碎者皆可称「沙」,所以段注「石散碎谓之沙」。如:《楚辞·七谏,沉江》「怀沙砾而自沉兮,不忍见君之蔽壅」;《漢書·苏建傳》「径万里兮度沙幕(漠)为君将兮奋匈奴」。 「砂」是「沙」的异体字,从「石」表质地,从「水」表出处而已。《漢書·高祖纪》「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砂石,昼晦」,白居易《古詩·五》「何意掌上玉,化为眼中砂」:「砂」同「沙」。不过在表示「丹砂」、「朱砂」时,一般只用「砂」《正字通》「砂类不一。《本草》:朱砂性寒味甘;又《广奥志》:粤西庆远府宜山县产砂生山北者日辰砂生山南者日宜砂……。《本草纲目》砂载玉石部,与水部砂音同义异,合而为一,非」。由此可见,「砂」、「沙」虽是古异体字,但後代表「朱砂」时已专用「砂」,因之不妨把它看作表朱砂的分化字,只是分化的还不彻底而已。《雲笈七签》「神室者,丹之枢纽,众石父母,砂汞别名」,王恽《捕鱼歌》「就中一鱼匪常材,黄金作鳞尾砂赤」:「砂」都专指朱砂。现代也有将「沙」、「砂」分为细沙粗沙的趋势。 【珪璋璧璜琮琥】 石器时代,美玉和美石为人们所宝爱、收藏,也被作为祭祀鬼神祖先的祭品,贵重的礼品。石器时代过去之後,作为历史上的文物,各种玉器就更被人们所珍重,成为身份的标志和各种用途的凭证。这组词就是在古代祭祀用的和表身份、信物的玉器。 珪(gui),古作「圭」《說文》「瑞玉也,上圆下方」。「珪」是长条形的玉版,上部呈圆形或三角形,可能是由石斧等演进来的。 璋(zhang),《說文》「剡(yn),削上为珪,半珪为璋」「剡上」是顶部锐利,呈三角形:「半珪即珪的一半,这裏指从中间纵剖的珪,这种「半珪」叫「璋」,可能是由石凿之类演变来的。 璧,《說文》「璧,瑞璧,圜也」《爾雅·釋器》「肉倍好谓之璧」。「璧」是圆形中间有孔的玉版;所谓「肉倍好」,意思是外边(肉)是内空(好)的一倍。「璧」可能是对古代纺轮的模拟。璜(huang),《說文》「半璧也」。「璜」是「璧」的中剖,所谓「半璧」即「璧」的一半,内部和外部都呈半圆形的玉器。 琮(cong),《說文》「瑞玉,大八寸,似车釭」。「车釭」(gang)就是外安辐条内以穿轴的车毂的内口的铁圈(两个);「琮」是外面呈八角形,内孔呈圆形,形似车毂的玉器。「琮」还有一点不同于「珪」、「璧」之类,就是「珪」、「璧」等是平面形的玉,而「琮」是立体形的,所谓孔实际上是筒状的空洞。「琮」的原始形态是什么,其说不一,尚无定论。 琥(hu),《說文》「发兵瑞玉为虎文」。「琥是雕作虎形的玉器,古代多用作发兵、调兵的凭信,即所谓「虎符」。《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仿)其器之色」:这是以这六种玉器作祭品,其玉色也和天地四方的象徵性颜色相应。《周礼·秋官·小行人》「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穀璧,男用蒲璧」:这是用「圭」、「璧」作为「瑞玉」,所谓「瑞玉」就是作为身份凭证的玉;「瑱圭」、「桓圭」、「信圭」是用尺寸大小区别的,「穀璧」、「蒲璧」是用式样区别的。《周礼·考工記》「镇圭(即瑱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周礼·秋官·小行人》「合六币: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这是用六种玉和六种币帛相配作为朝贺天子和诸侯间相互往来的礼物,就是所谓「玉帛」。 《周礼》的记载也许是把古代用玉的情况过分制度化了,不过不是毫无根据的。典籍中用玉器来祭祀、来表身份、作凭证、作礼物的事很多,可以互相印证。《詩·大雅·雲汉》「靡(无)神不举(祭祀),靡爱(吝惜)斯牲。圭璧既卒,宁莫我听」《管子·形势解》「虽不用牺牲圭璧祷于鬼神,鬼神助之」:这是用「圭璧」之类作祭品的例;《管子·君臣》「君发其明(盟)府之法瑞以核察稽之」,注「[法瑞]君所与臣为信者,圭璧之属也」,《左傳·哀公十四年》「司马牛致其邑与圭焉」,注「圭,守邑符信」:这是以「圭璧」之类为符信的例子。《左傳·襄公十九年》「贿荀偃束锦加璧」,《荀子·大略》「聘人以圭,问士以璧」:这是以「圭璧」之类作为贽见礼物的例子。《左傳·哀公十四年》「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注「瑞,符节,以发兵」,《吕氏春秋·上德》「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这是以玉为兵符的例子,至于以虎符发兵,记载就更多,而且有实物出土。 因为「圭璧」之类都是美玉,所以後代也常用它们来形容人的人才出众、品格高尚。《世说新语·容止》注「[卫玠]龆龀时,乘白羊车于洛阳市上,咸曰:谁家璧人」,「璧人」即美貌似玉之人;刘峻《辨命論》「臣观管辂,天才英伟,圭璋特秀」,「圭璋」比喻人的品格出众。 【璧瑗环玦】 这组词指的都是圆形的玉器。璧,《說文》「瑞璧,圜也」,《爾雅·釋诂》「肉倍好谓之璧」。「璧」是加工成扁圆形的玉,当中有孔,边宽(肉)是内孔(好)的一倍。「璧」可能是石器时代的纺轮的变体。进入青铜和铁器时代之後,由于对石器时代的纪念由美玉制成的各种美化了的「璧」成为瑞物,成为祭祀时的贡献物,成为诸侯贵族间朝会交往的贵重礼物,是各种玉器之首。《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璧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詩·大雅·雲汉》「圭璧既卒(尽),宁莫我听」,这是用「璧」作为礼神的礼器;《左傳·僖公二年》「晋荀息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又《襄公十九年》[鲁公]享晋六卿……,贿荀偃束锦加璧」,这是用「璧」作为礼物。「璧」在玉器中是极贵重的,如有「连城璧」、「和氏璧」,所以「璧」也常成为「玉」的代称;「璧」是圆形的,所以圆形物也常用璧来比喻,如「璧月」、「璧池」等。和「璧」相近的玉器还有「瑗」(yuān),「璧」与「瑗」形状基本相似,只有孔大孔小的区别。「瑗」是孔大于边的璧,《爾雅·釋器》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如:《荀子·大略》「问士以璧,招人以瑗」。环(環),《說文》「璧肉好若一谓之环」。内孔大的璧称「环」;另外「璧」和「瑗」都是平面形的。环」的边可以是圆的、圈形的。「环」的石器时代的原型可能是射箭时套在右手拇指上的班指。环」,古代也是礼器的一种,是所谓「瑞玉」,更多的是用作装饰品或工具;後世也用各种金属铸环。《左傳·昭公十六年》「宜子有环,其一在郑商」,《礼记·经解》「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这是装饰的「环」;《詩·齐風·卢令》「卢(一种黑色的猎犬)重环,其人美且鬈」,传重环,子母环也」,这是套在猎犬脖子上的子母环;曹植《美女篇》「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这是装饰用的金属环,此外还有「耳环」、「指环」等。环」是圆的、循环无穷的,所以又引申为围绕、循环等义。 玦(jué),《說文》「玉佩也」。「玦」是佩玉;「玦」得名于「缺」,「璧」、「环」而有缺口的叫「玦」,如:《漢書·隽不疑傳》「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佩环玦,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说苑,贵德》「丈夫舍玦佩,妇人舍珠珥」。 作为礼器,「瑗」、「环」和「玦」还各有其象徵意义。「瑗」与「援」同音,「环」与「还」同音,「玦」与「决」同音,所以与人以「玦」多表决绝,致人以「环」则有招还之意:《荀子·大略》「绝人以玦,反(返)绝以环」,注「古者臣有罪待命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绝」。「玦」又与「决同音,习惯上也常以「玦」表示应有所决断,如《史记·项羽本纪》「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这是示意项羽下决心杀刘邦。致人以「瑗」则有招致之意,例见前。 【鞠踘球】 「球」从玉,原指美玉。《書·禹贡》「厥贡惟球琳琅玕」,「球」、「琳」、「琅玕」都是美玉;《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球玉」同样指美玉。《說文》「球,玉磬也」这是以质料称名器物;《書·益稷》「戛击鸣球」,疏「球,玉也」。乐器惟磬用玉,故球为玉磐。中古以前,「球」始终作美玉解,与圆形球体无关。李白《送杨少府赴选司》「夫子有盛才,主司得球琳」,「球琳」也是比喻优秀人才。 用脚去踢的皮球,古代称「鞠」、字亦作「踘」、毱」,《說文》「鞠,踏鞠也」,《廣韵》「鞠,踏鞠也,以革为之,今通谓之毬子」。用革缝制内实以毛的「鞠」,不知起于何时,不过在战国时代已往流行。《戰國策·齐策》「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乐器)弹琴、鬥鸡走狗、六博(一种赌胜的游戏)蹋鞠者」。「蹋鞠」亦称「蹵鞠」,汉代以後很流行;「踏鞠」既是一种游戏,也是锻炼身体的耐力和灵活性的工具,所以在军中也很盛行,刘向《别录》「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于战国之时。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踏鞠」就是足球的前身,唐宋时代不但有专门场地,还有了各种踢法和比赛规矩。除足踢之外,还有在马上的杖击球的击鞠。 「鞠」源于「匊」,以其皮革之缝合如两手相捧而得名。「鞠」亦称「毛丸」,或「丸毛」、「皮丸」,如:应邵《风俗通》「丸毛谓鞠」;郭璞《三苍解法》「鞠,毛丸,可蹋戏」。因为「鞠」是用毛填充的,又因为「鞠」与「求」音近,都是见系、幽系部字,有的方言中就将「鞠」写作「毬」了,时代大致在唐代。慧琳《一切经音义》「[毬]……《字书》:皮丸也,或步或骑,以杖击而争之为戏也」。如白居易《洛桥寒日作》「蹴毬尘石不起,泼火雨新晴」。 从唐代起,填毛之「鞠」改用尿泡为球胆之後「毬」的毛字偏傍失义,明清之後就用书写简易而又罕用的「球」取代了「毬(鞠)」,于是「鞠」就称为「球」了,如:《武林旧事,四》「《乾淳教坊乐部》:筑球三十二人:左军一十六人,球头(队长)张俊」;《事林广记,戌集,卷二》「《球门射规》:初起球头用脚头踢起与骁色,骁色挟住,至球头右手顿」。 【金铜铁锡铅】 战国以前发现并应用的金属主要有「金」、「银」、「铜」、「铁」、「锡」、「铅」六种。 金,《說文》「五色金也,黄为之长,久埋不生衣,百炼不轻,从革(顺从人意改变)不违,西方之行」,《正字通》「白金,银;青金,铅锡;赤金铜;黑金,铁;黄金为之长」:这反映的是後代观念,即「金」既是金属的总名,又是「黄金」的专称。春秋以前,「金」的含义就是金属,不特指黄金。如果说也有特指,那么它特指的是「铜」和铜的合金。 整个原始社会阶段,制造工具的原料主要是「石」,原始社会末期发现了金属,这是造成社会生产力大变革的发现,金属的运用是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决定性因素。正因为如此,「金和「石」是互相对称的,如:《管子·揆度》「善为国者,如金石之相举」,《荀子·劝学》「锲而不舍(捨),金石可镂」;有时也「金玉」对举,因为「玉也是石,是「美石」,如:《詩·小雅·白驹》「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远我之心)」,《左傳·襄公五年》「无藏金玉」 「铜」有少量是以自然铜形式存在的红铜,铜矿的存在也较为普遍,可以用木材或木炭在较低温度下冶炼,所以世界各地最早发现、使用的金属都是「铜」。我国考古学家在甘肃齐家文化遗址就发现了铜,在距今四千多年的龙山文化遗址中也发现了铜。因为「铜」是最早被发现、被使用的金属,所以「金」在最初指的就是「铜」和铜的合金。《書·禹贡》「[扬州]厥贡惟金三品」郑注金三品者,铜三色也」,所谓「铜三色」指含有不同元素的铜合金三种;《詩·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金罍」是青铜铸造的酒器。先秦,「金」使用得非常广泛,大多数指的是铜和锡的合金,因为春秋以前,幾乎所有的金属器物、金属武器、金属工具都是青铜铸造的,那是个青铜器时代。用作货币的「金」,也主要是指铜」,一斤铜称「一金」;战国时的各国货币,除楚范围的国家之外,使用的一律是青铜铸币。 春秋後期和战国时代,由于冶金的发展,铁」(鐵)逐渐成为重要金属,「黄金」、「银」也因为它们的美丽的光泽和不锈的特性而逐渐被重视,受到人们的宝爱,成为贵金属。其他常用于制造铜合金的「锡」、「铅」也有设专名的需要,于是它们的专有名称就出现了。《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这是「铁」;《韩非子·解老》「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黄指黄金)」,这是「银」;《墨子·杂守》「寇近,亟取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佐)守事者」,《韩非子·十过》「董子之治晋阳也,公宫之室,皆以炼铜为柱质」,这是「铜」;《詩·卫風·淇奥》「有匪君子,如金(铜)如锡,如圭如璧」,《荀子·强国》「刑(型)范正、金(铜)锡美、工冶巧、火齐(剂)得,剖刑而莫邪(镆铘)已」这是「锡」。古代「锡」和「铅」分得不大清楚「铅」字汉代才出现,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莫邪为顿兮铅刀为铦」。金子则称「黄」或「黄金」如:《墨子·号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韩非子·十过》「盛黄金于壶,充之以餐,加璧其上,夜令人遗公子」。有人说「黄金」指的仍然是「铜」。春秋以後出现的这些金属专名,除「铁」在战国晚期著作中出现得较多以外,其他金属名都是偶尔出现,汉以後才大量使用。《国语,齐语》「美金(青铜)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试诸壤土」「恶金」指「铁」,也称「黑金」。参照古代用「黄金」指金子,「白金」指「银」,「青金」指「锡」,可以推想在专名未出现以前,人们或许有一个把一切金属都称作「金」,只是用金属的色泽来区别各种金属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裏「金」由特指「铜」泛化为金属的通名。值得注意的是「铜」字,「铜」在战国末期已经出现,「铜」源于「同」,铜与其他金属(主要是铅、锡)互相混同而成的金属称「铜」,所以「铜」最初是合金的意思。「铜」取得铜元素义之後,就说明「金」在特指时已开始由指「铜」向指「黄金」转移了,这种转移在汉以後逐渐完成,这就是前面说过的许慎的金属观念。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锡」先秦很少作金属「锡」用,绝大多数作赏赐解,赏赐铜或铜器称「锡」,後来泛指赏赐,最後以「赐」代替了「锡」,使「锡」成为金属锡的专名所以《爾雅·釋诂》说「锡,赐也」。《公羊传·庄公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 【丹朱硃汞水银】 丹《說文》「巴越之赤石也,象采丹井、象丹形」。「丹」就是朱砂、辰砂,古字形作井内有一点之形,「井」象取丹砂的矿井,一点指示丹砂之颗粒。《史记·货殖列傳》「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专)其利」,注「丹者,砂也;穴者,山谷之穴出丹也」;《管子·侈靡》「丹沙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安定)」,「丹沙」即朱砂。「丹」是水银的硫化物,呈六方形结晶,类似沙砾,所以人们称之为「丹砂」;丹砂以湖南辰州所出的最有名,所以也叫「辰砂」。丹砂色泽鲜红,所以红颜色也称「丹」,《廣雅·釋器》「丹,赤也」。《詩·秦風·终南》「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渥丹」是经水渍润的丹砂的颜色;文天祥《过零丁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丹心」即赤诚之心。因为水银可以溶解、析出众多的金属,而且自身形态多变,所以「丹」成为古代「化学家」、方士煅炼的主要原料,所谓「炼丹」如:《史记·孝文本纪》「少君言于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抱朴子,金丹》「凡草木烧之即烬,而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故能令人长生」。由于神仙家认为炼丹可以长生,所以「丹」又可成为「灵丹妙药」的「丹」精制的药品也就称「丹」了。 朱,《廣雅·釋器》「赤也」。「朱」是红色,所以红色的丹砂也称「朱」或「朱砂」後又分化为「硃」《集韵》「硃,丹砂」。「朱」也可以表红色如:「朱批」就是用红色作的批示、批注;「朱签」就是红笔作记号的封签。作为辰砂,「丹」与「朱」、「硃」的不同处在于:「丹」是指自然状态存在的丹砂矿,而「朱」、「硃」则表示人由水银还原的朱砂所谓「银朱」。《本草纲目,丹砂》「释名:朱砂。时珍曰:丹乃石名……,後人以丹为朱色之名,故呼朱砂」;又《本草纲目,银朱》「时珍曰:昔人谓水银出于丹砂,熔化还復为朱者即此也」。 汞(gong),亦作「澒」《廣雅·釋器》「水银谓之澒」《正字通》「俗鸿字,道家改作汞」。「汞」是丹砂(硫化汞)经煅烧还原出来的水银。「汞」之所以叫「水银」是因为经煅烧的丹砂,其中的硫磺成为二氧化硫脱去,还原的「汞」呈液态,有银白色光泽的缘故。「水银」这个名称很古老,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墓中「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本草纲目,水银》「释名:汞、澒、灵液、姹女。时珍曰:其状如水似银,故名水银;澒者,流动貌;方术家以水银和牛羊豕三脂,杵成膏,以通草为炷照于有金宝处,即知金银铜铁铅玉、龟蛇妖怪,故谓之灵液。颂曰:《廣雅》水银谓之澒;丹灶家名汞,其字亦通用尔」。由此可见「水银」是「汞」的本名,因为「水银」凝聚力极强,到处滚动、无孔不人,所以又叫「澒」,「汞」是炼丹术士造的「澒」的简化字,如《参同契》注「烧竭朱汞,竟无所得」。 【黑、墨、煤、炱、炭】 这是有历史渊源的两组词,为了方便在同一条裏分辨,「黑」、「墨」、「煤」、「炱」为一组,「墨」、「煤」、「炭」为另一组。先说前一组。 黑,《說文》「火所熏之色也,从炎上出」。这是表颜色的「黑」,古今通用,如:《詩·邶風·北风》「莫赤匪狐,莫黑匪乌」;《莊子·天运》「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形容词大都源于名词,作黑色解的「黑」也是这样。「黑」其实源于「墨」。「黑」的下部是由「炎」变来的,象火炎之上腾;「黑」的上部的「𡆧」是象天窗之形。古代半穴居,地下掘室,地上部分搭起屋盖,室中央有火塘,旁边无窗牖,烟从屋上的天窗冒出。时间既久,天窗就会因烟熏而挂满灰炱,这种灰就叫做「黑」。因为灰炱是像锅底灰一样的黑色,所以黑」也用来表黑色;正如「朱」源于朱砂,「蓝」源于蓼蓝一样,「黑」源于烟灰。但是,形容词的「黑」和表烟灰的「黑」容易混淆,为了区别:应用率高的表颜色的「黑」喧宾夺主,占有了本字;应用率低的表烟灰的「黑」退出本字,加「土」别造「墨」字。 墨,《說文》「书墨也」。书写用的黑汁叫「墨」,这是「墨」的派生义。如上所述,「墨」本指烟灰,张枯《隋宫怀古》「古墙丹雘尽,深栋墨煤生」,「墨煤」同义连用。古代黑色颜料取自于烟灰,这样一来,「墨」就成为黑色颜料的名称,这种「墨」可以染黑,可以作木匠的墨斗用色,可以用于书写。作为黑色颜料的「墨」的使用率高,所以掩盖了它的烟灰义,如:《戰國策·楚策》「彼郑周之女,粉白墨黑,立于衢间」;《韩非子·十过》「斩山木而财(材)之,削锯修之迹,流漆墨其上」。墨」的黑色义也由此而生,《廣雅・释器》「墨,黑也」。至于以漆烟松煤加胶制成的丸墨,那是中古方有的。由于「墨」的意义为後起的「书墨」绳墨」的「墨」所占据,其表烟灰的意义就别造煤」字来取代了。至今有的方言仍读「墨」为「mèi」。 煤,《玉篇》「炱煤」,《正字通》「烟墨」《广韵「炱煤,灰积屋也」:可见,「煤」就是表烟灰的「墨的後起字。《吕氏春秋·任数》「向者,煤炱人甑中,弃食不祥,回(颜回)攫而饭之」,这是说做饭时屋上的烟灰落到了饭甑之中。「煤」也用于书写,如韩偓《横塘》「蜀纸麝煤沾笔兴」。这更证明「煤」是「墨」的後起分化字。 炱(tái),《說文》「炱,灰炱,煤也」,《玉篇》「炱,炱煤,烟尘也」。「炱」有可能是「煤」的方言称呼,也可能是「煤」的複辅音分化字,如:《通俗文》「积烟为炱煤」;《唐书·马怀素傳》「文籍盈漫,皆炱朽蟫断」。 综上所辨,可见「黑、墨、煤、炱」是从同一来源孳乳出来的同源词,其中「墨」、「煤」和下组发生关系。 炭,《說文》「烧木未灰也」(据段注)。把木材隔绝空气燃烧,因为燃烧不充分,有些成分挥发,炭素残留下来沒有变成灰叫「炭」,就是现代的「木炭」,如:《礼记·月令》「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白居易《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炭」是人工烧制的取暖、炊饭的燃料,不是天然的矿物。大约在汉代前後,人们发现了可供燃烧的矿物「煤」。这种可燃的矿物因为颜色乌黑,坚硬近石,所以人们也称之为「煤」、「石煤」、「石墨」;因为它能发火燃烧,所以也叫它为「炭』或「石炭」。《水经注,漳水注》记载铜雀台北有冰井台,「上有冰室,室有数井,井深十五丈,藏冰及石墨焉。石墨可書·又燃之难尽,亦谓之石炭」,陆雲《与兄平原书》「一日上三台,曹公藏石墨数十万片,云烧此消復可用,然烟中人。不知兄颇见之不(否)?今送上二螺」,这是称「煤」为「石墨」;贯休《寄怀楚和尚》「铁孟汤雪早,石炭煮茶迟」这是称「煤」为「石炭」。不过宋代以後,「煤」、「煤炭」比较通用。《本草纲目,石炭》「释名:煤炭、石墨、铁炭、乌金石、焦石。时珍曰:石炭即乌金石,上古以书字,谓之石墨;今俗呼为煤炭,煤、墨音相近也」;沈括在《梦溪笔谈》裏不仅记录了石油,也谈到了「煤」:「造煤人盖未知石烟之利也,石炭烟亦大,墨人衣」,不过这裏的「煤用的是烟灰义;《天工开物》「凡煤炭,普天皆生,以供锻炼金石之用」,可见到明代,「煤」已广泛用于冶金锻造。 【珠玑】 珠,《說文》「蚌中阴精」。「珠」指的是蚌壳内所生的珍珠,如:《管子·侈靡》若江湖之大也,求珠贝者不令也」;《史记·龟策列傳》「明月之珠出于江海,藏于蚌中」。珍珠是圆的,是世上美丽难得之物,所以圆珠状物也称「珠」,如「露珠」、「汗珠」;优美贵重之物也称「珠」,如赞歌喉之美称「珠圆玉润」,形容柴米之贵称「米珠薪桂」。 玑(璣,jī),《說文》珠不圜也」。不圆的珍珠称「玑」:《楚辞·七谏,谬谏》「玉与石其同匮(柜)兮,贯鱼眼与珠玑」,注「圆泽为珠,廉隅为玑」;《漢書·地理志下》「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玳瑁)、珠玑……」,注「玑谓珠之不圜者也」。 九、植物 【树木】 「树」(樹)原是个动词,指栽培、种植树木,如:《詩·小雅·巧言》「荏染(柔弱的样子)柔木,君子树之」;《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不仅种树可以用「树」,种植各种农作物也可以用「树」,如《孟子·滕文公上》「树艺五」;甚至种草也可以用「树」,如《詩·卫風·伯兮》「焉得谖草(萱草),言树之背(北堂)」。「树」的种植义,由于比喻引申派生出「建树」、「树立」义,如《書·泰誓下》「树德务滋,除恶务本」;今成语有「树碑立传」、「独树一帜」。「树」的表树木,是由动词的栽种义引申为相关的栽种的对象,这种用法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如:《左傳·昭公二年》「有嘉树焉,宣子誉之」;《荀子·劝学》「树成荫而众鸟息焉」。到了唐宋时代,「树」和「木」基本上成为同义词了,如:柳宗元《永州韦使君新堂記》「茂树恶木,嘉葩毒卉,乱杂而争植」;杜甫《羌村三首》「鸡上树木,始闻扣柴荆」。在现代,「树」已经完全是名词了,它的古义只保存在像「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类的成语裏了。 「木」的本义是树木。《左傳·成公二年》「骖于木而止」,《荀子·劝学》「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木」都指「树」,而不指木头、木材。「木」由树木义引申为以树为原料的木材、木料义也很早,春秋战国时代也已经有了。《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荀子·性恶》「工人斫木而成器」,「木」就指木料了。在现代,「木」多用于木材义,它的树木义只保留在双音词「伐木」、「果木」及成语「缘木求鱼」、「草木皆兵」等词语裏了。 【林丛簇薄榛】 「丛林」、「林薄」、「丛薄」、「榛薄」常连用,指树木丛生或草木茂密,单用起来,彼此有些相对的区别。 林,《說文》「平地有丛木曰林」,《风俗通,山泽》「林,树木之所以丛生也」。「林」的词义是古今相同的,如:《荀子·劝学》「林木茂而斧斤至焉」;《贞观政要》「林深则鸟栖,水广则鱼游」。 丛(叢),《說文》「聚也」。「丛」与「聚」、「湊」、「族」同源,最初表示簇拥在一起,如「丛林」、「丛竹」,「草木丛生」、「花木丛茂」。名词化後,「丛」多指簇生的灌木,如:《孟子·離婁上》「为渊驱(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雀)者鹯也」;扬雄《羽猎賦》「山谷为之风猋,林丛为之生尘」。簇,《正字通》「小竹丛生也」,《玉篇》「小竹也」;字亦作「蔟」《廣韵》「蔟,丛生也」。「簇」与「丛」同源,作为动词都是丛聚的意思,如:白居易《游悟真寺》「野绿族草树,眼界吞秦原」;韦庄《听赵秀才弹琴》「蜂簇野花吟细韵,蝉移高柳迸残声」。作为名词,簇表成丛的小竹,「族」则多表示束草供蚕作茧的器具,如苏舜钦《田家词》「雨多潇潇蚕族寒,蚕妇低眉忧茧单」。 薄,《說文》「林薄也」,《廣雅·釋草》「草丛生曰薄」。「薄」指丛生的草木或丛生的草。《楚辞·九章,涉江》「露申辛夷死林薄兮」,注「丛木曰林,草木交错曰薄」,张衡《西京賦》「荡川渎,簸林薄」,注「林薄,草木丛生也」;《淮南子·俶真》「兽走丛薄之中」,注「聚木曰丛,深草曰薄」,《楚辞·招隐士》「丛薄深林兮人上慄」,补注「深草曰薄」。榛(zhen),亦作「蓁」。《廣雅·釋木》「木丛生曰榛」。「榛」本指一种落葉小灌木,其子可食,即「榛子」,其木丛生,多割来做烧柴,故亦称「榛柴」,如《詩·邶風·简兮》「山有榛,隰有苓」。榛柴成片生长,引申开来,密集的灌木也称作「榛」,所谓「木丛生」,如《詩·曹風·鸤鸠》「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淮南子·原道》「隐于榛薄之中」,注「木曰榛,深草曰薄」;柳宗元《始得西山宴游記》「斫榛莽,焚茅伐」,「榛莽」即杂乱丛生的灌木茂草。作为形容词「榛榛」或「蓁蓁」即表草木丛生之貌,如扬雄《反离骚》「枳棘之榛榛兮,猨狖拟而不敢下」。 【桑柘】 桑,《說文》「蚕所食木」。正因为桑葉用于养蚕,而蚕丝是古代衣服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桑」在古代成为最重要的树种。古代很少为各种树木造象形字,但为「桑」造了字,由此可见其重要程度。《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桑」是家家要种的树,正因为如此「桑梓」成为故乡的代称,如柳宗元《闻黄鹂》「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由于「桑」在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在生活中,「桑」被说成是众木之本。《礼记·内则》「射人以桑弧蓬矢六」,注「桑,众木之本」;《新書·胎教》「桑者,中央之木也」。在神话中,「扶桑」成为太阳栖止的神树,如:《淮南子·天文》「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楚辞·离骚》「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 柘(zhè),《說文》「柘,柘桑也」。「柘」和「桑」常常结合使用,如:《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风俗通,正失》「柘桑之林,枝条畅茂」。「柘」和「桑」不是同一树种,《木草,柘集解:时珍曰:[柘]喜丛生,幹疏而直,莱丰而厚,团而有尖。其饲蚕,取丝作琴瑟,清响胜常。其实状如桑子,而圆粒如椒,名隹子」。「柘」因为菓子也可以饲蚕,所以成为「桑」的同类,《說文》王筠注:「[柘]木理枝,[与桑]皆不相似,以蚕生而桑未生,先济之以柘,故被以桑名」。「柘」木质坚硬致密,是制弓和制作工具的优良木材,如:庾信《春賦》「金鞍始被,柘弓新张」;何逊《拟轻薄》「柘弹随珠丸,白马黄金勒」。「柘」木材中心为黄色,可以作为黄色的染料。杜甫《戏作花卿歌》「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欧阳玄《陈抟图》「陈桥一夜柘袍黄,天下都无鼾睡床」:「柘黄」是天子所服之色,这裏「著柘黄」和「柘黄袍」指谋反者和称王者。注意:「柘」有时借为「蔗」《楚辞·招魂》「胹(煮)鳖炮羔,有柘浆些」,注「柘,薯蔗也,言……取薯蔗之汁为浆饮也」。 【茶茗荈】 茶,《字汇》「茗也;树似梔子,冬生葉,可煮饮」。「茶」既是树名,也是饮料名,茶葉也称「茶」。「茶」源于「茶」;「茶」是苦菜,「茶带苦味,因以为名,字形略变,以示区别。作为树,「茶」亦作「槚」《爾雅·釋木》「槚,苦茶」。「茶」是源于我国、传遍世界的著名饮料。在我国饮茶的习惯大概在汉代已经形成。西汉王褒《僮约》「武都买茶,杨氏(地名)担荷」,可见「茶」已作为商品买卖;又「脍鱼鳖,烹茶尽具」,可见「茶」已煎来吃了;《三國志·吴书·韦曜傳》「[孙]皓每飨宴无不竟日,坐席无能否,率以七升为限,虽不悉人口,皆浇灌取尽。曜素饮酒不过二升,初见礼异,时常为裁减,或密赐茶荈以当酒」,这是以「茶」代酒。饮茶的习惯在六朝之後普及开来,不仅成为士大夫的嗜好,也广泛流行于民间。唐陆羽著有《茶经》,「茶楼」、「茶肆」、「茶室」等已很普遍,「茶税」已经是唐以後财政上的重要收人来源,饮茶已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开门七事之一了。茗(ming),或作「模」《正字通》「茶别名」。 「茗」在用法上和「茶」相同,所以「茶茗」常连用,如:杜甫《寄赞上人》「柴荆具茶茗,迳路通林丘」;《茶录》「吴人采茶煮之曰茗粥」。《集韵》「茗,茶晚取者」,《茶经》「早取日茶,晚取曰茗」。相对来说,早茶称「茶」,晚茶称「茗」,不过日常使用中,「茗」就是「茶」的别名,与「茶」无别。白居易《春游西林寺》「阳丛抽茗芽,阴窦泄泉脉」,范成大《间门初泛》「醅香新麹嫩,茗味小春轻」:春日嫩茶也称「茗」。荈(chuan),《集韵》「茶晚取者曰荈」,《釋文》「荈,茗之别名」「荈」也是老茶。例见前引《韦曜傳》「赐茶荈以当酒」。 【某梅柟楠】 梅《类编》「酸果也」。梅树是落葉乔木,品种很多,花有红、粉、白诸色,味香;果实球形,成熟者色黄,称黄梅,未成熟色青者称青梅,其味酸,故称「酸果」,古代常用「梅子作调味品,如:《書·說命》「若作和羹,尔维盐梅」,传「盐鹹梅酸」。「梅」亦为节候名,初夏,江南多雨潮湿,当时正值梅熟季节,因呼连绵之雨为「梅雨」,夏初多雨季节为「梅天」,如:吕温《宗礼欲往桂州苦雨因以戏赠诗》「农人辛苦绿苗齐,正爱梅天水满堤」;唐太宗《咏雨》「和风吹绿野,梅雨洒芳田」。 「梅」其实是酸梅的借字。「梅」,《說文》「枏也,可食……,楳,或从某」。「梅」的本字初作某,因字与古「果」字易混,故于「口」中加一横以别之,写作某,因又与「杲」相近,故写成「某」。《說文》「某,酸果也」,这是「某」的正解。徐灏注笺「某即今酸果之梅,因假借为谁某(义),(後)即为借义所专,遂假*梅』为之」。《玉篇》「某(mǒu),不知名者曰某」,这裏解说的就是表「谁何」假借义了。因为「某」的表「谁何」的借义的应用率远高于表「酸果」义,所以表「谁何」以占据「某」字如:《書·金滕》「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传「某,名。臣讳君,故曰某」:《公羊传·宣公六年》「……使勇士某者往杀之」何休注「某者本有姓字,记传者失之」。被排斥的表「酸果」的「某」就借用同音字「梅」来写了。後来曾造一分化字「楳」因生僻,很少有人使用。 如前所述,《說文》以「柟也」释「梅」,这说明「梅」最初是「柟」的本字。段玉裁注「《召南》之梅』,今之酸果也;《秦》、《陈》之梅,今之楠树也」。段注《召南》之「梅」,见《詩·吕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釋文》「梅,木名也。《韩诗》作楳』」,又《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在梅」,《通释》「梅当为梅杏之梅」。段注《秦》、《陈》之「梅」见《秦风,终南》「终南何有?有条有梅」,毛传「梅,柟也」;《陈风,墓門》「墓门有梅,有鸮萃止」,传「梅,柟也」。可是,「梅」被借为表酸果之「某」後,本借两义同时使用。同样由于表酸果义的「梅」使用率高,从而独占「梅」字字形,表「柟」之「梅」则让位于「柟」,从而有了新的分工。《說文》注「梅」时,既注「柟」,又注「可食」,可见是注其本、借两义的,也许有後人误增之嫌。 柟(rán)亦作「枏」,《爾雅·釋木》「梅,柟」这是说表楠木之「梅」,又名作「柟」,邢昺疏「荆州曰梅,扬州日柟」。可见「梅」、「柟」都指的是今之楠木,其称名不同,出于方言差异。在「梅」为酸果义占有之後,表楠木义就让位于「柟」了,如:《墨子·公输》「荆有长松文梓,楩柟豫章」;司马相如《子虚賦》「其北则有阴林巨树,楩柟豫章」。郭璞注《尔雅》以「似杏实酸」注「柟」,这是因为和「梅」一样,方言字「柟」也曾一度被借来表酸梅的缘故。 楠(nan)是「柟」的後起字,《廣韵》「桝曰楠」。「楠」即樟科之乔木,高者十馀丈,木质坚密芳香,为建筑和制造器物的良材,如:《墨子·公输》「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陆游《乌夜啼》「簷角楠阴转日,楼前荔子吹花」。由上例子见,由于使用频率关系「某」、「梅」、「柟」曾产生系列的假借错位。 【箭筱筇箬】 箭(jiàn),《說文》「矢竹也(依段注)。「箭」是竹名,弓箭之「箭」是由所用的原料而得名;箭竹之「箭」则由其纤细而坚韧得名。宋沈括《梦溪笔谈,谬误》「东南之美,有会稽之竹箭。竹为竹,箭为箭,盖二物也。今采箭以为矢,而通谓矢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说得清楚明白。晋戴凯之《竹谱》目注「箭竹,高者不过一丈,节间三尺,坚劲中矢,江南诸山皆有之会稽所生最精好」;柳宗元《柳州东亭記》「始命披刜蠲疏,树以竹箭松柽、桂桧柏杉,易为堂亭」,「竹」、「箭」都是种的。(参看[矢箭镞镝条)。 筱(篠,xiǎo),《說文》「筱,箭属,小竹也」。《爾雅·釋草》「筱,箭」。「筱」是「箭」的方言名称,也可以是箭的一种。「筱」从细小得名,是就其细长而劲的特徵说法的。戴凯之《竹谱》「海中之山曰岛山,有此筱。大者如筋,内实外坚,拔之不曲。生既危埇(yong,土地坚硬)海又多风,枝葉稀少,状若枯筋」;元李衎《竹谱,竹品谱,全德品》「筱竹凡四种:一出江、浙间,喜生山岗之上,连延数十亩,高不过七八尺,大小踰指,枝繁劲细,为扫笤最良……;一出鲁郡邹县峄阳,形色与他筱不殊,质特坚润,宜为笙管,诸方莫及……,一出海岛上,内实外坚,拔之不曲,枝稀少,状若苦筋,名为海筱……;一出姑苏灵岩山中极短,高者不过二尺,一枝三葉,冗细可玩,土人呼为趁筱」。用例如:谢朓《和刘绘人琵琶峡望积布矶》「岩筱或傍翻,石菌芜修幹」;陆文铭《利器行「干将之刃筱籍(lù,美竹)箭,斩骑贯革如飞电」。 筇(qiáng),《廣韵》竹名,实心,可为杖张骞至大宛得之」。《漢書·张骞傳》「邛都邛山出竹,可以为杖」,「筇」即「邛」的加旁分化字,「筇」可能是自产地得名。筇竹以细长而直为特徵;所谓实心,只是内空极小,有类无空。正因为它「实心」所以特刚劲坚直,宜为手杖。戴凯之《竹谱》「竹之堪林,莫尚于筇,砢碕不凡,状若人功」;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筇竹杖蜀中无之,乃出微外蛮峒……,以坚润细瘦,九节而直者为上品」。因为「筇」宜于为杖,所以手杖也连带称「筇」了,正如「箭」宜为矢幹,矢亦连带称「箭」一样。唐僧可止《送僧》「百年三事衲,万里一枝筇」:黄庭坚《次韵德儒五丈新居并起》「稍喜过从近,扶筇不驾车」:「筇」都指手杖。 箬(篛ruo),《玉篇》「竹,大葉」;李衎《竹谱,竹品谱,全德品》「箬竹,又名篛竹,出江、浙及闽、广,处处有之。葉类簝竹,但多生旁枝;幹如箭竹,高者不过五七尺。江西人专用其为茶罨(yan,盖),云不生邪气,以此为宝。福州西乡安乐村有箬竹一种,莱大长三尺,广六寸馀。《新安志》云:箬竹罗生,葉大,可以直裹」。「箬竹」的(葉)宽大为其特徵,所以人们常常取其葉来做各种用途,包裹东西,作斗笠,包粽子等。《南史·隐逸传下,徐伯彦》「伯彦少孤贫,学书无纸,常以竹箭、箬菜、甘蕉及地上学书」,这是作纸用;柳宗元《柳州峒氓》「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墟人」这是用以物;王士祯《玄墓归答李户部》「何能共醉寒香裹,怅绝清溪箬帽斜」,这是以箬为笠。 【柰林檎】 柰(nai),《說文》「奈果也」,《廣韵》「柰有青白赤三种」,《本草纲目,柰》「柰与林檎,一类二种,实似林檎而大,一名频婆」,《学圃餘疏》以为「频婆即苹果」。如:曹植《谢赐奈表》「即夕殿中虎贲宣诏,赐臣等冬奈一奁」;谢灵运《山居賦》「杏坛奈园,橘林栗圃」。 林、檎(qin),《廣韵》「果名」,《本草纲目,林檎》释名:来禽、文林郎果。藏器曰:文林郎生渤海间,云其树从河中浮来,有文林郎拾得种之,因以谓之。……时珍曰:案,洪玉父云:此果味甘,能来众禽于林,故有林檎、来禽之名」。「林檎」果实有好多种,即今之「花红」、「沙果」。如:左思《蜀都賦》「其园则有林檎枇杷」;谢灵运《山居賦》「枇杷林檎,带谷映渚」。 【橘桔枳】 橘(jú)《說文》「果出江南」,《本草纲目,果部,橘》「橘树高丈许,枝多生刺,其两头光……,四月著小白花,甚香,结实至冬黄熟,大者如杯」。「橘」即现代的橘树,果实称橘子。如:《書·禹贡》「厥织贝,厥包橘柚锡贡」,孔传「小曰橘,大曰柚」;岑参《寻杨郎中宅即事》「雨滴芭蕉赤,霜催橘子黄」。 「橘」因应用率高而笔画繁複,习惯上简写作「桔」。「桔」原字读jié,「桔梗」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根可入药,亦可作咸菜。《說文》「桔,桔梗,药名」;《本草经》「桔梗,味辛,微温,主胸胁痛如刀刺,腹满……,生山谷」。《戰國策·齐策》「今求柴胡、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借「桔写「橘」,清代已盛行于广东一带,因当地方言读橘」与「吉」相近故也。屈大均「《广东新语・木语》又有桔,亦与柑类……桔者小而甘,日鬆皮,桔皮红不粘肉」。 枳(zhi),《說文》「木似橘」。「枳」与橘相类,因为其香科植物,为落葉灌木或小乔木,倒卵形或椭圆形,结果类橘而小,味酸苦,一般不食用,只人药。其幼小的果实称「枳实」,有消积化痰之功用;成熟的果实干制後称「枳壳」,亦人药。如:《新唐書·地理志,金州》「土贡……枳壳、枳实」;元王逢《留别陆芳润……》「枫殷红枳实肥,蘋风萧飒芰荷衣」。 「枳」古代认为是「橘」的北方变种,《周礼·考工記》「橘逾淮而北为枳」。「枳」因丛生多刺常用的编篱笆以藩卫居室。《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树枳棘者,成而刺人」;陆游《示客》「枳缚藩篱荆作门,萧条何以致诸君」。 【棘枣】 棘(jí),《說文》「小枣丛生者」。「棘就是现代的酸枣树,它结的枣肉薄味酸,是黄河流域常见的野生枣树。《詩·魏風·园有桃》「园有棘,其实之食」,传「棘,枣也」;《楚辞·九叹,愍命》「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注「小枣为棘」。 枣(棗),《說文》「羊枣也」。「羊枣」是枣的一种,色黑,形如羊屎;各种人工选育培植的枣也称「枣」。「棘」多是丛生的灌木,「枣」则是高两三丈的乔木;它们同属鼠李科,只是有野生和选育种的不同,果实大小和味道上的区别,所以改变排列方式,以造成区别字。《說文》桂馥注「《急就篇》颜注:棘,酸枣之树也,一名械。沈括曰:枣棘皆有束(刺),枣独生,高而少横枝;棘列生,卑而成材以此为别」。「枣」也经常指树所产的果实。《国语,鲁语》「妇贽不过枣栗,以告虔也;男则玉帛禽鸟,以章(彰)物也」,「枣」即枣子;《史记·滑稽列傳》「席以露床,啗以枣脯」,「枣脯」就是干枣。 【漆髹】 漆,古作「漆」,是树名,木汁可以涂物防腐,《說文》「漆木,汁可以物」,古「桼」字正象割漆後树汁下流之形。如:《詩·唐風·山有枢》「山有漆,隰有栗」;《本草纲目,漆》「保升曰:漆树高二三丈馀,皮白,葉似椿,花似槐,其子似牛李子,木心黄,六月七月刻取滋汁」。 「漆」在表示漆树之前本是河流名《說文》「漆水,出右扶风杜阳岐山,东人渭」。《詩·大雅·绵》「民之初生,自土沮漆」,「沮」、「漆」就是沮水和漆水;又《周颂·潜》「猗与漆沮,潜有多鱼」,传「漆、沮,岐周之二水也」。「桼」为了和它的假借字、形似字分别,就用罕用的表水名的「漆」来书写了。 漆树所流出的汁液也叫「漆」,这种漆树汁因为在空气中容易干燥,干後结成黑色光亮而且坚硬的膜,这种漆膜附着力、遮盖力、耐久性、防腐性都很强,所以「漆」被广泛用为涂料,这就是涂料「漆」,如:《書·禹贡》「[兖州]厥贡漆丝」;《古诗十九首,客从远方来》「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 用漆漆物也称「漆」,这是漆的动词用法,如《戰國策·趙策》「豫让欲刺赵襄子为知伯报仇,乃又漆身为厉……以变其容」,「漆身」是以漆涂身。为了区别,动词的「漆」加上表纹饰的偏旁「髟」写作「䰍」,「䰍」,又省作「」或髤,「」又变作「髹」。「樂」、「霖」最初都是涂漆或以漆涂物的意思,如《漢書·外戚,赵皇后傳》「殿上髹漆」,颜师古注「以漆漆物谓之髹,今关东俗,器物一再着漆谓之捎漆,捎即髹声之转重耳。今关西俗云:黑髹盘、朱髹盘,其音如此」。由此可见「髹」原本应与「漆」同音,只是某些方言裏动词用的「漆」有变音,其音与「捎」相近。讹变作「髹」的「䰍」,因为「休」音与「捎」相近,就流行起来,字也读作xiu了。 根据动词与对象经常转移的规律,「髹」後来也指「漆」,成为漆的另一个名称。《唐书·于頔傳》「初襄有髹器,天下以为法」,「髹器」也就是漆器;吴师道《和黄晋卿北山纪游韵》「传玩遗髹钵,兴嗟对殡宫」,「髹钵」就是漆钵。或以「髹」为「赤黑漆」,未必是。 【杨柳】 杨(楊)、柳古多连用,如:《詩·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古乐府,读曲歌》「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正字通》柳,《古诗》南杨北有柳,分为二,其合称杨柳,盖兼杨与柳言之,非杨即柳、柳即杨,一物异名也」;《本草纲目,柳》「释名:时珍则以为杨枝硬而扬起,故谓之杨;柳枝弱而垂流,故谓之柳」:可见,明以後,「杨」与「柳」根据树的形态明显地区别开来。唐宋以前,可能根据它们都在春末扬花飞絮而视为同种,虽然也作相对的区分,但无明确的界限:《爾雅·釋木》「杨,蒲柳」,《說文》同;又《爾雅·釋木》「怪,河柳」,注「河柳,谓河旁赤茎小杨也」,《說文》「柳,小杨也」,段玉裁注「杨之小茎小葉者曰柳」,视「杨」、「柳」为形态上有区别的同类。崔豹《古今注,草木》「白杨葉圆;青杨葉长;栘杨圆葉弱蒂,微风大摇;又有赤杨,霜降则葉赤,材理亦赤」,把圆葉的杨和长的柳,枝幹上扬的「杨」和「微风大摇」的「柳」视为同类异种。 看来,中古以前,「杨」、「柳」是被看做是同科而异属的,统称为「柳」;为区别其不同的属,把阔而枝幹上扬的称为「杨」,或「杨柳」。但是在应用中两者常常相混:「柳」固然很少指「杨」「杨作为「杨柳」的省称却往往兼指「柳」。比如,《漢書·枚乘傳》「养由基,楚之善射者也,去杨百步,百发百中」,这裏的「杨葉」显然是现代的「柳楚荆 」;《太平寰宇記》说到「杨洲」的得名时说「洲,腹稍阔,两头尖长,状如杨葉」,「两头尖长」明明是今之「柳菓」,但当时却以「杨菓」命名;《法苑珠林》[石勒]子暴病,澄(僧名)取杨枝沾水洒之,遂苏」,《观音忏法》「我今具杨枝净水,惟愿大悲哀怜摄受」,「杨枝」分明是今之「柳枝」。古代诗词中这种以「杨」称「柳」的句子更是比比皆是:梁简文帝《春日上林》「柳条恒着地,杨花好上衣」,「杨花」分明指「柳絮」;谢朓《入朝曲》「飞甍夹驰道,垂杨荫御沟」「垂杨」分明是指今「垂柳」;薛能《柳枝词》「纤腰舞尽春杨柳,未有依家一首诗」,「杨柳」分明是今之「柳」;戴表元《昨日行》「杨枝不耐秋风吹,薄交易结还易离」「杨枝分明是「柳枝」。不过,「白杨」却是「杨」的专称,古代是不混于「柳」的。《古乐府,驱车上东门行》「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白杨」即今之杨树,多栽于墓地,秋风裏阔葉摩擦有声,古人多以「萧萧」形容。 读古代诗文,遇到「杨」要仔细分辨。「杨」是黄河以北高寒地区的有特徵的树种,长江一带很少,所以记咏南方风物的诗文,「杨」、「杨柳」、「杨花」、「杨絮」等,实际上多指现代的「柳」、「柳絮」;即使是记咏北方风物的诗文,其中的「杨」也要仔细分辨。比如《詩·秦風·车邻》「阪有桑,隰有杨」,其中的「杨」即应为「柳」,因为「杨」生于高爽干旱地带,不生长在低洼的湿地;「隰」是低洼地,所生的当是柳,因为柳是喜潮湿的,多生于低地、水滨。 【楚荆】 楚,《說文》「丛木。一名荆也」;荆,《說文》「楚木也」。「楚」和「荆」异名同实,都指枝条可以用来编筐篮的落灌木,也叫牡荆。如:《詩·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又《王风,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楚」;《左傳·襄公十四年》「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老子》「师之所处,荆棘生焉」。「荆」、「楚」除供编织外,古代还作刑杖用:《正字通》「荆,木之最轻者,古刑用之,故字从刑,寓戒也」;《礼记·学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注「楚,荆也」,指打人的荆条;《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肉祖负荆」,索引「荆,楚也,可以为鞭也」。「楚」的拷打义、痛楚义都是由刑杖义派生的。「荆」和「楚」可能是不同的方言。 「楚」和「荆」又同是周代芈姓诸侯国名,原在今湖北一带,後扩展至今湖南、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四川一带,是春秋中葉之後、战国时期的大国。楚国自称「楚」,根据国名古多从地理位置得名的例子,「楚」或许是由「楚水」得名。《水经注,漾水注》「楚水,源出上洛县西南楚山……。其水两源,合于四皓庙东,又东迳高车岭南,翼带众流,北转人丹水」,楚人或许是由今陕西南部沿汉水南下、留于湖北一带的古部落。楚人自称「楚」,不称「荆」,其他诸侯国则或称之为「荆」,或称之为「楚」。「荆」是由「荆山」、「荆州」得名。《爾雅·釋地》「汉南日荆州」,《釋名·釋州国》「荆州,取名于荆山也」。「荆山」在湖北省南漳县西,《書·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传「荆州北据荆山」。楚先祖熊绎迁至荆州、荆山一带,後逐淅强盛,《左傳・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正因为如此,诸侯也称之为「荆」。称楚为「楚」为「荆」有一个历史变化过程。楚人早期与商王朝有往还,如《詩·商颂·殷武》「挞彼殷武,奋伐荆楚」。「荆楚」本来指荆州的楚国,传疏「荆,州名;楚,国名。《诗》中称荆,或称荆楚,一也」。因为楚曾是商的与国,所以很受周族集团的歧视,所以早期的周文献,如《诗》、《春秋》早期(庄公之前),一般称「荆」。如:《詩·小雅·采芭》「蠢尔蛮荆,大邦为讎」,又《鲁颂,閟宫》「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春秋,庄公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文《庄公十四年》「秋,七月,荆人蔡」。称「荆」是以地称国,当时有排斥的意思:《公羊传·庄公十年》「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榖梁传,庄公十年》「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後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正因为「荆」是歧视性称呼,所以楚人不自称「荆」。春秋中期、战国时期,楚国强大起来,不仅争霸中原,而且常常成为盟主。正因为如此,「楚」在强盛时期迫使姬姓集团的国家不得不取消「荆」这个歧视性名称转从楚人的自称称「楚」,所以《孟子》、《莊子》、《荀子》、《左傳》中晚期都称「楚」,不称「荆」。可是在战国末期,「荆」又盛行起来,「荆」的復出与秦有很大关系。楚是秦统一的最大障碍,所以秦歧视楚。但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出于对名字的忌讳。秦庄襄王名子楚,秦人为避讳,所以恢復了楚的蔑称。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吕氏春秋》和《韩非子》中。《吕氏春秋》主要用「荆」,如《察今》「荆人欲袭宋」,「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偶尔有「楚」出现,可能有後代的传写问题。《韩非子》中「荆」、「楚」两用,但除内外储说和极少篇章同出外(同出是出于汇集材料和讹误)多数篇章「楚」、「荆」用法泾渭分明:《初见秦》、《存韩》、《说林》等一概用「荆」;《十过》、《和氏》、《难,一、三、四》等一概用「楚」。这显然地将韩非人秦前後的文章划出了一个界限,用「荆」的应是韩非人秦前之作。秦朝之後,「楚」这个普遍用的名称得到了恢復,这是因为时过境迁的缘故,何况反秦的力量主要来自故楚地呢。 【芽蘖萌苗秧】 芽《說文》「萌也」(据段注)《廣雅・释草》「蘖也」。「芽」源于「牙」,植物刚刚萌生还沒长出茎或菜、形状像人或动物的尖牙的时期称「芽」,如:白居易《种桃歌》「食桃种其核,一年核生芽」;李群玉《龙山人惠石廪方及团茶》「自雲凌烟露,采掇春山芽」。 蘖(niè),《說文》「伐馀也」。树木经砍伐後从基部长出的新枝条叫「蘖」,如:《孟子·告子上》「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张衡《東京賦》「坚冰作于履霜,寻木起于蘖栽」,注「韦昭曰:株生曰蘖」。「蘖」也是幼芽,不同处在于它不是由种子萌生的,它是从经砍伐的树的基部长出的。伐过的树长出的「蘖」不是一个,而是很多,所以古人把嫡子之外的众多庶子称作「孽」,《說文》「孽,庶子也」,段注「凡木旁萌皆曰蘖,人之支子曰孽,其义略同」。现代把稻、麦之类根部分出众多的分枝也称作「分蘖」,这也是扩大的用法。 萌(méng),《說文》「草木芽也」,《廣雅·釋草》「蘖也」。「萌」既表草木发芽,也表示树木的分蘖,不过,它经常用作动词,所以它可以概括「芽」与「蘖」。古诗《孤儿行》「春气动,草萌芽」,「草萌芽」是草开始生芽;前引《孟子·告子》「非无萌蘖之生」,「萌蘖」也是新生的蘖枝的意思;《礼记·月令》「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萌动」是发芽、滋长。推及人事,也把事情的开始称「萌」,如《漢書·司马相如传下》「明者远见于未萌」。正是动词的本性,使「萌」名物化时成为「芽」、「蘖」的总称。 苗《說文》「(非草像禾苗)生于田者」,《字汇》「禾苗」。「苗」与「萌」同族,它指萌芽後秀穗前的庄稼,如:《孟子·公孙丑上》「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論語·子罕》「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庄稼出土後就可以叫「苗」,长得很高了,只要沒结穗仍可以称「苗」。「苗」最初特指禾苗,正如「禾」由指穀子泛化指各种庄稼一样「苗」也特指禾苗而泛指各种农作物之苗,以至于後来草木之初生阶段都可以称苗,如「稻苗」、「麦苗」、「花苗」、「树苗」。 秧《玉篇》「禾苗秧穰也」,《廣韵》「秧,秧穰,禾稠也」。「秧」是联绵词「秧穰」的节缩。「秧穰原是形容词,是描写禾苗密集旺盛,生意盎然的样子,名物化之後就指密集的禾苗了。因为水稻经过漫撒阶段之後,多采取集中育苗後分栽的方式种植,所以词义缩小,特指水稻幼苗了,如:高适《广陵别郑处士》「溪水堪垂钓,江田耐插秧」;张籍《江村行》「江南热旱天气毒,雨中稻秧颜色鲜」。「秧」由稻苗义後来又扩大开来,泛指可移栽的初生草木,如「花秧」、「树秧」、「瓜秧」、「菜秧」。再扩大乃至须分窝饲养的细畜,如:「猪秧」、「鱼秧」等。《豫章漫钞》「今人家池塘所蓄鱼,其种皆出九江,谓之鱼苗,或曰鱼秧」。 【根柢】 这一组词都是指树的主幹和地下部分但又各有区别。 「根」和「柢」都是指树的根部「根深柢固」这个成语和「根柢」这个词现在还通用。现在说「根柢」的时候,已经不再分辨「根」和「柢」的区别了,但是两者最初是有区别的。《老子》「深其根固其柢,长生久视之道」,《韩非子·解老》解释「柢」字说「树木有曼根,有直根,直根者,书之所谓柢也(第二个「直」字根据俞樾说增):「曼根」是横生的小根,「直根」是深入地下的主根;深人地下的主根叫「柢」,横生的小根叫「根」。因为这种区别意义不大,後来使用「根柢」就只是表示树的根部,不再看成是两个概念了。《三國志·吴书·钟离牧傳》「当及其根柢未深而扑取之」,这裏的「根柢」是用比喻义。 【本幹枝柯条枚】 本《說文》「木下曰本」。「本」指的是树木的根部。(参看〖本株条)幹,本作「榦」,今简化为「干」,《說文》「筑墙耑(端)木也」。古人利用板筑法筑墙时,植立于一堵墙两端的、逼住木板的木桩叫做「幹」,引申开来,事物中直立的、起支撑作用的部分也称作「幹」,比如身体的主体部分叫「躯幹」,草木的主体也称作「幹」,如「树幹」。嵇康《琴賦》「惟椅桐之所生兮,托峻岳之崇冈……,夕纳景(影)于虞渊兮,旦晞幹于九阳」,「晞幹」就是照晒树幹;《徐霞客游记,游天都》「柏虽大幹如臂,无不平贴石上」,「幹」也指树身。 「幹」和「本」都指树木的同一部位,所以可以连用,如曹植《封二子为公谢恩章》「既荣本幹,枝葉并蒙」。其不同仅在于「本」是本义,「幹」是由桢幹产生的,指树的直立、支撑部分,是其後生义。当「本」经常用于主体、原本义之後,它的树的主体义就被「幹」所代替了。 枝,古作「支」,《說文》「木别生条也」。由树幹分出的叉出部分叫「枝」,如:《詩·小雅·采菽》「维柞之枝,其葉蓬蓬」。最初「枝」和「本」是相对的,如:《左傳·闵公元年》「本必先颠而後枝葉从之」;《国语,晋语》「枝葉益长,本根益茂」。当「本」逐渐为「幹」所取代之後,「枝」也就和「幹」对称了,如:曹《六代論》「至于王赧降为庶人,犹枝幹相持,得居虚位」;白居易《庐山桂》「枝幹日长大」。 「柯」也指树枝,不过特指枝上的分权部分,介于「枝」、「条」之间。正因为如此,「柯条」、「柯葉」常常结合使用,如:陶潜《拟古》「柯葉自摧折,根株浮沧海」;张载《七哀》「白露中夜结,木落柯条森」。「枝柯」、「柯幹」也常结合使用,如:《晋书·石崇傳》「武帝每助恺,尝以珊瑚树赐之高三尺许,枝柯扶疏」;陈樵诗「亭亭山上柏,柯幹如青铜」。现代口语中还把这种分权部分称作「树kaba」,即「树柯」。《說文》「柯,斧柄也」。《詩·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传「柯、斧柄也」。使用石斧、石斤时,柄都是用「柯」来制作的。条(條),《說文》「小枝也」。对树来说枝上之枝,处于树的末端的小枝叫「条」:《詩·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枚」指粗大一些的树枝,「条」指细长的小枝;又《豳风,七月》「蚕月条桑,取彼斧戕,以伐远扬,猗彼女桑」,这裏「条」用作谓语,是砍下细枝条的意思。所以後代把细长的树枝称作「条」,如白居易《晚兴》「柳条春拂面,衫袖醉垂鞭」。 枚,《說文》「幹也」,《廣雅·釋木》「条也」。「枚」是粗于「条」的细枝,许慎所说的「幹」,实际上相当于粗枝,「枚」是「幹」上生的枝。正因为如此,「条枚」常连用,如《詩·大雅·旱麓》「莫莫葛藟,施于条枚」。王念孙《廣雅疏证》卷十七「散文则枝亦称枚,《玉篇》、《廣韵》并云:枝,枚也」;闻一多《诗经新义》「枚之言微也,故枝之小者谓之枚」。正因为「枚」是细枝,所以古代士兵行军时,为防喧哗而在口中衔的细棍称「枚」,如「衔枚疾走」;「枚」也折来充算筹,所以有「不胜枚举」的成语。 注意:「幹」、「枝」、「条」是个相对的概念。《华严经音义,上》引字书「幹,枝也,谓粗枝也」。「幹」是由主幹义引申来的,对「条」来说「枝」也是「幹」,是所谓「侧幹」;这也是「幹」和「本」的不同处之一。另外「枝」如无小枝,「枝」本身也是「条」,「条」如直接由主幹分出,则「条」也是「枝」。 【本株】 本,《說文》「木下日本」。「本」的古字是在「木」的根部作一标记,所以所谓「木下」,指的是树冠以下,包括树根、树幹两部分。《国语,晋语》「伐木不自其本,必復生」「本」指的是根部;《莊子·逍遥游》「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大本」指主幹。「本」本来是树木的基础,後来引申来比喻一切事物的基础,如:《荀子·富国》「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这是说农村是财富的基础;又《天論》「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指的就是农业。 「株」,古字应作「朱」,字象在「木」的树幹部分作一标记。「朱」被借去表红色之後,表树幹的「朱」加木旁,分化为「株」。《說文》「株,木根也」,这是解释颠倒了,正确的解释应是「木本也」。《說文系傳》「人土日根,在土上者曰株」,这一纠正是完全对的。不过因为树幹部分已经习惯用「本」来表示了,所以词义间发生了内部的调整,「株」就专指伐後露出地面的树桩了。《韩非子·五蠹》「兔走触株,折颈而死」,「触株」是撞上树桩;《後漢書·虞延傳》「其陵树株蘖,皆谙其数」,「株蘖」,是由伐後的树桩上萌发的枝条。正因为「株」曾指树幹,所以为树计量时才以「株」为单位,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成都有桑八百株」。至于由于一人之罪而牵连很多人的「株连」、「株累」、「株蔓」、「株杀」之类的「株」,正是以树桩与树根为比喻的,从树桩可以扯出、牵连众多的树根,所以才叫「株连」、「株蔓」,犹如现代说的顺藤摸瓜。《史记·平准书》「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乃微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命曰『株送徒』」,索隐「李奇云:先至者为魁株……。先至之人令之相引,似若得其株本,则枝自穷,故曰『株送徒』」。这已经昧于「株」原义,把「株」与根混同了。 【末杪梢标】 这组词在指树木的末端上有相似之处但侧重点不尽相同。 末,《說文》「木上曰末」。「末」和「本」是对称的。「本」古字是在树的下部作出一个标志,「末是在树的顶端部分作出一个标志,它指的是树的枝条部分,和树幹相对,如:《左傳·桓公二年)「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又《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所以,「末」是「本」以外的部分,它可以指最尖端,也可以指上半部,有很大的回旋馀地:上引的例子中的「末」就指树冠部分;《楚辞·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木末」就指树梢了。正因为「末」是分段的名称,所以它的引申义也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末」指毛的尖端;章碣《陪王侍郎夜宴》「小儒末座频倾耳,只怕城头画角催」,「末座」是最末的席次;《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何谓土崩,秦之末世是也」,「末世」就是後期那段时间;鲍照《还都至三山望石头城》「泉源安首流,川末澄远波」,「川末就是河的下游。 杪(miǎo),《說文》「木标末也」,《一切经音义・十三》「树锋日杪」。「杪」也是树木的末端,不过不是树的末端,而是枝条的末端,是树的尖锋的所在,它是「树末」之「末」,所以《方言・二》说:「杪,小也,树细枝谓之杪」。司马相如《上林賦》「[猿猱]夭蟜枝格,偃蹇杪颠」,「杪颠」是树顶;傅咸《小言賦》「未升半而九息,何时达乎杪头」,「杪头」是树顛。「杪」与「小」同源,《廣雅・釋詁》「杪,小也」。「杪」是树尖,「秒」是禾芒。作为时间,「末」是指後期、晚期,「杪」则多指最末的那一小段时间。《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岁杪」是一年的末尾、尽头:《楚辞·九辩》「靓杪秋之遥夜兮,心缭(迴环曲折)快而有哀」,「杪秋」是秋尽之时。 梢,亦作「稍」《韵会》「木枝末」。「梢」其实就是「杪」,只是方言音变,如:庾信《枯树賦》「森梢百顷,槎枿(砍斫後新发的枝条)千年」: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高者挂胃长林稍,下者飘转沉塘坳」。「稍」还活在现代语言中,「稍」已经分化出来,用于表「稍微」。 标(標),《說文》「木杪末也」,《正字通》「高枝」。「杪」是树的细枝、树条的末端,「标」是最高的树条的末端;对树来说,「标」是树端的顶端。卢谌《赠刘琨》「绵绵女萝,施于松标」「松标」是松树的最顶部;《莊子·天地》「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上如标枝」,是说在上位者就像树的最高的枝条,是自然而然地处于顶点。正因为「标」是正中的最高点,所以它才引申出秀出挺拔、出类拔萃的意思,才引申出最高的、最显著的标准、标志义。吴均《竹賦》「伟兹竹之标挺,得造化之清源」,「标挺」是标拔挺秀,高出同类;韩愈《伯夷颂》「圣人乃万世之标准也」,「标准」是高出同类,为同类之模范。 【果蓏实】 果,《說文》「木实也」,《釋文》「果,桃李之属」。「果」是树上结的桃李之类的果实的总称,如:《韩诗外傳》「果园梨栗,後宫妇人以相提掷」;《後漢書·淳于恭傳》「家有山田果树,人或侵盗,辄助为收採」。 蓏(luǒ),《說文》「在木曰果,在草曰蓏」,《系傳》「在地若瓜瓠之属,今人或曰蔓生曰蓏,亦同」。「蓏」指蔓生植物所结的果实,如「瓜」、「葫芦」都是。《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今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蓏」是瓜属,和「蔬」(各种菜)、「果」(枣栗等)并举;(周礼·地官·场人》「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注「果,枣李之属:蓏,瓜瓠之属」,疏「张晏曰:有核日果,无核曰;臣瓒曰:在地日蓏,在树日果」。这种分辨是从不同角度区别了「果」与「蓏」的特徵。 「实」(實)是「果」、「蓏」的共名。《韩非子·五蠹》「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草实指「蓏」属,木实指「果」属,统称曰「实」;《礼记·祭统》「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注「蓤芡榛栗之属」。 【荛苏薪樵柴蒸】 这组词列的都是做饭或取暖用的烧柴。 这些柴火可以分为两类:「荛」、「苏」是草类燃料;「薪」、「樵」、「柴」、「蒸」是木类燃料。 荛(蕘,ráo),《說文》「草薪也」。《左傳·昭公十三年》「……次于卫地。叔鲋求货于卫,淫(放纵)刍荛者」,疏「荛者,供燃火之草也」。苏(蘇),《方言・三》「草也,江淮南楚之间日苏」,如潘岳《马汧督诔》「木石将尽,樵苏之竭」。「荛」、「苏」也用作动词,表示搂草或割草的行为,如:《後漢書·儒林傳》「牧儿荛竖,至于薪刈其下」;《史记·淮阴侯列傳》「千里馈粮,士有饥色;樵苏後囊,师不宿饱」,注「苏,取草也」。它们有时也指打草的人,如《詩·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传「刍荛,薪采者」。 「薪」与「柴」、「樵」、「蒸」常常连用,笼统地说都指木类烧柴。如:《楚辞·九叹,愍命》「折芳枝与琼华兮,树枳棘与薪柴」;《漢書·朱买臣傳》「常艾(刈)薪樵,卖以给食」;黄庭坚《对青竹賦》「贵之则律吕汗简,贱之则箕帚蒸薪」。分开来说,它们还有细微的区别。「薪」指粗大的枝柴或木柴。《礼记·月令》「[季冬三月]乃命四监收秩薪柴」注「大者可析渭之薪,小者合束之柴」;《周礼・地官・委人》「以法式共(供)祭祀之薪蒸木材」,注「粗者为薪,细者为蒸」;《礼记·曲礼下》「某有负薪之忧」,疏「大樵曰薪」:可见,「薪」是柴中的粗大者。《詩·齐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白居易《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取「薪」要用斧,要伐,显然是较粗大的,或者烧时要劈开的。「薪」的词源是「析」,需要离析的木头才叫「薪」。 樵(qiáo),《說文》「散木也」。所谓「散木」,就是折下的或砍下的树的枝条,如王安石诗「老妻稻下收遗穗,稚子松间拾堕樵」。「樵」做名词用时较少,更多的是用为动词,作砍柴、取薪解,如:《詩·小雅·白华》「樵彼桑薪,印烘于煁(chen,行灶)」;《左傳·昭公六年》「楚公子弃疾过郑,禁刍牧樵采,不人田,不樵树」。正因为如此,打柴的人称作「樵夫」。 柴,《說文》「小木散材」。「柴」是「樵」的结果,所以总是指枝薪。如:杜荀鹤《山中寡妇》「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菜烧」;《齐民要术》「种柳千树则足柴。十年以後髡一树得一载,岁髡二百树,五年一周……」。 蒸,《說文》「析麻中幹也」。扒过麻剩下的麻秆叫「蒸」;麻秆易燃,常用以引火,因而细小的柴火也叫做「蒸」了,《廣韵》「粗曰薪,细曰蒸」,如《淮南子·主术》「冬伐薪蒸」。一说,「蒸」是从蒸煮义来的,蒸煮时所燃的燃料也叫「蒸」,这样,「蒸」、「柴」等就完全同义了。 「薪」在古代是通语,是所有的柴草的总称,後代薪的地位被「柴」所代替。也许这个过程正反映着林木逐渐减少的过程吧。 【炭煨灰烬】 这组词反映着木头之类可燃物燃烧後的幾种残馀。 炭,《說文》「烧木未灰也」。木头沒充分燃烧、沒变为灰称「炭」它包括正在燃烧着的火炭和已经冷却的木炭,如:《礼记·月令》「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書·仲虺之诰》「民坠涂(泥淳)炭」。煨(wei),《說文》「盆中火」。草木燃烧过後所剩的热灰叫「煨」人们在冬季常常把这种热灰扒在盆内取暖,所以《說文》说它是「盆中火」。炭」是隔绝空气烧成的燃料,或者指炽热的火炭,「煨」是还剩有火炭的灰,两者温度都很高所以常连用,如《戰國策·秦策下》「犯白刃,蹈煨炭,断死于前者比是也」。另外,热灰常用来焙烧食物,这种埋在热灰裏用灰火烘熟食物的方法也叫「煨」,如《邺侯外傳》「瓒发所煨芋啗之」。 灰,《說文》「死火馀烬也」,《釋名·釋天》「晦,灰也,火死为灰」。火燃烧过後所剩的死灰叫「灰」,如:《莊子·庚桑楚》「心如死灰」;《史记·韩长孺列傳》「死灰独不復然乎」。 烬(燼,jin),《說文》「火馀也」。焚烧之後的剩馀物叫「烬」,这些残留的东西可以是「灰」也可以是「煨」,也可以是其他残馀。张协《苦雨》「尺烬重寻桂,红粒贵瑶琼」,「尺烬」就是烧剩的一尺那么长的焦木头;鲍照《芜城賦》「薰歇烬灭,光沉响绝」,「烬」指灰、煨。引申开来「烬」也比喻其他事物的残留部分:《左傳·成公二年》「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这裏「馀烬」指残馀的士卒。 【草禾菜】 草,古作「艸」各种杂草的总称,如:《詩·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孟子·滕文公上》「草木畅茂,禽兽繁殖」。 不过,在古人的分类中,「草」仅仅是杂草的统称,不是草本植物的总名。古人将草本植物首先一分为二,把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作物和妨碍粮食作物生长的野草分开,把前者称作「禾」,後者称作「草」或「秽」(卉)。「禾」,《說文》「嘉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古「禾」字象穗头成熟下垂的穀子形,最初就指穀子。《管子·明法解》「草茅弗去则害禾」,「禾」是指整个植株,「榖」则指禾的果实;《史记·宋世家》「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後漢書·东夷传,倭》「土宜禾稻麻紵蚕桑,知织绩为缣布」,「禾」与「麦」、「黍」、「稻」等对称时,「禾」就指穀子,这是「禾」的本义。黄河流域的黄土地带,地处高原,土质疏鬆,最适于种耐旱的「禾」,所以穀子是最普遍的作物,因而也就扩大为所有禾本科植物的统称。《詩·豳風·七月》「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穆,禾麻菽麦」,前一个「禾」就是庄稼的统称,後一个「禾」就是穀子的专名:同样《礼记·月令》「仲秋之月,禾乃登」李绅《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中的「禾」,都是各种庄稼的总名,就是今天说的禾本科植物。如前所述,古人以农作物为主食,所以把「草」看作「禾」的大敌《韩非子·难二》「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 古人把人工种植的禾本科作物分出後,又把「草」一分为二,这就是把「草」中的可食者,可以用佐餐调味者称为「菜」:《廣雅·釋草》「菜,草也」:《說文》「菜,草之可食者」。「菜」源于「采」,采集来充食用的「草」称作「菜」。古代富人除食稻粱鱼肉之外,还采集野菜来做羹、调味、制作各种渍菜,使摄取的营养更全面;穷人则用野菜来补粮食之不足,所以「菜食」或「蔬食」也是贫寒或节俭的特徵,所以面黄肌瘦称作「面有菜色」。《诗》中常见「采采芣」,「采薇」,「采采卷耳」、「采葑采菲」等,都说的是采野菜。远在春秋以前,野菜家植的工作已经开始了。《詩·齐風·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笺「圃,菜园也」;《論語·子路》「樊迟……请学为圃。子曰:吾不如老圃」「学为圃」就是学种瓜果蔬菜。这样一来,「菜」就逐渐指家植的驯化的各种蔬菜了,而野外之菜就称为「野菜」、「山菜」了,是所谓「山肴野蔬」了。「菜」于是乎从「草」中独立出来了。 【稼穡】 「稼穡」常常连用,泛指农业劳动如:《書·无逸》「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孟子·滕文公上》「后稷教民稼穑」。 分开来,「稼」重在种植,「穡」重在收获,「稼穑」是农事中的两个相续的过程。《詩·魏風·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注「种之曰稼,敛之曰穡」;《論語·子路》「樊迟请学稼」,集解「树五曰稼」;《書·汤誓》「我后不恤我众,舍(捨)我穡事而割正夏」,蔡传「穑,刈获也」。 有人说「稼」源于「嫁」。在族外婚时期,嫁女正是为了从婚姻集团中的对方得女,这和播种于地为了从地裏收获相似,所以播种于地称作「稼」。由于相关引申,播种行为也成为所播对象的名称,所以田裏的各种作物也就称作「稼」了。《詩·豳風·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集传「禾之秀实而在野曰稼」,《漢書·韦贤傳》「务(致力于)彼鸟兽,忽此稼苗」:「稼」就指长在地裏的庄稼了。正因为如此,现代长在地裏的农作物称作「庄稼」。《說文》「禾之秀实为稼……;在野曰稼」也就是这个意思。 「穡」(穡sè),古作「嗇」,字作上有两「禾」、下有仓廪形,所以「嗇」是收藏、储存穀物的意思;後来把爱惜粮食、省吃俭用称作「嗇」,于是收获义的「嗇」就加「禾」成「穡」了。 【稷黍菽稻粱麦秫苽麻穀】 中国古代的粮食作物主要有「稷」、「黍」、「稻」、「麦」、「菽」五种,所谓「五榖」。《孟子·滕文公上》「后稷教民稼穡,树艺五榖」,注「五榖,谓稻、黍、稷、麦、菽也」。关于「五穀」,所指不一。《周礼・天官·疡医》「以五味、五穀、五药养其病」,注「五穀:麻、黍、稷、麦、豆也」。 「稷」(j)就是穀子,是黄河流域的最主要的穀类。由于它耐干旱,生长期短,所以是北方的主要日常食品,所以《說文》说它是「五榖之长」。正因为如此,周人把传说中的农业神称作「后稷」,为了乞求丰收各个诸侯邦国都要祭「土神」和「穀神」,「稷」就是榖神的代表。《荀子·礼論》「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社」就是土地神,「稷」就是五神。由于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农业收成关系着国计民生,所以每个诸侯国都要设祭社、祭稷的祭坛,正因为如此「社稷」就成为国家的代称了。 「黍」(shǔ)就是现代说的黍子、黄米,在北方是仅次于「稷」的粮食作物,是食粮,也是造酒的原料。《管子·轻重乙》「黍者,之美者也」,《詩·王風·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苗」,程瑶田《九榖考》「黍,今之黄米」。 「菽」(shu)就是豆子,古作「尗」,象植株之上结有豆荚之形,各种结荚的果实都可以称「菽」。《說文通训定声》「未,古谓之未,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豆子在古代是生活困苦的人吃的。《詩·豳風·七月》「六月食鬱及薁(yù),七月亨(烹)葵及菽」,这是农夫的生活,六七月食用各种野果蔬菜和豆子;《荀子·王制》「墨子虽为之衣褐带索,啜菽饮水,恶能足之乎」穿短褐、扎麻绳、吃豆、喝水是生活困苦的象徵。 战国以前把豆称作「菽」,「豆」这个名称是战国之後才开始使用的,如:《戰國策·韩策》「韩地险恶,山居,五榖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杨恽《报孙会宗书》「种豆一顷,落而为萁」。「豆」在先秦,主要表示一种食具,一种高脚盘。豆类植物种类很多,古代主要分为「菽」、「荅」(dá)两种,《說文》「苔,小未也」,《廣雅·釋草》「小豆,荅也」如《晋书·律历志上》「菽、荅、麻、麦一斛,积二千四百三十寸」。 「稻」就是水稻,如《詩·豳風·七月》「八月剥(打)枣,十月穫(获)稻」。「粱」不是高粱,而是一种优良品种的小米,种高粱是很晚的事情由于北方很少产「稻」,「粱」也是低产品种,所以「稻粱」就成为统治者的食品或珍贵美味的主食。《荀子·富国》「[为人主上者]必将刍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食「稻粱」是尊贵者的特权,平民奴隶只能「粝粢其食」,甚至「糟糠不饱」。所以古时把贵族子弟或富庶人家子弟称为「膏粱子弟」。 「麦」(麥)即现代的麦子,包括小麦、燕麦等品种。「麦」虽然是重要粮食作物,但在粒食为主的上古时代还不是主要粮食品种,种植得还不十分广泛。《詩·鄘風·桑中》「爰采麦矣,沫之北矣」,「麦」有时还要「采」。 古代粮食作物,除常见的「五」之外,还有「六」,「九」说,《周礼·王制,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榖」,注「六榖:(稻)、黍、稷、粱、麦、苽。苽,彫胡也」。《周礼·天官·大宰》「三农生九穀」,注「郑司农(玄)云:九穀:黍、稷、秣、麻、大小豆,大小麦。……[郑]玄谓……九无秫、大麦,而有粱、苽」。 五榖之外,「秫」(shǔ)《說文》「稷之黏者」。黏穀不叫秫《爾雅·釋草》郭璞云「[秫]谓黏粟也」,郝懿行疏「今北方穀子之黏者为秫穀子,其米为小黄米」。「黍」之米謂「大黄米」「秫」之米謂「小黄米」。可为饭,亦可釀酒,如陶渊明《和郭主簿》「春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 苽(gū)亦作「菰」,《說文》「苽,雕苽,一名蒋」,《廣雅·釋草》「菰,蒋也,其米谓之彫胡」。 「苽」是多年生禾本科植物,生于水中,葉如蒲苇,即茭笋。其根部经黑粉菌寄生後膨大,叫「茭白」,可做菜,其果实狭圆柱形,叫「菰米」,也称「雕胡米」,可煮食。如:《楚辞·大招》「五穀六仞,设菰粱只」。《世说新语·识鉴》「张季鹰(翰)辟齐王东曹掾,在洛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菰」产于南方水乡,北方难得,所以宝贵之。 「麻」的主要用途是取其纤维织布,不过古代「麻子」也作为粮食吃。《礼记·月令》「[季秋之月]食麻与犬」,「麻」就指麻子。「穀」(今与「谷」合并)本来是「稷」、「黍」、「粱」等作物的通称,因为「穀」是黄河流域的主要作物,所以後来扩大为一切粮食作物的总称,《荀子·富国》「刺草殖穀,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种」相当于种庄稼;古代总括主要粮食作物时常用「五」、「六」、「九穀」,《詩·豳風·七月》「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百」就指各类庄稼。 【稻稌粳糯籼】 稻(dào),《說文》「稌也」。「稻」与「捣」、「蹈」等同族,是以收获之稻穀须经在臼中春捣而得名的。「稻」虽是长江流域的植物,但古代黄河流域在具备水利条件的地方亦有栽种。北方所种当为单季稻,如:《詩·小雅·白华》滮(biāo,水名)池北流,漫彼稻田」;又《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稻」在北方产量较少,吃起来口感又好,所以是精美的粮食。《論語·阳货》「食夫稻,衣夫锦,于女(汝)安乎」,可见食稻衣锦是锦衣玉食的贵族才能享用的。 稌(tú),《說文》「稻也」。许慎的「稻」、「稌」互训,可见是同物异名,有可能是方言的不同所致。《爾雅·釋草》「稌,稻也」,郭璞注「沛国今呼稻为称」,可见「稌」的名称带有地区性,《詩·周硕·丰年》「丰年多黍多,亦有高廪,万亿及种。为酒为醴,烝畀祖妣」;《周礼·天官·食医》「凡会膳食之宜,牛宜稌」。「稌」的词源与软粘有关,和「塗」、「腯」、「濡」等同族应该是较粘的品种。 在古代,「稻」、「稌」都用以制酒,多与「黍」「秫」并称,都是用于酿制的原料,例见前。「稻」当由特称转为泛称之後,「稌」就转指「稻」的有粘性的了。《集韵》「稌,稬稻也,今俗尚谓糜酒」。这种区分来自中古之後,如:崔豹《古今注,草木》「稻之粘者为黍,亦谓徐为黍」;宋应星《天工开物,稻》「凡稻种最多。不粘者,禾曰秔,米曰粳;粘者,禾曰稌,米曰糯」。 粳(jing),亦用「稉」、「秔」。《說文》「稻属」段注「稻有至粘者,糯是也;有次粘者,粳也,有不粘者,籼是也。粳比于糯为不粘,比于籼则尚为粘。粳与籼为饭,糯以酿酒为饵餐,今古同矣」。《漢書·东方朔傳》「[武帝]驰射鹿豕。狐兔……,驰骛禾稼稻粳之地」,注「稻,有芒之总称也;粳,其不粘者也」;《宋書·陶潜傳》「公田悉令吏种秫稻;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这裏的「秫稻」即「稌」,用的酿酒,「粳」用以炊饭。 糯(nuo),亦作「稬」、「穤」,《集韵》「稬,《說文》沛国谓稻曰稬,或作糯」。前面释「稌」时引过,沛国呼稻为「徐」,这裏又说沛国谓稻为「糯」,可见「稌」、「糯」是同物异名。「糯」来自「软」、「懦」、「柔」、「弱」、「粘」一族,最初是描写「稌」的特徵的,後来为了区别将较「稌」更软更粘更柔的稻种称作「糯」了,这种区别词变为所区别的对象为词义变化中所常见。《天工开物,乃粒,稻》「凡稻,种最多……,粘者,禾曰稌,米日糯」,「糯』初以称米,後移称「徐」。如:罗愿《新安志・二》「迟糯有青稈、羊脂、白矮之名……」。 籼(xiān),亦作「秈」。《玉篇》「粳稻也」,《方言「江南呼粳为」。「籼」是江南对不带粘性的水稻的称呼,是「粳」的方言称呼。和南方的「粳」一年两作、作物的形态和米的特点也有所不同。《尔雅翼,释草,稻》「[稻]一种日籼,比于粳小而尤不粘者,其种甚早」;《本草纲目,籼》「籼似粳而粒小……,其熟最早,六七月可收,品类亦多有赤白二色」。因为它的特点是早熟,所以初称为「早稻」,「籼」的得名,也出于「先」。在有区别于一熟的粳稻时,「籼」就独立为稻的另一品种名了,如:元结《拟骚》「献水芸兮饭霜籼,与太灵兮千万年」;范成大《劳畲耕》「早籼与晚䆉(bà稻名),滥吹痹甑甗间」。 【麻、枲、苴、苧、苘】 这组词都是古代麻类植物。麻,《說文》「枲也」,《廣韵》「苧也」,这都是以种概念释属概念。「麻」最初指由麻类植物剥取的纤维。《詩·陈風·东门之粉》「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这是「麻」的本义;《莊子·让王》「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丝麻」都是纺织原料,所以并举。扩大开来,各种可以剥取「麻」的植物也都可以称「麻」,所以「麻」也又成为麻类植物的通名,如:《詩·王風·丘中有麻》「丘中有麻,彼留子嗟(人名)」;又《豳风,七月》「黍稷重穋,禾麻菽麦」。缩小之後,「麻」又特指大麻、线麻,所以许慎用「枲」释「麻」。 枲(xi),《說文》「麻也」。这是以大名释小名,严格说「枲」只是麻的一种。《玉篇》「有子曰苴,无子曰」,结子的麻称「苴」,不结子的麻称「枲」。大麻雌雄异株,雄麻称「枲」,也叫「牡麻」,《仪礼,丧服》「牡麻者,枲麻也」。程瑶田《九榖考》「牡麻俗称花麻,夏至开花……花落即拔而沤之,剥取其皮,是谓夏麻」。「枲」的麻质好、较洁白,可以织质量高的麻布。《詩·曹風·蜉蝣》「蜉蝣掘阅(破土而出),麻衣如雪」,这种如雪的麻衣就是用「枲麻」精制而成的。 苴(jū),《集韵》「麻之有子者」结子的雌麻称「苴」。正因为「直」是结子之麻,所以麻子也称「苴」,《詩·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传「苴,麻子也」,麻子古代是看作粮食的。「直」亦称「芓」或「茡」,《說文》「芓,麻母也」。这是由苴麻繁殖後代而得名。程瑶田《九穀考》「苴麻俗称子麻,夏至不作花而放勃,勃昂麻实……,八九月间子熟则落,摇而取之,子尽乃刈,沤其皮而剥之,是为秋麻,色青而黯,不洁白也」。「苴麻」麻质粗硬暗淡,是劳动者服用的,也是作丧服的原料。《莊子·让王》「颜阖守陋闾,苴布之衣而自饭牛」,「苴布」和今天的麻袋布相似,是厚而粗的;《礼记·丧服四制》「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这是用「直」制丧服的例。 苧(zhù),亦作「紵」,《說文》「苘属。细者为絟,布白而细曰紵」。「苧」是苧麻,《正字通》「苧,麻属,苗高六尺,葉如赭,无叉。……剥取皮以竹刮其表,得裏如筋者,煮之用织布,粗者可以为绳」。王褒《僮约》「多取蒲苧,益作绳索」,韩偓《卜隐》「世间华美无心问,藜藿充肠苧作衣」,这是「粗者」的用途;《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与之缟带,子产献苧衣」,庾肩吾《答饷绫纹启「洁同雪霜,华逾紵绮」,这是精织的苧布。苧麻因为纤维可以分得很细,而且有亮光,所以可以织出高级的夏服衣料。 苘(jiong),亦作「檾」,「䔛」,「褧」,《說文》「属」。「苘麻」亦称青麻,茎部纤维粗硬,可供编绳索,织麻袋,作簑衣之用,作布粗恶,为贱者所服。《礼记·中庸》「《诗》曰『衣锦尚絅』,恶其文之著也」。「衣锦尚絅」即穿锦绣衣裳,要上加絅衣,以示俭朴。 【穜稑稙稚稆秜】 穜(tong),亦作「重」(读tong),《詩·豳風·七月》「黍稷重穋,禾麻菽麦」毛传「後熟曰重,先熟日穋」,庄稼生长期长,成熟期晚的称重,後代写作「穜」,所谓「先种後熟」。如:《周礼·天宫,内宰》「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郑玄注引郑司农云:「先种後熟谓之穜,後种先熟谓之稑」;夏完淳《秋郊賦》「乃瞻糜芭之亩,登穜稑之场」。 稑(穋,lù),《說文》「疾熟也」。「稑」与「穜」相对,指生长短期,成熟期早的,所谓「後种先熟」的早熟品种,如:《吕氏春秋·任地》「种稑禾,不为稑;种重(穜)禾,不为重,是以粟少而失功」,这是说晚熟品种不晚熟,早熟品种不早熟就要歉收;《农政全書·田制》「浅浸处,宜种黄稑稻」,即不能涂灌之田,适宜于种速生早熟的「黄稑稻」。 「穜」与「重」、「终」等同族,以其厚重且长也;「稑」与「蓼」、「流」等同源,以其生长快速也。 稙(zhí),《說文》「旱种也」。「稙」是早期播种,所种当为晚熟品种。《詩·鲁颂·閟宫》「黍稷重稑,稙稚菽麦」,毛传「先种曰稙,後种曰稚」,疏「重穋稙稚,生熟早晚之异称,非穀名也。先种曰稙,後种曰稚……,後熟日重,先熟曰稑」,两者一是就物品种说的,一是就时间先後说的。《齐民要术,种榖》「榖田必须岁易,二月三月种者为稙禾;四月五月种者为稚禾」;柳宗元《天对「子宜播稙稚,于丘于川」。早种、晚种,种早熟品种与晚熟品种,除了与天时气候、地形环境等因素有关外,也为了错农时,合理分配收种与登场时间。蒲松龄《日用俗字,庄农章》「苠麦打完才上,稙穀秀齐已坠圈」。「苠」是北方民间对早种晚熟品种的称呼,亦作「𥞔」;蒲松龄《农蚕经,农经三月种》「宜早,程宜晚」。「植」词源当来自「质」、「滞」之族。 稚(穉,zhi),本义指早种穀类。用例是「稙」。經典多用的是其比喻引申義,指晚生的孩子,或年幼的孩子,《集韵》「稚,幼也」。如:《穀梁传·僖公十年》「[骊姬]有二子,长日奚齐,稚日卓子」;陶潜《归去来兮辞》「僮仆欢迎,稚子候门」。 稆(穞,ǚ),亦作「旅」,《玉篇》「自生稻」,《集韵》「禾自生」,可能「稆」最指野生或收割之後再生的粳稻,後来泛指不种而自生的庄稼或其他植物。《後漢書·献帝纪》「群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采稆」,李贤注「……《埤苍》曰『稆自生也』」;刘禹锡《登司马错故城》「废并抽寒菜,荒台生稆」「稆」为稆生之榖子;李白《秋情》「幾日相别离,门前生稆葵」,这是自乡的菜蔬。 「稆」亦称「穭」(lǚ),《說文》「稻今年落来年自生谓之秜」,徐锴《系傳》「即今云稆重稻」。《淮南子·泰族》「离生稻熟」,「离」即「秜」之近音假借。「稆」、「秜」等当源于「乳」。 【稂莠稗稊秕】 稂(láng),《爾雅·釋草》「童粱」。邵晋函正义「稂为穀之有稃而无米者南方农谚谓之扁子。硗瘠之地占夫雨暘之不时,人事之不齐,禾不能成实则为稂,丰年则无之」。《本草纲目,狼尾草》「稂,益粱,狼茅,宿田翁、守田。时珍曰:狼尾,其穗象形也。秀而不成,嶷然在田故有宿田、守田之称」。所谓「童粱」指的是长穗而不成熟的「粱」,如:《詩·曹風·下泉》「冽彼下泉,浸彼苞稂」传「稂,童粱也」;又《小雅,大由》既坚既好,不稂不莠」传同上,陆机《诗义疏》「禾秀为穗而不成,崱嶷然,谓之童粱」陈子展《雅颂选译》谓「湖南农民谓之公禾,秀而不实」。莠(yǒu),《說文》「禾粟下扬生,莠也」。在穀子地裏扬穗生长的和穀子相类的田间杂草叫「莠」,就是现代所说的狗尾巴草。《詩·齐風·甫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骄骄」指莠穗高高扬起;前引《小雅,大田》「不稂不莠」《毛诗传笺通释》《郑志》:莠,今何草?答云:今之狗尾草也」。「稂」、「莠」都是田间常见害草,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国语,鲁语》「马饩不过稂莠」;《後漢書·王符傳》「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姦轨者贼良民」。成语有「良莠不齐」。 稗(粺,bài),《說文》「禾别世」,段注「谓禾类而别于禾也」。「稗」亦称「稗子」、「稗草」,植株形态类稻与穀,果实小平滑光亮,前端有小尖头。有水稗、旱稗两种,为水田、旱田中的杂草。《左傳·定公十年》「若其不具,用秕稗也」,杜注「稗,草之似穀者」;陆游《老马行》「玉鞭金络付梦想,瘦稗枯禾空咀噍」,这是以稗举为饲料。 「稂」、「莠」不结子;「稗」结子而小故後世细小琐碎或自谦卑微不登大雅之堂者多称「稗」如「稗史」、「稗海」、「稗宝」、「稗乘」。《漢書·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颜师古注「稗农,小官」,又引如淳注曰:「细米为稗,于街谈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主稗官,使称说之」。後来野史、笔记多冠的以「稗」,如《宋稗类抄》。 稊(蕛,tí),《集韵》「稊,草名」;张古甫《三农記》「稀苗如稻而深绿;稻苗葉边有毛,光滑而无毛,根下带紫,……结子如黍,茶褐色」。由此可见,「稊」、「稗」相类,唯「稊」只杂生于水田,为水稗草之地方别称。如:《莊子·秋水》「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太仓乎」;曾瑞《哨遍,村居》把闲花野草都锄净,尚又怕稗交生」。 在北方,一种经过选育的稗子,也作为粮食来种,产量虽较低,但适于涝窪地种,其米虽较小而白净,被认为是优于小米的精粮。曹植《七启》「芳菰精稗,霜蓄露葵」可见在古代,以其量少也被当作稀少的食品。 秕(粃,bi),《說文》「不成粟也」;《玉篇》「榖不成也」。由于早霜或晚出,因而不成熟的穀类称「秕」。《农政全書·农事》「盖麦花夜吐,雨多花损,故麦粒浮秕也」。「秕」在口語中音變為「biehu」,或寫作「癟榖」,《新方言,释植物》「今谓不成粟者为秕,俗作癟』」。如:《書·仲虺之诰》「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左傳·定公十年》「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稂」、「莠」、「稗」、「稊」是植物之名,「秕」则就其果实言之。 【稷、黍、穄、秫、糜、秬、秠】 如「禾粟米穀」条,黄河流域干燥少雨、生长期短,自古以来,适于种穀子。穀子最早名「禾」,「禾」的应用率高而泛化,扩大为各种庄稼的泛称;「穀」也是穀子名,它同样也泛化了,成为带农作物的总称,有时也作庄稼义,如「五榖」、「九」;「粟」本指穀子的颗粒,在「禾」、「榖」由于泛化而移位後,「粟」就成为穀子的名称了,这是词的使用中的一系列的错位造成的。 榖子栽培的历史源远流长,在种植、选种和杂交中,产生一系列的变种。下面列的就是较常见的种名。 「稷」是种植最广的品种,就是沒有粘性的粟,所以《礼记·月令》称「稷」为「首种」,《淮南子·始则》称「稷」为「首稼」,所以它也有泛化的倾向。和「稷」往常对称有「黍」,如《詩·小雅·楚茨》「自昔何为?我艺(栽植)稷黍。我黍与与(茂盛貌),我稷翼翼(繁壮貌)」,「黍」是子中的粘者,可食,可酿酒。这在「稷黍……」条已有解释,《說文》「黍,禾属而粘者也。以大暑而种,故谓之黍」。 穄(jì),《一切经音义》引《說文》「穄,糜也,似黍而不黏者,关西渭二糜」;苏敬《唐本草》注「称即稷也,今楚人谓之稷,关中谓之糜」。两说不同,概其形似「黍」,其不带粘性似「稷」也。推其得名,将来之「稷」,是似「稷」而散穗,似黍而不粘的一种品种,现在北方有称为「糜子」(méizi或mizi)者。《吕氏春秋·本味》「饭之美者,阳山之穄」,高诱注「穄」,关西谓之糜(méi);冀州谓之䵖(qiàn);《穆天子传·二》马九百,羊牛三千麦百载」郭璞注「穄,似黍而不粘」。 秫(shú),《說文》「稷之粘者」。段玉裁注「秫」为粘稷,而不粘者亦通呼为秫,他子粘者亦叚借的通称之曰秫;《爾雅·釋草》郭璞注「谓黏粟也」郝疏「今北方谓子之粘者为秫穀子其米为小黄米」;《本草纲目,部,秫》「秫,俗呼糯米是矣。北人呼为黄糯,亦曰黄米,酿酒劣于糯」。「秫」的词源来于「黍」,其粘性近「黍」故也;而从外形上分类它又与「稷」的形态相近,所以说是「粘稷」。粘稻之称「秫」,是由比喻而扩大;高粱之称「胡秫」因有些形似而扩大。如:陶渊明《和郭主簿》「春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今酒之至醨者,每秫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 「糜」(méi)是「秫」的方言称呼。《集韵》「赤苗曰糜」。「糜」与「璊」、「𣯣」等同源,所以字也作「虋」,都有赤色义,「璊」是赤玉,「毯」是赤毛毯;「糜」初生时葉赤色,生幾後赤青相间,七八葉後色始转纯青,所以叫「糜」。《詩·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维维,维糜维芭」,毛传「糜,赤苗也」;沈括《梦溪笔谈,药议》「秬、秠、糜,芭皆黍属,以色别之,丹黍谓之糜」。 秬(jù,𩰤),《爾雅·釋草》「黑黍」。「秬」是黑色的小米,它的词源来自于「巨」,结实大而产量低,但食之味美。《吕氏春秋·本味》「饭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阳山之穄,南海之」,高诱注「柜,里黍也」;柳宗元《武功县丞厅壁記》「其植物丰畅茂遂,有柜藿菽之宜」。因为产量不高,所以种植的较少,逐渐被淘汰。 秠(pi),《爾雅·釋草》「秬,黑黍也;秠一稃二米也」。「秠」其实也就是「秬」,得名也是似「匹」、「仳」、「比」来的,其所的称「秠」就是因为在同一穀壳中包含有两粒黑米,总是成双成对、两两相比的缘故。《詩·大雅·生民》,毛传「秠,一稃二米也」;《生民》诗疏「汉和帝时,任城生黑黍,或三四实,实二米,得黍三斛八斗。则是黑黍之大名,还是黑黍中有二米者,别名之为秠」。 黑黍以其量少,在古代即为珍品。古代常与郁金香合酿,其酒称「秬鬯」或作「𩰤鬯」,色黄,气味芬芳,极受珍视,在古代常用于祭神和赏赐。如:《書·洛诰》「予以鬯二,日明禋,拜手稽首,休享」;《詩·大雅·江汉》「釐(赐)尔圭瓒,鬯一」,毛传「,黑黍也。鬯,香草也,筑煮合而郁」。 【禾粟米穀】 「禾」、「粟」、「米」在上古是同一作物的不同形态,後来泛化。 禾,《說文》「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孰(熟)」,「禾」指的就是穀子,古字象穀子成熟、禾穗低垂之形。由于子是黄河流域的主要农作物,所以它也泛指庄稼。《詩·豳風·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前一「禾」泛指庄稼,後一「禾」特指穀子。《管子·明法解》「草茅弗去则害禾」:《礼记·月令》「仲秋之月,禾乃登」,「禾」都是泛称;《史记·宋世家》「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新書·春秋》「御马不食禾菽」,「禾」处于对称地位,都特指穀子。作为特称,「禾」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所指作物也有区别:秦汉之前,「禾」是子的特称;中古之後在盛种水稻的长江流域「禾」则常指水稻。欧阳修《陪府中诸官游城南》「田荒溪流人,禾熟雀声喧」,张舜民《打麦》「麦秋正急又秧禾,丰岁自少凶岁多」:「禾」都指水稻。正因为「禾」可以泛指也可以特指,特指的穀类又因时因地而异,所以要随文分辨;正因为「禾」所指含混,所以後代才用「庄稼」、「禾稼」等分出「禾」的泛称义,用作物的专名代「禾」表特称。 粟,《說文》「嘉实也」,《廣雅·釋言》「也」。「禾」所结的实称作「粟」,如《論衡·量知》「榖之始熟曰粟」。「粟」也可以泛指,「粟」泛称时可以概括「黍」、「稷」、「粱」、「秫」,因为它们是同类作物的不同品称,《本草纲目,粟》「古者以粟为黍、稷、粱、秫之总称」。「粟」也可以泛指带壳的粮食,《尔雅翼》「古以米之有孚壳者皆称粟」。《管子·地员》「五粟之土乾而不格,湛而不泽,无高下,葆泽以处,是谓粟土」,「粟土」就是适合于种各种粮食的田地;《晋书·食貨志》「永平五年作常满仓,立粟市于城东」,「粟市」就是粮食市场。米,《說文》「粟实也」。沒有脱壳的称「粟」脱壳之後称「米」,所以「米」相当于现代的「小米」《春秋纬说题辞》「粟五变:一变而以阳,为生为苗;二变而秀,为禾;三变而粲然,谓之粟;四变入臼,米出甲;五变蒸饭,可食」。「米」同样可以泛指脱壳的粮食《周礼·地官·舍人》「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疏「黍、稻、粱、麦、、大豆,六者皆有米,麻与小豆、小麦三者无米,故云:九穀六米」《正字通》「凡外脱肤穀者,如菰、菱、莲、芡之类皆曰米」。《史记·孝文本纪》「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三國志·魏书·高句丽傳》「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米」都是泛指的。「米」在应用中特指哪种米,这要由应用环境来定。北方多指粟米,南方多指稻米,所以现代口语中称前者为「小米」,後者为「大米」。 穀亦作「糓」,简化汉字借「谷」为之。《說文》「穀,续也,百榖之总名」。「穀」的常用义是名种农作物的果实的通称,这是对的。《詩·周硕·噫嘻》「率时农夫,播厥百穀」,《論語·微子》「四体不勤,五榖不分,孰为夫子」。「五穀」、「百穀」就泛指农作物和主要农作物。许慎认为它的词源是「续」,这就不对了。「穀」与「殼」、「㲉」、「毂」等字同源,与「鼓」、「固」、「鞘」、「箍」等字同族,都含有包裹在外的意思,或指包裹于外之物。所以就本义说,「穀」原指稻、粟之类有壳作物,不包括麦、豆之类。因为古代黄河流域以「粟」、「黍」之类带壳作物为主,所以词义扩大,使「穀」成为农作物的总名;也正因为黄河流域以「粟」为主食,所以它又缩小为「禾」、「粟」的名称。《齐民要术,释》贾思勰作注说「穀,稷也,名粟。穀者,五穀之总名,非谓指粟也。然今人以稷为穀,望俗名之耳」。可见北方很早就以「穀」称「粟」了。现在北方仍以「穀子」、「穀」为「粟」特称。 【麦麰稞穬荞】 麦(麥,mài),《說文》「芒,秋种深埋,故谓之麦」。「麦」指小麦,因为麦穗多数布满针状芒刺,所以称为「芒榖」。小麦生长期短,可以秋种夏收,也可以春种秋收,因此很适合北方,尤其是高寒地区种植,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栽培面积最大的粮食作物。小麦早在先秦已广泛种植于黄河流域,如:《詩·大雅·生民》「麻麦幪幪(茂盛貌),瓜瓞(dié,小瓜),唪唪(beng,多实貌)」;又《王风,丘中有麻》「丘中有麦,彼留子国」。「麦」适于磨成面粉来食用,不适于粒食,所以先秦已广泛种植,多用为穷人食物或作马料,并非当家的粮食品种,当时主食还是粟、小米。汉以後石磨发展了起来,面食逐渐普及,麦才成为北方的主要食品,许慎以为「麦」源于埋,恐不确。古汉语音韵和汉藏语系研究表明,古代汉语中亦曾有相当多的複辅音词,从「麦」的分化与假字看,它上古当为以後为複辅音的词,当与「柳」、「戮」的同族,以其有尖利之芒得名;也可能与「陆」同源,以其适种高地也。「麦」古字作「來」,象麦穗与披针形与根之形。古麦(来)借为来去之「来」,为这别,下加下向之止(足)以示区别。由于表来去,字使用率高,「来与「麦」产生交替,表来去之「麦」变为表芒穀之麦,表芒穀之「来」反被表来去之「来」占有。 同各种粮食作物一样,「麦」有诸多变种因为「麦」播种最广,所以它既是小麦的特称,又成为麦类的通称。为了区别,一度为小麦特制一字形「麳」(麳,lái)。《廣雅·釋草》「大麦麰也;小麦麳也」,字亦作「䅘」,《說文》「齐谓麦,秣也」。如徐锴《进雪诗》「润逐麳麰铺绿野,暖随杯酒上朱颜」。不过「麳」、「秘」沒有通行开来。 麰(móu),《說文》「麰,来麰,麦也」;《廣雅·釋草》「小麦,数;大麦,麰」。「麰」也称「皮麦」、「有稃大麦」,因为它除植株似小麦外,散穗,其子实扁平,中间宽,两端较尖,与稃(外壳)紧密粘合不能分离,《詩·周硕·思文》「思文后稷……。贻我来牟」,「集传」「来,小麦,牟,大麦」。为区别大麦与小麦,分化了ml这一複辅音,以「秧」称小麦,以「牟」(分化为麰)称大麦。如:《孟子·告子上》「今夫麰麦,播种而之」;欧阳修《喜雪示徐生》「从今洁廪,期共保麰麦」。 稞(䴹,kē),《正字通》「麦类有青稞、黄稞」。这裏说的麦应是大麦,大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青稞」,多种于西藏、青海、四川等的高寒地区,三至五月播种,七至九月收割,其壳与麦粒粘合不分离。《新唐書·吐蕃传上》「其稼有小麦、青稞麦、荞麦、豆」;《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三》[回鹘]地宜白麦、青稞麦、黄麻、葱韭、胡荽以橐驼耕而种」。 穬(䵃、𪍿,kuàng),《正字通》「穬麦,西川人种食之。山东河北人正月种,名春,形似大麦味甘微寒,无毒,久服令人力健」。「穬麦」也是大麦的一种,即裸大麦,俗称铃铛麦、麦,其显著特点是圆锥花序向四周散开,成熟时子粒与自然分离,是一种脱壳大麦。《晋书·皇甫谧傳》「[皇甫]上武帝书:君子小人礼不相同,况臣穅穬,糅之彫胡(菰米)」;贺铸《宿芥塘佛祠》「青青穬麦欲抽芒,浩荡东风晚更狂」。 「穬」与「括」、「廓」同族,谓子粒有外壳也;「稞」与「裸」同源,谓须脱壳也。 荞(蕎、,qiáo),「荞」即今之荞麦,开白花,其果实为三棱形。荞麦的生长期短,春秋均可播种,且适于间种套作,另外其他庄稼受灾时,常补种荞麦的补救。它之所以称「荞」就是因为它常「侨」居于他种作物的田中的缘故,如:苏轼《中秋月三首,二》「但见古河东,荞麦花铺雪」:陆游《步至东庄》「泽国寒虽晚,霜天已迫冬。荞花雪无际,稻米玉新春」。 【稃麩柎糠覈核壳】 稃(fū),又作「粰」、「粉」,《說文》「稽(kuài,糠)也」,《說文》「粗糠也」;《玉篇》「申也」。「稃」与「包」、「保」、「敷」、「缶」等字同源,都属于包裹之族,所以《玉篇》所释应是本义;《說文系傳》「稃即米壳也,草木花房为柎,麦之皮为麸,音义皆同也」,从同源词关系推宋「稃」为米壳。《爾雅·釋草》「秠(pi),一稃二米」,「稃」即米皮;《齐民要术,种紫草》「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燥载聚,打取子」,「稃燥」即外壳干燥。作「稽」、「粗糠」解则指所脱之植物外壳,是相关的引申义。《晋书·简文三子傳》「于是公私匮之,士卒唯给粰橡」,「稃橡」指米糠和橡子。 麸(麩,ū),亦作「舞」、「麱」,《說文》「小麦悄皮也」,小麦磨成面过箩之後筛剩的麦皮称麸,即现代的「麸子」。「麸」是从「稃」分化生来的。穀类外边有壳,小麦只有附皮,沒有外壳,所以分化出来特称为「麸」如:《齐民要术,大小麦》「青稞麦……堪作饭及凶饦(botuo,场饼,类似石片)甚美。磨总尽无麸」;《宋書·五行志,二》「百姓谣云:昔年食白饭,今年食麦麸」。 柎(ū),《玉篇》「花萼足也」,《集韵》「草木房为村,一日华下萼」。《山海经,西山经》「[崇吾之山]有木焉,员(圆)莱而白,赤华而黑理」「柎」是花苞,裂开之後即成为花萼;部璞注「今江东人呼草木子房为柎……。一曰:柎,花下萼」;沈约《会圃临春风》「氛氲桃李花,青柎含素萼」,「柎」则指花房。花的外皮与子的外壳由于相关相似而同名。 糠(穅,kang),《說文》「穀皮也,古作康」,段玉裁注「云榖者赅黍稷稻麦而言,榖犹粟也。今人谓脱于米者为糠」。从带壳类种子,主要是稻之类粮食作物上春下、磨下的皮或壳叫糠,当麦子称「麸」之後,主要就指稻穀的壳子。如:《莊子·天运》「夫播糠眯目,则天地四方易位矣」;《史记·平准书》「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 「糠」常「糠秕」、「糠覈」连用。「秕」指瘪穀,是未成熟的粮食,如《晋书·孙绰傳》「簸之飏之,糠秕在前」。「覈」指春米磨麦时残留的不甜的部分或未脱壳的部分,如《漢書·陈平傳》「平为人长大美色,人或谓平:贫何食而肥若是?其嫂疾平之不亲家生产,曰:亦食糠覈耳』」。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覈,麦糖中不破者也」。 覈(hé),《廣雅·釋器》「骨也」,柔软的肉内包着的坚硬的部分称「覈」。春米、磨麦中的坚硬不破部分字後来写作「籺」(hé),亦作「麦籺」。《廣韵》「籺,屑米」《玉篇》「麧,坚麦也。孟康曰:麦糠中不破者也」。如:杜甫《驱竖子摘苍耳》「乱世诛求急,黎民糠乾窄」;元结《漫酬贾沔州》「岂欲皂枥中,争食籺与藖(xián,坚固)」。「糠籺」、「糠秕」内含粮食淀粉,为饲养牲畜的好饲料,艰年、灾年也是贫寒之家的食物。 「覈」亦通「核」,《集韵》「核,果中核」。「核」就是桃、李、杏等果实内部的坚硬部分。如:《礼记·玉藻》「食枣桃李,弗致于核」孔疏「谓其怀核不置于地也」;《世说新语·俭啬》「王戎有好李,常卖之,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核」对果肉来说是其中的坚硬部分,对果仁来说就是其外壳。壳(殼,ké),包裹于外的坚固的外皮,不限于穀类、果核,凡包有坚壳者皆称壳,如蛋壳、龟壳等。如:《論衡·超奇》有根株于下,有荣葉於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後漢書·张衡傳》玄武(星象名,象龟蛇)缩于壳中兮,腾蛇蜿而自纠」。对带肉的果实来说,其果肉所包的部分为「核」;对果仁来说其所包的坚甲为「壳」。 这组词实际上是两组合一而成的。「稃」、「麸」、「柎」是一组同源词,多指粮食、花朵的外皮;「糠」、「覈」、「核」、「壳」的一组同源词,除可指粮食的外壳而外,多指其他有坚硬外包物的外皮。前一组来自包裹的词的家族;後一组则坚固、叩击义有关。 【粢盛】 「粢盛」连用表示放在容器内的用于祭祀的穀类,如:《国语,周语》「使太宰以祝、史帅狸姓,奉牺牲、粢盛、玉帛往献焉」;《史记·孝文本纪》「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分开来说:「粢」指各种穀物;「盛」指盛于器中的各种穀物。《公羊传·桓公十四年》「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注「黍稷曰粢,在器曰盛」。 粢(zī),亦作「齍」,《爾雅·釋草》「稷也」。「稷」为六之长,「粢」也成为物总名。如:《左傳・桓公六年》「奉盛(粢盛)以告日:絮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六齍之名物与其用」,注「齍读为姿,六齍谓六粢——黍稷稻粱麦」。「粢」源于「资」,是藉田所得的储备粮,引申开来,粗粮亦可称「粢」,如《史记·李斯列傳》「粢粝之食,藜藿之羹」。古代祭祖用粗粮,《左傳·桓公二年》「大羹不致(不调味),粢食不凿,昭其俭也」。 盛(chéng),《說文》「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段玉裁注「盛者,实于器中之名也,故亦呼器为盛,如《左傳》旨酒一盛,《丧大記》食粥于盛是也」。段注基本上是对的。「盛」是由动词演进来的。《詩·召南·采蘋》「于以盛之,维筐及」,《漢書·东方朔傳》「壶者,所以盛也」,「盛」都是以器受物之称;进而所以盛之器亦称「盛」,如段注;《說文》所解之「盛」则是进一步关联引申的结果,就是将祭祀时器中所盛之物称为「盛」了。前引《左傳·桓公六年》中的「奉盛以告」的「盛」就是《說文》所释义的典型用法。 【稿秸】 稿(gào),古多作「稾」,《說文》「稈也」;「稈」亦作「秆」,《說文》「禾茎也」。「稿」、「秆」都指庄稼根以上、穗以下的部分。如:《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国人投之,遂弗爇也」,注「秉,把也;秆,稿也」;《漢書·贡禹傳》「已奉穀租,又出稿税」「稿税」是摊派缴纳的禾秆租。「稿」和「秆」可能是方言词。 秸(jiē),亦作「稭」,《說文》「禾稿去其皮,祭天以为席也」段玉裁注「禾茎既刈之,上去其穗,外去其皮,存其净茎是曰秸」。《書·禹贡》「三百里纳秸服」蔡传「稿去皮曰秸」;《史记·封禅书》「埽地而祭,席用葅秸」,集解「应劭曰:秸,禾稿也,去其皮以为席」。 今天,「稿」的「禾茎」义已经消失,「秸」已经兼并了「稿」义,庄稼的茎部不论带葉不带葉的都可以叫「秸」了,如「豆秸」、「高粱秸」、「麦秸」、「苞米秸」等。去葉、去瓤用以编席的部分,多称「篾」了,如「席篾」、「苇篾」等。 【刍莝秣】 这组词列的都是牛马的草料。 刍(芻,chú),《說文》「刈草也」。割下的饲草叫「刍」其中也包括庄稼的茎秆,所以《小爾雅·广物》说「秆谓之刍」。《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王子于期为驸驾,辔策不用而择欲于马擅刍水之利也」,《晋书·桓温傳》「刘景升有千斤大牛,噉刍豆十倍于常」「刍」都指饲草。 莝(cuo),《說文》「斩刍」。「斩刍」就是铡过的或剁细的饲草。《史记·范睢蔡泽列傳》「置莝豆其前,令两黥徒夹而马食之」,这是范睢报復须贾让须贾吃马的草料;《漢書·尹翁归傳》「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使斫」,当时还沒有铡刀,所以草要斫。 秣(mei),亦作「餗」,《集韵》「饲也」。喂牛喂马叫「秣」,如:《詩·周南·广汉》「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注「秣,养也」;岑参《封大夫破播仙凯歌》「洗兵鱼海雲迎阵,秣马龙堆月照营」。作为名词,「秣」相当于饲料,如《周礼·天官·大宰》「以九式均节财用……七日刍秣之式」。饲料中包括精料,也包括粗料,所以《集韵》说「秣,食马穀也」;《正字通》说「食马秸也」。 【蔬菜茹荤】 蔬(shū),古作「疏」《小爾雅·广物》「菜谓之蔬」。「蔬」与「粗」同源,原指粗劣的食物,不限于菜:《詩·大雅·召旻》「彼疏斯牌,胡不自替(废弃)」,传「疏,粗也,谓粝米也」,「粝米」就是脱粟,是古代粗粮,和「粺」,细粮,相对;《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疏食」也指粗粝的食物。古人粮食不足也用野菜作补充,犹如现代所说的吃糠咽菜」;「疏食」也包括以菜充饥。当粗粮被「粗」、「粝」取代之後,「疏食」的内容就只限于菜了,所以,「疏」就成为各种可食的菜的统称了。《周礼·天官·大宰》「八曰臣妾,聚敛疏材」,注「疏材,百草根实可食者」;《淮南子·主术》「夏取果,秋畜(蓄)疏食」,注「菜蔬曰疏,食曰食」。字後来写作「蔬」或「蔌」,如:苏轼诗「煮蔬为夜餐,安识酒与肉」。欧阳修《醉翁亭記》「山肴野,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 菜,《說文》「草之可食者」。古代禾以外的草本植物都称作「草」,「草」中可食的部分称作「菜」。「菜」源于「采」(採),采来食用的野生植物就叫「菜」;所以「菜」和「蔬」同义,它们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菜」从采集得名,「蔬」从粗恶得名。古代,「肉食」是身份高贵的标志,「菜食」是身份低贱的标志。《南史·何点傳》「点菜食,不饮酒。讫于三年,腰带减半」:何点是虽然可以肉食,但却有意「菜食」;至于百姓,「菜食」是日常食物。正因为如此,古代把沒有粮食可吃仅以野菜为生,从而面色憔悴浮肿称为面有「菜色」如《荀子·富国》「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而天下无菜色」。「菜」原指野菜,後来经人工培植的野菜也称「菜」;作熟的供佐餐的食品也称作菜」;富贵者的佐餐的菜中多有肉食,所以肉等作的副食也称作「菜」了;「菜」于是扩大了其内涵,逐渐可以包容「蔬」了。 茹(rú),《爾雅·釋言》「啜,茹也」,《方言・七》「茹,食也;吴越之间,凡贪饮食者谓之茹」。茹」是个动词,多指吃粗劣的食物,如「茹毛饮血」。蔬菜古代是贱者的主要食物,所以吃菜常用「茹」,如:《淮南子·修务》「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後漢書·羊陟傳》「常食乾饭,茹菜」。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茹」也成为菜的总名,只是应用率不如「菜」、「蔬」高而已,如:《漢書·食貨志上》「环庐树桑,菜茹有畦」,注「茹,所食之菜也」;枚乘《七发》「秋黄之苏,白露之茹」。 荤(葷,hun),《說文》「臭菜也」。所谓「臭菜」,指食後有一种难闻气味的菜;「荤」的来源可能是「溷」,是从气味恶浊得名的。如:《宋史·孝义,顾忻傳》「十岁丧父,以母病,荤辛不人口者十载」;《莊子・人间世》「唯不饮酒、不茹荤者数月矣」。「荤」是「菜」的下位概念,主要指带辣味的菜:《一切经音义・十八》「荤,辛菜也」;《尔雅翼》「西方以大蒜、小蒜、兴渠、慈蒜、茗葱为五荤;道家以韭、蒜、芸台、胡荽、薤为五荤」。「荤」本指有难闻气味的菜,後来扩大到有腥膻之味的肉类,这样一来「荤」就和「素」相对了,于是变为肉食称「荤」、蔬食称「素」了,这是相关引申的结果,如:白居易《斋月静居》「荤腥每断斋居月」;又《游悟真寺》「以地清净故,献奠无荤膻」。 【葵藿藜薇】 这组词是古代贫贱者当粮吃或掺粮吃的蔬菜。 葵,《說文》「菜也」,《說文通训定声》「葵,《尔雅》莃,菟葵』,注汋(酌)啖之滑』;又『芹,楚葵'今水芹菜;《廣雅》『茆,葵也』。许书所说,当即三者的大名」。朱骏声所列的「葵」都是可食的菜,许多野菜以「葵」命名,可见「葵」食用之,也正因为许多菜以「葵」命名,所以很难确指古书中「葵」是哪种菜,有人认为是「冬葵」,又名「冬寒菜」、「冬苋菜」的;这也是可能的。不过通过它的很高的使用率,可以知道「葵」是古人常吃的最重要的蔬菜,所以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说「古者葵为五菜之主」。如:《詩·豳風·七月》「六月食郁及,七月亨(烹)葵及菽(豆)」;古乐府《长歌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正因为「葵」是常见蔬菜,所以它常和各种菜结合使用,如「葵菘」、「葵苋」、「葵韭」、「葵荠」等。《左傳·成公十七年》「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罗愿《尔雅翼》「葵葉顷日,不使照其根」,李白《流夜郎题葵葉》「惭君能卫足,叹我远移根」,综上可见,「葵」大,是野生果菜,以题诗。其葉有向日特性,随日旋转,其植株不很高大,葉常蔽根。不过这种古代常吃菜,不知出于何故,在元明之後,在北方消逝。《本草纲目,葵》李时珍注「葵菜古人种为常食,今之种者颇鲜……古者葵为百菜之主,今人不復食之」。不过注意,古代说的「葵」菜,不是现代常见的用「葵」为名的向日葵及其同类植物。司马光《初夏》「更无柳絮随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其中的「葵」是开大花、有向日特性的「葵」,不是食葉的「葵」。 藿(huo),《廣雅·釋草》「豆角谓之荚,其葉谓之藿」。「藿」是豆子的,嫩时古人用来充饥或做羹。《戰國策·韩策》「韩地险恶山居,五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说苑,善说》「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与焉」:「肉食者」指贵族、统治者,「藿食者」指平民,可见古代食「藿」的普遍性。「藿」又是香草名,即「藿香」。 藜,《說文》「草也」。「藜」就是民间说的「灰菜」,嫩葉可以吃,茎老之後可以为杖。「藜」是野生的,是穷苦者的主要的菜和饭食。《莊子·让王》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菜之羹不糁,颜色甚惫」,这是孔子绝了粮,仅以野菜为食;《梁書·诸葛傳》「事亲有啜菽之窭,就养寡藜蒸之给」,「藜蒸」就是野菜团子。「藜」、「藿」是布衣的主要菜食,所以「藜藿」常表示贱者所食,如:《墨子·鲁问》「始吾游于子之门,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韩非子·五蠹》「粝粢之食,藜藿之羹」。 薇(wei),《說文》「菜也,似藿」,《本草纲目,薇》「释名:垂水,野豌豆,大巢菜」。「薇」就是野豌豆,古人也常用来佐餐或救饥。《詩·召南·草虫》「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正义「薇,山菜也,茎葉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薇可作羹,亦可生食」;《史记·伯夷列傳》「[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 【蒜葫韭薤】 蒜,《說文》「荤菜也」。「蒜」最初指我国土生土长独头蒜,现在普遍食用的分瓣的蒜是汉代从西域引进的。因为分瓣的蒜是外来品种,所以最初叫「胡蒜」,或简称为「葫」;因为胡蒜头大,所以也称「大蒜」,本土的蒜则称「小蒜」。《玉篇》「葫,大蒜」,《本草纲目,葫》「释名:大蒜,荤菜。弘景曰:今人谓葫为大蒜,蒜为小蒜,以其气类相似也。时珍曰:大蒜出胡地,故有胡名」;又《本草纲目,蒜》「释名:小蒜、茆蒜,荤菜。时珍曰:中国初惟有此,後因汉人得葫蒜于西域,遂呼此为小蒜以别之」。《古今注,草木》「蒜,卵蒜也,俗人谓之小蒜。胡国有蒜,十许子共为一株,箨幕裹之,名为胡蒜,尤辛于小蒜,俗人亦呼之为大蒜」。如:潘岳《闲居賦》「菜则葱韭蒜芋,青笋紫姜」;《三國志·魏书·华佗傳》「蒜齑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蒜齑」即蒜汁、蒜泥。 韭,即今韭菜,自古食用及今。如:《詩·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杜甫《赠卫八处士》「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薤(xiè),《說文》「菜也,似韭」。《本草纲目,薤》「时珍曰:薤中空,似细葱而有棱,气亦如葱,二月开细花紫白色,根如小蒜,一本数颗,相依而生。五月葉青则掘之,否则肉不满也」。「薤」也是百合科植物,因为「根如小蒜」,北方民间也呼作「小根蒜」,不过其气味更近似葱。薤葉细而短,古人常用薤露比喻人生之暂短无常,古代著名的挽歌就称作《薤露》,「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復滋,人死一去何时归」。 【苦荼】 苦,《說文》「大苦」,就是现代所说的「苦菜」,「苣菜菜」。《詩·唐風·采苓》「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传「苦,苦菜也」;《韩非子·难势》「此味非饴蜜也,必苦菜、亭历也」,「苦菜」就是「苦」。 荼(tú),《尔雅・释草》「[茶]苦菜」。《・邶风,谷风》「谁谓茶苦,其甘如荠」,疏「似苦苣而细,断之有白汁,花黄似菊」。「茶」似与「苦菜」近似的另一种味苦的植物,按所描绘的特徵,近似俗名「鸭子食」的植物。《詩·大雅·绵》「周原膴膴,堇荼如饴」,这是夸张地说明周原土地的肥美,长在这裏的堇菜和「茶」,味道也像糖一样甜。 注意,「如火如茶」的「荼」指的是营茅开的白花或芦苇的穗,菅、苇到处生长,开花秀穗时遍布各地,所以人们才用燎原之火,和开花的营茅来形容声势的浩大、人数之众多,如《国语,吴语》「万人以为方阵,皆白裳、白旅、素甲、白羽之矰,望之如茶」。另外,「茶」也被借用作「茶」字,这都是字近借用。「苦」和「荼」在引申义上也有相近似处。不过「苦」侧重于味觉,表示苦味,如《墨子·非攻中少尝苦日苦,多尝苦日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辨矣」;「荼」不表味觉。在表示精神和肉体受到痛苦和不幸时「苦」侧重的是自身感受如:《孟子·梁惠王上》「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晁错《论贵粟疏》「[商贾]亡(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荼」则侧重使别人遭受不堪忍受的痛苦,其程度深于「苦」,如:《書·汤诰》「尔万方百姓,罹其凶害,弗忍荼毒」,李华《吊古战场文》「秦起长城,竟海为关,茶毒生民,万里朱殷」。正因为「荼」或「荼毒」是使别人陷人水深火热之中,所以一般意译为残害。至于「生灵荼炭」的「荼」则是「涂」的借字,是陷于泥淖、烈火之中的意思。 【菱芰芡鸡头】 菱,本作「陵」、「蓤」,《說文》「芰也。楚谓之芰,秦谓之薢茩」。「菱」就是现代的「菱角」。《本草纲目,芰实》「释名:菱。时珍曰:其葉支散,故字从支;其角棱峭,故谓之菱,而俗呼为菱角也。昔人多不分别,惟王安贫武陵记,以三角、四角者为芰,两角者为菱」。「菱」和「芰」是同一植物及其果实的不同方言名称。李时珍以为「芰」是从的分散得名,恐怕未必,最大的可能也是从果实的两角或四角歧出而得名,正如「茩」是从菱实的随水漂流、随遇而生根繁殖得名一样。《采莲童曲》「东湖扶菰童,西湖采菱芰」,「莲童」即莲蓬,「莲」与「菱」同是水生,所以常常一并提及;白居易《看采莲》「菱池如镜静无波,白点花稀青角多」,「菱」开小白花,所以说「白点花希」之後青角渐多。 芡(qian),《說文》「鸡头也」,《方言・三》「、芡,鸡头也;北燕谓之,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南楚江湘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或谓之乌头」。《本草纲目,芡实》「释名:鸡头。时珍曰:芡茎三月生,贴水,大于荷,皱文如縠,蹙衄(mu,皱缩)如沸,面青背紫,茎葉皆有刺。其茎长丈馀,中亦有孔有丝,嫩者剥皮可食。五六月生紫花,花开向日。结苞,外有青刺如猬刺及栗球之形,花在苞顶,亦如鸡喙及猬喙;剥开内有斑驳软肉裏子,累累如珠玑。壳内白米,状如鱼目煮食如芋」,这准确地描写了「芡」,也解释了为什么称「芡」实为「鸡头」、「鸡头米」的原因。陆龟蒙《和袭美夏景冲澹诗》「斜拂芡盘轻鹜下,细穿菱线小鲵游」,这生动显示了菱、芡的的不同;《通俗编,草木,菱角磨作鸡头》「陆游书斋壁诗:半生忧患苦萦缠,菱角磨成芡实圆」。自注「俗谓困折多者曰菱角磨作鸡头」,这生动地说明两者果实的不同。 现代的「菱形」即取菱角的覆视形;做菜调汁所以称「勾芡」,是因为最初是用鸡头米粉的缘故。 【瓜瓞瓝】 瓜,《說文》「蓏也」,段玉裁注「……瓜者,藤生而蔓者也」。「瓜」的古今义相同,都指茎蔓生的葫芦科植物的果实,如「西瓜」、「南瓜」、「黄瓜」、「甜瓜」等。《詩·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葫芦)」;又《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 瓞(dié),《爾雅·釋草》「瓝,其绍瓞」,注「俗呼瓝瓜为瓞」。「瓞」当与「蒂」、「柢」、「嫡」等同源,所谓「购(bó)瓜」即是「蒂瓜」,「柢瓜」,是靠根处生的瓜,一般比後结的瓜小。按郭璞注,「瓞」是「瓝」的别名,不过,上古经常用「瓞」,很少用「瓝」,倒可能「瓝」是「瓞」的别名或方言,只是後代通用了罢了。《詩·大雅·生民》「麻麦幪幪,瓜瓞唪唪」,又《大雅,绵》「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集传「大曰瓜,小曰瓞。瓜之近本初生者常小,其蔓不绝,至末後大,以比周人始生于漆、沮之上,而古公之时,其国甚小,至文王而後大也」。正因为如此,後世常用「瓜瓞」或「瓜瓞绵绵」,比喻子孙繁衍,如:傅亮《为宋公修楚元王墓教》「况瓜瓞所兴,开源自本者乎」。 【草卉莽】 草,古作「艸」,字象草丛生形《說文》「百卉也」,「百卉」就是各种各样的草。「草」是草本植物的总名,如:《詩·小雅·谷风》「无草不死,无木不萎」;《論語·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草」与「木」、「鸟」、「兽」并列,都是同类物的概括。 卉(hui),《說文》「草之总名」。「卉」古作「芔」,只是较「草」字多了一株丛生的草而已,所谓「草之总名」,也就是「百草之名」它们是完全同义的。《方言・十》「芔,草也,东越扬州之间曰」,「草」与「卉」是不同的方言。《詩·小雅·出車》「春日迟迟,卉木萋萋」「卉木」即「草木」;《南史·徐勉傳》「聚石移果杂以花卉」「花卉」就是「花草」。「卉」现代只作为构词成分使用了,它的一个同源词「秽」(薉)使用的倒广泛得多。「卉」因为常和「花」结合,给人以美好的印象,常被选作姓名用字,追根溯源,它和「秽」是同出的,只是「秽」多用于杂草丛生的荒芜义罢了。 莽(mang),古作「茻」,并列四丛草之形。《廣雅·釋草》「莽,草也」,《方言・十》「莽,草也南楚曰莽」。「莽」也只是「草」的一个方言词,不过使用中的「莽」多有草丛,高深茂密之草的意思:《楚辞·离骚》「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注「草冬生不死者楚人名曰宿莽」;高适《同群公出猎海上》「豺狼窜榛莽」,「榛莽」就是灌木与茂草。正因「莽」是「草」的方言词,所以「草」、「莽」常常连用。《左傳·昭公元年》「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陶潜《归园田居》「常恐霜霰至,零落同草莽」:「草莽」就是草丛、草野的意思。「莽」代表草的能力比「草」、「卉」弱得多,所以不能「莽木」、「花莽」并用。不过「莽」却发展了其形容草的茂密无边的作用,如《楚辞·九章,怀沙》「滔滔孟夏,草木莽莽」;「莽」还用来形容草野之色,如《莊子·逍遥游》「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莽」的广大旷远义也是由草的蔓延无际来的。 【莱茅菅芥】 这是一组与草有关的词。 莱(萊,lái),《玉篇》「藜也」。「莱」、「藜」是同一植物的不同名称,就是北方所说的「灰菜」,如《詩·小雅·南山有台》「南山有台北山有菜」「莱」生长得很普遍,尤其废耕的荒地多生「莱」,所以「莱」就成为田间杂草的通名。《詩·小雅·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污莱」是低洼之田积满了水,高地长满了杂草,所以郑疏说「莱,为草之总名」;《詩·小雅·楚茨》序「政烦赋重,田莱多荒」,疏「田废生草谓之莱」。正因为如此,除草亦用「莱」,《周礼·地官·山虞》「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注「莱,除其草莱也」;开垦田地也称「辟草莱」如《孟子·離婁上》「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茅,《說文》「菅也」;菅(jiān)《說文》「茅也」。「茅」就是白茅,现代用来作蓑衣的蓑衣草;「菅是茅的同类,《左傳·成公三年疏》「菅,似茅,滑泽无毛;筋宜为索」;《本草纲目,白茅》「时珍曰:茅有白茅、菅茅……数种」。「菅」、「茅」除了打草鞋、草绳、苦房、垛墙等多种用途之外,因为它生长得很普遍,尤其在低湿的地裏,所以「草茅」往往表示民间,如:《仪礼,士相见礼》「在邦则日市井之臣,在野则草茅之臣」;《漢書·梅福傳》「庙堂之议,非草茅所当言也」。「茅」到处遍生,所以开垦亦称「诛草茅」,如《楚辞·卜居》「宁诛锄草茅以力耕乎?将游大人以成名乎」;因为开垦要诛茅刈管,所以古人常用以比喻把杀人看得无足轻重,所谓「草菅人命」,如《漢書·贾谊傳》「其视杀人,若艾(刈)草菅焉」。「芥」除表芥菜之外,还表示小草,《廣雅·釋草》「芥,草也」。《莊子·逍遥游》「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釋文》「芥,……小草也」;《孟子·離婁下》「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土芥」就是土块、草棍。 【苇葭芦荻萑蒹】 「苇」(葦)和「荻」(di)都是生在水边或山野中的草本植物,生有长和密生白毛的穗,彼此形状相似,都可编席编箔,所以常常连用,如熊铄《平江舟中不寐》「远水萧萧荻苇风,月明雲外叫孤鸿」。它们的不同在于「苇」较高大,茎中空,多用于编席、箔之类的物品,如:《周礼·春官·司几筵》「凡丧事,设苇席」;《後漢書·灵帝纪注》「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装具」。「荻」的植株较细、矮,但茎却更坚劲,除作席、箔之类外,还可以作箭杆。《戰國策·趙策》「公宫之垣,皆以荻蒿楛楚墙之」,用「荻」等垛墙是为了战时可以制箭;刘克庄《全州》「寂寂全州路,家家荻竹扉」,因为「荻」茎较坚实,所以称作「荻竹」。「苇」和「荻」的不同时期和不同成长阶段还另有一些名称。 葭(jiā),《說文》「苇之未秀者」,苇子还沒有秀穗称「葭」。《詩·召南·驺虞》「彼茁者葭,壹发五豝(bā,母猪)」,《集傳》「葭,芦也,亦名苇」,《诗缉》「葭,苇之初生者」;又《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毛传「葭,芦也」。 芦(蘆)《集韵》「一日之未秀者」,「芦」也是未出穗的苇子。《淮南子·修务》「夫雁顺风以爱气力,衔芦而翔以备矰弋」,注「未秀曰芦,已秀曰苇」;又《览冥》「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积芦灰以止淫水」。 「葭」和「芦」是不同时代的名称:先秦多用「葭」,汉以後则称「芦」,称「葭」只是因袭古名。《爾雅·釋草》「葭,华」,疏「葭,一名华,即今芦也」。因为「葭」、「芦」、「苇」是同一植物的不同名称,所以常结合使用,如:《漢書·李陵傳》「道行四五日,抵大泽葭苇中,虏从上风纵火」;《周書·太祖纪》「偃戈于葭芦中,闻鼓声而起」。後来,「芦」和「苇」已经沒有严格的区别了。江总《赠贺左丞萧舍人》「芦花霜外白,枫葉水前丹」,李白《洗脚亭》「西望白鹭洲,芦花似朝霜」:可见「芦」、「苇」的界限已逐渐泯灭,已秀未秀的都可以称「芦」称「苇」了。 「荻」虽也见于于先秦文籍,但盛行却在汉以後,先秦对「荻」另有一个名称——「萑」(huán)。《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八月萑苇」,疏「初生为菼(tǎn),长大为(wǎn),成则名为萑」,《左傳·昭公二十年》「泽之萑蒲,舟蛟守之」。 蒹(jian),《說文》「萑之未秀者」。《說文通训定声》「按,今谓之荻,坚实,中有白瓤,可为帘薄,实即菼、也……。初生为蒹,未秀为菼、,至秋坚成谓之萑。与葭、芦之为苇者,同类别种,苇中空而高大也」。「蒹」和「菼」、「乱」可能是不同方言,「蒹」的通用范围较广,古代多以「蒹葭」对称,如後代的「荻芦」并称一样。《莊子·则阳》「鹵葬其性者欲恶之苹,为性蒹葭,始萌以扶吾形,寻擢吾性」,意思是对本性卤莽对待的,爱欲憎恶的危害就如同芦获般地蔽塞本性,开始以为可以满足形体要求,渐渐地拔除了自己的本性。「蒹葭」是未成的「萑苇」,「萑苇」是已成的「蒹葭」。 【荷莲扶渠菡苔芙蓉】 《爾雅·釋草》「荷,扶渠。其茎,茄(jia);其,蕸(xi);其本,蔤(mi);其华,菡萏;其实,莲;其根,藕;其中,的;的中,薏」:这裏解释的是「荷」的各部分及其名称。其中除「茄」、「蔤」不常用,「的」,後作「菂(di)」,为「莲房」所代替,「薏」为「莲子」所代替,「蕸」、「蔤」为荷葉、荷茎所替代以外,其他部分都有它们转移了的用法,下面把常见的分别说一下。「荷」最初叫「芙渠」或「扶渠」。不过,「芙渠这个名字不常用,常用的倒是「荷」和「莲」。 荷,《說文》「扶渠葉」。称荷葉为「荷」可能是从负何(荷)的「何」来的,莲葉犹如伞盖高擎水面,可以负荷物,因名为「荷」。《楚辞·离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就是用荷和菱角葉裁制上衣的意思。不过应用中经常用「荷」作为「扶渠」的代称,如《詩·陈風·泽陂》「彼泽之陂,有蒲与荷」。这一来「荷」就成为整株的名称了,所以其他部分可以称「荷葉」、「荷花」,如《詩·郑風·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莲(蓮),《說文》「扶渠之实也」。「莲」的本义是荷花的果实部分,《古乐府,江南可采莲》「江南可采莲,莲何田田」,这裏用的是本义。「莲也由莲蓬义扩大为整株的名称,《正字通》「北人以莲为荷,今俗,荷皆谓之莲」。称「荷」为「莲」相当普遍,它虽始于「北人」,後来则与「荷」并行,如周敦颐《爱莲说》「莲,花之君子也」。因为「莲」是从莲实来的,所以有关莲实的「莲房」、「莲蓬」、「莲子」等只能用「莲」,不能用「荷」,虽然称「花」、「葉」部分可以「莲」、「荷」并用。 「菡萏」(handan)是荷的花,《詩·陈風·泽陂》「彼泽之陂,有蒲菡萏」,传「菡萏,荷华也」。荷花还有个名字,叫「芙蓉」,如前引《离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注「芙蓉,莲花也」。《爾雅·釋草,芙渠注》「芙渠,别名芙蓉」,疏「江东人呼荷花为芙蓉」:可见「芙蓉」是江东方言,它的来源可能是「扶渠」,这是由全体缩小为部分名称。这样一来,荷花就有了两个名称——「菡萏和「芙蓉」;为了减少词的重複和使词义精确,人们在这两个名称之间进行了分工,把含苞待放的荷花称作「菡萏」,把已放的荷花称作「芙蓉」,《說文》菡(萏),扶渠华;未发为菡萏,已发为芙上蓉」。正因为如此,後世才有「菡萏发荷花」的诗句。注意,「芙蓉」还指锦葵科黄槿属的「木芙蓉」。《石林燕语》「芙蓉有二种:出于水者谓之草芙蓉;出于陆者谓之木芙蓉,即木莲也」。王安石有咏《木芙蓉》「水边无数木芙蓉,露染胭脂色未浓」。 【芷芝】 芷(zhi),《集韵》「香草」。「芷」就是「白芷」,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开白花,根粗大,圆锥形,有香气,中医人药,有镇痛作用。「芷」也写作「茝」(也读chǎi),《本草纲目,白芷》「释名:白茝。时珍曰:许慎《說文》曰:晋谓之,齐谓之茝,楚谓之蘺,又谓之药。生于下泽,芳香与兰同德谊,故骚人以兰为咏,而本草有芳芬、泽芬之名」。古书中「芷」经常与「兰」、「蕙」、「蘅」、「杜若」等香草并提,如:《荀子·宥坐》「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宋玉《高唐賦》「秋兰芷蕙,江蓠载菁」;《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其东则有蕙圃衡(蘅)兰芷若(杜若)射干」;范仲淹《岳阳楼記》「岸芷汀兰,郁郁青青」。 「芝」即「芷」的异体,古「之」、「止」同字,所以「芝」也是「白芷」,所以「芝」在早期典籍中也经常和各种香草并列使用,如:《孔子家语,六本》「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陆机《演连珠》「秋霜宵坠,芝蕙被其凉」。汉以後,在方士的不死之药的影响下,把菌盖呈肾脏形、赤色或暗紫色、有环纹、有光泽的菌类称作「芝」,《說文》「芝,仙草也」,《正字通》「芝,瑞草,无根而生。《博物志》曰:名山生仙芝,不死草。上芝马形,中芝人形,下芝六畜形。《埤雅广要》曰:本草有青赤黄白黑紫六色,今所见惟黄紫二色,或如鹿角,或如伞盖,皆坚实芳香,叩之有声。《论衡》:土气和,芝草生;又《瑞命記》:王者德仁,则芝草生」。这样一来,「芝」就又成为表示不死的仙药、王者的祥瑞的「灵芝草」了。《史记·孝武本纪》「遣方士求神怪,采芝药以千数」,《後漢書·明帝纪》「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这裏的「芝」指的都是灵芝。古代的注释中,这两种「芝」多有互混者,应注意辨别。 【茎干莛梃秆杆竿】 这组词都指植物下连于根上撑枝花果的部分。它们是同源分化词。 茎(莖,jing),《說文》「草木幹也」(依段注)。「茎」字偏旁虽从草,但它不限于草茎,也可以用于树木;甚至不限于草木,凡物体的挺拔直立的主幹部分都可以称「茎」。《荀子·劝学》「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这是木的「茎」;《漢書·武帝纪》「甘泉宫内产芝,九茎连」,这是菌类的「茎」;《韩非子·喻老》「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菓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之楮葉之中而不可别也」,这裏「茎」指柄;《後漢書·班固傳》「抗仙掌以承露,擢双立之金茎」,这裏「金茎」指支持承露盘的铜柱。扩大开来,人体支撑头部的称「颈」,支撑身体的称「胫」,虽然这是比喻用法的分化,但可以看出「茎」侧重于起支撑作用的细长部分,只是它经常用于草类的茎而已。干(gàn),简化前作「幹」,古作「榦」,《字汇》「草木茎也」。「幹」固然多表树幹,它同样不限于树幹,也可以表草本植物的茎。沈约《咏新荷》「微根才出浪,短幹未摇风」,王勃《采莲賦》「风低绿幹,水溅黄螺」:「幹」指的就是荷、莲花的茎。对人来说,「幹」就是支持身体的脊柱,所谓「躯幹」;其他物体的主体部分也可以叫「幹」。 「茎」和「幹」是同源的,只不过细长挺直的叫做「茎」,长而粗壮的叫做「幹」罢了。所以在使用中「茎」才主要用于草本类,「幹」才主要用于木本类。「茎」为草本植物所专用的是「莛」,「秆」、「稿」则是「幹」的分化词。东方朔《答客难》「以蠡测海,以莛撞钟」,「莛」就是草茎;《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或取一秉秆焉」,「秆」就是禾幹。为木本植物所专用的则有「杆」、「竿」这类分化字。朱骏声「草曰莛,木曰梃」。截木梃而成的棍棒之类也称「梃」,如:《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即木棒。《論衡·变动》「旌旗垂旒,旒缀于杆」,「杆」就是木杆,长而直之木;《詩·卫風·竹竿》「竹竿,以钓于淇」,「竿」就是竹子的「幹」。 【颖穗】 颖(穎,ying),《說文》「禾末也」,《小爾雅·广物》「禾穗谓之颖」。段玉裁注《說文》「颖」字说「颖之言茎也,颈也,近于穗贯于穗者皆是也」,这话说对了一大半。「颖」的词源是「茎」,後来也叫「莛」,但它不是茎,而是茎端的刚刚秀出的穗,所以许慎说是「禾末」;「颖」又不同于「穗」,因为它是含苞未出的「穗」。所以正确地说,「颖」是「禾末」的打苞的「穗」。《詩·大雅·生民》「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茀(fú,拔除)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膨胀)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台家室」这说的是庄稼生长过程,说的是除草、下种、发苗、开花、结实的过程,「实颖实栗」就是长了穗苞开始生粒;苏轼《雲龙山观烧得雲字诗》「细雨发春颖,严霜倒秋蕡(麻)」,「发春颖」也指麦类的打苞。《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颂,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先生不能,先生留。毛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颖脱而出」的「颖」指的是锥子的把的部分,因为它形如打苞的穗,所以称「颖」;韩愈《毛颖傳》称笔为「毛颖」,就是因为笔的头部较饱满,像打苞的庄稼的缘故;《礼记·少仪》「刀却刃授颖,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则辟刃」,「授颖」,就是把带环的刀把部分向前授予对方,所以称环部为「颖」,也是因为它圆滚鼓胀,如同颖穗。至于「颖」的出类拔萃义和「秀」的出众义是一样的,是因为庄稼的「颖」部高出于上所致。 穗,古作「采」,《說文》「禾成秀,人所收者也」,是穀类结实的顶端部分,古字正象以手采穗之形。「穗」与「隊」(坠)同源,稻、穀之类的庄稼,子粒发育,分量加重,脱颖而出,逐渐下垂,这时称作「穗」。《詩·大雅·生民》「荏菽旆,禾役穟穟」「穟穟」就是形容沉重的穗下垂的样子的;《詩·王風·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穗」,「穗」就指结实的穗子。引申开来,非类的顶端种子部分也称「穗」,如谢良辅《孟冬》「江南孟冬天,荻穗软如绵」;再引申开来,凡像穗子的都可以称「穗」,如「剑穗」、「灯笼穗」。 总之,「颖」和「穗」是同一物的不同发育阶段,「颖」是苞中的「穗」,「穗」是破苞的「颖」。 【芒刺】 芒,《說文》「草端也」,《一切经音义・二》「禾杪也」。「芒」是草本植物种子外壳上的纤细的针状物。《吕氏春秋·审时》「得时之稻,大本而茎葆……,穗如马尾,大粒而无芒」「无芒」即稻粒无稻芒;《周礼・地官・稻人》「泽草所生,种之芒种」,「芒种」,就是稻麦之类带禾芒的种子。 刺,古作「束」,《說文》「木芒也」。树上长的芒状物叫「束」,古字正象树上长刺之形,如南唐李从善《蔷薇》「嫩刺牵衣细,新条窣草垂」;《益都方物志》「丛刺于梗,不可把玩」。 「芒」和「刺」都可以扎人,所以它们有时结合使用,如:《新唐書·崔日用傳》「每一反思,若芒刺在背」;杜甫《除草》「芒刺在我眼,焉能待高秋」。可是,由于「芒」源于禾芒,只能扎一下人的皮肤,不能刺人,所以它的引申用法偏重于比喻尖细的芒状物,如《漢書·息夫躬傳》「往年荧惑守心(心宿)太白(金星)高而芒光」。「刺」可以深人皮肉,所以「刺」派生出动词刺人义,如《戰國策·秦策》「有两虎争人而鬬,管庄子将刺之」。 【花华荣英葩朵】 「花」,古字作「萼」、「华」「花」是南北朝时期的後起字。《說文》「𦾓,草木华也」。「花」是种子植物的有性繁殖器官,是木本植物、草本植物的花的总名。《詩·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裏说的是桃花;又《小雅,出車》「昔我往矣,黍稷方华」,这裏说的是庄稼扬花;周敦《爱蓬说》「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菊」、「莲」就是草本的花。 「花」的颜色美丽,招人喜爱,「花」又是果实的前奏,因此,「花」被看做是植物的精粹之所在,是美丽的象徵。通过比喻,「花」就取得了精华、华丽、光华之类的意义,而且这些派生意义应用率很高,为了区别,人们将後起的「花」和原有的「华」作了一个分工,花朵义用「花」,精粹、华丽义用「华」,读huá。如:「华翰」、「华筵」、「华年」、「华宗」,这种分工中古以後已经很分明,只是有的好古之士还有时因袭前代习惯,用「华」表「花」而已。 荣(榮),《尔雅・释草》「木渭之华,草之荣」。《尔雅》的解释和古籍中的用法对不上号。《国语,晋语》「黍稷无成,不能为荣(扬花秀穗)」,陶渊明《桃花源诗》「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荣」固然指草本植物的开花;《礼记·月令》「草木生荣」《古诗十九首,庭中有奇树》「庭中有奇树,绿葉发华滋。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荣」分明也用于木本植物的花。所以更大的可能,「荣」是「花」的不同的方言。 英,《說文》「草荣而不实者」,《爾雅·釋草》也说「荣而不实者谓之英」。这种解释也难完全证实。《詩·郑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行,颜如舜英」:「舜英」《诗》中也叫「舜华」;「舜英」有解作木槿花的、有解作牵牛花的,如是木槿,当为木本,如是牵牛花当结子。《楚辞·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裏「英」倒确可以解作「草荣而不实」,可是《桃花源記》中的「落英缤纷」,「英」又指桃花。 葩(pā),《說文》「华也」,《一切经音义》「《声类》云:秦人谓花为葩」。宋玉《高唐賦》「榛林郁盛,葩葉覆盖」,嵇康《琴賦》「若众葩敷荣曜春风」:「葩」都相当于「花」。 现在看来,较为合理的解释是「花」、「葩」同源,「荣」、「英」同源,它们来自不同的方言。在应用中,「花」派生了精华、华美义;「荣」派生了茂盛(如「欣欣向荣」)、光荣义;「英」派生了杰出义。它们之所以并存,是因为派生义可以有互补的作用;「英」和「荣」是靠它们的派生义而免于被淘汰,「葩」则因为沒有发生稳定的派生意义而在应用中逐渐被排斥。 朵,亦作「朵」,典籍中所见的用法同花,如:庾信《春賦》「钗朵多而讶重,髻鬟高而畏风」;杜甫《题新津北桥楼得郊字》「白花檐外朵,青柳槛前梢」。也可能「朵」最初是形容树花之压枝的,《說文》「树木垂(疑当为花,古、相近)朵朵也」。正因为「朵」可能形容繁花,进而指树上之繁花,所以逐渐在同圈词的调整中演变为计花的量词,如:杜甫《江畔独步寻花,六》「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白居易《题山石榴花》一丛千朵压阑干」。 【蒂萼跗蕊】 这是有关花的各部的一组词。蒂(di)亦作「蔕」《說文》「瓜当也」,《說文义证》「《埤雅》瓜当谓之蒂;蒂瓜之系蔓处也」。「蒂」与表示树木的根部的「柢」同源,只不过「柢」是树木的根幹相接处,「蒂」则指瓜、果与茎、枝的相接处,就是口语中的「蒂把(bà)」,是瓜鼻或果鼻,如成语「瓜熟蒂落」。移于花,花与茎、枝相接处也称「蒂」。蒋山卿《采莲曲》「搴花怜并蒂,拾子爱同心」「并蒂莲」就是两朵花开于一茎的莲花;蔡邕《释诲》「夫华离蒂而萎,条去幹而枯」,「离蒂」也是离开枝、茎。 萼(è),《字汇》「花下柎也」。花「萼」就是环列在花的最外面一轮的状绿色薄片,就是花托。《詩·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柎)韡韡」,郑笺「承花者曰鄂」,「鄂」即「萼」;《晋书·皇甫谧傳》「是以春华发萼,夏繁其实」,「发萼」就是长在花托上。花萼也叫「花跗」、「花」,就是上引《詩·常棣》的「鄂不」的「不」。「不」是花跗的本字,象花下有托之形。《左傳·成公二年》「齐师败绩,逐之,三周华不注」,「华不注」据说就是今济南之千佛山,其形如华跗,所以叫「华不注」。 蕊(rui),亦作「蘂」《正字通》「花心须也」。所谓「花心须」就是花心的雄蕊和雌蕊,就是花心,如:《楚辞·离骚》「揽木根以结兮,贯薜荔之落蕊」;梁简文帝《咏风》「暂舞惊凫去,时送蕊香来」。 【竹竺笋箨竿节筠筒篾篁】 竹《說文》「冬生草也」。「竹」即常见的圆柱形、中空、有节的那种多年生禾本科的植物,因为它是常绿植物,菓子经冬不凋,所以《說文》说它是「冬生草」,如:《詩·卫風·湛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茂盛)」;又《小雅,斯干》「如竹苞(丛生)矣,如松茂矣」。「竹」的命名可能出于敲击竹子所发出的声音。竹子在古代遍生长江黄河流域在古人生活中的用途极其广泛,对汉民族的物质、文化生活影响极大。 竺(zhú,又音dǔ),《廣雅·釋草》「竺,竹也」。「竺」就是「竹」,「竹」下的二横可能是表重叠的竹号的变体。dǔ可能是其古代读音,所以古代有时借以写「毒」,或表竺厚,为区别表竺厚以後写作「笃」。「竺」古代常作为印度的古译名用字,作「天竺」,又为「天竺」的缩称,《廣韵》「竺,天竺,国名」,如李贺《马诗》「萧寺驮经马,元从竺国来」;苏轼《书黁公诗後》「皆云似达摩,隻履还西竺」。正因为如此,有关佛学、佛教、印度僧侣等多冠以「竺」,如佛学称「竺学」、佛学经典称「竺经」、「竺典」,印度来的僧人有竺法兰、竺法护等。 笋(筍,sun),《爾雅·釋草》「竹萌」。「竹萌就竹子的嫩芽,竹笋。「笋」的得名与其尖锐速生有关,与隼、榫、速等同族。竹笋很早就作为蔬菜来吃了,如《詩·大雅·韩奕》「其蓛(蔬)维何?维笋及蒲」;庾信《春賦》「新芽竹笋,细核杨梅」。 「箨」(箨,tuo),《集韵》「竹皮」。所谓竹皮,实际是竹芽的外皮,即笋壳。如:清魏源《默觚,治篇五》「君子学古之道,犹食笋而去其箨也」,箨」与「脱」、「堕」同源,指竹笋长大後即脱落的外壳。如谢灵运《于南往北山经湖中眺望》「初篁包绿箨,新蒲含紫茸」;杜甫《严郑公宅同咏竹》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韦应物《闲居赠友人》「青苔已生路,绿筠始分箨」。 竿(gān),《說文》「竹梃也」。「竿」与表直立特徵的「幹」、「稈」等同族成竹的主幹部称「竿」,所谓竹竿。如:《詩·卫風·竹竿》「(t,形容细长)竹竿,以钓于淇」;贾谊《过秦論》「斩木为兵,揭竿为旗」。 节(節),《說文》「竹约也」段玉裁注「约,缠束也,竹节如缠束之状」,这是说竹节是竹竿上盘束如带的部分,所以竹节也称「箹」(yuē),《玉篇》箹,竹节也」。这是以绕竹如带的部分去解释竹节。「节」的真实词源应与「接」、「截」同族,表竹的连接部分或分隔竹竿的部分。如:《史记·龟策列傳》「竹,外有节理,中直空虚」。刘禹锡《酬元九侍御赠壁竹鞭》「多节本怀端直性,露青犹有岁寒心」。「节」的各种引申义也多来自两相交接,如骨骼相接处称「骨节」,时间相接称「季节」、「节气」,人与人相交的礼仪规范称「礼节」、「气节」、「节操」。 筠(yún),《說文新附》「竹皮也」,《廣韵》「竹皮之美质也」。「筠」指竹外层的坚韧的竹皮,它与「军」、「晕」、「蕴」等字同族,其特徵是包围于外。如:《礼记·礼器》「其在人也,如竹箭之有筠也,如松柏之有心也」,疏「筠,竹外青皮」;刘禹锡《许给事见示笑工部刘尚书诗,因命日作》「特达圭无玷,坚贞竹有筠」,由于连带关系,筠也常用来表竹,渐成竹之别称,如李贺《湘妃》「筠竹千年老不死,长伴秦娥盖湘水」;杜甫《野人送朱樱》「西蜀樱桃也自红,野人相赠满筠笼」。筒(筩,tong),《說文》「断竹也」,将竹子截断形成的竹桶、竹管称「筒」。「筒」与「通」、「空」古同族,是就其中空而得名。例:杜甫《引水》「白帝城西万竹蟠,接筒引水喉不乾」。《韩非子·說疑》「不能饮者,以筩灌其口」。「同」应是筒、筩的古字,象截的竹筒下筒上盖之形,「同」被借为相同以後,应用率高,遂加偏旁分化出「筒」、「筩」、「桶」等形。 篾(miè),《正字通》「篾,《埤仓》,析竹层也」。「篾」与「麻」、「曼」等同族,将竹子析为细而长的竹条称「篾」。如《書·顾命》「牖间南向,敷(铺)重篾席」,孔颖达正义「篾,析竹之次青者」;唐彦谦《蟹》「扳罾拖网取赛多,篾篓挑将水边货」。竹篾用途多多,可以编席,可以编织各种器物,可以穿,可以捻为绳索等。 篁(huáng),《說文》「竹田」。篁的词源来自于「会」、「汇」,具有聚合特徵,所以丛生之竹或竹林称「篁」。《楚辞·九歌·山鬼》「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後来」,王逸注「幽篁,竹林也」;《史记·乐毅列傳》「蓟丘之植,植于汶篁」,集解引徐广「竹田日篁」。另外「篁」还表竹名,《集韵》「篁,竹名」。李衎《竹谱详录,竹品谱,全德品》「篁竹,又名麻竹,出两广两江」。这种「篁竹」,当是皇王之族,表示竹之粗大者;「麻竹」或即今之所谓「毛竹」,与表竹林的篁是同音同形而异源的词。 【颗棵】 颗(顆),《說文》「小头也」。「小头」义未见于用,常见的是表颗粒状物,如白居易《种荔枝》「红颗真珠诚可爱,白须太守亦何痴」。用为量词,「颗」初用于计成块之物,後用于计圆形物:《颜氏家训,书证》「北土通呼物一块,改为一颗」;《六书故》「凡圆物以颗计」。如:《晋阳秋》「王欢耽学贫窭,或人惠蒸饼一颗以充一日」;李绅《悯农》「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棵,《廣韵》「断木也」。此义也不见用,明以後用以计植物之量,一般指细长的植物,《正字通》「俗谓树一株曰一棵」。 十、动物 【兽畜禽鸟虫】 这组词就大的分类说都属于动物,就内部的划分来说,彼此有许多交叉之处。 「兽」(獸)和「狩」古同源。《公羊传·桓公四年》「狩者何?田狩也」,何休注「取兽于田,故曰狩」。何休认为「狩」、「兽」同源是对的,认为「狩」的得名源于「兽」则是把它们的渊源关系弄颠倒了。其实「兽」即古「狩」字,甲骨文字象持猎具、率猎犬出猎之形。古代的狩猎对象多为四足动物,所以就用「兽」来称呼四足而毛的动物,「兽」就成为走兽的总名了:《爾雅·釋鸟》「四足而毛谓之兽」;《周礼·天官·庖人》「六兽:麋、鹿、熊、麕、野豕、兔」。因为野兽之「兽」的应用率高,所以独占了「兽」字,而狩猎之「兽」则被排斥别造「狩」字。 畜《廣雅·釋詁》「养也」,《釋文》「积也,聚也」。「畜」也是个动词,暂时消费不了的粮食、财物把它聚积、贮藏起来叫「畜」(蓄),暂时不必宰杀的鸟兽把它们饲养起来也叫「畜」,如:《淮南子·說林》「畜粟者欲岁之荒饑也」;《論語·乡党》君赐生,必畜之」。作为名词,「畜」则指所畜存、畜养的对象,就动物来说就叫「畜」(chù)。《左傳·僖公十九年》「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六畜」即指马、牛、羊、鸡、犬、豕之类;《史记·匈奴列傳》「虏人民及畜产甚多」,「畜产」即牛、羊、骆驼之类。「畜」也同样由于使用频率关系,动词「畜」多分化为「蓄」。 「畜」实际上是家养之「兽」,是「兽」的下位概念。正因为如此,泛指时「畜」也可以称「兽」:《孟子·尽心上》「爱而不敬,兽畜(u)之也」,注「畜,养也;兽,谓犬马之属」;《礼记·月令》「马牛畜(ù)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畜兽」即家畜。 另外家养的动物不限于四足的马、牛、羊之类,还包括鸡、鸭、鹅之类的飞禽,就这个意义上,「畜」是禽类、兽类兼而有之的,所以又可以在禽、兽之外别立一类。 「禽」最初也是动词,是古「擒」字;《爾雅·釋鸟,疏》「禽者,擒也,言鸟力小可擒捉也」。就来源说这是对的,就得名的原因说,就是不对的了。「禽」甲骨文象人手持网之形,以网捕捉鸟兽叫「禽」网所捕的主要对象是鸟类,所以作为名词「禽」也主要指鸟类,《爾雅·釋鸟》「二足而羽谓之禽」。同样出于频率的原因,动词「禽」後来分化出去,别造「擒」字。 「禽」主要指鸟类,如「飞禽」、「鸣禽」、「家禽」等,是鸟类的总名。但是,古代以网罟捕捉的不限于鸟类,像兔、狐、麋、鹿之类也可以用网捕捉,因此,「禽」也可以兼指兽类。《三國志·魏书·华佗傳》「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日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五禽」中前四种属「兽」,只有最後一种才属于「鸟」;曹植《名都篇「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两禽」指的是「双兔」。正因为如此,《說文》说「禽,走兽之总名」;《白虎通·田猎》说「禽者何?鸟兽之总名」。「禽」与「兽」对举时,「禽」固然专指鸟类;「禽」不与「兽」对举,「禽」固然也可以指鸟类,但也可以兼包兽类。这样一来,「禽」和「鸟」的分别也就清楚了:「鸟」特指两翼、二足、卵生的飞鸟;「禽」则有时超出这个范围。所以孔颖达在《礼记·曲礼上》疏中说「别而言之,羽则曰禽,毛则曰兽;……通而为说,鸟不可曰兽,兽亦可曰禽」。不过後代「禽」逐渐不再兼指兽类了,「禽」、「鸟」逐渐成为同义词了。 「虫」为古「虺」字,表示蝮蛇,与「蟲」不相干;因为字形简单,习惯上用「虫」作「蟲」的简化字,这裏的「虫」指「蟲」。《爾雅·釋虫》「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不过典籍中表无足之虫的「豸」未见单用过,所以《釋文》说「此对文耳,散言则无足亦曰虫」。「虫」古代不仅指现代身体分头、腹、足,胸部有三对足,有翅或无翅的昆虫,如蜜蜂、蚱蜢之类,而且兼指各种爬虫。《荀子·劝学》「肉腐生虫,鱼枯生蠹」,「虫」就指蛆虫;高适《大水》「虫蛇拥独树,麋鹿奔行舟」,「虫蛇」连用。就文字来说,许多爬虫也多从「虫」旁,也是一证。 「虫」的词义古代一度曾经膨胀到近似现代的「动物」,如《大戴礼,曾子天圆》「禽为羽虫,兽为毛虫,龟为甲虫,鱼为鳞虫,人为倮虫」;口语中称「虎」为「大虫」「蛇」为「长虫」,亦其遗意。不过近代「虫」已经缩小范围,专指昆虫了。 【刍豢】 《孟子·告子上》「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礼记·月令》「[季冬之月]乃命同姓之邦共(供)寝庙之刍豢」:这裏的「刍豢」都是名词:「刍」指牛羊,「豢」指犬豕。 「刍」(芻,chú)的本义是割草,割下的草因而也叫「刍」。牛马羊是食草的动物,因而「刍」特指牛马羊;在古代马是供使役的,一般情况下不供食用,所以「刍」就特指牛羊了,字也写作「犓」。 「豢」(hun),《說文》「以穀圈养豕也」,实际上不限于养猪,凡以粮食饲养的家畜都可以叫「豢」,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猪」和「狗」了,所以「豢」又特指狗、猪。《礼记·月令》「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疏「食草日刍,食穀曰拳」。 【牺牲畜牷】 这组词都是用于宗庙祭祀的牲畜名,它们各有侧重。 牺(犧),《說文》「宗庙之牲也」。「牺」是宗庙祭祀所用的牲畜,如:《莊子·列御寇》「子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之人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疏「牺,养也。君王预前三月养牛祭宗庙曰牺也」,「牺牛」就是祭祀用牛;《詩·小雅·甫田》「以我齐明(粢盛),与我牺羊,以社以方(彷,祭名)」,「牺羊」就是祭祀用羊。古人把祭祀看成是国家大事,祭祀的牲畜必须是精选的毛色纯一、身体完整的,而且要经过占卜,以示对祖先、神明的虔诚,所以有些注释也用「毛羽完具」、「纯毛」去释「牺」;但是,体完色纯只是「牺」的特徵,「牺」的主要义素还是祭祀用牲,正如祭祀用尊称「牺尊」,供祭祀用的赋税称「牺赋」一样。 牲,《說文》「牛完全也」。「牲」是「生」的分化字;如果说用于祭祀的牲畜称「牺」,那么供祭祀用的牲畜就叫「牲」。《左傳·僖公三十一年》「牛卜日日牲」,活牲口平日饲养时叫「畜」不叫「牲」,只有准备祭祀用的、经过占卜选定了祭日的「畜」才叫「牲」,所以郑玄《周礼·天官·庖人》注说「始养曰畜,将用之曰牲」。选出的「牲」都是色纯体完的,所以许慎用「牛完全」来释「牲」。「牲」不限于用「牛」,所以举出牛来,除「牲」字从「牛」外,也因为牛是各种「牲」中的最隆重、最有代表性的。在祭祀盛行时代,只有选出供祭祀用的活牲口才叫「牲」;在祭祀减少的後代,为祭祀而养的「生口」和为饮食而养的「畜」,即神食的「牲」和人吃的「畜」,就逐渐混同了,「畜」也叫「牲畜」、「牲口」了。 牷(quán),《說文》「牛纯色也」。祭礼用「牲」本来包括毛色纯一、体形完整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才可以用为「牲」,许慎因为释「牲」时已说明「牲」要完全,所以这裏只说「纯色」。其实,「牷」源于「全」,形体完整是「全」的最重要的义素,有缺陷、「不全」就不能叫「牷」。《左傳·宣公三年》「正月,郊牛口伤改卜牛」「口伤」是不「牲」(全),不够当「牲」的条件,所以要重卜重选;又《昭公二十二年》「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怕作祭品所以雄鸡才断尾毁羽使自己不全,不全则不能做「牷」,就不会被选为「牲」,就不会在祭祀裏充「牺」。所以《周礼·地官·牧人》说「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疏「此牷物者,……其色须纯,其体须完」;《穀梁传·哀公元年》「全日牲,伤日牛,未牲日牛」,「全曰牲」,亦曰「牷」。全牲叫「牷」。 总之,「牺」、「牲」、「牷」三位一体,不同在于:用于祭祀的称「牺」;准备用于祭祀的称「牲」;有选作「牲」的条件的称「牲」。正因为它们都是供祭祀用的,所以「牺牲」、「牺牲」、「牲牲」常连用;正因为它们都是选的毛纯体全的祭祀用畜,所以古代的诠释中,或着重毛色,或着重形全,或着重祭祀等等不一,多以偏概全 【骥驽骐骏骀】 骥(驥,j),《說文》「千里马也」。「骥」可能从产地得名,快马称「骥」。驽(駑,nú),《正字通》「马顿劣也」。「驽」显然从「奴」得名,「奴」是被人贱视的,所以顿劣之马称「驽」。「骥」与「驽」古代常对举,如:《荀子·劝学》「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戰國策·齐策》「语曰:骐骥之衰也,驽马先之;孟贲之倦也,女子胜之」。 良马还有好多名称。「骐」原指青黑相间的马,作为良马,「骐」一般和「骥」结合使用,如:《莊子·盗跖》「[时光之易逝]忽然无异骐骥之驰过隙」;《史记·日者列傳》「骐骥不能与罢(疲)驴为驷」。「骏」(骏,jùn),《說文》「马之良材者」。「骏」显然从「俊」得名,是用才能出众的人比喻足力超群的马,如杜甫《骢马行》「岂有四蹄疾于鸟,不与八骏俱先鸣」。「骏」由于来源关系,一般用于形容马之出众,如:《戰國策·秦策》「君之骏马盈外厩,美女充後庭」;《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雅,常骑之」。和「驽」相类的还有一个「骀」(駘,tái),《廣韵》「骀,驽马」。如:《楚辞·九辩》「却骐骥而不乘兮,策驽骀而取路」;蔡邕《释诲》「骋驽骀于修路兮,慕骐骥而增驱」。 【骍骝骊骠骓骢驳】 这是根据马的毛色为马命名的一组词,选的是常见的。 骍(騂,xin),《廣韵》「马赤色」。这裏的「赤色」指红中带黄的颜色,即现代所说的栗色:《詩·鲁颂·駉》「駉駉(肥壮貌)牡马,在坰(远郊)之野。薄言駉者?有骓有駓,有骍有骐」,传「赤黄曰骍」;《史记·匈奴列傳》「南方尽骍马」,「骍马」即栗色马。「骍」还泛用于牛或其他物之骍色者:《左傳·襄公十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用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注「骍旄,赤牛也」;《周礼·地官·草人》「凡粪种,骍刚用牛」注「谓地色赤而土刚强也」。 骝(騮,liú),亦作「駵」,《說文》「赤马黑鬃尾也」。「骝」就是现代说的枣红马。《詩·秦風·小戎》「四牡孔阜,六辔在手。骐骝是中,骊是骖」,笺「赤身黑鬣曰骝」;《史记·封禅书》「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一」,索隐「赤马黑鬣曰骝」。 骊(驪,í),《說文》「马深黑色」。黑马称「弼」:《詩・鲁・駒》「有彌有黄,以车彭彭」,传「纯黑曰骊」;古诗《罗敷行》「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骊驹」即黑马。「骊」也泛化,可以指其他黑色动物或黑色:《莊子·列御寇》「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而骊龙颔下」「骊龙」即黑龙;《史记·龟策列傳》「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血灌龟,于坛中央」「骊羊」即黑羊。 骠(驃,biāo),《說文》「黄马发白色」。「骠」就是现代说的黄骠马。岑参《卫节度赤骠马歌》「君家赤骠画不得,一团旋风桃花色」,「赤骠」是黄中带赤。「骠」也表示骁勇,读piào,「骠骑」古是将军名号,名将霍去病,即为骠骑将军。 骓(騅,zhui),《說文》「马苍黑杂毛」。毛黑白相间的马叫「骓」:《詩·鲁颂·駉》「薄言駉者?有骓有駓」,传「苍白杂毛曰骓,黄白杂毛曰駓(pi)」;《史记·项羽本纪》「骏马名骓,常骑之」,这是有名的「乌骓马」。 骢(驄,cong),《說文》「马青白杂毛也」。「骢」即所谓铁青马,如:鲍照《结客少年场行》「骢马金络头,锦带佩吴钩」;陈子昂《赠乔侍御》「可怜骢马使,白首为谁雄」。 驳(駁,bó),《說文》「马色不纯」。两色相间的马称「驳」:《詩·豳風·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传「黄白曰皇,骝白曰驳」;《莊子·田子方》「乘驳马而偏朱蹄」、「驳马」是毛色斑驳之马。「驳」也泛化,指各类驳杂不纯之事物和辩驳。 【駢駟服驂騑】 这是用不同数量的马驾车和处于不同驾车位置的马的一组称呼。 战国中期以前,中原地区还沒有从北方少数民族学会骑马的技术,当时养马只是为了驾车,所谓「服牛乘马」不是说骑牛骑马,而是说驾牛车、乘马车,所以马和车的关系十分密切。另外,当时盛行的是独辕车,驾车的马一般是偶数,不用单数的马驾车,因为只有偶数的马才能使独辕车受力均衡。这是了解这组词的前提。 骈(駢,pián),《說文》「驾二马也」。两匹马并驾一车称「骈」:《尚書·大传,唐传,尧典》「……然後得乘饰车骈马,衣文锦」「骈马」就是并排驾车的两匹马。「骈」源于「并」,所以由「骈」引申开来,凡两两并排、成双成对或者事物并排相连的都可以称「骈」。嵇康《琴賦》「双美并进,骈驰翼驱」,「骈驰」是两匹马并排飞跑;欧阳修《昼锦堂記》「夹道之人,相与骈肩累迹」,「骈肩」是肩并肩。「骈胁」是胁骨并排连成一片;「骈文」是句子字数两两相对的文体。 驷(駟si),《說文》「一乘也」。四匹马同驾一两车叫「驷」:《詩·秦風·驷驖》「驷驖孔阜(肥壮),六辔在手」,「驷驖」是驾车的四匹黑马;《論語·颜渊》「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驷不及舌」是说四匹马驾的快车也不能把说出口的话追回来。「驷」既表四匹马驾的车,同时也是马的计量单位因为古代盛行四马车,所以「驷」也是四匹马构成的单位。《論語·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穆天子传·四》「乃献良马十驷」:「驷」是可以套一辆车的四匹马;「千驷」是四千匹马,「十驷」是四十匹马。驾车的四匹马中因所在位置不同有不同的名称,「服」是从加于车轭之下而得名的。在独辕两旁夹辕并排的两匹马叫「服」,「服」两边的两匹马叫「骖」(驂,cān)。「服」就是驾辕的马,因为辕端有「衡」,两服是驾衡的,所以叫「服马」,驾辕马;「骖」是参与拉车的,不驾于衡上,是拉帮套的马。《荀子·哀公》「两骖列,两服人厩」,是说边上的拉帮套的马挣脱逃跑(列同裂)两匹驾辕马跑回马舍;《詩·秦風·小戎》「骐骝是中,䯄骊是骖」,这裏说的是青纹马枣红马在当中做「服马」,黄马和黑马在两边作「骖马」。 「骖」也叫「騑」(fei),《說文》「騑,骖也」。因为两骖是排在两边的,像飞行中的双翼一般,所以叫「騑」。《楚辞·九辩》「揽騑辔而下节兮,聊逍遥以相佯」,「騑辔」就是节制骖马的缰绳;《楚辞·九歌·國殤》「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注「右騑马被刃伤也」。「骖」也就是「騑」,两者从不同角度命名:「骖」是从参与拉车义命名的;「騑」是从排在两边命名的。《說文》「骖,三马驾一车也」,这裏许慎解释的是汉制。汉代双辕车盛行,所以驾车的马都是奇数,一般的车用一匹马,高贵一些的驾三匹马,再高贵一些就驾五马了。 【特犅牸牯犗犍】 特,《說文》「牛父也」,公牛称「特」。《国语,楚语》「诸侯举以特牛」《史记·五帝本纪》「归,至于祖祢庙,用特牛礼」特牛」就是公牛。古代祭祀用公畜不用母畜。周以前,畜牧业所占的比例相对地大,祭祀用牲往往成十成百,周以後,畜牧所占比例缩小,祭祀多用一头牛或羊,隆重的祭祀才用牛羊豕各一头,所谓「太牢」,所谓「三牲」,于是「特牛」、「特羊」之类就衍生出「一头牛」、「一头羊」的意思来了,所以「特牛」也是一头牛,「特牛礼」是用一头牛进行祭祀之礼的意思。「特」的独特义就是这样来的。其实「特」只是雄性家畜的意思,不限于牛,只是因为多用于牛,而且「特」字从牛,所以许慎才用「牛父」进行解释。《周礼·夏官·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养马时,公马占四分之一,所以注说「三牝一牡」;《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祭以特羊,殷以少牢」,「特羊」既是公羊,又指一隻羊。「特」不仅可以用于兽,也可以用于人,《詩·鄘風·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传「特,匹也」,其实指的就是「老公」,男性配偶。专用于公牛的用字是「犅」(gang),《說文》「犅,特也」。《公羊传·文公十三年》「鲁公用骍犅」,「骍犅」就是赤褐色的公牛。「犅」就是今天口语中的「牤牛」、「牤子」。 牸(zi),《集韵》「牛牝也」。「特」和「特」是相对待的,它也不限于牛,是畜类的雌性的通称,所以《廣雅·釋兽》说「特,雌也」「特,雄也」。《盐铁论,未通》「戎马不足,特牝入阵,故驹犊生于战地」,这裏「特牝」连用,指的是母马;《齐民要术,养牛羊驴骡》「陶朱公曰:子欲速富,当畜五特」,注「牛、马、猪、羊、驴五畜之特」,可见「特」是各种畜类的雌性的共称。现代口语中还常称母畜为「特」。「特」者,「字」也,「孳」也,生育繁殖之谓也。母牛的专用字是「牯(gǔ)」,《玉篇》「牯,牝牛」。不过今天则称去势的公牛为「牯牛」,这个「牯」恐怕是「公」的音变,借用古「牯」字来写的。 犗(jiè),《說文》「騬(chéng)牛也」,阉割过的牛叫「犗」。《莊子·外物》「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釋文》「騬牛也」。和「特」、「牸」一样,「犗」也不专用于牛,而是去势畜类的通称,比如骟过的羊也叫「𦎱」,《集韵》「翔,騬羊也」。「犗」、「翔」都源于「割」,都指割去睾丸的牲畜。专用于阉割过的牛的用字是「犍」(jian),《說文新附》「犍,犗牛也」,《正字通》「以刀去势也」。这种叫法还保存在口语当中。 「特」、「牸」是「牡」、「牝」的後起称呼,它只用于家畜。 【羝牂羯】 中国北方进入农业社会之前,可能有过以畜牧为主的阶段;进入农业社会後,畜牧也是重要的肉食来源所以在古代关于牛、羊、马的词汇裏,因性别、年龄、毛色、生产的时间等的不同,有着各种各样的专名。下面列的是关于羊的应用较广的幾个专名。 羝(di),《說文》「牡羊也」,《廣雅·釋兽》「雄也」,公羊叫「羝」。《漢書·苏武傳》「匈奴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羝乳」就是公羊产羔,这是绝对不放苏武归汉的表示;又《江都易王非傳》「强令宫人裸而四据,与羝羊及狗交」,这是想使人与兽相交生子。 牂(zāng),亦作「样」,《說文》「牝羊也」(据段注),《廣雅・释畜》「其牝三岁曰群」,「群」是母羊。《詩·小雅·苕之华》「牂羊坟(大)首,三星在」,传「牂羊,牝羊也」;《墨子·兼爱中》「昔者晋文公好士之恶衣,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韦以带剑」,「牂羊之裘」是用母羊之皮制的裘。 羯(jié),《說文》「羖羊翔也」(依段注),阉割过的公羊叫「羯」。《法苑珠林》「譬如羯羊,鬥将前而更却」,阉割过的羊不敢与公羊鬥;蔡琰《胡笳十八拍》「羯羶为味兮,枉遏我情」,「羯」是去势之羊,所以便于育肥,所以肥羊也称「羯」。 【豕彘猪豚豨】 「豕」(shi)就是现代说的「猪」。《左傳·庄公八年》「齐侯游于姑棼,遂田(打猎)于贝丘,见大豕……。射之,豕人立而啼」,《墨子·鲁问》「取其狗豕、食粮、衣裘」:前者说的是野猪,後者说的是家猪。可见,不分家猪、野猪,都叫「豕」,「豕」是古代猪的通称,古「豕」字正象猪形。 「彘」(zhi)也是猪。《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商君書·兵守》「使牧牛马羊彘」:可见,「豕」与「彘」同义,都指猪。它们是不同方言区对猪的不同称呼,《方言・八》「猪,北燕朝鲜之间谓之豭,关东西或谓之彘,或谓之豕,南楚谓之豨」。 「猪」(猪),与「貯」,「储」同源古时特指猪羔《廣雅・释兽》「豕子,猪」。《荀子·荣辱》「今人之生也,方多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又《正論》「今人或人其央渎,窃其猪彘」:「猪」与「彘」并举,「彘」指大猪,「猪」指小猪。正因为「猪」指小猪,所以它和表小犬的「狗」常连用,而「豕」则常与「犬」连用。 豚(tún),《說文》「小豕也」。「豚」与「庉」、「囤」同源,也指小猪《墨子·非攻上》「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豕」、「豚」对举,同样是区别大小的。「彘」与「猪」常并用,「豕」与「豚」常并用,可能属于不同方言系统。不过,秦汉之後,「猪」已经成为通名,取代了先秦的「豕」,于是「豚」就成为「猪子」了,《方言・八》「猪……,其子或谓之豚,或谓之貕,吴扬之间谓之猪子」。 豨(xī)是「豕」的南楚方言(见前)。如:《莊子·知北遊》「正获之问于监市履豨也,每下愈况」《左傳·定公四年》「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淮南子》引作「豨」。 【犬狗】 犬,《說文》「狗之有悬蹄者也,象形。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许慎说,古文字「犬」就画一条狗,这是对的,把「犬」说成是「狗的一个「有悬蹄」的品种,这就是受小篆字形的影响而误解了。 春秋以前的作品中,只见「犬」字,不见「狗」字,如:《詩·小雅·巧言》「跃跃毚兔,遇犬获之」;《書·旅獒》「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論語·颜渊》「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战国的典籍中则「犬」、「狗」同用,而且「狗」的应用量逐渐超过「犬」的应用量。《孟子·離婁下》「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又《公孙丑上》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而齐有其民矣」:书中「狗」、「犬」并用,「犬」用六次「狗」用三次。《墨子·经说下》「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全书「犬」用二十四次,而「狗」用二十九次,从上面举例也可以看出,《墨子》是把「犬」、「狗当成同义词看待的。《莊子》、《韩非子》……中,「狗」用的数量更多。 《爾雅·釋畜》「未成毫,狗」,《礼记·曲礼上》「效犬者,左牵之」,疏「大者为犬,小者为狗」:「狗」是未长大毛的「犬」,是小犬。参照熊之子为「𧲿」,小马为「驹」,小犬由「狗」的解释应该是对的;不过在战国时代「狗」已经成为「犬」的别名,而且开始取代「犬」了。 【鹿、麋、廌、麒麟、麀、麚、麑、䴠】 这是关于鹿的一组词。 鹿,《說文》「兽也」。「鹿」就是现代雄性头上生角、短尾长腿的那种反刍动物,如:《詩·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史记·淮阴侯列傳》「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鹿属的动物有很多,除「麞」、「麅」、「麝」等古今相同的以外,值得提出的、古代典籍中常见而现代不常见的或古代传说中的鹿类动物有: 麋(mí),《說文》「鹿属,冬至解角」。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闲敝邑,若何」。《楚辞·九歌·湘夫人》「麋何食兮庭中,蛟何为兮水裔」。据说「麋」就是角像鹿、尾像驴、蹄像牛、颈像骆驼的「四不像」。「麋」古代在中国是一种很普遍的动物,现代已经很珍稀了。 廌(zhi),《說文》「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解廌」也写作「獬豸」,是传说中的神兽。用「解」决定狱讼的是非曲直,反映着司法制度建立之前的神判阶段。古「法」字作「𣿕」,上面所从的就是「廌」。正因为如此,古代的司法、监察的官员以「解」作为其象徵。关于「解」的形象,古代传说不一,王充《論衡·是应》「獬廌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漢書·司马相如傳》「推蜚廉,弄解廌」,注引张揖「解廌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廷,主触不直者」。 麒麟,《說文》「仁兽也,麇(jun,獐子)身、牛尾、一角」。「麒麟」也是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不履生虫,不折生草,所以被说成是「仁兽」,是太平的祥瑞,是诸兽之王。《孟子·公孙丑上》「麒麟之于走兽,凤皇之于飞鸟……,类也」;《史记·孔子世家》「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近人或说「麒麟」即非洲的长颈鹿。 麀(yōu),《說文》「牝鹿也」。雌鹿称「麀」例:《詩·大雅·灵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左傳·襄公四年》「忘其国恤,而思其他牡」。相对的,雄鹿多迳称「鹿」,或称「牡」,表公鹿的专字有「麚」(jiā),《說文》「麚,牡鹿也」。如:马融《长笛賦》「寒熊振颔,特昏髟(顾视振髦)」;韦应物《述园鹿》「麑斑始力直,麚角已苍然」。 麑(ni),亦作「麛」,《說文》「麛,鹿子也」。幼鹿称「麑」,如:《韩非子·說林上》「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载持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論語·乡党》「缁衣,羔裘;素衣,麑裘」。古代幼鹿为「麑」,幼麋为「䴠」(yo)。《淮南子·主术》「畋不掩群,不取魔夭」,注「鹿子为麑,麋子为夭」;《礼记·曲礼下》「国君春田(猎)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䴠、卵」。 【犀兕】 犀,《說文》「徼外牛,一角在鼻,一角在顶,似豕」。「犀」即今之犀牛,古代在黄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数量是很多的,汉代就主要出在南方了,据《說文》的描写,中国的犀牛当是两角的。如:《孟子·滕文公下》「周公相武王诛纣……,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墨子·公输》「荆有雲梦,犀兕麋鹿满之」。 兕(si),亦作「象」,《說文》「兕如野牛,青色,其皮坚厚,可以制铠」《爾雅·釋兽》「兕,似牛」注「一角,青色,重千斤」。「兕」究竟是野牛还是犀牛的一种,还是雌犀牛,目前尚无定论。《論衡·是应》「苍兕者,水中之兽也,善覆人船」;《淮南子·說山》「熊罴之动以攫搏,兕、牛之动以抵触」。「犀」、「兕」的皮厚而且坚韧,是古代制甲胃的材料。《考工記·函人》「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荀子·议兵》「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坚如金石」。「犀」皮「兕」角古代还用来蒙战车、制酒杯,如:《韩非子·姦劫弑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詩·周南·卷耳》「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熊罴】 熊,《說文》「兽似豕,山居冬蛰」。「熊」就是现代的黑熊。罴(羆,pi),《說文》「如熊,黄白文」,《尔雅注》「[罴]似熊,而长头高脚,猛憨多力,能拔树木」。「熊」和「罴」经常结合使用,如:《詩·小雅·斯干》「维熊维罴,男子之祥」;《漢書·贾山傳》「秦以熊罴之力,虎狼之心,蚕食诸侯,并吞海内」。依今天看,「熊」当为黑熊;「罴」当即体大、毛色棕褐的「棕熊」,也称「马熊」或「人熊」。 【狼豺狈】 狼,《說文》「似犬,锐头白颊,高前广後」这相当准确地把握了狼的特徵。如:《詩·齐風·还》「子之昌兮,遭我乎猫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国语,楚语》「狼子野心,怨贼之人也」。 豺(chái)亦作「犲」,《說文》「狼属狗声」,《一切经音义・三》「豺似狗,色白,有爪牙,能捷,善搏噬也」。「豺」似狼而小,耳朵此狼圆而短,贪食面残暴,常成群围攻牛羊家畜,也称「豺狗」或「豺狼狗」。如:《詩·小雅·巷伯》「取彼谮人,投畀豺虎」;《左傳·文公元年》「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 「豺」和「狼」都是食肉兽,所以古人常用以比喻残酷贪婪之人,暴虐嗜杀之主,如:《後漢書·张纲傳》「豺狼当路,安问狐狸」;《左傳·闵公元年》「戎狄豺狼,不可厌(满足)也」。 狈(狽bei)《集韵》「兽名,狼属。狼前二足长,後二足短;狈前二足短,後二足长。狼无狈不立。狈无狼不行,相离而不能进退,故世言事乖者谓之狼狈」。「狈」这种动物纯是由汉字想象出来的,古籍中从沒有单独用「狈」的,「狈」都和「狼」结合成「狼狈」来使用,如:《孔丛子,记义》「孔子读《诗》曰:吾于狼狈,见圣人之志」;《後漢書·皇甫嵩朱儁传論》「卒狼狈虎口,为智士笑」。「狼狈」连用都表示处境困窘不堪,凄惶间无所适众、不知所措之类的意思,所以望文生训者就造出前腿短的狈和後腿短的狼互相依存而行,分离开之後,就困顿颠踬、陷于困境的想象之辞去进行解说。其实世上何曾有过无狈不行的「狼」,又谁人见过待狼而行的「狈」,但这种子虚无有之说却流传极广。其实「狼狈」不过是个不可分析的联绵词,「狼」与「狈」都是记音的用字,与动物无关。所以「狼狈」也可以写作「狼跋」、「狼贝」、「狼跟」等多种形式。《三國志·蜀書,法正傳》「当斯之时,进退狼跋」;《後漢書·任光傳》「更始二年春,世祖自蓟还,狼狈不知所向」:这裏的「狼狽」、「狼贝」也是形容进退两难、惶急无策的状态的。「狈」实际上是在「狼贝」的基础上受联绵词的同化作用影响而类推出来的,根本不是为某种动物造的字。可是,「狼狈」相待而行之说一出,就为某些人所沿用,不仅以之解释「狼狈」的困顿失措义,而且因之出现互相勾结、相倚为恶的「狼狈为奸」的说法,越发使人觉得「狈」是确有其兽了。 【狐狸猫】 「狐」是犬科的哺乳动物,就是其形似狼而小,耳呈三角形,尾粗而长,性情多疑,昼伏夜出,以野鼠、鸟类为食的狐狸。如:《詩·邶風·北风》「莫赤匪狐,莫黑匪乌」;《戰國策·楚策》「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 狸,亦作「貍」,《說文》「伏兽」,这是从「狸」善于隐伏捕鼠的习性作的解释。《玉篇》「狸似猫」《廣雅·釋兽》「狸,猫也」:「狸」就是现代说的野猫,「山狸子」。《莊子·秋水》「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狸」指的是山猫,「狌」指的是黄鼬,「狸狌」都是捕鼠能手;《淮南子·說山》狸头愈鼠,鸡头已瘘」,这纯粹是就生物相克的观念出发的,认为狸肉可以治疗鼠伤、鼠疮之类。猫,亦作「猫」,《說文,新附》「猫,狸属」。「猫」就是现代的家猫。它是驯化了的「狸」的一种,所以说是「狸属」。《礼记·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柳宗元《三戒,永某氏之鼠》「永有某氏……,生岁值子。鼠,子神也,因爱鼠不畜猫」。「狸」和「猫」同类,都是掌部有肉垫、瞳孔随光线强弱而变化的猫科动物。可是古代则常把「狸」和「狐」看成同类,《尔雅翼》「狸者,狐之类。狐口锐而尾大,狸口方而身文」。所以古代「狐」与「狸」常连用,如:《詩·豳風·七月》「取彼狐狸,为公子裘」;《左傳·襄十四年》「狐狸所居,豺狼所嗥」。以至于到现在「狐狸」竟成为「狐」的複音形式。这是因为古人分类不是从生物的生理特徵出发的而是从其习性出发的缘故。「狸」和「狐」都是野生动物,都食鼠类,所以古人才把它们分在一起;这正像「独」是鼠类,因为「狌」也是捕鼠为生的,所以常和猫科动物的「狸」分在一起,说「狸狌」。 【狙、猴、猿、狖、猱、狨、玃】 这是关于猿猴的一组词。中国的猴子动物学分类多属「恒河猴」,亦称「猕猴」,体长近二尺,尾长近一尺,毛色灰褐,尾下有红色臀疣。关于「猴」,古代沒有明确的分类,常常混称。根据记载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猴」和「猿」,後者比前者体大臂长。 「猴」古代称「狙」(jū),《說文》「狙,猱属」,《廣韵》「猿也」。如:《莊子·徐无鬼》「吴王浮于江,登乎狙之山,众狙见之,恂然弃而走,逃于深蓁」。古代中国即有畜猴以摘取各种果实者,这种畜猴人称「狙公」,如:《莊子·齐物論》「狙公赋芧(ù)(栗子),曰:朝三暮四,众狙皆怒」;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一》「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裏」。 「狙」後来也叫「猕(獼)猴」,《釋文》「狙,猕猴」。如:《楚辞·招隐士》「猕猴兮熊罴,慕类兮亦悲」;李白《赠宣城太守悦》「猕猴骑土牛,羸马夹双辕」。 「猕猴」是个单纯的複音节词,它在不同方言中有不同叫法,或者有多种记音法《本草纲目,猕猴》「释名:沐猴、为猴、胡孙、王孙、马留、狙」。如:《史记·项羽本纪》「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张晏注「沐猴猕猴也」;杨万里《无题》「坐看猢狲上树头,旁人只恐堕深沟」。「猴」,是「猕猴」、「沐猴」的节缩形式,如《水经,沔水注》「汉水又东迳猴径滩,山多猕猴,好乘危缀饮,故滩受斯名焉」。 猿(yuan),亦作「猨」、「蝯」,它可能从「善援得名,《說文》「蝯,善援,禺属」,《埤雅》「猿,猴属,长臂善啸,便攀援,故其字从援省」。中国的「猿并不是体大、无尾、前肢特长、无膆囊的类人猿,只是体形稍大、前臂较长的猴的一种,善于攀援、善啸是其特徵。《山海经,南山经》「堂庭之山多木,多白猿」,注「今猿似猕猴而大,臂脚长,便捷,色有黑有黄;鸣,其声哀」;李白《早发白帝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狖(you),《玉篇》「黑猿」,《韵会》「狖似猿,卬(昂)鼻长尾」,字亦作「貁」。长尾仰鼻的「狖」应是猿的一种,古代常与「猿」并提,如:《楚辞·九歌·山鬼》「雷填填兮雨冥冥,猿啾啾兮狖夜鸣」;《淮南子·主术》「猿狖失木而禽(擒)于狐狸,非其处也」。 猱(náo),或作「獶」,《爾雅·釋兽》「猱,猿,善援」。「猱」应是猿的一种,《詩·小雅·角弓》「毋教猱升木,如涂涂附」,笺「猱之性善登木」。「狨」(rong),《埤雅》「狨盖猿狖之属,轻捷善缘木,大小类猿,长尾,尾作金色俗谓之金线狨,生川峡深山中……。狨一名猱」。「猱」与「狨」音近,可能是同一物的变音,据描写,「狨」似是现代的金丝猴。杜甫《石龛》「我後鬼长啸,我前狨又啼」;《宋史·舆服志》「天禧元年,令两省谏舍、宗室、将军以上,许乘狨毛暖坐,馀悉禁」。 玃(jué),亦作「貜」,《說文》「大母(沐)猴也」,《廣韵》「大猿也」。《新论,审名》「犬似玃,玃似狙,狙似人」,说明「玃」可以离树四足行走;《爾雅·釋兽》「玃父善顾」,注「也,色苍黑,能攫持人,好顾盼」,疏「《博物志》云:长七尺,能人行健走,名曰猴玃,或曰玃」。如此,则「玃」别为一类,当属类人猿,与猩猩同类。晁补之《谒岱宗即事》「今此在林薮,跳身同玃猿」。 【鸟隹】 鸟(鳥),《說文》「长尾禽总名也」;隹(zhui),《說文》「鸟之短尾总名也」。说「鸟」是飞禽的总名,这种例子到处都是,说「鸟」是长尾禽总名,困难就很多,如「鹅」、「鸭」、「鸿」、「鹄」等是典型的短尾鸟,字却都从「鸟」;说「隹」是短尾鸟的总名就更困难,不仅「雉」、「雀」、「隼」、「翟」之类不是短尾的,就连「佳」本身也沒见单独用过,怎么谈得上总名呢?更何况,「鸟」、「隹」在构字上从无界限,如「鸡」、「鵰」、「鸦」、「鹊」等字,可以从「鸟」,也可以从「隹」。所以这种区别纯是从小篆字形出发的,沒有事实上的根据。 在古文字中「鸟」和「佳」其实就是同一字的象形意味更强的字和更标准化、简易化的字的区别而已,是无所谓「长尾」、「短尾」的。 【雏鷇】 雏(雛,chú)、(kou)都指刚孵化出来的幼禽。《管子·五行》「不疠雏鷇,不夭麑麋,亡(勿)伤襁褓」,「不病维」就是不要让幼禽得瘟疫的意思;《列子·汤问》「黑卵(人名)……负材力,视来丹(人名)犹雏鷇」,意思是黑卵把来丹看成幼弱无力的小鸟一般。 「雏」和「鷇」的不同可能来自方言。《方言・八》「北燕朝鲜洌水之间,谓伏鸡日抱,爵(雀)子及鸡雏皆谓之鷇」,郭璞注「关西曰鷇」:可见,「雏」是幼禽的通名,「鷇」是东北和关西的方言。不过在方言融合当中,似乎「雏」和「鷇」发生了一定分工,这就是鸡之类的刚出壳就能自己啄食的禽类称「雏」;幼禽破壳後须父母哺育的叫「鷇」。所以《爾雅·釋鸟》说「生哺,鷇;生噣(啄),雏」,疏「鸟生须母哺而食名鷇,谓燕、雀之类也;鸟生而能自喝食者名雏,谓鸡、雉之属也」。《說文》也说「雏,鸡子也」,「鷇,鸟子生哺者」。《漢書·东方朔傳》「声警警者,鸟哺鷇也」。韦昭曰「凡鸟哺子而活者为鷇,生而自啄曰雏」。 从用例上看,这种分别似乎有过。「雏」指鸡雏、雉雏自不待举例,「鷇」作待哺之鸟的用例多见,如:《莊子·天地》「夫圣人鹑居而鷇食」,意思是圣人像鹌鹑一样居无常处、随遇而安,像待哺的小鸟一样,得到什么吃什么;《晏子春秋·谏上》「景公探雀鷇,鷇弱,反(返)之」,这说的是掏未出飞的小雀,鸡雏之类则未见用「鷇」的。另外,「鷇」从「殼」得声,所以将要破壳或刚刚破壳的小鸟常叫「鷇」。《莊子·齐物論》「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鷇音」即鸟子破卵啄壳的声音;《国语,鲁语》「鸟翼鷇卵」,「鷇卵」连用。「雏」指的就宽得多,当年生的都可以称「雏」。《礼记·月令》「……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礼记·内则》「雏尾不盈握弗食」:可见鸡尾盈握、可食仍可以称「雏」的。 後世除沿用古代词汇外,「鷇」很少被使用,凡鸟的幼禽都可以称「雏」了,如:李商隐《寄韩冬郎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张耒《大雨雹》「屋头雏鸦失其母,足伤翅折亦可怜」;进而幼兽、幼儿也可以比作「雏」,如:《洞仙傳》「郑思远每出行乘虎,二虎雏负经以从」,杜甫《徐卿二子歌》「丈夫生儿有如此二雏者」;甚至初生的植物有时也称「雏」,如张耒《秋蔬》「藏鞭雏笋纤玉露,映莱乳茄浓黛抹」。这显然是由于「雏常用的缘故。 【凤凰鸾】 凤(鳳),《說文》「神鸟也。天老曰:凤之象也,麟前鹿後,蛇颈鱼尾,龙文龟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见(现)则天下大安宁」。「凤」被古人奉为神鸟,它的形象显然是汇集各种吉祥物的特徵而成的。在古文字中,「风」被画成高冠华羽、类似孔雀之形。甲骨文中「风」是古「风」字;「风」往来于天上,呼啸于高空,它的精灵被想象作翱翔于太空的神鸟,这是很自然的。古代东方的部族多为鸟图腾,如:《詩·高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曰:……我高祖少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正因为如此,「凤」成为吉祥物,《論語·子罕》「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凰,《爾雅·釋鸟》「鶠,凤,其雌皇」。把「凰」解作雌凤是後代的事,在先秦「凰」从来不单独使用,它总是附在「凤」的後面和「凤」同时使用,如:《詩·大雅·卷阿》「凤皇鸣矣,于彼高冈」;《孟子·公孙丑上》「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凤凰」早期写作「凤皇」,「凰」是「皇」因受「风」影响类推而成的。古代不论鸟类、兽类多是雌雄同名的,需要标出性别时,在前面冠以牝牡、雌雄来区别,除和人关系密切者外,很少有为雌性另立名称的「凤皇」的「皇」,最初可能是对「凤」的褒美之辞,犹言华美的凤、辉煌的凤,并非区别性别的。在「凤凰」经常结合使用的时代,受汉语词多为单音节的影响,注释家强为之解,才把「凰」说成是雌凤,如《書·益稷》「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传「雄曰凤,雌曰皇,灵鸟也」。有了雌雄有别的观念,于是也就出现了把「凰」用为雌凤的用法,如司马相如《琴歌》「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这是虚妄的区别转化为词语的区别的过程。 鸞(鸾,luán),《說文》「亦神灵之精也,赤色五采,鸡形,鸣中五音,颂声作则至」。「鸾」这种神鸟其实也就是「凤」。「凤」是风神,「风」古为複辅音blam,所以从「风」得声的字有「岚」;「鸾」当是「凤」的複辅音分化後的另一写法。因为「凤」、「鸾」为一物,所以它们经常结合使用,如令狐楚《游义兴寺》「凤鸾飞去仙巢在,龙象潜来讲席空」。正因为「凤」、「鸾」为一物,所以「凤皇」也常常写作「鸾皇」,如:《楚辞·离骚》「鸾皇为余先戒兮,雷师告余以未具」;又《大招》「孔雀盈园,畜鸾皇只」。但是,因为「凤」、「凰」、「鸾」分别写成三个字形,後世只好强生区别:《陆氏诗疏广要》「多赤色者凤,多青色者鸾」;《初学記》「雄曰凤,雌曰凰,其鶵为鸞」。 【鲲鹏】 鲲(kun),《集韵》「大鱼名」。《列子·汤问》「有鱼焉,其广数千里,其长称焉,其名为鲲」;宋玉《对楚王问》「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鳍于碣石」。 鵬(鹏),《集韵》「鸟名」。曹植《元蛎賦》「志鹏举以搏天,蹶青雲而奋羽」;李白《独漉篇》「神鹰梦泽,不顾鸱鸢。为君一击,鹏搏九天」。 「鲲」和「鹏」常常结合使用,如:林逋《赠煅药秀才「鲲鹏懒击三千水,龙虎间封六一泥」;苏轼《再送蒋颖叔帅熙河》「使君九万击鹏鲲,肯为阳关一断魂」。「鲲」、「鹏」都是传说中的神鱼神鸟,它们所以结合出于《莊子》引的神话。《莊子·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雲」。正因为传说的大鹏鸟是凌雲霄、负青天、拨流雲、一举九万里的神鸟,所以後代常用「鹏图」、「鹏程」、「鹏举」、「鹏飞」等比喻志向壮伟、前途远大。「鲲鹏」结合除比喻英雄壮志和巨大的事物之外,在和飞翔之类意思结合时,所表示的是「鲲」所化的「鹏」的意思,也可以看作偏义複词,「鲲」只起附缀作用。 【鸡雉】 古代「鸡」(、雞)指家鸡,如《詩·齐風·鸡鸣》「鸡既鸣矣,朝既盈矣」;「雉」(zhi)是现在说的「野鸡」,如《詩·王風·兔爰》「有免爰爰,雉离于罗」。据说刘邦的妻子叫吕雉,为了避讳,才把「雉」叫做「野鸡」的。 另外「雉」还是城墙的长度单位。《左傳·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注「方丈日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经三百雉,故其大都不过百雉」。 【雁鹅鸿鹄】 「雁」也写作「鴈」,古今同义,都指那种春来秋去的候鸟,如《漢書·苏武傳》「天子射上林,得雁,足有系帛書·言武等在某泽中」「鹅」(鹅)就是驯化的「雁」,所以古代也称「鹅」为「舒雁」。《爾雅·釋鸟》「舒雁,鹅」,注「野日雁,家曰鹅」。《孟子·滕文公下》「他日,其母杀是也,与之食之」,「䳘」即「鹅」。 「鸿」(鴻)是大雁。《许,小雅・鸿雁》「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传「大曰鸿,小曰雁」;《漢書·司馬遷傳》「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後来把轻重悬殊称作「泰山鸿毛」。另外「鸿」还常借作盛大的意思,如「鸿水」、「鸿图」。 「鹄」(鵠,hú),是天鹅,《本草纲目,鹄》「鹄大于雁,羽毛白泽,其翔极高而善步,一名天鹅」。如:《莊子·天运》「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鸿」和「鹄」经常连用,一般指天鹅,因为天鹅飞翔极高,极远,所以常用来比喻志向远大,如:《史记·陈涉世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漢書·张良傳》「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另外,「鹄」还读gǔ,指箭靶的中心,这是因为靶上常画一隻鹄的缘故。《礼记·射义》「射者各射己之鹄」,注「鹄者,侯(靶)之中、射之的也」。 【凫鹜鸭】 「凫」(凫,fú)是野鸭。《詩·郑風·女曰鸡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可见「凫与「雁」都是弋猎的对象;《莊子·骈拇》「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现代成语中还把违反自然叫「断鹤续凫」。 「鹜」(騖,wù),指家鸭,《礼记·曲礼疏》「野鸭曰凫,家鸭日鹜」,如《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饔人(厨师)窃更之以鹜」。「鹜」也叫「舒凫」,《爾雅·釋鸟》「舒凫,鹜」,郭注「鸭也」。不过也有用鹜指代野鸭的,如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在「鸭」通用之後。 「鸭」(鴨)在先秦不用,中古以後才见到。例:《禽经》「鸭鸣呷呷,其名自呼。凫能高飞,而鸭〕舒缓不能飞,故曰舒凫」,「鸭」从鸣声得命,当起自民间俗称;苏轼《画雁》「徐行意自得,俯仰若有节。我衰寄江湖,老伴杂鹅鸭」。现在「鹜」和「凫」在口语中已经完全被「家鸭」和「野鸭」代替了。 【鸤鸠、布穀、子规、杜鹃、郭公、怨鸟】 「布鸟」是中国常见的鸟类,东南多见,幾遍布全国。古诗文中其异名众多。 「布穀」,先秦称「鸤鸠」(shijiu),《廣韵》「鸤鸠、鵴,今布榖也。《诗》疏云: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上下,暮从下上,食(饲)之,平均如一也」。如:《詩·曹風·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准则)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山海经,西山经》「[南山]兽多猛豹,鸟多尸鸠」。古代文人囿于《诗》疏,常把鸤鸠说成仁鸟,谓其养子如一,无所偏爱,如曹植《上责躬应诏诗表》「七子均养者,鸤鸠之仁也」。其实这是误解。布穀鸟不自营巢育雏,于地上产卵後即移置他鸟巢中使之代孵。布穀雏鸟先出,待代孵义母之雏出壳後,布雏即挤之巢外,独占义母衔来的食物。为诗作疏的孔颖达不了解「鸤鸠在桑,其子七兮,不过是诗作者所因袭的民歌的头两句,即所谓「兴」。「兴」体是借已有民歌重填新词,前面的两句只表所用曲词,与後面的内容无涉。将「兴」当成诗的有机组成部分去解释,就不免牵强附会《诗》疏将不自孵雏的布穀鸟说成是「仁鸟」,结果贻误後人。布穀鸟固然是食虫的益鸟,却不是公平的母亲。「鸤鸠」,亦作「尸鸠」、「秸鵴」、「鵠鵴」(jiéjú)、「拮掬」、「鶗鴂」(tijué),如:《爾雅·釋鸟》「鸤鸠,鵴」;《漢書·鲍宣傳》注「尸鸠,拮掬也」;张衡《思玄賦》「恃已知(智)而华予兮,鸣而不芳」。描写布穀鸟的形态习性的,以《本草》的李时珍注为最扼要:「[杜鹃]状如雀鹞而色惨黑赤口,有小冠春暮即鸣,夜啼达旦,鸣必向北,至夏尤甚,昼夜不止,其声哀切。田家候之,以兴农事。惟食虫蠹,不能为巢,居他巢生子。冬月则藏蛰」。 「布榖」这个名字见于汉代以後,《爾雅·釋鸟》郭璞注「鸠,今之布也,江东呼为获穀」。「布穀」属候鸟,每年初春迁来,夏末移去,在中国,尤其南方,这是播穀穫穀季节,所以农家以布为劝耕之鸟。「布穀」、「获」之名,既是谐鸟的鸣声,又是兼顾它是农事季节的候鸟的。《三國志·魏书·东夷傳》「[乌丸]以四节耕种,常以布鸣为候」。如:杜甫《洗兵马》「田家望望惜雨乾,布处处催春种」;张耒《福昌官舍》「卧听堂南布穀鸣,陇头细麦已青青」。「布穀」亦作「击穀」、「拨(播?)穀」、「勃姑」、「步姑」、「卜姑」等,如李白《荆州歌》「缲丝忆君头绪多,拨穀飞鸣奈妾何」;陆游《春社》「桑眼初开麦正青,勃姑声雨冥冥」。 「鸤鸠」本以鸟的鸣声为名,隋唐之後,多以「子规」记其音,如: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尉遥有此寄》诗「杨花落尽子规啼,闻说龙标过五溪」;杜甫《了规》「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此处用以谐音的还有「子」、「子鴂」、「子巂」、「子归」、「姊归」、「思归」、「催归」等,如:韩愈《赠同游》「唤起(报春鸟名,晨鸣)窗全曙,催归日末西」;陆游《春晚杂兴》「蒲深姑恶哭,树密姊归啼」。写作「子归」、「思归」、「催归」等,除拟音外,多半是由于子规鸣声凄厉,能动旅人归思、乡愁所致。 「布穀」还有一个常用的名称,这就是「杜鹃」,它主要流传于蜀地,後来传播开去。「杜鹃这个名字裏包含着一个动人的传说。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战国时代「[巴蜀]有王曰杜宇教民为农,一号杜主……。宇称帝,号日望帝……,其相开明,玉罍山以除水害,帝遂委以政事,法尧禅舜之义,遂禅位开明帝,升西山隐焉。时适二月,子鹃鸣啼,故蜀人悲子鹃鸟鸣也。巴亦化其教而力务农。迄今巴蜀民农时先祀杜主君、开明位,号曰丛帝」,《太平寰宇記》「蜀主杜宇,号望帝,後因禅位自亡去,化为子规」。左思《蜀都賦》「碧出苌弘之血,鸟生杜宇之魂」;鲍照《行路难》「中有一鸟名杜鹃,言是古时蜀帝魂」,由此可见,「杜鹃」本名「子鹃」,与「子规」等同出一系,只是因为传说「子鹃」为杜宇的化身,杜宇魂魄化鸟之後犹系心农事,不忘催人耕作;蜀人为怀念这个巴蜀的神农、后稷,才称之为「杜鹃」。李时珍注「杜鹃」时谈:「蜀人见鹃思杜宇,故呼杜鹃,说者遂谓杜宇所化,误矣」。从科学的角度来谈,李时珍当然是对的;但从传说角度说,它是美丽的、感人的。如:白居易《琵琶引》「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李商隐《锦瑟》「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因为有杜鹃为杜宇魂魄所化的传说,所以「杜鹃」也称作「杜宇」「杜主」或「杜魄」如武元衡《送柳郎中、裴起居》望乡台上秦人去,学射山中杜魄哀」。 中国所见杜鹃有四个亚种:一种是「大杜鹃」,体长一尺左右;一种是「小杜鹃」,形体较小,腹下横斑较细;一种为「鹰头杜鹃」羽毛似苍鹰,体形为达一尺二寸;还有一种称「四声杜鹃」因其鸣声清亮、四声一度得名。《事物异名录,禽鸟,鸡鸠》「《戒斋漫笔》:布穀鸟当四五月插秧时,自呼其名如云郭公郭马』,又如云看蚕看火』,今人遂称为『看蚕看火』,亦称『郭公鸟』」。称「杜鹃」为「郭公」,显然是「郭公郭马」之省,是对四声鹃的鸣声的模拟。如:李春光《寄朱希颜,一》「会有行人回首处,两边枫树郭公啼」;王士祯诗「春山处处郭公啼」。 对四声杜鹃的鸣声拟音各地不一,有的谐「快快割麦」有的谐「快脱破袴」,有的谐「不如归去」。因为杜鹃昼夜啼叫,且鸣声哀怨,能触动离人思乡之情,故多见于诗词之中,如:戴昺《不如归去》「不如归去,千山万水家乡路」;朱熹《不如归去词》「不如归去,孤城越绝三春暮」。也省作「不如归」,如:范仲淹《越上闻子规》「春山无限好,犹道不如归」;范成大《湖口夜泊》「远游虽好不如归一声花如洗」。 《禽经》[杜鹃]江左曰子规,蜀右日杜宇,瓯越曰鸳鸟」。布鸟的众多异名,有的是时化变异造成的,有的是拟声不一所致,其中还有方言的原因。东南沿海一带称之为「鸳鸟」,「鸳鸟」应是「怨鸟」之分化,显然是由啼声凄怨命名的。陆佃《埤雅》「杜鹃,一名子规,苦啼,啼血不止,一名怨鸟。夜啼达旦,血渍草木」。 【枭鸮鸱鸱鸮】 枭(xiāo),《說文》「不孝鸟也,故日至捕枭而磔之」,《正字通》「枭,生炎州;母妪子百日,羽翼长,从母索食,食母而飞;汉仪五月五日作枭羹赐百官,以恶鸟故食之」。「枭即现代说的猫头鹰;「枭」本来是捕鼠为食的益鸟,因为传说它食母而飞,所以在以孝为本的以家族为基础的古代,把它看成忘恩负义的鸟,所以必欲杀绝而後快,且于日至日(冬至、夏至),後改为端午节,大规模捕枭作羹。如:《魏書·萧宝夤傳》「北(背)恩忘义,枭獍(传说中食父之兽)其心」;苏辙《学士院端午贴子太皇太后阁》「百官却拜枭羹赐,凶去方知舜有功」。字亦作「鸮」,如《詩·陈風·墓門》「墓门有梅,有鸮萃止」;《莊子·则阳》「汝亦太早计,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求鸮炙」。 鸱(鴟,chi)亦作「𨾦」,《玉篇》「鸢属」,《說文》「也」,段玉裁注「今江苏俗呼鹞鹰,盘旋空中,攫鸡子食之。《大雅》云: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庄周云:*鸱得腐鼠』是也。《尔雅》有鸱鸮、怪鸱、茅鸱,皆与单音鸱者各物」。「鸱」也是鹰类猛禽,不过是昼间捕猎与鹞鹰相似的猛禽,《正字通》「鸱,似鹰稍小,尾如舟舵,善高翔。《禽经》曰『鸱以贪顾,以愁啸』」;陆佃曰:「古人观鱼翼创橹,视鸱尾制舵」。如:《莊子·秋水》「鸱得腐鼠,鹓过之,仰而视之,曰:嚇」;鲍照《空城雀》「高飞畏鸢鸱,下飞畏网罗」。 「鸱」与「枭」的分别本来是很清楚的,可是还有一些鸟名带有「鸱」或「枭」,这些複音的鸟名又有时省略为单音,于是它们在古注中就常常造成混误了。《廣雅·釋鸟》「鸱鸺,怪鸱也」,王念孙疏证「怪鸱,头似猫而夜飞,今扬州人谓之夜猫」。「鸱鸺」,亦称「鸱枭」、「鸱鸠」、「鸱旧」、「鸺鹠」、「旧留」,也是猫头鹰,只不过是另一种带毛角的猫头鹰,首形如猫;「舊」的古字形的上部就是带毛角的猫头鹰的写照,草字头是毛角形的讹变,「臼」是後附音符。如:《漢書·郊祀志上》「鸱枭群翔」,颜师古注「鸱盖今所谓角鸱也」;《博物志》「鸺鹠鸟,一名鸱鸺,昼无所见,夜则至明」。有的「鸱」其实是「鸱枭」的缩写,如《淮南子·主术》「鸱夜撮蚤蚊,察分秋毫;昼日颠越,不能见丘山」。这种缩写的「鸱」很容易和「鸢属」的「鸱」相混。《說文》「鸮,鸱鸮,宁也」,段玉裁注「鸱鸮则为宁,鸱旧则为旧留,不得举一鸱字谓为同物;又不得因鸮与枭近谓为一物,又不得因鸱鸮与鸱鸺音近,谓为一物也。鸱旧不可单言鸱,鸱鸮不可单言鸮,凡物以两字为名者,不可因一字与他物同,谓为一物」。段注极有见地,但也有不尽是的地方,「鸮」单用与「枭」无别,只是「鸱鸮连用则多指宁:《詩·豳風·鸱鸮》「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传「鸱鸮,鸋也」;张悛《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鸱鸮恤功,爱子及室」。这种「鸱鸮」就是《荀子·劝学》中所说的「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髮,系之苇苕」的「蒙鸠」;陆机疏《詩·鸱鸮》时说:「鸱鸮似黄雀而小,其喙尖如锥。取茅莠为窠,以麻紩之,如刺袜焉,县著树枝,或一房,或二房。幽州人谓之鹤,或曰巧妇,或曰女匠」。可是因为「鸮」、「枭」通用,所以用以写宁的「鸱鸮」也常用以写「枭」、「鸮」,如《漢書·贾谊傳》「鸾凤伏窜兮,鸱鸮翱翔」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混淆了。 【龙虬螭蛟】 这组词表示的是一些神话传说中的动物。 龙(龍)《說文》「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廣雅·釋詁》「龙,君也」。「龙」在古籍记载中有过,如:《左傳·昭公十七年》「龙鬬于时门之外洧渊」;又《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这种「龙」究竟指什么动物,不得而知。「龙」所以变得两角四爪、蛇身鳞体、上天人水、兴雲致雨、神通广大,恐怕是以蛇为图腾的部落的加工所致。中国古代有许多部落以龙为图腾。《左傳·昭公十七年》「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皞」之族应是龙图腾。《史记・吴太伯世家》集解说吴人「断其髮、文其身,以象龙子」,自以为「龙子」,可见也是「龙」图腾;秦是「嬴」姓,「嬴」实即古「龙」字,秦的祖先也应是龙图腾。蛇图腾的氏族将「龙」神化,就像鸟图腾的氏族将「凤」神化一样。「龙」从秦汉以来成为天子的象徵,也应与秦是龙图腾有关。 虬(qiú),亦作「虯」,《說文》「龙无角者」。「虬」是传说中的「龙」的一种,记载不一,有说无角叫「虬」的,也有说有角叫「虬」的。《楚辞·天问》「焉有虬龙,负熊以游」,注「有角曰龙,无角曰虬」;皮日休《吴中苦雨》「龙光倏闪照,虬角搊琤触」,「虬」又是有角的了。既然是神话中的动物,自然都是可以想象其形的。 螭(chi),《說文》「若龙而黄……或云无角曰螭」《廣雅・释色》「有鱗日蛟龙,有翼日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螭龙,未升天曰蟠龙」。不过有的用例裏又说明「螭」在古代的图像中是有角的。《辽史,仪卫志》「传国宝,秦始皇作,用蓝田玉,螭纽六面……子婴以上汉高祖。王莽篡汉,平皇后投玺殿阶,螭角微玷」,可见印纽上的螭头是有角的。 总之,「虬」、「螭」都是「龙」属当中的有名的种类,都是能上天下地兴雲作雨的神兽。 蛟,《說文》「龙属,无角日蛟。池鱼满三千六百,蛟来为之长,能连鱼而飞,置笱水中即蛟去」;一说「蛟」为母龙。古人虽然也把「蛟」看作龙类,但和其他「龙」不同,对「蛟」有许多具体的记载和描述,如《埤雅》「[蛟],其状似蛇而四足细颈,颈有白婴,大者数围,卵生眉交,故谓之蛟」。古籍中「射蛟」、「斩蛟」的记载很多,如《漢書·武帝纪》「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考察所记的情况和所作的描写,「蛟」似是鳄鱼的一种,所以古代「蛟鳄」常连用,如苏轼《次韵答杨康功》「顷年三韩使,幾为蚊鳄吞」;张元幹《发垂虹亭》「扁舟莫浪发,蛟鳄正垂涎」。不过「蛟」也蒙有神话色彩,古代认为「蛟」是各种水灾的罪魁祸首,山洪暴发、江河决堤都是「蛟」在兴风作浪。 注意:古代「蛟」、「鲛」常通用,实际它们是指两种乃至指三种鱼类。《述异記》「扬州有蛇市,市人鬻珠玉而杂货蛟布」,皮日休《初夏游椤伽精舍》「千寻井犹在,万祀灵不涸。下通蛟人道,水色黮而恶」:这裏的「蚊」是传说中居于水底的人鱼,後来写作「鲛」。《博物志,异人》「南海水有鲛人,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能泣珠」,「鲛人』即上引「蛟人」。「蛟」又表示鲨鱼。《淮南子·兵略》「楚人蛟革犀兕以为甲」,「蛟革」就是鲨鱼皮。这个「蚊」後来也写作「鲛」,《說文》「鲛,海鱼也,皮可饰刀」。 【蛇虺】 蛇,古作「它」,象蛇之形,《說文》「它,虫也,从虫而长,象冤(蜿)曲垂尾形」。「蛇是「它」借为代词後的分化字。「蛇」是蛇类动物的通称,可以指各种各样的蛇,可以比喻蛇状物,如:《左傳·定公四年》吴为封家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荀子·劝学》「蟹六跪而二螯,非蛇之穴无所寄托者,用心躁也」。虺(hui),古作「虫」,亦作「螝」,亦象蛇形,《說文》「虫,一名蝮,博三寸,首大如擘指,象其卧形」,《廣雅·釋鱼》「虺,蝰也」。许慎以为是「蝮蛇」,张缉以为是「蝰蛇」,《韩非子·說林下》「虫有虺者,一身两口,争食相龁也,遂相杀,因自杀」,这裏「虺」又是一种双头的蛇。关于「虺」还有一些别的解释,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虺」都是有剧毒的蛇。因此不妨将「虺」看成是毒蛇的总称。《孔丛子,嘉言》「梁丘子遇虺毒……,三旬而後」,《後漢書·段颎傳》「是犹种枳棘于良田,养虺蛇于室内也」:「虺」都指毒蛇,所以「虺蝮」、「虺蜮」等常结合使用。毒蛇一般体形较小,所以「虺」也指小蛇。《国语,吴语》「为虺弗摧,为蛇将奈何」,注「虺小蛇大也」。不过一般情况下「虺蛇」连用就泛指蛇,如元稹《江边四十韵》「蛇虺吞檐雀,豺狼逐野熙」。 【蛤蚌蜃】 蛤(gé),《說文》「蜃属,有三,皆生于海,厉千岁雀所化,秦人谓之牡厉;海蛤者,百岁燕所化也;魁蛤,一名復累,老服翼(蝙蝠)所化也」;《类编》「蛤蜊,虫名,海蚌也」。可见,「蛤』口语中称「蛤蜊」,一般指海蚌,古人以为它们是鸟类所变的。如:《国语,晋语》「雀人于海为蛤」;(左传·昭公三年》「鱼盐蜃蛤,弗加于海」。 蚌(bang),亦作「蟀」,《說文》「蜃属」,《廣韵》「蛤也」。「蚌」、「蛤」古代常常结合使用,泛指蚌类,如《韩非子·五囊》「民食果蓏蚌蛤……,民多疾病」。分开来说:「蛤」多指海蚌,「蚌」则多指河蚌。《本草纲目,蚌》「生江汉渠渎间,老蚌生珠,壳堪为粉,非大蛤也」;《戰國策·燕策》「今者臣来,过易水,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类」壳内有珍珠层,或能产珠,因之,古代「蚌」多与珍珠有联系,如:蔡邕《青雲賦》「金生沙砾,珠出蚌泥」;谢惠连《雪賦》「粲兮若冯夷,剖蚌列明珠」。 蜃(shen),亦作「蜄」,《說文》「大蛤也,雉入水所化」。「蜃」可能是「砗磲」之类大蛤,古人以为雉所化,或年久的雀所化,如《述异記》「黄雀至秋化为蛤,至春復为黄雀,五百年化为蜃蛤」。海面风平浪静时,有时出现由于光的折射所形成的城郭楼宇之类的幻象,古人以为这种海上楼阁是蜃」所幻化,所谓「海市蜃楼」。《尔雅翼,释蜃》蜃虽无可观,然其吐气象楼台,海中春夏间依约岛淑,常有此气」;《史记·天官书》「海旁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然」。 【蛙虾蟆蟾蜍】 蛙古作「鼃」《說文》「虾嘛属」。「蛙」和「虾嘛」可能同源,前者为後者的合音形式;不过它们分指两类蛙,许慎这裏是用近义词互释。《漢書·武帝纪》记载「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鬥」;《雲笈七籤》「下看荣竞子,笃似蛙与蟆」:「蛙」与「虾蟆」对举,可见「蛙」与「虾蟆」(即「虾嘛」)不同种。 「蛙」就是两栖动物中的蛙类,这在古今是相同的,如:《莊子·秋水》「知(智)不知论极妙之言而自适一时之利者,是非培井之蛙与(欤)」;王建《汴路水驿》「蛙鸣蒲下,鱼人稻花中」。 「虾蟆」就是「蟾蜍」,或者是蟾蜍的一种。《說文》「鼀(qiú),先鼀,詹诸也」,《集韵》「蟾,虫名」,《爾雅·釋鱼》「鼀,蟾诸。在水者黾」:「蟾诸」、「詹诸」就是「蟾蜍」,也叫「鼀」与「虾蟆」为同类,就是体表有许多疙瘩、平时居于陆地、爬而不跳的「癞蛤蟆」有的地方叫「疥蛤蟆」。《淮南子·原道》「夫释大道而任小数,无以异于使蟹捕鼠,蟾蠩捕蚤」,元好问《蟾池》「小蟾徐行腹如鼓,大蟾张颐怒于虎」:「蟾蠩」是蟾蜍的别写;「蟾」是蟾蜍的省略。 古代神话,蟾蜍是月精,是嫦娥所化:《淮南子·精神》「日中有乌,而月中有蟾蜍」;《後漢書·天文志注》「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之以奔月……是为蟾蜍」。正因为如此,「蟾」或「蟾蜍」就成为月亮的代称,如:李白《朗月行》「蟾蜍蚀圆镜,大明夜既残」;袁郊《月》「嫦娥窃药出人间,藏在蟾宫不放还」。「虾蟆」是「蟾蜍」的别名或同类,所以人们也用「虾蟆」称「蟾蜍」。《史记·龟策列傳》「月……见食于虾蟆」「虾蟆」就是传说中的月宫中的「蟾蜍」;《酉阳杂俎》「长庆中,有人玩八月十五夜,有人玩月,光属于林中如匹布,其人寻视之,见一金背虾蟆,疑是月中者」,「金虾蟆」即金色的蟾蜍。正因为如此,人们也用「虾蟆」来指代月亮,如:杜甫《月诗》「魍魉移深树,虾蟆动半轮」;卢全《月蚀》「须臾虾蟆精,两吻自决坼」。自古及今,人们都不用「蛙」去称说月中阴影,或用「蛙」去称代月亮,可见古代「虾蟆」与「蛙」是分别得很清楚的。近代因为「蛙」与「虾蟆」形状上的类似,有时混称为「虾蟆」、「蛤蟆」,为了区别,将古之「虾蟆」称作「癞蛤蟆」。 「蟾蜍」和「虾蟆」虽是同类,或一种动物的两个称呼,但是两词在色彩上是不同的,因为「蟾蜍」经常用为月的代称,「蟾光」指月光,「蟾轮」指月轮,所以人们对「蟾」普遍有好感,传说中甚至说三足者为「蟾」,以与「虾蟆」区别;对「虾蟆」则有厌恶的情绪;即使用来称月,也常用于月蚀,认为月蚀是虾蟆吃月亮,就像说日蚀是天狗吃的日头一样,形容月光、月影、圆月时,从来不用「蟆或「虾蟆」。 【螽蝗螟蟊】 这是古代危害农作动物的幾种主要害虫。 螽(𧑄,zhong),《說文》「蝗也」。古代螽斯科与飞蝗科不兮,统称为「螽」。《詩·周南·螽斯》螽斯羽诜(众多貌)兮,宜尔子孙,振振兮」,「螽」指蚱蜢,《诗》以颂子孙繁衍兴旺;《春秋,僖公十五年》「八月,螽」,「螽」指飞蝗,因为飞蝗才成灾。「螽」亦称「皇螽」这是从《詩·召南·草虫》「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来的。「阜螽」或者即「埠螽」,土丘上的蚂蚱,後被当成一词看待,被解为「蝗子」,沒长翅的蚂蚱。「螽」亦称「螽斯」,这是把上引的《詩·螽斯》中的语会词「斯」依附于「螽」所致,如祝人子孙蕃盛说「螽斯延庆」。 蝗,《說文》「螽也」。「蝗」或为「螽」的方言词,战国以後取代了「螽」。如:《吕氏春秋·不屈「蝗螟,农夫得而杀之,奚故?为其害稼也」;《礼记·月令》[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蝗」是古代农作物的第一大害虫,为害最烈,成灾最多,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四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漢書·夏侯胜傳》「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 螟,《說文》「虫食穀葉者,吏冥冥犯法即生螟」。「螟」是螟蛾的幼虫,种类很多,习性多样,常钻到作物的心部、秆内、果实内的害,如稻螟、玉米螟、栗灰螟、豆笑螟。因为它似善于钻蛀隐藏,不易被发现所以「冥」命名,所谓「吏冥冥犯法生螟」是天人感应说盛行时代的一种曲说。如:《漢書·京房傳》「水旱螟虫,民人饑疫」;《淮南子·天文》「枉法令则多虫螟」。 蟊(蝥、蛑,máo),《爾雅·釋虫》「食根蟊」。「蟊」是食根的地下害中,当为蛴螬、蝼蛄之属,其种类难以确指,也许古代就是一个浑称。《詩·小雅·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毛传「食心曰螟,食葉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又《大雅,桑柔》「降此蟊贼,稼穑卒痒(病)」,区义引就「蟊,蝼蛄也,食苗根,为人患」。值得注意的是诗经「蟊」字四见,都是「蟊贼」连用,後代的用法亦然,如:《後漢書·明帝纪》「劝督农桑,去其螟蜮,以及蟊贼」。人们对「贼」为何种害虫曾作过不少推测,但「贼」从不作为害虫单用却是事实,也有可能「蟊贼」是「蟊」的複音形式。 【蜩蝉】 蜩(tiáo),《說文》「蝉也」。「蝉」就是在夏季连续不断发生吱吱声的昆虫,就是口语中的「知了」。《詩·豳風·七月》「四月秀葽,五月鸣蜩」,传「蜩,螗也」;又《大雅,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这是说饮酒呼号的声音像夏季的知了叫,像羹汤的沸腾。「螗」(táng)也是「蝉」的一种,郝懿行《尔雅义疏》「螗蜩小于马蜩,背青绿色,头有花冠,喜鸣,其声清圆」。 「蜩」的种类很多,名称也很多,使用得最广的是「蝉」,《說文》「蝉,以旁(膀)鸣者」,「蝉」是用翅膀摩擦发声的昆虫。如:《莊子·山木》「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盐铁论,相刺》「以所不睹不信人,若蝉之不知雪」。 《方言・十一》「蝉,楚渭之蜩,宋卫之间渭之螗蜩,陈郑之间谓之蜋蜩,秦晋之间谓之蝉,海岱之间谓之。其大者谓之蟧,或谓之蝒马,其小者谓之麦蚻,有文者谓之蜻蜻……」,可见「蜩」和「蝉」是同一昆虫的不同方言。从记述中可以看出,「蝉」在汉代已经是通语;至于把「蜩」说成是楚方言,那就不准确了。查先秦文献,「蜩」是当时的通语,「蝉」只偶尔使用。「蝉」代替「蜩」成为通语,反映了方言词的时代消长。 【蚁蚍蜉蛾】 蚁(蟻),又作「螘」、「蛾」,《正字通》「蚍蜉也……有大小黄赤白黑数种,其居有等,其行有队,能知雨候,春出冬蛰,壅土成封,日蚁封」。「蚁」即现代说的蚂蚁,如:《韩非子·說林上「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抱朴子,喻蔽》「蚁垤之巅,无扶桑之林」。 蚍蜉(pifú),《說文》「大螘也」,《本草纲目,蚁》「时珍曰:大者为蚍蜉」。「蚍蜉」是蚂蚁的一种,体大色黑,有光泽,巢多营松树之根,亦称「马蚍蜉」,如:韩愈《张中丞传後序》「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蚊子之援」;又《调张籍》「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注意:「蚁」中包括白蚁。元稹《蚁子诗序》「巴蚁众而善攻栎栋,往往木容完具,而心节朽坏」,所谓「巴蚁」当是白蚁;《尔雅翼,释虫》「螱(wei),飞蚁蚁之有翅者,盖柱中白蚁之所以化也」,「螱」是白蚁的古称。另外,「蚁」的异体字「蛾」和飞蛾的「蛾」同形,《廣雅·釋虫》「蛾,螘也」。《墨子·备蛾傅》「蛾傅者,将之忿者也」、「蛾傅」是像蚂蚁缘墙般的攻城;《礼记·学記》「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注「蛾,蚍蜉也。蚍蜉之子微出耳,时术蚍蜉之所为,其功乃復成大垤」。清王鸣盛著有《蛾术编》,其义即为效蚂蚁之道,孜孜不息,积少成多。读古书时要把这个「蛾」和《离骚》「众嫉余之蛾眉」的「蛾」分别开来,以免误解。 【虿蝎】 虿(蠆,chài)亦作「𧍣」、「蠆」,《說文》「毒虫也」,《爾雅·釋虫》「蝎也」。古代蝎子叫「虿」。「萬」是「虿」的古字,古文字象两螯、节体、屈尾形。「萬」借为数目字後为区别加「虫」成「虿」,如:《詩·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卷髮如虿」;《三國志·魏书·华佗傳》「彭城夫人夜之,蚕螫其手」。 蝎(蠍),《集韵》「毒虫」;《本草纲目,蝎》「释名:蛜螂、主薄虫、杜白、虿尾虫。志曰:蝎,出青州,形紧小者良』」。从《本草》中可以看出,「虿」在民间有很多称呼,「蝎」是较普遍的一种。「蝎」作为毒虫名不见于先秦。先秦有「蝎」字,读hé,表示木中蠹虫,如《国语,晋语》「言之大甘其中必苦,谮在中矣。君故生心,虽蝎谮,焉避之」,注「蝎,木虫也。谮从中起,如蝎食木,木不能避也」。用「蝎」作「蠍」,是後来的文字借用简化,两者在词源上沒有关系。「蝎」大约记录于汉魏之後。如:《北史·南阳王绰傳》「[後主]问:在州何者最乐?对曰:多取蝎,将虫蛆混看极乐」;杜甫《早秋苦热堆案相仍》「每愁夜中自足蝎,况乃秋後转多蝇」。「蝎」即「虿」,两者是古今词。後代虽然也还用「虿」,如杜甫《除草》「其毒甚蜂虿,其多弥道周」,但这是古词的沿用,不是两者有什么区别。《通俗文》「长尾为虿,短尾为蝎」,这是因「蝎」、「虿」并用而强作区分。 【蛊蜮】 这组词表示的是害人的、有着神秘色彩的两种虫类。 蛊(蠱gǔ),最初指陈粟中所生之虫。《左傳·昭公元年》「穀之飞,亦为蛊」,注「穀积久则变为飞虫,名曰蛊」《論衡·商虫》「虫曰蛊」。「蛊」、「榖」古音近,可能指今之「蝤子」。「蛊」又指肚子裏的虫子,《說文》「蛊,腹中虫也」,这可能是古人认为肚裏的虫子是随着食物进入腹中的缘故。这样一来,「蛊」就成为害人致病的毒虫了,《华严经音义,上》「蛊,谓蛊物害人也」。如:《左傳·昭公元年》「近女室,疾如蛊」;《史记·秦本纪》「二年初伏,以狗御蛊」。「蛊」既然被认为可以致病、致命,于是就发生了造「蛊」和使人致「蛊」的巫术。《本草纲目,蛊虫》「造蛊者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取其存者为蛊」,又「古人愚质,造虫图富,皆取百虫人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能隐形似鬼神,与人作祸」,这是「造蛊」;《漢書·衡山王傳》「徐来使婢蛊杀太子母」,这是以「蛊」害人。据说「蛊」会使人心性迷乱,所以後来把迷惑或诱惑人、使人昏聩、行事颠倒也称「蛊」,如:张衡《思玄賦》「咸姣丽以蛊媚兮,增嫮眼而蛾眉」;刘勰《天惑論》「糜费产业,蛊惑士女」。 蜮(yù),《說文》「短狐也,似鳖三足,以气射杀人」,《釋文》「蜮,状如鳖,三足。一名射工,俗呼之水弩,在水中含沙射人,一云射人影」。河溪中有一种射鱼,能喷出强劲的水流,击落岸边植物上的昆虫,以之为食;「蜮」可能就是在这种鱼的基础上的附会。开始时人们可能是用「蜮」作比喻,後来就在比喻基础上想象出了含沙射影的怪物或鬼物了。《詩·小雅·何人斯》「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面目,视人罔极」:这是说那些惯会暗中中伤人的人,如果像鬼、蜮一样,那就 无从得见了,如果还腆着个人脸,终究是要被人认出的;这还是比喻用法,用「蜮」比喻那种阴险的、暗中害人的人;《竹书纪年》「周惠王二年,王子颓乱,王出居郑。郑人人王府多取玉,玉化为蜮,射人」,欧阳修《自岐江山行至平陆驿》「水涉愁蜮射,林行忧虎猛」:这裏的「蜮」就是暗中为害人的想象中的虫类了。 【牡牝雄雌】 这是关于禽兽性别的一组词。 牡(mǔ),《說文》「畜父也」;牝(pin),《說文》「畜母也」。「父」(公)、「母」、「男」、「女」是辨人的性别的,「牡」、「牝」是辨兽类性别的。在古文字中,「土」(不是土地的「土」)是雄性生殖器的形象,「匕」(不是匕首的「匕」),是雌性生殖器官的变形,它们经常附在「牛」、「羊」、「豕」、「鹿」之类兽、畜上以示性别,「牝」、「牡」所以流传下来,是因为它们是同类字中字形最简单的,并不是它们是表雄牛、雌牛的专用字,许慎用「畜父」、「畜母」去解释「牡」、「牝」是很准确的。《荀子·非相》「夫禽兽,为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牝、牡」就是「公、母」;《列子·說符》「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牝牡」指公马、母马。 雄,《說文》「鸟父也」;雌,《說文》「鸟母也」。「雌」、「雄」是区别鸟的性别的,如:《詩·小雅·正月》「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後漢書·趙典傳》「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 「牝牡」、「雌雄」在表性别上的分工是相对的,在应用中人们经常打破其间的界限。如:《書·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詩·邶風·匏有苦葉》「有瀰济盈,有雉鸣。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这是将「牝」、「牡」用于鸟类;《詩·齐風·南山》「南山崔崔,雄狐绥绥」《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这是将「雌」、「雄」用于兽类。 性别用词的扩大趋势是不断加强的,这也符合词的概括化的需要。比如竹、木、禾、花之类有雄雌,这是扩及植物;虹有雄雌,这是扩及自然现象。不过总的趋势是「牝牡」使用得越来越少,「雌雄」使用得越来越普遍,幾乎要赶上更抽象的「阴阳」了。 【羔狗驹豿犊猪雏】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幼畜、幼兽、幼禽,它们有着词源上的关系。 羔,《說文》「羊子也」。「羔」即「羊羔」:《詩·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传「小曰羔大日羊」;《楚辞・招魂》「(烹)鉴炮羔,有柘(蔗)浆些」,注「羔,羊子也」。 狗,《爾雅·釋畜》「未成毫,狗」,注「狗子未成毛者」,郝懿行疏「狗、犬通名,若对文则大者名犬,小者名狗」。沒长出大毛来的「犬」叫「狗」:《礼记·曲礼上》「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疏「大者为犬,小者为狗」;《仪礼,既夕礼》「主人乘恶车,白狗幦」,注「未成豪狗」,这裏说的是用小白狗的皮作车棚。「狗」、「羔」同源。「羔」是小羊,「狗」是小犬,「狗」後来才成为犬的通名。 驹(駒),《說文》「马二岁曰驹」。二岁马也是小马,後来用「驹」泛指小马:《詩·小雅·角弓》「老马反为驹,不顾其後」,「驹」与「老马」对举;《新唐書·百官志》「乳驹、乳犊十给一丁」「驹与「犊」对举。「驹」最初也是幼马,後来也成为马的别称,如「千里驹」、「宝马良驹」。 豿(gǒu),《玉篇》「熊虎之子也」。猛兽之幼崽也叫「豿」。「豿」与「狗」、「羔」、「驹」其实都是同源分化字,所以「狗」也可以写作「狗」、「羔」、「驹」,如:《爾雅·釋兽》「熊虎醜(类)其子狗」,注「律曰:捕虎一,购钱五千,其狗半之」,这是称虎子为「狗」,《釋文》「狗亦作豿」;《左傳·昭公七年》「今梦黄熊人于寝门」,疏引李巡曰「熊虎之类,其子名狗」,郝懿行曰「按,今东齐、辽东人,通呼熊虎之子为羔,羔即狗声之转」;《尸子,下》「虎豹之驹,未成文而有食牛之气」,这是以「驹称「狗」。可见,不论是「羊子」、「马子」、「犬子」、「虎子」、「豹子」,它们的幼崽最初都用同一称呼,只是随着分别的需要分化为「羔」、「狗」、「驹」、「狗」而已,至于其中有的取代了成畜的名称,那是更後的事。 幼畜、幼兽还有一个称呼系统,这就是「犊的系统。「犊」系与「羔」系,可能同源,也可能不同源。 犊(犢),《說文》「牛子也」。小牛称「犊」,今天仍通行,如:《礼记·月令》「牺牲驹、犊,举书其数」,「驹」是稚马,「犊」是幼牛;《三國志·吴书·鲁肃傳》「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犊车」就是牛犊拉的车。 猪,亦作「豬」,《爾雅·釋兽》「豕子,猪」。「猪」最初指猪羔,不过像「狗」一样「猪」很早就取代「豕」成为通名,猪崽用「豚」来表示了,「豚」也是「猪」的变音。从词源上考察,「猪」、「犊」实同一源。 雏(雛),《說文》「鸡子也」。小鸡叫「雏」,引申开来小鸟也可以叫「雏」。《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天子乃以雏尝黍」,「雏」指鸡雏;白居易《晚燕》「百鸟乳雏毕」,「雏」指幼鸟。「雏」与「犊」、「猪」也是同源分化词。 今天称幼畜幼禽的「羔」、「犊」是从古词传承来的,不过有的扩大了用法,如可以说「猪羔(gāo)子」、「虎羔子」。其中的「崽」则是「子」的音变,是从幼儿派生出来的。 【皮革韦】 这是和兽类的皮有关的一组词。 皮,《說文》「剥取兽革者谓之皮」。「皮」特指从兽类、畜类身上剥取的带毛的兽皮;《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焉傅」,「皮」和「毛」有着依存关系,有毛的皮才叫「皮」。《詩·大雅·韩奕》「献其貔皮,赤豹黄」,「赤豹」皮、「黄罴」皮,因为带毛才冠以「赤」、「黄」;《莊子·山木「丰狐文豹……,不免于网罗机辟之患是何罪之有哉?其皮为之灾也」,「其皮」指的是带有丰厚的毛、美丽的花纹的皮。《釋名·釋形體》「皮,被也,被覆体也」,把披覆于体外的表皮称为「皮」,这是「皮」的扩大了的用法,是外表的意思了:《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而以目皮相,恐失天下之能士」,「皮」指人的肌体的表面;《漢書·高帝纪》「以竹皮为冠」,这裏「皮」指的是竹的表皮。现代的「皮」用的就是这种引申了的用法。 革,《說文》「兽皮治去其毛曰革」。兽皮经过加工去掉了毛所剩下的皮板叫「革」;许多皮制品是取其坚韧耐用的,毛对这些制品来说沒有用处,所以要把毛去掉。《孟子·尽心下》「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辆),虎贲三千人」,战车取其坚韧轻快,所以外面蒙「革」,称「革车」;《漢書·郑崇傳》「擢[崇]为尚书仆射,数求见谏争。上初纳用之。每见曳革履」,「革履」是去毛的皮所制之履。正因为如此「革鞍」、「革囊」、「革屋」、「革质」等都用「革」。 书(韋),《廣韵》「柔皮也」。未经加工鞣制的「革」虽然坚固,但是不柔软,也叫「生皮」,用鞣料鞣过的皮子就变柔软了,这叫「熟皮」,「韦」就是熟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读《易》,韦编三绝」「韦编」就是用熟制後的革带编的简;《後漢書·东夷,韩傳》「其人短小髡头,衣韦衣」,「韦衣」是熟皮做的衣服,「衣韦衣」取其柔软、结实又适体。 带毛的皮称「皮」,去毛的皮称「革」,鞣制过的革称「韦」这是其间的大体区别;有时可以通用,比如「皮弁」也可以称「韦弁」,「韦囊」也可以称「革囊」,「革履」也可以称「皮履」,这是行文中的灵活运用。 【毛毫毳】 毛,《說文》「眉髮之属及兽毛也」。《釋名·釋形體》「毛,貌也,冒也,在表所以别形貌,且以自覆冒也」,它与「冒」、「蒙」等同族,都有蒙覆于上的意思。「毛」的古今义基本相同,都指蒙在动物皮上为保护身体、保持体温而长的丝状物。《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焉傅」意思是毛赖以存在的皮都沒有了,毛往哪裏附着呢;《周礼·地官·大司徒》「山林,其动物宜毛物」,注「毛物,貂、狐、貒、貉之属,缛毛(长有浓密的毛)者也」。不过,古代「毛」的使用范围较现在为广,引申、比喻意义较现代为多。《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君子不重伤,不禽(擒)二毛」,「二毛」指头髮黑白相间的人,这裏「毛」指头髮;《漢書·五行志下》「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这是用「毛」来指鸟类的羽毛;诸葛亮《出师表》「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不毛」是不长植物,这是用「毛」来比喻草木、庄稼。因此,「毛」就其狭义来说是专指兽毛,就其广义来说,可以认为它是毛类以及与毛相似的东西的统称。 毫《集韵》「长镜毛」。兽毛中的长出一般毛的大毛称「豪」:《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秋毫」就是秋天刚长出来的大毛;《戰國策·魏策》「毫毛不拔,将成斧柯」「毫毛」比喻像毫毛般细小之物。笔是用动物大毛作的所以「毫」常代表笔,谢庄《月賦》「抽毫进牍」「抽毫」就是拔笔;在度量衡单位「毫」也表示极细小的单位,一百「毫」为一分,一千「毫为一钱。 毳(cui),《說文》「兽细毛也」。「毳」就是毛中的绒毛。《周礼·天官·掌皮》「[掌皮]共(供)其毳毛为氈」,注「毳,毛细缛者」。《漢書·晁错傳》「鸟兽毳毛,其性能(耐)寒」。颜师古注「毳,细毛也」。鸟类的耗毛也可以称「毳」,如:《新序,杂事》今夫鸿鹄高飞冲天,然其所恃者六翮耳,夫腹下之毳,背上之毛,增去一把,飞不为高下」;杜甫《陪索金吾花下饮》「见轻吹鸟毳,随意数花须」,《正字通》「毳,鸟腹毛」。「毳」,尤其是羊的绒毛是纺织的重要原料,所以毛制品也称「毳」,「毳衣」就是毛衣,「毳幕」就是毡帐。如:《詩·王風·大車》「大车槛槛(车行声),毳衣如菼(tǎn初生的荻苇)」;李陵《答苏武书》「韦鞴(gou,革制的套袖)毳幕,以御(禦),风雨」。 【蹄蹯爪】 蹄,亦作「蹏」《說文》「足也」。《釋名·釋形體》「蹄,底也,足底也」。用「蹄」表兽足是「蹄」的扩大了的用法,就其初始义来说,「蹄」只表牛、羊、马、豕、鹿之类的动物的角质的足,如:《莊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史记·滑稽列傳》「今臣从东方来,见道傍有禳田者,操一豚蹄」;《读曲歌》「朝看暮牛迹,知是宿蹄痕」;《埤雅》「麋鹿易蹄,蛇类易皮」。「蹄」有时也用于熊、虎之类的足,这是扩大了范围,如:崔《博徒論》「博徒见农夫肤如桑朴,足如熊蹄」;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正是这种运用的扩大,使「蹄」具有了兽足义。 蹯(fán),《爾雅·釋兽》「狸、狐、貒、貈醜,其足蹯」。「蹯」特指足上有肉垫的兽类的脚,它们一般是食肉兽,与草食类的带「蹄」动物不同,它们足上的肉垫是为行走无声、接近猎物而演进来的。《左傳·文公元年》「王请食熊蹯而死」,「熊蹯」是熊掌;《戰國策》「人有置係蹄者而得虎,虎怒,決蹯而去。虎之情,非不愛其蹯也,然而不以環寸之蹯害七尺之軀者。」,「虎蹯」是虎足。「蹯」也偶而扩大其用法,如徐幹《七喻》「雲鸽水鹄,禽蹯豹胎」,不过这种用例是数量很少的,也可以把「禽」看作广义的、包括兽的用法。 爪,古亦作「叉」,《說文》「爪,也,覆手曰爪」,这裏解释的实际上是「抓」;《釋名·釋形體》「爪,绍也,筋极为爪,绍续指端也」,这种表皮的角化物才是「爪」的常用义。「爪」是长在趾端保护足趾和用来猎物的,因而长有「爪」的动物足也可以称「爪」,人的手指甲相当于动物的「爪」,因而可以称「爪」。《韩非子·二柄》「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漢書·刑法志》「豺狼之徒,奋其爪牙」:这是兽类的「爪」;傅休《鹰賦》「钩爪悬芒,足如枯荆」,这是鸟类的「爪」;方回《听孙炼师琴》「又如电走雹飞驱霹雳,老树百丈龙爪人」这是龙爪;《史记·鲁周公世家》「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爪的借字)沉之河,以祝于神」,这是人的指甲。 作为足名,「蹄」主要用于草食动物;「蹯」主要用于肉食动物;「爪」则是带爪动物(包括兽、鸟、虫)所共用的。 【迹踪迒】 这是和脚印有关的一组词。 迹(jī),亦作「跡」、「蹟」《說文》「步处也」,《廣韵》「足迹」。走过所留下的脚印是「迹」的本义,《淮南子·說山》「足蹍地而为迹」。「迹」可以是人所留下的脚印,如:《莊子·渔父》「人有畏影恶迹而去之走者,举足愈数而迹愈多」;又《天运》「夫迹,履之所出」。「迹」也可以是禽兽留下的足迹,如:《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又《哀公十四年》「迹人来告曰:逢泽有介麋焉」,「迹人」就是专门观察禽兽脚印和出沒场所的人。推而广之,凡人或物所留下的痕迹,也都可以称「迹」,如:《莊子·天运》「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北齐書·彭城景王浟傳》「笔迹未工」。所以《正字通》说「凡有形可见者皆曰迹」。「迹」用作谓语就是顺着脚印走的意思了,就是跟踪、追随、推究、考察的意思了:《漢書·季布傳》「迹且至臣家」,颜师古注「迹谓寻其踪迹也」;贾谊《治安策》「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迹」就是考察前人的故事。 踪(zong),古作「蹤」,《集韵》「迹也」。「踪」和「迹」不同处在于「迹」原是名词,「迹」作谓语是它的活用;「踪」来源于「從」它是动词,是跟踪、追随的意思。《釋名·釋言语》「踪,从也,人形从之也」。「踪」先秦作「蹤」,是「从」的分化字;跟在别人後面走叫「从」,跟着别人的脚印走叫「踪」。《史记·孟尝君列傳》「滑王乃惊,而踪迹验问,孟尝君果无反谋」,「踪迹」就是追踪各种痕迹、事迹;《唐书·桓元范傳》「安足继踪前烈」,「继踪」也就是追随跟踪。「踪」作为踪迹解,是动词用为名词的结果;跟踪前人叫「踪」,前人的行踪也就叫「踪」了,如:《漢書·扬雄傳》「蹑三皇之高踪」;柳宗元《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踪」和「迹」都有脚印义,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武五子燕刺王旦傳》「高皇帝览踪迹,观得失」;《易林,豫之明夷》「不见踪迹,使伯心忧」。从来源说,「迹」是脚印本义「踪」则是由动词演变来的。迒(háng),《說文》「兽迹也」。「迒」一般特指禽兽的足迹,如:《說文解字,叙》「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爾雅·釋兽》「兔,其迹远」。其实不限于兔,各种禽兽踏出来的脚印、脚印形成的道都可以叫「远」。所以後来小路、长路有时也用「远」,如张衡《西京賦》「结置百里,远杜蹊塞」。 【口喙咮啄】 口,《說文》「人所以言食也」。作为饮食、发声器官,「口」是既可用于人,也可用于鸟以外的动物的:《新论,慎言》「口者言语之门户」这是用于人的例;《春秋,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这是用于畜;《韩非子·說林下》「虫有虺者,一身两口,争食相也」,这是用于虫。「口」以用于人为常,用于其他动物应是推衍的用法。喙(hui),《說文》「口也」,《一切经音义・七》「兽口曰喙」。「喙」作为口主要用于兽,如《左傳·昭公四年》「顾而见人,黑而上偻,深目而豭喙」,豎牛虽然是人却生着猪似的嘴巴,所以称「豭喙」;《漢書·匈奴传下》「摧饿虎之喙」,这是虎的嘴巴。「喙」也可以用于鸟,如《戰國策·燕策》「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合而拑其喙」;「喙」用于人是比喻用法,如《莊子·徐无鬼》「丘愿有喙三尺」。 咮(zhou),字亦作「噣」,《說文》「鸟口也」。「味」是鸟类的嘴的专名,因为鸟嘴是角质的而且尖锐前突,所以人或其他动物的嘴很少用「咮」来比喻,如:《詩·曹風·候人》「维鹈在梁,不濡其咮」;《戰國策·楚策》「若王之于弋,……射咮鸟于东海」,注「咮鸟,谓大鸟之有鉤喙者」。「咮」是鸟嘴,所以作谓语用时,它表示「啄」,如《戰國策·楚策》「[黄雀]俯味白粒,仰栖茂树」;与之相反,表鸟用嘴取食的「啄」,作名词用时也表鸟嘴,如《韩诗外傳》「鸟之美羽句啄者,鸟畏之」。「啄」只不过是「味」的同源分化字,是分出动词用法的「咮」。 【翼翅】 《說文》「翼,翅也」,又「翅,翼也」。「翼」和「翅」互训,它们是代语。 「翼」主要用于先秦,它既可以表鸟的翅膀,也可以指昆虫的翅膀,如:《莊子·逍遥游》「鹏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雲」;《戰國策·楚策》「王独不见乎蜻蛉乎,六足四翼」。「翼」在长期的使用中产生了各种派生意义,如比喻军阵的两侧,引申为辅佐、扶助。 「翅」亦作「翄」,它也表示鸟类、昆虫的翅膀,如:《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在汉代,「翼」、「翅」常连用,如:《史记·淮南衡山列傳》「匈奴折翅伤翼,失援不振」;王安石《惠崇画》「流莺探枝婉欲语,蜜蜂掇蕊随翅股」。「翅」是秦汉以後才开始出现的,可能是方言。因为翅词义单纯、有口语作基础,所以使用中逐渐代替了「翼」。 【羽翎翰翘翮】 这是关于鸟类大羽的一组词。 羽,《說文》「鸟长毛也」。「羽」原指鸟类身上的「长毛」,包括翅羽、尾羽、头羽等。《韩非子·說林下》「鸟有翮翮者,重首而屈尾,将欲饮于河则必颠,乃衔其羽而饮之」,「羽」指尾羽;又《喻老》「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羽」指翅羽。不过「羽」已经泛化,它也可以包括鸟类身上的绒毛。如:《孟子·梁惠王上》「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翼焉」,《史记·张仪列傳》「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羽」就侧重于极轻的绒毛;江淹《翡翠賦》「敛慧性及驯心,骞翼与青羽」,谢惠连《雪賦》「白羽虽白,质以轻兮」,「羽」就指细小的羽毛。「羽」也常被借来指昆虫的翅膀,如《詩·豳風·七月》「六月莎鸡(一种昆虫)振羽」。翎(ling),《說文》「羽也」。当「羽」泛化之後,鸟类翅羽、尾羽就常用「翎」去表示。白居易《旅雁》「健儿饥饿射汝吃,拔汝翅翎为箭羽」,「翅翎就是翅上的长羽;惠洪《鹤》「来湘西坞,倦鹤整羽翎」,「羽」泛指羽毛,「翎」指翅、尾的大毛。「雉鸡翎」、「孔雀翎」就是山鸡和孔雀的尾羽;清代文武官员有功者,赐孔雀尾羽为冠饰,所谓「花翎」,品秩低的用鹖马鸡尾羽染作蓝色以赐,称「蓝」。 翰(hàn),《說文》「天鸡也」。「天鸡」可能就是锦鸡它的羽毛非常鲜丽,所以华丽的长羽也称「翰」。陈琳《檄吴将校部曲》「始生翰毛,而便陆梁放肆」,「翰毛」就是大羽;鲍照《咏双燕》「双燕戏雲崖,羽翰始差池」,「羽翰」就是大毛和羽毛。因为锦鸡羽毛华丽,所以富于文采的文章,生花的妙笔也称「翰」,古代「翰林」是文学之士的代称,「翰林院」是文学之士集中的官署,是学士院。「翰」和「翎」虽然都指鸟的大羽,但「翎」更侧重长羽。 翹(翹)《說文》「尾长毛也」。「翹」也是鸟类的大羽,不过它侧重在尾羽。《漢書·翟方进傳》「见不善者诛之,若鹰鹤之逐鸟爵也,翘翼虽伤不避也」,「翘」与「翼」对举,指尾羽;《楚辞·九叹,远游》「摇翘奋羽,驰风骋雨」,「摇翘奋羽」是振动尾羽扇动翅膀。当泛称时,「翘」也指大羽,如:《楚辞·招魂》「砥室翠翘,挂曲琼(玉钩)些」,注「翘,羽也」;班固《東都賦》「嘉祥阜兮集皇都,发皓羽兮奋翘英」,注「翘英,羽也」。因为「翘」初指尾羽,所以尾羽的向上举起也称「翘」,如潘岳《射雉賦》「斑尾扬翘」。泛化之後,凡高举、抬起都称作「翘」了,如「翘首而望」、「翘足而待」。 翮(hé),《說文》「羽茎也」,鸟羽的管状的茎称「翮」,是各种大羽的主体部分,所以《爾雅·釋器》说「羽本谓之翮」。引申开来「翮」也指鸟的大羽。《周礼·地官·羽人》「掌以时徵羽翮之政」,「羽翮」指羽毛和翎翰;左思《咏史》「习习笼中鸟,举翮触四隅」,「翮」由翅上的大羽转指相关的翅膀。「翮」是柱状中空的羽茎,所以古籍中也用它来比喻笙管之类的管状乐器,如潘岳《笙賦》「(mié,指捻也)纤翮以震幽簧,越上筩而通下管」。 【巢窠窝】 《廣雅·釋宫》「窠,巢也」;《說文》「窠,空也,一曰鸟巢也。穴中曰窠,树上曰巢」;《小爾雅·广兽》「鸟之所乳谓之巢,鸡雉所乳谓之窠」。「巢」、「窠」在表鸟窝上义近,不过《說文》和《小尔雅》所作的区别未必中肯。 「巢」的词源应是「梢」,「巢」是从它居于树的上端、尖端而得名的。鸟窝大部分造在树上,所以鸟窝被叫做「巢」,如《詩·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荀子·劝学》「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推广开来,不限于鸟,走兽、昆虫的窝、造于高处的住处都可以称「巢」,如:《漢書·五行志》「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葉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杨敬之《华山賦》「蜂巢联联,起阿房矣」;人居树上也可以用「巢」,如:《莊子·盗跖》「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韩非子·十过》「围晋阳三年,城中巢居而处」。这都是「巢」的比喻用法,至于「匪巢」、「妖巢」等,那也是认为对方不齿于人的、行同禽兽的比喻用法。 「窠」(ke)与「坎」同源,是就住处下坳成坑形得名的。「窠」最初也主要用于鸟巢,如:左思《蜀都賦》「穴宅奇兽,窠宿异禽」;《論衡·辨崇》「鸟有巢栖,兽有窟穴」。不过「窠」较「巢」用得要泛,因为凹陷呈碗形或袋形是很多动物的窝的共有特徵,正因为如此,以「窠」称动物、以至人的住处的更多。韩愈《射训狐》「慈母抱儿怕人席,那暇更护鸡窠雏」,张祜《赠内人》「禁门宫树月痕过,媚眼惟看宿燕窠」:鸡、燕不栖于树,也称「窠」;《三國志·魏书·管辂傳》「宾客并会,诸葛]原自起取燕卵、蜂窠、蜘蛛著器中,使射覆」,《种树书》「柑树为虫所食,取蚊窠于其上,则虫自去」,这是用于昆虫;此外,「虎窠」、「兔窠」、「鱼窠」、「匪窠」等也可以用「窠」,甚至像「窠」的花纹、格子,如「窠」的花房、头髮,也都可以用「窠」比喻。这是因为下陷的普遍性高于居高的普遍性的缘故。窝(窩),《增韵》「窟也」,《韵会》「穴居也」。「窝」起得很晚,它是「窠」泛化後分出来的新字,它已经和鸟巢的关系疏远了,成了巢穴、住处的共称,如:《元人小令集,水仙子,春日即事》「鱼鳞玉尺戏晴波,燕嘴芹泥补旧窝」;又《红绣鞋》「不恋麒麟阁,跳出虎狼窝」……。而且「窝」的用法已超出巢穴义,更经常地用于洼陷、藏匿义了。 十一、身体 【身体】 身,《說文》「躬也」;《釋名·釋形體》「伸也,可屈伸也」。「身」指的是人或动物的整体,相当于现代的「身体」,如:《戰國策·趙策》「少益嗜食,和于身」;《礼记·祭义》「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身」有时和「首」对举,这时「身」指头颈以下的躯幹部分,如:《楚辞·九歌·國殤》「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左傳·襄公三十年》「亥有二首六身」。「身」有各种灵活的用法。身体与生命同在,所以「身」也常指生命,如《楚辞·卜居》「宁正言不讳以危身乎,将从俗富贵以生乎」。「身」又常用来指自身,如《論語·述而》「吾日三省吾身」;也常表示亲身,如《孟子·滕文公下》「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身」也可以通过比喻表物之躯幹,如《爾雅·釋木》「枞,松柏身;桧,柏葉松身」等等。 体(體),《說文》「总十二属也」,段注「十二属,许未详言。今以人体及许书覈之:首之属有三,曰顶、曰面、曰颐;身之属有三,曰肩、曰脊、曰屍(臀);手之属三日広(肱)、日臂、日手,足之属三,曰股、曰胫、曰足……」;《釋名·釋形體》「体,第也,骨肉毛血、表裏大小相次第也」。总之,不论将人体分为多少部分,也不论怎样分法,「体指的都是「身」的各组成部分。《論語·微子》「四体不勤,五不分,孰为夫子」,「四体」指双手、双脚;《史记·项羽本纪》「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意思是杨喜等人各得项羽尸体的一部分。正因为「体」表示的是身体的各组成部分,所以作为动词,「体」表示将「身」分解为各部分,如《礼记·礼运》「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体」是肢解的意思;作为状语,「体」也表将整体拆散,《楚辞·离骚》「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体解就是分解为若干块。「体」有时也指身体,与「身」同义,只不过这是就身体各部分的总合说的,如《戰國策·趙策》「恐太后玉体之有所郤也,故愿望见太后」,「玉体」指赵太后的身体。在这个意义上,「体」和「身」的引申义有很多共同处。现代汉语中的「体例」、「体积」、「体系」、「体制」、「字体」、「文体」、「政体」、「国体」等,都是从它们可以分解为各部分说的,这类意义不能用「身」。 【元首头魁】 这组词都指人体脖子上部长有耳目口鼻的那一部分,用现代话说是「脑袋」。「元」《尔雅・释话》「首也」;「首」《廣韵》「头也」。「元」、「首」、「头」是古今同义词。 「元」,古字作侧立的人形而突出其头部,以示所表部位。「元」表「首」应是在很远的古代,因为在先秦的典籍中「元」的常用意义已经不是它的本义而是它的派生义「为首的」、「开始的」、「第一的」、「最大的」等义项了。《詩·鲁颂·閟宫》「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元子」即长子;又《泮水》「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元龟」即最大的龟。其他如「元首」、「元老」、「元凶」、「元日」等都是如此。作「首」解的只有《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先轸]免胃人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面如生」《孟子·滕文公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等幾处。统计《诗》、《尚书》可以看出,「元」用的幾乎都是派生义,该用「头」处一般用「首」,如:《詩·邶風·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又《卫风,伯兮》「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可见,「首」是後起的方言词,当「元」用于各种抽象意义後,为不致混淆,它的「头」义已为後起「首」所取代。 无独有偶,同一过程也发生在「首」、「头」之间。「头」(頭)不见于《詩》、《书》等早期典籍,《左傳》中仅一见,《韩非子》中已出现八次,如:《左傳·襄公十九年》「荀偃痒疽,生疡于头」;《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夫冠虽贱,头必戴之;屦虽贵足必履之」。汉以後在表脑袋义上,「首」逐渐让位于「头」。杜甫诗中「首」出现不足百次,「头」近二百次;李贺诗中「头」凡三十六见,「首」仅出现三次。这种取代典型地反映了方言成为通语、原有的通语逐渐成为历史词汇的过程。「首」在春秋之前主要用于表头,战国时代,它和「元」一样,产生了「首领」、「首先」、「初始」、「第一」等含义,于是脑袋义让位于「头」。在现代「头」可能又要蹈「元」、「首」的覆辙了。在语言中「头」同样产生了「顶端」、「第一」、「初始」之类的派生义,于是保持单义的「脑袋」、「脑瓜子」之类的方言就开始取代「头」的头颅义了。 在引申义上,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色彩,越古的就越庄重。比如「元年」、「元旦」、「元宵」、「纪元」就比「头一年」、「头一天」等庄重;「元老」「元勋」、「元帅」、「元凶」等就比「首相」、「首席」、「首犯」等庄重。「首脑」、「首车」、「首日」、「首届等就比「头儿」、「头趟车」、「头一天」、「头一届」等庄重。此外,也有些习惯用法上的区别,比如「首都」、「首富」、「首创」、「首要」等只用「首」;领头的、顶端或末端义一般就用「头」了,如「头马」、「头羊」、「山头」、「布头」等。 魁,《說文》「羹斗也」。「魁」是盛羹杓的头,所以北斗星的杓头四星称「魁」,如:《易洞林》「太子洗马荀子冀家中以龙铜魁作食,欻鸣」,《淮南子·天文》「斗杓为小岁」,注「斗第一星至第四星为魁」。「魁」虽然是羹杓之头,但派生意义却与「元」、「首」等相近。它也表最先和第一,如《礼记·檀弓上》「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它也表首领义,如《漢書·游侠传「诸公之间陈遵为雄,闾里之侠原涉为魁」。 【𩑒颅髑髅头颅】 《說文》「𩑒(dú),颅(顱),首骨也」。「颅」是个不能分拆的联绵词,表示的是「头骨」。後来这个词发生了各种演变,它的变体就分指与「头骨」有关的相关事物了。 「颅」还有「顎颅」、「髑髗」、「髑髅」之类的写法,以後一种最为常见,但意义已由「头骨」变为头骨上的皮肉已经腐烂、脱落的「骷髅」了,如:《莊子·至乐》「庄子之楚,见空髑髅」;《列子·天瑞》「列子适卫,食于道,见百岁髑髅」。 《玉篇》「髑髅,头也」,《六书故》「颅,头骨也……亦作头卢』」。「头卢」、「头颅」最初可能是「颅」的一种书写形式,但它逐渐指有血有肉的「首」了,字也固定于「头」,而且随着「首」的用于抽象意义逐渐取代了「首」,如:《韩非子·内储说上》「明年之请以头献王者,岁十馀人」;《史记·淮阴侯列傳》「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颅」(顱,ú)则缩小范围,专指头盖骨了。如:《新唐書·武元衡傳》「遂害元衡,批颅骨持去」;张耒《岁暮即事寄子由先生》「褐帽裹僧颅」。 【颠顶】 颠(颠),《說文》「顶也」;顶(顶),《說文》「颠也」。「颠」和「顶」都指人的头顶。《墨子·修身》「华髮堕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国语,齐语》「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堕颠」即自头顶脱落,「班序颠毛」就是根据头顶上头髮之黑白程度排列次序;《易·大过》「过涉灭顶,凶」《莊子·人间世》「肩高于顶」:「顶」也都指头顶。 「颠」和「顶」古同源,可能是同一词的方言变体,它们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和变义的差异,沒有质的分别。「颠」常用于表示头朝下坠下,表示颠倒,如:《说苑,杂言》「不观于高岸,何以知颠坠之患」,《楚辞·九叹,愍命》「颠裳以为衣」;「顶」则常用于支撑、代替义,如:「顶天立地」、「冒名顶替」。 【额颡题颜】 这一组词全是指脸上从头髮到眼眉这一部分,这部分也叫脑门。 额(额),也写作「頟」《說文》「颡也」。《後漢書·马廖傳》引当时谚语「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这是说各地学习都市的风俗并且要超过都市,如果都市的人好画宽的眼眉,各地就要画得更宽,把脑门的一半都画成眼眉了;李白《长干行「妾髮初覆额,折花门前剧」,这是说幼女的装束,头髮覆盖着脑门。门上挂的扁也叫「额」或扁额」,这是因部位相似而作的比喻,如《程史「吴山有伍员祠……,有富民捐费为扁(匾)额」。规定的数量也叫「额」这是因为籍薄上标数目于名上造成的,如《五代史·刘审交傳》「租有定额」。「额」的脑门这一个义,还保留在现在的複音词和成语中,如:「额角」、「额手相庆」(把手放在脑门上,表示敬礼或祝贺)等。 颡(顙,sng),《說文》「额也」。《孟子·滕文公上》「其颡有泚,睨而不视」,注「颡,额也」这句是说那个人的脑门上冒出了汗;《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再拜颡」。注「颡者犹今叩头矣」,「拜」是叩头,「拜颡」是叩头的时候,脑门着地。「颡」在现代汉语中基本上不再使用。 「额」和「颡」在古代意义完全相同,差别在于方言。《方言・十》「額(额),颗也,中夏谓之额。齐东谓之颡」《釋名·釋形體》「额,鄂也,有垠鄂也。故幽州人则谓之鄂也」:这是说中原地区、河北一带管脑门叫「额」,山东东部叫「颡」。 题(题),《說文》「额也」。「题」与「颠」、「顶」同源,在古代也用来表示脑门。《後漢書·杜笃傳》讲到西南某些民族的风俗,说他们习惯「雕题」,注「雕,画也;题,额也」,「雕题」就是在脑门上刺或画花纹。「题」有时也指动物头的上部,如《山海经,北山经》「石者之山,有兽焉……文题,白身,名曰孟极」,注「题,额也」,「文题」是说这种兽头的上部有花纹。「题」可能是长江流域的方言。 「题」作为脑门不但在现代汉语中不再使用在古书中也很少使用。「题」比较常用的是题目、题词、品题诸义,是「题」的後起派生义。 表额头的还有一个「颜」也是个方言词《方言・十》「颜,颡也……汝颖淮泗之间谓之颜」。(参看〔面颜脸颊腮〕条) 【面颜脸颊腮】 这是与人的颜面有关的一组词。 面,《說文》「颜前也」。「面」指的是颜面的前边、眉目口鼻所在的部位,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脸」,如:《莊子·秋水》「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海神)而叹」;《戰國策·趙策》「有復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作为动词,「面」表示面向、脸对着,如《列子·汤问》「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用作状语「面」表示当面的意思《戰國策·齐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面刺」就是当面指出。 颜(顏),《說文》「眉之间也」,「眉」後疑衍「髮」字,「髮眉之间」就是额头,俗称脑门子。《小爾雅·广服》「颜,额也」,《方言・十》「颜,颡也……汝颍淮泗之间谓之颜」:可见「颜」是「额」的方言词。《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隆准而龙颜」是说刘邦的长相是生有高高的鼻子和像龙一样突出的额头;《素问,刺热論》「心热病者颜先赤」,注「颜,额也」。表脑门子是「颜」的本义,後来词义转移,由前额扩及整个面部,这种变化远在上古就完成了。《詩·郑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车,颜如舜华」,「颜如舜华」是说脸长得像木槿花一样美丽;《墨子·节葬下》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阳,颜色黧黑」,「颜色黧黑」是使脸上的气色憔悴变黑。「颜」作脸面用的频率高于表额头。 「面」、「颜」同表脸部,但有个分工:「面」主要是指部位,「颜」则主要指脸色和表情。《列子·黄帝》「五年之後……夫子始一解颜而笑」,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解颜」、「欢颜」是绷紧的或忧愁的脸上露出欢笑的模样。正因为如此,「颜」和表示脸色的「色」经常连用,如《楚辞·渔父》「[屈原]行吟泽畔,颜色憔悴」;「颜色」连用又常用来表示容貌、长相,如陆机《拟青青河畔草》「粲粲妖容姿,灼灼美颜色」。 脸(脸),《集韵》「颊也」,《正字通》「脸,目下颊上也」。「脸」现代与「面」同义,中古它指的是「面」的「目下颊上」部分,一般特指妇女施胭脂处。白居易《昭君怨》「眉销残黛脸销红」,陈後主《紫骝马》「红脸桃花色」:不论「红脸」和销红的「脸」都指搽胭脂的「脸」。正因为「脸」是搽胭脂处,所以「脸」在面上可以有两个,分在两边,如:韩偓《白菊》「还似妖姬长年後,酒酣双脸却微红」,晏幾道《山查子》「轻匀双脸花,淡扫双眉柳」。「脸」当然也可以用于男性,只不过用得较少。陆游《渔浦》「渔翁持鱼叩舷卖,炯炯绿瞳双脸丹」,「双脸丹」即颧骨处红扑扑的。 「脸」是个晚出的词,大约产生于魏晋时代。 「脸」取代「面」是个漫长过程,宋以後这种用法就常见了,如《水浒傳》第二十七回说武松杀嫂之後被判罪,「脸上免不得刺了两行金印」,「脸」已扩大,与「面」同义了。 颊(頰),《說文》「面旁也」。「颊」就是在「面」的两旁「夹」持面的那个部位,就是现代叫做「腮」的部位。《左傳·定公八年》「[颜高]偃,且射子鉏,中颊,殪」,这是说颜高在被打倒的情况下发箭射中子鉏的腮部;《晋书·文苑,顾恺之傳》「尝图裴楷象,颊上加三毛,观者觉神明殊胜」,「颊上」即腮上。 「腮」(顋)是中古以後在口语中出现的,当源于鱼鳃的比喻用法,如萧统《十二月启蕤宾五月》「莲花泛水,艳如越女之腮」。 「颊」和「脸」的本义在部位上虽然相近,但并不一致。「脸」较前较上,如前所述,是搽胭脂的地方;「颊」较下较後是腮帮子。 【颐颌頷頦】 《方言・十》「颔、颐,颌也。南楚谓之颔,秦晋谓之颌颐。颐,其通语也」。「颔」、「颌」、「颐」是方言同义词,都指现代说的「下巴」。 颐(頤,yí),古作「臣」,古字象侧视的下巴形。《說文》「颐,颔也」,「颐」是下巴的通称,使用的历史最久。《莊子·渔父》「左手据膝,右手持颐以听」,「持颐」就是拄着下巴;《漢書·贾谊傳》「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颐指」就是用下巴颏示意。 颌(頜,hàn),《說文》「颔也」,《集韵》「耳下骨」;颔(頷,hàn),亦作「顄」、「𦛜」,《釋名·釋形体「颐或曰颔。颔,含也,口含物之车(下巴)也」。「颔」、「颌」虽然字有不同,实指一物,它们都指头上的可以开「合」、可以「含」物的部分,是于耳下挂连的「耳下骨」。《後漢書·班超傳》「相者指曰:生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燕颔」即下颏像燕子,宽大有力;《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逆于门者,颔之而已」,「颔之」就是动一动下巴,点了点头。不过「含」、「合」是上下双方的闭合、合拢,正因为如此,「颔」也可以兼指与颐相对的部分,所谓「上颔」。 「颏」(頦),最初和「颐」无关,《說文》「颏,魏也」,读gāi。中古时,「额」是被借来写「颔」的新方言变体,《玉篇》「颏下」,该he。韩愈《记梦》「石坛坡陀可坐卧,我手承颏肘拄座」,「承颏」即持颐;柳宗元《游黄溪記》「石皆巍然临峻流,若颏颔断齶」。 【耳馘】 耳,《說文》「主听者也」。「耳」就是现代的「耳朵」,如:《管子·心术》「耳目者,视听之官也」;《说苑,政理》「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 馘(guó)亦作「聝」,《說文》「军战断耳也」,《爾雅·釋诂》「获也」。古代战争中是以所杀的敌军数目计功的,这叫「首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索隐「秦法,斩首多为上功,谓斩获一人首赐爵一级,故谓秦为首功之国」。正因为如此,所斩之头就被称为「首级」,如《後漢書·刘瑜傳》「贫困之民,或有卖其首级以要酬赏」。「头」过大过重,携带起来不方便,尤其斩首多的时候更是如此,为了既能证明杀敌又便于携带,古代军队中规定割下被杀者左耳作为斩首的证明。战争中被割的左耳就称作「馘」,「馘」实际是「割耳」的合音。因为「馘」是首级的替代物,所以字也从「首」。战俘是活的首级,所以「馘」常和「俘」连用表示俘虏:《左傳·宣公十二年》「吾闻致师者,右(车右)人垒,折馘执俘而还」,「折馘」就割下死者的耳朵;又《成公三年》「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聝」,这裏「俘聝」就是俘虏。作为动词,「聝」就表示割耳朵了,如:《左傳·宣公二年》「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俘二百五十人,聝百人」,「聝」就是割首或割左耳;《唐书·隐太子傳》「尝循行北边,遇贼四百出降,悉馘其耳而纵之」,「聝」相当于割。 【目眼睛眸瞳】 这组词表示的是人的视觉器官及其组成部分。 目,《說文》「人眼也,象形」,段玉裁注「按,人目由白而卢童而子,层层包裹,故重画以象之,非如《项羽本纪》所云重瞳子也」。「目」就是今天所说的「眼睛」,古字由横画的眼睛构成,包括人眼的眼睛、眼球、卢童,段氏所说的「重画以象之」,画的正是卢童。例:《詩·卫風·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目盼兮」,是说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目」与「耳」对举。 眼,《說文》「目也」,戴侗《六书故》「眼是珠子」。许慎用「目」释「眼」是以全体释部分,戴侗则是取古今词的对应关系去解释的,「眼」其实相当于後代的眼珠,用现代医学术语说就是眼球体,它和包括眼眶在内的「目」是不同的。《戰國策·韩策》「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抉眼、屠肠,遂以死」,「抉眼」就是挖出眼球,破坏自己的面相;《史记·吴太伯世家》「[吴王]赐子胥属楼之剑以死。将死,日:……抉吾眼置之吴东门,以观越之灭吴也」,这是要吴王把自己的眼珠放在城东门,好看到越人的进城;《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赵王游于圃中,左右以兔与虎而辍,[虎]盻然环其眼。王曰:可恶哉,虎目也」,其中说到虎转动眼珠用「眼」,说到虎眼可怕用「目」。中古之後,由于「目」的词义泛化,「眼」逐淅取代了「目」。《北史・周太祖纪》「此小儿眼目异」,「眼目」就指「目」;元稹《遣悲怀》「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开眼」就是「睁着双目」。 《說文》无「睛」字,「瞦」下云「童子精也」,王筠《說文句读》「精即是睛,与童子为一物」。《玉篇》「睛,目珠子也」,这裏的「珠子」指黑眼球。古人以为黑眼球是目的精华所在,所以叫「精」,分化为「睛」。如:《洛阳伽蓝記》「士女观者,目乱睛迷」;《新五代史,张彦泽傳》「张彦泽,少有勇力,目睛黄而夜有光,色顾视若鸷兽焉」。 眸(móu),《廣雅·釋亲》「珠子谓之眸」,《說文,新附》「目童子也」。这裏所说的「珠子」、「目童子」指的就是瞳人。《孟子·離婁上》「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注「眸子,目瞳子也」;《淮南子·說山》「清之为明,杯水见眸子」。 「眸子」亦称「童子」,这是因为看别人眼珠时,在对方的瞳孔中会映出自己的身形,影像很小,如同小童,所以称为「童子」,如《漢書·项羽传赞》「舜重童子,项羽又重童子,岂其苗裔邪,何其兴之暴也」,颜师古注「童子,目之眸子」;《晋书·趙至傳》「童子白黑分明」。为了和儿童的「童」区别,表瞳孔的「童」又分化为「瞳」,《玉篇》「瞳,目珠子」,《集韵》「目瞳子」。《淮南子·务脩》「舜二瞳子,是为重明」,《海录碎事,鬼神道释,仙》「李根两目瞳子皆方。仙经云:八百岁则瞳子方」。「瞳子」是由观察者从中看到小人而得名,所以「瞳子」也称「瞳人」,如李贺《唐儿歌》「骨重神寒天庙器,一双瞳人剪秋水」。 不过应当注意,古人常把黑眼球和瞳人混起来,说「睛」时固然包括瞳人,说「眸」时有时也兼「睛」在内;不过说「瞳」、「童子」时,则限于瞳人。 【口嘴】 在现代汉语中「口」和「嘴」同义,都是人和动物饮食、呼吸和发声音的器官。「口」多用于郑重的语言和成语中,如「君子动口不动手」、「心直口快」、「口诛笔伐」等;「嘴」多用于口语。但在古代二者是有区别的。 古代的「口」等于现代的「嘴」。如:《荀子·劝学》「小人之学也,人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左傳·定公四年》记载吴国打败楚国,申包胥到秦国求救,「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现代汉语中「口」也是计算人数的量词,例如「三口人」、「五口人」。先秦也有这样用法,如《孟子·梁惠王上》「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嘴」在古书中常写成「觜」或「㭰」。唐以前多用来指鸟的嘴:《玉篇》「㭰,鸟啄也」;《漢書·东方朔傳》注「啄,鸟觜也」。潘岳《射雉賦》描写射鸟说「裂膆破觜」,注「觜,啄也」;杜甫《徐步》「芹泥随燕觜,蕊粉上蜂须」:这些例中的「觜」都是指鸟的嘴。後来「嘴」的词义扩大,也用来指人的嘴。《朝野佥载》「尚书右丞陆馀庆,转洛州长史,其子嘲之曰:陆馀庆,笔头无力嘴头硬」,这显然是当时的口语成分。以後「嘴」逐渐占了优势,一般生物饮食、发音的器官都叫「嘴」,当然也包括了人,如《红楼梦》第十回「金荣的母亲听了,急得了不得,忙说道:这都是我的嘴快……」。 「嘴」原来是鸟的嘴,鸟的嘴一般都是从头部凸出来,因此一件东西凸出的部分往往也叫「嘴」如范成大的诗「万里江随倦客东,马当山觜勒孤篷」,这裏的「山觜」是山的凸出在江心的部分;皇甫松《浪淘沙》「宿鷺眠鹏飞旧浦,去年沙嘴是江心」,「沙嘴」是江中沙滩凸出的部分。「嘴的这种用法是「口」所沒有的,「口」只表可以出入的部分,如:「江口」是水出入的处所;「门口」是人出入的处所。 【口唇吻】 口,《說文》「人所以言食也」。「口」指的是饮食言语的器官,如:《国语,周语》「口内(纳)味(饮食),而耳内(纳)声」,如:「口诛笔伐」、「口若悬河」、「出口成章」、「祸从口出」。「口」是作为发声、纳食、饮水的器官说的,是人内外交通的孔道,所以出入的孔道常用「口」来比喻,如「关口」、「山口」、「洞口」、「瓶口」。它与「孔」、「库」等同源。「唇」、「吻」,是构成口的部件。 唇(chún)亦作「脣」,《說文》「喘(端)也」、《释名,释形體》「口之缘也」,说的有些含糊。「唇」与「蜃」同族,「辰」即古「蜃」字,古字形象贝壳张开,其软体部分探出。「蜃」是大蛤蜊,「唇」是用上下为开合的贝壳比喻人口的两片可开合部分,所谓上嘴唇、下嘴唇,包括范围指口端至鼻下、颏上的部分,是「两片嘴」。如:《莊子·盗跖》「摇唇鼓舌,擅生是非」。「唇」是掩盖牙齿的,唇开则齿露,所以「唇」与「齿」关系密切,如:《左傳·僖公五年》「虢,虞之表也……,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戰國策·韩策》「唇揭(张开、翘起)者,其齿寒」。 吻(wen),亦作「胎」《說文》「口边也」。所调「口边」,非指口的两边,而是指口的边缘部分,即今人涂口红的部分,唇的红紫部分,所谓「红嘴唇」。左思《娇女诗》「浓朱衍丹唇,黄吻烂漫赤」,「黄吻」即黄口小儿的双唇边上,「烂漫赤」即涂得不规整,一片红模糊;《太平广記》卷四百三十引《传奇》「[马]拯细窥僧吻犹带殷血」,「僧吻」即僧人的口的边缘部分。「吻」与「刎」同族,「刎」在身体上,脖子上割开一道口子,内翻起来,如同唇的外缘,「吻」在闭嘴时,相互密合,所以此喻事物两相符合时,常用「吻合」比喻,如:白居易《祭李侍郎文》「度长絜能,信非伦拟。一言吻合,不知所以」;《宋書·律历志》「(星之出入迟速)皆与天象吻合,无纖毫差」。「吻」与「唇」浑言则体,分言则相别,所以「唇吻」常常连用,以表唇,如《淮南子,人间》「[良工]执竿投而擐(贯穿)唇吻者,能以其所欲而钓者也」;《論衡·率性》「扬唇吻之音,聒贤圣之耳」。 「唇」,「吻」固然可以互包互代,但「唇」的所指大,应用率高,所以逐渐排斥「吻」,到想在「吻膏」也都称「唇膏」了,除「接吻」、「吻合」「口吻」以外,「吻」的用途越来越窄了。 【牙齿】 在现代汉语中「牙」和「齿」(齒)结合成複音词「牙齿」,表示人和动物咀嚼食物或作为武器的器官。口语中时常单用「牙」表示这种器官。「齿」则多用于複音词或成语中,如「门齿」、「齿龈」(牙床)、「口齿伶俐」等。总之在现代汉语中「牙」和「齿」同义。 在先秦「牙」和「齿」是有区别的。《說文》「牙,壮齿也」,「壮齿」是粗大的牙齿,是生在两旁的大牙。按现代的分法,生在前边的牙齿有门齿和犬齿,这就是先秦的「齿」,生在後边的也就是两旁的叫白齿,这就是先秦的「牙」。《本草纲目》上说「两旁日牙,当中曰齿」。《詩·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意思是:谁说麻雀沒有犄角,为什么破坏了我的屋顶?谁说老鼠沒有牙,为什么破坏了我的墙?老鼠是啮齿类动物,门齿特别发达,白齿不发达,人们只看见它的门齿,沒有看见它的臼齿,所以认为它沒有「牙」。《公羊传·僖公二年「唇亡则齿寒」,可见对着唇的牙齿先秦叫「齿」,而对着腮的牙齿则叫「牙」。《玉篇》中分析汉语语音的声母,把舌尖接近门齿所发的音,例如「之」、「诗」的声母叫「齿音」;把舌的两边靠近白齿所发的音,如「更」、「格」的声母叫「牙音」:可见唐宋时代「牙」和「齿」还有区别。(戴震认为《玉篇》中对「五音」的分析是「唐末宋初」人搞的。)後来「牙」和「齿」逐渐相混,「牙齿」成为一个概念了。陆游《雨夜南窗独坐》「老夫眼暗牙齿疏,七十未满六十馀」,这裏的「牙齿」并不是「牙」和「齿」。 「牙」用作动词是咬的意思,《戰國策·秦策》「大王之狗,投之一骨,轻起相牙者……」,「相牙即相咬。「齿」沒有这样的用法。 「齿」有时指年岁,《左傳·昭公二十年》「子之齿长矣,不能事人」,「齿长」就是年岁大了。以「齿」表年岁,可能源于根据牙齿的磨损程度鉴定牛马等牲畜的年龄,如《穀梁传·僖公二年》「荀息牵马操璧而前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引申开来,以人的年龄大小为顺序排列位置叫做「叙齿」、「序齿」;作为动词「齿」由此引出并列义。《左傳·隐公十一年》「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薛国为任姓)齿」,「不敢与诸任齿」就是不敢同任姓的人同列;成语「不齿人类」即不能与人类并列,算不得人意思。「牙」沒有这种用法。 【髮鬓总角髦髫髻】 髮,《說文》「头上毛也」(从段注)。「髮」就是现代的「头髮」,「头上毛」是和「目上毛」、「颐下毛」等相对的,如:《詩·鄘風·君子偕老》「鬓(稠密)髮如雲,不屑髢(用假髮)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蔺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髮上冲冠」。 鬓(鬢,bin),《說文》「颊髮也」,长在鬓角上的头髮叫「鬓」;《釋名·釋形體》「其上连髮曰鬓;鬓,滨也」。「鬓」与「滨」同源,因为「鬓」生在脸的两边所以叫「鬓」。《吕氏春秋·必己》「孟贲瞋目而视船人,髮植,目裂,鬓指」,「鬓指」就是鬓毛扎煞起来;岑参《陪狄员外早秋登府楼因呈院中诸公》「知己犹未报,鬓毛飒已苍」。 髦(máo),亦作,「髳」、「𩭾」,《說文》「髮至眉也」。古代男子未成年以前,就是沒到二十岁举行冠礼以前的髮式是把长髮分别在头顶的两侧结成两个抓髻,好像小牛的角,古人把这种髮式叫做「总角」如《詩·卫風·氓》「总角之宴(快乐),言笑晏晏(和柔貌)」,传「总角,结髮也」。听总之「角」,也称「丱」(guān),「丱」是形容束髮成两角的样子,如《詩·齐風·甫田》「婉兮娈兮,总角丱兮」,後来它用来称童髮式。「总角」之後,所馀的短髮披散于额前两鬓,这种前覆眉的短髮,或者将鬓髮编成辫垂于两鬓的短髮,古代叫「髦」。《詩·鄘風·柏舟》「髧(下垂)彼两髦,实维我仪」,传「髦者,髮至眉,子事父母之饰」。这种髮式或这种髮式的变式後代也称「髫」(tiáo),或作「韶」《後漢書・伏湛傳》「髫髮历志白首不衰」注「《埤苍》曰:髫,髦也,髫髮,童子垂髮也」。正因为如此,「髫」就成为童年的代称,「髫儿」就是小儿,「髫龄」就是童年,如王安石《忆昨示诸外弟》「当时髫儿戏我侧,于今冠佩何颀颀」。髻(j),《說文,新附》「总髮也」。古代男女都留全髮,男子及冠之後,女子及笄之後,就将童年所总之双角、双鬟和下垂的「髦」、「髫」挽束为一,盘结于头顶加簪或笄固定,这种髮式叫「髻」。正因为如此,古代不但成年女子挽髻,男子也挽髻。杜甫《佳人》「牵萝补茅屋,摘花不插髻」,这是女子的髮髻;魏学《核舟記》「居右者椎髻仰面」,这是男子的髮髻。「髻」源于「结」,所结之髮称「髻」;古代经常用「结」写「髻」,反映了「髻」的分化前的形态。《楚辞·招魂》「激楚之结,独秀先些」,注「结,头髻也」;《漢書·陆贾傳》「高祖使贾赐[尉]佗印,为南越王。贾至,尉佗椎结箕踞见贾」,颜注「结读曰髻;椎髻者,一撮之髻,其形如椎」。 「髮」、「鬓」为髮名,「髦」、「髻」为髮式名。 【须髯髭髢髲鬍】 「须」(须),字象人面颊有须之形,是「鬚」的古字,《說文》「须,面毛也」,段玉裁以为应作「颐下毛也」。段注的改《說文》是根据汉以後「须」与「髯」、「髭」有分工说的,这是以後律前。先秦典籍未见「髯」,「髭」也仅见一次,「须」或「胡」是口毛的统称。《易·贲》「贲其须」,高亨《周易古经今注》「贲其须者,须有黑有白也」;《礼记·丧大記》「小臣爪手翦须」;「翦须」即剪须。「鬚」见《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冉豎]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皙,鬓鬚眉,甚口」,「鬓鬚眉」即胡子、眉毛长得黑而浓密;又《韩非子·现行》「目失镜则无以正鬚眉」,「眉」为目上毛,「须」为口毛,两者对称,可见「须」泛指胡须。正因为「须」是口毛的总名,所以类似人须的须状物,都以「须」命名,如「虎须」、「龙须」、「蜂须」、「花须」等。「鬚」是「须」借为表等待的「额」和表必要的「须」之後的假借分化字。 「髯」亦作「顜」,《說文》「颊须也」,《釋名·釋形體》「在颊、耳旁日髯,随口动摇,冉冉然也」。「髯」也是「须」,只不过特指耳旁颊上的「须」,所以许慎说是「颊须」。「髯」独用多表胡子长得又长又密,可以概括颔下的「须」在内,如《漢書·朱博傳》「博奋髯抵几(敲几)曰:观齐儿欲以此为俗邪」,「奋髯」即扎煞起胡子;《三國志·蜀書,关羽傳》「[诸葛]亮知羽护前,乃答之曰:孟起兼资文武……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羽美须髯,故亮谓之髯」,称关羽为「髯」,是因为关羽的胡子长而浓的缘故。「须」、「髯」对举,则「须」为颐下毛,「髯」为颊毛,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韩愈《张中丞传後叙》「巡长七尺馀,须髯若神」。 髭(zī),亦作「頿」,《說文》「口上须也」,《釋名·釋形體》「口上日髭」。「髭」指的是口上鼻下的胡子,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灵王,生而有髭」。「髭、须」连用,也泛指胡子,如:《古乐府,陌上桑》「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白居易《答山侣》「颔下髭须半是丝,光阴向後幾多时」。 髢(di,鬄),则是假髮之名。《說文》「髢,髲也」,「髲(bi)益髮也」。「髢」与「剃」同源。古代妇女的髮式都是利用长髮盘结成各种样式以求美观,头髮稀疏或脱髮者则以别人剃下或剪下的头髮作成各种髮式,这种假髮称「髢」或「髲」。《莊子·天地》「有虞氏之药疡也,秃而施髢,病而求医」,这是以假髮掩盖少髮;《左傳·哀公十七年》公自城上见己氏之妻髮美,使髡之以为吕姜髢」,这是剃别人的头髮来美化吕姜的头髮。「髲」是「髢」的後起名称,源于「被」,《釋名·釋头饰》髲,被也,髮少者得以被助其髮也」。如:《三國志·吴书·薛综傳》「……长吏睹其好髮,髡取为髲」;《世说新语·贤媛》「[陶侃母]头髮委地下,为二髲,卖得数斛米」。 「鬍」古作「胡」。「胡」原指动物颈下的垂肉,《說文》「胡,牛颔垂也」。动物多有颔下有须的,连类而及也可以称「胡」。《史记·孝武本纪》「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胡髯」即颔下之「须髯」;《风俗通,正失》作「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胡髯」就成为颔下之须了。《述异記》「古人说羊,一名胡髯郎」,这也是因为羊颔下有须的缘故,这样一来,因部位相关,「胡」也就指颏下的「须」了。《五代史·慕容彦超傳》「[彦超]汉高祖同产弟。尝冒姓阎氏,彦超黑色胡髯,号阎昆仑」,称「须」为「胡」,更为胡人多须而加强。不过「胡」主要流行于口语中,《中华大字典》「胡,俗谓须日胡子」,「胡子」当是「胡髭」的记音。现代以「胡子」作为「须」的通称已经流行开来,于是「胡子」就代替了「须」的地位,成为口毛的总名了。 【领项颈脰】 这组词都指脖子,细分有部位上的差异。 领(領),《說文》「项也」。「领」是脖子的本义,指人的头和躯幹相连接的部分。《詩·卫風·硕人》「领如蝤蛴(天牛的幼虫,色白),齿如瓠犀」,《左傳·成公十三年》「我君景公引领而西望,曰:庶抚我乎」:「领如蝤蛴」是说脖子的洁白细腻;「引领」是伸长脖子。「领」的衣领义是由衣服的衣领是衣的围绕脖子的部分而得名的,如《荀子・动学》「若摯(提)裘领,础(屈)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领」的率领义是由提起裘领众毛皆顺引申来的比喻义。 「项」(项)和「颈」(頸)表示脖子都是後起的是通过比喻方法後造的词。「项」源于「杠」「矼」。「杠」、「矼」是连接两端的路的桥,脖子是连接身与首的中间部位,两者相似,所以也把脖子称为「项」(从身、杠省声)。「颈」源于「茎」、「胫」、「茎」是连接杆与穗的细长部分,「胫」是连接大腿和脚的细长部分,所以也连接头和躯幹的细长部分叫做「颈」,《說文》「颈,头茎也」。 「项」、「颈」、「领」在指脖子上有个大体的分工:除「领」指脖子以外,「项」主要指脖子的後部,「颈」则主要指脖子的前部。《說文》「项,头後也」,《廣韵》「颈在前,项在後」。《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记载,灌夫得罪武安侯田蚡,籍福「案(按)灌夫项令谢」,按脖子让人低头行礼当然是按後脖颈,所以用「项」,所以按脖而不低头叫「强项」;《唐书·徐有功傳》「当此时,左右及卫仗在廷陛者数百人,皆缩项不敢息」,「缩项」是缩着脖子,低头缩脖,突出颈的後部,所以用「项」。脖子的後部是颈椎所在的地方,类似独木桥,所以颈的後部或突出颈的後部时常用「项」。《羊公,宣公六年》记载,卫灵公派刺客去刺杀赵盾,该刺客不忍心下手,刎颈而死」,「刎颈」是抹脖子,抹脖子自然是割脖子的前部,所以用颈;《荀子·荣辱》「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願」,头向上举则突出脖子的前部,所以用「颈」。这样一来,就出现项」与「颈」的第二个区别:这就昆虫、鱼类等脖子很短的动物的脖子常用「项」,如张衡《西京賦》「鼋鼍巨鳖、鳢鲤鱮鲖、鲔鲩鲿鮅,修额短项,大口折鼻」,《聊齋·促織》「[蟋]巨身修尾,青项金翅」;鸟类以及其他长脖子的动物多用「颈」,如:《史记·乐书》「[师旷]援琴而鼓之。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集乎廊门;再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莊子·马蹄》「[马]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 「领」、「颈」、「项」的上述分工不是严格划一的。中古之後,「领」专用于衣领、率领等义,「颈」逐渐取代了「领」成为脖子的称呼;「领」与「项」的分工也是大体上的,如曹植《洛神賦》「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延颈」就是「秀项」。到了近代,不知为什么,原指肚脐的「脖」取代了「颈」,「颈」和「项」逐渐不单独作脖子用了;在现代汉浯中,「项」只在「项圈」、「项链」等词中参与构词,「颈」只在「长颈瓶」、「长颈鹿」等词中作为词素出现了。不过其中仍然有「项」表颈的後部,「颈」表细长的脖子的影子。 古代表颈项的词中较常见的还有一个「脰」(dou),《說文》「项也」,《玉篇》「领也」。「脰」可能是「豆」的比喻;「豆」形似今之高脚杯,中茎细长,如人之颈也「头」(頭)即人之颈上的部分;「脰在古代为方言,《釋名·釋形體》「咽,青徐谓之脰」。「脰」在用法上与「喉」相近,多表人的要害部位,如:《左傳·襄公十八年》「晋州绰(人名)及之,射殖绰(人名)中肩,两矢夹脰」;《公羊传·庄公十二年》「[毕]万怒,搏闵公,绝其脰」。 【咽喉嗌吭嗓】 这是和喉咙有关的一组词。咽(yān),《說文》「嗌也」,《玉篇》「咽喉也」。「咽」和「咽」同源,它是就食物的通道说的,是食道的上端部分。正因为如此,「咽」作为动词时,用法和「嚥」相同,如:《孟子·滕文公下》「井上有李,螬食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後耳有闻,目有见」;《漢書·匈奴传赞》「边城守境之民,父兄缓带,稚子咽哺」。《疮疡全書·序》说「咽喉为饮食精气之要路」,分开来说:「咽」是饮食之要路,「喉」是精气之要路。所以「咽」也叫「咽门」,因为它是食物所必经之人口,《疮疡全書·总論》「咽门已下言六腑」,「六腑」都与食物消化有关。 喉(hóu),《說文》「咽也」。「喉」虽然和「咽」相近,常常连用,可是所指的系统不同:「咽」是就饮食系统说的;「喉」是就呼吸系统说的。正因为「喉」指的是气管的最上部,是喉头、声带的所在,所以「喉」经常和用以发音的「舌」、「唇」发生关系,如:《詩·大雅·烝民》「出纳王命,王之喉舌」;《南史·刘湛傳》「此四贤一时之秀,同管喉唇,恐後世难继」。歌唱要由喉发音,所以歌唱总是与「喉」有关,不和「咽」发生关系,如:白居易《寄明州于附马使君三绝句》「何郎小妓歌喉好,严老呼为一串珠」;繁钦《与魏文帝笺》「能喉啭引声,与笳同音」。「喉」是个联绵词的节缩形式,它也称「喉咙」、「胡咙」、「咙喉」、「咙胡」,顾炎武《日知录,三二》「古人读侯为胡……,即今言胡咙耳」。如:《後漢書·五行志》「童谣曰:……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晋书·五行志》「昔年食白饭,今年食麦麸。天公诛谪汝,教汝捻咙喉」。 「嗌」(ài),《說文》「咽也」,《釋名·釋形體》「咽,又谓之嗌,气所流通厄要之处也」。因为「咽喉」上连鼻腔、口腔,下连气管食道,是一个十字口的交点,所以人们用扼守要道的关隘去比喻它。「嗌」是「隘」的分化字,它是通过比喻造词造出来的,所以它可以包括「咽」与「喉」,它的用法也兼该二者。《榖梁传,昭公十九年》「哭泣啜饘粥,嗌不容粒」,《史记·扁鹊仓公列傳》「饮食下嗌」,这裏的「嗌」与「咽」相通;《莊子·庚桑楚》「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漢書·昌邑哀王髆傳》「我嗌痛不能哭」,这裏「嗌」与「喉」相通。 「咽」、「喉」、「嗌」,在用作比喻时是可以互相通用的,如「咽喉要道」等。因为它们指的部位相同或相近,应用中也有互混现象,但大致的区别是清楚的。归纳一下,这种区别即「咽」主要指喉头前部以会厌软骨将之与气管分开、与食道相连的部分;「喉」指喉头,是声带之所在;「嗌」可以总「咽喉」两者,相当于「咽喉」合用。 表咽喉的字还有「吭」(háng),这是与鸟共用的,对人来说是比喻,《集韵》「咽也」,《玉篇》「鸟咙也」,字原作「亢」,亦作「肮」、「颃」。左思《蜀都賦》「其中则有鸿俦鹄侣,……云飞水宿,哢吭清渠」,《禽经》「鸣则引吭」:这是用于鸟;用于人,除「引吭高歌」等外,多表人体的要害部位,如:《史记·张耳陈馀列傳》「[贯高]乃仰绝肮,遂死」;《漢書·娄敬傳》「夫与人鬬,不搤其亢、拊其背,未能全胜」。「嗓」是近代才出现的,它可能是吭」的变体。 【躯体幹肢】 躯(驅),《說文》「体(體)也」。「躯」和「体」(参看〔身体〕条)的不同处,在于:「体」表示身体的组成部件,而「躯」则表示这些部件所组成的整体;「体」是躯之分,「躯」是体之合。所以《釋名·釋形体,》说「躯,区也,是众名之大总」。各地地名的综合称「区」,人体各部的综合称「躯」。「躯」用现代话说就是「全身」,如:《荀子·劝学》口耳之间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陇上歌》「陇上壮士有陈安,躯幹虽小腹中宽」。幹,亦作「榦」,现代简化为「干」;肢,亦作「胑」、「支」;「幹」和「肢」是借用表树木的字来比喻身体的。 「幹」是树幹,是树木的主体部分,借喻身体,它也指身体的主体部分,经常表全身,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唯是楄(pián)柎(fū)所以藉幹者」,「楄」是棺床,它是用来垫身体的;《楚辞·招魂》「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幹,何为四方些」,注「幹,体也」,「去君之恒幹」是说离开你常住的身体。「幹」也可以表身体的支撑部分:《公羊传·庄公元年》记载彭生害死鲁桓公的事,说「拹幹而杀之」,注「幹,胁也」「胁」是支撑身体的肋骨,包括脊柱;《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举幹」,注「幹,长胁也」,就是作为身体主幹的脊柱。 「支」、「枝」是树木的分支部分,对人体来说,分支部分就是胳膊和腿,它们合起来叫「四肢」,如:《管子·君臣》「四肢六道,身之体也」,「六道」指耳、目等六窍;《商君書·算地》「劳其四肢,伤其五脏」。 「肢」是和「幹」是相对而言的,这是就词源说的;应用中,「肢」也可以和「体」、「身」等对称。 「躯」和「幹」虽然都可以表全身,因为「幹」源于主幹义,应用中它的词源赋予的色彩依然很浓,它虽然可以和「躯」连用,但却沒有「躯」的全身、肉体义。曹植《白马篇》「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捐躯」不能用「捐幹」。 【胸膺臆】 胸亦作「胷」,初文作「匈」,古文字象侧立的人形,以「㐅」标出胸部。《說文》「胸,膺也」,「膺,匈(胸)也」。「胸」、「膺」互训,是同义词,都指躯幹前部颈下腹上的部分,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魏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荀子·强国》「白刃扦乎胸,则目不见流矢」;《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华亥(人名)搏膺而呼」,《楚辞·九章,惜诵》「背膺牉(背与胸分裂)以交痛兮,心郁结而纡轸」。 「胸」、「膺」的差别在于它们的来源。「匈」、「胸」是为胸膛而造的本字,「膺」作胸解是它的派生义。考察前期文献,「膺」多与马具有关。《詩·大雅·崧高》「王锡(赐)申伯,四牡蹻蹻,钩膺濯濯」,《詩·小雅·采芭》「方叔率止,乘其四骐。四骐翼翼……,钩膺鞗革」:所谓「钩膺」、「镂膺」等,都指驾车的马的胸饰,这种马饰上系于马颈,下当马胸,可以承轭,在战争中对马也起保护作用。因为「膺」是当「胸」设置的,由于部位相关关系,马「胸」也就称作「膺」了;扩而大之,应用于人,就使「膺」和「胸」成了同义词。因为「膺」的来源关系,它的应用比较狭窄;随着马具的变化,「钩膺」之类逐渐消失,所以後代通用「胸」,很少用「膺」了。 臆(yi),《廣雅·釋亲》「匈(胸)也」,《說文》「胸骨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言未卒,因噓唏服臆」,「服臆」即「服膺」;陆机《演连珠》「抚臆论心,有时而谬」,「抚臆」即「拊胸」。正因为如此,「胸臆」常常连用,如:《列子·汤问》「正度乎胸臆之中,执节乎掌握之间」;王粲《登楼賦》「循阶除而下降兮,气交愤于胸臆」。 「臆」作胸解不见于先秦,它是「意」的後起分化字,作胸解源于「意」。古人认为人的思维器官是「心」,「心」的位置在胸腔内,正因为如此,所以胸」常用以表胸中,表内心的思想活动,如:《孟子·離婁上》「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南史·张充傳》「……是以披闻见,扫心胸」。「意」是心思、意图的意思;作谓语用时,就是用思维器官进行思索或对事物进行揣测的意思。《論語·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就是不要主观想象;《韩非子·解老》「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妄意度」就是凭空猜想。为与心意的「意」区别,表意料、猜想的「意」後来分化出来写作「臆」了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口不能言,请对以臆」;《論衡·案书》「子长(司馬遷)少臆中之说,子雲(扬雄)无世俗之论」。这样一来,表意料的「臆」和表内心活动的「胸」在意义上就产生了交搭,「胸臆」也就常常连用了;进而「臆」有时也就可以表示「胸」,表示意料的处所了,如高适诗「开箧泪沾臆」,李贺诗此别定沾臆」。 「膺」、「臆」都是在引申义上曲折地成为「胸的同义词的,「胸」才是常语。 【背脊膂】 背,《說文》「脊也」。许慎用「脊」解「背」用的是「脊」的扩大了的用法;就其本义来说,它们是相关的,不是相同的。「背」古作「北」,象两人相背之形,相背是脊梁对脊梁,所以脊梁也叫「背」「背」指的是躯幹中与胸、腹相对的部分,是指背部整体。《孟子·尽心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现)于面,盎(盈)于背,施(布)于四体」「背」与「面」相对;《後漢書·黄琼傳》「自冀兴盛,腹背相亲,朝夕图谋」,「腹」、「背」对举;《舊唐書·回纥传論》「中国之困,为胸背之疽」,「胸」、「背」对举。 脊(j),《說文》「背吕也」,《釋名·釋形體》「脊,积也,积续骨节络上下也」。「脊」指的是自颈至臀贯穿背部的脊椎骨,是「背」的主体、躯幹的支撑部分,是现代说的「脊梁骨」。《素问,气府論》「督脉气所发,大椎以下至尻尾……,凡二十一节,脊椎法也」,这裏说的二十一节是沒把发育不充分的尾椎等分解,近代解剖学分解的结果,脊椎共三十三节短骨;《淮南子·俶真》「雲台之高,堕者折脊碎脑」,「折脊」是脊柱折断。「脊」如果和它所连的肋、肉连起来,那就是「背」了,所以「脊」从广义说也可以是「背」,如:《仪礼,特牲馈食礼》「举肺脊以授尸」,「脊」就指整个背部的肉;「杖脊」打的是「背」,不是脊柱。如果把「脊」离折为骨节,那么这种相连的骨节称「吕」,《說文》「吕,脊骨也,象形。昔大岳为禹心吕之臣,故封吕侯」。篆文「吕」正象两节脊骨相连之形。「吕」成为姓氏之後,别造「膂」字,如《書·君牙》「今命尔予翼(辅佐我),作[予]股肱心膂」。「脊」是由「膂」连结成的,所以「脊膂常连用表示脊椎,这是「膂」的扩大用法,如周邦彦《汴都賦》「譬如长蛇,扶其脊膂而首尾皆赴」。 正因为「背」是与胸、腹相对的,是身体的後面,所以它的引申义是「背面」、「背对」、「违背」、「背离」等;「脊」是躯幹的支柱,所以它常比喻物的主体,如「山脊」、「屋脊」等;「膂」则主要和力量发生关系,如「膂力过人」。 【膀胁肋】 胁(脅、脇),《說文》「两膀也」;膀《說文》「肋也」。「肋」和「膀」都指肋骨的腋下腰上部分。「胁」先秦已经使用,如《国语,晋语》「[曹共公]闻其(公子重耳)骈胁,欲观其状」;「膀」则是汉以後记录的方言,如束皙《饼賦》「肉则羊膀豕胁,脂肤相半」,「膀」是从在身体两旁得名的;「膀」作为肩膀、臂膀用字或用来写「膀胱是後来的事。「胁」是从夹持义得名的,《釋名·釋形體》「胁,挟也,在两旁,臂所挟也」;正因为如此,「胁」有劫持、逼迫义,如《書·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不过「膀」作为「胁」的同义词始终沒有通行开。 肋,《釋名·釋形體》「勒也,所以检勒五藏(脏)也」。「肋」从「勒」得名,原指肋骨;肋骨构成桶形以保护内脏,所以说它是约束(勒)内脏的。「肋」指肋骨,也指由并排的肋骨构成的胸壁。不过在早期,「肋」一般用于禽兽,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时王欲还,出令曰鸡肋,官属不知所谓」,《北齐書·傅伏傳》「[周帝]乃自食一羊肋,以骨赐伏,曰:骨亲肉疏,所以相付」;至于人的肋条仍然用「胁」,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魏齐大怒,使舍人答雎,折胁摺齿」。「肋」偶尔也有用于人的,往往是比喻用法。 当「胁」主要用于胁迫义後,「肋」也就逐渐接替「胁」的胁膀义。接替中也曾发生过分工,即「肋」指後连脊椎前连胸骨的所谓「硬肋」,「胁」则指「肋」下不与胸骨相连的「软肋」。《宋元检验三录·无冤录》所载「尸帐式」(验尸表)上载有「胸堂(膛)、两乳、心坎、肚腹、两肋、两胁、脐肚、两胯……」,显然,「两肋」在上,「两胁」在下。不细分时,「胁」与「肋」就无别了,如陆游《悲歌行》「尊拳才奋肋已碎,曹射箭尽弓未韬」。 【肩膀胛】 肩,《說文》「髆也」。「肩」是前肢和躯幹的接连处的称呼,和大臂上部的「膊」部分重合,所以许慎以「膊」释「肩」。「肩」在古代是人、畜的共称:《孟子·告子上》「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这是指人的肩;《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这是指畜的前腿腿根部。 膀,《說文》「胁也」。「膀」原指躯幹上部的两侧部分,如束皙《饼賦》「肉则羊膀豕胁,脂肤相半」。因为「膀」的部位正是上肢後部所掩盖的地方,两者部位相关,于是「膀」也转指肩膊部分。《西湖志馀》「张髈俊封清河郡王,高宗幸其第,进供御筵……,肚羹、大膀子双下」,「大膀子」即蹄髈,肘子,腿的上部。 对牲畜来说,「肩」与「膀」本不必分开;但对人来说,肩的上部以锁骨和躯幹相连处有其特殊作用,这一部位可挑可打,可以荷重,如:《舊五代史·梁,张归厚傳》「太祖视之,便令肩舁归汴」;《徐霞客游記》「至绝险处,澄源并肩手相接」。这样一来,人的「肩」和「膀」就逐渐发生分工。《廣韵》「肩,项下」,《韵会》「肩,胜也,肩强能胜重堪任也」,就是在这个观念下的解释。这样一来,对人说,「肩」就是臂的上端至颈的部分,而「膀」则指大臂和肩胛骨部分了,《中华大字典》「俗谓肩胛为肩膀,臂为膀子」,如《水浒傳》第七十五回「十分腰圆膀阔」。 与之相关的还有个「胛」(jiǎ)。「胛」古作「甲」,《說文》「髆,肩甲也」,「肩甲」即「肩胛」,肩胛骨样子好像古人的「肩甲」,所以用「肩甲」命名。「胛」的部位和「肩」、「膊」、「膀」相迭,不同处在于「肩」、「膀」多用以指部位;「膊」最初是连骨肉而言的,是从食用角度出发命名的;「胛」则特指背部两侧上连躯体下连臂膀的肩胛骨。如:《後漢書·张宗傳》「宗夜将锐士人城袭赤眉,中矛贯胛」,注「胛,背上两膊间」。 【肢肱臂胳膊肘】 肢,亦作「胑」,《說文》「体四肢也」。由人体向四面枝出的部分称「肢」,所以「肢」是人或禽兽的臂(或翼)腿的总称,如《孟子·尽心下》「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嗅)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肢」和「体」是相对称的,如《莊子·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单独说时,上肢或下肢都不用「肢」。 肱(gong),古作「厷」,《說文》「臂上也」,《辞源》「手臂从肘到腕的部分」,两个说法恰恰相反。考察「肱」的早期用法:《詩·小雅·无羊》「麾之以肱,毕来既升」,《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左傳·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为良医」,又《昭公二十年》「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其中有的指大臂,有的指小臂,有的指整个手臂,可见,古代「肱」指臂,是无分于上下的。 臂,《說文》「手上也」。「臂」它源于弓,指可屈伸的臂部。从辟在两边得名,是自腕至肩这一段人体的称呼,如:《孟子·告子下》「紾(扭)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荀子·劝学》「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臂」也可以用于鸟兽之类,如「螳臂当车」。 「臂」和「肱」沒有部位上的区别,它们是古今词。「肱」通用于春秋以前,「臂」兴起于战国之後;《诗》、《书》、《易》、《论语》等不见用「臂」字,後世则「臂」字用的渐多,「肱」逐渐成为古语。 「臂」在後世白话中也称「胳膊」、「肐髆」等,如:李文蔚《燕青博鱼》「拳头上站的人,肐膊上走的马」。「胳膊」一词是由指称牲畜的腿转而指人臂的。 胳,亦作「骼」,《說文》「亦(腋)下也」。这裏「腋下」指牲畜腿的上部、挨近身体的部分。《仪礼,有司彻》「司士设俎于豆北,羊胳一」,「羊胳」即羊的上腿、肩胛部分;又《乡饮酒礼》「介俎:脊、胁、肫、胳、肺」,注「凡牲……,後胫骨二,膊、胳也」。 膊,亦作「髆」,《說文》「肩甲(胛)也」。它指牲畜的腿的肩胛骨部分,如《後漢書·东平宪王苍傳》「……遗宛马一匹,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魏書·孝文帝纪》「以指弹碎羊膊骨」。「胳」、「膊」都指牲畜肢体的上部,细分,肩胛部分称「膊」,「膊」下称「胳」。移以指人臂之後即扩大为肩下腕上的称呼,与「臂」同义了。「膀」、「臂」与「膊」古音近,可能是同源分化词。 肘,《說文》「臂节也」;「寸」为其古字,其点指示肘之所在,即臂之可曲伸之处。《礼记·深衣》「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屈)之及肘」,袖之长短宽窄以「运肘」及肘居其和肘居其中为度;《左傳·成公二年》「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後」,「肘」作动词用是用胳膊肘触、推。 【拇擘】 关于各手指的名称,古今大体接近。《左傳·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子公之食指动」,孔颖达疏「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孔疏所列的五指之名:小指古亦名「季指」,如《仪礼,少牢馈食礼》「挂于季指」(「季指」就是诸指中排行最末、个头最小的手指);「将指」古亦称「中指」,如《异苑》「陶侃左手有文,直达中指」;除此之外,分歧较大的是大指的称呼。 大拇指古代也称「巨指」,如《仪礼,大射礼》「遂执弓挟乘矢……,右巨指钩弦」。称「大指」为「巨指」不过是由于「巨」与「大」的古今常用性的变化造成的。 拇(mǔ),《說文》「将指也」。古代「拇」单独表大指,如《易·咸》「咸其拇」,疏「拇,大指也」。「拇」之表大指,既可以是手之大指,也可以是脚之大指。《莊子·骈拇》「骈拇枝指出乎性哉」,《釋文》「拇,足大指也」;《楚辞·招魂》「[土伯]敦(méi)血拇,逐人駓些」,注「拇,手拇指也」,「敦」是背肉隆起的意思;《管子·小问》「漻然丰满而手足拇动者,兵甲之色也」,「拇」兼指手、足的大指。称之为「拇」,可能从其胖大说的。 许慎以「将指」释「拇」,这对脚的大指来说是对的,就手来说,「将指」则指中指。孔颖达疏《左傳》「将者,言其将领诸指也。足之用力,大指为多,手之取物,中指最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孔疏部分正确,其实「将指」的命名是从长度着眼的:手指中中指最长、居中,如统率诸指之将,所以被称为「将指」;脚趾中大指最长、居首,如统率诸指之将,所以也被称为「将指」。《左傳·定公十四年》「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将指」即指大脚趾。 擘(bo),《說文通训定声》「大指也」。大指称「擘」可能从「辟」的君主义来的,也可能来自「伯」,不论哪一个正确都是从大指在排列和用途上的重要地位得名的。《孟子·滕文公下》「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注「巨擘,大指也」。由此可见,以挑大拇指表居首、第一,自古已然。 【股髀胫腓脚足腿】 这组词是腿的各部分的名称。 股,古代指大腿《釋文》「胫本曰股」,小腿上面的根部叫「股」。《国语,吴语》「玩吴国于股掌之上」,《戰國策·秦策》「[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股」都指膝之上、臀之下的大腿;逗弄幼儿常置于大腿之上,故称「股掌」;大腿肉厚,故瞌睡时以锥刺「股」。「股」也常扩大开来指整条腿。《淮南子·地形》中提到的「修股民」,就是长着两条大长腿的人;《聊齋·促織》中的「股落腹裂」,也指整条腿,只不过是指蟋蟀的腿而已。 髀(脞,脾,bi),《說文》「股也」。「髀」也是「股」,不过特指股的上端股骨头与髋关节结合的部位,《灵枢经,骨度》「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即髀骨外侧的凹陷部分。「髀」固然有时指大腿,更常见的是指大腿上部的外侧或下侧。《莊子·在宥》「鸿濛方将搏髀雀跃而遊」,「搏髀」指它极度兴奋,即现在说的乐得直拍「髀股」,「髀」指股骨头部位,《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备曰:吾常身不离鞍,髀肉皆消。今不復骑,髀裏肉生』」。「髀」则指股端的内侧与下侧。 胫(脛,jing),古代指小腿。《釋名·釋形體》「胫,茎也,直而长似物茎也」:这是从词源上解释的,小腿细长,上连于大腿好像植物的「茎」,所以叫「胫」。《说苑,君道》「胫大于股者难以步,指大于臂者难以把:本小末大,不能相使也」,「胫」对「股」而言,是膝下踝上部分;李华《吊古战场文》「积雪沒胫,坚冰在须」,「沒胫」就是过膝。 腓(féi),《說文》「胫腨也」,《正字通》「胫後肉,腓肠也」。「腨」,「腓肠」就是现代说的腿肚子。由于部位关系,「腓」也常指小腿。《莊子·天下》腓无(bá,腿毛),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腓」指腿肚;《韩非子·扬权》「腓大于股,难以趣走」,「腓」则指小腿。 脚,亦作「腳」《說文》「胫也」「脚」是「胫」的别名。《釋名·釋形體》「脚,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後也」,古时席地而坐,坐时小腿後折,叠于大腿之下,所以把「却」在後面的小腿称「脚」。司馬遷《报任安书》「孙子膑脚,兵法修列」,「膑脚」就是剔去膝盖骨使小腿无法活动。「脚」的这种意义到唐代仍在使用。杜甫《骢马行》「头上锐耳批秋竹,脚下高蹄削寒玉」,《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前一「脚」犹是「胫」义;後一「脚」与「手」对文,已是现代的「足」义了。 现代的「脚」义古代用「止」,当「止」泛化变为「下基」义後,它就被「足」所代替了。「趾」《說文》「足,人之足也,在体下」《釋名·釋形體》「足,续也,言续胫也」:「体下」、「胫下」的部分称「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手足胼胝(pianzhi),面目黎黑」,「手足胼胝」就是手上脚上长满了厚茧;《史记·高祖本纪》「汉王伤匈,乃扪足曰:虏中吾指」,「扪足」就是摸脚。 古代只有腿的各部分的名称,沒有一个统一的腿的称呼,必要表示整条腿时,就用部分的名称来称全体。「腿」是从肘子的脱骨之肉得名的,由「胫」、「股」所退下之肉称「腿」,由于相近关系,也就把「胫」、「股」称为「腿」了,于是「腿」成为「胫」或「股」「胫」的别名,《玉篇》「腿,胫也」;《集韵》「骽(腿),股也,或作腿」。正式用「腿」来表示「胫」、「股」之合是明代以後的事,《正字通》「腿,胫股後肉也,今俗谓股大腿,腓小腿」。先是称大腿肉、腿肚子肉为「腿」,进而称「股为大「腿」,「胫」为小「腿」:这样一来,「腿」就成为合「胫」、「股」、「足」于一体的总称了。 【趾跖趺踵跟踝】 这是和脚及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一组词。 趾,《爾雅·釋言》「足也」。「趾」的古字作止」,「止」正象足形,为「趾」的初文。「止」(趾)的动词用法表示向某处行进和行进的停止,这两个意义使用率很高,占据了「止」(趾)的初形,表向目的地行进的「止」变为「之」,「止」则专用于表示停止、休止、制止之类的意义,使用率较低的脚义,加「足」旁分化为「趾」。所以「趾」虽是後起的分化字,所代表的却是较古老的脚、足义。《左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鬬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屈瑕官名)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举趾高」就是走路脚抬得很高,是志得意满的举止,所以後来把骄傲自满称作「趾高气扬」;《詩·豳風·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传「四之日,周四月也,民无不举足而耕矣」。正因为「趾」表示的是「足」,所以「足趾」常常连用,所表示的仍然是脚而不是脚趾,如左思《吴都賦》「耳目之所不该,足趾之所不蹈」。注意,古代「指」兼用于手、脚,脚趾也称「指」,如:《史记·高祖本纪》「汉王伤匈,乃扪足曰:虏中吾指」;《宋書·胡藩傳》「以刀头穿岸,少容脚指,于是径上」。用「指」专表手指,用「趾」表示脚趾,这是近代分别的产物。因为「趾」表示的是脚,连带着也把脚所留下的印迹称「趾」,如《高士传,梁鸿》「仰颂逸民,遮追芳趾」;至于把山的底部和建筑的基础部分叫「趾」,这是由于脚和基础山根都处于最下部,是根基部分的缘故,如《左傳·宣公十一年》「议远近,略基趾」,这个「趾」後来分化为「阯」、「址」。 跖(zhi),亦作「蹠」,《說文》「足下也」。所谓「足下」就是现代说的脚掌;《戰國策·楚策》「上峥山,窬深溪,跖穿膝暴」,「跖穿」就是脚掌磨穿;《淮南子·說山》「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必食其跖,数十而後足」,鸡的「跖」就是鸡足掌部的肉。脚掌是履地的,是用于蹬踹的,所以作为动词,「跖」表示蹈践、蹬踏。张协《七命》「上无凌虚之巢,下无跖实之蹊」,「跖实」就是脚踏实地;《史记·苏秦列傳》「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蹠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蹠劲弩」是用脚蹬法张开强弩。 趺(fū),亦作「跗」,《玉篇》「足上也」。所谓「足上」就是脚背、脚面,现代口语中还把脚面子称作「趺面」。《仪礼,士丧礼》「乃屦,綦结于跗」,「綦结于趺」就是把鞋带系在脚背上;《莊子·秋水》「[陷阱之蛙]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沒足灭趺」,「灭趺」就是沒脚面子。正因为如此,和尚脚背朝下,脚掌朝上的盘膝打坐的方式称为「趺坐」,如王维《登辨觉寺》「软草承趺坐,长松响梵声」。通过比喻「趺」和「趾」一样也表示物之底座,不过「趾」侧重的是下与地接的基部,而「趺则侧重于处于底部的向上承托之物:沈约《郊居賦》「抽红英于紫蒂,衔素蕊于青跗」「趺」指承托花的萼;刘禹锡《奚公神道碑》「螭首龟,德辉是纪」,「龟跃」是驮碑的石龟。 踵(zhong),《廣韵》「足後也」。所谓「足後就是脚後跟:《戰國策·趙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而泣」这裏说的是赵太后的女儿远嫁燕国,已经登车待发,所以赵太后在车下握着燕后的脚後跟哭泣,不忍远嫁;《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比肩继踵而在,何为无人」。「比肩继踵」指肩膀挨着肩膀、後边的人的脚尖接着前面人的脚後跟,以形容人之多。「踵」的动词用法多由跟在前人脚後的意义产生,所以《說文》说「踵,追也」。《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吴人踵楚而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鍾离而还」,「吴人踵楚」意思是吴国军队追楚军逼得很紧,像後脚追前脚;张衡《東京賦》「踵二皇之遐武」,这裏「踵」是继承、追随的意思,好像循着前人的足迹走。 跟,《說文》「足踵也」。「跟」和「踵」是古今同义词,它是汉以後才兴起的,是用树木的「根」比喻人的脚「踵」的产物,所以《釋名·釋形體》说「足後曰跟,在下方着地,一体任之,象木根也」。马祖常《送袁伯长归浙东》「翁姑带索,跟胫无完肤」「跟胫」就是脚跟和小腿;王肯堂《证治准绳,足跟疽》「或问:足跟生疽何如?曰:……在足跟骨下」「足跟」即「踵」。「跟」也和「踵」一样,作为动词多表示跟随,这是现代常用的意义。 和足有关的还有「踝」(huái),就是现代说的「踝子骨」。《說文》「踝,足踝也」,段注「踝者,人足左右骨隆然圜者也,在外者谓之外踝,在内者谓之内踝」。如:《南史·戴法兴傳》「建康县考囚,或用方材压额及踝胫」。不过典籍中,「踝」多用于赤足义,如《後漢書·冯衍傳》「饥者毛食,寒者踝跣」。表赤足的「踝」当源于「裸」,偶尔字形相同,非同一字。 【皮肤】 皮,《說文》「剥取兽革者谓之皮」。「皮」最初特指走兽之皮,如:《詩·鄘風·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附)」;《韩非子·喻老》「翟人有献丰狐玄豹之皮于晋文公,文公受客皮而叹曰:此以皮之美自为罪」。《釋名·釋形體》「皮,被也,被覆体也」,这是对「皮」的词源的解释,也是对它的引申义的说明。「皮」与「被」、「披」同源,所以後来「皮」泛化,把一切被覆于物表的表层都可以称为「皮」。《漢書·高帝纪》记载,刘邦「以竹皮为冠」,韩愈《题于宾客庄》「榆英车前盖地皮」:「竹皮」、「地皮」就是竹子和土地的表层其他如「鱼皮」、「蛇皮」、「树皮」、「瓜皮」等,举凡蒙于物表的组织、外壳都可以称「皮」。 肤(膚),《說文》「皮也」,《釋名·釋形體》「布也,布在表也」。「肤」源于「傅」、「布」,也指包在外面的表层,不过它特指人的外皮。《詩·卫風·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孟子·告子下》「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肤」都是人的皮肤的特称。 「皮」和「肤」最初都是特称,在先秦区分得相当严格,一般不混用。由于「皮」的应用率高,在使用中逐渐泛化,成为外包表层的通语,所以人的皮肤的有时也用「皮」来表示了,如:《莊子·山木》「吾愿君刳形去皮,洒心去欲,而游于无人之野」;《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战国、秦汉时期,这种以「皮」代「肤」还是个别的,只用于割剥皮肤的场合;中古之後,「皮」就逐渐取代了「肤」兼表人的皮尤其是当「皮」与「骨」、「肉」等泛称对举的时候尤其明显,如:《南史·荀匠傳》记载荀匠守丧过哀,「形骸枯悴,皮骨裁连,虽家人不復识」;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七首》「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中古之後,身体表皮也用「皮」了;现代「肤」只在「皮肤」、「肤色」、「体无完肤」、「切肤之痛」之类的词语裏作为义素存在了。「肤」也曾有过扩大的用法,如《後漢書·蔡伦傳》「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用「树肤」表树皮,不过这种趋势沒有继续下去,所以变为偶然的、例外的用法。 【肌肉】 肌,《說文》「肉也」,《正字通》「人身四支(肢)附骨者皆曰肌」;《說文》是用近义词互释,不如《正字通》的解说精确。「肌」是人体上的「肉」,是人体附骨之肉的特称。《漢書·丙吉傳》「诚其仁恩内结于心也,虽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以比」,「割肌」指割下他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史记·扁鹊仓公列傳》「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湔浣肠胃,漱涤五藏(脏)」,「解肌」是分开肌肉。古代不仅人的肉有专称,人的皮也有专称:肉称「肌」,皮称「肤」。正因为如此,古代特指人的皮肉时总是「肌肤」连用,如:《莊子·逍遥游》「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司馬遷《报任安书》「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从先秦以至中古,上述的「肌」,一般不能用「肉」去置换。 肉,《說文》「胾也」,段玉裁注「胾,大脔(大块肉)也,谓鸟兽之肉;人日肌,鸟兽日肉」。段玉裁对「肉」和「肌」的区别大体上是对的,但并不精确。「肉」不是鸟兽之肉的特称,而是肉类的通称。古代食用之肉来自禽兽,所以禽兽之肉多简称作「肉」,如:《左傳·庄公十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荀子·劝学》「肉腐生虫,鱼枯生蠹」。不过,「肉」是个统称,人的肌肉也是「肉」的一种,所以泛称时,「肌」也可以称「肉」。当「肉」和「肤」相对举时,是必须用「肌」的,因为两者都特指人身上的皮和肉;当「肉」和「骨」相对称时,一般用「肉」。因为「骨」是个人畜无别的泛称,所以对称时也用泛称的「肉」,即使是指人肉也如此。《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杜甫《麗人行》「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前例说明虽然用为动词,但因为和「骨」发生关系,所以用「肉」;後一例说明单说人肉时用「肌」,与「骨」连用时用「肉」。「肉」用于人,也不限于「骨」、「肉」对举的场合,凡是泛称时都是可以用的。《孟子·離婁上》「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墨子·节用中》「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管子·水地》「五臟已具,而後生肉」,《南史·侯景傳》「景左足上有肉瘤,状似龟」:这裏的「肉」虽然都是人体的肉,但是因为是指食用的「肉」、与「骸」、「五脏」相对的「肉」、限定「瘤」的性质的「肉」,都是泛称,所以都用「肉」,而且不能用「肌」置换。此外,当人体受屈辱、遭贱视,也经常用「肉」而不用「肌」。《荀子·正論》「治古无肉刑」,「肉刑」指鞭打身体、割鼻子、黥面之类残伤身体的刑罚;《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肉袒」是脱掉上衣,袒胸露背,准备受答打。这裏的「肉」实际上也是泛称。 「肉」是动物肉的统称,「肌」是人肉的特称。不过这种分别在汉以後已经不严格了。《後漢書·独行,陆续傳》「唯[陆]续、[梁]宏、[驷]勋掠考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肌肉」连用;《颜氏家训,序致》「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肌」、「骨」对举;杜甫《暮秋枉斐道州手札卒尔遣兴寄递呈苏涣侍御》忆子初尉永嘉去,红颜白面花映肉」,「肉」指人脸上的肌肤;可见它们的界限在逐渐消失。元、明之後,它们基本上混同了;现代,「肌」已成为古词,只不过「肌肉」作为一个词多指筋肉而已。 【膏腴】 「膏」,古代泛指肥肉,《說文》「膏,肥也」。《国语,晋语》「夫膏粱之性难正也」,注「膏,肉之肥者」;成语「膏粱子弟」即指吃肥肉餐细粮的富家子弟。从肥肉中熬出的脂肪也称「膏」,这是膏的引申义,如《三國志·吴书·周瑜传「实以薪草,膏油灌其中」。「膏」用作动词表示「上油」,如韩愈《送李愿归盘谷亭》「膏吾车兮秣吾马」。「膏」又用来比喻肥沃的田地,在这个意义上常常「膏腴」连用。《戰國策·趙策》「封之以膏腴之地」,「膏腴之地」即指肥沃得像可以捏出油来的土地。 「腴」(yú)是腹下的肥肉。《論衡·语增》「桀纣之君,垂腴尺馀」,「垂腴尺馀」是形容桀、纣腹下脂肪很厚。「腴」由腹下肥肉引申为一般肥胖:《南齐書·袁象傳》「象形体充腴」,「充腴」即指肥胖。「膏」和「腴」的主要差别在于:「膏」指肥肉,及由肥肉炼出来的油;「腴」则特指腹下的「板油」。 【脏腑】 「脏」、「腑」是传统医学对人体内部器官的分类。 脏(臟,zàng),《集韵》「腑也」。「脏」、「腑」源于「藏」、「府」。古代把收藏各种器物的处所叫做「藏」(zang),把收藏文书宝货的仓库叫做「府」;古代医学把体内的器官都比作收藏主管某种或某类物质的处所,所以也叫它们「藏」、「府」,为了区别後来分化为「脏」、「腑」。 古代有所谓「五脏」、「六脏」、「九脏」之类的说法,如:《莊子·齐物論》「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周礼·天官·疾医》「参之以九藏之动」;《管子·水地》「五味者何?曰五藏。酸主脾,咸主肺,辛主肾,苦主肝,甘主心」。不过後代最通行的说法是「五脏」,一般指「脾」、「肺」、「肾」、「肝」、「心」。《說文》「心,火藏也」、「肝木藏也」、「肾,水藏也」、「肺,金藏也」,「脾,土藏也」。显然,将体内器官比作藏物的仓库是比较早的,比如《周礼》的「九藏」,据注说就于心、肝、脾、肺、肾之外又包括「胃」、「膀胱」、「大肠」、「小肠」四者。後来随着医学的发展,又于「藏」之外分出了「府」。「腑」的分出是汉以後的事,通常说有「六腑」。《白虎通·情性》「六府者何谓也?谓大肠、小肠、胃、膀胱、三焦、胆也」;《太平御览引《韩诗外傳》「何谓六府?咽喉人量之府,胃者五榖之府,大肠转输之府,小肠受成之府,胆积精之府,膀胱精液之府也」。虽然关于「六腑」的说明不十分统一,但是用今天医学眼光看,所谓「腑」主要指体内的消化系统。把消化系统从呼吸、循环等系统裏独立出来,这裏显然是个大进步。 【胃腹肚】 胃,古今都指上连食道、下通十二指肠的消化器官,《說文》「胃,穀府也」。如:《素问,五脏别論》「胃者,水穀之海,六府(腑)之大源也」;《史记·货殖列傳》「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 腹,《釋名·釋形體》「腹也,富也,肠胃之属以自裹盛,復于外腹之,其中多品,似富者也」。「腹」就是现代通称的「肚子」,是躯幹的胸下、腿上的部分。「腹」是包括胃在内的,如:《後漢書·光武帝纪》「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又《边韶傳》「边孝先,腹便便,懒读書·但欲眠」。不过「腹」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有时相当于「胃」,如:《莊子·逍遥游》「偃鼠饮河,不过满腹」;《楚辞·渔父》「宁赴湘流,葬于江鱼腹中」。这只是习惯的说法,相当于「腹」的缩小了的用法。 肚,《廣雅·釋亲》「胃谓之肚」。「肚」是「胃」的民间後起说法。这个初义还保存在口语中,读为dǔ,如「羊肚」、「猪肚」。因为「胃」是「腹」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肚」也经常扩大指「腹」,读du,如:孟郊《择友》「面结口头交,肚裏生荆棘」;苏轼《石鼓歌》「细观初以指画肚,欲读嗟如箝在口」。 「胃」、「肚」是古今词,它们都和「腹」产生交叉;不过现代「肚子」有代替「腹」的趋势,「腹」只用于书面语和构词了。 【殍殣】 张廷珪《请河北遭旱涝州准式折免表》「天灾所降,年榖莫登。在于贫弱,或至殍殣」,「殍」与「殣」连用,都指因饥饿而死的人。分开来说:「殍」侧重于不尽天年、中途零落;「殣」侧重缺衣少食、饥饿而死。 「殍」(莩、荽,piǎo)源于「标」、「拖」,表示飘零坠落,人的中道零落即谓之「殍」,所谓抛撒了。因饥饿而丧命则称「饿殍」,如:《孟子·梁惠王上》「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宋史·李光传赞》「诸路监司,按贪赃,恤流殍」。 「殣」(jin)源于「堇」、「馑」,指遭遇艰年、饥饿致死,《左傳·昭公三年》「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杜注「饿死为殣」;《後漢書·马融傳》「自关以西,道殣相望」,「殣」即「馑」的分化字,相当于「饿殍」。由于相关关系,掩埋饿殍或路死者也称作「殖」了,如:《詩·小雅·小弁》「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毛传「墐,路冢也」;《魏書·高祖纪下》「路见坏冢露棺,驻辇殣之」。 【尸屍】 「尸」古代主要有两个意思。其一表尸体,《礼记・曲礼下》「在床曰尸」,《释名・释丧制》「既定死曰尸」;如:《左傳·成公二年》「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虫出于户」。用为谓语,陈尸示众也用「尸」,如《左傳·桓公十五年》「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注「杀而暴其尸,以示戮也」;像死尸一样仰卧也叫「尸」,如《論語·乡党》「寝不尸,居不容」《集解》「尸,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也」。「尸」的另外一个意思表示祭祀中象徵死者神灵的人。古代祭礼祖先、神灵要用一个活人象徵死者受祭、享用祭品,後来逐渐用牌位来代替了,这种替代尸的牌位称「主」,或称「柱」、「神主」;「主」盛行前这个象徵性的受祭者叫「尸」,如:《詩·小雅·楚茨》「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钟鼓送尸,神保聿归」;《仪礼,士虞礼》「卒祝,主人再拜稽首。祝迎尸于门外」,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常以臣下或死者的晚辈充任。用作谓语,「尸」表示充当祭祀中的尸,如《詩·召南·采蘋》「谁其尸之,有齐姜女」;还表示只居其位而不任其事,如:《莊子·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吾自视缺然」;《論衡·量知》「无道艺之业,不晓政治,默坐朝廷,不能言事,与尸无异,故曰尸位」。 「屍」,《玉篇》「在床曰屍」,《正字通》「古尸作屍」。「屍」即「尸」的第一义,不过不像《正字通》所说的「屏」是「尸」的古字。恰恰相反,「屍」是为区别尸体的「尸」和作神主的「尸」的分化字,是为分出尸体义而特造的後起字。如:《新書·胎教》「生进贤而退不肖,死且未止,又以屏谏,可谓忠不衰矣」;何法盛《晋中兴书》「举[葛洪]屍人棺,其轻如空衣」。後代用「尸」写「屍」,只是由于後来以「尸」象徵祖先神灵的风俗被木主所代替,「尸」用得少了;为了使「屏」的字形得到简化,又恢復了「尸」作为尸体的用法而已。 【容貌】 容,古作「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世以鲍焦为无从颂而死者皆非也」,「从颂」即「从容」。「颂」由于用于「歌功颂德」的「颂」和称述功德的文体的「颂」,只好转借容纳的「容」来代替自己,这是先用本字後用借字的一个例子。 颂,《說文》「貌也」。「容」和「貌」虽然都指人的面部、但意义却各有侧重。「容」侧重于人的精神,「貌」侧重的是外观。所谓「精神」,这裏指的是人的内心情感及人的内在体质情况等在人脸上的流露。《孟子·万章上》「舜见瞽瞍,其容有蹙」,《莊子・渔父》「千乘之君见夫子未芸不分庭伉礼,夫子犹有倨傲之容」,《史记·屈原贾生列傳》「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後漢書·华佗傳》「年且百岁,犹有壮容」:前二者反映的是忧愁、倨傲的神情;後二者反映的是身体枯瘦或壮健的体质特徵。正因为「容」是内在特点的流露,所以由「容」构成的词语,如「容色」、「容颜」、「容光」、「容止」、「愁容」、「怒容」、「笑容」、「病容」等,也都和内在性情、体质有关。 貌,古作「兒」《說文》「容仪也」。「貌」侧重的是外貌、仪表,所谓外表即五官长相、修饰打扮之类。《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者,貌侵」,「貌侵」是长相魏陋;李白《前有樽酒行》「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这是说胡姬的长相美:这裏的「貌」,都不能用「容」来替换。因为「貌」指的人的外观、模样、所以相貌和内心就可以脱离。《楚辞·九章,惜诵》「言与行其可迹兮,情与貌其不变」,「情」与「貌」对举;《素書·遵义》「貌合心离者孤,亲谗远忠者亡」,「貌」与「心」可以分离;《周书》王貌爱之」,「貌爱」是表面上相悦,实非出于本心;《莊子·德充符》「子产然改容更貌」,这是说内心和外表都改变。因此,「貌」在构词时才构成「美貌」、「礼貌」、「外貌」、「风貌」、「年貌相当」、「以貌取人」之类的词语。柳宗元《捕蛇者说》「言之,貌若甚戚者」,这是说从外表看好像是很悲伤的,假如沒有「若」字,应当说「言之,其容甚戚」。 【姿态】 「容」、「貌」虽然也可以指全身,但侧重的是面部;「姿」、「态」虽然也可以表面部,但侧重的是身段、体形。 《說文》「姿,态也」。「姿」和「态」的差别近似容」和「貌」:「姿」重在表形体,「态」重在表神情。 姿,《釋名·釋姿容》「姿,资也;资,取也;形貌之禀,取为资本也」。「姿」是否源于「资」可以另当别论,「姿」重在「形貌之禀」倒是事实。正因为「姿」着重形体,所以「姿仪」、「姿势」、「姿貌」、姿首」等常常结合使用。《後漢書·周举傳》「举姿貌短陋,而博学洽闻」,「姿」与「貌」连用,表示其身材、长相;《晋书·後赵载記》「安定人侯子光,弱冠美姿仪」,「姿」与「仪」连用,表示外表;《後漢書·李固傳》「胡粉饰貌,搔头弄姿」,「弄姿」是作出各种体态。「姿」与「容」也连用,不过连用时兼有表姿势和神态两种意思,如:《後漢書·荀悦傳》「美姿容,尤好著述」;《清稗类钞,冯婉贞》「女婉贞,年十九,姿容妙曼」。 态(態),《說文》「意态也」,段玉裁注「有此意因有此状,故曰意态」。「态」固然表外表,但兼表神情,是通过形体、行为而表现出的神态、风格。《荀子·臣道》「巧敏佞说,善取宠乎上,是态臣者也」,「态臣」是阿谀奉迎之臣;《韩非子·二柄》「人主之欲(慾)见(现),则群臣之情态得其资矣」,「情态」是各种取媚主上的行为、表现;庾信《赵国公集序》「下笔成章,逸态横生」「逸态」是飘逸的风格;《列子·說符》「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人之子。视其……作动态度,无为而不窃鉄也」,「态度」指的是动作表现出来的神情,这和今天把人对事物的看法在言行中的反映称为态度是一样的。 【气息】 「气」和「息」在表示呼出吸人的气时是同义的,如:李密《陈情表》「但以刘(李密祖母姓)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聊齋·促織》「近抚之,气息惙然」。分开来说,它们的词义有很大距离。 气,《說文》「雲气也」。「气」古字正象雲气流动之形;後来「气」被借来写「乞」,雲气之「气」就借「馈客之刍米」的「氣」来记录了,「馈客之刍米」的「氣」就加「食」旁另造了「饩」来补偿了;简化汉字後,又将「氣」简化为「气」,恢復了古字形。《列子·天瑞》「虹霓也,雲雾也,风雨也,四时也,此积气之成乎天者也」,《说苑,辨物》「登灵台以望气氛」:「气」都指蒸气、雲气之类。 「气」沒有一定的形状,沒有一定的体积,流动不拘,很难捉摸,所以後来就把看不到、摸不着却可以感到它们存在事物都用「气」来比喻。《左傳·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种「气」指人的精神状态、气势;《孟子·公孙丑上》「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这裏的「气」指的是由修养得到的一种神秘的、不可捉摸的东西,近似气节;《戰國策·趙策》「太后盛气而胥之」,「气」指的是愤怒之气;《木兰诗》「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朔气」指北方的寒风等。 息,《說文》「喘也」。呼出吸人的行为称「息」。《莊子·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以息相吹」就是用呼吸之气吹动;《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将军毋失时,时间不容息」,「时间不容息」,是说时机一瞬即逝,其间隔容不下人喘息一次;《山海经,海外北经》「钟山之神名曰烛阴……,不饮、不食、不息,息为风」,这是说「烛阴」不轻易呼吸,一呼吸就变成世上的风。 「息」除了增殖、消减义以外,好多派生义与呼吸有关。「息」的休息义就来自喘气:人紧张劳作之後呼吸急促,停下来喘口气就是休息。《墨子·贵义》「今有人于此,负粟息于路侧,欲起而不能」,晁错《论贵粟疏》「四时之间,无日休息」:「息」最初都是歇下来使呼吸调匀的意思。「息』的叹息义也是从呼吸来的,叹气不过是长出一口气而已。《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太息」、「叹息」都是长叹的意思。 「气」经常作为名词用,「息」经常作为动词用;「气」和「息」只在呼吸和所呼吸的气体这一意义上相关。《論語·乡党》「摄齐(提着衣服下摆)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屏气似不息」是憋着气好像不呼吸一样,「气」仍是气体义,「息」仍是呼吸义。 【臭味】 「臭」古代指鼻子闻到的气味,「味」古代指口所尝到的滋味,它们分别是鼻与口两个器官的官感。可是由于这两个器官的感觉有许多共同处,比如酸甜苦辣就既是嗅觉又是味觉,所以「臭」和「味」在语言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些纠葛,它们的演变也很有趣味。 「臭」,最初不是形容词,而是动词,它不像现代那样指令人厌恶的气味,而指用鼻子去辨别气味。《說文》「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自」,这是从构字上说的,狗的嗅觉最灵敏,狩猎时常用狗来追踪兽类,所以用「犬」、「自」(古鼻字)来表示嗅觉。《荀子·荣辱》「臭之而无嗛(沒有不快意)于鼻,尝之而甘于口」,又《礼論》「三臭(多次去闻)之,不食也」:「臭」都是用的本义,是用鼻子去闻,读xiù。当「臭」广泛地用于所嗅和恶气味後,为了区别,表动词的用字分化为「齅」、「嗅」,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食之则甘,嗅之则香」。「臭」是用鼻子闻各种气味,名物化後,转为鼻子所闻到的各种气味。所以作的为名词,「臭」是各种气味的总名,既不专指好的气味,也不专指坏的气味。《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兰」是香草,「臭」这裏当然指香气;《左傳·僖公四年》「一薰(香草)一莸(yóu放散臭味的草),十年犹有臭」,「十年犹有臭」是十年之後还保留有「薰」、「莸」的香气和臭气:「臭」是兼指美恶两种气味的气味义。古代要表示难闻的气味时,除了用「腥」、「臊」、「秽」之类的专称外,泛指或强调时多用「臭恶」或「恶臭」表示,如:《論語·乡党》「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礼记·大学》「如恶(wù)恶(è)臭,如好(hào)好(hào)色」。 「味」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味」最初也是动词,指品味,是用口去品尝滋味的意思。《老子》「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味无味」就是以无味为有味,品尝出无味中的滋味的意思;《荀子·哀公》「黼衣黻裳者不茹荤,非口不能味也,服使然也」,「口不能味」就是口不能品尝辨别滋味。「味」名词化之後也转而指所尝到的滋味,如:《論語·述而》「子在齐闻韶(乐曲名),三月不知肉味」;《莊子·齐物論》「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螂蛆甘带(蛇),鸱鸦耆(嗜)鼠,四者孰知正味」。 在气味义上,「臭」与「味」很接近,所以常常连用。《左傳·襄公八年》今譬于草木,寡君(鲁君)在君(对于晋君),君之臭味也」,意思是把晋君比作草木鲁君就是草木的气味和味道,是依附于草木的;成语「臭味相投」最初也是习惯、爱好、兴趣彼此投合的意思,并非贬义。可是,「臭和「味」的演变却大不相同。就像现代说某种东西「有味了」指有了坏气味一样,「臭」也由泛指的气味偏向了恶劣的气味,词义缩小,变成了下位概念,读chou。《荀子·王霸》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臭味莫美焉」就是有臭味的沒有人爱好。《莊子·知北游》「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连用。成语「遗臭万年」、「臭名远扬」等也用的「腐臭」义。「味」则相反,偏重于美味,正像口语说的「有滋味」指有好味道一样,如:《孟子·告子上》「口之于味也,有同耆(嗜)焉」;《莊子·盗跖》「目欲视色,耳欲听声,口欲察味,志气欲盈」。 《荀子·正名》「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其中列举的各种气味,口、鼻多相通。在「臭」的常用义变为恶气味之後,由于通感关系,「臭」的气味义就逐渐为「味」所取代了,所以後代鼻子也变成闻「味」的器官了。「臭」的缩小,导致了「味」的扩大,以鼻异的「香臭芬腥臊酸」诸「臭」,後代就可以称「味」了。为了区别口、鼻的不同感受,後来就用「气」来区别于「味」,作为鼻子感知的气味,这是因为鼻子是从各种气中摄取到味的。于是「气」就取代了「臭」,「香气」、「腥气」等就是鼻子闻到的气息了。「味」也由口鼻共同的感受分化为「滋味」与「气味」,分属两者了。 【涕泣泪洟泗】 在上古,「涕」指眼泪或掉泪,与鼻涕无关,《說文》「涕,泣也」,《玉篇》「目汁出曰涕」。司馬遷《报任安书》「然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这是名词用法,「流涕」是流泪,不是流鼻涕;《史记·淮阴侯列傳》「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这是动词用法,是哭泣;成语「痛哭流涕」、「感激涕零」,「涕」也都是眼泪而不是鼻涕。在上古鼻涕有专称,那就是「泗(si)和(ti)」。《詩·陈風·泽陂》「寤寐无为,涕泗滂沱」,「涕泗」指的是眼泪和鼻涕;《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唾洟」,「不敢唾演」是不敢吐唾液、不敢擤鼻涕。 另外,上古「涕」的同义词是「泣」不是「泪」。《戰國策·趙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泣」是动词,是哭;《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哭,泣不下」,「泣」是名词,是眼泪。《漢書·食貨志》「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涕泣」联合指哭;《詩·邺風·燕燕》「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泣涕」指眼泪。 泪(淚)在六朝以前不作眼泪解。《淮南子主术》「木击折,水戾破舟」,「戾」或作「淚」,是形容水流湍急的;张衡《南都賦》「长输远逝,漻淚淢汩」,「泪」也是急流的意思;汉武帝《秋风辞》「秋气僭以凄泪」,「凄泪」即凄厉,与眼泪也无关。「泪」作眼泪解,字书中最早见于《廣韵》「泪,目液也」,可见,中古时期「泪」才有眼泪义。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涕泪」即「涕泣」,指的是眼泪;温庭筠《咏晓》「乱珠凝烛泪,微红上露盘」,这是用眼泪比喻「烛泪」。 「涕」、「泣」、「泪」都可能来自「滴沥」这一複辅音词,「泪」可能是「泣」的後起字,是分出「泣」的名词义的。「泪」後来在诗、词中广泛使用,逐渐取代了了「涕」,而「涕」则取代了「演」、「泗」。这样一来,「涕」和「泪」就分道扬镳了。 【屎矢恶粪】 屎,《說文》作「菌」,说「菌,粪也」。「屎」和「粪」现代都指从动物肛门中排泄出来的食物渣滓,雅称叫做「大便」在先秦,它们有明显的区别。 「屎」在先秦的文献裏一般写作「矢」,如:《左傳·文公十八年》[襄]仲以君命召惠伯,……杀而埋之马矢之中」;《莊子·人间世》「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蜄(大蚌壳)盛溺(尿)」。「屎」、「菌』都是後起字,汉以後也很少用。《莊子·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在屎溺」,这裏的「屎」可能是传抄中被後代人改写的;《北梦琐言》「有一秀才行吟曰:驻马上山阿……,久思不得。顾(顾况)云:何不道风来屎气多」,这「屎」是後代才通用的。 「屎」还有个常见的「雅语」,那就是「恶」(wù)。《吴越春秋,勾践人臣外傳》「臣窃大王之粪,其恶味苦且楚酸」;《漢書·武五子傳》「陛下左侧谗人众多,如是青蝇恶矣」,颜师古注「恶即矢也,越王勾践为吴王尝恶」。称「矢」为「恶」显然出于忌讳。 粪(糞),《說文》「弃除也」。先秦把扫除後倾倒的叫「粪」,引申开来进行洒扫、清除垃圾也叫「粪」,如《左傳·昭公三年》「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小人类除先人之敝声日子其将来」作为名词,「粪」指扫除中所清除、弃去的尘土、垃圾,这种垃圾上古以为是弃而无用的东西,如:《論語·公冶長》「粪土之墙,不可也」;《国语,晋语》「玉帛酒食,犹粪土也」。随着农业的进步,人们知道各种垃圾,其中也包括粪便是可以肥田的,于是用「粪」作为肥料,如《論衡·率性》「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粪壤」就是可作肥料的灰土。作为动词「粪」就表示施肥了。《老子》「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注「粪者粪田也」;《孟子·滕文公上》「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粪」也指施肥。粪便和垃圾都是上好的肥料,这样一来「屎」和「粪」就在肥料义上统一起来了,「粪」、「屎」逐渐成了同义词。《正字通》「粪,秽也」,又说「粪者,屎之别名」;段玉裁注《說文》「粪」字说「古者除秽曰粪,今人直谓秽曰粪,此古义今义之别也。凡粪田多用所除之秽为之,故云粪」:这都很好地说明了「粪」的词义演化过程。《後漢書·耿弇傳》「[耿]恭于城中穿井十五丈不得水,吏士渴乏,笮马粪汁而饮之」,《梁書·范缜傳》「人之生譬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廧落粪溷(厕所)之侧」:这是「粪」作「屎」解的用例,其时远在汉以後。 【溺尿溲手旋遗屙便解出恭】 这是排泄屎尿有关的一组词。 溺(nì),亦作「𡲘」,《說文》「人小便也,从尾水」。该字甲骨文中己见,字象人小便之形,应是撒尿的最早的称呼。因字与「㐱」易混,简化後的「尒」,「尔」失去形象,秦系文字字下加「水」,字本身讹变为「尾」;另一系文字则别作「溺」。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雎佯死,即卷以箦,置厕中,宾客饮者醉,更溺雎」;《漢書·周仁傳》「仁为人阴重不泄(患前列腺炎),常衣敝补衣、溺袴」,师古注「溺袴为小袴,以藉其尿」。 「尿」是「𡲘」的简化字,《通俗文》「出脬为尿」。如:《舊唐書·罽宾国傳》「有被蛇螯者,鼠辄嗅而尿之,其疮立愈」;《紫雲庭·二折》「尿盆刷煞腥臊气」。正因为「溺」、「尿」是指小便,所以男人的排泄器官也就叫做「鸟」(diǎo)、「屌」。如:《西游记·十九出》「炼得铜筋铁骨……,摆锡鸡巴,我怕基钢刀剁下我舄来」;《西厢记·三本四折》「一点津液儿嚥下去,这样病便可」。「鸟本是借音,昧失本源之後,人们因为和鸟之形,也就呼「鸟」为「鸡巴」、「小鸡」了。 撒尿古代还有一个称呼,叫「溲」(sou),《廣韵》「溲,小便」。如:《素问,奇病論》「有癃(前列腺病)者,一日数十溲」;《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同样出于避粗俗,作名词用时,「溲」常写作「手」,「解溲」就变成「解手」了,如:《醒世恒言,三》「王九妈正在净桶上解手……」;《红楼梦》第廿七回「宝玉解手去了才来……」。「溲」的命名,可能来自小便之声,所以母亲诱导孩子撒尿时,常作叟叟之声,引起孩子的条件反射。由于相关关系,也就把「溺」称作「溲」了。 小便也称「旋」(xuán),有可能是「溲」的音变,如:《左傳·定公三年》「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人名)旋焉」;韩愈「[张]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也可能来自「私」,为忌讳,古常称男女之隐处为「私」,如:《左傳·襄公十五年》「师慧过宋朝,将私焉」杜预注「私,小便」:又《定公二年》「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私出」即为小便而外出。「旋」即「私」之变音。 古代大便一般用「遗」,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廉将军虽老,尚善饭。然与臣坐,顷之三遗矢矣」;《後漢書·张湛傳》「湛至朝堂,遗矢溲便,因自陈疾笃,不能復任朝事,遂罢之」。 「遗」後来也称「屙(ē)」,《玉篇》「屙,上厕也」。「微」、「歌」音近,「屙」或为「遗」亡後世变音,如《景德传经录,九,大安禅师》「喫沩山饭,屙沩山屎,不学沩山禅」。 拉屎、撒尿涉及秽恶隐私,所以产生很多避忌语如「净手」、「更衣」、「出恭」、「内急」、「放水」等。其中应用最广的就是「便」了。「便」最初是到别处去方便一下的意思,是「溺」、「遗」的委婉语。但是事实决定词义,「便」应用既久,就有了排泄义了,拉屎被称为「大便」、撒尿被称作「小便」了。如:《漢書·韦玄成傳》「[玄成]阳为病狂,卧便利,妄笑,语昏乱」,师古注「便利,大小便」;又《张安世傳》「郎有醉,小便殿上」,「小便」即尿。 「便」久用还原之後,较後起而常用的就是「解」了,如《京本通俗小泛,错斩崔宁》「叙了些寒温,魏生起身去解手」。随之而来的是「大便」称「大解」、「小便」称「小解」了,如戚继光《练兵实記》「遇夜,即于厕中大小解」。 在关于排泄的众多委婉语中,有必要说一说「出恭」。旧私塾只分上下午,不分课时。须大小便时,只准一人出入,门口有一牌子,一面写有「出恭」,一面写有「人静」。内急者外出解手,要将牌翻开「出恭」一面,回来之後就翻向「人静」一面。第一个人沒有回来时,他人不得外出。外出主要是为了解手,尤其是大便,所以「出恭」就有了大便或方便义了。 十二、疾病 【疾病症】 疾,《說文》「病也」,病,《說文》「疾加也」;《礼记·丧大記》「疾病,外内皆埽」,注「疾困曰病」。按古代训诂家的解释一般的病称「疾」,重病称「病」。从古代典籍的用例来看,这种区别并不明显。《論語·述而》「子疾病,子路请祷」,「疾病」同用于一人;《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王使人问疾,医来…[孟子]对曰:……今病小愈」,同是孟子托病不朝齐王,时而用「疾」,时而用「病」;《韩非子·備內》「人主之疾死者不能处半」,《史记·龟策列傳》「文王病死,载尸以行」,「疾」、「病」都可以使人致死:由此可见,泛言时,二者沒有严格的界限。 从来源上看,「病」的古字象一人卧于床榻、缠绵不起之形,可见「病」的古义侧重在慢性病。「疾」的古字象人腋下着箭之形,推测初义,当指外伤或急病。二者虽然在後代使用中渐趋混同,但从习惯用法和引申义中仍能看出其间的区别痕迹。《孟子·離婁上》「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莊子·达生》「行年四十,而有内热之病以死」,《莊子·天运》「西施病心而矉(颦)其里,其里之魏人见而美之」,《鬼谷子,权篇》「病者,感衰气而不神也」:可见「病」是久病内病、热病,体力消耗极大。《莊子·齐物論》「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左傳·定公四年》「水潦方降,疾疟方起」,《淮南子·时则》「水泉咸竭,民多疾疠」,《荀子·王制》「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可见,「疾」是急病,传染病、伤残之病(按,「五疾」指喑聋、跛、躄、断者、侏儒)。在今天,「病」虽然排除了「疾」,但「足疾」、「残疾」、「痢疾」、「疟疾」等还称「疾」,当是古义的残留。 从「疾」、「病」引申为生理现象角度看,凡疲劳过度、饥饿过度造成的困苦不堪、软弱无力的状态也叫「病」,这显然是从长期卧病义来的,如:《論語·卫灵公》「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孟子·公孙丑上》「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疾」则侧重于疼痛,痛苦义,如:《左傳·成公十三年》「痛心疾首」;《荀子·荣辱》「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痛痒)」:痛疼是外伤、急病的症候。 「疾」、「病」引申表心理状态时,「病」多表示忧虑、担心、苦恼、困顿之义,如:《論語·卫灵公》「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范宜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疾」则强烈得多,多表怨恨、嫉妒、仇视之类意思,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这种引申义显然和「病」表虚弱,「疾」表痛苦相应。 比喻人的缺点、短处时,多用「病」,如《莊子·让王》「学而不能行谓之病」,用「疾」时很少;「疾」的快速迅猛义则是「病」所不具备的,如《荀子·劝学》「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注意,古代关于病重的说法与今不同。除了「病剧」之类说法之外,还用「病困」、「病革」、「病固」、「寝疾」等;「大渐」不是病情减轻,而是回光返照。 症,《辞源》「病之徵验也,古皆作证」。「症」源于「证」,是「证」的分化字。「证」、「症」是发病时的各种症状,如呕吐、咳嗽、盗汗、发烧等,早期用「证」,如:《列子·周穆王》「其父之鲁,过陈,遇老聃,因告其子之证」,陶弘景《陶隐居集,肘後百一方序》「撰《效验方》五卷,具论诸病证候,因药变通」;中古之後就用「症」了,如《水浒傳》第六十回「李固便道,小人近日有些脚气症候」。不过应用既久,病状也就和病自身有时混用了,如「对症下药」,如《温疫論》「沈氏黄龙小谊汤云:此症下与不下皆死,用此或可回生」:「症」也相当于病了。 【恙疴】 「恙」、「疴」在表示疾病上义相近。「恙」、「疴」和「疾」、「病」是从不同视角上说的:「疾」、「病」是从医学的角度上看的,是由于各种原因使人体各系统失调造成的;「恙」,「疴」是从迷信观念出发的,被认为是由于鬼神降灾、五行失调造成的。 恙(yàng),《說文》「忧也」。段玉裁注「古者相问曰不恙,曰无恙,皆谓无忧也」,这是後代根据「恙」的用法所作的推测,并不符合原意。「恙」与「殃」、「祥」应是同源词,神鬼降祸叫「殃」,神鬼示警叫「祥」,神鬼降灾而使人遭受各种凶咎,其中也包括疾病叫「恙」,所以,「恙」是「殃」、「祥」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書·伊训》「作不善,降之百殃」,《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哀乐失时,殃咎必至」:「殃」、「咎」及身即谓之「殃」,为了区别,字亦作「𦍙」,《经籍籑诂》「殃,《墨子·非乐上》作降之百」。古人认为「殃」虽是鬼神所降,对人来说,则是人的思想、行为所招来的,所以分化出从「心」的「恙」。「恙」在古代多用于问候语,所以「无恙」、「不恙」常连用,其意与祝愿吉祥相同,只是从否定的角度说的罢了,相当于「沒灾沒病吧」、「沒有不顺遂的事吧」之类,如:《戰國策·齐策》「威后问使者曰:岁亦无恙耶?民亦无恙耶?王亦无恙耶」。《楚辞·九辩》「赖皇天之厚德兮,还及君之无恙」。《风俗通》说「恙」是噬虫,善食人心,所以凡相劳问,都说「无恙乎」;《辍耕录》说北方大荒中有兽,咋人则疾,名曰「㺊」,所以人无忧疾谓之「无恙」:这都是俚俗词源,不足为据。「无恙」不仅可以用于人,也可以用于物,如上引《戰國策》「岁亦无恙」,如《世说新语·排调》「行人安稳,布帆无恙」。不过「无恙」成为习惯的问候语之後,因为问候的主要内容是健康情况,所以「恙」逐渐缩小为疾病义,如:权德舆《与道者同守庚申》「伊予嗜欲寡,居常疴恙轻」;秦观《答张文潜病中见寄》「君其专精神,微恙不足论」。表疾病的「恙」是「恙」的後起义。 疴(kē),亦作「痾」,《說文》「病也」。这同样是用後起义去解释本义;「疴」应与「祸」、「恶」同源:鬼神所降曰「祸」,及于人身曰「疴」。《漢書·五行志中之上》「祸与妖、疴、祥、同类」,又说「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疴,病病貌,言寝深也」:「疴」是「祸」在人身上的体现,其表现形式多为病。《漢書·五行志》说「视之不明,是谓不悊……时则有目疴」,「听之不聪,是谓不谋,时则有耳疴」,「言之不从,是为不义,时则有口舌之疴」:可见,「疴」是人的行事的感应,是由于见事不明、不听取意见,不与别人商量而独断独行等,鬼神所降的惩罚。应用既久,迷信色彩逐渐消失,「疴」也就成为疾病的同义语了,如:《晋书·乐广傳》「尝有亲客在坐。方饮,见杯中有蛇;既饮而疾。时壁上有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復置酒,见如初。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疴顿愈」;鲍照《谢赐药启》「飚落先伤,衰疴早及」。 「恙」和「疴」同是表示鬼神所致之祸咎,都演变为表疾病用语,但因为「恙」主要用于问候,所以常常表示小病小灾,即使自述也多用「微恙」、「小恙」之类;「病」主要用于自述,所以常表重病、老病,如「旧疴」、「积病」、「沉疴」等。这是它们在应用中的分工。 【痼疚】 「痼」亦作「㽽」,源于「固」;「疚」,亦作「㝌」,源于「久」。「固」与「久」也同源,《小爾雅·廣詁》「固,久也」;《国语,晋语》「臣固闻之」,注「固,久也」。从质地、特徵上说是「固」,坚牢;从时间上说是「久」,持续时间长。 在表示疾病时,「痼」经常作形容词用,形容疾病缠身,经久难愈,《說文》「痼,久病也」。如:《後漢書·光武帝纪》「京师醴泉涌出,饮之者固疾皆愈」;刘桢《赠五官中郎将》「余婴沈痼疾,窜身清漳滨」。字原作「固」,如:《礼记·月令》「季冬行秋令……,则胎夭多伤(殇),国多固疾」;《漢書·王商傳》太后前闻商有女,欲以备後宫。商言有固疾」。「痼」即「固」的後起分化字,所以它经常作形容词用。「痼」也用于长期养成的不易根除的癖好、习惯,这是扩大了的用法,如潘音《反北山嘲》「烟霞成痼癖,声价藉巢由」。 「疚」,《釋名·釋疾病》「久也,久依体中也」。《莊子·盗跖》「必持其名,苦体绝甘,约养以持生,则亦久病长阨而不死者也」,「久病」亦即「疚病」。不过久病的形容词用法为「痼」所占有,所以「疚」则常用于名词和动词,这也是一种同源词的分工。用为名词的,如:《詩·大雅·召旻》「维昔之富,不如时;维今之疚,不如兹」,《通释》「疚亦贫病也」;《韩非子·显学》「无饑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究者,非侈则惰也」;《廣韵》「疚,病也」。用为动词,「疚」表久病缠绵时的忧烦与苦痛,经常被用来比喻内心的痛苦或惭愧的心情如:《詩·小雅·采薇》「忧心孔疚,我行不来」;《論語·颜渊》「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疠疫瘟瘴】 这组词都指急性传染病,其差别在于发病或流行的特点。 疠(癘),《說文》「恶疾也」。疠的本义指的是一种恶疮,即麻风病。《素问,风論》「疠者,有荣气热胕,其气不清,故使其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准确地表明了麻风病患者的特徵;「疠」早期作「厉」,如《韩非子·姦劫弑臣》「厉虽痈肿疟疡……,未至饿死擢筋也。故劫杀死亡之君,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其所以称「厉」,可能有迷信色彩,如《诸病源候論》「病无少长,率皆相似,如有鬼厉之气」。「疠」後亦作「癞」,「疠」在古代被看做严重的传染病,所以後来凡急性、烈性、流行性的传染病也称为「疠」。「病」作为传染病多指发病暴急、传染性强烈、死亡率高的急性传染病,又称「疠疾」或「疠气」,如:《周礼·天官·疾医》「四时皆有疠疾」;《曹集诠评,说疫气》「建安二十二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疫,《說文》「民皆疾也」。「疫」是流行性急性传染病的通称,或者因为传染病在古代民工之中最易发生或流行,所以被称为「疫」,即「役」病「疫」与「疠」的不同在于,「疫」虽然流行性强,病情却不一定险重。《素问,刺法論》「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但若「疫」「病」连用,那就指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急性流行病了,如:《墨子·兼爱下》「今岁有疠疫,万民多有勤苦冻馁转死沟壑中」;《论衡》「饑馑之岁,饿者满道,温(瘟)气疫疠,千户灭门」。 瘟,《集韵》「疫也」。字亦作「温」,这显然和传染病多流行于温度较高的季节有关。「瘟」和「疫」常常合称,如:《素问,本病論》「民病瘟疫,早发咽嗌乃乾,四肢满,肢节皆痛」;《抱朴子,微旨》「经瘟疫则不畏,遇急难则隐形」。「瘟」与「疫」也有不同处,这就是「瘟」用得更为普遍,不仅人的传染病可以称「瘟」,牲畜、家禽的流行性急性传染病也可以称「瘟」,如「猪瘟」、「鸡瘟」。「瘴」特指旧时我国南方山区的流行性急性传染病,它的得名或来自「层峦叠嶂」的「障」、「嶂」。古代认为「瘴」的发病的原因是由于山林间的湿热郁蒸之气所致,所以又称为「瘴气」、「瘴毒」,如:《後漢書·马援傳》「初援在交趾,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又《杨终傳》「南方暑湿,瘴毒互生」。感染瘴气致病即称为「瘴疫」或「瘴疠」,如:《後漢書·马援傳》「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杜甫《梦李白》「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 【痤疖痈疽疡疮】 这组词都指疮疡类外科疾患,在体表上都有肿疡和溃疡的形症,其分别在于病因和症状的轻重。 痤(cuó),《說文》「小肿也」,《廣韵》「疖也」。「痤」是毒疮中的小的,就是後代所说的「疖子」。《韩非子·六反》「夫弹痤者痛,饮药者苦,为苦惫之故不弹痤饮药,则身不活,病不已矣」,「弹痤就是割破疖子;《素问,生气通天論》「汗出见湿,乃生痤痱」;「痤痱」就是疖子和痱子。 疖(痛),《正字通》「疡类。疖与痈疽别,疡之小者为疖」《巢氏病源》「经络之血得冷所折则结涩不通则生痤疖也」。「痤」、「疖」是不同时代的词语。古代医学认为「痤」、「疖」是出汗或血液运行遇冷凝结而成的,近代医学认为它们是由葡萄球菌或链状菌侵人毛囊引起的。患「疖」时因为局部出现硬块如结节,所以叫「疖子」。现代「痤」和「疖」又发生新的分工,医学上把由于皮脂腺分泌过多等引起的、多生于面部的小红疙瘩,也就是粉刺,称为「痤疮」;这样,「痤」就成了疖子中的轻而小的了。 痈(癰、瘫,yong),《說文》「肿也」,这是就其红肿突起的症状说的;《釋名·釋疾病》「痈,壅也,气壅否结裏而溃也」,这是就词源说的,古代认为「痈」是气血壅积所致,所以叫「痈」。如:《戰國策·秦策》「夫齐,罢(疲)国也,以天下击之,譬犹以千钧之弩溃痈也」。《灵枢,痈疽》「气血不通,壅遇不行,故热。热胜则肉腐,肉腐则为脓。然骨髓不焦,五脏不伤,故命曰『痈』」。又《脉度「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府不和则留结为痈」「痈」和「痤」为一类,其不同在于:「痤」肿的面积小,只有一个出头,症状轻;「痈」肿的面积大,有多个出头流脓之处症状重。 疽(ū),《說文》「久痈也」。「疽」也是毒性恶疮,它源于「阻」或「沮」,古代医学认为「疽」是气血不畅、受阻聚积而成,故名。《正字通》「痈之深者曰疽;疽深而恶,痈浅而大」;《灵枢,痈疽》疽者,热气淳盛,下陷肌肤,筋髓枯,内连五脏,血气竭,当其痈下,筋骨良肉无馀,故命曰疽」:「疽」与「痈」的区别在于「痈」虽然面积大、出头多,但未向肌肉、组织深处发展;「疽」是痈的恶变,它虽然是一个头,但根子很深,有的下及骨骼、脏器,所以古人也把「疽」称作「附骨痈」。「疽」比「痈」的症状严重,常常会致人死命的,如《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行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 疡(瘍,yáng),《說文》「头创也」,生在头上的疮称「疡」。《左傳·襄公十九年》「荀偃癉疽,生疡于头」,疏「疡,头创也」。称「头疮」为「疡」,这是缩小了的用法;「疡」源于「伤」,凡皮肤因伤而破裂、化脓都可以称「疡」:《周礼·天官·疡医》「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药劀杀之剂」,「疡医」负责的范围包括未化浓的「肿疡」,化脓的「溃疡」,各种外伤的「金疡」,跌打折肢的「折疡」;所施的治疗包括「祝」(敷药)、「劀」(刮)、「杀」(开刀),可见,「疡医」相当于外科医生;《水经,夷水注》「夹岸有温泉对注。夏暖冬热,上常有雾气,疡痍百病,浴者多愈」,「疡痍百病」相当于各种恶疮和溃疡的疾病。在这个意义上「疡又是「痈」、「疽」之类的病的总名。 疮(瘡),《釋名·釋疾病》「创,戕也,戕毁体使伤也」。「疮」源于「创」,最初指刀矛之类所造成的外伤,这种外伤化脓後的病也称「创」,分化为「疮」,《正字通》「疮,刀伤者成疮」。「疮」和「疡」一样,也由创伤扩大为有化脓症状的外科病的通称,如:《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头有创(疮)则沐,身有疡则浴」;《後漢書·齐北惠王傳》「头不枇沐,体生疮肿」。这样一来,「疮」也和「疡」一样,成为「痈」、「疽」之类的毒疮的总名了; 现代,「疮」成为皮肤或黏膜上发生溃烂病的通称,「疡」则成为古语的遗留,只在「溃疡」、「脓疡」之类的词中起构词作用了。 【癣疥癞】 癣(癣),《說文》「乾疡也」;《釋名·釋疾病》「癣,徙也,浸淫移徙处日广也,故青、徐谓癣为徙也」。「癣」的古今义基本相同,指由霉菌引起的皮肤病,如:《山海经,中山经》「……豪鱼,状如鲔……可以已白癣」;《永类方》「癣疮作痒,雀儿草,即酸母草,擦之数次,愈」。 疥,《說文》「搔也」。「疥」就是今天的疥疮,因为患疥疮时患处奇痒,使人狂搔不止,所以也叫「搔」,如:《易林,涣之震》「疮疡疥搔,孝妇不省」;《史记·越世家》「吴有越,腹心之疾;齐与吴,疥癣也」。 癞(癩),《集韵》「疠,恶疾也,或从赖」。「癞」是「疠」的後起字,「病」後代主要用于表传染病的疠疫义,表麻风病的「疠」就另造「癞」字分化了出来。《史记・范睢蔡泽列傳》「[豫让]漆身为万」索隐「厉音赖,癞病也」;《医心方,三》「凡癞病皆是恶风及犯触忌害得之,初觉皮肤不仁,或淫淫苦痒如虫行」。「癞」後来用法扩大,凡流脓脱髮的恶疮都可以称「癞」,如「癞子」,「癞头」等。 【疣赘瘤瘿瘘】 这组词都指突起在人体上的肉结或肿块。 疣(yóu),亦作「肬」,《說文》「赘疣也」,《玉篇》「疣,疣肿,结病也」。因为「疣」是连赘于人体上的多馀部分,所以也叫「赘疣」;因为它多生在人的头部、手、脚上,表面突起,所以又叫「疣肿」、「结病」。《南史·武丁贵嫔傳》「生而有赤痣在左臂,疗之不灭,又体多疣子」,「疣子」大概就是口语中的「瘊子」。《肘後方》「手足疣目,盐傅(敷)上,以舌舐之,不二度,瘥」,「疣目」可能就是今天说的「鸡眼」。 赘(贅,zhui),《小爾雅·广言》「属也」。因为「疣」是连属附着于人体的,所以「赘疣」常结合使用,如:《荀子·宥坐》「今学曾未如疣赘,则具然欲为人师」;《楚辞·九章,惜诵》「竭忠诚以事君兮,反离群而赘疣」。由于「赘疣」或「赘瘤」常连用,所以「赘」本身也就有了「赘疣」、「赘瘤」义了,所以《釋名·釋疾病》说「赘,属也,横生一肉,属着体也」,《廣雅·釋言》说「赘,疣也」,《釋文》说「赘,瘤结也」。《莊子·大宗师》「彼以生为附赘县(悬)疣,以死为决(疮)溃痈」,「附赘」就是长了肉瘤,今天还把瘊子之类称作「肉赘」;《丸经》「赘木为丸,乃坚乃久」,「赘木」就是瘤木,是树上长的疙瘩。 瘤,亦作「𦞧」《說文》「肿也」,《釋名·釋疾病》「瘤,流也,血流聚所生瘤肿也」。「瘤」就是今天的「瘤子」、「肿瘤」。《列女传,辩通传,齐宿瘤女》「宿瘤女者,齐东郭采桑之女,闵王之后也。项有大瘤,故号曰宿瘤」;《唐书·孙思邈傳》「结为瘤赘,陷为痈疽」。「疣」、「瘤」同源,它的分化是後来的事。「瘤」与「疣」不同处在于:「疣」小,常是无疼无痒的,不增殖;「瘤」的组织却不断增殖,常长得很大。所以《正字通》说「瘤、疣二病,似同实异。疣,赘也,与肉偕生者为疣,病而渐生者为瘤」。 瘿(瘿,ying),《說文》「颈瘤也」,《釋名·釋疾病》「瘿,婴也,在颈婴喉也」。「瘿」是瘤的一种,「瘿」源于「婴」,围在颈上和绕颈的饰物为「婴」、「缨」生在颈上的肿瘤因而也叫「瘿」,《医宗金鉴》「瘿者,如缨络之状……故有是名也」。《三因方,皦瘤》「瘿多著于肩项,瘤则随气凝结」。《吕氏春秋·尽数》「轻水所,多秃与瘿人」,注「瘿,咽疾」,这就是现代说的由缺碘引起的大脖子病。《宋史·王钦若傳》「钦若状貌短小,项有附疣,时人目为瘿相」,因为瘤子长在颈上,所以才称「瘿相」。 瘘(瘻,lou),《說文》「颈肿也」。「瘘」也是生于颈项的,即今之淋巴腺结核,它不同于「瘤」、「赘」,多是多个肿瘤,累累如葡萄,故亦称「瘰疠」。《外科大成,瘰疠》「[瘰疠]结核于项前项侧之间,小者为瘰,大者为疠,连续如串珠者为瘰疠」。《淮南子·說山》「鸡头已瘘」,注「瘘,颈肿疾」;柳宗元《捕蛇者说》「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瘘疠」即「瘰疠」。 【瞽矇瞍眇盲瞎】 这组词都指丧失视力,但彼此情况不同。 瞽(gǔ),《廣雅·釋言》「盲也」。失明称「瞽」,如:《莊子·逍遥游》「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論語·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瞽」固然指失明者,如果深入追求,则「瞽」特指那种由于刺瞎或害其他眼病而使眼球塌陷的瞎子。《說文》「瞽,目但有朕也」,段玉裁注「但有朕者,才有缝而已」;《釋名·釋疾病》「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漢書·贾谊傳》「瞽史诵诗,工诵箴谏」,颜师古注「瞽,无目者也」。这三种解释是统一的:「瞽」者失去眼球或眼球塌陷,所以是「无目者」;无目者只有眼皮,象「鼓」只有一层皮一样,所以称作「瞽」;无目而只馀眼皮,所以眼部只有缝隙。古代乐师实质上是奏乐的奴隶,是要刺瞎眼睛的,所以古乐师也称「瞽」。《詩·周硕·有瞽》「有瞽有瞽,在周之庭」,《集傳》「瞽,矇也,以为乐官者,目无所见,于音乐审也」。 矇(méng),《說文》「童(瞳)蒙也」,所谓「童蒙」,是指有眸子而无所见,象被物「蒙」上一样;《釋名·釋疾病》「矇,有眸子而失明,蒙蒙无所别也」;《六书故》「矇,眸子微膜翳无见也,今人所谓内障也,又谓之清盲」。由此可见,「矇」即现代所说的青光眼,古代说的「青盲」,是眼如常人却视而不见的。《詩·大雅·灵台》「鼍鼓逢逢,矇瞍奏公」,传「有眸子而无所见曰矇」。嵇康《声无哀乐論》「矇瞽面墙而不悟,離婁照秋毫于百寻」,「面墙不悟」是对着一堵大墙而无所知。和「矇相关的还有一个「瞍」(sou),《玉篇》「瞍,无眸子也」,沒有黑眼珠或患白内障之类眼病,看不黑眼珠,称「瞍」。《国语,周语》「瞽献曲,史献書·师箴,瞍赋,矇诵」,注「无眸子曰瞍,有眸子而无见曰矇」;又《晋语》「矇瞍不可使视」,注「有眸子而无见曰矇,无眸子曰瞍」。 眇(miǎo),《說文》「小目也」。「小目」有两解:一指目小,《正字通》「眇,目偏小,不盲」;一指少目,《洪武正韵》「眇,偏盲也」,「偏盲」即独眼,一目盲。《漢書·叙传上》「離婁眇目于毫分」,这是眯起眼使视力集中,所以颜师古注「眇,细视也」;《淮南子·說山》「小马大目,不可谓大马;大马之目眇,可谓之眇马」:这裏用的都是「小目」义,与眼病无关。《易·履》「眇能视,跛能履」,《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传注》「丁掾好士也,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眇」都指一眼瞎。「眇」有时也泛指瞎子,如:《北史·魏孝文帝纪》「路见眇跛,停驾亲问,赐衣食,復终身」。 盲,《淮南子·泰俗》「盲者目形存而无能见也」,《韩非子·解老》「目不能决黑白之色则谓之盲」,可见,「盲」侧重的是目不能见。「盲」最初是个动词,经常和「聋」对举,如:《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後漢書·陈蕃傳》「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正因为「盲」来自动词,所以名词化後就成为失明的泛称,无论哪种状态的失明,都可以称作「盲」。《韩诗外傳》「范昭观齐国之政……顾太师曰:子为我奏成周之乐,愿舞。太师对曰:盲臣不习」,太师是「瞽」者,自己称「盲」臣;《後漢書·李业傳》「公孙述连微……,皆托青盲,以避世难」「青盲」即「矇」;《漢書·杜钦傳》「钦字子夏,少好经書·家富,而目偏盲」,「偏盲」即「眇」,可见「盲」是各种失明的统称。 瞎,《集韵》「目盲也」。「瞎」和「盲」是古今词,「瞎」是六朝之後的口语。它也是动词,最初可能指将眼刺瞎,後来成为失明者的泛称,如:《北史·鱼俱罗傳》「[俱罗弟]赞凶暴,令左右炙肉遇不中意者,以签刺瞎其眼」;孟郊《寄张籍》「西明寺後穷瞎张大祝,纵尔有眼谁尔珍」;《世说新语·排调》「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北史·谷楷傳》「曾孙楷,有幹局……眇一目,性甚严忍……,时人号曰瞎虎」。後来的「瞎」同「盲」一样,也可以指由于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视力丧失,其中包括瞎一隻眼。 在先秦,尤其是春秋以前,盲乐师称「师」,近似欧洲古代的行吟诗人。他们掌握着大量的历史史诗、民间歌谣,经常在宫廷演奏。《左傳》的作者传说也是瞎子。可见「瞽」和「史」一样,是古代传说、历史、文化的掌握者,正因为如此,春秋以前「瞽」者同时是教师。《国语,周语》「瞽史教海,耆艾修之」,《周礼·秋官·大行人》「九岁属瞽史」,《礼记·明堂記》「瞽宗,殷学也」:这一切都反映着古代的文化掌握在这些人的手裏,贵族子弟的教育权掌握在这些人的手裏。盲乐人古代被尊为「师」,後世的传道解惑者被称为「师」,不是偶然的。 春秋之後,学在官府的情况改变了,私人办学的日益增多,盲人也随着失去了他们的文化优势。随着时代的变迁,盲人就从为人师的地位一降而为愚昧的象徵了。战国以後,「盲」、「瞎」……成了用来比喻无观察力、无分辨力、无理解力、无判断力的用语了,如:《論衡·量知》「人未学问曰矇」;《中论,修本》「见人而不自见者谓之矇」。今天也把情况不明叫「盲目」,随声附和叫「盲从」,目不识丁称「文盲」,不懂科学称「科盲」。盲人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了。 【聋聩】 聋(聾),《說文》「无闻也」,《釋名·釋疾病》「聋,笼也,如在蒙笼之内,听不察也」。耳朵听不见或听不清声音叫「聋」,如:《莊子·逍遥游》「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新论,专学》「聋者之歌也,效人为之而无以自乐也」。 聩(聵,kui),《說文》「聋也」。「聋」与「聩」的区别在于:「聩」是先天性耳聋,「聋」包括後天性耳聋和听觉迟顿。《国语,晋语》「聋聩不可使听,僮昏不可使谋」,注「耳不辨五声和曰聋,生而聋曰聩」。《漢書·黄霸傳》「霸为颍川太守……,许丞老,病聋,督邮白欲逐之。霸曰:许丞廉吏,虽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颇重听,何伤,且善助之」:可见「聋」包括「重听」者在内。 「聩」亦作「𦘍」,《方言》「聋之甚者,秦晋之间谓之」。 【傴僂、尪、癃】 伛偻(傴僂,yuIu),《廣雅・釋詁》「曲也」,《通俗文》「曲脊谓之伛偻」。驼背或者因年老而脊柱向上拱起称「伛偻」:《淮南子·精神》「子求(人名)行年五十有四而病伛偻,脊管高于顶」,这是罗锅。白居易《求雨》「奔腾道路人,伛偻田野翁」,这是因过劳而驼背。 「伛偻」是个联绵词,它和其他联绵词一样有着各种书写形式。《莊子·大宗师》「曲偻发背上有五管,颐隐于齐(脐),肩高于顶」,又《莊子·达生》「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瘘者承蜩(蝉)犹掇之也」,《列子·黄帝》记此事作「痀」,《集韵》「偻,偻佝,短醜」,《晋书·文苑,王沈傳》「偻垢者,以守意为坚贞」:「痀瘘」、「曲偻」是「伛偻」的别写;「偻佝」、「偻垢」是「伛偻」的颠倒;今天口语中的「罗锅」,也是「偻佝」的另一写法。「伛偻」等也常单音化,在意义上并无差别。《荀子·王制「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击(觋)之事也」,「伛巫」即驼背女巫;《左傳·昭公四年》「顾而见人,黑而上偻」,「偻」也是驼背。「偻佝」单音化还写作「癃」(lóng),《說文》「癃,罢(疲)病也」,也就是锅腰。《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臣不幸有罢癃之病」,索隐「罢癃谓背疾,言腰曲而背隆高也」;《漢書·高帝纪下》「年老癃病勿遣」,师古注「癃疲病也」。作为动词,「伛」、「偻」等就表示使腰或背弯下,这种曲背弓身,是古代表示对对方恭敬的姿态。《左傳·昭公七年》「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其中「偻」表示猫腰弯背,「偻」是俯得更低。 尪(wang),亦作「尩」,也是一种骨骼弯曲病,只不过「伛」是脊柱向下弯曲,人脸向地,「尪是脊柱向後弯曲,患者仰面向天而已。《礼记·檀弓下》「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曝)尪而奚若」,注「尪者面鄉(向)天,觊天哀而雨之」;《吕氏春秋·尽数》「苦水所,多尪与伛人」,注「尪,突胸仰向疾也;伛,伛脊疾也」。 「尪」还表示生得短小羸弱之人,因为尪者多短小体弱故也,如:《晋书·山涛傳》「少尪病,形甚短小,而聪敏过人」;苏轼《上神宗皇帝书》「世有尪羸而寿考,亦有盛壮而暴亡」。 【伤、创、痍、瘢、痕】 伤(傷),《說文》「创也」;创(創),《說文》「伤也」。《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伤、察创、视折」,注「创之浅者白伤」,注是不正确的。「伤」和「创」的区别不在于深浅而在于词性:「伤」主要用为动词;「创」主要用为名词。 古籍中「伤」用的次数很多,绝大部分是动词。《左傳·成公三年》「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未绝鼓音」,《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这都是受伤,而且是重伤。「伤」也偶尔用作名词,但这种情况极少,如《左傳·襄公十七年》「以杙抉其伤而死」。 创,《說文》作「刅」,象刀刺人人体之形,表示伤口。「创」用得比较晚也比较少,主要是用作名词,如:《梁传,襄公二十五年》「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三國志·蜀書,邓芝傳》「[邓芝]引弓射之,中猿母。其子为拔箭,以木葉塞创」。在同一句中「创」、「伤」共用时,「创」也一般用于名词,「伤」用于动词,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驰人吴军……所杀伤数十人,不得前,復驰还……身中大创十馀」;《漢書·李陵傳》「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後漢書·吴汉傳》「[汉]堕马伤膝,还营……诸将谓汉曰:大敌在前而公伤卧,众心惧矣。汉乃勃然,裹创而起」。「创」也偶尔作动词用,但很少,如《梁传,文公十一年》「古者不重创不禽二毛」。「重创」左傳》作「重伤」。 「创」是锋利之器在身体(或物体上)造成的破损,在皮肤或黏膜上生的疖子过去有「痈」、「疽」,「痤」等名目,它们化脓後穿破皮肤时和伤口相似,所以後来也把这些病叫做「创」,如:《論衡·书虚》「吾君背有疽创」;《晋书·王恭傳》「恭败,奔曲阿。久不骑乘,髀生创,不能去」。表痈疽的「创」为了和表刀伤、创始的「创」等分别开来,字也写作「疮」,如:《晋书·谢石傳》「石面生疮,疗之莫愈」;杜甫《瘦马行》「天寒远放雁为伴,日暮不收乌啄疮」。 创伤,古代还有个名称叫「夷」,「夷」最初接近「伤」,如:《易·明夷》「夷于左股」;《左傳·成公十六年》「子反命军吏察夷伤」。「夷」後来主要用为名词,字亦分化,写作「痍」,如《後漢書·班超傳》「每有攻战,辄为先登。身被金痍,不避死亡」。作为名词,「痍」常常和「创」、「疮」结合使用,如:《漢書·淮南王傳》「野战攻城身被创痍」,杜甫《北征》「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 「夷」有平的意思,所以创处平復後所留的痕迹也称「痍」,又称「瘢」,《說文》「瘢,痍也」,《系傳》「创处已愈有痕曰瘢」。「瘢」、「痍」常常连用,如《南唐书》「王璵攻润州,为巨弩所射,中右耳,矢自左耳出……,卧百馀日復起,耳至老不聩,亦无瘢痍」。不过後世多用「瘢」,「痍」被弃置不用,如:《漢書·朱博傳》「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着其颊……。博闻知,以他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赵壹《刺世疾邪賦》「所好则钻皮出其毛羽,所恶则洗垢求其瘢痕」。现代说的「疤」、「疤剌」就是「瘢」的变音。 痕《說文》「胝瘢也」。「痕」也是创伤留下的「瘢」所以「痕」与「瘢」常连用或对举,如:蔡琰胡笳十八拍》「沙场白骨兮,刀痕箭瘢」;白居易《过昭君村》「至今村女面,烧灼成瘢痕」。不过应用中它们有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瘢」重「痕轻,「瘢」可以用手摸出,「痕」只可以用眼看出。正因为如此,「痕」有了痕迹义,如岑参《长门怨》「绿钱生履迹,红粉湿啼痕」。 【藥药剂】 藥,简化汉字中与「药」归并《說文》「治病草也」。「藥」最初限于指各种草药,如:《史记·三皇本纪》「神农氏尝百草,始有医藥」;《水经,谷水注》金谷涧中有清泉,茂树众果、竹柏藥草备具」。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各种矿物、动物也进人药材,于是「藥」成为治病之物的总名:《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穀、五藥养其病」,注「五藥,草、木、虫、石、穀也」;《急就篇》注「草木金石鸟兽虫鱼之类堪愈疾者,总名为藥」。「药」最初指白芷或白芷葉《廣雅・释草》「白芷,其葉谓之药」《集韵》「药,草名,白芷也」。《楚辞·九歌·湘夫人》「桂栋兮兰橑,辛夷楣兮药房」,注「药,白芷也」,根称白芷,葉称「药」;《山海经,西山经》「号山,其草多药、芎」,注「药,白芷别名」。近世多借「药」写「藥」,以求简化。剂(劑),《廣韵》「分剂」。把多种药物按分量配合、使之调和叫「剂」,如:《三國志·魏书·华伦傳》「合汤不过数种,心解分剂,不復称量」。中药多是由多种药物合成的,所谓「方剂」,所以这种合成的药也称「剂」,如韩愈《清河张君墓志铭》「诸奇怪物,剂钱至数十万」,「剂钱」即药价。 「藥」与「疗」同源,它是就可以治病的药物说的,所以「药材」、「药草」、「中药」、「西药」……都用「药」;「剂」是就各种药物按比例、分量配伍说的,是複方的「药」,所以可以说「剂量」、「剂型」、「针剂」、「麻醉剂」……。 十三、墓葬 【墓圹茔兆域】 这是和埋葬有关的一组词。 汉族古代相信人死之後是生活在地下的,所以实行的是土葬。土葬时掩埋死者的地方称作「墓」,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墓」是葬处的通称,分开来说,墓穴、墓上的封土,墓地各有专称。为掩埋死人而挖掘的墓穴称「圹」(壙,kuang),《說文》「壙,塹穴也」。如:《後漢書·灵思何皇后纪》「初平元年二月,葬弘农王于故中常侍赵忠成圹中」;《礼记·檀弓下》「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圹」是「坎」、「坑」的变音,古人把它看成是死人的居室,《荀子·礼論》「圹垅其貌象室屋」。正因为如此,掩埋时「圹」中还要放上各种日常生活需要的随葬品。随葬品随死者的身份而不同。 墓的封土部分有好多名称,通行的叫做「坟」(参看〔墓坟垄冢丘陵〕条)。 「茔」(塋,ying),是墓地《廣雅・释地》「葬地也」。古代,从原始的氏族到後来的家族都有共同的墓地,「茔」就指这共同的墓地。「茔」是由「营」分化出来的。段玉裁《說文》注「茔之言营也」,《說文》「营,市居也」,「市居」就是围绕而居的意思。古代的氏族公社的住处多成圆形,四周挖掘堑壕或筑起短垣,这叫「营」,後来的军营等等即由这个意思来的。在原始人的观念裏,同族人生时聚居,死後也是聚居的所以墓地也作圆形,也筑起矮墙,象生时的营地一样,所以也叫「营」,分化後写作「茔」。随着家族的分化,後来产生了家族单独埋葬的情况。家族单独埋葬,乃至个人单独埋葬,墓及周围的墓地也还称作「茔地」如:《後漢書·郭伋傳》「帝亲临吊,赐冢茔地」;《潛夫論,浮侈》「良田造茔,黄壤收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茔地的大小依身份而不同,《清通礼》「茔地,自茔心至四旁,一品九十步,二品以下各递减十步」。 「茔」也叫做「垗」(zhào),《說文》「垗,畔也,为四垗界,祭其中」《廣雅·釋丘》「垗,葬地也」。「垗」古通常写作「兆」。可能是从卜地而葬来的「垗」是後起的分化字。《左傳·哀公二年》「素车朴马,无人于兆,下卿之罚也」,注「兆,葬域」。「茔」还叫「域」,是从圈定的区域得名。《廣雅·釋丘》「域,葬地也」。《詩·唐風·葛生》「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传「域,营域也」。「兆」、「域」常常连用,如《周礼·春官·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颜氏家训,终制》「若惧拜扫不知兆域,当筑一堵低墙于左右前後」。「茔」所以叫「垗」、叫「域」,是因为「垗」、「域」也都指四面圈起来的缘故。 【墓坟垄冢丘陵】 这是和「墓」的封土有关的一组词。 《礼记·檀弓上》「古也,墓而不坟」,意思是古代只掘墓穴将人掩埋,不堆起高出地面的坟堆。这是反映了公社时代的埋葬情况的。据现代考古发掘报告知道,在殷代和西周时代,一般的「墓」还是只有墓室沒有坟堆的。墓上的土堆是随着墓穴的扩大而产生而增高的,随後在墓上推起土堆成为墓葬的习惯。在奴隶社会後期和封建社会裏,等级的划分更加严格,封土的大小也成为死者等级身份的标志,于是根据封土的高低,「墓」也有了不同的称呼。 《周礼·春官·墓大夫》注「庶人不封不树」,这种不封不树的埋葬处叫做「墓」;《方言》「葬而无坟谓之墓」。 「坟」(墳)原指高出地面的土堆。《詩·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楚辞·九章,哀郢》「登大坟以远望兮,聊以舒吾忧心」:「汝坟」就是汝水边的高岗或堤防;「大坟」就是大阜或大堤。春秋时代,统治阶级不但生前修造楼台殿阁,死後也大修墓穴。《墨子·七患》「生时治台榭,死又修坟墓」:这裏「坟」和「墓」是对举的,「墓」指埋葬处,「坟」指高大的封土。到後来,幾乎无墓不坟了,于是「坟」和「墓」就成为同义词而且常常连用了,如僧胜月《题壁》「埋骨何期坟墓地,人间到处有青山」,「坟墓」就是一个词了。今天,「坟」已经代替「墓」成为葬处的通语了。 「垄」(壟)、「冢」和「坟」一样,最初也指高地。「垄」也写作「陇」《說文》「垄,丘垄也」,段注「高者曰丘垅」。《史记·陈涉世家》「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垄上」就是高岗上。「冢」(zhong)也写作「塚」,也指高地。《說文》「冢,高坟也」,比「坟」还要高的土岗叫「冢」。《詩·小雅·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山冢崒崩」,就是大山和大阜都碎坏崩裂。随着统治者的奢侈,「墓」的封土越来越高大,用「坟」已不足以表达,就借用「垄」、「冢」来表示了,这样一来,「垄」和「冢」就兼表坟墓了,这就是《周礼·春官·序官,冢人注》所说的「冢,封土为丘陇,象冢而为之」。《礼记·曲礼上》「适墓不登垄」,《史记·吴太伯世家》「系之徐君冢树而去」:「垄」、「冢」都指「坟」。「坟」称「垄」和「冢」可能出自不同的方言《方言》「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培……或谓之垅,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大者谓之丘。凡葬无坟谓之墓,所以墓谓之墲」。 「丘」,《說文》「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换句话说,丘是土山。正因为如此,丘、山常常连用,如:《荀子·脩身》「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莊子·则阳》「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古代常用「丘」来比喻「坟」的高大,如:《墨子·节葬下》「棺椁必重……,丘陇必巨」;《吕氏春秋·安死》「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丘」也因此有了「坟」,「垄」义了。最初,「丘」指那些王公大人的高坟,《周礼·春官·冢人》「以爵为丘封之度」,注「王公曰丘」,如楚昭王墓称「昭丘」,赵武灵王墓称「灵丘」,吴王阖闾墓称「虎丘」……後来,「丘」也成为「坟」的通称了,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亦何面目復上父母之丘墓乎」。现代还把「坟」称作「坟丘子」。 「陵」是大土山《釋名·釋山》「大阜曰陵陵,隆也,体高隆也」。如:《詩·小雅·天保》「如山如阜,如冈如陵」。「陵」借来指坟墓时,经常指那些封土高大如山的帝王的陵墓。《水经注,渭水》长陵南亦曰长山也。秦名天子冢曰山,汉曰陵,故通曰山陵矣」。《水经注》说的天子冢曰「陵」是对的,但说起自汉代则不确。《日知录,十五,陵》「古王者之葬,称墓而已……,及春秋以降,乃有称丘者,楚昭王墓,谓之昭丘……。《史记·趙世家》,肃侯十五年起寿陵……,始有称陵者。至汉则无帝不称陵矣」;另外,《国语,齐语》「陵为之终」,注「以为葬也」:可见「墓」称「陵」远在战国时代就有了。 【棺椁柩榇槥椟】 「棺」,《說文》「关也,所以掩尸」,盛敛尸体的敛具叫棺;「椁」,《說文》「葬有木郭也」,段玉裁注「木郭者,以木为之,周于棺,如城之有郭也」,在棺的外面,用粗大的方木堆叠铆接起来保护棺材的外棺叫「椁」,椁也写作「橔」。段玉裁说「椁」是由「郭」得名,外城叫「郭」,于是称外棺为「椁」,这是对的;说「棺」由「关」得名就不对了,《白虎通·崩薨》「棺之为言完,所以藏尸令完全也」,同样是听声生训,也是不对的。 《南史·顾欢傳》「棺殡椁葬,中夏之风;火焚水沈,西戎之俗」,用棺椁埋葬,是汉族的风俗。远古,凡是用棺椁、行土葬的,当初都是认为人死後归于地下、营地下生活的,「人土为安」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正像天上世界是人世间的投影一样,地下世界也是照人间生活複制的,「棺椁」、「坟墓」就是活人为死人经营的地下住处。「官』本义指朝廷上的高大堂皇的房屋,「棺」源于「官」,为死人造「棺」,就是希望死人死後能住在富丽的「官」中,所以贵族生前才刻意经营他的棺材。贵族生前居「官」,宫室有高大的围墙,外面有城墙保护,最外层还有「郭」环绕;所以贵族死後用「棺」木盛敛,棺木也要有幾重。《莊子·天下》「天子棺椁七重」,《礼记·丧大記》「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士棺六寸」,注「大棺最外,属在大棺内,椑又在属内,是国君棺三重也」:可见各层棺都有专名,它们或名「属」,或名「椑」。三层「棺」是诸侯的等级,两重「棺」是大夫的等级,士只能一「棺」一「椁」,平民则「桐棺三寸以朽骨」而已,谈不到「椁」;生前沒有自己住室的奴隶之流,则只能「藁葬」,用席子或穀草卷一卷埋掉了事,谈不上「棺」,更谈不上「椁」。由此可见,「棺椁」制度完全是死者生前居住制度的複制品,和「关」、「完」是无关的。 和「棺」有关的还有两个字——柩,榇。「柩」(jiù),《說文》「棺也」,《釋名·釋丧制》「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可见「棺」是各种棺材的通称,盛敛了尸体之後才叫做「柩」。《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称「柩」,就因为晋文公已经盛敛在裏边。和这相对的,还沒有盛敛死尸而准备盛敛死尸的棺材叫「榇」(櫬,chen),《小爾雅·广名》「空棺谓之榇,有尸谓之柩」。《玉篇》「榇,亲身棺也」,「榇」还指最裏层的、直接装尸体的棺材。《左傳·僖公六年》「许男面缚衔璧,大夫缞经,士舆榇」,「舆榇」就是用车载着准备用以盛敛的贴身棺材。 还有一种棺材叫「槥」(hui),也叫「椟」(櫝,dú)。《漢書·韩安国傳》「士卒伤死,中国槥车相望」,《漢書·文帝纪》「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颜师古注「槥小棺也。从军死者,以槥致其丧」:可见「槥」是那种为盛敛战死者或因其他原因而死者的单薄的小棺材,它和髹漆彩画衬锦贴绫的「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椟」原本指匣子,如「买椟还珠」的「椟」就是盛珠的匣子。「槥」单薄狭小,所以人们也称之为「椟」。服虔注《汉书》引应劭说「[槥]小棺也,今谓之椟」,这就像现在把小棺称作「小匣子」一样,如:《漢書·成帝纪》「……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敛具及其制度的不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阶级关系。 【偶俑】 偶,《說文》「桐人也」。「桐人」即用梧桐木雕刻的人像。《盐铁论,散不足》「匹夫无貌领,桐人衣纨绨」,「桐人」就指「偶」。 雕刻人像,汉代以前可能多用梧桐,所以许慎用「桐人」来解释「偶」。其实只要是模拟人像的雕塑品都可以叫「偶」,是不限于桐人的。《戰國策·齐策》「今者臣来,过于淄上,有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桃梗」即用桃木雕的人像,「土偶人」即用土塑的人像。总之,凡是模拟人像或神像(其实也是人像)都可以叫「偶」或「偶人」,如《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漢書·江充傳》「充将胡巫,掘地求偶人」;《論衡·自然》「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後漢書·马援傳》「修饰边幅,如偶人形」。现代还把木制的人像称为「木偶」,把木雕泥塑的神像、佛像称为「偶像」,这正是「偶」的古代意义的遗留。 古代雕塑偶人多半用来作为代替活人的殉葬品,《淮南子·谬称》「鲁以偶人葬而孔子叹」。不过殉葬用的偶人另有一个专名,就是「俑」(yong)。《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後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注「俑,偶人也,用之送死。仲尼重人类,谓殉葬本由有作俑者也。恶其始造,故曰:此人其无後嗣乎」。赵岐所说的「俑」是偶人是对的,但说孔子反对用「俑」作葬具是怕由此引起人们用活人殉葬却是有意无意地把事实弄颠倒了。事实是用活人殉葬在先,用「俑」代替活人殉葬在後。奴隶制时代,奴隶主是用奴隶来殉葬的,考古发掘证明,殷代帝王一次殉人就数以百计。改用「俑」来殉葬,是在封建社会裏,民的身份有了变化的结果,他们由会说话的工具变为半人身依附的农民,这才是迫使统治者阶级把用活人殉葬改为用象徵性的土木俑来殉葬的根本原因。 从词源上看,以「禹」标音的多有两两相合、成双配对的意思,木偶称「偶人」,即取与活人相合,用以代替活人的意思。「偶」的偶数、配偶诸义,也是从成双成对义来的,这个意义的「偶」,古代多写作「耦」。「偶」的偶然义也是从两者适逢其会、赶巧碰到一起的意思来的,如:《吕氏春秋·劝学》「凡偶,合也,偶不可必」;王维《终南别业》「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俑」的得名大概是从甬道来的。古代墓葬,纳棺的隧道也称「甬道」,随葬的偶人多置于甬道,所以殉葬的偶人也称为「俑」了,而且成为殉葬偶人的专名。 【碑碣】 碑,《說文》「竖石也」。「碑」最初并不指镌刻文字的纪念物,只是竖在地上的石头的称呼。《仪礼,聘礼》「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影……」:这是竖在堂前台基上东侧的石头,是测日影、给人标志时间的。《礼记·祭义》「祭之日,君牵牲……,既人庙门,丽于碑」,疏「丽,系也。君牵牲入庙门,系著中庭碑也。王肃云:以编贯碑中」:这「碑」是竖在中庭拴祭祀用的牲畜的,石碑上有孔,可以系拴牲口的绳子。《礼记·植弓下》「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注「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椁前後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辘轳)下棺,以繂绕。天子六繂四碑……,诸侯四繂二碑……,大夫二繂二碑,士二繂无碑」:这裏说的「碑」是为吊下棺椁在坟圹四角所树的大木头,木当中有空,以装辘。它的形状大概和系牲的「碑」差不多,所以也叫「碑」。这些「碑」都和後来的为纪念目的而树的「碑」无关,又都是纪念碑的前身。其中关系更直接的恐怕是下棺的「丰碑」。因为纪念用的「碑」从後汉才多起来,《文心雕龍·诔碑》「自後汉以来,碑碣雲起」。这些「碑」绝大多数是墓碑,显然与丧葬有关。 《釋名·釋典艺》是这样解释「碑」的演变的:「碑,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後人因焉」。这种保留下来的「丰碑」,为了达到永垂不朽的目的,後来换成了石碑。这种解释的合理性还被碑的形制所证明。《琅琊代醉编,碑志》「古碑皆有圆孔……,今德政碑亦设圆孔」。这圆孔对「墓碑」、「德政碑」来说是多馀的,但对下棺的「丰碑」来说,是必须的。它的存在正足以说明它们之间的演化过程。 「碑」由「丰碑」得名,借墓碑推广,但「碑」并不是最早的石刻文字。中国现存的最早的刻石是石鼓文,它是唐初在天兴(今陕西凤翔)出土的,是刻在十块鼓形的石头上的,上面刻有秦国前期的关于游猎的诗文。秦始皇时代也曾各处树「碑」,不过当时不叫「碑」,叫「刻石」。 碣(jié),《說文》「特立石也」。巍然独立的石头叫「碣」。曹操「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碣石山」也是由它孤耸特立而得名的。石碑是孤耸特立的,所以也叫「碣」,「碑」、「碣」指的是同一物一是本名,一是比喻而已,最初是无分别的。《後漢書·窦宪傳》「封神丘兮建隆喝」,注「方者谓之碑,员者谓之碣,喝亦碣也」。这也许是碑多起来以後产生的对不同形制的碑的不同命名吧:「碑中长方形的名「碑」,圆形的、上小下大的称「碣」,所以石鼓也称「猎碣」。不过这种分别是相对的,使用起来常常不加区别。《述异記》「崆峒山中有尧碑禹碣,皆籀文焉」;《水经,泗水》「有碑铭三所,兽碣具存」:这裏的「碑」和「碣」,只是为了错落开来,避免重複而已。 十四、衣物 【布帛】 「布」和「帛」都是人们所服用的纺织品,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常连用,如:《孟子·滕文公上》「布帛长短同则贾(价)相若」;《礼记·王制》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鬻)于市」。「布」与「帛」同源,都指的是可延展之物「布」和「帛」作为纺织物相同,就原料来说却截然不同。《說文》「布,织也」。「布」是麻织品,「帛」却是「丝织品」。《礼记·礼运》「治其麻丝以为布帛」:「麻丝」与「布帛」对举;麻以织「布」,丝以织「帛」。「绢」、「素」、「绫」、「罗」之类的丝织物统称「帛」;「絺」、「綌」、「纻」、「褐」之类的麻制品统称「布」。至于棉布称「布」,那是应用木棉纺织和草棉传人之後的事,是中古以後才有的;中古以前,「布」专指麻布,包括各种沤制的麻类(如麻、葛、苎……)的加工品。《小爾雅·广服》「麻、纻、葛日布,布,通名也」。 在古代,「帛」和「布」不仅是原料上的区别,还是阶级、阶层的分野。富贵者一般衣「帛」,尤其是高级的「锦」、「罗」之类,所以「锦衣玉食」、「纨袴子弟」等成为显贵者及其子弟的标志;而「布衣」则是庶人、匹夫之服,是身份微贱的标志。诸葛亮《出师表》「臣本布衣,躬耕南亩」李善注「布衣,庶人服也」;《吕氏春秋·行論》「人主之行与布衣异」,注「布衣,匹夫」。当然这是个习惯的分野,不是绝对的标尺。贵族也可以穿麻制品不过那都是经过精心加工过的高级品,和庶民的粗布之衣是不同的;庶民也有衣帛的,那是粗制的帛,绝不是「绮」、「纨」、「锦」、「绫」之类的精制的「帛」。 【帛缯绢绸缎】 这组词都是丝绸的总名,只是通用的时代不同。 帛,《說文》「缯也」。「帛」在先秦是丝织品的通名在先秦丝织品和其他物品并称时总是用「帛」,如「璧帛」、「粟帛」、「皮帛」、「丝帛」等。《論語·阳货「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玉帛」并称;《孟子·滕文公上》「布帛长短同则贾(价)相若」,「布帛」并称。同样,各种丝织品也以「帛」为大名,如「赤帛」、「绛帛」、「采帛」、「纯帛」等。先秦书面语,基本上是建立在周的雅言的基础上的,「帛」也可能是周语;其得名可能来自「布」,来自「帛」的可延展性。 缯(繒,zeng),《說文》「帛也」。以「帛」释「缯」是以古语释今语,在汉代,「缯」是丝织品的总名。《說文》中,对丝织品的解释通用「缯」,如「缟,缯之精白者」,「绨,厚缯也」;《急就篇》颜注「缯者,帛之总名,谓以丝织者也」,凡用丝织成的可以统称之为「缯」。《史记·匈奴列傳》「匈奴好汉缯、絮、食物」,《漢書·灌婴傳》「灌婴,睢阳贩缯者也」:单称丝帛或丝帛和别种物品对举时,在汉代已经多用「缯」了;「帛」在汉代以後固然还在使用,不过那已经是作为历史词汇来运用了。至于丝帛总名的演变契机现在还不清楚,有可能出于基础方言的变更,也可能出于忌讳。汉代是阴阳五行说广泛流传的时代,汉之代秦是以赤帝子代白帝子为依据的,更何况「白」是丧服的颜色,所以这种变化更大的成分恐怕出于忌讳。 绢(絹,juān),《說文》「缯如麦稍色」,麦楷颜色的缯称「绢」;《正字通》「缯之通称」。在汉代,「绢」只是缯帛的一种,在後代,「绢」则代替「增成为丝织品的总名。「绢」的大量使用在汉末六朝时代。《三國志·魏书·武宣卞皇后傳》注「[后]辄住车呼问,赐与绢帛」《晋书·安平王孚傳》「绯练百匹,绢布各五百匹」:「绢帛」已经并用,「绢布」已经对举。类似情况比比皆是,这是「绢」取代「缯」的明显的证据,六朝之後,「缯」就很少使用了。「绢」取「缯」而代之,原因也不明,有可能和当时的捐税制度有关。汉魏六朝以至于以後,布帛成为租税的一部分,「捐」是租税的美化的说法,纳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交增帛,因此,缯帛也就称为「捐」了;「绢」与「捐」同音,于是「绢」就通用了。当然这是一种推想,还有待于证明。 绸(绸),古作「䌷」。「绸」,《說文》「缪也」。「绸」在古代是动词是缠束的意思。《詩·豳風·鸱鸮》「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楚辞·九歌·湘君》「薜荔柏兮蕙绸」,「绸缪」、「绸都是缠绕,与丝织品无关。「䌷」《說文》「大丝缯也」,《急就篇》二注「抽引粗茧绪纺而织之曰」。「䌷」源于「抽」,「大丝」疑当为「汰丝」。抽取各种次丝经纺绩而织成的绢帛称「䌷」。王禹偁《黑裘》「野蚕自成茧,缲密为山䌷」,这是用野蚕丝加纺而成的「䌷」;《宋史·兵志》「春冬赐衣有绢绵或加䌷布缗钱」,「䌷」与「布」列为同类。陈宪章《冬夜》「高堂有老亲,通身无完绸」,「绸」是贫者之衣料。可见「䌷」是由质地粗劣的蚕丝加纺而织成的质地粗厚而耐穿的丝织品,是低贱者所服。正因为它质粗耐用,所以可以成为民间的衣着用品,这或许也就是它普及开来成为丝织品的共名的条件。「纳」是元、明以後逐渐普及开来的,《東华录》「嘉庆四年,川广之药材,九江之瓷器,江浙之纳段(缎)……」;《红楼梦》第一百零五回「绸缎一百三十卷(捲)」。泛称丝织品时已经不称「绢帛」而称「䌷段」了,可见,「䌷」在清代已逐渐取代了「绢」了。或许为取音近,近代用「绸代替了「䌷」,《中华大字典》「绸,俗为䌷段字」。 缎(緞),《說文》「履後帖也」。它最初指加固鞋後跟的帖边,与丝绸无关。《正字通》「今厚缯曰缎」,「缎」之成为丝织品名很晚,当在明代之後。「缎」其实就是「纳」,是经过加工的「䌷」。「缎」源于「锻」,生䌷粗硬,加以捶捣便之变软,始适于衣着。李白《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捣衣」并非洗衣,而是为制冬服而加工粗厚的绢帛,所以写砧声、捣衣声的诗多在秋日。《字林》「古人捣衣,两女子对立执一杵,如春米焉」。後来把这种锻制过的丝织品称作「缎」,「绸缎」成为丝织品总称,如《福会全書·筮仕郎,画凭领凭》「置一缎囊盛之」;《清会典事例,户部,库藏,缎正训》「凡各省解到纳缎织布及丝绵线麻等项,均付库收贮」。近代指一面光滑的厚密的丝绸叫做「缎」了 【素练缣绨】 这组词都是普通的增帛,其差异在于加工的方法。 素,《說文》「白致缯也」。「白」是就其颜色说的,「致」即「緻」,是就密度说的;和各种采帛比,素」是白色的,和缟、纨之类比,「素」是比较密的,所以说是「白致缯」。其实「素」就是用丝织出的普通的缯帛《釋名·釋采帛》「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復加功饰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如:班固《与弟超书》「今白素三匹」;《古诗十九首,上山采蘼芜》「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正因为「素」是白色的、未经再加工的,所以引申开来「素」有白色、朴素的意思。《論語·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後素」:子夏问的逸诗是描写一个使人神魂颠倒的漂亮姑娘的,意思是姑娘有着迷人的笑容、黑白分明的眼睛,本来穿的是普通的素衣,给人的感觉像穿着五彩缤纷的绚丽的衣裳;孔子却从其中引申出哲学道理来,说其意为任何加彩绘的事物都是在朴素的事物之上进行的,或者任何染色的采帛都是以素为基础的。 练(練),《說文》「湅缯也」。所谓「湅缯」就是经加工煮漂过的增帛。「素」是由丝直接织成的,质地不够柔软所以也叫「生帛」;「练」是加工过的「素」,所以也叫「熟帛」。《周礼·考工記·慌氏》[慌氏]湅帛:以栏(棟)为灰,渥淳其帛,实诸泽器,淫(浸)之以蜃,清其灰而渌之,而挥之,而沃之……。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湅」这说的是「湅素」的过程:大意是慌氏湅帛有两法,其一是用楝木灰沤泡,再抹上蜃灰(即石灰)浸渍,然後再清除灰分进行漂洗,如此反復幾次,这叫「灰湅」;白天在阳光下曝晒,晚上在井中浸泡,如此七日七夜,这叫「水湅」。总之是用起漂白作用的灰分和日晒水浸对「素」再加工叫「湅」,「练」是「湅」的分化字,经过「湅」的「素」就称作「练」了,所以《玉篇》说「练,煮沤」,《华严经音义,下》说「煮丝令熟曰练」。经过这样的加工,丝表面的胶质被除去,所以「练」更白、更柔软,如:《周礼·天官·染人》「春暴(曝)练」,注暴练,练(湅)其素而暴之」;《墨子·辞过》「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缣(縑,jiān),《說文》「兼丝缯也」,段注「谓骈丝为之,双丝缯也」,《釋名·釋采帛》「缣,兼也;其丝细緻,数兼于绢,染兼五色,细且緻、不漏水也」。「兼」是「缣」的织作特徵,「缣」是「兼」的分化字。「缣」和「素」的区别在于「缣」用双丝;因为是兼丝而织的,所以质地致密厚实,较适合于春秋穿,如《管子·山国轨》「春缣衣,夏单衣」;因为「缣」致密,所以可用于盛水,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乃多作缣囊以运水」。「素」和「缣」只有致密程度的区别,所以经过湅制的「缣」也可称「练」,《急就篇》二注「练者,煮缣而熟之也」。 绨(綈,tí),《說文》「厚缯也」。「绨」其实就是「缣」,只不过是加工更细致的、经过湅洗曝晒的「缣」而已。《急就篇》二注「绨,厚缯之滑泽者也」,所以它比「缣」更贵重,是作棉衣的材料。《史记·范睢蔡泽列傳》「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乃取一绨袍以赐之」,索隐「绨,厚缯也」。「绨」因为是湅过的熟缯,所以可以染成各种颜色。《漢書·贾谊傳》「帝之身自衣皂绨」,这是黑色之绨;《邺中記》「有青绨,或白绨,或绯绨,或黄绨,或绿绨,或紫绨」,这是各色绨。今之「线绨」因袭其名,实为丝麻混纺,原料与古不同。 【缟纨】 「缟」和「纨」都是精制的「素」或「冻」。 缟(縞,gǎo),《廣雅·釋器》「练也」,《广韵)「素也」,《小爾雅·广服》「缯之精白者曰缟」。「缟」是精而且白的「素」或「练」,「缟」源于「皓」,是从洁白得名的。因为「缟」更白、更薄、更轻,所以经常是富贵者所服用的衣料,是夏季穿着的。《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大贵族以为礼物,可见珍贵;《戰國策·齐策》「後宫十妃,皆衣缟纻,食粱肉」,「缟纻」是高级的夏装。《漢書·韩安国傳》「强弩之末,不能人鲁缟」,《韩非子·說林上》「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可见「缟」是鲁地名产。 纨(紈,wán),《說文》「素也」,《釋名·釋采帛》「纨,焕也,细泽有光,焕焕然也」。「纨」是细而有光泽的「素」:《戰國策·齐策》「下宫糅罗纨e 曳绮縠」,将「纨」与轻而薄的「罗」、「绮」、「縠」并列,可见其轻薄与贵重;班婕妤《怨歌行》「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纨素」说明「纨」是素的一种,是皎洁得如霜如雪的素。从上面引例中可见,「齐」是出产「纨」的最有名的地方。「纨」历来是时髦的贵族子弟的衣着,所以贵族子弟被称为「纨绔子弟」。 【绮绵绣罗】 这组词都是带花纹或者有彩绘的缯帛。 绮(綺,qǐ),《說文》「文缯也」,《釋名·釋采帛》「绮,也,其文敧邪,不顺经纬之纵横也」。「绮」是带花纹的缯帛,它的花纹都是斜的,所以它从「奇」、「敧」得名。从地下出土的实物看,「绮」是一色素地、织纹起花的提花织物,所以也称「绮」为「提花绢」,《六书故》「织素为文曰绮」。「绮」是织起来很费工、织出来非常精美的丝织品,在古代它是贵族服用的。《漢書·叙傳》「[班伯]出与王、许子弟为群,在于绮襦纨之间,非其好也」,「绮襦纨」後来就被用来指富贵子弟;又《高帝纪下》「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罽」,在汉代,有钱的商人也不许衣「绮」。正因为「绮」十分精巧,所以形容美丽的事物常用「绮丽」,形容精巧常用「绮巧」;因为「绮」是素白的,所以富贵人家常用以糊裱窗户,所以古代常见「绮窗」、「绮户」连用。 锦(錦),《說文》「襄色织文也」,《釋名·釋采帛》「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其制字从帛与金也」。「锦」是经染制的各色丝织成的,「襄色」就是辅以不同颜色的意思,所以《正字通》说「织采为纹曰锦,织素为纹曰绮」。「锦」源于「金」,刘熙说是从价值命名的,不过也可能是从金属光泽得名的。「锦」较「绮」更费功,因而也就更华贵,所以「锦衣玉食」成为贵族的标志,「衣锦还乡」是显贵的标志,如:《詩·秦風·终南》「君子至止,锦衣狐裘」;《梁書·柳庆远傳》「高祖饯于新亭,谓曰:卿衣锦还乡,朕无西顾之忧矣」。 绣(繡),《說文》「五采备也」,《急就篇》二注「绣,刺彩为纹也」。「锦」虽是染丝织成的,丝可以染成各种颜色,但就特定的锦来说,还是单一颜色的;「绣」是在锦帛的地上再用采线刺绣而成的,它自身就有五彩斑斓的各种纹样,所以它就更华丽,所谓「锦上添花」。正因为「绣」更高级,所以它更显示身份的高贵或富有。《詩·唐風·扬之水》「素衣朱绣,从子于鹄」,「朱绣」就是刺上红的图案;《史记·项羽本纪》「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衣绣」是被看做最荣耀的事。「罗」(羅)是「绮」的一种,《釋名·釋采帛》「罗,文疏罗也」,疑当为「文疏如罗也」。「罗」从罗网得名,这是因为它的花纹象网眼一样的缘故。从地下发掘出来的大量实物考察,「罗」的织法与一般绢帛不同,它是用「纠经」法织出的,经线之间互相纠联,织出的花纹如椒眼状,或呈菱形,正因为如此,才以「罗」命名。「罗」也是精美的高级丝织品,它比别的绢帛更轻更薄,所以更适合作夏服、作帐幔。《楚辞·招魂》「蒻(ruo)阿拂壁,罗帱张些」,注「罗,绮属也;张,施也。言房内则以蒻席(嫩香蒲所织之席)薄床,四壁及与曲隅復施罗帱(帐),轻且凉也」;曹植《洛神賦》「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罗衣」即华丽轻凉的「罗」所制之衣。 【纱縠】 纱(纱),《正字通》「轻缯,暑所服也」。「纱」源于「少」、「沙」,是缯帛中的极轻极薄的,正为为它轻而且薄,透风凉快,所以适合于作夏服,也适于糊窗户、糊灯笼、做帽子、做幔帐……。白居易《晚夏间居》「鱼笋朝餐饱,蕉纱暑服轻」,这是用「纱」作夏衣;王维《从岐王夜宴卫家山池应教诗》「积翠纱窗暗,飞泉绣户凉」,这是用「纱」糊窗;《後漢書·马融傳》「常坐高堂,施绛纱帐」,这是用「纱」作幔帐。 縠(hu),《增韵》「络沙曰縠」。《释名・释采帛》「縠,粟也,其形足足而,视之如粟也」。「縠」是「纱」的一种,是经线加捻,相邻经线捻向相反的的一种纱,是带皱纹的纱,类似现代绉、泡泡纱。因为它凸凹起伏如面縠粒,所以名「縠」。「縠」较「纱」更薄、更轻,更加複杂,因而也更高级:宋玉《神女賦》「动雾縠以徐步兮,拂墀声之珊珊」,李善注「縠,今之轻纱,薄如雾也」;《漢書·江充傳》「充衣纱縠襌衣」,颜师古注「纱縠,纺丝而织之,轻者为纱,绉者为縠」;白居易《寄生衣与微之因题封上「浅色衫轻似雾,纺花纱裤薄于雲」,「縠」、「纱」对举。 「绮」、「罗」之类也近似「纱」,但它们都是带花纹的,可参看有关条目。 【綌絺紵】 「綌」(绤,ī)、絺(chi)都是指以葛(一种茎可采纤维的蔓生植物)为原料织成的夏布;或以这种夏布制成的衣服。《周礼·地官·掌葛》「掌葛,掌以时徽『』、絺』之材于山农」,「葛」是「絺」的原料,这是很清楚的。 「绤」、「絺」是质地很薄的夏布。《論語·乡党「当暑袗(zhén,单穿)絺必表而出之」,又《礼记·曲礼上》「衫絺不人公门」。穿「绤」、「絺」制成的衣服外出时要加上表衣,否则就要暴体露肉,大为不敬。可知「綌」、「絺」是相当薄的、半透明的。这种衣服当然最好「当暑」时穿用。 「絺」和「绤」在质量上有差异。《說文》「絺,细葛也」,「绤,粗葛也」;《詩·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葉莫莫,是刈是漫;为絺为绤,服之无斁」,毛传「精曰絺,粗曰绤」:可见「絺」的质地要高于「绤」。这也可以从文献中得到证明。《诗经,鄘风,君子偕老》「蒙彼绉絺,是绁袢(xietán,贴身内衣)也」。「绉絺」是一种带绉纹的、精致的细葛布;《礼记·月令》「[孟夏]天子始絺」,天子而衣「絺」,可知「絺」是高级的夏布。《礼记·檀弓上》「县子曰:绤衰繐裳,非古也」,「衰」是丧服,以「绤」缝制衰、裳,证明「绤」比较粗糙,因为按旧礼规定,缝制衰裳的与缝制衣冠的织物比,必定是粗糙不精的。 纻(紵,zhù),亦作「苧」《說文》「檾属……,布白而细日纻」。「纻」是用苎麻纤维织成的布,纻麻产于长江流域,纤维白亮而细,所以为北方所贵。《唐书·地理志》「郢州富水郡,上土贡纻布」,庾肩吾《答饷绫纹启》「洁同雪霜,华逾纻绮」:「纻布」是贡品,在贵族眼中它和「绫」、「绮」有同等价值,可见它也是贵重的夏布了。「纻衣虽然也见于先秦,如《诗经》有「沤苎」的诗句,《左傳》有子产送吴公子季札纻衣的记载,但是比较罕见,当时夏服还是以葛布为主。 【丝绵棉】 丝(絲),《說文》「蚕所吐也」,《急就篇》二注「抽引精茧出绪者曰丝」。蚕所吐的由晨茧抽出的叫「丝」,如:《詩·卫風·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孟子·滕文公上》「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 绵,(绵),亦作「繇」,《玉篇》「新絮也」,《釋名·釋采帛》「绵犹湎,湎柔而无文也」。不能抽丝的茧或茧表面的乱丝经漂洗捶制而成的丝絮叫做「绵」,刘熙认为它是从柔软得名的,如:《漢書·匈奴傳》「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于……绵絮」;束皙《饼賦》「弱如春绵,白若秋练」。「丝」、「绵」都来自蚕茧,不同处在于:「丝」是织缯帛的纺织材料;「绵」是絮衣被的保温材料。 棉,《集韵》「木名,出交趾,可为布」。「棉」字从木、绵省声,最初指木棉;木棉是落乔木,木棉果裏的种子表皮有白色纤维,可以织布或絮衣物。张勃《吴录》「交趾安定县有木棉树,高丈馀」;白居易《新制绫袄成有感而咏》「鹤氅毳疏无实事,木棉花冷得虚名」。木棉的「棉」显然由「绵」得名,这是由于两者形状相似,作用相似造成的。 草本的棉花是从西北传人的,不是中国本有的。《南史·高昌国傳》「有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曰白叠子,国人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由此可见现代广泛使用的草棉,所谓「棉花」,是从西域引进的,它的原名叫「白叠子」,在汉语中因为它形状和用途近似木棉,就称之为「棉」了;如元成廷珪《夜泊青蒲村》「荠菜登盘甘似蜜,芦花纫被暖如棉」。由于棉花的种植、应用较木棉远为广泛,所以它早已经喧宾夺主,成为「棉花」的用字了。 【麻葛】 「麻」和「葛」都是古代用以织「布」的原料。 「麻」是「枲」(雄麻)、「直」(雌麻)、「苎」(苎麻)的纤维的总称,後来也成为麻类植物的共名。《莊子·让王》「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墨子·辞过》「作诲妇人,治役修丝麻、梱布绢,以为民衣」:「丝麻」对举,其中「丝」是织绢帛的原料,「麻」是织布的原料。「集」、「苎」等可以分出很细的纤维而且皆较光洁,可以织出很细很白的布,是夏天衣服的原料。《詩·曹風·蜉蝣》「蜉蝣掘阅(穿穴而出),麻衣如雪」,这种白如霜雪的麻衣是贵族所服用的;《列女传,贤明傳》「布衣褐衾」,这种「布衣」就是粗麻织的像现代的麻袋似的织物了,是当时庶人四季服用的,所以庶人也称「布衣」。「麻」除了织布以外,还可以打绳索、絮衣服等。 葛,《說文》「絺绤草也」。「葛」是一种多年生的蔓生植物,葛皮的纤维经过沤泡可以织出极薄的布来,这种布精致的叫「絺(chi)」,较粗恶的叫「绤(i)」所以许慎说它是「絺草」。《詩·周南·葛覃》「葛之覃(延)兮,施(逶迤)于中谷,维葉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传「葛,所以为絺绤也」,《礼记·地官·掌葛》「掌葛,掌以时徵絺之材于山农」:可见「葛」是絺绤之材。 「絺」和「绤」都是夏服材料,如:《墨子·辞过「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絺绤之中,足以为轻且清」;《莊子·让王》「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絺」。《小爾雅·广服》「葛之精者曰絺,粗者曰」。「絺」是高级的葛布,在古代也是地位高的人才能服用的《礼记·月令》「[孟夏]天子始絺」即其例。至于粗制的「葛」,则可以为绳索、可以编麻鞋等,如《詩·魏風·葛屦》「纠纠葛屦,可(何)以履霜」。 【绵纩絮缊】 这组词都是过冬时在「複衣裏面填装的材料。北方冬季寒凉,单衣夹衣过不了冬,为了冬季御寒就在夹衣的表、裏之间加上填充物,这种填充物,因人的财富、地位而有不同。 绵(緜),是冬季用于保暖的丝絮,即现代的「丝棉」、「绵子」(参看〔丝、绵、棉〕条)。如:《漢書·王褒傳》「夫荷旗被毳者,难与道纯绵之丽密」。《语林》「若畏寒,无復胜棉者」「绵」泛指此棉,一般指新绵,也可以指旧绵,是丝绵的总称。 纩(纊,kuàng),亦作「絖」,《說文》「絮也」,《玉篇》「绵也」。许慎以同义词互释,《玉篇》则是从应用的材料说的。「纩」特指絮到衣服裏的新丝绵。《左傳·宣公十二年》「冬,楚子伐萧……,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挟纩」是说像穿上新绵絮的衣服,从内心裏觉得温暖;李华《吊古战场文》「缯纩无温,堕指裂肤」,这是说天寒到穿上新绵的衣服也不觉着温暖。因为「纩」是以「绵」为填充料的,所以在絮衣上「绵」、「纩」是同义词,常常连用,如:《列子·杨朱》「广夏(厦)澳室,绵纩狐貉」;《北史·焉耆国傳》「气候寒……,养蚕不以为丝,唯充绵纩」。不过「绵」的范围大于「纩」,「纩」只指新绵,「绵」也可以兼指旧绵。「絮」在最初只指纳人衣物的绵,是无分于新旧的。 絮(x),《說文》「敝编也」。「絮」也是「编」它不同于「纩」处就在于它是陈旧的、劣质的绵,而「纩」是精制的新绵。《急就篇》二注「渍茧擘之,精者为绵,粗者为絮;今则谓新者曰绵,故者曰絮」。晁错《言兵事疏》「赐之坚甲絮衣,劲弓利矢」,《漢書·齐帝纪》「其年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絮」只指质粗的丝绵,并不特指旧绵。只是絮衣之绵多反復使用,于是「絮」就有了「敝绵」、「故绵」的含义了。如卞彬《蚤虱年赋序》「余之多病,起居甚疏,萦寝败絮,不能自释」。因为「絮」也是由「绵」制成的,所以有时「绵」与「絮」也通用无别,如姚合《游春》「旧历藏深箧,新衣薄絮绵」。「絮」在棉衣裏用得较普遍,所以作为动词,「絮」就表示将绵絮填充到衣服、被褥裏的意思,如李白《子夜吴歌》「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絮」又比喻如絮之物,如王维《酬郭给事》「洞门高阁霭馀辉,桃李阴阴柳絮飞」。 缊(緼,yun),《說文》「绋(fú)也」,又「绋,乱也」,《集韵》「乱麻」。「绵」既轻且暖,是防寒佳品,不过丝绵产量有限,不是人人可得的,古代劳动者和一般的年轻人都是用乱麻来絮冬衣、被服的。《論語·子罕》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软)」,集解「缇,著(褚)」,《四书逸笺》「以丝为著曰茧衣(襺衣,新绵絮的袍),以麻为著曰缊袍」;《列子·杨朱》「昔者,宋国有田夫,常衣缊(麻),仅以过冬」,注「缊,谓人(纳)弊麻絮衣也」。正因为「缊」是下等的絮衣物,所以它常和劳动者、穷苦者所衣的「褐」连用,如:《韩诗外傳》「曾子褐衣缊褚,未尝完也」;《晋书·王沈傳》「衮龙出于缊褐,卿相起于匹」 【线、缕、纑】 《說文》「线,缕也」,又「缕,线也」。「线」和「缕」都是用丝、麻等纤维捻成或纺成的,它们常结合使用,结合使用时多同指一物,沒有分别,如:杜甫《龙门阁》「危途中萦盘,仰望垂线缕」;白居易《绣妇叹》「针头不解愁眉结,线缕难穿泪脸珠」。分开来说:「线」主要用于缝纫;「缕」主要用于织布帛。 线(綫),亦作「缐」,《玉篇》「线,可以缝衣」,「线」主要是用以缝缀的。《周礼·天官·缝人》「缝人掌王宫缝线之事」「线」用于缝;《礼记·内则》「妇……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针)、管、线、纩」,佩针、线,为随时缝补。杜甫《白丝行》「美人细意熨贴平,裁缝灭尽针线迹」,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线」总和针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因为「线」总是用于缝衣。除此之外,「线」也可以用于刺绣,如杜甫《小至》「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刺绣五文添弱线,吹葭六动飞灰」。 「线」是用幾股「缕」绞合而成的,比较粗,但结实,所以不适于织却适于缝。在特殊情况下,为织粗厚之物,也可以用「线」。白居易《红线毯》「染为红线红于蓝,织作披香殿上毯」这是为织毯才用「线」的;《唐书·车服志》「有线鞋,侍儿则着履」,「线鞋」要耐用,所以用线编。用于织布帛,「线」就太粗了。 缕(縷,lü),《廣雅·釋器》「纑(lú)也」;《說文》「纑,布缕也」,段玉裁注「言布缕者,以别乎丝缕也。绩之而成缕,可以为布,是曰纑」。「纑」当是「缕」的同源分化字,用以区别丝缕与麻。泛言时「缕」可以包括丝、麻;单说时麻缕就叫做「纑」:《左傳・昭公十九年注》「因紡纑」,《釋文》「纑,麻缕也」;《史记·货殖列傳》「山西饶材、竹、穀、纑」集解「纑,纻属,可以为布」。 广义的「缕」指经过纺绩的丝麻,相当于现代的「纱」,它是织布帛、捻线的原料。正因为「缕是待织的半成品,所以它总是常和布帛发生关系,如:《孟子·尽心下》「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杜牧《阿房宫賦》「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缕」由纺绩而成,所以纤细而长的长而不绝的,常用「缕」来比喻;容易散开的,可以细分的也用「缕」来解说。 【经纬】 经(經),《說文》「织纵丝也」;纬(緯),《說文》「织衡(横)丝也」。「经」与「茎」、「胫」、「颈」等同源,表示织布帛时的纵向丝线;「纬」与「围」、「卫」等同源,它是在经线间来回穿绕的横线,《釋名·釋典艺》「纬,围也,反覆围绕以成经也」。「经」、「纬」的意义是古今一致的,如:《文心雕龍·情采》「经正而後纬成,理定而後辞畅」;刘孝威《见人织寄妇》「经稀疑杼涩,纬断恨丝轻」。 织布、织帛是古代最普遍的手工业,正因为如此,「经」、「纬」这两个织中要素也就通过各种比喻,产生了诸多引申义。这些引申义正如各种词义相对待的词一样,多半是相辅相关的。「经因为其长度是一次确定的,而且是确定後不再变化的,所以在崇尚永恒的古代,「经」被看成是主导的、根本的;「纬」是围绕「经」进行编织的,所以被看成次要的、依附的:这种理解也贯穿着它们的引申义。下面举些例子。 引申于地理、方位,则「经」为纵,「纬」为横,南北为「经」,东西为「纬」。《大戴礼,易本命「凡地,东西为纬,南北为经」;《周礼·考工記》「国中九经九纬」注「经、纬谓途也」疏「南北之道为经,东西之道为纬」。中国的地形,西高东低,山脉和河流的走向多是由西而东。按这个道理,本来应以东西为「经」、南北为「纬」的,古代关于河流流向的分类命名就有这样的趋势,如:《管子·度地》「水之出于山而流入于海者,命曰经水」;《水经注,河水》「水有大小,有远近,水出山而流入海者命日经水;引它水人于大水入海者,命曰枝水」。可是事实恰恰相反,习惯上把南北向称为「纵」、为「经」,东西向的则称「横」、称「纬」,这显然不是出于地理的原因,而是出于其他因素的制约。最大的可能是:确定「纵」、「横」、「经」、「纬」的方向的时代在战国,而且是由东土国家——结成合纵同盟共同对付秦的威胁的国家——的视角看方位的结果。除了从社会政治原因立论之外,这是不好解释的。 引申于天象,则以天为「经」、以地为「纬」,以经纬恒星为「经」以行星为「纬」。如:《国语,周语》「经之以天,纬之以地。经纬不爽,文之象也」;《太玄,莹》「立天之经,日阴与阳;形地之纬,曰从(纵)与横」;《梁传,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恒星者,经星也」;《史记·天官书》「水、火、金、木、填星,此五星者,天之五佐,为纬」。这是尊天抑地、重恒轻动的意识的反映。 引申于典籍文化,则把确定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的著作称作「经」,如:《书经》、《诗经》、《春秋经》等,《荀子·劝学》「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後来各行各业的经典著作也称作「经」了,如「佛经」、「道德经」「黄帝内经」、「相马经」等,这是词义的扩大。「纬」从西汉末年以来也被作为辅翼「经」的著作而命名,比如东汉时流行的就有《易纬》、《书纬》、《诗纬》、《礼纬》、《乐纬》、《春秋纬》、《孝经纬》等,都假托孔子所作,于是「纬」就成为「经」的辅助与阐述读物,与「经」并列了,如:《颜氏家训,勉学》「俗间儒士,不涉群書·经纬之外,义疏而已」;《隋書·经籍志》「孔子既叙六经,以明天人之道,知後世不能稽同其意,故别立纬及讖,以遗来世」。「讖纬」因为都是说符箓瑞应的,荒诞无稽,後来逐渐被禁止、被淘汰。 「经」、「纬」既表方位又表社会上的义理、原则,所以用作动词,就有了据以经理土地工程、治理社会事业的用法了,如:《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周礼·天官·冢宰》[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授)法度,以经纬其民」;《晋书·齐王攸传赞》「自家刑(型)国,纬武经文」。当然在这方面也是「经」更常用,于是形成「经济」、「经营」、「经纪」、「经理」之类的词。 【毡毯罽褐織皮毾㲪氍毹氆氌】 毡(zhan),古代「氈」,或作「旃」,《說文》「拈毛也」,《釋名·釋床帐》「毡,旗也,毛相著旗旗然也」。毡就是用羊毛或其他兽毛经过加碾轧而成的片状物,今所谓「毡子」。《周礼·天官·掌皮》「[掌皮]掌秋敛皮,冬敛革……,共(供)其毳毛为氈,以待邦事」;《戰國策·趙策》「大王诚能听臣,燕必致氈裘狗马之地」。可见「毡」古已有之,是北方产物或从游牧民族那裏传来的。 「毯」(tǎn)即现在所谓「毛毯」、「呢子」、「毛布」,它和「毡」不同。「毡子」是用未经纺织的兽毛碾轧而成的;「毯子」、「毛毯」是用彷过的毛绒编织而成的,所谓「织毳为布」是也。如:《晋书·张轨傳》[傅祗等]告以京师饥匮,[张]轨即遣参军杜勋献马五百匹、毯布三万匹」;《新五代史,王重师傳》「重师遽起,悉取军中毡毯,沃以水,蒙之火上」。 「毯」或「㲜」是中世纪才出现的名称,追溯其源,它可能是「毾㲪」(tadeng)、「𣯚𣰆」的译名的汉化。《一切经音义》「织毛褥曰𣰰毹,细者谓之毾㲪」。「毯」有两种,一种是加工精细有各种纹样的上品,叫做「毾㲪」,如:班固《与弟书》「月支毾㲪,大小相杂,但细好而已」;李贺《宫娃歌》「象口吹香毾㲪暖,七星挂城闻漏板」。 这种毛毯,除精好的「毾㲪」之外,还有一种粗制的,叫做「氍毹」(qushū),亦作「渠毹」、「氍𣮵」等,《廣韵》「织毛褥谓之氍毹」。如《玉台新咏,古乐府诗,陇西行》「请客北堂上,坐客氈氍毹」;《洛阳伽蓝记,闻义里》「王张大氈帐,方四十步,周回以氍毹为壁」。 「氍毹」也有一个汉名专字,这就是「罽」(jì),字亦作「𦇧」,《說文》「西胡毛布也」,《通俗文》「织毛曰罽」。「罽」显然是「氍毹」的单音化。《漢書·东方朔傳》「土木衣绮绣,狗马被绩罽」,注「罽,织毛也,即氍毹之属」;班固《与弟书》「窦侍中前寄人钱八十万,市得杂罽十馀张也」,「杂罽」,各种毛毯。 「氆氇」(pǔlǔ)是「毾㲪」、「氍毹」的藏名。《正字通》「毾㲪,毛席。中天竺有毾㲪,今日氆氇,秦、蜀之边有之。似褐,五色方锦」。《西藏記》「纺毛绵,织氆氇」;汤显祖《紫钗記》「俺帽结朝霞,袍穿氆鲁」。 利用畜毛兽毛拈纺织布是畜牧民族的特长,所制亦精,所以务农为主的汉人,多借用外族名物。其实拈毛为缕与拈麻为缕的织布还衣物在汉族中也早已有之。纺毛为布古称「织皮」:《書·禹贡》「织皮,崑仑、析支、渠搜,西戎即叙」;史记,夏本纪》「熊、罴、狐、狸、织皮」。还有个本土的名称就是「褐」,《急就篇》颜师古注「褐,织毛为衣也」。《詩·豳風·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郑笺「褐,毛布也」。(参看〔裋褐〕条)中国的织毛衣褐加工粗劣,所以当精致的毛织品输人後,就采用了外来的名字。 【衣裳服】 这三个词可以分成两组:「衣」、「裳」是一组,它们分别表示蔽体、御寒的衣物中的上衣和下衣;「衣」、「服」是一组,它们则泛指蔽体、御寒的衣物。 「衣」可以概括「裳」,泛指衣服,但当「衣」与「裳」对举时,「衣」则专指上衣。《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衣」泛指衣服;又《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绿衣」与「黄裳」对举,指绿色的上衣。 「裳」是用以蔽下体的类似裙子的衣物,《釋名·釋衣服》「上曰衣……,下曰裳。裳,障也,以自障蔽也」。《詩·郑風·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褰」是提起来,要提起「裳」来涉水,可知「裳」是穿在下面的,是与裙子相类的;《法言,修身》「惜乎,衣未成而转为裳也」,注「衣,上也;裳,下也」。「裳」在古代是男女都穿的,不像现代的裙子,是妇女的专用品。《詩·豳風·七月》「载玄载黄,我朱孔阳(非常鲜明),为公子裳」,这是男人穿「裳」;《後漢書·祭遵傳》「遵为人廉约小心……夫人裳不加缘」,这是女人着「裳」。 包括「裳」的「衣」已经是上衣义的「衣」的扩大用法了;有时「衣」还扩大到上一层概念范围,比如称「袜」为「足衣」,称「裤」为「胫衣」,称「冠」「冕」之类为「头衣」,这就是用「衣」来泛指蔽体御寒之物了。现代汉语中更出现了「枪衣」、「炮衣』之类的说法,这更是将人的穿戴物扩大为物的覆蔽物了。「衣」由泛指衣物转为与衣物相关的行为,就有「穿」的意思了,《孟子·梁惠王上》「老者衣帛食肉」,「衣帛」就是穿「帛」制的衣服了。 「服」原是动词,是穿在身上的意思,如《論衡·语增》「服五采之服」。「服」作为动词可用于任何衣物,所以「服」名词化之後也可以泛指各种衣物。《論語·先進》「莫(暮)春者,春服既成……」,「春服」即春季所穿的衣服,它可以指「衣」、指「裳」,也可以指其他服用物;《周礼·天官·追师》「掌王后之首服」,「首服」就是冠冕巾帻簪笄之类,可见「服」的应用的广泛性。古代居丧时,以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表示著服者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因为所服之物标志有丧所以「服」也常常专指「居丧」的意思。《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会仲孺(人名)有服」,「有服」是说灌夫因弟弟死了而服丧。 「衣」由不断扩大、泛化而指衣物,「服」则由动词转而指所服衣物:由于来源不同「衣」限于蔽体之物;「服」则可以超出衣物,饰物、佩玉等也都可以称「服」。「衣服」连用时,二者除来源外并沒有什么差别,可以作为双音节词看待,如《荀子·王制》「衣服有制,宫室有度」。 【冠缨紘緌冕弁旒】 这组词都是古代有身份的人的「头衣」,其中「旒」、「缨」、「纮」、「緌」等则是「冠」、「冕」上的附属物。 冠,《說文》「絭(quán,束)也,所以髮;弁冕之总名也」,《釋名·釋首饰》「冠,贯也,所以贯韬髮也」。「冠」是人衣服的一部分,是覆戴在头上的「首饰」,所以也叫「头衣」。「冠」的作用是「髮」、「韬髮」,是束敛头髮。古人全髮,未成年时披于额前颈後或挽结在头的两边。《詩·鄘風·柏舟》「髡彼两髦,实维我特」,又《卫风,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说的就是这种情况:「髧彼两髦」是鬓髮的下垂;「总角」就是在头上成两个象「角」的抓髻。古代贵族男子二十岁算成人,享受男子的各种社会权利,尽各种社会义务,成年的标志就是带冠,届时要举行隆重的「冠礼」,这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转折点:《礼记·乐記》「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注「男二十而冠,女许嫁而笄,成人之礼」。带冠,就是将童年所的「两髦」、所总的两「角」合而为一,辫挽于头顶,加上头衣。「冠」一般都有冠圈套在髮髻上,上面有冠梁,用「筓」(j,扁平的两头或一头尖的簪子)将冠和髮髻贯连起来,冠圈两边有丝叫做「缨」,可以束于项下,使冠固定,不易滑落。冠带也有用一根丝绦由冠圈的一侧绕颔下系于另一侧的,称「纮」(hong)。《周礼·夏官·弁师》「玉筓朱纮」,注「纮一绦属两端于武(冠圈)」。《史记·滑稽列傳》「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缨索绝」,这是以缨系冠的证明。双缨相结後末稍下垂的都分称「緌」(rui),《礼记·内则》「冠緌缨」,疏「结缨颔下以固冠,结之馀者,散而下垂谓之緌」,如《詩·齐風·南山》「葛屦五两(五双),冠緌双止」。「冠」可以制成各种样式,用各材料来制作。从用料来说可以有「素冠」、「布冠」、「练冠」、「皮冠」等;从颜色来说可以有「玄冠」、「朱冠」、「黄冠」、「白冠」等;从造形和装饰来说,可以有「大冠」、「高冠」、「圜冠」、「鹖冠」、「豸冠」等;从名目来说,有「远游冠」、「进贤冠」、「通天冠」、「处士冠」等。《楚辞·离骚》「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这是「高冠」;《漢書·杜钦傳》「钦字子夏……,家富而目偏盲。……茂陵杜邺与钦同姓、字,俱以材能称京师。故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以相别。钦恶以疾见诋,乃为小冠,高广才二寸。由是京师更称钦为小冠杜子夏』,而邺为大冠杜子夏』云」,「小冠」小到汉尺二寸,更可见仅能束髮髻。《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这是很特殊的竹皮冠;又《滑稽列傳》「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缨索绝」,这是以缨系颔下的证明。「冠」是束髮于顶的黄河流域的人群的高级头饰,它既可以固髮,又可作装饰。周边的不束髮的人群是不同的。《莊子·逍遥游》「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髮文身,无所用之」。「章甫」是商代的祭冠,宋人因之,所以到了断髮文身的越地,就无用武之地了。 冕,《說文》「大夫以上冠也,邃延、垂旒、紞纩」。「冕」也是「冠」,只不过是大夫以上的显贵所戴的礼冠;它的特徵是冠圈之上附有一块叫「延」的长板,据说这种「延板」宽八寸,长一尺六,「延板」的前面悬有串珠,这种成串的玉珠叫「旒」,据说天子十二旒,诸侯、卿大夫旒数递减,所用的珠的颜色也有区别;所谓「紞(dan,丝绳)纩」是指当耳之际悬有绵球。《漢書·东方朔传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tou)纩(黄绵球)充耳所以塞聪。明有所不见,聪有所不闻,举大德、赦小过,无求备于一人之义也」,这显然是对「冕」制所作的道德上的说明,不是「冕」形成的原因「冕」是古代礼服,所以只有隆重场合才服用,《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bi锦鸡)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論語·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冕」是大官所服。东汉以後,戴冕垂旒就成为天子专用的礼冠,所以「冕旒」成为帝王的代称,如王维《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弁(biàn),亦作「党」,《釋名·釋首饰》「弁,如两手相合时也」,这是说它的形状象两手手指交叉合在一起的形状。「弁」也是古代的礼冠,只是郑重程度不如「冕」而已,可以看做是无「延」、「旒」的「冕」。「弁」有两种:一种是用布帛制的「爵弁」,是文冠;一种是皮制的「皮弁」,是武冠。《仪礼,士冠礼注》「爵弁者,冕之次,其色赤而微黑,如爵(雀)头焉」,又《三礼图》「爵弁,士助君祭之服,以祭其庙,无旒」:这是文弁。《周礼·春官·司服》「凡兵事,韦弁服;视朝则皮弁服;凡甸(田猎),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吊事,弁经服」:可见「皮弁」或「韦弁」主要是武事和凶事服用的冠,它除束髮之外兼有护头作用。《周礼·夏官·弁师》「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琪,象邸玉笄」,王的「皮弁」的形制据说有十二条缝,(地位低的缝数递减),每条缝都用五采玉缀结(会五采玉琪),用象牙作弁圈,用玉笄贯于髮髻之上。《詩·卫風·淇奥》「充耳琇莹,会弁如星」,说的就是皮弁上缝缀的彩玉闪闪发光,像群星汇聚一样;《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子狩于州来……。雨雪,王皮冠、秦複陶(衣名)、翠被(披风)、豹舄,执鞭以出」,这是猎装。 「冠」,「冕」之属是先秦士大夫的头饰,汉以後,随着庶民的兴起而逐渐衰微,仅用于朝廷礼服,「巾」、「帻」等庶人之服逐渐流行于社会上层。 【巾帻帕幞帽】 这组词最初是庶人、贫贱者的头衣,後来与冠结合、在全社会通用了。 巾,《說文》「佩巾也」,《玉篇》「巾,佩巾,本以拭物,後人着之于头」。「巾」,其实就是一块方形的布,可以洗浴,可以拭物,可以揩汗,也可以蒙在头上遮阳护顶,就像现代有些地区用毛巾揩拭,又用来蒙头裹头一样。「巾」可能与「衾」「衿」、「唫」、「含」等同源,是从蒙覆的意象命名的。「巾」後来分化为「佩巾」、「汗巾」等,作头衣的就是「头巾」了:《风俗通,礼》「巾,所以饰首」;《急就篇》二注「巾者,一幅之布,所以裹首」。贾山《至言》「陛下……赦罪人,怜其亡髡,赐之巾」,受髡刑的罪人剃髮,赐之巾是为其包头。作为裹头用的「巾」应该是头衣的较原始的形式,「冠」、「冕」是「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正因为如此,「冠冕」习惯上用麻布制作,这是它们在原料上反映出来的渊源关系:《論語·子罕》「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制冕古用麻,後世用丝(纯),用丝织品较用精细的麻制品省工,所以孔子也主要从俭用「纯」。 「冠」、「冕」成为士大夫的头衣之後,「巾」就成为社会地位低下者服用的头饰了。《仪礼,士冠礼》「士冠,庶人巾」,「冠」是士以上的人戴的,庶人只能以幅布蒙头。战国以前,广大劳动者用黑巾、青巾裹头,所以庶人被称为「黔首」、「黎民」,汉代以後称仆隶为「苍头」,也是这个缘故。 不过,秦汉之後,随着黎民成为独立生产者,「巾」的地位也有所提高。戴「冠冕」和裹「幅巾」已不再是阶级身份的区别,而是当官与未当官的分野了。《後漢書·韦义傳》「诏书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注「既服冠冕,故解幅巾」;《三國志·吴书·薛综傳》「释放巾褐,受职剖符」,「释巾褐」就是当官的变相说法。另外,统治者也不以裹巾为耻了:《晋书·舆服志》「汉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鈞之徒,虽为将帅,皆着缣巾」;诸葛亮位居丞相,也常服「纶巾」。「巾」不再表示身份低贱之後,它在形制上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改进,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巾」,除了「葛巾」、「纶巾」、「纨巾」、「缣巾」以及各种颜色的「巾」以外,又出现「垫角巾」、「仆射巾」、「华阳巾」、「方山巾」、「折上巾」等:这些花样都是「巾的不同折法、不同系法、不同裁制法造成的「巾」脱离了单纯的裹头作用之後,为了美观,产生各种变化,尤其是内衬硬骨,外覆纱漆的硬裹头巾之後,其形制变化多端,不胜枚举。 帻(帻,zé),《說文》「髮有巾曰帻」,《玉篇》「帻,覆髻也」,《釋名·釋首饰》「帻,蹟也,下齐眉蹟然也」,《急就章》三注「帻者,韬髮之巾,所以整帻髮也,常在冠下,或单着之」,《独断》「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釋名·釋首饰》「帻,蹟(j)也,下齐眉蹟然也」,刘照以为「帻」与表整齐有序的「蹟」同源,恐怕「帻」与「绩」的词源更接近,「绩」为绩麻为,「帻」为韬髮使整齐。综上所述,可见「帻」和「巾」一样,最初都是地位卑微的人服用的头衣。所不同的是「巾」是以幅布包头,一般是前齐额,前两脚(角)折系于脑後,後两脚上结于头顶或额前;「帻」则是用幅布包上髮髻,使布的四边下覆,上遮住头顶,前可齐眉,後可垂颈;因为「帻」是韬髮的,所以带小帻後也还可以再加「冠」。「帻」其实就是「巾」,只是由裹头和裹髮之异生出来的区别;「巾」是包头布,「帻」是裹髮巾。先秦古籍中多用「巾」,「帻」很少见,恐怕也是以「巾」概「帻」,未立专名的缘故。《漢書·东方朔傳》「上以钱千万从主饮……坐未定,上曰:愿谒主人翁。主……起之东厢,自引董君。董君绿帻傅韝(皮套袖),随主前,伏殿下」,注「绿帻,贱人之服」;《魏書·寇赞傳》「[初赞]从相者唐文相。文曰:君额上黑子人帻,位当至方伯,封公」,「黑子人帻」,可见帻前可以覆额;《晋书·礼志》「江左诸帝将冠……,太尉加帻,太保加冕」,可见冠冕可以加于束帻之上。 蔡邕《独断》「[汉]元帝额有壮髮,不欲使人见,始进帻服之,群臣皆随焉」,这是说统治者层中带「帻」是从汉元帝开始的,汉元帝带「帻」是由于额有「壮髮」(额髮下延如楔形称「壮髮」)要用「帻」掩盖的缘故;《後漢書·舆服志》「古者有冠无帻,…[秦]加其武将首饰为绛,以表贵贱。汉文後,上下君臣皆服之,然尚无巾,如今半头帻而已。王莽无髮,乃施巾。古语曰:王莽秃,帻施屋」:这是说「帻」只能掩盖头顶,王莽因为秃头,于是将巾、帻的蒙头与束髮的作用合二而一,使之上掩顶、前束额,将头的眉上脑後一并包裹了起来,这就出现了有「屋」的巾帻,可以套于头上,系于脑後,近似後代的纱帽了。当然上述记载是把「巾」、「帻」的演进和个人联系了起来,突出了个人的作用,而且前後有矛盾处,仅供参考;不过,作为头衣演进的过程看,上述演变就带有必然性了。 帕(mo),亦作「帕」,也叫「幞(pú)」,《廣雅释器》「帕,幞帊也」。「帕」也叫「帕首」、「帕头」、「抹额」,其实「帕」也是「巾」类,是束额之巾。「帕」多作为武人的头饰,其带法、系法当有其特徵。《後漢書·舆服志》「武吏常赤帻,成其威也」,《二仪实录》「禹会涂山之夕,大风雷震,有甲步卒千馀人,其不被甲者,以红绡帕抹其额,自此遂为军容」,《唐书·车服志》「幞头起于後周,便武事也」:「帕头」究竟起于何时,还可以进一步考证,不过这些记载都说明「帕」和武事有关。韩愈《送郑尚书序》「府帅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褶(í,武人所服)迎郊」,刘克庄《贺李尚书启》「帕首腰刀,庭列诸屯之大将」:可见「帕」是武士所裹的头巾,多用赤色。「帕头」本来来自巾帻,武人的头巾一般人也可以模仿,所以非武人也有带帕头的。 帽,《釋名·釋首饰》「冒也」,《玉篇》「头帽也」。「冒」就是古代的兜鍪,战争中的头盔。头盔象小钵倒覆在头上,後来把罩在头上、不缨不裹的头衣都称作「冒」了;因为「冒」是日常护顶、取暖戴的,是用丝帛毡毛等制作的,所以加「巾」成「帽」。《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太后以冒絮提(掷)文帝」,「冒絮」就是以丝绵作的「帽」;《漢書·隽不疑傳》「着黄冒」,「黄冒」即「黄帽」。「帽」因为不必如巾、帻的缠裹系带,所以戴来既随便又舒适,所以汉以後成为非正式场合常服用的便帽。《晋书·谢安傳》「安为桓温司马。温诣安,值其理髮。安性迟缓,久而方罢,使取帻。温见,留之曰:令司马帽进。其见重如此」,裹「帻」示郑重,「帽进」示随便;《世说新语·任诞》「谢镇西往尚书墓还,葬後三日反哭。诸人欲要之,初遣一信,犹未许,然已停车;重要,便回驾。诸人门外迎之,把臂便下。裁得脱帻,着帽酣宴」,可见「帽」是简便的非正式的头衣。因为「帽」不是公服,所以它的制作五花八门,从下述一些名目中就可以想象出它们是何等多样了:「油帽」、「帷帽」、「裙帽」、「雨帽」、「複帽」,「风帽」,「蕃帽」、「毡帽」、「絮帽」、「藤帽」、「皮帽」、「狼帽」、「铁帽」、「宫帽」、「花帽」等。《五代史·前蜀世家》「王氏晚年,俗竞为小帽,仅覆其顶,俯首即堕,谓之危脑帽……衍好戴大帽,每微服出游民间,民间以大帽识之」,可见「帽」的好尚之不同,与形式之多样;正因为如此,《隋書·礼仪志》说「帽,自天子下及庶人通冠之,以白纱者名高顶帽……又有缯皂杂纱为之,高屋下裙,盖无定准」。「帽」的佩带自由带来形式上的自由;「帽」的多样化也促进了人们的喜爱。所以六朝之後「帽」就风靡社会,成为日常冠戴的主要形式,《晋书·舆服志》「帽名犹冠也,义取于蒙覆其首……。自乘舆宴居、下至庶人无爵者皆服之」。「帽」于是取代了「冠」,成为头衣的总名;「帽」的流行也缩小了在头衣方面的身份区别。 【裘袍襦袄】 这组词都是御寒的上衣。 裘,《說文》「皮衣也」。「皮衣」就是用兽类毛皮制成的衣服,是冬日服用的防寒服装,如:《韩非子·五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礼记·月令》「[十月之节]天子始裘」。「裘」是最原始的冬服,太古时代人就以兽皮御寒,後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开始把兽皮加工成衣服。原始人披兽皮时是模仿野兽、毛朝外的,古人的「裘」还保留着原始人的这个特点,也是毛朝外穿的。《詩·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如果不是毛朝外,就不能说「狐裘黄黄」了;《礼记·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i)……,君子狐青裘豹袖,玄绡衣以裼之」,「裼」是袒开表衣的一种穿法,古人为保护裘毛,裘外加表衣,又为显出裘毛之美,要袒开外衣露出裘毛,这叫「裼」。 「裘」是各阶层都可以穿的,高贵的裘有「貂裘」、「狐裘」等,最差的是「鹿裘」、「羖羊裘」。《史记·孟尝君列傳》「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这种「狐白裘」价值千金;《说苑》「赵简子弊车瘦马,衣羖羊之裘」,「羖(gǔ)羊之裘」就是黑色老羊皮袄,是劣等的裘。 袍,《說文》「襺(jiǎn)也」。「袍」是加填充材料的长的夹衣,所加的填充材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丝绵,一种是旧絮和麻类;前者就是「襺」,後者称「缊」(yun)。《礼记·玉藻》「纩为茧,缊为袍」,注「茧,袍衣有著(装)之异名也;纩,今之新绵也;缊,今之纩及旧絮也」;《論語·子罕》「衣弊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子路名)也与」,「缊袍」是身份较低的人穿的。「袍」在古代是便服,外出时要加表衣。《礼记·丧大記》「袍必有表」,《莊子·让王》「曾子居卫,缊袍无裹,十年不制一衣」:穿「袍」要有「表」,「无表」说明其贫穷寒酸。汉以後,「袍」就可以作为外衣穿了,《魏略》「帝见其(薛夏)衣薄,解所御袍赐之」,皇帝也着不表之袍了。「袍」,女子也可穿着,如《搜神記》「有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夜有女年十五六,姿颜无双,来为生妻……,以珠袍与之。生至市卖袍,睢阳王识是女袍,收拷谈生」。 「袍」本寒衣,普及之後,四季都可以穿了。曹操《与杨彪书》「今遗足下贵堂错彩罗縠锦袍一领」,「罗縠袍」显然是单袍。「袍」成为朝服以後,就加上了各种等级上的限制,特别是在隋唐之後。《舊唐書·舆服志》「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以上通着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绯绿」,其等级服色,代有更革。 襦(rú),《說文》「短衣也」,《急就篇》二注「短衣曰襦,自膝而上」,《釋名·釋衣服》「襦,暖也,言温暖也」。综上所述,可见「襦」是冬天穿的短上衣。所谓「短衣」是对「袍」而言的。《廣雅·釋器》「袍,长襦也」《釋名·釋衣服》「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下至脚背,所以叫「长襦」;「襦」仅及膝以上,所以是「短襦」。长袍行动不便,不适于劳作,所以未成年的童子、劳动者都穿「襦」。《後漢書·廉范傳》「[蜀人]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裤」。《南史·梁昭明太子傳》「年常多作襦裤,各三千领,冬月以施寒者」:可见「襦」是寒衣,多为百姓所穿。《漢書·霍光傳》「昌邑王废,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帝帐中」,《陌上桑》「罗敷喜蚕桑,采桑城南隅。……湘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可见,女子、贵族因为「襦」方便,也常着「襦」。 「袄」(襖)始见于北齐,《舊唐書·舆服志》「燕服盖古之亵服也,今亦谓之常服,江南则以巾褐、裙襦,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爰至北齐有长帽、短靴、合裤、袄子、朱紫玄黄,各任所好」。《說文・新附》「襖,裘属」,《集韵》「袍也」,《中华古今注》「披袄子,盖袍之遗象也」:可见「袄」是长的或半长的,有取暖作用。《六书故》「今夹衣为袄」,如韩愈《崔十六少府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蔬飧要同吃,破袄请来绽」。现代则把带裏子的短上衣称作「袄」,如「夹袄」、「棉袄」。 「襦」最初也是御寒之衣,随着「衣」的泛化,单衣、夹衣也称「襦」了。「襦」多与「裙」、「裤」相配穿着,如:《晋书·韩伯傳》「母方作襦,令伯捉熨斗而谓之曰:且着襦,寻当作複裤」;陆游《陈氏老傳》「衣惟布襦裙,取适寒暑之宜」。 【襌褋複袷褚】 襌(dan),《說文》「衣不重也」,《釋名·釋衣服》「襌衣,言无也」。一层布帛所制的、沒有裏子的衣服称「襌」:《吕氏春秋·淫辞》「今子之衣,襌缁也」,「襌缁」黑色的单衣;《漢書·江充傳》「[江]充衣纱縠襌衣」,这是用轻纱薄縠制的单衣。「单」应该是「襌」原形,「襌」是「单」的分化字,如:《管子·山国轨》「春缣衣,夏单衣」。现在「襌」已不通用,通用的仍是「单」。 褋(dié),亦作「褶」,是单衣的方言称呼。《方言》「襌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例《楚辞·九歌·湘夫人》「捐余袂兮江中,遗余兮澧浦」;皮日休《讽悼,捨慕》「以衣为褋兮,以黎丘为墟」。《世说新语·夙惠》「晋孝武年十二时,冬天昼日,不著複衣,但著单练衫五六重」。 複,《說文》「重衣也」,《釋名·釋衣服》「有裏曰複,无裏曰襌」。有裏子的双层的衣服称「複」,如《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宁常著皂帽、布襦、裤、布裙,随时(季节)单複」。不过「複」在语言中已经泛化,成为重叠的、双层的东西的通称,如「複舄」(重底的鞋)、「複衾」、「複垣」(夹壁墙)、「複阁」……,所以後来的複衣多称「袷」、「夹」了。 袷(jiá),《說文》「衣无絮也」,《急就篇》二注「衣裳施裏曰袷」。衣服有裏子又不絮上绵絮的称「袷衣」,如:潘岳《秋兴賦》「藉莞蒻(guānruò,席草、蒲草编的席子),御袷衣」;皮日休《夏首病愈因招鲁望》「晓人清和尚袷衣,夏阴初合掩双扉」 「袷」是从双层相合命名的,两层相合也就是双层夹持,所以「袷」也写作「夹」(夾),如:李贺《酬答》「金鱼公子夹衫长,密装腰鞋割玉方」;陆游《示客》「晖晖晚日收新稻,漠漠新寒试夹衣」。「裌」是「夹」的分化字,《廣韵》「裌,複衣」。如:《宋書·朱百年傳》「[百年]尝寒时,就[孔]觊宿衣悉布」;苏轼《初秋寄子由》「子起寻衣,感叹执我手」。 古代棉衣沒有专称,在夹衣的两层间填充绵絮就成了棉衣了,所以常用「缊袍」、「棉袄」之类的称呼称「棉衣」。「複」有时也可以指这种棉衣:《急就篇》二注「褚之以绵曰複」;《漢書·龚胜傳》「不幸死者,赐複衾」,「複衾」即装有绵絮的被子。「褚」(zhǔ),《說文》「一曰装也」。「褚」本来是动词,是用「纩」、「缊」装衣服的用语,作为对象也指所装的棉衣。《漢書·南粤王赵佗傳》「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注「以绵装衣日褚」;朱弁《送春》「风烟节物眼中稀,三月人犹恋褚衣」,「褚」、「褚衣」即棉衣。 【裋褐】 「裋褐」是古代贱民的御寒之物。 褐(hè),《說文》「编麻韤」,段注「取未绩之麻编之为衣,如今草鞋之类」。古未见以「褐」称袜或称草鞋的,「韤」可能是「篾」之误;「篾」是竹皮,「麻篾」即沤制後剥下的麻皮,将这种未经加工的麻篾编成布称作「褐」,所以「褐」也称「大布」、「粗布」。《孟子·滕文公上》「许子衣褐」注「褐,粗布衣也」;《淮南子·齐俗》「短褐不完」注「褐,大布」。「褐」也有编毛而成的,《詩·豳風·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笺「褐,毛衣」。注意,这种织毳而成的「毛衣」可不是现代的毛衣,它是捻绩过的羊毛之类织成的,是当时粗劣的衣着。「褐」有时也用树皮纤维制作,《裴渊記》「蛮夷取榖树皮熟搥之以为褐」。 「褐」是极寒微的人的防寒物,《左傳·哀公十三年》「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注「褐,寒贱之人」。「褐衣」又次于古之「布衣」,「布衣」是平民的衣着,「褐衣」则是缺衣少食之人的衣着。《史记·平准书》「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厌」,「褐衣不完」的人,也是连酒糟、米糠这样的猪狗之食都吃不饱的人。「褐衣」有的可能是裁为衣裳的,有的很可能是披在身上的麻袋片一样的披肩,因为「褐」同时也是搭在牛、马身上的马衣、牛衣的名称。《左傳·定公八年》「公侵齐,攻廪丘之郛(ú,城郭)。主人焚衝,或濡马褐以救之」,注「马褐,马衣」;王起《被褐怀玉賦》「马褐同色,牛衣齐类」:由这裏可以想象,它们是比现代的麻袋还要粗糙的编织物。有时为了御寒「褐」还可以夹絮成为棉褐:《古诗》「短褐中无絮,带断续以绳」,既然「中无絮」,就说明可以有絮。「褐」也是颜色名,《正字通》「褐,黄黑色,今俗谓之茶褐色」。其实,「褐」色就是从「褐衣」得名的,就是原麻编织物的颜色,麻袋的颜色。 裋(shù),《說文》「竖使长布襦」。所谓「竖(家奴)使长布襦」其实就是「褐」。如上举例,古代「褐」常用,但「短」从未见单用的,它总是和「褐」结合使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夫寒者利短褐而饥者甘糟糠」;《漢書·贡禹傳》「妻子糠豆不赡,裋褐不完」。注释家或把「裋」解作「布长襦」,或解作「短襦」,或解作「褐布竖裁,为劳役之衣」等,其实这都是误会。「裋」即「短」字,「短褐是贱者之服,为便于劳作所以形制较「襦」为短。「裋褐」最初就写作「短褐」,如:《墨子·鲁问》「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晏子,谏,上》「冻寒不得短褐」;《韩非子·五蠹》「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史记·孟尝君列傳》「士不得短褐」。「短」是修饰「褐」的,是「褐」的特徵,所以它总放在「褐」的前面,和「褐」结合使用;所以「短」不能独立代表「短褐」。明白这个道理就解开了「裋」的用法上的特徵的谜底了。原来「裋」是由于文字相连的同化作用造成的「短」字的改形,就像「麻疯」因为结合使用变为「痳疯」一样。「裋」就是「短」,仍应读duǎn,不应读shù,训诂家的各种解释大多是望字生训的,因而不足为据。 【衫袿衲】 这组词都是上衣的别体。 衫,《釋名·釋衣服》「衫,芟也,衫末,无袖端也」,《六书故》「今以单衣为衫」。「衫」是为便于出手操作而制的无袂的短袖上衣;因为「衫」都是无裏的,所以後来也泛称单衣为「衫」。「衫」是男女都服用的:庾信《春賦》「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影来池裏,花落衫中」,这是女子所着的「衫」;岑参《奉送贾侍御使江外》「荆南渭北难相见,莫惜衫襟着酒痕」,这是男人着的衫。《中华古今注》「古妇人衣裳相连。始皇元年,诏宫人及近侍宫人皆服衫子,亦日半衣,盖取便于侍奉」。「衫子」是妇女穿的「半衣」,是否始自始皇无可考稽,秦汉典籍未见「衫」字,所以此说不见得可靠;不过,「衫子」仅用于妇女倒是事实。如元稹《杂忆》「忆得双文衫子裏,钿头雲映褪红酥」。唐代以後,「衫」也成为官吏士人日常服用的便服,不是郑重的公服这是长衫,《新唐書·舆服志》「是时士人以棠苎衫为上服,贵女功之始也。一命以黄,再命以黑,三命以纁,四命以绿,五命以紫。士服短褐,庶人以白」。《退朝录》「杜祁公休退居南,都客至,无不见,止服衫帽」。「衫帽」是宴居的穿戴,白居易《琵琶行》「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青衫」是低级官吏的便服。现代,随着长衫的逐渐消失,「衫」多指无裏子的短上衣了,如「衬衫」、「汗衫」、「羊毛衫」等。 袿(gui),《釋名·釋衣服》「妇人上服曰袿,其下垂者,上广下狭如刀圭也」。「袿」也是一种长襦,只是下垂之襟上广下狭,形制不同。「袿」,一般是贵族夫人郑重的礼服,如:宋玉《神女賦》「振绣衣,被袿裳」;《後漢書·邓皇后纪》「簪珥光采,袿裳鲜明」。 衲(nà),《廣雅·釋詁》「补也」。「衲」原是动词,是缝补的意思。古代僧人多衣补缀之衣,所以後来称僧衣曰「衲」,《康熙字典》「衲,僧衣也」。《佛祖统记,慧思尊者傳》「平昔御寒,唯一艾衲」,戴叔伦《赠翠岩岸上人》「挂衲雲林净,翻经石榻凉」。正因为僧人着「衲」,所以也连带地称僧人为「衲」、「衲子」了《正字通》「衲,佛衲,今僧通称衲子」,如《六一诗话》「贾岛尝为衲子」。 【衵衬亵衷】 这组词在表示近身的衣服的意义上相近。 衵(nì),《說文》「日日所常衣也」,疑当为「日夜所常衣也」。「衵」是日夜穿着的贴身衣服:《左傳·宣公九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釋文》「[衵],妇人近身内衣也」。「衵」不限于妇女的内衣,《釋文》只是随文解释而已,男人的贴身衣服也是可以称「衵的:《後漢書·文苑,祢衡傳》「先解衵衣,次释馀服,裸身而立」,这裏的「衣」就是男人所服的贴身衣服。「衵」与「昵」、「暱」同源,与皮肤接触的衣服称「衵」。 村(襯),《廣韵》「近身衣」。「村」是穿在裏面的,与身体接近的衣服,它是对罩在外面的衣服说的,是和外面的衣服起陪衬、衬底的作用的;「衬」与身相近,但可以贴身,也可以不贴身。《東京梦华录,车驾宿大庆殿》「兵士皆小帽,黄绣抹额,黄绣宽衫,青窄衬衫」,《元史,舆服志》「衬袍,制用绯锦」:这裏「衬衫」、「衬袍」都是穿在衫袍之内的,但不必定是贴身的,其内还可以着衵衣。「衬」源于「亲」,是近的意思;血缘近为「亲」,离身近为「衬」。 亵(褻,xiè),《說文》「私服也」,《廣韵》「裏衣」。「亵」是不庄严、不郑重的衣服,它可以是日常在家穿的便服(所谓「私服」),也可以是亲身的内衣。《論語·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注「亵服,私居服,非公会服」;又「亵裘长,短右袂」,注「私家裘长主温;短右袂,便作事」:这裏的「亵服」、「亵裘」都指在家裏为图舒服、方便所穿的衣服。《荀子·礼論》「设亵衣,袭三称」,注「亵衣,亲身之衣也」;司马相如《美人賦》「女乃弛其上服,表其亵衣」:这裏「亵衣」就和「衵衣」同义了。「亵」与「媟」同源,侧重在非正式、不庄重,和「衬」的重在衬托不同,「亵服」可以穿在外面,只是在非庄重的场合穿,不像「衬」是专为外衣作衬底的。衷,《說文》「裏亵衣也」,段玉裁注「亵衣有在外者,衷则在内者也」。「衷衣」一定是在裏边的,因为「衷」源于「中」,古代经常作谓语用,它是「中」的表穿在裏边的用法的分化字。《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辛已,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注「[衷甲]甲在衣中」,前引《左傳·宣公九年》「皆衷其服以戏于朝」:两者都是穿在裏边,「甲」是不能贴身的,「衵服」则是贴身的。「衵服」、「衬服」、穿在裏面的「亵服」都可以是「衷衣」,因为「衷」是以内外分的。 【缞、绖】 「缞」、「絰」是古代的丧服,如:《左傳·昭公三年》「寡君不能独任其社稷之事,未有伉俪,在缞经之中,是以未敢请」,「在缞经之中就是正在服丧;《後漢書·郑玄傳》「自郡守以下尝受业者,缞经赴会千馀人」,「缞经」即服缞带绖。 缞(缞,cuī),古作「衰」,《說文》「丧服衣,长六寸,博四寸,直心」;《釋名·釋丧制》「三日不生,生者成服,曰缞。缞,摧也,言伤摧也」。服「缞是三年之丧的标志,「缞」以麻布为之,当于胸前,所谓「直心」,其制长六寸,宽四寸。《左傳·襄公十七年》「齐晏桓子(晏婴之父)卒,晏婴粗缞斩,直经带,杖,管屦,食鬻,居倚庐」,疏「缞,用布为之,广四寸,长六寸,当心」;又《僖公三十三年》「子墨衰(缞),梁弘御戎,莱驹为右」,这是说晋文公去世,秦偷袭郑国,晋悼公要邀击秦军,当时正服丧,服丧的缞经都是白的,不宜出战时服用,所以临时染成黑色,即染成戎服之色。 绖(絰,dié),《說文》「丧首戴也」。居丧时结在头上麻带叫「经」;一说,结在腰间的麻带也叫「经」。《仪礼,丧服》「斩衰裳,直经,杖,绞带」,注「麻在首、要(腰)皆曰经……。首经,象缁布冠之缺顶;要经,象大带」;《六书故》「经,丧服也,在首为首经,在腰为腰经,以麻葛为之」。如:《礼记·檀弓上》「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经以出」;又《檀弓下》「弁经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 【裳裙巿韠】 裳,《釋名·釋衣服》「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最早的「裳」是下衣,它的功用是蔽下体。是用一块布帛之类织物围系在身腰之下,这就是後来所谓的「帷裳」。《論語·乡党》「非帷裳必杀之」,这正好说明了「帷裳」是不必杀缝儿,不做任何加工的。春秋时期,人们只有在举行祭祀之类的有存古意味的典礼时,才穿这类「帷裳」。後来的「裳」是由七幅布帛分别缝成三幅一块儿、四幅一块儿的两个衣片。在幅上端用帛带联结,用褶的大小、多少调节身腰粗细。穿在身上很像现代长衫的前後衣襟。在左右两侧开缝儿处,用缀于上衣的「衽」掩蔽。《詩·郑風·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王念孙释「褰」为「举」,撩起,《文选,射雉賦》徐爰注「褰」为「开」,所以「褰」是「举而开之」的意思,「褰裳」就是把裳的两个衣片前後分开提起来;《楚辞·离骚》「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洪兴祖注「盖跪则膝加裳幅,两旁出膝外故敷布之」。双腿跪在裳幅上,双腿即「旁出膝裤裤襣外」,说明裳是前後两分,左右各有缝际的。《詩·齐風·东方未明》「东方未明,颠倒衣裳」;又《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上衣下「裳」是先秦的标准衣著,男女共用。 裙,亦作「帬」,《說文》「下裳也」。「裙」是东汉始有的衣物,它是在「裳」的基础上发展来的。着裳之後,两侧有缝际,虽有衣衽掩蔽,但因衣衽是缀于上衣、悬于下身的,下体容易外露。东汉後来,人们索性把多幅布帛联缀成一个筒状,穿在身上就不会因有缝际而露体了,这就是「裙」。《釋名·釋衣服》「裙,群也,连接群幅也」,这正是解释「裙」的形制的。《莊子·外物》「未解裙襦,口中有珠」,可见「裙」在战国已有,不过盛行着裙则是在东汉以後,如:繁钦《定情诗》「何以答欢欣,纨素三条裙」;王建《宫词》「密奏君王知人月,唤人相伴洗裙裾」。 著「裳」者可男可女。《楚辞·天问》「女歧[为浇]缝裳,而馆同爰止」。这是男人(浇)着「裳」;《詩·郑風·丰》「衣锦衣,裳锦裳,叔兮伯兮,驾予与行」,这是女人着裳。汉魏时,著裙者也是可男可女。《御览》引《魏志》「管宁恒着布裙」,这是男人穿裙;《東观汉记,王良》「[王良司徒司直妻]布裙徒跣曳柴」,这是女人穿裙。从时间上看,「裳」主要流行在先秦时期,「裙」是东汉以後才流行的。二者有一段并行时期。《御览》《西河記》「西河无蚕桑,妇女著碧缬裙,上加细布裳」: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裳」、「裙」并不是同一形制的衣物,「裙」外还可以加「裳」。 巿(fú)《說文》「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巿」的起源更早,最初应是蔽下体的遮羞布,字亦作「芾」、「韍」。从「韦」是因为後代的「巿」多是皮制的,起保护膝部、大腿的作用。如《詩·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据文献记载,「巿」是一块长三尺,上宽一尺,下宽二尺的梯形皮革,上部有一突出的鼻儿,用以穿韦带,以便系在腰带上。这是在演进中礼服化了的「巿」。由于传统的习惯,在「裳」盛行之後,「巿」依然作为礼服系于裳前,如《左傳·桓公二年》「衮冕黻(巿)珽,带裳幅舃」。 「韠」(bi)也是护膝,其形制和「巿」沒有什么不同。它们的区别只在于:「巿」(韍)是穿礼服时佩带的;「韠」是穿便服时佩带的。 「巿」的颜色可以反映佩带巿的人的身份。《礼记·玉藻》「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韦」;《詩·曹風·候人》「彼其之子,三百赤巿」,传「大夫以上赤巿,乘轩」。据此,上文《采菽》记的是诸侯的行动。 【裤褌襣】 裤(褲,kù),亦作「绔」、「袴」,《說文「胫衣也」。「胫衣」近似近代的「套裤」。秦汉以前,人们上身着衣,下身着裳、裙,是不穿裤子的,天冷时,为防寒用窄幅的布自足至膝斜缠数层,以解决下半段的寒冷,这叫「邪幅」,《詩·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说的就是这种裹腿,这种裹腿古代也叫「行縢」。「裤」是在「邪幅」基础上的改进,它不仅简便,而且可以罩住膝盖以上的部分,所以是一大发明。《方言》「裤,齐鲁之间谓之䙭,或谓之襱」,这种「䙭」或「裤」最早见于《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公在乾侯,徵褰与襦」「褰」即「䙭」;《礼记·内则》「[子十年]学书记,衣不帛襦裤」,字作「袴」。《太平御览》引《高士傳》「冯援经冬无裤,面有饥色」,冯援冬天沒有「裤」,可见「裤」是御寒的衣著,不是为蔽体而设的。 裈(褌kun),亦作「㡓」、「裩」,是合裆裤。《釋名·釋衣服》「褌,贯也,贯两脚上系腰中也」,《急就篇》二「襜褕袷複褶裤裤」,颜注「合裆谓之裤」。《史记·趙世家》「[赵]朔妇免身,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裤中」,这裏的「裤」可以安放婴儿,有可能是有裆的「裤」,不过也可能是肥大的「裤」。《晋书·阮籍傳》「独不见群虱之处裤中,……行不敢离缝际,动不敢出裤裆」,「裤裆」连用;《太平御览》引《语林》「桓宜武性俭,著古(故)裤(旧裤)上马。不调,裤败,五形遂露」,裤子裂开,「五形毕露」,当然是两裤管联而为一的,有裆的「裤」了。 从词源上说,「裤」源于「跨」,《釋名·釋衣服「绔,跨也,两股各跨别也」,「裤」,左右各一,两腿分跨,所以叫「裤」;「裤」源于「绲」,是将分跨的「裤」缝合为一,使之「浑」然一体的产物,所以叫「裈」「裤」是「裤」的演进,《骈雅,释服食》「穷裤,裤也」,「穷裤」就是联双裤管为一的合裆裤。《漢書·外戚,孝昭上官皇后傳》「霍光欲皇后擅宠有子。帝时体不安,左右及医皆阿意,言宜禁内。虽宫人,使令皆为穷裤,多其带」,服虔注「穷裤,有前当,不得交通也」,颜师古注「穷绔,即今之绲裆绔」。「绲裆裤」就是合裆裤,最初只是「多其带」,後来才发展为整裁的裤子:看来「裤」可能是西汉的产物。也有人推测,「裤」源于以马为坐骑的时代,当产生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後,汉以後才普及开来。亦有道理,留待证明。即使「绲裆裤」服用之前的着套裤时代,人的下体也不会全然裸露,当有兜裆布之类遮住私处。总之,由「裤」到「裤」,当是由套胫而套腿,由系腰而联腰,由开裆而合裆。 「犊鼻裤」是「裤」的一种。《方言》「无裯之裤谓之襣」,注「[襣]裤无踦者,即今犊鼻裤也」;《玉篇》「襣,犊鼻裤,以全三尺布作,形如牛鼻,相如所着也」:用三尺布作的、沒有裤管、形如牛头,下有两鼻,当似现代的裤衩子。《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相如身自著犊鼻裤,与保庸杂作」,《吴越春秋,勾践人臣外傳》「越王服犊鼻」:可见「犊鼻裈」起码在汉初就有了。 「裤」是「袴」的异体字,很晚才通行。从裤子的演进说「裤」被「餬」所淘汰,但就文字来说,应用广泛的「袴」借助它的习惯势力却在文字领域排斥了「餬」,这也是很有意思的现象。 【屦屝履鞋靴】 「鞋」,汉以前称「屦」(屦,jù),汉以後称「履」。《說文》「屦,履也」,段玉裁注「晋蔡谟曰:今世所谓履者,自汉以前皆名屦」。这个结论基本可靠。古代典籍中,「屦」多指用葛、麻编的鞋。《詩·齐風·南山》「葛屦五两(五双),冠緌双止」,又《魏风,葛屦》「纠纠葛屦,可(何)以履霜」:这明白地注明制鞋的原料是「葛」。《孟子·滕文公上》「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又《滕文公下》「彼身织屦、妻辟(绩麻)以易之也」:制鞋的动词用的是「捆」和「织」;「织」是编的意思,「捆」是叩击的意思,麻鞋才是编织的,编後才需要叩击,使其致密坚实。 屝(fèi),《說文》「履属」。「罪」与「屦」同类是草编、麻编或皮条编的鞋。「罪」与「屦」是不同方言。《方言》「罪,履也,徐袞之郊谓之罪,自关而西谓之屦」;《釋名·釋衣服》「齐人谓草屦曰屝」。如:《左傳·僖公四年》「若出于陈郑之间,供其资粮罪屦其可也」,注「屝,草履」。《漢書·刑法志》「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注「菲与屝同」。 远古时代人们是打赤脚的。文明渐开,人们为了防冻防伤就设法用兽皮裹脚。毛皮是要用绳索捆绑到脚上的,麻鞋的编织,大概就是对绑扎兽皮的方法的改进。安阳考古发掘中曾掘出一个殷代的人形石刻,穿的就是翘尖的麻鞋。说「屦」、「扉」多指麻鞋、葛屦,不是说当时穿的只有麻鞋,只是说麻鞋在普通人当中穿得最普遍而已。《礼记·少仪》「国家靡敝,则……君子不履丝屦」,《礼记·丧服四制》「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礼记·士冠礼》「夏葛屦……,冬皮屦可也」:可见「丝屦」是奢侈品,「管屦」(草鞋)是服丧时穿的,「革屦」是冬天穿的;至于劳动者,恐怕只能穿草鞋或麻鞋了。 履(ǚ),《說文》「足所依也」。脚所依托的东西叫「履」,这正确地反映了「履」在汉以後的主要用法。《史记·滑稽列傳》「东郭先生履不完,行雪中,履有上无下,足尽践地」,《漢書·贾谊傳》「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履」都是鞋义。先秦「履」字也常见,只是绝大多数用作动词,是穿鞋、践踏、行走的意思,如:《詩·小雅·小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左傳·僖公十五年》「登台而履薪焉」。「履」作鞋解的也有,如《莊子·山木》「衣弊履穿,贫也,非惫也」,《吕氏春秋·分职》「今民衣弊不补,履决不组」等,但是很少。「履」由动词转化为名词即由穿鞋义演变为所穿的对象,这样一来,「履」就成为鞋的通称了,无论是麻鞋、草鞋、丝鞋、皮鞋都可以称「履」。不过相对地来说,「履」、「屦」有个大体的分工,即:丝帛制作的有底、有帮、絇头、缘边的鞋称「履」;麻、草编的鞋称「屦」。《方言》「丝作之者谓之履」,《玉篇》「屦,履属,麻作谓之屦」,《左傳·僖公四年》「若出于陈郑之间,共(供)其资粮罪屦其可也」,疏「丝作之曰履,麻作之曰罪,粗者谓之屦」。这些都反映着汉魏六朝时期的观念。 「鞋」,古代多写作「鞵」,是南北朝之後才通行开来的新词唐以後它排挤了「履」,成为「履的新的通称。如:《颜氏家训》「邺下一领军贪甚,家僮八百,後坐事伏法,籍其家产,麻鞋一屋,其馀财宝不可胜言」;白居易《红线毯》「美人蹋上歌舞来,罗袜绣鞋随步沒」。「鞋」的概括面更广,「丝鞋」、「麻鞋」、「草鞋」、「锦鞋」、「革鞋」、「僧鞋」等都可称「鞋」;但「鞋」字字形从「革」,最初它指的是皮鞋,它的流行和东晋以来北方少数民族的统治有关。北方民族多从事畜牧,穿皮革制的鞋。随着民族语言的融合,「鞋」被吸收到汉语中,而且普及开来;辽、金、元时,使用更广。 靴(鞾xue),《釋名·釋衣服》「靴,跨也,两足各以一跨骑也,本胡服,赵武灵王服之」。《隋書·礼仪志上》「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服」。「靴」是高勒马靴,是为便于骑马的,赵武灵王时已有之。靴早期但用于骑兵,不是日常服用的。《南史·恩幸传,周石珍》「[石珍]学北人着靴上殿,无肃恭之礼」。可见南北朝时,北人日常着靴,南人平时仍以穿靴为不恭。隋唐之後,风气一变,着靴已成为平常事,不分庶民官吏,男人女人都可以着靴了。如:《新唐書·李白傳》「白常侍帝,醉,使高力士脱靴」;李白《对酒》「胡姬十五细马驮,青黛画眉红锦靴」。 【舄屐屩屣靸】 关于鞋,除了「屦」、「履之外,常见的还有「舄」、「屐」、「屩」等,它们都特指某种类型的鞋。 舄(xi),《說文》「鹊也」,《釋名·釋衣服》「履……複其下曰舄。舄,腊也,行礼久立,地或泥湿,故複其下,使乾腊也」。《說文》解释的是本义,《释名》解释是常用的借义;「舄」原指喜鹊,後来借来写两层底的防湿防潮的鞋,所谓「複下曰舄,单下曰屦」,它的词源是「腊」、「晞」。所谓「複底」,用现代话说就是「打掌」,在鞋底之下再加一层底;「複底」最初可能用皮革,汉以後多用木底:《方言》「中有木者谓之複」;崔豹《古今注》「以木置履下,乾腊不畏泥湿故曰舄」。「舄」从先秦一直用到唐宋以後,始终和「屦」、「履」等并存,如:《左傳·昭公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漢書·东方朔傳》「身衣弋绨,足履革」。 屐(j),《增韵》「木屐也」。木屐是用木板制作的,下面有两个齿,可以在泥水中走路,今天日本的木屐,还保存着中国古代的形式。《南史·谢灵运傳》「常着木屐,上山则去其前齿,下山去其後齿」;《晋书·谢安傳》「[谢玄]过户限,心喜甚,不觉屐齿之折」:这是「屐」带两齿的明证。 屩(jué),亦做「蹻」,《釋名·釋衣服》「草履也」。「屩」是草鞋,如《後漢書·南蛮,哀牢传注》「土人织草为,数十量相连结」。草鞋轻便,所以长途跋涉者多穿「属」,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卿蹑屩担簦说赵孝成王」;《戰國策·秦策》[苏秦]资用乏绝,去秦而归,羸縢履属,负书担橐……」。 屣(蹝,躧,xi),《通俗文》「屐不着跟曰屣」,沒有鞋跟的「履」或「屦」叫「屣」,即今所谓拖鞋。屣」是家居日常所用,多简易,所以古代常用「敝屣」来比喻可以轻易抛弃之物,如:《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戰國策·燕策》「燕赵之弃齐也,犹释敝屣」。不提鞋後跟,拉着鞋走也称「屣」,如《後漢書·王符傳》「衣不及带,屣履出迎」。「屣履」也作「倒屣」,如《魏志》[蔡邕]闻王[粲]在门,倒屣迎之」。「屣」後来也称「靸」。「靸」有sǎ、tā二音,有可能是複辅音的分裂,今天还把拖着鞋称作sāda着鞋。作为表拖着鞋的动动,「靸」读tā,如方回《秋夜听雨》「质明破鞋,满砌落湿」;作为名词,「靸」读sǎ,表拖鞋,陶宗仪《辍耕录》「西浙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靸鞋。妇女非缠足者通曳之」。 【被衾裯】 被,《說文》解作「寝衣」。「衣寝并不是现代的睡衣。《論語·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寝衣」比身长要长出一半来,可知它不是穿在身上,而是盖在身上的;《漢書·王章傳》「章疾病无被,卧牛衣中」,「牛衣」是用麻、草之类编织的,披盖在牛体上以御寒的草、麻帘子之类的东西,王章无「被」而用「牛衣」,是说王章用「牛衣」代替「被」。联系《孙略别傳》「亲戚有穷老者,略或推被以恤之,竟寒不解带而寝」的记载,可知「被」就是睡觉时御寒用的被子。由《論語·乡党》「长一身有半」的记载看,「被」比人的身长略长一点。「被」在古书中,又常用来写现代汉语中「披」这个词,《論語·宪问》「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被髮」就是「披髮」,即披散着头髮。衾(qin),《說文》「大被也」。「衾」是比「被」大的被子,作用和「被」相同,只是形制大而已。《詩·召南·小星》「肃肃宵征,抱衾与裯」,传「衾,被也;裯,禅(单)被也」。後代应用中,「衾」与「被」已经失去其区别,「衾」其实也就是「被」了。李白《友人会宿》「醉来卧空山,天地即衾枕」,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裏裂」:「衾枕」即被和枕,「布衾」即「布被」。 裯(chou),《集韵》「禅被也」。作单被解的「裯」很少使用,即使使用,也常作为「衾」、「被」的同义语,如:张衡《同声歌》「愿为罗衾帱(裯),在上卫风霜」;杨万里《霜夜无睡闻画角孤雁,一「拥纳(裯)起坐何人伴,只有残灯半晕青」。 【茵褥】 「茵」和「褥」都是古代的坐具或卧具,後来在用途上产生了分工。 「褥」源于「蓐」。《說文》「蓐,陈草復生也」,《玉篇》「荐也」。「蓐」的陈草復生义古籍未见,古籍所见的多是作为行军、旅行中住宿时卧止之草用的例子,这就是所谓「荐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军行,右辕,左追蓐」,注「在左者,追求草蓐,为宿备」,疏「蓐,谓卧止之草」;住宿时所垫之草一般都是细长柔软的,细长柔软的草,一般都是用根繁殖、至春返青的,也与「陈草復生」义相应。 「因」古字象交叉编织的草垫之形,应是「茵的古字;「因」借为表原因的虚词之後,本义加草字头分化为「茵」,亦作「裀」。「茵」可能是以「蓐」为原料加工後的产物。《說文》「茵,车重席也」。所谓「重席」即席上的坐垫,古代一般施于车上,以使乘坐者舒适温暖。《詩·秦風·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zhù,左右足白之马)」,传「文茵,虎皮也」,疏「茵,车上之褥」,《釋文》「以虎皮为茵;茵,车褥也」,这是贵族所用的「茵」,是用华贵的虎皮垫代替草垫的;《漢書·丙吉傳》「此不过污丞洱相车茵耳」,颜师古注「茵,蓐也」,这也是一般的「茵」用「蓐」草编制的一证。「茵」古多作车垫,後来也可以作为席上的坐垫。《韩非子·十过》「四壁垩墀,茵席雕文」,傅毅《舞賦》「陈茵席而设坐兮,溢金罍而列玉觞」:「茵」都指席上的坐垫。室内的「茵」在富贵人家多以缣帛制作,所以字也写作「裀」。因为「茵」主要是用于车上的较席为小的坐垫,所以「茵」也借以指车。班固《西都賦》「乘茵步辇,唯所息宴」,「乘茵」即乘车。 「蓐」原是夜宿或行军宿营为隔凉防潮铺在土地上的铺草,後来把家居时铺在席上或床上的用布帛絮的卧具也称作「蓐」了;为了区别,用布帛加絮制作的「蓐」就写作「褥」了。《後漢書·趙岐傳》「年三十馀,有重疾,卧蓐七年」,「蓐」即是「褥」;又《张禹傳》「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宫中,给帷帐床褥」,「褥」就是「蓐」的分化字。 「茵」和「褥」都是坐卧之具。「茵」固然主要是坐具,较大的「茵」也可以用为卧具;「褥」主要是卧具,也可以充当坐具,所以「茵褥」常连用,如:《三國志·魏书·卫觊傳》「茵褥不缘饰,器物无丹漆」;《晋书·隐逸,杨轲傳》「[轲]常卧土床,覆以布被,裸卧其中,下无茵褥」。六朝之後,随着睡床的习俗的形成,随着椅、凳的普及,席地而睡和席地而坐的习惯逐渐被淘汰了,所以後来作为卧具的「褥」盛行,作为坐具的「茵」逐渐不用了。 【襁褓】 「襁」和「褓」常结合使用,表示护持婴儿的用具,如《史记·蒙恬列傳》「昔周成王初立,未离襁褓」。引申开来「襁褓」也指未能独立行走的婴儿:司马相如《封禅文》「是以业隆于襁褓,而崇冠于二后」,这裏「襁褓」指周成王。分开来说,「襁」和「褓」是同一用途的不同用品。 襁(qiǎng),亦作「繦」,《說文》「负儿衣也」,《正字通》「负儿衣也。今俗织缕为之,广八寸,长二尺,以约小儿于背」。根据解释可以看出,「襁是在背後背婴儿的用具。《論語·子路》「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诚)。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釋文》「《博物志》云:织缕为之,广八寸,长丈二尺,以约小儿于背」;《漢書·宜帝纪》「曾孙虽在襁褓……」,注「李奇曰:襁,络也,以缯布为之,络负小儿」。从上面的注释裏可以看出,古代的「襁」,有的是用线缕编织成的,有的用整幅布帛来充当。其中有的说长二尺,有的说长丈二;说长二尺的如果不是脱了「丈」字,那就是指兜驮小儿的部分,沒有把襻绕在身上的索带计入;说长丈二的当是指织缕或布帛的长度。这种「襁」负小儿的作法,在我国逐渐少了,在日本、朝鲜还习见,其制与古代大同小异。 褓(bǎo),亦作「緥」,《說文》「小儿被也」,《釋文》「齐人名小儿被为褓」。「褓」是包裹小儿的小被子。刘绩《征夫词》「欲慰泉下魂,但视褓中儿」,郑侠《示女子》「汝生未三月,正当时褓乳」:「褓」即指小儿被,或用小儿被包裹。《通俗编,服饰,褓裙》「《依雅》:小儿被为褓。如俗呼褓裙、褓被是也,今转呼为抱矣,误」。其实,「褓」即来源于「保」,「保」与「抱」古同源。「襁」原是丝绦名,背小儿多用「襁」襻于身上,所以称为「襁」,抱婴儿时,用小被包裹,所以称「褓」。《漢書·贾谊傳》「昔成王幼在襁抱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褓」正作「抱」,这只显示了其词源,不误。 【表裏】 现代的「表」和「裏」的观念建立在由两层构成的衣物上,把露在外面的称作「表」,把衬在裏面的称作「裏」。上古时代与现代有细微的差别。 表,《說文》「上衣也……。古者衣裘,故以毛为表」。许慎说的「上衣」不是上身的衣服,而是衣上之衣,是罩在上面(外面)的衣服的意思;「以毛为表」不是把皮袄的有毛的一面叫做「表」,而是根据裘的毛色来决定「表」(罩衣)的颜色的意思。段玉裁注「古者衣裘,谓未有丝麻,衣羽皮也。衣皮时,毛在外,故裘之制,毛在外」,这是对的。以兽皮为衣远在以布帛为衣之前;衣皮时也像禽兽之皮一样,毛是朝外的,从现代观点看是反穿皮袄,其实在古代正是正穿。裘毛朝外,易于磨损,尤其贵重的毛皮;为了保护裘毛,外面常罩一件外衣,这种外衣叫「表」。《莊子·让王》「子贡乘大马,中绀而表素,轩车不容巷,往见原宪」,「中绀而表素」,是裏面穿着绀(红黑色)的裘,外罩白色的罩衣;《論語·乡党》「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这是说孔子穿衣服很讲究内外色调的谐调,用黑色的表衣配紫羔裘,用白色表衣配小鹿皮,用黄色表衣配狐裘;《礼记·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子狐青裘豹袖,玄绡衣以裼之」,「裼(ī)」是祖开外衣的一角露出裏面的裘毛的一种穿法,这大盖是担心「表」掩盖了裘的华贵吧。推而广之,外面罩的衣服不论所罩的是不是裘,也可以称「表」了:《論語·乡党》「当暑,衫絺,必表而出之」,即使大热天穿单夏布衣服,外出时也要罩上外衣。再进一步,「表」就和袄裏子相对了,就是现代的观念了。「表」抽象化之後就泛指在外边或靠外边或表现在外面的事物了。比如「表裏山河」就是外河内山;「表裏如一」就是言论和内心一致……。 裏,亦作「裡」,《說文》「衣内也」。「衣内」也是指外衣的裏边的衣服。《詩·邶風·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裏」,郑笺「皆以素纱为裏」,这用的就是後起的夹衣的表裏观念,所以闻一多在《诗经通义》裏纠正郑笺,说「此裏,谓在裏之衣,即裳,非袷衣之裏也」,这一纠正是完全对的;《晏子春秋·不合经术者》「衣缁衣之衣,而无裏裘」就是徒有外套而无内裘。後来「裏」和「表」相应地发展变化,最後成为「凡内之称」,就不一一举例了。应该注意的是「裏」现代简化字裏与「里合并,在古代「裏」、「里」是绝对不能通用的,「里只作长度单位和居住单位解,沒有「内」的意思。 【襟衽领裾】 这组词是与衣身有关的部分的名称。 襟,古亦作「衿」、「紟」、「裣」,《說文》「衣系也」,《釋名·釋衣服》「禁也,交于前所以禁御风寒也」。所谓「衣系」就是衣服相交结之处;《释名》说得更清楚,它是衣服两边两相交叉之处,就是後来说的衣领。推想衣的发明,可能源于缠绕兽皮,布帛发明之初也是用来缠绕身体的;衣服是在这个基础上的改进。缠绕时,古代中国的习惯是自胸前经左肩绕至右方胁下。正是这种缠绕法决定了古代的衣服都是交领的;绕于项後交于胸前的部分都叫「襟」。《詩·郑風·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传「青衿,青领也」;《楚辞·离骚》「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补注「《尔雅》:衣谓之襟。襟,交领也」,上下眼皮相交处叫「眥」,衣相交处叫「襟」、叫「衣眥」,「沾襟」即湿透前胸。正因为「襟」交于胸前,所以「襟怀」常连用,「襟」也用以表胸怀:陶潜《赠长沙公族祖》「款襟或辽,音问其先」,笺注「襟,襟怀也」。 衽(ren),《說文》「衣襟也」。衣的左右相交处叫「襟」,相交指布幅相交,如果不仅指布幅的边缘,而且联系到构成衣身的整幅的布帛,它就叫「衽」,就是现代说的「大襟」。《論語·宪问》「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左衽」是向左掩大襟;中原的习惯衣襟右掩,即所谓「右衽」,周围民族的习惯是左掩,所以叫「左衽」;孔子的话的意思是,如果沒有管仲,我们都要采用夷俗向左掩大襟了。《仪礼,丧服》「衽,二尺有五寸」,《左傳·成公十七年》「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长鱼矫、清沸魋]抽戈结衽而伪讼者」,注「衽,裳际」。衣「衽」的长度将近现代的二尺,这是说的古代礼服的「衽」;古代下身用「裳」蔽体,「裳」是由七条下垂的布幅联成的,当腿两旁有缝,「衽」是在跪坐时掩盖两边的缝,使肉体不露于外的,这就是所谓掩「裳际」的「衽」。因为它最初是布幅两端的下垂部分,所以也称「衽」。《楚辞·离骚》「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漢書·张良傳》「楚必敛衽而朝」:这裏的「敷衽」和「敛衽」就指整理好下垂的「衽」。掩裳际的「衽」和「左衽」的「衽」虽然不同,但作为布幅的下垂部分是一致的。 「领」(领)最初指脖子,由于相邻关系,後来把衣服环绕脖子的部分也叫「领」了。由于「领表达的部分明确,所以它逐渐取代了表达含胡的「襟」;「襟」失去领义之後,就专表与领相接的大襟了,这样就排斥了「衽」;「衽」随着垂衽的衣制的消失而消失。就这样,「领」、「襟」、「衽」在历史上就出现了词的「错位」的现象。 裾(ju),《爾雅·釋器》「衣眥谓之襟,衱谓之裾」。「衱」(jié)指衣服後部的下摆,「裾」也一样。杜甫《麗人行》「背後何所见,珠压腰极稳称身」这是指短衣後面的下部;邹阳《酒賦》「曳长裾,飞广袖,奋长缨」,长衣後面下拖的部分称「裾」。「裾」在使用中扩大了应用的范围,泛指深衣长服的下摆,《釋名·釋衣服》「裾,倨也,倨倨然直;亦言在後常见踞也」:这反映了长衣前後都称「裾」这个事实;也反映了「裾」可能源于「踞」,它是「踞」坐时垫于身後的部分,後来扩及到了前部。《正字通》「襟以下皆曰裾」,这就是後世的观念了。《淮南子·楚俗》「楚庄王裾衣博袍」,「裾衣博袍」就是穿着硕长肥大的衣袍;董思恭《昭君怨》「裾衫沾马汗,眉黛染胡尘」,说的就是长衫的下摆被马身上的汗所濡湿。 【袖袂祛】 这组词笼统地说都是衣袖的意思。《詩·郑風·羔裘》「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岂无他人,维子之故。羔裘豹袖,自我人究究。岂无他人,维子之好」,传「袖犹袪也」。《詩·郑風·遵大路》「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袂兮」,《南史·王筠傳》太子独执筠袖抚孝绰肩而言曰:所谓左把浮丘袖,右拍洪崖肩」,「执袂」即「执袖」。分开来说,它们有部分和整体关系。 袖,古作「褎」或「褏」,《說文》「袂也」,《釋名·釋衣服》「袖,由也,手所由出入也;亦言受也,以受手也」。「袖」就是衣服中套在胳臂上的袖管部分,它可能与「抽」同源,是手臂出入的部分。《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财善贾」,「长袖」即长长的衣袖;韩愈《祭柳子厚文》「不善为斫,血指汗颜;巧匠旁观,缩手袖间」,所谓「袖手旁观」,就指把手缩到袖管裏不去过问。古代的衣袖都较现代肥大,一般可以屈肘袖中,所以古代的「袖」常用以容物。白居易《咏故衫》「袖中吴郡新诗本」,刘禹锡《武夫词》「袖刃妒名娼」:袖中可以藏诗、藏刃;後一个「袖」是作谓语用的,是藏物于袖的意思。 袂(mei),《說文》「袖也」,《釋名·釋衣服》「袂,掣也;掣,开也,开张之以受臂屈伸也」。袂」和「袖」异名同实,可能是不同方言或不同词源的用词或造词;刘熙以为「袂」源于「掣」,不过也可能源于「缺」,是手出入的衣的缺口。《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张袂成荫,挥汗成雨」,这是说把每人的肥大的衣袖张起来可以遮住阳光;《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反袂拭面」,这是用袖子擦脸。 袪(qū),《說文》「衣袂也」。「祛」也可以泛指袖,但特指时,它专指袖缘、袖口,是「袖」或「袂的接出部分。《左傳·僖公五年》「[寺人]披斩其祛,遂出奔翟」,寺人披斩断晋文公重耳的袖头子;重耳才得以脱身逃到翟地去;正因为有长袖口,所以重耳才沒受伤。《礼记·玉藻》「深衣,……袂可以回肘……,祛尺二寸」,可见贵族的服装「祛」是很长的。 【带鞶绅】 「带」(带),《釋名·釋衣服》「带,蒂也,著于衣,如物之系蒂也」,古指腰带,「带」与「缔」、「蒂」同源。《論語·公冶長》「[公西]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墨子·兼爱中》「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後带,扶墙然後起」:前一「带」,名词,指腰带;後一「带」,动词,是勒紧腰带的意思。 古代的腰带也有很多讲究,男子一般系皮带,女子一般系丝带。《说苑》「景公好妇人而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公使吏禁之,曰:女子而男子饰者,裂其衣,断其带」,这裏说的就是妇女不系丝带而系革带。另外,作战一般系革带。《列子·力命》「[管仲]射中小白(齐桓公)带钩」:只有皮带才能用带钩;丝带、布带……,是两头相结的,不用带钩。 男子所束皮带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熟皮制的「韦带」,是男子通常服用的,另一种宽大的皮带称「鞶」(pán)是仕宦者所服。《白虎通·衣裳》「必有鞶带者,示有事也」,「鞶带」最初是有兵革之事时所系。《易·讼》「或锡(赐)之鞶带,终朝三褫之」,疏「鞶带,谓大带也」,《左傳·庄公二十年》「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鑑与之」,「鞶鑑」是以鑑为饰的鞶带。 古代「带」一般系于裳内,统治者穿礼服时,外面还要系上又宽又长的丝带,这种丝带称「大带」,是郑重的场合系的,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礼记·玉藻》「大夫素带,辟(带的有纹饰的部分)垂;士练带,率下辟;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後漢書·周磐傳》「磐居贫养母,诵《诗》至《汝坟》末章,慨然兴叹。乃解韦带,就孝廉之举」,《漢書·贾山傳》「夫布衣韦带之士,修身于内,而成名于外」:平民百姓是「布衣韦带」的,挤进士的阶层之後,才能解下皮带,在宽衣大袖的礼服之外,系上大带。魏晋之後,情况发生变化,长期战乱和南北混同使皮带也是文武各级官吏以至平民所共束的了:《晋书·舆服志》「皮带,古之带也,文武众官、牧守、丞令,下及驺寺皆服之」。「玉带」、「金带」中的「玉」、「金」之类,也只能镶在皮带上。 绅(紳),《說文》「大带也」,段玉裁注「古有革带,以系佩,而後加之大带;绅则大带之垂者也」。古代士以上的人往往内系革带,外系大带;革带可以挂各种随身携带的物件,「带刀」、「带剑」……所以用「带」就是因为它们最初是悬于「带」上的缘故。丝带很宽大,系结之後一端馀下的部分垂在身前,这部分叫「绅」。《論語·乡党》「[孔丘]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拖绅」即大带末端垂在下面;《論語·卫灵公》「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子张书诸绅」,「书诸绅」是说子张怕遗忘了孔子的论「行」,用笔把它记在腰带的下拖部分上。《礼记·玉藻》「绅长,制:士三尺」,丝带于腹前打结後下垂的部分是周制三尺,现在就是二尺多点。《荀子·乐論》「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拖「绅」,使人行动起来不能轻狂,是为养成「君子」庄重之容的。「绅」後来从部分名称变为全体名称,成了「大带」的同义词了。《孔子家语,五仪解》「章甫、絇履、绅带、搢笏者贤人也」,欧阳修《昼锦堂記》「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矣」,《莊子·天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史记·封禅书》「其语不经见,搢绅者不道」:「绅」都指大带。「垂绅执笏」是古文官、儒生的装束,笏是用来记事备忘的,笏不用时经常插在大带上,这叫「搢绅」。因插笏于「绅」是儒生、文官的装束,所以「搢绅」也就成为士大夫的代称,後来「搢绅」更专指那些辞官退职在地方上居住的前官吏,也称「乡绅」。这些人虽然退职,但往往还勾通官府,鱼肉乡民,这部分士绅,被人民称为「劣绅」 【组、紃、绦、绶、綦、缨、绂、纂】 这组词都是丝带名,但彼此的层次、特徵、用途不同。 组(組),《說文》「绶属也,其小者以为冠缨」。所谓「绶属」,是说「组」是绶类丝带的总名,其中也包括系冠用的缨。「组」原是动词,指编丝成辫的行为。「组」和「织」是相对的:用梭子等工具交叉丝线制成有经有纬的布帛的过程叫「织」;用手辫结丝缕制成绶、缨等的过程叫「组」。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组」就指一切辫结物了:《左傳·襄公三年》「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注「组甲,谓以组贯甲也」;《史记·高祖本纪》「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组」指缨、绦之类。正因为如此,各种编结而成的丝带之类,前面常常可以加上一个「组」,如:《墨子·公孟》「昔者,楚庄王鲜冠组缨、绛衣博袍……治其国」;《礼记·玉藻》「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玄玉而朱组绶」。 「紃」、「绦」、「绶」等,泛称时都可以叫「组」;分别说时,它们之间有形制上的不同。 紃(xún),《說文》「圜采也」,段注「圜采,以彩线辫之,其体圆也」。编结的圆形的绳状丝带叫「紃」。《荀子·富国》「布衣紃履之士诚是,则虽在穷阎漏屋,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注「紃,绦也,谓编麻为之,粗绳之屦」;《礼记·内则》「女子十年不出……治丝茧,织纤组紃,学女事」,疏「薄阔为组,似绳者为紃」。 绦(縧,tāo),亦作「修」、「縚」,《說文》「扁(编)绪也」。「绦」与「条」同源,编丝缕而成的较狭的丝带叫「绦」。「绦」的用途很多,可以作缘衣物的花边,可以作束物的带子等:《淮南子·說林》「绦可以为繶(缘鞋的丝带),不必以紃」,这是以「绦」缘鞋,因为「紃」比「绦」费工;徐陵《玉台新咏序》「开兹缥帙(淡青色的书套),散此绦绳」,这是以「绦」束物,「绦」指捆书的带子。 绶(绶,shou),《說文》「维也」。「绶」是古代系蔽膝的带子。许慎这裏只是举其一端,实际上「绶」不限于系,也可以系印、系帷幕等。人所系的「绶」,在古代不单纯是装饰品,它的颜色还用来作为身份、等级的标志。《後漢書·舆服志下》「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上有,贵贱有殊。……五霸迭兴,战兵不息,佩非战器,拔非兵旗,于是解去、佩,留其系璲,以为章(彰)表。……佩既废,秦乃以彩组连结于璲,光明章表,转相结受,故谓之绶。汉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双印佩刀之饰」,这裏说的是「绶」演变为表尊卑贵贱的徽志的过程。在汉代,据上书记载:「乘舆(皇帝)黄赤绶,四彩,黄赤缥绀……;诸侯王赤绶,四彩,赤黄缥绀;……公、侯、将军,紫绶,二彩,紫白……」,绶的宽度为当时的尺一尺六寸,长度和密度随等级而不同。後来历代在「绶」上有因有革,现代系勋章的采带也叫「绶带」,也是「绶」演变的一种形式。 「紃」、「绦」、「绶」虽然是「组」的下位概念,但对更细的分类来说,它们仍然是上位概念,各种形制的「紃」等还有自己的专名。常见的举例如下:「綦」(qi)就是「紃」属的丝带。《仪礼,士丧礼》「夏葛履,冬白履……组綦系于踵」,注「綦,屦系也,所以拘止屦也」,它是作鞋带的「紃」。 「缨」就是属于「绦」类的丝带,是作帽带的。《說文》「缨,冠系也」,段注「冠系,所以系冠者也……卷结颐下,是谓缨」。例:《左傳·哀公十五年》[石乞孟黡]以戈击之(子路),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 「绂」(ú)专指系官印的丝带,是「绶」类编织物,《集韵》「绂,绶也」。例:《漢書·匈奴傳》「授单于印绂,诏令上故印绂」。 「纂」(zuǎn)是赤色的丝带,也属「绶」类,《說文》「纂,似组而赤」。例:《楚辞·招魂》「纂组绮缟,结琦璜些」。 十五、饮食 【饔餔飧餐】 唐宋以来至于现代大都一天吃三顿饭,这是大都市发展起来逐渐养成的习惯,古代的习惯多是一天两顿。各顿都有专名,早饭叫「饔」(yong),晚饭叫「餔」或者叫「飧」,「餐」是通称。 这些名称大部是由动词转化来的。 《周礼·天官·内饔》「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烹)煎和之事」,注「饔,割亨(烹)煎和之称」,可见「饔」相当于现代说的「烹调」,是个动词。《颜氏家训,省事》「王子晋云:佐得尝,佐鬬得伤」,「饔」和「鬬」对举,可以为证。厨师叫「饔人」、「饔子」,即从事烹调者的意思。《說文》「饔,熟食也」,这是就烹调的结果说的,经过烹调加工的熟食也叫「饔」。张衡《西京賦》「酒车酌醴,方驾授」,即用酒车酌酒,驾着大车分菜的意思。要明了「饔」的「朝食」义,必须结合古代的饮食习惯。古代重早饭,从贵族到民众都是做早饭时将全天的吃食准备好,晚饭不过是将早晨的剩饭加点水热一热或回回锅而已。早饭要烹割煎和,于是就连带地把早饭也叫做「饔」了。《漢書·杜钦傳》「亲二宫之饔膳,致晨昏之定省」,「饔膳」即指早饭(连带地也是晚饭)。 餔(bu)也是动词,《廣雅・释话》「餔,食也」《集韵》「一曰啜也」。「餔」是食,特点是啜,是吸食,只有喝稀的时候才是啜吸的。《楚辞·渔父》「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啜其醨」,《史记·高祖本纪》「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餔之」:前者是自己啜食,後者是使人啜食。「餔」时对象多是粥状食物,《後漢書·礼仪志》「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餔之糜粥」,「餔」的正是「粥」。如前所述,一般百姓「夕食」时不过是将朝食的剩饭对上点水,所请「古者夕则馂朝膳之餘」(戴侗《六书故》)。因为是水饭,所以动词用「餔」,也连带地将晚饭称作「餔」了。《說文》「餔,申时食也」,《一切经音义》「餔,夕食也」: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因为「夕食」在四点左右吃,所以也说是「申时食」。 餔——晚饭——在申时,反转来「餔」也就成为申时的标志了,就像现代农村还依三顿饭分时间一样。《淮南子·天文》「[日]至于悲谷,是谓餔时」,「餔时」就是三四点钟。「餔」後来发生分化,作动词用的多写作「哺」,作为时间标志的多写作「晡」但彼此往往通用。 飧(sun),亦作「飱」,它表示晚饭是从和水的饭义来的。《釋名·釋饭食》「飧,散也,投水于中解散也」,《玉篇》「飧,水和饭也」:晚饭是早饭对水,这种水饭叫「飧」。因为「飧」是水饭,所以盛「飧」往往用壶,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昔赵衰以壶飧从径,馁而弗食」;《国语,越语》「谚有之曰:觥饭不及壶飧」。因为「飧」是水饭,所以「飧」、「粥」常常连用,如:《漢書·王莽傳》「诸生小民会旦夕哭,为设飧粥」;《三國志·吴书·朱桓傳》「隐亲医药飧粥」;晚饭经常吃「飧」,所以「飧」也就成为晚饭的代名词:《說文》「飧,铺也」。《孟子·滕文公上》「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注「熟食也,朝日饕,夕日喰」。中古以後,「飧」泛化,成为「餐」的同义词。杜甫《春陵行》「朝飧是草根,暮食是树皮」,苏轼《夜泊牛口》「煮蔬为夜飧」:早饭、夜饭都用「飧」了。 餐,《說文》「吞也」。「餐」是吞食的意思,如《楚辞·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餐」也泛指吃饭,如《漢書·朱雲傳》「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餐转化为名词就泛指饭了,无论早饭、晚餐、干饭、稀饭,都可以称作「餐」。《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弃捐无復道,努力加餐饭」,《三國志·魏书·和洽傳》「大吏或自挈壶餐以人官寺」:前者就指干饭,後者就指稀饭;《後漢書·钟离意傳》「帝……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朝食、夕食都称「餐」。这样一来,「餐」就成为各顿饭的通称了。 【米粒粮粻糁糈餼】 米,《說文》「粟实也」。「粟实」指的是经研磨去皮的小米。「米」,「面」都与磨同族,经磨砺去壳的称米,研为细粉者称「面」,所以不仅脱壳的粟称「米」,凡去壳的粮食都称「米」,《正字通》「凡脱肤壳者,如菰、菱、莲、茨之类皆曰米」。《周礼·地官·舍人》「[舍人]掌粟米之出入」,疏「黍、稷、稻、粱、瓜、豆六者皆有米,麻与小豆、小麦三者无米,故云九穀六米」;许慎所以特指「粟实」,是因为黄河流域日常食用的是粟米的缘故,正如後来以食稻为主的地区和时代,以「米」称「稻米」一样。为穀类脱皮是为供食用,所以供做饭用的粮食称「米」,如:《左傳·僖公二十九年》「葛卢来朝,……馈之刍米」;《後漢書·刘焉傳》「县置米肉,以给行旅」。 《小爾雅·广物》「谓之粒」,「粒」是沒有脱皮的穀物。《拾遗記》「粟穗高三丈,粒皎如玉」粒」即指带壳的粟;《孟子·滕文公上》「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粒米」即已加工和未加工的粮食。不过「粒」常常可以概括「米」,这也是因为「米」是「粒」的加工品。《礼记·王制》「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不粒食即以畜牧为生,不吃五杂粮;《梁传,昭公十九年》「[许世子止]哭泣歌粥,嗌(咽喉)不容粒,未逾年而死」,「不容粒」也是说米粒通不过。 粮(糧),《說文》「榖食也」。「粮」是「米」、「粒」的总称,泛指收储起来以备食用的穀物「粮」就是收储于仓廪的米与粒。正因为如此,「粮仓」、「粮库」、「粮窖」、「官粮」、「纳粮」、「储粮」常常结合使用。如:《左傳·哀公十三年》「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对曰:粱则无矣,粗则有之」;《唐书·食貨志》「新至官者,计日给粮」。不过这是後世的理解,在上古,「粮」多指行军、旅途中携带的粮食:《左傳·文公十四年》「裹粮坐甲,固敌是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晋文公攻原,裹十日粮」,後世也「粮草」、「粮袜」连用。相对地说,日常所食用的粮食称「食」不称「粮」:《周礼·地官·人》「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注「行道日粮,谓精也;止居曰食,谓米也」。今天则称供食用的穀类为「粮食」。 粻(zhāng),《爾雅·釋言》「粮也」;《說文新附》「食米也」。「粮」泛指储备粮,「粮」则特指储备的脱粒之米,与「藏」、「葬」等同源。《礼记·王制》「五十异粮,六十宿肉」,「异粮」即食用不同之粮。《楚辞・离騷》「折琼枝以为羞兮,精琼糜以为粮」,王逸注「粮去屑以为储粮」。换句话说,「粮」是细粮。 糁(糝,sǎn),亦作「糂」,《說文》「以米和羹也」。《莊子·让王》「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藜羹不糁」即野菜中不掺米屑。作为名词,「糁指作各和羹时所掺和之物一碎米、米屑,今所谓米糁」。《礼记·内则》「析稌犬羹兔羹,和糁不蓼(不以蓼葉为调味)」,郑玄注「凡羹齐(剂)宜五味之和,米屑之糁」。「糁」常用以指散粒状物,如韩愈《送无本师归范阳》「始见洛阳春,桃枝缀红糁」;「糁糁」联用,则用以描写散碎貌,如范成大《木瓜》「沈沈黛色浓,糁糁金沙绚」。 糈(xǔ),《說文》「粮也」,《玉篇》「祠神米」。「糈」与「胥」、「湑」、「羞」等同源,都指精米。《楚辞·离骚》「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王逸注「糈,精米,所以享神」。《史记·日者列傳》「夫卜而有不审,不见夺糈」,索隐「糈者,卜求神之米也」。「糈」也常泛化,用以称一般之粮粮,如王安石《送张颉仲举知奉新》「老吏闭门无重糈,荒山开陇有新粳」,徐光启《书牍,復太史焦座师》「选取材武之士,务求勇力捷技冠绝侪辈者,三倍其糈」。 饩(餼,xi),本作「氣」,亦作「聚」,《说米》「馈客之刍米也」。「饩」与「乞」、「求」、「给」等同族,人有所需馈而与之谓「饩」。《国语,周语》「廪人献饩」,注「生田饩,禾米也」,《管子·问》「问死事之寡,其廪何如」注「言给其饩廪,饩,生食;廪之米粟之属」。馈赠的食物都是未加工的,生的。馈赠是供人所需,人之所需不只是粮食,所以供马吃的草料,供人用的牲畜等等也都是「饩」的对象。《左傳·僖公十五年》「是岁,晋又饑,秦伯又饩之粟」这是赠粮;《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淹(留)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孔颖达疏「生日,牛羊可牵行,故云牵为牛羊豕也」,这包括了活的牲畜。 【粉麵𥽘】 这组词在指物体的极细碎的颗粒上有共同处,就来历说有分别。 粉,《說文》「所以傅面者也」。许慎是就用途去解释「粉」的。「粉」从「米」,指米粉,它是古人为美化面部皮肤所用的化妆品。傅面用的铅粉是汉魏之後才有的,可能是从北方民族传人的,所以叫「胡粉」:《博物志,物类》「烧铅锡成胡粉」。左先秦,涂脸只用米粉这种米粉最初可能是淘米的沉淀物,後来就有意磨碎米粒去淘取米粉了。《韩非子·显学》「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楚辞·大招》「粉白黛黑,施芳泽只」:其中的「粉」就指米粉。後来「粉」就逐渐泛化了《正字通》「煅石为白灰涂墙壁亦曰粉……;凡物硙之如屑者皆名粉」,如:卢全《蛱蝶请客》「粉末为四体,春风为生涯」;宋濂《义侠歌》「粉麦白如玉,贸易人南城」。 麵,亦作「麪」,今简化为「面」,《說文》「麦屑末也」。「麵」特指麦子磨成的粉,例:束皙《饼賦》「重罗之麵,尘飞雪白」;李商隐《喜雪》「人疑游麵市,马似困盐车」。麦子一般是磨麵吃的,和稻米、粟等粒食之粮常用来做饭是不同的,所以「麵」和「米」、「饭」常常是对举的,如:《宋史·夏国傳》「赐绢一千匹,布五百端,羊百口,麵米各百石」;又《杜衍傳》「衍食于家唯一麵一饭」。「麵」在应用中也逐渐泛化了,《廣雅·釋器》「谓之麵」,磨碎的粉末状的东西可食的一般也可以叫「麵」了,如《华阳国志,南中志》「[南中]少穀,有桄榔木可以作麵」。 𥽘,《說文》「末也」,段玉裁注「凡糠而粉之曰末」。「𥽘」或「末」是一切粉碎成细屑状物的通称,它也可以包括「粉」、「麵」在内,所以它的用途很广,可适用之物很多,如:《晋书·鸠摩罗什傳》「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李白《酬张司马赠墨》「上党碧松烟,夷陵丹砂末」。 就来源说,「粉」从「分」得名,《釋名·釋首饰》「粉,分也,研米使分散也」;「麵」、「𥽘」(末)从「磨」得名,所磨之麦曰「麵」,磨出的其他细屑叫「𥽘」(末)。 「粉」、「麵」、「末」现代逐渐混同,如「药末」,也可以说「药麵儿」、「药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大体上还有个界限。因为「粉」是白色的化妆品,所以色白的和化妆用的带香气的「麵状物一般用「粉」,如「淀粉」、「麵粉」、「花粉」、「白粉」等;可食的麵状物一般用「麵」,如「豆麵」、「辣椒麵儿」、「姜麵儿」、「高粱麵儿」等;不适于称「粉」、「麵」的,一般可以称「末」,如「烟末儿」、「炭末儿」、「茶葉末儿」、「草末儿」等。不过,现代「面」已经大扩张了,「末」已经大缩小了,已经接近细麵称「麵」,碎屑称「末」了。 【食饭粥饵糗】 这组词都指食物。 「食」源于动词。动词「食」就是吃,它涉及的食物很广泛,它不仅涉及人吃的植物性食物、动物性食、矿物性食物,而且涉及到兽类、虫类、鸟类的食物,还有一些比喻性用法。正因为如此,名词化了的「食」,成为食物的总称。按道理说动词「食」涉及的对象都应该是名词「食」的内容;但实际上名词「食」的内容是大大地缩小了,就经常用的意义说,「食」主要表示各种穀物及其加工品,指人的主要食物,如:《墨子·尚贤中》「菽粟多而民足乎食」;《周礼·天官·膳夫》「[膳夫]掌王之饮食」,注「食,饭也」。 饭(飯),《說文》「食也」。作为名词,「饭」的范围比「食」小得多;「饭」不仅只指粮食制作的食物,而且还限于稻、粱、粟、黍等颗粒状的粮食所做的干饭,不包括稀饭,稀饭称「粥」。《宋史·王且傳》说王旦好脾气,从不发怒。家人为了试探他的度量,「尝试以少埃墨投羹中,且唯啖饭……後又墨其饭,则曰:吾今日不喜饭,可别具粥」,可见「饭」非羹非粥而是干饭;《礼记·曲礼上》「毋抟饭,毋放饭」,意思是吃饭时不要把「饭」抟成团吃,更不要将粘在手上的饭粒拂落在盛饮食的食器裹,这是因为上古吃「饭」是用手抓着吃的缘故,其所吃的「饭」显然是干饭。 饵(餌,ěr),《說文》「粉饼也」。将米碾成粉或将米蒸熟捣粘做成糕饼叫「饵」,「饵」和朝鲜族的「打糕」相似,如《急就篇》「饼饵麦饭甘豆羹」。「饵」是不经常做的食物,所以偶尔一吃的美味食物、药物等也可以称「饵」,如:刘禹锡《楚望賦》「罟张饵陷,不可遁伏」,这是美味的诱饵;柳宗元《捕蛇者说》「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这是药饵。 糗(qiǔ),《說文》「熬米麦也」。所谓「熬米麦」就是将各种米或麦炒干捣或碾碎制成的炒面之类,常是远行、行军时带在路上吃的干粮。《周礼·天官·笾人》「羞笾之实,糗饵粉糍」,孙诒让正义「糗,捣熬也」。《書·费誓》孔疏云:「糗谓熬米麦使熟又捣之以为粉也」;《吕氏春秋·悔过》「惟恐士卒罢弊与糗粮匮乏」,「糗」、「粮」就是行军时带的干粮。 【粥饘糜餬】 肉食固然是富贵的标志,「饭稻与粱」也不是普通人家能够天天做到的,穷人的主食是「粥」,字亦作「鬻」。 统治者阶级也吃「粥」,但那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比如《戰國策·趙策》「左师触龙言愿见太后……曰:……日食饮得无衰乎?曰:恃粥耳」,这是因为牙口不好才吃粥;《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丧,齐疏之服(丧服),肝粥之食」,这是因为居丧才吃粥。对穷苦潦倒的人来说,「粥」则是日常食物。《三國志·魏书·管宁傳》「饭(食)粥糊口,并日而食」,《唐书·阳城傳》「岁饑屏迹,不过邻里,屑榆为粥」:这还是穷知识分子的生活,百姓则往往是「饘粥不继」了。古代的奴隶更是吃粥的,因此考古发掘中掘出的煮粥的鬲是大量的,蒸饭的甗和甑则很少,因为「粥」是人们的日常食物,所以它有好多名称。 粥,一般指稀粥,《爾雅·釋言》「粥,淖麋也」。兑水少的干粥叫「饘」(zhān),《正字通》「饘,厚粥」。《礼记·檀弓上》「齐斩之情,饘粥之食」,疏「饘粥之食者,厚曰饘,希曰粥」。「饘」亦作「檀」。 「糜」也指厚粥,《廣雅·釋器》「糜,饘也」。《三國志·魏书·臧洪傳》「袁绍围洪,城中粮尽。「主簿启内厨米三斗,请中分,稍以为糜粥。洪叹曰:独食此何为者!改作薄粥,众人分啜之」:可见「糜粥」是厚粥。 「饘」和「糜」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饘」是从黏稠义命名的;「糜」则是从糜烂义命名的。《釋名·釋饮食》「糜,煮米使糜烂也」。正因为如此,「糜」常常用来表示烂。《漢書·贾山傳》「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孟子·尽心下》「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漢書·扬雄傳》「豪杰麋沸雲扰,群黎为之不康」:其中「糜」是比喻用法,前者表示使其民尸骨腐烂如糜粥,後者表示豪杰纷纷起义,像开了的粥锅一样。 餬(hú)亦作「糊」,古代多用为动词,是以糜粥维持生活的意思。《左傳·昭公七年》「饘于是,粥于是,以糊余口」,《莊子·人间世》「挫针治繲(jiè,洗衣服),足以糊口」:都有生计艰难,勉强维持的意思。因为生活贫苦的人以「粥」为生,「糊」也就有了「粥」的意思了,所以薄粥也称「糊」,粥状的黏糨子也称「糊」,用糨子粘东西也叫「糊」。现代简化汉字中,「餬」并于「糊」。 【饼饵糕糍】 这是一组常见的食物,因原料与做法的不同而异名。 饼(餅),亦作「䴵」,《說文》「面糍也」,《釋名·釋饮食》「饼,并也,溲面使合并也」。「饼」是用麦粉和水作成的面团,所谓「面糍」,做法很多。《釋名·釋饭食》「胡饼,作之大漫也,亦言以胡麻著上也。蒸饼,汤饼、蝎饼、髓饼、金饼、索饼之属,皆随形而名之也」。《古今事物考,饮食》「《杂記》曰:凡以面为食具者皆谓之饼,故火烧而食者呼为烧饼,水瀹而食者呼为汤饼,笼蒸而食者呼为蒸饼,而馒头谓之笼饼是也」。食「饼」是战国以後逐渐盛行的。战国以後,由于磨的改进,石磨逐渐普及,不易粉碎的麦子可以加工成面粉食用了「饼」才成为普及的食物;「饼」的盛行也和西域的饮食习惯的影响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孙叔敖相楚,栈车牝马,粝饼菜羹,枯鱼之膳」,「粝饼」即用未去糠麸的面所制之饼;陆游《初冬绝句》鲈肥菰脆调羹美,荞熟油新作饼香」,这裏指的是荞麦饼。「饼」是面食品,不论烤熟、蒸熟、烙熟、煮熟的都称「饼」,「饼」因为是面食品,所以多为扁平状的;现代则不问材料只看形状了,只要是扁平的都称作「饼」了,如煎饼、月饼等。 饵(餌,ěr),《說文》「粉饼也」。所谓「粉饼」就是用糯米或黍米面制作的糕饼。从词源上看,「饵」与「柔」、「软」、「濡」、「泥」、「黏」、「腻」相关,都是软而黏的食物。《楚辞·招魂》「粗妆(jùnǚ,一种点心)蜜餌,有餦餭(zhanghuang,麦芽糖)些」,「蜜饵」即掺蜜的糕;李华《東都圣善寺无畏三藏碑》「见油饵尚温,粟饭馀暖」,「油饵」即油炸的糕饼。「饼」是面食,「饵」是黏食;前者是由不黏的面粉所制食物,後者是由黏米米粉制作的食物。《急就篇》「饼饵麦饭甘豆羹」,注「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溲米而蒸之则为饵。饵之言而也,相黏而成」。 糕,亦作「餻」,《說文,新附》「糕,饵属」。「糕」是「饵」的方言词,《方言》「饵谓之糕,或谓之粢」。「饵」是由糯、黏而得名的;古代「饵」是美食,後来广泛用于鱼饵、甘饵和饵食义,作为食品的「饵」汉代以後逐渐为方言词「糕」所取代。如:汉崔寔《四民月令》「齐人呼寒食为冷节,以麯为蒸饼样,团枣附之,名日枣糕」。《北史·綦连猛傳》民谣曰:七月刈禾太早,九月噉糕未好」;「糕」字後起,《野客丛书》「刘梦得尝作九日诗,欲用糕字,思六经中无此字,遂止」。 糍(cí),亦作「餐」、「粢」,《說文》「稻饼也」,《釋名·釋饮食》「糍,渍也,烝燥屑,使相润渍饼之也」。「糍」是稻饼,是用稻米蒸熟後做的饭团,《說文通训定声》「苏俗谓之资团」,如:《周礼·天官·笾人》「羞笾之实,糗饵粉糍」(「粉糍」是外裹米粉的饭团);《東京梦华录,马行街铺席》「冬月,虽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售]糍糕团子、盐豉汤之类」。「糍」是用未经粉碎的糯米、稻米经蒸熟所做的饭团。粽子也是用同一原料所作,只不过是装以竹筒或裹以粽而已,所以粽子也叫「筒糍」,如陆游《初夏》「白白糍筒美,青青米果新」,自注「蜀人名粽为筒糍」。 【饼、馄饨、饺子、馒头、包子】 饼(饼,bing),亦作「䴵」,《說文》「面糍也」。所有的面制品都可称「饼」,「饼」是面食品的总称,不论烤的、煮的、蒸的、片状的、条状的、隆起的、做成各种花色的都以「饼」为其大名。《古今事物考,饮食》引《杂記》「凡以面为食具者皆谓之饼,故火烧而食者呼为烧饼,水瀹而食者呼为汤饼,笼蒸而食者呼为蒸饼,而馒头谓之笼饼宜矣」。「饼」大别为三类,即火烤的,水煮的,笼蒸的,这三类也是「饼」的发展顺序。 《釋名·釋饮食》「饼,并也,溲面使合并也」,以「并」为其词源,恐未必是。「饼」当以「平扁」为其词源,最初的面食当以烤制为先,所以其形扁平,故名之曰「饼」,如西域之「馕」等皆是。《续汉书》「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这种烤制的「胡饼」当自盛产麦子,以面为主食的西域传来。「烤饼」有各种作法,以水和面的,以油和面的,外沾芝麻的,作成各种花色的。《齐民要术,饼法》介绍过一种烧饼制法:加羊肉、葱白、豉汁,先熬烧再烤,可见用料与技艺之精。 「汤饼」是下锅煮的面制品,束皙《饼賦》「涕冻鼻中,霜成口外,充虚解战,汤饼为最」。「汤饼」有多种,《齐民要术,饼法》「饦挼如大指许,二寸一断着水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授面使极薄,皆急火逐沸熟煮」,束皙《饼賦》中的「面弥离于指端,手萦回而交错」,正是捻面片,揪面片的写照。这在现在北方称作「猫耳朵」,以其捻薄则卷,犹如猫耳也。《集韵》「绿(dulu),煮饼」,这近似近代的面圪。其他手撕、刀削,不一而足。面条亦其一种。面条或即《释名》中所说的「索饼」。《齐民要术》所记「挼如箸大,薄如韭,一尺一断」的,当即「索饼」。元张翥《水调歌头,自来》「腊彘形如玉,汤饼煮银丝」,「银丝」当然是面条。手抻使长为其原始形工,刀切、刀削为其及展。面是汤饼的最初形式,面片包馅,即成「馄饨」,「浑屯」、「混肫」,《一切经音义》「馄饨,饼也」。陈元靓《歳時廣記·食馄饨》「京师人家,冬至多食馄饨,故有冬馄饨、年馄饨之说」。「饺子」,《正字通》「饺饵,屑米面和饴为之,干湿大小不一。水饺饵即段成式食品汤中牢元,或渭之粉甬。北人读角如矫,因呼饺饵谓为饺儿」。可见最初「饺饵」近似包之汤圆後以面包馅则称为「饺子」矣。馓子、麻花之类当是索饼的发展。《廣韵》「麷𪍣(liánlóu),糫饼」。「糫饼」即今馓子。宋吴垌《五总志》「干宝《司徒仪》曰:「祭用。晋制呼为糫饼,又曰寒具,今日馓子』」。 「饼」中家族最繁盛的当属「蒸饼」。「蒸饼」食用最广,但产生最晚。因为烤饼、烙饼及水煮的汤饼,多以冷水和面或热水烫面,不适于蒸,只适于烤、煮;「蒸饼」必待发酵技术发明发展之後始能广泛应用,发酵之法,东汉已经发明,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五月]距立秋,毋食煮饼及水溲饼」,注「唯酒溲之,人则烂矣」,可见当时正用酒或糖或酸浆作为发酵原料矣。其後代有改进,于是有了「发面饼」。《晋书·何曾傳》「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这正是开花馒头;《南齐書·礼志上》「永明九年正月,诏太庙四时祭,荐宣帝面起饼」,「面起饼」即发面饼。蒸饼经蒸笼蒸後即膨胀,显然不宜作成扁平状,于是,所半圆形隆起的「饅头」,就产生了。湛《祭法》「四时祀,用曼头」,「曼头」由其作半圆形得名,後分化作「馒头」。 「馒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置馅的,如前述的开花馒头和「面起饼」;另一种是包馅的。传说「馒头」始于诸葛亮征孟获,改革当地人以人头设祭之俗,代之以面包裹三牲之肉,象人头以祭,这只能是传说,因为沒有发酵法的发明,馒头无由产生。不过它说明馒头内置馅在当时已经产生。束皙《饼賦》「笼无遗肉,饼无流麵,姝媮洌敕,薄而不绽,巂巂和和,镶色乃见,柔如春绵,白若秋练」,描写的就是这种包肉的馒头,元忽恩慧《饮膳正要》「依法人(纳)料物盐酱拦饀包馒头,用剪子,剪诸般花样,蒸用胭脂染花」,这是在馒头上加各种花包造型的馒头。 带馅馒头的制法,一般是将面摊成圆饼,纳馅後收口,收口处向下,上面曼圆,不露褶皱。将面饼擀得更薄,在上面收口,这种有各种褶痕的馒头,後来为区别就叫做「包子」了。这种包子可以是发面的,也可以是不发酵的。《梦粱录》「[杭州]更有包子酒店,专卖灌浆馒头」,「包子」、「馒头」尚未明确分开,但已逐渐区别矣;《梦粱录》中还记有「生馅馒头」、「羊肉馒头」等称「馒头」;「春蚕包子」、「虾肉包子」等则称「包子」矣。 「饼」由于汤饼中的「饦」、「饺子」、「面条」等的分出,由于蒸饼中的「馒头」、「包子」的分出,就由面食的总名收缩为扁平面食的总名了。这是内涵缩小的典型的例子。 【糒糗糇粮】 这组词都是所谓「干粮」。 精(bei),《說文》「乾饭也」,段注「《释名》:乾饭,饭而暴(曝)乾之也。《周礼·廪人》注曰:行道曰粮,谓精也;止居曰食,谓米也」。「精」是行军或远行时所携带的乾粮,它是由已做熟的米饭晾乾或捣碎而成的,如:《漢書·李广傳》「大将军使长史持精醪遗[李]广」;又《李陵傳》「[陵]令军士,持二升精、一半(片)冰」。「精」的制法,据《齐民要术,飧饭》记载是「取淘米淘汰作饭,曝令燥,捣细磨」。 糗(qiǔ),《說文》「熬米麦也」。将米、麦(当然不限于米麦)炒熟捣碎叫「糗」,它主要是作为长途跋涉时携带的乾粮,也可以撒在糕饼之类的食物上,如:《吕氏春秋·悔过》「惟恐士卒罢(疲)敝与糗粮匮乏」;《後漢書·隗嚣傳》「嚣病且饿,餐糗糒,恚愤而死」。 「糒」和「糗」看来只有制法的不同,它们或曝饭使乾便于携带,或炒使熟,可以和水而食,总的名称都叫「粮」,都是为行军、远行准备的食物。在先秦,「粮」是旅途食物的通称。《左傳·僖公四年》「若出于陈郑之间,共(供)其资粮罪屦其可也」,疏「粮谓米粟,行道之食」;《周礼·地官·廪人》「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注「行道曰粮,谓精也;止居曰食,谓米也」。「粮」在今语中仍有「粮饷」、「粮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说法,犹存古义,它泛指粮食是後来的事。 「粮」先秦还有一个说法叫「糇」(hóu),亦作「餱」,《說文》「糇,乾食也」。《詩·大雅·公刘》「乃裹糇粮,于橐于囊」,《左傳·宣公十一年》「具糇粮,度有司,事三旬而成」,「糇粮」连用。乾食所以称「糇」,或许因为「候」与边防守望、警戒有关所致。 【肴馔膳】 「肴」和「馔」在食品义上相近,《玉篇》「肴,馔也」。它们也常结合使用,如曹植《七启》「可以和神,可以娱肠,此肴馔之妙也」。细分起来,它们有包容关系。 肴(yáo),亦作「餚」,《六书故》「体解骨折之谓肴」,《廣韵》「凡非穀而食曰肴」。狭义的「肴」指做熟了的、分解成块状的带骨的、放在俎豆等器物裏供食用的牛羊猪等肉类:《国语,晋语》「饮而无肴」,注「肴,俎实也」;《楚辞·九歌·东皇太一》「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注「肴,骨体也(分解的带骨的肉)」。扩大的用法「肴」可以包括所有的肉类,其中也含有鱼:《楚辞·招魂》「肴羞未通,女乐罗些」,注「鱼、肉为肴」。但是,「肴」排斥植物:《後漢書·窦武傳》「载肴粮于路,丐施贫民」,「肴」与榖类的「粮」对举;左思《蜀都賦》「金罍中坐,肴核四陈」,「肴」与表果类的「核」对举;韩愈《罗池庙碑》「杂肴蔬兮进侯堂」,「肴」与表菜类的「蔬」对举。 馔(饌,zhuàn)亦作「䉵」,《說文》「具食也」,《廣雅·釋詁》「具也」。作为动词,「馔」与「攒」等同源,聚集众多物品准备、陈设诸多食品曰「馔」,如《周礼·天官·酒正》「酒正掌酒之政令,……掌其厚薄之齐(剂),以共(供)王之四饮三酒之馔」,疏「谓馔陈具设之也」;「馔」也表示食用食品,如《論語·为政》「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皇疏「馔犹饮食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馔」具有较大的概括性,它既可以包括『肴」,也可以包括酒类、饭类、菜类,如:《仪礼,士冠礼》「具馔于西塾」;《南齐書·虞悰傳》「豫章王嶷盛馔享宾」。 膳(shàn),《說文》「具食也」。「膳」与「馔」同源,最初也是陈设食物的意思:《仪礼,公食大夫礼》「公与宾皆復初位,宰夫膳稻于粱西」,注「膳犹进也」。不过「膳」与「馔」发生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动词用法主要归属于「馔」,如:李白《将进酒》「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杜甫《病後遇王倚饮赠》「遣人向市赊香粳,唤妇出房亲自馔」;「膳」则主要承担名词用法,如:《左傳·闵公二年》「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戰國策·趙策》「大王以孝治闻于天下,衣服之便于体,膳啗之嗛(qiè,快意)于口,未尝不分于阳、经阳君」。 【膳羞珍错】 《周礼·天官·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这反映了古代国君的穷奢极欲和饮食的考究,另外也反映了食物的分类。除食用的「六」、饮用的「六清」和佐食的「酱」以外,「膳」、「羞」、「珍」都是关于肉食的名称。 「膳用六牲」,「六牲」指马牛羊鸡犬豕,都是家禽家畜。家禽家畜是豢养来供日常食用的。《廣雅·釋器》「膳,肉也」,《說文》「膳,具食也」,这两种解释并不冲突。说它是肉食,是就「膳」的内容说的;说它是「具食」是就每餐必备说的。因为古代贵族老爷天天用「膳」,所以才被称为「肉食者」。用「膳」也不是每顿饭六畜齐全,除食前方丈的诸侯、王之外,很少每餐诸牲齐全的。《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饔人窃更之以鹜」,由公家供应的在朝廷值班者的「膳」,只是两隻鸡。 「羞」,《說文》「进献也」。「羞」最初是个动词。《国语,楚语》「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吕氏春秋·仲夏》「是月也,天子以雏尝黍,羞以含桃」:「羞」都是进献的意思。郑玄注《周礼·膳夫》说「羞出于牲及禽兽,以备滋味,谓之庶羞」,把「羞」解作用六畜和各种野味所加工的美味的食品。这两者也不矛盾,《說文》说的是本义:煮肉折俎的「膳」和饭一样,当时都是主食,是果腹的正馔;各种加工过的美味是正馔之外进献的加馔,由于相关关系也就将这些进献的食物称作「羞」了。《史记·礼书》「口甘五味,为之庶羞酸咸以致其美」,「羞」是加上各种作料调和过的肉,以及麋鹿雉兔鹑等野味,因为种类众多,所以《周礼》说有「百二十品」。这并不是说每宴要陈列一百多种,只是说它品类众多,可以因时变换,这是「羞」和正馔的不同处。 「珍」是珍异的意思,稀有的、罕见的、怪异的称作「珍」。作为食物,「珍」也指常食之外的珍。「珍」本与食物无关,它常用来形容罕见的、难得的食物,由于相关关系,修饰语转化为修饰的对象,于是难得的食品也就称「珍」了,「羞」中的难得之品也属于「珍」的范围。郑玄注《周礼·天官·膳夫》「珍用八物」说「珍谓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捣珍、溃熬、肝、背也」,总之是经过特殊加工的食品。 随着时代的推移,「膳」、「羞」、「珍」等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 「膳」原来是指肉类的主食,所以负责伙食的官员叫「膳夫」、「膳宰」,负责伙食的部门叫「膳府」、「膳部」。不过,这样一来就使「膳」的词义扩展了,包括了饮食的全部。《漢書·谷永傳》「古者,穀不登亏膳,灾屡至损服」,「膳」与「服」对举,将菜饭等在内的一应食物全都包罗在内了。今天「膳宿」、「膳食」、「午膳」、「膳费」用的都是引申义,字亦作「饍」。 「羞」在後来专指各种精美的食品,如《晋书·乐志》「丰羞万俎,旨酒千钟」;韩愈《别知賦》「遇夫人之来使,辟公馆而罗羞」。「羞」亦作「饈」。 「珍」则泛指罕见的、不易得的食品,可以指肉食,也可以指果品之类。李延年《羽林郎》「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袁桷《装马曲》「驼峰熊掌翠釜珍」这是指肉食的;李白《答从弟幼成过西园见赠》「山童荐珍果,野老开芳樽」,白居易《食樱桃》「已惧长尸禄,仍惊数食珍」,「珍」就指果品。 和「珍羞」有关的还有一个「错」。「错」成为食品的一种纯属偶然。《書·禹贡》说青州「厥贡盐絺,海物唯错」,「海物唯错」最初本来是说海产品丰富、种类众多,「错」是杂错的意思,但由于连带关系也就把「海物」称作「错」了,「错」于是将错就错就具有了水产品的含义。韦应物《长安道》「山珍海错弃藩篱,烹犊羔如折葵」;成廷珪《送姜彦英》「两潮来海错,六月刈山田」:「错」都指鱼虾蛤蜃之类的海产。 【脯脩腊】 这是和肉乾有关的一组词。 古代人为了储藏肉类,发明了将肉制成肉乾加以保存的办法,这种肉乾就叫「脯」(ǔ)「脯」与「剖」、「柎」、「肤」等同源,都指薄片,或剖为薄片晾乾。《漢書·东方朔傳》「乾肉为脯」。这种肉干是统治阶级的日常的或出行时的食物,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牵竭矣」;《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高子执箪食与四艇脯」。《漢書·货殖傳》「浊氏以胃脯连骑」,注「晋灼曰:今大官常以十月作沸汤燖(煮)羊胃,末椒坋(洒)之,暴(曝)使燥是也」:由此可见制「脯」之一斑。现代,不把肉乾叫「脯」,而把晒乾的或用蜜渍的便于保存的水果叫「脯了,如「果脯」、「桃脯」、「杏脯」等。另外「脯」读作pú,指胸部,如「鸡脯子」、「鸭脯子」。 「脩」(xiū)也是肉乾,如《礼记·内则》「牛修、鹿脯、田豕脯……皆有轩(xiàn,肉片)」。不同的是在于「脩」與「修」同源,指的是经过进一步加工的肉乾,《韵会》「薄析曰脯,捶之而施姜椒曰锻脩」,「脩」是经过敲打加了作料的肉乾。《論語·述而》「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所谓「束脩」就是一捆乾肉,每一条乾肉叫一脡,十脡为一束。因为孔子开了个上学要送一捆肉乾当见面礼的规矩,所以後把送给老师的见面礼或薪金叫做「束脩」、「脩金」。 「腊」,该xī。「腊」也是乾肉,《周礼・天官・腊人》「腊人掌乾肉」。与「脩」、「脯」不同处在于「腊」是「小物全乾者」,一些形体较小的动物,如兔、鱼、鸡、鸭等,经过剥制,然後整个晒乾、晾乾、烤乾或熏乾叫「腊」。《易·噬嗑》「噬腊肉,遇毒」,「腊肉」就是乾肉;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腊」用为动词,说的是把蛇炮制成蛇乾做药。 总之,「脯」、「脩」、「腊」都是乾肉,牛、鹿、猪羊等较大的动物的肉剖成薄薄的长条弄乾了叫「脯」,加上作料经过捶制叫「脩」,小动物整个弄乾叫「腊」。 「腊」还读là,古代写作「臘」,简化後和「腊」归并了。腊是祭祀的名称。周代在年终要举行「腊」祭,答谢百神,所以把阴历十二月称作腊月,如《史记·陈涉世家》「腊月,陈王之汝阴」。腌制乾肉多在腊月,所以把在冬天腌制的肉类也称作腊了,如「腊肉」、「腊味」。「腊」在现代还通用,「脯」、「脩」、「腊」(xī)等已经成为历史上的名称了。 【肴脔胾膴䐑脍胖】 这组词表示的是切成不同形状的肉。 肴(餚,yáo),《廣雅·釋器》「肉也」。「肴」是做熟的肉。《国语,晋语》「饮而无肴」,韦昭注「肴,俎食也」。「肴」可以泛指肉食,就其本义则指「俎食」,带骨煮熟置于俎之上肉食。《礼记·曲礼上》「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郑注「殽,骨体也」,《釋文》「熟肉有骨曰殽」。 脔(臠,luán),亦作「脟」,《說文》「切肉也」,《正字通》「块割也」。切成块状的肉叫「脔」,如:《莊子·至乐》「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淮南子·說山「尝一脔肉,知一镬之味」。 胾(zi),《說文》「大脔也」。大块肉叫「胾」:《詩·鲁颂·閟宫》「毛(带毛烧烤)脔羹,笾豆大房(俎)」,《集傳》「裁,切肉也」;《礼记・曲礼上》「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釋文》「胾,大脔」。「胾」和「脔」都是切成块状的肉,只不过前者较後者块大。《礼记·曲礼上》「毋嘬炙」,注「嘬谓一举尽脔」,「脔」是一口可以吃下的;《漢書·周勃傳》[景帝]召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可见「胾」是需要切开吃的,不切无法食用。 膴(hū),《說文》「无骨腊也」。「膴」是去骨的乾肉,便于食用时切成片。《周礼·天官·腊人》「凡祭祀,共(供)豆脯,荐脯、膴、胖」,「脯」是成条的乾肉,「膴」是成大片的乾肉;《仪礼,有司彻》「侑主人皆一鱼,亦横载之,皆加祭于其上」,注「膴,刳鱼时割其腹以为大脔也」,大鱼鱼腹之肉亦呈大片状,所以也用「膴」。 䐑(zhé),《說文》「薄切肉也」。「膴」是大片的肉,「䐑」是切成小片的肉。《礼记·少仪》「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注「聂之言䐑也」,「聂」是「䐑」的假借字,这裏用作谓语,表示切成小片;《東观汉记,光武纪》「帝至邯郸,赵王庶兄胡子进狗䐑马醢」,「狗䐑」就是薄切的狗肉片。 脍(膾,kuài),《說文》「细切肉也」。「䐑」是切成的薄片,再加细切叫「脍」,如:《礼记·内则》「肉腥细者为脍」;《論語·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脍」原是泛称,是无分于鱼与肉的;不过中古之後,「脍」主要用于细切的鱼片了,如:杜甫《观打色歌》「饔子左右辉霜刀,脍飞金盘白雪高」;白居易《東南行》「鼎腻愁烹鳖,盘腥厌脍鲈」 胖,《說文》「半体肉也」,《集韵》「夹脊肉」。「胖」,读pan,有两种用法:其一是指牲畜的半边,所谓「半体肉」,如《仪礼,少牢馈食礼》「司马升羊右胖,……司士升豕右胖」;其二是指一侧的胁部的肉,是半体的象徵、缩小,所谓「夹脊肉」,亦读bǎn,如《礼记·内则》「舒雁翠(鸟尾肉),鹄鸮胖」,注「胖谓胁侧薄肉也」。至于「胖」的肥胖义,那是中古以後才有的。 【脤膰胙】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祭肉。 脤(shen),亦作「祳」,《說文》「社肉,盛以蜃,故谓之脤」。「脤」是祭祀社稷(土地五神)的祭肉:《左傳·成公十三年》「成子受脤于社」,注「脤,宜社之肉也」;《国语,晋语》「受脤于社」,注「脤,宜社之肉,盛以蜃器」。祭祀社稷神还保留着较原始的血祭形式,祀以生肉,荐以蜃壳,所用以献祭之肉也以荐具得名,最初就叫「蜃」,如《春秋,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蜃」,「脤」即用「蜃」。「脤」、「祳」是「蜃」的後起分化字。 膰(fán),亦作「㸋」,《說文》「宗庙火熟肉,天子所以馈同姓」。「膰」是祭祀宗庙祖先的祭肉,是炙烤熟了的烤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天子有事膰焉」,注「膰,祭肉」;又《成公十三年》「祀有执膰」,疏「祭肉有燔而荐者,因谓祭肉为播也」。「膰」源于「燔」,「燔」是烧烤,如《詩·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燔之炙之」。烧烤出来的肉最初也叫「燔」,如《仪礼,特牲馈食礼》「兄弟长以燔从」。「膰」是「燔」的分化字。综上所述可见:「脤」、「膰」都是祭肉,不过前者是祭社稷的肉,是生肉;後者是祭祖之肉,所以是熟肉。《梁传,定公十四年》「脤者何?俎实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 胙(zuò),《說文》「祭福肉也」。「胙」泛指祭肉,是「脤」、「膰」的统称:《左傳·僖公九年》「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注「胙,祭肉也」;《史记·周本纪》「致文武胙于秦孝公」,集解「胙,膰肉也」。「胙」源于「酢」,「酢」是谢神之礼,《書·顾命》「秉璋以酢」,注「报祭日酢」。祭祀社稷、宗庙,一是答谢神灵、祖宗的保祐,二是向神灵、祖宗祈福,这种答谢叫「酢」;经神灵、祖先尝过的肉就是「福肉」了,要散与亲戚、同姓,使全族、亲戚并受神祐。《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注「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这种报祭的福肉因而也称作「酢」,「胙」同样是「酢」的分化字。「胙」是祈福的,它产生的福祐义後来分化为「祚」;「胙」是报答神的,後来也用于人事,也表报答,如《左傳·昭公三年》「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 【膏脂肪油腻】 「膏」古代指肥肉,《說文》「膏,肥也」。《国语,晋语》「夫膏粱之性难正也」,注「膏,肉之肥者」。成语「膏粱子弟」即吃肥肉餐细粮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的意思。把由肉中熬出的脂肪称「膏」是「膏」的引申义。 人类最初食用的油都是动物脂肪,从含油植物的果实裏榨油是机械加工相当发达之後才有的。从动物体内分离出来的脂肪有两种形态,一种质地较硬,很少黏性,如凝结後的牛羊肉的脂肪:另一种是质地黏稠而不板结的,猪油就是这样的。古代对这两种脂肪分别命了名:後者因袭了肥肉的称呼,仍然叫「膏」;前者则称为「脂」。《說文》「戴角者脂,无角者膏」。《周礼·考工記·梓人》「脂者膏者」,注「脂,牛羊属;膏豕属」:这是从来源上进行分别的。《礼记·内则》「脂膏以膏之」,疏「凝者为脂,释者为膏」;《爾雅·釋器》「冰,脂也」,孙炎注「膏凝为脂」:这裏是就特徵进行分别的。「冰」、「凝」同义,都指板结坚实如冰。 「膏」是黏稠的,所以可供涂抹、润滑、点灯之用。《後漢書·东夷傳》[挹娄国]好养豕,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这是供涂抹的例;《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豨膏棘轴,所以为滑也」这是供润滑的例;《莊子·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这是供点灯的例。因此,供妆饰或医疗用的「香膏」、「兰膏」、「灵膏」、「药膏」,以至现代的「雪花膏」、「软膏」、「牙膏」等用「膏」;「膏泽」、「膏雨」、「膏润」、「膏蜜」等带滑泽黏稠义的也用「膏」。 「脂」突出的是它的凝结的特点,如《詩·卫風·硕人》「肤如凝脂」。「脂」也用来作妆饰品,但多指搽扑的「胭脂」、「脂粉」,不指涂抹的膏油,如杜牧《阿房宫賦》「渭流涨腻,弃脂水也」;「脂也用来照明,但不是点灯,而是制烛,如《論衡·幸偶「或烁脂烛,或燔枯草」。「脂」用于比喻时,则多指凝结物,如「松脂」、「树脂」等,如《酉阳杂俎》「枫脂入地化为琥珀」。 和「脂」相关的还有个「肪」。「肪」《說文》「肥也」,《六书故》「脂膏之厚者也」。「肪」也特指腰部的脂肪,曹丕《与钟大理书》「美玉白如截肪」,李善注引《通俗文》曰「脂在腰曰肪」。「肪』近似现代说的板油。 「油」在先秦多用为形容词,表示光润或充沛的样子。《史记·宋微子世家》「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司马贞注「油油者,禾黍之苗光悦貌」;《孟子·梁惠王上》「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赵岐注「油然,兴雲之貌」;《楚辞·九叹,惜贤》「江湘油油」,王逸注「油油,流貌也」。「油」表从植物中榨取的「油」,大概是汉以後的事。扬雄《答刘歆书》「雄常把三寸弱翰,资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这裏的「油」大概是桐油:《三國志·魏书·满宠傳》「折松为炬,灌以麻油,从上风放火」,这是麻「油」;《北史·祖珽傳》「除珽尚药丞,寻迁典御,又奏造胡桃油」,这是胡桃「油」。「油」是榨取的,《本草纲目,大豆》「[大豆]……黄者,可作腐、榨油、造酱」,这是「榨油」;《宋史·余玠傳》「利州都统王夔素残悍……缚人两股,以木交压,谓之干榨油,以……胁取金帛」,这是模仿榨油的酷刑。「油」虽然是後起的,但因为植物油是平民食用、点灯所不可缺的,所以「油」普及开来,成为动植物油的通称,进而把矿物油也称作「油」了。沈括《梦溪笔谈》「鄜延境内有石油,旧说高奴县出脂水,即此也」,这是扩展至矿物油的例子。 腻(腻),《說文》「上肥也」,语义不明,意思可能是指煮肉类时肉汤表面所凝结的一层油。正因为如此,沾染在衣物、器物等表面上的油也称「腻」,如潘岳《皇女诔》「手泽未改,领腻如初」。「腻」的污垢义即由此产生。「腻」也指肥美,或滑润,如:《楚辞·招魂》「靡颜腻理,遗视(斜眼看)矊些(脉脉含情)」,「腻」即滑腻义;韦庄《赠渔翁》「芦刀夜鲙红鳞腻」,「腻」指肥美。「脂」、「膏」多正面指肉类的肥美,而「腻」则常常表示油脂过多,使人倒胃、烦恶的一面,如顾况《茶賦》说茶可以「攻肉食之膻腻」就是。引申开来「腻」就用以表感情上的烦腻。 【羹臛汤】 现代词典裏说用肉、菜等做成的汤叫「羹」,如「鱼羹」、「肉羹」、「豆腐羹」、「鸡蛋羹」……。这裏列的「羹」幾乎都可以用「汤」来替换,比如「鱼羹」也可以说「鱼汤」,「羹匙」也可以叫「汤勺」。只不过「汤」的用途更广一些,除了佐餐的菜汤以外,还适用于其他汁液,如「姜汤」、「米汤」;而「羹」除了一般的汁液义以外,还有表示汁液较浓稠的汤的意思。两者的意思是互相交叉、相差无幾的。在上古时代,它们的差别很大,幾乎是不相干的。 羹,《說文》「五味和羹也」,「羹」是指加上梅、盐、酱、醋等各种调料炖的肉。《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把做羹的过程说得比较清楚;《齐民要术》载有做羹法,其中作酸羹法如下:「用羊肠二具,饧六斤,瓠……三斤,豉汁、生姜、桔皮口调之」,可知用料之一斑。 羹中除加各种调味外,还加各种菜和米之类,视调味之不同而用之。如:《仪礼,公食大夫礼》「牛羹宜配藿(葉),羊羹宜配苦菜,豕羹宜配薇菜」;《說文》「糂,以米和羹也」。「羹」中可加米加菜,但以加肉为主,其肉称「臛」(hù),《爾雅·釋器》「肉谓之羹」,郭注「肉,也」。《楚辞·招魂》「露鸡臛蠵(大龟),厉而不爽兮」,王逸注「有菜曰羹,无菜曰臛」;曹植《七启》「臛江东之潛,鵬汉南之鸣鶉」,注「《說文》日膰,肉羹也」;《苍雅解诂》曰:「臇,少汁臛也」。 「羹」是用以下饭的。《礼记·内则》「麦食脯羹、鸡羹,析稌犬羹、兔羹」,可见古代贵族吃不同的饭是配不同的羹的。「羹」中固然放肉,食「羹」固然可以吃其中的肉,但是却是以喝其汁液为主的。《戰國策·中山策》「[中山君]叹曰:……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餐得士二人」,《論衡·祀义》「中人之体七八尺,身大四五围,食斗食,斗羹,乃能饱」,《史记·郑世家》「子家、子公将朝灵公。子公之食指动,谓子家曰:它日指动必食异物。及人见灵公,进鼋羹。子公笑曰:果然。灵公问其笑故,具告灵公。灵公召之,独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尝之而出」:「羹」论「杯」,食「羹」用「啜」,表示吃到时染指于「羹」,可见吃「羹」主要为吃汤。 用肉炖汤是肉食者才能办到的,贫苦百姓则只能吃各种菜汤:《韩非子·五蠹》说到生活俭朴时,说吃「粝粢之食,藜藿之羹」;《易林》也说「旦树菽豆,暮成藿羹」。 「汤」(湯)古代和「羹」了不相涉,它指热水或开水。《孟子·告子上》「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汤」指热水,「水」指凉水。《論語·季氏》「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漢書·董仲舒傳》「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汤」都指滚开的开水。现代成语中的「赴汤蹈火」、「固若金汤」、「落汤鸡」、「百滚汤」等,「汤」都指开水。 因为「羹」是以食汁液为主的,普通百姓的羹」其实就是白水煮菜,所以在口语中「羹」和汤」的区别就逐淅消失了。王建《新嫁娘词》「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羹汤」连用,可见中古以後,它们已经逐渐溶而为一了。今天,如前所述,它们之间只有应用广狭和汁液浓淡之间的区别了。 【菹齑】 现代,北方的好多地区为把蔬菜保存到缺菜的冬、春季节,经常把菜渍在缸中贮藏,称为「酸菜」。这种储菜和渍菜的办法古已有之,名称叫「菹」(zū):《說文》「菹,酢菜也」。「酢(cu)菜」就是酸菜;《釋名·釋饮食》「菹,阻也,生酿之,遂使阻于寒温之间不得烂也」。现代说的渍菜的「渍」,实际上就是菹菜的「菹」的音变。 盐在古代也是难得的调味品,在远离产盐地的地区尤其如此,古代贵族的宴会上还要摆盐的,可见很珍贵。因此,加盐腌制的咸菜—盐菹——是较後才发展起来的。《晋书·良吏传「吴隐之居忧,尝食咸菹,以为味旨,掇而弃之」可见当时「咸菹」是美味;《荆楚岁时記》「仲冬之月,采撷霜芜菁、葵等杂菜乾之,并为盐菹」,看来咸菜是在中古时代普及开来的。腌制咸菜普及之前主要是采取水渍法储存。《詩·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这是渍瓜。除瓜之外渍的对象还有很多,《周礼·天官·醢人》中提到有「七菹」,郑玄注说七菹指「韭、菁、茆、葵、芹、箔(chi)、笋」。此外,还有许多菜是可渍的,《吕氏春秋·遇合》「文王嗜昌蒲菹,孔子闻而服之,缩额而食之」,这是「菖蒲菹」。古代种植的蔬菜不多,多数菜是野生的,正因为如此,广生野菜可供采撷的野地大泽也称为「菹」。《孟子·滕文公下》「驱蛇龙而放之菹」,赵岐注「菹,泽生草者也」。 在肉食者的宴席上,「菹」不过是饱食粱肉时为调味爽口而准备的配搭而已,可是对平民或寒士来说却是长年赖以佐餐的食品。黄庭坚诗「世传寒士有食籍,一生当饭百瓮菹」,一辈子的食籍就是百缸酸菜或咸菜而已;《南史·宗悫傳》「[悫]乡人庾业,家豪富侈,侯服玉食,与宾客相对,膳必方丈,而为悫设粟饭、菜菹。谓客曰:宗,军人,惯噉粗食」,食「粟」佐「菹」是当时粗食。 「齑」(齎,ji),亦作「䪠」,是「菹」的一种,将「菹」细切之後加醯酱调和的称「齑」。《侯鲭录,齑》「细切为齑,全物曰菹」;《楚辞·九章,惜诵》惩热羹而吹齑兮,何不变此志也」,注「凡醯酱所和,细切曰齑」。 因为「齑」切或捣得非常细碎,与现在的韭菜花、辣椒酱相似,所以常被用来比喻细碎如末的那种状态。《莊子·列御寇》「使宋王而寤,子为齑粉矣」,「齑粉」即粉身碎骨,变得像菜末、米粉一样;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砧石为之摧碎,碕(qi)岸为之齑落」,「齑落」是说曲折的崖岸像粉末那样碎落。 【醯酸酢醋】 醯(xi),《釋文》「酸(醋)也」。先秦名醋为「醯」,如:《左傳·昭公二十年》「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疏「醯,酢(cù)」;《荀子·劝学》「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醯酸而蜹聚焉」;《莊子·田子方》[孔]丘之于道也;其犹醯鸡与」,注「醯鸡者瓮中之蠛蠓」,即上引《荀子》中的「蜹」;《仪礼,聘礼》「醯醢百瓮」。 《玉篇》「醯,酸味也」。以事物名作为事物特徵名常见,以「醯」表醯味是可能的,但很少见。在先秦表醯之味多用「酸」。 酸(suān),《說文》「酢(醋)也……,关东谓酢曰酸」。许慎以为函谷关的东称醋为「酸」,但以「酸」名醋古代少见。《書·洪范》「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传「酸,木实之性」,作酸味解,其实此处作「醋」解更为合理。曲直发明的当不是酸味,而是醋;《周礼·天官·疡医》「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酸」可解为味,亦可解为醋。除此之外,先秦典籍中,「酸」幾乎都表醋味,如:《左傳》有「酸枣」,虽为邑名,但从内部结构分析,「酸」当为气味;《荀子·富国》「口辨酸鹹甘苦」;《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宋人有酤酒者……,为酒甚美县(忌)帆甚高著,然不售,酒酸」;《楚辞・招魂》「大苦酸,辛甘行些」。由此少见,「醯」与酸」,最初可能是不同方言,关西称「醯」,关东称「酸」,但战国时代,它们已有明确的分工:作为物,称「醯」;其味,称「酸」。「酸」之再称为「酸」类统称是近代的事。 「醯」在中古的书面语中仍时有所见如宋周去非《岑外代答,花木门,百子》「黎矇子如大梅,復似小桔,味极酸……。番禺人多不用醯,专以此物调羹,其酸可知」,醋用「醯」,味用「酸」。汉末以後,「醯」产生了它的代语,被称为「酢」,後来字多写作「醋」,汉代有可能是个交替的时代。这种名称的变异是出于忌讳还是新方言,待考。 酢(cù),《說文》「醶也」,又「醶,酢浆也」。「酢」(zuo)在先秦只用于酬酢义,宴会上客人向主人敬酒称「酢」,汉代之後,在口语中它取代了「醯」,《急就篇》「酸鹹酢淡辨浊清」,颜师古注「大酸谓之酢」,「酢」有两种用法:可以用为名词;表「醯」,如:《隋書·酷吏传,崔弘度》「宁饮三升酢,不见崔弘度」,《唐书·百官志》「掌醢署有……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酢」也可以作形容词用,表「酸」,如:《大唐西域記》「昔有罗汉,其沙弥弟子临命终时,求酢米饼」;李石《续博物志》「木瓜味酢,善疗转筋」。 「醋」(cu)与「酢」是一个字,只不过前者在後代更为通用。《說文》「醋,客酌主人也」,许慎以「醋」为酬酢的本字,读zu;不过後代通用为「酢」的别体,而且使用更广。它同样既表名词,又表形容词。表名词的,如:《南史·孝义传上,王虚之》[王虚之]丧父,二十五年盐醋不人口」,《宋史·食貨志》「卖醋毋得越郡城五里外」;表形容词的如:白居易《東院》「老去齿衰嫌桔醋,病来肺渴觉茶香」,《雲笈七籤》「好食醋味者,肝不足也」。 「酢」、「醋」最後名词化其表酸味的用法多为「酸」取代。 【醢臡醯酱】 《礼记·檀弓上》「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吴地志》「吴王筑城以贮醯醢,今俗人呼为苦酒城」:「醯」、「醢」经常连用。古代贵族吃饭时,肉和饭都是主食。无论吃肉还是吃饭,都少不了调料,「醯」、「醢」就是佐餐的调味品。《唐书·柳傳》「常述家训以戒子孙,曰:孝、慈、友、悌、忠、信、笃行乃食之醯酱,可一日无哉」,可见,「醯随」(即酱)是古代吃饭时所不可或缺的。 醢(hǎi),《說文》「肉酱也」。保存蔬菜腌渍法,加工肉类也可以腌制。用肉类做的酱叫「醢」,这种肉酱是先将肉加工成肉泥或肉末,然後再加上调料、佐料、曲子,经密封发酵制成的。《周礼·天官·醢人》郑玄注「醢者必先䏝(zhuan,切成肉片)乾其肉,乃後莝之,杂以粱曲及盐,渍以美酒,涂(用泥封上)置瓶中,百日则成矣」。《齐民要术》载有很多做肉酱的方法,实即制「醢」之法,择其做鱼酱法为例,以见一斑:「作鱼酱法,披破缕切之,去骨,用黄衣、白盐、干姜、桔皮和调匀,内(纳)瓮中,泥封日曝,熟,以好酒解之」。醢用在谓语位置上是剁成肉酱的意思。《礼记·檀弓上》「孔子哭子路于中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说的是子路参与卫国内乱被剁成肉酱,孔子听到消息之後怕睹物思人,就让人把佐餐的肉酱倒掉。前一「醢」用为动词,後者用为名词。 各种各样的肉,无论是飞禽的、走兽的、鱼虾的,都可以制「醢」,所以常见的「醢」有「牛醢」、「羊醢」、「兔醢」、「鹿醢」、「雁醢」、「鸭醢」、「虾醢」、「蟹醢」等。 如果不加区别,带骨头和不带骨头的肉酱都可以称「醢」。《楚辞·招魂》「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说的是吃人种族以带骨的人肉为「醢」。若加区别,则不带骨的肉酱称「醢」,带骨头的肉酱称「臡」(ni)。《說文》「臡,有骨醢也」;《爾雅·釋器》「肉谓之醢,有骨者谓之臡」。张衡《七辩》「嘉肴杂醢,三七菹」,「醢」、「臡」对举。 醯(xi),《釋文》「醋也」。《礼记・内则》「三牲用薮(煎茱萸),和用醯」,「醯」是古代不可或缺的调味品。《論語·公冶長》「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唐书·任迪简傳》「天德李景略表佐其军。尝宴客,而行酒者误进醯。景略用法严,迪简不忍其死,饮为,徐以他辞请易之」:吃饭无「醯」要去借「醯」,可以将「醯」误当作酒,可见古代常是食不舍「醯」的。 酱(醬),《說文》「醢也」,《玉篇》「醯也」,《周礼·天官·膳夫》「酱用百有二十瓮」,注「酱,谓醯醢也」。这三种解释看来冲突,实际上并不矛盾。「酱」的词根是「将」。「将」有辅助义,因此调养、护理称「将养」、「将护」。「醢」和「醯」都是佐食调味的,是对主食起辅助作用的,因此把它们笼统地称作「将」,类化後写成「酱」。所以「酱」作为调味品的统称兼指「醯」、「醢」,在具体情况下则或指「醯」、或指「醢」。习惯上多以「酱」指「醢」,因此和「醯」对举的「酱」指肉酱。《史记·货殖列傳》「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醯、酱千缸……此亦比千乘之家」「酱」就相当于「醢」。肉酱只有肉食者才能吃上,平民百姓只能用粮食、菜类来制「酱」。《論衡·四讳》「作豆酱恶闻雷,一人不食,此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可见以豆做「酱」的习惯,起码汉代已经有了。中古之後,用粮食做酱的情况就更加普遍了:《六书故》「今人以豆麦为黄,投盐与水为酱」;《正字通》「麦面米豆,皆可罨黄加盐曝之成酱」。食肉酱者毕竟是少数,少数服从多数,于是「酱」的含义就逐渐由指肉酱转移到指用发酵後的豆麦之类调制的调味品了。这样一来,「鱼酱」、「虾酱」、「果酱」、「辣椒酱」等,虽也称「酱」,但不是「酱」的正宗了。 【盐卤鹾咸】 盐(鹽),《字汇》「煮海为盐」。「盐」表食盐,古今一致,如:《書·說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戰國策·楚策》「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负棘而不能上」。 卤(鹵),亦作「滷」,《說文》「盐,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日盐」,《玉篇》「咸水也」。「卤」是含盐分很高的水,盐碱地所生的自然盐粒、海水干涸形成的石盐、岩盐也称「卤」,所谓「天生曰卤」。《史记·货殖列傳》「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正义「谓西方咸地也,坚且咸,即出石盐及池盐」;《本草纲目,卤咸》「释名:卤盐,寒石,石咸。集解,时珍曰:山西诸州平野及大谷、榆次高亢处,秋间皆生卤,望之如水,近之如积,土人刮而熬之为盐」。「卤盐」连用就相当于「盐」,如元稹《估客乐「小儿贩盐卤,不人州县微」。别外,含有盐碱的盐碱地也称「卤」,《說文》「卤,西方咸地也」。《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表淳卤,数疆潦」,注「鹵埆薄之地」。 鹾(鹺,cuó),《說文》「咸鹾也,……河内谓之鹾,沛人谓之虚」,《說文释例》「鹾,当为盐之别名」。「鹾」可能是「盐」的方言,古流行于山西一带。《礼记·曲礼下》「凡祭宗庙之礼,……韭曰丰本,盐日咸鹾」,注「大咸日鹾」;古代掌盐务的官署、盐运使……,也称「鹾院」、「鹺使」。「鹾」今天还保留在某些方言中,如辽宁近海各地仍称咸菜为「嵯菜」 鹹,《說文》「北方味也」《廣韵》「不淡也」。「咸」简化汉字时与「鹹」同音归并。「咸」是盐的味道,这点古今相同,如《荀子·正名》「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咸」有时也表示具有咸味的盐,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傳》「地固泽卤,不生五榖」。「咸」亦音jian,《本草纲目,卤咸》「时珍曰:咸有二音,音咸者,润之下味(即咸味);盐土之名,後人作鹼、作鹻是矣」。「鹹」也是古「碱」字,「鹼」、「鹻」是後起的分化字,简化作「碱」、「硷」,是与盐伴生的化合物,如林逋《出曹川》「雨泺生新碱,茅丛夹旧槎」。 【饴饧糖】 这是和糖有关的一组词。 最初的「糖」是麦芽糖,它是用生芽的稻、穀熬成的,就是现代所说的糖稀,不过古代称之为「饴」(飴,y)。《說文》「饴,米蘖煎者也」,「蘖」即经过浸泡发芽的米,芽米再经过粉碎煎熬,淀粉糖化所形成的呈胶状的稠液就叫「饴」。「饴」在周代以前就有了,《詩·大雅·绵》「周原膴膴(wǔ),堇荼如饴」意思就是肥沃的周原啊,堇菜和苦菜都长得像饴糖一样的甜。因为「饴」是黏稠的,所以小孩子才能用以捕蜻蜓,小偷才可以用来使门不发声,如:《戰國策·楚策》「五尺童子将调饴胶丝,加之(指蜻蜓)于四仞之上,而下为蝼蚁所食也」;《吕氏春秋·异用》「跖与企足得饴,以开闭取楗也」。因为「饴」是液状的,所以石崇和王恺鬥富时,王恺才能「以饴沃釜」(《晋书·石崇傳》)。 「饧」(餳,xing)是加工过的饴,《說文》「饧,饴和馓也」。《急就篇》二「枣杏瓜棣馓饴饧」,注「馓之言散也,熬稻米饭使发散也」,把蒸过的米炒焦叫「馓」,把焦脆的馓研碎掺到饴中,使黏稠的饴变厚变硬,可以切成各种形状,这就叫「饧」;所以上述《急就篇注》说「软弱者为饴,厚强者为饧」。《齐民要术》「煮黑饧法,用青牙成饼,蘖米一斗,杂米一石」,这大概是六朝时期制饴掺馓的比例。沈佺期《岭表逢寒食》「岭外无寒食,春来不见饧」,宋祁《寒食假中作》「箫声吹暖卖饧天」:其想吃的、叫卖的就是这种「饧」,它是清明的应时食物。 蔗糖是南方的产物,中原是很稀罕的。张衡《九辨》「沙饧石蜜,远国储珍」,《江表傳》「孙亮使黄门以银碗并盖就中藏吏取交州所献甘蔗饧」,可见蔗糖是交州一带进献的。「沙饧」可能是红糖,「石蜜」可能是冰糖,因为沒脱色,所以颜色像蜜,它们当时都是远方的珍奇。 「糖」或「餹」最初是「饧」的异体字,唐代以後,随着蔗糖的逐渐普及,需要有专字和「饧」区别开来,于是「糖」和「饧」产生了分工:「糖」逐渐专指蔗糖;而「饧」则专指米糖了。《本草纲目,饴糖》「饴即软糖也,北人谓之饧」,冰糖是硬的,麦芽糖是软的,所以「饧」也叫「软糖」。白糖可能是唐以後才有的,当时也叫「糖霜」。洪迈《糖霜谱序》「糖霜之名,唐以前无所见。大历中,有邹和尚者,始来小溪之伞山,教民黄氏以造霜之法」;《事物异名录,饮食,糖》「事物绀珠:糖精白糖再炼,凝如冰,一日冰糖」。 现代把用甘蔗、甜菜为原料制的糖称「糖」把用穀类发芽制成的糖称「饴」,如「高粱饴」。「糖」变成统称,「饴」则成为糖的一种了。 【醇醨浇醲】 「醇」和「醨」都是酒,不过有掺水和不掺水之别。醇(chún),《說文》「不浇酒也」,酿成之後不兑水的酒叫「醇」;醨(í)《說文》「薄酒也」,总水的酒叫「酶」。王禹《北楼感事》「樽中有官醖,倾酌任醇醨」「醇醨」对举。 酒掺水则酒味薄,不掺水则酒味厚;所以甘芳浓厚的美酒也称「醇」,寡味的薄酒也称「醨」。《史记·魏公子列傳》「[魏公子无忌]饮醇酒,多近妇女」;《三國志·吴书·周瑜傳》注「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醇酒」、「醇醪」即指美酒。《楚辞·渔父》「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啜其醨」陈子昂《别冀侍御崔司议序》「蜀国酒醨,无以娱客」:「醨」就指薄酒和酒味薄。 「醇」和「醨」作为形容词时,经常用以比喻社会风气。社会风俗纯正古朴,人心质朴敦厚,经常用「醇」来比喻,如:《老子》「其政闷闷,其民醇醇」;《漢書·景帝纪赞》「移风易俗,黎民醇厚」。这个「醇」也写作「淳」,如:《淮南子·齐俗》「浇天下之淳,析天下之朴」;杜甫《奉赠韦左丞二十二韵》「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淳」就是「醇的异体字「浇淳」就是「浇醇」。「醇」也和「纯」通用,表示不杂、精粹,《漢書·食貨志上》「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颜师古注「不杂糟粕曰醇,醇,壹也」。反之,社会风气腐败混浊、人心浮华轻薄也经常用表酒味薄的「醨」来比喻,如《舊唐書·德宗纪論》「王霸迹殊,醇醨代变」。「醨」经常写作「漓」,如:《书断,神品》「终以文代质,渐就浇漓」;白居易《第二道》「革浇漓之俗」。 酒经兑水才味薄,酒内杂水古代称「浇」(澆)所以世风日下也经常用「浇」来表示,衰落的时代称「浇末」、「浇季」,轻薄的风气称「浇风」、「浇薄」等。这个「浇」和浇灌义是无关的,它是从「浇醇」使薄的意思引申的。 醴(nong),《說文「厚酒也」。「醴」既是较的酒,又是味厚的酒。作为味厚之酒,它与「醇」同义,所以《廣韵》说「醇,醴也」。所不同的是「醇」与「纯」同源,它是滤过杂质的,「醴」则是未过滤的。如:《淮南子·主术》「肥甘脆,非不美也」;韩愈《进学解》「沈浸醴郁,含英咀华」。 【糟粕】 《廣韵》「糟,粕也」,「糟」、「粕」同义,都指滤酒之後剩下的渣滓,就是现代说的「酒糟」。所以「糟粕」经常结合使用,以喻提取过精华之後的废物,如:皮日休《酒泉》「玉液是浇漓,金沙乃糟粕」;周昂《醉经斋诗》「黄卷至今真味在,莫将糟粕待前人」。 在起源上,「糟」和「粕」是有区别的,「糟」指的是未经滤过的酒。《說文》「糟,酒滓也」「酒滓」应理解为带滓的酒;「粕」才是滤剩的酒糟,所以《集韵》说「滤糟曰粕」,《一切经音义・三》说「已滤酒曰粕也」。「粕」与「迫」、「薄」、「逼」同族,有挨近、挤压的意思,「粕」就是经过滤,挤压过的「糟」。《周礼·天官·酒正》「[酒正]共(供)後之致饮于宾客之礼、医、酏、糟」:「礼」指飨宴宾客之酒;「医」指煮粥加曲酿成的醴;「酏」(yi)指黍酒;「糟」指未滤的酒。所以郑注说「糟、医、酏不者;泲曰清,不泲曰糟」,「泲」就是滤酒去滓,已滤的是清酒,未滤的是「糟」;白居易《酬郑侍御多雨春空过》「餔啜眠糟瓮,流涎见曲车」,「糟瓮」即酿而未滤的酒,《淮南子·道应》[轮扁曰:]君之所读者何书也?桓公曰:圣人之书。轮扁曰:其人在焉?桓公曰:已死矣。轮扁曰:是直圣人之糟粕耳」,注「粕,已滤之滓也」:可见古代理解的「糟粕」不是并列关系,而是限制关系,是「糟中之粕」的意思。《說文》段注「按,今之酒,但用者,直谓已漉之粕为糟:古则未带滓之酒谓之糟。……庄子音义、玄应书皆引许君淮南注曰:粕,已漉粗糟也,然则糟谓未漉者」。段玉裁说得完全对,将「糟」与「粕」等同起来,是後来不饮带「粕」的「糟」的结果。既然不饮「糟」了,酒中之粕和滤过之粕就沒有分别了,所以「糟」、「粕」就同义了。 【酒醴鬯醪清酒浆酨】 酒,今天指用各种粮食(後来也用水果)经过发酵後制成的饮料,是酒类的通称;在最初,它特指以黍实酿制的酒。《詩·周硕·丰年》「丰年多黍多秫(黏稻)……为酒为醴,亟畀(进献)祖妣」疏「丰年多有黍矣,多有稻矣……故以之为酒,以之为醴,而进于先祖」。分别来说,用黍蒸饭酿成的酒称「酒」,用稻蒸熟酿成的酒称「醴」。不过由于黄河流域多以黍酿酒,所以「酒」就成为各种发酵制成的饮料的通称了。传说仪狄或杜康是酒的发明者,但这是无法证明的神话。合理的推测是,古人常有残粥剩饭,放置日久,霉菌繁殖发酵,尝来别有滋味,于是引起人们自觉地去酝酿,于是人们逐渐累积经验学会了制曲造酒。中国酿酒的历史很久远,在距今六七千年的古遗址中时有发现。古代的「酒」都是沒有经过蒸馏的「酿酒」,它们是用黍、稻之类的穀物,在蒸成饭之後加曲发酵制成的,所以《書·說命下》说「若作酒醴,尔维曲蘖」《釋名·釋饮食》说「酒,酉也,酿之米曲西泽,久而味美也」。因为这种酒沒经过蒸馏,所以酒精的含量很低,大致相当于现代黄酒。经过蒸馏的、含酒精量很高的烧酒是元代才产生的。李时珍注解《本草纲目,烧酒》一条时说「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人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近时唯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麦蒸熟,和曲酿瓮中七日,以甑蒸取。其清如水,味极浓烈,盖酒露也」。这种「酒露」是烧酒是无疑的了。《通俗编,饮食,烧酒》条说烧酒唐代已有,白居易诗「烧酒初开琥珀光」即记载烧酒之始,不过,从酒作琥珀色看,不似白酒,录供参考。 醴(li)在古代是酒的一种,大致相当于现代说的酒酿,是用黏稻或麦芽酿制的酒,因为「醴饮来味甜,所以也称甜酒或甘酒。《礼记·丧大記》「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坏」,这是用味甘的「醴」比喻甜言蜜语的小人之交;《論衡·是应》「泉从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这也是用「醴」的甜味比喻水质甘美的井泉。「醴」是用稻米等蒸饭酿制的。「醴」酿制快,一宿就能成,所以《說文》说「醴,一宿熟也」;因为含酒精量低,所以「醴」可供不能喝酒的人喝,《漢書·楚元王傳》「穆生不嗜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醴」很可能是上述「酒」的前身《左傳·庄公十八年》「王飨醴」,注「王之觐群臣,始则醴。先置醴酒,示不忘古」,可见「醴」的历史更悠久。 古代还有一种酒叫「鬯」(chang),它是用(jù,黑黍)作原料蒸饭加上香草酿成的香酒,《書·洛诰》「予以租鬯二卣」,孔颖达疏「以黑黍为酒,煮郁金之草,筑而和之,使芳香调畅,谓之鬯酒」。《詩·大雅·江汉》「厘(赐)尔圭瓒,鬯一卣」,笺「鬯,黑黍酒也;谓之鬯者,芬香条鬯(暢)也」。黑黍(秬)是黍中的优良的品种味美而产量低,所以用「秬」酿的「鬯」特别高贵。古代是用来祭神的酒,是使芳香上达于上帝鬼神之意。「鬯」也是王赏赐诸侯,大臣之物,不是日常饮用的。 醪(láo),《說文》「汁滓酒也」。「醪」是酿过之後酒糟沒有滤出的酒,徐颢笺「醪与醴皆汁滓相将。醴一宿熟,味至薄;醪则醇酒,味甜」。「醪」和「醴」虽然含酒精的浓度不同,但都是汁滓未分离的,所以常常连用,如《列子·汤问》「臭(味)过椒兰,味过醪醴」。因为「醪」沒有过滤,所以後来把色混浊的酒也称「醪」。杜甫《清明》「钟鼎山林各天性,浊醪粗饭任吾年」,「浊醪」即浊酒。 经过过滤的「醪」称「清酒」。《詩·小雅·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騂牡,享于祖考」;《周礼·官,酒正》酒正」辨三酒之物……三日清酒」,「清酒」即滤去糟粕之酒。《詩·小雅·伐木》「有酒湑我,无酒酤我」,疏「有汁滓谓之酤,渗去其汁滓谓之湑……言有酒用其渗去汁滓之酒无酒则用汁滓者矣」。古代滤酒称「湑」也用「莤」或「缩」。《左傳·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人,王祭不共(供),无以缩酒,寡人是征」,「缩酒」即滑酒,所用的是「包茅」,当然,也可以用其他的代用品。「滑」本来是动词,名词化後即指所滤的对象,所以滤过的清酒也称「清」,也称「湑」,亦作「醑」,如:张衡《七辩》「玄清白醴,蒲陶醴罏」;庾信《灯賦》「上兰深夜,中山醑清」。 「浆」(漿),现今指渗出的或者加水混合成的较浓的液体,如「血浆」、「脑浆」、「豆浆」、「泥浆」等,在古代,它却指一种酒类的饮料。《周礼·天官·酒正》「辨四饮之物……,三日浆」疏「浆亦酒类」,孙诒让正义「盖亦酿糟为之,但味微酢(酸)耳」。正因为「浆」最初是酒类饮料,所以「酒」和「浆」常常连用,如:《詩·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列子·杨朱》「[公孙朝]好酒……,望门百步,糟浆之气逆于人鼻」。「浆」的最初制法不清楚,据《本草纲目,浆水》条说是「炊粟米,热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类浆,故名」。可见「浆」是味酸的一种清凉饮料,是一种淡酒,它主要是为解渴的。古代欢迎军队时常常「箪食壶浆」(《孟子·梁惠王上》),食为充饥,浆为解渴。古代有以卖浆为业的,如《史记·魏公子列傳》「薛公藏于卖浆家」。把溢出之液、较浓之汁称之为「浆」,是後起的事,是「浆」的比喻用法。 酨(zài),《說文》「酢浆也」,注者或误「酢浆为「醋」,其实「酢」即酸浆。「酨」本是表浆之味的,小酸称「酨」。由于相关关系,限制词也成为限制对象的名称,所以「酨浆」亦可称「酨」,《玉篇》「酨,释米汁也」。《集韵》「酨,浆属」。如:《漢書·食貨志下》「除米麯本价,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人官,其三及醩酨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周礼·天官·酒正》「浆」注,「浆,念之截浆也者……之言酨,汉时为酨浆,故云今之酨浆』也」。 【醇醲浓秾㺜醹釅酷】 醇(chún,淳)《說文》「不浇酒也」;《廣雅·釋詁》「厚也」。对酒而言,不水叫「醇」;对其他事物而言则是质地单一,不含他物。(参看〔纯醇淳〕条) 醲(nóng)亦作「㳶」,《說文》「厚酒也」,《廣雅·釋詁》「厚也」,「醇」是就酒的质地说的,「醲是就酒的外观说的,酒的粘稠度高的,酒则味醇,所以它们也有相通之处。《淮南子·主术》「肥醲甘脆非不美也,然民有糟糠菽粟不接于口者,则明主弗甘也」,「醲」与「肥」相对;张衡《七辩》「玄清白醲,蒲陶罏(酒坛子)」,「醲」指像沾在酒杯上的浓浓的葡萄酒。 「醲」随着广泛地比喻其他事物而泛化。《韩非子·难势》「夫有盛雲醲雾之势而不能乘游者,螾(蚓)螘(蚁)之材薄也」,这用于比喻「雾」;《舊唐書·宪宗纪》「汉初置郡不过六十,文景醲化,百王莫先」,这是用此形容教化。 浓(濃,nong),《說文》「露多也」。如《詩·小雅·蓼萧》「蓼彼萧(一种蒿子)斯,零露浓浓」,传「浓浓,厚貌」。引申开来,凡颜色重,气味重,成分多,密度大、感情深等都可以用「浓」描写,如:李贺《昌谷读书示巴童》「虫响灯光薄,宵寒药气浓」;陆游《冬暖》「浓霜薄霰不可得,太息何时见三白」;杜甫《麗人行》「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吴融《雨夜》「何人得浓睡,溪上钓鱼舟」。 秾(穠,nong),《玉篇》「花木咸也」,如:《詩·召南·何彼秾矣》「何彼秾矣,唐棣之华」;陆游《湖上今岁游人颇盛戏作》「龙船看罢日平西,柳暗花秾步步迷」。「秾」也产生各种表浓、表深、表华丽、表丰满之类的引义,元稹《山枇杷》「秾姿秀色人皆爱,怨媚羞容我偏别」,这形容花之艳丽;曹植《洛神賦》「秾纤得中,修短合度」,「秾」表肥胖。其他的「农」为音的字也多有浓厚、繁多义,如:「狼」,《說文》「犬恶毛也」,系传「浓而乱也」;「襛」,《說文》「衣厚貌」,段玉裁注「凡农』声之字皆训厚。醴,酒厚也;浓(濃),露多也;襛,衣厚貌也。引申为凡多、厚之称」。 「農」系表厚多之义词应源于「乳」,的或体作「乳」正说明「醲」是从其厚如乳来的。 醹(rú),《說文》「厚酒也」,如《詩·大雅·行苇》「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集韵》「醹,或作乳」。「醲」、「醹」都以「乳」为或体,一方面表明表柔粘的「需」系词与表厚多的「农」系词在词源上有远缘关系;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醴」、「醹」可能是不同的方言造字。由于「农」系字引申义多相似,所以过分分化之後,形容词化、字简的「浓」逐渐取代意义上无大差别的「农」系字,除了因常用而需要区别的「脓」以外。 酽(釅,yàn),《廣韵》「酒、醋味厚」《增韵》「醴也」,《集韵》「醶酽,《說文》酢(醋)浆也,式从严』」,「酽」应是个方言词,既表酒味厚,又表酸味浓。古代酒、醋本来同源,一词兼二用也很方便。苏轼《与潘郭二先生出郊寻春》「江城白酒三杯酽,野老苍颜一笑温」,这是描写酒醇;王襄《博济方,神宝丹》「用炭火煅通赤,倾在酽醋内淬」,这是形容醋味之厚。由于通语中表厚有「浓」,表酸味厚有「酸」,所以「酽」进入通语之後,与「浓」、「酸」等发出了词义上的分工,「酽」逐渐侧重于表示颜色深。如:《指月录》「仰山禅师曰:酽茶三两碗,意在钁头边」,「酽茶」即浓茶,颜色深的茶;戴叔伦《赠慧上人》「雲霞色酽禅房衲,星月光涵古殿灯」,酽描写僧衲色深;杨万里《谢张功父送牡丹》「浅红酽紫各新样,雪白鹅黄非旧名」,「酽」与浅」相对。 酷(kù),《說文》「酒味厚也」《六书故,工事》「酒香味秾烈也」,如吴文英《西子妆慢》「流水麯尘,艳阳酷酒」。在分工上,作为形容词,「酷由气味浓烈引申为程度极深,如「酷爱」、「酷暑」、酷刑」、「残酷」……。如:《世说新语·贤媛》「陶公(侃)少有大志,家酷贫」;《晋书·何无忌傳》何无忌,刘牢之之甥,酷似其舅」;《史记·酷吏列傳》「高后时,酷吏独有侯封,刻轹宗室,侵辱功臣」。 【汁浆津液】 在都是水溶液、都具有流动性这点上,这组词是相同的,往下细分,它们又各具特徵。 汁,《說文》「液也」,这是就它具有流动性说的。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汁」都指杂有或溶有他物的液体。《礼记·月令》「[仲冬]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注「雨汁者,水雪杂下也」,因为水中杂有雪,所以称「汁」。後来把混有他物、或从他物中榨出的液体都称「汁」。《难庄論》「众人之逐世利,如青蝇之赴肉汁」,《晋书东夷傳》「肃慎氏,土无盐铁,烧木作灰,灌取汁而饮之」:这是在水中溶有、混有他物的汁;《後漢書·张恭傳》「恭于城中穿井十五丈不得水,吏士渴乏,笮(榨)马粪汁而饮之」《南史·扶南国传「有酒树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瓮中,数日成酒」:这裏的「汁」都是榨出的。总之,不论混人的、溶入的、煮出的、浸出的或自然存在的,如「墨汁」「盐汁」、「茗汁」、「果汁」、「蜜汁」、「豆汁」、「树汁」……,只要称「汁」,必然含有他物。「汁」与「滓同源都指混有他物的液体。 「浆」(漿)最初指微带酸味的淡酒(参看〔酒醴鬯醪清酒浆〕条)。因为「浆」是饮料因而各种汁中的可做饮料的都可以称「浆」,如「柘浆」、「酪浆」、「蜜浆」、「椰浆」、「荔浆」等。《漢書·西域传穹庐为室兮旗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法苑珠林》「持咒者用新瓦瓶着八种浆——石榴、葡萄、乳汁、酪、蜜、石蜜、酒、甘蔗等浆一取以供养佛像者」:可见「浆」是「汁」中可饮的汁。另外,「酒浆」是由粮食中的淀粉酿成的,因此与粮食有关的汁液也常常因袭「浆」的名称,如陆游《清暑》「厨人具浆粉,童子鬻山茶」。由淀粉制成的「浆」多是黏稠的,因而浓而稠的汁液也以「浆」为名,如《宋史·兵志》「周庇楼屋,沃以泥浆,火箭火炮不能侵」。「浆」的这种用法更扩及到「脑浆」、「纸浆」、「岩浆」、「灰浆」等。这样一来,「浆」就又具有浓汁的意思了。 「津」的常用义是渡口(参看〔津渡〕条)。作为液体,「津」经常指分泌或者渗透出来的汁水。这种液体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从人体内分泌出来的,如:《素问,调经論》「人有精气津液」,注「汗出腠理是谓津」「津」这裏指皮肤分泌的汗液;杨万里《小饮》「满盘山海眩芳珍,未借前筹已咽津」,「津」指口腔内分泌的唾液。另一类是从物体上渗漏出来或在物体上凝结的汁水,如:《水经注》「穴中多钟乳,微津细液,滴沥不断」;《博物志,物理》积艾章三年後烧,津液下流成铅锡」。 「液」是流体的统称,不论混杂的还是分泌的,不论人体的还是物体的,也不论稀的稠的、可饮的不可饮的,都可以称「液」。如:李白《樱桃)琼液酸甜足,金丸大小匀」,「琼液」指樱桃的汁液;刘禹锡《葡萄歌》「米液溉其根,理疏看渗漉」,「米液」指米浆;《素问,宜明五气篇》「五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液」指体内的分泌液;翟楚贤《观铸钟賦》「聚徒侣,走匠石,煎金膏,炼铅液」「液」指金属溶液。正因为「液」是统称,所以「汁液」、「津液」、「浆液」可以连用。 今天,「津」已为「液」所代替,体内的分泌液都称「液」不称「津」了。 【乳湩奶】 乳,《增韵》「湩也」。「乳」、「湩」都指乳汁,如:《魏書·王琚傳》「常饮牛乳,色如处子」;《南齐書·宣孝陈皇后傳》「太祖年二岁,乳人乏乳,後梦人以两瓯麻粥与之,觉而乳大出」。「乳」与「母」、「女」同源。女性的生育称「乳」,《廣雅·釋詁》「乳,生也」;哺乳的乳房也称作「乳」,如《白虎通·圣人》「文王四乳」;乳房流出的乳汁也连带称「乳」例如上。 湩(tong、dong两读),《說文》「乳汁也」。「湩」可能是「乳」的外来语,来自西北的游牧民族,《穆天子传·四》「巨蒐之人……具牛羊之湩,以洗天子之足」,注「湩,乳也;今江南人亦呼乳为湩」。《列子》「女始则胎气不足,乳湩有馀」「湩」用于人乳。这种用法很少见。如前所述,「乳」和汉语的词族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湩」缺少这种联系。《埤苍》「湩,马酪也」,《六书故》「酪,酒类也,北方以马乳为酪,故因谓湩酪」;如《史记·匈奴列傳》「得汉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酪之便美也」,注「湩,乳汁也」。「湩」常用于「湩酪」,即马奶酒,马奶酒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日常饮料,由此也可以得出「湩」的来历的。 「奶」是近代才通用的,《直语补证》「今人呼乳为奶」。「奶」是「嬭」(nǎi)的简字。《廣雅·釋詁》「奶,母也」《廣韵》「奶,乳也」。「奶」与「乳」、「母」同源,是「母」的方言变体,《廣韵》「[奶]楚人呼母也」。汇人全民词汇之後,「奶」为与「母」分工,多指乳母,如《晋书·桓玄傳》「奶媪每抱诣[桓]温,辄易人而後至,云其重也」。近代呼「奶母」、「奶婆」为「奶妈」。「奶」的乳汁义,正是其母亲、奶妈义的延伸。 【酪酥醍醐】 这组词在表乳制品上有共同处。 酪(lào),《廣雅·釋器》「浆也」。「酪」指一种含酸味的饮料:《孔子家语,问礼》「以为醴酪」,注「酪,酢(醋)浆」;《漢書·食貨志上》「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注「如淳曰:作杏酪之属」。「酪」也被用来指一种乳制品,《廣韵》「酪,乳酪」,《正字通》「酪,牛马乳所造,有乾湿二种。元《饮膳正要》云:造法:用乳半勺,锅内炒过,入馀乳,熬数十沸,频以杓纵横搅之。倾出,罐盛待冷,掠取浮皮为酥,人旧酪少许,纸封贮,即成酪。又乾酪法:以酪就日曝使结,掠去浮皮再曝,至皮尽,却入釜炒少时,器盛再曝,作块收用」。《漢書·西域傳》「穹庐为室兮旗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李陵《答苏武书》「羶肉酪浆,以充饥渴」:「酪」就是这种酸奶汁。「酪」很可能是由西北游牧民族的用词中借人的外来语。 酥,《玉篇》「酪也」。前引《正字通》已经说清,「酥」并非「酪」,而是制乳酪过程中的产物,《本草纲目,酥》「时珍曰:酥乃酪之浮面所成。《臞仙神隐》云:以乳人锅,煎二、三沸,倾人盆中冷定,待面结皮,取皮再煎,油出去滓,人锅内即成酥油」,由此可见,「酥」就是奶中提炼出的脂肪。如:韩愈《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薛能《影灯夜》「十万军城百万灯,酥油香暖夜如蒸」。至于「酥」的鬆脆义,则源于酥油制品。 醍(tí),《說文,新附》「清酒也」。「醍」是速酿的一种薄酒,如《礼记·坊記》「醴酒在室,醍酒在堂」。「醍醐」(tihú)则是酥之精制品。《本草纲目,醍醐》「宗爽曰:作酪时,上一重凝者为酥,酥上如油者为醍醐,熬之即出,不可多得」;《涅槃经,圣行品》「譬如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醍醐」常被用来比喻美酒,如白居易《将归一绝》「更怜家酝迎春熟,一瓮醍醐迎我归」。 十六、宫室 【宅舍馆庐墅寓】 这是一组关于人们的住处的词。 宅,《說文》「人所托居也」,《爾雅·釋言》「居也」。「宅」与「托」同源,它指人们居住托身的地方。严格地说,在古代,「宅」指的是人赖以寄身的房基地。不光指人们居住的房屋,而且包括房屋前後左右的宅地。《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荀子·大略》「家五亩宅,百亩田」:「宅」包括屋前屋後的使用面积。如今还说「深宅大院」、「宅院」,广义的「宅」可以包括「院」。因为「宅」是人的托身处的通称,所以把人死後托身的葬处也叫「宅」,後代称「宅」,如:《荀子・礼論》「月朝卜日,月夕卜宅,然後葬也」。 正因为「宅」的本义为托身之地,所以不仅一家一户的房基地可以称「宅」,一族一宗的人选择的建都建国的地址也可以称「宅」。《書·召诰》「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这记载的是周召公经营洛邑的相宅选址;《周礼·夏官·土方氏》「[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影),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邦国都鄙」的基址也称宅。 因为「宅」一般是用来建造房屋的,所以连带也把居室称作「宅」了,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岐王宅裏寻常见,崔九堂前幾度闻」。 「宅」指人日常的居住处,「舍」、「馆」则指接待往来者的临时住处;「宅」指居住的整个范围,「舍」、「馆」则指居住的房屋。 「舍」与「馆」(館)都是接待客人的地方,即现在所说的「宾馆」、「招待所」、「旅馆」、「旅舍」之类。《說文》「馆,客舍也」,《說文通训定声》「舍,客屋也」。作动词,它们都有安置在、住在客舍的意思。《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舍相如广成传舍」,《戰國策·燕策》「舍上舍」:前一「舍」是动词,後一「舍」是名词;《左傳·僖公五年》「师还,馆于虞」,《詩·郑風·缁衣》「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前一「馆」是动词,後一「馆」是名词。「舍」与「馆」的区别在于:「舍」常常指临时居住的处所,它分布在去京交通线上,兼有驿舍的作用;馆设于都城,是国家的宾馆。正因为「舍」也兼有「驿舍」、「传舍」之用,所以「舍」有时也指暂住一宿。《左傳·庄公三年》「师一宿为舍」,又《宜公二年》「宜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舍」都指行军,打猎时临时搭的居住处或临时居住处。古代行军往往走三十里就住下,所以三十里也叫「一舍」,「退避三舍」就是连退九十里。正因为「舍」带有临时性,所以一般的客屋常常叫「舍」。「宿舍」所以称「舍」,也因为对学员、职员来说,说这是临时居住处。「舍」也引申为房屋,但往往指简陋的房屋,如说「竹篱草舍」,如自谦时称自己家为「寒舍」。「馆」和「舍」比,它是固定的接待宾客的客舍,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乃筑诸侯之馆」;又「文公之为盟主也,宫室卑库,无观台榭,以崇大诸侯之馆」。因为「馆」较「舍」固定、郑重,所以後代就把华丽的住宅称为「馆」了,如:《晋书·谢安傳》「楼馆林竹甚盛」;王勃《滕王阁序「临帝子之长洲,得仙人之旧馆」。现代「旅馆」、「宾馆」、「饭馆」等还保留着「馆」的本义的影子,「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就侧重于庄重雄伟的建筑了。 「庐」(廬)作为房屋它指那些临时搭起来的简陋的住处,沒有梁柱,沒有门楣,近似现代的窝棚。井田制下,农民居住于「邑」,农事季节为免往返之劳,或看守庄稼,在耕作地临时搭起的住处称「庐」。《說文》「庐,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詩·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庐,疆埸有瓜」,这庐就是为种地和看庄稼而在田中临时搭的草棚。推而广之,临时的简易的住所都可以称作「庐」。《荀子·礼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居庐」即住在坟墓旁的临时小屋之中;《周礼·地官·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这裏的庐是郊野中接待来往行人的简易住宿处。再加引申,「庐」又泛指茅屋,《集韵「庐,粗屋总名」,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传刘备以亮有殊量,乃三顾亮于草庐之中」;柳宗元《捕蛇者说》「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人」。 墅(shu),《廣韵》「田庐也」。「墅」与「庐」同义,都是为种田、护田搭的临时住处。「庐」与「廬」、「颅」等同族,是就其蘑菇状的外形命名的墅」与「戍」同源,是就看地护田的功用命名的「墅」用的较晚,後来泛指建于郊野的简陋住房穴)窑洞孔如:曹植《梁甫行》「剧哉边海民,寄身于草墅」;李商隐《访隐者不遇成二绝句》「秋水悠悠浸墅扉」。不过在同义词分化中,「墅」就专指供在城市居住的达官贵人为享受郊野情趣而在乡下建的供消闲游乐的简易居处了,所谓「别馆」,如:《晋书·谢安傳》「又于土山营墅,楼馆林竹甚盛」;《唐書·裴休傳》「与兄弟隐家墅,讲经著书」。 寓(yù),《說文》「寄也」。「寓」与「偶」、「遇」等同族,是个动词,临时随遇寄居叫「寓」,如:《孟子,離婁下》「无寓人于我室」;《後漢書·郑兴傳》「侍御史杜林先与[郑]兴同寓陇右」。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今人称故乡以外的住所为「寓所」、为「×寓」,这也是取暂时存身的意思;「公寓」是公共寓所。在古代,「寓」很少作名词用。 【穴窟窑洞孔】 这组词可以分为两类,其中「穴」、「窟」既表人类栖息之所,又表自然的洞穴。 远古时代,人类不知道营建房屋,多利用天然的洞穴栖止,後来人们才开始营造更适合人类栖息的住处。在黄土地带,我们的祖先多平地掘出口形窟穴,上面用树枝搭起上盖,苦上草或兽皮,这种带「屋」(房盖)的半地下式的建筑因袭了以前自然洞穴的名称也叫「穴」,古字「穴」正象开有天窗的屋形,所以《說文》说「穴,土室也」。《易·繫辭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墨子·辞过》「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就反映的是这种情况。 窟,《玉篇》「穴也」。「窟」在人所营造的半地下式的土室义上和「穴」相同。《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疏「地高则穴于地,地下(洼)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左傳·襄公三十年》「郑伯有耆(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注「窟室,地室」。「穴」和「窟」在指人所居住的洞穴上是相同的;它们也都由人所居之处推及到各种动物所利用或营造的洞穴:如「蚁穴」、「兽穴」、「不人虎穴焉得虎子」;如「鱼窟」、「兽窟」、「狡兔三窟」等。所不同的是它们的来源:「穴」与「罅」、「隙」同族,最早的意思是天然洞穴,所以非人工的(包括动物营造的)洞穴可以称「穴」,如:《後漢書·东夷傳》「[高句骊]其国东有大穴」,李华《海賦》「江河既导,万穴俱流」;「窟」源于动词「掘」,人工(包括动物)开掘的洞穴才叫「窟」,「金窟」、「银窟」、「雲岡石窟」、「敦煌石窟」等,都因为是人开凿的才以「窟」命名,偶有用于非人工的洞穴的,极少见。「穴」因为原是名词,所以可以有动词用法,大体相当于动词「掘」、「掘穿」,如《墨子·备城門》「我亟(急)使穴师选士,迎而穴之」,「穴师」是掘穴专家,「穴之」是把对方的洞挖穿。「窟」源于动词,其动词用法有「掘」去表示,所以就很少有动词用法。人类有了地上房屋之後,「穴」和「窟」就主要指动物在地下住的地方了。这时如果再用「穴或「窟」来指人的住处,「穴」或「窟」就成了贬义,只有表示敌人或盗贼等的住处时,才用「穴」或「窟」。如《漢書·趙广汉傳》「郡中盗贼,里轻侠,其根株窟穴所在」。 窑(窯),《說文》「烧瓦灶也」,「窑」与「陶」同源,烧制陶器的灶称「窑」。「窑」也是掘窟穴而成的,《墨子·备穴》「穴内口为灶,令如窑」。在黄土高原上,在坡崖处向内掘进的窟室形同瓦窑,所以也称作「窑」,如俞樾《癸已存稿,窑亹》「今西人依山居室曰窑」。「窑」作人的住处的名称是近代的事,在古代「窑」只作瓦灶解,不表人居窑室。 「洞」在表示自然洞穴的意义上与「穴」同义作为居住处所,它只表示脱离尘世的神仙的住处,所谓「洞府」、「洞天福地」。其不同处也在于词源。「洞」与「通」、「筒」同源,所以「洞」有通的意思,「洞」所指的窟窿多是穿透的,是无底的。《三國志·吴书·鲁肃傳》「肃率其属往江东。追骑至,又自植盾,引驽射之,矢皆洞贯」,这是说鲁肃往他的盾上射箭,盾上都是透眼儿;《漢書·元帝纪赞》「元帝多材艺,善鼓琴瑟,吹洞箫」,注「箫之无底者」,这是说「洞箫」就是箫中间的窟窿从这一头通到那一头,是沒有底的竹筒。「洞」的这一个义在现在还有保留,例如铁路或公路上的隧道叫「洞子」,使水流从地下通过的地方叫「涵洞」。但是後来「洞」的意义逐渐发展扩大,包括并替代了「穴」和「窟」,「穴」和「窟」成了古代词或文言词。现代一般的窟窿都可以说「洞」了,例如「狐狸洞」、「老鼠洞」、「防空洞」、庐山的「仙人洞」、杭州的「黄龙洞」、「紫雲洞」等。 孔,《說文》「通也」,《爾雅·釋诂》「间也」,疏「孔者,穴也」。「孔」不表人类栖息之所,只有自然洞穴义上与「洞」、「穴」等义近。「孔」也是指透过去的窟窿,这一点和「洞」的较早的义相近,但是一般地说「孔」所指的窟窿是较细小而且较浅或较迂曲的。如:《新五代史,前蜀世家》「[元膺]能射钱中孔」,这裏的「孔」指的是古代钱币中间的小窟窿;杜甫《枯柟》「巨围雷霆折,万孔虫蚁萃」,这裏「孔」指虫蚀的木头的细而迂曲的小洞;《後漢書·李固傳》「堤防虽坚,渐有孔穴」,小孔称「孔」,扩大之後称「穴」。古代的「孔」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眼儿」,「窟窿」是孔」的口语形式。 【宅第府邸】 这是表示住处的一组词。 宅(zhái),《說文》「人所托居也」。「宅」与「托」同源,人们托身居住之处称「宅」;所以「宅泛指住处,沒有住者身份上的区别,贵族、平民的住处都可以称「宅」。《周礼·夏官·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影),以土地相宅,而定邦国都鄙」,大到邦国都鄙,小到一家一户的寄身之所,都可以称「宅」。《左傳·昭公三年》「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这是国相的住处;陶潜《归园田居》「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这是平常人的住宅。另外,「宅」表示的是寄身之处,它当然包括房屋,但不限于房舍;院落、房舍周围的附属地面也包括在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矣」,广义的「宅」是包括「圃」等在内的。相地建宅即所谓卜居。 第,《說文》「次也」。「第」是次序的意思,所谓「次第」;所以表序数时前面要加个「第」,「第一」、「第二」就是次序排在头一位、第二位的意思。「第」和住宅发生关系是秦汉以来的事。汉代在京师为诸侯王、大官显贵建造住宅,住宅规模不同,有等级上的差别,这样一来,表示等级次序的「第」就和住宅发生了关系:《正字通》「第宅……有甲乙次第,故曰第」。《初学記》「出不由里门、面大道者,名曰第」;《漢書·高帝纪》「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注「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正因为如此,规模宏大的头等宅院称「甲第」,如:《史记·孝武本纪》「赐列侯甲第」;《漢書·霍光傳》「宣帝赐霍光甲第一区」。古代城市居民是分区居住的,这种区叫「里」,有里门通向大街;贵族官僚的宅第自成一区,不属于「里」,大门向街开,所以也把「出不由里门、面大道」的大宅院叫「第」。作深宅大院解的「第」就是「甲第」的省略,所以後代把显贵者的住宅称「第」或「第宅」、「第馆」等:《三國志·魏书·曹爽傳》「帝自幸其第省疾」,「第」是曹真的住宅;《後漢書·梁冀傳》「冀乃大起第舍」,「第舍」也是住宅;杜甫《秋兴》「王侯第宅皆新主,文武衣冠异昔时」,「第宅」与王侯连用。「第」最初是由朝廷建造的官房,它由皇帝赐予贵族居住;後来「第」也泛指官僚显贵的住宅了。正因为「第」可以标志身份,所以家族的地位叫「门第」,世代读书称「书香门第」。 府,《說文》「文书藏也」,《廣雅·釋室》「府,舍也」。「府」最初是诸侯、王收藏文书档案的地方,也兼收贵重财物。中央集权的官僚制产生後,诸侯王的私家机构就变为管理国家事务的衙门了,「府」也随之成为「官府」。《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郑注「百官所居曰府」。汉代,丞相、三公开府,办理各种民事;後来人们就连带地把丞相、大将军等的私人住宅也称作「府」了,如「丞相府」、「将军府」等。这样一来,「府」除了「官府」义外,又增加了高官的宅第的意义,如《红楼梦》中的贾家的私人住宅就叫「宁国府」、「荣国府」。这样一来,「府」和「第」就成为同义词了,经常连用,如《漢書·王莽傳》「自四辅三公,有事府第皆用传」。因为「府」是古代显贵的住处,所以「府」就变为对人的住宅的尊称,即使对方是一个一般人,为了表敬,也常把对方的住处称作「府」,于是「府上」、「贵府」、「趋府」、「到府」之类的说法就广泛流行了。这样一来,「府就泛化,成为称住处的敬语了,所谓「舍也」。 邸,《說文》「属国舍也」,《系傳》「诸侯来朝所舍为邸」。所谓副宅。「邸」与「抵」、「至」同源,是指分封在外地的诸侯王及在各地任职的郡守到京城朝见皇帝或办事时的临时住处,是各地的「驻京办事处」。也是外国使者的宾馆。《漢書·文帝纪》代王乃进至渭桥,……太尉[周]勃……乃跪上天子玺符。代王谢曰:至代邸而议之」,汉文帝即位之前封为代王,「邸」是他在京城设的住处;《漢書·陈汤傳》「宜县(悬)头街蛮夷邸间」,「蛮夷邸」就是外国使者在京的居住处,犹如今天的使馆。「邸」因为是诸侯王之类的贵族的临时住处,所以也泛指显贵的住宅。沈佺期《龙池篇》「邸第楼台多气色,君王凫雁有光辉」,《宋史·毕士安傳》「王请对,愿留府邸,不许」:「邸第」与「府第」义同。现代高官的住处还称「官邸」。因为「邸」是临时住处,所以「邸」也作旅舍的敬称,如《宋史·黄幹傳》「因留客邸」;又「邸」多指诸侯、王在京的住处,所以王侯、帝族也称「邸」,如元稹《授薛昌朝绛王制》「择才以佐诸邸」。 【楼阁宫殿】 这组词可以分成两类比较:「楼」、「阁」都指多层建筑;「宫」、「殿」都指规模巨大、装饰富丽的建筑。 「楼」(楼)最初不指房屋建筑,而指用木头搭起的供瞭望用的高架。《左傳·宣公十五年》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楼车」是搭有望楼的车,是用以瞭望军队所围困的城池或敌营的动向的。《六韬,军略篇》「视城中则有云梯飞楼」,「飞楼」也就是这种瞭望楼。这种「楼」,只是高台,上无屋顶,是供侦察用的,不供居住用。这种瞭望楼虽然不是後代的楼房,显然楼房是从这裏演化出来的。後来城堡和贵族的庄园也建有供瞭望用的城楼,这种「楼」已经是固定的建筑了。到战国末年,供居住的「楼」就出现了。《荀子·賦》「志爱公利,重楼疏堂」,「重楼疏堂」是多重的楼和敞亮的堂屋,「重楼」显然是供居住的;至于古诗《陌上桑》「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楼」更是楼房无疑了。可见,「楼」是在战争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建筑,最初是用于军事目的的。 「阁」(閣),原指用板子架起来放置东西的架子、橱柜一类的设施,《礼记·内则》「大夫七十而有阁」,注「以板为之,庋(gui,收藏)食物」。後来把建筑在房屋上部,用来收藏东西的地方也叫「阁」,类似现代的天棚,「束之高阁」这个成语,还反映着阁的这个意思。如《晋书·庾翼傳》「京兆杜义、陈郡殷浩,并才名冠世,而翼弗之重也。每语人曰:此辈宜束之高阁,俟天下太平,然後议其任耳」。把藏书的地方称作「阁」,如「天禄阁」、「文渊阁」等,还是这种习俗的残馀。佛教兴起後,因袭旧义,把收藏佛像的地方也称作「阁」,《聊齋·促織》中的「中绘殿阁,类兰若」,又「细瞻景状,与村东大佛阁真逼似」的「阁」,就指供佛的佛殿。 後世「楼」和「阁」虽然都指屋上之屋,但用途上仍保留着区别:前者供居住用;後者供收藏、供奉或游览、远眺用。 「宫」在上古时代指普通人住的房屋、居室,它和「室」等的区别在于:「宫」是有套间的房屋。《墨子·号令》「父母妻子,皆同其宫」,《孟子·滕文公上》「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宫」都指居室,普通人的居室。「宫」後来由多间的建筑发展为富丽堂皇的建筑的称呼,再後就专指帝王的居室了。《戰國策·趙策》「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史记·秦始皇本纪》「作阿房宫」:其中的「宫」都是後起的意思。 「殿」是古「臀」字,臀部是人坐的部位,处于人体下部,所以「殿」有坐镇义,如《左傳·成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有居尾部义,如《論語·雍也》「孟之反不伐(自夸),奔而殿」,「殿」指走在最後。「殿」实际上就是古代的「堂」,是古代朝见议事之所。随着诸侯王势力财富的扩大,堂基越来越高,建筑越来越宏大。古代的这种高大建筑都是修在夯土的台基上的主建筑,就像坐在上面一般,所以这些高大的房屋也就叫「殿」了,如《史记·刺客列傳》「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後世把帝王的宫室和寺观中供奉神佛的建筑称作「殿」,如「金銮殿」、「大雄宝殿」,就因为它们雄伟高大。 「宫」和「殿」虽然後世都指帝王的居室,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比较起来「殿」更郑重。「殿」多指正面的、朝会议政的处所;「宫」则有时兼及日常起居的房屋。 【祠庙寺观宫庵】 这组词中古後都表示宗教活动的场所,上古时它们有很大区别。 祠(ci),最初表示春祭。《詩·小雅·天保》「禴(yué)祠烝尝,于公先王」,「禴」是夏祭,「祠」是春祭「烝」是秋祭,「尝」是冬祭。「祠」後来泛指祭祀,特别是对鬼神的祭祀,如《周礼·春官·小宗伯》「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祇」。 庙(廟),最初指宗庙,宗庙是供奉祖先的处所。《穀梁传·僖公十五年》「天子至于士皆有庙」,意思是除奴隶外,大大小小各级奴隶主都设有祖庙,贾谊《过秦論》「一夫作难而七庙隳」,按古代宗法制度,天子有七庙,「七庙隳」就是失去天下。 寺,古代是官署名,和宗教建筑无关。《後漢書·刘般傳》「官显职闲,而府寺宽敞」「府」、「寺」都是衙门。在汉代三公的衙门称「府」,九卿的衙门多称「寺」,如「大理寺」、「太常寺」、「鸿胪寺」等。《說文》「寺,廷也」。 观(觀,guan),最初是动词,向四方骋目远望的意思,读guan。名物化之後,把宫廷大门外两旁的为观察瞭望而修的高大建筑叫「观」,读guan,如《礼记·礼运》「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後来把宫廷中高大华丽的楼台也称「观」,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大王见臣列观」。 这组词的词义在汉以後发生很大变化。「祠」名物化後,由祭神变为祭神的处所,《史记·陈涉世家》「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丛祠」即在树丛中的祀神处。「祠」最先指祭各种神灵之所,後来扩展到人,把供奉有功德于世的先贤的庙也称「祠」,如杜甫《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再後,供奉祖先的「庙」也叫「祠」了。在迷信盛行的古代,祭各种自然神的祠、祭先圣先贤的祠很多,至于祭祀祖先的祠堂更是到处可见了,这就是後来的宗祠、祠堂、土祠的「祠」。「庙」的应用范围比「祠」还要广。「庙」是祭祖的,聚族而居处都要修「庙」。因为用得广,所以扩及的面也大,後来除了祭祖的家庙以外,和尚、尼姑、道士所居之处都可以称「庙」,祭土地的称「土地庙」祭孔子的称「孔庙」祭关羽的称「关帝庙」等。扩大的结果,「庙」逐渐成为祭祀场所的统称。「寺」成为宗教场所带有偶然性。东汉时,西域僧人传经到中国,居于鸿胪寺。後来就把僧人所居的庙称作了「寺」了,所以「寺」後来专指和尚庙,如「相国寺」、「灵隐寺」等。因为道士庙修得富丽堂皇好似宫中华美的「观」,所以道教的庙也称作「观」,如刘禹锡《玄都观桃花》「玄都观裏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後栽」。这样一来,这组词就发生了新分工:「庙」为统称,「祠」主要指祭祖先、先贤之处,「寺」变为奉佛的地方,「观」成为祀仙之所了。 较後起的庙宇名还有「宫」、「庵」。 「宫」是「观」的别称。「宫」在先秦是房屋的通称,多间的房屋都可以称宫,宗庙也称「宫」,如《詩·召南·采蘩》「于以用之,公侯之宫」,传「宫,庙也」。佛教盛行时期,许多帝王贵族,或舍其宫为寺庙,或因其他原因废为寺庙,所以寺庙也有的因袭了「宫」这个名称,如:梁简文帝《游光泽寺》「慈波流净宫」;阮卓《长安道》「长安驰道上,钟鸣宫寺开」。唐代崇奉道教,「宫」一般就特指道教的规模宏大的寺庙了,这个传统一直延续了下来,如:《唐书·地理志》「亳州真源县有老子祠,天宝二年日太清宫。又有洞霄宫,先天太后祠也」;《玉海》「乾道三年,诏台州天台赤城山玉京观改为天申万寿宫」。 庵(ān)亦作「菴」,《釋名·釋宫室》「草圆屋曰蒲,……又谓之庵。庵,奄也,所以自覆奄也」,《廣韵》「小草舍也」。「庵」是圆形草舍,带有临时性,如《後漢書·皇甫规傳》「军中大疫,死者十三四,规亲人庵庐巡视将士」;《南齐書·竟陵王子良傳》「编草结庵,不违凉暑」。「庵」本来是简易住处,是穷人、隐者、和尚、道士都可以住、可以称的。近古以来,在分工中作为庙宇的名称,「庵一般指尼姑、道姑所住的小庙了:《辞海》「今僧尼奉佛之小舍皆谓之庵」;《红楼梦》第九三回「且说水月庵中小女尼、女道士等,初到庵中,…日间多教他些经忏」。 【序庠校学塾】 这组词指的都是古代的教育场所。 序,《說文》「东西墙也」,《爾雅·釋宫》「东西墙谓之序」。这裏所说的东西墙不是普通居室的东西墙,而是氏族时代全族聚会用的大房子的东西墙,也就是後世所说的「明堂」的东西墙。古代氏族聚居地,总是在围墙内的中心处建有全族聚会用的大屋,周围分布若干小屋,这些小屋就是所谓「室」,是供对偶婚夫妇居住生活的,中心的大屋既是全族公用的,也是丧偶的老人和未婚的青少年居住的场所。正因为如此,大房子也是老年人教育、训练青少年的处所。屋内用短墙分隔为幾个部分,「序」就是分隔室内空间的短墙。《仪礼,燕礼》「宾升,立于序内,东面」《大戴礼,主言》「曾子惧,退,负序而立」:这「序」就是分隔堂的东西夹室的墙,是对氏族聚居时代大屋内的短墙的名称的因袭。後来「序」所分隔出来的空间就成为堂两边的「东厢」、「西厢」:《書·顾命》「西序东向」;王延寿《鲁灵光殿賦》「东序重深而奥秘」,注「东序,东厢也」。东序、西序是分别对男女青少年进行教育的处所,所以後来也就成为学习场所的名称。 庠(xiáng),《說文》「礼官养老[处]」。所谓「养老处」,正是氏族时代丧偶老人居于公共大屋的反映。远古时代,老人也就是教师,「痒」也就是教育场所。《礼记·王制》「耆老皆朝于庠」,注「此庠,谓乡学也」;《漢書·食貨志上》「是月,馀子亦在于庠室」,「庠室」也就是学校。「庠」、「序」只是不同时代的代语。 校,《說文》「木囚也」。木制囚笼所以称「校」,是因为四周围有木栅栏的缘故。「校」的本义应是木栅《周礼·夏官·校人》「六厩成校,校有左右」,「校」指圈牲畜的木栅。氏族聚居时代的「序」、「庠」应是用密编的栅栏或在木栅上敷一层泥隔开的,所以「序」、「庠」也称「校」,所以「校」也是学习、传授的处所。《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後漢書·儒林传序》「别立校舍,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这裏的「乡校」、「校舍」都是教学之处,都是原始时代的「校」的变体。 学(學),亦作「斅」,《說文》「觉悟也」,《廣雅·釋詁》「效也」。进行教导,使之仿效的过程叫「学」,相应的,学习的处所也称「学」,所以《廣雅·釋宫》说「学官也」。因为「学」来自动词,所以作为学习场所它就成为传习之处的通名。《礼记·王制》「七十,养于学」,又「有虞氏养国老于上痒,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校)养庶老于虞庠」。 综上所述,「庠」、「序」、「校」都源于氏族公社时期的教育场所,不同的命名只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在称呼上的差异,「学」是它们的共名。《孟子·滕文公上》「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日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这反映了这组词的差别,虽然孟子解说的词源未必都是可靠的。 在阶级社会裏,随着教授的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学校又分为「大学」和「小学」。《大戴礼,保傅》「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髮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荀子·大略》「立大学,设库序,修六礼,明十教,所以道(导)之也」。「大学」各地、各时代的名称也不一样。周一般称「辟(bi)雍」,如:《詩·大雅·灵台》「於论鼓钟,於乐辟雍」;又《文王有声》「镐京辟雍,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据说,「辟雍」是由于学校所在,四面环水、形如玉璧而得名;鲁的大学修在泮水之侧,所以叫「泮宫」。「辟雍」、「泮宫」都应该是大学的具体名称,不过後来它们也就成为大学的同义语了。汉以後「大学」称「太学」或「国子学」,都是贵族子弟的学习场所。 塾,《說文》「门侧堂也」。大门两侧的房屋,称「塾」。这裏的「大门」指的是闾、里的大门。《仪礼,士冠礼》「具馔于西塾」,注「西塾,门外西堂也」。古代的居住区都是封闭的,闻有闾门,门两侧的「塾」也是教化的地点,所以「塾」也成为学习场所名,「塾」应是「庠」或「序」变音、变象,它仍保有原始时代教育传统的影子。後来「塾」就成为居住区的学堂之称,《礼记·学記》「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汉以後,「塾就成为家庭设的私学的名称了,所谓「私塾」。 在先秦,学习场所一般多称「庠序」,如《孟子·梁惠王上》「谨庠序之教」。秦汉之後就多称「学校」了,如《三國志·吴书·薛综傳》「建立学校,导之经义」。作为专称,汉代还排列了它们的等级。《漢書·平帝纪》「立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日庠,聚日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後来虽然沒有这样明确的划分,但「庠」、「序」、「学」等也指「官学」,和称「塾」的私学对称。 【堂厅室房厢屋】 古代各种用途的房屋有专称,却沒有像现代的「房子」、「房屋」这样的泛称,用「房」、「屋」泛指各种用途的房屋或房间是词义演变的结果。氏族公社时期,只有供公共集会和老年、未婚者居住的大房子和对偶家庭居住的小房子之分,多居室的房屋是父系家族发展起来的产物。这种多房间组成的居室古代称作「宫」,下面这组词就是组成「宫」的各类房屋的特称。堂,《爾雅·釋宫》「古者为室,自半以前虚之谓之堂」。「堂」是多房间的宫的前半部分,所谓前半」指以栋(脊檩)为界的南部的半边,《仪礼,士丧礼》注「中以南谓之堂」。「堂」是全家聚会的房间;在官府朝廷就是议事、朝会、饮宴的处所。堂是氏族群居时代的大房子的变体。因为堂」不是供居住用的,前面无墙,《釋名·釋宫室》「堂犹堂堂,高显貌也」。「堂」与「坦」、「荡」同族,是由宽敞明亮得名的。敞亮开阔,所以《廣雅·釋詁》说「堂,明也」。「堂」是後代的「正房」,是一明两暗格局中的明间。《孟子·梁惠王上》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堂」前无遮掩,所以堂下之事历历可见;《漢書·贾谊傳》「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古代房屋建于台基之上,所以登上台阶就到了「堂」的范围了;《礼记·礼器》「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这说的是相当原始的「堂」,後代天子、官府的堂的堂基就高大得多了。天子的规模宏大的「堂」後来就称作「殿」了,《說文》「堂,殿也」,段玉裁注「古曰堂,汉以後曰殿。古上下皆称堂,汉上下皆称殿,至唐以後,人臣无有称殿者」,这说的是「堂」与「殿」分化的过程。「堂」在官府是听事之所,所以也称作「厅」(廳)。「厅」是「听」的分化字。最早「厅」就叫「听事」,是官府办公的地方,如《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出行之後,所坐厅事屋栋中折」;後来私宅的堂屋也称「厅」了,所谓「厅堂」,如《魏書·杨播傳》「兄弟旦则聚于厅堂,终日相对,未尝入内」。 室,《釋名·釋宫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集韵》「居也」。「室」与「窒」、「滞」同族,「室」是住人装东西的房间。古代的「室」就是氏族时代的已婚家庭所住的小房子的演进,在多房间的「宫」内它指房屋的後半,与「堂」用墙隔开的部分,是生活区。《論語·先進》「由也,升堂矣,未人于室也」,疏「窗之外曰堂,窗户之内曰室」,「室」在「堂」北,所以「堂」与「室」间有墙相隔,有户相通,有窗采光。「室」是家人生活的区域,所以有关眷属的词,尤其女眷,多冠以「室」,如「室属」、「室人」、「室女」、「室妾」等。「室」也是放置财物的部分《莊子·肤箧》「妄意室中之藏,圣也」,这裏说的是偷儿悬测室内的财物;《左傳·二十六年》「室如悬磬」,这是说家中贫乏,室内空无所有。 房,《說文》「室在旁也」。前堂後室,一堂两室是古代的一般建筑格局。在大规模的居室中,形成多间的宫室,有的有东西堂。「室」也不止一两间,当「堂」的「室」是正室,多是家长起居的场所,正室两旁的侧室称「房」,「房」是从「旁」得名的,在两旁的室称「房」。《仪礼,大夫礼》「宰夫筵出自东房」,注「天子诸侯左右房」;《戰國策·趙策》「公甫文伯仕于鲁,病死,女子为自杀于房中者二人」「房」中指「室」左右的房间。「房」和室」是家庭成员分别住的处所,有好多间,所以室」後来常用以表示成套房间中的各种专用房间,如「卧室」、「教室」、「休息室」、「起居室」等;「房」也用来表示家族的分支,如「长房」、「二房等,官署下设的分支机构也称「房」,如「吏房」、「户房」等。因为「房」的应用普遍,所以後来成为住室的泛称。 厢,《玉篇》「东西序也」。「堂」东西两边的墙序」,由东西序隔出来的堂叫「厢」,即正堂两两侧的房屋称「厢」。「厢」源于「相」,在两侧扶助称「相」,所以两侧夹持的房间称「厢」,古径作相」或作「箱」。《史记·张丞相列傳》记载刘邦欲废太子,周昌直谏,「吕后侧耳于东箱听,见周昌,为跪谢曰:微君,太子幾废」,「东箱」即堂之东厢;古乐府《相逢狭路间》「音声何噰噰,鹤鸣东西厢」,「东西厢」即东西堂。後来四合院式的格局形成之後,「厢」就和迎门的正室分离了,把建在正房两边的由两庑演变来的房屋称作「厢」了,所谓「东厢房」、「西厢房」,如《明会典,王府制度》「弘治八年定……家庙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 屋,《說文》「居也」,《廣雅·釋室》「舍也」。这裏解释的都是「屋」的後起义;《六书故》「栋宇曰屋」,段玉裁注《說文》说到「屋者,室之覆也」,接近本义。「屋」与「庑」、「幄」同源,源于遮蔽的作用,先秦不称宫室为「屋」,「屋」仅仅是宫室的一部分,是它们的覆盖部分,就是房盖。《詩·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雀于房顶、檐下作窝,所以说「穿我屋」;又《豳风,七月》「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这裏说的是修缮房屋,「乘屋」是登上房顶。原始的居室,据考古发掘,黄土地带是穴地为室上覆屋盖的,用柱支撑加椽覆茅所形成的顶部即「屋」。《詩·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所谓「屋漏」就是在屋顶开的天窗;掘地穴居时代,室内无窗,取暖烹饪靠室中的火塘,出烟则靠屋顶的天窗,这种天窗就是「屋漏」。「爱屋及乌」、「高屋建瓴」、「声振屋瓦」、「屋上架屋」之类的成语所以用「屋」,就是因为「屋」是房盖的缘故;「屋檐」、「屋宇」、「屋脊」、「屋梁」等所以用「屋」,也是因为「屋」是屋顶的缘故。「幄」是帐幕的上部,所以称「幄」,因为它是「屋」的分化字,正如「围」在四周的部分称「帷」一样。「屋」由屋顶成为房屋义,这是由部分扩展为全体。无室无「屋」,所以「屋」才成为房屋的泛称。 【屏萧墙扆屏风】 这组词都指设于庭院宫室的障蔽物。 屏(ping),《說文》「蔽也」,《釋名·釋宫室「自障屏也」。「屏」与」壁」、「筚」等同源。在半地下的居室裏,是用于挡门避风的。当有了庭园之後,就指设于门内外的遮蔽用的短墙了。《淮南子·主术》「天子外屏,所以自障」,高诱注「屏,树垣也」,这是设于大门内外的短垣,相当于四合院庑廊厦 的「影壁」、「照壁」;《国语,吴语》「王背屏而立,夫人向屏」,韦昭注「屏,寝门内屏」,这是设于宫室内遮挡户牖的内屏,在堂室内起障蔽作用,类似後世的「屏风」。 外屏古代也叫「萧墙」。《論語·季氏》「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春秋国名),而在萧墙之内也」,「萧墙」同样指分隔内外的短墙。《论语》说的「萧墙」是比喻内部,所後代常以「萧墙」来表示内部的隐患,如:《漢書·李寻傳》「宜察萧墙之内,毋忽亲疏之微」;《抱朴子,广譬》「秦始筑城遏胡而祸发帏幄,汉武悬旌万里而变起萧墙」。 内屏古代也称「扆(yi)」,《釋名·釋床帐》「扆,倚也,在後所依倚也」,《說文》「户牖之中间谓之扆」。「扆」是在堂上遮挡户牖的,是古代帝王专用的内屏。「扆」是木质的屏,其上画有象徵权威的斧钺,所以也叫「斧扆」、「黼扆」。《仪礼,觐礼》「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郑注「依(扆)如今绨素屏风也」;《荀子·儒效》「[周公]履天子之籍,负扆而坐,诸侯趋走堂下」,天子背後树扆,故曰「负扆」。 「扆」是天子威仪的象徵,「屏风」则是为分别室内空间而制的障蔽物,《釋名·釋床帐》「屏风,言可以屏障风也」,也称「屏障」。这样作为室内陈设的屏风,历史记载在战国时代已经出现,如《史记·孟尝君列傳》记载「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後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秦汉之後,「屏风」进人民间,已成为富贵者室内的日常摆设,形制用途也多样化了,它可大可小,可高可低,可长可短,可陈于室内、堂上,也可摆在几案床榻,可以单屏独立,也可以联扇摺叠。所用的材料也多样化了,可以用竹木,可以用丝帛,可以用石材,可以用金属。《盐铁论,散不足》「一杯桊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可见其精巧与奢华。《西京杂記》「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遗雲母屏风、琉璃屏风」,《拾遗記》「孙亮作琉璃屏风,甚薄而莹澈。每于月下清夜舒之,外望之了如无隔,惟香气不通于外」,可见制作之精;以「金缕屏」、「翠屏」、「孔雀屏」、「刻镂屏」等为名目,可以窥见其花色之多。 《爾雅·釋宫》「屏谓之树」,注释者即以为树」是「屏」的别名,恐不确。《尚書·康王之诰》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乃命建侯树屏」,《論語·八佾》「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树」皆动词,不为屏名,後亦未见用者,待考。 【廡廊庌廈】 庑(廡,wǔ),《說文》「堂周屋也」。古代院落,垣墙之内正面建有供生活起居用的宫寝,宫寝由堂、室、厢或房等组成,宫寝的两旁、垣墙及门的其两侧常依墙搭有棚子或偏厦,这种棚屋、偏厦有多种多样的用途,这种偏厦可以是屋檐的延伸,也可以在檐下搭出,外部以柱支撑,厦可以是封闭的,也可以是不封闭的;可以避雨,遮阳,可以堆积物品,可以作春米之类操作场所,可以作走廊,有的也可以供居住等等。这种简易的有遮盖的设施称作「庑」,「庑」与「屋同族,因为它们是在堂下环庭而建的,所以说它们是「堂周屋」。《史记·李斯列傳》「斯人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这裏「大庑」是覆盖粮食的棚屋;《漢書·循吏,召信臣傳》「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昼夜燃蕴火,待(恃)温气乃生」,这裏的「屋庑」是最早的温室;《後漢書·梁鸿傳》「梁鸿至吴,依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春。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庑」是简易的屋舍;《漢書·窦婴傳》「所赐金陈之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财(裁,酌量)取为用,金无人家者」,颜师古注庑,门屋也」,这裏「庑」是门廊;《唐书·崔郾傳》[郾]室处库漏,无步庑,至霖淖,则客盖而屐,以就外位」,「步庑」就是走廊;《吴子,治兵》「[马]冬则温厩,夏则凉庑」,「凉庑」就是凉棚。因为「庑」多是在堂的两侧依墙建造的,所以常称「东庑」、「西庑」,东西厢房就是东西庑的发展。在朝廷上,「东西庑」是朝臣待朝的处所。总之,「庑的用途不一,都是简易的建筑有的有屋舍有的只有覆棚,所以挑出的长檐,有时也称「檐庑」。 廊,《玉篇》「庑下也」,《廣韵》「庑也」。「廊就是「庑」,它们是同物异名,「庑」与「屋」同源,来自其覆蔽作用,「廊」源于「朗」、「亮」家族,是从旁边无遮挡命名的。所以「廊」、「庑」常常结合使用,如前引《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所赐金,陈之廊庑下」;张衡《西京賦》「长廊广庑,连阁雲蔓」。《慎子,知忠》「故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廊庙」指的是朝廷,即宫殿和两庑;陶弘景《十文》「尔四霤飞轩,厢廊侧室,可以安身静卧」,「厢廊」就是可供居住的厢庑。不过在应用中「廊」和「房」有个相对分工,这就是曼长的、供通行的多半用「廊」,宽大的、供覆蔽的多半用「庑」。司马相如《上林賦》「高廊四注,重坐曲阁」,《西京杂記》「重阁修廊,行之移晷,不能遍也」,李尤《東观賦》「上承重阁,下属周廊」,杜牧《阿房宫賦》「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廊」都指上有覆盖的过道,所谓「长廊」、「游廊」。 庌(yǎ),《說文》「庑也」。「房」也是棚屋,它得名于「邪」、「斜」、「廊」、「庑」最初都是依墙搭出的偏厦,有一面坡的特点,所以也称「厊」。《周礼·夏官·圉师》「[圉师]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夏房马,冬献马」,注「[郑]玄谓房,庑也。庑,所以庇马者也」;「房」也作简易馆舍用,《周礼·地官·遗人》「候馆有积」,唐贾公彦疏「汉时野路候迎宾客之处,皆有房舍,与庐相似」。 厦(廈,shà),《玉篇》「今之门庑也」。「厦」是「庑」,其实是「房」,卑矮者称「房」高大者即称为「厦」,因为起自「门庑」,所以也不限于一面坡。《礼记·檀弓上》「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坊者矣,见若覆夏屋者矣」。注「[厦]今之门房也,旁广而卑」,「夏」即「厦」的最初借字,注中的「卑」疑当为「高」或「庇」,《詩·秦風·权舆》「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馀」,传「夏,大也」,疏「夏屋,大屋也」;「门庑」当人门之处,其制较「周屋」高大,所以称「厦」。「厦」与「房」、「庑」的区别是「厦」的覆盖面广;所覆既广,其构必大,所以後代把高大敞亮的覆盖建筑称作「厦」,《集韵》「厦,大屋也」。张衡《西京賦》「大夏耽耽,九户开闢」,注「屋之四下者为夏,耽耽,深邃之貌」,四面坡的高大建筑称「夏」(厦)。後代,「厦」就成为高大建筑的称呼了,所以经常是「广厦」、「大厦」、「高厦」、「巨厦」连用,如:陆雲《大安二年夏四月大将军出祖王、羊二公于城南堂皇被命作此诗》「我有高夏,如雲斯荟」;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 【廷庭厅】 「廷」和「庭」是同源分化词。 《說文》「廷,朝中也」,「庭,宫中也」。把群臣朝见君主的地方称作「廷」,把宫门以内的地方称作「庭」,这是汉代的事,早期它们通用无别。《楚辞·九思,逢尤》「虎兕争兮于廷中,豺狼鬥兮我之隅」,注「廷,朝廷也」;《詩·唐風·山有枢》「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内」指後院,「廷」指庭前;《左傳·定公三年》「邾子在门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这是从台上下视阍人沃扫庭院:「廷」都指廷院。《荀子·儒效》「是君子之所以骋志意于坛宇宫庭也」,注「庭,门屏之内也」;《詩·大雅·常武》「四方既平,徐方来庭」,传「来王庭也」;《左傳·襄公八年》「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盈庭就是满朝:「庭」都表示「廷」。这种通用情况汉代也常见。《漢書·冯奉世傳》「四方饑,朝庭方为忧」,《論衡·量知》「默坐朝廷,不能言事」:「朝廷」仍多作「朝庭」。 在先秦早期,诸侯王的宫室不像後代宫掖那样殿宇宏阔深邃,所谓宫廷不过是前庭後寝的大院套,最深不过是「五门三朝」的五进大院。《周礼·明堂位》郑玄注「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鲁有库、雉、路,则诸侯三门,每门构成一个独立的院套,其中空地称「廷」。进门处有一道屏风,正房坐落在一米左右高的台基之上,堂前门内部分称作「廷」或「庭」。《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群臣大夫诸公子人朝,马蹄践霤者,廷理斩其辀(zhou,车辕),戮其御」,「霤」是屋檐滴水处,马可以及「霤」足见庭院不大、宫室不高。由于当时殿堂之上容不下群臣朝贺、议政,所以群臣大会都是在庭院中。《正字通》古者廷不屋,诸侯相朝,雨沾衣失容则废,後世始屋之,故加广廷、庭焉,实无二也」,这是对的。因为在露天的「庭」中朝会,所以才遇雨废朝;因为在「庭」中朝会,所朝会之「廷」与庭院之「庭」是同一处所,所以用同一名称。但是,一般的庭院和君主受朝拜、处理政事的庭院毕竟不同:前者不过是堂前门内的空地;後者是君主听政的处所。为了区别,就在「廷」、「庭」之间作了分工:前者用「庭」;後者用「廷」。这种分工,汉以後才严格起来,不过「庭」有时还用作「廷」,如魏徵《十渐不克终疏》「奏事人朝,思睹阙庭,将陈所见」,「廷」则不用于「庭」;如李颀《裴尹东溪别业》「庭竹垂卧内,村烟隔南阜」,「庭」不能换成「廷」。 作为听政理事之处的「廷」、「庭」不仅适用于朝廷,而且也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各衙门,如:《後漢書·郭泰傳》「[郭泰]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舊唐書·李適之傳》「李適之拜刑部尚书……,庭无留事」。「廷」、「庭」是官府办公听事之处,所以也称「听事」,如:《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出行之後,所坐厅事屋栋中折」;《世说新语·简傲》「主已知子猷(王献之)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这种「听事」也简称「听」,如《世说新语·黜免》「大司马府听前有一老槐,甚扶疏」。因为「廷」日益专用于朝廷、宫廷,所以官衙的「廷」逐渐为「听」的取代。为了和动词闻听的「听」区别,表官衙的「听」加「广」造了「廳」字,以事区别;「廳」後来更换声符简化,这就是「宁」、「厅」。《集韵》「廳,古者治官处谓之听事,後语省直日听故加广」,《增韵》「廳,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晋皆作听,六朝以来,乃始加广」。如:《魏書·李崇傳》「府寺初营,颇亦壮美。然一造至今,更不修缮,厅宇凋朽,墙垣颓坏」;刘禹锡《郑州刺史东厅壁記》「古诸侯之居,公私皆曰寝,其他室曰便坐。今凡视事之所皆日厅」。正因为如此,今天许多办公机构还以「厅」命名,如「教育厅」、「财政厅」等。 官衙的「厅」一般宽敞高大,所以後来把私家住室的高大宽敞的,尤其是堂屋,也称作「厅」了,如《魏書·杨播傳》「兄弟旦则聚于厅堂,终日相对,未曾人内」,这就是「客厅」、「花厅」的「厅」了。 【阙观魏】 阙(闕,què),《說文》「门观也」;观(觀,guàn)《爾雅·釋宫》「观谓之阙」。「观」和「阙」都指建于宫门两边的望楼,两者同物异名,《三辅黄图,杂录》「阙,观也。周置两观以表宫门,其上可居,登之可以远观,故谓之观」。如:《左傳·庄公二十一年》「郑伯享王于阙西辟」;《礼记·礼运》「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 「阙」和「观」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关于它们的得名古代有许多解释:《說文系傳》「为二台于门外,作观楼于上,上圆下方,以其阙然为道谓之阙,以其上可远观谓之观」;《尔雅》注「孙炎曰:宫门双阙,旧章悬焉,使民观之,因谓之观」;《古今注,都邑》「古每门树两观于其前,所以标表宫门也。其上可居,登之则可远观,故谓之观;人臣将至此则思其所阙,故之谓之阙」。这些解释有的接近事实,有的则属附会。「阙」或「观」的出现,最初不是出于建筑、装饰上的需要,而是出于军事、防卫的目的。夹门而建的高台最初是保卫宫门的,後来才成为宫门的标志,命名为「阙」,是出入的豁口的意思;建起的高台不仅起防御工事的作用,而且可以作为侦察哨所、瞭望塔来用,所以叫你「观」。「观」、「阙」的军事作用减退、消失之後,它们的建筑形式逐渐发生变化,成为宫门的附属建筑,各种附会的解说也就发生了。 「阙」和「观」因为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它们的派生意义也就各不相同了。「阙」的命名重在夹道而建、夹宫门而建,所以它的派生义重在出入口和作为宫门、宫廷的标志。《列女传,仁智傳》「有车辚辚,中止阙门」,「阙」与「门」结合使用,《淮南子·天文》「天阿者,群神之阙也」,注「阙犹门也」:这是侧重于出入口而产生的派生义;《史记·封禅书》「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漢書·朱买臣傳》「诣阙上書·书久不报」:这裏「阙」是作为宫廷、宫殿的标志而表宫廷。《新五代史,张全义傳》「铲去墓阙」,「墓阙」是墓门或墓道旁的建筑,或似牌坊,或似双柱,它们是人世的观阙的移植和模仿,因为用于墓葬,形式当然简化,象徵而已。「观」因为从瞭望得名,所以多用于以瞭望、观赏为目的的建筑。谢庄《宋孝武宣贵妃诔》「视朔书气,观台告祲」,这裏的「观台」是观察天象的观象台;《唐书·郑注傳》「天宝时,环江有观榭宫室」,这裏的「观」就是供游览的观阁、亭观了。 「阙」、「观」也叫「魏」,《事物异名录》「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故谓之阙,又名观、魏」。如:《莊子·让王》「身在江海之上,心居魏阙之下」;班固《典引》「[凤皇]是以来仪,集羽族于观魏」。「观」、「阙」之称「魏」是从巍峨高大义来的,最初应是「观」、「阙」的形容词:《淮南,俶真》高诱注「魏阙,王者门外,阙所以悬教象之书于象魏也。巍巍高大,故曰魏阙」。「魏」也称「象魏」这是从悬治象之法来的,如《周礼·天官·大宰》「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悬)治象之法于象魏」。「魏阙是悬挂、宣布各种文字教令(象)之处,所以称作象魏」。 「观」、「阙」、「象魏」在汉唐之前是身份等级的象徵,汉唐之後,「观」、「阙」与宫墙融为一体,它的实际作用和表身份的作用就日渐降低了。 【台榭亭】 这组词现代多指休息娱乐、游览观赏的设施,在最初它们却不是为赏心悦目而修的建筑。 台(臺),《說文》「观四方而高者也」,《爾雅·釋宫》「四方而高曰台」。这种「四方而高」的独立的围有栏杆的「台」固然可以「观四方」,但这种「观四方」当初不是为游目骋怀,而是为了瞭望。「台」最早是防御工事,在宫中、城中用土筑起方形上平的高台,是因为它居高临下,既可以瞭望观察敌人动态,又可以作为最後的易守难攻的据点。《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崔杼作乱,「甲兴,公登台而请」,又《定公十二年》「公山不狃、叔孙辄帅费人以袭鲁。公与三子人于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这都是以「台」为最後据点的例子;殷纣王最後也是退守「鹿台」的。直到後来,「烽火台」、「瞭望台」还在军事上广泛地运用着。另一方面,因为「台」高敞宣朗,所以平时也可以作为游乐的场所。《左傳·宣公二年》「[卫灵公]从台上弹人,而观其避丸也」,又《哀公元年》「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这裏的「台」就是为观赏或为娱乐而修筑的了。古代的「台」都是用土夯筑的,用木材搭起的「台」是後起的。榭(xiè),《爾雅·釋宫》「[台]有木者谓之榭」,注「台上起屋」。「榭」原指「台」上的建筑,它高踞「台」上,四面无墙。「榭」最初也有军事作用。《国语,楚语》「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可见「榭」是讲武堂;《左傳·成公十七年》「三郤将谋于榭」,杜注「榭,讲武堂」,三郤受到晋厉公武装进攻的威胁,打算在「榭」上商量对策,可见「榭」具有堡垒性质。随着「台」用于观赏游乐,「榭」也成为供游乐的建筑了,所谓「歌台舞榭」。最初「榭」特指「台」上的建筑,当高大的土台消失之後,「榭」也可以指平地上的建筑了,主要指在水边或在水中台上修起的水亭,所谓「山亭水榭」。这种「榭」是供演出的舞台,是风景名胜的点缀了。 亭,《說文》「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釋名·釋宫室》「亭,停也,人所停集也」。这裏的解释已经是较後起的了,「亭」在初期也是军事设施。《戰國策·魏策》「卒戍四方,守亭障者参列」,《後漢書·光武纪下》「筑亭候,修烽燧」:「亭」与「障」、「候」、「烽燧」并列,可知它是建于边疆、要害处起瞭望作用的瞭望台,这种「亭都带有「楼」,以供远望。秦汉时代,这种「亭」也发展到内地,最初是防盗贼的,後来成为基层的行政机构。《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这种「亭」一般建筑在通衢大道旁,「亭长」既管侦察捕捉盗匪,又负责接待来往官吏、旅客,还兼治理民事,是驿站与哨所的结合物,刘邦就作过亭长;这就是许慎用「民所安定来解释「亭」的根据。在太平时期,「亭」的驿站作用就突出了,这就是刘熙用「人所停集」解释「亭」的原因。李白《菩萨蛮》「何处是归程,长亭连短亭」,这就是交通线上邮亭、驿亭的「亭」了。供瞭望的「亭」实际上是「台榭」的变种和普及。正因为「亭」是供瞭望的,所以後代也把瞭望风景的建筑叫做「亭」,这就使报警、止宿的「亭」变为观景的、休歇的「亭」了,如苏轼《喜雨亭記》「为亭于堂之北,而凿池其南,引流种树,以为休息之所」。 【府库藏】 这是和仓库有关的一组词。 「府」是储藏贵重东西的地方,《一切经音义・九》「府,文书财物藏也」,它是收藏文书、财物的仓库。《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记载,被新兴地主阶级赶出鲁国的鲁昭公要死了,将各种财物分送给跟着他亡命的大夫,给了子家子「双琥(hǔ,雕成虎形的玉)、一环、一璧、轻服」。鲁昭公死後,子家子「反赐于府人」,把赏赐他的东西反还给管「府」的人。可见「府」是收藏玉器、衣服……财物的地方。另外,《僖公四年》有「勋在王室,藏于盟府」的记载;《定公四年》提到晋文公践土之盟的载书(盟约)「藏在周府」:可见「府」还是收藏各种政府文书、记录的地方,是文献馆、档案室。再有,《文公八年》记载,宋国发生内乱,司城荡意跑到鲁国,「效节于府人而出」:可见「符节玺印」等政治、军事、外交上的凭证也归府人收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府」有好多类:保管财物的、保管布帛衣服的、保管玉器铜器的、保管文献记录的、保管政府凭证的等。它们都是王家仓库,民间收藏财物的地方是不能叫「府」的。 库(庫),《說文》「兵车臧(藏)也」。「库」最初不是泛指储藏各种材料、物资的处所,它是专指收藏各种战争用的装备的仓库,用现话来说是「武器库」;古代战车是最重要的军事装备,所以「库」字从「广」从「车」。《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记载,齐的乌余率人偷袭鲁国的高鱼(地名),趁着下大雨,从小沟裏钻了进去,「介于其库,以登其城,克而取之」,「介」在这裏是披上甲胃的意思,他们是潜人武器库,装备了起来,占领了高鱼;可见甲等军用品储藏在「库」裏。《史记·三王世家》「洛阳有武库、敖仓(粮仓名),天下街厄(交通要道),汉国之大都也」;《淮南子·泰族》「库兵动而戎马(战马)惊」:「库」叫做「武库」,「兵」(武器)存放在「库」裏,可见「库」是武器库。 「府」和「库」在收藏物上的分别,春秋以後逐渐消失了。如:《荀子·王制》「兵革器械者,……掩盖之于府库」,「府库」都被说成是收藏武器装备的地方;《史记·平准书》「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府库」都被说成是收藏财物的地方。汉以後,除了因袭下来的一些称呼以外,在各种记载中可以看到「书库」、「金库」、「帑库」、「太乐库」、「香药库」、「法酒库」、「新衣库」、「文书库」、「弓箭库」、「衣甲库」等。幾乎和现代一样,把收藏各种东西的处所都称作「库」了。 这种演变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的。「府」和「库」的分别是盛行车战时期的产物。春秋以前,战车是战争中的主要武器。当时大小奴隶主是自备战车的,平时的奴隶主,战时就是军事指挥或者是兵车上的「甲士」。各国和各家的军事力量是以兵车的多少来计算的,所以常说「千乘之国」、「万乘之国」。兵车平时储存,战时启用,所以要修很大的「库」来保管,以免因风吹雨淋而损坏。这种用途上的特点带来「库」的建筑上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使「府」和「库」区分了开来。战国以後,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取得政权、农民取得土地,兵役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成为军队的主要成分。农民是备不起战车的,所以战国时代步兵和骑兵盛行起来,车战基本上放弃了。所以战国时期炫耀武力时,就不用兵车的数目,而用能出多少万军队来显示了。庞大的车库消失之後,「武器库」就和保存衣物、财物的「府」差不了多少了。衣甲、干戈之类,也就是财物的一部分,所以「府」和「库」失去了严格的区别。 「府」、「库」区别的逐渐消失中,不是「府」代替「库」,而是「库」代替「府」,这还受另一过程制约,就是中央集权的封建官僚机构的逐渐形成和完善。随着中央集权的形成,朝廷的管理范围逐渐扩大。以前管理皇家仓库的人逐渐变为管理经济的官吏了。如,「泉府」以前只是保管钱的,在封建制下则变为掌管收购滞销物资、平衡物价、借贷收息的机构了;「少府」以前只管皇家手工业品的制造和供应,後来兼管起山海池泽的收入了,等等。另一方面,中央集权使朝廷的事务複杂起来,丞相、司马、司空等需要成立单独的机构,地方的郡县也由于收藏档案、微收赋税等的需要要分别设置「府」了。这样一来「府」变为了官府,有官往往就有「府」,官和「府」连在一起变为不可分的了。《荀子·强国》谈到在秦的见闻时说「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古之吏也」,「官府」连用;古乐府《陌上桑》「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用「府」来称官署了。「官」最初不指官员而指官署、指衙门,後来「官」由办事的机构和处所,演变为在其中办事的人员的称呼,「官」的办事处所的意义渐次被「府」取代了,所以《廣雅·釋宫》说「府,官也」,《周礼·天官·太宰》注,「百官(官吏的官)所居曰府」。《後漢書·郎顗傳》「委任三府」,「三府」就是三公之府,三公的办事机构;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宫中」指皇室内部,「府中」指政府办事机构。随着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演变,「官」代替了「吏」,「府」代替了「官」,相应的,「库」代替了「府」。现在「府」的古义只保存在「天府之国」这样的成语中了。「天府」最初是老天爷储藏财物的仓库的意思,现在可以理解为大自然的宝库。 和仓库有关的还有一个「藏」。「藏」最初是隐藏、收藏的意思:「藏拙」就是隐藏、掩盖短处,不让人发现;李贽著的《藏书》所以叫「藏书」,就是因为作者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和传统的观点不同,不会被当时知识界、统治者所理解,所以用收藏起来不以示人的意思来给书命名。「藏」由收藏的行为引申为收藏的处所时读zàng,「藏」也就是仓库。《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晋侯之竖(奴仆)头须(人名),守藏者也」,「守藏」就是看守仓库。「藏」和「府」相近,不过「藏」不收藏文书档案,只守藏珍贵物品。所以後来多把收藏政府的收入和用于各种开支的仓库称作「府」或「外府」,把皇帝、王的个人聚敛所得称作「内府」或「藏」。《南史·宋武帝纪》「财帛皆在外府,内无私藏」,「私藏」就是放体已钱的仓库。 佛教、道教的经典的总称也叫「藏」,如「道藏」、「大藏经」;玄奘也称「唐三藏」、「三藏法师」,就是因为他熟悉佛教经典。开发地下「宝藏」,原意也是开发蕴藏在地下的宝库的意思,现在「宝藏」指各种矿物了。 【庖廚】 庖(páo),《說文》「厨也」。「庖」就是厨房,如:《詩·小雅·车攻》「徒御不惊(丕警,很机警),大庖不盈(丕盈,很丰满)」;《孟子·滕文公下》「庖有肥肉,厩有肥马」。厨师也称「庖」或称「庖人」如:《莊子·養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良庖」就是好厨师;又《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庖人」就是厨师,後代表示超出自己的职务范围去处理别人该管的事情的「越俎代庖」就是从这裏演化出来的。 厨(廚,chú),《說文》「庖屋也」。「厨」是「庖」後起的同义词,《礼记·王制》「……三为充君之庖」,注「庖,今之厨也」。「厨」最早见于《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庖」、「厨」连用。这裏透露出「厨」最初可能是齐鲁一带的方言;秦汉之後,「厨」逐渐取代了「庖」。「庖」和「厨」可能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庖厨。「庖」可能源于「炮」,是从烹饪的处所得名的;「厨」可能源于「储」,是从储藏肉类、食物的处所得名的。古代「庖厨」与住所隔离,这可能出于防火的需要;孟子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去解释「远庖厨」,是把生活中的防火需要道德化了。 「厨」除了厨房义外,古代还表示储物的箱笼。《晋书·顾恺之傳》「恺之尝以一厨画……寄桓玄」,《南史·陆澄傳》「王俭戏之曰:陆公书厨也」:这个「厨」现代写作「橱」,指前面有门、用来收藏衣物、器皿的家具,如「衣橱」、「书橱」、「碗橱」、「壁橱」等;古代则指用竹子编的近似柳条包的器具,多用来装书画之类。王建《赠王处士》「青山掩障碧纱橱」,「橱」指的是帏帐之属,是与屋内的空间隔离的设施。它们虽然都源于「厨」,但和今天理解的「橱」有很大距离,应该注意。 【仓廪困窖庾】 这组词都是储粮的设备。 仓(倉),《說文》「藏也,苍黄取而藏之,故谓之仓」,《釋名·釋宫室》「仓,藏也,藏物也」。「仓」源于「藏」,收藏物的处所叫「仓」:《詩·小雅·甫田「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这是企求丰收的诗,是希望收获千仓万车(箱是车箱)的粮食;《商君書·去强》「仓府两虚,国弱」,「仓」是储粮设备,「库」是储财物、武器的建筑。古「仓」字正作上有尖顶、高处有供出入的「户」、下方垫起的粮仓形,可见自古以来「仓」就是上有苦盖、高处留有出入口的储粮设施。 廪(lǐn),古字作「㐭」、「稟」,《說文》「所振人也」《廣韵》「仓有屋日廪」。「廪」古字作上有口细颈大腹的储粮器形,有的上面还加一「米字,最初可能是以瓮或类似器物储粮的设备。「廪」也是榖仓,它和「仓」的不同处在于:「仓」只是收藏脱过粒的物;「廪」则是收藏春出的米的。《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疏「蔡氏云:藏曰仓,米藏曰廪」;《漢書·五行志》「御廪,夫人、八妾所春米之藏以奉宗庙者也」,所谓夫人亲春不过是象徵性的,但这却说明了「廪」裏收藏的是脱过壳的穀物。《左傳·昭公二十年》记载,宋内哄,华向、向宁作乱,杀公子御等人,「拘向胜、向行于其廪」,「廪」既然可以用来拘留人,可见是专用的藏粮设备的建筑。《韩非子·内储说上》「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悦)之,廪食以数百人」,「廪食』就是由国家粮库供给粮食;科举时代秀才有多种名目,其中资历较深的叫「廪生」,「廪生」是「廪膳生」的简称,即由府学、县学供给衣食的官费生员的意思,供应的主要是米。 囷(qūn),《說文》「廪之圜者」,《周礼·考工記·匠人》注「圆曰囷,方曰仓」。「囷」是一种圆形的粮仓:《詩·魏風·伐檀》「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传「圆者为囷」。《釋名·釋宫室》「囷,绻也,藏物缱绻束缚之也」。「囷」与「捆」,「圈」同源,有盘旋绕束的意思,用旋绕圈束的办法构成的储粮设备叫「囷」,其实就是现代说的「囤」。「囷」一般是用来盛带壳的穀物的,也可以用来装米。《三國志·吴书·鲁肃傳》「周瑜……过候(探望)肃,并求资(助)粮。肃家有二囷米,各三千斛,肃乃指一囷与瑜……遂相亲」,这是装米的「囷」。 窖(jiào),古亦作「窌」,《說文》「地臧(藏)也」,《一切经音义・十一》「穴地藏穀麦曰窖」。《荀子·富国》「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窖仓廪者,财之末也」,「垣」是地面上修的院墙,是保护粮的措施,不是储粮的设备,「窖」就是现代说的地窖,是在地下挖坑储粮的设施;《礼记·月令》「穿窦窖,修困仓」,小的叫「窦」,一说方的叫「窦」,大的(一说圆的)叫「窖」。掘地藏是很古老的储粮方法,据考古发掘发现的「窖」看,是在地下掘成的圆坑,内部放火烧过,周围的土烧得像砖一样坚硬,内部有的还加垫木头之类,以防粮受潮发霉。最初的「廪」也可能和「窖」有关。 庾(yǔ),《說文》「仓无屋者」,《釋名·釋室》「庾,裕也,言盈裕也,露积之言也。盈裕不可称受,所以露积之也」。「庾」是露天堆积物的简易设施。《詩·小雅·楚茨》「我仓既盈,我庾维亿」,传「露积榖曰庾」,《诗》是希望粮食满仓之後,还能有临时堆积的穀物成万成亿;《国语,周语》「野有庾积,场功未毕」,这裏「庾」是庄稼收割之後还沒有拉到场上的临时堆积苦盖的庄稼垛。说文》还说「庾,水漕仓也」,这是指由水路转运来的粮食卸下之後、人仓之前,为避免损失临时 堆苦起来的简易的仓子。 【廁圂圊】 这组词都指供大小便的处所。 厕(廁,cè),《玉篇》「溷圊也」。「厕」就是现代的「厕所」。「厕」源于「侧」,古代便所都置于院中隐蔽处,小家小户多置于屋侧,所以称「侧」,「厕」是「侧」的分化字。《左傳·成公十年》「[晋侯]将食,张(胀),如厕,陷而卒」,「如厕」即到厕所去。 圂(hun),《說文》「豕厕也」。「圂」原指养猪的猪圈,亦作「溷」。古代民间经常以猪圈为厕所,所以「圂」也指「厕」。《晋书·左思傳》「门庭藩溷,皆著笔纸」,这是说左思的精思专一,厕所也备有纸笔,随时记下所得。 圊(qing),《廣雅·釋宫》「厕也」。「圊」是「清」的分化字,是「溷」的忌讳说法。厕所是至秽之处,「雅人」不愿齿及,所以叫它「清」,这就像现代把便桶称作「净桶」,把「如厕」称作「净手」、「解手」一样。《釋名·釋宫室》「厕谓之圊,言至秽之处,宜常修治使洁清也」,大体上是对的。《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注「所至营垒,井灶溷、藩篱障塞皆应绳墨」,「溷」并作;李实《蜀语》「便溺器日桶」,「桶」就是现代所谓的「净桶」。 【圂牢圈厩】 这组词都是饲养牲口的设施。圂(hun),亦作「溷」,《說文》「圂厕也」。「圂」 指猪圈,字亦象圈中养猪之形,如:《漢書·五行志中之下》「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坏都灶,衔其釜六七枚置殿前」;《論衡·吉验》「後产子,捐于猪溷中,猪以口气嘘之」。 牢,《說文》「闲也,养牛马圈也」,所谓「闲也是指四周树起栅栏。养牛马不同于养猪,养猪多饲以人吃剩的东西或淘米做菜的泔水等,所以猪圈往往和人的住处在一起;养牛马多在远处以木槛圈住,这种木栅围起的畜圈称「牢」。「牢」不仅可以养牛、养马,也可以养羊,如《戰國策·楚策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牢」也可以养猪,如《詩·大雅·公刘》「执豕于牢,酌之用匏」。推而广之,圈养其他野兽的处所也可以叫「牢」,如《韩非子·扬权》「豺狼在牢」,如「虎牢」等。所以「牢」作为饲养处所是泛指的,只是它经常用以圈牛、羊而已。 圈(juàn),《說文》「养畜之闲也」。「圈」与「闲」同源,槛栏叫「闲」,用槛栏围起来的养畜设施称「圈」。「圈」是「牢」的异名,所以《玉篇》说「圈,牢也」。养牛、羊、猪、马等家畜的地方可以称「圈」,养禽兽的地方也可以称「圈」如:枚乘《上书重谏吴王》「积聚玩好,圈守禽兽」;《淮南子·主术》「养虎豹犀象者,为之圈槛,供其嗜欲」。「牢」和「圈」是古今词;「圈」最初可能是「牢」的方言词。 厩(廄,jù),《說文》「马舍也」。「厩」是马圈的专用语。供人乘骑、驾车的马,常常搭起马棚专门饲养,这种有棚的牢、圈叫「厩」。如:《詩·小雅·鸳鸯》「乘马在厩,摧之秣之」;《孟子·梁惠王上》「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厩人」、「厩吏」、「厩舍」、「厩苑」等,都指养马的人和养马的处所,偶有扩大的用法,但很少见。 【基址础礩】 「基础」现代指各种建筑物的底部,是不能分割的複音词。在古代,它们是两会事儿。 「基」相当于现代的地基。《釋名·釋言语》「基,据也,在下,物所依据也」。「基」在最下部,是筑城、盖房所依据的基础,如《晋书·後凉主歆傳》「基陷地裂,大凶之微」。不同的是现代建筑的地基深埋在地下,古代的地基高出地面,是由层层夯土形成的高台。因为古代的宫殿房屋建筑在高台上,所以登堂人室以前先要上台阶。打地基是修建的第一步,地基又是建筑物的承担者,因此引申为抽象的意思时,「基」常常表示开始、根本、依据诸义。《漢書·枚乘傳》「福生有基,祸生有胎」,「基」、「胎」都是开始、发端的意思;《荀子·大略》「取友善人……,是德之基也」,这裏「基」是根本、根基的意思。 「址」(阯)和「基」是同义词,《說文》「址,基也」。「址」最初应该写作「止」,「止」就是古「趾」字,就是脚。脚在人的下部,是人体的基础,所以古人经常用脚来比喻其他事物的下部,比如城的基址下部叫「城脚」,山的下部叫「山脚」。这些比喻意义古代用「止」,後来分化作「址」、「阯」。《漢書·郊祀志》「禅泰山下址」,「下址」就是山的底部,山脚;「遗址」就是残留下来的古代建筑的底部。「址」的地址、住址的意义是後起的。 「基」、「址」连用,相当于现代说的基础。《左傳·宣公十一年》「议远迩,略基趾」,说的就是筑城时先巡视、测量城的基础。 础(礎),古代指垫在柱子下面的石礅。《淮南子·說山》「山雲蒸,柱础润」,意思是山上雲气升起的时候,柱脚石就潮湿;《述异記》「吴王射堂,柱础皆如伏龟」,「柱础」也是柱下石。 「础」也叫「礩」(zhi)。《說文》「礩,柱下石也」。《广志》「舄石有五色者,光泽,以为柱礩。出苑蓬山」。古代有时也用铜做柱礩,如《戰國策·趙策》「董安于之治晋阳,公之堂皆以黄铜为柱礩」。 【楹柱梁棁栋极甍】 中国古代建筑由于地理环境等原因多用木材组成木架结构,这个木制的框架结构承担着屋顶的全部重量,所以才能「墙倒屋不塌」。「楹」、「柱」等就是这种木框架的构成部分。 「楹」(ying)与「顶」同源,它是起支撑作用的。就是柱子,《說文》「楹,柱也」。李尤《楹铭》「幹强体正,虽重不移。上下相安,高而不危」,这正说明了「楹」是支撑整个屋顶的。「楹」又所指厅堂前部的柱子。古代建筑中「堂」是待客的,前面不筑墙、不设门,所以这两根柱子裸露在外。因为古代建筑都朝南,所以这两根柱子叫东楹、西楹。《左傳·成公六年》「授玉于东楹之东」,「东楹之东」就是东边柱子的东边。 「柱」与「株」、「竹」同源,是从直立起支柱或支撑来的。《荀子·劝学》「强自取柱,柔自取束」,意思是刚劲的东西由于自己的刚劲而被用来做支柱,柔软的东西由于自己的柔软而被用来做捆束的东西;韩愈《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鼎也,不可以柱车」,这裏,「柱」也是支撑的意思。战国末年之後,「柱」由它的支撑作用转移为支撑屋顶的立木了,如:《淮南子·齐俗》「柱不可以刺齿(剔牙),蓬不可以持(支撑)屋」;《世说新语》「以尔为柱石,莫倾人梁栋」。这样一来,「楹」和「柱」就产生了分工:「柱」泛指起支撑作用的立木;「楹」特指堂前对称的主要两根柱子。对联过去是贴在两楹上的,所以也叫「楹联」。动词的「柱」,则另造了一个「拄」来替代。「梁」与「连」、「联」同源,「梁」原指连接两岸的指独木桥,後来指一般的桥,如《楚辞·哀时命「道壅塞而不通兮,江河广而无梁」。架在柱子上支撑屋顶的横木,因为和独木桥相似,所以也称作「梁」。如:白居易《有木》「纵非梁栋材,犹胜寻常木」;杜甫《梦李白》「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棁」(zhuō),又作「棳」,《爾雅·釋宫》「杗瘤谓之梁,其上楹谓之棁」。两面坡房屋架梁,梁上还加梁,下为大梁,上为二梁,立在大梁二梁之间撑二梁的短柱称「税」,「税」源于「缀」,是连结大梁、二梁的支柱,也称「侏儒」。《釋名·釋宫室》「儒,梁上短柱也。儒犹侏儒,短,故以名之也」。《論語·公冶長》「臧文仲居蔡,山节(斗拱)藻棁」,集解「棁,梁上柱」,「藻棁」是画有文饰的短柱。 「栋」(棟)就是现代说的脊檩。《釋名·釋宫室》「栋,中也」,中间的一根檩子叫「栋」。「栋」在屋的最高的正中处,所有的椽子都搭在「栋」上,所以它在建筑中居于和「梁」同等重要的地位。《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记载,子产对子皮说「子(子皮)于郑国,栋也。栋折榱崩,侨(子产)将压焉」。「栋折榱崩」就是脊檩断裂,椽子就要崩塌,後代多用「栋折榱崩」来比喻土崩瓦解的局面。因为「梁」承载着整个屋顶,「栋」是屋架的中心,所以後来经常用「栋梁」来比喻骨幹,或是担任国家重任的人。如傅玄《栋铭》「国有维辅,屋有栋梁」。 「极」(極)也是「栋」。「极」与「脊」同源,比喻它在房屋结构中犹如人的脊梁骨一样,《說文》极,栋也」。《後漢書·蔡茂傳》「茂初在广、汉,梦坐大殿,极上有三穗禾」,「极上」就是栋上。「极」作「栋」用的很少,使用率高的是「极」的引申义。因为「极」处于屋宇的最高处,所最高的地位也叫「极」:成语「登峰造极」就是达到最高成就的意思;「北极星」所以叫做「北极」,最初也是因为它处于北方,是在天宇的最高处的缘故。「极」由最高又引申为极限、不能超越的意思:「穷凶极恶」就是达到凶恶的顶点,凶恶到不能再凶恶的程度了;「极目远望」就是尽目力所能及的极限向远处看。 「栋」即屋脊,它还有另一个称呼就是「甍」(meng)。《釋名·釋宫室》「屋脊曰甍。甍,蒙也,在上覆蒙屋也」。栋居屋之最高处,最易被雨水浸蚀。在瓦发明之後,就在屋脊部分盖上筒状瓦,以保护它不受潮湿,这种覆栋之瓦就称作「甍」。《說文》「甍,屋栋也」,段注「栋者,极也,屋之高处也。栋自屋中言之,故从木;甍从屋表言之,故从瓦」。正因为它们彼此相关,所以「栋」也称「甍」。《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援庙桷动于甍」,意思是抽动椽子,使屋栋震动。刘孝绰《酬陆长史垂》「朝猿响甍栋,夜水声帷薄」,「甍」、「栋」义同连用。 【榱桷椽橑】 榱(cui),《說文》「椽也」。架在檩子上用以支撑屋顶、承托茅茨或屋瓦的木条叫「榱」,现代叫「椽子」。《釋名·釋宫室》「桷或谓之榱,在檼(yin,栋)旁下,列衰衰然」,这是从词源进行解释的,是说「榱」露于屋外,像人穿的蓑衣一样,所以叫「榱」。《国语,鲁语》「夫栋折而榱崩,吾惧压焉」,《荀子·哀公》「仰视榱栋,俯见几筵」,「榱」都指椽子。《孟子·尽心下》「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榱题」指椽子头,今称「出檐」。王延寿《鲁灵光殿賦》「腾蛇蟉虯而绕榱」,是说「榱题」经过雕镂,雕有腾蛇绕榱的图案。 桷(jué),《說文》「榱也」。「桷」也是椽子。《詩·鲁颂·閟宫》「路寝孔硕,松桷有(xi,大貌)」,《左傳・庄公二十四年》「刻桓宫桷」,注「桷,椽也」。「榱」是当时的通语,「桷」是齐鲁等地的方言:《釋文》「齐鲁名榱曰桷」;《爾雅·釋宫》「桷谓之榱」,疏「齐鲁名桷,周人名榱」。 椽,《說文》「榱也」,又周谓之椽,齐鲁谓之桷;《釋名·釋宫室》「桷或谓之椽。椽,传也,相传次而布列也」。「椽」是从布列有序得名的,它是周秦方言,《韩非子·五蠹》「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采椽不斫」是说采来的作椽子的木料不加雕饰;《後漢書·蔡邕传注》「邕告吴人曰:吾昔尝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东间第十六可以为笛。取用果有异声」,这是以竹为椽。《梁传,庄公二十四年・刻桓宫桷》,《釋文》「方日桷,圆日椽」;《說文》「桷……,椽方曰桷」,段玉裁注「桷之言棱角也;椽方日桷,对知桷圜日椽矣」。「椽桷」因为有方圆之别,所以常常同用,如《西京杂记,一》「赵飞燕居昭阳殿……椽桷皆刻作龙蛇,萦绕其间,鳞甲分明」。 橑(lǎo),《說文》「椽也」。如:《楚辞·九歌·湘夫人》「桂栋兮兰橑,辛夷楣兮药房」;《淮南子·本经》「橑檐榱题,雕琢刻镂」。不同的是:「橑」指有複檐的上层的椽桷。段玉裁注「橑」说《西都賦》列棼橑以布翼,下又云:裁金璧以饰当;《西京賦》结棼橑以相接,下又云:饰华榱与璧当;《魏都賦》棼橑複结,下又云:朱桷森布而支离。橑必与棼连言,而别于榱桷,则榱桷为屋椽,撩为撩屋之椽可知。檐雷在複屋,故《廣韵》日:屋橑,檐前木」。「棼」是重檐複屋的「栋」,「橑」经常和「棼」结合使用,可见是屋上屋的「椽」。 【榫卯枘凿】 木或竹、石部件相嵌合时:突出的呈凸形的部分称「榫」,亦作「笋」,《集韵》「榫,剡木人窍也」;呈凹形的下陷部分称「卯」,《直语补证》「凡剡木相人,以盈人虚谓之笋,以虚人(纳)盈谓之卯,故俗有笋头、卯眼之语」。「笋头」、「卯眼」是今语,中古以前,「榫」用「枘」,「卯」用「凿」,《伊川语录》「枘凿者,榫卯也」。 枘(rui),《玉篇》「柄枘」,《集韵》「刻木端,所以人凿」。「枘」源于动词「纳」(古作内),工具的柄部纳人工具的孔部的部分、构件的突出部纳人凹人部的部分称「枘」。「凿」(鑿,zu)原指穿木挖眼的工具,《說文》「凿,所以穿木也」;作为动词,用凿子穿木或凿物也称「凿」。《論衡·效力》「凿所以人木者,槌叩之也」,这是名词「凿」,《詩·豳風·七月》「二之日凿冰冲冲」,「凿」是动词。进而,由于相关关系,用凿子凿出的器孔、卯眼也称「凿」了,这就是和「枘」相对的「凿」,它们经常连用。《楚辞·九辨》「圜凿而方枘兮,吾固知其鉏铻而难人」,这是说方形榫头难以嵌人圆形卯眼;《淮南子·真》「[万民]各欲行其知(智)伪以求凿枘于世,而错(措)择名利」,这裏是说榫头和卯眼的相容纳,以此喻迎合世俗。正因为如此,「凿枘」连用,有时是相互投契义,如後例;有时则是「圆凿方枘」这一成语的省略形式,表达的是相互之间格格不人,如《史通,自叙》「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龉难人」。 【坯墼瓦陶瓷】 这组词都和陶器有关。 坯,古作「坏」,《說文》「瓦未烧」。「坯」即用黏土做成的还沒经过烧制的各种器物的毛坯。《後漢書·崔骃傳》「参差同量,坏冶一陶」,注「坏,土器之未烧者」。现代汉语中「坯」一方面词义有了扩大,把许多未进一步加工的半成品称作「坯」,如「坯布」是未经印染的布,「酱坯」是未下缸的酱等;另一方面又有了缩小,把盖房用的土坯称作「坯」。在古代,土坯称作「墼」(j),《埤苍》「刑(型)土为方曰墼」,纳土于型(坯模),实泥後打击令坚緻的建筑材料称「墼」,如《漢書·酷吏传,周纡》「纡廉洁无资,尝筑墼以自给」。在古代「坯」则只限于未烧制的陶器。宋元之後「壤」字常简写作「坏」,为区别瓦未烧的「坏」,「坯」就专用「坯」字了。 瓦,《說文》「土器已烧之总名也」,段注「凡土器,未烧之素皆谓之坯,已烧皆谓之瓦」。「瓦」,古代泛指陶器,「瓦缶」、「瓦盆」、「瓦棺」、「瓦瓶」等的「瓦」都指陶器,不指屋瓦。《楚辞·卜居》「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後漢書·礼仪志》「瓦案九;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容二升」:「瓦釜」、「瓦案」即「陶釜」、「陶案」。「瓦」即使单用也不一定指覆屋的「瓦」,《詩·小雅·斯干》「乃生女子……,载弄之瓦」,传「瓦,纺也」。《莊子·达生》「虽有忮心者,不怨飘瓦」,「瓦」这裏才指屋瓦。《正字通》「瓦,以覆屋蔽风雨,四周皆方,中稍隆起,似龟壳」,屋瓦成为「瓦」的专称是「瓦」的词义缩小的结果,这是因为屋瓦的使用率高的导致的。「瓦」固然在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但只有能判定它是起覆蔽作用的「瓦」时,才能说明它是屋瓦。《墨子·备突》「为其门上瓦屋,毋令水潦能人」,《後漢書·光武帝纪》「会大雷风,屋瓦皆飞」:例句中「瓦屋」、「屋瓦」连用,起防雨、防水作用,所以「瓦」指屋瓦。当「瓦」逐渐所屋瓦为侵占时,动词表制陶烧陶的「陶」才逐渐名词化,成为瓦器的总名。如:南朝梁元帝《金缕子,立言上》「陶犬无守夜之警,瓦鸡无司晨之益」;王禹偁《黄冈竹楼記》「刳去竹节,用代陶瓦」。瓷(磁、),《說文,新附》「瓦器」,《集韵》「陶器之緻坚者」。 「瓷」是精致的瓦器、陶器,它是由挂釉的绿陶发展而来的。邹阳《酒賦》「醪醴既成,绿瓷既启」,「绿瓷」即挂有绿釉的陶器。随着陶土的精炼,彩釉的多样化和窑温的升高,汉末以後有了薄而坚緻、完全不吸水的瓷器的诞生,唐宋之後高度发展,瓷器逐渐普及,而且为世界贡献了中国独特的艺术品。杜甫《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大邑烧瓷轻且坚,扣如哀玉锦城传。君家白盌胜霜雪,急送茅斋也可怜」。在唐代,这种瓷已经声如玉,白胜雪。从而完成了由土坯到烧制的陶器到高温精制的瓷器的第三次飞跃了。 【坯、墼、砖、甓、瓴甋、瓴甓、甃】 这是和建筑材料有关的一组词。 古代建造墙壁,黄土高原一带,一般用「板筑」,这是因为黄土的物理特性,纵向的毛细管发达,夯筑的土墙历久弥坚的缘故。山区则多用石材堆累,这是就地取材。在平原地区多用土坯累墙,考古发掘在河北藁城、四川广汉、辽宁北票、内蒙宁城都发现用土坯累墙的遗迹。可见用坯累墙是缺乏石材又不适于板筑的地区发展起来的。「坯」(坏)最初指未经烧制的黏土制品,《說文》「坏,瓦未烧」。一切未烧的土制品都可以称「坯」,把盖房累墙用的土坯称作「坯」,是「坯」的缩小的用法。古代「坯」的专用字是「墼」(j),《字林》「砖未烧曰墼」。「墼」的得名来自「击」,制墼要和泥纳坯模中加以筑击使之坚致,所以称为墼」。《急就篇》三「墼垒廥厩库东箱」,颜师古注「墼者,抑泥土为之,今坚激也」;《後漢書·酷吏传,周纡》「[周]纡廉洁无资,常筑墼以自给」,制墼是要筑击的。大湾出土汉简记载「墼广八寸,厚六寸,长尺八寸。枚用土八斗,水一斗二升」,可见汉代的坯和现代的土坯的形状大小基本上是一致的。 砖(磚、塼、甎),《集韵》「烧墼也」,在窑内烧制过的「墼」叫「砖」。「砖」源于「抟」,从抟泥而成得名。「砖」在先秦已经发现,但应用并不普遍,砖的大量使用在汉代,尤其是东汉之後。砖之泛地应用于砌墓、砌井、宫室、修塔等,是制陶业大发展、窑的构造大改进的结果。《宋書·王彭傳》「[王彭父丧]乡里并哀之,乃各出夫力,助作砖」,这是作砖修墓;柳宗元《井铭序》「凡用……大砖千七百,其深八寻有二尺」,这是砌井。 「砖」是汉代以後兴起的名字,在先秦把砖叫做「甓」(pi),《爾雅·釋宫》「甓,砖也」。如:《莊子·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在瓦甓」。 「甓」最初可能是个联绵词,《說文》「甓,今适也」《爾雅·釋宫》「瓴甋谓之甓」,郭璞注「今江东呼瓴甓」。可见「甓」最初叫「令適」、「瓴甋」……,江东叫「令辟」、「瓴甓」,「甓」只是其单音形式。如:晁补之《坐进庵賦》「上蒙藁楷,下履瓴」;《漢書·酷吏传,尹赏》「[赏]修治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致令辟为郭(廓)」。「甓」与「砖」汉後曾并用、连用,如:《晋书·吴逵傳》「[吴逵]家极贫,昼则佣赁,夜烧甓」;谢惠连《祭古冢文》「上无封域,不用砖甓」。竞争中後起的「砖」逐渐淘汰了「甓」。 甃(zhou),《說文》「井壁也」,「井壁」即「井甓」、「甃」特指累井的砖。《资治通鉴,唐僖宗广明元年》[郑畋]因为闷绝仆地,甃伤其面」,胡三省注「甃,甓也」。 「甃」和「砖」最初沒有关系,「井」是使它们联系起来的媒介。古代凿井,最初用木头或石头累砌井筒,制陶业发展之後改用陶制的井圈,《易·井》「井甃,无咎」,《五经文字》「甃,砖垒井」;《莊子·秋水》「[蛙]吾乐与,吾跳梁乎井幹之上,人休乎缺甃之崖」,成玄英疏「甃,井中累砖也」。对「甃」的注释都是根据後代的砌井的习惯作的,在先秦,考古发掘只见累木累石而成的井筒,战国时代则多见陶制的井圈累成的井,未见砖砌的井。汉代以後,则改用砖来砌井筒了,于是「砖」和「甃」就等同起来了,「甃」就成为「井甓」了,「甃」也就取得了「砖」义了。 【门户扉扇阖】 现代房间、庭院中可以开合的、供出入的设备叫「门」不叫「户」了;在古代,它们有的称「门」,有的称「户」。「门」和「户」是有分工的:《一切经音义・十四》「一扇曰户,两扇曰门」;又说「在于堂屋曰户,在于宅区域曰门」。这两种解释是一致的,因为设置在房屋内部的门一般是单扇的,设置在宅院的、或者范围更大的区域的门,如「里门」、「城门」,一般是双扇的。 门(門)《說文》「从二户,象形」,古字形「门」象对开的两户形。《荀子·哀公》「君出鲁之四门以望鲁四郊」,这裏的「门」指城门;《漢書·于定国傳》「其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门闾,令容驷马高盖车」这裏「门」指的是闾里之门;《史记·汲郑列傳》「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这裏「门」指庭院的门,形容门庭冷落的「门可罗雀」就是从这裏来的:由此可见,「门」一般说来,比较高大,有的可以容车马出入。 「户」只设置在居室的内部。《礼记·礼器》「未有人室而不由户者」,可见「户」是通向室内的出入口;《後漢書·王充傳》「户牖墙壁,各置刀笔,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馀万言」,「户」和「牖」(窗)连用,所以是室内的门。 有人家就有房屋,有房屋、宅院就有门户,所以「门」和「户」常用来表示人家或家族。「门」和「户」虽然都表示人家或家族,但彼此用来表示的人家或家族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是大不相同的。世家大族、官宦显贵,住的是深宅大院,出入处有高大的「门」,所以「门」经常用来指那些「名门望族」。杜甫《自京赴奉先咏五百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朱门」就是贵族显要的代称;《史记·孟尝君列傳》「将门必有将,相门必有相」,「将门」就是世代为将的人家,「相门」就是宰相门庭。即使同样是统治者阶级,它们内部还是有等级上的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叫「门第」。魏晋南北朝时代就很讲究门第,有显赫的「高门」,也扉扇阖 有地位较低的「寒门」,《晋书·刘毅傳》「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上品」就是高官,「下品」就是地位低的官;整个官僚机构都在大地主阶级把持之下,这就是所谓「豪门世族」专政。在这种门第观念的影响下,当时人的「理想」就是向上爬,这叫「光大门庭」;在婚姻方面则产生「门当户对」,高门和寒门都不能通婚,更谈不到和普通百姓了。另一方面,普通百姓的住处是「积土为室,编蓬为户」(东方朔《非有先生論》)的简陋的房屋,谈不上有院套和门庭,所以这样的人家被称为「户」。《史记·留侯世家》「封万户」,「封万户」就是一万个家庭都给他交租纳税。百姓常根据自己的职业被称为「农户」、「船户」、「渔户」、「猎户」、「佃户」、「棚户」、「屠户」、「铺户」等,他们就是种地的人家、撑船的人家等的意思;他们和「权门」、「豪门」、「将门」、「相门」之间的关系,是阶级的关系。有一些称「户」的也是统治阶级如「大户」、「粮户」、「富户」等,但他们一般说来都是不当权的,是所谓庶族地主,他们和当政的「权门也有在朝在野的区别。 此外「门」还表示学派,这是因为同一师傅的门下出来的学生(所谓「门人」、「门徒」、「门生」)往往是同一学派的缘故。过去盛行的就有所谓「佛门」、「道门」、「孔门」等等。「户」在这方面常常表示同一学派中的不同分支或不同的师承关系。《法言,君子》「吾于孙卿与见同门而异户」,即同属一个流派但是是不同分支。所以派别之间的争论叫「门户之见」;自创新说叫「自立门户」;改变学派叫「破门」。 「扉」(fei)和「门」、「户」不同,它指的是门扇,《說文》「扉,户扇也」。「门」和「户」指可以开合供出入的设施「扉」是构成「门」或「户」的部件。《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子尾抽桷(jué,椽子)击扉三」「击扉」就是敲打门扇;《本事诗》「崔护清明日独游城南,遇一女子,彼此目注者久之……来岁清明日,独往寻之,门已扃锁,崔因题诗于左扉」,门有两个门扇,「题诗于左扉」就是在左边的门扇上题诗。古代还常说「柴扉」、「荆扉」、「竹扉」、「绮扉」等,这是就门扉的材料说的,如陶潜《癸卯十二月中作与从弟敬远》「顾盼莫谁知,荆扉昼常闭」。现在「扉」已经很少用了,只有书籍的封面後和封底前的空白页还叫「扉页」意思是翻开它才是正文,正如推开门扇才能人室一样。 「扉」还叫「扇」,叫「阖」。《礼记·月令》「[仲春之月]耕者少舍(有点空闲),乃修阖扇」,「阖和「扇」都指「扉」。上引《礼記》郑玄注说「用木曰阖,用竹苇曰扇」这是就材料说的;从用途上说,应该是通车马的大门的门扇叫「阖」,小门小户的门扇叫「扇」。《管子·八观》「闾闬不可以毋(无)阖」,「闾闸」(han)是里巷的大门,因为门大,所以要用木材制造,以便坚固、持久;《水经,湿馀水注》「有石室三层,其户牖扇扉,悉石也」,室内的「户」和「牖」的门扇才叫「扇」、叫「扉」,贫穷人家的「扇」、「扉」一般是用柴、竹、苇等编扎的,所以郑注说「竹苇曰扇」。另外,从上引《水经注》的例还可说明,不仅门扇、户扇可以称「扇」、「扉」,窗扇也可以称「扇」或「扉」。苏轼诗「终夜摇窗扉」中的「扉」就指窗扇。现代、表窗扇的「扇」、「扉被「户」代替了,所以现代说「窗户」。现代的「窗户」,不是「窗」和「户」的意思,它是「窗扉」、「窗扇」的意思。 在汉语词义系统演变当中,「门」代替了「户」,门扇、户扇、窗扇等不用单独的词表示了,所以「扇」和「阖」的本义现在不用了,常用的是它们的引申义。「扇」由门扇引申为计算门扇窗扇的量词,如一扇门,两扇窗户;更常用的是它的比喻意义——扇子。「阖」则常用做动词,表示关闭,如《易·繫辭上》「一阖一辟谓之变」;还当副词用,表示全部,「阖家」就是全家的意思。 【闱闺阁闼】 这些词都指门。《爾雅·釋宫》「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 「闱」(闈,wei)特指宫中的小门。《周礼·地官·保氏》「[保氏]使其属守王闱」,注「闱,宫中巷门」。「宫」最初指包括住室在内的院落,後来才专指王宫;在宫禁之内还划分成若干小的院落,这就是後代所谓「宫掖」,因为它们在宫殿两侧,像人的腋窝一样;这些小院落的门叫做「闱」,後来叫「掖门」。《礼记·杂记下》「夫人至,人自闱门」,疏「闱门,旁侧之门」。因为王宫的两侧是帝王嫔妃居住的地方,所以「宫闱」习惯上指嫔妃的住处,如:杜甫《承闻河北诸道节度人朝欢喜口号》「燕赵休矜出佳丽,宫闱不拟选才人」,「宫闱秘史」就是关于皇帝的后妃的一些秘密传说。 闺(閨,gui),最初写作「圭」。「圭」是上圆下方或上尖下方的一种玉器。古代穷人的居室经常是在墙壁上挖一个洞,形状是上锐下方,象「圭」一样,所以叫做「闺窦」。《左傳·襄公十年》「筚门闺窦之人而皆凌其上,其难为上矣」,杜注「筚门,柴门。闺窦,小户,穿壁为户,上锐下方,状如圭也」。「闺」後来常用来指内室的小门,如《礼记·乐記》「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连带地「闺」也指内室。枚乘《七发》「今夫贵人之子,必宫居而闺处」,这裏的「闺」就指坐落很深的内室。「闺」作为住处,最初不限于女子住的地方,男子住处同样可以称「闺」。《史记·汲郑列傳》「黯多病,卧闺阁内不出」;《漢書·司馬遷傳》「身直为闺之臣,宁得自引(引退)深藏于岩穴耶」:後一例是司馬遷受宫刑之後,说自己好比在闺閤内的仆役,这裏「闺閤」有宫禁的意思。後来,因为妇女都住在内室,所以「闺」就特指女子的卧室了,如王昌龄《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这样一来「闺女」,成为未出嫁的女子的称呼;「闺范」就成为妇女所应遵守的封建道德了。「闺」由门而指室,由内室转而指妇女了。 閤(gé),《說文》「门旁户也」。「閤」原指边门,如《漢書·韩延寿傳》「入卧传舍(驿站),闭閤思过」。和「闺」一样,「閤」也由边门,转而指内室,又变为特指妇女的卧室。《木兰诗》「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阁」和「阁」通用,「閤」後代多写成「阁」,所以後代出嫁叫「出阁」。 闼(闥,tà),也指院落内部的小门。《後漢書·张步傳》「[王闳]即带剑至宣德後闼」,这裏「後闼」即後门。《漢書·樊哙傳》记载,在鸿门宴上,樊哙「排闼直人」,颜师古注「闼,宫中小门也;一日门屏也」。一般说解的人都说,比「闺」更小的门叫「闼」。 【牖向窗】 古代的居室一般是一门一窗,门和窗一般都朝南开,门叫做「户」,窗叫做「牖(you),如:《老子》「凿户牖以为室」;陆机《拟明月何皎皎》「安寝北堂上,明月入我牖」。「牖」和「户」有相似之处,都是可以开合的,只是「牖」离地高,只用来通风采光,不用来出入罢了,所以谢朓《新治北窗和何从事》诗说「辟牖期清旷,开帘候风景」。有「牖」有「帘」,这是就富有者的住室说的,穷人是办不到的。贾谊《过秦論》「陈涉,瓮牖绳枢之子」:「瓮牖」就是用破瓮嵌在墙壁上当窗,「绳枢」就是用绳套来当门轴。 「向」指在住室北面开的窗,《說文》「向,北出牖也」。《詩·豳風·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jin)户」,「塞向墐户」说的是冬天快要到了,把朝北开的窗子堵上,把用柴草编的门用泥抹上,做防寒的准备。「向」也写作「嚮」,《荀子・君道》「便嬖(pianbi,统治者所亲近宠爱的小臣)左右者,人主之所以窥远收众之门、户、牖、嚮也」,「牖嚮」就是「牖向」,南窗和北窗。後来「向」被借为方向、朝向的「向」了。 「窗」(愈、、)古代曾经特指天窗,《說文》「在墙曰牖,在屋曰窗」:墙上开的窗叫「牖」;屋顶上开的叫「窗」。根据考古发掘知道古代的穴居,半穴居时代,或後来农奴住的是地穴或半地穴式的「房屋」,它是在地面上掘一个数米左右的坑,周围加培矮墙,坑当中立柱盖顶,出入口有斜坡或台阶,和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住处差不多。在这样的住处裏不可能在墙上开窗,只能从顶上开天窗。这天窗是窗户、烟筒两用的,晴天可以采光,做饭或取暖时可以出烟。现代南方许多地方还把烟筒叫「烟囱」,实际就是「烟窗」。《汉官仪「泰山直上七十里,至天门,如从穴中窥天窗」,这裏说从下往上看,天门像「天窗」一样。「囱」实古天窗象形字。 在房屋建于地上,在统治者建造的宫殿高阁裏,开在高处的窗户也称作「窗」。何晏《景福殿武》仰观绮窗,周览菱荷」,主延寿《鲁灵光殿赋神仙岳岳(立貌)于栋间,玉女窥窗而下视」:既然从下边要「仰观」,从上边要「下视」,可见「窗」还是在高处。「窗」无论是简陋的住房或高大的建筑,都是必备的,所以後来,「窗」通行开了,逐渐代替了居室才有的「牖」和「向」,开在墙上的「牖」、「向」也叫「窗」了。鲍照《玩月》「玉钩(指月)隔琐窗」,李白《静夜思》「窗前明月光」:其中的「窗」都是墙上开的窗子了。这种取代在于「窗」在口语中的势力,因为它为民众的居室所常设,所以也为民间所常用。 【关闭扃閂】 关(關),《玉篇》「局(jiong)也」;扃,《說文》「外闭之关也」。「关」和「扃」都是「以木横持门户」(《說文》)、阻止人开门出入的门门,所不同的:「关」是为防止外人进人的、从内部闩门的门闩;而「扃」则是为防止人们从外面开门或阻止内部的人出门而在门外加的门闩。《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孙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宋書·王镇恶傳》「军人缘城得人,门犹未及下关,因得开大城东门」:前者是特殊情况,是为了夺门而出而砍断门闩;後者是一般情况,夺「关」为开门纳人外来者。《礼记·曲礼上》「将人户,视必下;人户奉扃,视瞻毋回」,《吕氏春秋·君守》「中欲不出谓之扃,外欲不入谓之闭」:入户的时候才「下扃」、「奉扃」,可证「扃」是外闭之「关」;後一例虽然是比喻用法,但可以说明「扃」是扃闭内在的东西不使外出的。 闭(閉),《說文》「阖门也;从门,才所以拒门也」,段玉裁注「从门而又象撑拒门之形,非才字也」。段注说「闭」内之「才」非「才」字是对的,它应是「艹」形的直立化,横看正是闩门形。「闭」最初也指门门。《管子·八观》「宫垣关闭不可以不修……。宫垣不备,关闭不固,虽有良货,不能守也」,「关闭」连用,皆指门门;《吕氏春秋·异用》「仁人之得饴,以养疾侍老也;跖与企足得饴,以开闭取楗也」,「饴」是麦芽糖,它既黏又稠,小偷可以用来拔出插销(楗)取下门闩(闭),可见「闭的本义是门门。 「闭」与「关」都是自内拒门的门闩,所不同的是:「关」经常用于大门,如城门、墙垣之门,所以体大而重,如:《吕氏春秋·慎大览》「孔子之劲,举国门之关」;《漢書·杨傳》「前曾有奔车抵(触)殿门,门关折、马死而昭帝崩」;「闭」则是短小的门门,所以常用于小门或户,如:《孟子·離婁下》乡邻有者,被髮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韩非子·說林下》「弱子扦弓,慈母人室闭户」:「闭户」也就是门门,「闭」用为谓语。「扁」,《集韵》「一日鼎扁」。「鼎扁」就是鼎杠,是穿到鼎耳间来搬鼎或抬鼎用的木杠,一般长二尺左右,所以用到门上指「短关」,与「闭」相似,只有内闭与外闭的区别,正因为如此,「扃」也与「闭」常对举或连用,如:《韩非子·扬权》「上固闭内(纳)扃,从室视庭」;《漢書·外戚传下》「应门闭兮禁闼扃」。当然,这种区别具有相对性。 「关」、「闭」、「扃」都指门闩,它们的动词用法都有关闭门户的意思,如:《淮南子·览冥》「城郭不关」陶渊明《归去来兮辞》「门设而常关」;如:《老子》「塞其兑,闭其门」,《易·復》「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如:颜延之《阳给事诔》「金柝夜击,和门昼扃」,李白《赠清漳侄聿》「牛羊散阡陌,夜寝不扃户」。不过,「关」因为是大门的门闩,因而常用的引申义多指在来往交通要道上设置的关隘、要塞,很少用于关闭义,尤其在先秦更是如此,如:《孟子·梁惠王下》「关市譏而不征」;「关」用于关门时,也经常用于「门」,很少用于「户」。「闭」则泛化,既可用于「门」,也可用于「户」、「关」等,成为关闭义的主要用词,甚至可以开合的都可以用「闭」,如「闭口」、「闭目」等。这或许是因为人们日常所关的主要是居家的门户的原因吧。「扃」除用于门户外,还用于箱柜之类的闭锁,如《酉阳杂俎,语资》「见草中一柜,扃锁甚固」。这是因为「扃」作为名词还常用于表箱笼上的闭锁工具的缘故。 「关」、「闭」、「扃」因为经常用于动词义和引申义,汉以後作为门插关义由「栓」、「檩」、「闩」所填补。栓《廣雅·釋器》「木钉也」,《集韵》「贯物也」;,《玉篇》「木机」;门《字汇补》「门横关也」:它们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栓」等最初指木钉,引申开来贯通门纽的门关也称作「栓(榐、闩)了。 【陛除阶阼梯】 这一组词都是指从低处上到高处的阶梯。 古代的殿堂都建筑于夯土的台基之上,所以登上殿堂要有台阶。「陛」是从低处上到较高处的台阶,《說文》「陛,升高陛也」。《漢書·高帝纪下》「大王陛下」,注「陛者升堂之陛」。「陛」是高的台阶,封建社会皇帝住的殿堂地基最高,台阶最多,有九级,後来说用「陛」专指皇帝殿堂的台阶,《玉篇》「陛,天子阶也」。所以後来称皇帝叫「陛下」,谒见皇帝叫「陛见」,辞别皇帝叫「陛辞」。「除」也是宫殿的台阶,《說文》「除,殿陛也」。《漢書·王莽傳》「自前殿南下椒除」,注「殿陛之道也」。後来「除」也指一般的台阶。如:杜甫诗《对雨书怀走邀许主簿》「相邀愧泥泞,骑马到阶除」。「除」是汉以後兴起的关于台阶的称呼,它也可以用于一般的台阶,而且常和与台阶相连的「途」有关。「除」在古书中以至现代常用来表示除去之意,如:《荀子·臣道》「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这是另一个词,同阶除的「除」,看不出有什么联系。 「阶」(階堦)在先秦比「陛」和「除」使用的范围广。作为一个具体名词来说,「阶」有两个义。一个是和「陛」、「除」同类,都是台阶,既可以是殿的台阶,也可以是堂的台阶。《說文》「阶,陛也」。《書·大禹谟》「舞干羽于两阶」,「干」、「羽」都是舞时用的道具,「两阶」是殿堂前东西两个台阶。「阶」的这一个义一直沿用一来,如:李白《玉阶怨》「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现在还说「台阶」、「砖阶」、「石阶」等。「阶」的另一个义相当于现在的梯子。《礼记·丧大記》「虞人设阶」,注「阶,所乘以升屋者」,这就是说「阶」是登着它上房的东西,也就是现在的梯子;《孟子·万章上》记载舜的父亲瞽瞍要害死舜,叫舜上到仓子上边去修理仓子,然後「捐阶,瞽瞍焚廪(lin)」,注「廪,仓;阶,梯也」,「捐阶……焚廪」就是去掉梯子之後把仓子点着,想烧死虞舜。「阶」是分层的,一层比一层高,因此引申为等级的差别,例如旧社会官吏的等级叫「官阶」,现在事物发展的段落叫「阶段」,在一定社会的生产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叫「阶级」。「阶」是从低处升到高处的一个条件,因此又引申为某一个事物是导致某一种结果的条件。如:《国语,周语》「夫婚姻,祸福之阶也」,这是说婚姻是招来祸或福的一个条件。「阼」(zuo)是阶的一种。古代的殿堂有东、西两个阶,东边的阶叫「阼」接见宾客的时候,宾从西阶上来,主人站在东阶也就是「阼阶」迎接,所以「阼」又叫「主阶」《說文》「阼,主阶也」。如:《仪礼,乡射礼》「席主人于阼阶上」注「阼阶,东阶」。《孔子家语,儒行解》「孔子既至舍,哀公馆焉。公自阼阶,孔子宾阶,升堂立侍」。古代皇帝即位或祭祀时都从阼阶登上殿堂,所以皇帝即位也叫「践阼」。 「梯」是从低处上到高处用的一种器械。「梯」同「除」、「阼」之类的差别是:「梯」是木做的,一般说是可以移动的。「除」、「阼」之类是砖、石等砌成的,是不能移动的。《戰國策·宋策》「公输般为楚设机,将以攻宋,……墨子曰:闻公为雲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雲梯」是很高的梯子,用来爬城墙的。古代登楼也用「梯」,但是古代的楼梯同现代的楼梯不全一样:现代的楼梯一般都是固定的,不能随意移动的;古代的楼梯往往是可以移动的,同现在的梯子很相近。《孙子,九地》「如登楼而无梯阶」《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记载刘表的儿子刘琦要同诸葛亮密谈保全他自己的办法,和诸葛亮「共上高楼,饮宴之间令人去梯」:可见这个楼梯是可以临时撤走的。「梯」也引申为导致某种结果的条件,如《史记·趙世家》「毋为怨府,毋为祸梯」。 【栏槛楯干】 古代表示栏杆的词出自两个系统:一是起遮挡作用的「栏」、「槛」;一是起保护作用的「楯」、「干」。 栏(欄),《玉篇》「栏,栏檻,以木为之」。如:祖咏《清明宴司勋刘郎中别业》「栏前花覆地,竹外鸟窥人」;罗隐《柳》「一簇青烟锁玉楼,半垂栏畔半垂沟」。 槛(槛,jiàn),《华严经音义,上》「槛谓殿上之阑也」。如:《漢書·翟方进傳》「柱槛皆衣素」,颜师古注「槛,轩前阑版也」;王勃《滕王阁序》「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槛」、「栏」同源,都来自圈养牲畜、禽兽的圈牢。《說文》「槛,栊也……;一曰圈」,如《中論》「苟得其躯而不论其心也,斯与笼鸟槛兽无以异」。《廣雅・释室》「栏,牢也」如:《晏子春秋・谏,下》「今公之牛马老于栏牢,不胜服也」。「槛」亦作「闲」,《韵会》「闲为马阑也」,如:《漢書·百官公卿表》「太仆,又龙马、闲驹、橐泉、騊除、丞华五监长丞」,颜师古注「闲,阑,养马之所也故日闲狗」。「栏」,古作「阑」,《廣雅・释言》「阑,闲也」,如《盐铁论,後刑》「是犹开其阑牢,发以毒矢也」。 「槛」、「栏」都由圈住牲畜野兽不使逸出的设施扩展为在高大建筑上遮于四边防人失坠的或圈住东西不使人人的设施。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庾信《朱雲折槛赞》「身摧栏槛,义烈风雲」;《南齐書·高帝纪》「栏槛以铜为饰者,皆改用铁」。它们之间除来源和使用的先後之外看不出区别。「槛」使用较早,逐渐为後起的「栏」所取代;就来源说「栏」是由动词遮栏义转化来的因此带有更大的普遍性、宽泛性,所以後来居上,取代了「檻」。 楯(shun),《說文》「阑槛也」。「楯」也是栏槛:司马相如《上林賦》「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拖于楯轩」,注「应劭曰:楯,栏槛也」;何晏《景福殿賦》「楯类腾蛇,槢(í,楔子)似琼英」。「楯」是「盾」的分化字;所以把栏槛称作「楯」是因为槛栏的作用和「盾」一样,是保护人的安全的。正因为如此「栏楯」常连用,如《南史·梁宗室萧正义傳》「顶犹有小亭,登降甚狭……正义乃广其路,傍施栏楯」干,《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干」。「干」与「盾」同物异名,如《礼记·檀弓下》「执干戈以卫社稷」。所以「栏楯」亦称「栏干」或「栏杆」如:元稹《连昌宫词》「上皇正在望仙楼,太真同凭栏干立」;白居易《寄湘灵》「遥知别後西楼上,应凭栏杆独自愁」。称栏槛为「栏干」和称为「栏楯」相同,也是说「栏干」起拦护作用。 《史记·袁盎晁错列傳》「百金之子不骑横」,索隐「宫殿四面栏纵者日栏,横者曰楯」,用纵横来区别「栏」、「楯」这有一定道理,因为栏干的护板都是横的。不过「槛」、「栏」与「楯」、「干」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横直,说「槛」、「栏」时,也包括其横杆或横板,说「楯」、「干」时,也包括它的竖柱。杜牧《阿房宫賦》「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郭」「直栏横槛」也不说明直的称「栏」,横的称「槛」,只是随文参错而已。从命名的意思上说,「栏」、「槛是从阻止向前、将人拦于栏槛之内命名的;「楯」、「干」则是从保护人身安全、防止失足坠落着眼的。它们是无分干纵横的。「栏」、「槛」是基本名称,「楯」、「干」是作为附属的作用後加上去的。 【垣墙墉埒壁堵】 垣(yuán),《說文》「墙也」,《釋名·釋宫室》「垣,援也,人所以依阻以为援卫也」。「垣」就是「墙」,《释名》说它是人赖以起屏障、保护作用的建筑是对的,但说它和「援」同源就不对了,它应是和「圆」、「环」同源的,是围绕在四周的。《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以纳车马焉」,这是围绕居室馆舍的「垣」;《荀子·富国》「垣窖仓廪者,财之末也」,注垣,筑墙四周以藏榖也」,这是保护财物的「垣」。 墙(牆),《說文》「垣蔽也」,《廣雅·釋宫》「垣也」。「墙」与「垣」常常合使用,如:《書·费誓》「无敢寇攘,逾垣墙,窃牛马,诱臣妾」;《戰國策·燕策》「国之有封疆,犹家之有垣墙」。 古人认为「垣」和「墙」的区别在于高低,《詩·大雅·板》「价人(武臣)维藩,大师维垣」,疏「垣者,小墙之名」;段玉裁《說文》注「垣自其大言之,墙自其高言之」:一般说来这是对的,但不是要害所在。从词源看,「垣」来自「圆」、「圜」,它的侧重之点在于围绕不在于高低。「垣」固然可以矮,但也可以是高的,比如「城」可以叫「城垣」,古代宫廷、官署称「掖垣」、「谏垣」,这种「垣」不见得低,它们之称「垣」都在于是环绕于四周,孤立的一堵墙不能称「垣」,天文学上的「天市垣」、「紫微垣」……,也是因为它们构成一个圆形星区。「墙」,《釋名·釋宫室》「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墙」来自于「障」,是从遮蔽、阻碍作用命名的,所以不论高低,只要起障蔽作用都可以叫「墙」。《韩非子·内储说上》「筑十版之墙」,这是高墙;《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吴子门焉,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这是矮墙。不论高墙与矮墙,都是从遮蔽作用着眼的。「墙」起障蔽作用,所以高矮成为关键因素;「垣」起拱卫作用,所以大小成为要素。 墉(yong),《爾雅·釋宫》「墙谓之墉」《韵会》「卑曰垣,高曰墉」。「墉」与「邕」、「拥」同源,它是环绕于四周的起拥蔽作用的高墙。在环绕义上「墉」和「垣」相通,在高峻障蔽义上它和「墙」相通。《詩·周硕·良耜》「其崇如墉,其比如栉」,「墉」是高墙;张协《七命》「圜以万雉之墉」「墉」是高垣。「垣」和「墙」是起围绕障蔽作用的,「墉」则主要是起防卫作用的,如:《易·同人》「乘其墉,弗克攻」;《詩·大雅·皇矣》「与尔临冲,以伐崇墉」。古代大奴隶主、封建主所筑的又厚又高的垣墙称「墉」,如:《韩诗外傳》「人其邑,墉屋甚尊,树木甚茂」;为保卫城邑而修筑的高墙也叫「墉」,这种「墉」就是城垣、城墙了,所以《說文》说「墉,城也」。《左傳·襄公九年》「祝宗用马于四墉」,注「墉,城也」。作为防御工事的垣墙,古称「墉」後称「城」、「郭」,不过「墉」也可以兼称能起防卫作用的高大的墙垣。 埒(liè),《說文》「庳垣也」,《廣雅·釋宫》「堤也」。「埒」是较「垣」矮的起坏绕作用的短墙,如:《三國志·魏书·鲍勋傳》「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急就篇》注「今之圃,或为短墙,埒之谓也」。这种「埒」其实只起限定标志的作用,不起遮蔽、防卫作用,所以它引申出界限义,各种起界限作用的田埂、水堤等等都可以称「埒」,如:《淮南子,本经》「菑(除)榛秽,聚埒亩,芟野菼,长苗秀」;谢灵运《山居賦》「阡陌纵横,塍埒交经」。 壁,《說文》「垣也」。不过「壁」和「垣」有很大的不同。《釋名·釋宫室》「壁,辟也,所以辟御风寒也」,「壁」来自「避」,是挡风遮雨、抵御寒冷的设施,所以作为墙它不指绕于外的垣墙,而指居室四周的墙壁。《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家居,徒四壁立」,是说室内空无所有,只有四面的墙壁;又《儒林列傳》「秦时焚書·伏生壁藏之」「壁藏」是在屋子的墙壁裏保存起来。「壁」在古代还有一个用法,就是表示军队野战时临时修的防御工事,这是从避敌进攻角度说的,《正字通》「壁,军垒也」。《史记·项羽本纪》「诸侯军救钜鹿者十馀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侯皆从壁上观」,「十馀壁」是十多个营垒,「从壁上观」是从军垒上观看;何承天《上安边論》「坚壁清野,以待其衅」,「坚壁」是修筑营垒。「墙」因为应用最广,所以在使用中逐渐泛化了,成为起障避防卫作用的建筑物的统称,所以「垣墙」、「城墙」、「墙壁」都可以结合使用了。 堵,古代不表示堵塞,堵塞的意思用「塞」,不用「堵」。「堵」最初是墙的长度单位。古代的「墙」多是板筑的,就是在夹板当中填土、夯实筑成的。《公羊传·定公十二年》「五板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板」就是用来筑墙的木板,据说每块板的长度是一丈(周尺一丈相当于现代的七尺左右),宽是二尺;「五板」是指累叠起来的五块板,这是普通的墙的高度;长一板高五板叫「一堵」,换句话说,当时长一丈高一丈的墙叫「一堵」。《詩·大雅·绵》「筑之登登……,百堵皆兴」,「百堵皆兴」意思就是百丈长的墙同时开筑,这反映了驱使大批奴隶进行劳作的情况;《礼记·儒行》提到「一亩之宫,环堵之室」,所谓「环堵之室」就指四面各一堵的方丈之室,是狭窄的小屋。「堵」现在还用,不过已经不是长度单位,而是计量单位了;百丈的墙,古代叫「百堵」,我们现代只要是同一面墙,不论多长都只叫一堵墙了。在秦汉之後,墙的长度单位也用丈、里等来计算了,「堵」就相应的由表示墙的长度变为表示墙本身了。「堵」作为墙用经常表示房屋的墙。李白诗「荒城空大漠,边邑无遗堵」,「无遗堵」就是连破房框都沒剩下;《唐书·宋璟傳》「广[州人以竹茅茨屋,多火。璟教之陶瓦筑堵……,越俗始知栋梁,利而无患灾」,「筑堵」就是筑屋墙。正因为「堵」多指屋墙,所以连带地也用「堵」指居室住处。《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记载,诸葛亮和司马懿在渭南对垒,诸葛亮「分兵屯田,耕者杂居于渭滨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安堵」就是安于其住处,不受骚扰。 【桢幹板】 「桢」(植,zhen)和「幹」(亦作「榦」,简化汉字时与「干」音近归并)都是古代筑墙用具,《爾雅·釋诂》「桢……,幹也」。它们常连用,如:《書·费誓》「鲁人三郊三遂,峙(立)乃桢幹,甲戌,我惟筑」。关于「桢」、「幹」的说解,历史上有很大分歧。其中对「桢」的说解无异辞,《尔雅》郭璞疏「桢,正也,筑墙所立两木也」,把板筑时立于两边逼住夹板的立柱叫做「桢」;对「幹、桢」的说解就大相径庭了:《說文》「幹,筑墙端木也」,这是认为「桢」、「幹」同物异名的说法;《玉篇「幹,筑垣板也」,这是认为「幹」是两立柱间横放的夹板。《左傳·宣公十一年》「令尹艾猎(人名)城沂,使封人虑事,……平板幹,称畚筑」,杜预注「幹,桢也」,孔颖达疏「幹在墙之两端树立之,即桢是也」,同许慎;《尚書·费誓》正义「题(首)日桢,谓当墙两端也;旁曰幹,谓在墙两边也」,《尚书精义》引张无垢说「当墙两边障土者谓之榦,榦即《诗》(《大雅,绵》)所谓之缩板」,同《玉篇》。 按,两说可统一于板筑发展的过程,关于「幹」的矛盾说法实际上反映的是作为板筑工具的「幹」的古今义。最早的公社营地当是树栅为寨的,後在外掘壕累土为防。古人正是在栅朽或栅毁而掘壕所堆之土不倒裏发明板筑的。所以最初的板筑应是模仿栅栏之形,在两道障子之间充土为墙的,所以「桢」、「幹」都应是直立的,只是两头的立柱需要坚硬正直之木,所以选用硬木充当。「桢」古代就是硬木的名称,《說文》「桢,刚木也」,《玉篇》「坚木也」,所以「桢」成为两端立柱之名。其馀的两旁的立柱因为是由树幹排列起来构成的,所以叫做「幹」,《說文》「幹,本也」,《一切经音义》引《苍颉篇》「幹,枝幹也」。这种原始的由木障夹土构成的墙筑起来不经济,也难以筑高墙、城墙,所以後来改进为四角立柱,横用木幹,加夯筑土,分段成墙的办法。这种办法下面部分筑过後可以抽出幹木叠加于上以使墙加高,可以十堵、百堵地连接使墙加长。这样一来,「桢」就成为每堵墙的四角的立柱,「幹」就成为两旁横放的障土的木杆了。应用木杆为横杆障土筑墙,撤杆不易,且墙面不平,所以後来改为木板,这就是後代的「板筑」了。《詩·大雅·绵》「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 捄(ju,填土)之陾陾(réng,众多),度之薨薨,筑之登登,削屡(削去突出部分)冯冯,百堵皆兴,馨鼓弗胜」,这描绘的正是板筑的情景,「缩板」即用绳子将板加固捆牢。因为「幹」常用,而且都表示直立、主幹、主体、脊骨之类的意思,「桢」很少使用,所以当「板」替代了「幹」时,「幹」以其常用的优势取代了「桢」,这样就发生了词义的错位。所以《左傳》中只有「板」沒有「桢」,後世提到「桢」只是为文章古雅而使用古词。「桢」实际上只保留在「桢幹」、「贞幹」这样的词组裏,而体现的则是其用于人事的引申义,即骨幹、中坚义,犹「柱石」、「栋梁」,如:《莊子·列御冠》「鲁哀公问于颜阖曰:吾以仲尼为贞幹,国其有瘳乎」;《後漢書·卢植傳》「[卢植]名著海内,……国之桢幹」。单用时,早期还偶尔用「桢」表骨幹义,如《詩·大雅·文王》「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桢」;後来的典籍就用「幹」了,如《国语,晋语》「政之幹也」,注「幹,桢幹也」。注意,古代表中坚的「幹」常误作「翰」,如:《詩·大雅·崧高》「维申及甫,维周之翰」,传「翰,幹也」;《漢書·诸侯王表序》「大宗惟翰」,颜师古注「大宗以为桢幹,谓王之同姓也」。 【版板钣】 版,《說文》「片也」,段注「旧作判也』,浅人所改」;板,《玉篇》「木片也」,《正字通》「解木为薄片也」。「版」、「板」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板」後起;它们都是整块木头分解出的薄片,不过「板」後来也起了分化字的作用。 「版」原指木板,不同用途的木板都可以叫「版」。《孟子·告子下》「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版」指筑墙的夹板;《論語·乡党》「凶服者式(轼)之,式负版者」,「版」指记有户籍、画有地图的木板;《三國志·魏书·张既传注》「常畜好刀笔及版奏,伺诸大吏有乏者,辄给与」,「版」指简牍;《宋史·崔颐正傳》「咸平初,又有学究刘可名言,诸经版本多舛误」,「版」指雕刻印刷的木板。上述的「版」也都可以写作「板」。唐宋以後,雕版印刷盛行,为使印书的「板」和木板、手板、拍板的「板」区分开来,「版」和「板」逐渐发生了分工:这就是有关书籍印刷的刻板、板本、翻板、板图用「版」,其他的用「板」。 「版」、「板」在使用中也泛化,不限于木版和木板,凡片状物都可以称「版」、「板」,如石板(版)、铁板、铜板(版)等。有一种作为贵重货币的金板,因为是货币,怕造成混淆就造了从金的「钣」,《爾雅·釋器》「鉼金谓之钣」。近代各种金属板应用日益广泛,为区别于木板,这些钢板、铝板的「板」就也写作「钣」了,这可以看做是「钣」的扩大。 【垣院苑】 这是一组同源分化的近义词。 垣,《說文》「墙也」。「垣」与圜、环等同族,一般的墙,如房屋的墙、室内的墙不能叫「垣」,只有四面环绕的墙才叫「桓」。《墨子·备城門》「周垣之高八尺」,「周垣」就是环于四周的墙垣;《荀子·富国》「垣窖仓廪者,财之末也」,注「垣,筑墙四周以藏也」,在四周筑起的起保护作用的墙叫「垣」。「城垣」所以叫「垣」,因为它是环于四周起保护作用的;古代天文学上划分出的星区有「紫微垣」、「天市垣」等,所以称「垣」,是因为它们是由众多的星构成一个围墙样的圈子的缘故。 院,最初是「垣」的异体字,《廣雅·釋室》「院,垣也」。《墨子·大取》「其类在院下之鼠」,「院下」就是「垣下」,环绕于四周的墙下。後来,「垣」和「院」发生了分工:「垣」仍然指垣墙;「院」则指垣墙所圈起的部分,指「院落」,如:白居易《宴散》「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又《寻郭道士不遇》「看院只留双白鹤,入门唯见一青松」。「剧院」、「书院」、「道院」等,都因为有垣墙围绕、自成院落而得名。正因为如此,《增韵》说「有墙垣者曰院」。 苑(yuàn),《一切经音义・十九》「有垣曰苑」,又「三苍云:养牛马林木曰苑」,《說文》「苑,所以养禽兽」。「苑」也是由墙垣围起来的,所不同的是:「院」是人的生活区,多半是围绕于房屋四周的,如「四合院」、「大杂院」;「苑」是圈起来的人的游乐区,是养禽兽、种花木的。《漢書·景帝纪》匈奴入雁门,至武泉,人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苑」是为养马而圈起来的;《海山記》「大业六年,後苑草木鸟兽繁息茂盛……帝多幸苑中,去来无时」,「苑」是供游乐的,正因为如此,「苑」较「院」大得多。《大业杂記》「[隋大业]元年夏五月,筑西苑,周二百里,其内造十六院」,「苑」中造「院」,可见「苑」大、「院」小。「苑」是供饲养、游乐的大「院」。 【樊藩篱筚】 这组词在表示用竹木之类的枝条所编织的遮拦物上意义相同。 樊(fán),《爾雅·釋言》「藩也」;《說文》作棥」,也说「藩也」。「樊」古字作树木交叉编织之形,或加双手(讹为大),成「樊」字。「樊」是个动词,特指编篱笆:《詩·齐風·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折柳樊圃」就是折来柳枝为菜园或果园编织篱笆;左思《蜀都賦》「樊以蒩(草名)圃,滨以盐池」,也是以「蒩」樊圃的意思。「樊」後来名词化,由编篱笆的行为转指篱笆本身了,所以《尔雅》、《說文》说「藩也」。《詩·小雅·青蝇》「营营青蝇,止于樊」,传「樊,藩也」;《莊子·養生主》「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樊」亦是「藩」。 藩(fān),《說文》「屏也」,《釋文》「篱落也」。藩」是为名词的「樊」另造的字《集韵》「藩亦作樊」;「屏也」是就它起遮栏、阻挡作用说的。《易·大壮》「羝羊触藩,羸其角」,这是说公羊用角触篱笆;《詩·大雅·板》「价人维藩,大(太)师维垣」,这是把甲士比作起屏障作用的篱笆。(籬)《集韵》「藩也」《釋名·釋宫室》「篱,离也,以柴竹作之,疏离离也」。它的实际词源可能是「罗」,「离」、「罗」古同音,都由交叉编织得名。「篱」较「樊」、「藩」後起,最先见于《楚辞·招魂》「兰薄户树,琼木篱些」,朱熹注「言兰薄当户,又以嘉木为的篱落」所以,它可能是後起的楚方言词。例:《晋书·庾衮傳》「与弟子树篱,跪而授条」;阮籍《咏怀》「下集蓬艾间,上游园圃篱」。「篱」後来成为篱笆的通语。 「樊」、「藩」、「篱」所指的是同一物。「樊」、「藩」首先分工,这种分工就是由「藩」表篱笆,而「樊」专指编组起来防鸟外逸的笼子。这一意义前引《莊子》已见端倪,後来就专指圈鸟的鸟笼了。如:《拾遗記》「燃丘之国献比翼鸟,雌雄各一,以玉为樊」;又「……罗之,得一白鹭,以为神物,于是以金为樊,置于宫中」。正因为如此,「樊笼」常常连用,如:《南史·何尚之傳》「雲霄之翼,岂顾笼樊之粮」;《隋書·卢思道傳》「窘束笼樊忧惮刀俎」。「藩」因为在《诗》中用以比喻国之屏障,後来这一比喻义得到发展,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封建亲戚,以藩屏国」;《漢書·叙传下》「建设藩屏,以强守圉」。後来的「藩国」、「藩镇」……都由此形成。篱笆义逐渐专用「篱」来表示了,虽然有时还「藩篱」、「樊篱」连用。 筚(篳,bi),《說文》「藩落也」。许慎虽然用「藩落」来释「筚」,可是「筚」和「藩」却有很多不同处。考察「筚」,可以看出,它幾乎总是和「门」、「辂」相关,如:《左傳·襄公十年》「筚门圭突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难为上矣」注「筚门,柴门;圭窦,小户,穿壁为户,上锐下方,状如圭也」;《礼记·儒行》「筚门圭窬,蓬户瓮牖」,「窬」(yù)是门边小洞;《左傳·昭公十二年》「昔我先王熊绎,辟(僻)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又《宣公十二年》「训之以若敖、蚡冒之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注「筚路,柴车;蓝缕,蔽衣。言此二君勤俭以启土」,疏「以荆竹织门谓之筚门,则年路亦以荆竹编车,故谓筚路为柴车」。後世的应用中,「年」也限于表「筚门」、「筚路」如:《晋书·葛洪傳》「藜藿有八珍之甘,蓬筚有藻棁之乐」,「蓬年」是「蓬户筚门」之省;又《贺循傳》「帝遗书曰:常愿弃结驷之轩,轨策柴筚而造门」,「柴」即「筚路」。不论编竹柴为门也好,为车箱或车棚也好,它们都是密集编组的,不似篱笆,疏疏交叉;这是因为藩篱只起阻拦作用,而「筚」是起遮蔽作用的。从词源上看「筚」应与「蔽」、「闭」「庇」、「算」、「壁」、「韠」等同族,它们都是表遮蔽的。就物来说,「算」是在甑鬲中遮住米使不漏下的,「壁」是遮风避雨的,「韠」是蔽膝,都是起遮蔽作用的,「筚」不应例外。 【奥窔屋漏宧】 这组词是居室内的四个角落的称谓。要理解这组词的命名,须回溯原始的居室。 从西安半坡遗址所恢復的古代居室看,它们都是半地下的,上覆屋顶,门南向,出入有台阶。屋中有两支柱支撑屋顶,人门两边与两柱(楹)间编有隔墙的避风,室中偏後有火塘,门是透光处,屋顶开天窗以采光并出烟,方向多偏西北。理解了居室的这个格局,就容易懂得四隅的名称了。 奥(ào)《說文》「奥,宛也,室之西南隅」《釋名·釋宫室》「宫中西南隅日奥,不见户明,所在秘奥也」。「奥」与「隩」、「坳」、「幽」,同源,它指屋子的西南角,是室内最幽暗的场所,如《楚辞·招魂》「经堂人奥,朱尘(红的承尘)筵些」。「奥」是寒冷季节最避风、最暖和地方、所以是尊长的安息处,也是供祖先神之处,在四隅之中最为尊贵。《礼记·曲礼上》「为人子者,居不主奥」,郑注「谓与父母同宫者也。不敢当其尊处,室中西南隅谓之奥」;《論語·八佾》「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奥」也是荐祭之所。在後世,房屋建于地面之上的时候,上古当「奥」之处开牖以采光,「牖」的得名即源于「奥」。 窔(yào),又作「突」,《爾雅·釋宫》「东南隅谓之窔」。「窔」与「奥」是同源分化之词,指的是室内的东南角,是家人起居辟寒之处。《仪礼,既夕礼》「比奠挙席拍室聚请窔布席如初」郑注「室东南隅谓之」;《楚辞·招魂》「冬有突厦,夏室寒些」,王逸注「突,複室也」。这说的已经不是穴居的「窔」,只是穴居是「窔」的方位了。「奥」与「窔」是室内相对的两角,都是幽暗之处,所以常常结合使用。《荀子·非十二子》「奥窔之间,簟席之上,敛然圣王之文章具焉」;《漢書·叙传上》「守窔奥之荧烛,未卬(仰)天庭而睹白日也」:「窔奥」、「奥窔」都指室内。当地上之居室西部开牖,室户东移之後,「奥」、「窔」就不那么隐蔽幽暗了。 屋漏,《爾雅·釋宫》「西北隅谓之屋漏」。「屋漏」既屋上天窗所开的部位,它是居室出烟、采光之处,遇雨可以遮盖起来。《詩·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传「西北隅谓之漏」疏「屋漏者,室内处所之名,可以施小帐而漏隐之处,西谓西北隅也」,孔疏语以不清,不知为设障的避雨水,还是设帐而居。《礼记·中庸》引「尚不愧于屋漏」,孔疏「言无之处尚不愧之,况有人之处,不愧之可知也。言君子无问有人无人,恒能畏惧也」。此疏贴边。在古人心目中认为,人之所为,天鉴于上,「屋漏」即上帝的观察孔,「无愧于屋漏」即无愧于天也。 宧(yi),《說文》「养也,室之东北隅,食所居」。」为室之东北角,挨近火塘,古代为饮食之处「宧」、「养」同源。「宧」在後代很少使用,其动词用法表示「养」,後来的文献多是化作「颐」,《易·序卦》「颐者,养也」。《易·颐》「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漢書·食貨志下》「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抚衰养疾」。「颐」与「养」义近同用,都指供经生活所需。古代把百岁称作「期颐」、「期颐」即达到接受扶养、供养的年纪。 「屋漏」、「宧」都是室内的活动区。 在有了四壁牖向,有了前堂後室的後代房屋格局中,「奥」、「窔」、「屋漏」、「宧」就都是历史传承的。 十七、交通 【行道路途】 这组词都指车马可以通行无阻的道路,其中「行」用得最少,而且应用的时间限于上古。《詩·豳風·七月》「女执懿筐(深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微行」就是小道;《詩·小雅·大东》「纠纠葛屦,可(何)以履霜。佻佻公子,行彼周行」,「周行」就是周人所开辟的通往东方的大道。「行」的道路义後代很少应用,通行的是「行」的动词用法,表示在道路上行走;不过,从「行」的步行、运行、德行(人生的正道)之类的引申用法中还可以看出它的本义的痕迹。在现在的字裏保留着它的道路义的残馀的,只有作偏旁用的「行」了。以「行」为形符构成的字,如「街」、「術」、「衝」、「衢」等最初都有道路义,可见「行」作道路解应该远在「道」、「路」等之前。 「道」、「路」、「途」都指道路,从前的解释说它们的区别在于宽狭的不同:可以单行一辆车的叫「途」,可以并行两辆车的叫「道」,可以并行三辆车的叫「路」,《周礼·地官·遂人》「以洫、涂、浍、道、川、路作为等差」,郑玄注「涂容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但从实际运用中看不出这种区别来。从应用上看,「道」和「路」更接近。《說文》「路,道也」,「道」和「路」常常结合使用,如:《国语,周语》「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礼记·月令》「开通道路,毋有障塞」。实际上「道」、「路」是和「街」、「巷」相对的,在都城之内的道路称「街」称「巷」,连结都城与都城、村落与村落的通道称「道」称「路」。 分开来说「道」与「导」(導)同源,是引导人们由此及彼的通路。「道」常表示由此一地通往彼一地的大路,这种路常常是比较宽的、可以通车的。《詩·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周道」就是周为行军、运输而修的国道,它平得像磨石,直得像箭一般,可见其平整宽阔;《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治驰道」「驰道」是为能迅速调兵或使车辆高速行驰而修的公路,据《漢書·贾山傳》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植树)」,其规模之大,可以想见。这些大规模的官道都称「道」不称「路」,可见「道」不窄于「路」。《孟子·梁惠王下》「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意思是心像山上踩出的小毛道一样,这些小道经常有人走就会变成「路」,隔一段时间不走,就会被茅草堵塞;後来把心忽然大彻大悟叫做「顿开茅塞」就是由这裏提炼出来的。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蹊径」再踩宽些就变成「路」了。《老子》「大道甚夷,而民好径」,「道」和「径」相对比,一个指平坦的大道,一个指崎岖的小路,可见「道」和「径」是不相容的。「路」与「蹊」、「径」接近,所以「路径」可以连用;「道」和「蹊」、「径」相去很远所以不能说「道蹊」、「道径」:由此可见,「道」宽于「路」。「道」的使用比「路」早而且广泛,因此,「道」可以概括「路」。因为「道」用得早而广,它的引申义也就特别多。人们经常用「道」来比喻方法、手段、主张、规律、真理、正义等;「路」沒有这些抽象意义。《楚辞·离骚》「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在表示抽象的正道、学说的意义上用「道」,在具体的途径义上则用「路」,这是它们之间的又一分别。 「路」的词源是「格」,「格」是来、至的意思,所以「路」作为道路,在意义上侧重于通往来。《尔雅》解释「路」时说「路」是「旅途」出门在外要走的道称「路」。《荀子·脩身》「迷者不问路,溺者不问遂,亡人好独」,《楚辞·离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又《九歌,國殤》「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杜牧《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可见长途跋涉多用「路」。正因为如此,「路费」、「路程」、「路断人稀」、「路遥知马力」和旅途有关的词语中的「路」,古代多半不能换成「道」。 「途」古代多写作「塗」或「涂」,「途」与「徒」同源,人们来往步行之路称「途」,所以它是各种类型通行道路的通称。《周礼·夏官·司马》说到「司险」的职守时说他负责「五途」,这「五途」就是「径、畛、涂、道、路」:可见「途」是个泛称,不论大道、小道,也不论城市的道还是田野裏的道,都可以称「途」。《史记·苏秦列傳》「临淄之涂,车轂(gǔ)击,人肩摩」,这裏的「途」显然是大道;《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这裏的「途」显然是小道;《荀子·劝学》「一出焉,一人焉,途巷之人也」,这裏的「途」显然是都城中的大街小巷:它们都可称「途」。正因为如此,可以说「旅途」、「征途」、「路途」、「途径」、「道听途说」、「殊途同归」。总之,不适于用「道」或「路」的地方往往可以用「途」,可见古代的「途」大致相当于现代的「道路」。 【衢衝逵康庄述街曲巷】 「衢(qú)」、「街」(简化汉字时和「冲」归并)也是道路。不同处在于「道」和「路」都是「一达」的,换句话说,由甲地通往乙地的交通线叫「道」或「路」;而「衢」和「冲」都是交通樞紐,是四通八连的道路。「衢」源于「歧」,凡是分岔的路都叫「衢」,它可以是分出两个岔的路,即所谓歧路:《荀子·王霸》「杨朱哭衢涂曰:此夫过举蹞步而觉跌(差误)千里者夫」,意思是,这是错迈半步,发觉时已经错出千百里的所在啊!又《劝学》「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这裏的所以「衢途」、「衢道」就是歧路。有分岔的道路。不论是幾条岔道都可以称「衢」。「衢」更多的是指十字路,所谓「四达谓之衢」(《爾雅·釋宫》),如:《左傳·昭公二年》「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曹丕《孟津》「通天拂景雲,俯临四达衢」。「衢」也可指五达的、六达的、七达的、以至九达的道路,如:《唐书·孤独及傳》尧设诽谤之木于五达之衢」;《淮南子·缪称》「圣人之道,犹中衢而致尊(樽)邪」。注「道六通谓之衢」;王褒《日出东南隅行》「采桑三市路卖酒七条衢」;《楚辞·天问》「靡蓱(植物名)九衢,枲华(植物名)安居」,章句「九交道曰衢」。这裏指有九个分岔。总之,以一点为中心可以通向各方的道路交叉点叫「衢」。引申开来树木等由同一点分出支权也用「衢」;《山海经,中山经》「少室之山,……其上有木焉,其名日帝休,叶状如杨,其枝五衢」,「五衢」就是同时分出五个叉。 「街」也是所谓「交道」,即道路交叉处。《左傳·昭公元年》记载,子皙和子南因为婚事发生冲突,子南「执戈逐之(子皙)。及街,击之以戈,子皙伤而归」,「及衝」,就是追到十字路口。「冲」和「衢」不同处在于「衢」是歧出侧重的是一处为基础向四方放射的道路;而「街」与重(chong)同族,它表示的是各条道路的会合处,是交通要道。所以经常说「通衢大道」、「交通要衝」。 正因为「衝」是交通枢纽,所以「衝」和侧重用于城市街道的「衢」不同,它经常被用来表示军事要地。《史记·郦生陆贾列傳》「夫陈留,天下之」,意思陈留是天下的冲要,是各条道路汇集的军事要地;《後漢書·荀或彧傳》「颍川四战之地……常为兵街」,「兵街」就是军事要地。另外「衝」还指用以冲击敌城的重型战车,《淮南子·冥览》「大街车」注「街车,大铁著其辕端,马被甲,车被兵,所以街于敌城也」;因此,冲击也叫「衝」,如「横衝直撞」,「怒髮街冠」。「衝」的冲撞义後来成为常用义。 「街」和「衢」因为是交通要道,所以多在城市所在的地区。《盐铁論》裏把燕的涿蓟、赵的邯郸、魏的温帜、齐的临淄、楚的宛丘、郑的阳翟、二周的三川等「天下名都」都称作「衢」或「衝」,就因为它们同时是交通枢纽的缘故。如:班固《西都賦》「内则街衢洞达间阎且千」;李商隐《正月十五夜》「月色灯光满帝都,香车宝辇隘通衢」。「衢」和「衝」多在城市,但不限于城市,它也可以在郊野。如《列子·汤问》记载,薛谭向秦青学唱歌,临别的时候,秦青就「饯于郊衢」;杨朱所哭的「衢涂」显然也是在野外,因为道路的交叉点可以在城市,但不必在城市。「街」也同样,《後漢書·南匈奴傳》「连年出塞,讨击鲜卑,还復各令屯列要」、「衝要」只是交通要道,是人侵必经的地方,不一定是城市。 《爾雅·釋宫》「一达谓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三达谓之剧旁,四达谓之衢,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七达谓之剧骖,八达谓之崇期,九达谓之逵」。《尔雅》的辑者为使道路名称系列化列举了从「一达」到「九达」的路的专称,但实际见于应用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逵」(kui),亦作「馗」,可能是「衢」的方言变音。《左傳·隐公十一年》「子都拔棘(戟)以逐之,及大逵,弗及」,「逵」指的其实就是「衢」;又《宣公十二年》「进復围之,三月克之,人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祖牵羊以逆」,又《庄公二十八年》「众车人自纯门,及逵市,县(悬)门不发,楚言而出」,「逵路」、「逵市」也是四通之大路,位于逵路之市。值得注意的是《左傳》这三次用「逵」,都是记郑国之事,所以俞樾在《群经平议》中说:「《傳》于鲁国多言衢,于齐多言庄,于郑多言逵」,「逵」很可能是郑方言。「康」、「庄」(莊)多见于与齐有关的记载也是事实,如:《晏子春秋·谏篇,上》「[景公]令趣驾追晏子,……公驱,及之康内」;又《问篇,下》「异日君过于康庄,闻宁戚歌,止车而听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得庆氏之木百车于庄」。上引例都是齐人、齐事,俞樾推测「庄」为齐方言,不为无据。「康庄」是「衢街」的方言音变也是四通八达的大道,无关于「五达」、「六达」;在後世,「康庄」即成为「大道」的修饰语了,如:《史记·孟子荀卿列傳》「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 术(術),《說文》「邑中道也」,它指居民点内的道路。如:《礼记·月令》「田舍东郊,皆封疆,审端经术」;左思《蜀都賦》「亦有甲第,当衢向术」。「术」在大都会兴起後,逐渐被「街」所取代,後世专用于「法术」、「技术」等用语了。 街,《說文》「四通道也」。「街」是大城市兴起的产物。「街」与「规」、「晷」同源,它是城市建设中规画整齐的四通八达的道路,和「衢」不同的是:「衢」是泛指,它既可指城市之道路,也可以指城外的交叉路;「街」则特指城市内交错的棋盘格形的路,如:《盐铁论,力耕》「经郡国诸般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者」;《三辅旧事》「长安城中八街九陌」。正因为「街」是城市中道路的名称,所以城中道路常以街命名,如「章台街」、「香街」、「万寿街」。巷,亦作「街」,《說文》「里中道也」。「巷」也是居民区中的道路,只是它比城市中的「街」狭小,它是村邑、里当中的「屋间道」,乡下或城内经再画分的平民居住区的小胡同。因为「巷」多是曲曲弯弯的,所以《增韵》说「直日街,曲日巷」。如:《礼记·曲礼上》「里有殡,不巷歌」;又《曾子问》「孔子曰:昔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因为「巷」是平民居住区的小胡同,所它湫隘狭窄,所以「陋巷」、「隘巷」常常连用,与车马填盈的、甲第林立的「街」对立,反映了城乡差别,繁华区与平民区的分别。「巷」由于不规整,所以後来常作「曲巷」,如萧统《相逢狭路间》「京华有曲巷,巷曲不通舆」。「曲」时有也成为巷的别名,如唐安平康里有鸣珂曲。 【阡陌畛】 「陌」、「阡」古代常常用以泛指田地或田野。贾谊《过秦論》「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阡陌之中」;《漢書·晁错傳》「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阡陌」就指田野或田地。 以「阡陌」称田地,这是井田制的遗留。实行井田制的时期,一个劳动力授田百亩,所以一百亩地也称「一夫」。当时井田的划分,是以一百亩为一个单位的,每百庙方田的四周掘有水沟,留有田界,小沟称「遂」,田界称「径」。更大的单位是千亩,千亩之间的沟和界称「沟」、「畛」。「沟」、「遂」是用以排水的,「径」和「畛」除起将方田隔开的作用之外,还可以供人来往行走,「径」窄些,只能通人或供牛马行走,「畛」宽些,可以通车。《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说的就是井田时期的方田划分情况。 千亩、百亩的方田也称「千」、「百」,後来为区别,字写作「阡」、「陌」了。「阡陌」本来指土地,由于邻接的关系,後来也连带地指相关的地界一即指「径」、「畛」了,所以《廣雅·釋宫》说「陌,道也」,《增韵》说「路亦曰阡」。 这种以「陌」、「阡」为单位的方田在战国时期被打破了:《史记·商君列傳》记载,商鞅「开阡陌封疆」;《史记·范睢蔡泽列傳》也记载,秦「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井田制被破坏之後,「阡陌」除了由于习惯势力,有时还泛指田地以外,更多的是作为田界或田间小道解了。曹植《送应氏》「游子久不归,不识陌与阡」,陶潜《桃花源記》「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阡陌」都指田间小道。《漢書·成帝纪》「出入阡陌」、索引引《风俗通》「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曰陌」。其实「阡陌」是与方向无大关系的,南北垅的地就南北曰「陌」,东西城的地就东西曰「陌」罢了。 「陌」发展到後来不仅指田间小道、连大路、城市的街巷有时也可以叫了。陶潜《咏荆轲》「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广陌」就指大路;《後漢書·蔡邕傳》「车乘日千馀两,填塞街陌」,「街陌」就指大街小巷。现在把素不相识的人称作「陌路人」,把不熟悉叫做「陌生」,都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陌」也常常指田边、田头,这是从地界的意思来的。如「陌上桑」、「陌上花」;如王昌龄《闺怨》「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等都是。 畛(zhěn),《說文》「井田间百也」,「井田间百」就是「井田间陌」,就是田间之道:《集韵》「畛田界也」,也对,如前所述,井田制下田界和田间道是统一的。《詩·周硕·载芟》「千耦其耘,徂(往)隰(新垦之田)徂畛」,《楚辞·大招》「田邑千畛,人阜昌只」:说的都是这种田间或田邑间的路。「畛」的千亩田间的能通车马的路的意义,随着井田制的消失而被扬弃了,被「阡陌」所代替了,保留下来的是它的界限义。「畛」作为田界是分割千亩的,泛化之後就具有了界限或局限义了。《莊子·秋水》「泛泛乎其若四方之无穷,其无所畛域」,「无所畛域」就是沒有边际、界限;《莊子·齐物論》「请言其畛」,就是请你说一说它们之间的区分界限的意思。 【蹊径】 《吕氏春秋·孟冬纪》「谨关梁,塞蹊径」,「蹊径」是道路的一种。「道」和「路」是可以通车的大道,「蹊」和「径」是只能容人畜通过的小道。「径」(徑)最初指方田之间的小道。《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小水沟),遂上有径」,「夫」即一夫所种的百亩方田,夫与夫之间用「遂」和「径」隔开。「径」源于「经」,它是人工整治的笔直的路,这种分隔百亩方田的「径」,既起地界作用,也是人、畜往来的通道,《易·說封》「艮为山,为径路」,郑注「田间之道曰径路」。引申开来,「径」可以指各种只通人行的小路,所以《說文》说「径,步道也」,《玉篇》说「径,小路也」,如:《論語·雍也》「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老子》「大道甚夷(平坦),而民好径」。 「蹊」(ī)也指人行小道,《釋名·釋道》「步所用道曰蹊」。就来源看,蹊最初是动词,是践踏的意思,《左傳·宣公十一年》「牵牛以蹊人之田而田主夺之(其)牛,牵牛以蹊者信(的确)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蹊人之田」就是踏坏别人的庄稼。作为名词,「蹊」就表示由于人们来住行走而踏出的小路了。《史记·李将军列傳》「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是说桃、李树并不说话,可是被吸引来的人却在树下踩出了小道;元结《贫妇词「空念庭前地,化为人吏蹊」,这是说逼债催租的人来往不绝,在贫妇的庭前踩出了小道。 「径」和「蹊」由于来源的不同,带来了引申义上的差别。「径」作动词用时,只能表示走捷径、从小道走的意思,不表践踏义:《史记·高祖本纪》「夜径泽中」,就是夜间从沼泽地带的小路走的意思。另外,「径」最初指分割方田的小道,方田是整整齐齐的,所以田上的「径」也是笔直的,因此「径」经常表示「直」或「直行」,《集韵》「径,一曰直也」。如杨基《邀方员外看花》「春风携酒看花去,骑马径到山人家」。「径」的这个意思也用在抽象的意义上,表示笔直地,或直接了当的意思:《荀子·性恶》「少言则径而省」,「径」就是平直不拐弯抹角的意思;《後漢書·来歙傳》「从番须回中,径至略阳」,「径至」就是直到。成语「径情直遂」,就是直接由着性子或主观愿望去做,希望不经过曲折反復就遂心如愿的意思。「径」的迅捷义、直径义等也是从这裏来的。为走最短路线而踩出的小道固然是「捷径」,但就正道、大道来说,它又是「邪路」,所以《釋文》说「径,邪路也」,《礼记·祭义》「道而不径」。「蹊」因为指踏出来的小路,所以除一般的小道义以外,山间的曲曲折折的羊肠小道古代常用「蹊」来表示。《莊子·马蹄》「山无蹊隧,泽无舟梁(桥)」,《戰國策·燕策》「委肉当饿虎之蹊,祸必不振(不可救)矣」:「蹊隧」是山间小路;「饿虎之蹊」,是饿虎出沒的小道。正因为「蹊」重在踩出来的道,所以它既沒有「径」的「径直」义,也沒有「径」的邪路义,「行不由径」,不能说「行不由蹊」。 【歧岔叉】 这组词在歧出、分叉义上相近。 歧,亦作「岐」《爾雅·釋宫》「二达谓之岐旁」,注「道旁出也」。「歧」源于「支」,枝出的岔道称岐,如:《列子·說符》「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邻人曰:多岐路」;《後漢書·西南夷傳》「参差聚落,纡馀歧道」。以歧路解「歧」,只是因为「歧」多用于歧路的缘故,其实凡是前端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枝的都可以称「歧」,如:《山海经,海外西经》「歧舌国在其东」;《列女传,仁智,孙叔敖母傳》「叔敖见蛇,两头歧首,杀而埋之」。岔,《正字通》「山歧曰岔,水歧日汊,二音同。金陵地名有岔口,俗作路口……又,路之歧道亦曰」。「岔」是个後起字,源于「叉」,它分出的是「叉」的道路的分叉、山势的分叉义,如《水浒傳》第三十二回「地名唤做瑞龙镇,却是个三岔路口」。「岔」是「歧」成为书面语之後新起的口语词,通用于宋元以後。 叉,《說文》「手指相错也」。按,就字形看,「叉」象手指张开之形,于拇指食指间加指示符号,本义当为指的歧出处,指相交错应是其引申之义,即分叉处互相交错也,如:《三國志·魏书·邓艾傳》「使刘禅君臣面缚,叉手屈膝」;苏轼《袁公济和復次韵答之》「文如翻水成,赋作叉手速」。工具多是模仿手来的,尖端歧出的工具因而也叫「叉」,如潘岳《西征賦》「垂饵出入,挺叉来往」,李善注「叉,取鱼叉也」。出于「支」和出于「叉」的词有个竞争过程。早期的分歧义,多出于「支」,如「肢」、「歧」、「跂」、「枝」等;中古之後则多由「叉」派生了,这与歧头工具的广泛应用有关。权,《說文》「枝也」,《廣韵》「方言云:江东言树枝为桠权也」,这反映了在民间称歧出形物由「支」转人「叉」的过程。如:「钗」,《玉篇》「妇女岐笄也」,《釋名·釋首饰》「钗,叉也,象叉之形,因名之也」;「衩」,《玉篇》「衣衩也」,指衣服旁边开口之处;「汊」,《集韵》「水岐流也」,是水道分叉之处。 【杠梁桥】 桥梁是跨越水面连结道路的建筑或工程。 杠(gāng),亦作「矼」,《尔雅注》「步渡桥也」。所谓「步渡桥」,就是仅供人徒步渡水的桥,不能通车马,相当于後代说的独木桥。《孟子·離婁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徒杠」就是「步渡桥」;《隋書·天文志》「华盖下九星曰天杠」,「天杠」就是「天潢」、「天津」是天河上的徒杠,相当于现代的天鹅座,因横跨银河而得名;方回诗「落日淡秋色,塞沟渡枯杠」,「枯杠」就是已经朽了的独木桥;左思《魏都賦》「石杠飞梁,出控漳渠」,「石杠」并不是石桥,是两边用石头垫起、中间搪木头或木板的桥。「杠」的木杆义、「床前横木」义(《說文》)与独木桥义是相通的。 梁,《說文》「水桥也」,「梁」也是渡水的桥。《莊子·盗跖》「尾生与女子期(约会)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而死」,「梁」这裏就是桥、桥柱;《说苑,权谋》「于是卫君乃修梁津而拟边城,智伯闻卫兵在境上,乃还」,「梁津」是桥梁和渡口。和「杠」相比,「梁」是较宽较大的桥。「杠」只供人行,「梁」可以行车。前引《孟子·離婁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杠」供人步渡,所以称「徒杠」;「梁」可供车通过,所以称「舆梁」。《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兹郑子引辇上高梁而[力]不能支。兹郑踞辕而歌,前者止,後者趋,辇乃上」,兹郑子是拉着车过「梁」的,可见「梁」可以通车。古代拦鱼的堤堰也叫「梁」,这是「鱼梁」。《詩·邶風·谷风》「毋逝我梁,毋发我笱」,传「梁,鱼梁」,集传「梁,堰石障水而空其中,以通鱼之往来者也」。在小河、溪流上累起堤堰,留有通水空,放上须笼(笱)用以捕鱼的设施叫「梁」,这种鱼梁也可以供人通行,这可能是更早的「梁」,桥梁是它的发展。至于跨屋的屋梁,那只是桥梁的「梁」的比喻用法。 桥(橋),《說文》「水梁也」,段注「水梁者,水中之梁也。凡独木曰杠,骈木日梁,大而为陂陀者为桥」。「桥」在先秦一般表示汲水用的桔槔,很少表示桥梁,表桥梁多是秦汉以後的事。《史记,秦本纪》「[昭襄王五十年]初作河桥」,正义「此桥在同州临晋县东,渡河至蒲州,今津蒲桥也」:这是第一次记载建「桥」。从「乔」的字多有高大坚劲的意思,「桥」也应该是高大坚固的桥梁在黄河上搭起的「河桥」当然是高大雄伟的大桥。中古之後,「桥」成为桥梁的通称,不论如蛟龙卧波、彩虹跨水的大桥还是仅供人行驴渡的小桥,都可以称「桥」了。「桥梁」也结合成为複音词表示「桥」了,如《論衡·程材》「桥梁之设也,足不能越沟也」。 【舍邮传遽驲置驿站铺】 在通讯、交通不发达的古代,人员的往来、公文的传递、信息的沟通,主要靠国家设置的驿站。所谓驿站,就是在主要交通线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馆舍,这些馆舍负责传递公文,为过往人员提供食宿和可供替换的车辆马匹等。这些馆舍通过站站相递可以将人员、信息传到远方。这组词涉及的就是历史上的邮驿名称的变化和设施的沿革。春秋、战国时的驿站名称驿站制度,殷周已有,设置情况不详。有可能称「舍」。《周書·大聚解「二十里有舍」,注「待行旅也」,「二十里」可能是「三十里」之误《左傳》多次提到「退一舍」、「退三舍」、「退三十里」,「舍」是三十里。「舍」能成为距离的名称,可能和驿站制度有关,汉代也是三十里设「驿」。正因为「舍」兼有招待所和驿站的职能,所以後世「传舍」、「驿舍」、「亭舍」等常常结合使用。 战国时还有一种驿站称「邮」(郵)。《說文》「邮,竟(境)上行书舍也,从邑垂,垂,边也」,在边陲上设置的传递文书的驿站叫「邮」。《孟子·公孙丑上》「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邮」设在边境上,而且传递的速度非常快,看来是和军事有关的设施。「邮」和普通的送往迎来的「舍」不同,它应该是军事情报的转送站,是通讯网点;《墨子·杂守》「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亭」是边境的瞭望哨,「邮亭」连用,可见「亭」有的兼有通讯站的作用。 春秋战国时代的交通工具以车为主,所以「邮」、「舍」之间的传递工具也是用车。连络「邮」、「舍」的车有两种,一种称「传」,一种称「遽」。《周礼·秋官·行夫》「[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传」、「遽」并提。《戰國策·齐策》「昔者赵氏袭卫,车舍人不休传」,「不休传」即传者不绝。 传(傳),读zhuan,它的得名可能跟这种驿车总是来往接送,辗转相递,川流不息有关。《左傳·成公五年》「晋侯以传召伯宗」,「传」即指这种在舍与舍间递相传送的驿车。 遽(jù),《說文》「传也」,可见「遽」也是一种驿车。「遽」有匆促、紧急义,和在舍与舍间的日常转运、递送的「传」相比,「遽」应该是转递紧急情况时所用的传车,很可能和「邮」有关。《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记载,郑商人弦高赴周贸易途中遭遇了秦国偷袭郑国的军队,弦高「使遽告于郑」;又《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晋为和秦作战,「遽兴姜戎」:又《昭公二年》「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这是子产听到公孙黑将作乱的消息之後乘遽赶回。《国语,吴语》「吴、晋争长未成,边遽乃至,以越乱告」,这是传达紧急军情。这些记载都和军事或紧急事态有关,可见「遽」的军用性质。 駅(駅,ri),《說文》「传也」。《左傳・文公十六年》「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杜注「驲,传车也」。又《昭公五年》「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又《襄公二十七年》「子木使驲谒诸王」,《襄公二十八年》「吾(楚王)将使驲奔问诸晋而以告」,上述记载多与楚王有关,子木亦楚令尹,楚以外虽有用「驲」者,但很少。可见,「驲」可能是楚方言,或者为高级传车。 秦汉时代的驿站因袭了先秦的传车的名称,叫做「传」,《釋名·釋宫室》「传(zhuàn),传也,人所止息……,转转相传,无常主也」。为了和「传车」区别,也称驿站为「传舍」,如:《漢書·郦食其傳》「沛公至高阳传舍」,颜师古注「传舍者,人所止息,前人已去,後人復来,转相传也」。「传」当是由「传舍」省略造成的名称转移。「邮」作为驿站的名称也沿用到汉代,《汉旧仪》「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亭」在先秦是军事设施,是瞭望哨所。秦汉时代,内地的亭成为地方的政权机构,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在通衢大道上的亭兼有驿站的职能。这种交通线上的「亭」常和「邮」、「置」合而为一,所以「邮亭」、「驿亭」常常结合使用。如《新语,至德》「邮亭无夜行之吏」。 先秦「舍」与「邮」的分工,似乎也保留到了汉以後:「传舍」重在供人员往来之用,「邮亭」则重在公文传递。《漢書·黄霸傳》「黄霸为颍川太守,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颜师古注,邮亭谓「送文书所止之处」;《後漢書·袁安傳》「[袁安]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情则非功曹所持」:可见「邮」负责递送公文。 「邮」汉代还有个名字叫「置」。《孟子》说的「置邮传命」的「置」,是设置的意思,汉代则把「置」转为名词,成为「邮」的同义词:《风俗通》「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因为汉代「邮」和「置」并用,所以出现「邮置」、「置亭」这样的用法,如:《後漢書·西域傳》「列邮置于要害之路」;《漢書·冯奉世傳》「燔烧置亭」。 在传递工具方面,汉代也承袭了先秦的「传」。《漢書·高帝纪下》「[田]横惧,乘传诣洛阳」,颜师古引如淳注「律,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一马、二马为轺传」。「传」也称「传车」,《史记·游侠列傳》「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传车」即驿车。 战国中期以前,马只用来驾车,不供骑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後,马才逐渐供骑用。汉代将这种单骑用在驿站之间的文书传递上,这种单骑称为「驿」。《說文》「驿,置骑也」,段玉裁注「言骑,以别于车也」。《史记·汲郑列傳》「常置驿马长安诸郊」,「驿」与「马」连用。「驿」的命名与「传」相近,「传」来自辗转不息,「驿」则来自络绎不绝,接力致远。 「驿」和「传」除用车用马的区别外,在用途上也有分工。「传车」主要用于传舍之间的交通,供人员往来使用:「驿」则主要用于置邮之间,供传递公文、军情用。《漢書·丙吉傳》「尝出,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後漢書·西域传論》「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可见,「驿」和先秦的「遽」是一脉相承的,是用于紧急情况或公文的传递的。《後漢書·舆服志》「驿马三十里一置」注「东晋犹有邮驿共置,承受傍郡县文书。有邮有驿,行传以相付。县致屋二区,有承驿吏,皆条所受,每月吉,上州郡」:可见邮驿制度的一斑。正如「传」最初是驿站间的交通工具,後来则成为驿站建筑的名称一样,在後代,「驿」也由传递公文的驿骑转为供传递公文的人暂住、换马的处所的名称,所以《增韵》说「驿,传舍也」。岑参《送刘判官》「寒驿远如点,边烽互相望」,陆游《卜算子,咏梅》「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驿」都指驿站。 「站」被用来表示驿馆、邮亭、传舍是元代的事。《元史,兵志》「元制,站赤者,驿传之译名也」:可见「站」是「站赤」的简称,「站赤」是蒙语的译名;「站」表示驿、传中途停顿的地方,与站立的「站」无关。蒙古族统治中原,也把他们关于驿传的名称带进了汉语。 在传递方法上,唐宋以来,由于交通事业的发展,民间经营的交通工具和旅店业发展起来了。国家设置的驿站,仅供来往官员宿歇和传递公文之用,车逐渐被淘汰。公文传递分两种:一种是不太紧急的,由驿卒步行传递;一种是紧急的,骑马传递:步递称「邮」,马递称「驿」。焦循《孟子正义》引字书「马递曰驿,步递曰邮」。近代的「邮政」、「邮递」的「邮」,就是由这儿变来的。《元经世大典》「凡文书往来,卒服革带,带悬铃,手枪(持枪)……,文书以行。夜则持火炬焉。道狭,车马者、负荷者,闻(铃声)则遥避诸旁」:此步递之一斑。 铺(铺,pù),作为驿站的名称,金、元时已有,明代盛行。顾炎武《日知录,驿傳》「今时十里一铺,设卒以递公文」。送紧急公文则称「急递铺」。《明会典,兵部,邮驿》「递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无分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铺司预先出铺交收」。 清代制度,各省、内地所设叫「驿」专为军报所设叫「站」。《清会典,兵部》「凡置邮曰驿、曰站」,注「军报所设为站」。「驿」相当于古传舍,「站」相当于古邮、驿。 【车辇】 车(車),《說文》「舆轮之总名也」。「车」是个统称,凡有车箱有轮子的都可以叫「车」,如:《莊子·天运》「陆行莫如用车」;《史记·秦始皇本纪》「车同轨,书同文字」。另外,「车」在先秦除作为交通运输工具之外,还是作战的工具,所以「车」也常常指战车。《左傳·隐公元年》「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楚辞·九歌·國殤》「车错轂兮短兵接」,「车」都指战车。 古代的「车」通常是用马或牛来牵挽的,用人拉或推的车称「辇」(輦,niǎn)。 《釋名·釋車》「辇车,人所辇也」。「辇」字是车字上方有并列的两个夫字,象两人挽车之形。最初「辇」就是「挽」,是个动词。《左傳·庄公十二年》记载南宫万出逃时说他「以乘车辇其母」,「辇其母」就是拉着他母亲;《穀梁传·成公五年》「伯尊来,遇辇者」「辇者」就是拉车的人。把人拉的车称「辇」这是动词和名词之间的转化。 「辇」在先秦主要是劳动工具,当时田野的运输主要用牛车或人拉的车,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兹郑子引辇上高梁(高桥)而不能支,兹郑据辕而歌,前者止,後者趋,辇乃上」。服劳役或随军搞运输、修工事的徒隶也是拉着「辇」去的。《左傳·襄公十年》「孟氏之臣秦董父辇重如役」,「辇重」就是拉着辎重车「辇车」裏装的主要是各种工具;《周礼·地官·乡师》记载,乡师在战争中负责「正治其徒役,与其輂(j)辇」杜注说「辇,人挽行,所以载任器也……。司马法:夏后氏谓辇为馀车,殷日胡奴车,周日辎辇。辇一斧、一斤、一凿、一梩(锹属)、一锄。周辇加二版二筑」。 「辇」成为皇帝的乘舆是秦汉之後的事,《通典,礼典》「夏后氏末代制辇,秦为人君之乘,汉因之」。曹植《求通亲亲表》「人侍辇轂,承答圣问」,《宋史·寇准傳》「琼(高琼)即麾卫士进辇帝遂渡河」:「辇轂」就是皇帝所乘的车,「进辇」就是拉辇前进。因为皇帝的乘舆称「辇」,所以皇帝居住的京师称「辇下」,宫中的道路称「辇道」……… 「辇」,从驾人而行的车到帝王专用的车的演变有一个过程。乘辇的事在战国以前就有了。 在先秦,乘辇者多是年老体衰者。马车高大,须立乘,走起来迅速颠簸,用人拉的「辇」低而宽大,行走缓慢平稳,所以卿大夫中行动艰难的老人常乘「辇」,如:《左傳·定公六年》「公叔文子老矣,辇而如公」;《戰國策·趙策》「老妇恃辇而行」。秦汉之後,皇帝既沒有古代的尚武精神,又毕生生活在皇宫之中,所以经常乘坐沒有马惊车覆之患的「辇」,这样一来,「辇」就成为帝王的专车的名称了,即使是在宫外乘车,乘马驾的车也称「辇」了。 【轻路轺轩安车】 古代,尤其是先秦,车大别可分为两类——轻车和重车。「轻车」也简称「轻」,《說文》「轻,轻车也」。《戰國策·秦策》「赵王出轻锐以寇」,「轻」即轻车,「锐」即锐卒。 古代「轻车」主要用于战争和交通。《孙子兵法,行军篇》「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陈也」《戰國策·齐策》「使轻车锐骑冲雍门」,「轻车」即战车。「轻车」古代有好多名称:它也叫「战车」,如《尉缭子,兵教下》「乘于战车,前後纵横」;它也叫「革车」,如《戰國策·魏策》「武王卒三千人,革车三百乘」;它也叫「兵车」、「戎车」、「武车」、「驰车」、「长轂」等,如:《周礼·考工記》「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韩非子·南面》「桓公有武车」;《孙子兵法,作战篇》「驰车千驷」;《穀梁传·文公十四年》「长轂五百乘」。「轻车」的「轻」是轻便快捷的意思,轻车车轮高,车轂长,车舆小,蒙皮革,驾四马,乘三人,最适于驰骋攻击,所以叫做「轻车」。轻车」最初用于狩猎,之後逐渐用于战争。在盛行车战的时代,「战车」是「轻车」的主要部分。在步兵变为主力,车战衰落之後,「轻车」就主要用于交通了。用于交通的轻车主要有「轺」、「轩」两种。「战车」和「轺」、「轩」等乘车在形制上沒有多大差异,不同处在于「战车」一概驾四马,不设车盖等掩蔽之物;「乘车」有单辕的有双辕的,有驾一马的有驾两马的,一般有盖或藩蔽。 「路」亦作「辂」,《釋名·釋車》「天子所乘曰路,路亦车也」。「路」主要是天子、诸侯等高级贵族所乘的车。《詩·秦風·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四匹黄马)」朱熹注「路车,诸侯之车也」;《荀子·哀公》「夫端衣玄裳,絻而乘路者,志不在于食荤」,「乘路」即乘路车。当然「路」也分等级,《周礼·春官·巾車》说「路」有五种:玉路、金路、象路、革路、木路。路是有覆蔽的华美富丽的交通工具。 轺(軺,yáo),《說文》「小车也」。「轺」是小型的轻便马车。《史记·季布栾布列傳》「朱家乃乘轺车之洛阳,见汝阴侯滕公」,索隐「轺车谓轻车,一马车也」;《漢書·平帝記》「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服虔注「轺,立乘小车也;并马,骊驾(两马骈驾)也」;《晋書·舆服志》「轺车,古之时军车也」:从上述例句可见,「轺」即古战车,它是立乘的,驾一马或两马,车上可以张盖,是交通用轻型马车。 轩(轩,xuān),《說文》「曲辀藩车也」,《一切经音义》「安车也」。「轩」是四周有屏蔽的车较高而上扬的坐乘的车,所谓「安车」,这也是它和「轺」不同之处。《莊子·让王》「子贡乘大马,中绀而表素,轩车不容巷,而往见原宪」;《说苑,臣术》「翟黄乘轩车,载华盖」:可见「轩」是驾大马、载华盖的华丽轩昂的车子。「轩」都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乘的,《說文系傳》「轩,大夫以上乘车也」。「轩」的轩昂高敞义也是由这裏来的。此外还有一种「安车」,它是坐乘的,为妇女和体弱者准备的坐上较舒服的车。《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辞)则必赐之几杖……适四方乘安车」郑注「安车,坐乘,若今小车也」;《周礼·春官·巾車》郑注「安车,坐乘车,凡妇人车皆坐乘」。「安车」亦未必有特殊的车型,只是加了坐裀和隐蔽的设施而已。 【重辎轏軿輂】 战争、乘用的车叫「轻车」,和「轻车」相对的是「重车」。「轻车」用于远行或作战,「重车」用于载重、运输。《史记·卫将军骠骑列傳》「重车馀弃粱肉,而士有饥者」,这裏的「重车」指作战时运载给养的车;《漢書·朱买臣傳》「[朱]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 这裏的「重车」指长途旅行中载衣食所需的车。 这种「重车」也称作「重」。《左傳·宣公十二年》 「丙辰,楚重至于」,「重」即重车。 「重车」是载重车的通称「重车」随用途、形 制、动力的不同还有不同的名称。农夫贫民日常运输用的车称作「大车」,一般是驾牛的。《易·大有》「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疏「大车谓牛车也」;《詩·小雅·无将大車》「无将大车,祗自尘兮」,《集傳》「大车,平地任载之车,驾牛者也」。正像「车」是对「轻车」说的一样,「大车」是对「小车」说的,《論語·为政》「大车无輗(ni),小车无軏(yue),其何以行之哉」:「大车」指直辕、大箱、矮轮、驾牛的牛车;「小车」指车箱小、车轮高、曲辀驾马的「轻车」。 远行或作战时用以载重的车叫做「辎」(輜、zi),《釋名·釋車》「辎车,载辎重、卧息其中之车也」,《管子·问》注「辎,谓车之有防蔽可以载重者」。其实「辎车」就是大车,不同处在于:「大车是就近搬运用的,而「辎车」是长途运载的;「大车」拉的是各种重物,而「辎车」拉的是长途行军或旅行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如粮草、营帐、服装、军械等;「大车」所行不远,不需屏蔽「辎车」长途跋涉,为防所载物受风吹雨淋,车是带棚的。正因为「辎车」上面有遮盖,所以夜间可以供人卧息其间。《史记·孙子吴起列傳》记载,孙膑随军出征时是「居辎车中,坐为计谋」的;《漢書·张良傳》「上(刘邦)風病强载轴车,而护之」,颜师古注「辎车,衣车也」,「衣车」就是带车帷的车。 「辎」、「重」本来指运载给养、军需的车辆,它们也转而指所运的物品。《史记·淮阴侯列传「从间道绝其辎重」《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军无辎重,唯以钞略为资」:「辎重」在这裏指军用物资了。不过,古代的「辎重」不限于军需物资,旅行者所携带的衣物箱笼等亦可以称「辎重」,如《老子》「是以圣人终日行不离辎重」。 「辎车」古亦称「轏」(zhàn),亦作「輚」,《說文》「栈,桷也,竹木之车日栈」。「栈」是用竹木之类编为车厢的运物车。《左傳·成公二年》记载齐国逢丑父,夜「寝于轏中,蛇出于其下」被蛇咬伤。这种「轏车」就是辎车,因为车低、载有粮草,所以蛇才能藏在裏边。「轏车」也写作「栈车」,如《詩·小雅·何草不黄》「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軿(ping),《說文》「辎軿也」,又名「衣车」。「辎」和「軿」同类,都是四面有衣蔽之车。其区别,段玉裁据《字林》说:「耕车」有衣蔽无後辕,其有後辕者谓之「辎」。「辎车」的後面比「軿」长出一截,长出这一截是为便于载物。「辎车」固然兼可卧息乘坐,但供卧、乘还是它的副作用,「辎」主要是载物的,不是乘人的。「軿」则主要是乘人的了,而且是专供妇女乘坐的棚车;因为是供乘的,所以无後辕。例:《列女传,贞顺,齐孝孟姬傳》「妾闻妃后逾(yù,门槛)必乘安车辎」;(後汉书·舆服志》「太皇太后,皇太后……,非法驾则乘紫罽軿车」。因为「辎」、「軿」都可供人卧坐,因为四面障蔽,多供妇女乘坐,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漢書·张敞傳》「礼,君母出门则乘辎軿」;《三國志·吴书·士燮傳》「妻妾乘辎耕,子弟从兵骑」。 「大车」、「辎」、「軿」通常是驾牛的,还有一种驾马的大车叫「輂」(jú),《說文》「輂,大车驾马者也」。《周礼·地官·乡师》「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注「輂,驾马;辇,人挽行,所以载任器也」。「輂」虽驾马,但与轻车不同,先秦轻车一般驾四马,「輂」只驾两马,是两马拉的大车。 【箱舆】 「箱」和「舆」最初都指车的车身部分,不同之处在于:「舆」是乘人的;「箱」是载物的。载物的车箱其长宽当大于「舆」。 《篇海》「箱,车箱,谓车内容物处」;《周礼·春官·巾車》关于「役车」的注说「役车云箱,可载任器以供役」:可见「箱」是供运输之用的车的车身部分,「役车云箱」是说服役的供营造、运输之用的车的车身称「箱」,它载的是各种任器(工具)。《詩·小雅·大东》「睆(huàn)彼牵牛,不可以服箱」,那明明亮亮的牵牛星啊,却不能用来拉大车:看到牵牛星想到拉车,可见箱是搞运输的牛车的车身;《詩·小雅·甫田》「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这是祈求丰收的诗,希望打下的粮食万车运不完,可证「箱」是用的载物的、运输的。 《集韵》「箱,一曰竹器」。竹器的「箱」指的是用竹编就的有底有盖用以藏物的容器,这是「箱的後起义;「车箱」是长方的、载物的,所以把体积较大的长方的容器也称作「箱」了,如《晋书·郗超傳》「出一箱书付门生」。 舆(輿,yú),《六书故》「车中,人所载也」。乘车中的载人部分称「舆」:《通典,礼》「上古圣人睹转蓬为轮,轮行可载,因物知生,復为之舆。舆轮相乘,流运罔极,任重致远,以利天下」。这是古人对车、舆的产生的看法;王符《潛夫論》「木材……曲者宜为轮,直者宜为舆」,「舆」是车的载于辕、轴以上的部分;《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出则同舆,坐则同席」,「同舆」就是坐一个车箱。「舆」与「舁」、「举」同源,最初「舆」应是由人抬的,如今之滑杆、轿子,《一切经音义》「车无轮曰舆」,《急就篇》颜注「著轮日车,无轮曰舆」。可能「舆」早于车,车只是「舆」上加轮而已。正像「箱」有时代替重车一样,「舆」也常用来指乘车,或者泛指车。《荀子·劝学》「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韩非子·備內》「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舆马」即车马;「成舆即造车。古代的「舆」呈矩形,左右宽,前後窄,因用途不同,有大有小,大的可乘三人,小的载两人。古人认为天圆地方。车的「盖」是圆的,「舆」是方的,所以古人常以「盖」、「舆」来比喻天地,如《淮南子·原道》「以天为盖,以地为舆」。因为经常用「舆」来比大地,所以古代的地理称作「舆地」,地图称作「舆地图」,地理书称作「舆地书」。《新元史,世祖傳》「舆图之广,历古所无」,「舆图」就是地图、疆域图。现在常见的「舆」还有众人的意思,这个意思可能源于《左傳》。《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文公围卫,久攻不下,「听舆人之谋」取得胜利。这裏「舆人」可能指下层的战士,後来「舆人」就有了群众、众多义了,众人的意见称「舆论」就是这样来的。 【轼軫轛輢軨】 「舆」的各构成部分都有专称,「轼」和「轸」是其中较常见的。 轼(軾,shi),《說文》「车前也」,《急就篇》注「车前横木也」。车箱前部所架的横木叫「轼」。据《周礼·考工記·舆人》记载,「轼」横架于车身前部三分之一处,轼高周尺三尺三寸。古代乘车除老年人和妇女以外,都是立乘的,为使人能乘得稳、立得牢,前面设「轼」,乘者可以以手扶轼」,免得倾侧,这叫做「凭轼」,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请与君之士戏,君冯(凭)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漢書·郦食其傳》「冯(凭)轼下齐七十馀城」。「轼」也是车身部分的最高处,所以远望有时也登「轼」,如《左傳·庄公十年》「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釋名·釋車》「轼,式也,所伏以式敬者也」。「轼」是人依凭的,人依凭于轼上也叫做「轼」,字也写作「式」。古代乘车的人是用伏轼向人表示敬意的。因为伏轼时两肘加于轼上,上身前倾、首下俯,是致敬的表示,所以「轼」(式)用为动词时多表示伏轼致敬,如《韩非子·内储说上》「越王句践见怒蛙而式之。御者曰:何为式?王曰:蛙有气如此,可无为式乎」。 轸(軫,zhen),《說文》「车後横木也」。车箱底部後面的横木叫「轸」,《考工記·总目》「车轸四尺」。「轸」也扩大开来指整个的构成车箱底部的四框,《考工記》「轸之方也,以象地也;盖之圆也以象天也」,舆框是方的,古代认为天圆地方,所以用「轸」比地。《楚辞·九章,抽思》「轸石崴嵬,蹇吾愿兮」,补注「轸石,谓石之方者,如车轸耳」;《史记·天官书》「轸为车,主风」,这裏的「轸」指二十八宿中的轸宿,轸宿四星,呈方形,近似车轸,所以称「轸」。 「轸」再扩大开来就代表整个车了。《楚辞·九叹,远游》「结余轸于西山兮,横飞谷以南征」,《後漢書·黄琼傳》「往车虽折,而来轸方道(qiú,急)」:「轸」都指车。 「舆」的四框,前後的档板称「轛」(zhui),就是乘者面对或背对的部分,《說文》「车横軨也」。《周礼·考工記·舆人》「参分轵围(立于车辀、车轴上的档板)去一,以为轛围」,注「轛,轼之植者横者也……以其嚮人为名」。 輢(yi),《說文》「车旁也」,车两旁的档板叫「輢」,它是行进中供人侧倚的,如《戰國策·趙策》「今王憧憧(往来不绝貌),乃辇建信(人名)以与强秦角逐,臣恐秦折王之輢也」。当「轛」、「輢」不用木板而用木条的格子构建的,称「軨」(ling),其外常以皮革蒙覆,取其轻美,如《楚辞·九辩》「倚结軨兮长太息,涕潺兮下霑轼」。 【辀辕】 「辀」(輈,zhou)和「辕」(轅)都是伸在车箱前面的驾牲畜的长木、车杠。《釋名·釋車》「辀,句也,辕上句也」。《說文》「辀,辕也」。关于它们之间的区别,《說文义证》说「辕直而辀曲;辕两而辀一;辕施之大车以驾牛,辀施之小车以驾马」,这是很扼要的。如果驾马车,虽是双辕,辕头依然上曲如辀,这是因为马主要套于颈上的缘故。 独辕称「辀」。《左傳·隐公十一年》「公孙阏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子都拔棘(戟)以逐之」,因为是独辕车,颖考叔才能挟起车辕拉车飞跑。施「辀」的车都是轻车,轻车包括战车、田猎用车、交通用车等,都是轻便快速的车,驾车都用马。驾的方法是在「辀」的前端绑上衡,衡上加马轭,马套在「辀」的左右。先秦时代的轻车因为是夹「辀」套马,所以所套的马都是成对成双的。通常是套四匹马,如:《詩·小雅·采薇》「驾彼四牡,四牡騤騤」;《論語·颜渊》「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也可以驾六马,如《荀子·劝学》「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韩诗外傳》「六马不和,造父不能以致远」。「辀」从车的後部通过车轴伸向前方,「辀」是弯曲的,後低前高。车「辀」所以揉曲,为的是使车身平衡。如果「辀」是直的,马颈高,车身低,套上马之後车必然向後倾斜,车上放东西要下滑,人也乘不稳。为使车身平衡,所以待「辀」揉曲,使它前高後低,高处加于马颈,使马不受压,低处加于车底,使车身平正。所以《釋名·釋車》说「辀,句也,辕上句(勾曲)也」。据《周礼·考工記·辀人》记载,「辀有三度,轴有三理,国马之辀深(高)四尺有七寸,田马之辀深四尺,驽马之辀深三尺有三寸」,这是根据所驾马的高下来调整辀的前後高低的。这种独辕车随着车战的衰败而衰微。 「辕」是成双的,由车身平行地伸出两根木头以驾牲畜称「辕」,如《莊子·达生》「委蛇,其大如轂,其长如辕」。大车才用「辕」。所谓「大车」是指以载物运输为目的的重车,驾大车一般用牛。《易・大有》「大车以载」,疏「大车渭牛车也」。因为牛颈後起脊,所以可以使牛居于两辕之间,将辕间的横梁或牛轭加于牛领之上牵引。古代文献上所说的「牛车」,就指这种双辕的大车,车通常驾一牛,如:《史记·越世家》「装黄金千镒,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漢書·儿宽傳》「大家牛车,小家担负」。以牲畜为动力的时代,「辀」和「辕」是将车与牛马联为一体使车进止的重要部件。 独辕车盛行于战国以前,秦汉以後,独辕车逐渐被淘汰,连交通用的马车也变成双辕的了,汉代的石刻、砖刻中就常常见到这种一马驾的轻车。马驾双辕之後,马车也可以驾三马或五马了。《宋書·乐志》「君马黄,臣马苍,三马同逐臣马良」陶安《大成殿賦》「驾五马之翩翩兮,载雲旌而容与」,驾的就是「三马」、「五马」。随着独辕车的被淘汰,「辕」也就排挤了「辀」。 【衡轭軥輗軏】 《小爾雅·广器》「衡,扼也」。「衡」和「轭」都是加于牛、马颈上,使牛马与车连为一体的车具,所以它们常连用和互释,如:《莊子·马蹄》「加之以衡轭,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論語·卫灵公》「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集解「包曰:衡,轭也」。「衡」和「轭」虽然是相关的车具,但是并非同是一物。衡,《釋名·釋車》「衡,横也,横马颈上也」。上古车多是独辕的,独辕的前部所加的横木叫「衡」,「衡」是加于驾辕的两匹马的颈上的车具。《荀子·礼論》「天子大路(辂)越席,所以养体也;……前有错衡,所以养目也」「错衡」就是有花纹的衡。 轭(軛、軶,è),古作「戹」,亦作「扼」,《說文》「辕前也」,段注「辕前者谓衡也。自其横言之谓之衡,自其扼制牛马言之谓之轭」。段玉裁注把「衡」、「轭」混淆了。「衡」与「轭」在早期的牛车上也可能是同一的,因为牛颈上部有突起的峰,可以将横木搭于其上使之挽车,这种挽车和驾犁的方法还保留在某些较落後的地区,所谓二牛抬杠。可是「衡」可以服牛却不能驾马,因为马沒有牛的突起的肉瘤,不能承「衡」,所以驾马时在衡」的两边要各绑上一个「人」字形的器具,以便夹于马颈两侧,使马与车连为一体。这种附于衡」上的车具就叫「轭」,「厄」、「戹」的古字形正是马轭形,《詩·大雅·韩奕》「鞹鞃(裹皮的车轼)浅幭([覆着]浅色的虎皮),䩦革(用金属片装饰的辔头)金厄」,「金厄」就是用金属装点的马轭。当「厄」主要用于灾厄、困厄义时,造了「轭」这个分化字,如《荀子·正論》「出门……,三公奉轭、持纳,诸侯持轮、挟舆、先马」。「轭」最初是只用于马的,後来也用于牛了,不过形状不同于马轭,是弧形的,所谓「牛鞅子」,如《古诗十九首,明月皎夜光》「南箕北有斗,牵牛不负轭」。 軥(qu、gou两读),《說文》「轭下曲者」。所谓「下曲」指的是「人」形「轭」的两脚端卷而向上加于马颈,以便挂约颈之绳。这种轭只用于马,不用于牛,它也因末端向上勾曲而得名,也指末端勾曲的部分,称「軥」。《左傳·襄公十四年》「[子鱼]射两軥而还」,注「軥,车轭卷者」,《釋文》「服虔云:车轭两边叉马颈者」。 将「轭」、「軥」与「横」相连的办法有二:一是用皮条綑缚,另一种办法是在「横」上穿洞,以销子将两者相联再以皮条加固。後者加固的銷子称「輗」(ni)、称「軏」(yue)。如:《論語·为政》「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为木鸢]不如为车輗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这种插销,用于大车者称「輗」,用于独辕车者称「軏」。 【轮轴辋辐毂軎辖釭锏】 这组词是和车轮有关的附件。 轮(輪),《廣韵》「车轮」,《淮南子・人间》「轮依于车,车亦依轮」。轴(軸),《說文》「軎所以持轮者也」(从段注),如《戰國策·魏策》「积羽沉舟,群轻折轴」。「舆」下的「轮」和穿过两轮的「轴」,它们的名称是古今相同的,和「轮」、「轴」有关的其他组成部分,今天有一些就不用了。下面各词就是和「轮」、「轴」有关的部件名。 辋(輞,wǎng),《釋名·釋車》「辋,网也,网罗周轮之外也。关西曰輮,言曲輮也」。「辋」就是老式车轮的外廓;其所以又叫做「輮」,是因为旧式车轮都是用两三块木材经过火烤弯曲後拼接起来才制成圆形的,用烧烤的办法使木材挠曲叫「揉」,所以所弯成之物亦曰「輮」。《後漢書·舆服志》「[天子]猎车……重辋缦轮,缪龙绕之」,「重辋缦轮」即造双重的轮匡,外面包上皮革。 毂(轂,gǔ),《說文》「辐所凑也」。「辐」是支撑车轮的立柱,现在称辐条,「凑」是聚集的意思,「毂」是车轮的中心部分,「辐」下栽于「毂」,上撑轮「𨋹」,所以《說文》说,「毂」是「辐」所聚集之处。 古代「轮辐」一般是三十根,如:《周礼·考工記·辀人》「轮辐三十」;《老子》「三十辐,共一毂」。因为轮辐从四面集中于「毂」上,所以「辐凑(或作辏)」就有从四面八方集中的意思,如:《史记·张仪列傳》「诸侯四通辐凑,无名山大川之限」;《漢書·叔孙通傳》「四方辐辏」,注「辏,聚也,言如车辐之聚于毂也」。 「毂」既是车轮的中心,是承重的重要部件,它既要承受车体的重量,又要承受车轮旋转所受的张力,又是车的突出于外的部分,所以表示车相接相触时,经常用「接毂」、「毂击」字样,如:《史记·苏秦列傳》「临淄之涂,车毂击,人肩摩」;《漢書·游侠傳》「门车常接毂」。「毂」又是车轴贯穿车轮的地方,「毂」在车轴上的转动是车能向前行进的原因,所以「毂」和「转」经常发生关系,如:《淮南子·原道》「钧旋毂转,周而復始」;《漢書·食貨志》「转毂百数」。「毂」常表示乘车者的身份等级,贵族的车毂一般涂有红漆,所谓「朱轮朱毂」。 軎(wèi),字亦作「轊」、「韢」《說文》「车轴端也」。这话说得不够明白,应该说车轴两端按的金属的筒形套叫「軎」。古代车轴穿过轮毂,两端还长出很大一截,为保护轴端也,为逼住两轮,为使车轮保持直立,避免内外倾斜,避免脱出轴外,在两头装上「軎」。《史记·田单列傳》「燕使乐毅伐破齐……。齐人走,争涂,以折车败」,「軎折」,车轮就安不住了,所以才车败(坏)。 辖(轄,xiá),字亦作「舝」,《說文》「舝,车头端键也」。在车轴两头固定「軎」,使之不能脱离车轴的销子叫「辖」。後代的车轴两端突出部分逐渐缩短,「軎」逐渐不用了,就直接用「辖」插在车轴上,逼住车轮,使之不能从轴上脱落。《漢書·陈遵傳》「遵嗜酒,每大饮,宾客满堂,辄关门,取客车辖投井中,虽有急,终不得去」,陈遵就是利用车辖这个逼住车轮的关键部件来留客的。《淮南子·谬称》「终年为车,无三寸之辖,不可以驱驰」,可见「辖」在行车中的作用。「辖」的後起的管辖义,是逼住车轮使不能外逸的意义的泛化的结果。 釭(gāng),《說文》「车毂中铁也」,又「锏(鐧,jiàn),车轴铁也」。为了使「轴」和「毂」耐磨,古人在它们的接触面上嵌入金属的管状圈,时时加油脂润滑之。《新叙,杂事》「方内而员(圆)釭,何如?」「方内圆釭」即方轴圆毂;《釋名·釋車》「锏,间也,间釭轴之间使不相摩也」。 【轨辙】 「轨」和「辙」常常连用或对举,如:《水经,渭水注》「岩嶂高检,不通轨辙」;《隋書·礼仪志》「殷周所以异轨,秦汉于焉改辙」。「轨辙」连用或对举时,「轨」一般在前,「辙」一般在後,这是因为「轨」是属于车的,而「辙」则只是「轨」在地上留下的痕迹。 轨(軌,gui),《說文》「车彻也」,段玉裁注「车彻谓舆下两轮之间,中空可通,故曰车彻」。车下中空之处,或者说两轮之间的空间叫做「轨」。「轨」与「规」、「晷」同族,两轨的间距和车轮半径的高度是选车和车的通过能力的重要规格。《史记·秦始皇本纪》「车同轨,书同文字」,「同轨」即在轮的半径和两轮距离相等;《史记·苏秦列傳》「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比行」,「方轨」就是并车而行。正因为「轨」是两轮的高下和距离,所以「轨才能作为长度单位来应用,《周礼·考工記·匠人》「经涂九轨」「九轨」即可容九辆车并行的宽度,据古注说,「轨」古八尺。由于关联引申的关系,「轨」也连带指两轮在地上辗出的印迹。《孟子·尽心下》「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欤)」。「城门之轨」即进出城门的车所辗出的车道沟;《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结轨还辕」,「结轨」就是车迹交错重叠。 「辙」与「彻」同源,它也是由车通过能力命名的,指的是两轮与轮下部到车轴的空间,与「轨应是同义词。不过在应用中产生了分工。「辙(轍)只在车道沟的意义上和「轨」同义,换句话说,「辙」应该是「轨迹」,所以《玉篇》说「辙」,是车行迹,车行时,两轮辗出的痕迹。如:《左傳·庄公十年》「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又《昭公十二年》「周行天下,将必有车辙马迹焉」。深深的车辙可以积下雨冰,结下寒冰,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形态,如:《莊子·外物》「车辙中有鲋鱼焉,曰:我东海之波臣也」;白居易《卖炭翁》「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在这种情况下,「辙」不能用「轨」,「轨」只是轮距与其留下痕迹而已。 「轨」循一定路线前进,永远并行不悖,所以天体运行所遵循的轨道称「轨」,如《淮南子·本经》「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引申于社会上,则把社会的法度、道德等人所依循的规范称为「轨」,如《漢書·刘向傳》「遵衰周之轨迹,循诗人之所刺」;不合于法则的行为就称作「越轨」、「不轨」了。「轨」还可以作动词用,表示遵守法规、顺从「礼义」,所谓「缘法循理谓之轨」(《新書·道术》)。例:《韩非子·五蠹》「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轨」即遵循、依从义;《漢書·礼乐志「定制度、典礼乐,然後诸侯轨道,狱讼衰息」注「轨道言遵道,犹车行之依轨辙也」。「轨」、「辙」逐渐分工:「轨」主要用于抽象意义,车辙义只用「辙」了。 【辔缰縻紖绁缧】 这组词都指用以约束、控制、指挥畜类的绳索。 辔(轡,pei),《釋名·釋車》「拂也,言牵引拂戾以制马也」。「辔」是驭者制马的绳索。「辔」的一头拴在马衔上,另一头由驭者控制,驭者可以凭借牵引房止来指挥马的行进速度和行进方向,如:《孔丛子》「执辔于此而动于彼,御之良也」;《易林》「放衔垂辔,奔马不制」。 缰(繮,jiāng),《說文》「马绁也」。「缰」也是用来拘系、驾御马的绳索,如:《白虎通·诛伐》「人衔枚,马缰勒,昼伏夜行为袭也」;揭溪斯《题曹将军下槽马图》「朱丝不是凡马缰,天闲十二皆龙驤」。 「辔」和「缰」的区别在于:「辔」是驾车人驭马的长索,而「缰」是骑马人控马的绳子,「辔」字从车,它的使用也总和车相连。古代车多驾四马,用六辔指挥。《詩·秦風·小戎》「四牡(公马)孔阜(非常高大),六辔在手」,《孔丛子》「马奔车覆,六辔不禁,其危必矣」即其例。所以称「六辔」是因为左右服马(中间的两匹马)的内辔系于轼上,不由御者握持之故。《左傳·成公二年》「张侯曰:师之耳目在吾旗鼓……左并辔,右援桴而鼓马逸不能止」,这是记齐晋鞍之战的,主将郤克受伤,御者张侯把六辔并于左手,用右手击鼓因一手控制不了马,马才狂奔起来;《列子》「得之于衔,应之于辔;得之于辔,应之于手;得之于手,应之于心」,把驭者驾马的心得都写出来了。操「缰」控制的多是单骑的马。如:《晋书·五行志》「青青御路杨,白马紫游缰」;马戴《边将》「红缰跑骏马,金镞掣秋鹰」。最初「缰」只和马有关,与车无关;後来由于单骑的普及,连带把车用的「辔」也称作「缰」了。 「縻」(m)和「缰」、「辔」的区别在于「缰」、「辔」是系马的,「縻」是系牛的。《說文》「縻,牛辔也」,《苍颉篇》注「糜,牛缰也」。例:崔瑗《周府君碑》「其下注也,若奔车失辔,狂牛无縻」。 纼(紖,zhen),《說文》「牛系也」。「纼」是牵牛的牛鼻绳的专称,《礼记·祭统》「及迎牲,君执纼」,注「纼,所以牵牲也」,疏「纼,牛鼻绳」;又《少仪》「牛则执纼,马则执勒」。「縻」大致相当于「辔」,「纼」大致相当于「缰」。文献中,「縻」经常用的是牵制、束缚义,如:《孙子,谋攻》「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何承天《安边論》「县(悬)爵以縻之,设禁以威之」。这是它的引申义。 绁(紲,xiè),《說文》「犬系也」,《說文通训定声》「牛曰纼,犬曰绁,马日缰」。「绁」特指牵狗用的绳索,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子犯]曰:臣负羁绁从君巡行天下」,服虔注「犬缰曰绁,古者行则有犬」;《漢書·王莽傳》「是犹绁韩卢(良犬名)而责之获也」。字亦作「緤」、「絏」,如《礼记·少仪》「犬则执蝶」。古代文献裏,「绁」也经常用作谓语,表示系累、捆束。张衡《東京賦》「绁子婴于轵涂」,注「绁,系也」。 缧(縲,léi),字亦作「纍」,《說文》「大索也」。如:《漢書·李广傳》「以剑斫绝纍」。「缧」多用以表拘絷人的绳索,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陈侯……使其众男女别,而缧以待于朝」。在这个意义上,「缧绁」常常连用,如《論語·公冶長》「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注「缧,黑索也;绁,挛(系)也。古者狱中以黑索拘挛罪人」。後来就把人被捕下狱称作「缧绁之辱」,把监狱称作「缧绁」了,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史记·太史公自序》「幽于缧绁」。 【羁勒辔】 这组词都是装于马头上的马具。 羁(羁,jī),字亦作「羁」,《說文》「马落(络)头也」。套在马头上的马具叫「羁」,就是今天说的马笼头,如:曹植《白马篇》「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北史·萧大圜傳》「[马]蹙足人绊,申(伸)颈就羁」。「羁」用作谓语,是带上笼头的意思。贾谊《吊屈原賦》「使骐骥可得系羁兮,岂云异夫犬羊」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野鹿]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羁」、「见羁」,即带上或被带上笼头。「羁」的拘束、笼络、羁留之类的意思都是由这裏引申出来的,如「放达不羁」、「不羁之才」等都是。 勒(lè),《說文》「马头落(络)衔也」,段玉裁注「此云落衔者,谓落其头而衔其中,可控制也」。「衔」就是今天说的马嚼子,单纯带上笼头叫羁」,带上笼头同时带上嚼子叫「勒」,因此「衔」和「勒」常常连用,如:《孔子家语》「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新唐書·陆贽傳》赏罚之于驭众,譬……衔勒所以服马」。因为勒」是带马嚼的笼头,所以「勒」有时就表示「衔」:《後漢書·乌桓鲜卑傳》「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注「勒,马衔也」;杜甫《哀江头》「辇前才人带弓箭,白马嚼齧黄金勒」,「黄金勒」即以黄金打造的马嚼子。马勒是用来驾驭马的,所以「勒」的引申义有控制、统御、约束之类的意思,只是对象变换了而已,如:《後漢書·马廖傳》「廖性宽缓,不能教勒子孙」,「勒」相当于管束;又《光武纪》「亲勒六军,大陈戎马」,「勒」就是统率的意思了。总之,「勒」用于各种事物都带有强制性「勒令」就是强制性的命令。 「辔」(轡,pèi),原指马缰绳,六朝以後,它有时也作「羁」、「勒」用,甚至可以说是「羁」、「勒」的统称,《集韵》「马轡有街日勒,无日羈」。《木兰诗》「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杜甫《前出塞走马脱辔头,手中挑青丝」:「辔头」都指「羁勒」。「辔」由缰绳转移指「羁、勒」有一个偶然的原因。《邺中記》「石虎讳勒,呼马勒为辔」:石虎是石勒的侄子,所以忌讳呼「勒」,用控马的「辔兼称「勒」。这是由忌讳而引起的词义转移的一例。 【衔镳】 「衔」和「镳」是同一物的两个不同部分,都是制约马的行动的。 衔,《說文》「马勒口中者;衔者,所以行马者也」。「衔」是马勒的一部分,马勒中横勒在马嘴裏的部分叫「衔」,说是今天说的马嚼子。「衔」的作用是使马按驭者的意志行走,因为嘴角是马的敏感部位,带上「衔」以後就可以控制马使它快跑或停止、左转或右旋了。《韩非子·姦劫弑臣「无捶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戰國策·秦策》「伏轼撙(勒紧)衔,横历天下」:「衔」都指控制、支配马的行动的工具。「衔」是勒在马口裏的,引申开来,凡含于口中都可以称「衔」。《史记·高祖本纪》「夜衔枚击项梁」,「枚是为防止行军时出声而衔在嘴裏的竹、木条;《後漢書·张衡傳》「[地动仪]外有八龙,首衔铜丸」,「衔」铜丸就是含着铜丸。进而,将事物、感情包孕于胸中也可称「衔」,如李商隐《有感》「谁瞑衔冤目,宁吞欲绝声」。另外,古代的「衔」一般是由两根铜条拧成的,中间有圆环互相联结,因而把两件事物的相连相接也称作「衔」,如《後漢書·西羌傳》「水草丰美,土宜产牧,牛马衔尾,群羊塞道」。「衔」的头衔义即由衔接承续义来的。《封氏闻见记,官衔》官衔之名,盖兴近代。当是选曹补授,须存资历;闻奏之时,先具旧官名品于前,次书拟官于後,使新旧相衔不断,故曰官衔,亦曰头衔。所以名为衔者,言如人口衔物,取其连续之意」这是一种关联引申。 镳(鑣,biāo),《說文》「马衔也」。其实「镳只是马衔的一部分,所以段玉裁说「马衔横贯口中,其两端外出者,系以銮铃」,王筠《說文句读)「勒以革为之,所以系镳,镳在口旁,衔在口中,三物一休,故通其名,而所在不可不别也」。段、王的阐述是对的,「衔」的两端作环状、或作方形,露于马嘴的外侧,上面贯穿两条金属片或棍,夹于马嘴角两边,防止马衔在马嘴裏串动,这种「衔端的当头叫「镳」。《釋名·釋車》「镳,包也,在旁包敛其口也」,《釋文》「镳,马衔外铁也,一名扇汗,又曰排沫」。「镳」上常挂上铃铛或缠上丝帛加以装饰。《詩·秦風·驷驖》「輶车銮镳」,「銮镳」即挂有鸾铃之镳。骑马并行,马头相靠,马镳相连,所以古代把并排而行称为「连镳」、「齐镳」,如梁元帝《皇王篇》「皇矣文祖,连镳舜禹(和舜禹并驾齐驱)」;相反,各走各的路就叫「分道扬镳了。 【絷绊】 絷(縶,zhi),古字作馽,《說文》「馽,絷马足也」。古代放马时,为使马能移动而又不能奔跑,就用绳索套在马的一侧的前後两足间,这种绊马索叫「絷」,绊马的行为也叫「絷」。《左傳·成公二年》「韩厥执絷马前」,《莊子·马蹄》「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絷」指的就是这种绊马索。《詩·小雅·白驹》「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延长)今朝」,《楚辞·九歌·國殤》「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絷」就指绊马的行为。「絷」用于人就是囚禁、拘束义了,如:《左傳·成公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韩愈《与张十八同效阮步兵一日復一夕诗》「富贵自絷拘,贫贱亦煎焦」。章太炎《新方言,释形体第四》「今通谓两足不相过为絷脚,絷读如垫,都念切」,「絷脚」现在写作「踮(dian)脚」,所以叫「踮脚」,就是因为踮脚者後脚迈不过前脚的模样和被绊了腿的马的走道形状相似的缘故。 绊(絆),亦作「靽」,《說文》「马絷也」,《釋名·釋車》「绊,半也,拘使半行,不得自纵也」。「绊」是「絷」应用于动词和引申义之後民间兴起的名称,它是从带「素」的马两足互相制约,只能一踮一瘸地、半步半步地移动得名的,如《漢書·叙傳》「今吾子已贯仁宜之羁绊,系名声之缰索」。它的动词用法也是绊住马脚的意思,如《淮南子·俶真》「身蹈于浊世之中而责道之不行也,是犹两绊骐骥而求其致千里也」。 「絷」与「绊」是古今词,「绊」是汉以後才使用开来的。随着限制马奔跑的「绊」的逐渐减少,和拦上绳索使奔跑的马由于突然受阻、失去重心而跌倒的「绊马索」的盛行,「绊」就由拘系马的工具变为挡住、缠住行进中的马或马脚的工具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绊」取得了阻止前进的意思,如「绊脚石」。 【箠策鞭】 这组词都是驱马的工具。 箠(chui),《說文》所以击马也」。《易林》「骥疲盐车,出于衔箠」,「衔箠」是马嚼子和马鞭子;《列子·杨朱》「百羊而群,使五尺童子荷箠而随之」,「箠」也可用来赶其他家畜,如羊、牛。 策,《說文》「马箠也」。《公羊传·定公八年》记载,临南载季孙,「至于孟衢,临南投策而坠之,阳越下取策,临南(驱)马而由乎孟氏」,这是临南有意扔下马鞭,骗同乘的阳越下车取「策」,救出季孙;贾谊《过秦論》「振长策而御宇内」,「长策」即长鞭。 最初的马鞭都是利用竹竿、竹条作的,所以「策」、「箠」都从竹。《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太王以狄伐故去豳,杖马箠居岐」,又《张耳陈馀列傳》「夫武臣、张耳、陈馀,杖马箠下赵数十城,此亦各欲南面而王」:「马箠」可以拄着行路,足见其长短和今天的手杖类似,是似「杖」而短的。「策」也有这种用法,如《淮南子·地形》「夸父弃其策,是为邓林」;杜甫《别常君》「儿扶犹杖策,卧病一秋强」。「策」与「箠」的差别不清楚。根据「策」又是编简之名推测,它可能是用若干长竹条并起来,後部用绳缠结在一起做成的。「箠」後代多用作刑杖,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漢書·刑法志》「景帝中六年,定箠令」。「箠」与「楚」、「杖」应当相类,是竹杖。作为「马箠」,它可能是用整枝竹做的,或只是前部劈成竹条了而已。 鞭,《說文》「殴也」。「鞭」所以解作殴击的「殴」,是因为在古代「鞭」多用于打人,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重耳等]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又《襄公十四年》「公有嬖妾,使师曹海之琴,师曹鞭之。公怒,鞭师曹三百」。正因为「鞭」常用作刑具,所以《書·舜典》说「鞭作官刑,扑作教刑」。段玉裁注《說文》「经典之鞭,皆施于人,不谓施于马」,这就太绝对了。「鞭」同时也是马具,先秦多见。《左傳·宣公十五年》「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又《哀公二十七年》「马不出者,助之鞭之」,《墨子·鲁问》「夫子三侵鲁而[胜]绰(人名)三从,是鼓鞭于马勒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答之,马不能行十里」:可见,「鞭」也是用于马的。《国语,晋语》「其左执鞭弭」,注「鞭,所以击马」;《莊子·马蹄》「前有橛饰之患,後有鞭策之威」,疏「带皮曰鞭,无皮曰策,俱是马杖也」。可见「鞭」是「箠」、「策」的改进,把「箠」、「策」前面的竹条换成皮条就成为「鞭」了。用「鞭」打人只使人皮肉受伤,因此「鞭」才同时成为刑具。 在後代,随着车战的消失和骑马的习惯的养成,「鞭」应用得越来越广,逐渐排挤了「箠」、「策」。「箠」主要用于施刑,字亦作「棰」;「策」则主要用于简策、策画等义了。 【舟船航艘】 这组词都是水上交通工具的统称。 其中「舟」使用得最早,先秦一般说来称船为「舟」,如:《墨子·节用中》「古者圣王为大川广谷之不可济,于是制为舟楫」;《孙子,九地》「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济,而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淮南子·說山》「见(空)木浮而知为舟,见飞蓬转而知为车」,这是古人对「舟的发明的解释。「舟」最初可能指独木舟。《易·繫辭下》「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这裏的「舟」显然是独木舟。「舟」的词源应来自「俞」,《說文》「俞,空木为舟也」。「俞」的古字形即象以石斧挖斫独木舟之形,古代造独木舟常用的方法就是在大木上用火在中间烧烤,然後用斧去开凿,这就是《易·繫辭》所说的「刳木为舟」。如:《淮南子·氾論》所说的「窬木方(并)板,以为舟航」,又《泰族》「埏埴而为器,窬木而为舟」。「俞」、「窬」是动词,所开凿的成品就叫「舟」了。後来的「舟」就是泛称了,如《荀子·王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船,《說文》「舟也」。《詩·邶風·谷风》「就其深矣,方之舟之」,传「舟,船也」,疏「舟者古名也,今名船」:可见,「舟」、「船」是古今词。「船」在秦末战国才流行开来,如《吕氏春秋·知度》「绝江海者托于船,致远者托于骥」。《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这是记载殽之战後阳处父追赶被晋襄公释放的秦将的事的;同是记这件事,《史记·晋世家》就说「乃追秦将,秦将渡河,已在船中,顿首谢,卒不反」,不用「舟」而用「船」,这是时代使然。「船」是关西方言,《方言》「自关而西谓之船,自关而东谓之舟」。「船」源于「沿」,沿水上下的工具称「船」,《釋名·釋船》「船,循也,循水而行也」。「船」,字亦作「舩」。「船」的流行,显然和秦的扩张有关。「船」和「舟」一样,是各种水上交通工具的共名。《韩非子·功名》「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史记·项羽本纪》「沈船破釜甑,烧庐舍,赍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越绝书》「夫好船者溺,好骑者堕」:「船」都泛指。 「航」也是「舟」的方言。《方言》「船,自关而东或谓之舟或谓之航」,它可能流行于江淮一带,如:《楚辞·九叹,远逝》「横舟航而济湘兮,耳聊啾而慌慌」;张衡《思玄賦》「不抑操而苟容兮,譬临河而无航」;左思《吴都賦》「长鲸吞航,修鲵吐浪」。 「航」古代多用作名词,也有用作动词的,如:王褒《灵坛碑文》「桓谭作论,明弱水之难航」,《宋史·张藏英傳》「[率]舟数百艘,航海归周」。在同义词的分化裏,「航」的以舟济水的航行义得到了发展,到今天不仅在水上通行,包括在空中飞行也叫「航」了。 「艘」和「航」一样,也是「船」的通名,它可能源于「溯」,左思《吴都賦》「泛舟航于彭蠡,浑万艘而既同」,注「翰曰:舟、航、艘,船之总名也」,《说苑,杂言》「惠子曰:子居艘楫之间,则吾不如子」,《抱朴子,博喻》「琼艘瑶楫,无涉川之用」:「艘」都相当于船。「艘」或许是「舟」的地方变音。在同义词的分化裏,「艘」的量词用法逐渐占了上风,如:《三國志·吴书·周瑜傳》「乃取蒙冲鬬舰数十艘」;魏文帝《浮淮赋序》「大兴水军,浮舟万艘」。在现代,「艘」已经成为船的专用量词了。 【艇舸舫舶舰艨艟】 这也是一组关于船的词,但各有特指。 艇,《說文,新附》「小舟也」,《釋名·釋船》二百斛以下日艇。艇挺也,其形径挺,一人、二人所乘行也」。可见「艇」是又长又狭的小船,仅能供一、二人乘坐,如:《古乐府,莫愁乐》「艇子打两桨,催送莫愁来」;皮日休《胥口即事》「换酒帩头把看,载莲艇子撑归」。今天细长轻快的船只还以「艇」命名,如「快艇」、「潜水艇」等。 「舸」(gě)是大船,《方言》「南楚江湘,凡船大者谓之舸」。如:《三國志·吴书·董袭傳》「乘大舸船,突人蒙冲」;王勃《滕王阁序》「舸舰迷津,青雀黄龙之舳」。 「舸」是一种船身长、划手多、速度快的船,常用于作战,如李鉴《太白阴经》「[走舸]舷上列女墙,棹夫多,战卒少,皆选勇士精锐者充」。 舫(fāng),《說文》「船也」,其实应释作「并船也」;「舫」的古字写作「方」,《說文》「方,并船也」。《詩·周南·汉广》「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传「方,桴也」,可见「方」近似筏子,下有两舟(或充气的皮口袋之类的可浮物),上铺以板,使之行于水中平稳而多载。「舫」是「方」的分化字,《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蜀汉之粟,舫船而下」,索隐「舫船,谓并舟也」;《史记·张仪列傳》「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索隐「舫音方,谓并两船也」。「舫」也有联更多船的,如《南史·孙玚傳》「玚出镇郢州,乃合十馀船为大舫……。每良辰美景,宾僚并集,泛长江而置酒」。「舫」因其平稳宽敞,後来多供水上饮宴游览之用,这种游舫虽然失去并舟之实,却袭用了「舫」这个名称,如「花舫」、「酒舫」、「兰舫」、「朱舫」等都是,如:白居易《琵琶行》「东舟西舫悄无言,惟见江心秋月白」;苏轼诗「游舫已妆吴膀稳,舞衫初试越罗新」。今天还把装饰华丽专供游览用的船称作「舫」,如「游舫」、「画舫」。「舫」亦称「方舟」,如:《国语,齐语》「方舟设,乘桴济河」;王粲《七哀》「方舟泝大江,日暮愁我心」。 舶(bo),《廣韵》「海中大船」,《集韵》「舶,蛮夷泛海舟日舶」。「舶」指泛海贸易的大船。《水经注,江水注》「昔孙权装大船,名之日长安,亦日大舶,载坐直之士三千人」,这显然是泛海用的;韩愈《送郑尚书序》「蛮胡贾人,舶交海中」,舶交」即海船交错。《舊唐書·王方庆傳》广州地际南海,每岁有崑崙乘舶,以珍物与中国交市」,「舶」多是东南沿海之称。外国商人古称「舶贾」、「舶主」,也是因为他们是航海而来的缘故。 今天还称大船为「船舶」,称外国货为「舶来品」。 舰(艦,jian),《玉篇》「板屋舟也」,《廣韵》「御敌船」。「舰」是古代战船,从形制上说它是上面加棚、四周立护板以防敌箭的,所以说是「板屋舟」,从作用来说则是「御敌船」。如:陆机《辨亡論》「舳舻千里,前驱不过百舰」,李翰注「舰,战船也」;《三國志·吴书·周瑜傳》注「至战日……,建旌旗龙幡于舰上」。 古代还有一种战舰称「蒙冲」或「艨冲」、「艨艟」,它是一种船体狭长,上蒙牛皮,用以冲突敌舰的战船,《釋名·釋船》「外狭而长曰艨冲,以冲突敌船也」。《舊五代史·梁贺瓌傳》「以艨艟战舰扼其中流」。 【桴簰筏方槎】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编排竹木之类制成的水上交通工具。 桴(ú),亦作「泭」,《說文》「编木以渡也」。「桴」源于「浮」,是借助竹木之类产生的浮力制成的可漂浮于水上的交通工具。「桴」的原料不限于木,许慎的解释也是以木概括其他原料(如竹、苇、充气的畜皮等)而已。「桴」类应是较舟船更原始的交通工具。《論語·公冶長》「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集解「桴,编竹木也」;《楚辞·九章,惜往日》「乘氾桴以下流兮,无舟楫而自备」,注「编竹木曰桴」。 簰(pái),亦作「𥴖」、「簿」、「箄」,《廣雅·釋水》「筏也」。「簰」就是竹木筏子,现代写作「排」或「排」,它和「桴」的区别在于大小,《廣韵》「大桴曰排」。《後漢書·岑彭傳》「公孙述遣其将……,将数万人乘枋箄下江关」注「枋、排以竹木为之,浮于水上」;又《西南夷传,哀牢夷》「建武二十三年,其王贤栗遣兵乘排船,南下江汉」,注「缚竹木为排以当船也」。 筏,亦作「栰」、「茷」、「橃」,《集韵》「排也」。「筏」也是大型的竹木排,是通语,排是楚方言的说法《方言》「弣渭之簿排请之筏。筏,秦晋之通语也」。如:《墨子·杂守》「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晋书·王濬傳》「[吴人]又作铁锥,长丈馀,暗置江中以逆距船……。濬乃作大筏数十……令善水者以筏先行。筏遇铁锥,锥着筏而去」,《說文》「并船也」。「方」的并两船义当是後起的,它的古义也应是桴、筏。《詩·周南·汉广》「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传「方,筏也」;又《风,谷风》「就其深矣,方之舟之」,笺「方,筏也」。「枋」、「舫」都曾是「方」的分化字,它们早期也训作「桴」「筏」。前引《後漢書·岑彭傳》中的「枋」,实即「方」的分化字;《爾雅·釋言》「舫,筏也」,注「舫,水中排筏」。「方」、「筏」、「排」就词源上来说应是同一的,都是从比并、编排义来的,是编竹木造成的水上工具名。「方」的表并船,应在舟船盛行之後,正如「橃」後代演变为「般」成为海中大船名一样。《說文》「橃,海中大船」;《爾雅·釋水》「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 「槎」(chá)有时也表竹木筏,如:《博物志,杂说下》「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杜甫《秋兴,二》「听猿实下三声泪,奉使虚随八月槎」。「槎」与「查」、「楂」同源,最初只表水上的浮木:《字汇》「查,浮木也」;《廣韵》「楂,水中浮木」。《拾遗記》「尧登位三十年,有巨查浮于西海……,十二月一周天,周而復名贯月查」:这裏的「查」还是神话中的浮木。後来这一神话发展为人乘「查」以上天的交通工具,《正字通》「槎,仙查,俗作仙槎」。「槎」成为水上上天的工具之後,就和人间的水上交通工具,编竹木的「桴」、「筏」混同了,在人的观念裏,「槎」也就「桴」、「筏」化了。 【楫枻桡榜桨橹棹】 这组词都是划水使船前进的工具。 楫(jí),亦作「檝」,《說文》「舟棹也」,《釋名·釋船》「捷也;拨水使舟捷疾也」。作为拨水进船的工具,「楫」最早见于文献。「楫」经常和「舟」配合使用,如:《易·繫辭下》「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荀子·劝学》「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舟」是关东用语。「楫」也应该是关东所用;「舟」最初指独木舟,「楫」最初以也应该是两边划水的单桨。至于後代文章中的「楫」,比如《晋书·祖逖傳》「渡江中流,击楫而誓」的「楫」,范仲淹《岳阳楼記》「商旅不行,樯倾楫摧」的楫」,就是桨的通称了。 枻(栧,yi),《玉篇》「楫也」。《楚辞·九歌湘君》「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王逸注「船旁板也」。又《渔父》「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枻」最先见于《楚辞》,可能是楚方言。它是固定于船旁板上的,当是双枻并用,所以才能「鼓枻而去」。 桡(橈,ráo),《說文》「曲木也」。「桡」最初是使木弯曲的意思,它常被借来表船桨用字,如:《楚辞·九歌·湘君》「薜荔柏(帘)兮蕙绸(帐),荪桡兮兰旌」;《淮南子·主术》「七尺之桡而制船之左右」。「桡」可能是吴越一带方言:《方言》「楫谓之桡」;《漢書·元后傳》「辑(楫)谓櫂之短者也,今吴越之人呼为桡」。《玉篇》「桡,小楫也」。「桡」是短桨,应类似今之划龙舟用的单人使用的桨。不过後代「桡」又常指长桨,如《後漢書·岑彭傳》「[彭]于是装直进楼船,冒突露桡数千艘」,「露桡」指从护板中伸出的桨,当是长桨,是一人一桡的。 「榜」也用来表船桨,如:《楚辞·离骚》「乘舲船余上沅兮,齐吴榜以击汰」,注「吴榜,船棹也」;鲍照《采莲歌》「弭榜搴蕙荑,停唱纳薰若」。不过「榜」使用量很小,後代多用来指棹舟之人,如张协《七命》「榜人奏采菱之歌」;王勃《采莲賦》「接榜女之齐讴」。「榜」从「旁」得名,可能指用单桨从一边划水的桨;另外,用「榜」多见于采莲之作,也可以作为旁证。「榜」多用于唐以前,当亦为吴越方言。 桨(槳),《廣韵》「楫属」。「桨」不见于先秦,当是汉以後新出的方言。《古乐府,莫愁乐》「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两桨,催送莫愁来」,方回《水长早行》「星斗犹粲然,晓征发双桨」:「桨」多用「两桨」、「双桨」可见是成对使用的。 橹(ǔ),亦作「艣」、「樐」。《釋名·釋船》「船尾曰施(舵),在旁曰橹」。「橹」也是设置在船两旁的,如:《南史·吕僧珍傳》「诸将须橹甚多,僧珍乃出先所具每船付二张,争者乃息」;梅尧臣《发长芦江口》「长江无风平似削,双橹夹舸行将归」。「橹」原指大盾,借为桨名,也应该是长大的桨。李白《淮阴书怀》「大舶夹双橹,中流鹅鹳鸣」,《老学庵笔記》「八橹战船长八丈……;四橹海鹘,船长四丈五尺」:可见,「橹」常用于大船,而且常多对使用,相应的「橹」也必长大。所以《正字通》说「长大日橹,短小日桨」。「橹」也有独用一支的,独用的「橹」设在船尾,通过左右摇动拨水进船。揭奚斯《渔父》「夫前撒网如车轮,妇後摇橹青衣裙」,陆游《舟中有賦》「一枝柔橹听咿哑,炊稻来依野老家」:运橹用「摇」,限制橹用「一枝」,可见独用。所以《字汇》说「纵曰橹,横曰桨」。独摇的「橹」应在用双橹之後,是「橹」在运用上的发展。双桨、双橹只有划水时才能作功,尾橹模仿鱼尾,左右作功,大大提高效率。 棹(zhào),亦作「櫂」,《說文,新附》「所以进船也」,《釋名·釋船》「在旁拨水曰棹」。「棹」也是「楫」的方言词,《方言》「楫……,或谓之棹」。如:《楚辞·九歌·湘君》「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陈子良《宿江渚》「我行逢日暮,弭棹独维舟」。不过「棹」从来源说,可能是动词名物化的结果。「棹」常用于划船义,如陶潜《归去来兮辞》「或命巾车,或棹孤舟」;《南史·王元规傳》「规自执楫,棹而去」。正因为「棹」来自动词,所以可以成为各种桨的泛称。如果「棹」与「楫」、「桨」对举,「棹」指长桨、大橹;用「棹」来表示「桨」、「楫」时,常用「短棹」字样,如:苏轼《观月》「未成短棹还三峡,已约轻舟泛五湖」;戴叔伦《泛舟》「孤尊秋露滑,短棹晚烟迷」。《韵会》「短日楫,长曰棹」。《韵会》还说「前推曰桨,後拽曰棹」这是从划水的方法来区别的,供参考。 总之,「楫」用得最早,独木桨,後来成为桨的通名;「枻」、「桡」、「榜」等是南方水网地带关于桨的方言词,它们可能有单用双用之别、前推後曳之别,但不太清楚。「棹」因为来自动词,所以也广泛用于各种桨。「桨」、「橹」较後起,都是成双用的,「橹」是长桨,後来成为在船尾独用的进船工具。「桨」在近代广泛使用,取代了「楫」、「棹的位置。 推进船工具,除划水的「楫」、「桨」等外,还有用支撑进船的「篙」。《玉篇》「竹刺船行也」;《廣韵》「进船竿」。「篙」虽然应是最原始的使船工具,但它的出现却较晚,秦汉之後始见使用,如:左思《吴都賦》「槁工檝师,选自闽禺」;杜甫《水会渡》「篙师暗理楫,歌笑轻波澜」。 【帆篷】 「帆」是利用风力使船的布篷,这是古今一致的,《釋名·釋船》「帆,泛也,随风张缦曰帆;使舟疾,泛泛然也」。如:杜甫《北风》「隐几看帆席,雲山涌坐隅」;白居易《夜闻歌者》「独依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帆」,字亦作「舰」或「颿」。 现代也把「帆」称作「篷」,如「乌篷船」、「白蓬船」等。古人「篷」与「帆」无关,《廣韵》「篷,织竹夹箬覆舟也」。「篷」是用竹篾等编织起来,张于船上以蔽风雨的,所以陈傅良《舟说》说「其篷以却雨,欲其绩密而厚也」,杜牧《独酌》「何如钓船雨,篷底卧秋江」。「篷」有时也表示船,这是修辞上的以局部代整体,如皮日休《寄怀南阳润卿》「何事对君犹有愧,一篷冲雪返华阳」,「一篷」,即一隻船。 用「篷」来表示「帆」,是出于忌讳。「帆」近代与「翻」同音,为船家所忌,故不说「帆」而说「篷」。 【樯桅】 「樯」和「桅」都指船上挂帆的木柱,《一切经音义・三》「樯,帆柱也」,《廣韵》「桅,小船上樯竿也」。 「樯」和「桅」除了建于大船和建于小船上的区别(这也不是绝对的)以外,从时间上说,「樯」出现得较早,「桅」出现得较迟。「樯」在汉魏以来就常见了,如:王粲《浮淮賦》「建众樯以成林兮,譬无山之树艺」;郭璞《海賦》「舳舻相属,万里连樯」。「桅」作为帆竿解则见于唐代,如:元稹《遭风》「後侣逢滩方拽签,前宗到浦已眠桅」;皇甫湜《让风文》「高桅引帆,月抱虹张」。至于「樯」为什么被「桅」代替现在还不清楚。 十八、工具 【皿器械具】 这组词在表器物或工具的总称上有共同之处,在来源与用法上又有很多不同。器,《說文》「皿也」,解释「皿」时说「饭食之用器也」。「皿」的古字象盘孟之形,《酉阳杂俎》「有金器,容数升……问之,主人笑曰:此次皿也」:这裏的「皿」即盘盂之属,也泛指饭食用具。许慎用「皿」解释「器」是以小释大,所以段玉裁注说「皿专谓食器,器乃凡器之统称」,「皿」只是「器」中的一类。「器」大致相当于今天说的「容器」,所以《素问》注说「凡虚中受物者皆谓器」。《左傳·隐公三年》「苟有明信……,筐、、锜、釜之器,…可荐于鬼神」,《韩非子·难一》「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漢書·司马相如傳》「相如身自著犊鼻裤,涤器于市中」,《後漢書·傅燮傳》「冰炭不同器」:可见,不论是竹器还是陶器,也不论是炊具还是饮具还是其他器物,只要是容器都可以称「器」。 容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多的用具,因而扩展开来,「器」成为用具的总名,比如:《礼记·学記》「玉不琢,不成器」,「器」指璧、环、圭、璋之属;《墨子·非乐上》「今王公大人虽无造为乐器以为事乎国家……,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器」指钟、鼓、琴、瑟之属;《莊子·人间世》「散木也……,以为器则速毁」,「器」指各种木器;《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兵者,凶器也」,「器」指刀、矛、戈、盾之类。「竹器」、「瓦器」、「铁器」、「银器」,不论什么器物,都可统称为「器」。「器」还经常用来比喻人。《論語·公冶長》「子贡问曰: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这是孔丘把子贡比成宗庙裏盛黍稷的「瑚琏」,意思是说他虽非全才,却是庙堂上的有用之材。这种比喻古代很盛行,所以「器重」、「才器」、「大器晚成」之类的词语有许多流传到了现代。 械(xiè),《說文》「桎梏也,一曰器之总名」。「桎梏」就是手铐脚镣,这是「械」的一义。司馬遷《报任安书》「淮阴,王也,受械于陈」,注「械谓桎梏」;《史记·萧相国世家》「乃下相国廷尉,械系之」,「械系」即带上手枷脚枷拘押起来。「械」的桎梏义古代常用,但更常用的是「器之总名」义。「械」指器物时多表示工具,很少表示容器。《莊子·天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其名为槔」,「桔槔」是汲水的工具;《礼记·少仪》「不疑在躬,不度民械」,注「械,兵器也」,兵器是战鬥的工具;《淮南子·修务》「公输,天下之巧士,作雲梯之械,设以攻宋」,「雲梯」是攻城的工具;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折著为械,坚不可人」,「械」指守城的工具。前述的桎梏称「械」,也因为桎梏是拘系人的工具。 这样一来,「器」和「械」的界限大致就清楚了:「器」侧重容器,「械」偏重工具。《荀子·王制》「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斫削」而成的是「械」,「陶冶」而成的是「器用」;《史记·秦始皇本纪》「器械一量」,正义「内成曰器,外成曰械」,「内成(盛)」是指可以收容的盆盎之属,「外成(盛)」则指弓矢戈矛之类。这是个大致的划分。具,《說文》「供置也」,「供置」即备办的意思。「具」最初多指备办食物,後来也扩展到备办其他物品,是个动词。《莊子·至乐》「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这是备办食物;《墨子·备穴》「具炉橐,橐以牛皮」,这是准备其他器物。「具」作为动词所涉及的事物范围很广,因而当「具」转为名词指所准备的对象时,它就成为各种器物的总名了。《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魏其夫妻治具,自且至今未敢尝食」,这裏「具」指食物、食器;《史记·秦始皇本纪》「令人海者赍捕巨鱼具,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这裏「具」是渔具。正因为如此,「具」可以兼包「器」、「械」,如:可以说「食具」、「饮具」、「餐具」、「量具」;又可以说「农具」、「战具」、「坐具」、「卧具」。「具」还有一点和「器」相近,就是它也被用来比喻人的才能,如:《晋书·王羲之傳》「吾素自无廊庙具」;李陵《与苏武书》「信命世之才,抱将相之具」。这点是「械」所沒有的。 【耒耜犁鍤锹】 这组词都是古代较原始的农具。 耒(lěi),《說文》「手耕曲木也」,所谓「手耕曲木」就是用手翻土的弯曲的木棍。「耒」甲骨文画一向外弯曲下部绑有横木以便脚踏的工具,有的一个头,有的两个齿,像现代的木叉,只是叉头短些。独头的应是原始型,双头的应是改进型。独头的「耒」只能刺地作洞,它便于下种而不便于发土,所以它是原始型的;双头的「耒」就可以用来发土、疏鬆土壤了,所以它是改进型的。「耒」是农夫的最原始最基本的工具,所以提到农民常常和「耒」连系在一起,如:《莊子·肤箧》「网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馀里」;《韩非子·五蠹》「[宋人]因释其来而守株」。《周礼·考工記》对「耒」作了较详细的说明:「庛长尺有一寸,中直者三尺有三尺,上句者二尺有二寸」。用现代尺寸推算,「耒」的全长约一米四十左右;下部踏脚以下、跐以入土的部分(庛)约25厘米;中部约70厘米;上部约50厘米;所以「上勾」是为了便于发土。 耜(si),《說文》「臿也」。许慎用「臿」来解释「耜」,是因为「臿」和「耜」都是发土的工具的缘故。「耜」从「耒」,这一方面说明「耒」是最原始的农具,所以有关农具、农耕的字多从「耒」;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耜」的渊源,「耜」是在「耒」基础上的发展。《易·繫辭》「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是木棍或前面带权的木棍,所以削尖和用火烤後弯出(揉)适当弧度就成了;「耜」却要「斫」,是将木头砍成板状物加在来的尖端而成的。从考古发掘的出土物可以看到:「耜」的端部有用石头磨制的,呈核形;有用动物的尖胛骨经磨制而成的,略呈扇形。在「耒」的前面附加面积大的附加物,显然是为了加大发土量和提高效率的。《礼记·月令》疏「来者……,谓来下向前曲,接耜者,头而著耜」:可见「耜」是一种合成农具,《玉篇》「耜,耒端木」。正因为「耒」、「耜」关系密切,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孟子·滕文公上》「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耜而自宋之滕」;又《滕文公下》「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耜哉」。 「耒耜」的结合就是後代「犁」的前身;「利」即古「犁」字,「利」右的立刀,即耗的变形。由发土、耦耕的耜,变为用人拉着劐土,「耜」就带有犁的性质了。春秋之後,逐渐以牛代人挽型,所以後代在「利」下加「牛」以区别于常用于「锋利」、「利害」的「利」。如:《管子·轻重甲》「今君躬犁垦田,耕发草土,得其在穀矣」;崔寔《政論》「今辽东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凡用二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 「臿」是古「锸」字,《說文》用「锸」释「耜」,说明「耜」与「锸」同源:用于发土的是「耜」,用以取土和掘土就是「锸」了;「耜」的发展是「犁」;「锸」的发展是「锹」。《說文》「臿,春去麦皮也」,这是望形生训,是误解;「臿」古字形象下面嵌有凹形金属套的木掀,不是由「杵」、「臼」合成的。正因为「锸」是掘土工具,所以它常常和取土、挖土的工程,和掘土、筑墙等联系在一起,如:《韩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锸,以为民先」;《漢書·沟洫志》「举锸为雲,决渠为雨」。 「锸」在汉代以後逐渐被「锹」(鍪)所取代,如《北齐書·赵郡王琛傳》「锹锸裁下,泉源涌出」;《漢書·沟洫志》「举臿为雲,决渠为雨」,颜师古注「臿,锹也,所以开渠者也」。「锹」是「锸」的方言说法。《方言》「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赵魏之间谓之锹」。「锹」在汉魏以後,随着北方方言的扩大而逐渐排挤了「锸」。 【臼杵碓】 这组词是捣米去壳的工具。 臼(jiù),《說文》「春臼也」。「臼」是中间凹下的春米的工具,例:《易·繫辭下》「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沈约《捉搦歌》「粟穀难春付石臼」。 杵(chǔ),《說文》「春杵也」。「杵」是用来捣白内的物使之脱壳的木棒,例:《漢書·楚元王傳》「衣之赭衣,使杵臼碓春于市」;杜甫《東屯》「落杵光辉白,除芒子粒红」。「杵」也用于筑城、捣衣,那是筑城、捣衣的杵。 碓(dui),《說文》「所以春也」。「碓」源于「椎」,它是杵臼的改进,是用柱子架起一根木杠,杠的临臼一端装一块圆形石头或木头,用脚踏另一端,头部就连续起落春去臼中的米壳,如以椎砸击。「碓」是以「椎」脱粒的改进,当时是一种功效高、较省力的春米工具:桓谭《新論》「宓牺制杵臼之利,後世加巧,借身践碓,而利十倍」。「碓是複合的、较複杂的工具,它包括碓床、碓头和臼在内,所以「碓」除表碓头等之外,也可以表示碓臼。《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专诸者,堂邑人也。……碓颡而深目,虎膺而熊背」,「碓颡是说额如石臼,向内凹陷,所谓「臼头深目」。 【砥砺硙磨礱砚研】 这组词都是研磨的工具名。 砥(di),《廣雅·釋器》「砺也」。「砥」即现代说的「磨石」:《淮南子·說山》「砥石不利而可以利金」,意思是磨石本身并不锋利,却可以使各种金属工具锋利;《詩·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如砥」是说通向宗周的大道平得像磨石一样。 砺(礪,lì),《說文,新附》「磨也」。「砺」也是磨石:《荀子·劝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也是说金属工具一经磨刀石的磨砺就会锋利起来;《山海经,中山经》「阴山多砺石」,注「砺石,石中磨者」。 「砥」、「砺」都是磨石,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書·大传略说》「良医之门多疾人,砥砺之旁多顽钝」。它们的区别在于:「砥」是细磨石,「砺」是粗磨石。《山海经,西山经》「崦嵫之山,其中多砥砺」,注「磨石也,精为砥,粗为砺」;《書·禹贡》「荆州,厥贡羽毛齿革……,砺砥砮丹」,传「砥细于砺,皆磨石也」。作为动词,「砥」、「砺」都作「磨」解,同可以以「兵」、「矢」之类为宾语。可是细小之物多用「砥」,如磨针用「砥针」不用「砺针」;作为名词,「砥」可以受「平」、「柔」修饰,如前引「其平如砥」,如《淮南子·說山》「厉(砺)利剑者,必以柔砥」:这种不同也反映了「砥」、「砺」的差别。 「硙」、「磨」、「砻」属于另一类研磨工具,它们都是研磨穀物的。 「硙」(磑,ài),《說文》「磨也」。「硙」就是磨;《六书故》「合两石,琢其中为齿,相切以磨物曰硙」,《正字通》「硙,碎物之器。古公输般作硙,晋王戎有水硙,今俗谓之磨」。 磨,《尔雅・释器》「石渭之磨」。它最初是个动词,磨擦石头使之光滑,或研磨物体使之变细用「磨」,如《論語·阳货》「不曰坚乎,磨而不磷(薄)」。後来称研磨的工具也叫「磨」,古作「䃺」,这就是後代用以粉碎粮食的「磨」,《說文》「䃺,石硙也」,《正字通》「俗称硙曰磨,以硙合两石,中琢纵横齿,能旋转碎物成屑也」。可见「磨」是「硙的後起字,最初可能是不同的方言。《晋书·天文志》「譬之于蚁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蚁右去,磨疾而蚁迟,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王安石《拟寒山拾得》「作牛便推磨」。 砻(礱lóng),《說文》「砻,磨也」,《玉篇》「磨穀为砻」,《廣雅·釋器》「砻,砺也」。说「砻」是「磨」这是从动词意义说的,因为它们的共同特是研磨物体;说「砻」是「砺」,因为原始的「砻」与「砺石」相似。「砻」在新石器时代的出土物中时有发现,其形如大型的砚台,有的下有三短足,可以置穀砻上,用石棒磨擦去壳;以「磨」为解,是就其功用说的它的作用是脱壳。 综上所述,「硙」、「磨」、「砻」的区别就清楚了。「硙」、「磨」是代语,是同一物的不同命名,最初可能是方言。「磨」和「砻」的功用不同。「磨是粉碎物的工具,如:《河东記》「置小磨子,硙成麺讫,即取麺作烧饼数枚」;《闻见後录》「闻其家以磨麵为生,因令作磨诗」。「砻」是脱去穀物的外壳用的:《农政全書·砻图考》「砻,穀器,所以去壳也。编竹作围,内贮泥土,状如小磨,仍以竹木排为密齿,破穀不致损米」,这是改进了的「砻」;正因为「砻」是脱壳的,所以穀糠、稻糠称「砻糠」,脱粟称「砻饭」,如曾巩《学舍記》「冗衣砻饭,芑苋之羹」。 砚,《釋名·釋书契》「研也,研墨使和濡也」。「砚」源于「研」,「研」多用为动词,「砚」是「研」的名词分化字,它特指研墨的工具:《後漢書·班超傳》「安能久事笔研间乎」,「研」即「砚」;司空图《偶诗》「夕阳照个新红葉,似要题诗落砚台」,「砚台」即「砚」。 【斧斤钺】 这组词都是砍斫的工具,区别在于用途和形制。 斧,《說文》「所以斫也」。用来劈斫的工具称「斧」。「斧」是最古老的工具之一,它的形制和今天的差别不很大,都是直刃、厚背、装有木柄的;不过,早期的斧子不是木柄穿于斧孔内的,而是用绳索捆扎在木柄上或穿于木柄内再加扎实的。「斧」的用途很广:《詩·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这「斧」是砍树伐木的工具;《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臣……愿请玺,復以治邺。不当,请伏斧锧之罪」,这裏「斧」是行刑的工具;曹操《苦寒行》「担囊行取薪,斧冰持作糜」,这裏「斧」用作动词,是以斧破冰。总之,砍斫都可以用「斧」。 斤《說文》「斫木斧也」,王筠「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䦆相似」。「斤」是横刃的斧子,其形制和今天木匠用的锛子相似,最初是绑在上形的木柄之上的,「斤」的古字形就象曲尺形柄上绑有凿形斧之形。《莊子·徐无鬼》「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既然在鼻端涂上白土子,让匠石在对面用斤去斫,「斤」的刃自然应是横的,如果用直刃的斧子,就只能站在侧面砍了。《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人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荀子·劝学》「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斧」、「斤」都是用以砍斫木材的,不过「斧」的用途广,「斤」则只是木匠的专用工具,它可以用来斫去枝桠,但主要用途是将木板斫平,所以许慎才说它是「斫木之斧」。《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记载卫国的工匠暴动,「皆执利兵,无者执斤」,因为暴动者中有木匠,所以才「执斤」,「斤」并非武器。 钺(鉞,yue),古作「戊」,《小爾雅·广器》「斧也」。「钺」也是斧的一种。《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史记·孙子吴起列傳》「约束既布,乃设鉄(同斧)敏」:「斧敏」最早可能曾用作武器,「戈」可能是「斧」的演进;可是从车战和戈、矛盛行以後,「斧」、「钺」就不作武器用而作刑具用了。《戰國策·秦策》「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腰)不足以待斧钺」,从这一记载中可以知道,古代用斧钺行刑时,下面垫有砧子,受刑人伏于其上,用斧钺拦腰斩断,也可以剁胸或脖子。记载中的刑具虽然「斧」、「钺」并举,其实主要是「钺」。「钺」似斧而大,刃宽而薄,呈孤形,是便于斩、砍的工具,所以才主要用于行刑。因为「钺」是刑具,执「钺」就成为权威的、执法的象徵了。《書·顾命》「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郑笺钺,大斧」。 【削刀】 「削」是刀的一种,两者形状相似,用途不同。 《周礼·考工記》「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削」的形状是凸背凹刃的,是专为刮削竹木用的。从周到秦汉,文字多写在竹简和木简上,写错或删改时,要用刀将原来的字迹削去或刮去,「削」就是用来刮或削竹木简的刀,所以也叫做「书刀」。《南史·刘瑜傳》记载,刘瑜「每上书辄削草」,「削草」就是为了保密,将草稿上的字迹用「削」削去。 「刀」的形状是凹背凸刃的,便于切割和剥皮,是厨师切菜、切肉时用的,吃肉时也用刀,所以「刀」和「俎」(切肉砧板)经常连用。《史记·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说明了「刀」的用途。「刀」作为武器,是汉以後的事。以前「刀」除作割剥用具外,还用作刑具,所谓「中刑用刀锯」(《国语,鲁语》),割鼻子的劓(yi)刑、割生殖器的宫刑等都用刀;「刀」也偶尔作为杀人工具,但多是暗杀,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守门人),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史记·刺客列傳》「豫让内持刀兵,欲为智伯报仇」。由上例可见当时「刀」的形制还是很小的,在车战盛行的时期是不适合做武器的。 「削」後来主要用作动词,如《漢書·原涉传)「涉乃侧席而坐,削牍为疏」。引申开来,失地可以叫「削地」,罢官可以叫「削职」,销声匿迹,可以叫「削迹」。作为工具用的「削」则泛称「刀」了,如《史记·萧相国世家》「何于秦时为刀笔吏」,其中「刀」就指「削」。因为作吏的人,主要从事抄写和记录,所以经常随身带着笔(便于记事)和刀(便于删削),所以当时称吏为「刀笔吏」;「刀笔」于是也就成为掌案牍的书吏的通称。後来也把作吏的称作「刀笔师爷」,把包揽辞讼的称作「刀笔邪绅」。 【椎棰槌鎚锤】 椎(chui),《說文》「击也」,段玉裁注「所以击也」,《一切经音义・二二》「用打物者也」。「椎」是敲击的工具,连带地也表示敲击的行为。《莊子·天运》「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问」,《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前一「椎」,名词,表工具;後一「椎」,动词,表行为。 「椎」和今天所熟悉的上有铁头下安长柄的榔头形锤子不同,它最初应是前粗後细的棒椎形的工具,《廣韵》「椎,棒椎也」。字从木,最初当是木制的。「椎」与「锥」同源:锐端在前用于穿刺是「锥」钝端在前用于敲击的称「椎」。《史记·魏公子列傳》「硃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这裏虽是铁制的「椎」,但可以藏在袖管之中,其形应如棒椎;《漢書·李陵傳》「两人皆胡服椎结」,颜师古注「结,读髻。一撮之髻,其形如椎」「椎髻是束于脑後的髮髻,其形如棒椎,所以称「椎髻」。综上所述,可见「椎」是棒椎形的敲击工具,不是後代锻铁用的铁锤。 棰《莊子·天下》「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注「棰杖也」。「棰」与「椎」同源,它们都是敲击的工具。所不同的是:「椎」短,主要用于敲打物品;「棰」长,主要用于击打人马,所谓「杖也」。「一尺之棰」是极言其短,并不是说「棰」长一尺。「棰」的动词用法有时也写作「捶」《說文》「捶,以杖击也」。贾谊《过秦論》「执棰拊以鞭答天下,威振四海」,这是用以马策驱马作比喻;《漢書·路温舒傳》「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这是以「棰」作刑杖来拷打犯人。字也分化作「箠」。《漢書·王吉傳》「口倦乎叱咤,手苦于箠辔,身劳乎车舆」,这是作驱马之杖;又《司馬遷傳》「其次,关木索,被箠楚」,这是作刑杖。 「槌」也是「椎」的同源词,不过「槌」常用于攂鼓,是一头较大呈球形的鼓槌,如:《魏書·李崇傳》「村置一楼,楼悬一鼓,盗发之处,双槌乱击」;杜牧《大雨行》「奔觥槌鼓助声势,眼底不顾纤腰娘」;《後漢書·祢衡傳》「渔阳三挝」,注「槌及挝,并击鼓杖也」。「槌」的动词用法也表示击打,《集韵》「槌,击也」。如:李白《赠韦南陵》「我且为君槌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 鎚,《玉篇》「铁鎚也」,《集韵》「金椎」。「鎚」也是「椎」、「槌」的分化字,字从金,当是锻铁兴起之後将「椎」、「槌」用于锻铁的产物,这就应该是柄前加锤头的锤子了,如:《世说新语·简傲》「[嵇]康方大树下锻……,康扬槌不辍」;白居易《東南行》「漂流随大海,鎚锻任洪炉」。鼓槌为便于敲击常大其头,作圆球形,所以後代柄前安头的「槌」分化为「鎚」。「鎚」除指锻铁用锤外,也指柄上安头的武器,如《金史,宗室亨傳》「吾能以鎚杀之」。「鎚」作动词用也是以鎚击物的意思,如《宋書·朱超石傳》「乃断稍长三四尺,以鎚鎚之」。 「鎚」後代多作「锤」。「锤」与「垂」同源,与「椎」异族,它的最初的意思是「权」,是砝码,是秤砣,《廣雅·釋器》「锤谓之权」。「锤」是从下「垂」得名的,不过後代已经用它写带头的「鎚」了。 各种「椎」之间虽然有发展关系,但确切形制与使用年代有待于工具史的研究。另外,它们之间的分工也不是十分清楚的,互相常通用。 【柯柄把】 「柯」与「柄」部分交叉;「柄」和「把」既是古今词又是同源词。 「柯」,《說文》「斧柄也」。「柯」是斧斤之类砍伐工具的柄的特称。《詩·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毛传「柯,斧柄也」;《水经注,渐江水注》「晋中朝时,有民王质,伐木至石室中,听童子四人弹琴而歌,俄倾,斧柯烂尽」,这是烂柯山的传说。「柯」的本义是树木的枝权,上古斧斤之类的木柄,都是伐取树木的天然枝权制作的石器时代尤其如此。由于连带关系,于是用材料名称呼制品名,于是「柯」就成了斧斤柄的专名。 柄,《說文》「柯也」。「柯」是斧把,其实不止斧把,工具的把握部分都可以称「柄」,如:《墨子·备蛾(蚁)傅》「斧柄长六尺」;《詩·小雅·大东》「维北有斗,西柄之揭」。 「把」(bà)是中古之後才出现的,如:《隋書·五行志上》「邺中有童谣:金作扫帚玉作把,净扫殿屋迎西家」;《史记·孟尝君列傳》「冯先生甚贫,犹有一剑耳」,集解「其剑把无物可装,以小绳缠之也」。 「柄」源于动词「秉」,用于操执称「秉」,如「秉烛夜行」、「秉笔直书」。所秉持之处也称「秉」。《史记·天官书》「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八岁为将相,持国秉」:「斗秉」即「斗柄」;「国秉」即「国柄」。「柄」是「秉」的把柄义的分化字。「把」源于动词「把(bǎ)」。用手握住称「把」,如「把臂人林」、「操刀把杖」。作为名词,所握之处近代称「把儿」。 「柄」、「把」(bǎ)源于动词,所以名词化之後它可以适用于任何用手把持之处。由于它使用的广泛性,所以先後成为器物把持部位的通名通名排斥专名,这是历史上常见的,所以後来「柯」也被「斧柄」、「斧把」取代了。 先秦经常用运用工具时所持的「柄」来比喻支配国家的权柄,如:《韩非子·二柄》「二柄,刑、德也」,又《八说》「柄者,杀生之制也」;「秉」也用于「秉政」、「秉国」等。因为「秉」和「柄」过分政治化了,成了政治术语,所以後起的「把」就逐渐取代了它们的原有的秉持义和把柄义。这就造成「柄」的权柄义和「把」的把柄义的新分工。 【针箴砭】 「针」(針)古代写作「箴」、「鍼」,「针」是唐宋以後产生的简体字。 「鍼」(针)就是穿针引线的「针」,是缝纫的工具。如:《新论,观量》「仰而贯(穿)针,望不见天;俯而拾虱,视不见地。天地至大而不见者,眸(眼睛)掩于针、虱故也」;《说苑,辨物》「以管窥天,以针刺地,所窥者甚大,所见者甚少」。 「针」在古代不仅是缝纫的工具,而且是医疗用具。《韩非子·喻老》「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腠(cou)理」是表面的皮肤,「肌肤」是皮下的肌肉脂肪,是烫熨所达不到须加针刺的部分;《盐铁論》「扁鹊(古代名医)不能治不受针药之疾」,「不受针药之疾」指拒绝针刺、服药的患者。「针」用作动词,就是用针刺人的意思。《漢書·广川惠王越傳》「以铁针针之」,後一个「针」相当于刺。 「箴」和「鍼」是异体字。《荀子·大略》「今夫亡箴者,终日求之而不得。其得之,非目益明也,眸而见之也」,意思是丢了针的人有时整天找都找不到,你而找到,并不是眼睛的视力变好了,是眼珠和针接触了的缘故:这裏「箴」可以换成针。 「箴」所以沒有被「针」所代替,是因为「箴」从针刺治病中获得了引申的意思。用针治病叫「箴」,扩大开来,用规劝、警告来纠正人们的过失也可以叫「箴」。「箴」可以用于朋友之间,也可以用在上对下,或下对上。《左傳·宜公二十年》记载,[楚王]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缺)」,这裏「箴」是告戒的意思;《漢書·路温书傳》「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这裏「箴」是谏诤、讽喻的意思;孟郊《劝友》「人生(性)殊静躁莫厌相箴规」,这裏「箴」是规劝的意思。後来箴」成为一种专用来进行规戒的文体。《文体明辨,箴》「其作品有二:一日官箴,二曰私箴。大抵皆用韵语,而反覆古今兴衰理乱之变,以垂警戒,使读者惕然有不自宁之心」,比如扬雄著有《冀州箴》。 砭(bian)是石针。《本草纲目,砭石》李时珍引王冰注「砭石如玉,可以为针。盖古者以石为针,季世(後代)以针代石」。在古代典籍中,「砭」的缝纫作用早被「针」代替了,它专指用于医疗的针,《說文》「砭,以石刺病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年二十,是谓易贸(指由少年到成年的更换时期),法不当砭灸」,「砭」指针刺。《漢書·艺文志》颜师古注「古者攻病则有砭,今其术绝矣」。可见针刺穴位治疗疾病在中国由来已久。近代的考古发掘者常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发现石针和骨针,它们除了缝缀以外,想来也会用于治疗;正因为如此,在金属针广泛应用以後,才还用石针治病。这种保守,正说明它的悠远。由此可见,今天引起世界各国医学界的惊奇和重视的针刺疗法,它的起源是很古老的。从「砭」到「箴」到「针」,反映了针的改进过程,这也是医疗工具的改革过程。 「砭」的一些引申的意思和「针」、「箴」相似它也有刺的意思。寒风刺骨,文言常说成「寒风砭骨」。它也常用来比喻纠正人的缺点和过失。柳宗元《报崔黯秀才书》「日思砭针攻熨」,就是用各种治病的方法比喻克服自己的毛病;王安石《和平甫舟中望九华山》「士病吾能砭」,也是用治病比喻纠正各种坏习气;成语「痛下针砭」,也是用彻底进行治疗来比喻严肃认真的批评或自我批评。 【范型模】 范(範)、型、模古代都指用来铸造器物的模具。「型」、「范」用得较早,在先秦就使用了。《荀子·强国》「刑(型)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剂)得,剖刑(型)而莫邪(镆铘,宝剑)已」,「刑」和「范」就指铸剑的模具,全句是说:如果模具标准,用的铜锡质量好,铸工技术高,材料比例配合得当,打开模子就会得到像莫邪那样的宝剑了。「钱范」就是铸钱的模子;「师范」是比喻用法,指陶铸师资的地方。「型」除了「模型」、「沙型」以外,现代多数当样子或规模讲了,如「新型」、「体型」、「巨型」、「重型」。「模」用得较晚,汉以後才见到。如:左思《魏都賦》「授全模于梓匠」。 「型」、「范」、「模」都是模子,习惯上把用金属做的模具称作「范」;把用沙土做的模具称作「型」,把用其他材料做的模具称作「模」。 用模子可以铸出样子相同的物件,所以「型」、「范」、「模」被用来比喻榜样、标准。「范文」,就是标准文章;「典型」、「楷模」就是人或事物的榜样。左思《咏史八首》「巢林栖一枝,可为达士模」,意思是右代的隐士巢父,居住在树上,只占据一个树枝就满足了,这可以作为那些飞黄腾达的人做榜样。另外,作谓语用,它们是向榜样学习、仿效那些典范的意思,《汉武帝内傳》「以身模之」,就是效法别人。 「模范」,现在指值得人学习效法的榜样,古代有时当仿效取法讲。《北史·庾信傳》「当时後进,竞相模范,每有一文,都下莫不传诵」,「竞相模范」,是争先恐後地加以模仿的意思。 「范围」现在指事物、行为的界限,古代也常是效法的意思。《易·繫辭上》「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就是效法天地的变化就不会犯错误。 【规矩】 规(規),《一切经音义・二十》「书圆日规」;矩,亦作「榘」,古作「巨」,《說文》「规巨也」。「规」和「矩」就是圆规和矩尺,是画圆和画方的工具。如:《孟子·離婁上》「離婁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韩非子·饰邪》「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荀子·不苟》「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古代的「规」也是两脚规;古代的「矩」,根据古字形应是「工」形,作「L」形的曲尺是其改进形。 「规」、「矩」是画方圆的工具,所画出的圆的和方的图形也可以称「规」称「矩」。张衡《東京賦》「规天矩地,授时顺乡(向)」,「规天矩地」就是圆天方地。不过注意,古代「矩」指的是方形,不是今天数学上的长方形。张载《酃酒賦》「嘉宾雲会,矩坐四周」,「矩坐」是坐成方形,不是长方形。 「规」和「矩」是画方圆的工具,也是测定物的方或圆的标准,所以「规矩」经常被引申来此喻制度、规范、法令、准则之类,如《韩非子·解老》「万物莫不有规矩」,现代成语有「循规蹈矩」。 「规」的规画、谋求、规劝诸义也是从规矩的设计、矫正的作用引申出来的,如成语「萧规曹随」,就是由萧何制定律令制度,曹参遵循实行无所改变的意思。 【準绳】 「準」和「绳」是古代测平取直的工具。準(简化汉字後与「准」归并),《說文》「平也」,段注「谓水之平也。天下莫平于水,水平谓之谁」。许慎的解说颇含混,段注进了一步,「水平谓之准」的意思,应理解为以水取平叫做「准」。古代是以水取平的,考古发掘发现,殷代建筑的台基上有浅的沟槽,据推测当时是注水测平的,可见殷商时代已知道用水来取平了。後来就把测平的工具称作「准」了,所以「准」相当于现代的水平仪。原始的「准」,有可能是以器盛水来测量的,这很不便,作为器械的「准」是什么样子,现代还不太清楚,据《三才图考》,「准」作倒丁字尺形。《漢書·律历志》「绳直生準,準正则平衡而钧权矣……。谁者,所以揆平取正也」,据此可知「准」古代也应是曲尺或丁字尺、工字尺形,衡物时将平面置于物上,用悬物垂绳的方法测直角三角形的直边就可以以直取平了,所以说「绳直生准」。《莊子·天道》「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準,大匠取法焉」,《韩非子·有度》「绳直而枉木斫,準夷(平)而高科削」:「準」就指这种水平仪。 绳(繩),《說文》「索也」。「绳」受力绷紧之後就成为两点之间的最直的线,所以古人用「绳」作为测直的工具,如:《書·說命》「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作为木工标出直线的工具,「绳墨」常结合使用,表示墨汁和墨线,如:《孟子·尽心上》「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莊子·逍遥游》「其大本(树幹)拥肿而不中绳墨」。 「准」和「绳」因为是取平取直的工具,所以也常结合使用,如:《孟子·離婁上》「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準绳,以为方员(圆)平直,不可胜用也」;《淮南子·說林》「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準绳不能正曲直」。因为「準」和「绳」是衡量平直的工具,所以通过比喻它们常引申来表示社会上衡量人的行事的标准、人所应遵守的法度如:《文子,上义》「夫法者,天下之準绳也」;钱珝《授薛昭纬御史中丞制「宜正衣冠,立为绳準」。 【碫质砧】 这是物、剁物用的垫板的一组词。《詩·大雅·公刘》「涉渭为乱(横流而渡),取厉取碫」毛传「碫,石也」,郑笺「锻,石以为锻质也」。《通训定声》「坚石可为椎之椹质者」,碫必是石质坫板。锻物时所用的底座,坫板称「质」。「质」置也,所以置之物也。「质」上从两「斤」,下从「贝」「贝」即坫形之讹变。 古书所见之「质」多用于腰斩的刑具。行刑时,罪犯解衣伏质上,用斧拦腰剁断,所谓「受斧质」。如《戰國策·秦策》「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腰)不足以待斧钺」;《史记·张丞相列傳》「苍坐法当斩,解衣伏质」。「斧质」、「铁质」经常结合使用受「铁」的影响,也为了和质实、质当的「质」区别,後加金作「锧」,或作「櫍」,如扬雄《解嘲》「徽以纠墨,制以锧铁」。 「质」在汉代以後多写为「玷」、「椹」,《文字集略》玷,杵之质也」。「钻」可能是後代方言。在腰斩之刑废除後,「玷」经常和「杵」连用了,所谓「杵之质」。丝帛制品要经过脱胶的过程才能柔软,用木杵在玷石上捣制是汉以後最常用的脱胶的方法,所以古诗中常见秋日捣练、捣衣的诗句,如:《乐府诗集,子夜四时歌》「佳人理寒服,万结砧杵劳」;裴羽仙《寄夫征衣》诗「重重白练如霜雪,独下寒阶转凄切。只知抱杵榴秋砧,不觉高楼已元月」。因为捣练是在特制的石臼内操作,所以字也写作「砧」、「碪」。 【筹算策】 「筹」和「算」都是记数、算数的工具。筹(籌),《說文》「壶矢也」。「壶矢」就是投壶用箭。「投壶」是古人宴会上的一种游戏,宾主依次在一定距离内向壶口投箭,中多者为胜;「筹就是这种游戏中特用的箭。《礼记·投壶》「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扶」是长度单位,为周尺四寸,约当现代四指;随投壶的处所不同,「筹」的长短也不同。投壶是要根据投中数目决胜负、饮酒的。最初可能在投後数「筹」;改进表晷漏钟 之後就有专人唱「筹」,以竹签代「筹」计数了,这种竹签因为是代投中的「筹」的,所以也叫「筹」,这种「筹」就是计数的工具了。《漢書·五行志下之上》「筹者,所以记数」,《仪礼,乡射礼》「箭筹八十」,注「筹,算也」。「筹」就这样由投壶的壶矢发展为计数的工具。《三國志·吴书·顾谭傳》「每省簿書·未尝下筹,徒屈指心计」,这是不用筹计算数目而用心算的例。「筹」最初是计数工具,作为动词,计算也称「筹」;推而广之,对事情的计算也称「筹」,这就是「筹」的谋画义了,如:《史记·留侯世家》「[张]良对曰:臣请藉前箸(筷子)为大王筹之」;又「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 算,亦作「筭」,《說文》「算,数也」,「筭,长六寸,所以计数者」。「算」和「筭」本来是一个字,後来有了动词和名词的分化,于是它们才各领一义、段玉裁《說文注》「筭为算之器,算为筭之用」但这种分化沒有最後完成:《仪礼,乡射礼》「一人执算以从之」,「筭」用「算」;陆机《吊魏武帝文》「长筭屈于短日,远迹顿于促路」,「算」亦用「筭」。 「算」最初是动词,是计算数目的意思,如:《論語·子路》「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算」就是数,计数:《後漢書·皇后纪序》「汉法常因八月算人」,「算人」就是计算人口数目。计算工具是用「筹」,「筹」是用来计数的,所以「筹」又取得一个别名叫「算」(筭);就「算」来说这是用计数的动词转指计数的工具,是「算」的名物化。所以「算筹」常常连用,如《漢書·货殖傳》「运筹算,贾(gǔ)滇蜀民,富至童(仆)八百人」。 後起的「算」是「筹」变为专门计算工具的产物。这种「算」较原始的「筹」已大为缩短,许慎说的「筭长六寸」就是这种专用化的「筹」。《漢書·律历志》「[算]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正六面体),为一握」,就是专用算具的形制及其保存方式:汉尺六寸约合今四寸多、二百七十一根汉尺径一分的「算「正好可以聚成一个正六面体,相当于手之一握。一九七一年千阳县出土的西汉墓算筹,其粗细和长短大体与此相近。随着算学的发展,有了表正数的「正算」,表负数的「负算」,《九章算术》注「正算赤,负算黑」算」和「筹」这对同义词後来有一个相对分工,这就是作为数学领域的术语,一般用「算」,民间则仍袭用「筹」,如:《晋书·王戎傳》「戎性好兴利……,每自执牙筹,昼夜计算,恒若不足」;白居易《同李十一醉忆元九》「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等」。 用筹记数,五以下的数筹各当一,五以上的数以一个方向不同的筹当五,其馀各当一。筹从左至右,采取十进位,纵横摆于案上。纵式从一到九列为:;横式从一到九列为:。根据《隋書·经籍志》所载的《夏侯阳算经》说,表示数目时,个位、百位、万位用纵式,十位,千位用横式,譬如表示1975这个数目时,就把筹摆成的样子。遇到零时就空一位,这样就可以把任何数目用筹表示出来进行运算了。 「筹」和「策」也常常连用,如《老子》「善计者不用筹策」《史记·高祖本纪》「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这是因为「策」是竹条,也可以成为算筹的代用品的缘故。「策」《說文》「马棰也」,是竹制的马鞭,它最初是用竹条捆扎的;「策」又是编简名,《仪礼,聘礼》「百名(字)以上书于策」,疏「策,编简也」编过的简叫「策」;古代占用蓍草,後来也用竹条替代,所以也称「策」,如楚辞・卜居》「詹尹(卜者名)乃释策而谢」。书策的「策」古代一般长一尺二寸(不足现代一尺);占卜用的「策」也不会长,都接近原始的「筹」,可以作为「筹」的代用品,所以常和「筹」并用。严格说,「策」不是计算工具,是临时充当「筹」用的。但正因为「策」可以充「筹」用,所以「策」也偶尔用为计数义,如《管子·山权数》「阨之准数一上十,丰之(策)数十去九」,「策数」就是计数。 【表晷漏钟】 这组词是古代计时报时工具。古代氏族居住处树有高杆作为标志,这种标杆叫「表」,「表」最早是图腾杆,後来成为各种标记,住处的标记、官署的标记、桥梁的标记、路标等。《荀子·大略》「武王始人殷,表商容之闾,释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闻」就是在商容的住处立表」,以为标记,以示表扬;《史记·夏本纪》「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索隐「表木,谓刊木立为标记」,这是路标。各种标杆习惯上是观察日影长短及其移动的较理想的器物,所以古代也就专门树「表」以测日影,使「表」成为古老的计时工具。《史记·司马穰苴列傳》「穰苴先驰至军,立表下漏待[庄]贾」,索隐「立表,谓立木为表以视日景(影)」;黄道周《表记集传,序》「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立「表」不仅可以知道一日之中太阳运行的位置,而且可以通过表影的长短测定太阳与地球赤道偏角的大小、太阳的近地点与远地点,使「表」成为天文观测和确定历法上的工具。还可以通过日出、日落和日中的表影来确定东南西北,是测定大地方位的工具。近世把利用机械计时的工具(如「手表」、「怀表」)称作「表」就是对古老的计时工具的名称的因袭;这种机械传动的「表」,一度写作「錶」以示区别,简化汉字时重又归并为「表」了。 晷(gui),《釋名·釋天》「晷,规也,如规画也」,《廣雅・释天》「柱景(影)也」。立「表」测日影带有习惯性和临时性,「晷」则是将「表」与带有刻度的圆盘相结合而发明的据日影定时刻的计时仪器,其方法就是在一圆盘之上立一表柱,柱与盘成一定倾斜度,盘上刻出度数,可以通过柱影的移动从盘上读出度数,这样一来,「晷」就成为较「表」远为精确的计时器了,这就是以日影为指针、以圆盘为表盘的钟表了;这种日晷不仅可以通过柱影的移动确定一天的时刻,而且可以通过柱影的长短,确定太阳与地球的相对位置,起天文钟的作用。「晷」的得名就是因为附加了圆盘,圆盘如「规」所画,所以名「晷」。《漢書·天文志》「晷影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这是就一天说的;《周髀算经,上》「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这是就一年说的,夏至时日影最短;张华《杂诗》「晷度随天运,四时互相承」,「晷度」即晷盘上的刻度。正因为「晷」是通过日影的移动和长短确定时间和季节的,所以「晷」也表示日影或时间。张衡《西京賦》「白日未及移其晷,已你其什七八(禽兽已获十之七八)」,「晷」指日影;韩愈《进学解)「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晷」指时间。漏,《廣雅·釋詁》「泄也」。「漏」最初本指液体的渗出。在器物的洞隙一定的情况下,液体的下泄与时间是成一定比例的。「日晷」虽然在计时上较「表」先进,但它不能离开日光使用,阴天或夜间,太阳隐沒,「晷」就失去计时作用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人们就利用水从器物小孔裏漏出与时间的比例关系制出脱离太阳运转的计时器,命名曰「漏」。《說文》「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节,从水、,取下之义」,这裏说的就是作为计时工具的「漏」。最简单的「漏」是由带小孔的贮水器和接水的受水器组成,在受水器内标出刻度,可以根据受水器中水所达到的刻度来计算时间,这是最早的人工计时器,所谓「水时计」。在中国「漏」可能出现于战国时代,後代代有改进,形制逐渐複杂,计时逐渐精密。汉代「漏」的刻度为昼夜一百刻,汉哀帝後改为一百二十刻,以与以地支表时相应,「刻」也因而成为时间单位。《周礼·夏官·挈壶》「凡军事,县(悬)壶以序聚柝;凡丧,县壶以代哭者」,这是说「挈壶氏」有军事行动时悬挂漏壶计算时间轮流更换击析警卫的人,遇丧事根据漏壶指示的时间更替哭丧的人;前引《史记·司马穰直列傳》有「立表下漏」,「表」、「漏」同时使用,以「漏」补「表」的不足。《後漢書·律历志》「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孔壶」指贮水器,「浮箭」指浮在受水器中的指示刻度的装置;杜甫《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漏声」指铜壶滴水之声,「晓箭」是指示刻度的箭已指向天晓时刻。 钟(鐘),《說文》「乐钟也」。「钟」是古代乐器,与计时无关。在用「漏」计时时需要用音响将重要时刻通报出去,这种音响器可以是「鼓」,也可以是「钟」、「柝」……。《唐书·百官志》「宫门郎二人……掌宫门管籥。凡夜漏尽,击漏鼓而开,夜漏上水一刻,击漏鼓而闭」,这是以鼓传时;《唐六典,秘书省》「典钟……,掌击漏钟」,这是击钟报时。蔡邕《独断》「夜漏尽,鼓鸣则起;昼漏已尽钟鸣则息」,以「鼓」作为白天到来的信号,以「钟」作为夜间到来的信号,用鼓、钟节制作息,这和古代以鼓动众、以金止众有关。《三國志·魏书·田豫傳》「年过七十而以居位,譬犹钟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钟鸣漏尽」是昼漏尽鸣钟息行人的意思,这裏比喻人的暮年。佛寺广布之後,因为寺中都有钟楼,定时撞击,所以「钟声」就成为报时的信号了,如:孟浩然《夜归鹿门山歌》「山寺钟鸣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张继《枫桥夜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正因为人们习惯以钟声定时,所以明代自鸣钟传人之後,就命之为「钟」了,如冯时可《蓬窗续录》「外国人利玛窦出自鸣钟如小香盒,一日十二时,凡十二次鸣」。 【表标】 「表」和「标」都有标志物的意思,但是它们在使用范围和作用上有不同。 「表」在古代是柱形标志物的泛称,它有许多名目,如「交午木」、「诽谤木」、「华表」、「桓表」、「和表」等都是。「表」的最初形状可能是柱头上穿有木板,《礼記》郑玄注「一纵一横为午,谓以木贯表四出」,所以「表」也称「交午木」。原始的「表」可能是图腾杆子,是立于氏族居住处或成员迁徙处的。如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满族以及美洲的因纽特人等,普遍立有图腾柱,也叫祖宗杆子。後代的「表」就是图腾杆的各种演化。这种图腾杆因为有的上有横木,形状像花,有的有各种雕刻,所以称「华表」。《古今注,问答释义》「[华表]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也」。古代「华」、「桓」、「和」声音相通,所以「华表」又称为「桓表」、「和表」。《漢書·尹赏傳》「便舆出,瘗寺门桓东」,如淳注「旧亭传于四角,面百步,筑土四方,上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馀,有大板贯柱四出,名曰桓表,悬所治,夹两边各一桓。陈宋之俗,言桓声如和,今犹谓之和表」,师古注「[桓表]即华表也」。 「表」作为标志物在古代应用范围是很广的,田界可以设表,领土分界可以设表,军门营门设表,宫庭的舞乐位置设表,测阴阳设表,测水深设表……。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表」的应用更加广泛,式样也不断发生变化,按其主要功能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幾类: 「表」的功能之一,是在表柱的木板上,书明人的善恶功过,所以又称「诽谤木」。《大戴礼,保傅》载「有进善之旌,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吕乐春秋,自知》「舜有诽谤之木」,注「书其过失以表木也」;《淮南子·主术》高诱注诽谤木「书其善否于华表木也」;《古今注,问答释义》「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表木也」:以上记载,都说明了诽谤木的内容及其与「表」的关系。古代经常在邑的里门建「表」以表彰节士、贤人、孝子、贞妇,如:《荀子·大略》「武王始人殷,表商容之闾」;《管子·山权数》「树表置高乡之孝子,聘之币」。正因为如此,「表」才产生了表彰、表扬的意思,如「刻石表功」。 「表」的另一种作用是在交通要害处作为标志。《說文》「桓,亭邮表也」,《礼记正义》「亭邮之所而立表木谓之桓,即今之桥旁表柱也」。这是设在接待来往行人的邮传驿舍的「表」;这也是古图腾柱所起的指示住所的作用。《古今注,问答释义》「[华表]大路交衢悉施焉」;《搜神後記》「丁令威本辽东人,学道于灵虚山,後化鹤归辽,集城门华表柱」;《洛阳伽蓝記》「[洛阳]宣阳门外四里至洛水,上作浮桥,所谓永桥也……南北两岸有华表,举高二十丈,华表上作凤皇,似欲冲天势」;《南齐书・五行志》记载建康「朱雀桁(水路运输码头)华表柱生枝」;《三國志·魏书·田畴傳》记载曹操征乌桓,因雨改道,「署大木表于水侧路旁」:在亭邮、城门、桥梁、码头、行军道路等处设的这些「华表」或「表」都是导向的标志。解放前尚处在原始公社阶段的鄂伦春族,当他们在森林中迁徙时,先导者往往在叉路口的树上,绑一横木为後继者指示方向,这也是原始的「表木」。现在西北游牧民族的临时居住点,也设立高大的表木,上面或贯土横木,或装以其他可供远眺的标志。古代在亭邮、城门、衢道、桥梁、码头等处之所以设立高大的表木,同样是为了让人们远远即可以望见,以便作为寻找或导向的标志。直到近代、交通上用的路标、铁路信号,仍带有这种性质。 汉代在官署门前、宫殿前也建有华表,这当是古氏族居处的图腾柱的孑遗。由于这种「表」与建筑物相结合,所以它逐渐成为建筑的附属物。随着建筑工艺的不断发展,建筑华表也必然有更高的工艺要求,因之也就逐渐由标志物变而为主要是装饰物,不但式样富丽堂皇,而且在六朝前後已由木制改为石制。明清时代,建筑华表更为宏伟高大,北京天安门前的一对华表,通体由汉白玉雕成,以巨大高耸的圆柱为主体,全身缀以蟠龙,两旁伸出美丽的雲板,顶端承露盘上蹲着狮犼,雄伟壮观,可以说是华表中的优秀作品。「表」也树于陵墓,这同样是图腾柱的遗制。《後漢書·趙岐傳》记赵岐病重,「乃为遗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员(圆)石于吾墓前,刻之曰:汉有逸人,姓赵名嘉,有志无时,命也奈何」,所谓「圆石」就是墓表;《续齐谐記》「[燕昭王]墓前华表已千年」;任昉《为卞彬谢修卞忠贞墓启表》「碑表芜灭,丘树荒毁」,「表」同样是墓表。因为墓的标记要求具有永久性,所以也演化为石制的。标(標),《說文》「木末也」,「标」的本义是树梢。「标」与「本」是相对的,如:《淮南子·天文》「本标相应」;今人常说「治标不如治本」、「标本兼治」。「标」作为树梢,处于树顶端的最高处,所以物的尖端也称「标」。李白《秋日登扬州西灵塔》「宝塔凌苍苍,登攀览四荒。顶高元气合,标出海雲长」,又《蜀道难》「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标」就指高塔尖和高山尖。因为「标」高高上出,也可以起标记作用,所以「标」也表人为的标志物,如:《舊唐書·崔彦昭傳》「但立直标,终无曲影」;《晋书·宣帝纪》「立两标以别新旧」。 「表」是人所建树的永久标志,「标」只是临时的或自然的区别辨认的标志。古代「表」用得广泛,「标」用得狭窄。在现代汉语裏,因为生活中各种临时标记符号大大增多,所以「标」的应用范围也广泛起来,出现了「浮标」、「路标」、「商标」「指标」之类的词,侵入了过去「表」的一些领域;「表」因为是固定的标志,所以现代的应用范围局限于那些带有永久性的刻度的工具之类,如「电表」、「水表」、「温度表」、「压力表」等。 【杼梭】 由编织时代进入纺织时代时,最初的织机一般是踞织机,亦称腰机。织时先将丝麻缕系于两根竹木棍上,棍称「柚」(zhú)。上面的「柚」用脚或用物固定,下面的「柚」系于腰间,兼起卷筒之用,卷起织成之布帛。经线分系于「柚」,中间单双数穿过分绞棒,经过提综後形成织口,然後用送纬管往復穿送,形成经纬交织的布帛之类。「杼」(zhù),《說文》「机持纬者」,从撑开的织口中往来送纬线的工具叫「杼」,就是原始的梭子。「予」当是古「杼」字,字古应作形或形,下拖者即是纬线。「柚」与「杼」古代可能同源,都指木棍。因为绕纬的「杼」作棍形不便于穿纬,往来多所滞碍,所以改进为两头大中间细的竹木板,纬线即绕于细处。《詩·小雅·大东》「小东大东,杼柚其空」,集传「柚,受经者」,《釋文》「[杼]盛纬器」。如:《戰國策·秦策》「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後漢書·列女传,河南乐羊子妻》「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丝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 梭(suo)《通俗文》「织具也,所以行纬之莎」。「梭」字汉以後始见,当是改进了的「杼」。「杼」上的纬线绕于腰间,穿行仍多不便。改进者于「杼」上挖槽,纬线以轴嵌于槽中,这样就往来顺舒了。这种改进了的「杼」最初因袭旧名,东汉之後逐渐被「梭」取代。「梭」,可能从逡巡往来得名。如:徐陵《咏织妇》「振蹑开交缕,停梭续断丝」;白居易《朱陈村》「机梭声札札,牛驴走纭纭」。 【矰缴弋】 这是和射飞鸟的工具和方式有关的一组词。 矰(zeng),《廣雅·釋器》「箭也」,《說文》「堆射矢也」。「矰」是弋射时所用的短箭。「矰」与「层」、「增」同源,「层」、「增」都是重叠加高的意思,向高处发射的箭称「矰」。「矰」是向空中发射的、射飞翔中的鸿鹄雁凫之类鸟类的箭,如:《史记·老子韩非列傳》「走者可以为罔(网),游者可以为纶(钓丝),飞者可以为矰」,地上跑的可以用网来捕获,水中游的可以用钓丝钓得,空中飞的可以用矰矢射中;《莊子·应帝王》「鸟高飞以避矰弋之害,鼷鼠深穴乎神丘之下,以避薰凿之患」,鸟要逃过矰矢要飞得更高,鼠要避开薰凿要把洞掘得更深;《戰國策·楚策》「[黄鹄]游乎江海,淹乎大沼……,奋其六翮而凌清风,飘摇乎高翔,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不知夫射者方将脩其卢𦲱(弓),治其缯(矰)缴,将加己乎百仞之上,彼(被)磻(石箭镞),引微缴,折清风而抎(陨)矣」,这是说黄鹄中矰被射落。 缴(缴,zhuó),《說文》「生丝缕也,谓缕系矰矢而以谁射也」,「缴」是用生丝成的线缕,它的用途是系在「矰」上射飞鸟。从出土的汉画像砖的弋射图裏我们看到,弋射时射手都是埋伏在沼泽地裏,当惊起的雁凫之类飞过时,射手就引弓搭箭向天而射,所用的箭就是「矰」。这种「矰」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系有细丝线,这种丝线绕在可转的桄子上桄子插在射手附近的地上,矰射出之後带着「缴」飞上高空,射中飞鸟可以顺着「缴」找到猎物,射不中可以找回射出的「矰」,所以「缴是弋射的必不可少的设备。《淮南子·說山》「好弋者,先具缴与矰,好渔者先具罟与,未有无其具而得利者」注「缴,大纶」;《孟子·告子上》「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正义「缴为生丝缕之名,可用以系弓弋鸟」。正因为「矰」、「缴」密不可分,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史记·留侯世家》「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赠缴,尚安所施」;《淮南子·修务》「雁衔芦而飞,以避矰缴」。《韩非子·五蠹》「人主之听说于其臣,事未成则爵禄已尊矣;事败而弗诛,则游说之士孰不为用矰缴之说,而侥幸其後」「矰缴之说」就是用射中可以获禽,不中可以收回射出之矰来比喻事成得利、事败无损的建议的。 正因为「缴」经常结合,所以寻禽寻箭的「缴」也常用来代替射禽的「矰」。左思《吴都賦》「精卫衔石而遇缴,文鳐夜飞而触纶」,陆机《演连珠》「鸟栖雲而缴飞,鱼藏渊而网沈」:「缴」都相当于「矰」。 弋(隿yi),《玉篇》「缴射也」。「弋」是个动词,用「矰缴」为工具进行狩猎称「弋」。《詩·郑風·女曰鸡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笺「弋,缴射也」;《論語·述而》「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集解「弋,缴射也;宿,宿鸟」。正因为「弋」是用矰缴为工具进行狩猎,所以「弋」和用网捕鸟兽的「毕」,和用钓丝、鱼钩捕鱼的「钓」常常连用或对举,如:《韩非子·說疑》「内不堙污池台榭,外不罼弋田猎」;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抱琴行吟,弋钓草野」。「弋」因为是以矰射鸟的专门用语所以後来加「隹」分化为「谁」《說文》「谁,缴射飞鸟也」。 「弋」为什么成为「缴射」的用语,这已经为时间所掩盖,想要弄清须通过蛛丝马迹去探索。 《說文》「弋,黶也,象折木邪锁者形」。从字形上说,「弋」象上有枝斜出的木棍,所以後世把上有分权的木棒称为「弋」。《詩·王風·君子于役》「鸡栖于坿日之夕矣牛羊下来」「弋」就指这种木橛,字後来分化为「杙」。这个「弋」显然与弋射的「弋」无直接关系。人类学中记载原始民族中有一种狩猎用具,被称为「飞去来器」,其形正是呈弧形有分叉的木棍,是用来击鸟的工具这种工具投出之後如果击不中,它在空中可以划一个弧形返回投者手中或附近,所以叫「飞去来」。由此可见「弋」远古时可能就是这种「飞去来」。因为它形似木橛,所以带权的木橛也称作「弋」;因为「弋」是最早猎鸟的工具,所以弓箭发明之後然取代了「弋」但是作为狩猎的方式「弋」还是以动词形态保存在了语言中;「缴射」也是可以回收射出的箭的,与「弋」的自动飞回相似,所以「缴射」沿袭了历史上被淘汰了的「弋」作为其动词;「缴射」其实就是改进了的「弋」。「弋」的飞去来的意思还保留在「游弋」这个词组裏去而復来、反復巡遷叫「游弋」,这正和「弋」的飞去而自动返回相似,所以才称「游弋」。 【网罟毕罗罝罘】 这组词都指用线或绳编结起来的工具,它们的区别在于用途和形制。 网(網),古亦作「罔」。《說文》「罔,庖牺氏所结绳以田以渔也」。传说中「网」是庖牺的发明,如果将庖牺看做是渔猎时期的象徵,这是可信的。「网」最初的用途不限于打鱼,而且用于打猎,《易·繫辭下》「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就是证明。《莊子·箧》「钩饵、网罟、罾笱之知(智)多,则鱼乱于水矣」,这裏「网」是渔具;《盐铁论,刑德》「网疏则兽失」,这裏「网」是猎具;《淮南子·說山》「有鸟将来,张罗而待之。得鸟者网之一目(网眼)也。今为一目之罗,则无时得鸟矣」,这裏「网」也是捕鸟用网的称呼。正因为最初的网是有多种用途的,所以它也就成为网类的总名了。 罟(gǔ),《說文》「网也」,《廣雅·釋器》「罔谓之罟」。「网」和「罟」常常并用;另外「罟」也同样可以用于水中和陆上。《礼记·中庸》「驱而纳诸罟擭(机槛)陷阱之中」,这裏「罟」是捕兽的;《爾雅·釋器》「鸟罟谓之罗」,看来捕鸟的网也可以叫「罟」;《墨子·公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这裏「罟」是渔网。不过纵观古代用例,「罟」还是以用于捕鱼者为多,如:《孟子·梁惠王上》「数罟(密网)不人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淮南子·說山》「好弋者先具缴与矰,好鱼者先具罟与(大网)」。从词源上考察,「网」与「蒙」同源,重在掩捕;「罟」与「固」同源,重在围捕。看来,「罟」最初可能用于捕鱼,因为捕鱼是网的主要用途,所以「罟」也就逐渐泛化,成为网的通名了。 毕(畢、罼),《說文》「田网也」。「毕」是有长柄的田猎用网,古字形正像分权木杆,前面分权处系有三角形网之形,是手持的用以掩覆猎物的「田网」。《詩·小雅·鸳鸯》「鸳鸯于飞,毕之罗之」,《集傳》「毕,小网长柄者也」;《国语,齐语》「先君襄公……田狩毕弋,不听国政」,韦昭注「毕,掩雉兔之网也」。「毕」是较早期的田网,它是用来掩捕野鸡、鸳鸯、鹌鹑、兔子等猎物的,後来,逐渐被「罗」和「罝」所取代。 罗(羅),《說文》「以丝罟鸟也」。用丝线结的捕鸟的网叫「罗」,「罗」是捕鸟网的专名,和典籍印证这是完全正确的。《詩·王風·兔爰》「有兔爰爰,雉离(罹)于罗」;《周礼·夏官·罗氏》「罗氏掌罗乌鸟」;《韩非子·难三》「以天下为之罗,则雀不失矣」;《晋书·慕容垂载記》「失笼之鸟,非罗所羁;脱网之鲸,岂罟所制」:「罗」都是用以捕鸟的。成语有「门可罗雀」,「罗雀」也是用网捕雀的意思。「罗」字从丝;另外,织成的稀疏而轻软的丝绸也叫「罗」,可见「罗」是丝结成的、张于空中的,像现代的粘网。正因为如此,才有「天罗地网」、「自投罗网」的说法。 罝(jū),《說文》「兔网也」,罘(fú),《說文》「兔罟也」。「果」、「罝」都是捕取兔子之类的小兽的猎具,如:《詩·周南·兔罝》「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列卒满泽,罘网弥山」。「罝罘」常常在一起用,泛指捕兽之网,如:《礼记·月令》「罝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漢書·扬雄傳》「放雉菟、收罝」。 网具的种类很多、名称不一,比如扳网叫「罾」(zēng),旋网叫「罨」(yǎn),捕野猪的网叫「羅」(luán),捕麋的网叫「罢」(máo)等,因为不常见,就不去说了。 【罩笱筌罧】 这是一组古代常见的竹制的捕鱼器。 罩,《說文》「捕鱼器也」;《爾雅·釋器》「箍(管)谓之罩」,郝懿行疏「今鱼罩皆以竹,形似鸡罩,渔人以手抑拙于水中以取鱼」。「罩」上有小口,下宽而无底,捕鱼者发现鱼即从上掩之,从上面小口中将所罩之鱼取出,这种方法在边运的小河沟中仍有用者,是较原始的捕鱼工具。《詩·小雅·南有嘉鱼》「南有嘉鱼,烝(众多)然罩罩」「罩罩」以罩罩之也:《淮南子·說林》「罩者抑之,罣<絓)者举之。为之异,得鱼一也」,「抑之」是捕取的方式。「籱」或「管」是「罩」的方言。 笱(gǒu),《說文》「曲竹捕鲁笱也」。「笱」,现代也叫「须笼」,是大口束颈腹呈惰圆或圆锥形的渔具,入口的咽喉处的竹篾绅出呈漏斗形,鱼能进不能出。《詩·邶風·谷风》「毋逝我梁,毋发我笱」;又《齐风,敝笱》「敝笱在梁,其鱼唯唯(出入自由貌)」。「笱」经常和「梁」并用、因为们是相合使用的捕鱼方法。「梁」本指桥梁,这裏说的是「鱼梁」,即在小河小溪间用土石堆叠成的小坝中间开口,将「笱」置于开口处,经过之鱼即自行钻于「笱」中;「敝笱」不能捕鱼,所以才「其鱼唯唯」。鱼梁横水上,亦可以横渡,起桥梁作用,故谓之梁。 筌(quán),《廣韵》「取鱼竹器」。「筌」与「笱」实为同一物的方言叫法。《莊子·外物》「荃(借作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郭璞《江賦》「栫(jian,以柴木壅水)激为梣(一种捕鱼法),夹(zhong,溪流罗筌)」。 罧(shen),字亦作「𦋯」,方言亦作「涔」、「槮」,《說文》「罧,积柴水中以聚鱼也」。「罧」就是投柴木之类于水中所形成的人工渔场。当天寒或受惊吓时,鱼即群隐「罧」中,捕者即围以竹箔而取之;《爾雅·釋器》「椮谓之涔」,郭璞注「今之作者,聚积柴木于水中,鱼得寒入其裹隐藏,因以薄围捕取之」。前引郭璞《江賦》「栫澱为梣」,「为梣」即设罧,制造人工鱼礁;《淮南子·說林》「钓者静之,𦋯者叩舟」,高诱注「叩,击也。鱼闻击舟声藏柴下,壅而取之」。 【柙槛栊圈】 这组词作为关禁兽类的设施义近。 柙(xiá),《說文》「槛也,所以臧(藏)虎兕也」。「柙」与「匣」同源,都是六面体的放置东西的工具,所以它们常常通用,如:《莊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柙而藏之」就是「匣」而藏之,这是剑匣;《漢書·平帝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注「柙,匮也」,这是盛衣之「匣」。後来它们分化,用以盛物的工具用「匣」,用来关兽类的工具用「柙」。「柙」作为关兽的用具,所关的兽都是足以伤人的猛兽,关在「押」中是为了防范它们逸出伤人,如:《論語·季氏》「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欤)」;《韩非子·守道「服虎而不以柙……塞伪而不以符,此贲、育之所患,尧、舜之所难也」,「柙」也用来装人,多半装的是须严密防止其逃跑的重要罪犯,这是「柙的引申用法,犹後代的「槛车」,如《管子·小匡》「于是鲁君乃不杀[管仲],遂生束缚而柙以予齐」。 槛(檻,jiàn),《說文》「栊也;一曰圈」,段注「罪人及虎豹所居」。「槛」与「柙」是古今词,先秦通用「柙」,汉以後逐渐为「槛」所代替,「柙」与「槛」声母相同,阴阳对转,所以许慎用「槛」释「柙」。「槛」也是六面封闭的禁制猛兽活动的设施,如:司馬遷《报任安书》「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漢書·董仲舒傳》「服牛乘马,圈豹槛虎」。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槛」也兼指较宽大的畜养一般兽类的笼子,或者四面树栅的养牲畜的围栏。前者如鲍照《代东吴吟》「昔如韝上鹰,今似槛中猿」;後者如《後漢書·广陵思王荆傳》「当为秋霜,无为槛羊」。正因为如此,许慎才用「栊」、「圈」解释「槛」。这种演变也体现在「槛」的引申义中。「槛」除表示六面封闭的「槛车」之外,还表示四面围护的栏杆,如:王勃《滕王阁序》「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开元天宝遗事》「杨国忠子弟,每春至之时,求名花异木,植之槛中」。中古之後,槛」就很少用为兽栊,而多用为栏杆了。 栊(櫳,lóng),《說文》「槛也」,《一切经音义》「所以盛禽兽栏也」。「栊」和「笼」同源,都是从笼罩、不使逸出义来的,它所关的不是怕逃出後伤人的猛兽,而是防止所关物逃跑的小兽和禽鸟。前者如马汝骥诗「啼狐出败栊」。後者如祢衡《鹦鹉賦》「顺栊槛以俯仰」。「栊」因为是关养小兽和禽鸟的,所以结构上虽然是六面封闭式的,但和「柙」比,一般小巧精致,不注重其坚固程度,也不像「槛」一样,可以畜养牲畜。「栊」主要是养禽鸟供观赏的,所以後来作为装禽鸟的工具与「笼」归并,通行的只是「栊」的引申义。「槛」因其粗大,引申义多用以表栏杆、栅栏,「栊」因其细小精致,引申义多用以表窗棂,如:张协《七命》「兰宫秘宇,雕堂绮栊」;李煜《捣练子》「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这样,「笼」和「栊」就发生了新的分工,鸟兽之栊用「笼」,窗上雕花的木格子用「栊」。这种分工大致也是在中古时代。 圈(juàn),《說文》「养畜之闲也」。「圈」是从四面围起得义的,它也可以养猛兽,如:《淮南子·主术》「故夫养虎豹犀象者,为之圈槛」;《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从行登虎圈」。但这是很高、很深、很坚固的圈,一般的「圈」,因为上不封顶,所以主要用来养家畜或形体较大、性情温驯的兽类。前者如「猪圈」、「牛圈」,今日仍常用;後者如《論衡·佚文》「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圈」因为是「养畜之闲」,所以一般宽大,多群养。 【槽枥皂】 「槽」是「曹」的分化字,原指滤酒时承酒的酿具:刘伶《酒德颂》「捧罂承槽,衔杯漱醪」,注「刘熙《孟子注》曰:槽者,齐俗名酒槽也」。喂牲口的食器形同酒槽,所以也称「槽」:《說文》「槽,兽之食器」,段注「马枥曰槽」;《玉篇》「槽,马槽也」。如:《晋书·宣帝纪》「[曹操]又尝梦三马同食一槽」;《宋史·孝义傳》「有犬百馀,亦置槽」。(櫪,lì),《廣韵》「马杤也」;皂(zào),亦作「皁」,《廣雅·釋詁》「枥也」,王念孙疏证「《方言》:枥,梁、宋、齐、楚、北燕之间或谓之皂。郭璞云:养马器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集解引《汉书音义》云:皂,食牛马器,以木作如槽。槽与皂声相近,今人言马槽是也」。 「皂」是柞树实,柞树古名「栎」,「枥」、「栎」古为一字,张衡《南都賦》「其木则……枫、柙、栌、枥」,注「枥与栎同」。「皂」、「枥」相关,所以借指养马设施时,或称「皂」、或称「枥」,也是同物异名。不过上古「皂」、「枥」都不指马槽,而指将群马隔开的栅栏,所谓「马闲」、「马厩」:《集韵》「皂,马闲也」;《正字通》「枥,牛马皂,谓马厩细棚拦如指排也」。《周礼·夏官·校人》「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四匹马)一师(圉师)、四圉(圉人),三乘为皂,皂一趣马(职名)」,「皂」是栏的单位,十二匹为一皂;《吕氏春秋·权勋》「若受我而假我道,是犹取之内府而藏之外府也,犹取之内皂而著之外皂也,君奚患焉」,「内皂」、「外皂」犹内厩、外厩。《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张章之北阙上書·寄宿霍氏第舍卧马枥间」「马枥」即马厩;《漢書·李寻傳》「马不伏历(枥),不可以趋道,士不素养,不可以重国」,「伏枥」即躺在马厩中休息,颜注谓「伏历谓伏槽枥而秣之也」,这是用後代观念作的解释;曹操《步出夏门行》的「老骥伏枥」也同样指爬窝,不指吃草。在先秦,马是作战用的,由君主、贵族集中饲养,《周礼》所谈的「三乘为皂」、「三皂为系」、「六系为厩」、「六厩为校」反映的正是这种大规模养马的情况。战国,尤其汉以後,一家一户成为生产单位,个人养马发展起来,马棚被称作「厩」了,「皂」、「枥」因为过去是养马的最小单位,与「槽」密切,因而逐渐与「槽合流,先是在某些方言裏,後来逐渐普及。「皂多用于先秦,所以沒有「槽化」,「枥」在秦汉时间常用,它就逐渐经历了「槽化」的过程。六朝时代「枥」还常指马圈,但六朝後期就常见单纯作槽」的了,如:梁简文帝《系马》「蹀足绊中愤,摇头枥上嘶」;《唐书·韩滉傳》「[滉]自始仕至将相,乘五马,无不终枥下」。 【笼罩】 「笼」和「罩」都是竹编的工具,不过用途不相同。 笼(籠),《說文》「举土器」。「笼」是盛土、运土的工具。《淮南子·說山》「貂裘而负笼」,注「笼,土笼也」;《漢書·王莽傳》「荷笼负锸」,颜师古注「笼,所以盛土也」。 罩,《說文》「捕鱼器也」。「罩」是捕鱼的工具:《爾雅·釋器》「(zhuó)谓之罩」,郝懿行疏「今鱼罩皆以竹,形似鸡罩,渔人以手抑按于水中以取鱼,故淮南说林篇云:罩者抑之,抑即按也」;左思《吴都賦》「罩两魪(比目鱼),罺鰝虾」,李善注「罩,也,编竹笼鱼者也」。 「笼」和「罩」由于功用不同,所以在以後的演变中始终保持着它们的区别:「笼」始终是防止内中的东西外溢外逃的工具,如「衣笼」、「鱼笼」、「鸟笼」、「兽笼」等;「罩」多是起防护作用的,是保护罩所覆盖的东西的,如「灯罩」、「棺罩」等。 可是作为动词,「笼」和「罩」常常结合使用,表示覆盖包围的意思,如《抱朴子,畅玄》「其高则冠盖乎九霄,其旷则笼罩乎八隅」。不过分用时,它们依然保留着它们历史的胎记:「笼」侧重在包容、囊括,如《史记·平准书》「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晋书·王羲之傳》「羲之欣然写毕,笼鹅而归」;「罩」则侧重覆盖、遮掩义,如:《吴越春秋,夫差内傳》「死必连组以罩吾目」;皇甫谧《三都赋序》「大者罩天地之表,细者人毫纤之内」。 十九、武器 【纶缗】 《爾雅·釋言》「缗(min),纶也」,《說文》「缗,钓鱼缴也」。「缗」是钓鱼用的鱼线。《詩·召南·何彼秾矣》「其钓维何?维丝伊缗」,毛传「缗,纶也」,郑笺「何以为之乎?以丝为之纶」;左思《吴都賦》「结轻舟而竞逐,迎潮水而振缗」,「振缗」即挥动钓丝。 纶(綸,lún)也是钓丝。《詩·小雅·采绿》之子于钓,言纶之绳」,笺「纶,钓缴也」,《通释纶为绳名,亦为纠丝之称。……钓缗谓之纶,纠绳亦谓之纶」;左思《吴都賦》「精卫衔石而遇缴,文鳐夜飞而触纶」。「触纶」即被钓。 「缗」与「纶」都是钓丝,相对而言,「缗」细,「纶」粗,「缗」以钓小鱼,「纶」以钓较大之鱼。宋玉《钓賦》「夫玄渊之钓也,以三寻之竿,八丝之线,饵若蛆螾,钓如细针,以出三赤之鱼于数仞之水中」,赋中「八丝之线」当指「缗」,「缗」纺丝而成的较细的线缕,虽轻灵不适于钓大鱼。《說文》「纶,纠青丝绶也」。「纶」是用丝缕纠编而成的,较「缗」粗,能吃重,所以可以钓大鱼,《艺文类聚》引《莊子·外物》「任公子好钓巨鱼,为大纶巨钩,以犗牛为饵……」,王嘉《拾遗記》「以香金为钩霜丝为纶,丹鲤为饵,得白蛟,长三丈,大若蛇」:这都是钓大鱼。汉代以後,「缗」由贯钱索转指成串的钱,「纶」则逐渐兼并了「缗」的钓丝义,成为钓丝的通称。并另造「鍲」字以代其义。 【兵戎】 「兵」、「戎」在武器义上有相似处,在战争、士兵等派生义上也相近,所以常常连用:《詩·大雅·抑》「修尔车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遏(剪除)蛮方」,「戎兵」指武器;《礼记·月令》「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兵戎」指战乱;《戰國策·秦策》「秦马之良,戎兵之众,……不可称数也」,「戎兵」相当于士兵。正因为如此,《說文》说「戎,兵也」。不过「兵」、「戎」之间仍存在着广狭之别、古今之殊。 兵,《說文》「械也」。「兵」的武器义所指较「戎」为狭,它经常指杀伤性的武器,如《荀子·议兵》「古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矣」(参看〔兵刃〕条)。作为武器,「戎」所指的就广泛得多,和「兵」有包容关系。许慎说「戎」的小篆字形是由「戈甲」组成,从更古的文字看,它应是由「干戈」或「戈盾」组成的;不论哪一个正确,「戎」都包括了进攻武器、防御武器两者,所以「戎」有军事装备义。《詩·大雅·常武》「整我六师,以修我戎」,笺「治兵甲之事」。正因为如此,「戎」可以包括各类军用品:《礼记·月令》「[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以田猎,以习五戎」,注「五戎为五兵,弓、矢、矛、戈、戟也」,这是兵器,相当于「兵」;「戎」除指兵器外还可以广泛地修饰各种用品,表明其为军事用品,如「戎马」、「戎车」、「戎服」、「戎装」、「戎旗」「戎施」等。甚至有些装备也可以直接省为「戎」:《詩·秦風·小戎》「小戎收(浅车箱),五楘梁辀」,传「小戎,兵车也」;又《小雅,六月》「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元戎」指将帅之车。「兵」虽然也可以和其他军事装备连用,但常是并列的,不是表属性。《左傳·隐公元年》「缮甲兵,具卒乘」,《戰國策·秦策》「兵革大强」:兵都指进攻武器,「甲」、「革」都指防御用的盾、甲。正因为「兵」特指进攻性武器,所以作为动词,「兵」有用武器杀伤人的用法,如《左傳·定公十年》「孔丘以公退,曰:士兵之」,注「命士官击莱人」;「戎」则沒有这样的用法。 在派生的军事、战争义和军队、士兵义上,「兵」、「戎」虽有共同处,但「戎」的派生义产生的较早。《書·說命中》「惟甲胄起戎」《易·同人》「伏戎于莽」,「戎」就用于战争、士兵义了;「兵」的这类派生义起得相对地晚,如《孙子兵法,计篇》「兵者,国之大事」,《左傳·昭公十四年》「夏,楚子使然丹(人名)简(选)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兵」的战争、军事、士兵的意义虽後起但通行于口语,这样它就和「戎」构成古今义了,後世文人为行文典雅古奥,该用兵时就常用「戎」了,这是其修辞上的分工。另外,「兵」的战事义因为後起,所以军事义外常用于战争、战鬥、战术之类较具体的意义,如「兵燹」、「兵力」、「兵贵神速」、「兵连祸结」等;「戎」除战争、征伐等义外常表军事之类较概括的用法,如「戎事」、「戎威」、「戎政」、「戎旅」等。 【兵刃】 兵,《說文》「械也」,《廣韵》「兵器也」。「兵」古字作双手举斧斤形;有史以来,斧斤已很少作为武器使用了,但在远古时代,工具和武器是统一的,武器是工具的发展和改进,斧斤之类最早可能也曾作为武器来使用,只是後代被具有更大的杀伤力的武器所取代了而已。正因为「兵」可能是最早的武器,所以它在战争中被取代之後,在语言中却升级了,成为武器的总名。古代,作为武器解的「兵」,包罗的范围很广,幾乎所有进攻性的武器都可以称「兵」,《左傳·僖公十八年》「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铸兵」就是铸造各类武器;贾谊《过秦論》「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天下之兵」指天下的各种武器。《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先郑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这五者都是车战的武器;《楚辞·九歌·國殤》「车错毂兮短兵接」,「短兵」包括刀剑之类在内;《吕氏春秋·慎大》「衅徒旗鼓甲兵」,注「兵,戈戟剑矢也」,弓箭类也被看做兵:由此可见,凡可以杀伤人的,甚至凡战争中所用的器械都可以用「兵」概括;所以武器称「兵器」,武器库称「兵库」。 刃,《正字通》「刀口,所用割切也」。「刃」是刀剑之类的锋利部分如:《莊子·養生主》「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韩非子·解老》「虎无所错(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刃」也指带刃的武器:《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梃」指的是棍棒之类,「刃」就指带刃的武器。「刃」也是武器的类名,不过它特指带刃的武器:《国语,齐语「定三革(甲、、盾),隐五刃」《淮南子·汇论》「矫箭而为矢,铸金而为刃」,注「刃,五刃也,刀剑、矛、戟、戈也」。 「兵」和「刃」都是武器之名,所以它们可以连用,如:《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荀子·君道》「兵刃不待陵而劲」。不同处在于:「兵」是各类武器的总名,其中包括「棒」、「棍」、「锤」、「殳」之类沒有「刃」的武器,防御用的武器等;「刃」是带刃带锋的武器的总名,不包括棒棍之类。所以「兵」是大类名,「刃」是「兵」中的小类。 【戈矛戟槊枪】 《詩·秦風·无衣》「王于兴师,修我戈矛」。「戈」和「矛」是古代战争中最常见的手持的进攻武器;在先秦,「戈」用得更普遍,正因为如此,所以常常用「干戈」、「兵戈」表示战争,描写战时的艰苦和警惕时,常用「枕戈寝甲」、「枕戈待旦」来形容。 「戈」可能是由刀发展来的,将刀横绑在木柄上就是最原始的「戈」了。「戈」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相当于刀身部分称「援」,相当于刀把的部分称「内」(即纳,纳于柄上),为将戈缚牢而下延的中间部分称「胡」,长木(或竹)柄称「秘」。「刀」和「戈」的杀伤部分都在锋和刃。「刀」的锋用于刺,刃用于砍,「戈」的锋用于啄击,刃用于钩拉。翻开《左傳》,提到用「戈」时一般用「击」,如:《襄公二十八年》「王何以戈击之」;《定公十四年》「灵姑浮以戈击阖庐」。击而不中可以用刃部勾杀,《左傳·僖公十八年》「[中行献子]梦与厉公讼,弗胜,公以戈击之,首堕于前」,这裏的「击」就兼有钩义了。 「矛」是一种直刺的武器。《韩非子·难一》「楚人有鬻(卖)楯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无不陷也」,「陷」是刺穿的意思;《唐书·李光弼傳》「有裨将援矛刺贼,洞马腹,中数人」,动词用「刺」。「矛」最初可能来自鱼标,所以早期的矛身呈三角形,骹(qiāo),矛身下部安柄处)部分有纽环,这些都是倒钩和系索的遗迹。 「戟」是「戈」和「矛」的合体、柄端装「矛」,可用于突刺,「矛」下装「戈」,可用于钩啄。最初构成「戟」的戈与矛是分离的,春秋以後,「戈」和「矛」逐渐铸为一体。《左傳·哀公二十五年》「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而足」,「戟其手」,就是食指或食指兼中指前指如矛,拇指翘起如戈状:《襄公二十三年》「或以戟钩之,断肘而死」,这是利用戟的旁枝杀人。汉代的「戟」已成「卜」形,戈的「内」的部分已经淘汰。《三國志·魏书·吕布傳》「布令门候于营门中举一隻戟。布言:诸君观布射戟小支,一发中者,诸军当解去」,这是著名的「辕门射戟」的故事,「小支」即「戟」的横出的部分。 「槊」(shuò)是「矛」的一种,《通俗文》「矛长丈八谓之槊」,所谓「丈八蛇矛」是也,如苏轼《赤壁賦》「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枪」(槍、鎗)在六朝时期还不指兵器,而是指两头削尖的木头,《玉篇》「枪,木两头锐也」。扬雄《长杨賦》「木拥枪累,以为储胥」,注「枪累,作木枪相累为栅」;《宋書·谢灵运傳》「……经山阴,防卫彰赫、鼓排马枪、断截衢巷」,「鼓排」和马枪」都是防御设施,削木为栅防止骑兵通过的障碍物叫「马枪」。 「枪」不知为什么逐渐代替了「矛」。也许矛弓身在演进中逐渐由三角形变为菱形,近似两头尖的「枪」,所以被称作「枪」了,也许因为「枪」在古代有突刺的意义,所以突刺的武器也称作「枪了。不论是那种原因,总之,「枪」在六朝後期和唐代是盛行开了,如:白居易《琵琶行》「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五代史·王彦章傳》「彦章为人骁勇……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至于用火药发射的「枪」,那是宋以後的发明了。 【弓弧弩】 这组词都是发箭的工具。 弓,《釋名·釋兵器》「穹也,张之穹隆然也」。这是就词源进行的解释,「弓」呈弧形,与「穹」同源。现代射箭运动中所用的弓同古代的弓虽然制作的质料上有些差别,形制上基本相同。「弓」是个古今通用的词,如:《詩·大雅·公刘》「弓矢斯张,干戈戚(斧子)扬」;杜甫《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正字通》「弓,揉木而弦之以发矢也,六材所成:幹、角、筋、胶、丝、漆。其末日箫,剡之差斜似箫故名,亦作彇;又谓之弭,以骨饰之,滑弭弭也。中央把处日;,抚也,人所抚持也。萧弭中日渊;渊,宛也,言宛曲也。《世本》:黄帝臣挥作弓」,其中列举了「弓」的各部分的名称及其可能的词源,可供参考。 弧,《廣韵》「弓也」。「弧」与「窊」、「壶」同源,也是由其弯曲得名。「弧」可能是较原始的弯木而成的弓。《史记·天官书》「狼下有四星,曰弧,直狼(对着天狼星)」,四星的排列,形似张弓,所以称「弧」;《易·繫辭下》「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星象名当反映早期的名称,《易》是早期文献,其中「弓」多用「弧」,可见「弧」是早期的弓名。《說文》「弧,木弓也」,《漢書·韩安国傳》「弧弓射猎,逐兽随草」,颜师古注「以木曰弧,以角日弓」:弯木为弓当是较原始的弓,加角等制作的複合的「弓」应是「弧」的改进型。後期的应用中,「弧」其实就是「弓」,成为「弓」的别名,如:高启《猛虎行》「目光瞳瞳当路坐,将军一见弧矢堕」;杜甫《铁堂峡》「生涯抵(逢)弧矢,盗贼殊未灭」。 弩,《說文》「弓有臂者」,《釋名·釋兵》「弩,怒也,有势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悬刀,其形然也;合名之日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弩」与「努」、「怒」同源,是一种须用大力才能张开的用机械发射的弓,弓安装在一块方形木托的顶端,这种木托叫「弩臂」;木托後端装有弩机;弩机上有「牙」用以钩张弓的弦,下有「悬刀」,就是扳机,扣动悬刀可以使弩牙下落,将放在弩臂上的箭借弓弦的弹力射出;机上「牙」後有「望山」,如同现代枪械上的准星,可以瞄准。这种「弩」是一种改进了的弓,是当时最先进的武器,它的弓力强,须用脚踏、用腰开,箭可以射出数百步,有的弩经过改进可以数矢并发或连发,称「连弩」。「弩」创始于战国时代,历代作为重要武器。如:《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令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曰:暮见火举而俱发」;《吕氏春秋·察微》「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漢書·吾丘寿王傳》「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奏言,民不得挟弓弩」。 【矢箭镞镝】 先秦时,「矢」和「箭」不是一种东西。《說文》「矢,弓弩矢也」。先秦表示弓所射出的箭用「矢」而不用「箭」,如:《左傳·成公二年》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荀子·劝学》「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楚辞·國殤》「矢交坠兮士争先」。 「箭」从竹,在先秦它是竹子的一种,因为箭竹「坚劲中矢」,所以经常用作做「矢」的原料。《太平御览》三百四十九引《字林》「箭,矢竹也」,作「矢」用的竹子叫「箭」;《韩非子·显学》「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意思是如果一定要依靠生来就直的「箭竹」来制造矢,那就一百辈子也造不出矢来。《广群芳谱》引戴凯之《竹谱》「箭竹,高者不过一丈,节间三尺,坚劲中矢。江南诸山皆有之」。汉代之後,「箭」在口语中通行,「矢」则多用于书面语,如《新唐書·薛仁贵傳》「仁贵发三矢,辄杀三人,于是虏气慑,皆降……军中歌曰: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人汉关』」。 秦汉以後,「箭」和「矢」逐渐混同起来。《釋名·釋兵》「矢又谓之箭」;《方言》「箭,自关而东谓之矢;江淮之间谓之鍭;关西曰箭」:可见汉代「箭」和「矢」已经成为方言同义词了。以「箭」代矢」,是以原料代产品的结果。 镞(鏃,zú),《廣雅·釋器》「镝也」,《一切经音义》「箭镝也」。「镝」就是箭头,箭头也叫「链」,如:贾谊《过秦論》「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诸侯已困矣」;李华《吊古战场文》「利镞穿骨,惊沙入面」。「镞」也有时由部分借代为整体,与「矢」成为同义词。《釋名·釋兵》「矢,齐人谓之镞」但这种用法并不多见。 镝(鏑,di),一作「鍉」,《說文》「矢锋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锋」指刀之类武器,「镝」指箭头。「镝」或得名于「铁」。後汉冶铁业发达,箭镞多改铜为铁,因亦名铁镞为「镝」。「镝」也可以代箭,《史记·匈奴列傳》「作为鸣镝」,注「镝,箭也;如今鸣箭也」。「鸣镝」即箭头或镞,後加发声器之响箭。 【箙鞬韔櫜韬韇】 箙(fú),古亦用「服」《說文》「弩矢箙也」,盛弩箭和箭的箭囊叫「箙」。《詩·小雅·采薇》「四牡翼翼,象弭鱼服」,笺「服,矢服也」,「象弭鱼服」是用象牙装饰的弓用鱼皮制的箭匣;《周礼·夏官·司弓矢》「[司弓矢]中春献弓弩,中秋献矢箙」,注「箙,盛矢器也」。「服」即古「备」字的假借字,「备」古字形正作箭匣或箭筒中纳箭之形,或从负于背後得名。 鞬(jian),《說文》「所以戢弓矢」,《廣雅·釋器》「弓藏也」。「鞬」主要指纳弓的弓衣。《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楚王问晋文公回国之後怎样报答楚的恩惠,重耳回答「……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避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注「箙以受箭,鞬以受弓」;《方言・九》「所以藏箭弩谓之箙,弓谓之鞬,或谓之」。有时箭櫜也用「鞬」,可能是连带而及,有的可能出于误解。《晋书·刘曜载記》「近交则刀矛俱发;远则双带鞬服左右驰射而走」,有的解释说「鞬服」是「盛矢之器」,实际上应是「鞬櫜」指盛弓盛矢之器。 韇(du,亦作韥),《廣韵》「箭筩」。「鞼」是「鞬」的方言词,「鞨」、「韣」是「鞼」的别体。《仪礼,觐礼》「载龙旗,弧韣乃朝」郑注「弓衣日韣」;《吕氏春秋·仲春纪》「带以弓韣,授以弓矢」,高注「韣,弓韬也」。「鞼」源于「椟」,木匣为椟」,椟为「韇」。 櫜(gao),《說文》「车上大橐」,《廣雅・释器》「弓藏也」;还有的注释说:「櫜」是「箭箙」、「甲衣」。如:前引《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注,即以「櫜」为箭囊;又《昭公元年》「伍举知其有备也,请垂櫜而人,许之」,注「櫜,弓衣也」;《礼记·檀弓下》「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赴车不载櫜報」,注「櫜,甲衣」。其实「櫜」主要是个动词是把东西收藏进口袋或其他容器的意思:《詩·小雅·彤弓「彤弓弨(chao,放鬆弓弦)兮,受言櫜之」,这是纳弓于袋;又《周颂·时迈》「载戢干戈,载弓矢」,这是纳弓、矢于弓袋、箭匣;《左傳·昭公元年》「既而櫜甲以见子南」,这是纳甲于甲囊。正因为「櫜」是动词,所以它名物化之後就成为同类物的上位概念,所纳之容器都可以称「櫜」不专主某物。 韬(韜,tāo),亦作「鞱」、「弢」,《說文》「剑衣也」,《廣雅·釋器》「弓藏也」,《小爾雅·广器》「矢服之」。《左傳・成公十六年》「内(納)旌韬中」疏「韬,是盛旌之囊也」……。「韬」和「櫜」同源,最初也是动词,也是敛物于器的意思,《廣韵》「韬,藏也」。《詩·周硕·时迈》疏「纳弓于衣谓之韬弓」,谢庄《司空何尚之墓志》「潜川韬玉,霍岫腾鸾」「韬玉」是藏玉;「韬光」、「韬晦」中的「韬」都是掩藏的意思。正如「櫜」作为名词成为收藏器物的通称一样「韬」也成为各种收藏器的名称。所不同的是,「韬」多用于藏弓,所以有分工成为弓衣的趋势,如:《左傳·文公十六年》「[养由基]射吕锜,中项,伏韬」,注「韬,弓衣也」;《国语,齐语》「[诸侯]韬无弓,服无矢」,注「韬,弓衣也;服,矢衣也」。作「弓衣」解的「韬」,多写作「弢」,所以「弢」也可以看做是「韬」在「弓衣」义上的分化字。 上古较常用的表弓衣的词还有一个「韔」(chang,䩨),《說文》「弓衣也」。「韔」同样来自动词,纳弓于橐叫做「韔」,如《詩·秦風·小戎》「虎韔镂膺,交韔二弓」;又《小雅,采绿》「之子于狩,言韔其弓」。「韔」作弓衣解,也是行为与对象之转移。 【侯鹄正质的臬准】 这是有关箭靶的一组词。 侯,亦作「侯」,古作「矦」,《說文》「春飨所射侯也……,象张布,矢在其下」。许慎对「侯」的解说基本上是对的,古代祭祀晏飨时有射礼,张候较射,「医」字放倒就是箭中靶子之形了,最上的一横就是「侯」的象徵。《詩·小雅·宾之初筵》「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而发功」,「抗」即张「发工」即射艺。《韩非子·八说》「狸首射侯,不当强弩趋发」,「狸首射侯」是指举行射礼时在「狸首」之乐伴奏下用箭射靶。「侯」的形状,据出土的战国器物上所描绘的射礼图所见,像竖立起来的「工」字,只不过中间一竖极粗而已。《周礼·考工記·梓人注》「侯制上广下狭,盖取象于人也」,这是可能的;也可能是去了头、尾的兽皮形。四边伸出部分为固定靶子而设的「侯」的材料有皮制、布制两种《仪礼,乡射礼記》「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关于不同身份的人所使用的「侯」的质料,古籍中其说不一,但有皮侯、布侯之分则是共同的。 鹄(鵠,gǔ),《說文》「黄鹄也」,这是本义;《小爾雅·广器》「侯中者谓之鹄」,这是其假借义或派生义。「鹄」就是靶心,可能古代曾经在靶心画一隻天鹅,所以才把靶心称作「鹄」;从图像中看,「鹄」是方形的,处于「侯」的中心,与侯的颜色不同,这显然是为瞄准清楚的缘故。《礼记·射义》「射者皆射已之鹄」《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共(供)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供麋侯,皆设其鹄」,注「郑司农云:方十尺日侯,四尺日鹄」,这就是说古代的靶子大小有今天的两米多,靶心将近一米。 「鹄」也叫「正」(读zheng),《詩·齐風·猗嗟》「终日射侯,不出正兮」,「不出正」就是中鹄。因此,「鹄」和「正」常结合使用,如《礼记·中庸》「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鹄」与「正」的区别,据郑玄对上引《中庸》的注说「画布曰正,栖皮曰鹄」,《釋文》也说「大射则张皮侯而栖鹄,宾射张布侯而设正也」。由此可见:是皮靶的靶心叫「鹄」布靶的靶心叫「正」了。 「质」(質)是古「櫍」字,是刀斧砍、剁的垫座,人们也用来比喻箭所射的靶心。前引《仪礼,乡射礼》「天子熊侯白质」,「白质」即白色的靶心;《韩非子·存韩》「均如贵臣之计,则秦必为天下兵质矣」,这是用成为众矢之的来比喻成为天下攻击目标。 「的」《說文》「明也」。靶心是用鲜明的色彩标志出来的,所以靶上的目标鲜明部分也称「的」。《詩·小雅·宾之初筵》「发彼有的,以祈尔爵」,疏「的者,谓熊侯白质者」;《韩非子·内储说上》「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这是用射靶决狱。 「质」、「的」和「正」、「鹄」是两种平行的说法,究竟出自方言还是出自口语,有待于进一步考察,不过这是两套说法是可以断定的。如前引例,《周礼》用「鹄」,而《仪礼》用「质」;另外「正鹄」常连用,「质的」也常连用。《荀子·劝学》「质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大戴礼记,劝学》作「正鹄张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二者比较「正鹄」应该用于前「质的」应该起于後,因为它们显然是比喻和相关用法。 靶心还有两个称呼,它们是「臬」和「准」(準)。 臬(niè),亦作「槷」,《說文》「射准的也」,如张衡《東京賦》「桃弧棘矢,所发无臬」。这是「臬」的比喻义,「泉」的本义指测日影的「表」这是用时间的标志比喻射技的标志。 「准」是「埻」的借字,《說文》「埻,埻的,射臬也」,《一切经音义・一》「射堋日准,准中木曰的」。这样「准」就代替了「侯」,如《後漢書·灵帝纪》「其僚辈皆瞻望于宪,以为准的」。 「臬」、「准」都是汉以後才兴起的说法。 汉以後箭靶有很大改进,以前的靶只有靶身和靶心两部分,汉以後看来出现了环靶,靶心变为多层次的了。郑玄注《周礼·天官·司裘》「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小爾雅·广器》说「射有张布谓之侯;侯中者谓之鹄;鹄中者谓之正,正方二尺;正中者谓之臬,臬方六寸」。从上述解说中可以看出,汉代的靶,已经有四个层次;为了给不同层次以名称,或者把先秦的称靶心的用语整理之後重新进行了分工,或者起用了新的术语,如「准」、「臬」。他们以「准」来代替另派用场的「侯」,用「臬」来表新增的最小的靶心:这就是「准」、「臬」产生的原因。 【弹丸】 「弹」和「丸」在现代汉语中词义是部分交搭的,如泥弹儿就是泥丸儿,铁弹儿就是铁丸儿。在古代,它们差得很远。 弹(彈,dàn),《說文》「行丸也」。「弹」是发射的工具,发射的弹子叫「丸」,所以「弹」、「丸」常常同时出现。《戰國策·楚策》「不知夫公子王孙,左挟弹,右摄丸,将加己乎十仞之上」「左挟弹,右摄丸」就是左手拿着弹弓,右手取弹丸。另外,利用弹弓的弹性将弹丸射出去也用「弹」,读tán,如《左傳·宣公二年》「[卫灵公]从台上弹人,而观其避丸也」。 古代的「弹弓」和今天利用胶皮的弹性射石子、泥球之类东西的「弹弓」不同,它的样子像射箭的弓,只不过弓弦最初用竹子而已,如:《说苑,善说》「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李尤《弹铭》「昔之造弹,起意弦木,以丸为矢」。另外,弹弓最初主要是用来射鸟的,如:《莊子·让王》「今有人于此,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淮南子·說山》「执弹而招鸟,挥税(tuo,棍子)而呼狗,欲致之,顾反走」。「弹」的弹击义、弹劾义是後起的引申义。 「丸」是用以射禽鸟的弹丸,例见前。「丸」都是圆的,所以常用「丸」来比喻小而圆的东西。《吕氏春秋·本味》「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凤之丸」,这裏「丸」指卵。汉以後,「丸」渐次变而为小而圆之物的计量单位了,如曹植《善哉行》「仙人王乔,奉药一丸」。 「弹」所以和「丸」的词义逐渐接近,这和「弹和「丸」的关系密切分不开。因为「弹」是发射「丸」的,所以「弹丸」常常连用,如:《戰國策·趙策》「此弹丸之地,犹不予也,令秦来年復攻王,得无割其内而媾乎」;《晋书·天文志》「天体浑圆如弹丸」。「弹丸」之间是限制关系,是弹弓发射之丸的意思。《水经注,漓水注》「弹丸山山有涌泉……,溪中有石若丸,自然珠圆,状弹丸矣,故山水即名焉」:这很能说明「弹丸」是弹弓之丸的意思。但「弹」和「丸」结合既久,「弹」受常用的「丸」的同化,也就有了「丸」的意思了。徐夤《荔枝》「朱弹星丸粲日光」,「弹」已是「丸」义了;《明会典》「隆庆二年,改铸铁弹」,这「弹」更是铁铸的「丸」无疑。 「弹」、「丸」混同的同时,它们之间也发生了新的分工:这就是武器类的「丸」一般用「弹」,如「枪弹」、「炮弹」;「弹」状物一般用「丸」,如「药丸」、「肉丸」。 【抛礮砲炮】 「礮」、「砲」、「炮」作为武器是同一个字的变体,字形的这种变化反映了炮的历史演进过程。 炮,《集韵》「机石也」。所谓「机石」,就是以机发石,利用杠杆原理抛掷石块、石球的武器叫「炮」。「炮」得名于「抛」。抛,《廣雅・释话》「击也」,《集韵》「掷也」:将石头之类掷向远处以击人、击物叫「抛」。用抛石击物起源甚古,早在原始社会为把石头抛向远方就发明了抛石器,方法是在绳索中间置一兜,置石于其中,抛时迅速抡动抛石器,然而撒开其中一股,利用离心力将石块远远抛出,击向目标。《独异志》记载「太和初,李同捷叛,王知兴帅兵讨之。同捷遣能言者登城骂知兴,有一卒曰:此可用抛石击去其首。乃具抛,发一石,其首随手迸落。兴赏之千金」。这裏所具的「抛」,就应该是这类抛石器。这类抛石器因为较弓弩落後,因而很少在战争中使用。後来由于杠杆原理的应用,这种被改进了的抛石方法重又在对阵中被应用,这种抛石工具就是「抛车」。《漢書·甘延寿傳》[甘延寿]善骑射,为羽林。投石拔距,绝于等伦」,张晏注「《范蠡兵法》飞石重十二斤,为机发,行三百步。延寿有力,能以手投之」,《范蠡兵法》中的抛石机即应是「抛车」;《後漢書·袁绍傳》「绍为高橹,起土山,射营中,营中皆蒙楯而行。操乃发石车,击绍楼皆破,军中呼日霹雳车」,注「以其机发石,声震烈,呼为霹雳,即今之抛车也」。《南史·黄法傳》「为抛车及步舰」,《唐书·高丽傳》「李勣列抛车,飞大石」,即用「抛车」之名。「抛车」的形制当是一牢固的可旋的支架,上横一长的横杆,杆的一头悬有可以纳大石的兜子,另一头设有可以用人力或马力牵动的绳索;发石时加速旋转杠杆一端、将另一端高速旋转的石头抛出;从後世的武备图中还可以看到它的形状。因为这种抛石机很重,移动时须特制的车装载,所以叫抛「车」。这种「抛车」後来的专名就是「礮」,因为「礮」是发石的,用马来牵动或转移的,所以造了石、马、交组成的「礮」字。潘岳《闲居賦》「礮石雷骇、激矢虻飞」,注「礮石,今之抛石也」,注中说「礮石」即「抛石」是对的,只不过颠倒了始末,「礮」才应是後起的专用字。《新唐書·李密傳》「以机发石、为攻城械,号「将军礮」」,「礮」即抛车。 「砲」就是「礮」的後起简化字。《宋書·乐志三》载「曹丕《善哉行》「发砲若雷,吐气成雨」」,「砲」应是後代用简化字代替了前代的繁体。《元史,亦思马因傳》「十年,从国兵攻襄阳未下。亦思马因相地势,置砲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这裏的「砲」依然是发石的「砲」,从记载中可见炮的攻坚的威力。 「炮」,《說文》「毛炙肉也」。「炮」是带毛裹上泥烧烤的一种烤肉方法,如《詩·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炮」与「砲」本来毫不相干,後来因为火药的发明以及火药被用到了砲上,「炮」和「砲」才通用,《中华大字典》「砲通炮、军中火器也」。火炮的应用在唐宋之际。《陔馀丛考,火炮》「火炮实起于南宋、金、元之间。《宋史》虞允文采石之战,发霹雳砲,以纸为之,实以石灰硫磺,投水中而火自水跳出,纸裂而石灰散为烟雾,眯其人马,遂败之。又魏胜造砲车,施火石,可二百步。其火药用硝石、硫磺、柳炭为之」;又宋路振《九国志》载:唐哀宗天祐初年,郑璠「从攻豫章,以所部发机火烧龙沙门,率壮士突火,先登入城」:如此,则火炮在十世纪初就应用了。初期的火炮是以火攻为主的,是放火的武器,仍由抛石机抛掷。有炮筒、用火药发射弹丸的炮的发明和使用当在元代以後。随着火炮的发明和发展,「炮」也就逐渐代替了「砲」了。 【甲介铠胄兜鍪盔】 这组词都是古代战士作战时穿戴的护身装备。 甲,俞樾《儿笘录》「鳞甲字为甲本义……,引申之,人之被以自卫者亦谓之甲」。例:《詩·秦風·无衣》「王于兴师,修我甲兵」;《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介,《釋名·釋兵》「甲亦曰介」。「介」当是「甲」的借字。《韩非子·五蠹》「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介士」即「甲士」,着甲的武士;《孔丛子,问军礼》「介青在身,执锐在列,虽君父不拜」,「介胃」即甲胃。「介」常用作动词,是披甲的意思。《左傳·成公二年》「不介马而驰之」,又《襄公二十八年》「栾、高、陈、鲍之徒介庆氏之甲」:「介马」即给战车的马披上甲;「介庆氏之甲」,即穿上庆氏的铠甲。 铠(鎧,kái),《說文》「甲也」。「铠」也是甲,如:《韩非子·五蠹》「共工之战,铁铦距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淮南子·說林》「或射之,则被铠甲」。「铠」亦称「铁甲」、「玄甲」,如《吕氏春秋·贵卒》「[中山之人]衣铁甲、操铁杖以战」;班固《封燕然山铭》「玄甲耀日,朱旗绛天」。「铠」字不见于春秋时代的记载,当是战国晚期才出现的字。春秋乃至战国中期以前是用犀牛皮或牛皮及其他坚硬的皮革来制甲的,如:《楚辞·九歌·國殤》说「操吴戈兮披犀甲」。《荀子·议兵》「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战国後期,各国兵员增加,动则数十万人,犀兕有限,供给不了制甲的需要,所以用铁葉、铜片制甲的情况就多起来,这种新出现的用金属片连结的甲称「铠」。所以《周礼·夏官·司甲疏》说「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不过後来金属甲通用之後,这种区别就消失了,金属制的「铠」也称「甲」了,所以「铁甲」、「黄金甲」也成为习惯的说法。 「胃」(zhou)是古代作战时所戴的保护头的头甲,即头盔。一般是铜铸,铁盛行之後,也铸铁为之。《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左右免胄而下」,「免胃」是脱下头盔,是一种表敬的礼节;《管子·小匡》「甲胃执枹,立于军门」,「甲青」即披甲带胄。胃,《說文》「兜鍪也」。「兜鍪」是汉代对「胃」的称呼,段注「古谓之胄,汉谓之兜鍪」。「胃」当是「兜鍪」的合音,析言之则为「兜鍪」。後代多称「胃」为「盔」,《韵会》「俗呼首铠曰盔」。这是由比喻来的。《玉篇》「盔,钵也」,最初「盔」是盛物的陶器,现在民间还称盛屎尿的瓦盆为叫「屎盔子」。带在头上的头铠,样子像瓦盆倒扣在头上 所以民间把「胄」称作「盔」。 「胄」字下边从「月」,「月」即古帽字,上面象头盔之形,和从肉由声的胄裔的「胄」,古代不是一个字,现在楷书混同了。 【盾干橹牌】 盾,亦作「楯」,《說文》「瞂也,所以捍身蔽目」。「盾」即盾牌,是遮蔽身体挡住敌方矢石刀剑之类的进攻武器的防御武器,背有一鼻或两鼻,贯肘鼻中操盾以自卫,如:《左傳·定公八年》「林楚御桓子、虞人以铍(长刃兵器)盾夹之」;《韩非子·难势》「人有鬻矛与楯者,誉其楯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 干,亦作「𢧀」,《小爾雅·广器》「盾也」。「干」也就是「盾」,它是「盾」的方言称呼:《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權(fā),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在汉代,「盾」已经成为通语,春秋以前「干」更通用,如:《書·牧誓》「称(举)尔戈,比(排好)尔干,立尔矛,予其誓」;《詩·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干城」,疏「干城者,言以武夫自固,为捍蔽如盾,为防守如城焉」。 橹(lǔ),亦作「樐」,《說文》「大盾也」。「橹」是形制特别大的盾:《左傳·襄公十年》「狄虒弥建大车之轮而蒙之以甲,以为橹,左执之,右拔戟,以成一队」,这虽然是临时用车轮蒙甲来充当「橹」,但也可以想见「橹」是盾中的大者;《韩非子·难二》「赵简子围卫之郛郭、犀盾犀橹立于矢石之所不及,鼓之而士不起……;简子乃去盾橹,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战大胜」。「盾」仅能遮蔽身体主要部分,「橹」是可以遮蔽全身的大盾。 牌,原指牌匾、牌位,《玉篇》「牌、牌榜」;宋元之後也把「盾」称作「牌」,《正字通》「俗呼盾为牌」,这是由于形似而转称。如:《宋史·兵志四》「关东戍卒,多是硬弩手及摽牌手」;《明史,兵志大藤峡之役,韩雍用之以摧猺之用牌刀者」。现代汉语应词的複音化要求,已呼「盾」为盾牌」 【旗旂帜幡幢】 「旗」在古代是旗帜的一种,不是旗帜的通称,《周礼·春官·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旂(qí),通帛为旒(zhān),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旗(yú),龟蛇为旋(zhào),全羽为旋(suì),析羽为旌」。各类旗帜,是用来区别贵贱等级的、大王所建的旗帜以日、月为标志,叫「常」;诸侯的旗帜以交龙为标志,叫做「旂」;孤卿建赤帛之旗,叫做「旗」或「旃」;大夫、士建带有白边的旗,叫做「物」或「族」;国人聚居的都城所建的旗才称「旗」、上绣熊虎;其他则州里建「旗」,县鄙建「旐」,各有标志,以示分别。 在奴隶制时代,贵族和平民才能作武士,这些人聚居在都、国之中,就是「国人」。因为「旗」是「师都」的标志,而「师都」则是武士聚居处,所以军队的标志,以「旗」为主。「旗」画有熊虎为徽志、是象徵其如熊似虎,无人敢犯之意。《說文》「旗,熊旗五游,以象伐星,士卒以为期」;《釋名·釋兵》「熊虎为旗…,将军所建,象其猛如熊虎与」。古代野战中沒有近代的指挥工具,将以旗指挥军队,士兵随将旗行动,所谓「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左傳·成公二年》)。正因为如此,战争和旗往往分不开,《孙子兵法》「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成语中有关战争的,也往往和「旗」有关,如「斩将刈旗」、「辙乱旗靡」、「偃旗息鼓」、「旗鼓相当」。「旗」通常画熊虎、主将之「旗」往往另有标志,《左傳·隐公十一年》「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可见郑伯之「旗」以蝥弧为徽志;《左傳。襄公十三年》「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可见「旗」是有个人特徵的。 旂(qí),《說文》「旂有众铃,以令众也」,《釋名·釋兵》「交龙曰旂。旂,倚也,画作两龙相依倚也、通以赤色为之、无文采、诸侯所建也」。「旂」最初特指诸侯所建的画有龙形、竿头系铃的旗如:《詩·大雅·韩奕》「王锡韩侯,淑旂绥章」;又《周颂·载见》「龙旂阳阳、和铃央央」。「旂」亦成为泛称,与「旗」混同,如《左傳·桓公二年》「三辰旂旗,昭其明也」,疏「旂旗,是九旗之总名」。 帜(幟,zhi),在古代也写作「志」、「识」,《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志」即「帜」字。「识」、「志」都是区别事物的标志的意思;各种旗是用以区别身份,区别军将的,所以「帜」成为一切旗帜的总称《漢書·高帝纪》「旗帜皆赤」颜师注古「帜,幖也,旗旅之属,帜即总称焉」。一切作为标志的旗,统统可以叫「帜」:《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悬)帜甚高」,这裏的「帜」是酒旗;《宋史·外国傳》「已渡河,插帜志其浅」,这是标深浅的旗;《五代史·闽世家》「伏甲舟中,伪立白帜请降」,这是降旗;《法苑珠林》「入浴,各以腰带系衣作帜,安衣架上」,这是临时立的类似旗子的标志。 「旗」是「帜」的一种,是军旗,战旗;「帜」是「旗」的统称。但是由于「旗」应用得极广泛,频率极高,所以「旗」也取得了统称的地位,成为後起的「帜」的同义词。「旗」和「帜」往往对举或连用,如:《史记·淮阴侯列傳》「皆拔赵旗,立汉赤帜二千」;《後漢書·光武帝纪》「旗帜蔽野,埃尘连天」。 幡(fān),《說文》「书儿拭觚布也」,「觚」是四楞(或六楞、八楞)形木头,小儿用来学写字,写後可以擦去再写,拭觚的布叫「幡」。古代多用「幡」写「翻」,《詩·小雅·巷伯》「捷捷幡幡,谋欲谮言」;又《小雅,瓠》「幡幡瓠葉采之亨(烹)之」:「幡幡」都是反覆或连续翻动的样子。这都与旗无关,作旗帜解的「幡」也写作「旛」,如《孔雀东南飞》「四角龙子旛,婀娜随风转」。「幡」和「旗」不同处在于:「旗」建于竹竿之上,旗幅是横的,要随风展开;「幡」是挂在竿头弯曲的曲柄之上的,「旛」幅是垂直的,像现在的奖旗、锦旗,所以《說文》说「旛,谓旗幅之下垂者」。另外,「旗」只作为标志,「旛」是下垂的,可以书写文字于其上,因之,古代用以题表官号,传达命令,这就是所谓「信幡」或「幡信」。《漢書·鲍宣傳》「宣坐闭拒使者大不敬下狱,博士弟子王咸举幡太学下,[幡上书]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唐书·仪卫志》「亲王卤簿……信旛八。凡旛皆绛为之,署官号」:前者是书「幡」以号召群众,後者是表身份的。「幡」多作为仪仗使用,为增加威仪和令人看清文字,下方有时缀以铜铃之类。 「幢」(chuáng)和「幡」是同类的,也是作仪仗用的。《瑜祇拾古钞,上》「幢者,县(悬)于龙头之幢也:旗竿头安宝珠,云幢旗;幡竿置龙头,云金刚幡也」;潘岳《马汧督诔》「进以显秩,殊以幢盖之制」,李善注「幢盖,将军刺史之仪也。兵书曰:军主长服赤幢。《東观汉記》曰:段颖为并州刺史,曲盖朱旗」。 「幢」、「幡」,笼统地说也可以叫「旗」或「帜」。 【旄旌斿旆】 这组词都是旗的装饰。 旄(máo),《說文通训定声》「旌之竿饰也,本用牛尾,注于旗之竿首,故曰旄」。《山海经,北山经》「潘侯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四节生毛,名曰旄牛」,注「背膝及胡尾皆有长毛」。「旄牛」就是「氂牛」即今西藏等地所产的牦牛。「氂」也特指牦牛尾,《說文》「氂,氂牛尾也」。古代用牦牛尾作为旗头的装饰品,称「旄」,如:《詩·小雅·出車》「我出我车,于彼郊矣。设此旐(zhào,画有龟蛇图案的旗)矣,建彼旄矣」;李华《吊古战场文》「野竖旄旗,川回组练」。旗竿上蓬蓬的「旄首」,为了美观常染成各种颜色,所以《楚辞·远游》说「建雄虹之采旄兮,五色杂而炫耀」。 「旌」(jing)也是一种旗饰,和「旄」不同处在于:「旌」是用山鸡之类有鲜明色采的羽毛或染色羽毛作为旗竿竿首的装饰,後来把用羽毛装饰的旗也称作「旌」,「旌」就成为旗的一种了。段玉裁《說文》「㫃」注,「旌旗者,旗之通称。旌,有羽者;旗,未有羽者。各举其一,以该九旗也」。如:《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旌乱于上,阵乱于下」,《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庄王亲自手旌,左右(麾)军,退舍七里」;杜甫《虎牙行》「壁立石城横塞起,金错旌竿满雲直」,常建《客有自燕而归哀其老而赠之》「落日旌竿悬」。英勇之士,作战时也可以背後插旌,称「背羽」,如《国语,晋语》「[郤叔虎]背羽先登,遂克之」。 估计在旗竿上加鸟羽最初是一种荣誉,是用来表扬那些作战勇猛立有战功的人的,所以《說文》说「旌……析羽著旄首也,所以精进士卒也」。正因为如此,「旌」用作动词时有表彰义,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晋侯求之(介之推)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後漢書·胡广傳》「德以旌贤,爵以建事」。「旌」最初本来是表彰战功的,後来扩大化了,也用以表扬孝行、贞节等封建道德、形制上也发生了变化。《大清会典图》「旌,用红缎,长七尺三寸,阔六寸五分,通涂金花草文……。杆,攒竹朱,长一丈,朱旄,饰涂金龙首,衔环系旌……。其清、汉文曰:教孝表节;曰:明刑弼教;曰:行德施惠;曰:褒功怀远」。「旌」从表扬战功到表扬「德行」的过程,其形制也由便于战场上使用的旗形变为便于书写文字的幡形了。 「斿」(yóu)是旗末的飘带,《說文》「旌旗之斿」。《周礼·春官·巾車》「建大常十有二斿」;《考工記·辀人》「龙旅九斿……,鸟旟(yú画有鸟隼图案的旗)七斿」:「十有二斿」、「九斿」、「七斿」都是说旗上的飘带数的,「斿」的多少也是等级的标志。「斿」也写作「游」或「旒」。「游」是从「斿」的飘动不拘的意思来的;「旒」就是下垂的「斿」 旆(pei),亦作「旆」,是旗上端的长飘带。《說文》「旆,继之旗也,沛然而垂」,《释名》「以帛继末也」。汉代小学家多以「旆」为垂于旗下的燕尾形的飘带,这或许是因为汉代的「旐(zhào)用于出丧的缘故。「旐」古为县鄙之旗,缘用黑帛,一般旗帜多用赤帛,所以在旗名混同之後,就以「旐」为丧旗了,其「旆」也改为下垂的了。古代「旆」建于各种战旗,不专缀旗旗之下。古代战争图像上所缀「旆」都在旗的上端,是开战的标志。《左傳·昭公十三年》「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旆,壬申,復旆之,诸侯畏之」,杜注「军将战则旆,故曳旆以恐之」。《詩·商颂·长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又《小雅,车攻》「萧萧马鸣,悠悠旆旌」。 【麾纛】 「麾」和「纛」都是大将所建的旌旗。 「麾」本来是招呼指挥的意思。《詩·小雅·无羊》「麾之以肱,毕来既升」;《左傳·隐公十一年》「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上例是挥手臂招呼,下例是挥旗号召。後来把用以指挥的旗帜也称作「麾」:《墨子·杂守》「见寇,举牧表,城上以麾指之」;《說文》「麾,旌旗,所以指麾也」。军中大将是指挥全军的,因而大将的旌旗也称作「麾」,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栾鍼见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彼其子重也」;《三國志·蜀書,先主傳》注「自将数十骑出望公军,见麾旌,便弃众而走」。因此,「麾不是一种有特殊形制的旗帜,而是指军中主将的旗;主将的旗帜,不论什么形状的,都可以称「麾」。因此,主将的部下,都可以叫「麾下」,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乃上马骑,麾下壮士骑从者八百馀人」;《後漢書·吕布傳》「布与麾下,登白门楼」。 「纛」(dào)是一种装点有旄牛尾或雉尾的旗帜,最初是舞具,《爾雅·釋言》注「今之羽葆幢,舞者所持」。秦汉时代,它是帝王车上的装饰物,《漢書·高帝纪》「黄屋左纛」,注「李斐曰:纛,毛羽幢也,在乘舆车衡左方上注之」。因为「纛」是帝王仪仗,所以准许王公大臣树「纛」,是一种殊荣,如:《北史·张普惠傳》「故侍中司徒胡公…,功馀九锡,褒假鸾纛」;《唐书·北狄传赞》「荒区君长,待唐玺乃能国」。唐代,朝廷赐节度使建「纛」,《唐书·百官志》「节度使诣兵部辞。见……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由这儿演变出来,军中主将的大旗称「纛」。《六部成语,兵部,纛旗》「元帅之大旗曰纛旗」;许浑《中秋夕寄大梁刘尚书》「柳营出号风生纛」。 【金鼓】 「金」、「鼓」是两类乐器。《周礼·地官·鼓人》「[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金」、「鼓」不仅是乐器,也是军队中传达号令、节制动作的信号:《左傳·僖公二十二年》「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吴子,论将》「鼙鼓金铎,所以威耳」。 「鼓」是一种很古老的乐器,最初是佐舞的。鼓声雄浑、节奏感强;鼓声使人情绪昂扬奋发,鼓节催人加快行动。正因为「鼓」有激励作用,所以形成「鼓舞」、「鼓励」、「鼓动」之类的词。在军队和战争中,「鼓」也成为振士气、壮军威的工具。正因为如此,「鼓」在军中主要成为行动、进攻的信号:《礼记·乐記》「鼓鼙之声讙,讙以立动,喧以主动,动以进众」。《左傳·庄公十年》战于长勺。公将鼓之,[曹]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击鼓是催促、激励士卒进攻;《楚辞·九歌,國殤》「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鼓槌)兮击鸣鼓」,这裏描写的是主将埋轮绊马,鼓舞士气,宁可战死,绝不後退。 「金」古指金属,也泛指金属器物,作为军中乐器,「金」指的也不是一种。《周礼·地官·鼓人》「[鼓人]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饶止鼓,以金铎通鼓」:「錞」、「镯」、「饶」、「铎」都是「金」,它们的作用不一,有的与鼓应和(这是在奏乐时用的),有的节制鼓声,有的制止鼓声,有通知击鼓。总之,「金」是节制鼓的;在战争中,「金」主要用作撤退信号,这可能是因为在战场上鼓声、喧呼声响成一片时,只有金器的尖锐响亮的声音才可以被人们听到的缘故。《吕氏春秋·不二》「金鼓所以一耳」,注「击金则退,击鼓则进」;《三國志·魏书·五帝纪》「王亲执金鼓,以令进退」。「金」在後代多用「锣」,所谓「鸣锣收兵」;古代用的种类很多如前所引,有战争中用的有「铙」、「镯」、「铎」等,还有常见的「钲」,在古代,它们传达的信号是相当多样的,远不是退兵一种。《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司马]辨鼓、铎、镯、饶之用。……卒长执饶,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可见它们与各种动作、队形有关;又「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群吏作旗,车徒皆作(站起)。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预设的标志)乃止。三鼓、摝铎,群吏弊(放倒)旗,车徒皆坐。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戒三阕(三次),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鸣饶,且却,及表乃止,坐作如初」,由此可见,各种「金的作用是不同的,「鼓」也随敲法不同而传达不同信息,「击鼓进军,鸣金收兵」,只是其中主要信号而已。 【烽燧】 作为古代边防报警信号系统,「烽(熢)、「燧」常结合使用,《說文》「烽,烽燧,侯表也(哨兵的信号标志),边有警则举火」。古代认为它们的区别在于:「烽」是白天的信号,以放烟或举各种信号旗为标志;「燧」是夜间的信号,以举火炬或焚积薪为标志。《史记·周本纪》「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正义「昼日燃烽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烽,土鲁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举之」;又《司马相如列傳》「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索隐「烽,束草置之长木之端,如挈皋,见敌则烧举之;燧者,积薪,有难则焚之。烽主昼,燧主夜」。也有个别注释家认为昼焚燧、夜举烽的:《後漢書·光武帝纪》「筑亭候,修烽燧」,李贤注「边方备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皋,桔皋头上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李贤等的注显然是弄颠倒了。「烽」显然是「峰」、「锋」的分化字,是就烟的高起之形如峰说的。《墨子·号令》「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可见「烽为昼间信号;席豫《奉和圣制送张尚书巡边》「春冬见岩雪,朝夕候烽烟」,可见「烽」以烟起为标志。「燧」,《玉篇》「以取火于日」。「燧」是取火的工具,有金燧、木燧,由火燃起的火炬之类也称「燧」,如《左傳·文公十年》「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正因为如此,「举燧」古文中常用「举火」表示,「烽燧」也常作「烽火」。前者如前引《墨子》、《史记·周本纪》;後者如杜甫《春望》「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二十、用具 【几案桌】 「几」、「案」是「桌」的前身。它们在形制和用途上都有一个演变过程。 几(机),《說文》「居几也」,即日常居处时所凭依的几;《釋名·釋床帐》「几,也,所以物也」,「庪」(gui)是收藏的意思,搁置物品的设施也叫「几」。《說文》和《释名》的解释不同,但从文献上考察,都是合于实际的。《說文》的解释适用于先秦的「几」,《释名》的解释适用于汉以後。从先秦墓葬中出土的「几」看,它形似两足的小凳,不过窄得多、长得多、也高得多,它是不适于放置物品而适于人们凭依的。《礼记·曲礼上》「谋于长者,必操几杖行之」,「杖」是行走时支持身体的,「几」是坐着时支持身体的;《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宿于昼(地名)。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隐几而卧」就是依几而卧。古代席地而坐「几」是为减少疲劳支在腋下肘下或供伏几休息的小凳。东方朔《非有先生論》吴王戄然易容,损荐去几,危坐而听」「危坐」是挺直身子坐,前此,吴王是「隐几而坐的,所以听到精警处,才离开「几」而正襟危坐。可见「几」在秦汉以前主要是供倚靠、供凭据的安身养体的设施。 汉以後,「几」也用来放置物件,如《漢書·刑法志》「文书盈于几阁」;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人间多事,堆案盈几」。「几」既然用来放置卷牍文書·形制就不会像先秦那样窄了。《晋书·王羲之傳》「尝诣门生家,见棐(fei木名)几滑净,因书之,真草相半」,黄庚《棋声》「烂柯人去收残局,寂寂空亭石几寒」:既然可以在「几」面上挥笔、安置棋局,几面已经拓宽、加长,变为後来的条几,这是不言而喻的了。和「几」一样,「案」也经过一番演变。汉以前,「案」多用于进食。《史记·张耳陈馀列傳》「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甚恭」,《後漢書·逸民傳》「[梁鸿]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可证「案」是用以端食物的托盘。《急就篇》注「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方形或长方形的「盘」,下面附有短腿的就是「案」了。 「案」开始是供食之具,後来演变为读书、写字、办公用具了。《三國志·吴书·周瑜傳》「权因拔刀斫前奏案」,杜甫《题郑十八著作虔》「穷巷悄然车马绝,案头乾死读书萤」:这种「案」已不是矮矮的食案,而是高起的、长条的书案了。 桌,最初写作「卓」。《廣韵》「卓,桌古文」。「卓」本来是高的意思。在席地而坐时,「几、案都是矮的,像现代的炕几、炕桌。自刘宋以来,席地而坐的习惯逐渐发生了变化,人们平时坐在椅子或凳子上了,「几」、「案」也就相应地增高了,这种高腿的「几案」就被叫做「桌」了《正字通》「俗呼几案为桌」。《聊齋·促織》裏的「帘外设香几」和「成妻纳钱于案」的「几」和「案」,其实都是「桌」,大桌小桌而已。 【床榻】 床(牀)《說文》「安身之几坐也」。「床」是兼指卧具与坐具的,所以《釋名·釋床帐》说「人所坐、卧曰床」。《左傳·宣公十五年》记载宋被楚师包围,为解围「华元夜人楚师,登子反之床」既然是夜裏登楚帅子反的床,这「床」当然是卧具;《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停尸的「床」也当然是卧床。《後漢書·向栩傳》[栩]性卓诡不伦……好被髮著绛绡头,常于灶北坐板床上。如是积久,板乃有膝、踝、足、指之处」,这显然是坐床,因为古代是屈腿而坐,臀着踵上,长时间坐而不设席,所以膝、踝、足、指都着板,在板上留下痕迹;《史记·滑稽列傳》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的床也是坐床。 「榻」(tà)是「床」的一种。《釋名·釋床帐》「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长狭而卑日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可见「床」跟「榻」的区别在于「榻」比床低,比床狭。「榻」因为狭所以显得长,并不是榻当真比床长。《通俗文》「八尺曰床」《初学記》「床三尺五曰榻」,虽然这裏说的尺寸是相对的,但「床」大于「榻」、高于「榻」是肯定的。《後漢書·徐稚傳》[陈]蕃在郡不接宾客,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由此可见,「榻」是轻便的床,可以随时陈设,用过後可以吊起。因为「榻」轻小,移动方便,所以经常是用作坐具的。《三國志·魏书·管宁傳》「[管宁]常坐一木榻,积五十馀年未尝箕股。其榻上,当膝处皆穿」,可见「榻」是坐具;又《蜀書,简雍傳》「雍性简傲跌宕……诸葛亮以下,则独擅一榻,项枕卧语,无所为屈」,因为「榻」狭长,所以也可以在上面躺着。古代多人集会时,经常是连榻而坐,就是一条榻上坐两个乃至三个人,所谓「同榻共席」是也,独擅一榻是傲慢或尊贵的表现。「榻」也做卧具,《辽史,文学傳》「鼎宰县时,憩于庭。俄有暴风举卧榻空中,鼎无惧色」,这就是「卧榻」。「卧榻之傍,岂容他人安眠」,不只因为是他人,而且因为狭,不容两人并卧。 还有一种「胡床」,这是纯粹的坐具而不是卧具了。《清异录》「胡床,施转关以交足,穿便绦以容坐,转缩须臾,重不数斤」;《演繁露》「今之交床,本自虏来,始名胡床,隋高祖……乃改交床唐穆宗时又名绳床」,这种「胡床」就像现代的马扎儿或折椅,用时可以展开,不用可以合上,分量轻,携带方便。「胡床」原来是游牧民族的发明,在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时传入中国。它在形制上虽和「床」、「榻」无关,但因为我国古代的坐具叫「床」,所以这种新的坐具也因袭了「床」名。「胡床」是就来源说的,「交床」、「绳床」是就构造特点和材料特点说的。它的变体,後来叫「交椅」、「角椅」。 【席筵簟箦笫】 坐在地上,现代人们常说这是「席地而坐」。虽说是「席地」,实际上身子下面并沒有「席」,只有地,因为现代席子只铺在炕上或床上,一般是不铺在地上的。这个名不副实的说法,对汉唐以前的古人来说却是名实相副的。 在沒有椅子、凳子之类坐具之前,古人在室内一般也是「坐」在地上的。为了防潮隔凉,也为了清洁卫生,有条件的,室内总是要铺上筵、筵上设席、人们坐在席上。日本人室内铺草垫子,人们起居于其上,还有中国的古风。正因为如此,古代的「坐」经常和「席」分不开,如:《莊子·德充符》「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礼记·内则》「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朝什么方向摆席)」。 古代铺设在地上的「席」,细分有两种,一种叫「筵」,一种叫「席」。《說文》「筵,竹席也」,《釋名·釋床帐》「筵,衍也;舒而平之,衍衍然也」:可见,「筵」是竹子编的,形制比较大,就像现在炕上铺的炕席,是为隔开土地而铺陈的。如:《詩·大雅·行苇》「或肆之筵,或授之几」;「肆筵」是铺设竹席;又《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宾之初筵」,郑笺「宾之入门,登堂即席」。「席」,《說文》「籍也」。「席」是垫在身子底下供坐的。「席」的材料很多,最普通的是蒲草编的,类似大蒲团,不过形状多是长方的。也有各种各样华贵的席,如:《吕氏春秋》提到「坐熊席」;《六韬》提到「坐文绮之席」。铺「筵」是为了清洁,只铺一重;铺「席」是为了隔凉隔潮,可以铺幾重,如:《左傳·哀公元年》「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礼记·礼器》「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席」和「筵」同时铺设时,「席」总是放在「筵」上的。《周礼·春官·序官》「司几筵」注,「筵亦席也;铺陈曰筵,籍之曰席」,疏「设筵之法,先设者皆曰筵,後加者为席」,又说「初在地一重谓之筵重在上者谓之席」:可见「筵」大,「席」小;「筵」在下,「席」在上。一室之内,「筵」一般只铺一领,「席」则可以因人的多少而增减。《礼记·曲礼上》「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可见室内四面皆可布「席」,「席」与「席」之间有很宽的距离。正因为如此、谈话投机时,才能「不觉膝之前席」。「席」可以独坐,这叫「专席」,也可以数人合坐,这叫「同席」。《史记·卫将军骠骑列傳》「任安与田仁俱为卫将军舍人、居门下。卫将军从此两人过平阳公主家,令两人与骑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裂断席,别坐」,这是「耻与同席」。 古代坐席是有很多讲究的。《礼記》记载「父子不同席」、「男女不同席」、「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登席不由前为躐席」,对对方尊重要让开席,叫「避席」等。大不敬的是穿着袜子登席,《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卫侯为灵台于藉圃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卫侯大怒,要杀褚师声子,酿成大乱。现代「席位」、「席次」、「出席」、「列席」等和座位、到场有关的词当中的「席」,都是从「坐席」来的。现代的「酒席」、「宴席」、「筵席」等和吃酒饮宴有关的词用「席」、「筵」,也是因为古代是坐在「席」上吃酒、在「筵」上摆肴馔的缘故。 「筵」也叫「簟」(diàn)。《說文》解释「簟」时,也说簟是「竹席」。「簟」大概是从簟竹得名的。《南越志》「簟竹铭曰:簟竹既大,薄且空中;节长一丈二,其长如松」。因为它薄而且节间长、所以适于编簟席。 「筵」和「簟」应用中是有大致的分工的:「簟」多指铺在床上,或做其他用途的竹席,如:《詩·齐風·载驱》「载驱薄薄、簟茀朱鞹(kuò,去毛的皮)」,传「簟,方文席也」,这是用簟做车棚的;《荀子·正名》「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这是用「簟」做卧席的。 作为床上铺的席,一般说来,「席」是为保暖的,「簟」是为纳凉的。《杂記》「吴议郎张纯诣镇南将军朱据。据曰:为赋一物,然後乃坐。纯赋曰:席为冬设,簟为夏施,……」:这反映了「席」、「簟」之间的区别。所以梁简文帝《答定襄侯饷卧簟书》才说「三伏馀炎,九折成用。便可旅食南馆,高卧北窗」。 箦(簀,zé),《說文》「床栈也」。「箦」是铺床之板,可以用木头,也可以用竹板。《後漢書·袁术傳》「六月,至江亭,坐箦床而叹曰:袁术乃至是乎」,注「箦,笫也,谓无茵席也」,「箦床」就是光板床。由于连带关系,「床」上铺的簟席也可以称「箦」,如《史记·范雎蔡泽列傳》「雎佯死,即卷以箦,置厕中」。 「笫」(zǐ)是「箦」的方言,《方言)「床,齐鲁之间谓之箦,陈楚之间或谓之笫」,《說文》「笫,箦也」。《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赵孟曰:床第之言不逾阈(yù,门坎)」,「笫」指竹编的床板,也连带指床。 【帷帏幕幄幔帐】 这组词都指用布帛毡皮之类的材料制作的分隔或遮蔽的设施。其中多为屋室内的设施,也有专用于野外的。 「帷」(wéi)是从「卫」、「围」得名的,在四周张起布帛制成的帐子,人可以生活、活动于其中的设施叫做「帷」。《說文》「在旁曰帷」,《釋名·釋床帐》「帷,围也,所以自障围也」:所谓「旁」指四周,可以不包括顶上;「帷」的作用是「自障围」,是将帷内帷外隔绝开来。《左傳·宣公十七年》「晋侯使郤克徽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帷妇人使观之」,就是设帷将妇女遮蔽起来,让她们从帷幕後面观看郤克。「帷」有的陈设在室内,有的张设于室外,有围在车上的,有张在床四周的,等等不一,都是起分隔作用的。《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为博士,下帷讲读,三年不窥园」,这是在室内张设的将人隔开的帷帐;《周礼·天官·掌舍》「为帷宫」,注「谓王行昼止,有所展肆,若食息,张帷为宫」,这是在室外张设的临时休息起居的设施;《詩·卫風·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这是车帷。 帏(幃,wéi),《說文》「囊也」,《楚辞·离骚》「椒专佞以慢慆(怠)兮,(茱萸)又欲充夫佩帏」,注「帏,盛香之囊」,「帏」是口袋;「帏」又指下裳的正幅(蔽前的一幅),《国语,郑语》「王使妇人不帏而譟之」,注「裳正幅日帏」。这两种用法很少见,汉以後「帏」多作为「帷」的异体字用,如《漢書·仲長統傳》注「在旁曰帏」。「帏」虽然和「帷」通用,但习惯上多用「帏」来指床上的幔帐,如:《古诗十九首,明月何皎皎》「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李白《春思》「春风不相识,何事人罗帏」。「幕」是从蒙覆义来的,连上面都蒙覆起来叫「幕」,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帐篷,所以《說文》说帷在上曰幕」。「帷」仅仅是遮蔽隔绝的设施,「幕」则是露天野处时的起居生活的设备了,所以古代「幕」多供军用,《正字通》「军行无常居曰幕」。《左傳·庄公二十八年》「诸侯救郑,楚师夜遁。郑人将奔桐丘。谍告曰:楚幕有乌』,乃止」;杜甫《後出塞》「平沙列万幕,部伍各见招」:「幕」都指军幕。今天银幕、幕布的「幕」只相当于古代的帷幔。 「幄」(wò)是从「屋」来的。古代的房屋建筑中的房盖栋宇部分叫「屋」,後来也用「屋」指整个居室。用布帛之类制作的房屋形的小帐最初也叫「屋」,後来写作「幄」。《釋名·釋床帐》「幄,屋也,以帛衣板施之,形如屋也」;《左傳·昭公十年》「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从者之衣屦而反棘焉」,《会笺》「在旁日帷,在上日幕,四合象宫室曰幄」。「幄」可以设在室内,也可以设在幕内,它除了起隔绝作用之外,还有保温的作用,是介于「帷」、「幕」之间设施。《左傳·哀公十四年》「成子兄弟四乘如公,子我在幄,出逆之」,这是室内的「幄」;《左傳·昭公十三年》「子产以幄幕九张行」,注「幄幕,军旅之帐」,疏「幕大而幄小,幄在幕下张之」,这是幕下的「幄」。「幄」也可以单独张设,如《新唐書·李光弼傳》「初贼至,光弼设公幄城隅以止息,经府门不顾」。「幄」因为起隔离作用,因而也是密谋计议的场所,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公与昭子言于幄内,白将安众而纳公」;《漢書·高祖本纪》「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幔,《說文系傳》「幕也」。《後漢書·皇甫嵩傳》[嵩]每军行顿止,须营幔修立,然後就舍帐」;《三國志·魏书·曹爽傳》「宜王语弟孚曰:陛下在外,不可露宿,促送帐幔」:这裏的「幔」都是「幕」的意思。不过後来这个意思很少使用了,习惯上用「幔」来写悬挂于室内的壁衣或分割室内的幔帐,与「帷」相近了。富贵之家为了显示奢华,常常用绫罗之类的材料来制作「幔」,如:张率《白纻歌》「明月人牖风吹幔,终夜悠悠坐申旦」;张正见《薄帷明月》「分帘疑碎璧,隔幔似垂钩」,今「窗幔」、「幔帐」等沿袭此义。 帐(帳),《說文》「张也」。「张」是动词,是展开绷紧的意思,如「张弓」、「张网」。陈设帷幕都需要展开撑起,所以也用「张」,如《左傳·昭公十三年》「癸酉,退朝,子产命外僕速张于除。子大叔止之,使待明日。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张」都指支起幄幕。因为帷幕之类是张设的,所以「张」名物化之後就成为帷幕之类的总称了。「帐」最初就写作「张」,《史记·高祖本纪》「復留止张饮三日」,「张饮」即「帐饮」。正因为「帐」是总名,所以古代字典裏,「帷」、「帏」、「幄」、「幕」、「幔」等都解作「帐也」,「帐」也在不同的地方也分别指「帷」、「幕」……。如:班固《東都賦》「供帐置乎雲龙之庭」,张晏注「张,帷帐也」;《史记·樊郦滕灌列傳》「营卫止哙,哙直撞入立帐下」,「帐」指「幕」;白居易《雪夜对酒招客》「帐小青毡暖,杯香绿蚁新」,「帐」指「幄」;《史记·孝文本纪》「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帐」指「帏幔」之类。 【簾㡘薄箔幌帘】 簾,《說文》「堂簾也」。「廉」古今义基本相同,指遮蔽门户的竹廉,如:《漢書·孝成赵皇后傳》「严持箧書·置饰室簾南去」;王昌龄《春宫曲》「平阳歌舞新承宠,簾外春寒赐锦袍」。「簾」与「(lián)」同源,《玉篇》「㡘,帐也,施之户外也」,《急就篇》「承尘户㡘絛缋总」,注「户㡘,户上之幔也」。「簾」、「㡘」都是遮盖门户的,只是所用的材料不同而已,用纺织品做的称「㡘」,用竹篾编的称「簾」,後者是前者的分化字。 薄,亦通「簿」,《釋文》「簾也」。「薄」也是簾子:《莊子·达生》「有张毅者,高门县(悬)薄,无不走也(以趋表敬)」,成玄英注「县薄,垂簾也」;《礼记·曲礼上》「帷薄之外不趋」,疏「大夫以策,士以帷」。「簿」本表用竹篾之类编成的养蚕的工具,像筛子或席子,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勃以织薄曲为生」索隐「韦昭云:北方谓薄为曲;许慎注《淮南》云:曲,苇薄也」。贫寒之家或用苇薄、竹薄遮门,所以「簿」因其用途而有了「簾」义。「策」、「薄」虽然都指门户的遮蔽物,但有来源之异;前者是「㡘」的发展,是为通风透气而又遮光的;後者来自蚕薄,最初是瓮牖绳枢之家的遮风物。「薄」以表厚薄为常用义,它的薄曲、薄义就分化为「箔」了,《集韵》「箔,廉也」。如:任昉《奏弹刘整》「[刘整]忽至户前,隔箔攘拳大骂」;《唐书·卢怀慎傳》「门不施箔」。 「簾」简化汉字中与有时通用的「帘」归并。在古代二字无涉,「帘」只表酒家招客用的幌子,「酒旗」、「望子」,不表分隔内外挡风遮阳的簾子,《廣韵》「帘,青帘,酒家望子」。如:刘禹锡《鱼復江中》「风樯好住贪程去,斜日青帘背酒家」。也许由于相似关系,酒旗也称「幔」、「幌子」,如陆龟蒙《和初冬偶作》「小垆低幌还遮掩,酒滴灰香似去年」。 幌(幌),《玉篇》「帷幔也」。「簾」是遮门的帷幔,「幌」则指遮窗的帷幔,所谓「窗簾」。如谢灵运《燕歌行》「对酒不禁泪沾缨,闢窗开幌弄秦筝」;梁简文帝《初秋》「卷幌通河色,开窗引月辉」。 【笠簦盖繖伞】 这组词都是防雨遮阳的用具。 「笠」就是现代的斗笠、苇笠,是用竹篾等编制的防晒挡雨的帽子。《詩·小雅·无羊》「尔牧来思,何(荷)蓑何(荷)笠」,就是放牧归来,穿着蓑衣,带着斗笠;李白《戏赠杜甫》「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笠子」也是斗笠。 簦(deng),《說文》「笠盖也」,段注「笠有柄如盖也」;《急就篇,竹器簦笠簟篨注》「簦、笠,皆以御雨也。大而有把,手执以行谓之簦;小而无把,首戴以行谓之笠」。「簦」是在「笠」的基础上的发展,和现代的伞差不多,只是不能开合而已,是雨中行路的防雨具。《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蹑蹻担簦,说赵孝成王」;任昉《求为刘瓛立馆启》「负笈担簦栉风沐露」:因为不能像现代的伞收拢来,所以旅行时只好把「簦」担在肩上。 盖(蓋),《說文》「苦也」。「盖」就是用茅草之类编的草苦子。《左傳·襄公十四年》「乃祖吾离,被苦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注「盖,白茅苦也,今江东呼为盖」,这种「盖」也是蔽雨的。作动词用,「盖」表示覆蔽的意思,如「欲盖弥彰」。各种器物上面的遮蔽部分也叫「盖」,在车上的遮阳遮雨的设施就是「车盖」,就是建在车上的伞,如:《史记·商君列傳》「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孔子家语,致思》「孔子将行,雨而无盖」。据《考工記》记载,这种「盖」是用布帛来做的,是用竹弓撑起的。《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倾盖」是说道路相遇,并车交谈,车挨得很紧,两车的车盖相挤而倾斜,可见它和「笠」、「簦」比要大得多了,起码可以遮两个人古代乘车是统治者和有钱人的事,车盖也用质料和颜色来表示等级。《漢書·舆服志》「三百石以上皂布盖,千石以上皂缯覆盖,二百石以下白布盖」;此外,还有「华盖」、「宝盖」、「翠盖」、「锦盖」等。至于帝王、大官出行时的「盖」,那只是仪仗。前者是实用的,後者只用来显示身份,排场而已。 繖(sǎn),《說文,新附》「盖也」。不过这不是建在车上的「盖」,而是用长杆挑着的「盖」了,如:《晋书·王雅傳》「遇雨,请以人」;《北史·列女傳》「夫人亲被甲,乘介马,张锦繖……」。「繖」、「伞」(傘)是异体字。《正字通》「伞,御雨蔽日可以舒卷者」:可见这种「伞」已是可收可张的了,这也是「伞」和「盖」的不同处。 【炬烛燎灯蜡】 炬(jù),也写作「苣」,《集韵》「束苇烧也」。「炬」就是现代说的火把。它的词源可能是「举」,古字炬正作手举火炬之形。古代的火炬多用苇子做材料,但也不限于苇子,也用其他枝条如麻楷、荆条、竹篾等捆扎制作;为了使它烧得旺,还可以浇上油类助燃,如《三國志·魏书·满宠傳》「折松为炬,灌以麻油」。火炬是供夜行用的,有时狩猎、放火也用它,如:《後漢書·任光傳》「使骑各持火炬,弥满泽中,光炎烛天地」;杜牧《阿房宫賦》「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烛」(燭)最初指室内用的火炬。《礼记·曲礼上》「烛不见跋」,疏「古者未有腊烛,唯呼火炬为烛」。孔疏有疏忽处,上古固然沒有「腊烛」但用动物脂肪裹束的火炬(烛)早已存在。《莊子·養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指」即「脂」。闻一多先生说:「古所谓薪,有爨薪,有烛薪。爨薪所以取热,烛薪所以取光。古无腊烛,取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烛,一曰薪。烛应会照也,所以照物者,故谓之烛。此曰『脂穷于为薪,即烛薪也』」。此说是。「烛」的形制小,制作更加精致,亮度和燃烧时间都优于火炬。《周礼·天官·阍人》疏,「所作之状,盖百根苇,皆以布缠之,以蜜涂其上,若今蜡烛」,这是就当时一般的「烛」说的;有时也捆束麻杆、捆上各种动物脂肪或灌腊作「烛」《拾遗記》「董偃常卧延清之室……,列灵麻之烛」,《史记·秦始皇本纪》「以人鱼膏为烛」,《楚辞·招魂》「兰膏明烛,华容备些」:这是更华贵的「烛」了。 主(炷)和「燭」同源。室内用的精制的「烛」常常插于各种造形的烛架之上。其整体可称为「烛」,其托盘上所插的烛也称「炷」,所谓「灯中火炷」。 古代还有一种大烛叫「庭燎」,《說文》「庭燎大烛也」。「庭燎」也简称「燎」(liáo),如《仪礼,士丧礼》「宵为燎于中庭,厥明灭燎」。因为「燎」是在室外庭院点的,所以叫「庭燎」;「烛」是可以手拿的,「庭燎」是插在地上或火把架上的,所以说是「大烛」。《詩·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产曰: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诸侯宾至,甸设庭燎」:「庭燎」都是这种大火把。 如前所述,「烛」是改进了的「炬」,是以苇等为心,灌上油脂、缠上布制作的;用线缕为芯,外面包裹上腊制的「烛」是後来发明的,时代应在魏晋以後。这种「烛」称作「腊烛」。《世说新语·雅量上》「周仲智……举腊烛火掷伯仁。伯仁笑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韩翃《寒食》「日暮汉宫传腊烛,青烟散入五侯家」:「腊烛」就是以腊为原料造的烛。 灯(燈),古代也写做「镫」,是以油脂为燃料来照明的灯具《正字通》「镫,膏火也」。「灯」与「豆」同源,在豆中盛以膏脂,加灯芯,点然照明即为「灯」。大概很早「灯」的发明在战国秦汉之际,已经大量使用。用「灯」照明比用「烛」(火把)稳定、耐久,所以汉以後广泛使用了。《汉武内传「七月七日……张雲锦之帷,然(燃)九光之灯」,《論衡·程材》「日之照幽,不须灯烛」:这种「灯」就是由灯盏、灯捻、膏油构成的油灯。 「蜡」(là),简化汉字前作「蠟」,《正字通》「蜂液融者为蜜,凝者为蠟」。古代的「蜡」,取自蜂巢的叫「蜂蜡」,取自虫子的分泌物的称「虫蜡」。蜡烛的使用是魏晋以後的事。古代不养蜂,所以取蜡是件很苦的事。顾况《补亡诗序》「采蠟,怨奢也。荒岩之间,有以纩蒙其身,腰藤造险。及有群蜂肆毒,哀呼不应,则上舍藤而下沈壑」,可见采蜡艰苦的一斑。正因为如此,「蜡烛」是比较贵重的,《世说新语·汰侈》「石季伦用蠟烛作炊」这是穷奢极侈的表现。「蜡」是蜡烛的原料,因而也往往用「蜡」来代替蜡烛,如《翰苑新书》「唐令狐绹为翰林学士,夜对禁中。时烛尽,上敕以金莲花蠟送还家」。今天,「蜡」已经成为蜡烛的称呼了。简化汉字时,「蠟」与「蜡」归并;古代「蜡」是祭祀名,两者了不相涉。 【笥箧椟匣柜箱笈奁函】 这一组词都是盛敛什物的器具。 「笥」(si)和「箧」(箧,qie)相近,都是用竹子编的像现代的柳条包式的器物,但形制上要小一些。其中「箧」和「笥」相比,「箧」更狭长、更扁一些:《急就篇》注「箧,长笥也,言其狭长,箧箧然也」。从记载中看「筒」和「箧」主要用来装衣服布帛,也用来装些其他日用品,如:《書·說命》「惟衣裳在笥」,《漢書·贡禹傳》「输物不过十笥」,注「盛衣竹器」;《左傳·昭公十三年》「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羮与一箧锦」,班婕妤《怨歌行》「裁成合欢扇,团团似明月……。捐弃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有时也用「笥」、「箧」来装食物或做其他用途,如:张翰《豆羹賦》「是刈是获,充箪盈箧」;《莊子·天运》「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注「衍,笥也」。这不是经常的用途。 「椟」、「匣」、「柜」、「箱」不同,它们是用木头或金属、石头等为材料制成的,是有盖可以开合的器物。 「椟」(櫝,dú)也写作「厦」,是木匣当中的最小的。据过去的记载可以看出,「椟」所装的大部分是形体较小、但非常贵重的东西。如:《論語·季氏》「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装的是「龟、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椟」这就是有名的「买椟还珠」的故事「椟」装的是珠。 「匣」是用来装其他器物的用具,形制随用途而异。《史记·刺客列傳》「秦舞阳奉地图柙以次进」,这裏「匣」是地图匣;杜甫《故司徒李光弼》「平生白羽扇,零落蛟龙匣」,这裏的「匣」是剑匣;此外还有「镜匣」、「砚匣」等。一般来说,「匣」大于椟;在汉以後「匣」用得日益广泛,逐渐代替了「椟」。 柜(櫃),古作「匮」。《史记·太史公自序》「䌷(读)史记石室金匮之书」,《楚辞·九叹,愍命》「藏瑉石于金匮些,捐赤瑾于中庭」:可见「柜也是保存珍贵物品的,形制可能比「匣」大,但不会是像现代「衣柜」、「立柜」那样大。「匮」还经常读kui,作缺乏、不足解,如《韩非子·外储说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这是字的借用,与器物无关。 「箱」,汉以前指车厢,不是收藏衣物的器具,如《詩·小雅·大东》「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服箱」就是拉车;又《甫田》「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箱」也是车箱,是奴隶主乞求能打千仓万车粮。「箱」也用作「厢房」的「厢」。正因为如此,「箱」才被用作形制大的、方形的容器名,如曹操《为兖州牧上书》「山阳有美梨,谨上甘梨三箱」。 「笈」(ji)也是箱不过特指可以背在背上的书箱,《晋书音义,下》「笈,学士所以负书籍」。如:《晋书·王哀傳》「负笈游学」;张籍《祭退之》「学诗为众体久乃溢笈囊」。 作为盛敛的器具还有一个「奁」(奩,lián),也写作「匳」、「籨」,它显然源于「敛」。这种「奁」流行于战国、汉代,多呈圆筒形,内部分隔为幾层,可以装若干小盒。是古代妇女盛梳妆用品的器具,如《後漢書·皇后纪》「帝视太后镜奁中物」汉以後,「奁」发展为一种可以开合的梳妆镜匣。因为「奁」是妇女不可缺少的用具,所以後来把嫁女时陪嫁的衣物器具统称为「妆奁」、「陪奁」。因为「奁」做得很精致,後来把轻巧精致的小匣也叫做「奁」,如「印奁」、「棋奁」。 「函」,古代指箭匣,如《国语,鲁语》「使求得之金椟矢函」。後来也用「函」来指各种收藏器具,如《晋书·张华傳》「掘狱屋基,人地四丈馀,得一石函」,「石函」,即「石匮」。其他,镜匣也可以叫「镜函」,剑室也可以叫「剑函」,信件的外壳、书的封套、护身的铠甲等也都可以叫「函」,应用较广泛,带有一般性。根据「函」应用的广泛与无一定形制看,「函」应该是动词「函」的名物化,不是由箭匣义扩大开来的。 【箪笥筥筐簏篮笼篓】 这组词都是用竹篾或用树木枝条、芦苇等编的盛物的用具。 箪(簞,dān),《說文》「笥也」,又「笥,饭及衣之器也」。典籍中「箪」和「笥」常常并用,可见在形制与用途上有相近处,如:《礼记·曲礼上》「凡以弓剑苞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左傳·哀公二十年》「与之一箪珠」注「箪,小笥也」。「箪」与「笥」的区别:从形制上说「箪」小些,「笥」大些,这从上述《左傳》注可以看出;另外「箪」是圆形的,「笥」是方形的或长方形的,《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高子执箪食与四艇脯,国子执壶浆」,注「箪,苇器也;圆曰箪,方曰笥」。从用途上看,「箪」主要用以盛食物,如:《論語·雍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笥」固然也可以盛饭,但主要是用来盛衣物,如:《書·說命中》「惟衣裳在笥」,张载《拟四愁诗》「佳人遗我笥中布,何以赠之流黄素」。 筥(jǔ),《說文》「𥳓也」,又「𥳓,饭筥也,受五升」,《方言》「簇,南楚謂之筲,越魏之郊謂之去簇」。」「筥」应为「去簇」或「𥬔卢」的合音。「宫」和筐」典籍中常常连用,如:《詩·召南·采蘋》「于以盛之,维筐及宫」;《左傳·隐公三年》「筐宫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筐」,古作「匡」《說文》「匡,饭器也」,「筥」和「筐」都是盛饭之器,也常用来盛米粮,如: 《詩·周硕·良耜》「或来瞻女(赡汝),载筐及筥」,笺「筐、筥,所以盛黍稷也」;《周礼·地官·舍人》「宾客亦如之,共(供)其礼,车米,筥米,刍禾」。盛食物是「筐」、「宫」的主要用途,当然也可以盛别的,尤其是「筐」,常用来藏物,如:《荀子·荣辱》「约者有筐箧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舆马」;《漢書·贾谊傳》「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师古注「筐箧,所以盛书」。就形状说,「筥」是圆的,「筐」是方的。上引《詩·采蘋》传「方曰筐,圆曰筥」;《淮南子·时则》「戴(鸟名)降于桑,具撲(准备好)曲筥筐,后妃斋戒,东乡亲桑」,注「圆底曰筥,方底曰筐」。 「箪」、「笥」与「筥」、「筐」,除大小有别之外,前者因为主要是盛做熟的饭的,因之应是有盖的,「笥」又多用于盛衣物,更应该是有盖的,与「箧」相似,它的形状,应如现代之食盒;後者应是无盖的,类似现代的笸箩。「笥」、「筐」常常用于盛食物以外的东西,也因为它是方形的,便于放物品的缘故。 簏(lù),《說文》「竹高箧也」,《廣韵》「箱簏」,《太平御览,七○五》「簏谓之匮筒」。从这些解说裏可以看到,「簏」是「笥」、「箧」类的装物的器具,它应该是有盖而大的笥,其容积与「箱」、「匮」相似。《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注「太子患之以车载废簏,内(纳)潮歌长吴质与谋」,其大可以藏人,可以掩盖人,有盖而大可知;《晋书·刘柳傳》「卿读书虽多而无所解,可谓书簏矣」,「书簏」即书箱。 篮(籃),《說文》「大篝也」,《一切经音义・十六》「大筐也」。「篮」似筐而大,萧统《陶渊明傳》「渊明有脚疾,使一门生、二儿舁篮舆」,「篮」大到可以载人,可见与现代的抬筐相似。「篮」的形制不会一样,小些的可以有提梁,这就和现代的篮子相近了,如:白居易《放鱼》「晓日提竹篮,家童买春疏(蔬)」。 笼(籠),《說文》「举土器也」。可见「笼」不是盛物的用具,而是运土的工具。《淮南子·說山》被羊裘而赁,固其事也;貂裘而负笼,甚可怪也」注「笼,土笼也」;《漢書·王莽傳》「负笼荷锸」,「锸」是掘土的工具,「笼」是盛土的工具。推想「笼」的形制,应和现代的背篓相近。「笼」是以运土工具为原型的器物的统称,由它演变出来的用于各种用途的「笼」是很多的。《莊子·庚桑楚》「以天下为之笼,则雀无所逃」,这是装鸟的鸟笼;《南齐書·高帝纪上》「……不得作鹿行锦及局脚柽柏床、牙箱笼杂物」,这是盛衣物的「笼」;其他如「茶笼」、「灯笼」等竹编器,也多以「笼」为名。 篓(簍),《說文》「竹笼也」。《急就章》「簁箄箕帚筐箧篓」颜师古注「篓者疏目之笼也,言其孔楼楼然也」:可见「笼」、「篓」是一类,区别只在于前者编的较密,可以盛土之类,後者编得较稀,是用来装不易漏出之物的。如:梅尧臣《和韩五持国乞分道损山药之什》「欲分栏下苗,驰奴仍置篓」。 【箕畚篑笼】 箕《說文》「所以簸者也」。「箕」就是现代的簸箕,簸米去糠是它的基本用途。《詩·小雅·大东》「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这裏说的虽然是二十八宿中的「箕宿」,但箕宿是因为星的排列象「箕」形而得名的,可见「箕」的主要用场是簸去米中糠秕;李尤《箕铭》也说「箕主簸扬,糠秕乃陈」。「其」是古「箕」字,据古字形和箕宿的排列形状看,「箕」的形制和今天大体相同,是後高前平、呈斜坡形物,是便于撮、便于簸的。正因为箕口是平的,便于撮物,所以它也作为扫除当中撮垃圾的用具,经常和扫除工具「帚」一起使用,如:《吴越春秋,夫差内傳》「愿……执箕帚、养牛马以事之」;《史记·高祖本纪》 「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箕」偶而也作为运土工具,如《列子·汤问》「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畚(ben),《說文》「蒲器也,畊属,所以盛粮」,《正字通》「一日盛土器」。「畚」是蒲草之类植物编织的,其形状应和现代的草囤子或草袋子相仿;「畚」字下面的田,是「由」的讹变,由其字形可以大体想象出它的形状。《公羊传·宣公六年》「赵盾已朝而出……,有人荷畚自闺而出……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其容量可以装人,赵盾从旁看不见,到近前才能看到,可见和现代的大筐相仿。「畚」可以用来盛粮,《周礼·夏官·挈壶氏》「挈壶氏掌挈壶以令军井……挈畚以令粮」,「挈畚以令粮」,是用悬挂畚来指示粮食之所在的意思,所以注说「畚,所以盛粮之器」;《列子·黄帝》「[商丘开先]假粮,荷畚之子华子之门」,这也证明「畚」是盛粮之器。「畚」在工程中也用作抬土工具。《左傳·宜公十一年》「平板幹,称畚筑」,这是说筑城的准备的,「板幹」是版筑用具,「畚筑」是取土、夯土的用具,所以注说「畚,盛土器」。因为「锸」是掘土用具,「畚」是运土用具,所以它们经常连用,如:《晋书·石季龙载記》「畚锸(这裏指土木工程)相寻,干戈不息」;《文中子,事君》「乡人有水土之役,则具畚铺以往」。「畚」盛土很多,本身较软,所以运土时常用运土的工具抬:《左傳·襄公九年》「陈畚挶,具绠缶」,注「挶,土轝」是舁土之器;《漢書·五行志》「陈畚輂」,注「应劭曰:畚,草笼也;輂,所以舆土」。 篑(簣,kui),亦作「蒉」《集韵》「土笼也」。《書·旅獒》「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疏「篑,盛土器」;《論語·子罕》「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集解「篑,土笼也」。「篑」後代很少使用,当即古「凷」字。「篑」、「畚」当是方言造成的代语。 笼(籠),《說文》「举土器也」。「笼」也可以盛粮和运土:《越绝書·越绝外傳》记吴王占梦,「据地饮水,持笼稻而餐之」,可见笼可以盛粮;《淮南子·說山》「貂裘而负笼」,注「笼,土笼也」,可见用于运土。「笼」和「畚」的不同,看来主要是所用的编织材料的差别,以及由此带来的外形上的不同。另外,「笼」是有多种用途的,除运土、盛粮之外,还有盛衣物的、盛茶的、装鸟的、捕鱼的等等,其形当随用途而异。运土、盛粮的「笼」应与今之箩筐相似。 【橐囊袋】 「橐」和「囊」都是口袋。《詩·大雅·公刘》「乃裹餱粮,于橐于囊」,就是为了长途行进,于是携带着干粮,装在「囊」裏,装在「囊」裏的意思。口袋的「袋」字是後起的口语词,《玉篇》「袋,囊属也」。 「橐」(tuó),与「堵」同源,是两头扎口的袋子,它主要在秦汉之前使用,如:《左傳·宣公二年》「赵盾见灵辄饿,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而与之」;又《襄公二十四年》「……皆取胃(头盔)于橐而青(带上青)」。「囊」应用的时代也比较久,如:《荀子·荣辱》「是其所以不免于冻饿,操瓢囊为沟壑中之瘠者也」;贾谊《过秦論》「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关于「橐」的形制有两种解释,一说「无底曰橐」,一说「有底曰橐」。两种解释都有道理,只是「橐」的两种形制。原始的「橐」应是两面开口,或者说沒有底的袋子「束」就是「橐」的古字,上下象扎口,加「石」标音,就形成「橐」字。用「橐」装东西时,先要将下面的口扎住,装满後再扎上边,可以背在身上;有些长大之物,不适于装口袋的,也适于用「橐」,以便运载。「囊」源于「襄」、「瓤」,是有底的可以将物纳于其中的袋子,可以扛或者用手提携。正因为如此,粗重的东西固然可以装在「橐」裏,也可以装在「囊」裏,而轻便的东西一般则装在「囊」裏。所以「囊」有大的,也可以有小的,如:《晋书·郭璞傳》「郭公者,精卜筮,出青囊中书九卷授郭璞」;《晋书·车胤傳》「夏月囊数十萤火以照書·以夜继日焉」。其他像「药囊」「钱囊」都只能是小口袋;成语中的「囊空如洗」,更指衣袋:这些「囊」都不能用「橐」。另外,「橐」在古代还指用来鼓风的工具。在风匣发明之前,鼓风时用皮口袋一边加堵头,一边连着导管将空气压人所需要的地方如:《淮南子·本经》「鼓橐吹埵,以销铜铁」;《老子》「天地之间,其犹橐籥(送风的管子),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这是「囊」所沒有的。中间开口两头有底的「橐」应是後起的。中间开口的「橐」,所装之物分在两头,便于搭在肩上或置于牲口的背上,犹如现代的「钱搭子」、「褥套」便于驮运。这种形制的橐应是直接用牛马驮物後的产物。 由于生活中的「橐」少用,所以逐渐被淘汰「囊」代替了「橐」;由于口语逐渐代替文言,所以在中古方言古白话裏「袋」逐渐代替了「囊」,如《隋書·食货志》」有司尝进乾薑,以布袋贮之」。现代白话裏,「囊」只用于成语和某些複音词裏了。 【绳索缄縢】 这一组词都有绳子的意思。 「绳」(繩)是古今通用的词,但「绳」的词义古绳索缄滕 今不全一样。「绳」在现代汉语中包括所有的绳子,如麻绳、线绳、纸绳、钢丝绳、粗绳、细绳等等、都叫「绳」。「绳」与「织」同源,在先秦「绳」是指较细的、用丝或麻编的、较结实的绳子。先秦还沒有棉花,用丝或麻编的绳子就是最结实的(详见下文)。如《易·繫辭下》「结绳而为罔(网)罟(gǔ),以佃(tian)以渔」,「罔罟」是捕鱼和鸟兽用的网「佃」是打猎;这句话是用绳子织成网,用来打猎、捕鱼;织网用的绳子都是较结实的,并且不能太粗。《敬子,劝学》「木直中绳」,「绳」指墨线。「索」在先秦也是指绳子。「索」与「粗」、「疏同源,「索」和「绳」的差别是:就体积来说「索」比「绳」粗大。《小爾雅·广器》「大者谓之索,小者谓之绳」。「索」的这一义现在还保留着。西南有的河流因为岸高水险不能架桥,用粗大的绳子连接两岸做桥,叫做「索桥」;毛泽东《长征》「大渡桥横铁索寒」:这裏的「索」都保留了古义。就质料来说「索」是粗糙的,用草或者竹篾子等编成的,《說文》「索,草有茎葉可作绳索」。《詩·豳風·七月》「昼尔于茅,宵尔索绚」:「索」在这裏用作动词,是编绳子;「绚」《诗经》注「绞也」,「绞」就是「筊」,《說文》「筊,竹索也」。总之,「绚」就是「索」,是用粗糙的质料编的,也可以是草,也可以是竹篾子等。《荀子·富国》说墨子主张「节用」,说他「衣褐带索」,「衣褐带索」是说穿最粗糙的衣裳,腰裏扎着草绳子,《墨子·尚贤》说殷代的相傅说就「被褐带索」。 在现代汉语中「索」作为绳子只是保留粗大这个义,质料粗糙一个义已经失去。做桥用的「索」,或者船上用的大绳子—「船索」,都必须是很结实的,都不能用草或竹篾子等粗糙的原料去做。 「缄」(缄,jian)作为名词指是捆箱子匣子等的绳子,《說文》「缄,束箧(qiè)也」,「箧」是箱子之类的东西。《礼记·丧服大記》「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缄)」,「缄」指束棺之绳索;《漢書·外戚传下》记载汉成帝刘骜(ào)「使客子解箧缄」,注「缄,束箧之绳也」,这句是说刘骜叫客子解开捆箱子的绳子。《墨子·节葬下》「榖木之棺,葛以缄之」,「缄之」就是綑紥之。 「缄」与「歛」、「检」同源,本义是也用为动词是绑上的意思。如《家语》记载孔丘在周庙看见一个铜人,「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三缄其口」是说用绳子把铜人的嘴绑了好幾道。现在形容一个人不发言叫做「缄口」,沉默少言叫做「缄默」,都是从这个故事来的。 「缄」也引申为封,书信或公文等,为了不叫别人看见写的内容,要把它封上,这也叫「缄」,用做动词或名词都可以。如杜甫《人衡州》「开缄书札光」,意思是把信封打开,露出书札的光辉。「缄」为什么从捆东西的绳子引申为封?这和古代书信或公文的制度有关。东汉以前设有纸张,东汉出现了纸张,但在三国以前,纸张还沒有盛行。书信或公文一般都是写在木板上,这就是「札」。写完把两块木板合起来,所写的书信或公文的内容藏在边,再用绳子把木板捆上。绳的打结或交叉处加上一块泥,在泥上盖上印章。这种泥叫做「封泥」。就用绳子捆上来说叫做「缄」,就用泥盖印来说叫做「封」,内容是相同的,都是把书信或公文封闭起来,不叫人看。收信或公文的人接到之後弄破封泥,解开绳子,才能看到书信或公文。就弄破或去掉封泥来说叫做「开封」或「启封」,就解开绳子说叫「开缄」或「发缄」,所指的内容都是一样。 「縢」(téng)源于「籐」,「籐」很早以前就作为綑紥物,所以捆东西或缠东西的绳子或带子。也叫「縢」。《莊子·肤箧》说为了防备盗贼盗窃箱子裏的东西,「则必摄缄縢」,《釋文》说「摄,结也」,并引《廣雅》「缄、縢皆绳也」,「摄缄縢」就是用绳子(把箱子)捆上。《戰國策·秦策》说苏秦到秦国去游说,沒有被采纳,「去秦而归,羸履蹻」。「羸」是缠,「滕」是带子也就是现在的裹腿,蹻是草鞋。「羸履蹻」是说苏秦腿上打着裹腿,脚上穿着草鞋。「滕」作为裹腿用的时候也叫「行縢」,古代又叫「幅」。《左傳》桓公二年「带裳幅(xi)」,注「带,革带也,衣下曰裳,幅若今行縢者,舄,複履」,「舄履」是木底鞋,「带裳幅舄」是说扎着皮带,穿着裙子,裹着裹腿,穿着木底鞋。 「滕」也作动词用,意思是封闭。《尚书》中有一篇叫《金滕》大意是说周武王有病,周公写了「策书」在神前祷告,请求替代武王死。祷告完把策书放在柜裏,用铜把柜封闭起来。《书序》说「武王有疾,周公作金滕」,疏「縢,束也。藏之于匮(gui)缄之以金,若今之钉鍱之不欲人开也」。 滕这个词现在一般已经不再使用,成了古代词。 【监鉴镜】 「监」(监)的本义相当于现在的镜子。现代的镜子一般是在玻璃的背面涂上水银做成的,一百多年以前的镜子是用铜磨光做成的。春秋以前连用铜磨制的镜子都沒有。人们要照照自己的脸,办法是在盆裏装上水,低头去看自己照在盆裏的影子所谓水镜。如:《書·酒诰》「古人有言: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国语,吴语》「王其盍弗鑑于民,无鑑于水」。奴隶主贵族往往用铜做成这种盆,这种盆就叫「监」,这样照的动作也叫「监」。《荀子·解蔽》「成汤监于夏桀」,「文王监于殷纣」,这就是成汤拿夏桀当作一面镜子,文王拿殷纣当作一面镜子。「监」从照镜子这一个义引申为监察、监视等义。《国语,周语》周厉王时「国人谤王」,厉王使巫「监谤者」注监,察也」。 「监」有「鑑」、「鉴」(鑒)两个分化字,这两个字声音相同所指的内容也基本相同,所以字典上把它们归并成一个「鉴」。「鉴」原来是「监」的异体字,也相当于现在的镜子;後来「监」引申出监察、监视等义,「监」的引申义因为经常使用,占了主导地位,「鉴」就独立出来,同「监」有了分工。 「鉴」相当于现在的镜子,这一义是主要的,《廣雅·釋器》「鉴谓之镜」。《詩·鄘風·柏舟》「我心匪鉴,不可以茹(度察)」,毛传「鉴所以察形也」;《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记载有仍氏的女孩生得很美,「光可以鉴」,就是说她的光彩像镜子那样可以照人。「鉴」的这一个义还保留在现代汉语的複音词和成语裏,如「借鉴」、「鉴湖」、「前车之鉴」、「引以为鉴」等。照镜子往往要仔细察看,因此从鉴引申出「鉴别」、「鉴赏」、「鉴定」等义。可能在盛水而光洁度高的水鑑中,人们也能模糊地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发明了体积小而磨光的铜镜,这种不盛水的鑑也称作「鑑」。《左傳·庄公二十一年》「王以后之鑑予之」,又《定公六年》「定之鞶鑑」,「鞶鑑」即系于腰间的镜子,不过仍名之曰「鑑」。「镜」古已有之,战国时代就以其小巧适用而取代了「鑑」。 「镜」是战国时代为铜鉴所取的专名,它源于「鉴」又区别于「鉴」(以水照形的鉴)。如:《韩非子·观行》「古人之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戰國策·齐策》「[邹忌]朝服衣冠,窥镜自美」。「镜」产生後古今通用,不过所指的对象有了变化。古代指的是铜镜,现代一般指的是玻璃镜。「镜」也同「监」、「鉴」一样有引申义:其一为照耀,如《後漢書·班固傳》「荣镜宇宙」;其二为察看,如《漢書·杜邺傳》「逮身所行,不自镜见」。 【栉梳篦】 这组词都是理髮的工具。 栉(櫛,zhi),《說文》「梳,比之总名也」。「比』即「篦」所谓「梳、比之总名」,不是说先有梳、篦、「栉」是在梳、篦基础上的概括;而是说「栉」是梳、篦沒有分化出来时就有的理髮用具,它们分化出来後,「栉」仍然可以包括二者。「栉」的词源当是「指」;人在发明「栉」之前是用手理髮的,所以最初之「栉」也象直伸五指的手形。《詩·周硕·良耜》「其崇如墉,其比如栉」《集傳》「栉,理髮器,言密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巾栉」是梳洗用具。作为动词,「栉」就是梳头、篦头了,如《莊子·庚桑楚》「简髮而栉,数米而炊」,如「栉风沐雨」。 「梳」、「篦」最初作「疏」、「比」,是形容词,是修饰「栉」的。《急就篇》「镜奁疏比各异工」,注「栉之大而粗所以理髮者谓之疏,言其齿稀疏也;小而细所以去虮虱者谓之比,言其齿比也:皆因体而立名」。《漢書·扬雄傳》「头蓬不暇疏,饥不及餐」,《史记·匈奴列傳》「锦袷袍各一,比馀(《汉书》作「疏」)一」,索隐引《苍颉篇》「靡(密)者为比,粗者为梳」:「疏」、「比」,是「梳」、「篦」的早期书写形式。「梳」、「篦」(亦作枇、笓),是後起的分化字,《釋名·釋首饰》「梳,言其齿疏也;秕(篦),言其相比也」。如《唐书·吴兢傳》「朝有风(讽)谏,犹髮之有梳也」;白居易《琵琶行》「钿头雲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古代常以「梳释「栉」、以「栉」释「梳」或「梳」、「栉」连用,那是因为「梳」是日常使用的,应用率高的缘故;「篦」只是去虱、去头垢的工具,使用较少。 【笄簪钗】 笄(筓,jī),《說文》「簪也」。「笄」就是现代用来插定髮髻的簪子,不过古人不论男女都是蓄全髮的,所以「笄」也就成为男女共用的别住头髮的工具、头饰了。《公羊传·僖公九年》「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礼记·内则》「女子十年不出……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这是女人用「笄」的例子。上古女子十五岁就算成年,这时候要行盘起头髮插上「笄」的仪式,以示可以婚嫁,所以女子到十五岁叫做「及笄」之年,犹如男子的「及冠」一样。《礼记·内则》「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縫笄总」,「笄总」就是束髮加笄;《中论,修本》「君子修德,始乎笄丱,终乎鲐背」,童子髮束成两角叫「丱」,总髮加笄叫「笄」,「丱笄」即指刚刚成年:由上例可知,男子同样用「笄」。所不同的,男子除了总髪用的「笄」之外还有一种「冕弁之笄」,这是男子独有的。《釋名·釋头饰》「笄,系也,所以系冠使不坠也」,男子带冠冕时,要从外面插一支簪子、使盘辫在头上的头髮和冠冕连为一体,这是男子的「笄」的特殊作用。《仪礼,士冠礼》「皮弁笄、爵弁笄」,带皮弁、爵弁都要加安髮的簪子。 「簪」(zān),《說文》「首笄也」。「簪」与「笄」是同一种东西的不同名称。「笄」盛用于先秦,後来就逐渐被「簪」所代替了。「簪」与「笄」最初可能是不同方言,後来则成为代语了。「簪」的使用可能在战国末年,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簪」既然就是「笄」,当然它们也是男女共用的:《史记·外戚世家》「夫人脱簪珥叩头」、这是女人盘髮的簪;杜甫《春望》「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是男人用的。 「钗」(釵,chāi)起得更晚,《釋名·釋首饰》「钗、叉也,象叉之形,因名之也」、《玉篇》「钗,妇人歧笄也」。「笄」和「簪」都是骨针形的;「钗」源于「叉」,是两股的、叉形的,是为便于妇女梳各种髮形用的,所以「钗」是妇女专用的首饰,如:曹植《美女篇》「头上金爵(雀)钗,腰佩翠琅玕」;李贺《贝宫夫人》「丁丁海女弄金环,雀钗翘揭双翅关」。「笄」和「簪」是实用性的总髮工具,所以较少装饰作用;「钗」因为更多用于装饰,所以它的形式就很多,一般用鸟来装点,如「凤钗」、「燕钗」。 【瑱珥珰】 瑱(tiàn),《說文》「以玉充耳也」。「瑱」源于「填」,用土塞满孔穴为「填」,填耳的玉石称「瑱」。《詩·鄘風·君子偕老》「鬓髮如雲,不屑髢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意思是稠密的黑髮像乌雲,不屑用假髮(髢)来补充;带着玉石的塞耳,象牙的搔头;又《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传「充耳谓之瑱。天子玉瑱,诸侯以石」。「瑱」是一种装饰物,古代贵族冠笄两边悬有丝绦,当耳之处系一块美玉或美石,这种玉石叫「瑱」。《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疏「礼以一绦五采横冕上,两头下垂,系黄绵,绵下又县(悬)玉为瑱,以塞耳」。《釋名·釋首饰》「瑱,镇也。悬当耳旁,不欲使人妄听,自镇重也。或曰充耳。充,塞也;塞耳,亦所以止听也」。把「瑱」说成戒人勿妄听,这是後人的附会,是使装饰品道德化了;最初「瑱」和「琀(古代纳于死者口中的玉)当是同类,是阻止灵魂从死者窍内逸出的,後代演化为活人的装饰品。 珥(ěr),《說文》「瑱也」。「珥」与「瑱」为一物,都是充耳的装饰物,只不过来源不同。「珥」由「耳」得名;「瑱」垂于耳边,用以塞耳,所又叫「珥」,这和割耳朵称「刵」同属种一类。如:《史记·外戚世家》「[武]帝谴责钩弋夫人,夫人脱簪珥叩头」;《漢書·东方朔傳》「乃下殿,去簪珥」注「珥,珠玉饰耳者也」。 珰(璫dāng),《釋名·釋首饰》「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浮好走,故以此琅珰锤之也,今中国人效之耳」《广韵珰,耳珠」。从上述的解释裏可以看出,「珰」虽然也是耳饰,但和「瑱」、「珥」不同。第一,「瑱」、「珥」是由远古的风习传承而来的,「珰」是模仿南方、东方的少数民族的;第二「瑱」、「珥」男女都服用,「珰」只限于妇女佩带;「瑱」、「珥」用玉石,珰」主要用珠;第三,「瑱」、「珥」是悬于耳边的,珰」是穿耳施珠的。耳珠的「珰」可能是汉末以来才通行的,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北史·流求国傳》「缀珰施钏」。古代男人也带「珰」,不过那是一种冠饰,并非耳饰。《後漢書·舆服志》「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谓之赵惠文冠」,又《朱穆傳》「案汉故事,中常侍参选士人,建武以来,乃悉用宦者,自延平以来,浸益贵盛,假貂珰之饰,处常伯之任」,注「珰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蝉也」。「珰」原是武将的冠饰,汉代後期成为宦者的冠饰,所以後代用「珰」作为宦官的代称。 二一、食具 【瓠匏瓢蠡】 《說文》「瓠(hú),匏也」,又「匏(páo),瓠也」。「瓠」、「匏」都是现代说的「葫芦」,古亦作「瓠芦」、「瓠」、「壶卢」。《本草纲目,壶卢》「释名:瓠瓜、匏瓜。集解,时珍曰:长瓠、悬瓠、壶卢、瓠瓜、蒲卢,名状不一,其实一类各色也,处处有之,但有迟早之殊」。《詩·小雅·瓠葉》「幡幡瓠葉,采之亨(烹)之」,《莊子·逍遥游》「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詩·邶風·匏有苦葉》「匏有苦葉,济有深涉」,《論語·阳货》「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瓠」、「匏」都指葫芦。 「瓠」和「匏」可能有品种上的区别。《埤雅》「长而瘦上曰匏,短颈大腹日瓠。瓠性甘,匏性苦。苦不可食。故《诗》日:匏有苦葉;《左傳》叔向曰:苦瓠不材于人,共(供)济(渡水)而已」;《正字通》「瓠,瓜类,分甘苦两种,甘者大,苦者小」。 瓢,《說文》「蠡也」,蠡(í),《集韵》「瓠勺也」。「瓢」和「蠡」都是成熟的葫芦剖成两半後所制成的舀水的工具。如:《論語·雍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陶潜《祭从弟敬远文》「冬无緼褐,夏渴瓢箪」。《漢書·东方朔傳》「以管窥天,以蠡测海」,《南齐書·东昏侯本纪》「驰骋渴乏,辄下马解取腰边蠡器,酌水饮之」。 「瓢」和「蠡」同物异名,可能是不同方言的不同命名。「瓢」显然由于作为酌具,它漂于水上不下沈而得名。「蠡」《說文》「虫齧木中也」,原是虫子蚀木的用语,这是本义:「蠡」又有部分义,这是借义,《方言》「参、蠡,分也。齐日参,楚曰蠡秦晋曰离」。剖分义的「蠡」实际上是「剺」的借字;用刀破物叫「剺」、「蠡」,所剖分之葫芦也就叫「蠡」了。 【斗枓勺杓】 「斗」和「勺」都是舀酒浆的工具。「斗」是从贮酒器裏向运酒、盛酒器裏挹酒的酌具。《詩·大雅·行苇》「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酌以大斗,以祈黄(长寿)」《墨子·节用中》「饮于土,啜于土形(铏,瓦器)斗以酌」可以为证。古代的「斗」因为是酌具,所以带有长柄。《詩·小雅·大东》「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史记·张仪列傳》「乃令工人作为金斗,长其尾」:可证「斗」附有柄。正因为原始的「斗」是有柄的,所以後代把形状像「斗」的带把的器物也称作「斗」如「熨斗」、「漏斗」。北斗七星之所以称「斗」也是因为它排列的形状像酒斗形的缘故。《詩·小雅·大东》「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斗」指的就是北斗,诗的意思是北斗星空有「斗」的形状,却不能用来舀酒挹浆。 古代的容器常用来表示所容之量「斗」也一样。杨恽《报孙会宗书》「烹羊羔,斗酒自劳」,《古诗十九首,青青陵上柏》「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斗酒」就指一斗酒。不过「斗」又由挹取液体的器物和单位转而用为量米、粟的量具和单位,如《莊子·肤箧》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史记·李斯列傳》「平斗斛度量」。所以《說文》说「斗,十升也」,《漢書·律历志》说「十升为斗。斗者,聚升之量也」。「斗」成为量具和量粟米的基本单位之後,容量固定,和挹取工具的「斗」相去日远,而且斗柄失去作用,所以演化为无柄之「斗」。为了区别挹酒浆的「斗」和量粮食的「斗」,後代把前者加偏旁分化,写作「科」,《說文》「科,勺也」。《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科」,注「科,(jū,舀)水器也。凡设,水用罍,沃盥同科」;《礼记·丧大記》「浴水用盆,沃水用枓」,疏「以科酌盆水沃尸也」。 勺,《說文》「枓也,所以挹取也」。「勺」的用途和形状和「斗」相似,所以许慎用「科」释「勺」,用「勺」释「科」。「勺」和「斗」的不同处在于「勺」小「斗」大;「斗」是从罍之类酿酒、贮酒器内向尊、壶之类的运酒、盛酒器内挹酒的用具,「勺」则是从尊、壶之类盛酒器内向饮酒器觚、爵等裘酌酒的用具,如:《仪礼,乡射礼》「两壶斯禁,左玄酒,皆加勺」;又《少牢馈食礼》「加二勺于二尊,覆之」。正因为「勺」是向饮器内挹酒的,所以它常和饮器连用。《史记·项羽本纪》「[刘邦]不胜杯勺,不能辞」「不胜杯勺」就是喝醉了,不能再喝了;《漢書·息夫躬傳》「霍显之谋,将行于杯勺」,「行于杯勺」就是在饮宴中实行。「勺」作为动词用时作挹取解,《正字通》「勺,挹取也」如《漢書·礼乐志》「勺椒浆,灵已醉」。动词用的「勺」,後来分化为「酌」 「勺」和「斗」一样,也由挹取器变为量具。古「升」字实即「勺」字,古代一勺大体上相当于一升。《周礼·考工記·梓人》「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勺一升」就是一勺相当于一升;「爵一升」也就是爵容一勺酒,「觚三升」也就是觚容三勺。正因为如此,在量具裏「升」和「斗」才有了进位关系。《新唐書·张巡傳》「食尽,士日赋米一勺,龁(hé,咬)木皮、鬻纸而食……士多饿死」「一勺」其实就是「一升」。古代「升」小,已发现的古「升」不足现代市制的四两。至于作为数学计算上的「合」以下的单位的「勺」,那是「升」通行之後的事,只在运算上标单位,沒有实用上的价值。 杓,《說文》「枓柄也」。称「枓柄」为「杓」是作为酌具,「斗」与「勺」混同的结果。由于酒具的变化,汉以後「科」、「勺」混而为一,所以「勺」也用来指科柄。《後漢書·舆服志》「後世圣人观于天,视斗周旋,魁方杓曲」,北斗七星中呈方形的四星称「魁」,後曲的三星称「杓」,指斗柄。这是把北斗七星也叫「勺子星」的结果;由称全体为「勺」到称斗柄为「勺」,是词由表全体转到表部分,学分化为」杓」。「杓」有时也和「勺」通用,《经典释文》「勺,本作杓」。 【瓶罂瓮缸罐】 这组词都是古代的汲水用器以及由它们发展出来的流体的容器。 瓶,亦作「缾」《說文》「瓮也」《玉篇》「汲器」。古代的「瓶」和现代的瓶的相似处在于它们都是细颈小口鼓腹的用具,不过古代的「瓶」是用来汲水的,其底部是尖的,中间部分有耳,可以系汲绠。古「瓶」的形制都是为便于汲水形成的:尖底为容易入水,入水後可以自动横躺水面,使水由口灌入;灌满之後下部变重,瓶在水内就可以自动竖立;长颈是防止水外溢的。《易·井》「亦未繘井,羸其瓶,凶」,意思是井乾涸之後不去淘井,反而以瓶为无用而毁之,凶;《漢書·陈遵傳》「观瓶之居,居井之眉。处高临深动常近危」因为「瓶」是汲具,所以常在井栏之旁。汲具同时也就可以成为盛水之器。不过尖底的「瓶」不好安放,须有与之相应的洼坑才能直立,所以後代作为容器的「瓶」变为平底的了。姚合《寄无可上人》「终须执瓶钵,相逐人牛头」,陆游《岁暮书怀》「床头酒瓮寒难孰(熟),瓶裏梅花夜更香」:这裏的「瓶」就是平底、小口、大腹的「瓶」了。《三國志·吴书·孙静傳》「顷连雨水浊,兵饮之,多腹痛,令促具罂缶数百口澄水」。 罂(罌,ying),亦作「甖」、「甇」,《說文》「缶也」。「罂」是「瓶」的改造,它也是小口的容器,不过肚更大了:平底,便于安放了。「罂」主要用以盛水、酿酒,如:《墨子·备城門》「令陶者为罂,容四十斗以上」,这是用以盛水;《論衡·谴告》「酿酒于罂,烹肉于鼎……」。这是酿酒的「罂」。 瓮(甕),亦作「罋」,《說文》「罂也」,《方言》瓮,罂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郊谓之瓮」。「瓮」是「罂」的方言,它同样是大腹小口的容器。《抱朴子,喻蔽》「四渎之浊,不方瓮水之清;巨象之瘦,不同羔羊之肥」,这是以「瓮」盛水的例;《世说新语·任诞》「宗人间共集,不復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这是以「瓮」盛酒的例;《仪礼,聘仪》「醯醢百瓮」,这是以「瓮」盛醋盛酱的例。「瓮」在成为容器之前,也曾作过汲具,《韵会》「瓮,汲瓶也」。《易·井》「井谷射鲋,瓮敝漏」,意思是射井内的小鱼,不能中鱼,反而射破汲水的瓮。《莊子·天地》「[丈人]凿隧而人井,抱瓮而出灌」。 缸,亦作「罁」、「𤭛」、「瓨」,《集韵》「大瓮为缸」。「缸」是大瓮,其用途也与「瓮」相当。《史记·货殖列傳》「醯酱千缸」,集解「徐广曰,缸,长颈罂也」;苏辙《缸砚賦》「尝以破酿酒缸为砚,极美」。注意,古之「瓮」、「缸」和今之坛子相似,是小口的,不是今之敞口的瓮和缸。 罐,亦作「罆」,《集韵》「汲器」。「罐」是後起的汲水器,如:《世说新语·尤悔》「[任城王曹彰]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曹丕)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洛阳伽蓝记,景乐寺》「井里北门外有桑树数十株,枝条繁茂。下有甘井一所,石槽铁罐,供给行人饮水庇荫」。今天打水的柳罐斗即其遗制。「罐」大口大腹,後亦成为容器。 【盆盎缶瓯】 这组词古代都是盛水或盛酒的容器,当然也可以用来盛其他可盛物。 盆,《說文》「盎也」,《方言》「罃甈谓之盎,自关而西或谓之盆」。「盆」是一种较瓮等小、较碗等大的中型容器,主要盛行于关西。根据出土文物看,古代的盆和现代的近似,侈口、较深,绝大多数是陶器,是人们日常使用的容器。它的主要用途是盛水、浆等液体,如:《淮南子·俶真》「今盆水在庭,清之终日,未能见眉睫;浊之不过一挠,而不能察方员(圆)」;又《修务》「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趋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因为「盆」是民间日用的器物,所以除了用以盛物之外,还兼作量具、炊煮具、乐器等。《荀子·富国》「今是土之生五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周礼·考工,陶人》「盆,实二釜」,注「量,六斗四升曰釜」,这是作量具;《礼记·礼器》「盛于盆」,注「盆,炊器也」,《漢書·食貨志》「募民煮盐,官给牢盆」,注「盆,煮盐器」,这是用「盆」作炊煮器的例;《莊子·至乐》「庄子方箕踞,鼓盆而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这是把「盆」作为乐器(主要是节拍器)来用的。 盎(àng),亦作「㼜」,《說文》「盆也」。「盎」和盆」是同类器物,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淮南子·精神》「其取之地而以为盆盎也,与其未离于地也无以异」。就出土文物所见,「盎」的口沿内收,类似现代的罐子。《急就篇》「甄缶盆盎瓮罃壶」,注「缶、盆、盎一类耳。缶即盎也,大腹而敛口;盆则敛底而宽上」。「盎」不仅可以盛水等,也常作日常贮米器,如《古乐府,东门行》「盎中无斗储,还视桁上无悬衣」。 缶(fou),《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爾雅·釋器》「盎谓之缶」。「缶」,前引颜师古《急就篇》注谓与「盎」相同,不过即使有区别,它也更接近「盎」。从出土的「栾书缶」看,它鼓腹敛口,有领有盖,器上有四个环钮,与今之坛子相类。「缶」既是盛酒、盛水的器具,也是汲水的工具。《易·坎》「樽酒,簋贰,用缶」,李商隐《次西郊作一百韵》「浊酒盈瓦缶,烂堆荆囷」,这是作容器,作为容器常加盖。《左傳·襄公九年》「具绠缶,备水器」,这是作为汲具。「缶」也是民间普遍使用的器物,所以也有多种用途。《国语,鲁语》「其岁,收田一井,出稷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这是作量具,一缶相当于十六斗;《詩·陈風·宛丘》「坎其击缶,宛丘之道」,这是作乐器。 瓯(甌,ōu)《說文》「小盆也」。因为「瓯」是小盆,所以可以作容器,也可以作饮食器,是普通人用来进食的,如:《楚辞·七谏,谬谏》「甂瓯登于明堂兮,周鼎潜乎深渊」,「瓯」,阔口食盆;《唐书·阳城傳》「炊米二斛,鱼一大,置瓯杓道上,人共食之」;杜荀鹤《溪兴》「山雨溪风卷钓丝,瓦瓯蓬底独斟时」。正因为如此,它逐渐混人食器。《洪武正韵》今俗谓碗深者为瓯」。 【筒桶】 筒,亦作「筩」,《說文》「筒,断竹也」《一切经音义・二十二》「竹管也」。截断的竹管叫「筒」,打通竹节的竹管也叫「筒」,两截竹管套叠盛物的工具也叫「筒」;「同」应是古「筒」字,象截断的竹筒套叠之形,「筒」是「同」久假不归後的分化字。《論衡·量知》「截竹为筒,破以为牒」,这是截断的竹筒;《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次制十二筒……以别十二律」这是用打通竹节的竹筒作律管;《世说新语·雅量》「王戎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遗筒中笺布五端」,「筒」是纳布之器。「筒箭」是藏于竹筒中的暗箭;「筒车」是以竹筒提水的机械。《說文》「筒,通箫也」,「通箫」即「洞箫」由竹筒得名。 桶,古作「甬」《說文》「木方,受六升」,《廣雅·釋器》「方斛谓之桶」。且不论其量、「桶」曾经作过量米之器这是相同的,如:《礼记·月令「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注「甬,今斛也」;《火记,商君傳》「平斗桶权衡丈尺」,索隐「量器名也」。作为量器只是「桶」用途的一端。「桶」与「筒」同源,桶固然可以制成方形的,但更多的是圆形的,它应该是人工模仿竹筒所造的盛物器、「甬」应是其古形,《正字通》「今圜器曰桶,合板为围,束之以篾,设当于下」。如:《急就篇》「椭盂盘案杯問碗」,颜师古注「椭,小桶也,所以盛盐豉」,《五灯会元,真州长芦真歇清了禅师》「师一日入厨,看煮面次,忽桶底脱」。 「筒」是天然的竹管,它经常指打通竹节的管状物,扩展开来,筒状物也用「筒」、如「笔筒」、「烟筒」、「袖筒」、「靴筒」。「桶」是人造的用具,是用来盛水或盛其他物的,如「水桶」、「饭桶」、「油桶」、「酒桶」。「筒」因为是自然生成的,受竹的直径限制,容量有限,它可以盛物,不一定盛物,「桶」是为盛物而造的,可大可小;「筒」不一定有底,「桶」是一定有底的。 【匜盘盂洗】 这组词是古代盥洗用具。 匜(yí),《說文》「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酒」。「画」实际上是瓢的变形。从出土器物看、「匜」形椭长,前有流、象剖开的葫芦、只不过是由柄部向外注水而已。所以「瓢」是挹水器,「匜」是注水器。铜器中的「匜」只不过是在瓢体上加了足以便安放,加了鋬以便把持罢了。许慎说的「似羹魁」是指它的瓢形本体;「柄」中有道是说的以瓢把为流向外注水;注水是它的主要功用,注酒的「匜」其实就是「兕觥」。古代贵族洗手洗脸时,用「匜」盛水、由流倒出,洗者接水而洗这叫「沃盥」,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仪礼,公食大夫礼》「小臣具槃匜,在东堂下」。 盘(盤),古多作「槃」,亦作「盤」、「柈」,《說文》「承盘也」,《廣雅·釋器》「承盥器」。在先秦,盘」的主要用途是「承盥」,即用来承接从「匜」沃盥时流下来的水,如:《礼记·内则》「进盥。少者奉(捧)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仪礼,士虞礼》「匜水错(措)于盘中」。正因为如此,青铜器中的「盘」有的自铭为「盥盘」或「沫盘」。「盘」是接水的、所以一般是圆形、浅腹的,早期的无耳,西周、春秋的盘多有附耳,下有圈足或三足。也有长方形的大盘、较深,可以供洗浴:《礼记·大学》「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疏「汤之盘铭者,汤沐浴之盘而刻铭为戒」。著名的虢季子白盘长130.2、宽82.7、高41.3厘米,就是浴盘。「盘」也偶而用作食器,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僖负羁]乃馈盘飧,置璧焉,公子(重耳)受飧反(返)璧」,这或许是为能埋下「璧」才用盘盛饭。 盂,亦作「杅」《說文》「饭器也」,《玉篇》「浴器」。就先秦来说,《玉篇》是对的。出土的「盂」形制虽与「盘」相似,但它深得多,可以用来洗脚,大的还可以用来洗澡,《礼记·玉藻》「浴用二巾,上絺下俗,出杆,履蒯席」,注「盂,浴器」。因为「盂」也作浴器,所以「盘」、「盂」经常连用,如:《墨子·兼爱下》「镂于金石、琢于盘盂」;《荀子·君道》「君者盘也,盘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作为浴器,「盘」、「盂」有相似处,但「盂」不作盥器,因为它重;所以作为盥器,「盘」只和「匜」连用。 战国末年,尤其秦汉之後,贵族的,沃盥的习惯逐渐消失,所以「匜」被淘汰,「盘」和「盂」也主要成为食器或饮器,所以形制上逐渐变小。「盘」因为浅,所以逐渐成为盛菜肴的器具,如:《史记·滑稽列傳》「杯盘狼藉」;李贺《箜篌引》「床有菅席盘有鱼」。「盂」因为深,所以逐渐成为饭器和饮器,如:《史记·淳于髡傳》「操一豚蹄,酒一盂」;《漢書·东方朔傳》「置守宫(类壁虎)盂下」,颜师古注「盂,食器」。 与之相应的是近似盆、深于「盘」而浅于「盂」的,既可洗手净面,也可洗脚去秽的「洗」盛行起来。《仪礼,士冠礼》「夙兴,设洗直于东荣(东檐)」,郑注「洗,承盥洗者,弃水器也」,疏「恐水秽地,以洗承盥洗水而弃之」,这裏的「洗「还相当于盘。《史记·黥布列傳》「淮南王至,上方踞床洗」,这时的洗脚用具用的就应是「洗」了。 【罍尊壶盉卣椑榼斝彝】 这组词都是古代装酒的器皿。 罍(léi)亦作「櫑」、「𥃇」,《釋文》「酒樽也」,《爾雅·釋器》「彝、、罍器也」,注「罍形似壶,大者受一斛」。「罍」是酿酒和盛酒的器具,形似酒坛,敛颈、大腹,肩上有耳。《詩·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又《小雅,蓼莪》「瓶之磬矣,维疊之耻」,传「瓶小而罍大」。「疊是大的盛酒器所以总是从「罍」内往外酌酒,「罍」内酒尽就是沒有酒了。盛酒之器也可以用来盛水,《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科」盛水的「罍」也是用「枓」向外舀水的,可见容量很大。「罍」大致相当于後代的酒坛子。 尊,亦作「樽」、「罇」,《說文》「酒器也」。「尊」最初是各种酒器的共名,所以古代「尊彝」常常连用,後来人们把鼓腹、敛颈、(也有不敛颈、形似今日痰盂的)侈口的盛酒器叫做「尊」,把模拟鸟兽形状的酒器也称作「尊」,如「象尊」、「虎尊」、「牛尊」,这都是因为无以名之,所以用「尊」来称呼它们。《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新樽絜(洁)之」,意思是新的酒器要把它们洗净。直到後代,「樽」、「尊」的使用也很笼统,如:杜甫《春日忆李白》「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一尊」可以是一杯、一壶:又《相从歌》「把臂开樽饮我酒,酒酣击剑蛟龙吼」,「樽」就是酒坛了。 壶(壺),在古代是深腹、敛口圆形或方形的酒器,有的有盖,有的沒有盖。方形的壶也称「钫」。「壶」是盛酒的工具,如《詩·大雅·韩奕》「显父饯之,清酒百壶」。《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壶酒不清,生肉不布」。「壶」可以装酒,也可以装其他流体物:《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国子执壶浆」,「壶」装的是「浆」(一种饮料);《左傳·僖公二十五年》记载,公子重耳出亡,「赵衰以壶飧从,径馁而弗食」,「飧」是用水泡的饭。注意,古代口小肚大的器物往往都可以叫「壶」,如「唾壶」、「鼻烟壶」但不指现代的有柄有咀的「茶壶」、「水壶」。古代有一种有柄、有咀、有三足的酒器,它的名字叫「盉」,是温酒用的器具,也用于调和酒的浓淡。它是古代的陶演变为的,略似近代的壶。 商周时代还有一种盛行的盛酒器叫「卣」(you),它形似「壶」,不过一般为椭圆形,腹更大有盖,带提梁。它应该是运酒或外出时携带酒的工具。《詩·大雅·江汉》「鬯一」,「鬯」是用一种优质粟米租作的酒。 「尊」、「壶」、「卣」都是宴会上用的酒器,从「罍」裏酌出的酒,要盛在「尊」、「壶」、「卣」裘运送,再盛到「爵」「觚」等酒器裏饮用。 还有一种盛酒器称「椑」(pi),是出行或行军时携酒或携水的酒器。《說文》「椑,圆榼也」。所谓「圆榼」,其实应是扁圆之壶。「卑」应是古「椑」字,其上方之形即应是「椑」的象形,它应是远行时盛水的皮囊演变而来。「卑」与裨、辟系字同源,指偏在一边或两边之物。远行携酒之器总是挂在身边或马边,为便携带,所以口小而器扁平椭圆,「卑」形以「甲」所以後世多写作「柙」、「钾」,由于字者关系「柙」为避重複又写作「榼」,读音变成了ke。《漢書·张骞傳》颜师古注「椑榼,即今之偏榼,所以盛酒,非用饮者也」。《左傳·成公十年》「[公]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曰……」,这是在战阵之中,以榼承酒,刘伶《酒德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挈榼」是出行用的。 斝(jiǎ),《說文》「玉爵也」。「斝」有三足、两柱、一鋬,平底,无流及尾,形状有点像鬲。把它解释作「爵」是不太恰当的。「爵」主要是饮酒的酒器,而「斝」则主要用于温酒。《詩·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传「斝,爵也」这是因为汉代「斝」已不用,所以汉人把「斝」与「爵」混用了。于省吾《诗义解结》「斝为有鋬(把手)、两柱、三足(或四足)、圆口之器,用以贮酒。爵为饮酒器,今俗称之为爵杯。以容量计之,则斝大于爵约十馀倍」。「洗爵奠斝」是清洗爵杯,安置温酒具的意思。 彝《說文》「宗庙常器也」《爾雅·釋器》「自罍器也」,注「皆盛酒尊,彝其总名」。「彝」和「尊相近,是古代青铜器的总称,出土各种青铜器,铭文上都称「作宝尊彝」可证。《左傳·襄公十九年》「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以作彝器」,注「彝,常也,谓钟鼎为宗庙之常器」。「彝」是带有宗教色彩的祝颂语,有永远保用的意思,所「彝伦」表不变之伦常,「彝训」表不变之古训。正因为它是青铜器上用的常语,所以它转而成为青铜器的代称。和「尊」一样「彝」在宋代被误解为有特定器形之器,把古铜器中侈口、圈足、两耳者称为「葬」。 汉以後的贮酒器多与贮水器用同一名称,如「坛」、「瓮」、「瓶」、「缸」等,都同时是贮酒之具。 【爵觚觯卮角觥杯盏觞】 这组词都是饮酒器。 「爵」(jué),《爾雅·釋器》「一升曰爵」,「爵』是盛行于商周时代的最小的饮器,相当于後世的酒杯。「爵」的形状:圆腹,前有倾酒用的流,後有尾,旁有鋬(把手),口上有两柱,下面有三个尖的高足,出土的都是青铜器。《詩·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洗爵奠斝」是洗净饮酒的「爵」,安置好温酒的斝的意思;《左傳·庄公二十一年虢公请器,王予之爵」,这是赐予酒器。古书中「爵」多用来表爵位,如《荀子·儒效》「君子无爵而贵,无禄而富」,这是同音字的借用,古「爵」字描画的就是饮酒的酒器形。 「觚」(gū)也是盛行于商周时代的饮酒器,形状像一个底部有座的喇叭,长身侈口,中部细长,有的有稜,有的无棱,《廣雅・释器》「二升日觚」。《論語·雍也》「觚不觚觚哉觚哉!」意思是现代的觚已经不像古代的觚了,还能叫「觚」吗?《史记·酷吏列傳》「汉兴,破觚而为圜」,应劭注「觚,八棱有隅者」。古代用以习字的八角形或六面形的木柱也叫「觚」,因为它近似带棱的「觚」形。陆机《文賦》「或操觚以率尔」,就是写文章很随便像学童习字一样;所以成语把不慎重、不负责任地随便写文章叫「率尔操觚」。 「觯」(解,zhi)也是古代饮器,圆腹、侈口、圈足,形似颈稍带内敛曲线的杯子,有的有盖,也多是铜器。《礼记·礼器》「宗庙之祭,尊者举觯,卑者举角」;《仪礼,士冠礼》「实勺觯」,注「爵三升曰觯」。「觯」战国、秦汉时代还使用,字写作「卮」、「巵」,《說文》「卮,圜器也,大容四升,一名胆」。《戰國策·楚策》「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漢書·高帝纪下》「[刘邦]奉(捧)玉卮为太上皇寿」。 觥(gōng),亦作「横」,《說文》「兕牛角可以飲者也」。「觥」最初指野牛之角制成的酒器,如《詩·周南·卷耳》「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传「兕觥,角爵也」。野牛角大,所制酒器最初相当于大爵,後横放,成为贮酒器,「觥」即从「横」得名。作为贮酒器的「觥」,随器形的改进和加盖,逐渐变为腹椭圆、圈足、有流、有把手的酒器,盖多化为各种兽头形,有的整体象兽形,成为最精致的盛酒器了。 古代饮酒器多从「角」(jué),「爵」也叫「角」,「觥」来自兕角。出土的「角」,作为饮器与「爵」近似,只是无柱、流与尾同形而已,可能是原始些的「爵」。如《礼记·礼器》「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角」、「爵」、「觯」等,共同透漏出一个消息:那就是上古的饮器都是由兽角,主要是牛角发展来的。在未发明饮器之前,「角」是天然的饮器。「爵」源于「角」,是改进了的「角」,为了使角杯便于放置而加了两隻支脚形成的「角」就是「爵」,这是「爵」有三足的原因;「觚」是加了底座的「角」,「觯」是锯後加了底当的「角」「觥」是横置之「角」。它们後来的形制虽然有各种变化,这演化的基础则是「角」。「角」主要是应用于殷周以前,当「角」演进出的各种酒器发展了以後,「角」用作饮器的风俗便逐渐衰落了。 杯,亦作「桮」、「盃」,它是木制的饮器。《孟子·告子上》「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棬。」《盐铁论,散不足》「一杯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杯』可能是「杯棬」的节缩形式。先秦,贵族饮酒用青铜器「爵」、「觚」、「觯」之类,民间使用的可能是「杯」,是用木头挖制的有鋬的,类似今之牙缸的杯。正因为如此,奴隶制为封建制代替之後,「杯」就盛行起来,成为主要的饮器了,「杯水车薪」、「杯弓蛇影」、「杯盘狼藉」、「杯酒解愁」等都用「杯」。 盏(盞,zhǎn),《廣雅·釋器》「杯也」,《方言》盏,杯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间或曰盏」。可见「盏」就是「杯」,是「杯」的方言词,如:元稹《酬友封话旧叙怀十二韵》身名判作梦,杯盏莫相违」;苏轼《司马君实独乐园诗》「花香袭杖屦,竹色侵盏斝」。後来「盏」与「杯」发生了分工:小杯被称为「盏」,《方言》注「盏,最小杯也」;另外,油灯盛油的灯碗也称作「盏」,如赵师秀《送翁卷人山》「寒灯一盏夜修书」。 「杯」和「盏」的形状,古代应该和现代的有鋬的深相似。後世出土的「耳杯」形如两边带把手的椭圆形小盘,油灯盏也是圆盘形:这可能是「耳杯」、「盏」的古形制。後来「杯」就随时代而演进了。 觞(觴,shāng),《說文》「实曰觞,虚曰觯」。斟满酒的酒器称「觞」,由此可见「觞」不是酒器的专名。「觞」可能与「扬」同源,举酒劝饮称「觞」。《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记载栾盈偷人晋国,胥午「伏之,而觞曲沃人」,「觞曲沃人」就是向招集起的曲沃人举杯劝酒;《穆天子傳》「觞天子于盘石之上」注「觞者,所以进酒」。进酒、劝酒的行为称「觞」,所以斟满酒也称「觞」,于是「觞」就成为各种盛酒的饮器的通称了,所以《韵会》说「觞,酒卮总名」。《楚辞·招魂》「瑶浆蜜勺,实羽觞些」,注「觞,觚也」;王羲之《兰亭集序》「又有清水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曲水流觞」用的是耳杯。饮酒的酒器都可以称「觞」,因为「觞」泛指盛满酒的酒器的缘故。 【鼎鬲甑甗釜镬锅铛】 这组词都是烹饪用的炊具。 鼎,《說文》「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鼎」腹一般是圆的,下边有三条腿,所以成语有「三足鼎立」之说;个别的也有方鼎,方鼎都是四条腿。「鼎」的上沿都附有两耳,「耳」的作用是便于移动,大鼎可以穿杠于耳抬走,小的可以用钩之类搭走。在古代,「鼎」的作用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锅,是煮肉烹鱼的用具于三足或四足间架火。「鼎」的大小因用途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大的如殷代的「司母戊鼎」长方形,重875公斤,通高133公分,长110公分,宽72公分;小鼎有的像10厘米的铝锅那样大小。大鼎主要用于烹煮,小鼎用于分盛鱼肉之类。《周礼·秋官·掌客》「鼎、簋十有二」注「鼎,牲器也」。普通百姓的鼎多是陶制的,贵族用的鼎,多是青铜铸造的。「鼎」在殷周时代是别上下、明贵贱的等级标志之一,天子九鼎,诸侯七鼎,依身份的差异而逐级减少数目。正因为如此,大鼎常常成为传国的宝器。古代传说夏禹铸了九个大鼎,後来经殷传到周,这九隻鼎象徵国家的最高权力,得了鼎才能作天子。《左傳·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铸鼎象物……。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楚子问鼎」,有取周而代之的意思在内,所以後代把觊觎天子之位称为「问鼎」。 鬲(lì),亦作「䰛」,《說文》「鼎属也」,《爾雅·釋器》「鼎款足者谓之鬲」。「鬲」和「鼎」形状相似,都是圆口三足,其区别在于「鼎」有耳,「鬲」一般无耳,有耳的是少数;「鼎」的三条腿是实的,从上下视,鼎身呈半圆形,而「鬲」的三条腿是中空的,俯视鬲内,下部有三个突出的袋状部分,就是它的空心足。《汉书・郊祀志上》「其(指鼎)空足曰鬲」。「鬲」一般是陶制的,铜鬲很少见,大鬲也很少见。就功用来说「鼎」是煮肉做菜的;「鬲」则是做饭的,主要是煮粥的,如《孔子家语,致思》「鲁有俭啬者,瓦鬲煮食食之」。「鬲」有三条空心足,受热面积大,沸得更快,所以古「粥」字作「鬻」。柳宗元《非国语,三川震》「夫釜鬲而爨者,必涌溢蒸郁以糜百物」。 甑(zeng),《說文》「甗也」。「甑」用现代话说,它相当于蒸笼、笼屉。「甑」多是陶制的,偶有用金属制的;它的底部是平的,有许多眼儿。「甑」是和「鬲」、「釜」配套使用的,是蒸饭用的炊具。用时在「釜」或「鬲」裏加水,坐「甑」于其上,把要蒸、焖的米或其他物置于「甑」内,上加盖;水开後,蒸气透过「甑」底的眼儿把米蒸成饭;「甑」上有耳,饭熟时执耳取下。《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在和秦军作战之前,「皆沈船,破釜甑,烧庐……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这裏说的「甑」就是上述炊器;《後漢書·郭泰傳》「[孟敏]客居太原,荷甑堕地,不顾而去。林宗见而问其意。对曰:甑已破矣,视之何益」,「甑」坠地辄破,因为它是陶制的。 甗(yǎn),《說文》「甑也,一穿」,《韵会》「无底甑也」。「甗」与「甑」同类,都是蒸物用的,不同处在于「甑」有带空的底,这个底相当于现代的「算子」;「甗」只有一个大孔,所以又叫「无底甑」使用时要在大孔之上放上「算」。「算」就是算子,《說文》「算,蔽也,所以蔽甑底」。「箅」可以用金属,也可以用竹制,可以通过「算」挡住米不坠于鬲或釜内,通过算子的孔来透上蒸气。这种另加算子的「甑」叫「甗」。《周礼·考工記·陶人》「陶人为甗实二釜」,注「甗,无底甑」,孙诒让正义「戴震云:一穿为甗,七穿为甑,并上大下小。甗上体如甑,无底,施算其中,容十二斗八升。下体如鬲,以承水,升气于上」。 釜,亦作「鬴」《說文》「鍑属」。「釜」类似现代的「锅」,只是口更敛、更深些,《詩·召南·采蘋》「于以盛之,维筐及宫。于以湘(煮)之,维锜及釜」,传「有足曰锜,无足曰釜」。沒有脚作支架,须用石头或支架架起来炊饭或放在灶上使用的炊具叫「釜」。「釜」与「甑」常配套使用,「釜」是煮器,「甑」是蒸器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集注「釜所以煮;甑所以炊」;《淮南子・泰族》「百姓携老挟幼,负釜甑,逾梁山,而国乎岐周」。 镬(鑊,huo),是无足的鼎,是大锅。「甑」、「甗」、「釜」和「鬲」是一系的,主要是用来熬粥蒸饭的,「釜」虽然兼用于煮鱼、肉但仍以加「甑」炊饭为主;「镬」则与「鼎」为一系,主要用于煮肉。《淮南子·說山》「尝一脔肉,知一镬之味」,注「有足曰鼎,无足曰镬」。所以「鼎镬」常常连用:《周礼・天官・亨人》「掌共(供)鼎镀」,注「镀,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熟,乃登于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也,臣请就汤镬」。「镬」可以烹人,可见其大。煮牲的大鼎太重,移动不便,所以多用无足的「镬」来煮;「镬」显然是「鼎」的演进。 在灶盛行之後,浪费烧柴和热量的「鬲」、「鼎」等带足的炊煮具就逐渐被淘汰了,利用灶炊的「釜」和「镬」就取代了它们。「釜」和「镬」也逐渐合流,变为既可烹煮又可加「甑」蒸饭的工具,这在後代叫做「锅」。「锅」(鍋)比较晚起。《廣韵》「锅,温器」,可见「锅」在宋代还只是给东西加温的器具。後来「锅」成了一切大大小小的煮饭、蒸食物、做菜的工具,现代甚至扩大到其他加热的工具,如「锅炉」等。「鼎」、「鬲」、「釜」等都成了古代词,只在方言裏偶有保留,如广州人管「锅」叫「镬」,厦门、潮州、福州人管「锅」叫「鼎」。「锅」从声音上探求,可能是「镬」的地方变音。 「釜」、「镬」盛行之後,作为「鼎」、「鬲」的孑遗只有「铛」(鐺、鎗cheng);「铛」也是「釜」、「镬」的变体,《通俗文》「釜有足日」。「错」已不是炊具,而是热酒、热菜、热饭的用具,其状如有三足的熨斗。如:《南史·陈遗傳》「少为郡吏,母好食鎗底饭」;李贺《始为奉礼忆昌谷山居》「长鎗江米熟,小树枣花春」。 【箪簠簋笾豆登】 这组词都是古代,主要是先秦,盛放食物的器具。 箪(簞,dān),《說文》「笥也」,《廣雅·釋器》筐也」。这是侧重于器物形状的解释,「笥」和「筐」固然也可以盛食物,但主要用途是盛衣物和其他用品的;「箪」则主要是盛食物的。《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左傳·宣公二年》「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而与之」:「箪」经常和食发生关系,可见其用途。《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高子执箪食与四艇脯,国子执壶浆」,注「箪,苇器也。圆曰箪,方曰笥」,可见,「箪」应是用苇子或竹子编的,器形除圈足以外,一般是圆形的。 「箪」是一般平民用的食器。从古籍记载中可以看到,穷苦的平民的日常饮食用具经常是一箪一瓢。《論語·雍也》「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陶潜《五柳先生傳》「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箪」用以盛饭,「瓢」用来饮水盛粥,它们是每人必备的饮食用具。「簋」、「置」、「笾」和「箪」的一个重要不同处就在于它们是贵族祭祀宴食时的用具,如《周礼·地官·舍人》「凡祭祀共(供)簠簋,实之陈之」《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楚子人享于郑,九献,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 簋(gui),亦作「𣪕」,《說文》「黍稷方器也」,「簠」(fǔ)亦作「适」、「医」,《說文》「黍稷圜器也」:可见「簋」、「簠」都是盛饭用具。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器形,《周礼·地官·舍人》注「方曰,圆曰簋,盛黍稷稻粱器」。 「簋」和「簠」可能是从「箪」演化出来的,字从竹,可见曾用竹、苇等编制过;也可以是陶器。《論衡·无形》「陶者用埴为簋廉(当为「庑」借为「甒」,盛酒器),簋廉一成,遂至毁败,不可復变」,出土文物中也有陶制的,贵族多用青铜制作。根据出土器物看,「簋」类似现代的大碗,以圆形或椭圆形的为多,也有方的;两边多附有耳;有三足、四足的,也有圈足的;後期的多有盖。「簠」多是长方形的,口外侈,有盖,盖与器物形状相同,合上成为一器,打开就成为两个。古代祭祀宴食时,「簋」、「簠」随主人的身份或所招待的人的身份而有不同的数目。《詩·秦風·权舆》「于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这是一个沒落贵族的哀叹;《礼记·明堂位》「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敦」也是盛黍稷之器,盖上盖之後呈圆形,「瑚」即「簠」的借字;可见「簋」、「簠」等都是成对使用的。「簋」、「簠」等是盛饭用具,不是吃饭用具,吃时用手撮饭人口,因而它们可以公用。 笾(籩,bian),《說文》「竹豆也」,《爾雅·釋器》「竹豆谓之笾」,疏「豆以竹为朊之,口有藤缘,形制如豆,亦受四升,盛枣栗桃梅菱芡脯修膴鲍糗饵之属,祭祀燕享所用」。可见,「笾」的形状像「豆」,即有高脚的盘子,它们形状相似,多摆在一起,所以常常连用,如《礼记·郊特牲》「鼎俎奇而笾豆偶」。「豆」多是木制陶制的,类似现代的高脚盘,因为它是用来盛肉、肉酱盛菜肴的,「笾」是竹篾编的,主要是用来盛果品、肉乾的。《詩·小雅·宾之初筵》「笾豆有楚(楚楚,排列整齐貌),(肴)核维旅(多)」,「肴」是「豆」所盛的,「核」(果品)是实「笾」的。与「豆」相类的还有「登」。《詩·大雅·生民》「印盛于豆,于豆于登」,传「木曰豆,瓦曰登。豆,荐菹醢也;登,大羹也」。「登」是盛羹的,「笾」、「豆」、「登」所盛不同,形制相似。 【俎豆】 「俎」和「豆」都是盛食物、主要是与肉有关的食物的食具,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論語·卫灵公》「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俎(zǔ),《廣雅·釋器》「几也」,这是就「俎的形状解释的。「俎」象「几」,上面是长方形板,有的板面微凹,有的有幾个十字形的孔,下面有两条或四条腿,它是切肉的砧板。《莊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意思是厨师即使是不去烹饪尸和祝也不越位去代他烹调,「俎」是庖人用以切肉的;《史记·项羽本纪》记载,在鸿门宴上樊哙叫刘邦赶快离开,说「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把项羽比作切肉的刀和砧板,把刘邦此作俎上被切的鱼和肉。「俎」也是祭祀或大宴会上陈设整猪整羊或大块肉的器具。《左傳·隐公五年》「鸟兽之肉,不登于俎」,注「俎,祭宗庙器」,鸟兽之肉属于野味,不能用来祭祖,这裏「俎」是向祖先荐肉食的礼器;《莊子·达生》「[祝宗人]说彘曰:汝奚恶死?吾将三月豢汝,十日戒,三日齐(斋),藉白茅,加汝肩、尻乎雕俎之上,则汝为之乎」这是说养猪作牺牲,最後将肘子放在俎上献祭。「俎」正因为是切肉的工具,所以才成为陈设大块肉的祭器。《說文》「俎,礼俎也」说的是後一意义。祭礼用的「俎」经常漆有各种花纹,有别于烹饪用的「俎」。 豆,《說文》「古食肉器也」。「豆」是吃肉时装肉的食具。「豆」的形状像高脚的盘子,上部像盘子,下附侈底的高腿,一般是陶制的,也有金属或木制的,有的有盖。在「俎」上切碎的肉或者带汁的肉、肉酱之类是盛到「豆」裏供食用的,平常人家则用「豆」来盛菜。《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杀一牛,取一豆肉,馀以食士」,这裏说的是田成收买人心,杀一头牛,自己仅取一豆肉,其馀的散予众士,这是用「豆」盛肉;《孟子·告子上》「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是普通百姓用「豆」来盛菜羹的例。祭祀时,「豆」也是盛肉的礼器。《礼记·礼器》说晏婴崇尚节俭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这是说「豆」裏的肘子肉太少,还沒有盖过豆的底。 「俎」除和「豆」连用之外,还常和「鼎」连用如《韩非子·难言》「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这是因为「鼎」是煮肉的工具,「俎」是切肉的工具。 煮熟的肉是要在「俎」上分解切碎的。「豆」则常和「笾」等连用,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笾豆,所以食也」。这是因为「豆」主要是盛肉之类的,「笾」主要是盛果品的缘故。它们常在饮宴、祭祀时同时陈列。 【盂碗钵】 这组词都是饭器。 盂,亦作「杆」,在先秦它和「盘」都是洗浴用具。当不用「盂」作洗浴用具後,它形制缩小,汉以後成为盛酒浆、食物的用具,所以《說文》说「孟,饭器也」,《廣韵》更说「盂,大碗名」。韩愈《送石处士序》「食,朝夕饭一盂,蔬一盘」马祖常《天庆寺纳凉联句》「饭孟给香积,袈衲褫华缨」:「孟」都是饮食用具。 碗,亦作「盌」、「椀」、「㼝」《說文》「小盂也」《方言》「宋楚之间,孟谓之碗」。「碗」是汉以後新出的方言,後来成为主要饮食具。如:《三國志·吴书·甘宁傳》宁先以银碗酌酒,自饮两碗」;江淹《兔园賦》「碧玉为碗银为盘」。後来「盂」「碗」发生分别,大体上「孟」大而浅,「碗」小而深,所以《急就篇》注说「碗似孟而深长」。「碗」之所以盛行,是因为饮食习惯发生变化的结果。先秦主要是以手抓饭就食,所以只有盛饭器,沒有吃饭器;汉後以箸分食,所以才用「碗」、「盂」。 钵(鉢,bō)亦作「盋」。「钵」是外来语,是僧人用的食具。德辉《敕修百丈清规,五》「钵,梵云钵多罗,此云应量器今略云钵,又呼日钵盂,即梵华兼名」。如:《周書·卢光傳》「掘基一丈得瓦钵、锡杖各一」。後来人们也把小盆称「钵」,如陆游《十一月上七日蔬饭骡岭小店》「冰蔬雪菌竞登盘,瓦钵毡巾俱不俗」。 【匕匙】 匕(bi),亦作「朼」、「枇」,《說文》「所以用匕取饭亦作栖」。「匕」是取食的工具,形状类似现代小勺,不过头部要浅得多,「匕首」的得名就由于它的形状和「匕」近似,「匕」首无微凹即似矛形了。《漢書·邹阳傳》「以信荆轲而匕首窃发」,颜师古注「匕首,短剑也,其首类匕,便于用也」。「匕」经常用于盛饭,由做饭的甑、甗中盛到盛饭的簋、、箪中,如《詩·小雅·大东》「有饛(满满的)簋,有抹(长而曲貌)棘匕」;也可以用来取肉取羹,如《礼记·士昏礼》「匕俎从设」,郑注「匕,所以别出牲体也」。《毛郑诗考证》「按,匕之用三:以别出物体;以挹(舀汤);以取黍稷」。正因为如此,「匕」成为饮食时必备的食具。 匙,《說文》「匕也」,段玉裁注「今江苏所谓匙、汤匙也,亦谓之调羹,实则古人取饭载性之具」。《方言》「匕渭之匙」《晋书音义・二》「北方人名匕曰匙」:可见「匙」最初是「匕」的方言词,如:《後漢書·隗嚣傳》「奉盘错(措)鍉,遂割牲而盟」;《晋书·瑞异記》「一杯食,有两匙;石勒死,人不知」。 「匙」现代已由北方方言成为共通语,「匕」则由通语成为古词。在演进中「匙」也和平头的饭匙发生了分化,主要指带洼兜的吃汤用的汤匙了。匕箸连用即是「调羹」了,如:《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先主方食,失匕箸」「失匕箸」是由于吃惊饭匙和筷子从手中掉了下来;《北齐書·崔傳》裴自携匕箸,恣情饮噉」。 【箸筴筷】 箸(zhù),字亦作「筯」,《字汇》「饭具也」。「箸」就是现代说的筷子,所谓「饭具不是说只有吃饭时才用的,恰恰相反,上古时代沒有个人吃饭用的碗,饭盛于簋、簠之类竹器中大家以手抓食,不用箸,「箸」只用于夹取菜肴。如:《韩非子·喻老》「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漢書·周亚夫傳》「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箸」的附着义,是其夹取义的延伸。 筴(筴,jiá),亦作「梜」,《一切经音义・十五》「箸也」。「筴」是「箸」的别名:《礼记·曲礼上》「羹之有菜者用」,注「筴,犹箸也,今人或谓之筴提」;《茶经,器》「火筴一名箸」。「箸」可能从原料得名,即「竹」所制之食具;「筴」则从动作得名,「夹」物的工具称「筴」。 「筷」最初是方言,可能起于船户、水手。行船希望顺风顺水,不希望见到船不得进,「箸」与「住」同音,因而也遭忌,因而用一个带反义的吉利词「快」(分化为筷)去称呼它,希望用语言的办法克服语言中的不祥,这样一来,「筷」、「筷子」一词就产生而且风行了:陆容《菽园杂記》「吴俗,行舟讳言住,箸与住同音,故谓箸为筷儿」。「箸」今日已龟缩于南方个别地区,成为方言;这是方言变通语、通语变方言的极好例证。 二二、交换 【财货资】 财(财)《說文》「人所宝也」。许慎的解说是後世扩大了的理解,和现代把「财」当作货币和物资的总称差不多了。先秦「财」的内涵较後代为小,它与「裁」、「材」同源,指不断消耗的日用消费品。主要指人的衣食所需。《墨子·辞过》「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财」与「衣食」结合,可见其关系密切。《墨子》在其他篇章还将「财」的内涵展开了,较详尽地列举了「财」的内容:《尚贤下》「王公大人之亲其国家也,不若亲其一危弓、罢(疲)马、衣裳、牛羊之财与(软)」;《明鬼下》「鬼神情(诚的确)无有,是以不共(供)酒醴、粢盛、牺牲、玉帛之财」;《号令》「邑人、知识(朋友)、昆弟有罪……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综上所列,可见「财」主要指吃的「粟米」、「牛羊」、「酒醴」之类,穿的「衣裳」、「布帛」之类,用的「钱金」、「玉帛」之类,都是生活必需品其中虽然也涉及「钱金」,也是作日常消费品来看待的。 「货」(货)与「换」同源,指用于交换的商品,凡可出售的都可以称「货」。《易·繫辭》「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荀子·王霸》「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可见,古代「货」也指商贾倒卖的东西。不过古今所易之「货」有些不同。在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主体,商贩主要是满足社会上层的奢侈挥霍的需要和普通人的器物、工具的需要的。《書·洪范》「一日食,二曰货」,孔颖达疏「货者,金玉布帛之总名」;《周礼·天官·太宰》「商贾阜通货贿」,注「金玉曰货」:可见「货」重在商品。「金」、「钱」「布」、「贝」、「刀」等交换媒介是随着商业贸易而发展起来的,所以也称作「货」,即交换手段,交换的中介物,如:《漢書·叙傳》「货自龟贝至此五铢(汉代的五铢钱)」,又《食货志下》「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所以现代把各种钱统称作「货币」。 「财」和「货」都指社会财富。泛指时,「财」都可以是「货」;特指时,「财」重在衣食之类日用生活必需的消费品,一般不指珍宝重器;「货」重在交换来的消费品,一般排除粟米柴草之类;布帛等则介乎两者之间,既是生活必需品又是交换的消费品,还可以作为货币用。正因为如此,「财经常和「物」结合,而「货」经常和「宝」结合,如《荀子·强国》「财物货宝以大为重,政教功名反是」。今天,这种关系恰好颠倒过来了,「财」和「宝」结合得紧密,「货」和「物」结合得紧密了:这反映了「货」和「财」的古今意义变化。反映了随着社会分工的加细,日常消费品成为交换主流的过程。 「资」(资)通「赀」也是财货。不过「资」是从不同角度说的。「资」与「积」同源,它特指积攒起来的、囤聚起来的财货,是储备品。作为动词,「资」有聚积的意思。《国语,越语》「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资」这裏是商人囤积财物;《孟子·離婁下》「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源)」,「资」是累积。相关的,聚积起来的财物也称「资」,如:《国语,齐语》「无受其资」;《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军资所出」。现代的「资本」、「资金」等义即源于此。「资」的其他引申义也都是源于聚积财物义,如:以所积之财分人是「资助」;累积起来的工作时间是「资格」、「资历」等。 【贿赂赇】 「贿」(賄,hui)在古代表示将礼物送给别人,是个动词,如:《左傳·襄公十九年「[鲁襄公]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先吴寿梦之鼎」;又《襄公二十年》「宋人重贿之」。作为名词,「贿」指礼物或泛指财物,《說文》「贿,财也」,如:《詩·卫風·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左傳·隐公十一年》「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 赂(賂,ù),《說文》「遗也」,「赂」也指赠送礼物。不过「贿」多用于人与人之间的馈赠;「赂」则常常涉及国与国之间的互赠物品,如:《左傳·桓公二年》「[宋督]以部大鼎赂公」;又《僖公十五年》「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史记·陈涉世家「争割地而赂秦」;《漢書·武帝纪》「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作为名词,所赠财物也称作「赂」,如:《荀子·富国》「珪璧将甚硕,货赂将甚厚」;司馬遷《报任安书》「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 因为「贿」多指个人间的馈赠,所以作为名词,「贿」多指生活中所用的财物,如布帛、丝绵、器用等。古代「财」多指衣食所需,和「贿」相近,所以「财」、「贿」常常连用,如《左傳·文公六年》「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赂」常指国与国间的赠礼(虽然体现为人与人间的赠与),所以作为名词,「赂」也指贵重财物,包括土地、城市、人口等在内。古代「货」多指珍奇珠宝之类贵重物,所以「货」和「赂」常常连用,例见上。 「贿」、「赂」上古沒有以赠送财物为手段背地买通人的意思,它在社会上是公开的、合法的,甚至可以索取,如《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责(索取)赂于郑,郑不堪命」。今天所用的「贿赂」义,上古用「赇」(賕,qiú)来表示。「赇」源于「救」,《說文》「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史记·滑稽列傳》「又恐受赇枉法为姦,触大罪,身死而家灭」,《漢書·刑法志》「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復古刑」:「受赇」是接受贿赂;「枉法」是歪曲、破坏法令。 由于赠送礼物是为了博得别人、别国的欢心,可以使地位低的人、小国消灾免祸,这样一来,满含温情的、表亲友间的相互赠与的「贿」和「赂」在古代已经逐渐染上了为请托而赠送财物的利害关系的色彩了,如《左傳·昭公六年》「乱狱滋丰,贿赂并行」,所以,汉以後,「贿赂」这个还蒙有家族色彩的好听的名称逐渐取代了表买通义的「赇」,被用来掩盖官吏的贪污了;这就像现代某些人用「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从而使「送礼」染上贿赂色彩一样。《後漢書·冯绲傳》「绲性烈直,不行贿赂」,这裏的「贿赂」就含有「赇」义了。 【贝布刀圜钱货币】 这是一组和货币有关的词。 在中国也和其他民族一样,最初的交易是以物易物的,如《詩·卫風·氓》「氓之蚩蚩(敦厚的样子),抱布贸丝」。这不是说奴隶制社会沒有货币,这不过说明原始的易物方式仍在民间残留。原始的货币这时早已从商品中分化出来,这就是特定的贝壳。当时用的「贝」叫做「齿贝」。「贝」的单位是用「朋」来计算的,五枚贝壳穿成一串。 两串叫一「朋」。《詩·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锡我百朋」就是赏给我一百朋「贝」。正因为殷周时代用「贝」作为货币,所以凡是用「贝」作形符的字,如「卖」(賣)、「买」(買)、「贩」、「贸」、「财」、「货」、「资」、「赋」等字都和贸易、资财有关。 春秋战国间,农奴、手工业者逐渐从奴隶制的桎梏下解放出来,生产的积极性有了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也随着繁荣起来。商品交换的频繁使数量少、应用价值不大的「贝」受到淘汰,代之而起的就是金属的铸造货币。战国时期出现的金属货币都是铜铸的,形制上大部分是从生产工具演化来的,很不统一。这种不统一,一方面说明钱币的应用还处在开始阶段,另方面也反映了当时商品交换的地域性。当时的主要货币有四种,即:「刀」、「布」、「圜」、「贝」。 「布」主要流通于三晋(魏、韩、赵),是铲形的货币。「布」不指布帛,它是「镈」(bó)的借字。「镈」是用来锄田的农具。《詩·周硕·良耜》「其镈斯赵(tiao,锋利),以薅(hāo,铲除)荼蓼」,就反映了用「镈」除草的情况。可见「布」(镈)最早是工具,因为它需要量大,在商品中的交换率高,因而从商品中分离出来,转化为交换中的等价物。 「刀」币是由「削」(参看〔削刀〕条)转化来的,主要流通于齐国和燕国。齐和三晋是封建生产关系形成的最早的地区,也是交换最发达的地区,所以「刀」和「布」在当时应用最广,所以它们常常连用。《荀子·富国》「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就反映了用微收金属货币充当赋税的情况。 「圜」可能是模仿纺博或玉环形状的金属货币,外廓是圆形的,内有圆孔或方孔,主要流通于秦、周一带。 「贝」也叫「蚁鼻钱」,是模仿海贝的形状铸造的铜币,这显然是沿袭了古代用「贝」的习惯。金属贝币主要流通于楚国。楚除了铜贝以外还采用了金币,叫「爰」,这是用黄金做铸币的开始。 「钱」就是「布」(镈),所以《詩·周硕·臣工》说「命我众人(农奴),(zhi,准备)乃(你们的)钱」。正因为「钱」、「布」是同物异名,所以三晋流通的「布」也叫「钱」,如《韩非子·显学》「微赋钱粟,以实仓库」。秦是应用「圜」的,後来「圜」也袭用了「钱」这个通行的名称。战国末期,随着秦的强大与扩张,圆钱也广泛流行开来,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有生得[嫪]毐(人名),赐钱百万,杀之五十万」。秦统一六国以後,在车同轨、书同文、使度量衡划一的同时,也统一了货币,废除了「刀」、「布」、「贝」等六国货币,通用了秦的「圜钱」。这既是用秦的币制统一货币,也是因为圜钱最便于携带和收藏的缘故。 用「货币」来概括各种交换中的等价物,是近代的事,但是用「货」或「币」来作为「货币」名却由来已久。「币」(幣)本来是「帛」,春秋以前,人们通常以帛作为相互赠送的礼物,这种礼物当时称「币」,後来「币」就成为礼物的通称了。在春秋战国时代,礼物的范围越来越大,金玉珠宝等都作为礼物,在名称上却沿用了「币」这个称呼。《榖梁传,僖公二年》记载晋献公想伐虢国,荀息建议用骏马、宝玉向虞国借道,晋献公就说「此晋国之宝也,[虞]如受吾币,而不借吾道则如之何」。可见名马、宝玉都可以称「币」:《管子·国蓄》「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可见「币」具有了财富的含义。汉武帝时代就曾经发行用白鹿皮制的货币,称为「皮币」,後来也有用帛来代替金属货币的,也称「币」。因此「币」由礼物的名称变为货币的名称,所以现在的纸币也称「币」。 「货」原来就是金玉财物的称呼。在金属货币发生以後,「刀」、「布」之类既是交换手段,又是财富的体现,可以代替金玉珠宝等作为蓄藏手段,所以也称为「货」。齐的刀币上就铸有「齐法化(货)」、「安阳之法化(货)」等字样。「法货」就是规定的货币的意思,所以後代的货币也常常称为「宝货」等。正因为如此,「货币」连用就成为各种钱币的统称了。 【缗繈贯】 上古货币多来自生产工具,所以形制很不统一。秦统一後,便于携带、储藏的圜钱盛行,其他形制的被淘汰。圜钱取外圆内方的形式,这个形式一直保持到清末。所以取外圆因为圆形无棱角、占地小、便于储用;所以取内方纯是由于生产的需要。钱出模之後,外廓不整齐,须修磨,取方孔即可穿以方棍成十成百地加工了,取圆孔钱就会乱转,不能批量加工。正因为钱是带孔的,所以钱在储藏、大量使用时都是穿成串儿的。上列这组词都表示穿钱的绳索,也都被当作钱的代称。 缗(缗,min)《爾雅·釋言》「纶也」。「缗」是捻起来的丝线,可用于钓鱼等用途,如《詩·召南·何彼秾矣》「其钓维何?维丝伊缗」。「缗」也可用于穿饯,《廣韵》「缗饯貫」。由于相关关系,「缗」也指成串的钱:《拾遗記》「因墀国(国名)献……玉钱千缗,其形如环」,「千缗」即千串;由于相关关系,「缗」或「缗钱」连用也相当于「钱」,不过不指单个的钱,而指累积的钱、大量的钱,如苏轼《上神宗皇帝书》「广置官属,多出缗钱」。「缗」或「缗钱」更多地用于商贾的资本或货物总值义:《史记·酷吏列傳》「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告缗」即申报资本数目;又《平准书》「[诸贾人]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即货物价值每两千钱出税二十文。 繦(qiang),《廣韵》「钱贯也,俗作镪」。「繦也是穿钱之索,《漢書·食貨志下》「臧(藏)镪千万」,注「孟康曰:繦,钱贯也」。「繦」表钱时泛指钱,字分化作「镪」,如:左思《蜀都賦》「货殖私庭,藏镪巨万」;白居易《赎鸡》「购尔镪三百,小惠何足论」。 贯(貫),《說文》「钱、贝之毌(贯之古字)也」。「贯」最初是动词,表贯穿,如「一以贯之」。因为「贯」来自动词,所以表穿钱之绳时它是泛指的,如《史记·平准书》「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因为「贯」用得广泛,一贯习惯为一千钱,所以用「贯」指钱时,使「贯」在宋以後成为钱的单位,《六书故》「千钱为一贯」。如:《金史,宣宗纪》「兴定元年二月,初用贞祐通宝,凡一贯当宝券千贯」;《太平广記》「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贾价直值】 「贾」(贾,gǔ),本义指做买卖,如《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由于词义的辗转引申,卖出、买人、从事卖出买人的人,都可以叫「贾」。《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平子每岁贾马」,这是买人;又《宣公十二年》「商贾农工贾不败其业」,「贾」指商人。「贾」读jià时,表示买卖时的价格。《孟子·滕文公上》「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晁错《论贵粟疏》「有者半贾而卖」:「贾」都应读jià。因为「贾」一身数任,兼职过多,所以引起字形分化。商贾之「贾」占有原字形,价格之「贾」加偏旁分化作「價」(简化汉字时与「价」归并)《說文,新附》「價,物值也」。如:《孔子家语》「孔子为政三月,鬻(卖)羔豚者不饰價」;韦庄《乞彩笺歌》「也知價重连城璧,一纸万金犹不惜」。 「直」的常用义是曲直的「直」,如《荀子·劝学》「木受绳则直」。「直」还有一个意义,表示两方相遇。《漢書·刑法志》「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又《义纵傳》「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直」都是面对、遇到的意思。在交易中,买主付钱卖主付货,钱与货两者相当相值,买卖双方就可以成交了。当「直」用于表示价格与物品相当时,「直」就有价值义了。《史记·酷吏列傳》「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又《梁孝王世家》「孝王在时,有罍樽,直千金」:「直」用的都是价值义。表示价直的「直」为和表曲直的「直」区别,後来分化出来写作了「值」。 「贾」(价)和「直」(值)在意义上不完全相同。「贾」(价)是商品的货币形式,是出卖者为商品所定的货币数目。《史记·循吏列傳》「市不豫贾」,「豫贾」是带谎的价,是为对方还价所报的虚假不实之价;《論語·子罕》「有美玉于斯,韫楼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善贾」是合适的价格。卖者要价,买者可以还价,所以「价」只是标价或要价,不是出卖货物时的实售货币数目。「直」(值)不同它表示物品的实价或实卖的价钱。《史记·平准书》「以白鹿皮为皮币,直四十万」,「直四十万」是与四十万相当,不是要价四十万;《後漢書·任城王尚傳》「取官属车马刀剑,下至卫士米肉,皆不与直」,「不与直」是不付与之相应的货市。另外,「直」(值)还表示出卖劳力後得的与之相应的工钱、报酬,这个意义是「价」所沒有的,如:《後漢書·班超傳》「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柳宗元《送薛存义序》「受若直,怠若事」。「价」、「值」连用时,其义多偏于「值」,如《北史·卢昌衡傳》「牛主陈谢,求还价值」。 【契券】 「契」和「券」古代都指契约,常常连用,如《戰國策·齐策》「约车治装,载券契而行」。「契」、「券」原本同源,後来产生分化。 「契」,亦作「契」,最初是用刀类凿刻的意思。《詩·大雅·绵》「爰始爰谋,爰契我龟」「契龟是在龟甲上凿槽准备占卜;《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契舟」是在船帮上刻下记号。动词「契」後来也写作「锲」,如《荀子·劝学「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古代最初是在木板、竹条上刻划记号来作契约和借据的,所以作为名词,「契」指用工具刻过的那些竹板、木牍。《易·繫辭》「上古结绳而治後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书」是字,是作记录的,「契」是契约,是作凭信的;《管子·轻重甲》「子大夫有五菽粟者,勿敢左右,请以平贾(价)取之子,与之定其券契之齿」,「契券」有「齿」,可见是有刻痕的。「契」也可以用文字书写,不过那已不是原始的或民间的「契」了。《左傳·襄公十年》记载周的王叔陈生和伯舆为争权而诉讼,晋指定范宣子裁判,范宣子「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王叔氏不能举其契」,这「契」当是有关的证明记录;《漢書·高帝纪》「帝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既然是用朱砂写的,当然是用文字的了。「契」的主要用途是作契约、借据。战国以後,商业发展,高利贷盛行,买卖双方、借贷双方要用「契」作凭据。「契」是一分为二的,有关双方各持一半。需要兑现或偿债时要合契,看两半是否密合作为凭信,如《史记·孟尝君列傳》「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所以「契」有密合义:意气相投称「相契」;配合密切无间称「默契」。分契之後,债权人持右半,右半称「右契」;债务人持左半左半称「左契」。《礼记・曲礼上》「献粟者执右契」,献粟者相当于债权人,故执「右契」;《老子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贵于人」,「左契」也是指债权人所持者,楚人尚左,老子是楚人,所以以左契」为上。「右契」、「左契」亦称「右券」、「左券」,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虞卿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求陰)……」。成语「稳操右券」或「稳操胜券」,就是处于债权人的优越地位、有必胜把握的意思。「左券」又称「别券」。《管子·问》「问人之贷粟米有别券者幾何家」,「有别券者」即负债者。 券(quàn),《說文》「契也,以木牍为要约之书、以刀剖之、屈曲状牙」,意思是「券」就是「契」,用木牍作合同、契约,用刀将其从中剖分开,中缝曲曲折折像犬牙交错。由此可见,「契」和「券」是一物两称。它们的区别在于:「契」产生得早,「券」是战国前後才流行的;「契」是刻,多作契约解,而「券」有剖分义,分契後两造各持的半边一般称「券」(「券」偶尔也称「契」,那是借用契约义),正因为如此、「契」的引申义着重分离(如《詩·邶風·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和密合,而「券」则经常用其凭证义,如今之「入场券」、「公债券」等 【市墟集镇】 这组词都表示交易处所。 市,《說文》「买卖所之也」。「市」是买卖物品、进行交易的处所,如:《管子·小匡》「处商必就市井」;《戰國策·秦策》「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在商品交换还不发达的时代,「市」带有集市性、临时性,所谓「日中为市」。都城发展之後,市也随之发展成为固定市场,建城时首先要规划的就是「朝」和「市」的位置,「城」、「市」就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了。 「墟」有村落义、起于中古,如:陶潜《归园田居》「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王维《渭川田家》「斜光照墟落,穷巷牛羊归」。为了将城镇的固定市场和农村的临时市场区分开来,于是因袭「墟」的名称,把乡下的集市也就叫「墟」了。这大体上在唐代以後,如:柳宗元《童区寄傳》「童区寄者,郴州荛牧儿也。……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墟)所卖之」;陆游《溪行》「逢人问墟市,计日买薪蔬」。今湖南省东南部、江西省南部、福建省东南部、广东省西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还称集市为「墟」,把赶集叫做「趁墟」;地名亦多用墟,如「新墟」、「南墟」、「大墟」、「公平墟」,显然这与这些地方曾是集市所在地有关。 以「集」表「墟」起得更晚些,如:《续文献通考,市籴考》「[辽]统和七年三月……时以南北府市场人少,宜率当部车百乘赴集」。「集」现代为北方的集市通称。 镇(鎮),本义是镇压的意思,压住东西不能移动叫镇,于要冲之地驻兵把守也称「镇」、「镇守」,连带地所镇守之地也就称「镇」了。《新唐書·陆贽傳》「临难弃城镇,以摇疆场」「城镇」即城市与要地。「镇」多处交通要道,所以也成为商业繁盛之处。《事物纪源,镇》「宋朝之制……民聚不成县而有税课者,则为镇」。《中华大字典》「镇,市也。商业繁盛之区多曰镇,如景德镇、朱仙镇、佛山镇、汉口镇是也」。这样一来「市镇」、「集镇」就常连用了。 【肆廛店铺】 这组词都表示出售货物的场所。肆,《廣韵》「陈也」。「肆」是陈列的意思,摊开、摆开称「肆」,如《詩·大雅·行苇》「或肆之筵,或授之几」。在日中为市、交易而散的集市贸易时代,产品出售者都是摆摊贩卖的,沒有铺面,所以售货的货摊也叫「肆」,如:《論語·子张》「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莊子·外物》「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肆」最初指的是各种摊贩,但随着城市商业的兴起,有房屋门面的商店逐渐发生,但在名字上依然因袭了「肆」这个传统称谓,如:《漢書·王吉传序》「严君平卜筮于成都市,裁日阅数人,得百钱足自养,则闭肆下帘而授《老子》」;《尉缭子,武议》「贾不离其肆宅」。「肆」是古代商店摊贩的通称,所以有「酒肆」、「茶肆」、「书肆」、「食肆」之类的称呼。 廛(chán),《說文》「一亩半也,一家之居」。「廛」是都邑中的建房的空地、宅基地;是都国中的闾里内的土地的再划分,《周礼·地官·载师「以廛里任国中之地」,郑注「廛民居之域也」。一亩半是当时一般的面积,如:《孟子·滕文公上》「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注「廛,居也」;《荀子·王制》「顺州里,定廛宅」,注「廛谓市内百姓之居,宅谓邑内居也」。商业发展之後,都国中都设有固定的市场,市中画分出固定的经营区,经营者可以租地设摊或设店,这些在市内画定的空地也称「廛」。在市廛内所建的商肆和货仓因之也称「廛」,《玉篇》「廛,市邸也」,《集韵》「市物邸舍」。《孟子·公孙丑上》「市,廛而不徵,……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廛而不徵」是只收地皮税、设施税,不徵货物税;《周礼·地官、廛人》「廛人掌敛市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人于泉府」,「廛人」就是市场管理员,他掌管收房屋税(布)、货物税(总布)、印花税(质布)、罰款(罰布)、地皮税(廛布)。正因为「廛」是设肆之地,所以「廛」连带地也可以表示「肆」,如:班固《西都賦》「阗城溢郭,旁流百廛」;《宋書·谢庄傳》「贵戚竞利兴货廛肆者,悉皆禁制」。不过「廛」究竟是设「肆」之地,本身不等于「肆」,所以只能偶尔连及,不能成为店的专称,不能说「茶廛」、「酒廛」;因为「廛」是「市」的空地的再划分,是「市」的构成部分所以「市廛」倒是经常结合使用的,如:谢灵运《山居賦》「山居良有异乎市廛」;文同《西岗僦居》「西岗颇幽僻,爱此远市廛」。 店,《玉篇》「反爵之处,或作坫」。「店」最初作「坫」,是古代放置酒器的土台;商业发展之後,摆放货物的台子也称作「坫」,连带而及,列物出售的商肆也称「坫」了,字分化为「店」。《集韵》「停物舍也」,《正字通》「肆也」。「店」可能是从「苦」分化出来的;陈列出卖货物的地方称「肆」苦盖堆放货物的设施称「店」:《中华古今注,都邑》「肆者,所以陈货鬻之物也;店者,所以置货鬻之物也」。因为「肆」、「店」相关,只有前後之别,所以「肆」有时也称为「店」,如:《南齐書·刘休傳》「明帝令休于宅後开小店,使王氏亲卖扫帚、皂荚以辱之」;《乐府诗集,读曲歌》「家贫近店肆,出入引长事」。另外,古代客馆称「邸」,後来因为「邸」多用为诸侯的客馆,所以「邸」进而表示贵族显官在京的住宅。存储商品批发零售的店」,同时也是来往商客、顾主停歇之处,带有商家旅馆的意思,後来专门接待来往商贩旅客的客舍就借用「店」来称呼了。「店」在这个意义上多指客店,《正字通》「旅舍为店」。如:项斯《晓发昭应》「旅店开偏早,乡帆去未收」;岑参《汉川山行呈成少尹》「山店雲迎客,江村犬吠船」。因为旅店多附设饭馆、茶馆,所以饭馆等也多称「店」,如:《封氏闻见记,饮茶》「自邹、齐、沧、隶渐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苏轼《道上见梅花》「野店初尝竹酒,江雲欲落豆楷灰」。「店」与「肆」相关,而且旅店、饭店是数目最多、最普遍的经营项目,所以「店」逐渐普及,以至排斥了通用的「肆」,成为商店、客店的通称。 「铺」(鋪),古代大门上用以叫门的衔环的底盘,多作兽头形,名曰「铺首」,如:何晏《景福殿賦》「青琐银铺,是为闺闼」;《漢書·哀帝纪》「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小爾雅·廣詁》「铺,布也」,「铺」表陈列、布设义是借作「布」、「敷」的缘故,如《礼记·乐記》「铺筵席,陈尊俎」。当「铺」的陈布义排斥了古老的「肆」之後,由陈列得名的商「肆」义也就逐渐为「铺」所取代了,《韵会》「铺,卖肆也」。如:张籍《送杨少尹赴凤翔》「得钱祗了还书铺,借宅常时事药栏」;《舊唐書·食货志》「若一家内别有宅舍店铺等,所贮钱并须计用在此数」。「铺」因为较「店」为後起,而且是从摊贩义发展出来的,所以「铺」经常指经营规模较小商店,字亦作「舖」。 【行帮】 「行」(hang),原指道路,後引申出行列义,如《楚辞·九歌·國殤》「凌余阵兮躐余行」。古代都邑中有集中的贸易市场称「市」,在「市」内出售同一类货物的商贩、店肆集中排列在同一区域,所以也叫做「行」,如《长安志》「[东市有]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物,皆所积集」;如「米行」、「肉行」、「炭行」、「布行」。这种「行」原是市场管理者为便于管理而组织的,但久而久之,「行」就成为同业者的组织,成为商业中的行会,行有「行老」,如《東京梦华录,雇觅人力》「凡雇觅人力、幹当人、酒食作匠之类,各有行老供雇」。为了使人易于辨认,各行在衣服上都有特殊标记。「行」是个垄断性组织,同业称「同行」,不同业称「外行」(後亦指不懂业务)。 「帮」(幫),原指鞋帮,後引申为从旁相助义,《正字通》「凡事物旁助者皆日帮」。如:宗泽《乞回銮疏》「凡勤王人,例遭斥逐,未尝有所犒赏,未尝有所帮助」。作为名词为相互帮助而结成的小团体也叫「帮」,如:《東华录》「东路巨盗二帮来投」;《六部成语,户部,帮船,注解》「多数之船集结为一队谓之帮船」。在商业行会中也因地区的不同结成不同的「帮」,如「山西帮」、「河南帮」,他们之间相互借贷,协商价格,合力对外。「行」和「帮」都是同业人员为维护自身利益结成的团体,但是「行」是从经营的业务划分的,「帮」则经常是由共同地域的人或有共同目的的人组成的结合体,它们之间有包容关系。 二三、度量 【度量衡权】 《書·舜典》「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同律度量衡」的意思是使声律和计量物体的各种器具和单位齐同一致。 分开来说,「度」是衡量长短的工具和单位的统称,郑玄注《书》时说「度,丈、尺也」。「丈」和「尺」就既是度量的单位,也是度量的工具。《漢書·律历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这是侧重「度」为长度单位的总名说的;《孟子·離婁上》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国之所存者,幸也」,这裏的「度」是指各种衡量长度的工具说的。 「量」是计算容积的器物和单位的统称,所以在上述的同一注,郑玄说「量,斗、斛也」。「斗」、「斛」同样既是量具,又是量的单位。《漢書·律历志》「量者,禽(yuè)、合(gě)、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这裏侧重的是单位;《左傳·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这是记齐国田氏有名的大斗出小斗进的事的,这裏的「量」就指衡量容积的各种工具。 「衡」经常指工具,所以郑玄注说「衡,称也」。先秦时代沒有杆秤,「衡」指的是天平。作为度量单位,古代常用「权」(權)。《漢書·律历志》「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所谓「权」,就是现代说的天平的砝码,杆秤的秤砣。因为秤这种工具构成複杂一些,所以量度的工具和单位也不是统一的。今天,「衡」则既指工具又指单位了。 「度」、「量」作为计量的工具与单位的名称都是由动词转化来的。 「度」最初指测量长度。《左傳·隐公十一年》「山有木,工则度之」《孟子·梁惠王上》「度;然後知长短」,枚乘《说吴王书》「寸寸而度之,至丈必过」:其中的「度」都是计量长短的意思。成语「度德量力」、「以己度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度」,也是衡量的意思,不过是在对象方面扩大了而已。动词「度」,读duo。由测量的行为变为测量的工具和单位的名称,这是类概念产生的通例的一种。「量」最初也指测定体积。《荀子·宥坐》「[水]主量必平,似法」《礼记·曲礼上》「献米者,操量鼓」疏「量,是知斗斛之数;鼓,是量器名也」,《淮南子·诠言》「量粟而春」:其中的「量」都是动词。成语「车载斗量」、「量力而行」、「量体裁衣」中的「量」也都是动词,读liáng。「量」也是由度量的行为变为度量的工具和单位的。「衡」除多借为「横」外,多半都当名词用,表示车辕前的安置车轭的横木,或者天平上的横杆,用作动词的很少,「衡情度理」、「衡量得失」等用法都比较後起。衡量轻重古代一般的是用「权」,所以《国语,周语》说「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孟子·梁惠王上》说「权,然後知轻重」。 在「度」、「量」、「衡」三者间,长度单位应该是产生得最早的。因为人身体上的手、脚,以及迈开的双腿、展开的两臂,都是最自然的长度标准;而衡量重量和容量则常要借助于其他的工具或器具才能进行。正因为「度」最古老,因而由「度」产生的引申义就特别多。这些引申义,作为名词,多和标准有关:把「度」比喻作社会行为的标准,就是制度、法度的意思,如《左傳·昭公三年》「公室无度」,《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贵贱不,所谓度也」;把「度」比喻作衡量行事的最後标准,就是程度或限度的意思,如《左傳·昭公三年「饮酒无度」,《国语,周语》「用物过度,妨于财」;把「度」比喻作对人、对事的标准,就是气度、度量的意思,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有大度」,《後漢書·袁绍傳》「外宽雅有居度」;把「度」比喻作举止行为的标准,就是风采、风度的意思,如《戰國策·燕策》「卒起不意,尽失其度」,《後漢書·窦融傳》此子之风度」。 「量」是衡量容积的,因而它在抽象的意义上多比喻人对人、对事的容纳、容忍程度,这就是所谓气量、肚量,如杜甫《最能行》「此乡之人气量窄,误竞南风疏北客」。 「衡」很少用于抽象意义。「权」用于抽象意义主要有二。其一是权柄、权势义,这是由称锤或砝码在称量物品时有举足轻重作用引申出来的,如:《韩非子·扬权》「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杜甫《冬狩行》「况今摄行大将权,号令颇有前贤风」。其二是权变、权诈义,这是由称锤或砝码要随所称之物而增减、移动引申出来的,从积极方面说,它可以比喻从实际情况出发,灵活地运用原则,这就是变通、随机应变的意思,如:《公羊传·桓公四年》「权者,反于经然後有善者也」;《孟子·離婁下》「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从消极方面说,它可以比喻毫无原则地玩弄手段,这就是搞阴谋权术,如:《戰國策·趙策》「权使其士,虏使其民」,《荀子·王制》「权谋倾覆之人退,则贤良知圣之士案自进矣」。 【尺咫寸丈】 这一组词都是长度单位。 人类最初发生测度长短的要求时,不可能规定统一的尺度,因之,手和两臂就成为衡量时最自然的单位了。《說文》「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这是完全正确的。 长度的基本单位是「尺」。「尺」的古字形象张开拇指与中指进行度量之形,一尺就是现代说的一,所以《孔子家语》说「布手知尺」。《易·繫辭》「尺蠖之屈,以求信(伸)也」,「尺蠖」就是俗名叫做量天尺的那种绿色小虫,因为它在爬行时,先头尾并在一起,身子隆起,然後探向前去;它的一屈一伸地前进和人用手度量长度相仿,所以才叫「尺蠖」。布手的长度因人而异,为了精密就需要制定有客观标准的长度计。中国在殷周时代已经进入使用标准器的时代了,这种标准器是沿袭布手的长度和名称的,所以还是叫「尺」。《論語·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六尺之孤」并非身高达两米的孤儿,长得那样高大就用不着托孤了,所以刘宝楠正义说「以古六寸为尺计;当今三尺六寸」,是一米二、三的孩子。六寸多约当现代一拃之数,可见最初的「尺」是模仿手的。 咫(zhǐ),《說文》「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这个解释是不对的,人们不会根据男人的手和女人的手立两个长度标准的其实,「咫」就是「尺」。「尺」成了标准器的名称之後,布手量长短的习惯依然保留着,久而久之,两者在名称上发生了区别的需要,于是尺度称「尺」,布手的拃就叫「咫」了。「尺」和「咫」是同源的分化词。「咫」和「尺在表示长度上脱节也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随着实物地租的发生,随着剥削者加大剥削量的贪欲的增加,「尺」像其他量器一样,变得越来越长,随着尺码的加长,「尺」和「咫」的长度差也就渐次增大了,到许慎生活的时代,「咫」只相当于当时「尺」的八寸了。为了弥补这种长度上的差距,于是产生了「妇女手长八寸谓之咫」的附会。 在有记载的年代,标准器的「尺」已经通用,所以「咫」很少单用,常常和「尺」连用。《左傳·僖公九年》「天威不违颜,咫尺」《淮南子·原道》「终日行不离咫尺,而自以为远」:「咫尺」连用表示距离近;《国语,鲁语》「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列子·汤问》「其剑长尺有咫」:「有咫」就是「又咫」,多一拃。 「尺」下的单位是「寸」,《淮南子·原道》「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寸」最初同样是和手相关的。《大戴礼,主言》「布指知寸」,这是说「寸」相当于一扁指;《說文》「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这是说人手到寸口处的距离是一寸。两说在长度上并不矛盾,但就起源上讲,似以前者为胜。因为用指的宽度表长度合于自然的习惯,现在还常用幾指宽来表长度。「寸口」叫「寸」,是因为它恰在手後一寸处的缘故:《脉经》「从鱼际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日寸ロ」。古「寸」象侧视的手,于手指处加一点作指示符号,这个点所指的应是一个指头。手的长度大致相当于十指并排的长度,这也可以连带解释为什么中国的长度单位始终是十进位的,而容积和重量单位最初就不是十进位的:其原因就在于一「尺」(拃)的长度大体上等于十指并拢的宽度。 「尺」以上的单位是「丈」。《六书正讹》「丈借为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日丈人」,这是把关系弄颠倒了。不是借「丈」为「杖」,而是「丈」是古「杖」字,它最初象以手持杖之形。用「丈人」称老人,是因为老人持杖而行的缘故;称成年人为「丈夫」是因为身材高度和老人所持的杖差不多少的缘故。拐杖是老年人所经常扶持的,因此它也成为测量长度大的物体的工具。《左傳·襄公九年》,「火所未至……,蓄水潦,积土涂,巡丈城,缮守备」,疏「[巡丈城]巡行其城,以丈度之,故云丈城」,城的周长量大,所以以「丈」度之。「杖」是习惯上的测长用具,在产生标准器以後,「丈」就成了「尺」的上一层的单位了。《說文》「丈,十尺也」。 在先秦,长度的标准单位只有「寸」、「尺」、「丈」三者,它们都是十进位的。汉以後,「寸」下增「分」,「丈」上添「引」,《漢書·律历志》「黍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分」是以黍作为标准的,「引」是用竹条做的,「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八分、长十丈」。这两个单位的增加,是测量从广大和精细这两方面要求提高的结果。 古代应用的单位只有上述五度,至于「厘」、「毫」、「丝」、「忽」、「微」等单位的命名,都是数学家作为计算单位定的名称,实际很少使用,如《孙子算术》「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秒,十秒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这些数字专名,到了宋代,「秒」被换成「丝」,于是「厘」、「毫」、「丝」、「忽」这些十退位的单位就沿袭下来了。 转引《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所附矩斋《古尺考》的历代尺度比较表(用实物测定)如下: 【寻常仞】 「寻常」,《字汇》「庸常也」。「寻常」是平常、普通、常见的意思,这是唐代以後的用法如杜甫《丹青引贈曹将军霸》「即今漂泊干戈际,屡貌寻常行路人」;刘禹锡《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人寻常百姓家」。 汉魏以前,「寻」、常」都是表长度的,如:《左傳·成公十二年》「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争夺丈把土地)以尽其民」;《莊子·天运》「以舟之可行于水也,而求推之于陆,则沒世不行寻常」;《史记·李斯列傳》「布帛寻常,庸人不释」;贾谊《吊屈原賦》「彼寻常之污渎兮,岂容吞舟之鱼」。寻(尋),《說文》「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人张开两臂的长度叫「寻」,在汉代相当于八尺。《左傳·哀公十一年》「公孙挥命其徒曰:人寻约,吴髮短」,意思是每人要带上一寻长的绳子,因为吴人头髮短,割下的首级拴不住,要用绳子穿起来;《淮南子·齐俗》「深溪峭岸,峻木寻枝,猿狖之所乐也」,「寻枝」就是长八尺的树枝。 常,《小爾雅·广度》「倍寻谓之常」,「常」是两寻。《周礼·考工記·卢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车戟常」就是车戟长两寻,「常有四尺」就是两丈;《釋名·釋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因车战要用长戟,长戟长一丈六尺,合于一「常」,所以也叫「常」。 「寻」和「常」都是自然的长度单位,这和开手为「尺」,横过手指为「寸」是一样的,都是「以人体为法」的,所以《孔子家语》说「布指为寸,布手为尺,舒肘为寻」。这种自然的长度单位在春秋、战国的早期还很通行。《詩·鲁颂·宫》「徂来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都是把「尺」和「寻」直接连起来的。後来标准器的「尺」、「丈」系统逐渐淘汰了「咫」(拃)、「寻」系统,所以汉以後「寻」、「常」等就不用作标准单位了。 和「寻」、「常」有关的还有一个「仞」,如《莊子·田子方》「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列子·汤问》「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仞」是用来表示高度或深度的。《說文》「仞,伸臂一寻」,可见,「仞」就是「寻」,两臂横展的长度叫「寻」,两臂上下伸的高度叫「仞」。关于一「仞」的长度,说法不一,有说八尺的,有说七尺的,有说五尺六寸的,有说四尺的。段玉裁注《說文》主张「仞」当为七尺,他说「仞必七尺者何也?同一伸手度物,而广、深用之,其势不得不异。人长八尺,伸两手亦八尺,用以度广,其势全伸而不屈;而用以度深,则必上下其左右手,而侧其身焉。身侧胸与所度之物不能相摩,于是两手不能全伸而成弧之形。弧而求其弦以为仞,必不能八尺,故七尺日仞,亦其势然也」。段氏的解说虽为一般人所接受,但是它有个弱点,就是这种解释说明不了「仞」的来源。 衡量高度或深度用「仞」还得回到人们用自身各部的长度度量客观事物这一点上来。现代说到高度或深度时,如不用标准单位而用习惯说法时,还常说「那墙有两人高」,「水有三人深」。这种用人的身高来衡量物的高或深,其实是沿用了中国古老的风习。「仞」其实就是「人」,「人」的身高大体上相当于展开双臂的宽度,相当于「寻」,所以许慎解作「仞,伸臂一寻」,「百仞」就是「百人高」,「十仞」就是十人高。最初「仞」应该是径直写作「人」的,後来为了区别才加「刃」表音以区分常用的「人」和表高度的「人」,这样就形成了从「人」、「刃」声的「仞」了。至于对「仞」的高度的解释不一,正反映了不同时代所用的标准尺度换算成习惯单位时有很大出入。时代越早,标准尺越小,「仞」换算的「尺」数就越大;反之,时代越晚,标准尺越长,换算的尺数就越小,这是必然的。换算的尺数的差异,正反映「仞」始终是表示人」的平均身高的,明白这点,「仞」的说法不一就迎刃而解了。 【武跬步里】 《国语,周语》「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步」、「武」和「尺」、「寸」都是表示长度的,不同处在于:度物用「尺」作为基本单位;度地用「步」作为基本单位。这是由于度物适宜于用手量,度地适于用步量的缘故。 「步」作为长度单位古代指两脚各迈动一次的距离,不像现代,指行进中两脚间的距离。两脚间的距离古代叫做「跬」(kuǐ),不叫「步」。《小爾雅·广度》「跬,一举足也,倍跬谓之步」;《集韵》「(即跬),《說文》:半步也;《司马法》:凡人一举足曰跬,……两举足,步也」。两「跬」为一「步」,所以「跬步」常常连用,如《漢書·叙傳》「进不跬步,退伏其殃」。「跬」也写作「蹞」、「顷」,如:《荀子·脩身》「故蹞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礼记·祭义》「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注「顷与跬同,计半步」。 武,《爾雅·釋训》「迹也」,「迹」就是脚印。《詩·大雅·生民》「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帝武」就是上帝的脚印;《楚辞·离骚》「忽奔走以先後兮,及前王之踵武」,「及先王之踵武」就是紧跟先王的脚印走的意思。「武」指脚踪,也指脚的长度,如:《後漢書·臧洪傳》「相去步武而趋舍异规」;《礼记·曲礼上》「堂上接武,堂下布武」,注「[武]中人之迹尺二寸」。 「跬」和「武」虽然和「步」有关,但在古代都不作为长度单位来使用,用为长度单位的是「步」,如:《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又《万章下》「由(犹)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每「步」的长度和「尺」换算时,各时代因尺大尺小而不同。《礼记·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史记·秦本纪》「六尺为步」;《舊唐書·食货志》「五尺为步」。 「步」以上的长度单位是「里」,如《莊子·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里」这个长度单位是由田制决定的。战国以前实行的是井田制,据《漢書·食貨志》说,「古者建步立亩,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井田制是氏族公社时期残留下来的田制,为了分配的平均和轮换种植的便利,田都画分为豆腐干形的方田,大小一致,每块方田叫做一「里」,「里」的各边为三百步。因为井田制的长期推行,长度固定,习惯上就把「里」也作为长度的单位了。《穀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日井田」。 附带说一下,人们的居住单位也叫「里」,现在「乡里」、「邻里」、「故里」等等还连用。这是因为古代居住区也是经过规划的,各群房屋之间用「巷」分割开来,其形状类似井田,因而也称这种聚居点为「里」,如:《礼记·曲礼上》「里有殡不巷歌」;《墨子·号令》「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于)里巷中」。 【弓亩顷】 「弓」原本是射远的工具,《正字通》「弓,揉木而弦之以发矢」。如:《墨子·非儒下》「古者羿作弓」。「弓」後来也作为测定土地面移的单位如《度地論》「二尺为一肘,四肘为一弓,三百弓为一里」。 度量土地的面积的最小单位最初用「步」,「步」既是长度单位也是面积单位。《礼记·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平方起来,「步」就成为表示地积的单位了。《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注「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六尺为步」是按战国後期和秦汉时代的尺度换算的;到了唐代,由于尺的增大,「步」、「尺」的换算就变为「五尺一步」了;「步百为亩」,是说纵百步,横一步的面积,不是百步的平方。 像「尺」最初指布手的距离,後来发展为标准器的名称一样,「步」也因为它的长度因人而异,在要求长度准确、统一的时代就出现了用客观的标准器代替自然单位的需要。《仪礼,乡射礼》「侯道五十弓」,疏「六尺为步,弓之古制六尺,与步相应」:「侯道」就是射箭的箭道,古代行射礼时先要度量箭道,「弓」正好一物两用,既作为射具,又作为度器使用;「弓」的长度大体上和「步」的长度相应,在社会上需要标准器的时候,人们就很自然地把用来测箭道距离的「弓」推广到测量土地上去了,于是「弓」就成了面积的单位了。逐渐地「弓」和「步」发生了分工:「弓」用以测面积;步」用以测长度。《清会典》「起度则五尺为步,三百六十步为里;丈地则五尺为弓,二百四十弓为庙」。当然,随着「弓」的用途的殊异,作为射具的「弓」和作为度器的「弓」的形制也就产生了分化了。 「步百为亩」这是实行井田制时代的亩制:《漢書·食貨志》「古者建步立亩,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如前所述,「步百为亩」是指百步的累积,不是指百步的平方。亩制的变化,是从商鞅佐秦孝公变法时开始的。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为扩大耕地面积,适应耕作的进步,将「亩」制扩大为二百四十步。此後「亩」制经汉至清,基本上沒有变更。 「里」指井田制时期的方田。《穀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这裏说的三百步是指三百步的平方。 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古代适用的田地单位也不适应了,「里」太大,「亩」太小,出卖、划分都不方便,于是在「亩」和「里」之间产生了「顷」这个单位,而「里」作为田地单位後来逐渐被淘汰了。《淮南子·泰族》「九州不可顷亩也,八极不可道里也」,《史记·淮南衡山列傳》「僵尸千里,流血顷亩」:「里」和「顷亩」变为分别指长度和面积的单位了。 《說文》「顷,头不正也」。《詩·周南·卷耳》「采采卷耳,不盈顷筐」,「顷筐」,就是斜口的筐:可见「顷」有倾斜、不规整的意思。在井田制时代,在井田之外开垦的私田,常常是不规整的,这些不规整的私田,在当时叫「畸」。在开井田、破阡陌之後,这种不规整的田大大增加,于是「顷」就由不方正的田亩的意思,随土地买卖产生小单位名称的需要,变为土地面积的单位了,「顷」和「畸」是一音之转,它在秦汉之後广泛应用开来。《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注「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玉篇》「顷,百亩田」。可能「顷」的面积有个演化过程,不过习惯上都是把「顷」作「百亩田」来用的。 古今田亩比例,现在还不太清楚。大致说来,井田制时期,一亩相当于今亩一分多,秦开阡陌变大亩之後,一亩相当于今亩七分多;唐以後合升 A 石识 一亩相当于今亩九分左右。 【合升斗斛石钟】 衡量容积最初也是利用人体所提供的可能性的。《小爾雅·量》「两掬谓之升」:《孔丛子》「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所谓「掬」就是合两手的容量,就是一捧;这反映了在运用各种量具之前,习惯上曾经用手作为衡量容积的单位。不过「掬」的大小因人而异,因张敛的程度而异,很难做为客观标准,因此史籍上所见的容量单位,都来自日常应用的各种器物。这样一来,器物的名称就转成容积单位的名称了。 春秋、战国时代,政权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容积单位也各成系统。影响较大的有两系。东方的齐鲁等诸侯国用的是「升」、「豆」、「区」、「釜」、「钟」(锺)的系统。《左傳·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日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这说的是齐量,齐量自「升」至「釜」是四进位的,由「釜」到「钟」是十进位的;陈氏篡齐之前,为取得民众支持一度把由「豆」至「釜」变为五进位,所以「钟」的量增大了。这种複杂的进位制度,最初显然是根据使用的各种器物的实际比例加以整齐化的结果。这一系统秦以後废除了,其中只有「钟」在书面语中还用来表示大的容量,如「书中自有千钟粟」、「禄万钟」等,但这不是实际使用的单位。另一系以周秦为主,用的单位主要是「斗」、「斛」,如《史记·李斯列傳》「平斗斛度量」。这一系统在秦统一後推广到全国,汉代因袭了这一系统并使之完备化了。《漢書·律历志》「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这就是後代因袭下来的「禽」、「合」、「升」、「斗」、「斛」制度。自「合」以上都是十进位的。 古代容积的常用单位是「升」、「斗」、「斛」。 「斗」最初是酌酒舀水的器具,《詩·大雅·行苇》「酌以大斗,以祈黄」,疏「大斗,长三尺,谓其柄也,盖从器挹之于樽用此勺耳」。北斗七星古代所以叫「斗」,正是因为它的分布像酌水勺形:《詩·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说的就是北斗。「斗」由酌酒、量酒的工具变为测量容积的器物是很自然的。 「斛」(hú)是「斗」的上位量器,《仪礼,聘礼》「十斗曰斛」。「斗」和「斛」是最常用的单位,所以《莊子·肤箧》说「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 「斛」在秦曾经叫「甬」或「桶」。《吕氏春秋·仲秋》「一度量,平权衡,正钧石,齐斗甬」;《史记·商君列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集解「郑玄曰:甬,今之斛也」。看来「斛」和「桶」形制上是有些差别的,《廣雅·釋器》「方斛谓之桶」;反过来可能圆「桶」就谓之「斛」了。新莽嘉量,「斛」正作圆桶形。 「斛」古代还和「石」通用。「石」原本是重量单位,先秦一百二十斤叫「石」。最初「石」是称带秆的穀物的,一百二十斤带秆的穀子去秆之後重量和一斛粮食的重量大致相当,所以「石」也被挪用来表容积。《史记·淳于髡傳》「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漢書·沟洫志》「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石」与「斗」交相使用。《说苑,辨物》「十斗为一石」;《国语,周语》「关石龢钧」,注「石,今之斛也」。「石」通用于战国时代,在汉代,官阶用「石」表示,实俸则以「斛」计算,如《後漢書·百官志》「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用「石」表「斛」,在宋以前是重量单位和容积单位在一定时期的交替使用,正常的用法表容积还是用「斛」的,如杜甫《夔州歌十绝句》「蜀麻吴盐自古通,万斛之舟行若风」。实际用「石」作为容积单位自宋始,《正字通》「今制,五斗日斛,十斗曰石」。现代,「斛」已不作为容量单位使用了。 「斗」以下的单位是「升」。「升」最初来自小于「斗」的酌器。《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淮南子·兵略》「夫水势胜火,章华之台烧,以升勺沃而救之,虽涸井而竭池,无奈之何也」:这裏提到的「升」也是酌酒酌水的,而且「升」、「勺」并用,显然是酌器,它来自由运酒器酌到温酒器、饮酒器的「勺」。也有可能上述的「升」都是「斗」字的区别字,「升」是人为地定出的「斗」以下的单位。《漢書·律历志》「古升,上径一寸,下径六分,其深八分」,是很小的。正因为如此,在早期,「升」不是日常使用单位;到战国晚期,「升」才当使用单位来用,如《莊子·外物》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曰:请欲固置五升之饭足矣」,一人一饭就要米五升。 「合」(gé)和「禽」在量度上只有理论上的意义,很少实用价值。《說文》「升十合也。两龠为合,龠容千二百黍」。两「龠」为「合」,「合」两千四百黍,依此推算,「升」当容二万四千黍。 由于计算小数的需要,算术家为「合」以下单位命了名,为便于十进位,取消了「龠」,改用了「勺」:《孙子算术》「六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这些单位,自汉而後,历代无大改变。 古量具有一些保留到了现代,下面转录的是《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附录裏所引用的罗福颐《古量汇考》(未刊)中据实物测定的「历代量比较表」,供参考。 【衡称秤】 衡,《說文》「牛触,横大木,从角从大,行声」,为防止牛触人或牛相斗横绑在牛角上的木头叫「衡」,《釋文》「衡,辕前横木,缚轭者也」:两者中《釋文》的解释近是。古代服牛驾犁拉车时,总是在辕前绑上一根横木,横木两边搭在牛颈上,这根横木叫「衡」,现代西南的少数民族还残留这种习惯,就是所谓二牛抬杠。驾车改用马以後,因为马脖子无法直接驾「衡」,所以在「衡」上加马轭,以扼马颈。《論語·卫灵公》「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淮南子·修务》「掩以衡扼,连以辔衔」:其中「衡」都指车衡。《說文》说「衡」从角从大,这是对字形的误解。角下之大,应是「衡」下缚轭之形,不是大小的大,字属象形。「衡」古代经常用作「横」如:《詩·齐風·南山》「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孟子·梁惠王下》「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最初的秤是天平,因为天平是应用杠杆原理衡量重量的最直接的方式,这已被考古发掘多次证实了。天平的横杆与车辕的横木相似,二者也都需要平衡,所以把天平的横杆也叫做「衡」。《漢書·律历志》「衡,平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 「称」(稱)也写作「爯」、「偁」。最初是动词。《說文》「爯,并举也」「偁,扬也」「称,铨也」:这三个字互有分工,也经常通用,多写作「称」。《書·牧誓》「称尔干,比尔戈」的「称」,即「偁」「称尔干」是提起或举起你们的盾的意思。把两件东西同时提起,掂量比较它们的轻重叫「爯」,这是最原始的测重法。用天平进行称量的行为也叫「称」,这就是《說文》说的「铨也」,如:《礼记·月令》「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楚辞·惜誓》「苦称量之不审兮,同权概而就衡」。 「称」从提、扬、举的意思引申开来,用在人事上产生推崇、推荐,赞扬等义,如:《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国语,周语》「君子不自称也」。用在行为上「称」就产生称说、称道的意思,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卜偃称疾不出」,成语「拍手称快」、「称孤道寡」等。用在事上「称」就产生采取某种行动的意思,如:《礼记·月令》「[孟春之月]不可以称兵」,「称兵」即举兵,采取军事行动;《孟子·滕文公上》「又称贷而益之」,「称货」即告贷,采取借债的办法。称(称)从并举的意思引申开来产生双方对称,两两相副的意义,所谓「如鉴之应,如衡之称」(贾谊《新书》)。《荀子・礼論》「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注「称谓各得其宜」,《論衡·问孔》「于彼则礼情相副,于此则恩义不称」:这就是现代对称的「称」,读chen。「称」从铨衡轻重的意思引申为用以铨衡的工具的名称,变为名词,如:《诸葛亮集》「我心如称,不能为人低昂」;《法苑珠林》「摩伽陀国法,若犯罪者,不加拷掠,唯以神称称之。以物与人相似者置称一头,人处一头,两头衡平,即以符系人颈上。若人无罪,即称物头重;有罪则物头轻,据此轻重科罪」。 天平古无专名,它的秤杆叫「衡」,它的砝码叫「权」如:《韩非子·有度》「权衡悬而重益轻」;《莊子·肤箧》「为之权衡而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孔颖达说「称上谓之衡,称锤谓之权」。「称」是合权衡而称的总名,所以《集韵》说「称,权衡也」。 用移动秤砣代替更换砝码,使砣和所称之物平衡,根据秤星确定重量的杆秤,现在还难以确定在何时发明。汉代的「权」有的重达一百二十斤,显然还不是杆秤。上引唐代的《法范珠林》裏说的秤也是指天平。最早提到「秤星」的是贾岛《牛山诗》「凿石养蜂休买蜜,坐山秤药不争星」。《宋史·艺文志》「载有唐昧《秤星经》三卷」,可见杆秤最迟在唐代已经产生。这种新式的杆秤,沿袭了天平的名称,也叫「称」。 「秤」是「称」的异体字,《集韵》「称,俗作秤」。如:《三國志·魏书·邓哀王冲傳》「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秤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范成大《两头纤纤》「两头纤纤小秤衡,半白半黑月未明」。 【权铨锤】 权(權)《說文》「黄花木也」。「权」是一种树的名称,这个意义很少使用,它经常被借用来表示天平的砝码。战国、秦汉时代砝码大致分五种,就是「铢」、「两」、「斤」、「钧」、「石」,这叫「五权」,如:《戰國策·秦策》「商君为孝公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漢書·律历志》「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 「权」在使用过程中,权力、权势、权变、权谋的意思逐渐占据绝对优势,在汉代,尤其是东汉时代,人们另造了个「铨」(銓)字来表示砝码石钧镒斤两钱锱铢 《淮南子·齐俗》「夫挈轻重不失铢两,圣人弗用,而县(悬)之乎铨衡」,《後漢書·第五伦傳》「伦平铨衡,正斗斛」:「铨」指的就是「权」。 「铨」在使用中有时扩大开来指整个测重的工具:《廣雅·釋器》「称谓之铨」;《漢書·王莽傳》「考量以铨」。作为动词用时,「铨」也有量度的意思:《廣韵》「铨,量也,度也」。 「权」和「铨」,在表示砝码上是古今字。作动词用时:「权」侧重在衡量得失;「铨」侧重在衡量人材。《淮南子·主术》「任轻者易权」,注「权,谋也」:这是用砝码的测轻重,比喻临事时谋画得失、做出决断。《三國志·吴书·孙登傳》铨简秀士」,《晋书·张骏傳》「冒险远至,宜蒙铨叙」:「铨简」、「铨叙」、「铨衡」、「铨别」等经常连用,这是由测定轻重引申来比喻选拔人材,决定顺序。《六部成语订正,吏部》注解「铨衡」时说「即选用官员法度,言其铨选如权衡之平均而无所偏颇也」,解得很切实。 「锤」(錘)也指「权」,《廣雅·釋器》「锤谓之权」。称「权」为「锤」,是因为称量重物时,所用之权悬于天平的一边的缘故,所以《博雅》说「权谓之锤,其形垂也」。「锤」在汉代还是方言,《方言》「锤,重也,宋鲁曰锤」。後来「锤」普及开来。在使用杆秤後,秤砣就专称「锤」,不用「权」和「铨」了;「权」、「铨」是靠它们的引申义流传下来的。 【石钩镒斤两钱锱铢】 测重最初当是用手,《說文》「爯,并举也」,「并举」就是同时提两物,掂量其轻重的意思。正因为测轻重用手掂量,所以後代衡器也叫做「称」。 产生测重的客观单位恐怕要比长度和量度单位晚,因为长度和量度只要确定标准器物就可以了,重量的测定还需要发明权衡的工具。 重量单位的产生大致也是在春秋战国之时,它是随着实物地租和金属货币的使用而发展起来的。先秦应用的重量单位主要有「钧」、「石」和「铢」、「锱」、「镒」、「斤」如:《礼记·月令》「正钧石,角斗甬」;《礼记·儒行》「[儒]砥砺廉隅,虽分国,如锱铢」。 「钧」、「石」和「锱」、「铢」等显然是两个系统。「钧」、「石」经常在称量粮食及其他重物时使用,如:《墨子·号令》「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孟子·梁惠王上》「有復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镒」、「锱」、「铢」字皆从「金」,也主要和测金发生关系,如《孟子·梁惠王下》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斤」既用于测金,也用于测其他物品,如:《墨子·号令》「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赵王使使者视廉颇尚可用否。……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钧石」和「镒锱铢」之间很少连用,其中间单位常用量度表示,如《墨子·备城門》「瓦石重二升以上」,用「升」表重量。把「钧石」和「铢」等统一为相续的单位是秦汉以後的事。 经过秦统一度量衡,确定使用的重量单位有五,《漢書·律历志》把它们叫做「五权」,这就是「铢、两、斤、钧、石」。它们的进位关系是:「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钧四为石」,其中增加了「两」去掉了「镒」。 「龠」(yuè),《說文》「乐之竹管」。「禽」是用以确定音律的。汉代也用它作为确定度量衡等计量单位的标准。《漢書·律历志》就是用「禽」的长度来标定尺的长度,用「禽管」能容的黍作为量度单位,用「禽管」所能容的黍的重量作为标定重量的单位的,这样就把度量衡都用「龠」统一起来。「龠」能容黍一千二百颗,相当于十二「铢」。 「铢」(銖,zhū)是重量中最小的应用单位,起源不详。战国时,「铢」显然和天平的最小的砝码相当,汉代用「铢」和黍换算。《說文》「铢,权十累黍之重也」;即十黍之重为「累」,「十累」为「铢」。先秦,「铢」以上的单位是「锱」(錙,zi),《說文》「六铢也」,一说「八铢为锱」。秦以後,废除了「锱」这一单位「锱铢」连用只用来表示数量微末,如白居易《東南行》「时情变寒暑,世利算锱铢」。 「两」(兩)在先秦不用作重量单位,而用来称呼两两成对的事物。《墨子·备城門》「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门两扇相对,所以用「两」。汉代用「两」来填补「斤」和「铢」之间的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所以称「两」,是因为它是两龠」之数的缘故。斤,《說文》「砍木斧也」。《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人山林」「斧」是直刃的「斤」是横刃的,像现在的锛子。「斤」所以成为重量单位,可能由于「斤」曾作为标准物用来比较其他物品的重量。古代说的「黄金百金」的「金」,其重量就相当于一斤。汉代,十六「两」为一「斤」;「斤」在中古时代为区别曾借「觔」来写。 「镒」(鎰,y)在先秦曾经用以表示重量,《墨子·亲士》「千镒之裘非一狐之白也」。「镒」显然不是秦所使用的单位,所以秦统一後「斤」行而「镒」废。据古书注解,二十「两」为「镒」一说二十四「两」为「镒」。 「石」和「钧」最初都是称量重物时用的砝码,其中重三十斤的叫「钧」,重一百二十斤的叫「石」。 唐代以後,「铢」被废除,产生一个新的单位「钱」。「钱」最初是农具名,後来成为货币名。圆形带孔的货币叫「钱」,《漢書·食貨志》「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古代的「钱」的重量依「铢」计算,五铢重的叫「五铢钱」,三铢重的叫「三铢钱」。唐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重二铢四累,十枚相当于一「两」。二十四「铢」为一「两」,计算不便,于是唐人习惯上用「钱」和「两」换算。这样一来,「钱」就由货币名称变为重量单位了,一「两」就等于十「钱」了。 「钱」以下的「分」、「厘」、「毫」、「丝」、「忽」,都是挪用长度单位的名称充当的。以前也用过「累」和「粟」沒有通行开。 历代「斤」的重量大致如下表; (上表是从徐州师范学院历史系编《中国历史大事纪年》附录转录的。) 【匹两端束】 衡量布帛用「丈」、「尺」等长度单位;但除此之外,布帛还有自己特有的单位,这就是「束」、「匹」、「两」、「端」。 《漢書·食貨志》「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說文》「匹,四丈」。可见,自周至汉,都把幅面宽二尺二寸(当时的尺)、长四丈的布帛叫做一「匹」;所以广二尺二寸、长四丈,是因为这样的宽窄、这样的长短,刚好给身材适度的人做一套衣服。《淮南子·天文》「匹者,中人之度」。 「匹」是成对成双的意思:《爾雅·釋诂》「匹,合也」;《廣雅・释话》「匹,二也」。《礼记・三年问》「失丧其群匹」,注「匹,偶也」;《楚辞·九章,怀沙》「怀质抱情(诚),独无匹兮」,注「匹,双也」。古代一匹布的存放法,是从两头卷起来,在当中会合,卷成两卷,每卷两丈。两卷相并,成双配对,犹如匹偶,所以叫做「匹」,字也写作「疋」。 布帛一「匹」分两卷,所以「匹」也叫「两」《左傳·闵公二年》「重锦三十两」,杜预注「以二丈双行故名两,三十两,三十匹也」;《周礼·地官·媒氏》「凡嫁女取妻子,人(纳)币纯帛毋过五两」,注「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所以王国维《释币,上》说「古物以两计者如车、如屦。车有两轮,屦有两隻,故皆谓之两。币之称两,亦以其自两端卷合,视一如两,非截一匹为两段也」。这种卷法和叫法都是为取个吉利,因为古人是忌讳奇数的。 《小爾雅·广度》「倍丈谓之端」;《六书故》「凡布帛一丈六尺日端」。按《小尔雅》的说法,两丈为一「端」,则一「端」正是「匹」或「两」中的一卷。《六书故》所说的一丈六尺,当为一丈八尺之误。因为古代布帛有两种规格,普通的长四丈,宽二尺二寸;还有一种「制币」,是广三尺二寸,长三丈六尺的,则「制币」一端应是一丈八尺:《仪礼,既夕礼》「赠用制币」,注「丈八尺曰制币」。《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zhen)」,注「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正反映了「匹」、「两」、「端」之间的关系。 《礼记·杂记下》「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合其卷,是为五两」;《仪礼,士冠礼》「束帛俪皮」,注「束,帛十端」;《左傳·襄公十九年》「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注「五匹为束」:可见,一「束」为五匹或五两,为十端。王国维《释币,上》说「凡物十则束之,如:束修'十艇脯也;束帛'十端帛也」。古代作为礼物赠帛,总是五匹、十端捆扎在一起的,这叫「束」。「束帛加璧」是古代隆重的礼物。 布帛最初的幅宽和长度是因为裁衣方便形成的,到魏晋以後,中原户调也都用绢帛,沒有绢的地方就用缣或布代替。这样一来纺织品的价值就重于用途了。一方面,官府为了加重赋敛而加大尺寸,增加长度,一匹的数目就因时因代而异了。另一方面,布和绢的价值不相等,因而以绢和以布纳户税的量也就不同了。于是「匹」和端」产生了分工:绢曰「匹」,布曰「端」而且长度不一。在魏时,「布」六丈而当匹绢,故绢以四丈为一匹,布以六丈为一端。唐则布五丈而当匹绢,故以四丈为匹,五丈为端(《释币,下》)。至于「束」,本来是先秦送礼时造成的单位,後来这种风俗消失了「束」也就不成其为单位了。 【节段截】 「节」、「段」在表示物体的分隔处上义近,但来源上却大不相同。 节(節),《說文》「竹约也」。「节」源于「结」、「接」,它指两物相交相接之处,竹节即两段竹子的连结处,引申开来物的连接处也都可以称「节」,如:《後漢書·哀牢夷傳》「其竹节相去一丈,名曰濮竹」;《易·序卦》「艮为山,……其于木也,为坚多节」;《後漢書·郭玉傳》「骨节不强,不能使药,三难也」。推之于事,「季节」、「节拍」、「节奏」、「章节」等,也是从其既相区别又相衔接来的。 「段」源于「断」,是古「锻」字。《釋名·釋言语》「断,段也,分为异段也」,《廣韵》「段,分段也」。「段」是从分着眼的,原为整体,断为数截,所断出的部分称「段」,如:《晋书·邓退傳》「挥剑斩蛟数段而去」;张衡《四愁诗,四》「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推而广之文章的「片段」、「段落」,时间、进程的「阶段」,长度的「一段等都可以用「段」了。由此可见,「段」是整体分为部分时的分割单位,「节」是部分连为整体时的连接单位;作为单位是相近的,出发点是相反的。近代物体的一段也称「截」如《朱子语类,性理》「譬若水,若一些子碍,便成两截」。「截」与「绝』同源,也是来自截断使不相连接义,它的抽象程度不如「段」。 二四、文化 【文字书名】 「文」和「字」最初都不指在书面上记录语言的符号,它们指文字是演变的结果。文,《說文》「错画也,象交文」。许慎把「文的本义解释作纹缕,解作色彩的交叉、错杂是对的,说字形「象交文」就不准确了。「文」的更古的字形象人胸前刺有花纹之形。《墨子·公孟》「越王句践剪髮文身,以治其国」,古代「文」字正象文身之形,是「纹」的初文。《詩·秦風·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文茵」指文采斑斓的虎皮茵褥;《山海经,中山经》「雎水,其中多丹粟,多文鱼」,「文鱼」就是五颜六色的鱼。所以,「文」的反义词是朴素无文的「质」。 古人习惯上用间错五采以成「文」来比喻组织文字构成语句、错杂语句构成文章,所以「文」也引申为文辞、文章、文献等等。《論語·述而》「行有馀力,则以学文」,《孟子·万章上》「不以文害辞」:「文」在前一句指文籍,後一句指修饰语句。字既是组织文句的单位,它本身又是用线条和笔画相互错杂组成的,所以古代也把字叫做「文」。《左傳·隐公元年》「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又《闵公二年「[成季]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这裏的「文」都指字。 字,《說文》「乳也」,《廣雅·釋詁》「生也」。「字」最初是孳乳生育的意思。生育是个动词,叫「字」;所生的对象叫做「子」,是个名词。《墨子·节用上》「三年而字子」,「字子」就是生儿育女。引申开来,对幼儿的抚养、保护也叫「字」。《詩·大雅·生民》「诞真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说的就是后稷出生後被抛在小胡同裏,他却受到牛羊的保护;《左傳·昭公十一年》「其僚无子,使字敬叔」,「使字敬叔」就是让她抚养敬叔的意思。 「字」作为名词用,表示滋生出来的对象。比如,人的别名称「字」,所以叫「字」,是由于它是从「名」滋生出来的。把後起的文字叫做「字」,也因为它是由最初的「文」滋生出来的缘故。《說文解字,叙》苍颉之初作書·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後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汉字是以象形文字为基础的,後起的字多半都是在原有的象形文字的基础上组织拼合成的;因为後起字是由象形字孳生的,所以叫「字」。《通志,六书略,六书序》「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谐声、转注,字也」,这种分别大体上是正确的。在「文」和「字」对称的时候:独体的、象形的叫做「文」;合体的用已有的文组合的叫做「字」。 从历史上看,在先秦,「字」一般叫「文」,如《礼记·中庸》「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在文献上,「字」指文字始见于秦始皇琅琊台石刻:「同书文字」。在秦统一前,一些合体的「字」,不论是形声字还是会意字,大体上都是叫「文」的。《左傳·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为武」,又《昭公元年》「于文皿蟲为」:「武」、「蛊」虽然被看成是合体字,但是都叫「文」。汉以後,因为「文」多用于文章、文辞等义,作为书写记号的名称单用时主要用「字」了,如:《輶轩语,语学,通经》「大率字类定于形,字义生于声」;《文心雕龍》「义训古今,兴废殊用。字形单複,妍蚩异体」。「文」作文字解,多在複音词当中,如「文字」、「英文」。在「字」字通行以前,和「文」并用来指字的还有两个词——「书」、「名」。 书(書),最初指书写,也指所写的对象,指文字,如:《韩非子·五蠹》「昔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淮南子·泰族》「苍颉之初作書·以辨治百官,领理万事。愚者得以不忘,智者得以志远」。「六书」就是六种字的意思。名,最初指人或事物的名称,後来把在书面上记录这些名称的符号也称作「名」,于是「名」就兼指文字了。《周礼·春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注「古曰名,今日字」;《仪礼,聘礼記》「百名以上书于策」,注「名,书文也,今谓之字」。 和「文」一样,当专用「字」表示字之後,「书」和「名」放弃了它们的兼差。 【籀篆隶楷草】 这是关于字体的一组词。 籀(zhu)《說文》「该书也」。「籀」本义是该書·与字体无关,如《說文解字,叙》「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使「籀」和字体发生关系的媒介是《史籀篇》。《史籀篇》是秦汉时代的一种识字课本,传说是周宣王太史所编。许慎在《說文叙》裏把「籀」当作周太史的名字;王国维在《史籀篇疏证》裘认为《史籀篇》和《苍颉篇》、《急就篇》等一样,是截取课本的起首两字为名的,并非人名,「史籀」即与「史」有关的人的读本。王国维的结论是对的,小篆成为法定文字以前沒有「籀」书的名字,「籀书」是和小篆相对而言的。《史籀篇》是小篆通行後为整理、阅读历史文献而编的古文字课本,即秦大篆读本,後人就把这种古文字体称作「籀书」了。《学古编》「李斯既作小篆,遂以籀文为大篆」。「籀文」是大篆别名;《法书考》「籀文者,史籀所作也,与古文、大篆小异,後人以名称書·谓之籀文。《七略》:即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壁古文异体,即奇字也。其迹则石鼓文存」:说「籀文」是「史籀」所作,如前所说是颠倒了事实,相反,「太史籀」倒是《史籀篇》的产物;说它与「壁中古文」(六国文字)异是对的,说它的遗迹保留在石鼓文裏也是对的。「籀文」是秦改用小篆之前的文字,其与小篆不同的保留在《說文解字》中的有二百馀字,因为传写讹变,已与石鼓文字有了距离。 篆,《說文》「引书也」。所谓「引书」是指以线条构字。许慎时代用笔画构成的隶书早已通行,为区别,把这种用线条构成的字叫做「篆书」:《說文叙》「及宣王,大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也」;《尚书序疏》「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篆书」是为和「隶书」相区别而得名的,秦汉之前沒有「篆书」之说;「大篆」、「小篆」即秦统一前使用的传统文字和秦统一後为改变七国的「文字异形」而下令统一、简化了的文字,《苍颉篇》、《爰历篇》等就是当时统一文字的读本。 隶(隸),《一切经音义・二十五》「役也」。供役使者称「隶」,如:《左傳·桓公二年》「士有隶子弟」,注「士卑,以子弟为僕隶也」;《漢書·武五子戾太子傳》「江充布衣之人,闾阎之隶臣耳」,「隶臣」指卑贱之臣。「隶书」是从用于胥吏之类的地位卑贱的下级官吏而得名的:《說文叙》「是时,秦烧灭经書·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成役,官狱事务繁,初有隶書·以趣约易」;《漢書·艺文志》「[秦]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徒隶也」;《晋书·卫恒傳》「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書·曰隶字,汉因之。隶书者,篆之捷也」。秦(包括汉初)同时通用「小篆」、「隶书」两种字体,後者是前者速写而产生的趋于笔画化了的简易字。「篆书」是秦的法定文字,它的得名在于「掾」,「掾」是各级政府中地位较高的吏,是书写上行文书的,使用的是法定文字,所以这种法定文字被称作「篆书」;「隶书」是下行文書·施之于胥隶,用的是通用的简化文字,所以叫「隶书」。「隶」在後来被分为「古隶」和「今隶」两种。所谓「古隶」就是早期隶書·各种笔画还沒有充分分化出来的早期隶书和「八分」字;所谓「今隶」指各种笔画已经分化出来的六朝之後的隶書·即後代所说的「楷书」、「真书」。 楷,《說文》「楷木也」,《廣雅·釋詁》「式也」。「楷」原是树名,读jie,被借以表法式、典范义读kǎi,如《礼记·儒行》「今世行之,後世以为楷」。「楷书」、「楷字」最初只是标准书体、规范文字的意思,并不指特定书体。《法书要录,张怀瓘书断上,八分》「[八分]本谓之楷书。楷,法也,式也,模也」,《東观馀论,跋汉太尉刘文饶碑後》「想文饶之高风,玩中郎之妙楷」:「楷书」、「楷」都指标准文字;蔡邕(蔡中郎)是石经的写者,八分字的典范书家。到出锋带钩的今隶通行之後,「楷书」就指今隶了;只是因为把现行正规文字称作「楷字」的时间久了,「楷」才变为与「隶」相对的书体名。 草,《廣雅·釋言》「造也」。创始、草莱初辟也称「草」,所谓「草创」,如《漢書·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文章、文书的起稿也是无所依傍的,所以也称「草」,如《論語·宪问》「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写草稿多用潦草的书法,所以与规范体相对的潦草便捷的手写体称作「草」、「草书」。「草书」是与「楷书」相对的,任何时代的文字,规范体都可以称「楷」,日常书写体都可以称「草」:《說文叙》「秦书有八体:一日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日摹印;六日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这裏的草书就指隶书的草書·所谓「章草」,杜甫《饮中八仙歌》「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张旭的草书就是楷书的草书。其实,各种字体都有「草书」,小篆是草书大篆的重新规范,隶书是草书的小篆的规范化,楷书是草书隶书的规范化。有「楷」(规范体)就必有「草」(手写体)後代的规范体都源于前代的草書·这是字体发展的一般规律。不过通用的狭义的草书就指隶书的草书(章草)和楷书的草书(今草)了。 【椠版牍方札劄牒觚】 汉魏以前,常用的书写材料是竹子和木片。王观国《学林,四,方书》「古人写书者有简、有策、有、有方、有牍、有札、有槧、有版。盖简、策、皆以竹为之。方、牍、札、槧、版皆以木为之」除了「毓」以外,他说的大致是对的。「槧」、「牍」、「版」、「札」都是木质的供书写的材料。 「椠」(槧,qian)源于「契」,最初应是动词,是凿开、锯开木材的意思,作为名词,它就表示的是凿开、锯开的木材,是准备加工为书写材料的素材。《說文》「柔,牍朴也」,「牍朴」就是制做木牍的毛坯;《論衡·量知》「断木为椠,析之为板」,也说明「椠」是制做书写用木板的原始材料,是把原木截成段的产物。有时「椠」的用法和「版」、「牍」相同,这是用原料来代替成品的修辞手段:《西京杂記》扬子雲好事,常怀铅提椠,从诸计吏,访殊方绝俗之语,作《方言》」「提椠」即持牍。印刷术发明之後,因为刻书先要制版,所以也用「椠」表示「版」;「版本」也称「椠本」,宋刻本、明刻本也称「宋椠」、「明椠」。如《東观馀论,跋洛阳所得杜少陵诗後》「此帙所录杜子美诗,颇与今行椠本小异」 版,《說文》「片也」。凡是剖开的成片状的木材都称「版」,所以段玉裁的注说「施于宫室器用者皆曰版」。後来修造制作用的版写作「板」,「版」则专用于书写印刷了。古代记事著书用「简」用「册」,但「简」狭窄「册」须编且不便于制图,所以名册、地图之类一般都写或画于「版」上:《論語·乡党》「式负版者」,孔安国注「负版,持邦国图籍者也」,《宋史·王韵傳》「上所降蕃部版图,得地二千馀里」,「版图」连用;《周礼·司士》「掌群臣之版」《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版」是记名籍的牍版。後来印刷用的底片也称「版」,今天更用以表示印刷的次数和版面了。 「牍」(牘,dú)是专供书写用的「版」《說文》「牍,书版也」。有些记事,一根简就足够了鸿篇钜制就用编简一一册、策—一来写了。如果在不出竹子的地方,或者一根简容纳不下,用幾根简又不便于编成「册」或「策」这时就要根据需要削制一块木版来写了。这种供书写的木版就叫「牍」。「牍」主要有两种用途:一是供官府写公文诉状用,所谓「官司文案曰牍」(《正字通》);一是供书信往还用。《史记·周勃世家》「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漢書·原涉傳》「涉乃侧席而坐,削牍为疏」:这是以「牍」为公事文书的例。《史记·扁鹊仓公列傳》「缇索通尺牍」;《新書·俗傲》「大臣之俗,特以牍书不报、小期会不答耳」:这是以「牍」写信的例。所以後世称公文为「文牍」称书信为「尺牍」(当时写信多用一尺长的木牍,故名)。因为「牍」时常要根据字数的多少临时削制,所以古代办文书的官吏要经常带着刀,这个刀叫「书刀」。书刀有两种用途:一种是把字写错时就在简或牍上把错字削去或刮去重写:另一种是削制简或牍,所以《論衡·量知》说过「断木为椠,析之为版」後,又说「力加刮削,乃成奏牍」;所以古代把专办文书的官吏叫做「刀笔吏」。 「版」、「牍」都是长方形或方形的,因此古代也叫它们为「方」。《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注「方,板也;策,简也」;《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注「方,板也」。 「札」(zhá)是只能容许写一行或两行的窄小的木条换句话说就是木制的简:《漢書·司马相如傳》「上令尚书给笔札」,颜师古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时未多用纸,故给札以书」;《釋名·釋书契》「札,栉也,编之如栉齿相比也」,可见,「札」也可以像竹简一样编起来使用,居延汉简中就有保存完整的编起的木札。 因为「札」狭长窄小,所记无多,所以後代把读书心得,把闻见所及的零碎记录累积成篇的著作称作「札记」,如李慈铭有《史记札記》,陶鸿庆有《读老庄札記》等。其实「札记」就是现在说的笔记、随笔。「札」也写作「劄」,如阎若璩的读书笔记称《潛邱劄記》,赵翼的读史心得叫《二十二史劄記》。当然这种「札记」或「劄记」并非写在木片上的,这样说只是因袭了历史上的名称而已。 与木牍有关的还有一个「牒」(dié)。《說文》「简,牒也」,又「札,牒也」,可见「牒」是竹简、木简的通称。《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司马贞注「牒,小木札也」;《論衡·量知》「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牒」指竹简。由此可见,不论是木头还是竹子,只要加工成薄片就叫「牒」。《漢書·路温舒傳》「取泽中蒲,截以为牒」,这说明,即使是蒲草的葉,裁成简扎之形也可以叫「牒」。所以段玉裁说「牒之言枼也,葉也」,这是就语源说的,简牍窄如莱者称「牒」,它是不问质料的。 「简策」多半和书籍文化发生关系,因为不论是记载历史或写一家之言,都要连篇累牍,非简策不可。「牍」、「札」「牒」等则多用于官府公文,因此多和各种文书的名称发生关系。前面已经说过,官司文案曰「牍」。「札」也是文牍的一种,一般指上官交下级的文書·如《墨子·号令》「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席豫《奉和圣制送张说巡边》「朝荣承睿札,野饯转行旗」。後来公文用语中上官以公文传命总是用「札交」、「札行」字样;上级给下级的委任、训令则用「札委」、「札饬」字样。「札」与「劄」通用,《六部成语,吏部,劄付》注解「上官派委员办事,皆付札文,此文即名札付」。不过「劄」也用于上行公文。《正字通》「劄,牋劄,用以奏事非表非状者谓之劄子」;《归田录》「凡群臣百司上殿奏事,两制以上非时有所奏陈,皆用劄子。中书枢密院事,有不降宣敕者,亦用劄子。两府自相往来亦然」。 「牒」也用于公文。《正字通》「官府公移曰牒」,这是下行文書·如:《晋书·庾亮傳》「随牒辗转」;白居易《杜陵叟》「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膀乡村」。「牒」有时也用于上行文書·如:《唐书·百官志》「下之达上,其制有六……,六日牒」;《正字通》「古人谓讼词曰牒,宋元丰以後,始改讼词为状」。另外,「牒」在古代还经常指谱系,如:《正字通》「天子谱系曰玉牒」;《史记·太史公自序》「维三代尚矣,年纪不可考,盖取之谱牒旧石初文化闻」。在现代词中,「通牒」一词还保留着公文义。不过现代用的「通牒」是通知公文;古代「通牒」、「度牒」之类都是凭证,「通牒」是通行证的意思,「度牒」是和尚的身份证。 觚(gū)是多棱形的木柱,是供儿童习字的木牍,写过後可以擦去重新书写。《急就篇》「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颜师古注「觚者,学书之牍,或以纪事……其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觚者,稜也,以有稜角,故谓之觚」。陆机《文賦》「或操觚而率尔,或含毫而邈然」「操觚」即执觚起草,起草以觚,为便于修改。 【简册策】 我国最古老的文字记录多是在龟骨、兽骨、铜器、陶器、石头上保留下来的,但是,这只能说明这些材料的抗腐蚀性能好,因而流传了下来,并不能证明它们是日常使用的书写材料。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发现,在纸大量使用以前,供书写的材料中使用得最广泛的是竹子和木头。 由于竹子的韧性好,既便于劈成狭长、细簿的窄条又不易折断,所以古代的书籍一般都是写在竹条上的。这种狭长的供记录用的竹片古代叫做「简」。《墨子·非命下》「子胡不尚(上)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记,从十简之篇以尚皆无之」,可见古代书籍是写在简上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崔杼杀死齐庄公,史官把这件事记了下来,崔杼为此连杀了两个史官,南史以为史官被杀光,于是「执简以往」,可见当时记事是写在简上的;《晋书·束皙傳》记载,太康二年,「汲郡人不準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随葬「竹书」达数十车之多,可见竹简应用的广泛。这种竹简1952年到1953年在长沙五星牌、仰天湖、杨家湾等地,1957年在信阳长台关的楚墓中先後发现一批,近来在武汉马王堆汉墓和山东临沂县银雀山的汉墓中又有大批发现。 据记载,古代「简」的长度不一,用以写法律、国史和重要经典的,长达当时尺二尺四寸,汉代的八寸相当于先秦的一(即一尺),所以法律也称「三尺法」。普通用「简」的长度多为一尺二寸,最短的八寸,即所谓「尺书」。一根简只能写一行,长的四十馀字,短的只有十馀字,只能作简短的记事,不能写长篇的著述。需要作较长的记事时,就分写在若干简上,然後将简依顺序用绳子、丝线或皮条编起来,这种编简古代叫做「册」。古代册字正象编简之形。解放前在甘肃省酒泉县古居延遗址发现的汉简,就是用绳子编成册的。因此「册」的原样,现在还可以看得见。《左傳·定公四年》「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册」,这是说鲁国是周公的封地,受到周天子的关注,「备物典册」就是文物典籍都齐备。这裏的「册」就指记录文献的用简编成的书册。 策,《說文》说是「马箠也」,是驱马的工具。《公羊传·定公八年》记载阳货劫持季孙,临南为救季孙,假装马坠地,骗同乘的阳货的亲信下车取「策」,于是驱车载季孙逃脱时说:「至于孟衢,临南投策而坠之。阳越下取策,临南駷马而由乎孟氏」:「策」,就是驱马用的工具,它是由若干竹条捆扎而成的,因此,驱马前进古代也说「策马而进」,这是作动词用的。 「策」、「册」古代同音通同,《一切经音义・十七》策,古文册、笧、皙三形」,所以古籍中「册」多写作「策」。《仪礼,聘礼》「百名(字)以上书于策」,《左傳·隐公十一年》「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策」就是「册」。《莊子·骈拇》「臧与穀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可见书是写在「策」上的。 古代文书档案限于官府收藏,所以「册」、「策」也引申为文书义,尤其是重要的文书。所以像祭神的祷词,封官爵的凭证等也叫「册」或「策」。《書·金滕》「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这裏「策」指周成王有病,周公在神前祷告请求代死的祷词;《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这裏「策」指天子封诸侯的文书。《独断》帝王命令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诏書·四曰戒书」;《釋名·釋书契》「汉制,约敕封侯曰册」:古代重要任命、祭祀、称尊号、加谥等隆重文书都用「册」或「策」命名。 「策」还有谋画的意思。战国时的政客多上「策」言事,为当权者出谋画策,正因为如此,「策」就有了策略和谋画策略的意思了。《史记·樗里子甘茂傳》「虽非笃行之君子,然亦战国之策士也」,「策士」就是富于策略,善于画策之士;《戰國策》是战国时期纵横之士的画策集的意思。 汉以後「策」和「册」产生了分工:「策」专指策略、谋画、对策、策试册封的意思就专用「册」了。《玉篇》「册,立也」;《文体明辨,策》「古者册书施之臣下而已,後世则郊祀、祭享、称尊、加谥、举哀之属亦皆用之,故其文渐繁。今汇而辨之,其目凡十有一:一日祝册,郊祀祭享用之;二曰玉册,上尊号用之;三曰立册,立帝、立后、立太子用之;四曰封册,封诸王用之;五日哀册,迁梓宫及太子、诸王大臣薨逝用之;六日赠册,赠号、赠官用之;七曰谥册,上谥、赐谥用之;八曰赠谥册,赠官并赐谥用之;九日祭册,赐大臣祭用之;十日赐册,报赐臣下用之;十一曰免册,罢免大臣用之」。 【编篇卷帙册函部】 这组词既是书籍的单位,也反映着书籍制度的演进、变化的过程。 编(编),《說文》「次简也」。我国秦汉以前的书籍主要是写在竹简上的。一根简只能写一行字,一部书要写好多简。为了不使这许多简窜动、散乱,古代是用麻绳、丝绦或熟牛皮编起来的。将写过的竹简依前後次序编起来叫做「编」。《漢書·路温舒傳》「温舒取泽中蒲,截以为牒,编用写书」,《楚国先贤傳》「孙敬在太学,编柳为简以写書·睡则悬头于梁」:「蒲」、「柳」虽然不是简但因为是模仿编简的所以也用「编」。进一步凡是加以排列使有次序就都可以称「编」了。上述的「编」是动词,进而所编的书也叫「编」。韩愈《进学解》「手不停披百家之编」,这裏的「编」与书同义。再有,用以编简的绳绦、皮条也叫「编」。《漢書·儒林傳》「[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韦编」就是用熟皮子做原料制成的编书绳另外,「编」也作量词用,如《漢書·张良傳》「出一编書·曰:读是则为王者师」。「编」现在还在使用,它多半指整部书中的某一部分,如「上编」「下编」、「甲骨学文字编」;在古代它指的则是用绳子编起来的竹简的整体。 为了使动词和名词分别开来,「编」的名词(包括量词)用法经常写作「篇」。《漢書·武帝纪》[贤良]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著之于篇」就是写到编简上;《漢書·艺文志》「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篇籍」就是编籍,就是书籍。 在使用竹简写书的时期,「编」和「篇」是一致的,「一编」就是「一篇」。战国以後,书不都写在竹简上了,有时写在丝织品上,叫做「帛书」。帛书的容量比简编大,一块帛往往可以抄写幾「编竹简。这样一来,「篇」就成为一本书的内部单位了;过去首尾完整的诗文是自成一编的,现在则成为书中的一部分了。《漢書·司馬遷傳》「诗三百篇,大氐(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在这裏「篇」就指首尾完整的一首诗了;《詩·小雅·鹿鸣之什》集解「雅颂无诸国别故以十篇为一卷而谓之什」,这裏「篇」成为「卷」中的自成起迄的部分了。 「卷」是用缣帛写书的产物。缣帛柔软轻便既便于书写又便于携带,幅面广又可以自由剪裁,优越性是很多的,所以战国时代就用它来写书了,只是因为帛的价值昂贵,不能像竹木那样普遍使用罢了。编简为减少占地面积是卷起来存放的,帛书最初是折迭存放的,折迭存放在查找、阅读上都有不便之处,为了便于舒卷,至迟到东汉,人们就模仿编简把帛裁成长条卷在圆木棒上了。《漢書·艺文志》所载书籍,有以「篇」计数的,有以「卷」计数的;以「篇」计数的显然是写在简策上的,以「卷」计数的就应该是写在缣帛上的了。这种卷在木棒上的帛书後来称为「卷轴」这种「卷轴」制度一直延续到唐代;不过是已经由用帛书写改为用纸书写然後再裱贴起来了。李白《与韩荆州书》「至于制作,积成卷轴」,「卷轴」就指这有轴可以舒卷的书籍。「卷」最初是动词,意思和现代的「捲」相同。《詩·邺風·柏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卷」即「捲」。帛书是捲起来收藏的,所以一轴也叫「一卷」,「卷」就成为量词了。如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可见书籍单位名称的变化和书籍制度的变化是密切相关的,所以《說文通训定声》说「篇谓书于编册可编者也,其书于帛可卷者谓之卷」。 帙(zhi),《說文》「书衣也」,所谓「书衣」即裹书的书袋。在实行卷轴制时,一部书往往分写成若干卷。为不和别的书混杂,同一部书就放在一个或幾个书袋裏,这种书囊叫「帙」。杜甫《归来「开门野鼠走,散帙壁鱼乾」,「散帙壁鱼乾」是说打开书袋时,裘面的蠹鱼都死了。和其他与书有关的词一样,「帙」也被借来指书和表示书的单位。王绩《采药行》「行披葛仙经,坐检神农帙」,「帙」指书;《南史·孔惇之傳》「唯床上有数帙书」,「帙」是量词。 书籍称「册」起于编简,编简是很早的了,以「册」表书的单位却比较晚。卷轴制度到唐代已经达到极盛阶段,它的缺点也日益暴露出来。卷轴普通的高度是一尺,长度由幾尺到幾丈不等。读卷轴书必须边读边展开,还要卷起读过的部分,很不方便;查找一处需要全幅打开,这对供翻检的书尤其不便。为了改进,人们就把一长幅纸折叠起来,折成近代记帐用的折子的形状,这样就便于翻检,省去舒卷的麻烦了。有的更把头一页和最後一页粘连起来,形成可以循环翻检的装帧制度。前者因为是受印度的佛经的装帧影响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叫「梵夹装」,也叫「经折装」;後者因为可以由首至尾循环翻检,有如旋风之旋转,所以叫「旋风装」。这种书籍制度唐人称为「葉子」,宋人称为「册葉」。「子」是就它的单张说的,「册莱」是兼就全本说的,意思是各葉累积成篇,如同编简成册一样,于是,「册」就在新形式下復活了。《宋史·何涉傳》「必指卷第册所在」《宋元学案》「一向耽著文字,令此心全体都奔在册子上,更不知有己」,「册菜」、「册子」就指这种折子式的书。这样一来,「一卷」就相当于「一册」了。《书林清话,书之称册》「宋陈大猷《书集傳》十二卷,《式问》三卷。前有进表云:臣所编书《集傳》壹拾贰册,《集传或问》参卷,缮写成壹拾伍册。盖每卷为一册。……是以一卷为一册,自宋以来如此」。册制度进一步发展就变为将各相联处裁开,将各菓用线订起来,这就是现代所说的线装书了。 「函」是一部书中的大单位。就像卷轴是用「帙」来装一样,一部书分若干「册」时,往往幾册用一个封套套起来。封套套书像把东西装匣子裏一样,所以一套叫一「函」。 现代书籍单位还有一个「部」。书籍称「部」是由分类的意思来的。《晋书·李充傳》「典籍混乱,充以类相从,分为四部」,「四部」就是四类。起始,同性质的事物分在一起,都可以叫一部,不限于书籍。比如《急就篇》「分别部居不杂厕」「分部」指的是按词义分类;《說文叙》「分别部居,不相杂厕」,「分部」指的是按形声字分类。後来,「部」在指书籍时,由同一类书缩小到指同一部书了。《颜氏家训,治家》借人典籍皆须爱……或有狼藉几案,分散部帙,多为童幼婢妾之所点污」,其中「部」就指同一部书了。 同一书称一「部」「部」就成为分别不同著作的单位了。这样一来,「部」下可以分「函」、分「帙」、分「编」;「函」、「帙」、「编」下可以分「卷」、分「册」:这样就形成了汉语中的一套关于书籍单位了。 【缄封检帖】 「检」、「帖」都和古代书信的封缄法有关。 古代书信写在木版上,木版称「牍」,「牍」一般长度是当时的一尺,阔三四寸,所以叫「尺牍」。书信的内容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信,都是不愿为外人知道的,所以要加封。用版牍时加封的办法是在写过信的牍上再覆上一块木板,版上刻有沟槽,一道至五道不等,用绳子沿沟槽将将块板捆紧,在封版的绳子交叉处挖有方形槽,内中添上胶泥;盖上发信者的印章,以防私开,这就叫「封」。因为私开时,封泥必然脱落收信人即可发觉。《古今注,问答释义》「凡传皆以木为之,长五寸,书符信于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封以御史印章」,这虽然说的是符传之类的通行证、身份证,可是由这儿也可以看出古代书函的制度。 「缄」(缄,jiān),《說文》「所以束医也」。捆绑箱笼之类的绳索叫「缄」。《墨子·节葬下》「榖木之棺,葛以缄之」,《漢書·外戚传下》「使客子解箧缄」:「缄」前者说的是捆扎的行为,後者说的是束箧的绳子。引申开来,束牍的绳子和行为也得称「缄」,进而所封缄的书信也称「缄」了,如:《北史·萧宝夤傳》「严加缄密,不得开视」;李白《久别离》「况有锦字書·开缄使人嗟」;白居易《与微之唱和来去》「揀得琅玕截作筒,缄题章句写心胸」;韦应物《答李博士》「缄书当夏时,开缄时已度」。唐代寄书已用封筒,所以用「缄」,这是因袭传统的习惯,这正像现代写信,在信封封合处还有时写上一个「缄」字一样。 「封」和「缄」是分不开的,因为只「缄」不「封」不足以保密。「封」的本义指堆土,所谓「聚土四封」。用在书牍上指在缄束的绳子的交叉处填泥盖章的行为,用以封缄的泥称「封泥」。《漢書·平帝纪》「封以御史大夫印」,即用御史大夫的印章盖在封泥上。後来把密封的文书也称作「封」了。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湘》「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封」即指封事、奏折。现代书信论「封」就是从「封缄」来的。贴封条盖印,表示未经允许禁止开启也是缄封的变体。 「检」(檢)是用版牍寄书时用以覆盖的板的名称:徐错《說文系傳》「检,书函之盖也,三刻其上,绳缄之,然後填以金泥,题书而印之也」;戴侗《六书故》「检,状如封箧,盖以木为之也」。「检」和「敛」、「缄」都是同源词,是从缄束敛藏的意思来的。《釋名·釋书契》「检,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急就篇》颜师古注「检之言禁也,削木施于物上,所以禁闭之,使不得辄开露也」。「检」的检束、摄敛义就是从这裏来的。 《說文》「检,书署也」,所谓「书署」,即在信上署名的意思。这是把引申义当作本义了,所以王国维在《简牍检署考》中说:「书函之上,既施以检而復以绳约之,以泥填之,以印按之,而後题所予之人,其事始毕。故《論衡·程材篇》曰:简绳检署。然则署为最後之事。许君所释仅以最後之用言,未为赅也。……请引汉人之检以明之。《漢書·王莽傳》梓潼人哀章是莽居摄,即作铜匮,为两检,署其一曰:天帝行玺金匮图;其一署曰:赤帝行玺某传予金策书。某者,高皇帝名也;赤帝行玺,盖封泥之文;而传予金策書·则所署之字也」。书写所予者和予者于「检」上,因此署名亦谓之「检」,今日签名之「签」即由此而来。 帖《說文》「帛书署也」。所谓「帛书署」,即在帛上题写所予之人。所以书帛,是因为古代在重要的版牍外面还套上锦囊,所以题名就要写在外面了。《漢書·东方朔傳》「文帝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後漢書·公孙瓒傳》「袁绍矫刻金玉,以为印玺。每有所下,辄皂囊施检,文称诏书」:可见,汉代重要公文诏奏已经用囊装上了。书牍用囊,一方面起保护作用,另方面,去信每用数牍以至十数牍,不用囊括束,容易散开。这样一来信上的署名就有了分别了,署于木版上的称「检」,署于布帛上的则称为「帖」了。 古代布告文书也称「帖」如《木兰诗》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供鉴赏临摹的古人真迹也称「帖」,如苏轼《赠吕锜》「家藏古今帖,墨色照箱」:称「帖」,都是由于加囊保存和上加题署来的。包书套子称「帖」也是从以囊装卷轴来的,如陆德明《经典释文,序》「辄撰集《五典》、《孝经》、《论语》及《老》、《庄》、《尔雅》等音,合为三帖,三十卷」。 今天的「请帖」、「请柬」也来自「检」、「帖」。古代「检」上、「帖」上要题署所予之人、所予之物、予者姓名。後世请帖大体沿用其体例,所以称「帖」;「柬」则是「检」的同音借用字。 【经典】 「经」和「典」在指典范性的著作上意义相近,常常连用,如《漢書·孙宝傳》「著于经典」。「经」和「典」的本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经(經),原指织帛织布时的纵向的直线它和「纬」是相对的《說文》「经织从(纵)丝也」。扩大开来在地上南北方向称「经」,东西方向称「纬」。《考工記·匠人》「国中九经九纬」,「经」指南北大道,「纬」指东西向的道路。「典」最初是收藏、主管的意思,《廣雅·釋詁》「典,主也」。《韩非子·二柄》「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典衣」、「典冠」就是主管收藏衣服和帽子的人。後来的典当的意思也是从这裏来的。 引申到书籍著作上「经」和「典」虽然都有示范性的作品的意思,但由于来源不同,侧重的方面也不一样。「经」是以纺织为比喻引申来的。织布时,经线是固定的,纬线是来往穿插的;经线是决定布幅和长度的,纬线是在经线的范围内编织的。将这一特点引申来比喻书籍,人们就把那些奠基性的、可作其他作品准则的书称作「经了。比如儒家把他们所尊崇的《尚书》、《春秋》称作「书经」、「春秋经」;道家把他们的奠基作品《老子》、《莊子》称作「道德经」、「南华经」。各行各业、三教九流的典范著作,他们都称经:学医的有《黄帝内经》、《脉经》、《本草经》等;研究动植物的则有《禽经》、《相马经》、《木经》、《茶经》等。总之,本身不变,别的作品只能阐发它,围绕它转的作品都称「经」。 「典」是从储藏的意思来的,「典」的古字形象放在架上珍藏着的典策之形。因此、作为名词「典」指的是那些古老的文献档案。《左傳·定公四年》「备物典策」,注「典策,谓凡古典史策,如夏书、商书、文武之籍、玉府所藏皆是也」。「典」是古老的、珍藏的文献。所以孔安国《尚书序》说「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左傳·昭公十五年》把管文书档案的孙伯的後世子孙称作「司典之後」,讥笑他「数典而忘其祖」。在现代「古典」、「典故」、「典籍」、「典章」等词,反映着「典」和古文献的关系;「字典」、「辞典」、「法典」、「药典」等兼反映「典」的收集珍藏之义。 「经」突出的是不变,「典」偏重的是古老。《左傳·昭公十五年》「典以志经」,两者相联系又相区别。 作为抽象名词「经」表示永恒不移的准则,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礼记·中庸》「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古代训诂常用「常也」、「理也」、「法也」、「道也」去解释「经」,无非说它是定理、规律、根本法则、必由之路的意思。如果说「经」侧重的是恒久、不变,「典」则侧重标准、规范。在保守的沒落的统治者的心目中,古的就是好的,传统的就是可以做榜样的。在这种一切「率由旧章」的思想支配下,古代的文书档案就成为後世的模范了。《書·舜典》「象以典刑」,「典刑」就是「典型」;《左傳·宣公十二年》「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典礼」就是传统的仪式规章;《颜氏家训,风操》「为百代典式」「典式」就是楷模。 作为形容词和副词,「经」因为是不变的,因而表示「经常」;「典」因为是古老的,所以表示古雅。「经」的经略、经营、经理的意思是由根据一定准则处置事物来的;「经」的经过、经历、经验之类的意思,是借来写「径」的结果。 总之「经」注重不变「典」注重古老;「经」侧重文化、原则;典侧重规章、制度:这就是它们的大别。 【传记注解学笺疏正义】 这组词都和古书注解有关。 汉代以前幾乎所有的注解都是解释儒家经典的。魏晋以後注释的面才渐次扩大开来。最初的注解发生在战国时期,那时把解「经」的作品称作「传」、「记」。 「传」(傳,zhuan)是递相传授的意思。战国时期,人们读儒家的经典时文字上的障碍还不太大,但由于师承不同,不同派别流传下来的解释就有很大出入。这种出入是在辗转传授中形成的,所以某一派传授的就叫某某「传」。如,关于《春秋》的传授,有名的就有三派,由传说的左丘明流传下来的就叫《春秋左氏傳》,由公羊高流传下来的就叫《春秋公羊傳》,由穀梁赤流传下来的就叫《春秋榖梁傳》:欧阳修《春秋論》「传所以述经」。「传」和後代注解不同处就在一个「述」上,它不仅仅拘泥于字句的解释,而是有所阐发,或提出自己的解释,或提供背景,或补充过程,不是亦步亦趋的。所以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诂训第就经文所言者而诠释之;传则并经文所未言者而引申之:此训诂与传之别也」。 「记」(記)本来是记忆、记录的意思。和古来传授的书籍称「传」一样,「记」也指前代的图書·如《公羊传·僖公二年》「记曰:唇亡则齿寒」,注「记,史记也」。在传经上,不同的人有自己的记载、记录,这些写自己的体会的文字也称「记」。所以《经学历史,经学流传时代》说「孔子所定谓之经,弟子所释谓之传,或谓之记」;《经义考,礼記》「虚氏曰:礼记乃仪礼之传」。比如,关于《礼》就有戴德、戴胜两种记,所谓「大戴记」、「小戴记」。这种「记」就是「传」。 东汉之後,一方面,「经」变成了万古不变的教条,只能注释,不能发挥;另方面,由于时代久远,许多意思已经看不懂,需要就文字上进行注解和疏通,于是产生汉代的新解释,这种新解释通称曰「注」。另外,这一时期「经」的那些古代解释—传、记——的地位也升高了。《論衡·正说》「圣人作其经,贤者造其传」。汉代,不但难解的「圣经」要注,连那些「贤传」也要疏通了。所以,对「传」、「记」来说,「注」就是注释的注释了。 注,《說文》「灌也」,《詩·大雅·泂酌》的「挹彼注此」很好地体现了「注」的意思。用在古籍的解说上,「注」就是将当时通用的语言灌注到晦涩难懂的古词、古义当中去,就是用当代语言解说古代经典。《後漢書·何休傳》「[何休]精研六经,《春秋公羊解诂》,又注训《孝经》、《论语》」,「注训」就是注解,也就是「解诂」(解释古语)「注」和「传」不同处在于:「传」是阐明经义的;「注」是疏通经传的词句的。比如大注解家郑玄就有周礼注、仪礼注、礼记注。字亦分化为「注」(註)。 「注」是最通行的用语,此外有人还用「解」、用「笺」、用「学」表注释。比如《论语》有何晏「集解」,《诗经》有郑玄「笺」,《公羊傳》有何休「学」等。「学」(學)是谦称,自不待言。「解」是分析古义,为之解说的意思。「箋」(箋),《釋文》「《字林》云:笺,表也,识也。按,郑氏《六艺論》曰: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已意,使可识别也」:这说明「笺」并有阐发、笺正两种意思在内。 到了唐代,时间又过了六七百年,汉人的注也不易看懂了,于是又产生了对「注」的解释,这种注释的再注释称为「疏」。《說文》疏,「通也《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这是河床淤塞,「疏」而使通。在注解上,「疏」则是经传及其注笺有文句窒碍难通之处为之疏解,使之畅明晓达之义。如:《孟子》有汉赵岐注,宋孙爽疏;《尔雅》有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关于注解之注,除「疏」外,还有「正义」一个名目。《後漢書·桓谭傳》「陛下宜垂明听,发圣意,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略雷同之俗语,详通人之雅谋」。「正义」就是取「屏曲说、述正义、略雷同、详通人」的意思取名的。如《周易》有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傳》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孔颖达等最初注释五经时,本来也打算叫「义疏」的,後来是受诏改名的。《唐书·孔颖达傳》「初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经义训,凡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 关于注解还有许多名目,通用不广,就不介绍了。 【命敕诏诰告】 这组词基本上是指上级对下级的指示、文告或命令。 「命」是指长辈对晚辈或上级对下级的指示或命令。如《荀子·子道》「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贞矣」。现在上级对下级的指示有时还叫「命令」。 「敕」(chi),亦作「勅」、「勑」,是告诫的意思。《史记·乐书》说,虞舜的时候,「君臣相敕」,可见原来君对臣、臣对君都可以用「敕」。汉朝初年把皇帝的指示定为四类,第四类叫「戒敕」,帝王的命令从这时起开始叫「敕」了。到唐高宗显庆年间的时候规定不经过皇帝办文书的机关凤阁鸾台,不能叫敕(见《事物纪原》)。从此「敕」就成为封建时代皇帝下令的专用术语了。 「诏」(詔)也是告诫或教导的意思,《說文》「诏,告也」。诏原来是一般人都可以用的,如:《莊子·盗跖》「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这是指长辈对晚辈;《荀子·王霸》「使愚诏知(智),使不肖临贤」,这是不论辈数或级别。秦始皇二十六年规定皇帝的指示叫「诏」,《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命为制,令为诏」。从此「诏」被封建皇帝专用了。 「诏」同「敕」的区别在于:「诏」是对全国官吏,人民发的,范围较广,如《汉高帝求贤诏》、《汉文帝求言诏》等。「敕」是对少数人或某一个人发的,如《汉光武赐冯异敕》、《梁武帝敕何胤》等。 「诰」(誥,gào)是殷周时代一种训诫勉励的文告,《廣雅·釋詁》诰,教也」。《尚书》中有《仲虺之诰》、《大诰》、《康诰》等。宋以後皇帝授官、封赠的命令叫「诰」;明朝以後授官的办法,一品至五品用诰命,六品至七品用敕命。《正字通》「汉武帝元狩六年始復作之,然亦不以命官,唐世王言亦不称诰,至宋始以诰命庶官。凡追赠大臣、贬谪有罪、赠封其祖父妻室不宣于庭者,皆用之」。 「告」的原义古今还都使用,现在还说「告诉」。但「告」也用为上级对下级的指示或命令,《釋名·釋书契》「上敕下曰告。告,觉也,使觉悟知己意也」如《漢書·司马相如傳》「上遣相如谕告巴蜀民」。现在的「通告」、「布告」、「告示」等还保留了这个意义。 【奏章表议疏启状】 这组词都是旧日属下向君主上书、进言的文书。秦以前,臣民书面进言只称「上书」,沒规定特殊的用语,如《戰國策·齐策》「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随着封建等级制度的加强,随着对皇帝的「威严」的强调,上书逐渐有了专门用语。《文体明辨序说,奏疏》「七国以前,皆称上书。秦初,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以谢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陈情;四曰议,以执异」。「上书」依然使用,但越来越少了。 「奏」,本来是进奉、献上的意思,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奉璧奏秦王」。因为「奏」含有毕恭毕敬地呈上的意思在内,所以秦始皇时代就把它规定为臣民进言上书的专称了。《論衡·对作》「上书谓之奏」;《文心雕龍·奏启》「秦汉之辅,上书称奏……。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汉代把上书弹劾的表章称为「奏」如《漢書·武帝纪》「丞相[王]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後来在应用中「奏」的内容逐渐扩大,逐渐成为呈进君主的文书的总名了。比如《論衡·实知》「魏都牧淳于仓奏:[尹方]不学,得文能读诵,论义引五经文,文说议事厌合人之心」,这就不是弹劾而是推荐了。 「章」,本来指五采交织的纹章,引申开来,有鲜明显著之义,如「欲盖弥章」。汉代规定,谢恩的上书称「章」,这也是取宣扬皇帝恩泽、彰明朝廷德化的意思。东汉以後,「章」的内容渐次扩充,讽谏、庆贺之类的内容也称「章」了,于是和「奏」一样,「章」也成为上书的总称了,如:《論衡·效力》「章奏百上,笔有馀力」;《晋书·熊远傳》「章书日奏,而不足以惩物」。 「表」,最初指衣、裘的朝外的一面或罩在裘外的表衣,引申为外表,如「虚有其表」、「表裏如一」。作动词用,是将内心的情意表达于外的意思,如「略表寸心」。汉代规定,向皇帝上書·事关禀明情况、陈情乞哀的称「表」《釋名·釋书契》「下言于上曰表,思之于内,表施于外也」。如李密的著名的《陈情表》就是叙述苦衷,推辞官职的。《文体明辨序说》「表」後世「其用浸广,于是有论谏,有请劝,有陈乞,有进献,有推荐,有庆贺,有慰安,有辞解,有陈谢,有讼理,有弹劾」。「表」也像「章」、「奏」一样,无所不包了,如《漢書·儿宽傳》「表奏开六辅渠,定水令以广溉田」。 「议」(議),本指聚众商讨,分清问题是非,提出解决办法。《文体明辨序说》「古者,国家有大事必集群臣而廷议之,交口往復,务尽其情,若罢盐铁、击匈奴是也。厥後下公卿议,乃始撰词,书之简牍以进」,这种针对问题的上书也称「议」,所谓「议以执异」,是提出不同意见。如:《盐铁论,利议》「将欲观殊议、异策」;又《本义》「今议者欲罢之」。後来「议」逐渐由议朝政扩大到发表个人见解上去了,这就是「学士偶有所见,又復私议于家,或商今,或订古」的议论文了。所以「议」後来和上书脱离了关系。 「章奏」还有个通用的名称就是「疏」,奏事亦称「上疏」。「疏」本来有开通淤塞,使之畅通的意思,用于上书上,多指弹劾和谏议的表章。用于弹劾,是分条列款,陈说罪状的意思,如《明史,杨涟傳》「其年六月,涟遂抗疏劾忠贤,列其二十四大罪」;用于谏议,是条陈的意思,主要是分条逐项分析,指陈弊害,提出建议。贾谊的《陈政事疏》、晁错的《论贵粟疏》就是著名的例子。 魏晋以下盛行起来的上书还有「启」。 「启」(放),本来是打开的意思,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启门而人」。用到公文上,就是直言无隐地向上禀白的意思,如《晋书·山涛传「先密启,後公奏」。《事物记源,公式姓讳部,启》「张璠《汉記》曰:董卓呼三台尚书已下,自诣启事,然後得行。此则启事得名之始也。魏国牋记,始云启,末云谨启。晋宋以来,与表具用。今止臣下以相往来也」。如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是朋友间的书信往来,开头也用「某启」。 唐宋以後,公文上书常用的还有「状」。 「状」(状)本是形状的意思,後来陈述事情的状况亦称「状」,《莊子·德充符》「自状其过」,即自陈其过之意。《文体明辨序说,奏疏》「状者陈也」上书的「状」,「皆以奏字冠之,以别于臣下私相对答往来之称」。後来一切诉讼之词也称「状」了,如「告状」、「状词」。 上书还有好多名称,如奏劄、劄子、封事、弹事等,不一一列举了。 【书信简笺扎牍函】 「书」(書),最初是个动词,意思是执笔写字,如《史记·陈涉世家》「乃丹书帛曰:陈胜王」。成语「罄竹难书」就是把所有的竹子都用完也难以写尽的意思。写字叫「书」,写下的字也称「书」。《史记·陈涉世家》「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鱼腹中书」就是放在鱼肚子裏的所写的字。今所谓「篆书」、「隶书」、「楷书」、「草书」,其中的「书」都是字的意思。「书」进而引申为用文字记录下来的文献,不论它是历史还是文学,是公文还是档案,是盟约还是书信,只要是文字写的一概可以叫「书」。《後漢書·张衡傳》「自书典所记,未之有也」「书」泛指书籍;《左傳·昭公六年》「郑人铸刑书」,「书」指法令;《孟子·告子下》「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书」指盟约;司馬遷《报任安书》「曩者辱赐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书」指书信。由上可见,「书」就是文字记录,所以许慎在《說文叙》裏说「著于竹帛谓之书」。「书」是最早用于表书信的,如《左傳·昭公六年》「叔向诒子产书」;又《成公七年》「巫臣自晋遗二子书」。因为「书」带有很大的混沦性,要求分化,中古以後就把用文字传递消息的「书」叫做「信」了。 「信」的本义是言语真实,如:《墨子·经说上》「信,言合于意也」;《老子》「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进而用「信」表示人的对人诚实而不虚伪的品质,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诚信的「信」演变为书信的「信」经历了一个相当曲折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如下:「信」先由原来的言语真实、诚信不欺义转为名词,表示取信于人的凭据,即所谓「信物」,如:《戰國策·燕策》「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莊子·让王》「割牲而盟以为信」。「印信」、「符信」以及可以作凭据的「契」、「券」、「节」、「玺」等都可以叫做「信」。进一步,把派出去的执有符节等信物的使者也叫做「信」了,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故遣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又《韩世家》「陈轸说楚王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晋书·刘琨传幽州刺史鲜卑段匹(人名)数遣信要(邀)琨,欲与同奖王室」。这样一来,「信」就转而指持有信物的人了;今天外交上所说的「信使」,使用的还是这个意义。「信」、「信使」、「信臣」是受政府机构派遣往来寄公文的,推而广之,把受私人委托传递家书的可靠的人也称作「信」了。《世说新语·捷悟》「世子嘉宾(人名)出行于道上,闻信至,急取牋(信笺)视」,所谓「信至」就是捎书信的人来了;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诗好幾时见,书成无信将」,後一句「书」仍表示信,「信」仍表示捎书人,全句是信写好了却沒有捎信的人送去。所以《演繁露》说「晋人书问(通信问候),凡言信至』或*遣信』者,皆指信为使臣」。「信」由寄书使者进而引申为所捎的「书」,因为信使的到来就意味着书信的到来。以「信」为「书」的用法,六朝以後,至隋唐时代就有了,并逐渐多了起来。白居易《谢李六郎中寄新蜀茶》「红纸一封书後信,绿芽十片火前春」;贾岛《题朱广馀所居》「寄信船一隻,隔乡山万重」,「信」就特指书信了。 「信」的书信义产生之後,「信」与「书」就成为古今同义词了。 保留到现代的表书信的词还有「简」、「牍」、「笺」、「札」等,这都是承袭了用竹简、木牍书写时期所用的书写材料名,是「书信」的借代的称呼。不过由于书信内容的多样化,它们之间也有相对分工。 「简」(簡)表书信,显然来自古代的竹简。竹简是古代供书写用的竹条,它狭长而窄,只能写一两行字,作简易的记录。「简」的简约、简易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後世就把写在纸上的简短的书信称作「简」了。《老学庵笔记,三》记载「淳熙末还朝,则朝士乃以小纸高四五寸、阔尺馀相文化往来,谓之手简」,可见,「简」是人们平等往来的书信,只因为篇幅小所以称「简」。往来字条称「简」不自宋始。柳宗元《答贡士元公瑾论仕进书》「辱致来简,受赐无量」,可见「简」在唐代已经盛行。 「笺」(笺,jiān),亦作「牋」,《說文》「表识书也」。「笺」最初可能是小竹条,在书籍写在简册上时,「笺」是用来写自己的意见、体会的,可以附于简旁,所以郑玄为《毛诗》作注时称「笺」。《釋文》「《字林》云:笺,表也,识也。案郑氏《六艺論》曰: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也」。「笺」用于书信义很早,汉代已有,不过当时「笺」多用于公文。《玉篇》「牋,表也」;《文心雕龍·书記》「战国以前,君臣同书。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迄至後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牋。记之言志,进已志也;牋者表也,表识其情也」:「牋」是郡将所上的奏书。後来写给上级、尊贵者的公文、书信也称作「牋」,如陈琳有《答东阿王笺》,吴质有《答魏太子牋》。称「笺」也是区别于章奏,是贬低品级的称呼。纸张盛行之後,就把小幅的精制的纸称作「笺」了。这种「笺」也用来写信,所以也用「笺」来表信札,如曾巩《回陈都官启》「岂期厚眷,特枉长笺」。晏殊《蝶恋花「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不过在表信上,「笺」、「牋」有个大体分工。作为公文多用「牋」,作为书信多用「笺」。现代的便条,因为写在小幅的纸上,所以也叫「便笺」。 「札」(zha)亦作「劄」,《說文》「牒也」。「札」特指小的木片。「札」也同样被用来表书信,《廣韵》「札,简札」。和「笺」相似,「札」、「劄」有一个大体的分工:作为公文,多用「劄、劄子」,是向长官或皇帝进言、议事的文書·如王安石有《本朝百年无事劄子》,陆游有《上二府议事劄子》;作为书信多用「札」,表示短信,如:《古诗》「客从远方来,遗我一书札」;马臻《闻雁》「如何传素札,为我吊湘君」。 「牍」(牘,dú),《說文》「书版也」。写字的狭长木板称「牍」。「牍」也有表公文和书信两种用法。《正字通》「官司文案曰牍」,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曰:以公主为证」。作为书信,「牍」多不是对书信自身的称,比如不说「顷接尊牍」,「今去一牍」;「牍」是作为书信的代称使用的,而且因为所用木牍长度多为当时一尺,所以使用时多「尺牍」连用,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赞》「缇萦(人名)通尺牍,父得以後宁」,《漢書·陈遵傳》「性善書·与人尺主皆藏去(弆)以为荣」。有时也用「尺素」、「尺书」等,但少见。 表书信的还有一个常用的「函」。《集韵)「函,匮也」,「函」就是现代说的匣子。古代重要的书信或公文,为防内容泄露多加封套,或加布套,或置于加封的竹筒或匣内内,这些封套也都称「函」,连带地也把内中所装的公文、书信称作「函」了。吴质《答东阿王书》「发函伸纸,是何文采之巨丽,而慰喻之绸缪乎」,「发函」就是开信;《三國志·吴书·张温傳》「谨奉所函书一封」「函书」也就是书信。因为「函」是加封套的信,所以它在近代,除表示信件外,多与公文有关,如「公函」、「函件」……。 古人远行,关山迢远。官府传書·尚有邮驿,私人通信,极为困难,只能偶托熟人,一传消息。由于别离者对书信之渴望,所以常常用能自由来往或定期往还的生物来比喻书信。其中最常见的是「鲤鱼」、「鸿雁」、「青鸟」。鲤鱼在水中可自由来去,所以寄信者常将书函制成或折成双鱼之形,于是最常见的鲤鱼就成了书信的代名词了,如:《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李商隐《寄令狐郎中》「嵩雲秦树久离居,双鲤迢迢一纸书」。雁为候鸟,春北秋南,加上苏武以雁寄信的传说,于是「鸿雁」就成了信或信使的代称了。如范雲《赠张徐州稷》「寄书雲间雁,为我西北飞」;杜牧《赠猎者》「凭君莫射南来雁,恐有家书寄远人」。神话传说西王母有青鸟为使者以沟通消息,所以青鸟也就成为书信或寄信人的代称了。如:薛道衡《豫章行》「愿作王母三青鸟,飞来飞去传消息」;李商隐《无题》「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书籍簿帐】 书(書),古代有名词、动词两种用法。做动词用是书写、记录的意思,如:《論語·卫灵公》「子张书诸绅」;《颜氏家训,勉学「邺下谚云: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做名词用,「书」表示书写的对象和记录的产物。表示书写的对象时,「书」指「字」,如:《淮南子·本经》「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夜至斫木下,见白书」,「白书」就是用白粉写的字。表示书写的产物时,「书」指书籍,如:《論語·先進》「何必读书然後为学」;《莊子·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 「书」表示用文字记载的书籍时,包罗的内容很宽泛,幾乎一切书面记录都可以称「书」,所谓著于竹帛谓之书」(《說文叙》)。《左傳·昭公六年》「晋叔向使贻子产书」,「书」指信;又《襄公九年》「改载书」,「书」指盟约;《孟子·尽心下》「尽信書·则不如无书」,「书」指古代文诰;《漢書·董仲舒傳》「亡应书者」「书」指诏书……。 「籍」和「书」有类似之处,不过它是个法令公文用语,应用的范围比「书」狭窄得多。 要透彻地明了「籍」,得先弄清「耤」。「耤」古字象人举足踏来之形,是蹈、践的意思。我国古代奴隶制的特徵,除奴隶主直接役使一部分家内奴隶外,在广大的土地上是将原始的农村公社成员集体降为奴隶。公社内部仍保留着原有的井田制,只是将井田画分为公田、私田,私田以自养,公田收获归统治者而已。统治者为了美化这种剥削,把这种劳力的榨取美化为借助民力来耕种。每年春耕季节,天子及诸侯、公卿大夫还象徵性地到一块方田上去挖两下土,走个形式,然後由农夫耕作、收获,这种象徵性的仪式叫「耤田」。天子、诸侯等「躬耕」过的土地叫「耤田」,他们不曾「躬耕」的、分散在各处的叫「公田」,实际上也是「田」——百姓「代耕田」。这样一来,「田」、「耤」就成为一种剥削方式的名称了,这就是「法」。「耤田」的数量是按能劳动的人头来计算的,因而法的实行,最重要的一条是登己人口,为实行籍法而登记的人口册子也叫「耤」。古代的户口册是写在竹简、木板上的,所以字分化为「籍」;连带的,登记人口的行为,也就叫「籍」了。正因为如此,作为动词,「籍」总是和登记人口发生关系。《漢書·尹翁归傳》「籍属县富人」,即登记管辖下的县分的有钱人。扩展开来,不限于人,为其他目的登记造册也可以用「籍」,《三國志·魏书·王修傳》「太祖破邺,籍沒审配等家财物费以万数」,「籍」就是为财物登记造册。作为名词,「籍」总和名册、户口等发生关系。《釋名·釋书契》「籍也,所以籍疏人名户口也」,这是「籍」的确切的解释。《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太后除窦婴门籍」,「门籍」是记载名色可以出入宫门的名册;《史记·蒙恬列傳》「当高罪死,除其官籍」,「除官籍」是把赵高从官吏的名册中删除;柳宗元《段太尉轶事状》「以货窜名军籍中」,「军籍」就是军队的花名册;《漢書·元帝纪》「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注「籍者,为尺二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悬)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这具体地说明了「籍」的形制和记载内容。今天,「户籍」、「国籍」、「客籍」、「原籍」、「祖籍」、「籍贯」中的「籍」,都渊源于此。 「籍」的赋敛义也是由检点人口登记造册的意思来的。掌握人口数目的目的是为了微敛。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量人脩赋,赋车籍马」,《漢書·高帝纪》「籍吏民马,补车骑马」:虽然说的是马,也适用于人;其中的「籍」,就既有点检也有徵集的意思。《墨子·节用上》「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荀子·王制》「好用其籍敛而忘其本务,如是者灭亡」:「籍敛」就其来源说,仍是按籍徵敛的意思。 《荀子·荣辱》「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杨保注「图谓土地之形,籍谓书其户口数也」,《漢書·高帝纪上》「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可见政府的文献档案以土地、人口为主。正因为管理户籍是古代大政,是档案的主要部分,因而「籍」也就变为文献档案的同义语了。《左傳·昭公十五年》「昔而高祖孙伯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典籍」就是主管文书档案的意思。古代的书籍,如《尚书》、《春秋》等,实际上是古代的文献档案,所以有时也称「籍」,如班固《東都赋盖六籍所不能谈」,李善注「六籍,六经也」。扩展开来,古代的书籍也被称为「籍」,如:《史记伯夷列傳》「夫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萧统《文选序》「由是文籍生焉」。正因为如此,今天可以说「古籍」、「典籍」;正因为「籍」和「书」不同,它是从文献档案意思来的,所以能说「读书」,不能说「读籍」。 「簿」,古代和文书记事有关的主要有两个意思:其一是指钱出纳的「帐簿」。如《漢書·贾谊傳》「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簿书」指一年之中的曰:会计出入帐目;《唐书·百官志》「左右卫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簿帐」即账目;其二是指官府的各种文书记录。《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吏簿责条侯」,「簿责」即根据档案记录责问;《史记·李将军列傳》「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对簿」是对证核实材料,所以成语有「对簿公庭」的说法。作为动词,「簿」表示登记、记载的意思,如《唐书·刘晏傳》「……然已命簿录其家,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人服其廉」。 「簿」是秦汉以後兴起的。随着中央集权的官吏制度发生,官府之间的事务複杂起来,财会制度和公文记事日益严密繁多,不是「籍」所能包容得了的,于是「籍」和「簿」就发生了分别。关于人口的调查登记称为「籍」,关于账目和文书记事的记录称为「簿」。所以汉以後中央及郡县官署都设立了「主簿」这一官职,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帐」(帳),最初指帷帐,《釋名·釋床帐》「帐,张也,张施于床上也」。唐代以後,把登记物品数目、钱粮出入的记录本称作「帐」,如:《唐书·百官志》「籍帐隐沒」;《正字通》「会计事物之数目曰帐」。《通俗编》这样解释帐的来源:「帏帐曰帐,而计簿亦曰帐者,运筹必在帏幄中也,今市井或造账字用之」。 「账」的产生反映着把银钱收支、财物出入和文书来往、公文记事分开来的要求。「簿」的关于出纳的内容为「账」所承担之後,「簿」就专指各种记事了,所以现代的「意见簿」,「登记簿」、「收文簿」、「记录簿」等记事册用「簿」;「帐本」、「帐目」、「记帐」、「结帐」等涉及财物的记录用「帐」了。 【文章】 「文章」,现在指有组织的文辞,先秦却指华美的花纹和刺绣之类的东西。《管子·立政》「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楚辞·九章,桔颂》「青黄杂糅,文章烂兮」:「文章」都指由各种色彩交织而成的美丽的图案或花色。用「文章」来指文辞是一种比喻,汉代以後才有这种用法。《史记·儒林列傳》「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漢書·公孙弘传赞》「文章则司馬遷、相如」:这裏的「文章」,才是用花纹错杂来比喻辞藻华美、富于色彩的文辞。 分开来说,「文」古代指花纹,《說文》「文,错画也」,各种颜色交错在一起叫「文」。《周礼·天官·典丝》「共(供)其丝纩组文之物」,注「青与赤谓之文」。其实,「文」不限于青赤相间,各种色彩的东西交错编组都可以叫做「文」。《礼记·乐記》「五色成文而不乱」,《莊子·马蹄》「五色不乱,孰为文彩」:说的都是五色成「文」。所以五彩的绢帛称为「文锦」,五彩鱼称为「文鱼」。 章,《周礼·考工記·画绩》「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如前所述,「文」不限于青赤相间,「章」也不限于赤白错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目不别五采之章为昧」;《昭公二十五年》「五章以奉五色」:「章」也是五颜六色都包括的。 「文」和「章」都是交错五彩而成的,这是它们的大同处,另外还有不同点。《荀子·赋篇》「非丝非帛,文理成章」,《論語·公冶長》「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文理」就是花纹、条纹,「斐然」是色彩斑斓的样子;这些文理、色彩只有经过有秩序、有目的的安排才能「成章」,所以成「章」要构成各种图像。《吕氏春秋·季夏》「黄黑苍赤莫不质良,勿敢作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史记·孝文本纪》「画衣冠、异章服」:这裏的「章」都指纹章,即在旗帜上、衣服上绣的各种图案,这些徽章中有日、月、星辰、龙、虎、凤、雉等,这些叫「章」。另外「文」侧重于五色华丽,而「章」则侧重于显著醒目。所以「文」的引申义和「质」是相对的,如「文质彬彬」、「质朴无文」等;而「章」的引申义则着重鲜明、显著,如「章明较著」、「欲盖弥章」等。这个「章」也写作「彰」。在文艺上,「文」多和文字、文学发生关系,而「章」则和音乐发生关系。《說文》「乐竟为一章」,音乐首尾完整的一个段落叫「章」。古代的诗就是歌,是合乐的,所以也论「章」,如《礼记·曲礼下》「读乐章」。至于「章回」的「章」,「寻章摘句」的「章」,都是音乐的乐章和诗歌的章节的引申用法。「章」还从它是色彩条纹的有秩序的编组这一个意义引申出「章程」、「法度」之类的意思,如「有章可循」、「约法三章」。 【诗词】 「诗」和「词」在文学史上是不同体裁的两种韵文,就来源来说,它们是同一的,指的都是歌词。 诗(詩),《說文》「志也」,《詩·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用「志」解释「诗」虽然源远流长,其实是曲解;从「诗」的本源去追求,「诗」其实就是「词」。《書·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国语,鲁语》「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它们的意思都是说「歌」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诗」是「歌」的内容部分,「歌」是曼声咏唱或配乐咏唱的「诗」;所谓「诗」就是「歌」的词。正因为如此,古代记录民间和庙堂的歌词和歌词总集叫《诗》或《诗经》;《乐府诗》也是乐府歌的歌词的意思。後代把模拟古代歌词的形式,只用于吟诵不再被之管弦的文学作品称作「诗」,出现了「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古体诗」、「近体诗」等,于是「诗」就成为一种文学的体裁名了。 词(詞),《說文》「意内而言外也」。有意于心,用言语表达出来就是「词」或「辞」。表达于语言、文章的是「词」或「辞」,表达于歌的「词」就是「诗」;「诗」与「词」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当「诗」成为专名,指特定的文学体裁之後,人们就把歌词称作「词」了。唐代之後,配曲的歌词重又脱离乐曲成为诗人模拟的对象,成为新的文学格式,于是这种以长短句配合为特的字数、句数、用韵、平仄一定的新文学体裁重新又形式化了,这就是被称为「诗馀」的「词」。「词」和「诗」一样,是由歌词变为文学体裁名的,都是文人拟作的歌词。「诗」是古代的「词」,「词」是後代的「诗」。 【辞词】 「辞」(辭)《說文》「讼也」。它最初指诉讼中的口供、辩解,如《書·吕刑》「两造具备,师(法官)听五辞」。泛化之後,「辞」就指言词了,其中既包括口头表达的话语,也包括书面表达的文词。《易·繫辭》「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曲」,这裏说的是言词;《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词、字)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这裏说的是文辞。 「词」(詞),《說文》「意内而言外也」,段玉裁注「有是意于内、因有是言于外谓之词。等词与辛部之辞』其义迥别。辞』者,说也,从辛;辛犹理辜,谓文辞足以排难解纷也,然则辞谓篇章也。『词』者,意内而言外,从司言,此谓摹绘物状及发声助语之文字也。积文字而为篇章,积词』而为辞』。孟子曰:不以文害辞』,不以词害辞也;孔子曰:『言以足志』,词』之谓也;文以足言』,辞』之谓也。大行人,故书汁词命;郑司农云:词』当为『辞』,此二篆之不可混一也」。段注大体上是对的,段注中所举的许书的「者,别事词也;皆,俱词也」、「鲁,钝词也;智,识词也……,「词」大体相当于现代所说的语言的意义和运用单位的「词」。在这个意义上,「词」是「辞」的分化字:「词」指「辞」的组成部分,包括以声音表达的「词」、「名」,和以文字记载的「文」、「字」;「辞」是「词」的表达中的组合体。「辞」的应用率最高的意义是表辞让、推辞的「辞」;为了避免言辞的「辞」和辞别的「辞」的混淆,秦汉之後多以组词成辞的「词」替代文辞、言辞的「辞」,以与辞谢的「辞」相区别。于是在文辞义上「词」就逐渐排斥「辞」了,如:《盐铁论,刑德》「惑于愚儒之文词」;班固《答宾戏》「皆俟命而神交,匪词言之所信」。近代,由于语法学的兴起,重新要求严格区分言词和言词的组成单位,于是「辞」和「词」又有重新分化的趋势,如「修辞」、「辞令」、「辞章」、「演说辞」……,又重新用「辞」了。这不是復古,而是古为今用,这同样是出于分化的需要。 在表言语、文章上,「词」、「辞」逐渐混同,「词」逐渐取代了「辞」;可是作为文体,古代的表辞赋的「辞」和唐宋之後兴起的长短句错杂的韵文,所谓「宋词」的「词」、「词曲」的「词」,是截然有别的两种文体。所以在表言语上混同的「词」名化「辞」,在表文体上一般须要区别:「楚辞」与「宋词」则是绝不能混的。 【歌谣谚】 「歌」,亦作「謌」,是唱歌,是动词,所唱的歌也叫「歌」,如《書·舜典》「诗言志,歌永言」。把诗中的语句拖长来唱就叫「歌」。「谣」(謠),做动词用也指唱歌,做名词用也指所唱的歌。 古代区别「歌」、「谣」时总是说有伴奏的叫做「歌」,沒有伴奏的叫做「谣」:《詩·魏風·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传「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爾雅·釋乐》「徒歌谓之谣」,郝懿行义疏「谣谓无丝竹之类,独歌之」。 古代唱歌常伴以乐器,这是对的,如:《論語·阳货》「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莊子·渔父》「弟子读書·孔子弦歌鼓琴」。但是,并非有伴奏才能称「歌」。「歌」是歌唱和各种歌曲的通名,无伴奏同样可以用「歌」。《論語·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孟子·離婁上》「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前者是佯狂的接舆所唱,後者是小孩子所唱,是谈不上伴奏的。流传的古歌,如《卿雲歌》、《采薇歌》、《击壤歌》都是徒歌。所以「声比于琴瑟日歌」(《廣雅》的说法是不全面的。 《左傳·僖公五年》「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後漢書·刘陶傳》「听民庶之谣吟,问路叟之所忧」,《晋书·江统傳》「关中土沃物丰……,百姓谣咏其殷实」,柳宗元《淮阳吴君文集序》「黎老班白,伏守阙庭,鳏婺童幼谣歌」:从上述引文中可见,作「谣歌」的人都是「儿童」、「民庶」、「路叟」、「百姓」、「黎老」、「鳏婺」,都是来自社会的下层的。由此可见:「歌」是总名,民歌称「谣」。来自民间的歌谣即使被之于乐,也仍可以说是「谣」。《宋史·乐志》「凡乐章古辞,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子』、白头吟』之属也」:这些「谣」被采人乐府,配乐演唱,但仍称「谣」。 「谣」还做谣言解。《楚辞·离骚》「众女疾余之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注「谣谓毁也」。把流言蜚语,毁谤不实之辞叫做「谣」,这显然是後起义。据说古代设有采风之官,负责搜集各地民歌民谣,以便统治者了解下情。这些听来的民歌、童谣叫做「谣言」。《後漢書·刘陶傳》「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注「谓听百姓风谣善恶而黜陟之也」;又《刘焉傳》「在政烦扰谣言远闻」,这裏「谣言」并不指无中生有、恶意中伤的流言,而是指歌谣当中所反映的意见。因为是歌谣,所以是道听途说的、无从指实的。「谣言」就这样由传闻之语,转而在贬义上指虚构之言了。不过古代「谣」指造谣的时候是比较少的。 「谚」(諺)和「谣」有相似处,就是它们都是来自民间的。不同处在于:「谣」是当代的民间反映;而「谚」则古代流传下来的古语。所以《說文》说「谚,传言也」。另外,「谣」是可歌的韵文「谚是凝结着民间经验和智慧的格言,是人们世代传诵的用语精练、含意深刻的「老话」。《左傳·僖公五年》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又《宣公四年》「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又《昭公元年》「谚所谓:老将知而耄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从上述引证中可见「谚」的一斑。 【戒规箴铭】 这是和劝善规过有关的四种文体名。 「戒」的本义是戒备,是对可能的来犯提高警惕,预作防备的意思,如「戒备森严」、「以戒不虞」。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倾向或错误行为预先提出警告,使人像戒备敌人一样去戒备恶行也叫「戒」,字也写作「诫」。如:《左傳·成公十五年》「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僧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淮南子·人间》「尧戒曰:战战慄慄,日谨一日;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垤」。以警告为内容,以引起人们警惕为目的的文章也称「戒」,如:汉杜笃作有《女戒》;柳宗元作有《三戒》,字亦分化为「诫」。 「规」,即圆规《一切经音义・二十》「画圆曰规」。《孟子·離婁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圆)」。引申开来,人有了过失,引证古训善言相劝也叫「规」,如:《吕氏春秋·达鬱》「近臣尽规」;《文体明辨新序说》「《书》曰:官师相规。言规其阙失,使不敢越,若木之就规也」。所以「规」与「劝」常连用,如「劝善规过」。《左傳·襄公十一年》记载魏绛规谏晋侯「《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这就是「规」的一例。「规」是画定圆的,所以「规」也有楷模的意思,即所谓「规范」,如王粲《咏史》「生为百夫雄,死为壮士规」。以劝善规过、使成为表率为内容的文章也称「规」,如唐元结的《五规》,近世的《弟子规》。 「箴」即「针」,也写作「鍼」。「箴」古代除用于缝纫外也用于治病,这就是所谓针刺疗法,所谓「痛下针砭」。《文章辨体序说》「盖箴者,规诫之辞,若鍼之疗疾」,针对缺失加以疗救也叫「箴」,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千字文》「交友投分,切磨箴规」。下面就是箴规的例子,《左傳·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箴如是,可不惩乎!」作为文体,有所讽谏而救其失者谓之「箴」,如扬雄有《五箴》,张华有《女史箴》。 「铭」(銘)就是「名」,将文辞刻镂在金属或碑板上叫「铭」,如《後漢書·冯衍傳》「铭勒金石」。成语「刻骨铭心」、「铭肌镂骨」用的就是「铭」的刻镂义。「铭」最初都是用以记载业绩、称颂功德的。《墨子·鲁问》「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後世子孙,曰:莫若我多」,这是从揭露着眼的;《左傳·襄公十九年》「作彝曰:器铭其功烈,以示子孙」,这是从正面宣扬的:不论正面、反面,都说明铭器之文是宣扬功名的。其後,「铭」也有用来申鉴戒以自警自勉的,如:《礼记·大学》所载的所谓汤的盘铭「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说苑,敬慎》所载的缄口金人的铭「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戒之哉!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後世的铭就是从後者发展来的,如「座右铭」、《陋室铭》。至于「碑铭」、「墓志铭」,主要是从勒石得名,与作为借鉴无关。 「规」、「戒」、「箴」、「铭」这四种文体都和讽谏、警戒有关。细分起来:「戒」是未雨绸缪,在过失产生之前发出警告;「规」和「箴」则侧重在过失发生之後的劝谏。另外「规」主要用于平辈之间的相互纠正,「箴」则侧重于下对上、卑对尊的讽谏,所以《文体明辨序说》说:「今人箴规并称,而文章顾分为二体者何也?孔颖达曰:《书》言官师相规』,官师者,谓众官也;相者,平等之辞也;平等有阙,己尚相规,见上有过,谏之必矣。据此,则箴』者,箴上阙;而规』者,臣下互相规谏者」。其後有自箴的,那是「箴」的内容的扩展。「铭」,除勒石记功者外,多用于自警,不是对人的。 【序绪叙引题跋】 这组词都指附在书籍、字画、碑帖等前後,对它们进行绍介、评价的文字。 「序」是从次第的意思引申来的。《楚辞·离骚》「日月忽其不淹(留)兮,春与秋其代序」,「春秋代序」即春去秋来,依次相承、相替代的意思。最初书籍的「序」是放在编末的,内容多是说明编排次序和用意的,所以这种编在後面,说明次序、用意的文字也就叫「序」了,如:《易傳》中说明六十四卦排列顺序的篇名就叫《序卦》;《史通・序例》「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序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序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最初的序多数是「言其作意」,帮助理解内容或背景的;後来「序」扩展到对文籍的赞扬、体会等,兼及评述了。 「序」也作「绪」,《爾雅·釋诂》「序,绪也」。「绪」是绪馀的意思,抽丝完结在茧上所留的残丝称「绪馀」,如《莊子·让王》「道之真以治身,其绪馀以为国」。因为古代的「序」列于书末,它们是正文之外的馀论,所以也叫它「绪」。 「序」也写作「叙」,这是由绍介次第转为叙述大意、说明原委之後得的名,如《說文解字,叙》就是在全书最後解释编排体例、编辑大意的。 「序」也叫「引」。据说苏洵的父亲名「序」,为避讳,苏洵将所作序文称作「引」。此说不确,唐代就有以「引」命名的,如柳宗元有《霹雳琴赞引》,刘禹锡有《送元暠南游诗引》。「引」的得名可能是借用了音乐术语。马融《长笛賦》「故聆曲引者,观法于节奏」;郭茂倩《乐府诗集》有《思归引》、《箜篌引》。「引」有序奏之意,显然是从引导义得名的,在「序」由写在编末移到篇首之後,就变为在前引导读全书的说明了,所以也把它称为「引」了。 「题」和「跋」也是绍介、评述性文字。不同处在于:「序」(绪、叙)和「引」用于书籍;「题」和「跋」除书籍之处兼用于字画、碑帖之类。分别来说,记在前面的叫「题」,写在後面的叫「跋」;段玉裁说「题者标其前,跋者系其後也」。 「题」(题),本义是额头,额在人头的最上部,所以後来人们把标题、题目等写在书籍、诗文的前面的也叫「题」了。「序」移前之後,有人就叫它「题」了。现在往往叫「题词」或「题辞」,主要是表示赞赏或进行评价的。「题」不同于「序」处,主要是篇幅较短小,多用韵文。 「跋」(bá),《篇海》「足後为跋,故书文字後曰跋」。一说「跋」通「茇」,「茇」指烛根,如《礼记·曲礼上》「烛不见茇」。「跋」在文字上就引申为全文最末处了。「跋」,也称作「题跋」,就是现代说的「读後」,也叫「後序」。《文体明辨,题跋》「凡经传子史诗文图书之类,前有序引。後有後序,可谓尽矣。其後览者,或因人之请求,或因感而有得,则復撰词以缀于末简,而综谓之题跋」。 【草稿】 「草」和「稿」古代是近义词。《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漢書·孔光傳》「时有所言,辄削草稿。以为章主之过,以讦忠直,人臣之大罪也」:「草」、「稿」连用。 草本指野草,如《诗经,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古代草莱未辟,家立业从斩草开荒开始,因为除草就意味着开辟,「草」就具有了「始」的意思,《廣雅·釋言》「草,造也」,「造」古代有始义。《漢書·艺文志》「萧何草律」,注「草,创造之」。《漢書·终军傳》「天命初定,万事草创」;《魏書·太祖纪》「当今草创,人情未一」:「草创」连用,意义相通。 「草」的创始义用在文稿上就是起草的意思了,如:《論語·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南史·蔡景历傳》武帝将讨王僧辩……召令草檄。景历援笔立成」。作为名词,「草」就引申为刚刚拟就、未经修饰润色的草稿了,《三國志·魏书·陈群傳》注「每上封事,辄削其草」,「草」就指草稿。 稿,古代多写作「稾」、「藁」,它的本义是禾秆,《說文》「稿,秆也」,《韵会》「禾茎为稿」。《漢書·贡禹傳》「已奉穀租,又出稿税」「稿税」就是穀草税;《漢書·郊祀志》「其牲用犊,其席稿楷」,「稿楷」就是用禾秆垫在底下。 「稿」为什么和未经修治的文章发生了关系还不清楚,可能因为「草」易与草木义相混有关,所以用表禾秆的「稿」取代了「草」,如:《北史·李公绪傳》「颜好属文,成輒弃稿」;《唐书・房玄龄傳》「军符府檄,或驻马即办,文约理尽,初不著稿」,这「稿」就是「文章之未修治者」。 「草」是从草创义来的,所以动词性强,「稿」是取代「草」的名词义的,所以「稿」不做动词用。「草稿」连用,最初也有起草初稿的意思。 打稿是文章的草创阶段,定稿时还要誉清,所以字写得就潦草,草书的「草」,潦草的「草」都是由这儿引申出来的。 现代,「草」的起草义还包含在「草拟」、「草案」、「起草」裏;「稿」除了「初稿」、「底稿」等词外,在「稿件」、「稿子」、「文稿」、「清稿」之类词裏,都是文章或拟发表的文章的意思了。 二五、艺术 【艺技术】 这组词在表示人通过後天锻炼所获得的能力上相交叉,所以「技艺」、「技术」、「艺术」等常结合使用;不过,由于来源不同,使用范围也有个相对的分工。 艺(藝),古亦作「埶」、「蓺」《說文》「种也」。「艺」最初是种植的意思,如《詩·大雅·生民》「蓺之荏菽(大豆)荏菽旆旆(生长茂盛)」。因为古代的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所以种植上的技能、技艺义也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训练所得的技能。《書·胤征》「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传「百工各执其所治技艺以谏」,可见百工的技能也称「艺」,所以手工上的技能称「手艺」;《莊子·天地》「能有所艺者,技也」,才能有所专精称作「技」可见「艺」用于「技」之前。《論語·子罕》「子云:吾不试故艺」,又《雍也》「[冉]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集解「艺,日多才能也」,多方面的才能都可以称作「艺」。成语有「多才多艺」;孔门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的「艺」就指礼、乐、射、御、书、数,所谓「六艺」;後来作为儒家经典的「易」、「诗」、「书」、「礼」、「乐」、「春秋」等六经,也称「六艺」,《漢書·艺文志》的「六艺略」即指这六经。但是,随着「技」、「术」的广泛应用,「艺」逐渐收缩它的范围,把表手工上的技能义逐渐让给了「技」,它自己则偏指文化典籍方面了:「艺文」指六艺群书之文;「艺林」、「艺苑」、「艺海」等也指各种典籍的荟萃之处。再後,随着「经」、「史」的独立,「术数」的分出,「艺」则缩小到主要指各种文学与艺术;在现代,随着文学的独立「艺」则缩小到主要指音乐、绘画、表演、说唱之类形象艺术了。 技,《說文》「巧也」。「技」源于「肢」,它主要指人手的技能。「技」的技能义的兴起是和手工业的发展相一致的,正因为如此,「技」常和工人在工艺上的才能相关,如:《莊子·渔父》「工技不巧,贡职不美,……诸侯之忧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工匠不得施其技巧,故屋坏弓折」。引申开来,各种专长也都可以称「技」:《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这是扩大了专长的范围;《荀子·劝学》「螣蛇无足而飞,梧鼠五技而穷」这是把动物的本能也包罗了进来。这样一来,除了学术和农业之外,各种经训练、学习获取的特有能力都可以称作「技」了,「技」的这个地盘是排挤「艺」取得的。 术(術)《說文》「(術),邑中道也」。注意,「术」读zhu,植物名,「術」读shu,两字古代无关,是简化汉字时根据民间应用习惯归并的。「術是居住区内部的道路的意思,《墨子·旗帜》「巷術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术」指的就是「邑中道」。道路是通向目的地的途径,因此,「术」常用来比喻产生结果的手段:各种技艺也是达到目的手段,所以也称「术」。《孟子·公孙丑上》「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匠亦然,故術不可不慎也」,「术」既表通往结果之路,又表技艺;《韩非子·喻老》「子之教我御,術未尽也」,「术」相当于技艺;正因为如此,武艺可以说「武术」,技艺可以说「技术」。「术」是从「途径」、「手段」、「方法」这个角度侵人技艺这个范畴的,所以在内部的再分工裏,「术」除泛指方法外也就在诸技艺中侧重于那些需用较特殊的方法去完成的技艺,这就是各种「方术」,是「医」、「卜」、「星」、「相」、「律历」、「算学」之类带学术性的技艺,如:《史记·货殖列傳》「医方诸食技術之人」;《淮南子·人间》「近塞上之人有善術者,马无故亡而人胡」;《後漢書·张衡傳》「安帝雅闻衡善術学,公车特徵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漢書·夏侯胜傳》「曩者地震……,博问術士」。这样一来「术」就从「技」中分出了一些特技,从「艺」中分出了属于科学和迷信之类的内容,于是「术」就成为技艺中的较特殊的一类了。 【技伎】 技,《說文》「巧也」,《廣韵》「艺也」;伎,《集韵》「巧」,《正字通》「伎俩」。「技」、「伎」在技艺、本领义是相同的。《老子》「民多伎巧,奇物滋起」,《淮南子·诠言》「伎艺虽多,未有益也」;「伎」、「技」可互换。「伎俩」在古代也沒有贬义仍然是技能的意思。在古代,「技」、「伎」的分别不在于其技巧义,而在于用以表示怀有某种技能的人时所指不同。「技」多指有一技之长的各色人等,如:《荀子·富国》「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百技」指各种手艺人:《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祝史医卜之类的人也可以划归「技」的范围。「伎」则特指乐工,尤多指女乐,如:《隋書·礼仪志》「选伎工端洁善讴咏者」;《唐书·元载傳》「歌者名姝异伎」。「技」和「伎」在技艺义上,近代逐渐发生分别,可能由于「伎」与「妓」被人贱视,所以「伎的技能义也发生了贬义,指玩弄手段和耍花招是从事坏事的技艺,如「伎俩」、「惯伎」。 【声音乐】 「声」、「音」、「乐」彼此有交叉,也有大体上的分工。 声(聲),《說文》「音也」。不过「声」和「音」还是有区别的。「声」的含义比较广泛,凡物体相撞击、相摩擦发出的音波传到耳鼓的都可以叫「声」。《荀子·劝学》「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这是人的呼喊声;《孟子·梁惠王上》「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是牲畜的哀鸣声;《詩·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这是鸟鸣声;《孟子·梁惠王下》「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这是乐器发出的声音;《列子·汤问》[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雲」,这是歌声。《白虎通·礼乐》「声者,鸣也」发声体发出的声音都叫「声」包括风声、雨声、雷声、石声……,也包括歌声、乐声。 「音」在古代汉语中大致和现代的「音乐」相当。物发出的声都叫「声」,只有有旋律、有节奏的声、各种乐器的和谐配合所奏出的声才叫「音」,所以《礼记·乐記》说「声成文谓之音」《說文》说「声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荀子·乐論》「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孟子·梁惠王上》「声音不足听于耳与(欤)」:「音」都指音乐。「音」在音乐中还偏重于指各种器乐。《說文》「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宫、商、角、徵、羽」是音阶所以叫做「五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是指用这八种材料制成的乐器,所以叫「八音」;因为乐器是演奏乐曲的乐曲都是五声错杂而成的。《左傳·成公九年》「与之琴,操南音」,《韩非子·說林下》「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单纯说传人耳朵的声音也可以说「琴声」、「好声」,就演奏乐曲来说就用「南音」、「好音」了。正因为如此,音乐上的「音符」、「音阶」、「音色」、「音量」……一般用「音」 「音」的用法也常常超出音乐的范围而和「声」搭界。《莊子·人间世》「鹿死不择音」,《淮南子·地形》「清水音小浊水音大」:这是对有洪细抑扬的「声」的比喻说法。「声」包括「音」「音」又通过比喻的途径混入了「声」这样一来,「声和「音」就交错了起来,很多地方变为同义的了。 「乐」(樂,yue)和「音」相近因为它也表示各种乐器和乐器的演奏;不过「乐」所表示的广于「音」,它指的是各种乐器的综合,是交响乐,所以《說文》说「乐,五声八音总名」。古代的「乐」不仅指各种乐器的合奏,还包括与音乐相配合的舞蹈。《礼记·乐記》「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干、戚、羽、旄」不是乐器是舞具;所以《乐記》又说「钟、鼓、管、磬,羽、龠、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舞蹈时的行列和位置)、舒、疾,乐之文也」,可见:演奏乐器只能叫「音」,各种乐器和舞蹈结合在一起方叫「乐」;另外,「钟鼓」、「干戚」等只是「乐之器」「屈伸」、「俯仰」的舞姿才是「乐之文」,可见「舞」是「乐」的必备内容,所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礼记·乐記》)。古代著名的「乐」,如「韶乐」、「咸池」、「大夏」、「大濩」、「大武」都是合音乐歌舞于一体的。《吕氏春秋·古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这正反映着原始时代歌唱、音乐、舞蹈浑然一体的情况;《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说吴王夫差「观乐是务」,对于「乐」不用「听」而用「观」,也充分说明古代的「乐」包括舞在内。後来音乐和舞蹈逐渐分家,「乐」也就只指音乐,不包括舞蹈了。不过「乐」和「音」相比,仍然带有综合性,单独的演奏很少叫「乐」。 【声响】 「声」(聲)在古代泛指声音,凡传于耳中的声音都可以叫「声」,如:《詩·小雅·伐木》「嚶其鸣矣,求其友声」;《莊子·齐物論》「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风声」、「雨声」、「雷声」、「车声」、「歌声」、「琴声」,举凡一切声音都可以「声」表示。 响(響),《說文》「声也」,《玉篇》「应声也」。「响」也是「声」,但特指回声,发出的声音被反射回来再度被听到才叫「响」。《莊子·在宥》「大人之教,若形之于影,声之于响,有问而应之」又《天下》「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古代常以「形影」、「声响」比喻因果、主从关系,因为有「形才出现「影」,有发「声」才有回「响」,它们是彼此相应的,所以後世「影响」、「响应」常常连用。《荀子·富国》「三德者诚乎上,则下应之如影响」,「如影响」就是如同「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史记·淮南衡山列傳》「陈胜、吴广……奋声响臂大呼,而天下响应」,「响应」就是像回声那样附和。正因为「响」是回声,所以各种回音、回答也可以称「响」。《三國志·魏书·管辂傳》注「钟毓难辂《易》二十馀事,辂寻声投响,言无滞留」,又《蜀書,後主傳》注「衔命来征,思闻嘉响」:这都是用「响」之应声来比喻对问题或对来信的回答和回覆的,现代说的「反响」也是这个意思。因为「声」与「响」总是相关的,所以後来把声音也称作「响」了;因为回声最明显的是高山深谷,回声从四面折回显得更加巨大,所以後代也把巨大嘹亮的声音称作「响」如:《列子·汤问》「[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雲」;《後漢書·袁绍傳》「金鼓响震,[吕]布众破沮(崩溃)」。 【鼓鼙鼖鼛鼜鼗】 鼓,《釋名·釋乐器》「郭也,张皮以冒之,其中空也」。「郭」就是「廓」,鼓是以木(或其他材料)为外廓、两面蒙皮的、中空的打击乐器,如《詩·周南·关雎》「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鼓」是最原始的乐器之一,也是在古代应用得最广泛的乐器之一。由于鼓音宏亮,鼓的节奏特别鲜明,所以古代的跳舞都离不开「鼓」,如:《易·繫辭上》「鼓之舞之以尽神」;《墨子·非儒下》「弦歌鼓舞以聚徒」。直至现代,「鼓舞」还是联用的。因为「鼓」这种乐器用得早而且普通,因此,作为动词,「鼓」幾乎可以用于演奏各种乐器上,成为弹奏、敲击的同义语。《詩·秦風·车邻》「既见君子,并坐鼓簧」,《論語·先進》「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簧」指笙,是吹奏乐,「瑟」是弹拨乐演奏都用「鼓」。 鼓音宏大,可以致远,所以古代「鼓」不限于作为乐器,它比现代的用途广泛得多。「鼓」在古代战争中是进攻的信号,如:《管子·兵法》「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荀子·议兵》「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鼓」是指挥出击的,也是用以鼓舞士气的。《左傳·庄公十一年「一鼓作气」《左傳·成公二年》记载郤克在鞍之战裏中箭,「流血及屦,未绝鼓音」:可见「鼓」在振作士气中的重要作用。因为「鼓」在古代战争中的重要地位,所以「鼓」都是由军中的主将掌握的,出征时大将要建旗、鼓,如《史记·淮阴侯列傳》「平且,信(韩信)建大将之旗鼓,鼓行出井陉口」。战争中夺得或失去「旗鼓」是胜或败的标志,如《史记·李将军列傳》「力战夺左贤王鼓旗」。由于「鼓」在战争中的地位,出军时常杀牲祭「鼓」,军中戮人也必于「鼓」下。 「鼓」除用于指挥军队外,古代也常用于报时,或发出有关这方面的信号。《文献通考,乐考「卫公兵法曰:军城及野营行军在外,日出沒时,挝鼓千槌,三百三十槌三为一通。鼓音止,角音动,吹十二声为一叠。三通三鼓而昏明毕」,这是军中早晚鸣鼓角。岑参《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日落辕门鼓角鸣,千群面缚出蕃城」,杜甫《阁夜图》「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写的就是军中晨、暮擂鼓吹角的情景。「鼓」在夜裏也常被用来通报时间,一夜报五次,一更一次。《宋史·应傳》「夜四鼓,五制皆就」,「四鼓」就是四更。 从现代能见到的古代器物、石刻等上的图像看,古代的「鼓」的放置情况和现代大不相同。古代的鼓,用现代眼光看,是横放着,两个鼓面前後相对,不是上下相对,鼓下有跗(鼓脚),支撑着鼓体,可以两面敲击。大鼓也有悬在架子上的。仰面朝天的鼓是後起的。 古代的「鼓」种类很多:「鼖(fén)鼓」可架于车上,用于军中;「鼛(gāo)鼓」是一种悬于架上的大鼓,可用来招集人;「鼜(qi)鼓」是巡夜报时用的鼓;「鼗(tao)鼓」是下边有柄,两旁有耳的小鼓,转动手柄两耳自动击鼓,类似现在的「播浪鼓」。汉以後在诗歌、文章中常见的还有一种「鼙(pi)鼓」。《說文》「鼙,骑鼓也」。「鼙」是骑在马上敲击的小鼓,类似现代的腰鼓。《後赵录,石勒》「幼而力耕,每闻鼙铎之声」,白居易《长恨歌》「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其中的「鼙」就指这种骑鼓。 【号角】 号(號),《爾雅·釋言》「呼也」。人大声呼喊、呼唤,以至于大声哭叫都称作「号」,如:《詩·魏風·硕鼠》「逝将去女(汝),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老子》「[婴儿子]终日号而不嗄(哑)」。 古代传达命令、召唤群众,因为沒有近代的手段,总是用大声呼喊的办法让众人知晓,所以「号」也就有了传令、召唤的意思,如:《莊子·田子方》「何不号于国中」;《漢書·陈胜傳》「号召三老豪杰会计事」。进而「号」转为名词,把所发的令称为「号」、「号令」如:《礼记·月令》「申严号令」;《宋史·岳飞傳》「号令如山」。把军中吹的喇叭称作「号」,这裏晚近的事。因为近代用喇叭在军中传达各种信息、命令,所以喇叭就获得了「号」的称呼了。 「角」本义指兽类生在头上的骨质的突出物如「牛角」、「鹿角」。因为牛有的角穿孔之後可以吹出很响亮的声音,所以「角」也被用来传达各种信息,如:《北史·齐安德王延宗傳》「帝乃驻马,鸣角收兵」:杜牧《登池州九峰楼》「百感中来不自由,角声孤起夕阳楼」。用「角」传令远早于「号」,它显然是游牧民族的发明,「号角」最初也不是军号与角的联称,而是发号令之角的意思。 【磬罄】 「磐」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敲击乐器《周礼·春官·磬师》「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钟」。古代的「磬」和後代在寺院裏和尚们诵经时敲的「磬」,名虽相同,形制却是无关的,寺院中的「磬」是金属铸成的钵盂形器,是摆在桌上或地下敲击的。李颀《题僧房双桐》「绿莱传僧磬,清荫润井华」周贺《寻北冈韩处士》「逆风沈寺磬初日晒邻桑」:「僧磐」、「寺磐」就是这种盂形的磐,它可能是随着佛教传入的印度乐器。古代的「磬」是石头磨制成的,所以「磬」字从「石」,《說文》「磬,石乐也」。「磬」因为是石制的,所以也称「玉磬」,如《左傳·成公二年》「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磐与地」。古代「磐」的形状类似矩尺,宽而短的一端称「股」,狭而长的一端称「鼓」,中间有孔,悬于架上。因为近似直角,所以古人把弯腰曲背折成九十度角的毕恭毕敬的姿势称作「磐折」,如:《莊子·渔父》「夫子曲要(腰)磬折」;《史记·滑稽列傳》「西门豹簪笔磬折,嚮河立待」。「磬」有单独悬挂的,称为「特磬」,《律吕精义》「夫悬一钟一磬者,谓特悬之钟磬」,「特磬」多是用以定音的。大小不同的磬编组悬于一架上的称「编磬」。编磬」的数目不一,常见的是十六枚一架,《仪礼,乡饮酒礼》注「钟磬者,编悬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jù悬钟磬的木架)」。「特磬」和「编磬」在近代考古发掘中多有出土。 「罄」和「磬」音同、形近,偶尔也互相通用,如《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室如悬磬」,「磬」字亦作「罄」。但是它们在基本意思上是不相涉的。 罄,《說文》「器中空也」。各种容器,如盘盂壶缶之类,所盛之物用尽称「罄」,如《詩·小雅·蓼莪》「瓶之罄矣,维罍之耻」,传「罄,尽也」。引申开来,不限于容器,凡物用尽都可以称「罄」。《晋书·王衍傳》「数年之内,家资罄尽」,「罄」的是家中之财;范缜《神灭論》「粟罄于惰游」,「罄的是仓中之粟;《舊唐書·李密傳》「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罄」的是南山之竹。 【鐘镈】 简化汉字的「钟」,是「鐘」、「鍾」二字的归并,在古代,鐘、鍾二字是有区别的:「鐘」是乐器,如《論語·阳货》「乐云,乐云,鐘鼓云乎哉!」。鍾,《說文》「酒器也」。「鍾」是装酒的用具,如《孔丛子》「尧舜千鍾,孔子百觚」。古代多用容器为量具,「鍾」古代也是量具,《左傳・昭公三年》「豆区釜鍾,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为鍾」,注「鍾六斛四斗」。「鐘」和「鍾」古代有时通用,「鐘」常写「鍾」,如《戰國策·齐策》「鍾鼓竽瑟之音不绝」。「鍾」的容器、量器义、鍾聚义等就很少用「鐘」了。 作为乐器的「鐘」古代有两种,一种是单独悬挂的,称「特鐘」,它只是用以节乐的,不能用来单独演奏。能奏乐曲的鐘是「编鐘」。《周礼·春官·磬师》「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鐘」;《隋書·音乐志》「编鐘,小鐘也,各应律吕,大小以次,编而悬之,上下皆八,合十六鐘悬于一簨虡(sunjù,悬鐘磬的架子,竖柱叫『虡』,横梁叫『簨』」。「编鐘』在汉代就很少用了,後代诗文中所见的「鐘」,都是建于寺院、鐘楼上的大鐘。杜牧《宣州开元寺赠惟真上人》「夜深月色当禅处,斋後鐘声到讲堂」,张继《枫桥夜泊》「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鐘声到客船」:「鐘声」即这种大鐘的声音。 鐘,古代还用于军中,《左傳·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鐘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鸣鐘击鼓进军,是声讨其罪的意思。其实军中所用的鐘,应该是「铙」、「钲」之属,「鐘」只是其泛称而已。「鐘」、「鼓」也用以节制作息,《後漢書·礼仪志》「鼓以动众,鐘以止众,故夜漏尽鼓鸣则起,昼漏尽鐘鸣则息」。正因为如此,常把人的暮年比作「鐘鸣漏尽」如:《魏書·游明根傳》「臣桑榆之年,鐘鸣漏尽」;《三國志·魏书·田豫傳》「年过七十而以居位,譬犹鐘鸣漏尽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唐代似乎已把鼓鐘颠倒,变为「暮鼓晨鐘」了,如:孟浩然《除夜有怀》「五更鐘漏欲相催」;韦应物《秋夜》「夜长鐘漏稀」。 镈(鎛,bó)是鐘的一种《左傳·襄公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歌鐘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从出土的文物看:「编鐘」多是筒形的鐘柄(甬鐘),鐘口是凹人的呈弧形,「铺」的顶部悬挂处用的多是扁环纽或伏兽形纽,口是平的。 从来源看,「鐘」可能是「镈」的演进。《釋名·釋用器》亦锄田器也,镈,迫也,迫地去草也」,《詩·周硕·臣工》「命我众人,乃钱」传「镈,鎒也」:由此可见,「镈」最初是锄草的铲或锄。「镈」作为乐器是由工具变来的。古代劳动者可能在劳动休息时以击镈为节奏来伴歌伴舞,所以「镈」变为乐器之後,仍不失其原有形态。古「鐘」上有柄,最初当是「镈」的安木把处;古「鐘」形扁圆如枣核,不似後代的浑圆,这也是脱离农具未远的证明。「镈」、「鐘」是一物二名,「鐘」是後起的,是以其声音命名的。 【钲铙镯】 「钲」、「铙」、「镯」都是古代敲击乐器,型制像鐘,有柄。和「鐘」不同处在于「钲」等似鐘而小,不是悬挂的,而是手持的,使用时手持柄,口朝上,用槌敲击发声。 钲(鉦,zheng),《玉篇》「铙也,钲以静之,鼓以动之」。「钲」是军中乐,战争中起节制作用。《漢書·东方朔傳》。「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颜师古注「钲鼓所以为进退士卒之节也」;《後漢書·光武帝纪钲鼓之声,闻数百里」:可见「钲」是行军作战中用的乐器。「鼓」是鼓舞士兵进攻的,「钲」是节制士卒退却的。 铙(鐃,náo),《說文》「小钲也,军法,卒长执鐃」,段玉裁注「钲、铙一物,而铙较小,浑言不别,析言则有辨也」。《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铙止鼓」,注「铙如铃无舌,有秉,执而鸣之,以止击鼓」:可见,进击时擂鼓,退军时鸣铙。从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看,「钲」与「铙」相似,而「钲」狭长,「铙」较粗短。 《正字通》「钹,铜钹,今之饶钹也」「铙钹」即今天说的「镲」,即铜片形如圆盘、中心鼓起、两片相击作声的「镲」。这种「铙钹」是随佛教传人的与古「铙」无关。 镯(鐲,zhuo),《說文》「钲也,军法,司马执镯」。《周官·地官·鼓人》「以金镯节鼓」,注「镯,钲也,形如小鐘,军行鸣之,以为鼓节」:可见「镯」也是和「钲」同类的鸣器。 後代带在手上的「手镯」古代称作「钏」,《事物绀珠》「钏,手镯」,把「钏」称作「手镯」可能从碰击作声来的,在形制上二者迥异。 【铃铎鸾銮】 铃(鈴),《說文》「令丁也」「令丁」即铃当,这是解释「铃」的得名由来的「铃」是其声自命的;《廣韵》「铃,似鐘而小」,这是解释「铃」的形体的。从考古发现看,古代的「铃」,口不外侈,正像小鐘,不过顶部无柄有纽而已,如《左傳·桓公二年》「锡鸾和铃,昭其声也」。「铃」和「鐘」除大小、形制上的区别之外,还在于:「鐘」靠用鐘槌敲击发声;「铃」内有舌,是凭自身的舌的振动发声的。《晋书·佛图澄傳》「天静无风,而塔上一铃独鸣」,自鸣就是自撞发声。《洪武正韵》「铃为圜形,半裂以出声,固铜丸于内以鸣之」,这裏说的是後代的一种「铃」。 嵇康《声无哀乐論》「铃铎警耳,鐘鼓骇心」,「铃」、「铎」连用。「铎」(鐸)似「铃」而大,《說文》「铎,大铃也」。「铎」有柄有舌,可以执柄振铎发声;也有短柄的,可以系于物上靠风力或其他力量振动发声,如孟郊《寒溪》「风音酸铎铃」,这样的「铎」就是铃了。 据说「铎舌」在古代是有区别的,或用木舌,或用金舌,用木舌的称「木铎」,金属舌的称「金铎」。据说「木铎」是用以招集人众,宣布政令,宣扬教化的。《書·胤征》「道(qiú)人(宣令之官)以木铎徇于路」,传「木铎,金铃木舌,所以振文教」;《周礼·天官·小宰》「岁终……,徇于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注「木铎,木舌也。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金铎」是在战争中传信号用的,《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铎通鼓」,「通鼓」即发出击鼓或止鼓的信号。《韩非子·存韩》「鼓铎之声闻于耳,而乃用臣斯之计,晚矣」,「铎」即金铎。至于悬于牛马项下和房屋上的「铎」,其实就是「铃」。《晋书·荀勖(xù)傳》「逢赵贾人牛铎,识其声」,「牛铎」即牛铃,杜牧《宿长庆寺》「高铎数声秋撼玉,霁河千里晓横银」,「高铎」即高处所悬之铃。 「鸾」(鸞)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鸣声和谐的鸟,《說文》「鸾,赤色,五采,鸡形,鸣中五音」。古代君主或贵族的乘舆和所驾的马匹都挂有或装有铃当,马驰车行时,铃声相应,十分和谐,为比喻其声音之美,就把挂在马衔两头或装在车衡上的铃铛称作「鸾」,把装于车轼上的称作「和」。《詩·小雅·庭燎》「君子至止,鸾声将将」,又《蓼萧》「鞗(tiáo,辔)革忡忡,和鸾雍雍」,注「在轼曰和,在镳日鸾」。推而广之,系有铃的大旗称为「鸾旗」柄上带铃的刀称为「鸾刀」……。 为和鸾凤之「鸾」区别,鸾铃之鸾另造「銮」(鑾)字。《說文》「銮,人君乘车,四马镳八銮,铃象鸾鸟之声」,段玉裁注,「銮铃系于马衔之两边,声中五音,似鸾鸟,故日銮」。张衡《東京賦》「銮声哕哕(hui)」,「銮声」亦即铃声。与此相应,鸾铃之「鸾」就都可以写作「銮」了,比如「鸾旄」、「鸾驾」、「鸾刀」……,也可以写作「銮旄」、「銮驾」、「銮刀」……。 《古今注,舆服》「鸾口衔铃,故谓之鸾铃」,这在後代或许是有的;据考古发现,装于车上的「鸾铃」的形状不是鸾鸟衔铃,而是象两手捧合形,周围有孔,中抱铜铁,车行进时振动发声,下面还有底座,可以装于车衡或车轼上,与一般铃铎不同。 「鸾铃」先秦时不限于君主使用,後代「銮」的名称却为帝王所专有了,因之「銮」也就专指帝王的车驾了,如:《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何事劳动銮驾,暴露于边境哉」;班固《西都賦》「乘銮舆,备法驾」。循此以往「銮跸」、「銮旆」、「金銮殿」……,与「銮」有关的就成为帝王御用的了。进而为了避讳,也就径用「銮」来称天子了。《中华大字典》「銮,谓人君也,如扈銮、迎銮、回銮之类。不能直言君,言其舆从也」。 【管篪籥埙笛箫】 《周礼·春官·笙师》「笙师掌教吹竿、笙、埙、龠、箫、篪、篴、管、春牍、应、雅,以教祴乐」,其中除「春牍」、「应」、「雅」是用竹筒筑地以明节奏的乐器之外,其馀的都是吹奏乐。其中「竽」、「笙」是在葫芦上植竹管安簧的乐器「龠」、「箫」等都是在竹管上开孔的吹奏乐。 「管」是竹管,如《莊子·秋水》「是直用管窥天,用锥指地也,不亦小乎」。「管」也是乐器《說文》「管,如篪,六孔」。《詩·商颂·那》「鼗鼓渊渊,嘒嘒管声」,《孟子·梁惠王下》「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管」指的都是乐器。《周礼·春官·小师》郑玄注「管如笛而小,并两而吹之」,并两而吹,当是直吹。蔡邕《月令章句》「管形长尺围寸,有孔无底,其器今亡」。後代文章中的「管」都是管乐的统称,如王羲之《兰亭集序》「无丝竹管弦之盛」,「管」与「丝、竹」等并列。 篪(chi),《說文》「管乐也」。《史记·范睢蔡泽列傳》说范睢「鼓腹吹篪,乞食于市」;《吕氏春秋·仲夏纪》「调竽笙埙箎」,注「篪以竹,大尺寸,长尺二寸,七孔,一孔上伏,横吹之」:可见其形制与今之横笛大同小异。 古代「篪」经常和「埙」一起吹奏。《詩·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塤)亦作「壎」,音xun,是陶制乐器形如鹅蛋,旁开二至六孔不等。「埙」与「篪」音色相合,故常配合吹奏,祢衡《鹦鹉賦》「若埙篪之相须」是也。 籥(yue),古作「龠」,亦篪属,《爾雅·釋乐》注「禽如笛,三孔而短小」,也有说六孔或七孔者,可能是形制因时因地而异。从「籥」的古字「龠」看,当也是直吹的编管乐器。「籥」经常在舞蹈中吹奏,《詩·邶風·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公羊传·宣公八年》「籥者何?籥舞也」,注「吹籥而舞,文乐之长」。 笛,古字作「篴」,《說文》「七孔筩也,羌笛三孔」。《事物记原,乐舞声歌部,笛》「马融《(长笛赋)序》曰:此器起于近代,本出羌中。《风俗通》曰:汉武时丘仲所造,长尺四寸,七孔」。「笛」可能是在「篪」、「龠」的基础上吸收羌笛的特点发展起来的,有三孔、五孔、七孔之说,有长笛、短笛之别,要皆横吹,故亦称「横笛」,如沈约《折杨柳歌》「下马吹横笛,愁殺行客儿」。「笛」因其制作简单,携带方便,所以流传极广,自帝王学士至牧童戍卒无不吹奏是汉魏之後最普及的乐器,诗人亦多咏之;王之涣的《凉州词》「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就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箫」(簫)和今日之「箫」的形制相距极远。今天的「箫」似笛而长,单管直吹;古代的「箫」是许多竹管编在一起的,是「排箫」。《詩·周硕·有瞽》「既备乃奏,箫管备举」。笺「箫,编竹管为之,如今卖饧者所吹也。管如笛,并而吹之」。《說文》「箫,参差管乐,象凤之翼」,意思是说「箫所用竹管参差不齐,中间者短,两侧渐加长,排列的形状如凤之展翼。据《爾雅·釋乐》注,「[箫]大者编二十三管,长尺四寸,小者十六管,长尺二寸,一名籁」。後起的独管的箫称「洞箫」,王褒《洞箫賦》注,「洞,通也,言其无底,上下相通,故曰洞箫」,如:左思《蜀都賦》「吹洞箫,发棹讴。感鱘鱼,动阳侯」;苏轼《前赤壁賦》「客有吹洞箫者,依歌而和之」。《和汉三才图会,乐器类,洞箫》「洞箫未详始于何世,唐朝盛用之,玄宗皇帝善吹之,长二尺或二尺五寸……。一说云:洞箫乃箫之无底者」。 【竽笙簧】 「竽」和「笙」都是古代的吹奏乐器,如《荀子·富国》「击鸣鼓,吹竽笙」。 「竽」在先秦很流行,如:《莊子·肤箧》「擢乱六律,铄绝竽瑟」;《楚辞·九歌·东皇太一》「陈竽瑟兮浩倡」。所以《韩非子·解老》说「竽也者,五声之长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韩非子·内储说上》「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宜王说(悦)之,禀(廪)食以数百人。宜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而处士逃」,这是有名的「滥竽充数」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可以看到,「竽」既可以单吹,又可以组织成百人合奏。关于「竽」的形制,《說文》说「竽,管乐,三十六簧也」,《說文义证》引《急就篇》颜师古注说「竽,笙类也,列管匏中,施簧管端,宫管在中央,三十六簧……,管长四尺二寸」:可见,「竽」是用三十六根竹管安在截开的葫芦上,用一长咀来吹奏从而鼓簧发声的。推想,可能近似今之「芦笙」。 「笙」和「竽」相类。《釋名·釋乐器》「笙,生也,竹之贯匏,象物贯地而生也」:可见「笙」也是以葫芦为体,上列群管而成的乐器;《爾雅·釋乐》「大笙谓之巢,小笙谓之和」,注「列管匏中,施簧其端,大者十九簧,小者十三簧」:可见,「笙」和「竽」的区别主要在所植的管的多少;另外「笙」的体积也小得多。秦之後,「竽」很少见了,「笙」却一直流传了下来,如:庾信《春賦》「更炙笙簧还移筝柱」;王维《奉和圣制十五夜燃灯》「上路笙歌满,春城漏刻长」。 簧,《說文》「笙中簧也」。「簧」不是独立的乐器,而是「竽、笙」之类的乐器的组成部分。《正字通》「簧,笙竽管中舌金葉也,盖笙、竽皆以竹管植于匏中而窍其管底之侧,以簿金葉障之,吹则鼓之而出声」:可见「簧」是嵌在管端的薄金属片,是乐器赖以颤动发音的部分,它的原始形态可能是竹片。「簧」是乐器鼓动发音的部分,所以古代常用「簧」来比喻嘴尖舌快、拨弄是非的人,如《詩·小雅·巧言》「蛇蛇(yiyi,訑訑也,欺骗)硕言,出自口矣。巧言如簧,颜之厚矣」。 因为「簧」是「竽、笙」这类乐器所特有的,所以「簧」也就成「竽」、「笙」的同义语了。《詩·王風·君子阳阳》「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传「簧,笙也」;又《秦风,车邻》「既见君子,并坐鼓簧」,「鼓簧」就是吹奏竽、笙。 【琴瑟筝筑】 嵇康《琴賦》「众器之中,琴德最优」。在各种弦乐中,「琴」最为文人所爱重,甚至把它看得和书籍一样宝贵,如: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白居易《自喜》「身兼妻子都三口,鹤与琴书共一船」。所以「焚琴煮鹤」被认为是最杀风景的。 据《琴論》说,「琴」用梧桐木制成,「体三尺六寸,宽六寸,前广後狭,上圆下方,上施五弦,周时加二弦,为七弦」。这只是一个时代的形制,其实「琴」体的长短,弦的多少是随琴的演化而变化的。总之,它是一种弹拨乐器,是横放在几上或琴台上、地上演奏的,和今之钢琴、风琴的形制根本不同。 「瑟」和「琴」相类,所以「琴瑟」往往并称,如:《詩·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書·益稷》「戛击鸣球,搏拊琴瑟」。「瑟」在形制上比「琴」大得多,弦多得多。《漢書·郊祀志》「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当然这是传说,是用神话解释「瑟」的弦数的。通行的瑟多是二十五弦的,如《淮南子·泰族》「瑟不鸣而二十五弦各以其声应」。「瑟」也有各种各样的,《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颂瑟,长七尺二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瑟」的弦长,音色低沉,所以「瑟」经常和感伤的情绪相应,如刘沧《访友人郊居》「休弹瑟韵伤离思,已有蝉声报夏初」。「秋风萧瑟」,「枫菓荻花秋瑟瑟」:表秋声用「瑟」,或与「瑟」的音色有关。 筝,《玉篇》「形似瑟,十三弦」。《郡阁雅言》载有李远《赠筝妓伍卿》诗「座客满筵都不语,一行哀雁十三声」:「十三」指弦数,「哀雁」指支弦之柱斜排成一字的雁行。「筝」是秦地之乐,李斯《谏逐客书》「夫击瓮扣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者,真秦之声也」。所以「筝」也称「秦筝」,如《古诗》「秦筝奋逸响,新声妙人神」。「筝」最初可能是五弦,《說文》「筝,五弦筑身乐也」,《說文通训定声》说「[筝]古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以木,唐以後加十三弦」。《釋名·釋乐器》「筝,施弦高急,筝筝然也」,这是说「筝」的支柱高、弦促急,发筝筝声,可见「筝」的音色清亮得多;《一统志》「弹筝峡,在平凉府城西一百里,风吹流水,音韵铿锵如弹筝声」,也证明这一点。「风筝」,古指悬于殿阁上的风铃,《正字通》「檐下铁马曰风筝。古人殿阁檐间悬之,因风动成音,自谐宫商」。「铁马」即风铃,最初用玉,後用金属铸成马形,故称「铁马」,风起相撞击作响。「夜静弦声响碧空,宫商信任往来风。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这是高骈咏《风筝》诗。现代在春风裏所放的纸或帛扎的「风筝」所以得名,是由于风筝上装有哨子,放起之後在空中发声如弹筝而来的。筑,也是弦乐,《廣韵》「筑似筝,十三弦」。演奏筑的动词多用「击」如:《戰國策·燕策》「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徽之声」;《漢書·高帝纪》「酒酣,上击筑自歌,令儿皆和习之」颜师古注「筑,状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曰筑」。从颜注可见,「筑」虽然也是弦乐,但演奏方法不同。「琴」、「瑟」、「筝」都是左手抚弦,右手弹拨的;「筝」则是左手扼弦,右手以竹尺敲击的,所以奏筑用「击」,「筑」也由此得名。「筑」的十三弦也是发展的结果,《說文》「筑……五弦之乐也」,据说还有一种是二十一弦的。 【曲操弄引】 这组词都是音乐上的曲谱名。「曲」指歌的乐调、旋律,这是古今相同的,如:《後漢書·黄琼傳》「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韩愈《进学解》「子雲相如,同工异曲」。 任何乐器所奏的调都可以称「曲」「曲」也就成为各种乐调的通称了。《莊子·渔父》「孔子弦歌鼓琴,奏曲未半,有渔父者下船而来」,这裏的「曲」是琴曲;《漢書·元帝纪赞》「帝多材艺,善史書·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这「曲」是琴曲、瑟曲、洞箫曲;《乐府诗集》「梅花落,本笛中曲也」,这是笛曲;《北齐書·幼主傳》「[帝]骄纵盛为无愁之曲,帝自弹胡琵琶而唱之」这是琵琶曲。总之,「曲」是乐曲的总名,不为某种乐器所专有。据《文体明辨,乐府》说,「曲」的得名,是由于它「高下长短,委曲尽情」的缘故,录以备考。 「操」,在音乐上有弹奏义。《左傳·成公九年》与之琴,操南音。范文子曰:……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白居易《司徒令公移镇北都》「花月还同赏,琴诗雅自操」:「操」都是演奏的意思,而且专用于鼓琴,其他乐器一般不用「操」来表示鼓奏。作为名词,「操」就成为琴曲的专称了。如:《史记·宋微子世家》「箕子……被髮佯狂而为奴,遂隐而鼓琴以自悲,故传之日箕子操」;《乐府诗集》「古琴曲有十二操:一日将归操;二日猗兰操;三曰龟山操……」。《风俗通,声音》「其遇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日操。操者,言遇菑遭害,困厄迫穷,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操者也」把琴操的「操」说成是节操的引申义,这显然是利用音乐来为宣传封建道德服务的产物。 「弄」,作为动词也有婉啭奏鸣的意思,这个动词适用于各种乐器。《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相如……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这是弄琴;《採菱歌》「箫弄澄湘北,菱歌清汉南」,这是弄箫;李白《登峨嵋山》「雲间吹琼箫,石上弄宝瑟」,这是弄瑟;赵嘏《忆山阳》「芰荷香绕垂鞭袖,杨柳风横弄笛船」这是弄笛。 正如「操」由奏琴转为琴曲名一样,「弄」也由吹奏义转为所演奏的乐曲名。以「弄」为名的乐曲,也多用于琴曲,如《唐书·礼乐志》「琴工犹传楚汉旧声,及清调蔡邕五弄,楚调四弄,谓之九弄」。但「弄」不限于琴曲,比如「梅花三弄」就是笛子曲。 「引」不见用于奏乐,多见用于歌唱。曼声歌唱叫做「引」,如:繁钦《与魏文帝笺》「喉啭引声,与笳同音」;王勃《上已浮江宴序》「榜讴齐引,渔歌互起」;成语有「引吭高歌」。「引」作为乐曲名不知是否与歌唱有关,不过以「引」为曲名的却可以应用于各种乐器,如:《乐府歌辞,琴曲歌辞古琴曲有五曲九引……九引:一日列女引;二曰伯妃引……」:李白诗「羌笛梅花引,吴溪陇水清」;王昌龄诗「自有今笳引,能沾出塞衣」。 【图画绘】 用线条勾勒描绘下来的客观事物,汉以前叫「图」,不叫「画」。 「图」(圖),汉以前多指地图,很少指图画。《周礼·天官·小宰》「听闻里以版图」,注「图,地图也」;《史记·刺客列傳》「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是秦始皇打开荆轲献上的燕的地图,地图尽处匕首露了出来。现代複音词当中的「图籍」,古代指的是地图和户籍《荀子·荣辱》「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杨倞注「图谓模写土地之形,籍谓书其户口之数也」;现代的「图书」,古代也指地图和文书《史记·萧相国世家》「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是据「地图」而知「天下厄塞」,据文书知「户口多少……」。作图画解的「图」,不是沒有而是很少。《莊子·田子方》「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漢書·梅福傳》「欲以三代之法取当世之士,犹察伯乐之图求骐骥于市」:前者显然是指作肖像画,後者则指伯乐的千里马图。作为动词,「图」的常用义是谋虑,《說文》「图,谋划难也」,这显然是由摹写现实引申为谋画未来的结果(参看〔虑谋谟计图〕条);另一用法是表示绘画,《左傳·宣公三年》「远方图物」,「图物就是描绘异物。 画(畫),最初和图画无关,是区画的意思。《說文》「画,介也」。「介」就是「界」,古代分封诸侯、规划井田,要画出界限,加以区分,这种行为叫「画」。「画」和标界、丈量的关系很密切,和运笔作画的关系很疏远。《左傳·襄公四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画为九州」是将中国大地画分为九大区域的意思;《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画」是画定界限,不再逾越的意思;司馬遷《报任安书》「画地为牢,势不可人;削木为吏,议不可对」,「画」也是画定范围,禁止出入的意思。「画」当描摹客观事物的意思用是後起的,是将用线条标出界限引申为用线条勾勒图形的结果。《戰國策·齐策》「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後漢書·马援傳》「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三國志·魏书·卢毓傳》「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这裏的「画」才是现代的绘画义。在这一意义上「画」和「图」的动词用法是近义的,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漢書·苏武傳》「[宣]帝思股肱之美图画其人于麒麟阁」;《三國志·魏书·仓慈傳》「亲戚图画其形」。即使如此,它们之间也还是有区别:「图」偏重摹写;「画」侧重刻划。 「画」的两个意义後来产生分化:区画、画分、规画义写作「劃」(现与「划」归并);绘画写作「畫』(画)了。 把绘画的产物称作「画」是更晚的事了。《晋书·顾恺之傳》「妙画通灵,变化而去」还留有动词意味;杜甫《送许拾遗》「看画曾饥渴,追踪恨森茫」,这才真是用「画」表图画的。 在图画意义上,称「图」在先,称「画」在後。应用中它们又逐渐有了分工。因为「图」古代多用于地图义,所以用线条、表格显示区别的後代多称「图」,如「图表」、「图样」、「构图」、「制图」;用颜色涂抹的多称「画」,如「图画」、「壁画」、「画谱」、「画廊」。 「绘」(繪)字从丝,它是从刺绣来的,最初和用笔作画无关。《論語·八佾》「绘事後素」,意思是五彩的刺绣是在素地的丝绸之後绣上的;《文心雕龍·总术》「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锦绘」连用,「锦」是彩缎「绘」显然是彩绣了,所以《說文》说「绘,会五采绣也」。正因为如此,「绘」的用法往往和色彩有关,如「彩绘」,「绘声绘色」。 【颜色采綵彩】 这组词是将两组词合并了起来:「色」、「颜色」、「采」为一类,是关于色彩的;「采」、「彩」、「䌽」为另一类,是说「采」的分化的。因为彼此交叉,为说上方便并为一组。先说前一类。 颜(顏)《說文》「眉之间也」。面上两眉之间或眉额之间的部位称作「颜」,「颜」的扩大的用法也可以指额头和面部(参看〔面颜脸颊腮〕条)。「颜」的本义和「赤、橙、黄、绿」之类的颜色本来是无关的,它们之所以发生关系是由于「颜色」常常结合使用而「颜色」作为一个词组经常和物映射或反射在视网膜上所产生的视觉印象发生关系的缘故。近代「颜」的颜色义,如「颜料」、「五颜六色」等,只是「颜色」一词的节缩形式。下面结合「色」去说明。 色,《說文》「颜气也」。人脸上所呈现出来的各种气色古代叫做「色」,古代「色」的本义和现代的「表情」、「神色」、「气色」、「脸色」相当,和「颜色」相去很远。《論語·季氏》「色思温,貌思恭」,「色思温」是说脸上的表情要尽量温和;《戰國策·趙策》「太后盛气而揖之……,太后之色少解」,「色」指脸上愤怒的表情。成语「察言观色」、「色厉内荏」、「变色而起」、「色如死灰」等,「色」都指脸色、神色。「色」也指女色,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乱」;《礼记·大学》「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在以男性为主的社会裏,妇女成为男子的玩物,男人看女人主要是看容貌,所以表示脸色的「色」又指容貌长相了。脸色的变化非常丰富,喜、怒、哀、乐、爱、恶之类的感情、欲望都可以通过脸色的变化、神情的转化反映出来,所以古人又用脸上多变的脸色、神情比喻五采纷呈的视觉色调。这是一种比喻,「色」通过这种比喻取得了颜色义,如:《莊子·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吕氏春秋·察今》「口惽(吻)之命不喻,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 「颜」是双眉、眉额之间,双眉眉额之间也是表情最丰富的所在「蹙眉」、「展眉」、「扬眉」、「低眉」……集中地反映着各种神情:「解颜而笑」是化怒为喜,「正颜厉色」是板着面孔。正因为「颜和「色」在表情上关系密切,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管子·弟子职》「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吕氏春秋·过理》「容貌充满,颜色发扬」。中古之後「颜色」结合在一起也像「色」一样表示视觉色彩,如:杜甫《花底》「深知好颜色,莫作委泥沙」;《文海披沙記》记载有司请示柴世宗要制的陶器颜色,柴世宗批示「雨过青天雲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这样一来「颜色」就成为各种「色」和「各色颜料」的总称了。 在颜色意义上「采」和「色」常常连用,如《莊子·天地》「垂衣裳,设采色,动容貌,以媚一世」。它们的区别在于:「色」指物体呈现的色泽,像青、赤、黄、白、黑等;「采」则指两种以上的颜色的交错搭配。单独一种色,可以称「色」,不能称「采」。 采,《說文》「采取也」。「采」最初是个动词,表示摘取,如:《詩·周南·芣》,「采采芣,薄言采之」;《漢書·盖宽饶傳》「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国有忠臣奸邪为之不起」。采摘的「采」,在秦汉之前经常被借用来表示五色相间的丝织品。《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妇官染采」《楚辞·远游》「建雄虹之采旄兮,五色杂而炫耀」,《淮南子·說林》「不能织而喜采裳,无事而求其功,难矣」,曹植《圣皇篇》「文钱百亿万,采帛如烟雲」:这裏的「采」都指五色错杂的采帛锦绣。「采」进一步抽象化,不仅各色丝和丝织品称「采」,非丝织品,只要五色缤纷也可以称作「采」了。《楚辞·九章,怀沙》「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余之异采」,诸葛亮《黄陵庙記》「鬓髮须眉冠裳,宛然如采画者」:「采」都指五色交错。 「采」在汉以後发生了分化:采摘义写作了「採」,采绸义写作了「䌽」,五采义写作了「彩」。 綵(綵),《字汇》「绘缯」,「绘缯」就是彩绣的丝织品。白居易《红线毯》「䌽丝茸茸香拂拂,线软花虚不胜物」,《荆楚岁时記》「正月人日,剪䌽为人」:「䌽」都指五色丝的织成品。其他像「䌽旗」、「䌽毬」、「䌽帐」、「䌽轿」等也都指用五采丝制成的或装点起来的物品。 彩《字汇》「文色也」。所谓「文色」,即会众色构成的色。李白《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雲间」,又《秋登宣城谢朓北楼》「双桥落彩虹」:「雲」和「桥」因为是五色斑斓的,所以用「彩」来修饰。其他如「彩蝶」、「彩凤」、「彩楼」、「彩霞」等也是因为它们五颜六色才加「彩」的。 「采」被分化後,它本身多用来表现人的神气风度,这就是所谓「风采」、「神采」,如:《漢書·霍光傳》「天下想闻其风采」;《晋书·王戎傳》幼而颖悟,神采秀彻」。 「采」、「䌽」、「彩」的分工只是大体上的,并不严格,有时互相通用。 【博弈棋】 《論語·阳货》「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孔子所认为的胜似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博弈」,是远在春秋时期就盛行的两种游戏。《孟子·離婁下》「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足见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不少博徒、棋迷,他们玩得连赡养父母都不顾了。 博,亦作「簿」,《說文》「博,局戏也,六著十二棋也」。《列子·說符》中描写过博戏说「楼上博者,射明琼(抑骰子)张中(长中),反两撫(搨,打也)鱼而笑」,注引《古博经》说「博法,二人相对坐,向局(盘)」。「局」就是棋盘,也称作「秤」。「局分十二道,两头(指四角)当中名为水,用棋二十枚,棋子有圆有方,六白六黑,名枭』和散』。又用鱼二枚置于水中。其掷采以琼(或作箸)为之,琼畟(侧)方,寸三分,长寸五分,锐其头,钻刻琼四面为眼,亦名为齿,二人互(交替地)掷采行棋。采』分枭』、卢』、『雉』、犊』、塞』五种,各采高下不同。棋行到处即竖之,名为骁棋,即水食鱼,亦名牵鱼。每牵一鱼获两筹,翻一鱼获三筹」。从介绍中可以看出:博法是两人对局,局中有十二棋,黑白各六,又有鱼二枚,置于盘上「水」中,博者掷骰子行棋,棋行至规定处即竖起,然後人水食鱼,以得筹多少计胜负。详细规则有待考察。「博戏」亦称「六博」,《楚辞·招魂》「琨蔽象棋,有六博些」,「琨蔽」即嵌玉之著(筹),「象棋」即象牙之棋,「博」之所以称「六博」,据王逸注说,是由于「投六著,行六棋(双方各六棋)故为六博也」。 「弈」是下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对手),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弈者」就是下棋的人;《孟子·告子上》「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通国之善奕者」,就是现在说的国手战国时期有国手出现,可见已有了下棋比赛。 「博」和「弈」虽说都是游艺,但彼此区别很大。「博」凭掷琼(骰子)所得之采行棋,智力与运气参半,有很大的偶然性在裏面,所以「博」後来成为賭具,《一切经音义・十四》「博戏,掩取人财物也」。《史记·吴王濞列傳》「皇太子引博局提(di,投掷)吴太子,杀之」,这是赌输的结果。在後代,「博」还遭到法律的禁止,《唐书·杂律》「诸博戏赌财物者,各杖一百」。今天赌钱称「赌博即源于「博」戏。「弈」是一种智力的比赛,胜负靠的是棋艺修养,不是运气好坏。正因为如此,「弈」成为在文人学士中间流行的高雅的娱乐「弈」与弹琴、写字、作画并称为「琴棋书画」。 「弈」,古代指下棋,有时也指下棋的用具。《孟子·告子上》「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弈」充当谓语,是下棋;同样,「博」经常表示进行博戏,如《公羊传·庄公十一年》「[宋万]与[宋]闵公博」。 「棋」(基、碁)在古代只表示博、弈中所用的子儿,《後漢書·张衡傳》「以棋局取誉」,注「棋,即所执子」,包括六博时所行的棋,和下棋时所用的棋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著),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这是为装神弄鬼而制作的特大的筹和棋,据出土文物看,六博所用的「棋」都是长方形的,弈所用的「棋子」是圆形的。《唐书·李泌傳》「方若棋局,圆若棋子」,这是弈用棋子;《淮南子·齐俗》「譬若播棋于地,员(圆)者走泽,方者处高」,「圆者」指对弈用「棋」,「方者」当是六博用「棋」。「棋」从指棋子,进而泛指对弈的用具、各种棋类游戏,这是词义扩大的结果。 应该指出,古代的「弈」不是现代盛行的象棋,而是现代的围棋,《說文》「弈,围棋也」。班固《奕旨》裏有「要厄相劫,割地取赏」、「保角依旁,却自补续」的话;《棋经,合战》「高者在腹,下者在边,中者占角,此棋家之常」:把盘上分为腹、角、边,应用劫、续、补等语,以占地决胜负,这都是围棋的术语和规则。据考古发掘发现,早期的棋盘纵横各十七道。韦曜《博弈論》「枯棋三百,孰与万人之将?」李善注引邯郸淳《弈经》「棋局纵横各十七道,合二百八十九道,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唐代前後才逐渐改变为纵横十九路,如唐裴说《棋》诗「十九条平路,言平又检。人心无算处,国手有输时」。今日所盛行的「象棋」的名称在《楚辞·招魂》裏已经看到不过其中的「象棋」是象牙的六博棋子,不是今天的「象棋」。「象棋」估计也是从「六博」发展来的。「六博」中的「枭」和「散」逐渐演变为各兵种。据记载现代的「象棋」始于宋:《太平御览》「象棋,後周武帝所造,而其臣王褒为经行棋,有日月星辰之目,与今人所为殊不同。宋司马温公作象戏图法,有将、士、步卒、车、马、弩、炮之象,今所用是也」。 二六、人伦 【祖宗族】 这是和古代宗法制有关的一组词。 「祖」,《說文》「始庙也」,《廣雅·釋詁》「上也,远也」。「祖」最初不指父亲的父亲而泛指祖先。《左傳·哀公二年》记载卫太子蒯聩战前的祷告:「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文王是卫国始封君主的父亲,康叔是卫的始封的君主,襄公是蒯聩的祖父,三者都称「祖」。 祖先观念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发生的。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和发展,氏族内部分化为由父系家长统率的若干家庭。随着家族内人口的蕃衍大家族不断发生分化,支出旁支这些旁支「分地而居,合族而处」。一个家族,大致最多包括五代人,超过五代就要分居,这就是後代所说的「五世而迁」,「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风俗的由来。五代中,除自身外,向上推是父、祖父、曾祖、高祖;高祖以上的远祖就沒有专名了。 在宗法制下,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不决定于他本人的才能和德行,而决定于他在家族谱系中地位,王的嫡长子世世为王,诸侯的嫡长子世世为诸侯。正因为如此,在宗法制下特别「贵始」。始祖及历代祖先既是一个人的血缘的标志,又是确定一个人在家族谱系中的地位的标志:所以一个贵族当权者,要为自己的始祖和历代祖先建庙,以表示自己的继承和统治的「合法性」并作为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的凭证。这个祖庙也称「祖」,《說文》「祖,始庙也」。《周礼·冬官,考工記》[国中]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墨子·明鬼下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僇(戮)也,必于社」:这裏的「祖」就指祖庙「社」就指社稷。祖庙和社稷是国或家的象徵,「祖」、「社」被毁就意味着特权的丧失、家族的覆灭。所以进攻一个国或家,要「燔溃其祖庙」(《墨子·非攻下》)。 「祖」是家族之始,引申开来,首创的、最早的事物都可以叫「祖」如把首创学说或宗派的称为「祖师」,把书籍等的最早刻本称为「祖本」等。从後代继承的角度,也把遵循、宗奉、效法、沿袭前人的学说、主张、行为叫「祖」。《史记·韩世家》「秦王必祖张仪之故智」,《盐铁论,论儒》「文学祖述仲尼」:「祖」就是遵循、宗奉的意思,是以……为祖。 另外,「祖」还表示远行时祭祀道路神的仪式。据《周礼》说,远行之前,要堆土象徵山,用草、荆棘等扎神主,祭祀之後驱车碾过,用这个仪式祈祷跋山涉水,一路平安。《左傳·昭公七年「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今襄公实祖,君其不行」,「祖」就指举行上述仪式。後来连带地把远行送别称为「祖送」、设宴送行称为「祖饯了。王维《齐州送祖三》「祖帐已伤离,荒城復愁人」,「祖帐」就是在野外路旁设帐饯别。 宗,《說文》「尊祖庙也」。笼统地说,祭祀历代先人的建筑都可以称为「宗」;分别开说,始祖庙称为「祖」,始祖之後的历代先人的庙称为「宗」。《左傳·成公三年》「首(人名)其请于寡君而戮于宗」,「宗」即指宗庙。後来也把创业的人称为「祖」继业的人称为「宗」,如「唐高祖」与「唐太宗」、「宋太祖」与「宋太宗」等。「祖宗」连用,泛指祖先。 在奴隶制下,只有王、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奴隶主才有权立宗庙,随等级不同,立庙的数目也不同,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卿大夫三庙,士二庙「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庙」。建立宗庙,名义上是尊崇祖先,实际上是表示自己的家长身份和在贵族中的等第的。因此,奴隶主被封後建国营都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宗庙。《墨子·明鬼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 宗法制是奉行嫡长子继承制的,所以建立、奉祀历代宗庙的特权被嫡长子所垄断。嫡长子当时叫「宗子」「宗子」就是有祭祀宗庙特权之子的意思;也叫「世子」,即世代守宗庙之子的意思。「宗子」的同母或异母兄弟,称为「别子」、「支子或「庶子」;这些支子沒有祭祀宗庙的权利,「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上》)。支子的子孙虽然沒有奉祀宗庙的特权,但仍保有贵族的身份;被分封後,作为一个家族的分支,他的後代子孙可以别立宗庙,奉祀支子的庙为祖庙,这就是所谓「别子为祖」(《礼记·大傳》)。支子以上,只能建立支子的父亲的庙,这叫宗庙;但支子的後代不能建立支子的祖父的庙,因为奉祀祖庙是宗子的特权,不容支子侵犯。《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mi,父)庙」:这裏的「宗庙指文王之庙「祖庙」指周公之庙;祭文王以上的先祖之庙,是周天子的特权,诸侯不能僭越。《左傳·文公二年》「宋祖帝乙,郑祖厉王」,也是因为宋的始祖是帝乙之後,郑的始祖是厉王之後。在这裏「宗庙」高于「祖庙」:「宗庙」是表示这一分支在整个家族谱系当中的地位的,是标志这一分支是从哪分出来的,「祖庙」是标志这一分支的始祖的。为了把正统和分支区别开来,把宗子所世守的祖先庙称为「大宗」,把支子所建的分支庙称为「小宗」。「小宗」在本家又由宗子世代继承,对其他支子的子孙来说是「大宗」,支子的子孙幾代之後分立出来另建宗庙,相对地又称「小宗」。比如,周武王是周族的最高家长,承袭奉祀自后稷以来历代祖先的权利,是周族的最高家长,武王的兄弟,周公、康叔等分别封于鲁、卫、晋、燕等地建国为诸侯,是「小宗」。周公、康叔等在本国是「大宗」,由嫡长子继承,其支子分别封地建都为卿大夫,其子孙为「小宗」。卿大夫在所封的采邑中是「大宗」,支子的子孙另立门户,是「小宗」。所以《礼记·大傳》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大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小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後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而迁者也」。这样不断分封,就形成了以血统为基础,以嫡庶为分别,不断分支的谱系上的金字塔,这就是周代的宗法制。周作为一个统治的种族,在征服殷以後,将这种家族制度变为国家的政治制度,使政权和族权统一了起来。王是本族的最高家长,也是政治上的共主;诸侯是家族的分支,也是一个地区的政治上的统治者。层层分封、层层统属的结果,整个家族变为统治集团。在这一统治集团中,政治上的「王」与侯」、「君」与「臣」、「国」与「家」的关系和血缘上的亲疏远近关系密切地结合为一体,形成标准的「家天下」。在这个家天下裘,为加强政治上的统治,就要加强统治集团内部的血缘上的联系;为了区别上下尊卑,就要分别亲属中的亲疏远近关系,所以它特别强调祖先观念和等级观念,特别鼓吹孝悌之类的家族道德。这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礼记·大傳》「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这道出了为维护家族的世袭统治、区分家族内部的辈分等第完备化了的家长制—一宗法制——的精髓。如果都有牢固的祖先观念,小宗敬大宗,则士忠于卿大夫,卿大夫忠于诸侯,诸侯忠于天子,这个家天下就会「亿万斯年」了。 明白了「宗庙」在古代的地位和作用,「宗」的各种引申义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宗庙是祭祀祖先的处所,所以祖先也被称为「宗」。《左傳·成公三年》「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宗职」就是祖先的职务。所奉祀的宗庙的不同,是一族中各个分支的标志,所以「宗」转而含有分支的意思。《左傳·昭公三年》「公室将卑,其宗族枝葉先落」,「宗族」就是支族。所以後代「宗派」连用,佛教中把不同的派别称为「宗」,如「天台宗」、「华严宗」等。因为「宗庙」、「宗子」表示正统,表示本支,所以引申出根本的意思,如「万变不离其宗」,又引申为主旨的意思,如「开宗明义」。因为「大宗」被「小宗」所崇奉,「宗子」受「支子」的尊敬,所以「宗」作为动词,有尊崇、敬仰的意思,如「宗尔父母之言」(《仪礼,士昏礼》),「为天下宗」,所以学术上有重大成就为众所推崇者称为「宗匠」,受人尊敬,被奉为师表的人称为「宗师」。 族,《說文》「矢锋也,束之族族也」。按许慎的解释,箭头叫「族」,即「镞」;捆扎起来的丛集在一起的箭头也叫「族」:前者是「族」的借用意思,後者是「族」的基本意思。不限于箭任何事物丛聚在一起都可以叫「族」。《爾雅·釋木》「木族生为灌」,树木丛生叫「灌木」;《莊子·在宥》「雲气不待族而雨」,「族」也是聚集的意思。用在人上,「族」古代不指民族、种族、而指「家族」;所谓家族,就是奉祀同一宗庙的家族分支,就是以宗庙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人群。《管子·轻重乙》「宗者,族之始也」。 如前所述,古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贵族中间,嫡长子的众兄弟称「公子」,孙子称「公孙」,仍属于原有家族,到曾孙的後代,上推其祖,已满五代。「五世而迁」应从宗子之族分出,别建祖庙,另成一支。这同祖庙的一支称作「一族」。由此可见,「族」是以血统为标准划分的,是原始氏族的残馀。《左傳·昭公三年》「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意思是,叔向(名肸)原是晋的公族,该晋君有十一个庶子,在五代之後,脱离原家族,分立为十一个分支家族,其他支族,渐次凋零,仅剩下叔向所属的羊舌氏一族了。 家族的分出,需要大宗的批准。《左傳·隐公八年》「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大意是鲁国之卿无骇死去,羽父请求为无骇之後立族。鲁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立族之事。众仲回答:天子立有德者为诸侯,根据他的血统赐给他姓,分给他土地,以所赐的土地作为他的氏;诸侯分封卿大夫,用卿大夫的字作为谥号,其子孙也以该卿大夫的字作为家族的名称。众仲的回答歪曲地反映了历史的影子。现在看来,所谓「姓」就是氏族社会时的有血缘亲族关系的部落,如舜的部落是妫姓,夏的部落是姒姓,四岳的部落是姜姓周的部落是姬姓等,它们是远在母系氏族社会时形成的,并不是分封的。所谓「氏」,是标志同部落内的氏族的如:吕尚是姜「姓」,因居住在吕地,因而以吕为「氏」;陈是「妫」姓,後代居住于陈的,即以陈为「陈氏」。在周代分封诸侯之後,诸侯的子孙蕃衍,需要别立家族,具有别立家族的条件的卿大夫,即以始祖的字、长幼排行、官职等为「氏」。比如鲁国的展氏、臧氏,就是以祖先的字为「氏」的;孟孙、季孙、叔孙就是以辈分与排行为「氏」的;司马、司城等就是以官职为「氏」的。这样一来,周代的诸侯国就有着氏族社会时代的胞族的意味。「姓」是辨血统的,「氏」分别同姓的分支的,「氏」和「族」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氏」是一个支族的标志,「族」是同氏的集合体。在春秋时代,各地的诸侯称「国」,诸侯的分支子孙的家族称「家」,「氏」是「家」的徽号。如果在一个家族之中又产生分化,则「族」中又可以分别为若干「氏」,即支族。如宋的华元、华喜,都是戴公的後代,向鱼等都是桓氏的後代,单独说他们本人及其家族就说华氏、向氏,一并指出他们宗族就说戴族、桓族。 同族的人有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墓地,族长由同族中的贵族担任。同族的人要服从族长的指挥,族长有保护同族的义务,同族的人的命运往往是休戚相关的。《左傳·哀公十八年》「十八年,春,宋杀皇瑗。公闻其情,復皇氏之族,使皇缓为右师」:这说明族长得罪,整族可以被降为奴隶;恢復其族,可以恢復全族人的自由民的资格。 严重时,可以全族诛灭,《書·泰誓》「罪人以族」《史记·项羽本纪》「毋妄言,族矣」:「族」就指族诛。《左傳·文公十六年》「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大意是司城荡死後,应由公孙寿袭爵当司城,他担心被杀後本族失去庇护,让他儿子意诸承继官职,纵使被害,因为自己是族长,不至于因此影响自己的整个家族,可见一个家族是共命运的,而且只有卿大夫才能有家族。 《左傳·昭公十九年》「是岁也,郑驷偃卒……。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惧坠宗主,称族于谋而立长亲」:这段记载说明,同族之人还是聚居的,而且残存着氏族社会时代的民主制,可以举行全族会议来决定族内大事。 《左傳·宜公十二年》「楚熊负羁囚知罃。知庄子以其族反之……」:这说明战时,族人在族长统率下组成自己的队伍参战,这种族人的武装,归族长指挥。知庄子为了救被俘的儿子,可以用族人的武装去作战。《左傳·昭公二十年》,「[伍]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这说明氏族社会时期的血族復仇的习惯还残存着。 春秋时代的家族虽然保存着氏族社会时期氏族的残馀,但究竟不是原来的氏族了。《墨子·明鬼下》「内者宗族,外者乡里」:「乡里」是不同家族人混居的,「宗族」只是乡里内的血缘集团,它随着血缘关系的逐渐打破而日趋沒落,战国时代族人政权的渐次覆灭,封建官僚制的兴起说明这一点。不过,在长期封建社会中,家族系统的权力还是很大的。一直到民国时代,以族长、家长为代表的宗族势力还是很强大的,他们在宗祠、支祠的系统内,用所谓宗规、族规残酷地剥削压迫同族中的成员,特别是贫苦农民和妇女,是封建地主阶级手中统治农民的工具,旧社会反动统治的有力支柱。 【亲戚】 亲(親),原是动词,《墨子·经说上》「身观焉,亲也」,亲眼所见叫「亲」。引申开来,亲耳所听,亲手所做,亲身经历的都可以叫「亲」;这个意思在现代用「亲身」、「亲自」来表示。《詩·豳風·东山》亲结其缡(í,古代妇女的佩巾),九十其仪」,是亲手系上佩巾;《墨子·兼爱中》「越王亲自鼓其士而进之」,是越王亲身击鼓,鼓舞他的战士前进。作为动词,「亲」还引申为接近、依附、亲爱等含义。《荀子·脩身》「君子隆师而亲友」,「亲友」就是接近益友;《荀子·议兵》「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亲附」就是爱戴、归附。作为形容词,「亲」表示关系密切,如朱浮《与彭宠书》「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仇者所快」,「亲厚者」就是关系密切、交情深厚的人。「亲」的反义词是「疏」,如《荀子·不苟》「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值得注意的是「亲」和「近」不同,在人和人的关系上,「近」只表示距离,「亲」兼指思想感情。情意恳切,发自内心才叫「亲」,所以可以说「近者不亲」(《墨子・修身》)。 「戚」最初表示一种作战用的斧子。《詩·大雅·公刘》「弓矢斯张,干(盾)戈戚扬」;《韩非子·五蠹》「执干戚舞,有苗乃服」:「戚」,都指这种大斧。「戚」的本义很少使用,经常的用法是借「戚」来表示亲近或者忧伤。後一个意思现在保存在表示同甘共苦的「休戚相关」、「休戚与共」等成语裏,「休」表示喜庆,「戚」表示忧伤、悲戚,这个「戚」也写作「慽」或「感」。在表示亲近上,「戚」和「亲」是同义的,它们的反义词都是「疏」。《孟子·梁惠王下》「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莊子·盗跖》「尧杀长子,舜流母弟,疏戚有伦乎」:「疏」都和「戚」对文。 「亲」和「戚」用做名词,都由相互之间关系密切转而指在血统上存在密切或较密切的亲属关系。在先秦,「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墨子・非儒下》「其亲死,列尸弗,登屋窥井,挑鼠穴、探涤器而求其人焉,以为实在,则赣愚甚矣」,《莊子·天地》「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亲」都指父母。《墨子·尚贤中》「昔者伯鲧,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此亲而不善以得其罚者也」,《左傳·隐公四年》记载卫国大夫石碏杀掉谋杀国君的儿子石厚时,说石醋是「大义灭亲」:「亲」都指儿女另外,「亲」也不限于直系亲属,关系较远的亲族,母党、妻党等姻戚也都可以包括在内。《左傳·昭公元年》「礼新叙旧,禄勋合亲」,注说是「亲合九族」,这个「亲」和现代的「沾亲带故」、「至亲好友」的「亲」意思差不多,是亲戚的意思。汉以後「亲」单独使用时,意思往往缩小为专指父母,《論衡·问孔》「孔子谓忠非仁,是谓父母非二亲,配匹非夫妇也」;又「孔子重赙(fù,送钱给人办丧事)旧人之恩,轻废葬子之礼,此礼得于他人,制失亲子也」。「亲」都指父母。「戚」虽然也指密切的亲属关系,但在使用频率上少得多,表示的关系也比「亲」要疏远些。《墨子·非儒下》「儒者……其礼曰:丧父母三年,妻、後子三年,伯父、叔父、弟兄族人庶子其(期j,一周年),戚族人五月。若以亲疏为岁月之数,则亲者多而疏者少矣」:「戚族人」是指关系较父母兄弟等更远些的族人。 「亲」、「戚」古代常常连用,连用时也不分父系的或母系的亲属,不分长幼。《墨子·节葬下》「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後埋其骨,乃成为孝子」,「亲戚」和「孝子」对举,可见「亲戚」指父母;《墨子·非命上》「人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孝」指对尊长,慈」指对卑幼,可见无论尊长者或卑幼者都可以统称「亲戚」。《吕氏春秋·论人》「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可见直系亲属也可以称「戚」。 「亲」和「戚」在汉代以後才产生明显的分化封建帝王将母族、妻族的亲属称作「外戚」,使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在名称上区别了开来。如《史记·外戚世家》专记载和汉代皇帝有关的母系的人物。《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魏其、武安,皆以外戚重」,所以称魏其侯窦婴、武安侯田蚡为「外戚」,就是因为窦婴是窦太后的族人,田蚡是田太后的族人。《史记·万石张叔列傳》「万石君名奋,高祖召其姊为美人……,徙其家长安中戚里,以姊为美人故也」,「戚里」就是外戚聚居的处所。 【父翁爷爹爸】 「父」指父亲。《詩·卫風·竹竿》「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父母」即指和子女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的双亲,这是古今一致的,它说明有文字记载以来,汉族早已进入一夫一妻制家庭。 现代把父亲的兄、弟称作「伯父」、「叔父」。伯父、叔父也可以称作「伯伯」「叔叔」但不能单独称「父」;伯父、叔父只能称兄弟之子为「侄」,不能称之为「子」。先秦不然,当时还残留着把叔、伯称作「父」的风俗,如:《詩·小雅·伐木》「既有肥羜,以速诸父」;又《小雅,黄鸟》「言旋言归,復我诸父」;《小雅,楚茨》「诸父兄弟,备言燕私」;《伐木》传「天子谓同姓诸侯,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把「叔」「伯」称作「父」或「诸父」说明群婚制在更古的时代曾经普通流行过,这种一群兄弟或从兄弟和另一氏族的一群姊妹、堂姊妹互为夫妇的历史的影子,还在语言中朦胧地保存着。古代的「伯父」、「叔父」、「仲父」、「季父」等,侧重点在「父」,「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字是用来区别「诸父」的。《恒言录》「汉以前未有称诸父为伯、叔者,魏晋以後乃有之」,《日知录》「古人于父之昆弟必称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则是字之而已。《诗》所谓叔兮伯兮』、伯兮朅兮』、叔于田』之类皆字也」,说的是完全对的。当时的「诸父」也称自己的兄弟之子为「子」,不称「侄」。为了把亲生之子和兄弟之子区分开,当时呼兄弟之子为「从子」。另外,「父」在古代还是对老年人的尊称,《方言》「凡尊老,南楚谓之父,或谓之父老」;「田父」、「渔父」等,即对老年农民、渔民的尊称:这也反映着对男性长辈称「父」的影子。 关于「父」的称呼历史上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其中大部分是各地方言称谓,有的则是在民族大融合中保留下来的少数民族的用语。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用烹刘邦的父亲要挟刘邦,刘邦回答说「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可见在刘邦的方言裏把「父」称作「翁」,《廣雅·釋亲》「翁,父也」。《方言》「凡尊老,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谓「父」为「公」也是「翁」的方言变体。《吕氏春秋》「孔子之弟子从远方来,孔子问之曰:子之公有恙乎」 「公」即「翁」。现代称父为「翁」的残馀,只在「令翁」、「尊翁」之类文言敬语中还可以遇到。「翁」、「公」有时也指祖父或外祖父。《世说新语·夙慧》「憑时年数岁,敛手曰:阿翁讵宜以子戏父」,「阿翁」指祖父;《颜氏家训,风操》「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田里间亦言之」,「家公」指外祖父。 爷(爺),《玉篇》「俗呼父为爷」。《木兰诗》「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杜甫《兵车行》「爷孃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宋史·宗泽傳》「北方闻其名常尊惮之对南人言,必曰宗爷爷」:可见北方当时呼父为「爷」。一说吴人呼父为「爷」。後来用「爷」称呼的范围扩大。《陔馀丛考》「爷今不特呼父,凡奴僕之称主及僚属之呼上官皆用之……。盖起于唐世。按《通鉴》:高力士承恩久,中外畏之,太子亦呼为兄,诸王诸公呼为翁,驸马辈直呼为爷』。曰『直呼为爷』,可见[爷]从前但以呼父,未可以呼贵官者。自此以後,遂相沿为尊贵者之称,今世所称王爷、公爷、老爷所自来矣」。现代「爷」和其他父称相区别,成为祖父的口语说法;除个别地方之外,「爷」的父亲义仅保存和伯父为「大爷」、二伯父为「二大爷」的称呼中。 爹,亦作「㸙」,《說文》「父也」。《南史·始兴王傳》「诏徵以本号还朝。人歌曰:始兴王,人之爹,赴人急,如水火,何时復来哺乳我。荆土方言,谓父谓爹,故云」:可见,「爹」最初也是方言。《称谓录,子称父》「《四朝见闻录》:宋高宗称徽宗为爹爹」,可见「爹」在宋代已相当盛行。黄安涛《潮州新乐府》「老爹如不来,阿总亦可使」,注「潮州人呼官为老爹」。这种称呼不限于潮州,白话小说中多见。这和「爷」一样,由父称转为敬称了。现代的许多方言中仍呼父为「爹」。 爸,《廣雅·釋詁》「父也」,《正字通》「夷语称老者为八八或巴巴,後人因加父作爸』字」,《称谓录》「关东称父为罢罢」。「爸」是少数民族语言,兴起较晚,当流行于北方,今已为口语中父亲的通称。 【考妣】 《礼记·曲礼下》「生日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把「考」、「妣」说成是子女对死後的父母的称呼,在春秋、战国之後,这基本上是正确的。再往上推,在《尚书》和《周易》,就可以找到不少例外,如:《書·康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厥父」就是「厥考」;《易·蛊》「有子考无咎」,有个好儿子,父亲免灾祸,可见「考」是生称。後代的《苍颉篇》也保留着这种残馀,其中说到「考妣延年」,显然,活着才能延年益寿。 用「考」、「妣」来称父母,以至称呼去世的父母有一段过程。 《說文》「考,老也」。这个解释是对的,「考」、「老」古同源,「考」就是老年人,古字象老人拄杖之形。段玉裁注「凡言寿考者,此字本义也」,这是把引申义当了本义了。「考」和「者」(gou,古代与考同音)是一个字。《書·酒诰》「奔走事厥考厥长」中的「考」,和《国语,晋语》「国家有大事……访咨于者老而後行之」中的「者」一样,都指年高有德的老年人。「考」和「者」都由年高引申为长寿,所以「寿考」常常连用,如:《詩·秦風·终南》「佩玉将将,寿考不忘」;《爾雅·釋诂》「者,寿也」。长寿,可以说「胡考」,也可说「胡者」。在生前把父亲称作考是一种和别人谈话或对别人提到父亲时的一种恭敬和避忌的说法,这正像现代把父母称做「老人」或「老人家」一样。用这种解释去读古代生前称父为「考」的文字,疑难就迎刃而解了。比如《書·洪范》「五曰考终命」,意思就是五福中的第五条,就是老人能够寿终。後来把这种对父亲的恭敬、避忌的说法转来称呼死去的父亲,就形成父死曰「考」的习惯了。 妣,《礼记·曲礼上》「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釋名·釋丧制》「妣,比也,比之于父亦然也」:它们在解释「妣」的词源上是对的。「妣」就是「比」、「媲」,就是「匹」、「配」,最初是配偶的意思。在父系社会中,关于母系的辈分的推算是依附于父系的,最初不说祖母、曾祖母等,而是说祖父的配偶、曾祖父的配偶的,正因为如此,「妣」的辈分是因人而异的。《周礼·大司乐》「以享先妣」,注说先妣指姜嫄,这样,「妣」就指周传说中的始祖的配偶了;《易·小过》「过其祖,遇其妣」,这裏,「妣」就成为祖的配偶了;《書·舜典》「百姓如丧考妣」,这裏「妣」就指父亲的配偶了。「妣」,因为经常和「考」连用,所以後来随着「考」变为死去的父亲的专称,「妣」也就连带地缩小为死去的母亲的专称了。《說文》「妣,殁母也」,就是对缩小後的「妣」的词义的解释。 【母孃娘妈姐】 「母」是古今对母亲或母辈的通称。 《廣韵》说「孃」是对母亲的称呼。称「母」为孃可能是南北朝时期北方某地的方言,後来逐渐流传开来了。如:《木兰诗》「不闻耶(爷,父亲)孃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声鸣溅」;杜甫《兵车行》「耶孃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爷」与「孃」对举。 「娘」和「孃」(niáng)在唐以前区分得比较严格。《廣韵》「孃,母称」,又「娘,少女之号」。两字读音虽然相同,但意义上截然有别:前者是对母亲的称呼,後者则用以称呼年轻少女的,所以段玉裁在注《說文》时说「唐人此二字分用画然,故耶孃字断无作娘者」。韩愈《祭周氏侄女文》「……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北里志》「一曲高歌绫一匹,两头娘子谢夫人」:这说明不论身份高低,年轻女子都可被呼为「娘子」,上了年纪就不以「娘子」相称了。《北齐書·祖珽傳》「一妻耳顺,尚称娘子」,过了四十还称「娘子」,就是少见的事了。宋以後,「娘」和「孃」的区别渐混,称母亦用「娘」了,如洪皓《鄱阳集,使金上母书》「日夜忧愁,娘娘年高」。随着呼母为「娘」,「娘」、「孃」也就混用了。现代称母为「娘」的习惯仍流行于北方大部分方言中。 用「妈妈」称呼母亲,起于南方方言:《廣韵》「妳,楚人呼母也」;《集韵》「吴俗呼母曰嬘,齐人曰要迷,淮南日」;方以智《通雅》「齐人呼母𡝠,李贺称母阿;江南日阿妈,或作姥……皆母字之转也」。「妳」、「𡝠」、「㜆」、「姥」、「妈」,都是同一称呼的方言变体,现在「妈」已经广泛流传开来成为通语了。 「姐」,古代也是母亲的称呼,《說文》「蜀谓母曰姐」,《廣雅·釋亲》「姐,母也」。《字汇》「同姐,羌人呼母为媎」:用「姐」称「姊」是很晚的,《通俗编,称谓》「近世称女兄为姐」。如《夷坚志,贾廉访》「当时遣僕驰白姐姐及贾郎」。 【兄昆哥】 「兄」是古今通语《爾雅·釋亲》「男子先生为兄」。「难兄难弟」在现代经常用来比喻两人坏处不相上下,可是古代恰恰相反,是说兄弟之间的好处难分高低的意思,《书言故事,兄弟类》「称人兄弟贤,日难兄难弟」。这个成语出自《世说新语·德行》,该书记载「陈元方子长文有英才,与季方子孝先各论其父功德,争之不能决,咨于太丘。太丘曰: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即在功德方面相比,陈元方难以称「兄」,陈季方难以称「弟」,二人半斤八两,难分高低的意思。 兄,古代也用「𥊽」,经常写作「昆」如《墨子·公孟》「鲁语乎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长子嗜酒而不葬」。「昆」可能是方言或代语,《說文》「𥊽(昆),周人谓兄曰𥊽」。 哥是古「歌」字,如:《史记·燕召公世家》「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漢書·艺文志》「歌咏言」。呼「兄」为「哥」是唐宋以後的事。 《陔馀丛考,哥》「……《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四哥谓睿宗也;又玄宗子《棣王琰傳》惟三哥辨其无罪』三哥谓玄宗也:是以『哥』呼其父亲……。唐玄宗与宁王宪书称大哥:及同玉真公主过大哥园池,此称其兄也……。王荆公与其子评论天下人物,屈指谓曰:大哥自是一个』……:此父之称子者也。盖古人以哥为郎君之称」。由此可见,「哥」最初本来是对人敬重或亲切的称呼,不限于弟弟称呼兄长。「哥」的称谓,後来缩小范围,多半是对青少年的称呼;又进一步缩小,才变为对兄长的称呼。相比之下,称「兄」为「哥」带有亲切的色采。 【姊妹姒娣姨】 《爾雅·釋亲》「男子谓女子先生为姊,後生为妹」,这说明在秦汉之前「姊」和「妹」是哥哥、弟弟对姐姐和妹妹的专称,姊妹之间不互称「姊」或「妹」。用先秦典籍加以验证,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左傳·宣公十五年》「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又《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都是称男子的姐姐为「姊」。《詩·卫風·硕人》「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东宫得臣)之妹」《左傳·昭公元年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强委禽焉」:都是称男子的妹妹为「妹」。 这是否是因为当时记事是以男性为中心形成的特殊现象呢?不是的。《爾雅·釋亲》「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後生为娣」。「同出」就是同嫁一夫,这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婚姻集团之间同辈为婚和一夫一妻制在奴隶社会中的混合物。《毛诗讲义》「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媵之」就反映了这种婚姻的残馀。因此同嫁的姊妹之间的称呼应该是嫁前称呼的延续。「姒」就是「姊」,《列女传,鲁公乘姒》「鲁公乘姒者,鲁公乘子皮之姒也」,可见「姒」和「姊」是为了区别而产生的不同写法。但是姐姐对妹妹却不称「妹」而称「娣」:《詩·大雅·韩弈》「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诸娣从之,祁祁如雲」,「诸娣」就是「诸妹」;《左傳·隐公三年》「卫庄公……又娶于陈,日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戴妫是厉妫的妹妹。「娣」,就是「弟」,因为是女性的弟,所以写成「娣」。 综上所述,可见不论男女,对先生的姐姐都称「姊」,只是为了区别,才把女子的姐姐写作「姒」;对妹妹,则哥哥称「妹」,姐姐称「娣」。至于用「姐」来称呼「姊」,那是宋元以後的事。《通俗编,称谓》「繁钦与魏文帝笺:史妠謇姐,注谓当时乐人;开天遗事,宁王有乐妓宠姐;陶清异录,有平康妓瑩姐;东坡集,有妓人杨姐。姐,特甚贱之称。俗惟贵家女方得呼之,何相戾也」。朱有燉《元宫词》「帘前三寸弓鞋露,知是媆媆小姐来」,即呼贵家女为「小姐」之例。把妓人的称呼转指「姊」,正如称「女儿」为「丫头」,称「儿子」为「小厮」一样,是出于谦虚和忌讳。 「姒」、「娣」,如前所述,原指姊妹。在姊妹同嫁的风俗消失之後,「姒」、「娣」就转而成为同夫诸妻妾之间和妯娌之间的称呼了。这一过程在春秋时代已经发生。《左傳·成公十一年》「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这是同夫诸妻之间根据年龄称「姒」的例子;《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姒生男」,这是称兄弟之妻为「姒」的例子。《晋书·郑袤妻傳》「叔妹(小姑)群娣之间,尽其礼节」,「群娣」指妯娌中的年幼者。因此《礼记·丧服传注》「娣姒者,兄弟妻相名也」;《爾雅·釋亲》又说「长妇谓稚妇为娣妇,稚妇谓长妇为姒妇」,「娣妇」就是兄弟媳妇,「姒妇」就是大伯媳妇,现在通称嫂子了。当群妇之间失去血缘关系,再加上世系、排行以男姓为主之後,久而久之,它也影响了「姒」、「娣」之间的称谓,使妯娌之间的排序,不再以诸妇的自身年龄为准,而依所嫁的丈夫的排行为准了。这样一来,即使弟妇长于兄妇,弟妇也要呼兄妇为「姒」了,反之亦然。至于「妯娌」,这是後起的方言。《漢書·郊祀志注》「古谓之娣姒,今关中俗呼为先後,吴楚俗呼之为妯娌」。 在「姒」、「娣」主要用以称妯娌之後,姊妹之间也不称「姒娣」而以「姊妹」相称了。如《後漢書·章德窦皇后纪》「梁贵人者,……建初二年与中姊俱选入掖庭为贵人」;《宋史·乔贵妃傳》「乔贵妃初与高宗母韦妃俱事郑皇后,结为姊妹,约先贵者勿相忘」。 姨,在现代是子女对母亲的姊妹的称呼,古代称「姨」为「从母」,《爾雅·釋亲》「母之姊妹为从母」。古代,「姨」最初是丈夫对妻的姊妹的称呼,像现在说的大姨子、小姨子。《左傳·庄公十年》「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嫁)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息妫是蔡侯的妻妹,所以蔡侯称他为「姨」;《唐书·杨贵妃傳》「[杨贵妃]三姊皆美,劭帝呼为姨,封韩、虢、秦三国为夫人」,唐明皇称杨贵妃的姐姐为「姨」也是同样理由。把妻的姊妹称为「姨」,这是袭用了妻的称呼。姊妹同嫁时,姊呼妹曰「娣」「姨」就是「娣」的另一写法,是为了把丈夫和妻子的称呼区别开来而另造的字。子女称母的姊妹为「姨」,这是袭用了父亲的称呼,《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穆姜之姨子也」,疏「据父言之谓之姨,据子言之,当为从母,但子效父语,亦呼为姨」,这是对的。後代也称父亲的妾为「姨」,这是姊妹同嫁的风俗消失之後,把妾比做母亲的姊妹的结果。在严格区别嫡庶的封建社会裏,如果生身母亲的身份是妾,子女也只能称之为「姨」或「姨娘」。 《南史·齐宗室傳》记载「衡阳王钧五岁时,听生母区贵人病,便悲戚。左右以馕饴之,不肯食。曰:须待姨瘥」;《红楼梦》中,探春、贾环的生母是赵姨娘,但他们却只能称王夫人为母,也是同样的例子。 【室家】 「室」和「家」常常连用。《論語·子张》「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詩·召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前者是就房屋建筑说的,後者是就居住在这些建筑裏的人群说的。 作为建筑,「家」指家人或家族聚居的建筑物或建筑群。《詩·大雅·绵》「陶復陶穴(挖掘窑洞),未有家室」《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平原君家楼临民家」:这裏的「家」都不指具体的房间,具体房间另有名称,如称「堂」、称「房」等,这裏的「家」泛指一门之内所有的建筑,《玉篇》「家人所居通曰家」。如果说在指建筑上,「家」是笼统的,那么「室」则是具体的,它专指人所居住生活的房间。《左傳·宣公十五年》「筑室反耕者」,《墨子·辞过》「室高,足以辟润湿」:「室」都指供居住生活的房间,都不能换成「家」。 作为人群的集合体来说,古代「家」有两个含义:它有时指聚族而居的大家庭;有时指以夫妇为中心的小家庭。《孟子·梁惠王上》「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又「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墨子·号令》「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这裏的「家」显然指小家庭,人口少则二人,多则十人,成员不过是父母妻子儿女罢了。《左傳·昭公五年》「箕襄:邢带、叔禽、叔椒、子羽皆大家也……,羊舌四族皆强家也」,《孟子·梁惠王上》「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这裏提到的「家」,显然是指在宗法制下的大家族,「家」内包括各家族分支的所有成员及其所隶属的奴隶或农奴;卿,大夫是这种「家」的政治上的代表,每「家」可以拥有多至千乘、百乘的兵车。这种「家」实际上是一国之内割据的独立的政治力量,诸侯也不过是国内的强家而已。正因为如此,「国」和「家」,「邦」和「家」常常连用,如《孟子·離婁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室」在指建筑上是「家」的一部分,在指人群上也是「家」的一个小分支。和家族相对时,「室指以夫妻为中心的小家庭。《論語·公治長》「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左傳·定公十五年》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这裏的「室」,大致相当于狭义的「家」。有时王族或公族称「王家」或「公家」,也称作「王室」或「公室」,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以绥定王家」又《定公四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左傳·僖公九年》「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又《文公七年》「公族,公室之枝也」。这是从不同角度说的:「王家」或「公家」是就王、诸侯的整个家族说的;「王室」、「公室」是就同族人当中作为王或诸侯的这一支说的。起点不同,所以称谓不同。 「室」和「家」过去还用来区别夫妻,旧说丈夫称「家」,妻子称「室」。《左傳·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注解都说「室、家谓夫、妇也」。《国语,齐语》「罢女无家」,注「夫谓家」;《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有室」,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 「室」和「家」的这些意义有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在原始公社制时代,同一氏族的人是聚族而居的。公社聚居处,往往在中心建有一所或幾所大房子,周围环绕一群小房子。大房子是未婚的人和丧偶的人聚居的地方,小房子是已婚的人的住处。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整个的父系氏族称「家」,散居的小房子称「室」。妇女外嫁,是到别的家族去,成为另一家族的成员,这叫「有家」。因此,妇女成婚叫「嫁」,「嫁」就是到夫家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出嫁」就是「往至汝家」。因此,「有家」和有丈夫就成了同义语了。就男方来说,未婚的男子是共居的,住在当中的大房子裏;这大房子就是「大室」後来叫「太室」。娶妻意味着离开共同居住的大房了,有了自己独自生活的「室」,所以把「娶妻」称作「有室」。《左傳·桓公六年》记载,郑太子忽帮助齐国打败北戎,齐侯要把姑娘嫁给太子忽,太子忽推辞说「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婚)也,民其谓我何」。「受室」就是娶妻,所以後来把妻子叫「妻室」,续娶叫「继室」,妾称「侧室」。总之,女子的结婚叫「有家」,男子的娶妻叫「有室」,都是当时家庭和婚姻制度的产物。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的增殖,父系氏族公社不断分裂为父权的大家庭,这些大家庭都是以前的「室」的膨胀,因而也就因袭历史上的习惯,各个分支自己仍然称「室」。「王室」就是旧氏族当中後来成王的那一支,「公室」就是公族当中称公的那一支。称「室」是对分化前的大家族说的,称「家」是就後来子孙繁衍成为家族说的。 随着宗法制下的家族的不断繁衍分化,「家」、「室」关系也就递相嬗变,形成了「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左傳·桓公二年》)的金字塔形血缘系统。另外,随着宗法制的逐渐破坏,「家」的单位逐渐下移,在春秋时代,「家」就变成卿、大夫的称呼了。到了战国时代,一家一户成为生产生活单位的情况渐次普遍,「家」就成为以夫妇为中心的小家庭的称谓了。在记春秋时代的情况的书中,还可以看到小家庭经常是称室」的,如:《論語·公冶長》「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左傳·哀公十一年》「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这说明当时离聚族而居的情况还不远。战国时代上述的「室」就经常说成「家」了,如:《墨子·号令》「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荀子·大略》「家五亩宅,百亩田」。这样一来,「家」就缩小为小家庭,「室」就单纯指人日常居住生活的房间了。 【妃配匹耦仇逑伉俪】 这组词都有成双成对、相当相等、比并匹敌的意思。在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实行以後,这些词都用来指夫妻双方。由于男尊女卑,在男子求偶,女子嫁人的条件下,有些词侧重于女方了。 妃,《爾雅·釋诂》「合也,对也,媲也」。相合,成对,不相上下叫「妃」,读作pei。《左傳·昭公九年》「水火,妃也」,意思是水和火是相反相成的一对;又《文公十四年》「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妃齐昭公」,即和齐昭公结成一对,「妃」的婚配、出嫁义是引申出来的意思。做名词时,「妃」指配偶,读fei。《左傳·桓公二年》「嘉偶曰妃」,《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这裏的「妃」还是配偶的意思。 在先秦,「妃」多半指配偶,而且尊卑上下都可以用。《礼记·檀弓下》「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二妃」是舜的两个配偶的意思,并非指两个侧室。但在等级制度下,为了表示皇帝的多妻的等级,为了表示帝王和太子、诸侯王之间的配偶的等级,所以就把帝王的正妻称为「后」,姬妾中的尊贵者称为「妃」,把帝王的嫡妻称为「后」,把太子、王侯的正妻称为「妃」了。杜牧《过华清宫》「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妃子」指杨贵妃。 「配」,原是匹敌、媲美的意思,如:《書·君爽》「追配于前人」;《楚辞·九思,乱》「配稷契兮恢唐功」。用在男女双方结合上,「配」有成婚的意思,如《左傳·隐公八年》「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用作名词,「配」也指配偶。《詩·大雅·皇矣》「天立厥配,受命既固」,郑玄笺「天既顾文王,又为之生贤妃也」。「妃」、「配」是同一词的不同写法;「妃」多用为名词,「配」多用为动词。 「匹」,与「妃」、「配」同源,後来产生了分工:《說文》「四丈」,《漢書·食貨志》「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布帛古代多从两头卷起,卷为相对的两卷,称作一匹,引申开来就有了相当相对,不相上下的意思。《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晋,匹也」,即秦国与晋国是不相上下的对手的意思。夫妻之间两两相比,不可分离,所以也用「妃匹」、「匹敌」、「匹耦」等来指夫妇或夫妇之间的结合,《廣韵》「匹,耦也」。如:《商君書·画策》「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漢書·晁错傳》「人情非有匹敌,不能久安其处」。鸳鸯两两成对,所以也称「匹鸟」。古代马也是成对使用的,所以匹成为马计数的量词。《廣雅·釋詁》「匹,二也」,「匹」表单匹马是骑兵盛行之後的事。 古代,在贵族、富人中间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一般说来,平民中间才真正是实行一夫一妻的。正因为如此,在奴隶制和封建制下,把沒有爵位的庶民称为「匹夫」或「匹妇」。「匹妇」、「匹夫」,即与一夫或一妻相结合的人的意思,古代多用「匹夫」、「匹妇」来表示普通百姓。如《左傳·桓公十四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後来由此引申出单独一个的意思,如一人一枪称「匹马单枪」。「耦」和「偶」古代通用,都是成双成对的意思。「耦」原指耦耕,两人共用一耜,对面而耕,一个将耗插到土裏,对面的人用绳牵耜发土叫做耦耕」;《論語·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就是这样对面耕作。引申开来,两人编成一组也叫耦」,《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射者三耦」,即两人一组,编成三组。「偶」原指偶像,即用木或土模仿制成的俑、人像,如《史记·孟尝君列傳》「今旦[苏]代从外来,见木禺人与土禺人相与语」。把「木偶」、「土偶」称作「偶」,也是取和人相对的意思,所以「偶」也有成双成对的含义。《荀子·脩身》「偶视而先俯,非恐惧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偶视」、「偶语」即对面相视,相对谈论的意思。成语「无独有偶」,「偶」也是和「奇」和「独」相对的,是成对的意思。「耦」和「偶」也经常引申为配偶、对象的意思。《左傳·宜公三年》「吾闻姬、姑耦,其子孙必蕃」,意思是姬姓和姑姓配对结婚,必然子孙旺盛;《北史·刘延明傳》「妙选良偶」,「良偶」就是好对象。这实际上是一种比喻说法。 「仇」不仅指仇敌,也指配偶,《爾雅·釋诂》仇,合也,匹也」。由此可见,「仇」只是匹耦义,它既可以指由仇恨、敌意结合起来的对头,如「不共戴天之仇」;它也可以指由媒妁或恩爱结合起来的配偶或伴侣。《詩·周南·兔置》「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这是男性的好伴侣;曹植《浮萍篇》「结髮辞严亲,来为君子仇」,「仇」就是配偶了。《左傳·桓公二年》「嘉耦日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这是受「仇」的偏用化而生出的解释,其实「仇」就是「妃」、就是「耦」,无所谓嘉耦怨耦的。王褒《四子讲德論》「鸣声相应,仇偶相从。人由意合,物以类同」,「仇偶」即志同道合、意气相投的匹配伴侣。「仇」作为配偶、伴侣,读qiú,字也写作「逑」:《詩·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传「逑,匹也」;「君子好逑」,《礼记·缁衣》、《漢書·匡衡傳》即引作「君子好仇」。既然是「好逑」、「好仇」,当然无所谓怨耦;只是因为「仇」常用义主要用于仇恨义,作为配偶义的「仇」才销声匿迹了。 古代也把夫妇或配偶称作「伉俪」(kangli)。《左傳·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孔疏「伉俪,言是相敌之匹耦」;祢衡《鹦鹉賦》「痛母子之永隔,哀伉俪之生离」,义同上。旧时贺人娶妻,说是「荣谐伉俪」。把配偶说成「伉俪」,也是从匹敌、比并的意思来的。《莊子·渔父》「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伉礼下布衣之士」:「伉礼」即对等之礼。《左傳·成公十一年》「鸟兽犹不失俪」,「俪」即对,即配偶。所以用词造句成双成对,称作「骈言俪辞」,骈体文总是两句成对,所以称为「骈俪」。 上述配偶义的词就来源说,都来自平等结合义,并不含有尊男抑女的色彩,可见它们都导源于男女平等的公社时代。至于其中有的词染上了轻女的色彩,那都是後代在应用中附加的。 【夫婿倩】 「夫」、「婿」在女子配偶的意义上交搭。 夫,《說文》「丈夫也」。所谓「丈夫」指的是男子发育成熟,长到一般成人身材的意思。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二十岁时要举行「冠礼」,束髮加冠,用簪子固定,表示社会承认并接纳这个人进人成人行列,这就成为「夫」。「夫」古字象人头上插了簪子之形,泛指青年男子,如:《詩·周南·兔置》「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贾谊《论积贮疏》「一夫不耕,或受之饥」。男子成年之後可以娶妻繁衍後代,所以女子的配偶也称「夫」,如:《左傳·桓公十五年》「父与夫孰亲」;乐府《上山采蘼芜》「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復何如」。 婿,古作「壻」,从「士」《說文》「壻,夫也,从士胥」,段注「夫者,丈夫也;然则壻为男子美称,因以为女夫之称」,徐锴「壻者,胥也;胥,有才智之称也」。「婿」与「胥」同源;「胥」和「士」近似,指有才智的男子。《周礼·天官·冢宰》「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注「胥,读如谓,谓其有才智为什长」疏「案,周室之内称胥者多,谓若大胥、小胥、师胥之类,虽不为什长,皆是有才智之称」。「婿」是「胥」的分化字。正如「郎」是青年男子美称,後来成为妻对夫的爱称一样,「婿」也由有才智的男子的意思,成为「夫」的代称,如:《仪礼,士婚礼》「婿御妇车,授绥」;庾信《结客少年场行》「今年喜夫婿,新拜羽林郎」。 不过称「夫」为「婿」和称「夫」为「郎」、「君」、「卿」、「郎君」等不同:後者是妻对夫的爱称、敬称、昵称,前者则是妻方亲族对本族女子的丈夫的代称。「夫」和「妻」是一对对称的词,如《莊子·让王》「夫负妻戴,携子以人于海,终身不反(返)也」。「婿」历来不是「妻」的对称,「夫婿」连用也是汉末六朝之後兴起的,是顺应词的複音化的趋势的产物,「婿」是为区别「夫」而赘加的,如:古乐府《陌上桑》「东方千馀骑,夫婿居上头」;王昌龄《闺怨》「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婿」是妻族的称呼。妻族之人,无论少长,对女子之夫不能袭用女子的称呼,因为这会导致人际关系的混乱,尤其是丈人和女婿之间的关系的混乱。比如《左傳·桓公十五年》「祭仲专(专擅),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韩非子·亡徵》「公婿、公孙与民同门,暴傲其邻者,可亡也」,如果「婿」换成「夫」,就不成话了。「婿」正是在这一要求下产生的称呼,其意思就像现代说的「女儿的对象」等相仿。所以「婿」是个省略的称呼,全称应是「女婿」、「姊婿」、「妹婿」、「姑婿」等,如:《漢書·淮阳宪王钦傳》「张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阴阳得幸于上」;《北史·刘延明傳》「吾有一女,欲觅一快女婿,谁坐此席者?吾当婚焉」;《晋书·王恭傳》「幼为姊婿陈群所赏」;《唐书·蒋镇傳》「[镇]妹婿源溥者,休弟也」。正因为如此,「婿」古代只用于妻族之人称本族女子之夫,或者用于第三者的客观记述,不用于女子对其夫的直接称呼。《爾雅·釋亲》「女子之夫谓婿」,这是极准确的解释;《說文》「婿,夫也」就粗疏了。 倩(qiàn),《說文》「美字也;东齐,婿谓之倩」,段注「倩犹甫也。男子之美字有称甫者,似甫、嘉甫是;有称倩者,萧长倩、东方曼倩是」。《漢書·朱邑傳》「陈平虽贤,须魏倩而後进」,颜师古注「倩,士之美称,故云魏倩也」。《方言・三》「东齐之间,婿谓之倩」,称「婿」为倩,也是用美称称呼女方的配偶,只不过它是齐东方言而已。例:《史记·扁鹊仓公列傳》「黄氏诸倩见[石]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索隐「倩者,女婿也」;杨基《怀万郎中伯玉》「倩可承家如有子,俸能供祭胜无官」。 【女妇妻】 「女」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女」是区别性别的,它的反义词是「男」。《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陈鸿《长恨歌傳》「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男」和「女」对称。狭义的「女」是区别已嫁和未嫁的,和它相对的是「妇」、「妇人」。《詩·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公羊传·隐公二年》「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这裏的「女」都指未出嫁的姑娘,出嫁之後,尽管是在途中,也称「妇」了。 「妇」(婦)也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妇」相当于现在的妇女,包括已嫁的和未嫁的。《戰國策·秦策》「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这裏「妇人」是女性的通称,就像「妇孺皆知」的「妇」指女人一样;《仪礼,丧服傳》「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是封建社会宣传的妇女的三条锁链,「妇人」包括已嫁的和未嫁的。狭义的「妇」特指已嫁的妇女,和它对称的是「夫」,如:《史记·五帝本纪》「[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古乐府《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妇」除和「夫」相对称之外,还和「姑」(婆婆)相对称,如:《莊子·外物》「妇姑勃谿」;《新書·时度》「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所以《爾雅·釋亲》说「子之妻为妇」;《颜氏家训,书证》说「妇是对舅姑之称」。「妇」还引申有儿媳妇的含义,这是由于媳妇在公婆面前自称「妇」或「新妇」,公婆则因袭儿子的称呼,呼儿媳为妇或某某的媳妇而养成的习惯,这和现代的「媳妇」一词具有丈夫的妻子和儿子的媳妇两种含义是一样的。另外,出于同样的原因,哥嫂对弟媳有时也叫「妇」。 「妻」和「妇」都是和「夫」对称的,如:《易·小过》「夫妻反目」;《孟子·滕文公下》「夫妇有别」。「妇」和「妻」的不同处在于「妻」除了表示是丈夫的配偶之外,还具有表示名分的因素在内。凡是已经适人的妇女都可以称「妇」,但只有正式的配偶、嫡妻,才可以称「妻」。《孟子·離婁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公羊传·僖公三年》「无以妾为妻」:对丈夫来说,「妻」、「妾」都是他的妇,但在多妻制度下,只有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嫡妻才能叫「妻」。「妻」只和「夫」对称,公婆可以称儿媳为「妇」,不能称之为「妻」。另外「妻」也有等级上的区别。《礼记·曲礼下》「庶人日妻」:那些沒有封爵,沒有官职的平民的配偶才叫「妻」,诸侯的正式配偶则称「夫人」,帝王的正式配偶则称「后」。像这样表示等级的称呼还有很多,帝王所谓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御妻的「妻」,只相当于平民中的「妾」。 「女」和「妻」有时作谓语,表示以女嫁人,如:《国语,越语》「请句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三國志·魏书·荀彧傳》「太祖以女妻彧长子恽」。 【媵妾】 战国以後,「媵」(ying)、「妾」逐渐成了同义词,为媵就是为妾,「媵」和「妾」都指小老婆,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漢書·平帝纪》「诏出媵妾,皆归家得嫁」。 向前追溯,「媵」和「妾」有着阶级上的区别。《左傳·成公八年》「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由此可见,「媵女」是当时诸侯间存在着的一种婚姻形式,「媵女」限于同姓。後世的礼节,常常是前代制度的孑遗;残存于诸侯间的这种「媵女」仪式,同样是前代普遍实行过的婚姻制度的反映。「媵女」保留的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外婚制的遗迹。在当时,同一氏族的成年妇女嫁给另一有婚姻关系的氏族的及冠的青年,这种婚姻大概是在某一季节同时进行的。在春秋时代,这种制度早已消失了,但在最富保守性的某些诸侯之间还变相地保留了,这种变相之一就是女方还保留着姊妹同时出嫁的形式,而男方却由同年群变为一个人了,这样一来,「媵」就成为贵族中的一夫多妻制的一种形式了。这些被「媵」的贵族妇女,其间虽有娣姒之分、嫡庶之分,但都是主子,不是奴才。她们都是经过「聘」的,所谓「诸侯壹聘九女」,是合法的正式的婚姻,她们都有资格成为夫人。《公羊传·隐公元年》注「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这虽然不见得是普遍实行的制度,但却反映着她们的身份。「腰」本来是个动词,是「送」的意思。《楚辞·九歌·河伯》「波滔滔兮来迎,鱼鳞鳞兮媵予」,注「媵,送也」。送女称「媵」,随女而送的人也都称「媵」。《左傳·僖公五年》「[晋]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史记・秦本記》「吾勝臣百里溪在焉,请以五殺羊皮赎之」:这裏所说的「媵」及「媵臣」都指的是男性,这是扩大了的说法,是从侄娣陪嫁延展到陪送的所有的人的结果。「媵」主要用于送同姓女出嫁,所以转为名词之後,陪嫁的妇女称「媵」。 「妾」最初指家庭的女奴。《国语,晋语》「纳女工妾三十人」,注「妾,给使者」。《說文》「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于君者」,这种说法是对的。「妾」最初是战争中俘虏的妇女,是供家庭中使役的奴隶;後来也将有罪的妇女充「妾」。「妾」的地位很卑下。《孟子·尽心下》「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重耳等]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可见「妾」是侍候人的丫头,主子对「妾」有生杀之权。《左傳·僖公十七年》「梁嬴孕过期,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这条例子说明「妾」的身份相当于男性奴隶当中的「臣」、「圉」,都是供主人使役的。 正像「臣」随着奴隶社会的发展,由家内奴隶逐渐上升为奴隶总管的称呼,上升为卿、大夫的谦词一样,「妾」也由家庭女奴上升为小老婆的称呼。家庭女奴本来就是主人的泄欲的工具,因此妾」就逐渐区别于那些和主人不发生肉体关系的女奴了。但「妾」与「媵」仍有巨大的区别。「媵」要聘,「妾」是不要聘的。《左傳·昭公元年》「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它是可以随便买卖的。《左傳·成公十一年》「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声伯之母」虽然被纳得早而且生了儿子,但嫡妻可以自由地将其逐出,可见,虽是小老婆,地位还是和奴才差不了多少。 正式婚配的妻子、夫人有时自己也称「妾」,这不是实际的身份,而是以贱称表示自谦。如:李白《捣衣篇》「君边雲拥青丝骑,妾处苔生红粉楼」;杜甫《新婚别》「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总之,「媵」和「妾」的身份原本相差悬殊,但随着「媵女」制度及其残馀的逐渐消逝,「媵」的地位也就逐渐降低,在只有妻妾之分的时代,媵就和「妾」成了同义词。「妾」则随着贵族、富有者的多妻习惯,逐渐由奴隶地位变为庶妻。一升一降,反映着社会婚姻制度的演变。 【子儿息】 「儿」、「子」现代都指男性後代,在古代,它们是不分性别、泛指儿女的。 《礼记·哀公问》「子也者,亲之後也」,双亲的後代都称「子」;《釋名·釋亲属》「子,孳也,相生蕃孳也」,这是从词源作的说明,「孳」乳出来的後代都叫「子」。《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子曰独」,「子」泛指孩子;《戰國策·趙策》「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据上下文,「子」指触龙的最小的男孩子;《論語·先進》「南容三復白圭,孔子以其兄之子妻之」,南容反復玩味「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这幾句诗,孔子便把他哥哥的女儿嫁给了南容,「子」显然指女子。古代在需要标志出「子」的性别时,前面要加上表性别的「男」、「女」以为区分。《詩·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乃生女子,载寝之地」:「男子」、「女子」才相当子「男孩儿」、「女孩儿」。 「子」除指孩子之外,在古代还是男子的尊称,如称孔丘为「孔子」,称荀卿为「荀子」。在谈话中称对方为子,是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左傳·僖公三十年》「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子」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您」,可是它还是个名词,不是代词,因为「子」前面还可以加定语,如「吾子勉之」。「子」用来称对方时,也是不分性别的。《礼记·檀弓下》「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子」指的就是那个妇人。「子」所以成为尊称或表敬,也包括成为爵位名,和孩子义是无关的。推本溯源,「子」的尊贵化可能和殷代有关,殷代是「子」姓,所以「子」是殷商的最显赫的姓,正因为如此,「子」就成为贵族的标志。殷商灭亡之後,由于社会上的习惯势力,「子」转为尊称。这正像周代是「姬」姓,因而「姬」成为美女的称号和对女性的尊称一样。儿(兒),《說文》「孺子也」,古字象小儿乳牙初生之形。《莊子·庚桑楚》「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这裏的「儿子」是初生小儿的意思,全句是说一般人不能像初生儿那样一天到晚哭嚎而嗓子不沙哑。「儿」和「子」一样,也是不分性别的,如果要表示性别须在前面标上「男」、「女」用「男儿」、「女儿」来表示。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重男轻女的,前引的《小雅,斯干》就是明证。男孩子後来独占了「儿」、「子」,女孩子必须称「女子」、「女儿」以示区别,正是这种风俗习惯在词义变化上的反映。「子」和「女」、「儿」和「女」成为反义词,在汉代就出现了:《漢書·冯衍傳》「儿女常自操井白」,「儿」、「女」对称;《後漢書·贾彪傳》「[贾彪]为新息长,……数年间人养子者千数,金曰贾父所长,生男名为贾子,生女名为贾女」,「子」、「女」对称。 比较「儿」、「子」可以看出:「子」一般泛指後代或男性後代,「儿」多指幼儿、未成童的孺子,所以「儿戏」、「儿啼」不能将「儿」换成「子」;「儿子」连用也多指幼儿、婴儿,不像後代指男性孩子,如《昌氏春秋,异宝》「今以百金与搏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搏黍矣」。正因为「儿」指婴幼儿,所以用「儿」时带有亲切爱怜的意味,如:李白《南陵别儿童人京》「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陆游《幽居夏初》「啼呼梨枣忆儿时,驹隙频经日月驰」。另外「儿」後来出现的健壮、年轻的意味也是「子」所沒有的如「健儿」「弄潮儿」;带侮弄意味的「儿」,如「大耳儿」等也不能换成「子」。 古代和「子」、「儿」意思相近的还有一个『息」。 「息」除了喘息、休息等义之外,古代还有生长繁殖的意思,《廣雅·釋詁》「息,生也」。《易·革》「水火相息」「相息」就是相生相长;《山海经,海内经》「鲧窃帝之息壤以湮洪水」,「息壤就是可以随水势上涨而不断膨胀的土;《荀子·大略》「有国之君,不息牛羊」,「息」是繁育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臣有息女」,「息女」即亲生女儿。成语「休养生息」的「息」也是繁殖义;「利息」的「息」也是从本生利、利变本,生长不止来的。繁育的「息」表示人所繁育的後代时,就具有儿子义了,如《戰國策·趙策》「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贱息」是对儿子自谦的说法;李密《陈情表》「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儿息」连用。「息」和「子」比较起来:「子」是通称;「息」常用于牲畜的繁殖,所以称子时带有自谦意味,在词义上有後代的意思,用得较少。 附带说一下,现代媳妇的「媳」,原来应该是「息」;「息妇」最初是儿子的妻子的意思。由于「息妇」经常结合使用,所以「息」为「妇」字同化,字也写作「媳」了。在「儿媳妇」、「娶媳妇」、「兄弟媳妇」、「婆媳关系」等词语裏,「媳妇」、「媳」已经转而指妻子或儿媳了。 【嫡庶孽】 这是宗法制度下特有的区别妻妾、区别异母兄弟的词。 古代,在平民中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这就是所谓「匹夫匹妇」;在帝王显贵当中通行的却是一夫多妻制。「嫡」、「庶」就是区别诸妻的身份的。《正韵》「正室曰嫡」。「正室」就是正妻、法定的配偶,明媒正娶的老婆;正妻以外的妻称「侧室」、称「庶妻」後来也叫「妾」等。 嫡(di),《釋名·釋亲属》「敌也,与匹相敌也」这是解释词源的说正妻所以称「嫡」,是从正妻是女主人,身份地位和他的丈夫相匹敌的意思来的。这是附会。「嫡」是个後起字,古代典籍裏通常都写作「適」(现简化为适),「嫡」是从女適省声的形声字。「適」最常用的意思是归往义,古代「归」有嫁义,「適」也有嫁人的意思。《孔子家语,本命解》「女子十五许嫁,有適人之道」,「適人」就是嫁人。正妻是经过媒定、亲迎而出嫁的,所以也叫「適」,後来写作「嫡」。《左傳·桓公十八年》「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漢書·杜钦傳》「嫡、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嫡」都指正妻。 庶,《爾雅·釋诂》「众也」。《詩·大雅·卷阿》「君子之车,既庶且多」;又《小雅,小明》「我事孔庶」:「庶」都是众多义。所以民众称「庶民」、「黎庶」,诸事、诸物称「庶事」、「庶物」;《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庶」即众人,庶民的意思。在多妻时代,正妻只能有一个,「媵」,包括後来「妾」,可以有很多,这些媵、妾也称「庶妻」,即妻,或者简称为「庶」。《列子・力命》「齐公族多宠,嫡庶并行」,「嫡」即正妻「庶」即众妾。 古代「嫡」和「庶」的界限非常严格。这除了明上下、别尊卑的等级制度的需要之外,更主要的是因为这涉及到同父同母或同父异母的诸兄弟之间的继承权问题。为了确保家长死後诸子不会因为争夺继承权而发生内部倾轧,以至发生战乱,从奴隶制的早期就逐渐形成了家长的爵位、土地、遗产、特权由正妻的儿子继承,庶出的儿子不得染指的制度,这就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正因为如此,需要严格区分嫡出的儿子和庶出的儿子;嫡妻的儿子称「嫡子」,庶妾的儿子称「庶子」,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季武子无嫡子」;《礼记·内则》「嫡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嫡子」本来是嫡妻所生之子的意思;「庶子」当初是庶妾所生之子的意思,但在长期使用中,「嫡子」也简称「嫡」,「庶子」也简称「庶」了,《左傳·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嫡立庶」,《文公十八年》「[姜氏]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乃无道,杀嫡立庶」:这裏「嫡」即嫡子,「庶」即庶子,「杀嫡立庶」是很严重的破坏宗法制的罪名。 分别「嫡」、「庶」本来是为防止继承上的纠纷的,可是「嫡子」也往往不止一个。在有许多嫡子的情况下,宗法制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是「立长」,把继承权给予「嫡长子」。《公羊传·隐公元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子」时要凭母亲的身份,不凭年龄,同是「嫡子」则根据年龄不根据才能。如果沒有「嫡子」,就要像《左傳·昭公二十一年》所说,遵照古昔先王之命,「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选庶子中的年长者继承时,年龄相同则根据品德才能来决定,品德才能相仿则通过占卜决定。为了区别「嫡子」中的有继承权的和沒有继承权的,古代进一步把「嫡子」中的「嫡长子」称为「嫡」,其馀的「嫡子」则称为「馀子」、「众子」等。如《左傳·宜公二年》「骊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子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亦为馀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馀子、公行」。这样一来,「嫡」又有了「嫡长子」的意思了。「嫡长子」即嫡出大儿子,在帝王称「太子」,在诸侯称「世子」在卿大夫称「宗子」。 在宗法制下,因争夺继承权的关系,形成了一种歧视庶出的儿子的偏见,因此,把嫡出的看成是正宗,把庶生的看成是旁系。这样一来「嫡」又引申为正统的、亲密的诸义,如「嫡派子孙」、「嫡系部队」、「嫡亲姊妹」等。 庶出的「庶子」通常受到家庭和社会的贱视,因而常常把庶子称为「孽子」,《孟子·尽心上》「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注「孽子,庶子」。「孽」(nie)最初从木,写作「蘖」,树伐过後在树根附近萌发出来的新枝条叫「蘖」,现代水稻、麦子之类的植物从根部分出新株称「分蘖」就是用的「蘖」的本义。在宗法制下,把庶子比作从同一根上产生的分权,这是一种带有很强的卑视意味的比喻。《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执鈇質,从君东西南北,则臣僕庶孽之事也」,注「庶孽,众贱子」:「庶孽」是和臣仆相提并论的。後来「孽」染上灾异、罪过的意思,恐怕也和歧视庶子有关。 【庙祖祢祧寝】 这是一组有关宗庙的用词。庙(廟),《說文》「尊先祖貌也」,《玉篇》「宗庙也」。「庙」就是宗庙,是祭祀祖先的建筑;许慎以貌」说「庙」是说「庙」是敬先祖的仪容笑貌之处。 在宗法社会中,血缘关系极端重要,祖先的「庙就成为血统高贵与否的标志、身份等级的标志,所以「庙」在祖先崇拜的社会裏有着特殊重要的位置。《詩·大雅·绵》「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作庙翼翼」,传「君子将立宫室,宗庙为先」;《公羊传·文公十三年》「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室也,世世不毁也」,「世室」、「太庙」、「宫」都是「庙」。在封建社会中,随着人的社会等级的不同,「庙的数目也不相同:《礼记·祭法》「王立七庙,一坛一揶日考庙,日王考庙日皇考庙日考庙日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桃。有二桃,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日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日考庙,曰王考庙,日皇考庙,享、尝乃止」;士二庙,「曰考庙,日王考庙,享、尝乃止」;「官师一庙,曰考庙」;「庶士、庶人无庙」。「庙」上古仅限于用来称呼祭先祖的场所,作为祀神之所在战国之後;段玉裁《說文,庙》注,「古者庙以祀先祖,凡神不为庙也;为神立庙者,始三代以後」。 祖,《爾雅·釋诂》「始也」,《說文》「始庙也」,「始庙」即始祖之庙。各代祖先的庙各有专称,前引《礼记·祭法》中的「考庙」即父庙,「王考庙」即祖父庙,「皇考庙」就是祖父之父的庙——曾祖之庙,「显考庙」即高祖之庙,祖父之祖父的庙;「祖考庙」即「祖庙」,指始祖之庙。《孔子家语,庙制》「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其庙皆不毁」:「祖」指对一个家族有创始之功者,「宗」指一族有昌盛之功者,实即支族之祖;《礼记·祭法》「有虞氏褅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周人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即夏以颛项为「祖」,以尧为「宗」,周以文王为「祖」,以武王为「宗」。「祖宗」後来也泛称祖先之庙,就像「祖」也泛指祖先一样。 祢(禰,nǐ),《說文,新附》「亲庙也」。「祢」就是父庙、考庙。「祢」与「迩」同源,即离自己最近、血缘最密切的庙。《周礼·春官·甸祝》「舍奠于祖庙,祢亦如之」,注「郑司农(众)云:祢,父庙」;《穀梁传·僖公二十年》「五月己巳,西宫灾。谓之新宫,则近为祢宫」,《釋文》「祢,父庙也」;《公羊传·隐公元年》「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何休注「生称父,死称考,人庙曰祢」。 祧(tiāo),《說文,新附》「迁庙也」。「迁庙指迁出之主的庙。古帝王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其庙是由近及远的;大夫立父、祖、曾祖三庙,诸侯于三庙之外加立始庙与宗庙;王于三庙之外加立高祖庙与始祖庙二宗庙。诸侯三代之外的、王四代之外的庙中的世次疏远的祖先的神主要迁出,置于宗庙或祖庙之中,藏有「迁庙」之主的庙也称「祧」。「祧」与「迢」、「遥」同族,即血族中相隔遥远的祖先、祖庙。《周礼·春官·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桃」,注「迁主所藏曰祧」;《左傳·襄公九年》「以先君之祧处之」,注「诸侯以始祖之庙为祧」。七庙的帝王,迁主应置昭、穆二宗之中;五庙的诸侯迁主可能藏于祖庙,所以祖庙、宗庙也可以称「祧」,都是远祖。 「庙」和「寝」常连用,如《詩·小雅·巧言》「奕奕寝庙,君子作之」。「祖」、「祢」、「桃」是就宗庙祭祀的对象说的,「庙寝」或「寝庙」是就宗庙的构成说的。蔡邕《独断》「宗庙之制,古者以为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寝,终则前制庙以象朝,後制寝以象寝。庙以藏主,列昭穆;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至秦始皇出寝,起居于墓侧,汉因而不改,故今陵上称寝殿,有起居、衣冠,象生之备,皆古寝之意也」。古代对祖先神,侍死如侍生。前设「庙」以为祖先治事之所,後设「寝」以供祖先饮食起居。周以前的墓不起坟堆,庙寝祭祀设于王宫之内。战国之後,墓地起坟,祭礼在墓地进行,因而庙寝移于墓侧,陵墓之侧设寝殿,陵墓之旁立宗庙。《後漢書·祭祀志》「古不墓祭。汉诸陵皆有园寝,承秦所为也」。这是庙寝制度的一大变化。自此之後,「陵庙」、「陵寝」就常常结合使用了。 【昭穆】 《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这裏说的『昭穆」和「昭」的光明显著义、「穆」的庄重和悦义无关,它们是被借用来在宗法制度下确定辈分次序的。 在周代,大家族内部用「昭穆」来标志辈分如父亲是「昭」字辈,则儿子是「穆」字辈,孙子又是「昭」字辈重孙又属「穆」字辈,如此循环排列。《左傳·僖公五年》记载了假途灭虢的故事,当晋侯向虞借道伐虢时,虞公以与晋侯同祖为理由认定晋不会攻虞,宫之奇反驳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将虢是灭,何爱于虞」:「大伯」、「虞仲」、「王季」是兄弟,按世系的排列,属「昭」字辈;「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儿子,文王的同母弟,所以应该是「穆』字辈;又《僖公二十五年》记载,周王要伐郑,富辰提议要团结同姓,不要伐郑时说:周公「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又曰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管」、「蔡」等十六国都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的封国,文王是「穆」字辈,所以他们都是「昭」字辈;「邗」、「晋」等四国都是武王之子的封国,武王是「昭」字辈,所以他们是「穆」字辈。 这种父子之间展转递为昭穆的办法,用来划分辈分、区分远近亲疏,是非常拙劣的,因为他只能区分父子两代,代数一多就混乱了,如果沒有家谱,世系之类的东西作为根据,单凭昭穆的划分,根本无从确定长幼亲疏。这种无助于区分辈分、亲疏的制度,在要求严格地区分长幼亲疏的社会中被保留下来,说明这种划分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借助于传统的习惯势力保存下来的。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对这种风俗习惯的形成及其实用价值已经不得其解了《祭统》的解释,是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解的产物。现代看来,「昭穆」的划分是氏族社会中群婚制的残馀,它是应氏族之间的通婚需要而出现的。它是在氏族社会实行外婚制时期,在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还沒形成之前,同辈(同年龄段)之间互为婚姻时期的产物。这一时期,甲氏族的兄弟与乙氏族的姊妹互为夫妻,年龄悬殊的男女的通婚是受排斥的,所以辈分的划分要求十分严格,而这种划分只要能区别出两代人来就足够了,祖辈和孙辈,是不要区别就了然的。这种古老的风俗习惯实行过很长的历史时期,由于惰性的力量,直到奴隶社会它还残存着。正因为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早已失去了根据,所以它们的区分多半保存在最有保守性的各种仪式和制度当中。在西周,各级奴隶主在宗庙中供奉祖先时,祖先排列的顺序是分昭穆的,如《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在丧葬中,坟地的安排是以昭穆为次序的,如《周礼·春官·冢人》「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祭祀的子孙是按昭穆的次序排列行礼的,《礼记·祭统》「夫祭有昭穆」。 在封建社会中,「昭穆」的区分更沒有意义了,人们常用它来泛指辈分。陶潜《赠长沙公族祖诗序》「昭穆既远,已为路人」,这裏「昭穆」就相当于谱系了。 【伯孟仲叔季】 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作为次第。一般说来,「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左傳·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八人都是以「伯仲叔季」为顺序的,「伯仲叔季」循环使用;《詩·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埙(xun,陶制乐器),仲氏吹篪(chi,竹制乐器)」,「伯氏」就是大哥,「仲氏」就是二弟。後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曹丕《典論》「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意思是指二人相差无幾。 古代人幼年称名,行冠礼之後起字。字有时就用「伯仲叔季」,有时在字之前加「伯仲叔季」。如:孔丘,字仲尼,仲是表示排行的,所以人们称呼他孔老二;刘邦字季,说明他在兄弟辈中是老疙瘩。 如果兄弟众多,超出四人,如何排列法?上引《左傳》高辛氏之子是循环排列;此外据说商代「伯」、「叔」、「季」之外的弟兄都称「仲」;周代则「伯」、「仲」、「季」之外的弟兄称「叔」。《書·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诸叔」就是武王诸弟;武王兄弟八人,管叔、蔡叔、霍叔都称「叔」。 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左傳·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疏孟仲叔季,兄弟姊妹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 《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嫡妻之长者称伯,妾子长于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嫡庶也」。老大所以产生两种称呼,这是由封建宗法关系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决定的,因为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所以有必要在名分上把它和庶出的长子区别开,这才产生了「嫡长称伯,庶长称孟」的规定。 「伯仲叔季」本来是排行的顺序,在亲属关系划分转密後,它也变为亲属之间的称谓。子女称父亲的哥哥叫「伯父」,称父亲的弟弟时,随其排行的不同,呼为「仲父」、「叔父」、「季父」。《史记·项羽本纪》「其季父项梁……」,「季父」就是项羽的叔父。後来「叔父」通行,「仲父」、「季父」逐渐被淘汰。妻子也随着丈夫的排行,把大于丈夫的哥哥称「伯」,小于丈夫的称「叔」。《史记·陈丞相世家》「其嫂疾平之不视家生产,曰: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用现代说法,这裏的「叔」就是和大伯子相对的「小叔子」。与此相类的还有:妻称丈夫之姊为「伯姊」,妹为「叔妹」;外甥称母之兄为「伯舅」,弟为「叔舅」等。 这些区别次第的用字,除用在弟兄姊妹之间的排行以外,还用在四季裏的月份排列上。一季有三个月,这三个月依它们的先後分别称「孟」、「仲」、「季」,如:春季的头一个月称「孟春」;第二个月称「仲春」;最末一个月称「季春」。夏秋冬三个季节裏的月份也一样。《楚辞·九章,怀沙》「陶陶孟夏兮,草木莽莽」,「孟夏」就是夏季的第一个月;《北史·魏孝文帝纪》「自今选举,每以季月」,「季月」就是春夏秋冬的最末一个月。 附带说一下,古代诸侯之长叫做方伯(五霸就是五伯),文章出众叫「文章伯」,技艺出众叫「匠伯」:「伯」用的是表老大的引申义,是说他们在同类中居于首位,是能号令、指挥一切的领袖人物的意思。另外,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衰落的时代称为「叔世」、「季世」,如:《左傳·昭公六年》「三辟之兴,皆叔世也」;《左傳·昭公三年》「叔向曰:齐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所有这些,都是从伯仲叔季的排列裏引申出来的。 【胤嗣裔胄】 这组词在指後代上有共同处。 胤(yin),《說文》「子孙相承续也」。子子孙孙相互延续叫「胤」它重在说血统。《論衡·骨相》「若夫短书俗记,竹帛胤文,非儒者所见」,「胤文」指世系等记血统的文书;《李陵答苏武书》「足下胤子无恙,勿以为念」,「胤子」这裏指苏武在胡地的亲生的儿子。因此,凡是亲生的儿女,不论长、幼、嫡出、庶出,都可以称「胤」。 「嗣」(si)原是继承、接续的意思。《書·洪范》「禹乃嗣兴」,即大禹继舜而兴的意思;《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嗣书」,就是接着他的哥哥往下写。作为名词,「嗣」表示继承者,「嗣子」表示直接继承其父的爵位产业的人。正因为如此,「嗣子」经常指嫡子。《漢書·高后纪》「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就是所封的诸侯、王,世世代代不要断了继承人。「嗣子」重在继承,不在血统,所以过继的儿子也可以称为「嗣子」,但不可以称为「胤子」。 「裔」(yi)的本义是衣服的边缘,引申开来也指边远地带。《左傳·文公十八年》「投诸四裔」,「四裔」就是四方边远之处。「裔」用来比喻後代,常指年代久远的後代。《左傳·襄公十四年》「谓我诸戎,是四岳之後裔也」,「四岳」传说是尧时的方伯,诸戎自称是四岳的後世子孙,所谓「後裔」;《楚辞·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日伯庸」,这是屈原自述家世,其家世可以上追到高阳,自己是高阳的後代。 「胃」(zhou)和「裔」的意思差不多,所以「裔」可以连用。《左傳·襄公十四年》「是四岳之裔胄也」;《左傳·昭公三年》「吴,周之胃裔也,而弃在海滨,不与姬通」:「裔胃」、「胃裔」都指始祖的後代子孙。不过在应用上,「胃」往往指帝王或贵族的後裔,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将军」指刘备,刘备自称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後代,所以诸葛亮说他是「帝室之胃」,正因为如此,「帝胃」、「贵胃」常常连用。 【统绪系谱】 这组词在表示人的世系关系上有相近处。 统(統),《釋名·釋典艺》「绪也,主绪人世类相继,如统绪也」。「统」的本义指丝的头绪,如《淮南子·泰族》「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工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茧得其头绪之後就可以绵绵不绝的抽出丝来,用以比喻人事,就把一脉相承、世代相继的系统称作「统」;这种系统一般用于盛大庄重的体系,如皇位授受关系的「皇统」、思想学说的继承关系的「道统」等。《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创世垂统」是创功立业、传之子孙;《漢書·佞幸,董贤傳》「陛下承宗庙,当传子孙于无穷。统业至重,天子亡戏言」,「统业」就是世代相继的事业。 绪(绪),《說文》「丝端也」。「绪」同样是丝头,如《易林,兑之坎》「饥蚕作室,丝多乱绪,端不可得」。「绪」也同样比喻人事中的前人留下的事业、功绩,和这种功业、事业的传承系统;不过它的郑重性不如「统」,它可以指丰功伟业的传承,也可以指祖先事业、门第的继承,而以後者为主。《詩·鲁颂·閟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绪」指创始并流传下来的事业;司馬遷《报任安书》「僕赖先人绪业,得待罪辇毂下,二十馀年矣」,「绪业」指世代相继的太史职务。 系,《說文》「县(悬)也」,《廣雅·釋詁》「连也」。「系」是向下连接,也是拴在上边,如《說文》「玤,石之次玉者,以为系璧」。用于人事,「系」也表示人的继承关系,《廣韵》「系,绪也」。不过,和「统」、「绪」相比,「系」单纯表示前後的连续关系、血缘关系,与功业无关。《舊唐書·柳宗元傳》「字子厚,河东人,後魏侍中济阴公之系孙也」,「系孙」即後代传流的子孙;杜甫《赠比部萧郎中十兄》「汉朝丞相系,梁日帝王孙」,是说在萧郎中在其世系中是汉萧何、梁代萧姓帝王的後代。「世系」就是家族中世代相继的系统;「族系」就是同族人分支的系统。 谱(谱),《釋名·釋典艺》「布也,布列见其事也;亦曰绪也」。「谱」是分类记录事物系统的書·如「画谱」、「钱谱」;它也包括人的世代相继的系统的编排记录,这就是「谱牒」、「家谱」。「谱」和系」一样是对人的世系关系的客观记录。《史记·三代世表》「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谱」是编排记录;《南齐書·贾渊傳》「先是谱学未有名家,渊祖弼之广集百氏谱记,专心治业」,「谱学」即研究家族世系之学,「谱记」即关于家族世系的记录。如前所述「谱」本义在于广泛收集、分类整理的書·至于家谱、族谱只是「谱」的一类而已。 【婚姻】 「婚」,现代指男女之间结为夫妇,如双方平等地结为夫妇叫「结婚」,双方同意结为夫妇叫「订婚」。在古代,「婚」特指男方家族为儿子娶妻,不指女方嫁人。《左傳·昭公五年》「求昏(婚)而荐女,君亲送之,上卿及上大夫致之」,「求昏而荐女」指楚向晋要求娶晋侯的女儿,晋侯就亲自派人将女儿送去。 「婚」,最初写作「昏」。《釋名·釋亲属》「……婿亲迎用昏,又恒以昏夜成礼也」,这说明了「婚」得名的缘起。古代男方娶亲习惯上是在黄昏时候进行,所以叫「昏」,後来为了和黄昏的「昏」相区别,就写成了「婚」,「婚」是後起的分化字。黄昏时娶妻,这是掠夺婚的遗迹。氏族社会盛行外婚制。在母权制时期,男子「出嫁」,女子「娶夫」,过渡到父权制之後,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关系也随之动摇了,男子因为成为财产的主人,于是要求妻子依附自己。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交替时期,新的经济关系和旧的婚姻制度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为了打破习惯势力,盛行过男子通过抢劫女子来成婚的婚姻风俗,这就形成了所谓掠夺婚姻。这种抢劫,开始是由于必要,後来就成为仪式。这种抢劫照例是在昏夜进行的,因而後来把娶妻也称做「昏」了。汉语裏把娶妻称做「昏」(婚),正是曾经实行过这种掠夺婚在语言当中留下的遗迹。 「姻」是「因」的分化字。「因」原有连接依附的意思。引申到婚姻上,指两个氏族或两个家族或家庭之间,用婚嫁互相连结起来,变为互相依附的婚姻集团,为了区别,字写作「姻」。「姻」,用现代话说,就是有关双方结成亲家,它是男女双方亲属互称之辞,正如「亲家」用于男女双方一样。《左傳·僖公五年》「……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意思是说「江、黄、道、柏」诸国和「弦国」是由婚姻关系连结起来的集团。「姻」古代指由于子女婚嫁而构成的有婚姻关系的集团,後代则指由于男方娶妇而结成的亲属关系。《後漢書·吕布傳》「[袁]术惧布为己害,为子求婚。布许之。沛相陈珪恐术报布成姻……,于是往说布曰:将军今与袁术结姻,必将受不义之名将有累卵之危矣。布亦素怨術,乃绝婚」:袁术为子求娶吕布女,所以叫「求婚」;吕布取消已许的婚约叫「绝婚」;陈珪所怕的是袁术与吕布结成亲家,「成姻」、「结姻」,就是结成儿女亲家。 「婚」是男方家族向女方求亲,「姻」是由于双方结合而构成的亲戚关系,所以「婚姻」经常连用,意义也可以相通。《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之」:「求姻」,也就是「求婚」,因为「求婚」就是要求双方结成儿女亲家,结成「姻亲」。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男婚女嫁是不由自主的,是由家族或父兄包办的。因此,所谓「婚姻」,主要不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而是指两个家族、家庭之间的结合。这样一来。「婚姻」关系就表现为双方家族的关系,尤其是双方父亲的关系了。《左傳·哀公三年》「刘氏与范氏世为婚姻」,这是指两方家族之间存在婚姻关系;《漢書·杨恽傳》「恽幸与富平侯婚姻」,这是两家家长结为婚姻关系。「婚姻」是两家因通婚结为婚姻家族,也兼指双方子女成为夫妇,在秦汉之後,为区别嫁方与娶方,形成「婿曰婚,妻曰姻」(《礼记·昏义》疏),「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爾雅·釋亲》)等似是而非的说法。从来源上说,这是不对的。 【姑舅】 在现代,把父的姊妹叫「姑」,把母的兄弟叫「舅」,这是和古代一致的;在古代,儿媳妇对婆婆也称「姑」,对公公也称「舅」,这是现代所不习惯的。《榖梁传,桓公三年》「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其中「舅」、「姑」就指公婆。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唐宋时代。例如朱庆馀《近试上张籍水部》就说「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而不说拜公婆。 把公婆称「舅姑」和古代的婚姻制度有关「同姓为婚。其生(姓)不蕃」,这个道理在氏族社会已经知道,所以当时盛行外婚制,严禁氏族内部通婚。因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常常互相通婚,构成一个婚姻集团。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在同一婚姻集团中是男子「嫁」到对方氏族;到了父系氏族公社的时期,颠倒了过来,在本氏族内父子相继,女子出嫁到外氏族。春秋战国时期「同姓不婚」这种族外婚的残馀还是相当严格地保留着。比如齐是姜姓,鲁是姬姓,所以他们经常互相通婚;秦是嬴姓,晋是姬姓,他们之间也互相通婚,所谓「结秦晋之好」,这也是邻近的氏族结成婚姻集团的残迹。可是晋和鲁因为同是姬姓,所以彼此就不能通婚。把公婆称作「舅姑」,正是这种婚姻制度在称谓上的反映。两个通婚的父系氏族,彼此嫁女实际上是姑舅结亲。就女方来说,所嫁的氏族或家族,其公正是母亲的兄弟辈,所以应该叫「舅」;而婆婆正是父亲的姊妹辈,所以应该叫「姑」。这样一来,「公婆」和「姑舅」就统一起来了,这就是为什么古代把「公婆」称作「姑舅」的原因。《诗经,邶风,泉水》「问我诸姑,遂及伯姊」:由此可见出嫁的姐姐和探亲者对「姑」的称呼是一致的。古代不仅媳妇对公婆称「姑舅」,女婿对岳父母也称「姑舅」。《礼记·坊記》「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这裏的「舅姑」就指岳父、岳母。这种称呼和媳妇称公婆为「舅姑」的原因是一致的,也是因为岳母是父亲的姊妹辈,而岳父是母亲的兄弟辈的缘故。後来为了和儿媳对公婆的称呼区别开,女婿就称岳父母为「外舅」、「外姑」了。 这附带可以解释为什么诗经时代把出嫁称做「归」了,它是嫁出去的本氏族或家族女儿所生的女儿,重又返回本氏族或本家族的意思。 「姑」、「舅」後来之所以被「姑妐」、「姑嫜」、「公婆」等所代替,同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族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是以聚族而居为前提的,奴隶制时期,这和聚族而居还沒完全破坏,尤其在大奴隶主家族之间。战国时期都邑兴起,居民点成为五方杂处之地了,大奴隶主也逐渐沒落,「百姓」由贵族降为平民,以行政单位为基础的郡县制逐渐推行,这就使婚姻集团遭受破坏,婚姻就在沒有亲戚关系的家族之间进行了。这样一来,儿媳和公婆的关系绝大部分不是「姑舅」和「侄女」的关系了,儿媳只是通过丈夫和公婆发生关系,不是从自己父母那裏去论了,这就用社会上对老人的称呼去称呼公婆的基础。出于传统势力的影响,称公婆为「舅姑」的习惯还延续了很长时间,但为了和有血缘关系的「姑」、「舅」区别开来,它们逐渐被表非血缘关系的「公」、「翁」、「嫜」、「婆」等取代了。在家内,儿媳则逐渐采取了和丈夫统一的称呼。 至于把夫的姊妹称「姑」(如今之称「大姑姐」、「小姑子」),把妻的兄弟称「舅」(如今称「大舅子」、「小舅子」),那是因袭孩子的称呼的结果。 【侄甥】 「侄」,现代是叔伯对自己的兄弟的儿子的称呼,扩展开来,也可以指同辈亲友的儿子。在古代,「侄」写作「姪」,所以从「女」,因为「侄」是做姑姑的对自己兄弟的子女的称呼的缘故,叔伯对自己兄弟的儿子只称「从子」,不称「侄」。《爾雅·釋亲》「女子谓(昆,兄)弟之子为侄」,《仪礼,丧服傳》「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反映的就是这种关系。子女呼父亲的姊妹为「姑」,姊妹呼兄弟的子女为「侄」,所以《颜氏家训,风操》说「侄名虽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 《說文》「侄,兄之女也」;《釋名·釋亲属》「姑谓兄弟之女为侄」:它们又缩小了范围,都说「侄」是姑姑对兄弟的女儿的专称,排除了男性。考察古代典籍,「侄」绝大部分确是姑对兄弟之女的称呼。《左傳·襄公十九年》「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无子,其侄鬷声姬生光,以为太子」,又《襄公二十三年》「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人名)及为(人名)而死,继室以其侄……生纥」:这裏的「侄」,用今天的话说都是侄女。 侄女为什么和姑姑同嫁一夫,这要从当时的婚姻制度去解释。 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两个不同姓的氏族结为相对固定的婚姻集团,双方女子互嫁到对方氏族。这样一来,「姑姑」和「侄女」就构成婆媳关系。姑姑把後嫁来的自己的儿媳妇称做「侄」,「侄」就是「至」,就是从娘家氏族新到来者的意思;为了和「至」区别,加「女」字傍,写作「姪」。称男性侄儿为「侄」,是由这裏引申出来的,周征服商之後,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在贵族中仍残留着旧婚姻制度的残馀。一夫一妻制和姊妹同嫁的制度的混和,就在贵族中构成了一种一夫多妻制。《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媵之」的「媵妾制度」,就是这种多妻制的形式。从媵的国家,如果沒有同辈的女子,就用下一辈的顶替,这就形成了女子出嫁「以侄娣从」的特殊现象,就出现了「姑」、「侄」同夫的情况。 到了封建社会,旧贵族沒落,相对固定的婚姻集团不復存在,婆媳关系也不再是姑侄关系了。在这种情况下,「侄」就转而多指兄弟之子了。《晋史,邓攸传論》「弃子存侄,以义断恩」;《北史·李郁傳》「兄玚卒,遂抚育孤侄,归于乡里」:这是叔伯称兄弟之子为「侄」的例子。《颜氏家训,风操》「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多呼为侄」,《陔馀丛考,侄》据此断言「以从子为侄,起于北朝」。这倒不一定,《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田]蚡为诸郎,未贵,往来侍酒魏其,跪起如子侄」,「子侄」连用,可见称从子为「侄」,远在汉初已经出现。至于说称兄弟之子为「侄」是出于对已死的兄弟的忌讳,这也不一定。很可能更主要的是出于区别「子」与「从子」的需要而因袭了妻对兄弟之子的称呼。 古今在称姊妹之子为「甥」上是相同的。《釋名·釋亲属》「舅谓姊妹之子曰甥,甥亦生也,出配他男而生,故其制字,男傍作生也」:这个解释是对的,「甥」是姊妹出嫁後所生,所以叫「甥」。「甥舅」是相联的一对称呼,《說文》「谓我舅者我谓之甥」。《左傳·庄公六年》「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这是说楚文王是邓侯姊妹出嫁後所生之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甥舅」关系。 不过,古代的「甥」较之现代所表现的亲属关系更宽泛。《爾雅·釋亲》「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昆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爾雅·釋亲》裏说的这些关系,看起来很零乱,但是,如果掌握住在父系氏族下,两个氏族结成固定的婚姻集团,甲氏族的女性都嫁给乙氏族,甲氏族的男性成员都娶自乙氏族(反之亦然)这个关键,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姑」是父之姊妹,姑之子自当呼己之父为「舅」,父则相应地呼之为「甥」,所以说「姑之子为甥」;「舅」是母亲的兄弟,在族外婚的集团裏,舅之妻当是父之姊妹,因此舅之子,就父亲而论就是姑之子,因而和自己的父亲仍旧是「甥舅」关系,所以说「舅之子为甥」;同样,在族外婚的固定集团裏,已之妻当为姑之女,妻之兄弟即姑之子,当呼己父为「舅」,所以说「妻之昆弟曰甥」;同样,姊妹之夫,当是「姑」之子,自当呼己父为「舅」,父亦呼之为「甥」,所以说「姊妹之夫为甥」。所谓姊妹之夫,换句话说就是女婿,所以古代把女婿也叫「甥」。《孟子·万章下》「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舜是尧的姑爷,所以尧称舜为「甥」。在西周时代,各诸侯国之间或为兄弟叔伯关系,或为甥舅关系,所以当时为搞好诸侯国之间的关系,除强调同姓团结之外,还强调「好舅甥,修婚姻」(《左傳·文公二年》)。 《晋书·魏舒傳》「舒少孤,为外家甯氏所养,宵氏起宅,相宅者云:当出贵甥。舒曰:当为外祖成此宅相」:外祖父称外孙为「甥」。这是因袭了舅舅的称呼。 【老、耇、艾、耆、耋、耄、期颐】 「老」指壮年之後身体衰败的时期,如《論語·季氏》「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後漢書·马援傳》「穷当益坚,老当益壮」。 「耇」(gou)也是「老」,「考」、「老」等是「佝偻」、「伛偻」的分化,如《国语,晋语》「吾闻国家有大事,必顺于典刑,而访咨于耇老而後行之」;《漢書·孔光傳》「《书》曰:无遗耇老」。「耇」分化出来後也单独使用,如《漢書·韦贤傳》「岁月其沮,年其逮耇」,不过使用得很少。古代对人从什么时期进人老年阶段其说不一:皇侃解释上面引的例句时说「老谓五十以上」;《宋史·食貨志》「六十为老」;《說文》「七十曰老」。所以产生这些纷纭的说法,因为标准不一。说五十以上为「老」,这是从生理特点说的,因为五十左右之後,身体逐渐衰败。说六十为「老」,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裏一般的规定六十以後免去劳役,在实行授田制的时候,规定六十岁时收回所授之田,如:《漢書·食貨志》「民二十受田,六十归田」;《隋書·食货志》「二十充兵,六十免役」。说七十为「老」,是因为先秦的习惯,七十告老退休:《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 「老」是老年时期或老年人的通称;古代,从五十以上,随着年龄的增加,不同年龄段还各有专称。《礼记·曲礼上》「五十日艾,服官政;六十日耆,指使;七十日老,而传;八十、九十日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岁曰期颐」。 「耆」(qi)、「艾」(ài)常常连用,古代往往指那些在乡里中掌教化的老人:《荀子·致仕》「耆艾而信,可以为师」;《国语,周语》「耆艾修之」,注「耆艾师傅也」。为什么称为「耆」、「艾」呢?《釋名·釋长幼》「五十曰艾。艾,治也;治事能断割芟,刈无所疑也。六十曰耆;耆,指也,不从力役,指事使人也」,可供参考。又上引《曲礼》孔颖达疏「年至五十,气力已衰,髮苍白色如艾也」。「耆」和「艾」也可能是不同的方言,《方言》「傁、艾,长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傁,或谓之艾」。 「耄」(mào)、「耋」(dié)也常连用,如曹操《对酒歌》「耄耋皆得以寿终」。「耄」和「耋」究竟指多少岁,说法不一,有的说七十以上,有的说八十以上,大体说来七十以上称「耄」称「耋」吧。不过,称「耋」是说到岁数了,高寿了,其中多含有尊敬的意思,称「耄」则往往有贬义。《左傳·僖公九年》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公羊传·宣公十二年》「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其中「耋老」都含有年高望众的含义。「耄」则不然,「耄」源于眼目昏花的「眊」,它含有老胡涂了的意味,《楚辞·七谏,怨世》「心悼怵而耄思」,注「耄,乱也」,是说思想昏乱。正因为如此,在《国语,周语》裏,周王对伶州鸠的谏争不满意时说「尔老耄矣,何知」,你胡涂了,懂得什么!《左傳·隐公四年》石碏自谦时也说「老夫耄矣,无能为也」;《三國志·蜀書,孟光傳》也说「老夫耄朽,不达治体」。 「期颐」也称「期」,百年曰「期」,所以百岁也称「期」,如《書·大禹谟》「耄期倦于勤」。「颐」是颐养天年的意思,百岁老人起居生活待人护持所以称「期颐」,如《三國志·魏书·管宁传注》引皇甫谧《高士傳》「舍足于不损之地,居身于独立之处,延年历百,寿越期颐」。 【叟公翁丈人】 这组词都是对老年人敬称。 叟(sǒu),亦作「傻」,《說文》「老也」,《韵会》「尊老之称」。如:《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束皙《玄居释》「丹墀步纨袴之童,东野遗白颠之叟」。 「公」除表爵位名、表公正等义外,它也是对长者的尊称。《漢書·田叔傳》「学黄老術于乐钜公」,颜师古注「公者,老人之称」;又《眭弘傳》「从嬴公受春秋」,注「公,长老之号耳」。 翁,《玉篇》「老称」。如:《後漢書·马援傳》「援据鞍顾盼,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陶潜《丙辰岁八月中于下田舍获》「遥谢荷茅翁,聊得从君栖」。 「丈人」即「杖人」,也是老人的通称。如:《論語·微子》「丈人曰:四体不勤,五穀不分,孰为夫子」;《颜氏家训,书证》「丈人亦长老之目」。对老者的称呼因地而异,上列各词也多是方言。《方言》「叟、艾,长老也。东齐鲁魏之间,凡尊老谓之叟,或谓之艾;周晋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南楚谓之父,或谓之父老」。 社会上对老年人的尊称,在家庭内常常成为子辈对父辈的称呼,当然除「父」外这种称呼也多带有地方性。《淮南子·氾論》「宋人有嫁子者……若公知其盗也,逐而去之」,「公」相当于今语的「老公公」;《戰國策·魏策》「张仪欲穷陈轸,令魏王召而相之……。将行,其子陈应止其公之行」,「公」相当于父亲。《史记·项羽本纪》「汉王曰:……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翁」指父;郑燮《姑恶》「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翁」指公公;陆游《孙十月九日生日翁赋诗为寿》「汝翁豪杰非今士,不用担簦更觅师」,「翁」指祖父;「翁婿」对举时,「翁」又指岳父。《三國志·蜀書,先主传注》「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丈人」指岳父,今之「老丈人」;《論衡·气寿》「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则「丈人」亦可指公公,而且可指婆婆;《颜氏家训,书证》「今世俗犹呼其祖考为先亡丈人」,则「丈人」也可称祖父。综上可见,称谓的转移带有相当的普遍性,上面列举的只是一部分。 【妪媪婆姥】 妪(嫗,yù)、媪(ǎo)古代都是对老年妇女的称呼,如:《史记·滑稽列傳》「[巫妪]老女子也,已年七十」,杜甫《石壕吏》「老妪力虽衰,愿从吏夜归」;《戰國策·趙策》「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史记·高祖本纪》「[高帝]母曰刘媪」。正因为意义相同,「妪媪」常连用,如《北史·邢邵傳》「父老及媪妪,皆远相攀追」。 「妪」和「媪」音近,可能是同一词的方言变体。《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幽州及汉中皆谓老妪为媪」,可见,「妪」是通语,「媪」是陕西河北一带方言。 「婆」指老年妇女的时间较晚,是宋以後才逐渐流行起来的,《廣韵》「婆,老母也」。如:《南宋市肆記》「有老妪以小炉炷香为供者,谓之香婆」。「婆」也可能是北方方言。《称谓录,方言称母,婆「北朝李育,呼母为婆」。在以前,「婆」很少单独使用,多半是「婆娑」连用,表示来往盘桓、徘徊的意思,多用以形容美妙的舞姿,如:《詩·陈風·东门之粉》「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宋玉《神女賦》「既姽婳于幽静兮,又婆娑乎人间」。有时也用以表示花木枝葉扶疏、披散摇曳的样子,如张籍《新桃》「桃生葉婆娑,枝菓四面多」。 姥(mǔ)《一切经音义・十三》「今以女老为姥」。「姥」源于「母」,可以泛指老年女人,如《晋书·王羲之傳》「又尝在戢山见一老姥,持六角扇卖之」;可以指婆母如古许《为焦仲卿妻作》「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也可以指乳母,如《梦溪笔谈,人事一》「因怀德乳姥求为门客」。现代北方称外祖母或尊年老的妇人为「姥姥」,读lǎo,当是从「老」派生出来的另一个词。 【壮丁口】 「壮」和「丁」在指成年人上意义相近,常常连用,如《史记·项羽本纪》「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疲)转漕」。不过,它们是从不同角度说的。 壮(壯),《說文》「大也」,段注「寻《說文》之例,当云大士也」「大士」就是成年男子。古人一般把人的成长发育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就是孩提期、少壮期、老年期:《列子·天瑞》「大化有四,婴孩也,少壮也,老耄也,死亡也」。「少」与「壮」一般以三十岁为界,即把婴孩期後的成长发育期称「少」,把发育完成期称「壮」,《釋名·釋长幼》「三十曰壮;壮,言丁壮也」。《論語·季氏》「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鬬;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皇侃疏「少,谓三十以前也」;《礼记·曲礼上》「三十曰壮,有室……七十日老,而传」。所以,「壮」的成年义是从生理角度、是从人的生长发育阶段命名的;和「壮」相对的是「少」是「老」,如:韩愈《贈郑兵曹》「君为壮夫我少年」;《荀子·脩身》「老老而壮者归焉」。「壮」的健壮、雄壮义也是这样来的。 丁,《廣雅·釋詁》「强也」。「丁」也有强壮的意思:《史记·律书》「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論衡·无形》「身气丁强,超乘不衰」,「丁强」就是壮健。成年人也称作「丁」,《史记·平津侯主父傳》「丁男被甲,丁女转输」,「丁男」是成年男子,「丁女」是成年女子。「丁」和「壮」的不同处在于:「壮」是从生理发育着眼的,「丁」是从劳动能力着眼的;「壮」是社会的习惯划分,「丁」是政府律令的规定。 历代政府为了搾取民众的力役,根据劳动能力划分了年龄段,根据年龄段规定劳役时间或徵收赋税的数量。各朝代和各时期,这种年龄段的划分有不同,但普遍地低于人的生理发育阶段。《文献通考,户口考》「汉制,民年十五而算,出口赋;二十而傅,给徭役;均五十六而除。时即有丁男之称。晋制,户调之式(法规),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及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刘宋时,十五至十六为半丁,十七为全丁。北齐,男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丁。隋文帝时,男女十八岁以上为丁,寻以二十一为丁,炀帝时又以二十二为丁。唐初以二十一为丁,天宝间以二十三为丁。广德间又以二十五为丁。宋以二十为丁。按,明、清以年十六岁为丁」。《舊唐書·食货志「武德七年,始定律令……:男女始生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丁」是和「黄」、「小」、「中」、「老」相对称的,这种划分是以微税、免税和微税的多少为依据的。正因为如此,「丁」常和力役、赋税相结合,如:张籍《西州诗》「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徵行」;《宋史·尤袤傳》「有丁无产者,输二年丁税」。另外,「丁」还有个特殊的对义词,这就是「口」。成「丁」後所收缴的劳工税,称「丁赋」;对不成「丁」或超过「丁」的年龄的人所收缴的人头税称「口赋」。「丁」与「口」的划分,历代也不相同,《清会典,户部》「凡民,男日丁,女日口,未成丁亦日口。丁口系于户,凡復民计以丁口」。 【幼稚】 「幼」和「长」,和「壮」、「老」是相对的,如:《孟子·梁惠王下》「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公羊传·僖公十年》「废长而立幼」。 「幼」的范围有多大呢?现代把学龄以前的儿童称做「幼儿」,或者说十岁以下叫「幼儿」,古代也其说不一。《汉书・刑法志》「三赦:一日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颜师古注说「幼弱」指「七岁以下」;《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仪礼,丧服礼》「子幼」注「谓十五以下」;《礼记·曲礼上》「幼学」疏,「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时」。不过按古代一般的用法看,「幼」多指十五岁以下小孩,更多的是指十岁以下的幼儿。《墨子·明鬼下》「鲍幼弱,在荷襁之中」,这裏的「幼弱」显然指婴儿;《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这裏指十五岁左右;《仪礼,士冠礼》「始加元服(冠),弃尔幼志」,这是举行冠礼以前称「幼」的例,但只有在和「壮」、「弱冠」等对称时,「幼」才指十九岁以下。 「幼」和「稚」同义,《爾雅·釋言》「幼,稚也」。所以「幼稚」常常连用,如《列女传,母仪傳》「吾父母家多幼稚」。「幼」和「稚」的区别在于:「幼是通常的说法;「稚」是比喻的说法。 稚,亦作「穉」,本义指萌芽时期的庄稼,《說文》「稚,幼禾也」。陆游《乌啼》「五月鸣鸦舅,苗稚忧草茂」,「苗稚」即小苗嫩弱。「稚」还有晚种或晚熟的意思,《廣雅·釋詁》「稚,晚也」。《詩·鲁颂·閟宫》黍稷重穋,稙稚菽麦」,「稙」是早种的,「稚」是晚种的;《尚书考灵耀》「百稚熟」注「晚熟曰稚」。「稚」和「迟」同源,不论迟种的或迟熟的都和嫩弱的意思也是相通的。「稚」的本义用的很少,经常的用法是用庄稼的嫩弱来比喻人的幼小。如嵇康《养生論》「或稚年所乐,壮而弃之」。因为用「稚」来说明幼小是用庄稼苗来做比喻,所以「稚」含有嫩弱、不成熟的意味。《穀梁传·僖公十年》「[骊姬]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稚」含有「後生的」意味。陶潜《归去来兮辞僮仆欢迎,稚子候门」,「稚子」含有沒长成的意味。正因为「稚」有不成熟的意思,所以把无知而天真的状态叫做「稚气」把孩子气称为「稚心」。 【儿婴孩孺童】 这组词是古代对人的幼年时期的称呼。 儿(兒),《說文》「兒,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这个解释不大准确,准确点应该说「儿」最初指初生小儿,篆文象婴儿乳牙乍生之形,推想最初的原形,当是人形上置一长有乳齿的口,後来为书写便利,口被竖立起来,如「見」成为人形上突出其目。後来的「儿」是竖立有奶牙的口的速写变形。从婴儿初生到能学步之前这一段先秦称「儿」。所谓黄口小儿。《莊子·庚桑楚「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疏说「儿子」就是赤子,全句大意是初生的小儿可以终日嚎哭而嗓子不沙哑,这裏的「儿」用的是本义,汉代以後,「儿」的本义被「婴」代替了,「儿」就转而指从四五岁到十来岁的小孩子。《史记·循吏列傳》[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儿啼」就是像孩子般地哭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今日长者为寿,乃效女儿咕嗫耳语」,「女儿」指女孩子。至于用「儿」来表示儿子,或指青年男子(如游侠儿、弄潮儿),那是更後的事了。 婴(婴),最初是缠绕的意思。《荀子·富国》「是犹使处女婴宝珠,……而遇中山之盗」,注「婴,系于颈也」,缠绕在脖上子叫「婴」;司馬遷《报任安书》「其次剔毛髮、婴金铁受辱」,「婴金铁」就是在脖子上带上铁环或绕上铁链的意思「婴儿」,最初是指包裹着、缠绕着的小儿,即在襁褓之中的小儿的意思。《墨子·公孟》「夫婴儿子之知(智),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号而不止」,「婴儿子」就是缠着裹着的小儿,《三國志·魏书·袁绍傳》「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可见「婴儿」是在哺乳期中的小儿。 「婴儿」中的「婴」最初是指明儿的特点的,因为「儿」的应用范围渐次扩大,所以「婴儿」在指哺乳期的幼儿上就不可分割了。在秦汉时代,「婴是不单独使用的,它代替「儿」是更後的事。《玉篇》「女曰婴,男曰儿」,这是强生分别。 「孩」像「婴」一样,最初不指小儿。《說文》「咳,小儿笑也……;孩,古文咳,从子」,小儿会说话之前发生咿咿呀呀的声音叫「孩」:《老子》「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未孩」就是还沒咿咿学语。另外,大人模仿小儿的咿呀之声来逗引婴儿也叫「孩」:《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孩提之童」就是哄着、抱着的小儿。《墨子·明鬼下》「[殷纣]贼诛孩子」,「孩子」指的是刚会咿呀学语的小儿,不是现代的小孩子的意思;《後漢書·公孙述傳》「孩儿老母,口以万数」「孩儿」同样指还不会说话的婴孩,不是小孩。「孩」因为经常用来限制小儿,指明它的特徵,久而久之,「孩」受「儿」等的同化就有了幼小的意思了,《廣雅·釋詁》「孩,小也」。陆游《春晚》「老客天涯心尚孩」,这裏的「孩」就是幼,是保持着童心的意思。用「孩」来指儿童是在这个基础上引申出来的,是很晚的事。 孺(rú),《釋名·釋长幼》「儿始能行曰孺子;孺,濡也,言其懦弱也」,小儿能爬行或始学步的阶段称为「孺子」,懦,弱、柔等是其词源。《孟子·公孙丑上》「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这裏的「孺子」就指刚会蹒跚或爬行的小儿;《左傳·哀公六年》「鲍子曰:汝忘君之为孺子牛而折其齿乎,而背之也」,「为孺子牛」就是背着孺子或伏在地上让孺子骑着玩的意思,鲁迅先生的名句「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利用这个典故。後来把童子的前段,即从两三岁到十来岁的阶段称「孺子」。《史记·留侯世家》所说「孺子可教也」,把张良唤作「孺子」,这是老年人对年轻人亲切的称呼,不是用的本义;不过後来也就常常将少年称做「孺子」了。 童,《釋名·釋长幼》「十五曰童……女子之未笄者亦称之也」;《礼记·内则》「成童舞象」,注「成童,十五以上」:可见十九岁以下的未成年的男女都可以称「童」,但所侧重的是十五岁左右的儿童。《孟子·滕文公上》「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五尺之童」,用现代的高度来说就是一米多高孩子。 「童」有秃的意思,《释名》「牛羊之无角者曰童,山无草木亦曰童」。《易·大畜》「童牛之牿」,虞注「童牛,无角之牛也」;《荀子·王制》「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馀材也」,注「山无草木曰童」。在人来说,「童」是沒有束髮加冠之称。正因为如此,它指的范围很宽泛:「婴儿」可以称为「孩提之童」;幼儿可以称为「童孺」;四五岁至八九岁的可称为「儿童」;不过主要的是指十岁以上的少年。 【鳏寡嫠孀孤独】 「鳏」、「寡」、「孤」、「独」在古籍中的常用义多是形容词,多含有数目很少、孤单无靠的意思,其中的「鳏」、「寡」、「孤』很可能是同源词。古人将这四个词名词化,用它们去分指四种穷苦无倚的人:《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不过历史上这些词的用法并不完全统一,有些词还有些其他说法。 鳏(鳏,guan),用现代话说就是「光棍子」;「光棍」很可能是「鳏」音变。不过「鳏」有两种情况,它可以指「老而无妻」的孤老头子,如:《管子·五辅》「恤鳏寡,问疾病」,这是社会救济扶助对象;它也可以是青壮年男子的丧偶者,《釋名·釋亲属》「无妻曰鳏」,司马相如《美人賦》「鳏处独居,室宇辽郭(廓)」,指的就是青年男子无偶而独处。 「寡」也一样,既可以是「老而无夫」,也可以是妇女死了丈夫,《釋名·釋亲属》「无夫曰寡」。《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又《外戚世家,卫子夫》「是时平阳主寡居,当用列侯尚主」:这裏的「寡」都指死了丈夫,但不年老。另外还应该注意,上古的「寡」也不单纯用于妇女丧夫,也可以用于男子丧偶。《礼记·王制》「老而无夫者谓之寡」,疏「无妻亦谓之寡」;《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崔杼就是男子。不过这种用法很少见。有时离开丈夫独居的妇人也称「寡妇」。《越绝書·越绝外传,记地傳》「独妇山者,句践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以为死士示得专一也」,这裏的「寡妇」就指战士的妻子。「寡」、「寡妇」还有两个异名,就是「嫠」(lí)和「孀」(shuāng),《玉篇》「嫠,寡妇也」,《集韵》「孀,嫠妇」。如:《左傳·昭公十九年》「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已为妇」,苏轼《前赤壁賦》「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如:《列子·汤问》「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淮南子·修务》「吊死问疾,以养孤孀」。 「孤」也一样,既可以指幼年丧父的儿童,也可以泛指丧父或父母双亡者。《礼记·月令》「[仲春]养幼小,存诸孤」,「孤」指未成年而丧父者;《礼记·曲礼上》「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孤子」指已成年而无父者;《管子·轻重乙》「民生而无父母,谓之孤子」,「孤子」指父母双亡者。偶而也把无子者称作「孤」,《吕氏春秋·怀宠》「求其孤寡」,注「无子曰孤」。古代,有父母之丧者称「哀子」,《礼记·杂记上》「祭称子孝孙,丧称哀子哀孙」。唐宋之後为把丧父与丧母区分开,于是把丧母者称「哀子」,丧父者称「孤子」,父母双亡者称「孤哀子」,後世因之。 独(獨),《釋名·釋亲属》「老而无子曰独,独,只独也,言无所依也」。别种丧失亲人者都有两种以上情况,唯独「独」只指老而无子女,因为不到老年无从判定其无子。如:《礼记·王制》「恤孤独,以逮不足」;《管子·问》「问独夫(丧偶的男人)、寡妇、孤、寡、疾病者,幾何人也」。 【朋友党】 「朋」和「友」古代常常联用,指因志趣或利害上相同而联结起来的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如:《公羊传·定公四年》「朋友相卫」;《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岂不欲往,畏我友朋」。 古人常用「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周礼·地官·大司徒》郑玄注)来区别「朋」和「友」,这是不确切的。《論語·子张》「子游曰: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子张、子游都是孔丘的学生,然而称「友」不称「朋」;後代同出一师的同学,可以称「学友」、「同窗好友」:可见,是否同师,不是要害。从大量用例来看,应该说:许多人为某一目的结合在一起叫「朋」;两个人或少数人在志趣上相互结合叫做「友」。 《廣雅·釋詁》「朋,比也,类也」。互相比附,结为同类叫「朋」:《山海经,北山经》「有鸟焉,群居而朋飞」,「朋飞」指鸟成群结队地飞;柳宗元《答问》「观今之贤者,……推类援朋」「推类援朋」,是指人交结同类拉帮扯伙,所以「朋」侧重在同类成群地结合。「朋辈」、「朋侪」、「朋曹」、「朋徒」等词语,都是指年龄、地位、身份、利害等相仿的一群人。「朋」除指同类人的结合之外,常常从消极方面指同类的人为自私自利的目的互相依附和勾结,结成一个同一利害的集团。《楚辞·离骚》「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好朋」就是好成群结党以营私;《後漢書·儒林傳》「分争王庭,树朋私里,……以合一家之说」,「树朋」就是结成排他性的集团。在这方面古代常常是「朋党」、「朋比」连用,如:《韩非子·有度》「交众与多,外内朋党」;《新唐書·李绛傳》「趋利之人,常为朋比,同其私也」。成语「朋党比周」、「朋比为奸」,也是结党营私的意思。 「友」和「朋」不同,它侧重在互相帮助,彼此亲善,志同道合上。「友」古字作伸出援助之手形,它本来的意思就是互相帮助。《孟子·滕文公上》「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用的是「友」的本义。「友」由相互帮助引申为相互亲爱。《爾雅·釋训》「善兄弟为友」,《墨子·兼爱下》「友兄,悌弟」:「友」就是友爱的意思。《詩·小雅·伐木》「嚶其鸣矣,求其友声」中的「友」,含有声援、呼应、亲切、同声相应的意思在内。正因为如此,表示互助互利关系的「友邦」、「友军」等词语,表示友好亲善的「友谊」、「友善」等词语,表示志同道合的「诗友」、「酒友」等词语中的「友」都不能同「朋」来替换。 与「朋」常结合用的还有「党」(黨),如《韩非子·有度》「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党」最初是古代地方的基层组织,《釋名·釋州国》「五百家为党」。如:《論語·乡党》「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礼记·曲礼上》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注「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党」本来是由居住地域结合起来的基层组织观念,通过类比,它又由地缘集团孳生出为共同目的或私利而串连起来排斥异己的集团的含义,如:《楚辞·离骚》「惟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漢書·王莽傳》「莽色厉而言方,欲有所为,微见(现)风采,党与承其旨意而显奏之」。这种由于「党同伐异」而形成的宗派集团,一般是用于贬义的,所以「党羽」、「党徒」……都含有从事不正当的事情或事业的同伙的意思。近代,「党」逐渐消除其结党营私的色彩,具有了代表某一阶级或阶层的政治组织的含义。 「朋」和「党」的区别在于规模:「朋」只是志同道合者的结合,「党」则指一群人在某一目标下的有组织的结合。「朋」只有在「朋比为奸」、「朋党」连用时用于贬义;「党」在古代则主要用于贬义,即使对坚持不同政见、不同立场的集团,从统治者的角度看也是私利集团。 【伴侣伙】 伴,《廣韵》「依也」,《字汇》「陪也」。相依相陪称「伴」,相依相陪的人也称「伴」。《楚辞·九章,惜诵》「众骇遽以离心兮,又何以为此伴也」,《三國志·蜀書,李严傳》「吾与孔明,俱受寄托,忧深责重,思得良伴」:「伴」就指相依相随、同止同行的友伴。 「伴」亦称「侣」,《字汇》「侣,伴也」。如:王褒《四子讲德論》「相与结侣,携手同游」;《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下,麟之趾》「[麟]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 「伴侣」常结合使用,如:韩愈《把酒》「我来无伴侣,把酒对南山」;戴叔伦《越溪村居》「空林野寺经过少,落日深山伴侣稀」。「伴」与「侣」也有些区别,就是「伴」指在一起相伴生活的人,「伴」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幾个;「侣」虽然也常常指幾个人结伴,但如果用于异性结伴时多半用「侣」,所以《集韵》说「侣,俪也」,有成对成双的意思。何逊《穷乌賦》「望绝侣于夕霞,听翔群于月晓」,杜牧《送刘郎中赴关》「好是鸳鸯侣,正逢霄汉秋」:这是用异性的鸟来比喻人。正因为如此,今天把情人、夫妻还称为「情侣」、「鸳侣」。 「伴」、「侣」都指少数人结伴,多数人结伴後代多称「伙」,如「成群结伙」。「伙」是「火」的後起分化字,它来自于军队的编制。上古兵制,五人为「伍」,十人为「什」。「什」不仅是编制上的单位,也是伙食单位。同「什」的人共同举火煮饭,所以魏晋後也叫「火」。《唐书·兵志》「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皆解甲,还散火伍中」:「火」即上述十人为火的「火」。同火的人,也称「伙伴」,如《木兰诗》「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火」後受「伴」的同化加立人作「伙」。 【宾客】 「宾」和「客」都指客人,反义词都是「主」或「主人」,如:《荀子·礼論》「宾出,主人拜送」;《史记·滑稽列傳》「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疲),去归矣」。「宾」、「客」常常连用,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细分起来,「宾」与「客」又不尽相同。 宾(賓),《說文》「所敬也」。「宾」指地位尊贵、受到敬重的客人,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相敬如宾」;《史记·范睢蔡泽列傳》「敬执宾主之礼」;现代还把受尊敬、受欢迎的客人称作「贵宾」、「嘉宾」。由于「宾」多指地位尊贵、受人尊敬的客人,所以又引申为「敬」,《廣雅·釋詁》「宾,敬也」,如《管子·四称》「不宾事左右」,注「宾,敬也」。客,《說文》「寄也」。「客」指外来的人或旅居他乡的人,是暂时寄居者,不一定都是地位尊贵的。《易·需》「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不速之客」是不邀自来之客;《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逐客」是驱逐居秦的外乡人。「客户」、「客家」、「客舍」、「客馆」等,都指外来户或外地人居住之所。「外来的人」也包括寄食于豪门为其奔走效劳的「门客」、「食客」,这个意义在秦汉典籍中大量使用,如:《戰國策·齐策》「後孟尝君出记,问门下诸客谁习计会」;《史记·魏公子列傳》「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馀年」。表示旅居他乡的「客」常用作动词或动词的修饰语。《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杜甫《去蜀》「五载客蜀郡,一年居梓州」:前一句作状语,意思是以客的身份;後一句作谓语,意思是客居。「外来的人」或「旅居异乡的人」都是居无定所的,所以来往不定、住处不断变化的人也可以称「客」,如「客商」、「旅客」。 《爾雅·釋诂》「宾,服也」,疏「宾者怀德而服」。《史记·五帝本纪》「诸侯咸来宾从」「宾从」即服从;《国语,楚语》「其不宾也久矣」,「不宾」即不服。「宾」是受感化而归顺的,所以先秦把边远地区的诸侯、部落服从中央王朝叫做「宾服」;这些诸侯、部落来朝见周王总是献上丰厚的贡品,周王也以隆重的礼节接待,把所接待的人也称为「宾」。这就是「宾」成为「贵客」的原因。「客」的词源是「格」(格),「格」是走来的意思,所以自外地来的人称作「客」。外来的「客」当然也要接待,但照「宾」就差一等了。《論語·公冶長》「子曰: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疏「可使与邻国之大宾小客言语应对也」,可见「宾」尊于「客」;《周礼·秋官·大行人》「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注「大宾为五等诸侯,大客即其孤卿」,即使是「大宾」、「大客」也有区别。後代随着诸侯国的消失,「宾」和「客」的身份差别也缩小了,只有相表敬和普通称呼的区别了。 【仇俦雠酬】 这是一组同源词。 仇,《爾雅·釋诂》「合也,匹也」。「仇」原是个中性词,凡双方结合、彼此匹敌都可以称「仇」。《春秋繁露,楚庄王》「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偶」、「合」、「仇」、「匹」是近义词,都有成对结合的意思。双方成对结合的基础可以不相同:或出于友善,这就是情投意合的结合;或出于怨恨,这就是对头间的结合。《詩·秦風·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同仇」就是结为同伴,这是友伴的结合;曹植《浮萍篇》「结髮辞严亲,来为君子仇」,「仇」是配偶,这是夫妻的结合:这些都是在友爱基础上的结合。《戰國策·齐策》「楚,齐之仇敌也;魏,齐之与国也」,这裏「仇」是以对抗为基础的敌国;《韩非子·孤愤》「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这裏「仇」是以敌视为基础结合的仇人:这都是敌对关系的结合。 「仇」的敌对结合义、仇人仇家义、仇视仇恨义的使用率更高,所以在对立义分化时它们独占原字形;「仇」的友爱结合义被分化出去,其配偶义为「妃」、「匹」等所取代,其友伴义别造「俦」字来书写。 俦(儔,chóu),《玉篇》「侣也」。同类的结合、平等的结合、友伴的结合称「俦」。《古乐府,伤歌行》「悲声命俦匹,哀鸣伤我肠」,张华《情诗》「不曾远别离,安知慕俦侣」:「俦」都是「仇」的伴侣义。 讎(chou),或作「讐」,《說文》「犹应也」,《一切经音义・一》「对也」。「讎」同样是一个中性词,它表示的是双方一呼一应、相互对答。《詩·大雅·抑》「无言不讎,无德不报」,注「雠,答也」;《漢書·灌夫傳》「上使御史簿责[窦]婴,所言灌夫颇不讎」,「不讎」就是不相应,答不上来。「讎」其实就是「仇」的动词用字,双方结成对叫「仇」,双方间的应答称「雠」。「仇」、「雠」常结合使用,如:《左傳·成公十三年》「君之仇雠,而我之婚姻也」;《国语,越语》「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仇雠」是个主谓结构,是对头之间交争不已的意思,即不两立的对头。《晏子春秋·问上》「讎敌进伐,天下不救」,《唐书·张琇傳》「转相讎杀,遂无已时」:「讎敌」是彼此攻击之敌,「讎杀」是相互攻杀,它们可以换成「仇」,但换後交互作用的意味就消失了,只有对立双方的意思了。同样,「讎家」是怨怨相报之家,「讎国」是相互攻伐之国。校勘文字所以称「校雠」,也是因为校对时双方各持一本,一读一校,如同仇敌的缘故。左思《魏都賦》「讎校篆籀」,李善注「《风俗通》曰:案刘向《别录》讎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讎」。质疑问难称「讎问」,也是因为问答双方辩难争讼的缘故,如《後漢書·郭泰傳》「诸生博士,皆就讎问」。 「讎」和「仇」一样,多用于敌对的或含有敌意的问答义,少用于和谐的、情意相投的应对义。在分化时,後一意义就用「酬」去记录了。酬亦作「醻」,《說文》「酬,献酬,主人进客也」。《詩·小雅·楚茨》「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笺「始主人酌宾为献,宾既饮而酌主人,主人又自饮酌客曰酬」。後来就用往来劝酒的「酬」兼表往来应和的「讎」了。例:谢灵运《应瑒诗》「调笑辄酬答,嘲谑无惭沮」;郑谷《酬补阙张茂枢》「积雪巷深酬唱夜,落花墙隔笑言时」。 【姓氏】 现代「姓」和「氏」同义,已婚指的都是加在名字前面表示家族系统的那个符号,如「张氏兄弟」就是「姓张」的弟兄;旧时称呼妇女多不称名,而在父姓之後加个「氏」,或在父姓之前再加上夫家的姓,如「王孙氏」即嫁到王家的孙姓女儿的意思,也可简称「孙氏」,这使「氏」带有了娘家姓的意思。 战国以前,「姓」和「氏」是有严格的区别的。一般来说「姓」和「氏」是表示血统的源和流的:「姓」是母系社会时血统的标志,「氏」是父系社会後区别同一血统的不同分支的;「姓」是同一血统的人所共有的,「氏」是某一家族所特有的。《国语,周语》「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通鉴,外纪》「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这把三代时期的「姓」、「氏」关系说得很清楚,它是体现宗法关系的。再往上推,「姓」就是原始的氏族名,当原始的氏族由于人口繁衍而分裂,出现分支氏族时,「氏」就是分支氏族的名称;原始氏族不断分化扩大为部族时,「姓」就是部族的标志,「氏」就是下属氏族的标志。从词源上说,「姓」就是「生」,是追溯所由繁衍的根的;「氏」就是「支」,是表分支的。「姓」从「女」,古代的「姓」也多从「女」,如「周」是「姬」姓,「齐」是「姜」姓,「陈」是「妫」姓,「秦」是「嬴」姓等:这说明「姓」源远流长,它是从母系氏族时期流传下来的,或者是母系氏族时代的分支。「氏」的来源多种多样。「伏牺氏」、「神农氏」、「葛天氏」、「无怀氏」等可能是古氏族的称呼。进入阶级社会的「氏」,有以封国为「氏」的,如「齐」、「鲁」、「宋」、「郑」等,这是诸侯家族的标志;有以封邑为「氏」的如屈原是华姓,其祖封于「屈」即以「屈」为氏,这是卿大夫家族的标志;有以官职为氏的,如「司马」、「司徒」、「史」、「祝」等,这是大小官吏的家族;有以技艺为「氏」的,如「陶」、「匠」、「巫」、「卜」等,这是各工种、技艺的首长的家族。此外还有以住处为「氏」、以先人的名或字为「氏」、以排行次第为「氏」的等。这一切都是家族分化的标志。 古代,对妇女称其「姓」,对男子则多称其「氏」。《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古代身份地位是世袭的,「氏」是身份的标志,只有各级贵族的後代、百官、百工的後代才有「氏」,奴隶和平民是无「氏」的,所以「氏」才足以「明贵贱」。男子冠以「氏」是表示其家族门第的。氏族社会时期盛行族外婚,同姓的不能为婚,这种风俗也传到後代。《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同「姓」标志同血缘,所以妇女要突出自己的「姓」,以防同姓通婚。先秦,待嫁的妇女多在「姓」上加伯、仲、叔、季等排行用字以示区别,如「伯姬」、「孟姜」等;已嫁妇女则在「姓」上冠以所自出国名或氏以示区别,如「齐姜」、「秦嬴」等。 战国以後,社会产生大变革,旧贵族逐渐失势,所以「氏」的别贵贱的作用逐渐消失;氏族外婚制的影响也随城市兴起、居民混居而萎缩。尤其汉以後,刘邦手下的将、相多是平民、贱民,父母以上的名字都不可考了,更谈不上区别姓氏了。所以社会性质的大变革也变革了姓氏制度,汉以後姓和氏就混而为一了。顾炎武《日知录,杂论,氏族》「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这是对的,不过不是司馬遷把「姓」、「氏」混一了,而是时代使「姓」、「氏」混一了,司馬遷在他的著作中只是反映了这一混一的现象罢了。 【生性姓】 「性」、「姓」同源,都源于「生」。 《說文》「生,出也」。「生」是出生、生育的意思,如《詩·大雅·生民》「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对植物来说就是生长、长出,如《礼记·月令》「[孟夏之月]王瓜生、苦菜秀」。生活、生命、一生之类的意义是由上述意义引申出来的。 《孟子·告子上》「生之谓性」,《莊子·庚桑楚》「性者,生之质也」,《荀子·性恶》「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論衡·本性》「性者,生而然者也」。「性」就是生就的特质,与生俱来的本性。对人来说是生性、性格,如「性善」、「性恶」,如《論語·阳货》「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对事物来说就是事物属性、特徵、如「韧性」、「弹性」如《荀子·性恶》「直木不待栝而直者,其性直也」。「性别」、「性命」也都是与生俱来的特性。「姓」,《說文》「人所生也」,《白虎通·姓名》「姓者,生也」。「姓」也是与生俱来的,只不过「性」的范围大,是人间万物、万事所共同具有的特质;而「姓」只是人的血统的标志称号,它也是与生俱来的,是从血缘关系得来的,如「姬姓」、「姜姓」,《左傳·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 【名字讳号谥】 这组词都和人的称谓有关。「名」,在古代用作动词时,表示命名的意思。《楚辞·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日灵均」,「名」,就是起名的意思,「正则」是给屈原起的名字。作为名词,「名」就是名字,如《左傳·昭公十三年》「弃疾即位,名曰熊居」。据说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後由父亲给起名。《礼记·植弓上》「幼名」,孔疏「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名」古时接近现代人的「小名」,是父母家人为便于呼唤而取的。比如郑庄公因生时难产,被取名为「寤生」,晋成公生时胎大过重,被取名为「黑肱」。 「字」是在人成年之後进人社会时,起的别名、敬称,所以「名」往往表亲暖,「字」更多地表庄重、正规。古代男子、女子都有字:《礼记·曲礼上》「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束髮带簪子)而字」。在古代男子二十岁算作成年,要举行结髮加冠的仪式;女子十五岁算作成年,要举行盘髮加笄的礼节,这时在「名」之外要取一个「字」。这是因为成人之後,平辈之间不便再叫小时的「名」了,所以彼此称「字」,以表示庄重和尊敬,正因为对平辈和对尊长称「字」是表示敬重,所以反过来自己在尊长或平辈面前称「名」,就表示谦卑。附带说一句,过去把女子待嫁叫「待字」,把嫁人叫「字人」,就是因为成年後取「字」取「字」後可以许嫁的缘故。秦汉以後,人有名有字已成习俗,所以小孩往往生下来之後为之取乳名,稍大有大名于是家庭昵称就变为小名,于是小名与大名之间产生错位,于是人就有家内称呼的小名,社会称呼的大名和表敬的字三者并存的现象,如曹操小名阿瞒,刘禅小名阿斗。 古人取「字」时,「字」和「名」往往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滋生出来的意思,所以把别名叫「字」,就是因为它是从「名」上滋生出来,用以代替「名」的,所以「名」和「字」大部分是近义的词。比如,屈原名「平」字「原」土地高而平叫「原」,「平」和「原」在平上有联系;诸葛亮,字孔明,因为「亮」和「明」是近义词;曹操,字孟德,就是因为「德」和「操」是近义词。另外也有取反义的,例如曾点,字皙,「点」是黑点「皙」是白净;也有取排行的,例如管夷吾,字仲,就是因为他排行第二的缘故,这种情况比较少。 「讳」(諱,hui)的最基本的意思是忌讳,就是由于某种原因,对某些事物加以回避和隐瞒。这种回避也用在对待名字上。这恐怕是出于古人认为人与其名字不仅是个代号关系,而且有着实质联系的缘故,尤其对已死去的人的名字,更怕呼唤会招来不幸;除这些迷信上的原因外,也由于古代的称名表自谦,所以对尊长的名字要回避。《礼记·曲礼上》「卒哭乃讳。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妇讳不出门。大功小功不讳。人境而问禁,人国而问俗,人门而问讳」。上古对名的忌讳还有限度,不讳同音字(嫌名)名有两个字只讳其一,幼孤则不讳祖父,文辞中、宗庙中不避讳,不避夫人和较远的亲戚的名字後来忌讳转多,不仅自己的父、祖等的名字要避讳,推而广之,对活着的帝王将相和尊长的名字也要避讳;有的不仅避讳,而且避「嫌名」、「二名偏讳」等。但这样一来反而使「讳」具有名字的含义了。比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讳操」等于「名」叫「操」。 避讳在古代常常带来许多语言和文字上的问题。因为要回避某些字,所以对流传的古代典籍中所避讳的字就常常改动。例如,汉文帝叫「刘恒」为了避讳,当时涉及「恒」字就用同义词「常」字来代替,在汉代「恒山」就被写作「常山」;唐太宗叫「李世民」,唐代为了避讳,就用「代」代替「世」,该写「民」的就写成「人」,如「三世」改成「三代」「民风」改成「人风」。除了避君讳以外,还要避家讳。淮南王刘安的父亲叫「刘长」,在《淮南子》裏引《老子》的「长短相形」,就被改成「短修相形」;苏轼的祖父名序,苏洵的文章就把「序」写成「引」苏轼为人作「序」就改用作「叙」。唐代以後还用改变字的写法来代替换词,例如为回避孔丘的名字,将「丘」、写成「丘」,为避雍正的讳将「胤」写成「𦙍」等等。 「号」除呼号等意义外,还有区别名位的标志的意思,如:区别地位的有「公」、「侯」、「伯」之类的「名号」;区别国的叫「国号」;区别旗的叫「旗号」等等。战国时期就有人在「名」和「字」之外还自起「别号」,以示高雅。与情操,取号在两汉之後已相当普及。如陶潜字渊明,因「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五柳先生傳》),自称「五柳先生」;王安石字介甫,别号「半山」;陆游字务观,别号「放翁」。後来不仅以不称「名」为表敬,甚至也不称「字」,而以称「号」为主了。所以後人很少知道苏轼,可是都知道「苏东坡」。再後有人还以称字称号为不够尊重,于是开始称官职,称地望,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因为他做过工部员外郎;王安石又被称为「王临川」因为他的家乡是临川。「号」是自取的,另有「诨号」、「绰号」,则为世人为概括某人的行事,特而取的,如称百里奚为「五羖大夫」,李广为「飞将军」。 「谥」(謚,shi),亦作「諡」。「谥」是封建时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後,依照他们生前的言行事迹给予的一种称号,用来对其一生进行评价,褒善贬恶。帝王的谥号由大臣议定臣下的谥号由朝廷赐予。其实这都是虚伪的,这种谥号不过是在「名」、「字」、「号」之外另添了一个别名而已。《左傳·襄公十三年》记载「楚子疾,告大夫曰:……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恭)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谥号有一些固定的表示善恶的字。楚共王自己提出的「灵」或「厉」,据谥法:「乱而不损曰灵」「杀戮无辜曰厉」,这都是带有贬义的谥。议定的「共」(恭),则指「执事坚固」、「敬事供上」、「尊贤让善」、「既过能改」等,子囊说应谥为「恭」就是因为楚共王死时知过。历史上常说的「周武王」、「齐桓公」、「汉文帝」、「魏武帝」等,其中的「武」、「桓」、「文」等都是谥号,大臣有的死後也有谥号,如:诸葛亮的谥号是「忠武」;岳飞的谥号是「武穆」。上述「谥号」是朝廷定的,还有一些当时有名望的人死後,由他的亲友、门人所加予的「谥号」,这种谥号称「私谥」。私谥始于东汉。夏恭死後,被谥为「宣明君」;陈寔死後,被谥曰「文范先生」就是例子。 封建皇帝的称呼,除谥号外还有「庙号」。所谓「庙号」,即封建皇帝死後,在皇帝的家庙一太庙——奉祀时所立的名号,往往叫什么祖、什么宗,如「汉高祖」、「唐太宗」等等。从唐代起,帝王、皇后还可以在生前受尊号,如宋太祖在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受尊号为「应天广运仁圣文武至德皇帝」,清末大卖国贼那拉氏所称的「慈禧太后」等都是,所谓尊号更是臣下阿谀取悦皇帝、皇后和皇帝、皇后显示与众不同的手段。 【夫父甫】 「夫」和「父」古同源,都是成年男子的称呼;分化後的「夫」侧重于指壮年的男子,「父」则指老年男子。 夫,《說文》「丈夫也」。「丈夫」即身体发育成熟的男子。古字「夫」象束髮加冠的人形,男子及冠之後才能称「夫」。正因为「夫」指成年男子,所以各色成年人和从事各种工作、劳作的人,常缀以「夫」,如「牧夫」、「田夫」、「马夫」、「膳夫」、「壮夫」、「征夫」、「勇夫」、「匹夫」等,如《詩·周南兔置》「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又《豳风,七月》「采荼薪樗,食我农夫」。「夫」的夫婿义是「夫」的成年男子义的缩小。男子成人之後才能婚娶,所以已婚男子也称「夫」,如:《易·小畜》「夫妻反目」;《管子·人国》「妇人无夫曰寡」。 父,《方言》「凡尊老,南楚谓之父,或谓之父老」。称老年男子为「父」不只是南楚,早期应是社会习惯。《左傳·哀公十三年》「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莊子·渔父》「孔子弦歌鼓琴,奏曲未半,有渔父者下船而来,须眉交白」:这是称老年人为「父」的残存。上古时代是尊老的时代,正因为如此,老年男子的称呼也就成为老年男子的敬称,以至于成为男子的美称,如《詩·大雅·大明》「维师尚父,时维鹰扬」,《礼记·檀弓上》「鲁哀公诔孔丘曰:天不遗耆老,莫相予位焉,呜呼哀哉,尼父」;如《左傳》中的「逢丑父」、「卜招父」、「正考父」、「秦堇父」等。「父」由称呼社会上的老年人到称呼有血缘关系的男性长辈也同样是一个缩小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先用以称父辈,如:《詩·小雅·黄鸟》「言旋言归,復我诸父」,又《鲁颂,閟宫》「王曰叔父,建尔元子」;最後才缩小到称生身的男性,如:《詩·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又《鄘风·蝃蝀》「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甫」作为古代男子名字下的美称,其实是「父」的分化字;当「父」成为男性长辈通称之後,为区别,作为男子美称的「父」就经常写作「甫」了,如:《詩·大雅·蒸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又《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所以知道「甫」是後起的「父」的分化字,因为古代铜器中作为男子美称的一律作「父」,後代典籍中则兼用「甫」。「父老」也同样是区分父辈和长老的,只不过是采用了添加音节的办法去分化了而已,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文帝辇过,问唐曰:父老何自为郎?家安在?」《漢書·高帝纪》「上还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 二七、等级 【阶等级】 这组词都和台阶及古代社会、官场的等级有关。 阶(階),《說文》「陛也」。「阶」指台阶,如:《荀子·乐論》「三揖至于阶」;《盐铁论,刑德》「……犹释阶而欲登高」。「阶」是由梯磴构成的,是登上高处的设施,所以「阶」常常被用来比喻社会上的等级身份差异或者官场上的品级;前者就是阶级、阶层的「阶」,後者就是「官阶」,如:《潛夫論,班禄》「上下大小、贵贱亲疏,皆有等威;阶级衰杀,各足禄其爵位」;《新唐書·百官志》「其辨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 等,《說文》「齐简也」,段注「齐简者,叠简册齐之,如今人整齐书籍也,引申为凡齐之称。凡物齐之则高下历历可见,故日等级」。「等」从顿简使齐引申出「等同」义,这就是「等」的平等、同等义;顿简的结果,下面齐一了,上面则显出其高低不等来,所以「等」又有等级、差异义。正因为如此,高低不等的阶梯也可以叫「等」如:《論語·乡党》「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吕氏春秋·召类》「土阶三等,以见节俭」。先秦是社会等级划分非常严格的时代,所以高下不同的「等」就被用来表示不同的社会地位,如:《左傳·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漢書·游侠傳》「古者天子建国、请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各有等差」;《左傳·隐公五年》「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 级(級),《廣雅·釋言》「等也」,台阶的一蹤也可以叫一级。《吕氏春秋·重言》「乃令宾者延之而上,分级而立」,注「级,阶陛」;《礼记·曲礼上》「主人先登,客从之,拾级聚足,连步以上」,「拾(she)级」就是一磴磴地上,不越级而上。「级」是台阶的组成部分,所以「级」也常用来表示高下的次第,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晋书·武帝纪》「大赦改元,赐天下爵,人五级」。「等级」常结合使用来表地位差别,不同的是:「等」虽然用以表人的尊卑上下之差异,但却是泛称,沒有法令上的规定;「级」除泛指以外,在秦汉时代已经作为「爵」的特定的等级单位了,汉魏之後,官分九品,「级」又成为同品内的高下划分标志。 「阶」表示社会等级始终用的是比喻义,所以「阶」一般不作量词使用,不表具体官阶或社会地位。其前出现数词,也往往是名词加数词,而不是数量词。《書·大禹谟》「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两阶」指东阶与西阶,不指两级台阶。「等」、「级」因为是「阶」的组成部分,因此可以计数,并且成为等级的标志。 【帝后皇王】 这组词先後都曾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其中「帝」最早指传说中的半神的部落酋长,如:《書·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帝」指尧;屈原《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称高阳曰「帝」。奴隶社会兴起之後,各部落将其著名的祖先上配于天,于是「帝」成为人格化的天,它既是自然界的主宰,也是祖先神的化身。这个「帝」早期称「上帝」,後来也单独称「帝」,如:《詩·商颂·长发》「帝立子生商」;《墨子·明鬼下》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参看〔天帝〕条)。 「后」和「司」古代应是一个字,都是主管、主宰的意思。《書·舜典》「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后稷」就是主管农业;《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日句龙,为后土」,「后土」就是土地的主宰;《書·吕刑》「皇帝……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三后」就是「三司」其用法和后代的「司徒」、「司空」、「司农」的「司」是同样的。正像「君」由统治、主宰的意思转为统治者和主宰者的意思一样,「后」也名词化,成为地上统治者的称号。《詩·商颂·玄鸟》「商之先后,受命不殆」,笺「后,君也」。後来,由于需要,「后」和「帝」有了分工:天上的统治者称「帝」,地上的统治者称「后」。《書·仲虺之诰》「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子后,后来其苏」;《書·說命》「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这裏的「后」都指地上的最高统治者。《書·盘庚》「余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先神后」是对死去的帝王的称呼;《論語·尧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后帝」是主宰一切的上帝的意思。 「皇」和「王」都有辉煌、光明的意思,所以《詩·小雅·渐渐之石》笺「皇,王也」。分开来说,「皇」是像太阳一样光辉灿烂的意思,「皇」在古代是个最高级的形容词。《詩·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書·蔡仲之命》「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国语,越语》「天道皇皇」《楚辞·九歌·雲中君》「灵皇皇兮既降」:其中的「皇」,无论是做定语还是谓语,无论是单用还是叠用,都是辉煌、光明、伟大、隆盛的意思。 用「皇」表示君主,那是战国末期的事。战国时期的某些思想家,竞相标榜自己的学说来源的古老,于是尧舜等传说人物之外又造出了所谓「三皇」,如《吕氏春秋·孟秋纪,禁塞》「上称三皇五帝之业,以愉其意」。这样一来,「皇」就成为君主的又一称号了,所以《爾雅·釋诂》说「皇,君也」。 「王」是古代的「旺」字,字象火焰升腾、光明普照的形状。《莊子·養生主》「神虽王,不善也」,「王」即「旺」;《廣韵》「王,盛也」。「王」原本也应该是个形容词,它最初应是对君主的褒美之词,後来才转为地上君主的美称,如《書·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做谓语时,「王」读去声,意为为天下王或统治天下的意思,如《商君書·更法》「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 「王」已经是君主的最高的赞美词了,秦始皇兼并天下、削平诸王,为了在称呼上能显示出自己是凌驾于诸王之上的统治者,于是采用了上帝的名号来自称:《史记·秦始皇本纪》「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後世,其议帝号」。称「帝」之举,在秦始皇之前就有了,但合「皇帝」二者作最高统治者的称呼,却自秦开始:《独断》「秦承周末……,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汉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也」。「皇帝」称号的出现,是实现了封建大一统的标志。随着「皇帝」称号的出现,「王」就降格为封建社会最高爵位的称呼了:《六书故》「汉有天下,因秦制称帝,封同姓为王,名始乱矣」。现代的「花王」、「蜂王」等是比喻的用法。「后」本来是地上的、地方的统治者的称呼,古代人习惯于称天为「皇天」,称地为「后土」,如《左傳·僖公十五年》「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在君主称「王」称「帝」,把自己象徵为地上的「天子」、「上帝」之後,为了显示「王」和「皇帝」的老婆的与众不同的地位,由「皇天后土」的观念出发而称「女主」为「后」,如:《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左傳·襄公十二年》「天子求后于诸侯」。这样一来,「后」就由男主转为女主,产生了性别的变化。「后土」,土地的主宰神,原来本是男性的,由于皇帝的老婆称「后」了,于是有人就将后土塑为女像了。《避暑录话》「唐人至有为后土夫人传者,今所在多有为后土夫人祠,而扬州尤盛,皆塑为妇人像。流俗之谬妄如此,亦起于西汉」。现代「后」和「後」合并,又多出一种误解的可能了。 【君主】 《廣雅·釋詁》「主,君也」。古代帝王泛称「君主」,但分析起来两者有区别。 作为动词:「君」的意义侧重于统治;「主」的意义侧重于管理。 《孟子·公孙丑上》「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荀子·富国》「合天下而君之」:这裏的「君」都有统治的意思,都是君临其上发号施令,或者掌握着庆赏刑罚的大权,高踞于万众之上的意思。「主」的势派就沒有那么大了。《集韵》「主,掌也」,「主」是掌管的意思。《史记·张丞相列傳》「为主计四岁」,《漢書·天文志》「太白主兵,月主刑」:「主计」就是典领会计;「主兵」、「主刑」就是主管战争、主管刑罚。 就涉及的对象说,「君」的对象一般说来是「人」或「邦国」,是支配人或邦国的命运;「主」的对象一般是「物」或「事」,说的是职守和掌握,如「主书」、「主冠」、「主婚」、「主盟」等。 作为名词:「君」侧重于统治者、主宰者的意思;而「主」则侧重于所有者、起支配作用者的意思。「君」古代主要指帝王或诸侯。比如:《論語·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梁惠王上》「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仪礼,丧服傳》「君,至尊也」。「君」也可以旁及在较小范围内的起支配作用者,比如称父亲可叫「家君」、「严君」,称丈夫可称「夫君」等,这不过是借用。「主」在先秦主要指主人,如《孟子·万章下》「迭为宾主」。在政治上,卿大夫虽然也被其下属称作「君」,这是为了表敬,卿大夫的专称应该是「主」。《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善哉,保家之主也」;又《襄公二十九年》「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主」指的是卿大夫。战国时期,强大的卿大夫上升而为诸侯、国王乃至于皇帝,这样一来,「君」和「主」就统一起来了,他们就既是「君」也是「主」了。所以後来帝王也可以叫「主上」、「主公」或者称「主」了,如:《韩非子·扬权》「主上用之,其国危亡」;《史记·太史公自序》「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秦汉之後,虽然「主」和「君」在称呼帝王时统一了起来,但在单用时仍然有别:「君」的反义词是「臣」,而「主」的反义词只能是「宾」或「仆」(先秦「臣」也是「主」的对称)。它们之间仍然有等级上的区别。 【王霸】 「王」和「霸」都指处于统治或领导地位的人,但彼此间有等级上的差别。 王,《說文》「天下所归往也」,春秋以前,「王」指拥有天下的人。在最高统治者称「帝」之後,「王」就成为皇帝之下的最高爵位,《六书故》「有天下曰王,帝与王一也。周衰,列国皆僭号自王;秦有天下,遂自尊为皇帝。汉有天下,因秦制称帝,封同姓为王,名始乱矣」。《国语,晋语》「商之響国,三十一王」,「王」指天下共主;《史记·楚世家》「楚熊通……,乃自立为武王」,「王」指一国的君主;《史记·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王」指最高封爵。 霸,亦作「霸」,《說文》「月始生魄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这裏说的是「霸」的本义——阴历初二、初三之後始生的月光。「霸」的本义很少使用,「霸」多借为「伯」,特指战国时期在诸侯联盟中居于支配地位的盟主。排行中的老大叫「伯」,诸侯中实力最强的老大叫「霸」。《商君書·更法》「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五霸」即指春秋时期取得过同盟诸侯首领地位的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宋襄公;《国语,晋语》「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纪纲齐国裨辅先君而成霸者也」,「成霸」就是取得号令诸侯的地位。 春秋以前,「王」是靠分封同姓和异姓亲戚来共同控制广大国土的,「王」与诸侯是用血缘和婚姻关系联结起来的,想加强或稳定统治,就要加固亲戚之间的关系。这种通过遵守宗法制度、宣扬孝悌、提倡仁义来加固「亲亲」观念的统治方法,就是过去宣扬的「王道」;後来把「王道」乌托邦化,变为轻徭薄赋、着重道德教化、使人民安定幸福的一种理想政治,这种理想政治其实是奴隶主阶级加强内部团结的政治。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各诸侯国对内主要用法令、赏罚、权势进行统治,对外则凭武力的强大来扩大领土、胁持诸侯;这种用法令和武力进行统治和领导的方法被称为「霸道」。作为动词,「王」(读wang)指统一天下或统治天下;「霸」指作诸侯中的霸主或号令诸侯。如:《孟子·公孙丑上「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荀子·天論》「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先秦,不论是「王」或者是「霸」,都是美称,不含贬义。《韩非子·定法》「托万乘之劲韩,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霸」和「王都是当时诸侯国所追求的。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霸王」也是诸王中的领袖的意思。 到後代,「王」主要用了它的最高、最大义,而「霸」则突出了它的凭借暴力义。所以仗势欺人者称「恶霸」,独断专行、蛮不讲理称「霸道」,以势压人、巧取豪夺称「霸占」等。这样一来,「霸」就堕为贬义词了。 【单于可汗酋】 这组词是常见的周围民族的领袖人物的称呼。 「单于」(單于,chányú)是汉时北方的匈奴族对其君长的称呼,如:《史记·匈奴列傳》「匈奴单于曰头曼」;《漢書·武帝纪》「焉行,自雲阳……出长城,北登单于台」。《漢書·匈奴傳》「单于姓挛鞮氏,其国称之曰撑犁孤涂单于。匈奴谓天为撑犁,谓子为孤涂。单于者,广大之貌也,言其象天单于然也」:可见「单于」也跟许多民族关于君王的称呼一样,是从广大辉煌之类字眼得名的。 「可汗」(kehán),亦作「可寒」、「合罕」等,它是西北诸族(鲜卑、蠕蠕、突厥、回纥、蒙古等)对最高统治者的称呼,如:《後漢書·突厥傳》「可汗犹单于也,妻曰可敦」;《木兰诗》「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 「单于」、「可汗」都是该民族的自称,是对部落联盟的领袖、统一各部落的君主的称呼,都是褒美之词;「酋」则是汉族对各民族中的部落头人的称呼,有时含有贬义。如《唐书·儒学传上》「新罗、高昌、百济、吐蕃、高丽等,群酋长并遣子弟人学」;《宋史·范仲淹傳》「及其卒也,羌酋数百人哭之如父」。 【首魁酋】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首领、带头人物的意思。 「首」于人体居于最高处,所以最高的、领头的、处于支配地位的也称「首」,如:《戰國策·齐策》「[管仲]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伯首」;《後漢書·和帝纪》「太尉邓彪,元功之族,三让弥高,海内归仁,为群贤首」。「首」固然多用于褒义表示是一群人的领袖人物或代表人物,但,它仍是个中性词,尤其後世,出现「匪首」、「罪魁祸首」之类说法之後更是这样。 「魁」从斗,原指杓子头,《說文》「羹斗也」。「魁」的派生义也有头儿、带头者的意思,也属于中性,不过褒义的成分较「首」为少,中性或贬义的用法较多,如:《書·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漢書·游侠傳》「诸公之间陈遵为雄;闾里之侠,原涉为魁」。 「酋」原本指异族的部落头人,如:左思《吴都賦》「儋耳黑齿之酋,金邻象郡之渠(渠魁、渠帅)」;《北史·氐傳》「清水氏酋李鼠仁,据地作乱」。「酋」後来也泛指领头人物,用如「魁」;不过由于来源关系,偏于贬义,如《漢書·张敞傳》「求问长安父老偷盗酋长数人,居皆温厚,出从童骑,闻里以为长者」。 【妃后姬嫱嫔】 这是和贵族妇女有关的 一组词。在宫廷裏,它们有等级尊卑的区别。 妃,《說文》「匹也」。「妃」的本义指配偶《左傳·桓公二年》「嘉偶曰妃,怨偶曰仇」。「妃」作为配偶,原是通用的,沒有上下贵贱之分;段玉裁《說文》注「妃本上下通称,後人以为贵称耳」,这是完全对的。《管子·君臣》「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只要夫妇结合就可称「妃」。不过後来普通人和一般贵族的妻室,只能称「配」、「偶」、「匹」等,「妃」则成为君主的妻室的称号了,如《礼记·檀弓上》「舜葬苍梧之野,盖二妃未之从也」,「二妃」也并非指两个侧室,而指两个配偶。 「后」与「司」同源,原指主管者,管理天下者称「后」,即後代的帝王。《左傳·襄公四年》「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后羿」即有穷的君主羿;《楚辞·离骚》「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三后」指禹、汤、文王,是夏、商、周三代的开国君主。「王」、「皇」最初是形容词,是辉煌伟大的意思。随着各代统治者统制范围的扩大,他们的名号也随升级,由「后」(统治者)而「王」(辉煌的统治者)而「帝」(天下的主宰者)。夫荣妻贵,随着男主名号的「升迁」和皇天后土的观念,女主的名号也上升了,由「妃」而「后」,袭用了男主遗弃的尊称《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日后」,如《左傳·宜公六年》「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帝王的母亲则称「太后」,如《戰國策·趙策》「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 在「后」成为女主的尊称之後,「妃」的地位就下移了,《正字通》「妃,古嫔御之贵,次于后者曰妃」,《字汇》「妃,太子之嫡室也」。「妃」已由君主之妻下降为嫔嫱之贵者和太子之妻的称呼了。杜牧《过华清宫》「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妃子」指杨贵妃;《唐书·礼乐志》「皇太子纳妃」,「纳妃」就是娶妻。另外,也许由于传说中的舜的二妃成为湘水女神、伏羲氏之女宓妃成为洛水女神的缘故吧,古代女神多以「妃」为称,如:杨烱《少室山少姨庙碑》「有西华之紫妃」;欧阳修《莲賦》「近而视之,靓若星妃临水」。 「姬」原是古代的显姓:《說文》「黄帝居姬水,因水为姓」;《史记·三代世表》「[尧]立[后稷]以为大农,姓之曰姬氏」。周是「姬」姓,在周代大封同姓的时代,姬姓的诸侯国分布于全国各地;姬姓妇女是王族,异姓诸侯一般纳姬姓贵族女子为妻室,这样一来,姬姓的贵族妇女就特别多。在同姓不婚的古代,女子的姓在婚姻上特别重要,嫁到异姓诸侯国去的姬姓妇女,一般都在姬姓之上加上所自出的诸侯国或所嫁往的诸侯国或排行等以示区别,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卫姬」、「燕姬」、「赵姬」、「蔡姬」、「齐姬」、「宋姬」、「秦姬」、「纪姬」、「王姬」、「伯姬」等。正因为如此,「姬」就成为贵族妇女的代称,如:《詩·陈風·东门之池》「彼美淑姬,可与晤歌」,笺「淑姬,贤女」;《左傳·成公九年》「虽有姬姜,无弃憔悴」。「姬」泛化之後,就成为妇女的美称:《漢書·文帝纪》「母曰薄姬」,颜师古注「姬者,本周之姓,贵于众国之女,所以妇人美号皆称姬焉」。在汉代,「姬」也是宫中女官名,上引《汉书》臣瓒注「汉秩禄令及茂陵書·姬并内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在八子上」。文帝母为「薄姬」,武帝所幸戚夫人也称「戚姬」。再後「姬」更泛化,就成为美女的通称了,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又《少年行》「落花踏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随着「姬」成为美女的称呼,它也就再一次被降低,成为富贵人家的婢妾的美称了,如:《唐书·卢杞傳》「尚父郭子仪病甚,百官造省,不屏姬侍」;又《卢迈傳》「[迈]再娶无子,或劝畜姬媵」。 「嫱」(嫱,qiáng)与「姜」同源,它也是由显姓演变为贵妇、妇女通称的。在周代,显姓除了「姬」姓之外,就是「姜」姓了。姬姓、姜姓原本就是一个婚姻集团,周代姬姓贵族也多娶姜姓女子为妻室,所以「姜」也成为贵族妇女的代称,如:《詩·鄘風·桑中》「云谁之思,美孟姜矣」,集传「姜,齐女,言贵族也」;又《陈风,衡門》「岂其取妻,必齐之姜」,笺「姜,齐姓」。正因为如此,後代姬」与「姜」,常连用,表示贵族妇女或美女,如:班固《西都賦》「游士拟于公侯,列肆侈于姬姜」;任昉《王文宪集序》「室无姬姜,门多长者」。「姜的变体「嫱」也常成为美女的名字,如「毛嫱」、「王嫱」。「嫱」也经历了由周代的贵族女姓变为战国、秦汉时代宫中女官的过程,如:《左傳·哀公元臣 年》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注「妃嫱贵者,嫔御贱者,皆内官」;《国语,晋语》「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注「嫔嫱,妇官也」。後来,「嫱」和「姬」一样,也每况愈下了,成为富贵者家中的侍儿的称呼了,如《後漢書·宦者傳》「嫱媛侍儿、歌童舞女之玩,充备绮室」。只是它用的不如「姬」普遍、广泛,这是因为它在周代就不如「姬」姓尊贵的缘故。 嫔(嬪,pin),《爾雅·釋亲》「妇也」。「嫔」与「宾」同源,「宾」是受尊重的贵客;所以「嫔」则表示在古帝王众多妻妾中的地位高、受敬重者。《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可见「嫔」是多妻中的地位较高的;《釋名·釋亲属》「天子妾有嫔。嫔,宾也,诸妾之中见宾敬也」。 「嫔」因为缺少社会基础,所以它除表示宫中近侍宫女中的较有头面者之外,从不用于民间。 【臣宦】 「臣」和「宦」最初的身份都是奴隶。 臣,《廣韵》「伏也」,《說文》也说「象屈服之形」古文字「臣」象竖起来的眼睛,人伏首则眼竖,这是用眼睛代表人头,是伏地之人省略了身体形,所谓表「屈服之形」。「臣」的本义是家奴:《書·费誓》「马牛其风,臣妾通逃」,传「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易·遁》「畜臣妾,吉」,同样,「臣」是男奴,「妾」是女奴。《詩·小雅·正月》「民之无辜,并其臣僕」,传「古者有罪不人于刑,则役之圜土,以为臣僕」,《韩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执锸以为民先,股无,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可见,「臣」的最初的来源是受刑的罪犯、战争的俘虏之类,最初他们的身份是很低的,劳作是很苦的;「臣」的地位的提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臣」的词性是名词,偶而也作谓语。《左傳·昭公七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韩非子·忠孝》「信若《诗》之言也,是舜出则臣其君,人则臣其父」:「臣」是以之为臣或使之为臣的意思。 宦,《說文》「仕也」,「仕」和「事」同源,给人家做事也叫「仕」。「宦」的基本词性是动词,是给大贵族做奴仆、做家臣的意思。《左傳·僖公十七年》「梁嬴孕,过期,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韩非子·饰邪》「越王句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臣,人宦于吴」:「宦」是给别人当臣、妾,他们的身份则是「臣」或「妾」。「宦」字从「宀」从「臣」,是从事家内工作的家臣的意思。作为动词,「宦」经常是投奔大贵族,去给人家当家臣,这种家臣照一般的家奴身份要高,有些甚至很高。《左傳·宣公二年》「宣子田于首山……,见灵辄饿……。问之,曰:宦三年矣」,这是给贵族之家当待卫之类的家臣;《韩非子·喻老》「句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洗马」,这是战败国君做战胜者的家臣;《韩非子·說林上》「鲁穆公使众公子或宦于晋,或宦于荆」,这是贵族子弟到另一个大贵族家中当家臣。总之「宦」都是外出到别人家当家臣,所以「宦游」常常连用。 在等级制度下,大贵族的附庸的身份都是奴仆、家臣:诸侯是王的家臣,卿是诸侯家臣,士是卿、大夫的家臣,层层隶属,都是主奴关系。在封建时代,政府只是家政的放大,所以在政治机构裏,各级家臣就成为各级统治者或官吏,这样一来,主奴关系就一变而为君臣关系。存在决定词义,于是作为奴隶的称呼的「臣」就变成皇帝、王、诸侯手下的「官」了。《国语,晋语》「事君不贰是谓臣」,《春秋繁露,基义》「臣者,君之合」,就是这种转变了的观念。 随着这种观念转变,「宦」也由托身权门去当家奴变为出外求官或当官了。《史记·司马相如列傳》「长卿久宦游不遂」,「宦游」即外出求官;《说苑,敬慎》「官怠于宦成,病加于少愈」,「宦成」就是做上官,于是「宦」成为名副其实的「仕」了。「臣」因为是奴隶的最早最普遍的称呼,所以成了为帝王办事的各级官吏的称呼了;「宦」应用的较短,所以作为名词,它的家奴的意味还沒有退尽,于是皇家的家奴就叫「宦」了,如《史记·李斯列傳》「夫[赵]高,故宦人也」;又因为皇家的家奴多用阉人,尤其东汉之後,尽用阉者,于是「宦」又成为阉人的称呼,《集韵》「宦,一曰阉人」。《後漢書·宦者傳》「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復杂调他士」。 【阀阅】 「阀」、「阅」在功劳义上相近。《漢書·车千秋傳》「千秋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即阀阅)功劳」,「伐阅」与「功劳」连用;「阀阅」作为一个词,又指门第高的世家贵族,如《後漢書·韦彪傳》「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阀」与「阅」的接近,有特定的历史背景。 「阀」(閥),源于「伐」;「伐」《說文》「击也」。砍、击的动作称「伐」如:「伐木」是砍树,「伐鼓」是击鼓。古代的武器最初是由砍、击的工具发展来的,最常见的是「戈」,所以戈击人也称「伐」,如《書·牧誓》「不愆(超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引申开来,用于国与国、诸侯与诸侯之间的攻战,「伐」就是讨伐的意思了。古代战争中战士的功劳是以斬首多少来计算的正因为如此,作为砍击的行为的「伐」又用来表示杀敌之功了。《左傳·庄公二十八年》「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又《成公十六年》「郤至……骤称其伐」:「伐」都是功劳的意思。另外,杀敌之功需要自述,所以自陈其功也称「伐」,引申开来就有自夸的意思了,如:《論語·公冶長》「愿无伐善,无施劳」;《老子》「不自伐,故有功」。「伐」就这样和「功」结了缘。 阅(閱),《說文》「具数于门中也」;许慎用「具数」(一一点数)解「阅」是正确的,至于说在「门」中点数,这是受字形的影响而妄加的,所以《廣雅·釋詁》说:「阅,数也」。《左傳·桓公六年》「秋,大阅,简车马也」,「大阅」就是大规模地点简车马的数量;《管子·度地》「常以秋、岁末之时,阅其民」,「阅其民」就是点简属下农民的数量。点简数目就是过目,所以後来从眼前经过的检视、阅览也称作「阅」,如「阅兵」、「阅武」、「阅人」、「阅卷」等。当所检视的不是物而是事的时候,「阅」就有「经歷」的意思了,如:《舊唐書·吐蕃傳》党项首领亦发兵驱牛马以助,阅歷三旬,……城欲陷者数四」;方回《次韵刘元辉喜予还家携酒见访》「苦辛厌奔驰,忧患饱阅历」。「阅」用于个人就是人生经历,用于个人的供职就是当官的资历了。当官供职的人,虽然沒有建树功勋但因为时间久,沒有功劳还有苦劳,所以「阅」在这个意义上和功劳义挂上了钩。《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日功,明其等日伐,积日曰阅」,集日累劳、时间久资历深这也算是功劳,这种功劳叫「阅」;《論衡·程材》「儒生无阀阅」,「阀阅」就指功劳;《漢書·朱博傳》「王卿忧公甚效,檄到,齎伐阅诣府」「伐阅」这裏指的是记功簿。 古代,有功人家常于门两旁树「表」,以示旌表,因为它是表功的,所以所树的柱子亦称「伐阅」:《册府元龟,帝王,旌表》「正门阀阅一丈二尺,二柱相去一丈,柱端安瓦桷墨染,号乌头」。因为表功的两柱称「阀阅」,于是《玉篇》进一步说「在左曰阀,在右曰阅」,这可能是为区别而作的敷会。皮日休《奉献致政裴祕监》「既无阀阅门,常嫌冠冕累」,「阀阅」即指门之左右柱。「阀阅」之所以从「门」,当是因为这种旌表之柱立于门旁的缘故;世家豪门之称「阀阅」,也是因为立有表功柱的缘故;今天,「军阀」、「财阀」、「学阀」等之称「阀」,是说他们在有关各方面有势力,处于垄断地位的意思。 【豪强侠】 作为名词,「豪」、「强」常结合使用,表示地方上的恶霸、地头蛇、势力强横者,如:《漢書·翟方进傳》为京兆尹搏击豪强,京师畏之」;又《酷吏,田延年傳》「诛锄豪强,姦邪不敢发」。豪,《說文》「豪豕,鬣如笔管者,出南郡」。「豪」的本义是「豪猪」亦称「箭猪」。「豪」的本义很少使用,先秦常用义有二。一是表细小纤微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在这个意义上常是「豪末」、「豪芒」、「豪厘」等连用,後代也写作「毫」,是用豪猪的棘毛比喻兽毛中的挺劲而长的长针的结果。二是英俊杰出义,如《孟子·滕文公上》「彼所谓豪杰之士也」。在这个意义上常是「英豪」、「豪杰」等连用,这是用「豪」的挺拔而长比喻才能卓越出众的人。 汉以後,第二个意义有所发展。作为形容词,它经常形容举止行为超越世俗常格,如「豪迈」、「豪爽」,这是褒义;另外它也产生了恃强凌弱的贬义,如:《史记·游侠列傳》「豪暴侵凌孤弱」;《漢書·食貨志下》「不得豪夺吾民矣」。豪横的「豪」名物化後就指那种依势压人、仗势欺人、横行乡里、强取豪夺之辈了;这就是「豪门」、「豪强」、「豪右」、「豪姓」的「豪」。如:《列子·杨朱》「昔人有美戎菽甘茎,芹萍子者,对乡豪称之」,注「乡豪,里之贵者」;《南史·韦鼎傳》「州中有土豪,外修边幅,而内行不轨」。 强,亦作「彊」,《說文》「弓有力也」,「强」原指强弓。《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材官引强」,索隐「能引强弓官,如今挽强司马」。作为形容词,「强」是「弱」的反义词。「强」用于人事,表身体壮健有力,如「身强力壮」;也表示势力强大,如「强国」、「强家」等。自恃势大而欺凌弱小这就是「强梁」、「强横」、「强暴」了,如:《後漢書·周举傳》「察强宗大姦,以时禽(擒)讨」;《史记·太史公自序》「徙强族,都关中」。表示强横有势力的「强」作为名词就指「强家」、「强族」,这就是「豪强」的强」了,例见前。豪强之「强」多不单用;另外,强」多表示势力大,少表示恃势横行:这是「强」与「豪」不同处。「强」也常作「强御」、「强圉」,如:《漢書·盖宽饶傳》「洁白公正,不畏强御」;《漢書·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赞》「九江祝生,奋史鱼之节,发愤懑、讥公卿,介然直而不挠,可谓不畏强圉矣」。 「侠」(侠),亦称「游侠」。「侠」也是持力凌人的豪强之徒,不过「豪强」多是为私利鱼肉乡里的地头蛇,而「侠」则是讲究义气、济人之难、助人之危的:《韩非子·八说》「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史记·游侠列傳》「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使亡者存、使死者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这种「侠」有疏财尚气、急人之难的好的一面,也有只重义气不顾法令,当刺客、欺凌弱小、胡作非为的一面,如《前汉纪,孝武纪》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这种「游侠」就是市井流氓、地方豪强了。不过,「侠」是侧重于它的疏财好义、抱打不平的一面的。《史记·游侠列傳》「至如朋黨宗彊比周、設財役貧、豪暴侵淩孤弱、恣欲自快、游俠亦醜之。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司馬遷是要将「游侠」与「豪强」区别开来的;不过「豪强」却多假借「游侠」之名行其豪强之实,所以後世的「侠」,有许多也是豪强。另外,古代的侠多指尚义气、急人之难的豪士,中古之後,「侠」则兼指武艺高强之人,所谓「侠客」、「剑侠」。 【人百姓民氓】 「人」,在古今汉语中都泛指超阶级的人类,指能制造工具、能说话的动物。《尚書·泰誓上》「惟人万物之灵」《孟子·梁惠王上》「始作俑者,其无後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人」都指超阶级、超种族的人。 「人」在春秋以前,除有时泛指以外,还是「民」的对称:「民」指奴隶或被统治者;「人」,则指社会上的统治阶级或占统治地位的种族。在「人」、「民」两相对举时,它们中间的这种界限是非常清楚的。《論語·学而》「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对「人」用「爱」,对「民」用「使」;又《子路》「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人」是教化者,「民」是教化的对象,界限井然。 「小人」也是「人」,是属于统治者种族或阶层的,只是知识程度、觉悟程度、道德修养、社会地位较低的「人」罢了。「小人」的对称是「君子」,是有知识教养、有阶级自觉、有道德、有社会地位的「人」,如:《論語·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子路》「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君子」和「小人」是统治者内部的区分,「小人」也不是「民」,不是驱使的对象。 「民」,古文字象将眼刺瞎形,是「盲」的初文。奴隶制时代,对抢掠来的男人或战争俘虏曾经实行过刺瞎一隻眼以作为奴隶标记的作法,所以奴隶称作「民」。「民」是供使役的,他们只有服从和劳作的义务,沒有「人」的权利。「民」虽然抽象地说也是人,但作为社会身份来说是供役使者,所以不能与「人」并称。有记载以来,刺目的习惯虽然取消了,但作为被奴役者的身份在春秋时代仍沒有根本的变化。 「人」和「民」的界限的泯灭是和奴隶制的瓦解相一致的。随着奴隶制的破坏,许多奴隶主、国人」下降为「庶民」;随着封建制的推行,过去供役使的「民」逐渐取得了土地,成为独立的生产者,「民」和「人」的界限才被冲破。《論語·微子》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这七个人都是沒落了的奴隶主,当时已称「民」了。更後,在封建官僚制下,「民」和「君」,「民」和「吏」常常对举,以表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人」和「民」的界限就彻底消除了。《周礼·地官·大司徒》「[大司徒]掌建邦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史记·郦生陆贾列傳》「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人民」、「民人」都指政府管辖下的百姓。这样一来,「民」和「人」一样,也可以作为人类的泛称了。《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民」就是「人」。 随着「人」、「民」的逐渐混同,「民」和「百姓也逐渐成为同义语了。「百姓」在春秋以前原指百官,指有族有姓的大奴隶主。《詩·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群黎」指众民,「百姓」指贵族,两者对举,所以郑玄笺说「百姓,百官族姓也」。奴隶制下,只有奴隶主是有「姓」的,奴隶、农奴是沒有「姓」的,「民」有「氏」是其在经济上能独立存在之後的事。同样,封建制使许多旧贵族,所谓「百姓」,降为「黎庶」,这样一来,「百姓」也就与「民」同义,泛指不在官位的人了,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些都是社会的阶级关系的变化造成的。氓(méng),《說文》「民也」。「氓」也是「民」,不同处在于:「民」是安土重迁、被束缚在一块地方的百姓或奴隶;「氓」是由「亡民」组成的,是脱离原有土地逃亡或流亡在外的「民」。《孟子·公孙丑上》「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就身份说是「民」,因为是外地逃来或奔来的,所以称「氓」;又《滕文公下》「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因为是从远方流人的,所以称「氓」。「氓」古亦作「甿」,《周礼·地官·遂人》「致氓以田里」,是用田地、住处招徕流民的意思。「氓」是脱离土地到处流浪的「民」,所以也叫「流民」、「流氓」。古代「流氓」只指流浪者、无业游民不指行为不端的人;现代汉语中的「流氓」则指染上了流浪汉的某些坏习气的人或不务正业的人。 「氓」和「民」有时可以通用。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氓之熙熙,崔公之来」,「氓」即「民」,指当地的劳动者。 【庶黎黔首元元】 这组词是古代对普通百姓的称呼。 庶,《爾雅·釋诂》「众也」。「众」,古文字作烈日下三人劳作形,在甲文、金文中,「众」当是殷周时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奴的名称。典籍中「众」已经泛化成为众多义,不过在《左傳·隐公元年》「众叛亲离,难以济矣」中,在《襄公十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裏,在《楚辞·渔父》「众人皆醉我独醒」裏,「众」、「众人」还带有它原始的痕迹。由于农奴是社会中的大多数,所以「众」才有了众多、多数的意思。与由「众人」义转为「众多」义的「众」相反「庶」则是由众多义转化为庶民义的。《詩·大雅·卷阿》「君子之车,既庶且多」笺「庶,众也」;《墨子·天志下》「是以天下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庶国」就是众多的邦国。因为「民」是人口中的大多数,所以也常常称作「庶民」,如:《詩·大雅·灵台》「经始勿亟,庶民子来」;《孟子·離婁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因为「庶民」、「庶人」经常作为词组使用,久而久之,人们在求节省的要求下就用「庶」来代替「庶民」、「庶人」了,这样一来「庶」就名物化了,取得了「庶民」、「庶人」义了。《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杜甫《赠曹将军霸》「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庶」都是平民、普通百姓的意思。 黎,《爾雅·釋诂》「众也」。「黎」也表示众人、普通百姓:不过「黎」的独立程度不如「庶」,「庶」可以单独表庶人,「黎」则只有和「民」、「人」及其他表平民的用字结合使用才能表庶民义。如:《孟子·梁惠王上》「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淮南子·主术》「百姓黎民,憔悴于天下」;《史记·孟子荀卿列傳》「整之于身,施及黎庶」;《漢書·谷永傳》「天下黎元,咸安家乐」。 「黎」的黎民义来自于颜色。《釋名·釋地》「土青曰黎,似黎草色也」,《正韵》「黎,黑也」。黎」是青黑色,如《史记·李斯列傳》「禹凿龙门,通大夏,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古代全髮挽警,用巾帻束髮,平民的巾帻只能用青色、黑色。束「黎」色巾成为庶民的特徵,所以也把「庶民」称作「黎民」。後世将仆人称作「苍头」,也是因为系青黑的头巾的缘故。 黔(qián),《說文》「黎也……。秦谓民为黔首,谓黑色,周谓之黎民」。「黔首」是秦对庶民的叫法,战国时代也有少数地区这样叫,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戰國策·魏策》「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也」。「黔首」与「黎民」同义,是「黎民」的地区说法,也是从所束头巾的颜色得名的。它是只在秦汉时代使用过,後代偶有袭用,是历史词汇的活用。 关于庶民百姓还有个常见而独特的称呼,就是称为「元元」。这个称呼始见于《戰國策·秦策》「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元、臣诸侯,非兵不可」,大盛行于汉代,如《後漢書·光武帝纪》「上当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容斋五笔,两汉人用人人、元元字》「元元二字考之六经,无所见,而两汉书多用之。如《前汉文帝纪》:*全天下元元之民』;《武纪》:烛幽隐,劝元元』*所以化元元』;《宣纪》:『不忘元元』……。予谓元元者,民也;而上文又言『元元之民』、元元黎民、元元万民』近于復重矣。故颜注:或云元元,善意也』」。「元元」其实与「众」、「庶」同义,都是表数目众多的,只是它是个後起的復音的形容词,所以才可以说「元元黎民」、「元元之民」、「元元万民」等。「元元」就是「芸芸」、「云云」,都是众盛的意思。《莊子·在宥》「万物云云,各復其根」,疏「云云,众多也」;《老子》「夫物芸芸,各復归其根」,注「芸芸者,华菓盛」。成语「芸芸众生」「芸芸」也是纷纭繁多的意思;「元元」即「芸芸」的变音。称黎民为「元元」,与用庶」表「庶民」为同一类型,都是用事物的特徵称代事物自身。 【群众】 「群」、「众」常常连用,表示聚合在一起的多数人,如《荀子·劝学》「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从源上考察:「群」侧重的是聚合;「众」侧重的是数量。 群,亦作「羣」,最初指羊群,因为羊是成群放牧、成群活动的,如《詩·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进而鸟兽聚在一起、人的聚集和聚居、乃至物的丛聚都可以称「群」,如:《荀子·劝学》「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礼记·檀弓上》「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史记・周本纪》「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說文》「群,辈也」,「群」是朋辈,它自然是数目不少的。但「群」的重点在于聚合在一起,再多的人、畜、物分散在各处也不能称为「群」。 众(衆),古字作三人劳作于烈日下之形,在金、甲文中,它是农奴的称呼。农奴是社会中的多数,所以多数人也称「众」,如:《左傳·襄公七年》「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国语,周语》「众心成城,众口铄金」。「众」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奴,是农业社会中最常见、最普通的人,所以一般人、流俗之人也称「众人」,如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为众人师且不敢,况敢为吾子师乎」。 「群」和「众」形容词化之後,意思相近,如「群星燦烂」、「群鸡之一鹤」,也可以理解为「众星灿烂」、「众鸡之一鹤」。但是,它们还是有区别。「众」和「寡」是相对的,「群」则和「独」、「特」是相对的;「众」是不少,「群」是不孤。「群」仍重在聚合,「众」仍重在数目,它们多数场合不能互换。《韩非子·显学》「象人百万……,数非不众也」说的是数量多;杜甫《春日忆李白》「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不群」是出类拔萃,超乎流俗。 【客侨】 「客」和「侨」都指离开故土寄寓外地的人,所以它们有时连用,如:《三國志·蜀書,法正傳》「为其州邑俱侨客者,所谤无行」;李嘉祐《送窦拾遗》「老为侨客偏相恋,素是诗家倍益亲」。细分起来,「客」和「侨」很有区别。 客,《說文》「寄也」。「客」指自外地来的临时寄居的人。「客」就词源说,它来自于「格」,「格」是来的意思,「客」即外来者。《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逐客」就是驱逐外来人。正因为如此,从别处移来的常冠以「客」字,比如:别国人在本国为官称为「客官」、「客卿」;非当地的居民称为「客户」;外来的星称为「客星」;别处移来的土称为「客土」等。後来把主人请来的外人也称作「客」,这就是宾客的「客」了,如曹丕《于谯作》「清夜延贵客,明烛发高光」;另外寄食于主人门下,为主人帮作、帮闲的人也称「客」,这就是食客、门客、客户、客女的「客」了,如《晋书·王恂傳》「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後来「客」泛化,把凡出门在外都称作「客」,自己也得称自己为「客」,如《古诗十九首,明月何皎皎》「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侨(僑),《正字通》「旅寓日侨」。「侨」也是脱离本土,寄居他乡,如司马光《贡院乞逐路取人状》「今来柳村所启请科场事件,若依而行之,……侨寓者各思还本土矣」。「侨」与「乔」、「高」、「翘」等同源。《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孟子·滕文公上》「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人于幽谷者」,意思都是用从幽暗的深谷裏迁出,搬到高敞的乔木之上,比喻向高处转移。因此,古人习惯用「迁乔」或「乔迁」表示搬家。当然,最初这是取个吉利,但久而久之,由于相关关系「乔」也就具有了迁居的意思了。当用「乔」表示迁居者时,字也写作「侨」或「裔」了。 「侨」,最早见于《韩非子·亡徵》「羁旅侨士,重帑在外,上间谋计,下与民事者,可亡也」。「侨」的大量应用在东晋南北朝时期。当时受北方民族的压迫,黄河流域的人民和士族大量南迁,这些迁移者称「侨」,如:《隋書·食货志》「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唐书·柳冲傳》「过江则为侨姓」。不仅有「侨人」、「侨姓」,甚至有「侨县」、「侨州」、「侨郡」。南北朝时,有州郡沦人敌手,往往在南朝暂借别地重置,仍用旧名。如晋司州原治洛阳,司州为前赵所占就在徐州侨置司州;徐州失守後,又在京口(今江苏镇江)侨置徐州。 「客」是对「主」说的,主人呼外来者为客:「侨」是流寓者的自称,是迁移户的意思。侨的反义词不是「主」,而是「旧」,是「土著」。《晋书·桓宣傳》「宣久在襄阳,绥抚侨旧,甚有称绩」,「侨旧」,就是迁入户与当地土著。这些迁移者自称「乔人」,但当地的坐地户却称他们为「客家」,「客家」就是外来户的意思。另外。「侨」多是举家迁移、长期居住,这也和「客」多是售身在外,短时停留不同。时至今日,「客」已主要指客人。而「侨」也专指国与国间的移民了。 【商贾】 「商」和「贾」常常连用,如《孟子·梁惠王上》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过去的训诂学者区别「商」、「贾」时,多说:设肆售货叫「贾」,往来贩运叫「商」,所谓「行商坐贾」。《周礼·地官·司市》「以商贾阜(聚集)货而行布(使货币流通)」,郑玄注「通物日商,居卖货曰贾」,又说「行曰商,处曰贾」。 「商」与「舍」、「释」同源,是从事收购与流通的意思,在实际运用中,「商」多用作名词,表示商人或者商业,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考工記·总序》「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 「贾」(贾,gǔ),有时也作名词用,如:《国语,越语》「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盐铁论,轻重》「笼天下盐铁请利,以排富商大賈」。但是,「賈」更多的是用作动词。「贾」可以表示卖出,如《詩·邶風·谷风》「既阻我德,贾用不售」;也可以表示买人,如《左傳·成公二年》「欲勇者贾余馀勇」;也可以表示做买卖这种行为,如《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由此可见,「贾」与「沽」、「价」同源,最初是表示买进、卖出的行为或讨价还价的行为。把从事买人卖出的人叫「贾」是後来的事,这就像现代把交易行为称作「买卖」,把从事交易的人称作「买卖人」一样,是动词名物化的结果。 作为名词:「商」指从事往来贩运的人;「贾」指买人卖出的生意人。两者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沒有行商与坐商的区别。 【工匠】 《韵会》工,匠也」。「工」和「匠」都是「手艺人」,是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人的统称。不过它们成为统称有先後之别、广狭之分。 「工」在先秦时代早已成为各种工人的总名。《論語·卫灵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商贾工匠 「工」是有各种技术专长的人的泛称;《周礼·考工記》「宙曲面(势)以饰五材以辨民器,渭之百工」。「百工」包括「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抟埴之工二」,这只是工种的分别;细分「攻木之工」有造轮的「轮人」,造车身的「舆人」,造车辕的「辀人」,还有制弓的、盖房的等,他们统统是「工」,所以《漢書·食貨志上》说「作巧成器曰工」。进而不造器物,只有某种专长、技艺的也可以称「工」,如:《管子·问》「处女操工事者幾何」。「工」指刺绣之类「女红」;《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工」指乐师。 匠,《說文》「木工也」。「匠」原是与「陶」(制陶者)、「冶」(冶铸者)等并列的「工」的下位概念,特指木工,如:《孟子·梁惠王下》「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虞庆将为屋,匠人曰:材生而涂濡……,今虽成,久必坏」。而且「匠」还是广义的木工中一种。《孟子·滕文公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欤)」,「梓匠」是造屋制器的人;「轮舆」是造车制轮的人。「匠」在战国以後逐渐泛化。《論衡·量知》能斫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穿凿穴培谓之土匠,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匠」已成上位概念,其工种由所加的限制词去区别了。这种趋势在先秦已经出现了。《管子·七臣七主》「主好宫室,则工匠巧」,《荀子·儒效》「工匠不知(智),无害为巧」:「工匠」已经并用了。 「匠」所以能由表木工之一种进而成为许多工种工人的统称,其原因可能由于木匠手艺特别重要,家家需要盖屋,人人需要木器,而这些活计又是无手艺的人所不能代替的缘故。正因为木匠普遍而又重要,所以才使「匠」的地位上升。其实「工」也是由木工升上来的。木工的工具主要是规矩绳墨斧斤:「工」字象古代木工用的「矩尺」,就像「匠」字所从的是木工的主要工具「斤」一样。从「工」、「匠」的成为工人的统称,可以看到木匠在古代的地位。「工」和「匠」都有「巧」的意思,如:「刻意求工」就是求其巧妙精致;「别具匠心」就是有巧妙的构思。「工」和「匠」是古代巧妙和技艺的化身。 因为「工」泛化在前,所以它适应的范围更广,而「匠」则侧重于有手艺的工人,如「石匠」、「瓦匠」、「铁匠」、「裱糊匠」等。 【优俳伶倡伎】 这组词都指古代艺人。其中「俳优」是逢场作戏、插科打诨、做各种杂戏供人取笑的滑稽的表演家;「伶倡」则是以演奏乐器、唱歌舞蹈使主人开心的音乐家。 「优」(優)的动词用法有戏谑调笑的意思,《左傳·襄公六年》「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注「优,调戏也」。引申开来,以调笑戏遽、逗笑打趣为职业的人也叫「优」。《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圉人可以扮作「优」进行表演,而且表演吸引了庆封的武士,可见这种娱乐形式在民间是流传颇广的。不过见于记载的「优」、侏儒多是朝庭上的弄臣:《穀梁传·定公十年》记载,「颊谷之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史记·滑稽列傳》记载,楚有「优孟」,他「多辩,常以谈笑讽谏」,如,楚庄王的爱马死掉,楚王想以大夫礼埋葬马,进谏的都遭拒绝,优孟请求楚王以诸侯之礼葬马,使楚王顿然悔悟,不该重马轻人;《漢書·东方朔傳》说东方朔「应谐似优等。综合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优」是靠机智敏捷、滑稽诙谐逗人笑的,有的也能歌舞,是宫庭艺人、弄臣,多是宫廷或家内奴隶。 「俳」(pai)和「优」意思相近,指的是同一种人。《說文》「俳,戏也」。「俳」也有戏谑的意思。《急就篇》三「倡优俳笑倚庭」,「俳笑」连用;《漢書·霍光傳》「击鼓歌吹作俳倡」,颜师古注「俳优,谐戏也」;又《枚乘傳》「诙笑类俳倡」,颜注「俳,杂戏;倡,乐人也」:可见「俳」就是「优」。 不同的是:「优」应用得早,比较通行;「俳」晚起,多和「优」、「倡」连用。这两个同义词後来产生分工,除构成複音词外,表示滑稽的表演家用优」;表示滑稽诙谐时则用「俳」。如:《唐书·郑繁傳》「本善诗,其语多俳谐」;欧阳修《和刘原父澄心纸》「如弃正论求俳诙」。 「伶」古代指乐师。《左傳·成公九年》记载,晋侯看到楚国的战俘,「问其族。对曰:伶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人之职官也,敢有二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可见伶人是世代以音乐为职的。《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创制音律的人叫「伶伦」,也证明「伶」是乐师。《晋书·戴逵傳》太宰武陵王晞闻其善鼓瑟,使人招之。逵对使者破琴,曰:戴安道不为王门伶人」这反映了士族以被看成伶人为辱。 伶人,伶官手下的演奏者,多用于典礼、祭祀,私下娱乐的演唱者,古代多称「女乐」,如《論語·微子》「齐人归(馈)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楚辞·招魂》「肴羞未通,女乐罗些。陈钟按鼓,造新词些」。「倡」原指歌唱。《楚辞·九歌·东皇太一》扬枹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倡」就是「唱」。作为名词,以演奏歌唱为业的人也叫「倡」。古代,歌唱家不分男女,都叫「倡」:《漢書·礼乐志》「成帝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丙強、景武是男性歌唱家;《漢書·佞倖傳》「李延年,中山人。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也」,李延年是男的,其母是女的,他妹妹李夫人也是女的;《後漢書·卢植傳》「融外戚豪家,多列女倡,歌舞于前」,「女倡」则是女乐。「倡」虽然是不分男女的,但究以女乐为多。 「伎」、「技」通用。《老子》「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論衡·自然》「人之贱不用于大者,类多伎能」:「伎巧」、「伎能」即技巧,技能。後来这两个字产生了分化:「技」专指各种手艺、技能;「伎」则专指能歌善舞的人,如「歌伎」、「舞伎」。《後漢書·千乘贞王伉傳》伎女二十四人」,《隋書·礼乐志》「选伎工端洁,善讴咏者」:这裏的「伎女」、「伎工」就指女乐、乐工。在这个意义上,「倡」和「伎」是同义的。 「俳优」、「伶人」、「倡伎」,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初期还都是宫庭或权势之家的私蓄,但随着商业的发达,商业城市的兴起,他们也不断地社会化了。尤其是在市民阶层逐渐形成、戏剧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这些人的身份地位也随之变化。「优」由弄臣、幽默家转而用来表示戏剧的演员;「伶」也由宫庭音乐乐工转而指舞台上的戏子。这就是《北梦琐言》中所说的「教坊优伶」、苏轼诗裏所写的「伎穷老伶优」(《九月次定国韵许》)。「优」与「伶」。 「倡」和「伎」则由宫庭或权势富贵人家的私蓄的歌奴,变为以出卖技艺、甚至出卖肉体为生的娼妓了,比如《後漢書·梁冀傳》。「游观第内多从倡伎,鸣钟吹管,酣讴竟路」,这种「倡伎」还是私家家奴;像储光羲《长安送》中所说的「炫服游倡门」的「倡门」就是「妓馆」了。 「妓」,最初与「伎」相同,也是指女乐。《北史·高聪傳》「聪有妓十馀人。……及病,欲不适他人,并令烧指吞炭」:这裏「妓」是家乐,「烧指」是使其不能弹奏,「吞炭」是使其不能演唱。後来「妓」就专指妓女了。「娼」也一样,最初是「倡」的异体字,如白居易《与元九书》「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後来也用以指妓女了。 【奴婢隶臧获】 在奴隶制盛行时期,各种奴隶都有专称,却沒有关于奴隶的泛称。「奴」和「隶」作为奴隶的泛称是战国末年以後才形成的。正如许多上位概念来自动词一样,「奴」和「隶」最初也是动词。 奴,《說文》「奴婢,古之罪人」。说「奴」是古之罪人是对的,可是在先秦所看到的「奴」很少当罪人解,多数用为动词,是将犯罪者沒为奴隶的意思。《書·汤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又《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孥戮汝」就是惩罚你们,将你们降为奴隶,「孥」即「奴」;《書·泰誓》「今商王受,……屏弃典刑,囚奴正士」,字正作「奴」。《吕氏春秋·开春》「晋诛羊舌虎,叔向为之奴……」,「为之奴」就是因此而降为奴隶所以高诱注说「奴,戮也;律,坐父兄沒入为奴」。正因为「奴」最初是沒人为奴的意思,所以所沒人的罪犯或罪犯的亲属也就叫「奴」了。「奴」的真正通行是在汉以後,是在各种奴隶专名逐渐泯灭之後,如:《史记·卫将军骠骑傳》「先母之子,皆奴畜之」,又《季布栾布列傳》「[栾]布为人所掠卖,为奴于燕」。「奴」是身份的称呼,是沒有性别之分的,如《周礼·秋官·司隶》「其奴,男子人于罪隶,女子入于春稿」。「奴」与「婢」对称,则「奴」指男性奴隶,「婢」指女性奴隶,如《漢書·高帝纪》「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宋書·沈庆之傳》「耕当问奴,织当问婢」。「婢」,《說文》「女之卑者也」。「婢」和「妃」一样,也是封建制下残存的家内女奴隶的通称,或从地位卑下得名。如:《漢書·高帝纪下》「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又《刑法志》[缇萦]上书曰:……妾愿沒人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隶」是古「逮」字,是捕获的意思,奴隶的「隶」古作「隸」,是汉字简化後两者才合并的。《說文》「隸,附着也」。「隶」最初也是动词,是人身依附的意思,如:《左傳·桓公二年》「大夫有贰宗,士有隸子弟」;《韩非子·难势》「尧教于隸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奴隶是依附于主人的,所以受主人役使、主人对之有生杀支配之权的人身依附者也称「隶」。「隶」作为奴隶的统称要早得多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隸也,著于丹书」;又《定公九年》「鲍文子谏曰:臣尝为隸于施氏矣,鲁未可取也」。「隶」的奴隶义之所以早于「奴」,这恐怕和「隶」的来源有关系。古代中国的奴隶大部来自战俘和战争中掠夺的人口。「隸」从「隶」、「柰」声,所以从「隶」(逮),就因为它和捕捉有关,最初是掳掠来的;《周礼·秋官·司隶》「司隶掌五隶之法」,这「五隶」是「罪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其中除「罪隶」之外,都冠以民族名,可见其最初来源应是掳掠之人。汉以後,奴隶的主要来源已由战俘变为罪犯及其亲属了,所以「奴」才盛行起来。「奴隶」常结合使用,作为沒有人身自由的、供人役使的人的称呼,如:《晋书·刘元海载記》「晋为无道,奴隶御我」;《唐书·颜杲卿傳》「父故将妻子奴隶尚三百馀人」。 与「隶」相似的,还有一个「虏」(虜),《說文》「虏,获也」。战争俘掠,即降而为奴,即降而为奴,他们往往从事最艰难的劳作,如《韩非子·五蠹》「身执来臿,以为民先……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 先秦,关于奴隶还有一个较普遍的称呼,就是「臧」、「获」,或作「臧」、「穀」,如:《墨子·小取》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韩非子·显学》「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如《莊子·骈拇》「臧与穀,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荀子·礼論》「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榖,犹且羞之」。「臧获」在汉代只通行于某些地区,《方言》「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醜称也」。「臧」、「获」的来源也大体上由罪犯、俘虏两途。《楚辞·哀时命》「释管、晏而任臧获兮」,注「臧,为人所贱系也;获,为人所係得也」;司馬遷《报任安书》「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注「晋灼曰败敌所破,虏为奴隶」。 【牧圉皂驺】 这组词在先秦都是放养牲畜的奴隶。 牧,《廣雅·釋詁》「臣也」,《說文》「养牛人也」:养牛羊的奴隶称「牧」。《左傳·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又《僖公二十八年》「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扦(保护、承担)牧圉」,注「牛曰牧,马曰圉」。「牧」的本义是放牧,放牛、放羊、放猪都可以用「牧」,如:《楚辞·天问》「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晋书·陶侃傳》「樗蒲(赌博)者,牧猪奴戏耳」。只是因为「牧」字从牛,牛又是放牧的主要牲畜,所以《說文》才用「养牛人」解释「牧」;实际上作为名词「牧」应是放养牲畜的奴隶,如《周礼·地官·牧人》「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供祭祀之牲牷」。至于把「牧」用作治民之官,这是比喻,是统治者把百姓当成私有财产的反映《淮南子·精神》「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後代把州官称「牧」、「牧伯」也是承袭此意。 圉(yu),《廣雅·釋》「臣也」,《說文》「圉人,掌养马者」:专司牧马的奴隶称「圉」。「圉」也是从动词来的,如《左傳·哀公十四年》「初,孟孺子泄将圉马于成,成宰公孙宿不受」;作为名词圉」就指牧马人了,如:《周礼·夏官·圉人》「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礼记·檀弓上》「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在车战为主的先秦,马有特殊的重要性,所以养马和养马人都有专词,後代这种重要性降低,「圉」和「牧」就合流了,如《新書·过秦論》「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 皂,亦作「皁」《廣雅·釋詁》「臣也」,又「歷(櫪)也」《說文》「草,草斗,栎实也;一日象(橡)斗」。「皂」是橡斗的古字,借作皂隶、皂枥之「皂」,为区别,别造「草」字;後来「草」被用来代替「艸」「草」的本义又归并于「皂」。「皂」与「枥」是方言区别,《方言・五》「枥,梁宋齐楚北燕之间……或谓之皂」。《莊子·马蹄》「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皂栈」《釋文》「皂,枥也」;《漢書·邹阳傳》「使不羁之士与牛骥同皂,此鲍焦所以愤于世也」,《汉书音义》「皂,食牛马器,以木作,如枥」。「皂」本养马之枥,相连而及,管马的人也称「皂了,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其次皂牧舆马,其小者衣裳剑带」;又《昭公三年》「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都是贵族家族)降在皂隶」。称养马之人为「皂」也可能与「皂」的栎斗义有关。栎斗是古代用以染黑色布帛的原料,所以黑色也用「皂」:古代贱民穿黑色的衣服,所以也称「皂」《史记·邹阳傳》「牛马同皂」,韦昭注「皂,养马之官,下士也:养马之官,其衣皂也」。 「皂」和「圉」都是管养马的奴隶,但「皂」的地位高一些,是养马的头目:《左傳·昭公七年》「大夫臣士,士臣皂」在等级上「皂」排在「士」的下面。秦汉之後,因为衙役、胥吏穿黑色衣服,所以「皂」被用来指职位低下的官吏,如《漢書·谷永傳》「擢之皂衣之吏,厕之争臣之末」。至于「皂」现行的肥皂义,那是由皂荚得名的。皂荚树为落葉乔木,结荚长七八寸,其荚所煮的汁古代用以洗濯衣物《酉阳杂俎》「皂荚生江南……,沐之长髮,葉亦去衣垢」。後代虽然已不用皂荚,但去污的肥皂还是因袭了它的名称。 驺(騶,zōu),《說文》「厩御也」。「驺」也与养马有关,不过更主要的是驾车驾马:《左傳·成公十八年》「使训群驺知礼」,疏「驺为主驾之官,驾车以供御者」;《礼记·月令》「命仆及七驺咸驾」,注「七驺,谓趣马,主为诸官驾税者也」。到後代,「驺」就成为主人或长官的负责侍卫、开道的侍从了。《漢書·东方朔傳》朔绐驺、朱儒」,颜师古注「驺,本厩之御驺也,後人以为骑,谓之驺骑」杨万里《归自豫章復过西山》「我行莫笑无驺从,自有西山管送迎」,「驺从」也指前後侍从。 【童竖厮仆】 这组词指的都是从事家务劳作的男性奴隶。在中国,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奴隶制沒有充分地发展起来,但是家奴却一直维持到封建社会的结束。「童」、「竖」、「厮」、「仆」是较常见的家奴名称。 童,《說文》「男有罪为奴曰童」,这反映的是汉代的部分情况。其实「童」不一定是由于触犯统治者的法令而沦为奴隶,它可以是买来的,也可以是家生奴隶。《易·涣》「旅即次,怀其资,得童僕」,这裏的「童」就是货买的;《漢書·贾谊傳》「今民卖僮者,为之统衣履,偏请绿(用花边绿边),内(纳)之闲(栅栏)中」,可见汉代有奴隶市场,「僮」是「童」的分化字。「童」作为奴隶的称呼在汉代很盛行,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卓王孙家僮八百人」;《漢書·货殖傳》「童手指千」。「童」是家奴,其所从事的劳作可以从王褒的《僮约》中看到:「奴当从百役,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扫,食了洗涤。居当穿白缚帚,裁孟凿斗。浚渠缚落(篱笆),锄园斫陌。……结网捕鱼,缴雁弹凫。……提壶行,汲水作铺。……持斧人山断裁辕。……焚薪作炭,垒石薄岸。治舍盖屋,削书代牍。……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休息,当春一石。夜半无事,浣衣当白……」《僮约》虽然是游戏文字,但是把家奴的「百役」却说得很齐全。 「竖」,亦作「豎」,它也指家奴,如:《列子·說符》「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莊子·山木》「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童」不一定年轻,不过「竖」倒确指年轻的仆人。《左傳·昭公四年》「[穆子]遂使为竖,有宠,长,使为政」,这指穆子的私生子竖牛,年少时为竖,长大之後被用作管事的;《吕氏春秋·重己》「使五尺竖子引其,而牛恣所以之」,当时的「五尺」通常是说儿童的身量的,相当于现在的一米三四。在贵族家庭中,在阉割的宦官还沒有通行之前,家内奴隶常用年轻的童子,所以先秦的记载中,内宅的贴身奴仆常常用「竖」,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晋侯之竖头须,守藏者也」;《国语,晋语》「平公射鴳不死,使竖襄搏之」。正因为「竖」是大奴隶主的贴身内侍,所以长大以後常常成为管事的家奴,历史上称之为「宫中小臣」、「内竖」:《周礼·天官·内竖》注「[内竖]未冠者之官名」;《左傳》中所见的「竖刁」、「竖阳穀」、「竖牛」、「竖头须」等都是这样的人。战国,尤其是秦汉以後,宫中广泛使用阉割过的宦官;因为这些宦官是代替以前给使的「竖」的,所以当人们用鄙称时,就叫他们「竖宦」、「阉竖」,如《後漢書·黄琼傳》「诸梁秉权,竖宦充朝」。因为「竖」都很年轻,所以骂人年轻无知时多用「竖子」,如:《史记·项羽本纪》「竖子不足与谋」;《晋书·阮籍傳》「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厮,亦作「廝」,《集韵》「析薪养马者」。「厮」源于「斯」,砍柴称「斯」:如《詩·陈風·墓門》「墓门有棘,斧以斯之」。所以做砍柴之类的杂役的奴仆也称为「厮」。「厮」最初可能是随军服杂役的,所以「厮役」、「厮养」常常连用,而且和军队的关系密切:《公羊传·宜公十二年》「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注「艾草为防者日厮,汲水浆者日役,养马者日扈,炊亨(烹)者曰养」;《史记·苏秦列傳》「厮徒十万」,索隐「厮徒,谓厮养之卒。厮,养马之贱者,今起之为卒」。「厮」在家庭中就成为从事杂务的奴隶了,如《戰國策·燕策》「凭几据杖、眄视指使,则厮役之人至」。因为「厮」在家奴中也是地位低下、从事低贱的事务的,所以它在社会上也就成为侮辱人鄙称,尤其是在後代的白话文中,如:《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後来我丈夫也吃这厮杀了」;《水浒傳》第二回「加力与我打这厮」。 「仆」古作「僕」,「仆」与「僕」不是简化字而是归并字。「仆」读pu,是向前倒下的意思,如「前仆後继」;「僕」读pú,甲骨文作奴隶从事粪除之形,是表奴僕的专用字。《說文》「僕,给事者」,即供使役的人。「僕」和「竖」有近似处,他们都是主人的贴身奴隶,不同处在于:「竖」是未成年的家奴,「僕」是成年的家奴。「僕」在家则供主人使役差遣,出行则为主人驾车驭马:《礼记·礼运》「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僕」;《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夫负羁、执斧鉄锧,从君东西南北,则是臣僕庶孽之事也」。「僕」的身份比「童」、「厮」高,诸侯、王的「僕」实际上是大小奴隶总管,卿、大夫的「僕」也是豪门的家臣。正因为「僕」是贴身家奴,所以「主僕」、「僕从」常常连用,如《書·冏命》「其侍御僕从,罔非正人」;正因为出外由「僕」伴随,所以「僕右」、「僕御」常常连用。在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朝廷中,「田僕」、「道僕」、「车僕」、「祭僕」……都是分管各项事务的小官,「太僕」更是众僕的头领,後来位列九卿;在一般家庭中,「僕」就是管事了。「僕」在家奴中身份最高,所以它逐渐成为各种家奴的通称,後代不论执贱役的和贴身亲随、管事的都可以称为「僕」。「僕」因为比主人的身份低,是侍从,处处谦卑恭敬,所以古人对人自谦时经常自称为「僕」,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僕非敢如是也」;但是,「僕」只作谦称,却不像「童」、「竖」、「厮」那样作为侮辱人的蔑称,所以「童昏」、「竖儒」、「那厮」之类的话不能加在「僕」上。 【童僮】 「僮」是「童」的分化字。「童」上的「立」是由「辛」变来的。古字中凡附有「辛」的都有奴隶、罪人的含义,「辛」可以看做是奴隶的标志。《說文》「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廣雅·釋詁》「童,使也」。「童」在上古指的是奴隶、供驱使者:《易·旅》「怀其资,得童僕,贞」,「童僕」即奴僕;《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人海求仙人」,「童男女」应点开,所发的并非是幼童幼女,而是男女童僕、奴隶。 古代风俗也用卑称称自家小儿以求好养,犹如现代称男孩为「小厮」、称女孩为「丫头」一样,所以「童」也指未成年的孩子,《釋名·釋长幼》「十五曰童,女子之未笄者,亦称之也」。如:《左傳·成公十六年》「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論語·先進》「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河名),风乎舞(坛名),咏而归」。「童」既表奴仆,又表儿童,容易混淆,就别造「僮」字的表童子,《說文》「僮,未冠也」。可是在生活中儿童的「童」使用率高,根据使用率高的词占有较简单的字形的规律,人们仍然沿袭古习,用「童」写童子;相反,倒用为童子造的「僮」去表童僕,如王褒《僮约》裏的「僮」,是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死去的丈夫买下的「髯奴」,早已胡子满腮了;《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卓王孙家僮八百人」,「家僮」显然是仆人,八百未成年的孩子可不得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僮僕欢迎,稚子候门」,「僮僕」是奴才,「稚子」才是未成年的孩子。「童」、「僮」虽有时混用,但界限大体清楚。 【质赘】 在人质义上「质」、「赘」相近而且同源,不同处在于:「质」用得早,多是政治交易中的抵押品;「赘」是後分出来的,是钱财借贷当中的抵押品。 质(質),《說文》「以物相整也」。用财物作抵押,这是较後起的观念;在先秦,「质」主要用于以人作抵押。《左傳·隐公三年》「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戰國策·趙策》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赵氏求救于齐,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这裏「质」都是国与国之间以宗室子弟作某种政治交易的抵押、当头;《墨子·备水》为异舍,食亓(其)父母妻子以为质」,又《杂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这是为保证部下的不背叛而拘留其亲人作为人质。由于先秦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沒为奴隶是习见的事,所以以人质钱的事还很少见,这足以说明当时人还沒有充分商品化。 赘(贅,zhui),《說文》「以物质饯也」。「以物质钱」中也包括以人质钱,如《漢書·贾谊傳》「家贫子壮则出赘」,颜师古注「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这种以人质钱的抵押品叫「赘」,更多的是叫「赘子」、「赘婿」。汉代的这种「赘子」、「赘婿」名曰「子」、「婿」,实际上是奴仆,「子」、「婿」不过是在解放奴隶的潮流中的掩人耳目之词,与後代的义子、过门女婿不同。《漢書·严助傳》「间者,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注「如淳曰: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可见,「赘子」是准奴婢,定期待赎的奴婢;《史记·滑稽列傳》「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索隐「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馀剩之物也」,索引有失,这是後起观念,在当时应是「赘子」超过约定期限被沒为奴婢中的已婚者。「赘婿」的社会地位当时是非常低的,与罪犯、贾人同列,如《漢書·晁错傳》「秦民见行(差去戍边),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後以尝有市籍者,……後人闾取其左」:可见当时的「赘婿实际上是非家生奴隶,并非招赘女婿;「赘子」、「赘婿」都是债务奴隶。 【夷狄胡戎番蛮虏】 这组词都是和华夏族相对的先秦时代四方的少数民族的称呼,如:《国语,楚语》「蛮夷戎狄,其不宾也久矣」;《管子·小匡》「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中诸侯国,莫不宾服」。原先「夷」、「戎」、「狄」、「蛮」都是四方少数民族的自称,後来它们成为少数民族的通称;而且随着对少数民族歧视的加深,也变为对少数民族的蔑称。 夷,《說文》「东方之人也,从大从弓」。「夷』是东方少数民族的称呼。民族名称的由来,或与图腾崇拜有关,或与地理环境、文化习俗、生活习惯有关;「夷」古字作带弓之人(大)形,或许是从其善射得名。《左傳·襄公四年》「在帝夷羿,冒(贪)于原兽(田猎)忘其国恤,而思其牡」《楚辞·天问》帝降夷羿,革孽夏民」:所以称后羿为「夷羿」,或与其善射有关。「夷」族主要分布于华夏的东部,所以多称「东夷」,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杞,夏馀也,而即东夷」;《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夷」是部族总名,内部各部落名有专称:《周礼·职方氏》「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後漢書·东夷傳》「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元夷、风夷、阳夷」。 狄,《說文》「北狄也,本犬种」。所谓「犬种」可能反映狄人是犬图腾,因为「狄」是分布于华夏北方的主要少数民族,所以称「北狄」,如:《書·仲虺之诰》「南征,北狄怨」;《礼记·王制》「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狄」亦作「翟」,如:《史记·秦本纪》「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漢書·五行志》「晋居深山,戎翟之与邻」。「狄」同样是部族的通称,《爾雅·釋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秦汉之後,北方少数民族发生了变化,其称逐渐由「胡」所代替,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淮南子·俶真》「自其异者视之,肝胆胡越」。「胡」後来被广泛使用,成为北方,西方民族或外来物的通称。《後漢書·五行志一》「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胡服」、「胡帐」中的「胡」固然是标志它们从胡人传人,後来从西方、南方传人之物有的也冠以「胡」了,「胡」和现代通行的西差不多,如「胡麻」、「胡椒」、「胡萝卜」。 「戎」,得名的原因不详,是古代西方的部族名:《礼记·王制》「西方日戎」;《礼记·王制》「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西戎」常常连用,如《詩·小雅·出車》「赫赫南仲,薄伐西戎」。 「番」也指西方的部族,最初也可能是当地的自称,尤其是唐代,吐蕃(藏族)强大之後,「番」就逐渐排斥了「戎」,成为西部、西南部少数民族的通称,如:张籍《舊宫人》「全家沒番地,无处问乡程」;《李卫公问对,中》「太宗曰:朕置瑶池都督,以隶安西都护番汉之兵」。 蛮(蠻),《說文》「南蛮,蛇种」。「蛇种」是说蛮人的图腾,「南蛮」是说方位:《礼记·王制》「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吕氏春秋·召类》「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 「蛮」、「夷」、「戎」、「番」、「狄」是先秦四方的主要种族的名称,所以後来也就成为少数民族的通称,如:杨维桢《王左辖席上夜宴》「西蛮小队舞天魔」,称「西蛮」;徐彦伯《登长城賦》「路尽南国,亭临北蛮」,称「北蛮」等等。其中通用最广的是「夷」,这可能是因为华夏族沿黄河一带扩展时,最主要的对手是夷族的缘故,所以夷和华夏常常对举,如:《孟子·滕文公上》「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孔子家语,相鲁》「夷不乱华」。各方的少数民族也都可以称「夷」,如:《史记·天官书》「北夷之气如群畜、穹闻,南夷之气类舟船、幡旗」;《史记·西南夷傳》「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如成语「以夷制夷」。近代「番」也相当通用,如「番茄」、「番薯」、「番船」、「番兵」等就指外国传人的或外国人的。 另外,对少数民族作南北之分时,则经常以「蛮」表南方,例见前;以「虏」表北方。虏(虜),《說文》「获也」是俘虏的意思,本来与少数民族无关。因为俘虏多作为奴隶役使,所以「虏」就成为下贱的字眼,成为骂人的话。中国历史上与北方的少数民族的鬥争最多,所以就常在北方民族的称呼上加上蔑称「虏」,以示轻视、污辱,如:《漢書·王莽傳》「有奇士……来至臣府,曰:欲奋击胡虏」;《後漢書·李膺傳》「羌虏及疏勒、龟兹数出攻钞张掖、酒泉、雲中诸郡」。这样一来,「虏就成为少数民族,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了,如《漢書·李广苏建列傳》「[李]陵居谷中,虏在山上」;又《司馬遷傳》「虏救死扶伤不给」。 先秦和以後,还有些少数民族的称呼也泛化了,其中先秦的主要有北方的「貉」,亦作「貊」,後代的主要有「胡」和「蕃」。 【姦宄】 姦(jiān),《說文》「私也」《釋名·釋言语》「姦,奸也,言奸正法也」,《廣雅·釋詁》「盗也」,又《释言》「伪也」等等,总之,「姦」是一切邪恶的总名:枉法循私之吏叫「姦吏」背法作恶之臣叫「姦臣」,作恶多端之人叫「姦人」,作奸犯科之民称「姦民」,才智出群的欺世者称「姦雄」,进行不正当买卖称「姦市」以不正当手段所得之财物称「姦货」等等。如:《荀子·非相》「姦人之雄,圣王起所以先诛也」;《韩非子·孤愤》「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姦行」。 宄(gui),《說文》「姦也,外为盗,内为宄」。古人将「姦」分为两类,即外奸与内奸:《書·舜典》「蛮夷猾夏,寇贼姦宄」,传「在外曰姦,在内曰宄」;《左傳·成公十七年》「臣闻乱在外为姦,在内为轨(宄)」。也可能上古时代「姦」与「宄」确实有别,也可能是後世强生区别,不过宄从不单用,只和「姦」结合使用,这倒是事实,所以「姦宄」可以看作是一个不能分割的複音词。 【盗贼寇匪】 「盗」和「贼」的古今义发生了部分交替。今天把小偷小摸叫做「贼」,如「做贼心虚」、「贼走关门」等,古代则称之为「盗」;今天把杀人越货的叫做「强盗」,如「江洋大盗」、「海盗」等,古代则称之曰「贼」。 《孟子·万章下》「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今民生长于齐不盗,人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盗」都是偷窃的意思,动词。《論語·阳货》「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挖洞跳墙)之盗与(欤)」,《莊子·胠箧》「将为肤箧(quqie,开箱撬柜)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盗」指小偷儿,名词。《左傳·宣公二年》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勇士)贼之」《論語·先進》「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贼」是刺杀、残害的意思,动词。《荀子·王制》「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为惠暴而宽贼也」,《左傳·隐公十一年》「臣弑君,不讨贼,非臣也」。「贼」指杀人者、篡夺者,名词。「盗」和「贼」是两类人:《荀子·脩身》「害良曰贼,窃货曰盗」,又《正論》「……故盗不窃、贼不刺」,又《乐論》「贫则为盗,富则为贼」,又《儒效》「人无师无法而智,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古人心目中「盗」的对象是财物,「盗」是凭其机灵而不是凭勇力进行的贫穷是进行盗窃的原因,偷偷摸摸、穿洞翻墙、开柜探囊是盗的手段;「贼」不同,他们是杀人者,作刺客者、篡夺者,他们大都孔武有力、胆大包天、动刀动枪,他们的行为是残忍的,常常有政治目的。「盗」经常和「窃」连用;「贼」则经常和「害」、「残」、「乱」、「戕」等结合。「盗」相当于现代的小偷:「贼」则相当于「凶犯」、「刺客」、「杀手」、「强盗」等。又古代统治者为维持其封建统治秩序,还常把违反其「纲常伦理」的犯上作乱者称作「贼」,如「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现代「盗」的动词义和古代基本相同,名词义则和古代大相径庭,「海盗」、「窃国大盗」等都是古代的「贼」的含义;「贼」,现代已不作动词用了,除了「卖国贼」、「工贼」等还和古代一脉相通之外,像「贼喊捉贼」、「贼走关门」等词语裏的「贼」,大体上相当于古代的「盗」。 「盗」和「贼」的这种意义上的变化有着很深刻的社会原因。在平时,因为对「贼」的处罚比「盗」严厉,所以「贼」宁愿承认是「盗」而不愿被认作「贼」;在历代皇朝的末期,由于赋税苛重、官吏贪墨,常逼得民不聊生,铤而走险,啸聚山林,进行反抗,朝廷对这些反抗者,所谓「贼」,剿不胜剿,只好采取怀柔招安的政策,只要能平息就不加追究,所以宋代流行着「要作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民谚。相反的,官府对不威胁其统治却「威胁」其私有财产的「盗」的处罚却越来越严。正因为如此,小偷小摸的「盗」,宁肯承认是「贼」也不承认是「盗」。在这种背景下,「贼」才逐渐有了「盗」义,「盗」才逐渐取得了「贼」义。 「盗」、「贼」大多是个人行为,「寇」则是人群的行动,成群结伙、公开劫掠才称「寇」:《說文》「寇,暴也」《廣雅·釋言》「寇钞也」《一切经音义・七》「寇,谓群行攻剽者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作为动词,「寇」指大规模的钞掠,如:《後漢書·安帝纪》「海贼张伯路等,寇略缘海」;又《任延傳》[民]畏寇抄,多废田业」。外部或外族入侵,不以侵占土地为目的,而以抢掠财物、人口为目的也称「寇」,如:《史记·匈奴列傳》「[匈奴]遂遣奇兵攻受降城,不能下,乃寇人边而去」;《漢書·高句丽傳》「鲜卑濊貊,连年寇钞,驱略小民,动以千数」。作为名词,「寇」就指结成有组织的团伙、队伍进行抢掠者,如:《孟子·離婁下》「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後漢書·西羌傳》「羌遂陆梁,覆沒营坞,寇患转盛」。 中古之後,「盗贼」的意义扩大,也指成群结伙的打家劫舍者,这样一来,「贼」和「寇」的意思就部分混同了,所以统治者把梁山造反的农民军称作「梁山贼」、「梁山盗」也称作「水泊草寇」。不过,「寇」还指外来人侵者,如「倭寇」;这种外来的抄掠者是不称「贼」的。 匪,《說文》「器,似竹箧」,这是本义。「匪」经常借为「非」用,如《詩·邶風·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匪」的土匪、盗匪义起得很晚,如:《東华录》「嘉义县匪徒洪老四等……」;《福惠全書·莅任部,禀帖赘说》「近闻邳宿匪党,又蒸蒸蠕动」。 最初「匪类」、「匪徒」之类词泛指胡作非为者、行为不正者、无法无天者,上述引文也含有这个意思。後来词义缩小,专用于聚众抢劫者,而且单用「匪」来表示,如「盗匪」、「惯匪」、「匪首」、「匪患」等。「匪」的盗匪义,取代了「寇」的内寇义。因为「匪」不同于外部侵人抄掠者,所以相对的较「寇」的规模为小。 「盗」、「贼」、「寇」、「匪」,过去经常被统治者用来称呼起义、反抗的民众,具有很强的阶级性。 二八、称代 【余予吾我朕侬】 这组所列的都是第一人称代词。 《爾雅·釋诂》「予……余……我也」,「余」和「予」是古今通用字,郝懿行《尔雅义疏》「余、予古通用,故《论语》云: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周语》引《汤誓》曰:万夫有罪,在余一人;郭引《曲礼》云:授政任功,曰予一人;郑注引《觐礼》曰:伯父实来,余一人嘉之:是『余』、『予』古字通之证。故郑又曰:余、予古今字。盖言『予』,古文作『余』……今文作『予』……是也」。据近人统计,《书》、《诗》、《论语》、《孟子》用「予」,如:《詩·小雅·谷风》「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論語·先進》「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孟子·公孙丑下》「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後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左傳》、《国语》多用「余」,如《左傳・僖公十年》「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国语,晋语》「骊姬之谗,尔射余(原作予,当为余)于屏内,困余于蒲城,斩余衣祛;又为惠公从余于渭滨,命曰三日,若宿而至,若干二命以求杀余。余于伯楚屡困,何旧怨也」。由此可见:「余」、「子」各有其通行的地区,是不同方言的用字。战国後期,「余」、「予」就常常混用了。 「吾」和「我」在古籍中通用,只有大体上的区别,沒有截然的分野。这种区别就是:「吾」通常用于主语和定语,用作宾语的少;而「我」则多用于宾语。《論語·述而》「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梦见周公」,又《泰伯》「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这是「吾」用作主语和定语;《莊子·齐物論》「今者,吾丧我」,主语用「吾」,宾语用「我」。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在否定句中,「吾」常作宾语,如:《論語·先進》「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楚辞·离骚》「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吾」不在否定句中但却作宾语的情况也不是个别的,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赂吾以天下,吾滋不从也」。「我」很少作主语,但也只是「少」而已,并非不能作主语,如《詩·豳風·东山》「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我东曰归,我心西悲」,「我」就是主语。先秦之後,「吾」、「我」就混同了,怎样使用就看个人的习惯了。 「朕」(zhen)在甲骨文中多用作定语,表领有;《书》中也多用于定语,也作主语,《书》以外的上古文献使用「朕」的情况就是偶尔的了,如:《左傳·僖公十二年》「王曰:……往践乃职,无逆朕命」;《孟子·万章上》「[象曰]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弧,朕;二嫂,使治朕栖」秦始皇时,又启用了这个古色古香的代词作为皇帝的专用代词,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天子自称曰朕」;又「朕为始皇帝,後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依(儂,nong),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始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是吴地方言,《廣韵》「依,我也,吴人自称我,依」,如:《乐府诗集,子夜歌》「揽枕北窗卧,郎来就依嬉」;《隋書·五行志》「炀帝宫中,喜效吴音,多有依语」。另外,「依」还做第二人称代词用,故宫宋跋本王仁昫《切韵》「依,我,乃公,汉高祖犹有此称」,似谓「依」为「乃公」的合音。元杨维桢词「劝依莫上北高峰」,已称「你」为「依了。现代吴语的许多地方,如昆山、浦东、上海都呼「你」为「侬」。这是远古汉语「格」这一语法范畴的残馀尚未消失的轨迹。 【己自身躬】 这组代词都称代句中当事人自身,但彼此在意义和用法上很有些不同。 现代「自己」是一个词,古代用「己」、用「自的地方都可以用「自己」去替换;在古代,「自」和「己」大不相同一般的不能互换。 「己」,古代可以復指前面的先行词,也可以泛指。《論語·雍也》「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史记·刺客列傳》「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己」復指「仁者」,「士」;《論語·宪问》「不患人之不已知,患其不能也」,又《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泛指,与「人」相对。从语法功能来看,「已」可以作主语,可以作宾语或介词宾语,也可以作定语。「已」作主语和宾语的例子,上面的举例中已经有了,下面举幾个作介词宾语和作定语的例子。《礼记·礼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左傳·隐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己」用于介词「于」後;《孟子·滕文公上》「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左傳·隐公元年》「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己」作定语,表自己的。 「自」在句中不能泛指,它必须有先行词,有时好像沒有先行词,那是由于省略了的缘故。《孟子·離婁上》「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莊子·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自」復指「人」、「山木」、「膏火」;《孟子·滕文公上》「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自」虽然在句中看不出復指什么,但从上下文中可以知道上句的「自」復指的是「许子」,下句的「自」復指的是「我」。从上面的举例中可以看出,「自」只能处在状语的位置上,不能作主语,也不能作宾语。 从上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己」和「人」是相对的,「人」是排除「己」之外的别人,「己」是排除别人的自己,如「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自」则表示行为(句中的谓语)仅仅是由自己发出的,而不是由别的什么人发出的;或者仅仅施加于自身,而不施加于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自强不息」是说勉力出自于自己,不靠他人;「自暴自弃」是说糟蹋、抛弃的仅限于自己,不涉及旁人。 「身」兼有「自」和「己」的特点:它既可以区别于别人相当于「己」;又可以强调出于自己而非旁人,相当于「自」。《荀子·议兵》「身苟不狂惑戆陋,谁睹是而不改也哉」《韩非子·五蠹》「免不可復得,而身为宋国笑」:上例中「身」是和「谁」、「宋国」对举的,又作主语,所以「身」可以换成「已」:《韩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雷,以为民先」,《史记·樊郦滕灌列傳》「婴身生得左司马一人」:上例中强调的是出自于他们自身,所以可以换成「自」。「身」也不同于「自」和「己」。如果说「自」、「己」相当于现代的「自己」,那么「身」就相当于现代的「本身」、「他本人」它所代替的是当事人或说话人自己。《三國志·蜀書,张飞傳》身是张翼德也」,翻译过来可以译成「本人就是那个张翼德」。正因为如此「身」还可以受「自」復指。《史记·李将军列傳》「广身自射彼三人」,又《吴王濞列傳》「吴王犹恐其不与,乃身自为使,使于胶西,面结之」:「身」重在强调是「李广」、「吴王濞」本人,「自」重在强调出于他们自己要那么做,「身自」可以译成「他本人自己……」 躬,亦作「躳」,《說文》「身也」。「躬」也指身体,《詩·大雅·丞民》「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作为百姓的楷模)。缵戎祖考(继承光大祖先的事业),王躬是保」,「王躬」即王身;《史记·司马相如列傳》「躬胝无,肤不生毛」,「躬胝无」是身体(手脚)磨出了老茧、磨去了汗毛。像身一样,「躬」也用于表自己本人,大体上相当于「自己」或「自身」,如:《論語·里仁》「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又《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正因为「躬」接近「身」和「自」,所以「躬」和「身」、「自」有时结合使用,如:《国语,越语》「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論語·卫灵公》「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躬」和「身」一样在前面有主语出现或出现过的情况下,它就带有了表行为状态的性质,有亲自、亲身义,如:《論語·宪问》「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左傳·成公十三年》「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躬」和「身」,很可能是方言的区别。 【汝尔若乃而你】 这组所列的都是古代常见的第二人称代词。 「汝」(上古多作女)和「尔」(爾)在春秋以前似乎有个大体上的分工,这就是「汝」多用于主语和宾语位置,很少作定语表示领有;而「尔」则常用作定语,作主语和宾语的比较少。《論語·公冶長》「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这是「女」作主语;《詩·魏風·硕鼠》「逝将去女,适彼乐土」,《左傳·定公四年》「余将杀女」:这是「女」用作宾语。「汝」也有作定语的,但时代比较晚,为在战国末期以後,如:《韩非子·說林下》「者使女狗白而往,黑而来,子岂能毋怪哉」;《列子·汤问》「汝心之固,固不可彻」。「尔」的用例:《詩·卫風·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論語·公冶長》「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这是「尔」作定语,相当于「你的」、「你们的」;《論語·八佾》「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左傳·宣公十五年》「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这是「尔」作主语和宾语,不过这种情况照「汝」少得多。此外,「汝」比较经常的是用于单数,「尔」则常用于多数,这也是相对的,是就出现率的比较说的,如:《論語·为政》「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書·汤誓》「王曰:格(来)尔众庶,悉听朕言」。 「若」,战国之後应用的多起来,战国以前少见,可能与方言有关。「若」可以用作主语、宾语,也可以用为定语:《莊子·徐无鬼》「若知具茨之山乎」。《史记·淮阴侯列傳》「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若」作主语;《莊子·天地》「丘!予告若而所不能闻与而所不能言」,《史记·曹相国世家》若归,试私从容语而父,……然无言吾告若也」,「若」作宾语;《墨子·明鬼下》「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史记·卫康叔世家》「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卫」,「若」作定语。 「乃」和「而」,周法高以为是「汝之」的合音。「乃」多见于骨甲、金文和《书》字也作「迺」;「而则多见于战国之後。「乃」和「而」都经常用作定语,表示「你的」或「你们的」,如:《書·盘庚中「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詩·周硕·臣工》「命我众人,乃钱,奄观铚艾」;如:《左傳·宣公二年》「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史记·项羽本纪》「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乃」、「而」有时也作主语,如:《漢書·翟义傳》「今欲发之,乃肯从我乎」;《史记·吴太伯世家》「而忘句践之杀女父乎」。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 「你」的前身应是「你」,《廣韵》「你,秦人呼旁人之称」。周法高《幾个常用词的来源》「第二人称代词你字,是从隋唐才盛行的。「你』字又写作『儞』,或写别字'。《隋書·许善心傳》:化及令释之,善心不舞蹈而出。化及目送之曰:此人大负气。令捉将来。骂云:我好欲放你,敢如此不逊!其党辄牵曳,因遂害之』。又《隋書·李密傳》云:化及默然,俯视良久,乃瞋目大言曰:共你论相杀事,何须作书语邪』……」。 【之其厥彼他伊渠】 这组所列的都是第三人称代词。 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下册》「上古时代的中国语裏第一、第二人称的主格代词虽然常见,第三人称的主格代词却是沒有」这是因为「沒有这种需要。在承说法,句子可以不用主语,如: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左傳·宣公十七年》),射其左,越于车下。射其右,斃于车中'(同上《成公二年》)。当著者认为有用主语的必要的时候,就把上面说过的各词復说一次,如: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太子忽辞'(《左傳·桓公六年》),*且私许復曹卫,曹卫告绝于楚'(同上《僖公二十八年》」。这组词成为人称代词之前,多半是指示代词。 代词「之」是从指示代词变来的在句中它经常用作宾语(包括介词宾语)如:《左傳·隐公元年》「爱共叔段,欲立之」;《論語·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孟子·梁惠王下》「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史记·项羽本纪》「汉卒十徐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 其,作为代词它经常作定语,如:《孟子·公孙丑上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子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論語·学而》「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沒,观其行」;《論語·雍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戰國策·秦策》「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其」一般不作句中主语,但它可以在複杂谓语中充谦语,在词组或分句中可以充当主语。《史记·陈丞相世家》「[陈]平身间行杖剑亡。渡河,船人见其美丈夫,独行,疑其亡将」,《礼记·礼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其」作兼语;《莊子·列御寇》「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論語·乡党》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这是在主谓词组和分句中作主语。 「其」在金文、《诗》、《书》中作「厥」。「厥」和「其」是同一个词的时代异体,如:《書·康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詩·周硕·噫嘻》「率时农夫,播厥百穀」。 「彼」在先秦是个表远指的指示代词,一般不作第三人称代词用。《論語·季氏》「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焉用彼相」是要那「相」做什么用;《詩·王風·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彼其之子」,相当于那个人。《詩·邶風·柏舟》「薄言往诉逢彼之怒」《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文嬴请三帅曰:彼实构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彼」虽然可以译成「他」或「他们」,实际上还是相当于「那个人」,「那三个人」。在先秦,「彼」经常和近指的「此」、「是」对举,如:《老子》「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而取此」;《莊子·齐物論》「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当「彼」和「我」、「己」等对举时「彼」可以译作「他」、「他们」。《左傳·隐公九年》「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孙子,谋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这类句子中的「彼」虽然可以看做第三人称代词,但还带有「对方」、「那一方」的意味;这是「彼」演变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原因,还不就是第三人称代词。可以独自运用的第三人称「彼」大致是在战国末年、秦汉时代形成的。如《韩非子·說疑》「故为人臣者,破家残,内构党与、外接巷族以为誉……。彼又使谲诈之士,外假为诸侯之宠使」,「彼」承前代「为人臣者」。 「他」(或它)在上古也不是第三人称代词,总是作「别的」解:现代汉语中的「其他」仍保有古义。《詩·郑風·褰裳》「子不我思,岂无他人」,「他人」是别人;《詩·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山之石」是别的山上的石头;《孟子·梁惠王下》「王顾左右而言他」「言他」是说旁的事:《左傳·成公二年》「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非他」意为不是旁人。「他」转而作三人称代词,是在南北朝之後。《後漢書·费长房傳》「长房曾与人共行,见一书生,黄巾被裘,无鞍骑马,下而叩头。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人问其故。长房曰:此狸也,盗社公马」「它」已经可以看作是第三人称代词了;唐代,「他」的这种用法就更多了。《寒山子诗集》「依家暂下山,人到城隍裘。逢见一群女,端正容貌美……。谓言世无双,魂影随他去」,「他」指「一群女」;《敦煌掇琐》王梵志诗「亲中除父母,兄弟更无过。有莫相轻贱,无时始认他」,「他」代「兄弟」。 六朝以来出现的第三人称代词,常见的还有「伊」和「渠」。「伊」,原是指示代词,《詩·秦風·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伊人」相当于这个人。六朝时「伊」已成第三人称代词,如《世说新语·品藻》「王僧恩轻林公。蓝田曰:勿学汝兄汝兄自不如伊」。「渠」当是江左方言,《史通,杂说》「渠们底個,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如《三國志·吴书·趙达傳》「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 【人某或】 这组词语法上都叫无定代词。它们代替的对象都是不能确指的,但彼此应用的范围又有不同。 「人」,现在说「人家」、「别人」,它是和「自己」相对称的;排除自己,所有的人都可以用「人」或「他人」来指称。正因为如此,「人」在使用中经常和「己」、「自」对举,如:《論語·学而》「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墨子·非儒下》「他人不知,己独知之」;如:《孟子·離婁上》「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後人毁之」,《荀子·荣辱》「凡鬬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人」也可以和第一人称代词「吾」、「我」等对举,如:《論語·公冶長》「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左傳·宣公十二年》「宁我薄人,无人薄我」。 「某」,经常代替不能或者不愿、不必明确指出的事物,《助字辨略》「凡无所指名及泛言事物、与不知姓名者,皆云某也」。「某」和「人」不同,「人」所代替的限于人,而「某」除指人以外,还可以代替不能或不愿明确指出的事物、时间、处所等。《公羊传·宣公六年》「于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某」代替人;《左傳·僖公十九年》「梁伯好土功……民疲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某」代替国;《戰國策·秦策》「张仪知楚绝齐也,乃出见使者曰:从某至某广从(纵)六里」,「某」代地点;《漢書·项籍傳》「某时某丧,使公主某事,不能办」,「某」代时、代人、代事。另外,「人」是泛指的,无具体对象,而「某」所代替的往往有具体对象,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确指,不便确指,或沒必要确指。《三國志·魏书·崔琰传注》「[许攸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这是因避讳而不直书其名;《論語·卫灵公》「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这是泛言,沒必要—一指实;《後漢書·桓帝纪》「……遣御史中丞赵某持节督州郡讨之」,这是史失其名,因而无法确指。 「或」,《墨子·小取》「或也者,不尽也」。只有一部分是这样,不是全这样用「或」,用现代话说就是「有的」、「有的人」。「或」有点介于「人」、「某」之间,它是确有其人的,又是不能确指的。就其确有其人说近似「某」;就其不能确指说又近于「人」;反过来说,就是「或」和「人」、「某」都有区别。《左傳·昭公八年》「或告子旗,子旗不信」,《論語·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或」都可译为有的人。「或」还可以前後呼应,构成「或……或……」的格式,意思是:有的人这样,有的人那样,如:《荀子·脩身》「亦或迟或速,或先或後,胡为乎其不可以相及也」;司馬遷《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或」用作状语时,表示「或许」、「也许」,即对事物变化,认为可能这样,也可能那样,有所怀疑,不敢肯定,《管子·白心》「夫或者何?若然者也」,如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雲霞明灭或可睹」。不过这已进入副词范围了。 【谁孰何】 这是一组疑问代词。 谁(誰),《說文》「何也」。「谁」限于问人,相当于「什么人」,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宾语(包括介词宾语)、定语,如:《論語·雍也》「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扦牧圉」。;《論語·卫灵公》「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又《微子》「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又「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司馬遷《报任安书》「谁为为之,孰令听之」;《論語·季氏》「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乐府,蒿里曲》「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 孰,《经传释词》「犹何也。家大人曰:孰与谁一声之转」。「孰」和「谁」是同源分化词;「孰」未见于《诗经》、《尚书》,当是由「谁」分化出来的。从用法上看,「孰」只用于主语和宾语,未见用为定语者,如:《論語·先進》「季康子问:弟子孰为好学」;又《八佾》「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荀子·非相》「圣王有百,吾孰法焉」。《公羊传·隐公元年》「王者孰谓?谓文王也」;《論語·颜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戰國策·齐策》「邹忌……谓其妻曰:吾孰与城北徐公美」。从问的内容上来看:「谁」用于问人,「孰」则固然多用于问人,但也可以用于问事、问物,如:《孟子·告子下》「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又《尽心下》「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从意义上看:「谁」是单纯地询问,所以它的前面可以不用先行的词,如:「谁能出不由户」,「子为谁」;「孰」带有很强的选择性,是从两者或数者中择出其中的一个,相当于现代的「哪一个」、「哪一种」,所以它经常有先行词,列出供选择的对象,不列的多是选择的对象自明的或不言而喻的,如:《孟子·公孙丑上》「吾子与子路孰贤」;《孟子·離婁上》「事孰为大」。正因为如此,「孰」常与「与」、「若」结合成「孰与」、「孰若」以表抉择,如:《荀子·天論》「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史记·淮阴侯列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强孰与项王」。 何,《說文》「一曰谁也」。作为疑问代词的「何」不同于「谁」、「孰」处就是它主要限于问物问事,极少用于问人;就用法来说,多作宾语和表语,作主语的极罕见。如:《詩·大雅·韩奕》「其般维何?鳖鲜鱼。其蔬维何?维笋及蒲。其赠维何?乘马路车」;《論語·颜渊》「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又《为政》「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正因为「何」是问物问事的,所以现代一般译为「什么」。「何」的用法和词性比较多,其他用法可参考各种语法书籍,不一一详列了。 【不穀寡人孤】 这组词是诸侯、王自己的谦称:《老子》「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穀」;又「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为称」。 先秦帝王的自称用「余一人」,表示自己是地上的最尊贵者,是天下的共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論語·尧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所以人们把像桀、纣一样残暴的君主称作「一夫」、「独夫」,如《孟子·梁惠王下》「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秦之後,皇帝就自称「朕」了。 「不穀」是先秦时期天子的贬称。,《爾雅·釋言》「禄也」。上天降福叫「禄」,「不穀」即「不禄」,是失去老天爷的保佑的意思。古人相信有一个无所不在、主宰一切的「天」,它降福降灾,所以「不」是个坏字眼,它是在帝王遇到灾祸时才用的。《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冬,王使来告难,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汇,敢告叔父」,这是周襄王避叔带之难而出奔时说的,所以自称「不穀」;又《昭公二十六年》「兹不震荡播越」,这裏「不」也是王子朝自立为王,後被逐出奔时的用语。《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天子遇到丧事,也包括遇到灾难、变乱,自称「不穀」,这是「降名」。在《左傳》中,除了周王在丧乱中称「不」之外,楚王也常常自称「不」,那是因为楚僭号称王,还不敢自称「余一人」所以降低一格,用天子的贬称;另外,齐桓公在率诸侯伐楚时,也一度自称「不穀」:「齐侯曰: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穀同好,如何」。(见《僖公四年》)这是因为齐桓公当时是侯伯,正假天子以令诸侯,所以才自尊大,称「不」。此外,诸侯无自称「不」的。 「寡人」和「孤」是诸侯的谦称。《礼记·曲礼下》「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与其民言,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寡人」是诸侯在国内的自称(诸侯夫人也偶尔自称寡人)遇丧乱之事才自贬称「孤」。 「寡人」和「寡民」等意思相同,是人少的意思。古代诸侯的强弱关键在于控制的人数,所以先秦计算国力时,用「百乘之国」、「千乘之国」、「万乘之国」来表示。自称「寡人」犹後代之自称「小王」,是说自己是小国之君的意思,如:《左傳·隐公三年》「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孤」指孤儿,《孟子·梁惠王下》「幼而无父曰孤」。最初,诸侯在遇到丧事时称「孤」,表示孤苦无依;後来不仅服丧,在遭灾、遇难、丧师……场合,也多自称「孤」,《左傳·庄公十一年》「列国有凶,称孤,礼也」。如:《庄公十一年》「孤实不敬,天降之灾」,这是宋国遭受天灾时,其君自称「孤」;又《僖公三十三年》「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这是殽之役秦军覆沒後,秦穆公自贬称「孤」。「孤」在先秦常用于「孤之罪也」、「孤之过也」之类的词句中,有很深的自责的意味,应用既久,就成为单纯的谦词了。 「寡人」这一称呼盛行于先秦;汉代,爵位封王的人还常常自称寡人,因为汉代的王,大体上相当于先秦的诸侯;汉以後「寡人」的称呼虽然还有,但很少见了,一般都自称「孤」了,这也是降格表谦的结果。《陔馀丛考,寡人》「春秋战国时,诸侯王皆称寡人,至汉犹然。如汉王为义帝发丧,遣使告诸侯曰:寡人亲为发丧;韩信为齐王时,谓蒯通曰:先生相寡人何如。……至东汉之末,则袁绍、刘表、曹操、孙权、刘备之徒,无不称孤……」。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幾人称帝,幾人称王」;又《蜀書,诸葛亮傳》「孤不度德量力,欲信(申)大义于天下」。 【臣仆走民鄙人】 这组词都是用压低自己的身份表示对对方的尊敬时用的谦称。 臣,原指家内的奴隶《書·费誓》「马牛其风,臣妾通逃」,传「役人贱者,男日臣,女曰妾」。古代诸侯、官吏面对王、君主时,自己也称「臣」。 这是因为古代诸侯对王有人身依附关系,卿大夫等对诸侯也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缘故,家臣对大夫称「臣」也是这种原因。沒有隶属关系的人相互称「臣」,就是自比奴仆来对对方表敬意了。《史记·魏公子列傳》「朱亥笑曰: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又《刺客列傳》「严仲子辟(避)人因为聂政言曰:臣有仇……。聂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可见,身份低的和身份高的都可以称「臣」,以示谦虚。 「仆」与「僕」在简化汉字中归并,以前是不相涉的两个词,「仆」指向前仆倒,这裏说的是作仆人解的「僕」。《說文》「僕,给事者」。「僕」即供使役的人,如《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是臣僕庶孽之事也」,注「僕,从者也」。和「臣」一样,「僕」也用作自抑的谦词。《戰國策·趙策》「僕已言之僕主矣,僕主幸以听僕也,将军无言已」,这是平原君自称「僕」;司馬遷《报任安书》「僕虽不敏亦尝奉教于君子矣」,这是太史公自称「僕」。 自谦称「臣」、称「僕」有个递变关系。先秦称「臣」也称「僕」,不过以称「臣」为普遍。战国以後随着封建官僚制的发展,「臣」的主要用法已作为官吏面对君主时的自称,于是作为谦称的「臣」就逐渐让位于「僕」了。这个变化的时限大致在西汉时期。《史记·高祖本纪》「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注「张晏曰:古人相与语多自称臣,自卑下之道也,若今人相与语皆自称僕」;《日知录,对人称臣》「汉初人对人多称臣,乃战国之馀习。……至天下已定,则稍有差等,而臣之称,惟施之诸侯王。故韩信过樊将军哙,哙趋拜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至文景以後,则此风渐衰」。 「走」的本义是跑,古代身份高的人出门都乘车骑马,使役之人跟在後面跑,所以僕人或供奔走使役的人也称「走」。《左傳·襄公三十年》「吏走问诸朝,师旷曰:……」,《釋文》「走,走使之人也」。「走」和「臣」、僕」一样,也用作谦词。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太史公牛马走司馬遷再拜言。少卿足下……」;张衡《東京賦》「走虽不敏,庶斯达矣」,薛综注「走,公子自称走使之人,如今言僕矣」。汉以後也有使用「走」表谦的,只是拟古而已,用得不普遍。 「民」在封建社会是和「官」相对的,魏晋六朝时代,「民」一度作为谦称流行。《世说新语·言语》「崔正熊诣都郡,都郡将姓陈,问正熊:君去崔杼幾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陈恒」,又《排调》「昨食酪小过,通夜委顿。民虽吴人,幾为伦鬼」:这都是下对上的谦称,是自比百姓。「民作为谦称衰于唐,可能与犯李世民的讳有关。 近世流行的「鄙人」本义指居于郊野的人。在先秦,「都」是政治、军事、文化的中心,「鄙」是穷乡僻壤,不开化的地方,所以鄙薄对方庸俗浅陋时,也用「鄙人」。《荀子·非相》「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注「鄙人,郊野之人也」,这是用的本义;《莊子·应帝王》「[天根]请问为天下。无名人曰:去!汝鄙人也,何问之不豫也!」这是用的贬义。王褒《四子讲德論》「鄙人黭浅,不能究识」,《南史·蒯恩傳》「恩益自谦损,与人语,常呼位官,自称鄙人」:这裏「鄙人」就是自谦之词了,表示自己是粗鄙无知之人的意思。 【子君公卿郎】 这组词都是对对方的尊称。尊称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对方的身份以示敬重;一是压低自己的身份以示对对方的尊敬。 提高对方身价以示敬有个通则,这就是所用的尊称已经丧失或逐渐丧失了它的社会实际价值。当某一尊位、显爵逐渐成为历史上的陈迹之後,它往往会在人的敬称中保留下来,所以称谓的提高,经常意味着该称谓在现实社会中的贬值;反之,尊贵的称号失去现实价值之後,就会以虚妄的形式遗留在称谓中,作为一种敬语来使对方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下面是应用较广的一些对称的敬称。 「子」原是商代的国姓,又是分封制时期的较低的爵位:《孟子·万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春秋时代,殷已灭亡,五等爵位已经破坏,比如楚本子爵,业已僭号称王,于是「子」就在称谓中保留下来,成为对对方的尊称:《日知录》「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而大夫虽贵,不敢称子。春秋自僖、文以後,执政之卿始称子;其後则匹夫而为学者所宗亦得称子,老子、孔子是也」。这样一来,「子」就泛化,成为敬称,如:《詩·郑風·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左傳·僖公三十年》「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子」转为敬称後,「夫子」成为「子」的加码的称呼。「夫子」原是对第三者的尊称,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上其手曰:夫子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夫子」与「此子」相对,「夫」还保有指示性质。後来「夫子」转指对方,成为较称「子」更郑重的尊称,常用来代替老师,如:《論語·先進》「[曾皙]曰:夫子何哂由也?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孟子·公孙丑上》「公孙丑问曰: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许乎」。 「君」原是对有土地有人民的封建主的称呼,分封制破坏之後,这种称呼就转移到了称谓系统中,成为战国、秦汉时代的对所敬重之人的尊称了,如:《史记·汲郑列傳》「上以为淮阳楚地之郊,乃召拜黯为淮阳太守。……[上曰]:顾淮阳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卧而治之」;《漢書·兒宽傳》「宽上寿……。制曰:敬举君之觞」。为加重表敬「君」也可以说「君侯」,如:《史记·李斯列傳》「[赵]高曰: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世说新语·简傲》「谢中郎是王蓝田女婿,尝著白纶巾肩舆径至扬州听事见王,直言曰:人言君侯痴,君侯信自痴」。 分封制彻底破坏之後,不仅「子」、「君」贬值,最高的爵位「公」也随之贬值,无公爵的人也得称「公」了,这种称谓上的升格,反映着现实中的降格。如:《史记·陈涉世家》「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又《高祖本纪》「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公」泛化後,人们习惯以「明公」称地位尊贵者,如《世说新语·规箴》「小庾在荆州公朝大会……。长史江曰:愿明公为桓文之事,不愿作汉高、魏武也」。 汉以前,「卿」是朝廷高官,可是随着尚书台的权限的扩大,九卿在职官中逐渐消失,汉魏、六朝时代「卿」就逐渐成为对人的美称,如:《後漢書·刘盆子傳》「大司农杨音按剑骂曰:诸卿皆老庸也」;《世说新语·方正》「王太尉不与庾子嵩交,庾卿之不置。王曰:君不得为尔。庾曰:卿自君我,我自卿卿;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卿」後来甚至转为暖称,如:《世说新语·惑溺》「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後勿復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束皙《近游賦》「妇皆卿夫,子呼父字」。 秦汉时代,在皇帝宫廷做侍卫、随从称「郎」。汉代官俸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得任其子为「郎」,为「郎」是升官的阶梯、捷径。为「郎」的都是贵族、官僚、富户的子弟,所以汉以後,社会上对对方子弟表敬时也称「郎」,「郎」成为对青年男子的美称,如:《三國志·吴书·周瑜傳》「瑜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唐书·房玄龄傳》「[高孝基]曰:僕阅人多矣,未见如此郎者」。「郎」也成为妇女对所爱男子的暱称,如:南朝民歌《西洲曲》「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晋书·列女傳》「不意天壤之间,乃有王郎」。「郎」还扩大到用来称青年女子,如《木兰诗》「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扩大到仆竖称主人,如《唐书·宋璟傳》「郑善果谓璟曰:公奈何谓五郎为卿?璟曰:以官正当为卿,君非其家奴,何郎之云」。 这类以提高对方和身份的办法表敬是个普遍现象,上面举的只是常见的,此外,如称富户为 「员外」,称医生为「大夫」,称理髮者为「待诏」,称卖茶者「博士」等,在在皆是。 【侪曹辈等属】 这组词在表示人的群体上有相近处,它们都可以和代词结合,表人群的多数;不过,它们和「们」不同,「们」只有表複数的功能,沒有独立的词汇意义,这些词都来自实词,更富于独立性,可以作句子成分,所以它们不是表複数的助词而是名词。由于来源不同,这些词也显示了不同的特点。 侪(儕,chái),《說文》「等辈也」。「侪」指身份、地位大体相等的一群人或人的集团,它见于先秦,是这类词裏应用得较早的。《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晋郑同侪,其过子弟,固将礼焉」,「郑晋同济」为郑国和晋国是地位相等的诸侯的意思;《列子·汤问》「人性婉而从物……,长幼济居」,「济居」是结成群体共同居住。和代词结合时,「侪」具有选择性,它仅和「吾」构成「吾侪」,其意相当于「我们大家」,如:《左傳·成公二年》「文王犹用众,况吾侪乎」;又《襄公十七年》「吾侪小人,皆有阖庐辟(避)燥湿寒暑,今君为一台而不速成,何以为役」。除仿古的用法之外,「侪」在汉以後已经很少使用,使用时多作为词素在「济等」、「侪辈」、「侪类」、「侪流」等词中应用。 曹,《說文》「狱两曹也」。「狱两曹」就是打官司裏的双方,不知这是否是本义;不过「曹」在应用中确有对偶的意思。《詩·大雅·公刘》「既登乃依,乃造其曹」,「乃造其曹」是在分两曹排列的行列中加入自己的一方;《楚辞·招魂》「分曹并进,道相迫些」,「分曹」是分为双方。正因为「曹」经常在分为双方时使用,所以在表示多数的人群时也多是「吾曹」和「尔曹」、「汝曹」、「若曹」等相对使用,尤其是以「尔曹」等指称相对的一方的情况更多,如:《漢書·东方朔傳》「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今欲尽杀若曹」;杜甫《戏为六绝句》「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辈(輩),《說文》「若军发车,百两为辈」,《六书故》「车以列分为辈」。「辈」原指车队,引申开来,处于同一行列的成批的人也称「辈」。《商君书・农战》「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輩輩成群」,「輩辈」是一批批的;《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使者十辈来」,「十辈」即十批、十拨;成语「英雄辈出即英雄成批出现。「辈」的表家族、亲戚或世交的世系次第的辈分义也是由这儿产生的,如《後漢書·仲長統傳》或曾为我之尊长矣,或曾与我为等济」。因为人群的分批、分拨不限于身份、地位,可以随需要、机遇而汇合、编组,所以「辈」可以受数词修饰;也正因为人群可以分为若干辈,所以当「辈」和代词结合时,不仅可以组成「吾辈」、「我辈」,可以组成「汝辈」、「尔辈」,也可以组成「此辈」、「是辈」、「谁辈」,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若此辈者,数千百处」;《世说新语·赏誉》「人问王夷甫:山巨源义理何如?是谁辈」。「辈不仅可以和指示代词结合,还可以和人的敬称贬称结合,如:《世说新语·文学》「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又《简傲》「使嘉宾不死,鼠辈敢尔」。还因为「辈」来自车的队列,所以它也可以用于物,表成批的同类,如《三國志·魏书·华佗傳》「佗北壁县(悬)此蛇辈约以十数」。 「等」的表群体义是从等级义来的。古代是等级森严的,所谓「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正因为古代的人都处于一定等级,社会中有众多的等级,所以「等」与代词的结合时,不仅可以和自称、对称结合,而且可以和他称结合,进而成为表多数的泛称,只要不止一人都可以用「等」,如:《史记·高祖本纪》「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又《魏其武安侯列傳》「是以窦太后滋不悦魏其等」;又《项羽本纪》「沛公……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持剑盾步走」。这样一来,「等」就成为概括同类当中未列出者的用语了。正因为「等」已经大大泛化、虚化,所以物类中的数之未尽的也可以加「等」表示,如《齐民要术,杂说》「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菜茄子等」。 属(屬),《說文》「连也」。「首尾相属」,即首尾相连。古代依附于人,作别人的臣僚也用「属」,这是臣属的「属」,如《左傳·哀公十二年》「不属者,非鲁人也」。依附的人群都可以称「属」之後,「属」就常用来表示多数了;「属」表多数时对代词同样沒有选择性,「吾属」、「若属」、「此属」都可以用而且可以用于专名之後,如:《史记・项羽本纪》「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又《留侯世家》「陛下起布衣,与此属取天下」;《漢書·两龚傳》「君乃申徒狄属耳」。「属」因为是从连属、依附义来的,所以它在表多数人群时常常和分类有关,与分别其归属有关,相当于「这一类的」,因此,它常用于同类之物的後边,表示同类中之未列出者,如:《史记·封禅书》「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說文》「𤤄,玉属也」,段注「凡言某属者,谓某之类也」。 「曹」、「辈」、「等」、「属」之附于代词或名词後表多数,多是汉以後兴起的。与此相类的还有伦」、「流」等,但虚化的程度不如上述词,就不一一论列了。 【种类徒属】 这组词在表类别上有共同处。类别是高度抽象的概念,表类别的词也都经过了相当複杂的抽象过程;它们之间的不同也体现在这不同的抽象过程之中。 种(種),亦作「穜」,《說文》「蓺也」。播种称「种」(zhong),所播的种子亦称「种」(zhong),如:《詩·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维租维,维糜维芭」,「秬」、「秠」、「糜」、「芭」都是黍的良种:《荀子·儒效》「相高下,视境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後来,「种」由禾本科植物的种子扩大为瓜果菜蔬之类的植物种子,又由植物扩展到动物,如:《史记·外戚世家》「女不必贵种,要之贞好」;杜甫《李鄠县丈人胡马行》「始知神龙别有种,不比俗马空多肉」。经过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种」由禾类种子义演变出了按来源分类的种类义,成为抽象的分类的名词。不过,这种类别义基本上限于生物,偶有扩展到无生物的,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此何种也?对曰:此车轭也」。这种用法很少见、很特殊;至于事类,基本上不用「种」。 「类」(類)的种类义同样来自动词,它是「相似」义的发展。《左傳·庄公八年》「非君也,不类」,《国语,吴语》「类有大忧」:「类」用的就是相像义。相似之物必有某些特徵是相同或相近的,按事物的相似或相同因素进行综合,具有相似或相同因素的就属于一类了,这种「类」就是名词的种类义了,如:《易·繫辭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荀子·劝学》「物类之起,必有所始」。正因为「类」是从相似性分类的,而且有相似性的事物是非常广泛的,所以「类」的应用范围比「种」大得多:不仅具有共同特徵的生物可以称「类」,如「穀类」、「树类」、「花类」、「果类」、「人类」、「犬类」、「鱼类」、「虫类」等,无生物也可以称「类」,如「铜类」、「几类」、「书类」、「土类」等;不仅物可以称「类」,事也可以称「类」,如:《孟子·公孙丑上「麒麟之于走兽,凤皇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孟子·梁惠王上》「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 「种」、「类」有时连用,如《韩非子·亡徵》「种类不寿,主数即世,婴儿为君,大臣专制……,可亡也」。但是,「种」是从来源着眼,「类」是从特徵着眼的,所以它们的应用范围也不同;即使是应用于同一物,比如「人类」和「人种」,前者也是和物类、兽类等以其特徵相区别的,後者也是就生殖繁衍的关系说的。 徒,《說文》「步行也」,如《易·贲》「舍车而徒」。车战时代,战鬥的主体是乘车作战的甲士,每辆战车虽然只有三人,但随于战车之後平时幹放马、做饭之类杂役、战时起辅助作战作用的步行的服役者却有数十人,这些人是徒步行走的,所以叫「徒」,如《詩·鲁颂·閟宫》「公车千乘……,公徒三万」。因为「徒」在战争中是处于依附地位的,所以後来扩展开来把随从的、同党的、同学派的、同类的人中处于依附地位的都称为「徒」,于是「徒」就成为同类之人的类别称呼了,如:《論語·微子》「吾非斯人之徒与(欤),而谁与(举,选择)」。《墨子·非儒》「弦歌鼓舞以聚徒」。不难看出,「徒」来自于人,它的类别义也限于人,所以它前面的限制成分也经常是人,如「孔丘之徒」、「段干木之徒」。 属(屬)《說文》「连也」。作为动词「属」表连缀于主体之後,带有对主体的依附性,如《漢書·食貨志下》「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正因为「属」有连缀于主体的意思,扩展开来依附于後的有关联关系的人也称「属」,如:《書·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这是官属;《左傳·宣公十七年》「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这是部属;《史记·秦始皇本纪》「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这是亲属;又《留侯世家》「陛下起布衣,以此属取天下」,「此属」是所属布衣之辈、之类的意思。像「种类」一样,「徒属」也常连用,因为它们有表某类人上有一致的地方。所不同的是:「徒』常常表示因思想、信念、倾向性的一致而聚集的一类人,如「门徒」、「信徒」、「佛教徒」、「游侠之徒」;「属」则常表示有依附和连带关系的一类人,如前所表的「家属」、「亲属」、「官属」、「僚属」、「军属」等。除此之外,在范围上,「徒」只限用在某类人上;「属」则不限于人,因为有依附和连带关系的也可以是事或物,如:《莊子·人间世》「夫相梨桔柚果蓏之属,实熟则剥」,这是物之属;《左傳·庄公十年》「忠之属也,可以一战」,这是属于事类。「属」和「类」都可以用于生物、非生物和事情,好多情况下可以互换,比如「木属」和「木类」,「族属」和「族类」,「鱼属」和「鱼类」,「忠之属」和「忠之类」等。它们虽然可以置换,但置换後角度就发生了变化:「某属」是就其相关关系连类而及着眼的;「某类」是就其共有特徵的概括归纳说的。 二九、职官 【官府寺监衙】 这组词都是古代政府机构名称。 先秦,尤其是春秋以前实行分封的时期,是家天下的时代,当时处理政务和处理家务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大体说来,朝廷是议政的地方,朝廷之下设有处理日常政务的「官」,有管理财物的「府」。《礼记·曲礼下》「在官言官,在府言府」,注「官谓版图文书之处府谓宝藏货贿之处也」。所以「官」、「府」常常连用,表示处理政府事务的机构,如:《管子·五辅》「朝廷闲而官府治」;《荀子·强国》「及其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 战国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的逐渐形成,「官」逐渐转移为在各机构中治事的人员的名称,「府」也由收藏财物扩大为收藏版图文书了,《說文》「府,文书藏也」。秦、汉中央集权制政治制度渐趋完备之後,政府机构就称「府」称「寺」了。「府」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治事的中枢机构。它们所以称「府」,是因为天下文书档案都集中在它们那裘的缘故。《後漢書·郎顗傳》「委任三府」,注「三公之府」。有时太傅、大将军等也开「府」,这样就有「四府」、「五府」、「六府」之称了。 「寺」,《一切经音义・十四》「治也,官舍也」,寺」由治事而得名,指治事的官舍。在汉代,九卿的衙门叫「寺」。九卿,秦汉时代指:「奉常」,後改「太常」,是掌管宗庙礼仪的;「郎中令」,後改称光禄勋」,是管宫廷侍卫的;「卫尉」,一度称「中大夫令」,是管宫门警卫的;「太僕」是负责皇帝车马的;「廷尉」,又称「大理」,是最高法官;「典客」,後改「大行令」、「大鸿胪」,掌管少数民族来朝事宜;「宗正」管理皇家事务;「治粟内使」後称「大农令」、「大司农」,负责租税赋役;「少府」,管宫廷总务。「九卿」当中除「廷尉」、「典客」、「治粟内史」掌管的事务可称为政务之外,其馀六卿管的都是皇家私人事务,仍然残存着分封时代的家政的影子。看来,九卿衙门称「寺」不见得来自治事,倒可能来自于「侍」;「寺」者「侍」也,它们是为宫廷中的皇帝服务的。在「府」和「寺」相对举时,「府」、「寺」都存在上述分别:《左傳·隐公七年》「发币于公卿」,疏「自汉以来,三公所居谓之府,九卿所居谓之寺」。「寺」指宫中职务,「府」指行政职务,它们都是为皇帝服务的,这就是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的「宫中府中,具为一体」。不加分别时,「寺」、「府」都指衙门。 东汉以後,皇帝为限制行政机构的权限,把行政权归尚书掌管,于是「尚书台」、「尚书省」就成了中央行政机构了,「省」、「台」也就变为中枢机构的名称了。(参看〔台省阁〕条) 监(监,jiàn),隋以前只是官职名,不是衙门名,至隋,「监」才成为机构名。隋代,中央行政机构有些改称「监」:《隋書·百官志》「炀帝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并都水监,总为五监」。称「监」,也是从督察主管着眼的;所以称「监」,恐怕与「寺」当时已成为寺院名有关。 各种政府机构称「衙」、「衙门」,是从唐代开始的。《陔馀丛考,衙門》「衙门本牙门之讹,周礼谓之旌门。郑氏司常注所云:巡狩兵车之会皆建太常是也,其旗两边刻增如牙状,故亦日牙旗。後世因谓营门曰牙门……。《封氏闻见記》云:军中听令必到牙门之下,与府廷无异。近俗尚武,故称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然则,初第称之军旅,後渐移于朝署耳」。可见,「衙门」最初叫「牙门」,「牙门」是从军队来的。军队中的将帅所在之处悬「牙旗」,故称「牙门」。唐代中後期军阀割据一方,节度使集军权、政权于一身,政府机构门前也陈列仪仗,类似「牙门」,所以政府机构也被称为「牙门」。为了区别後来把「牙门」写成「衙门」。《唐书·仪卫志》「朝会……五仗,号衙门五卫」,即一例。 关于政府机构的名称,历代沿革不一,这裏只是说明它们的起源。 【台省阁】 这组词既是对宫廷的称呼,也是封建社会的中枢机构所常用的名称,这种情况是历史所造成的。 战国时代,中央的官制主要是「将」和「相」,他们分掌行政和军事大权。秦汉时代,中枢机构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组成:「丞相」总揽行政,「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从汉代以来,中枢机构的权力常常和皇帝的个人权力发生冲突:皇朝後期的皇帝常被掌握实权的大臣所胁制历代皇帝也力图限制中央有关机构的权力,用自己身边的亲信来控制这些权力,这就形成了「宫」、「府」之争。「台」、「省」、「阁」成为中枢机构的称呼,都是皇帝剥夺、限制公卿的权力,用身边的秘书班子去掌握行政权所造成的。 「台」(臺),原指堆土而成的高台。古代君主都在宫室的人门处筑起高台,台上起屋,正门在两台之中,这门叫「台门」。《礼记·礼器》「家(卿、大夫)不宝龟,不藏圭,不台门」,「不台门」就是门不设台。这样一来,「台」就成了帝王宫廷的标志了。所以後来把宫禁称作「台」。《容斋续笔,台城少城》「晋宋间谓朝廷禁省为台」,这种称呼恐怕还要更早。东汉时,刘秀鉴于西汉後期大臣专权,于是剥夺三公的职权使之归于自己控制之下的「尚书」,《後漢書·仲長統傳》「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这裏说的「台阁」指的就是「尚书」。「尚书」在秦汉时期本来是主管文书收发的小吏,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通典,职官典,尚书省》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書·故谓之尚书」:「少府」是皇家总务长,「尚书」只是宫内的文書·职位是很低的。刘秀限制三公职权,用自己的秘书班子管理政权,这样一来「尚书」就逐渐成为中央政事机构了,因为「尚书」当初是设在宫廷之内的,所以称作「尚书台」。「尚书台」也称「尚书省」。《爾雅·釋诂》「省,察也」。「省」本义是审视、察覈的意思。《論語·学而》「吾日三省吾身」,《荀子·王制》「省农功,谨蓄藏」:其中的「省」用的都是这个意思。宫廷也叫「禁中」或「省中」,简称「省」。《後漢書·窦武傳》「时中常侍管霸颇有才略,专制省内」,《三國志·魏书·曹真傳》「[何]晏,何进孙也……,长于宫省」:「省内」即宫内,「宫省」即宫禁。关于称宫廷为「省」的原因,有两种说法:《漢書·昭帝纪》「共(供)养省中」,颜师古注「省,察也,言人此中皆当视察,不得妄也」,这是认为「省」从宫廷门禁森严,出入宫廷要根据门籍进行严格省察得名的;《独断》「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人,故日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尚(皇帝)当时避之,故曰省中」,这是认为称「省」是从避讳来的。可能原来就有「省中」的称呼,後来因避讳「禁中」而流行开来。「尚书台」原是在宫禁之中的,所以也叫「尚书省」。这样一来,就使「省」具有了中央机构的意义。 「阁」(閣)然沒有成为专称,但是常常和「台」、「省」连用,称「省阁」、「台阁」,如《三國志·魏书·夏侯尚傳》「铨衡专于台阁」。「阁」应是「閤」的通假字,《說文》「閤,门旁户也」。正门旁边的小门叫「閤」,如:《史记·扁鹊仓公列傳》「臣意去,[秦]信谓左右閤都尉曰:意以淳于司马病为何」,「左右閤都尉」即守閤门的军官;《後漢書·献帝纪》尚书令以下,既皆诣省阁谢」,刘攽注「阁当为閤;閤,门也」。尚书供职禁中,出入「閤门」,所以也称其供职处曰「閤」。陆机《答张士然》「絜(洁)身跻秘阁,秘阁峻且玄」,李善注「秘书省亦为秘阁」。现代的「内阁」之称是明代才有的。明成祖即位之初,选拔翰林学士中的才智之士人直文渊阁,专典机密,称为「内阁」。《明史,职官志》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这裏的「阁」,就源于藏书的「阁」了。尚书省作为中枢机构同样被皇帝嫉视,所以魏文帝时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掌握中枢机密;南北朝时,皇帝又置「门下省」限制中书省的权力,这样就形成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制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共议国政。这些机构有时称「省」,有时称「台」,因时而异,如:《唐书·百官志》「龙朔二年,改尚书省为中台,光宅元年改为文昌台」;又「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 【曹部司署局科】 这组词都是古代官府衙门下属的办事机构的名称,其中可以大致分成两类:「曹」、「部」、「司」为一类;「署」、「局」为另一类。先说头一类。 古代处理政事的官府,为了分管各种政务,下面总要分设若干相应的机构来分理诸事,这些下属的机构最初叫做「曹」。以太尉府为例,据《後漢書·百官志》记载,「太尉公属: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部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事」。这种分「曹」理事的情况,不仅中央的各部门如此,各地方政府也是如此的,只不过是分曹多少有别而已,如:《後漢書·百官志》「[郡国]皆置诸曹掾史」;《漢書·于定国傳》记载,他的父亲就曾经「为县狱史,郡决曹」。「曹」有两两相对或许多人、事物并排在一起的意思。《楚辞·招魂》「分曹并进,道相迫些」,注「曹,偶也」。古代公府郡县的衙门都是南向的,那些分设的机构多在东西两厢,它们并排成列,两面相对,所以也就被称作「曹」了:《後漢書·百官志》「东西曹掾比四百石」即证明。 部,古音与「剖」同,也有剖分的意思,《玉篇》「部,分判也」。《史记·项羽本纪》「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候、司马」,「部署」就是分部署置的意思。按一定原则或标准把整体划分成小的类别,今天叫「部分」,古代叫「部」,比如古代图书分类,依内容将所有图书分为四类,称「四部」,《說文》依形符将汉字分为五百四十类,称五百四十「部」就是。这种分部古代广泛地应用在事物分类上,应用在地理区划、行政区划、军事编制等上。东汉以来,诸曹有时也称「部」,这是「部」在行政上的应用。《晋书·职官志》「魏尚书郎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二十三郎分管的机构多称「部」了。诸曹称「部」是东汉以来限制三公的权限,扩大尚书的权力的结果。尚书原本是「尚书曹」,权力膨胀,成为中枢机构之後,内部需要分工,这些内部剖分的职能机构就叫「部」了,唐以後,「六部」就成为主要政务机构了。 「司」,古代是主管的意思,比如「司寇」就是主管捕盗贼的;「司马」就是主管军事的。所以古代官吏称「有司」百官称「百司」。由主管转为主管机构的名称,「司」就成为某些衙门的分设机构的名称了。比如:《古今考》「兵部称西曹,又曰枢省,又曰缙雲司」;《元史,百官志》「在外者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宋史·职官志》「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置于中书」。 下面说「署」、「局」。 署,《說文》「部署也」。分配职司,使各有专管用「署」。《後漢書·申屠蟠傳》「北面受署」,「受署」即接受分派的意思。作为名词,所分工主管的机构也称「署」,如:《後漢書·百官志》「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唐以孝著,为中郎署长」。 「署」和「曹」等不同处,在于「曹」是行政系统,是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下属机构;「署」则是属于宫廷系统的,是九卿中那些为皇帝服务的部门的下设机构。《後漢書·百官志》「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唐书·百官志》「少府监一人,少监二人,掌百工技巧之政,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供天子器御……」。显然,上述诸「署」都是置于宫中的,是为满足皇帝的各种欲求服务的。 「局」同样有分义,《爾雅·釋言》「局,分也」。《後漢書·马援傳》「曹伍相保,各有分局」;《宋史·食貨志》「榷酤之法,所在置官吏局署」:「分局」,「局署」即分管义。作为机构「局」也与「署」相似,多指宫内分设的有关皇帝衣食起居的部门。《通典》「中书之官谓之中书省,有分掌二十一局事」;《隋書·百官志》「门下坊置左庶子二人,统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六局」:由此可见,各「局」都是管内务的。另外,古代宫中有时设秘书监,下设各「局」,负责皇家图书的管理、校对撰述之职,所以後来的书店等往往叫「书局」。宫内职司称「局」,是六朝时期兴起的,所以汉朝以来的「署」,六朝之後多改称「局」。 现代通行的还有个「科」。「科」在古代也是分门别类的名称,《廣雅·釋言》「科,品也」,「品」就是分别等第门类的意思。古代凡分门别类都可以用「科」。《宋史·选举志》「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进士」,这裏的「科」是考试门类。其他如:「学科」,是学习的门类;「科条」,是法律的门类等。总之,「科」无不与分类有关。至于在机关内部作组织上划分的「科」,那却是晚近的事。 【官爵】 「官」最初指政府办事的建筑,《礼记·玉藻》「在官不俟屦」,注「官谓朝廷治事处」。由于连带关系,「官」也指管理机构中的主管人员,《說文》「官,吏事君者也」。「官」的官吏义是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形成後才逐渐产生的,先秦虽然已经出现,但未最终摆脱衙门、职事义的影响。《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授)官」,又《定法》「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已经指管理者了,但仍未退去职务义的影子。「官」的官吏义的确立在秦汉之後,如:《史记·儒林列傳》「其治官民皆有廉节」;《漢書·食貨志》「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 爵(jué),《集韵》「爵位也」。「爵」是奴隶制封建制下的贵族等级:《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注「禄,所受食;爵,秩次也」;《史记·三王世家》「周爵五等,春秋三等」,集解「郑玄曰: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则设爵三等者,公侯伯也」。 「官」是职务、权限的标志,如「司马」、「司寇」、「司空」、「将军」、「宰相」等都是官,各有所司,权力不一;「爵」只是身份的标志,它是区别贵族与平民的,是区分贵族内部等级的。「官」与「爵」在春秋以前基本上是统一的,有「爵」的人都有「官」,或者可以作「官」,平民则沒有为「官」的机会。这种等级制和终身制必然产生官非其人、人不胜官的情况,种种腐败现象因之产生。封建官僚制产生之後,就将「官」和「爵」分了开来,使「爵」只表示对社会或对统治有过功劳,只表示社会地位和身份,有「爵」的人可以显贵荣耀、有丰厚的待遇(赐地或钱)却不一定当「官」,使「爵」和管理权限分了开来;任「官」则凭才智和能力,选择胜任的人去从事管理。这样一来,「官」、「爵」就分了家。《韩非子·八姦》「贤材者,处厚禄,任大官;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这就是以能任官,以爵酬功的原则;又《定法》「今有法曰斩首者(有功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剂,调制)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这是指出官、爵一体之害的。官、爵分离是政治制度上的一大进步。 【官吏僚员】 官,最初指政府机构的建筑物。《論語·子张》「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百官」与「宗庙」对称,都指屋宇房舍,「百官」就是政府的各部门的所在地,是各有关机构的办公衙门。「官」由管理某种事务的处所,後来转而指相关的职务。《左傳·成公十六年》「步毅御晋厉公,栾鍼为右……,陷于淖。栾书将载晋侯,鍼曰:书退,国有大任焉,焉得专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有三罪焉,不可犯也」:「侵官」意思是侵犯别人的职务,「失官」,意思是擅离自己的职守;「官」在这裏都不指衙门,而指在该衙门工作的人所专司的职务了。再引申开来,有所专司也可以称作「官」,《孟子·告子上》说,目司视,耳司听,鼻司嗅,口司食,「心之官则思」,「官」就是主管、专司的意思。作「职务」、「主管」解,是「官」在先秦的常用义,因此「官守」、「官职」常常连用。 汉以後常称居于某种职务的人叫「官」,先秦很少有这种用法。在这个意义上,先秦用「吏」。《荀子·强国》「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又「诈者乱之朝,贪吏乱之官」,又「百官则将齐其制度官吏 重其官秩,若是百吏莫不畏法而遵绳矣」:其中「官」都指官府、机构,「吏」才指在其中任事的人。所以先秦的「吏」略相当于後代的「官」。在先秦无论职务大小,都可称「吏」:《左傳·成公二年》「王使委于三吏」,「三吏」指司马、司徒、司空,是後代称为三公的最高的官。 「吏」和「官」产生职务高低上的区别是官僚制度盛行之後的事。在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下,职务高的「吏」都有专衔或尊称,如「相国」、「廷尉」、「太守」、「县令」等,这样一来「吏」就降格了,就专指那些下级的小官和被微辟的办事人员了。在汉代,官俸在四百石以下的称「吏」;明清则将沒有朝廷俸给、在衙门裏帮助办事的房吏、书办之流称「吏」。这样一来,「官」就升格了,成了「吏」的上司;「吏」就成为从属于「官」的办事人员了。僚,《爾雅·釋诂》「官也」。其实,「僚」古代不指官,而是指经常同在一起、关系亲密的人。《左傳·昭公十一年》「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僖子,其僚从之」,这裏的「僚」就是泉丘女子的女伴;《爾雅·釋亲》「两婿相谓为亚」,注「今江东呼同門为僚婿」;《唐书・薰嵩傳》「娶会稽贺晦女,僚婿陆象,先宰相子」,在这裏「僚」是诸婿之间的称呼。正因为如此,在同一机构内共事的官吏,彼此之间也可以称「僚」。《左傳·文公七年》「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吾尝同寮(通僚),敢不尽心乎」,僖公二十八年荀林父将中行时,先蔑将左行,所以说是「同僚」,这裏的「同僚」和现代说的「同事」意思接近。因此,「僚」最初并沒有官的意思,只是因为同官的人互为僚朋,于是「僚」也就沾上了官味了。《漢書·元帝纪》「众僚久旷,未得其人」,《北齐書·炀王宪传論》「文武僚吏」:其中的「僚」也就相当于官了,「群僚」就是群官,「大僚」就是大官了。但这究竟是代称,不是正式称呼,「本官」、「下官」等,无称「本僚」、「下僚」者。 古同官曰「僚」,「僚」和「官」并无高低上下之分。後世长官出于自谦,和下属议事时,每自比为「同僚」。这本来是自我遏抑,但长此以往反而降低了「僚」的地位,使「僚」和「官」在一定场合变为从属关系了,于是就有了「僚属」、「下僚」这样的称呼,如:《後漢書·袁绍傳》「绍以包白事示军府僚属」;左思《咏史》「世胃蹑高位,英俊沈下僚」。 「官」、「吏」虽然常和「员」连用,组成「官员」、「吏员」等词语,但「员」无官义,它只表示人数或官数。《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毛]遂曰:……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漢書·元帝纪》「设博士弟子,无致员数」:「备员」就是充人员,「员数」就是人数。古书中常见「员外」,所谓「员外」就是在定额编制之外的官员。《称谓录,员外古称,员外郎》「刘肃大唐新语:晋宋以还,尚书初置员外郎」。「员外」最初就是员外郎的简称,其後内外各官亦置「员外」,「员外」就多起来,以致买官捐官者和富家大户也都称起「员外」来了。《通俗编,仕进,员外》「所云员外者;谓正员之外,大率依权纳贿所为,与今部曹不同。故有财势之徒,皆得假借其称」。最後「员外」就变为对富户的敬称了。 【辅弼宰相丞】 这组词在称呼帝制时期最高官吏上意义相近。 「辅」(輔)最初指加于车体两旁夹车木。《正韵》「车辅,两旁夹车木也」,如:《詩·小雅·正月》「其车既载,乃弃尔辅」:《左傳·僖公五年》「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辅」是帮助加大车身容量的,所以作为动词,「辅」有佐助义,如《左傳·僖公五年》「皇天无亲,唯德是辅」。「辅」也常用来比喻在左右起佐助作用的人,如《孟子·公孙丑下》「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在朝廷中,「辅」则指协助国君支撑国家的大将、大臣,如《孙子兵法,谋攻》「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久而久之,国之大臣就称作「辅」了。「辅」是就所起的作用说的,不是特定的官职,所以丞相可以称「辅相」、「首辅」,三公可以称「三辅」。所以「辅」是股肱大臣的通称。 弼(bi),《正韵》「正弓之器」。「弼」也叫「檠」、叫「秘」,是绑在弓上矫正弓弩或使之不变形的工具。所以作动词用时,「弼」有矫正义。《書·益稷》「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後言」予违汝弼」意思就是我有了过错,你要纠正我。弼」也被用来比喻帝王左右辅助治理、拾遗补阙、匡正过失的大臣。《書·說命上》「梦帝赉(赏)予良弼」,「良弼」即「良辅」。「弼」同「辅」一样,不是专门的官职,而是就作用和地位说的。 「辅」和「弼」在大臣义上常常连用或对举,表示国君的左膀右臂,如:《尚书大傳》「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左曰辅,右日弼」;《史记·秦始皇本纪》「卒(猝)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弼)何以相救哉」。「辅」、「弼」虽然都是国君的高级助手,但由于来源不同,用法上各有侧重得。「辅」侧重于帮助君主治理国家行政;「弼」则侧重于纠正过失。《荀子·臣道》「有能比知(智)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弼)。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这是荀子理解的「辅」、「弼」,当然是理想化了的「辅」、弼」。 「宰」最初指大奴隶主或领主家裏的总管家务的「家臣」,称作「家宰」。《左傳·定公十二年》仲由为季氏宰」,这是说子路给季氏当家臣。中国上时古代,「家」和「国」的区别不像後来那样大:「国」是诸侯的封地;「家」是卿大夫的封邑。国」就是扩大了的「家」,所以「国」内行政管理长官也袭用了「家」内的家臣的名称。里有「里宰」,邑有「邑宰」,如:《周礼·地官·里宰》「里宰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論語·雍也》「子游为武城宰」。帝王的「宰」就是中央级的行政首脑,所谓「冢宰」。《穀梁传·僖公九年》「天子之宰」,注「宰,天官冢宰,兼为三公者」。「宰」,不论是哪一级的,都是在其管辖范围内总揽政务的行政长官;它是实职,不是泛称。正因为「宰」是总揽政务的,所以引申开来有主宰的意思,如《荀子·正名》「心也者,道之主宰」。 相,原是动词,《廣韵》「扶也」。在旁边扶持叫「相」,《論語·卫灵公》「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相师」就是扶助盲乐师。作为名词,「相」就是指扶持者了。古代,凡在旁边扶持、赞助、引导的都可以称「相」,不限于指宰相。《礼记·仲尼燕居》「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相」指盲人的扶持者;《論語·先進》「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相」指辅助行礼的司仪;《礼记·曲礼下》「士不名家相、长妾」,「家相」指辅助管家的总管。战国以来,中央集权制逐渐建立,就把扶持、赞礼的「相」扩大到协助国君处理政务的助手上去了,这个襄助国君主持政务的「相」就是「宰相」、「丞相」、「相国」、「辅相」的「相」了,如:《戰國策·齐策》「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漢書·百官公卿表》「萧何为丞相,七年迁相国」。 「宰」和「相」都是实际官职名,「辅」和「弼」则只是关于佐政重臣的笼统的称呼。「宰」、「相」都是「辅」、「弼」,「辅」、「弼」不尽是「宰」、「相」。 「丞」是古「拯」字,是救助、协助的意思。後来也把协助行事的人称作「丞」了:《說文》「丞,翊也」;《廣韵》「丞,佐也」。正因为如此,「丞」总是指协理的副职,如:御史大夫的副手称「御史中丞」;县官的副职称「县丞」。《史记·酷吏列傳》「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後漢書·百官志》「每郡太守一人,丞一人」:「丞」都是副手。至于「丞相」的「丞」,是指作为君主的副手的意思。「丞」只有在「丞相」裏才指最高行政长官,「丞」单用一般只指各种副手,不指「丞相」。 【师傅保】 《書·周官》「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这「三公」、「三孤」协助天子经邦治国,推行教化,地位在群臣之上。以後历代皆设,许多是加衔,得者以为殊荣。《漢書·疏广傳》「父子并为师傅,朝廷以为荣」。 古代奴隶制是在父系家长制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朝廷的职官,多是家长制时期家内职务的投影和放大,比如,「臣」就是家奴的延伸,「冢宰」就是管家的延伸等。「师」、「傅」、「保」,同样是家内的保教人员在朝廷上的延伸。 保,古字形作负幼儿于背或抱幼儿于怀的形状,实即古「抱」字,《書·康诰》「若保赤子」,实即若抱婴儿之意。引申开来,「保」就有了保养、保护诸义。作为名词,「保」即指护养幼儿的人。《後漢書·李固傳》「若有皇子,母自乳养,无委保妾医巫」,《礼记·内则》「择于诸母与可者……为保母」:「保母」就是「保妾」,都指抚育幼儿,使能安其居处的仆婢。对年龄大些的儿童,「保」则指起守护作用的保教人员,女孩子用女子充当,男孩子由男人充当,如:《列女传,贞顺,齐孝孟姬傳》「下堂则从傅母、保阿」;《礼记·文王世子》「人则有保,出则有师」。这种「保」也起些教导作用,所谓「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也」。至于《書·君爽序》说的「召公为保」的「保」,就是把家庭中的起保教作用的仆妾扩大到朝廷上的官员去了,指对执政者起辅翼作用的官职了。 傅,《說文》「相也」,「相」是在旁辅助的意思。这种「傅」也因所处地位而异。《颜氏家训,序致》「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这裏的「傅婢」就指做照管儿童穿衣结带、铺席叠被的杂务的。《穀梁传·襄公三十年》「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枚乘《七发》「今夫贵人之子,必宫居而闺处,内有保母,外有傅父」:这裏的「傅母」、「傅父」就是伴随出入、教导些礼节的随从了。《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郑伯傅王」,这就是进入朝廷范畴的辅助王事、为主副贰的卿相了。 「师」最初指盲乐人,《通志,氏族略》引《风俗通》「师,乐人瞽者之称」。《論語·泰伯》「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孟子·離婁上》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师絷」、「师旷」都是盲乐师的名字。在文字产生并广泛地用于记载以前,民族的大事都是编成诗歌来记忆、来传布的,所以古代的乐师同时也就是古代传说、历史、诗歌、文化的承受者和传授者。在氏族社会时期,他们的演唱就是教育;在阶级社会裏,在春秋之前,乐师同样是文化的掌握者,贵族子弟就由他们来教诲的。到了民间办学、文化下移之後,这种情况才发生了变化。传授文化者虽然发生了变化,可是「师」的名称却因袭了下来;「师」的意义则从乐师变为教师了,如:《礼记·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三行教国子」。至于有一技之长者的称「师」,如「工师」、「鱼师」、「医师」、「画师」等,那更是「师」的引申用法了。《詩·大雅·大明》「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史记·儒林列傳》「自孔子卒後,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师」就是帝王师了,就是《周官》中所说的「太师」了。 【牧守令长】 这组词都是古代地方官长名。「牧」是放牲口,主要是放牛羊,如《孟子·公孙丑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放牲口的人也可以称「牧」,如《左傳·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說文》「牧,养牛人也」。这种对牛羊的管理饲养常常被比喻作对百姓的治理、统率。《逸周書·命训》「古之明王奉此六者以牧万民,民用而不失」,这显然是畜牧业发达时期的比喻。古代的地方最高长官也被称作「牧」,《礼记·曲礼下》「九州之长,人天子之国曰牧」。家天下时期,民众被看成私产,与牛羊相类,地方的长官因而也就成为王的放牧人,这同样也是畜牧时代的官名的遗存。後代因袭了这一称呼,把地方政权中的「州官」称作「牧」,也称「牧伯」,如:《三國志·魏书·文帝纪》「内有公卿,以镇京师;外设牧伯,以监四方」;《書·立政》「宅乃牧」,郑康成注「殷之州牧曰伯,虞夏及周日牧」。 守,《說文》「守官也」。管理分管的工作叫「守」,《孟子·公孙丑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注「官守,居官守职」。封建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地方官、诸侯只是帝王的守土之臣,所以也称「守」。《礼记·玉藻》「凡自称……,诸侯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天子陪臣[栾]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守臣指晋君。这是农业社会的观念,它侧重的是土地,不像「牧」侧重的是「民」。郡县制推行之後,就把郡的长官称作「守」了,亦读shou:《独断》「守者,秦制也。秦兼天下,置三川守,伊、河、洛也」;《史记·秦本纪》「任鄙为汉中守」。後代官制,地方政权划分有「郡」的设置的,一般称「守」,亦称「太守」、「郡守」,或「刺史」。 令,《說文》「发号也」。发布号令称「令」,如《詩·齐風·东方未明》」倒之颠之,自公令之」;所发命令也称「令」,如《韩非子·八经》「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如同「牧」、「守」在地方政权中作为州、郡长官的称呼一样,「令」在地方官中指「县」官,这显然是从一县中的发号施令者命名的,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卜皮为县令」;《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县令负弩矢先驱」。 「长」(長,zhang)原义为氏族或家族中长者,即年龄大、行辈高、在家中族中发号施令者,如《左傳·哀公十三年》「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後来为首的人都可以称「长」,如《左傳·昭公三年》「公乘无人,卒列无长」。郡县制的初期,地方官多称「宰」、称「尹」;秦统一之後县长称「令」。不过县有大小,有的相差悬殊;为了区别,人口在万户以上的称「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它是战国时期在秦国被比较广泛地应用起来的,如:《後漢書·郑弘傳》「旧制,尚书郎限满,补县长、令史、丞、尉」;又《章帝纪》「以补长相」,注「长谓县长」。这是用家族制度中的家长来比况县中的长官。「令」、「长」虽然同被用于县宰,但汉代诸侯国属县的县长,一般只称「长」,不称「令」。 「令」、「长」只是秦汉时的区别,後来就沒有这种区别了,明清之後称「知县」。 【尹宰】 「尹」和「宰」作为动词都是主持、掌管的意思。《左傳·定公四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史记·陈丞相世家》「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尹天下」、「宰天下」都是治天下的意思,所以《說文》、《玉篇》解释「尹」、「宰」时说是「治也」。 作为名词「尹」和「宰」都是主管者的意思:《廣雅·釋詁》「尹,官也」;《集韵》「宰,官称」。作为官称,「尹」和「宰」只表明是「握事者」,至于所掌管的事的大小,那要由它们的具体的职守来定,上至丞相,下至里胥门吏都可以称「尹」或称「宰」的。《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又《昭公十三年》「……乃使为卜尹」,又「楚子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左傳·庄公三十年》「於菟为令尹,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门尹」是守门的长官,「卜尹」是卜人的主管者,「郊尹」是治郊境的大夫,令尹是楚国的冢宰;彼此职守不一,在称「尹」上一样。「宰」也近似。《周礼·地官·司徒》「里宰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論語·雍也》「子游为武城宰」《後漢書·韦彪傳》尚书之选……,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周礼·天官·冢宰》「乃立天官冢宰,使率其属而掌邦治」:「里宰」是乡官,「武城宰」相当于县官,「州宰」是州官,「冢宰」是相国。 「尹」和「宰」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来源上看又各不相同。《說文》「尹,从又从,握事者也」从篆字看,「尹」象手中执权杖之形,是执掌权力指挥众事的意思,因而「尹」从一开始就有官的意思。《書·顾命》「百尹御事」,传「百尹,百官之长」。「宰」最初的意思却是「家臣」。《左傳·襄公十年》「王叔与伯舆讼焉,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王庭」,注「宰,家臣」。所谓「家臣」就是卿家裏的管家、奴隶总管。卿的庄园、采邑,要派家臣去管理,派去的家臣称为「宰」,如「里宰」、「武城宰」等都是。丞相、相国叫「冢宰」、「太宰」是因为它们是替天子管家的,是最高的大管家的缘故。在奴隶制转为封建制以後,卿、大夫的领地变为郡县,有时还因袭传统的名称,称之为「县宰」、「州宰」……,这是语言的惰性造成的。总之,「尹」是官称,「宰」则来自家内,是由管家叫开来的。 另外,称官为「尹」古代多有,但以楚国最为盛行;称地方官为「宰」,多见于鲁。汉承秦制,「尹」和「宰」都不大叫了。偶而有之,不是为了区别就是沿用古称。 【副贰介次亚】 这组词和辅助的、占第二位的诸意义有关。它们还可以分成两类:「副」、「贰」、「介」为一类,「次」、「亚」为另一类。 副,《說文》「判也」。「判」是将一物从中间剖开,使之一分为二的意思《礼记·曲礼上》「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副之」就是从中切开。「副」的和「正」相对的词义,可能是从剖契别券得来的。古代契券刻写于竹木之上,从中剖开,两造当事人各执一半,以合契取信;所以「副」不仅有剖分的意思,还有相合的意思,《後漢書·黄琼傳》「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副」就是名实相合、相称的意思,所以「名不副实」该写「副」。剖开的契券有主有从,债主所执的一半为主,债务人所执的为属;债主所执的一半称「右券」,债务人所执的一半就是「左券」、副券了。引申开来,凡同样性质的事物分而为二时,次要的、从属的部分都可以叫「副」。《史记·留侯世家》「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漢書·疏广傳》「太子国储副君,师友必于天下英俊」《漢書·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列侯功籍]臧(藏)诸宗庙,副在有司」,《魏書·李元茂傳》「除彭城镇副将」:「副车」是皇帝备用的车;「副君」是将来继位的君;「副在有司」的「副」指副本;「副将」是辅佐正将的将。 「贰」也是分成两部分的意思,它的引申义很多,其中之一和「副」一样,也指同性质的事物分而为二时的次要的、依附的那一部分,《說文》「贰,副也」。「副」和「贰」常常连用,如:《魏書·李彪傳》「正本蕴之麟阁,副贰藏之名山」;《宋史·职官志》今多命省署之职出为知州,又设通判之官以为副贰」。所以,「副车」可以叫「贰车」,「副卿」可以叫「贰卿」如:《列子·汤问》「诏贰,车载之以归」;《称谓录,侍郎古称贰卿》「尚书曰卿,侍郎亚之,亦称贰卿亦称亚卿」。 「介」古常用作「界」,它也有「贰」的意思,因此也可作「副」解。《說文》「介,画也」。「介」是从当中画分开的意思,从中画界即一分为二,所以在「介」的诸多的意义当中,也有副贰的意义,所以它们也常常连用,如:何曾《请设军副表》「宾命遣使则设介副,临敌交刃则参御右」;常衮《咸阳县丞郭君墓志》「凡所介贰,皆有卓绝之称」。下面例句中的「介」都是副贰的意思:《荀子·大略》「诸侯相见,卿为介」注「介,副也」;《礼记·檀弓下》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書·子服惠伯为介」,注「介,副也」。 「次」有次序义,《漢書·高帝本纪》「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差次」是按等第依次向下排列。所以,用「次」限制的词,多有依次排在下面或後面的意思,如《晋书·庾衮傳》「二兄俱亡,次兄毗復殆」,这裏「次兄」就是在两个已死的哥哥之後的哥哥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次」可以表示依次排在第二位的、副的的意思,如《史记·项羽本纪》「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 亚(亞),《爾雅·釋言》「次也」。「亚」也是次一等的、降一格的意思,经常表示处于第二位。《史记·乐毅列傳》「乐毅遂委质为臣,燕昭王以为亚卿」,《史记·项羽本纪》「亚父者,范增也」:「亚卿」是次于正卿的卿,「亚父」是仅次于生父的意思。依此类推,「亚圣」就是仅次于圣人的圣人,「亚傅」就是次于太傅的少傅。 「副」、「贰」、「介」的反义是「正」,这是在职务或性质上分主次,不是排顺序;「次」、「亚」不同,它们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排列等第的。前者是为区别主持者和佐助者的;後者强调的是有关方面的次序关系的。所以可以说「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周礼·夏岁,序官》);可以说「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論語·微子》),可以把「大」、「次」、「小」,把「亚」、「三」、「四」(亚饭、三饭、四饭,是上第二遍饭,第三、四遍饭时奏乐的人的意思)依次排列起来,「副」等就不成。另外「副贰」等可以有很多,比如「贰车」可以有幾十辆,「副使」可以有幾个,都是副的;「次、亚」一般不能这样用。 【儐相介】 这组词在表示各种礼节、仪式中的赞礼者这一意义上相近,其不同在于来源和分工。傧(儐,bin),《說文》「导也」《廣韵》「相也」。「导」是「傧」的动词用法,「相」是它的名词含义。「傧」源于「宾」,外来的身份地位高的客人叫「宾」,在朝聘、会盟以及各种礼仪当中导引接带宾客称「滨」亦作「摈」。《論語·乡党》「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復命曰:宾不顾矣」:「君召使摈」就是鲁君召孔丘去接待外来的贵宾,文章中记述了孔子在接待工作中各种表现;《管子·小问》「东郭邮至,桓公令滨者延而上,与之分级而上」,「傧者」就是负责导引宾客的人,这是把东郭邮当作贵宾接待。作为名词,「傧」就表示贵宾接待员了。《礼记·聘义》「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这就是「傧」的傧相义了。 相《爾雅·釋诂》「导也」《廣韵》「扶也」,《集韵》「助也」。「相」最初也是个动词,是导引、扶助的意思。《論語·卫灵公》「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欤)?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师冕是个盲乐师,「相师之道」就是导引、扶助瞎子的方式;作为名词,「相」指导引者、扶助者,如《礼记·孔子燕居》「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凡起辅助作用的人都可以称「相」:《礼记·曲礼下》「士不名家相、长妾」,「家相」是辅助家长处理家务的管家;《史记·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相」是协助君主处理国政的宰相、相国。在各种礼节、仪式中协助赞礼的人也叫「相」,这就是滨相的「相」:《論語·先進》「赤!尔何如?』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与外国盟会)端章甫(穿好礼服、带上礼帽),愿为小相焉』」,「小相」就是次要的赞礼者。 「傧」和「相」都是典礼中的司仪,只是分工不同,「傧」主要是接待引导宾客,「相」主要是赞礼、司仪。《周礼·秋官·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注「出接宾曰摈,人赞礼曰相」;「傧」是引导宾客的「相」是辅助主人的它们的不同在于分工,就具体典礼来说,「傧」和「相」也可以由一人担任。现在把结婚典礼中陪伴新郎新娘的人叫「滨相」,这是缩小了「傧相」的范围。 介,《爾雅·釋诂》「右(佑)也」,《集韵》「助也」。「介」也有辅助的意思,在各种典礼中,「介」也是辅助成礼的人。不过「介」不是主人方面的接待者,而是客人方面的辅佐者:《仪礼,士冠礼》「摈者请期」注,「摈者,有司佐礼者,在主人曰摈在客日介」。《礼记·檀弓下》「滕成公之丧,使子叔敬叔吊,进書·子服惠伯为介」,子服惠伯此行是辅助子叔敬叔行礼的;《左傳·成公十三年》「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这是说宜伯想得周王赏赐,所得的只是外交官的待遇,辅佐鲁公的孟献子因为是鲁公的副手而受重赏。「介」本来就是介乎二者之间的意思,所以在礼仪上起绍介作用的人也就称作「介」了,它同样来自动词。 【掾史属郎】 「掾」、「属」、「史」都是各级官署的吏。 掾(yuàn),《玉篇》「公府掾史也」。政府机构中的办事人员叫「掾」。在封建官僚制度下,从中央官府到地方的郡县,都分设有若干下属机构分管各种事务,这些下设机构叫「曹」,诸曹事务的主持者叫「掾」,如《後漢書·百官志》「[郡国]皆置诸曹掾史」;如萧何就曾主「吏掾」,曹参就曾为「狱掾」。《說文》「掾,缘也」。「缘」是衣服领口、袖口的辅助部分,「掾」是佐助长官的办事人员,它们是同源词。古代朝廷委派职务时只任命各级长官、副长官,其下属的办事人员都由长官自已辟召,就像後代的幕府、师爷一般,这些人只对长官负责,不是朝廷命官,如:《晋书·魏舒傳》「陈留周震累为诸府所辟,辟书既下,公辄丧亡,佥号震为杀公掾」;《後漢書·童恢傳》「及赐被劾当免,掾属悉投刺去」。 属(屬),本来是相续不绝的意思,因此依附的也称「属」。掾史等都是依附于长官的,所以都可以叫「属」或「属吏」。在与「掾」对称时,则「属」指副手。《漢書·萧何傳》「为沛主吏掾」,注「正曰掾,副曰属」。 史,《說文》「记事者也」。「史官」是掌记事的,但记事的不都是史官,各级政府中掌文书记录的人也称作「史」。《後漢書·百官志》「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史记·汲郑列傳》「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静,择丞史而任之」,注「太守、都尉、诸侯内史、史各一人,卒史书佐各十人,今总言丞史……」:可见,各官府下都有若干主管文书记录的「史」,而且「史」的级别也不一样。《礼记·内则》「……宰告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闻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从记载可以看出「史」是怎样处理公文的,在各级衙门中工作的「史」和现代说的「文书」、「秘书」大致相当,「令史」、「长史」,即「史」中之负责人,由此可见,一般的「史」也是「属」,是「掾」下的文书。 《史记·平准书》「军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郎吏」连用,可见相近。不同处在于「掾史」等是公卿郡国各级政府中的属员,而「郎」则是宫中的皇帝的侍卫。 「郎」是秦汉时期设置的,《漢書·百官表》「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可见「郎」是担当皇帝警卫工作的,其中一部分议郎,则供顾问应对。汉制,二千石以上的官可以送兄弟或儿子人宫为「郎」,长官叫「郎中令」。汉代常见的「典门郎」、「期门郎」、「羽林郎」、「校书郎」等就是这种郎官。汉代後期,尤其魏晋之後,由于皇帝将政府权限归于尚書·所以「郎」的地位就升高了。比如「侍郎」在西汉时期只是皇帝的侍卫,後来就主文书了,到唐代就成为各部的副职的称呼了。《漢書·东方朔傳》「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後漢書·百官志》「侍郎三十六人,主作文书起草」:这是作警卫、作文书的侍郎;《唐书·百官志》「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这就是作副部长的侍郎了。 【译翻】 译(譯),《說文》「传四方之语者」。翻译人员称「译」,《礼记·王制》「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译」最初原指与北方民族交际时的翻译,可能因为汉代与北方民族发生的关系多,所以「译」就泛化了,由专名成的通名,如:《漢書·百官公卿表》「[典客]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又《张骞傳》「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译道(向导)抵康居」。名词「译」是由动词「译」演变来的。《周礼·秋官·序官,象胥》疏「译者,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认为「译」的语源是「易」,其实应是「绎」,是抽译的意思,从甲语中抽译其义为乙语称「译」,正如以今语解古语,以已知解未知称「释」,亦可称「译」一称。《漢書·平帝纪》「越裳氏重译贡白雉一」,重译」是经过两次翻译,这是异地、异域的翻译;《潛夫論,考绩》「夫圣人为天口,贤者为圣译」,这是古今的训释、阐发。 「翻」表翻译起于译佛经,时代当在六朝之後,《翻译名义集,一》「夫翻译者,谓翻梵天之语转成汉地之言,音虽似别,义则大同。宋僧传云:如翻锦绣,背面俱华,但左右不同耳」。谓「翻」从如翻锦绣」得名,恐是附会。梵语系音素制的拼音文字,汉字则是声韵俱全的音节表义文字,用汉字表梵文的声与韵要采用去尾掐头法去颠倒相拼,这在当时叫做「翻」或「反」;中国注音中的反切法,正是从译佛经中学来的。推而广之,译音法也扩大到译文、译经上了,这样一来「翻」就与「译」同义了,如:《唐书·姚崇傳》「今之佛经,罗什所译姚兴与之对翻」;《声山記》「昔谢灵运……即寺翻涅盤经,因凿池为台,植白莲池中,名其台曰翻经台」。「翻」、「译」为代语,是以译佛经为契机而产生的代语。 【节符传】 「节」、「符」、「传」是把在民间由于商业、借贷关系发展起来的「契」、「券」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推广应用。《荀子·君道》「合符节、别契券,所以为信也」:「符节」、「契券」都是作为凭证的信物。 节(節)《說文》「竹约也」。「节」指竹子两段的结合处,因为像用绳索缠束加固处,所以许慎说是「竹约」。「节」作为政治上的凭信主要是证明身份的,因此也可以用「节」作为出入各种关卡的通行证。它之所以称「节」,说明「节」最初是用竹子制作的,将天然的竹筒剖为数半,有关方面各执一片,需要证明身份时将剖开的竹片合拢如果竹节密合无间就可以证明身份无误,所以称作「节」。1957年在安徽省寿县丘家花园出土的鄂君节」是战国中期楚怀王颁发给鄂君启的证件。「节」有五片,合起来正可以围成一段竹筒,其中之一在政府中作挡案保存,一片授鄂君,其馀的分发于水陆交通的重要关卡,以便通过时合「节」查验。「鄂君节」虽然是用青铜铸造的,但仍作竹片形,保留着竹节的样子,可见其原始形态当为竹制,铜节、玉节……是竹节的仿制与发展。 《周礼·地官·掌节》「掌节、掌守邦节(国家的各种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出使者所持之节),[使]山国用虎节(虎形之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刻的文书)辅之。[通]门关用符节,[通]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交还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幾(讥,盘查)则不达(不许通行)」。由这裏可以大致了解「节」的使用情况,虽然其中有理想成分,并不一定都是实行过的制度。《左傳·文公八年》「[宋]司马荡意诸(人名)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鲁]公以其官逆之」,这「节」就是表身份的;《公羊传·哀公六年》记载齐陈乞偷放公子阳生,「与之玉节而走之」,这「节」就起通行证的作用。《史记·袁盎晁错列傳》记载袁盎使吴被监视,有故人将其私放,袁盎解节旄怀之,杖[之],步行七八里。明,见梁骑,骑驰去」,《漢書·苏武傳》记载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留,「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这种「节」虽然也是表身份的但都悬有「旄」,可以「杖」以行路,可见形制特殊。据注,这种「节」以竹为之,柄长八尺,旄牛尾为其联,三重。这就是画中苏武牧羊所持之「节」。可见汉以後「节的形制有变化。「节」的徵验义就是作为符信用的「节」的动词用法:《礼记·礼器》「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注「节犹验也」。 符,《說文》「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玉篇》「符节也,分为两边,各持一以为信」。由此可见,「符」最初也就是「节」,也是以剖竹为信物,以合竹为验证的证明。《釋名·釋书契》「符,付也。书所敕命于上,付使传行之也;亦言赴也,执以赴君命也」:「符」源于「付」,是付与派出者作为凭证的。「符」也是表身份的凭证,如:《墨子·号令》「行者符(发符),符传疑若(或)无符,皆诣县廷言」:又「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符」可以作多种证明用。《史记·高祖本纪》「剖符行封」,这裏「符」是分封的证件;《列女传,贞顺,楚昭贞姜傳》「贞姜者,齐侯之女,楚昭王之夫人也。王出游,留夫人渐台之上而去。王闻江水大至,使使者迎夫人,忘持其符……。于是使者反取符,未还则水大至,台崩,夫人流而死」,这「符」是证明传达者身份的证明。「符」和「节」不同处,在于:「节」可以分发多处,也可以单独持有以表身份;「符」则多分发两处的,双方各执其一,需要验明身份、对证事实时,以合符为证,正因为如此,「符」的动词用法多用于「符合义。「符」经常在军事上使用,是传达命令、徵调兵将的凭证。调拨军队时,必须用存放在国君处的半边符与统率军队者所持的半边密合才可以传令或调兵。著名的「窃符救赵」,说的就是魏国信陵君窃取魏王的兵符调动晋鄙的军队为赵解围的事。调兵的「符」常雕成虎形,称作「虎符」。《漢書·文帝纪》「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都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这是汉制。现存的秦代阳陵虎符就雕作虎形,上刻有「右在皇帝左在阳陵」字样。「军符」的使用,使军权集中在封建君主手中,打破了奴隶制时代军权分散于卿大夫之手的局面。後来道士所画的笔画缭绕的「天书」之所以称为「符」,是因为这种「符箓」是调神遣鬼的,是和虎符的调兵遣将的作用相同的缘故。 传(傳,zhuàn),《說文》「遽也」,《釋名·釋宫室》传,传(chuán)也,人所止息而去,後人復来,转转相传,无常主也」。「传」、「遽」都是传递命令、消息的驿车;相关的供应替换马匹、车辆的驿舍也叫做「传」了。作为凭据的「传」主要指通行证,官吏、商旅、行人通关过卡或使用驿传的证明,相当于後世的「过所」,现代说的「路条」。《韩非子·說林上》「鸱夷子皮事田成子。田成子去齐,走而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漢書·酷吏,宁成傳》[宁成]诈刻传出关归家」:「传」都指这种通行证明。《漢書·文帝纪》「[文帝十二年]除关,无用传」晋崔豹《古今注,下,问答释义》「凡传皆以木为之,长五寸,书符信于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也,如今之过所也」:「传」的形式各代有变化,但都是作通行证用的。前引《周礼·掌节》「凡通达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节」是证明身份的,「传」则记载事项,如果是商人贩货就要载明货物的品种、数量、贩运路线等等。前述的「鄂君节」上面就详细地记有发节时间、单位,限定的车船数量,贩货的路线,沿途是否征税,允许或禁止贩运的物品,使用的期限等。这是将「传」的内容刻在了「节」上,该「节」实际上是「节」与「传」的结合物。 【玺印绶章】 「玺」(璽)在古代是印的通称,是春秋战国时期商业交换发展後的产物。最初写作「鉩」、「𡊒」或「壐」。现代发掘出的战国时期的陶器上就有盖有制造者的玺的。所以「玺最初只是表示信用的,有的带有商标的性质,还不是权力的象徵;敲在竹木上、烙在马匹上的「玺」也是检验或者归属的标记。《周礼·地官·司市》「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可见「玺」经常用于商业来往,所以《莊子·肤箧》说「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正像「符」、「契」最初用在商业上,後来用在政治上一样「玺」也是从商业上的凭信变为政治上的凭信的。古代的文书一般写在木板上传递,为了保密,将两块木板叠合起来,用绳子捆扎上,在绳子交叉和打结处用粘土封上,加盖印章,以防私拆,这就是「玺」在政治上的最初用途,是从在陶器的泥坯上盖印学来的,「玺」就源于「泥」。加玺的文书叫「玺书」,所封的粘土叫「封泥」。《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记载鲁襄公从楚国回来,季武子派公冶去慰问,「玺书追而与之」就是在他出发後追上他,把加了「玺」的信交他转递:这还是把「玺」当凭信用。到了战国中晚期,随着封建官僚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建立了公文用「玺」、调兵用「符」的制度,无论下命令或来往公文,沒有盖「玺」的封泥作为凭信就不生效。委派官吏要发「玺」作为凭信免职以後要把「玺缴回来。《韩非子·外储左下》记载「西门豹为邺令,左右恶之。居期年,上计(考察官吏政绩),君收其玺。豹自请曰:……愿请玺,復以治邺……文侯不忍而復与之」:可见官吏任免是以「玺」为凭据了,这样一来,「玺」就成了权力的象徵了。 「玺」也叫「印」,这是由于用玺要按捺而得名的。在战国时代,「玺」和「印」沒有差别,所以陶工、商人、县令的「印」都可以叫「玺」,大臣的「玺也可以叫「印」,如《史記》说苏秦「佩六国相印」。「玺」、「印」发生区别在秦统一以後。蔡邕《独断「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纽,唯其所好。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所以「玺」、「印」分家是封建统一政权建立後,为了严格等级界限而加以区别的。为了表示帝王的唯我独尊的地位,所以皇帝、王独占了「玺」这个名称(唐以後,又称「宝」),皇帝独家用玉,群臣的印章只能称「印」了。群臣的「印」都是用金属铸造的,他们之间的等级差别,用印的质量和拴印的丝带的颜色来区别。拴印的薄而宽的丝带叫「绶」。在汉代,据《漢書·百官表》记载,相国是金印绿绶,三公、太尉、前後左右将军是金印紫绶,比二千石以上的官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的铜印墨绶,比二百石以上的铜印黄绶。用什么印绶,各朝代有变化,但用印绶的材料和颜色来区别等级则大致相同。 把「印」称作「章」始于汉代。在汉代,五德始终之说盛行。据张宴说汉武帝时,因为「汉据土德」,在五行中排在第五,所以「印」上的字数也要用五个。「若丞相,曰:丞相之印章;诸卿及守相印文不足五字者,以之(指「章」字)足之」。也可能由于印上的文字和印留下的痕迹称「章」所以「印」和「章」变成了同义词。後来把「印」也就称作「章」了。孔稚珪《北山移文》「纽金章,绾墨绶」,「金章」就指铜印。後来私人用的印多叫「私章」 纸张盛行以後,「印」不再印在封泥上了,而是蘸朱砂调的印泥印在纸上了。但印色还称作「印泥」,保留了在封泥上盖章的残痕。 【职业】 「职」(職)是职守是分工掌管的工作,从帝王到百姓分担的工作都可以叫「职」,《荀子·王爵》「若夫论(抡,选择)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乡方而务,是夫人主之职也」,这说的是人主的职守;《荀子·王制》「故姦言、姦说、姦事、姦能、遁逃反侧之民,职而教之。……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这指百姓所从事的工作。不过通常「职」多用于官吏所分担的职务,如《荀子·议兵》「将死鼓,御死辔,百吏死职」。「职」的其他意义,都是由职守这个意义派生的。《荀子·王霸》「人臣则争职而妒贤」,「职」是职位的意思,是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荀子·成相》「臣下职,莫游食,务本节用财无极」「职」是尽职,是对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尽心完成的意思。 「业」(業)指在一定分工条件下所从事的具体事情。「业」和「职」的不同处就在于「职」侧重分工,而「业」侧重具体事务。《荀子·君道》「守职修业,不敢损益」,是说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谨慎地从事具体业务;《荀子·富国》「职业无分,如是则人有树事之患而有争功之祸矣」,「职业」不是现代的所从事的作为生活来源的工作,而是说所分担的(职)具体工作(业),全句是所「职」的「业」如果划分的不清楚,就要发生种种问题的意思。正因为如此,「职」常和分工、岗位连在一起,如「职位」、「职守」、「职务」、「有职有权」等;而「业」则常和具体事务联系在一起,如「业务」、「专业」、「事业」、「安居乐业」等。另外,由于「业」指具体工作,因而也常常指工作的成绩和成果:《荀子·賦》「功业甚博」「业」指业绩;《荀子·大略》「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业」指产业;《荀子·正名》「王业之始也」,「业」指事业。「业」的其他意义也与具体工作有关,如:「毕业」、「肄业」……指学完某种专业;「业农」、「业医」……指从事于某种行业。 【品秩】 在表示官吏品阶义上二词义近。 秩,《說文》「积貌」,《廣雅·釋言》「次也」。「秩」可能与「叠」同族,由物的堆积演变为堆积有序之貌,它之和官吏品级发生关系,是由于官级的高低,最初是由从官廪中得粮多少来决定的缘故。在分封制时期,各级官吏都是大小的庄园主,受封土地的多寡就是俸禄多少的标志;中央集权的官僚制产生後,因袭了分封制的传统,以粮食作为俸禄的体现形式,只不过一改从分封土地收获而为由国之仓廪发给而已。因这种俸禄是从国之积存的粮食支付的,所以称「秩」:《左傳·庄公十九年》「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前者仍属分封制之报酬形式,後者则已属官僚制的形式了;《荀子·强国》「大事已博,大功已立,……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庶人益禄」,这反映的依然是从封地制到发给粮食实物的过渡。以粮食为俸禄制度的真正确立是在秦汉的官僚集权制确立之後。比如,在汉代,「秩」(俸禄)就成为官阶的标志:「秩中二千石」即为月俸一百八十斛一级之官「秩二千石」即为月俸一百二十斛一级之官;「秩六百石」即为月俸一百二十斛一级之官;「秩六百石」即为月俸七十斛一级之官,如《漢書·百官公卿表》「博士……秩比六百石,……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又「武帝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在钱盛行之後,有时也用部分钱或帛等代粮为俸,越往後货币越成为俸禄的主要成分,但「秩」则常被因袭。 品,《說文》「众庶也」。「品」原指众多的物类:《書·禹贡》「厥贡惟金三品」「三品」即三种;《漢書·匈奴傳》「故约,汉常遣翁主,给缯絮、食物有品」,「有品」就是有种类上的差异。魏晋时期行九品中正制,「品」先用于品评人物门第,後用于官制,一品最高,多是丞相、三公、大将军,九品最低,一般是县令、军尉,如:《魏書·高祖纪下》「(太和十九年)十有二月乙未朔,引见群臣于光极堂,宣示品令,为大选之始」;岳珂《愧郯录,官品名意之讹》「淳熙《官品令》:自太师以下至翰林医学,列为九品,皆有正、从。……凡叙荫、仪制、罪赎,不以高下,概谓之品官」。品官官阶,历代有因革,或分正从,或列阶级,等等不一。不过,这时官品和秩禄就有了不同了。「品」是官吏等级,「秩」是官吏俸禄,这样一来就可以提高官位等级而不加薪,或罚俸而不降职了。 【禄俸薪】 这是和旧时官吏的报酬有关的一组词。 禄,《說文》「福也」。「禄」是「录」的分化字,「录」即古「渌」字,古字象汁液从悬袋中滴沥而下之形。在迷信上帝的时代,把由上天所赐的福亦称作「录」,为区别而造「禄」字,所以「禄」是天赐之福的意思。《詩·大雅·既醉》「其胤维何?天被尔禄」,意思是他的後代子孙怎么样呢?上帝会施予他们以福禄;《書·大禹谟》「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天禄永终」就是上帝不再保佑,终止了他的赐福。在分封制时代,由地上的最高统治者「王」将土地、奴隶层层赐予子弟、亲戚、功臣;王自命为「天子」,是上帝在人世的代理人,因此也把所分的东西称作「禄」。所以「禄」是分封时代的产物,它的主要形态是田、邑(包括生活于其中的奴隶、农奴)。《国语,晋语》「大国之卿食禄旅之田……,大夫食邑,士食田」;《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疏「禄是田财之物」。《論語·为政》「子张学干禄」,所谓「干禄」,就是作诸侯、大贵族的大夫、家臣,取得采邑、土地;《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介子推不言禄,禄亦弗及」,「禄亦弗及」就是《史记·晋世家》所说的「大者封邑,小者尊爵。……未至隐者介子推」。所以只有士以上的有爵位者才有「禄」;至于庶人、胥吏等在官的杂役人员,那倒是发给定量的粮食的,但那叫:「稍食」,不叫「禄」。《論語·子路》「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筲之人」就是从官府领取廪米的人;《周礼·夏官·掌国》「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设其饰器,分其财用,均其稍食,任其万民」,「稍食」即「筲食」,一筲五升,是供服役者的生活费。所以「禄」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用语,是大奴隶主或领主对与其有各种关系的人的层层分封,是统治层内部按等级对土地,民众分配。 俸,《集韵》「秩禄也,或作奉」。「俸」是「奉』的分化字。「奉」是古「捧」字,引申义有恭敬地接受和供给、供养义。官吏由朝廷发给的供生活所需的费用,或官吏从朝廷接受下来的用于生活所需的财物叫「奉」,後来分化为「俸」。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养之以五乘之奉(俸)」;又《姦劫弑臣》「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俸」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发展起来之後的产物。战国以後,中央集权的官吏制度逐渐形成,任用官吏打破了分封时期的按血缘、世袭身份分配的「禄给」制,而采用选贤任能、按功劳发给报酬的「俸给」制,这是臣卖智能、气力,君给与相应酬赏的商业关系、买卖关系在官制上的体现,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大变革在官吏薪给制度上的反映。所以,「禄」和「俸」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过也有着继承关系。「俸」从历史上说,是「稍食」的扩大和普遍化。分封制时代,「稍食」是给徒隶的报酬,主要是以粮食形式付予的。在官僚制下,这一付予形式扩大到高级官吏,这就是「俸给制」。所以早期的「俸」都是用粮食形式发放的,或者将粮食折钱发放的,如:《史记·汲郑列傳》「郡守秩二千石,俸月万六千」;《漢書·贡禹傳》「拜为谏议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在以绢帛作为货币的时期,也用绢帛发放,如《北史·韩麒麟傳》「麒麟……临终之日,唯有俸绢数十正,其清贫如此」。 「禄」是分封制下的赏赐,「俸」是官吏制下的薪水,它们是不同的。可是由于语言词汇的历史继承性,後代的「俸」也时常用「禄」来表示,如:《韩非子·人主》「有功者受重禄」;陆游《昼卧初起书事》「忽有故人分禄米,呼儿先议赎雷琴」。有时「俸禄」作为一词使用,如:《漢書·公孙弘傳》「奉禄甚多」;《後漢書·左雄傳》「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在这种情况下,「禄」相当于「俸」只不过因为「禄」是历史词语,所以用「禄」富有庄重色彩,如《宋史·职官志》「至嘉祐始著禄令」,用「禄」显得典雅庄严;「俸」则是日常用语,比如汉以後多以钱、银为「俸」,所以「俸钱」、「俸银」等一般不用「禄」,如韩愈《进学解》「月费俸钱,岁糜廪粟」。另外,因为「禄」古代和粟、米相关,所以和粮食有关时也多用「禄」,如「禄粟」、「禄米」(例见前引陆游诗)。 「薪」是柴草,为了维持生命,做饭时米和「薪」、「水」是不可或缺的,所以「薪水」常结合起来表示为生存所进行的采薪、汲水的活动,如萧统《陶靖节傳》「随送一力(奴仆)给其子,书日:汝旦夕之费,自给为难,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後世官府巧立名目,在岁俸之外,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称「薪」,「薪」即「薪水」之省,如《宋史·职官志》记载,宋朝每月发给宰相「薪一千二百束」,这是实发柴火。这种「薪水」多半也是折成银钱支付的,清初汉族官员,四品官季给薪银三十两,俸银二十两。这样一来,「薪」就成为「俸」的一部分了,于是「薪俸」就成为俸给的同义语了。直到今天,「发工资」在口语中还称为「发薪」。 三十、军旅 【军师旅】 「师」、「旅」、「军」古代都是军队的统称,而且称军队为「师」为「旅」早于称之为「军」。 《書·泰誓》「王次于河朔,群後以师毕会,王乃徇师而誓」,「徇师」就是检阅军队;《左傳·隐公十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注「师者,军旅之通称」;《国语,鲁语》「天子作师」,注「师谓六军之众也」:可见军队古代称「师」。军队为什么称「师」,不太清楚。《公羊传·桓公九年》「师者何,众也」,或者这就是军队称「师」的原因。 「旅」和「师」一样,古代也作军队解。《書·武成》「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詩·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旅」都作军队解。所以「师」与「旅」常常对举或连用,如:《書·大禹谟》「班师振旅」;《論語·先進》「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饑馑」。「旅」古字正象众人集于旌旗之下的形状,结侣而行的远行义和有组织地从事远征的军旅义都与此有关。 「军」不见于最早的文献,但在春秋时期已普遍使用,如:《左傳·庄公十六年》「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又《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成公三年》「晋作六军」。《說文》「军,圜围也」。春秋以前盛行车战,军队宿营时通常将战车环围于外,作为防御工事,「圜围」是「军」的本义。因此,「军」古代多用作动词用,作屯扎解,如《左傳·僖公三十年》「晋军函陵,秦军汜南」。进而把用车团团围起的军营也称作「军」。《左傳·文公十二年》「请深垒固军以待之」,又《襄公二十七年》「以藩为军,晋楚各处其偏」,又《成公十六年》「陈于军中而疏行首」:上述的「军」都还能显示出「军」的营垒义。「军」转为军队的名称或军队的单位,当是由军营的意义来的。 《周礼·地官·小司徒》「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注「旅五百人,师二千五百人」,依此类推,「军」当为一万二千五百人;《国语,齐语》「万人为一军」,注「万人为军,齐制也」:可见当时「军」的人数也是各国不同的。将「军」、「旅」作为从属的、不同级别的军事编制也可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某些诸侯国实行过。《左傳·定公四年》「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孙子,谋攻》「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这些记载保留了这种编制的痕迹。不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是不相统属的。尤其是「师」与「军」,很少有连用或并提的时候。军队真正依「军」、「师」、「旅」的顺序编制,是民国以来的事。 【部校队曲】 这组词本义都和军队无关。但又都通过不同途径和军队发生了关联。 队(隊),原是古「坠」字,《說文》「队,从高队也」。在先秦典籍中,「队」多作陨坠、失坠解:《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板队而杀人」,即筑城的木板从高处掉下砸死人的意思。「队」和军队发生关系是出于假借。 军事上,「队」并不是固定编制,它常常是根据需要作的临时划分。为某种目的把军队分成幾部分,每一部分称一队。《左傳·文公六年》「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又《襄公二十三年》「齐侯伐晋,取朝歌,为二队,人孟门,登大行」:这裏的「为二队」都是把全部兵马分成两股的意思。所以「一队」人也可以为数众多,也可以人数有限,只要是分成单独的一股,都可以称「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乃分其骑以为四队,四向。汉军围之数重」:这也是将全部人员分成幾部分,不过因为总人数很少,每队的成员也就少得多了。综上所述,可见「队」是临时的编组,它的人数多少依情况而异。 「部」和「剖」同源,也有剖分的意思,《玉篇》「部,判分也」。判分称「部」,剖分开的各个部分也称「部」。比如古代的图书分类是分成经、史、子、集四部的,「四部」就是从图书总体中分出的幾个部分,使「部」和军队发生关系的也是这个剖分义。一个将领统率下的士兵称「军」,为指挥和作战的需要全军往往要划分成为若干部分,每一部分称「一部」。「一部」往往自成屯扎单位,在这个意义上也叫「校」。「部」由部将统率,这个部将两汉以来多半叫「校尉」。《漢書·卫青傳》「护军都尉公孙敖三从大将军击匈奴,常护军傅校获王」,颜师古注「校者营垒之称,故谓军之一部为一校」;《史记·项羽本纪》「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候、司马」「部署」即分部而置署的意思,将所有的人员分成若干部,委派各级军官叫「部署」。 「曲」古代的常用义是曲折、邪曲,战国末年和汉代以後又作为居住区划的名称。《史记·平准书》「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司馬遷《报任 安书》「少负不羁之行,长无乡曲之誉」:「曲」即邻曲。《周礼·地官·乡师》「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注「作部曲也」,疏「所营作之处,皆有部曲分别,故云部曲也」。这说明有筑城、筑堤之类的大役,乡师所率的民工要分「部」分「曲」编制,以便指挥号令;分「部」是将民工不分地域混合编制,分「曲」是按居民区编制。民众的这种编制在汉初的农民起义中被应用于军队,所以当时军队组织多称「部曲」。《史记·李将军列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阵,击刁斗」,张衡《西京賦》「结部曲,整行伍」:其中「部」即将军属下的各部,「曲」是部的下属单位。《漢書·李广傳》「广行无部曲行陈,就善水草顿舍,人人自便」,颜师古注「《续汉书·百官志》云:将军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今广尚于简易,故行道之中不立部曲」。可见「曲」是「部」下的单位。 因为「部曲」的编制起自「乡曲」,所以各地豪族所拥有的私人武装也称「部曲」,如:《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晋书·张光傳》「光少为郡吏,家世有部曲」。这些地主武装是汉魏以後地区割据的基础。「队」,最初大致相当于「部」,但後来的词义调整中它变为「部」、「校」的下属单位,大致相当于「曲」了。《唐书·兵志》「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曲」和「队」则常连用,如扬雄《羽猎賦》「曲队坚重,各案行伍」。不过「曲」在汉以前和隋唐以後很少使用了。「部」以上的单位是「军」;「曲」、「队」以下的组织就是「什伍」了。 【将帅偏裨佐】 这是关于高级军职的组词。 「将」(將)最初是动词,是率领的意思。《史记·陈涉世家》「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将兵」就是领兵、带兵,读jiang。古代的「将军最初是统率军队的意思,是个动宾结构的词组,不是一个专名,《史记·秦始皇本纪》「八年,王弟长安君成蟜将军击赵」,「将军击赵」即率军攻赵;《左傳·宜公十二年》「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将中军」即统率中军。将领兵者称为「将」,这是把带兵的行为转化为带兵者的结果後人为区分读jiang。《史记·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的「将」才是将领的意思。 在诸侯分封的时代,各级封建主既是分封的土地的享有者,又是军队的统帅者,朝廷上的卿、大夫、士,就是军队裘的将、佐、甲士等。因为经济、政治单位和军事单位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在春秋时代,平时的「卿」往往就是战时当然的「将」,因此沒有专设「将」的必要。在封建官僚制兴起之後,「将」才成为高级武官的称呼。 「率」和「将」在带领、将领的意义上是同义的。《左傳·宜公十二年》「率师以来,唯敌是求」,注「率,将也」;《荀子·富国》「将率不能则兵弱」,「将率」连用。 帅(帥),《說文》「佩巾也」。「帅」本来与军事无关「帅」和军队发生关系是假借为「率」的结果。《左傳·隐公元年》「费伯帅师城郎」,又《襄公十三年》「荀䓨、士鲂卒……新军无帅」:「帅」都是「率」的借字。作为名词,「帅」最初并不是军队最高的指挥官的意思。《国语,齐语》「管子曰: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漢書·王莽傳》「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後中帅,凡五帅」:可见,只要是军队的某一级的统率者,都可以叫做「帅」。军队的最高统帅称「元帅」。《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晋作三军,谋元帅。赵衰曰:郤縠可」,又《宣公十二年》「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这是「元帅」一词的最早的记录。但是,这裏的「元帅」还不是固定的军衔,而是临时性的三军指挥;以郤縠为例,他是战时的元帅,他本身的身份则是中军将,从战国直至汉魏以後,最高的军衔是「大将军」不是「帅」;「元帅」是战时临时指定的将中之将。「偏」是不正的意思,一物从中分开,两边也称「偏」,所以古代分出去的一部分军队叫「偏师」,如《左傳·宣公十二年》「彘子以偏师陷,子罪大矣」。所以,率领军队中的一部分的将领,古代也叫「偏」。《左傳·襄公三年》「举其偏,不为党」,「偏」就是偏将,主将麾下的属将。 裨(pí),《說文》「接也」,《說文句读》「谓作衣军旅者遇短材别以布帛接之也」。因此,「裨」有补义,有助义。《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裨补」连用。在军队裏,那些在将军指挥下的辅助正将的将称「裨将」,如:《史记·韩信卢绾列傳》「汉使樊哙击斩[陈]豨,其裨将降」;《漢書·项籍傳》「[项]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 偏裨,古代也称「佐」,後世也叫「副将」。 【校尉】 校,《說文》「木囚也」。所谓「木囚」,指四周围上木栅将人或动物圈住使之不能逸出或逃脱的设施。《漢書·司马相如傳》「天子校猎」,注「校猎者,以木相贯穿,总为阑校,遮止禽兽而猎取之」,这是狩猎时用以遮栏走兽的「校」;《周礼·夏官·校人》「六厩成校」,这裏「校」指为养马而围的栅栏,所以养马的人称为「校人」,主持养马的官称为「校正」;李濯《内人马伎賦》「始争锋于校场」,这裏的「校场」即演兵场,所以以「校」为名,也是因为四边树栅的缘故。「校」的校对之类的意义,都是「校」的假借义。军队安营扎寨时,为防御敌人也四面树栅,因此,军队的营垒也称「校」,《戰國策·中山策,五校大夫注》「五校,军营也」。这样一来,「校」就成为军队的单位了,军队自成一部,单独扎营就叫一「校」了。《史记·卫将军骠骑列傳》「护军都尉公孙敖,三从大将军击匈奴,常护军傅校获王」,颜师古注「校者,营垒之称,故谓军之一部为一校」。可见,「部」就是「校」,不过「部」是就将所统帅下的军队的分别部分说的,「校」是就共同作战、宿营的单位说的。《漢書·趙充国傳》「步兵九校,吏士万人,留屯以为武备」,《漢書·陈汤傳》「汤出西域,独矫制发城郭诸国兵……,合四万馀人。即日引军分行,别为六校」:「九校」、「六校」即九部、六部,说的都是将统帅下的军队的分设单位。 「尉」,本义指熨斗,或以熨斗熨物的行为。《资治通鉴,陈纪》「穆使浑奉尉斗于坚」,注「尉斗,今之熨斗也」。《說文》「尉,从上按下也,从、又持火,所以申(伸)缯也」,「尉」是加热後从上抑按以消除布帛皱纹、使不平的变平整的工具和行为,因此,「尉」的引申义大都和「按而使平」有关。《漢書·韩安国傳》「以尉士大夫心」,「尉即「慰」字,是心有不平,安慰而使之平的意思;《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臣戮馀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矣」,注「尉氏讨奸之官」,所谓「讨姦之官」也是消灭盗贼奸宄、使社会安定的意思。秦汉以来,「尉」除了讨奸以外,还是掌握武装的军官,这或许和讨奸捕盗需要武装有关。从讨奸来说:「廷尉」是主刑名的,是最高法官;「中尉」是「掌徼循京师的」;「司肃校尉」是管「捕巫蛊,督大姦猾」的等等。从执掌军权来说:「太尉」是「掌四方兵事功课」的军事长官;「郡尉」、「县尉」是在郡、县中「典武职甲卒」的等等。其中,称「将」以下的军官为「尉」的用法更通行,如:《史记·陈涉世家》「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又《项羽本纪》「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在秦汉时期,中级军官是称「尉」的,「县尉」、「郡尉」、「都尉」等,反映着「尉」中的等级。统带一校的军官称「校尉」,如《漢書·百官志》「城门校尉,掌城门屯兵……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屯骑校尉,掌骑士……」。後来,「校」从军队的组织单位的名称,也转移来称呼它的统帅者了。《後漢書·袁绍傳》「偏裨列校,勤不见纪」,《魏書·太祖纪》「帝大破慕容宝,班赏大臣将校各有差……」:「校」就是军官名了。因此小头目有时也叫「小校」。「校」和「尉」作为军官是同义的,只是「尉」用于前,「校」起于後罢了。将「校」与「尉」作为不同的军阶是近代的事。 【车徒骑】 这组词说的是古代的三个兵种。 「车」(車),古代除供运输、乘坐外,主要用于作战,用以运载的称「田车」,供交通用的称「乘车」,战争用车称「兵车」,如《左傳·哀公十一年》「鲁之群室众于齐之兵车」。春秋以前盛行车战,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又《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战车在当时不但是作战的重要工具,而且是一个国家实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所以有「万乘之国」、「千乘之国」的说法。古代战车都是一辆车套四匹马的,所以战争的准备工作,首先是「赋车籍马」,其次才是「赋车兵、徒、甲盾」(《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战车是为了「驰敌致师」的,所以车都造得尽可能坚固轻快,因此,兵车也称「驰车」、「轻车」、「革车」。运输货物辎重的车则称「重车」、「大车」或「牛车」。一辆战车上一般配备三个战士:御手居中,控马驾车;弓箭手居左,远攻放箭;力士在右,持戈近战(将车,则将在中间,御者居左)。这三个人都称「甲士」,是主要战鬥人员。正因为春秋时代从事的是车战,所以那时的战场都选择在开阔地带。在战场上,敌对双方的成百成千辆兵车摆开战鬥队形彼此互冲,因此,春秋时期的战鬥,一般都是一冲决胜负的。所以,那时的战役沒有经年累月、相持不下的。徒,《說文》「步行也」。无车步行曰「徒」,无战车步行作战的士兵也叫「徒」或「徒兵」,如:《左傳·隐公四年》「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又《僖公二十八年》「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车战时代,「徒兵」只起辅助作用。《左傳·桓公五年》注「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阙漏也」:可见步兵只起在车和车队间的「弥缝」的作用。杜牧注《孙子,作战篇》引司马法「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其中说的「步卒」(徒)在军中是负责运输给养、放马行汲、守营做饭的是可信的,但说参战的人数量那样大,在春秋时代是不可信的。杜牧注可能反映着战国时代步兵大量增加时的情况。由于「徒」是各家的私属,所以春秋时代,战场上很少看到利用他们作战,但在诸侯国裏,在卿大夫之间的倾轧裏,却常看到使用他们,其中也是这个道理。从《左傳》看,步兵为主的军队编制最初用于对付住在山区的少数民族。《昭公元年》「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厄,以什共车必克;困诸厄,又克。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这是由于山区作战的需要而改车战为步兵战鬥的。至于战国时期大量使用步兵则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春秋时代大小奴隶主的武器装备是自备的。战国时期土地多数分给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营了。随着农民获得土地,他们也就有了当兵的义务。农民是无力置办那种昂贵的战车的,于是步卒成为军中的主要成分;这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随着军队成分的改变,战争的方式也就发生了变化。车战时的对冲决胜负的情况不见了,据隘守城、旷日持久的攻防战发生了,战争的规模和残酷程度也相应地增加了。 骑(骑),《說文》「跨马也」。「骑」有两种读音,读qi时是动词,如《史记·项羽本纪》「骏马名雅,常骑之」;读时指骑兵,一人一马称一「骑」。《史记·项羽本纪》「沛公旦日从百馀骑来见项王」;又《淮阴侯列傳》「信出奇兵二千骑……,驰人赵壁,皆拔赵旗,立汉赤帜」:其中「骑即指骑兵。《礼记·曲礼上》「前有车骑」,疏「古人不骑马,经典无言骑者」;《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疏「古者服牛乘马,马以驾车,不单骑也。至六国时,始有单骑,苏秦所云车千乘,马万匹』是也」。可见,春秋时代马都是用来驾车的,不是用来乘骑的。乘马骑射是胡人的习惯,中原各国的骑马是向胡人学来的。《戰國策·趙策》「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这个改变车战、教胡服骑射的人就是赵武灵王,一般认为中原有骑兵是从这儿开的头。和步兵的大规模应用一样,骑兵也是适应对胡人作战而产生的,也是出于相同的经济原因才大规模地应用到中原战场上了。 【兵卒士勇】 这组词在指作战中的战鬥员的意义上是相近的,但就来源说它们各不相同,它们彼此之间也有不少差异。 兵,《說文》「械也」。「械」就是军械、武器的意思,这是「兵」的本义。在现代「兵」的武器义只保存在「兵器」、「兵工厂」、「兵不血刃」、「短兵相接」等少数词和成语中了;在先秦典籍和後来的文言文中,它的本义是常用的。《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左傳·僖公十八年》「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铸兵」即铸造武器。「兵」作士兵解是词义的转移,由武器义转为手执武器的人。《左傳·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疏「战必令人持兵,因即名人为兵」;《戰國策·燕策》「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下兵」指立于殿下的执兵的侍卫;《史记·陈涉世家》「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兵」的这种用法,已接近于现代的常用义,即指战士或军队了。 卒,《說文》「隶人给事者为卒,古以染衣题识,故从衣一」。按许慎的解释,「卒」是在官府中服劳役的隶人,他们要穿染有特殊颜色、带有特殊标记的衣服,以防逃亡。从古代典籍的用例看,「卒」经常是军队中的一个编制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左傳·昭公十三年》「公乘无人,卒列无长」,注「百人为卒」:「乘」是指车兵,「卒」是指徒兵;古代关于一「卒」是多少人有不同说法,但在「卒」是步兵的编制单位上是统一的。「隶人给事者」和「徒兵的编制单位」,这两种解释虽然不同,但是是可以调和的。因为在车战是战鬥的主要形式的时代,步兵除辅助作战之处,还担负着给养运输、放马造饭等军中劳役。这些「步卒」,平时是奴隶主的私属,战时则编人卒伍服役,因而他们也是军中的「给事者」的组织。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步兵代替车兵成为军队当中的主要兵种了。这样一来,步卒的编制名称也就成为步兵的名称了。《孙子,地形》「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吕氏春秋·简选》「锐卒千人,先以接敌」,《史记·陈涉世家》「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裏的「卒」就不再是编制单位,也不再是给事者,而是军队中的士兵了。 「士」,最初是男子的称呼。《書·武成》「绥厥士女」,「士」与「女」对举,是男子的通称。在周代种族奴隶制下,周族的男子都有当兵的义务,所以作战的士兵也称「士」,这就是所谓「武士」了。这些武士就身份讲多数是小奴隶主,是整个奴隶主阶级或统治民族裏的一个阶层。《左傳·桓公二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又《昭公七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士」在奴隶主的等级裏虽然是最低的,但他们下边还是有隶使的人的。这些武士在战场上是不当步兵的,他们总是披着重铠、拿着精制的武器、乘着轻便的战车作战的,所以他们也被称作「甲士」;而「卒」只能拿着简陋的武器跟在车後跑,所以也叫「徒」、「徒兵」、「徒卒」:他们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左傳·哀公十一年》「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为已徒卒」「甲」即甲士。战争胜利授功赏勋时,也只限于「士」以上的阶级,「卒」则只能希望免除他们的奴隶身份或劳役负担,如《左傳·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至于「学士」、「辩士」之类的「士」,那是知识比较普及了之後才出现的,他们这些文士所以也叫「士」,那是因为这些人多数来自「士」的阶层,地位和「武士」相仿的缘故。 「兵」和「卒」上古有很大区别。「兵」是战争用的器械,「卒」是步兵。战国之後它们的意义相互接近了,但使用的语言环境和相互结合的词仍然不同。「兵」的使用更广泛些,和战争、军事有关的事幾乎都可以用「兵」,如:「兵贵神速」的「兵」是军队的意思;「兵连祸结」的「兵」是战争的意思;「兵不厌诈」的「兵」是用兵作战的意思等:这些意思的「兵」都不能换成「卒」,「卒」只限于指当兵的人。「兵」可以包括骑兵、步兵,而「卒」和「骑」对举时仍然指步兵,如《史记·陈涉世家》「骑千馀,卒数万人」。正因为「兵」泛指执持武器之人,可以涵盖车兵、骑兵、步兵,所「兵」、「卒」分称时,「兵」更郑重些。到现代,在兵士的意义上就只用「兵」不用「卒」了。「士」和「兵」、「卒」的阶级区别在由奴隶制转向封建制之後是消失了,但等级的区别还保存着,「士」还常常指下级军官,而「兵」、「卒」则仅指普通的战士,所以「将士」可以连用,「将兵」、「将卒」一般就不能连用,连用也是率兵,领卒的意思。 「兵」在清代晚期也称作「勇」,这是因为太平天国时期,清的正规军,所谓「绿营兵」已经腐败,屡战屡败,曾国藩、李鸿章等利用地方民团进行抵抗。这些民团的号衣上前後有一个「勇」字,为区别就将绿营兵称「兵」,将「勇营」兵称「勇」了,「勇」于是有了「兵」义,所以有「散兵游勇」之说。这些「勇」也可称「卒」。 【什伍】 「什」(shi)、「伍」既是军队编制,又是户籍编制。可能作为军事编制在前,作为居民编制在後,作为居民编制是袭用了军队编制。 《左傳·昭公二十一年》「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注「同乘共伍当皆死」;又《昭公十八年》「城下之人,伍列登城」;又《襄公十三年》「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属以从于下军」,疏「什吏,谓十人长」;晁错《言兵事书》「游弩往来,什伍俱前」:可见,「伍」是五人小组,「什」是十人小组,它们是作战的最小单位。「什」、「伍」是为了共进共退、配合作战,也是为了防止发生逃兵或发生逃避现象而编制的基层组织。这种编制起源可能很早,《書·牧誓》提到「千夫长、百夫长」,可能下边还有「什」、「伍」组织。「什伍」中主要的是「伍」,所以今天还把部队说成「队伍」,把参军说成「人伍」把退出军队说成「退伍」。 把「什」、「伍」应用于编制民户当是在农村公社破坏,农村人口大量逃亡的时期。在氏族公社时期,同邑的民众是靠血统、家族这些天然的纽带维系着的,是用不着靠「什伍」之类的组织去连结的。只有当人口混居的城邑、村落出现之後,才有了编组里的要求以便将人口固定于土地上,防止逃亡、盗窃之类的事情发生。这种用强制办法编组的邻里组织,五家称「伍」,十家称「什」如:《左傳·襄公三十年》「田有沟洫,庐井有伍」;《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这种「什伍」,发生事情是要互保连坐的。《墨子·号令》「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左右有罪而不智(知)也,其次伍有罪」;《史记·商君列傳》「令民为什伍而相牧(纠)司连坐」,索隐「五家相保十家相连也。收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古代「什」也常用来写「十」,尤其在表示分数时,经常用「什」如「什一而税」,「什一」就是十分取一。 【侯候堠】 「侯」和「候」最初是一个字,都写作「侯」指在边远地带侦察、警戒或者负责侦察警戒的人。《書·禹贡》「五百里侯服」,意思是在王直接统辖的地区之外的五百里的地带内,用负责担任警戒来服事王。周灭殷之後在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为了镇压殷朝奴隶和奴隶主的反抗,分封同姓、异姓的大奴隶主到各地去建立据点,就近镇压,保卫周王朝的统治。被分封的大奴隶主负担着为周王室守望、警戒的任务,因而也称「侯」,如《荀子·正名》「如此者,虽封侯、称君,与夫盗无以异」。後来因为各「侯」的地位和实力的不同,在诸侯当中又分成五等,这就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但他们的总称呼仍然是「诸侯」,如《左傳·襄公十一年》「八年之内九合诸侯」。 「侯」在西周时代是独霸一方的大奴隶主,在所分封的土地内掌握着政治、经济、军事大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国家的建立,「侯」的地位不断削弱,逐渐丧失了行政权和军事权,後来封地也越来越少。至于所谓「关内侯」、「彻侯」等,已是脱离封地、只存爵位与所食赋税的「侯」了,《史记·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王侯」已与「将相」并列了。到东汉时代,所封的就多是「乡侯」、「亭侯」了,如诸葛亮封「武乡侯」,关羽封「寿亭侯」,就是只食取一乡或一亭的赋税了。这类封号一在沿用到清代。另外,因为「封侯」仍是最高褒奖,所以「封侯」仍是封建社会众人的奋鬥目标,所以「侯」也就指显贵人家,或变为对人的尊称了。崔郊《赠去婢》「侯门一人深如海」,「侯门」泛指地位显赫的人家;杜甫《与李十二白寻范十隐居》「李侯有嘉句,往往似阴铿」,「李侯」指李白:这只是尊称,就像後来说的「张君」、「李君」的「君」,并不是指君主一样。 「侯」成为诸侯的专称以後,作为守望警戒意义的「侯」就写作「候」了:《荀子·富国》「其候徼支缭,其境关之政尽察,是乱国已」,意思是警戒巡逻的人来往穿梭一般……,这一定是乱国,这裏的「侯」是负责盘查行人、搜捕盗贼的;《史记·李将军列傳》记载,李广宿营的时候不严加戒备,然亦远斥候,未尝遇害」,这裏的「斥候」,也是负责侦察警戒的,就是现代所谓的「游动哨」;《詩·曹風·候人》「彼候人兮,荷戈与杸(古代一种撞击用兵器)」,「候人」是瞭望、等待宾客的,是负责整治道路、保护宾客的人;《周礼·地官·遗人》「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是接待宾客的处所。引申开来,看望别人叫「问候」;另外,观察所得的朕兆也叫「候」;反映天气或温度变化的朕兆,如冰雪融化、桃李花开、燕子北来、大雁南飞,叫「气候」或「物候」。古代还把五天叫做一「候」三候叫「气」六气叫「时」,四时叫「岁」:所以随季节变化而定时迁徙的鸟叫「候鸟」,反映病情变化的朕兆叫「症候」。 守望、放哨叫「候」,固定的放哨哨所也叫「候」。《史记·律书》「愿且坚边设候」,这裏的「候」指的就是哨所。这种观察敌情、盘查坏人的哨所後来分化出来,字写作「堆」,如苏轼诗「五里一堠兵火催」。这种「堠」也演变为里程的标志。据记载,古代在道路旁堆起土堆记里程,这种土堆叫「堠」,五里隻堠,十里双堠。韩愈《路旁堠》「堆堆路旁堠,一双復一双」,「堠」就指这种里程「碑」。 【间谍】 「间」(間),古与「閒」为一字。《說文》「隙也」,《爾雅·釋言》「倪也」:前者为本义,後者是其派生义,即间谍、细作,读jian。间谍是利用敌方空隙刺探情报的探子,是利用对方人员之间的罅隙、矛盾从中挑拨离间、瓦解对方的奸细、特工。《孙子,用间》「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孙子是战争中应用间谍的经验的最早总结者。 「间」有好多名称,古代常见的是「谍」(諜,dié),《說文》「谍,军中反间也」。「谍」用于《左傳》,如:《哀公十六年》「楚太子建辟(避)华氏之乱于郑,郑人甚善之。又适晋,与晋人谋袭郑,乃求復焉,郑人復之如初。晋人使谍于子木(太子建),请行而期焉(请行袭郑之期)。子木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郑人省之,得晋谍焉。遂杀子木」;又《宣公八年》「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釋文》「谍,间也,今谓之细作」。「间」和「谍」显然是不同地区的不同叫法,沒有性质上的区别。後代两者因为都通行,所以逐渐由互注形成「间谍」一词,如:《吴子》「善行间谍,轻兵往来,分散其众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是谓事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代雁门,备匈奴。谨烽火,多间谍」。 【行列阵队】 这组词在军队的编排布置的意义上都和队形在关。 「行」的本义是道路,作为动词用,指在道路上行进。《詩·小雅·大东》「佻佻公子,行彼周行」,前一「行」字是行走义,後面的「周行」即大道。引申开来,许多人在道路上行进时所排的队形也称「行」,如:《左傳·成公二年》「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行无部伍行陈」。推而广之,凡物排列有次都可以叫「行」,如古乐府《鸡鸣》「鸳鸯七十二,罗列自成行」。 「列」是「裂」的本字,《說文》「列,分解也」,将一个整体分割为两部分或幾个部分称「列」。《史记·韩信卢绾列傳》「遭汉初定,故得列地,南面称孤」;白居易《长恨歌》「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列地」、「列土」即「裂地」、「裂土」,是剖分土地,封王、封侯的意思。剖分的结果,所剖部分横陈于前也称「列」,行列的意思就由这裏来的。《荀子·议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史记·平准书》「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成列」就是成排;「列肆」就是并排的店铺。 「行」、「列」都有把多数事物加以排比,使之整齐有序的意思,分开来说:直排称「行」,横排称「列」。《後漢書·应奉傳》「奉读書·五行并下」,《晋书·束皙傳》「有人于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上二行科斗书」:字所以论「行」,是因为在现代实行横排以前,字都是上下排列的,就像人走在路上鱼贯而行一样,所以叫「行」。《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弘。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後击之,宋师败绩」《史记·淮阴侯列傳》「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前面说的「成列」、「未成列」都指横向排开的队形;後面说的「不得成列」是说道路逼狭,骑兵不能并排成队。 「阵」(陣),秦汉之前多写作「陈」。《颜氏家训,书证》「行陈之义,取于陈列耳……。苍雅及近世字书皆无别字,唯王羲之小学章,独阜旁作车」:可见,「阵」、「陈」一字,将部队摆开叫「陈」,所排列开的部队也称「陈」,後来作为名词的「陈」分化出来写作「阵」了。将军队陈列开来,或成行,或成列,构成战鬥的队形,这就叫做「阵」。《史记·淮阴侯列傳》「[韩]信乃使万人先行,出背水阵」,《後漢書·吴汉傳》「汉常将突骑五千为军锋,数先登陷阵」:「背水阵」就是背靠大河摆出战鬥队形;「陷阵」就是打乱对方的队形。 「阵」只指战鬥队形,如果不是战鬥队形,只强调一群人有秩序地排成行列,那就是「队」(隊)了。「队」可大可小,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齐侯遂伐晋,取朝歌。为二队,人孟门,登大(太)行」,注「二队,兵分为二部」;《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有时「队」也指军队的编制,各时、各国不一,如:《左傳·襄公十年》狄虎弥建大车之轮而蒙之以甲,以为橹,左执之,右拔戟,以成一队」,注「百人为队」;《淮南子·道应》「知伯围襄子于晋阳,襄子疏队而击之」,注「队,军二百人为一队」。正因为如此,「军队」、「部队」常连用。 【营军】 「营」(營),《說文》「市居也」,「军」(軍),「圜围也」:「市居」就是围绕而居,所以「营和「军」在环绕上意义相近。 据考古发掘,原始公社时期,同一氏族在一起聚居,居处布局呈圆形,外圈围以堑壕和短垣,这就是所说的「市居」。这种「币居」处叫「邑」,其形式叫「营」;後来堑深墙高、面积扩大之後就叫做「城」了。正因为如此,「营」有围绕义。《公羊传·庄公二十五年》「日食……,以朱丝营社」,「营社」就是将社(象徵土地神的树)圈上;《史记·五帝本纪》「以师兵为营卫」,「营卫」就是环卫。在「邑」、「城」等词出现之後,「营」的意思就局限于军队了。军队驻扎时在四周掘堑筑垒以环卫,这就叫做「营」。《後漢書·樊宏傳》「作营堑以自守」《後漢書·皇甫规傳》「後先零(种族名)诸种陆梁,覆沒营坞」:「营」就是这种自卫的寨垒。後来「营」也就泛指军队了,如:《史记·樊郦滕灌列傳》「樊哙在营外;铁盾人到营」;诸葛亮《出师表》「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谘之」。「营」的经营、营造的意思,也是从掘堑筑垒的意思来的,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士弥牟营成周」。 「军」和「营」不同处在于:「军」是用车自我环绕起来的「营」。春秋以前盛行车战,军队临时屯驻时,就将战车排列在外面,围成圆阵,这就叫「军」,因此最初的「军」是屯驻的意思,是动词,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晋之馀师不能军」,注「不能成军屯也」;《戰國策·齐策》「军于邯郸之郊」,注「军,屯也」。「军」的军队的意思、战争或战鬥的意思都是从这裏来的。 「军」和「营」,後来都成为军队的单位的名称。《周礼·地官·小司徒》「五师为军」,注「师二千五百人」;《国语,齐语》「万人为一军」,注「万人为军,齐制也」。「营」成为军制要晚得多。《後漢書·顺帝纪》「调五营弩师」,这裏的「五营只是五部的意思,还不是固定编制;成为正式编制当在清代。 【塞关障口燧亭】 这组词在指修在交通要道上的防御工事的意义上是近似的。 《說文》「塞,隔也」,堵塞起来,使内外隔绝是「塞」的本义。《荀子·王制》说,司空负责「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排水排潦),安水藏(使所蓄的水不流失),以时决塞」,「以时决塞」就是根据不同的季节或者疏通放水,或者堵住蓄水;《商君書·开塞》「圣人不法古,不循今。法古则後于时,循今则塞于势」,「塞于势」就是和发展着的形势相隔绝。 在边境的险要去处筑起工事,堵住往来必经的咽喉要道,使内外隔绝也用「塞」,如《後漢書·杜笃傳》「城池百尺,扼塞要害」。连带地,把为扼守要塞而修的工事也叫「塞」:《書·泰誓序疏》「筑城守道谓之塞」;《礼记·月令》「[孟冬]备边境,完(修整)要塞」,注:要塞谓「边城要害处也」。所以,作为名词,「塞」指在交通要隘处修的城堡工事,比如秦始皇修的万里长城就是要塞。据说秦筑的长城土色皆紫,所以也叫「紫塞」。 关(關),《說文》「以木持门户也」。持门户的木就是门门,所以门闩也叫「门插关」。《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纥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斩关」就是砍断门闩;《老子》「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关键」也指门闩,「键」是固定门闩的插销。现代用的表示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的「关键」,最初也是从不打开门闩就无法通行的意义上来的。成语「拔关而出」、「犯门斩关」的「关」,用的都是这个意思。「关」的关闭义是「关」的动词用法,下了门闩就是关门。《淮南子·览冥》「城郭不关」,注「关,闭也」。 在军事工事的意义上,「关」只指塞门,因为要塞扼守着往来必经的要道,只有通过塞门才可以出入,塞门的作用就像门闩一样,打开就可以畅通无阻,闭上就内外隔绝,所以把塞门也叫做「关」,像函谷关、潼头、山海关、雁门关等,都是历史上著名的关隘;关东、关西、关内、关外等地域的划分经常是以这些著名的关隘为准的。 「塞」指整个防御工事,「关」只指工事的出入口,《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乘白马而过关」,「过关」就是从关门出去,这是「塞」和「关」的区别之一;另外,「塞」多用于边境,指对异族的防卫工事,「关」通用于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口,像函谷关、潼关等就是;再次,「塞」只供军事上防御之用,「关」因为是通道,还可以用来盘察行人、征收商税等,因此「关」才有了关口、关卡、难关等含义。 障,《說文》「隔也」。「障」的原义也是遮蔽、阻断的意思,如:「一葉障目,不见泰山」;《吕氏春秋·贵直》「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 作为工事,「障」指在要塞附近险要去处所修筑的用以屏蔽要塞的小城,所以「障塞」常常连用,如:《盐铁论,本议》「先帝哀边人之久患,苦为虏所系获也,故修障塞、饬烽燧、屯戍,以备之边」;《漢書·匈奴傳》「中国四方皆有关梁障塞」。「障」因为是屏蔽要塞的工事,因而又常和瞭望、警戒敌人用的「亭」、「燧」等连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筑亭障以逐戎人」;班彪《北征賦》「登障隧而遥望兮,聊须臾以婆娑」。 口,《說文》「人所以言食也」。引申开来,「口」由饮食言语的通道比喻人与物进出的孔道。陶潜《桃花源記》「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舟,从口人」,「口」即进出的通道。宋元之口,口」还特指长城的关隘,所以「关口」成为同义词,常常连用。张家口、古北口、喜峰口、杀虎口……和山海关、居庸关、娘子关、玉门关等一样,是边塞的关隘。「古北口」古代就叫过「古关」、「古口」。孙仲章《勘头巾》「赵令使枉法成狱,杖一百,流口外为民」;《清会典事例,三,宗人府仪制》「口外居住之公主格格,差遣太监进口,由拉萨克给与印文」。「口外」即关外,「进口」即进关。「关」和「口」的区别在于:「关」是从防御工事着眼命名的,是为堵塞通道,严防任意出入而设的;「口」相反,是从相互沟通的孔道得名的,正如「港口」的「口」一样。宋明以来,长城的东端的许多关口,不仅是防御工事,而且是与蒙古互通有无的互市的要道,所以长城的某些关,也以「口」命名。 燧(sui),《說文》「塞上亭,守烽火者也」。「燧」是塞障的附属设施,是其侦察瞭望系统,相当于现代「哨所」。十数里或数十里设置一处,累土为高台,由三五人守望,遇有敌情,昼则举烽,夜则点火以报警。这种烽燧就是「烽火台」。如:《漢書·趙充国傳》「自敦煌至辽东,万一千五百馀里,乘塞列燧,有吏卒数千人」;《居延汉简》「塞外亭燧见匈奴人,举烽烧积薪」。「亭」与「燧」是二而一的,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漢書·匈奴傳》「建塞徼,起亭隧」。只是秦统一之後,内地的亭已失去了守望传递消息的职能,其职能已让位于通讯驿站了。边塞地带的「亭」依然和「燧」混为一体,兼具守望作用。如《史记·匈奴列傳》「汉使光禄徐自为出五原塞……筑城鄣列亭,至庐朐」。汉简中,「燧」也称「亭」。 【堡坞碉寨壁垒】 这组词指的都是防御工事。大部分是车战之後,徒兵骑兵攻防战争中发展起来的防御工事。 堡(bǎo),《廣韵》「堡障,小城也」。「堡」源于「保」,是自卫性的筑土而成的工事,《礼记·檀弓下》「战于郎(地名),公叔人遇负杖人保者息」,注「保,县邑小城也」。「堡」也是城,只是规模小,墙不及城高、厚而已,如:《晋书·苻登载記》「徐嵩、胡空各聚众五千,据险筑堡以自固」;《唐书·裴识傳》「识至,治堡障,整戎器,开屯田」。注意「堡」是军事上的建筑,与「城」同时是政治、经济中心不同;另外,「堡」是土筑小城,与今天用砖石或混凝土修成的「炮楼」不同。 坞(塢,wù)亦作「隖」,《說文》「小障也,一曰库城也」。「坞」也是小城,如:《後漢書·董卓傳》「[卓]筑坞于郿,高厚七丈,号日万岁坞」;又《樊准傳》时羌復屡人郡界,准辄将兵讨逐,修理坞壁,威名大行」。「坞」和「堡」在性质上沒有什么大区别。从命名上看:「堡」从防御得名;「坞」则从地形得名。「坞」与「洼」同源,四面高起、中间低下叫「洼」;四百高起的地形叫「坞」,如四面环山称「山坞」,四面环竹称「竹坞」,四面围以土墙的防御设施也称「坞」。「坞」作为土围子的名称盛行于汉末、魏晋时代,除少数军事防御工事以「坞」为名(如《三國志·吴书·孙权傳》「[权]改秣陵为建业,闻曹公将来侵,作濡须坞」)外,「坞」多半指修筑在庄园、村落四周的自卫设施,是当地豪强、富户为保护自己抗拒起义农民、人侵异族等而修筑的。正因为如此,许多村庄常以「坞」为名,如杜甫《发阆中》「溪行尽日无村坞」;後世许多以「堡」为名的村镇,如「瓦窑堡」、「马家堡」等,也是由于曾是土围子的缘故。 碉(diāo),《玉篇》「石室也」。它是南方山区少数民族用石头垒起来的房屋,下宽上敛,四壁陡峭,形如方塔。《峒溪纤志上,松潘苗》「松潘,古冉地。……人居累石为室,高者至十馀丈,名曰碉房」;李新《答李丞用其韵》「顽雲垂翼山碉暗,乔麦饶花雪岭开」。这种「碉」或「碉房」是一身二任的,它既是生活起居之处,又是防御工事,便于防守和瞭望。这种「碉房」不同于现代「碉堡」之处,在于它同时是生活处所;不同于石建筑处,在于它有防御用途。 寨(zhài),亦作「砦」,《玉篇》「羊栖宿处也」。植木为栅,防止羊隻逃散的羊圈称「寨」,引申开来用木栅围绕起来的防卫工事也叫「寨」,如:杜甫《初月》「微升古寨外已隐暮雲端」;袁桷《居庸关》「周遭青松根,下有古木砦」。「寨」古亦作「柴」;如《六韬,虎韬,军用》「山林野居,结虎落柴营」,《三國志·吴书·甘宁傳》「关羽结柴营」,字正作「柴」。因为「寨」是行军、作战中临时用木柴之类藩围起来的防御工事,因之和「堡」、「坞」等比,除所用材料不同外,往往带有临时性,必要时可以「拔寨而走」。 壁,《說文》「垣也」,《正字通》「军垒」。「壁」既表居室的墙垣,也表示军队驻扎时所筑起的防御围墙。「壁」不同于「寨」处在于:「寨」是用木柴藩围的工事,而「壁」则是用土或垡子堆累起来的工事,如:《史记·高祖本纪》「[汉王]晨驰人张耳、韩信壁,而夺之军」;又《项羽本纪》「诸侯军救钜鹿下者十馀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和「堡」、「坞」等相比,「壁」和「寨」一样不具有永久性或半永久性,而是军队在野外对阵时修起的简易工事。 垒(壘),《說文》「军壁也」。「垒」和「军壁」是同一的,只是「壁」是从军营工事像墙壁一样起阻挡和保护作用来比喻的,「垒」则是从「累」土而成得名的。《左傳·文公十二年》「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疏「垒,壁也,军营所处,筑土自卫谓之垒」,「深垒」即深沟高垒。《六韬,龙韬,王翼》「修沟堑,治壁垒,以备守御」,「壁垒」是同义互注的。「壁垒」是军队野战时的工事,外掘沟堑,掘沟堑的土即以筑壁垒,沟垒即简易的「城池」。「垒」的堡垒义是近代才有的。 【城郭郛】 城,《說文》「以盛民也」。收容百姓用以自守的、夯土或叠累砖石构成的环形的防御工事叫「城」,《墨子·七患》「城者,所以自守也」。「城」既可指环围的城墙,也可以包括城所环围的地方:《詩·郑風·子衿》「挑兮达兮,在城阙兮」,「城阙」即城楼,城墙上的望楼;《韩非子·爱臣》「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城」就指所环卫的土地。 郭,《釋名·釋宫室》「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郭」与「廓」、「椁」等同源,它也是城,不过特指内城周围的外城,是为保卫内城而修筑的外围工事。《管子·度地》「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孟子·公孙丑下》「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内城小,外城大,所以分别说「三里」、「七里」;《礼记·礼运》「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城」、「郭」、「沟池」(护城河)是由外及内的三层防御体系。「城」、「郭」除了内、外之分外,居住者也有身份上的不同:大体上官吏、贵族、富户、市民及与之有关的人住在城中,手工业者,附近的农民之类的劳动者居于郭之内外,有大统治者住的城,城内还有特筑的宫城,紫禁城即城中之城,是皇帝的居住区。 郛(fú),《說文》「郭也」。「郛」是「郭」的别称。《左傳·隐公五年》「[郑人]伐宋,人其郛」,《国语,吴语》「越王勾践乃率中军泝江以袭吴,人其郛,焚其姑苏」:「郛」即「郭」。「郛」、「郭」是从不同角度命名的。「郭」是从抵御来犯的外围屏障得名的,所以「郭」也写作「廓」;「郛」源于「孚」,是从保护义得名的,就像保护种子的外壳称「稃」一样,「郛」是保护内城的工事。「郛」、「郭」後来常连用,如:《韩非子·难二》「赵简子围卫之郭郭」;《新書·阶级》「守卫捍敌之臣诚死郛廓封境」。「郛郭」有时也讹为「负郭」,如《史记·苏秦列傳》「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 【雉堞俾倪】 雉,《廣韵》「王肃曰:城高一丈曰堵,三堵曰雉」。「雉」是野鸡,借作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如《左傳·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注「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疏「一丈为板,板广二尺;五板为墙,一堵之墙,长丈高丈;三堵为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雉」也转指城墙,如《管子·海王》「桓公问于管子曰:吾欲藉于台雉,何如?管子对曰:此毁成也」;谢朓《和王著作八公山诗》「出沒眺楼雉,远近送春目」。 堞,《說文》「城上女垣也」,《釋名·釋宫室》「城上垣,或名堞,取其重叠之义也」。建于城墙上的齿状矮墙叫「堞」,所谓城垛子,是防攻城者的箭弩的工事:《左傳·襄公六年》「环城傅于堞(堆土烧城挨近城堞)」,注「堞,女墙也」;又《襄公二十七年》「卢蒲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这裏「堞」作谓语,是在宫墙上筑起城垛的意思。「堞」也称「俾倪」(bini),如《墨子·备城門》「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堞」也称女墙,如杜甫《上白帝城》「城峻随天壁,楼高望女墙」。 「雉」是城墙,「堞」是墙上之墙,所以两者常连用,泛指城墙,如:鲍照《芜城賦》「是以板筑雉堞之殷,井幹烽橹之勤」;白居易《赠楚州郭使君》淮水东南第一州,山围雉堞月当楼」。 【池沟壕堑】 古代战争中的人工的防御工事:一是设置障碍,使敌军无法攀登,这是模仿自然界的险阻的;一是挑出大沟,使敌军无法逾越,这是模拟大江大河的,二者相辅相成。这组词指的都是用挖沟办法进行防御的工事。因为挖沟防御是在开掘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这些工事有许多因袭了水利工程的名称。 「池」原来指人工开掘引水形成的或自然积水形成的水塘。古代的城都是夯土筑起的,掘土时都是就地取材的,为了防御敌军,结合挖土筑城在城的周围掘出的又深又宽的大沟,因为也是人工开掘出来以後才放进水去的,所以也叫「池」。用现代话说,「池」就是护城河。「池」是阻止敌人接近城墙的工事。古代「城」与「池」是配套工程,密不可分;「城」与「池」结合,前有深池,後有高城,这是古代典型的防御系统,所以「城和「池」常常对举或连用。晁错《论贵粟疏》「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意思是百姓离乡背井像鸟兽一样到处求食,即使有高高的城墙、深深的护城河……仍然禁止不住;《漢書·食貨志上》「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汤池」是形容护城河的难渡像放了滚开的热水一样。成语中形容城池或阵地坚固异常、无法突破时,常用「固若金汤」,其中的「金汤」就是「金城汤池」(金属铸就的城,滚水灌满的护城河)的意思。另外,在比喻因受牵连而遭受祸害时,常使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成语,这也是因为「城」、「池」相关的缘故;它的意思是城门失火,就近用护城河裏的水灭火,水用尽了,护城河裏的鱼也连带地遭了殃。 「沟」(溝)原指排水的渠道,在军事上它也指护城河。《史记·齐太公世家》「楚方城以为城江汉为沟」,就是楚国用方城山作为城,用长江、汉水作为护城河的意思。所以当「城郭」连用时,「沟池」也往往连用。《墨子·非攻下》「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就是摧毁对方的城和郭,用来填塞他们的护城河的意思。「沟」除指护城河以外,还指临时挖掘的防御工事。《墨子·备城門》「旁有沟垒,毋可逾越」,其中「沟垒」就指掘沟堆土筑起的阻止敌人前进的工事。在野战的临时营地四周,也往往掘沟累土,借以防御,这就是成语所说的「深沟高垒」。 「池」和「沟」的区别就在于:「池」是和「城」互相依存的,它宽而且深,内中注水;「沟」不一定和城郭连在一起,它可以掘在驻地周围,可以掘在住所的周围,也可以掘在国境线上;此外「沟」也不一定放水,它常常是简易的、临时性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及「池」。 护城河有时也用「洫」。《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记载士弥牟经营成周时,说他「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创沟洫」,「创沟洫」就是规划护城河。由这裏也可以看出,护城河是由以往的沟洫系统发展来的。 护城河也叫「濠」、「壕」。《集韵》「壕城下池」。称池为「壕」,始于中古,如:江淹《杂体诗》十五「饮马出城壕,北望沙漠路」。刘禹锡《浙西李大夫》「山是千重障,江为四面濠」,许浑《登故洛阳河》「雁迷寒雨下空壕」:其中的:「濠」、「壕」都指护城河。「濠」在秦汉之前是河流名,河在现在安徽省凤阳县;「壕」指护城河边上的路。「壕」由于相关关系转而指护城河「濠、壕」通用是後来的事。「濠、壕」不限于护城河,军垒外、防地前所掘的沟都可以称「壕」,如今之如「战壕」、「交通壕」等。 「堑」(塹,qian)既指深沟,又指挖掘深沟。《墨子·备城門》「去城门五步大堑之」,「大堑之」的「堑」是动词,就是掘出深沟;又说「堑中深丈五」这个「堑」就是名词了。「堑」与「坎」、「埳」同源,是又深又陡、落到面就爬不出来的陷沟,《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记载「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马名),堑而死」,「堑而死」就是掉进堑壕裏死掉了;又《昭公十七年》记载,吴楚在长岸交战,楚「大败吴师,获其(公子克)乘舟馀皇(船名),使随人与後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陈(阵)以待命」,「环而堑之……」,是围着那隻名叫「馀皇」的大船掘出陷沟,掘到地下出水的程度,在出入的通道上布满火炭。由这裏可以看出「堑」的作用的一斑。成语「吃一堑,长一智」就是陷到裏边一次,长一次见识的意思。「堑」後来也指护城河。《玉篇》「堑……沟堑也。字书云:城隍也」,不过这种用法很少见,成语「长江天堑」,就是长江是天然形成的护城河,地形险要,难以渡过的意思。由此可见,「堑」和「沟」的意思差不多,不过「堑」要比「沟」更深、更陡、更难逾越。军事上多指临时掘的工事或障碍物。 三一、制度 【制度】 「制」和「度」在准则义上相近,但来源不同。 制,《說文》「裁也」。「制」是个动词,是裁割、截断的意思。《淮南子·主术》「贤主用人,犹巧工之制木也」,「制木」是裁截木料制作器具;《许・风・东山》「制彼裳衣勿士行枚(勿事街枚)」,这是裁割布帛制作衣裳。这个意义後来也写作「製」。「制」的裁断义,用于物质材料表裁制,用于社会事务就有制作、规定义了。《左傳·文公六年》「先君周公制周礼」《孟子·梁惠王上》「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制」都是制订、规定的意思。「制」的制订、规定义名物化,就转而指所制订的规则、法令,所规定的规章、制度了,如:《淮南子·氾論》「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柳宗元《封建論》「秦制之得,亦以明矣」。 度,作为动词读duo,是用手量(长短)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度,然後知长短」。「度」作为名词读du,表示计量长短的标准,《漢書·律历志》「度者,分、寸、丈、尺、引也」。用量长短的标准比喻量「是非」、量「功罪」、量人的各种「社会行为」的标准,这就是标准、法度的意思了,如:《左傳·昭公三年》「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贾谊《过秦論》「内立法度,务耕织」。 「制」、「度」意义相近,所以常常连用,如《礼记·礼运》「以设制度,以立田里」。「制」和「度」又有不同。「度」是从量长短的标准裏引申出来的,所以「度」往往和器物的形制、事物的长短等发生关系,如《礼记·王制》「用器不中度不粥(鬻,卖)」;作为法度,「度」最初也多指关于城池的规模、关于宫室的制度、关于车服的规定,如《周礼·地官·大司徒》「度谓宫室车服之制」。「制」是从裁割义来的,用于社会,「制」也多指要人们共同遵守的、限制人的各方面行为的各种准则、礼制、法律等。《左傳·隐公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前面用「度」,「不度」是说「京」这个城的大小、规模不合规定;後面用「制」,「非制」是说不合先王制订的法令制度。现代汉语中,「度」仍和各种「量」发生关系,如「长度」、「高度」、「光度」、「湿度」、「热度」等;「制」仍和各种规定有关,如「体制」、「法制」、「学制」、「币制」等。 【邦国家】 邦,《說文》「国也」。「邦」、「国」常连用,如《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佐王治邦国」。细加分析,「邦」和「国」是有区别的:「国指诸侯在封地内所建的有宗庙、社稷的都邑;「邦」则指以「国」为中心的整个封地。 「邦」和「封」同源,最初是一个字,後来才产生分化。在分封制时代,王所统有的土地称「天下」;王将名义上属于自己的土地分封给同姓或异姓诸侯。分封时在所封的地界上堆土植树作为标记,古「封」字即两手堆土植树之形。所以「封」是动词,是划界封植的意思,所以分封的过程称「封」。作为名词,所「封」的土地也称「封」,为了区别,名词「封」加「邑」,这就是「邦」了。分化之後,它们最初的区别也不严格。《書·蔡仲之命》「乃命诸王,邦之蔡」,「邦之蔡」就是「封」之于「蔡」,在「蔡」地建「邦」;《韩诗外傳》「齐桓公逐白鹿,至麦丘之邦」,「邦」即「封」,指封疆的边界。正因为「邦」指整个封地,所以才可以说「邦畿」、「邦域」。《詩·商颂·玄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邦畿」指全部领土,「邦畿千里」是千里的大邦;《論語·先進》「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邦」指邦域六七十里或五六十里见方的小邦。从时间上看,「邦」的应用早于「国」。邦」的领地义可以上溯到原始氏族公社时代氏族或部落间的领土范围的划分;「国」则是阶级统治的产物。 「国」(国),《說文》「邦也」。「国」最初只指诸侯在所封的土地上筑起的都城。《孟子·万章下》「在国日市井之臣,在野日草莽之臣」,注「国谓都邑也」;《管子·乘马》「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这裏说的「国」都指都城。正因为如此,「国」才有「国门」,如《周礼·地官·充人》「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国」中还可以划分街道,如《周礼·考工記·匠人》「国中九经九纬」,注「国中,城内也」。「国」是「邦」的统治中心,是诸侯所居之都;扩大开来,「国」所能统辖的土地也都可以称「国」了,这样才有「百里之国」、「千里之国」的称呼,如《孟子·万章下》「大国地方百里……,次国地方七十里……,小国地方五十里」。词义扩展了的「国」就相当于「邦」了。「邦」是历史上的称谓,是由划分范围、分封土地的分封制来的;「国」是从统治的领土来的。诸侯国强大、不统于王之後,战国时代,表分封制的「邦」和表集权制的「国」在使用上就发生了错位,後起的「国」逐渐排斥了传统的「邦」 「国」和「家」现代结合成「国家」,指由军队、法庭、监狱等组成的暴力机器;从历史上看,这种结合是个複杂的历史过程。 「家」也有广狭二义。《戰國策·齐策》中冯谖唱的「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的「家」,《聊齋·促織》「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的「家」,是一家一户的「家」,它是生产生活的小单位。这种数口之「家」是後起的;更早的「家」指母系、父系的大家族;分封制时期的「家」也经常指卿、大夫的大家族。这种「家」包括被封者的整个家族及家长统治下的奴隶、农奴及管辖下的土地。《左傳·昭公五年》「箕襄、邢带、叔禽、叔椒、子羽皆大家也,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只晋韩起家族的封地就有七个县,其他「家」的规模也可以想见。韩起一家,战时就可以出「长毂(战车)九百」作为其私甲,这就是所谓「千乘之家」;这样的「家」,家内都有自己的「家臣」,总管叫「宰」,所属的都邑也派有「宰」主管,「宰」下还有家内的「司徒」、「司马」等官:这样的「家」实际上都是「国」中之「国」,是王、诸侯下的一级政权机构。《孟子·梁惠王上》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这裏的「国」指诸侯国,「家」指的是卿大夫的家族,士庶小民只能称「身」,不称「家」。 在分封制瓦解的过程中,先是诸侯强大起来,後是诸侯国的卿大夫强大起来,陪臣执国命,政令在「家」;许多强「家」甚至列为诸侯,称起「国」来,如在晋国,「三家分晋」後,分为韩、赵、魏三国。这样一来,「国」也就是「家」,「家」已经扩大为「国」,「国」和「家」就统一了起来。现代的「国家」一词,实际上是诸侯国和卿大夫的「家」複合的结果。《孟子·梁惠王上》「刑(型)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家邦」还是卿大夫的「家」和诸侯之「邦」的意思;《戰國策·齐策》「文(田文)……沈于国家之事,开罪于先生」,「国家也是齐「国」和自己的「家」的意思。随着封建制的兴起,「家五亩宅,百亩田」(《荀子·致士》)的小农家庭才普及起来,这就是现代意义的「家」了。 【域方区畿】 这是和地理概念有关的一组词。「域」与「囿」、「国」等源,表示被画定或被圈起的地带。在古代,被分封的诸侯的作为统治中心的都城叫做「国」,「国」所统辖的地区叫做「域」,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诸侯各守其封域」。这些封地都是用疆界标志出来的,疆界之内是诸侯领有的土地,因而「疆」和「域」常常连用,如《荀子·君道》「[士]无去其疆域,则国终身无故」。在这一意义上,「域」具有疆界的意思,「不分畛域」就是打破界限。扩大开来,「域」就不限于诸侯国管辖的范围,也指全国的领土,「四域」指边境,「西域」指西部地区,「异域」指异国,「域外」指国外。《漢書·武帝纪》「诏州郡察(选拔推荐)吏民……可为将相使绝域者」,「绝域」指隔绝难通的遥远的国家。 「方」的含义很多,除方圆、方法、方正等意义之外,它还是地理上的名称。在商、周时代,对京师以外边远的地区称「四域」或「四国」,这是王的权力可以达到的地区;王权统治范围之外的地区,当时称作「方」。「方」与「旁」等同源,即周边地区,如「四方」、「多方」,对居住在「四方」、「多方」的部族则称作「某方」,如「羌方」、「土方」、「人方」、「召方」等,如《易·既济》「高宗伐鬼方」。《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记载齐国出现彗星,齐侯很恐慌,晏婴说「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于彗」,「方国」就指各部族和各诸侯国;成语「殊方异域」就是国外的各地区、各国家。後来,「方」由本国的对称,缩小为地方和中央的对称了,所以《管子·乘马》说「四乡命之日方」。这样一来,「方」就具有地方或遥远的地区的含义了,比如「天各一方」就是各在一地。在这一意义上,「方」和「域」是近义词,柳宗元在《封建論》裏反对藩镇割据时说「唐兴,制州邑,立守宰……,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过错)不在于州而在于兵(军制)」,其中「方域」就连用。所以「四域」也可以称作「四方」,「域内」也可以说「方内」(「方外」不等于「域外」,特指超然于世俗礼法之外),如《史记·孝文本纪》「方内安宁」。 「方」和「域」比较:「域」侧重于领有的范围或界限;「方」侧重地方特点。在现代汉语裏还是这样:「领域」指行使主权或进行各种活动的范围,「流域」指河流流经的地区的范围等等;「方志」指记述地方特点的書·「方俗」指地方特有的风俗等等。它们是不能互换的。 「区」(區)的常用的意思是区别,是把两种以上的事物,按其特点划分开。从词源上看,「区与「畦」、「畸」相近,都指从整体中划分出来的地域。作为地理上的名称,「区」也特指按特点划分开来的一个地方。《漢書·胡建傳》「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所谓「贾区」,就是划分出来的商贩们活动的地区;贾思勰《齐民要术》「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就是把地划分成若干畦,以便于灌溉的田地。「区域」连用,也指划分开来的地区。《周礼·地官·序官》「廛,民居区域之称」,意思就是划分开来的百姓居住的地区范围称作「廛」。现代许多词裏仍保留着这一特点,比如「城区」是区别于「郊区」的,「山区」是区别于「平原地区」的等等:这些地方「区」都不能用「域」来代替;反之,「音域」、「流域之类强调范围的词,也不能换用「区」。 「畿」(ji)与「区」同源,在奴隶社会中特指最高奴隶主——王一一所直辖的地区,分封诸侯的土地不在王畿之内,如《詩·商颂·玄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到了封建社会,建立了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四境之内都归封建朝廷管辖,王畿和诸侯封地的界限消失了,这一情况变化促使「畿」的含义相应地发生了演变,使「畿」由和诸侯封地相区别的王的直辖土地义,变为和外省相区别的京城周围的地区义了。如,汉、唐把长安周围地带称为「京畿」,也称为「三辅」;清代把河北省称作「直隶」,「直隶」即直接隶属于朝廷管辖,也就是「畿」或「畿辅」。 【都郊野甸鄙坰】 这是一组在奴隶制下以国、都为中心区划地理的词。 都(包括国),《說文》「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在分封的大小农奴主的大大小小的聚居区中,建有宗庙的中心城堡叫「都」,其中「国」是郑的国君所居的都城。《释名・释州国》「国城曰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都」与「贮」、「陼」等同源,人口比较密集的中心城堡叫「都」,「国君」不限于诸侯,诸侯子弟、世卿等在封地上建筑的镇压奴隶的城堡、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都可以叫「都」。孔丘做司寇代理宰相时,就曾策划过平毁当时已成为新兴地主阶级势力中心的费都、郈都、郕都,这就是所谓「毁三都」;《左傳·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都」就是大大小小的城堡。 郊,《爾雅·釋地》「邑外谓之郊」。「郊」与「交」同源,指「都国」与「野」相交的地带,都城四周的地带,它们的宽度依封地的大小而有所区别,从幾里、幾十里到百里不等。在四郊居住的多是中小奴隶主、官吏、武士、工商、自由民及其他为奴隶主服务的人员,为便于统治和管理,「郊区」多划分为若干「乡」。《周礼·地官·载师》「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宅田」就是住宅周围的地;「士田」就是分配给战士、有职事的人的地;「贾田」就是从事工商的家庭分配的土地;「官田就是分配给担任各种差役的人家的地;「牛田」牧田」是分配给畜牧者家庭的地;「赏田」是奴隶主赏赐为他出力、卖命的人的地。这些地有的是自耕的,多数也是奴隶耕作的。四郊是屏卫都国的,平时供应大奴隶主各种需要,战时是军队的主要来源。「郊」又是诸侯、王举行祭天祭地等祭祀活动的场所,所以做动词用时「郊」表示祭祀天地,《荀子·礼論》「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野,《說文》「郊外也」。「郊」以外称作「野」,或者称作「甸」。「野」或「甸」是广大农奴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如:《詩·鄘風·载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孟子·滕文公上》「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野人」就是劳动于广大的「野」的奴隶或农奴。 鄙,《釋名·釋州国》「否也,小邑不能远通也」。「鄙」是「野」中的偏远部分,是和邻国接近的地区,所以「边鄙」常连用。《左傳·庄公十九年》「伐我西鄙」,注「鄙,边邑也」;《礼记·月令》「四鄙人保」,注「鄙,界上邑」。「鄙」在春秋後期、战国时代常常划分为「县」,这个「县」和後来的郡县的「县」不同,具有军区的意思,所以「县」和「鄙」也常连用,如《荀子·富国》「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仓廪者财之末也」。诸侯子弟、世卿的封地,大部分在这一带,它们起着拱卫国都、保卫边疆的作用。「都」和「鄙」跟「都」和「野」一样,彼此有着严格的区别,这就是《左傳・襄公三十年》所说的「都鄙有章」。 「鄙」是就一国说的,就都邑说,偏远处也可以叫「坰」(jiong),「坰」是从辽远说的。《爾雅·釋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林」就是封地的画界处了,其外的远野才叫「坰」。《詩·鲁颂·駉》「駉駉牧马,在坰之野」,传「坰,远野也」;《列子·黄帝》「范氏之上客,出行经坰外」,注「坰,郊野之外也」。 「都」和「野」和「鄙」(後来是「朝」和「野」)是互相对立的,它们既是城乡关系又是阶级关系,它们划分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詩·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黄黄」;野鄙人士却是「纠纠葛屦,可(何)以履霜」(《詩·小雅·大东》)的。「郊」、「野」、「鄙」在秦汉以後只有距城市远近的区别,沒有奴隶制时期的严格的区分了。「都」和「野」、「鄙」的这种关系反映在它们的引申义当中。「都」作为形容词表示漂亮、雅致,如:《詩·郑風·有女同車》「彼美孟姜,洵(确实)美且都」;《漢書·司马相如传上》「雍容娴雅,甚都」。古代漂亮的男子往往叫「子都」,这裏的「都」就是有城市风度、有「教养」、时髦的意思。一直到现代複音词还是「都雅」、「都丽」结合在一起的。相反的,「鄙」、「野」作为形容词则是「都」的反义词。马融《长笛賦》「是以尊卑都鄙,贤愚勇惧,鱼鳖禽兽,闻之者莫不……拊譟踊跃」。其中,「尊卑」、「都鄙」、「贤愚」、「勇惧」相对举。 「鄙」还常常表示见识浅陋,如《左傳·庄公十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所以把见识短浅者称作「鄙夫」;自谦时表示自己无知称「鄙人」;粗野无文称「鄙俚」;小气吝啬称作「鄙吝」。如果带宾语,「鄙」就含有「鄙薄」、「鄙弃」、「鄙夷」等轻视厌弃的含义了:《左傳·宣公十四年》记载楚人过郑,沒有通知郑国,郑人认为「过我而不假道(借道),鄙我也」,「鄙我」就是瞧不起我的意思。注意,「卑鄙」连用,古代常是表示身份低下,并不表示品格上的无耻。诸葛亮《前出师表》「先帝(刘备)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不以臣卑鄙」就是不认为我出身微贱的意思。「野」作为形容词则常常表示粗鲁、蛮横。《論語·雍也》「质胜文则野」,「野」是不文质彬彬;《韩非子·难言》「虑事广肆,则日草野而倨侮」,「虑事广肆」就是议事时大量列举事实、毫无避讳。正因为如此,所以历来习惯上把不驯服称作「野性」,把不开化称作「野蛮」。 总之,凡是和「村野」连系起来的就变成被轻视的、不文明的;和「城市」连系起来的就是雅致的、文明的。这种阶级烙印和偏见是由来已久的,这正像解放前把「土」、「村」等变为呆笨、愚蠢的同义语一样,是阶级在城乡关系上的反映。 【邑都国京城市】 这是一组和人口聚居地有关的词。「邑」用得最早,可以早到氏族公社时期的驻地,所以後来凡人口聚居的地方都可以叫做「邑」。「邑」有大有小,可以有「十室之邑」,也可以有「千室之邑」,一般的是百家左右,如:《論語·公冶長》「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又「子曰:[冉]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在奴隶制的分封制下,「邑」(连同其人口和相关的土地)通常是分封和赏赐的单位,《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公与免余(人名)邑六十。[免余]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就是以「邑」赐人的例。 殷代和周的早期,「邑」是人口聚居点的通称,城大城小、人多人少都可以称「邑」。《書·盘庚》「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就是把王都称「邑」的例子,所以商、周也称「大邑商」、「大邑周」。「邑」的周围常常要修筑围墙,各级奴隶主所居住的「邑」,为了防御外来袭击和镇压奴隶反抗,所筑的城垣就高大坚固。在等级制度下,为了和农奴集中的「邑」区别开来,周代就把奴隶主居住的「邑」或称作「都」,或称作「国」。称「都」称「国」的区别在于奴隶主的身份。一般说来,国君的子弟、卿、大夫的封邑中作为他们的统治中心的「邑」叫「都」。《左傳·庄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这些诸侯子弟和卿、大夫设有祖庙、经常蟠踞的「邑」称作「都」;诸侯自身的「都」则称「国」。「国」和「都」除了等级上的区别以外,还有所筑城垣大小(包括人口多少)的区别。《左傳·隐公元年》「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是说卿大夫的「都」再大也不能超过诸侯的「国」的三分之一,小的只有九分之一。各诸侯居住的「国」,为了和名义上保持着天下共主的周的都城区别开来,就把周的都城称作京师」(最大的人口最多的都城的意思)。汉以後,「京师」就成了首都的称谓了,如《史记·太史公自序》「藏之名山,副在京师」;《漢書·梁孝王傳》「珠玉宝器,多于京师」。这样一来,「京师」就由形容语变为名词了,《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京师亦省作「京」,如白居易《琵琶行》「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首都也常缀以「京」,如「汴京」。 在「都」和「国」中居住的主要的是大小奴隶主及奴隶主武装,这些人统称「国人」。他们和散居在各邑中的农奴(所谓野人)是对立的,他们之间是城乡关系,也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一个诸侯的领地内只有一个「国」,却可以有大小不等的若干「都」。在春秋时期,由奴隶主转化的新兴地主阶级常常据有「都」,用来和奴隶主势力的代表、国君所在的「国」对抗。孔丘就曾经策划过「堕三都」,以消灭孟孙、叔孙、季孙等新兴势力的据点。 「城」原来是动词,是筑城的意思。《詩·小雅·出車》「天子命我,城彼朔方」,「城彼朔方」就是在朔方筑城;後来把所筑的城池也称作「城」了。因为「城」是由动词转来的,因而後来代替了「邑」,成为一切有城垣建筑的居住点的统称,从京城到都城、县城都可以称作「城」;「邑」就逐渐成为小聚居点的称呼了。随着封建制的兴起,「邑」又逐渐被各种行政单位(乡、里、亭等等)所代替,到现在,它只保存在「通都大邑」这样的成语和「昌邑」、「安邑」这类的地名中了。 在奴隶制时代,诸侯的整个国土原来称「邦」,「国」只是「邦」的统治中心。在奴隶制动摇之後,各诸侯国纷纷扩张,互相吞并,旧的封「邦」被打乱了,「国」所统治的范围就成为诸侯国的领土了,于是「国」也由诸侯的首都义引出国家义了。当时习惯于用各诸侯邦的首都的名字作为该国的称呼,比如魏迁都大梁之後就称「梁」,韩迁都于郑後就称「郑」了。这样一来首都和国家就成为同义语了,于是出现了「秦国」、「齐国」之类的称呼,「国」的中心都城的意思就逐渐被国家的意思所代替。在汉代,由于残存着分封制,分封的「国」後来和「郡」大致相当,都受中央控制,所以「郡国」常连用,具有行政单位的意思。 随着「国」的意义的扩大,「都」逐渐升级,成为大城市的统称。《釋名·釋州国》「国城曰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就反映了这一时期的观念。建立了中央统一政权之後,为了区别,就把皇帝居住的「都」称为「国都」、「京都」或单称「京」。 「都市」连用也是在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由于交换的发达,「城」除了起堡垒作用外也成为商业中心,「市」(指交易场所)成为城内的重要部分。《考工記》说建筑国都要「面朝後市」,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现代,「市」已经成为城市的普遍称呼了,如称「北京市」、「上海市」等等。 【县郡】 「县」(縣)原来是悬挂的「悬」的本字,是自上下垂的意思。《左傳·襄公十年》「主人县布,堇父(人名)登之(指援布登城),及堞而绝之,队(同坠)则又县之,(堇父)苏而復上者三」,「县布」、「县之」即「悬布」、「悬之」。「县」後来由下垂义引申为远、久义。《荀子·性恶》「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加日悬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加日县久」就是时间久远的意思。郡县的「县」,就是从悬远的意思来的,指「县」虽地处边远,但却直接隶属于朝廷,像悬着一样。 「县」作为地方组织,在春秋时代已经有了,先是由晋、楚等大国设置的。这些大国把所兼并的土地设为「县」,由朝廷派人管理。如:《左傳·宣公十一年》「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因县陈」,「县陈」是以「陈」为「县」;又《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两个国名)朝陈、蔡」「县申、息」也是以申国、息国为「县」。最初,「县」主要是为军事目的而设的,「县」就是一个独立的徵兵赋粮的军事单位,以便于抵御外来进攻,巩固边防。後来,在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壮大、集权逐渐加强以後,在一国之内所兼并的旧奴隶主卿、大夫的领地也往往设「县」统治,如《左傳·昭二十八年》记载晋的魏献子执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就是一例。「县」设县大夫管理,行政上对执政者负责。 「郡」作为行政单位也是从迥远的意思来的当「县」已在内地设置以後,在边境和新获得的土地上往往设「郡」,其作用与最初的「县」相同,是为巩固边防而设的军事行政组织。「郡」在春秋末年出现在晋国。《左傳·哀公二年》记载,赵简子誓师时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可见当时「郡」的地位要比「县」低。这不是说「郡」管辖的面积小,而是因为「郡」处在偏远地区,地广人稀,是争夺的拉锯地区的缘故;「郡」是未开发区或统治未巩固区,「县」则是已巩固的开发区。战国末期,随着秦的领土的不断扩大,和在新兼并的土地上不断设「郡」「郡」才在全中国普及开来。由于「郡」的开发和繁荣,「郡」下又分为若干「县」,这样一来,「郡」就成为「县」的上级组织,变为行政单位了。 【州道路省府军】 这组词是历代主要行政区划的名称。 行政区划是中央集权制的产物。封建社会在打破奴隶制时代的分封割据局面之後,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域,由中央统一任命官吏进行管理,这是保证国家统一和政令统一的重要措施。 郡县制在战国时期就在许多国家裏推行了,随着秦的统一,把郡县制推广到全中国(参看〔县郡〕条)。汉代因袭了秦的郡县制,其後,「县」一直是地方基层的行政区划,「郡」在隋唐之後或称「州」,至宋废除。 「州」最初是地理区划(参看〔州洲〕条),到了汉代以後,「州」由地理概念变为行政监察区的名称。汉代,天下分为四十馀个郡,这些郡(还加上诸侯国)总揽一方行政,权力很大。天高皇帝远,交通不便,中央政府对这些郡国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为弥补这一缺陷,汉代就利用传统的「州」的区划,指定官员对「州」内郡国就近巡视督察,这种监督大员当时称「刺史」。《漢書·百官公卿表》「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员十三」。所以置十三员,因为汉代分十三州,即在古「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等九州之外,又增加了「交州」、「并州」(朔方)、「幽州」及「司隶」(直辖州)等四州。汉末以後,战争频繁,所以刺史一般多掌握兵权,有时也掌握行政权。出于地方割据鼎立时期各国统治地盘的缩小,也出于削弱、分散地方兵权的需要……,「州」越分越多,「州」的管辖范围则越缩越小。晋分为十九州,至唐代「州」的数目超出三百,已经和郡沒啥区别了。明清时代改乡里坊邻 「州」为「府」,所以有现代的「兖州府」、「青州府」、「莱州府」、「登州府」之类的称呼。 「道」是唐代新设的监察区的名称,它略相当于汉代的「州」。监察区的称「道」,大概是从军事区划上来的。《唐书·兵志》「武德初,析关中为十二道」,《唐书·太宗纪》「八年十二月辛丑,特进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为积石道行军总管……」:这裏的「道」显然指军区,就和现代说的第幾路军的「路」相仿。《唐书·李峤傳》「峤上书曰:请率十州置一御史,以期岁为之限;容其身到属县、过间里,督察姦讹,采访风俗,然後可课其成功……武后善之,下制析天下为二十道,择堪使者。为众议沮止」,这是提议酝酿重新设立监察区,并准备把「道」作为监察区,以监察縮小了的「州」。开元年间,在贞观年间划分的十道的基础上增设五道为监察区。《通典》「开元二十一年分为十五道,置采访使,以检察非法」,这十五「道」是:「京畿」、「都畿」、「河南」、「河东」、「河北」、「陇右」、「山东南」、「山西南」、「剑南」、「淮南」、「江东南」、「江西南」、「黔中」、「岭南」。 「路」这一行政区是宋代设的。《宋史·地理志》「崇宁四年復置京畿路……,置京畿转运使总之」:可见最初「路」是为转运漕粮而设的,这也是「路」得名的由来。後来「路」逐渐带有了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最初分全国为十五路,後来分为十八路、二十三路,和今天的省区大体相似,如:「福建路」、「广东路」、「广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陕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区域也大致相当。元代也有「路」,但管辖范围小得多,只相当于「州」、「府」。 「省」本来是官署名。唐代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管全国政务,宋代由中书省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二柄,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元代的「中书省」在各地分设中书省的办事机构,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史,地理志》「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干有一,白岭北,白辽阳,白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雲南,曰浙江,江西,日湖广、曰征东」。後来「行省」由机构的名称变为所统辖的行政区域的名称,于是简称「省」。明清因袭了元的「省」制,使它延续到现代。《陔馀丛考,省》「今制分天下为各省,盖仍前明之制,而明则因元之旧也」。 「府」在唐代是「道」的下属行政区,宋元隶属于「路」(有的直辖于中央),明清改「州」为「府」。「府」的得名源于都督府或都护府。唐初分设各「道」,「道」设总管,总管开「府」,如《通典》「武德七年,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总管府为都督府」。这些「都督府」都设在大州所在地,这些大州也因而称「府」了。所以《韵会》说「唐制,谓大州曰府」。 「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划名,一个「军」相当于一个「州」或「府」,直辖于「路」。「州」或「府」有的称「军」,这也是历史的产物。唐末五代之时,各地藩镇拥兵自重,相互割据,各藩镇管辖地以「军」为号。宋统一後,就将这些称号因袭下来,形成「州」、「府」、「军」杂称的局面。《文献通考,舆地考》「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其後又增三路,天下凡十八路,州、府、军、监三百二十二,县一千二百六十二」。 这些行政或监察区的名称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它们的性质、管范围是不断发生变化的不能以此律彼柱鼓瑟。 【乡里坊闾邻】 氏族公社时期,人是按血缘关系聚族而居的。氏族制度破坏之後,许多家族混居,各国君主、朝廷为统治管理方便才进行行政上的区划。这种区划各国不一,各代不一《国语,齐语》「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使之相受;四间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漢書·百官公卿表》「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微循禁贼盗」。这些区划,有的是实行过的,有的可能只是理想的规划、设想。规划中的层次很多,最基本的单位是「乡」和「里」。《管子·立政》「行乡里,视宫室」,《荀子·乐論》「乡里族党之中,长少同听之」:「乡」和「里」常是相连使用的。《日知录,杂论,乡里》说:古代说人籍贯、居处常是以「县统「乡」,以「乡」统「里」,「备书之者《史記》:老子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樗里子室在昭王庙西渭南(县)阴乡樗里是也」;《後漢書·章帝纪》「乡举里选,必累功劳」:可见「乡」、「里」是人聚居的、选举的基本单位。所以提到故居时经常说「故乡」、「故里」。 乡(鄉),在战国以前指国都近郊的人口聚居点,远郊的称「遂」。「乡」在当时并不指农村,它是贵族、平民及为他们服务的手工业者、商人的聚居区。《左傳·庄公十年》「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乡人」不是乡下人,而是同乡的贵族。在城市发达後,「乡」才成为与城市相对的农村。多少戶成「乡」,其说不一,古注多说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乡」,这恐怕也是个大致的说法,历代恐怕都不相同。 里,《爾雅·釋言》「邑也」。最初「里」井田制下的是小居住点的称呼,它移植到城乡後,主要用来指一个大居住群内部的小聚居区。古代无论在都城内或乡内,都按职业和身份划分为自成单位的住宅区,这种小的居住区是封闭的,自有墙垣和大门,且派人管理。《詩·郑風·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里」说的是作为单一居住点的「里垣」;《漢書·游侠传,楼护傳》「退居里巷」,「里巷」就是城内「里」中的街道了;《後漢書·百官志》「里有里魁,民有什伍」,「里魁」指管理「里」内事务的人,如里正里尉等「什」、「伍」指同「里」的邻居之间的再编组。 每「里」的户数不等。《风俗通》「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管子·度地》「百家为里」;《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一里八十户」;《续文献通考,职役考》「明初……以一百十户为里」。可见「里」的户数划分是因时变化的。 「里」也称「坊」,这是城中的「里」在南北朝之後的称呼。「坊」源于「方」,是城市规划的产物。城市发达之後,城内由纵横的道路划分出来的一个个方形或长方形的「里」也被称为「坊」了。《說文,新附》「坊,邑里之名」;《清国行政法泛论,地方自治,保甲,组织,备考》「城中曰坊,近城日厢,在乡曰里」,如:《北史·魏诸宗室傳》「淮南人相率投附者三千馀家,置之城东汝水之侧,名曰『归义坊』」。《正字通》「坊,商贾贸易之所」,这是「市坊」;《五代史·史宏肇傳》「夜闻作坊锻甲声」,「作坊」就是手工业者聚居之「坊」。现代的「油坊」、「糖坊」等称呼,就是这样来的。这种以职业区分的半封闭的里坊制,在商业城市发展起来的宋代,就打破了「里」、「坊」的限制,虽作为历史名词被沿袭下来,但内部的封闭性则已被打破,「里」、「坊」只作为地名被保留下来。 「里」也称「闻」(閭)。《說文》「闾,里门也」。最初「里」的大门称「闾」。《公羊传·成公二年》「二大夫出,相与踦闾而语」,注「闾,当道门」,所谓「当道门」就是从「里」中出来通向大道之门;《漢書·于定国傳》「少(稍)高大门闻,令容驷马高盖车」,这是于定国的父亲要求加高闻门,预言其後代会有人发迹,有驷马高盖者往来。因为「闾」是里的大门,所以也就成为「里」的代称了。《史记·陈涉世家》「发间左适戍渔阳九百人」,「闾左」即「里左」,是贫民所居之处;《史记·李斯列傳》「斯乃上蔡布衣,闻巷之黔首」,「闻巷」即「里巷」 邻(鄰),《說文》「五家为邻」。「邻」是封建社会的最小的基层组织,至于其户数,其说不一,因时而异:《周礼·地官·遂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釋名·釋州国》「五家为伍,以五为名也,又谓之邻。邻,连也,相接连也」;《韩诗外傳》「八家为邻」;《尚书大傳》「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邻」後来泛指相挨近而居的邻居了,扩大开来凡在附近或互相接近都可以称「邻」了:张籍《送从弟彻东归》「早晚得为朝署拜,闲坊买宅作邻居」,这是前者;《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众议咸以丹杨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邻」用于邻接义。 【屯村聚庄】 这组词在表示人聚居的自然村落的意义上交搭。 屯,《釋文》「聚也」。「屯」最初是聚集的意思,如:《楚辞·离骚》「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软(车辖)而并驰」;《列子·周穆王》「出雲雨之上而不知下之据,望之若屯雲焉」。聚兵驻守也称「屯」,如:《管子·轻重乙》「请以令发师,置屯籍农」;《史记·傅靳蒯成列傳》「一月,徙为代相国,将屯」,集解「案,律谓勒兵而守日屯」。汉代以来,朝廷采纳赵充国建议,利用军队开垦种地,以节约军饷输送之劳,这就是所谓「屯田」;「屯田制度後来由军队开垦发展为募民屯田,这就是所谓「民屯」。《漢書·趙充国傳》「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士私从者……分屯要害处」,这是「军屯」;《晋书·食貨志》「咸宁元年,诏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如屯田」,这是「民屯」。屯田之处,久而久之,成为人户聚居之处,这类居民点也以「屯」为名。「屯」作为地名,初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遂行,宿乎屯」,这裏的「屯」不知是否由屯军得名,不过汉以後称「屯」的村落却无疑是由「屯兵」或「屯田」得名的,如:《水经,汉水注》「溪曰五丈溪,水侧有黄沙屯,诸葛亮所开也」;孔仲武《泊赵屯》「舟发赵屯犹未饭,有风北起空濛间」。「屯」之由「屯军」、「屯田」得名,跟现代的「火石营」、「红旗营」、「长哨营」、「东营」等地由于驻军而得名是一样的。 村,古作「邨」,《說文》「邨,地名」,徐铉「今俗作村」,段注「本音豚,屯聚之意也」。「村」是「屯的後起分化字,因音变改作「村」。「屯」在汉魏时代已经相当普及了,所以「村」这个分化字就应运而生,如:《三國志·魏书·郑浑傳》「人魏郡界,村落齐整如一,民得财足用饶」;陶潜《桃花源記》「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到了唐代,更以功令称都市的居民区为「里」,农村的居民点为「村」,于是「村」就成为农业地区自然屯落的通称了。聚,《說文》「会也;一曰邑落日聚」。会合是「聚」的本义,如《荀子·议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邑落」是「聚」的引申义,正如屯田之处称屯一样,人们聚居之处也叫「聚」,如:《史记·五帝本纪》「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漢書·枚乘傳》「禹无十户之聚」,颜师古注「聚,邑也」。在古代,由自发型成的或由豪强招募形成的,住户较少的,村落是用「聚」命名的,比如《後漢書·郡国志》裏就提到「褚乐聚」、「曲遇聚」、「细柳聚」、「上程聚」等。这些地名後代都被别的名称代替了。 「庄」(莊)作为村落名是唐代以後盛行起来的。「庄」最初指皇室、官僚所占有的庄园,如:《玉海》张浚出行边……官田、逃田并拘籍,每五顷为一庄,每庄官给牛五具,种子农器副之」;《宋史·职官志》「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屯田、营田、职田、学田、官庄之政」。後来耕种庄田的农户,所谓「庄户」、「庄家」所形成的村落也就以「庄」命名了这样一来,「庄」就和「村」一样成了自然屯的名称,如:杜甫《崔氏东山草堂》「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杨万里《宿范氏庄》「今夕范氏庄,初觌三峰翠」。 三二、刑政 【刑法律宪】 刑,亦作「荆」、「刑」,《說文》「罚罪也」。对犯罪者的处罚叫「刑」,如《書·舜典》「五刑有服」。「五刑」的内容各代不同,或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或以「甲兵」、「斧铖」、「刀锯」、「钻凿」、「鞭扑」为五刑,或以「黥」、「劓」、「断趾」、「断舌」、「枭」为五刑,或以「答」、「仗」、「徒」、「流」、「死」为五刑:总之,它是对人的肉体处罚。古代的「刑」赤裸裸地体现着统治者的意志,是镇压庶人、奴隶所施加的暴力的规定,带着明显的阶级色彩:《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当「刑」条理化、条文化了之後,它就成为关于犯罪和处罚的规定了,就具有了「法」的含义了。《爾雅·釋诂》「刑,常也」,注「谓常法」,「常法」即固定不移之法;《廣韵》「刑,法也」,「刑」和「法」成为同义词。正因为如此,最早的法律条文称「刑」:《书》有《吕刑》,是关于西周的法律原则的阐述;《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刑书」就是法令条文。所以,古代法律之学叫「刑名」;古代的法典叫「刑典」;古代的执法机构叫「刑部」;古代的法官也叫「刑史」、「刑官」。 法,古作「灋」,《說文》「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法」就是「刑」,从许慎的解释中可以看到「法」的来源很古老,它是远古时代神判的产物。「廌」(zhi)是传说中的神兽,也叫「解廌」。许慎说「解廌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王充《论衡》说「獬者,一角之羊,性识有罪,皋陶治狱,有罪者令羊触之」。用「法」取代「刑」显然是春秋以後,社会需要成文法时,为掩盖「刑」的鲜明的阶级性而兴起的术语,它以超阶级的一平如「水」和公正的「解」表明它对社会的一视同仁。但是,「法」只是「刑」的改头换面,所以仍然遮盖不住它的本质。《書·吕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管子·心术》「杀戮禁诛谓之法」:「法」仍然是处罚条例,它只规定对违背统治者利益和意志的行为的处罚。不过「法」因为是成文法了,是公之于众的,所以表面上带上了在「法」的面前人人平等的色彩,带上了制度性。《管子·明法解》「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条文化的反映。《唐律疏议,名例》「昔者,三王始用肉刑……。《尚书大傳》云:夏刑三千条;《周礼》:司刑掌五刑,其属二千五百;穆王度时制法,五刑之属三千。周衰刑重,战国异制,魏文侯师于里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且不论所记是否完全属实,但它起码说明:「法」是代「刑」而起的;「法」形成于春秋晚期、战国早期;「法」是公之于众的法典;「法」的内容主要是处罚。当「法」成为行为准则的规定之後,「刑」就逐渐变为对违「法」的行为的处罚的用语了,虽然它还留有作「法」用的残馀。 律,《爾雅·釋诂》「法也」,《說文》「均布也」。《尔雅》说的是「律」的实质;《說文》说的是「律」的命名,段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称「法」为「律」和称「刑」为「法」一样,是为了加强法的超阶级性。「律」最早用于乐律:蔡邕《礼记月令》「截竹为管谓之律」;《孟子·離婁上》「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律管」对定音来说是客观的、公平的、无偏无颇的,称「法」为「律」正是为加强其客观性,强调其约束的统比例 性,所以《国语,周语》说「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管子·七臣七主》说「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据说,「律」创用于秦,汉以後因袭下来,称法为「律」:《唐律疏议・名例》「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汉相萧何,更加[李]悝所造户、兴、厩三篇,谓《九章之律》。魏因汉律为一十八篇,改汉《具律》为《刑名第一》。晋命贾充等,增损汉、魏律为二十篇,于魏《刑名律》中分为《法例律》。宋、齐、梁及後魏,因而不改」。就这样,「律」在秦以後的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成为法律的主要称呼。 由此可见,「刑」、「法」、「律」在法律义上是同义的,它们的区别在于时代;它们的演变固然出于对法律的阶级性的掩饰,但客观上也反映了法律的进步。「法」与「律」是长期互用的,今天称「律」为「法」,也有区别于封建时代的法律的意义在。古代含有法律义的还有一个「宪」(憲),《爾雅·釋诂上》「宪,法也」。如:《書·說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管子·立政》「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宪」的法令义来自它的法则、规范义。《詩·小雅·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万邦为宪」就是万邦的典范、榜样的意思;又《大雅,崧高》「王之元舅,文武是宪」,「文武是宪」是文士、武士都以申伯为法则,都效法申伯的意思。正因为「宪」有典范义,所以它经常成为「法」、「令」等的修饰词,表示该法、令具有高度的规范性,为人人所必须遵守,如:《国语,晋语》「赏善罚姦,国之宪法也」;《管子·权修》「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正如限制词在众所习知情况下常转为所限制的对象一样,「宪」也转而指「法」、「令」;也由于它源于修饰成分,所以它不是「法」、「律」的正式名称。直到今天,「宪法」也是典范之法,根本大法的意思;「宪兵」是执法之部队,用法约束、规范各种社会行为的兵种的意思。 【令科条比例】 这组词都是古代法律用语。令,《說文》「发号也」,《廣韵》「律也,法也」。作为动词「令」指发号施令;作为名词,「令」指所发之号令。後来「令」法典化了,把君主所发的号令称作「令」这就是法令的「令」了:《新書·等齐》「天子之言曰令,令甲(甲编)、令乙(乙编)是也」;《史记·酷吏列傳》「前主所是著为律,後主所是疏为令」。「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在以往的法律基础上修订的,「令」是针对当时具体情况以帝王诏制、命令方式所作的补充政策规定,如「市令」、「田令」、「户令」、「狱官令」、「任子令」、「养老令」等;「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依据,「令」多用于确定体制和法规方面:杜预《律序》「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令」不仅具有「法」、「律」的效力,甚至可以超越「法」、「律」,当「法」、「律」与「令」发生冲突时,一般以「令」为准,因为「令」是针对具体情况规定的方针政策,是指令性规定。 科,《廣雅·釋言》「品也」,又「条也」。「科」本指分类列条,作为法律术语,「科」就指法令的条目、细则了。「科」也称「条」或「科条」,它们都是补充法令的不具体的,如:《三國志·魏书·刘劭傳》「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晋书·刑法志》「汉兴以来,三百二年,宪令稍增,科条无限」。「科」、「条」虽然是由「律」、「令」派生出来的,但因为它们是具体规定,所以更多地被引用。正因为如此,违犯律令经常说「犯科」,如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作为动词用时,「科」就表示依法判处,如《宋史·徽宗纪》「诏诸路疑狱当奏而不奏者科罪,不当奏而辄奏者勿坐」。 「比」常用于比较、比拟义。作为法律术语,「比」表示所遇案例律无正条,于是用本律中相类条款或已有的旧例来比照、类推进行断案,如:《漢書·文帝纪》「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又《食货志下》「有腹非之法比」。这种类推案例搜集起来称作「比」或「决事比」,成为与「科条」并列的断案根据的一部分:《後漢書·桓谭傳》「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注「科为事条,比谓类例」。「比」,宋代以後称作「例」,即可以比傅照行的各类案例。 【命令号禁】 「命」和「令」是由同源词形成的近义词。 「命」最初是个动词,是发布命令的意思,如:《左傳·隐公元年》[郑庄公]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又《隐公五年》「王命虢公伐曲沃」。引申开来,给事物命名也用「命」,如:《左傳·桓公二年》「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荀子·正名》「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为事物命名的「命」所派生出来的事物的名称义後来就写作「名」;动词「命」的名物化在命令义上就是「令」。不过「命」和「令」之间发生了比较複杂的关系,「命」本身也用来表示所发的命令,如:《論語·子路》「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左傳·宣公二年「弃君之命,不信」。这就是「疲于奔命」、「唯命是听」的「命」。君主的指示就是受委托者所要完成的使命,所以「命」也表示使命,如《漢書·李广苏建傳》「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 「令」,最初所分的是「命」的名词用法,指所发的命令,如:《書·命》「发号施令,罔有不臧(善)」;《荀子·议兵》「立法施令,莫不顺比」。不过「令」独立出来之後,使用中也产生了它的动词用法,如:《論語·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命」和「令」虽然发生了许多交叉,但还是可以区别的。首先,上古时代发命义多用「命」而少用「令」。两者都用为动词时:「命」作谓语多表指派义,是派遣什么人去幹一件什么事,例见前;「令」则常用为不及物的动词,是接受命令的意思,如前引「虽令不从」,「不令而行」;即使构成兼语结构,「令」也多抽象化,成为使令的意思,如:《戰國策·趙策》「有復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史记·孙子吴起列傳》「臣能令君胜」。这实际上是「令」的使动用法。其次,作为名词,「命」多指各级主宰者发出的指示,如上帝发出的指示是「天命」,君主发出的指示是「君命」、「王命」,父母发出的指示是「父命」、「母命」;「令」则偏重于军令或政令,是由军队或行政官长发出的指示,所以「军令」、「政令」、「将令」、「帅令」等用「令」。正因为如此,「命」的引申义有「命运」、「生命」(这些是决定于「天」的指令)、「使命「教命」(这些都决于君师)等;「令」则常成为长官的称呼,如「县令」、「太史令」、「尚书令」、「司令」等。「号」(號)的本义是大声呼叫,读háo。在命令义上,「号」和「令」相近,读hào。古代沒有扩音设备,需要发布军令、政令时,都是派出入去大声呼叫,让大家周知。《国语,越语》「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韦昭注「号,呼也」,「号令」是个动宾结构,是大声传呼命令的意思。因为「令」是用「号」的办法传达的,所以对面口头下达的用「命」,军队中、政府中用号呼的方法传达的「命」称「令」;因为「令」通常是用号呼的办法发布,所以「号」就有了发令和命令的意思。《莊子·田子方》「何不号于国中」,「号于国中」就是向全国传令;《韩非子·初见秦》「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号令」就是军令、政令。不过「号」作号令解毕竟是个连带用法,所以它总是「号令」连用,或者象「发号施令」那样对举。 「禁」作为动词是制止的意思,如《荀子·议兵》「重刑罚以禁之」。作为名词,「禁」是「令」的一种,表示「禁令」。《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禁」就是「令」,也是政府或军队长官的命令。「禁」和「令」不同处在于:「令」是正面指示,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或应该怎样做的;「禁」是从反面加以限制的命令,是告诉人们不可以做什么或不可以怎样做的。所以「令」常和「行」、「禁」常和「止」结合使用,如:《管子·立政》「令则行,禁则止」;《荀子·王制》「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下面是古代禁令一例:《梁传,僖公九年》「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壅)泉;毋讫籴;毋易树子(嫡长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誓矢约要盟】 这是一组和自己或双方约定,必须信守的规定有关的词。 誓,《說文》「约束也」。「誓」作为约束,其特点是自我约定,它表示的是自我的意志、决心、诺言等等。发誓当然也有对象,不过它的对象不是约定的参与者,而是约定的对象或誓言的见证者。他们可以是人或人群,也可以是祖先、神明。在古代,「誓」最常见的是告戒军旅必须信守的言辞。《周礼·秋官·士师》「[五戒]一日誓,用之于军旅」,「誓」是军队出发或作战之前,为统一意志申明纪律而作的约言,即今之「誓师」。《左傳·成公十六年》晋楚鄢陵之战前,楚王登上巢车观察晋军动静,问伯州犁「皆乘矣,左右执兵而下矣。[伯州犁]曰:听誓也」,「听誓」就是听誓师;《尚书》的《牧誓》、《甘誓》等等都是誓师之辞,下面是《左傳·哀公二年》赵简子动员士卒作战时的誓师辞,「简子誓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引申开来,表示信守不渝的语言、规定也用「誓」,如《左傳·昭公六年》记载楚公子弃疾过郑,向随从约定不得违犯纪律,下面就是所约定的对违犯者处置的誓言,「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这是向随从发布的约定;《左傳·宜公十七年》记载晋郤克出使齐国,被妇人所笑,「献子(郤克)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者,无能涉河」,这是个人向河神所设的「誓」,表示信守,相当于现在的「发誓」。 「誓」也常借「矢」为之,如《論語·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约」原指绳索,用作动词,引申为缠束,如:《詩·小雅·斯干》「约之阁阁,椓之蠹橐」;《左傳·宣公九年》「锲其轴,麻约而归之」。後来把双方用言语或文字互订的共守条件也叫「约」,如《史记·高祖本纪》「[吾]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漢書·高帝纪上》「汉王与诸将约,先人关者王之」。「誓」和「约」在约定共同遵守义上是共同的,不过「约」更宽泛,「誓」只是约的一种;「誓」除用于军队等外还可以是个人设誓,而「约」只能是相互的、双方的。另外,「誓」的分量要比「约」重。作为名词,「约」就成为载有共同遵守的条件的文件,如「盟约」、「契约」;「誓」则多表决心,如「誓言」、「誓词」。 「约」在早期也借「要」为之,如《管子·小匡》「与诸侯饰牲为载書·以誓要于上下荐神」。不过,「要」有时也用来表示不平等的约定,在对方胁迫之下的约定,如《公羊传·庄公十三年》「要盟可犯」,何休注「臣约束君曰要,强见要胁而盟尔,故曰可犯」。 「盟」也是双方或多方订立誓约,不同的是「盟」更郑重,它要有一定的仪式,要告于「神明」,要载之于书。《公羊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宁喜想把被驱逐的卫献公接回,「献公曰:子苟纳我,我请与子盟。喜曰:无所用盟,请使公子约之」:可见「盟」与「约」不同。《礼记·曲礼上》记载「约信曰誓,莅牲曰盟」。据注释,「盟」的仪式,「先凿地为方坎(坑),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乃歃血而读书。盟牲所用,天子诸侯以牛豕,大夫以犬,庶人以鸡」。《左傳·昭公六年》「宋寺人柳有宠,太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这是寺人柳伪造「盟」的假象陷害华合比。「盟」可以在两个诸侯国、两个集团之间进行,如「城下之盟」就是战败国和战胜国之间订立盟约;也可以是个人之间的,如「割臂之盟」就是私人盟誓。後来封建社会把通过一定仪式结拜为异姓兄弟也叫「盟」,如「盟兄」、「盟弟」;现代阶级、国家、集团间的联合,如「同盟」、「联盟」、「结盟」就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结合的意义而与宗教仪式无关了。 【功勋劳绩】 这组词在指对事业的贡献和工作的成绩上有共同性,其分别在于成就的性质和贡献的大小。 「功」的功劳义是从它的工作义发展来的。古代把运用工具从事各种操作的人称作「工」,把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的成果称作「功」。《詩·豳風·七月》「我稼既同,上人执宫功」,《書·旅獒》「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其中的「功」就指的是具体的劳作;前者指房屋的修葺,後者指堆山的土石工程。《孟子·公孙丑上》「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荀子·劝学》「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其中的「功」就抽象多了,它不指盖房、堆山、纺缉、农作等各种具体的劳作,而笼统地表示劳作的成果。如果这种成果不是通过具体的劳作取得的,而是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取得的,那么这种「功」就指事业了。《墨子·修身》「功成名遂」,《晋书·谢安傳》「功败垂成」:「功」就指功业「功」从建功立业的意思裏产生出「功劳」的意思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封建官僚制度的渐次确立。在春秋以前,「功业」被看成是个人对社会、对阶级的贡献,是个人做出的业绩,如:《墨子·经说上》「功,利民也」;《說文》「功,以劳定国也」。官僚制把商业上的交易原则运用到官吏使用上了:官吏是用自己的治绩和君主的禄位赏赐相交换的,在这种情况下,「功劳」、「罪过」的观念就和「赏」、「罚」二柄同时出现了。前此用以赢得荣誉和褒奖的业绩,战国之後变为封官受赏的凭据了,于是「功劳」义就出现了。《史记·项羽本纪》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赏」,《漢書·晁错傳》「功多者赏厚,功少者赏薄」:在这种「论功行赏」的观念支配下,「功」就成为交换「赏」的代价了。 「勋」(勋,xun),亦作「勤」,它的功劳义是後起的,在春秋以前,它的主要意义是业绩。《書·武成》「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左傳·僖公五年》「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勋」都指古代贵族为光大「王室」、振兴「家业」所建树的业绩,所做出的贡献。正因为「功」和「勋」有时代上和意义上的差别,所以对「功」用「赏」,因为「赏」是从交换补偿义来的;而对「勋」则用「赐」,如《左傳·昭公四年》「王思旧勋而赐之路」。这是因为「赐」是家人分财所用的词。 战国之後,「功」和「勋」就只有大功小功的区别了。《周礼·夏官·司马》「王功曰勋,国功曰功」,《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日勋」:辅成王业、开国定基都是大功,所以才叫「勋」。「开国元勋」、「屡建奇勋」,「勋」就是用的大功义。另外「勋」也指有功之臣,如:《晋书·陈骞傳》「帝以其勋旧耆老,礼之甚重」;《宋書·柳元景傳》「时在朝勋要,多事产业」。 六朝之後,为了应付那些立有军功的武士,历代朝廷设立各种荣誉官阶来赏军功。《唐书·百官志》[司勋郎中]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到了明代,除武勋之外,别立文勋,《续文献通考,职官考,勋官》「明制,文勋一十阶……武勋一十二阶」:这些勋官、勋级都是散官,有官号无实职。劳(勞),《說文》「勮也」。竭尽全力、疲乏困顿叫「勮」,所以从事辛苦繁重的操作称「劳」如:《孟子·告子下》「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莊子·天运》「推舟于陆,劳而无功」。 「劳」也是「功」的一种。《周礼·夏官·司勋》「事功曰劳」做各种事情,积年累月,辛辛苦苦,虽无大功,也有成绩,这种积劳之功称为「劳」就是现在说的「沒有功劳还有苦劳」的「苦劳」。《左傳,宜公十二年》「举不失德,赏不失劳」,白居易《翰林待诏李景亮授左司御率府长史依前待诏制》「夫执艺事上者,必揆日时、计劳绩而後进爵秩,以旌服勤」:「劳」、「劳绩」说的就是这种「苦劳」。 绩(績)《說文》「缉也」。把麻纤维捻起来,积短为长、积少为多叫「绩」如《詩·陈風·东门之粉》「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绩」也被用来比喻日积月累的成果,《爾雅·釋诂》「绩,成也」。《書·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考绩」即检查成果;《三國志·蜀書,邓芝傳》「所在清严,有治绩」「有治绩」,即治理得有成效。「绩」和「勋」、「功」、「劳」不同:「勋」、「功」、「劳」说的都是对国家、对事业的贡献;而「绩」所侧重的是对指定的职责、任务完成的如何,完成得好叫做有「成绩」、有「治绩」。正因为如此,「成绩」也可用以表示对指定的课程学习的结果和对指定的任务完成的结果。 【工功】 这是一组同源词,它们有很多分化不清处,但保存着大致的区别。 工《韵会》「匠也」。古「工」字象木匠用的矩尺形,木匠是古手工匠人的代表,所以用「工」表工匠、手工业劳动者,如:《論語·卫灵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 功,《小爾雅·廣詁》「事也」。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叫「功」:《詩·豳風·七月》「我稼既同,上人执宫功」,集传「功,葺治之事也」;《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注「妇功谓丝枲」。进而从事某项工作所做出的成就、成果也叫「功」如:《書·旅獒》「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莊子·天运》「是犹推舟于陆也,劳而无功」。由工人工作的劳绩扩大到君主的百官下属为巩固其统治所作出的事业上的贡献、劳绩,这就是功劳、功勋义了,如:《管子·明法解》「功者,安主上、利万民者也」;《史记·万石张叔列傳》「其官至孝文时,积功劳至大中大夫」。 「工」是从事劳作之人,「功」是劳作的成果、事业的成就,这是它们的基本区别:不过「功」的功劳义占主导地位之後,其事功义也用「工」来写了,如「做工」、「竣工」、「工作」、「工程」。另外,工人是以巧技为专长的,所以工作做得巧妙、精密也称「工」;後来扩大范围,所谓善其事曰「工」;《廣雅·釋詁》「工,巧也」。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虞卿料事揣情,为赵画策,何其工也」;《後漢書·蔡伦傳》「永元九年,监作秘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後世法」。这个意义先秦也用「功」表好的工作质量。《国语,齐语》「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注「功,牢也;苦,脆也」;《荀子·王制》「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注「功,谓器之精巧者」。不过,中古时表精巧、表擅长的「工」已经不再用「功」了;功则转而指为锻炼「工巧」或为有所擅长而做的努力,如「用功」、「下苦功」;用功、下苦功所取得的技能、本领也称「功」,如「气功」、「武功」、「内功」、「外功」。这种用法的「功」一般也不用「工」。 【绩迹】 绩(績),《說文》「缉也」,《爾雅·釋诂》「继也」。「绩」原指缉麻,将麻接短为长、捻成麻线、麻绳叫「绩」,所以引申开来有继续、继承义,如:《詩·陈風·东门之粉》「不绩其麻,市也婆娑」;《左傳・昭公元年》「子益亦远禹功而大庇民乎」。因为「绩」是积少成多的劳动,所以,作为名词,劳动的成果、奋门的成就也称「绩」了。正因为如此在表成果时,「绩」都指那些积极的成果,功绩、业绩,《爾雅·釋诂》绩「成也」、「事也」、「业也」、「功也」。如:《詩·大雅·文王有声》「丰水东注,维禹之绩」;《荀子·王霸》「名声若日月,功绩如天地」。 迹,亦作「跡」、「蹪」,《說文》「步处也」,《廣韵》「足迹」。「迹」是人或动物行走时所留下的脚印,如:《左傳·襄公四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吕氏春秋·必己》「不若相与追而杀之,以灭其迹」。扩大开来,各种活动留下来的痕迹或前人活动留下来的事物都可以称「迹」了,如:《莊子·天运》「夫六经者,先王之陈迹也」;《北齐書·彭城景王浟傳》「笔迹未工」。「绩」、「迹」在表示时间在人类活动上所留下的记录义上相近。不同的是「绩」带有褒义,如前所述,它指积极成果,如「成绩」、「业绩」、「丰功伟绩」;「迹」是个中性词,它把人或物所留下的好的、坏的、写的、修的、古的、今的一股脑包括在内,如「字迹」、「轨迹」、「事迹」、「古迹」、「劣迹」、「陈迹」等。「绩」是像搓麻绳一样,是日日夜夜不断累积、不断劳作、努力的结果;「迹」则像行走时的脚印一样,是活动或存在自然而然地留在後面的印记。 【税租赋捐】 「租税」和财产私有是分不开的。氏族制时期,财物公有,谈不上租税。奴隶制时代,奴隶本身就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对他们来说也谈不上租税;另外,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王有」时期,大小奴隶主名义上对分封的土地和奴隶也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而下级奴隶主对上层奴隶主也只有「贡」、「献」而沒有「租税」。在中国「租税」是发生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时期。 春秋时代,由于农奴的怠工、反抗,奴隶主夺取农奴的幾乎全部剩馀劳动果实的生产方式已无利可图;另外,由于奴隶主广开私田,各国君主从贡献所得照按土地实际数量徵收实物的所得要少得多。在这两重力量的推动下,「租税」制诞生了。《左傳·宣公十五年》」初税亩……,以丰财也」,这是鲁国国君向所属的奴隶主、奴隶主向所属农奴按地亩微「税」的开始。 「税」最初有解舍义,《爾雅·釋诂》「税,舍也」。《吕氏春秋·慎大》「税马于华山,税牛于桃林」,注「税,释也」;《史记·李斯列傳》「吾未知所税驾也」,司马贞索引「税驾,犹解驾」:这裏的「税」与「脱」、「挩」、「蜕」等同源,都有解脱、离析的意思。引申开来,「税」也表示以物赠人,《礼记·檀弓上「未仕者不敢税人,如税人则以父兄之命」,注「税谓遗(wei,赠予)」。「税」的租税、征税义,来自「税」的解舍义。统治者将为多得物产而采取的「税」制说成是有地者的自愿捐献,这十足反映了他们的伪善。把微收说成「贡」、「献」,把巧立名目、巧取豪夺说成是「乐输」、「捐助」这是统治者的一贯伎俩;同样,把徵「税」说成是向统治者慷慨解囊,这同样是企图用名称来掩盖实质。统治者妄图以名变实,但语言的规律却是名决于实的,所以应用中的「税」就成了「敛」的近义词了。《孟子·梁惠王上》「省刑罚,薄税敛」,「税敛」连用;《漢書·食貨志》「古者税民不过十一」税」相当于「敛」。 租,《說文》「田赋也」。「租」同样指从农民那裏按比例徵收的实物地租。秦国在秦简公七年「初租禾」,这和鲁的「初税亩」一样,是历史上的大事。「租」和「税」是不同地区的不同命名,是方言的差别:东方用「税」西方用「租」。《商君書·垦令》「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因为是秦制,所以用「租」。 《詩·豳風·鸱鸮》「予所畜租,予口卒瘏」《釋文》「租,积也」:可见「租」最初与「蓄」、「积」同义,当是「贮」、「储」的同源词。像「税」来自捐输义一样,「租」也是为田赋所巧立的名目。农村公社时期,有为公共需要而徵集的公共储备,秦则是用公共储备之名徵收地租、进行搜刮。 「赋」和「租」、「税」不同,它不是统治者为享乐而微收地租、田税,而是为作战而徵集的军赋。「租」、「税」是微粮,「兵赋」是徵集兵士、民侠、战车、牛马、戈盾之类的作战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漢書·刑法志》「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正因为如此「赋」字由「武」「贝」二字构成,「赋」总和军事发生关系。《論語·公冶長》「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朱熹集注「赋,兵也。古者以田赋出兵,故谓兵为赋」。 《国语,鲁语》「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不对,私于冉有曰:求来!汝不闻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人,而量其有无」。根据田亩征收兵赋(「以田赋」),这是「税亩」之後发生的事,在「以田赋」之前,是「赋里以人」的。「里」是居住单位,可见兵赋是按卿、大夫所占有的人口的多寡来徵集的。《左傳·昭公十六年》「有禄于国,有赋于军」,卿大夫从国君那裏受田受民,就有向国君缴纳军赋的义务。据《周礼注》兵赋是一甸(512户)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这些兵车士卒,平时是卿、大夫的私属,战时由卿、大夫们带领随国君作战。这就显出「赋」与「租税」的又一不同点了:「租税」依田亩数微收,「赋」最初按人口派定,後来才依田数徵收。「赋」就是「溥」,是从普遍徵集的意思来的。 秦汉以後,「租」、「税」、「赋」的意义有了新变化。「租」、「税」在先秦多作为动词使用,相当于征租征税;汉以後,「租」和「税」多指所徵的对象,指田租、田税了,此其一。秦汉以前,「租」和「税不过是不同的方言,汉以後,「租」和「税」都成为通语,而且逐渐发生了分工。在先秦「租」、「税的内容比较宽泛,除田租、地税之外,也包括商业、手工业、山林川泽的收入的微税,《漢書·食貨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人也」。汉以後「租」和「税」渐次发生了区别,大体上是:根据田地数徵收的物之类与食有关之物称「租」;而从农民、工商业或其他行业微收的布帛丝麻等与衣着有关的产品称「税」,「税」往往以货币形式交纳。《漢書·食貨志》「县官食租衣税」吃的称「租」,衣的称「税」;白居易乐府诗「菰蒲无租鱼无税,近水之人感君惠」又「吏微渔户税,人纳火田租」:「菰蒲」近粮故用「租」,「鱼税」以货币交纳故称「税」。所以「茶税」、「户税」、「丝税」、「船税」、「商税」、「丁税」等称「税」;「租」则主要和田地有关,房屋也称「租」,那是因为古代房前屋後也是种桑种菜的地方的缘故,所以《急就篇》三注「田税曰租」。 在封建制下,军队归国家统一控制,作为卿、大夫私属的军队已经不存在了,军费包含在国家微收的「租」、「税」之中了。在这种情况下,「赋作动词用时相当于微租微税或交租交税了。《史记·孝文本纪》「农……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赋」即缴纳;用为名词则成为租税的通称所以可以说「赋税」,也可以说「田赋」、「租赋」,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後漢書·桓帝纪》「诏太山琅邪遇贼者勿收租赋」。 捐,《說文》「弃也」。古代「捐」只有抛弃、除去等义,如:《漢書·窦婴傳》「自我得之,自我捐之」;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捐」作为税收名是晚近的事。「为国捐躯」、「见义捐生」的「捐」,本来是弃置义,但在这种语言环境中就有了「献上」义了。统治者为粉饰各种杂税,就美其名曰「捐」,表示不是自己强徵,而是百姓自愿献上的,这和「租」、「税」的最初的命名立义是一样的。这样一来,「捐」就变为「税」的一种了。 【役徭戌差】 这组词都和劳役有关。 役《廣雅·釋詁》「使也」。身不由己,供人驱使,或者支配和驱使别人叫「役」。《左傳·成公二年》「勤而抚之,以役王命」「役王命」就是供王驱使;《荀子·脩身》「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意思是「君子」支配外物,「小人」则为外物所支配。正因为如此,「役」和「使」常常结合使用,如《管子·轻重丁》「故智者役使鬼神,而愚者信之」。上述的「役」是动词用法,作为名词,「役」就指各种劳役或服劳役者。《周礼·地官·小司徒》「以起军旅,以作田役」,「田役」是为贵族田猎的差役;《列子·周穆王》「周之尹氏大治产其下趣役者侵晨昏而弗息。有老役夫,筋力竭矣,而使之弥勤」,「趣役」就是被迫去服劳役,「役夫」就是服役之人。《左傳·襄公十八年》「楚师多冻,役徒幾尽」,又《僖公十六年》「城鄫,役人病」:「役徒」就是随军服役者;「役人」这裏就是筑城的劳工。综上所述,可见由国君、官府以及大大小小的各级支配者所派定的各种无偿劳作统谓之「役」。 徭(yáo),《字汇》「役也」,《六部成语,工部,徭夫》注「[徭夫]民夫应官差者」。《淮南子·时则》「行庆赏,省徭赋」,「徭赋」就是徵发劳工。《唐书·食貨志》「转徒者脱徭税」,「徭税」就是「徭赋」。 戍(shu),《說文》「守边也」。「戍」最初也是个动词,屯兵边境、警卫来犯称「戍」,如:《左傳·僖公十三年》「诸侯戍周」;《史记·陈涉世家》「发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名词化後,「戍」就指戍守的人了,如《左傳·定公元年》「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戍」有时也指边防工事,如王烈《塞上曲》「黄花戍上雁长飞」。 总括起来,「役」是各种劳役的总名,凡派定的无偿劳动都可以叫「役」。「徭」和「役」同义,也指派定的差役,所以两者常连用,如:《韩非子·備內》「徭役多则民苦」;《淮南子·精神》「生乃徭役也,而死乃休息」。分开来说:「役」泛指劳役,多指地方上的差役;「徭」则多指离开本乡本土到远处或边远地区去服劳役。「徭」者「遥」也,赴遥远之处当劳工也。「戍」也是「役」、「徭」的一种,特指服兵役,去当「边防军」,如:《詩·小雅·采薇序》「遗戍役以守卫中国」;杜甫《兵车行》「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戍」和「徭」在离开家乡到远方服役上相同,因此常连用,如:《史记·李斯列傳》「赋敛愈重,戍徭无已」;李华《吊古战场文》「齐魏徭戍,荆韩召募」。不同的是,「戍」虽然一定是到远处去,可是「徭」不一定是服兵役,多半是服劳役。 唐宋之後,「役」也叫「差」,这是从差遣义变来的。「差」是差遣,如白居易《山石榴花》「好差青鸟使,封作百花王」。差遣去服役也叫「差」,这就是出官差、服劳役了。《陔馀丛考,差》「官府遣役辄曰差……。遣人曰差,盖亦谓揀择其人可应役者耳」;《文献通考,职役考》「宜宗大中九年诏,以州县差役不均,自今每县据人贫富及役轻重,作差科簿」。不过受派遣的人不一定都是服劳役者,所以「差」包括的范围更广,除劳役之外,还可以表示「差事」。古代的「公差」、「差捕」,原由役人充当,後代成为衙门的下级胥吏了;至于「钦差」之类,则是朝廷大员了。 【讼狱】 这是和诉讼有关的一组词。 讼(訟),《說文》「争也」。「讼」就是现代说的打官司,有关双方在官吏或其他裁断人的面前争论彼此的是非曲直叫「讼」。《左傳·昭公十二年》「昭子朝而命吏曰:婼(昭子名)将与季氏讼,书辞无颇」,说的是叔孙昭子要跟季孙打官司;又《僖公二十八年》「卫侯与元(卫的大臣)讼。宁武子为辅,鍼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鍼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记的就是在礼坏乐崩的情况下诸侯和他的大臣在法庭上打官司的情况。又《成公五年》记载的「许灵公诉郑伯于楚。六月,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戌及子国」,就是诸侯之间在霸主面前争辩曲直的情况。 「讼」是动词,指原告和被告各执一端,申诉理由,互相辩驳;「狱」(獄)是名词,指诉讼案件。《左傳·襄公十年》「王叔陈生与伯舆争政……。晋侯使士丐平王室,王叔与伯舆讼焉。王叔之宰(家臣)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王庭,士丐听之」,其中「讼」指争讼,「坐狱」指打官司,「坐」是双方对质争辩的意思;又,《庄公十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是说大小诉讼案件,即使不能判得一清二楚,但是一定秉公办理。《荀子·宥坐》「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其中「听狱」指断官司;「文字狱」就是由于著作引起的案件,「大狱」就是重大案件。「狱讼」连用,经常指诉讼案件,如《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讼」後来由在裁判者面前争论曲直,引申为关于一般是非的辩论,如「争讼」、「聚讼」;又引申为对自己的缺点、过失的责备,如「自讼」。「狱」在战国末年、秦汉以後则由判案引申为定罪之後关押犯人的地方,这就是现代通行的牢狱的意思。如:《荀子·有坐》「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独断》「周曰囹圄,汉曰狱」。 【囹圄狱牢监狴犴】 这组词在监狱义上彼此相通。 监狱古代有好多名称:《独断》「唐虞日士官夏曰均台,周曰图圄,汉曰狱」;《玉篇》「二王始有狱,殷曰美里,周日图圄,又谓之牢,又谓之圜土」。「士官」、「均台」、「美里」、「圜土」偶而见于古籍,不习用。先秦一般称监狱为「囹圄」,如:《管子·五辅》「仓廪实而图圄空」;《礼记·月令》「[仲春]命有司省囹圄」。「囹圄」也简称「圄」。《左傳·宜公四年》「圄伯嬴於轑陽而殺之」;《漢書·王褒傳》「周公躬吐握之劳,故有圄空之隆」:前一「圄」字用为动词,是囚禁的意思;後一「圄」字作监狱解。「圄」有时也写作「圉」,《說文》「圉,囹圄,所以拘罪人」。 狱(獄),在战国末年以前,只表示诉讼或诉讼案件,不表示监牢。《詩·召南·行露》「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左傳·庄公十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裏的「狱」都是两造相互争讼,相告以罪名的意思用现代的话说是打官司。正像「吃官司」後来有犯法的意义一样狱」也从争讼引申为被判处有罪下狱,进而把囚禁犯人的处所也称作「狱」了。《史记·乐毅列傳》「民志不人,狱囚自出」《淮南子·說山》「执牢狱者无病,罪当死者肥泽」:「狱」就都是囹圄。 「牢」,本义是牛羊圈或牲口圈、禽兽圈的意思,先秦不作监狱解。《說文》「牢,闲也,养牛马也」。其实不限于牛马,凡是树起栅栏(闲)豢养牲畜禽兽的都可以称「牢」:《詩·大雅·公刘「执豕于牢,酌之用匏」,「牢」指猪圈;《戰國策·楚策》「鄙语曰: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牢」指羊圈。「牢」是圈养牲畜的地方,监狱是拘系犯人的处所,用「牢」表示监狱,这是一种比喻。用「牢」比喻「图圄」秦汉之後才多起来。《星经》「贯索九星,在七公前,为贼人牢。牢口一星为门,门欲开,开则有赦」《漢書·司馬遷傳》「画地为牢,势不可人,削木为吏,议不可对」:「牢」即监牢。 监(監),古代只有察看、督促、监视诸义,沒有牢狱义;《中华大字典》「俗谓牢狱曰监,以其为监禁犯人之所」,这个意义起得很晚。《漢書·王尊傳》「补书佐署守属监狱」,这裏的「监狱」是监察刑狱的意思,不是现代意义的监狱。「监」的监狱义是明清之後的产物。《清会典事例,刑部,名例律》「凡监禁人犯,止用细链,不用长枷」;「监」最初用于「监禁」。犯人进了牢狱就被监禁看押,失去人身、行动自由,所以人狱被说成「进监」,牢房被说成「监房」,「监」和「狱」就成为同义词了。 牢狱古代也称「狴犴」(bi'an),《廣韵》「狴犴,狱名」。《潛确类书》「狴犴好讼,形狱门上」;《升庵外集》「龙生九子,四曰狴犴,形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牢狱称「狴」,显然因为在牢门上悬有「狴犴」之形,这是一种相关引申,至于为什么图狴之形,上面两说可供参考。称狱为「狴犴」,来源也很早,《法言,吾子》「剑客论曰:剑可以爱身:曰:使人多礼乎」,可见汉代已有此称呼。「狴犴」也说「狴牢」、「狴狱」等,如《北史·魏收傳》「身御魑魅,魂沈狴狱」。 【桎梏拲枷械杻镣铐】 这组词都是限制犯人行动自由的刑具。 人活动主要靠手脚,限制活动也主要是束缚犯人的手足,这种束缚手足的刑具古代叫做「桎梏」。「桎梏」就是用沉重的木头枷在人的手足之上的刑具,如:《孟子·尽心上》「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束缚桎梏,辱也」。 「桎」(zhi)「梏」(gu)有无分别?怎样分别说法不一。《周礼·秋官·掌囚》「凡囚者,上罪梏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有爵者桎,以待弊罪(断罪)」:郑司农解释说「者,两手共一木也;桎梏者,两手各一木也」;郑玄则说「在手曰梏,在足曰桎。中罪不拳,手足各一木耳,下罪又去桎;王同族及命士以上,虽有上罪,或或桎而已」。从《周礼》的记载看,「桎」和「梏」有区别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在于它们的分别在哪裏。郑司农认为带在左右手上的分别叫「桎」、叫「梏」「拳」是并用「桎梏」;郑玄认为带在手上的叫「梏」,带在脚上的叫「桎」。《一切经音义》是倾向郑司农的,说「偏著曰桎,参著曰梏」;《說文》说「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可能是郑玄所本。权衡起来应以郑玄说为是。《說文》「告,牛触人,角着横木,所以告人也」。木着于牛角叫「告」,木枷于人手叫「梏」,二字同源。「桎」,与「絷」、「踬」音近,古义当通。「絷」是绊马足的,「踬」是颠踣,加木于足,就像马一样,使人行动颠踬,所以叫「桎」。《左傳·襄公六年》「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注「张弓以贯其颈,若械之在手故曰梏」,可见,「梏」是加于上的;《山海经,海内西经》「帝乃梏之疏属之山,桎其右足」「桎的对象是足,可见是足械无疑了。另外,《山海经》的这个例子还证明了二郑关于桎梏可以偏著于一手或一足的说法。既然可以「桎其右足」,当然也就可以桎其左足,或者梏其左手、右手了。枷一手、一足沒有专称,而并枷双手则称「拲(gong)。《漢書·刑法志》颜师古注「械在手曰梏,两手同械曰拳,在足日桎」。「拲」就是「拱」的同源分化字。 「桎」、「梏」合起来也称「械」,《說文》「械,桎梏也」。《後漢書·方術,许杨傳》「晨遂收杨下狱,而械自解」,「械」即指「桎梏」。 汉以後还流行着关于「关三木」的说法,如《漢書·司馬遷傳》「魏其大将也,衣赭衣,关三木」,颜师古注「在颈及手足」,即除了桎梏之外又加了一个加于颈的木制刑具,这个刑具叫「枷」。「枷」原指连枷,是脱粒的农具《釋名·釋用器》「枷,加也,加杖于柄头,以挝穗而出其穀也」。後来字借作刑具,《正字通》「项械曰枷」。如:韩愈《元和圣德》「取之江中,枷脰(颈)械手」;《皇朝通考》「枷,以乾木为之,长三尺,径二尺九寸重二十五斤」。二十五斤的「枷」是重枷,此外还有轻的;带轻枷还是重枷,依所犯罪过的轻重而定。 後世,「桎梏」成为历史上的用语了,三木就被分别称为「枷」、「杻」(chou)、「械」了。在这种称呼中,「杻」和「械」发生了分工,除泛称外,「杻」指足械,「械」则指手械。 称「桎梏」为「镣铐」发生得很晚。「镣」《說文》「白金也」,《爾雅·釋器》「白金谓之银,其美者谓之镣」,和刑具无关。何晏《景福殿賦》「镣质轮茵」,李善注「以镣(白银)为质,轮茵然也」。用「镣」表示足械,即所谓「脚镣」,见于明代。《明史,刑法志》「镣,铁连环之以絷足,徒者带以输作,重三斤」,这是因为木械不便于行动而作的改进。「铐」起得更晚。「铐」当是「梏」的变音,《新方言,释言》「今人通言手梏,音如靠」如「铐」,最初就写作「靠」或「𨯕」,《福惠全書·莅任部,亲查阅》「简视镣靠及门户键钥」;《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捕亡》「理应严加监禁,镣𨯕牢固」。 【髡钳】 髡(kun),《說文》「剃髮也」。削去部分头髮或剃成光头叫「髡」。《楚辞·九章,涉江》「接舆髡首兮,桑扈裸行」,《後漢書·东夷傳》「其人短小,髡头,衣韦衣」:「髡首」、「髡头」就是剃光头或剃去一部分头髮。《齐民要术》「种柳千树则足柴,十年以後,髡一树得一载」,这是用将人的削髮转用于刊落树头。用为名词,「髡」有时指僧人,如刘蜕《江南论乡饮酒礼书》「王公大人耆老衰罢固当然也,然而有擎跽稽首于髡褐之前……者」:「髡褐」指削髮衣褐的和尚,是对僧人的蔑称,犹如後代之说「秃驴」。 钳(鉗)《說文》「以铁有所劫束也」。在人体上加上铁箍来胁制、约束人的行动叫「钳」:《漢書·楚元王傳》「楚人将钳我于市」,颜师古注「钳以铁束颈也」。「钳」来源于「鉗」、「箝」;双手掐住,使不得动转叫「鉗」,以竹木夹住叫「箝」,以金属约束称「钳」。引申开来,在强力胁制下不能自由行动也称「钳」,如《後漢書·单超傳》「上下钳口,莫有言者」。「钳」,作为工具即为钳子。 「髡」和「钳」本来是不相干的,是古代的刑罚把它们联结了起来,如:《漢書·刑法志》「当黥者,髡钳为城旦春」;《後漢書·阎皇后纪》「灭死髭鉗」。 在奴隶制时代,为了使奴隶不敢逃亡,也为了容易辨识逃亡的奴隶,一般在奴隶的额上、脸上刻刺记号、割鼻子,或者刺瞎一隻眼睛、砍掉一隻脚作为标记。战国、秦汉之际,则对家奴「髡」髮带「钳」。「带钳」是为防止逃亡,「髡髮」是为逃亡之後易于辨识,因为古人全髮,髡者一眼就可以看出,如:《史记·张耳陈馀列傳》「皆自髡钳为王家奴」;司馬遷《报任安书》「季布为朱家钳奴」。 古代施于奴隶的惩罚也多施于罪犯,「黥」、「劓」等刑是如此,「髡」、「钳」也是如此。《汉旧仪》「秦制,凡有罪,男髡钳为城旦,女为春」,「髡钳」是五刑之外的罚为刑徒、使之从事劳作的轻刑,这就是司馬遷所说的「剃毛髮、婴金铁受辱」。这样一来,「髡」和「钳」就成为被罚劳作的刑徒的称呼了。《周礼·秋官·掌戮》「髡者使守积」,《漢書·五行志上》「广汉钳子,谋以攻牢」:「髡者」、「钳子」即刑徒之称。 【过罪辜咎业】 「过」(過)本来是经历、超越的意思,当「过」应用于超出、越过标准、限度、准则、习俗的意义的时候「过」就具有错误、过失的意思了,《廣雅·釋詁》「过,误也」。「过」用作谓语是犯错误的意思,如《論語·学而》「过则勿惮改」;作名词用则指过失,如《論語·雍也》「不迁怒、不贰过」,「不贰过」即不重複犯过的错误。 罪,《說文》「捕鱼竹网也,秦以为辠字」。「罪」的本义是捕鱼的竹笼,秦代用「罪」来记罪恶之「罪」。罪恶之「罪」秦以前写作「辠」,段注「《文字音义》云:始皇以辜字似皇,乃改为罪」。「罪的本义极少使用,借义则非常通行。「罪」也有动词、名词两种用法:《左傳·庄公十一年》「禹汤罪己,其兴也浡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罪」是加罪、诛责的意思;《論語·公冶長》「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罪」是名词,是罪过的意思。 和「过」相比,「过」小「罪」大;「过」往往出于无心,「罪」常常出自有意;「过」是超逾准则习惯,「罪」则是触犯法律禁令。正因为如此对「过」多是责备、训斥,对「罪」则要杀戮、刑罚,如:《孟子·離婁上》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荀子·成相》「罪祸有律,莫得轻重」;《管子·八观》「罪罚寡而民以治」;《後漢書·张酺傳》「窦氏虽伏厥辜,而罪刑未著」。 辜(gū),《說文》「罪也」,段注「辜本非常重罪,引申之,凡有罪皆曰辜」。 「辜」和「罪」比,彼此又有程度上的分别,重「罪」才称「辜」。「辜」所以指重罪,因为它的动词用法同「磔」,是将动物或人体肢解的意思。《韩非子·内储说上》「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于市」,「辜磔」连用;《周礼·夏官·小子》「[小子]凡沈辜侯禳饰其牲」,注「辜谓磔牲以祭」,「磔牲」即解体折节,拆散牺牲;《周礼·秋官·掌戮》「杀王之亲者辜之」,注「谓磔之」,即施以分裂肢体的酷刑;《後漢書·王符傳》「怨毒之家,冀其辜戮」,「辜戮」即处磔刑。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辜」指可施磔刑的重罪,如:《莊子·则阳》「至齐见辜人焉」,《釋文》「辜谓应死人也」;《漢書·路温舒傳》「虽咎繇(古代最清正明察的狱官)听之,犹以为死有馀辜」。 「咎」、「业」和「罪」、「过」不同处,在于:後者是道德、法律上的裁定,而前者和迷信有关,是神佛的降罪。 「咎」(jiu)也有罪过或责怪义:前者如李华《吊古战场》「生也何恩,杀之何咎」,韩愈《进学解》「动辄有咎」;後者如《論語·八佾》「既往不咎」,《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人秦而不反(返)也」。 从来源看:「罪」、「过」之类都是由行为超越正常限度和法令规定而得的,是人世的责罚,「咎」最初则表示上天对人的罪过所降的灾祸。《国语,晋语》「上帝临子,贰(违背)必有咎」,《史记·淮阴侯列傳》「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前一「咎」是上帝降的灾祸义;後一「咎」是受上天的责罚义。正因为「咎」最初是上天见罪,所以它表过失时,分量比「过」、「愆」等重,接近于「罪」。《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街亭之役,咎由马谡,而君引愆」:在说到马谡失街亭时用「咎」,而对诸葛亮的用人不当则只用「愆」。 「业」(業)是梵语karma的译语,音译作「羯磨」,是指今世所为善恶所结的来生苦乐之果。最初「业」既指善果,又指恶果,不过应用中多偏重于恶因、恶果,所以和「罪过」的意思就相近了。《西厢记·张君瑞闹道场杂剧》「业身躯虽立在回廊,灵魂儿已在他行」,「业身躯」即陷于罪过之中的身躯;《桃花扇,骂筵》「恨无端业海风」,「业海」指无边无际的罪业的海洋。 「业」和「咎」相近,只是:「业」出于佛教,「咎」出于本土的上帝;「业」用得晚,「咎」用得早。正因为如此,「咎」的宗教色彩已经很淡薄,而「业」的宗教色彩还相当浓厚。对「罪」、「过」来说:「罪」与「过」是对现实世界的罪行、恶行的称呼;「业」是佛家宣扬的前生的因在现世的报应。 「业」也写作「孽」,如「造孽」、「作孽」即种来世的恶果;「孽果」、「孽报」即食前世之果、遭前世之报。 【过失愆尤】 这组词都指人的行为上的错误。过(過),原本是动词,是经历或超越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当「过」应用于人的所作所为超越或不符合传统的标准、限度、习俗的时候,「过」就具有错误、过失的意思了,《廣雅·釋詁》「过,误也」。过失之「过」作名词用指过失,如《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用作谓语,就是错了或犯错误的意思,如《戰國策·趙策》「君过矣,不若长安君之甚」。 失,它的常用义是丧失、遗失,如《史记·淮阴侯列傳》「时者,难得而易失」。做事不能恰到好处,超过分寸或期限也叫做「失」。《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孟子·梁惠王上》「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失」可译为耽误或错过。这个「失」名词化就是过失义了,如《史记·淮阴侯列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愆(qiān),《說文》「过也」。「愆」作为动词常常表示过期、耽搁,如《詩·卫風·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愆」也有与实际情况、准则不符或乖离的意思如《詩·大雅·假乐》「不不忘,率由旧章」。作为名词,「愆」也表示因差错而犯的过失,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街亭之役,咎由马谡,而君引愆」。 「尤」是「肬」的本字,指手上长的六指、瘊子之类的多馀物;它也用来比喻人做事沒做到正地方,从而有了过错义,如《論語·为政》「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过错义的「尤」作为谓语就是责难、归罪义了,如:《論語·宪问》「不怨天,不尤人」;司馬遷《报任安书》「动而见尤,欲益反损」。 上述诸词都表示在主观上无意为过,而客观上犯了错误。不同处在于:「过」与「功」是反义词,因此「过」除了表示一般的错误以外,还特别表示在执行职务中所犯下的错误。所以对「过」可以责罚、可以处分,而对「失」等多只是责备、训斥。「失」、「愆」「尤」中的「愆」、「尤」可以和「罪」结合成「罪」、「罪尤」,可见:作为错误,习惯上人们把它们看得比「过」严重。不过,它们之间的分别是相对的,很难截然划开。正因为如此,在词汇、词义系统的调整中,它们就逐渐被「过失」、「错误」代替。 三三、道德 【道德理】 「道」和「德」在表示人的行为规范上有相近处,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韩非子·五蠹》「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道,《說文》「所行道也」,通往来的道路义是它的本义。「道」是通往目的地的途径,它常用于抽象的比喻意义。比如,人们经常用「道」比喻通往真理之路,这是哲学范畴的「道」,就是事物的普遍规律,如:《老子》「道可道,非常道」;《荀子·天論》「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人们还常用「道」比喻人生所应遵循的社会准则,这就是作人的必由之路——道德,如:《易·說卦》「立天之道阴与阳……,立人之道仁与义」;《論語·公冶長》「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德,古作「惪」,从心直声;「惪」是「直」的分化字。眼睛所看的正前方是「直」,用于比喻沿着正道直行叫做「德」。正因为如此,「德」是循「道」而进的意思,「德」对「道」来说带有附属性。如前所述,「道」在哲学范畴裏被比喻为普遍的法则和规律,「德」则被比喻为特殊的法则,具体的规律,如:《老子》「道生之,德畜(蓄)之」;《韩非子·解老「德者,道之功。……失道而後失德」。在道德范畴,「德」是「道」的具体化,如:《論語·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新書·道德論》「道,德之本也」。 总之,「道」与「德」是互相配合的:「道」具有根本性,「德」则具有派生性;「道」具有原则性,「德」富于实践性。以人的行为规范的道德为例,「道」多指封建社会的根本道德信条:《玉篇》「道,仁义也」,《荀子·强国》「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德」则具体得多,常常在不同的场合下被赋予不同的内容,如:《左傳·僖公十四年》冬,秦饑,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又《宣公十二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武有七德,我无一焉」。正因为「道」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所以和「道」搭配的谓语多是「遵」、「循」、「守」、「体」……,如:《礼记·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墨子·修身》「守道不笃……,不足与游」。「德」所侧重的是内心的修养和品质,所以和「德」搭配的词多是「慎」、「积」、「修」、「树」……,如:《論語·述而》「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荀子·劝学》「积善成德」。「道」是法则,所以「道理」常常结合;「德」是实践,所以「德行」常常结合。 「道」和「德」在伦理领域相表裏,在哲学和政事领域中,则「道」与「理」相表裏。「道」、「理」相对,「道」仍表事物之根本规律,「理」则指道在事物中的具体体现,如《韩非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 理,《說文》「治玉也」。治玉是「理」的本义,如《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理」泛化後就与「治」同义了,所以可以「理水」、「理丝」、「理讼」、「理事」。名物化後,「理」就表理事、理物中所遵循的「道」了,《玉篇》「理,道也」。不过「理」只是「道」在具体事物上的具体化:《韩非子·解老》「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万物各有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理」在道德范畴同于「礼」、「义」:《礼记·丧服四制》「理者,义也」,又《仲尼燕居》「礼也者,理也」;在自然界中,「理」就是具体规律,如《晋书·明帝纪》「帝聪明有机断尤精物理」。 【礼仪】 礼(禮)《荀子·大略》「礼节也」。关于「礼」古籍中的解释多得很,如「礼,交接会通之道」「礼谓威仪」「礼也者,理也」等,其中荀子的解释最中肯。在先秦,「礼」不仅是各种礼节,它是节制人的各方面的社会规范,是人们要遵循的社会制度。殷周时期,中国处于奴隶制阶段,这种奴隶制在统治阶级内部最根本的就是分封制、等级制和世袭制。最高统治者——王,名义上是天下共主,他将土地和农奴、奴隶分配给同姓异姓的亲戚、同盟者,这叫「授民授疆土」,各受封诸侯也依次分封自己的亲属,这样就形成了层层分封所产生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统治阶内部的金字塔形的等级。这种等级是不容变更的,它们之间是隶属关系,这叫「等级制」。这种分封和等级是父死子承、世代相传的,这叫「世袭制」。「礼」就是这些制度的体现。在奴隶制下,这些体现其内部根本关系的「礼」被说成是天经地义,是国家的根本:《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又《僖公十一年》「礼,国之幹也」。这种「礼」只通用于统治者内部,对平民、奴隶则只用「刑」来对付。这就是《礼记·曲礼上》所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中最根本的是保持等级差别。《荀子·富国》「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等称者也」这很符合「礼」的精神。《左傳·宣公十二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保持尊卑贵贱的等级体现在「物有服章上」,不同等级的人衣食住行、丧葬嫁娶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出等级的差别。《論語·八佾》「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只有天子的乐舞才能用八行,每行八人,诸侯只能用「六佾」,卿大夫只能用「四佾」,季孙以卿的身份用天子的等级就是违礼、僭越;《穀梁传·庄公二十三年》「丹楹,非礼也」又《二十四年》「刻桓宫桷,非礼也」这是说只有王才有权在柱子上涂丹漆、在祖庙的椽子上进行雕刻,鲁君竟也「丹楹」、「刻桷」,同样非礼。这种规定极其繁多,幾乎包罗生活的各个方面。封建社会裏,「礼」的以等级为核心被换成以「三纲五常」为核心,这就是後代的「礼教」,「礼」仍然是制度的最主要的上层建筑。 仪(儀),最初指仪表,如《詩·曹風·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一兮」:也指仪式,如《左傳·昭公七年》「孟僖子为介,不能相仪」。由「仪」的仪表、仪式义後来引申出典范、准则义,如《荀子·君道》「君者仪也,民者影也,仪正而影正」。所以後世把作为标准用来衡量其他事、物器物之物叫做「仪器」。 作为仪表、礼节,「仪」包括人的言语、行动、风度等,所以《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说「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礼」是通过各种仪式、仪表体现出来的,所以「仪」也叫「礼」;仪式、仪表不符合等级制的精神叫「非礼」,「丹楹刻桷」、「八佾舞于庭」,不合于诸侯、卿的「仪」,所以是「非礼」的。 在礼坏乐崩的春秋战国时代,许多所谓「礼徒有其表,丧失了巩固奴隶制的精神。于是一些思想家就企图在各种仪式裏重新注入奴隶制的精神,于是就强调把「礼」和「仪」分开。如《左傳·昭公五年》记载,鲁公朝晋,举动得体晋侯称赞他「知礼」,女叔齐就说「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鲁]政令在家……,公室四分,民失于他,恩莫在公,不图其终……,而屑屑然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君子谓叔齐于是乎知礼」;《論語·阳货》「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也是说「礼」不只体现在祭祀、会同时献玉献币帛这些仪式上。孔丘呼籲当时统治者要「克己復礼」,就是要在空洞的形式(仪),恢復等级的精神。这样一来,「礼」就相当于制度精神的外在体现,「仪」就相当于「礼」的形式节文了。 【纪纲维紘】 这组词都来自绳索,都有法度、准则等含义。 「纪」(紀)的本义指丝的头绪。《說文》「别丝也」「别丝」是所以别丝的意思,得到头绪就可以抽茧络丝、有条不紊了。《墨子·尚同上》「譬若丝缕之有纪,网罟之有纲」,《说苑,权谋》「袁氏之妇,络而失其纪」,用的就是「纪」的本义。因为「纪」是治丝的关键,得头绪则顺理成章,不得头绪就如一团乱麻,无董理处,所以「纪」常常用以比喻治理社会、军队等的准则、纪律。《墨子·小取》「审治乱之纪」,「纪」表示治理社会要遵循的法度;《吕氏春秋·孟春纪》「无乱人之纪」,「纪」指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人伦关系;《後漢書·邓禹傳》「师行有纪」,「纪」指必须遵守的各种规定。 「纲」(綱),《說文》「网纮也」,「纲」是各种网具上用以挂网的粗绳。《書·盘庚上》「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摄万目而後得」,「纲」说的都是用以下网和收网的总纲。「纲」是挂网的,「纲」张起来之後网片上的各个网目就自然而然地张开,所以「纲」常被用来比喻事物中的主要环节。因此抓住一个可以带动另一个或一些的东西多用「纲」来比喻。《北史·源贺傳》「为政贵当举纲」,《隋書·律历志下》「疏而不漏,纲要先举」:「纲」、「纲要」就是可以总括其他的、起决定作用的部分。旧社会宣扬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就是封建社会的人伦裏的「纲要」。因此凡可以统率其他事物的都可以称为「纲」。 维(維),《說文》「车盖维也」。「维」是从四边拴住车盖,使之不能倾斜的绳索;「维」也用来比喻使其他物保持平衡,不致倾倒的东西。《淮南子·天文》「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地维」即拴住地的大绳子。《楚辞·天问》「斡维焉系,天极焉加」?「斡维」就是牵幼天盖动转的绳子。「维」也进而用来比喻维系社会稳定的各种法度和行为准则,如《管子·牧民》「四维张,则君令行。……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纮(紘,hóng),亦作「紭」;《說文》「冠卷维也」。「纮」是系冠冕的丝绳,如:《礼记·杂记下》「管仲镂簋而朱纮」;《周礼·夏官·弁师》「玉笄朱纮」。「纮」由系头上之冠的冠绳被比喻为维系天盖的纲维。《淮南子·地形》「八殡(边界)之外而有八弦」,又《原道》「宇宙而章(彰)三光」:「纮」都指维系宇宙之大索。 「纪」、「纲」、「维」的比喻义带有共性,所以常可以连用,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仆亦尝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不以此时引纲维,尽思虑……」,「纲维」连用比喻国家法纪道德;《国语,晋语》「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纪纲齐国,裨辅先君而成霸者也」,「纪纲」用作谓语,是把齐国治理得井井有条的意思。不过,应用上「纪」侧重在必须遵循的法令、准则;「纲」往往和「目」相对,表示在相关事物中起决定作用的部分;「维」则比喻一切事物赖以固定或稳定的东西。「纮」很少比喻社会纲纪,经常指天地之间的支撑者。 【准则式楷榜样】 这组词在表示事物的规范的意义上相近,由于来源和使用的时代不同,彼此也有一些差异。 准(準)《說文》「平也」。「準」与「准」原是简繁异体字,近代有了分工,「准」用于准许、准备义,「準」用于水準、準绳义;简化汉字时将「準」并入「准」。「准」是测水平之器,《莊子·天道》「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準,大匠取法焉」。因为「准」是水平仪,所以泛化之後,「准」就成为衡量言论、事物的标准的意思了,如:《荀子·致士》「程者,物之準也;礼者,节之準也」;《後漢書·刘隆傳》「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準」。 则(則)《說文》「等画物也」。「等画物」就是按照一个标准来刻镂器物,古字作「𠟻」所从之「贝」系「鼎」之讹变,孙常叙师以为字象依样雕鼎型之形,「上一鼎是所比照的器样,下一鼎是比照器样制出来的模型母胎,从刀表示对它照器样进行整形雕饰」。「则」的制器所比照的器样义抽象化之後就形成标准、典范义了,如:《詩·豳風·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又《大雅,烝民》「天生民,有物有则」。作为动词用,「则」就由模仿器样引申出效法义来,如:《易·繫辭上》「河出图,洛出書·圣人则之」;《論語·泰伯》「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 式,《說文》「法也」,《增韵》「样也」。式是古「栻」字。《史记·日者列傳》「分策定卦,旋式正棋」,索隐「式即栻也。栻之形,上圆象天,下方象地;用则转天纲,加之地辰」:可见「式」古代是占时日的器具,下有方盘,上有可旋转的圆盖,可以定时日。「式」是定时日的,所以泛化之後它也表示规范义,所谓「法也」,如:《書·微子之命》「世世享德,万邦作式」;《老子》「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不过近古时代,「式」逐渐降格,由衡量事物的准则变为事物的规格式样义了,如欧阳修《与薛少卿书》「奉告作鞍,……相次专人附银去,式样一依官品可也」。 楷,《廣雅・释话》「式也」。「楷」最初也是典范义,如:《礼记·儒行》「今世行之,後世以为楷」;《三國志·魏书·卢毓传注》「[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幹也」。 「准」、「则」与「式」、「楷」虽然都是由物名泛化而来,但是有一些区别:「准」、「则」都是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使用的,它们虽然沒有像「法」、「律」、「刑」、「宪」那样取得法令上的力量,却成为事物的必须遵守的规格、原则;「式」、「楷」则逐渐由衡量事物的准则降格为人们学习、模仿的榜样了,只具有道德的力量,不具有规范一切的威力了。榜,《說文》「所以辅弓弩也」。「榜」本义是矫正弓弩的器具,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椎锻平夷,榜檠矫直」。「榜」泛化之後就由弓弩就以矫正之器比喻引申为就以学习的好人或好事,这种意义起于近代,如《桃花扇,会狱》「这是我们的榜样了」。有时「榜样」表示的倒是样子、模样义,如张镃《俯镜亭》「何妨雲影杂,榜样自天成」。 样(樣),《韵会》「法也」。不过「样」的「法」只是制物的「法」,不是治人之「法」,它是制造器物所绘所制的图形、模型,所谓「样子」、「模样」,如:《北史·宇文贵傳》「[宇文]恺博考群籍,为明堂图样奏之」;《隋書·何稠傳》「凡有所为,何稠先令[黄]亘、[黄]衮立样,当时工人皆称善,莫能有所损益」。 由于「榜」、「样」较後起,所以它们还都处于抽象化的较低层次上,它们还只处于正物之器、制物规格的阶段,它们刚刚攀上具有道德力量的「榜样」义的台阶,还沒有达到「楷」、「式」的高度,更沒有「准」、「则」的庄严。不过「榜样」是活在现代人口头上的词,它仍然有泛化的馀地。 【习惯风俗】 这组词表示的是人或人的群体长期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生活方式或行为方式;可以分为「习惯」与「风俗」两类说明。 「习」和「惯」都来自动词。 习(習),《說文》「数飞也」。鸟类反復学飞称「习」;人对各种技能、行为反復演练,对各种知识、记载反復诵读也叫「习」:如《論語·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如《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命乐正,人学习舞」。通过不断地训练、濡染培养起来的生活、行动、思想的方式就是所谓「习惯」;社会的习惯就是「习俗」了。《論語·阳货》「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是说人的先天本性都是相近的,是後天养成的习惯使他们变得大不相同了;《戰國策·趙策》「世俗之间,常民溺于习俗,学者沈于所闻」,「常民溺于习俗」即平常百姓被社会的风气、习惯所浸染、所左右。 惯(慣),古作「貫」。《說文》「貫铁贝之貫也」。「贯」指串起来的贝串、钱串或用以穿贝、穿钱的绳索;贯通、穿连的动作也叫「贯」,如:《楚辞·离骚》「揽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論語·里仁》「吾道一以贯之」。人在行为上日积月累、逐渐娴熟,好像自然天成的一样也叫「贯」,所以《爾雅·釋诂》说「贯,习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譬如田猎,射御贯则能获禽」。 「射御贯」就是弓马娴熟;《漢書·贾谊傳》「少成若天性,习贯成自然」,「习贯」就是不断演习、学习达到得心应手的程度。作为名词,「贯」就是习惯了。《論語·先進》「鲁人为长府(翻修叫长府的金库)。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仍旧贯」就是因袭老的习惯,照传统的老样子修;《司马法,天子之义》「习贯成,则民体俗矣」,「习贯」就指各种风俗好尚。为了和贯通的「贯」区别,贯习的「贯」後来写作「惯」或「道」。「娇生惯养」的「惯」,也是从放纵、迁就其习性来的。作为动词,「习」重在过程,是对不熟、不知的事的反復接触、反復训练、反復学习;「惯」重在结果,表示经过不断累积,熟练的程度已经和天性差不多了。「习惯」连用,作为名词就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所养成的、不易改变的行为方式了。「习惯」常常是从个人着眼的,是後天培养起来的;如果这种行为方式(包括思维方式等)是社会上早已成为传统的,或者这种方式已普及开来、遍及社会或社会中的某一集团它就成为「风俗」了。「风俗」就是社会的「习惯」。 「风」的本义就是由空气因气压不均而流动所造成的风雨的风。因为「风」是不断流动的、遍及各地的,所以古人常用「风」来比喻社会上普遍流行的习惯,这就是社会性的礼仪、好尚的习惯,这就是社会的「风气」,如《礼记·乐記》「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如柳宗元《捕蛇者说》「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用「风」来比喻约定俗成的社会习惯来自上层的统治阶级。历代的统治者总想使百姓的社会习惯合于自己统治的阶级利益,总是要根据自己的阶级意志去改变社会的既成习惯,他们常常把这种影响和改造比喻成「风」,把百姓的趋向比喻成「草」,如:《書·君陈》「尔惟风,下民惟草」;《論語·颜渊》「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正因为「风」意味着「君子」对「小人」的传统习惯的改造,是统治阶级在刑、罚之外从精神上去麻痹百姓的一手,所以「风」常和统治者的政令、教化、礼仪、道德等有关,如:《国语,晋语》「风德以广之」注「风,风宣其德,广之于四方」;《三國志·魏书·三少帝纪》「夫养老兴教,三代所以树风化、垂不朽也」。 俗《說文》「习也」,《玉篇》「风俗也」。「俗」是风俗的本义,指由于生产生活环境、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所形成的传统习惯,如:《荀子·劝学》「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风」和「俗」,泛指时可以不分别;细分则「风」多和治人者所倡导的孝、悌、忠、信、礼、乐、政、教有关,而「俗」则多指历史久远的固有习惯。正因为如此,「风」多和好字眼结合,如「古风」、「淳风」、「廉风」、「英风」;而「俗」则多和坏字眼相连,如「贪俗」、「鄙俗」、「陋俗」、「浇俗」。尤其明显的是,「俗」作为形容词用幾乎都是坏字眼,表示的都是平凡、庸碌,与高尚、雅致相对,如「俗人」、「俗吏」、「俗儒」、「俗骨」、「俗眼」、「俗字」。再则,「风」是个人或者集团体现、倡导的,所以它可以表示个人的仪表举止、作风为人,可以表示学派,文章的学风格调等如「风度」、「风采」、「风韵」、「风格」、「家风」、「儒风」。「俗」表的是百姓的约定俗成的习惯,不和个人发生关系。 【操守品行】 这是关于人的道德质量、行为表现的一组词。 操《說文》「把持也」。作为动词,「操」是把握、执持的意思,如《楚辞·九歌·國殤》「操吴戈兮被犀甲」。如果所执掌的是抽象事物,那么「操」就是掌握、控制的意思了,如《商君書·算地》「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术)也」。当所把持的是道德、志向时,「操」就是道德行为上的自我约束了,如《楚辞·七谏,谬谏》「怨灵修之浩荡兮,夫何操执之不固」。作为抽象名词,「操」就指人的志节、品行了,如:《楚辞·七谏,自悲》「内自省而不惭兮,操愈坚而不衰」;《漢書·游侠,陈遵傳》「竦博学通达,以廉俭自守;而遵放纵不拘。操行虽异,然相亲友」。《集韵》「操,持念也」,《正字通》「操,节操」:这裏的解释就是就道德操守说的。守,《說文》「守官也」,《玉篇》「护也」。「守」原指掌管所职,坚守岗位,如《左傳·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守」由守护义引申出守卫义,如「易守难攻」;引申出遵守义,如「奉公守法」。当所「守」的是道德、志趣时,「守」就有操守义了,如:《論語·泰伯》「笃信好学,守死(坚守至死)善道」;《国语,周语》「守节不淫,信也」。名词化之後「守」就表示所守、表示节操了,如:《書·洪范》「凡厥庶民,有猷(谋虑)、有为、有守,汝则念之」;《孟子·離婁上》「守,孰为大,守身为大」。 因为道德、志向、品质、行为,都是属于内在意志的范畴,因此对上述表现的概括多用表自我把握、自我控制的「操」,如「有贤操」、「有清操……:「守」来自于执掌,是对具体事物的维护,因而多用于动词,如「守正不阿」、「守身如玉」、「守志」、「守节」……,作抽象名词用的时候很少;「守」即使用于抽象名词,也多操守连用,如《新唐書·裴度傳》「度……神观迈爽,操守坚正」。 品《說文》「众庶也」。「品」是物类众多的意思,如《易·乾》「品物流行」。事物众多称「品」,对众多事物进行分类也称「品」对各种物品进行鉴定也称「品」,如「品茶」、「品酒」。对人的行止品头论足也叫「品」,这就是「品评」了,如:《後漢書·许劭傳》劭与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唐书·李义府傳》「既主选无品鉴才,而溪壑之欲,惟贿是利」。经品评所决定的次序等第也称「品」。这种等第在官为「官品」在人为「人品」。对人的品评是以道德、为人为标准、为规格的,正因为如此,「品」就有品行义了,如:沈约《奏弹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胃实参华」:黄庭坚《濂溪诗序》「春陵周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行,《爾雅·釋宫》「道路也」;在路上行走也称「行」,《釋名·釋姿容》「两脚进曰行」。人在人生道路上的所行所为就是人的道德品行了,如:《晋书·卢谌傳》谌早有声誉,才高行洁,为一时所推」;贾岛《吊孟协律》「才行古人齐,生前品位低」「行」是内心世界的外在显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流露,所以经常表示人的气节操守;「品主要来自动词,是外人的鉴定。正因为如此,「品」和「守」一样,很少单独使用,往往如「品行」、「品格」一样连用,仍含有对人行为的品评、对人格调的鉴定的意味。 「操」、「守」、「品」、「行」都是道德、人格的显示标志,所以它们都是中性词,可以高,可以低,可以好,可以坏。「操」与「守」相近,因为它们都表达人在道德、品质上的自我把持,是对社会规范的主观遵守程度的反映,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品」与「行」相近,因为它们都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或对表现的客观评价,主观成分少。 【仁义】 「仁」和「义」是古代道德观念的核心,它们是在不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是相辅相成的。 《孟子·告子上》「仁也者,人也」。这说了「仁」的词源,「仁」是由「人」来的,它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古人对「仁」的解释很宽泛,人的好多美德都可以归人「仁」的范畴。《論語·阳货》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恭、宽、信、敏、惠」;《礼记·儒行》「温良者,仁之本也;敬慎者,仁之地也;宽裕者,仁之作也;孙(逊)接者,仁之貌也……」;此外「智」、「勇」等也可以包容在「仁」内。不论对「仁」有多么多样的说解,它的核心是关心人、爱护人。《論語·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孟子·尽心上》「仁者,无不爱也」;《墨子·经说上》「仁,爱也」;《莊子·天地》「爱人利物谓之仁」。道德是基础的上层建筑,它是有阶级性的,作为道德观念的「仁」也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博爱。在春秋以前,「人」和「民」是两个对立的阶级,「人」是对统治种族的称谓,「民」则指被统治的种族和奴隶。「仁」之所以成为道德的核心,正是在种族、家族统治的宗法制度下形成的,「仁」是作为巩固、团结血缘凝成的统治集团的黏合剂被提出来的。《孟子·告子下》「亲亲,仁也」,提倡「仁」是要使有亲戚关系的人相亲相爱,团结一致;《論語·学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欤)」,「仁」的根本精神是调节族内的长幼尊卑的关系,使其和谐融洽:《論語·颜渊》「克己復礼,天下归仁焉」,「仁」的终极目的是抑制个人的私欲、巩固宗法制度。战国、秦汉之後,中央集权的封建制虽然使统治者的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仁」已经超出家族道德的范围,但它作为团结内部、麻痹被统治者的信条的作用并沒有改变。「义」(義)是「仪」的初文。「仪」是法度、标准的意思,当道德标准跨出宗族范畴进入由各阶级、阶层组成的社会时,就有必要制订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了,这种准则就叫「义」。关于「义」的解释虽然也众说纷纭、因时因事而不同,但归根结都是把符合当时制度的要求、把符合统治者的最高利益的行为称作「义」的。《孟子·告子上》「仁人心也;义人路也」,「义」是人生必由之路;《荀子·大略》「仁,爱也,故亲;义,理也,故行」,「义」是社会共循的「理」,是行为、行动的准则;韩愈《原道》「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义」是规定行事的规范。由此可见:「仁」是为「亲亲」的是宗族道德的发展「义」是尊尊的,是社会行为准则;「仁」是为巩固「礼」治的,「义则是为巩固「法」治的。「义」和「利」是相对的,它是调节社会内部关系,不让人「见利忘义」的。「义」规定的是社会行为的标准,所以内容极广泛。《荀子·臣道》「恭敬而逊,听从而敏……是事圣君之义也;忠信而不谀,谏诤而不谄……,是事中君之义也;调而不流,柔而不屈……是事暴君之义也」,又《仲尼》「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由此可见,「义」带有更多的细则性、实践性,它为各方面的行为制定规范、准则。 正因为「仁」来自血缘集团内部的道德,贯穿的是「亲亲」的精神,所以它总是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带着宽容、同情的色彩,所以「仁慈」、「仁爱」、「仁惠」、「仁悯」等常常结合使用;作为道德,它也侧重于内心的自我修养。「义」是扩大开来的社会行动准则,它和「法」接近,具有强烈的实践性,还颇有对社会一视同仁的味道,所以,义」除规定人正面应该怎样行事以外,还往往规定不准如何行动。所以,合于统治者利益的行为称「义」,如「义士」、「义仆」、「义举」、「义人」、「取义」、「赴义」等;对违反统治者利益的处罚、制裁也称「义」,如「义战」、「义兵」、「义刑」、「义杀」等。 【恩惠】 《說文》「恩,惠也」。作为抽象名词,「恩」和「惠」都有好处的意思,但有给人以好处和从别人那裏得到的好处之别。 惠,《說文》「仁也」,《爾雅·釋诂》「爱也」。「惠」原是个动词,是仁爱的意思:《詩·邶風·北风》「惠而好我,携手同行」,传「惠,爱也」;《韩非子·姦劫弑臣》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新書·道术》「心存恤人谓之惠」。「惠」还表示对所关怀、同情的人给予照顾,这就是给人以好处的「惠」了:《書·无逸》「怀保小民,惠鲜(「鲜」或引作「于」)鰥寡」,蔡传「惠鲜云者鳏寡之人垂首丧气,贵与赒给之,使之有生意也」;《論語·尧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惠而不费」是给以好处又不破费;《孟子·滕文公上》「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正因为「惠」是给人以好处,所以名词化之後,它就表示所给予的好处了,如:《論語·里仁》「君子怀刑(典型、道义),小人怀惠」「怀惠」是念念不忘所施予的恩惠、好处;又《宪问》「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惠人」即有恩德加于人的人。 恩,《廣韵》「爱也」。「恩」主要用于名词,它也是「惠」;不过,「恩」源于「因」,意思是凭借他人的好意、怜悯而得到的好处《正字通》说得确切,它说「感人惠己曰恩」,所以「恩」是特指从别人那裏承受来的好处、利益。《礼记·经解》「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臣子之恩」是臣子所受之恩;《漢書·苏建傳》[苏]武骂[卫]律曰:汝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汝为见」。「不顾恩义」是不顾汉主施于己之恩义。「恩」较「惠」为後起。春秋以前的作品,如《诗经》、《书》、《论语》、《左傳》中主要用「惠」,偶尔有用「恩」的,多有疑问,如《詩·豳風·鸱鸮》「恩斯勤斯,鬻子之悯斯」,「恩」很可能是「慇」。「恩」战国以後用得逐渐多起来。最初「恩」和「惠」的区别不在于施予与承受。《孟子·梁惠王上》「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荀子·大略》「推恩而不理不成仁,遂理而不敢不成义」:「恩」,也可以用「惠」置换。所以最初「惠」和「恩」的区别不在于施受,而在于对象:「惠」还蒙着族人之间相互周济的仁爱的影子;「恩」则是封建制下的政治措施,是救济和施予。後来,随封建制的巩固,这种区别逐渐让位于施受的区别了。「惠」主要用于施子者的施惠,正因为如此「惠」的动词用法有赐予、赠予义,如《宋書·庾悦傳》「岂能以残炙见惠」;如「惠函」、「惠临」。「恩」所结合的动词一般都表示承受者的行为,如《後漢書·吴良傳》「为国所重,必在得人;报恩之义,莫大荐士」韩愈《上张仆射书》「虽日受千金之赐,一岁九迁其官,感恩则有之矣,将以称于天下曰知己则未也」;如「蒙恩」、「知恩」、「谢恩」、「惠恩」都是从承恩者的角度说的,都不能用「惠」置换。「恩」的反义词是「怨」,都是就受者角度说的,如《莊子·天运》「恩怨、取与、谏教、生杀,八者正(政)之器也」。 【孝悌】 这是古代人伦关系中的一对道德范畴。孝《說文》「善事父母者」。子女等晚辈尽心奉养父母、绝对服从父母称作「孝」;《墨子·经说上》「孝,利亲也」,《新書·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兄敬爱弟谓之友」。如:《書·酒诰》「孝养厥父母」;《漢書·于定国傳》「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 悌,《說文,新附》「善兄弟也」。弟弟顺从兄长称「悌」,「悌」源于「弟」。《白虎通·三纲六纪》「男子,先生为兄,後生为弟」,所以,弟弟尊敬兄长、年幼者尊重年长者的道德也称「弟」。《荀子·王制》「能以事兄谓之弟」《孟子·告子下》「徐行後长者谓之弟」,《墨子·非命上》「人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漢書·循吏,黄霸傳》「孝子、弟弟、贞妇、顺孙」:其中「弟」即是「悌」,「悌」是後出的分化字《廣雅·釋亲》「弟,悌也」 「孝」和「弟」是宗法制度下的带有根本性的道德。在封建制下,国家是家庭关系的扩大;在家族统治盛行时期,为了保持国家、社会的安定,首先要和睦宗族:其核心是巩固父子、兄弟之间的血缘联系,所以特别强调「孝」、「悌」,因为这是维护家族私有制和嫡长子继承制的根本。《論語·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这就道出了宗法社会提倡晚辈对长辈绝对服从,年幼者对年长者绝对服从的道德的奥妙所在。 【忠恕】 「忠」和「恕」是一对相关的道德观念,不同之处在于:「忠」侧重于对自己的要求;「恕」侧重于对他人的要求。 忠,《說文》「敬也,尽心曰忠」。「忠」最初泛指做事兢兢业业、尽心竭力、尽职尽责、不存私心;作为道德,它带有普遍性,适用于一切人。《左傳·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这是君主的「忠」;《荀子·臣道》「上忠乎君,下爱百姓而不倦,是功臣者也」,这是臣下的「忠」;《論語·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是相互间的「忠」;《荀子·议兵》「百工莫不忠信而不楛(kǔ,器物粗劣、偷工减料)」,这是做工中的「忠」。总之,「忠」就是「中」,是时时刻刻放在心裏,是一时一刻也不敢玩乎职责,所以《六书精蕴》说「忠,竭诚也」。不过,在君权至高无上的专制时代,君主也成为「道德」的核心,「忠」也主要转移到君臣关系上去了,成为臣对君的单方面的道德了,如:《後漢書·王常傳》「辅翼汉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三國志·魏书·臧洪傳》「义不背亲,忠不违君」。这样一来,「忠」的死心塌地地为最高统治者服务的含义突出了,其他方面的含义则被大大压缩了。 恕,《說文》「仁也」。所渭「仁」就是以同情的心理去对待别人,就是《論語·雍也》裏所说的「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的「仁」。「仁」作为道德观念已经泛化,成为人与人的道德关系的综合了;「恕」是狭义的「仁」,是「仁」的核心和出发点。作为狭义的「仁」的「恕」,准确地说就是「推已及人」,就是用自己的愿望和憎恶去推想别人的愿望和僧恶。《論語·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荀子·法行》把孔子的意思推阐得更清楚:「有君而不能事,有臣而求其使,非恕也;有亲不能报,有子而求其孝,非恕也;有兄不能敬,有弟而求其听令,非恕也」;所以贾谊在《新書·道術》裏说「以己量人谓之恕」。「恕」最初本来是严格要求自己,但後来转而为宽大地对待别人,这样一来就把侧重点转移到不计较别人对自己的冒犯或过失了,就产生宽恕、饶恕义了,《正字通》「恕,宽也」。《戰國策·趙策》「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窃自恕」,「自恕」是自我宽容;韩愈《南山》「勃然思坼裂,拥掩难恕宥」,「恕有」是宽假、饶恕。 「忠」、「恕」原本是在「克己上」、在自我要求上统一起来的,《論語·里仁》「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集注「尽已之谓忠,推已之谓恕;中心为忠,如心为恕,于义亦通」;後来则在为人做事和对待别人的行事上统一起来,变为为人为君的尽心尽力和对别人的行事、行为宽大容让的关系了。 【贞节烈】 这组词在表示人立身坚定、守志不移上有共同处。 页(貞),《說文》「卜问也」。占卜时提出所要卜问的问题叫「页」,如《周礼・春官・大卜》「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卜问」是「贞」的本义与贞节义无关。《廣雅·釋詁》「贞,正也」又「当也」,《釋名·釋言语》「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贞」的正当、坚定义来自于「贞幹」。「贞幹」是版筑时所立的立柱。古代筑土为墙,筑时先立桢幹于两边,然後于立柱间加版、填土、夯实成墙,这叫「版筑」;所立的木柱,竖于两端的叫「贞」或「桢」,竖于两旁的叫「幹」,如《書·费誓》「鲁人三郊三遂,峙(准备)乃桢幹,甲戌,我惟筑」。占问的「贞」借为贞幹的「贞」,于文字为假借。版筑时「桢」是至关重要的,是工程的骨幹,立「桢」时必须正直不偏,筑出的墙才能坚固不倾颓。「桢」的这种特徵——笔直、牢固——也叫「贞」;移于人,就是专一不二,就是立身正直,就是坚定不移。如:《逸周書·谥法解》「清白守节曰贞」;《新書·道术》「言行抱一谓之贞」。《論語·卫灵公》「君子贞而不谅」,是说君子在大节上要始终如一,至于小节可以随时纠正;《韩非子·五蠹》「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这是在友情上的坚定不移。《抱朴子,行品》「不改操于得失、不倾志于可欲者,贞人也」,《晋书·安平献王孚傳》「有魏贞士河内温县司马孚……,立身行道,始终如一」:「不改操于得失,不倾志于可欲」、「立身行道,始终如一」,这是对「贞」的确切说明。 节(節),《說文》「竹约也」。竹子各段之间的连接处叫「节」,它对竹子有约束作用,使它更坚韧,不易折断,如「节外生枝」。「节」常被用来比喻对社会起约束作用的各种礼仪制度,这就是所谓「礼节」,如《論語·微子》「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引申开来,能以社会的道德、礼节来自我约束,不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违背,这叫有气节:《左傳·成公十五年》「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荀子·君子》「节者,死生此者也」。作为形容词,「节」表示以礼节、气节自守这种特徵,如:《韩诗外傳》「吾闻之,节士不以辱生」;傅玄《秋胡行》「奈何秋胡,中道怀邪。美此节妇,高行巍峨」。 「页」和「节」都有守志不移的特点不同处在于:「贞」侧重于内在的坚定,出于信仰的成分多;「节」侧重的是外在的约束,是对已有的道德、风习的坚定地遵守。 烈,《說文》「火猛也」。「烈」本身就是形容词;火是凶猛的、暴烈的,所以用「烈」作比喻来形容人对操守的坚贞时,它除了「贞」和「节」的矢志不移的内容外,总是附有刚强壮烈之气,常常是在生死关头所表现的坚定不屈,是以生命来殉信仰,如:《史记·伯夷列傳》「贪夫徇财,烈士徇名」;曹植《七启》「烈士甘危躯以成仁」。「烈」的表现大体上有两种:或者是在生死面前宁死不屈,如《莊子·秋水》「白刃交于前,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或者是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如《史记·刺客列传,聂政》「非独政能也,其姊亦烈女也」。 「贞」、「节」、「烈」在古代形容操守坚定上原是无性别之分的,这从上面的举例中就可以说明了。宋、明礼教盛行之後,「贞」与「节」就逐渐转移于女性,成为女性的道德操守了,于是「贞女」「节妇」之类的词组就盛行起来,于是女子守节就成为「贞女」,夫死不嫁、终身守寡的妇女,就成为「节妇」了,这样一来「贞节」就成为单方面的道德了。 【名声闻誉望】 这组词在表名誉、声望这点上有共同处,不过由于来源不同,所表示的社会的评价也存在差异。 名,《說文》「自命也」。「名」是人或事物的代号,和「实」是相对的,《莊子·逍遥游》「名者,实之宾也」。作为动词,「名」是称说的意思,如《論語·泰伯》「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名声义是「名」的名号义、称说义的派生义,名字广为人知,被人经常称说就叫有名声。《孟子·公孙丑下》「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名世」即知名于当代;《孙子,地形》「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求名」就是追求知名于当世。 「名」的名声义不限于人,举凡广为人知的都可以叫「有名」。正因为如此,受「名」修饰的词范围很广,如「名将」、「名医」、「名山」、「名川」、「名马」、「名剑」、「名作」、「名画」等,只要传播范围广的都可以是有名的,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张廷尉,方今天下名臣」;李白《清平调》「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另外,「名」是个中性词有名声只是说该事物的知名度高,并不一定是好的名声。固然,「名」多表好名声,如「名家」、「名门」之类;但是,「名」也可以表示坏名声。《管子·中国》「四邻宾客,人者说,出者誉,光名满天下;人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礼记·祭义》「父母既沒,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污名」、「恶名」、「醜名」、「秽名」也同样是「名」,「臭名远扬」也是知名度高。 声(聲),《說文》「音也」。「声」的本义指乐音,如《論語·阳货》「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後来泛指音响。声波是四向传播的,因之传扬开来也用「声」,如《国语,晋语》「伐备钟鼓,声其罪也」。「声」作为名声义是比喻用法,是用以比喻名字的四方传布、为人周知的,如:《孟子·離婁下》「声闻过情(实际),君子耻之」;《後漢書·北海靖王兴傳》「睦(人名)性谦恭好士,千里交结,自名儒宿德莫不造门,由是声价益广」。正因为「声」是名闻誉望 「名」的比喻用法,所以「声」也是中性的,可以有「美声」、「清声」,也可以有「恶声」、「浊声」。《荀子·不苟》「盗跖吟口,名声若日月」,从荀子来说「名声」是贬义的。「声」和「名」的差别只在于「声」是比喻用法,因而用的频率较低,用的范围有限,比如,「声」就不作定语用,「名将」、「名花就不能换成「声将」、「声花」。 闻(聞)《說文》「知声也」。声音被听到用「闻」,它是个动词。「闻」也可以用于名声被人闻知,如:《隋書·李士谦傳》「髫齓(幼年)丧父,事母以孝闻」;李白《赠孟浩然》「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闻」名物化之後就表示传播中被人闻知的名声了。《詩·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闻令望」,「令闻」是好的名声;《荀子·宥坐》「少正卯,鲁之闻人也」,「闻人」就是知名人士。 「声」和「闻」都是就声音及其传播派生出名望义的,它们具有很多共性,使用上都受限制,也都是中性词,因为除了「令闻」之外,也可以有「秽闻」、「魏闻」。它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来路,一个来自比喻用法,一个来自动词的名物化,是所闻之声。 誉(譽),《說文》「称也」。「誉」源于「举」,「称」也是举,推崇人、夸赞人叫「誉」。「誉」的反义词是「訾」,是「毁」,如:《莊子·山木》「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新论,伤谗》「誉人不增其义,则闻者不快于心;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满于耳」。 望,《說文》「出亡在外,望其还也」,虽然「出亡在外」是由「望」从「亡」得声而作的敷会,「望」有远望、盼望义是不错的。如果所仰望、盼望的对象是众目所归的人,「望」就有敬仰义了,如《詩·小雅·都人士》「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誉」和「望」的名声义是从受人赞扬、被人敬仰来的,是由动词用法变为为人所誉、为人所望的人的名声义的,如:《孟子·告子上》「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秦观《王俭論》「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最为望族」。 「誉」、「望」与「声」、「闻」的不同处在于:後者是从传播中得知的,它们只是社会流行的传闻,因之可好可坏;前者则是出自有感受者的称颂,带有积极评价的性质。换句话说:「声」、「闻」显示的是知名度;「誉」、「望」显示的是赞扬度、推崇度。正因为如此,「誉」、「望」的名声义是褒义词,可以说「臭名」、「醜声」、「秽闻」,不能说「恶誉」、「魏望」。「声」、「名」和「誉」、「望」结合构成「声誉」、「声望」、「名誉」、「名望」时,它们就成为为人们所夸奖、被群众所景仰的好的名声了,如:《後漢書·冯衍傳》「天下无变则足以显声誉,一朝有事则可以建大功」;《三國志·蜀書,黄忠傳》「忠之名望,素非关马之伦也」。因为「闻」来自动词,所以很少和「誉」、「望」结合。 因为「誉」只是称赞、夸奖,所以它在褒美的程度上不如表景仰、仰慕的「望」的推崇度高;另方面,「望」的应用率则不及「誉」高。 【圣贤能】 圣,繁体作「聖」,从口从耳、壬(ting)声,是古代的「听」字。「圣」最初表示听觉超群。《风俗通》「闻声知情,故曰圣也」,这一解释,虽然染上了後世的色彩,但还沒离与耳有关的本源。人的间接知识都是听来的,所以广闻博识、富于智慧的人也叫「圣」,这就像悟性好、理解快叫「聪」一样:这是形容词的「圣」。後来「圣」发生了分化,表动词「听」的意思写作了「聽」,「圣」就专指才智过人、无所不通了,所以《說文》说「圣,通也」。起初,「圣」还沒有神圣化,只表示天赋好,知事多,如:《詩·邶風·凯风》「母氏圣善,我无令人」;《莊子·肤箧》「绝圣弃知(智),大盗乃止」。後来,「圣」又由智慧过人转向道德过人了,如:《孟子·尽心下》「大而化之之谓圣」;《荀子·劝学》「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再後,「圣」进一步升格,变为「不学而知」、「不学而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了;作为人,「圣」就指至高无上的人了。道德智慧至高无上的称「圣人」;地位权力至高无上的皇帝也称「圣」,也叫「圣人」;在各种行业裏技艺或成就超群的人也可以称「圣」,如「诗圣」、「草圣」、「棋圣」、「乐圣」。 贤(賢),《莊子·徐无鬼》「以财分人之谓贤」。「贤」字从「贝」,原指财多,所以「贤」作谓语多表示胜过、超出义,如:《戰國策·趙策》「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孟子·公孙丑上》孟施舍似曾子,北宫黝似子夏,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作为名词,「贤」表示好的或出众的人,如《荀子·劝学》「君人者隆礼尊贤则王」。「贤」在表杰出的人上可以分两个方面:《說文》「多才也」,有才能的人可以称「贤」;《玉篇》「有善行也」,有道德的人也可以称「贤」。《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贤以自为举贤以自佐」,「贤」与「不肖」对举,指有才能者;司馬遷《报任安书》「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贤」与「能」对举,指有德之士。 能,《增韵》「胜任也」。这是动词的「能」的含义,如《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作为名词,「能」表示能力。《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能」就指胜任某一职务的才幹,从事某种工作的技能。「能」在指人上,表示力能胜任工作者,如《論語·泰伯》「以能问于不能……,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作为人,「圣」由天赋聪颖、博闻多识变为道德、智慧的化身,这种圣人只存在于理想中和後人的奉承裏。「贤」也由财有馀而逐渐演化为有能力、有德行的人;在词义进一步调整中,「贤」道德化了,成为那些言行符合当时道德标准的表率人物的称呼了;至于有经验、有能力、办事练达的意义则归之于「能」了。 【智慧哲睿】 这组词都含有聪明义。 智,《釋名·釋言语》「知也,无所不知也」。《白虎通·情性》「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孟子·公孙丑上》「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淮南子·道应》「知可否,智也」:综上所述可知,「智」主要指人有高度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智」来源于「知」,「智」是从「知」的名词用法分化出来的,最初就写作「知」。《論語·雍也》「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商君書·更法》「知者见于未萌」:「知」即古「智」字,多知之人称智」。「智」的反义词是缺少认识力、分辨力的「愚」,如:《莊子·在宥》「愚知(智)相欺,善否相非」;《史记·淮阴侯列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慧,《說文》「儇也」,《增韵》「性解也」。「慧侧重的是理解力、接受能力,天性聪明机灵,一听就懂、一学便会称「慧」。《管子·大匡》「耿吾既得此中正,慧以给,不能久而乐始」,「慧以给」是说资质聪敏而且口齿伶俐;《北史·冯淑妃傳》「[小怜]慧黠,能弹琵琶,工歌舞」「慧黠」是天性机智灵巧。「无慧」就是缺乏理解力、鲁钝,《左傳,成公十八年》「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注「无慧,盖世所谓白痴」。作为抽象名词,「慧」也指高度的理解力。佛教传人以後,用「慧」意译梵语「般若」《大乘义章,九》「照见名智,解了为慧」又《二十》「真心体明,自心无闇,目之为慧」。这个「慧」已经是大彻大悟、洞明一切的「大慧」了,如:《无量寿经,下》「慧眼见真,能渡彼岸」;白居易《渭村退居》「断痴求慧剑,济苦得慈航」。 哲,亦作「悊」、「喆」,《說文》「知也」,《方言》「[知],齐宋之间谓之哲」。「哲」就是「智」,是「智」的方言变体。如:《尚書·皋陶谟》「知人则哲」;《詩·大雅·瞻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在应用中「智」和「哲」产生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用「哲」表示高于一般智者的「大智」,是具有高度智慧的人,经常用于经验丰富的老人、明智的贤者以及其他智慧卓越的人,如:《礼记·檀弓上》「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齐民要术,序》「舍本逐末,贤哲所非」。 睿(rui),亦作「叡」,《說文》「深明也」,《玉篇)「圣也」。「睿」在聪明上又高于「哲」,看得深远知得透彻、了解一切、洞察一切才称得上「睿」。《書·洪范》「思曰睿」,传「睿者,通乎微也」;《孔子家语,五帝德》「睿明知通,为天下帝」。正因为「睿」表示最高的智慧,所以在古代「睿」就变成称颂皇帝、圣人的套语,与一般聪明人绝缘了张衡《東京賦》「睿哲玄览,都茲洛宫」,「睿哲」即皇帝;王禹偁《谪居感事》「睿眷偏称赏,天颜极抚绥」,「睿眷」即皇帝的眷爱。 【英雄俊彦秀杰豪】 这组词都用来形容人的才能出众或者表示出众超群的人,但来源不同,应用上也有些差别。 英,与「荣」同源《爾雅·釋草》「荣而不实者 谓之英」,只开花而不结果的花称「英」。《詩·郑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行,颜如舜英」,传「英犹华也」,「舜英」即木槿花;《楚辞·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落英」即落花。花是植物的最有文采的部分,所以古人常用「英来比喻事物的精华。《越绝书》「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铁英,作为铁剑三」,「铁英」是铁的精华,是质地最好的铁;《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英」指人中精华,杰出的人物。作为形容词,「英」就表示出众的、杰出的;如《孟子·尽心上》「君子有三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英才」即杰出的人才。孔稚珪《北山移文》「张英风于海甸,驰妙誉于浙右」,「英风」即美好出众的声誉。 雄,《說文》「鸟父也」。「鸟父」就是公鸟,如《詩·小雅·正月》「谁知乌之雌雄」。「雄」与「弘」、「宏」、「洪」等同源。在鸟类中,雄性鸟一般是羽毛华美、体形硕大、刚健有力,雌鸟都屈服于雄鸟,因此古人常用「雌」、「雄」来比喻优劣,如《史记·项羽本纪》「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正因为如此,「雄」也常用来表示超出同类的起领袖、统帅作用的人物或事物,如:贾谊《过秦论下》「秦……自缪公以来至于秦王,二十馀君,常为诸侯雄」;《後漢書·李通傳》「[通]居家富逸,为闾里雄,以此不乐为吏」。作为形容词,「雄」也同样表示杰出的、强有力的意思,如:《後漢書·荀或傳》「彧或闻[曹]操有雄略」;《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 「英」、「雄」都表示或形容出众的人,不同处在于:作为人,「英」表文武兼备的人,但侧重于表智慧、才能出众者;而「雄」则重在刚健有力、可以使对方屈服者。所以「英」常构成「英姿」、「英颖」、「英伟」、「英异」等词,偏于智能和姿貌;「雄」则构成「雄壮」、「雄健」、「雄辩」、「雄镇」等词,重于武勇和力量。 「俊」(儁)与「骏」、「峻」同源。「峻」是高大的山,「骏」是高大的马,人之中才智出众的叫「俊」,《說文》「俊,才过千人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诽俊疑桀兮,固庸态(常态)也」;字亦作「骏」,如曹丕《弟苍舒诔》「如何昊天,雕此骏英」。作为形容词,「俊」也用来形容才智出众,如《荀子·大略》「国有俊士,世有贤人」;《後漢書·杨修傳》「[杨修]好学,有俊才」,「俊才」就是高出众人之上的卓越的才智。 彦,《爾雅·釋训》「美士为彦」,注「人所喭咏」,疏「国有美士,为人所言道」。「彦」与「妍」同源,最初可能指仪容秀美,後来着重表才德出众,如:《書·太甲上》「旁求俊彦,启迪後人」;《詩·郑風·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彦兮」。因为表俊美有「俊」、「秀」,表贤德有「贤」,所以「彦」在後代被排斥主要用于名字用字。 秀,《爾雅·釋草》「不荣而实者谓之秀」。古籍中「秀」多表示类的抽穗扬花,因为有些草本植物花不明显,《尔雅》才说它们是「不荣而实」,如《論語·子罕》「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秀」与「修」同源,表植物抽穗,高出同类,鹤立鸡群,所以「秀」也像「英」一样表示才能特异,所谓「优秀」,如:《国语,齐语》「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史记·贾生列傳》「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招置门下」。 「俊」、「彦」和「秀」和「英」相近,都偏重于才智出众。古人把它们分了个等第《淮南子·泰族》「智过万人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礼记·王制》「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日俊士」:可见在古人心目中「英」优于「俊」,「俊」优于「秀」,所以最低一级选出的人才称「秀才」。从限制关系看,一般以「英」修饰「俊」,以「俊」修饰「秀」,这也证明「英俊」的程度高于「俊秀」、「俊彦」。另外,「英」虽侧重才能,但和勇健相关,如「英武」、「英勇」、「英雄」「英豪」等常常连用;「俊、秀」则只重才能智力,很少和勇健结缘了。作为人的姿貌的形容词,後世「英」也还和英雄气质相关,而「俊」、「秀」则只重在长的漂亮、清秀了,如「俊俏」、「秀丽」等。 「杰」古作「桀」、「傑」。「桀」与「揭」同源,原指高出地面的木桩,如《詩·王風·君子于役》「鸡栖于桀」。引申开来,「杰」也用来表示特立独行超出众人的人,《說文》「杰,材过万人也」,如《詩·卫風·伯兮》「伯兮兮,邦之桀兮」;《漢書·高祖纪》「子房、萧何、韩信,三者皆人杰也」作为形容词「杰」等也表示突出的、高于同类的。《後漢書·徐稚傳》「[穉]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杰出」就是突出于众人之上;韩愈《记梦》「隆楼杰阁磊嵬高,天风飘飘吹我过」,「杰阁」即特出的高阁。 豪,《說文》「豪豕,鬣如笔管者,出南郡」,《山海经,西山经》[竹山]有兽焉,其状如豚而白毛,大如笄而黑端,名曰豪彘」。「豪」源于「高」,原指豪猪,它是从身上长有又高又硬的像簪子一样的毛而得名的。後来用毛中的长者来比喻人中的出众者,这样一来,卓异之士也称为「豪」了,如:《管子·七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淮南子·泰族》「智过……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杰」。 「杰」和「豪」较接近于「雄」,都含有刚健有力的意思。不过「雄」的刚健,包括体魄,也包括气势、风度等,「杰」则重在肌骨、身躯的高大有力。《廣雅·釋詁》「偈,健也」,《廣韵》「偈,武也」。「偈」、「杰」同源,「杰」也有长大健武的意思,如《荀子·非相》「古者桀、纣,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豪」也指有力,不过偏重于有权势。《後漢書·明帝纪》「滨渠下田赋与贫人,无令豪右得固其利」,「豪右」是有势力的大家;《漢書·翟方进傳》「[翟]为京兆尹,搏击豪强,京师畏之」,「豪强」即地方上有势力的地头蛇。「英」、「俊」、「彦」、「秀」侧重智能,都是褒义词,「雄」、「杰」、「豪」因为侧重勇力,因此有时可以是贬义词。《漢書·司馬遷传赞》「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奸雄」指富于权诈的野心家;柳宗元《封建論》「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桀猾」是凶恶狡猾之人;《史记·游侠列傳》「豪暴侵凌孤弱」,「豪暴」即指仗势欺人的土豪劣绅。作为形容词,「杰」多表示出众的、出色的,陆游《寄赵昌甫》「纸穷乃復得杰作。字字如刮造化炉」,「杰作」是出众的作品。「豪」作为形容词有两个主要用法:积极方面表示举止行为超越世俗的常格,所谓「豪爽」、「豪迈」,如李白扶风豪士歌》「扶风豪士天下奇意气相倾山可移」;消极方面则表示有势力的、强横的、恃强凌弱的,如《漢書·食貨志下》「……不得豪夺吾民矣」。 【材才】 材,《說文》「木梃也」,《系傳》「木之劲直堪人于用者」。「材」就是木料,可以用来制成木制品的原料,如:《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人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莊子·人间世》「匠石之齐,至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弟子]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为舟则沉,以为棺椁则速腐,以为器则速毁……。是不材之木也,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材」由可用之木料扩大到可以制成成品的一切原料,这就是它的材料义。《左傳·隐公五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注「材谓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也」;又《襄公二十七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注「金、木、水、火、土也」。「材」又扩大及人,凡人有某种资质,经教育磨炼可以成为有某项专长的人也称「材」。《左傳·文公十六年》「国之材人,无不事也」,注「有贤材者也」;《荀子·君道》「愿悫拘录,计数纤啬而无敢遗丧,是官人、使吏之材也;修饬端正,尊法敬分而无倾侧之心,……是士大夫、官师之材也;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爱民之为安国也,……是卿相辅佐之材也」。因而,有天资之人经历练而焕发出来的能力,也可以称「材」,如:《吕氏春秋·报更》「魏氏人张仪,材士也」;《漢書·李广傳》「李广材气,天下无双」。 才,《說文》「草木之初也」。「才」原是初生草木之称,与「材」无关。「材」的原料义与人才义需分化,後者的应用率很高,于是借笔画简单的「才」来写才能之「材」,这也可以看做是「材」的偏旁省略的简化。《集韵》「[才]一日能也,质也」「才」指人先天具有的资质和後天获取的能力。《荀子·脩身》「彼人之才性之相县(懸)也,岂若跛鳖之与六骥足哉」,《論衡·定贤》「夫贤者,才能未必高也,而心明」:「才」重在资质;《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才气,天下无双」,杜甫《戏赠郑广文》「才名四十年,坐客寒无毡」:「才」重在才华。不过「材」与「才」的分化并未最後完成,两者仍有交叉:当指物质材料时,当然用「材」;当指人的才能时,则界限不清,大体上资质义可以两者兼用,才能义主要用「才」。「材幹过人」、「因材施教」、「志大材疏」、「材大难用」中的「材」也可以用「才」,但「才高八斗」、「才思敏捷」、「才子佳人」、「才华横溢」等,一般只用「才」。 三四、宗教 【天帝】 天,《說文》「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按许慎的解释,「天」是由「颠」演变来的,「天」就是「颠」字。《易·睽》「其人天且劓」,注「黥额为天」,这是把「天」用作谓语,表示在头顶上刻画印记;引申开来,头顶上的至高无上、无比广阔的空间也叫「天」。这是解释了天的词源。关于「天」的本质,有截然相反的两种解释。《春秋繁露,郊义》「天者,百神之君也」《釋文》「天之为言神也」,这是宗教神学的解释;《論衡·谈天》「天,气也」,柳宗元《天说》「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这是朴素唯物主义的解释。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对天的唯心解释是占统治地位的。「天」的地位的演变往往和地上的政治、政权的演变有关。在原始的万物有灵的时代,只有风、雲、雷、电之类的神,沒有统一的天神「天」成为造物主,是人间政权统一的折光反映,是奴隶社会地上的王在上天的投影。在古代典籍中出现的「天」已经是人格神,它主宰人类命运、能赏善罚恶了,如:《書·高宗肜日》「我生不有命在天」;《論語·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孟子·離婁上》「顺天者存,逆天者亡」;《書·汤诰》「天道福善祸淫」;《墨子·法仪》「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按历代统治者的说法,「天」赏善罚恶、显示意志的方式,或通过自然变化示警,或假手于人间帝王体现。《書·金滕》「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墨子·尚同中》「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这是上天示警;《書·皋陶谟》「天工人其代之……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書·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这是借人来「恭行天罚」。後者使地上的「王」成了「天」的代理人,「天」成为「王」的合法统治的根据。王自命为「天子」,是上天选民,《書·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就是这种思想的反映。至于改朝换代,那是老天爷改变太子的结果:周推翻殷,据《書·召诰》说,是「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的结果。 「帝」在战国末期以前多指传说中半神半人的英雄,部落的首领。《書·舜典》「帝曰:格汝舜……汝陟帝位」;《書·大禹谟》「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前者「帝」指尧,後者「帝」指舜。在需将天人格化时,统治者将「帝」抬到了天上,这就是「上帝」。《書·伊训》「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上帝」也简称「帝」,《墨子·天志中》「帝善其(指文王)顺法则也,故举殷以赏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在这个意义上,「天」和「帝」、「上帝」是同义词;「天」的人格化就是「帝」,「帝」就是「天」上的主宰。《楚辞·离骚》「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阊而望予」;《史记·天官书》「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方」,俨然有了一个天上的王国。在地下王国处于分裂割据状态时,天上的「帝」也多起来,《周礼·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这五帝就指主持五方的「苍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秦汉统一以後,天帝也随之统一,出现了「皇天大帝」,它「在北辰之中,主总领天地五帝群神」(《公羊传·宣公三年注》),由此可见,上帝和下帝是多么息息相关了。 「帝」随着秦始皇统一中国,又从天上降到了地下,成为「王」的尊称。至于「天」,有时从主宰者缩小范围,指「父」或「夫」,《仪礼,丧服傳》「父者子之天;夫者,妻之天也」,这「天」就是主宰的意思。「天险」、「天堑」、「天然」、「天足」中的天」,都是「自然」的意思,指未经人工整治的状态,这是因袭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的。 【神祇仙佛】 「神」、「祇」、「仙」、「佛」构成中国的神权系统的主要部分,是历代人民精神上的枷锁和鸦片。 这些愚弄、麻醉人民的神佛,有一个形成过程。「神」,在原始社会时期,是「万物有灵」的迷信观念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在生产力低下的上古时代,人对周围的现象无法进行科学的解释,认为宇宙万物都和人一样有生命,都有各种精灵主宰、控制着它们。把这种冥冥中的主宰者人格化就出现了「神」,所以说「神」是人类在幼稚时期的对自然的解释。远古的「神」多半是自然神,如:《礼记·祭法》「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为风雨、见怪物皆日神」:《廣雅・释天》记载,「山神谓之离」,「河伯谓之冯夷,江神渭之奇相」,「风师谓之飞廉,雨师谓之荓翳(pingyi),雲师谓之丰隆」,「日御谓之羲和,月御谓之望舒」等等。这些人格化了的自然神是各有所司的,如《左傳·昭公元年》记载「山川之神,则水旱厉疫之灾,于是乎禁(rong,祭祀的一种)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之」。进人父系氏族社会和阶级社会的萌芽时期,传说中的英雄,著名的发明家,有名的祖先,如「神农」、「伏羲」、「黄帝」、「后稷」等也加入了「神」的行列。 这些「神」,在政权统一的条件下,凝结为一个最高的尊神,这就是「天」或「上帝」。 在古人的头脑中,人的身边是布满了各种精灵的,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河有河神,道有道神,城有城隍,井有井神,灶有灶神。「神无处不在,无所不在。在阶级社会中,这些「神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赏「善」罚「恶」、降福降灾,成了统治者的「帮凶」了。 「祇」(qi)是地神。《論語·述而》「祷尔于上下神祇」;《尸子》「天神曰灵地神日祇」。 地神是比天神更古老的神灵,这从文字的写法上也看得出来。和神灵有关的字,古代都从「示」,「示」就是古「祇」字。《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周礼·春官·大司乐》「奏大簇,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祇」都写作「示」。随着父系氏族社会,尤其是奴隶社会的确立,天尊地卑的观念越来越牢固。于是天神越来越尊显,地神越来越卑微。在中国古代,山神,河神等「地祇」渐渐上升为神,九州之神也由天上的星来分掌了。地祇中,只有社稷神还受到重视。不过,随着封建社会的建立与发展,连土地、城隍之类的地衹,也变为品级最低下的小神了。可见,政权的集中统一的过程和天神煊赫、地神沒落的过程是一致的。後来佛教传人,地神才有了以阎罗为首的地下王国,但在地位上仍然是天神的附庸。 「仙」的系统是战国後期和秦汉时代发展起来的,它是由一些从事占星、相面、望气、修炼等职业的方士们制造出来的。像秦始皇时期「人海求仙」的徐福,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等就是这样一类人。他们给人制造了可以人水不濡,人火不热,驾雲御风,白日飞升,游戏三昧,常生不死的关于神仙的幻想。像赤松子、王子乔以及刘向《列仙傳》、葛洪《神仙傳》所列的神仙等都是。「仙」的出现,给人成为「神」开辟了一条道路。这种「仙」可以住在天上或人间,《天隐子,神解》「在人曰人仙,在天曰天仙,在地日地仙,在水曰水仙,能通变之曰神仙」。从此以後,大批的人,像传说中的吕洞宾、铁拐李、韩湘子等补充进神仙的队伍。于是在原有的以威慑为主的「神的系统之外,加进了以制造幻想为主的「仙」的系统,这就形成关于「天堂」的雏形。「仙」的出现使鬼神系统有了更大的欺骗性。「神」、「仙」的结合就形成了土产的宗教一一道教。 「佛」是梵文译音「佛陀」的省称。佛教本来是印度的宗教,在汉代传人中国,在魏晋以後盛行起来。佛教传人之後,它在土产的道教的基础上,补充了关于「极乐世界」的幻想,关于以阎罗为首的地狱世界的恐怖,关于轮回报应的说教等等。这就大大加强并完善了原有的神权系统,构成了一个从玉皇大帝到城隍、土地、灶王爷的权力系统,从释迦到观音的麻醉系统,从阎罗、判官到牛头、马面的惩办系统。它们牢牢地、沉重地压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使人们更服服帖帖地屈从于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直到今天,它们仍然散发着毒气,成为一部分人精神上的创伤。 【鬼妖魔煞】 鬼怪系统是神佛系统的对立物和补充,它是逐渐发展起来的。 鬼怪系统最先出现的是「鬼」。在万物有灵的基础上,「神」被幻想为自然物的精灵,「鬼」则是人死後的灵魂。《左傳·文公二年》记载,鲁僖公死後,宗伯夏父弗忌见鲁文公说:「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可见古人认为人死後成「鬼」;《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古代人还认为「鬼」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裏,也要生活和吃饭。《左傳·宣公四年》记载,令尹子文见他的宗族将要遭难时,「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我们祖先的鬼恐怕要挨饿了吧)」。 在阶级社会裏统治阶级不是认为人人死後都能成为「鬼」的,他们认为只有那些生前吃的好东西多、挥霍的东西多、家族大、有势力的人死後才能成「鬼」,如《左傳·昭公七年》就记载郑国的伯有死後为祟,赵景子问子产:「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回答:伯有「三世执其(指郑国)政柄,其用物也弘,其取精也多,其族又大,其所冯(凭)厚矣,而强死(死于非命),能为鬼,不亦宜乎」。可见,在奴隶主看来,奴隶死後是沒有灵魂的,只有那些大小奴隶主死後才有灵魂存在,所以他们才可以有宗庙、家庙来供奉那些死鬼。当时还认为那些「强死」的人(被杀、自杀的),死後其鬼可以害人,把这样的鬼称作「厉鬼」。 「妖」古作「袄」。「妖」被想象成青面獠牙、奇形怪状的精灵是六朝以後的事,在以前,只把那些反常的怪异现象叫做「妖」。《左傳·宜公十五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墨子·非攻下》列举的妖异有「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庙,大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变化」等:总之一切不正常的现象,像牛羊鸡狗出了畸形,星的陨落,树木发出怪声等都叫做「妖」;人不按「正道」办事叫做「人妖」,造出奇谈怪论叫做「妖言惑众」。所以《論衡·自纪》说「不常有而忽见曰妖」。荀卿在《天論》篇中说「夫星之队(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物之已至者,人妖则可畏也」;又说「勉力不时,则牛马相生,六畜作妖(出现怪胎),可怪也,而不可畏也」。 至于想象出来的奇形怪状的妖怪,那是道教、佛教兴盛之後的产物。在古代不仅不把「妖」看成是青面獠牙的,相反,把异常的艳丽也称作「妖」,《一切经音义》「妖,妍也」。曹植的《美女篇》就说「美女妖且闲,采桑岐路间」;王勃《春思賦》「南鄰少婦多妖婉」;毛主席也在《沁园春,咏雪》的有名诗句裏说「红妆素裹,分外妖娆」,也是用「妖」来比喻雪後的江山的美丽壮观的。 「魔」是印度梵文音译的「魔罗」的略称,原来是「扰乱」、「破坏」、「障碍」的意思,後来,也把一切烦恼、疑惑、迷恋等障碍修行的欲念称作「魔」。《智度论,五》「问曰:何以名魔?答曰:夺慧命,坏道德、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魔」和各种妖怪的传说结合起来就被赋予了形状奇特、专门引诱人们作恶的魔鬼的形象:《正字通》「魔,狂鬼能眩人」。「好事多魔」、「受尽魔难」等用的还是「魔」的破坏、障碍义,至于「妖魔鬼怪」,「混世魔王」之类的「魔」,就指後者了。 「煞」(sha)是「杀」的异体,《集韵》「杀,《說文》:戮也,或作煞」。《白虎通·五行》「金味所以辛何?西方煞伤成物,辛所以煞伤之也」,「煞」即「杀」。中古之後把主杀伤的凶神称之曰「煞」,所谓「凶神恶煞」:《颜氏家训,风操》「偏旁之书(左道旁门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胜」,「杀」即後来的「煞」,据说是道家用开的;《齐东野语》「阴阳家每以八煞为说」,「八煞」即八种凶神。 在「鬼」、「妖」、「魔」裏往往寄托着对正统的、占统治地位的「神」、「仙」、「佛」的反抗。比如「鬼」常常是进行报復的;「妖怪」常常是不受天地神仙管辖的,是反天宫的秩序的;「魔」常常是神佛的对头等等:这曲折地反映了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统治和统治秩序的不满。但「鬼怪妖魔」之类更经常的是被统治阶级利用来作为愚弄人们的工具,作为神佛系统的帮凶来威胁、恐吓群众,为巩固他们在现实世界的统治服务。《礼记·乐記》「幽则有鬼神」,《莊子·庚桑楚》「为不善乎显明之中者,人得而诛之;为不善乎幽间之中者,鬼得而诛之」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无论如何,鬼怪的观念都是愚昧和落後的产物,在现代,鬼怪的观念总是被那些落後的、反动的宣传所利用精神要解放,就要从这种迷信观念中解脱出来。 【魂魄】 「魂」、「魄」是古人想象当中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的精神。 原始时代,人沒有方法解释生和死。在万物有灵的思想支配下,原始人认为人的肉体也有一个主宰者,这就是「灵魂」。睡眠就是灵魂暂时离去,梦就是灵魂出游时的遭遇,死就是灵魂的长逝。我国古代人们相信人死後死魂是在地下居住的,土葬、人死後埋于地下就是这种信仰的反映。後来,随着对天、神的信仰的加强,人们把神灵也分为天神、地祇两部分。这种一分为二的过程也加到了「灵魂」上,于是灵魂被分为「魂」与「魄」两部分,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谓魂魄」;《楚辞·九歌·國殤》「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活人的特徵:其一是耳目口鼻舌手足等器官的机能正常,能视听言嗅,能运动;其二是能呼吸,精神健全。古人将这两者分别开来置于「魄和「魂」的管辖之下:「魄」是主管形体的「魂」是主管精神的。《左傳·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日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杜预注「魄,形也;阳,神气也」,孔颖达疏「正义曰: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有身体之质,名之日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彊,故得成为人也。……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日魂也。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这就是古人对「魂魄」的理解。正因为如此,後代「体魄」常常连用,「神魂」常常连用,如「体魄健全」、「神魂颠倒」。 「魂」、「魄」既然不同,人死之後,按古人理解,它们的归宿也就各不相同。《礼记·郊特牲》说,人死之後「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按古人推理,「魄」主形体,人死之後形体埋于地下,所以「魄」归于地;「魂」主气,气轻清,上浮,所以人死後「魂」归于天。归于地者谓之「鬼」,归于天者谓之「神」。《爾雅·釋训》「鬼之为言归也」,归于地也;《孔子家语,哀公问政》「魂气归天,此谓神」。《礼记·檀弓下》人死之後「骨肉復归于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所以为使「魂」有所安,古代产生了「招魂」的风俗。古代用死者衣物招魂,後代改用魂帛、魂幡招魂。《楚辞·招魂》就是招屈原的魂灵还于故土的。 在阶级社会裏,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阶级集团中;在想象中,人死後也是有阶级的差别的。统治者生前吃香喝辣、穿绫着缎,因为「用物精多」故「魂魄强」可以常存,可以为祟;奴隶小民,生前缺吃少穿,所以人死魂消魄散。因此,权势者要设宗庙、家庙,四季祭祀,小民则任其消灭。可见「魂」、「魄」也是有阶级性的。 「魂」是精气,也泛指精神,如:苏轼《再用松风亭下韵》「罗浮山下梅花村,玉雪为骨冰为魂」;范成大《风止》「柳魂花魄都无恙」。「魂」也特指集体的精神风貌,如「海魂」、「国魂」、「民族魂」。 【精灵】 「精」、「灵」相近,但由于本义不同派生义也各有特点。 「精」的本义是指经过挑选的米,《說文》「精,择米也」。如:《莊子·人间世》「鼓笑播精,足以食十人」。「灵」(靈)最初指降神的巫,《說文》「灵,巫也」。如:《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姣服」;《墨子·迎敌祠》「灵巫或祷焉」。古代巫祝自命为人和神的交通者、神在人间的代理人,所以《逸周書·谥法解》规定,把「极知鬼神」、「死能见神」、「好祭鬼神」的君主的谥号定为「灵」。 精米是去掉杂质的,因而作为形容词用时,「精」和「粗」是对称的。「精」被用作定语,经常被用来形容质地纯粹的、洁净的、细密的、经过挑选和提炼的东西,如:《世说新语·文学》「精金百炼,在割能断」;其他如「精致」、「精美」、「精洁」、「精兵」等都是。用作谓语,「精」表示专一、精诚、熟练等意思,如《吕氏春秋·博志》「用志如此其精也」。 「灵」是从降神来的,因此,它侧重的不是不杂和纯一,而是神奇、灵动,含有变化莫测、不可思议的神秘色彩,如:《管子·内业》「灵气在心,一来一逝」;《後漢書·班固傳》「灵草冬荣」;李商隐《无题》「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灵」古代很少用作谓语,後代用为谓语时,多表示灵应、效验,或者表示伶俐、精巧,不拙笨、呆滞如「心诚则灵」,「心灵手巧」。 转为抽象名词,「精」,于物表示精华,在人表示精神;它是和糟粕、肉体相对的。如:《礼记·祭义》「此百物之精也」;宋书《精女賦》「精交接以来往」;王褒《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彰」。用「精」表示妖异时,它指的是年深日久,可以通灵幻化、兴妖作怪的各种老物的神灵,像「花精」、「树精」、「狐狸精」、「蝎子精」等。如:《神异記》「即知女伴为众花之精」;《宋書·符瑞志》「象车者,山之精也」。 「灵」是由降神者来的,因而转为其他名词时,也专指人,不指物。于迷信中,它指神灵不指妖怪。《書·泰誓》「惟人万物之灵」;《楚辞·九歌·雲中君》「灵皇皇兮既降,猋远举兮雲中」,这裏的「灵」都是神的意思。对人说,它指灵魂,不指精神,比如:「在天之灵」;死後灵魂所依归的叫「灵柩」、「灵位」。对活人来说,它指人的神威,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其辟君三舍」。实指人时「灵」表示杰出的人物,如:《隋書·文学传序》「江汉英灵,燕赵奇俊」;王勃《滕王阁序》「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 总之,「精」、「灵」虽相近,但由于来源不同,「精」多指物,「灵」多指人。 【魃、蜮、伥、魈、魅、魑魅、魍魉】 这组词是古籍中较常见的鬼怪精灵。 魃(bá),《說文》「旱鬼也」。「魃」是传说中能引起旱灾的鬼物,亦称「旱魃」。《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復上,所居不雨」;《神异经》「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一名旱母」。「魃」是人们对旱灾形成原因的神话解释。 蜮(yù),亦作「魃」,《說文》「短弧也,似鳖三足,以气射杀人」,《玉篇》「魊,短狐,如龟,含沙噀人」。「蜮」被古人认为是在暗处致人疾病的鬼物,能含沙射影,亦名「短弧(狐)」。《山海经,大荒南经》「有蜮山者,有蜮民之国,桑姓食黍,射蜮是食」,注「蜮,短狐,似鳖,含沙射人,中之则病死」;《詩·小雅·何人斯》「为鬼为蜮,则不可得」,《釋文》「蜮,状如鳖,三足,一名射工,俗呼之水弩。在水中含沙射人,一云射人影」。江南山溪中确有利用口中射出的高压水柱射取溪边草木上的昆虫的鱼类,能射人影致病,则是对罕见的生物现象的迷信解释。《博物志,异虫》「江南山溪中有水射工虫,甲类也,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气,射人影,随所着处发疮,不治则杀人」。 伥(倀,chang)《正字通》「世传虎啮人死,魂不敢他适,辄隶事虎,名伥。虎行求食,伥必与俱,为虎前导;遇涂有暗机伏阱,则迂道以往。呼虎曰将军,死则哭之」。都穆《听雨纪谈,伥裭》「人遇虎,衣带自解,皆别置于地,虎见人裸而後食之,皆伥所为。伥可谓鬼之愚者也」;《事物异名录,神鬼,虎伤鬼》「人或罹虎口,其神魂被虎所役,往往为之前导,俗谓之伥鬼」。迷信传说中也有把淹死鬼叫「伥」的,《北梦琐言逸文,卷四》「凡死于虎,溺于水之鬼号为伥,须得一人代之」。 魈(xiāo),或作「㺑」(sāo),《集韵》「山鬼」,也称「山魈」、「山臊」、「山缫」、「山萧」。《抱朴子,登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向後,夜喜犯人,名曰魈,呼其名则不能犯也」;《神异经》「西方深山中,有人长尺馀,犯人则病寒热,名曰山臊。人以竹著火中,烞烨有声,闻即惊遁」。由此可见,「山魈」是在类人的猿类基础上的附会。 魅(mei),亦作「鬽」,《說文》「老物精也」。古人认为各种东西年深日久都可以成精,这种精怪叫「魅」。《周礼·春官·家宗》「以夏至日,致地示(祇)物魅」,注「百物之神日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鬼魅」是人与物的精灵。「魅」是老物成精,「魑(chi)魅」,亦作「螭魅」,则指山神,两者各异。《左傳·文公十八年》「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注「魑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一切经音义・二》「通俗文曰:山泽怪谓之魑魅」。山川之怪也叫「魍魉」(wangliang),古代注释或以为山怪,或以为水鬼,常与「魑魅」连用,也作「罔两」、「蛔蜽」等,《說文》「蛔蜽,山川之精物也」,《玉篇》「水神,如三岁小儿,赤黑色」。《孔子家语,辨物》「木石之怪,夔、魍魉」;《論衡·订鬼》「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 【兆朕徵祥】 「兆」、「朕」、「徵」在预兆的意义上相近,来源都和占卜有关。 古代占卜用龟甲兽骨。占卜时,在甲骨的背面先凿出枣核形的槽,旁边钻一不透的圆洞,卜时用火炭放在槽洞中,甲骨受热坼裂,在正面现出「卜」字形裂纹,卜者据以判断吉凶。占卜是为了决疑,所以在钻骨灼龟之前要提出所卜的内容,提出占卜的内容古代叫「贞」,《說文》「贞,卜问也」。如:《周礼·春官·天府》「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灼龟後,正面显出的裂纹叫「兆」,古亦作「𠧞」,《說文》「兆灼龟坼也」。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 据迷信的说法,「兆」是在事情未出现之前预示事情的吉凶祸福的:《淮南子·要略》「兆见得失之变,利病之反」;《論衡·实知》「无兆象效验,圣人无以定也」。正因为「兆」有「预言未来」的作用,所以引申为「预兆」,即在事物发生之先显示出的苗头,如:《左傳·桓公二年》「今君命大(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成语「瑞雪兆丰年」即大雪预示来年丰收之意。 占卜从提出问题到显示结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提出问题叫「贞」,贞问的结果也叫「贞」,不过为表示其间的差别,把结果——兆所启示的结局,写作「朕」、「徵」罢了。 分开来说,卜问所出现的坼纹叫「兆」,「兆」所体现的休咎得失叫「朕」(zhen)。「兆」是现象,「朕」是现象的启示,所以它们常常互训或连用,如:《鬼谷子,捭阖》「见变化之朕」,注「朕,兆也」;《宋史·杨大全傳》「事有幾微于朕兆者,可谏陛下乎」。「朕」作为代词用,是同音借用。 「微」,是反映的意思,是占卜中对贞问的反映。这种反映体现在「兆」上,所以「微兆」常常连用,如:《素问,天元纪大論》「水火者,阴阳之徵兆也」;《漢書·儿宽傳》「精神所乡,徵兆必报」。另外,贞问之事,要根据兆象徵性地体现出来,所以「徵」也被解释作效验、验证,如:《論語·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荀子·性恶》「是性伪之所生,其不同之徵也」。所以《說文通训定声》说「微……当以明信应验为本义,徵召、徵求为转注」。「徵」今归并于「征」。 总之,卜问为「贞」,龟坼为「兆」,兆所预示为「朕」兆之应验为「微」。这反映着它们之间的联系,也反映着它们之间的区别。 「祥」也是微兆的意思,不过它不表示占卜中出现的微兆,而指自然或人事中所出现的各种兆头。古人认为事物之间有着广泛的因果关系,一件事情的出现常有各种预示的微兆,这种徵兆叫「祥」。《左傳·僖公十六年》记载,宋国落了陨石,有鸟倒着飞,宋襄公就问:「是何祥也?吉凶安在」,意思是这是什么兆头?主吉还是主凶?《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有赤鸟之祥」,「赤鸟之祥」就是出现红色羽毛的鸟的兆头。「祥」只是兆头,本身不表吉凶,所以可以说「吉祥」,这是好兆头;也可以有「妖祥」,这是坏预兆,如:《戰國策·楚策》「……将以为楚国妖祥乎」;又《秦策》「天下继其统、守其业,……岂非道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与(欤)」。人总是愿意趋吉避凶的,所以喜欢「吉祥」而忌说「妖祥」,把「妖祥」称作「不吉」。「吉祥」失去它的反义语「祥」就逐渐被「吉」所同化,于是「祥」也就由一个中性词变为褒义词了。《莊子·人间世》「吉祥止止」,成玄英疏「吉者福善之事,祥者嘉庆之微」:成疏就反映了後代人理解,变为好事的兆头了。 【瑞符讖箓】 「符」是古代凭证,《說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参看〔节符传〕条)。 「瑞」也是信物,《說文》「瑞,以玉为信也」。以各种玉器证明身份或作为凭据似乎比「符」还要早:《管子·君長》「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注「[瑞]君所与臣为信者,珪璧之属也」;《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这些「珪」、「璧」就是身份的见证。《左傳·僖公十一年》记载,晋惠公继位,周王命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圭,表示承认其合法。晋侯「受玉惰」,使者归来说「晋侯其无後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这是颁瑞的一例。另外,诸侯聘问要用珪、璧、璋、琮之类玉器作为礼物和凭信,盟誓要书于玉器、藏于「典瑞」作为凭据,这些玉器统称曰「瑞」。「瑞」古代也用作军符。《左傳·哀公十四年》记载宋内订,宋君和司马子仲商议劫持左师,让他交出兵符,命令他手下徒众进攻桓魋:「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疏「《周礼·典瑞》云:牙璋以起军旅」。可见「瑞」有的也相当于後代的虎符。「符」、「瑞」本来是人间的凭信,在春秋战国之後,随着王权的动摇,人们对天的信仰也随之动摇,统治阶级为了使空口无凭的「天命」具体化,于是把人间的「符」、「瑞」借给了上帝。这样一来,「符瑞」就神秘化,变为「天命」的凭据、「天意」的体现了。《漢書·刘辅傳》「天之所予,必先赐以符瑞」,魏文帝《册孙登为东中郎封侯策》「盖河洛写天意,符讖述圣心,昭晰著明,与天谈也」:这就是「符瑞」表达天意的观念的体现。这种观念在东汉时代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细分起来,「符」多指「上天」降下的命令,这种命令是用文字或象徵性的符号表现出来的,即所谓「符命」,如:《漢書·扬雄传赞》「惟寂寞,自投阁:爰清静,作符命」;又《武五子傳》「嘉独以献符命封扶美侯」。所谓「河图洛书」就是象徵符号类的「符」;《後漢書·光武帝纪》「光武先在长安时同舍生强华自关中奉赤伏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这就是文字的「符」。 「瑞」则是用罕见事物来体现上天意志的,如:《漢書·元后傳》「天道聪明,佑善而灾恶,以瑞异为符效」;《論衡·指瑞》「王者受富贵之命,故其动出,见吉祥异物,见则谓之瑞」。「瑞异」种类很多,杜预《春秋左氏传叙》「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疏「《礼器》曰:升中于天,而凤凰降,龟龙假;《诗序》曰:麟趾,关雎之应;驺虞,鹊巢之应」;《南方草木状,果类,桔》「吴黄武中,交趾 太守士燮献桔,十七实同一蒂,以为瑞异,群臣毕贺」。此外,禾、麦、雲、气等,只要形状特异,都被认为是「瑞」,是上天保祐的凭据。「符」、「瑞」都是统治者麻痹欺骗百姓的手段,也是他们内部鬥争的工具。 随着道教的兴起,「符」还成为道士驱逐或驱使鬼神的命令,比如「护符」就是保护人身不受鬼蜮侵害的通行证,「桃符」就是保护住宅的证明书。韩愈《谴疟鬼》「符师弄刀笔,丹墨交横挥」,写的就是道士装神弄鬼,画符箓驱邪祟的情况。 「讖」(讖,chen),是豫言。《說文》「讖,验也」,是预言于前,应验于後的意思;张衡《驳图讖疏》「立言于前,有微于後,故智者贵焉,谓之讖书」。《後漢書·光武帝纪》「讖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挥馀话》「张步溪中有石,里人号日团石。有讖语云:团石圆,出状元;团石仰,出宰相」:这些都是讖语的例子,前者见于书面,後者流行于口头,都是预言。讖语盛行于西汉末和东汉《後漢書·方术传序》「王莽矫用符命,及光武尤信讖言」。晋武帝时,怕政敌或百姓利用讖语反对自己,「泰始三年十二月,禁讖纬之学」(《晋书·武帝纪》)。 「符」和「讖」性质相近,不过「符」假借的是天命,而「讖」则是假借「先知」之口预言未来之事。它们都是利用迷信进行政治鬥争的手段。 纂(籙,lù),《廣雅・释器》「篩(簿)也」。「篆」从籍簿得义,用以记录的簿籍也称「箓」,如《三國志,吴書·孙策传注》「此子已在鬼箓,勿復费纸笔也」。道教兴起之後,把「箓」神秘化了,把上天的籍簿和道家的秘文书称作「箓」了。张衡《東京賦》「高祖膺箓受图,顺天行诛」,「箓」是上天的籍簿;《隋書·经籍志》「其受道之法,初受《五千文箓》,次受《三洞箓》……。箓皆素書·记诸天曹官属佐吏之名有多少」,这是道家的秘密记录。 「箓」是冥冥中的记载,「符」是根据记载所颁的凭据,二者相关,所以後来也就合二而一,把「符」也称「符箓」了。 【福禄祚】 在神权笼罩的时代,一切吉庆的或凶恶的事都被解释为上天的赐予或处罚,统治者为掩饰自己残酷的剥削和人世的不平,也有意地宣扬这种迷信观念。因此,古代的「福禄」、「祸殃」等词就都和神有了联系。 福,《集韵》「祐也」。「福」是上天鬼神保祐的意思。《左傳·庄公十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又《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这是把「福」用作谓语。《左傳·昭公三年》「徼福于大公、丁公」;《墨子·天志下》「絜(洁)为粢盛酒醴,以祷祠祈福于天」:这是把「福」用作名词。「福」的含义很广泛,它因人因事而异。比如《左傳·庄公四年》「若师徒无亏,王薨于行,国之福也」,这是祈死;《易林,大有》「赐我福祉,寿算无极」,这是乞寿。两者截然相反,但都是不同情况下的人的愿望。所以《礼记·祭统》说「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之谓备」:诸事如愿,动则有成叫做「福」。《国语,晋语》「必速祠而归福」,注「福,胙肉也」:这是「福」的关联引申,祭神祈福要献上牺牲,古人认为神所尝过的肉是吉祥的,因而也称之为「福」。 「禄」也是神的赐予,所以《爾雅·釋诂》说「禄,福也」。不同的是「福」宽泛,「禄」具体。正像「祸」指一切灾难,而「灾」则指水旱风雨之类的灾害一样:「福」是保祐或所受的保祐的意思;「禄」则指具体的赐予。《論語·尧曰》「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天禄」指天所降的统治天下的爵位;《左傳·庄公四年》「邓曼叹曰:王禄尽矣」,这裏「禄」指天所授予的楚武王的爵禄寿命。 「禄」原本指上天对下人——其实是对统治者——的具体赐予,後来转移为「天子」对臣下的赐予。把臣下的俸给称为「禄」,这是臣下褒美君主的用语,是把君主奉承为上帝;但由于臣下的俸给是用钱发放的,因而後来就经常用「禄」指钱穀了,如《孟子·滕文公下》「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这样一来,「禄」就脱离了上帝,成为官俸的名称了,如:《論語·为政》「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礼记·王制》「位定然後禄之」。 「柞」(zuo)也是上天赐福,不过这种福经常和国家的命运、王位的保持、子孙的继承发生关系。《詩·大雅·既醉》「君子万年,永锡祚胤」笺「长予福祚,至于子孙」,这是说子子孙孙,永保爵位;《左傳·闵公元年》「天若祚太子,其无晋乎」,这是说太子有可能重获晋的统治权;又《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坠)其师,无克祚国」,《昭公二十年》「不知天将以为虐乎……,其抑亦将卒以祚吴乎」:这两者说的是失国和兴国。正因为如此,《正韵》说「祚,位也」。「国祚」即国运,「祚位」即君位。汉朝被王莽篡夺,班固《東都賦》说「汉祚中缺」。 【祸殃祟害】 「祸」(禍)和「福」相反,指人所遭受的灾难。在古人心目中,「祸」是上天对人的过错的惩罚,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又《襄公十年》「犯众兴祸」;《庄公二十年》「奸(犯)王之位,祸孰大焉」;《孟子·公孙丑上》「……般乐怠傲,是自求祸也」。「弃德崇奸」、「犯众」、「奸王之位」、「般乐怠傲」,这都是人的「过」,对人「过」的报復就是「祸」:可见,古人心目中不认为「祸」是人的过错自身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而认为这是「上天」对人的罪孽所降的惩罚。《書·汤诰》「天道福善祸淫」,《左傳·昭公二十年》「鬼神不饗其国以祸之」《墨子·法仪》「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吕氏春秋·贵己》「天之所祸也」,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孟子·公孙丑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虽然提出祸福产生于自身,但仍未摆脱祸福是由天而降的、是上天示罚的观念,所以《說文》说「祸,神不福也」。天所降之「祸」,就是「灾」,就是「难」。 「殃」和「祸」是同义词,《廣雅·釋言》「殃,祸也」。「殃」和「祸」常常连用或对举,如:《荀子·天論》「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杜弼《檄梁文》「楚国亡猿,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成语有「祸国殃民」。「殃」同样是上天鬼神对人的咎尤的报復。《易·坤》「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孟子·尽心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梁惠王下》「不取必有天殃」;《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旗」:反映的就是这种观念。 不同的是,「殃」在危害的范围和程度上略小于、轻于「祸」,它的意思接近于「不祥」,所以《說文》说「殃,凶也」。《書·伊训》「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祥」与「殃」对文;《礼记·礼运》「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以为殃」就是认为不吉。「祸」的范围很广,而「殃」则多指疾疫死丧,如《三國志·吴書·骆统傳》「加以殃疫死丧之灾」。 「祟」(sui)不同于「祸」、「殃」处,在于「祸」、「殃」是「上天」对人的过失降罚,而「祟」则是指鬼神在暗中加害于人;前者被认为是人所自招,後者则属于鬼神为害。「祟」往往是使人害病,如:《左傳·昭公元年》「晋侯有疾……,卜人曰:实沈、台骀为崇」;又《哀公六年》「昭王有疾,卜曰,河为祟」。所以《說文》说「祟,神祸也」,《系傳》解释说「祸者,人之所召也,神因附之……;祟者,神自出之以警人者」。正因为「祟」是鬼神在暗中害人,和上天示警有所不同,因而「祟」进而引申为各种不光明、不正当的行为,如「邪祟」、「鬼鬼祟祟」。 「害」即古割字,所以《說文》说「害,伤也」,《廣雅·釋言》「害,割也」。「害」用作谓语,如果表示人或生物之间的关系就是相残、相伤的意思,如:《墨子·节用中》「古者圣王为猛禽狡兽暴人害民,于是教民以兵行,日带剑」;《韩非子·五蠹》「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则手不掇百溢(镒)」。「害」用在事物之间的关系上则表示相妨相扰的意思,如:《論語·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梁传,文公二年》「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表示心理时,意为妒嫉,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心害其能」。总之,「害」所表示的是人事上的危害、妨碍,与上天鬼神无涉。如果「祸」、「殃」不用于天人之间而用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上,则与「害」同义,如:《左傳·昭公元年》「子木有祸人之心」;《孟子·告子下》「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反之,「害」用于天人之间则相当于「灾殃」、「祸败」,如《左傳·庄公十一年》「天作淫雨害于粢盛」。 「害」作为名词意义也不同于「祸」、「殃」。 「祸」的反义词是「福」,「殃」的反义词是「吉」「祥」,而「害」的反义词是「利」、「益」。所以《墨子·经说上》说「害,所得而恶也」,《韩非子·六反》说「害者利之反」。不受上天保祐叫「祸」,不吉祥叫「殃」,不利、无益叫「害」。《墨子·大取)「断指以存擘,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孟子·公孙丑上》「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灾难厄患】 「灾」古代也写作「災」、「菑」、「烖」等,都指自然灾害,如《左傳·宣公十五年》「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举凡违反正常的自然规律,造成大面积的或严重的祸患的都称作「灾」。《左傳·桓公十四年》「御廪灾」;又《宣公十六年》天火曰灾」;《庄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吊焉……。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隐公元年》「有蜚,不为灾」;《僖公三年》「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灾也」;《昭公九年「山川之神,则水旱厉疫之灾,于是乎禁之」:由此可见,大火、大水、虫害、干旱、厉疫等都称作「灾」。在古代人的观念裏,灾害是上天的惩罚《春秋繁露,必仁且知》「灾者,天之谴也」。《書·汤诰》「天道福善而祸淫,降灾于夏」,《墨子·尚同中》「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未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霜雪雨露不时、五榖不孰(熟)、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就是这种迷信观念的反映。所以「灾」和「天」总是连用,称作「天灾」。泛用时,「灾」也指一般的伤害,如《孟子·梁惠王上》「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 现代「灾难」是一个词,古代「灾」和「难」有根本的区别,「灾」指天灾,「难」指人祸。 难(難),读去声时是名词,表示灾害性的事变以及由于这种事变使人所处的艰难困苦的处境。《左傳·文公十四年》「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难」指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这一宫廷政变:又《文公十三年》「赵宣子曰:随会在秦,贾季在狄,难日至矣」,「难」指发生人侵的战争;《戰國策·楚策》「楚尝与秦构难,战于汉中」「难」指交兵;《左傳·昭公四年》「邻国之难不可虞也。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齐有仲孙之难而获桓公,至今赖之;晋有里丕之难而获文公,是以为盟主」:「难」都指各种变乱。由此可见,「难」古代多指重大事变,往往是危及人们的生命的。直到现代,「遭难」「遇难」、「蒙难」、「逃难」、「难民」、「难友」、「大难临头」、「患难之交」等词语中,「难」仍与巨大变故或因巨大变故而陷于困境有关。 「厄」也写作「戹」,是「轭」的本字。「轭」是驾车时加在牛、马颈上的曲木;牛马在轭下不能自由活动,所以「厄」常用来比喻人的处境困苦「厄」和「难」不同的是:「难」表示严重事变,影响所及往往很广;而「厄」则只表示个人受困的处境。《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君子不厄人」,意思是不使人陷于困苦;又《宣公十五年》「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厄」也是陷于窘迫境地的意思。 患,《說文》「忧也」,《廣雅·釋詁》「苦也」「患」最初是个动词,是忧苦的意思,如:《論語·阳货》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晋书·梁武昭王傳》「耳目人间,知外患苦」。「患」名词化之後就指所患的事物。由动词转化的名词常是同类名词的上位概念,这是词义演变的通则。引起人忧苦的事物很多,可以是祸殃,可以是灾难,可以是困厄,可以是疾病;所以「患可以是各种灾难困厄的总名,可大可小、可严重可轻微,可以是个人的也可以是别人的。《左傳·成公十八年》「匡乏困,救灾患」,「患」表示的是天灾;《漢書·宣帝纪》「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患」与祸同义;《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患」指各种人祸;阮籍《咏怀》「膏火自煎熬,多财为患害」,「患」指害及自身的事物:总之,危及自身或人群的各种事物都可以称「患」。 【社稷】 「社」、「稷」常常连用,如《左傳·隐公三年》「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社」和「稷」是相关联而又相区别的。 《說文》「社,地主也」;「稷,五穀之长」:所谓「地主」,意思是大地的主宰;所谓「五榖之长」,意思是各种农作物的主宰。有历史记载以来,中国的社会已经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了。在农业生产中,土地和粮食是关系着人民生活和国家命脉的,所以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人们把土地神和五穀神当成重要的尊神。《白虎通·社稷》「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穀众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尊;稷五榖之长,故封稷而祭之也」:「封土立社」即堆土为坛象徵大地之神;「封稷而祭」即种上象徵农神的植物予以祭祀。 「稷」是不粘的黍,《詩·唐風·鸨羽》「王事靡鹽,不能艺稷黍」;又《王风,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苗」。《本草纲目,稷》,李时珍曰:「稷与黍一类二种也。粘者为黍,不粘者为稷;稷可作饭,黍可酿酒」。「社」和「稷」不是分别设坛的,而是合二而一的,统称「社稷」。 「社稷」的人格化的神是「句龙」和「柱」「弃」,《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日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古代绘画中,常见龙蛇之象,常以龙蛇象徵大地,那龙蛇可能和「句龙」有关。「柱」最初可能是耕作的工具,在刀耕火种的时代,人们在焚山之後是用尖头木棒扎孔下种的,所以「柱」的父亲被说成是「烈山氏」,「柱」当即尖头木棒。农神是稷,但稷不能单独种植祭祀,所以用最原始的工具象徵五榖神。「社」、「稷」就是在封土之上树以木棍,两者共同象徵地神与农神。木棒後来用树来代替了。《論語·八佾》「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种什么树,可能是因地制宜的。《莊子·人间世》「匠石之齐,至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後有枝」;《漢書·眭弘傳》「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復生」:都证明是用植树象徵稷的。周人的农神则是其始祖「弃」。 古代封土建国,第一件大事是建「社稷」和立「宗庙」;用「社稷」证明土地的所有或使用权,用「宗庙」表示继承权:《礼记·祭义》「建国之神位左社稷,右宗庙」。一个国家被兼并,首先要毁其「宗庙社稷」。《礼记·郊特牲》「丧国之社屋之」 《独断》「亡国之社屋之。奄其上使不通天,柴其下使不通地,自与天地绝也。面北向阴,示灭亡也」。正因为如此,「社稷」就成为国家的象徵。《墨子·非乐上》「国家乱而社稷危矣」,「国家」与「社稷」对举;《左傳·哀公十一年》「执干戈以卫社稷」,保卫「社稷」就是保卫「国家」,「社稷」和「国家」成为同义语。 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裏,上至「天子」、「诸侯」下至黎民百姓,是普遍祭祀土神和穀神的,不过其间有等级的差异。《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日大社,王自为立社日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日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日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置社]今时里社是也」。普通农户也是置社的:《管子·小称》「公子开方以书社七百下卫矣」注「古者群居,二十五家则共置社」;《漢書·五行志中之下》「禁民私所自立社」,注「臣瓒曰:旧制,二十五家为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田社,是私社」。这种「社」是社稷神的统称,即後代的「土地庙」、「土穀祠」。因为二十五家共一社,所以「社」也就成为人口的单位了。 在人的力量还制服不了自然力的时代,人们经常把自己劳动的果实当成神的赐予,尤其农民,对社祭是很隆重的:《周礼·春官·肆师》「社之日莅卜来岁之稼」;《孝经援神契》「仲春祈穀,仲秋获禾报社」。後来「祈穀」和「报社」成为农村的重要节日,这就是端午节和仲秋节的真正来源,尤其仲秋收获之後的社日,成为农村中庆丰收的欢乐的节日。《荆楚岁时記》「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这叫「社会」。因为「报社」之日,总是欢乐地集会,後来把无关农事的集会结社也叫「社」,所以,《正字通》说「团结共事者亦曰社」。《宋史·苏轼傳》「契丹久和,边兵不可用。惟沿边弓箭社,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这「社」是为抵御外侮而组织起来的武装团体;《莲社高贤傳》「远法师与诸贤结社」,这「社」是名士组织的文化团体。现代许多团体机构还因袭了这个名称,如「诗社」、「棋社」、「通讯社」、「出版社」等。今天,「社会」也由社日的聚会,演变为人与人关系的总和的名称了。 【坛场】 《史记·淮阴侯列傳》「王必欲拜之,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乃可耳」:「坛场」是举行各种典礼的处所,但是,它们是相关的,不是相同的。 场(場),《說文》「祭神道也」。为祭神而开辟出来、平整出来的处所叫「场」。其实,不限于祭祀,凡把土地铲平、压光的地方都可以叫「场」。《詩·豳風·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墨子·天志下》「人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场圃」、「场园」的「场」都指经过平整的土地,只不过「筑场圃」,是筑场于圃的意思,「人场园」是进入做场的园子而已。「场圃」、「场园」之所以连用,是因为「圃」、「园」都有两种用场:春夏种植各种蔬菜瓜果,秋冬收获之後则平整土地、筑实压光作为打穀的处所。所以《华严经音义,上》说「除地平坦曰场」。今天的「广场」、「运动场」、「飞机场」等,用的也是这个意思。 坛(壇),《釋文》「封土曰坛」。聚土堆起的台叫「坛」:《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注「坛,封土为祭处也」;《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子产曰:大适小则为坛;小适大,苟舍而已,焉用坛」,注「除地封土为坛」。堆土所筑的「坛」有各种各样的用途,上面已涉及拜将、祭祀和朝会了,还有其他一些典礼也都要筑「坛」的:《史记·陈涉世家》「为坛而盟,祭以尉首」这是为盟誓而筑坛;《後漢書·黄琼傳》「鲁阳樊君被微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这是因为敬重而设「坛」加席。总之,为各种用途而筑的土台都叫「坛」,今天的「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等,就是为祭天地日月而筑的「坛」。 平地不一定筑坛,设坛则必须除地。正因为如此,「坛场」常常结合使用;「坛场」不是两种祭祀场所,而是设「坛」于「场」的意思,两者是相关的,不是同一的。 【巫觋灵祝卜史医】 「巫」、「祝」等都是和巫术有关的以降神、占卜等为职业的人。 巫术起源于原始社会,是在人类生产力低下、对大自然的各种现象无从了解、无能为力时期的产物。「巫」是从事巫术的人,他们常常企图通过神秘的仪式、舞蹈、祝祷、诅咒来取得各种自然力的化身(天地、鬼神等)的欢心、降福,或者禳除它们所降的灾祸。在奴隶社会时期,巫术还很流行。最高的奴隶主、王,自称是上帝所任命的下界的统治者;而「巫」,尤其那些大巫,如巫咸等,则自称是了解上帝的意图、传达上帝的意旨的人因此成为政治上很有势力的统治阶层人物,如《書·咸有一德》「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在殷商的历史中,常能看到巫所代表的神权与王权之争,王也常成为最高的巫。「巫」除了从事占卜、降神等迷信活动之外,也集中了劳动人民实践中创造的某些精神财富,他们往往掌握着文字和历代的记录,掌握着一些历法星象和医疗知识是人民精神上的统治者。随着奴隶制的不断巩固和发展,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大奴隶主逐渐削弱了代表神权的巫的势力从而使它从属于自己,这样一来,「巫」的地位逐渐降低。殷末和周代,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巫」的职能逐渐发生分化和分工,巫」除流行在民间的以外,在朝廷上则被「祝」、「卜」、「史」、「医」等所替代,成为朝廷官员,如《左傳·定公四年》「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周礼·春官·司巫》「男巫掌望祀……女巫掌岁时祓除釁浴」。 在民间从事「巫」的活动的主要是一些女子和有残疾的人。所以《說文》说「巫」是「女能事无形以降神者也」。也有男巫,这些男巫被叫做「现(i)」。这些「伛巫跛击(觋)」的主要活动是:「相阴阳,占兆祲,钻龟陈卦,主攘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荀子·王制》)。他们中的「有名」的,也常被各级奴隶主所利用。如周厉王就曾用卫巫「监谤」,《左傳》中也记载了许多诸侯、大夫请巫圆梦、祈雨、祓除不祥的活动。 灵(靈),《說文》「巫也。以玉事神也从王霝声,或从巫」。「灵」与「霝」同源,自天而降曰灵」,降神者亦曰「灵」,所降之神亦曰「灵」。称巫」为「灵」多见于《楚辞》如《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称「巫」为「灵」应是楚方言。 代替「巫」给大奴隶主占卜的,在朝廷上叫大卜」。《左傳》中就记载有「卜招父」「卜偃」「卜徒父」等人,他们专管用龟甲、蓍草替统治者卜问「天意」了解「上帝的意图」,用来欺人,也用来自欺(参看卜筮占条)。 代替「巫」替诸侯、王向「上帝」祷告的人,在朝廷上叫「太祝」。《汉书・郊祀志上》「使先圣之後,能知山川、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周礼》记载,太祝是「掌六祝之辞以祈福祥」的。所以「祝」是些替「下帝」欺骗「上帝」愚弄人民的家伙。 「史」或「太史」,是管记载王、侯言行的,也是从「巫」分化出来的。但古代的史除了搞一些美化统治者的记录之外,也管占星、历法,还帮助「祝」写祝辞,仍保留着由「巫」演化来的痕迹。所以《左傳》中「祝」、「史」常常并提。当齐侯有病时,他的臣下就说:「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君盍诛于祝固史」(《左傳·昭公二十年》)。连司馬遷也还是兼管占卜、星象、祝祷之类的事的。汉魏以後,修史的工作独立出来,「太史」就专管天文历法了。 「医」(醫)古作「毉」。「医」也是由巫术衍生的。郭璞《巫咸山賦》「盖巫咸者,实以鸿术,为帝尧医」;直至今天,巫也还为人治病。所以因为关系人命,较早分化了出来,专管看病了。但从古「医」字和古代医书中运用阴阳、五行等术语解释病因中,仍可以看到它从巫术演变来的轨迹。 总之,「卜」、「祝」、「史」等,或替「上帝」向「下帝」宣布旨意,或替「下帝」向「上帝」表达愿望,都是为「王权神授」服务的,是给奴隶主和地主阶级的代表统治广大奴隶、农民造「理论根据」的,因为所谓「上帝」不过是「下帝」的意志的投影罢了。 【卦爻】 卦《說文》「所以筮也」。「卦」是筮卜时所用的符号:《易·說卦》「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注「卦,象也」;《周礼・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日连山,二日归藏,三日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四」。所谓「八卦」即卜筮所用的八种组合符号:☰(乾、天)、☳(震、雷)、☱(兑、泽)、☲(离、火)、☴(巽、风)、☵(坎、水)、☶(艮、山)、☷(坤、地)。这些符号是怎样抽象出来的现在还沒有确解。八卦象徵着自然界的八种物质现象八卦又相互重叠演出六十四卦,卜筮者以之预测自然、人事的发展变化以之预测未来,成为与龟卜并行的迷信手段。 爻(yáo),《說文》「交也,象易六爻相交也(从徐笺)。八卦都是複合符号,它们的组成基础是两种单纯符号,就是「-」和「--」,这种基本符号称「爻」前者称「阳爻」,後者称「阴爻」。八卦中的每个卦象都由三爻组成,重卦有六爻,所以「八卦」、「六爻」常交互使用。《易·繫辭上》「爻者,言乎变者也」「爻」是两种对立符号,古人用这些对立符号的组合去推测事物的演变。 三五、哲学及其他 【性情慾】 「性」、「情」、「欲」是表示人的心理的幾个范畴。 性,《廣雅・释话》「质也」。古人认为「性」是作为人的基础的属性。《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荀子·性恶》「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論衡·初禀》「性,生而然者也」《易·乾》疏「性者,天生之质,若刚柔迟速之别」:总之,古代思想家都认为「性」是人的先天秉赋,是与生俱来的特徵。对物来说,「性」就是它的本质属性,如:《孟子·告子上》「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莊子·刻意》「水之性不杂而清,莫动则平」。 人的本性是古代哲学家论争的中心之一:《論語·阳货》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是人性问题的提出;《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是「性善」说之祖;《荀子·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是「性恶」说之祖;《孟子·告子上》「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这是「性无善恶」说之始。在日常应用中,「性」多用于性格义,是为人处事所表现出的心理特徵,如:《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书以緩己;董安于之性緩,故佩弦以自急」;《南史·庾登之傳》「登之性刚,每陈己志」。对于物,「性」就是其「性能」。 「情」,古代多用「性」去解释,《吕氏春秋·上德》「此之谓顺情」,注「情,性也」。所以「情」、「性」常结合使用,如:《韩非子·功名》「不逆天理,不伤情性」;《荀子·儒效》「纵性情,而不足学问」。 「性」和「情」的区别在于:「性」是与生俱来的心理素质;「情」则是在待人接物时的心理表现,是个性在外在刺激下的反应。《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荀子·正名》「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就「情」的不学而能来说,它同于「性」;就「情」是在特定情况下的「性」的外在流露说,「情」又不同于「性」,它只是「性」的外在体现。所以韩愈在《原性》中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因为「情」是有「感」而生,所以「感情」常常连用:刘伶《酒德颂》「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情」是利欲之类刺激的反应。《戰國策·齐策》「除感忿之耻,而立累世之功」,「感忿」是受刺激而引起忿怒的感情;《後漢書·邓禹傳》「父老童稚、垂髮戴白满其车下,莫不感悦」,「感悦」是受感动而表现出喜悦之情。喜、怒、哀、乐……都是有所感而出现的「情」。 「慾」源于「欲」《說文》「欲,贪欲也」。「欲是动词,指人的希望和追求,和「恶」(wu)是反义词,如《吕氏春秋·论威》「人情欲生而恶死」。作为名词,「欲」就指人所贪恋的事物了,名词的「欲」後来分化为「慾」,今归并。 「慾」本来是「情」的一部分,从这点上来说,「慾」也是「情」,《漢書·董仲舒傳》「情者,人之欲也」。就其分别说,「慾」只指「情」中人们所追求的「情」,是利己的「情」,这又区别于「情」,所以《集韵》说「慾,情所好也」。「慾」是「情」的下位概念,人们所希望的、追求的满足耳、目、口、鼻、心的爱好的「情」称「慾」比如声色犬马,酒色财气福禄寿考之类都是「慾」。在古代,「慾」是被抑制的对象,如:《礼记·曲礼上》「欲不可从,志不可满」;《尉繚子・治本》「民相轻佻,则欲心兴,争奇之患起矣」。 【命运数】 这是和宿命论有关的一组词。 命,《說文》「使也」,《玉篇》「教令也」。「命」的本义是支配者对被支配者的差遣、命令、训导。当「命」转化为「天」、「上帝」对人的差遣、指使义时,它就是「天命」了,就是上帝对人一生遭遇的规定了,就是上天对人的吉凶祸福、穷达寿夭的预先确定了,如:《論語·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詩·召南·小星》「夙夜在公,实命不同」。对「命」也有一种带有唯物主义因素的解释,认为「命」不是上天注定的、个人无能为力的必然性,而是人生中的各种偶然性的遇合,这就是当时进步的命运观了,如:《荀子·正名》「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淮南子·缪称》「命者,所遭于时也」。持後一种命运观就可以不「乐天知命」,而可以积极地去「尽人事而听天命」了。不过「命」的经常用法还是指那种人对之无可奈何的冥数,如:潘岳《寡妇賦》「何遭命之奇薄兮,遵天祸之未悔」;韦应物《温泉行》「出身天宝今年幾,顽钝如锤命如纸」。 运(運),《說文》「移徙也」。「运」本来指日月五星的运行或货物之类的运输:「运」也同样社会化了,转指人生的遭际,这就是「命运」了。把人生的遭遇归之于各种机遇的运行,这比归之于上帝的安排是一个进步,它的哲学基础就是战国时期盛行的「五行」说,《正字通》「运,五运,五行气化流转之名」。「五行说」用五行的相生相克解释世上万事万物的变化流转,这是适应战国时代的天命无常、流动不拘、皇帝可以轮流作的时势的、是对「天命」的积极解释的理论化,如李康《运命論》李善注:「运,谓五德更运,帝王所禀以生也;《春秋元命苞》曰:五德之运,各象其类;兴亡之名,应箓以次相代」。这种「五德更运」之说虽然为改朝换代制造了理论根据,但对个人的遭际却仍归之于冥冥中的主宰,只是换了个主宰者的名称而已。《漢書·高帝纪赞》「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这是说汉属火德,以火克木,取代木德之秦是合于自然法则和「天统」的;《运命論》「张良受黄石之符诵三略之说,以游于群雄,其言也,如以水投石,莫之受也:及其遭汉祖,其言也如以石投水,莫之逆也。非张良之拙说于陈项而巧言于沛公也。然则张良之言一也,不识其所以合离。合离之由,神明之道也」对个人来说「运是命定的是由神明安排的。所以「运」只给帝王更代、治乱更代提供了根据,对个人来说,它仍然坚持冥冥中的主宰者,这样它就成为新的宿命论了、这样「命」、「运」就合一了,如:向秀《思旧賦》「托运遇于领会兮、寄馀命于寸阴」;陆机《豪士賦》「事穷运尽,必于颠仆」。对于「运」也有较积极的解释,这就是将「运」看成是一种气数,是必然性中的偶然性,如《論衡·明零》「世之圣君,莫有如尧、汤。尧遭洪水,汤遭大早。如谓政治所致,尧、汤恶君也;如非政治,是运气也。运气有时,安可请求」。 数(数),《說文》「计也」。「数」的本义是计数,连带而及,数字也称「数」,计数之学也称「数」。战国之後、由于计数的需要,数学发展了起来。在数学计算中、数字与计算的结果是有必然关系的,将这种必然性和人生的某种必然性结合,就使「数」带有了命运的意思了;另外,古代阴阳家、占卜家、天文历法家等也常和「数」打交道,总称为「数术」家或「方数」家,古代这些数术家又常和推算命运相结合,这也使「数」含有了冥冥中注定的命运义,如:《後漢書·乌桓鲜卑传論》「然制御上略,历世无闻,周汉之策,仅得中下,将天之冥数,以至于是乎」;江淹《杂体诗》「治乱惟冥数」。「数」在命运义上常和个人遭遇有关,命运不佳、所遇不偶常用「数奇(jī)」表示,如:《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徐悱《古意酬到长史溉登琅邪城》「寄言封侯者,数奇良可叹」。 【方法術】 「方」和「法」在表示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原则、措施义上发生关涉,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韩愈《送水陆运使韩侍御归所序》「……又为之奔走经营、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其区别在于:「法」侧重于准则,「方」侧重于途径;前者带有普遍性,後者带有具体性。 法,古作「灋」,《說文》「刑也」。「法」指的是关于刑罚的规定。古代「礼」是处理统治者的内部关系的,「法」是处置民事的,所以「法」、和「刑」关系密切,所谓「杀戮禁诛谓之法」(见《管子·心術》)。「法」是处理犯罪的准则,扩大开来,解决各种问题的准则也都可以叫「法」,这样一来,「法」就有了「方法」、「办法」义了。作为法律概念,「法」是相对固定不变的,是衡量各种犯罪行为的尺度,《管子·明法解》「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在办法义上,「法」也带有准则性,《爾雅·釋诂》「法,常也」,办各种事的不变的准则叫「法」所以「法则」、「法仪」等常连用,如:《墨子·法仪》「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又《天志中》「帝善其顺法则也,故举殷以赏之」。《墨子·兼爱中》「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将奈何哉?子墨子言: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後者既是实现前者的办法,也是实现前者的原则;又《非命中》「今天下之情(诚)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源)之者,有用之者」:「三法」既是认识问题、分辨是非的方法,也是思考的原则。「兵法」是用兵的办法,也是用兵的依据;「书法」是写字的方法,也是写字的准则。所以「法」是处理事物、问题的普遍原则。 方,《說文》「并船也」。其实不止并两船叫「方」,凡两两相并、相比都可以称为「方」,比如「方轨」就是两车并行,「方征」就是两人并行。正因为如此,「方」和「比」常连用,如:《莊子·田子方》「日出东方而人于西极,万物莫不比方」;《後漢書·孔僖傳》「後世论者,擅以陛下有所方比」。「方」的仿效义、同类义也是从相并相比来的,放在一起加以比较,相近似、有共同点就是相仿,就是相类。「方」的「方法」义也是从相并相比义来的。遇到一个新事物、新问题,拿来和处理原则的「法」列在一起,相互比较,推衍出处理的办法,这种办法叫「方」。《莊子·齐物》「女(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游曰:敢问其方。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又《秋水》「今吾闻庄子之言……今吾无所开吾喙,敢问其方。公子牟隐几大息仰天而笑曰:子独不闻夫陷井之蛙乎……」:「敢问其方」,是前面说的太原则、太抽象,请对方推衍开来、举出!具体事例来加以比较、说明,所以对「问其方」者的回答都是列举具体事例去解说;反过来,把普遍的「法」具体化,应用于具体事例,这也叫「方」。《論語·雍也》「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仁」抽象得很,具体化为「能近取譬」,就具体得多,就是达到「仁」的一种具体方法了;《孟子·離婁下》「汤执中,立贤无方」,「执中」是法,「立贤无方」就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灵活地运用法,沒有一定的「方」。 「法」和「方」就跟「道」和「理」、「仁」和「义」一样:前者是体现原则性的,後者是体现灵活性的;前者是普遍准则,後者是具体运用。「法」和「术」的区别也和这相似。 「术」简化汉字前作「術」。「术」与「術」古无涉,简化汉字时因同音而归并。《說文》「術,邑中道也」。居住区内的道路称「術」,如《孙膑兵法,擒庞涓》「齐城、高唐(两地的军队)当術而大败」。「術」是通向目的地道路,扩展开来,解决事情或问题的途径、手段也叫「術」,在这个意义上,「術」也是方法。作为政治術语,「法」是根本的,是处理各种问题的准则;「術」则是处理具体问题的、经常因人因事而异的权宜之计,是带有策略性的,如《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方法义上,「術」也是针对具体情况的手段。《墨子·尚贤中》「既曰若法,未知所以行之術,则事犹若未成」,可见「術」是「法」的具体化,是「法」的推衍。《荀子·脩身》「凡治气养心之術,莫径由礼,莫要得师,莫神一好」,又《非相》「谈说之術,矜庄以莅之,端诚以处之,坚强以持之,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这裏说的「術」都是具体化、实践化了的「法」。 「方」和「術」的区别在于:「方」是就事而论法,是遇事与法比较而得出来的办法;「術」是它的逆过程,是以法为本推及于事物的处理。两者都是「法」法应用,只不过「方」是遇事的应变,「術」是法的演绎。因此,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的办法一般用「方」,如「方策」、「方略」、「教导有方」、「应变无方」,「药方」、「方剂」义也是由对症下药来的;推衍出的成体系的东西则称「術」,如「技術」、「医術」、「回天无術」等。 【力权势】 这组词在表示能影响改变事物的力量义上有共同处。力,《說文》「筋也」。这裏所说的「筋」指的是人或其他动物的筋腱、肌肉所发生的能量,就是口语中所说的「力气」,这是「力」的本义,如:《孟子·告子下》「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则为无力人矣;今日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史记·项羽本纪》「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引申开来,不仅人的筋肉的效能称「力」,人的各种官能的效能也都可以称「力」这就是「视力」、「脑力」的「力」了,如《孟子·離婁上》「圣人既竭目力焉継之以规矩准,以为方员(圆)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从另一方面说,凡是能施加影响于人或物,使之改变原有状态的力量也可以称「力」,这就是自然界的「风力」、「水力」……和社会范畴的「权力」、「势力」、「武力」等了,後者如:《孟子·公孙丑上》「以力假仁者霸……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漢書·贾谊傳》「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 权(權),《廣雅・释器》「錘渭之权」。天平的砝码和後代杆秤的秤锤叫「权」,如《論語·尧曰》「谨权量,审法度」。引申开来,在社会范畴裏,在衡量轻重得失中,掌握着刑赏二柄、可以决定生杀予夺、决定对事物的处置的力量的也称作「权」,这就是权柄的「权」了,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既有利权,又执民柄,将何惧焉」;《韩非子·心度》「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 「力」的范围很广,不仅体力、自然力等称「力」,社会裏的各种力,如「武力」、「财力」、「能力」、「法力」也都属于「力」;「权」则只限于政治上的强制力,或者由最高权力者所赋予的职务范围内的强制力量,所以它狭窄得多。 势(势),《說文,新附》「盛力权也。……经典通用『」,《集韵》「威力也」。「势」也是一种力,它是以权力为核心的各方面的力的综合,是社会或自然界中的带有客观性的支配力量。《韩非子·功名》「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而下临千仞之溪,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治?)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这说的是社会的支配力量,所谓「势力」;《孟子·公孙丑上》「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一种农具)不如待时」这是说客观世界或客观现实对人的行事的支配力量,就是所谓「形势」、「时机」。 「权」和「势」都指社会范畴的强制力,其不同处在于:「权」是以「法」或「礼」为根据的客观力量「势」是以「权」为基础的各种力量的综合;换言之「权」指所掌握的支配力量,「势」指所占据的支配地位。《韩非子·八经》「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柄」就是「权」「势」是「权」的凭借「权」是「势」的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但是「权」只是「势」的组成部分,「势」主要指所占的地位,这种地位的构成,除「权」以外,还包括财力、武力、各种影响力,所以「势位」、「势地」、「势要」、「势居」等经常连用。《荀子·正論》「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是荣从外至者也,夫是之谓势荣」,「势荣」由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组成;《三國志·魏志,董卓傳》「高祖父安,为汉司徒。自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由是势倾天下」,「势倾天下」是说影响力、号召力、支配力,并不等于「权倾天下」。至于客观形势、事情发展的情态之所以也称「势」,如「山势」、「水势」、「风势」、「火势」、「地势複杂」、「势均力敌」、「势如破竹」、「乘势待时」等,那也是因为它们是客观的态势,是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力量对比,它们对人的行事有左右的力量的缘故。所以作为「力」来说「势」也是力,是一种占有起支配作用的地位所带来的力,是既成事实的客观的或自然的力量。 【名实】 「名」和「实」是一对对义词,古代常常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它们。 常见的是用「名」来指称事物的语言代号;相应地,「实」就指名字所反映的客观实体或实际了。《莊子·逍遥游》「名者,实之宾也」,这是说事物是第一性的,名称是第二性的。《荀子·正名》「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名」就指名称,「实」就指事物;韩愈《处州孔子庙碑》「郡邑皆有孔子庙,或不能修事,虽设博士弟子,或役于有司,名存实亡」,「名」就指名义,「实」就指实质了。在名称与实物对举时「名」也常与「物」对举,如《周礼·天官·庖人》「[庖人]掌共(供)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 在政治或社会关系范畴裏,「名」常常缩小范围指名分、职称、爵位之类「实」则相应地指义务、权限、责任之类。《国语,周语》「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名」就是名分,「实」就是权利。孔子在《論語·子路》裏提出「正名」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指的就是君、臣、父、子等的名分和权利义务应该相应。在这个意义上「名」也常和「器」对应,因为在等级制度下,爵位和其服用的钟鼎车服之类器用在等级上相应的缘故,如《左傳·成公二年》「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当「名」用于名誉、声望义时,「实」则指其实际、事实,如:《後漢書·黄琼傳》「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崔瑗《座右铭》「无使名过实,守愚圣所臧(嘉善)」。和名声的「名」相对的「实」也可以指实利,物质上的好处,如:《戰國策·秦策》「故拔一国而天下不以为暴;利尽西海,诸侯不以为贪:是我一举而名实两附」;《吕氏春秋·应同》「凡人之攻伐也,非为利则因为名也。名实不得国,虽强大者,曷为攻矣」。在这个意义上,「名」和「利」也常常相对,如「名利双收」、「名缰利锁」。 当「名」用于言语、言论义时,「实」则指其相应的行事,所作所为。《淮南子·氾论训》「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名」指口头说的,「实」指实际做的。在这个意义上也常用「言」和「实」相对,如《三國志·蜀書,马良傳》「先主临薨谓[诸葛]亮曰: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君其察之!」 总之,「名」、「实」是相对的,其相对的实质要因事、因境而实,上面列举的也只是一部分情况。 【志意】 「志」和「意」作为动词是迥然有别的,作为名词却是很相近的;但是要区别它们的名词用法的差异,必须上溯它们的动词用法。 「志」,作为动词,多表示记住、记下义:《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原]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强志」是有很好的记忆力;《莊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志怪」是记述各种怪异之事的意思。这个「志」也常写作「识」,後代也分化为「誌」。「意」的动词用法常表示猜测、料想:《戰國策·燕策》「群臣惊愕,卒(猝)起不意,尽失其度」,「卒起不意」的意思是仓猝发生,出乎意料;《列子·說符》「人有亡鈇(斧)者,意其邻之子」,意思是有丢了斧子的人,猜想是邻家的孩子偷去了。 作为名词,「志」由用心记住义转为永远记在心裏的关于未来的决心、抱负义,这就是「志向」了。《論語·先進》「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史记·陈涉世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又《屈原傳》「其志洁,其行廉」:「志」都表示人的奋鬥目标。「意」作为名词,由猜想义引申出关于未来的想法、心愿的意思。《戰國策·趙策》「其意欲求为帝」《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或闻上无意杀魏其」,欧阳修《醉翁亭記》「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意」是心愿、念头、心思的意思。比较两者,可以看出:「志」和「意」虽然都是表示人所向往的目标,但在实现目标的坚决程度上有很大区别。「志」是从「永志不忘」来的,它表示的是人所追求的理想;「志」多是上进的、美好的,人对「志」多是充满实现的决心与勇气的。「意」是从想象来的,它指内心的要求和希望,这种内心的欲望有时是坏的想法;对「意」,有的只是想想而已,并无必须实现的决心。所以在构词和成语上:「志」构成「志气」、「志趣」、「志向」、「有志者事竟成」等词语;而「意」则构成「意向」、「意图」、「意愿」、「意念」、「意马心猿」等词语。它们之间很少能够互换,即使有可以互换的,互换後的内容也有区别。 【意旨趣】 在表示人的想法上这组词相近。意,《說文》「志也」。「意」表示的是人的内心的想法或意图,如:《易·繫辭上》「书不尽言,言不尽意」;《韩非子·八说》「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意」可以包藏在人的心中,也可以通过言语、文字流露出来。《史记·项羽本纪》「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意」是行为、表情所显示、流露出来的内心想法和意图;《资治通鉴,赤壁之战》「肃宣权旨,论天下事势,致殷勤之意」,这裘的「意」是蕴含于言语之中的。 旨,《說文》「美也」。「旨」最初指美味的食品,如《論語·阳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词义泛化後,「旨」就成为食物中所包含的美味了,如《礼记·学記》「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表美味的「旨」是形容词,作为抽象名词,「旨」就表示包蕴在言语、文字面的意图、想法了,如《史记·商君列傳》「鞅復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就「旨」的本义说,表意图的「旨」是它的比喻用法,是言语文字当中的内含的「美味」、精华的意思。 「意」源于「臆」,它泛指内心的想法、胸中的意图;「旨」因为来自美味,所以在意思、意图义上,它也指言语、文章中的精髓。所以「旨」不是泛表内容,而是更深人一层地表示言语、文辞的主题,是包含在言语、作品中的深刻的用意,是内容中的神髓的所在。《易·繫辭下》「其旨远,其辞文」,「辞」只是「旨」的载体,「旨」的用意所在可以比文辞的表面更深邃、更玄远。《世说新语·仇隙》记载王羲之与王述有嫌隙,王羲之任会稽郡守,王蓝田出为扬州刺史,成为王右军的上司,「[右军]初得消息,遣一参军诣朝廷,求分会稽为越州。使人受意失旨,大为时贤所笑」,「使人受意失旨」是说所遣使者只领会了王羲之的话的表面意思,沒有明白他的真正意图所在(不愿作王述的下属)。又《文学》「何晏注《老子》未毕,见王弼,自说注《老子》旨。何意多所短,不復得作声,但应诺诺,遂不復注」,「说注《老子》旨」是阐述注《老子》的精髓、主旨,「意多所短」,是指何晏所作的阐发内容不如王弼。所以「旨」有「宗旨」、「主旨」义,「意」则只有意思、意向义。另外,「意」是内心想法,它可以流露出来,也可以不流露出来,如前所述,这种流露可以是通过言语、文章,也可以通过表情、行为:《世说新语·德行》「有参军见鼠白日行,以手板批杀之,抚军意色不悦」,「意就是从脸色上反映出来的。「旨」则只包含在话语、作品之中,如《世说新语·文学》「初,注《莊子》者数十家,莫能究其要旨」。再次,「意」表示的是想法和意图,这些想法、意图可以出自好的动机,也可以出自不良的动机,如《墨子·天志中》「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今成语有「恶意中伤」;「旨」只是言语、文章的中心所在,所以无所谓美恶。「旨」常常是弦外之音,要人们去体会的;所以古人为了奉承上司,把他们的话抬为内涵丰富、需要认真体会、反覆琢磨的原则指示,于是也称之为「旨」,《瓮牖闲评》本朝君相曰圣旨、钧旨,太守而下曰台旨,又次曰裁旨」。 趣,《說文》「疾也」。其实「趣」应该是「使疾也」,是催促人快走、快做的意思,读cu,如《史记·陈涉世家》「[陈涉]趣赵兵亟人关」。在督促之下向目标进发也用「趣」,如《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读qu,通「趋」,是这裏辨析的对象。「趣」都有特定的方向性,作为抽象名词,「趣」则表示思想、感情上的趣向,这就是「趣」的意向义和兴趣义了,读qu。前者如《列子·汤问》「曲每奏,钟子期辄穷其趣」,後者如《水经注,江水》「绝巘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清荣峻茂,良多趣味」。 和「意」、「旨」比较,「趣」在意思义上所侧重的不是内容和主旨,而是其发展方向,用现代话说就是它的「倾向性」。《莊子·秋水》「知尧、桀之自然而相非,则趣操睹矣」,意思是了解了尧和桀的自以为是而相互排斥就可以看清他们的志趣和操守了;《文心雕龍·丽辞》「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意思是说诗文对偶有「反对」一法,所谓「反对」就指文义相反而意向一致。《孝经,序》「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旨」重在内容的主旨,「趣」重在归宿;《南史·萧惠开傳》「其意趣不常如是」,「意」是指想法,「趣」则指方向。 【意义谊】 「意」、「义」在表示语言文辞所包含的内容的意义上有通用处,常结合使用,如《三國志·魏书·王凌傳》「意义甚美」。分别来说:「意」常指主观的理解、想法;「义」则常指客观的内蕴。 意,《說文》志也」。」意」是心音,它和「忆同族,内心所想的就是「意」,它可以是意志,可以是心思,可以是思念,可以是猜测,也可以是情趣,总之,它带有个人性、主观性。在意思义上,「意」同样带着个人性、主观性:《史记·酷吏列傳》「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天子「意指」是天子的个人好恶意向;《後漢書》王充等传论「夫遭运无恒,意见偏杂,故是非之论,纷然相乖」,「意见」是个人的见解、主张。 义(義),《釋名·釋言语》「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义」原义是仪表,是人的外在形式;它的引申义为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客观性的、具有社会性的,如道德标准叫「正义」,客观标准叫「天经地义」;所谓「宜」就是古往今来、社会全体都认为它是正当的、合理的。在表意义上,「义』也指客观上的含义大家有共同理解的意思,如:《春秋左氏传序》「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义类」是据其义进行的分类,「发义」是发其原有之义,即未经曲解的客观意义;《晋书·王隐傳》「文体混漫,义不可解」,即其真义不能理解(只能猜测)。现代「定义」、「释义」、「广义」、「狭义」等词用「义」;「意见」、「意思」、「表情达意」、「称心如意」等词用「意」,也是延续了这个区别。 「义」古亦作「谊」(誼),如《說文解字叙》「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近代「义」与「谊」开始分化,「谊」偏重于感情色采,指交往中所发生的情谊,如「友谊」、「深情厚谊」。 【形相象状况】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事物的外在呈现,它们的不同在于反映的角度。 形,亦作「形」,《說文》「象也」,《釋名·釋形體》「有形象之异也」。「形」与「型」同源,指的是客观物体的外在表现,是物的外表形式:《莊子·天道》「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形」是视而可见的外表;《孙子兵法,虚实》「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无常形」是沒有一成不变的外形。正因为「形」是存在物的外在体现,所以和「形」相对举的多是「名」、「神」、「气」、「影」之类,如:《漢書·司馬遷傳》「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韩非子·功名》「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所以「形」作谓语时表示的是把内在的、隐含的东西显现出来,表露于外,成为可见的东西,如:《戰國策·趙策》「赵王不悦,形于颜色」;《荀子·劝学》「声无小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形」 相(xiàng)《說文》「省视也」。「相」最早是动词,是仔细察看的意思,如《莊子·徐无鬼》「吾相马,直者中绳,曲者中钩,方者中矩,圆者中规,是国马也」。作为名词「相」也指人、物的形体容貌,常与「形」结合使用,如:《荀子·非相》「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史记·高祖本纪》「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相」与「形」不同处在于形是物的外在表现,「相是人的主观反映;「形」是物之可视、可见者,「相」是人之所视、所见者。《後漢書·班超傳》「超问其状。相者指曰:生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新唐書·李光颜傳》「光颜为河东军裨将,节度使马燧谓曰:若有奇相,终必光大,解所佩剑赠之」:「相」都是反映于人眼目中的长相,是「形」的视觉反映。正因为如此,「形」只表外形,「相」则兼表姿态、神态,如「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一脸可怜相」;如《晋书·宣帝纪》「魏武察帝有雄豪志。闻有狼顾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顾,面正向後而身不动」,《南史·徐陵傳》「陵目有青精,时人以为聪慧之相」。 「象」最初也示客观物形,不过它所表的物形与「形」有一个分工,这就是:「形」表示那些外形相对不变的物形;「象」则表那些形象不固定、不断发生变异的那些事物,主要是各种天象,如:《易·繫辭》「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老子》「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正因为如此,「气象」、「星象」、「景象」、「历象」等词常用「象」。古人崇信天,认为各种天象都是上天昭示的人事变化的哑谜,如《易·繫辭》「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作为动词,「象」就有比拟、象徵的意思了,如蔡邕《论琴》「面圆法天,底平象地」。另外,古代卜筮,就是给各种象以具体形式,这就是兆象;推而广之,给各种物留下人工的複制品也称「象」,这种「象」可以是画的、绣的,也可以是雕的、塑的:《書·說命》「[王]梦帝赍予良弼,……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象就指傅说的图象;《韩非子·显学》「盘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象人」就是雕成的木偶人。这种比照人物制成的「象」,是「形」的複制,是「相」的再现,它後来为区别也写作「像」,作动词用就表示两种事物的相似特点了,如李白《古风五十九首,其三》「额鼻象五岳,扬波喷雲雷」。状(狀),《玉篇》「形也」。「状」也是事物之「形」,不过:「形」指的是静止的外貌;「状」反映却是事物的动态。拿人来说,「形」指的是外观,「状」则兼及他的举止谈吐、神态表情。《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状类阳虎」,这不仅是说他俩长相相近,而且包括做派相似。《左傳·宣公四年》「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熊虎之状」包括举止神情。用于物亦然:《北史·李谔傳》「积案盈箱,唯是风雲之状」,「风雲之状」指风雲的各种变态;白居易《庐山草堂記》「春有锦绣谷花,夏有石门涧雲,秋有虎溪月,冬有炉峰雪,阴晴显晦,昏且含吐,千变万状,不可弹记」,「千变万状」就是说的变化的各种形态。正因为如此,作谓语时,「状」表示对动态事物的叙述、描绘,如《莊子·德充符》「自状其过」,注「自陈其过」。另外,「状如××」常用描写事物状貌情态,如「状如狐」、「状若猴」、「状似登」等;作为文書·「状」则指向上级陈述事实的公文,如《潛夫論,实贡》「历察其状,德侔颜渊、卜冉;最其行能,多不及中」。 况(況),《佩能集》「形况」。「况」蛋然也是客观的反映,但它所反映的较之「状」又进了一步,它不仅表示事物的动态,而且进而表示处境,表示各方面的情形,如:杜荀鹤《赠秋浦张明府》「他日亲知问官况,但教吟取杜家诗」;张方平《岁除》「容华益凋歇,况味殊萧条」。「况」的境况义是从它的比拟义来的,是对处境作比况的名词化。《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以往况今,甚可悲伤」,《南史·陶潜傳》「潜少有高趣,宅边有五柳树,尝著《五柳先生傳》盖以自况」:况是作比喻,对自身作比喻,实际上就是说明自己的情形、状况。 【事务故】 「事」作动词用泛指做某件事情,从事某项实际工作,如:《莊子·徐无鬼》「夫为天下者,亦若此而已矣,又奚事焉」;《史记·曹相国世家》「卿大夫已下、吏及宾客见[曹]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事」还经常指为君主、父母或长上做事,有事奉、服事等义,如:《荀子·劝学》「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又《非相》「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正因为「事」作动词用是泛指做事,所以作名词用时它也泛指事情或工作,如:《吕氏春秋·察今》「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荀子·劝学》「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正因为「事」泛指工作,所以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可以称作「事」,包括「战事」、「政事」、「工事」、「农事」等,如:《左傳·成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荀子·脩身》「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则与王图议国事」。 「务」(務),作为动词也指做事,不过「事」是泛指从事某项工作,「务」则表示致力于某一工作,是全力以赴地、尽心尽力地去做某件事的意思,如:《論語·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荀子·仲尼》「是犹伏而咶(舔)天,救经(上吊)而引其足:俞(愈)务俞远矣」。「务」用于动词前则表示尽全力去做某事,如:《荀子·非十二子》「务息十二子之说」;贾谊《过秦論》「内立法度,务耕织」。正因为「务」作为动词有紧迫感,所以作为名词,「务」虽然也表示「事」,不过不指一般的「事」,而指迫切要解决的「事」。《荀子·儒效》「言必当理,事必当务」,「当务」就是针对急须解决之事,所谓「当务之急」;《韩非子·难二》「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大务」即重大之事。「务」抽象化之後就成为副词「务必」、「一定的意思了,如柳宗元《断刑論》「赏务速而後有劝,罚务速而後有惩」。 「故」作名词用时也指事情。《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昭伯问家故」,注「故,事也」。不同处在于:「故」重因果关系,指由于某种原因所引起的「事」,多是使人不愉快的麻烦「事」。《周礼·天官·宫正》「国有故,则令宿」,注「故谓祸灾」;《礼记·曲礼下》「君无故,玉不去身」,注「故谓灾患丧病」。正因为如此,现代汉语中「事故」、「变故等用「故」。「故」又指祭祀、会盟、宴響、战争之类,因为这在古代都是大事。《礼记·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注「故,谓祭」;《国语,郑语》「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注「故,犹难也」。 【计策】 「计」和「策」,作为名词都有针对某种情况或局势而提出的相应的主意、办法、措施的意思。弄清它们的来源,就可以抓住它们之间的区别。 「计」(計)最初表示计数、算帐。《戰國策·趙策》「谁习计会,能为文(田文,人名)收责(债)于薛者乎」,「计会」就是算帐:零星地计算叫「计」,汇总结算叫「会」。《後漢書·冯勤傳》「[冯勤]八岁善计」,「善计」就是擅长算术;作为谓语,「计」就是核算的意思,如:《荀子·天論》「君子道其长,而小人计其功」;诸葛亮《出师表》「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把数字计算扩大到利害得失的计算上,这就是计议的「计」了。《戰國策·趙策》「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史记·淮阴侯列傳》「必欲争天下,非信无所与计事者」:这裏的「计」就是根据具体情况从各方面进行对比、衡量的意思了。经衡量盘算之後所得出的主意、办法也叫「计」,这就是计策的「计」了,如:《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又《燕策》「吾每念[及宗族戮沒],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从上面的引证裏可以看出:「计」是从计数发展出来的,它是针对某种具体情况、经过衡量得失之後提出的相应的办法、主意。这些计谋、办法常常是对付一些眼前小事的,如《聊齋·促織》「探石发穴,靡计可施」,又「百计营谋不得脱」。也有些计策是对付大事的,比如上面举的冯谖为孟尝君所划之「计」就是;但即使是大事,也是从计算得失得出的应急办法,不是从大政方针出发的长远之策。 「策」和「册」通用。古代用竹木条来记事,累积到一定数量之後用丝绳、皮条编起来叫「册」,也写作「策」,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左丘失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大事书于策,小事书简牍而已」。为时而发的书策上所提出的多是关于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上的重大问题,所以汉代,朝廷为选拔人才而举行考试时,总是事先把有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写在编简上,这叫「策」;受荐举或应试的人要针对「策」上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办法,这叫「对策」。《文心雕龍·议对》「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现代还把提出应付某一面临问题的办法叫做「对策」。由于相关关系,所以把在「策」上所提出的关于现实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对策也称作「策」了。《史记·淮阴侯列傳》「[韩信]数以策干项羽,羽不用」,《三國志·魏书·荀攸傳》「公达前後凡画奇策十二」:这裏「策」都是计谋的意思。 「计」由于是计算小的、眼前的、具体事件上的得失,因而大致相当于现代的「主意」、「办法」。「策」则多是针对关系国家政令、经济发展、战局战略……的根本性的问题的,因而「策」较「计」郑重得多,常常指军国大计,是根据时局或形势提出的行动方针和鬥争策略。因此,现代由「计」构成的词语有「巧计」、「诡计」、「三十六计」、「锦囊妙计」等;而「策」则构成「国策」、「对策」、「政策」、「决策」等。 【端绪】 「端」和「绪」在现代的头或开头义上相交搭,古书常连用,如:《淮南子·精神》「反復终始,不知其端绪」;《漢書·宜元六王傳》「既开端绪,願卒成之」。 端,古作「耑」,《說文》「物初生之题也」。「端」原指初生之物的尖端、顶端,後来泛指事物的顶端或开端;「耑」借为「专」之後,习惯上用表端正之「端」来写顶端之「端」。《莊子·徐无鬼》「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鼻端」就是鼻子的顶部;对许多东西来说,尽头也可以称「端」,所谓「末端」,如《莊子·秋水》「顺流而东,至于北海,东面而望,不见水端」,如「首鼠两端」;用于事,「端」就表开头,起点,如《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绪」(绪)的本义是丝的头,《說文》「绪,丝端也」。「端」在古代早已泛化,成为顶部、开头的意思,「绪」则特指丝的头,如:《易林,豫,同人》「饥蚕作室,缗多乱缠,绪不可得」;张衡《南都賦》「坐南歌兮起郑舞,白鹤飞兮茧曳绪」,注「皆舞人之容」。 「端」和「绪」後来虽然都泛化了,但仍然打有它源头上的烙印。这就是「端」重在一般事物的顶端、开端,如「岭端」、「雲端」、「极端」、「事端等;《墨子·经说上》「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沒有次序、层次的事物用「端」。「绪」来自茧丝的头,所以它的用法总和纠缠绵延之物、和蝉联不绝的事有关。《詩·鲁颂·閟宫》「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墨子·非攻下》「武王乃攻狂夫(纣)……,焉袭汤之绪」,其中的「绪」虽然训为「业」、「事业」,实际上说的是由「太王」开头的周的事业和沿袭汤所开头的事业;因为这种事业是代代相传的、有统系的、蝉联不绝的,所以用「绪」。《陈書·程文季傳》「纂承门绪,克荷家声」,陆《誌法师墓铭》「绪胃莫详,邑居罕见」:家族血统、宗谱也是源远流长,由始祖开头绵延後世的,所以也用「绪」。文章、著作、学说等,是个有层次,有系统的整体,所以它的开头部分、前言也称「绪」。《莊子·渔父》「孔子曰:曩者先生有绪言而去,丘不肖,未知所谓,窃待于下风幸闻咳唾之音,以卒相丘也」:「绪言」是学说、议论的发端部分;任昉《到大记司马记室笺》「昔承嘉宴,属(嘱)有绪言」,「绪言」犹前言,开头的话。「绪」的「情绪」、「心绪」、「思绪」义,也和「绪」的缠绵不断有关;「绪」的残馀义,也和「绪」的绵长有关。掌握了「绪」的丝头义,就可以得到它的词义的头绪了。 【次第序】 这是和次序有关,和事物在时间、空间上排列的先後有关的一组词。 「次」的本义是帐幕,古字正作张起的帐幕形。《周礼·天官·掌次》「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注「次,谓幄也」。作为动词,「次」就表示外出时的临时驻扎或停留,如《左傳·僖公四年「师进,次于陉」。巡行或行军中的临时停留处是成序列的,正因为如此,「次」就有了成序列事物中的挨着上一个的、排列在後的含义了。次第义作为动词,就是依次往下排的意思,如《史记·陈涉世家》「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作为名词,「次」就有次序义了如《左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作为数词,「次」就指第二的,排列上次一等的,如《孙子兵法,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军为上,破军次之」。量词的「次」就是由这儿演变出来的。 第,《說文》「次也」。「第」也表示排列次序,《左傳·哀公十六年》「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人名)而谁」,《釋文》「第,次第也」。所以在表示排列顺序上「次第」常结合使用,如《戰國策·韩策》「子尝教寡人循功劳,视次第」。 「次」和「第」虽然都表排列的先後,但侧重点不同:「次」重在前後衔接的次序;「第」重在所排出的顺序。「次」源于远行停留中的驻扎关系,所表示的是下一个住地;泛化之後,它也指相衔接的两事物间的关系,是下一个的、次一等的、紧靠着上一个的、逊于上面的意思,它不表示线形序列中的多单元的关系,仅表示相邻的二者的关系。《漢書·霍光傳》「群臣以次上殿」,「依次」是按彼此间的先後次序;《史记·太史公自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所次旧间」也是指所编纂的旧闻的彼此间的先後关系。「第」与「弟」、「递」……同源,它指的是众多事物间的排列次第,「弟」是同辈人中的年龄小的,「递」是一系列的交接关系,所以「第」表顺序时所表的不是排列中的彼此关系,而是众多事物间序列关系,是事物在整体中的位置。《史记·萧相国世家》「平阳侯曹参身被七十创,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第一」之後还可以有「第二」、「第三」……;《漢書·叙傳》「述贾谊传第十」,也是说在整个序列裏,「贾谊传」排在第十位。正因为如此,「第」才发展为序数的词头。《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其次」都是就邻近的上一个说的;《史记·陈丞相世家》「孝文帝乃以绛侯勃为右丞相,位次第一;平徙为左丞相,位次第二」,「位次」是说排列关系的,「第一」、「第二」是说排列顺序、排定的位置的。它们多不能互换。 序,《廣雅・释话》「次也」。「序」也表排列关系,所以「次序」常结合使用,如《漢書·外戚恩泽侯表序》「爵以功为先後,官用能为次序」。 如前所述,「次」侧重的是邻近两者间的先後主次;「序」所侧重的则是同类事物间内部秩序,排定的序是事物内部的序列。「序」的这个特点显示在它的动词用法上。「序」作为动词的特点是常带宾语,表示安排的对象:《詩·大雅·行苇》「舍矢既均,序宾以贤」,这是根据射箭的能力将「宾」排出先後次序;《礼记·中庸》「燕毛,所以序也」,这是根据年龄排定次序;《荀子·王制》「序四时,裁万物」,「序四时」是排定春夏秋冬的次序;贾谊《过秦論》「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序八州」是依次排定八州。懂得「序」的特徵是为某种事物排定内部顺序,就会知道「序」的名词含义是表示为某种事物所排出的内部秩序了。《荀子·君子》「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长幼有序」是在众多的年长者、年幼者之间排出井然的秩序;《淮南子·本经》「四时事不失其序」,是四季的内部秩序不紊乱。所以「序」是就事物的整体说的,只有安排定有关各事物的次第才能说有「序」。 运动词 三六、变动 【存在】 《爾雅·釋训》「存,在也」,《說文》「在,存也」。「存」和「在」古同源,最初都表示事物在时间、空间上的持续,表示它们不曾消失或灭亡如:《韩非子·孤愤》「知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吕氏春秋·察今》「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它们的反义词都是「亡」或「沒」,如:诸葛亮《出师表》「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李华《吊古战场文》「其沒其存,家莫闻知」;《論語·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沒观其行」,《漢書·爰盎傳》「夫一旦叩门,不以亲为解,不以在亡为辞」。 「存」和「在」对事物来说是存在、保存,对动物来说是生存、存活。对生者,尤其是遭遇不幸者的看望、问候以至于慰劳、抚恤用「存」也用「在」,这点上它们也有共同处。《戰國策·秦策》「无一介之使以存之」,《礼记·月令》「是月也,安萌芽,养幼少,存诸孤」:前者是劳问,後者是抚恤;《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吾子独不在寡人,……寡人怨矣」,《仪礼,聘礼》「子以君命在寡君,寡君拜君命之辱」,注「在,存也」。 「存」、「在」虽同源,但有个大体的分工。「存」经常用于表示存在或生存,「存」还可以带宾语,表示使之保存或存活的对象。《穀梁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存亡继绝」是使亡国得以存,使绝嗣者得以继;《韩非子·說林上》「田伯鼎好士而存其君,白公好士而乱荆」,「存其君」是使其君得以存。正因为「存」多用于存在、存活义,所以由此而及的存问、存抚义也用「存」,引申开来对存者或存在的现象的思念、想念义也用「存」,如:《詩·郑風·出其东門》「出其东门,有女如雲。虽则如雲,匪我思存」;《論衡·订鬼》「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在」虽然偶尔用于存活、存问义,这只是说明它的来源;「在」的大量的用例是用来表示人或事物所处的位置的。《論語·子罕》「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在」表示存在的方位;《韩非子·喻老》「病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在」表示存在的处所;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表》「臣今在假,不容诣省」,「在」表示事物存在的时间;《易·乾》「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在」表所处的社会位置。引申开来,事物所在的方面,所在的原因……也可以用「在」,如:《荀子·致士》「夫耀蝉者务在明其火」;又《劝学》「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正因为「在」经常表示事物存在的时空位置,所以和其他动词配合使用时,「在」就逐渐虚化,成为引出事物活动的处所、时间、范围……的介词了,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时权拥军在柴桑」;柳宗元《田家》「迎新在此岁」。 【变化】 变(變),《廣雅·釋詁》「化也」;化,古亦作「匕」,《說文》「变也」。「变」、「化」互释,常常连用,如:《莊子·天运》「变化齐一,不主故常」;宋玉《高唐賦》「须臾之间,变化无穷」。「变和「化」在表示和原有形态不同上意义相近,常可互换。但纵观用例:「变」重在形态之变异,正因为侧重外形有所更易,所以《說文》说「更也」,《小爾雅·廣詁》「易也」;「化」重在实质的改变,转为他物,所以《韵会》说「天地阴阳运行,自有而无,自无而有,万物生息则为化」。 「变」多指事物在位置、数量、体貌、形式、方式、状态上的改动、更易,一般不涉及事物本质的转移。《商君書·更法》「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世事之变」指时代、环境的更改;《吕氏春秋·察今》「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阴阳之变」指阴阳的消长;《戰國策·魏策》「王若欲报齐乎,则不如因变服折节而朝齐」,「变服」是改变衣服的形制;《左傳·僖公三年》「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变色」,「变色」是改变脸色:这类的「变」一般不用「化」。「化」的变异程度一般比「变」深刻、彻底,「化」的结果常使事物发生由此一物、此一性质到彼一物、彼一性质的根本改变。《莊子·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这是由鱼化为鸟;《論衡·验符》「圯桥老父遗张良書·化为黄石」,这是人变为石;《莊子·知北游》「化而生,又化而死」,这是生死变化;《荀子·性恶》「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这是人性善恶的转化:这类的「化」一般不用变,尤其上古。所以《礼记·中庸》说「动则变,变则化」,疏「初渐谓之变,变时新旧两体俱有,变尽尽迹耍仟常病缴体而有新体谓之为化」,可见「变」是一般的改易。「化」是深一步的变化。 因为「变」侧重外表的变,「化」侧重于实质的变,所以在变化的速度上,「变」侧重于突然的、迅速的、急遽的变化,「化」则侧重于逐渐演进,是日积月累地改变对象的性质或特徵。刘峻《辨命論》「视彭、韩之豹变,谓鸷猛致人爵」,「豹变」就是突变。所以「变色」、「变法」、「变声」、「变通……一般用「变」,引申开来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异等也称「变」,如《史记·李斯列傳》「陛下不图,臣恐其为变也」。《管子·七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化」指渐进的潜移默化的过程,《荀子·正名》「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这不是否定质的变化,而是说明「化」的日积月累的特徵。正因为如此,「化」才用于「演化」、「进化」、「融化」、「感化」……所以「化」又引申为教化指用教育的方法感化人,使人心向善、风俗归淳,《說文》「化,教行也」,《华严经音义,上》「教成于上而易俗于下谓之化」。「变」在後来应用日广,许多「化」的内容也可以用「变」去说了。 【见显现】 这是一组同源词。 见(見),《說文》「视也」。「见」不单纯是看,而是看到,是所看的对象反映于视网膜,被人所感知,如:《礼记·大学》「心不在焉,视而不见」;《新论,观童》「仰而贯针,望不见天;俯而拾虱,视不见地」。上述例子也可以说明,「见」可以带宾语,也可以不带,再举两例,如:《詩·王風·采葛》「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論語·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如果「见」用于被动、使动的句子,即被见物处于主语位置或虽处宾语位置却是意念上的主语时,则「见」由于语境的限定关系,就具有了表露于外的出现、显露义了,音变为xian。《孟子·尽心上》「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三國志·魏书·董遇傳》注「读书百遍,而义自见」:「见」即被见,虽然後世注家训为「立」、训为「悟」,这只是语境义的互换;《礼记·檀弓上》「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後漢書·宦者,吕强傳》「不欲明镜之见玼(疵),则不当照也」:「见」即使动用法之见,随语境多被释为「露」、「显」。 显(顯),《爾雅·釋诂》「见也」,注「显,明见也」。「显」源于「见」,是「见」的被动、使动用法的分化;「显」分出的是处于鲜明显著的位置上,从而广为人见或使之成为人所共见之人、之物的意思,这就是後来「显」被释为「光」、「明」、「著」、「荣」的原因。《孟子·万章上》「[百里奚]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从太尉亚夫击吴楚军,取旗,显功名昌邑下」:「显」就是「见」使动用法的变相,是显现,为人所共知共见。「显」後来逐渐形容词化了,使其显明、显贵义成为常用义,掩盖了其来源。 现(现),《正字通》「显、露也」,《廣韵》「现,俗见字」。「见」的广为人见,使人皆见义与「见」的使动、被动用法的区别较大,所以上古时代已经分出,由于其明著义逐渐占主导地位而离「见」渐远;「见」的一般使动、被动用法到中古时代才分化出来,这就是「现」,语境义被释为露出、显示,如:净住子《沉冥地狱門》「有形则影现,有声则响应」;《楞严经,六》「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现」在表时上的现时义、表存在上的实有义也是被见义、出现义的延伸。现代「显」、「现」这两个由「见」先後分出的词在显露义上逐渐产生了新分工:「现」重在表露于外,如「出现」、「表现」、「体现」、「实现」……;「显」则重在表露出来,强调的是由不显到显现的过程,如「显露」、「显影」、「显微镜」、「显本事」……。 【成就】 这组词在完成、实现义上相通。 成,《說文》「就也」。「成」即古「城」字,古字象以戈(武力)守卫都城之形。修筑的城池叫「成」,修城的过程也叫「成」,筑城工程的完成也叫「成」;由于完成义使用率高,独占原字形,本义析出,别造「城」字。正因为「成」来自土木工程,所以「成」和「功」关系密切。《詩·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这是完成筑台工程;《荀子·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焉」,这是完成堆山工程。「成」在应用中泛化,一切通过劳作完成的事物都可以用「成」。《左傳·襄公四年》「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淮南子·說山》「先针而後缕,可以成帷;先缕而後针,不可以成衣」:这是用于农夫、女工的工作。进而用于完成人事,如:《論語·卫灵公》「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史记·高祖本纪》「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用于生物,「成」就是长成的意思了,如:《孟子·滕文公下》「牺牲不成,粢盛不洁,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吕氏春秋·先已》「松柏成,而涂之人已荫矣」;李密《陈情表》「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用于自然及各种变化,「成」就有变为什么的意思了,如:《易·繫辭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孟子·尽心下》「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成」的训解虽然多种多样,要之,不外是完成义的各种不同应用所产生的解释上的变体。 就,《爾雅·釋诂》「成也」。成就之「就」与「造」同源,《說文》「造,就也」。「造」与「就」的区别在于:「造」是及物动词,表制做行为;「就」是不及物动词,表行为的完成。由这裏也可以找出「成」和「就」的基本区别:「成」表完成可以带宾语,表完成的对象,也可以不带宾语,如表生物的成熟,成长……;「就」则一概为不及动词,表事物之既成。「就」的用量不如「成」广泛、多样、频率高;「就」多限于事物、功名、文章的完成。《史记·河渠书》「郑国(人名)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渠就,用注填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馀顷」,杜甫《送裴二虬作尉永嘉》「扁舟吾已就,把钓待秋风」:这是工程、器物的完成;《荀子·富国》「事必不就,功必不立」,《史记·李斯列傳》「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復强,相聚约纵,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这是事业、功业的完成;《史记·高祖本纪》「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这是生长的完成;《漢書·文翁傳》[文翁]为蜀郡守……选郡县小吏,……诣京师受业……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这是学业的养成;《周書·宗懔傳》「尝夕被召宿省,使制龙川庙碑,一夜便就,诘朝呈上」,这是文章的完成……。「成」用为不及物动词时往往与「就同义,如「功成名就」,所以「成就」常连用。「成就」连用时或偏于「成」,或重在「就」:《漢書·张禹傳》「禹成就弟子,尤著者淮阳彭宣至大司空,沛郡戴崇至少府九卿」,「成就弟子」是成弟子而使之就;又《律历志》「岁功成就,五权谨矣」,重在「就」。 【同侔等】 这组词在彼此一样,沒有差别的意义上近似;但「同」重在相关事物的重合、一致,「侔」、「等」则重在分不出高下、沒有差别。 同,《說文》「合会也」。「同」既包含沒有差别的意思,也包含合二为一的意思。《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礼记·中庸》「车同轨,书同文」:这是说消除其中的差异,使之等同起来;《国语,晋语》「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孟子·尽心下》「同乎流俗,合乎污世」:这是说两者协和一致,合为一体。 侔(móu),《說文》「齐等也」。「侔」是就相比较而言的,两事物间相齐一、相均等,彼此沒有高低、上下、大小、多少之类的区别称「侔」。《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而羞与之侔」,「羞与之侔」是以称帝称王、与五帝三王齐等为耻;《三國志·吴书·陆抗傳》「德均则众者胜寡,力侔则安者制危」,「力侔」是实力相匹敌,不分轩轻;王禹偁《黑裘》「晏婴三十年,庶幾迹相侔」,「迹相侔」是事迹不相上下。「侔」有时与「牟」通用,如:《韩非子·六反》「语曲牟知(智),伪诈之民也」;《漢書·司马相如傳》「德牟往初」。 「等」古代多用为名词,表示等级、次第,如「贵贱有等」,「自贬三等」。用为动词,「等」则表示处于同一等第上,是说明有关事物在某一方面的数量、分量、作用、程度……彼此相同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淮南子·主术》「有法者而不用,与无法等」,这是效果上相等;《漢書·韩信傳》「[韩信]居常鞅鞅,羞与绛、灌(绛侯与灌婴)等列」,这是说在地位高下上相等;扬雄《逐贫賦》「寒暑不忒,等寿神仙」,这是说在寿数上和神仙相等;《後漢書·桓谭傳》「趋走与臣仆等勤」,这是说在劳苦的程度上相等。 总之,「同」表示事物间的重合关系,它的反义词是「异」,如「大同小异」、「同床异梦」……。正因为「同」重在相合,所以用为状语时,「同」是共同、一起的意思,如《易·繫辭下》「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用作定语,「同」表同一个或同一种,如「同病相怜」、「同舟共济」。「侔」不表重合关系,而表比较关系;它的反义语不是「异」,而是「不侔」。「侔」的宾语或介词宾语经常是比较的对象,《韩非子·五蠹》「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侔三王」是与三王不分高下。「侔」经常表示的是二者的齐一关系。「敌侔之国」是国力相当,分不出高下;「众寡不侔」是在数量上不能相提并论。「侔」比的是高下、多少,「等」比的范围要宽,多在数量、程度、得失长短等方面比较。「等」不像「侔」处还在于:「侔」多是有关事物之间的比较,而「等」则多表示在某一方面相比,如「羞与绛灌等列」不是韩信与绛侯周勃、灌婴等同,而是在位次方面等同。同样「等贵贱,均贫富」是在贵贱方面均等。 【共同】 《說文》「共,同也」。「共」和「同」在双方一致、彼此具有的意义上相关;不过由于来源上的区别,两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共」重在表示行为主体的共有性,「同」则重在表示双方在某一方面的一致性;作为副词,「共」重在「一齐」行动,「同」则重在「一起」行动。 「共」即古「拱」字,是两手的相合,《論語·微子》「子路共而立」,「共」即「拱手」,两手在胸前合抱,「共」的供奉义、恭敬义等都由此发生。在「共有」义上,它也表示有关各方的共同行为。正因为如此,「共」的主语经常是有关的人或方面。《論語·公冶長》「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这是说在车马、轻裘上,子路愿意跟朋友共用、共享;《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答之,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田连、成窍,天下之善鼓琴者也;然而田连鼓上,成窍擑下而不能成曲,亦共故也。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辔而御不能使马,人主安能与其臣共权以为治?以田连、成窍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安能与其臣共势以成功乎」。这个例子很有启发,它说明「共」重在主语的协同,是王良与造父同时驾车,田连和成窍共同鼓琴,人主与其臣共有权柄和势位。由此可见「共」重在双方共有,双方协作,双方一致行动。 「同」应即古「筒」字,它表示「筒」、「盒」之类的器物合二而一,变为一体。所以「同」重在同一,一样,无分歧,无差异。这种相同重点不在有关的主体上,而在于与主体有关事物的无差别上。「共」的主体一般是人,「同」则可以是人,也可不是。《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是说君子之间可以友好相处而不必意见一致,小人相反,不相同的不是君子,而是君子的意见、见解;《史记·项羽本纪》「臣请人,与之同命」,这裏不是樊哙和刘邦相同,而是他们的命运相同;《商君書·开塞》「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这裏与人无关,只是说不起作用,「有法』和「无法」无别;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三年》「诸将吏敢復有言当迎操者,与此案同」,这裏也不是人间共同,而是言迎曹操者与用剑砍断的奏案的结果相同。由此可见,「同」重在人或事物之间的性质、意见、命运、结果等等的相同,是客体的相同。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仁义者,与天下共其所有而同其利者也」,这裏「共」、「同」并用。其中「共」是指仁义之人与天下之人共享所有,「同是指在「利」方面一致。 作为副词「共」和「同」的差别虽然较动词更抽象了,但仍然一脉相承,沒有消失。《商君書·修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莊子·天地》「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共」同样重在主体,重在「君臣」、「黄帝、尧、舜」在行动上的共同性。《易·繫辭》「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木兰诗》「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同」同样重在客体,是在「归」方面相同,是在「行十二年」中在一起。所以「共」可以译为「×与×一齐如何」,「同」则多表「一起如何」。晁错《言守边备塞疏》「幼则同游,长则共事」,「同」、「共」对举,差别很小,但也不妨译作:幼年时在一起游玩,长大後一齐去做事。 「共」和「同」的反义词也可以显示它们的差别。「共」的反义词可以是「独」、「孤」,而「同」的反义词则是「异」、「殊」,如「求同存异」,「异曲同工」。它们不能互换。 【合和同】 《廣雅·釋詁》「合,同也」。不过「合」和「同」是相关的两个过程,「同」是「合」的结果,「合」是「同」的手段,它们之间不能混同。《莊子·则阳》「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合」是合不同,「同」是使相同;《盐铁论,险固》「王者博爱远施,外内合同」,「合同」是由相合到相同,同样是前後相因的两个过程。 「合」的反义词是「离」、是「开」、是「分」;「合」是合二或合幾而一的过程,是把分在两处的合并在一起,把分开的闭拢在一起、结合在一起的意思。《論語·宪问》「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这是把分散的请侯集合起来;《莊子・则阳》「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这是把分离的水流汇合起来;《戰國策·燕策》「蚌合而钳其喙」,这是把张开的双壳闭起来;《詩·大雅·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这是把分散的男女结合起来。 「同」的反义词是「异」、是「别」它重在事物的同一性,无差别性。《礼记·中庸》「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是说车轨、文字、人伦的同一;《国语・晋语》「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是说「德」、「心」、「志」的共有性。总之,「合」重在合二而一「同」重在同一不二。 和,《說文》「相应也」,《廣雅·釋詁》「谐也」。「和」最初是个音乐用词:此唱彼应叫「和」,所谓「唱和」;音乐共鸣叫「和」,所谓「谐和」。用于人际、物际关系上,「和」所表示的是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协调性,这种「协调」只是融洽无间,却不是合二而一,不是失去自己的独特个性,如:《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荀子·议兵》「六马不和,则造父不能以致远」。「和」作为动词是调和、搀和的意思,是把不同的事物、不同的东西彼此搭配起来、混在一起的意思,所以它既不同于「合」的归并为一,也不同于「同」的失去差别,它只是混同两者或幾者,使它们在一起共处,如:杜甫《岁晏行》「往日用钱捉私铸,今许铅锡和青铜」;白居易《长恨歌》「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拟类象肖】 这组词在相似的意义上有共同处,彼此又有细微区别。 拟(擬,ni),《說文》「度也」。「拟」相当于现代的揣度、思量,如《易·繫辭》「拟之而後动,议之而後功」。所谓揣度是想象其事、摩拟其状;引申开来,事物相似也称「拟」。表类似的「拟」是个不及物动词,经常是相比较而言的,是接近于某事物,和某事物相比有近似之处的意思,它要求有补语。《荀子·不苟》「言己之光美,拟于尧舜」,拟于尧舜」即与尧舜相似;《史记·管晏列傳》「管仲富拟于公室」,即其富与周公相接近。如果「拟」带宾语就是模仿的意思了,如「拟古」是仿古,「拟人」是仿人。 类(類),《正字通》「种类也」又「肖似也」。古代,「类」的经常用法是名词,表示有共同点的事物,如:《荀子·劝学》「物类之起,必有所始」;东方朔《七谏》「同音者相和兮,同类者相似」。作为动词「类」也表示相似。从来源说它所表的是主语与宾语属于同类的意思。《韩非子·内储说下》刖跪因捐水郎门霤下,类溺者之状」,这是说水的痕迹类似尿迹;《後漢書·马援傳》「刻鹄不成尚类鹜」,「类鹜」是类似野鸭子。 「拟」表示的是句中主语和补语在某一点上有近似处,可以相提并论,如「管仲富拟于周公是管仲和周公相比在「富」上类似;「类」表示主语与宾语本身相似,如「画虎不成反类犬」,是「虎与「犬」相像了,不是二者在某方面相接近。 象,《說文》「南越大兽,长鼻牙,三年一乳」,表动物中的大象是「象」的本义;《廣雅・释话》「象,效也」,这是「象」的摹拟、相似的意思,它们之间的意义关系现在还不清楚。「象」的相似义的直接来源应该是「相」。《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县人卜子使其妻为裤。其妻问曰:今裤何如?夫曰:象吾故裤」,「象吾故裤」就是仿效我的旧裤子的模样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在表相似时,「象」侧重的是外貌上的相似、形状上的相类,如:《史记·乐記》「如景(影)之象形,响之应声」;曹植《七启》「素冰象玉,难可磨荡;结土成龙,遭雨则伤」。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象」表示相貌、图像,如《後漢書·趙岐傳》「自画其象」。名词「象」,後作「像」。 肖,《說文》「骨肉相似也」。「肖」和「象」一样都指外形的相似。「肖」可能是方言,《方言・七》「肖、类,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淮南子·氾論》「夫物之相类者,世主之所乱惑也;嫌疑肖像者,众人之所眩耀」,「肖像(象)」连用;苏轼《影答形》「我依月灯出,相肖两奇绝」「相肖』即相像。 「肖」和「象」不同处,在于「肖」表示非常像,所谓逼似,「惟妙惟肖」、「神情毕肖」。另外,「肖』还常用于德行品质的相似,如《法言,学行》「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在这方面不似先辈称「不肖」,如《史记·五帝本纪》「尧知子丹硃之不肖……」。「不肖」即不成器经常作为「贤」的反义词使用。 【似如若犹】 这组词都有两类事物有相类之处的意思。不同处在于:「似」是叙述性的,常用来比较两种事物的相近处;「如」、「若」、「犹」是比喻性的,常用来说明两类事物的类似处。 似,《說文》「象也」。「似」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相像」、「类似」,是说明事物的相同点或共同点的,如:《韩非子·說林下》「鳝似蛇,蚕似蠋」;《三國志·魏书·文帝纪》「犁牛之驳似虎,莠之幼似禾,事有似是而非者」。「似」经常表达的是「物的相近处,很少表「事」的相似处;「似」的主语和宾语间存在比较关系,「鳝似蛇」是说「鳝」和蛇外形相似。正因为如此,「似」作为介词用有表比较的意思,如刘克庄《浪淘沙,纸帐素屏遮》「今年衰似去年」。另外,「相似」结合起来用还可以不带宾语,如:《孟子·尽心上》「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南史·王筠傳》「非惟额类袁公,风韵都欲相似」。「如」、「若」这样用的情况很少,「犹」不能这样用。再则,「譬」可以和「如」、「若」、「犹」结合使用,如《論語·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韩非子·解老》「[道]譬之若剑戟……」;「似」不能构成「譬似」、「譬之似」的格式。 「如」和「若」在表示「好像」义上是平行的,古书裏只有应用量上的不同,看不出分别来,它们可能是方言或代语。《詩·卫風·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墨子·亲士》「其直如矢,其平如砥」《史记·酷吏列傳》「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李白《嘲鲁儒》「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上述例句中的「如」都可以和「若」对换;《韩非子·功名》「至治之国,君若桴,臣若鼓,技若车,事若马」,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韩非子·解老》「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又《姦劫弑臣》「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其中「若」也可以替换成「如」。这些例句中的「如」和「若」,有的可以换成「似」,有的不能换。因为比喻在于用本质上极不相同的事物来和另一事物对照,为的是使人感到新鲜醒目,而叙述只是说明事实,不在于强烈对照。除事情的比喻常用「如」、「若」以外,在人和物的比较上两者也不同。「君若桴,臣若鼓」作为比喻是可以的、贴切的,作为说明,变为「君似桴,臣似鼓」就是不通的了。 犹(猶),《廣韵》「似也」。「犹」也是用于表示区别特徵上的相似点的,是典型的比喻用语,如:《戰國策·魏策》「以地事秦,譬犹抱薪而救火也,薪不尽则火不止」;《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如果说「如」和「若」,既可以用于喻物,也可以用来喻事,那么,「犹」则主要用于喻事很少用于喻物。当然,只是少而已,不是沒有,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为人君者犹孟也,民犹水也,孟方水方,孟圜水圜」。另外,用「如」和「若」只是一般的比喻,而用「犹」则具有强调的意味。用现代汉语来比:「如」、「若」是「像」,「好像」;「犹」相当于「像……似的」,「跟……一样」。正因为如此,「犹……也」经常配合使用,如:《孟子·告子上》「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椿卷」,《韩非子·十过》「其君之危,犹累卵也」;「如」、「若」一般情况下不与「也」搭配使用。 【区别甄】 「区」和「别」都是分,不过是不同的分法。 「区」(區)有画分出界限或地域的意思:《漢書·扬雄傳》「有田一堰,有宅一区」,「一区」就是四周有界的一块地方;《齐民要术,种榖》「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就以田埂分开的一块一块的地。正因为如此,「区」的分别义也在于划分开事物之间的界限,是按照事物的某种特徵给事物分类。《論語·子张》「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後倦焉,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区以别」是划成若干类来区分;《漢書·黄霸傳》「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区处」是分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 别亦作「刚」,《說文》「分解也」,《廣雅·釋詁》「分也」。「别」是分的一种形式,是把事物的一部分离开来、另归一处。《淮南子·齐俗》「宰庖之切割分别也,曲得其宜而不折伤」,「分别」是将整体按需要分解成一块一块的;《荀子·君道》「知国之安危臧否,若别白黑」,「别白黑」是从黑的当中把白的挑出来,或者把白的从黑的当中分离出来。正因为如此,「别」的分别义都含有离析出一部分的意思,「别名」是正名以外分出的异名,「别本」是从正本分出的副本,「别将」是从大部队中派出的将领,「别子」是嫡子以外的儿子,「别径」是岔出去的小道,「别馆」是宫室之外的离宫。由此可见:「区」的分别义重在比较、分开事物的种类、性质之不同;「别」则重在从整体中离析出一部分。 甄(zhen),《說文》「匋也」。「甄」是制陶的工具,有的说是陶轮,如《晋书·潘尼傳》「若金受范,若埴在甄」。和「陶」、「冶」一样,「甄」也用来比喻对人才的培养造就,如班固《典引》「乃先孕虞育夏,甄殷陶周」。「甄」又由培养人材引申为审查、鉴别人才,如《三國志·吴书·张昭傳》[张]承为人壮毅忠说,能甄识人物」。「甄」是鉴定,是区别优劣,所以它常和「别」结合使用,如:《三國志·吴书·步骘傳》「骘于是条于时事业在荆州界者,诸葛瑾……十一人,甄别行状,因上疏」;沈约《长歌行》「衔恨岂云忘,天道无甄别」。正因为「甄别」常连用,「甄」的目的在于别,由于相关关系造成词义转移,「甄」也含有区别义了,不过是特指对人才之类进行考察区别而已,如:《晋书·张光傳》「宜加甄赏,以明奖励」;又《山涛傳》「山涛为冀州刺史……甄拔隐屈,搜访贤才」。 【益增加】 「益」的古字象水从器物中漫出之形,是水量增加义,《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馀人」,「益」反映本义。这个意义後来写作「溢」,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诸山崩,鸿水溢」。「益」的各种引申义,如充满、增加、利益等都是由这派生出来的。不过,「益」在古代以增益义为最常见,如《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今天则以利益义为最常见。 「增」先秦多借用「曾」,「增」是後起的分化字。「增」在先秦只是偶而使用幾次,汉以後的用量才逐渐多起来。「增」的本义是层层累加、重叠上升的意思。萧统《文选序》「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无)增冰之凛」,「增冰」即层层冻结的冰;刘向《说苑,反质》「宫室台阁,连属增累」,「增累」即层层叠加。「增」的增加义是其层叠义的泛化,是用得最多的意思,如:《史记·黄霸傳》「戶口岁增」;《後漢書・隗器傳》「增重赋斂,刻剥「益」和「增」都是不及物动词,在增益义上它们的不同处在于「益」侧重于水,是体积的膨胀;「增」侧重于土,是不断加高。「益」的反义词是「损」,如《論語·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增」的反义词是「减」,如《後漢書·虞诩傳》「孙膑减灶而君增之……何也」。後来「增」逐渐代替了「益」,这个替代过程,也是「益」的常用义转为利益的过程。 「加」在上古是个及物动词,是把一物放在另一物上面的意思。如:《左傳·成公二年》「[韩厥]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荀子·强国》「拔戟加乎首,则十指不辞断」。「加」和「损」、「减」等不构成反义。作为副词,「加」与「益」相似,是更加义。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它可以加在多、少、损、益等词的前面,如:《孟子·梁惠王上》「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莊子·秋水「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岸不加损」。可见,在这类句子裏,「加」曾经是主要动词,只是在使用中在人们的语感上逐渐退化了而已。退化了的「加」就和「减」构成反义词了。 【损减少】 「损」(損)在古代常用作「减少」义。「损」表减少,其特徵是从原来事物的整体中去掉一部分,如:《老子》损有馀而补不足」;枚乘《上书谏吴王》「磨砻底厉(砥砺),不见其损」。「损」和「益」是反义词,当它们在同一句话裏连用或对举时,其意义是相对的,如《荀子·礼論》「断长续短,损有馀,益不足」。正因为「损」是去掉原来事物的一部分,所以又引申为「损害」,如《尚書·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成语有「损人利已」。去掉的那一部分,对原来的来说是失去了,所以又引申为「丧失」,如《商君書·慎法》「以战(用这样的人打仗),必损其将;以守,必卖其城」。 「减」(减)较晚出,它的常用义虽然也是「减少」,但侧重的是数量,是在总数中抽掉或减去一部分。《漢書·元帝纪》「大僕减食马」,「减食马」是减少饲料的数量喂马,《三國志·吴书·吴主傳》「诏省徭役,减征赋,除民所患苦」,「减征赋」是减少缴纳赋税的数量。现代汉语的「减价」、「减租」、「减税」等都保存了古义。「减」又常指程度上减轻或衰退,这个意思是「损」所沒有的,如:袁牧《祭妹文》「前年予病,汝终宵刺探,减一分则喜,增一分则忧」;《晋书·王恽傳》「及居台辅,声望日减」。词语有「减色」、「减退」等。 「少」是个形容词,常用义是「不多」,是指数量原来就不多,不是从原物或原数中去掉一部分这一点和动词「减」、「损」有别。如:《易·繫辭下》「夫少者,多之所宗」;《孙子,谋攻》「敌(兵力相等)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少」作副词用时,读shao,表示程度,相当于现代的「略微」。《戰國策·趙策》「太后之色少解」,《戰國策·燕策「愿大王少假借之」:「色少解」是脸上的怒色略微和缓了些的意思;「少假借之」是稍微原谅他一些的意思,「少」都表程度,不表数量。「少」作副词用,除了表示程度以外,还用来表示时间。《孟子·万章上》「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少」在这裏表示不大一会儿的意思。不过用「少」表示时间短暂时,多半是「少间」、「少顷」、「少焉」等连用,构成副词性词组,放在句子的前面,如:苏轼《赤壁賦》「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聊斋志异,口技》「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座寂然,无敢哗者」;又《促織》「少间,帘内掷一纸出」。这些表时间的词组都是「不多时间」、「功夫不大」的意思。 【馀剩饶赢残】 这组词在剩馀义上有共同处。 馀(餘),简化汉字後,归并于「余」,《說文》「饱也」,《玉篇》「残也」。《說文》和《玉篇》的解释都是对的,它们各解释了「馀」的意义的一个侧面。「馀」的基本意义有两个:一个是比常量有所增加,有多出来的部分,如:扬雄《羽猎賦》「女有馀布,男有馀粟」,《老子》「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另一个是残留义,是经过消耗之後遗留下来的部分,如:《左傳·成公二年》「齐高固曰:欲勇者贾余馀勇」《列子·汤问》「以残年馀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馀」表整数後之不定馀数,是上述的「多出」义的变体,如:《韩非子·存韩》「韩事秦三十馀年,出则为扦蔽,人则为席荐」,张华《游侠篇)「食客三千馀」。「馀」的遗留义则是「剩下」义的变体,如:《易·坤》「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潘岳《悼亡》「韩屏无仿佛,翰墨有馀迹」。 剩,亦作「賸」,《說文》「物相增加也」,《六书故》「用馀也」。「剩」的「用馀」义,和「馀」的「残留义」相同。韩愈《韦公墓志铭》「家无剩财」,李峤《筝》诗「莫听西秦奏,筝筝有剩哀」:「剩」都可以换成「馀」。「剩」的「增益」义和「馀」有分工,「馀」只表超出需要的部分,而「剩」则有多馀的、无用的、成为累赘的的意思,含贬义。《魏書·前废帝广陵王纪》「剩员非才,他转之」,「剩员」即冗员,多馀人员;元稹《乐府古题序》「沿袭古题,唱和重複,于文或有短长,于义咸为赘剩」,「赘剩」也是多馀的意思。「剩」的多馀义还可以作状语,这是「馀」所沒有的。因为「剩」作状语用,所以逐渐副词化了,有了「多」、「更加」的意思,如:岑参《送张秘书》「鲈鲙剩堪忆,尊羹殊可餐」;晏幾道《鹧鸪天》「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馀」和「剩」後来的分工逐渐明显,这就是「馀」侧重于超出部分,「剩」侧重于残留部分。 「饶」和「赢」接近「馀」,表示超出所需的量或超出原有的量;「残」接近「剩」,表示破败损耗之後剩下的。 饶(饒),《說文》「饱也」。「饶」原是表示过饱的,古籍中则多用于富足、充裕义,所以《玉篇》说『饶,馀也,丰也」,《廣雅·釋詁》说「饶,益也」、「多也」。「馀」和「饶」不同处在于:「馀」泛指超出;「饶」则偏重于财物超出常格,丰足富裕。如:《漢書·趙充国傳》「今虏马肥,粮食方饶」;又《陈平傳》「平既取张氏女,资用益饶」。《戰國策·秦策》「沃野千里,畜积饶多」,「饶」与「多」同用;《鬼谷子,揣篇》「料人民多少、饶乏,有馀不足幾何」,「饶」与表财物短缺的「乏」对举。《史记·项羽本纪》「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饶」表肥沃,是从产粮多引申的;杜甫《立秋後题》「日月不相饶,节序昨夜隔」,「不相饶」是不相宽假、不多给时日使之富裕的意思,後来变为宽恕义;李白《古风十九首,十四》「胡关饶风沙」,这是「饶」的泛化用法,相当于「多」。 赢(贏),《說文》「贾有馀利也」。最初「赢」特指做买卖取得超过本钱的部分,如:《左傳·昭公元年》「贾而欲赢,而恶嚣乎」;《史记·货殖列傳》「与时俯仰,获其赢利」。「赢」的泛化的用法相当于「馀」,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内有馀帛,外有赢财」;《漢書·疏费傳》「今復增益之,以为赢徐」。 残(殘),《說文》「喊也」。「残」的本义是杀害、伤害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史记·商君列傳》「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峻)刑」。引申开来,用于物就表示摧残、残缺,如:《淮南子·本经》「残高增下」;《漢書·儒林傳》「礼乐分崩,典文残落」。用为形容词,「残」就表示剩馀的,如:李白《从军行》「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这个「残」相当于「馀」的残馀义,「剩」的剩下义,如:《三國志·吴书·骆统傳》「深图远计,育残馀之民」;《唐书·杜甫傳》「残膏剩馥,沾丐後人多矣」。不过「残」所表的剩馀义多与损伤有关,是被坏後的剩馀,如「残碑」是毁坏的碑,「残烛」是将燃尽的烛。凡因毁伤而造成的残存的「残」,可以和「剩」相通,不能和「馀」相通;表消散中的、衰退中的残馀的「残」,如「残年」、「残热」等则可以和「馀」的残留义相通。 【尽竭殚】 尽(盡),《說文》「器中空也」。「尽」古字形象为以炊帚涤器之形,表示食物用尽,并以此象徵用到了极限、一无所有的意思。「尽」可以作为不及物动词用,表示了无剩馀,如:《墨子·公输》「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馀」;《史记·淮阴侯列傳》「野兽已尽而猎狗亨」。「尽」也可以用为及物动词,表示全部用出,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宋史·岳飞傳》「飞裂裳以背示[何]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尽」用为副词由表净尽转为表都、皆、整个地、完全地、无保留地达于极限的意思。《孟子·尽心下》「尽信書·则不如无书」,《論語·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前例是完全、无保留的意思,後例是到了顶点的意思。 「竭」和「尽」意义相近,也有及物、不及物两种用法,用时常常与「尽」对举,如:晁错《言守边备塞疏》「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苏轼《赤壁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过「竭」就其来源说和「渴」、「涸」同族,「竭」是「渴」的分化字。《周礼·地官·草人》「凡粪种,骍刚用牛……渴泽用鹿」,《淮南子·主术》「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渴泽」是干了的涝洼地「涸泽」是把沼泽地排干。「竭」和「渴」、「涸」一样,最初常用于表水的枯竭,如:《墨子·亲士》「甘井近竭,招木近伐」;曹操《步出夏门行,河朔塞》「水竭不流,冰坚可蹈」。「竭」的反义词是「盈」,这也反映出「竭」的初义与水有关。「竭」更常用的意思是表力量的衰竭,这是用水的干涸比喻力量的耗尽,如:《論語·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孟子·万章上》「我竭力耕田」。「竭」也可以用于其他事物,但范围较「尽」狭得多。「尽」,凡用光、用净处幾乎是无往而不可用;「竭」除水、力之外,则侧重用于逐渐消耗掉的事物,如:《孟子·離婁上》「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莊子·天下》「一尺之捶(種),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另外「竭」不用为副词,这也反映出它的虚化程度低。 「殚」(殫,dan)也用于净尽义,但应用率很低,用法上除不用于水外,和「竭」相似,也常用于逐渐耗损之物,如:《漢書·杜钦傳》「殚天下之财以奉淫侈」;张衡《東京賦》「征税尽,人力殚」。另外,「殚」和「竭」也常对举使用,如:《墨子·非命下》「竭股肱之力,殚其思虑之知(智)」柳宗元《捕蛇者说》「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人」。 【终竟毕完】 这组词在到了尽头的意义上相似。 终(終)《廣雅·釋詁》「极也」,又《释诂四》「穷也」。「终」可能与「冬」同源。「冬」是一年之终,所以在表穷极义时,「终」重在时间的终结,所以「终」常和表时间的词结合使用,如:《荀子·劝学》「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論語·卫灵公》「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此外如「终朝」、「终夕」、「终月」、「终岁」,都是指从开始到结束的整段时间。「终所附加的不是时间词时,稍加玩味就会发现,所表的仍然是时间。《論語·卫灵公》「有一言可以终竞毕完 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终身」就是到生命结束;又《里仁》「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终食」就是一顿饭的时间。此外如「终局」、「终席」、「终场」、「终结」……也是如此。「终」的反义词是「始」,是开端,如:《荀子·礼論》「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所以,表时间的完结是「终」的特徵,过程的完结其实也是时间的完结,把「死」称作「终」,如「寿终正寝」、「养老送终」,也是由结束一生来的。 竟,《說文》「乐曲尽为竟」,《廣雅·釋詁》「穷也」。许慎的解释是望文生训,其实「乐曲」尽很少用「竟」,常用的倒是「终」,如「曲终奏雅」,「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竟」在先秦主要用作「境」,表疆界,如:《左傳·庄公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又《宜公二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竟」的终极义是由「境」引申出来的,疆界的尽头叫「竟」,正因为如此,「竟」的用法最初侧重于空间的尽头。《莊子·齐物論》「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无竟」即无尽的空间;《史记·秦始皇本纪》「彗星见,或竟天」,「竟天」就是到天的尽头。不过「竟」在後来的应用中也由表空间的尽头扩大到表时间的终极,与「终」逐渐合流,如:《後漢書·第五伦傳》「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南史·沈怀文傳》「雨晦竞夜,明旦风霁,雲色甚美」。但是因为「竟」用于时间终究属借用,所以用量较「终」小得多;用于空间的「竟」则不能用「终」去置换,如:《後漢書·马融傳》「穷竟山谷」,又《曹节傳》「连里竟巷」。 毕(畢),《說文》「田网也」,打猎时用的网叫「毕」。《国语,齐语》「田狩毕弋」,注「毕,掩雉兔之网也」;《詩·小雅·鸳鸯》「鸳鸯于飞,毕之罗之」,疏「罗则张以待鸟,毕则执以掩物」。《廣雅·釋詁》「毕,竟也」,《集韵》「一曰终也」。「毕源于田猎,所以它的终竟义侧重的是过程,是行为、行动的结束,如:《孟子·滕文公上》「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莊子·知北游》「乐未毕也,哀又继之」。用作状语,「毕」则表示全部、悉数义,重在数量上的穷尽。 《爾雅·釋诂》「毕,尽也」。例:《莊子·天下》「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请使楚人毕涉、成阵,而後鼓士进之」。「毕」也偶而涉入时间范畴,如「毕生事戎马」,不过这种情况很少。 「完」在中古之前只有修治义和保全、全备、完整等义,如:《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城不人,臣请完璧归赵」。「完」的完毕义来自「完粮」、「完税」。近古将交纳租税称作「完」,如:顾炎武《钱粮论上》「无督责之难而有完逋(拖欠)之渐」;赵进美《冬日田家》「八口饱新粒,未冬完官税」。完租税称「完」,连带而及缴过租税也称「完」于是「完」就有了完结义了,如:《福惠全書·莅任部,清号件》「须严立限期完结」;又《设内外号部》「事已完结者,该承粘浮签书完讫」,纳租税是全国性的,所以後起的「完」迅速蔓延,先是在口语中,後来在书面语中流行。现代,「完」已不仅用于事,而且用于时间、空间范畴,在逐渐排挤着「终」、「竟」、「毕」。 【迄讫】 迄(qi),《集韵》「《尔雅》:至也」;讫(訖,qi),《說文》「止也」。「迄」、「讫」是同源分化字,一个侧重过程,一个侧重过程的终结。《詩·大雅·生民》「庶无罪悔,以迄于今」,《後漢書·窦融傳》「迄今伤痍之体未愈」:「迄今」常常连用,意思是从「起」时起,到现在为止的这个过程。今天的「迄今为止」、「迄无答覆」、「迄未实现」仍含有「到现在为止还……」的意思。「讫」则侧重这个过程的终止端,指一个过程的完结、终了,《玉篇》「讫,毕也」,《增韵》「终也,了也」。《書·吕刑「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即断案不是以使人恐惧为终点,而以为民造福为目的;《漢書·谷永傳》「继嗣蕃滋,灾异讫息」「讫息」也是止于消灭的意思。现代表过程结束的「收讫」、「查讫」、「事件的起讫」等用「讫」。 「迄」、「讫」也有通用的时候,如《漢書·成帝纪》「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但大体上的分别是有的。作副词用,表毕竟、终究、始终义时,两者沒有分别,如《漢書·西域傳》「康居骄黠,讫不肯拜使者」,颜师古注「讫,竟也」;《後漢書·孔融傳》「融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 【行移运动】 这组词都和运动有关,它们反映了运动的幾种形态。 行,《爾雅·釋宫》「道也」。「行」古字正象四通的通衢形,道路是行走的处所,所以它的动词用法表行走,《說文》「行,人之步趋也」。「行」特指人迈开两腿行走,如:《論語·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左傳·僖公五年》「宫之奇以其族行」。进而带腿或无腿的动物向前运动也可以称「行」,如:《韩非子·姦劫弑臣》「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轻舟便楫也」;《博物志》「物之行者以足,蛇无足而行」。进而非生物的运行,事的推行等也可以「用行」,如:《荀子·天論》「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韩非子·饰邪》「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这样一来,「行」就泛化了,作为一种运动的形态,「行」特指向前移动、推进,即使是往復的运动、循环的运动,就其向特定方向前进说,也都可以用「行」。所以「行」是向前方的运动。 移,亦作「迻」,《說文》「迁也」。「移」与「延」同源,由一点伸展到另一点叫「延」,由一处转到另一处叫「移」。所以「移」是两点、两处之间的运动。《孟子·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礼记·王制》「命国之右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左,命国之左乡简不帅教者移之右」:「移」都表示两个处所之间的转移。对人来说是这样,对事物来说也是这样,如:《孔雀东南飞》「移我玻璃榻,出置前窗下」,这是物的位置变动;《世说新语·简傲》「[钟会]往寻[嵇]康,康方大树下锻,……傍若无人,移时不交一言」,这是时间上的移动。总之,「移」总有一个终止点,是从起点到终点的运动。 运(運),《廣雅·釋詁》「转也」。「运」和回」、「环」同源,作为动词,它特指周而復始的回旋运动。《易·繫辭》「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日月的运行是周而復始的,所以称「运」;《管子·七法》「不明于则而欲出号令,犹立朝夕于运均之上,摇竿而欲定其末」,「运均」即旋特的陶轮,它围绕一个中心循环往復地做圆周运动,所以称「运均」。《莊子·徐无鬼》「匠石运斤成风,尽垩而鼻不伤」,抡动斧斤成圆形轨迹,所以用「运」;《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九年,亮復出祁山以木牛运,粮尽退军」,运粮时往来运送,循环不已,所以用「运」;《宋史·岳飞傳》「阵而後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战术运用灵活变通变化不定,所以用「运」。总之,「运」指的是无止无终转环运动,是往復转动。 动(動),《增韵》「静之对」。「动」和「静」是反义词,和「止」是反义词,和「息」也是反义词,它是各种运动的总称,如:《論語·雍也》「知(智)者动,仁者静」;《莊子·无地》「其动止也,其死生也,其废起也,此又非其所以也」;谢朓《观朝雨》「动息无兼遂,岐路多徘徊」。正因为如此,「动可以概括所有的运动形态,它是各种各样的运动的最高概括。「动」是各种运动的结果,而不是其方式。 从同义词看,「衍」和步趋等属同一类,「移」和迁、徙属一类,「运」和转、旋属同类。「动」则可以和行、移、运等构成「行动」、「移动」、「运动」,还可以构成「摇动」、「跳运」、「翻动」、「游动」等等,它幾乎可以和各种表运动的词结合。 【延展伸扩张】 这组词都表示在原有状态下向外伸展,不过伸展的方式不相同。 延,《爾雅·釋诂》「长也」,《說文》「长行也」。「延」是线形伸展,是向长裏伸,所以「延长」、「延伸」、「延续」等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翼奉傳》「天道终而復始,穷则反本,故能延长而亡穷也」。「延」可以是物体的延伸,如曹丕《济川賦》「永号长吟,延首相望」;可以是时间的延续,如宋玉《高唐賦》「延年益寿千万岁」;可以是事情的蔓延,如《史记·汲郑列傳》「河内失火,延烧千馀家」。「延」可以是向远处延伸,也可以是向近处延伸,後者就是引进义了,如陶潜《桃花源記》「馀人各復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延」可译为邀请。 展,《廣雅·釋詁》「舒也」。「展」是面上的铺开,是将处于卷曲、折叠、郁积状态的事物铺陈、舒张开来。柳宗元《放鹧鸪词》「破笼展翅当远去,同类相呼莫相顾」,这是展开折叠的翅膀;李白《长干行》「十五始展眉,願同尘与灰」,这是舒张开皱缩的眉头;《史记·王温舒傳》「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这是时间上的放宽,展期;《三國志·蜀書,庞统傳》「庞士元非百里才也,使处治中、别驾之任,始当展其骥足耳」,这是才能、抱负的施展、发挥。 伸,古亦作「申」,《說文》「屈伸也」。「伸」近于「展」:「展」是将卷着的、折叠着的摊开;「伸」则是将拳屈、拳缩着的东西舒展开。司馬遷《报任安书》「昂首伸眉,论列是非」,「伸眉」是将皱蹙的眉毛展开;《論衡·效力》「、育,古之多力者,身能负荷千钧,手能决角伸钩」,「伸钩」是将弯曲的铁钩伸直。所以「伸」的反义词是「屈」,中古之後是「缩」,如《荀子·不苟》「与时屈伸,柔从若蒲苇,非慑怯也」;《宋史·陈亮傳》「左右伸缩,皆足以为进取之机」。「伸」只是状态的变化,是将本有的、处于拳缩状态的物品或部位舒展开,因此引申义常用于表白内情、申诉冤屈,如杜甫《兵车行》「长者虽有问,役夫敢伸恨」。 扩(擴),《集韵》「张大也」,《正字通》「张小使大也」。「扩」是突破原有的范畴、规模、界限,从而向外、向四面张大;它的张大与「伸」「展」不同处在于「伸」、「展」只是状态的改变,「扩」则是面积或者体积的扩张。《孟子·公孙丑上》「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燃),泉之始达」,「扩」与「充」结合,经常表体积上的膨胀;《論衡·感虚》「王者何须修身正行,扩施善政」,这裏指扩大善改的范围。在扩大义上,「扩」与「廓」经常通用,如:《荀子·脩身》「狭隘褊小,则廓之以广大」;《後漢書·朱浮傳》「六国之时,其埶各盛,廓土数千里,胜兵将百万」。 张(張),《說文》「施弓弦也」,《廣雅·釋詁》「开也」。许慎说的是「张」的本义,张楫说的是「张」的泛化的意义。「张」主要是空间上的扩大,是使合拢的展开,使紧缩的撑开的意思。《礼记·杂记下》「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这是本义,是使弓由弛而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这是使眼张大,瞪圆;《戰國策·东周》「譬之如张罗者,张之于无鸟之所,则终日无所得矣」,这是把网支起来;《左傳·桓公六年「随张,必弃小国」,这裏的「张」包括野心的膨胀、势力的膨胀。「张」和「扩」有许多近似处,不过张伞、张网之类的由合而开的用「张」,不用「扩」,在扩大、扩充义上,则一般用「扩」。「张」的反义是「弛」,是「翁」;「扩」的反义是「缩」。 【环围周匝】 这组词在围绕义上有相通处,但特点不同。 环(環),古代指圆平而中间的空较大的玉器,就是「结草衔环」的「环」。後来,凡外圆中空有如环形的东西都可以叫「环」,如「耳环」、「花环」。「环」是可以套在物体上的,如指环可以套在指上,耳环可以扣在耳上。作为动词,围绕在外,像套上一个环子一样也用「环」。《国语,越语》「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三江环之」是三条江环绕着吴越两国;欧阳修《醉翁亭記》「环滁皆山也」,是说滁州四外有山环绕。 围(圍),《正字通》「环绕攻城也」。从四面包围城郭进行攻击叫「围」,如:《国语,晋语》「襄子走晋阳,晋师围而灌之」;《史记·淮阴侯列傳》「楚方急围汉王于荥阳」。引申开来,凡包围进攻都可以叫「围」。《史记·李将军列傳》「单于以兵八万,围击陵军」,《礼记·曲礼上》「国君春田不围泽」:前者是围攻,後者是围猎。再进一步,环绕在外也可以叫「围」,如:杨万里《舟泊吴江》「江妃舞倦凌波袜,玉带围腰揽镜初」;吴文英《题钱得闲四时图画》「翠嶂围屏,留连迅景,花外油亭」对比「环」、「围」可以看出,它们都带着它们本义的烙印:「环」来自玉环,因此它只有在周围圈起、像个环子一样的意思;而「围」则带有进攻性或防卫性。「四面环城」是说周围环境,「四面围城」是对城进攻。「围」的引申义也带攻防性,「围腰」是束缚住腰,不等于「环腰」;「围屏」是要遮住外来视线,「环屏」则是说陈设。从宾语看,「环」的宾语多是环的主体,是围绕的中心,「四面环水」是水环绕四周;「围」的宾语是围的对象,是攻击、约束的目标。如「四面围城」。 「匝」(zā)、「周」也有环绕的意思。如: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异花开绝域,滋蔓匝清池」,元结《招陶别驾家华阳作》「清渠匝庭堂,出门仍灌田」;如:《左傳·成公二年》「[韩厥]逐之,三周华不注(山名)」,《楚辞·九歌·湘君》「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 「周」、「匝」与「环」、「围」不同之处在于「环」、「围」在环绕义上是静止的,而「周」、「匝」则是循环流动的。「清渠匝庭堂」是围绕着庭堂流动,所以才能「出门仍灌田」;「滋蔓匝清池」,是说花的蔓不断蔓延,逐渐绕池长满。同样「三周华不注」是你逃我赶,围着华不注山转了三圈;「水周兮堂下」也是水在堂下周流。 「周」和「匝」的区别在于:「周」不限于转一圈,而是指循环不息或多次环行,如:《漢書·礼乐志》「周而復始」柳宗元《封建論》「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匝」多指环绕一周,环绕的运动,两头相遇叫「匝」,柳宗元《钴鉧潭西小邱記》「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匝旬」是对头一旬。正因为如此,转一圈叫一匝,转多圈时前面要加数字,如:《史记·高祖本纪》「围宛城三匝」,曹操《短歌行「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三匝」即三圈。对头一圈也可以叫「一周」,但这种说法较晚起。 【旋转辗转斡】 《玉篇》「转,旋也」。在运行的意义上,「旋」和「转」都不指直线运动,《小爾雅·广言》「旋,还也」。 「旋」与「还」、「回」等同源,指的是去而復返的回归运动,如:《詩·小雅·黄鸟》「言旋言归,復我邦族」,又《风,载驰》「既不我嘉,不能旋反」。正因为如此,军队返回称「旋施」得胜归来叫「凯旋」,车的折回称「旋辕」,马的折回称「旋辔」。 「转」(轉,zhuǎn)与「邅」同源,《說文》「转,运也」,《廣雅・释话》「行也」。「转」的重点在于不断运行和不断变易方向,这种方向的变易当然也可以包括返回运动,但不是主要的。《史记·高祖本纪》「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转饷」是运送军粮,由于不断易人、易地所以用「转」;又《淮阴侯列傳》「楚人起彭城,转鬬逐北,至于荥阳」「转鬥」是辗转战鬥,包括不断变易地点和方向。用在其他方面也一样,「旋旆」是回军,「转」不一定是回师,可以是变换一个进军方向;「旋身」是回转身,「转身」可以是改变一个方位。 附带说一下,传统训诂常常分释「辗转」,《集韵》「辗者,转之半;转者,辗之周」;《詩·周南·关雎》「悠哉悠哉,辗转反侧」,集传「辗者转之半,转者辗之周;反者辗之过,侧者转之留:皆卧不安席之意」。其实,「辗转」是「转」的连语,都指不断变换方向,沒有转九十度或一百八十度的区别,《诗》中的「辗转」是描写反侧的,是对翻来覆去、身体不断变易方向的形容;「辗」只是记音的字,沒有独立意义,是从不单用的(读nian是另一个词,与「辗转」无关)。 「旋」、「转」在物体围绕一点做圆周运动意义上也有共同点,所以常连用,如《論衡·說日》「日月之行,不系于天,各自旋转」。分开来说:「旋」重在回旋,一般用于平面的旋转,作环形、螺旋形运动,如「旋风」、「旋涡」、「旋舞」、「旋毛」;正因为如此,「周旋」、「盘旋」、「回旋」、「旋绕」常结合使用。例:《水经,湘水注》「昭山山下有旋泉,深不可测」;白居易《凶宅》「苍苔黄地,日暮多旋风」;《漢書·律历志》「周旋无端,终而復始,无穷已也」;李白《赠僧崖公》「大地了镜彻,回旋寄轮风」。「转」(读zhuàn)最初与车轮旋转有关,所以「转」一般用于纵向的旋转,用于滚动,如「转石」、「转丸」、「转蓬」、「转轴」。例:《詩·邶風·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淮南子·說山》「见飞蓬转而知为车」。不过,「旋」、「转」的方向性有逐渐混同之势,尤其是「转」,因为「磨」、「枢」、「珠」、「丸」等,有的与车轮的转动相类,有的既可以滚动又可以旋转,所以「转」比较多地兼用于平面旋动。不过在早期,它们分的还是相当清楚的。《淮南子·原道》「钧旋毂转,周而復匝」,「陶钧」是平面旋转的故用「旋」、「车毂」是滚动的故用「转」。 斡(wò),《說文》「蠡柄也」,《廣雅·釋詁》「转也」。「斡」是「蠡柄」也就是舀水用的葫芦瓢的把儿。古代把北斗七星看成是舀酒的斗,把斗柄在一夜之内和四季之中的移动看做是指示时间与季节的标志。北斗可能在某些地区被看成瓢,斗柄的移动被看做「斡」的旋转,正因为如此,「斡」的动词用法表旋转,而且最初特指天体的旋转。《楚辞·天问》「斡维焉系?天极焉加」。「斡维」就是拴斗柄的绳索,屈原是问北斗七星拴在天的什么地方,这是作「蠡柄」解的「斡」;《魏書·阳固傳》「知年命之有期兮,慨斡流之不息」,张华《励志》「大仪斡运,天回地游」,「斡」就指时光流逝和天体回旋了。「斡」与「旋」常结合使用,它最初表示天体的循环,去而復返,用于人事则多表示僵局的调解、危机的扭转,如:苏辙《代三省祭司马丞相文》「一二卿士,代天斡旋」;《宋史・辛弃疾傳》「弃疾善斡旋,事皆立办」。 【覆翻反】 覆,《集韵》「反也」;反,《說文》「覆也」;翻,《增韵》「反覆也」:它们在转换事物方向上有相同处,所转的方向则不尽相同。 「覆」与「票」、「伏」同源,它对翻的方向有选择性,特指向上之物的向下翻转或倾倒,如:《荀子·宥坐》「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漢書·东方朔傳》「圣帝流德,天下震慑,诸侯宾服,连四海之外以为带,安于覆盂」。正因为「覆」指下向的翻转,所以它的引申义有遮盖、掩蔽的意思,有败坏、覆灭的意思。 「翻」亦作「飜」,《說文・新附》「飞也」。「翻最初是翩翻飞翔的意思,是上下左右飞来飞去,如:张衡《西京賦》「众鸟翩翻,群兽胚騃(疾走貌)」;曹植《朔风》「愿随越鸟,翻飞南翔」。正因为如此,「翻」表反转时无一定的方向,或者说它具有多向性,不像「覆」那样多指侧向,下向。鲍照《舞鹤賦》「星翻汉回,晓月将落」,这是由东方移至西方;杜甫《哀江头》「翻身向天仰射雲,一笑正中双飞翼」,这是由直立转而向上;又《贫交行「翻手作雲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这是由向下转为向上;范成大《元夕风雨》「河倾海立夜翻盆,不独妨灯更损春」,这是往下翻转。此外翻来覆去也用「翻」,如「翻江倒海」;由内变外也用「翻」,如王梵志诗「梵志翻著袜」。 「反」在这些词裏抽象程度最高,它不仅是动词,而且形容词化了。「反」不仅可以概括「覆」和翻」,而且表示」翻」、覆」的结果;它的反义词是正」,它表示事物或行事的逆方向、逆过程,如:孟子,公孙丑上》「以齐王,由(犹)反手也」,「反手」就是翻手,是手由正到反;《後漢書·光武帝纪上》「反水不收,後悔无及」,「反水」就是覆水。 「乌鸦反哺」、「反裘负刍」、「反经行权」、「回光反照」等等,说的都是事物的逆过程。由「反」派生的返还义、反省义、背叛义、违背义等说的也都是行为的逆转过程。 【垂悬挂缒】 这一组词全是说物体离开地面悬在空间,但又各不相同。 「垂」是物体的一部分或附着在物体上的东西倒悬在空间,如:《詩·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垂带而厉」,「带」是附着在人身上的东西,它一头朝下倒悬于腰间,所以用「垂」;谢朓《咏竹》「月光疏已密,风来起復垂」,这是说竹子的枝风来吹起,风过又垂下来。「垂」的这一个意义保留到现在的有「垂柳」、「垂涕」、「垂头丧气」等。有时整个物体倒悬过来也叫垂,如《左傳·昭公元年》「伍举知其有备也,请垂櫜而人」,「櫜」是藏弓箭的袋子,「垂櫜」是把藏弓箭的袋子倒挂着,表示不带武器。「垂」常见的引申义是传留後世,如《荀子·王霸》「仲尼无置锥之地,……名垂乎後世」。这一个义保留到现在的有「名垂千古」、「永垂不朽」等,这是在时间范畴内的下垂。 悬(懸),古书中也写成「县」(縣),是用绳子带子或布等把物体吊在空中,吊的动作叫「悬」,用来吊东西的绳子等也叫「悬」。如:《国语,晋语》「骊姬请使申生处曲沃以速县」,注「县,缢也」,这句的意思是骊姬请求叫申生住在曲沃,促使他快些吊死;《左傳·文公十年》记载楚国的「子西缢而县绝」,这是说子西上吊,但是绳子断了;《荀子·解蔽》「纣悬于赤旆」,这是说把纣王的头悬挂在红旗上;《後漢書·羊续傳》「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府丞後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这是挂鱼。後来「悬」也不限于用绳子之类的悬挂,凡存在于高空的也都叫「悬」,例如杜甫《出塞》「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悬」同「垂」的区别是:「垂」是自上而下的是从高处垂向低处,是物体的一部分或附着在物体上的东西倒垂下来;「悬」是自下而上的,是把物体用绳子之类吊起来。两者不能互换,例如垂头丧气」的「垂头」不成说成「悬头」,「悬头」就成了把人头悬挂起来了;「垂柳」也不能说成「悬柳」。「悬」的常用的引申义是事情还沒有着落,例如「悬案」、「悬而未决」等。 挂(掛),也写成「絓」,是一件东西连到另一件东西上,如《史记·齐太公世家》「车于木而止」,意思是车连在树上车才停止。我们现在还说「衣裳叫树枝挂破了」,就是说衣裳和树枝连在一起了。「挂」除用于横向挂连以外还用于纵向挂连,即把东西连接在较高的地方或物件(如墙、树等)的上面。如《後漢書·逢萌傳》「解冠挂东都城门」。 「悬」和纵向挂连的「挂」的区别是:「悬」多指用绳子之类吊起来;「挂」不一定用绳子之类,可以挂在橛子、钉子、树枝等的上边。例如上吊也叫「悬梁」,不能说成「挂梁」。古代的「悬」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吊」。古代的「挂」现在还通行,也可以说是古今通用的。不过後来「悬」和「挂」也沒有严格区别了,如《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吴季札曾经把他带的剑心中暗许给徐君,後来徐君死了,季札把他的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也就是用绳子把剑悬在树上。杜甫《哭李尚书》诗用了这个典故,说「欲挂留徐剑,犹廻忆戴船」。可见「悬」和「挂」是可以通用的。後来「悬」和「挂」结合成「悬挂」一词也是这个原因。 缒(縋,zhui)是利用绳子之类的东西从城墙上下来或者是攀登城墙,如:《左傳》僖公三十年「[烛之武]夜缒城而出」就是用绳子从城墙上下来;《左傳·昭公一十年》记载齐国「子占使师夜缒而登,登者六十人,缒绝」,这就是子占叫他的士兵用绳子上城墙,已经上去六十人,绳子断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来,用绳子上或下城墙的动作叫「缒」,用来上下城墙的绳子也叫「缒」。 【坠堕陨零落凋】 《廣雅·釋詁》「坠,堕也」。「坠」和「堕」虽然都是从高处下落,但彼此来源不同,有细微的差异。 坠(墜,zhui),古多作「队」,亦作「䃍」。「坠与缒」同源。「缒」是用绳子拴着人或物由高处向下送或向上爬,如:《左傳·僖公三十年》「[烛之武]夜缒而出」;「坠」是自高处无缒系地落下,如:《楚辞·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史记·秦始皇本纪》「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 堕(墮,duò),亦作「陊」。「堕」与「脱」同源,《廣雅·釋詁》「堕,脱也」。「脱」是原来连接的东西相互分离的意思,如《老子》「鱼不可脱于渊」;原来与他物相连相接的东西彼此脱离而落下叫「堕」,所以「堕」是由于脱落而掉下。《漢書·宣帝纪》「耆老之人,髮齿堕落」,「髮」和「齿」原来是长在头顶上和牙床上的,它们的脱落用「堕」;又《高帝纪下》「大寒,士卒堕指者什二三」,手指是长在手上的,因为寒冷,十之二三的士卒的手指被冻掉,所以用「堕」。 正因为「坠」重在自高处下落,「堕」偏重于自高处脱落,所以不是脱落的自由落体一般不用「堕」而用「坠」,如:《楚辞·九歌·國殤》「旌蔽日兮敌若雲,矢交坠兮士争先」,谢朓《拜中军记室辞随王笺》「邈若坠雨,翩似秋蒂」「红日西坠,玉兔东升」。原来是一体的或接合紧密的东西的脱落一般用「堕」而不用「坠」,如《史记·留侯世家「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南史·徐孝嗣傳》「孝嗣在孕,母……不愿有子……以捣衣杵春其腰,并服堕胎药,胎更坚」。相接不紧密的,则或可用「坠」,或可用「堕」。宋璟《梅花賦》「又如绿珠,轻身坠楼」,杜牧《题桃花夫人》「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堕楼人」,这裏「楼既是人所在之处,又是坠落的起点,所以两可。另外,「坠」时常要表示所坠的地点,如《易林》「去安就危,坠陷井池」;「堕」则常表出脱落的起点,如《墨子·修身》「华髮堕颠而犹弗舍者,其唯圣人乎」。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坠」和「堕」後代也有用混的地方,但是大体界限是清楚的:《南史·范缜傳》「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自上脱落用「堕」,向下坠落用「坠」,分得很清。 表示自高处下落的还有幾个词,常见的是「陨」、「零」、「落」、「凋」。 陨(隕,yǔn)或作「霣」、「磒」,《說文》「从高下也」,《爾雅·釋诂》「坠也」。「陨」和「坠」都属于古韵「微」系的字,所以它重在自由落体的「坠落」,常用于「星」、「陨石」等的自天而坠,是「坠」的一种特定用法的分化。例:《左傳·僖公十六年》「陨石于宋五,陨星也」;《荀子·賦》「列星陨坠,旦暮晦盲」;《春秋,定公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楚辞·九叹,远逝》「雪纷纷而薄木兮,雲霏霏而陨集」,注「陨,下也」。「陨」有时也用于落泪和草木的凋零,这只能看做是扩大了的用法;至于用于人的死亡和事业的失坠,这就是比喻用法了。 零,亦作「霝」,《說文》「徐雨也」,段注「谓徐徐而下之雨」。作为下落,「零」主要用于雨、露之类的下落,其词源很可能和「霖」有关,如:《詩·豳風·东山》「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又《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溥兮」。 落,《說文》「凡草曰零,木曰落」。「落」很有可能与「堕」同源,指由脱落而下落,所以它多和植物的落花、落菜有关,如:陶潜《桃花源記》「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杜甫《江南逢李龟年》「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不过「落」早已泛化,它早已不局限于某类东西的下落了,它已经成为某物失去支持、脱落或至下降的共同用语了,所以「落星」、「落雨」、「落雪」、「落泪」、「落日」、「落马」、「落帽」、「水落石出」、「沉鱼落雁」、「落笔千言」、「落井下石」等等都可以用「落」。至于说「草曰零,木日落」的区别,那是想当然的区别。《楚辞·离骚》「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王逸注「零、落皆堕也:草曰零,木曰落」,这恐怕是最早为「零」、「落」所作的区别。这种区别完全是就「草木」和「零落」在文中的顺序作的解说,其实是毫无根据的。班固《幽通賦》「形气发于根柢兮?柯菓汇而零茂」,「零」的就是树;前引《离骚》的「夕餐秋菊之落英」,餐的就是草本的菊花的落花。不过「零」也在相当程度上泛化了,可用于雨露之外的草木之类,这倒是事实。 凋,《說文》「半伤也」,《廣雅·釋詁》「伤也」。「凋」原指遭霜雪的袭击而衰败枯萎,如:《論語·子罕》「岁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杜牧《华清宫三十韵》「碧檐斜送日,殷半凋霜」。正因为「凋」指草木衰萎,所以用于人,暮年称「凋年」,疲敝之卒称「凋兵」,事物衰败称「凋敝」,如:《史记·张仪列傳》「今秦有敝甲凋兵」;陆游《忽忽诗》「凋年莫多感,梦境付沧州」。不过因为草木,尤其是树,凋败与零落常是相关联的,所以「凋」也就由指草木枯败兼指花葉的零落了,如:刘勰《新論》「悽然而秋,凋零者不憾」;李白《鲁城北郭曲腰桑下送张子还嵩阳》「送别枯桑下,凋落半空」。「凋」也借「雕」等来写,如:杜甫《秋兴》「玉零雕伤枫树株」;《抱朴子,用刑》「白露凝则繁英雕零」。 【贯穿通】 这组词在表示透过中间物由这一面到另一面的意义上有共同处,不过情况各异。 貫(貫),《廣韵》「穿也」;穿,《集韵》「貫也」。「贯」和「穿」在透过物体义上相似,常常连用,如《漢書·司馬遷傳》「贯穿经史,驰骋古今」;中古之後,「贯」义逐渐被「穿」所兼并,但在秦汉之前它们有明显的差异。《說文》「贯,钱贝之毌也」,「毌」即古「贯」字,字形竖看象绳索穿过「贝」(古货币)之形,这是名词「贯」,指穿过钱贝的绳子,《史记·平准书》「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数)」,「贯朽」就是穿钱之索年久朽烂,所以「贯」後来成为货币单位,《六书故》「千钱为一贯」。作为动词,「贯」就表示贯穿了,《一切经音义・十》「以绳穿物为贯」。不过「贯」在应用中早就泛化了,不仅以绳穿物称「贯」,只要一物穿过另一物都可以称「贯」。《左傳·成公二年》「张侯曰:自始合,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这是箭射透手;《戰國策·魏策》「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这是虹穿过太阳。「贯」也可以用于抽象事物,表示前後贯通,如《論語·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贯」是个及物动词,「贯」和它的宾语只是穿透关系,不是穿出关系,「贯手」、「贯日」,是箭和虹穿过手和日但并沒有穿出手和日,它们仍留在所贯之物上;同样,「贯甲」是射进衣甲,「贯胸」是穿透胸膛。正因为如此,「贯」在贯穿多物时,表示穿成一串:《楚辞·离骚》「揽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这是将薜荔的落蕊穿成串;《礼记·乐記》「歌者上如抗,下如队(坠)……累累乎端如贯珠」,这是说歌声像穿起的珠串。正因为如此,「贯」才有连续义、累积义:《廣韵》「贯,累也」;《荀子·王霸》「若夫贯日而治平,……则是官人使吏之事也」,注「贯日,积日也」。 穿,《說文》「通也」,《增韵》「凿也,钻也」。穿」侧重的是将沒有孔洞的物体凿出、钻出孔洞,使两方可以相通、通过,所以「穿」字从「牙」从「穴」。《詩·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漢書·枚乘傳》太山之霤穿石,……水非石之钻……渐摩使之然也」:这裏的「穿」都不能同「贯」来置换,同为它们表示的不是贯于其中,而是凿出孔洞。所以穿凿」、「穿掘」常常连用;带宾语时,可以构成「穿地」、「穿山」、「穿井」、「穿渠」等等。「穿」後来也可以表示一物穿过另一物,不过它不表示「贯」的穿在某物上,而表示透过所穿之物通到另一面去。《白孔六帖》「贯虱心于三年,穿杨于百步」,「贯虱心」是射中虱心而附于其上,「穿杨则是射透杨树从另一面穿出;《唐书·南蛮傳》「有穿鼻种,以金环径尺贯其鼻」,「穿鼻」指在鼻子上穿出孔洞,「贯鼻」则指把金环贯穿在鼻的穿孔之上。所以「穿花蛱蝶」、「穿梭往来」、「穿街走巷」、「穿堂过屋」不能用「贯」。「穿」除作及物动词用之外,还可以作不及物动词,表示所穿之物出现孔洞:《莊子·山木》「衣弊履穿,贫也,非惫也」,「履穿」是鞋子磨出窟窿;《三國志·魏书·管宁傳》「榻上当膝处皆穿」「榻穿」是坐榻出现孔洞。正因为如此「穿」在名词化之後就表示孔洞了:《周礼·考工記·陶人》「[甑]厚半寸,唇寸,七穿」,「七穿」是甑底有七个孔洞;《宋書·刘秀之傳》「厅事柱有一穿」,「一穿」就是一个窟窿。「穿」到後来逐渐取代了「贯」,所以「穿珠子」、「穿衣服」也用「穿」了。 许慎用「通」释「穿」,因为「通」是「穿」的结果,凿出孔洞、通道之後,两边可以自由穿行来往,中间沒有阻塞叫「通」。《說文》说「通,达也」,可以畅通无阻地到达叫「通」。「通」是个不及物动词,最早指两地之间可以由此及彼,表通过、通行,如:《莊子·秋水》「穀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韩非子·存韩》「道不通则难必谋,其势不救」。《列子·汤问》「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陶渊明《桃花源記》「初极狭,才通人」:「豫南」是通向的地点,是补语;「通人」是使人通过。「贯」、「穿」经常是表单向的,「通」则可以表双向往来,《易·繫辭上》「往来不穷谓之通」。 【通彻澈透】 这组词在贯穿两面或双方的意义上相通。 通,《釋名·釋言语》「洞也,无所不贯洞也」。「通」、「洞」同源,只要两相洞贯,可以往来穿行无阻都可以用「通」如:《莊子·天下》「昔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千,支川三千,小者无数」;《国语,晋语》「道远难通,望大难走」。「通」广泛地用于人的通行、物的流通:也可以用于人际关系的沟通,这就是表结交、勾结、通奸、通报之类的「通」,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吴于是始通于中国」,这是通好;又《张仪傳》「上谒求见苏秦,苏秦乃诫门下人不为通」,这是通报;又《魏其武安侯列傳》「丞相亦言灌夫通姦猾」,这是勾结;又《鲁周公世家》「齐襄公通桓公夫人」,这是通奸。「通」也可以用于人的认识理解范畴,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颇通诸子百家之书」,这是通晓;《論衡·超奇》「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通人」是学识渊博、洞达事理之人。 彻(徹),《說文》「通也」《小爾雅·廣詁》「达也」。「彻」也是通,不过在通的意思上它侧重于「达」。往来无阻叫「通」,通到目的地叫「达」,正因为如此,「彻」表通时重在一通到底,是由此及彼、由外及裏、从头到尾、从上到下的贯通。《左傳·成公十六年》「潘尪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彻七札」是将七层之甲射穿,从第一层直透到第七层;《金史,完颜寓傳》「白气贯紫微,主京师兵乱;幸不贯彻,得不成祸」,「不贯彻」是虽贯而沒有贯到底;所以「彻」可以构成「彻头彻尾」、「彻上彻下」之类的词语。因为在人际交通上有「达」来表示,所以「彻」不用于人的通行和交往,除偶尔用于物的贯通之外,「彻」主要用于较抽象的事物的通达。《莊子·外物》「目彻为明,耳彻为聪,鼻彻为颤,口彻为甘,心彻为知,知彻为德」,《列子·汤问》「汝心之固,固不可彻」,这是「彻」在各种官能、心智上的应用;中古之後,「彻」更广泛地用于声音、颜色、光线、温度、气味等的深透到底上,如:孔稚圭《白马篇》「山虚弓响彻,地迥角声长」;江淹《西州曲》「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李白《秋登巴陵望洞庭》「明湖映天光,彻底见秋色」;骆宾王《秋水》「贝阙寒流彻,玉轮秋浪清」。作为形容词,「通」和「彻」在整个的、全部的意义上也相通,比如「通宵不睡」也可以说「彻夜不眠」。即使如此,「通」也带有泛指性质,「彻」也偏重于自始至终,有加重、强调意味。澈,《玉篇》「水澄也」。「澈」是「彻」的分化字,专用于水无杂质,晶莹透明,清可见底,如:《水经,沅水注》「清潭镜澈」;骆宾王《夏日游德州赠高四》「水澈霞光净」。在澄澈意义上,最初用「彻」後来也「澈」、「彻」通用。 透,《說文,新附》「跳也,过也」。「透」的本义是跳过的意思,如杜甫《青泥坂》「哀猿透却坠,死鹿力所穷」。「透」表通、彻是借用,《增韵》「透,彻也,通也」。「透」表通彻大致是唐代以後的事。最初,「透」的用法接近「彻」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杜牧《题白蘋州》「溪光初透彻,秋色正清华」;「透」也常用于声、光、味、热、色之类的彻通,如:项斯《和李用夫栽小松》「影侵残雪际,声透小窗间」,郝经《狠墙叹》「东日晒透西日炙,周兴铁瓮炽火逼」。不过「透」在意义上更接近于「穿」,它侧重的不是一般的到底,往往是穿过细小的孔隙照射、渗漏到底,是钻进或穿出,这是它和「彻」不同的地方,如:杜牧《安都後池》「菱透浮萍绿锦池,夏莺千啭弄蔷薇」;元稹《赠刘采春》「新妆巧样画双蛾,漫裹常州透额罗」;郝经《鸡冠》「碎颗蹙丹砂,肉绽殷血透」;袁桷《视草堂岁久倾圯述怀》「坏墙雨透蜗生角,旧灶泥深菌露钉」。这些透」都不能用「彻」置换,所以「透风」、「透光」、「透水」、「透露消息」,不能说成「彻风」等。「穿」的不及物用法,多表物之穿孔,这个用法後来也被「透」所兼有,如:韩愈《题木居士》「火透波穿不计春,根如头面幹如身」;苏轼《次鲁直画马》「十年髀肉磨欲透,那更陪君作诗瘦」。 【交互】 《正字通》「交,互也」,《字汇》「互,交互」。「交」和「互」在事物间彼此交错的意义上相近,不同的是它们间存在包容关系;「互」的意义狭窄,只是「交」的词义的一部分。 「互」是古「䇘」字,《說文》「䇘,可以收绳也」。「䇘」是收绳的工具,是现代所说的绕绳、绕线的桄子。绕线或绕绳是前後叠压、交替进行的,所以「互」作动词用时,有交错、交替义。《漢書·刘向傳》「兄弟据重,宗族盘互,历上古至秦汉,外戚僭贵未有如王氏者也」,「盘互」是盘根错节、相互纠结;高适《涉黄河》「归意方浩然,雲沙更回互」,「回互」指雲烟沙漠回旋盘绕、更迭出沒。「互」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它表示的是事物间的错杂、更替;「交」来自性交,它古老得多,在应用方面也泛得多。「交」可以和「互」一样指事物的交错、交替出现,所以常和「互」结合使用,如:《後漢書·左雄傳》「选代交互,令长月易,迎新送旧,劳扰无已」;京房《易传,大有》「阴阳交互;阳为阴,阴为阳,阴阳二气,荡而为象」。「交」不仅限于表双方交错,也可以表双方接触,如:《礼记·礼器》「室事交乎户,堂事交乎阶」,「交」就是此与彼受、相互交接;「交」不仅可以作不及物动词用,而且可以作及物动词用,表示交付,如白居易《和梦得夏至忆苏州呈卢宾客》「交印君相次,褰帷我在前」。 作为限制词也一样,「互」较「交」狭窄得多。「互」总是用于限制动词,表示相关双方有彼此对待的关系,如:《晋书·惠帝纪》「势位之家,……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范仲淹《岳阳楼記》「渔歌互答,此乐何极」。「交」固然可以表相互关系,如:《墨子·兼爱上》「兼相爱,交相利」,《左傳·隐公三年》「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也可以表示共同、一起关系,如:《唐书·叛臣傳》「百姓交唾,拔须髮无遗」,陈亮《甲辰答朱元晦书》「风雨雲雷,交发而并至」。另外,「交」不仅用来限制动词,而且用来限制名词,如:《晋书·石季龙载记下》「火灭,取灰分置诸门交道中」;《说郛,五七,杜宝(大业杂记)》「[炀帝]自幕北还至东都,改胡床为交床,胡瓜为白露黄瓜」。 「交」、「互」在流传中逐渐由套叠关系变为分工关系,这种新的分工就是:动词用法由「交」取代「互」,副词用法,「互」取代「交」;「交」仍然应用广泛,「互」则专门化。 【构讲媾】 这组词是同源分化的同族词。 冓,《說文》「交积材」。「冓」古字象木材横直交加之形,因之从「冓」得声的字多含有相交相会义。「构」(構)是「冓」的後起字。《淮南子·氾論》「筑土构木,以为宫室」「构木」就是架木,是将木材纵横交错、互相连结,这是「构」的本义。用在人事上,「构」比喻把双方支架起来,使双方互相抵牾,因此有挑拨、构陷等义。《孟子·梁惠王上》「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戰國策·趙策》「夫秦赵构难而天下皆说(悦),何也」,《左傳·桓公十六年》「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人名),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构怨」是结怨;「构难」是交战;「构急子」是构陷急子。 讲(講),古代不是谈话的意思,也不表示一个人向许多人讲解、演说,而指反復研习。「讲」是相互切磋研讨,不限于单方面讲解;是反復演习,不限于口头解说:由此可见,古代「讲」也沒有脱离相交相加义。《礼记·礼运》「讲信修睦」,讲」即互相切磋的意思;《左傳·庄公三十二年》「春蒐、夏苗、秋、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蒐」、「苗」、「你」都是狩猎,「讲事」是演习军事。 媾,常用于婚媾。婚媾是亲上结亲,交叉成重重姻眷的意思,推本溯源,也是来自相交相加义。《左傳·隐公十一年》「惟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注「妇之父曰昏,重昏曰媾」。 双方构难叫「构」,双方释怨,结成和好的关系也称「构」,这就是构和的「构」了。不过,构怨、构难常用「构」,而构和则多用「媾」、「讲」,这可能因为「媾」、「讲」和和亲义有关。《戰國策·趙策》「不媾,来年秦復攻王,得无更割其内而媾」,同文,「媾」又用「讲」,如「秦攻赵于长平,大破之,引兵而归,因使人索六城于秦而讲」《戰國策·燕策》「南连齐楚,北讲于单于」。 其馀,「沟」是田间纵横交叉的水道;「篝」是用竹子纵横交叉编成的竹器;「觏」、「遘」是双方相遇相会;「购」是所悬赏格与所徵求的事物相遇相抵的意思。总之,都与相交相会有关。 【聚集积累凑】 这组词都含有把散在的、分离的事物汇合、积聚起来的意思,从其来源和侧重看,又各有不同。「聚」和「集」相近。「聚」字亦作「冣」,其下部是由三个人字变来的,所以最初「聚」是许多人集合在一起的意思,如:《荀子·议兵》「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贾谊《治安策》「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无)饑,不可得也」。「集」古文字是木上栖有三个鸟形,本义是众多的鸟飞落在一起的意思,如《詩·周南·葛覃》「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後来鸟飞落也可以称「集」,如《莊子·山木》「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而集于栗林」。 「聚」和「集」随应用范围的加广而泛化,「聚」不限于聚人,「集」也不限于鸟集了。《莊子·逍遥游》「适千里者,三月聚粮」,《韩非子·五蠹》「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聚」的是粮食和财物;《孟子·離婁下》「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贾谊《过秦論》「天下雲集而响应」,「集」的是雨、是雲等。「聚」和「集」泛化後虽然同表聚集,但还有些区别,「聚」仍多指人的聚合,而且多表示自愿、自动地凑在一起,如「聚会」、「聚居」、「聚拢」、「聚义」、「欢聚」、「团聚」、「啸聚」、「完聚」;「集」固然也指人集,更多的是指物的集,而且含有经过人力收罗才集中在一起的意思,如「集合」、「集训」、「集资」、「集邮」、「采集」、「募集」、「搜集」、「徵集」。 「积」(積)和「累」相近。「积」从禾,最初指堆积穀物、柴草,如:《荀子·天論》「繁启蕃长于春夏,畜(蓄)积收臧(藏)于秋冬」;《史记·汲郑列傳》「陛下用群臣若积薪耳,後来者居上」。「累」比较複杂,它的意义有两个来源:其一来自于「絫」「絫」最初只写字的上半部,是挖取草垡子堆叠成墙的象形,所以堆叠是它的本义,所以军队作战时用土累起的工事也叫「厽」,後代写作「垒」;其二来源于「囊」,本义是绳索,特指捆绑罪人的绳索,这个字後来又写作「缧」,「累」的缠绕、牵连义、累赘义都是由「囊」来的。至于「累」的疲劳义,则是「羸」的通假字,是极後起的。和「积相近的是「累」的叠累义,如:《荀子·脩身》「累土不辍,丘山崇成」;《漢書·枚乘傳》「乘累卵之危,走上天之难」。 「聚」和「集」都是从四面八方汇拢来,它们侧重的是分散的事物的横向的、平面的集中,聚集的结果是收拢在一起:「积」和「累」的特点是层层相因地叠压在一起,它们侧重的是纵的、立体的堆累,积累的结果是增高加厚。「积」和「累」内部的分别则在于:「积」是从粮米薪禾等的堆积来的,因而侧重在「堆」,是底大上小的金字塔形的堆积或陈陈相因的层压,如「积」、「积肥」,如《荀子·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焉」,《莊子·逍遥游》「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而「累」是从累墙来的,侧重于直上直下的叠压,如:《莊子·达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不坠,犹掇(拾)之也」。《新序,善谋》「致高则危,累棋是也」。另外,「积」常用于抽象事物,表示长时间积攒起来的思想、感情、习惯等,如「积年」、「积弊」、「积重难返」、「积毁销骨」;「累」除用在时间的积累上,如「积年累月」等以外,很少用于抽象事物。 凑(湊,cou),《廣雅·釋詁》「聚也」。「凑」与「聚」、「族」、「丛」同源,「凑」与「聚」的区别在于:「聚」主要用于聚集的过程,即使表聚在一起,也是「聚」这个过程的终结;「凑」则表结果,是集聚到一起,犹如「族」是人的同血统的聚合体,「丛是草木的聚合体。《逸周書·作雒》「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以为天下之大凑」「大凑」即大都会,是人的集合体;《楚辞·九叹,逢纷》「赴江湘之湍流兮顺波凑而下降」,注「凑,聚也」,只是汇合为一不是向一起聚拢。古代大贵族殡葬时,在棺椁外垛有木墙保护,木材的头向内聚拢,称「题凑」,如《吕氏春秋·节丧》「题凑之室,棺椁数袭」,「题凑」就由木头的头丛聚而得名;《漢書·叔孙通傳》「四方辐辏」,颜师古注「辏,聚也,言如车辐之聚于毂也。字或作凑」,车辐的头丛聚于车毂,所以称「凑」,受「辐」同化,字写成「辏」。 【荟萃】 荟(曹,hui),《說文》「草多貌」。「荟』本来是用以描写草的生长多而且茂盛的,常与「蔚」、「郁」等表草木茂密的词连用,是个形容词,如:《洛阳名园記》「水北胡氏二园……林木荟蔚烟雲掩映」:柳宗元《永州龙兴寺东邱記》「幽荫荟蔚,步武错许」。「萃」虽然也来自草的丛生,但应用中已主要用为聚集义了,是个动词,《廣雅·釋詁》「萃,聚也」。如:《左傳·宣公十二年》「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詩·陈風·墓門》「墓门有梅,有鸮萃止」,传「萃,集也」。「荟」与「萃」古代并不结合使用,後代可能由于「会」、「汇」有聚集义,从而联想到「荟」也有会聚义,所以近代就把精华的集中称作「荟萃」了,如「人才荟萃」,「荟萃一堂」。另外「荟蕞」原指汇集琐碎事物,如杜甫《八哀诗,故著作郎贬台州司户荥阳郑公虔》「贯穿无遗恨,荟蕞何技痒」。由于习惯类推关系,「荟蕞」多被误为「会粹」于是由汇集小事,变为会集精华了。宋马永卿《懒真子》「《唐史》载郑虔集当世事著书八十馀篇,目其书为荟蕞。虔自谓其书烦多,而皆碎小之事也。後人乃误呼为「会粹』,意乃会取其纯粹也」。现代「会粹」也已通行开。 【总综】 总(總),亦作「總」、「揔」,《說文》「聚束也」。「总」最初指把多根、多条东西聚拢在一起、捆扎起来。《詩·卫風·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潘岳《藉田賦》「被褐振裾垂髫总髮」:「总髮」是把头髮结扎起来;「总角」是把头髮扎成抓髻。总髮的「总」也写作「𩮰」、「𩮀」。正因为如此,成扎、成捆的东西古也称「总」,如:《詩·召南·羔羊》「羔羊之缝,素丝五总」,疏「五总,犹言五簇也」;《書·禹贡》「百里赋纳总」,注「禾稿曰总,人之供饲国马」。推而广之,凡聚合众多的同类事物都可以用「总」:「总目」是目录的总汇;「总集」是汇集众多作品的诗文集;「总裁」是汇总裁决各种事务;「总而言之」,是把说过的要点归拢起来。 综(综),《說文》「机缕也」,《义证》「杨慎曰:综……所以持经而施纬,使不失条理者也」。「综」原指织布帛时错开经线以便穿过纬线的装置,如《列女传,母仪,鲁季敬妻》「推而往引而来者,综也」。正因为「综」是使经纬交错交织成布帛的织具,所以作为动词,「综」有相交错义,所谓「错综」。曹植《魏德論》「农夫咏于田陇,织妇欣而综丝」、「综丝」即交错其丝而织布帛;《易·繫辭上》「错综其数」,疏「错谓交错,综谓总聚」。「总」和「综」在聚合义上相近,区别在于方式:「总」是单纯的聚拢,它是分散物的简单汇集;「综」含有交错义素,它不是事物的简单聚拢,还包括着梳理编纂进行加工的意义。《漢書·叙傳》「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如果是「总其行事」就是行事的简单汇编,「综的行事」就有进行选择剪裁、相互穿插、组成有条理的整体的意思了;《三國志·魏书·程昱傳》「今外有公卿将校总统诸署,内有侍中尚书综理万机」「总统」是指统率之权汇总于其手中;「综理」,综合处理头绪纷繁的事务。今天也一样,如「总厂」是对分厂说的,「综合加工厂」是对单一产品的工厂说的。 【比角校较】 比,《說文》「密也」。「比」的本义是靠得很近的意思,它的并列义、相近义、勾结义、亲密义等都是从这裏来的,古字象两人紧贴之形。「比」的引申义有类聚同类事物相互对照的意思,这是从并列义来的。「比」用于相互对照义可以有相矛盾的两个方面,这就是对照事物的相似点和对照事物的差异点。前者就产生比拟、比方义,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每自比于管仲、乐毅」;後者就产生了比较义了,如《颜氏家训,勉学》「明乎天道,辨乎地利,比量逆顺,鉴达兴亡」。在古代「比」重在比较相类事物的差异,如:《周礼·天官·内宰》「佐后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粗良而赏罚之」;苏轼《寄刘孝叔「平生学问止流俗,众裏笙竽谁比数」。 角,《說文》「兽角也」。带角的动物都以其角为牴触格鬥的器官,所以作为动词,「角」除有牴触义外还有角鬥、较量义,如:《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戰國策·趙策》「王之先帝,驾犀首(人名)而骖马服(亦人),以与秦角逐」。这种「角」虽然也是相比,但比的不是一般的差异,而是力量、实力的较量,是通过鬥争或竞赛分出胜负、高下。 校,《說文》「木囚也」。「校」的本义是木栅。「校」被借来写「角」读jiào。「校」也重在分出高低、优劣,不过范围扩大了许多,不似「角」之局限于此力量、实力。《晋书·江迪傳》「难与校力,吾当以计破之」,这是比力之大小;《舊唐書·张行成傳》「[陛下]何用临朝对众与其较量,以万乘至尊,共臣下争功哉」,这是竞胜负;《論語·秦伯》「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这是不计较是非得失;《漢書·楚元王傳》「乃陈发秘臧(藏),校理旧文」,「校」是核对正误。 较(較),《說文》「車輢上曲钩也」。「较」本义是车箱上的部件,它的较量义来自「角」、「校」,《正字通》「较,相竞也,与角通」。如:《老子》「长短相较」;韩愈《进学解》「较短量长,惟器是适」;《新唐書·百官志》「岁较其属功过」,符载《陪刘尚书宴集北池序》「献奇较艺,钩索胜负」。「较」逐渐取代了「校」的竞争、比较义,只是将校对义留给了「校」,所以直到现代,「校勘」、「校书」关于文字正误的比较仍用「校」。 「比」和「较」经历了一个相互接近、渗透的过程:「比」从它最初的辨异似逐渐增加了竞胜负的意思,所以现代在「比赛」、「比试」中也常用了;「较」则淡化了竞力竞争义,增加了微有出入的比较义,如杜甫《人日》「冰雪莺难至,春寒花较迟」。这样一来「比较」逐渐由此并而较量之的意思融为一词了,兼含有较量优劣、辨别异同的意思了。 【改更易换】 「更」和「改」在变动原有的、换上新的这个意义上相交搭,《說文》「更」和「改」互训,典籍中「更」和「改」也常常连用,如《莊子·德充符》「子产蹴然改容更貌」;成语有「改弦更张」等。 「改」侧重于舍弃原有的重新做起,是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就新旧来说,它是「弃旧图新」、「除旧布新」。「改」的古字形象鞭打孩子促其改过之形,所以它在古代多用于改过。《易·益》「有过则改」,《孟子·公孙丑下》「古之君子,过则改之」,《孟子·万章下》「其教之不改而後诛之乎」,《韩非子·五蠹》「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改」都是抛弃错的、改从正道,是幡然改变、改弦易辙。推广至其他事物,「改」也是变更以前的、一切重新做起的意思,如:《論語·雍也》「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心情的改变;《孟子·尽心上》「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这是工具的改变。其他如「改邪归正」、「改天换地」等也都是这样。 「更」的词义侧重于前後相续,是以一个顶替另一个的相互交换;就新旧来说,「更」不是除旧布新,而是「推陈出新」。《莊子·養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拙劣的厨师)月更刀,折也」,「更」是用新刀代替旧刀,可译为换;《礼记·儒行》「更仆未可终也」,《釋文》「更,代也」,「更仆」是更迭仆人,是不断用一个代替另一个;《吕氏春秋·仲春纪》「用圭璧更皮币」,「更」是顶替;《史记·平准书》「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韦昭注「更,续也」,这裏可译为替补、偿还。「更」的这些更换、更替、更续义一般都不能用「改」来替换;在「更」和「改」都强调变更时,它们可以互换。《孟子·公孙丑下》古之君子,过则改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更」也是「改」义。表时间的「更鼓」的「更」,「更夫」的「更」,是从更替义来的;副词「更」的「重新」义,如《戰國策·燕策》「愿太傅更虑之」,「更」也是从更换义来的。 「易」的常用义不同于「弃旧换新」、「推陈出新」的「改」和「更」;「改」和「更」涉及的双方是新旧关系,前後关系,「易」涉及的双方是并列关系,是双方互换,是对等的交换。《易·繫辭下》「日中为市……,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交易」是买卖双方的互换;《孟子·滕文公上》「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以粟易器械」是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左傳·成公二年》「逢丑父与公易位」,「易位」是位置的对调。所以《荀子·正名》说「易者,以一易一」。「易」有时也用作改变义,如《荀子·乐論》「移风易俗」,「易」可以换成「改」或「更」;但「易」在这裏仍含有用好的风俗换掉坏的风俗的意思。 互换义古代用「易」、後代用「换」(换);「换」和「易」是同一词的古今变化。「换」是六朝以後才兴起的。《晋书·阮孚傳》「尝以金貂换酒」,李白《送贺宾客归越》「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这裏的「换」,古代都用「易」。正如「易」可作改变解一样,「换」也可以作改变解。王勃《滕王阁诗》「物换星移幾度秋」,「换」也可译为变易、更改。 【连联属缀】 这组词在相接相续的意义上共同处。 连(連),《廣雅・释话》「婆也」,《玉篇》「合也」。「连」的常用的意思古今差不多。其一是表示事物之间前後相接、连续不断:《左傳·襄公十八年》「夙沙卫连大车以塞隧而殿」,「连大车」是把辎重车一辆接一辆地排列起来;《史记·李将军列傳》「且引且战,连鬬八日」,「连鬬」是连续不停地战。其二是表两事物之间的联合,结为相关的整体:贾谊《过秦論》「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诸侯」,「连衡」就是横向联合;张衡《西京賦》「击钟鼎食,连骑相过」,「连骑就是并骑。 联(聯),《說文》「连也」,段玉裁注「连者,负车也。以人挽车,人与车相属,因以为凡相连属之称。周人用联字,汉人用连字,古今字也」。「连」和「联」的字形反映的意义现在还不清楚,但「连」和「联」在用法上看不出分别倒是事实;只不过不是「周人用联字,汉人用连字」,正相反,是先秦基本上用「连」字,汉之後「联」才用得逐渐多起来。「联」也可以表连续,如《楚辞·七谏,沉江》「联蕙芷以为佩兮,过鲍肆而失香」;也可以表联合,如诸葛亮《心书》「联合朋党失意则相攻」。另外,「联绵」(或绵联)经常作为一个单位运用,如:张衡《西京賦》「缭垣绵联,四百馀里」;李白《远别离》「九嶷联绵皆相似,重瞳孤坟竟何是」。不过「联绵」只用于绵亘不绝义,不用于联合义。 「连」和「联」从古代的使用裏看不出分别,不过在後代,尤其现代却逐渐加大了分工的趋势:这就是「连」侧重于线性的相接相续,以至不断地连接下去,如「连山」、「连营」、「连年」、「连环」;「联」则侧重于两两连合或向心性的连合,如「联盟」、「联姻」、「联军」、「联邦」。当然,这一分化过程还沒有最後完成。 属(屬),《說文》「连也」,「属」表连属义读zhǔ。在应用上「属」特别重视起点和相连事物中的相连关系,是由某一事物连类而及于其他事物的意思。《史记·蒙恬列傳》「[长城]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馀里」,这是以临洮为起点接连而下;又《项羽本纪》「项王渡淮,骑能属者百馀人」,属者」是依次跟随在项王後边的骑兵。正因为如此,「属」带有依附性;「属国」、「属官」、「属邑」、「属吏」、「亲属」、「部属」、「隶属」、「归属」虽然读shǔ,其连续性、依附性和连属的「属」一脉相承。「嘱」的嘱托义,也是连及的方式。 「缀」(缀zhui)也有连结义,《戰國策·秦策》「缀甲厉(砺)兵,效胜于战场」,注「缀,连也」。「缀」的连结义也带有依附色彩,这是因为「缀」的本义是缝合,是用线连接在一起的缘故。《說文》「缀,合著也」,段注「联之以丝」,《玉篇》「缉也」。正因为「缀」来自补缀,所以它的连接义重在附加上去,如:《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以缀续前记,究其本末」;张衡《西京賦》「秦里(居)其朔(北),实为咸阳。左有崤函重险桃林之塞,缀以二华(太华、少华二山)」。 【层叠重复】 这组词在表示事物的重叠上意义相近。 层(層),《說文》「重屋也」《增韵》「级也」。「层」与「增」同源,物上加物、两物重叠称「层」。《楚辞·招魂》「层台累榭,临高山些」「层台」即台上增台;《水经,河水注》「河北有层山,山甚灵秀,山峰之上,立石数百丈,亭亭桀竖,竞势争高」,该山是山上又有山所以叫「层山」。「层」最初多指两级相叠,「重屋」是其一例;後来多重叠累、形成梯级形也称「层」,所以《增韵》说「级也」。张九龄《贺给事尝诣蔡起居郊馆有诗因命同作》「记言闻直史,筑室面层阿」,「层阿」指重叠高起的山冈;李商隐《写意》「日向花间留返照,雲从城上结层阴」,「层阴」是重重叠叠的阴雲。 叠,亦作「叠」,《玉篇》「重也,累也」,《一切经音义・九》「厚也」。「叠」指层层相加,相互重合。《水经,江水注》「两岸连山,略无缺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叠嶂」是一层又一层的山峦相压在一起;左思《魏都賦》「顾非累卵于叠棋,焉至观形而不怛」,「叠棋」是累积起来互相叠压的棋子。 「层」和「叠」都有重叠义,不同处在于:「层」侧重于高,而「叠」侧重于重。「层」是由下而上重重累叠,由下而上层层高起,因此,「层」古多与高有关,如:《淮南子·精神》「高台层榭,人之所丽也」,「高台」与「层榭」对举;李白《大鹏賦》「尔乃蹶厚地,揭太清,亘层霄,突重溟」,「层霄」即高空。作为量词,「层」古代也主要用于层层高起的东西,如:《老子》「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王之涣《登鹳雀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叠」侧重的叠压重合,所以《一切经音义》用「积」来解释,《廣雅·釋詁》用「厚」解释它。杜甫《遣闷》「行雲星隐见,叠浪月光芒」,方干《画竹》「叠葉与高节,俱从毫末生」:「叠」都重在层层重叠,不在于高(虽然它也可以表示高)。作为量词「叠」也着重于重復「阳关三叠」,白居易《何满子》「一曲四调歌八叠」:「叠」都指重復演奏数量。後代作为量词,「层」泛化,逐渐合并了「叠」的量词义;而作为形容词,「层」的意义则逐渐为「叠」等所有。 重(chong),《集韵》「複也」;複,《廣雅·釋詁》「重也」。「重」和「複」常常对举或连用,表示相同的事物的一再出现,如:《文心雕龍·史傳》「两记则失于重複,偏举则病于不周」;陆游《游山西村「山重水複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分开来说,「複」侧重于双重的或两次的,而「重」则可以是多层次的、多次的。 複,《說文》「重衣也,一日褚衣」,《釋名·釋衣服》「有裏曰複,无裏曰襌」。「複」的本义指两重衣物,或者指夹衣和棉衣,如:《礼记·丧大記》「小敛,君、大夫、士皆用複衣複衾」;《世说新语·夙惠》「晋孝武年十二时,冬天昼日不着複衣」。正因为「複」是双层的衣服,所以由「複」引申出来的重叠义多表示两层重叠。《後漢書·趙岐傳》「孙嵩游市见岐,察非常人,遂与俱归,藏岐複壁中」,「複壁」即双层的墙壁,夹壁墙;《史记·留侯世家》「上在洛阳南宫,从複道望见诸将」,「複道即上下有道的阁道。双层底的鞋称「複履」,两个字的姓称「複姓」,双重的战濠称「複堑」,双重的阁称「複阁」,道理也是这样。「複」由表双重到表多重是後来的事,而且往往和「重」对举,如《南史·西南诸峒诸蛮傳》「西南诸蛮夷,重山複岭,杂厕荆楚巴黔」。「複」与「復」今归并为「复」。 「重」在重叠义上则表多次重叠或重複。它可以是两次重叠,但不限于两次重叠。比如《易·說卦》「重门击柝,以待暴客」,《莊子·天道》「百舍重趼而不敢息」:「重门」、「重趼」可以是两重门和老茧,也可以是多重;至于王勃《滕王阁序》「层台耸翠,上出重霄」《梅谱》「重葉梅,花头甚丰,叶重数层……梅中之奇品」:「重」则一定是多重。因此,「重」作量词用时,为表其确数,前面要加数字,如: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王安石《泊船瓜洲》「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另外,「重」和「複」不同处在于:「複」古代很少用为副词,因为有一个「復」供使用;而「重」则常常作状语,表示行为的反「復」,如:《左傳·僖公三年》「君子不重伤,不禽(擒)二毛」;《後漢書·寇荣傳》「勇者不逃死,智者不重困」。副词「重」同样可以表重複两次,也可以表重複多次。如果想明确无误地表两次就会用「再」。 在重叠义上,「层」和「叠」都含有分层重叠的意思,「重」和「複」则只重在层次的数量方面,不表示摞起或相积相压的意思。即使有,如「重峦叠嶂」,也是事物本身的特徵,不是「重」、「複」本身的含义。 【杂糅糝混和】 这组词在不同类或不同性质的东西的混杂上意义近似。 杂(雜),亦作「襍」,《說文》「五采相合也」《廣雅·釋詁》「聚也」。「杂」表示的是不同物的交错汇合,其中包括各种颜色的相间,也包括形形色色物类的错杂。丘迟《与陈伯之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杂花」即各种颜色的花;陶潜《桃花源記》「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杂树」就是各种品种的树。「杂」源于「集」,「杂」所表的只是不同种类东西的汇集一处,所谓「聚也」;所汇集之物虽然彼此交错,彼此聚集,但都保持着各自的特性、各自的特徵,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一眼可以看出的,如:「杂帛」是各色帛,「杂毛」是毛色不一,「杂居」是不同民族或地区的人聚居,「杂家」是杂采各家汇为一体的流派。 糅(rou),《廣雅・释话》「杂也」,《集韵》「杂饭也」。「糅」原指数种米相混合做成的饭,字亦作「粗」、「妞」,《說文》两字都解作「杂饭也」「粗」等最初是杂饭的特称,不过「糅」分化出来,泛化了,表物的相杂。《楚辞·九章,怀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枚乘《七发》「滋味杂陈肴糅错该」:这些用例还与粒状物、食物相关;《漢書·刘向傳》「邪正杂糅,忠谗并进」,《梁書·王规傳》「门无糅杂,坐阙号咖」:这已用于人事,已与「杂」混同了。所以「糅」只是「杂」异源同义词,因为它们沒有特徵上的区别,所以被「杂」兼并。 糁(sǎn,糝),亦作「糂」,《說文》「以米和羹也」,肉羹或菜羹裏搀上米或米屑叫「糁」。《墨子·非儒下》「孔丘穷于蔡陈之间,藜羹不糂」,「藜羹不糂」是野茶汤裏沒米糁;《周礼·天官·醢人》「羞豆之实,酏食,糁食」孙诒让正义「凡以米和羹通谓之糁」。作为动词,「糁」也指杂糅,不过「杂」、「糅」是相互混杂,沒有先後主次之分,「糁」则特指以某物为基础再添加另一物,如苏轼《格物粗谈》「冬瓜切碎者,以石灰糁之则不烂」。「糁」在後代多写作「搀」或「𢺟」,如:郑廷玉《金凤钗》第四折「有人送来的银,半停把红铜搀上」;《牡丹亭,淮泊》「多搀白水江湖酒,少赚黄边风月钱」。 「混」与「掍」同,《說文》「掍,同也」。《漢書·扬雄傳》「形之美者,不可于世俗之目」,颜师古注「掍,同也」。「混」最初形容水势大,同「滚」,《說文》「混,丰流也」。「混」被借来写「掍」,如:《戰國策·楚策》「以一诈伪反覆之苏秦,而欲经营天下,混一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抱朴子,尚博》「真伪颠倒,玉石混淆」。「混」较之「杂」、「糅」进了一步:「杂」、「糅」之物,彼此虽相错杂,但仍未失去其个性,它们只是在空间上交叉,并未在视觉上消失其区别特徵;「混」则表示二者合而为一,难以区分彼此了,如:《老子》「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日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曹植《求自试表》「诚欲混同宇内,以致太和也」。 和,亦作「咊」、「龢」,《說文》「相应也」。此唱彼和,歌声相应,乐器共鸣都称「和」(hè);正因为如此,「和」(hé)有彼此内部和谐的特点。用于物间混杂,它不仅带有使相和之物融而为一的意思,而且带有所混杂之物彼此调适、相得益彰、无从分辨的意思。《戰國策·魏策》「齐桓公夜半不嗛,易牙乃煎熬燔炙,和调五味而进之」,这是各种滋味和谐混合;《礼记·内则》「冠带垢,和灰请浣;衣裳垢,和灰请瀚」,这是用水与草木灰掺和在一起,使之成为一种可洗涤去污的液体。所以「和」较「混」又进了一步,是相混之物成为不可分的一体:「和」已由聚合关系、混合关系进入水乳交融的谐调关系。 【差忒爽误谬讹错】 这组词都含有不正确,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意思,但来源不同,彼此在程度、使用特徵上也有区别。 「差」(chā)来自「参差」、「差池」。《詩·邶風·燕燕》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差池」即「参差」,是不齐一的意思。「差」作为「差池」的省略形式也表示不相等、不齐一。「差」的不齐一义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相关事物彼此有区别不能齐一,不能相等。《韩非子·用人》「废尺寸而差长短,王尔(人名)不能半中」;《史记·萧相国世家》「攻城略地,大小各有差」,这是「差」的区别义。二是表示结果、结论之类与实际不相等、不齐一,互有出入,这就是「差」的错误义,《說文》「賞(忒)也,[左](「左」字或为衍文,或後脱「右」字)不相值也」,说的就是这个意义,如:《漢書·东方朔傳》「失之毫厘,差以千里」;颜延之《庭诰文》「衡石日陈,犹患差忒」。 忒(te),《廣雅・释话》「差也」。「忒」也是误差,「忒」和「差」是古今词,「忒」主要用于早期文献,如:《易·豫》「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许・鲁頌・閔宫》「春秋匪解(懈),享祀不忒」。秦汉之後,除拟古的文章,「忒」就很少使用了,它的意义为「差」所取代。 爽,《爾雅·釋言》「忒也」,《方言・十三》「过也」。「爽」也是早期文献用词,其义虽近于「忒」,但较「忒」为重;它不指客观因素形成的误差,而指由于主观原因而造成的误差,主要指个人对各种约定、规定的违背,如:《詩·卫風·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传「爽,差也」;《国语,周语》「昔昭王娶于房,日房后,实有爽德」,「爽德」是违背约言的行为或违反社会道德习惯的行事。「爽在後代也使用,这同样出于仿古,如:《新唐書·蒋义傳》[处丧]安有释缞服,衣冕裳,去垩室,行亲迎以凶嘉,为朝廷爽法」;李商隐《为张周封上杨相公启》「文侯校猎,宁爽约于虞人」。误(誤),《說文》「谬也」。「误」即现代所说的错误,它与「许」、「牾」等同源,最初都有相交叉、相抵触的意思;意见、行事与客观事实相抵牾、不相符称「误」,如:《史记·萧相国世家》「关内侯鄂君进曰:群臣议皆误」;《三國志·吴书·周瑜傳》「时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陶潜《归园田居》「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差」是不齐一,在不相符的意义上只表示绝对值不相等,有数量上的出入,所以其错误义较轻,相当于现代的「差错」;「误」表示的是与事实低触,是张冠李戴,较「差」严重,相当于现代的「错」或「错误」。 谬(謬,miù),《說文》「狂者之妄言也」,《廣雅·釋詁》「误也」。「谬」和「缪」、「缭」等同源;「繆」、「缭」等是丝或绳索之类纠缠在一起的意思,所以,在语言范围中,「谬」就是沒有事实根据的、荒诞无稽的、缠夹不清的话,所谓「狂者之妄言」,如:《莊子·天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晋书·马隆傳》「年老谬耄,不宜服戎」。正因为如此,「谬」在表示错误时,所表达的是严重失实的、颠三倒四的错乱,如:《荀子·儒效》「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新语,明诫》「谬误出于口,则乱及万里之外」。「谬」古代常写作「缪」,如:《漢書·于定国傳》「何以错缪至是」;《宋史·选举志》「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後復俾之主文,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缪种流传」。因为「谬」含有驴唇不对马嘴、胡说八道的意味在,所以表错误的程度更深,所谓「荒谬」。 讹(訛,é),《一切经音义》「诡言也」,《廣韵》「谬也」。「讹」亦作「譌」,它与「伪」同源,所以谣言、流言之类的伪造的、望风捕影的话称「讹」,如:《漢書·成帝纪》「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宋史·张咏傳》「止讹之术,在乎识断,不在乎厌胜」。因此,在表示错误义时,「讹」也表示无根据的错误。在应用中,「讹」主要用来表示典籍流传中造成的文字错误、读音错误、以及其他脱简、窜简之类原因造成的错误,如:韩愈《石鼓歌》「公从何处得纸本,毫髮尽备无差讹」;《舊唐書·地理志》「姑藏……本名盖藏城,语讹为姑藏城」,《新唐書·艺文志》「自六经焚于秦而復出于汉,……简编脱乱讹缺」。 错(錯),《說文》「金涂也」,《小爾雅·广训》「杂也」。「错」古代指用金银或其他金属进行镶嵌:《楚辞·大招》「琼毂错衡,英华假(盛大)只」,「错衡」即镶嵌的车衡。金银错是纵横交叉成各种花纹的,所以「错」又有交叉义:《後漢書·虞诩傳》「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错节」即相交错的枝节。上古时代,「错」一般不作错误解,表现代义的「错」古只用「误」,「正」与「误」是反义词,与「错」不是反义词。「错」的「交叉」义常引申出「不合」义。《漢書·五行志上》「刘向治《穀梁春秋》……与仲舒错」,颜师古注「错,谓牴牾不合也」;又《于定国傳》「何以错谬至是」,师古注「错,互也;谬,违也」:这裏「错谬」还是违背不合之义。「不合」和「错误」只是一间之差,所以後世「错」逐渐与「误」合流,如:皮日休《春游》「映柳认人多错误,透花窥鸟不分明」;《五灯元会,杨次公辞世偈》「将错就错,西方极乐」。「错」现代已取代了「误」,成为通语。 【代迭递替】 这组词都有更换的意思,只不过它们不是更换事物,而是事物之间的更换,是事物间的位置、职务、作用等的更换,它们间的不同在于更换的方式和特点。 代,《說文》「更也」。甲事物更换乙事物,起乙事物的作用称「代」。《左傳·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成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及瓜而代」就是到瓜再熟时派人代替;《莊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代之」是代替庖人的职务。「代」主要指人与人之间在位置、工作上的替代,引申开来也可以用于物与物之间位置、功用的替代,如:《楚辞·离骚》「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新论,贵农》「璧不可以御寒,珠未可以充饥也,虽有夺目之鉴、代月之光,归于无用也」。 迭,《說文》「更迭也」,《廣雅·釋詁》「代也」。「迭」和「代」同源,它也是替代,只不过「代」表示的是两事物之间的更移,是以此易彼,以後继前,如「取而代之」;即使是一个连锁的替换过程,用「代」时,着眼点也是其中的两者交接的一段,如「新陈代谢」。「迭」不同,它表示的是一个连续的替代过程,或者是两者间的交互替代、轮流接替或者是事物间的连续替代、连续接替。前者如:《詩·邶風·柏舟》「日居月诸,胡迭而微」,《莊子·天运》「四时迭起,万物循生」;後者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四海迭兴,更为伯主」,《说苑,杂言》「寝处不时、饮食不节、迭劳过度者,疾共杀之」。正因为如此,「迭」在後代引申出重迭义,如「层见迭出」。 递(遞),《說文》「更易也」,《爾雅·釋言》「迭也」。「递」和「迭」也是同源词,最初沒有分别,所以《集韵》把它们看成异体字:「递,或作迭」。但是在应用中它们发生了分工,这就是:「迭」可以表示交互转化、对向更替,而「递」则表示线性更代,同向连续替代。《後漢書·李充傳》「家贫,兄弟六人同食递衣」,「递衣」就是一件衣服哥哥穿了给弟弟,依次下传;傅毅《舞賦》「合场递进,案次而俟」,「递进」就是按顺序一个接着一个地前进。正因为如此,「递」才产生了传送义和一个接一个地传送的传递义,如:王国器《金钱卜欢词》「银桥密递仙娥信」;《元史,兵志》「设急递铺,以达四方文书之往来」。 替,《說文》「废也」。「替」在先秦只作废弃解,沒有替代义,如:《楚辞·离骚》「余虽好修姱以羁(自我约束)兮,謇朝谇(进谏)而夕替」。「替」的替代义是汉魏以後才产生的。因为「替」先秦只表人的被废弃,所以「替」表替代义时,所替代的对象也多限于人,如:《木兰诗》「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苏轼《跋渔夫词文》「以山光水色替却玉肌」。 【附着】 附,《廣雅·釋詁》「益也」,又《释诂四》「依也」,《小爾雅·廣詁》「近也」,《廣韵》「寄也」,《集韵》「托也」。「附」的增益义、依托义、靠近义、附属义,都是词义的语境变体,如:《論語·先進》「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这是在原有财富的基础有所添加;《)王于 骈拇》「附赘县(悬)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附赘」是以人体为依附的寄生物;《淮南子·說林》附耳之言,闻于千里也」,「附耳」是贴近对方的耳朵,又《主术》「群臣亲,百姓附」,「附」指顺从依附于朝廷。综上可见,「附」的解说虽然可以有许多变化,但以一方为主、另一方为从这点上是共同的,它表示的是从方对主方的靠近、迎合、顺从、附加等等。「附」亦作「坿」,常与「傅」通用,如:《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詩·小雅·菀柳》「有鸟高飞,亦傅于天」。 着(著,zhuó),《集韵》「附也」。「附」、「着」常结合使用,如:《漢書·趙充国傳》「迫胁诸小种,附着者稍众」。「附」与「着」在相贴近、相接合的意义上相近,其区别在于:「附」侧重于主从关系的贴近;「着」则侧重于双方的结合,是两相接触、合为一体。《漢書·食貨志上》「今驱民而归之农,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这是使农民与土地两相结合;《晋书·杜预傳》「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後,皆迎刃而解,无復着手处也」,「着手」是与手相接触;宋玉《登徒子好色賦》「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着粉」虽然也可以说「傅粉」,但前者重在两相粘着,後者重在搽、涂;《漢書·贾谊傳》「淮阳之比大诸侯,廑(仅)如黑子之着面,适足以饵大国耳,不足以有所禁御」,「着面」虽可以说「附面」,但前者重在结为一体,後者重在依附、赘加。 【胶黏粘帖贴糊】 这组词在用粘性物质将两物粘在一起的意思上有相通处。 胶(膠),《說文》「昵也,作之以皮」。「胶」与「纠」同源,作为名词指用动物皮、骨等熬成粘合物,如《周礼·考工記·弓人》「六材既聚,巧者和之……胶也者,以为和也」。作为动词「胶」指用胶将两物粘在一起,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蔺相如曰:王以名使[赵]括,若胶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读父书传,不知合变也」。引申开来,两相黏着也可以称「胶」,如《莊子·逍遥游》「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黏,亦作「粘」,《說文》「相著也」。两相贴合叫「黏」如:王褒《僮约》「黏雀张鸟,结网捕鱼」;《晋书·殷仲堪傳》「仲堪食常五碗,盘无馀肴,饭粘落席间,辄拾以噉之」。「黏」与「粘」都源于「泥」,表泥之特性;不过近代「黏」与「粘」逐渐发生了分工,这就是:「黏」形容词化了,表黏性物质所具有的使物相附着的特性,如韩愈《苦寒》「雪霜顿销释,土脉膏且黏」;「粘」则动词化了表示物的相贴附,读zhan,如《福惠全書·莅任部,定买券》「其领粘卷」。 贴(貼,tiē),《說文,新附》「以物为质也」。「贴」原指典当、抵押,如《宋書·何承天傳》「时有尹嘉者,家贫,母熊(名)自以身贴钱为嘉偿责(债)」。「贴」又有粘贴义,《正字通》「贴,黏置也」。如:欧阳修《日本刀歌》「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间杂输与铜」;宋史《朝野杂記》「书之屏风,以时揭贴」。「贴」源于「帖」(tiè)。古代把碑石上的文字的拓本叫「帖」,如苏轼《赠吕倚承》「家藏古今帖,墨色照箱」。「帖」是在碑版上刷墨贴纸,经捶打後復制的,所以作为动词,它就表示将纸贴上,推而广之,附着薄片状物于另一物上也称「帖」,读tie,如《木兰诗》「当窗理雲鬓,对镜帖花黄」。「帖」的音义都较多,于是人们借用罕用的「贴」来分出「帖」的动词义,「贴」于是有了粘贴义。「胶」是两物的胶合,所胶之物可大可小,可厚可薄;「贴」仅限于将如纸的薄物粘附在另一物上。糊,亦作「黏」、「秙」、「餬」,《集韵》「煮米及麺为粥」,《爾雅·釋言》「餬,饘也」,疏「饘,厚粥也」。「糊」因为有黏性,所以也用于粘贴,如:《雲仙杂记,五》引《宜武盛事》「日用麺一斗为糊,以供缄封」,这是糨糊;《世说新语·巧艺》注引《晋阳秋》「[顾恺之]曾以一厨书寄桓玄,皆其绝者,深所珍惜,悉糊题其前」,「糊」指以糊粘贴。「糊」与「粘」、「贴」有相近处,它们都是从植物淀粉的黏性有关,所不同的是:「粘」已泛指粘连;「贴」则侧重于纸类薄片状物的附着;「糊」则重在以糨糊相粘结。至于「胶」,它是从动物皮、角中熬出的,粘结的性能极强,常用木头之类的胶合。正因为「胶」是动物胶,有牢固的特点,所以「胶」有牢固义,如:《爾雅·釋诂》「胶,固也」;《詩·小雅·隰桑》「既见君子,德音孔胶」,传「胶,固也」。 【蹂躏辗轹躐轧】 这组词在碾轧义上相近,其中「蹂」、「躏」侧重足的践碾,「碾」、「轹」重在车的碾轧。 蹂,《廣雅·釋詁》「履也」;《說文》作「办」,解作「兽足蹂地也」。「蹂」是用足来践踏蹂搓,不论是人脚还是兽蹄。《詩·大雅·生民》「或春或揄,或簸或蹂」,传「或簸糠者,或蹂黍者」,「蹂黍」就是用脚碾搓脱粒;《史记·项羽本纪》「王翳取其头,馀骑相蹂践争项王,相杀者数十人」,这是践踏。 躏,字亦作「蹸」、「辚」,《說文》「轹也」。「躏」不单用,「蹂躏」或「蹂蹸」是不可分割的联绵词,如:《漢書·王商傳》「京师民无故相惊,言大水至,百姓奔走相蹂躏」;《後漢書·班固傳》「蹂其十二三,乃拗怒而少息」;又《杜笃傳》「东攠乌桓,蹂辚濊貊」。因为「蹂躏」总是用于践踏义,而且用于人的相践踏,所以它就丧失了用脚碾搓义,相当于分化出一个新词;另外,「蹂躏」的践踏义因为对象为人,所以逐渐沦人贬义,常用来比喻用暴力欺压、侮辱对方。它的单音缩写只用「蹂」,不用「躏」。 「辗轹」和「蹂躏」应是同源分化的联绵词,如上所述,分化後「蹂躏」重在脚的碾踏,「辗轹」则重在车的碾轧。所不同的,其单音形式「蹂躏」省为「蹂」,而「辗轹」则主要省为「轹」(轢,i)《說文)「轹,车所践也」。如:《論衡·幸偶》「火燔野草,车轹所致」《神仙傳》「[李阿]道次逢奔车,阿以脚置车下,轹其脚胫皆折」;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观徒车之所辚轹,乘骑之所蹂若」,张衡《西京賦》「当足见蹍,值轮被轹」。 辗(輾,nian),《說文》「轹也」,指车轧过。「辗」在上古很少见用,中古之後偶尔用之,如《京本通俗小说,西山一窟鬼》「劝君莫向愁人道,又被香轮辗破青青草」。之所以多用「轹」而少用「辗」,可能为避与「辗(zhan)转」之「辗」混淆的缘故。不过「辗轹」所派生之义却多是以「辗」为基础的。「碾」,《說文》「轹物器也」。这是受车轮轹地的启发发明的碾米、碾物的工具,当初作「辗」,「碾」是其分化字,《廣韵》「辗,水辗,碾同辗」。《魏書·崔亮傳》「亮在雍州,读杜预传,见其为八磨,嘉其有济时用,因教民为碾」,这是名词;司空图《暮春对柳之二》「正是阶前开远信,小娥旋拂碾新茶」这是用为动词。 足碾、车碾之分不是绝对的。《楚辞·九歌·國殤》「凌余阵兮躐余行」,注「躐,践也」;《莊子,庚桑楚》「蹍市人之足,则辞以放骜」,《釋文》「蹍,踏也,履也」:「躐」、「蹍」是重在车碾的「轹」、「辗」所派生出的表脚碾义的词;如前所引《史记·司马相如列傳》「辚」也被用来表车的碾轧。至于「轧」(軋,yà)的碾过义则是从碾物时所发生的声音派出生来的。「轧」经常表各种碾压时的摩擦声,如:《史记·律书》「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许浑《旅怀》「征车何轧轧,南北极天涯」。由于相关关系,「轧」也被移为表车轮或车轮状物碾过的动词,如《史记·匈奴列傳》「有罪,小者轧,大者死」,颜师古注「轧谓辗轹其骨节,若今之压踝者也」。 【衝突冲】 这组词在表示向一定方向冲去的意义上近似,但彼此在方向、方式上有区别。 衝,《集韵》「一日突也」。不过「衝」和「突」不同,它是个及物动词,一般情况下要求有冲撞的对象。《戰國策·齐策》「使轻车锐骑衝雍门」,「街」的是城门;《三國志·蜀書,谯周傳》「衝波截辙,超谷越山」,「衝」的是「波」。这是因为「街」和「幢」同源,「幢」是冲撞敌城的战车,如《後漢書·天文志》「或为幢车以撞城」。因此,作为动词,「衝」是向某一对象撞去。 突,《說文》「犬从穴中暂出也」。狗从洞中突然冲出叫突,引申开来凡急速地向前去或向前冲都可以叫「突」。《後漢書·吴汉傳》「渔阳上谷突骑,天下所闻也」,「突骑」是擅长突击的骑兵;《三國志·蜀書,马超傳》「超负其多力,阴欲突前捉曹公」,「突前」是迅速地冲向前。「突」有时似乎是带有宾语,实际带的是补语。《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曹操]驰,突火出」,「突火」是从火中冲出;又《吕布傳》「布有良马日赤兔,常与其亲近成廉、魏越等陷锋突阵」,「突阵」是向敌阵猛冲。冲(沖),《集韵》「涌也」,向上冲起才用「冲」。《史记·滑稽列傳》「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孙绰《游天台山賦》「王乔控鹤以冲天」:「冲天」都是向天飞去的意思。「街」有时也表示向上冲击,但它仍是及物动词,仍要求宾语,和「冲」不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因持璧卻立倚柱,怒髮上衝冠」,「冲」的是「冠」;杜甫《可叹》「明月无瑕岂容易,紫气郁郁犹衝斗」。「衝斗」是冲击北斗。 後来,「街」和「冲」的分别逐渐混同,简化汉字後二者更合二而一了,但在上古和中古的一段时间,它们的区别是清楚的。 【静靖绥】 这组词在安定意义上相关。 静,《增韵》「动之对也」。「静」和「动」是反义词,如《莊子·渔父》「察同异之际,观动静之变」;「静」和「躁」也可以构成反义词,因为「躁」也是动,如《老子》「躁胜寒,静胜热」。在这个意义上,「静」亦作「竫」,是个不及物的动词,是静止、不动的意思,如:《淮南子·本经》「动则手足不静」;《韩诗外傳》「树欲静而风不止」。 靖,《說文》「立竫也」,段注「谓立容安竫也」。「靖」作立定不动解的用例,典籍中很少看到,典籍中的大量用例是把「靖」用作「静」的使动用法,所以「靖」总是带宾语,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子文曰:吾以靖国」;又《僖公九年》「君务靖乱,无勤于行」;《後漢書·孔融傳》「融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白居易《授王佖灵盐节度使制》「靖边之要,选将为先」。这种带宾语的「靖」也可以用「静」,如《晋书·孔严傳》「每欲深根固本,静边宁国」。所以不妨把「靖」看作是从「静」分化出来的同源词,它分化的是「静的使动用法,可以意译为安定、平定。 绥(綏,sui),《說文》「車中靶也」,《爾雅·釋诂「安也」。「绥」的本义是指登车时作为拉手用的车上的绳子,如《論語·乡党》「升车必正立执绥」,注「绥,挽以上车之索也」。「绥」是上车时用以安定身体的,作为动词就泛指安定了,如:《詩·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左傳·文公十三年》「文公恐惧,绥静诸侯」;《漢書·王莽傳》「有绥靖宗庙社稷之大勋」;《三國志·吴书·孙权傳》「绥安东南,纲纪江外」。 「绥」和「靖」都是安定、平定的意思,它们都用于安定社会、平定动乱的意义上,所以历史上的边远地区多有以「绥」、「靖」命名的,如「绥远」、「绥化」、「靖远」、「靖安」。其不同在于「绥」是个及物动词,「靖」是个使动用法的不及物动词。「绥靖」结合使用就是绥而使之静的意思。 【合符副】 这组词在两两相合的意义上有共同处。不过,「合」是个泛称,不论物的闭拢、人的聚会、事的相符,只要是并在一起,都可以称「合」。《戰國策·燕策》「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蚌合而钳其喙(鸟嘴)」,这是收拢;《論語·宪问「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这是聚合;《孙子,九地》「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是符合。总之,不论是「结合」、「会合」、「混合」、「配合」、「综合」、「适合」都能用「合」。另外,「合」可以带宾语,带宾语时经常是使动用法:「齐心合力」是使心齐力合;「若合符节」是使符节相合。符,《說文》「信也」,它是凭证;《玉篇》「符,符节也,分为两边,各持一以为信」,用竹子、木头或者金属、玉石,写上文字,剖而为二,有关双方各执其一,用时相合,以验真假的凭据古代称「符」。古代经常用符来微调兵将、传达命令、作为契约。《史记·孝文本纪》「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虎符」是调遣兵马用的,「使符」是派遣使节用的;《史记・魏公子列傳》「如姬(人名)果盗晋鄙(人名)兵符与公子」,这裏盗的是兵符。符的两半要相合才生效,把符的两半对合起来叫「合符」,两半相应叫「符合」,如《史记·魏公子列傳》「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復请之,事必危矣」如《吕氏春秋·上德》「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正因为符相合才生效,所以「符」作谓语表示相合,不相合则称「不符」,如:《文心雕龍·诸子》「墨翟执俭确之教,尹文课名实之符」;《梁書·刘遵傳》「美誉佳声,流于士友,言行相符,始终如一」。 「合」可以带宾语,「符」是不及物动词,不能带宾语。「合」用途广泛,「符」只说明事实相合,主要用于言行、名实、数目等可以对照的事物上。「符」是验证真伪的凭证,所以作为动词的「符」也带有经过查验核实之後证明两者相合的意思正因为如此,「符」经常和「验」相关,如;《荀子·性恶》「今孟子曰:人之性善。无辨合符验……,岂不过甚矣哉」;《宋書·律历志》「岁星之运年恒过次……,史注所记,天验又符」。 副,《說文》「判也」。「判」最初是剖成两半的意思,如《吕氏春秋·行論》「[舜]殛之(鲧)于羽山,副之以吴刀」。後来「副」由剖判义引申为两半之间相匹相配义,这就是与「正」相配的副贰义了,《廣韵》「副,佐也」,如《漢書·张骞傳》「骞即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月氏、大夏」。「副」是辅佐「正」的,与「正」相辅而行的,作为动词,「副」就有了相称、符合义了,如:《後漢書·黄琼傳》「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魏書·于栗傳》「既表贞固之诚,亦所以名实相副也」。「符」和「副」都是不及物动词,都侧重于表名实的关系。不同处在于「符」是经验证证明两者相合或不合,而「副」只是说明事实,说明名实、或愿望与事实之间能否相匹、相称、相重合、相一致,沒有验证的含义在内。 【间隔】 「间」和「隔」作为动词,都有从中间分开,将两边阻绝的意思。不同的是「间」表示事物之间产生了距离;「隔」表示事物之间被从中阻断。 间(間,jiàn),上古写作「閒」,《說文》「隙也」。「间」表示两物之间的缝隙、空间,如:《莊子·養生主》「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彼节有间是说骨节与骨节之间有空隙。作为动词,「间」经常表示两个实体或者两件事情中间被一段空间或时间分开。《左傳·隐公三年》「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人质),谁能间之」,「谁能间之」是谁能使周、郑两国之间产生了裂隙、产生间隙呢;又「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远间近」、「新间旧」是疏远者使血缘亲近者发生间隙、隔阂,新人使旧臣发生裂痕、互相疏远;《礼记·文王世子》「坐于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终则负墙」,「远近间三席」是说问者与被问者相距三席;《孟子·梁惠王下滕小国也,间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间于齐楚」,是在齐楚之间的空间裏:以上是说人、物之间被空间阻隔的例子。《左傳·宣公六年》「间一岁,郑人杀之(指公子曼满)」,「间一岁」是相隔一年;《素问,疟論》「其间日作者,何也」「间日作」是隔日发作:这是事情间被时间阻断的例子。总之,「间」是时间或空间的距离将两个实体(事或物)分在两处。 隔,《說文》「塞也」。「塞」是把两个地区隔离开来的险要地形的意思,所以「隔」有阻断义,是把时间或空间从中分隔,把有关事物分在两边的意思。《後漢書·郑弘傳》「置雲母屏风,分隔其间」,蔡琰《胡笳十八拍》「子母分离兮意难任,同天隔越兮如商参」,李白《乌夜啼曲》「机中织锦秦川女,碧沙如烟隔窗语」,杜牧《阿房宫賦》「覆压三百馀里,隔离天日」:这裏「隔」都指把空间分开。《齐民要术,造神麯并酒等》「团麯当日使讫,不得隔宿」,方千《采莲》「采莲女儿避残热,隔夜相期侵早发」,杜甫《奉侍严大夫》「常怪偏裨终日待,不知旌节隔年回」:这裏「隔」是把时间分开。「间」与「隔」在阻断上相同,但一个是被时间、空间隔开,或者使两者当中产生间隙;一个是阻绝空间、时间,以某事物把空间或时间分为两半。这是它们的区别。 【通达】 《說文》「通,达也」。作为动词,「通和「达」(连)都表示道路畅通,人可以通行无阻;它们的反义词都是「塞」,表示有险阻、有滞碍的「塞」,如:《淮南子·主术》「公道通,而私道塞矣」;《吕氏春秋·重已》「理塞则气不达」。 「通」和「达」的区别在于:「通」只表状况,表可能性;而「达」则表结果,表现实性。《韩非子·說林下》「知伯将伐仇由,而道难,不通。乃铸大钟遗仇由之君。仇由之君大说(悦),除道将内(纳)之」,这说明道路未曾开辟,不能来往通行叫「不通」;《荀子·王制》「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说的虽是财物之类,但也说明「无有滞留」是「通」的特徵。「达」侧重的是全程贯通或贯通全程,从出发点直走到目的地叫「达」,对道路说是通达,对人说是到达。《論語·子路》「无欲速,……欲速则不达」,「不达」不是不通,而是不能走完全程,半途而废;《列子·汤问》「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通」说的是中间无障碍,「达」说的是行程的终点。正因为如此,「通达」连用时总是「通」在前、「达」在後,前者说明条件,後者说明结果。 「通」和「达」的派生义不完全相同,但在可比较的意义中上述差别大多能显示出来。比如,在认识方面:「通」重在知晓、了解,如「通于兵事」,「通诸子百家之书」,所以《論衡·超奇》说「博览古今者为通人」;「达」就多表示掌握规律、融汇贯通、洞察一切,如《漢書·贾谊傳》「达人大观,物无不可」。在时间方面:「通」只表整段时间,如贾岛《山中道士》「白石通宵煮,寒泉尽日春」,「通宵」就是整夜;「达」则表示从头贯穿到尾,如《汉書·刘白傳》「夜观星宿,或不寐达旦」,「达旦」就是彻夜,就是直到天明。从「四通八达」、「通情达理」、「通人达才」、「通权达变」等,都可以找出其细微差别。 作为形容词,「通」、「达」都和「穷」构成反义词,如:《莊子·让王》「古之得道者,穷亦乐,通亦乐,所乐非穷通也」;《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穷」是在人生的道路上走投无路,「通」表示追求上的顺利、处处得志,「达」则表示实现愿望、荣耀显贵。「通宦」只是官场上的顺利者;「达官」则指地位高贵者。在共同的意义上,「通」只表示通行的、普通的,往往「通义」、「通则」连用,如:《荀子·仲尼》「少事长,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也」,沈约《立左降诏》「减秩居官,前代通则」;「达」则多和「道」结合,带有无往不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意思,如:《礼记·中庸》「和者,天下之达道」,又「知、仁、勇,天下之达道也」。 【傍滨濒邻】 这组词在靠近、接近义上相近。 傍(bàng),《說文》「近也」,《廣韵》「侧也」。「傍」与「旁」同源,「旁」是个方位观念,不论什么东西,只要两者间有邻近关系,都可以说在旁边;正因为如此,从「旁」分化出来的「傍」应用起来也很泛,只要有靠近关系幾乎都可以用「傍」,如:《新書·保傅》「成王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傍之」,这是人与人相挨近,在成王的左右四周;程颢《春日偶成》「雲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这人与物的相靠近;章孝标《归燕词辞工部侍郎》「连雲大厦无栖处,更傍谁家门户飞」,这是动物挨近人;吕温《成皋铭》「洪河在下,太室傍倚」,这是物与物间的邻近,地理上的接近。滨(濱),《集韵》「水涯也」。水边叫「滨」,所以作为动词,「滨」也就特指与水靠近了,如:《公羊传·僖公四年》于是还师滨海而东,大陷于沛泽之中」,「滨海」即沿海,贴近海;《史记·货殖列傳》「邹鲁滨洙泗」,也是说邹、鲁两国在洙水、泗水边上。「滨」亦作「濒」,如:《漢書·贾山傳》「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唐书·高士廉傳》「李冰导汶江水灌田,濒水者顷千金」。「滨」和「濒」都有一些扩大了的用法,这就是与死亡或危难接近,如《国语,齐语》「是以滨于死」。现代两者有了大体的分工:在水旁边义用「滨」;接近危难义用「濒」,如「濒死」、「濒危」。「滨」、「濒」有时也不用于临水,比如,可以说「濒南山,近夏阳」(《漢書·地理志下》),不过它们也还是地理位置的关系,可以看作比喻用法。 邻(鄰),《說文》「五家为鄰」。不论多少家邻」都是从居室相近得名的,所以作为动词,邻」常与居处相近或地理位置相接有关,如:《吕氏春秋·知化》「夫吴之与越也,接土邻境」;杜甫《咏怀古迹》「武侯祠屋常邻近,一体君臣祭祀同」。当然,「邻」也有时用于「福与善邻」之类的场合,不过那是比喻用法,「邻」仍以居处或所居之村与邻村,所居之国与邻国等的相邻为主流。 【就即】 「就」和「即」作为动词用是同义的,它们都和「去」(离开)相对,有走近、接近、趋向的意思;在这方面,「即」和「就」只有习惯用法上的不同,沒有词义上的差异。司馬遷《报任安书》「亦颇识去就之分矣」,「去」和「就」相对;又「卒就死耳」,「就」是「走向」的意思。《荀子·劝学》「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这个「就」是接近、亲近义;成语「避重就轻」,就是避开繁重的,趋向轻便的。类似的意思也可以用「即」。《論語·子张》「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即之也温」是接近他之後感到很温和的意思,「即」是接近、靠近;《左傳·成公二年》「擐甲执兵,固即死也」,「即死」是走向死亡,「即」是走向。帝王或诸侯登上宝座叫「即位」,如《左傳·隐公元年》「及庄公即位」,「即位」即「就位」,指开始作皇帝或国君;成语「若即若离」、「可望不可即」中的「即」,都是接近、走向之义。其中许多可以和「就」互换。 「就」作为动词用,还有完成、达到目的的意思,如:司馬遷《报任安书》「草创未就」,「未就」就是沒有完成;《戰國策·齐策》「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已就」就是已成;《戰國策·燕策》「轲自知事不就」,「不就」就是不成,沒有达到目的。这个意义是「即」所沒有的。 另外,「就」在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作虚词,在古汉语中主要用作动词,一般不作虚词使用;而「即」在古汉语中则主要用作虚词,范填《神灭論》「神即形也」,「即」作副词,「就是」的意思;《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即遣兵三万人以助[刘]备」,「即」作副词,是马上、立刻的意思;《史记·项羽本纪》「即其帐中斩宋义头」,「即」作介词,是就在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萧相国即死,令谁代之」,「即」作连词,是如果的意思;《史记·陈涉世家》「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即」作连词相当于则。 【会合汇𢑥】 会(會),作为动词,表示从两方面(或多方面)向一起聚拢、遇合,它侧重于表过程。《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这是盟会;《史记·滑稽列傳》「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这是会见。合,作为动词,重在结果,表示双方(或幾方)闭拢、对在一起,彼此密合无间。《戰國策·齐策》「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这是对合;汉乐府《上邪》「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合拢;《吕氏春秋·察今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这是密合、符合。正因为「会」重在动态,表示相接近,相聚拢,所以它多用于人(虽然不限于人,如两水也可以相会,但水也是运动的)。作为名词,「会」表人的「聚会」、「宴会」、「盟会」,也表「机会」。「机会」也是时机巧遇的意思,如「时逢其会」。「合」表闭拢,多用于物(当然不限于物,如《左傳·成公二年》「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这是两军合战,但侧重的仍然是闭拢);《莊子·養生主》「合于桑林之舞」,这也正是严丝合缝、密合无间义的产物。「会」沒有恰当的反义词,勉强地说,它可以和「散」相对;「合」的反义词则是「开」、「启」、「辟」等。这也反映了「会」侧重于动态,「合」侧重于物、侧重于结果的特点。 汇(匯),《集韵》「水回合也」。水流的回旋合一称「汇」,它经常用于河流的会合,如:《書·禹贡》「东汇泽为彭蠡」;苏辙《游太山下》「汹涌众流汇」。「汇」在简化汉字中,因音义相同,与「彙」归并。「彙」,《說文》「虫也,似豪猪而小,……或从虫作猬」。「彙」即古「猬」字。刺猬身上会集着尖尖的毛刺,所以人们常用「猬集」来比喻众多同类的聚集,所以「𢑥」也引申出汇合义,只不过指繁多的东西会聚而已,如「字」是字的汇集,「编」是同类书或文章的汇集编列。「彙」的广泛应用是近代才有的。 【暴露】 「暴」和「露」在置于露天之下、不受什么遮盖的意义上同义,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其暴露之,则恐燥湿之不时而朽蠹」;《国语,越语》「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分开来说,「暴」与「露」有不同来路。 「暴」读pu,本义是晒,篆文象在骄阳下双手摊开米曝晒之形。《孟子·滕文公上》「秋阳以暴之」,《颜氏家训,书证》「日中时必须暴晒」:「暴」都是「曝」义,「暴」和「曝」是古今分化字。「暴」的露天义是从毫无遮盖地受风吹日晒来的。《孙子,作战》「久暴师,则国用不足」,「暴师」指军队长期在外露营,受风吹日晒;李华《吊古战场文》「暴骨沙砾」,「暴」也是曝于露天地裏的意思。 「露」本义指露水,如《墨子·节用中》「[宫室]旁可以圉(御)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引申开来,上面无遮盖,受雨露霜雪之苦都可以叫「露」,如《後漢書·王涣傳》「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露次」义同「露宿」,都是在屋外露天裏宿歇的意思。 「暴」与「露」除在这一点上交搭以外,其他意义就彼此无关了。 【荫庇】 这是和遮蔽有关的一组词。 荫(蔭),《說文》「草荫也」,「草荫」就是由于草遮住阳光而形成的阴影。「荫」是「阴」的分化字;不过「荫」不限于「草荫」,以「草荫」释「荫」是拘泥于字形,全面点说应是「草木荫」也,就是现代所说的「树荫凉」,如:《荀子·劝学》「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树成荫而众鸟息焉」;《西京杂記》「五柞宫有五柞树,皆连三抱,上枝覆荫数十亩」。「荫」用作动词,读yin,是被草木遮蔽的意思,如:左思《咏史》「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陶潜《归园田居「榆柳荫後檐,桃李罗堂前」。人们经常用在大树遮盖下乘凉来比喻受到庇护、蒙受恩惠,所以「荫」又有庇护义,如:《左傳·文公七年》「公族,公室之枝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魏書·沮渠蒙逊傳》「臣不自揆,远托大荫」。封建时代把由于先世的功勋或门第阀阅而得官或受封赏也叫「荫」,这是更远的引申义了,如:《隋書·柳述傳》「少以父荫,为太子亲卫」;《唐书·李德裕傳》「德裕……不喜与诸生试,有司以荫补校书郎」。 庇(bi),《說文》「荫也」,《爾雅·釋言》「荫,庇也」。「庇」和「荫」都指从上面遮挡,其不同处在于:「荫」源于「阴」,重在树木的遮挡阳光;「庇」与「蔽」同源,重在各种建筑物的遮挡雨露霜雪,也包括烈日,如:《墨子·公输》「子墨子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闻者不内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这种分工是相对的,是就本义说的;应用中由于义近,常常相互借用或连用,如:《左傳·文公七年》「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楚辞·九思,悯上》「庇荫兮枯树,匍匐兮岩石」。不过「荫」由于来源关系,多用于承受他人的恩德;「庇」,源于房屋的覆蔽作用,所以多用于保护义,而且多是保护别人,如:《左傳·昭公元年》「子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正因为如此,因祖上的功德而得官的称「荫子」、「荫生」、「荫官」、「荫补」;「庇」则多用为及物动词,不用于上述用语。 【覆盖苫茨蒙】 这组词在表示由上而下遮掩上有共同处。 覆,《說文》「覂(feng,反覆)也,一曰盖也」。「覆」的本义是底朝上翻过来,如:《礼记·月令》「[季春三月]命舟牧覆舟」,「覆舟」就是把船翻过来,使之底朝上;《史记·扁鹊仓公列傳》「根在右胁下,大如覆杯」,「覆杯」就是翻置的杯子。正因为如此,覆盖义的「覆」经常表示凸形物的掩盖,犹如被覆盆、覆盂扣住一样,如:《墨子·迎敌祠「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苏轼《次韵子由所居六咏》新居已覆瓦,无復风雨忧」。推而广之,大面积的自上覆盖也可以用「覆」,如:《莊子·天下》「天能覆之而不能载之,地能载之而不能覆之」,卢照邻《秋霖賦》「风横天而瑟瑟,雲覆海而沉沉」;自外拢罩也可以用「覆」,如:《後漢書·公孙述傳》「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又《西羌傳》「被髮覆面」。 盖(蓋),《說文》「苦也」,《釋名·釋言语》「加也,加物上也」。「盖」作为名词,指有遮蔽作用的覆盖物,如:《左傳·襄公十四年》「乃祖吾离被苦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注「盖,苦之别名」,「苦盖」都指遮风挡雨的编织物;《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白头如新,倾盖如故」,「盖」指遮阳挡雨的车盖;器物口上的覆蔽物也称「盖」,如「瓮盖」、「砚盖」等。作为动词,「盖」就指由上而下的遮掩了,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良君将赏善以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漢書·伍被傳》「女子纺绩,不足以盖形」。「覆」和「盖」在表遮蔽上有共同点,其差异在于来源:「覆」与「稃」、「缶」等同源,来自口朝下盖住,所以重在拢罩、保护所覆盖物;「盖」来自器物之盖,所以它是带盖之物加盖的用语,它的重点在于挡住外来物,如「盖棺论定」。另外,「盖」与「官」、「冠」等同源,还用于抽象事物:用于遮蔽事物不使外露,这就是掩饰义了,如《書·蔡仲之命》「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用于盖住他人,就是压倒、胜过义了,如项羽《垓下歌》「力拔山兮气盖世」。 苦(shan),《爾雅·釋器》「白盖谓之苦」,郭璞注「白茅苦也,今江东呼为盖」。「苦」是「盖」的方言,所以後来两者常连用。不过「苦」的应用范围比较窄小,它只指用茅草编织成的草苦子,如:《晋书·郭文傳》「倚木于树,苦覆其上而居焉」;元稹《茅舍》「茅苦竹梁栋,茅疏竹仍罅」。有时不是苦在上面,也铺在底下以代筵席,如《仪礼,既夕礼》「居倚声(小窝棚),寝苫枕块(土块)」。 不过「苦」的使用范围狭窄得多,只与苦盖有关。 茨(ci),《廣雅·釋詁》「覆也」,《說文》「以茅盖屋」《釋名·釋宫室》「屋以草盖曰茨。茨,次也,次比草为之也」。「茨」特指以草苦盖屋顶,它的词源是「次」,是层层茅草次第叠压而成的,如:《莊子·让王》「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史记·太史公自序》「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 蒙,《尔雅・释言》「奄(掩)也」。「蒙」也是覆盖,它与「冒」、「茅」等同源,经常用于子、布帛、纸张之类大而软的东西的严密地包裹覆盖,使被蒙之物不露于外,如:《詩·鄘風·君子偕老》「蒙彼绉絺,是绁袢(贴身内衣)也」;《左傳·昭公十三年》「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又《僖公二十八年》「胥臣蒙马以虎皮」;《颜氏家训,勉学》「不师古之踪迹,犹蒙被而卧耳」。正因为「蒙」是严密地覆盖,所以用于人事的引申义有隐瞒、欺骗的意思,这是互相蒙蔽,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下义其罪,上赏其姦,上下相蒙,难与处矣」;有昏昧、幼稚的意思,这是自我的局限、蒙蔽,如《易·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遮蔽掩】 表遮挡的词多有特定的方向性,比如「荫、庇」侧重于遮上而蔽下,「覆、盖、蒙」侧重于对事物的自上而下的遮蔽;这组词也是表遮挡的,但沒有特定的方向性,或者曾经表特定方向,後来泛化了,失去了方向性。 遮,《說文》「遏也」,《玉篇》「断也」,《字汇》「盖也,蔽也」。「遮」最初表示途中拦截、阻住去路的意思,如:《史记·白起王翦列傳》「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又《陈涉世家》「陈王出,[其故人尝与傭耕者]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遮」在使用中泛化,由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了物与物(或人)的关系,由横向的阻断扩大为不分方位的阻断,凡一物体处于另一物体的某一方位,使後者不显露于外都可以用「遮」。白居易《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王建《新嫁娘词》「锦障两边横,遮掩侍娘行」:这是横向阻隔或单向阻隔,或双向阻隔;李商隐《杂纂》「树阳遮景」,苏轼《留别雲泉》「还将弄泉手,遮日向西秦」:这是上下的遮蔽。 蔽,《集韵》「一日掩也」。「蔽」与「庇」同源,最初可能用于上下的遮蔽,如:《楚辞·九歌·國殤》「旌蔽日兮敌若雲,矢交坠兮士争先」;《史记·秦始皇本纪》「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不过从先秦时代「蔽」就泛化了,它幾乎可以用于任何方向。《礼记·内则》「女出于门,必拥蔽其面」,这是挡脸,避免人从前面看着;《史记·项羽本纪》「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项]庄不得击」这是挡人,是从前後左右遮挡;《莊子·人间世》「匠石之齐,至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牛」,这是遮挡下边;《論衡·命义》「春秋之时,败绩之军,死者蔽草」,这是遮蔽身下之物。因为「蔽」的应用广泛,所以也用于抽象事物:《国语,齐语》「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明」,这是蒙蔽;《史记·酷吏列傳》「扬人之善,蔽人之过」,这是掩饰;《論語·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是概括。至于「蔽」和「遮」的区别,就在于:「蔽」侧重于把对象掩盖起来,使人看不见或接触不到;「遮」则侧重于将两者从中阻断,这是它们的来源带来的区别特徵。 掩,古亦作「奄」、「弇」、「揜」,《說文》「奄,覆也」,又「弇,盖也」。「掩」最初也是指自上而下的覆盖,如:《書·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詩·鲁颂·閟宫》「奄有下国,俾民稼穑」。後来大面积地覆盖一般用「覆」、「盖」了,「掩」只用于覆盖物大于所覆之物,将所覆之物整个地盖住的场合,而且也失去其方向性,如:《孟子·離婁下》「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荀子·解蔽》「掩耳而听者,听漠漠而以为汹汹」;《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後漢書·阳球傳》「有识者掩口,天下嗟叹」。「掩」多指用手捂住,但也不限于用手,只要把对象盖住都可以叫「掩」,如:《礼记·月令》「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陶潜《咏贫士,三》「弊襟不掩肘,藜羹常乏斟」。「遮」、「蔽」只是在两物或人之间起障隔作用,掩」则是与被掩的对象接触的,是把对象盖住。 【压镇】 「压」和「镇」都指一种东西堆叠在另一种东西之上,但彼此有细微的差别。 压(壓),《說文》「坏也」。建筑物坍塌了,上面的土木之类以其全部重量加于下面的承载物或承载者上叫「压」,如:《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城坏压境,君不图与(欤)」。当然,「压」不限于建筑物,凡是自上将其重量、力量加于下的都可以称「压」如:《左傳·昭公四年》「[穆子]梦天压己」;李贺《雁门太守行》「黑雲压城城欲摧」。引申开来,以实力、势力、军力、意志力等来抑制、逼迫、制服对方或自己也可以叫「压」:《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楚晨压晋军而陈」,「压」就是逼近的意思;《楚辞·九辩》「然中途而迷惑兮,自压按而学诵」,「压」是抑制的意思。其他如「弹压」、「欺压」等也是这样。 「镇」(鎮)也是压,《廣雅·釋言》「压,镇也」。两者不同处在于「压」只表示来自上面的重力加于下面;「镇」除了表示加重于下之外,还表示利用所加的重力使下面的物体服服贴贴,不能卷曲或者移动。班固《西都賦》「禽相镇压,兽相枕藉」,《後漢書·寇荣傳》「蹈陆土而有沉沦之忧,远岩墙而有镇压之患」:在这个意义上「镇」、「压」同义;《荆楚岁时記》「十二月暮,掘宅四角,各埋一大石以镇宅」,周邦彦《汴都賦》「千梁镇栋,万楹镇础」,用的就是利用重量使物稳定义。《史记·淮阴侯列傳》「请立张耳为赵王,以镇抚其国」,《三國志·吴书·陆凯傳》「夏口贼之冲要,宜选名将,以镇戍之」:这是将「镇」用于人事,表示使所在安定、消除动乱,或者镇守要害、边疆以安定边塞、安定局势的意思。作为名词,「镇」表示压物的东西。《楚辞·九歌·湘夫人》「白玉兮为镇,疏石兰兮为芳」,「镇」是压席的东西;《隋書·秦孝王俊傳》「欲求名,一卷史书足矣,何用碑为?若子孙不能保家,徒与人作镇石耳」,「镇石」指把石碑用为镇物之石。「镇」的市镇义,也是从它的安定一方的作用来的。这些引申的意义都是从「镇」所特有的意义裏派生出来的。 【藉荐垫】 这组词在放在下面的意义上是相近的,在用法和时代上有很大差异。「藉」偶尔用作名词表示用草编的垫子,《說文「藉,祭藉也」;「藉」多数用作动词,用作动词时,是将某种东西垫在底下的意思,《釋文》「在下曰藉」。《易·大过》「藉用白茅,柔在下也」,「藉用白茅」就是用白茅垫在底下;潘岳《登虎牢山賦》「仰荫嘉木,俯藉芳卉」,「俯藉芳卉」就是低下头来,芳草铺在脚下。如果「藉」涉及人的坐卧,就经常解作坐卧于某物之上。《漢書·董贤傳》「尝昼寝,偏藉上袖」,颜师古注「藉,身卧其上也」,这裏就是躺在皇帝的袖子上;《世说新语·言语》「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藉卉饮宴」,「藉卉」就是坐在草地上。「藉」有时用为欺凌、侮辱、践踏、蹂躏义,这是比喻用法,它的宾语在这种场合经常是人。《漢書·灌夫傳》「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索引「藉,蹈也,以言蹂藉也」;《吕氏春秋·慎人》「藉夫子者不禁」,注「藉,犹辱也」:两者都是从踩在脚下的意思引申来的。如前所述,「藉」有时也用作相关的名词,用作名词时它指铺垫在下面的东西,与「荐」、「席」等同义,如:《史记·封禅书》「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苏舜钦《猎狐賦》「皮为榻上藉,肉作盘中脍」。 「荐」(薦)本指一种细而长的草,如《莊子·齐物論》「麋鹿食荐」。在古代典籍中,「荐」多指用草编的编织物,是垫在下边的筵席之类物品的统称。《楚辞·九叹,逢纷》「薜荔饰而陆离荐兮,鱼鳞衣而白蜺裳」,《漢書·东方朔傳》「捐荐去几,危坐而听」:「荐」就指卧席和坐席。「藉」常表示垫在下面,作动词用;「荐」则常表示所垫之物,作名词用:这是「藉」和「荐」的基本分工。「荐」也用作动词,不过较少。贾谊《吊屈原賦》「章甫荐履,渐不可久兮」,「章甫荐履」就是把礼帽用来垫鞋子的意思;《史记·周本纪》「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覆荐」就是遮在上面、垫在下面的意思。「荐」作动词还有个特殊用法,表示推荐、荐举,这是常用的,如:《晏子,问,上》「道忠者不听,荐善者不行」;《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稠人广众,荐宠下辈」。「荐」的推举义是由进献义来的。古代祭祀时,祭品除了牛羊之类以外,多置于「荐」上呈献,「荐」因而有了进献义,如:《易·豫》「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史记·晋世家》「太子于是祭其母齐姜于曲沃,上其荐胙于献公」。推荐义只是进献义的引申而已:前者是将祭品献给鬼神,後者是将人才保举给君子。 垫(塾,dian),《說文》「下也」,《集韵》「地下也」。「垫」是地势低下卑湿的意思,和「藉」、「荐」是无关的。在奴隶制时期,奴隶主的宫室是建在高敞干燥的台基之上的,奴隶们则住在地窨子式的地穴内,室内潮湿湫隘,这种情况称为「垫隘」。所以後来「垫」有「陷」义,如:《漢書·王莽傳》「武功中,水乡民三舍垫为池」,颜师古注「垫,陷也」;柳宗元《愚溪对》西海有水,散涣而无力,不能负芥,投之则委靡垫沒,及底而後止」,「垫沒」即陷沒。把东西放在底下,或者把低洼处填满,象「垫高」、「垫子」、「垫款」、「垫道」的「垫」,是近代才有的。「垫」和「藉」,「荐」,只能算是古今近义词,早期是不同义的。 三七、物动 【晏曣启霁夝晴】 这是和雲散天晴有关的一组词,在注重天象的上古,它们区分得很细。 晏,《說文》「天清也」,《小爾雅·广言》「阳也」。「晏」与「阳」「旸」同源,天空晴朗无雲、日光普照称「晏」,如:《淮南子·缪称》「晖日知晏,阴谐知雨」,注「天将晏静,晖日先鸣」;《史记·扁鹊仓公列傳》「晏日,车步广志,以透筋骨肉血脉,以泻气」,「晏日」即晴明之日。「晏」的安然义是无雲义的比喻义,温暖义是无雲义的引申义,晚义是从借以写「旰」来的。现代口语中的「艳阳天」,实际上应是「晏阳天」的俚俗写法。 曣(yan)亦作「㬫」,《說文》「星无雲也」。「曣」显然是「晏」的分化字:白天艳阳当空、万里无雲称「晏」,夜裏无雲无雾、星月灿烂就叫「曣」。因为这种区别的必要性不大,所以後代就把「曣」当作「晏」的异体字看待了。《晋书·武悼杨皇后傳》「曣晛沾濡,柔润中畿」,《史记·封禅书》「至中山,曣㬈,有黄雲盖焉」:「曣晛」是日出晴朗义,「曣㬈」是日出温暖义,都相当于「晏」及其引申。 启(啟qi),《說文》「雨而昼(晴)也」,《廣韵》「雨而昼止也」。「启」源于「放」,它是用打开门户来比喻雨止雲散、天空放晴的,民间还把雨过天晴称作「打开天了」,其源远矣。「启」在甲骨文中较常见,典籍中则写作「霁」(霽,jì),或作霋」(qi)。最初可能将雨止称「霁」,将雲散称『霋」:《說文》「霁,雨止也」,《玉篇》「霋,雲行貌」;後来「霋」就归并于「霁」了,《說文》「霁谓之霋」。《書·洪范》「乃命卜筮,日雨曰霁」,宋玉《高唐賦》「风止雨霁,雲无处所」:「霁」包括雨止雲散两者。「霁」的用法後代进一步扩大,不仅雨止雲散称「霁」,霜雪雾露的消散也可以称「霁」,如《淮南子·本经》「氛雾雪霜不霁,而万物燋夭」;不仅白昼雨止称「霁」,夜间雨止雲散也可以称「霁」,如《宋史·周敦颐傳》「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 夝(qing),《說文》「雨而夜除星见也」。「夝」源于「星」,「夝」所从之「生」即「星」之省文,所以字亦作「暒」。「夝」和「启」是相对的,白昼雨止日出称「启」,夜雨止星现叫「夝」,古籍中多写作「星」、「暒」,《韩非子・说林下》「伐陈,吴救之军间三十里。雨十日,夜星」,「夜星」即夜晴;《漢書·天文志》「天暒而见景星」,「天暒」即夜间天晴。 「青」原指青色,无雲的天空一片碧青,所以青」也常形容无雲的天空,如:《莊子·逍遥游》「〔鹏〕绝雲气,负青天,然後图南」;《楚辞·九章,悲回风》「据青冥而摅虹兮,遂倏忽而扪天」。形容清彻的天空的青,为区别也写作「清」,如《淮南子·地形》「遍土之气,御乎清天」。「青」後来也用于表雨止开晴,字分化为「晴」,《玉篇》「晴,雨止也」。「晴」因为具有较大的概括性,所以产生之後被广泛使用,既取代了表白日和夜雨止的「霁」、「夝」,也取代了白日和夜裏无雲的「晏」、「曣」,把这些区别付予了语法上的限制词了。潘岳《闲居賦》「微雨新晴,六合清朗」,这是雨止雲散的「晴」;李白《秋登宣城谢朓北楼》「江城如画裏,山晚望晴空」,这是无雲遮日或遮月的「晴」。 【照耀映】 照,亦作「炤」,《說文》「明也」。 「照」是个动词,它有两种基本用法。一是用作不及物动词,是由于光线的放射而明亮起来的意思,如:《孟子·尽心上》「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荀子·天論》「列星随旋,日月递照(轮流照射)」。二是用作及物动词,是光线射在物体上,把物体照亮的意思,如:《詩·邺風·日月》「日居月诸,照临下土」;《韩非子·难四》「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挡)也」。引申开来,物体投射到反光物中也称「照」,如:《淮南子·齐俗》「夫明镜便于照形,其于以函食不如箪」;李商隐《李肱所遗画松诗书两纸得四十韵》「我闻照妖镜,及与神剑锋」。这是「照」的後起义。 耀,亦作「燋」,《說文》「照也」,《廣雅·釋詁》「爚也」。「耀」与「照」同源,它们的区别处在于:「照」上古多指日月的照射,它带宾语时,宾语也多是表处所的词;「耀」与「爚」是异体字,《說文》「爚,火光也」,《玉篇》「爚,电光也」,「耀」特指火光、电光之类突然亮起、闪烁不定的光源的照射,《荀子·致士》「夫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树而已」,《老子》「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闪亮)」。因为「耀」的光源不同,所以照射的特点也不同,「耀」多和强烈刺目、短暂闪烁有关,有时指反射的光芒,如:左思《吴都賦》「羽旄扬蕤,雄戟耀芒」;《南史·曹武傳》「金翠曜眼,器服菁华」。「耀」的宾语往往是器物而不是处所。「耀」的特徵还可以从它用于描写的用途中看到。《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傳》「伍子胥头巨若车轮,目若耀电,须髮四张,射于十里」,《漢書·成帝纪》「无雲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耀」都表明亮而闪烁。正因为「耀」表光的强烈而短促,所以用于人则表示卖弄、炫示,如:《晋书·甘卓傳》「耻街耀取达,遂归,终身不仕」;李白《鸣皋歌送岑徽君》「吾诚不能学二子沽名矫节以耀世兮,固将弃天地而遗身」。 「照」在光线照射的意义上,後世应用的范围逐渐扩大,与「耀」逐渐混同,如:杜甫《释闷》「豺狼塞路人断绝,烽火照夜尸纵横」;江淹《别賦》「日出天而耀景」。「耀」後来很少单独使用,多和「照」结合成複音词,如杜甫《幽人》「崔嵬扶桑日,照耀珊瑚枝」。 映,《說文》「明也」。「映」也是照亮的意思。不过「映」不选择光源,它只表示物体显现在光线之中,所以它可以用于任何光源,但多数是比较暗淡的光,如:谢朓《秋竹曲》「从风既袅袅,映日颇离离」;《宋史·陆佃傳》「居贫苦学,夜无灯,映月光读书」;刘禹锡《百花行》「红焰出墙头,雪光映楼角」;骆宾王《萤火賦》「如火色之宵映,如庭光之暗投」。另外,「映」还表示一物体投射在反光的物体中,如:庾肩吾《春日》「水映寄生竹,山横半死桐」;白居易《柳》「黄遮金谷岸,绿映杏园池」。「映」的这种用法,颇像「照」的照镜子义,不过「照」要求宾语,而「映」是个不及物动词,後边带的多是补语,是表处所的。「映」还有一种用法,就是表两事物之间相互辉映、相互衬托,如:孟浩然《登安阳城楼「楼台晚映青山郭,罗绮晴骄绿水洲」;杜甫《江独步寻花七绝句,三》「江深竹静两三家,多事红花映白花」。「照」也有这种用法,如:杜牧《茶诗》「磬音藏葉鸟,雪艳照潭梅」;元稹诗「花枝临水復临堤,间照江流亦照泥」。不过这种用法後来专属于「映」了。 【曝晒晞】 暴(pu),《集韵》「日乾也」,篆文象日出当空双手摊米曝晒之形。後字形与横暴之「暴」相混,通用「暴」字,如:《孟子·告子上》「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荀子·劝学》「虽有(又)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後世为了区别这两个词,把表暴晒义的「暴」加日旁分化出来,字作「曝」,《颜氏家训,书证》「古者暴晒字与暴疾字相似,惟下稍异,後人专辄加傍日耳」。如:《列子·杨朱》「宋国有田夫……自曝于日……顾其妻曰:负日之暄,人莫知者」;陶潜《自祭文》「冬曝其日,夏濯其泉」。「曝」主要用于两个意义上:其一是出露于阳光之下,受阳光照射,如前引的《列子》的「野人献曝」,如杜甫《通泉县署屋壁後薛少保画鹤》「曝露墙壁外,终嗟风雨频」;其一是去湿,把湿的东西晒干,如:《颜氏家训,风操》「屋漏沾湿,出曝晒之」;储光羲《樵父》「清涧日濯足,乔林时曝衣」。 「曝」是古代的通语,「晒」是古代的方言。「晒」最初作「曬」,「晒」是个简化字。《說文》「晒,暴也」,《方言・七》晒,暴也。暴五榖之类,秦晋之间谓之晒」。「晒」是黄土高原一带的方言,它的意思和「曝」是一样的。苏轼《游法华山》「谁云四万八千顷,渺渺东尽日所晒」,陆游《客来自上皋》「日晒霜融作浅泥,酒家却在断桥西」:「晒」是日光照射义;《世说新语·排调》「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日:我晒书」,《水经,河水注》「(佛〕晒衣石尚在」:「晒」是晒乾义。 晞(xi),《說文》「乾也」。「晞」也是方言,《方言・七》「晞,暴也。暴五穀之类,……秦晋间谓之晒,东齐北燕海岱之郊谓之晞」,「晞」是山东、河北、辽东一带的方言。不过「晞」在意义上和「曝」、「晒」小有区别,这就是「晞」侧重于在阳光下晾干义,很少用于日光照射义。《詩·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匪阳不晞」,《古乐府,薤露歌》「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復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楚辞·九歌·少司命》「与女(汝)沐兮咸池,晞女髮兮阳之阿」,陆雲《九愍》「朝弹冠以晞髮,夕振裳而濯足」:「晞」都是晒干或晾干的意思。 【暵熯旱涸渴乾燥】 这组词都和失去水分有关。 暵(hàn),《說文》「『乾也』,耕暴(曝)田曰暵」,《正字通》「曝也」;熯(hàn),《說文》「乾貌」,《玉篇》「火盛也」,《正字通》「炙也」。「暵」、「熯同源,作为动词都是使物干燥的意思。不过「暵」侧重于日晒。《詩·王風·中谷有暵》「中谷有蓷,暵其乾矣」,「暵」是在日下曝晒的意思;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暵」表示烈日曝晒的样子,如:《新書·修政语下》「暵暵然如日之正中也」。「熯」则侧重于火烤。《管子·霸形》「楚人攻宋郑,烧焫熯焚郑地」,又《禁藏》「当春三月,荻室熯造(灶),钻燧易火,抒井易水,所以去兹毒也」:「熯」都是用火烘烤的意思。 「暵」是晒干,是个及物动词。由于「暵」而造成的物的失水状态也可以叫「暵」,它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如:《周礼·春官·女巫》「旱暵则舞雩(求雨的祭祀)」;邓文原《登五岑》「维时清秋暵,老龙犹泥蟠」。 这种由于日晒造成的物的失水状态,由于情况不同,被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因曝晒造成的土地或大气的缺水状态被称作「旱」:《說文》「旱,不雨也」;《穀梁传·僖公十一年》「得雨曰雩,不得雨日早」。如:《莊子·秋水》「春秋不变,水旱不知」;赵元《大暑》「早雲飞火燎长空,白日浑如堕中」。由于曝晒使江河湖池等积水的地方的水被蒸发掉则称为「涸」,《說文》「涸,渴也」。古代「渴」不是口干想喝水的意思,饥渴的「渴」古作「㵣」,「渴」读竭,水竭曰「渴」,如:《楚辞·七谏,谬谏》「悲太山之为隍兮,孰江河之可涸」;王勃《滕王阁序》「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另外,将水放干、淘干也用「涸」。《淮南子·主术》「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注「涸泽,漉池也」。 「暵」与「旱」、「涸」也同源,它们都是「暵」的结果,其区别在于气候、土壤干和水干而已,这像「枯」、「稿」在表草木脱水上是相同的一样。 乾,《集韵》「燥也」。它也是「暵」的同源词,不同处在于「乾」泛指物失去水分,不像「旱」、「涸」特指水、土或空气失去水分。正因为如此,「早」、「涸」都可以称作「乾」,如:《孟子·尽心下》「旱乾水溢,则变置社稷」;《晋书·范汪傳》「冬月,沔汉乾涸」。此外,凡水分消失也都可以用「乾」,如:《左傳·襄公九年》「与大国盟,口血未乾而背之,可乎」;蔡琰《胡笳十八拍》「塞上黄蒿兮,枝枯乾」。 「乾」与「燥」义近,都泛指失去水分,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沟洫志》「春夏乾燥,少水时也」;《論衡·商虫》「寒而乾燥,虫未曾生」。「乾」和「燥」的分别近似「暵」和「熯」:「乾」侧重于日晒;「燥」重在火烤,如:《易·說卦》「燥万物者,莫熯乎火」;《釋文》「楚人名火曰燥」。从反义词看,「燥」的反义是「湿」,如:《荀子·劝学》「布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湿也」;《吕氏春秋·开春》「燥则欲湿,湿则欲燥」。在上古乃至中古,「乾」只表沒有水分或水分很少,一般不和「湿」构成反义。另外,「乾」更多的是作定语,形容物的特性,如:《礼记·曲礼上》「乾肉不齿决(咬断)」;裴说《寄贯休》「冻犬眠乾,饥禽啄病梨」。「燥」固然也可以作定语,但少得多。 【飏飘】 「飏」和「飘」都是风的刮动,其不同在于方向和方式。「飏」(颺)《說文》「风所飞扬也」。「飏」与「扬」同源,它指的是气流上升或上升的气流的托物飞升、上举,如:《楚辞·九辩》「何曾(层)华之无实兮,从风雨而飞飏」;《漢書·叙传上》「游说之徒,风电激,并起而救之」。用于其他事物,「飏」也多表示高扬。《晋书·慕容垂载記》「垂犹鹰也,饥则附人,饱则高飏」,「高飏」是向高处飞;《晋书·孙绰傳》「簸之飏之,糠秕在前」,「飏」是向上簸;《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今子少而不飏,子若无言,吾幾失子矣」,「飏」比喻名声的高飞远传;许浑《送客》「江风飏帆急,山月下楼迟」,「帆」是鼓动帆,实际上也是说风向上吹帆,这些「飏」都可以用「扬」替代,「飏」是「扬」的与风有关的分化字。 飘(飄),《爾雅·釋天》「回风为飘」,注「旋风也」。「飘」与「飙」同源,指暴风、狂风,如:《老子》「飘风暴雨不终朝」,注「[飘风]疾风也」;《楚辞·离骚》「飘风屯(聚)其相离(俪,伴)兮,帅雲霓而来御」。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飘」多描写风或物的轻疾,如:宋玉《风賦》「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飘忽淜滂,激飏熛怒」;《楚辞·九叹,忧苦》「願寄言于三鸟兮,去飘疾而不可得」。「飘」的另一部分又是「漂」的分化字,它不侧重于急疾,而重在风或物的飘摇浮荡,如:《戰國策·楚策》「[黄鹄]飘摇乎高翔,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杜甫《铁堂峡》「飘蓬逾三年,回首肝肺热」。 「飏」和「飘」就在风中浮动或被风吹动义上可以相近,如:陶潜《归去来兮辞》「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乐府,相和歌,伤歌行》「微风吹闺闼,罗帷自飘」。但就两端来说它们不能互换。比如:《莊子·达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庾信《哀江南賦》「将军一去,大树飘零」,「飘」不能换成「飏」,因为这是被风吹而下落或在风中飘然下落;反之,表高飞、举扬时,飏也不能用「飘」代替,如:宋玉《钓賦》「上则波」;白居易《偶题檐下厅》「春多飏帘风」。 【冰凝冻冱】 这是和结冰有关的一组词。 「冰」古作「仌」。「冰」是个动词,《說文》「水坚也」,水遇冷变坚硬的过程叫「冰」。《公羊传·成公十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雨木冰者何?雨而木冰也」,「木冰」即树上结了一层冰;《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水始冰」,「冰」也是冻结的意思。水的凝结过程称「冰」,水的凝结物也称「冰」。名词的「冰」逐渐代替易混淆的「仌」字,动词的「冰」为了与名词「冰」区别,另造「凝」字,《說文》「冰……俗从疑」,《正字通》「凝,结也」。 「凝」的本义指水遇冷而结为固体,如:《周礼·冬官》「水有时以凝,有时以泽,此天时也」;《論衡·感虚》「夏日则雨水,冬日天寒则雨凝而为雪」。扩展开来,水气遇冷聚结为雲、为雾、为霜、为雪等等也可以称「凝」,如:傅玄《杂诗》「常恐寒节至,凝气结为霜」;潘安《寡妇賦》「天凝露而降霜兮,木葉落而限枝」。「凝」还泛化到不限于与水、气等有关的东西的结固,凡液态的、柔软的东西逐渐变为固态,甚至于思想意念的聚结、集中的现象和过程,也可以用「凝」了,如:《周礼·考工記》「凝土以为器」;《詩·卫風·硕人》「肤如凝脂」;黄庚《秋吟》「举头凝望青山外,万里江天一雁飞」。 冻(凍),《說文》「冰也」。「冻」也是结冰的意思,「冻」和「凝」的不同处在于:「凝」特指水或水气的聚结、坚化;「冻」则多用于水以外的东西的遇冷变硬,所以段玉裁《說文》注说「于水日冰(凝),于他物曰冻」。《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水始冰(凝),地始冻」,范成大《南塘夜倡和诗》「冻笔难驱字更道」;于水用「冰」,于地、于笔用「冻」。「冻」不仅用于物,也用于人,人受冷或感受到寒冷也称「冻」,如:《孟子·尽心上》「不暖不饱谓之冻馁」;《漢書·项羽傳》「天寒大雨,士卒冻饥」。後来「冻」也适用于水了。 冱(hù),亦作「冱」,《廣韵》「寒凝也」。「冱』也是冻结,不过「冱」所表示的冻结,不是一般的结冰,而是在严寒下冻到了底。《集韵》「涸,渴(水竭)也,或作冱』」,这揭示了「冱」的词源。水由于蒸发而乾涸称「涸」,因为严寒而乾涸称「冱」。正因为如此,「冱」就多指河川湖泽之类的水的「冻坚」「冻彻」了,如:《莊子·齐物論》「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张衡《思玄賦》「行积冰之皑皑兮,清泉冱而不流」;《列子·汤问》「霜雪交下,川池暴冱」。正因为如此「冱」、「涸」常常结合使用,如:唐无名氏《黄钟管賦》「在冱涸之穷冬,引发生之迟日」;柳宗元《吊苌弘文》「心冱涸其不化兮,形凝冰而自栗」。 【滞凝】 滞(滯),《說文》「凝也」。「滞」和「凝」在表示流体的逐渐不能流动上有相近处,区别在于程度。 「滞」与「窒」、「迟」同源,是气体或液体由于自身的黏稠或者由于通道、环境的原因而造成的难以流动或者流通不畅。《三國志·魏书·田畴傳》「时方夏水雨,而滨海湾下,泞滞不通」,这是由于地势低下而使水滞而不流;《本草纲目,苎麻》「苎根大能补阴而行滞血」,「滞血」就是黏滞难流的血液。「滞」经常被广泛地用于不能畅流无阻义,如:《荀子·王制》「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周礼·地官·廛人》「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人于膳府」。人因各种原因长期或长时间地稽留于一地也用「滞」如:《楚辞·九章,怀沙》「任重载盛兮,陷滞而不济」;王粲《七哀,二》「荆蛮非我乡,何人久淫(淹)滞」。人性格、行事上拘泥固执、不知变通也用「滞」比喻,如:《後漢書·郑玄傳》「守文之徒,滞固所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楚辞·渔父》「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 凝,《正字通》「水冻冱欲冰也」。「凝」与「冰」同源,「凝」不限于水结为冰,液体结为固体、气体聚为液体,从而减少或失去了其流动性都可以称「凝」:《易·坤》「履霜坚冰,阴始凝也」,这是水结为霜雪冰冻;《詩·卫風·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凝脂」是凝结後的脂肪。由于「凝」较「滞」又进了一步,是由难流变为不流,由气体、液体变为液体、固体,所以它的引申义也重在会聚、集中于一处,《廣雅・释话》「凝,定也」。《荀子议兵》「兼并易能也,惟坚凝之难也」,「坚凝」是坚之凝之,使之成为一个巩固安定的聚合体;《莊子·达生》「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这是精神的高度集中、贯注。 【消销融熔溶铄烁】 这组词在表示在一定温度下物质由固态变为液态上意义相近。 消,《說文》「尽也」,段玉裁注「未尽而将尽也」。不断溶解叫「消」。「消」最初指冰冻的溶解,如:《礼记·月令》「时雪不降,冰冻消释」;《舊唐書·李密傳》「曾未旋踵,瓦解冰消」。不过「消」在古籍中早已泛化,它可以用于各种事物的溶解或者消散:如「雲开雾消」、「烟消雲散」,如《論衡·率性》「道人消烁五石,作五色之玉」,《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吾常身不离鞍,髀肉皆消」,陶潜《归去来兮辞》「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梁書·沈约傳》「以斯终老,于焉消日」。总之,「消」已经虚化到和「息」、「长」成为反义词了,凡事物融化、散去、减少、除灭都可以用「消」,如:《易·泰》「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莊子·田子方》「消息满虚,一晦一明」。 销(銷),《說文》「铄金也」。「销」、「消」同源,「销」特指熔化金属,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jù)、金人十二」;又《平准书》「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销」也逐渐泛化,指各种固体的熔化,如:《論衡·谈天》「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漢書·董仲舒傳》「犹火之销膏,人不见也」。有时「销」与「消」通,如:《漢書·刘向傳》「明者起福于无形,销患于未然」;又《東方朔傳》「销忧者莫若酒」;《颜氏家训,勉学》「忽忽无事,以此销日」;江淹《别賦》「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融,《說文》「炊气上升也」。「融」本指做饭时蒸气上升的样子,常借来表示消溶。「融」表溶化和「消」相近,不过它偏重于雪化而不是冰化,如:虞集《朝回即事》「融雪微生草,轻风不动埃」;杜甫《晚出左掖》「楼雪融城湿,宫雲去殿低」。它有时也泛指溶化,如:《晋书·王濬傳》「吴人于江险碛要害之处并以铁锁横截之,濬作火矩,……遇锁燃炬烧之,须臾融液断绝」;宋敏术《咏雪》「水面如融汞」。这种用法很少,可以看作「融」的比喻用法。 熔(鎔),《說文》「冶器法也」,《集韵》「铸也」。「熔」接近「销」,但「销」只表金属熔化,「熔」却表示熔化金属後倾入模型、铸成器物的整个过程。这是因为「熔」最初是名词,指铸器物的范。《漢書·董仲舒傳》「犹金之在熔,唯冶者之所铸」,注「熔谓铸器之模范也」;又《食货志下》「冶熔炊炭」,集注引应劭「熔形(型)容也,作钱模也」;可见「熔」来自「容」,表容纳销铄了的金属的范;作为动词,「熔」就指将熔化的金属注入范中了,如《隋書·食货志》「私家多熔钱」。「熔」後来泛化,表示金属的熔化,如:徐陵《天台山徐法师则碑》「玉粒虽软,金膏未熔」;刘禹锡《洞庭秋月行》「洞庭秋月生湖心,层波万顷如熔金」。「熔」今作「镕」。 溶,《說文》「水盛也」,《集韵》「安流也」。「溶」原形容水势浩大而平稳地流淌的样子,如:《楚辞·九叹,逢纷》「扬流波之潢潢兮,体溶溶而东回(迴)」;杜牧《阿房宫賦》「二川溶溶,流人宫墙」。引申开来,「溶溶」也可以泛指广大而安详,如:《楚辞·九叹,愍命》「心溶溶其不可量兮,情澹澹其若渊」;卢照邻《怀仙引》「回首望群峰,白雲正溶溶」。「溶」的这种用法和作「炊气上也」解的「融」倒是有一致处的。「融」由做饭的蒸气上升貌引申出和缓、温和义,如:《左傳·隐公元年》「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杜牧《阿房宫賦》「歌台暖响,春光融融」。「溶」与「融」应是同源的,只是一写水,一写气,一重在广大,一重在柔和而已。「溶」近代表示物质的溶解,不过特指物质消融于水而已,这个「溶」就是「熔」的同源词了,与「溶」的本义是无关的。 铄(鑠,shuò),《說文》「销金也」。「铄」也指金属熔化,义同「销」。《国语,周语》「众心成城,众口铄金」,《淮南子·兵略》「割革而为甲,铄铁而为刃」,《韩非子·五蠹》「铄金百镒,盗跖不掇」:「铄」都可以和「销」置换。它们的不同处在于来源:「销」与「消」等同源,来自未逐渐溶解义;「铄」与「烁」等同源,指金属熔解後的状态。熔化的金属是会放出明亮的光的,所以「烁」表示闪闪发光,《說文,新附》「烁,灼烁,光也」。如:《古文苑,李陵,录别诗》「烁烁三星列,拳拳月初生」;《新唐書·天文志》「中夜有大流星,长数丈,光烁如电」。「烁」与「铄」因同源,有时通用,如:《考工記·序》「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論衡·物势》「火不烁金,金不成器」。 【湿濡沾洽浃】 这组词都和浸渍于水有关,但情况不尽相同。 湿(濕、溼),《說文》「幽湿也」,《爾雅·釋地》「下者曰湿」。「湿」最初指阴暗、低下的土地,後来泛指潮湿,只要饱含水分都可以说「湿」,它的反义词是「燥」。《易·乾》「水流湿,火就燥」《孟子·公孙丑上》「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湿」指卑下潮润之润地和潮湿;白居易《郡楼对雪》「摆尘野鹤春毛暖,拍水沙鸥湿翅低」,苏轼《寒食雨》「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湿」都是形容含水量大。 濡,《廣雅·釋詁》「渍也」,《集韵》「一曰沾湿也」。把东西浸人液体,让它被所渍的液体浸湿、浸透叫「濡」:《莊子·大宗师》「人水不濡,人火不热」,「不濡」是不沾湿;李商隐《韩碑》「公退斋戒坐小阁,濡染大笔何淋漓」,这是用笔蘸饱了墨;《韩非子·内储说上》「人涂其体,被濡衣而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濡衣」是浸透泥水的衣服。 「湿」是含水的状态,是形容词,「濡」是让水浸湿,是个动词。《鬼谷子,摩篇》「平地注水,湿者先濡」,「湿者先濡」是潮湿的地方先被水浸透。 「沾」(霑,zhān),《說文》「雨霑也」。被雨水淋湿叫霑,字亦作「沾」,简化汉字归并。《史记·滑稽列傳》「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陛楯者皆沾」是站在台階上、栏杆旁的侍从都淋湿了;《南史·王惠傳》「尝临曲水,风雨暴至,坐者皆驰散,惠徐起,不异常日,不以沾濡而改」,「沾濡」是被雨淋透。引申开来,不仅是被雨淋湿,被泪浸湿,被汗浸湿等等也都可以用「沾」了,如:《楚辞·离骚》「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司馬遷《报任安书》「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濡」是把物放在液体中,浸饱液体;「沾」是雨、泪之类液体落在物上,使物变湿。因为「濡是浸透液体,物被浸透就变软,所以「濡」有柔顺容忍、迟缓之类的引申义,就性格来说就是懦弱。「沾」来自雨水浸湿,所以引申开来有受益、沾光、粘附等意义。 洽(qià),《說文》「霑也」;浃(浹,jiā),《說文,新附》「洽也」。「沾」和「洽」、「浃」都是被雨露之类润湿,差别在于程度和范围,後者范围大、程度深。「沾」只是被雨浇湿,「洽」、「浃」是大面积地下透雨。《論衡·自然》「汲井决陂灌溉园田,物亦生长。霈然而雨,物之茎葉根垓(荄,草根)莫不洽濡,程量澍泽,孰与汲井决陂哉」,「洽濡」是普遍湿透;《舊唐書·长孙敞傳》「近煦和风,远浃膏雨」,「浃」也是雨露遍及的意思。《酉阳杂俎,续集,金刚经鸠异》「有谏官因事谒见,韩[弘]方洽汗写经」,《後漢書·献帝伏皇后傳》「[曹]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洽」、「浃」都是湿透、浸透的意思。在农业社会裏普降透雨是最大的喜庆,所以「洽」、「浃」常用来比喻教化、恩德之广被于民、深入人心,如:《書·大禹谟》「好生之德,洽于民心」;《漢書·礼乐志》「教化浃洽,民用和睦」。 「洽」与「浃」音义皆近,是同源词。它们的区别在于:「洽」侧重广博,「浃」着重于深透。《漢書·终军傳》「是泽南洽而威北畅也」,「南洽」即向南方普及;又《楚元王傳》「此数公者,皆博物洽闻,通达古今」,「洽闻」是博学多闻。《荀子·解蔽》「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与愚者若一」,「浃」是透澈;范成大《谢江东曹杨廷秀秘监送江东集并索近诗两首》「浃髓沦肤都是病,倾囷倒廪更无诗」,「浃髓」即深人骨髓。 【渍润沁浸渐染】 这组词在表受液体沾濡上是相同的,不同处在于沾濡的方式与目的。 「渍」(清,zi)是物体整个泡在水裏,《說文》「渍,沤也」。《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傳》「洪水滔滔,天下沉渍」,《齐民要术,水稻》「净淘种子,渍经三宿」:天下是整个被洪水淹沒,种子是泡在水裏,所以用「渍」。 「润」(潤)是指液体慢慢地渗人其他物体。《孟子·告子上》「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河海润于千里」:「润」都是说水一点一滴地、长时间地渗人,从而使物体湿润。另外被湿润的东西往往色泽加深,美观而有光泽,所以有光泽也称「润」,如《荀子·劝学》玉在山而草木润」。 沁(qin),《說文》「沁,沁水,出上党远羊头山,东南人河」。「沁水」在山西沁源县,今称沁河。中古之後,「沁」经常借作「浸」,不过不用于浸泡义,而用于渗人义,如范成大《垂丝海棠》「晓滴涓沥漉 镜为谁粧未办,沁痕犹有泪胭脂」。「沁」更经常用的意义是表示气味之类的浸人、渗进人的体内器官,如:唐彦谦《咏竹》「醉卧凉阴沁骨清,石床冰簟梦难成」;《蕙风词话》「此等词一再吟诵,辄沁人心脾,毕生不能忘」。 「浸」介于「渍」、「润」之间。它在指泡在水裏这点上,和「渍」相近,如:《詩·小雅·白华》「滤池北流,浸彼稻田」;《史记·趙世家》「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另外「浸」又与「润」有近似处。《淮南子·原道》「上漏下湿润浸北房」,王褒《洞箫賦》「朝露清泠而陨其侧兮,玉液浸润而承其根」:这裏「浸」也是逐渐渗人义。「浸」和「渍」比,「浸」不如「渍」沤泡的时间久,所以长时间的浸沤用「渍」,泡于液体之中用「浸」;「浸」和「润」比,「浸」又不如「润」的渐进,它往往指用较多的液体把物体弄得湿漉漉的。 「渐」(漸)的本义和「浸」是相同的,它们可能是不同的方言。《荀子·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渐之滫」就是把它浸在臭泔水裏;《詩·卫風·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这裏说的是淇水之大,把车围子都浸湿了。它在特点上,也介于「渍」、「润」之中,比如「渐」可以和「渍」结合,如《漢書·礼乐志》「继暴秦之馀弊,民渐渍恶俗」;「渐」又可以和「润」结合,如傅玄《文皇统百揆》「洪泽所渐润,砾石成圭章」。 「浸」和「渐」又都有表示事物的逐渐地不断地变易的意思。《論衡·道虚》「物之生长,无卒成暴起,皆有浸渐」,「浸」、「渐」在这裏虽然还是比喻用法,但後代的表示事物变易徐而不速的副词正是由这儿发展出来的。不过在发展中,「浸」和「渐」发生了分工:「浸」用于具体义;「渐」用于抽象义。《晋书·顾恺之傳》「[顾]每食甘蔗,常自尾至本(根),人或怪之。恺之曰:渐人佳境」,白居易《与元九书》「年齿渐长」:这就是今天表示事物量变的那个「渐」了。 「染」虽然也是将物体浸在液体裏,但所浸的液体总是混有各种染料的,其目的在于使丝棉布帛之类的物品着色,如:《墨子·所染》说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人者变,其色亦变」;《白虎通·封禅》「朱草者,赤草也,可以染绛」。这个意义现代还习用,把「染」用于沾染不良习惯或传染疾病,那只是「染」的比喻用法。 【滴涓沥漉】 滴,《說文》「水注也」,《字汇》「滴,涓滴,水点」。「涓」和「滴」常连用,如:李颙《经涡路作》「亢阳弥十旬,涓滴未暂舒」;杜甫《倦夜》「重露成涓滴,稀星乍有无」。「涓」和「滴」虽然在水量微小义上相近,但有个显著的区别。「涓」虽然表水量小,但是沒小到断流的程度,《說文》「涓,小流也」。「涓」来自形容词,如:《孔子家语,观周》「涓涓不壅,终为江河」;谢朓《高松賦》「江海之为大,实涓浍之所归」。「滴」则表示水流(或其他液体)不相衔接,一点一点地向下落,如:韦应物《赠令狐士曹》「秋檐滴滴对床寝,山路迢迢联骑行」;杜甫《发同谷县》「临岐别数子,握手泪再滴」。 沥(瀝),《說文》「漉也,一曰水下滴沥之也」。「滴沥」最初是个联绵词,「滴」与「沥」谈不上意义差别,如:《水经,涓水注》「钟乳凝膏下垂,微津细液,滴沥不断」;《拾遗記》「甘露濛濛似雾,着草木则滴沥如珠」。在古汉语单音化趋势下,古联绵词解体,「滴」、「沥」就都成为「滴沥」缩写形式,後者如:《吴越春秋,勾践人臣外傳》「放弃忠直之言,听用谗夫之语,不灭沥血之仇,不绝怀毒之怨」,「沥血」即滴血,滴血为誓;张衡《思玄賦》「漱飞泉之沥液兮,咀石菌之流英」,「沥液」即滴水。不过,由于语言中排挤绝对同义的词,所以滴沥义逐渐归属于「滴」,而「沥」则偏指器内水、酒的馀液,《正字通》「今俗谓水将尽馀滴曰沥」。如:《史记·滑稽列傳》「侍酒于前,时赐馀沥」;陶潜《咏贫士,二》「倾壶绝馀沥,窥灶不见烟」。 漉(lù),《說文》「一日,水下貌也」,《廣雅・释言》「渗也」,《正字通》「沥也」,字亦作「渌」。「漉」也是水类的下滴,不同处在于:「滴沥」是细小的水珠凝聚而下落;「漉」与「滤」同源,它指水珠的渗出滴落,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滋液渗漉,何生不育」;《戰國策》「[骥]服盐车而上太行,……漉汁洒地,白汗交流」。正因为「漉」表的是渗出义,所以汗、水等的渗出、结成水珠也用「漉漉」来形容,如:《素问,疟論》「无刺浑浑之脉,无刺漉漉之汗」;刘基《走马引》「壮士拔剑出门去,手提仇头掷草中,掷草中,血漉漉」。 【盈满溢实充】 盈,《說文》「满器也」;溢,《說文》「器满也」:「盈」和「溢」是同源分化字。 「盈」最初指水或其他液体充满容器或低注之处。《左傳·昭公五年》「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爵盈」是说酒满爵;《孟子·離婁下》「原(源)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後进,放乎四海」,「盈科」是流满坑穴。引申开来,凡处于满溢的状态的都可以称「盈」,如:《論語·泰伯》「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人间多事,堆案盈几」;《韩非子·說疑》「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司城欲去大尹,左师曰:纵之,使盈其罪」。进一步,月亮圆满、人的自满、财物富裕等等,也可以用「盈」。 「溢」就是「盈」,《爾雅·釋诂》「溢,盈也」;《礼记·祭义》「乐主其盈」,注「盈犹溢也」。《後漢書·樊宏傳》「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盈溢」连用;又《延笃傳》「百家众氏投闲而作,洋洋乎其盈耳也,焕烂兮其溢目也」,「盈耳」、「溢目」对举。「溢」从「盈」分化出来之後,它表示过满,满到淌出来的程度。《国语,越语》「天道盈而不溢,……今君王未盈而溢」,《孝经》「满而不溢」:「溢」都指因过满而外流。引申开来,凡超出限度、流露于外都可以称「溢」。《莊子·人间世》「夫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怒必多溢恶之言」,《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美声溢誉,有过其实」:「溢美」、「溢恶」、「溢誉」都是过分地赞美或贬斥;《漢書·东方朔傳》「徐乐、司馬遷之伦,皆辩知闳达,溢于文辞」,注「溢者,言其有馀也」,左思《吴都賦》「窥东山之府,则瓌宝溢目」,「溢目」是目不暇接。满(滿),《說文》「盈溢也」。「满」和「盈」同义,它们是不同时代的用语。「盈」用得早,战国早期以前的典籍,直至《孟子》、《左傳》,一般都用「盈」不用「满」,「满」在战国後期才逐渐应用开来,如:《莊子·天运》「在谷满谷,在防满防」;又《逍遥游》「偃鼠饮河,不过满腹」。「满」在汉魏之後大量应开用,如:《孔子家语,三怒》「中则正,满则覆」;《说苑,君道》「溪谷满盈」;《漢書·沟洫志》「一日之间,昼减夜增,江河满溢」;《漢書·韦贤傳》「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满」的早期用法和「盈」相同,在应用中「满」逐渐扩大了使用范围。「盈」主要是从器物着眼的,「满」则多就空间着眼,它由不能再装义进而扩大为到处皆是、无处无之的布满、充满义,扩大为「遍」、「全义,如:白居易《琵琶行》「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元稹《靖安穷居》「野人住处无名利,草满空阶树满园」。 「实」(實)也有「盈」、「满」义。不过就来源说,「盈」、「满」最初都是不及物的动词,是液体流满器物的意思;「实」来自及物动词,最初是填满东西的意思,《廣雅·釋詁》「实,塞也」。《孟子·滕文公下》「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实玄黄于篚」是把黑色、黄色的丝绸装在筐子裏;《韩非子·显学》「微赋钱粟以实仓廪,且以救饑馑、备军旅也」,「仓廪」是实的对象,不是实的处所;《楚辞·招魂》「瑶浆密勺,实羽觞些」,「实羽觞」是斟满羽觞,如果是「盈羽觞」,当是「盈于羽觞」的意思。 「实」後来虚化,由动词填满义转为表内部完全装满、沒有空隙的状态,这就是形容词的「实了。「盈」虽然也可以和「虚」相对,但更经常的是和「亏」「缺」相对,因为它们都是不及物动词,如:李白《古风》「田窦相倾夺,宾客互盈亏」,卢全《有所思》「天之涯娟娟嫦娥月,三五二八盈又缺」;「实」的反义词只是「虚」,是空空如也的状态,如:《論語·泰伯》「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管子·八观》「视台榭,量国费,而实虚之国可知也」。「实」作名词用的「果实」义、「事实」义,作副词用的确实、的确义都是从填满和不虚义来的,与「盈」、「满」的各引申义大不相同。 充,《廣韵》「塞也,满也」。这说明「充」介于「实」、「满」之间。作为及物动词,它相当于「实」,是塞满、填装的意思。《尉缭子,治本》「非五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充腹」是填满肚皮;《孟子·滕文公下》「仁义充塞,则率兽而食人」,鲍照《河清颂序》「冀马南金填委内府,驯象西爵充罗外囿」:「充」与「塞」结合与「填」对举。作为不及物动词,它和「盈」、「满」、「溢」相近,常常结合使用,如:《管子·八观》「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韩诗外傳》「今汝衣服其盛,颜色充满」;《史记·平准书》「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充实」结合使用,义同于「充」的不及物用法,如:《孟子·尽心下》「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漢書·万石君傳》「仓库城郭不充实」。 【泄泻溢漏】 这组词都表示水淌出去,区别在于淌的方式。 泄(泄),《廣雅·釋言》「漏也」。其实,「泄」不同于「漏」,盛着的水,蓄积的水,不论以什么方式流出都可以称作「泄」,它的反义词是「畜」,如:《礼记·中庸》「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李白《历阳壮士勤将军名思齐歌》「太古历阳郡,化为洪川在……。蓄泄数千载,风雲何蜀(雲盛貌)」;成语有「水泄不通」。「泄」後来成为泛称,不限于水,任何事物发散出去都可以称「泄」,如《礼记·月令》「[季春之月]阳气发泄」,这是泄「气」;杜甫《祭故相国清问公文》「泄涕寒谷,吞声贼濠」,这是流「涕」;《左傳·襄公二十二年》「泄命重刑,臣亦不为」,这是透漏「命」;徐彦伯《登长城賦》「张虎牙以泄愤,虬猬鬚以蓄怒」,这是泄「愤」。 泻(瀉),《玉篇》「倾也」。「泻」也是「泄」,不过「泄」只是水淌出去,而「泻」指的是「倾注」,水的流出势急而猛,象倾盆倒罐一样称「泻」,如:《水经,渭水注》「渭水东南流,众川泻浪,雁次鸣注」;李白《赠从弟宣州长史昭》「长川豁中流,千里泻吴会」。成语「一泻千里」、「一泻无馀」,把「泻」的倾注义很生动的体现了出来。「泻」古亦作「写」,如《周礼·地官·稻人》「以浍写水」。「泻」是「写」的分化字,最初专用于水,後来也有了各种比喻用法。李白《扶风豪士歌》「开心泻意君所知」,「泻意」、「写意」,即披肝沥胆、开诚布公,即倾心而谈。 溢,《說文》「器满也」。「溢」也是流水,不过它特指容水之物过满之後从上面漫出。《孔子家语,辨政》「顷之,大霖雨,水溢,泛诸国」,「水溢」是从河床漫出;《孝经,诸侯章》「制节谨度,满而不溢」,「不溢」是不漫出来。所以,「溢」的引申义多指超过限度,如:《莊子·人间世》「夫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怒必多溢恶之言」;《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美声溢誉,有过其实」。 漏,《廣雅·釋詁》「泄也」。不过「漏」的泄出特指从底部或旁边的小孔、小缝中滴下或流出,如:《淮南子·人间》「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漏」,又《氾論》「霤水足以溢壶榼,而江河不能实漏巵」。范成大《夜雨》「漏屋疏疏滴」,王君玉《杂纂,不济事》「江心补漏」:漏处虽在上部和下部,因是从小孔洞中渗人,所以也用「漏」。引申开来,凡是从小孔洞中穿出、透过多可以用「漏」来比喻。韩愈《南海神庙碑》「雲阴解驳,日光穿漏」,这是日光从雲隙中穿出;《三國志·魏书·张绣傳》「密有杀绣之计,计漏」,这是计谋从小渠道中泄漏;《史记·酷吏列傳》「网漏于吞舟之鱼」,这是从网隙、网目中透过;《晋书·陶侃传「内外多事,千绪万端,罔有遗漏」,这是从记忆的孔隙中遗脱。 【溃决】 「溃」、「决」在表示堤坝崩坏、大水溢出上相关。 「溃」(潰),《說文》「漏也」《集韵》「溢也」。「溃」与「漏」、「溢」不尽相同:「漏」是水从孔洞、缝隙裏渗出;「溢」是由于水满而从上面漫出;「溃」与「毁」同源,是大水毁坏障水物而溢出。不过「溃」的重点在于水的漫溢,堤坝之类的障水物的毁坏只是「溃」的条件。《国语,晋语》「恐其如壅大川,溃而不可救禦也」,「溃」指川水坏堤溢出;《漢書·文帝纪》「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颜师古注「旁决曰溃」,「旁决」也是大水使山旁决,引起山洪暴发。「溃」重在内容物的去掉约束而溢出,这还可以从它的引申、比喻用法中得到证明。《戰國策·秦策》「夫齐,罢(疲)国也,以天下击之,譬犹以千钧之弩溃痈也」,《周礼·天官·疡医》「掌肿疡、溃疡……之祝药」:化脓之後,脓从疖子、伤口裏破皮涌出叫溃」,所谓「溃脓」,其侧重也在于脓之涌出。《左傳·文公三年》「凡民逃其上曰溃」,注「溃,众散流遗,若积水之溃,自坏之象也」,《越绝書·越绝外传,记地傳》「夜举火击鼓,昼陈诈兵,越师溃坠」:这是用水的坏堤溃出比喻百姓、军队的突破约束号令四散奔逃。 决(决),《說文》「下流也」。「决」源于「抉」、「掘」,最初是掘去壅塞,使水能下流的意思,如:《孟子·滕文公上》「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韩非子·五蠹》「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决」的反义是「塞」或「壅」,如:《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难易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史记·秦始皇本纪》「河决,不可復壅」。正因为如此,在表示堤坏水出上,「决重在堤坝之类的障水物的被水毁坏,大水的漫出只是堤坝之类毁坏的结果。《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史记·平准书》「隄塞河,辄决坏,费不可胜计」:「决」都指堤坝的被水毁坏。所以「溃」、「决」虽然有表裏、因果关系,但侧重点是不同的。 【泛滥】 泛,亦作「汎」、「氾」《說文》「泛,浮也」,「汎,浮貌」,「氾,滥也」。许慎将「泛」作为漂浮义用,「氾」作氾滥用;「汎」作形容词用:这只是个分工的趋势,实际应用中还沒有绝对界限。「泛」既指水的浮物的能力,也指水位的上升;後一义就常和水的溢出有关,就是水位升到出槽的程度。王羲之《爱鹅帖》「陂湖泛涨,船不可渡」,这是指水位上升;《漢書·武帝纪》「河水决濮阳氾郡十六」,这裏指水漫出之後所淹的面积。 滥(濫),《說文》「氾也」。「滥」侧重的是「氾」的横溢漫延义,在大水漫淹义上经常是「泛」、「滥」连用,如:《孟子·滕文公下》「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史记·河渠书》「为我谓河伯兮何不仁,泛滥不止兮愁吾人」。「泛」、「滥」连用时,「滥」近似一个缀加的音节,可能「泛」古有複辅音读法,「滥」有浮泛义即其证,如《荀子·子道》「昔者江出岷于山。其始出也,其源可以滥觞」。「滥」很少单独用于水的横溢,但却常用于行为的越轨、过渡、超常,如:《論語·卫灵公》「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元结《治风,至正》「功不滥赏,罪不滥刑」。这也是利用词自身的分解来分化其负荷的词义。 【浮漂泛】 浮,《說文》「泛也」《廣雅·釋言》「漂也」。不过,「浮」与「漂」,「泛」有个基本的区别,这就是「浮」和「沉」是反义词,它的本义指物体停留在液体的表面上,不落到底下去,如:《韩非子·功名》「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抱朴子,论仙》「重类应沉,而南海有浮石之山;轻物当浮,而牂柯有沉羽之流」。在不沉的意义上,「浮」和「漂」、「泛」不同义,「浮桥」、「浮标」、「浮蚁」、「浮冰」不能换成「泛桥」、「漂桥」 「浮」除表示不沉外,还可以表示所浮的物体随着液体的流向而漂浮。《書·禹贡》「浮于济、漯,达于河」,传「顺流曰浮」;《論語·公冶長》「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浮于海」就是漂向大海。在这个意义上,「浮」与「漂」、「泛」交搭。曹操《碣石篇》「流渐浮漂,舟船行难」,《晋书·谢安傳》「啸咏山林,浮泛江海」:「浮」与「漂」、「泛」连用。 漂,《說文》「浮也」。「浮」和「漂」在漂流而下的意义上交搭。《三國志·吴书·陆逊傳》「尸骸漂流,塞江而下」《隋書·百济国傳》「平陈之岁,有一战船漂至东海」:「漂」都是顺水势而下的意思。「漂」和「浮」比,「浮」重在漂在水上,随波逐流,「漂」则重在被水势冲走,或随着水的流向走。《孙子,兵势》「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舊唐書·张守珪傳》「山水暴至,大漂材木」,「漂」相当于冲走,重在水力。如果不强调水势,只重在随波逐流,则「漂」、「浮」的差别就很小了。杜甫《又呈窦使君》「相看万里别,同是一浮萍」,又《赠翰林张四学士》「此生任春草,垂老独漂萍」:其中「浮萍」和「漂萍」虽也有侧重「浮」、与侧重「漂」之别,但相差无幾了。 汎,今作「泛」,《說文》「浮也」。如果说「浮」和「漂」是随水的流向而动,「汎」则是在水上任意之所之而行,沒有一定的目标的意思。如果是顺水漂浮,「泛」大体上相当于「漂」、「浮」的随波逐流义,如杜甫《奉赠太常张卿均二十韵》「萍泛无休日,桃阴想旧蹊」;如果「泛」不指顺流而下,而侧重于无分东南西北,任其所往,漫无方向,就和「浮」、「漂」有很大区别了,如苏轼《赤壁賦》「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方向一定,但并不急迫,从容而往,也可以称「泛」,如:汉武帝《秋风辞》「泛楼船兮济汾河」;隋炀帝《泛龙舟》「舳舻千里泛归舟,言旋旧镇下扬州」。 总之:「浮」重在漂在水面上;「漂」重在顺水而下;「泛」重在任其所之。它们的这些特点也可以从它们的引申义中看出。孔融《临终》「逸邪害公正,浮雲翳白日」,「浮」是比喻用法;《礼记·坊記》「与其使食浮于人也,宁使人浮于食也」,「浮」的超过义也是从浮在上面的意思来的;李白《留别西河刘少府》「东山春酒绿,归隐谢浮名」,「浮」的轻浮、华而不实之类的意思,也是从漂在上面的意义来的。《詩·郑風·萚兮》「萚兮萚兮,风其漂女(汝)」,这以是用顺水漂来比喻顺风飘;《漢書·中山靖王胜傳》「众煦(哈气)漂山,聚蚊成雷」,「漂」的摇动义也来自水的冲动义。《論語·学而》「泛爱众而亲仁」,《三國志·吴书·诸葛瑾傳》「遂于[孙]权前为書·泛论物理」:「泛」的广泛义、一般义都来自「泛」的无定向、一任所之义。 【沒淹漫湮】 这组词在淹沒义上相近。 沒,《說文》「沉也」。沉人水中、被水漫过盖住称「沒」,如《史记·滑稽列傳》「水来漂沒,溺其人民」,如「沒顶之灾」(参看〔沉沒湎〕条)。「淹」、「漫」、「湮」都有浸人水中、被水沒过义,但由于来源不同,附加的意义也不相同。 淹,《說文》「淹水,出越巂微外,东入若水」,段玉裁注「《水经》曰:淹水出越巂遂久县微外,东南至青蛉县,又东,过姑復县南,东人于若水。然则淹水亦合金沙江以人江者也。越巂郡,今四川宁远府是其地」。「淹」是淹水名,古籍中多借来表示长时间的滞留,《爾雅·釋诂》「淹,久也」,《字汇》「滞也」。《楚辞·离骚》「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曹丕《燕歌行》「慊慊思归恋故乡,君何淹留寄他方」:「淹」都是迟滞、久留的意思。「淹」初无沒入水中的意思,表浸渍是後起义。《楚辞·九叹,怨思》「淹芳芷于腐井兮,弃鸡骇于筐簏」,《後漢書·安帝纪》「连雨未霁,惧必淹伤」:「淹」在这裏表示水的长期滞留。「淹」的这种用法最初还侧重于停留在水中的时间,後来被水浸泡、盖过义就居主导地位了,如:《北史·皇甫和傳》「宅中水淹」;《晋书·五行志》「义熙十一年七月,大水,淹渍太庙」。这样一来「淹」就和「沒」同义了,只是久沒曰「淹」而已。 漫,《廣雅·釋训》「漫漫,平也」,《正字通》「水广大貌」。最初「漫」只表示水平铺广大、无边无际,如:《後漢書·邓皇后纪》「洪泽丰沛,漫衍八方」;郭璞《山海经序》「昔洪水洋溢,漫衍中国」。表水面广大的「漫」本来与淹沒也无关,但江河湖塘的水的溢出,是形成漫衍四方的大水的原因,正因为这种因果关系,所以「漫」又表示溢出,如:宋之问《自湘源至潭州衡山县》「渐见江势阔,行嗟水流漫」;储光羲《酬綦毋校书梦耶溪见赠之作》「春看湖水漫」。水的溢出和遭水淹之间的因果关系又使「漫」有了沒入水中的意思,如:《金史,河渠志》「河水浸漫,堤岸陷坏」;方岳《次韵程弟》「此腹宁须文字香,漫淹虀瓮半青黄」。「漫」和「沒」的区别处在于「漫」重在由于水面的上涨而将对象淹沒,这是因为「漫」的淹沒义来自溢出义的缘故。皮日休《石窗》「雪漫便当纱」,沈周《落花》「浃雨檐沟瓦半漫」:「漫」的沒过义虽不是用于水,但在由于逐渐升高而沒过义上是相同的。湮(厘,yān),《說文》「沒也」,《爾雅·釋诂》「落也」,注「沉落也」。「湮」是沉落水底,淤塞起来的意思:《莊子·天下》「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湮洪水」是将土石沉入水下填塞洪水的意思;徐颖诗「多年玉井湮」,「玉井湮」是井被淤塞的意思。「湮」在表「沒」时,重在沉入水底,重在被埋沒,因此表「湮」义的有「沉」、「埋」、「淤」诸词。「湮」常用的是其抽象义,表示人才事物的被埋沒、被消灭,如:《史记·游侠列傳》「匹夫之侠,湮灭不见」;《晋书·嵇含傳》「悼大道之湮晦,遂含悲而吐曲」;《新唐書·魏徵傳》「始丧乱後,典章湮散」。可见「湮」固然是「沒」,但重在被埋沒,不能为世所知所见。 【沉沒湎】 「沉」古亦作「沈」,它们是异体字,为了和姓沈(shen)的「沈」区别,现代作了分工:「沉」用于沉沒,「沈」用于姓。 《小爾雅·廣詁》「沉,沒也」。在沉入水面的意义上「沉」、「沒」相近。《三國志·魏书·杜畿傳》「[杜畿]于孟津试船,遂至覆沒」,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船「沒」和船「沉」都指船整体入水。正因为它们都表示人水,所以常常连用,如《南史·沈攸之傳》「及攻郢城,夜尝风浪,米船沉沒」。 「沉」和「沒」虽然都指在水面上看不见了,但还有细微的差别。「沉」着重的是物体由于本身的重量逐渐落人水底,如:《左傳·襄公十八年》「唯尔有神裁之,沉玉而济」,「沉玉」是投玉河中,让玉落于水底;杜牧《赤壁》「折戟沉沙铁未消」,「沉沙」是沒入水中,埋在沙裏。《本草纲目,沉香》「沉水香……,木之心节置水则沉,故名沉水」。「沉」的反义词是「浮」,如:《詩·小雅·菁菁者莪》「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曹丕《与吴质书》「浮甘瓜于清泉,沉朱李于寒水」。「沒」所表示的仅仅是被水漫过,不露出水面,至于是否沉入水底,它是不管的。《史记·滑稽列傳》「水来漂沒,溺其人民」,「漂沒」是或冲走或淹沒;又「始浮,行数十里乃沒」,「沒」是沒入水中,不露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使千人沒水求之」,「沒水」是潜人水下。李华《吊古战场文》「积雪沒胫,坚冰在须」,「沒胫」是小腿以下都埋在雪裏;陆游《杂诗》「邻家父子我所羡,泥水沒膝扶耕犁」,「沒膝是膝以下陷在泥水中:这种情况都不能用「沉」。「沒」的反义词是「出」,如:《北史·崔瞻傳》「乍沒乍出」;苏辙《黄州快哉亭記》「昼则舟楫出沒于其前」;成语有「神出鬼沒」、「出沒无常」等等。「沉」、「浮」的范围是水底和水面;「出」、「沒」是以水表为界的。 正因为「沉」指沒入水底,所以「沉」的引申义多有深陷、下落的意思。《書·微子》「我用沉酗于酒」,《戰國策·趙策》「学者沉于所闻」,《史记·礼书》「仲尼沒後,受业之徒,沉湮而不举」:「沉」都是陷溺沉埋的意思;辛弃疾《生查子》「红日又西沉」,左思《咏史》「英俊沉下僚」,骆宾王《在狱咏蝉》「风多响易沉」:「沉」都是落下去,降下来,低下来的意思。「沉」作为形容词也表示程度深,如「沉痛」、「沉思」、「沉睡」、「沉醉」等等,这也是由深深陷人、落人的意思引申来的。 「沒」表示在上面看不到了,因此它的引申义多表示不復存在、不见、消失的意思:《左傳·襄公十三年》「获保首领以沒于地」,「沒于地」是在地上消失,是死的忌讳说法,这个意思後来也写作「殁」;范缜《神灭論》「未闻刃沒而利存」「沒」是消失;卢照邻《长安古意》「遥遥翠幰沒金堤」,「沒」是遮盖起来看不见,是隐匿;韩愈《柳子厚墓志铭》「子本相侔,则沒为奴婢」,「沒」是「沒收」,也还是不存在的意思。「沒」的终尽、完结义也是从不存在的意思来的,如《論語·宪问》「沒齿无怨言」。 湎(mian),《說文》「湛于酒也」。「湎」与「沒」同源,不同的是「湎」用于人事,主要指淹沒、沉迷酒中,所以字亦作「䤄」。如:《書·酒诰》「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榖梁传,僖公十九年》「梁亡,自亡也。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耳目塞」。泛化後,也指沉溺于某种事物之中迷恋忘返,如:《荀子·非十二子》「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礼记·乐記》「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 【沉淀淤】 沉(沈),《小爾雅·廣詁》「沒也」。物从水面落到水底叫「沉」,它和「浮」是相对的,如:《詩·小雅·菁菁者莪》「汎汎杨舟,载沉载浮」;《异物志》「沉香〕其心至坚者,置水则沉,名曰沉香」。 「淀」,古作「澱」,两字部分通用,简化汉字时归并。《說文》「澱,滓也」。「淀」与「定」同源,结束悬浮状态、落到水底的各种东西,渣滓、泥土等都称「淀」,如《宋史·河渠志》「去浅淀,则河必北流」。「蓝靛」古即作「蓝淀」,是落到石灰水池下的「蓝草」的沉淀物;「淀粉」也是从它是物之类磨碎後在水中的沉淀物得名的。作为动词,「淀」就指悬浮物沉积于水(或其他液体)底不再悬浮的过程,如:《梦溪笔谈,杂志二》「汴渠有二十年不浚,岁岁堙淀」,《宋史·河渠志》「诸河浅淀,皆非所患」。「沉」只表物体由水面落到水的过程,至于对象则沒有限制,土石刀船、人鱼鸟兽等无所不可;「淀」则只限于液体中的悬浮物,而且指它们落于水底再也不动,从而累积起来,这是其中的大别。 淤,《說文》「淀滓浊泥也」。「淤」,作为名词,指水底沉积的淤泥,如《後漢書·杜笃傳》「畎渎润淤,水泉灌溉,渐泽成川」。作为名词,「淀」泛指沉淀物,也包括淤泥;「淤」则特指沉淀的泥土,「瘀」是「淤」的分化字,因为它指沉积的血,是一种病态,为区别才分化的。作为动词,「淤」与「遏」同源,所以「淀」只重在沉积,「淤」则兼及使河床等被抬高,使流动之水受到遏制变得不易流动义,如:《新唐書·孟简傳》「州有孟渎,久淤,简治导,溉田凡四千顷」;《宋史·河渠志》「御河涨溢,有斗门启闭,无冲注淤塞之弊」。「淀」只表上之下落,「淤」兼及横向流动的阻遏。 【污点】 在沾染不洁之物的意义上两者相近。 污,亦作「汗」,《說文》「薉也,……一曰小池为污」。「污」与「窪」、「洿」同源,地面凹陷叫「窪」,窪地不流的浊水叫「洿」,也叫「污」。《左傳·隐公三年》「苟有明信,……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疏「服虔云:畜小水谓之潢,水不流谓之污」;贾谊《吊屈原賦》「彼寻常之污渎兮,岂能容吞舟之鱼」,「寻常之污渎」就是丈把宽的水泡、水沟。「污」是水泡子的水、污浊之水、肮脏之水,所以有秽恶、腐臭之类的意思。用为动词,「污」就是污染、沾污,把东西弄脏,如:《史记·滑稽列傳》「尽怀其馀肉持归,衣尽污」;《漢書·丙吉傳》「吉驭吏耆(嗜)酒,……醉欧(呕)丞相车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西曹第(只管)忍之,此不过污丞相车茵耳」。 点(點),《說文》「小黑也」。「点」与「玷」同源,原指小黑点、黑色的斑痕,如:《晋书·袁宏傳》「如彼白圭,质无尘点」;《酉阳杂俎,黥》「今妇人面饰用花子,起自昭容上官氏所制,以掩点迹」。用为动词,「点」除表点滴、以笔作点之外,还表示污损,如:《廣雅·釋詁》「点,污也」;《三國志·吴书·韦曜傳》「[孙]皓更怪其书之垢,故又以诘曜。曜对曰:囚撰此書·实欲表上,惧有误谬,数数省读,不觉点污」。 「污」与「点」的区别在于:「污」是把东西弄脏,所弄脏之物可以是各种衣物、器物之类,也可以是各色的东西;「点」弄脏的东西则主要指洁白之物,是在洁白的东西上弄上黑点,如:鲍照《代白头吟》「食苗实硕鼠,点白信苍蝇」;《後漢書·杨震傳》「太尉震正直是与(举),俾匡时政;而青蝇点素,同兹在藩」。「点」的涂改文字义,也是从在白纸上加黑点来的,如:《後漢書·祢衡傳》「衡揽笔而作[鹦鹉赋],文无加点」;《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公又与[马]遂書·多所点窜」。这种不同,在它们的引申用法中反映得更清楚。「污」主要用于使别人的名声受到损害,是以不实之辞强加于人,如《漢書·文三王傳》「污蔑宗室,以内乱之恶披布、宣扬于天下」;「点」则主要用于己,是使自己的清白受到玷污、名节遭到辱沒,如司馬遷《报任安书》「若僕大质已亏缺矣,……终不可以为荣,适足以见笑而自点耳」。 【燃烧焚燔爇燎】 燃,最早写作「然」,如《孟子·公孙丑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然」、「燃」是古今字。 「燃」的意思相当于现代的「点上」、「着火」。《論衡·物势》「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曹植《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燃炭」是点着炭,使炭着火;「燃豆萁」是点燃豆秸,使豆秸着火。「燃」是个不及物动词,是把可燃物点着,使它发火,「燃」如果带宾语,宾语就是发火物的自身,「燃」和它的宾语之间有使动的意味。「烧」(燒)不同,「烧」是个及物动词,是用点燃的火去焚毁或煅烧特定的对象,使对象发生某种变化;烧的宾语不是燃烧物本身,而是烧的对象。《戰國策·齐策》「以责(债)赐诸民,因烧其券」,《三國志·吴书·周瑜传注》「火烈风猛,往船如箭,飞埃绝烂,烧尽北船」:其中「券」和「船」都是焚烧的对象,不是发火燃烧的物自身。「烧」的宾语也有时是经燃烧後的生成物,如白居易《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炭」不是所烧的对象,而是烧成物。《三辅黄图》「秦始皇帝葬骊山,六年之间,为项王所发,牧儿堕羊冢中,燃火求羊,烧其藏」,《晋书・王濬傳》「吴人于江险要害之处,并以铁锁横截之。濬乃作火炬,长十丈,大数十围,灌以麻油,在船前燃炬烧之,须臾融液断绝」:「火」「炬」是点燃或使之发火的对象,所以动词用「燃」;「椁藏」、「铁锁」是焚毁或要熔毁的对象,因而动词用「烧」,同句之中,分别得非常清楚。 「焚」和「爇」(ruo)是「烧」的同义词。《書·胤征》「玉石俱焚」,《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齿,以焚其身」;《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爇僖负羁氏」,王毂《燕》诗「茅檐不必嫌卑陋,犹胜吴宫爇尔窠」;其中「焚」「爇」与「烧」同义,它们之间的不同可能出自方言。「焚」就时代说,比「烧」用得早,後代的用法有的近于「燃」。韩愈《进学解》「焚油膏以継,恒兀兀以究年」,李商隐《杂纂杀风景》「煮鹤焚琴,清泉濯足」:其中的「焚」就相当于「燃」。「焚」古代也写作「燔」,《集韵》「焚,古作燔」。《墨子·非攻下》「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論衡·语增》「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其中「燔」同「焚」。 「燎」和「燃」相近,《說文》「放火也」。在旷野裏点火叫「燎」,如《書·盘庚》「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迩,其犹可扑灭」。正因为如此,野火也叫「燎」,如:王僧儒《初夜文》「壅夏河之长泻,扑秋原之猛燎」;崔湜《野潦賦》「及乎农聚告毕,泽虞纵燎」。「火燎眉毛」的「燎」,是挨近火而被烤焦的意思,读liǎo,这个意义在古代很少使用。 【熄灭泯】 「熄」和「灭」都是不及物动词,都表示火的停止燃烧。 熄,《說文》「畜火也,从火息声,亦曰灭火」。「畜火」即蓄火;「熄」作蓄火解,在古籍中沒有见到,所见的是作火灭解的「熄」。《孟子·告子上》「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莊子·逍遥游》「日月出矣,而爝(火把)火不熄,其于光也,不亦难乎」:「熄」的主语都是「火」,「熄」,表示火的自动熄灭。「熄」来自于「息」,「熄」是「息」的分化字,它们常常通用,「爝火不熄」也作「不息」。「息」是不及物的动词,是表自然消长的,所以「熄」也是不及物的,表示火的自消自灭。「熄」的各种引申义也多表示自然熄灭或消亡,如:《孟子·離婁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欧阳修《石守道墓志铭》「谤焰熄矣,可以发先生之光矣」。 灭(滅)《正字通》「火熄也」。「灭」虽然也是个不及物动词,但应用中往往用于使动或被动,如:《書·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嚮迩,其犹可扑灭」;《韩非子·說林上》「失火而取水于海,水虽多,火必不灭矣」。正因为如此,「灭」的主语可以不是「火」,而是使火熄灭或被熄灭之物,如:《後漢書·刘昆傳》「诏问昆曰:前在江陵反风灭火……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对曰:偶然耳」;《五代史·唐庄宗纪》「天大雨,灭火」。「灭引申作消灭、湮沒之类的意思,也具有同样的特点有时带宾语,但是使动或被动用法,如:《左傳·昭公四年》「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荀子·臣道》「暗主妒贤畏能而灭其功」。 「熄」後来用得很少,「灭」逐渐兼有了「熄」的功用,火的自然熄灭也用「灭」了。《史记·项羽本纪》「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岑参《献封大夫》「阴山烽火灭,剑水羽书稀」:「灭」相当于「熄」。 泯(min),《說文,新附》「灭也」,《正字通》「沒也」。「泯」最初可能指沉于水中,不过它不指物体的沒水,而重在在水表上已经消失不见;另外,「泯」又专用于人事,所以它和「灭」的用于人事义就相通了:《詩·大雅·桑柔》「乱生不夷,靡国不泯」,传「泯,灭也」,笺「军旅久出征伐,无国而不见残灭也」;杜甫《咏怀古迹》「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泯」与「灭」不同的是:「灭」经常是带宾语的,例如前;而「泯」和「熄」一样是个不及物的动词,不过它不用于火而用于人事而已,它指存在过的事物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五代史·一行传論》「吾又以谓必有负材能、修节义,而沉沦于下,泯沒而无闻者」。 【崩坼泮裂】 这是和物的开裂有关的一组词,古代它们的专用性较强。 崩,《說文》「山坏也」。「崩」不限于山坏,丘陵、崖岸的开裂、滑坡等也都可以用:如:《詩·小雅·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梁传,成公五年》「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由于词义特徵,「崩」在应用泛化中仍多指凸起的、高大之物的开裂、倾坠,如:《列女传,贞顺,杞梁妻傳》[杞梁妻]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十日而城为之崩」;木华《海賦》「崩雲屑雨,法法汩汩」。用于人事,「崩」也多比喻持久、稳定、关系重大之事的遭破坏,如:《論語·季氏》「邦分崩离析」;《漢書·五行志》「君道崩坏,下乱百姓」。 坼(chè),《說文》「裂也」《廣雅·釋詁》「开也」。「坼」最初用于土地的开裂,如《戰國策·趙策》「周烈王崩,……赴于齐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後漢書·五行志》「京都郡国地震,或地坼裂涌水,败坏城郭」。推而广之,只要平面上出现裂缝也可以称「坼」。《易·解》「雷雨作,百果草木皆甲坼」,「甲坼」是包裹植物嫩芽的外壳开裂;《周礼·春官·占人》「卜人占坼」,「占坼」是根据灼龟时龟甲出现的裂纹占卜。 泮(pàn),亦作冸,《集韵》「冰释」。「泮」最初特指冰的开裂,如:《詩·邶風·匏有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淮南子·說山》「冰之泮愈其凝(结冰)也」。「泮涣」是「泮」的複音形式,如:王廙《春可乐》「乐孟春之初阳,冰泮涣以微流」;吴冕《鱼上冰》「终希泮涣泽,为化北溟鱼」。由于冰裂多是解体,碎成若干部分,所以「泮」、尤其是「涣」作为形容词有离析、分散义,如:《老子》「涣兮若冰之将释」;《荀子·议兵》「事小敌毳,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 裂,《廣雅·釋詁》「裁也」。「裂」原指撕裂布帛,如:《左傳·昭公元年》「裂裳帛而与之」;《说苑,政理》「女子而男子饰者,裂其衣,断其带」。「裂」後来泛化,成为开裂的共用语,除山崩外,地裂、冰裂等等都可以有「裂」了。 【崩迸】 「崩」、「迸」(进)在表示物的坏裂上相近,只是造成的原因和坏的方式不同。「崩」,《說文》「山坏也」。「崩」原指山的塌坏,推而广之,物受自上而下的外力压迫而向下坍塌也都可以称「崩」,如:《左傳·成公五年》「梁山崩」,《列女传,贞顺,杞梁妻傳》「[杞梁妻]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十日而城为之崩而死」。「迸」,《正韵》「涌也」。「迸」侧重的是蕴藏在内部的东西,多是液态物,因内部压力而突然飞溅或喷涌出来,如:《水经,水注》「太始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大水迸瀑,出常流上三丈」;白居易《琵琶行》「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比喻人事,它们都表示集合体的破裂、四散,如:《後漢書·东夷傳》「陈涉起兵,天下崩溃」;又《樊准傳》「饑荒之馀,人庶迸流」。当然「崩」仍重在瓦解,「迸」仍重在四散。至于以「崩」此喻死,则是「崩所独有的。 【隳颓圮塌坍】 这组词在倒塌义上相近。 隳(hui)《說文》」城阜日陸」段注「隓」隶变作墮,俗作隳。不论怎样写,「隳」也与「毁」、坏」同源,从用例看,它多指人工构建起来的建筑物的毁坏、倒塌,如:贾谊《过秦論》「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王延寿《鲁灵光殿賦》「未央、建章之殿,皆见隳坏,而灵光岿然独存」;《吕氏春秋·顺说》「甲之事、兵之事也,……隳人之城郭、刑人之父子也」。「隳」亦写作「堕」,仍读hui,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初一泰平,堕坏城郭」。 颓(頹,tuí),亦作「隤」、「穨」,《說文》「下坠也」,《廣雅・释话》「坏也」。如果说「隳」侧重的是构架之物的毁坏、塌下,那么「颓」则侧重于壁立之物的崩落、倒塌。例:《礼记·檀弓上》「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班固《西都賦》「钜石颓,松柏仆」;司马相如《上林賦》「颓墙填堑,使山泽之民得至焉」,苏轼《濠州七绝,四望亭》「颓垣破础沒柴荆,故老犹言短李亭」。当然这种分工是相对的,「隳」也有用于岸、墙之类的,「颓」也偶而用于房屋、城郭。 圮(pǐ),《說文》「毁也」,《廣韵》「岸毁」。「圮」也是倒塌,不过它多指因水的冲刷、浸泡而导致的毁坏、倒塌。《孙子,九变》「圮地无舍,衢地合交」,注「水毁曰圮」;《宋史·钱惟演傳》「秋潦暴集辄圮溺,人多即山为居」,「圮溺」即遭淹倒塌。有时「圮」也泛指倒塌,如王禹偁《黄冈竹楼記》「予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 塌,《集韵》「地下也」。「塌」原指土地下陷,如杜甫《苏端薛復筵简薛华醉歌》「忽忆雨时秋井塌,古人白骨生青苔」。 坍,《廣韵》「水打岸坏」。「坍」原指岸毁与「圮」义近,如《六部成语,工部,坍塌,注解》「河堤倒坏也」。「坍」、「塌」古代很少使用,不过近代它们迅速扩大了它们的使用率和使用范围举凡房屋、山坡、河岸、土地的崩坏,幾乎都可以用了。不过「塌」重在由上而下的陷落,近似「隳」;「坍」重在倾倒,近于「颓」。「隳」、「颓」等因为应用的历史久所以常常引申于人事方面的毁坏、衰败,如:《漢書·刑法志》「周道衰,法度隳」;诸葛亮《出师表》「亲小人、远贤臣,此後汉之所以倾颓也」。「塌」、「坍」则很少用于人事方面,「坍台」、「塌台」等也是晚近才有的比喻义。 【敝弊败坏毁破】 敝,《說文》「败衣也」。「敝」的古文字正象衣物破旧,在扑打下纷纷败落之形,所以「敝」的本义是衣物由于天长日久而朽坏的意思,如:《論語·子罕》「衣敝缊袍(穿着破旧的絮着旧丝绵的袍子)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子路)也与(欤)」;《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破草鞋)也」。推而广之,只要东西由于长期磨损朽败而破烂不堪都可以叫「敝」,如:《史记·淮阴侯列傳》「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文选,典论论文》「家有敝帚,享之千金」。军队由于长期作战而疲劳不堪也可以叫「敝」,这是敝的比喻用法,如:《戰國策·趙策》「秦兵不敝而多得地,是强秦而弱赵也」;《左傳·昭公三十年》「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在道上疲于奔命)」。 弊(bi),《玉篇》「坏也敗也」。「弊」是「敝」的分化字。「敝」常用于谦称,如:《左傳·隐公四年》「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又《昭公三年「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为区别,表破败的「敝」常写作「弊」,如《韩非子·内储说上》「韩昭侯使人藏弊袴」;「敝」与「弊」的分化是不充分的,常互用,不过表谦时一般用「敝」,而表事的害处、社会弊端时,一般用「弊」,如:韩愈《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变更天下之弊法」。用于物之败坏上二者多通用。 败(敗),也是破或坏的意思。「败」与「敝」的不同处在于「敝」是由于物自身的逐渐消耗而破损,「败」则指东西受到外力而毁坏;「敝」只是破旧,而「败」则往往指断折倒塌、四分五裂。《左傳·僖公十五年》「[秦军]涉河[见晋侯]车败」,「车败」是车被什么东西弄得散了架子;《聊齋·促織》「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败堵」是遭到破坏的墙壁。引申开来,军队被对方打得七零八落也叫「败」,因而「败」又成为「成功」的反义语。「败」用于食物上则表示食物的腐败变质,这是习惯用法,如《論語·乡党》「鱼馁而肉败,不食」。 「坏」(壤)和「败」相近,但有自动与被动之分。「败」之毁坏常出于外力,「坏」则指由于年深日久导致东西自然毁坏;「败」的对象往往指各种用具(各种引申用法除外),「坏」的对象常常是宫室城郭等工程建筑。《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城坏压竟(境)」,《昌氏春秋,察今》「军惊而坏都舍」:「坏」都是坍塌的意思,对象都是各种土木建筑。「坏」本来是自坏,後来人为地使之坍塌也叫「坏」这就构成毁坏、破坏义了。毁坏义也多用于建筑物,如:《左傳·成公十年》「坏大门及寝门而人」;《孟子·滕文公下》「坏宫室以为污池」。「坏」亦用于抽象事物,这在最初是比喻用法,如:《論語·阳货》「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司馬遷《报任安书》「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另外,古代食物腐败用「败」,今天则用「坏」不用「败」。 毁,《說文》「缺也,一曰坏也」。「毁」是个及物动词,是使物体遭受破坏;「毁」的破坏不是自然破败,而是破坏之使其残缺不全的意思,如《许・风・鹏鵑》「既取我子,无毀我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皆毁之,其何以供命」。「毁」同样以比喻用法移于其他事物。《後漢書·陈蕃傳》「是陛下焦心毁颜,坐以待旦之时也」,《三國志·魏书·庞德傳》「烈士不毁节以求生」:「毁颜」是因忧虑而使面容憔悴;「毁节」是败坏操守。「毁」还用在以不实之词破坏别人的名誉上,如:《論語·卫灵公》「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戰國策·齐策》「夏侯章每言,未尝不毁孟尝君也」。毁谤之「毁」,後来也写作「譭」。 破,也指事物败坏,也常常作及物动词用。不过,「破」所及的事物多是器物、木石之类;从方式上说,多半是把对象裂开,破成两半或幾半,不似「败」、「坏」之碎裂或倒塌和「毁」之使物残缺。如:《莊子·齐物論》「疾雷破山风振海而不能(使)惊」;又《天地》「百年之木破为牺尊(酒器)」。成语「破釜沉舟」、「势如破竹」也是这样的。「破」有时也不带宾语,那多半是被动用法,如《荀子·劝学》「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另如成语「国破家亡」。另外,战争中打败敌军也常用「破」,这也是「破」的比喻用法,如《戰國策·趙策》「秦攻赵于长平,大破之」。 【残缺】 「残」、「缺」在表物的破损上有共同处。残(殘),《說文》「贼也」。「残」对人来说是杀戮、贼害,对物来说就是破坏、毁坏,如:《莊子·马蹄》「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史记·樊郦滕灌列傳》「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残东垣」。「残」是个及物动词,是把什么东西摧毁、败坏,它也可以不带宾语,那是被动用法,如:《戰國策·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埏子以为人,至岁八月降雨下、淄水至,则汝残矣」;《後漢書·袁绍傳》「今朝廷播越,宗庙残毁」。 缺,《說文》「器破也」。器物破损叫「缺」,如:《易林》「瓮破缶缺」;《世说新语·豪爽》「以如意打唾壶,壶口尽缺」。它是个不及物动词,「缺」带宾语多属使动用法,如:《詩·豳風·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韩诗外傳》「衣服成则必缺衽,宫成则必缺隅」。 「残」是「戋」系字,多有破碎细小义;「缺」与「阙」、「玦」等同源(上古常写作「阙」)都有亏损、不完整的意思。它们的词源和用法上的不同造成它们表示的破坏程度的区别:「残」是摧毁,是毁灭性的破坏;「缺」则指局部破损、而整体尚存,只是不完整了而已。这种差别也反映在它们的形容词用法中。「残」多表严重破败、消耗後的状态,如:王偁《黄陵庙碑》「剥尽残碑无可问,春山惟有鹧鸪啼」;陆游《病中作》「残书不成读,长昼只供闲」。正因为如此,「残」逐渐演变出剩馀的、将尽的意思,如「残阳」、「残月」、「残年」、「残漏」、「残局」、「残羹」等等。「缺」则只表有破损、不完整,如:《莊子·秋水》「坎井之蛙,跳梁乎井幹之上,人休乎缺之崖」;《淮南子·說林》「为车者步行,陶者用缺盆」。用在人身上:「残」多表残忍凶暴,如曹操《让县自明本志令》「故在济南,始除残去秽」;「缺」则多表缺点、过失,如《詩·大雅·烝民》「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即使「残」、「缺」同用于一物,也有程度的不同,比如:「残月」是下弦月或将落之月,「缺月」则是未盈之月或始亏之月。 【破碎屑】 作为动词,这组词都表示完整的东西在外力作用下碎裂开来。 破,《說文》「石碎也」,《玉篇》「离解也」。「破」最初表示石头或类似石头的东西碎裂开来,它的特徵是「离解」,变成不相连属的两块或幾块。《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破釜甑」是把釜甑摔破砸破,是破成许多片;《晋书·杜预傳》「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数节之後,皆迎刃而解」,这是一破两半,甚至不裂开只是残缺了也可以称「破」。 「破」泛化之後,也可以用于各种事物,如「乘风破浪」、「破产为国」、「破阵杀敌」等等。 碎,《廣雅·釋詁》「坏也」,《廣韵》「细破也」。「碎」较「破」严重,「破」只是碎成两半或幾半,而「碎」则是「坏」,是解体了,是七零八落,是「细破」,破成零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大王必欲急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碎」指裂成小片;《荀子·法行》「毂已破碎,乃大其辐」,破指残损,「碎」指零碎。 「屑」来自于「糏」,《集韵》「糏,米粉」,《廣韵》「糏,米麦破也」。「糏」是後起的分化字,分化前「糊」亦作「屑」,把东西研磨成细碎的碎末叫「屑」。《楚辞·九叹,远逝》「肠纷纭以缭转兮,涕渐渐其若屑」,这是说眼泪纷纷落下象米粉从磨上撒落一样;《世说新语·政事》「听事前除雪後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木屑」就是锯木後的锯末子。作为动词,「屑」表示研磨成碎末。《礼记·内则》「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这是将桂皮和姜研成末;《新唐書·阳城傳》「岁饑,屏迹不过邻里,屑榆为粥,讲论不辍」,这是把榆树皮研成末。 【披裂析斯劈】 这组词在从中间分开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披,《廣韵》「开也」。「披」的开的特徵是向两边分。《史记·范睢蔡泽列傳》「木实繁者披其枝」,又《魏其武安侯列傳》「枝大于本,胫大于股,不折必披」;这是由于受力过大,树或枝承受不住而向两边裂开;宋玉《风賦》「有风飒然而至,王乃披襟而当之,曰:快哉此风」,《史记·项羽本纪》「[樊]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这是把合拢着的东西从中间分向两边。「披」也表示披露、表露义,如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披心腹,见情素」,如成语「披肝沥胆」:这是「披」的比喻用法,是敞开胸怀,无所遮掩、隐藏的意思;「披」也作翻阅解,如韩愈《进学解》「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如「披经阅史」:这是因为古书是捲着的卷子,看时要向两边分开的缘故。「披」也作被服在身上或其他物上解,如白居易《故衫》「暗淡绯衫称老身,半披半曳出朱门」,如成语「披星戴月」:这是「披」被借作「被」,《正字通》「被,通作披」。 裂,《廣雅·釋詁》「裁也」。「裂」侧重的是把纺织品用刀剪或用力从当中剪开或撕开,如:《左傳·昭公元年》「召使者,裂裳帛而与之」;李商隐《僧院牡丹》「倾城惟待笑,要裂幾多增」。引申开来,凡是从中断裂、一分为二的都可以用「裂」。《莊子·逍遥游》「裂地而封之」「裂地」即割地、分地;《淮南子·泰族》「荆轲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击筑而歌于易水上,闻者莫不瞋目裂眦,髮植穿冠」,「裂眦」是眼角破裂。 「披」是向两边分,「裂」是中分;「披」表示的是过程,「裂」则多表结果,即使「裂」带有宾语,也多是使动用法。「披帷」是将帷幕分向两边,「裂帷」就是将帷幕撕开或割开了。 析,《說文》「破木也」。劈木头叫「析」,它是用斧头之类的沉重的工具,将木材从上而下地破开,如:《詩·齐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左傳·昭公七年》「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荷」。劈柴是连续从中劈开,不断地一分为二,不断地化整为零的,所以引申开来,「析」有分散、剖判的意思,如:《論語·季氏》「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这是分解;陶潜《移居》「奇文共欣赏,异义相与析」,这是在思想上分解,是辨析。 斯,《說文》「析也」。《詩·陈風·墓門》「墓门有棘,斧以斯之」,传「斯,析也」。「斯」、「析」同源,是同一词的方言变体,《方言・七》「斯……离也。齐陈日斯」。「撕」可能是「斯」的分化字,不过意思已经由以斧裂木转为双手裂物了,《通俗编,杂字,斯》「按今皆以手析物为斯,《集韵》或从手作撕」。 「劈」较晚出,《說文》「劈,破也」,《廣雅·釋詁》「分也」。如:《魏書·清河王怿傳》「远近夷人……为之劈面者数百人」。「劈」行之後,「析」就专用于剖分义了。 【折断截绝】 折,《說文》「断也」。在使物体折断上「折」、「断」近似,只是在弄断的方式和断裂的程度上两者不同。 「折」古代经常指草木以及草木制品的折断,《漢書·五行志下之上》「伤草木日折」。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詩·齐風·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荀子·劝学》「风至苕折,卵破子死」:前者是折木,後者是苇苕折断。至於《左傳·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为良医」,《韩非子·五蠹》「兔走触株,折颈而死」,这只是「折」的扩大范围的引申用法,因为所折的都是细长之物,有类竹木。就方式说,「折」是将物体向裏弯转,直到它承受不住所加的力而折断,所以《集韵》说「折,拗折也」。《詩·郑風·将仲子》「将仲子兮,无折我树杞」,这是用手攀折;《左傳·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这是由于一端的重量过大而折断。就结果说,「折」後可以将所折的物体分为两段,也可以是藕断丝连、皮断筋连,虽折而不断,所以《廣韵》说「折,断而犹连也」。《淮南子·览冥》「天柱折,地维缺」,这是分而为二了;《古今注,舆服》「武王伐纣,大风折盖。太公因折盖之形而制曲盖焉」,这裏说的「折盖」,只是将盖柄折断,而沒有分成两部分。正因为如此,「折」才引申为曲折。《淮南子·览冥》「河九折注于海」,《晋书·隐逸,陶潜傳》「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事乡里小人」:其中的「折」就是折断的折的比喻用法。其他如挫折的「折」、折损的「折」、夭折的「折」、折难的「折」……,无不和折断义有关,是折断义从不同的角度的比喻和引申。 「断」(断)和「折」比,「折」是指物体自身折断或在外力作用下使其自身折断,正因为如此,「折」多半用为不及物的动词,「折」带宾语时,多半是使动用法。「断」不同,「断」一般是指用器械将物体截成两段,古代它多半用作及物动词,相当于现代的砍断、割断、锯断、凿断的意思。《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左傳・襄公十八年》「太子抽剑断鞅」,《荀子·强国》「拔戟加乎首,则十指不辞断」:其中「断」都是使物体中分,裂而为二的意思,都是及物动词;「双手不辞断」的「断」沒有宾语,那是因为它是被动用法。在古代(尤其上古),「断」是很少做不及物动词用的。「断髮文身」不是断了的头髮、刺有花纹的身体的意思,而是剪断头髮遍身刺上花纹的意思;「断章取义」是割断全章内部联系,选取自己所需要的部分的意思,不是根据残断的篇章取义的意思。杜甫《赴奉先县述怀》「严霜衣带断」、《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雨脚如麻未断绝」当中的不及物动词的「断」,是後起的,其意义和折、止相近了。正因为「断」是将物体一分为二,从中间分开,所以用于事理上它表示判断、决断、果断等义,如:《礼记·月令》「[孟秋]戮有罪,严断刑」;《漢書·霍光傳》「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史记·李斯列傳》「断而敢行,鬼神避之」。「断」之引申为判断、决断义,是从分割物体引申为剖分事理、明辨是非、识别好坏、决定去取的结果,仍然与「分」有关。 《說文》「断,截也」。「截」和「断」虽然都有将物体分割的意思,但「断」侧重的是中分,「截」侧重的是从当中穿过或截下一段。《宋書·孔綝之傳》「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这裏说的是六朝时以布帛为货币的情况,「割截」就是将整匹的布帛裁割成一段一段的;《晋书·陶侃傳》「范逵尝过陶侃。时仓卒无以待宾,其母乃截髮得双髲,卖易酒肴」,「截髮」就是把头髮剪下一段。引申开来,凡是横断都可以称「截」,如:《周書·宇文贵傳》「处处屯聚,出兵邀截」;李华《吊古战场文》「径截辎重,横攻士卒」。这样一来「截」就有了拦截义了。 绝(絕)《釋名·釋言语》「绝,截也,如割截也」。「绝」和「截」是同源分化的两个词,「截」多半作及物动词用,是将物体割断的意思;「绝」则主要作不及物动词用,表示断裂的意思,比如:《莊子·让王》「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现」;柳宗元《童区寄傳》「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绝带宾语时多半是使动用法或特殊动宾关系,如:《漢書·苏武傳》「单于益欲降武,乃幽武,置大窖中,绝其饮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绝其饮食」是使其饮食断绝;「绝齐」是与齐绝交。「绝」带宾语时,一般作「横渡」、「穿越」讲,如:《荀子·劝学》「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史记·李将军列傳》「南绝幕(向南穿越沙漠),遇前将军」。这个「绝」其实应该写作「截」,是「截」的通假字。 「绝」因为有至此为止无有後继的意思,所以後来用为形容词时,往往表示达于极点。苏轼《石钟山記》「至其夜月明,独与迈乘小舟至绝壁下」,「绝壁」不是断绝了的石壁,而是极高的山崖的意思;同理,「身怀绝技」是有一手高超的技艺;「千古绝唱」是无与伦比的诗文的意思。作为副词,「绝」则表示程度无以復加的意思,如李白《西施》「勾践绝艳,扬娥人吴关」。「绝」也常常放在形容词的後面作补语,如白居易《缭绫》「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断」沒有副词用法。 「断」的反义词是「续」,「绝」的反义词是「继」。前者着重于两两相连;後者侧重于前後传承不断(参看〖继续绍赓]条)。 【继续绍赓】 《說文》「继,续也」。「继」和「续」虽然都有连接义,有时可以连用或互换,如《列女传,贞顺傳》「传重承业,继续先祖」,如《史记·项羽本纪》「此亡秦之续耳」,也可以说「此亡秦之继耳」,但它们之间在多数场合下还是有区别的。 「继」(繼)的反义是「绝」。《公羊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墨子·非命上》「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继都是和「绝」对照使用的。「绝」是上下不接、前後中断的意思,「继」则是把可能中断的事物联结起来,使之上下承接,前後相传,继而不绝,连绵不断的意思。比如:《公羊传·昭公二十二年》「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是上下传承;《左傳·僖公十三年》「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汎舟之役」,这是前後相连不绝;《楚辞·离骚》「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这是物物相接;韩愈《进学解》「焚膏油以继晷,恒砣以穷年」,这是在时间上的衔接。「前仆後绝」、「继往开来」、「夜以继日」等成语,也体现着「继」的这种接连上去不使中断的特点。 「续」(續)的反义是「断」。「断」是将事物中分为二的意思,因之,「续」是将断为两截的东西重新结合起来,使之恢復完整的意思。《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刑者不可復续」,意思是身体遭刑分为两段,不能再把它们重新结合起来;王僧孺《为姬人自伤》「断弦犹可续,心去最难留」,这裏的续弦也是将断裂成两截的弦重新胶合为一的意思。除了将分裂开的物体连而结之的意义以外,「续」还有在事物原有的基础上再拼上一段的意思。《莊子·骈拇》「凫胫虽短,续之则优;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晋书·趙王伦傳》「貂不足,狗尾续」:这也是两两拼合,但不是同一物所断开的两部分,而是两个不同体的拼合。 正因为「继」是蝉连下去,「续」是拼合起来或填补上去的意思,所以「继父」、「继业」、「继承」、「继统」当中的「继」不能改成「续」;而「续骨」、「续编」、「续麻」、「续假」也不能改用「继」。 「绍」、「赓」相当于「继」、「续」,不过它们应用的时代更古老。 绍(紹),《說文》「继也」。「绍」相当于「继」,也侧重于承前,不过它多见于《诗》、《书》,如:《書·盘庚上》「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復先王之大业,底绥四方」;《詩·大雅·抑》「女虽湛乐从,弗念厥绍(指所继承的事业,名词)」。「绍」的介绍义是後起的,也是连结两方、两人的意思。「绍」在後代虽然也用于继承义,但多是用在庄重文体裏,取其典雅,比如年号就多用「绍」,如「绍汉」、「绍兴」。 赓(賡,geng),《爾雅·釋诂》「续也」。「赓』和「续」一样侧重于向下连接,重在续下,只是用得早,如《書·益稷》「乃赓载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传「赓,续也」。因为《书》中只见这一次,而且用于续歌,所以後代文士为表风雅也多用于诗词的续作上,如:李商隐《寄令狐学士》「赓歌太液翻黄鹄,从猎陈仓获碧鸡」;张耒《屋东诗》「赖有西邻好诗句,赓酬终日自忘饥」。 【蕃荣丰茂】 这组词在表示植物生长茂盛上义近。 蕃(fán),《說文》「草茂也」。「蕃」经常用于草本植物的茂盛,这是它的一个词义特徵,如:《書·洪范》「庶草蕃庑」;《荀子·尧问》「树之而五蕃焉,草木殖焉」。不过「蕃」只是侧重于五穀和草莱的茂盛,却不限于草本植物,它也可以用于树,如:《管子·地员》「群木蕃滋,数大条直以长」;《易·坤》「天地变化草木蕃」。「蕃」的更重要的特徵在于它着重于植物的旺盛地分蘖、孳生众多,正因为如此,「蕃」常和表增殖的「息」、「殖」、「衍」、「滋」等连用,如:《詩·唐風·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淮南子·主术》「甘雨时降,五蕃植」。这一点也可以从它的扩展了的用法得到证明,比如,用于人、畜,「蕃」就表示生息繁殖,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史记·孔子世家》「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蕃」与「繁」同源,所以「蕃」的派生义以表多、表纷繁为多见,如:《新書·礼》「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蕃多」;周敦颐《爱莲说》「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 荣(榮)《尔雅・释草》「木渭之华,草之荣」。「荣」指草木的花,如:《楚辞·九章,桔颂》「绿葉素荣,纷其可喜兮」;《古诗》「庭中有奇树,绿葉发华滋。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作为动词,「荣」则表开花,如:《礼记·月令》「半夏生,木革(槿)荣」;陶潜《桃花源许》「草荣识节和木衰知风厉」。「荣」来自花和开花,所以才有光荣、显耀的意思;用在植物茂盛义上,「荣」则重在形容植物的蓬勃生机和旺盛的长势,如:陶潜《归去来兮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谢瞻《于安城答灵运》「萎爱荣条,涸流好河广」。正因为如此,「荣」的反义词是表示失去生命力的「枯」如:《漢書·宣帝纪》「醴泉滂流,枯槁荣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丰(豐),《說文》「豆之满者」,《廣雅·釋詁》「满也」。「丰」经常表示数量多、堆垛大,所以它经常和表硕大、富足的词结合使用,如「丰硕」、「丰富」、「丰盈」、「丰沛」、「丰裕」、「丰饶」、「丰赡」、「丰足」等等。用于植物,「丰」的茂盛义也和由于水肥充足而使草木长得丰满茁壮有关,如:《詩·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卢藏用《饯钱塘高使君赴任》「饯酒临丰树,褰帷出鲁阳」。「丰」因为是从丰满义来的,所以更多地用于收获的植物籽粒、粮食的数量大、堆垛大,这就是「丰」的丰收、充实义了,如:《詩·周硕·丰年》「丰年多黍多,亦有高廪,万亿及秭」;《戰國策·趙策》「甘露降,风雨时,农夫登,年穀丰盈」。 茂,《說文》「草木盛貌」。「茂」才是表示草木枝葉繁盛,生长旺盛的基本用字。相对说来「丰」多用于草,「茂」多用于树,如:《詩·小雅·斯干》「如竹苞矣,如松茂矣」;王羲之《兰亭集序》「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茂」和「丰」对举时,经常是「茂」修饰树,「丰」限制草,如:《盐铁论,轻重》「茂林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班固《典引》「甘露宵零于丰草,三足轩翥于茂树」。当然这是相对的,正如「丰」有时形容树一样,「茂」也有时形容草类,如:《詩·周硕·良耜》「茶朽止,黍稷茂止」;《左傳·襄公四年》「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 【年稔熟穰】 这是和庄稼成熟有关的一组词。年亦作「季」,《說文》「穀孰(熟)也」。「年」最初指庄稼成熟:《春秋,宣公十六年》「冬,大有年」,「大有年」即大丰收。《梁传,桓公三年》「五穀皆熟为有年也」,又《宣公十六年》「五大熟为大有年也」。「年」原指农作物成熟,在农业为主的社会裏,历法是为农事服务的,因为在地球绕日一周的時間裏黄河流域的庄稼成熟一次,所以就用庄稼的成熟作为四季循球一次的标志,「年」就由表庄稼成熟转而成为时间单位了:《爾雅·釋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注「取禾一熟」。 稔(rěn),《說文》「穀孰也」。「稔」是「年」的後起分化字,当「年」作为时间单位的意义成为常用义之後,别造从禾念声的「稔」以表熟,《廣雅·釋詁》「稔,年也」。《国语,吴语》「吴王夫差既杀申胥,不稔于岁」,「不稔于岁」就是庄稼不成熟、失收;《後漢書·左雄傳》「在郡数岁,岁常丰稔」,「丰稔」即「有年」或「大有年」。「稔」由于传统习惯,有时也用来表时间单位的「年」,因为当时还沒忘记它们间的词源关系:《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也」,注「稔年也」;《宋書·谢灵运傳》「长守朴以终稔,亦拙者之政焉」,「终稔」即终年、终岁。陆龟蒙《小雪後书事》「邻翁意绪相安慰,多说明年是稔年」,「稔」与「年」用的就是其分化了的意义了,即丰收年。熟,分化出来前作「孰」,《正字通》「生孰之孰,古作孰,今作熟」。「熟」原本指将已收获的粮食之类烹煮到可食的程度,如《論語·乡党》「君赐腥,必熟而荐之」;「熟」後来也扩大到植物果实的由生变熟《廣韵》「熟,成也」。《书・金滕》「岁则大熟」,「大熟」相当于「大稔」、「大有年」;《漢書·五行志中之下》「十五年秋,螽。宜亡熟岁,数有军旅」,「熟岁」即丰年。不过,「年」、「稔」说的是结果,是庄稼成熟这个事实,它的反义是表失收「饑」、「馑」之类;「熟」表示的是作物成熟过程,它的反义是「生」,是还未成熟;此外,「熟」也不限于表穀类的成熟,它可以表示植物的所有果实的变熟,如《礼记·王制》「果实未熟」。「熟」和「年」、「稔」只在表穀物成熟时交叉。由于「熟」的词义广泛,所以逐渐取代了意义较狭的「稔」。 穰(ráng),《廣雅·釋詁》「丰也」,《正字通》「禾实丰也;凡物丰盛者,亦曰穰」。《管子·国蓄》「岁有凶穰,故穀有贵贱」;「凶」、「穰」对举,表失收与丰收;《韩非子·五蠹》「穰岁之秋,疏客必食」「穰岁」即丰收之年。不过「穰」是从果实众多、肥硕得意的,它和「秾」、「䑋」同源,现代有的方言中还把果实累累叫「nàng」、「nangpenr」。《爾雅·釋训》「穰穰,福也」,注「言饶多」,「穰穰是「穰」的重迭,虽是形容词,其义仍相通:《詩·商颂·烈祖》「自天降康,丰年穰穰」,集传「穰穰,多也」;《史记·滑稽列傳》「五穀蕃熟,穰穰满家」,「穰穰」也是众多貌。由此可知,「穰」并不表庄稼成熟,它是形容词,所表的是成熟的或收获的、长势好的植物果实的丰硕、众多,只是因为果实多与收获好有关,它才有了收成好的意思。 【荒芜秽】 《說文》「荒,芜也」又「芜,蕨也」,又「薉,芜也」。「荒」、「芜」、「秽」在野草丛生的意义彼此相通,所以「荒芜」、「芜秽」、「荒秽」常常连用,如:《国语,周语》「民力彫尽,田畴荒芜」;《漢書·杨恽傳》「田彼南山,芜秽不治」;《楚辞·离骚》「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不同处在于「荒」泛指野草掩地,它既可以指未加开垦的草莱世界,也可以指虽经开垦或铲除重又长满野草。前者如《礼记·曲礼上》「地广大,荒而不治」;後者如《莊子·渔父》「田荒室露」,陶潜《归去来兮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正因为它指一片草莱,所以作为名词,它可以指荒原、荒地,如:李白《渡荆门送别》「山随平野尽,江人大荒流」,聂夷中《田家》「父耕原上田,子(刨)山下荒」;作为形容词,它可以限制一切长满荒草的处所,如「荒山」、「荒野」、「荒郊」,「荒畦」、「荒塚」、「荒城」、「荒庭」、「荒阶」等等。 「芜」(蕪,wú)狭窄得多,它特指应该除草而沒有除草,致使野草滋蔓、到处生长。「芜」主要指田园草荒,如:《老子》「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吕氏春秋·辩(辨)土》「弗除则芜……,则草窃之也」;推而广之,也可以指不应长草之处长满荒草,如:《楚辞·九章,哀郢》「曾不知夏之为丘兮。孰两东门之可芜」;杜甫《宿花石戍》「柴扉虽芜沒,农器尚牢固」。作为名词,它只指丛生的杂草,如:颜延之《秋胡》「白露生庭芜」;许浑《咸阳城东楼》「鸟下绿芜秦苑夕」。作为形容词,它表示杂草丛生的意思,如「芜城」、「芜径」、「芜室」、「芜阶」等等。 秽(穢,hui),亦作「薉」。「秽」和「荒」、「芜」不同处在于它原是名词,作动词用时多表示有害于禾苗的杂草的滋长,所以它在应用上常和种植之物相关,如:《荀子·富国》「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漢書·严延年傳》「[河南]莠盛苗秽何可不锄也」。正因为「秽」是与禾伴生的田中杂草的总名,所以田中杂草都可以叫「秽」:《詩·周硕·良耜》「茶蓼朽止」笺「草秽既除而禾稼茂」;《齐民要术,种》「凡种……遇大雨,待秽生」;《詩·小雅·十月之交》「田卒污莱」,疏「莱者,草秽之名」;《爾雅·釋草》注,「稊似稗,布地生,秽草」。因为「秽」是妨害庄稼生长的杂草的总名,所以它作动词用时,才表示杂草生长;「秽」表不用于农田的杂草和表杂草的生长的用法只是其扩大了的用法。 正因为「荒」泛指野草覆地,所以引申开来,它有灾荒、荒凉义,如「荒年」、「荒僻」;正因为「芜」特指田中草荒,所以它引申开来有「芜杂」的意思,如「芜词」、「芜驳」;正因为「秽」指妨碍禾稼的杂草的茂长,「秽」之伤禾犹如秽行之害德、秽恶之害香,所以引申开来有邪恶、污秽、秽臭之义,各种恶德、恶臭都是行为、气味中的「秽」。 【枯槁】 《說文》「枯,槁也」,又「槁,枯木也」。如:《礼记·月令》「草木蚤枯」;《楚辞·九叹,远逝》「草木摇落,时槁悴兮」,王逸注「槁,枯也」。「枯」就是「槁」,「槁」就是「枯」,都是草木干枯,意义无别,常常连用,如《淮南子·原道》「今夫徒树者,失其阴阳之性,则莫不枯槁」。「枯」、「槁」又常从草木干枯引申开来以喻人的黄瘦、憔悴,如:《莊子·齐物論》「形固可使如槁木」;《史记·屈原贾生列傳》「颜色憔悴,形容枯槁」。 「枯」与「槁」义同声近,很可能是不同方言的方言词或异体字。但「枯」和「槁」在使用频率及应用范围上还是有差别的。「槁」一般使用范围狭窄,应用率也越来越低,它只用来表示草木或其他物形体的干枯;「枯」则不仅引申指一切物的干枯,而且产生其他引申义。《荀子·劝学》「肉腐生虫,鱼枯生蠹」,「枯」是朽烂的意思;「海枯石烂」的「枯」是乾涸的意思。後来,槁渐被「枯」包办代替了。另外,从「稿」是成熟後的禾稈看,也可能「槁」是由用于草波及到用于木的。 【腐朽烂败】 腐,《說文》「烂也」;朽(㱙,xiǔ),《說文》「腐也」。「腐」和「朽」都指有机物由于霉菌或细菌的侵蚀而遭破坏。它们也有个大体上的分工,这就是:「腐」侧重于肉类的败坏,如:《荀子·劝学》「肉腐出虫,鱼枯生蠹」,《莊子·秋水》「鸱得腐鼠,鹓过之,仰而视之,曰:赫」;「朽」则侧重于树木的腐烂如:《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荀子·劝学》「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是个相对的分工,不是绝对的界限。「腐」也常用于植物、器物的腐烂,如:《漢書·刘辅傳》「腐木不可以为柱」,《吕氏春秋·尽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朽」虽很少用于肉类,但也不限于木类,如《韩非子·忠孝》「朽骨烂肉,施于土地」,《史记·平准书》「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总之,败坏之後呈糜烂状态或灰烬状态、有恶气味的多用「腐」,如「腐草」、「腐瓜」「腐粟」、「腐鳞」;败坏之後失去坚韧性的多用「朽」,如「朽骨」、「朽索」。用在人身上,「腐」多表陈旧、迂阁、无用如「腐生」、「腐儒」;「朽」则多表衰老,如「老朽」、「年朽」。 烂(爛),《說文》「火熟也」。用火烤水煮,使所煮或烤的东西变得鬆软叫「烂」,熟透的状态也叫「烂」,如《後漢書·刘玄傳》「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另外被火烧伤,伤面呈糜烂状态也称「烂」,如《漢書·霍光傳》「焦头烂额为上客」。引申开来,「烂」常用于比喻腐败之後的糜烂或溃烂状态,在这个意义上它和「腐」、「朽」等义近。比较起来,「烂」更接近于「腐」,多用于瓜果、肉类,如:《南史·朱异傳》「厨下珍羞恒腐烂,每月常弃数十车」;《晋书·王悦傳》「帐下甘果烂败,令弃之」。「烂」有时也相当于「朽」,如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败(敗),《說文》「毀也」。「败」的本义指器物、建筑之类被外力摧毁,如「败墙残垣」、「衰柳败桥」。推而广之,「败」也用于东西的腐烂,这就像现代的「坏」也用以表腐败一样。「败」表腐朽也近似「腐」。「烂」是「腐」的状态,「败」则重在腐後的气味,变质之後,发出异味常用「败」,如:《論語·乡党》「鱼馁而肉败,不食」;《晋书·公孙凤傳》「夏则并食于器,停令臭败,然後食之」。其他如「败酱」、「败酒」都指变了味的,所以「腐败」常常结合使用,如:《韩诗外傳》「民无冻馁,食无腐败」;《漢書·食貨志》「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败」有时也和「朽」连用,如《後漢書·刘平等傳》「器物取其朽败者」不过这裏的「败」相当于破损,不是腐烂。 【吠嘶吼吽嗥呜叫】 这组词是常见的动物专用的叫声。吠,《說文》「犬鸣也」。「吠」特指狗叫,例:《孟子·公孙丑上》「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潛夫論,贤难》「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嘶,《玉篇》「马鸣也」。「嘶」特指马叫,例:杜甫《题壁上韦偃画马歌》「一匹龁草一匹嘶,坐看千里当霜蹄」;曹唐《病马》「追电有心犹款段,逢人相骨强嘶号」。「嘶」也借来表鸟虫鸣,多是表示鸟虫的凄咽之声,或者表人的嘶哑之声,如:萧纲《夜望单飞雁》「一雁声嘶何处归」;苏轼《青溪辞》「雁南归兮寒蜩(蝉)嘶」;《北史·高允傳》「崔公声嘶股战,不能一言」。 吼,《玉篇》「牛鸣也」。牛鸣亦作「吽」(hǒu)、「呴」,作「吼」只是因为同音,如:沈约《禅林寺尼净秀行状》「忽闻空中有声,状如牛吼」。「吼」的经常用法则表猛兽的大声咆哮,如:《晋书·王戎傳》「猛兽在槛,虓吼震地」;孤独及《招北客文》「饿虎争肉,吼怒阚阚」。「吼」也经常用来比喻像猛兽一样发出的巨大的声响和人的大声呼喊,如「风吼」、「雷吼」、「怒吼」。 嗥,亦作「嗥」,《廣韵》「熊虎声也」。其实「嗥」不限于熊虎,而是各种野兽可以通用的吼叫,如:《左傳·襄公十四年》「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欧阳修《真州东园記》「鼪鼯鸟兽之嗥音也」。「吼」侧重的是声音大,惊天动地;「嗥」重在可怖与喧闹。「嗥」也经常和表示人大声呼叫或哭叫的「号」(háo)通用,如:《莊子·庚桑楚》「儿子(幼儿)终日嗥而嗌不嗄」;《新書·耳痹》「大夫种拊心号啼」。 鸣(鳴),《說文》「鸟声也」。「鸣」特指鸟叫,如:《詩·齐風·鸡鸣》「鸡既鸣矣,朝既昌矣」;又《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嚶嚶」。不过「鸣」在应用中已经大大泛化,幾乎可以指各种发声了,如「呦呦鹿鸣」,「电闪雷鸣」,「击鼓鸣金」,「百家争鸣」等等。 叫,《說文》「呼也」。「叫」本指人的大声呼喊,如:《左傳・襄公三十年》「或叫于宋大庙」。不过「叫」也是一个泛化了的词,它也可以表示鸟兽、昆虫的发声,如:马融《长笛賦》「鼯鼠夜叫」;《新论,惜时》「寒蝉抱树而长叫吟」。不过在色彩上「鸣」颇雅致,「叫」则粗俗。 【牴抵触】 《說文》「牴,触也」,又「触,牴也」。「牴」与「触」在用角撞物上有共同处,所以许慎「牴」、「触」互释,典籍中它们也常常连用,如:《淮南子·說山》「熊之动以攫搏,兕牛之动以抵(牴)触」;杜甫《赤霄行》「孔雀未知牛有角,渴饮寒泉逢牴触」。「牴」、「触」浑言可以不别,析言则大有区别。 「牴」亦作「觝」,或借用「抵」,它表示带角之兽(如牛羊犀兕等)的相互顶撞。《漢書·扬雄傳》「观夫票禽之绁输(轻捷的飞禽的相互超越),犀兕之牴触」,「牴」指角鬥,「触」指顶撞。公羊叫做「牴」或「羝」,这也是由交配期公羊间的角鬥得名的。《漢書·武帝纪》「元封三年春,作角牴戏,三百里内皆来观」,「角牴」就是摔跤、角力,它是模仿牛、羊的角鬥的,所以叫「角牴戏」。《述异記》「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鬥,以角觝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觝」,这更说明「角觝戏」最初是模仿牛的牴角相鬥的。正因为如此,「牴」的派生义多有相互矛盾的含义,如:《史通,自序》「儒者之書·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牴牾,自相欺惑」;柳宗元《辨文子》「其意绪文辞,叉牙相牴而不合」。 「抵」是「牴」的同源分化词。《說文》「抵,挤也」,《廣雅·釋詁》「抵,推也」,这是对「抵」的语境义的误解。「抵」是将「牴」的角鬥义广泛地用于人事的产物,是顶角的比喻义。《吕氏春秋·分职》「若是,则受赏者无德,而抵诛者无怨」,注「抵,当也」;《史记·高祖本纪》「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索隐「抵,当也,谓使各当其罪也」:「抵」的「当」义,即现代的抵偿义,「抵偿」就是罪与罚、功与过、损失与赔偿两两相当,这正是角鬥双方势均力敌的比喻义;杜甫《春望》「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裏的「抵」是价值相当义,它同样是从角鬥的不分上下、两相抵消来的;《漢書·田延年傳》「丞相议奏延年主守盗三千万……,延年抵曰:本出将军之门,蒙此爵位,无有是事」,这是「抵」的抵赖义,抵赖也是与事实相抗衡;《漢書·扬雄傳》「[范睢]界泾阳抵穰侯而代之」,这是「抵」的排挤义,「排挤」不过是把相牴的对方顶出去而已,以「挤」、「推」相释,是语境中的互换。由此可见,「抵」都指双方的较量、或双方的对等,都源于角抵。 「触」(觸)与「牴」的不同处在于它不是从角鬥的双方着眼的,而是从一方着眼的;带角之兽以角顶物叫「触」。《易·大壮》「羝羊触藩,羸其角」,「触藩」是一方的进犯;《晋书·束皙傳》「朝养触邪之兽,庭有指佞之草」,「触邪」是以角顶撞犯罪者、奸佞者。正因为如此,「触」的引申义都是一动一静的,都是一方主动、另方被动的,它的宾语总是被触的。《韩非子·五蠹》「兔走触株,折颈而死」,是兔子撞在树桩上;《礼记·问丧》「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是以头去接触地;《漢書·元帝纪》「去礼义,触刑法,岂不哀哉」,这是人违反、冒犯法令。这个「触」在现代语言裏经常是用「顶」来表达了,如「牛顶人」,「顶撞上司」。 【啄啮噬】 这是和取食有关的一组词。 啄(zhuó),《說文》「鸟食也」。鸟用嘴取食称「啄」,如:《詩·小雅·黄鸟》「黄鸟黄鸟,无集于穀,无啄我粟」;《戰國策·楚策》「黄雀因是以,俯啄白粒,仰棲茂树」。「啄」与「斲」、「琢」等同源,和上下叩击有关,鸟类取食如如捣,所以称「啄」;所以引申开来,鸟嘴也可以称「啄」,如《詩·曹風·候人》「惟鹈在梁,不濡其咮」。 啮(嚙,niè),亦作「齧」、「囓」,《說文》「噬也」,《釋名·釋饮食》「鸟曰啄,兽曰啮」。这种解释不太准确。「啮」与「契」同源,「契」是刻成犬牙交错的锯齿形,「啮」也指用牙上下相交,一点一点儿地咬下,是某些虫类和啮齿类动物取食的特徵,如:古乐府《鸡鸣》「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旁。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後漢書·费长房傳》「众蛇竞来,啮索且断」。正因为如此,水对土地的冲刷侵蚀可以用「啮」比喻,如《戰國策·魏策》「王季厉葬涡山之尾,栾水啮其墓」;剑刃残缺成锯齿形也可以用「啮」来比喻,如《淮南子·修务》「今剑或绝侧羸文、啮缺卷,而称以顷襄之剑,则贵人争带」。「啮」在应用中泛化,广用于啃咬,如:《礼记·曲礼上》「侍食于长者……,毋齧骨,毋反鱼肉」;《漢書·五行志》「厥妖,雄鸡自啮断其尾」。这样一来,「啮」就成为表啃咬的用词了。 噬(shi),《廣雅·釋詁》「啮也」。这也是近义词互释,其实「噬」应和「斯」同源,最初多用于兽类的撕咬,如:《左傳·哀公十二年》「国狗之瘈(疯狂),无不噬也」;《後漢書·寇荣傳》「臣诚恐卒为豺狼横见噬食,故冒死欲诣阙,披肝胆,布腹心」。「噬」由用于食肉之兽转及于人也是扩大的用法,如:《左傳·庄公六年》「若不早图,後君噬脐」;《後漢書·周磐傳》「[蔡顺]尝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弛归」。 【飞蜚翔】 飞(飛),《說文》「鸟翥也」,翥,《說文》「飞举也」。鸟类搧动翅膀使自己升腾到空中叫「飞」,如《詩·邺風·雄雉》「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扩大开来,昆虫的飞翔也可以叫「飞」,如《詩·齐風·鸡鸣》「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 「飞」亦借「蜚」来写,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史记·楚世家》「三年不蜚,蜚将冲天」。不过在比喻社会上飞传的无根之谈时,「蜚」成为专用字,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翔,《說文》「回飞也」。「回飞」就是盘旋飞翔。《釋名·釋言语》「翔,佯也,言仿佯也」,这在语源上是对的;人在一定范围内走来走去叫「仿佯」,叫「徘徊」、叫「徬徨」,叫「盘桓」,鸟儿就叫「翔」,叫「盘旋」;「翔」是「仿佯」节缩形式的分化。《礼记·三年问》「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翔回焉,鸣号焉,蹢焉,踟蹰焉」,「翔」与「回」连用,鸟的「翔回」,犹如兽的「蹢」、「踟蹰」;《淮南子·览冥》「翱翔四海之外」,注「翼一上一下曰翱,不摇日翔」,鸟儿张开翅膀借空气的浮力在天空中回旋称作「翔」。 「翔」在特表张翅不动在空中滑行时是指「回飞」,泛指时,和「飞」同义:阮籍《咏怀》「孤鸿号外野,翔鸟鸣北林」,「翔鸟」即飞鸟;范仲淹《岳阳楼記》「沙鸥翔集,锦鳞游」,「翔集」即飞集。 正如「飞」有许多比喻用法一样,如刘邦《大风歌》「大风起兮雲飞扬」,「翔」也有它的比喻用法:《礼记·曲礼上》「室中不翔」,注「行而张拱曰翔」,指行走时两臂张开而趋的一种姿势;「鱼翔浅底」指鱼的自由自在的游动。 【遨翱】 「遨」(áo)和「翱」(áo)都有无拘无束、自得其乐地游动的意思。不同的是,「遨」用于人,是人自由自在地在地上漫游,字古作「敖」,《玉篇》「遨,遨游也」。「遨游」经常结合使用,如:《莊子·列御寇》「饱食而邀游,汎若不系之舟」;曹丕《芙蓉池作》「遨游快心意,保已终百年」。「翱」,亦作「翱」,《說文》「翱翔也」;《釋名·釋言语》「敖也,言敖游也」。「翱翔」是个联绵词,刘熙以为与「遨」同源。不过「翱翔」特指鸟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回旋,如《楚辞·离骚》「凤皇翼其承旂兮,高翱翔之翼翼」;《莊子·逍遥游》「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翱翔」也用于人,那是比喻用法,如《詩·齐風·载驱》「鲁道有荡,齐子翱翔」。「翱」也常借作「遨」,如《楚辞·九歌·雲中君》「龙驾兮帝服,聊翱游兮周章」。 【栖宿】 《禽经》「陆鸟日栖,水鸟曰宿」。这种分别大致正确。严格说,「栖」是鸟类止息、过夜的专门用语,「宿」则是人的止息过夜的用语,对鸟来说是借用并非专用。 栖,亦作「棲」,《說文》「鸟在巢上也」,《正字通》「鸟宿日栖」。鸟类多数居于林中、宿于巢内,所以鸟宿称「栖」,如:《莊子·至乐》「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韩诗外傳》「黄帝时,凤凰集东园,止于阿阁,栖梧桐,食竹实,终身不去」。宿,《廣雅·釋詁》「舍也」。人夜止叫「宿」,如:《詩·邶風·泉水》「出宿于,饮饯于祢」;《荀子·儒效》「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 鸟的过夜借用「宿」就像鸟的停留借用「止」、「息」一样,不过水鸟因为经常在水边过夜,所以多用「宿」,如:高蟾《旅夕》「风散古陂惊宿雁,月临荒戍起啼鸦」;郑谷《江际》「万顷白波迷宿鹭一林黄葉送秋蝉」。但这不是说「宿」是水鸟过夜的专用语:吴融《西陵夜居》「林风移宿鸟,池雨定流萤」,贾岛「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宿」的就是林鸟,「宿」的处所就是树;白居易《立秋夕有怀梦得》「回灯见栖鹤,隔竹闻吹笙」,「鹤」是水禽,过夜也可以用「栖」。 人的止息、居处有时也用「栖」,这同样是借用。人而用栖,一是住在高处或树上,有类于鸟,如:《莊子·盗跖》「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国语,越语》「越王句践栖于会稽之上」,注「山处曰栖」。另一种用法就是表示隐遁乡里,不求仕宦,与鸟兽为伍,或者暂住,如:《隋書·徐则傳》「草褐蒲衣,餐松饵术(药物),栖隐灵岳,五十馀年」;高适《淇上酬薛三掾兼寄郭少府》「酒肆或淹留,鱼潭屡栖泊」。 【孳滋字息蕃殖】 这组词都有繁殖滋生义,不过「孳」、「息」侧重于生生不已、绵延不绝,「蕃」、「殖」则侧重于分蘖茂密、子孙繁庶。 孳,《說文》「孳孳,很很生也」(从段注)即不断蕃生的意思。《列子·汤问》「其民孳阜亡数」,《新唐書·环王傳》「有西屠夷,盖马援後留不去者,才十户,隋未户孳至三百」:「孳」都指一代传一代地孳生繁衍。「孳」也可以用于禽兽昆虫以至于万物,如:《舊唐書·职官志》「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辽史,道宗纪》「鸟兽孳育」;《後漢書·桓帝纪》「蝗孳螽蔓,残我百」;《漢書·律历志》「孳萌万物」。 滋,《說文》「益也」。「滋」与「孳」同源,可能是「兹」的分化字,最初应指草木孳生,所以在孳生义上多用于植物,如:《左傳·隐公元年》「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楚辞·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滋」与「孳」也常通用,如张衡《東京賦》「鸟兽阜滋」。「孳」还有一个同源词是「字」,《說文》「字,乳也」。「字」则常用于人的生育繁殖,如:《易·屯》「女子贞不字」;《論衡·气寿》「妇人疏字者子活」。「字」也可以用于其他动物,如《漢書·严安傳》「六畜遂字」颜师古注「字,生也」。用「字」表示与独体的文相对的合体的形声、会意字是一种比喻用法。 「息」同样有孜孜不息地生殖的意思,《廣雅·釋詁》「息,生也」。《山海经,海内经》「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息壤」即随水的上涨而不断生长的土;《史记·孟尝君列傳》「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这裏的「息」是利息的意思,利息之所以称「息」,也是从利生利、利滚利,生生不已,越生越多的意思来的。《易·革》「水火相息」是指水火相生,反復循环,生生不已;《荀子·大略》「有国之君不息牛羊」,「息」也是递相生殖,不断蕃生。成语「休养生息」,「息」同样是蕃生後代,不是指休息。「息」用作名词指儿女。《戰國策·趙策》「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漢書·高帝纪》「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前者指子,後者指女。「息」作子、女都是谦称,意思是我所生殖的後代。比较起来可以看出:「孳」、「滋」、「字」主要用于有生命的动物的繁生;「息」则兼及无生物之增殖。 如果说「孳」、「息」强调的是历时关系,是幾代相传中的繁生,「殖」和「蕃」的着重点则在同代的分化。 蕃,《說文》「草茂也」。植物茂盛枝葉多、分叉多、结果多叫「蕃」,如:《詩·唐風·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荀子·天論》「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臧(藏)于秋冬」。引申开来,人的多子女亦可称「蕃」,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畜类产崽多也可用「蕃」,如《管子·山权数》「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 「殖」也指从少变多,「春种一粒,秋收万颗子」就是增殖过程。如果说,「蕃」侧重于草木人畜,那么「殖」则侧重用于穀物和财物。《書·吕刑》「稷降播种,农殖嘉穀」,《国语,郑语》「周弃能播殖百」:这是用于穀物的例;《論語·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唐书·李恺傳》「颇殖产伊川,占膏腴」,这是殖财的例。「殖」也用于人、木等,不过少些,《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即其例,近代的「殖民」、「殖民地」就用的是这个意思。 当「生」、「产」、「蕃」等盛行之後,「孳」、「滋」、「字」、「息」等就逐渐被排斥、被兼并了,它们就以其古义和派生义生存了。 三八、及物 【树艺种植栽莳】 这组词都和种植有关系。树(樹),《廣雅·釋地》「种也」。「树」最初是指种树,是动词,如《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树」;《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所种的对象也叫「树」,这就是现代的松树、柏树的「树」;《說文》「木,生植之总名也」。「树」与「竖」同源,原指栽植竖长的树木。後来把「树」的种树义扩及到种庄稼,这样一来植物的栽培就都可以叫「树」了,如《論衡·率性》「[土地]肥而沃者性美,树稼丰茂」。「树」还扩大到用于植物以外的东西,凡是直立在那裏的都可以用「树」,如「树碑」,「树旗」。另外,「树」还扩大到人事和抽象的德行之类的建立,比如「树德」、「树官」、「树雄心」。在现代,「树」的种植意义已经被「种」、「植」等等代替了,「树」作为动词只用于树立、建树义了。 艺(藝、蓺),《說文》「种也」。「艺」最初的意思也是栽种,但只限于用在栽种蔬菜、花草、庄稼等草本的植物上,如:《詩·大雅·生民》「蓺之荏菽,荏菽旆旆」;又《齐风,南山》「蓺麻如之何,衡从(横纵)其亩」。「树艺」连用则可以指各种农作物、树木的栽培。如《荀子·子道》「夙兴夜寐,耕耘树艺」。另外,「艺」的最常见的用法多指技艺、技能,如《左傳·襄公十四年》「百工献艺」。 「种」(種)最初指种子,如:《詩·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维租维」;《荀子·儒效》「相高下,视境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种」的类别义是从不同的「种」这个意思上引申出来的。作为动词「种」指把种子播到地裏。如《詩·大雅·生民》「茀(拔除)厥丰草,种之黄茂」。《吕氏春秋·用民》「种麦而得麦,种稷而得稷」。由于来源关系,「种」後来用法扩大了,可以概括「树」和「艺」了;举凡种子、秧苗、树木等等,凡是埋到土裏使它生长的都可以叫「种」,甚至植物以外的东西,只要种而使之长的都可以用「种」,如《搜神记,卷十一》「公乃至所种玉田中,得白璧五双」。 「植」与「直」同源。「植」最初和栽种无关,它指把木头直立在那裏,或直立着的木材。作为动词,「植」和现代的「树旗杆」等等的「树」的意思近似:《淮南子·原道》「[道]植之而塞于天地,横之而弥于四海」,「植之而塞于天地」是指竖立着可以上拄天下拄地;贾谊《吊屈原文》「贤圣逆曳兮,方正倒植」,「方正倒植」是说正派的人被倒立在那裏。作为名词,「植」指直立的木头,比如:《周礼·考工,匠人》「于四角立植而悬」,「植」指直立的柱子;《荀子·解蔽》「冥冥而行者,见寝石以为伏虎也,见植林以为後人也」,「植林」并不是种植的树林,而是指直立的树林。後来凡是根生的直立的草木都可以叫植了:《玉篇》「根生之属曰植」。把根生之属称作「植」本来是一种比喻意思,但它普遍化了,成为与动物相区别的植物的通称了。这样一来,作为动词时,「植」就代替了「树」。比如古代栽树叫「树木」,现代就说「植树」了。 「栽」原来指筑墙的木板,读zài。《左傳·哀公元年》「楚子围蔡……里而栽,广丈,高倍」,这裏的「栽」是指用木板搭起台子。和「植」一样,栽」也被用来比喻移植植物幼苗。《礼记·中庸》「栽者培之,倾者覆之」,又说「稚曰栽,长曰树」,这就和现在的「栽」的意思一样了。它和「种」、「植」的区别就在于「栽」的一定是幼苗,「栽」一定是移苗,如,「栽葱」,「栽茄子」。连带的把供移栽的幼苗也称为「栽」了,如《論衡·初秉》「朱草之茎如针,紫芝之栽如豆」。现代叫「栽子」,如「葱栽子」、「茄栽子」。 莳(蒔,shi),《說文》「更别种也」,段玉裁注「今江苏人移秧插田中日秧」,《方言・十二》「莳,更也」,注「更种也」。「莳」「栽」音近,可能有词源上的渊源关系。其不同处在于:「栽」虽然也是移植,但重在植;「的」则重在移,如:《晋书·姚苌载記》「苌命其将当城,于营处一栅孔中树一根,以旌战功」;《新唐書·百官志》「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园苑的植蔬果」。 【植殖】 「植」和「殖」常互相通用,如:《史记·梁孝王世家》「故能植其财货,广宫室」,「植是增长、繁殖义,通常作「殖」;潘岳《闲居賦》「张公大谷之梨,梁侯乌椑之柿,周文弱枝之枣,房陵朱仲之李,靡不毕殖」,「殖」是栽种义,通常作「植」。从来源上说,两者无关。 植,《說文》「户植也」。所谓「户植」就是固定门闩的户键,因为它是竖插的,所以叫「植」,如:《墨子·非儒》「季孙与邑人争门关,决植」。作为动词,凡使之直立于地都可以用「植」:《論語·微子》「[荷丈人]植其杖而芸」,「植」其杖就是将棍子竖插在地上;《淮南子·說林》「植表而望则不惑」,「植表」是树起标竿。如果所「植」的是各种植物那「植」就是种植义了,如:《孔雀东南飞》「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陶潜《归去来兮辞》「耕植不足以自给」。 「殖」的本义是尸体的肉腐烂之後所剩下的枯骨,所谓「骨殖」,与蕃殖无关;「殖」的蕃殖义是兹」的假借义,如:《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注「殖,蕃也」;《荀子·尧问》「草木殖焉,禽兽育焉」。「殖」也用于非生物的蕃殖,主要是指经商取利,指财富和利润的增殖,所以《集韵》说「兴生财利曰殖」。如:《列子·杨朱》「子贡殖于卫」;《孔丛子,公孙龙》「居家理治,可移于官;良能货殖,故欲仕之」。 「植」和「殖」虽然在种植与蕃殖义上彼此相关、有时通用,但有一个基本分野,那就是:「植多用于植物的种植,「殖」可以用于动物和货物、财富的繁殖;「植」限于栽种使之成活,「殖」重在蕃衍生息,使其数目增加。 【疏浚】 「疏」和「浚」在使水道畅通的意义上相近。 疏,亦作「疎」,《說文》「通也」。疏导水道,使之通畅叫「疏」,如:《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渝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淮南子·主术》「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疏」的特徵是清除水道的游塞,使之流通无阻。《後漢書·王景傳》「景乃商度地埶,凿山阜,破砥碛,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回注,无溃漏之患」,《宋史·王溥傳》「州境旧有通商渠,距淮三百里,岁久湮塞。[父]祚疏导之,遂通舟楫,郡无水患」:「疏」是排除壅塞、阻遏,使水能顺利地向前流,所以「疏决」、「疏导」常连用。「疏」的稀疏义、清除义也与此有关条陈义、注疏义也是疏通义在论事、注书上的应用。 浚(jun),亦作「濬」,《說文》「抒也」,又「睿(古浚字),深通川也」。「抒」是将深处之物抱出,所以「浚」的疏通河川重在将河床掏深,使流量增大、通航便利。《春秋,庄公九年》「冬,浚洙」,「浚洙」就是加深洙水的河道;《書·禹贡》「禹别九州,随山浚川」,「浚川」也是加深河床。正因为「浚」是挖除底部的淤积而不是疏导堵塞流向的淤积,所以「浚」还可以用于掏井,如《孟子·万章上》「[瞽瞍]使舜]浚井,出,从而之」。正因为「浚」源于「峻」,「浚」的目的在于加深,所以「浚作为形容词与「峻」相反,它表示陡而深。《詩·小雅·小弁》「莫高匪山,莫浚匪泉」,传「浚,深也」;陆机《招隐》「踯躅欲安之,幽人在浚谷」,「浚谷」即深谷。「浚」、「濬」虽然是异体字,不过使用上有个相对分工。「浚」可以用于动词,也可以用为形容词;「濬」则主要用于形容词,表示深。《水经,沔水注》「有匈奴城,方五里,濬堑三重」,「濬堑」即深壕;谢灵运《山居賦》「仰眺层峰,俯临濬壑」,「濬壑」就是深谷。「浚」还用于智慧的深。《詩·商颂·长发》「浚哲维商,长发其祥」,传「濬,深也;哲,智也」。 【决抉掘剜挖】 这组词在挖掘义上相交叉,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来源、对象和方式。 决(决),《說文》「下流也」。「决」是个不及物的动词,水把障碍物冲出缺口而下泄叫「决」,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漢書·武帝纪》「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决」的反义词是「壅」、是「塞」,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河决,不可復壅」;又《平准书》「堤塞河,辄决坏,费不可胜计」。「决」的使动用法就和挖掘义相近了,就是掘开堤坝、疏通壅塞,使水能够顺畅地下流,如:《国语,周语》「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宜之使言」;《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渎)」。正因为「决」来源于使壅塞物溃决,所以它的古代用法多和水流、河道、堤堰、沟渠有关;「决」的特徵也是从中分断,使原是整体的相连之物中间发生缺口,如:《三國志·魏书董卓傳》「卓伪欲捕鱼,堰其还道,当所渡水为池,使水渟满数十里。默从堰下过其军而决堰,比羌胡闻知追逐,水已深不得渡」;白居易《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决壅如裂帛,渗作膏腴田」。正因为如此,「决」的溃决义、决断义都是由分裂为二、剖分是非来的。严格说,「决」沒有挖掘义,它的挖掘义是後代用後代语言翻译古语的结果;「决」和「玦」、「缺」等一样,从来源说只有中分、出现缺口的意思。 抉,《說文》「挑也」,《集韵》「剔也」。「抉」是「决」的同源分化字,它的挑出、剔出、挖出义是从「决」的溃出义来的,也是分开阻碍物使内部的东西溢出的意思;不过由于「抉」的对象多是人体的一部或其他事物,所以它已经是及物动词化了。「抉」最初多用于人体:《莊子·盗跖》「比干剖心,子胥抉目」,「抉目」就是挖出眼球;《左傳·襄公十七年》「[臧坚]以杙抉其伤而死」,「抉其伤」就是掘其伤。引申开来,从多数事物中搜求、挑剔也称「抉」,如:《後漢書·陈元傳》「抉瑕摘衅,掩其弘美」;苏舜钦《和韩三谒欧阳九之作》「抉剔虽强成,徒使肠胃沸」。 掘,《說文》「滑也」。「掘」与「窟」同源,《戰國策·秦策》「且夫苏秦特穷巷掘门桑户枢之士耳」,吴师道补注「掘即窟,古字通」。正因为「掘源于挖掘洞穴,所以「掘」经常用于在地上向下或向裏挖,如:《易·繫辭下》「断木为杵,掘地为白」;《孟子・尽心上》「辟(譬)若掘井,掘井九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其他如「掘穴」、「掘室」、「掘墓」、「掘窖」、「掘鼠」、「掘藏」也是一样。後起的发掘义,也是深挖义在用于事上的比喻用法。剜,《說文,新附》「削也」。「剜」源于「宛」,是向物体内部深挖,将裏面的东西挖出一部分来的意思,如:韩愈《和裴度假山诗》「有洞若神剜,有岩若天划」;聂夷中《伤田家》「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挖」是「剜」的分化字,也是剜去一部分的意思。不过「挖」用得很晚,元明之後才见使用。 【注沃灌溉浇】 这组词在表示人工地使水由一处流向另一处的意义上相近。 注,《說文》「灌也」,《字汇》「水流射也」。「注」是以器物舀水,使之从高处流下灌人另一器物中,如:《詩·大雅·酌》「泂(远)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酒食)」;《荀子·宥坐》「弟子挹水而注之(宥坐之器),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注」也可以用于水的下泻和雨水的下浇,如:《水经,河水注》「四渎之源,河最高而长,从高注下,水流激峻,故其流急」;《晋书·束皙傳》「请雨,三日而雨注」。後一种用法是「注」的比喻义,是形容水自高处向下倾泻,象注水一样急而集中。正因为「注」反映水流集中直下,所以注水的壶称「注子」,「注射」用「注」;用于事,「注」也多表精神的集中,如「注意」、「注视」、「专注」、「关注」、「全神贯注」等等。 沃,《說文》「灌溉也」。不过从古代的用例看,「沃」多用于「沃盥」。古代贵族净手时,有人用「匜匜」向下倾水,下用盘盂承水,净手者接水而洗,这种浇水法叫「沃」,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怀嬴]奉匜沃盥,[晋文公盥]既,而挥之」,疏「沃,谓浇水也」;《礼记·内则》「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沃」不同于「注」处在于:「沃」不是注人器中,而是浇于物上。「沃盥」是向手上浇水;枚乘《七发》「小饭大啜,如汤沃雪」,「沃雪」是浇在雪上;《三國志·魏书·文帝纪》「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沃酹」是浇酒于地以祭。「沃」古代虽然很少用于灌溉义,但肥沃义却用「沃」,如「沃野」、「沃土」、「沃壤」、「沃衍」,所以《廣雅·釋詁》也说「沃,渍也」。其中必有缘故,留待考察。 灌,《廣雅·釋詁》「渍也」。「灌」古代多用于向田地裏输水或浇水,用于水利灌溉,如:《莊子·逍遥游》「时雨降矣,而犹浸灌,其于泽也,不亦劳乎」;《史记·商君列傳》「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灌」也用于水的由高处流入低处,接近「注」的比喻用法,不过所侧重的不在水流峻急,而在于水量比较大,如:《莊子·秋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史记·秦始皇本纪》「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灌」也用于浇注义,不过所浇的不是物,也不是注入器物(这种意义比较後起),而是注人某物之中,如:《史记·田单列傳》「[田单]束兵刃于其(牛)角,而灌脂束苇于尾,烧其端」;《三國志·吴书·周瑜传注》「载燥荻枯柴积其(船)中,灌以鱼膏」。所灌的是带有孔隙之物。「灌」也特指以酒浇地祭奠祖先的仪式,如《論語·八佾》「褅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这种特定仪式也用「祼」,这个专字来表示,《書·洛诰》「王人太室,祼」,疏「祼者灌也。王以圭瓒酌鬯之酒以献尸,尸受祭而灌于地。因奠而不饮,谓之祼」。 概,《說文》「一日灌注也」。「漑」原指洗洛,如《詩·大雅·泂酌》「洞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溉」用于灌注与「灌」同义,主要用于农田的浇灌,如:《史记·河渠书》「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漢書·沟洫志》「引泾水,溉田四千五百馀顷」。「溉」之用于灌溉较「灌」为晚,战国末期始见,可能是「灌」的方言变体。不过「溉」沒有各种引申用法,专用于灌田,而且常常「灌溉」连用,如:《論衡·自然》「汲井决陂,灌溉园田」;《三國志·魏书·郑浑傳》「[萧、相二县界]地势湾下,宜溉灌,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 浇(澆),《說文》「沃也」。「浇」中古才见使用,除不用于注器之外,无论沃物、灌田都可以用「浇」。《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积军粮」,《水经,夷水注》「龙怒须臾水出,荡其草秽,傍侧之田皆得浇灌」,这是浇农田、农作物;《世说新语·任诞》「阮籍胸中块故须酒浇之」,顾况《闲居怀旧》「日长鼓腹爱吾庐,洗竹浇花兴有馀」,这是浇物。「浇」还可以用于抽象事物,如「以酒浇愁」,可见其应用范围较前列诸词更大。 【耕耦犁】 这是一组有关耕作方法的动词。 耕,《說文》「犁也,从未井,古者井田,故从井」,按许慎说法,「耕」应是象事之字,字象执耕作于井田之上形。「耒」是最早的翻地鬆土的农具,最初就是下部微曲的木棍,下端削尖以便刺地,近端处加一横棍以便脚踏;後来为使发土的面积增大,头采用分权的树枝,其形如叉。用来耕作称「耕」,《正字通》「耕,治田也」,如《詩·周硕·载芟》「载芟(斩草)载柞(除木),其耕泽泽(土块散碎貌)」。「耕」後来成为翻地鬆土的通称,不论用什么工具、什么方法翻地犁田都可以用「耕」,如:《莊子·马蹄》「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韩非子·显学》「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 耦,《廣雅·釋地》「耕也」。「耦」虽然也是「耕」,但却是一种改进了的耕作方法。《釋名·釋亲族》「耦,遇也,二人相对遇也」。这解释了「耦」的词源:两人迎面相逢叫「遇」;两个人面对面共发一耒的耕作方法称「耦」(这是取的孙常叙师的说法)。一人执耒发土,所掘有限、容易疲劳,为提高效率,采取了两人共耕的方法:其法应是两人对面而立,一人执耒,专司踏耒入地;另一人以绳索系于耒的下部,待耒刺入土中之後就引索发土,就像现代整治稻田时的「拉锹」一样。因为这种方法是两人分工,一刺一拉,所以叫「耦」或「耦耕」,如:《詩·周硕·噫嘻》「亦服尔耕,十千维耦」,《集傳》「耦,二人并耕也」;《論語·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 犁,亦作「犂」、「𤛿」,《說文》「耕也」,《釋名·釋用器》「犁,利也,利发土绝草根也」。「犁」既是工具名,又是耕作方法名。作为工具名,「犁」与「耒」同源,它是「耒」的改进。「耒」是用来发土的,它必须一耒一耒地翻,效率很低;还有一种掘土工具是「耜」,它近似现代的锹或铲子,发土量要大些。耦耕时人们当然会发现背过身去拖耒发土,效率高得多,但起土量小,于是人们就试图将「耒」与「耜」合为一体,以「耒」为柄,以改进的「耜」置于耒端,这就是原始的「犁」。但「犁」耕翻土,阻力极大,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胜任的,所以「犁」的普及应在广泛使用畜力之後。在中国,「犁」耕应发生于春秋时代。孔子弟子冉伯牛名耕,另一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古人名、字相关,由这些名和字的关联中可以看出,牛在当时已用于耕作,只是还沒普及,多数采用的还是两人并力发一耒的耦耕法。犁耕普及後「犁」就由工具名变为耕作方法名了,所谓「牛耕谓之犁」。如:《漢書·匈奴傳》「近不过旬月之役,远不离二时之劳,固已犁其庭,扫其闻,郡县而置之」;《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古墓犁为田,松柏摧为薪」。 【播种】 播,《說文》「种也,一日布也」。作为动词,「播」和「种」还是有区别的,这区别就在于「播」是「布」,是把种子撒到耕过的地裏,如:《詩·小雅·大田》「俶载南亩,播厥百穀」;《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非爱庸客也」。「播」的初文即「番」,古字象以手撒种于田之形。正因为「播」是撒种,所以它的派生义有散布、传播等义,如:《韩非子·诡使》「断头裂腹、播骨乎平原」;杨修《节游賦》「纷灼灼以舒葩,芳馥馥以播馨」。 种(種),亦作「穜」,本义是种子,名词,如《詩·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维维」。作为动词,「种」表示将种子播于田中的全过程,如《漢書·食貨志》「种必杂五种,以备灾害」,读去声。 因为「种」来自名词,所以作为动词用时意义较泛,它指从起土到下种的全过程,甚至可以扩大到收获;「播」则只是「种」的一个环节,即撒种于地。另外,因为「种」是个种植过程,所以除了「种」、「种麦」之外,还可以用于各种种植对象,如「种瓜」、「种花」、「种竹」、「种菜」等等;「播」则只限于撒种子。 【耘耨鎛锄】 这组词都有除草的意思。 耘,亦通「芸」,《集韵》「除草也」。铲除田间杂草叫「耘」:《詩·小雅·甫田》「今适南亩,或耘或耔(培土)」,传「耘,除草也」;《孔子家语,六本》「曾子耘瓜,误斩其根」,这是锄草伤苗。农田劳动主要是耕种和除草,所以「耕耘」也泛指农业生产,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庸客(僱工)致力而疾耕耘者,……非爱主人也」;《漢書·元帝纪》劳于耕耘」。 耨(nou),亦作「槈」、「鎒」,《說文》「薅器也」。「耨」是除草的工具的名称,「辱」当是「耨」的本字。「辱」由辰、寸组成,「辰」即古「蜃」字,原始的除草工具用磨过的蚌壳,「辱」即手执蚌壳之形,所以表除草义的「薅」从「辱」从「草」,加「女」旁是因为这项劳动多由妇女承担之故。「耨」、「槈」等字即「辱」借为耻辱字後所产生的分化字。最初的「耨」应是直接使用蜃壳,《淮南子·氾論》「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舞」,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为了使用方便,後在蜃壳上加短柄;金属用于农具後,就以金属器代替蜃壳,其形制当仍模仿蜃壳之形,至今锄草之具,仍似蜃壳,原因就在于此。《吕氏春秋·任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可见,「耨」是附有短把的锄,是除草间苗两用的,和北方所使用的扒锄相似;《晏子春秋·谏,上》「执铫耨,以蹲行畎亩之中」,因为「耨」是短柄锄,所以除草、间苗时要蹲在地上劳作;《釋名·釋器用》「耨,似锄,妪耨禾也」,「妪薅」即伛偻而薅,蹲伏操作,由前向後平拉。「耨」不同于「耘」处在于「耘」原本就是表除草的动词,「耨」的本义是名词,是除草的工具,用作谓语,它也表示除草,但所表的不是泛称的除草,而是特指以「耨」除草或间苗。如:《孟子·梁惠王上》「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淮南子·說山》「治国者若耨田,去害苗者而矣」。 镈(鎛,bó),《釋名·釋用器》「镈,亦锄田器也;,迫也,迫地去草也」。《詩·周硕·臣工》「命我众人,(准备)乃钱」,传「镈,耨」;又《周颂·良耜》「其斯赵(锋利),以薅茶蓼」。据上面的解释,「镈」可能是耨的方言词,因为作除草器解的「镈」,除《诗经,周颂》外,很少见用,而《诗经》中则不见使用较广的「耨」。 锄(鋤),亦作「鉏」、「耡」,《說文》「立薅所用也」《釋名·釋器用》「锄,助也,去秽助苗长也」。「锄」同样是名词,是除草的工具名;作为名词它和「耨」不同处在于它是长柄的除草工具,可以站着除草,所谓「立薅所用」。「锄」当是「耨」的发展,在先秦它还比较少用,仅见于《国语,齐语》「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试诸壤土」、《戰國策·燕策》「鄙人不敏,释鉏耨而干大王」幾处;秦汉以後,「锄」逐渐成为主要的除草工具了。「锄」用为动词也是除草的意思,当然是用锄锄草了,如:白居易《归田》「四十为野夫,田中学锄穀」;李绅《古风》「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获刈割】 穫,《說文》「刈穀也」。「穀」是收割农作物的专用字,如:《詩·豳風·七月》「八月剥枣,十月穫稻」;《墨子·非攻中》「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穫敛」。 注意,「穫」现代简化汉字中与「獲」归并,都简化作「获」;在古代,「穫」、「獲」是有明显的分工的,收割庄稼用「穫」,猎得禽兽用「獲」。有时农业收成也写作「獲」,如《荀子·富国》「今是土之生五也,人善治之,……一岁而再獲之」,但捕获的「獲」从不写作「穫」。 刈(yi),作为名词是割草、割庄稼用的工具,相当于现代的镰刀。《国语,齐语》「时雨既至,挟其鎗、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野」,注「刈,鎌也」;《方言・五》「刈鉤,江淮陈楚之间渭之鉊,或谓之鐹;自关而西或谓之钩,或谓之鎌,或谓之锲」。作为动词「刈」就泛指割草或割庄稼了,总之用镰来割的都可以用「刈」。《詩·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葉莫莫,是刈是濩」,这是刈「葛」;《楚辞·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冀枝葉之峻茂兮,愿俟时乎吾将刈」,这是刈「兰」、「蕙」等香草;《新書·审微》「父老请曰:麦已熟矣,今迫齐寇,民不及刈穫」,刈的是「麦」;《晋书·羊枯傳》「枯出军行吴境,刈榖为粮」刈的是「穀」。《說文》把「穀」解作「刈穀」,把「刈」解作「芟草」;《楚辞》王逸注「愿俟时乎吾将刈」说「草曰刈,曰穫」:这都是把包容关系看成是词义分工了。「刈」亦作「艾」,仍读yi,如:《梁传,庄公二十八年》「一年不艾而百姓饥」;《荀子·王制》「使民有所耘艾」。 割,《爾雅·釋言》「裂也」。用刀之类的带有锋利的刃的工具将东西切开叫「割」,它应用的范围很广,只要是割裂都可以用「割」。《論語·阳货》「割鸡焉用牛刀」,这是「割鸡」;李斯《谏逐客书》「割膏腴之壤」,这是「割地」;《漢書·司馬遷傳》「非有割符丹书之功」,这是「割符」;杜甫《岁宴行》「割恩忍爱还租庸」,这是「割恩」。「割」也可以用于用镰来断草、断禾,如:陆游《初夏幽居》「日长巷陌晒丝香,雨霁郊原割麦忙」。可见,「割」与「刈」、「穫」同样是包容关系:「穫」是穫稼,「刈」是割草本植物,「割」是割裂的通称,它们是层层套叠的。今天「刈」已在口语中不用,「获」成为收庄稼的泛称,对具体物的获刈都用「割」了。 【容纳收藏】 这组词在把外面的东西(人或物)置于边的意义上有相通处。 容,《說文》「盛也」。「盛」是将物纳于器中,「容」的范围要广得多。「容」可以是用器盛物,如《墨子·备城門》「斗大容二斗以上至三斗」;也可以是容纳人,如《韩非子·诡使》「无宅容身」。所以,只要一物在另一物的范围之内、包容之中都可以用「容」,如:《詩·大雅·公刘》「维玉及瑶,鞞琫容刀」,「鞞琫」是玉装饰的刀鞘;《詩·卫風·河广》「谁谓河广,曾不容刀」,「刀」通「舠」,是小船;《莊子·外物》「夫地非不广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崔涂《鹦鹉洲即事》「曹瞒尚不能容物,黄祖何曾解爱才」。综上举例可以看出,「容」表示的是物与物的关系,只要是广大之物可以包含较小之物都可以用「容」;主语即使是人也是作为物来看待的,是说他的心中不能容人、腹中不能容物、胸中不能容事。「容」也用于抽象事物,如:《孟子·離婁上》「罪不容于死」;《史记·汲郑列傳》「不能容人之过」。这是引申用法,可译为宽容,饶恕。 「纳」、「收」、「藏」和「容」不同。如上所述,「容」说的是物与物的关系,从语法上看都是被动关系,是某物被更大之物的空间所包容;「纳」等表示的一般是人与物(包括人)的关系,主语是行为的主动者。 「纳」(納),古多作「内」,「纳」与「内」是古今分化字。《說文》「内(纳),人也」。把人或物从外部接人或收入内部的过程叫「纳」:《詩·豳風·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纳禾稼」是把庄稼从场外运人场内;《韩非子·說林上》「温人之周,周不纳客」,「不纳」是不接待,拒之于外。其他亦同:「瓜田不纳履」,「纳履」是把脚穿人鞋内;「吐故纳新」是使新鲜空气进入肺内;「纳谏」、纳贿」是接受意见和财物。不过「纳」有个特点,它是可逆的,它既表示将外部的东西纳人内部,也可以表示将自己的所有呈献给别人或置于别的器物之中:《書·金滕》「纳册于金滕之匮中」这是装入匮中;《礼记·曲礼下》「纳女于天子」这是奉献出女儿;其他如「纳粮」、「纳税」、「纳贡」、「纳地」等等都是这样。这是一个过程的两方面,在已为奉献、交纳,在对方就是接纳、收纳,所以这可以看做是使动用法,是使对方接纳。 收,《說文》「捕也」。「收」的对象是人时,它是拘捕义,如《後漢書·华佗傳》「乃收付狱讯」,收系的地点多是图圄之类。当「收」的范围扩大到物时,它经常表示将散在外面的原属于自己之物敛回归自己所有,如:《孟子·離婁下》「去三年不反(返),然後收其田里」;《史记·太史公自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收债」、「收税」、「收粮」、「收兵」等等,收者也是把债、税等看作散在外面的自己的所有物;《左傳·僖公四年》「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荀子·王制》「收孤寡,补贫穷」:前者是自认为附庸,後者是同祖宗者的义务,不过因为所收的是人,所以就有接纳、收养义了。如果说「收」侧重的是将分散在外的东西敛聚回来,那么「藏」所侧重的就是把已收的东西妥善保管了。《說文,新附》「藏,匿也」。「藏」对人来说是隐匿,对物来说是置于可靠的地方,所以「藏」是「收」的後续行动。《莊子·養生主》「[庖丁]为之踌躇满志,善(缮)刀而藏之」,「缮刀而藏」是把刀揩拭干净後保管起来;苏轼《後赤壁賦》「我有斗酒,藏之久矣」,「藏」是存储。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藏」指储物的府库,「脏」指存放心肺之类器官的处所。 总之,「纳」重在由外入内的过程,「收」重在将散在的东西归拢回来,「藏」重在将纳入、收回的东西妥善地储存、保管起来,这是其间的大别。 【收敛戢】 《小爾雅·广言》「收,敛也」,《說文》「敛,收也」:「收」和「敛」义相近,都有聚集收藏的意思。《墨子·三辩》「农夫春耕、夏耘、秋敛、冬藏」,《史记·太史公自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前者用「敛」,後者用「收」。「收」、「敛」也常合用,如《墨子·尚贤中》「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收」和「敛」虽然都有聚、藏的意思,但分析起来:「收」是偏重于藏;「敛」是偏重于聚的。 收,《說文》「捕也」。「收」最初是逮捕、拘系罪犯的意思。《詩·大雅·瞻印》「此宜无罪,女反收之」,「收」就是拘捕;现代汉语的「收系」、「收监」等词语还保留着「收」的本义。当「收」的对象由人扩大及物的时候,「收」就有收藏的意思了。常用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把在外面的东西拿到室内或裏边来。《墨子·备城門》「灰、康(糠)、枇、杯、马矢,皆谨收藏之」,《史记·李斯列傳》「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前者是「收藏」,後者是「沒收」。另一个是把放出去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收归已有的意思,如:《左傳·昭公三年》「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戰國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田文)收责(债)于薛者乎」。现代「收回」、「收復」还常连用。 「敛」(斂、歛)和「捡」、「俭」等同族,是把散在的人或东西集中起来的意思。《荀子·成相》「妒功毁贤,下敛党与上蔽匿」,这是把人搜罗集结起来;《韩非子·显学》「今上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这是把分散于富人手中的财物集中起来。 因为「收」和「敛」的侧重不同,所以两者的结合对象就有同有异。比如「衣」、「袖」、「襟」、「席」这些可张可敛的东西,多和「敛」结合;「眉」、「手」、「翅」、「翼」这类可开可敛、可舒可敛的东西同样多和「敛」结合。反之,可收可放的「绳」、「纲」、「缆」、「纶」之类,一般和「收」结合;可收可发的事物,如「兵」、「卒」、「军」、「弩」,一般也和「收」结合。即使两者都可结合的,应用「敛」或「收」意义上多少也带有差异。比如「敛棋」是把棋盘上的围棋子分别黑白聚到一起,「收棋」就是装到盒裏;「敛怒」是怒容逐渐消散、减弱,「收怒」是克制了怒气,不表现于外了。「收」和「敛」的反义词也不相同:「收」的反义词可以是「发」,可以是「放」,可以是「支」,可以是「贷」,如:「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一发而不可收」;「敛」的反义词经常是「散」、是「张」、是「舒」、是「开」,如:何逊《咏杂衣》「状锦无裁缝,依霞有舒敛」;温庭筠《细雨》「沼萍开更敛,山葉动还鸣」。 戢(jí),《說文》「臧(藏)兵也」。「戢」与「集」同源,它特指将把发放的武器收藏起来,如《詩·周硕·时迈》载戢干戈,载弓矢」,传「戢,聚」,「櫜」是弓器袋。正因为如此,「戢」常和收敛武力有关,如:《左傳·宣公十二年》「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又《隐公四年》「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戢」的扩展的用法多近于「敛」,表把张开的、散出的东西收敛起来,如:《詩·小雅·鸳鸯》「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傅咸《萤火賦》「当朝阳而戢景兮,必宵昧而是征」。 【积畜蓄储贮】 「蓄」、「储」等经常解作「积」,并和「积」对举或连用。如:《墨子·尚同中》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淮南子·主术》「十八年而有六年之积,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储」。「积」(積)和「储」、「蓄」等词词义虽然相近,但并不相同。区别在于「积」只表示将散在的东西集中起来、堆叠起来,而「储」、「蓄」等则表示把东西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积」侧重的是过程,「储」、「蓄」等强调的是保存。《荀子·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中的「积」就不能换成「储」、「蓄」之类的词,因为「积土」、「积水」不是为了储备。 「储」、「蓄」之间也有分别。 「蓄」是「畜」的後起分化字。「畜」最初指饲养动物,如:《孟子·尽心上》「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孟子·万章上》「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所以作为名词,「畜」(chù)表示家庭饲养的禽兽,马、牛、羊、鸡、犬、豕被称作「六畜」。饲养禽兽,最初是把暂时不必杀的动物储备起来,以备缺乏时食用的,所以「畜」又有储备义。「畜」的储备义後来由动物扩展到植物,如《礼记·月令》「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对植物的储存後来写作「蓄」,如《詩·邺風·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笺「蓄聚美菜」。「蓄」後来又进一步扩及于动植物以外的事物,甚至抽象的意念,如可以「蓄洪」、「蓄电」、「蓄髮」、「蓄须」、「蓄志」、「蓄谋」、「养精蓄锐」等等。这样一来,「蓄」就泛化了,凡有所积以待後用,幾乎都可以用「蓄」。 「畜」和「蓄」沒有明显的界限,一般说来,「畜」侧重于动物,包括地位低下卑贱的人在内,如:《孟子·梁惠王上》「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孟子·万章下》「今而後知君之犬马畜伋(人名)」司馬遷《报任安书》「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漢書·趙充国傳》「逐民所不田处畜牧」。「蓄」则无所不包:《聊齋·促織》「蓄劣物终无所用」,所「蓄」的是蟋蟀;《国语,晋语》「蓄力一纪,可以远矣」,所「蓄」的是力;《新五代史,刘鄩傳》「将军蓄米,将疗饥乎?将破敌乎?」,「蓄」的是米;《国语,楚语》「积货滋多,蓄怨滋厚」,「蓄」的是怨。 「储」(儲)从对象上来说侧重于蓄物,着重的是储藏人的生活所需。《盐铁论,力耕》「丰年岁登,则储积以备乏绝」,这是「储」粮;《韩非子·十过》「府无储钱,库无甲兵,邑无守具」,这是储」钱。和「储」相近的还有一个「贮」(貯,zhù),「贮」更侧重于粮食和财物的保藏储备,如:《公羊传·僖公三年》「无障,无贮粟」;贾谊《论积贮疏》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馀,何为而不成」。 「储」和「贮」都是以储藏财物为主,但「贮」只限于保藏粟米布帛之类,而「储」则有时突破生活用物而及于非生活用品或生物,从而具有「畜」、蓄」的一些特点,如: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冰雪之所储,豺虎之所庐」;《漢書·何并傳》「储兵马以待之」。「储」的这种用法使「储」成为介于「蓄」和「贮」之间的词。另外,「储」又专用于「储君」、「储后」等词。「储君」相当于现代说「王储」,古代特指太子,是储以备将来接替君主、王位的意思,也是「储」的一种特有的比喻。 【田狩蒐猎】 这组词都和射捕禽兽有关不同处在于方式与时间。 田《說文》「陈也,树穀为田」。许慎解释的是「田」的两个意义:「陈也」说的是田猎的田;「树穀」说的是种田的田。许慎不用「猎也」来解说「田」而用「陈也」去解说,这是因为古代的「田」指大规模的围猎,是因为大规模的围猎时,参猎者都有很细致的分工,要排出相应的「阵形」的缘故。中国从殷、周以来,已经进入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狩猎已经退人次要的地位。为了保护开发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践,经常进行大规模的围猎。因为这种围猎是在保护农田的名义下进行的,所以叫做「田」,後来为和田地的「田」区别,写作「畋」、「佃」。「田」最初是为农田除兽害,後来成为统治者的游乐的一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田」都是大规模的狩猎。《詩·小雅·车攻》「田车既好,四牡孔阜(肥壮)。东有甫草(大草原),驾言行狩。之子于苗(夏猎名),选徒嚣嚣。建设施搏兽于敖(地名)」,从中的选猎手、建旗帜中不难想象其规模;《左傳·文公十年》「[宋]乃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导)以田孟诸。宋公为右孟(田猎阵名);郑伯为左孟;期思公復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命夙驾载燧(备取火焚泽行猎)」,从组织布置中可以想像其规模。《左傳》中「田」十馀见,都指大规模的狩猎。「田」是大规模、有组织的狩猎的总名,不同季节的「田」还有专名。《左傳·隐公五年》「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故春蒐、夏苗、秋你、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这裏的「讲事」就相当于军事演习,田猎和军事演习常常结合进行,春田叫「蒐」(sou),夏田叫「苗」,秋田叫「狝」(xiǎn),冬田叫「狩」。这些专名,其说不一:《公羊传·桓公四年》「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梁传,桓公四年》「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尔雅》所列同《左傳》。 这四时的猎名在先秦典籍中常见的只有「蒐」和「狩」,「苗」也偶而一用,「你」未见;而且这些词的用例与所列季节常常不符。《左傳·僖公三十一年》「秋,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又《文公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又《宣公十四年》「夏,晋侯伐郑,为邲故也。告于诸侯,蒐焉而还」:春、夏、秋都称「蒐」。「狩」也有同样情况。这可能因为大规模围猎多在秋冬农闲时进行,所以「蒐」和「狩」才广泛地应用开了的缘故。「蒐」和「狩」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都和军事行动有关。古代本来就是寓战于猎的,狩猎和练兵、示威经常发生关系,如:《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帅师,围徐以惧吴」;又《僖公二十七年》「[晋]于是乎蒐于被庐,始作三军。……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後用之,……一战而霸」。正因为如此,「蒐」和田猎的关系逐渐疏远,带有军事检阅、军事演习的意义了,所以《公羊传·昭公八年》说:「蒐者何?简车徒也」。「狩」则仍保持有田猎的意义,在秦汉以後「狩」代替「田」成了打猎的泛称了。 猎(獵),《說文》「放猎逐禽也」。古代注释中经常用「畋」、「田」来释「猎」,或者说「宵田曰猎」,其实都不准确。「田」与「猎」的区别在规模上,不在时间上:大规模的围猎称「田」,个人或少数人追逐禽兽才叫「猎」,「放猎逐禽」即各处搜索、追逐野兽。《穀梁传·桓公六年》「陈侯惠(喜)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陈侯因为是个人或与少数人出去打猎,所以才遇害;《韩非子·說林上》「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出猎仅得一小鹿,可见不是大规模的;《莊子·秋水》「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猎夫」显然是个体的狩猎者。 「猎」在先秦很少使用,这是因为对个人狩猎很少记载的缘故。战国、秦汉之後,土地广泛开发,诸侯逐渐消灭,狩猎和练兵、军事检阅脱离关系,所以有组织的大规模狩猎的次数就很少了,于是小范围「左牵黄,右擎苍」(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式的携犬驾鹰的追捕成为逐兽的主要方式,所以「猎」就通行开来,成为狩猎的通称了。所以後代「猎人」、「猎户」、「猎狗」、「猎鹰」都用「猎」了,如:王绩《野望》「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杜甫《遣兴,二》「长陵锐头儿,出猎待明发。……归来悬两狼,门户有旌节」。「猎」通用之後,即使大规模的围猎也用「猎」了,如:《漢書·元帝纪》「冬,上幸长杨射熊馆,布车骑,大猎」;李白《大猎賦》「羽旄扬兮九天绛,猎火燃兮千山红」。 【鱼渔】 鱼(魚),《說文》「水虫也」。「鱼」就是生活在水中的有鳞有鳍、用鳃呼吸的那种脊椎动物,这是古今一致的,如:《史记·周本纪》「白鱼跃人王舟中」;《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渔(渔),《說文》「搏鱼也」。「渔」是「鱼」的动词用法的分化字,指用各种手段捕鱼,网捕、竿钓、手捉都可以用「渔」表示,如:《史记·货殖列傳》舜渔于雷泽」;又《张耳陈馀列傳》「陈馀独与麾下所善数百人之河上泽中渔猎」。在上古,也用「鱼」来表示捕鱼,如《左傳·隐公五年》「五年春,公将如棠(到棠地去)观鱼」,「鱼」即捕鱼义,这反映了较原始的用法。 「鱼」、「渔」的本义,今天还活着;它们的一些引申义,今天就很少用了。「渔」是用各种手段、用各种诱饵去捕捉鱼,引申开来,用各种手段去侵夺、去掠取别人的所有物也称「渔」。《管子·禁法》「莫敢超等逾官,渔利苏(索取)功,以取顺其君」,注「饰诈以钓君利,谓之渔利」;《漢書·何并傳》「以气力渔食闻里」,颜师古注「渔者,谓侵夺之,若渔猎之为也」。相应的,「鱼」则被用来比喻受侵夺、遭残害者,在这个意义上常常「鱼肉连用,如《史记·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鱼肉」用于意动用法,表示「以……为鱼、为肉」的意思,可以译为残害、侵夺,如《後漢書·仲長統傳》「鱼肉百姓,以盈(满足)其欲」。 【射弋弹】 这组词都是古代猎取禽兽的方法。射,亦作「䠶」,《說文》「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其中「身」是古弓形的讹变,许慎据小篆字形作解因而致误。用弓、弩发箭叫「射」,如:《礼记·射义》「射者,男子之事也」;《漢書·李广傳》「广所居郡闻有虎,常自射之」。 弋(yi),《說文》「橜也,象折木斜锐者形」,《玉篇》「弋,繳射也」字亦作「堆」。《說文》和《玉篇》是从不同角度解释「弋」的,它们都是对的。「弋」是射法的一种,所谓「缴射」,就是在箭上系上丝绳(缴)的一种射法,所用的箭短些,称为「矰」,如《淮南子・说山》「好弋者先具繳繒」。射时将繳系于矰上,绕绳团的桄子穿在木橛内,木橛插于地上,射中之後可以循着丝绳找到猎物,射不中也可以找回箭来。因为丝绳是穿在木橛上的,木橛叫「弋」,所以射法也就叫「弋」了,如:《詩·郑風·女日鸡鸣》「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应玚《与从弟君苗君胄书》「弋下高雲之鸟,饵出深渊之魚」。 「弹」(彈,dan)也是一种射具,《说苑,善说》「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戰國策·楚策》「左挟弹,右摄丸」,白居易《和大觜乌》「主人僧慈乌,命子削弹弓。……数粒未人口,一丸已中胸」:「弹」就指这种竹弦的弓,它发射的不是箭,而是「丸」,泥丸或石丸、铁丸。用弹弓发射也叫「弹」,读tán,《說文》「弹,行丸也」。如:《莊子·让王》「今且有人于此,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也必笑之」;《漢書·宣帝纪》「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 「射」时用弓箭或弩箭,「射」的对象是飞禽、走兽,所以可以「射雁」、「射雕」,也可以「射鹿」、「射兔」;「弋」是利用矰缴射猎,它是专门向天空射飞行中的鸟的,一般是射雁、凫、鹄等大鸟的;「弹」是用弹弓射,虽然有时也可以射凫、雁之类,但多半是射落在树上的小鸟的。 【张引弯挽控彀彍发射】 这是和开弓有关的一组词。 张(張),《說文》「施弓弦也」。弓日常不用时要卸下弓弦以保持弓的良好的弹性,这叫「弛」,要用时施弦于弓叫「张」,如:《詩·小雅·吉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墨子·亲士》「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人深」。 引,《說文》「开弓也」。「引」是搭箭开弓,如:《孟子·尽心上》「引而不发,跃如也」;《戰國策·楚策》「更羸谓魏王曰:臣为王引弓虚发而下鸟」。关于开弓有多种说法。「弯」(彎),《說文》「持弓关矢也」,《廣雅·釋詁》「引也」。「弯」也是搭箭开弓,如果说「引」和「弯」还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引」可以搭箭,但也可以是张虚弓;「弯」则是必搭箭的,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弯繁弱(夏时良弓名),满白羽」;又《秦始皇本纪》「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弯」也可以写作「关」(關)、「贯」(貫),如:《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公子成]将注(搭箭),[华]豹则关矣,……豹射出其间。[公子成]将注则[华豹]又关矣」;《史记·伍子胥列傳》「伍胥贯弓执矢使者」,索隐「贯,谓张满弓」。「引」也可以用牵挽之「挽」,这是义近词的互相通用,如杜甫《前出塞》「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引」还用「控」,《說文》「控,引也;……匈奴引弓日控」。如据许慎的说解,「控」是匈奴的用语,如《漢書·娄敬傳》「冒顿单于兵强,控弦四十万骑」。 彀(gou),《廣雅·釋詁》「张也」,《說文》「张弩也」。「彀」是张满弓,弩也是张满的,所以张弩也用「彀」,如:《孟子·告子上》「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新唐書·仪卫志》「张弓捻箭彀弩」。「彍」(kuò),亦作「彉」,《說文》「满弩也」。「彍」也指张满弓或弩,如:《孙子,兵势》「势如彍弩,节如发机」;《漢書·吾丘寿王傳》「民不得挟弓弩,十贼彍弩,百吏不敢前」,颜师古注「引满曰彍」。 发(發),《說文》「射发也」。放箭叫「发」,如:《詩·召南·驺虞》「彼茁者葭,壹发五豝」,集传「发,发矢」;《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令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曰:暮见火举而俱发」。 射,亦作「䠶」,《說文》「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射」是兼引弓放箭两者,是指开弓、搭箭、拉满、放箭的全过程说的;另外,「射」也是个及物动词,大多数场合,它要求有所射的目标。《礼记·射义》「射者,男子之事也」,《詩·郑風·大叔于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射」指射箭;《淮南子·本经》「[羿]上射十日,而下杀输」《史记·李将军列傳》「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沒镞」,这是射向目标。 【养畜饲喂豢秣】 在这组词中「养」(養)涉及的对象最广泛:所养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牲畜走兽;可以是飞禽,也可以是昆虫;可以是动物,也可以是植物;可以是具体的事物,也可以是抽象的事物。《論語·为政》「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荀子·礼論》「父能生之,不能养之」:对象是人,前者指养尊长,後者指养子女;《史记·项羽本纪》「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易林》「养鸡生雏,畜马得驹」:这是养禽兽;无名氏《蚕妇》「遍身绮罗者,不是养蚕人」,柳宗元《种树郭橐驼傳》「吾闻养树,得养人术」:这养的是昆虫和植物;《孟子·公孙丑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潘岳《闲居賦》「终优游以养拙」:养的抽象观念。概括起来,凡是提供条件使对象可以生活、繁育、成长、恢復的,幾乎都可以用「养」。 「畜」不同。「畜」是「蓄」的古字,因而作养解时它也和积聚、储藏有联系,只不过所存储的不是财物而是动物罢了。《史记·平准书》「取畜羊百馀」,《唐书·王毛仲傳》「毛仲从帝东封,取畜马数万匹」:「畜」在这裏是养的意思,但侧重点不在于生长发育,而在于养以备用。「畜」用于人,所畜的对象都是当时的地位卑下者,是养来供自己役使、为自己效劳的,是比喻用法,但仍含有养以备用的意味,如:《書·盘庚》「汝共作我畜民」;司馬遷《报任安书》「倡优所畜」。「畜」只能用于卑下者,这和「养」可用于尊者不同。 「饲」(飼),最早写作「飤」,是「食」的分化字,自己吃叫「食」,给别人东西吃,或别人给自己东西吃叫「飤」、「饲」。「饲」最初是用于人的,而且不限身份,如:《楚辞·七谏,怨世》「子推自割而饲君兮,德日忘而怨深」;《唐书·陆贽傳》「屈指计归,张颐待饲」。在发展中,「饲」由供人吃转指给动物东西吃了,如:《齐民要术》「秣饲牛畜,常须肥健」;《宋史·兵志》「岁刈白草数万束,以备冬饲」。 「喂」古代用「餧」、「餵」,专指饲养动物,如《漢書·陈馀傳》「今俱死,如以肉餧虎,何益」;白居易《初到江州》「菰蒋餧马行无力,芦荻编房卧有风」。注意,古代的「馁」有时也写作「餧」,要根据文意来区别。「饲」由给人吃变为给动物吃,「喂」则由喂动物渐渐变得也可以用于人了,不过也只限于用在自己不能吃、须别人帮助才能吃的孩子、病号上,是比喻把食物送到口裏,犹如喂养动物。 「豢」的范围更狭小,《說文》「以榖圈养豕也」。以穀物为饲料,以猪为对象用「豢」,如《史记·乐书》「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其实,「豢」只限于食,不限于喂猪,《礼记·月令》「[仲秋之月]乃命宰祝,……案刍豢瞻肥瘠」,疏「食穀曰豢」。因此,养犬等食的动物也可以用「豢」,如《周礼·地官·禀人》「[禀人]掌豢祭祀之犬」,注「养犬豕曰豢」。「豢」也可以用于人,那是将人比作猪狗。《左傳·哀公十一年》「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注「豢,养也,若人养牺牲,非爱之,将杀之」。今天「豢」用于人也是贬义,只对「走狗」之类才用。 「秣」也是以穀类饲养动物,不过对象只限于马:《說文》「(秣),食马也」;《字汇》「以票食马曰秣马」。例:《左傳·襄公二十六年》「简兵搜乘,秣马蓐食」;《後漢書·郭丹傳》「昔孙叔敖相楚,马不秣粟,妻不衣帛」。 【屠刲刳剥解剔宰】 这是和宰杀牲畜有关的一组动词。 屠,《說文》「刳也」,《六书故》「刳剥牲畜也」。「屠」的本义是宰杀牲畜,如:《史记·樊郦滕灌列傳》「舞阳侯樊哙者,沛人也,以屠狗为事」;《後漢書·何进傳》「[何]进自屠羊」。所以,以屠宰为业的人称「屠户」、「屠者」,肉铺称「屠肆」、「屠门」。「屠」包括屠宰的全过程,包括杀牲、开膛、剥皮、分解等等。所以开膛取内脏可以用「屠」,如《戰國策·韩策》「抉眼屠肠」;剥皮、剔骨也属屠的一部分,如《周礼·地官·廛人》「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人于玉府」;甚至割肉也可以用「屠」,如《南史·废帝东昏侯纪》「设店坐而屠肉」。反过来,表杀牲、开膛之类行为的专用字也可以表示「屠」,其中最明显的是「封」和「解」。 刲(kui),《說文》「刺也」,《廣韵》「割也」。「刲」是杀牲的第一道工序,就是割断其喉咙,根据文献的用法上看,它好像是杀羊的专用语,如:《易·归妹》「士刲羊,无血」;《礼记·杂记下》「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牛、豕等一般不用「刲」,如:《国语,楚语》「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刲羊、击豕」;《仪礼,少牢馈食礼》「司马刲羊,司士击豕」;《法言,修身》「刲羊刺豕,罢宾犒师」。 刳(ku),《玉篇》「空物肠也」。开瞠破肚、取出肠胃内脏叫「刳」。苏轼《岐亭》「又哀网中鱼,开口吐微湿。刳肠彼交病,过分我何得」,「刳肠即破肚取肠;《後漢書·董卓传論》「夫以刳肝斮趾之性,则群生不足以厌其快」,「刳肝」即剖腹取肝。剥(剥),《說文》「裂也」,《廣雅·釋詁》「离也」又「脱也」。杀牲之後解剥其皮,使皮肉分离叫「剥」。《詩·小雅·楚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烹),或肆或将」,笺「有解剥其皮者,有煮熟之者」;《资治通鉴,後晋纪四》「扬思恭以善聚斂得幸,…国人谓之杨剥皮」。 解,《說文》「判也」,《廣雅·釋詁》「散也」。「解」特指将屠宰过的牲畜之类按其自身的组织情况分裂为幾个部分。《莊子·養生主》「庖丁为文惠君解牛」,「解牛」就是分解牛;《左傳·宣公四年》「宰夫解鼋」,「解鼋」就是将鼋分割开来。 剔,《說文》「解骨也」《一切经音义・十一》「去骨曰剔」。使骨肉分离叫「剔」:《史记·龟策列傳》「太卜官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这是剔出龟甲;《晋书·吴隐之傳》「帐下人进鱼,每剔去骨存肉」,「去骨存肉」是「剔」的典型用法。 「宰」古代主要是表示家臣,所以上至冢宰、宰相,下至里宰、邑宰都称「宰」,只要主管某一方面的工作的都可以叫「宰」,所以在先秦,甚至汉初,「宰」都沒有宰杀义。《史记·陈丞相世家》「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这裏的「宰」、「宰肉」,也是主持分肉之事的意思,并非宰割义;贾谊《过秦論》「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宰割」虽然连用,也依然是主宰分割的意思,不是屠宰的意思。「宰」的屠宰义是由「宰夫」来的。「宰夫」是掌膳食的小吏,如《左傳·宜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宰夫」主膳食,所以也负责屠宰,正如庖丁也主屠牛一样;所以相连而及,也把杀牲称作「宰」了,如:孙绰《喻道論》「东邻宰牛,西邻禴祀」;李白《将进酒》「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用「宰」代「屠」,其中也有忌讳的因素。「屠」以杀牲为业,自古受到贱视,所以古代隐名埋姓时,多混迹于屠者之业,「屠户」被称为「屠奴」。正因为人们忌「屠」,所以就用美称去代替它,于是有主管义的「宰」就被用来代替「屠了。但这并沒提高「屠」的身价,却降低了「宰」的词义,使「屠」、「宰」成了同义词。 【勒羁縻】 这组动词都是由控制牛马行动的工具转变来的,都有约束的意思,由于来源的不同,在约束的程度上也有区别。 勒,《說文》「马头落(络)衔也」,《集韵》「马辔有衔曰勒,无曰羁」。「勒」与「羁」(羈,jī)都指马笼头,不同处在于带不带马嚼子,带马嚼子(衔)的叫「勒」,不带的叫「羁」,如:《漢書·匈奴传下》「鞍勒一具,马十五匹」,颜师古注「勒,马辔也」;曹植《白马篇》「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勒」後来与「辔」混一,据《廣韵》说,「石虎讳勒,呼马勒为辔」,「辔」本是连带缰绳说的,後赵时的石虎因为父亲名「勒」,所以称「勒」为「辔」了。 「勒」、「羁」都是约束马的,所以它们的动词用法都有约束义,如:《後漢書·马廖傳》「廖性宽缓,不能教勒子孙」;司馬遷《报任安书》「僕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只不过「羁」的约束义轻些,它只是受羁绊、被牵制,不能自由行动、任情而为,如:《後漢書·申屠蟠傳》「北海郑玄北面受署,彼岂乐羁牵哉,知时不可逸豫也」;张协《杂诗》「述职投边城,羁束戎旅间」。「勒」因来自带嚼子,所以富于强制性,是用暴力迫使对方遵循,如:《墨子·旗帜》「靳卒中教(教令),解前後左右」;《隋書·食货志》「侨居者各勒还本属」。「勒索」、「勒令」都是强迫的。 此外,「羁」有流落外乡、寄居异地的意思,如:《左傳·庄公二十三年》「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世说新语·识览》「[张翰]在洛阳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这是因为「负羁绁」是出行在外的套语的缘故。「勒」经常用于刻镂义,如:《礼记·月令》「物勒工名」;司马相如《封禅文》「勒功中岳」。这是借「勒」为「防」的缘故。 縻(mi),《說文》「牛辔也」。「縻」是制约牛的,如:潘岳《藉田賦》「坻场染屦,洪縻在手」;刘禹锡《叹牛》「刘子行其野,有叟牵跛牛于蹊。偶问焉……,叟揽縻而对」。 「縻」的约束义典籍中多用于军队,是对军队的行动加以约束、掣肘的意思,如:《孙子,谋攻》不知军之不可以迸而谓之迸,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廉军」;《李卫公问对,下》「分不分为縻军,聚不聚为孤旅」。因为「縻」只是遥控,所以强制性不强,「縻」经常和「羁」一起作为表示对关系比较鬆散的或鞭长莫及的事物,尤其是对异域、异族进行笼络、进行宽大的限制的用语,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三國志·吴书·陆瑁傳》「圣王之御远夷,羁縻而已,不常保有」。 【控制驾御】 这组词在支配对方上意义相近。控,《說文》「引也,……匈奴引弓曰控弦」。「控」最初指勒住马,或拉开弓:《詩·郑風·大叔于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传「骋马曰罄,止马曰控」;《史记·匈奴列傳》「控弦之士三十馀万」。用于人事,「控」就是对人的操纵、支配了,如:《穀梁传·僖公五年》「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李白《赠江夏太守韦良宰》「秉旄控强楚」。 制,《說文》「裁也」。「制」原指裁割,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用于人事,「制」也表示由自己来支配、掌握对方,如:《荀子·天論》「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史记·项羽本纪》「吾闻先即制人,後则为人所制」。 「控」和「制」都表示两种力量的较量中力量较强大的一方支配另一方、所以它们常连用,如《魏書·司马叡傳》安西将军桓温率所统七千馀人伐蜀,拜表辄行。[司马]聃威力微弱,不能控制也」。所不同的是「控」只表强方能限制弱方的活动范围,不使之越格;「制」则进一步表示强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指挥、强制对方,是由限制进入了掌握。 「驾」(駕),《說文》「马在轭中也」。把马套在车上叫「驾」,如《詩·小雅·采薇》「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御」,亦作「驭」(取),《說文》「使马也」。「御」、「驭」指支配马,如《荀子·王霸》「王良、造父,善服驭者也」。「驾」和「御」用于人事也都表示对对方的控制,如:《荀子·君道》「欲治国驭民,调壹上下,将内以固城,外以拒难」;《三國志·吴书·张昭傳》「夫为人君者,谓能驾御英雄、驱使群贤,岂谓驰逐于原野、校勇于猛兽者乎」。 「控」、「制」与「驾」、「御」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支配异已的力量;後者则指支配已经驯顺的、供自己驱使、摆布的力量。 【驾服犕乘骑】 这是和驱车使马有关的一组词,它们虽然各有专用,但相通之处也不少。 驾(駕),《說文》「马在轭中也」,段注「驾之言车加于马也」,许说段注都是对的,「驾」是「加」的分化字,把马套在车上称「驾」,马在轭中也称「驾」。《詩·小雅·采薇》「戎车既驾,四牡业业」,「既驾」是套在车上;又「驾彼四牡,四牡骙骙」,「驾彼四牡」是套上那四匹公马。驾车为了出行,所以连带而及驱车前进也可以称「驾」。《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孔子驾而去鲁」,曹丕《与朝歌吴令质书》「时驾而游,北遵河曲」:「驾」相当于驾车而行。这样「驾」和「驭」就发生了交叉,至于「驾羊」、「驾六龙」等,就更相当于「驭」了。「驾车」就乘者说相当于乘车,如:《漢書·五行志》「日日驾车而出」;《韩非子·說难》「弥子瑕母病,…弥子矫驾君车以出」。推而广之,也可以「驾舟」、「驾鹤」、「驾雲」、「驾浪」,就更与「乘」交搭了。 服,《說文》「用也」,《正字通》「车驾四马,在内两马谓之服」:《說文》解的是常用的服用义,《正字通》解的是「服」的特殊用法。先秦驾的是独辕车,可以用两马,一般用四匹马,居中夹辕负轭的两匹马叫「服」,两边的称「骖」或「騑」:《詩·郑風·大叔于田》「两服上襄(驾),两骖雁行」,笺「两服,中央夹辕者」。「服」作动词用是套上两匹辕马的意思。《左傳·哀公二十七年》「晋荀瑶帅师伐郑,次于桐丘。郑驷弘请救于齐,齐师将兴焉。陈成子属孤子,三日朝、设乘车两马,系五邑焉。召颜涿聚之子晋曰:……今君命女以是邑也,服车而朝,毋废前劳」,因为是两马车、所以驾车用「服车」;《詩·郑風·叔于田》「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服马」也应是驾马,驾两匹马拉车。「服」与「驾」的区别,除所驾的马数不同外,还表现在「服」多用于驾牛上。《易·繫辭下》「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牛 服」,「马」用「乘」,车车以「引重」,马车以「致远」;《詩·小雅·大东》「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服箱」是拉车,因为是望着牵牛星想到的,所以用「服」。贾谊《吊屈原賦》「腾驾罢牛,骖蹇驴兮;骥垂两耳,服盐车兮」,牛用「驾」,马用「服」,这正是要说明是非的颠倒,本来骥应该驾飞奔的快车却用了牛,牛本来应该拉重载的盐车却套了良马。「牛」常常用「服」,这是因为古代的载重车经常是用两牛抬扛的方法驾车的缘故。「服」也可以通「驭」:《荀子·王霸》「王良造父,善服驭者也」,《陈書·高帝纪》「山车泽马,服御登闲」,「服驭」并用。 犕(bèi),《說文》「《易》曰:犕牛乘马」。「犕」「服」古同音;因为驾牛常用「服」,为区别别造从「牛」之「犕」。不过「犕」在中古专用于为马装鞍上了,《玉篇》「犕,服也,以鞍装马也」。 乘,《釋名·釋姿容》「陛也,登亦如之也」。升登叫「乘」,《詩·豳風·七月》「亟其乘屋」,传「乘,升也」。登车、坐车也用「乘」,如《論語·卫灵公》「行夏之时,乘殷之辂」。「乘」主要表乘车,但引申开来也可以表示驾车、驭马,如:《易·乾》「时乘六龙以御天」;《論語·卫灵公》「有马者借人乘之」。当单骑盛行之後,「乘」也可以表示「骑」,如:杜甫《遣忧》「纷纷乘白马,攘攘着黄巾」;又《渝州候严六侍御不到先下峡》「闻道乘骢发,沙边待至今」。 骑(騎),《說文》「跨马也」,《釋名·釋姿容》「支也,两脚枝别也」。「骑」与「支」同源,指两脚跨坐,这是单马用于骑乘的产物,如:《南史·颜延之傳》「[延之]好骑马,遨游里巷,遇知旧辄据鞍索酒」。 【御驱驰骤骋骛】 这组词都和马有关,也和人有关。 在战国以前,马都是用来驾车的,战国以後马才用于骑乘。马的行动往往和人的行为相关。 御,《說文》「使马也」。战国早期以前车马相连,沒有不用来驾车的马,所以「御」应是驾驭车马的意思。《左傳·成公二年》「邴夏御齐侯,逢丑父为右」,又「郑周父御佐车,宛筏为右」,又「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御」不论有无宾语都指驾车赶马,「御齐侯」是替齐侯驾御车马。「御」也作名词用,如《左傳·成公十六年》「其御屡顾」,「御即御者,驾御车马的人。《莊子·逍遥游》「列子御风而行」,贾谊《过秦論》「振长策(马鞭)而御宇内」,《尚書·大禹谟》「御众以宽」,《国语,周语》「百官御事」:「御」都是比喻用法,可译为「乘风」、「控制天下」、「统治民众」、「治理政事」等。因为古代车马和人的生活的关系特别密切,所以「御」被广泛地用于很多事物,尤其是和帝王、尊者有关的事物。蔡邕《独断》「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适于口,妃妾接于寝,皆曰御」,《潛夫論,赞学》「黼黻之章,……可御于王公」。「御」也用以比喻臣子侍奉君主,这是把臣子比喻成供帝王驱使的牛马,如《商君書·更法》「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这种比喻推广开来,就把所有为帝王服务的、为帝王所用的都叫「御」了,这样一来,「御」就成为帝王专用的词了。《韵会》「凡天子所止谓之御,前日御前,书曰御書·服曰御服」。 「驭」(馭)最初是御的异体字。《荀子·王霸》「王良、造父者,善服驭者也」,「驭」即「御」字。後来两字产生分工,「驭」用于动词,表示驾驶控制,「御」兼作名词,表驾御者。因为「御」的比喻义使用得较广,所以後来变为与帝王有关的事物的专用字了。 驱(驅),字亦作「敺」,是打马让马快跑或让马拉着车快跑的意思,如《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乘坚驱良」。「驱」也泛用于驱赶,驱逐义。《礼记·月令》「[孟夏之月]驱兽,毋害五穀」,这是驱兽;《齐民要术,种麻》「麻生数日中,常驱雀」,这是驱逐禽鸟;陶潜《乞食》「饥来驱我去」,这是人被饥饿驱赶,可译为「逼迫」。 「驰」(驰)是人的行为,是人打马使马快跑,如:《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好驰马试剑」;《史记·项羽本纪》「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驰」又是马快跑,如:《左傳·宣公十二年》「车驰卒奔」;《莊子·秋水》「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风驰电掣」、「心驰神往」的「驰」,都是「驰」的比喻用法,可随文翻译。 「御」是人驾车赶马,侧重于人的行为,多与车有关;「驱」是人挥鞭策马,人策与马驰并重,和车的关系不大;「驰」可以是人使马驰,更主要的是马的快跑疾驰。《說文》「走马谓之驰,策马谓之驱」:这是它们的大别。 骤(驟,zhou),《說文》「疾步也」。「疾步」是碎步疾走,不是狂奔。《詩·小雅·四牡》「驾彼四骆(黑鬃的白马),载骤駸駸(快速貌)」,注「不驰而小疾曰骤」。「骤」的步子小而急促,所以「骤」的引申义除迅速外,多和急促有关。《左傳·成公十八年》「杞伯于是骤朝于晋而请为婚」,孔颖达疏「骤是急行之名」;《老子》「骤雨不终日」,「骤雨」是急雨。 骋(騁,cheng),《說文》「直驰也」。「骋」是纵马任意奔驰的意思,如《詩·小雅·节南山》「驾彼四牡(雄马),四牡项领。我瞻四方,蹙蹙(不得舒展貌)靡(无)所骋」。「骋」是放纵马,让马尽情奔驰,所以它的引申义多和尽情施展,不受拘束有关。《荀子·天論》「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骋能」是施展才能;王羲之《兰亭集序》「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骋怀」是开畅胸怀,放任感情。 「驰」、「骤」、「骋」、「骛」主要指马跑的特徵。「驰」是策马疾走,所以「驱」、「驰」常常连用,如杜甫《哀王孙》「金鞭断折九马死,骨肉不得同驰驱」;「骤」是小步急跑,「驰」和「骤」是马跑的两种步态,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造父御四马,驰骤周旋而恣欲于马」;「骋」是任马意奔驰,「骛」是尽马力奔驰。「驰」和「骤」有控制与不控制之别,「驰骋」连用多重在「骋」,如「纵横驰骋」。 骛(驚,wu),《說文》「乱弛也」,《廣雅・释室》「犇也」。「骛」也是驰,不过「骛」与「务」同源,所以应是尽全力跑的意思,所谓「奔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所遇术者,如造父之遇惊马,牵马推车则不能进,代御执辔持策则马咸骛矣」,「咸骛」就是全都尽力拉车飞跑;《楚辞·离骚》「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驰骛也是尽力快跑。「骛」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不同的语义,有时相当于驰,是疾驶,如《穆天子传·一》「天子西征骛行,至于阳纡之山」,注「骛,犹驰也」;有时相当于「乱驰」,如班固《答宾戏》「王途芜秽,周失其驭。侯伯方轨,战国横骛」,注「项岱曰:东西交驰谓之骛」。 【炊爨】 「炊」和「爨」(cuàn)的意思都是烧火做饭。 《公羊,宣公十五年》「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論衡·知实》「颜渊炊饭,尘落甑中」「析骸而炊」就是拆死人骨头棒子做饭;「炊饭」就是烧饭。《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後漢書·蔡邕傳》「吴人见有烧桐以爨者,蔡伯喈闻其爆声,曰:良材也」:「爨」义同「炊」。 「炊」、「爨」可能是不同的方言。《說文》「炊,爨也」;又「爨,齐谓炊[曰]爨」,「爨」是齐方言。《說文系傳》「取进火谓之爨,取其气上谓之炊」这是从词源上作的解释,也可以备一说。 【烝烹煮煎熬炒焙】 和烹饪有关的这组词可以分成三类。 「烝」自成一类。《說文》「烝,火气上行也」。用火使气上升,用这上升的热气对东西加热或将食物做熟叫「烝」,也写作「蒸」。「烝」的词义是古今相同的:《詩·小雅·信南山》「是烝是享,苾苾芬芬」,这是烝食物;《荀子·性恶》「枸木必将待檃括矫然後直」,这是对木材加热矫正。所不同的是古代烝饭或其他食物用鬲,上面加甑(一种桶状的瓦器,底部有孔,类似现代的算子),後代用釜用锅。 「烹」、「煮」另是一类,是把所煮的东西或食物放在水裏加热使熟烂。 「烹」(peng),古字作「亨」,如:《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逸周书》「肥豕必烹,甘泉必竭,直木必伐」。现代把用热油略炒之後加入调味品和汤汁迅速搅拌的做菜方法叫「烹」,如「烹对虾」,这个用法古代是沒有的。古代有时烹人,这是将人放在鼎镬内煮死的一种酷刑,不是调制食品,如《史记·郦生陆贾列傳》「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己,……遂烹郦生」。 「煮」和「烹」是古今语,大致先秦用「烹」,汉以後「煮」用得多起来。它们之间的不同可能出于方言差异,也可能是由于炊具的变化带来的用词上的区别。除此之外,「烹」大多用于煮鱼、肉之类,如:《老子》「治大国者若烹小鲜」;杨恽《报孙会宗书》「烹羊炮羔,斗酒自劳」。「煮」的对象宽泛得多。《史记·平准书》「冶铸煮盐」,《晋书·石崇傳》「豆至难煮」,《宋史·太宗纪》「诏定晋州礬法,私煮及私贩易者罪有差」,皮日休《茶灶》「水煮石发气,薪然(燃)杉脂香」杜荀鹤《山中寡妇》「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烧」:除肉之外,「煮」可以用于「煮盐」、「煮豆」、「煮礬」、「煮茶」、「煮野菜」等等,这类东西,除茶外,一般不用「烹」;正因为如此,「煮」还带有「熬」、「煎」义。 「煎」、「熬」、「炒」自成一类。 「煎」,现代指把食物放在少量热油裏弄熟的烹调方法,如「煎鱼」、「煎鸡蛋」。这是後起义,古代「煎」的意思是把带汁液的东西熬干,所以《方言・七》说「煎,火乾也,凡有汁而乾之谓之煎」,《玉篇》说「火去汁也」。《莊子·山木》「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自煎」就是自己把自己熬干;王充《論衡·非韩》「水之性胜火;如裹之以釜,水煎而不得胜」,「水煎」就是水被熬干;崔骃《博徒論》「烝羔炮鳖,饪鹄煎鱼」,「煎鱼」是炖鱼炖到将汤炖干,不是用油煎。後来把长时间地炖也叫做「煎」,《廣韵》「煎,熟煮也」。如:《仙经》「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苏轼《煎茶歌》「君不见昔时李生好客手自煎」;范成大《滟滪堆》「时时吐沫作清淖,有声如粥煎」:这裏的「煎」都相当于现代说的「熬」。 「熬」和「煎」最初是不同的方言。《方言・七熬……火乾也。凡以火而千五榖之类,自山而东、齐楚以往谓之熬」,加热把湿的或带水的东西弄干叫「熬」。《周礼·地官·舍人》「丧纪共(供)饭米熬」,「熬」即焙干的粮食;煎饼鏊子所以叫「鏊」,就是因为它是熬干水分的。唐宋以後,「熬」逐渐用于用慢火久煮的意思了,如杨万里《落梅有叹》「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炒,《玉篇》「火乾也」。用火在锅裏焙干叫「炒」,与「熬」同义,也可能是方言。舒顺《秋雨》「湿薪炊午庖,生稻炒晨镬」,说的是将生稻焙干以便脱壳;《齐民要术》「作神麯方:小麦生、炒、蒸三种等分曝蒸」,「炒」也是在锅内焙干的意思,和现代炒菜的「炒」有区别。 我们说「熬」、「炒」等相当于现代的「焙」,这也是用近义词互相解说,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和汉三才图绘,庖厨具,焙笼》「焙笼,焙药种及茶之笼,其底张纸。以火乾物日焙,火乾熬曰炒。盖炒则用沙锅,焙则用焙笼」。「焙」主要是用慢火的热气烘烤使东西干燥,主要用在焙药焙茶上,如白居易《题施山人野居》「春泥秧稻暖,夜火焙茶香」。 现代,「煎」、「熬」、「炒」已经有了明确的分工了。 【炙炮灼灸烙煨】 这组词都表示用火烧烤,但在烧烤的方式或对象上有区别。 炙,《說文》「炙肉也」。使肉挨近火,利用火的热能把肉烤熟叫「炙」,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烤」,如:《古乐府,西门行》「饮醇酒,炙肥牛」;《晋书·王尼傳》「[胡毋]辅之等人,遂坐马厩下,与尼炙羊饮酒,醉饱而去」。作为名词,「炙」表示烤肉,如《晋书·顾荣傳》「荣与同僚宴饮,见执炙者状貌不凡,有欲炙之色,荣割炙陷之」。引申开来,用火烧烤或被火烧灼也可以用「炙」,是「炙」的比喻用法。嵇康《与山涛书》「野人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快炙背」是以太阳晒背为快;《後漢書·光武帝纪》「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民」,「炙灼」是用非刑或打烙印。 炮(páo),《說文》「毛炙肉也」。所谓「毛炙」,就是带着毛烧烤;带毛烧烤的经常是鸡、兔、羔、鳖之类的小动物,烧烤时常常用泥包上,以便熟透或去毛,所以字从「包」得声,所以《廣韵》说「炮,裹物烧也」。如:《詩·小雅·匏葉》「有免斯首,炮之燔之」;《汉书・扬懈傳》「亨(烹)羊無羔斗酒自劳」。这种烤法有时也用于块根状植物,如陆游《咏乡里食物》「细研罂粟具汤液,湿裹山蓣供炮煨」;近代也把用慢火烘炒药物、改变其药性的制药方法称作「炮」,如「如法炮制」,这是後起义;现代,把用旺火猛炒称「炮」,如「锅炮肉」,这也是後起义。 灼,《說文》「灸也」。「灸」是挨近火,用火烤;「灼」是挨上火,用火燎或者用火炭之类来烫。《史记·龟策列傳》「灼龟观兆,变化无穷」,这裏说的是龟卜,在经过钻凿的龟腹甲的背部用火烧灼,正面就显出裂纹,这种纹叫「兆」;《新论,利害「销金在炉,盗者不掬;非不欲也,掬而灼烂」,这是说手挨上熔化的金子就会被烫烂。 灸,《說文》「灼也」。「灸」也是用火直接烧烤,不过它主要用于医疗,是一种医疗方法,《正字通》「灸,灼体疗病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形弊者不当关灸鑱石及饮毒药也」,「灸鑱石」是用烧热的石针刺,用烧热的石片烫;《隋書·麦铁杖傳》「大丈夫性命自有所在,岂能艾炷灸额,……卧死儿女手中乎」,「艾炷灸额」是用燃烧的艾绒熏烤额上的穴位,这是较後起的医疗方法,现在还在沿用。如果「灸」不用于疗病,其义与「灼」同。《说郛,绿珠傳》「昭君村生女,皆灸破其面。故白居易诗曰:……至今村女面,烧灼成瘢痕」:前用「灸」,後用「灼」。 烙,《說文,新附》「灼也」。所不同的是,「烙」指用烧热了的金属器物在身上或物体上烫,有时「烙」的目的在于留下瘢痕。文同《吊马》「针烙熨裏成瘢痂」,司马光《密院咨目》「欲令京西,未发者皆烙退印还民」:这裏说的都是在马身上烙上记号。 「炮烙」传说是纣王发明的一种酷刑。《漢書·谷永傳》「榜箠(惨)于炮烙」,颜师古注「炮烙,纣所作刑也。膏涂铜柱,加之以火,令罪人行其上,辄堕炭中,笑而以为乐」。 煨,《說文》「盆中火」。所谓「盆中火」其实就是热灰;古代把燃烧过後留下的死灰叫「灰」,把还夹杂着大量火炭的灰称「煨」。这种热灰温度很高,可以把东西烤熟;在这种热灰中烘烤食物的行为也称作「煨」,《六书故》「煨,灰火中熟物也」。在热灰中煨的食物多半是植物的果实或块根,如赵师秀诗「晴窗春剪蒲,寒炉夜煨栗」;牟巘诗「炉头煨芋火,相对各欣然」。现在把用文火炖食物叫「煨」,如「煨鸡」、「煨肉」,这是後起的意思。 现代的「烤」,大致相当于古代的「炙」。这个词用得很晚,古文中很少见。 【酝酿】 《說文》「酝,酿也」,又「酿,酝也,作酒曰酿」。作为动词,「酝」、「酿」都指作酒,所以可以互训,可以连用,如《後漢書·吕布傳》「布禁酒,而卿等酝酿,为欲因酒共谋布也」。 分别说,「酿」(釀,niàng)与「镶」、「瓤」等同源,都含有包容义。纳米、麹于坛、缸之类的容器中制酒叫「酿」,所以「酿」多用于造酒义,如:《史记·孟尝君列傳》「得息钱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白虎通·考黜》「鬯者,以百草之香、郁金合而酿之」。 酝(醞,yun)与「温」、「蕴」、「郁」等同源,长期储存才叫「酝」,所以《正字通》说「酝,久酿也」。《抱朴子,金丹》「一般之酒,不可以方九酝之醇」,「酘」是用酒再酿酒,「九酝之醇」是反復多次酿制的醇酒;曹植《酒賦》「或秋藏冬发,或春酝夏成」,「酝」指把酿好的酒窖藏起来。正因为如此,「酝」被用于比喻义时,有含蓄的意思,《正韵》「酝藉含蓄也」。 「酝」、「酿」名物化之後都可以指酒,如:梅尧臣《永叔赠酒》「大门多奇酝,一斗市钱千」;《宋史·苏舜钦傳》「渚茶野酿,足以消忧」。 【斟酌挹抒舀汲】 这组词都含有把液体从一处取出注人另一处的意思。 斟(zhen),《說文》「勺也」,《廣雅·釋詁》「酌也」;酌(zhuó),《說文》「盛酒行觞也」。不加分别,「斟」和「酌」都是从一个容器向另一容器中注酒,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苏武《诗四首》「我有一樽酒,欲以赠远人。愿子留斟酌,叙此平生亲」;陶潜《移居》「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细加区别,「斟」从「斗」,「酌」则从「勺」,「斗」和「勺」都是古代的舀取用的器物,一般说来「斗」大、「勺」小;「斗」不仅用来舀酒,也可以用来舀其他液体的东西,「勺」则主要是向饮器内舀酒用的器具。正因为如此,「斟」的用途较广:《楚辞·天问》「彭铿(即彭祖)斟雉帝何飨,受寿永多夫何久长」,「斟雉」是舀用野鸡燉的汤;《史记·张仪列傳》「厨人进斟,因反斗以击代王」,「进斟」是献上带汁的肉,因为器物用斗,斗有二尺多长的柄,所以可以反过来作打击的工具用。「酌」则主要用于酌酒,如:《詩·小雅·瓠》「君子有酒,酌言尝(嚐)之」;陶潜《归去来兮辞》「引壶筋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因为「酌」是向饮器内舀酒,《說文》才说「酌,盛酒行觞也」,盛酒于器请人喝酒才叫「行觞」。 上古时代,贮酒器主要用罍、壶,要喝酒,先用长把的斗把酒舀到尊裏,因为尊侈口无盖,便于酌酒。饮前再用勺从尊裏把酒舀到盉裏、斝裏烫热,再倒在爵、觚、觯等饮器裏喝。因此,饮酒要「斟」、要「酌」。为了免去「斟」、「酌」的麻烦,从容器中直接向饮器中倒酒,後代在壶上加了「流」,成为有嘴的壶。随着器物形制的发展,「斟」和「酌」也产生了新的分工。「斟」因为是较通用的舀的用语,所以後代由其他容器向饮器(如杯、碗等)倾倒也叫「斟」了,如李白《悲歌行)「主人有酒且莫斟,听我一曲悲来吟」;而且「斟』的不限于酒,也可以是茶等。「酌」则主要用于酌酒,如《晋书·王羲之傳》「尝居山阴,……独酌酒咏左思《招隐许》」。「斟酌」也由以前根据酒量饮酒义引申为根据情况决定去取的意思,後来这个意思主要由「酌」承担了,如「酌定」、「酌量」、「酌情办理」等。 「斟」、「酌」主要用于舀酒,是带专用性的词;相当于现代的「舀」的泛称古代用「挹」(yi)。《华严经音义,上》「凡以器斟酌于水谓之挹」,这只说了「挹」的主要用途。如:《戰國策·齐策》「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荀子·宥坐》「弟子挹水而注之」。「挹」也可以用于其他液体,如《詩·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 抒(shū),《說文》「挹也」。「挹」是从一处舀向另一处,从一器舀向另一器的泛称,「抒」则含有舀光、淘尽的意思。《管子·禁藏》「抒井易水」,是把井水淘尽换上新水;《淮南子·說山「以洁白为污辱,譬犹沐浴而抒溷」,「抒溷」是淘厕所。因为「抒」有全部倾出的意思,所以引申开来也表示将个人的意见、感情宣泄出去、和盘托出的意思,而且在词义的分工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如:《墨子·小取》「以名举实,以辞抒意」;《楚辞·九章,惜诵》「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 舀(yǎo),《說文》「抒臼也」。「舀」是把春过的米从臼中挹出,不过「舀」在古代很少使用;现代,「舀」代替了「挹」成为用瓢、勺等挹取东西的通称了,段玉裁注「今人凡酌彼注此皆曰舀」,如「舀水」、「舀酒」、「舀米」。 汲(jí),《說文》「引水也」。「汲」是从深处用绳索之类工具将水取上来,一般用于从井裏打水,如:《莊子·至乐》「绠短者不可以汲深」;韩愈《盆池》「老翁真个似童儿,汲水埋盆作小池」。 【制製裁剪】 制,《說文》「裁也」。「制」是古代表裁衣用的动词,例:《詩·豳風·东山》「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楚辞·离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韩非子·难二》「管仲善制割,隰朋善削缝,宾胥无善纯缘,桓公知衣而已」。「制」在应用中逐渐泛化,除用于制作义外,主要用于制定义和遏制义。剪裁要量体制衣,要去掉多馀部分、保留有用部分;前者就是适时应势而作的规定义的由来,後者就是禁制无用、节制有害义的由来。例:《墨子·尚同中》「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書·仲虺之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制定、遏制义的名词化就是规章制度义了,如柳宗元《封建論》「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当「制」主要用于後起派生义之後,为避免混淆,「制」的本义加「衣」旁分化,别造「製」字,所以「製」是「制」的後起分化字,《說文》「製,裁衣也」。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有美锦,不使人学製焉」;《後漢書·南蛮西南夷列傳》「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製裁皆有尾形」。 「製」在应用中也逐渐泛化。不过「製」的派生义偏重于具体方面,它由裁剪衣裳进而扩展为製造各种物品,如:《唐书·柳公绰傳》「置权量于东西市使贸易用之,禁私制者」;《笔经》「製笔之法,桀者居前,毳者居後」。「製」的製作义还扩大到撰写诗文作品,《正字通》「俗称撰述文辞日製」。例:《唐书·马子微傳》「明皇为亲製碑文」。作为名词「製」则指所製之物:《左傳·定公九年「皙帻而衣貍製」,注「製,裘也」;杜甫《八哀赠李邑》「声华当健笔,灑落富清製」,「制」指作品。「製」泛化之後,它的製衣义逐渐为「裁」所取代。 裁,《說文》「制衣也」。「裁」虽然已见于战国末年的作品,但制衣义的出现则见于汉代以後,如:《論衡·讥日》「裁衣有書·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古詩·为焦仲卿妻作)「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裁」的裁断、裁判、裁除、裁制义都来自于剪裁义。 剪,《玉篇》「俗翦字」;「翦」,《玉篇》「齐断也,俗作剪」。「翦」则是「前」的分化字,《說文》「前,齐断也」。「前」被借为前後之「前」,才别用从羽的「翦」字。经典中的剪断义一般用「翦」,如:《詩·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左傳·成公二年》「余姑翦灭此而後朝食」。 「翦刀」战国已有出土,但裁衣是否用剪刀则不清楚。先秦以至汉唐,裁衣用「制」、用「製」、用「裁」,未见用「翦」。贺知章《柳》「不知细谁裁出,二月春风似翦刀」,曹唐《小游仙》「蛟玉线难裁割,须借玉妃金翦刀」,裁割义仍用「裁」不用「剪」。「剪」的用例则限于「齐断」、「剪除」义,如:《墨子·公孟》「昔者,越王句践剪髮文身以治其国」;《韩非子·五蠹》「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魏收《为侯景移梁朝文》「抽薪止沸,翦草除根」;李华《吊古战场文》「冯陵杀气,以相翦屠」。「剪」之所以不用于裁剪义,这很有可能由于「剪刀」古代只是修剪、剪齐用的工具,裁衣则用刀而不用剪,剪刀用于裁衣是後来的事。否则「制」、「裁」等和刀割有关的词用于制衣,而「剪」不用于制衣就不好解释。当然这是有待于进一步证明的。 【补裨益】 这组词都表示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添,不同处在于作为基础的对象的特徵。 补(補),《說文》「完衣也」。「补」最初指对有孔洞、有绽裂的衣服加以缝缀、使之完整,如:《礼记·内则》「衣裳绽裂,纫箴(针)请补缀」;杜甫《北征》「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泛化之後,「补」就指对残缺、缺失的增补、弥补了。《淮南子·览冥》「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这是填补天的塌陷之处;《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耕而补不足」,这是对粮食不足者的补助;司馬遷《报任安书》「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这是对疏忽、过失的补救;《史记·萧相国世家》「汉主数失军遁去,[萧]何常兴关中卒,辄补缺」,这是对缺额的补充。总之,事物有所缺才用「补」。 裨(bi)《說文》「接也,益也」,《說文句读》「以接说裨者,谓作衣者遇材短,别以布帛接之也,既接则益于初矣」。王筠说解的可能是本义,但未见用例。「裨」与「埤」同源,都是在原有的不足的基础上有所增益。就这点说「裨」也是「补」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诸葛亮《出师表》「[郭攸之等]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裨」与「补」不同之处在于:「补」是补已有、已成事物的残缺、过失,「裨」则是补事物之不足;「补」是有所填充、使之完整,「裨」则是有所增益使之完足、完美;如果「裨」用于消极的弥补缺失,它就和「补」同义了。《国语,晋语》「纪纲齐国,裨辅先君」,「裨辅先君」是帮助先君使之不出缺失,不是出缺失之後去弥补、补救;《宋史·崔与之傳》「惟有求直言可以裨助君德,感格天心」,「裨助君德」也是帮助、增进君德,使之有益。正因为如此,辅助正将的副手称为「裨将」;支援大队的偏师称为「裨师」;贩卖零星物品、对行商坐贾起辅助作用的小贩称「裨贩」;天子正服之外的便服称「裨衣」。例:《史记·项羽本纪》「[项]梁为会稽守,[项]籍为裨将,徇下县」;张衡《西京賦》「商贾百族,裨贩夫妇,鬻良杂苦(楛,劣质的),蚩眩边鄙」。不过习惯上上述的「裨」读pi。 益,《說文》「饶也」。「益」是「溢」的古字,水满外流叫「溢」,已足復增叫「益」。「益」主要和「裨」交搭。「益」也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不过:「裨」是在原有的不足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增的结果是使之完足;「益」是在已足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增加的结果是有饶馀。《戰國策·秦策「甘茂攻宜阳,……出私金以益公赏」,「益公赏是在公赏之外加码,不是补公赏之缺,也不是补公赏的不足;《史记·武帝本纪》「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同样,「益寿」是在原有寿数基础上有所延长。「增」、「加」、「添」等也都有这种特点。 【衣被服着穿】 这组词都有穿着义但来源不同,所支配的对象和应用范围有细微差异。 「衣」来自名词「衣」所以作为动词它支配的对象一般是人的各种衣着,如:《論語·子罕》「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人名)也与」。《史记·滑稽列傳》「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後」。即使支配的对象不是衣物,也是制作衣物的材料,如「衣锦」、「衣丝」,「衣文绣」、「衣狐貉」等,其意思相当于「衣锦衣」,「衣狐貉之裘」等。作为动词用的「衣」,旧读yi。 被,《說文》「寝衣,长一身有半」。「寝衣」就是後世的「被子」,它是夜裏睡觉时的覆体之物,《釋名·釋衣服》「被,被也,所以覆被人也」。被子是覆体之物,所以作为动词,「被」经常有覆盖的意思,如:《楚辞·招魂》「皋兰被径兮,斯路渐(埋沒)」;阮籍《咏怀》「凝霜被野草,岁暮亦云已」。衣物之类也是覆盖身体的,所以也可以受「被」支配,如:《孟子·尽心下》「及其为天子也,被衫衣」;《楚辞·招魂》「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动词「被」因为来自被子,所以有浓厚的覆盖义,这是它和「衣」的穿着义不同处;这个「被後来分化为「披」,读pi。因为「被」侧重覆盖,所以对身体起覆盖作用的都可以用「被」,所以它支配的对象比「衣」要广泛。《楚辞·國殤》「操吴戈兮被犀甲」,所被的是「犀甲」,《楚辞·九歌·山鬼》「被薜荔兮带女萝」,所被的是「薜荔」。 服,《說文》「用也」。「服」用于人的衣着上和穿着义发生交搭;用于人身的不只是衣、甲之类,所以它支配的对象远较「衣」、「被」为广。《詩·周南·葛覃》「为絺为,服之无斁」,《孟子·告子下「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这裏「服」大体上相当于「衣」或「被」;《論語·卫灵公》乘殷之辂,服周之冕」,《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天子]衣朱衣,服赤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邹君好服长缨」,李斯《谏逐客书》「服太阿之剑」:举凡身上戴的、佩的、穿的都可以用「服」,所以它和「衣」、「被」只有部分交叉。 着(zhuó),亦作「著」,它和「服」一样是个动词。「着」的穿着义来自它的附着义,凡附于体的都可以用「着」。《木兰诗》「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项斯《宿山寺》「中宵能得幾时睡,又被钟声催着衣」:在支配对象为衣物时,「着」相当于「衣」。《古詩·为焦仲卿妻作》「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晋书·谢尚傳》「着衣帻而舞」,《南史·谢灵运傳》「常着木屐,上山则去其前齿,下山去其後齿」,《陔馀丛考,着靴》「朝会着靴,盖起于唐中以後」:上述的「着」只能和「服」大体相当,可以和「佩」、「戴」、「穿」、「履」等对译。 「服」用于人服用衣、饰上很早,所以它有名词用法,表服用之物;「着」的穿着义在魏晋之後才应用,所以「着」不单独表衣、饰。《晋书·杜皇后傳》「天公织女,死为之着服」,「服」表衣物之类,「着」只有在「衣着」之类的複音词裏用,不单独表衣物。另外,「服」虽然广泛用于身上的服用物,但很少用于鞋袜,「着」则常常用于鞋袜,可见「着」更宽泛。 「衣」因为来自衣裳义,所以作为动词时,它常常相当于「穿衣」这样的词组;正因为如此,「衣」经常用于使动、为动用法:《漢書·韩信傳》「寒者衣之」,「衣之」是使之有衣穿;《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岁终,布帛取二制焉,馀以衣士」,「衣士」相当于「为士衣」。「被」、「服」、「着」或来自被子义,或来自动词,所以都沒有这类用法。 「穿」古代只用于穿透、贯穿义用于穿着义很晚,是宋元以後的白话裏才见的。因为「穿」来自贯穿义,所以只能用于穿衣、穿裤、穿鞋等,不用在「服」、「着」所及的圈子。 【带佩戴】 这组词表示在人体上悬附物品义时相关。 带(帶)《說文》「绅也,男子带,妇人带丝」。「带」就是现代说的腰带,男子一般扎皮带,女子一般扎丝带,如《詩·鄘風·有狐》「心之忧矣,之子无带」。「带」在古代不仅是系腰的衣物,也是悬挂人所携带的某些物品的处所,所以作为动词,「带」表示悬挂在衣带上,如:《韩非子·八姦》「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晋书·舆服志》「自公主、封君以上,皆带绶」。「带」在应用中泛化,不仅挂在带上的用「带」,只要佩在身上或者随身拿着都可以用「带」了,如:《戰國策·齐策》「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漢書·儿宽傳》「时行赁作,带经而锄,休息辄诵」。进一步泛化,不限于带物,只要呈现在人的身上、脸上,都可以用「带」,如:李白《清平调》「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卢纶《伦开府席上赋得咏美人名解愁诗》「舞态兼些醉,歌声似带羞」。进而动物或其他物体上黏附着、连着较小之物也可以用「带」了,如:杜牧《闻雁》「带霜南去雁,夜好宿汀沙」;白居易《长恨歌》「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近代更用于不相连属的带领、引导义,如「带路」、「带队」、「带兵」、「带徒弟」。 佩,《說文》「大带佩也」,《釋名·釋衣服》「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贰也,有珠、有玉、有容刀、有帨巾、有觿之属也」。带上所挂之物,如珠、玉、巾、刀之属称「佩」,连带地,系这些东西于带上也称作「佩」了:前者如《詩·郑風·子衿》「青青子佩,悠悠我思」;後者如《詩·卫風·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骨制的解结锥)」。名词的「佩」後来也分化为「珮」,如江淹《谢法曹惠连》「杂珮虽可赠,疏华竟无陈」。在「带」的用法日益泛化的同时,「佩」以它的专用性逐渐顶替了「带」,表示系物于衣带之上,如:《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王勃《滕王阁许》「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佩」的专用性很强,不过近代也正在泛化,不仅悬于腰际的用「佩」,带在肩上、臂上、胸前的也可以用「佩」了,一般「佩戴连用,如「佩戴校徽」、「佩戴肩章」、「佩带手表」。 戴,《釋名·釋姿容》「戴,载也,载之于头也」。「戴」与「载」同源,特指加物于头,或用头顶着,如:孔平仲《送张天觉》「万事修忽如疾风,莫以乘车轻戴笠」;司馬遷《报任安书》「僕以为戴盆何以望天」。进而只要是在身体、头的上部也可以用「戴」,如:王绩《答冯子华处士书》「或时与舟人渔子方潭并钓,俯仰极乐,戴星而归」;《新唐書·段秀实傳》「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头来矣!」和「佩」一样,「戴」在近代也逐渐泛化,不限于将物顶在头上,将物挂或放置在手、腿、胸、肩等部位也可以用「戴」了,如「戴校徽」、「带领章」、「戴手表」、「戴脚镣」。「戴」和「佩」虽然有逐渐合流的趋势,但仍有区别,这就是:「佩」仍含有装饰性,比如戴手栲、脚镣就不能用「佩」;「戴」仍侧重加于头部,如「戴眼镜」、「戴口罩」,即使扩大,也多指与头有关的颈部,如「戴项链」、「戴围巾」,进而手的顶端、手脚的「颈」部也可以用「戴」,如「戴手套」、「戴镣铐」。 【装妆饰】 「装」和「饰」在进行装饰和装饰物的意义上接近,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列女传,阴瑜妻傳》「乃命使建四灯,盛装饰」;又《逸民,梁鸿傳》「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 「装」和「饰」在本义上是无关的。「装」(装),《說文》「裹也」,段玉裁注「束其外曰装」。「装」是包裹捆束的意思,特指为出门远行而打点包裹行囊、捆束箱笼箧笥。《後漢書·李业傳》「使者谓[王]嘉曰:速装,妻子可全」,「速装」就是赶快打点行装;《戰國策·齐策》「冯煖曰:愿之。于是约车治装,载券契而行」,「治装」即准备行装。「饰」(飾),《說文》「刷也」,原是刷治揩拭的意思。《周礼·地官·封人》「凡祭祀,饰其牛牲」,注「饰,谓刷治洁清之也」。引申开来,在身体或物体的表面加上些点缀之物也用「饰」,《釋名·釋言语》「饰,拭也,物秽者拭其上使明;由他物而後明,犹加文于质上也」。如:《論語·乡党》「君子不以绀緅(天青色与铁灰色)饰,红紫不以为亵服」,「饰就是装点义了。 在表装饰物上,「装」和「饰」虽然接近,但由于来源不同,也有个相对的分工。在人的装饰上,「装」侧重于衣履冠带之类的服用物;「饰」则侧重于簪佩花纹之类的附属物。如上所述,「装来自行装,出行的装备虽然也有日常用具,但主要的是衣物之类;正因为如此,「衣装」、「服装」常结合在一起,如:《後漢書·酷吏,樊哗傳》「行旅至夜,聚衣装道傍,曰:以付樊公」。久而久之,「装」也就表示各色的服饰打扮了:《後漢書·祢衡傳》「吏诃之曰:鼓史何不改装」,「改装」即改换衣着;傅毅《舞賦》「顾形影,自整装」,「整装」即整理服装;项斯《边游》「儒装亦有弓」,「儒装」就是读书人打扮;《宋史·高丽傳》「男子巾帻如唐装」,「唐装」即唐人打扮。「装」侧重的虽然是衣着,但它不是衣服本身,而是衣服的式样、形制,如「戎装」、「武装」,所以仍未脱离装饰义。「饰」所侧重的则是为美观而加、而带的附属物。曹植《洛神賦》「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南史·王昙首傳》「手不执金玉,妇女亦不得以为饰玩」:「饰」多指头上带的、身上缀的金钗、翡翠、明珠、玉珮之类。当然,这种分工是相对的,比如冠、帻之类,固然是服装的一部分,它们也可以称为「首饰」,因为它们也起装点的作用。 「装」、「饰」的装饰义用作谓语:「装」多指一般的穿戴整齐和进行打扮,如:《後漢書·清河孝王庆傳》「每朝谒陵庙,常夜分严装,衣冠待明」;《古詩·为焦仲卿妻作》「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饰」则多着重于局部的装束、修饰和佩戴,如:《詩·郑風·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論衡·超奇》「饰面者皆欲为好」。用于物,「装」、「饰」常常是同义的。《史记·春申君列傳》「刀剑室(鞘),以珠玉饰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楼,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玉名)」:後代这裏的「饰」也可以换成「装」,如:《南史·河南王傳》「天监十三年,遣使献金装马脑钟二口」;《宋書·何承天傳》「承天又能弹筝,上又赐银装筝一面」。只不过「装」的这种用法出现较晚而已。 「装」的装扮义本来通用于男女之间,但後来由于女性的装束打扮以敷粉画眉等为特点,为了区别,于是别造了「娤」、「糚」,字简化为「妝」、「粧」、「妆」,其实都是同一个字的异体。司马相如《上林賦》「靓妆刻饰,便嬛绰约」,注「郭璞曰:靓妆,粉白黛黑也」;《古诗十九首,青青河畔草》「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木兰诗》「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这裏的「妆」(糚、妝),以及「梳妝」、「妝奁」,其实都是「装」的打扮义。 「饰」是通过装点增加美感,由这裏也引申出用外表的装点掩盖内容或本质的醜陋的掩饰义,如:《莊子·盗跖》「强足以拒敌,辩足以饰非」;《史记·公孙弘傳》「夫以三公为布被,诚饰诈欲以钓名」。这种粉饰、作伪的意义最初只限于用「饰」;当「装」用于打扮义後,「装」也逐渐滋生了掩盖真相的假装义,如「装疯卖傻」、「装模作样」、「装腔作势」、「装神弄鬼」。不过这种假扮、假装义起得很晚,而且多用于假装,很少用于掩饰义,这也和「装」总是强调整体方面,「饰」多重局部有关。 【整饬饰】 这组词在使事物规则完美上有交搭。 整,《說文》「齐也」。「整」与「治」同源,最初是个动词,整顿散乱的事物,使之整齐划一叫「整」,如:《詩·大雅·常武》「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左傳·庄公十三年》「夫礼,所以整民也」。整」的对象多是数量众多的、处于散乱状态的事物;当「整」的对象转为个别的事物时,「整」就有整饬、整理义了,《增韵》「整,整饬也」。孙楚《为石仲容与孙晧书》「整治器械,修造舟楫」,白居易《琵琶行》「沉吟放拨插絃中,整顿衣裳起敛容」:这是用于物,是使所整之物由紊乱变为整齐;《後漢書·陈蕃傳》「宜先自整敕,後以及人」,《晋书·齐献王攸傳》「疾虽困,尚自整厉」:这是用于人,是自我整顿、严格要求。「整」形容词化之後就表示有秩序、有条理的状态了,和「乱」成为反义词,如:《左傳·僖公三十年》「以乱易整,不武」;《三國志·魏书·武帝纪》「虏陈不整」。 饬(飭,chi),《說文》「致坚也」。「致坚」是整修物品,使之完好坚牢的意思。《詩·小雅·六月》「六月栖栖,戎车既饬」,「戎车既饬」就是战车已经修缮完好,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周礼·考工記》「审曲面势,以饬五材」,「饬五材」就是整治各种原料使之坚致的意思。「饬」也可以用于人,段玉裁《說文》注「凡人物皆得云饬,饬人而筋骸束矣,饬物而器用良矣」。「饬」用于人表示对人严格约束,使人在道德事业上臻于完成。《国语,齐语》「旦暮从事,施于四方,以饬其子弟」,「饬其子弟」是教导管束其子弟;《後漢書·刘虞传論》「自帝室王公之胃,皆生长脂腴,不知稼穑,其能厉行饬身,卓然不群者,或未闻焉」,「饬身』就是正身律已。「饬」的告诫、勤慎之类的意义就是这样产生的,它常和「敕」通用。 「整」原本侧重于整顿事物的外在秩序,「饬」原本侧重于完善事物的内在质量、效用,可是当「整」的应用范围延伸到个别事物之後,「整」和「饬」就逐渐混同了:前引《詩·小雅·六月》「戎车既饬」,集注「饬,整也」;《漢書·叙傳》「布衾疏食,用俭饬身」,颜师古注「饬,整也」。正因为如此,後世就用「整治」、「整饬」等取代了「饬」,「饬」很少单用了。 饰(饰),《說文》「刷也」,《釋名·釋言语》「拭也,物秽者,拭其上使明」。「饰」原是洗刷揩拭的意思:《周礼·地官·封人》「凡祭祀饰其牛牲」,注「饰,谓刷治清洁之也」。「饬」与「饰」同源,「饬」是对物的内在质量的追求,「饰」则是对物的外观的修治,是对物的装点与美化,所以《玉篇》说「饰,修饰也」。《論語·乡党》「君子不以绀緅饰」,疏「饰者,衣之领袖缘也」;《墨子·辞过》「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饰」也是外观的装点。 因为「饬」与「饰」有效用和外观之别,所以用于人事,「饬」多表对人对己的严格要求,而「饰」则指表面的装点粉饰,引申开来有虚假、伪装的意思。《莊子·盗跖》「强足以拒敌,辩足以饰非」,「饰非」是掩盖过失;《戰國策·趙策》「王以楼缓言告之,虞卿曰:此饰说也」,「饰说」是虚假之说,花言巧语的说辞。古代「饬」、「饰」同源,所以常互相串用,这是应该注意分辨的。比如:《穀梁传·襄公二十五年》「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注「饰城者,修守备」「饰」用的是「饬」义;《戰國策·秦策》「文士并饬,诸侯乱惑,万端俱起,不可胜理」,高诱注「饬,巧也」,「饬」用的是「饰」的巧伪义。 【脱蜕夺褫】 这是一组同源分化词。 脱,《爾雅·釋器》「肉曰脱之」,注「谓剥皮也」,《廣雅·釋詁》「脱,离也」。皮肉分离叫「脱」,身体的一部分与身体分离也可以叫「脱」,如:《莊子·至乐》「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苏轼《论西夏书》「譬如小儿之毁齿,以渐摇撼之,则齿脱而儿不知」。引而申之,衣着之类从身上解去也可用「脱」,如:《国语,齐语》「脱衣就功……,以从事于田野」;《新序,节士》「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引而申之,有依存关系之物相互分离也用「脱」,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颖脱而出」,谢庄《月賦》「洞庭始波,木葉微脱」;引而申之,从某种处所、情况、处境、事物中挣脱或摆脱出来也可以用「脱」,如:《老子》「鱼不可脱于渊」,《孙子,九地》「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後如脱兔,敌不及拒」。「脱」古亦作「说」、「税」,如:《易·蒙》「用说桎梏」;《孟子·告子下》「不税冕而行」。 蜕(tui),《說文》「蛇、蝉所解皮也」。这是就名词用法作的解说,例:《莊子·寓言》「予,蜩(蝉)甲也,蛇蜕也,似之而非也」;《神仙传,王远》「至三日夜,忽失其户,衣冠不解,如蛇蜕耳」。蛇、蝉等所脱的皮的名称是从它们的脱皮行为来的;昆虫和某些爬行动物脱去皮壳的过程用「蜕」,如:《淮南子·說山》「蝉饱而不食,三十日而蜕」;曹植《神龟賦》「蛇折鳞于平皋,龙蜕骨于深谷」。道家、佛家把人的肉体说成是精神、灵魂的躯壳,死去之後灵魂就会脱离躯壳,象虫、蛇一样,所以他们用「蜕」来比喻摆脱臭皮囊,如:王适《潘尊师碣文》「翌日,师曰:吾其蜕矣」;孟郊《终南山下作》「因思脱骨人化作飞桂仙」。然,「蜕」是「脱」的分化字,是专用于昆虫和爬虫的脱皮的。 敚,《說文》「强取也」。「敚」典籍中多数写作「夺」(奪),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行数百步[齐景公]以驺为不疾,夺辔代之御」;《史记·项羽本纪》「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敚」、「夺」同样是「脱」的分化词,只不过「脱」是自动分离或有意分离,而「夺」是违背对方意志,用暴力或强制手段迫使对方分离。正因为如此,「夺」是「脱的使动用法的独立,是使之脱离或脱落。 褫(chi),《說文》「夺衣也」,《一切经音义》「敚也」。「褫」特指强迫对方脱去所服的衣物。例:《易·讼》「或锡(赐)之带,终朝三褫之」《淮南子·人间秦牛缺径于山中而遇盗,……褫其衣被」。「褫」的革除义,是因为古代的官职、爵位经常反映在衣服、冠带上的缘故,所以褫夺其衣服,等于革除其官职、封爵,如:谢庄《上搜才表》「张教进陈汤而坐以褫爵」。由此可见,「褫」只是「夺」的特定用途的独立,是使脱的特定用法的分化。 【袒裼裸裎】 这是和解衣露体有关的一组词。 袒(tǎn),《釋文》「露也」。褪下衣袖露出肩胛或脱去上衣露出胸背都称「袒」。《戰國策·齐策》「王孙贾乃人市中曰:淖齿乱齐国,杀闵王,欲与我诛者,袒右。市人从者四百人」,《史记·陈涉世家》「祖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袒右」就是褪下衣袖,露出右边的肩臂。古代习惯,为便于操作一般是「袒左」,所谓「左免衣」;「袒右」多出于特殊情况,比如上述两例就是为聚众起事所作的特殊标记。《左傳·定公五年》「王遇盗于雲中,余受其戈,其所犹在。祖而示之背」,这就是脱去上衣露出上身了。「袒」有时也不一定是露出肉体,解开或褪下外面的衣服、露出裏面的衣服也可以称「祖」。《左傳·哀公十七年》[良夫]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释剑而食,大子使牵以退」,在当时,解开外面的礼服,露出皮裘的罩衣是一般的礼节,「袒裘」是敞开皮袄露出内衣,在当时这是大不敬;《礼记·乐記》「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袒」也只是为便于割肉而褪下外衣的左袖,并非脱光膀子。如果一定要强调解衣露体,古人一般用「肉袒」,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 裼(xi),《廣雅・释话》「袒也」《字汇》「露臂也」。《史记·张仪列傳》「山东之士被甲蒙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索隐「徒者,徒跣也;裼,袒也,谓袒而见肉也」。「袒」、「裼」在应用中发生了相对分工,这就是:解衣露体主要用「袒」,解开外衣露出内部的罩衣主要用「裼」。古代贵族冬季在内衣之外加裘,当时的皮袄是毛朝外的,为保护皮毛,外面要加罩衣,这种罩衣叫「裼」。《礼记·玉藻》「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郑玄注「君衣狐白毛之裘,则以素锦为衣覆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論語·乡党》「缁衣,羔裘;素衣,魔裘;黄衣狐裘」,缁衣、素衣、黄衣都是「裼衣」,其颜色随裘的毛色而变更。「裼」和「袭」是相对的,《礼记·乐記》「升降上下,周还(旋)裼袭,礼之文也」,疏「裼谓袒上衣而露裼也;袭谓掩上衣也」。《說文通训定声》「凡泽衣(贴身内衣)之上,冬则加裘。裘上必有衣,谓之裼衣。裼衣之外又有正服,皆同色。非盛礼则以见美为敬,开其正服之前衿,见裼衣;当盛礼,则又以充美为敬,不露裼衣,谓之袭」。 裸,(luo)亦作「倮」、「臝」、「躶」;《廣雅・釋詁》「袒也」,《廣韵》赤体」。「袒」到赤身露体、一丝不挂叫「裸」。《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曹共公闻其胁,欲观其裸」,疏「裸,谓赤体无衣也」;《三國志·吴书·薛综傳》「日南郡,男女倮体,不以为羞」,「裸体」就是不着衣裳。 裎(cheng),《說文》「但(袒)也」,《集韵》「倮也」。「裎」也是「裸」,不过「裎」不单独使用,它经常和「裸」结合应用。《孟子·公孙丑上》「尔为尔,我为我,虽于我侧,尔焉能浼(玷污)我哉」,集注「袒裼,露臂也;裸裎,露身也」;《晋书·儒林,范宣傳》「正始以来,世尚老庄。逮晋之初,竞以裸裎为高」。「裎」或许是「裸」的方言,「赤」可能是「裎」别写,《韵会》「裸裎曰赤,见肉色也」。《老子》「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苏轼《自径山回》「数朝辞簪笏,两脚得暂赤」,「赤」就是光着的意思,「赤子」也应该是光溜溜的孩子的意思。 【营造制作做】 营(營),《說文》「市居也」。「市居」就是环绕而居;古代村邑,外面都要围以栅墙;就是「市居」,城、郭即其发展了的形式。古籍中多以「营」指市居的军营、营垒,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胃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营」也是木围土筑的,正因为如此,「营」作为动词经常和土木工程有关,例:《楚辞·天问》「圜则九重,孰营度之」,《史记·周本纪》「古公乃营筑城郭室屋」,《漢書·礼乐志》「世祖即位三年……,乃营立明堂辟雍」,《後漢書·郎顗傳》「务精土木,营建无已」。其他如「营墙」、「营堡」、「营都」、「营砦」、「营庙」、「营第」、「营宅」、「营室」等等,也和土木工程有关。营建各种工程,须先测量、设计、鸠工、聚料,作一系列的度量、规画、筹措、准备工作,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遐迩,量事期,计徒庸,虑财用,书餱粮,以令役于诸侯」。所以後来「营」产生经营、谋画义,如《後漢書·樊宏傳》「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产生谋生、营私义,如《後漢書·翟方进傳》「邪枉贪污,营私多欲」:这就是「营生」、「营救」、「营求」、「营利」等义的来源。 造,《說文》「就也」,《廣雅·釋言》「诣也」,《小爾雅·廣詁》「适也」。这都是解释造访、造谒的「造」的,是到某处去、达到某种境界的意思:如《戰國策·宋策》「造大国之城下」;如「登峰造极」。这个「造」与制造义无关。《爾雅·釋言》「造,为也」,《廣雅·釋詁》「造,始也」,《增韵》「造,建也」:这个「造」与造就义的「造」不同源。 「造」的制作义主要用于器物,如:《礼记·玉藻》「大夫不得造车马」,《晋书·吾彦傳》「王濬将伐吴,造船于蜀」;其他如:「造矛」、「造弹」、「造笔」、「造瑟」等等。「造」和一般制作的共同处在于「造」有创始义,是从无到有的。《史记·平准书》「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造币」是另造新币;弃旧作新也可以用「造」,如《詩·郑風·缁衣》「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推而广之,凡属新创都可以用「造」,如:《漢書·艺文志》「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再推而广之,无中生有也可以用「造」,如:《莊子·盗跖》「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七日造言之刑」,注「造言,讹言惑众」。 「造」和「营」在建筑义上有时交叉,如《南史·竟陵王诞傳》「造立第舍,穷极工巧」。但是用「营」时所侧重的是筹画营建;用「造」时侧重的则是放弃或毁弃旧的另建新的。 制,《說文》「裁也」,後作「製」。作为动词,「制」、「製」的对象主要是衣裳服饰,如:《楚辞·离骚》「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管子·立政》「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制」、「製」在应用中泛化,在造作义上,它可以用于器物,也可以用于文辞之类,如:《孟子·梁惠王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南史·褚裕之傳》「卒于官,皇太子亲制志铭,以表惟旧」。其他如「制琴」、「制药」、「制墨」、「制笔」、「制序」、「制文」、「制赋」、「制歌」等皆是。 「制」在制造器物上常和「造」交叉,但是「制」所侧重的不是从无到有、弃旧作新的创造、改造义,它所侧重的是经过人的加工使原材料成为成品的意义,这个意义越到後来应用得越经常。在文辞方面,「造」也重在创建,「制」也重在剪裁、布局等的技巧方面。 作,《爾雅·釋言》「为也」,《廣韵》「造也」。「作」在先秦经常的用法是站起、兴起、开始义,如:《論語·子罕》「子见齐衰(穿着丧服)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老子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用于制作义,「作」所表达的主要是创作义,是过去从来沒有过,是第一次出现,如:《左傳·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平之作《离骚》蓋自怨生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有「述而不作这样的成语。对物质的东西也一样,《春秋,定公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左傳·襄公十九年》季武子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作」都有创制的意思在。 「作」和「造」在从无到有的意义上很相近,不同的是「造」多用于器用,而「作」则多用于精神产品,如「作诗」、「作文」、「作歌」、「作序」、「制礼作乐」、「作法自斃」等等;同是制作器物,「造」可以是创造、新造,「作」则常常带有发明义,是第一个创造出来,如黄帝作车、仓頡作书。「作」在使用中是大大泛化了,到後来它幾乎和「为」一样,可以成为制造和创作的通用之词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产生了分化,精神产品和创作的意思用「作」,物质产品和操作的意思用「做」。当然这也是一个大体的划分。 【切磋琢磨】 这组词指的是四种磨砺方法:《爾雅·釋器》「骨谓之切,象(牙)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詩·卫風·淇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传「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集传「治骨、角者,既切以刀斧,而復磋以鐪铴(锉);治石、玉者,既琢以槌凿,而復磨以沙石」。朱熹对「切」、「琢」的解释未必是;闻一多《风诗类钞》「切、磋、琢,都是磨光的意思」,有道理。「切」固然有切割义,但也有磨切义:《淮南子·原道》「可切循把握而有数量」,注「切,磨也」;《史记·刺客列傳》「樊於期……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注「切齿,齿相磨也」。「琢」也有磨义:《詩·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为错」,传「错,石也,可以琢玉」,「琢玉即磨玉;《漢書·董仲舒傳》「养士欲求贤辟,犹不琢玉而求文彩也」,「琢玉」正是要现其光采。至于「切」、「磋」、「琢」、「磨」的具体加工方法,现在还不清楚。 「切」、「磋」、「琢」、「磨」经常被用来比喻学问上的、道德上的研究、磨炼:《論衡·量知》「切磋琢磨,乃成宝器;人之学问、知能、成就,犹骨象玉石之切磋琢磨也」。不过「切磋」与「琢磨」习惯上各有侧重:《礼记·大学》「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切磋」主要用于彼此之间的互相研讨、规谏,如:《韩诗外傳》「今被夫子之文寝深,又赖二三子切磋而进之」;《晏子,谏下》人则切磋其君之不善,出则高誉其君之德义」。「琢」、「磨」则主要用于学问、道德的自我完成、精益求精,如:《荀子·大略》「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刘峻《广绝交論》「至夫组织仁义,琢磨道德,……斯贤达之素交,历万古而遇」。 【冶铸炼锻】 这是和金属(主要是铜铁)冶炼加工有关的一组词。 冶,《說文》「销也」。「冶」是熔化矿石提取金属的过程。铜的熔点较低,烧制陶器的温度就能够使其还原,所以最初的「冶」主要用于取铜。《莊子·大宗师》「今之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漢書·食貨志》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姦钱日多」:所「冶」的是「金」、「铜」,「金」是铜在先秦的称呼。「冶」还有一个常见的意思,就是「铸」,《正韵》「冶,铸也」,《韵会》「炉铸谓之冶」。《礼记·学記》「良冶之子,必学为裘」,《淮南子·俶真》「今夫冶工之铸器,金踊跃于炉中」:「良冶」、「冶工」就是良铸、铸工。 铸(鑄),《說文》「销金也」。用「销金」解释「铸」,这是因为「冶」和「铸」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是熔化金属为了铸造、铸造必须销熔金属所致。从词源上看,「冶」与「铸」可能是同源分化的结果,远古可能将它们看作是一个同一的过程:《国语,齐语》「美金以铸剑戟」,注「铸,冶也」。不过後来「冶」、「铸」产生了分化,把熔炼的过程叫做「冶」,将液化的金属倾入范内成型叫做「铸」,如:《左傳·宜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国语,周语》「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 炼(煉),亦作「鍊」,《說文》「铄治金也」,《正字通》「煎冶铜铁,使精熟也」。「冶」先用于冶铜,後来也用于冶铁,历史上这大致在春秋前後;「炼」则主要用于「炼铁」、「炼钢」。因为铁的融化温度高,一千度左右只能得到结构疏鬆、有许多夹杂物的「熟铁」或「海绵铁」,这种低温还原的熟铁很软,需要经过反復加热锻打,挤出夹杂物、渗进炭素才能变硬成钢。这种反復在炉内加热的过程叫「炼」。《論衡·状留》「干将之剑,久在炉炭,铦锋利刃,百熟炼厉(砺)」,刘琨《赠卢谌》「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百熟」、「百炼」就是经过百回的加热锻打。「炼」泛化之後就成为用火来进行加工、使之精纯的用语了,不仅可以「炼铁」,而且可以「炼石」、「炼丹」、「炼药」、「炼乳」了;至于「炼兵」、「炼句」等就只有使其精纯义了。 锻(鍛),《說文》「小冶也」,徐灏笺「以铁入火,铄而椎之,是谓小冶,异于熔铸也」。明白了「炼」就懂得了「锻」,「锻」是将熟铁加热之後的反復椎打的过程,所以《廣雅·釋詁》说「锻,椎也」。如:《後漢書·乌桓鲜卑列傳》「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锻金铁为兵器」;《世说新语·简傲》「[嵇]康方大树下锻,……扬槌不辍,傍若无人」。「锻」、「炼」是个相关的过程,正如「冶」、「铸」相关一样,所以「锻炼」常连用,如《論衡·率性》「试取东下直一金之剑,更熟锻炼,足其火,齐其铦,犹千金之剑也」。「锻炼」罗织罪名义是锻铁的比喻义:《後漢書·韦彪傳》「锻炼之吏,持心近薄」,注「锻炼犹成熟也。言深文之吏人人之罪,犹工冶陶铸锻炼使之成熟也」。冶铁进入能将炉温提高到一千五六百度、使矿石融化进行浇铸时,「冶」和「铸」就适用于铁了,这样炼出来的铁就是「生铁」,这个时间大体在战国时代。不过生铁虽硬而脆,使其改善延性还是要辅以「锻炼」的。 【段锻腶碫煅】 「段」是最初表锻打的字,《說文》「段,椎打也」。《礼记·昏义》「妇执算、枣栗、段修以见」,「段修」就是加上姜、桂等作料後椎打过的干肉。「段」是由椎打义转为断为若干截的分段义的,《釋名·釋言语》「断,段也,分为异段也」。分段义占据「段」的字形後,动词的段打义加金旁分出,所以加「金」,是由于段打是金属加工的手段的缘故。《說文》「锻,小冶也」。所谓「小冶」即区别于用熔炉熔化金属进行浇铸的「大冶」,表示它是对已经炼出的金属用加热椎打的方式进行再加工,如《書·费誓》「锻乃戈矛,砺乃锋刃」。因为锻打需在炉内加温,所以字也作煅」,《正字通》「煅,同锻」。「腶」是「段」用于椎制干肉的分化字,《集韵》「腶,腶修,捶脯施薑桂也」。如:《左傳·哀公十一年》「陈辕颇出奔郑。……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粱糗、腶脯焉」。 碫,《說文》「碫石也」,《說文通训定声》「碫,坚石可以为椎段之椹质者」。作砧子的石头称「碫」,因为它很少用在後代文献中,字被常用的「锻」所取代。《詩·大雅·公刘》「涉渭为乱,取厉(砺)取锻」笺「锻,石所以为锻质也」,《釋文》「锻,本又作碫」。 近代,作为「锻」的简化字的「煅」被派了新用途,就是用于非金属矿物的烧制和加工上,如「煅石灰」、「煆石膏」。 【炼湅练漂】 「炼」、「练」与「烂」同源,多与加热有关。「炼」(煉)和「练」(練)都是对材料进行加工,都是进行加热处理;不同处在于一为火烧,一为水煮。《說文》「炼,铄治金也」,将金属烧红锻打去除杂质使之精熟叫「炼」,字亦作「鍊」(鍊),如:《論衡·状留》「干将之剑久在炉炭,铦锋利刃,百熟炼厉(砺)」;刘琨《重赠卢谌》「何意百炼刚(钢),化为绕指柔」。「炼」、「练」同源,对金属的加工源于对丝绵的加工,练,《說文》「湅增也」。缯经过水煮,变得洁白、柔软之後叫做「练」;对增进行加工的方法主要是用水浸煮,所以字也从「水」写作「湅」。「湅」、「练」同源,古代习惯上用「练」来写「湅」,所以《玉篇》说「练,煮沤也」,《釋名·釋采帛》说「练,烂也,煮使委烂也」。《淮南子·說林》「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练丝」是经过煮沸後去掉丝表的胶质的丝;《周礼·天官·染人》「凡染,春暴(曝)练,夏纁(浅红),秋染夏(五色帛),冬献功」,注「暴练,练其素而暴之」,「练其素」指对生绢进行煮沤加工,使其脱胶,便于着色。又《考工記·慌氏「慌氏湅丝以说水,沤其丝七日,去地尺暴之,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为水湅」。沤是为脱胶:先用草木滤出的碱性溶液(水),浸沤泡然後再反覆地日晒水浸,使丝变熟,洁白柔软。「炼」和「练」虽然是不同的加工方法,但在表示用加热的办法除去物的杂质,使之纯净或坚韧起来的意义上,它们常常是通用的,如《史记·三皇本纪》「天柱折、地维绝,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晋书·葛洪傳》「[葛洪]以其炼丹秘術授弟子郑隐」,用「炼」、「鍊」;傅休奕《鬥鸡賦》「爪似练钢,目如奔星」,萨都剌《游梅仙山》「归隐知何日,分炉学练砂」,字用「练」。 「炼」、「练」虽然常通用,但有分野。作为名词,「鍊」指纯钢,《正字通》「鍊,精金」。杨弘员《贯七札賦》「指锵锵之鍊,取中于兹」「鍊」也指经过锻冶的钢铁。「练」作为名词,如前所述,它表示熟绢,如谢朓《登三山还望京邑》「馀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如练」是说清澄平静的江水远望好像洁白的熟绢。「炼」和「练」在引申义上也有个相对的分工。这就是「炼」的引申义取自「炼」的淘汰渣滓、取其精华义,所以多指反復琢磨、精益求精,侧重用于文章、思路、神气等方面,如:鲍照《代淮南王乐府》「淮南王,好长生,服食练气读仙经」,陆游《枕上》「鍊句未安姑弃置,明朝追记尚班班」;如今之「精炼」、「洗炼」、「锤炼」、「提炼」等等。「练」的引申义多来自「练」的反復漂煮,所以多指反復练习,达到娴熟,侧重的是本领和技巧,也用于经验富、阅历深,如:《戰國策·楚策》「臣请令山东之国,奉四时之献,……练士厉兵」;《漢書·薛宣傳》「翟方进……荐宜,明习文法,练国制度」,颜师古注「练,犹熟也,言其详熟」。现代汉语中的「练习」、「教练」、「操练」、「苦练」等还包含这种意思。 漂(piao),也是一种「练」,是水练的一种,主要指对麻类纤维加工。《史记·淮阴侯列傳》「信钓于城下,诸母漂,有一母见信饥,饭信」。集解「水中击絮为漂」。为使麻类脱去杂质,古代除沤外,还反復用水冲椎击,使其纤维洁白柔软。《莊子·逍遥游》「宋人有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为事者」「洴澼」即「漂」。对丝麻进行反復的椎打、反復的暴晒、反復的冲洗的过程叫「漂」。《孟子·滕文公上》「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说的就是「漂」的过程。现代还把洗衣後反復用清水投洗,去掉残馀的肥皂、洗衣粉叫「漂」,只是读为piao了。 【筑建修】 现代把兴建土木工程统称「建築」,如「建築楼房」、「建築桥梁」。在古代,「築建修和「建」有明显的差异。 筑(zhú),《說文》「五弦之乐也」。「筑」是乐器,《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击筑」集解「筑,古乐,有弦,击之不鼓」;築,《說文》「所以搗也」。築」是搗土的工具,杵的别名:《左傳·宣公十一年》「令尹蔿艾猎(人名)城沂,……平板幹,称畚築」,疏「畚者,盛土之器;築者,築土之杵」。 「筑」、「築」在简化汉字中归并,下面所辩的是「築」,不是「筑」。 「築」与「捣」、「蹈」同源,都由顿跺、厉砸而得名。「巩」应是「築」的古字,象人持杵而捣之形,最初应是动词,其名词义是动词名物化的结果。殷、周都是黄河流域的民族,黄土高原的特殊环境决定了其特有的建築特点,这就是充分发展了板築的功能。黄土高原之土,适于築墙,愈久愈固;「板築」就是在相夹的板内加土夯实。正因为如此,古代的建築和用杵捣实幾乎分不开,不仅房基要夯实,築台要夯实,修城、修墙、修居室都离不开「築」,所以「築」就成为各种土木工程用语了,《詩·豳風·七月》「九月築场圃,十月纳禾稼」,这是築场;又《大雅,绵》「築之登登,削屡(镂)冯冯,百堵(墙的单位)皆兴」,这是築墙;《墨子·非攻中》「遂築姑苏之台,七年不成」,这是築台;张籍《築城曲》「築城去,千人万人齐抱杵,……杵声未定人皆死」,这是築城;《左傳·宣公十五年》「築室反(返)耕者,宋必听命」,这是築室;又《昭公八年》「于是晋侯方築祁之宫」,这是築宫。「築场」、「築台」是纯土工,所以用「築」;建室、建宫因为基础、墙壁都要築,所以也用「築」。于是「築」成为建築的通称。 「建」最初是设置的意思,与修建无关。《詩·小雅·出車》「设此旗矣,建彼施矣」,这是设置干旄;《史记·秦始皇本纪》「[阿房宫]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建旗」是设置旗。凡有所设置都可以用「建」,不仅可用于物,也可施之于事,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室」;又《襄公三年》「建一官而三物成」。不仅国家、诸侯、官职、军队等可「建」,进一步抽象化,功业、名声、议论、道德等也可以「建」,这就是创建、树立义了,如:《戰國策·秦策》「然後可以建大功」;柳宗元《封建論》「徒建空名于诸侯之上耳」。「建」虽然也可以用于「建城」、「建都」、「建碑」、「建明堂」之类,但最初都是创建、设置义,不是修造义,如:班固《東都賦》「[刘秀]遂超大河,跨北岳,立号高邑,建都河洛」;《晋书·羊枯傳》「建碑立庙,岁时飨祭」。不过,随着修建过程中板築的方法被用砖、坯所淘汰,「築」的用量逐渐减少;「建」也由建置义逐渐向建築义扩展。《水经注,庐江水》「[龙泉精舍太元中,沙门释慧远所建也」,欧阳修《跋唐重摩吴季子墓铭文》「建堂树碑」:「建」虽仍有创建的意思,但也含有修建的意味了,近代则「建」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築」则只用于「築堤」、「築路」之类的土工了。 修《說文》「饰也」。「修」本来指对已有之物进行再装饰加工,本与建築无关,如:《論語·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盐铁論》「饰几丈(杖)修樽俎」。可是,由于建築之後往往需要整治、装点,建築物陈旧、破败之後也需修葺、整治,「修又和建築发生了密切关系,如:《書·禹贡》「四海会同,六府孔修」;《荀子·王制》「修堤梁,通沟浍」;《後漢書·光武纪下》「修理长安高庙」;聂来中《田家》「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仓」。正因为如此,《字汇》说:「修,葺也」。由于修葺相当于重建、补建,所以「修」也就有建築义了。随着「建的用法逐渐泛化和「築」的应用逐渐衰退,「修」的修葺义日益膨胀,逐渐後来居上,「建楼」、「建桥」、「築路」、「築堤」也可以用「修楼」、「修桥」、「修路」、「修堤」了。 【涂抹墐圬镘塓搽】 「涂」(塗)和「抹在物体的表面上附着上一层东西的意义上互相交搭,这种附着物可以是泥,也可以是色彩、胭脂之类的东西。因为它们有共同处,所以常常连用,如:《瑯嬛記》「王维为岐王画一大石,信笔涂抹,自有天然之致」。 从来源看,「涂」系词都和建筑有关,是为防潮、防塞、防火而在宫室涂泥。「涂」最初指和来抹墙抹屋的泥(参看〔涂泥墐淖淤〕条)。作为动词,「涂」最初用于抹泥,如《墨子·备城門》「厚涂之以备火」。「涂」後来从涂抹墙壁扩大到涂抹色彩。《北史·女国傳》「男女皆以彩色涂面」,卢全《添丁》「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前者是在脸上抹色,後者是在纸上涂墨。 墐(jin),《說文》「涂也」。「墐」也是「涂」。《詩·豳風·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传「墐,涂也」;《礼记·月令》「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郑注「墐谓涂闭之,辟杀气」。「涂」源于「土」,是用水和泥来涂地、涂屋顶的,其中可以不掺和加强拉力的楷秆之类;「墐」与「坚」同源,是加了草麦秆之类掺和物,适于抹墙、抹地面表层的泥。《礼记·内则》「涂之以墐涂,炮之」,郑注「墐涂,涂有穰草也」,「墐」是加固了的「涂」,「涂」、「墐」之後往往还要「炮之」,使之半陶化。 圬(wū),亦作「杇」,《說文》「杇,所以涂也」。「圬」是涂抹的工蛤,犹今之抹泥板与瓦刀。「圬」是由涂抹工具演化来的动词。《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圬人以时塓馆宫室」,杜注「圬人,涂者」;《論語·公治長》「粪土之墙,不可也」,「不可杇」,即不能涂刷。 镘(鏝、墁、慢,màn),《說文》「铁杇也」。「圬」、「墁」古今词,最初可能是方言。《莊子·徐无鬼》「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慢」即後来之「镘」,看来,最初是江淮一带的方言,瓦刀用金属制造後,字即作「镘」了,如:韩愈《杇者王承福傳》「夫镘易能可力焉」;苏轼《新渡寺席上……送欧阳叔弼》「平生魏公筹,忽斫郢人墁」。 「圬」与「窊」、「洼」同源,是将坑洼处抹平,抹光滑;「镘」与「冒」同源,是在顶上进行覆盖。「圬」、「镘」与「涂」、「墐」的区别在于:「涂」、「墐」是在底屋铺泥,可以涂得很厚,由幾厘米到十幾厘米;「圬」和「馒」是後期加工,是在「涂」、「墐」的基础上用白土、蜃灰之类抹上薄薄的一层,使之平滑美观。 「抹」较後起,最初当是联绵词「抹摋」的省略,《廣韵》「抹,抹摋」。「抹摋」有时单用作「抹」,有时单用作「摋」,都是用手大挥的意思。《公羊传·庄公十二年》「(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注「侧手曰」「侧手」意思是侧手挥臂;《集韵》「摋,一曰抹摋,扫灭也」,《字汇》「摋,挥散也」,说明都是挥臂向外横扫。李绅《悲善才》「衔花金凤当承拨,转腕拢絃促挥抹」,葛长庚《琵琶引》「手抚琵琶意呜唈,挑拢捻抹缓復急」;黄庚《春日西园晚步》「斜阳红尽处,一抹莫(暮)山横」,秦观《泗州东城晚望》「林梢一抹青如画」;苏轼《宿野人舍》「溪上青山三百叠,快马轻衫来一抹」,范成大《泛湖》「一笑流光飞电抹」:前两例是弹奏乐器时挥手而弹的指法,读mò;当中两例指远山或丛林横长如带;後两例用「抹」表示快速,是一闪而过或相擦而过的意思。它们都是从挥臂的意思引申出来的。「抹」用在涂抹的意思上多半是「塓」的借字,表示薄薄的涂上一层,如涂胭粉或用笔勾画。例如,苏轼《饮湖上初晴雨後》「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杜阳杂编》「或有词理乖谬者,即浓笔抹之」。 塓(mi),《說文新附》「涂也」。例见上引《左傳》「塓馆宫室」。「塓」指在墙壁上作粉刷涂饰。《漢書·扬雄传下》「獿人亡,则匠石辍斤而不敢妄斫」。《盐铁论,散不足》「雕文槛楯,垩𢅼壁饰」。「獿」、「𢅼」都是「塓」的借字,字後来也写作「抿」,更多地写作「抹」,都指薄涂或彩画。 由于「涂」和「抹」的来源不同,所以在涂抹义上:「涂」侧重于胡乱抹画、信笔涂抹;而「抹」则侧重于横向描画或长长地挥洒。所以《增韵》说「乱曰涂,长曰抹」。晚近,「涂」的涂泥义也被「抹」所代替了,「抹墙」、「抹泥」等都用「抹」不用「涂」了。「涂」则多用于在纸上涂抹、涂改了。「抹」的涂脂抹粉义则逐渐为後起的「搽」所替代了。 搽(chá),与「擦」同源,最初仅表磨擦,轻轻地磨擦就和涂抹相近了,用于涂抹脂粉之类就成了涂抹的近义词了。如:马致远《汉宫秋》「将两葉赛宫样眉儿画,把一个宜梳裹脸儿搽」;《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这和尚]把盐搽到头上,……哄出牛舌头来舐他的头」。 【塞窒填壅閼杜堵】 这组词在填补孔洞上意义相似。 塞《說文》「隔也」。「塞」是把孔隙、通路堵住,使内外隔绝,互不相通的意思:《詩·豳風·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塞向」是用坯用泥把冲北的後窗堵起来,它很好地体现了「塞」的本义。「塞」的对象多是内外相通的孔道,如:《左傳·哀公十一年》「阖门塞窦,乃自後逾」;《淮南子·說林》「塞其源者竭」;《荀子·富国》「五味芬芳以塞其口」;《淮南子·主术》「是犹塞耳而听清浊」。窒,《說文》「塞也」。「窒」和「塞」都是堵塞孔道,不过:「塞」重在堵住相通的空间,隔断内外的交流;而「窒」则重在堵住通路,使之难于通过,所以「窒碍」常连用,如苏辙《北使还论北边事劄子五道,一》「如无窒碍,乞早赐施行」。就堵塞的对象说,「塞」的对象可大可小,可以大到关隘通道,可以小到门窗口耳;「窒」的对象则多是细长弯曲的孔道、洞穴,是填堵这些穴隙,使之不能通过。《詩·豳風·东山》「洒扫穹窒,我征聿至」,笺「穹,穷;窒,塞。……穹窒鼠穴也」,堵耗子洞用「窒」;上引《七月》也一样,对窗户用「塞」,对鼠穴用「窒」。《莊子·秋水》「梁丽(栋梁)可以街城而不可以窒穴,言殊器也」,《漢書·五行志》「秋行夏令……民多鼽(鼻流清涕)嚏」,柳宗元《祭崔使君文》「硕鼠大蚁,傍穿侧出,亏疏脆薄,久乃自窒」,扬雄《解嘲》「士颇得信其舌而奋其笔,窒隙蹈瑕而无所诎也」:从上例中可以看出,「窒」的多是孔穴,细长的、迂曲的孔穴。 填,《說文》「塞也」。「填」和「塞」在填补空间上是相同的,但所填塞的对象不大相同:「塞」是堵住孔隙、阻绝通道;「填」是塞满窪陷,堵满垫平。《戰國策·趙策》「老臣贱息舒祺最少,……愿及未填沟壑而讬之」,《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佗佗籍籍,填坑满谷」,《水经注》「禹以息土填鸿水,以为名山」,《述异記》「精卫每衔西山木石以填东海」:「填」的是「沟」、「壑」、「坑」、「谷」、「鸿水」(容洪水的低洼处)、「海」,都是地面的凹人的部分。 壅,《廣雅·釋詁》「障也」。「壅」也是堵塞、阻断的意思;「壅」与「淤」义近,它不指人工的堵塞或填满,多指水道因泥沙沉积或其他原因而淤塞不通。《左傳·宣公十二年》「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梁传,成公五年》「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梁传,成公五年》「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所「壅」的都是水道。 阏(閼,è),《說文》「遮拥也」。「阏」与「遏」同源,是用外力加以阻遏,如:《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傳》「帝尧之时,遭洪水滔滔,天下沉渍,九州阅塞」;《列子·杨朱》「目之所欲见者美色,而不得视,谓之阏明……耳之所欲闻者音声,而不得听,谓之阏聪」。 「塞」、「窒」、「填」、「壅」、「阏」各有专用,引申义也往往相通,但彼此的分野还是有迹可寻的。比如同用于道路:「塞」重在拥挤堵住,如《漢書·刑法志》「赭衣塞路」;「填」重在充满,无立足之地,如《後漢書·张楷傳》「车马填街,徒从无所止」;「壅」重在道路不通,如《楚辞·七谏,怨思》「道壅绝而不通」。同是用于门户:「塞」重在堵住,不容出入,如江淹《恨賦》「闭关却扫,塞门不仕」;「填」重在拥挤不堪,如《漢書·郑当时傳》「下封翟公为廷尉,宾客亦填门;及废,门外可设爵罗」;「壅」重在隔绝内外,《通鉴,唐纪》「不置壅门」,「壅门」指「悬门」或「瓮城」,是阻止敌人攻门的设施;「阏」重在挡住去路,如《荀子·礼論》「抗折其貌以象慢茨番阏也」,注「阅谓门户壅阏风尘者」。街道、门户都是出入通道,不是孔穴,所以都不用「窒」。另外,在引申义上,它们也各有专用,比如用于尽职尽责时,只能用「塞」,如《韩诗外傳》「今母沒矣,请塞责」,注意,古文「塞责」不是现代的敷衍了事的意思,而是补偿过失、尽到职责的意思;用于将空处充满时,只能用「填」,如「填词」(按格律填字)、「填谱」、「义愤填膺」;用于阻碍流通义只能用「壅」,如「壅利」、「壅滞」;「窒」则用于「窒碍」、「窒塞」义。 壅塞义现代常用「堵」。「堵」古代只有墙垣义,或表墙垣的单位,沒有堵截、堵塞的意思,《說文》「堵,垣也,五版为堵」。 和堵塞义相近的还有个「杜」。《說文》「杜,甘棠也」。「杜」是棠梨树,但「杜」经常借来表示堵塞义,如:《漢書·孔光傳》「光退里,杜门自守」;魏徵《十谏不克终疏》「此直意在杜谏者之口」。「塞」重在内外隔断,「杜」重在堵住一面:上例即是拒绝会友,拒绝听谏诤。「杜」也常用于抽象事物,表示对不良行为的制止,如:《後漢書·丁鸿傳》「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又《桓帝纪「杜绝邪伪请讬之原(源)」。「杜」或当借为「堵」。 【扫粪除】 扫(掃),亦作「埽」,《正字通》「除秽也」。用扫帚清除尘土、垃圾叫「扫」,如:《淮南子·原道》「雨师洒道,风伯扫尘」;《後漢書·陈蕃傳》「[父友]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 粪(糞),《說文》「弃除也」。扫起的尘土垃圾之类用畚箕扔出去叫「粪」,连带而及地把清扫也叫做「粪」了,如:《礼记·曲礼上》「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後漢書·第五伦傳》「载盐往来太原、上党,所过辄为粪除而去」。作为名词,「粪」就指所弃去的垃圾。《論語·公冶長》「粪土之墙,不可也」,《楚辞·离骚》「苏(拾取)粪壤以充帏兮,谓申椒其不芳」:「粪」都指各种秽物、垃圾。段玉裁注《說文》「粪」说「古者除秽曰粪,今人直谓秽曰粪,此古义、今义之别也。凡粪田多用所除之秽为之,故云粪」。因为垃圾用作肥料、屎尿也用作肥料,後世才把人畜所排之便也称作「粪」了,这是更晚的意义。 除,《說文》「殿陛也」。宫殿的台阶称「除」,这是「除」的本义;後来「除」泛化,不限于宫殿,凡台阶都可以称「除」,如:《漢書·李广苏建傳》「从至雍械阳宫扶輦下除,触柱折」;杜甫《南》「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用作动词,「除」就指粪扫台阶庭院了,如:《吴越春秋,勾践人臣外傳》「夫(勾践)斫剉养马,妻给水除粪洒扫」;《史记·五宗世家》「每相、二千石至,[赵王]彭祖衣皂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除」原指粪除,进而泛指清除了,如「除旧布新」,「兴利除害」。 在扫除义上,「扫」、「粪」只表用扫帚清扫室内或庭院,「除」则兼及修整,而且不限于庭院居室,还可以广及坛场、道路等。《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除道,道九原抵雲阳」,「除道」是修整道路,包括洒扫平整在内;《唐书·礼乐志》「仲冬之月,讲武于都外……命将帅,简军士,除地为场」,「除地」包括除草平整在内。 【买市购】 以货币购物叫「买」(買),这是古今相同的,如《戰國策·燕策》「得千里马,马已死,买其骨五百金」。古代「市」有时也指买,如《論語·乡党》「沽酒、市脯(熟肉干)不食」,《戰國策·齐策》「责(债)毕收、以何市而反」。在购物一意义上,二者是同义词。 「买」是用金钱换取物品,虽然是交易,但意义偏重于买进,如「买椟还珠」。买进的是对方出卖的商品所以买的宾语多是实物,如「买马」、「买椟」。「市」的本义是市场,市场是买卖双方互相交易的地方,所以「市」往往兼顾双方,是「做买卖」。《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市于周」是到周去做买卖。「市」即使用于单方面购进义,也仍然带有交换的色彩,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正因为市有「换取」的意思,所以「市」可以用作为商品的具体物作宾语,也可以用非商品的抽象事物作为宾语。《戰國策·齐策》「[是]臣所以为君市义也」意思是这就是我给你换来的义;《新唐書·裴耀卿傳》「怀州刺史王丘饩牵(食物)外无它献,我知其不市恩也」,「市恩」即讨好。後来随着「市」的购买义的消失,这个意义也归「买」所有了,可以说「买好」、「买名」了。 「购」(購)在古代与「买」、「市」的意义差距更大。它在上古是「悬重赏徵求」的意思,所购的东西也往往不是商品,而是渴望得到的东西,如:《戰國策·燕策》「今闻购将军之首,金千斤,邑万家」;《漢書·高帝纪下》「乃多以金购[陈]豨将,豨将多降」。中古以後,「购」逐渐由悬赏徵求变为「重价收买」的意义了,如《舊唐書·褚遂良傳》「太宗尝出王府金帛购求王羲之书迹」。现代,「购」虽然和「买」更接近了,但还有差别,这就是「购」经常用于大批买进,如「采购」、「购进」、「购销两旺」。 【卖鬻售贾沽酤】 这组词在指出卖物品换来货币上义近,但彼此又有细微的差别。 卖(賣),古今义同。《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取其玉,将卖之」,「卖」义与今无别。 鬻」(yu)和「卖」同义。《左傳·昭公三年记载齐景公用刑太繁,市上「有鬻踊者」,「鬻踊就是卖受过刖刑的人着的「鞋」;《韩非子·难一「楚人有鬻矛与盾者」:「鬻」即卖。「鬻」有时也作买用,《文心雕龍·情采》「諸子之徒,心非鬱陶,苟馳夸飾,鬻聲釣世。」,「鬻声」即沽买声誉。「鬻」在现代汉语中已不使用,只保留在「卖儿鬻女」这样的成语中。「鬻」可能是「卖」的方言变体。 「售」在现代汉语中和卖完全同义,「售票」就是「卖票」,「零售」就是「零卖」。在古代「售」和「卖」不相等。「卖」是出卖,「售」表示卖出。《詩·邶風·谷风》「既阻我德,贾用不售」,「贾用不售」就是卖而沒卖出去;《荀子·儒效》「彼宝也者,衣之不可衣也,食之不可食也,卖之不可偻售也」,「偻」通屡,快的意思,全句义为卖它但不能很快卖出去。《聊齋·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这裏「售」是比喻用法;读书人苦读诗书是为了「卖予帝王家」,沒有考中,就好比货物沒有卖出去,所以叫「不售」;至于《促織》中的「村中少年好事者,驯养一虫,……而高其直(值),亦无售者」,「售」相当于买,这是很特殊的用法。 「贾」(贾,gǔ)兼有卖出和买人两种意思。上面引的《詩·邶風·谷风》「贾用不售」的「贾」是出卖的意思;《左傳·桓公十年》「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贾」是买人的意思;《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贾」就既表买人,也表卖出,是做买卖的意思。「贾」的名词用法相当于商人,就和今天把商人叫「买卖人」、「做买卖的」一样。「贾」的动词用法常常写作「沽」,比如「待价而沽」的「沽」就是出卖的意思,「沽名钓誉」的「沽」是收买的意思。 「沽」在买酒、卖酒义上常写作「酷」。《詩·小雅·伐木》「有酒湑我,无酒酤我」「无酒酤我」是沒有酒我去买酒的意思;《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买一酒舍酤酒」「酤酒」这裏是卖酒。 【列陈肆布铺罗】 这组词在摆开的意义上相关,只是在摆放的方式和规模上有区别。 列,《說文》「分解也」。「列」即古「裂」字,把一个物体分解为两部分或若干部分称「列」,如《荀子·大略》「列地建国」。「列」的排列义是从它的行列义演变出来的。物经不断地割裂就形成一字排开的行列,这是「列」的名词意义,如《史记·淮阴侯列傳》「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 作为摆放的方式,「列」就指按顺序一字排开,所以无论是人或物,用「列」时都指线形分布,成排地摆开,如:《後漢書·刘盆子傳》「公卿皆列坐殿上」;《韩非子·十过》「师旷不得已,援琴而鼓。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道南方来……,再奏之而列」;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粉白黛绿者,列屋而闲居」。即使用于列举事实、评论是非,「列」也指一一地、有层次有顺序地举出,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乃欲昂首伸眉,论列是非」。 陈(陳),《廣雅・释话》「列也」,《玉篇》「布也」。「陈」在有秩序地摆开义上和「列」相似,只不过「列」一般是横向线形排列,而「陈」则是多层次地排列,是使所摆开的东西按一定形式摊开在一定的面积上。从来源上看,「陈」和「伸」、「展同源,所以它的特点是向面上扩展、伸延。《左傳·成公二年》「师陈于鞌」,军队布陈按一定队形、有一定织深所以用「陈」;《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唱)」,大的乐队各种乐器的安排是有层次的,所以用「陈」。用在语言上,「陈」也与「列」不同:「列」重在条理性和逻辑性上,「陈」则重在详尽性、全面性上。「陈」是旁微博引、有来龙去脉地详细解说、陈述,如:《孟子·公孙丑下》「吾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楚辞·离骚》「跪敷衽以陈词兮,耿吾既得此中正」。 肆(si),《說文》「极陈也」,《玉篇》「恣也」。「肆」和「陈」一样是在面上摊开,只不过有程度的差异:「肆」是尽可能地摊开,摊到极限。《詩·小雅·楚茨》「或剥或亨(烹),或肆或将(捧持)」,传「肆,陈」,这裏的「肆」也是陈设的意思,只是用「肆」之後,就较「陈」带有铺排盛大的意味;《論語·宪问》「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包疏「肆者,杀而陈尸也」,「陈尸」是一般说法,用「肆」是突出其暴尸示众的意思,也是「极陈」;店铺、作坊之所以称「肆」也与主人极力摊开货物、招揽买主有关。「肆」与「恣」同源,都有放纵、不受拘束的意思,如「放肆」、「肆无忌惮」,所以在表摆开义时,它表示「极陈」义。 布,《廣雅・释话》「列也」,又《释话三》「散也」,《小爾雅·广言》「展也」。「布」也有摆开、陈列义,只不过「布」的陈列义重在「展开」和「散开」。《左傳·昭公元年》「子皙盛饰人,布币而出」,这裏「布币」就是摆开定亲的礼物,也可以用「陈」或「列」;《戰國策·秦策》「妾以无烛故,常先至,扫室布席」,这裏的「布」是把叠着或卷着的东西展开。「布」的最常见的用法是大面积的展开,如:马融《长笛賦》「气喷勃以布覆兮,乍跱蹠以狼戾」;陈涟《岁寒轩賦》「阳乌转影,绿雲布阴」。「布」的另一用法是量大而散在各处,如:《山海经,海内经》「禹鲧是始布土」;谢翱《拟古》「秋风吹蓬颗,累累如布奕」。用于语言,它也表示向众人宣告,公之于众,如「宣布」、「布告」,字後亦作「佈」。 埔(鋪),《廣雅・释话》「陈也」。「辅」与「布」同源,「铺」主要分出了「布」的展开义,所以将叠或卷着的东西展开、摊平是「铺」的陈设特徵,如:《南史·颜延之傳》「谢五言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若铺锦列绣,亦雕绩满眼」;白居易《与元九书》「引笔铺纸,悄然灯前」。即使所铺的不是整个的东西,「铺」也带有布满、把所铺处整个遮上的意思,这也体现它和「布」的一脉相通处,如「黄沙铺地」。 罗(羅),《廣雅・释话》「列也」。「罗」的本义是鸟网,《爾雅·釋器》「鸟罟谓之罗」。「罗」的陈列义是由于它经常形容陈列的状态,表示是密集而且有秩序地陈列,就像捕鸟网网眼一样,如:《古鸡鸣曲》「鸳鸯七十二,罗列自成行」;韩愈《送惠师》「光芒相照烛,南北争罗陈」;成公绥《天地賦》「万国罗布,九州并列」。由于相关关系,「罗」也被赋予了陈列义,只不过带上了「罗」所附加的密集的含义,是密集而有序的广泛陈布,所谓「星罗棋布」,如:《楚辞·九歌·少司命》「秋兰兮蘼芜,罗生兮堂下」;班固《两都賦》「列卒周匝,星罗雲布」。 【质赘贴典当】 这组词在抵押义上相近。 质(質),《說文》「以物相赘也」。以财物作抵押向人借钱称「质」,这是後起义,如《梁書·庾洗傳》「邻人有被诬为盗者,……诜矜之,乃以书质钱二万,令门生诈为其亲,代之酬备」;《南史·甄法崇傳》「近有人,以此金质钱」。「质」在先秦只限于以人作抵押,这种抵押不反映双方的经济关系,反映的是政治关系,如《戰國策·燕策》「燕太子丹质于秦」;这种以人为质在後代也有,但除了政治上的人质以外,也兼及以人质钱,或以人抵债,如韩愈《柳子厚墓志铭》「其(柳州)俗以男女质钱,约不时赎,子本相侔,则沒为奴婢」。 赘(贅,zhui),《說文》「以物质钱」。「赘」是「质」的分化词,最初它专用于以人作抵押借钱,只是它仅限于经济关系上的抵押,不表政治上的人质,而且是秦汉以後兴起的,如:《漢書·严助傳》「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注「如淳曰: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漢書·贾谊傳》「家贫子壮则出赘」。不论是「赘子」或「赘婿」,最初都是典出质钱的半奴隶;不过後来具有独立人格的男到女家成婚的也称「赘婿」了,这是较後的事。 贴(貼),《說文,新附》「以物为质也」。「贴」的这种用法较少见,所见的例也是以人质钱的,如:《宋書·何承天傳》「时有尹嘉者,家贫,母熊(姓)自以身贴钱,为嘉偿责(债)」;韩愈《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状》「或因水旱不熟,或因公私债负,遂相典贴,渐以成风。名目虽殊,奴婢不别」。不过这种「贴」似是质身为佣,与卖身或作人赘子、赘婿有别。 「典」是唐代兴起的以物质钱的说法,如:杜甫《曲江》「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白居易《杜陵叟》「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典」的来历不清楚,它主要用于以物质钱,一般不用于以人为质来借钱。 当(當,dang),《字汇》「质当也」,《正字通》「凡出物质钱,俗谓之当」。「当」的得名显然出于它的相抵、相值义,是把高利盘剥说成是等价挪用的产物。「当」也起于中古,较「典」为晚,如白居易《咏老身示诸家属》「走笔还诗责(债),抽衣当药钱」。「当」只用于以物为抵押来借钱,排除了以人身为质的内容,完成了由以人为抵押到以物为抵押的转移过程。根据历史资料,典当业是从南朝寺院发展起来的,如:《南史·循吏传,甄彬傳》「[甄彬]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库质钱。後赎苎还,于苎束中得五两金,送还寺库」;《五灯会元》「天游过庐山,主僧不纳,曰:正是质库中典牛也」。至于当铺,最早称「质库」,唐代也称「柜坊」、「僦柜」、「寄附铺」,「当铺」的名称是宋代才有的。 【籴粜】 籴(糴,di),《說文》「市穀也」;粜(耀,tiào),《說文》「出也」。「籴」和「粜」指买人和卖出,不过特指粮食的买人和卖出。《春秋,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疏「买穀曰籴」,《韩诗外傳》「籴贵民饥,道有死人,寇贼并起」,「籴贵」就是卖粮价高;《史记·货殖列傳》「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夷中《咏田家》「二月卖新五月粜新穀」,「粜」也指出卖穀物。 「籴」、「粜」最初应是关中和黄河流域的方言,《集韵》「关中谓买日籴」。它们是同源分化字,它们的最初字形应是「耀」,所加的「入」、「出」是起表意兼分化作用的。犹如加「出」于「买」上构成「卖」一样,「耀」最初也应是买人义,「粜」是後分化出来的。《說文》「耀,也」,当亦应是「入穀」的误夺;徐灏注「古传注未见有名为耀者。出部粜,出穀也;人部籴,市穀也。粜音他吊切,籴音徒历切,本一声之转,故吊字亦读如的。粜、籴皆售,自买者言之则为籴,自卖者言之则为粜;正如出物货曰卖,购取者日买,皆一事而以出入为二义,实是一字。盖耀之本义即售穀,古音读如耀,音转为的(王力先生以为徐灏说反了)。因声歧为二义,故加出为粜,加入为籴耳。《玉篇》櫂字兼载徒的、徒吊二切,是也」。徐注极是。 【运输漕转】 这组词都指将东西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方。 运(運),《說文》「移徙也」。只要用人或用各种交通工具将物资或人员由一地移向另一地都可以称「运」。《後漢書·百官志》「卒徒转运」,这是用人运;《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復出祁山,以木牛运,粮尽退军」,这是用一种小车运;《晋书·祖逖傳》「以驴千头运粮」,这是用畜力运;王建《水运行》「西江运船立红帜,万棹千帆绕江水」,这是船运。所运的东西除粮食外,也可以传 运盐」、「运木」、「运租」、「运坯」。由此可见,「运」泛指搬运物资,沒有方式、对象、方向之类的限制。正因为「运」泛指转移,因此物自身的运行也可以用「运」,如「日月运行」、「五星动转」;用外力使物运动也可以用「运」,如「运斤成风」、「运笔如神」。 输(输),《說文》「委输也」。把聚积的东西运出去,运给需要的人或处所叫「输」,所以「输」是从有处向无处运,从多处向缺处运。《左傳·僖公十五年》「晋饑,秦输之粟,自雍(地名)及绛(地名),相继命之」,这是向灾区运粮;又《襄公九年》「晋侯归,谋所以息民。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国无滞积,亦无困人」,这是有者向无者借粮。运粮助困是「输」的本义,但在阶级社会中,政府、权门等也就利用「输」的名义向人民盘剥、勒索,所以把交纳各种捐税、贡品之类也美其名曰「输」了,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不敢输币,亦不敢暴露」,这是郑向晋纳贡;《漢書·卜式傳》「时汉方事匈奴,式上書·愿输家财半助边」,这是捐献;柳宗元《田家》「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这是纳税。用在事上,「输」就是全部掏出、交出,尽其所有,毫无保留的意思。李白《行路难》「剧辛乐毅感恩分,输肝剖胆效英才」,「输肝剖胆」是尽忠竭智的意思;杜甫《莫相疑行》「晚将末契托年少,当面输心背面笑」,「输心」是把心都掏出来。现代汉语中的「输血」、「输液」、「输电」、「输精」等等,也还保留着古义的残馀。作失败解的「输」,也是把自己所有的给了人家的意思,最初是个忌讳说法。 漕,《說文》「水转毂也」,利用水道来运送粮食叫「漕」。《史记·河渠书》「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漕渠」就是运粮的运河;《漢書·沟血志》「发河南以东漕船五百艘,徙民避水居丘陵」,「漕船」是运粮船;《後漢書·岑彭傳》「夹川谷少,水险难漕运」,「难漕运」是难以通过水路运根。正因为如此,运粮接济京师的运河,古代也称「漕河」;通过水运运来的粮食称「漕毂」、「漕粮」。转(轉),《說文》「还也」。「还」作回旋解,来往传送、运输或者转移叫「转」,如:《史记·匈奴列傳》「随畜牧而转移」;《論衡·說日》「随天转运」。汉代赋予了「转」以特定的用法,这就是用车运粮叫「转」,它和用船运粮的「漕」是相对的。《史记·平准书》「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索隐「车运日转,水运曰漕」。《史记·高祖本纪》「丁壮苦军旅,老弱罢(疲)转饷」,《漢書·邹阳傳》「转粟流输,千里不绝」:「转」都特指运粮,陆路运粮。 【递传】 递(遞),《廣雅·釋詁》「代也」,《說文》「更易也」。「递」与「代」同源,是彼此替代、不断更易的意思。《荀子·天論》「列星随旋,日月递炤(照)」,这是两者之间的交替,是彼此轮流;束皙《补亡诗》「四时递谢,八风代扇」,「递」是依次循环;张衡《西京賦》「兰台金马,递宿迭居」,这是在更大的范围内相互更代。正因为「递」最初多表示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有秩序、有次第地相互更代,所以转为传送义时,「递」也表示有次序地相传递,如:《舊唐書·郭虔瓘傳》「又一万行人,诣六千馀里,咸给递驮,并供熟食,道次州县,将何以供」;韩愈《唐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明州岁供海虫淡菜蛤蚶可食之属,自海抵京师,道路水陆递夫积功,岁为四十三万六千人」。 传(傳),《說文》「遽也」,《釋名·釋宫室》「传,传也,人所止息而去,後人復来,转转相传,无常主也」。「传」最初是驿车名,所谓「遽」,後来也成为驿舍名,如《释名》所释,读zhuàn。作为动词它就表示象驿车那样辗转不息,象驿站那样人们来往不绝,这就是「传」的传送、传递义了,如:《墨子·号令》「传令里中有以羽」;《楚辞·九歌·礼魂》「成礼兮会鼓,传芭兮代舞」。「传」与「递」都表示有次序地传送,可是由于「递」来自一定范围裏的相互轮流或循环交替,所以在传送义上,它也指同时的传递,横向的空间的传送;「传不带交替性,所以它可以表示辗转流传,不仅可以是实物的传递,而且可以是思想、学说、名声、消息之类的抽象事物的传达、传授、流传,如:《漢書·儒林传序》「及秦禁学,《易》为筮卜之書·独不禁,故传授者不绝」,又《西域傳》「安息长老传闻条支有弱水」。「传」因为使用得广而且久,所以不仅可以表示各类事物的流传、传播,而且可以用于异时的流传、传之後世,《釋名·釋典艺》「传,传也,以传示後人也」,如:《荀子·非相》「五帝之外无传人(声名传流後世之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盐铁论,非鞅》「功如丘山,名传後世」。 【须需】 「须」(鬚)是古「鬚」字,表示必不可缺的意思于「须」为假借。「须」表不可少义时有两种用法:其一是作动词,所带宾语就是所需之事物,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敛以时服,不须器物」,《南史·蔡廓傳》「知须夏服,计给事自应相供,无容别寄」;其二是作助动词,表示事情的必要性,如:《漢書·冯奉世傳》「奉世上言:愿得其众,不须復烦大将」,应《与满公琰书》「适有事务,须自经营,不获侍坐,良增邑邑(俋慢)」。 「需」是古「濡」字,上古只有柔软、懦弱、迟疑、等待之类意思,它的需求义是中古以後才有的,如刘昼《刘子,荐贤》「国之需贤,譬车之恃轮,犹舟之倚楫也」;引而申之,所需之物亦用「需」,如高启《赐杨荣阳》「君才时所需,正若当暑肩」。近代,「须」、「需」产生了较明确的分工,这就是:「须」只用为助动词,表行事之必要性,如「同志仍须努力」、「必须实现现代化」;「需」则用于动词和名词,表需要什么和所需之物,如「鱼需要水」、「革命需要幹劲」,如「军需」、「按需分配」。 【废费】 「废」、「费」在不用义上有些近似,初学文字者常常互混,其实它们间的距离是蛮大的。废(廢),《說文》「屋顿也」。最初「废」指屋顶塌落,不过这个意思很少用,常用的是它所派生的废弃、废止义:《小爾雅·广言》「置也」;《爾雅·釋诂》「止也」。作为动词,「废」常用于两种场合:其一是表示人与物或设施的不再使用,所谓「置也」,这个弃置义是「屋顿」义的扩大,如:《孟子·尽心上》「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韩非子·孤愤治辩之功制于近习,……则修智之吏废」;其二是表示行为、进程的不再继续,所谓止也」,这是「废」的用法由物扩及于事的结果,如:《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孟子·梁惠王上》「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 费(費),《說文》「散财也」,《廣雅・释言》「耗也」。「费」指的是财物的散去、挥霍掉;引申开来也指精力、时间等的损耗,如:《論語·尧曰》「君子惠而不费」,《後漢書·耿秉傳》「中国虚费,边陲不宁」;如:《墨子·所染》「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意」,《北史·李彪傳》「费力者,广宅高宇、壮制丽饰是也」。 综上所述可见:「废」指进行着的事或使用着的东西的停止进行或弃置不用,如「废学」、「废除」、「废寝忘食」、「声明作废」;「费」指现有的财物、精力之类的耗损,如「浪费」、「花费」、「枉费心血」、「费尽心机」。前者是不再用,不继续用;後者是消耗掉了,不能再用了。另外,「废」还作为形容词用,表示东西的不能继续使用或失去效用,如「废物」、「废品」、「废纸」、「废料」;「费」还作名词用,表示费用,如「学费」、「公费」、「旅费」、「饭费」。 【顶戴】 在现代,把东西放在头上,用脖子来支撑叫「顶」(顶),如「顶天立地」;在古代,「顶」是名词,很少当动词用,它指的是头顶。《易·大过》「过涉灭顶」,是说徒步过河,水漫过头顶;《荀子·儒效》「身不肖而诬贤,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指其顶者愈众」,说的是罗锅而好爬高,指着他的头顶而嘲笑他的人就越发多了。 古代以头支撑东西用「戴」而不用「顶」。《荀子·解蔽》「以僬侥(矮子)而戴泰山也,跌碎折不待顷矣」,「戴泰山」就是顶着泰山;《吕氏春秋·察贤》「戴星出,戴星人」,就是头顶着星星出门,又头顶着星星回来,所谓「披星戴月」;成语有「不共戴天」,就是不能同顶着一个天,即不能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上。 我国古代像许多少数民族一样,有着用头顶东西的习惯。《孟子·梁惠王上》「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即老年人不再在道上背东西顶东西了;《漢書·司馬遷傳》「戴盆何以望天」,是头顶着盆子怎能仰面看天的意思。「戴」引申为爱戴、拥戴义,也是从把它顶在头上的意义发展来的,如《三國志·吴书·朱桓傳》「士民感戴之」。 「戴」後来经常用于戴帽子,用得广泛之後,「戴」就由顶在头上变为套在头上的意思了。後来不仅把套在人的头上,甚至把带在人的身上的东西也都用「戴」来表达了。如现在的「戴口服」、「戴眼镜」、「戴表」、「戴校徽」。这样一来,「戴」就有佩带的意思了。而「顶」则由「头顶」引申出用头去顶的动词义,从而代替了「戴」的古义。「顶」代替「戴」,大致在宋元之後。在这以前,即使是「顶」和「戴」连用,也是用头顶顶着的意思,不是又顶又戴。 【负荷担任】 这组词都表示用人力携带较重的东西,但所用的部位和方法有区别。 负(負),《釋名·釋姿容》「负,背也,置项背也」。「负」是用背驮东西,相当于现代的「背」(bei)。《左傳·成公十年》记载,晋景公死在厕所裏,小臣「负晋侯出诸厕」,就是小臣从厕所裏把晋侯背出来;《孟子·梁惠王上》「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即头髮白了的人不再在道路上头顶背驮了。《莊子·逍遥游》中的「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又「[鹏]负青天,而莫之夭阏」,都是「负」的比喻用法。 「荷」是用肩膀承担重量,用现代话说是「扛」,有时也表示「担」。《論語·微子》「子路从而後,遇丈人,以杖荷𦰏」,「𦰏」是除草的工具,「以杖荷𦰏」是用棍子挑着扛在肩上;《列子·汤问》「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这裏的「荷担者」就是挑挑子的。张衡《東京賦》「荷天下之重任」:这是「荷」的比喻用法,表示承担重任了。 「擔」和「担」是归并字。「担」,《廣雅·釋詁》「击也」,古与肩承无关。「担」也是用肩承重,「担」与「荷」可能是不同的方言。《爾雅·釋天》「何(荷的古字)鼓谓之牵牛」,注「今荆楚人呼牵牛星为担鼓,担者荷也」,天上的牵牛星是中间一个大星,一边一个小星,好象一个人挑着两面鼓,所以叫「何鼓」,楚人叫「担鼓」;《戰國策·秦策》说苏秦「负书担」,意思是背着書·挑着行李。「担」和「荷」後来产生分化:「荷」侧重于肩扛,「担」侧重于肩挑。「担」和「负」、荷一样,也由比喻意义变为抽象概念,表示担当职务,担负任务之类的意思。「任」较早的意思是用两臂和胸腹承担重量,相当现代汉语的「抱」。《詩·大雅·生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传「任犹抱也」,「是任是负」的大意是,抱的抱,背的背;《楚辞·九章,悲回风》「骤谏君而不听兮,重任石之何益」,这是以抱持重石比喻承担重任。「任」也用于抽象意义,如「任劳任怨」即把劳苦和怨言都自己担起来;「任命」最初是承受命令的意思。作为名词,「任」就是担子、任务的意思了,如「任重道远」。 【兼并並併】 兼,《說文》「并也」;并(井),《廣雅·釋言》「兼也」。「兼」和「并」在二者或幾者合一上有近似处,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墨子·天志下》「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侵凌攻伐兼并」;晁错《论贵粟疏》「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细分起来,「兼」侧重的是一种包容关系,而「并」所侧重的则是同一关系。 兼,作为动词,它是使两者或数者集于一处、汇于一体的意思。《韩非子·难一》「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兼官」、「兼事」是同时集两官、两事于一身的意思;又《十过》「迁穆公……兼国十二,开地千里」「兼国」也是汇若干国于一处的意思。「并」所强调的是一个对另一个的吞食,或者幾个方面不分彼此的融合。《孙膑兵法,威王问》「营(荧,迷惑敌人)而离之,我并卒而击之」,「离之」是使敌人集中的兵力分散开来,「并卒」是把幾部分兵力集中为一股;《荀子·尧问》「昔虞不用宫之奇而晋并之」,「并之」是吞并了虞国,使之与晋成为一体。《戰國策·趙策》「六国并力为一,西面而攻秦」,又《中山策》「结亲燕魏,连好齐楚,积虑并心,备秦为务」:「并力」、「并心」也是会合兵力,统一意志。所以「兼」只是幾者集合在一起,并不消失(或名义上不消失)其独立性;「并」则是化合为一,共同或其中一方失去其独立性。 「兼」、「并」的这种区别,在动词的范畴内还不明显,在副词或形容词的范畴内就特别突出了。「兼」用在谓语前面多表示同时进行幾件事或同时具备某些特徵,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并宇,兼听万事」,《孟子·梁惠王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或者表示加倍的意思,如:《孙子,军事》「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三國志·魏书·贾逵傳》「乃兼道进军,多设旗鼓为疑兵」。作定语时,「兼」则有双倍的、多数的、不止一个的之类的含义,如:《論衡·感虚》「寒不累时则霜不降,温不兼日则冰不释」;杜甫《客至》「盘飨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这些用法裏都含有数量观念,显示所兼之事或物自身的特点不曾消失,所以一般不能换成「并」。反之,「并」作为限制词,所强调的却是同一性。《戰國策·燕策》「渔者得而并擒之」,「并擒」是一起捉住;《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也」,「并遗」是一并赠与。 並,亦作「竝」,简化汉字中与「并」归并。《說文》「並,併也」。「併」是「并」的同源分化字,「並」和「并」是同族词。「并」重在归并、同一关系,「並」侧重的则是平列、齐等关系。「並」古字作两人并排站立之形,所以它的意义在于并肩而立、齐头并进,无前後高低之分。《荀子·儒效》「乡(曏)也,混然涂之人也,俄而並乎尧舜,岂不贱而贵矣哉」,《南史·陆验傳》「鸣珮珥貂,並肩英彦」:这裏「並」是并列的意思;《礼记·中庸》「道并行而不相悖」,《淮南子·泰族》「故百川並流,不注海者,不为川谷」:这裏「並」是作为限制词用的,是一齐、并排的意思。 併(併),《說文》「並也」,《廣韵》「同并」。这种解释上的分歧反映了「併」是个混合体,它介于「並」、「并」之间。「并」而未达到同一关系、只达到并列关系用「併」,如:《後漢書·马援傳》「今者归老,更欲低头与小儿曹共槽枥而食,併肩侧身于怨家之朝乎」。又《郑玄傳》「比牒併名,早为宰相」。这样一来,它就和「並」混同了。「並」如果进一步由平列关系进入合并关系也用「併」,如:《孙子,行军》「兵非贵益多,惟无武进,足以并力、料敌、取人而已」;《烈士傳》「羊角哀与左伯桃为友,俱往事楚。至梁山,逢雪粮尽,度不两全,遂併粮与角哀」。这样,「併」就与「并」混同了。至于作为限制成分,它的解释也是可此可彼的。贾谊《治安策》「天下殽乱,高皇帝与诸公併起」:「併起」既可以是同一关系的「一起起事」;也可以是并列关系的「一齐起事」。解释 【解释】 「解」,《玉篇》「释也」;「释」,《說文》「解也」。在分散、脱离义上「解」与「释」有一系列相近处。 「解」与「结」、「系」等同源。把分离的东西连结为一体是「结」、是「系」;把连为一体的东西分剖开、离析开称「解」。《孟子·公孙丑上》「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韩非子·难一》「桓公解管仲之缚而相之」:「解」都是把系着的、连结在一起的东西分开。贾谊《治安策》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史记·秦始皇本纪》「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解」都是结为一体之物的四分五裂,《說文》「解,判也」。 「释」(釋)与「捨」同源。「释」也是连在一起之物的分开,不过:「解」所分离的是连成一体之物,所分离的各部分沒有主次之分;「释」的相连结之物则有主次之分,它的分离是主体物放弃非主体之物。《韩非子·五蠹》「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免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楚辞·天问》「释舟陵行,何以迁之」:「释」都是主体的人放下、舍弃他所有之物,经典多用「置」去解说。《書·多方》「开释无辜,亦克用劝」,《左傳·成公三年》「两释累囚,以成其好」:所「释」的是人,所以是释放义,後来为赦」所取代。 同用于「冰」:「解」表示的是分裂、散成小块,如《礼记·月令》「[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释」则用于消融,是自身水分的不断释放,如《老子》「涣若冰将释」,河上公注「释者,消亡」。《莊子·庚桑楚》「[老子曰]非也,是乃所谓冰解冻释者,能[为夫至人]者」。「冰解」重在自身分裂,「冻释」重在自身能量的释放。 同用于人事:「解」多用于排解调和双方,《淮南子·泰族》「今日解怨偃兵,家老甘卧,巷无聚人」,《後漢書·邓训傳》「[诸羌]遂相与解仇结婚,交质盟诅」:「解怨」、「解仇」都是双方之间消解怨仇;「释」则多用于自身蕴藏的感情的排遣、消散,《左傳·隐公五年》「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导)」,《逸周書·尝麦解》「以甲兵释怒」:「释憾」、「释怒」都是消除自己内心中的怨恨、怒气。《戰國策·趙策》「[鲁人仲连]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释难」是就双方各自的内心情感说的,「解纷乱」是就双方之间的关系说的。在这方面,後来「解」逐渐侵人「释」的范围,如「解忧」、「解闷」,「解」也用于自我排遣了。 用于感情、心态:「解」由分解义引申为精神上、身体上的分解,这就是懈怠、厌倦、鬆弛义,如:《詩·大雅·烝民》「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又《周颂·桓》「绥万邦,娄(屡)丰年,天命匪解」,「解」後来分化为「懈」;「释」则表示忧愁、愤怒之类感情被排遣之後的愉悦心情,如:嵇康《琴賦》「其康乐者闻之,则愉欢释」,《世说新语·言语》「释然无復疑虑」,「释」後来分化为「怿」。 同用于书籍、语言的讲解注释:「解」重在对内容的解剖、分析,带有客观色采,如:《史记·吕太后本纪》「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論衡·问孔》「孔子自解,安能解乎」;「释」则用于对疑难、对迷惑不解之处的诠释,带有针对性,如:《国语,吴语》「使行人奚斯释言于齐」,《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解」的结果是「理解」、晓得;「释」的结果是「释然」,明白彻悟,如释重负。 【入内纳】 这三个词古代同源,都写作「内」,人(人)是指示方向的符号,门是房屋,是由外人内的意思;「人」是「内」的简化字,「纳」是「内」的分化字。「内」最初的意义是混沦的,它既指由外面进入屋子裏的动作,也表示由外面进入裏面的方位变化,还表示从室内角度说的使对方进人。「内」後来分化:「人」表示进人的行为,「内」表示进入的方位,「纳」表示接受进内部。 「人」是进人,进到裏边来,如:《史记·高祖本纪》「遂西人咸阳」;《孟子·滕文公上》「三过其门而不人」;《史记·项羽本纪》「函谷关有兵守关,不得人……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击关,项羽遂人」。在这个意义上,古人说「人」不说「进」。「人」和「出」是反义词,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人也」。 「内」是内室,如《诗经,大雅,抑》「夙兴夜寐,洒扫庭内」。「内」也泛指裏面,如《論語·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内」和「外」常常对举:《戰國策·趙策》「百万之众折於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去」,「外」指在国外,「内」在国内;《左傳·僖公二十七年》「靖诸内而败诸外」,这裏「内」指「内部」,「外」指「外部」。 「纳」的应用率较低,分化出来的时间较晚。「纳」的基本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在内角度说的,是「接受进来」;二是从在外角度说的,是「使其进去」。《韩非子·說林上》「温人之周,周不纳客」,「纳」指前一意义;《戰國策·趙策》「然且欲行天子之礼於邹鲁之臣,不果纳」,「纳」用的是後一意义。「纳」虽在先秦已经分化出来了,但直到秦汉人们还习惯用「内」或「人」来代替「纳」,後代古文家也常常因袭这一习惯,因此在读书时遇到「人」或「内」要注意分辨写的是否是「纳」。《左傳·宜公二年》「谏而不人,则莫之继也」、《戰國策·秦策》「人其社稷之臣于秦」:这是以「人」写「纳」,前者对象是谏诤,可译为采纳,後者可译为使他进来,《史记·项羽本纪》「距关毋内诸侯」、又「交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是以「内」写「纳」,对象是人,可译为接纳或放进来。 【选择拣抡】 这组词都有从众多的事物中进行挑取的意思,所以「抡选」、「揀选」、「选择」、「揀择」都可以组合;它们的差异在于挑取的对象和目的。 选(選),《說文》「一日掻也」。「选」是按一定标准从众多的事物中挑出好的来,「选」的对象以人为主,如:《左傳·宣公十二年》「其君之举也,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礼记·礼运》「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此外,如「选吏」、「选官」、「选兵」、「选骑」等等都是。当然也可以「选文」、「选车」、「选钱」、「选名」,如:刘勰《文心雕龍·序》「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後漢書·循吏,刘宠傳》「山阴县有五六老叟,龙眉皓髮……人百钱以送宠……。宠为人选一大钱受之」。但这也是按特定标准进行选择。 择(擇),《說文》「柬选也」。「择」固然也是挑选,不过挑选的根据是选取人的意愿和需要:如:《左傳·哀公十一年》「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荀子·劝学》「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此外如:「择方」、「择吉」、「择地」、「择邻」皆是。「择固然以选取所需事物为主,但也可以择人,如「择对」、「择婿」、「择友」、「择君」。不过这种选择经常不是根据客观标准,而是根据主观意愿,如果这种意愿也可以算标准,就可以叫「主观标准」。例:《孔子家语,六本》「君子居必择处,游必择方,仕必择君」;《後漢書·梁鸿傳》「同县孟氏有女……择对不嫁,至年三十」。另外,「选」常常是成批地挑,「择」则多是众中选一。 拣(揀),亦作「柬」,《廣雅·釋詁》「拣,择也」。更准确一点说,「拣」介于「选」、「择」之间。就以人为主、按一定标准挑选、所挑的常常成批来说,「拣」近于「选」。苏辙《陈州为张安道论时事书》「其最大者,一出而为常平青苗,再出而为拣兵并营」,《唐律,擅兴,拣点卫士,疏议》「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拣」就按拣者意志和所需挑取、常是多中取一说接近「择」,如:张耒《赠无咎》「磨君古青铜,汰拣寄明辨」;寒山诗「择佛烧好香,拣僧归供养」。「拣」的自身特徵不在于选出或择定,而在于分别,是将混在一起的事物、人按一定条件分别开来,其中固然可以是拣取所需,也可以是为了淘汰,如白居易《新丰折臂翁》「骨碎筋伤非不苦,且图拣退归乡土」。所以「拣汰」常连用。在这点上「拣」很近似现代的「挑」。 抡(掄),《說文》「择也」。「抡」在选择上侧重的是分类,而且主要是分成材与非材或才与非才两类。选材的,如《周礼·地官·山虞》「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选才的,如《国语,晋语》「君抡贤人之後有常位于国者而立之」。 「选」、「择」、「拣」、「抡」之间虽有大体区别,但沒有绝对界限。因为许多事常常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看,所以它们彼此交错的情形是很多的。 【度量权测计】 古代衡量或计算事物的数量时,依标准和对象的不同使用不同的动词。一般说,衡量长度用「度」,衡量容积用「量」,衡量重量用「权」(参照〔度量衡权〕条)。 另外,计算深浅高下一般用「测」,《說文》「测,深所至也」。因此涉及水的深浅多少,涉及土的厚薄,涉及天的高下等通常用「测」表示,如:《荀子·正論》「浅不可以测深,小不可以知」;《漢書·东方朔傳》「以管窥天,以蠡测海」;《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说苑,权谋》「众人之智,可以测天」。直到现代,我们关于天象、大地、水文的观察推算还是用「测」,如「测量」、「观测」。 涉及事物的数量,古代经常用「计」(計),「计」就是结算事物的多少。《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墨子·非命上》「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莊子·则阳》「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所「计」的都是「数」。即使计的宾语不是数,也隐含着一个数量多少在裏边。《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计徒庸,虑财用」,是计算劳工的多少;《墨子·贵义》「士之计利不若商人之察也」,「计利」是盘算利的数目;《莊子·秋水》「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所计的也是数量。 在这些计量用的动词当中,「量」用得最宽泛,这是因为容积既和长度发生关系,又和重量、数量发生关系的缘故。引申开来,一切可以衡量的事物幾乎都可以用「量」。比如:《礼记·王制》「量地远近,兴事任力」,这是衡量长度和距离;《左傳·襄公九年》「量轻重,蓄水潦」,这涉及轻重;《莊子·秋水》「其过江河之流,不可为量数」,这涉及数;《荀子·礼論》「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这涉及衡量饭量大小、腰的粗细;《孟子·公孙丑上》「量敌而後进」,这是估量敌人的强弱;《左傳·隐公十一年》「量力而行之」,这是估计能力的大小。所以现代「量」分化为「度量」、「衡量」、「测量」、「估量」、「数量」等等。 「度」,除度量、揣度、考虑等义以外,用来衡量其他事物,经常用「以××度××」的句式。「以」介绍进来的是「度」的标准,宾语表所衡量的对象,就像以尺度量物一样,这样的句子总是标准和事物两两比较对照的,如:《荀子·非相》「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墨子·天志上》「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圜」;《荀子·非相》「君子之度己则以绳」。其中沒有介词「以」的,也隐含着标准在:《書·泰誓》「同力度德,同德度义」,意思是力相同则以德度,德相等则以义度,不过「以」省略了罢了。 「测」的对象是天、地、水之类的难以用度量衡加以衡量的东西,只能估算。因而「测」的引申用法总是关系到难以预计或难以准确测定的事物。《易·繫辭上》「阴阳不测之谓神」,宋玉《神女赋序》「盛矣丽矣,难测究矣」:可见「测」涉及的多是高深的、渺茫的、变化无端的、难以穷究的事物。所以成语有「祸福莫测」、「莫测吉凶」、「变化莫测」、「莫测高深」。 「计」是从计数来的,所以与「测」相反,数量多少显示得一清二楚。引申开来,从既有情况出发计算得失、做出选择用「计」,这就是「计」的计议、商量、谋虑义,如《史记·滑稽列傳》「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作为名词用,「计」就是计议的结果,就是计谋、计策、打算,如:《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穀;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史记·淮阴侯列傳》「将军何以教寡人计策」。从宾语看,计数之外,所「计」的往往是利害、得失。如:《韩非子·六反》「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後便,计之长利也」;《莊子·盗跖》「势为天子而不以贵骄人,富有天下而不以财戏人,计其患,虑其反,以为害于性,故辞而不受也」。 【度渡】 「度」最初是以手计量长度的意思,它产生了「长度」、「尺度」、「制度」、「限度」、「程度」、「法度」、「度量」、「揣度」等一系列引申义;跨过、逾越是其引申义之一,它是以手度物或以尺、杖度物的比喻用法,如:《漢書·贾谊傳》「若夫经制不定,是犹度江河,亡维楫」;又《王莽傳》「度百里之限」,颜师古注「度,踰越也」;又《扬雄传赞》「扬子之书文义至深而论不诡于圣人,若使遭遇时君,……则必度越诸子矣」,颜师古注「度,过也」;《楚辞·九叹,惜贤》「时迟迟其日进兮,年忽忽而日度」,注「度,去也」。「渡」最初是分出「度」的度水义的分化字,《說文》「渡,济也」。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又《项羽本纪》「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 「度」的用法极宽泛,作为其一义的跨越义,也相对宽泛:可以指空间的跨越,如上之「度江河」、「度限」;可以指时间的跨越,如「度年」;可以指人事,如「度越诸子」。「渡」则极其狭窄,特指渡水、渡江、渡河、渡海等。根据损有馀而补不足的原则,「度」表跨越的诸义逐渐向「渡」过渡,「渡」也在这一过程中扩张了其使用范围,《廣雅·釋詁》「渡,过也」。《史记·高祖本纪》「淮阴已受命东,未渡平原」,这是穿过陆地;常《浮萍賦》「春渡桃源,共落花而相逐」,这隐含着时间的过去。「渡」虽重在横过水面,但泛化趋势很强;「度」虽然可以泛指逾越,但逐渐缩小其应用范围,到现代已经主要局限于时间的度过了,如「虚度年华」、「度日如年」。 【遗失】 遗(遺),《說文》「亡也」。原来属于自己,後来不復存在了叫「遗」。「遗」有两种,一种是无意的,由于偶然原因而丢掉,这就是遗失义,如:《韩非子·說难三》「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淮南子·說林》「中流遗其剑」;在思想中忘却,也可以说是从头脑中遗失,如韩愈《师说》「小学而大遗」。另一种是有意使之不存在,这就是遗弃或遗留义了。贾谊《治安策》「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遗」是弃,是置于一边而不顾;《戰國策·趙策》「秦之攻我也,不遗馀力矣」,「遗」是留下、剩馀的意思。「遗风」、「遗书」、「遗产」、「遗迹」等都属于这一类。 失,《說文》「纵也」。曾经或可能属于自己的东西,由于自己的疏忽或者错误而把它丧失掉了叫「失」,如:《戰國策·趙策》「秦虽善攻,不能取六城;赵虽不能守,而不至失六城」;《史记·淮阴侯列傳》「上大怒,如失左右手」。如果丧失的事物是时间、机会之类,那么「失」就是耽误,错过义了,如:《国语,晋语》「败不可处,时不可失」;《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遗」往往出于无意遗忘或有意无意间的留存,而「失」常出于过错。正因为如此,「遗」用如名词时,表所遗失的东西,如《史记·孔子世家》「路不拾遗」;而「失」则表示过错,如柳宗元《封建論》「失在于政,不在于制」。「遗」因为与遗失有关,所以所遗的多是具体物件,如「冠」、「剑」等;而「失」与过失有关,所以失的对象往往是行为,如「失望」、「失察」、「失明」、「失言」、「失策」、「失业」、「失败」等。 如果「遗」的後继词属于行为,那么「遗」就有过失意了,用法同「失」。宋玉《对楚王问》「先生其有遗行乎」,「遗行」相当于「失德」;《淮南子·主术》「万举而无遗策矣」,「遗策」相当于「失策」。同样,「失」後面如果用的是可遗失之物,它的意义也相当于「遗」。《荀子·天論》「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失」可换为「遗」;《鶡冠子,环流》「贤者万举而一失」,「一失」即「遗一」,丢掉一个。 【寻觅求搜索】 这组词都有找的意思,但寻找的对象、目的和方式有差异。 「寻」(尋)和「觅」(觅)比较相近,所以常常连用,如李商隐《题二首後重有戏赠任秀才》「峡中寻觅长逢雨,月裏依稀更有人」。「寻」是对不知所在的东西进行寻找,寻求的当然是对象,但重点在于对象所在的处所。光武帝《地震诏》「吏人死亡,或在坏垣毁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见钱取佣,为寻求之」,「寻求」是寻其所在,求其尸体;陶潜《桃花源記》「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这是寻找不知在何处的标记。「觅」也同样:庾信《对酒歌》「何处觅钱刀,求为洛阳贾」,「觅钱刀」找的是钱刀的处所;赵至《与嵇茂齐书》「披榛觅路」,「觅路」是找路的所在。 「寻」和「觅」也有一点差别,这就是「寻」可用于抽象事物,比如,可以「寻芳」、「寻幽」、「寻春」、「寻思」,如陈子昂《晦日宴高氏林亭》「寻春游上路,追宴人山家」;「觅」的对象多半是具体的,常是「觅人」、「觅物」,如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求」有请求、要求、追求、讨取义。作为寻求解时,「求」着重的是所找的对象,而不在于对象所在的处所—像「寻」和「觅」那样。《孟子·梁惠王上》「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其重点不在于找鱼的处所(处所已经知道,是在树上),而在于找到鱼;《戰國策·楚策》「虎求百兽而食之」,寻找的目的也在于得到百兽。 「搜」也是重在找到对象的处所。所不同的是「搜」的对象往往是更隐蔽的,或者是对象自己有意隐蔽起来的;「搜」的目的在于把它从隐蔽处找出来,如:《莊子·秋水》「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世说新语·任诞》「[苏]峻赏募觅[庾]冰,属所在搜检甚急」。从上面的例子裏可以看出,「搜」的对象固然不限于人,也可以是财物之类,但搜人的情况比较多;另外「搜」常常比「寻」、「觅」所找的范围要广,规模也大,动用的人也多。 「索」介于「求」与「搜」之间。「索」也有索取义,如可用于「索债」、「索偿」、「索饼」、「索食」,因此「索」和「求」常常连用,如《楚辞·离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另一方面,「索」也有在广大范围裏寻求的意思,因而又常和「搜并用,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臣居鲁,树三人,皆为令尹。及[阳]虎抵罪于鲁,皆搜索于虎也」。正因为如此,「索」可以和「求」一样着重于找所找的对象,如:《莊子·外物》「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唐书·魏徵傳》「好则钻皮出羽,恶则洗垢索瘢」;「索」又可以有「搜」的特点,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乃令天下,大索十日」;《史记·留侯世家》「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寻」、「觅」与「求」、「索」虽有侧重点的细微的差异,但由于寻物与寻物之所在具有统一性,所以彼此可以逾越。另一个更显著的差别是二者使用的时代性。「求」、「索」主要用于先秦,「寻」、「觅」渐起于汉魏之後。 【察查检】 这组词都含有弄清不清楚的事物的意思。 察亦作「弩」,《說文》「覆申也」,《新书・道术》「纤微皆审谓之察」。「察」是对已知但却知之不深、知之不详的事物进行仔细、详尽、反覆的观测、考核,目的是弄清事物的方方面面和发展变化过程,是把事物看得一清二楚。例:《論語·卫灵公》「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列子·說符》「周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察」有各种方式,如「观察」、「省察」、「体察」、「考察」、「访察」、「核察」,这些「察」都是为了了解真相。 查,《字汇》「浮木也」,这是它的本义;《正字通》「俗以为考察义」,这是它的借义。例:《续文献通考,钱币》「按季报部,以凭核查」;《福惠全書·莅任部,上堂规》「毋许僱替顶名,查出重究」。「查」是调查,重在对不清楚的对象进行搜寻、翻检,目的是把它找出来或弄清楚;正因如此,它才构成「侦查」、「巡查」、「搜查」、「稽查」、「查阅」、「查点」之类的词语。「查」是近代才出现的词,它在中古以前用「检」。 检(檢),《說文》「书署也」,书函的签题叫「检」。书函加「检」是为了便于检验、检查的,所以,作为动词,它有核查义,如:《後漢書·光武纪下》「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晋书·束皙傳》「时有人于嵩高山下得竹简一枚,上两行科斗(蝌蚪)书……。司空张华以问皙,皙曰:此汉明帝显节陵中策文也。检验果然,时人伏其博识」。「查」比「检」应用范围要广,「检」则重在对事实、对数量的调查核对。 【尝试验】 「尝」和「试」都是对对象的检验,只是检验的对象有相对的分工。 尝(嚐),《說文》「口味之也」。「芸」指的是用口去辨别物的滋味,如:《論語·乡党》「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左傳·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为和副词「尝」(曾经)区别,品尝之「尝」一度分化为「嚐」,简化汉字时归并。 试(試),《說文》「用也」,《增韵》「软也」。「试」也是检验、辨别,不过它辨别、检验的是人和应用之物。《論語·卫灵公》「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又《子罕》「子曰:吾不试,故艺」:「试」都是任用人,在任用中进行辨别,检验其能力、品格等,後来这种「试」演变为各种考察、测定。《孟子·滕文公上》「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三國志·魏书·杜畿傳》「[杜畿]受诏作御楼船,于陶河试船」:这是对物的检定、辨别,是和标准相比较,看其是否合要求。《廣雅·釋詁》「试,尝也」,《廣韵》「尝,试也」。「尝」与「试」虽然有各自辨别、检验的对象,但在对所检物的性能、特徵进行分辨上相通,所以就常常互相犯界、侵人对方的领域。《隋書·赵王杲傳》「赵王杲,性至孝。萧后尝灸,杲先请光试炷。后不许之。杲泣请曰:后所服药,皆蒙尝之;今灸,愿听尝炷」:「药」属可食之物故用「尝」;推而及「炷」,这就「尝」来说是比喻用法,但已与「试」交搭。同理,《左傳·隐公九年》「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尝敌」就是试敌之强弱、虚实,进入对人的检验了。反之亦然。《梁传,僖公十年》「食自外来,不可不试也」,《茶录》「茶有真香,而人贡者微以龙脑和膏,欲助其香。建安民间试茶,皆不人香,恐夺其真」:这裏的「食」、「茶」都是检验的对象、又是「尝」的对象,所以两者交叉。正因为双方经常搭界,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义偏于「试」,如:《孟子·梁惠王上》「我虽不敏,请尝试之」;《戰國策·秦策》「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腰)不足以待斧钺,岂敢以疑事尝试于王乎」。 「验」(驗)和「试」都用于对人(人的言行、能力等)和物的检测,《釋文》「试,验也」。《三國志·魏书·蒋济传注》「何惜不一试验之」,「试」、「验」常互释或连用。其区别在于:「试」是对未知者进行检定,「验」是对已知者进行印证;「试」是检定人的能力、物的性能,「验」印证的是人的言论、物的效用。 「试」的用法从前面它用于人、物的例子可以证明,不烦另举,下面只举关于「验」的例证。《荀子·性恶》「凡论者,贵其有辨合其符验。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今孟子曰人之性善,无辨合符验,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设,张而不可施行,岂不过甚矣哉」,《吕氏春秋·知度》「有职者安其职,不听其议;无职者责其实以验其辞:此二者审,则无用之言不人于朝矣」,《韩非子·八经》「言陈之由,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有微,赏罚随之」,又《姦劫弑臣》「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综上所引,可见「验」是对各种言辞的检查,是用事实、用效果去证明建议、结论、说明、辩解的正确与否和其可靠程度的。「验」是战国晚期才通用开来的词,《诗》、《书》、《易》、《论语》、《孟子》、《左傳》等文献中未见使用。这是个很富于时代精神的词。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莫衷一是,策士弄舌,纵横天下;于是「验」,检查、鉴定言论、学说虚实真伪的对策被提出来了,用实践的结果去检查印证言论的哲学思想被发展了。政治上官僚制的代替分封制,也需要一套检查官吏治绩的制度,以检验官吏是否符合要求、决定任免升降。正是这种思想上、政治上的要求促使「验」的出现,验」的出现也是上述要求的光辉成果。「验」在中古以前基本上不用于验物,用于验物是晚近的事,如《福惠全書·刑名部,人命,中》「验尸,验初死之尸也」。现代,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各种实验、检验才多起来,而且用得越来越多,如「验光」、「验音」。 【证验】 《玉篇》「证验也」,《廣韵》「验证也」,「证」、「验」在凭据义上相近,所以可以互释,也可以连用,如:《論衡·对作》「论则考之以心,效之以事。浮虚之事,辄立证验」;又《奇怪》「言之有头足,故人信其说;明事以验证,故人然其文」。不过就动词用法说,它们有不小的差异,这种差异反过来也可以说明它们在凭据义上的差别。「证」(証)与「證」,就简化汉字来说是归并字,就繁体字来说是音近代替字。「证」,《說文》「谏也」。最初「证」表谏诤。《戰國策·齐策》「士尉以证靖郭君,靖郭君不听」,《吕氏春秋·贵当》「观人主也,其朝臣多贤,左右多忠;主有失,皆交争证谏」:「证」都是谏正的「正」的分化字,与表证实、证据的「證」无关。只是「证」的应用率低,而證」的应用率高,所以人们习惯上常用笔画简的「证」去写笔画较繁的「證」,于是两者通用,并且「证」在民间逐渐取「證」而代之,所以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说「今俗以证为證验字」。如:《晋书·范宁傳》「宁据经传奏上,皆有典证」;陈令望《心经碑》「知证曏之所在焉」。辨析中所辨的「证」,实际上是「證」。 「证」(證),作为动词,表示向他人、向有关方面提供材料,以表明或断定事物的确实性、可靠性。《論語·子路》「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窃)羊,而子证之」,「证之」就是证明攘羊的确实性;《後漢書·缪肜傳》「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证据」即据实证明,不肯诬服。 「验」(驗)固然也是对事物的真实性的检查,但是,它不同于「证」,不是向他人作间接的证明,而是对事物自身效果的检查,是用实验检查其性质,用实践去检查理论。《吕氏春秋·知度》「无职者,责其实以验其辞」,这是用效果检验言论;《漢書·吴王濞傳》[吴王濞]称疾不朝。京师知其以子,故验问,实不病」,这是用事实检验托辞。:正因为「证」是向他人证明事物的真实性,所以作为名词,「证」就成为证明另一事物的真实性的凭据,所谓「证据」,如:《宋書·自叙》「探擿是非,各标证据」;沈约《修竹弹甘蕉文》「既有证据,羌非风闻」。「验」因为是据效果来判断根据,所以名词化之後,「验」就表示效果,所谓「效验」,如:《淮南子·主术》「道在易而求之难,验在近而求之远,故弗得也」;《金史,胡新德傳》「言祸福,有奇验」。 三九、及人 【要邀请约】 这组词在招请义上相近,由于彼此来源不同,侧重点也就不同了。 「要」(yāo)是古「腰」字,如《墨子·兼爱中》「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腰」在人身的中部,古代把中途拦截也称作「要」。《左傳·襄公三年》「吴人要而击之」,「要击」即半路截击,这是「要」的比喻用法。如果拦截的对象不是敌人,而是所要请的人,「要」就有在半道上迎候的意思了,这是「要」的後起义。陶潜《桃花源記》「[村人]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杜甫《寒食》「田父要皆去,邻家问不违」:「要」都是迎请的意思。 要击、要请的「要」为了区别造了个专字,这就是「邀」。「邀」也有截击的意思,如《漢書·匈奴传下》「虏要遮前後,危殆不测」。「邀」也作迎候解:木华《海賦》「有海童邀路」,「邀路」就是在路上迎候;《晋书·陶潜傳》「王弘令潜故人资酒于道邀之」,「邀之」即迎候陶潜的意思。 请(请),《廣雅·釋詁》「求也」,又《释言》「乞也」。「请」最初是乞求、请求的意思,如:《左傳·隐公元年》「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又《庄公十年》「公将战,曹刿请见」。「请」的宾语常常是事,如「事之」、「除之」、「见」,如「子路请祷」、「祁奚请老(告老)」,「请卖爵子」。当「请」的宾语是人时,「请」就有请求他来的意思了,这就是後起的「请」的延请的意思了。《漢書·外戚传,孝宣许后傳》「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漢書·酷吏传,王温舒傳》「徒请召猜祸吏,与从事」:「之」代许啬夫,许啬夫、猜祸吏都是名词,请就是「召」的意思了,只是用「请」有尊重对方的含义在罢了。《廣韵》「请,延请也」。 「邀」与「请」虽然都有招延客人的意思,但彼此有别:「邀」表迎接等候,所以有隆重、郑重的意味,後面常附有关于处所的补语,如「便要还家」、「邀于路」;「请」接近于召,多以人为宾语。 约,《說文》「缠束也」,是用绳索捆帮东西的意思。「约」的用法由物及人之後,就把连结束缚人的关系叫做「约」了,这是约定的「约」,如《史记·高祖本纪》「[怀王]与诸将约,先人定关中者王之」。「约」作为名词就是所约之事或记约的文书了,如「盟约」、「契约」等便是。「约」在文言中很少作约请解,《戰國策·齐策》「齐卫之交恶,卫君甚欲约天下之兵以攻齐」,「约」看来近似约请义,其实还是约结、连结义。当「约」的宾语为个人,「约」的目的是从事一件什么事时,这个「约就是现代约请的「约」了,如王实甫《西厢記》「今日小姐着俺寄书与张生,当面偌多般假意儿,诗内却暗约着他来」。 「邀」和「约」都是请,可是「邀」是迎来,一般是请人到某处去,所以有特意请来的意思,如现代有「特邀代表」,「特邀代表」不能说「特约代表」;「约」是从约定义来的,所以在请上,它表示事先说定的、为某件事而来的,正因为如此,可以预约」、约会」,不能「预邀」、「邀会」。 【召招募】 这组词在表示招人而使之来上相同,方式上则不相同。 召,《說文》「呼也」。口头相招,以声音呼唤对方古代用「召」。《戰國策·齐策》「[冯谖]驱而之薛,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史记·淮阴侯列傳》「王欲召信拜之」:因为都是口头呼唤,所以都用「召」。 招,《說文》「手呼也」。双方相距较远或者不便于以声音相召而打手势示意让人来叫「招」。《荀子·劝学》「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温庭筠《南歌子》「花裏暗相招」:前者是因距离远而以手相招;後者是不便大声相唤而打手势。募,《說文》「广求也」。「募」和「召」、「招」的不同处在于:「召」和「招」不论距离远近、情况如何,都知道所「召」或「招」的人是何许人也、在何处所;「募」则既不知所招之人,又不知其所在,「募」只有相招的条件,沒有特指的对象,是让合条件者自动去应招。另外,「召」和「招」并不给什么报酬;「募」是一种交换,你适合我的条件,则我给你所答应的条件。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人」:招募的目的是捕异蛇,给捕者的报偿是「当其租入」,凡可完成上述任务者都可以申请应募,由此可见「募」的特徵。「募往往不限于一人,可以大批招集,如:《漢書·晁错傳》「募民徙塞下」;曹操《让县自明本志令》「後还到扬州更募亦復不过三千人」。 「召」和「招」後来都扩大了使用范围,产生了引申义。「召」和「招」都可以用于抽象事物,如《荀子·劝学》「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在这方面还可以「召(招)怨」、「召(招)怒」、「召(招)过」、「召(招)损」等,如:《書·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柳宗元《敌诫》「敌存灭祸,敌去召过」。这样一来,「召」、「招」就有了招致、招惹、招引的意思了。一般说来言语所招用「召」,行为所招用「招」,但其间并沒有严格的界限。另外,「招」或「召」後来也用于招徕人马、网罗人才上。《漢書·公孙弘傳》「招徕四方之士」,《後漢書·西域傳》「上遣行长史索班,将千馀人屯伊吾以招抚之」:前者是招揽人才;後者是招降敌人。在这方面「招」(召)与「募」就接近了,所以「招」(召)、「募」常结合使用,如李华《吊古战场文》「齐魏徭戍,荆韩召募」。 【俟待徯等】 俟(si),一作「埃」,《說文》「待也」。「俟」和「待」声近义同,都是等待的意思。《漢書·贾谊傳》「俟罪长沙」,柳宗元《捕蛇者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荀子·天論》「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清稗类钞,冯婉贞》「与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上述各例中的「俟」和「待」可以互换。「俟」和「待」可能是不同方言所采取的不同字形。不过比较起来,「待」应用得广泛,所以产生了一些「俟」所沒有的引申义。《戰國策·趙策》「子将何以待吾君」,《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今城郭不完,兵甲不备,不可以待不虞」:「待」引申出的这些对待、防备义,「俟」就不具备。 徯(xi),《爾雅·釋话》「待也」,《廣韵》「有所望也」。「徯」也是等待,不过「徯」多见于《尚书》,如:《仲虺之诰》「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又《五子之歌》「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书》中「徯」四见,「待」只一见,可见「徯」是「待」的古语。《廣韵》用「有所望」释「徯」,是因为《书》中「徯」多表迫切地、含着焦急的心情等待的缘故。 「等」在上古和「俟」、「待」无关。《說文》「等,齐简也」,使简的长度一致叫「等」。正因为如此,「等」的常用引申义是齐一、相同。《史记・陈涉世家》「等死,死国可乎」,「等死」不是等待死亡的到来,而是说因误期而死与因起义而死同样是死的意思;《续资治通鉴》卷一百零七「等贵贱,均贫富」,「等贵贱」不是等待贵贱,而是使贵者贱者平等齐一的意思。作为名词,「等」古代指台阶。 【迎逆迓】 迎,《說文》「逢也」;逆,《說文》「迎也。关东曰逆,关西日迎」;《方言・一》「自关而东曰逆,自关而西或曰迎」。由此可见,「迎」和「逆」是不同方言的方言词,它们的意思都是「逢」,是行走方向相反的人的迎面相遇,只不过:「逢」重在偶然的遭遇;而「迎」、「逆」重在一方有意的对来人的迎接、迎候。如:《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莊子・田子方》「遂迎臧丈人而授之政」;《春秋,庄公二十四年》「公如齐逆女」《国语,晋语》「吕甥逆君于秦」。 不过「逆」和「迎」後来发生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迎」发展了它的迎接义,它的反义词是「送」,如:《莊子·山木》「萃乎芒乎其送往而迎来,来者勿禁,往者勿止」;《礼记·中庸》「送往迎来,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也」。「迎」不仅用于迎人,而且可以泛指迎接,可以「迎春」、「迎日」、「迎冬」、「迎新」等等。《礼记·月令》「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这是「迎春」;《新唐書·杜淹傳》「方炀帝幸江都,群臣迎阿,独[郅]怀道执不可」,这是迎合对方的意志、愿望。「迎」也用于方向相反义,如《墨子·鲁问》「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楚人顺流而进,迎流而退」,「迎流」就是「逆流」;《戰國策·趙策》「今寡君有微甲钝兵,军于渑池,愿渡河逾漳,据番吾,迎战邯郸之下」,「迎战」也就是「逆战」,用于不友好的意义。现代的「迎面」、「迎风」、「迎头赶上」等等,重点也在方向的相反,只不过「迎」的这个意义沒有大发展。 「逆」则发展了方向相反义,与「顺」构成反义,如:《左傳·隐公三年》「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荀子·正論》「不知逆顺之理、小大至不至之变……者也」。「逆」不仅用于「逆流」、「逆风」、逆水行舟」之类表反方向的场合,而且用于人事,表示各种与正道、正理、正统、正行、心理、愿望等相违背、相抵触。如:《史记·留侯世家》「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史记·晋世家》「今天以秦赐晋,晋其可以逆天乎」。这种用法发展起来之後,「迎」与「逆」就有很大的区别了:「迎」重在亲善迎合,「逆」就重在倒行逆施了。「逆」的叛乱、抗拒、反常、违背之类的意思都是不同应用场合的变体。 和「迎」、「逆」相近的还有一个「迓」,《說文》「相迎也」。例:《書·盘庚》「予迓续乃命于天」;《琅琊代醉编》「令狐文公除守兖州,迓使至,公问米价幾何」。「迓」也是「迎」、「逆」的同源词,只不过沒有广泛应用。 【遇逢值遭遘邂逅】 这组词在沒有事先约定就碰到一起的意义上相近。 遇,《說文》「逢也」。《論語·微子》「子路从而後,遇丈人,以杖荷(农具)」,疏「遇者,不期而遇也」;《詩·郑風·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邂逅」(xiehou)是偶然的意思。遇在上古还有一种用法,也是不期而遇,不过不是沒经过事先约定,而是沒到约定时间就会面,如:《公羊传·隐公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地名)。遇者何?不期也」;《礼记·曲礼下》「诸侯未及期相见日遇」:这裏的「遇」是诸侯间相会的一种专用术语。「遇」,可以用于碰到人或其他动物,也可以用于碰到事或其他无生物上。上面列的是遇到人的例,下面举些遇到事物的例。《史记·孔子世家》「吾昔从夫子遇难于匡,今又遇难于此,命也已」,《後漢書·马援傳》「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遇」的是「难」和「赦」;《後漢書·郭泰傳》「尝于陈梁间行,遇雨,巾一角垫」,又《蔡邕傳》「周成遇风,讯诸执事」,「遇」的是「雨」和「风」。 逢,《說文》「遇也」。「逢」和「遇」的用法很相似。相「逢」的可以是人,如李白《古詩·二十四》「路逢鸡者,冠盖何辉赫」;也可以是事,如《詩·邶風·柏舟》「薄言往诉,逢彼之怒」;也可以是物,如杜甫《饮中八仙》「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麴车口流涎」。「逢」和「遇」在遭遇、碰到义上绝大部分可以互换。 「遇」和「逢」也有不同之处。从来源看,「遇」与「偶」、「耦」等同族,有成对、并立的意思,强调的是「会合」。正因为如此,「遇」的引申义有遇合义,如诸葛亮《出师表》「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逢」即现代口语「碰见」的「碰」,是迎面相遇的意思,所以《爾雅·釋诂》说「逢,迎也」,《方言・一》「逢,迎也,自关而西……曰逢」。正因为如此「狭路相逢」、「久别重逢」一般用「逢」;正因为如此,「逢」有迎接、迎合义,如:《史记·刺客列傳》「太子逢迎,却行为导」;《孟子·告子下》「逢君之恶,其罪大」——这是从行动上的逢迎引申到言语、行事上的迎合、讨好。另外,「遇」是上古汉语的通语,例如「遇」在《左傳》中用了百馀次,「逢」却只用了幾次;「逢」在中古时期的应用率大大高于「遇」,例如在杜诗中,「逢」用了近六十次,而「遇」只用了三十来次,它们的应用率上的更代,和现代的「碰」代替了「逢」是一样的。 值,《說文》「一日逢遇也」。「值」的逢遇义源 于「直」。「直」是目视之正前方,引直为正直,正前方,与己面对的一方。「直」的逢遇义即来自其相当相对义。《漢書·刑法志》「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注「直亦当也」;《史记·樗里子甘茂列傳》「武库正直其墓」,索隐「直犹当也」。相逢相遇亦双方相当相对,所以许多场合,「直」与「逢」、「遇」可以互译互用,尤其人相当相对之时,如《漢書·义纵傳》「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值」是「直」的分化字,《漢書·义纵傳》之「直」,《史記》即作「值」。後世,「值」就常与「逢」、「遇』相对使用或结合使用了,如:袁翻《思归賦》「月逢霞而未皎,霞值月而成阴」;韩愈《秋怀》「运穷两值遇,婉娈死相保」。在逢遇义上,「值」沒有「逢」、「遇」的自主性、偶然性,它只有双方相对的客观性。 遭,《說文》「遇也」。「遭」的宾语也可以是人和物,如《孟子·万章上》「孔子不悦于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杜甫《舟前小鹅儿》「翅开遭宿雨,力小困沧波」。但这是比较少的,而且多是灾难性的。「遭」的宾语最常见的是事,是「遭难」、「遭殃」、「遭乱」、「遭灾」、「遭谗」、「遭诬」、「遭谩」、「遭倾」、「遭困」、「遭厄」、「遭刖」、「遭烹」等等,如:《楚辞·九思,遭厄》「悼屈子兮遭厄,沉玉躬兮湘汩」;《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困而能通,遭难必济」;李密《陈情表》「臣以险衅,夙遭闵凶」;杜甫《南池》「平生江海兴,遭乱身局促」。当然,「遇」和「逢」也可以表达碰到不利或不幸的事,如可以「遇难」、「遇险」,可以「逢凶」、「逢殃」,但较「遭」少得多;「遇」,尤其是「逢」也常常表示碰到好人或吉利的事,如:「遇赦」、「遇仙」、「逢吉」、「逢祐」、「逢福」、「逢宥」、「逢恩」、「逢赦」等等,这种用法多不能用「遭」替换。「遭」有时也用于「遭逢圣世」等,也是少得很。正因为如此,使人感到「遭」好像是专用于不幸的、灾难性的遭遇。另外,因为「遭」的後面常常是动词,如「遭杀」、「遭贬」、「遭骂」、「遭刖」,甚至使人感到「遭」带有表「被动」的色彩了,「遇」和「逢」的宾语则经常的是名词,是人,是虎鹿猿鹤,是花草树竹,是风雨霜雪。如前所述,这些人、物,除了带有灾难性的以外,(如「船迟又遭打头风」)多半是不能用「遭」的。 和「遭」相近的还有一个「遵」,它也经常表示遇到不幸,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選疾陨丧」;《漢書·叙傳》「闵既多,是用废黜」。 觏(覯,gou),《說文》「遇见也」。「觏」其实就是「遘」,如《詩·邶風·柏舟》「觏闵(困病)既多,受侮不少」。不过「觏」多表相遇,「觏」有时还表相见,所以字也从「见」,如《詩·豳風·九罭》「我觏之子,衮衣绣裳」。 表相遇的还有一个「邂逅」(xiehou),《說文,新附》「不期而遇也」。「遇」本来就是偶然的,「邂逅」则突出其偶然性,常加于「遇」之前,以加强意外相逢之义,带有形容词特点,如前引《詩·郑風·野有蔓草》。此外,「邂逅」也可以加于别的谓语之前,表其适然,如:《論衡·逢遇》「邂逅逢喜,遭触上意,故谓之遇」;《三國志·吴书·周鲂傳》「邂逅泄漏,则受夷灭之祸」。不过,因为「邂逅」经常用于相遇,由于关联关系,「邂逅」单用也就有了不期而遇的意思了,如《後漢書·皇后纪》「济阴王在内邂逅,公卿立之」。 【阻拦遮遇截挡】 这组词都含有拦挡的意思,侧重点各有不同。 阻,《說文》「险也」,《廣韵》「隔也」。「阻」最初是名词,指险要的、难通过的地形:《詩·商颂·殷武》「深(深)人其阻,哀(俘虏)荆之旅」,正义「深人其险阻之内」。作为动词用,「阻」自然而然地被用来表示地形险要或道路崎岖,难以通过,如:《詩·秦風·兼葭》「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史记·司马相如列傳》「道里辽远,山川阻深」。正因为「阻」是由客观障碍物形成的,所以它经常是用作不及物的动词,表示将通路隔断,使之不通;即使阻力由自然物延伸至人事,「阻在古代也只是表设置障碍、阻绝交通,不表示拦截行人,如:《周礼·地官·司险》「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史记·律书》「南越朝鲜……拥兵阻阨」。 拦(攔),《玉篇》「遮拦也」。「拦」是「阑」的後起分化字,「阑」即古「栏」字。《說文》「阑,门遮也」。「阑」指拦在门前的栅栏,如《史记·楚世家》「敝邑之王不得事王,而令仪亦不得为门阑之厮也」。栅栏是出入的障碍物,所以作为动词用「阑」、「拦」最初也表示客观障碍物对运动着的对象的阻挡,如《戰國策·魏策》「晋国之去梁也,千里有馀,有河山以阑之,有周韩而间之」;用于人事,「拦」也多用为不及物动词,表示将通路隔断,如:李白《襄阳歌》「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杜甫《兵车行》「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雲霄」。「阻」、「拦」都表客观物对行进的人或物的阻拦,最初都是不及物的动词,彼此很相近,不同处在于:「阻」因为来自自然条件的阻隔,所以动词用法也多用于山川塞隘之类的地形障碍,主要起分隔作用;「拦」是人为设施,动词用法也重在拦门、拦路、拦车、拦轿等等,主要用于遮断交通。 遮,《說文》「遏也」,《玉篇》「断也」。「遮」和「阻」、「拦」有很大区别:「阻」、「拦」是自然的或人为的客观障碍,是物对行进的人或人的驱使物的阻挡;「遮」源于「止」,是人对人的行进的阻止,人对人的去路的阻挡,如:《史记·高祖本纪》「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又《白起王翦列傳》「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遮」本是人挡住去路,发展到後来,物挡住人或物的通道也称「遮」了,这就是「遮」的遮蔽义了:白居易《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挡住视线;孔仲平《九月二十二日西厢雨中作「路多绿竹遮拦雨,池有残荷掩映秋」,这就由对人的行进和通道的阻挡变为对物的上下运动的遮掩了。 遏,《一切经音义・一》「遮也」,《釋文》「止也」。「遏」也是遮拦、阻止,不过「遏」源于「抑」、「按」、「压」系列,它也是及物动词,它是用强制的力去阻止人的行进、物的运动或事的发展。和「遮」相比,它有两点不同:其一,它都表示用强力去扼制、抑止,如《吕氏春秋·安死》「聚群多之徒,以深山广泽林薮扑击遏夺」,《周礼·秋官·禁杀戮》「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其二,「遏」所表的遮止对象和进行遏制的主体固然可以是人,如上例,但是其对象则主要不是人,而是事和物如《孟子·告子下》春秋齐桓公葵丘之会,「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列子·汤问》「[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雲」,《易·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新论,防欲》「烟生于火而烟郁火,冰生于水而冰遏水」。由此可见,「遏」泛化得很早,它已由阻止行进演变为阻止运动、阻止发展了。 截,亦作「截」,《說文》「断也」。「截」最初表示以利器将物割为两段,如《史记·苏秦列傳》「韩卒之剑戟,…皆陆断牛马,水截鹄雁」。当「邀」(参看〔要邀请约〕条)的邀请义逐渐盛行之後,拦路切断,进行阻击、抢掠、拦阻就逐渐用「截」了,如:《後漢書·乌桓鲜卑傳》「乌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馀两」;李华《吊古战场文》「径截重,横攻士卒」。「邀」、「要」、「截」都是人阻断人(或人之所有物),不过它们不同于「遮」的单纯拦住去路,也不同于「遏」的多用于遏止事物的发展运动,它们都含有拦腰挡住或截断的意思,不过「要」、「邀」产生了两歧的分化,既表强力挟迫、又表善义拦请而已。 「挡」(擋)是「当」(當)的後起分化字,《說文》「当,田相值也」。两块地大小、地力不相上下称「当」,引申开来双方势均力敌、彼此对等都可以用「当」,如《礼记·王制》「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当」用于对抗运动着的事物就有阻挡义了,如:《莊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左傳·昭公二十年》「使祝蛙置戈于车薪以当门」。因为「当」是从二力相对抗的意思发展来的,所以它用得很泛。「挡」分化出来的时间很晚,但适用的情况却很广,不论阻挡、拦当、物阻人阻、阻人阻物,只要不许前进都可以用,如「水来土堰,兵来将挡」、「挡住去路」。 【会晤】 「会」、「晤」在表见面义上相近。 会(會),《說文》「合也」,《廣雅·釋詁》「聚也」。「会」与「汇」同源,它经常表示多人的聚合如:《論語·颜渊》「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漢書·哀帝纪》「民又会聚,祠西王母」。「会」不仅多表人数众多的聚会,而且这种聚会多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事前的约定性。《左傳·昭公三年》「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会」是为解决问题事先约好的会见,所谓「预期曰会,不期曰遇」;《孙子,虚实》「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会战」是双方约定好的集中军力的决战;其他如「会议」、「会审」、「会猎」、「会食」等等都是带有多人性、目的性、约定性、郑重性的较大规模的聚合。 晤,《正字通》「人相见曰晤」。「晤」和「语」、「许」同源,是人的偶然相遇,不期而遇。《詩·陈風·东门之池》「彼美淑姬,可与晤歌」,传「晤,遇也」,笺「晤,犹对也」,「晤」是面对面碰到一起;谢灵运《泛湖归出楼中望月》「晤言不知罢,从夕至清朝」,「晤言」是见面对谈。由此可见「晤」都指单个人的会面,这种会面往往是沒有约定、沒有议题的,是朋友、亲友间的亲切而无拘无束的碰头:这就是它与「会」的不同处。「会」在後代逐渐侵人「晤」的领域,把两人的见面也叫「会」了,如:《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周書·王褒傳》「会见之期,邈无日矣」。「会」虽然也还带点庄重的色采,但就其内容来说,已经和「晤」相近了。 【媒介绍】 这组词在对相关双方进行联结、沟通义上相近。 媒,《說文》「谋也,谋合二姓者也」。许慎认为「媒」是从「谋」分化出来的,指沟通通婚的两姓、结合男女婚姻者,如:《詩·卫風·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楚辞·九歌·湘君》「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媒」的基本词性是名词,有时也用作谓语,表示在双方之间介绍。陆游《赋成都龙梅》「羁臣放士耿独立,淑姬静女知谁媒」,「媒」是介绍双方;曹植《求自试表》「自媒自鬻者,士之魏行也」,「自媒」是自我介绍。 介,《說文》「画也」。「介」原指划分开两块田地、两个地区的界限。後来分界、疆界义分化出去写作「界」,「介」就用在居于二者之间的意思上了。《左傳·襄公九年》「天祸郑国,使介居二大国之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楚介江淮」,「介」都是居中、夹于中间的意思。用于人,作为名词,「介」则表示大贵族相会时的居间的传话人,如:《荀子·大略》「诸侯相见,卿为介」;《仪礼,聘义》「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这种传宾主之言的「介」,动词化之後就表示居中沟通、使双方发生联系了,如:《漢書·谷永傳》「永斗筲之才,质薄学朽,无一日之雅,左右之介」;李康《运命論》「其所以相亲也,不介而自亲」。作为名词,「媒」是联结两姓男女的,「介」是联系宾主双方的,它们截然不同;作为动词,它们之间的不同逐渐淡化,居中介绍义成为主要的了,所以「媒介」常结合使用,如《舊唐書·张行成傳》「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 绍(紹),《說文》「继也,一曰紧纠也」。「绍」原指连接、缠紧,如:《盐铁论,散不足》「中者染韦绍系,采画暴乾」;《古乐府,有所思》「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用于人事,「绍」则指继续、承接。「媒」、「介」虽有不同,但都来自名词,而且用于人的横向联系,用于婚姻、宾主的联系;「绍源于动词,它表联系时也侧重在时间上的承接继承关系,是纵向的联接,如:《史记·太史公自序「韩厥阴德,赵武攸兴。绍绝立废,晋人宗之」;《盐铁论,非鞅》「伊尹以尧舜之道为殷国基,子孙绍位,百代不绝」。不过「绍」也用于同时的联系,这样就和「介」合流了,所以用于横向联系时,多是「绍介」或「介绍」结合使用,如:《戰國策·趙策》「平原君遂见辛垣衍曰:东国有鲁连先生,其人在此,胜请为绍介而见之于将军」;王褒《四子讲德論》「苟有至道,何必介绍」。「绍」、「介」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上古郑重的会见,主人要有相辅佐,宾客要有「介」来通言传语,而且所用之「介」不止一人,如上引《仪礼,聘义》,他们要辗转传递、前後相继,所以「绍介」、「介绍」才结合了起来。应用既久,就只有居中联系、接洽义了。 【揖拜】 这是一组关于古代行礼的词。 揖,《說文》「攘也;一曰手着胸曰揖」,《六书故》「拱手上下左右之以相礼也」。「揖」就是「作揖」,是拱手当胸向对方表示敬意一种举动,如:《論語·八佾》「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荀子·乐論》「三揖至于阶,三让以宾升」。古代作揖时对手举的高度、动作常视对象而定,有「土揖」、「时揖」、「天揖」之别,《周礼·秋官·司仪》「南乡(向)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注「土揖,推手小下之也;时揖,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尽迹耍仟常病劫之也」 拜,《說文》「首至手也」。「揖」是站着行的礼,「拜」是跪着行的礼,行礼时头下俯到与所拱之手齐平叫「拜」,所以「拜」也称「拜手」。如:《論語·乡党》「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戰國策·燕策》「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拜」也分好多种,《周礼·春官·大祝》「[大祝]辨九拜之仪:一稽首,二顿首,三空首,四振动,五吉拜,六凶拜,七奇拜,八褒拜,九肃拜」。其中常用的是「稽首」、「顿首」,《荀子·大略》「平衡日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所谓「拜」是俯身到平衡,头与腰在一条线上,即头至手不至地;「稽首」是头下于俯下的身体;有人说是拱手于地,头亦下至地,手在膝前,头在手前的一种极恭敬的敬礼;「顿首」就是「稽颗」,是在稽首的基础上头急遽叩于地而触其额,是磕头,多是表极度恭敬或者极度哀痛。如:《書·舜典》「禹拜,稽首」,这是先「拜」,拜後不抬起上身仍俯首于地;《礼记·檀弓上》「拜而後稽颗,颓乎其顺也」,释文「稽颡,触地无容」。注意,後代道士举一手向人行礼也用「稽首」,如《水浒傳》第十五回「保正休怪,贫道稽首」。这「稽首」是站着作的,与跪拜的「稽首」不同。 【导引】 「导」、「引」都有带领前进的意思,如《南史·梁高祖纪》「帝所乘舰,恒有两龙导引」,又《王僧辩傳》「有群鱼跃水飞空引导」,所以《說文》说「导,引也」。不同处在于:「导」重在导而使达;「引」重在引而使前。 「导」(導),来自于「道」。《論語·子张》「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道之斯行」是引导百姓,百姓就会前进的意思;又《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是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管理百姓的意思。道路是通往来的,是达到目的地的途径,所以作为动词,「道」有在前领路,带领随从者达到目的地的意思。这个「道」後来分化出来写作「导」,如:《孟子·離婁下》「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庾信《谢资犀带等启》「马前驱而导路」。作为名词,「导」就是向导的意思了,如《史记·大宛列傳》「乌孙发导译送[张]骞还」。「道」是交通设施,「导」是往来引路。正因为如此,「导」用于物时多表通达无阻,如:《国语,周语》「为川者决之使导」,《吕氏春秋·察今》「嚮其先表之时可导也」;用于人,多表引路指迷的教训、诱引义,如:《吕氏春秋·适威》「忠信以导之」,《漢書·武帝纪》「扶世导民,莫善于德」。 引,《說文》「开弓也」。「引」的本义是拉开弓。《孟子·尽心上》「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引而不发」,是开弓而不放箭的意思;《史记·匈奴列傳》「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引弓之国」即善于开弓放箭的国家。开弓是把弓拉开,因而「引」有牵引、援引义:《吕氏春秋·节丧》「引绋者左右万人」,「引绋」是牵引拉灵柩的绳子;苏辙《河冰復结復次前韵》「引纤低徊疑上坂,打凌辛苦甚攻城」,「引纤」即拉纤。「引」用在引导义上,不表示在前面作带路的先导、前驱,而表示率领着後边的人前进,就像後面的人被他拉着前进一样,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引兵欲攻燕」;又《魏公子列傳》「公子引侯生坐上坐」。「导」是以目的地为目标的,所以总是导之前进的;「引」重在率众行进,所以不仅可以表前进,也可以表带领退却,如:《戰國策·秦策》「军乃引退,并于李下」;《戰國策·趙策》「秦军引而去」。正因为「引」从牵引义来的,所以「引」用于事物,多表援引等义,如:何休《公羊传序》「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用于人多表拔擢等义,如:《後漢書·隗嚣傳》「王莽国师刘歆引嚣为士」,《南史·张缵傳》「後门寒素一介者,皆见引拔」。 【伴陪侍】 这组词都表示人与人之间的相从相伴关系,但由于彼此的地位不同,用词上也有区别。 伴,《廣韵》「依也」。彼此相依、互相陪伴叫「伴」。「伴」来自「半」,物体一分为二称「半」,两人相依相陪、合二而一也叫「伴」;相伴的多是成双成对的两个人,一般相伴的双方沒有高下尊卑之分。骆宾王《出絷寒夜》「空馀朝夕鸟,相伴夜啼寒」,王建《宫词》「密奏君王知人月,唤人相伴洗裙裾」:相伴的双方不论是人与人,人与鸟都是平等的。当然也有不平等的,如郑谷《陆肱郎中辟许裳先辈为郡从事因有寄赠》「夜清僧伴宿,水月在松梢」,这裏相伴双方只能说是主从关系,还不能说是尊卑关系;《元史,仁宗纪》「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这裏的「伴读」,不从字面上而从事实上去看,其中就有尊卑关系在了。「伴」早期多用为名词,如:《楚辞·九章,惜诵》「众骇遽以离心兮,又何以为此伴也」;《企喻歌》「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正因为「伴」是从志同道合的伴侣义来的,所以作动词用才表平等关系。 陪,《說文》「重土也」。所谓「重土」,是将土地分了又分的意思。《礼记·曲礼下》「列国之大夫人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郑注「陪,重也」,孔疏「其君已为王臣,已今又为己君之臣,故自称对王曰重臣」。这是似是而非的。上古王分土地与诸侯,因而诸侯与王有人身依附关系,是王之臣;大夫从诸侯处得到土地,因而也是诸侯之臣;大夫于天子则为陪臣,双重的臣。同样,大夫的家臣对诸侯来说,也隔一层,也是重分土地之臣——陪臣。《論語·季氏》「陪臣执国命,三世希(稀)不失矣」,「陪臣」即大夫家臣。正因为如此,「陪」有表示身份低的意思,《後漢書·袁绍傳》「臣以负薪之资,拔于陪隶之中」,「陪隶」即奴隶的奴隶,最低级的奴隶的意思。「陪」是隔了一层的,因而也是辅助的。《国语,鲁语》「士有陪乘,告奔走也」,《周礼·夏官·齐右》「[齐右]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陪乘」本来是身份不配参乘,只是侍候乘车、供奔走驱使而已的意思。可是,事实决定词义,因为陪乘者是伴随乘车的,所以久而久之,「陪」就产生了辅助义了。杨恽《报孙会宗书》「与群僚同心并力,陪辅朝廷之遗忘」,《汉书・文帝纪》「[吴王、淮南王]皆秉德以陪朕」,「陪」都是辅佐义了。魏晋之後,「陪」又由辅佐义发展为陪伴义,《玉篇》「陪,随也」,《增韵》「陪,伴也」。「陪」虽然用于陪伴义,但由于历史的渊缘,伴随的对象经常还是帝王,如:庾信《咏春近馀雪应诏》「陪游愧并作,空见奉恩深」;《晋书·豫章王嶷傳》「车马数游幸,惟嶷陪从」。直到唐代,「陪」虽然常用于陪伴尊者,如杜甫《别房太尉墓》「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但也还经常用于陪伴帝王,如李白《秋夜独坐怀故山》「出陪玉辇行」。由此可见,「陪」的双方身份相差是很悬殊的,被陪的经常是帝王或地位高贵者;但越到後来,这种界限就越泯灭了,到现代,陪者与被陪者只有主从之分了,沒有尊卑之别了。 侍,《廣雅·釋言》「承也」,又《释话一》「使也」。在尊者之旁应承伺候、供尊者支使叫「侍」。《論語·先進》「闵子侍侧,訚如也」,疏「卑者在尊者之侧日侍」。侍与被侍的双方总是有尊、卑关系的,上面引的是师徒之间的关系;诸葛亮《出师表》「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反映的是君臣关系;《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少者侍长者饮,长者饮亦自饮」,反映的是少长关系;陈琳《饮马长城窟行》「善侍新姑嫜」,这反映的翁姑和儿媳的服事与被服事的关系。「陪」的尊卑界限是淡漠了,「侍」的这个界限始终保持着。 【偕俱】 这组词在伴同义上相近。 偕,《說文》「俱也」。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叫「偕」:《孟子·公孙丑上》「虽祖褐裸裎(赤身露体)于我侧,尔焉能浼(污)我哉?故由由然与之偕而不自失焉」,「与之偕」是跟他们在一道;《詩·魏風·陟岵》「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传「偕,俱也」。「偕」经常和其他动词连用。《詩·邶風·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列子·汤问》「今有偕生之疾,与体偕长」:「偕老」本是相伴到老的意思,「偕生」、「偕长」也是相伴而生、在一起长的意思。这样用的「偕」因为它处于副词地位,所以逐渐虚化,有了共同、一齐之类的意思。副词的「偕」古代写作「皆」,如《楚辞·渔父》「众人皆醉我独醒」。「皆」即古「偕」字,《書·汤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孟子·梁惠王上》引作「予及汝偕亡」。只是因为「皆」用作共同、全都义的数量多所以占有了笔画简单的「皆」,动词「皆」分化出去另造「偕」字。 「俱」和「偕」经历了大体相同的演变过程。「俱」也是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的意思。《戰國策·齐策》「[张]仪与之俱」,注「俱,偕也」;《漢書·苏武傳》「募士斥侯百馀人俱」,「俱」也是一起去。「俱」也同样逐渐变为副词,如:《孟子·尽心上》「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韩愈《进学解》「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俱」「具」也同源,也由于同样原因产生了分化。不过作副词用时,「俱」、「具」有个分工,作「皆」解时用「俱」,作详尽、全部解时用「具」。《史记·项羽本纪》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具告」是一五一十地全部告知;「俱去」是一起离开,两者不能互换。 【扶将掖搀】 这组词在表示用手或用物支持上意义相近。 扶,《說文》「左(佐)也」,《廣韵》「扶持也」。「扶」与「辅」、「傅」等同源,都有从旁边支持、协助的意思;不过「扶」特指从旁支持,使支持的对象不至于倾侧、倒覆。「扶」在表支撑时,可以用于人,也可以用于物;可以是由人去支撑,也可以借助于物来支撑。《戰國策·齐策》「民扶老携幼,迎君道中」,这是人扶持人;《荀子·劝学》「蓬生麻中,不扶自直」,这是物间的扶持;《史记·万石张叔列傳》「长子郎中令建哭泣哀思,扶杖乃能行」,这是人与物间的支撑。「扶」也可以用于抽象事物,如:《戰國策·宋卫》「若扶梁伐赵,以害赵国,则寡人不忍也」;《漢書·刑法志》「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这是扶」的比喻用法,与帮助、协助相当。 将(將,jiāng),《廣雅·釋言》「扶也」。「将也有搀扶义,所以常与「扶」连用,如:《三國志·魏書·华佗傳》「昕卒(猝)头眩堕车,人扶将还,载归家中,宿死」。「将」的扶持义来自「将车」,如:《詩·小雅·无将大車》「无将大车,祗自尘兮」,郑笺「将犹扶进也」;《史记·田叔列傳》「少孤贫困,为人将车」,索隐「将车,犹御车也」。古代赶载重的大车,车夫都在车旁辅助、牵引,所以率领、将送义也用「将」,如:《韩非子·内储说上》「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詩·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辆)将之」。「将」用于表人相扶持时,也带有相扶行进义,所谓「扶进」,如:《後漢書·循吏,刘宠傳》「母疾,弃官去,百姓将送塞道,车不得进」;《木兰诗》「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将」除在相扶而行义上与「扶」相区别之外,因为「将」的扶义来自派生义,所以只用于人与人之间,不用于人与物之间,「将」只是相将而行,不是扶使不倾。 掖,《說文》「以手持人臂也」。「掖」源于「腋」,特指以臂穿过人腋下架着走。《詩·陈風·衡门序》「《衡門》,诱僖公也。[僖公]愿(厚道)而无立志,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疏「诱谓在前导之;掖谓在傍扶之」;曹操《上书让封》「远录先臣扶掖之节,採臣在戎犬马之用」,「扶掖」也是搀架的意思。「掖」除其搀架的方式不同于「扶」、「将」之外,在目的上有时也不同:「扶」、「将」多用于扶持、扶进,多是相助、相护;「掖」则有时表示用强力从一边或两边架住,使对象失去行动自由。《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疏「持,持臂也,谓执其臂投之城外」,这裏「掖」是礼氏兄弟左右持臂架着国子。 搀(攙),《廣雅・释话》「鋭也」,《說文・新附「刺也」。「搀」在上古、中古是表锐利或以锐利的工具、武器来刺的意思,读chán,亦作「劖」、「欃」。牛僧孺《李惠州遗太湖石奇状绝伦因题二十韵呈梦得、乐天》「搀叉锋刃簇,缕络钓丝縈」,「搀叉」即锐叉;张衡《西京賦》「义蔟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秘」,薛综注「搀捔,贯剌之」。「搀」的扶持义是宋代以後才有的,是借「搀」来写的口语,《字汇》「搀,扶也」。如:沈辽《禅僧岩》「吾身久病苦下湿,復畏神怪來邀欃」。「搀」大体上相当于古代的「将」,是「扶进」的另一说法。 【分离别诀】 这组词有分别的意思,或在一定条件下有分别的意思,但由于来源不同,意义彼此也有差异。 分,据《說文》说,是用刀别物的意思,把一物体从中剖开,分为两半或者若干半叫「分」。《晋书·王羲之傳》「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娱目前」,「分甘」是将甘美的果子从中割开;《吕氏春秋·仲秋纪》「是月也,日夜分」,是说秋分时日夜中分,彼此相等;《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是说将天下三等分,文王拥有其中之二;《後漢書·西域列傳》「自相分割,为五十五国」,这是割裂为五十五块。「分」的分与义、分辨义,都是从剖分义来的。 离(離),《說文》「离黄,仓庚也」。「离」後世叫「黄鹂」,现代叫「黄雀」,与分别义无关。「离」作别离解是假借为「剺」後产生的引申义。「赘」是用刀割的意思。《仪礼,士冠礼》「其实羊左胖,髀不升,肠五胃五,离肺」,注「离,割也」;《礼记·学記》「一年视离经辨志」,「离经」即割绝经文,分出句子的意思。引申开来,用「离」来比方人被从中间隔绝,分在两处,就是离别义了,如:《孟子·梁惠王上》「兄弟妻子离散」;马融《长笛賦》「放臣逐子,弃妻离友」。 「分」和「离」的反义词都是「合」,但「分」一般说是及物动词,「离」是不及物动词。「分」是将物分为两半或幾半,「离」侧重在隔断,是说一物分在两处,不相连接。张衡《思玄賦》「离朱唇而微笑」,「离」表双唇一上一下,不在一处;「离」换成「分」,就指原是闭着的双唇,现在分了开来,强调的是其动态了。在别离义上:「离」表示人不在一处,例如上;「分」不作离别解,只有当「分首」、「分手」、「分襟」、「分袂」等连用时,它们才表示别离。沈约《襄阳白铜鞮》「分手桃林岸,送别岘山头」,高启《逢吴秀才復送归江上》「暂时握手还分手,暮雨南陵水寺钟」:「分首」是和「聚首」相对的,「分手」是和「握手」、「携手」相对的,「分」都是中分的意思,沒有别离义。在「分离」、「分别」中「分」也只表示分开,不表示离别,是「分」而使之「离」、「分」而使之「别」的意思。 别,《說文》「分解也」。「别」虽然也指用刀把物解开,但和「分」、「离」不一样。如前所述,「分」是中分,「离」是被分之物不相连接,「别」则指从物的整体当中割裂出去一部分。《書·禹贡》「岷山导江,东别为沱」,「沱」是从岷江分出的支流,故用「别」;《韩非子·定法》「韩者,晋之别国也」韩是从晋国分裂出来的,所以是晋的「别国」;《六韬,犬韬,战車》「车贵知地形,骑贵知别径奇道」,「别径」是大道岔出的小道;《史记·陈涉世家》阳城人邓说将兵居郯,章邯别将击破之」「别将」是从主力部队中派出的配合作战的将领。其他如「别子」、「别本」、「别名」、「别墅」、「别出心裁」、「别开生面」、「别有洞天」、「别具隻眼」等等,「别」无不指主体之外另分出的部分,或者表示另有独创或境界。正因为如此,「别」的引申义有另外」的意思,如《史记·高祖本纪》「使沛公、项羽别攻城阳」。别的「区别」义也是从与本体有异的意思来的。 「离」和「别」在和熟悉的人或环境等分开义上是相近的,所以它们常常连用或对举,如:《楚辞·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江淹《别賦》「知离梦之踯躅,意别魂之飞扬」。但是,「离」只表分开,这种分开是可近可远的,可以远在天涯,也可以就在附近。高启《客馆岁暮》「空江寒雨送凄凉,离舍无多即异乡」,离家不远也用「离」;《礼记·檀弓上》「吾离群索居,亦已久矣」,「离群」仅仅是不和别人接触,并非到异地他乡,也用「离」。不仅人与人分在两处,就是其他事物分隔不合也可以叫「离」,如「离心离德」,「离间骨肉」、「离经辨志」、「貌合神离」等等。「别」是分出去的意思,在分离义上也指人离开亲友、家园,远去异地。《楚辞·离骚》「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王逸注「近曰离,远曰别」。「离家」不一定去远,「别家」一定是去异乡异地。正因为如此,「别」的分离义重,多指到外地去,要有相当时间不见面。所以「辞」和「别」常常连用,所以成语有「生离死别」。 「诀」(訣)来自于「决」。「决」与掘音近义通,是掘开通道,排除阻塞,疏通水流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上》「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决汝汉」即疏通汝水和汉水的意思。水将拦截的堤防等冲垮也叫「决」,《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大决」指堤防崩溃。因此,「决」有中断义,不论从中挖断还是被水冲断,只要出现缺口,两边不相连接了都可以叫「决」。古代有一种玉器,形状像环而留有缺口,因为中间有缺口所以叫「玦」,这是将中断义用于器物;将中断义用于人,则表示人与人或人与环境之间的联系的中断。《史记·外戚世家》「姊去我西时,与我决于传舍中」,《漢書·苏武傳》「[李陵]因泣下沾衿,与武决去」:「决」都是用物的断裂比喻人的分离。玉器「玦」也有表示断绝关系的象徵意义。《荀子·大略》「绝人以玦,反绝以环」,「玦被作为与人决裂的象徵物,「环」被作为召「还」被驱逐者的象徵物。「诀」就是从「决」、「玦」中分化出来的。永远别离、永无会期称「诀」,《一切经音义·十三》「死别曰诀」,又《七》「与死者辞曰诀」。《唐书·李勣傳》「生死永诀」,「永诀」就是永别。在新石器时代和西周、春秋的墓葬中,死者的头旁常发现「玦」,可见当时已有以「玦」表示永别的风俗。称活人分别而永无会期叫「诀」应是较後起的,《正字通》「与人别,不復见,日生诀」,《集韵》「诀,绝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东出卫郭门,与其母诀」,《後漢書·范冉傳》「今子远适千里,会面无期,故轻行相候,以展诀别」:这都是因为估计「会面无期」才用「诀」的。 综上所述,可见:「分」单独用不表离别,只表分割;「离」,是分在两处;「别」是远离;「诀」是永别。它们在表示分别的时间和空间上是依次加大的。 【乞丐求要索讨】 这组词都有讨取的意思。 乞,《廣韵》「求也」。向别人讨取叫「乞」:《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公子重耳]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这是乞讨食物;《淮南子·览冥》「乞火不若取燧,寄汲不若凿井」,这是讨取火种;《後漢書·光武帝纪》「建武三年,赤眉望见震怖,遣使乞降」,这是请求投降;韩愈《应科目与人书》「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这是请求他人怜悯。 丐,亦作「匈」、「匄」,《玉篇》「乞也」。「丐」和「乞」同源,可能是不同方言,与「乞」在用法上沒有区别:《史记·外戚世家》「丐沐沐我;请食饭我,乃去」,索隐「丐者,乞也;沐,米瀋也(淘米水),谓乞瀋为弟沐也」;《宋史·岳飞傳》「贼呼丐命,飞令勿杀,受其降」,「丐命」即乞命。「丐」的应用量远不如「乞」,不过单独表示讨饭者时,一般用「丐」,不用「乞」,如柳宗元《寄许京兆孟容书》「皂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墓」;「丐」有时也表示强讨,如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 求,《集韵》「索也」,《增韵》「乞也」。「求」是「求索」又是探求、寻找的意思,它所要找的是直接对象,不像「乞」、「丐」是向有关的人讨取。《战国策,楚策》「虎求百兽而食之」,「百兽」是寻找求救的对象;《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舟止,从其所契者人水求之」,这是搜寻剑之所在。如果「求」用于向人请求、索取,其意义和「乞」就接近了。《戰國策·趙策》「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赵氏求救于齐」,司馬遷《报任安书》「猛虎在深山,百兽震恐;及在槛阱之中,摇尾而求食」:这裏「求」就相当于「乞」了。 「求」是有所需而去求索,所求的事物非常广泛:可以是物质上的需求,也可以是精神上的追求;可以是在危难困苦之中向人请求,也可以是为满足某种需要去追求。所以可以「求食」、「求衣」,也可以「求友」、「求贤」;可以「求学」、「求道」,也可以「求官」、「求婚」。即使是有困难向人请求,也多是请求对方支持、援助、响应。所以由「求」分化出的「救」,是对有所求者的援助的意思。《詩·邺風·谷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救」是帮助解除、制止困难或灾难。「乞」的双方不是平等的援助关系,而是在哀恳之下发生的怜悯关系。「乞」多是生活、生存上遇到危难而请求对方可怜。所以「乞」和「丐」都有「与」的意思,《廣雅·釋詁》「丐,予也」,《集韵》「乞,与也」。《漢書·朱买臣傳》「[朱买臣]待诏公车,粮用乏,上计吏卒更乞丐之」,「乞丐之」是周济朱买臣。「乞」的施予义的分化字是「给」,是供应衣食所需,如《戰國策·齐策》「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对曰:有老母。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只有当「求」进入在困难(尤其是生活困难)之中请对方哀怜的语言环境时,它才相当于「乞」。 「乞」和「求」主要是无助者或有所求者向人的请求、乞求;「索」、「要」则主要是凭借自己权力、势力、地位等向别人强求、索取。 索,《小爾雅·广言》「求也」。「索」的本义是绳索,古代常用「绳」、「索」之类来比喻约束人的法令和依法搜索犯罪的人,所以在求索的意义上,「索」也经常表示有权势者(债权者、特权者、掌权者)向弱者的索取,如:《戰國策·魏策》「秦之求索,必不可支也」,《吕氏春秋·怀宠》「徵敛无期,求索无厌」;如《雲仙杂記》「[老子]僕徐甲,约日直百钱,自随二百年,计欠七百二十万钱甲诣关令索所欠」;《琅嬛記》「试莺家多美酿。试莺不善饮,时为宋迁索取」。近代的「索债」、「索薪」、「索保」、「索租」等等,就是这种带有催促逼迫的索取。 「要」是古「腰」字,引申开来半路拦截、进行要胁也称「要」,在胁迫下订的盟约称为「要盟」,强制的约定称为「要约」。《論語·宪问》「臧武仲以防求为後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要君」就是仗势以有求于君。正因为如此,所以有所恃而求用「要」,如:《宋史·岳飞傳》「文官不要钱」;《後漢書·张衡傳》「学非以要利」。近代的「要债」、「要价」、「要帐」、「要谎」等等皆是。 类似的还有一个「讨」字。「讨」原是诛讨、深究的意思,所以在求取义上,它也偏重于有所恃而强求,如:《晋书·卫恒傳》「或时不持钱诣酒家,因书其壁,顾观者以酬酒,讨钱足而灭之」;寒山诗「凡事莫容易,尽爱讨便宜」。近代「讨」也用于「讨帐」、「讨债」等等。 後代「乞」在口语裏已不常用,所以「乞」也常用「要」、「讨」表示,尤其在「要饭」、「讨饭」、「讨饶」这样的说法上。 【乞祈】 乞,《廣韵》「求也」。向人求讨称「乞」,如:《左傳·僖公十三年》「晋荐饑,使乞糴于秦」:《淮南子·览冥》「乞火不若取燧,寄汲不若凿井」。祈,《說文》「求福也」。「祈」也是求告,只不过是向神鬼求告,请其保佑,如:《詩·大雅・雲汉》「祈年孔夙,方社不莫(暮)」,「我祈丰年甚早,祭四方与社又不晚」;又《小雅,甫田》「以御(祀)田祖,以祈甘雨」,传「祈,求也」。「乞」、「祈」同源,只是所求告的对象不同:前者用于人事,是求人施舍、帮助;後者是迷信行为,求神保佑赐福。 【求救】 这是一对同源的矛盾义分化词。 求,《集韵》「索也」。「求」是索取、寻找的意思。「求」的基本用法有两个,其一是求索某种事或物,其二是向谁求索;其他变化多端的对译只不过是随求索的对象不同而和不同词发生的不同交搭而已。《戰國策·楚策》「虎求百兽而食之」,「求」是寻求;《論語·述而》「求仁得仁,又何怨」,「求」是追求;《論語·卫灵公》「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求」是要求、责求;《文子,上德》「怨人不如自怨,求诸人不如求诸己」,「求」是请求、乞求。古书中训「求」为「得也」、「取也」、「贪也」、「务也」、「择也」、「招来也」、「问也」、「责也」、「乞也」,都是上述意义的条件变体。 救,《說文》「止也」,《廣雅·釋詁》「助也」。「救」是对「求」的部分满足。人或其他动物有需要、有困难、有灾祸才去求索,「救」就是对灾害性的需求的制止、解决,如:《左傳·僖公十三年》「救灾、恤邻,道也」;《史记·陈丞相世家赞》「常出奇计,救纠纷之难」。这裏的「救」就是许慎所说的「止也」,所止之事有很多,所以适于准确对译的词可以各不相同,比如「救火」是消灭火患,「救乏」是救济困乏,「救恶」是制止作恶,「救病是治疗疾病。至于「救药」、「救兵」则是以药救、以军队救的意思;「救生」、「救安」则是救而使之生、使之安的意思。「救」的对象如果不着重于灾害而着重于受灾或待援的对象,这就是「助」义的救了。《詩·邶風·谷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孟子·滕文公下》「救民于水火之中」,这就是「救助」、「救济」、「救援」、「救护」的「救」了。 【供给】 「供」原来写作「共」。「共」、「供」是古今字。「共」最初表示拱手,用双手拱呈带有郑重、恭敬的意思。後来字形变化,拱手义写作「拱」,表敬重的心情写作「恭」,呈献义写作「供」。 「供」,最初含有表敬的色彩,所以呈献祭品给鬼神或奉献物品给尊长才用「供」。《墨子·明鬼下》「鬼神者,固请(诚,确实)无有,是以不共(供)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这是供献神明祖先;《左傳·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人(纳),王祭不共(供)」,这是把祭祀用的包茅供献给王。「供」泛化之後,就指一般地供应人的需求了,如:《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供)其乏困」;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给」(给,j)在古汉语中不表示「给予」,表给予用「予」、「与」。「给」,《說文》「相足也」,它指满足人的日常生活的需要,具体点说主要是满足人的衣食所需。《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给」的是「食、用」;《漢書·朱买臣傳》「不治产业,常艾(刈)薪樵,卖以给食」「给」的是「食」。 「供」和「给」虽然在供奉对方需要这点上有交搭处,但是细分起来很不同。「供」来自于供应鬼神尊长的需要,所以所供的东西很广泛,不论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或其他事物,只要有需要都可以「供」,如《孟子·梁惠王上》「为肥甘不足于口与(欤)?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之」裏包含肥甘的食物,轻暖的衣裘,华丽的居室,动听的音乐,美丽的婢妾等等。「给」是自己供应自己,也包括平等人之间的相互周济和尊长者对卑下者的困难救济,从对象上就和「供」不同;「给」所供应的主要是衣食等维持生命所需要的东西,在这方面较「供」狭窄得多。「给」还有一个形容词用法,表示「满足」或「丰足」,如:《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视察)耕而补不足,秋省斂(收获)而助不给」;《史记·滑稽列傳》「至今皆得水利,民人以给足富」,这个「给」也是从解决了衣食所需,可以「家给户足」来的。 【与予授賫畀付送】 这组词都有以物予人的意思,但侧重有所不同。 「与」(與)是给人东西时最常用的词,字亦作「予」。「与」(予)一般要求两个宾语——所给的人,所给的物,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更经常的是突出交给谁,所交之物则或者承前省略,或者用介词在前面介绍:《論語·公冶長》「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与之」当是「与之醯」,「醯」承前省略;《左傳·隐公元年》「欲与大叔,臣请事之」,「与」的直接宾语是国家、君位,句中省略;《孟子·万章上》「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表物的宾语「天下」,以介词宾语形式出现;又「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请人」这是上个例句的变体。「与」後也有省略表人的宾语的,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曰:壮士!赐之斗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代词「之」承前省略。这种情况比较少。 授,《說文》「予也」。授也是以物予人的意施舍思,「授」、「与」常常结合使用,如《論衡·初禀》「无有授与之义」。「授」也可以带双宾语,如《国语,晋语》「子犯授公子载璧」。但这种情况不是经常的;常见的情况是「授」只带表所授之物的宾语,如:《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論語·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左傳·隐公十一年》「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商君書·靳令》「国以功授官予爵」。 从比较中可以看出,「与」(予)相当于现代的「交给」、「给」的意思,它的反义词是「取」、是「夺」,如:《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司馬遷《报任安书》「临财廉,取与义」。「取」、「夺」是从别人那裏拿来或强取过来;「与」虽然是人物并重的,但重点也在人。「授」的反义词是「受」,如《礼记·祭统》「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授」和「受」大体上相当于递交、接受的意思;「授」和不同的宾语结合有交出、授予、传授、讲授之类的意思,但一般要求事物作宾语。 赍(賫,jī),亦作「齎」《說文》「持遗也」。「赍」也是持物与人,不过它特指送物给出门远行的人,用现代话说就是「送盘缠」。《莊子·列御寇》「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古代把人死看作远行,「送」就是为远行送的衣食财物;《荀子·大略》「非其人而教之,赍盗粮、借贼兵也」,「赍盗粮」是送给盗贼路上的食粮的意思。後来,携带东西供路上使用也叫「赍」了:《漢書·食貨志》「行者赍」,注「谓将衣食之具以自随也」;《集韵》「赍,行道所用也」。《史记·汲郑列傳》索隐「郑庄行千里不赍粮」,又《李斯列傳》「[秦王]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論衡·状留》「农夫载奔都,贾人赍赴远,皆欲得其愿也」,《晋书·阮籍傳》「[嵇康]乃赍酒携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赍」都是携带的意思了。「赍志沒地」、「恨终天」的「赍」,也是带着的意思,可译为抱、怀着。 畀(bi),《說文》「相付也」。「畀」是付与人,重点在对象,所以常以所付之人为宾语,它是个中性的词,所交给的可以是尊长,也可以是在下位者。如:《詩·鄘風·干旄》「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又《周颂·载芟》「为酒为醴,烝畀祖妣」;又《小雅,巷伯》「取彼谮人,投畀豺虎」。 付,《說文》「予也」。「付」也是交物与人的意思,但交者态度郑重。所「付」的对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事业、权力、命运、生死等人们特别珍视的;一种是普通物品。前者的交付是抱着满怀的希望,因而有托付义,是让对方全权办理或处置,如:诸葛亮《出师表》「受命以来,夙夜忧虑,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後漢書·袁绍傳》「[袁绍与袁谭]人其将军蒋义渠营,至帐下把其手,曰:孤以首领相付矣」:《南史·蔡兴宗傳》「今以选事相付,便可开门当之,无所让也」;《五代史·刘鄩傳》「阃外之事,全付将军」。後者和「授」相近,如:《北史·周武帝纪》「每宴会将士,必自执杯劝酒,或手付赐物」;又《李幼廉傳》「尝故以金宝授之,终不取;强付,辄掷之地」。 送,《說文》「遣也」。「送」的本义是送行,和「迎」构成反义词,与以物与人无关。但古代送迎时也往往赠人财物,这样一来,「送」也就有了给与义了。因为「送」最初是送、迎时予人以礼物,所以它的意思侧重于赠予,如:《仪礼,聘礼》「宾再拜稽首送币」;《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赐陆生橐中装直千金,他送亦千金」。 【施舍】 「施舍」现代是一个词,是把财物送给穷人或出家人的意思;在古代它们也常常结合使用,如:《周礼·天官·小宰》「治其施舍,听其治讼」:《吕氏春秋·原乱》「文公施舍,振废滞,匡乏困」。不过,古代的「施」和「舍」是两个意义相关而又相反的词:「施」侧重在予,是给民众或别人以什么;「舍」则重在免,是放弃自己应得的一些利益、权力之类。 「施」与「迤」、「逶迤」同源,是蜿蜒延展的意思,现读yi,如:《詩·大雅·旱麓》「莫莫葛藟,施于条枚」,又《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用于人事,将事或物推行、给与别人也叫施」,这有两个方面:其一所施的是刑政、教化、主张、学说之类,这就是它的施加、推行义,如《孟子·梁惠王上》「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荀子·性恶》「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其二是给人以物质上的好处、优惠的待遇,如:《墨子·鲁问》「今施人薄而望人厚,则人唯恐其有赐于已也;今以一豚祭焉而求百福于鬼神,[鬼神]唯恐其以牛羊祀也」,《漢書·苏建傳》「[苏]武所得赏赐,尽以施予昆弟故人,家无馀财」。「舍」除房舍、舍止义外,常见的还有放弃、释放义,後来分化为「捨」,《釋文》「捨,弃也」,《說文》「捨,释也」。上古时代的「舍」不重在施物予人,而重在放弃或放弃自己的所有物,如:《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国语,楚语》「昔鬬子文三舍令尹」。所以「金」即使用于表示给人以好处时也不同于「施」,它不是积极地加惠于人,而是消极地免除对方的负担、减少自己的所得:《左傳·宣公二年》「老有加惠,旅有施舍」,注「旅客来者,施之以惠,舍其劳役」,「施舍」是对外来户给以救济、减免劳役;《墨子·非攻下》「[夫差]退不能赏孤,施舍群萌,……遂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赏孤」等是「施」,免「筑姑苏台」等是「舍」。 「施」、「舍」汉以後逐渐同化,都表加惠于人了,尤其是在佛教盛行之後,为救济、为来世向贫民、僧尼的捐助除用「施」外也经常用「舍」、「捨了,如:《梁書·到溉傳》「初与弟洽常共居一斋,洽卒後,便舍为寺」;《田令》「凡官人、百姓并不得将田宅、园地舍施及卖易与等」。不过「施」、「舍还有差别:「舍」的对象经常是物,如「舍粥」、「舍药」、「舍米」、「舍钱」等等。「施」的对象则是人,有时也连带涉及物,即施人以某物;即使以物为宾语,其中也隐含着所施的对象,如:白居易《衰病诗》「禄食分供鹤,朝衣减施僧」;韩偓《腾腾》诗「乌帽素餐兼施药,前生多恐是医僧」。正因为如此,「施僧」、「施贫」的「施」,不能换用「舍」。 【遗馈贻赡赒赈赆送賵襚赙】 这组词都和送人财物有关,但送的情况各不相同。 「遗」(遗)本来指无意失掉或留下东西,表示有意把东西留给或送给别人时读wei。表送与和留下的「遗」应用范围很广。《書·大诰》「宁王遗我大宝龟」,这是留下宝物;《左傳·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这是留下食物;《孔子家语,六本》「晏子送之曰:『吾闻之,君子遗人以财,不若善言』」。这是赠人以言;《後漢書·黄琼傳》「李固遗黄琼书」,这是送信。在送人食物的意义上,「遗」分化为「馈」(kui,饋),亦作「餽」,或借「归」来写,如《左傳·桓公六年》「齐人馈之饩」。《漢書·贾谊傳》「春秋人学,坐国老,执酱而亲餽之」。「馈」在「遗」主要用于表遗失、遗留後,也泛指赠予,如《孟子·公孙丑下》「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 「贻」(贻,yi)和「遗」通用,意思上沒有多大分别,可以看做是「遗」在赠予义上造的後代沒大通行的分化字,或方言字,如:《詩·邺風·静女》「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書·五子之歌》「有典有则,贻厥子孙」。成语「贻笑大方」也是给有见识的人留下笑柄的意思。 「赡」(贍,shan)是给人以衣食等日常必需品的用词,主要指供养父母或帮助亲戚族人,因而也有供给义:《晋书·羊祜傳》「祜立身清俭,被服率素。俸禄所资,皆以赡给九族,赏赐军士」,这是赡亲族;《盐铁论,非鞅》「先帝建铁官以赡农用」,这是供应农用。 「赒」(賙,zhou),也用「周」,是朋友或邻里之间在财物短缺时的互相接济,也用于政府机构的救济危急。《周礼·地官·大司徒》「五党为州,使之相赒」,这是接济;又《地官·司稼》「司稼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这是临时的困难救济。 「赈」(賑,zhen)也是救济,不过特指救济遭受自然灾害而生活陷于困境的人,给他们以财物,规模一般较大,如《史记·平准书》「于是天子遣使者,虚郡国仓廥以赈贫民」。「赈灾」是救济受灾者;「放赈」是发放救济物资。 「赆」(贐,jin),亦作「賮」,特指送给远行之人的路费或礼物,《韵会》「赆,送行财币也」。《孟子·公孙丑下》「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馈赆」就是送盘缠。 送,本义为送行,如《論語·乡党》「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送行往往也赠以礼物,由于连带关系,「送」也就有送礼义了,如:《仪礼,聘礼》「宾再拜稽首送币」。「送」後来泛化,泛指各种赠与了。 古人相信地下世界,人死之後,要为之准备地下用品,所谓事死如事生。「赗」(賵,feng)、「赙」(賻,fù)都是送给丧家的帮助办丧事的礼物。《荀子·大略》「货财曰赙,舆马日赗」,这是一说;《梁传,隐公三年》「归(馈)死者曰赠,归生者曰赙」,这是另一说,即「赠」是助丧葬之费,「赙」是助丧家活人以後的生活费。《仪礼,既夕礼》「公赠元纁束」,这是送一束币帛;《礼记·檀弓上》「[孔子]遇旧馆人之丧,人而哭之哀,……说(脱)骖而赙之」,不过这裏的用法与《荀子》所作的区别正好相反,不知哪个对。不过「赗」、「赙」是以财物帮助人办丧事这点,各种说法是相同的。 与「赗」、「赙」相近的还有一个「襚」(sui),《說文》「衣死人也」。《公羊传·隐公元年》「衣被曰襚」,何休注「襚」犹遗也。「襚」主要指遗死者衣被,《似礼・士丧礼》「君使人磁……磁者左执领,右执要(腰)入升致命」。 【赏赐赉贶赠】 这组词都表示送给对方些什么,不同处在于授受双方的身份和授受的原因。 「赏」(賞),最初指国家或有关部门根据规定给有功劳的人员以财物、爵位等:《說文》「赏,赐有功也」,《墨子·经说上》「赏,上报下之功也」。如:《荀子·王制》「无功不赏」,《戰國策·燕策》「已而论功赏群臣」。正因为「赏」是赏有功,所以它的反义词是「罚」、是「刑」、是「诛」。「罚」、「刑」、「诛」都是对有罪、有过者说的,如:《荀子·正論》「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荀子·王霸》「刑赏已诺,信乎天下」;《荀子·君道》「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赏」是对功的酬答,引申为赞扬、赞许义则是对好处的评价,如陶潜《移居》「奇文共欣赏,异义相与析」。 「赐」(賜,亦用锡),和「赏」的相同处在于两者都是上对下、尊对卑的授与,不同处在于:「赐」带有私人性,它不是对功劳的酬谢,而是个人之间的赠予,是表示恩惠的。《荀子·大略》「赐予其宫室,犹用庆赏于国家也」,意思是给家裏人东西,就像国家行赏一样公平;《戰國策·齐策》「券遍合,起,矫命以责(债)赐诸民」,这是市私恩,不是行公赏;《聊齋·促織》中的「上大嘉悦,诏赐抚臣名马衣缎」,同样是表示私恩。另外,「赏」的物品经常是财物,如:《戰國策·燕策》「赏夏无且黄金二百镒」。「赐」的对象则比较宽泛,除财物之外,还可以有别的,如:《左傳·昭公八年》「周赐之姓,使祀虞帝」,这是「赐姓」;《左傳·昭公二十年》「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这是「赐谥」;其他如「赐言」、「赐教」等都可以用「赐」,甚至可以「赐死」。 「赉」(賚)和「赐」是古今同义词,《說文》「赉,赐也」。「赉」在《尚书》中用得很多,如:《汤誓》「予其大赉汝」,《说命》「梦帝赉予良弼」,《武成)「散鹿台之财发矩桥之粟大赛于四海」;《左傳》中就一个「赛」字也沒有,只有「赐」。《聊斎・促織》中的「抚军亦厚赉成」是运用古词,是和「赐」参错以避重複。 贶(貺,Kuàng),亦作「況」或「况」,《爾雅·釋诂》「赐也」。「贶」也是赐,不过「贶」源于「祝」,所以其中含有祝福的成分,多是地位等同的人之间的善意赠与,如:《詩·小雅·彤弓》「我有嘉宾,中心贶之」,传「贶,赐也」;《左傳·隐公十一年》记载,朝鲁时滕侯、薛侯争长,鲁隐公使羽父向薛侯说「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贶」是加惠于我的意思。 和「赉」、「赐」、「贶」比,「赏」是後起的,是春秋、尤其是战国时代才通用的。「赏」是把交易原则运用于政治上的产物。君出俸禄,臣出气力;臣有功劳,君出奖赏:这是对等的交易。「赏」表现的是赤裸裸的买卖原则,「赉」、「赐」则罩着一层恩惠、施舍的面纱。 赠(赠),《說文》「玩好相送也」。「赠」是平等的人之间相互转送玩好、财物之类,所赠之物一般较薄,有的有纪念性,相当于现代的「送」,「送给」,如:《詩·郑風·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荀子·大略》「君子赠人以言,庶人赠人以财」。 【奉承贡献】 「奉」是「捧」的古字。《戰國策·燕策》「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左傳·成公二年》「韩厥执絷马前,奉觴加璧以进」:「奉」都是两手捧着的意思。呈献时为表恭敬总是用双手捧呈,所以「奉」又有进献义,如:《戰國策·燕策》「轲既取图,奉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从尊长者处接受物品,为表敬也用双手来接,因此「奉」又有承受义(多用于抽象意义),如:司马光《资治通鉴》「肃请得奉命吊表二子」;又「曹操遗权书曰:近者奉辞伐罪」。自朝廷给的奉禄、给养,因为是承受上面给的,为表敬亦称「奉」,如:《戰國策·趙策》「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漢書·宣帝纪》「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由于使用频率关系,「奉」字为奉献义等占有,捧义另加手造「捧」字,俸禄义也加人旁造「俸」字。这些後起分化字,在先秦一律写作「奉」。 「承」也是用双手托着,也有向尊长者呈递和从尊长者处接受这两方面的意义,如:《左傳·成公十六年》「使行人(掌管出使聘问的大夫)执榼(酒器)承饮,造(至)于子重(人名)」;又《僖公十五年》「[晋侯]请战。……秦伯使公孙支对曰:……苟列定矣,敢不承命」。 「承」和「奉」意义相近,在使用中逐渐发生分工:「奉」多用于「奉献」义,而「承」多用于「承受」义,而且用法较抽象,经常表示在下位的接受在上位的吩咐、命令、恩惠等,如贾谊《吊屈原賦》「恭承嘉惠兮,俟罪长沙」。正因为「承」主要指「承受」,所以可引申为「承担」、「担任」,如《左傳·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又因为「承」表示承受自上而下的事物,所以可引申为「继承」如《三國志·吴书·鲁肃傳》「孤承父兄馀业」;成语有「承上启下」、「承前启後」。 「贡」(貢)来自「供」、「恭」,也是毕恭毕敬地献上的意思,《釋文》「贡,下之所纳于上」。「贡」专用于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中封国或地方向天子进献物品,或者是弱国向强国进献物品,如《左傳·桓公十五年》「诸侯不贡车服」。引申为名词,指所贡奉的物品,如:《左傳·僖公四年》「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又《戰國策·燕策》「给贡职如郡县」。 「献」(獻),最初指祭祀中供献祭品,如《後漢書·百官志二》郊祀之事掌三献」。引申为进献宝物、意见等,如:《周礼·天官·玉府》「凡王之献金玉,……受而藏之」,郑玄注「古者致物于人,尊之则曰献」;《国语,吴语》「大夫种乃献谋」。「贡」与「献」义相近,经常连用,如《荀子·正論》「称远近而等贡献」,「贡」和「献」都是上呈尊者。现代把做对国家、革命有益的事或将力量、才能、物资献给国家和革命称作「贡献」,也是这一意义的发展。分开说:「贡」侧重于奉献给帝王;「献」则泛指呈给所敬所惧者。所「贡」者一般是物;所「献」者除各种物外也可是自己的身体、忠心、意见、计谋等。「奉」、「承」和「贡」、「献」在呈给在上者的意思上相近,但「奉」和「承」的动作性强,多表示双手的活动,「贡」、「献」一般地表示上呈于尊者,并不表示如何呈递法。 【辞让谢】 「辞」(辭)、「让」(讓)、「谢」(謝),在推辞和谦让的意义上是相近的。《左傳·哀公六年》「五辞而後许」,这是指楚昭王命公子启为王,公子启推辞,「五辞」就是推辞五次;《史记·晋世家》「[里克]使人迎公子重耳于翟,欲立之,重耳谢曰:……重耳何敢人!大夫其更立他子」,重耳谢」是重耳推辞,不肯当晋国国君;《史记·周本纪》「耕者皆让畔」,「让」是推让、谦让,「让畔」是把地畔让给邻人。 三个词在用法上不同。「谢」用作推辞、谦让时一般不带宾语,「辞」和「让」都可有宾语。「让」的宾语可以是事物,如《莊子·逍遥游》「尧让天下于许由」;也可以是人,如《荀子·成相》「尧让贤,以为民,氾利兼爱德施均」。「辞」的宾语一般是事物,如《荀子·强国》「子发(人名)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如果「辞」的宾语是人,就不是推让的意思了。《戰國策·趙策》「遂辞平原君而去」,「辞」是告别的意思。 「谢」,古代的常用义是向人道歉、认错,或者向人表示感谢,如:《左傳·襄公三十年》「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召之而谢过焉,曰:……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漢書·张安世傳》「安世尝有所荐,其人来谢」。无论是谢罪还是道谢,都是当事者的主动行为,「谢」表推辞、拒绝时,往往也是就自己方面说的,是自己主动拒绝对方,如《史记·儒林列傳》「谢绝宾客」成语「闭门谢客」;「辞」是别人有所给予,而自己不接受,不要,如《論語·雍也》「与之粟九百,辞」;「让」是与人无争、谦让,如《戰國策·齐策》「鲁仲连辞让者三」。 【却辞拒绝】 这组词都表示不接受对方的施予或请求的意思,它们的差异在于态度:「辞」、「却」较缓和;「拒」、「绝」则严峻。 「却」(卻),《廣韵》「退也」。「却」本表退却,如:《戰國策·齐策》「却行为道(导)」;《国语,晋语》「却退秦师」。当「却」的对象是对方的请求或施予时,「却」就有不受义了,《增韵》「却,不受也」。「却」表「不受」,是个中性词,表示的是一般的推辞、回绝,沒有什么感情色彩。《孟子·万章下》「却之为不恭」,意思是如果推辞就显得不恭敬;李斯《谏逐客书》「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不却众庶」也是对黎民百姓不推辞不受。 辞(辭),《說文》「解说也」。应对、解说的辞令叫「辞」,如:《莊子·盗跖》「尔作言造语,……多辞谬说」;《礼记·表記》「无辞不相接也」。应对之「辞」中有一部分是为拒绝对方而编出的措辞得当的借口:《孟子·万章下》「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就是不要凭借辞令去回绝,而用心来回绝;《三國志·魏书·文帝纪》「天命不可以辞拒」,「以辞拒」就是用各种借口回绝。用以表推脱借口的「辞」最早应是状语,由于常用关系逐渐与谓语凝结。《史记·孙子吴起列傳》「齐威王欲将孙膑,膑辞谢」,「辞谢」就其来源还是「以辞谢」,用各种借口推却;又《高祖本纪》「及其(亚父范增)见疑,乃怒辞老,愿赐骸骨归卒伍」,「辞老究其源还是以年老为借口的意思。正因为表推脱的口实的「辞」常用,所以「辞」单用时也就可以表推辞了,如:《莊子·秋水》「吾辞受趣舍,吾终奈何」;《礼记·曲礼上》「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正因为「辞」最初源于表推脱的辞令,所以「辞」表「不受」时具有委婉色采,是态度谦让、和缓的「却」。「辞」时常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左傳,昭公四年》「夏,诸侯如楚,鲁、卫、曹、邾不会。曹、邾辞以难,公辞以时祭,卫侯辞以疾」,「以难」、「以时祭」、「以疾」就是他们「辞」的借口。「辞」的「不受」义也分化为「辤」,《說文》「辤,不受也」。 拒,亦作「歫」,通「距」,《玉篇》「抵也」。「拒」最初是抗住、顶住的意思,如《荀子·君道》「内以固城,外以拒敌」。正因为「拒」是对外力的抵抗,所以用于不受义,「拒」也是态度激烈,是断然回却,沒有回旋馀地,如:《荀子·成相》「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論語·子张》「我之不贤与(欤),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绝(絕),《說文》「丝断也」。「绝」後来泛指断成不相衔接的两截,如《荀子·脩身》「折骨绝筋」。「绝」用于辞却义也重在断绝一切交接往来,不发生瓜葛。《左傳·成公十三年》「晋侯使吕相绝秦」「绝秦」是跟秦国断绝外交关系;《史记·乐毅列傳》「君子交绝不出恶声」,「绝交」是割断交往、联系。 「拒」和「绝」都是断然辞却,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陈宠傳》「自在枢机,谢遣门人,拒绝知友,唯在公家而已」,又《陈敬王羡傳》「袁術求粮于陈,而[骆]俊拒绝之」。它们的不同在于:「拒」是对方施予或请求,自己则极力抗拒不受;「绝」的主动权在自己,是自己采取行动,造成联系的中断。 【贸易换】 这组词在交换上意义相近。 贸(貿),《說文》「易财也」。「财」古代指布帛米粟之类的生活必需品,「易财」就是换取财物。「贸」不是单纯的交换,而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爾雅·釋言》说「贸,市也」,又说「贸,买也」。用物或用钱换取生活所需之物才叫「贸」,它是财物的交换:《詩·卫風·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这是用布(麻布或货布)换取所需的丝;《後漢書·循吏列传,孟尝傳》「郡不产实而海出珠宝,与交址比境,常通商贩,贸籴粮食」,「贸籴」是以珠宝交换粮食。正因为如此,现代「贸易」专指商业上的买卖交换。《戰國策·楚策》「甘茂与樗里疾,贸首之仇也」,「贸首」并非换头,而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购得对方的首级的意思,其中仍包含换为已有的意思在。 「易」和「贸」不同,它泛指交换,不限于交换财物;另外,「易」经常指双方互换,不像「贸」那样侧重单方换人。《左傳·哀公八年》「楚人围宋,易子而食」,又《成公二年》「逢丑父与[齐顷]公易位」:「易子」是交换儿子,「易位」是交换坐位,这是单纯的交换,与商业无关,所以只能用「易」,不能用「贸」;另外,《易·繫辭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盐铁论,本論》「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这裏虽然说的是商业性的交换,因为侧重的是双方互换,不是单方买卖,所以用「交易」,不用「交贸」或「互贸」。 「换」(换)是汉以後出现的词,可能是地区性的方言,它的词义相当于「易」,《說文》「换,易也」。《列子·汤问》「扁鹊谓公扈曰:汝志强而气弱,故足于谋而寡于断;齐婴志弱而气强,故少于虑而伤于专。若换汝之心,则均于善矣」,李白《送贺宾客归越》「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换」都指两方更易或交换。「换」、「易」同义,所以「换」、「易」常常同用或互用,如:《後漢書·朱浮傳》「间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王勃《滕王阁序》「物换星移幾度秋」。在今天,「换」已经在口语中代替了「易」,「易」已经成为文言成分或造词的词素了。 「贸」、「易」、「换」,词典中都有改变义,这不过是因为它们在不同语言环境中可以和「变」或「改」对译的缘故,如「物换星易」就是「物变星改」,「先後不贸」就是「先後不改」。 【假借贷貣貰赊欠】 假,亦作「叚」《說文》「非真也」。这在汉以後来说是正确的;在先秦,「假」不是「真」的反义词,而是「借」的同义词。「假」既表示向别人求借,暂时使用别人的东西,又表示帮助别人,将自己的所有物暂时给别人使用。前者如《左傳·僖公五年》「晋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孟子·告子下》「[曹]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愿留而受业于门」:「假道于虞」即向虞求借道,「假馆」就是借用馆舍;後者如《左傳·桓公元年》「郑伯以璧假许田」,又《昭公十一年》「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恶而降之罚也」:「以璧假许田」是将玉璧借给许田,「假助」即给助义。 「假」的借助义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涉及向谁去借,另方面涉及借取的东西。如果只突出所借助之物,不涉及向谁去借,那么「假」就具有凭借义了。《荀子·劝学》「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这裏的「假」就是不靠自己的能力而依靠外力的意思了。另外,并非该人的职务,而由该人暂时代理也称「假」,这是从物非己有,自己不过是暂时使用、事後还要归还的意思派生出来的。《史记·陈涉世家》「乃以吴叔为假王」;又《淮阴侯列傳》记载,当韩信平齐,请求暂时代理齐王时,刘邦说「大丈夫能定诸侯即为真王,何以假为」:「假王」就是摄理王事的意思;後一个例子清楚地表明「假」和「真」构成反义词不是从「虚构」义来的,而是从「临时充当」义演化的,暂摄的、代理的就不是真的。放假的「假」,最初的意思也是临时性的休息。这两个意思在汉以後才通行。 借,《說文》「假也」。「假」和「借」可能是同一词的方言变体,它们在意义上无大差别。《穀梁传·僖公二年》「君何不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借道乎虞」就是「假道于虞」。「借」在古代,尤其先秦,多写作「藉」。《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又《宣公十二年》「敢藉君灵以济楚师」:「藉」即「借的通用字。如果说「假」和「借」还有一些区别的话,那就是「借」(藉)用于借给别人的时候多一些,如:《論語·卫灵公》「有马者,借人乘之」;《漢書·朱雲傳》「借客报仇」,颜师古注,「借,助也」。「借」的求告义较淡,给助义更浓,因而多用于「借助」义,如《新论,慎言》「人目短于自见,故借镜以观形」,《漢書·张良傳》「臣请藉前箸以筹之」:正因为如此,《正字通》说「借,贷也,助也」。 从汉以後,「假」和「借」逐渐发生分工:「假逐渐专用于「非真」义,借义则逐渐为「借」所专有。今天除了「假公济私」、「假途灭虢」、「狐假虎威」、「假手于人」之类的成语以外,「假」是不做「借」用了。 贷(贷),《說文》「施也」,《廣雅·釋詁》「予也」。「贷」的意思是施舍,侧重于以物予人,如《左傳·文公十六年》「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饑,竭其粟而贷之……,夫人助之施」。「贷」和「施」常常前後连用,可见古代「贷」不同于「假」或「借」,一般情况下「贷」是施舍、救济,是在位者以物予民,它是不需偿还或不要利息的。 「贷」和「貣」(tè)是一对同源分化词,「贷」是施予于人,「貣」是向人乞求,《說文》「貣,从人求物也」,段玉裁注「代、弋同声,古者无去人之别;求人、施人古无貣、贷之分。由貣字或作贷,因分其义,又分其声」。段注是对的,但既经分化之後,它们就产生了相对的分工了。《荀子·儒效》「今有人于此,屑然藏千溢之宝,虽行而食,人谓之富矣」,「行貣」意即行乞。 封建制兴起之後,私人间粮食、财物的借贷逐渐盛行,这样一来,贷出的钱粮就由救济变为临时的接济了,这种接济式的贷与,过後是要偿还、甚至是加倍偿还的,这样一来,「贷」就逐渐由施予义变为假借义了,如《史记·平准书》「募豪富人,相贷假」,「假贷」连用了。不过由于词的历史渊源的不同,它们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假」、「借」用得很宽泛,不论道路、住处、工具、官职,凡是可以换主的都可「假」、可「借」,而「贷」则限于贷钱粮;另外,「假」、「借」关系通用面很广,而「贷」则主要限于有关机构和有关人之间、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这种区别一直保存到现代,比如「农贷」、「信贷」、「借贷」、「高利贷」等等,这些「贷」是不能用「借」来顶替的。 贯(貰,shi),《說文》「贷也」;赊(賒)《說文》「买也」,「贯」、「赊」和「贷」、「貣」不同的是:後者最初是救济或求救性质的,其中还笼罩有族人间的互通有无的残馀痕迹;当借贷成为纯经济往来之後,除「贷」、「貣」的意义随之变化外,「贯」、「赊」也应运而生了。「贯」和「赊」都表示先取物而缓付款的交易方式,它们也有赊与者与赊购者之分,但分化得不清楚,常常混用。大体上持物方以赊销方式卖给买方用「贯」:《漢書·食貨志下》「诸贾人末作贯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颜师古注「贯,赊也;贷,假与也」,其实「贯贷」这裏同义,都指赊销;《史记·萧相国世家》「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贯贷以自污」,「贯贷」也指将田地租出以取利。「赊」则多用于买方的延期付款,所谓先取物而缓偿值。《周礼·地官·泉府》「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孙诒让正义「赊者,先贯物而後偿直」;《三國志·吴书·潘璋傳》「[徐盛]嗜酒,居贫,好赊酤,债家至门」,「赊酷」即赊欠酒账。如前所述,「贯」、「赊」是同源分化的,但分化得并不清楚,比如《史记·高祖本纪》就记载刘邦「常从王媪、武负贯酒」,字用「贯」。到现代「赊」已经兼有「贯」义了,其为赊与还是赊取要由上下文来确定了。 「欠」原表打呵欠,与钱财往还无关,如《礼记·曲礼上》「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侍坐者请出」。「欠」表示欠财物是由「歉」变来的,可以看作「歉」的借用分化字,最初表不足、缺少,如《三国演义》第四九回「万事具备,只欠东风」;用于财物往还就引申出亏欠义了,表借人财物沒有还,或该给别人的财物沒有给,如苏洵《论积欠状「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欠」用得较晚,大体在唐以後。「赊」是有能力付而暂时缓付;「欠」则纯表示债务关系的负方。 【庸佣雇赁僦租】 这组词都和有偿地使用别人的劳力、物品有关。 庸,《字汇》「与墉同」。「庸」即古「墉」字,初形象有望楼之城郭形:《詩·大雅·崧高》「因是谢(邑名)人,以作尔庸」,传「庸,城也」。古代徵发劳役主要是筑城,所以劳役也称「庸」,唐代实行的「租、庸、调」法,「庸」还指服劳役。井田制破坏、土地家庭所有制开始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他人耕作或做其他劳务也因袭历史上的称谓叫做「庸」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卖庸」就是出卖劳力;《漢書·匡衡傳》「[匡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颜师古注「庸作,言卖功庸,为人作役而承雇也」。 「偏」是「庸」出卖劳力义的分化字,今简化为佣」,《一切经音义・六》「佣,役也,役力受直(值)曰佣」,《正字通》「佣,雇役于人受直也」。《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索隐「佣,役也,谓役力而受雇直也」;又《张丞相列傳》「家贫,衡佣作以给食饮」,「佣作」也是受雇于人从事各种劳作。 雇,《集韵》「佣也」,《六书故》「佣予直也」。 出钱让别人给自己劳作叫「雇」,字亦分化为 「僱」。《後漢書·桓帝纪》「其百姓吏民者,以见 (现)钱雇直」,「雇直」就是酬值,付劳金;又《光武 纪》「女徒雇山归家」,注「《前汉音义》曰:《令》 甲:女子犯徒,遣归家,每月出钱雇人于山伐木, 名曰雇山」。 「雇」和「佣」的区别在于来源与对象不同。 「佣」源于服劳役,当「佣」转为劳力买卖关系时, 它也是从出卖劳力一方说的,是劳动之人出卖劳 力为人所用;这就像现代所说的「卖功夫」、「扛 活」一样,是从出卖方着眼的。「雇」本义是鸟名, 《說文》「雇,九雇,农桑候鸟」。表雇佣是借「雇」 写「贾」的,《說文通训定声》「雇,假借为贾」。 「贾」是古「价」(價)字,是出钱买货的意思,出钱 去买特殊的商品一—人的劳动力——也叫「贾」, 字借用「雇」来区别。所以「雇」不是从卖方说的, 而是从买方说的。看上边的用例就会发现,「佣」 一般情况下主语为出卖劳力者,「雇」的主语则是 出钱购买者;「佣」如果主语是购买方,它的意义 同「雇」。 赁(賃,lin),《說文》「庸业」。「赁」可能是 「佣」的方言说法,所以「佣」、「赁」常常结合使用, 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须贾曰:今叔何事? 范睢曰:臣为人庸赁」;《漢書·栾布傳》「赁佣于 齐,为酒人保」。《後漢書·吴祐傳》「时公沙穆来 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佣,为祐赁春」;《南 史,庾震傳》「丧父母,居贫无以葬,赁书以营事, 至手掌穿」:「赁」与「佣」可互换。「赁」不同于 「佣」之处在于它是民间後起的,所以其应用日趋 广泛。「佣」逐渐名词化,表雇工,「赁」则承担了 其动词用法;此外,「佣」限于人的出卖劳力,「赁 後来扩大到物,将自己所有的物,如房屋等,提供 别人使用从中收取费用或出钱向别人租借也称 「赁」,《集韵》「赁,以财雇物也」。如:王禹偁《书 斋》「年年赁宅住闲坊,也作幽斋着道装」。 僦(jiù),《說文,新附》「赁也」。不过「赁」用 于以钱租物晚得多,是由出卖劳力发展出来的; 「僦」则是用于以钱赁物的专字。《一切经音义·十五》「雇车载曰僦」,「僦」最早用于雇车马搞运输:《史记·平准书》「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僦费」就是运费;《後漢書·虞诩傳》「驴马负载,僦五致一」,注「僦五致一谓用五石赁而致一石也」。「僦」源于「就」,是由远而近、由彼至此的意思,「僦」是其分化字,专用于物资运输;後来「僦」也扩及交通工具之外的物,这是词义泛化的结果,如:韩愈《送郑伯尚书序》「家属百人,无数亩之宅,僦屋以居」;欧阳修《有赠予以端溪绿石枕与蕲州竹簟……诗》「一从僦舍居城南,官不坐曹门少客」。 由于劳力买卖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买方,所「雇」通用起来,排斥了其他词;由于物的僦赁中以土地的租赁为大宗,所以「赁」、「僦」後来就和交租的「租」通用起来,「租」也由田租义扩大为租赁义了;现代凡出租之物都可以用「租」来表示其租借过程了。 【征徵课科】 这组词都含有徵收的意思。 「征」最初指远征、征伐。《孟子·尽心下》「征者,上伐下也」。上伐下叫「征」,扩展开来,上取于下也叫「征」;征伐是用战争的形式掠取或收取财物,征收是用政治手段来取得财物。「征」的适用范围很广:《孟子·梁惠王下》「关市讥而不征」,这是征收通行费;又《公孙丑上》「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这是征收工商税;《礼记·王制》「夫圭田无征」,这是征收田租;《周礼·地官·小司徒》「掌……征役之施舍」,这是徵集赋役。总之,政府取自民间的财物、力役都可以叫「征」,所以《孟子·尽心下》说「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 「徵」古代和「征」是两个不同的字,简化汉字後,都归并为「征」了。「徵」古代特指对人力的徵集。《左傳·僖公六年》「齐诸侯而戍周」,这是徵召诸侯之师;《左傳·襄公三十年》「子张怒,退而徵役」,这是徵发兵卒人夫。引申开来,君主或朝廷对某个人的徵求、召唤也可以叫「徵」:《論語·乡党》「君命召,不俟驾行矣」,这是召见;《後漢書·刘恺傳》「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徵举,必先岩穴」,这是徵召未仕的人出仕。正因为如此现代「征(徵)兵」、「征(徵)调」、「征(徵)募」、「征(徵)发」等都还用征(徵)。「徵」也有时用于对物的征收上,这可以看做是「征」的通假字。 课,《說文》「试也」。「课」是检验、考核的意思,经常用于考核官吏的工作。《漢書·京房傳》「房奏考功课吏法」,「考功课吏」即按一定标准考核成绩、审查官吏的意思。扩展开来,指定限额督促有关的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也用「课」。杜甫《课伐木诗序》「课隶人伯夷幸、信行等人谷斩木,人日四根止」,这是规定一天伐树的数量,督促雇工完成;李商隐《杂纂,失本体》「不点检学生作课念書·失先生体」,「作课」就是限时限量完成作业。官吏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完成各种赋税的征收,所以按规定的数额和时间征收赋税也叫「课」。白居易《登阊门间望》「十万夫家供课税,五千子弟守封疆」,《宋書·孝武帝本纪》「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又《文帝纪》「元嘉十九年十二月丙申,诏曰:……鲁郡上民孔景等五户,居近孔子墓侧,蠲其课役,供给洒扫」:可见「课」以收各种税为主,但也可以用于租、役。 科,《說文》「程也」,《廣雅·釋言》「品也」。「科」最初是等级、品类的意思,引申开来,分别不同情况所订的法令条文的细则也称「科」。诸葛亮《出师表》「作奸犯科」,「犯科」就是犯法,触犯法令的规定;另外根据贫富、人口、住处……的区别,把各种劳役、捐税分别进行摊派也叫「科」。《宋史·河渠志》「商胡初决之时,欲议修塞,计用梢芟一千八百万,科配六路一百馀州军」,「科配』就是摊派;《宋史·食貨志》「诏……委二府大臣,裁减课役不均,以乡村坊郭户均差」,「课役」即劳役的摊派。摊派劳役和赋税,其实就是徵集劳工和赋税,所以「科」就成了「课」、「徵」的同义语了,《壶关录》「科税繁猥,不知纪极;猛火屡烧,漏卮难满」,「科税」实即征税。因为「科」来自于分别情况进行摊派,所以「科」的对象经常是各种正租正税之外的苛捐、杂税或各种额外的劳役。 【交缴】 「交」在中古之前只有性交、交错、交互、交往义,沒有交付义;交付义中古才看到,近代才通用。交付的「交」因为源于交互义,所以在表将事物转向对方时,交接双方无论处于什么身份地位都可以使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授受,上付下,下付上都可以用「交」:如白居易《和梦得夏至忆苏州卢宾客》「交印君相次,褰帷我在前」;如「交卷」、「交差」、「交工」、「上交」、「转交」等等。 缴(缴),《說文》「生丝缕也」,它是拴在矰矢上的丝线,读zhuó,与交付无关。「缴」的交付义是为分化「交」而借来的,读jiǎo。「缴」近代才通用,它特指根据规定或义务向有关部门或上级交纳,如: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向者曾经臣寮缴进,陛下置而不问」,《明律,吏律,公式,出使不復命》「若回还後三日不缴纳圣旨者,杖六十」;如「缴税」、「缴粮」。现代强迫对方(多半是敌方)不得不交出或从敌人手中虏获也用「缴」,如「缴械投诚」、「缴枪不杀」。 【偿补赔】 这组词表示的是人们往还中的三种情况 偿(償,cháng),《說文》「还也」,《廣雅·釋言》「復也」。「偿」与「赏」同源:臣下出劳力、建功业,主上付与财物官爵作为报答叫「赏」;平等的双方间归还对方的施予叫「偿」。《漢書·食貨志上》「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债)者矣」,这是财务上的归还;《史记·苏秦列傳》「及得富贵,以百金偿之」,这是人情上的酬报;韩愈《新修滕王阁記》「倘得一至其处,窃寄目偿所愿焉」,这是比喻用法,以施偿比喻愿望和愿望的实现,还愿。「偿罪」、「偿怨」、「偿命」也是从一施一报意义上说的。补(補),《說文》「完衣也」。衣服绽裂破损後加以缝缀称「补」,这是「补」的本义;用于人事关系上,彼有所缺我加以补助、补充也称「补」,这是「补」的引申义,《正字通》「补,助也」。《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这是补助食用上的不足;《周礼·秋官·小行人》「若国札丧(因疠疫而丧亡),则令赙补之」,这是补足丧家的财用的不足。至于「补阙」、「补考」,更是补的延伸。「偿」是对等的往还,此施彼报、此借彼还,双方对等;「补」是单方的贴补,带有施舍性,就施方来说是不求还的,是对不足者的单方面的施予,对方可偿可不偿。 赔(賠),《正字通》「补偿人财物曰赔」。「赔中古之後才出现,它源于「倍」、「培」,都是从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益的意思来的,早期也写作「备」:王志坚《表异录,十一》「高欢立法,盗私家十备五,盗官物十备三。後周诏,侵盗官廪,虽经赦免,徵备如法。备音裴,偿补也」,「赔」相当于「偿补」的结合,不仅要原数偿还,还要补足损失、消耗部分叫「赔」,如关汉卿《裴度还带,四》「圣人可怜,将老夫赔过赃三千贯尽给还老夫」。就给与对方来说「赔」是「补偿」;就自方来说,「赔」就是额外折损了,如《三国演义》第五五回「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妇人又折兵」。 【陶窰甄冶】 这是两种加工方法,都比喻对人的影响、教育。 「陶」古作「匋」,《說文》「匋,瓦器也,古者昆吾作匋」,这是名词「陶」,指用黏土烧制的器皿;《字林》「匋,作瓦器也」,这是动词「陶」,指把黏土加工为陶器。後者如:《孟子·告子下》「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梅尧臣《陶者》「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 烧陶器的陶灶亦称「陶」。《詩·大雅·绵》「陶復(覆)陶穴,未有家室」,《集傳》「陶,灶也……古公之时,居于窑灶土室之中」,至今黄土高原一带还称之为「窑洞」。《後漢書·杨彪傳》「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灶数千所」,瓦陶灶即「瓦窑灶」。後世字作「窯」或「窑」,《說文》「窯,烧瓦窯灶」。 甄(zhen),《說文》「匋也」。「甄」与「砧」、「质」同源,是制陶器,也是制陶的工具,即陶轮,如《晋书·潘尼傳》「若金受范,若埴(泥坯)在甄」。 冶,《說文》「销也」。「冶」指熔化矿石、熔炼金属,如:《史记·平准书》「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舆地记胜》「相传,梁武帝为刺史,冶兵器于此,旧迹尚存」。 把黏土加工成有各种用途的器物,把土坯烧成陶器的过程和熔炼金属铸成各种工具、用具的过程经常被用来比喻就是化无用为有用,化腐朽为神奇,比喻把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培养造就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所以「陶」、「甄」、「冶」都用来表示教育、培养人,如: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陶成天下之才」;又「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君子之才」;左思《魏都賦》「玄化所甄,国风所禀」 「陶冶」也经常结合使用,比喻给人的思想、性格以有益的影响,如:蔡邕《陈仲弓铭》「正身体化,足以陶冶世心」;《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所谓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甄陶」合用也同样指推行教化、造就人才,如:《法言,先知》「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何晏《景福殿賦》「疆理宇宙、甄陶国风」。不过後来「甄」与「陶」发生了分工:「陶」重在培养教育;「甄」则重在选拔鉴别。如:《三國志·吴书·张昭傳》「[张]承为人壮毅忠谠,能甄识人物」;《晋书·山涛傳》「涛甄拔隐居,搜访贤才,旌命三十馀人」。 【仿效】 「仿」和「效」在模拟的意义上是相通的,因此,彼此常常连用,如:韩愈《论佛骨表》「转相仿效,惟恐後时」:《舊唐書·舆服志》「递相仿效,浸成风俗」。在字书上,它们也常常互训,《正字通》「仿,效也」。又「效,仿也」。「仿」和「效」还有细微的差异,就是所模拟的对象和侧重点彼此不同。 「仿」,古代经常的写法作「做」,用「仿」时模仿的多半是事物。如:《晋书·刘粲载記》「相国之府,仿像紫宫」;《唐书·王绩傳》「[兄通]聚徒河汾间,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以拟《论语》」;《宣和书谱》「释智永,会稽人,晋右将军王羲之九世孙,出家居永欣寺学書·以羲之为师法,笔力纵横,真草兼备,绰有祖风。……世学者率模仿焉」;杨基《送陈资深归广》「人生还乡乐,无物堪比仿」。从上述例句中可看出,「仿」所模拟的是宫室,是著作、是书法、是事情,也有和人有关的,比较少。 「傚」,古作「效」,简化汉字中又恢復古写作「效」。「效」所模拟的一般是人。如:《詩·小雅·鹿鸣》「视民不恌(轻佻),君子是则是效」;《左傳·庄公二十一年》「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李白《效古》「蛾眉不可妒,况乃效其颦」;柳宗元《种树郭橐驼傳》「他植者,虽窥伺效慕,莫能如也」。用「效」所模拟的多是人或人的行为。 由此可见:「仿」的是事物,目的在于有所依傍,得其仿佛,重点偏于外表上的相像;「效」的是人,目的在于以为榜样,得其举止精神,重点在亦步亦趋上。正因为如此,近代的「仿古」、「仿造」、「仿宋体」、「仿制品」,不能换成「效」;同样,「效法」、「上行下效」、「东施效颦」裏的「效」也不能换成「仿」:因为前者「仿」的是事,後者「效」的是人。 另外注意,古代「效」和「效」是互相通用的,有许多「效」,表达的是「效」的意思。「效」是出力、献上、徵验、表现的意思。比如「敢效犬马之劳」,就是献出全部力量的意思;「效命疆场」,就是在战场上献出生命的意思;「行之有效」就是实行起来有徵验的意思。这裏的「效」,实际上是当「效」用的。汉字简化以後,「效」和「效」归并了,在读古书时,尤其应该注意这种区别。 【敬钦佩服】 钦(欽),《爾雅·釋诂》「敬也」,《說文》「敬,肃也」。「敬」原是兢兢业业、不敢鬆懈的意思,如《管子·内业》「敬慎无忒(出差错)」;「钦」也有谨慎小心的意思,如:《書·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三國志·吴书·朱然傳》「终日钦钦,常在战场」。「钦」和「敬」一样,也都由自己恭敬谨慎,发展为对别人表示敬重的意思,不过「钦」比「敬」程度更深,有十分尊重、推崇的意思。《晋书·王献之傳》「谢安甚敬爱之」,这还是敬重;《晋书·乐广傳》「裴楷尝引广共谈,自夕申旦,雅相钦挹。叹曰:我所不如也」,这就是佩服了。 「佩」的本义指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或物件,如:《楚辞·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又《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作动词用,「佩」表示系在身上,如:《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 「佩」不仅是装饰,还常常有象徵意义。比如:佩玉是提醒要像玉一样坚硬温润;佩香花象徵像花一样高雅纯洁;佩韦是警戒自己要像熟皮子那样柔软坚韧;佩弦提示要像弓弦一样时时紧张。正因为如此,「佩」就由系带于身引申为铭记于心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佩」和「服」常常同时使用。 服,《說文》「用也」。人使用或利用各种东西多可以用「服」,如:驾牛可以叫「服牛」;吃药可以叫「服药」。人穿衣戴帽也可以叫「服」,如:《論語·卫灵公》「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墨子·节用中「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佩戴饰物也可以用「服」。《淮南子·修务训》「服剑者期于利」,「服剑」即佩剑;《論衡·自纪》「有宝玉于是,俗人投之,卞和佩服」,「佩服」即佩玉、服玉。正因为如此,「服」也就有牢记于心的意思了。谢朓《酬德賦》「结德言而为佩,带芳猷而为服」,这裏「佩」、「服」还带有比喻德言、芳猷的含义;萧纶《赠言賦》「钦爱顾之罔己,良佩服之在旃」,「佩服」就是铭记于心的意思了。 「敬」、「钦」和「佩」、「服」,在表敬重上虽然相近,但有外向、内向之分:「敬」、「钦」重在对别人的言行十分敬重、五体投地;「佩」、「服」则是自己将良言、警戒之类牢记于心、念念不忘的意思。 当「佩服」表示对别人的倾倒、钦敬时,「佩服」就与「钦」、「敬」同义了。杜甫《湘江宴饯裴二端公赴道州「鄙人奉末眷,佩服自早年」,这裏的「佩服」就是钦敬义了,这在「佩」、「服」是後起义。廼贤《徐伯敬诗》「亹亹药石言,朋类素钦服」,「钦服」即钦敬佩服义。 「佩」与「服」在「佩服」连用时是同义的。但「服」另有服从义,这种服从或是受感召的结果,或是屈服于压力的结果,但都不是不忘于心的意思。《書·舜典》「四罪而天下咸服」,这是悦服;《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这是使人屈从。 【听从】 「听」和「从」在顺随义上有相近处,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左傳·昭公十三年》「敢不听从」;成语有「言听计从」。不过从来源和用途上看,它们又有区别。 「听」(聽),是用耳朵接受声音,所以它和语言关系密切。如果用耳朵接受的是各种音响和一般言语,「听」是听觉感知的意思,如「道听途说」;如果所听的是意见、建议、命令、教导之类,这裏面就有一个反应问题了,采纳、相信、顺从、接受称「听」,反之称「不听」、「弗听」。《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郑之人滑也,滑人听命」,「听命」是顺从命令;《史记·李斯列傳》「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听其计」是采纳李斯的建议;《孟子·離婁下》「谏则不行,言则不听」,又《梁惠王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这就是不相信、不采纳了。 「从」(從)是跟随在後面的意思,它和行动关系密切。所「从」的如果是人,「从」是跟随义,如《孟子·公孙丑上》「从之者如归市」;如果所从的是命令、意愿、法令、计谋,「从」就是顺随、照办、遵守、服从之类的意思了,如:《論語·为政》「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子·公孙丑上》「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論語·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荀子·子道》「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 比较之下可以看出:「听」的对象多限于用言语表达的谏诤、意见之类;「从」的范围广得多,除「谏」、「言」、「计」、「议」、「令」、「教」之类用语言表达的以外,还可以包括「法」、「道」、「善」、「心」等等,总之,它适用一切可遵照执行的事物。其次,「听」的事物多属于判断的范畴,可采纳可不采纳,可相信可不相信,可接受可不接受;听信之後也可以付诸实践,也可以不付诸实施。「从」由于来源关系,它带有强烈的实践性,重在付诸行动——无论是自愿的或强制的;当然也可以「不从」,「不从」也是不付诸实践。 【忤逆违背拂】 这组词在不顺从义上有相近处。 忤(wǔ),亦作「啎」,《說文》「逆也」。「忤」是相互抵触的意思:《韩非子·难言》「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忤于耳」就是逆耳,听来不顺耳;《戰國策·燕策》「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忤视」就是逆视,直对其目光,或和其目光接触。 逆,《說文》「迎也」。在相反方向上迎面而行叫「逆」,「逆」可以是欢迎、迎接,也可以是敌对,抗拒;「逆」的不顺义就是从其反方向义派生出来的,所谓「倒行逆施」。《書·太甲下》「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逆」是相违背;《史记·晋世家》「今天以秦赐晋,晋其可以逆天乎」,「逆天」是违背天意。忤 「忤」、「逆」常结合使用,现代把子女不孝父母称作「忤逆」,在古代它们只用于抵触、违背义,如:《淮南子·齐俗》「不犯禁而人,不忤逆而进」;《陈書·傅縡傳》「与夺之辞,依经议论,何得见佛说而信顺,在我语而忤逆」。「忤」、「逆」虽同为不顺,不过其间有程度之别,「逆」重于「忤」。「忤」与「午」、「五」、「牾」同源。「五」是从两条线相互交错来的,「五」也常用「午」表示,如五月五日称「重午」、「端午」。所以「午」有纵横交错的意思:《仪礼,大射》「度尺而午」,注「一纵一横曰午」;《戰國策·趙策》「韩守成皋,魏塞午道」,「午道即纵横交叉的四达之道。「午」也表示意向、行为的交错抵触:《荀子·富国》「午其军、取其将若拨麷」,「午其军」是抵抗外来的军队,「拨麷」是拨蒲草;《礼记·哀公问》「午其众以伐有道」,「午其众」是违背其军民意志。「忤」就是上述「午」的分化字,有时也借用「许」来表示。由于「忤」是从相交错的意思引申出来的,所以它用于表言行的不顺从时,着重的也是交叉、抵触,不见得是对立、对抗:《漢書·萧望之傳》「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白欲更置士人,由是大与[史]高、[弘]恭、[石]显忤」,这是在中书用人上意见不合、相互抵触;李翱《答皇甫湜书》「言无所益,众亦未信,只足以招谤忤物,于道无明,故不言也」,「忤物」是与别人意见相左,得罪人。「逆」因为是从反方向行进义来的,所以用于人事常有反其道而行的含义,较意见、行事相抵触的「忤」为重,正因为如此,犯上作乱一般用「逆」而不用「忤」,《廣雅·釋詁》「逆,乱也」。《史记·吴王濞列傳》「逆乱之萌,自其子兴」,《漢書·五行志》「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逆乱之谋」是反叛的打算,「逆心」是谋反之心。所以「逆」虽与「忤」相近,其极限却较「忤」远得多。 违(違),《說文》「离也」,《廣雅·釋詁》「偝也」。「违」与「背」相近,不过「违」不一定是背道而驰,凡向不同方向进发,两者越离越远都可以叫「违」。《論語·里仁》「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违仁」是脱离仁;《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穀不可胜食也」,「违农时」不是反农时而行,而是离开农时,与农时不合;《左傳·成公十六年》「有淖于前,乃皆左右相违于淖」,这是分成左右两队避开烂泥塘,不是向相反方向走。 背,《說文》「脊也」,《集韵》「违也」。「背」原指後脊梁,所以在违离义上它的方向是以背对着对象,是向相反的方向行进,如:《荀子·解蔽》「印(仰)视其髮,以为立魅也,背而走」,这是转身向後跑;柳宗元《杨评事文集後序》「其馀各探一隅,相与背驰于道者,其去弥远」,「背驰」是反方向奔跑。正因为如此,「违」和「背」在不顺从义上有时可以通用,如「违约」与「背约」、「违信」与「背信」;但是超出一定限度,它们的差别就明显了。《韩非子·难三》「都大而国小,民有背心」,《漢書·董仲舒傳》「诸侯背畔,残贼良民」:「背」就不是「违」所能替代得了的了。 「忤」、「逆」和「违」、「背」都是不顺从,可是方向迥异:「忤」、「逆」是就相交叉、相顶撞的意思上说的;「违」、「背」是就相分离、相背驰的意义上说的。方向虽不同,意义却相近:「忤」近于「违」都指意向与意向支配的行为不平行、不重合,彼此有分歧、交叉;「逆」与「背」近,都是大「忤」大「违」,违忤到对面冲突和背道而驰的程度。 「拂」本义是拂拭,如「长袖拂面」、「春风拂槛」。「拂」也作违忤解,如:《韩非子·安危》「圣人之救危国也,以忠拂耳刺骨。……拂耳,故小逆在心,而久福在国」;《礼记·大学》「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 「拂」与「忤」「违」有近似处,就是在表意见、意愿不一上,它们的程度都较轻;不同处在于「拂」常含有正确的在拂者一方,拂者是用正确的去矫正不正确的意思。《孟子·告子下》「人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拂士」是能矫正君主的过失的辅弼之士;《漢書·王莽傳》「拂世矫俗」,「拂」与「矫」对文,是反潮流,反颓风的。「违」、「忤」等则只有违背、抵触义,甚至有违正忤正义,与「拂」常相反。 【匡正纠救】 匡(kuāng),《廣雅·釋言》「正也」。「匡」和「正」在纠正义上相近,不同的是:「匡」是个动词;「正」就其来源说是个形容词。 「匡」、「正」常结合使用,其义为「匡」而使之「正」,前者是主要动词,後者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匡」的结果,如:《左傳·哀公十六年》「王孙若安靖楚国,匡正王室,而後庇焉,启之愿也」;《史记,平津侯主父傳》「匡正海内,以尊天子」。「匡」因为是动词,所以作为匡正对象的宾语是他指的,可以是人,可以是国家、时局,如:《国语晋语》「今范中行氏之臣,不能匡相其君,使至于难」;《論語·宪问》「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正」源于形容词,所以所纠正的对象——宾语,常是意念中的主语,是使之正,如:《孟子尽心上》「有大人者,正已而物正者也」;《論語·子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 「纠」(糾)也有「正」的意思。《周礼·夏官大司马》「制军诘禁,以纠邦国」,注「纠,正也」;《晋書·石鉴傳》「仕魏,历尚书郎、侍御史、尚书左丞、御史中丞、多所纠正,朝廷惮之」,「纠正」连用。「纠正」连用,同样是「纠」表行为,「正」表结果。「纠」与「匡」的区别在于:前者所正的是人事的消极方面;後者则以助长积极方面为主。「匡」与「旁」、「傍」同源,所以词义重在于左右弼傅,所以「匡」虽然可以是纠正过错、时弊,如《文心雕龙,明诗》「顺美匡恶,其来久矣」,《漢書·周勃传赞》「周勃为布衣时,鄙樸庸人。至登辅佐,匡国家难,诛诸吕,立孝文,为汉伊周,何其盛也」;但这不是主要的,「匡」的主要方面是积极地进行辅助,使所辅助的对象有所补益,如:《漢書·贾谊傳》「数上书陈政事,多所欲匡建」;《後漢書蔡茂傳》「晓习故事,多所匡益」。「纠」与「矫」同源,所正的都是过失、罪愆,多是依法察举,如:《書·冏命》「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後漢書·王畅傳》「[王]畅深疾之,下车奋厉威猛,其豪党有衅秽者,莫不纠发」。由此可见:「匡」在于正上、正时,「纠」在于正下、除恶;两者在纠正义上相同,方向相反。 「救」,《說文》「止也」。「救」介于「匡」、「纠」之间,它也是制止不利之事,不过其目的不在于惩治,而在于疗救,使之由坏转好;就它重在消除消极现象说,它近于「纠」,就它化消极为积极说,它近于「匡」。「救」的对象可以像「匡」一样是君主、天下之类的大方面,但也可以小到个人的得失危难,「救」的对象也可以是过恶,但多是为了制止其过恶。如:《左傳·昭公六年》「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唐书·姚崇傳》「崇为救时宰相」;例:《論語·八佾》「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汝)弗能救与」。《周礼·地官·司救》「司救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所「救」的如果是灾难或困难,「救」就是援救、帮助义了,如:《詩·邶風·谷风》「凡民有丧,匐救之」;《戰國策·燕策》「胡与越人言语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凌波,至其相救助,如一也」。 【赖仰依倚靠恃负凭仗】 这组词在凭依义上相似。 赖(賴),《廣雅・释话》「恃也」。「赖」在凭依义上重在凭借,是得到外来的助力。「赖」所得的外来助力是泛指的,它多半指得力于人,偶尔也表示得利于物,如《国语,晋语》「臣何赖于鼓」,注「鼓,利也」。在表得人助力上,「赖」也是泛指的,它既可以表示从比自己地位或辈分高的人那裏得到助力,也可以表示从比自己身份、地位低的人那裏得到助力:前者,如《書·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左傳·襄公十四年》「王室之不坏,繫伯舅是赖」;後者如《左傳·宣公二年》「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韩愈《答张籍书》「赖其徒相与守之,卒有立于天下」。由此可见,「赖」具有相互性,可以是互利互惠的。 仰,《說文》「举也」,《廣雅·釋詁》「恃也」。「仰」来自举头向上义,所以它表依赖义时,施惠者多是受惠者依附的对象。「仰」也偶尔用于对物的依赖,如《淮南子·主术》「中田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妻子老弱仰而食之」;主要的仍是对人的依赖,如:《史记·平准书》「衣食仰给县官」;《後漢書·袁绍傳》「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由此可见,对人或物的依附性是「仰」的特徵。 依,《說文》「倚也」,《廣雅·釋詁》「恃也」。「依」的依靠义来自将身体贴近或靠在外物上,从而得到支持,所以它的依赖义也重在靠别人的势力或其他有利条件来从事活动;「依」也同样少用于物,多用于人。《漢書·王莽傳》「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这是「依」的凭借义,是对物的依靠;《書·君陈》「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後漢書·廉范傳》「世伏其好义,然依倚大将军窦宪,以此为讥」:这是对人或权势的依靠。「依」固然和「仰」相近,都是对在上者的依赖,不同处在于:「仰」表示的是单纯的依附,是靠人施惠为生;「依」依附的经常是强大者,依附的目的不仅是自保,而且可以是赖以谋利,所谓依势欺人。「倚」的用法同「依」,《正字通》「倚,恃也」,如《後漢書·盖勋傳》「倚恃权势,恣行贪横」;辛延年《羽林郎》「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靠」的依赖义是近代才兴起的,在口语中它排斥着「依」、「倚」,使用范围也有所扩大,靠人、靠物、靠事兼而有之,如:刘克庄《次韵徐守宴新进士》「先贤肯靠三场饱?男子须留百世芳」;史弥宁《丁丑岁中秋日劭农于城南得五绝句,三》「人事当先莫靠天,早修陂堰贮清泉」。 恃(shi),《說文》「赖也」。不过「恃」来自于「持」的家族,所以和「赖」有着很多不同。首先,「赖」多仰仗外力,「恃」则多靠自己持有之物,是对自己的能力、劳力、物力、势力等的凭借,如:《史记·商君列傳》「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梁書·萧子恪傳》「及葬请谥,手诏:恃才傲物,宜谥曰骄」;其次,「赖」所依靠的多是人,「恃」固然也可以是人,但事或物也是所恃的对象,如:《国语,郑语》「虢叔恃势,郐仲恃险」;贾谊《论积贮疏》「古之治天下,至纤至悉也,故畜积足恃」。即使所「恃的是外来的事物、支持,使用者也是把它们作为自己的力量、资本计算的,如:《左傳·僖公十五年》「楚败徐于娄林,徐恃救也」;萧衍《子夜歌》「恃爱(自恃受宠爱)如欲进,含羞未肯前」。 负(負),《說文》「恃也」。「负」的仗恃义来自于「背」,来自于用背驮,所以它有别于「依」、「靠」的对外力的仰仗,而和「恃」一样重在对自有之力之物的凭借,义同「恃」,只是自恃的色彩更浓、更自信。例:《左傳·襄公十四年》「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负其贵而好权」;《北史·荀济傳》「济初与梁武帝布衣交,知梁武当王,然负气不服」;《周礼·夏官·大司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负固不服则侵之」。 凭,亦作「凴」、「憑」,《說文》「依几也」。依几而坐称「凭」,引申为依仗义,它也和「恃」一样指对自有之物的依靠,所用的范围也很泛,多可与「恃」互换,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袁绍逆乱天常,谋危社稷,凭恃其众,称兵内侮」,这是凭借人;《南史·梁武帝纪》「凭险作守,兵食兼资」,这是凭借地形;杜甫《至後》「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咏转凄凉」,这是凭借自己的作品;沈约《恩幸传論》「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徒凭藉世资,用相陵驾」,这是凭家世资历;庾信《周车骑大将军贺娄公神道碑》「少习边将,凭仗智勇」,这是凭借自身之才能、勇气。「借」的借助义与之相仿。 仗,《正字通》「《史》、《汉》通作杖」,《說文》「杖,持也」,《华严经音义,上》「《风俗通》曰:仗,刀戟之总名」。「仗」来自执持义,兵器义是执持义名词化的产物。「仗」引申为凭借义时,和「恃」一样,重在对自有之物的凭借。不同的是「仗」用于凭借外物时较少,有也是武器、工具之类,如:《史记·春申君列傳》「王若负人徒之众,仗兵革之强,……臣恐有後患也」,又《淮阴侯列傳》「项梁渡淮,信杖剑从之」;更多的指对正义、气节之类抽象事物的仗恃,如:《後漢書·吴汉傳》「贼众虽多……非有仗节死义者也」,《史通,直书》「若南董之仗气直書·不避强御」;如「仗义疏财」,「仗势欺人」。 【拯救援助】 拯,《說文》「上举也,出水为拯」。「拯」其实不限于自下上举,也包括自上拉出;另外,「拯」也不限于对溺水者的拯救,只要是对深陷于其中的人进行拯救都可以叫「拯」。《吕氏春秋·察微》「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这裏的「拯」是从水中托出的意思;《左傳·宜公十二年》「目于眢井而拯之」,看到我在无水的枯井就拉我出来,这裏的「拯」是从上面援救出深陷的人的意思。「拯」由对陷溺者的救助又引申为对陷身危难中的人的拯救:《孟子·梁惠王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这是从水深火热中搭救;《論衡·感虚》「田出穀以拯饑」,这是从饑馑当中援救。 救,《說文》「止也」。「救」是阻止不幸事情发生的意思,如:《論語·八佾》「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弗能救」是不能阻止季氏要去祭山这件事;《吕氏春秋·观学》「是救病而饮之以堇(毒药)也」,「救病」是制止疾病,治病。制止、阻止不良的或有害的事物发生、发展,也就是帮助受害者或有困难者,所以「救」对被救者来说又有帮助义。《廣雅·釋詁》「救,助也」,是赒人之急,赴人之难的意思。如:《詩·邶風·谷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漢書·晁错傳》「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拯」是从危及生命的灾难中对人进行搭救;「救」是对处境困难者进行援助,帮助当事者克服困难。二者中当事人所遭遇的处境不同,援助人救援的方式也不同:前者严重,後者较轻;前者罕遇,後者常有。後来「拯」的意思也被「救」兼并,「救」除了周济、帮助之义外,也有了拯救义了。 援,《說文》「引也」。用手拉过来叫「援」:《左传,成公二年》「左并辔,右援桴而鼓」,「援桴」就是掣过鼓槌;《三國志·魏书·曹仁傳》「仁意气奋怒甚,谓左右取马来,矫等共援持之」,「援持」就是拉住。在救助的意义上,「援」介于「拯」和「救」之间。《孟子·離婁上》「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北史·隋文帝纪》「援大川之溺」:「援」就和「拯」同义,都是以手援助陷人危境的人。《戰國策·秦策》「楚人援韩以拒秦」,《後漢書·耿弇傳》「招迎匈奴,乌桓,以为援助」:「援」都是在困难中助一臂之力的意思,和「救」相近,但意思常常轻于「救」而近于「助」。 「助」,《說文》「左也」。「左」即「佐」字,是伸手协助的意思。《孟子·公孙丑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史记·田单列傳》「是助桀为虐也」:「助」都是从旁帮一把。 「助」和「拯」、「救」、「援」不同,「拯」和「救」、「援」都是对陷人困境者的援助,「助」只是帮忙;所帮之人可以是处于逆境之中,也可能处于顺境之中;可以助人做好事,也可以助人做坏事。 【和谐洽协叶】 这组词在和谐一致意义上彼此交叉,很可能古代同源,不过应用中的侧重点彼此有差异。 和,古作「龢」,《說文》「相应也」,《廣韵》「声相应也」。声音之间配合得很协调叫「和」:《詩·小雅·宾之初筵》「禽舞笙鼓,乐既和奏」,这是乐器的声音的协调配合;《左傳·庄公二十二年》「凤皇于飞,和鸣锵锵」,这是鸣声的应和。「和」的比鸣彼应、配合协调义在使用中有多方面的发展,产生各种比喻、引申意义:用于人际关系就是和睦义,如《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用于歌唱或写作就是唱和义(读去声),如《後漢書·黄琼傳》「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用于烹饪就是调味义,如《戰國策·魏策》「齐桓公夜半不慊,易牙乃煎熬燔炙、和调五味而进之」;用于物的按比例混同就是搀和义,後读huo,如《博物志,药术》「胡粉、白石灰等,以水和之」。 谐(諧),《說文》「洽也」,《廣雅·釋言》「和也」。「谐」和「和」都指声音上的协调,不过:「和」偏重于此唱彼和,配合得当;而「谐」则重在声音之间的彼此共鸣,以及由此产生的和谐的效果。如:《左傳·襄公十一年》「如乐之和,无所不谐」;《書·舜典》「八音克谐」,字亦作「龤」。「谐」的引申义也重在感情上的共鸣,人和人之间不存隔骸、融洽无间、如鱼得水称「谐」,如:《書·尧典》「[舜]父顽、母、象傲,克谐以孝」;《後漢書·周泽傳》「生世不谐,作太常妻」。用在语言上「谐」指诙谐、滑稽,诙谐也是用语言博得别人的共鸣,从而消除隔骸,如:《文心雕龍·谐隐》「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晋书·顾恺之傳》「恺之好谐谑,人多爱狎之」。 洽(qià),《說文》「沾也」,《集韵》「和也」。「洽」的本义是沾湿的意思,如《論衡·自然》「需然而雨,物之茎葉根,莫不洽濡」。雨露普降,润泽万物,使万物充满生机,这被古人用来比喻恩德遍施,使百姓普遍和谐安定,所以「洽」也有和谐的意思,只不过经常用于广大范围裏的和谐,很少像现代这样用于个人之间,表示关系融洽,这种用法是较後发生的。如:《詩·大雅·江汉》「矢其文德,洽此四国」,传疏「洽读为协」;又《小雅,正月》「洽比其邻,婚姻孔云」;《史记·孝文本纪》「上从代来,初即位,施德惠天下,镇抚诸侯,四夷皆洽欢」;《漢書·董仲舒傳》「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 协(協),《說文》「同众之和也」,《集韵》「劦,同力也,通作协」。「协」也是「和」,只不过它是使众人同心合力的「和」。正因为如此,「协」除表示一般的和谐义外,多用于行动、行事上,表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表示行动上的和谐一致,如:《左傳·桓公六年》「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崔公度《感(撼)山賦》「同德一心,齐力协议」。 叶(xié),《說文)「叶,古文協」。所谓「古文」,实际上是战国时代东方诸国的简化字,其用同「协」,如:《晋书·顾和傳》「叶赞中宗,保全江表」;《舊五代史·汉隐帝纪》「股肱叶谋,爪牙宣力」。不过「叶」後与「协」逐渐分工,「叶」主要用于声韵的和谐了。《沧浪诗话,诗体》「有协韵(楚词及选诗多用协韵)」;《楚辞·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注「有绝人之才者谓之能,此读耐,叶韵」:「协韵」、「叶韵」是由于历史的音变,古代押韵的作品後代读来不相押了,就变通不押字的读法以求其和谐。 【亲睦辑和】 这组词在和谐相处义上相近。 亲(親),《說文》「至也」。情意忌切达于极点叫「亲」,它经常指血缘家族内部以互爱为纽带结合起来的亲密关系,如:《孟子·離婁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又《万章上》「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正因为如此,用为名词,「亲」指父母、指亲戚。正因为「亲」是家族内部的感情和团结,所以它往往被用来夸张非亲戚关系的亲密程度,这就使「亲」泛化成为表关系亲近、团结、和谐的词,成为「疏」的反义词了,如:《韩非子·八说》「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又《扬权》「若地若天,孰疏孰亲」。 睦,也用「穆」,《說文》「一日敬和也」。「敬和」是从「穆」有敬、肃义说解的,其实「睦」的词源最大的可能是「缪」,是从绸缪缠绕义来的,在以家族为本位的时代,家族之间的团结叫「睦」,如:《書·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左傳·定公十三年》「三家未睦,可尽克也」。「睦」是家间、族间的团结共处,所以引而申之邻居、邻国的亲厚也可以称「睦」,如:《書·蔡仲之命》「睦乃四邻」;《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韩赵方睦」。到後来人与人之间的和好相处也可以称「睦」了,这是较晚起的用法。 辑(輯,jí),《正字通》「睦也」,《廣韵》「和也」。《說文》「车和辑也」。「辑」与「集」同源,在「编辑」、「辑录」等词内,「辑」还保留着它的聚集、收集义;「辑」最初指战车的汇集。车战时代,战车分散在各大家族都国内,战时徽召在一起。徵召的战车、士卒要经过编队、训练,才能使其和谐一致。因此「辑」在和谐、亲睦义上多指众人之间的团结,多是士兵、民众、百姓等的齐心协力。《国语,鲁语》「契为司徒而民辑」,注「辑,和也」;《左傳·宜公十二年》「商农工贾不败其业,而卒乘辑睦,事不奸矣」,这是军队的团结一心。 和,《說文》「相应也」。歌唱中的应和、奏乐中的谐和都叫「和」,所以用于人际关系上,「和泛指各种和谐相处的状况,所以「和亲」、「和睦」、「和辑」都可以结合,「和族」、「和民」、「和戎」、「和邻」都可以用,如:《左傳·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又《襄公四年》「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 【归嫁适人字娶】 归(歸),《說文》「女嫁也」。「归」和「嫁」在表示妇女适人上是同义词。大体说来,春秋以前多用「归」,春秋以後多用「嫁」。前者如:《詩·召南·江有汜》「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春秋,隐公二年》「伯姬归于纪」;後者如:《漢書·王吉傳》「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秦韬玉《贫女》「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归,最初是离家远行又回到故处的意思,《梁传,僖公二十八年》「归者,归其所也」。如:《詩·豳風·东山》「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易·繫辭下》「天下同归而殊途」。用「归」表示嫁大体上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习惯。在父系氏族时期,由于实行族外婚,相邻的公社往往结成相对固定的婚姻集团。妇女出嫁,实际上是返回母亲所从出的氏族。因此,返回母亲的氏族与出嫁是一回事。嫁出的妇女回原氏族叫「归」,叫「归宁」,嫁出的妇女的女儿回到母亲所属的氏族也就因袭了这个称呼,所以把嫁称作「归」。周灭殷前,大体上处于父系氏族解体时代,还保留着浓厚的父系氏族时期的习俗,所以把嫁称作「归」。周灭殷後,氏族内部的父系家族繁盛起来了,婚姻已不是在氏族之间进行,而是在家族之间进行了,相对固定的婚姻集团也随之破坏了。对妇女来说,出嫁已经不是回母亲的氏族,而是到另一家族中去,成为另一家族的成员了,「归」不适用了,「嫁」应运而生。《爾雅·釋诂》「嫁,往也」。「嫁」就是妇女往丈夫所在的「家」中去,就是加入丈夫的家族,成为该家族的一个成员,这样一来「嫁」就和今天的「出门子」、「找人家」差不多了。由「归」到「嫁」,反映着从父系氏族之间通婚到父系家族之间的通婚的婚姻制度的变化。 出嫁也叫「适人」,《說文》「嫁,女适人也」。「适」就是「往」,「适人」就是到别人家去,是「嫁」的另一种说法。潘岳《寡妇賦》「少丧父母,适人而所天又夭」;《仪礼,丧服注》「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人」。这或许是因为大夫以上都是大族,所以用「嫁」,士、庶人沒有大家族,所以称「适人」吧。 「字」在一定语言环境中也有出嫁的意思。这是因为女子十五岁算作成人,成人时要举行加笄的仪式,就是把头髮盘起来加上簪子。在这同时,在名之外要起「字」。有了「字」就标志到了嫁人的年龄了。所以嫁人也叫「字人」,待嫁也叫「待字」。 「归」,「嫁」都是从女方说的,对男方来说是『娶」,如《史记·滑稽列傳》「苦为河伯娶妇」。娶」最初写作「取」,如《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吴起取齐女为妻」。「取」古代有掠取、夺取义,称纳妇曰「取」,很带有掠夺婚的味道,它反映着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造成的婚姻制度大混乱时期的一种过渡性的婚姻联系,「婚」、「娶即其在语言中的残留。「婚」、「娶」者,「昏取」也,乘暮色截夺也。一「嫁」一「娶」反映了父系社会女子适人、男子娶亲的婚姻特徵。另外,古代只说「嫁女」、「嫁妹」而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力操在父兄之手。出嫁,也只说嫁于某家,而不说丈夫之名;娶妻也说娶于某氏,而不说妻子之名。可见,「嫁」「娶」是双方家族之事,并非出于双方男女的意志。这都是特定婚姻制度的产物。 【问聘朝】 这是一组和礼节往来有关的词。 「问」(周)本来指询问,和「对」、「答」是反义词,後来也用来指询问健康情况、徵求意见等等,这样「问」就有了「问候」、「访问」的意思了。古代慰问、访问习惯上要赠送礼物,如《荀子·大略》「问士以璧」。所以後来把赠送礼物也叫「问」了。《左傳·哀公十一年》「使问弦多以琴」,就是赠送弦多琴;古乐府《有所思》「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问遗」连用,更说明「问」有赠送义了。朋友、诸侯之间平时互相赠送礼物、往来结好的外交活动也用「问」,所谓「时聘曰问」(《周礼·春官·大宗伯》),如:《詩·大雅·绵》「肆不殄厥愠(既不消除对昆夷的忿怒)亦不限厥问(也不断绝对昆夷的聘问)」;《論語·乡党》「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 「聘」也是「问」(探问、访问)《荀子·大略》「聘,问也」。持礼物互相问候也叫「聘」,「聘」要比「问」郑重。用在特定场合,把携带币帛等礼物延请、徵召在野的人也叫「聘」,如《荀子·大略》「聘人以圭」。所以旧称被朝廷召聘而未出仕的人为「聘君」或「徵君」,如《南史·陶季直傳》「徵召不起,时人号曰聘君」。在旧式婚姻中下定礼也叫「聘」:《左傳·成公十一年》;「声伯之母不聘」,注「不聘,无媒礼」;《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在外交活动中,古代把诸侯国之间的日常往还叫「问」,正式派出大夫进行亲善活动的叫「聘」,所谓「大问曰聘,小聘曰问」(《仪礼,聘礼》),如:《左傳・隐公七年》「齐侯使仲夷年来聘」;又《宣公十四年》「聘而献礼」。 「朝」本来指日出後的那一段时间,古代君主在早晨接见臣下,相与议事,因而也把臣下见君和议事地点称作「朝」(朝见、朝廷)。作为交往活动,「朝」和「聘」有等级上的差别。「聘」和「问」用问聘。 在同一级别上,或者下一级别上,而「朝」则只能用于对君主和尊长朝见。所以诸侯定期会见王叫「朝」,如:《左傳·成公十三年》「公及诸侯朝王」。处在同等地位的人,在尊重对方时,进行拜访也有时用「朝」,这只是表敬而已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临邛令缪为恭敬,日往朝相如」。 【见朝觐请谒参拜】 这组词在表示人与人相见上意义相同,但所表示的相见双方在身份地位上有某些区别。 「见」(見)是人与人会面的通称。《詩·王風·采葛》「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这大概指情人的相见;《論語·阳货》「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这是平等的人之间的会见、拜见;《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见梁惠王」,这是朝见;《論語·卫灵公》「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这是弟子进见先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秦王坐章台,见相如」,这是接见来使。总之,只要会面,都可以叫「见」,「进见」、「谒见」、「参见」、「会见」、「接见」等等,前面加的成分是後人为了表明所会见人的身份而添加的。 「朝」、「觐」在等级身份严格的古代都指诸侯见天子。《周礼·春官·大宗伯》「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一年四季的朝见有不同的称呼。可能因为春见和秋见隆重,所以「朝」和「觐」为後代所沿袭,成了诸侯见天子的专称,如:《孟子·公孙丑下》「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梁传,僖公五年》「天子徵,诸侯不享(供献)觐」;《孟子·万章上》「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这裏边已经沒有春「朝」、秋「觐的分别了,「朝」与「觐」都只是诸侯见天子而已。在诸侯强大的春秋时代,在列国割据的战国以至以後的封建王朝,「朝」进一步成为臣下在早晨去拜见君主的专称,如:《左傳·宜公二年》「[宜子]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墨子·非乐上》「王公大人早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觐则不用于君臣的朝见。 「朝」和「觐」後来泛化,成为进见尊长的用语。《史记·项羽本纪》「项羽晨朝上将军宋义」,这是僚属见长官;《礼记·内则》「男女未冠笄者,……昧爽而朝」,这是子女问候父母;《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临邛令缪为恭敬,日往朝相如」,这是同辈人的拜访的敬称。《左傳·昭公十六年》「宜子私觐于子产」,这是同地位的人相互拜见的敬称;《宋書·沈攸之傳》「重关击柝,觐接莫由」,这裏「觐」是进谒长官;《南史·王僧虔傳》「兄子俭每觐见」,这是进见尊长。可见,「朝」和「觐」战国以後还用于见地位、身份高的人,或者用以示对对方表敬。不过「朝」还保有其词源特色,常常指早晨拜见;而「觐」也保有其勤谨的意思,表示毕恭毕敬。 「请」(请)的本义是乞求的意思,在汉代,因为还有分封的诸侯存在,统治者赋予了它以特殊的意义。《說文》「请,谒也」,段玉裁注「《周礼》春朝秋觐,汉改为春朝秋请」。《史记·吴王濞列傳》「吴王身有内疾,不能朝请二十馀年」,又「使人为秋请」,集解「律,春日朝,秋曰请」;《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窦]太后除窦婴门籍,不得人朝请」,能人宫者在宫门有登记簿叫「门籍」,这是窦太后取消了窦婴人宫朝见皇帝的资格。「请後来也泛化了,指进谒地位尊贵者,如《漢書·张汤傳》「造请诸公,不避寒暑」,颜师古注「请,谒问也」。 谒(謁),《說文》「白也」,《釋名·釋书契》「谒,诣也;诣,告也。书其姓名于上,以告所至诣者也」。可见,「谒」最初是禀白的意思,进谒者要在木札上写上自己的姓名身份,并列上自己所要禀白之事,进于所见者叫「谒」。《史记·郦生陆贾列傳》「初,沛公引兵过陈留,郦生踵军门上谒。……沛公曰:为我谢之,言我方以天下为事,未暇见儒人也。使者出谢,……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走!復人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非儒人也。使者惧而失谒,跪拾谒,还走,復人报」:可见进谒叫「谒」,为进谒而写的名刺也称「谒」,所以使者才能把「谒」掉到地上又拾起来。从上面引例可见,「谒」的进见义与一般的进见不同,它是有所言而进见,或者有所请而进见的。《左傳·桓公十七年》「事至而战,又何谒焉」,《北史·隋炀帝纪》「频人谒觐,屡有陈请」:「谒」都是指为事请见。正因为如此,把主管往来告请之事的官吏称「谒」或「谒者」,如:《戰國策·韩策》「赵、魏攻华阳,韩谒急于秦,冠盖相望,秦不救」;《韩非子·說林上》「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之以人」。正因为如此,「谒」有「请竭」、「干谒」等为谋私利而进谒尊者或上官的意思,如:《後漢書·黄琼傳》「权门贵仕,请谒繁兴」;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以兹悟生理,独耻事干谒」。「谒」後来也泛指进见尊长者,不限于有所求告的人。参(參),《廣韵》「参承,参觐也」。「参」的参见义可能出自参佐义,主官或主将的僚属或部下称「参」,如《三國志·魏书·王基傳》「[王基]进封东武侯。基上疏固让,归功参佐。由是长史、司马等七人皆侯」。正因为如此,「参」一般用于下属进谒长官,吴曾《能改斋漫录》「下见上谓之参,盖始于战国时也」。如:韩愈《雨中寄孟刑部幾道联句》「秋潦淹辙迹,高居限参拜」;《宋史·职官志》「皇太子……节朔不受宫僚参贺」。 「参」和「谒」虽然有时也用于对帝王的朝觐,但一般说多用于对尊者、上级的拜见。不同处主要是「谒」多拜见尊者,多有所告请;「参」多拜见上司,只有拜见义,沒有陈请义。 拜,《說文》「首至手也」。古代席地而坐,俯身弯腰,头与腰平,头下及手称「拜」。「拜」是对人表敬的礼节,所以它的适应性很广,不论对上还是对尊长,也不论是对朋友,还是对同僚,只要表敬都可以用拜。《論語·阳货》「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这是拜见;《三國志·吴书·张昭傳》「升堂拜母」,这是拜尊长;《史记·孝文本纪》「代王驰至渭桥,群臣拜谒称臣」,这是用见皇帝的礼见代王。 【庆贺】 庆(慶),《廣雅·釋言》「贺也」。「庆」、「贺」常结合使用,表示对喜事的祝福,如《周礼·周官·小行人》「若国有福事,则令庆贺之」。分开来说:「庆」主要是个名词,它的动词用法是派生的;「贺」原来就是个动词。 庆,《廣雅·釋詁》「善也」。它是名词,一切美好的、令人高兴的、值得祝贺的事都可以称「庆」:《詩·小雅·甫田》「黍稷稻粱,农夫之庆」庆」指庄稼丰收;《国语,周语》「晋既克楚于鄢使郤克告庆于周」,「庆」指战争的胜利;其他如践位、升官、得子、过生日、筑城、乔迁等等都可以称「庆」。字书中多从「庆」中分出一个奖赏义,如:《孟子·告子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人其疆,土地辟(闢)、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韩非子·二柄》「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受奖赏其实是「庆」的一种,只是较常见的一种罢了。作为谓语,「庆」最初是意动用法,是以之为庆的意思;《左傳・宣公十一年》「夏徵舒为不道,杀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庆寡人」是以为寡人之庆的意思;《荀子·议兵》「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上下相喜则庆之」,「庆之」也是以为值得庆祝的事的意思。不过,「庆」的动词用法逐渐多起来,当动词用法占了上风时,人们就把它当成普通动词来看待了,于是「庆」就有了祝贺义,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後主]遣卫尉陈震庆权践位」;《宋史·高宗纪》「绍兴十七年正月甲申朔,以皇太后年七十,帝诣慈宁宫,行庆寿礼」。 贺(贺),《說文》「以礼物相奉庆也」。别人有喜庆之事,带着礼物前去道喜称「贺」,如:《詩·大雅·下武》「受天之祐,四方来贺」;《左傳·成公六年》「冬,季文子如晋,贺迁也」。「贺」和「庆」的本义很不相同:《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贺庆」是「贺」其「庆」,彼有喜事我去道贺的意思。同是作动词用,「贺」与「庆」也不尽相同。「庆」因为源于表喜庆之事的名词,所以作为动词,它固然可以是向别人祝贺,这同于「贺」;但它也可以是自我庆祝,如「庆寿」、「庆丰收」。「贺」都是外向的,都是向别人道喜;「贺寿」只能是别人庆寿自己前去祝贺,「贺丰收」亦然。不过现在「庆贺」已经变成一个词了,它的用法就包括「庆」、「贺」两者了。 【飨享饷宴筵席饯】 这组词都和用酒食招待人有关。 飨(饗),《說文》「乡人饮酒也」。许慎用「乡饮酒」解「飨」有一定道理,但仍差一间。「飨」、「鄉」(乡)、「卿」在古金文中是一个字,都象两人对坐、中间放着盛满食物的食器形,可见其初义当为宴飨的「飨」;「卿」是参与诸侯、王宴飨的高级贵族所以也由「飨」得名;《說文》「封圻之内六乡,六卿治之」,由此可见,「乡」是「卿」管辖范围乡」也由「卿」得名。在先秦,「卿」的使用率高因而排斥了本义「飨」而占据了它的字形;「鄉」是「卿」的分别字,因为它是个行政区划,所以将「卿」两边的人形讹变为「邑」,简化、演进之後就变为「鄉」(乡)了;「卿」的宴飨义被排斥之後就在「鄉」的基础上加「食」分化为「響」。所以「飨」应以宴飨、设酒食招待人为其本义,不限于乡饮酒。《詩·小雅·彤弓》「钟鼓既设,一朝飨之」,笺「大宴宾日痕」;又《风・七月》「朋酒斯,日杀羔羊」,传「飨者,乡人饮酒也」;《仪礼,士婚礼》「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注「以酒食劳人曰飨」;《史记·项羽本纪》「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飨」是犒劳;《吕氏春秋·必己》「[庄子]出于山,及邑,舍故人之家。故人喜,具酒肉,令竖子为杀雁飨之」,这是普通的招待。不仅以酒食招待人用「飨」,用酒食祭神,请神灵、祖先来享用也可以用「飨」,如:《礼记·月令》「乃命太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飨」;《礼记·礼器》「大飨,其王事与」,注「大飨,谓袷祭先王」。由于相关关系,所飨祭的对象享用酒食也可以用「飨」,如《詩·小雅·楚茨》「先祖是皇,神保是飨」,笺「其鬼神又安而飨其祭祀」;《国语,周语》「神飨而民听」。 从上面的举例中可以看出「飨」在以酒食招待人的意义上也是混沦待分化的。「享」、「饷」就是为分化「飨」而产生的。 「享」,《說文》「献也」。「飨」的以酒食供献给鬼神食用的意义分化出去之後,别造「享」字。如:《書·盘庚上》「兹予大享于先王」;《詩·鲁硕・宫》「春秋匪懈,享祀不忒」。不过「狼」、「享」的分化并不彻底,彼此多有混用处,如:《左傳·昭公十年》「周公其不飨鲁祭乎」,又《昭公二十年》「是以鬼神用飨」,「飨」用于向鬼神致祭;《左傳·庄公二十一年》「郑伯享王于阙西辟」,又《成公三年》「晋侯享齐侯」,招待活人用「享」。段玉裁《說文注》「《毛诗》之例,凡献于上曰享,凡食其献曰飨。《左傳》用字正同」;戴侗「经传飨为飨食之飨,因之为歆飨,享为享献之享,因之为享祀。《周礼》、《仪礼》二字分用,较然不紊」。大体如此,亦有例外:《左傳·襄公二十七年》「郑伯享赵孟于垂陇」用「享」;《孟子·万章上》「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也用「享」。 饷(餉),亦作「饟」,《爾雅·釋诂》「馈也」。「饷」分化出「飨」的供应饮食的含义,经常用于给在田间劳动的人送饮食,如:《詩·周硕·良耜》「载筐及,其饷伊黍」;《孟子·滕文公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有时也用于一般的馈赠食物,如:《商君書·垦令》「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姦民无主」;《三國志·吴书·太史慈傳》「北海相,孔融闻而奇之,数遣人讯问其母,并致饷遗」。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饷」指供应军队食用的粮食,如:《史记·高祖本纪》「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 宴,《說文》「安也」。「宴」与「安」同源,是安闲、安逸的意思。《国语,楚语》「宴居有师工之诵」,「宴居」就公务完毕之後的在房中休息、闲适的时候;《漢書·淮南王安傳》「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宴见」就是公馀闲暇时的私人会见。在用饮食招待宾客上,古代为了区别正式的、隆重的宴会和平时的、随便的招待客人,就用「飨」表前者,後者则用「宴」表示。《漢書·梁孝王傳》「是时上未置太子,与孝王宴饮」,《古诗十九首,今日良宴会》「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宴饮」、「宴会」原是安闲时的饮食、平时的聚会的意思,但沿用既久,「宴」就成为非正式的招待的称呼了。因为「宴」是经常的、大量的、具有和谐的气氛,所以在中古之後它逐渐排斥了「飨」,连郑重的宴会也称「宴」了,如「御宴」、「琼林宴」。因为「宴居」古亦作「燕居」,所以宴会的「宴」亦作「燕」、「醼」、「燕」。 筵(yán),《說文》「竹席也」。「筵」是铺在地上的竹席,本与宴飨无关,只因席地而坐之时,酒肴都放在筵上,由于相关关系,「筵」也就转指酒宴了,如:《南史·孝义传上,刘沨》「筵席不减侯王」;高适《题李驾壁》「酒筵暮散明月上,枥马长鸣春风起」。同理,「席」本指坐席,它也由坐席而宴转而指飨宴了,如:沈约《应诏乐游苑饯吕僧珍》「戎车出细柳,饯席遵上林」;《北里志,天水僊哥》「[僊哥]善谈谑,能歌令,常为席纠,宽猛得所」。尤其在六朝之後,席地而坐的风俗逐渐改变,宴会已经在桌上行之後,「筵」和「席」脱离原义日远,逐渐成为飨宴的通称。 饯(餞),《說文》「送去食也」。「饯」特指送行时的宴会。《詩·大雅·崧高》「申伯信迈,王饯于郿」,笺「送行饮酒也」;又《邶风,泉水》「出宿于,饮饯于祢」,集传「古之行者必有祖道之祭,祭毕,处者送之,饮于其侧而後行也」。 【献酢酬】 这组词是古代献酒的专名。 献(獻),《廣雅・释话》「进也」。古代致物于尊者或所敬者都称「献」,如「献马」、「献金」、「献策」、「献俘」、「献魏」、「献曝」等等;向客人、尊者进酒也称「献」,如:《漢書·高帝纪上》「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傅玄《上寿酒歌》「三朝献酒,万寿是膺」。不过「献」也是献酒时的专名,特指宴会上进第一爵酒于客:《詩·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笺「进酒于客日献,客答之曰酢」;《左傳·桓公九年》「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疏「主人酌酒于宾曰献」。 「酢」(zuò)本古「醋」字,《說文》「醶也」;古「醋」字则表敬酒行为,《說文》「醋,客酌主人也」。不知何故,典籍中两字易位,「酢」多用于表客向主人敬酒,而「醋」则多表调味之醋了:《尔雅释诂》「酢,报也」,《广韵苍颉篇》云「主答客曰酬,客报主人曰酢」。 酬,亦作「醻」,《說文》「献、酬,主人进客也」。初献之後,客向主人敬酒,主人再还敬称「酬」:《詩·小雅·楚茨》「为宾为客」,集传「主人酌宾曰献,宾饮主人曰酢,主人又自饮而復宾曰酬」;《仪礼,乡饮酒礼》「主人实觯酬宾」。因为「酬」、「酢」用于宾客互相敬酒,所以後来「酬酢」连用,有相互应对报答之义:《易·繫辭上》「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注「酬酢,犹应对也」。 【遣发使派】 这组词都表示打发人到别处去。遣,《說文》「纵也」,《玉篇》「去也」,《增韵》逐也,发也」……,这都是对的。《墨子·非儒下》[孔丘]乃遣子贡之齐,因南郭惠子以见田常,劝之伐吴」,「遣」相当于「使」,是派遣;《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姜氏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遣」相当于「发」,是打发走;又《昭公二十一年》「[华费遂]乃与公谋逐华貙,将使田孟诸而遣之」,「遣」相当于「放」,是放逐;《後漢書·班超傳》「[班超]持其使首以示谢。谢大惊,即遣使请罪,愿得生归。超纵遣之」,「遣」相当于「纵」,是放归;韩愈《柳子厚墓志铭》「中山刘梦得禹锡亦在遣中」,「遣」相当于「谪」,是贬谪;《古詩·为焦仲卿妻作》「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遣」相当于「休」。「遣」的意义在不同语言环境中虽然千差百别,归根到底,都是打发人离开所在之地到别处去的意思,解释的多样性是由他去的原因的多样性所决定的。 发(發),《說文》「射发也」。「发」的本义指放箭;「发」的引申义很多,派人到外地去是「发」的一个比喻引申义。「发」的这个派遣义是战国之後才有的,如:《墨子·号令》「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戰國策·楚策》「王何不发将而击之」。 「遣」和「发」都是让人离开所在地到某处去,但彼此侧重点不同:「遣」重在离开所在地,「发」重在派往目的地。《史记·大宛列傳》「[张骞:]……唯王使人导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导驿抵康居」,「遣骞」是打发张骞离开大宛,「发导驿」是派向导引导张骞去康居。《後漢書·陆康傳》「康除高成令。县在边垂……长吏新到辄发民缮修城郭。康至,皆罢遣,百姓大悦」,「发民」是徵发百姓派往工地,「罢遣」,是停工遣离工地。「遣」如果有明确的目的地,则可以换用「发」或「使」,如「遣将击胡」,可以换成「发将击胡」;「遣人之齐」可以换成「使人之齐」。 使,《說文》「令也」。「使」是使唤、役使的意思,如:《論語·学而》「使民以时」;《漢書·贾谊傳》「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派人出去从事某件事情也叫「使」,如:《左傳·桓公六年》「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論語·子路》「使于四方,不辱君命」。 「发」和「使」都有派出义,这是它们不同于「遣」的。它们之间的不同则在于:「发」经常是徵调一些人去完成某种任务,这种任务范围比较广泛,多和军事、劳役等有关,如:《史记·陈涉世家》「發闻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又《晋世家》「秦缪公乃发兵送内(纳)重耳」;「使」也多表派人去完成某事,但所去完成的事多半属于外交上的使命或主人委托的其他使命,如《漢書·苏武傳》「单于使使晓武」。正因为如此,「使」作为名词,表示使者、奉使命的人,《集韵》「使,将命者」。 派,《說文》「别水也」。水的支流叫「派」,如郭璞《江賦》「流九派兮浔阳」。「派」在古代不作发遣解,作发遣解是晚近的事。《中华大字典》「派,犹遣也,使也。如云:派兵、派员之类」。「派」的这个意义也是出于其分支义,从一处派往别处,也是支出一枝。 「派」产生遣发义之後,逐渐在口语中代替了「发」和「使」,但沒有代替「遣」;「遣散」,「遣送」、「遣返」中的「遣」,都不能用「派」置换。 【弄玩戏耍】 弄,《爾雅·釋言》「玩也」。「弄」是在手中摆弄的意思:《詩·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弄之璋」,意思是生了男孩子,让他手裏摆弄着璋玩;《莊子·徐无鬼》「市南宜僚(人名)弄丸而两家之难解」,「弄丸」是用幾个球在两手之间抛来抛去。引申开来,「弄」还特指弹奏乐器。开始主要指弹拨弦乐,如「弄琴」、「弄筝」等,後为波及到吹奏乐,也可以「弄笛」、「弄笙」了。作为名词,所弹奏的曲子也可以叫「弄」,如:嵇康《琴賦》「改韵易调,奇弄乃发」;王褒《洞箫賦》「时奏狡弄(急促的曲调)」。 「玩」亦作「翫」,也有把玩的意思:《書·旅獒》「玩物丧志」,是迷恋于所把玩的东西而失去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国语,吴语》「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玩」也是玩弄,不过对象是吴国,所以有操纵、摆布义了。「玩」的玩弄义并不常用,常用的是对所把玩之物的反復欣赏、爱不能舍的意思。所玩赏的对象也不限于珍奇玩物,也可以广及令人赏心悦目的各种事物,可以玩味文章,也可以玩赏风花雪月。陆机《叹逝賦》「步寒林以凄恻,玩春翘而有思」,「春翘」是春日的花木;韦应物《月下会徐十一草堂》「暂辍观书夜,还题玩月诗」,「玩月」是玩赏月色。另外,供赏玩的物只亦称「玩」,如《国语,楚语》「夫白珩,先王之玩也」。这就是古玩、珍玩的「玩」了。 对比「弄」和「玩」可以看出,两者虽有交搭但「弄」侧重在用手摆弄的行动,而「玩」侧重在欣赏不舍的心理。正因为如此,「弄」的各种引申用法富于行动性,是以所弄之事为乐的意思。如:李白《宜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雲》「明朝散髮弄扁舟」;苏辙《竞渡》「少年争作弄潮游」。「弄」虽然也可以「弄花」、「弄月」,但很少;所弄的多半是划船、游泳之类的自得其乐的事。「玩」就不然了,「玩」所引申出来的是两种相互矛盾的意义。其一是由反復欣赏引申出专心致志研究、探索的意思:《三國志·吴书·士燮傳》「官事小阕(空间),辄玩习书传」,「玩习」是探讨研习,《新唐書·杨敬之傳》「[敬之]得其文章,孜孜玩讽」,「玩讽」是研讨讽读;其二是由反復观赏引申出习以为常、不加注意的意思:《左傳·僖公五年》「晋不可启,寇不可玩」,「玩」是因多次反復而失去警惕的意思,许慎《說文解字序》「玩其所习,蔽所希(稀)闻」,「玩」也是因习见而不加注意的意思。後一意思古代经常写作「翫」。从「弄」和「玩」的这种差别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体会它们之间的不同。 「戏」(戲)有嬉戏、开玩笑等义:《左傳·庄公三十二年》说,讲(演练)于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自墙外与之戏」,「戏」是调笑的意思;《論語·阳货》「前言戏之耳」,「戏」是开玩笑的意思。「戏」後来由人与人之间的逗趣、闹着玩儿、寻开心的嬉戏义引申为名词,表示让人开心的各种表演。《漢書·西域传赞》「[作]角抵之戏,以观视之」,「角抵」是摔跤;《晋书·王戎傳》「于宣武场观戏」,「戏」指杂技、舞蹈表演。 「玩」古代多作玩赏解,不作玩耍解。「弄」有时作戏弄解。《左傳·僖公九年》「夷吾弱(年轻)小好弄」,「弄」有嬉、闹、恶作剧、作弄人的意思;《史记·张丞相列傳》「此吾弄臣,君释之」,「弄臣」是插科打诨给君主开心的近臣。在这点上「戏」和「弄」相近。总的看,「弄」是个及物动词,重在用手摆弄东西;「戏」主要用为不及物动词它是表示人与人之间玩耍、嬉笑的。 「耍」起得很晚,多见于古白话。「耍」在游戏义上和「玩」後起的游玩义相近,如「玩耍」;「耍在摆弄义上和「弄」相近,如「耍猴儿」。 【戏嬉剧】 戏(戲),《說文》「三军之偏也;一曰兵也」。「戏」的本义与军事有关,不过很少用,常见的是戏耍义。古代「戏」的戏耍义包罗很广,幾乎凡是能使人或自己开心、欢乐的活动都可以称「戏」:《詩·卫風·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这裏「戏」是开玩笑;《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这裏「戏」是游戏;《三國志·魏书·苏则傳》「今陛下方隆唐尧之化,而以猎戏多杀群吏,愚臣以为不可」,这裏「戏」指狩猎之类娱乐活动;《漢書·贡禹傳》「又罢角抵诸戏」,这裏「戏」指角力和各种杂技;《史记·孔子世家》「优倡侏儒为戏而前」,「戏」指歌舞和各种滑稽表演;《辍耕录》「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小说,金有院本、杂剧,其实一也」,「戏」指由演员表演的戏剧。「戏」词义的宽泛、浑沦,意味着它是待分化的。 嬉(xi),《廣雅・释言》「戏也」,《方言・十》「江沅之间谓戏为媱,或谓之惕,或谓之嬉」。「嬉」与「戏」同义,是它的方言变体,所以「嬉」、「戏」常连用,如《史记·律书》「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不过「戏」和「嬉」在使用中有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嬉」重在言笑游乐方面,是自我取乐,至于观赏别人的歌舞表演来取乐一般不用「嬉」,如:《三國志·吴书·孙和傳》「夫人情犹不能无嬉娱。嬉娱之好,亦在于饮宴琴书射御之间,何必博弈然後为欢」;张衡《归田賦》「谅天道之微昧,追渔父以同嬉」。自娱性是「嬉」的特徵,这或许与「喜」有关。 剧(劇),《玉篇》「甚也」《廣韵》「也」。中古以前「剧」主要用于剧烈、艰剧、繁剧之类的意义,与「戏」无关。「剧」和「戏」发生关系恐怕出于 噱」。「噱」是大笑,所以使人十分开心也就叫「剧」了。「剧」最初与「戏」分工并不清楚,它也可以表示自娱和看别人表演。李白《长干行》「妾髮初覆额,折花门前剧」,又《越女词》「吴儿多白皙,好为荡舟剧」:这是自娱的「剧」。「剧也可以和「戏」结合用。杜牧《西江怀古》「魏帝缝囊真戏剧,苻坚投棰更荒唐」;苏轼《次韵王郎子立风雨有感》「愿君付一笑,造物亦戏剧」:「戏剧」是儿戏、开玩笑的意思。「剧」也可以指娱人的表演艺术,《正字通》「今俗,演传奇日剧」。如:《古今诗话》「山谷云:作诗如作杂剧,初时布置,临了须打诨,方是出场」;《演庐曲谈,二》「悲欢离合,谓之剧情」。「剧」的游戏义後来逐渐被淘汰,作为表演故事的戏剧义却与「戏」并行着流传下来,不过流传中逐渐发生了分工,在现在这就是:有唱有做的传统戏剧多称「戏」,如「戏曲」、「戏本」、「京戏」、「黄梅戏」、「地方戏」、「戏班」、「戏院子」、「戏台」、「戏子」、「戏装」;重在表演而不唱或很少唱的称「剧」,如「剧本」、「话剧」、「舞剧」、「剧场」、「剧院」。当然,这个分工是相对的,并沒截然分开。不过由于「戏」的浑沦性,「剧」的应用率是越来越高,逐渐有取代之势了,如「粤剧」、「豫剧」、「剧情」、「剧目」、「剧种」、「剧照」都用「剧」了。 【亲近狎昵媟嬻】 这组词在表示人与人关系密切上义近。 亲(親),《說文》「至也」。彼此关系达于极点称「亲」。作为名词,「亲」常常标志双方有血缘关系,如「双亲」指父母,「亲戚」指同族或有婚姻关系的姻亲;作为动词,「亲」则表示关系密切、互相接近。《論語·学而》「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亲仁」是接近仁德的人;《孟子·梁惠王下》「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亲其上」是和尊贵者关系密切;《韩非子·爱臣「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太亲」,关系过分紧密。 「近」与「远」相对,表示彼此距离短、间隔小。作为名词,「近」常常表示亲信,如「近臣」、「近习」。作为动词,「近」表示接近、挨近,如:《論語·阳货》「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史记·季布栾布列傳》「[季布]使酒难近」。「近」还表示受宠幸、被信任。《戰國策·趙策》「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子之得近而行所欲,此甚易而功必成」,「近幸」就是信任、宠幸;《戰國策·齐策》「齐王夫人死,有七孺子皆近」,「近」是受宠亲近信。 「亲」和「近」虽然都表关系密切,但因为「亲」来自于血统相近,因而含有情意恳切、感情交融的意味;「近」来自于距离小,所以着重表示关系近,常接触。 狎(xiá),《爾雅·釋诂》「习也」。「习」是经常接触、彼此很熟、习以为常的意思;「狎」在表示关系相近义上侧重于彼此非常熟悉、亲热。《论语,乡党》「见齐衰者,虽狎,必变」,意思是见到穿孝服的人,虽然是平素很熟的,也一定态度很严肃;《左傳·襄公六年》「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相狎」是斯混得很熟,彼此很随便,不拘礼节。 昵(ni),亦作「暖」,《說文》「昵,日近也」,「日近」是一天比一天亲近的意思。「昵」、「暱」和「泥」、「黏」等古音近,是关系特别亲热,有点黏黏糊糊、分隔不开的意思。陆机《叹逝赋序》「昵交密友,亦不半在」,「昵交」即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密友;韩愈《听颖师弹琴》「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昵昵」形容小儿女亲密的样子。 「狎」和「昵」都表示关系特别亲热。其中「狎」侧重于熟,「昵」侧重于近。「狎」、「昵」和「亲」、「近」相比,「親」、「近」只表示关系密切,「狎」、「昵」进一步表示在一起混得很熟;「亲」、「近」并沒有不敬、越出社会礼仪的范围的意思, 「狎」、「昵」则有态度不庄重,超脱应有的礼节的意思。正因为如此,「狎」、「昵」常带有侮慢、轻佻的意味。《北梦琐言》「有彭城刘生,梦人一倡(娼)楼,与诸辈狎饮」,这是狎妓饮酒;《宋書·蔡兴宗傳》「时上虐侮群臣。……颜师古谓王耽之曰:蔡尚书常免昵戏,去人实远」,「昵戏」即带有轻薄侮慢的戏弄。 媟(xiè),《說文》「嬻也」。「嬻」有轻慢侮辱的意思,当关系超出一般的狎昵,而进人举止轻狂、行动放荡时,就叫「媟」了。《漢書·谷永傳》「乱服共坐,流湎媟嫚,溷淆无别」,《宋書·少帝纪》「日夜媟狎,群小慢戏」:可见「媟」已超出轻佻,进入放荡、胡闹的境地。 亵(亵,xiè),《說文》「私服也」。「私服」指日常家居的衣服,如《論語·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贴身的衣服也叫「亵服」,如司马相如《美人賦》「女乃弛其上服,表其亵衣」。「亵」也由贴身亲肤而表示由于太亲近而不庄重,用法同「媟」,如:《国语,楚语》「居寝有亵御之箴」,「亵」指贴身的伺候者;《唐书·元载傳》「争蓄伎妾,为倡优亵戏,亲族环观不愧也」,「亵戏」是放荡的嬉戏。 嬻(dú),亦作「渎」、「黩」,它表示由轻慢放荡转而进入污辱不敬。曹昭《女诫》「房室周旋,遂生媟嬻」,《漢書·枚乘傳》「[枚]皋不通经術,诙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以故得媟嬻贵幸」,这裏「媟」都表示放荡至于相侮慢。 「媟」、「亵」在古代也都表示超越礼法界限,《新書·道术》「接遇慎容谓之恭,反恭为媟」,《漢書·五行志下之上》「夫妻不严兹谓媟……尊卑不别兹谓媟」。「黩」、「嬻」等则进一步表示轻蔑污辱,如《国语,周语》「弃其优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姓矣乎」。「媟」、「亵」、「嬻」、「黩」和「狎」、「昵」比,显然,前者更进了一步,已由过分地亲热进入放荡以至淫乱的领域。 【交构合接御丞烝报】 这是表示性行为的一组词。 交,《廣雅·釋詁》「合也」。《礼记·月令》「[仲冬之月]虎始交」注「交犹合也」;《素问,评热病論》「交者死也」,注「交谓交合」。这裏的「合」指两性交配,《老子》第五十五章「未知牝牡之合而脧作,精之至也」。 《說文》「交,交胫也」,这是对「交」的构形的曲解。「交」的古字形应象龙蛇盘结之形。汉代的帛画、画像石、画像砖多见上作人身、下作蛇身相互蟠的图像,说者以为所画为伏羲、盘古,他们是天地的开辟者,是创造宇宙的大神,万物即其交构所生。「交」正是上述图像简化,只是将人身部分合二而一了罢了。「交」象徵着图腾神与祖先神的合一,象徵着生殖的崇拜。《易·大有》「阴阳交互……,阴阳二气,荡而为象」;《漢書·周举傳》「二仪交构,乃生万物」。「阴阳」相交、「二仪」相交只是对原始的祖先崇拜与生殖崇拜信仰与神话所作的哲学说明。 性交,事涉隐私,所以人们谈到它是往往采用委婉的说法,用表相交的「构」(姤)、「合」、「接」等去表示,如:《易·繫辭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史记·孔子世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漢書·高五王傳》「或白昼使裸伏,犬马交接」。常见的还有一个「御」,这是用驾车影射性交,如《左傳·宣公三年》「文公见之(燕姑),与之兰而御之」。这些委婉用语中,除「御」特别强调男性主动之外,後代都成为「交」的同义词。是所指现实揭去了这些象徵比喻用语的遮羞布,还了它们的本来面目。 在古代,由其先秦,还通行着两个表长幼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的词,它们就是「烝」(蒸)和「报」(報)。《小爾雅·广义》「男女不以礼交谓之淫,上淫曰烝,下淫日报」:所谓「上淫」指在辈分长幼上较低的子侄兄弟与生母外的辈分年龄较高的父兄辈的妻妾发生性关系。如:《左傳·宣公十六年》「初,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杜注「妻姜,宣公之庶母也,上淫曰烝」;又《僖公十五年》「晋侯于贾君」,晋侯指晋惠公,贾君是晋惠公之嫂。所谓「下淫」,指辈分年龄较长的父兄辈与辈分年龄较低的子弟辈的妻妾发生性关系,如《左傳·宜公三年》「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这是郑文公与其从弟妃发生性行为。 「烝」和「报」并不是後代所深恶痛绝的「乱伦」,它只是以往婚姻形式的残馀。在人类性关系史上,性行为的范围经历着一个不断限制和排斥的过程。从原始的群婚到族外婚;从异姓为婚到同年龄段者为婚;由同年群为婚到对偶婚,到一夫一妻制就体观着这个限制过程,这是婚姻制度的进化史。在这一进化历程,有一段时间婚姻的辈分限制并不严格。在周围少数民族的历史中就盛行过父兄辈死後由其子弟接纳其妻妾(生母除外)的制度。「烝」、「报」就是这种关系的残迹。在先秦,这种关系是遭限制、受非议的,但并不是不允许的。进人封建社会之後,这种限制越来越严格,尤其後世,不同辈分之间的婚姻被礼教所不容,被视为乱作、大逆不道。「蒸」、「报的提出,体现着这种限制的开始,体现着由风俗习惯允许到为社会所排斥的初始阶段的形态。 【姦奸淫】 简化汉字裏把「姦」和「奸」归并为「奸」了,在古代它们在读音和意义上都是截然不同的,汉魏之後才逐渐通用、混同了。 姦,《說文》「私也」,《廣雅·釋言》「伪也」。一切不公不正的、邪恶伪诈的事物、行为、或性质、特点都可以叫「姦」;写成三个女字只不过反映着这个字是在歧视妇女的时代造的,并不是只限于有关妇女的事的。比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即聋从昧,与顽用,姦之大者也;弃德崇姦,祸之大者也」,「姦」是与「德」相对的恶德,具体说在这裏指不亲亲尊贤而接近便僻小人;又《僖公七年》「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姦终之,无乃不可乎」,这裏「姦」指不循礼、不守信的行为。总之,凡是不正当的行为、不正当的手段、不正当的言论,都可以称「姦」。而且「姦」也不限于人,举凡事物只要不合于「正」,都可以称「姦」,如:色不正称「姦色」,声不正称「姦声」;财的来源不正称「姦财」,铸钱多杂铅锡称「姦钱」、「姦铸」。如:《荀子非十二子》「劳知而不律先王,谓之姦心……;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姦说」。 「奸」古代多用作干犯义。凡有所违背,有所抵触、有所干求、有所侵犯,古代多用「奸」。《左傳·昭公十三年》「吾父再奸王命,王弗诛,惠孰大焉」,「奸」是违背;又《定公十四年》「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敢逃刑」,旗鼓是指挥作战的,「奸旗鼓」就是犯军纪军令。《史记·齐太公世家》「[太公]以渔钓奸周西伯」,《漢書·孔光傳》「章王之过以奸忠直,人臣之大罪也」:这裏「奸」都是干谒、干求的意思,「奸忠直」是求忠直之名的意思。 《六书故》「姦,男女干逾也,又作奸」,这说明起码在宋代:「姦」、「奸」已经通用了,而且以男女间的不正常的关系为主要意义,和「淫」的意义接近了。这是词义演变的结果。古代「奸」也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左傳·僖公七年》「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祥,书奸也」,这裏的奸还只是表示兄妹私会是违礼的行为,它只是各种不正当的行为的一种。《北史·薛琡傳》「魏东平王元匡妾张氏淫逸放恣,初与奸通,後纳以为妇」,《唐律,杂律,奸徒一年半》「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这裏的「奸」,才是现代通奸的意思。「奸」和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发生关系也是由干犯义来的。《說文》「奸,犯淫也」。所谓「犯淫」不是犯了淫罪,而是犯而淫之的意思,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违背对方意志进行强奸的意思,这种奸犯也是诸多干犯中的一种(注意,成语「强奸民意」中的「强奸」,并不是奸污的意思,而是粗暴地干涉、压制民意的意思)。久而久之,「姦」、「奸」在不正常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上渐渐统一起来,最终合流了。 「奸」(姦)、「淫」成为近义词是後代的事,不仅在「奸」上是如此,对「淫」来说也是这样。 淫,《說文》「久雨为淫」。下雨连绵不断,超出需要的限度叫「淫」,如:《左傳·庄公十一年》「宋大水,公使吊之曰:天降淫雨,害于粢盛」;《礼记·月令》「天多沈阴,淫雨蚤降」,注「淫,霖也,两三日以上为霖」。这个「淫」後来分化为「霪」。不仅降雨过量称「淫」,一切事物超越限度都可以称「淫」。《書·无逸》「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蔡传「淫,过也」,郑康成注「淫,放恣」;《左傳·隐公三年》「骄奢淫泆,所自邪也」,疏「淫谓嗜欲过度」。正因为过分放纵称「淫」,所以沉湎于某一事物之中不能自制、自拔都可以用「淫」来形容。《楚辞·离骚》「羿淫游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後漢書·边让傳》「设长夜之淫宴」,《晋书·刘曜载記》「曜少而淫酒,末年尤甚」:「淫游」、「淫祀」、「淫宴」、「淫酒」即沉溺于游观,非其鬼而祀,彻夜之宴,放纵于酒。沉浸于女色也称「淫」,但这只是「淫」的一个方面,如:《左傳·成公二年》「贪色为淫」;《荀子·天論》「男女淫乱」。男女之间纵欲过度的「淫」也分化为「婬」,如《春秋繁露,五行顺逆》「人君好婬泆,妻妾过度」。 「奸」(奸)、「淫」是在表示不正常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义常用之後成为近义词的。不过:「奸」、「姦」侧重于关系不正当;「淫」则侧重于过分放荡,纵欲过度。 【推荐举察】 这组词都指推举人才。 推,古今都是推动物体向前移动的意思,如《左傳·成公二年》「苟有险,余必下推车」。用于人才,「推」就有看重、荐举的意思了,即把所称许的人推到前面的意思,如《梁書·刘寔傳》「天下所共推,则天下士也」,《後漢書·度尚傳》「家贫,不修学行,不为乡里所推举」。 荐,实际上应该是「薦」,它的推举义是从进献义来的。古代向鬼神献祭用荐(薦),如《左傳·僖公五年》「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用将祭品献于上帝来比喻将人才推举给下帝,就使「荐」有推举义了,如: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薦誉之」;《北史·王孝籍傳》「终无薦引,永同埋殡」。注意,古代「荐」、「薦」是两个字,它们在草席义、铺垫义上可以通用,但进献义,推举义只能用「薦」,不能用「荐」。两字是在简化汉字时归并的。 「推」只是对人的看重和推崇,虽然也有向用人者荐举的意思,但多半是向他人的介绍和夸赞。《世说新语·轻诞》「王太尉问眉子(人名):汝叔名士,何不相推重」,《南齐書·王俭傳》「少有宰相之志,物议咸相推许」:「推重」、「推许」,只是在人前夸奖、赞许而已,并非向朝廷或上官荐举;当用于「推举」、「推荐」时,才有荐人做官或做事的意思。「荐」通常是推举人做官或做事、希望能被用人者录用的意思,如《後漢書·冯衍傳》「诸公多举之者,衍辞,不肯仕」。 「举」(舉)是用手托起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移于人才,「举」就有推荐的意思了,如:《左傳·襄公三年》「举其偏(助手),不为党」;《礼记·儒行》「怀忠信以待举」。 「察」的本义是观察,《新書·道术》「纤微皆审谓之察」。移于人,表示对人的考察,如《論語·卫灵公》「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选拔向上推荐的人才,推举者必须事先经过考察,考察是推举之前的一个步骤,推举是考察合格的结果。这样一来,考察就和举荐就发生了联系,「察」也就有了举荐义了,如:《後漢書·班彪传上》「後察司徒廉,为望都长,吏民爱之」;又《左雄傳》「迄于永熹,察选清平,多得其人」。 「举」和「察」来源不同,在向上举荐人才上意义是相同的。不过在习惯上,「举」多用于推荐秀才等能通过考试鉴别的人才;「察」则多用于推举孝廉之类要经过调查核实才能证明的人才:如:《抱朴子,审举》「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三國志·吴书·吴主傳》「郡察孝廉,州举茂才」。 汉代以後,官吏的选拔采用了由地方官吏推荐,由朝廷考核录用的制度。《陔馀丛考,举人》「汉时取士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国守相举,故谓之举人』。……汉时举人名目甚多,如贤良、方正、文学、有道、直言、极谏、茂材、异等、明阴阳、明兵法、能治狱、有行久之类。皆郡国所举,而孝廉特其一途耳」。郡国守相荐人汉代有专用术语,这就是「举」和「察」,如李密《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荣,举臣秀才」。这样一来,「举」、「察」就成为汉代官吏系统考选人才的用语了,而「推」、「荐」则成为私人一般的介绍、保举的用语了。这种影响一直波及到後来,虽然「举」和「荐」、「推」的区别不那么明显了。 【召徵辟聘请】 这是和封建社会选拔官吏有关的一组词。 召,《說文》「呼也」。「召」是个通用的词,它既可用于一般人的召呼、召唤,如《礼记·曲礼上》「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也可以用于朝廷的徵召,如《史记·李将军列傳》「天子乃召,拜广为右北平太守」。「徵」、「辟」则是封建时代,尤其是汉代的专门用语。汉代选拔官吏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乡举里选、地方官推荐,再经朝廷考察,然後授予官职,这是一般途径,所谓「察举」;另一种是由朝廷或地方行政机构直接聘任,这是条捷径,所谓「徵辟」。《文献通考,选考,避举》「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人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故时人犹以辟召为荣云」。 「征」古作「徵」,二字不通用,简化汉字中归并,这裏辨的是「徵」。《說文》「徵,召也……;行于微而闻达者即徵也」,许慎的解释纯是汉代人的观念。「徵」原是指朝廷对民间的求索,不论要物、要人都叫「徵」。《周礼·地官·闾师》「以时徵其赋」,这是徵收兵赋、赋税;又《春官,典祀》「徵役于司隶而徵之」,这是徵召服劳役者。在王权至上的观念下,一切都可以是朝廷所有,其中也包括人才,所以朝廷直接召见拔取官吏也用「徵」,如:《後漢書·黄琼傳》「近鲁阳樊君被徵」;又《郎锜傳》「[李固]卓冠古人,当世莫及,……宜蒙特徵,以示四方」。这种「徵」有两种情况,由朝廷徵召一般用「徵」,由皇帝指名召见称「特徵」。 「辟」(bi)也是召,不过它特指三公九卿将军州牧等的徵召。古代公卿州郡的官府中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之类的属官,其长官将有用的人聘为自己的属官、幕僚称「辟」,如:《後漢書·崔瑗傳》「[崔瑗]为度辽将军邓遵所辟……。辟车骑将军闫显府……。大将军梁商初开幕府,復首辟瑗」;《隋書·文帝纪》「文帝罢州郡之辟,废乡里之举」。 对被徵召的人特加尊重时,朝廷、皇帝用「聘」,公府州郡用「请」。「聘」原来是指诸侯之间互通问候,所以将它应用到布衣之士身上就表示优礼有加,如《後漢書·徐稚傳》「灵帝初,欲蒲轮聘稚,会卒」。「请」是请求的意思,很早就被用作敬辞,所以用于辟召,也带有礼贤下士的表敬意味,如《漢書·酷吏,王温舒傳》「请召猜祸吏(好猜疑作祸患之吏),与从事」。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徵」、「辟」的情况逐渐减少。现代,表敬的「聘」、「请」已取代了「徴」、「辟」 【选铨】 「选」和「铨」在拔取官吏、人才上意义相近。 选(選),《小爾雅·广言》「择也」。「选」是进行挑拣、找出好的、适用的来,如:《荀子·哀公》「日选择于物,不知所贵」;《後漢書·循吏,刘宠傳》山阴县有五六老叟,龙眉皓髮……,人贵百钱以送宠……。宠为人选一大钱受之」。封建官僚制代替了官吏世袭制之後,封建君主一般采取了推荐(或自荐)与选择相结合的办法,这就是所谓「选举」,「选」也就用于选官吏了,所以《正韵》说「选,铨官也」。如:《韩非子·难三》「政在选贤」;《漢書·雋不疑傳》「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正因为如此,称主持选拔的部门为「选曹」,主持选拔之事称「选事」,如:《三國志·吴书·陆胤傳》「胤天姿聪朗,才通行洁,昔历选曹,遗迹可纪」;任昉《王文宪集序》「诏加中书监,犹参掌选」 铨(銓,quan),《說文》「称也」,《廣韵》「量也,度也」。「铨」与「权」同源,是「权」为权力、权变义所专用以後别造的字,如:《抱朴子,审举》「夫铨衡不平则轻重错谬」;《漢書·王莽傳》「考量以铨」,注「铨,权衡也」。魏晋以後,「铨」也用于选授官职、选拔人才,如:《三國志·吴书·孙登傳》「立[孙]登为太子,选置师傅,铨简秀士,以为宾友」。这样一来,「选」、「铨」就在选拔义上合流了,常连用,如揭溪斯《送李都事》「君復赞宣政,赤手握铨选」。 选举制对世官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它打破了世袭贵族对权力的垄断;但选举制汉末以来也成为士族豪门垄断权力的护符,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情况。这就提出了加强考核的要求。「铨在汉末以来用于官吏的选拔,一方面有掩人耳目的作用,表明这种选拔像秤一样公平;另方面,也反映了加强考核的进程。和「铨」结合的多是「铨考」、「铨品」、「铨择」、「铨简」,反映着考察内容的增加。《唐六典》「吏部有三铨法。尚书典其一,为尚书铨;侍郎分其二,为中铨、东铨。以四事择其才,曰:身、言、书、判;以三类观其异,曰:德、才、劳」,这虽然是唐代的章程,但反映了加强考核的内容。从这个角度可以说「铨」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反映了科举制代替选举制的要求,是科举制的先声。 【宦仕】 宦,《說文》「仕也」;仕《正字通》「宦也」。「仕」和「宦」在做官的意义上相通,所以有时连用,如《史记·平准书》「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復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仕」和「宦」虽然都表示出任官吏,可是彼此使用的时代不大一样。「仕」在先秦已经表示做官、任职了,如:《論語·子张》「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礼记·曲礼上》「四十日强而仕」;如:《論語·公冶長》「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左傳·文公六年》「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宦」用在做官意义上在秦汉之後,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王]吉曰:长卿久宦游不遂而来过我」;《漢書·疏广傳》「宦成名立」。「仕」来自于「士」。「士」在先秦属于统治阶级的下层,最初指甲士、武士,後来把相当于武士阶层的知识分子也称作「士」了。这种「士」学而有成可以到诸侯、卿大夫的国或家中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出去任职就叫「仕」,《礼记·礼运》「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僕」。 先秦「士」之下的一个阶层是「庶人」,是平民。这种「庶人」不属于贵族,也不属于奴隶,他们虽然地位低,但有人身自由。这种平民以及因各种原因而落难的贵族去给人家去服贱役叫「宦」。他们和「士」不同,「士」从事的是作令、宰之类的管理工作,这些人所从事的是仆隶的工作。《左傳·宣公二年》「宜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注「宦,为臣隶也」。灵辄是去作仆从的,所以回家时穷饿欲死;他是作为自由人去为人仆从、侍卫的,所以可以自由回家。《左傳·僖公十七年》「[晋]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女曰妾。及子圉西质,妾(晋惠公女)为宦女焉」,「为宦女」是去秦作仆妾;《国语,越语》「[越王]与范蠡人宦于吴」,「人宦于吴」是到吴国去作仆隶,从事各种贱役:「妾」、「句践」、「范蠡」就身份说都是自由人,去从事的是仆隶工作,所以用「宦」。《国语,越语》「[句践]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纳宦其子」不是让这些人的孩子去做官,而是去为句践服役。 「宦」在封建中央集权时代裏升了格,正像「臣」「宰」等由奴仆成为官员一样,「宦」也成为为皇帝服役的奴仆,成了管民的官儿了。不过「宦还留了一个尾巴。「宦」一般是从事家内劳动的,所以秦汉之後,把在宫廷内侍奉帝王及其家属的人也称作「宦」。这种「宦」常用阉割过的男人(受过宫刑的),东汉之後,皇宫的服役者全都用阉人,于是「宦」或「宦官」又成为受过腐刑、服役于宫廷者的称呼,如:《史记·吕不韦列傳》「太后乃阴厚赐主腐者吏(执行宫刑的官),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後漢書·宦者傳》「中兴之初,宦者悉用阉人,不復杂调他士」。 【封建立置委任】 这组词在表示地位高的统治者将地位、职务分派给地位低的人上意义相近,不过在分派的性质、内容上有很大区别,有着时代的烙印。可分三类说明:「封」、「建」为一类;「立」、「置」为一类;「委」、「任」为另一类。 封,《廣雅·釋丘》「冢也」,《小爾雅·廣詁》「界也」。「封」本义指聚土成堆,古代的地界常用封土来作为标志,所以地界也称「封」,如《左傳·襄公三十年》「田有封洫」。在中国早期分封制的时代,政权是父系氏族制度下的族权的扩大,天子将征服的土地画分成块块分给同姓或亲戚管理,犹如父系家族内部分田而耕。正因为画分土地疆界称「封」,所以将所画出土地委托亲戚治理也称作「封」。《左傳·定公四年》「分康叔以大路、少帛、茷、旗旌、大吕;[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境)取有闫之土以共(供)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这就是康叔受封、画疆定界、授民授土的情况。正因为「封」与授民授土、标定封疆有关,所封的是一方之主,所以「封」总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所封者常是诸侯或一族之始祖;《梁传,僖公二年》「非天子不得专封诸侯」;又《僖公十五年》「始封必为祖」。春秋、战国之际,王权旁落,霸主、强国也开始专封了,如:《左傳·襄公十年》「晋荀偃、士句请伐阳而封宋向戍焉」;《公羊传,昭公四年》「庆封(人名)走之吴,吴封之于防」。秦汉之後,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巩固,不能容忍割据局面,所以多方限制、削弱封国;作为国中之国的封土、封邑也就越来越少、越来越小了,逐渐地封君失去行政支配权,被割断了和土地的直接联系,只是以租赋的多少象徵分封的等第了。这样一来,「封」就限于用在封公、封侯上了,限于封爵号了,如李白《与韩荆州书》「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至于将「封」和「官」联系起来,那是爵号取消之後的事,因为「封」显得隆重,所以就转嫁于「官」了。「建」原指「建国」。所谓「建国」就是在所封的土地上筑起作为统治中心的城堡,如:《荀子·大略》「古者列(裂)地建国,非以贵诸侯而已」;又《王制》「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正因为封土与建国是分封中的两件大事,所以「封」、「建」常连用,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封」与「建」在立诸侯之君上也同义,如《左傳·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注「建德,立有德以为诸侯」。「封」和「建」的不同处在于:「封」的对象具体,而且多是封始封之君、主,如《左傳·隐公十一年》「封桓叔于曲沃」;「建」则常泛指,如《左傳·桓公二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另外,即使用于具体的人,所「建」者也常是继起之君,不是始封之主,正因为如此,它也可以用于王,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重耳)」;又《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诸侯替之,而建王嗣」。 《廣雅·釋詁》「置,立也」。「立」和「置」都有设立、安放的意思,常连用,如《墨子·天志》「子墨子置立天之,以为仪法」。「立」、「置」不同处在于「立」常用于人之站立,「置」常用于物的植设而已,如:《礼记·曲礼上》「立必正方」;《詩·商颂·那》「置我鼓」。「置」和「立」用在分封上和人的位置的确定上较「封」、「建」差一个等级。《礼记·祭法》「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分土建国」是「封」、「建」诸侯,「置都立邑」,是诸侯国内部的再分封,是将土地分与卿大夫,卿大夫在所分邑内设置「都」,小的据点;《左傳・桓公二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用于人,「封」「建」用于诸侯级的分封、继立,「立」、「置」用于诸侯国和卿大夫家内部的人事安排,彼此也差一个等级。具体些说,「立」主要用于诸侯国内部君主的继承,「立」就是「位」,即位。《左傳·桓公二年》「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又「卫州吁(人名)弑桓公而立」:「立」就是即位、继位。这种即位或继位可以是君主内定的,也可以是国人拥定的或外力确定的、野心家篡夺的:《左傳·成公十年》「晋立大子州蒲以为君」,这是正常继承;又《僖公十三年》「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这是借助外力即位。正因为「立」是继位,所以确定继承人也称「立」,如《公羊传·隐公元年》「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推而广之,不仅立嗣,立后、立夫人也可以用「立」,如《史记·孝文本纪》「上为立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布帛米肉,各有数」。「立」和「建」都带有继起含义,但是:「建」可以用于建始封者,「立」不成;「建」的用于继起之君多是经过重大波折、具有重建性质的,「立」则是一般的即位或篡位,而且可以用于低于诸侯的等级,如《左傳·宣公二年》「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而立胥克」。 「置」大体相当于「立」。不过「立」虽然可以借助外力,但多是合法继承;即使是非法篡夺,也常冒用合法的「立」的名义。「置」来源于安置,所以用于人事也常指由外来力量的建议、推定或确定,很少指按继承法嗣位,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又《襄公二十五年》「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置」的反义词是「废」,是取消其继任权或继任资格,如:《公羊传·文公十四年》「大夫之义,不得专废置君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重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 「封」、「建」、「立」、「置」是分封制、宗法制的产物,是和土地的享有权关联在一起的。它们偶尔也用于职务的委派与设置,如:《左傳·襄公三年》「解狐得举,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能举善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桓公问置吏于管仲。管仲曰:辩察于辞,清洁于货,习人情,夷吾不如弦商,请立以为大理」。不过这是对分封、宗法制的用语的借用,关于职务分派的用语应是「委」、「任」。 委,《廣韵》「属也,任也」。「委」是将某种使命、职责托付给人的意思,这是任命的委婉说法,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今我欲徵福假灵于成王,修成周之城,……其委诸伯父」;又《襄公三十一年》「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 任,《說文》「保也」,《正字通》「负也,担也」。 「任」最初是抱于胸前的意思,後引申为负担。把某种职责、使命加于别人肩上,由其负荷,这就是任命、任用义了,如:《左傳·闵公二年》「敬教劝学,授方任能」;《荀子·成相》「任用谗夫,不能制」。 「委」用得较早,含有家族内部、亲戚之间相托付的信任感,被委者不做所托付办的事之後,仍是公、侯、卿、大夫之类的贵族。「任」就含有中央集权官僚制下的任命官员的意思了,所以「任」总是和「任贤」、「任能」、「任智」、「任良」等结合使用。这已经是君鬻官爵、臣卖智力的官僚原则了,被任者授职才有权,失职则成为平人。後来,「委」也逐渐丧失贵族间的委托义,成为任用官吏的用语,与「任」合流了。 【封拜授除】 这组词都是朝廷任命官吏的用语。 「封」的本义是培土植树,如《左傳·昭公二年》「宿(季武子)敢不封植此树」。古代封诸侯时,要在所封与的土地四周培土植树,作出标记,所以「封」和边界、疆域就成了同义词了。《左傳·僖公三十年》「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国语,越语》「越四封之内,亲吾君也,犹父母也」:「西封」是西部边界,「四封」是东南西北的边界。古帝王赐人爵位、授予土地就要封土树木,画定边界,所以古代「封」一定和授与爵位、分与土地连系在一起,只有裂土封王、封侯时才用,如:《戰國策·趙策》「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史记·淮阴侯列傳》「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敝,忍不能予,……[大王]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後代土地分封制度取消了,授与荣誉称号也称「封」了,这是封爵的「封」的因袭。 「拜」是行礼,是下跪叩头、打躬作揖的通称,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介胃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聊齋·促織》「问者热香于鼎,再拜」。封建社会中,授官时,受职的人要跪拜谢恩,因此把通过正式仪式授与官职称「拜」,如:《史记·淮阴侯列傳》「言于上,上拜以为治粟都尉」;又「至拜大将,乃韩信也,一军皆惊」;李密《陈情表》「诏书特下,拜臣郎中」。「拜」一定是正式授官,有俸禄。由郡县聘用士人作本官府的属吏,可以用「聘」、「辟」,不能用「拜」。 「授」是付与的意思,如《詩·豳風·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古代任命官吏,授与官职也用「授」,如:《商君書·靳令》「国以功授官予爵」;《晋书·左思傳》「以能擢授殿中侍御史」。 「除」常用的是去掉义,如:《左傳·隐公元年》「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杜甫《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除名配清江」。後来任命官吏也叫「除」,如:《漢書·田蚡傳》「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白居易《除苏州刺史》「老除吴郡守,春别洛阳城」。「除」作为拜官授职义,多用于已经为官的人改任别的官职;「除」是除去旧官,另就新任的意思。 【宜适合】 在两相适合义上这组词相近,但适合关系不尽相同。 宜,《苍颉篇》「得所也」。作为动词,「宜」表示主语与其连带的补语相适合,主语与其补语的关系是主从的,主语所表事物虽然在语法位置上是主导的,但在意念上它是从属的,补语所介绍进来的对象才是适合的主体,主语「宜」于补语,与之相称,这就是「得其所」。《詩·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宜其室家」即「宜于其室、其家」,嫁娘和她的丈夫及其家族相处得很好;《戰國策·楚策》「楚考烈王无子,春申君患之,求妇人宜子者进之」,「宜子」是「宜于生子」,能生孩子是主要条件。即使连带成分不出现或名词化,「宜」也同样含有与隐含的连带成分相适合的意思:《詩·郑風·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宜」是与穿衣人相宜;《荀子·正名》「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宜」是「宜于实」,名和实相应。 「适」(適)的适合义源于「敌」、「当」,它表示的是主语与其宾语或补语两者互相适合,是两两相应,彼此相当,无分轩轻:《詩·郑風·野有蔓草》「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是客观遭际与主观愿望的适合;《史记·项羽本纪》「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无适用」是人选与职务不能相当相配。「适」的安适、满足义只不过是其适合义的语境变体:《书盘庚上》「盘庚迁殷,民不适有居」,「不适有居」,其实就是意愿与所居环境不相适合;《世说新语·识鉴》「人生贵得适意耳,何能为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适意」就是使行为与意愿相适合。即使作为限制成分用,「适」也是恰到好处的意思:「适量」是不多不少;「适时」是不早不晚;「适可而止」是恰如其分;「适逢其会」是偶然的机缘使之碰到了一起。「宜」与「适」的不同就在于:在意念上前者是主从关系,是与之适合;後者是平等关系,是两相适应。 合,《廣雅·釋詁》「同也」。「合」不同于「宜」、「适」在于:後者是两者之间的互相适应关系,它们彼此保持着各自的不同特徵与个性;「合」却是两者合二而一,消除区别。《孟子·離婁下》[舜、文王]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合符节」是对上符节,严丝合缝,全二而一;《莊子·则阳》「丘山积卑而为高,江河合水而为大」,「合水」是水流汇合、混同,由两条变为一条。 【任堪胜】 这组词都有承受得了外来事物的压力的意思,它们都经历了虚化的过程,只是虚化的程度不尽相同。 任,《說文》「保也」。「任」最初是抱于胸前的意思,如《国语,齐语》「负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注「背曰负;肩日担;任,抱也;荷,揭也」。当「任」的对象由物转为事时,这种结合的变化就使「任」有了担任义了,如《史记·蒙恬列傳》「恬任外事,而毅常为内谋」;当「任」的对象是动词时,「任」因为压倒不了宾语的动词性,就自身弱化成为助动词,如:《戰國策·燕策》「此国之大事,臣驽下,恐不足任使」;《史记·白起王翦列傳》「是时武安君病,不任行」。注家经常用「堪」来对译上述的「任」,用现代话说就是承受、承担的意思,如「任劳任怨」。 堪,《方言・十二》「载也」。「堪」也有荷的意思,不过在应用中它已经很少和表物的词结合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宋人有少者,亦欲效善。则见长者饮无馀,非斟酒余也,而欲尽之」,「酒」虽是名词,但用法同动词,表饮酒。「堪」的结合对象经常是事、是各种行为,表示对该事、该行事是否承担得起、经受得住,《爾雅·釋诂「堪,胜也」。如:《左傳·隐公元年》「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荀子·正論》「老者不堪其劳而休也」。不过,「堪」的虚化程度较「任」为高,这是因为它的应用时代早、应用率高的缘故;这种实义的进一步弱化也意味着它意念上的宾语的强化、谓语化,如:《韩非子·难三》「除君之恶,唯恐不堪」;杜甫《房功曹胡马》「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上述的「堪」已经和「能」相近,表能够和可以了,所以常和「能」结合使用,如庾信《四境》「试挂淮南竹,堪能见四邻」;和「任」连用时,「堪」也用在前面,表示它抽象的程度高,如《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其无乃不堪任命,而翦为仇雠,敝邑是惧」,「堪任」是能够承受的意思。 胜(勝),《說文》「任也」,《正韵》「堪也」。「胜」也是力能胜任、承受得起的意思,读sheng。《韩非子·扬权》「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史记·三王世家》「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这是经受得起外物之力的意思;《管子·人国》「子有幼弱不胜养、为累者」,韩偓《咏浴》「终忧沃雪不胜任」,「任」已是「堪」的意思了,只是力能担任义还沒有完全除尽;《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穀不可胜食也」,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天下之人才不胜用矣」,「胜」就完全虚化了,表示尽、全部义了。由于「堪」是表对外力的承受,是能够与外力平衡不被压垮,所以它虚化後近似能愿动词,表对外来的事情、行为承担的可能性;「胜」表示的是力量足以制服对方,克服外来压力,这个基础的不同决定了「胜」虚化时副词化了,表示事物的可尽性和不可尽性。 【掌主司尚】 这组词在管理义上相关,由于来源不同,管理的内容也有所区别。 掌,《說文》「手中也」。「掌」本义是手心;手掌是人把握东西的主要部分,扩展到人事方面,也可以把管事称作「掌」。正因为「掌」的管理义来自动词掌握义,所以执掌的范围可以很广,包括各种人事和物类。《書·胤征》「胤侯命掌六师」,这是管理军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罕氏常掌国政」,这是主持政事;其他如《周礼》中主管世子家务的称「掌子」,主管婚姻介绍之事的称「掌判」;再如後世称主管劳役者为「掌徒」,主管教育者为「掌教」:这都是管政事、人事的。《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这是管钥匙、管城门的;《墨子·迎敌祠》「设守门,三人掌右阉,二人掌左阉」,这是管门的;《周礼》中有「掌节」,後世有「掌灯」:这都是掌管具体工作的。所以「掌」的范围很广泛,幾乎可以无所不「掌」。 「主」来自名词。作为名词「主」指氏族或家族中的族长、家长,在春秋、战国时代常指卿、大夫这些族人中的支配者。正因为「主」是宗法制下的统治者,所以作为动词它就表示在某一范围内起主宰、支配作用,这是它的主管、主持义的来源。「主」来自「为××之主」,所以所「主」的经常是「事」,如:《左傳·隐公五年》「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又《庄公二十八年》「使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史记·陈丞相世家》「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後世虽然所主之事的重要性可能小,但所主的也都是事:「主考」所主的是考试之事;「主席」所主的是宴会之事;「主爵」所主的是封赏之事;「主簿」所主的是文书籍簿之事。「掌灯」、「掌阉」这类具体工作很少用「主」。 「掌」、「主」的主管义是由词义发展而来,所以很宽泛;「司」、「尚」等是由具体分管而来,所以较专门。 「司」和「後」原是一个字;当「後」专用于名词,指君主之後,「司」作为动词就成为管理的意思了,而且指在君主的统治之下分管某一方面的事务,比如「司马」是分管军事的,「司徒」是分管民政的,「司寇」是分管治安的,「司空」是分管营建的;其他如「司士」、「司城」、「司宫」、「司盟」、「司铎」等都是。《左傳·昭公十七年》「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这是管季节、历法的;《周礼》所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是六种税官。在先秦,「司」是政务分工的普遍用语,所以当官的称「有司」。「司』在後代也还相当通行,不过已多由主管义变为主管机构的名称了,如隋唐时代尚书省下设有二十四司,宋代有「殿前司」、「转运司」、「经略安抚司」、「提点刑狱司」。 「尚」,秦以前和「上」通用。战国以後,「上」常用来称呼君主、皇帝,「尚」就专用于和君主、皇帝有关的事务了。古代国事和家事不分,直到秦汉之後与皇帝的起居生活有关的宫政仍不少于民政。为了区别,和皇帝私人事务有关的官常加「尚」字以示差异;作为动词,「尚」也就成为表主管的动词了,只是所主管的是皇家事物而已。《漢書·惠帝纪》「宦官尚食,比郎中」,如淳注「主天子物曰尚」。「尚书」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方」是负责制造皇帝器用的;「尚衣」是分管皇帝的衣服的;「尚冠」是掌管皇帝的冠饰的。 关于主管的词还有一些,其源大体来自普通名词的泛化和官司内部分工,就不一一列挙了。 【兼领摄假】 这组词是古代居官者在本职之外同时担当别的职事时所加的称呼,因兼职的情况不同,所加的字样也不一样。 兼,《說文》「并也」。把两者合并在一起叫「兼」;在居官上,一人同时担任两种职务,除本职外,兼任的职务前面也加「兼」。《韩非子·說林上》「秦武王令甘茂择所欲为于僕与行事。孟卯曰:公不如为僕。公所长者,使也;公虽为僕,王犹使之于公也。公佩僕玺而为行事,是兼官也」,「僕」是太僕,「行」是行人,是外交官,既作王的侍从又任外交官,这叫「兼官」。 兼职是一人任二职,而所兼之职与本职沒有什么高下之别;如果兼差低于本职,那就该叫「领」,不该叫「兼」了。《琅琊代醉编,兼领》「汉制,以本官任他职者曰兼,常惠以右将军兼典属国是也;以高官摄卑职者曰领,刘向以光禄大夫领校书是也」。光禄大夫是皇帝的顾问,校书郎只是皇家图书馆的负责校勘图书、订正讹误的馆员,两者地位相差很远,所以,刘向兼校书郎时不称「兼」,而称「领」,是去统率、指导那裏的工作的意思。 「摄」(攝,she),古代也表兼差。「摄」不同于「领」处在于:「领」是职务高者去兼较低的职务;摄「则是职卑者兼任尊职的称呼。《荀子·宥坐》「孔子为鲁摄相」,孔子当时是司寇,代行宰相职务,所以称「攝」;《礼记·文王世子》「昔者周公摄政,践阼而治」,周公因成王年幼,自己代行国王的职务,所以称「攝」。《說文》「摄,引持也」,本非自己的职务,拉过来代为管理,现代叫代理,古代叫「摄」。 「假」和「摄」情况类似,又有不同。《史记·项羽本纪》「项羽晨朝上将军宋义,即其帐中斩宋义头,……[诸将]乃相与立羽为假上将军」,「假上将军」不是冒充上将军,而是沒得到批准之前暂时代理上将军;《史记·淮阴侯列傳》「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这是韩信平定齐地,自请权署齐王时,刘邦说的话,「假」王,是代理齐王;《漢書·苏武傳》「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馀人俱」,颜师古注「假吏,犹言兼吏也,时权为使之吏」。 比较「摄」与「假」,可以看出,它们虽然都是以卑职而临时代理较高的职务,但是,「摄」是有人任职,任职者不在,地位较低者短期代理;「假」是职务有空缺,职务低的人未经正式任命就自行代理,代行权限。《漢書·王莽傳》「予前在大麓,至于摄假」,颜师古注「摄假,谓初为摄皇帝,又为假皇帝」:「摄皇帝」是皇帝在,代行皇帝职权;「假皇帝」,即等待被承认为正式皇帝。後者比前者更进了一层。 【行判守试】 这也是标志官阶和职务关系的一组词。不过它们的应用较「领」、「摄」等为後,盛行于阶官与职官分离之後的时代。 隋唐之後,把标志官员级别的称号称为「阶官」,把实际担任的职务称为「职事官」。汉魏时代,官的品级和官的职务基本相应,有出入的也不太多,隋唐以後这种出入就很大了。有时阶官高而担任的实际职务低,也有时阶官低而承担重要职务。这组词是唐宋以来官场上反映这种差别的用语,它们的使用不自唐宋始,盛行却在唐宋之後。 「行」,一般在阶官的品级高于职事官时用,相当于古之「领」。欧阳修《泷岗阡表》「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修表」,其中「观文殿学士」加「特进」是阶官,属正二品;「兵部尚书」是职官,从二品。欧阳修的阶官品级高于职事官的官阶,所以在职事官前面加「行」。「行」,古有巡视察看义,加「行」,是把实际上任职说成是巡视检查工作,以显示任职者的位尊。 在朝廷中担当高级职务的官吏出任低于自己官阶的地方官,前面要加一个「判」,《韵会》「宰相出典州日判」。其实也不限于宰相。《宋史·赵挺之傳》「既而坐不论蔡确,通判徐州」。赵挺之是中央政府的监察御史,因犯了错误出任徐州的地方官,所以前面加「判」,表示暂时代管。阶官低于职事官的品级,在职事官前加「守」字,这是把实际任职说成是临时署理,以显示任职者的位卑,相当于古之「摄」。韩愈《与于襄阳书「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谨奉书尚书阁下」,「将仕郎」是阶官,品级远低于正五品的国子博士,所以在前面加「守」。 阶官较职事官低很多,职事官前加「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在那裏「见习」。《漢書·朱雲傳》「华阴守丞嘉上封事,言……朱,兼资文武忠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朱雲的「秩」(相当于官阶)六百石,「御史大夫」是副丞相,秩中二千石,两者相差悬殊,故在前面加「试守」字样。这是唐宋以前的例。这些词的使用不自唐始,古已有之,如:《汉書·尹翁归傳》「[翁归]以高第人守右扶风,满岁为真」;《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太祖行奋武将军」。只不过在唐宋之後它们制度化了而已。 【相辅翼佐佑助帮】 在给人以帮助义上这组词相近。 相(xiang),《爾雅·釋话》「导也」,《廣韵》「扶也」,《集韵》「助也」。「相」的帮助义出于对盲人的扶持、引导,如《論語·卫灵公》「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师冕出,子张问曰:与师言之道与?子曰:然,固相师之道也」。因为「相」出于对看不到路的盲人、乐师的扶助,所以「相」虽然多用于对在高位者的辅助,但辅助者近于师保,含有对不成熟者的赞助、指导的意味,如:《書·大诰序》「周公相成王」,传「相,谓摄政」;《左傳·昭公元年》「乐桓子相赵文子」。「相」的这种导引扶持的特在它的名词义裏显示得更为突出,如「相国」、「宰相」、「丞相」都是协助国君主持国政的执政大臣;另外,不言而喻,这种「相不表现为体力上的帮助,主要是出谋画策、确定方针大计。 辅(輔),《正韵》「车辅,两旁夹车木也」,《廣雅·釋詁》「助也」。「辅」原指在车两边支持车体的支柱,如《詩·小雅·正月》「其车既载,乃弃尔辅」。「辅」是支持车体免于倾覆的,所以作为动词,比喻对人的帮助时,它的协助意味较浓,但由于它来自车体支持物,所以又含有扶持意味。《書·汤誓》「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旦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辅」、「辅翼」主要用于从旁协助义;《孟子·公孙丑上》「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胶鬲,皆贤人也,相与辅相之」,《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若嗣子可辅,辅之」:「辅」、「辅相」就含有辅导的意思在内了。正因为「辅」的隆重性质,所以宰相也称「辅相」、「辅臣」,「辅保」、「辅弼」常常结合使用;当然,这种「辅」也重在出主意,不重在出气力。 翼,《說文》「翅也」。如:《莊子·逍遥游》「[鹏]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雲」。「翼」是支持主体的,所以作为动词,「翼」常比喻从旁辅助,《集韵》「翼,一曰辅也」。因为「翼」是以鸟的双翅为比喻,是以身体的部分支持身体的躯幹,所以它只有辅佐义,沒有教导义,如:《書·益稷》「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为」;《国语,楚语》「求贤良以翼之」。正因为如此,「辅翼」、「翼赞」、「翼佐」、「翼卫」常常连用。 佐,《廣雅・释话》「助也」;佑《廣雅·釋話》「助也」。「佐」、「佑」是「左」、「右」的分化字,最初是用左右手、左膀右臂来作比喻的,所以「佐」、「佑」在表帮助义时只能表从旁协助。不过「佐」、「佑」有个大体分工:「佐」多表助人,如:《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史记·孔子世家》「及正考父佐戴、武、宣公」;「佑」虽然也可以表助人,如《舊五代史·唐,郭崇韬傳》「服勤尽节,佐佑王家」,但它的主要用途在于表鬼神的帮助,如:《書·汤诰》「上天孚佑下民」,《漢書·王莽传中》「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庙佑助之福」。用于人事的「佐」因为是从从事操作的手来的,所以它除了表出主意之外还表出气力,表帮助做具体的事,如:《国语,周语》「佐雍(饔,烹饪)者尝焉,佐鬬者伤焉」;《漢書·高祖纪下上还,过沛留。置酒沛宫,悉招故人、父老、子弟佐酒」。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佐」主要不用为君主、帝王的辅佐,主要用于表各级官吏的副手,如「佐幕」、「佐僚」、「佐杂」、「佐史」等等。 助,《說文》「左(佐)也」。「助」泛指给别人以支援,这种支援非常广泛,可以出力也可以出计;可以是物质支援,也可以是精神支援;可以是帮助在上位者,也可以是帮助在下位者;可以是助人为善,也可以助人为恶;可以助人也可以助物:总之,它的覆盖面极广,如「助人为乐」,「助纣为虐」、「助边输财」、「拔苗助长」、「天助人助」等等,不烦举例。 帮(幫、帮),《集韵》「治履边也」。「帮」最初指给鞋缘边,後指鞋帮,如蒋捷《竹山词,青游女》「柳雨花风,翠松裙褶,红腻鞋帮」。後由物的帮贴引申为人的相助,《正字通》「凡事物旁助者皆曰帮」。这是近代口语中新产生的词,和「助」比带有更多的口语特徵,如:《水浒傳》第七四回「我见你独个来,……特来帮你」;《桃花扇,传歌》「只求杨老爷极力帮衬,成此好事」。 【宠幸】 「宠」和「幸」在被君主或权势者所恩遇、所亲爱的意义上是相近的,因此它们常常连用,如《史记·袁盎晁错列傳》「宠幸倾九卿」。就来源说,它们是不相同的。 「宠」(寵)源于「崇」、「隆」、「龙」,有高大尊显义。《詩·商颂·长发》「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厖,何(荷)天之龙」,笺「龙当为宠,荣名之谓」;《国语,楚语》「宠神其祖」,注「宠,尊也」。「宠」的反义词是屈辱,是卑贱,如:《老子》「宠辱若惊」;《潛夫論,论荣》「宠位不足以尊我,而卑贱不足以卑己」。作为形容词,「宠」是尊显荣耀的意思;作为名词,「宠」就是居于尊显的地位或具有荣耀的名望的意思。《書·周官》「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左傳·隐公元年》「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傳·僖公五年》「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史记·吴太伯世家》「齐景公死而大臣争宠,新君弱」:这裏的「宠」都指尊显的地位和声望,与君主的亲幸无关。即以《左傳》隐公元年的例句为例,「宠弟」指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共叔段是郑庄公的眼中钉、肉中刺,是谈不上什么宠爱的,但就地位来说,那是很高贵尊荣的。 「宠」和亲幸义发生关系是由于在旧制度下臣子、妇女要取得尊荣的地位非得取悦于君主、尊长不可的缘故,得宠一般是由于被爱幸,受爱幸就会取得尊显的地位,因而得「宠」与被爱幸就成为同义语了。《左傳·庄公八年》「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宠」即被亲幸义了。 「幸」,最初是一种迷信观念,即蒙天之福、得吉而免凶的意思,所谓「徼天之幸」。天不可测,祸福无常,于是非所当得而得也称为「幸」或「徼幸」;当得而不得称为「不幸」。《論語·雍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疏,「凡应死而生日幸,应生而死日不幸」;《論衡·命义》「幸者,谓所遭触得善恶也。獲罪得脱,幸也;无罪见拘,不幸也」。 「侥幸」这个形容词的非分而得的意思,最初来自上天照顾的意思,後来转而为受地上的君主、尊长的光顾了,这样一来「幸」就变为动词,具有了宠爱义了:《独断》「车驾所至,民臣被其徳泽,以侥幸,故曰幸也」。被皇帝或尊长所垂青,即被其所爱的意思,所以《廣雅·釋詁》说「幸,亲也」,《字汇》说「幸,爱也,宠也」。如:《史记·项羽本纪》「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雅,常骑之」;《史记·贾生列傳》「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爱幸」。进而凡皇帝所临所御都可以称「幸」了。副词「幸」也是从侥幸义来的。《史记·齐太公世家》「幸来会饮」,《漢書·灌夫传「幸得召见」:最初也是从能来会饮、能够被召见对我来说是很侥幸的,是非分之望的意思。 由于「宠」和「幸」的来源不一,所以虽然它们都具有亲爱义,但「宠」侧重于尊荣义,所以常结合为「宠诏」、「宠位」、「宠爵」、「宠秩」、「宠禄」、「宠号」之类的词;「幸」则多表示感情上的亲昵,所以由「幸」结合成的词和亲近有关,如「幸姬」褒扬 「幸臣」、「幸遇」、「贵幸」、「佞幸」、「嬖幸」。「宠」的反义词是「辱」;「幸」的反义词则是「疏」。 【褒扬】 褒(bāo),亦作「襃」,《玉篇》「扬美也」。「褒」和「扬」在表扬义上相近,不同的是:「褒」带有更多的功利性,在表扬的同时常伴以奖励,或加官晋爵,或赏赐赠与,它近似现代说的「嘉奖」;「扬」更多的在于传播事迹名声,使其广为人知,近似现代的「表彰」。 褒,《說文》「衣博裾」。「褒」最初指衣襟宽大之衣,如《漢書·雋不疑傳》「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天子、诸侯根据臣下的等级、功劳赏赐的礼服也称「褒衣」如:《礼记·杂记上》「内子以鞠衣、褒衣、素沙」,注「褒衣者,始为命妇见、加赐之衣也」;又「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注「褒衣,亦始命为诸侯及朝觐见加赐之衣也」。因为「褒衣」是觐见、加封的常用赐品,连带地,「褒」也就带上了嘉奖义了:《集韵》「褒,奖饰」;《公羊传·隐公元年》「曷为称字?褒之也」,注「有土嘉之曰褒」。正因为「褒」多用于上对下的表扬奖励,所以「褒封」、「褒举」、「褒擢」、「褒赏」、「褒赉」、「褒赐」等常结合使用,如:《漢書·宣元六王傳》「褒举诸侯」;又《张安世傳》「帝初即位,褒赏大臣」。和「褒」相对的是「贬」,如:《漢書·艺文志》「书有褒贬」;《晋书·祖纳傳》「善褒恶贬,则佳法也」。「贬」也同样,经常和徙官减禄相联系,带有处分性。扬(揚),《說文》「飞挙也」,亦作「歇」。「扬是升高飞散的意思,所以向上举或到处散播常用「扬」,如「扬帆远行」、「扬汤止沸」、「当风扬灰」用于人,「扬」多指使人名声到处传播、广泛称颂《增韵》「扬,显也」。正因为如此,所「扬」的多是「善」、「美」、「名」、「声」之类,如:《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行道,扬名于後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荀子·不苟》「君子崇人之德,扬人之美,非谄谀也」。「扬」属精神鼓励,它的反义词是「抑」是「掩」、是「隐」、是「遏」等等,总之是属于压制遮盖性的,和处罚关系很小,如:《易·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礼记·中庸》「隐恶而扬善」。正因为「扬」是称颂表扬,所以被「扬的对象可以是有德者、有功者,也可以是最高的统治者,如《書·立政》「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褒」固然偶尔也用于在上者,但多半是用于在下位者。 【僭拟】 僭(jian),《說文》「拟也」;拟(、,ni),《說文》「僭也」。 「僭」、「拟」互释,常常连用,如:《漢書·贾谊傳》「诸侯王僭拟,地过古制」;《史记·太史公自序》「诸侯大小为藩,爰得其宜,僭拟之事稍衰贬矣」。进入阶级社会之後,不论是秦汉之前还是以後,都是推行严格的等级制度的,不同的等级不仅权限不同,就连衣、食、住、行诸方面也处处打有等级的烙印,愈古愈严、愈古愈烈。等级、身份低的人超越了所规定的种种限制,那就叫「僭」、「拟」,这是无法无天、越分犯上的大罪。 「僭」、「拟」沒有大的区别,只是来源不同,反映着视角的差别。「僭」与「浸」、「渐」同源,所以它的重点在超越自己的范围,逾越了社会对自己所在的等级的各种礼法、规定,如:《漢書·五行志》「庶位逾节兹谓僭」;《北史·魏清河王怿傳》「宜杜渐防萌,无相僭越」。即使是「僭上」、「僭号」,如《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诸侯僭于天子」,《孔丛子,巡狩》「民淫僭上为无法」,也是越出自己的规范、侵人君上的权限范围的意思。「拟」与「疑」同源,是相比并的意思,它着重之点不在自我范围的超越,而在与在上者的不相上下。「儗」最初用的「疑」、「拟」,是与对象相似、相提并论的意思。《墨子·杂守》「有要有害,必为疑人」,「疑人」即拟人;《韩非子·說疑》「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拟主」即与君主类似,或自比于君主。「儗」只不过是「疑」、「拟」在用于人的身份、行事上相类似、相比并的分化字,如:《史记·货殖列傳》「卓王孙田池射獵之乐擬于人君」;《漢書·文三王傳》「[梁孝王]大治宫室,为復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馀里;得赐天子旌旗,从千乘万骑,出称警,人言趕,于天子」。另外,「僭」是正式用语,「拟」是叙述之词,所以在定罪名时,一般用「僭」,如称「僭号」、「僭伪」、「僭逆」、「僭乱」等等。 【擅专】 擅(shan),《說文》「专(專)也」。在独占意义上,「擅」和「专」是很相近的。《戰國策·趙策》「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蔽晦先王,独制官事」,「专权擅势」就是独占权势;《史记·穰侯傳》「范睢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专制」是独断独行,「擅权」是独揽权柄。「专」和「擅」的这种近似,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的重合,不是同一。 「专」的另一种引申义有专一、集中的意思。《孟子·公孙丑上》「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又《告子上》「今夫奕之为数(术),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专」都是专一而不杂、集中而不分散的意思。用在独占意义上,「专」也同样表示独自占有,不分散给别人的意思。《左傳·庄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和独自占有相对的是以之分人;《汉官仪,上》「每朝会,与司隶校尉、御史大夫、中丞,皆专席坐」,「专席」是独占坐席,不与人共坐;白居易《长恨歌》「承欢侍宴无閒暇,春从春游夜专夜」,「专夜」是独占过夜之权,不分给其他嫔妃。 「擅」在独占独揽的意义上侧重的不是不以分人,而是一任己意,为所欲为,不请示或和有关的人商量。《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擅行不顾」是独断独行,一无顾忌;《墨子·号令》「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收捕)」,「擅人他部」是任意地、随便地进入他部;《淮南子·主術》「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擅断」是自作主张地决定事情。 从比较中可以看出,「专」的宾语经常是名词,而「擅」的宾语有时就是动词,如「擅杀」、「擅断」、「擅命」。正因为「擅」的宾语常是动词或动宾词组,所以有人说「擅」是副词,如:《左傳·成公十三年》「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又《昭公二十九年》「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其实在最初,「擅」还是动词的。 【嬗禅】 嬗(shan),《說文》「一曰传也」。「嬗」与「传」、「辗转」同源,是相互传递、递相更替的意思,如《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五年之间,号令三嬗」。引而申之,相连续的蜕变、演化也称嬗」,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形气转续兮,变化而嬗」。传说远古时代帝王的位置不是由子孙承继,而是转让贤者,这种王位转递、更替也叫「嬗」,如:《漢書·律历志下》「尧嬗以天下」,颜师古注「嬗,古禅让字也」;王位的传承後来也称「嬗」了。 禅(禪,shàn),《說文》「祭天也」。除地为场以祭天地叫「禅」,如《大戴礼,保傅》「封泰山而禅梁甫」,注「禅谓除地于梁甫(土丘名)之阴,为墠以祭地也」。古代由于歧视妇女,关于道德行事的字有「女」旁的常带贬义如「奸」、「嫩」、「妒」、「媟」等等。帝王相让以位在古代被看做最隆重的大典、最崇高的德行,用带女的「嬗」,似有辱尊严,于是就借同音的表除壇场以祭天地的「禅」来代替,《釋文》「禅,让也」。如:《孟子·万章上》「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这是帝王间的让位;《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至孝惠帝时,唯独长沙全,禅五世,以无嗣绝」,这是王位的传承。後代禅让字通用「禅」了,于是「嬗」、「禅」就产生了相对的分工:「嬗」用于事物的更替蜕变;「禅」专用于王位的转让和继承。先秦书中的「禅」,有可能是古籍在传抄中根据後代习惯进行的改变。 【推委诿】 「推」、「委」在自己不承担责任意义上相近。「推」是向外挤物,使之和自己的距离尽量远些,所以在推托义上,它着重的是自己不肯承担责任或罪名之类,常常是借故推托,如:辛弃疾《临江仙,簪花屡堕戏作》「一枝簪不住,推道帽檐长」;《西厢記》「夫人失信,推托别辞」。 「委」是付托、任命的意思,如「委以大任」,「委为尚书」。如果所委的是过错、罪责之类,「委」也就具有推卸义了。所不同的是:「推」是开脱自己;「委」是加之别人,所以较「推」为重,如:《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冀州八郡大蝗,司隶请坐守宰。季龙曰:此政之失和,朕之不德,而欲委咎守宰,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又《王傳》「东关之役,帝问于众曰:近日之事,谁任其咎?[王]仪对曰:责在元帅。帝怒曰:司马欲委罪于孤耶」。 「委」分化作「诿」(諉),如:《漢書·贾谊傳》「然,尚有可诿者,曰疏。臣请试言其亲」;又《胡建傳》「丞于用法疑(拟,规定与罪状相当),执事不诿上,臣谨以斩,昧死以闻」。 【隐瞒】 隐(隱),《說文》「蔽也」,《廣韵》「藏也」。「隐」本义为矮墙,《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赵宜子]乃出[斐]豹而闭之(让斐豹出去之後关上了门)。督戎(力士)從(跟踪)之,[斐豹]逾隐而待之,督戎逾人,豹自後击而杀之」,「逾隐」即跨越短墙。「隐」由名词的遮蔽物引申为动词的隐藏、遮蔽义,如:《論語·季氏》「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之]母曰:能如是乎,与女(汝)偕隐」。 所隐藏的为人、为物,「隐」是隐蔽、躲藏;所隐蔽的是事情、是真相,「隐」就是隐瞒义了。《論語·述而》「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礼记·中庸》「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这裏的「隐」都是掩盖真相,不公开于众的意思。 瞒(瞞),《說文》「平目也」,段注「平目对出目、深目言之,今俗借为欺谩字」。「瞒」的眼球不凸不凹义不常用,《荀子·非十二子》「酒食声色之中,则瞒瞒然」,注「闭目貌」,这是与「平目」相近的用法。「瞒」的欺谩义、隐藏实情义,见于唐以後,如寒山诗「我见瞒人汉,如篮盛水走」。「瞒心昧己」、「瞒天过海」皆见于後世,所以《正字通》说「俗以匿情相欺为瞒」。 「隐」只是掩盖真相,不愿为人所知;「瞒」则兼有欺骗性质,带有以假相骗人的意味。 【盗窃偷】 盗(盜),《說文》「私利物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可见,「盗」是暗地裏取人财物,如《新论,慎独》「是盗钟掩耳之智也」。引申开来,凡不为己有而自己私自据为己有的行为都可以称作「盗」,如:《後漢書・马援傳》「盗名者不可胜数」;《唐记事・杨衡》「[杨衡]初隐庐山,有人盗其诗登第者。衡因诣朝,亦登第。见盗诗人,怒曰:一—鹤声飞上天』在否?其人答曰:此句知兄最爱惜,不敢偷。衡曰:犹可恕也」;《新论,伤谗》「直不疑未尝有兄,而谗者谓之盗嫂」。 「窃」(竊)在偷的意义上和「盗」相同,所以「盗」、「窃」常常连用或对举,如:《墨子·非命上》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颜氏家训,省事》「何异盗食致饱、窃衣取温哉」。 向上追溯,从字的初形看,「窃」的初义当是鼠类穴物偷食义,因此「鼠」和「窃」常常发生关系,如:《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論衡·答佞》「穿凿垣墙,狸步鼠窃」。把人的偷盗说成是「窃」,这不过是一种比喻用法。理解了这一点,「窃」的许多用法上的特徵就迎刃而解了。老鼠是室内之物,所以家贼盗物称「窃」,《說文》「盗自中出曰窃」。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初晋侯之竖头须,守藏者也,其出也,窃藏以逃」;《淮南子·览冥》「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另外,鼠畏人,昼伏夜出,引申开来,不当面讲,私下议论称「窃窃私语」;自谦,表示自己不敢公开说出来也用「窃」,如《論語·述而》「我窃比于老彭」。 「偷」在先秦沒有盗窃义,而只有苟且义。《左傳・昭公元年》「吾济偷食,朝不谋夕,何其长也」,《荀子·礼論》「苟怠惰偷懦之为安,若者必危」,《史记·平准书》「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新書·数宁》「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综合上例可以看出先秦及其以後的相当时间,「偷」都不是盗窃,而是因循怠惰、得过且过、只顾眼前安适不作长远打算的意思。这是就生活态度说的,引人道德或政治领域,「偷」就是为了满足个人贪欲或为了活命而不顾原则道义、寡廉鲜耻的意思了。如:《荀子·臣道》「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李陵《答苏武书》「岂偷生之士而惜死之人哉」。现代成语「苟且偷生」也不是对对付付偷着活下来的意思,而是当死不死、忍辱苟生的意思。 「偷」的盗窃义汉以後用得逐渐多起来。《漢書·张敞傳》「敞守京兆尹,长安市偷盗尤多,百贾苦之」,《世说新语·雅量下》「王子敬夜斋中卧,有群偷人其室,盗物都尽。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偷」用的就是盗窃义。这个「偷」可能是「窬」的借字,即指穿墙挖洞之人;也可能是从无廉耻的意义来的。 「盗」、「窃」、「偷」在应用中发生了一些分工:「窃」主要用为动词;「盗」和「偷」则产生了某些分别。《漢書·王养傳》「大者群盗,小者偷穴,不过二科」:盗已由偷儿义逐渐演变为成帮结伙群行抢劫义,已具备强盗的内容了;而「偷」仍限于小偷小摸。 【妨害碍】 妨,《說文》「害也,一日碍也」。「妨」与「害」、「妨」与「碍」常常结合使用,如:《荀子·仲尼》「援贤博施,除怨而无妨害人」;范成大《秋日田园杂兴》「静看檐蛛结网低,无端妨碍小虫飞」。细分起来,各有侧重。 害,《說文》「伤也」。「害」作为动词,它是对事、对人造成损伤、创伤的意思。《商君書·靳令》「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夫瑟,以小弦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是大小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以为害义,故不鼓也」:这是使事物造成损害;《孟子·梁惠王下》「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这是使人受伤害或妒嫉人。 「妨」和「害」虽然都是使相关的对象受损失,但是「害」重,「妨」轻。《国语,越语》「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这是对国家不利,不是造成重大损害;《老子》「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这是使人之行事受到牵累,也不是造成重大损害。另外,「害」常是有意的,而「妨」常是无意的,只是客观上起阻滞作用,使事情的进行、进展不顺利。《漢書·王尊傳》「又出教敕掾功曹,……其不中用,趣自避退,毋久妨贤」,「妨贤」不是主观上要加害于贤者,而是客观起到阻碍作用;杜甫《雨晴》「今朝好晴景,久雨不妨农」「不妨农」也是无碍于农事的进行。「害」如果减轻其伤害性,就和「妨」相近了,同样,严重的妨碍也就会成为事实上的损害,所以两者可以交叉。 碍(礙),《說文》「止也」,《廣雅·釋言》「拒也」。「止」、「拒」都是受阻止、遭障隔,无法前进的意思,它和「妨」的客观上起阻挡作用,有害于事情的顺利进行义相近。不同处在于所「妨」的多是人事,如「妨贤」、「妨能」、「妨功」、「妨农」;而所「碍」的大部分是人的具体行为。《列子·力命「独来独往,独出独人,孰能碍之」,「碍」所阻挡的是来往、出入的行动;岑参《与高适薛据同登慈恩寺》「四角碍白日,七层摩苍穹」,所「碍」的是白日的运行;许谦《游钟山》「悠悠钟山雲,朝夕碍我目」,遮挡的是视者的目光;杜甫《久雨期王将军不至》「异兽如飞星宿落,应弦不碍苍山高」所碍的是射猎者的射猎。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妨与「碍」的第二个差别:「妨」都是给所妨的对象造成阻碍,而被「碍」的都是行为者自身。所以「妨是阻碍别人的行事,「碍」是别的事物阻碍了自己的行为。 【竞争夺抢剽】 这组词在争夺义上相近。 竞(競),《說文》「强语也;一曰逐也」。「竞指双方争逐;所谓「强语」只是「竞」的一个方面即在言语、论辩上进行角逐。「竞」从本质上说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如:《詩·商颂·长发》「不竞不絿(急躁),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道」;《莊子·齐物論》「有分有辩,有竞有争」。「竞」常带宾语,不过宾语不表「竞」的对象,只表竞逐的方面。《莊子·天下「惜乎!惠施之才,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是穷响以声,形与影竞走也」,竞走」是在看谁跑得快上竞逐;《楚辞·离骚》「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冯不厌乎求索」,「竞进」是在向上爬方面竞逐。其他如「竞技」、「竞渡」、「竞流」、「竞驰」等也是一样,只不过在所竞之事物之前省略了个「于」罢了,所谓宾语不过是省了介词的补语。有些句子裏「于」是不省的,如:《韩非子·五蠹》「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又「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 争(爭),《說文》「引也」,段玉裁注「凡言争者,皆谓引之使归己也」。「争」古字作两手争一物之形,是双方争夺物的所有权的意思。和「竞相比,「争」是个及物动词,它的宾语就是争夺的对象。《左傳·隐公十一年》「甲辰,授兵于大宫。公孙阅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争车是争夺战车的使用权:《史记·淮阴侯列傳》「[沛公]必欲争天下,非[韩]信无所与计事者」「争天下」是将天下据为己有。在这方面,「竞」是比赛,竞」的目的是在某方面的角逐中领先或取胜,与所有权常常无关;「争」则偏重于所有权,是使争夺物归属于己。如果「争」不带宾语或所争的不是具体物,而是表示在某方面争夺,「争」就相当于「竞」了,如前引《五蠹》「当今争于气力」,如《韩非子,喻老》「夫诱道争远,非先则後也」。 夺(奪),亦作「敚」,《廣雅·釋詁》「敚取也」,《集韵》「强取也」。「夺」与「脱」同源,是用暴力从别人手裏将东西强取过来,使之脱离对方,如:《詩·大雅·瞻印》「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史记·淮阴侯列傳》「即其卧内,上夺其印符」。「争」与「夺」都是及物动词,其不同在于:所「争」之物是所有权不确定或还沒确定的,如前引的「争车」、「争天下」;「夺」则是所有权已经确定,另一方用强力使其所有权归属自己,如上面的「夺其印符」、「夺其人民」。 「抢」(搶)的古义是擦过、碰撞。《莊子·逍遥游》「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抢榆枋而止」是碰到榆树、枋树就停下来;司馬遷《报任安书》「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头抢地」就是以头碰地。「抢」的抢夺义是近古才有的,如:《明律,刑律,贼盗白昼抢夺》「凡白昼抢夺人财物者,杖一百」;《红楼梦》第十五回「宝玉先抢着了,唱着」。在将别人所有物攫为己有方面,「抢」与「夺」相近。不过「抢」带有出其不意、乘人不备进行夺取的意味。 中古之前相当于现代「抢劫」义的词是「剽」(piao),亦作「勡」,《說文》「剽,砭刺也;……一曰劫也」。「劫」这裏不指胁迫,而指掠取;掠取财物,抢了就跑叫「剽」,如:《史记·梁孝王世家》「[彭离]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又《酷吏列传,义纵傳》「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剽」可能是由砭刺义来的,所谓「杀人越货」。「剽」的另一特点就是规模大,是成群、成帮人进行的,後来扩及到军队的抢掠,如《論衡·答佞》「攻城袭邑,剽劫虏掠」。「剽」作为比喻又用于文章的抄袭,如韩愈《南阳樊绍述墓志铭》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赋」 【触犯干冒】 这组词在触犯义上相交搭。 触(觸)《說文》「牴也」。「触」是用角顶撞的意思。《淮南子·兵略》「有角者触」,《易·大壮》羝羊触藩」:「触」用的都是本义。「触」泛化之後,也用于各种碰撞,如《淮南子·天文》「[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触」广泛地用于比喻意义,使词义进一步抽象化,于是对法令制度、意见面子、风雨寒暑等等都可以用「触」了。柳宗元《捕蛇者说》「触风雨,犯寒暑」,成语「触景生情」,「触」是接触、感触义;《三國志·魏书·魏顗傳》「犯颜色,触忌讳」,《晋书·唐彬傳》「直言者谓之触迕」,「触」是触犯义。 犯,《說文》「侵也」。「犯」本来指狗咬人,後来两极分化。其一表受侵犯,是使自己遭受损失。《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数犯边境」,这是侵人自己的领土范围,使自己受到袭扰,是侵害义;《国语,楚语》「[大川]溃而所犯必大矣」,这是淹沒土地,使人生命财产受损失,是危害义。其二表侵犯,是侵人别的领域,使别人或别的事物受到损失。《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侵人禁令所限制的范围,是触犯;柳宗元《捕蛇者说》「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是进人死的范围,是犯险。 「触」和「犯」在表「自下犯上」上有一致处,不过「触」沒有「遭受危害」的意义。另外,「触」的犯上义来自抵触,顶撞义就是由此来的。 「干」与「触」相近,都表示一般的冒犯、冲撞。「冒」和「犯」相近,情况都比较严重。「犯」常常是和「犯难」、「犯险」有关;「冒」也多涉及险情,所以「冒险」常连用,如:《三國志·蜀書,王连傳》「不宜以一国之望冒险而行」;《北史·陈元康傳》「将战,遗失阵图。元康冒险求得之」。 【逼迫胁劫】 「逼」有靠近义。《礼记·杂记下》「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偪」是「逼」的异体字,这裏是过分靠近的意思;《聊齋·促織》「细瞻景状,与村东大佛阁真逼似」,「逼似」即非常接近,简直一模一样。「迫」在靠近义上和「逼」相同,常常可以换用。司馬遷《报任安书》「涉旬月,迫季冬」,「迫」是接近的意思;《墨子·备穴》「下迫地,置康(糠)若灰其中」,「迫」也是贴近的意思。因为「逼」和「迫」都是互相贴近,所以它们都有狭窄这一引申义。《荀子·賦》「人隙穴而不逼」,《後漢書·窦融傳》「西州地势局迫」:其中的「逼」、「迫」都是狭窄局促的意思。「逼」和「迫」的引申义都有给人以强制的意思,所以常常连用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 细分起来,在违背别人意愿而加以强制的意义上,「逼」和「迫」各有侧重。「逼」是因某种力量靠近而使人感受到威胁:《左傳·僖公五年》「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逼」在这裏是因为地位、势力相近,使人感受到威胁;《左傳·定公十年》「若使莱人以兵逼鲁侯,必得志焉」,这是以死相威胁。「迫」是用强力劫持对方,使之做某件事情。《左傳·哀公十五年》「迫孔悝于厕,强盟之」,司馬遷《报任安书》「会东从上来,又迫贱事,相见日浅,卒卒无须臾之闲,得竭指意」:「迫」都是用压力使之从事某事的意思。「逼」是在外来力量的威胁下,虽然有选择馀地,但不能不从;「迫」是在外力强制下,沒有选择馀地,不得不从;前者是间接的威胁,後者是直接强制。所以「逼」构成「进逼」、「强逼」、「追逼」、「形势逼人」、「逼上梁山」等词语;而「迫」则形成「强迫」、「压迫」、「被迫」、「迫害」等词语。正因为「迫」是直接强制,所以《廣韵》说「迫,急也」。「迫」含有急促、催促等义,如:仲长统《倡言,损益》「安宁勿懈惰,有事不迫遽」;杜甫《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能事不受相促迫,王宰始肯留真迹」。成语「迫在眉睫」、「迫不及待」,也反映了这一意思。 「胁」(脇、脅),最初指人体从腋下至肋骨尽处的部位,《史记·范睢蔡泽列傳》「魏齐大怒,使舍人答击睢,折胁摺齿」,「折胁」就是折断肋骨。上古时代常常拉折人肋骨使人致死,所以「胁」就有胁迫的意思了,所以《洪武正韵》说「以威力恐人」叫「胁」,如《公羊传·昭公四年》「庆封之罪何?胁齐君而乱齐国也」。 劫,《說文》「欲去以力胁止日劫」。这是劫持义,如《戰國策·燕策》「乃欲以生劫之」。後来把强夺、掠取也叫做「劫」了,如:《漢書·尹赏傳》「剽劫行者」;《三國志·吴书·吴主傳》「劫夺国柄,始于董卓」。 「胁」与「劫」的区别近似「逼」与「迫」。「胁」和「逼」一样只是以力量使对方恐惧;「劫」和「迫」相似,都是直接以强力制服对方。另外,「胁」和劫」都是直接从使用暴力演变来的,因此在表以强力相威胁或实行强制时是更直接、更赤裸裸的;「逼」和「迫」是从迫近义引申出威胁和强制的意思来的,所以在意义上含蓄些、隐蔽些。 【凌欺侮辱嫚易】 这组词都有凭借力量压迫对方的意思,其中「欺」、「凌」为一类,「侮」、「辱」属另一类,分述如下。 凌,《說文》「越也」。「夌」字象登上或逾越大阜之形,有高出其上的意思,不过典籍中多用「凌」、「陵」来代替,如:《左傳·成公二年》「齐侯亲鼓,士陵城,三日取龙(地名)」;《後漢書・妈衍傳》「不求苟得,常有凌雲之志」。用于人事,「凌」、「陵」就有侵犯的意思了,《玉篇》「陵,犯也」,《一切经音义・二四》「凌,侵犯也」。「陵」、「凌」的侵凌、欺侮义所表示的都是凭借力量来压迫对方,这种力量可以是兵力、体力,也可以是权力、势力,总之都是恃大欺小、恃强凌弱。如:《楚辞·九歌·国殇「凌余阵兮躐余行,……终刚强兮不可凌」,《史记·游侠列傳》「豪暴侵凌孤弱」;《礼记·中庸》「在上位,不陵下」,《魏書·崔休傳》「内有自得之心,外则陵藉同列」。凡是「陵」、「凌」都是以力服人,依势欺人,或者是盛气凌人,总之是出入之上,使对方屈辱慑服。 欺,《說文》「诈也」。「欺」是靠狡猾愚弄对方,如:《論語·子罕》「久矣哉,由(子路)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又《雍也》「君子……可欺也,不可罔也」。「欺」是用谎话、用手段去骗人,换句话说是以「智」凌人,使对方受愚弄,正因为如此,所欺的多是地位高的或被蒙蔽的,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天下莫敢欺犯其主」;苏洵《辩奸論》「王衍之为人,容貌言语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当所「欺」的对象由行欺者的力所不能及、势所不能倾的人变为实力不敌、势力不及的人,「欺」就由欺诈义变为欺压义了;这种仗势欺人、以力压人的「欺」就和「凌」很接近了,如:陆游《石首县雨中系舟戏作短歌》「悲哉秦人真虎狼,欺侮六国囚侯王」;李石《游铜梁县雲岩》「我愿石佛须少忍,欺善怕恶神所歼」。正因为如此,李翊《俗呼小录》说「见凌于人为欺负」,「欺」、「凌」成为同义词了。 「凌」(陵)、「欺」虽然也给对方以精神上的打击与折磨,但这不是目的,它的直接目的是物质的,它追求的是优势的地位,是财富、利益;「侮」和「辱」,它们侧重的是造成被侮、被辱者的精神上羞耻感,是在尊严上、人格上给对方以伤害。 侮,《說文》「傷也」(从段注),《廣雅・释话》「轻也」。「侮」是轻慢对方,造成对方的屈辱感。《韩非子·說林下》「卫将军文子见曾子,曾子不起而延于坐席……。文子谓其御曰:曾子,愚人也,……以我为暴人也。暴人安可侮也」。《史记·淮阴侯列傳》「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剌我;不能死,出我袴下」:这就是典型的「侮人」。「侮」是在对人的态度上不恭不敬,所以《孟子·離婁上》说「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 辱,《說文》「耻也」。「辱」是一种心理感受,是受「侮」之後在感情上的反映。《韩非子·显学》「宋荣子之议,设不鬬争,取不随仇,不羞图圄,见侮不辱」,「见侮不辱」即被人轻慢但自己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耻辱;《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以君避臣,辱也」,所以是「辱」,因为名声上受损失、受轻慢。正因为如此,和「辱」相对的是「荣」是「宠」,如:《商君書·靳令》「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莫以为辱」;《老子》「宠辱若惊」。当「辱」用于使动用法,那么「辱」所带的宾语就是受辱者,其主语则是侮人而使人受辱者,在这个意义上,「侮」和「辱」就很接近了。司馬遷《报任安书》「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辱先」、「辱身」就是使先人被侮,使自身见侮;《史记·陈涉世家》「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令辱之」就是使尉侮之。「侮」、「辱」是造成对方的屈辱感,「嫚」、「易就更轻一些,它们是对人冷淡、傲慢,损伤对方的尊严。 嫚,《說文》「侮伤[人]也」。「嫚」其实就是「慢」,所不同的是「慢」只表个人的心态,是为人傲慢,如:《易·繫辭上》「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史记·淮阴侯列傳》「王素慢,无礼,今拜大将如呼小儿耳」;「嫚」是「慢」的对人用法的分化是用傲慢的态度对待人,所谓「侮伤人」,如:《史记·高祖本纪》「于是高祖嫚骂之」;《漢書·魏豹傳》「今汉王嫚侮人,骂置诸侯群臣如奴耳」。「嫚」的反义是「敬」,是对人的尊重,《新書·道術》「接遇肃正谓之敬,反敬为嫚」。 「易」在表对人态度上是轻视的意思,与「嫚」、「慢」的怠慢、骄傲义相近,所以「嫚」、「易』常连用,如:《管子·内业》「思索生知(智),嫚易生忧」;《史记·张耳陈馀列傳》「[赵王]有子婿礼。高祖箕踞置,甚嫚易之」。对比说,「易」的侮人程度较「嫚」为轻;「易」只是不把对方放在眼裏而已,不是有意损害对方,如:《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国无小,不可易」;《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 【役使】 《廣雅·釋詁》「役,使也」,《玉篇》「使,役也」。「役」和「使」在表示对对象的支配上有相同处,不过来源和用法却不相同。 「役」与「场」同源,最初「役」是派去从事疆场之事,是戍边、巡疆,是修筑边防工事,所以《說文》说「役,戍也」。如:《詩·王風·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雍子发命于军曰:……二人役,归一人。简兵搜乘,秣马蓐食,师陈焚次,明日将战」。正因「役是徵调民夫去服兵役、服劳役,是掌权者对百姓的劳动力的榨取,这种力役的徵调是强迫的、无偿的,所以「役」引申开来表示被奴役、受驱使,如:《周礼·春官·司徒》「徵役于司隶而役之」;《孟子·離婁上》「天下有道,小德役(于)大德,小贤役(于)大贤;天下无道,小役(于)大,弱役(于)强」。 「使」和「事」同源,派人去做某件事情、完成某种任务或使命叫「使」,所以《說文》说「使,令也」。《論語·公冶長》「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使」可译为委派;又《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使」可译为打发;《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晏子将使楚」,「使」是被派遣出使。只有当「使」的对象是受驱使、被奴役者时,「使」才与「役」相同。《論語·学而》「道(导)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又《宪问》「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这裏「使」是「役」的委婉说法。 从上述比较中可以看出,作为动词,「役」和「使」除了受支配以外有着本质的不同:「役」是驱遣被使役者从事无偿劳动,是服兵役、服劳役,它经常不带宾语;「使」是委派人担当或完成某种使命,是统治者内部的事,它经常带宾语,而且常常是带派遣的人和所从事的事这样两个宾语。「使」和「役」的界限从由它们衍生出的名词就可以看得更清楚。「役」作为名词多表供人役使的人、仆役,如《左傳·定公元年》「季孙使役如阚」;表示兵役和劳役,如杜甫《石壕吏》「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还表示战役,如「城濮之役」。「使则表示被派遣完成某种任务的人,如:《戰國策·齐策》「陈轸为齐王使」;《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瞻怒,斩艾使」。 【背畔叛反逆贰携】 现代把背离自己的阶级、民族、国家,投到敌对一方面去叫「背叛」,在古代,「背」与「叛」有很明显的区别。 背,《說文》「脊也」。「背」是脊背。人们习惯于把面向的方向称作「向」,把背对的方向称作「背」;把向往、追求叫做「向」,把违离、抛弃称作「背」:《集韵》「背,违也」。如:《列子・黄帝》「不知背逆,不知向顺」。正因为如此,凡是和当时社会认为合理的事情相乖违的都可以用「背」,如:《左傳·襄公十八年》「弃好背盟」,这是不遵守盟约;枚乘《上书谏吴王》「弃义背理,不知其恶」,这是违背正道;《史记·淮阴侯列傳》「有背义帝之约」,这是违反约定;《韩非子·八说》「妄诛则民将背叛」,这是背离其主。「背」古代常写作「倍」,如:《墨子·尚贤中》「守城则倍畔」;《史记·项羽本纪》「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又《郦生陆贾列傳》「项王有倍约之名」;《新書·数宁》「倍理而伤道」。 「背」涉及面极广,「叛」只是其中之一。《廣雅・释话》叛乱也」,《廣韵》「奔他国也」。犯上作乱、投奔他国、投向敌方才叫「叛」,如:《史记·高祖本纪》「臣下争叛逆」;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南中诸郡,并皆叛乱」;《北史·权景宣傳》叛将杜岸,乘虚袭之」 「反」和「逆」也有「叛」的意思,但这都是後起V反,《說文》「覆也」。动作或行为翻转过来,与原来的方向、趋势相颠倒叫「反」。《漢書·匡衡傳》「有狐白之裘而反衣之」,「反衣」是不正穿;《漢書·董仲舒傳》「反之于天」,是还归于天的意思。违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下必须服从上、臣必须服从君的规定,以下叛上也叫「反」,这就是造反的「反」了,如:《史记·项羽本纪》「日夜望将军至,岂敢反乎」;《後漢書·冯异傳》「三王反畔,更始败亡」。 「逆」和「顺」是相对的,凡不顺的都可以叫「逆」,如:《孟子·滕文公下》「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史记·留侯世家》「忠言逆耳利于行,毒药苦口利于病」。古代把叛上作乱看成是大逆不道,所以「叛」也称「逆」。《史记·淮南衡山列傳》「淮南衡山有逆谋」,「逆谋」就是叛乱的打算;文天祥《正气歌》「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逆竖」相当于反贼。 「反」有倒行逆施的含义,「逆」只是乖戾违忤,「反」重于「逆」。违背父教可以称「逆子」,不能称「反子」。 「反」、「逆」与「叛」(畔)虽然在後代彼此交搭同义了,但追溯历史,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在分封制时期,离开自己所在的诸侯国,出奔或投到其他国家去,比如赵简子出亡,伍子胥奔吴,这在当时都不看做是「叛」,这说明当时「叛」还不是以对国家、对君主的态度来分别的。《春秋,襄公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杜预注「以邑出为叛」,疏「叛者,背其本国之大辞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人于戚以叛』,罪孙氏也」,疏「所言叛者,或据邑而拒其君,或窃地他国,皆为有地随己,故称为叛」,「叛者,判也,欲分君之地以从他国,故以叛为名焉」。「漆」、「闻丘」、「戚」都是封邑,连带封邑或守邑投奔外国才叫「叛」。「叛」古作「畔」。「畔」,古义为「田界」。田界是划分田地的疆界和归属的,将地划出也称「畔」。由此看来,「畔」应是「叛」的本字,「叛」应是在「畔」的基础上造的从反、畔省声的後起分化字。「反」、「逆」是封建社会忠君、孝亲思想下的产物,它不是以土地为准的,而是以对君父、对主人的态度为准的。《正字通》「以下叛上曰反」,《三國志·魏书·杨阜傳》「汝背父之逆子」:这正反映了後代的「反」、「逆」(包括「叛」)的观念的转移。 古代和背叛有关的词还有「携」、「贰」,如:《国语,周语》「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左傳·文公七年》「皆股肱也,谁敢携贰」。 貳(貳),《玉篇》「畔也」。《左傳・隐公元年》「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又《昭公十三年》「晋成虒祁,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前一「贰」是背离郑庄公归属于自己的意思,後一「贰」即叛离的意思。 携,假借为「𢥘」《說文》「𢥘,有二心也」《廣雅·釋詁》「离也」。《左傳·僖公七年》「招携以礼」,又《僖公二十八年》「不如私许復曹、卫以携之」:前一「携」是离去的意思,後一「携」是离间的意思,是离间曹、卫与楚的关系,使之背离楚。 上述的「携」、「贰」,在後代看来也可以叫「反」、「叛」,但在当时不看做是「叛」,它们特指亲戚之间、股肱之间、同盟之间等原来结合牢固的关系的散,产生离心或分离。这与当时诸侯国或国内是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同盟关系等联结在一起的有关。分开来说,「携」侧重于离心离德,脱离关系,往往用于幾个联合体之间,君民之间;「贰」侧重于同一国内产生贰心、产生分裂,一分为二。中古以後,「携」、「贰」就很少使用了。 【监督】 「监」和「督」都有从旁察看、纠举得失的意思,不过「监」偏重其消极方面,「督」偏重在积极方面。 监(監),《說文》「临下也」。俯身下视称「监」。上古,铜镜发明之前,人们用盆子盛水来照见自己的容貌,盛水的铜盆称「鑒」,俯身于鑒中自照称「监」,如《尚書·酒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意思是人不仅要从鑒水中照见自己容貌,更应该从人民的反应中照见自身的得失。「监」的「临下」、察看义引申开来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从照看中发现自己的得失,这就是「借鉴」、「鉴戒」义,如:《書·召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論語·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其二是照看所视的对象,察看其情况,这就是察看、监视义,如:《詩·大雅·皇矣》「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瘼,疾苦)」,《国语,周语》「[周厉王]得卫巫,使监谤者」。 督,《說文》「察视也」。「督」和「监」的察看义、监视义相近,是察看对象的举动行事、监视其功过得失的意思,如:《韩非子·八经》「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盐铁论,刑德》「法者,所以督姦也」。正因为如此,「监督」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荀彧傳》「臣闻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守者也」。 如前所述,「监」源于照镜子,所以在察视义上,它重在监视对象的举动措施的是非、得失、功过。「督」与「董」同源,如:《左傳·昭公十三年》「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注「董,督也」;又《文公六年》「宜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狱,董逋逃」,注「董,督也」。《爾雅·釋诂》「董,正也」,监督不正而使之正称「董」;後世的「董理」、「董事」都在监督之外有纠正之责。「督」也一样,它除了监视得失之意之外,还有加以纠正的意思,所以《廣雅·釋言》说「督,促也」,《廣韵》说「督,劝也」,《增韵》说「督,催趋也」:这说明「督」除从旁消极地监视、向上反映情况之外,还有积极干预的意思,如:《後漢書·蔡邕傳》「敕陈留太守督促发遣」;《唐书·兵志》「军置将副各一人,以督耕战」。後世「督军」、「督护」、「总督」、「都督」等都有实际的支配权。 作察视、监视解的「监」先秦就广泛应用了,「督」则是中央集权官僚制产生之後,为适应对各级政权的监察与督率而发展起来的。「监」重在向上反映情况,「督」兼有处置、纠正的意思在,这是它们的差别。 【调掉】 「调」和「掉」在变换位置义上有相近处,不过:「调」重在位置的变化;「掉」重在方向上的改变。 「调」(調)原为调和义,《說文》「调,和也」,读tiáo;人员的选派徵发,也是人力在大范围内的重新调和,这就是调拨、调转了,读dido,扩大开来也指财物的调剂,所谓徵调、调度。《史记·张释之傳》「以訾为骑郎,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漢書·爰盎傳》「盎以数直谏不得久居中,调为陇西都尉」:这是调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漢書·王莽传下》「仓穀帑藏,皆得自调」:这是发取。此外,「调」也可以用于小范围内的变换位置,如梁武帝《织妇》「调梭辍寒夜,鸣机罢秋日」。 掉,《說文》「摇也」,所谓「摇」也是不断变化方向。《国语,楚语》「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虻(小咬)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漢書·蒯通傳》「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舌,下齐七十馀城」:这是小范围的掉转方向。《左傳·宣公十二年》「吾闻致师者,左射以,代御执辔,御下两马,掉鞅(马络头,这裏指马)而还」,《三國志·魏书·典韦傳》「太祖夜袭,比明破之;未及还,会[吕]布救兵至,三面掉战」:这是指较大幅度的转换方向。如「掉」的范围过大,那就接近「调」了。不过「调」总是被动的,所调的对象是受别人支配的;「掉」则是自动的,是自身或自身支配的行为。两者也用于两相交替的位置对调、掉换义,但也存有范围大小之别。 【考按覈】 在查对事实义上这组词相近,但侧重的方面不同。 考,亦作「攷」,最初是扣击的意思,如《詩·唐風·山有枢》「子有钟鼓,弗鼓弗考」。「考」的考察义、考试义、考问义都是从进行敲击求其回声来的,不过这种回声各不相同而已:考试所要知道的是对方的学问、能力;考问所要知道的是口供;考察所要了解的是实际情况。由此可见,「考」的特徵在于了解情况、明白真相。《周礼·地官·小司徒》「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这是考察官吏的治绩;又《夏官,诸子》「诸子者掌国子之体……使之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这是考察国子习文习武的成绩。 按,亦用「案」,《字汇》「按,验也」,《正字通》『案,考也」。「按」也是考察,「按」不同于「考」处在于:「考」重在了解事实;而「按」则重在对已知之事(记载、结论、报告、案件等)进行验证、復查看其是否可靠、真实。《論衡·问孔》「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後多相伐者」,这是用圣贤的全部著作去检验其个别的结论;《後漢書·江革傳》「每至岁时,县当案比」,注「案验以比之,犹今貌阅也」,这是根据实地观察检验户籍上关于年貌的记载。正因为「按」重在验证已有的记载,所以「按验」、「按察」等常连用。「按」的按照义,只不过不是根据已有的记载去检验,而是根据已有的记载去寻求、去执行而已,如「按图索骥」、「按功行赏」。「按」的巡行、巡视义,其实也是去检查工作,只不过所检验不是书面记录而已。 覈(hé),常用「核」,简化汉字中与「核」归并,《說文》「覈,实也……得其实曰覈」。「覈」与「考」、「按」不同处在于它兼有「考」的了解真相和「按」的核对结论的意思,是将记载与事实两相对照、仔细审察、考得其实的意思。《漢書·宣帝纪赞》「孝宜之治,信赏必罚,综覈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综覈名实」很能说明「覈」要使名实相符的特点。白居易《议文章》「今褒贬之文无覈实,则惩劝之道缺矣」,「无覈实」就是名实不符。「覈」的真实义是对照审察的结果,如《漢書·司馬遷传赞》「其文直,其事覈,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覈」的深刻义是由相互对照、穷究底蕴的意思来的,《後漢書·第五伦传論》「峭覈為方,非夫恺弟之士」,注「峭覈,谓其性急,好穷核事情」。 【劾弹参】 这是和检举官吏过错、罪状有关的一组词。 劾(hé),《說文》「法有罪也」,《廣韵》「推穷罪人」,《六书故》「犹核也,考劾其实也」。「劾」与「核」、「核」同源:为果肉所包裹的坚实部分叫「核」;对事情进行考察检验求其核心、实质也叫「核」,亦作「覈」;对罪犯的犯罪事实的考察验证,字作「劾」。《史记·酷吏列傳》「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答汤。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書·讯鞠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劾鼠」就是核实鼠的罪状;《漢書·燕王刘泽傳》「定国使谒者以它法劾捕格杀郢人」,「劾捕」是查实其罪而逮捕之。当所劾查的对象是政府官吏,不在审查者处理范围之内,必须将所「劾」的事实报上级或皇帝、朝廷处置时,「劾」就有了检举揭发罪状请求惩办的意思了,这就是「劾」的弹劾义,《正字通「今弹治官吏曰劾」。《史记·蒙恬列傳》「赵高亲近日夜毁恶蒙氏,求其罪过举劾之」,「举劾」是向皇帝检举揭发;《漢書·严延年傳》「宣帝初即位,延年劾奏[霍]光擅废立主,无人臣礼」,「延年後劾大司农田延年持兵干属车(干犯天子後车)……。事下御史中丞,谴责[严]延年何以不移书宫殿门禁止大司农,而令得出入宫,于是覆劾延年。阑内(纳)罪人,法至死,延年亡命」,「劾奏是上奏予以揭发,「覆劾」是反以此事检举严延年。「劾」也可以「自劾」,即自我检举,自陈失职,如《漢書·孙宝傳》「御史大夫张忠辟为属,欲令授子经……宝自劾去」。作为名词,「劾」表示检举或查劾的文書·如《漢書·严延年傳》「[延年]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赵绣]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观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弹(彈tan),《廣韵》「射也」。用弹弓弹射弹丸叫「弹」,引申开来,对人或事物进行指责、抨击也用「弹」,如:曹植《与杨德祖书》「仆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者,应时改定」;《三國志·蜀書,孟光傳》「吾好直言,无所回避,每弹射利病,为世人所讥嫌」。当「弹」用于向朝廷揭发有关官吏的失职枉法时,它就与「劾」同义了,《增韵》「弹,劾也」。《漢書·翟方进傳》「据法以弹[陈]咸等,皆罢退之」;《後漢書·史弼傳》「州司不敢纠弹,傅相不能匡辅」。「劾」和「弹」来源不同,前者出于核实罪状,後者出于评议、抨击。在对官吏的检举义上,它们合流,所以後来「弹劾」连用,成为一词,如:《北史·魏收傳》「南台将加弹劾,赖尚书辛雄为言……乃解」;《金史,雷渊傳》「拜御史,弹劾不避权贵」。 「弹劾」後代也叫「参」(cān)。「参」原是「弹劾」的委婉说法,它渊于「参」的参见、参谒义。《廣韵》「参,参承、参觐也」,下级见上级、臣下见皇帝称「参」,《通俗编,仕進》「下之见上谓之参」。为弹劾而见上也称「参」这种用法是近代才有的,如:《清会典,吏部》「如系参革,应于原籍追脏治罪者,有司计程定限,咨部察核」;《六部成语,吏部,参後,注解》「官员被参之後,行事如何,上官亦当查考」。「参」之取得弹劾义是因为它委婉,正如「告」的具有诉讼义一样。可是词的用法决定词的意义,「参」在应用中也就逐渐失去它的委婉成分,成为向上级检举揭发请求惩办的意思了。 【疏斥屏摈弃】 这组词在表示排斥对方、尤其是受有权势者的排斥上义近,有程度上的区别。 疏,《玉篇》「非亲也」。表人际关系时,关系密切称「亲」,反之称「疏」,如《礼记·曲礼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作为动词,「疏」不是行为上的排斥,而是感情上的排斥,是相互不亲近,保持着相当距离,如:《吕氏春秋,慎行》「王为建(太子名)取妻于秦而美,[费]无忌劝王夺。王已夺之,而疏太子」;《汉書·元帝纪》「由是疏太子而爱淮阳王」。 斥,《集韵》「逐也,远也」。「疏」只是情感上发生裂痕从而造成关系上的疏远;「斥」则进了一步,是使疏远的对象远离自己身边。所以「疏」、「斥」常连用,但有递进的意思,是疏而斥之,如:《三國志·魏书·高堂隆傳》「众役并兴,戚属疏斥」;《五代史·康延孝傳》「忠臣勇士,皆见疏斥」。因为「斥」是使其人远离自己,所以常常是左徙或放逐到外地、别处义,如:《楚辞·七谏,初放》「斥逐鸿鹄兮,近习鸱枭」;《三國志·魏書·齐王芳傳》「斥远君子,引近小人」。如果所「斥」的对象不是身边的人而是敌人,「斥」就是驱逐义了,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西北斥逐匈奴」。 「屏」原指屏风或影壁,「屏」起遮蔽、分隔作用,所以作为动词,「屏」表遮蔽、隔断;在人际关系上,让对方回避或靠边站也用「屏」,读bǐng。「屏」可以是暂时的隔离回避,如《漢書·傅介子傳》「王起随介子入张(帐)中屏语」,注「[屏语]屏人而独共语也」;也可以是斥逐、排除,如《宋書·颜延之傳》「延之昔坐事屏斥,復蒙抽进,而曾不悛革,怨诽无已」。 摈(擯,bin),《字汇》「斥也」。「摈」、「屏」都是被「斥」,不过「屏」的程度要轻得多。「屏」不仅可以是回避,而且可以是自己主动退避、退隐,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孝景七年,栗太子废,……魏其谢病,屏居蓝田南山之下数月」,《論衡·程材》「节操之人,守隘屏窜」。「摈」则都是被人或被权势者所排斥、所抛弃,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齐诸儒生相与排摈,不容于齐」;刘峻《辨命論》「昔之玉质金相、英髦秀达,皆摈斥于当年,韫奇才而莫用」。 弃(棄),《說文》「捐也」。「弃」是抛却,是作为无用之废物被抛弃,带有浓重的从感情上厌恶的色彩,所以「弃」在表人际关系时是最严重的,是废置不用的意思。《管子·问》「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子弟也」,「弃人」指因犯罪而被流放之人;《戰國策·秦策》「今臣不肖,弃逐于秦而出关,愿为足下扫室布席,幸无我逐也」,「弃逐于秦」是被秦国所废弃放逐。 【谪贬】 「谪」与「贬」在降职意义上有近似处,不过「谪」是泛称,「贬」是专称。 谪(謫,zhé),亦作「讁」,《廣雅·釋詁》「责也」,《說文》「罚也」,《玉篇》「咎也,罪也,过也」。从多种解释中可以看出「谪」的应用很广泛,它可以是因过失而受谴责,可以是因罪行而受处罚,也可以是违背神义而遭灾祸。《詩·邶風·北門》「我人自外,室人交徧谪我」,《左傳·成公十七年「庆克久不出,而告夫人曰:国子谪我」:这是谴责;贾谊《过秦论,上》「谪戍之众,非抗九国之师也」,《漢書·武帝纪》「发谪吏穿昆明池」:这是罚有罪;贾谊《吊屈原文序》「谊为长沙王太傅,既以谪去,意不自得」,高适《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这是降职贬官;《左傳·昭公七年》「自取谪于日月之灾」,又《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庚午之日,日始有谪」:这是天谴。 贬(貶),《說文》「损也」,《廣雅·釋詁》「减也」。「贬」本义是减损。《左傳·僖公二十一年》「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贬食」是节省食物;《史记·三王世家》「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贬乐」是减少奏乐。「贬」用于语言上的减损,就是压抑了,如「褒善贬恶」;「贬」用在爵位官职上就是降等降级了,《字汇》「贬,谪也」。《孟子·告子下》「一不朝则贬其爵」;《漢書·公孙弘傳》「式又不习文章,贬秩为太子太傅,以儿宽代之」;《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自贬三等」。在後代,「贬」是降职的正式用语,「谪」则是「贬」的委婉说法,即不说降职,而说受责,这是对古语的因袭,如: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范仲淹《岳阳楼記》「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废黜免罢】 这组词在撤销职务义上相近。废(廢),《說文》「屋顿也」。「废」本义指屋顶塌下,如《淮南子·览冥》「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用于人事,「废」与「置」、「立」成反义,主要指分封制、宗法制下剥夺诸侯、卿、大夫的土地权和家族内部的位置继承权,如:《韩非子·安危》「废尧舜而立桀纣,则人不得乐所长而忧所短」;又《内储说下》「楚成王以商臣为太子,既而又欲置公子职。……江芈……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废女(汝)而立职也」。 黜(chù),《說文》「贬下也」,《玉篇》「退也」。「黜」固然和「陟」对应,表「贬下」,也和「置」、「立相对,表废黜,如:《国语,晋语》「[晋献]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卫宁殖与孙林父逐卫侯而立公孙剽。宁殖病将死,谓喜曰:黜公者,非吾意也,孙氏为之」。 「废」和「黜」都是分封制时代的用语,主要和土地权、继承权相关。不过,「废」偏重于贵族内部的取消建置,「黜」则兼及贵族内部的职务委托的免除,如:《論語·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左傳·文公二年》「箕之役,先轸黜之(狼瞫)而立续简伯,狼瞫怒」。在官僚制盛行後,「废」仍用于皇帝、王、侯和其家族内部继承人的废止,不过也有时用于官吏的罢免。官吏罢免用「废」时,程度较重,有不再起用的意思,如《漢書·息夫躬傳》「躬同族亲属素所厚者,皆免,废锢」,注「终身不得仕」。「黜」则多作为贬职、罢免的替代说法,程度不及「废」重。 「免」在上古的常用义是除去、避免,如「免冠」、「临难勿苟免」。《正字通》「免,罢黜也」,免」的解职义是由除去义引申出来的,是「任」的反义词,如:《管子·明法解》「不胜其任者废免」;《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梁车刖乃其姊之足]赵成侯以为不慈,夺之玺而免之令」。 罢(罷),上古只用于停止义,如「欲罢不能」、「罢兵休卒」。「罢」的免职义是汉以後才出现的,如:《诸葛亮集,治军》「罢去无益,则国可宁;罢去无能,则国可利也」;《三國志·魏书·明帝纪》「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免」和「罢」都是官僚制下解除官吏职务的用语,和「废」、「黜」等分封制下的用语有很大的不同。「废」、「黜」是分封世袭制下的身份变异;「免」、「罢」是官僚制下皇帝与官吏的契约的解除,被罢免後官吏就和权限、俸禄脱离了。後代虽然还因袭了「废」、「黜」这些说法,但只是古词的沿用而已,意思已经有所改变了。「免」与「罢』之间比较:「免」用得早,「罢」较後出,「罢」较「免为重。「免」只是免去现任职务,还可以改任它职,如《唐律,名例,除名者》「免所居官及官当者,期年之後,降先品一等叙」;「罢」则是罢官,不再做官了。 【禽收】 「禽」古字象以手持毕的形状,上面的「今」是声符。「毕」是田猎时用来捕鸟捕兔的网。从字形构造看,捕捉鸟兽叫「禽」,後来作为捕捉的结果——捉获也叫「禽」;捉禽兽叫「禽」,捉获人也叫「禽」,如《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头髮花白的人)」。进而捉获的对象也叫「禽」。「禽」的对象有鸟有兽,因而引申为禽兽的总名。《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譬如田猎,射御贯(嫻熟)则能获禽」,这裏的「禽」就兼指鸟兽。但「禽」的主要对象是鸟,「狩」的对象主要是兽,所以「禽」就成为两足而羽的鸟类总名;「兽」(狩的本字)就成为四足披毛的兽类总名。「禽」、「兽」经常对举,如《荀子·劝学》「草木畴生,禽兽群焉」。作为动词的「禽」和作为名词的「禽」在应用时互相干扰,有必要分化,而作禽鸟解的名词使用率高,就占有了原字形,被排斥的动词「禽」加手写成「擒」。 收,从支(纠)声。「攴」是鞭打敲击的意思,「丩」有缠绕束缚的意思。从字形看,逮捕应是「收」的本义,如《詩·大雅·瞻印》「此宜无罪,汝反收之」。「收」的本义今天不用了。 「收」只在根据命令、法律拘捕的含义上使用,即依法逮捕;而「禽」或「擒」则是一般的捉获。二者只在捉捕的意义上相近。 【系繫係】 系,古字形作「𦃟」,象用手连结两束丝或两根绳索之形,它的基本意思是连接和联结。《荀子·劝学》「[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髮,系之苇苕(苇穗)」,这是上下连结,因而有悬挂义;《淮南子·精神》「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系绊其足,以禁其动」,这种限制行动的连结与拴绑、束缚义交叉;《漢書·叙传上》「系高顼之玄兮,氏中之炳灵」,这种用于血统、人事上的连结、承接就是系统、系谱义了。作为名词,「系」表用以系结之物,如古诗《陌上桑》「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鉤」。「系」在广泛运用中产生诸多派生义,除上面列举过的还有很多语境变义。其中应用率相当高的义位在求区别的需要下分别造字,使「系」的诸义产生一个大体分工。在分工中: 「系」主要用于人事上的承接、继续,《正字通》「系,谱系也」,《說文通训定声》「垂统于上而连属于下谓之系」。这就是「世系」、「谱系」的「系」。「孫」、「胤」等字裏的「系」、「幺」实即「系」,它主要表示血统上的连结关系,後来也泛指有条理的事物,如「系统」、「系列」、「派系」、「语系」等。班固《東都賦》「系唐统接汉系」;杜甫《贈比部薰郎中世兄》「汉朝丞相系,梁日帝王孙」。 繫,《說文》「维也」。「繫」主要用于连结、约束义。《論語·阳货》「吾岂匏瓜(葫芦)也哉,焉能繫而不食」,可译为挂、悬;《孟子·万章上》「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繫马千驷弗视也」,可译为拴、结;《史记·陈涉世家》「陈王怒,捕繫武臣等家室」,可译为拘系、囚禁;《史记·贾生列傳》「麒麟可繫而羁兮,岂曰异夫犬羊」,可译为羁绊;《逸周書·作雒解》「南繫于洛水,北因于郏山」,这是地理上的邻接,可译作连接;《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虽放流,顾楚国,繫心怀王,不忘欲反(返)」,这是心理、感情上的连结,可译为挂念、恋慕;《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晋文公与楚战……履繫解,因自结之」,这是表用以系连的带子。总之,「系」的连结义主要由「繫」承担了。 「係」是加「人」分化的「系」,所以它的主要用法与人有关,古时经常用于对人的系累、捆缚。《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人过析(地名),隈入(自水曲处人)而係舆人以围商密」,《戰國策·趙策》「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掠吾地,係累吾民」,《戰國策·秦策》「父子老弱,係虏相随于路」,《新書·阶级》「束缚之,係绁之」,又「係缚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漢書·高帝纪》「秦王子婴,素车白马,係颈以组」,《盐铁论,本议》「先帝哀边人之久患苦为虏所係获也」:「係累」、「係螺」、「係緤」、「係縛」、「係虜」、「係获」等与人的系颈、束缚有关的多用「係」。 「系」、「繫」、「係」的分化在先秦已经完成了,不过分工并不严格,混用的情况相当多,但大体上的分别是有的,用如系词「是」的则为「係」所专有,如「子係何人」,「实係此人」。在汉字简化中,因为它们常常彼此通用,就一并归并简化为「系了。 【拘四锢】 这组词在拘禁义上有相通处。 拘,《說文》「止也」,《廣韵》「执也」。将人逮捕、扣留,使其失去行动的自由叫「拘」。《書·酒诰》「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使脱逃),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史记·李斯列傳》「李斯拘执束缚,居图圄中」:这是逮捕;《漢書·匈奴传赞》「单于亦辄拘留汉使,以相报復」,《後漢書·袁绍傳》「操以精兵七百,围守宫阙,外称陪卫,内以拘质」:这是软禁式的拘留。 囚,《說文》「系也」,《爾雅·釋言》「拘也」。「拘」和「囚」虽然都是失去自由,但「拘」相对轻,「囚」相对重。「拘」的对象可以是犯罪的人。但不一定是犯罪的人,「囚」的对象一般是罪犯,如:《書·蔡仲之命》「囚蔡叔于郭邻」;《史记·蒙恬列傳》「身虽囚系,其势足以倍畔」。「拘」可以是临时的、短期的,而且不一定投入监狱。「囚」多是时间较长的,也多半是被监禁的,如:《韩非子·难言》「文王说纣而纣囚之」;李陵《答苏武书》「萧、樊囚絷、韩、彭葅醢」。正因为如此,「拘」的引申义多为拘泥、束缚、限制等,侧重于不自由、如《商君書·更法》「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因」的派生义则为罪犯,如白居易《歌舞》「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 锢(gù),《說文》「铸塞也」。「锢」指熔化金属来塞堵缝隙,如《漢書·刘向傳》「使其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在拘囚义上,「锢」指长时间地、严密地限制或囚禁,常常「禁锢」连用,如:《晋书·谢安傳》「有司奏,安被召历年不至,禁锢终身」;《後漢書·党锢传序》「其在位者,免官禁锢」,注「禁锢,重系也」。正因为如此,「锢」作为形容词,常用以修饰疾病,表示缠绵不去、久治难愈,《漢書·贾谊傳》「失今不治,必为锢疾」,颜师古注「锢疾,坚久之疾」。 【治理办】 「治」和「理」作为动词都表示把对象做了妥善的处置、料理,如《荀子·君道》「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作为形容词,「治」和「理」都表示治的结果,都是「乱」的反义词,是太平、安定、有秩序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齐国大治」;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黜陟不知,理乱不闻」。 从来源说,「治」和「理」差别很大。「治」的本义是治水,不论筑堤围堵还是掘沟疏导,都可以叫「治」,如:《史记·夏本纪》「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孟子·告子下》「禹之治水,水之道(导)也」。「理」的本义是治玉,对玉进行剖判加工、雕刻琢磨都叫「理」,如:《戰國策·秦策》「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韩非子·和氏》「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宝焉」。 治玉须按玉的本身的纹理进行整治才能剖分开来,制成精美的玉器,所以「理」又引申为所理的对象——纹理;「理」的纹理义又用来比喻事物的条理,自然的规律等义。《漢書·周勃傳》「从(纵)理入口」,「理」指纹理;《荀子·解蔽》「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理」指道理;司馬遷《报任安书》「稽其成败兴坏之理」,「理」有规律义。 由于来源不同,「治」和「理」泛化之後,仍然有区别。「治」是对水道加以修整,因此凡可以修整的都可以用「治」,所以「治」涉及的对象特别广泛,这就决定了「治」可以和许多名词对应。《左傳·成公三年》「二国治戎」,「治戎」是整顿军队;《荀子·天論》「本事不治,夫是之谓人妖」,「本事不治」是沒管好农业;《戰國策·齐策》「约车治装」,「治装」是治办行装。依此类推,「治学」是研究学问,「治病」是医疗疾病,「治丧」是办理丧事,「治罪」是处罚犯罪。「理」涉及的对象窄得多,而且涉及的多是处于纷乱或凌乱状态的事物,如:《木兰诗》「当户理红妆」;《晋书·左芬傳》「分茧理丝」。此外还可以「理财」、「理髮」等。可见及物动词的「理」和名词的「理」一样,沒有丢失从本义那裏传下来的条理义和使混乱的对象变得秩序井然、有条有理的意思。 办(辦),《說文,新附》「致力也」。「办」是「辨」的分化字,「辨」着重于分别、明察,「办」则是分出的致力于某事,使事情能处理得当义。《漢書·龚胜傳》「先赐六月禄直以办装」、「办装」是打点置办行装;《史记·项羽本纪》「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尝为主办」,「主办」就是主持办理。 「办」和「治」、「理」常常交叉,近代,「办」的应用率明显提高。 「治」、「理」常用于特定的对象,「办」则分出它们治事、理事义,凡需要致力去处理、料理的事情逐渐转到「办」的名下。《三國志·蜀書,费祎傳》「向聊观试君耳,君信可人,必能办贼者也」,「办贼」是处理对敌事务;《後漢書·列女,阴瑜妻傳》「因敕令左右办浴,既人室而掩户」,「办浴是治办沐浴事宜。「办」的备办、采购、惩治等义,只不过是根据所致力的事而作的翻译。 【讯鞫勘审】 这是和问案有关的一组词。 讯(訊),《說文》「问也」。作为问,「讯」经常表示地位高的人向地位低的人询问事情、徵求意见。《詩·小雅·正月》「召彼故老,讯之占梦」,传「讯,问也」;《公羊传·僖公十年》「荀息曰:君会讯臣矣,臣对白,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注「上问下曰讯」。正因为「讯重在上问下,所以官吏问案也用「讯」,如:《漢書·邹阳傳》「卒从吏讯,为世所疑」,颜师古注「讯,鞠问也」;《史记·酷吏列傳》「還而鼠盜肉,其父怒,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注「讯,考问也」。 鞠(j),古代常用「鞠」来写,《說文》「穷理罪人也」。在问案上,「鞠」、「讯」相近,常常连用。泛指时都指审问犯人。分别说:「讯」侧重在向原告、被告、证人了解案情;「鞠」则侧重在根据供词的矛盾处进行刨根问底的追问,所谓「穷理罪人」。《後漢書·邓骘傳》「罪无申证,狱不讯鞠,遂令骘等罹此酷滥」,注「讯,问也;鞠,穷也」;《资治通鉴,唐纪》「前永宁尉吴汝纳讼其弟湘罪不至死……。丁亥,敕御史台实以闻」,注「实,穷治其实也」;秦简《封诊式》「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作记录)之,各展其辞,虽智(知)其他(欺骗),勿庸辄诘。其辞已尽书而毋(无)解(沒交代清楚),乃以诘者诘之。诘之有(又)尽听书其解辞,有(又)视其它毋(无)解者復诘之。诘之极(词穷)而数、更言不服(改变口供拒不服罪),其律当治(答)谅(掠)者,乃治谅(笞掠)」,这说的是问案的程序,其中使「各展其辞」属于「讯」的范畴,「诘之」、「復诘之」属于「鞠」的范畴,是穷追到底、把案情弄个水落石出的过程。「鞠」其实就是「诘」的审案专用字,二者同源,都表追问。《周礼·秋官·大司寇》「[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诘四方」就是「鞠四方」。勘,《玉篇》「覆定也」,《增韵》「鞠囚也」。「勘」原是经过覆核、加以校定的意思。《北史·薛傳》「次若贯鱼,勘簿呼名,一吏足矣」,「勘簿」,是校阅文书的讹误;白居易《题诗屏风绝句》「相忆采君诗作障,自书自勘不辞劳」,「勘」是校对诗句。「勘」在中古之後用于审判中的覆核案件或有关文書·这就是「鞠囚」义了,它逐渐取代了「鞠」,如:《舊唐書·来浚菁傳》「请付来浚菁推勘,必获实情」;《宋史·刑法志》「鞠狱官推勘不实,故有不当者,一案坐之」。 「审」(審)最初是详细、周密的意思,沒有鞠讯义。《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审问」是详尽地问、问明白的意思,不是审讯。《荀子·非相》「欲知亿万,则审一二」,贾谊《治安策》「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审」也是调查研究清楚的意思。「审」的审问义是唐宋以後才出现的。《宋史·刘敞傳》「营卒桑达等醉鬥,指斥乘舆(皇帝),皇城使捕送开封,弃达市。敞移府问:何以不经审讯」,「审讯」最初是仔细地、深入地讯的意思,由于经常连用,产生词义转移,「审」就成为「讯」过程了。所以「审」可以兼该「讯」、「鞠」,表示问案的全部过程。 【断判论当报决】 这组词都是论罪量刑的术语。 断(断),本义是砍断、截断的意思,用于分析说明事理上,表示判断、决定,如:《史记·淮阴侯列傳》「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苏轼《石钟山記》「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用于审理狱讼案件,「断」表示对案情作出判断,《正字通》「断,按曲直决罪也」。《墨子·明鬼下》「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礼记·月令》「[孟秋]戮有罪,严断刑」。 判,《說文》「分也」。「判」是剖开、分离的意思;用于事理,「判」表示区别、分辨,如《莊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判」也用来表示评定、判断,如《北齐書·许惇傳》「[许惇]任司徒主簿,以能判断,见知时人」。「判」一般用于分辨是非、分析疑难,用于断案是汉魏以後的事,如:《後漢書·陈寔傳》「其有争讼,辄求判正」;《宋書·许昭先傳》「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 「断」是经过衡量作出评定;「判」是通过分析作出评定。两者来源不同,使用的时代有先後之分,用法上无大区别。「判」是对所审案件要依据案情和法令作出判词的时代的产物,唐代选士,要试判词,判词分科罪、辨雪、驳审、褒嘉等。判词要分析情由,作出结论,所以用「判」。「判」在後代逐渐盛行,逐渐排挤了「断」。 论(論),《說文》「议也」,段注「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这是研究事理、评论是非的「论」,如:《韩非子·五蠹》「论世之事,因为之备」;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作为法律术语「论」表示据情定罪,是用法律条文进行衡量之後予以定罪的意思。《後漢書·鲁丕傳》「坐事下狱,司寇论」,注「决罪曰论」;《漢書·杜周傳》「张汤为廷尉史,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多」,「论杀是判处死刑。现代汉语中还保留有「依法论处」、「按……论罪」的说法,就是「论」的判罪义的残馀。与「论」相近的,汉语还有一个「当」字。「当」的常用义是两两相当、双方对等的意思;作为法律用语,它指律法与罪行相应、依律条定罪。《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一人犯跸,当罚金」;《漢書·李广傳》「吏当(李)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赎为庶人」。「当」也是依法定罪,依法量刑。「当」只是安罪,不是执行。李广依法判处斩刑,执行却是交赎金後免为庶人。 报(報),《說文》「当罪人也」。根据犯罪者所犯的罪决定处罚叫「报」。《韩非子·五蠹》「闻死刑之报,君为之流涕」,「死刑之报」,不是报告判死刑,而是判处死刑;《後漢書·章帝纪》「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报囚」不是上报关于囚犯的事,而是处决囚犯。「报」经常用于「回答」、「报答」、「报復」、「报应」义,这些意义都是彼有所施,我据以回敬的意思,在处置犯人上,「论」与「当」也是根据所犯之罪、处以相应之刑的意思。所不同的是,「报」侧重于执行,是据所论、所当之罪行刑。「断」和「判」所侧重的是审理过程,是对案情进行调查、对证、核实,以至对审察的结果作出结论;结论本身也可以称「断」或「判」。「论」和「报是根据案情和法律来量刑、定罪。所以「断」和「判」经常和「狱」、「讼」、「罪」等结合使用;「报」和「论」除「罪」之外,多和「杀」、「死」等同用。前者用于决是非、定疑难的审理阶段;後者用于定刑罚、决处置的量刑、执行阶段。不过汉以後,「判」、「断」逐渐侵人「论」、「报」的领域,以至排斥了「论」和「报」。就「论」和「报」说,「论」侧重于判罪,「报」侧重于执行,这也和「论」的定是非义和「报」的自食其果的用法有关。 决(决),作为法令术语来自决定义。在事理方面,「决」表判断、决定,如:《楚辞·卜居》「余有所疑,愿因先生决之」;《左傳·桓公十一年》「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在法律方面,「决」表示判决,如:《史记·陈丞相世家》「天下一岁决狱幾何」;《史记·蒙恬列傳》「喻之决狱,[赵]高有大罪」。「决」也可以表示处决,如:《隋書·刑法志》「不即决罪,无以惩肃其诸司属官」;方苞《狱中杂記》「大盗未杀人,及他同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从上面举例中可以看出,「决」兼有审理和处置两方面的含义:大体上,早期「决多用于决狱,「决断」常常连用;後期「决」主要用于「论」、「报」义。《清律辑注》「制断其事曰判,论其罪曰决」。 【刑罚惩】 这组词在处分犯有罪过的人的意义上相近,但有轻重之分,有虚实之别。 刑,《說文》「罚罪也」。对犯罪者的处分叫「刑」《韩非子·二柄》「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和杀戮有关的才称「刑」。所谓杀戮包括死刑,也包括各种残伤身体的处罚,《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凿)」。古代一般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这些「刑」或者杀人,或者使人致残,或者造成永久不能復原的烙印。《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刑」是大辟,处死刑;《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寺人披]对曰:……行者甚众,岂惟刑臣」,「刑」指受宫刑;《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阍者何?门人(守门人)也,刑人也」,「刑」指受刖刑;《史记·商君列傳》「刑黥太子之师傅……是积怨畜祸也」,「刑」指行黥刑。在奴隶制时代,「刑」是对付奴隶、平民的,对贵族则用流放、赐死之类处分,这就是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後世「刑」的名目虽然有很多改变,使人致残的刑逐渐废除,但在使人体致伤方面是相同的。 罰(罰、罰),《墨子・经说上》「罰,上报下之罪也」《說文》「罪之小者」。「罚」也是对罪的处置,不过是对「小罪」的处分。「刑」在上古是亏体残身的,「罚」则限于罚款、罚服劳役、罚受责打;後世受责打也属于「刑」了,「罚」就更轻了。《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廷尉奏当(判决),一人犯跸(冲犯皇帝车驾),当罚金」,《星经》「罚三星……主受金罚赎」,这是罚「入金赎罪」:《左傳·宣公十一年》「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其)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这是以沒收财物为罚;《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这是以削爵、服劳役为罚;《周礼·地官·司救》「凡民之有邪恶者,三让(责备)而罚」,郑玄注「罚,谓挞击之」,这是以笞挞为罚。至于像李白《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如诗不成,罚以金谷酒数」,这是对违犯规定者的罚酒,已经超出罚罪的范围了,是对「罚」的借用。 总之,「刑」重,「罚」轻;「刑」要伤残身体,「罚」顶多触及皮肉。「刑」与「罚」的这种分别是相对的,在特定场合,「刑」、「罚」可以是同义的。 「惩」(懲),《說文》「态也」。「惩」是受创痛从而引起警戒、记住教训,以後不再重犯的意思。《詩·周硕·小毖》「予其惩而毖後患」,就是使其接受此前的教训、警惕以後再产生後患的意思,所谓「惩前毖後」;《楚辞·离骚》「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这是说即使遇到任何灾祸内心也不会改变。「惩」用于使动用法就是使之因受创而戒惧,《荀子·王制》「惩之以刑罚」,就是用刑、罚使之牢记教训。因为「刑」、「罚」是为使人受「惩」而不敢再犯的,所以「惩」也就成为「刑」和「罚」的总称了。《晋书·傅咸傳》「刑惩小人,义责君子」,《北史·于阗傳》「馀罪各随轻重惩罚之」:「惩」与「刑」、「罚」同用。 【放流配】 「放」、「流」、「配」在表示给人以 放,《說文》「逐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齐公孙蠆、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杜预注「放者,宥之以远」,即对犯罪的人从宽处理,把他放逐到边远地区。这种处罚古代也叫「流」。《莊子·徐无鬼》「子不闻夫越之流人乎」,陆德明《釋文》「流人,有罪见流徙者也」。「流」、「放」後来又称「配」,如《宋史·马默傳》「沙门岛囚众,官给粮才三百人,每益数则投诸海……为奏请更定配岛法」。「配」最初用于配属某一州军或某一处所,意思是分配到有关州军管理,与流放无关。放逐的惩罚时同义,但它们的具体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些差别。因为处以流刑总要配属某一州军,所以「配」也就连带地有了流放义了。「配」是定点放逐,也叫「发配」。这种发配,清代又叫做「充军」。「放」、「流」、「配」义同,常彼此连用,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原]虽放流,顾楚国,系心怀王」;《舊唐書·则天皇后纪》「天官侍郎吉顼配流岭表」。流放罪人,来源于氏族社会,《書·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这是氏族组织对触犯氏族规则的氏族头目的一种惩罚,後代便因之以为「流刑」。 「流刑」,在先秦多用于卿大夫臣子,只是一种处罚;对一般平民、奴隶则采用残伤肢体或杀戮的办法了。《左傳·昭公元年》记载郑放游楚于吴,子产对游楚说「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可见,「放」是一种宽大处理;何休《公羊傳》注「古者刑不上大夫,故有罪放之而已也」。後来,「流」、「放」、「配」就不再是处罚,而是一种刑罰了。《隋书・刑法志》「二日流刑。渭论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答各一百,髡之投于边裔,以为兵卒」。先秦被放逐的人,不受刑罚,还有行动自由,後来的流刑不仅受刑,而且要发到指定地点去服苦役,这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处。 【鞭箠笞扑抶撻拷搒掠】 这是和用竹木条责打、处罚有关的一组词。 《書·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传「以鞭为治官事之刑;扑,榎楚也,不勤道业则挞之」,《国语,鲁语》「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注「鞭,官刑也;扑,教刑也」。在「黥」、「劓」、「膑」、「宫」之类肉刑盛行的时代,「鞭」、「扑」是表示惩戒的「轻刑」,是对犯有小过错者或学习工作不努力者所施的惩罚。 「鞭」最初是驱马的工具,如:《左傳·宣公十五年》「虽鞭之长,不及马腹」;《莊子·马蹄》「前有橛饰之患,後有鞭策之威」,疏「带皮曰鞭,无皮曰策,俱马杖也」。其实,「鞭」在上古就是策马的竹条,皮鞭是马由驾车发展为乘骑之後的产物。鞭」还有个名称叫「箠」。《韩非子·姦劫弑臣「无箠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夫武臣、张耳、陈馀杖马箠下赵数十城」:「箠」就是古「鞭」的别名,它可能是皮鞭产生之後为区别两者而产生的对竹鞭的称呼。正因为「鞭」、「箠」古今同义,所以它们常连用,如《说苑,说丛》「骐骥日驰千里,鞭箠不去其背」。「鞭」、「箠」是策马的工具,所以用于人就成为刑具,所谓「鞭作官刑」。用「鞭」、「箠」击马、打人也可以称「鞭」、「箠」,如:《左傳·庄公八年「[齐襄公]队(坠)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左思《魏都賦》「凭轼捶马,袖幕纷半」。「箠」亦作「捶」,《說文》「捶,以杖击也」。以「鞭」、「箠」打人还有一个专用的词就是「笞」,《說文》「笞,击也」。「笞」和「策」有个分工:以「鞭」、「箠」击马用「策」;击人则用「笞」。秦简《封诊式,治狱》「治狱,能以书从(踪)迹其言,毋治谅(掠)而得人情为上,治谅(掠)为下」,「治」即「笞」,「笞」可能是以筆治人的分化字。《荀子・正論》「置侮捽搏,捶笞膑脚……是辱之由外至者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执棰拊以鞭笞天下」:「捶笞」、「鞭笞」连用。《漢書·贾谊傳》「伏中行说而笞其背」,又《高后纪》「斩吕禄,笞杀吕委」:「笞」就是以鞭箠行刑。《漢書·刑法志》「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这裏说的就是行「笞」刑时所用的工具以及行刑的过程。 扑(pū),古作「攴」,《說文》「小击也」。「扑」原是动词,指用「榎」、「楚」之类的树木枝条抽打人,如《周礼·地官·司市》「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扑」原指抽打,後来成为抽打的工具的名称,如《左傳·文公十八年》「二人(邴与闫职)浴于池。敬以扑抶职」。 用棍棒打人有两个专用的词,这就是「抶(chi)和「挞」(撻tà)。抶,《說文》「笞击也」。挞,《說文》「乡饮酒,罚不敬,挞其背」。其实「抶」、「挞」是同一个字的不同方言。当「扑」名词化之後,「抶」、「挞」就成了杖击的用语了。《左傳》用「抶」,如:《文公十年》「宋公违命,无畏抶其僕以徇」;又《襄公十七年》「[子罕]亲执扑,以行筑者而抶其不勉者」。其他书则多用「挞」,如:《書·說命下》「其心愧耻,若挞于市」;《周礼·春官·小胥》「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注「挞犹抶也」。「扑」、「挞」因为是用木棍行刑的,所以也称「杖刑」。《魏書·刑罚志》「捶用荆,平其节。讯囚者,其本大三分,杖背者二分,挞胫者一分」,这是北魏时关于讯杖的规定,「三分」等是就其粗细说的。「笞刑」和「杖刑」从来源上说虽有分别,汉以後因为都用为刑具,所以逐渐混同,所用的刑具或木或竹,所用的动词则统一于官刑的「笞」了。如唐代的五刑虽有「笞刑」和「杖刑」之分,但其区别已经不在刑具而在打的数目了:「笞刑」指打的数目在五十以下的,「杖刑」则指数目在五十以上的。所以汉之後对行刑的工具与所用的动词以及对这些词的解释上也多互混。 拷,《玉篇》「打也」。「拷」其实也是笞挞,其不同在于:「笞」、「挞」最初是对罪过的处罚,可是在封建社会它们也是逼供的手段;「笞」、「挞」用于行刑、考问就称作「拷」了。《後漢書·戴就傳》「收就于钱唐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考掠就是「拷掠」,是刑讯取供;《唐律,断狱》「拷满不承,取保放之」,当时法令规定用刑拷问有一个最高数额,满额称「拷满」。 摘(peng)《廣雅・释话》「击也」,《廣韵》「笞打」。「榜」也是进行刑讯,如:《史记·李斯列傳》「掠千馀,不胜其痛,自诬服」;《漢書·孙宝傳》「僕射崇下狱覆治,掠将死,卒无一辞」,颜师古注「掠谓笞击而考问之也」。 掠,《廣韵》「笞也,治也」,《集韵》「榜也」。「掠」也是为逼供而笞挞,但在程度上它要狠得多,这与「掠」的夺取义有关,劫取财物、人口称「掠」,用刑强制犯人使之招供也称「掠」,所以《釋名·釋丧制》说「槌而死日掠。掠,狼也,用威大暴如豺狼也」。《史记·张仪傳》「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後汉书·党锢傳》「送槐里狱,掠杀之」。正因为掠」是必欲强取口供,所以「毒掠」、「楚掠」等常连用,「笞掠」、「掠」也常连用。「掠」用现代话说就是严刑逼供。 【黥墨劓刵刖宫阉椓】 这是关于古代肉刑的一组词。 黥(qing),亦作「剠」,《說文》「墨罪在面也」。「黥」是在额头上刻上特有的记号并填墨使之永远不能消退的刑罚,因此这种刑也称「墨」。《易·睽》「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虞注「黥额为天」,可见「黥」的部位在额;《周礼·秋官·司刑》「墨罪五百」,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实)之」,《書·伊训》「臣下不匡,其刑墨」,注「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可见「墨刑」由凿额实墨得名。「黥」与「黔」同源;「黔」是黑色,「黥」也应从实墨得名。《戰國策·秦策》「法及太子,黔劓其傅」,这是对秦太子的师傅施墨刑;《漢書·叙傳》「[韩]信惟饿隶,[英]布实黥徒」,英布受过黥刑,所以也叫「黥布」。「黥」刑在汉以後延续下来,变为在脸上刺字,为防备士兵逃走,有时也在士兵脸上刺字。 劓(yi),亦作「劓」,《說文》「刖鼻也」。「劓」与「刖」同源,都是割、截的意思,「劓」特指割掉鼻子。《周礼·秋官·司刊》「劓罪五百」,注「劓,截其鼻」;又《掌戮》「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劓者」即受劓刑之人。 刵(èr),《說文》「断耳也」。割耳的刑罚叫「刵」,如:《書·康诰》「非汝封(康叔之名)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传「刵,截耳,刑之轻者」;又《吕刑》「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蔡传「于是始大为截人耳、鼻、椓阳、黥面,以加无辜」。关于截耳义的字还有一个「聝」(guo),字亦作「馘」,《說文》「聝,军战断耳也」。「聝」是在战争中割杀死的敌人的耳朵,不是刑罚。古代战争,以斩首数叙功,所谓「首功」。头颅不便携带,于是用割下左耳作为杀敌的凭据,「聝」就是割敌耳的专用字。《詩·大雅·皇矣》「执讯(俘虏)连连,攸馘安安」,传「馘,获也。不服者杀而献其左耳日馘」;《新唐書·隐太子傳》「尝循行北边,遇贼四百,出降,悉馘其耳纵之」,这是活用「聝」字,相当于割。 刖(yuè),亦作「跀」,《說文》「绝也」。「刖」特指断足之刑,如:《莊子·德充符》「刖者之屦,无为爱之」;又《徐无鬼》「无幾何,而使棝(人名)之于燕,盗得之于道……于是刖而鬻之于齐」。(参看〔刖剕膑〕条) 宫,作为刑罚是所谓淫刑。《漢書·刑法志》「宫罪五百」,注「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司馬遷《报任安书》「行莫魏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宫刑」在汉以後取消,只施用于宫廷的仆役,所谓「阉人」、「宦官」,不过多数已不属于刑罚,而是为了避免发生宫廷醜闻所规定的内侍的条件了。 阉(閹,yan),《說文》「门坚也,宫奄昏(阉阍)闭门者」。「阉」原指宫中的守门人,因为宫中的守门人都是用受过宫刑的人充当的,所以作为动词,把男子去势也称「阉」,如《後漢書·宦者傳》「中兴之初,宦者悉用阉人,不復杂调他士」。「阉」只指去势,不作刑罚名称用。另外,「阉」或「阉官」、「阉寺」多作为名词用,指宦官。 「宫刑」亦称「椓」(zhuó)。「椓」原是击义,後用于宫刑,最初可能是敲碎睾丸。《書·吕刑》「劓刖椓黥」,郑注「椓,谓椓破阴」;《詩·大雅·召旻》「昏(阍)極靡共(供)」,笺「昏、皆奄(阉)人也。椓,椓毁阴者也」。 「黥」、「劓」、「刵」、「刖」、「宫」都是残伤人肢体的酷刑。除「宫」以外,其他四者都有明显的标志作用。可以想见,这是对奴隶行使的刑罚,目的在于造成明显的特徵,使之不能逃走、隐匿,或者潜逃之後可以根据其身体的标志特徵,很快就可以辨认出来。这些刑罚用于自由人,是刑罚的推衍、扩大。宫刑也是施于家内奴隶的。正因为如此,随着奴隶制的破坏和一家一户为主要生产单位的封建制的产生,这些为亡奴作标志的刑罚也就逐渐被废除或者仅变相保存下来了。「劓」、「刵」、「刖」被取消,被代之以笞杖;「黥」变为刺字;「宫」仅施于阉宦了。 【刖剕膑】 《集韵》「膑,刖也」。「膑」、「刖」都是古代的肉刑,最初可能是对逃亡奴隶的残酷处罚,後沿袭下来成为五刑之一。「膑」和「刖」虽然都是使人腿致残、不能行走的刑罚,但在方法上是有所区别的。 刖(yuè),《說文》「绝也」,又「跀,断足也」。「刖」、「跀」都是断足的刑罚,字亦作「凯」。《左傳·庄公十九年》「鬻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自刖」是自断其足;《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梁车(人名)新为邺令,其姊往看之,暮而後门闭,因逾郭而人。车遂刖其足」,这是对逾郭墙的惩罚。「刖」刑都是锯去小腿,一般是锯去左脚。《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和氏所以两脚被刖,是因为两次受刑的缘故;《左傳·昭公三年》「国之诸市,屦贱踊贵」,「踊」是受刖刑之後可以绑在断腿处的形假肢,因为受刖刑的人多,所以使「踊」比鞋的价钱高,可见「刖」是断一足。被刖者常被称为「刖危」、「跀跪」、「兀者」,这都是由于一条腿、身体偏侧而得的名称。被「刖」者的职业,经常是看门,也足以证明,别後还能行动。 剕(fèi),《說文》「刖也」。「剕」甲骨文象以锯锯腿形,它和「刖」为古今语。《書·吕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脱赦)其罪」,意思是该处刖刑而有疑问的,可用比劓加倍的罚款来免其罪行。「制」在後世很少使用,为「刖」所代替,字亦作「䠊」。 膑(臏,bin),亦作「髌」,《說文》「膑,膝耑(端也)」。「膑」指膝盖骨。《史记·秦本纪》「[秦武]王与孟说举鼎,绝膑」,「绝膑」即半月板损坏。「膑」刑即剔去膝盖骨,如:《韩非子·难言》「傅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漢書·邹阳傳》「司马喜膑脚于宋,卒相中山」。 「腓」是小腿,所以锯掉小腿叫「剕」;《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齐有狗盗之子与刖危子戏而相夸。……刖危子曰:吾父独冬(终)不失袴」,「袴」是套裤,古称「胫衣」,遭刖刑者失去小腿,所以不能穿胫衣,自然无失袴之忧。这些都证明「刖」是在踝上、膝下锯断。受「刖」刑的还可以靠一条腿或靠拐杖行动,受「膑」刑的就不能走动了,行动只能用手臂撑持,因此孙膑膑足之後,就只能坐在车上出谋划策。 「刖」刑在汉代之後由截腿变为「斩趾」,即剁掉或锯掉脚指头了。《史记·平准书》「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漢書·刑法志》「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这是刑罚的减轻,也是对劳动力的保护。刖刑到唐代被废除《唐书·刑法志》「太宗即位,诏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復定旧令……谓侍臣曰: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復断人趾,吾不忍也。于是除断趾法」。 【斩轘磔剐绞枭】 这是和死刑有关的一组词。 斩(斬),《說文》「截也」,《廣雅·釋詁》「断也」,又「裂也」。将人将物断裂为两截或幾截都可以用「斩」,如:《墨子·非攻下》「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史记·项羽本纪》「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因有大罪而处死刑也用「斩」,因为古代执刑多用斧钺,所以字从「斤」。《左傳·成公二年》「韩献子将斩人,郤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又《昭公元年》「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旬(徇)」。「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砍头,二是从腰间断开,前者用「斩」,後者称「腰斩」。《釋名·釋丧制》「斫头曰斩,斩要(腰)曰要斩」。因为「斩」用的是斧钺,所以相应地在砧质上进行,行刑时要解衣伏质,如《漢書·张苍傳》「苍当斩,解衣伏质,身长大肥白如瓠」。汉以後,「斩」主要是用刀,就专指砍头了,《正字通》「斩,断首也」。 轘(huán),《說文》「车裂人也」。「轘」是车战时代的一种酷刑,是处置重大罪犯时采用的极刑,「斩」字左边从车,可见「轘」是斩的一种特殊形式。行「轘」刑时,是将人的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然後赶车分驰,将人撕裂。《左傳·桓公十八年》「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高渠弥」;又《宜公十一年》「楚子……遂人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轘」也叫「车裂」,如:《墨子·号令》「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戰國策·秦策》「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轘」和「车裂就是俗称的「五马分尸」。 磔(zhé),《爾雅·釋天》「祭星曰布,祭风曰磔」,注「既祭,披磔其牲以散风也」。可见「磔」最初是分裂祭牲祭神的一种形式,如:《吕氏春秋·季春纪》「国人傩(nuo,古人驱除疫鬼的仪式),九门磔禳,以毕春气」;《宋書·礼志》「旧时岁旦,磔鸡于宫及百寺门,以禳恶气」。後来把分解人的肢体的酷刑也叫「磔」,俗所谓大解八块,如:《荀子,宥坐》「女(汝)以为谏者为必用邪?伍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漢書·翟方进傳》「亲属二十四人皆磔,暴于长安都市四通之衢。当其斩时,观者重叠,天气和清」。「磔」刑只是车裂的变相,不过不是用车碎尸,而是用刀斧将尸体分解罢了。「磔」刑在汉代被废除,《漢書·刑法志》「景帝中二年,改磔日弃市,勿復磔」。但事实上「磔」刑还是延续下来了,这就是处置犯所谓「大逆」及「乱伦」罪的「凌迟」。《宋史·刑法志》「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六部成语,刑部,凌迟注解》「[凌迟]碎磔之刑,俗名剐罪」。「凌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的「剐」刑,是封建社会最残酷的一种死刑。据说凌迟始于五代,元、明时列人正条。 绞(絞),《說文》「缢也」。「缢」是用绳索勒紧脖子使人窒息的一种方法,如:《漢書·景十三王》「绞杀从婢三人」;《晋书·郤诜傳》「有亡命而被购悬者矣,有缚束而绞戮者矣」。「绞」在隋唐之後被列人死刑,《唐律,死刑二,绞斩,疏议》「绞、斩之坐,刑之极也」。「绞」刑是较人道的一种死刑。 枭,《說文》「不孝鸟也,故曰至捕枭磔之,从鸟在木上」。「枭」就是猫头鹰,古代说枭长大食母,所以说它是「不孝鸟」,所以在冬至、夏至时加以捕杀,分解之後挂于树上。後来人们把斩後悬首示众也叫「枭」了。《漢書·高帝纪》「枭故塞王[司马]欣头栎阳市」,颜师古注「枭,悬首木上也」;《漢書·武帝纪》「屈牦妻坐为巫蛊咒咀(咒诅),屈牦腰斩,妻枭首」。「枭首」本来是示众、示辱,与「戮」相同,正因为如此,「戮悬」常常结合使用。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文》「身首被戮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戮悬」即戮尸、枭首。可是由于後世斩首之後幾乎都要「枭首」,所以「枭首」也就和斩无异了。崔寔《政論》「昔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黥、劓、断趾、斩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枭首」即斩。 【经缢绞】 这组词在用绳索勒住人的脖子使人窒息而死上是共同的,只是在侧重点和方法上有所不同。 经(經),《廣雅·釋詁》「绞也」。「经」是勒脖子致死的用语,如:《論語·宪问》「岂若匹夫匹婦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注「经,缢也」;《公羊传·昭公十三年》「灵王经而死」,疏「经谓悬缢而死」。「经」所以得名是由于致死的部位。以刀割脖子自杀称「刭」,如:《左傳·定公十四年》「臣……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用绳索勒颈而死称「经」,例如上。「经」必定是自杀,方式是「悬缢」,即现代所说的「上吊」,如《荀子·强国》「辟(譬)之,是犹伏而咶天,救经而引其足也」。 缢(yi,縊),《說文》「绞也」,《釋名·釋丧制》「悬绳曰缢。缢,扼也,扼其颈也」。许慎只解释了「缢」的死法,刘熙则从来源上解释了「缢」的死因。「缢」与「扼」、「隘」同源,是扼住咽喉、阻塞空气的通路致死的用词,所以「缢」是从致死的方式和原因的角度得名的。「缢」主要用于自缢,这点和「经」有共同处,《廣韵》「缢,自经死也」。《左傳·文公十年》「子西缢而悬绝(绳断)。王使适至,遂止之」;又《桓公十三年》「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注「缢,自经也」。不过,因为「缢」强调的是死因,所以它也不排除他杀,别人用绳索绕其颈使之绝气而死也可以用「缢」如:《左傳·昭公元年》「公子围至,人问王疾,缢而弑之」;《公羊传·僖公元年》「桓公召而缢杀之」。总的说来,「缢」主要用于自经,偶而也表「绞」死。自杀的「经」、「缢」後世也称「投环」。 绞(絞),《說文》「缢也」,《玉篇》「绕也」。「绞」是绳索名,两股相交纠结的绳索叫「绞」。《急就篇》三「累绳索绞纺泸」,注「绞即纠也」;《左傳·哀公二年》「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注「绞,所以缢人物也」。绞杀之「绞」,既从工具得名,也从方式得名。绳相交勒紧致死也叫「绞」,如:《韩非子·姦劫弑臣》「楚王子围……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立也」;又《难三》「[子产]遣吏执而问之,则手绞其夫者也」。「绞」在「自绞时,意义和「自经」、「自缢」无别,如《吕氏春秋·慎行》「崔杼归无归,因而自绞也」,注「绞,经也」。但是,「绞」经常的用法是他杀,是个及物的动词,是将别人勒死,如上面的数例。在方式上多是绕绳于颈,左右用力勒紧致死,所以《玉篇》说「绞,绕也」。正因为「绞」是杀人的手段,所以「绞」在六朝之後成为处死的刑罚,所谓「绞刑」。《唐律,死刑二,绞、斩,疏议》「绞斩之坐,刑之极也」。作为刑罚,「绞」既可以是从两边用力将人勒死,也可以是悬绳于上将人吊死。如今之上绞架,绞而悬尸示众,亦曰「弃市」。在使用上,「绞』也晚于「经」和「缢」。 【刭、刎】 刭(到,jing),《說文》「刑也」,《廣韵》「断首」。「刭」源于「颈」,是刑罚的一种,砍脖子叫「刭」,如:《墨子·非攻下》「人其国家边境……燔溃其祖庙,杀其万民」;《史记·淮南衡山列傳》「[厉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自己抹脖子称「自刭」,如:《左傳·定公十四年》「臣……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 刎(wen),《說文,新附》「刭也」,《一切经音义・二五》「断首曰刎」。「刎」在先秦还有断人之颈的意思,如《礼记·檀弓下》「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甚至可以用于断足,砍断脚脖子,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马前不得进,後不得退,遂避而逸。[延陵卓子]因下,抽刀而刎其脚」。汉以後,「刎」的这种用法很少见,所见仅限于抹脖子。「刎」与「刭」好像出现了相对的分工,这就是「刎」只用于「自刭」义,所谓「自刎」。割别人的脖子不用「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廉颇肉袒负荆……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三國志·魏书·田畴傳》「请愿效死,刎首于前」。 【杀弑诛殊殛戮刘屠】 这是一组残害人生命的动词,古代因杀害的对象和杀害的原因不同,有许多特有的用语。 杀(殺),《說文》「戮也」,《廣雅·釋詁》「贼也」。这都是用近义词互释,其实「杀」是一个泛用的动词,凡夺去生物的生命都可以用「杀」,它是无分于对象和原因的。《漢書·高帝纪》「杀人者死」,这是杀人;《史记·陈涉世家》「[吴]广起,夺而杀尉」,这是杀官长;《韩非子·内储说下》「州吁果杀其君而夺之政」,这是杀君主;《詩·豳風·七月》「曰杀羔羊」,这是杀畜;《春秋,僖公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这是杀植物;柳宗元《捕蛇者说》「去死肌,杀三虫」,这是杀虫:总之,使生物失去生命都可以用「杀」,它也不论由谁杀和用什么样的手段去杀。 弑(shi),《說文》「臣杀君也」。「弑」是「杀」的同源分化字,是等级森严的奴隶制、宗法制下的特有的用词,其使用不限于臣杀君,也用于子杀父母、弟杀兄长等,总之,以下杀上都可以用「弑」。例:《易·坤》「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渐矣」;《韩非子·难四「楚商臣弑父……而鲁桓弑兄」;又《扬权》「虎成其群,以弑其母」;《史记・高祖本纪》「项羽使人阴弑义帝江南」。 诛(誅),《說文》「讨也」,又「讨,治也」。以正治乱,以正去邪都可以称「诛」,因此,「诛」不限于杀戮,所以段玉裁说「凡杀戮纠责皆是」。《論語·公冶長》「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也;于[宰]予与何诛」,这裏的「诛」就是对过失的指责纠正;《墨子·尚同中「闻见善,不以告其上,闻见不善,亦不以告其上……上得则诛罚之,万民闻则非毁之」,这是对错误的处罚。只有对各种罪行的「诛」,才加以杀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廣雅・释话》说「珠,杀也」。《荀子·强国》「其刑罚重而信,其诛杀猛而必」;《史记·田叔列傳》「坐纵太子,下吏诛死」。用「诛」,一般说来都表示行诛的一方站在正义的一面,或秉天意,或持正义,或据法令,或据名分;被诛者则或不义,或违法,或许上,或有罪。《書·泰誓》「商罪贯盈,天命诛之」;《書·胤征》「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史记·秦始皇本纪》「遂兴师旅,诛戮无道」;又《律书》「刑罚不可损于国,诛伐不可偃于天下」。「殊」即诛杀的「诛」的分化字,它专用于在封建社会的统治者看来是天地不容、十恶不赦、非杀不可的大罪,所以《說文》说「殊,死也」,《廣雅·釋詁》说「殊,断也」,又「绝也」。按罪必死,身首断绝者称「殊死」。《漢書·高帝纪下》「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後漢書·光武帝纪》「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殊死」者不在大赦的范围内。 和「殊」相近的还有一个「殛」,《說文》「殛,殊也」,《爾雅·釋言》「殛,诛也」。「殛」也带有天意性和正义性,如《書·舜典》「殛鲧于羽山」,传「殛,诛也」。「殛」的应用面很窄,与「殊」为古今词。口语中还把遭雷劈曰「雷殛」。 戮(lù),亦作「僇」,《說文》「杀也」。「戮」和「诛」有近似处,最初不限于杀,是因犯罪而受刑罚的通称。《韩非子·八经》「戮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受戮的人还是可以做近习的;《荀子·王制》「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不仅处死,受黥、刖之类肉刑也可以称「戮」。所不同的是:「诛」侧重的是诛罚或诛杀的正义性;而「戮」则侧重遭受肉刑的侮辱性。肉刑中的极刑是斩杀,所以「戮」经常用于表示死後的陈尸示辱,如:《国语,鲁语》「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後至,禹杀而戮之」;《韩非子·内储说上》「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杀後陈尸于市朝,其程度较杀为重,所以在「杀」义上,「戮」经常表示所杀之人依法当死,而且死有馀辜,如:嵇康《管蔡論》「戮挞所施,必加于有罪」;《三國志·魏书·高柔傳》「晃及妻子,叛逆之类,诚应枭县,勿使遗育」。 刘(劉),《說文》「杀也」。「刘」的本义可能指刀、斧之类,《書·顾命》「一人冕,执刘」,传「刘,钺属」。「刘」的动词用法就是杀了。从用例来看,「刘」多用于大规模的屠杀,如:《書·盘庚上》「重我民,无尽刘」;《詩·周硕·武》「胜殷遏刘,耆定尔功」。 「刘」是个方言词,《方言・一》「秦晋宋卫之间谓杀曰刘,晋之北鄙亦曰刘」。「刘」这个方言词作为动词沒有普及开来,後代的大规模杀人多用「屠」。屠,《說文》「刳也」。「屠」用于杀牲裂牲,後来用以比喻像屠宰六畜一样去杀人,这就是大量杀、大屠杀了。《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注「屠谓毁其城,杀其民,若屠者然也」;《漢書·严延年傳》「[冬月论囚]流血数里,河南号曰屠伯」。 【殡厝埋葬瘗】 这是和丧葬有关的一组词。滨(殯),《說文》「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釋名·釋丧制》「于西壁下涂之曰殡」。亲人死後,不愿其早早离去,停在家中,像对待宾客似地对待死者,所以叫「殡」,这就是词源。「殡时停放在室内,用泥涂在棺木之上,这说的是殡的方式。总之,人殓之後,停丧待葬叫「殡」。「殡」的时间长短不一。《荀子·礼論》「殡久不过七十日」,这是较短的;《淮南子·要略》「治三年之丧,殡文王于两楹(ying,堂上的柱子)之间」,《北史·高丽傳》「死者殡在屋内,经三年,择吉日而葬」,这是长的。「殡」在有钱、有闲、有地方的大家大族是做得来的,小家小户既沒地方停棺也沒有时间陪着,只好赶快埋葬。这样一来,「出殡」和「埋葬」就逐渐成为同义词了。 「厝」(cuo)通「措」,是安置的意思,它有时也用作埋葬的委婉说法。《孝经,丧亲》「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潘岳《寡妇賦》「将迁神而安厝」:「安厝」都是安葬的意思。後来把非正式的掩埋也叫「厝」。归有光《与沈养吾书》「山妻在殡,便欲权厝」:「殡」是在家裏停灵待葬;「厝」是将棺材浅浅埋上以待改葬。 「埋」主要指用土掩藏,有时也指用其他东西掩藏。被埋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其他物。《左傳·文公十八年》记载,鲁国襄仲杀死叔仲,「埋之马矢之中」,《荀子·礼論》说受过刑的人死後,他的妻子「不得昼行,以昏殖,凡缘而往埋之」,意思是穿着平常的衣服去埋他:这是埋人。《礼记·曲礼上》「祭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这是埋物、埋兽。「埋葬」虽然常常结合使用,但其实「埋」只是将物体掩盖起来,与「葬」是无关的,只有在埋人时,「埋」才和「葬」义有时交错。 「葬」也指用土掩埋,但「葬」的对象一定是人。《荀子·礼論》「故埋葬敬藏其形也」。「葬」义来自「藏」,人死之後,别人不忍心叫它形体暴露,把他藏于地下叫「葬」。《荀子·正論》「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领」,这是墨子主张的「薄葬」;宋无《已亥秋淮南饑》「哭丧多蒿葬,征旅少赢粮」,「槁葬」是草草埋葬。「葬」本来是用土掩埋人的遗体,後来发展成对人的遗体处理的方法了,如「火葬」、「天葬」、「水葬」等。 「瘗」(瘗,yi)也是用土埋葬,早期多指祭祀地神、山神的时候,把祭品埋在土裏。《詩·大雅·雲汉》「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孔颖达疏「奠谓置之于地,瘗谓埋之于土」;《爾雅·釋天》「祭地曰瘗薶(埋)」,李巡注「祭地以玉埋地中曰瘗埋」。後来掩埋其他东西或人的尸体也叫「瘗」了,有名的南北朝石刻《鶴铭》就是记载埋鶴的;明王守仁的《瘗旅文》是记载掩埋途中死去的官吏的。 「埋」、「瘗」、「葬」都可以指埋葬人,其区别在于:「葬」指按照当时的葬礼或风俗习惯正式的掩埋,一般就要有棺木衣衾,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瘗」和「埋」,只不过是收敛尸体像埋其他东西一样掩埋了就是了。《後漢書·苏不韦傳》记载苏不韦的父亲被仇人杀害,「不韦载丧归乡里,瘗而不葬」,因为是潦草掩埋所以称「瘗」,以表不是正式埋葬。 【赦宥宽贷原释】 「赦(she)」和「宥(you)」都是法令用语,是对违犯法令的过失、罪行的从轻发落,不同的是:「赦」是免予处罚,「宥」是宽大处理。 赦,《尔雅・释话》「舍也」。「赦」、「舍」(捨)、「释」同源,都有弃止的意思,「赦」则专用于刑罚的舍释上。《公羊传·昭公十九年》「赦止(许国太子名)者,免止之罪辞也」,「赦」是免罪用语;《左傳·成公二年》「郤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乃免之」,「赦」的结果,是免予处罚;《韩非子·五蠹》「施赏不迁,行诛无赦」,「无赦」是不加赦免。 宥,《說文》「宽也」。「宥」与「侑」同源,有罪予以减刑,重罪从宽发落以勉励其改过自新称「宥」。《韩非子·爱臣》「不赦死,不宥刑」,是死罪不赦免、刑罚不放宽的意思。《周礼·秋官·司刺》「[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耄),三赦曰蠢愚」:因无知、过失或遗忘而犯罪与有意犯罪不同,原其情有可悯而适当减刑称「有」;年纪过老、过小或者痴呆,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负责任,故免去刑罚称「赦」。这是「宥」、「赦」的大别。「赦」和「宥」是从量刑上说的,「宽」可以指量刑,也可以指立法和执法。《史记·淮南衡山列傳》「[淮南厉王]骄蹇,数不奉法,上以亲故,常宽赦之」,「宽」相当于「宥」;《左傳·昭公二十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骆宾王《上衮州启》「约法遵宽,设蒲鞭之耻」:「宽」就指在立法和执法上不那么严峻苛刻了。 「赦」是免罪的专用语,「有」在後代则有很多代替的说法。 「贷」(贷)原本表示施予,後来表示借出或借人,用于处罚时相当于「宥」,如:《後漢書·邓皇后纪》「亲属犯罪,无所假贷」;《宋書·刑法志》「每具狱上闻,辄贷其死」。这是把减缓刑罚比作暂时寄存,以观後效。成语「严惩不贷」,即从严处罚、不加宽恕的意思。 「原」是「源」的本字,是水的源头的意思。「原」又由寻根找源义引申为在事情上追根究底、推求起因义。《漢書·王嘉傳》「圣王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原心」就是寻求本意。进而,对从犯罪动机上考虑,情有可原,可以从宽量刑也叫「原」了,这是由「原情」引申为「原罪」,《正字通》「宥罪曰原」。《三國志·魏书·张鲁傳》「犯法者,三原然後乃行刑」,「三原」是宽恕三次;《舊唐書·中宗纪》「皇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常赦所不原」即通常赦免所不能宽贷的重罪犯,所谓「十恶不赦」者。 释(釋),《說文》「解也」。「释」是解开,如《左傳·僖公三年》「释左骖,以公命赠孟明(人名)」,「释放」是其引申用法。「赦」、「宥」等是就其过失、罪行说的,「释」是对犯有过失或罪行的人说的;「赦」、「宥」是免其罪过,「释」是释放其人。《左傳·僖公二十一年》「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地名)以释之」;《漢書·趙充国傳》「释有罪,诛无辜」。 【恕谅原饶】 这组词和「赦」、「宥」等不同。「赦」、「宥」是针对罪过的,这组词是针对过错或误解的;「赦」、「有」减免的是刑罚,这组词是对过错的宽恕或者是消除误解。 恕,《說文》「仁也」。「恕」是对别人的同情和宽容。《論語·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己度人,推己及人,自己所不愿遭受的就绝不施加于别人,这很好地解释了「恕」。「恕引申开来就是宽容的意思了。《戰國策·趙策》「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见久矣,窃自恕」,「自恕」是自己原谅自己;《晋书·卫玠傳》「玠尝以人有不及,可以情恕」,这是宽容别人。「恕」的常用的意义还是宽恕别人。 谅(諒),《說文》「信也」。「谅」古义表信实。《論語·宪问》「友直,友谅,友多闻」,疏「友谅者,所友得有信之人也;谅,信也」;《漢書·杜业传赞》「可谓谅不足而谈有馀者」,意思是内心的信实不足,而口头夸张有馀。「谅」带宾语,常常表示对宾语的信实的相信,《詩·鄘風·柏舟》「母也天只,不谅人只」,「不谅人」即不相信人(指自己)的诚信。「谅」在这样的位置上和理解、察知义交搭,《方言・二》「凉知也」,《增韵》「凉照察也」。韩愈《岳阳楼别窦司直》「颠沉在须臾,忠鲠谁復谅」,孟郊《静女吟》「此志谁与谅,琴弦幽韵重」:「谅」都是了解、体察的意思。在使人了解、体察中含有让人消除误会和隔膜的意思在,後者就是现代的原谅的意思了。 「恕」固然可以请人恕己,但侧重的是宽恕别人;「谅」也可以照察别人,但侧重的是请别人理解、体谅自己。「恕」的多是别人的过失、错误、弱点;「谅」的多半是自己的苦衷、隐情、处境。 「原」与「谅」现代结合为一个词,在古代它们的区别是清楚的。古代「原」只用于对罪过的宽假,不用于对隐衷或对误解的体察或消除。因此,「原」不与「谅」结合使用,经常地倒是和「赦」、「宥」结合使用,如:曹操《短歌行》「後见赦原赐之斧钺」;《後漢書·陈蕃傳》「蕃因朝会,固理[李]膺等,请加原宥,升之爵任」。「原」和「谅」结合是近代的事。 和「恕」、「谅」相近的有个「饶」,《正字通》「俗谓宽恕曰饶」。不过「饶」的宽假义在古文中多用于时间不肯宽容人的意义上,如:鲍照《拟行路难》「日月流迈不相饶」;杜甫《立秋後》「日月不相饶,节序昨夜隔」。用于对人的宽容,多见于近代白话,如《红楼梦》第二十一回「我若饶过雲儿,再不活着」。这个「饶」近于「恕」,是指对过失的宽容;另外还含有不予责罚义,这又近于「宽」、「贷 【征讨诛伐】 这组词都是上伐下的用语。 征,《爾雅·釋诂》「行也」,《廣雅·釋詁》「远也」。远行,到远方去叫「征」,如《楚辞·离骚》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辞」。正因为如此,远行称「征行」,远行者称「征人」、「征客」。在等级森严的上古,只有「敌国」(身份相当的国家)小用「伐」,上对下用「伐」,则有失尊严。所以上伐下时就借用了「征」,意思是:这不是去讨伐,只不过是远行巡视而已。久而久之,「征」就成为上伐下的专门用语了,《孟子·尽心下》「征者,上伐下也」如:《国语,周语》「穆王将征犬戎」;《詩·小雅·黍苗》「烈烈征师,召伯成之」。因为「征」是个好字眼,所以上伐下用它,正统的伐非正统的用它,正义的伐不正义的用它,中国伐外国用它,用得泛了之後,「征」也就成了「伐」的同义语了。王翰《凉州词》「醉訃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幾人回」,张子容《凉州歌》「征马长思青海上,胡笳夜听陇山头」:「征战」即战争,「征马」即战马。 讨(討),《說文》「治也」。「治」是治理、训戒的意思,是上对下的管教。《左傳·襄公九年》[子罕]使华阅讨右官,官(治)其司;向成讨左,亦如之」,说的是郑国大火,子罕派华阅督率右师官属,使他们各尽其责;又《宜公十二年》「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讨国人」也是管教国人的意思。「讨」这个上训下的词也被用以表示作战双方的身份地位了,如《孟子·告子下》「故天子讨而不伐」,注「讨者,上讨下也」。用「讨」的意思也是这是教训教训下属,让他改过知戒,算不上战争。「讨」泛化之後,就成为声讨其罪而加以进攻的用语了。「征」只是伐下,「讨」则是伐罪,是「声讨」,声其罪而伐之。《左傳·僖公元年》「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又《昭公十三年「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讨」的是「罪」,是「贰」。另外,「征」是国与国之间的伐,「讨」也可用在对内部犯罪者的声讨处罚上,如:《左傳·宣公二年》「亡不越竟(境),反(返)不讨贼」,「讨贼指声讨弑君的赵穿;又《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僕……。[晋侯曰]吾子之讨,军礼也」这是处罚违反军纪者。 诛(誅),《廣雅・释话》「责也」。「诛」最初是责问、谴责的意思。《論語·公冶長》「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也;于[宰]予与何诛」,「诛」是责备;《周礼·天官·大宰》「八曰诛,以驭其过」,「诛」也是对过失的责备。因为「诛」是上对下的责备,在等级社会中为显示彼此的等级不同,上伐下的战争也被说成「诛」,意思也是表示这是兴问罪之师,所以《說文》说「诛,讨也」。「讨」和「诛」也有点儿区别,那就是:「讨」侧重于对犯罪者的处置,而「诛」则侧重于处罚。《荀子·富国》「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周礼·地官·川衡》「犯禁者,执而诛罚之」:「诛」与「赏」相对,与「罚」相近。另外,「讨」侧重于伐罪,是对下属的处置;「诛」侧重于行诛者站在真理一边,是为伸张正义而讨伐。《漢書·陈汤傳》「将义兵,行天诛」;又《外戚恩泽表》「高帝拨乱诛暴,庶事草创,日不暇给」。 伐,《說文》「击也」。以戈击人,用斧砍树,持枪击鼓等都可以叫「伐」,伐用在征战义上,指两国之间的公开战争,《左傳·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日伐,无曰侵,轻曰袭」,公开宣战、公开进攻叫伐。「伐」原是一个中性词,沒有褒贬的意味在内,《左傳·庄公十年》「十年春,齐师伐我」,这裏是鲁史记的齐对鲁的进攻,同样用「伐」。但是,进行「征」、「讨」、「诛」时,都要宣布对方罪状然後出师,所以它们常常和「伐」结合使用,如:《論語·季氏》「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挟王室之义以讨伐」;《漢書·贾谊傳》「上无诛伐之志」。连用既久,「伐」也就染上了上伐下、讨有罪的色彩了。《春秋本义》引陆希声《左傳通例》「声罪致讨曰伐」,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 【率帅将领】 这组词在率领义上相近。 率,《說文》「捕鸟毕也」。张衡《東京賦》「悉率百禽,鸠(聚)诸灵囿」,意即用捕鸟的网捕住各种各样的禽鸟,把它们集中到灵囿之中。「率」经常被借来表示率领,如:《左傳·宣公十二年》「赵括、越同日:率师以来,唯故是求」;《舊唐書·黄巢傳》「屯田待敌,率士当街」。 帅(帥),《說文》「佩巾也」。「帅」也经常被借作统领的意思,如:《左傳·隐公元年》「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亮帅众出武功(地名)」。 作为动词,「率」、「帅」同义,区别在于应用的习惯。「率」应用得比较广泛,只要有为首的人带领着做事,一般可以用「率」。《左傳·文公七年》「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率领的是「国人」,平民;《孟子·梁惠王上》「此率兽而食人也」,率的是「兽」;《列子·汤问》「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率的是「子孙」:只要可以率领的,一般都可以用「率」。「帅」则经常用于率领战鬥人员,用于「帅师」、「帅车」、「帅众」等,如:《左傳·隐公元年》「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吕氏春秋·权勋》「达子又帅其馀卒」。「帅」也有用于其他对象的,如《仪礼,士昏礼》「祝帅妇以人」,但较少。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表率义用「率」,而将帅义用「帅」。 将(將,jiàng),《說文》「帅也」。「将」也有率领的意思,也用得相当广泛,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史记·淮阴侯列傳》「陛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水经注,庐江水「吴猛将子弟登庐山」。 「将」和「帅」在上古用法上有点区别:「帅」常常用于统领整个军队,如上面举的「帅师」、「帅车」等;而「将」则经常用于统领小股部队,偏师。以《左傳》为例,「帅」用了数百次,多是帅师如何,而「将」则多用于将「军」。《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子西将左,子上将右」,又「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篾将左行」,《公羊传·闵公二年》「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军」、「行」(相当于军)、「南阳之甲」都是「师」、「众」的一部分。《公羊传·隐公五年》「曷为或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其中有些道理。正因为「将」古代多用于率领「军」,所以军队的统带者,于帅称「帅」,于将多称「将军」。 领,《說文》「项也」。在上古它多数作领项讲。《左傳·昭公七年》「引领北望」,即伸长脖子向北眺望。《韵会》「领,统领也」。这个意思是汉以後才有的,如:《漢書·魏相傳》「相总领众职」;《三國志·吴书·吴主傳》「各领万人,与备具进」。「领」的带领义来自于衣领义。衣领是全衣的关键,提着袄领,全衣皆顺,所以把管理、率领事物或人也称「领」。 「率」、「帅」侧重于在前面引导、带领的意思,「将」就含有指挥、监护的意味了。「领」则有统管、总领的意味在内,正因为如此,「领」除了领人以外,还可以领各种职务和事务。也因为如此,「将」、「帅」都成为军队领导人的名称,而「领」除在「将领」、「统领」等多音词中外,不单独作军队头人的称呼。 【简阅】 《集韵》「简,阅也」。「简」、「阅」在检视、核对义上常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陆续傳》「悉简阅其民,讯以名氏」;欧阳修《虞部吕师简迁秩诰》「岂夫训练之未至,将由简阅之不精」。分别来说,「简」重在质量,「阅」重在数量。 简(簡),《說文》「牒也」,它的本义是竹简或木札。「简」在锯削之後要根据其长度加以选择,以便编成「册」,将简顿齐叫做「等」,选取等长的简也叫「简」,所以「简」含有在众多的事物中进行比较选择的意思。《周礼·夏官·大司马》「趣马,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注「简,差也」,「简其六节」是按马的能力的差等进行选择分为六等的意思;又《大司马》「简稽乡民,以用邦国」,注「简,谓比数之」,「简稽乡民」是考核各乡人口的数量和各方面情况,以便徵用的意思。正因为如此,「简」除检点数量之外,还有按需要挑选的意思在,所以「简」常和「选」、「拔」、「择」、「取」之类的词连用,如:《吕氏春秋·简选》「简选精良,兵械利」;《礼记·月令》「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以征不义」。 阅(閲),《廣雅・释话》「数也」,它的点检义侧重在数量方面,是一一过目。《左傳·昭公七年》「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有亡荒阅」就是奴隶有逃亡者就大规模地点检人口;《後漢書·祢衡傳》「[曹操]闻衡善击鼓,乃召为鼓史,因大会宾客,阅试音节」,「阅试」就是对所有鼓吏一一试验。所以「简阅」合用时,「阅」也重在数量,「简」也重在选择。《左傳·桓公六年》「秋,大阅,简车马也」,「大阅」是举行大规模的阅兵,「简车马」是精选坚车良马。正因为「阅重在过目,所文字的过目也称「阅」,如「阅览」「阅读」;事物在眼前经过叫也称「阅」,如「阅历」、「阅世」。 【部署】 《史记·淮阴侯列傳》「汉王大喜,自以为得信晚,遂听信计,部署诸将所击」,又《项羽本纪》「[项]梁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候、司马」:这裏的「部署」都是布置、安排的意思。 「部」常用的是分派、设置的意思。《史记·项羽本纪》「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部勒」即部署统率的意思。能分派编制,即能指挥、能统领,所以「部」也表示统帅,如《史记·项羽本纪》汉王部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人,东伐楚」。作为名词,「部」表示分派、安排的结果。《漢書·李广傳》「行无部曲」,注「将军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军侯一人。广尚简易,不立部曲」,这裏的「部」就是按一定原则分编的单位,所以後来军队也叫「部队」。不仅军队,推广开来,对其他事物凡去分门别类地加以编排也都可以叫「部」。《史记·历书》「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天部」指分编星星组成的二十八宿;《說文解字,叙》「分别部居,不相杂厕」,「部」指将字按形符分成的类。将「部」应用于分管各种事物的行政机构,「部」就成为官署的名称了,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还部白府君:下官奉使命,言谈大有缘」,「部」就是官衙。隋以後的「工部」、「兵部」、「刑部」、「吏部」、「礼部」、「户部」,就是这样来的。 署,《說文》「部署,各有所网属也」。语义不清,推测「署」的本义当是网罟之类互相编连在一起之义。「署」的词义的发展和「部」大体上走了一条相同的路。「署」由表网络之相连被用来比喻结成有系统的组织,这就是「署」的安排、布置义了,如《漢書·高帝纪》「部署诸将」。「部」由部署义引申为统率义;「署」则由部署义引申为管理义,专用于临时代理,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署」是暂时担任的意思。「部」作为名词後来成为政府机构的名称,「署」也同样由组织系统义引申表示所组织的系统中的单位,这就是「署」的衙门义。《新唐書·李程傳》「学士人署,常视日影为候」,「署」即指官吏办公场所。「部」、「署」同指衙门,只不过「部」和「署」在政府机构中的地位,分管的事项和范围有所区别而已。至于「署」的署名义,如《戰國策·齐策》「冯谖署曰能」,「部」是沒有的。 【挥麾撝】 挥《說文》「奋也」,振臂摇摆叫「挥」。「挥」可以是单纯地舞动手、臂,如:刘琨《扶风歌》「挥手长相谢,哽咽不能言」,李白《送友人》「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也可以是挥动手中武器、工具,如: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一人挥戟,万夫不得进」,《晋书·慕容德载記》「奋剑与夕火争光,挥戈与秋月竞色」;也可以是将手中或手上的东西挥洒出去,如:《戰國策·齐策》「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张协《咏史》「挥金乐当年,岁暮不留储」。 「麾」与「挥」同源,它是挥动军中大旗、指挥军队进退的专用字,如:《書·牧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左傳·隐公十一年》「瑕叔盈又以蝥弧(旗名)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後来,「麾」逐渐名词化,成为军中的将军指挥军队行动的大旗的名称,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灌夫]驰人吴军,至吴将麾下,所杀伤数十人」;李华《韩公庙碑铭序》「介胃之士,垂十万人,瞻我麾节,以为进退」。在後代,指挥军队义也通用「挥」了。 㧑(撝),《說文》「裂也,一日手指也」。「裂」可能是「㧑」的本义,但典籍中少见,它的指义应是「挥」、「麾」同音借用,因为它和「挥」、「麾」音义皆同。在指义上,「㧑」可以兼代「挥」与「麾」。《公羊传·宣公十二年》「庄王亲自手旌,左右㧑军,退舍七里」,这裏「㧑」相当于「麾」;《淮南子·览冥》「鲁阳公与韩构难,战酣,日暮,援戈而㧑之,日为之退三舍」,这裏的「㧑」相当于「挥」。 【伐侵袭】 这组词表示的是军队的三种不同的进攻方式。 伐,古文字象以戈击人之形,是砍击的意思。「伐」也可以用在砍树上,如《詩·魏風·伐檀》「坎坎伐檀兮,真之河之干(岸)兮」。当「伐」的对象是国家、敌人、有罪者时,「伐」就是讨伐义了,如《左傳·隐公元年》「[公叔]段人于鄢,公伐诸鄢」。因为「伐」是摆出堂堂之阵,打出正正之旗,宣布对方的罪状,申明进攻的正义性,所以「伐又引申出夸耀的意思。《論語·公冶長》「愿无伐善,无施劳」,「伐善」就是炫耀自己的长处。 「侵」也是一种进攻方式。「侵」和「浸」同源:「浸」是液体逐渐渗人;「侵」是军队逐渐蚕食。「侵」古代还特指不曾公开宣战就开始的进攻。《左傳·僖公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进攻蔡用「侵」,因为蔡只是楚的同盟军,不是进攻的目标,所以不宜战就进攻;进攻楚国用「伐」,因为是宣布罪状,公开进军。「侵因为是不宜而战,所以这种战争往往带有掠夺性,所以由「侵」引申出掠夺、欺凌的意思。《史记·游侠列傳》「豪暴侵凌孤弱」、「侵凌」就是欺凌的意思。 袭(襲),用于作战表示长途奔袭、秘密进攻《左傳·隐公元年》「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袭郑」是乘郑不备偷偷接近,发起突然进攻;《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记载杞子自郑报告秦,「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蹇叔反对,说「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潜师」正说明「袭」的特点,它是不事声张,秘密进军,是企图给敌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打击的。 《左傳·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伐」是鸣钟击鼓,公开声讨,公开进攻,是居高临下的惩伐性战争。古代认为「伐」应该出自天子,是「正义性」的战争,因此它带有褒义,可以说「讨伐」,「吊民伐罪」。「侵」是一般的进攻,後来因为「侵」的目的多为掠夺,所以逐渐流于贬义。「袭」是个中性词。 【攻击】 攻,《說文》「击也」。「攻」和「击」的不同处在于「攻」是人按照事先的设计、为达到特定目的而进行的敲打,是对物进行加工和整治其动作特点是连续地、反復地敲击,最後结果是改变了对象的特点、属性或形态。《詩·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攻玉」是敲打玉,对玉进行加工,这种加工是按预先的设计将玉改造为一种特定的形状,加工的特点是不断地、连续地敲打;《孙子,谋攻》「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是为改变城的所属而对城池进行的连续不断的进攻。「攻」的治疗义,如《墨子·兼爱上》「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钻研义,如韩愈《师说》「術业有专攻」;指责义,如《論語·先進》「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都是上述加工、进攻义的比喻用法,是为某种目的而反復地投药、反復诵读或反復抨击的意思。《清稗类钞,冯婉贞》中的「攻一时,敌退」,和「以吾所长,攻敌所短」也同样。 击(擊),《說文》「攴也」。「攴」即「扑」,也是敲打的意思。不过「击」单纯表示敲打的行为,它不包含某种既定的设想,也不是以改变所击事物的性质、特徵为目的,其动作特点也不一定是反復进行的。《荀子·荣辱》「或禄天下而不自以为多,或监门御旅抱关击柝而不自以为寡」,左思《蜀都賦》「巴姬弹弦,汉女击节」:「击」虽然是连续地或间歇地敲打,但沒有改变被打之物的性质、属性和状态的意图。《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拔剑击柱」,《清稗类钞,冯婉贞》「猱进鸷击」:「击」不仅不是对对象的加工,而且也不是连续的打击。「击」的一些引申义,如《戰國策·齐策》「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中的「击」的碰撞义;如《後漢書·马援傳》「乃击牛酾酒(斟酒),劳飨军士」中「击」的刺杀义;《清稗类钞,冯婉贞中「敌枪再击」的击发义:都是打击义的引申或比喻,都指具体的行为,是不限制次数或结果的。 【当敌】 当(當),《說文》「田相值也」。这说的是它的本义。在原始公社时期,为使田分配得均匀,把地划分为大小相等的方块,这就是所谓井田。为了公平,这种方田定期调换,「当」就指两块田的大小,地力等基本相等、不相上下。引申开来,不限于田,凡双方势均力敌,互相对等都可以叫「当」。《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这是说君对君、臣对臣,双方对等;《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以一仪而当汉中地,臣请往如楚」,是说张仪和汉中之地画等号,彼此价值相等。「当」又由两两相等的意思引申为两两相对,或者以一方为主对着另一方的意思《論語·卫灵公》「当仁不让于师」,《左傳·昭公二十年》「使祝蛙置戈于车薪以当门」:「当」都是对着的意思。如果另一方面是运动着的事物,「当」就有阻挡、抗拒的意思了,这个「当」後来也写作「挡」,如:《莊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史记·项羽本纪》「料大王士卒足以当项王乎」;《清稗类钞,冯婉贞》「婉贞挥刀奋斫,所当无不披摩」。「当」的引申义还有很多,比如《戰國策·齐策》「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本来是晚吃饭可以抵得上吃肉,漫步可以抵上坐车的意思,这个意思後来变成充当义了;《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庆封当国」,「当国本来是面对国政的意思,後来变为主持义了;《正字通》「处断罪人曰当,言使罪法相当也」,这个「当」是源于相抵消、相平衡的意思,後来有了判决义了。 敌(敵),《爾雅·釋诂》「匹也」。双方各方面都无所轩轻,可以互相抗衡称「敌」。《左傳·桓公三年》「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敌国」不是指敌人之国,而是指封爵、地位等相同之国;《戰國策·秦策》「四国之兵敌」,「敌」也指军力强弱不相上下。引电开来,矛盾双方相对抗而且持久抗衡也叫「敌」,这就是仇敌的「敌」了,《說文》「敌,仇也」。《国语,越语》「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孟子·公孙丑上》「量敌而後进,虑胜而後会」;《史记·淮阴侯列傳》「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敌」的不相上下、相互对抗等义与「当」相似,但「当」是动词,指相对相敌的行为、过程;「敌」是个名词,指互不相上下的双方。这是它们的区别所在。 敌,用为动词时,它的意义和「当」就大致相当了,《爾雅·釋诂》「敌,当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左傳·哀公十五年》「下石乞孟厌(人名)敌子路」,《北史·吕同礼傳》「讲《书》论《易》锋难敌」:「敌」都可以换成「当」。 【备戒诫警儆】 这组词都有预先准备的意思,它们的不同在于为什么准备和准备到何种程度。 备(備),《华严经音义,下》「谓预早为之也」;《大戴礼,小辨》「事戒不虞曰知备」。这两种解释都是「备」的含义。前者重在「备物」,是为某种可能的需而事先准备好物资、用具等,如:《易林》「方船备水」;杜甫《石壕吏》「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备晨炊」是预先作好早饭以供食用,後引申为准备义。後者说的是「备敌」,重在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的预先警戒,如:《左傳·襄公十一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後漢書·史弼傳》「职典禁兵,备御非常」。 戒,《說文》「警也」。「戒」只有「备」的「备敌」的一面,沒有「备物」的一面。对外来的危险提高警惕、时时防备叫「戒」。《荀子·儒效》「胜敌而愈戒」,注「戒,备也」;《唐书·代宗纪》「[吐蕃]寇奉天、武功,京师戒严」,「戒严」就是为强敌将至作严格的戒备。「戒」也引申为对不良作风、行为的戒备,如:《論語·季氏》「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荀子·成相》「观往事以自戒」;成语「戒骄戒躁」也是这个意思。这样一来,「戒」就有注意、留心、惩前毖後的意思了,所以《廣韵》说「戒,慎也」。 以以往的历史教训为戒的「戒」,也写作「诫」(誡),如贾谊《治安策》「前车覆,後车诫」;警告对方预先戒备也用「诫」,如《史记·项羽本纪》「梁乃出,诫籍,持剑居外待」。这种「诫」後来引申为嘱告义。「诫」作为名词就是进行告戒的文体,如《文章缘起》「後汉杜笃作《女诫》」。 警,《說文》「言之戒也」。以言语发出警告使之有所戒备,这是「警」的後起义。「警」源于「敬」,内心中兢兢业业、时刻警惕叫「敬」,对敌人或外来危险高度戒备叫「警」。《左傳·宣公十二年「军卫不彻,警也」,疏「警,戒之至也」,严加戒备才叫「警」;《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谨警,敌人且暮且至」,「谨警」即注意严加戒备的意思。「警」用作名词就表示敌人人侵的消息了,如:《南齐書·武帝纪》「边虏告警」;《北史·蠕蠕傳》「阴山息警,弱水无尘」;现代还把各种紧急情况或消息称作「警」,如「火警」、「盗警」。 儆,《說文》「戒也」。「儆」与「警」其实就是一个字,如:《左傳·宜公十二年》「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三國志·吴书·孙权傳》「夫法令之设,欲以遏恶防邪儆戒未然也」。不过「警」和「儆」有个相对的分工,这就是「儆」在後来主要用于自儆或儆戒内部了,如「以儆效尤」。 「警」和「备」一样,也由备敌扩展到引起人们对其他事务的警惕,这就是《說文》的「言之戒」的意思了,如:《周礼·天官·宰夫》「夫宰夫之职,正岁则以法警戒群使」;《左傳·庄公三十年》「王以警于夷」。「警」的戒备义也写作「儆」,《說文》「儆,戒也」。《書·大禹谟》「吁,戒哉,儆戒无虞」,这还是戒敌;《三國志·吴书·吴主傳》「夫法令之设,欲以遏恶防邪,儆戒未然也」,这就是告诫义了。 综上所述,「备」是既表对危险的准备,又表对物质需要的储备的;「戒」和「警」则只表对敌人或危险的戒备,不表示物的储备。在戒备程度上,「备」是一般的准备,「戒」是注意防备,「警」是高度警惕,注意力是逐步升级的。 【抗拒御抵】 这组词在表抵挡外来势力上有相同之处,由于来源不同,所抵抗的对象和侧重之点也有区别。 抗,亦作「伉」,《說文》「捍也」,《小爾雅·广言》「御也」,《增韵》「抵也,敌也」。「抗」的抵抗、捍御的意思来源于「不亢不卑」的「亢」,所以「抗具有在权势者、强大者面前刚直不屈,在威胁、压力面前不为之下的意思。「抗」的对象多半是地位高、势力大、实力强的。《左傳·宣公十四年》「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我则死之」,又《宜公十五年》「[魏]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字作「亢」。《墨子·亲士》「比干之殪(死),其抗也;孟责之杀,其勇也」,「抗」是不肯降志自辱;《荀子·臣道》「有能抗君之命……、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抗」是不遵君命;《史记·货殖列傳》「礼抗万乘,名显天下」,「抗」是平起平坐,不为之下;《晋书·孙盛傳》「殷浩擅名一时,与抗论者,惟盛而已」,「抗论」是抗衡、争论。「抗」只有宾语是敌人时,而且是强大的敌人时,才有抵御的意思,如:《晋书·邵李魏郭等传論》「招集义勇,抗御仇雠」;《魏書·薛谨傳》「结士抗敌,甚有威惠」。 拒,《集韵》「捍也」,《增韵》「御也」。「拒」的捍御义来源于「矩」。「矩」是画方形的工具,所以方形也称「矩」,车战时代为防敌军突人所列的方阵也称「矩」。表方阵的「矩」和「矩」作动词用时也写作「拒」。《左傳·桓公五年》「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右拒」、「左拒」即左右方阵;又《僖公八年》「梁由靡曰:狄无耻,从之必大克。里克曰:拒之而已,无速(招致)众狄」,这裏「拒」就是阻止其前进的意思了。正因为如此,「拒」侧重的是抵挡、对抗外来者,使其不得人或不能前进。「拒」也常常写作「距」,如:《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史记·高祖本纪》「与项羽相距岁馀」。正因为「拒」来自挡住外来者,所以用于人事它重在拒绝对方,不肯会见或采纳,如:《孟子·尽心下》「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荀子·成相》「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漢書·宜帝纪》「吉拒闭使者,不得人」;《後漢書·陈宠傳》「谢遣门人,拒绝知友,唯在公家而已」。 御(禦),《說文》「祀也」,《爾雅·釋言》「禁也」,《廣雅・释话》「止也」,《小尔雅・广言》「抗也」。「禦」古用「御」;「御」是驾驭、控制车马,「禦」是一种宗教祭祀,其目的在于制止、控制各种灾害。二字在简化汉字中归并,这裏辨的是「禦」,「御」(禦)的对象最初是各种自然力、各种灾祸,如:《左傳·昭公四年》「雹可御乎」;《莊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用于人事,「御」也重在遏制、制止,如:《左傳·昭公十六年》「孔张後至,立于客间,执政御之」,「御」是阻止;《莊子·知北游》「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用于敌人或侵害者,「御」的抵抗义也重在遏制其进犯、阻止其前进,如:《左傳·隐公九年》「北戎侵郑,郑伯御之」;《詩·小雅·常棣》「兄弟鬩于墙,外御其务(侮)」。 抵,《說文》「挤也」,《廣雅·釋詁》「推也」。「抵」重在将进犯者顶回去,排挤出去。「抵」源于「牴」或「觝」,是用角顶的意思。古代「抵」只有顶、触义,沒有抵抗义。《漢書·司馬遷傳》「甚多疏略,或有抵梧(连)」,颜师古注「抵,触也」;《韩非子·制分》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抵罪」是与罪相抵消、相抵偿。「抵」用于抵抗很晚,是近代的事。 【战鏖鬥殴】 这组词在表示对立双方的冲突上有相近处,但规模特点各不相同。 战(戰),《說文》「鬬也」。不过「战」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打鬥,而是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集团与集团之间的鬥争。《左傳·闵公二年》「[卫]及狄人战于泽,卫师败绩」,这是不同的民族的战争;《春秋,桓公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这是诸侯之间的战争;《左傳·定公八年》「公敛处父帅成(地名)人自上东门人,与阳氏战于南门之内,弗胜」,这是集团之间的战争。战争的目的经常是带有政治性的,经常是为争帝、争霸、争城、争地而战的,如《孟子·離婁上》「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左傳·庄公十一年》「皆阵为战」,这是从形式上说的,即争鬥的双方都摆开阵势较量高下叫「战」。「战」可以指战争,如《孙子,谋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也可以指作战,如《孟子·梁惠王上》「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鏖(áo),《正字通》「强战也」。尽全力以战称「鏖」,如:《漢書·霍去病傳》「合短兵,鏖皋兰下」;《唐书・哥舒翰傳》「吐蕃以五千骑入塞…翰自城中驰至鏖鬬,虏骇走」。「鏖」是激烈的「战」,是苦鬥,《六部成语,兵部,鏖战》注解「[鏖战为]拚命的酣战不息」。 鬥,亦作「鬭」,简化汉字时与「斗」归并。《說文》「鬥,两士相遇,兵杖在後,象鬥之形」。这是从字形说的,古字形「鬥」象两个武士持戈或空手搏击的形状。所以「鬥」和「战」不同,「战」是大规模的武装冲突,「鬥」是两个人,或者幾个人,捉对儿地或小规模地厮打。「鬥」用现代话说就是「打架」、「搏鬥」。《孟子·離婁下》「今有同室之人鬥者」,这是这一些人和那一些人「鬥」,可以是械鬥,也可以是徒手鬥;《清稗类钞,冯婉贞》「投身大敌,与之扑鬥」,这裏说的虽是一场规模较大的冲突,但侧重的仍是个人间的搏击。所以「鬥」是个人间格击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彼此间互相击打。 殴(毆),《說文》「捶击物也」。「殴」其实就是「敺」字的变体。用于马曰「驱」,用于人曰「殴」;「驱」是捶击马,「殴」是捶击人。「驱马」,人是主动的,马是被击的;「殴」也是一方捶击另一方《史记·留侯世家》「良鄂然,欲殴之」,《後漢書·梁冀傳》「殴击吏卒,所在怨毒」:「殴」都指殴打对方。「鬥」侧重双方,「殴」侧重单方,这就是「殴」与「鬥」的不同处。「互殴」就相当于「鬥」了。 「战」和「鬥」常用于比喻用法,比如「舌战群儒」,「日与心战」,「明争暗鬥」,「双方鬥智」等:「殴」很少其他用法。 【斗搏格】 这组词都有互相殴打的意思。 斗,古作「鬥」、「鬬」,「斗」是简化汉字时采用的同音借用字。古「鬥」字,象两人相搏击之形,所以两个人徒手或持械打架称「鬥」。引申开来,动物相争、双方争输赢也叫「鬥」。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鬥」的双方一般都是对等的,是双方对打,沒有进攻一方和防御一方之分,如:《左傳·庄公八年》「[徒人费]伏公而出鬥,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階下」;《論語·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鬥」。推而广之,「鬥」可以广泛用于各种打鬥或争鬥,如:《戰國策·齐策》「鬥鸡走狗」;《史记·趙奢傳》「譬之,犹两鼠鬥于穴中」。「鬥蟋蟀」、「鬥花」、「鬥富」、「鬥智」、「鬥腕」等,都是双方对鬥彼此虽有强弱、胜负之分,但不强调进攻一方和防守、反抗一方。 搏(bó),《廣雅·釋詁》「击也」。在双方对打时「搏」相当于「鬥」,如:《荀子·富国》「譬之,是犹乌获与焦侥搏也」;《漢書·李陵傳》「虏见汉军少,直前就营,陵搏战攻之」。可是就来源说「搏」和「捕」同源,所以只要不是相搏,「搏」侧重的是进攻一方的出击。《左傳·成公十六年》「叔山冉搏人以投,中车折轼」;《公羊传·庄公十二年》「[宋]万怒,搏闵公,绝其脰」;《孟子·尽心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莊子·山木》「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 「格」是「格」的借字。「格」是来的意思,拒之不使来也称「格」,多借「格」来表示。《集韵》「格捍格不人(纳)也」。所以「格」在相殴击的意义上,和「鬥」连用时相当于「鬥」,如:《三國志·蜀書,姜维傳》「格鬥而死」;陈琳《饮马长城窟行「男儿宁当格鬥死,何能怫鬱筑长城」。单用时「格」一般表防守一方的抗拒,抵御。《墨子·天志下》「比列其舟车之卒,以攻伐无罪之国……。民之格者则刭拔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僕圉胥靡,妇人以为春酋(囚)」《荀子·议兵》「不杀老弱,不猎禾稼,服者不禽(擒),格者不舍」:「格者」都指为反抗而格鬥者,後来的成语「格杀勿论」就是这样来的。《漢書·五行志》「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格击」即迎击、阻击;《三國志·魏书·任城王彰傳》「膂力过人,手格猛兽」,「手格猛兽」是徒手迎击猛兽的进犯。即使是「格鬥」也带有防御色彩。 【克胜拔举赢】 这组词作为军事用语都有战败对方的意思。 克,《說文》「肩也」。「肩」是扛于肩上,力能胜任的意思;用在战争上,就把以力制胜对方叫做「克」。《左傳·庄公十年》「彼竭我盈,故克之」,《韩非子·初见秦》「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克」都是战胜对方的意思。战胜敌人,收復失地也叫「克」,如《三國志·蜀書,後主傳》注「除患宁乱,克復旧都」。 胜(勝),《說文》「任也」。「胜」也是力量能够承担得起的意思,读平声。《莊子·人间世》「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胜任」同义,都是承担得起,经受得住的意思;《史记·酷吏列传序》「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胜其任」也是承受这副担子的意思。和「克」一样,「胜」也由在较量中以力克服对方,引申为在战争中以武力打败对方,是「克」的较委婉的说法,如:《孟子·梁惠王上》「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孙子,谋攻》「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拔」的古今常用义是相同的,都指把根部埋在内部的东西提出来,如《史记·项羽本纪》「力拔山兮气盖世」。「拔」在战争中固然也指克敌取胜,不同处在于「拔」不用于在战场上打败敌人,而是专指攻下敌人的城池,如:《孙子,谋攻》「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戰國策·燕策》「十月而拔燕蓟城」。城池在战国以後的战争中是牢固的据点,好比根深柢固的树木一样是很难摇撼的,所以用拔除树木来比喻攻克城池,这样「拔」也就和「克」、「胜」成为同义语了。 「举」(舉)是用手托起,如《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举」和「拔」一样是以其比喻用法用于战争的。不同处是「拔」是自下提取,「举」是自下推托而已。所以「举」的对象也多是城池,如《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白起……兴师以与楚战,一战而举鄢、郢」。「举」有时所克服的对象比「拔」的范围大,它不限于城市,也可以是国家,如:《梁传,僖公二年》「灭夏阳而虞、虢举矣」;又「五年而後举虞」。 赢(赢),《說文》「有馀贾利也」。「赢」最初指在贸易当中的利润,与胜无关,如《左傳·昭公元年》「贾而欲赢而恶嚣乎」,注「言譬如商贾求赢利者不得恶喧嚣之声」。「赢」用于胜败义是宋以後的事,这是借用赌博的用语。赌博中把付出称「输」,把赢进称「赢」;用于战争,就把战胜一方称为打「赢」,把失败一方称为打「输」了。 总之,战胜最早用「克」,「克」既有战场上克敌致胜的意思,又有占领对方领土城池的意思。「拔」和「举」则侧重于夺取敌人的城池和土地;「胜」和「赢」则着重于在战场上的力量较量裏占据优势。另外,「胜」和「赢」因为是从角力和赌博来的,所以应用的范围不限于战争,还可以用于竞争性的竞赛上,只要占上风、领先的意思都可以用「胜」「赢」,如「胜棋」、「赢球」等。「胜」和「负」相对,「赢」和「输」相对;「胜」、「负」要靠气力,「赢」、「输」只凭支出和收入,因而「赢」、「输」用的范围比「胜」、「负」更广。它们可以用于赌注上,如「赢钱」、「赢苹果」等,只要有出入,都可以用「赢」和「输」。 【败破挫折溃覆】 这组词都是军队在作战中失利的用语,不过反映的是不同的失利情况。败(敗),《說文》「毁也」,《廣雅·釋詁》「坏也」。器物之类的东西的破碎、四分五裂叫「败」,比如「败车」就是破车,「败屋」就是破损之屋。春秋以前盛行车战,车战必须在开阔地上进行,交战双方列好队形彼此对冲,交战中被冲得七零八落、不成阵形的一方,就是失败的一方,所以用表器物碎裂的「败」比喻失利,比喻被打得辙乱旗靡、不成阵形。完全崩溃叫「败绩」,《左傳·庄公十一年》说「凡师,敌未阵日败某师,皆阵曰战,大崩曰败绩」。《春秋,庄公十年》「公败齐师于长勺」;又《成公二年》「齐师败绩」。「败」是春秋之前的常用语,所以它的意义不断泛化,成为交战不胜的通语,如:《史记·项羽本纪》「身七十馀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又《淮阴侯列傳》「败军之将不可以言勇」。这样一来,「败就成为「胜」的反义词了,不论是怎样败的都可以称「败」,所以《釋名·釋言语》说「败,溃也」,《爾雅·釋言》说「败,覆也」,《釋文》说「临他曰败」。 《玉篇》「败,破也」,「败」也可以称「破」。「破」的表「败」也是从毁坏、碎裂义来的。《荀子·劝学》「风至苕折,卵破子死」,成语「势如破竹」,「破」用的是本义;基于与「败」同样的原因,「破」也表示失败,《正字通》「凡物坏及行军败其军、夺其地皆曰破」。「破」和「败」的区别在于:「败」多是就失败者一方说的;「破」则多是就胜利者一方说的。「破」是胜利者打败失败者,所以「破」一般要求宾语,如:《孙子,谋攻》「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戰國策·燕策》「秦将王翦破赵」。 挫,亦作「到」,《說文》「摧也」。「挫」是折断的意思。《吕氏春秋·必己》「成则毁,大则衰,廉则到」,「廉则挫」是说锐利就容易折损;《淮南子·时则》「锐而不挫」,意思是虽然尖锐锋利但却不会折损。用在交战上,「挫」经常用来比喻战鬥失利,这种失利只是损兵折将,是战役或战鬥的局部失败,如:《管子·五辅》「小者兵挫而地削,大者身死而国亡」;《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兵挫地削,亡其六郡」。战争进行得不顺利,推进受阻,兵力遭削弱等,也都可以用「挫」表示:《三國志·魏书·郭淮傳》「诸将……欲依水为阵以拒之,淮曰:此示弱而不足挫敌」,「挫敌」就是扼制敌军进攻。「挫」有时也用「折」,或「挫折」连用。「折」也是「挫」,只不过程度重,表损失掉,如损兵折将」如《後漢書·耿弇傳》「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 溃(潰),《說文》「漏也」,《集韵》「溢也」。水大量地渗漏或溢出叫「溃」,因此它常用于大水的冲毁堤坝或拦阻物而四散漫溢,如《漢書·文帝纪》「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在战争中,「溃」经常比喻军队瓦解,四散奔逃,建制、队形一塌糊涂,不可收拾,如:《荀子·议兵》「兑(锐)则若莫邪(剑名)之利锋,当之者溃」;王恽《東征》「前徒即倒戈,溃败如山崩」。「溃」也可以用于使动用法,这就是冲破敌军的包围圈的意思了,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乃上马骑,麾下壮士骑从者八百馀人,直夜溃围南出,驰走」;《三國志·吴书·孙坚傳》「坚与数十骑溃围而出」。 覆,《說文》「零也」,《集韵》「反也」。「覆」是倾侧,或倾侧到翻转过来、底儿朝上的意思,如:《荀子·王制》「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漢書·贾谊傳》「前车覆,後车戒」。用于战争,「覆」或「覆沒」经常比喻军队受到毁灭性打击,全部被歼,无法恢復或重新聚拢,这样的比喻或许是因为上古北方盛行车战,南方盛行舟战的缘故,如:《孙子,九变》「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三國志·蜀書,刘封傳》「会[关]羽覆败,先主恨之」。 【北奔负输】 这组词也指作战失利,正如「失利」一样,是一种委婉说法。 北,《說文》「乖也」,段玉裁注「军奔曰北,其引申之义也,谓背而走也」。「乖」是相背违的意思,「北」古字形象两人以背相对,是向相反方向发展,就是「背道而驰」的「背」的古字形。「北」用于战争,实际上是失败的委婉说法。战鬥要取胜就要攻破敌军,背敌而走实际上就是打了败仗往回跑。事实决定词义,忌讳的说法在所表达的事实面前现了原形,于是「北」也就成了败逃的同义语了,这正如「转进」成为「失败」、「後撤」的同义语一样。《韩非子·五蠹》「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三战三北」就是三次接触三次败逃;《荀子·议兵》「遇敌处战则必北」,「北」指败走。「北」固然可以表示战役的失败,但更多的是表示军队或其中的战士在具体战鬥中的「弃甲曳兵而走」,掉头跑掉。「北」有时也叫「奔」,「北」、「奔是同一现象的不同说法。「北」重在背向敌人奔」重在飞跑逃命;前者委婉,後者直接些,如《左傳·成公十六年》「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 负(負),《释名》「背也,置项背也」。用背队物称「负」,如《莊子·盗跖》「负石投于河」。「负用于表示失败义是从背在背上、成为负担义来的。《說文》「负,恃也,一曰受贷不偿」。「负」有着两个方面,既表有所仗恃,又表有所负担。「负恩」、「负义」、「负欠」、「负数」等都是从後一意义来的。《漢書·淮阳王傳》「博言负债数百万,愿王为偿」,《晋书·袁耽傳》「桓温少时,游于博徒,资产俱尽,尚有负进」:「负债」是欠他人债;「负进」是进的负方,也是欠债。为了委婉地表示失败,人们也把失败说成是战争中的「负」方、输家,于是「负」就和表力能胜任的「胜」成为反义词了,如:《孙子兵法,谋攻》「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漢書·黥布傳》「出于中计,胜负之数,未可知也」。 输(輸),《說文》「委输」。「输」最初是运送的意思,与胜负无关。後来「赢」从赢利义有了收入义,「输」从输送义有了缴纳、支出义。柳宗元《田家》「蚕丝尽输税」,「输」即缴。「输」、「赢」在唐宋之後成为赌博用语,收入一方曰「赢」,付出一方曰「输」。这一用语又以比喻用法用于战争,胜方称「赢」,败方称「输」。和「赢」一样,「输」由于其来源,在用法上不限于战争,更多的是用于竞赛,失败的一方称「输」,也是一种委婉说法。 【捉捕逮拘俘虏】 这组词都有捕捉的意思,情况各不相同。 「捉」在这组词中是用得最宽泛的,可以适用于一切动物。《三國志·蜀書,马超傳》「超负其多力,阴欲突前捉曹公」,这是捉人;《聊齋·促织旬馀,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并虫亦不能行捉矣」,这是捉虫。其他如鸟类、兽类、鱼类等,只要是想抓住不使逃脱都可以用「捉」,这是因为,「捉」的本义是「握」的缘故。《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叔武将沐,闻君至,喜。捉髮而出」,「捉髮」即以手握髮;《世说新语·容止》「床头捉刀人,此乃英雄也」,「捉刀人」即握刀人。「捉」由「握」义引申为握住不放,就是抓捕义了,一切具体物皆可握,所以「捉」就用得特别广泛。 「捕」所获取的对象一般是禽兽。《莊子·秋水》「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这是捕鼠;柳宗元《捕蛇者说》,说的是捕蛇;此外「捕鹿」、「捕象」、「捕鱼」、「捕鸟」等都可以用「捕」,这是「捕」的本义。用于捕人,这是「捕」的比喻用法,是用围捕、追捕禽兽来比喻追捕、搜寻犯人,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皆得弃市罪」。 逮,《說文》「及也」。「逮」最初是追及、赶上的意思,如《韩非子·喻老》「今君後则欲逮臣,先则恐逮于臣」。後来「逮」从行动上追及引申为在其他能力上赶上,如:《荀子·尧问》「魏武侯谋事而当,群臣莫能逮」;《清稗类钞,冯婉贞》「便捷猛鸷终弗逮」。「逮」用于拘捕罪人,是由追及义引申为拿获义,如:《史记·淮南衡山列傳》「有司请逮治衡山王」;《漢書·刑法志》「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逮」与「捕」在捉拿犯法者的意义上相近,所以常常连用,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逮捕勃,治之」。它们的分别,《字汇》说「逮者,其人在而直追之;捕者,其人亡当讨捕之」。「逮」是收捕犯法之人,「捕」是捉拿藏匿的逃犯。正因为如此,可以说「搜捕」,可以发「海捕文书」,而不能说「搜逮」。拘,古代表示监视或监禁起来,使其失去行动的自由,如:司馬遷《报任安书》「西伯,伯也,拘于羑(yǒu)里」;《漢書·匈奴传赞》「单于亦辄拘留汉使,以相报復」。「拘」可以是经过搏鬥捉捕住,也可以是自我拘留。前者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诸原」,这是经过战鬥才监禁起来;後者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自拘于武昌以听刑」。正因为「拘」是限制行动自由,所以「拘」的引申义有束缚、限制、拘泥、拘束等意义,如:《莊子·渔父》「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商君書·更法》「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俘」和「虏」(虜)都指在军事行动中去捉获人,或指所捉获的人。《左傳·宣公十二年》「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史记·淮阴侯列傳》「汉兵夹击,大破虏赵军」:这是「俘」和「虏」作动词用。 「俘」和「虏」,义相近,多同用,如:王粲《七哀》「子弟多俘虏,哭泣无已时」;《乐府诗集,隔谷歌「兄为俘虏受困辱,骨露力疲食不足」。细分别起来,「俘」是侧重于在战争中捉获对方士卒的,而「虏」则侧重在捕获对方的人口。《礼记·曲礼上》「虏其人民而还」,可见「虏」的对象往往是民、人民。古代掠取人口主要是用他们来作奴隶,正因如此,古代也把奴隶称作「虏」。《韩非子·五蠹》「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史记·老子韩非列傳》「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虏」都指奴隶。奴隶在当时的身份是极下等的,所以「虏」也就被用作骂人的或轻蔑的称呼了。 【守卫捍护】 这组词在防御义上有相近处。守,《說文》「守官也」。「守官」就是看守管理。《左傳·隐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官司之守」就是有关官吏管守之事的意思;又《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守之」即看管守护它们。引申开来,「守」也表示防守。看管是防盗窃遗失,防守是防备进攻,和「攻」构成反义词,如:《墨子·公输》「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又《備城門》「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作为防御,「守」是对对方大举进攻的抵抗。这种「守」,可以是对进攻一方的防御,也可以是为可能有的进攻而预为之备。前者如《左傳·襄公十八年》「堑防门而守之」;後者如《易·坎》「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卫(衛),《說文》「宿卫也」。古「卫」字象在口(城邑或宫室之象)四周有人站岗放哨之形,是警戒外来侵害而预作保卫的意思,所谓「宿卫」。「守」是针对敌方的进攻的,对象一般明确、规模大;「卫」带有消极防守的意思,它防御的是各种可能发生的侵害事件,所保护的多是尊贵者或亲近者的个人安全。《左傳·文公七年》「文公之人也,无卫」,《漢書·司馬遷傳》「出入周卫之中」:「无卫」即无人警戒防护,「周卫」即周密的宿卫;《公羊传·定公四年》「朋友相衛,而不相迿,古之道也。」,这是朋友间的互相保护。由此可见,「卫」主要是为保护人身安全而采取的警戒措施。正因为如此,汉代把负责警卫的长官叫「卫尉」,把负责保卫的士卒称「卫士」,其中「卫」不能换成「守」。 捍,亦作「扦」,《說文》「忮(枝)也」。「捍」是撑拒、遮蔽的意思。「守」和「卫」或者是针对将要发动的进攻,或者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侵害,都不指实际的对抗;「捍」则以进攻、侵犯成为既成事实为前提,是对进攻或进犯的抗拒。《商君書·赏刑》「千乘之国,若有以捍城者,攻将凌其城」,这是对进攻的实际抵抗;《後漢書·逢萌傳》「行至劳山,人果相率以兵弩捍御」,这是对可能的侵犯的捍御。正因为「捍」着重的是对抗的现实性,是具体的战鬥或格鬥,所以「捍」常常和「御」、「拒」等连用。当然,也不是用「捍」都指交手,但它表示有这种双方交争的可能性。 护(護),《說文》「救视也」,《廣雅・释话》「助也」。「守」和「捍」是对进犯的抵御,「护」和「卫」则重在对所保护对象的保护,这是它们的大区别。「卫」多是对尊者,「护」多是对卑者、弱者,这是「护」与「卫」的差别。「护」可以是对可能造成的伤害的救止,也可以是对已受伤害者的看视、帮助。《漢書·李广傳》「有白马将,出护兵」,这是防变、防害的「护」,所以有监视、监护义;《史记·萧相国世家》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这是既成事实之後的保护、袒护,使之免于受害。 【保卫戌】 这组词虽然在守护上义近,但来源上不同,侧重点也不相同。 保,《說文》「养也」,《增韵》「抱也」。「保」古字作抱儿于臂或负儿于背之形,是保护婴儿,长养子女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上》「古之人,若保赤子」,《大戴礼,主言》「上之亲下也如腹心,则下之亲上也如保子之见慈母也」:「保赤子」即保养婴儿,「保子」即幼儿。正因为如此,襁褓之「褓」,古文作「保」,这是因为褯子是保育儿童的如《後漢書·桓郁传音成主幼小,越在襁保」注「保,小儿被也」。保育儿童的保姆,古也称「保」,如:《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的职务有「养国子以道」;《後漢書·李固傳》「若有皇子,母自乳养,无委保妾医巫,以致飞燕之祸」。由此可见,「保」的对象在于儿童,引申开来,对人的保护也可以称「保」,如《孟子·梁惠王上》「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再引申开来,保护人民的建筑工事也可以称「保」,如:《左傳·成公十三年》「奸绝我好,伐我保城」;《礼记·檀弓下》「遇负杖入保者息」,注「保,县邑校萸」。後代的「堡」就是这样来的。 卫(衛),《說文》「宿卫也」,《篇诲》「防也,捍也」。「卫」指捍卫尊贵人物不受外来的伤害、侵犯。《吕氏春秋·恃君》「爪牙不足以自守卫」,注「卫,捍也」;《漢書·司馬遷傳》「出入周卫之中」,颜师古注「周卫,言宿卫周密也」:可见「卫」是为保护人身安全而采取的警戒措施。正因为如此汉代把负责警卫的长官叫「卫尉」,《漢書·百官公卿表》「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负责保卫的士卒叫「卫兵」,如《唐书·百官志》「左右神策军大将军…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清稗类钞,冯婉贞》「拯吾村,即以卫吾父」,「卫」也是保护之,使不受伤害的意思。 综上可见,「保」最初是对儿童说的,是为了使儿童健康正常地发育成长;「卫」是对成人说的,是保护人的人身安全,不受外来的袭击、伤害。「保」和「卫」的区别後代虽然逐渐混同,但其最初的区别痕迹还是保存到了现代。「卫戍」、「防卫」、「警卫」、「守卫」等,「卫」不能换成「保」;反之「保育」、「保教」、「保健」、「保养」等,「保」也不能换成「卫」。 戍,《說文》「守边也」。「戍」古字象人荷戈巡逻之形,是在边境防守的意思,如:《左傳·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杜甫《兵车行》「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不言而喻,「戍」所保卫的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城,而是国土,是防止敌人侵入边界。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戍」表示守边的士兵或营垒、城堡。《左傳·定公元年》「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成」指成卒;王烈《塞上曲》「黄花戍上雁长飞」,戍」指边防工事。 【围困】 围(圍)《說文》「守也」。远古无「围」字,「围」和「卫」都写作「衛」;後来随着分清从外面包围和从内部守卫的需要的产生,才在「卫」的基础上别造了「围」字。《說文》的说解因袭了传统,《公羊传·庄公十年》「围不言战」,注「以兵守城曰围」。文献中常见的「围」作包围解。《左傳·襄公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戰國策·趙策》「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于平原君者也」:前者是包围,後者表被围。因此《正字通》说「围,环绕攻城也」。 困,现代有包围义,长期包围叫「困」,如「困长春」即长期包围长春。在古代「困」只有陷人困境的意思,沒有包围的意思。陷人困境也是被艰难的环境所包围,在这个意义上它们又有相通处。《说苑》「昔者汤困于吕,文王困于美里,秦穆困于淆,齐桓公困于长勺」,《左傳·宣公十二年》「困兽犹鬥,况国相乎」:「困」都表示处境艰苦,是遭难的意思。「围」只是使人处境困难的一个原因,「围困」最初也是「围」而使之处于「困」境的意思。「困」的长期包围义是後起的。 【略掠钞抄】 这组词在夺取义上相通。 略,《說文》「经略土地也」,《小爾雅·廣詁》「界也」。所谓「经略土地」即划分疆界,所划分的疆界也称「略」,这是「略」的本义。《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这裏「经略」就是为分封的诸侯画定疆域;《左傳·庄公二十一年》「王与之(郑伯)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这裏的「略」就是疆界。「略」在应用中产生了许多派生义。《左傳·隐公五年》「[鲁隐]公将如棠观鱼(渔)者,臧僖伯谏曰:……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略地」是巡视边境;又《昭公二十四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这是去观察别国的边界情况。另外,侵占别国土地以为自己的疆界,或者侵人别国疆界夺取其物财富,抢劫其人口牛马等也叫「略」,这就是侵略义、抢夺义的「略」了。《廣雅·釋詁》「略,取也」,《方言・二》略,求也。秦晋之间曰搜,就室曰搜,于道曰略。略,强取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左傳·宜公十五年》「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史记·张耳陈馀列傳》范阳令乃使蒯通见武信君曰:足下必将战胜然後略地,攻得然後下城,臣窃以为过矣」,这裏「略」重在侵占土地;《漢書·韦玄成傳》「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胜数」,《史记·季布栾布列傳》「彭越去之巨野中为盗,而布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这裏「略」是掳掠人口;《淮南子·兵略》「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之略」,《後漢書·独行,封载傳》「後遇贼,财物悉被略夺,唯馀缣七匹」,这裏「略」是抢劫财物。「略」始于国家、集团之间的侵夺,最後,个人间的侵夺也称「略」了。「略」还有其他的意思,如谋略、简略、略微等,就不去涉及了。掠,《說文,新附》「夺取也」,《小爾雅·廣詁》「略也」。「掠」是「略」的分化字。「略」义多,「掠」分出「略」的掳掠人口、夺取财物义。《申鉴,政体》「暴迫而取之,谓之掠夺」,《廣韵》「略,劫人财物」。用暴力手段掠夺人口财物为「掠」。《孙子,军争》「掠乡分众,廓地分利」,《南史·柳敬礼傳》「粗暴无行检,恒略卖人」,这是掠人;《左傳·昭公二十年》「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世说新语·自新》「陆机赴假还洛,辎重甚盛,渊使少年掠劫」,这是夺财。掠夺经常采用拷打逼问的手段,所谓「暴迫而取」,所以拷打也称「掠」。《一切经音义・九》「掠,问也,谓榜捶治人也」,《釋名·釋丧制》「槌而死曰掠。掠,狼也,用威大暴于豺狼也」。《史记·张仪列傳》「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後漢書·党锢傳》「送槐里狱,掠杀之」:「掠」都是笞、搒的意思。又「掠」在上古时代多是军队过境时进行抢掠,如:《孙子,军争》「侵掠如火,不动如山」;《史记·高祖本纪》「诸所过,毋得掠鹵」。所以「掠」後来引申出拂过、一擦而过的意思,如韩愈《戏题牡丹》「双燕无机还拂掠,游蜂多思正经营」。 钞(鈔),《說文》「叉取也」。所谓「叉取」即叉开五指向前捞取;用工具捞取也叫「钞」,字亦作「抄」,《正字通》「抄,以匕取粒物也」。杜甫《与鄠县源大少府宴美陂》「饭抄雲子白,瓜嚼水精寒」,音思是用饭匕描出的饭像雪舟石一样白「针」(抄)也常常用来比喻军队或盗匪过境时的大肆掳掠,意思是过境时像用手或工具捞过一样,在所难免,所以《廣雅·釋言》说「钞,掠也」。《後漢書·袁绍傳》「放兵钞突,屠城杀吏」;《三國志·魏书·太祖纪》「贼军无辎重,惟以钞略为资」;《後漢書·郭伋傳》「匈奴数抄郡界」。後来,把录写书籍叫「抄」,也应该是从如数捞出的意思引申的,《增韵》「抄,謄写也」,这是後起义。《晋书·纪瞻傳》「瞻,性静默,少交游,好读書·或手自抄写」;杜甫《贈李八秘书别三十韵》「乞米频佳客,钞诗听小胥」。 「抄」、「钞」後来发生分工;钱币义用「钞」,抄写、抄起义用「抄」。 【平成讲媾和】 两国或双方结束战争或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最早用「平」。《春秋,宣公四年》「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平莒及郯」就是使莒人和郯人弃怨修好、结束敌对状态;又《宣公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平」就是达成和平协议。《春秋》表媾和主要用「平」。「平」即古天平,双方失和、交战就是失去原有的平衡,「平」就是恢復原有的平衡状态,重归于好。《春秋,隐公六年》「郑人来渝平」,注「和而不盟曰平」,疏「平,实解怨和好之辞」。 「平」在《左傳》中经常用「成」。《左傳·隐公六年》「郑伯请成于陈」,注「成,犹平也」;又《桓公十二年》「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平」、「成」共用。「成」《說文》「就也」。「成」具有成就、完结、告一段落的意思,两国之间的战争、争执通过媾和告一段落也称之为「成」。 从「平」到「成」不仅是用词的变迁,也反映着时代的变化,诸侯国之间的关系的变化。春秋时代,周的王权虽然旁落,但名义上仍是诸侯共主,各诸侯国之间的领地争夺和各种鬥争仍被看做是分封的亲戚之国的内部争执,可以由盟主、邻国居间调停解决。「平」是个调停用语,本身带有评论是非、予以调解,使之恢復以前的平衡、平和的意思。《左傳·文公十四年》「赵宣子平王室而復之」,又《宣公十六年》「晋侯使士会平王室」,虽然是霸主干预王室,但显示了「平」的调解义。所以在国与国间,「平」固然可以用于两国间的解怨结好,但很多「平」是有第三者参与调停的,如《左傳·隐公八年》「齐侯将平宋、卫」;又《桓公十七年》「盟于黄,[鲁]平齐、纪且谋卫故也」。所以「平」重在内部的弃嫌修好。《左傳·文公十八年》「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内平外成」,「内平外成」反映着「平」与「成」的差异,内部关系的调整、和谐用「平」,外部关系的和谐一般用「成」。《左傳》所反映的诸侯国关系的观念较《春秋》已有很大不同,尊王的观念淡泊了,所以表示国间的外部关系的「成」用得多起来,「求成」、「请成」、「修成」、「为成」、「结成」、「行成」等用得多起来,如:《隐公六年》「郑伯请成于陈」;《隐公四年》「公立而求成焉」;《襄公二十五年》「秦晋为成」;《襄公十一年》「郑人使王子伯骈行成」。这裏「成」都是两国间缔结和约的意思,不涉及第三国的调停。所以前引《桓公十二年》调解别国用「平」,两国和解用「成」。由「平」到「成是诸侯国强大、「独立」的折光反映。 战国以後「讲」(講)和「媾」盛行起来。《說文》「讲,和解也」,「媾,重婚也」,段玉裁注「重婚者,重叠交互为婚姻也」。「讲」、「媾」与「构」(構)同源。木材相交叉叫「构」,如「构木为巢」。「构」既有双方对抗义,又有双方交结义。《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彼实构吾二君」,《昭公十二年》「叔仲子欲构二家」:「构」都是挑拨矛盾、引起对抗的意思。和解矛盾则写作「講」或借用「媾」,如:《戰國策·秦策》「寡人欲割河东而讲」,注「讲,成也」;《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不如发重使为媾」,集解「求和曰媾」,索隐「媾亦讲,讲亦和也」。直到现代还把双停战议和称作「讲和」、「媾和」。 「讲」、「媾」的应用,说明社会已经揭去鬥争双方的血缘关系、亲戚关系、同盟关系的矛盾的面纱,把交战双方看成武力对峙的集团之间的对抗了。由「平」到「成」到「讲」、「媾」经历了表示双方弃怨结好、停止敌对双方停战这样一个内含变异的过程。 和,《廣韵》「声相应」。「和」原指音乐的共鸣、歌声的相应,如《老子》「音声相和」。引申于人事,相互谐调、关系和睦也称「和」,如《左傳·成公十六年》「上下和睦」。国与国之间消除战争、和平相处也称「和」,如:《戰國策·趙策》「故不若亟割地以求和」;《山海经,海内经》「凤鸟见则天下和」。「和」是就彼此的关系说的,不是停战修好的术语。「媾和」就是通过订约停战而恢復和平的意思。但因为「和」是「平」、「成」、「讲」的目的,所以应用既久,「和」也就带有了媾和义了。《左傳·襄公四年》「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戰國策·秦策》「[秦]与荆人和」:「和」虽有媾和义,但侧重的仍是有良好关系。 【斋戒】 「斋」(齋),在佛教盛行前指在祭祀或举行典礼前的整洁身心的活动。洁身指沐浴净身、穿上整洁的衣服,如《孟子·離婁上》「虽有恶(貌醜)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净心就是「斋」了。「斋」时,首先要洗心涤虑,排除外来干扰,《礼记·祭统》「及其将斋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心不苟虑,手足不苟动」;其次,还要自我反省,检查自己的视听言动,《礼记·祭义》说「斋」时要「思其居处,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可见「斋」很接近现代宗教中的「忏悔」。这种排除一切思虑与欲望,保持内心的纯正与虔诚也叫「心斋」。《莊子·人间世》「颜回曰:回之家贫,唯不饮酒,不茹荤者数月矣,如此则可以为斋乎?[仲尼]曰:是祭祀之斋,非心斋也。』回曰:『敢问心斋。』仲尼曰: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其虽是道家言,但虚心诚意是共同的,也是斋的主要目的。为了不受干扰,「斋」时还要搬出来,住进专门为斋戒而设的「斋宫」,如《国语,周语》「王即斋宫,百官御事,各即其斋三日」。 「斋」古代与素食无关。《史记·滑稽列傳》「洗沐之,为治新缯绮縠衣;间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斋」时还准备下「牛酒」,可见是不素食的了。《論語·乡党》「斋必变食」,所谓「变食」,只不过是忌食葱蒜之类辛辣食物,因为这些发出恶臭的食物是会把上帝、祖先熏跑的,这些有特殊气味的菜就是「荤」,上古酒、肉是不在「荤」之内的,因为牛、羊、猪三牲也是祭祀中的祭品,可见是神愿意吃的。把「斋」和素食联系起来是大乘佛教的产物。最初,佛教中的「斋」也只限于限定吃饭时间,把只在午前吃饭,过午就不再吃了叫「斋」。大乘佛教盛行後,不仅禁止过午吃饭,而且禁止吃酒、肉。这样一来,「斋」就有了素食的意思了,所以把吃素叫做「吃斋」,把给和尚饭吃叫做「斋僧」了。 後人把书房叫做「斋」,是表示书房是主人洁身独居、专心致志读书、做学问的处所;食品商店的字号也常用「斋」来命名,那是表示他们的食物非常清洁。作为形容词,「斋」有庄敬义,宋玉《登徒子好色賦》「洁斋俟兮惠音声」,这是用「斋」时要庄重恭敬转而表示虔诚恭谨的心理状态。 「戒」本来是戒备的意思,引申开来有戒除义。「斋」时要戒除荤食,禁止某些活动,所以「斋」和「戒」常常连用,如《莊子·天运》「尸祝斋戒以将之」。佛教盛行後,「戒」具有了「禁制」的意思;佛教中规定了许多禁制的戒条,如戒杀生,戒饮酒等。有的规定五戒,有的规定十戒不等。出家当和尚要举行仪式,宣布戒条;所举行的仪式称作「受戒」,所宣布的戒条称作「戒律」。「戒」的这些词义都是佛教盛行後带来的词义变化。 【卜筮占】 「卜」、「筮」是古代巫术中用龟和蓍(shi)草占算吉凶的两种迷信活动。《史记·龟策列傳》「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 「卜」是用乌龟的腹甲或者经过整治的牛、羊、猪的肩胛骨占卜,如:《書·召诰》「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左傳·宜公三年》「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占卜前先在龟甲的一侧开枣核形的沟,在旁边钻洞;卜时,将火炭放在事先钻凿好的沟洞中灼烤,另一侧就会裂出「卜」字形的裂纹。这种裂纹叫「兆」,占卜的人就根据出现的兆来判断行事的吉凶,如:《戰國策·秦策》「[赵]襄主错龟数策占兆,以视利害」;《礼记·月令》「命大史衅龟策占兆,审卦吉凶」。後来把预示事物结果的徵候、迹象也叫做「兆」,如「徵兆」、「预兆」、「先兆」、「不吉之兆」等。 「筮」(shi)是用蓍草占卦。蓍草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一株多茎。占卦时就利用草的茎的各种排列进行推算。《詩·卫風·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传「龟日卜,蓍日筮」;《左傳・阅公元年》「毕万筮仕于晋」,「筮仕」是占出仕的吉凶。「占」原来本指观察兆相的吉凶,後来把从问龟到察兆的整个过程都叫做「占」了,如:《詩·小雅·正月》「召彼故老,讯之占梦」;《楚辞·离骚》「索茅以算筵兮(把灵草与竹枝拿来算命),命灵氛为余占之」。 「占」和「卜」都是在事物发生之前进行占算的,所以它们的引申义都有推测的意思,如:「占岁」就是预测年成;「占晴」就是预测阴晴;「吉凶未卜」就是前途还很难预测。「卜」还引申为选择的意思,如:「卜宅」是选择住处;「卜邻」是选择好邻居。 「占卜」本来是人们不能把握自己命运时的产物,它在原始社会时已经发生了,在殷、周奴隶社会时期尤其盛行。殷代主要是用龟卜,周代卜、筮兼用以龟卜为主所调「筮短龟长」。在殷代幾乎凡事都要卜,在周代「卜」也是很盛行的,《左傳》中就记载着「卜战」、「卜郊」(郊祭)、「卜右」(谁当车右合透)、「卜葬」、「卜宰」、「卜帅」、「卜迁」(搬家)等,可见占卜之盛行。把行事寄托在偶然性上,不相信自己的理智而相信乌龟、蓍草的「智慧」,这是很可笑的,但占卜却把一切行事、包括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志蒙上了「上帝」、「鬼」、「神」的色彩,这对统治者是非常有利的,它宣传了天命论,它起了维护统治者、麻痹人民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占卜在阶级社会中盛行的阶级原因。荀卿在《天論》裏就说:「日月食(蚀)而救之,天旱而零(举行求雨的祭祀),卜筮而後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可见统治阶级中的清醒者是不相信卜筮的,只不过把它当作一种装饰和点缀(以文之也),它主要是愚弄百姓的。 【祝诅祷祈】 这组词都和向上帝、鬼神祈祷有关。 祝,《說文》「祭主赞词者」。「祝」是向上帝祈福的巫,所以「巫祝」常连用。作为动词,「祝」着重的是向上帝鬼神反映情况,颂扬它们的功德,从而取得鬼神的保佑,如:《左傳·昭公二十年》「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是以鬼神用,国受其福」;又「其适遇淫君……其祝史荐信,是言罪也;其盖失数美,是矫诬也。进退无辞,则虚以求媚,是以鬼神不饗其国以祸之」;又《襄公十四年》「[卫侯衎]及境,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定姜曰: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可见祝史的祝词要求信实,所祝着重的是自己的所作所为,目的是求得神、鬼的信任。 诅(詛,zǔ),《廣韵》「诅,诅咒」。「诅」也是「祝」,二者同源,都是陈告于鬼神,不同的是:「祝」是向天言好事(主要是自己的好事)以求福;「诅」是向天言坏事(别人的坏事)以求降灾。《左傳·昭公二十年》「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可见「诅」和「祝」的对象相同,目的相反。秦惠文王时的有名的「诅楚文」,就是列数敌国楚国的罪状,求神加以惩罚的。「诅」也说「咒」、「呪」,後读zhou。 祷(禱),《說文》「告事求福也」。「祷」也是「祝」,不过不着重向鬼陈述,而着重向鬼神提出请求,希望鬼神满足自己的愿望。下面是《左傳·哀公二年》所记载的卫太子蒯聩临战前的祷词:「卫大子祷曰: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郑胜乱从,晋午在难,不能治乱,使鞅讨之。蒯聩不敢自佚,备持矛焉。敢告无绝筋,无折骨,无伤面,以集大事,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 祈,《說文》「求福也」。「祈」也就是「祷」,都是向神鬼求福,不同的是:「祷」指祈祷的行为,「祈」则多用来提出具体要求;「祷」是不及物的动词,「祈」则要求有宾语。所以可以说「祈福」、「祈雨」、「祈年」(求丰收),不能说「祷福」等;可以说「祷告」、「祝祷」,不能说「祈告」、「祝祈」。《詩·小雅·甫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 正因为有上述的不同,所以「祝」的引申义多是对人的,如「祝寿」、「祝贺」;「祈」和「祷」的引申用法多是为己的,如书信的结尾都用「为祈」、「是祷」等就是表示希望和请求的套语。另外,「祝」本来是具有祝告和祈福两方面的含义的,所以後来「祝」的用法在强调祈福时和「祷」就混同起来了,如:《史记·殷本纪》「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人吾网」,所「祝」的就是祷词。《荀子·大略》「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就带有祝词性质。「诅」,则除诅咒义外,还有誓约义,所以「盟诅」有时连用。 【祭祀】 祭,《說文》「祀也」;祀,《爾雅·釋诂》「祭也」。「祭」和「祀」是古代祭奠天神、地祇(qi,地神)、人鬼的通称,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孟子·尽心下》「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周礼·天官·大府》「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古代训诂家对「祭」和「祀」曾加以区别。《周礼·地官·鼓人》「[鼓人]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郑玄注「雷鼓,八面鼓也,祀天神时用之;灵鼓,六面鼓也,祭地祇时用之;路鼓四面鼓也,享宗庙时用之」,疏「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爾雅·釋诂》「祀」疏「祀,地祭也」。将「祭」分配于祭地或祭天,将「祀」分配于祭天或祭地,这纯是从个别的搭配关系中引申出来的解说,不足为凭。另外,郑注在于释各种鼓名,孔疏则将之引向祭礼用词,这也是曲解,而且孔疏与郝疏恰恰相反。从用例当中看不出这种分别。《孟子·離婁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这是祀天;《礼记·礼运》「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也」,这是祀地;《国语,鲁语》「凡褅、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这是「祀」遍用于天、地、山川、人的证据。「祭」也同样。《論語·为政》「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这是祭祖;《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诸侯祭土」,这是祭天、土;《礼记·祭法》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这是祭地。所以祭」、「祀」是祭奠的通称,不是某种祭祀的特称。祭」、「祀」的区别出于不同来源和不同的方言或时代,不出于祭祀的对象。「祭」可能源于「际」,《廣雅·釋言》「祭,际也」。「祭」是人与鬼神相交际的形式,是报神祈福的行为。「祀」与「飤」可能同源。置酒食于人称「飤」,置酒食于鬼神就是「祀」了,其目的同样是为了得到神佑。从用量上看:《尚书》「祭」用七次,「祀」用二十五次;《许经》「祭」用四次,「祀」用十八次;《论语》用「祭」不用「祀」;他书则「祭」、「祀」兼用,大体上时代越後,「祭」用得越多。综上可见:「祀」用得较早,「祭」出的较晚;晚出的「祭」在应用中则逐渐排斥了早出的「祀」。从派生义看,「祀」因为用得早,所以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的时代才有了「年」义,如《書·洪范》「惟十有三祀」。从结合关系看,《诗经》中,「祀」多泛用于祭祀义,如:《小雅,楚茨》「以为酒食,以享以祀」;《大雅,生民》「生民如何?克禋克祀」。「祭」则多用于献上具体祭品,如:《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小雅,信南山》「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从古字形看:「祀」象人祈于神主之前形;「祭」则象以酒、肉致祭于神之形。这也说明「祀」泛化得早,「祭」应用得晚,所以「祭」常用于献上祭品。 【享奠】 「享」、「奠」都是祭祀,只不过「祭」与「祀」是泛指向神灵、祖先献上供品,而「奠」、「享」各有专指。 享,《說文》「献也」。它特指将酒食祭品献给祖先、神明,以求神鬼赐福、保佑。《書·盘庚上》「兹予大享于先王」,这是向列祖列宗献祭;《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这是向上帝神明献祭;《詩·鲁颂·宫》「春秋匪懈,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骍牺,是享是宜,降福既多」,这是向上帝、祖先献祭。 奠,《說文》「置祭也」,段注「置祭者,置酒食而祭也」;《釋名·釋丧制》「丧祭曰奠。奠,停也,言停久也」。「奠」也是祭祀,只不过祭祀的是死去不久的人。《礼记·檀弓下》「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见其之者也」,古人认为人死,灵魂将远行,奠以酒食就是为之准备远行所需。又「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疏「奠谓始死未葬时之祭名,以其时无尸,奠置于地,故谓之奠也」,这是解释「奠」得名的由来:「奠」是安置、摆定的意思,丧祭置祭器、祭品于地,所以叫「奠」。 「享」是大规模的、郑重的;「奠」只是备远行,比较简单。所以简易的临时之「祭」有时也称「奠」,《礼记·祭统》「受书而归,而舍奠于其庙」,注「非时而祭曰奠」。 【裸酹享献】 这组词表示的是幾种祭祀仪式。 祼(guàn),《說文》「灌祭也」。「祼」与「灌」同源,有时径用「灌」,如《論語·八佾》「褅,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古人认为人死之後,灵魂復归于地下,所以祭祀时灌酒于地以请祖先神灵,这种仪式叫「祼」。《書·洛诰》「王人太室,祼」,疏「祼者,灌也。王以圭瓒(酌酒器)酌鬱鬯(加香草酿的祭神用的酒)之酒以献尸,尸受祭而灌于地。因奠不饮,谓之祼」;《左傳·襄公九年》「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注「祼谓灌鬯酒也;享,祭先君也」。「祼」主要用于宗庙,不用于祭天地请神。 酹(lèi),《廣韵》「以酒沃地」。「酹」也是以酒灌地表示祭奠,是「祼」的简易形式。「祼」是在隆重的仪式裏进行的,「酹」则可于一般的祭奠、饮宴中进行,有与地下鬼魂分享的含义。《後汉書·张奂傳》「召主簿,以酒酹地」,注「以酒沃地谓之酹」;又《桥玄傳》「沮沒之後,路有经由,不以斗酒隻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怨」,这是简易的祭奠。「酹」因为是随时随地进行的,因而祭的不限于鬼魂,也可以是其他事物。《金门岁节》「贾岛常以岁除,取一年所得诗,祭以酒酹地曰:劳吾精神,以是补之」,祭的是诗;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一尊还酹江月」,祭的是月。「酹」也是饮宴上的一种仪式,这种仪式也是由「祼」沿袭下来的。《通俗编,仪节,酹酒》「酹酒之制,应昉(起始)自古祼礼。《周礼·大行人》,享上公再祼而酢,侯伯一祼不酢。古凡享大宾,皆先摄瓒酌鬱鬯之酒灌地而後送爵,故今饮席用之」。 享,亦作「高」,《說文》「献也」。「享」最初指把祭品献给祖先、神明,如:《詩·小雅·楚茨》「以为酒食,以享以祀」,笺「献也」;《書·盘庚上》「兹予大享于先王」,传「大享,烝尝也」。「享」是「祼」的後续仪式:「祼」是请神灵;「享」是招待神灵。「享」後来产生多方面的派生义。将珍贵之物献给天子、盟主也可以叫「享」,如《詩·商颂·殷武》「昔有成汤,自彼氏羌,莫敢不来享」;鬼神享受祭品也可以用「享」,如《左傳·僖公五年》「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献(獻),《廣雅・释话》「进也」。「献」是「享」的同源分化词。在「享」泛化之後,「献」分化出其进献义。「献」最早用于祭祀,如:《詩·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後漢書·百官志》「光禄勋……郊祀之事,掌三献(三次献酒一—初献爵、亚献爵、终献爵)」。不过「献」在使用中也泛化了,由献神兼及献人,如《史记·秦始皇本纪》「魏献地于秦」。 【祠礿烝尝祫禘】 这组词都是关于祖先的祭祀的名称。在血缘关系特别重要的家天下时代,祭祀先人是国之大事,既频繁且隆重。随着社会的进化,对祖先的祭祀不断简化。远古的祭祀已经不清楚,典籍的记载中重要的有「时祭」和「殷祭」。 《爾雅·釋天》「春祭曰祠,夏祭曰,秋祭曰尝,冬祭曰」,这四者就是「时祭」名,四时祭宗庙的专名。关于四季的祭名,古籍中说法不一,《尔雅》所列与《诗》、《周礼》、《公羊傳》大体相同,如:《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祠春享先王,以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詩·小雅·天保》「礿祠烝尝,于公先王」,名字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声韵关系次序有颠倒。《礼記》所记则为另一系统:《王制》「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日礿,夏日褅,秋曰尝,冬曰烝」;《祭统》「凡祭有四时:春祭日,夏祭日,秋祭曰尝,冬祭日烝」。时祭的这种名称上的不同,古代注释家多以为《礼記》系统为夏、殷的祭名,《尔雅》等系统是周代改变後的名称;不过也不能排除不同的诸侯国可能有名称上的出入。这些祭名有时也泛化,成为祭祀的通称,《爾雅·釋诂》「禋、祀、祠、蒸、尝、礿,祭也」。 祠(ci),《說文》「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仲春之月祠,不用牺牲,用圭璧及皮币」。按许慎说法,「祠」来自「辞」,春天是播种季节,所以祈祷祝愿多,祭物不丰美。「祠」後来也成为祭的通名,如:《礼记·月令》「[季夏之月]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漢書·元帝纪》「祠后土」。 礿,亦作「禴」(yuè),《說文》「夏祭也」,《公羊传·桓八年》「夏曰礿」注「荐尚麦苗,麦始熟可为(酌),故曰」。古人认为「礿」也是从庄稼未成熟,以麦苗为祭得名。《易·既济》「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注「礿,祭之薄者也」。「礿」也可表祭祀。《易·萃》「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礿」,注「非时而祭曰礿」。 尝(嚐),《說文》「口味之也」。「芸」最初指用口辨别滋味;秋祭称「尝」,是请先祖尝新的意思。《春秋繁露,四祭》「秋曰尝,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詩·小雅·楚茨》「絜(洁)尔牛羊,以往尝」。下面的例子中,「尝」就泛指祭祀了。《礼记·月令》「[季冬之月]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漢書·文帝纪》「修名山大川尝祀而绝者,有司以岁时致礼」。 烝,亦作「蒸」,《說文》「火气上行也」。「烝」就是用甑甗炊饭,如《詩·大雅·生民》「释之叟叟,烝之浮浮」,疏「炊之于甑,爨而烝之」。用各种粮食致祭也叫「烝」,是冬季各种穀物收獲之後的祭祀,《詩·小雅·信南山》「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烝」也用为祭祀义,如:《書·洛诰》「王在新邑,烝祭岁」;屈原《天问》「何献烝肉之膏,而后帝不若」。 「袷」、「褅」是殷祭名,「殷祭」就是盛大之祭,它们都与合祭先祖有关。 祫(xiá),《說文》「大合祭先祖亲疏远近也」。「袷」源于「合」,是集合先祖神主融洽地共祭于祖庙之祭。《公羊传·文公二年》「大事者何?大袷也。大袷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唐书·礼乐志》「古者,有天下者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庙,百世不迁。至袷祭,则毁庙皆以昭穆合食于太祖」;《礼记·曾子问》「袷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 褅(di),《說文》「褅祭也」。关于「褅」祭,诸说纷纭。段玉裁《說文注》归纳为三种:「褅有三,有时楴有殷楴,有大楴。时楴者,《王制》『春曰,夏曰褅,秋曰尝,冬曰烝』是也,夏商之礼也。殷祭者,周春祠、夏、秋尝、冬烝,以褅为殷祭;殷者盛也,合群庙之主祭于太祖庙也。大褅者,[礼记]《大傳》、《小記》皆曰王者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谓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皆郊祭之也」。考之《左傳》,用「褅」不用「袷」。「褅」有如下用例:《僖公三十三年》「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蒸尝褅于庙」;《襄公十六年》「冬,穆叔如晋,聘,且言齐故。晋人曰:以寡君之未祀,与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昭公十五年》「春,将褅于武公」;《定公八年》「冬,十月,顺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从上述用例可见:「禘」非时祭,更非夏祭,上述「褅」就是或在冬或在春进行的;「褅」也不是郊祭,因为上述记载都不与郊祭同时进行,且所祭的也并非都是始祖。排除时祭、大祭之後,「褅」最大的可能是合集群祖,与「祫」相似。《左傳·襄公二十年》疏「袷即褅也。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群祖谓之袷」。这个说法近是,不过不是「序昭穆」,「袷」祭也要序昭穆的。「褅」应与「弟」、「第」同源,所以字亦作「祶」,它从对先祖按次第一一祭祀得名,所谓「顺祀先公」;《左傳》中提到的「将褅于武公」,「褅于僖公」,都是轮到对他们进行祭祀的意思。「祫」是合先祖于祖庙而祭;「禘」是对先祖一一致祭。 【郊封禅望蜡臘】 这组词都是对自然神进行祭祀的祭祀名,也表示各种祭祀的举行。 郊,《爾雅·釋地》「邑外谓之郊」,都国之外相当距离的野外叫做「郊」。古代祭天仪式在「郊」进行,所以祭天的仪式也称「郊」。《礼记·郊特牲》「郊之祭也……于郊,故谓之郊」;《史记·封禅书》「古者,天子夏亲郊祀上帝于郊,故曰郊」。「郊」在战国以前只限于祭天。《礼记·祭义》「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又《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上古也祭地,不过是在「社」中祭土地神,如:《書·泰誓》「[商王受]郊社不修,宗庙不享」,蔡传「郊所以祭天,社所以祭地」;《礼记·礼运》「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极焉」。这或许是因为在分封制下,名义上虽然有一个统一的共主,土地却已分配于诸侯的缘故。政治上的、名义上的统一,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神来象徵,这神就是「天」、「上帝」(战国後期上帝也分裂为五方上帝了),土地的分封则产生了诸侯国的各自的土地神,各自的社神。秦汉统一之後,「郊」除了祭天之外,也祭统一的大地之神了,这就是「后土」。《漢書·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扬雄《甘泉賦》「上方郊祀甘泉泰、汾阴后土,以求继嗣」。这样一来,「郊」就包括祭天、祭地两项内容了;冬季于南郊祭天,夏季于北郊祭地。 「封」、「禅」也是祭天、地的名称,只不过它们是以祭祀的特徵称呼祭祀名而已。封,《廣雅·釋丘》「冢也」,堆起的土堆叫「封」;「禅」(shan)是「墠」的分化字,字亦作「䄠」,《說文》「墠,野土也」,段注「野土者,于野治地除草」。「封」和「禅本来是封土为坛以祭和除地作场以祭的意思,是两种祭祀方式。《礼记·祭法》「王立七庙,一坛一墠」,「一坛一墠」就是设一封土而成的祭坛和一除地而祭的祭场。不过後来「封」、「禅」于泰山祭天地了。《管子·封禅》「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葵丘而欲封禅。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大戴礼,保傅》「封泰山而禅梁甫,朝诸侯而一天下」。为接近上帝,为隆重其事,柴燎祭天常在高山之山。在齐鲁大地,最隆重的是在泰山之上的祭祀。可能由于阴阳五行之说源于齐鲁,所以封禅之礼就以在泰山举行为最隆重了。尤其在秦皇汉武之後,「封泰山禅梁父」就成为帝王功成业就之後祭告天地的最盛大的典礼了。《白虎通·封禅》「始受命之时,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立石。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封」就是在泰山之上筑坛祭天,「禅」就是在泰山附近的名为梁父的小丘上除场祭地,所谓「封泰山」、「禅梁父」。《史记·封禅书》正义「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日封;泰山下小丘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天在上,至高,所以在泰山上筑坛,以求更接近上帝;地在下,至广,所以在突出于地的小丘上除地祭祀以应其广:这就是所谓「封禅」,历代帝王奉为大典的「封禅」。 望《廣雅・释天》祭也」。「望」是古代对山川的祭祀名,因为山川悬隔,多是遥望致祭,所以这种祭祀称「望」。《書·舜典》「望于山川,遍于群神」,传「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渎之属,皆一时望祭之」;《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三望者何?曰:望,祭也。然则曷祭?……祭泰山河海」。有时遥望致祭也可以叫「望祭」,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十一月,行至雲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又《武帝本纪》「临渤海将以望祠蓬莱之属,冀至殊庭焉」。 蜡(zhà),亦作「䄍」与「臘」(注意,今简化为「腊」,与表干肉的「腊」混同),是古代年终答谢百神的祭祀。《玉篇》「报祭也,古之臘曰」;《廣雅·釋天》夏曰清祀,商曰嘉平,周曰大蜡,秦曰臘」。「蜡」与「臘」是同一祭名的方言和时代变体,在夏历十二月举行。《礼记·郊特牲》「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祭坊与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由此可见「蜡」祭是农业社会的民间的祭日,是在万物有灵的观念下,岁末答谢导致农业丰收的各种各样的神灵的祭祀。「蜡」之称「臘」不自秦始。《左傳·僖公五年》「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注「臘,岁终祭众神之名」,《韩非子·五蠹》「夫山居而谷汲者,媵臘相遗以水」:可见「臘」曾是方言,只不过秦属于称「臘」的方言区而已「臘」也随着秦的统一而普及。「蜡」与「封禅」等不同,它是民间的盛大节日。正因为如此,夏历十二月称「臘月」。《說文》「臘,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蜡祭在冬至後第三个戌日进行。佛教盛行後,因传说佛于臘月八日降生,于是和传统的臘祭结合起来,使不固定的第三个「戌日」,固定于十二月八日。「腊八粥」传说以为「佛粥」,究其源应与年终用各种穀物进行祭祀的臘祭有关。「臘肉」、「臘酒」、「臘味」、「臘梅」等带「臘」的词,都是因为它们制于臘月、开于臘月而得名。 古时对自然神的祭祀有很多,如《說文》「禖(méi),求子所祭之神也」,「褐(yáng),道上祭也」;《爾雅·釋天》「『是禷(lèi)是禡(mà)』,師祭也(出兵之祭)」,「既伯既祷』,马祭也(伯是马祖之祭)」。因不常见,不胪列了。 【禋祡燎埋瘗沉磔辜雩】 这组词表示的是对不同对象所采用的不同的祭祀方法。 「禋」、「祡」、「燎」都是祭天神(也包括侍于上帝左右的祖宗)的方式,都指在祭处堆起木柴,将玉帛牺牲之类的祭品放在上面焚烧致祭。「禋」(yan或yin),《集韵》「祀天也」。「禋」是「烟」的分化字,古人认为天神在高处,普通祭祀方式达不到神的所在,所以用火焚法使祭物借助上升的烟气达于神所。《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气味)闻也」;《詩·周硕·维清》「肇禋,迄用有成,维周之祯」,笺「文王受命,始祭天也」。「柴」,它的分化字亦作「柴」(chái),《說文》「烧柴燎祭天也」。「禋」由烟气得名,「祡」由烧柴得名,它们是同一祭祀方式的不同命名。《書·舜典》「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传「祭天告至也」;《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疏「燔柴于坛者,谓积薪于坛上,而取玉及牲置柴上燔之,使气达于天也」。燎,古作「尞」,《說文》「祭天也」。「燎」同样是火祭,《白虎通·封禅》「燎祭天,报之义也」。《漢書·郊祀志》「天用牲左及黍稷,燔南郊」,「燔尞」即「燎」,只是多从燃烧着眼而已;《後漢書·光武帝纪》「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注「天高不可达,故燎柴以祭之,高烟上通也」。 「埋」、「瘗」(瘗,yi)都是祭与大地有关的众神所用的方式,即于祭毕掘坑埋牲及玉帛之类祭品,使地下之神就飨。《爾雅·釋天》「祭地曰瘗埋」,字古亦作「貍」、「薶」。「瘗」,《說文》「幽薶也」,孙炎《尔雅》注「瘗者,翳也;既祭,翳藏地中也」。《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貍沈祭山林川泽」,注「祭山林曰貍」;桓谭《新論》「修封泰山,瘗玉岱趾」,注「凡封山则埋玉」;《史记·封禅书》「黄犊、羔各四,珪、币各有数,皆生瘗埋」。 沉,《小爾雅·廣詁》「沒也」,《字汇》「投物水中也」。祭後将祭品投于水中、沉于江海叫「沉」或「福萘」,主要用于祭水神,《爾雅·釋天》「祭川曰浮沉」。《史记·蒙恬列傳》「成王有病甚殆。[周]公且自揃(剪)其爪以沉于河,曰:王未有识,是旦执事有罪殃,且受其不祥」;又《武帝本纪》「[武帝]至瓠子,自临塞决河,留二日,沉祠而去」,索隐「按:沉白马祭河决」。 磔(zhé),亦作「矺」,《字汇》「裂也」。「磔」是分裂牲体进行的祭祀,是祭风类、气体等无定向、无定所的神灵的。《爾雅·釋天》「祭风曰磔」,孙炎注「既祭,披其牲以散风也」;《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国难(傩),九门磔攘,以毕春气」,注「磔牲以禳于四方之神,所以毕止其灾也」。「磔」也叫「副辜」、「罢辜」、「辜」,如:《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罢辜祭四方百物」,注「郑司农曰:罢辜,披磔牲以祭,若今磔狗祭,以正风」;又《夏官,小子》「凡沉辜侯禳,饰其牲」。 雩(yú),《說文》「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零」是「雨」的分化字,祈雨之祭叫「雩」。《漢書·郊祀志》「祭天祈雨日零帝」;《说苑,辨物》「大旱则零祭而请雨」。 上述的是较常见的祭祀方式,还有些不常见的,如《爾雅·釋天》「祭山日庪(gui)县(安置悬挂于山林),祭星日布(将祭品布散于地)」。因为少见,不介绍了。 【祓禊禳禜醮】 生产力低下的古代,人们对暴虐的自然力和各种自然现象,沒有办法进行科学的解释,从而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一些超自然的鬼神精灵在支配着,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原始的巫术。巫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祈福,一是消灾。消灾对祈福来说是消极的,但正是在这种消极的消灾裏隐含着人们要求制服这些自然力的愿望。这裏列举的一组词,就是关于消灾的一些迷信活动。 祓(fú),《說文》「除恶也」。「祓」是驱除在个人身旁捉弄人、引起人患病、狂惑的精灵,所以古人解释说「祓」是「除凶」或「除恶」的仪式,如《国语,周语》「王其祇祓」。祓除的仪式,郑重的要由女巫来举行,《周礼·春官·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祓除凶恶的方式多种多样。《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这记载的是用桃枝驱除精灵,和後代悬桃枝、桃符驱鬼避邪是一脉相承的;《管子·小匡》「鲍叔祓而浴之」,这是用沐浴来祓除邪秽的记载;《韩非子·内储说下》「燕人,其妻有私通于士,其夫早自外而来,士适出。夫曰:何客也?其妻曰:无客。问左右,左右言无有,如出一口。其妻曰:公惑易也。因浴之以狗矢」,这是用牛屎、马尿、鸡血、狗血等粪便秽物来驱邪的记载之一。 在各种祓除办法中最流行的还是用沐浴来驱邪,这也许是由于它合于卫生习惯的缘故吧。这种办法叫「禊」(xi),《集韵》「禊,除恶祭」,《风俗通,祀典》「禊者,洁也」。「禊」的仪式春秋二季在水边举行,有时也不拘时间,如《漢書·外戚傳》「帝祓霸上」「霸」是霸水。王羲之有名的《兰亭诗序》就是记载修禊之事的:「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从其中可以看到「禊」已经成为一种和郊游结合在一起的风俗习惯了。後来「修」固定在阴历三月三日进行。从唐代的许多诗词裏可以看到那种热闹的场面,但「楔」的宗教的意味已经很淡薄,已经变为娱乐了。 禳(ráng),《說文》「磔禳,祀除厉殃也」,《廣韵》「除殃祭也」。「禳」也是除凶,与「攘」同源,侧重于消除灾殃。在古代的迷信观念裏,认为一些精灵常捉弄人,而一些力量更大的鬼神却可以造成大面积的灾害,比如,古代认为山川之神主水旱瘟疫,日月星辰之神主风霜雨雪之灾等等。对这类自然灾害或自然界出现的奇怪的反常现象,古人认为可以用「禳」来加以消除或转移。《左傳·昭公二十六年》「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这是因为扫帚星出现;《左傳·昭公十八年》「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禳火于玄冥回禄」,这是出现火灾,向水神和火神祈求禳除灾祸。 禜(ying),《說文》「设绵(引绳立表)为营、以禳风雨雪霜水旱疠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禁」也是攘除灾害的祭祀,如:《左傳·昭公元年》「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禁之」;《左傳·哀公六年》「是岁也,有雲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禳」与「禜」的区别在于:「禳」是灾害发生之後加以攘除;「禜」则是在灾殃沒有发作之前加以制止,所以《說文》又说「一曰:禜,卫,使灾不生」。 醮(jiào),《說文》「冠娶礼祭也」。「醮」是行冠礼、婚嫁礼时的一种祭名,演变为冠礼、婚礼时的一种仪式,一般行事是酌酒使当事者饮而祝祷之,如:《礼记·昏义》「父亲醮子而命之迎」;《仪礼,士冠礼》醮辞曰:旨酒既清,嘉荐亶时,始加元服,兄弟具来,孝友时格,永乃保之」。正因为如此,把女子改嫁称作「再醮」,如《北齐書·羊烈傳》「一门女不再醮」。「醮」也泛指祭祀,如宋玉《高唐賦》「醮诸神,礼太一」。道教盛行之後,将道士的设坛祈祷称作「醮」。《正字通》「凡僧道设坛祀祷曰醮」;《隋書·经籍志》「道经又有诸消灾度厄之法:依阴阳五行数术推人年命,书之如章表之仪,并具贽币,烧香陈读,云奏上天曹,请为除厄,谓之上章。夜中于星辰之下陈设酒脯饼饵币物,历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为书如上章之仪以奏之,名之为醮」;《颜氏家训,治家》「符书章醮,亦无祈焉」;陆龟蒙《和袭美诗》「真仙若降如相问,曾步星罡绕醮坛」。 【报塞赛】 「报」和「赛」都是古代酬神还愿的用语。 报(報),《廣雅·釋言》「復也」,《集韵》「酬也」。彼有所施我有所酬叫「报」,如:《詩·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史记·范睢蔡泽列傳》「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用于祭神,「报」也是对神的赐予的报答。古人认为人的各种行事的成功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而是神的善意和恩赐,所以要「报」,要酬谢神,「郊」、「臘」、「袷」、「褅」等都是「报」。《礼记·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郊祭是「报」天的;《孝经纬》「社,地之主,故封土为社以报功」,祭社是报答大地之神的恩赐的。 赛(赛),《說文,新附》「报也」,《正字通》「今俗报祭曰赛愿」。韩愈《城南联句》「赛馔木盘簇」,「赛馔」即祭神还愿的肴馔;白居易《春村》「黄昏林下路,鼓笛赛神归」,「赛神」即酬谢神灵。 「赛」是六朝之後起的後起分化字,分化之前作「塞」,郑珍《說文新附考,赛》「赛,自汉以前,例作塞字,祀神从贝,于义为远,盖出六朝俗制」。「塞」有补救义。《漢書·于定国傳》「将欲何施以塞此咎」,「塞咎」是补救过失;又《公孙弘傳》「恐先狗马填沟壑,终无以报德塞责」「塞责」是完成早该完成的任务。用于祈神,「塞」就指前有所祷、许下心愿,事後酬神还愿以报神恩:《墨子·号令》「寇去事已,塞祷」,「塞祷」就是还愿,在神前实践许下的诺言;《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秦襄王病,百姓为之祷。病愈,杀牛塞祷」,这也是杀牛还愿。「赛」为「塞」的分化字,它沿袭了「塞」的还愿谢神义。张泌《河渎神祠》「门外往来祈赛客,翩翩帆落天涯」,「祈赛」即「祷塞」,「祈」是许愿,「赛」是还愿;《搜采异闻录》「予顷使金国时,辟景孙弟辅行,弟妇在家许斋醮。及还家赛愿,予为作青词」,「赛愿」即还前许斋谯之愿。现代已经径叫「还愿」了。「赛」的竞赛义源于赛神义,《正字通》「相夸胜日赛」。这是因为古代一年农事终了,广大农村陈酒食以答谢「社」神,形成重大的节日,这就是古代的「蜡」祭或臘祭。「社会」时要进行各种娱神活动,这些娱神活动後来变成群众的自娱活动,各村常进行各种竞逐,于是「赛」这个赛神之词就有了比优劣、定输赢的竞赛义了,这是一种关联引申,如:《魏書·任城王傳》「特令[元]澄为七言连韵,与高祖往復赌赛」;赛启《子夜四时歌》「摘来随女伴,赛鬥不曾输」。 从上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报」、「赛」虽然都是酬神,但是「报」重在对神的赐予的回敬,它是建筑在一切是神赐的基础上的,迷信色彩更深;「赛」重在向神祈祷时对神许下的愿望的兑现,带有与神交换、与神的契约兑现义,迷信的色彩淡了些,带上了商业交易色采。 四十、手动 【秉把握捉操仗执持】 这组词都和手 的动作有关。秉、字形象以手持禾,《仪礼,聘礼》「四秉曰筥」,郑玄注「此秉谓刈禾盈手之秉」。所以禾把也称作「秉」,《詩·小雅·大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遗秉」就是遗落在地裏的庄稼个子。「秉」泛化之後,指用手拿着。《詩·邶風·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秉翟」是拿着野鸡翎;《墨子·非儒下》「秉辔授绥,如仰严亲」、「秉辔」是握着缰绳。「秉」不仅可用于具体事物,而且可以运用于抽象事物。《三國志·魏书·吕布傳》「共秉朝政」,这裏的「秉」就是执掌、主持的意思了。「秉」应用得早,後来虽然有「秉国」、「秉政」、「秉公办理」、「秉笔直书」、「秉烛夜游」等说法、这是对古词的袭用。後代「秉」的意思主要用「把」来表示了。 「把」是攥在手裏的意思,所把之物可以是有柄供把握的,如:《史记·殷本纪》「汤自把钺以伐昆吾」;《論衡·顺鼓》「操刀把杖以击之」。「把」所握的也可以是可握在手裏的其他物,如:《戰國策·燕策》「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这是握住袖子;钱起《山下别杜少府》「把手意难尽,前山日渐低」,这是握手。总之,手攥得过来的都可以用「把」。 「把」重在以手握物,它一定要求有宾语;「握」是收拢五指、拳起手来、所以不一定要求宾语。《莊子·庚桑楚》「[婴儿]终日握而手不掜(nì,拳曲)」,《釋文》「李[颐]云:卷手曰握」。「握」带宾语时和「把」也不同:「把」一般是攥住什么东西:「握」是把什么东西攥在手裏。如:《楚辞·九章,怀沙》「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韩诗外傳》「一沐三握髮,一饭三吐哺」。所以,可以「把臂」,但不能「握臂」,只能「握手」;如果「握」用于较长的物体,其用法相当于「把」,「握管」即「把笔」。作为量词,「把」指较长的东西,如「一把韭菜」,「握」则指手能握过来的东西,如《詩·陈風·东门之粉》「贻我握椒」。现在「一握」也叫「一把」了。 捉,《說文》「一曰握也」。「捉」在早期经常用于握持义。《漢書·王褒傳》「昔周公躬吐捉之劳,故有圉空之隆」,注「一饭三吐餐,一沐三捉髮」;《三國志·蜀書,宗预傳》「孙权捉预手涕泣而别」,「捉手」即握手。不过「捉」与「促」同源,《釋名·釋恣容》「捉,促也,使相促及也」。正因为「捉」来自「促」,所以除了把握义之外,又附加了急促义,是紧紧地握住。《世说新语·贤媛》「许便回人内,既见妇,即欲出。妇料其此出无復人理,便捉裾停之」,又《德行》「巨卿见仲山,惊捉臂谓曰:子非孔仲山耶」:「捉」都是急促地、紧紧地握住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後来「捉」才引申出捉拿、捉捕义。 「操」是在手裏拿着或拿在手裏的意思,如《墨子·辞过》「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操的对象多是工具,如:《墨子·天志中》「轮人操其规……匠人亦操其矩」;《楚辞·九歌·國殤》「操吴戈兮被犀甲」,武器也是一种工具。「操」由于多用于操工具,所以引申为操作、操演的意思,如《楚辞·离骚》「[傅]说操筑于傅岩兮,武丁用而不疑」;刘禹锡《天論》「若知操舟乎」。「操」由于是操纵工具,所以引申为掌握、控制义,如:《商君書·算地》「主操名利之柄」;《史记·宁成列傳》「为人上,操下如束湿薪」。「操」由于表示牢牢握在手裏,所以引申为能坚守自己的信仰、品节,这就是操守、节操义了,如《史记·酷吏列傳》「汤之客田甲,虽贾人,有贤操」。 仗,古亦作「杖」,《說文》「杖,持也」,《集韵》「兵器」。「仗」也是执持,不过所执的较「操」的范围要小,它主要指手持兵器,如:《書·牧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史记·淮阴侯列傳》「项梁渡淮,[韩]信仗剑从之」;又《春申君列傳》「王若负人徒之众,仗兵革之强……臣恐其有後患也」。「仗」还多用于「仗策」,古代车马用于战争,马策也近于兵仗,如魏徵《述怀》「杖策谒天子,驱马出关门」。正因为「仗」多用于执兵器,所以名词化之後,「仗」成为刀戟之类的总称,《一切经音义・二三》「人所执持为仗,仗亦弓、稍、杵、棒之总也」。 「执」(執)的本义是拘捕,如《左傳·僖公五年》「遂袭虞,灭之,执虞公」。「执」在古代,广泛用于拿着的意思,如:《左傳·成公二年》「韩厥执絷马前」;《論語·述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总之,不论长的短的,一手拿或两手持的都可用「执」,如「执笔」、「执戟」、「执箕帚」、「执牛耳」等。「执」还泛用于抽象事物,发表意见叫「执言」,坚持正义叫「执义」,承担责任叫「执咎」,担任工作叫「执事」,执行法令叫「执法」,掌握政权叫「执政」。「执」用于抽象意义时往往有坚持到底、执着不放的意思,如:「执意」是坚持己见,「执迷」是坚持错误,「执拗」是固执不改,「执一」是专一不变。从这裏也可以看到拘捕罪人逮住不放的意义的影子。 「持」和「执」一样,是古代关于手的应用的用得最广泛的词,凡与手有关的,幾乎都可以用「持」。《戰國策·燕策》有「持千金之资币物……取舞阳所持地图」。正因为「持」用得最广泛,所以「持」和与手有关的词幾乎都可以结合,如可以说「秉持」、「把持」、「握持」、「操持」、「执持」。因而「持」是手的动作的通称,相当于现代的「拿」。「持」也广泛用于其他事物,表示主持、支持等义,如「持家」、「持身」、「持法」、「持禄」;也可以用于抽象事物,表示保持、维持等义,如「持久」、「持平」、「持操」、「持斋」等。 【持恃】 持,《說文》「握也」。「持」的本义是把握,如:《史记·高祖本纪》「持戟百万」;《漢書·苏武傳》「[武帝]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持」用于事时,因事不能把握,于是产生依仗、支持义;对人为支持、扶助,对己为仗持。《礼记·中庸》「治乱持危」,这是支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善持势者,早绝其姦萌」,这是仗持「恃」即「持」的仗持义的分化字,《說文》「赖也」。《国语,郑语》「虢叔恃势,郐仲恃险」;《史记·商君列傳》「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取探攫】 这组词都含有以手取物的意思。 取,《說文》「捕取也…。《周礼》获者取左耳」,这是解释「取」字为什么从耳、从又的。古代战争中杀死敌人时,割取左耳以为凭证,所以取」才有获取义。不过史籍记载中的「取」已经化,为与「舍」、与」与」相对待的词了,凡有所获,凡从别处取得归自己所有的都可以用「取」,如:《孟子·万章上》「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韩非子·姦劫弑臣》「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的各种应用义可随文解释,如:《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取」可解作提取;《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取」可解作「选取」。 探,《說文》「远取之也」,《爾雅·釋诂》「取也」,注「探者,摸取也」。综合二者,「探」应该是伸手向远处、深处去摸取眼睛看不到的东西的意思,它有时侧重于「远取」,有时侧重于「摸取」。《論語·季氏》「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古今诗话》「四人探骊,子先获珠」:「探」都是伸长手臂去取的意思。《荀子·君道》「探筹(犹今之抽签)投钩,所以为公也」,《新五代史,南唐世家》「取江南如探囊中物尔」:「探」都是伸手摸取的意思。正因为「探」有深人摸索或暗中摸索的意思,所以引申开来它才表示探测寻求、侦察打听、探讨研究诸义,如:《商君書·禁使》「探渊者知千仞之深」;杜牧《过华清宫绝句》「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攫」(jué)最初指鸟用爪抓取,《礼记·儒行》「儒有……见死不更其守,鸷虫攫搏不程勇者」,疏「以脚取之谓之攫」。《漢書·黄霸傳》「吏出不敢舍邮亭,食于道旁,乌攫其肉」;柳宗元《笼鹰词》「砉然劲翮翦荆棘,下攫狐免腾苍茫」。用于人,「攫」则表示人怀着贪婪之心而急取猛夺,如:《列子·說符》「昔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宋史·李及傳》「有禁卒,白昼攫妇人金钗于市」。 「攫」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抓」。不过注意,古代的「抓」读zhāo,只有搔挠义,如杜牧《读韩杜集》「杜诗韩集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抓」。「抓」的抓取、逮捕义都是後起的。 【撮拈撚捻纫】 「撮」和「拈」都是以指取物,不同处在于取什么物和怎样取法。 撮,《玉篇》「三指取也」,《說文》「二指撮也」。用三个指头或两个指头的指尖取物叫「撮」。《莊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撮蚤」是捏取跳蚤;《礼记·中庸》「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一撮土之多」是说像聚三指尖所捏持的那么多的土。「撮」所撮取之物多是细的或粒状的东西,如「撮土」、「撮壤」、「撮盐」、「撮药」等。「撮」是用指尘捏取,作为量词就指用两三个指尘所捏取的分量,《說文》「撮,四圭也」,《廣韵》「六十四黍为圭,四圭为撮」。《漢書·律历志》「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撮」是聚物而捏取,所以把人、物聚合、搜罗起来也称「撮」,往往含有贬义,如《孔子家语,始诛》「少正卯,其居处足以撮徒成党」。对于文章、记载,「撮」有捏取其要点、摘录其精华的意思,如:《汉纪,高祖皇帝纪》「撮要举凡,存其大体」;《史通,书志,五行》「撮其机要,收彼精华」。 拈(nián),《釋名·釋姿容》「黏也,两指翕之,黏着不放也」《玉篇》「指取也」,《廣雅·釋詁》「持也」。综上所述,可见「拈」也是以指(二指或三指)取物,但它不是用指尖撮取,而是持于二指或三指之间。杜甫《题壁上韦偃画马歌》「戏拈秃笔扫骅骝,欻见骐驎出东壁」,又《绝句漫兴,其八》「舍西柔桑可拈,江畔细麦復纤纤」:「拈笔」是用指执笔,「拈」是用手指摘葉。常见的还有「拈香」、「拈花」,也是用手指执香捏花。由此可见,所拈之物多是细而长的,可以用指捏着的东西,这也和撮取面状、粒状物的「撮」不同。 撚(niǎn),《說文》「执也」,《一切经音义・十四》「手捏日」。可见,「撚」也是以手指持物,如杜牧《重送》「手撚金僕姑(箭名),腰悬玉辘轳(剑名)」。捻,《說文》「指持也」。「捻」也是用手指执持,如:杜牧《杜秋娘》「闲捻紫箫吹」;裴说《寄边衣》「愁捻银针信手缝」。由此可见,「拈」、「撚」、「捻」应是同源词,最初或许彼此是异体字。「拈」、「撚」、「捻」除了「指持」的意义之外,还都有用手指搓转的意思,如:杨万里《观雪》「倩谁细拈成汤饼,换却人间烟火肠」;苏轼《和柳子玉喜雪》「灯青火冷不成眠,一夜撚须吟喜雪」;《齐民要术,种李》「作白李法,用夏李,色黄便摘取於盐中挼之,盐人汁出,然後合盐晒令萎,手捻之,令褊」。後来,「拈」和「撚」、「捻」逐渐产生了分工,拈」专用于指持义,「撚」、「捻」用于搓转义。简化汉字後,「撚」并于「捻」。 纫(紉,ren),《說文》「单绳也」(从段注),《集韵》「合丝为绳日纫」,《廣雅·釋詁》「索也」。「纫」也与「拈」等有词源上的关系,不过使「纫」分出去的特徵在于:「纫」不是以手指拈物,也不是将物于手指间搓转,捻单股称「纫」,将两个单股之物捻成绳索也称「纫」。《楚辞·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这是将两缕秋兰捻成单绳;又贾谊《惜誓》「伤诚是之不察兮,并纫茅丝以为索」,这是将茅草和丝这两种不能并用之物捻成绳索。「纫」的连缀义、缝纫义是在这个基础上引申出来的。 【举揭擎】 举(舉),《說文》「对举也」。两个人共同把东西抬起来叫「举」,後来一个人用两隻手把东西举过头也叫「举」,如《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三十斤为钧),而不足以举一羽」。「举」泛化後指一般的举起、提起,如:《仪礼,乡饮酒礼》「举觯于宾」;《吕氏春秋·顺说》「天下丈夫女子莫不延颈举踵而愿安利之」「举」也常用来比喻推荐、提拔、发动,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君……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史记·淮阴侯列傳》「今大王举兵而东,三秦可传檄而定也」。 揭,《說文》「高举也」。用手高高举物为「揭」,如賈谊《过秦論》「斬木为兵揭竿为旗」。「揭」不限于高举,用手把物体从原来的位置向上举起、抬起或提起都可以叫「揭」。《戰國策·齐策》「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後漢書·冯衍傳》「揭节奉使」:这是把剑和节高持在胸前;《莊子·箧》「负匮(柜子)揭箧(箱子)担囊而趋」,这是扛着;《詩·邶風·匏有苦》「深则厉,浅则揭」,这是过河时用手提起衣襟。总之,「揭」的古义是高举、高提,现代常用的把盖在某物上面的东西拿下、移开,或把粘在其他物体上的东西取下来的意义,如「揭锅」、「揭膏药」、「揭发」、「揭露」的「揭」是揭的後起义。 对比「举」和「揭」可以看出:「举」是为了抬起或举起重物,最初是两个共抬,後来指两手共举「揭」的目的只在于提高物体的高度而不管物体的重量,「揭」经常是用一隻手。正因为如此,「举」的引申义偏重于推、提;「揭」的引申义偏重于开、离。 擎,《廣雅·釋詁》「举也」。「擎」也是「举」,不过它是手臂向上伸直的托举。「擎」与「檠」、「茎」同源,支撑灯盏的灯架叫「檠」,支持禾穗的禾秆叫「茎」,以手撑物叫「擎」。「擎」可以是双手高举上托,但经常指单臂直举撑住所举之物,使之不能坠落。前者如《世说新语·纸漏》「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後者如李贺《送秦先禄北征》「今朝擎剑去,何日刺蛟回」。「擎」也经常用于物的上撑,这是拟人用法,如:《宋史·刘永年傳》「生四岁……仁宗使赋小山诗,有一柱擎天之语」;苏轼《初冬作赠刘景文》「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 【提携挈】 「提」和「携」(擕)是同源分化词,《說文》「携,提也」。「提」、「携」最初都是把东西悬空拎着的意思。《国语,越语》「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应使者」,「提鼓」就是拎鼓在手;《詩·大雅·板》「天之牖民(诱民,诱导百姓)……如埙如篪」,疏「物在地上,手举携之」,意思也是像取一个物件、拎一样东西一样轻易。《礼记·曲礼下》「凡奉(捧)者当心,提者当带」,这是说曲臂将东西牵引起来,手当腰带处叫「提」,也是最初的「携」的意思。 「提」和「携」在应用中逐渐分工。用于物,「提」仍侧重于将东西拉离地面,悬持于空,如:《莊子·養生主》「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聊斎・促織》「提竹筒、铜红笼,于敗堵丛草处探石发穴」。而「携」则侧重于随身带着,不拘方式。刘禹锡《送王司马之陕州》「空携诗卷赴甘棠」,诗卷不论是拿在手裏,打在行李裏,放在书箱裏都可以叫「携」。上述关于「提刀」、「提竹筒、铜丝笼」的例句,如果把「提」换成「携」,就不一定是拎在手裏、悬空而持了。 用于人,「携」的对象多是妻儿子侄等弱小者、年幼者,是用手牵引着行进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民扶老携幼,迎君道中」;《莊子·让王》「夫负妻戴。携子以人于海,终身不反也」。「携」也表示手挽着手同行,如《詩·邶風·北风》「惠而好我,携手同行」。「提」有时和「携」结合使用,也表示相携义,如:《礼记·曲礼上》「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捧长者之手」,注「提携谓牵将行」;《吊古战场文》「提携捧负,畏其不寿」。 「提」与人结合,更多的是表示提拔、率领义。《北史·魏收傳》「提奖後辈,以名行为先」,「提奖」是提拔奖进的意思;岳飞《五岳祠盟記》「今又提一旅孤军」,「提」是率领义。另外,「提」还有举出等义,如「提要」、「提出」等,这是「携」所不具备的。 介于「提」、「携」之间的还有个「挈」(qiè),《說文》「挈,县(悬)持也」。「挈」用于物和「提」相同。《墨子·兼爱中》「譬若挈太山越河济也」,《荀子·劝学》「若挈裘领,屈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挈」可以和「提」互换。「挈」用于人和「携」相近。《穀梁传·僖公二年》「挈其妻子以奔曹」,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挈妻荷子」:「挈」都可以和「携」互换。 【拔擢揠挺搴】 这组词都有用手往上或往外拉的意思。 拔,《說文》「擢也」。「拔」和「擢」最初是不同的方言,《方言・三》「擢,拔也。自关而西,或曰拔,或日擢」。不过在使用中间它们发生了一些分工,这就是:「擢」只表示用手向外抻、向上薅,所以《說文》说「擢,引也」;「拔」除向外薅之外还表示拔出,使所拔之物与所附之物两相分离,所以《廣雅·釋詁》说「拔,出也」,《释诂三》说「拔,除也」。验之于文献,这种区别是存在的。《孟子·尽心上》「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拔一毛」是拔下一根头髮或一根汗毛;《史记·项羽本纪》「力拔山兮气盖世」,「拔山」是将山拔离地面。「擢」固然也可以是拔下,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擢贾之髮以续贾之罪,尚未足」,但更多的只是往外抻,而不指抻到两相脱离的程度。《韩非子·姦劫弑臣》「淖齿之用齐也,擢湣王之筋县(悬)之庙梁,宿昔而死」,「擢湣王之筋」只是把齐湣王的筋抽出来,而不是拔出来,所以才能悬之于梁;左思《吴都賦》「擢本千寻,垂阴万亩」,这裏「擢本」是说树幹向上生长,好像有人抻着似的,长到千寻之高。枚乘《上书谏吴王》「夫十围之木,始生如蘖,足可搔而绝,手可擢而拔」,这是个很有启发性的例子,向上薅用「擢」,薅出来用「拔」,可见「拔」比「擢」上提的幅度大。 「拔」和「擢」的区别,也可以从它们的派生用法中显示出来。「拔」、「擢」都用于官职的提升不过「擢」多用于官职的迁升,《正字通》「今俗凡迁官曰擢」,如《晋书·左思傳》「[左思]以能擢授殿中侍御史」;「拔」则常指破格的提拔,如《新论,荐贤》「昔时人君拔奇于囚虏」。 揠(yà),《說文》「拔也」。「揠」是个方言词,沒有普及开来,《方言・三》「东齐海岱之间曰揠」,注「今呼拔草心为揠」,《小爾雅·广物》也说「拔心为揠」。《孟子·公孙丑上》「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揠之」就是将苗心抻长,使苗显得长高了;《宋史·岳飞傳》「德(人名)与琼(人名)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则必争」,这裏是用「揠」表示条件不成熟的提拔。 挺,《說文》「拔也」。与「拔」、「擢」、「揠」相比,「挺」的对象只限于拔坚而直的兵器,如:《戰國策·魏策》「[唐且]挺剑而起」;《史记·陈涉世家》「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挺」的诸义以及以「廷」为根的词多有直义,如:《荀子·劝学》「虽有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挺」是直义;《仪礼,乡饮酒礼》「荐脯五挺」,「挺」是表僵直的干肉条的量词;「建」是直立的茎,「梃」是木棍。正因为如此,所以拔直立之物也用「挺」。 搴(qiān),《釋文》「拔也」,《小爾雅·廣詁》「取也」。「搴」也是拔,不同处在于:「拔」等是为将内中之物抽出,而「搴」则在于取得所拔之物,使之归属于自己,是「拔取」。《楚辞·九歌·湘君》「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这是拔芙蓉而取之;《吴子,料敌》「搴旗斩将,必有能者」,「搴旗」是拔取敌军之旗。「搴」也用于揭起、撩起义,如曹植《弃妇篇》「搴帷更摄带,抚弦弹鸣筝」。这裏的揭、提义是借作「褰」的。 【采摘拾撷摭掇】 这组词在以手取物义上有共同处。 「采」是古「採」字,简化汉字时归并。《說文》「采拇取也」,《廣韵》「采取也」。「采」是取植物的、穗或花、实,这在《诗经》裏反映得特别清楚,如:《唐风,采苓》「采葑采葑,首阳之东」;又《小雅,采绿》「终朝采绿,不盈一匊」;又《小雅,小宛》「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其他如「采桑」、「采茶」、「采莲」、「采菊」等都是。正因为古时的菜是采集来的,所以称之为「菜」;正因为最早的染料多取自植物,所以各种色彩称「彩」,所染的布帛称「䌽」。「采石」、「采珠」、「采木」、「采矿」 等,是采草本植物的推演;「采风」、「采诗」、「采纳良言」、「博采众长」等,是「采」在事上的应用。摘,《說文》「拓(摭)果树实也」,《廣雅·釋詁》「取也」。「摘」也是取,只不过它最初用于摘取树木的果实,如:孟浩然《裴司士见访》「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杜甫《解闷十二首,十》「忆过泸戎摘荔枝,青枫隐映石透迤」。引申开来,瓜类的果实也用「摘」,如《唐书·建宁王谈傳》「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再进一步,花、草、菜、葉之类也可以「摘」,如杜甫《佳人》「摘花不插髮,采柏动盈掬」;推广用在人事上,不仅「冠」、「印」之类可摘,文辞、句子之类也可以摘了,如李贺《南园》「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拾,《說文》「掇也」。「拾」也是取,只不过是从地上揀起来,如:《莊子·盗跖》「昼拾橡栗,暮栖木上」;《列子·天瑞》「林类年且百岁,底春被裘拾遗穗于故畦」;《漢書·夏侯胜傳》「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拾」的应用范围也相当广,如「拾金不昧」、「拾人牙慧」等。相互比较可以看出,它们虽然都是取,但是:「采」重在在较低处或平面上取;「摘」则重在从高处取下,如「摘星揽月」就不能用「采」;「拾」则重在俯身从地上取,如「路不拾遗」。另外,「采」是取,所以多用于广泛汇集,如「博采众长」;「摘是折取,重在在众多数量中取下或折下所要之物或所要部分,如「摘录」、「摘要」;「拾」是俯取,是把遗失或遗弃的东西收取回来,如上举例。 与上相类的还有「撷」、「摭」、「掇」。 撷(擷,xié),《廣韵》「捋取」。「撷」是「采」的变体,同样多用于花草之类的采捋。宋之问《秋莲賦》「芳心未成,采撷都尽」;刘禹锡《送王师鲁协律赴湖南使幕》「楚水多兰若,何人事撷芳」。「撼」(zhi)是「摘」的古方言,《方言・一》「取也……陈宋之间白摭」。「摭」也用于摘取义如:《礼记·礼器》「君子之于礼也,有直而行也……有顺而摭也」;《漢書·司馬遷传赞》「至于采经摭传,分散数家之事,甚多疏略」。 掇(duó),《說文》「拾取也」。「掇」接近「拾」如:《莊子·达生》「仲尼适楚,出于林中,见痀偻者承蜩,犹掇之也」;《水经,滱水注》「或单舟采菱,或叠舸折芰,长歌阳春,爱深绿水,掇拾者不言疲,谣咏者自流响」。 【攀援缘】 「攀」和「援」都有用手抓住东西并拉向自己的身体的方向的意思,所以它们可以互注或者连用,如:《吕氏春秋·下贤》「桃李之追(缒)于行(道路)者,莫之援也」,注「援,攀也」;《莊子·马蹄》「乌鹊之巢,可攀援而窥」。不过它们所拉的对象不同,所以在词义上有了分工。 攀,所抓住的东西一般都是牢固的、重于人的身体的,正因为如此,「攀」就有了抓住东西往上爬,或者抓住东西不使自己脱离、失坠的意思。这是由于双方重量关系,从而使拉向自己变为不脱离对象。《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将士皆攀木缘崖,鱼贯而进」,李白《蜀道难》「猿猱欲渡愁攀缘」:这是抓住东西向上爬一般用于爬山、爬树等;《東观汉记,第五伦》「第五伦为会稽太守,为事征。百姓攀辕扣马呼曰:舍我何之」《漢書·朱雲傳》「御史将雲下。雲攀殿槛,槛折」:这是拉住东西,不使身体脱离。「攀龙附凤」、「攀附权贵」等的依附义是「攀」的比喻用法。 「援」所抓的东西一般比体重小,因而有拿过来、拉向自己的含义,如:《左傳·成公二年》「左并辔,右援桴(鼓槌)而鼓」;《晋书·向秀傳》「佇驾言其将迈兮,故援翰(笔)以写心」。如果所拉的是处于困境的人或国家之类,「援」就有救援、帮助的意思了,如:《孟子·離婁上》「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戰國策·秦策》「楚人援韩以拒秦」。如果所拉来的是先例、证据,「援」就有引用、引证的意思了,如:《墨子·小取》「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三國志·魏书·臧洪傳》「重获来命,援引古今」。 「攀」、「援」这个分工是相对的。许尧佐《章台柳傳》「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攀」的对象是柳条,所以有拉近、折断的意思;《莊子·让王》「王子搜援绥登车」,因为「援」的是登车的扳带,所以义近于「攀」了。 在攀高上,「攀」和「缘」意义相近,但来源不同。缘,《說文》「衣纯也」,《正字通》「饰边曰缘」。古代在衣服的沿上要镶上色彩鲜明的边饰,如今之花边,这种边饰叫「缘」,如《礼记·玉藻》「缁布衣,锦缘」,又「缘广半寸」。引申开来,凡沿着边上下或行走都可以叫「缘」,如:傅玄《正都賦》「都卢(西域国名,其人体轻善缘)迅足,缘修竿而上下」;陶潜《桃花源記》「缘溪行,忘路之远近」。「攀」则只能攀上而不能攀下,只能引体而不能表沿边而行。「攀」与「援」曰源,善攀的动物亦称「猿」;「攀」与「缘」只是偶然交搭,沒有词源关系。 【按抑捺】 按,《說文》「下也」;抑《說文》「按也」。「按」和「抑」同源,都表示用手向下压,它们的区别在于:「按」实,「抑」虚;「按」多用为及物动词,「抑」多用为不及物动词。 按,古亦用「案」,它经常要求带宾语,宾语经常是实体,如:《莊子·盗跖》「[盗跖]按剑瞋目,声如乳虎」,「按」的是「剑」;《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籍福起为谢,案灌夫项令谢。夫愈怒,不肯谢」,「按」的是灌夫的脖子。「按」用于人事,表示止住、控制,宾语也常常较具体,如:《史记·淮阴侯列傳》「莫如案甲休兵」;《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何不案兵束甲」。 「抑」和「扬」常常对文,都用作不及物动词:《漢書·霍光傳》「朕以大将军故,抑而不扬」,「抑而不扬」是感到受压而不舒畅的意思;蔡邕《琴賦》「繁弦既抑,雅韵復扬」,「抑」是压低,「扬」是提高。「抑」有时也带宾语,这种「抑」多半是使动用法。《老子》「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抑」是压而使之低的意思,与「举」对文;《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抑首」是让头低下,和前举的「案项夫项」的强制其低头不同。「抑」表示压制、控制时,也多作使动用法。《国语,晋语》「邢侯与雍子争田,雍子人其女于叔鱼以求直。及断狱之日,叔鱼抑邢侯」,「抑刑侯」是使刑侯受到压制;《史记·河渠书》「禹抑洪水」,「抑洪水」也是使鸿水受到遏制。「抑」更经常的是用于「抑心」、「抑志」、「抑强」、「抑恶」、「自抑」等,也是使动用法,但所「抑」的对象较虚,如:《楚辞·离骚》「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国语,楚语》「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史记·管晏列傳》「其後,夫自抑损,晏子怪而问之,御以实对」。正因为「抑」常用于自我抑制,或使人精神、意志受到抑制,所以「抑」连带地表示遭抑制的精神状态,如:《楚辞·九章,惜诵》「情沈抑而不达兮,又蔽而莫之白」;《漢書·司馬遷傳》「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抑郁而谁与语」。 和「按」、「抑」相近的还有一个「捺」(nà),《集韵》「捺,手重按也」,使劲按叫「捺」。「捺」在唐以後才见使用,如:张文成《游仙窟》「先须捺後脚,然後勒前腰」;《太平广記》二四九引唐张鷟《朝野佥载,高崔嵬》「唐散乐高崔嵬善弄痴,太宗命给使捺头向水下」。 【捣舂築】 这组词在表示用工具的一端撞击东西上意义相近,但所用的工具和所撞击的东西彼此不同。 捣,古亦作「播」,《天禄识》引《字林》「直春曰捣」,由上往下撞击叫「捣」。「捣」一般用杵或类似杵的工具撞击,所捣的东西很多。《南史·宋武帝纪》「闻有杵臼声,往觇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中捣药」,这是「捣药」;李白《子夜吴歌》「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这是「捣衣」;岑参《秋夜闻笛》「天门街西闻捣帛」,这是「捣帛」;《齐民要術,种穀》「捣麋鹿羊矢」,这是捣粪。「捣」的目的一般是将所捣之物捣碎或捣软。 舂(chong),《說文》「捣粟也」。古代黄河流域的主食是小米,所以许慎说是「捣粟」,其实是不限于粟的,只要是用杵捣去臼内的穀物的皮壳都叫「舂」,可见「舂」是用杵臼捣去榖壳的专用词,如:《漢書·外戚傳》「戚夫人春且歌曰:子为王兮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张衡《周天大象賦》「糠为簸扬之物,杵为舂臼之用」。 筑(築),《說文》「所以捣也」。用来捣土筑墙的木杵叫「築」;古代,在黄河流域的黄土地带修墙、修城都用板筑的办法,在立柱两边立板,当中填土,用夯夯实,夯土的夯称「築」。《史记·黥布列傳》「项王伐齐,身负板築,以为士卒先」,《集解》「築,杵也」,「板築」是筑墙、筑壁垒用的夹板和木杵。「築」作为动词就指用木杵来夯土了,所以《正字通》说「凡土功曰築」。《詩·大雅·绵》「築之登登,削屡(镂)冯冯」,「登登」是用「築「築」土的声音,「冯冯」是刻削木材的声音;《淮南子·修务》「舜作室,築墙茨屋,辟地种」,「築墙茨屋」就是用土筑起的墙,用草苦的屋顶。「築」的修建义是後起的,古代它只表示用夹板夹住泥土、用木杵砸实的行为。 注意,古代「筑」和「築」是两个字,夯土、修筑义古代用「築」;「筑」是一种弦乐器,奏时一手按弦,一手用竹尺击弦,所以古代常说「击筑」,如《史记·苏秦列傳》「弹琴击筑」。 【引牵扣挽曳拖掣捽摄拉】 这组词都表示向自己用力的方向拉,但牵引的对象和牵引的情况各不相同。 引,《說文》「开弓也」。「引」是拉弓的专用词,如:《孟子·尽心上》「引而不发,跃如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解]狐乃引弓送而射之」。拉弓射箭的历史很久远,「引」的各种引申义也特别多,从而使「引」变为拉的泛称,向各个方向用力延伸幾乎都可以用「引」,如:《左傳·成公十三年「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引领西望」是抻长脖子向西张望,方向是向上;《吕氏春秋·孟冬》「引绋者左右万人」,「绋」是古代拉载着棺材的车的绳索,「引绋」是向前拉;《戰國策·秦策》「军乃引退」,「引退」的方向是向後的,可译为避开、退却等;苏轼《真兴寺阁》「侧身送落日,引手攀飞星」,这又是上下牵引了。总之,「引」变得不拘方向,引申义也特别多,有「引导」、「引进」、「引用」、「引荐」等各种译法。 牽(牽),《說文》「引而前也」。拉着走叫「牵」,所「牵」的对象一般是能自己行走的动物,如:《孟子·梁惠王上》「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牵」的是牛;《史记·楚世家》「郑伯肉袒牵羊以逆之」,「牵」的是羊;《三國志·蜀書,张飞傳》「飞怒,令左右牵去斫头」,「牵」的是人。「牵」有时也表示拉住不使离去,如杜甫《兵车行》「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雲霄」;有时牵的是无生物,如杜甫《佳人》「侍妾卖珠还,牵萝补茅屋」:这都是修辞的、比拟的用法。「牵」还常被解作连累、拘束之类的意思,这往往是「牵」的被动用法和比喻用法的对译,是被牵住、受牵扯,从而受影响、不自由的意思,如:元结《招陶别驾家华阳作》「无或毕婚嫁,竟为俗务牵」;《史记·六国年表》「学者牵于所闻」。 扣,《說文》「牵马也」。「扣」也是牵马,只不过「牵」是拉马使前,而「扣」则是拉马使止,使之不能前,如:《左傳·襄公十八年》「齐侯驾,将走邮棠,太子与郭荣扣马」;《史记·伯夷列傳》「[武王]东伐纣,伯夷叔齐扣马而谏」。後代的强制拘押或留下的「扣留」、「扣押」义只是由于所扣对象不同产生的引申义。 挽,亦作「輓」,《說文》「引车也」。拉车前进用「挽」,如:《後漢書·江革傳》「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新唐書·沈传师傳》「时给事中许孟容、礼部侍郎权德舆乐挽毂士,号权许」,「挽毂士」是给士人拉车,文中比喻能提拔推举人材。「牵」拉的是有生物,「挽」拉的是不能自己行走、待牵挽而後能进的无生物。正因为如此,「挽」泛化之後,所挽的对象也多半是物,如:《唐书·食貨志》「候其水涨,以人挽舟而上」,「挽」的是舟;杜甫《前出塞》「挽弓当挽强」,「挽」的是弓。「挽有时挽的也是人,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卫君必人。夫二子者,或挽之,或推之,欲无人得乎」,这是用于对象不肯前进,必须拉着才肯走的情况的,是以挽车为比喻的用法。「挽」的哀悼义也出自牵挽义。《晋书·礼志》「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不管那一种说法,「挽歌」都是牵挽时所唱的歌,因为用于葬礼,才具有了哀悼的含义,才有後来的「挽辞」、「挽联」的出现。这个意义的「挽」,一般写作「輓」。 曳(yè),《一切经音义・十九》「引也」。「曳」现代说「拖」;「曳」的特点是被拉的物或人不能走或不肯走,被拉的人拉着贴着地向前滑动。《左傳·襄公十八年》「晋人……使乘车者左实右伪,以施先,舆曳柴而从之」,「曳柴而从之」是在车後拖着树枝,造成尘土飞扬、人马众多的假象;《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曳兵而走」是倒拖着武器逃跑;《莊子·秋水》「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曳尾涂中」是在烂泥中拖着尾巴爬来爬去。贾谊《吊屈原賦》「贤圣逆曳兮,方正倒植」,这裏虽然曳的是人,但是把人比作物的,「逆曳」是倒着拖,或拖脚拖出去。「曳」後来也写作「拽」、「抴」。 拖,亦作「拕」,《說文》「拕,曳也」。「拖」和「曳」是不同的方言变体。《集韵》「拽,拖也,山东语」。可见,「曳」主要用于太行山以东。「拖」和「曳」也有个分工,在秦汉以前,拖拉义主要用「曳」,「拖」主要用于垂在後面或下面的意义上。《論語·乡党》「[孔子]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拖绅」是让束腰的大带拖在下面;《淮南子·齐俗》胡貉匈奴之国,纵体拖髮,箕倨反言」,「拖髮」是头髮披在脑後。魏晋以後,「拖」逐渐代替了「曳」。《三國志·魏书·华佗傳》「犬不能行,復令步人拖曳」,「拖曳」连用;李白《丁都护歌》「吴牛喘月时,拖船一何苦」,用「拖」。 掣(chè),《爾雅·釋训》「曳也」,《釋名·釋姿容》「制也,制顿之使顺已也」。「掣」也是牵曳,不同处在于:「掣」与「制」同源,它是将物从受禁制、被遏制的状态下曳拉出来。《孔子家语,屈节解》「宓子使臣书而掣肘」,「掣肘」是牵曳肘部,使之从书写状态下解脱出来;《晋书·王献之傳》「[献之]七八岁时学書·羲之密从後掣其笔不得」,这是将笔从握持中曳出。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杜甫《高都护马行》「长安壮儿不敢骑,走过掣电倾城知」:「风掣」是风像要把悬挂着的旗曳走;「掣电」是说像挣脱的闪电。 捽(zuó),《說文》「持头髮也」,它特指揪住头髮拖。《漢書·贾谊傳》「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古人留髮,行刑时有人拖着头髮,不拖头髮是一种优侍;《淮南子·氾論》「至其溺也,则捽其髮而拯」,这是揪住头髮从水中拖上来。引申开来也可以用于拔髮状物:《法言,修身》「箪瓢捽茹」,「捽茹」是薅野菜;《漢書·贡禹傳》「农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捽草杷土」,「捽草」是薅草。头髮长在头顶上,草,菜等须向上牵拉,所以捽」在方向上固然可以向前、向後拖,也可以向上提、薅。 摄(攝,shè),《說文》「引持也」,它也有牵拉义。不过「摄」所牵动的主要是衣物、带、索之类;它只是掣动、整理、束紧而已,并不拖着所牵物大幅度地移动位置。《論語·乡党》「摄齐(衣下缝)升堂,鞠躬如也」,这是向上提;《漢書·张耳陈馀傳》「吏尝以过答馀,馀欲起,耳摄使受答」,这是向下拉;《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摄衽抱机,视膳于堂下」,这是扯扯顿顿,整饬服装;《後漢書·铫期傳》「期先登陷阵……被创中额,摄帻復战,遂大破之」,「摄帻」是勒紧头巾。「摄」的引申义很多,用于衣物,则多用于扯、拉义。 今天的牵引义多以「拉」来概括,不过古代「拉」只有折断义沒有牵引义。《說文》「拉,摧也」,《漢書·邹阳傳》「范睢拉胁折齿于魏」:「拉胁」与「折齿」对文。成语「摧枯拉朽」,「拉」与「摧」对文。刘禹锡《花下醉中联句》「谁能拉花住,争换得春回」,这恐怕是「拉」的牵引义的最早用例。不过这裏的「拉」严格说还是「邀留」的意思,《正字通》「俗邀人同行日拉」,还不是现代的拉扯义。 【推排挤攘】 《說文》「推,排也」,又「排,挤也」,又「挤,排也」,又「攘,推也」,四词互释。它们都表示用双手向前移动物体,不同处在于方式和目的。 推,《集韵》「进也」,《一切经音义・六》「前也」。「推」指用力使物体向前方移动,这和现代的用法是相同的。《左傳·成公二年》「苟有险,余必下推车」;《韩非子·难三》「中期推琴而对曰:王之料天下过矣」。引申开来也可以用于抽象事物,如「推心置腹」、「推已及人」、「推陈出新」、「推本溯源」、「互相推让」等。 排,《廣雅·釋詁》「推也」。「排」与「推」不同处在于:「推」是向前方用力,使所推物向用力方向移动;「排」则是双手向前侧方用力,使被排物体分向两边。「非」应是「排」的古字形,字正象双手向外、向两边分拨之形。正因为如此,「排」多用于使障碍物分向两旁,开通通路的场合。《史记·樊郦滕灌列傳》「哙乃排闼直人,大臣随之」,排闼」,即将门分推向两边;《礼记·少仪》「排阖说(脱)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已矣」,疏「排,推门扇也」。推而广之,凡分向两旁、打开通路的多用排」。《孟子·滕文公上》「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排淮泗」是排去淮水、泗水的壅塞,使水能够畅流;《宋書·宋越傳》「排坚陷阵,气力兼人」,「排坚」是突破坚阵,杀出血路。同理,「排难解纷」是分解忧患,找到出路;「排斥异己」是把异己者推向两边,使自己畅行无阻;「排忧遣闷」是拨开忧闷烦恼,使心情舒畅。「排」的排列义是後起的,是由「辈」发展来的,上古未见使用。 挤(擠),《正字通》「推之使坠也」。「挤」也是推,但是,它不是推向前进,而是将人推人死地、险地,正因为如此,「挤」的补语多是危险的处所。《左傳·昭公十三年》「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沟壑」是无人埋葬的野死者的葬身之地;《漢書·贾捐之傳》「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驱士众挤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救助饑馑、保全元元也」,「大海」是致人死命之所。正因为如此,「推」可以是推让、推荐,「排」可以排忧、排难;而「挤」则多和陷害有关,如《新唐書·李必傳》「杨炎罪不至死,杞挤陷之」、《荀子·仲尼》「抑有功而挤有罪」。「挤」的挤压义、逼迫义与其古义相关,「挤」的拥挤义则是起得很晚的;在挤压义上,「挤」也指以手推人,而不指用身体靠人。 「攘」(rǎng)固然也是推,不过「推」偏重于推物,虽然後来也用于推人;「攘」侧重的却是推人。「攘」古代也用以写「让」,所谓「让」就是推人使在自己之前,这就是逊让、揖让了。《漢書·司馬遷傳》「小子何敢攘焉」,颜师古注「攘,古让字」;又《艺文志》「合于尧之克攘」,「克攘」即「允恭克让」的「让」,这个用法後来为「让」(讓)所分出。推人使之退却这就是抵御、排斥义的「攘」了。《公羊传·僖公四年》「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注「攘,却也」;《楚辞·七谏,沉江》「正臣端其操行兮,反离(罹)谤而见攘」,这是被人排攘。《楚辞·离骚》「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攘垢」是在别人的污辱前面退让、容忍;《国语,齐语》「西征攘白翟之地」,这是主动出击迫使对方後退,这就是侵夺了。偷窃义的「攘」,如《論語·子路》「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这是暗中侵夺;禳除义的「攘」,如《礼记·月令》「九门磔攘」。 这是使恶神疫鬼退让,後分化为「禳」;至于《孟子·尽心下》「冯妇攘臂下车」的「攘」,就是将用于人的词扩展于物了,是使袖子後退露出胳臂来了。 【辟启开】 「开」、「辟」、「启」最初都是开门的意思,如:《老子》「善闭,无关楗(门闩)而[门]不可开」;《左傳·宣公二年》「寝门辟矣」;《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门启而人」。它们的常用引申义有个相对的分工。 「辟」(闢)的引申义侧重于开发,特别是开垦土地。这个意思在较早的文献裏多写作「辟」。《荀子·王制》「辟田野,实仓廪」,《孟子·梁惠王上》「欲辟土地,朝秦楚」:这两句中的「辟」都读作pi,是开垦、扩大的意思。较晚的文献多写作「闢」,如:《韩诗外傳》「夫闢土殖穀者,后稷也」;《舊唐書·王方翼傳》「闢田数十顷」。即便「闢的词义扩大作一般的「开」讲,也多与开辟山川土地、道路等有关,如:郦道元《水经,河水注「其山虽闢,尚梗(阻塞)湍流」;成语「另闢蹊径」。 启(啟),《說文》「教也」。「教」是开发智力,所以「启」的引申义侧重于启发开导人的思想和心志。《左傳·僖公五年》「晋不可启,寇不可玩」,「启」指启发晋国的贪心;《莊子·达生》「今休款启寡闻之民也,吾告以至人之德,譬之若载鼷以车马……彼又恶能无惊乎哉」,「启」指教育而使他们开化。现代汉语有「启发」、「启蒙」、「启示」、「启迪」等,都指启发心志、启发蒙昧说的。此外「启」还有陈述义,这是把开门用于开口了,启发总是要说话的。《三國志·蜀書,董和傳》「来相启告」,「启告」即陈述告诉;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某启」也是自己陈述的意思。「启奏」,「启禀」,把信叫「书启」,把公告叫「启事」等,都是从陈述义来的。另外,「启」还有开始等义,但都不如启蒙义、陈述义用得多。 开(開),《說文》「张也」。与张开义有关的都可以用「开」,它的引申义最广。凡用「辟」、用「启」的地方都可以用「开」。辟土地可以用「开」,如:《齐民要术,耕田》「草乾即放火,至春而开垦」;《晋书·羊祜傳》「辟土开疆」。启发义也可以用「开」,如:《潛夫論,卜列》「移风易俗之本乃在开其心,而正其精」;《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熟省此论,可以开悟矣」。另外,「辟」、启」所不能表达的一般都可以用「开」,如:「开可以用于「开弓」、「开花」、「开创」、「开宴」;可以用于「开诚布公」、「大开杀戒」、「豁然开朗」、「见钱眼开」等。 【闭阖关扃掩】 这组词在把门合拢的意义上相近,但使用的时代和来源彼此不同。 闭(閉),《說文》「阖门也」。古代表示关门的用字是「闭」,如:《易·復》「先王以至日(冬至、夏至)闭关,商旅不行」;《孟子·滕文公下》「泄柳闭门而不纳」。「闭」表示从面将门门上或顶上,它的反义词是「启」,如《周礼·天官·阍人》「阍人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以时启闭」。「闭」是表示关门的专用字;表示合上,堵塞等义,如「闭口」、「闭目」、「闭塞」、「闭绝」等,是「闭」的泛化和引申。 阖(闈,hé),亦作「閤」,《說文》「门扉也」。「阖」的本义是门扇。《礼记·月令》「是月也,耕者少舍(略有空),乃修阖扇」,注「用木曰阖,用竹、日扇」;《公羊传・庄公十二年》「[宋]万臂仇牧,碎其首,齿著乎门阖」,「齿著乎门阖」,是说宋万挥击之猛,使仇牧的牙齿竟然进进门扇。「阖」作为动词用就有关上门扇的意思了,如:《莊子·知北游》「神农隐几阖户昼瞑」;《礼记·玉藻》「闰月则阖门左扉」。「阖」的反义词是「开」,如《老子》「天门开阖,能为雌乎」。「闭」和「阖」的不同处在于:「闭」表示关上,包括掩门和上栓;「阖」一般只表示将门掩上,不表闩上。 关(關),《說文》「以木横持门户也」。用现在话说,「关」就是门门、门插关,它是横插在门扃之中、使门从外面无法推开的工具。《老子》「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范应无注「楗,柜门木也……横曰关,竖曰楗」,「楗」是固定「关」、使之不能移动的;《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季孙怒,命攻臧氏。乙亥,臧孙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斩鹿门之关」是说「鹿门」(鲁都南城东门)已经下栓,臧孙砍断门栓,夺门而出。「关因为是启闭门的要害,所以国境的要塞、城门等也叫「关」,如「关塞」、「关卡」、「玉门关」、「函谷關」。「关」的闭阖义起得较晚,是汉以後才有的,如:《淮南子·览冥》「城郭不关,邑无盗贼」;陶潜《归去来兮辞》「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关」就词义说该是「上门栓」,因为它是表门栓的「关」的动词用法。正因为如此,「关」在词义上接近表示阖门上栓的「闭」,而和单纯表示掩门的「阖」相去较远,所以「关」和「闭」常常结合使用,如江淹《恨賦》「闭关却扫,塞门不出」,《文心雕龍「出入由门,关闭当审」。「闭」和「阖」则很少结合。 扃(jiong),《說文》「外闭之关也」,作为名词它指从外面关门的门门。《礼记·曲礼上》「将人户,视必下,入户奉扃,视瞻毋回」,「奉扃」就是捧着门门。作为动词,「扃」最初也表示从外面门上门。张衡《周天大象賦》「方卷舌以幽居,且扃扉而绝驷」,「扃扉」是从外面门上门,以示谢客;《文子,上仁》「中欲不出谓之扃,外邪不人谓之闭。中扃外闭,何事不节;外闭中扃,何事不成」,「扃」是从外边关上,使在内的不得出,「闭」、「关」是从内部闩上,使自外者不得人的。 「掩」接近「阖」,只是来源不同而已。「掩」用于关门,也只表把门合上,不表示是否上门。《南史·袁餐傳》「席门常掩,三径裁通」,「掩」是虚掩;《後漢書·袁闳傳》「母去便自掩闭,兄弟妻子莫得相见也」,「掩闭」是关门下门。 上述的区别是相对的,它们在使用当中多数泛化了,不仅内外不分、上门不上门不分而且关门和合上其他可开合的东西也不分了。李白《赠清漳明府侄事》「牛羊散阡陌,夜寝不扃户」,「扃」同「闭」;白居易《偶吟》「静念道经深闭目」,合上的是眼睛。发展到近代,由于「扃」「阖」已基本不用,「闭」逐渐接近「掩」,「关」逐渐兼并了「扃」、「闭」义了。 【爪搔抓爬】 爪《說文》「也,覆手曰爪」,又「叉,手足甲也」。「爪」与「叉」古有别,手心向下叫「爪」,手心向上称「掌」,「叉」则特指指甲。不过在後代文字中,两者因为同音,所以合而为一,都写作「爪」了,表覆手的「爪」既可表人之手,也可以指鸟兽之爪,如《韩非子·解老》「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错(措)其爪」。表指甲的爪」,既可写作「爪」,也可以借「蚤」来写:前者如《史记·蒙恬列傳》「成王有病甚殆,公且自剪其爪以沉于河」;後者如《荀子·大略》「争蚤甲之利而丧其掌」。 「爪」的动词用法表示用指甲挠。这个用法文字上有三种书写形式:其一,用「爪」兼表动词,如柳宗元《种树郭橐驼傳》「爪其肤,以验其生枯」;其二,用加手分化的「抓」(仍读zhǎo),如杜牧《读韩杜诗》「杜诗韩集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抓」;其三,是在假借字「蚤」的基础上分化出「搔」来,《說文》「搔,刮也」。用「搔」表用指甲抓用得最广,也较早,如:《詩·邶風·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盐铁论,利议》「议论无所依,如膝痒而搔背」。 「抓」原本是「搔」的异体字,《廣雅·釋詁》「抓,搔也」。枚乘《上书谏吴王》「夫十围之木,始生如蘖,足可搔而绝,手可擢而拔」,颜师古注「搔谓抓也」。早期的白话中给「抓」另派了用项,用它来表示用手取物的zhuā,借用作搅动解的「挠表示「搔」了,这可能是音变的结果,如《西游記》第一回「一个个伸头缩项,抓耳挠腮」。 表「搔」的後起字还有一个「爬」,《廣韵》「爬,搔也」。「爬」与「抓」、「搔」不同源,它和「跑」属于同族词,表示的是鸟兽以爪刨地,如傅玄《鬬鸡賦》「或爬地俯仰,或抚翼未举」。因为动作相近,「爬」也借来表示用指甲轻抓,如: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性復多虱,爬搔无已」;黄庭坚《送吴彦归番阳》「诗句唾成珠,笑嘲惬爬痒」。 由于来源上的不用,「爬」虽然在「爬痒」、「爬梳」的场合与「搔」同义,但因为它来自爪蹬蹄刨,所以在许多用法上,它表示的动作比「搔」重得多。比如,韩愈《进学解》中的「爬罗抉剔,刮垢磨光」就不能用「搔」去替换,更不要说「爬」的爬行义了。 【摩抚拊拍扪摸】 这组词在用手摸或拍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摩,《說文》「揅也」。「摩」是研磨的意思,「摩」的磨擦义十分广泛。它包括物与物相磨擦,如:《史记·趙世家》「襄子姊前为代王夫人。……[襄子]令宰人以科击杀代王……其姊闻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杀」;晁补之《新城游北山記》「窗间竹数十竿相摩戛,声切切不已」。包括人与人或人与物相擦而过,如:《戰國策·齐策》「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左傳·宣公十二年》「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壘而还」。包括人以手抚平物或抚摸人,如:《礼记·内则》「濯手以摩之,去其皱」,苏轼《次韵章传道喜雨诗》「应怜郡守老且愚,欲把疮痍手摩抚」。 「抚」(撫)的范围就小得多了,它限于以手与人或物相接触。不过「抚」所表示的接触范围仍然相当广。它可以是用手抚摸,以示安慰,如:《国语,晋语》「叔向见司马侯之子,抚而泣之」;《韩非子·用人》「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所以《說文》说「抚,揗也」。「抚」也可以是用手拍抚,以示亲狎、激动、欢乐之类的感情,如:《後漢書·趙壹傳》「妪(伛偻)名埶,抚拍豪强」;《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操闻攸来,跣出迎之,抚掌笑曰:子卿远来,吾事济矣」。所以《釋名·釋姿容》说「抚,敷也,敷手以拍之也」。「抚」也可以是以手轻击或轻拨物,如:王粲《七哀,二》「独夜不能寐,摄衣起抚琴」;庾信《春賦》「鸣弦暂抚」。「抚」也可以就是与手相接触,或按或握,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右抚剑,左援带」;《楚辞·九怀,匡机》「抚槛兮远望,念君兮不忘」。所以《正字通》说「抚,按也」。 拊,《廣雅・释话》「击也」。这裏的「击」包括轻拍的意思。《戰國策·燕策》「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日夜切齿拊心也」《漢書·冯唐傳》「乃拊髀曰: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将,岂忧匈奴哉」,这是拍人;《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公拊楹而歌」・《楚辞・九歌・东皇太一》「扬枹兮拊鼓」,这是击物。「拊」虽有少数和「抚」的界限不清,但大体上可以说「拊」是分出了「抚」的拍击义。拍,《說文》「拊也」,《釋名·釋姿容》「搏也,以手搏其上也」,《廣雅·釋詁》「击也」。「拍」和拊」应是古今词,都是以手敲击的意思,如:《韩非子·功名》「一手独拍,虽疾无声」;李白《襄阳歌》「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拍的拍板、节拍之类的意思是後来派生出来的。 「抚」的以手抚摸义後来为「揗」、「扪」、「摸」所分出。 揗(xún),《說文》「摩也」,《廣雅·釋詁》「顺也,以手相安慰也」。「揗」源于「循」,以手反復抚摸以示慰藉称「揗」,如:《墨子·尚同中》「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字用「循」;《史记·白起王翦列傳》「洗沐而善饮食,抚揗之」。「揗」有时也用于物,表示不断抚摸,如《漢書·李陵傳》「数数自揗其刀环」。 扪(捫,mén),《說文》「抚持也」。摸取东西叫「扪」。「扪」源于「抚」,只是它不带安慰色彩,它是用手摸索东西或单纯的抚摸。《晋书·苻坚载記》「桓温人关,猛被褐见之……扪虱而言,旁若无人」,宋之问《灵隐寺》「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这是扪物。《史记·高祖本纪》「汉王伤匈,乃扪足曰:虏中吾指」,《後漢書·邓皇后纪》「后尝梦扪天,荡荡正青,若有钟乳状」:这是摸索。摸《集韵》「摸索扣拆也;又手捉也」。「摸」是「扪」的後起字,它的意思和「扪」无别,如:《後漢書·蔡邕傳》「邕读曹娥碑,能手摸其文读之」,这是摸索义;《苕溪渔隐丛话》「摸鱼儿一词,晁无咎所作也」,这是「摸」的手捉义。 这组词中的「摩」,「抚」、「拊」、「扪」、「摸」,明显地带有词源关系,从中可以看出分化的过程。 【拭抆拂揩】 这组词在擦去灰尘污渍使之清洁义上相近。 拭,《爾雅·釋话》「清也」,《增韵》「揩也」《六书故》「以巾拭垢濡也」。「拭」与「饰」同源,进行装点使之美观叫「饰」,去除垢濡使之整洁叫「拭」。「拭」古亦作「式」,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擦」、「抹」(má),是用巾之类的物品抹去灰尘之类的东西,恢復其原有的样子,如:《管子·轻重丁》「桓公使八使者式璧而聘之」;《荀子·礼論》「始卒……不浴则濡巾三式而止」。「拭」主要是擦去灰土之类污垢,也兼指擦去液体之类的沾染物,如:《仪礼,聘礼》「贾人北面坐拭圭」;《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孔子]反袂拭面,涕沾袍」。 抆(wen),《爾雅·釋诂》「清也」,《廣雅·釋詁》「拭也」。「抆」与「扪」同源。「抆」与「拭」的不同处在于:「拭」是用抹布、襟袖之类去揩抹对象,「抆」则重在不借助工具直接用手去揩拭。正因为如此,所以「抆」主要用于擦去涕泪,很少用于揩抹灰垢,如:《楚辞·九章,悲回风》「孤子唫(吟)而抆泪兮,放子出而不还」;王褒《洞箫賦》「故为悲声则莫不伦然累欷,擎(亦拭)涕抆泪」。 拂,《說文》「过击也」《廣雅·釋言》「搏也」。「拂」与「拊」、「搏」等同源,是拍打、抽击的意思,只是它用的力度小,是轻轻地掠过、擦过,大体上和现代的「掸」相当。《楚辞·大招》「长袂拂面,善留客只」,李白《扶风豪士歌》「梧桐杨柳拂金井,来醉扶风豪士家」:这是掠过义;《楚辞·离骚》「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徜)」,《戰國策·燕策》「[太子]却行为道(导),跪而拂席」:这是「过击」义,即掸去掉其上的灰尘。「拂」主要是去灰土的,所以掸去灰土的掸子,古代称「拂尘」、「拂子」。进而抖动衣物之类去掉其上的灰尘、甚至单纯地甩动衣物也称「拂」,如:《後漢書·黄琼傳》「处士鄙生,忘其拘儒,拂巾衽褐,以企旌车之招矣」;《漢書·杨恽傳》「拂衣而喜,奋袖低昂,顿足起舞」。「拂」因为在除去灰尘上和「拭」相近,所以两者有时互释或连用,尤其是在用于器物的场合。《仪礼,士昏礼》「主人拂几授校,拜送」,注「拂,拭也」;杜甫《阻雨不得归瀼西甘林》「拂拭乌皮几,喜闻樵牧音」,「拂拭」连用。 揩(kāi),《廣雅·釋詁》「磨也」,《玉篇》「摩拭也」。「揩」重在磨擦而不重在除灰垢。张衡《西京賦》「[中黄之士、育获之俦]揩枳落,突棘藩」,「揩枳落」是擦过枳树构成的蕃篱、树丛;《桂海虞衡志,志虫鱼》「青螺状如田螺……揩摩去粗皮,如翡翠色」,这是将表皮打磨去。正因为如此,「揩」在古代多用于磨擦,不用于去尘垢,如:黄庭坚《题伯时画揩痒虎》「猛虎肉醉初醒时,揩磨痾痒风助威」;郑元祐《题揩痒马图》「摩擦树根休揩痒,明朝要尔战沙场」。当「揩」用于除垢濡时,它也就侧重于用力地反復搓拭了,如:《東坡语林》「寄语揩背人,尽日劳君挥肘。轻手,轻手,居士本来无垢」;《水浒傳》第六回「[鲁智深]就灶边拾把草,把春枱揩抹了灰尘」。 【挠扰搅】 在搅动义上它们相通。 挠(撓,náo),《說文》「扰也」,《廣韵》「挠乱」。「挠」和「绕」等同源,不过「挠」特指在液体物中回旋搅拌。《荀子·议兵》「以桀诈尧,譬之,若以卵投石,以指挠沸」,「以指挠沸」就是用手指在沸腾的水中搅动;《漢書·匈奴傳》「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挠酒」就是将马血和酒搅拌均匀。「挠」用于人事就是「乱」了,指在骚扰之下的动荡和混乱,如:《莊子·骈拇》「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左傳·成公十三年》「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挠」的弯曲义,如「不屈不挠」,是「揉」的变义,与搅扰义无关;至于「挠」的用手指爬搔义,如「抓耳挠腮」,则是近代才有的。 扰(擾,rǎo),《說文》「烦也」,《廣韵》「乱也」。「扰」与「挠」同源,它是分化「挠」的派生义的,是专用于社会或人心的各种动乱、烦乱的,如:《史记·项羽本纪》「门下大惊,扰乱。籍所击杀,数十百人」;《漢書·律历志》「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遑暇也」。「扰扰」是形容词化的「扰」,表混乱、烦乱的状态,如:《列子·周穆王》「存亡得失、哀乐好恶,扰扰万绪起矣」;《三國志·魏书·张既傳》「民相恐动,扰扰不安」。至于「扰」的驯养、安抚义,如「扰驯鸟兽」,则是「柔」的借义,与扰乱义无关。 搅(攪,jiǎo),《說文》「乱也」,《廣韵》「手动」。「搅」专用于「挠」的以手旋动、挠和义,如:方干《袁明府以家醞寄余余以山梅答赠》「九度搅和谁用法,四边窥摘自攀枝」;苏轼《画鱼歌》「岂知白梃闹如雨,搅水觅鱼嗟已疏」。「搅」在现代通过比喻重又用于人事上的扰乱,如「搅局」,这是在重複「挠」的变化过程。 【挥麾掉摇摆】 这组词在表示来回晃动上意义相通。 挥(揮),《說文》「奋也」。「奋」是展翅奋飞的意思,鸟用力扇动翅膀叫「奋」,也叫「晕」。人用力挥动手臂叫「挥」,如:刘琨《扶风歌》「挥手长相谢,哽咽不能言」;李白《送别》「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挥」也包括手裘拿着东西来回挥舞或挥动,如:左思《吴都賦》「挥袖风飘,而红尘昼昏」;李白《出自蓟北门行》「挥刃斩楼兰,弯弓射贤王」。甩手将手上沾的东西甩出也用「挥」,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怀嬴]奉沃盥,[重耳]既而挥之」;《戰國策·齐策》「举袂成幕,挥汗成雨」。 「麾」的本义是作战时军中用以指挥调度的旗子,《說文》「麾,旌旗,所以指挥也」,如:《墨子·号令》「见寇越陈表,城上以麾指之」;《漢書·韩信傳》「夺其印符,以麾召诸将,易置之」。作为动词,「麾」特指挥动旗帜指挥军队进退攻战,如:《書·牧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白旄」是装有白旄牛尾的旗子;《左傳·隐公十一年》「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蝥弧」是郑庄公的旗帜。进而不用旗帜而用其他东西,或者不用器物,只要是指挥军队行动,都可以叫「麾」,如:《梁書·韦睿傳》「睿乘素木舆,执白角如意,麾军一日数合」;《南史·齐太祖纪》「麾钺一临,凶党冰泮」。 掉,《說文》「摇也」。「掉」最初多指躯体的各部分摇摆、晃动,如:《左傳·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尾大不掉」;《莊子·在宥》「鸿濛拊髀雀跃掉头曰:吾弗知」;《史记·孟尝君列傳》「日暮之後,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又《淮阴侯列傳》「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舌,下齐七十馀城」。进而「掉」也用于摇动、摆动手中所持的东西,如李白《幽州胡马客歌》「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这是後来的用法。作回转、交替解,如「掉头不顾」,「三面掉战」等,也是「掉」的引申义。 摇,《說文》「动也」。「掉」与「摇」同源,它们有个相对的分工:「掉」主要用于肢体的晃动;「摇」则主要用于物体的晃动。「摇」作为不及物的动词,表示的是物体的动摇不定,如:《荀子·解蔽》「水动而景(影)摇,人不以定美恶,水势玄(眩)也」;《漢書·天文志》「星摇者,民劳也」;曹丕《燕歌行》「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陶潜《归去来兮辞》「舟摇摇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摇」也可以带宾语,表使物体摇动,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摇木者一一摄其,则劳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摇矣」;李华《寄赵七侍御》「摇浆曙江流,江清山復重」。「摇」後来也侵人「掉」的领域,扩大到身体各部的晃动,如:《史记·滑稽列傳》「优孟摇头而歌」;韩愈《应科目与时人书》「若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摇」的摇动义扩大并通行开之後和「掉」发生了词义系统的内部调整,摇动义由「摇」表示,「掉」则重在转动、互换之类的意思了。至于「掉」的失落义,恐怕是同音借用的结果。 摆(擺),《廣韵》「拨也」。「揮」、「摇」等重在往復运动,反復晃动,而「摆」所侧重的是分向两边,用现代话说是扒拉开,向两边拨动,如:陶潜《饮酒》「摆落悠悠谈,请从余所之」;《世说新语·政事》「我今与林公来相看,願卿摆拨常务,应对玄言」;杜甫《桥陵》「何当摆俗累,浩荡乘沧溟」;《宣和画谱》「[邕]摆脱旧习,笔力一新」。摆脱、拨向两边,就动作来说,也是两边晃动,所以它也就有了摇动的意思了,这是它的引申义,如:韩愈《镇州初旧》「别来杨柳街头树,摆弄春风只欲飞」;裴说《赠衡岭》「猿跳高岳静,鱼摆大江宽」。不过这个「摆」仍保留着均匀地左右运动的馀味,和「挥」、「摇」等还有所区别。至于「摆」的陈设、陈列义,那是由分向左右义派生出来的。 【摇撼振荡】 这一组词全说的是摇动,但又有细微的差别。 「摇」一般指来回地动,早期多指物的摇摆,现在说摇晃就是这个意思。《韩非子·饰邪》「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意思就是说摇晃镜子就照不清楚,摇晃秤就称不准确;《荀子·解蔽》「水动而景摇」,「景」就是影,这句是说水动,水裏的影子就摇晃。「摇」可以是物体自己摇动,例如「摇摇欲坠」;也可以是由人力去摇动,这是「摇」的使动用法,例如「摇镜」、「摇衡」、「摇铃」、「摇橹」等。 「撼」一般指用大力使难以动摇的物体动摇,如:《宋史·岳飞傳》「撼山易,撼岳家军难」;毛泽东《满江红》「蚍蜉撼树谈何易」。「摇」和「撼」的区别有两点:其一,「摇」可以是物体自己摇动,也可以是由人力去摇动;「撼」是及物动词,它只是由人力去撼动,不用于物体自己动摇,「摇摇欲坠」不能说成「撼撼欲坠」。其二,「撼」用的力量要比「摇」大。「蚍蜉撼树」、「撼山」不能换成「蚍蜉摇树」、「摇山」,「摇铃」、「摇橹」不能换成「撼鈴」、「撼櫓」。 「振」较早的意思是抖动物体使物体迅速地反復震动。《礼记·曲礼下》「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注「振,去尘也」,「振书」就是抖动书上的尘土;《荀子·不苟》「新浴者振其衣」,就是刚洗过澡的人要抖动衣服,去掉衣服上的尘土;《荀子·王霸》「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然」,「振槁」是摇晃树使枯落下来。「摇」和「撼」和「振」都有来回晃动的意思,只是「振」的反復率大、频率高。「振」较早时期用于反復抖动,动的范围较小,以後有所发展,也用于较大的范围,如《左傳》襄公四年说「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这个意义还保留到现在,像「振动」、「振撼」等都是动的较大的。「振」的原义是救,《說文》「振,举救之义」。《左傳·昭公十八年》「振除火災」,就是用「振」的原义,後来这一个义用「赈」字来表示。 「荡」(藻)原来是水名,後来用为动词也往往同水有关,如:《周礼·地官·稻人》「以沟荡水」,注「谓以沟行水也」,「荡水」就是使水流;《左傳·僖公三年》「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注「荡,摇也」,这是说齐孝公同蔡姬在花園裏划船,蔡姬使船在水裏摇晃,使齐孝公受惊;《左傳·庄公四年》「盈而荡,天之道也」,这也是拿水作比喻,意思是水满了就要流动,这是自然的道理。因此可以说「荡」多用于水的动,或者物体在水裏动。後来「荡」的词义发展了,也用于其他事物的动荡,往往指大的变动,如:《礼记·乐記》「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左傳·成公十三年》记晋国吕相拒绝秦国,说「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毛泽东《满江红》「四海翻腾雲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荡」从水动义又引申为洗滌、扫除,如:《礼记·昏义》「荡天下之阴事」,注「荡,滌去秽恶也」;《晋书·刘琨傳》「扫荡仇耻」。这个意义还保留在现代汉语词中,如「荡平」、「扫荡」、「涤荡」等。 【振震】 「振」和「震」在摇荡义上互相交搭,其他方面相距甚远。 「振」是摇晃、抖动的意思。《荀子·王霸以燕赵起而攻之,若振槁焉」,《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振槁」是摇动枯朽的树木或枯,「振衣」是抖动衣服。《吊古战场文》「北风振漠,胡兵伺便」,「振漠」是使巨大的沙漠抖动的意思。震,《說文》「劈历振物者」,《廣韵》「雷震也」。「震」原指雷,如:《詩·小雅·十月之交》「烨烨震电」,传「震,雷也」;《春秋,隐公九年》「大雨震电」。「震」由迅雷引申为迅雷发出的天摇地动的声音,如《漢書·礼乐志》「雷震震,电耀耀」。後来巨大的震动也用「震」,如:《国语,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吊古战场文》「主客相搏,山川震眩」。 就振动说,「振」多用于手的摇动,如「振笔疾书」、「振臂高呼」;而「震」则用于巨大的摇荡,如「地震」、「震撼山岳」、「五洲震荡」。「震」也表示内心的震动,如《詩·大雅·常武》「如雷如霆,徐方震惊」。 从引申义说,「震」因为是由雷电引起的,是雷电之威,在古代打雷打闪又被看成是上帝的暴怒,所以「震」常用于威严、暴怒义。《国语,周语》「[兵]观则玩,玩则无震」,「无震」是失去威严;《書·泰誓》「皇天震怒」,「震怒」就是盛怒,大发雷霆。「振」因为常用于振臂号召、抖擞等义,所以引申义多有振作、奋起、抖擞精神之义,如《聊齋·促織》「遂相腾击,振奋作声」。「振」和「震」有时也互相通用:《戰國策·燕策》「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振」即「震」的通假字。 【玩翫】 「玩」有名词、动词两种用法。作为名词,它表示供人把玩观赏的东西。《国语,楚语》「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注「玩,玩弄之物」,「白珩」是白色的玉佩;《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鲁之于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玩好」指各种珍宝玩物。作为动词,「玩」因所玩的对象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翻译。对象为玩好,就是玩弄、把玩义,如沈辽《赠磻翁龙尾砚》「莹润无与比,玩爱何可论」。对象是不能在手中玩弄而只能眼看心会的,就是观赏、玩索、欣赏义了,如:《三國志·魏书·三少帝纪》「自今以後,群臣皆当玩习古义」;韦应物《月下会徐十一草堂》「暂辍观书夜,还题玩月诗」。对象是人或世时,则有戏弄、耍笑的意思,如:《書·旅獒》「玩人丧德,玩物丧志」,《漢書·东方朔传赞》「依隐玩世,诡时不逢」。 由于经常玩弄观赏而产生的习以为常、漫不经心的心理也可以叫「玩」。杜牧《東兵长句》「圣主无私岂玩兵」,「玩兵」是把战争当成玩物,当成儿戏,轻易地用兵的意思。这种因习以为常而用不严肃、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的「玩」,古代为它特造了一个分化字「翫」去表示,《說文》「翫,习厌也」,因不断反復地出现而习以为常叫「翫」。《左傳·僖公五年》「晋不可启,寇不可,一之为甚,其可再乎」,「翫」是轻视、玩忽,放鬆警惕;又《昭公元年》「翫岁惕日,其与幾何」,「翫岁」是对岁的流失漫不经心,「惕日」是对一天的过去一点不着急。 「玩」和「翫」的分工是相对的,「翫」也常作玩物、玩弄用,两者很难截然分开。《後漢書·邓皇后纪》「翫弄之物,皆绝不作」,《颜氏家训,杂艺》「翫阅古今,特可宝爱」:「翫」用「玩」。 【挑拨】 「挑」和「拨」在拨动义上相通,只是拨动的方式不相同。 「挑」是向上拨动、拨出,如:李白《闺情》「织锦心草草,挑灯泪斑斑」;杜荀鹤《山中寡妇》「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烧」。「挑」也用来比喻拨动起人内心的各种情感,这就是挑逗、诱引的意思了,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又《项羽本纪》「自披甲持戟挑战」。用竿子的一头把东西挑起来,或者在长物的两头挑东西,这都是後起义,如:陆游《自题传神》「檐挑双草屦,壁依一乌籐」;戚继光《纪效新書·德兵纪实,练伍法》「用铁尖扁担,便于肩挑」。 「拨」(撥)的初义指物体扭曲不正,《荀子·正論》「不能以拨弓曲矢中微」,《淮南子·修务》「琴或拨刺枉」:「拨」、「拨剌」都是不正的意思。矫正不正也称「拨」,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起微细,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这裏「拨乱反正」就是矫正、治理乱世使之走上正道的意思。「拨」的拨动义似与本义无关,它表示左右拨动应是从名词「拨」(拨动琵琶弦的工具)演变来的。白居易《琵琶行》「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前者用为名词,後者是其动词用法。南唐李升《咏灯》「主人若也勤挑拨,敢向尊前不尽心」,宋王之道《秋日苦雨和子厚弟韵》「烟郁湿薪费挑拨」:「挑拨」是又上下挑又左右拨的意思。 【投抛掷】 《說文》「投,掷也」《廣韵》「掷,投也」,《集韵》「抛,掷也」:这组词都用于将东西扔出,并无严格的界限。 大体上说,「投」的目的性强,多是有特定的目标,如:《詩·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左傳・昭公十二年》「晋侯以齐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壶」。成语「投鼠忌器」、「以卵投石」,今天的「投篮」、「投枪」等也都是向一定的目标投去的意思。正因为「投」的目的性强所以常常提到所「投」的处所,如:《史记·滑稽列傳》「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晋书·苻坚载記》「以吾之众旅,投鞭于江中,足断其流」。另外,「投」的力度不大,一般都是投在较近之处,或往下扔,如:《新论,类惑》「抱薪投火,燥者先燃」;《漢書·陈尊傳》「遵嗜酒,每大饮,宾客满堂,辄关门取客车辖投井中,虽有急,终不得去」。扩展开来,本人自己向下墜去也可以用「投」,如:《漢書·扬雄傳》「惟寂寞,自投阁」;《古詩·为焦仲卿妻作》「乃投水而死」。进而奔向某处也用「投」,如:《楚辞·九叹,逢纷》「平明发兮苍梧,夕投宿兮石城」;杜甫《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其他如「投降」、「投军」等,也都是带有目的性、归宿性的用法。再进而用于抽象义,则表示相互投合或一方迎合另一方的意思,如「情投意合」、「投其所好」等。 抛,亦作「抛」,指往远处掷,用的力度相对地大,而目的性多不明确,往往无固定目标,相当于现代的「扔」、「撇」。《新唐書·高丽傳》「李勣列抛车飞大石……所当辄溃」,「抛车」是向远处抛大石头的武器;《指月录》「偶抛瓦砾」,「抛」也是向远处掷。因为「抛」是掷向远方,往往目的地或目的物不明确,因而就有了扔掉不要,或无可奈何地抛却的意思,这个意义大体相当现代的扔掉、扔下,如:《聊齋·促織》「食顷,策动,一纸抛下」;宋树《盆梅》「抛却西溪千树雪,瓦盆三尺看梅花」。 掷(擲),亦作「擿」,它介于「投」和「抛」之间,《字汇》「掷,投也,抛也」。《後漢書·吕布傳》「[董]卓拔手戟掷之」,此「掷」和目的性强的「投」同义,可以换用;《晋书·孙绰傳》「卿试掷地,当作金石声也」,「掷」和「投笔从戎」的「投」同义,都是向下投的意思。不过「掷」沒有「投」的投水、投宿之类的引申义。《世说新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此「掷」是远扔义,与「抛」交搭;陶潜《杂诗》「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掷」用的是抛弃义,与「抛」相当。《聊齋·促織》「少间,帘内掷一纸出」,「掷」相当于「抛」;又「虫跃掷迳去」,「掷」用的是比喻义,是以抛掷的速度作比喻的。 这三者当中,「投」用得早,因而引申义也多,就其投掷义来说,和「掷」、「抛」并沒有截然的界限,如《楚辞·天问》「投之于冰上,鸟何燠之」,「投」既含目的性,又含抛弃义;《晋书·谢鲲傳》「女投梭,折其两齿」,「投」保持着其目的性,但就力度说用「掷」更合适。 【拱掬捧】 这组词都表示双手的动作。 「拱」是「共」的分化字,《荀子·賦》「圣人共手,时幾将矣」,「共手」即拱手。《說文》「拱,敛手也」,所谓「敛手」即两手相合,不过这种相合是手心对着身体的方向相合。「拱」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拇指张开、两手大指与食指相合後围成圆形,常用以表示物的粗细与大小。《孟子·告子上》「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注「拱,两手所围也;把,一手所握也」,这是表树的粗细;《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崔氏之臣日: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疏「拱谓合两手也。此璧两手拱抱之,故为大璧」,这是表璧之大小。其二是双手相合于胸前,所谓抱拳,这是表示恭敬、严肃的姿势,如《論語·微子》「丈人……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双手相交于胸前也可以表示两臂所能合圈的粗细,这是「拱抱」的「拱」,如《颜氏家训,名实》「拱抱之梁,每沉溺于川谷者,何哉」。正因为两手合围或两臂合围形成的是包围形或弧形,所以表环绕、表拱起形也常用「拱」,如:《論語·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是说众星环绕北极星;「拱肩缩背」,这是说肩耸起呈弧形。 「掬」是「匊」的分化字,「匊」古字象人以手捧米之形,所以《說文》说「在手日匊」。所谓「在手」是指两手并排、手心向上作瓢形把东西捧在手裏。《左傳·宜公十二年》「[桓子]鼓于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也」,「舟中之指可掬」是说为争上船而被剁掉的手指可以成捧;罗隐《秋夕对月》「夜月色可掬」,这是说月光如水,好像可以捧起来一样。「掬」的对象都是可以捧的实物,如:《抱朴子,广譬》「龙门沸腾,非掬壤所遏」,这是捧土;于良史《春山月夜》「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这是捧水。 「捧」是「奉」的分化字,古字「奉」象双手捧物形,下面变形的手是後加的。《說文》「奉,承也」,《廣韵》「捧,两手承也」。所谓「两手承」是指双手向上托物。《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奉而献之」就是捧在两手上呈献;《三國志·魏书·程昱傳》注「昱少时常梦上泰山,两手捧日」,「捧日」是托着太阳。「捧在两手同时动作中用得最广,因而意义也最泛,许多双手的动作都可以用「捧」。《莊子·天运》「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醜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捧心」是双手按于胸口;《史记·日者列傳》「司马季主捧腹大笑」,「捧腹」是双手置于腹上。正因为如此,「捧」也和「拱」「掬」交叉。《魏書·穆绍傳》「[穆绍]往见[尔朱]荣于邙山,捧手不拜」,「捧手」就是「拱手」;《後漢書·朱浮傳》「捧土以塞孟津,多见其不知量也」,「捧土」就是「掬土」。今天,「捧」已经兼并了「掬」,使「掬」只在「笑容可掬」之类的成语中使用了。 【抱拥揽搂】 这组词都含有用臂围拢的意思。抱,亦作「袌」,《說文》「怀也」。「抱」是用手臂将物持置胸前的意思。《詩·召南·小星》「抱衾与裯,实命不尤」,这是把被和帐子抱在胸前;《史记·滑稽列傳》「[西门豹]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这是抱人。 拥(擁),《說文》「抱也」。「擁」就词源说,来自于「壅」。「壅」是从四面积聚、围拢的意思,「擁」也是用手臂围拢。和「抱」相较,「抱」是紧紧搂住,「擁」只是鬆鬆地围拢。《莊子·盗跖》「水至不去,抱梁而死」,「抱」是紧紧抱住唯恐被水冲去;《史记·齐太公世家》「崔杼妻人室,与崔杼自闭户不出,公拥柱而歌」,这是齐庄公为向崔杼妻献媚而环柱唱歌;《漢書·金日碑傳》「弄儿(金日的孩子)或自後拥上(汉武帝)项」,「拥」指用两臂环围着脖子。另外,「抱」指两臂搂紧,「擁」还常常表示用手环持,所以《廣雅·釋詁》说「拥,持也」。《史记·孟子荀卿列傳》「[驺子]如燕,昭王拥彗先驱」,「拥彗」是手握着扫帚,表示为对方清道,是对所迎接的人表示敬意;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余与四人拥火以人」,「拥火」是手持火把。此外,「抱」都是用手臂抱物,偶尔有例外,一般都是修辞上的拟人写法,如杜甫《江村》「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抱」是环绕的意思。「拥」则经常表示围绕或被围绕,这是「拥」的正常用法。《後漢書·虞延傳》「天下大乱,延常婴甲,拥卫亲族」「拥卫」是在周围护卫:范成大《峨眉山记行》「炽炭拥炉危坐」,「拥炉」是围着炉火;《南史·陶潜傳》「败絮自拥」,是披着破绵絮,被败絮所围绕;《新唐書·窦威傳》「身拥数百骑」,是被数百骑兵围绕、保护。「拥护」在现代是支持、赞成的意思。在古代,「拥护」是围绕保护的意思,沒有支持义,《後漢書·卢芳傳》「呼韩邪单于归汉,汉为发兵拥护」,「拥护」是保护不是爱戴。「拥」的这些特点都留有「壅」的烙印。 揽(攬),现代是围抱的意思,近似于古代的「拥」,如《红楼梦》第十八回「命他近前,携手揽于怀内」。在古代,它只有把分散的聚拢来的总持义或撮取义,《說文》「揽,撮持也」,《釋名·釋姿容》「揽,敛也,敛置手中也」。《莊子·在宥》「此揽乎三王之利而不见其患者也」,「揽」是收拢;《後漢書·光武帝纪》「明慎政体,总揽权纲」,「总揽」也是总聚把持在自己的手裏的意思。另外,「揽」还表示拉过来的意思,如:《楚辞·离骚》「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遵大路兮揽子祛,赠以芳华辞甚妙」。 「揽」的後起的围抱义正是它的引持义、总撮义发展的结果。 搂(摟),现代是抱持的意思;它在古代也是拉拢的意思,与「揽」相近。《說文》「搂,曳聚也」,是拉过来,拉到一起的意思。《孟子·告子下》「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意思是五霸是拉拢一部分诸侯去攻击另一部分诸侯的;又《告子下》「逾东墙而搂其处子」,「搂」也是牵曳而不是拥抱。现代的「搂(lou)柴火」、「搂钱」,还保留着「搂」的古义的影子。《正字通》「搂,抱持谓之搂」,这是後起义。 【夹挟】 「夹」、「挟」同源而意义相反。 夹(夹),《說文》「持也」。「持」这裏是支撑、扶助的意思;《一切经音义・十二》「央,辅也」,「辅」也是在两旁帮助。《国语,晋语》「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夹辅」连用,都是作周王朝的左右膀臂,在两旁扶助周平王的意思。引申开来,凡分在两边都可以叫「夹」。《仪礼,既夕礼》「圉人夹牵之,御者执策立于马後」,注「在左右曰夹」;《荀子·正論》「出门而宗祀有事……庶士介而夹道」,「夹道」是立在道两旁;《国语,吴语》「越人分为二师,将以夹攻我师」,「夹击」是从两侧作钳形攻击。正因为如此,脸蛋儿分在脸的两边,故称「颊」;豆类由两片外皮夹抱,故称「荚」;筷子从两侧夹物,古称「筴」;夹衣由两层构成,字亦作「裌」;两边逼紧、当中很窄称「狭」;两山对峙于水边处称「峡」。 「挟」(挾,xié)是从「夹」分化出来的。「夹」是从两边夹持在中央的,「挟」是居中的人用两臂(或者一臂)夹住两边的(或一侧的)东西。两者意思相近,重心不同:前者在两边的处于行为的中心位置;後者是居中的主动。《国语,齐语》「挟其枪刈鎒(都是农具)」,注「在腋曰挟」,夹在腋下叫「挟」;《左傳·隐公十一年》「公孙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子都(公孙)拔棘(戟)以逐之」,「挟辀而走」是将车辕夹在腋下跑走;《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挟太山以超北海」是把泰山夹在胳臂底下跳过北海。 「挟」是夹在腋下。如果所夹的是人,就有携带或挟持的意思了。苏轼《赤壁賦》「挟飞仙以遨游」,「挟」是携同,在一起的意思;诸葛亮《草庐对》「挟天子以令诸侯」,「挟」是挟制的意思,是用强力逼迫对方服从自己的意思。如果所「挟」的是抽象的思想、意念之类,「挟」就有怀着、藏着的意思了。《盐铁论,世务》「今匈奴挟不信之心,怀不测之诈」,「挟」与「怀」对文;《三國志·蜀書,郤正傳》「或挟邪以干荣」,「挟邪」是包藏邪念。现代,用胳臂夹着的意思也用「夹」了,「挟只用其引申义—挟制、挟技、挟嫌——了。 【受承接】 这组词在接受义上相近。 受,《說文》「相付也」。「受」是个双向动词,古字作一手付物于另一人之手形,它最初是既表付予又表接纳的,所谓「相付也」。这就像现代的「给」既可用于「给你」,也可用于「给我」一样。《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叔向赋猎,功多者受多,功少者受少」,又「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受」就表付与;《孟子·滕文公下》「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又《告子上》「呼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受」表示的就是接受。为减少交际中的混沦性,「受」在字形上发生分化,付与用「授」来写,「受」就逐渐单表接纳了,如《孟子·離婁上》「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受」表接受时是泛指的,既可以是从地位高的人那裏接受,也可以是从平等的人或地位低的人那接受;所接受的既可以是具体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物;既可以是积极的事物,也可以是消极的事物。《論語·乡党》「康子馈药,拜而受之」,《左傳·闵公二年》「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这是从上接受具体物;《左傳·庄公九年》「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脱)之」,又《僖公二年》「[僖负羁]乃馈盘飧,置璧焉。公子受飧而反璧」:这是从平等的或地位低的人那裏受事或受物;《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以罪受诛,人不怨上……以功受赏,臣不德君」,《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张耳蹑之,使受答」:所「受」的可以是庆、赏之类,也可以是诛、罪、答、怨之类,不过後一类现代一般用「遭受」来译,以示其承,《說文》「奉也,受也」。「承」也是个双向的动词,它既表呈献给别人,也表从别人那裏接下来。不过「承」古字象双手呈物或捧物,所以和「受」比,无论是表给与还是表接受,都含有毕恭毕敬的意思在,所以它经常用于上下之间或被敬者与致敬者之间的授受,是敬授或敬受的意思。另外,在表奉献义时,所「承」的常是具体物,如:《左傳·成公十六年》「使行人执榼承饮造于子重」;《詩·小雅·鹿鸣》「吹笙鼓簧,承筐是将(向嘉宾献上筐中的礼物)」。不过作承受解时,所「承」的多是较抽象的事,如:《国语,齐语》「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尔无下拜」;《孟子·梁惠王上》「寡人愿安承教」。正因为如此,「承」後来逐渐演变为表敬的词,如白居易《与元九书》「常欲承答来旨」。「承」的继承、承担、顺从等义就是由这裏演化出来的。 接,《說文》「交也」。在古汉语中「接」只有相会相交的交接义、接连义、连接义,沒有接受义,如:《孟子·万章下》「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礼」;《楚辞·九歌·國殤》「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所以「接」在接纳义上只用于人,不用于物,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又《魏公子列傳》「信陵君之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此外,上述的「接」还都是交际、招待的意思,至于用于接物,如「接箭」、「接球」等,是近代的事,是在接纳人的基础上的发展。 【措置放安】 措,《說文》「置也」。「措」和「置」在安放义上彼此相通,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宋史·徽宗纪》「令工部侍郎孟揆亲往措置(这裏是安排、安置义)」。其区别在于「措」是个不及物动词,「置」是个及物动词。 「措」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放」,是给东西安排一个位置,所以它可以沒有宾语。《礼记·中庸》「学之弗能,弗措也」「弗措」是不放弃,不放在一边不管;《史记·周本纪》「刑措四十馀年不用」,「刑措」是刑罚条例被放在一边不用。「措也经常带宾语,但是这种宾语常是致使用法的宾语,宾语实际上相当于施动者。《論語·子路》「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老子》「虎无所措其爪」:「无所措手足」、「无所措其爪」相当于「手足无所措」,「爪无所措」。正因为「措」是给东西安放一个位置,所以表处所的补语对「措」来说经常是必要的,如:《潛夫論,德化》「放之大荒之外,措之幽冥之内」;《闻见記》「措足于平稳之地则不跌」。即使处所词不出现的句子,其中也隐含着处所在内。至于「措」的施行义、放弃义,如《易·繫辭上》「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柳宗元《断刑論》「此刑之所以不措也」,那只是不同语境中的安放义的变体。 「置」大体上相当于现代「安门」、「安窗」的「安」、「安放」,它是将对象安置、安设好的意思,它经常要求对象宾语,如:《莊子·盗跖》「尧舜有天下,子孙无置锥之地」;《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则受璧,置之坐上」。安置的对象如果是酒食之类,就是摆设义了,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漢書·高帝纪》「汉王遂人彭城,收羽美人、货赂,置酒高会」。设置的对象如果是官职、机构、制度之类,「置」就是建立、设立义了,如:《管子·任法》「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漢書·张禹傳》「置从事史五人」。安置在那裏不去过问就是弃置义了,如:《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王禹偁《秋日卢龙村舍》「置却人间事,闲从野老游」。弃置的是罪,就是《說文》说的「赦也」了,如《漢書·尹赏傳》「赏亲阅,见十置一」。 「放」的措置义是中古之後才有的,如《晋书·谢安傳》「便摄放床上」。「放」的本义是放逐、流放,如《楚辞·卜居》「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復见」。「放」也是个不及物动词,也常要求处所补语,而且「措」的弃置义和「放」的弃逐义相近。这样,「放」就和「措」发生了关系,将「放」扩大到物就是安放义了。 「安」的放置义则是由于应用上的关联引起的。「 安」本是个形容词,它常修饰「置」,如韩愈《石鼓歌》「安置妥贴平不颇」。「安置」本来是安稳地放置,但当在连用關係裏省略「置」时,「安」本身就兼有「置」的意思了。这就是「安」的安置义的来源。「安」的这种用法也是中古发生的後起义。现代,「安」、「放」在口语中已经取代了「措」、「置」了。 「措」古代常写作「厝」、「错」,如:《論語·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漢書·贾谊傳》「抱火厝之积薪之下」。在措置义上,它们是相同的,是同源词间的借用。 「置」先秦经常写作「真」,如《詩·周南·卷耳》「嗟我怀人,寘彼周行」。「置」、「寘」虽古韵不同,从用法上考察,实际上无别,可能是方言字。至于「置」只用于放置义,那是用例和时代造成的,其中并无截然分工。 【弃委舍捐蠲】 这组词都有抛弃义,只不过弃去的情况各不相同。 弃(棄),《說文》「捐也」。「弃」的扔掉义带有厌恶的色彩,所弃之物,或是毫无价值不使人留恋,或者虽有价值但已成为眼前的负担。前者如《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楚辞·离骚》「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敝屣」、「秽」都是人感情上所讨厌的。後者如《孟子·梁惠王上》「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马融《长笛賦》「放臣逐子,弃妻离友」:「弃」属于情势所迫,不得不尔。 委,《廣雅·釋詁》「弃也」,《字汇》「弃置也」。「委」也是「弃」,可是要把「委」的弃义说清楚,圈子得绕远一点。古代有一种公共粮食积累,叫「委积」,它是用来作接待之用或救济之用的。《周礼·地官·大司徒》「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注「少曰委,多曰积,以待宾客」;又《遗人》「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孔子就做过「委吏」,《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注「委吏,主委积仓庾之吏也」。这种「委积」是徵自百姓而由国家管理的,所以「委」有托付义,是托付国家机构管理的积存。泛化之後,凡有所托付都可以叫「委」了,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王年少,初即位,委国事大臣」;《文中子,关朗》「委任不一,乱之媒也」。「委积」是委之于人去管理、处理的,因而「委」有委弃义。委」的这种委弃义有一个特,就是在一般情况下它要求有补语,补出「委」之于什么人,或者委」之于何地,如:《孟子·滕文公上》「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曹植《赠丁仪》「黍稷委畴陇,农夫安所获」。即使补语不直接出现,它也在隐含之中。《三國志·吴书·董袭傳》「受将军任在此备贼,何等委去也」,「委去」即弃之于敌而去。「委」的委过于人、委罪于人义後来写作「诿」产生推卸义,最初它就写作「委」如《晋书·王哀傳》「司马欲委罪于孤耶」。因为「委」的舍弃义有置于某处、委于某人的意思,所以《字汇》说「委,弃置也」。 舍,《說文》「释也」,《廣雅·釋詁》「置也」。「舍」也有放弃的意思,不过它的舍弃义是选择的结果,是有取必有舍,二者必须择一的结果,如:《論衡·非韩》「治人不能舍恩,治国不能废德」;卢湛《览古》「舍生岂不易,处死诚独难」。「捨」是「舍」的分化字,先秦一般用「舍」,如:《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管子·任法》「舍法而任智,故民舍事而好誉」。「捨」、「舍」在简化汉字时重行归并。正因为「舍」是和「取」相对的,所以成语中构成的取舍相对进行选择、取一释一的格式特别多,如「舍已为公」、「舍本逐末」、「舍近求远」、「舍生忘死」等。 捐,《說文》「弃也」。不过「捐」的弃义一般都用于为某目的而抛弃自己所珍惜的、喜爱的东西的场合,如:《楚辞·九歌·湘君》「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澧浦」;《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夫忧国忘家,捐躯济难,忠臣之志也」。正因为如此,为公共事业而舍弃自己的财物之类也叫「捐」,这就是「捐献」、「捐助」的「捐」了,如《漢書·货殖傳》「唯毋盐氏出捐千金贷」,如「捐资兴学」。蠲(juān),《說文》「马蠲也」,段玉裁注「马蠲,今巫山夔州人谓之草鞋绊,亦日百足虫,茅茨陈朽则多生之」。「蠲」本是虫名,借以写「捐」。过 与「蠲「有个大体上的分工:「捐」用于捐私奉公;「蠲」则多用于免公济私。政府免除按规定应属于或交给自己的物品或权力之类,使所属的人受益称「蠲」,如:《史记·太史公自序》「蠲除肉刑,开通关梁」;《後漢書·贾琮傳》「招抚荒散,蠲復徭役」。此外还可以「蠲税」、「蠲赋」等。「蠲」除用于政府官衙的减免之外有时也泛用于消除义,不过用量较少,如:嵇康《养生論》「合欢蠲忿,萱草忘忧」;白居易《和微之春日投简阳明洞天五十韵》佐饮时炮鳖,蠲酲(解酒)数脍鲈」。 【濯涤荡浣漱】 在洗去附着于器物上的脏东西的意义上这组词意义相近。 濯(zhuó),《廣雅·釋詁》「洒也」。「濯」和「洒」有个大体的分野:「濯」偏重于洗物;「洒」侧重于澡身。「濯」广泛地用于去除物体上的污秽,可以用于器物,也可以用于衣物,还可以用于其他物。《詩·大雅·泂酌》「泂(远)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这是洗涤器物;《孟子·離婁上》「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这是浣洗衣物。「濯」也可以扩及于人体和其他抽象意念。《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这是洗身;又《襄公二十一年》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而後可以治人」这是用于思想意念。 涤(滌,di),《說文》「洒也」。「涤」和「濯」同源,「涤」的使用范围不像「濯」那样广泛,它是「濯」泛化之後用于洗刷器物的专用字。《墨子·非儒下》「其亲死,列尸弗敛,登屋窥井、挑鼠穴、探涤器而求其人焉」,「涤器」是洗濯过的器物,《韩非子·說林下》「宫有垩,器有涤,则洁矣」「器有涤」就是鼎鬲甗甑之类器物经过了洗刷。「涤」的对象多是附于器上的秽物、渣滓,如:班固《東都賦》「于是百姓涤瑕荡秽而镜至清」;《史记·万石张叔列傳》「取亲中裙厕,身自浣涤」「浣」指洗「中裙」,「涤」指洗便器(腧)。正因为如此,引申开来,扫除污秽也用「涤」,如:《詩·豳風·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涤场」,疏「洗器谓之涤,则是净义,故为扫也」;张衡《東京賦》「进明德而崇业,涤饕餮之贪欲」,这是用于抽象意义,是清除邪念。 盪(dang),亦作「蕩」,今归并于「荡」《說文》「荡器也」段玉裁注「凡贮水于器中,摇荡之去滓……皆曰荡。荡者,涤之甚者也」。「荡」、「涤」同源,也指洗刷器物、去除秽滓,不同处在于方式:「涤」是刷洗:「荡」是对口颈小不能用手或工具刷濯洗的器皿装入砂石炭灰,通过摇动冲涮使之洁净是「涤」的另一种方式。服虔《通俗文》「澡器谓之涤荡」《廣雅·釋詁》「涤、(荡),洒也」。正因为「荡」是通过晃动来冲涮秽物的,所以它的引申义除清除义外还有摇摆、震动、冲刷之类的意思。《左傳·僖公三年》「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荡公」是左右摇摆船,使齐侯往来摇动;柳宗元《晋问》「若江汉之水,疾风驱涛,击山荡壑」「荡壑」是波浪来往冲涮沟壑;「扫荡」、「游荡」、「荡漾」、「荡动」等也是这样。 浣(huàn),亦作「澣」,《說文》「濯衣垢也」。「浣」主要用于洗布帛衣物是除去其上的汗渍、油腻之类污垢,如:《詩·周南·葛覃》「薄污我私,薄浣我衣」笺「浣,谓濯之耳」;《礼记·内则》「衣裳垢,和灰请浣」。「浣」或与「盥」同源,注水于双手搓洗去垢叫「盥」;双手搓洗衣物称「浣」。 漱(shù),古亦作「欶」、「涑」《說文》「涑,浣也」,《玉篇》「漱,濯生练也」。「漱」也是「浣」。《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何讥尔(筑台于郎)临民之所漱浣也」,注「无垢加功日漱,去垢曰浣,齐人语也」;《礼记·曲礼上》「诸母不漱裳」,注「漱,浣也」。「漱」与「浣」不同处在于「漱」是洗过之後的漂摆,所谓「无垢加功」。《一切经音义・十五》「濯生练曰涑,去旧垢日浣」,「濯生练」也是漂洗。正因为「漱」是摆动漂洗,所以含水在口中来往鼓荡也称「漱」《說文》「漱,荡口也」;水的来往冲刷也用「漱」,如《周礼·考工記·匠人》「善沟者,水漱之」。 【沐浴沫澡盥洗洒】 现代用水洗身体的各部分都可以叫「洗」,古代洗人体的特定部位都有特定的名称。 沐,《說文》「濯髮也」。「沐」是洗头髮的专称。《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叔武将沐,闻君至,喜捉髮(用手抓着头髮)走出」;《史记・屈原賈生列傳》「新沐者必弹冠」:因为洗的是头髮,所以用「沐」。 浴,《說文》「洒身也」。「浴」是洗全身的专称。《論衡·讥日》「浴去身垢」《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新浴者必振衣」:因为是洗澡,所以古汉语中,「沐浴」二字常连用,如《論語·宪问》「沐浴而朝」。最初「沐浴」还是指沐髮浴身後来逐渐成为一个词,就相当于现在的「洗澡」了。沫(hui),亦作「靧」、「頮」,《說文》「沫,洒面也」。「沫」是捧水洗脸的专称。《漢書·律历志》引《書·顾命》「王乃洮沫水」颜师古注「洮(tào)盥手;沫,洗面也」;《礼记·内则》「面垢,燂潘请靧」,陆德明《釋文》「燂(qiáo),温也;潘,淅米汁也;靧洗面」。 澡《說文》「洒手也」。「澡」是洗手的专称。《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夏时诣水中澡洒手足」,「澡」用的是本义。但「澡」在使用上通常不限于原义,它常常扩大到洗全身,如《礼记·儒行》「儒有澡身而浴德」;也可以扩大到洗其他东西,如《仪礼,丧服,子夏傳》「澡麻带经」。这裏的「澡」等于现在的「洗」了。 洗手还有个专用字就是「盥」,《說文》「盥,澡手也」。「澡」和「盥」的区别就在于「澡」是把手伸到水裏去洗,而「盥」是用盛水浇在手上冲洗。《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记载,重耳在秦国,怀嬴「奉匜沃盥」,「沃盥」是浇水洗手。 洗,《說文》「洒足也」。「洗」是洗脚的专用字,如:《史记·高祖本纪》「沛公方踞床,使两女子洗足」;《論衡·讥日》「洗去足垢」。「洗」也不断引申为洗人体的其他部分,如《高士传,许由》「尧又召为九州长,由不欲闻之,洗耳于颍水之滨」。发展到现在,「洗」不但代替了以上各词,而且旁及于洗人身以外的各种东西了。古代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洗」的是「洒」和「濯」。大体上,关于人体可以用「洒」(洒读。後来用「洗」代替了);「濯」则主要用于洗物。 【伐斫斲砍】 这组词在用工具向下猛击的意义上彼此交搭,但在所用的工具、所击的对象和方式上不尽相同。 伐,《說文》「击也,从人持戈;一曰败也;亦斫也」。「伐」是利用工具进行打击。「伐」可以是用戈击人,卜辞中有「伐祭」,是用戈击杀人的野蛮的祭祀;「伐」的古字正象以戈击人之形《書·牧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四伐、五伐」就是用戈击四次、五次,这是「伐」的古用法。不过这种用法典籍中并不多,典籍中多见的是「伐」的讨伐义。《書·序》「武王伐殷」,《周礼·夏官·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这是将对象由人扩大到国家的结果。用工具敲击也可以用「伐」。《詩·小雅·采芭》「钲人伐鼓,陈师鞠旅」这是用鼓槌击鼓;《礼记·大学》「伐冰之家,不畜牛羊」,这是用冲、凿之类工具击冰。许慎所说的「败(击碎)也」就是这种用法的解说。用斧斤之类的工具击树也用「伐」,如:《詩·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嚶嚶」;《墨子·号令》「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这就是许慎所说的「斫」义。「伐」除讨伐义外,主要用于斫木义。 斫(zhuó),亦作「斮」,《說文》「斫,击也」,又「斮,斩也」,《玉篇》「斫,刀斫」。「斫」较「伐」後起,它也有「击」义,与「伐」相通。《韩非子·姦劫弑臣》「贾举射公(齐庄公),中其股,公坠。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晋书·范乔傳》「初,乔邑人腊夕盗斫其树」:砍树、击人也可以用「斫」。不过《說文》、《玉篇》对「斫」的解释中更突出「斩」、和「刀」,这就显示了「斫」的特点。「伐」用的是戈,斧之类刃较窄、较尖的工具,其作用主要是「击」:「斫」除用斧、戈之类外还适用于刀、剑之类的长刃的工具,所以对「斫」的各种解释中强调了剁义和将物砍断义。杜甫《短歌行赠王郎司直》「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五代史·耿豪傳》「大丈夫见贼须右手拔刀、左手把稍直刺直斫,慎莫皱眉畏死」:用的工具是刀、剑。《楚辞·七谏,怨世》「悲楚人之和氏兮,献宝玉以为石。遇厉武之不察兮,羌两足而毕斫」,《西京杂记,五》「在船者斫断其缆」:这是砍断或剁断。这些特点是「伐」所沒有的。 斲(zhuó),《說文》「斫也」,《廣韵》「斲,削也」。「斫」、「斲」是同源词它们的不同处在于:「斫」重在「斩」,而「斲」重在「削」;「斩」是将对象断为两截,「削」重在对木料进行加工,使它成为各种器物。正因为如此,「斲」的施事者常是木工,所用的工具多是斧斤之类的木匠用具,如:《淮南子·齐俗》「圣人财(裁)制物也,犹工匠之削凿枘也」;又《说林》「巧冶不能铸木、工匠不能斲金者,形性然也」;《左傳·哀公十五年》「天或以陈氏为斧斤,既斲丧公室,而他人有之」;《管子·形势解》「削者,斤刀也」。「斲」的方式在于按预想的形状进行加工,不是以砍断为目的。《莊子·徐无鬼》「郢人垩漫其鼻端……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斲之,尽垩而鼻不伤」,从这裏可以看出「斲」的特徵。《易·繫辭下》「斲木为耗,揉木为耒」;《楚辞・九章・坏沙》「巧倕(尧时巧匠)不兮,孰察其拨正(把弯的加工成直的)」,可见「斲」是加工。「斫」与「斲」也有互混处,比如《莊子·天道》「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楛)而不人」,枚乘《七发》「于是背秋涉冬,使琴挚斫斩以为琴」:于分工「斫」当作「斲」;《楚辞·九歌·湘君》「冰兮积雪」,《左傳·宣公十年》「斲子家之棺」:于分工「斲」当作「斫」。这种互混正是分工还不精密的反映。 「砍」是个後起的词,《篇海》「砍,砍斫也」。它是口语中用以表「斫」的词,宋、元以後才见于记载,如《西游記》第四回「悟空道:我只站下不动,任你砍幾剑罢」。现代「砍」已经代替了「斫」。 【摧挫拉】 「挫」和「拉」《說文》都解作「摧也」。「挫」、「拉」、「摧」都有折断或者毁坏的意思,比喻所向披靡的「摧枯拉朽」,就是把枯木朽株折毁扳断义。细加分析,「挫」、「拉」、「摧」在着力的方向和方式上,在被折坏者的折坏特点上是有分别的。 「摧」多半表示物体因为承受不起巨大的外力而折毁。这种外力有两种作用方式:一种是持续加压;一种是突然撞击。《周礼·考工記·舆人》「大倚小则摧」,《史记·孔子世家》「太山坏乎,梁柱摧乎」:「摧」就是承受不起外界的压力而折断;《漢書·贾山傳》「雷霆所击,莫不摧破」,《三國志·魏书·许褚傳》「褚飞石掷之,所值皆摧碎」:「摧」就是受到外来的突然而沉重的打击而坏碎。就被折毁的物体来说,它承受的是正面的、与之垂直的压力或冲击力。被折毁物的折毁特点主要也是两种,细而长的物体往往是从中间折断,如《中论,赏罚》「覆车而摧辕」;刚坚而大的,往往是坏碎,如李贺《雁门太守行》「黑雲压城城欲摧」。「挫」不同。「挫」,亦作「到」,经常用以表示物体的尖端或锐利部分被折断或受损伤,并且不是被击之物受损,而是由于所击之物异常坚重而使施者一方折损。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文》「锋芒挫缩,厥图不果」《元史,张绍祖傳》「贼怒,以戈击之,戈应手挫钝」:所挫折的都是锋锐部分,是两相撞击,从一端折损,而且经常是击者一方折坏,而不是被击的一方损毁。引申于人事也是这样。《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老子》「挫其锐,解其纷」:「挫」都是被挫或使挫。「挫」现代的「挫折」、「挫败」义也是从受挫、被挫义引申来的。 「挫」与「到」有个相对分工,「到」多用于锋利物的折损义。 「拉」所侧重的是扳折,它是握住对象向後用力将其折断的意思。《史记·齐太公世家》「齐襄公与鲁君饮,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鲁君车,因拉杀鲁桓公」,「拉杀」这裏指扳住脖子折断脊椎;梁简文帝《七励》「范睢折胁,豫让拉齿」,「拉齿」也是扳折牙齿的意思。现代的拉车、拉纤的「拉」的牵引义古代是沒有的,古代表示拉时用「曳」或「拽」,不用「拉」。「拉」的牵引义是由向後用力的意思引申出来的。因为「摧」表示受重压或受打击,所以用于抽象意义上常表示压抑悲痛的心情,如:蔡琰《悲愤诗》「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未至二三里,摧藏(脏)马悲哀」。 「挫」因为表示锋芒被折,所以常用以比喻精神受损或意志消磨,如:《莊子·天地》「不以物挫志之谓完」;《荀子·解蔽》「蚊虻之声闻则挫其精」。同指受辱,「摧」经常用于侮辱别人,而「挫」则经常表示自己被辱,如:《漢書·鲍宣傳》「摧辱宰相」;《孟子·公孙丑上》「思以一豪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拉」沒有这类抽象的引申义。 【矫揉】 「矫」、「揉」都是加工整治竹料木料的动词,不过在加工的方法和要达到的目的上有区别。 矫(矯,jiào),《說文》「揉箭也」,《廣雅·釋詁》「直也」。「矫」主要指对箭杆的加工,《韩非子,显学》「自直之箭(箭竹,作箭杆的原料)、自圜之木,百世无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也」,又《外储说右下》「椎锻夷平,榜檠矫直」:「隐栝」、「榜檠」是矫正亏矢的工具,「矫」是变弯曲为正直的过程。当然所「矫」的不限于箭,凡弯曲的东西矫而使之直,也都可以用「矫」,如:《荀子·性恶》「故枸木必将待栝烝矫然後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後利」,这是对弯曲的木料的加工;《楚辞·离骚》「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缅缅」,所矫的是菌桂。引申开来,用于人,「矫」就是纠正的意思了,如《漢書·成帝纪》「民弥惰怠……将何以矫之」;用于事,就是改变原样、伪造事实的意思了,如:《史记·日者列傳》「矫言鬼神,以尽人财」,《漢書·高帝纪上》「项羽矫杀卿子冠军」。 揉(róu),《說文》「屈申木也」。把直的木头变弯曲和把弯曲的木头弄直的加工过程都可以叫「揉」,不过主要是指变直为曲。《易·繫辭下》「斫木为耗,揉木为耒」,这是弄弯木端制成便于发土的来。《管子·七法》「不明于化,而欲变俗易教,犹朝揉轮而夕欲乘车」,「揉轮」是把木头弄弯,作成圆形的车辆。「矫」直时多用蒸的办法,弯曲时多用火烤,所以字也从火作「煣」,《玉篇》「煣,以火曲木也」;因为「揉」多用于揉木为轮,所以字也作「輮」,如《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引申开来「揉」用于其他物,就产生了揉搓使之变形的意思了,如《王氏谈录》「公又自能造墨,在濠梁彭门,常走人取兖州善煤,手自和揉」。用于人事,就由循人意加工改造义变为顺遂义了,如《詩·大雅·崧高》「揉此万邦,闻于四国」。 《易·說封》「坎……爲矯輮」疏「使曲者直爲矯,使直者曲爲輮」。因为古代「矫」常用于正弓、矢,「揉」常用于制轮、耒,所以才有「使曲者直爲矯,使直者曲爲輮」的说法。其实使竹木变直也需要「揉」,需要烤。《廣雅·釋詁》「矫,揉直也」。「矫」也要由揉开始,是揉而使之直,《漢書·公孙弘傳》「臣闻揉曲木者不累日」,注「揉谓矫而正之也」,「揉曲木」也就是「矫曲木」。 【抟团】 抟(搏,tuán),《說文》「以手圜之也」,《一切经音义・九》「手团曰抟」。「抟」是个动词,表示双手将散在的东西团成圆形。《吕氏春秋·异宝》「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幼儿),儿子必取抟黍矣」,「抟黍」是抟成的黍米饭团;苏轼《二公再和亦再答之》诗「亲友如抟沙,放手还復散」,「抟沙」是团沙为团。《莊子·逍遥游》「鹏之徒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注者、字书多以环绕、盘旋释「抟」,其实「抟」这裏也是「以手圜之」的比喻说法,谓鹏鸟奋力上下鼓翅,如人之抟饭团。「抟」是将物捏成团,因而有聚结义,如《管子·内业》「抟气如神,万物备存」,注「抟,谓结聚也」;《商君書·农战》「去无用,止浮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後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抟」也是聚结义。所抟之物多成圆形,所以特定语境中「抟」也形容词化,表圆,意思是像双手抟过的一般,如:《楚辞·九章,桔颂》「曾枝剡棘,圜果抟兮」,注「抟,圜也」;又《九辩》「乘精气之抟抟兮,骛诸神之湛湛」,注「楚人名圆曰抟也」。 团(團),《說文》「圜也」,《增韵》「聚也」。班婕妤《怨歌行》「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唐彦谦《蟹》「漫夸丰味过蝤蛑,尖脐犹胜团脐好」:「团」都是圆义;张说《東都餔宴》「争驰群鸟散,鬬伎百花团」,《宋史·兵志》「诏福建、广东,团结民社」:「团」都是聚义。「团」的「聚」义、「圆」义都是从「抟」当中分化出来的,「团」是「抟」的分化字。不过由于「团」的广泛应用,「抟」的抟弄义也逐渐为富有生命力的「团」所兼并。崔寔《四民月令》「齐人呼寒食为冷节,以麫为蒸饼样,团枣附之」。「团」即抟弄、揉搓;《水浒傳》第十四回「这件事如何团弄」。这是将「团」用于人事。现代汉语辞典裏已经将「抟」列为书面语,用「团」来写「抟」了,如「团泥球」、「团纸团儿」。就这样,「抟」、「团」经历了分而又合的过程。 【叩敲撞击打】 这组词在表示用手或用工具碰撞对象上有共同处,其差异在于方式、力度和目的。 叩,古亦作「扣」、「敏」,《說文》「敏,击也」。「叩」经常是用手敲击,如:《孟子·尽心上》「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说苑,尊贤》「宁戚,故将车人也,叩辕行歌于康之衢」。「叩有时也表示用工具叩击,如:《論語·宪问》「原壤夷俟(箕踞等待)。……[孔子]以杖叩其胚」;《列子·汤问》「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叩」偶尔也表示用其他部位叩,如《史记·田叔列傳》「叔叩头对曰: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叩」一般说是轻敲,敲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出声响,如上例的「叩门」是为让人知道有人来,「叩辕」是为和着节拍唱。《墨子·公孟》「叩则鸣,不叩则不鸣」《荀子·法行》「叩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叩」都是为了听到反响。所以用于人事,「叩」相当于询问,如《論語·子罕》「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 敲,先秦很少见,同样的意思多用「攷」、「考」表示,《廣雅·釋詁》「考,击也」《說文》「考,敏也」。「攷」可能是「叩」的方言变体,用法和「叩」相似,如:《詩·唐風·山有枢》「子有钟鼓,弗鼓弗考(攷)」;《莊子·天地》「金石有声,不考(攷)不鸣」。「敲」在先秦仅一见,《左傳·定公二年》「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中古之後,「敲」被广泛使用,取代了「考」、部分取代了「叩」如:杜甫《江村》「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贾岛《题索凝幽居》「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所以「敲」可以看做是「叩」、「考」的历史变体。 撞,《說文》「卂(迅)搗也」,《廣韵》」「撞突也」。「撞」与「钟」同源,使巨钟发声的方式称「撞」,所以「撞」上古多与「钟」配合使用,如:《左傳·昭公二十年》「高台深池,撞钟舞女」;《墨子·非乐上》「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古代的「巨钟」须用「撞木」撞击才能发声,这就决定了「撞的特徵是横向的猛烈碰击,所谓「迅捣」。用于人事「撞」就是相碰撞,所谓「撞突」如:《史记·项羽本纪》「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世说新语·尤悔》「又或放船纵横,撞人触岸」。「撞」的力度很大,如:《项羽本纪》「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这裏「撞」相当于「捣」;《後漢書·天文志》或为衝车以撞城」。「撞」的结果常是使对方仆倒,或使对象破碎。 击(擊),《說文》「支也」,段注「支下曰:小击也。支训小击,则击兼大小言之」。「击」的包容范围比较广,它既可以是上下的叩击,也可以是横向的撞击;既可以是为发声而轻击,也可以为杀伤破坏而重击。《詩·邶風·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史记·高祖本纪》「酒酣,高祖击筑」:「击」可以换用「考」、「叩」;《左傳·襄公三十年》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戰國策·齐策》「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击」又相当于「撞」。不过一般说来,「击」以下击为主,「击」的力度和工具也沒有限制,凡打击一般都可以用「击」。《左傳·成公二年》「蛇出于其下,以肱击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拔剑击柱」《淮南子·兵略》「雷电下击」《後漢書·马援傳》「击牛酾酒,劳飨军士」:「击」泛指各种打击。 「打」字晚出,其用途大体相当于「击」,凡以手或以器械撞碰物体幾乎都可以用「打」《廣雅·釋詁》「打,击也」。「打」可能是後起的方言,後来的应用范围较「击」更泛,如:杜甫有《观打鱼》诗,「打鱼」就不能用「击鱼」;陆游有《打麦作饭》诗,「打麦」就不能用「击麦」。越到後「打」越泛,幾乎可以代替相当多的动词了,如「打球」「打饼」、「打酒」、「打桨」等。 【割切剖刳剺劃】 这是与用利器割物有关的一组词。 割,《爾雅·釋言》「裂也」。从整体中截断其中的一部分称「割」把完整的东西划破也可以称「割」,所以「割」其实是用刀类截物的通称。《孟子·万章上》「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汤」,「割」指切割:《左傳·庄公三十二年》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从之,闷: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割」指用刀划开,而不是截断。不过「割」以割裂义为最常见,尤其用在生物以外的事物上更是如此,如:贾谊《过秦論》「从(纵)散约解,争割地而事秦」;《後漢書·申屠刚傳》「[周公]以义割恩,宠不加後」。 切,《說文》「刌也」,《廣雅·釋詁》「割也」切「也是割,不过它特指把对象割成若干部分,这就是所谓「刌」(cun)。《礼记·内则》「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因为是割成若干段所以用「切」;《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独置大胾无切肉」「大胾」是大块肉,「切肉」是切成小块、小片的肉。 剖,《說文》「判也」,《廣雅·釋詁》「半也」《玉篇》「中分为剖」。「剖」也是割,但特指从当中分割,分割之後使物成为大致相等的两半。《史记·高祖本纪》「乃论功,与诸列侯剖符行封」,符节是信物,当事者各执一半,所以用「剖」;《三國志·蜀書,秦宓傳》「剖蚌求珠」,蚌壳两半相合,所以中分用「剖」。 刳(ku),《說文》「判也」《玉篇》「空物肠也」。「刳」也是从中割开,所不同的是「刳」的对象都是带膛的「刳」的办法是割开其一面「刳」的目的是取出内中包容之物,所谓「空物肠」。《書·泰誓上》「焚炙忠良,刳剔孕妇」「刳」是破腹取胎儿;《莊子·外物》「[神龟]知(智)能七十二钻而无遗策,不能避刳肠之患」,「刳肠」是破腹取肠。「刳木为舟」也是因为独木舟是用剖开大木挖空树心的方法造成的所以用「刳」。 剺(li)亦作「劙」,《說文》」「劃也」《廣韵》「割破也」。「剺」也是割,不过它特指割破表面,在表面上割出口子。杜甫《哀王孙》「花门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花门」是西域族名,有用刀割面以志耻辱的风俗;《後漢書·耿恭傳》「黎面流血」「黎」即「剺」之借字。 划(劃,huà),《說文》「锥刀画曰劃」,《玉篇》「以刀割破物也」。「劃」也是割不过它比「剺」更轻更浅,所以即使不用刀而是用锥之类的尖物划出痕迹也可以用「劃」。「劃」是「画」的後起分化字,古代多用「画」,如:《孙子兵法,虚实》「我不欲战,画地而守之」;《漢書·地理志》「画野分州」。注意,「划」、「劃」古代为两字,「划」只用于拨水前进的划船义:不用于划分义,简化汉字中归并。 【完葺缮修补】 这组词在表示对已经残破陈旧的器物、工程等重新进行补缀修理方面意义相近。 「完」字从「宀」初义当与房屋建筑的修缮有关。《詩·大雅·韩奕》「溥彼韩城,燕师所完」《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缮完葺墙,以待宾客」《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完」的这些较早的用法大多用于修缮城墙、墙垣。「完」作为形容词有完整、坚固的意思「完」的这些意义当是动词「完」的引申齐备、完整、坚固都是修缮後所有的属性。《荀子·劝学》「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完」是坚固的意思;《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完」是完好无缺的意思;《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子胥智而不能完吴」,「完」是使动用法,是使吴得以安全、完整的意思,可译为「保全」。「完」成为形容词後可修饰的面就广了,和初义逐渐脱离关系《說文》「完,全也」。 现代常用的「完」的「完结」义,上古是沒有的,完结义起于「完租」、「完税」。近古把交纳租税称「完」如赵进美《冬日田家》「八口饱新粒,未冬完官税」。租税交纳完毕,称「完了租」、「完了税」。这样一来「完」就有了终了、结束的意思。「完」的这个意义是明清才有的。 葺(qi),《說文》「茨也」。用茅草苦房覆墙,以防漏雨,以避雨水冲刷称「葺」,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缮完葺墙,以待宾客」;又《昭公二十三年》「叔孙所馆者,虽一日,必葺其墙屋」。扩展开来对屋顶或房屋进行修补也用「葺」《玉篇》「葺,修补」。沈炯《太极殿铭序》「汉陛秦除,莫不葺復」:王禹偁《黄冈竹楼記》「後之人与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楼之不朽也」。 繕(繕),《釋文》「善也」这是就词源说的。「善」作为动词,有「使之完善」、「使其恢復完善」的意思,这一意义後来写作「缮」。「缮」由于来自形容词,所以应用面比较广。《左傳·隐公元年》「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这是修繕武器;《左傳·襄公十年》「聚禾粟,缮城郭」,这是修补城墙:《盐铁论,水旱》「缮治道桥」,这是修整道路桥梁。謄录文字的「缮写」义,也是从修补、抄清的意思来的,如李白《与韩荆州书》「缮写呈上」。 修,现代和「建」同义,「修桥」、「修楼」就是「建桥」、「建楼」。在古代,「修」不是建新,而是整旧。修《說文》「饰也」《廣雅·釋詁》「治也」。「饰」是在已有的基础上藻饰加工「治」是对已有的事物的整顿董理,两者都是整旧,不是建新。《公羊传·庄公二十九年》「新延厩者何?修旧也」《春秋左氏传序》「非圣人孰能修之」,疏「修者,治旧之名」:「修旧」、「治旧」很准确地反映了「修」的古义。《礼记·中庸》「修其祖庙」,《史记·殷本纪》「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前一「修」字是打扫粪除的意思,後一「修」字是重整堤防的意思,都是修旧。用于人事,「修」也含有修旧的意义。《左傳·襄公元年》「吴侵陈,修旧怨也」,《礼记·大学》「如琢如磨者,自修也」《法言,修身》「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修怨」、「修好」、「修善」都是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增进、培植、扶持的意思;「自修」也是在已学过的基础上温习、復习。现代汉语中的「修理」、「修整」、「修改」、「修炼」等,也都是在修旧的意义上构成的。 补(補),《玉篇》「治故也」。「补」本义是修补旧衣,如:《礼记·内则》「衣裳绽裂,纫箴(针)请补缀」;白居易《村居卧病》「补褐防寒岁」。後来「补」泛化,凡有破漏处需加修整的多可用「补」了。杜甫《佳人》「牵萝补茅屋」,《齐民要术,种穀》「稀豁之处,锄而补之」:这是补屋、补苗。「补」也可以用于抽象事物。《荀子·王制》「收孤寡,补贫穷」,《漢書·汲黯傳》「出入禁闼,补过拾遗」:这是补助,弥补。 总之,作为动词「完」多用于损坏的建筑物的修补,「缮」多用于各种破损的具体物的修治。它们应用的范围虽然不同,但都很实:「补」最初用于衣物修补,後来扩及有漏洞之物:「修」则着重于修饰、整理,和「完」、「缮」等距离较远,它的修建义是後起的。「修」和「补」常常超出具体器物而应用于人和人的行为、品质,如「修牙」,「补过等,这是它们的不同处。 【剥削刓刮剃】 这组词在用刀除去物体表层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剥(剥),《廣雅·釋詁》「离也」。用刀使牲畜皮肉分离叫「剥」,如《詩·小雅·楚茨》「或剥或亨(烹),或肆(陈设)或将(奉献)」。推而广之,凡是解剥其皮,都可以用「剥」。《周礼·秋官·柞氏》「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这是剥树的外皮;《荀子·强国》「刑(型)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剂)得,剖刑(型)而莫邪(镆铘)已;然而不剥脱、不砥厉(砺),则不可以断绳」,「剥脱」指刮去剑表面的一层粗糙的外皮。 削,《說文》「析也」,《正字通》「小侵也」。「削」本是削物的刀名,所以用削削物的行为也称「削」。「削」是从表面除去薄薄的一层,所以古代用「析」、「小侵」去解释它,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削木为吏,议不可对」;《淮南子·說林》「夫所以养而害所养,譬犹削足适屦,杀头而便冠」。「削」与「剥」不同处在于:「剥」是从四周均匀地割或刮去一层,主要是去表皮;「削」则是用刀斜着去掉多馀的一部分。 刓(wan),《說文》「剸也」,《廣韵》「圆削」。「刓」也是削,只不过它特指将带棱角的削成圆的。《楚辞·九章,怀沙》「方以为圜兮,常度未替」,注「言人削方木欲以为圜,其常法度尚未废也」;苏舜钦《高山》「器成必刓琢,德盛资澡刷」,「刓琢」即削治、雕琢。 刮,《廣雅·釋詁》「减也」,《集韵》「一曰摩切」。「刮」也是去掉一层,不过它特指用刀之类将物体表面附着的东西去掉,如:《三國志·蜀書,关羽傳》医曰「矢镞有毒,毒人于骨,当破臂作创,刮骨去毒」;韩愈《进学解》「爬罗剔抉,刮垢磨光」。 剃,古作「鬀」,《玉篇》「除髮也」。「剃」特指将皮上的毛髮削去,如:《颜氏家训,勉学》「贵游子弟,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黄庭坚《玉泉寺》「心若出家身若住,何须更觅剃头书」。 【砥砺研磨摩擦搽】 这组词在物体相互磨擦或以一物在另一物上磨擦、用一物磨擦另一物上意义接近,只是对象有区别。 砥《廣雅·釋話》「磨也」,又「砺(礪),磨也」。「砥」、「砺」都是磨,所以常结合使用,如:《韩非子·问辩》「夫砥砺杀矢(射猎用箭)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淮南子·說林》「镆邪断割,砥砺之力」。「砥」、「砺」的本义是磨石,《山海经,西山经》崦嵫(yanzi)之山,其中多砥砺」,注「磨石也」。正因为「砥砺」是磨石,所以涉及的对象多是待砥砺而後锋利的金属工具之类如:《荀子·性恶》「桓公之葱,太公之阙……此皆古之良剑也,然而不加砥砺则不能利」;《史记·扁鹊仓公列傳》「使弟子阳厉(砺)针砥石(这裏指用以割痈疽的石刀)」。「砥砺」的比喻用法多用于道德、节操、能力等,这是因为人的品质修养之类须要磨炼才能养成,犹如刀剑之属必待砥砺才能锋利一样的缘故,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砥厉名号者,不以欲伤行」;蔡邕《郭有道宗林碑》「若乃砥节砺行,直道正辞,贞固足以干事,隐括足以矫时」。至于「砥」、「砺」的区别则在于:「砥」是细磨石,「砺」是粗磨石。它们的动词用法则幾乎是相同的,可以不必分别。 研,《說文》「磨也」,《六书故》「以椎摩物也」。「研」也是磨,只不过它不是在其上磨擦之物,而是磨擦对象使之变成细末或产生细末的意思,「以椎研物」是就加工药物说的,用药杵在臼内将药物研成粉末状叫「研」,这是「研」的词义的一端。《齐民要术,醴酪,煮杏酪粥法》「打取杏仁,以汤脱去黄皮,熟研,以水和之」,「熟研」就是充分研磨;《本草纲目,甘蕉》「主治:肿毒初发,研末,和生姜汁涂之」,「研末」即研成细末。「研墨」因为是研下墨的细屑,所以也用「研」,如《墨经,研》「凡研墨不厌迟。古语云研墨如病」。正因为「研」是把整个的东西磨成细末,所以引申开来,对事物、学问仔细分解、深人探讨、反復讨论、精益求精也用「研」,如:《後漢書·卢植傳》「好研精而不守章句」;《世说新语·文学》「殷仲堪精覈(hé)玄论,人谓莫不研究」。 磨,亦作「䃺」,《爾雅·釋器》「石谓之磨」。「磨」最初指磨制石器。《詩·卫風·淇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传「治骨曰切,象(牙)曰磋,玉曰琢,石曰磨」;《論語·阳货》「不曰坚乎,磨而不磷(薄)」。因为金属使用以前曾有过一个长期的石器时代,所以磨治石器的动词就用得特别广泛,成为所有与磨擦有关的动词的通称。正因为如此,不论是在上边磨还是磨他物,也不论是磨光、磨锋利或研成碎末都可以用「磨」。《木兰诗》「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这是磨刀;《吕氏春秋·长攻》「其妻遥闻之状,磨笄以自刺」,这是磨骨器;《唐书·王勃傳》「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数升」,这是磨墨;李白《梁父吟》「猰㺄(yàyǔ,食人怪兽)磨牙竞人肉,驺虞不折生草茎」,这是磨牙。它的引申比喻用法也不拘一途。 摩,《說文》「揅也」。「摩」和「磨」古代是异体字。《左傳·昭公十二年》「子革曰:摩厉以须(等待),王出,吾刃将斩矣」《史记·趙世家》「襄子……令宰人以科击杀代王……其姊闻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杀」,《後漢書·苏竟傳》「走昔以摩研编削之才,与国师公从事出入,校定祕书」,《周礼·考工記·轮人注》「以石摩平之」:「摩」都可以和「磨」相换。不过「摩」在使用中逐渐和「磨发生了相对分工,这就是「摩」侧重于表示人与人或人与物、物与物的接触磨擦,主要是以手磨物,如:《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庾信《答移市教》「卧辙反车之流,摩肩相接」;韩愈《石鼓歌》「牧童敲火牛砺角,谁復着手为摩挲」;《戰國策·齐策》「辖击摩车而相过」。正因为如此,「摩」所表示的摩擦要轻,抚摸甚至相近都可以用「摩」,所以《廣韵》说「摩,抚也,近也」。 擦,《篇海》「摩之急也」。「擦」是近古才产生的,「擦」也是「摩」,只不过它较「摩」急速,如:《西游記》第三回「那块铁,挽着些儿就死,磕着些儿就亡;挨挨儿皮破,擦擦儿筋伤」;《二刻拍案惊奇》三五回「况我当不得这擦刮,受不得这腌臢」。现在人或物贴近穿过也可以用「擦」,如「两人擦肩而过」,「飞机擦着树梢飞」。 轻轻地摩擦写作搽(chá),「搽」的对象往往是脂粉、药物之类柔滑的物品,如「搽粉」、「搽油」、「搽药」、「搽雪花膏」等「搽」的部位多半是人体的脸上、身上,如马致远《汉宫秋》「将两葉赛宫样眉儿画,把一个宜梳裹脸儿搽」。 【刻锲镂镌琢雕勒】 这组词都指用工具在器物上凿刻,彼此有个大体上的分工。 《爾雅·釋器》「木谓之刻」。在木头上进行雕刻用「刻」。《左傳·庄公二十四年》「刻桓宫桷,非礼也」「刻桓公桷」是在鲁桓公庙的椽子上雕刻花纹,「桷」是木属,故用「刻」;《漢書·路温舒傳》「画地为狱议不人,刻木为吏期不对」,吏用木刻,所以用「刻」。 锲(鍥,qiè),原作「契」,是在竹木以至骨头上刻画的意思。「契」与「锲」是古今字,「契」用作契约的「契」後,才加金旁造「锲」字,如:《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荀子·劝学》「锲而舍之,朽木不折」。 「刻」和「契」、「锲」的分别在于:「契」、「锲」在木头,骨头等材料上的刻凿的目的是留下痕迹,凿出沟漕,或者将其凿断。《詩·大雅·绵》「爰始爰谋,爰契我龟」,《左傳·宜公九年》「尽借邑人之车,锲其轴」:前者是凿槽,後者是凿断。「刻」则多指雕成各种形象。《戰國策·齐策》「今子东国之桃梗也,刻削子以为人」,《後漢書·马援傳》「刻鹄不成尚类鹜」:前者是刻人,後者是刻鸟。镂(鏤,lou),《說文》「刚铁也」。「刚铁」就是现代说的钢。钢的硬度高,可以在金属等坚硬的物体上刻镂,所以在金属等上雕刻称作「镂」,《爾雅·釋器》「金谓之镂」。《荀子·劝学》「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泛指刻,用于金石则称「镂」;《北史·倭国傳》「其王始制冠,以锦为之,以金银镂花为饰」,用于金银,故用「镂」。 镌(鐫,juān),《說文》「破木镌也,一日琢石也」。「镌」原本是破木的工具,古代在大锯发明以前,把大木破成板靠的是用楔状工具打人木中将其撑裂,这种工具称「镌」。因为「镌」是被楔于木中的,所以破木也称「镌」,凿其他硬物也称「镌」。「镌」虽然可以用于木石之类的凿刻,但应用中以用于凿石为主,所以许慎说「一曰琢石也」。《淮南子·本经》「镌山石,金玉,擿蚌蜃,消铜铁」;《漢書·异姓诸侯王表序》「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 琢,《說文》「治玉也」。「琢」是刻制玉器的专称,如:《礼记·学記》「玉不琢,不成器」;《漢書·董仲舒傳》「犹不琢玉而求文彩也」。 雕,也写作「彫」、「琱」,最初也指治玉,後来和「琢」发生了分工,「雕」多指刻划各种装饰性的花纹。《左傳·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雕墙」是在墙上刻画花纹;《荀子·大略》「天子雕弓」「雕弓」是刻画有纹饰的弓。其他如「雕戈」、「雕梁画栋」等都是这个意思。《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意思也是不能在朽木之上雕文饰。「雕」和「刻」在这一点上有近似处,所以《莊子·天道》说「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不过细分:「雕」多用于浮雕或粉饰;而「刻」则重在立体造形。 「勒」原指带嚼子的马笼头,与刻画无关。马笼头是用来制服马的,所以後来带强制性的行为也用「勒」,如「勒令」。上古时代各种器物的制造由工奴或工匠担任,统治者为防止工匠们偷工减料及为发现废品能追查责任而勒令工匠在所造器上记上名字,这就是《礼记·月令》上说的「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勒」也就这样和刻镂发生了关系。「勒」在後代,多用于在石头上刻文,如:《隋書·史万岁傳》「于是勒石,颂美隋德」;欧阳修《相州昼锦堂記》「勒之金石,播之声诗」。 「刻」、「镂」等词的分工是相对的,运用中经常互相借用。「刻」後来泛化,成为刻镂的总称,所以可以「刻石记功」,可以「刻骨铭心」,不限于刻木。「锲」、「镂」、「琢」、「雕」等也往往可以通用,不可将分工看得过死。 【纺绩缉】 这是和丝麻加工有关的一组词,如:江淹《陶徵君潜田居》「但願桑麻成,蚕月得纺绩」;《隋書·郑善果母岑氏傳》「丝集纺绩妇人之务」。古代的纺织品主要有布、帛两类,帛的原料是蚕丝,布的原料是葛、麻,「纺」、「绩」是古代妇女的两种手工劳动,它们是加工「桑麻」、「丝枲」的。 纺(紡),《說文》「纺丝也(据段注)」。古代取声于「方」的词多有并列、归并义。丝细,缫出的单丝不能用于织帛,所以要把若干根合并起来这种并细为粗的过程就叫「纺」。《後漢書·舆服志》「先合单纺为一系四系为一扶,五扶为一首」,说的就是并丝过程和单位;《苏州府志》「以车纺丝日车匠」,这是用纺车纺丝。许慎用「纺丝」解「纺」,这是因为丝必须合并成「缕」才能用于织帛的缘故,是就「纺」的常用性进行的说解。其实「纺」不限于「纺丝」,只要是把单根或单股的纤维、线缕合并起来都是可以用「纺」的。《左傳·昭公十九年》记载,齐伐莒,莒子逃至纪鄣有个丈夫被莒子所杀的寡妇「纺焉以度(根据城墙的高度)而去(弄,收藏)之,及师至则投诸外」,疏「纺谓纺麻作泸也」,这是「纺麻」;吴筠《王侍中夜集》「纺毛织野服,缝芰作山衣」,这是「纺毛」。大麻、毛之类纤维短的原料,古代要用纺博加工成麻纱、毛线才能用于织作,这个加工过程也叫「纺」。古代纺过的丝称「缕」,麻称「泸」,後来统称为「纱」。草棉、木棉广泛应用之後,将棉条加工成棉纱的过程也因袭了合丝成缕的用语,也叫做「纺」了,只不过是用特殊的纺车进行而已,如刘铣诗「月色夜夜照纺车,木棉纺尽白雪纱」。 绩(績),《爾雅·釋诂》「继也」。「绩」是加工葛、麻的方法。葛、麻的纤维长而强劲,可以相续拈接,这种前後相「继」拈接成纱的过程叫「绩」。「绩」可能源于「积」,是积短为长、积少成多的意思。《詩·豳風·七月》「七月鸣鵙,八月载绩」,传「载绩,丝事毕而麻事起矣;绩之言积也,积短为长、积少为多也」,疏「丝日纺,麻曰绩;丝所以成帛,麻所以成布」;又《陈风,东门之粉》「不绩其麻,市也婆娑」。「纺」主要用于丝,也可以用于麻、棉之类;「绩」则是拈麻成泸的专用语。 缉(緝),《說文》「绩也」。「缉」可能是「绩」的方言变体,《釋文》「西州人谓绩为缉」。王冕《江南妇》「日间力田随夫郎,夜间绩麻不上床」,「缉麻」即「绩麻」;《管子·事语》「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缉绩徽织,功归于府」,「缉绩」连用。不过「绩」、「缉」的引申方向各不相同:「绩由积短为长、积少成多引申为做事、读书等的日积月累,于是有了「成就」、「成绩」、「功绩」、「业绩」义,如《書·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缉」则多引申为「收集」、「整理」之类的意思,如元稹《苦乐相倚曲》「转将深意谕旁人,缉缀疵瑕遣潜说」。 【裹缠绕萦】 这组词在缠绕义上大同小异。裹,《說文》「缠也」。《北史·萧詧傳》「担舆者,冬月必须裹头」,《後漢書·马援傳》「丈夫当以马革裹尸」:「裹」都是缠绕的意思。 「缠」(纏)也是裹绕的意思。白居易《琵琶行》「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缠头是古代赠送给歌舞者的财物,这是因为古时歌舞的人用锦帛缠在头上作妆饰的缘故;《後漢書·董卓傳》以布缠裹,倒立于地」「缠裹」连用。「缠」与「裹」的不同处在于所用的材料。「裹」是用面幅较宽的布、革之类物品将东西紧紧缠住,甚至包起来,「裹头」是用布帛缠头,「马革裹尸」是用马皮包裹起尸体。《釋名·釋衣服》「偪所以自逼束,今谓之行,言以裹脚可以跳腾轻便也」,「行縢」、「偪」都是今天说的「裹腿」,「脚」是小腿,「裹脚」即用长条的布将小腿缠紧。《左傳·文公十二年》「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裹粮」是将干粮装在囊橐之中裹扎起来。「缠」的初义是绳索。《詩·小雅·采芭》「约軧错衡」,疏「以朱缠约其毂之軧」,「朱缠即红色绳索;《韩非子·說疑》「或在囹圄蝶绁缠索之中」,「缠索」连用。绳索是用来缠绕东西的,所以不仅用宽条的东西缠绕可以用「缠」,如「缠头」、「缠足」,用细的绳索状的东西裹绕也可以用「缠」如白居易《西葡萄歌》「野田生葡萄,缠绕一高枝」。正因为「缠」重在盘绕在其他物体上,所以「缠」泛化之後才有纠绕在一起无法摆脱的意思,如:潘岳《寡妇賦》「思缠绵以瞀乱兮,心摧伤以怆恻」;杜甫《丹青引》「但看古来盛名下,终日坎壇缠其身」。「缠」的这种用法也是「裹」所沒有的。绸(綢)《說文》「绸缪也」,《廣雅·釋詁》「缠也」。「绸缪」是不可分割的联绵词,它也是缠,只不过是牢牢固固地缠或密密实实地缠的意思。《詩·豳風·鸱鸮》「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绸缪牖户」是将枝条编的门窗缠紧缠牢的意思;又《唐风,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绸缪束薪」也是将柴捆牢的意思。正因为「绸缪」是牢牢地缠紧,所以情意缠绵殷切也用「绸缪」比喻,如吴质《答东阿王书》「发函伸纸,是何文采之巨丽,而慰喻之绸缪乎」,「绸缪」也在单音化的影响下省作「绸」,意思仍是紧紧地缠绕束缚,如《楚辞·九歌·湘君》「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注「绸,缚束也」。「绸」作绸缎字用是很晚的,不过也是从密致义命名的。 绕(繞)《說文》「缠也」。「绕」和「缠」虽然在盘绕于物上义近,不过与「绸缪」相反,「绕」是鬆鬆地缠上,所以「缠」紧「绕」鬆,「缠」实「绕」虚。「缠」可以表示用实物来裹「绕」只表示回旋于另一物之上或之侧。刘琨《重赠卢谌》「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绕指柔」是随指弯转,并非紧紧缠束;李白《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绿水绕东城」,「绕东城」只是在东城之侧曲折流过。「绕不仅可以用于缭绕于一物之上、之侧,甚至可以用于只是围着一物旋转,样子像缠束的情况。曹操《短歌行》「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这是鸟围树盘旋;《列子·汤问》「馀音绕梁欐,三日不绝」「绕梁」的是虚无缥缈的音。这些都不能用「缠」。「绕」表示走路迂回盘旋时写作「遶」。 萦(縈,ying),《廣韵》「绕也」。「萦」最初也是缠绕的意思,如《詩·周南·樛木》「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不过在使用中「萦」更虚化了,它不仅不表实物的缠绕,甚至也不表示行动上的回旋,而只表示迂回曲折、盘旋往復的状态。张衡《思玄賦》「瞻昆侖之巍巍兮,临萦河之洋洋」「萦河」是迂回曲折的黄河;白居易《长恨歌》「黄埃散漫风萧索,雲栈萦纡登剑阁」,「萦纡」是形容栈道的萦回纡曲的。「萦」也描写情绪上的缠绵拘牵,如:陶潜《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投冠旋旧墟,不为好爵萦」;苏轼《和人回文诗》「看君寄忆传文锦,字字萦愁写断肠」。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萦」逐渐由动词向形容词蜕变了。 【束缚括缄】 这组词都和用绳索之类物捆扎有关。 束,《說文》「缚也」;缚(縛),《說文》「束也」「束」和「缚」都是把对象缠上、打结(注意,如果不打结就是单纯的缠绕了),使之不能鬆动。它们有一个相对的区别,这就是:「束」的对象多为散在之物;「缚」的对象多是人。《詩·鄘風·墙有茨》「墙有茨,不可束也」,又《小雅,白华》「白华菅兮,白茅束兮」:「束」相当于现代的捆束,最初多指把草木从当中拦腰捆起来。引申开来,「束也用于其他散在物或细长之物,这是比喻用法《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军战不胜,尉復死,寡人使束甲而趋之,何如」,《漢書·叙傳》「束髮修学,偕列名臣」:这是捆扎散在物。《論語·公冶長》「赤(人名)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这虽然是用于人,但重在从当腰缠结,像捆柴禾。因此,作为量词,「束指一捆,如:《詩·小雅·白驹》「生刍一束,其人如玉」;《礼记·杂记下》「纳币一束,束五两」。「缚」用于捆人,主要是将人的胳膊捆住,使人失去活动的自由,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绑」,如:《左傳·襄公十八年》「[州绰]乃弛弓自後缚之(殖绰),其右具丙亦舍兵而缚郭最,皆矜甲而面缚,坐中军之鼓下」;又《昭公四年》「赖子面缚衔璧,士袒,舆榇从之……王亲释其缚,受其璧,焚其榇」。如前所述,这种分工是相对的,「束」用于绑人,「缚」用于捆物时,两者就可以互通了。《左傳·庄公八年》「[徒人费]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荀子·非相》「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俄则束乎有司而戮乎大市」:「束」相当于「缚」。《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唐书·张巡傳》「城中矢尽,巡缚藁为人千馀,被黑衣缒城下」:「缚」就相当于「束」了。 括,《廣雅・释话》「结也」。「括」也是掴束,不过它的对象多为囊囊之类,是把袋子或袋状物的口结扎起来,与现代的「扎」类似。《易·坤》「括囊,无咎无誉」,疏「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也」;贾谊《过秦論》「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注「括,盛也,犹囊盛而结之」。正因为如此,「括」引申开来有包括,总括义,「括孤」、「括约肌」等也取义于此。「括」用于其他物则与「束」等相通,《莊子·寓言》「向也括,而今也被髮」,「括」就相当于「束」了。 缄(缄,jiān),《說文》「所以束匧也」。「缄」是捆扎箱箧的绳索,所以用为动词,它专用于捆扎箱箧之类可开可合之物,如:《漢書·孝成赵皇后傳》「美人以苇箧一合盛所生儿,缄封」;《墨子·节葬下》「桐棺三寸,葛以缄之」。《孔子家语,观周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隋書·王考箱傳》「风霜侵骨髓,安可醋舌缄唇、吞声饮气」:「口」、「唇」所以用「缄」也因为它们是可以启闭之物。 【结缔系】 「结」(結)是在条状物上打疙瘩。 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条状物自身上打结,如:《易·繫辭下》「上古结绳而治,後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古詩·为焦仲卿妻作》「结髮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其二,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状物联结在一起,如:《左傳·哀公十五年》「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漢書·董仲舒傳》「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结构」、「结盟」之类,都是「结」的引申用法。 缔(締,di),《說文》「结不解也」,打死结,结得非常牢固、牢固到难以解开叫「缔」。「缔」都指连结得极为牢固,所以古代经常把「缔」用在双方结成牢不可破的关系上,如:贾谊《过秦論》「合纵缔交,相与为一」;宋无诗「郄鉴初登养,黄香早缔姻」。直到今天,「缔」也还用于「缔约」、「缔造上,这都是反映了希望所结的约言、盟誓、婚姻、事物等,能够永世千秋、牢不可破的愿望。 「系」(繫)也是「结」,不过它侧重的是将甲物连结于乙物之上,如:《漢書·苏武傳》「天子射上林,得雁,足有系帛書·言武在某泽中」;《南史·孝义传下,卫敬瑜妻王氏傳》「有燕巢,常双飞来去,後忽孤飞。女感其偏栖,乃以缕系脚为志。後岁,此燕果復来,犹带前缕」。 【包裹】 包,《廣雅·釋詁》「裹也」。在物品外面用东西罩拢起来叫「包」,如:《詩·召南·野有死麋》「野有死麋,白茅包之」;范成大《晒茧》「葉贵蚕饥危欲死,尚能包裹一丝窠」。裏,《說文》「缠也」。把东西用长条状的东西缠上叫「裹」,如张巡《守雎阳作》「裹伤犹出阵」;装在口袋裏也可以称「裹」,如《詩·大雅·公刘》「廼裹餱粮,于橐于囊」。 「包」不同于「裹」处在于:「包」是从四面将物扎结起来,如贾谊《过秦論》「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包袱」、「包裹」是「包」的产物。「裹」多指从一头卷起或缠起的行为,《唐书·诸公主,安乐公主傳》「帝迁房陵王而主生,解衣以褓之,名曰「裹儿」。「裹儿」、「裹伤」、「裹脚」、「马革裹尸」等,都是从一头裹起的。 【编辑集纂撰论】 这是和编辑相关的一组词。 编(编),《說文》「次简也」,写过或尚未书写的简札按次序用绳索、丝缕串联起来叫「编」,如:《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编年」就是依年代顺序编排;《颜氏家训,勉学》「鉏则带经,牧则编简」。详参有关「编」的其他条。 辑(輯),《說文》「车和辑也」。车战时期,聚集车乘,排定次序叫「辑」,将有关文字、文章搜集起来排定次也用「辑」。《漢書·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辑」即搜集编排;又《艺文志》「[刘]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辑略》是搜集其他六略的目录与提要编次而成的,所以名「辑略」。「辑」有时也用「缉」,如:《水经注,河水》「书策落次,难以缉缀,後人假合,多差远意」;韩愈《招扬之罘》「先王遗文章,缀缉实在余」。 集,《爾雅·釋言》「会也」,《廣雅·釋詁》「聚也」。「集」与「辑」、「缉」同源,不过有一个分工。网罗搜集编次的过程的叫「辑」、「缉」,汇聚编定书籍称「集」,即「文集」,如:曹丕《与吴质书》「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苏辙《神木馆寄子瞻兄》「谁将家集过幽都,逢见胡人问大苏」。 「编」出于编简,所以侧重的是排定次序;「辑」、「缉」来自辑车乘、绩麻,因而除排序之外还含有搜集整理的意思。所以「缀辑」、「辑录」等常结合使用,「编」则多用于「编次」、「编排」。 纂(zuǎn),《廣韵》「集也」。「纂」与「攒」、「攒」等同源,都指把散在的、散乱的东西聚集起来使之变得有秩序、有条理。用在编辑上,它和「辑」的意义相近,都指搜集、整理。从词源上看,「辑」侧重于内部的条理、秩序,「纂」更侧重汇编、集中,如:《晋书·刑法志》「虽时有蠲革,而旧律繁芜,未经纂集」;韩愈《毛颖傳》「颖为人,强记而便敏,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 「撰」与「纂」同源,《廣雅·釋詁》「撰,具也」,「撰」也是汇集,是完备的、无遗漏地汇集,如:《後漢書·应劭傳》「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凡二百五十篇」;曹丕《与吴质书》「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不过後来「撰」和「纂」发生了相对的分工:「纂」侧重汇聚;「撰」则指在汇集中编纂中加入了个人一些见解与意见,从而使「撰著」、「撰述」常结合使用,如:《三國志·魏书·卫觊傳》「受诏典著作,又为《魏官仪》,凡所撰述数十篇」,杜甫《洗兵马》「隐士休歌《紫芝曲》,词人解撰《清河》」。到现在,「撰」的意已为著作义所代替,沒有根据的臆测则曰「杜撰」 「论」(論,ún)除议论义外,古代还有编纂义。这是从「侖」系字在词源上有分析、条理义来的,搜集、整理使之有条理也称「论」如前引《论语》就是孔子弟子汇集分类汇编的孔子语录。《史记·酷吏列傳》「[赵禹]与张汤论定诸律令」,「论定」即编定、纂定;又《太史公自序》「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诗》、《书》是经孔子编辑过的,所以用「论」。 「纂」、「辑」与「论」除词源色彩外,差别不大。语言忌重複,「论」的纂辑义在後世就不用了。 【编织】 编(编)《一切经音义》「织也」。「编」和「织」(織)在长条形物的交叉穿插义上有共同之处,所以泛用时它们可以相通。徐备《茅亭》「织茅编竹称贫居」,「织茅」也就是编茅,「编竹」也可以说织竹。 就两端说,「编」和「织」是有明显区别的。《說文》「编次简也」又「织(織),作布帛之总名也」。「编」的对象是「简」,如《颜氏家训,勉学》「锄则带经,牧则编简」。正因为如此,所编之简也可以叫「编」,如《梁書·庚诜傳》「诵法华经,每日一编」,它的名词分化字就写作「篇」。「织」的对象是「布、帛」如《孟子·滕文公上》「许子必织布而後衣乎」。正因为如此,「织」单独用时也意味着织布或织帛,如《莊子·盗跖》「耕而食,织而衣」。 在操作的方式上,「编」特指用条形物,如皮条、绳子、丝线、草索、柳条等,把散在的东西依次串联起来,编简只是其中之一。《漢書·东方朔傳》「目若悬珠,齿若编贝」「编贝」就是将贝依次编起来成为长串白居易《咏拙》」「葺茅为我戶编蓬为我门」,「编蓬」就是将蓬蒿依次编扎成为草苦。「编」总是用两条索状物分股交叉,以至沒有所编对象的自相交叉也可以叫「编」,如《史记·西南夷傳》「皆编髮,随畜迁徙」;所编对象总是由凌乱的、散在的状态变为有条理或依次排列的系列,如「编蒲」、「编柳」、「编桴」、「编草」等。用于抽象事物「编」也含有按顺序排定的意思,如:《穀梁传,桓公元年》「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後为年」:《史记·孔子世家》「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如「编氓」、「编制」、「编马」、「编号」等。「织」则特指多条线状物的纵横交叉,所以段玉裁注《說文》「织」时说「经与纬相成曰织」。推而广之,不仅「织缣」、「织素」、「织锦」、「织布」可以用「织」,凡是纵横交叉、经纬相成的东西都可以用「织」,如:《孟子·滕文公上》「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文子,上德》「临河欲鱼,不如归而织网」。用于抽象事物,「织」则带有网罗严密、无所不包的意思,如:《中论,爵禄》「圣人蹈机握杼,织成天地之化」;《唐会要,酷吏》「时周兴、来後臣等相次受制,推究大狱……共为罗织,以陷良善」。 就先後看,「编」在前,「织」在後,「编」是「织」的前奏,「织」是「编」的发展。「编」是手工作业,「织」则常借助于工具。「织」或与「緻」同源,複杂的、加密的「编」就是「织」了。 【补缝缀绽】 补(補),《說文》「完衣也」。衣服破损,经过补缀使其完整叫「补」,如:《礼记·内则》「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吕氏春秋·顺说》「田赞衣补衣而见荆王」。推而广之,不限于衣服,凡对有残缺的事物加以补缀、充实皆可称「补」。《淮南子·览冥》「女娲鍊五色石以补苍天」,这是修补;《大戴礼,曾子立事》「疾其过而不补也」这是修补缺点,因而与「改正」同义;《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耕而补不足」这是补充生活上的不足,因而与「助」同义;《後漢書·郭伋傳》「选补众职」,这是补缺额因而与「任」、「授」同义。 缝(縫),《說文》「以针(zhi,缝)衣也」。用针线把衣服缝合在一起叫「缝」如:《詩·魏風·葛屦》「掺掺女手,可以缝裳」;《漢書·淮南厉王傳》「一尺布尚可缝」。和「补」一样,凡有裂痕,从中加以弥合的都可用「缝」,它的名词用法表示「缝」的产物,现在读去声,如阮籍《大人先生傳》「[虱]行不敢离缝际,动不敢出裤裆,自以为得绳墨也」。「補」是衣物之类有残缺,添上些东西将残缺处填充起来,使之完整;「缝」是将分在两处的或裂开的东西连缀起来使之变成一个整体,所以「缝」、「补」虽然常常连用,但有细微的差异。 缀(綴),《說文》「合著也」。「缝」和「缀」都是将不相连的东西连结起来,不同的是:「缝」是将布帛之类的物品用针线密密地缝合,使成为一体;「缀」则是将许多小的东西联结起来成为一串。《戰國策·秦策》「缀甲厉(砺)兵,效胜于战场」,「甲」是用皮子或铁葉一一穿连起来的,所谓「剥犀缀革」(李庚《西都賦》),所以用「缀」;《後漢書·陶谦傳》「年十四犹缀帛为幡乘竹马而戏」,「缀帛」也不是把帛缝起来,而是把帛联结起来成为一个大长条。因此,「缀」的对象多是坚硬的或小块的,如「缀珠」、「缀玉」、「缀花」、「缀葉」等;所「缀」的东西多是前後相连、彼此相续的,所以「连级」、「牽级」、「级联」、级纹」等常常连用。「级」的推广开来的用法,也具有上述特点。祢衡《鹦鹉赋序》「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因为字是一个个地连而成文的,所以用「缀」;《摭言》「唐太宗私幸端门,见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人吾彀中矣」,因为进士们是排成长串的,所以用「缀」。 绽(綻),原指衣缝破裂,即现在所说的开绽,开线,如前引《礼记·内则》「衣裳绽裂」。引而申之,凡从有缝处裂开都可以用「绽」,如王禹偁《臘月》日照野塘梅欲绽」。正如「缝」指缝合,但与此相反的开缝处亦称「缝」(如地缝、墙缝)一样,「绽」指开裂,但将开裂处缝合也用「绽」。《古乐府,艳歌行》「兄弟两三人,流宕在他县。故衣当谁,新衣当谁」;杜甫《北征》「床前两小女绽才过膝」:「绽」都和「补」同义。所以《正字通》说「缝补其裂亦曰绽」。「缝」是将两块布帛缀连起来,「绽」作缝解时是把开裂处缝合的意思,後来这个意思也用「缝」了。 【书写】 执笔作字的行为古代叫做「书」(書),叫「写」(寫)是宋代以後的事。 《論語·卫灵公》「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子张书诸绅」「书诸绅」就是用笔记在束腰的大带子上;《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大(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捨)之」:这裏的「书」都是写或记录的意思。写字或记录是「书」的本义,所以《說文》说,「書·著也」,《廣雅·釋言》说「書·纪也」。著于竹帛,以字记事的过程叫做「书」;「书」的古义,现在只保存在「书写」、「书桌」(写字桌)这样的複音词裏,和「秉笔直书」、「大书特书」这类成语裏了 「写」(寫)最初是「泻」(瀉)的本字。段玉裁「[写]谓去此注彼也,凡倾吐日写。俗作泻者,写之俗字」,他的说法是对的,由一物倾泻于另一物,由一处宣泄至另一处叫「写」。《周礼·地官·稻人》「稻人掌稼下地,以猪(潴,蓄水池)畜水,……以浍写水」,「写水」就是排水,是通过水沟将稻田内多馀的水排泄出去,注于他处。《礼记·曲礼上》「器之溉者不写其馀皆写」,意思是,陪君主饮宴,君主赐食,所用的器物如果可以洗刷,就不倒在自己的食具中了;如果所用的器具是不便洗刷的,就要倾注在自己的食具中,然後再吃。在这些例中,「写」都是「泻」的意思,字读xiè。《詩·邶風·泉水》「驾言出游,以写我忧」,又《小雅,蓼萧》「既见君子,我心写兮」,傅亮《登龙冈賦》「静潜处以永念,聊驾言以写忧」陈子昂《春台引》「怀宇宙以伤远,登高台而写忧」:「写」用的都是倾注的引申义,是宣泄、排遣的意思,是用倾注来比喻将心头的忧闷之气排除出去。 由一物注于另一物,由一处传递到另一处的意思能移到书写和绘画上就产生了抄写和摹画的意思了,字读xiě。《陔馀丛考》说「写」在先秦「并无以为作字者。《漢書·艺文志》武帝置写书官,写始作钞录解,盖由此器注于彼器有传递之义,故借为传钞书写之字」。《抱朴子,遐览》「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晋书·左思傳》「三都赋成,竞相传写,洛阳为之纸贵」,《晋书·王羲之傳》「山阴有一道士好养鹅,羲之往观焉,意甚悦,因求市之。道士云:为写道德经,当相赠耳。羲之欣然写毕,笼鹅而去」《龙兴职方乘》「一书生文箫,遇仙女吴彩鸾。归钟陵,贫不自赡。彩鸾曰:我为写孙愐《唐韵》,运笔如飞,一部售五千文。尽又为之」:这些例子裏的「写」还不是书写的意思,而是誉写、抄录的意思。誉写、抄录义侧重在转移,是将这张纸或这本书上的字句移写到另一张纸、另一本书上,这和「写」的本义的由此注彼是一脉相通的。「写」具有现代的书写义大致在宋代以後。《通俗编,艺术,写字著棋》「《春渚纪闻》:古人作字谓之字画,弈棋谓之行棋,不知何时改作写字、著棋,此天下至俗无理之语,而并贤愚皆承其说,何也」,文同《可笑口号》「读书写字到三更」:可见宋代写字已经不说「书」而说「写」了。但在当时,这是被文人学士们所嘲笑的。现代在「写本」、「抄写」、「缮写」、「誊写」等词裏,还保存着写的抄录义。 「写」的描摹义产生得比抄录义还要早。《国语,越语》「王命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仿)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陈書·顾野王傳》「好丹青,善图写」,《文心雕龍·物色》「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其中「写」都是描摹的意思。所谓描摹也是将现实裏的事物移置于图画、诗文的意思,仍是从倾注义引申出来的。现代複音词中的「写生」、「写照」、「写真」、「写实」、「写意」、「速写」、「特写」、「描写」等用的还是摹写义是如实地描摹客观事物,传达其精神面貌的意思。 【写录钞誊】 「写」(寫)、「录」(錄)、「钞」(鈔)、「誉」謄在抄录、誊写意义上是同义的。《唐国史补》「张参为国子司业,年老,常手写九经以为读书不如写书」,李清照《金石录序》所藏书籍「渡江散为雲烟,独馀少轻小卷轴书帖,写本李、杜、韩、柳集、《世说》、《盐铁論》」:其中「写」都是抄录的意思,「写书」就是抄書·「写本」就是抄本。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所借之书]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欧阳修《集古录目序》「别为录目」:「录」也是抄写的意思。《晋书·纪瞻傳》「瞻性静默,少交游,好读書·或手自抄写」,杜甫《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乞米烦佳客,钞诗听小胥」:「钞」也是抄写。「钞」古代也写作「剿」、「勦」、「摷」,近代「钞」写作「抄」,将「钞」作为「钞票」的专用字。 誉,《說文》「迻书也」,《玉篇》「写也」。「誉」也是抄录义,如《元史,选举志》「录试卷,并行移文字,皆用朱书」。 以上是从相同的角度考察。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这幾个词来源各异,用法、色彩上也各有侧重,彼此是有细微差别的。「写」的本义是倾注。它从由彼注此引申为将文字由彼处移录于此处的意思,它的侧重点在于照样複制(参看〖书写条)。 录,《廣雅·釋詁》「具也」,《集韵》「记也」。它的常用义是记载,如实地、郑重地、一一地记载叫做「录」。《公羊传·成公八年》「纳币不書·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详录其礼,所以殊于众也」;《三國志·魏书·陈矫傳》「馀子琐琐,亦焉足录哉」,「录」着重在无所遗漏地记录;《漢書·雋不疑傳》「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录囚徒」就是一一察问记录;苏轼《上神宗皇帝书》「大则量才录用」,「录用」也是根据过去的记载加以任用的意思。现代汉语中的「录音」、「录供」、「记录」、「笔录」、「言行录」、「备忘录」等等仍含有如实记录、借以存真的意思在内。正因为如此,「录」的抄录义,也侧重于记载事实,存作档案的含义。《漢書·律历志》「叔孙通所择与律令同,当藏于理官」《三國志·吴书·陆凯傳》「若臣言可录,藏之盟府;如其虚妄,治臣之罪」:其中的「录」虽是抄录义,但录的目的在于收藏,在于备查考。 鈔,《廣雅·釋言》「掠也」,《廣韵》「略也」。「钞」在古代常用的意思是强行掠取,如:《後漢書·班超傳》「纵兵钞掠」;又《公孙瓒傳》「克会期日,攻钞郡县」。用在书写上,「钞」除快速誊写意义之外还具有贬义,就是将袭取别人的叫「钞」《礼记·曲礼上》「正尔容,听必恭,毋勦说,毋雷同」,陆游《前汉通用古字韵编跋》「钞缀史汉中字人文辞中,自谓工妙」:「钞」都有袭取前人成果的含义在。 「誉」古代很少使用,宋元以後才渐次通行。它侧重在制取副本。《山谷题跋,自临东坡和陶渊明说文》「此书既以遗荆州李翘叟,既而亡其本,復从翘叟借来誉本,辄为役夫田清盗去」,「誊本」就是照原样誊写的副本。现代把转写或将笔迹潦草的稿件之类工整地抄写一遍也叫「誊」,如「誊写」、「誊录」、「誊清」、「誊正」等。 现代,「写」已经专指书写了,写的照样複制义已为「抄」所代替「录」和「誉」则仍保有原有的意味。 【写摹临描】 将事物由此处转移到彼处,古代叫「写」(寫)将现实中的事物转移到书画材料上也叫「写」。所转移的事物如果是文字书写的书籍之类,那么「写」就是抄录、誊写的意思,如《晋书·左思傳》《三都賦》成,竞相传写,洛阳为之纸贵」;如果所複制的事物是人、物或画卷,那么「写」就是描画义了,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仿)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摹」是由「模」发展来的。「模」最初指铸造器物的模型。从同一模子中铸出来的器物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模」引申为人们所效法的模范、榜样的意思,如《法言,学行》「师者,人之模范也」。用为动词,「模」就是仿效、模拟榜样的意思了,如《後漢書·党锢列傳》「天下模楷李元礼」。如果所模仿的是书、画,那么「模」就是按照范本去写、去画的意思了,这个「模」写成「摸」或「摹」。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岂曰模拟,实在雅性」,《新唐書·李靖傳》「[文宗]敕摸诏本,还赐彦芳」:其中的「摸」都是照样学样、照样複制的意思。不过「摸」还用来表示用手摸索,如《後漢書·蔡邕傳》「邕读曹娥碑,能手摸其文读之」。为了区别的需要,「摸」後来专用于表摸索,而表示依样写作书、画则专用「摹」了。《後漢書·蔡邕傳》「及碑(石经)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馀两,填塞街陌」,韩愈《画記》「座有赵侍御者……少而进曰:噫!余手之所摹也,亡之且二十年矣」:前者是摹经字经文,後者是摹画。 「摹」和「写」在複制上是同义的,只不过是「写」是混沦的,泛指一切摹写、移置;「摹」则是複写字画的专用语。另外,「写」只是抄录而已,可认真也可不认真;「摹」则是一丝不苟的,是力求与原作在形式、风格上相一致。 複制书、画也叫「临」(臨),如裴夷直《晚凉》山客野僧归去後,晚凉移案独临书」。「临」原来是居高俯视的意思,如《詩·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临」也引申为面对之类的意思,如「如临大敌」。所以把临视的「临」引申为临写、临帖的「临」,是从仿制过程认真、郑重,如临深渊、如临大敌,不敢有一丝走样来的。 「临」和「摹」都是複制,但随着複制的方法不同,它们之间也有了区别。《東观馀论,论临摹二法世人多不晓临摹之别。临谓以纸在古帖旁,观其形势而学之,若临渊之临,故谓之临。摹谓以薄纸覆古帖上,随其细大而之,若摹画之摹,故谓之摹。临之与摹,两者迥殊,不可乱也」。这是後来的分别,最初「摹」也是临写,不专指覆上薄纸描画。 「描」最早指画,《集韵》「描,画也」。正因为如此,它和作複制义的「写」常常连用如郑玉《婺源胡氏屏山楼》「丹青花草春描画,水墨林泉秋写成」,「描」与「写」对文;杨万里《曲江重阳》「烟描水写老秋容,岭外秋容也自浓」,「描」与「写」连用。成语有「轻描淡写」。 「描」早期和「写」、「画」同义,後来和「摹」接近。周密《杏花天,赋昭君》「丹青自是难描摹,不是当时画错」「描」还是「画」;到近代的「描花」、「描图」、「描龙绣凤」,「描」就是「摹」了。《六书故》「描摹声相近,描轻而摹重」,「摹」比「描」更郑重、更精心。 【记纪】 《釋名·釋典艺》「记,纪也,纪识(志)之也」。「记」和「纪」都是「己」的分化字。「己」与「结」、「繫」同源,结绳记事用索是「己」的本义。「己」被借为干支的专用字之後,另造「记和「纪」,由于同出于结绳记事,所以「记」、「纪」在记载记录义上有时交搭。 记(記),《玉篇》「录也」,《正字通》「志也」。记」包括两方面:一是用脑记忆,如《礼记·学記》「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另一个是记载,是用文字把有关的事、言记录下来,如《漢書·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 纪(纪),《說文》「别纪也」。「纪」当从系,己声,「系」古作,是「纪」的本字,即在结绳之索上系上各种分股的小绳,这就是所谓「别纪」。找出丝的头绪叫「纪」,如《墨子·尚同上》「譬若丝缕之有纪,网罟之有纲」。「纪」的「纲纪」、「法纪」、「风纪」、「纪律」等义就是由这裏比喻派生出来的。「纪」是在有文字之前作部落的大事记的,是 用以纪年和该年代的大事的,如同印第安人的年和以图画纪年一样。正因为如此,「纪」还用来表周而復始地规律性运行的天体、季节,这可能是从日月出沒、五星运行、寒来暑往是天之纲纪延伸出来的,如《書·洪范》五纪:一日岁,二日月三日日,四曰星辰,五日历数」。古代根据天象,季节计时时,「日」、「月」、「年」这些时间观念被昼出夜沒的太阳、时圆时缺的月亮、庄稼的种植收获的称呼占去了,大段时间就根据某些行星的规律性运行去记载了,「纪」就成为这种大段时间的记时单位。较常见的是岁星一周天称一纪,如:《書·毕命》「毖殷顽民,迁于洛邑……既历三纪」,传「十二年曰纪」;《国语,晋语》「蓄力一纪」,注「十二年,岁星一周为一纪」。另外还有许多别的说法,如:《国语,周语》「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注「数起于一,终于十,十则更,故曰纪」;班固《幽通賦》「皇十纪而鸿渐兮,有羽仪于上京」,注「纪,世也,言先人至汉十世始仕进」。此外,年岁称「年纪」,今百年为一「世纪」,这都说明「纪」虽然沒有形成为固定的计时单位,但它在表「年」以上的单位时是常用的。正因为如此,作为动词用时,「纪」常和记数、记年有关,如:《左傳·襄公三十年》「臣小人也,不知纪年」:陶潜《桃花源诗》「虽无纪历志(记时之历法),四时自成岁」;历史起算年代称「纪元」,也是记其始年的意思。「纪」用于记时、记年,历史是和和年代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关系极为密切的学问,尤其是帝王之类的重要历史人物和一个朝代的年代关系特别密切,正因为如此,帝王之类的传记也称「纪」,如《史记·项羽本纪》、《漢書·武帝纪》。这就是传统历史上的纪传体,《史通,列傳》「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推而广之,历史记载也常用「纪」,如:《三國志·魏书·杨阜傳》「良史纪录,必不坠于地矣」;《魏書·序纪》「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纪」由对年代和历史人物、事件的记载还扩及对历史人物的纪念,如「纪念鲁迅」、「纪念周恩来」等。总之,「记」泛用于记忆记载;「纪」不用于记忆,在记载义上则重在记年记历史人物与事件:这是其大体分工。「纪」有时也泛用为记载义,如《左傳·桓公二年》「声明以发之,文物以纪之」,这可以看做是分化字的通用。近代它们的分别趋于严格了。 【校雠勘对】 这组词在对书籍、文献进行核对、订正义上有相近处。 校(jiào),《廣雅·釋詁》「度也」。「校」是对对象加以衡量、考核的意思,朱骏声以为是「覈」的假借字,如:《荀子·君道》「知虑取舍,稽之以成;日月积久,校之以功」;《礼记·学記》「比年人学中年考校」。「校」用于对图书诗文的文字进行核对就是校对了,如:《漢書·楚元王傳》「而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诏[刘]向领校中五经秘书」;《晋书·束皙傳》「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墓,得竹书数十车。……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 雠(chóu),亦作「讐」,《說文》「犹应也」《一切经音义・一》「对也」。「雠」本来是对问题的应对、回答,与「酬」同源:《詩·大雅·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集传「雠,答也」;《漢書·灌夫傳》「上使御史簿责[窦]婴所言,灌夫颇不雠」。「雠」由核对事实的问答引申到核对两个文本间的差异就是校对义了,如:《後漢書·和邓皇后纪》「博选诸儒刘珍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馀人,诣东观雠校传记」;《魏書·李奇傳》「高允与奇雠温古籍,嘉其远致」。「校」与「雠」的区别在:「校」是一人独任的,是自己根据别本或原稿、上下文去核对,订正文字;「雠」是两人对校,各执一本,一读一核。刘向《别录》「雠校:一人读書·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書·若怨家相对为雠」。 勘(kān),《玉篇》「覆定也」,《廣韵》「校也」。「勘」原本是復核、查验的意思,如:《北史·薛傳》「次若贯鱼,勘簿呼名,一吏足矣」;《舊唐書·来俊臣傳》「请付来俊臣推勘,必获实情」。後来由于「雠」有仇敌义,为人所忌讳,于是就用核对文契、根据初审记录復审案件的用字—「勘」替换了「雠」,用「校勘」代替了「校雠」了,时代大体在唐,如:白居易《题诗屏风绝句》「相忆采君诗作障,自书自勘不辞劳」:欧阳修《书(春秋繁露)後》「予在馆中校勘群書·见有八十馀篇然多错乱重複」。「勘」与「校」已经泛化,只表核对文字正误,沒有一人独校、两人合校之别了。至于将「校勘」称作「校对」则是近代的事。「对」也有应对、復核的意思。科举时代乡、会试的考试墨卷,要由录生用朱笔誉写为朱卷,再交对读所核对有无错误,然後上呈主试阅卷:《称谓录,外帘官,对读官》「元史选举志:诸对读试卷官不躬亲,而辄令人吏对读」;《明会典,礼部》「举人作文毕,送受卷官;收受类,送弥封官撰字号封记,送誉录所;誉录毕,送对读官;对读毕,送内廉」。後来考试中核对考卷的用语转用于文字的校订,于是「校勘」就被较通俗、普及的「校对」排斥了,如今「校勘」只用于古籍的校订这个领域了。 【削刊删】 「削」、「刊」、「删」都是在竹简、木板上记事时期的用词。写在简牍上的文字,要想删改,必须用刀子削去,「削」、「刊」、「删」就特指用「书刀」将错写的字句或多馀的字句削去或刮去,所以这些字都从「刀」。 削去错字冗句的书刀,古代称「削」,後来把删削的动作也叫「削」了(参看〔削刀〕条)。《漢書·礼乐志》「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削则削」的意思就是该删除的就加以删除。後来「削」主要用在「削除」、「削弱」、「削减」等的意义上,「删削」的意思就主要用「刊」和「删」了。《後漢書·班彪傳》「一人之精,文重思烦,故其书刊落不尽,尚有盈辞,多不齐一」「刊落不尽」就是说书中文字累赘,虽然多所删削,仍然有许多地方沒有删净。「删」也是刊落重複、「删繁就简」的意思,如《後漢書·班彪傳》「太史令司馬遷采《左氏》、《国语》,刪《世本》、《戰國策》」。 「刊」除删削的意义以外还有「刻」的意思。《晋书·孙绰傳》「必须绰为碑文,然後刊石焉」,就是要等孙绰撰写碑文,才在石碑上雕刻的意思。唐宋以後,雕板印刷盛行起来,在木板上刻字也叫「刊」。当雕板印刷改为用活字排版之後,仍然因袭了前代的用语,所以现代出版物多称「报刊」、「刊物」、「月刊」、「副刊」。印刷叫「刊行」,停止印刷叫「停刊」,这都是从雕板来的。但是「刊误」、「校刊」却是进行校对、刊落错误的意思。所以「刊误表」,不是刻错字的错字表的意思,而是应该加以改正的字表;成语「不刊之论」不是不能刊载的议论的意思,而是定论、不能加以更改的言论的意思。 「删」除删改、删除的意思之外,还有「删定的意思;前者着重将应删的删去,後者着重在已经过删除,成为定稿的意思。《漢書·律历志》「删其伪辞,取正义」,「删」属前者,是指削除不真实的;《漢書·艺文志》「今删其要,以备篇籍」,「删」不是删除而是「节取」,「删其要」是淘汰无关大体的,节取其中主要的意思。 【定订】 在确立下来、不加改变义上,「定」、「订」接近。 定,《說文》「安也」。「定」与「动」成反义,由动到不动、由不安到稳定不移叫「定」。由动荡、骚乱到安定叫平定、镇定,如《孟子·梁惠王上》「[梁襄王]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由沒有一定标准到有一定标准叫规定、确定,如《荀子·正論》「图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从幾种可能的、可取的方法、方案中选中一种叫确定、决定,如《商君書·更法》「君亟(急)定变法之虑」。凡此种种都是单方面的行为,是用自己的武力、权力、思虑、计划等取得的、确定的。 订(訂),《說文》「平议也」。「平议」即评议,评议是多方商定,是不同方案、不同意见的论定,如《論衡·案书》「两刃相割,利钝乃知;二论相订,是非乃见」。「订」的修订、订正义,也是多种本子、多种事实互相参证的结果,如《晋书·荀崧傳》「其书文清义约,谐所发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载,亦足有所订正」。由此可见,「订」不同于「定」的一方决定,它是多方面论证、协商、参照的结果。近代「订阅」、「订报」、「订货」、「订户」等也用「订」,那是因为受订、施订双方都是根据共同的协议或双方遵守的规章、条件进行的;计划、制度、条约、公约等是大家同意的、订後是要大家遵守的,所以它们的拟订、修订也用「订」。「定」和「订」在约定义上交搭最厉害,有许多可以兼用,不过随用字不同,意义的重点也发生转移如:「定婚」重在婚约的确定,「订婚」重在双方同意;「协定」重在共同决定,「签订」重在双方协商。 【缄封】 有的人在信封的封口处写上一个「缄」或「封」,以防止别人私拆信件,在这种情况下「缄」和「封」都是封合,密闭的意思。古代它们也常常结合使用,如《法苑珠林,十三》「安公遥闻之,以竹筒盛一荆子,手自缄封」;唐彦谦《索虾》「封缄托双鲤,于焉来远求」。可见,在书信或其他密闭物外面加「缄」、加「封」由来已久。不过,现代书信、文件袋上写的「封」、「缄」只是古代密封方式在文字上、形式上的遗留,古代的「封」、「缄」却有着它实际的保密作用。 緘(緘,jian),《說文》「所以束篋也」,《廣雅・释器》「索也」。束缚箱箧的绳索称「缄」,如《汉書·赵皇后傳》「帝与昭仪坐,使[于]客子解箧缄」。引申开来,凡用绳索捆扎的行为都可以用「缄」,如《墨子·节葬下》「木(一种坏木头)之棺,葛以缄之」。在纸广泛使用之前,人们的书信、公文等是写在木板上的,为了保密,就另加一块木板于其上,然後用绳索捆牢,用绳索捆扎称「缄」。李白《秋浦感主人归燕寄内》「寄书道中叹,泪下不能缄」「缄」用的就是古义。 封,古代是培土的意思,如《左傳·昭公二年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古代的公文、书信虽然经过捆扎,但单是绳捆索绑是防止不了私开的。为此,古人在木牍上刻出绳捆的槽,在绳子的打结处挖一个一寸左右的方槽,槽内用泥塞满,盖上发函者的印章。这就可以有效地阻止私拆了,因为私开必然弄掉带印的封泥,就会被收件人发觉。因为填泥近似培土,所以这个行为也叫「封」。《史记·李斯列傳》「书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又《张耳陈馀列傳》「秦将诈称二世使人遗李良書·不封」:「已封」、「不封」就是已经或不曾用泥封闭、加盖印章。推衍开来,凡是密闭起来、不使人打开的方法都可以称「封」,如「贴封条」等。 由此可见,就来源说,「缄」和「封」纯然是两种过程;就作用来说,它们是相同的,目的都在于密闭内容,不使别人知道。正因为如此,「缄」和「封」就在密闭义上成了同义词。 在和书信等有关的意义上,「缄」引申为所缄的对象——书信、函件,如白居易《初与元九别後忽梦见之……》「开缄见手扎一纸十三行」。「封」则由指密闭物——封筒、信封——演变为与封缄物有关的量词,如杜甫《述怀》「自寄一封書·今已十月後」。 【图画绘】 古代的图画叫「图」(圖)。《莊子·田子方》「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漢書·梅福傳》「欲以三代之法取当世之士,犹察伯乐之图求骐骥于市」:前者指肖像画後者指良马图。不过作为名词的「图」,古代更多的是表示所画的地形图:《周礼·天官·小宰》「听闾里以版图」,注「图,地图也」;《戰國策·燕策》「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现)」,是秦始皇打开荆轲所献的燕的地图,地图尽处匕首露了出来。古代「图籍」指地图和户籍,「图书」指地图和文书。作为动词,「图」表示绘画义,《左傳·宜公三年》「谓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图物」就是描绘异物。但「图」作为动词的常用义是谋画,《說文》「图,谋划难也」,这显然是由摹写现实引申为谋画未来的结果,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左傳·隐公元年》「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画」(畫)最初和图画无关,是区画的意思。《說文》「画,介也」。「介」就是「界」,古代分封诸侯,诸侯赐给卿、大夫采邑,规画井田等,都要画出界限加以区分,这种区分叫「画」。因此,「画」和标界、丈量关系很密切,和运笔描绘关系很疏远。《左傳·襄公四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这是将茫茫的中国大地画分为九大区域的意思;《論語·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汝画」,这是划定界限,不能再逾越的意思;司馬遷《报任安书》「画地为牢,势不可人」,也是划定范围,禁止出入的意思,与绘画无关。「画」当摹写客观事物的意思用是汉以後才有的,是将用线标出界限去比喻用线条勾勒图形的结果,如:《後漢書·马援传「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三國志·魏志,卢毓傳》「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这裏的「画」和「图」的动词用法近似,所以可以连用,如《漢書·苏武傳》「图画其人于麒麟阁」。即使如此「图」仍偏重于摹写,「画」则侧重于刻画勾勒。後来区画的「画」与勾勒的「画」分了家,前者写作劃」,後者占有了「画」。把绘画的产物称作「画」是更晚的事了。《晋书·顾恺之傳》「妙画通灵,变化而去」,「画」还留有动词意味。杜甫《送许拾遗》「看画曾(增)饥渴,追踪恨森茫」《聊齋·促織》「拾视之,非字而画」:这才真正是图画的「画」。 图画义称「图」在先,称「画」在後。应用中它们又发生了分工:「图」古代多用于地图义,所以後代用线条、表格显示区别的多称「图」,如「图表」、「图解」、「制图」、「构图」;用颜色涂抹描绘的多称「画」,如「图画」、「壁画」、「画谱」、「画廊」。 「绘」(繪)字从丝,它是从刺绣来的,最初也和用笔作画无关。《論語·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後素」,「绘事後素」是说五彩的刺绣是在素地的丝帛之後绣上的;《文心雕龍·总术》「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锦绘」连用,「锦」为彩缎,「绘」显然是彩绣了,所以《說文》说「绘,会五采绣也」。把用针刺绣用于用笔描画是魏晋之後的事,如:杜甫《存沒口号二首,二》「郑公粉绘随长夜,曹霸丹青已白头」;又《夔府书怀四十韵》「衣冠迷适越,藻绘忆游睢」。「绘」和「画」的区别在于:「绘」在意义上也保留了用彩色描绘的痕迹,如「彩绘」不说「彩画」,「绘声绘色」不说「画声画色」。 【奏鼓伐击叩考弹吹】 现代汉语中使用不同的乐器,有不同的动词,如「吹」、「打」、「弹」、「拉」等,但是「奏」这个动词可以适用于所有的乐器,例如「唢呐独奏」、「钢琴独奏」、「琵琶独奏」、「笛子独奏」等。古代并不是这样,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在读古书的时候就可能发生错误。以下谈谈使用不同的乐器所用的动词古今的差开。「奏」就是打击,现在口语管打人叫「揍」就是保留了「奏」的这一个意思。《周礼·地官·鼓人》「以晋鼓鼓金奏」,郑玄注「晋鼓长六尺六寸,金奏谓乐作击编钟」,孔颖达疏「奏,则击也」。可见只有打击乐器像钟、鼓之类才能用「奏」,如:《詩·商颂·那》「奏鼓简简,衎(乐)我烈祖」;《左傳·昭公十七年》「瞽奏鼓」;《左傳·成公十二年》「金奏作于下」,「金奏」就是敲钟;《周礼·春官·乐师》「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 「鼓」的动作要比「奏」轻得多,多用于弦乐,如:《詩·小雅·鹿鸣》「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同上,「我有嘉宾,鼓瑟鼓琴」;《荀子·劝学》「昔者瓠巴鼓瑟而沉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 先秦和两汉凡弦乐都用「鼓」而不用「奏」,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在读古书的时候很容易误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漢書·司马相如傳》「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这两个例中的「奏」都不是「弹琴」的「弹」,《說文》「奏进也」,「请奏瑟」是请把瑟拿来,「临邛令前奏琴」是临邛令往前来把琴献给司马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奉璧奏秦王」,是蔺相如捧着璧,把它献给秦王,这裏的「奏」和上两个例中「奏」的用法相同,这是「奏」的另一个义,同演奏的「奏」无关。 「奏」用于打击乐器之外的乐器在中古之後,如:杜甫的《秦州杂诗》「城上胡笳奏,山边汉节归」;又《七月一日题终明府水楼》「绝壁过雲开锦绣,疏松夹水奏笙簧」。「鼓」除了常用于弦乐之外,有时也用于打击乐器,如:《詩·小雅·白华》「鼓钟于宫」;又《小雅,鼓钟》「鼓钟伐鼛(gāo)」,「鼛」是大鼓。这个例子可以说明打击乐器也可以用「伐」。 「击」(擊)也用于打击乐器,如:《诗・邶风・击鼓》「击鼓其镗」;《左傳·哀公十四年》「左师每食击钟」。《荀子·富国》「撞钟击鼓而和」,这个例子说明钟也可以用「撞」。 现在有些弦乐如古琴、琵琶、三弦等用「弹」。「弹」在先秦已经使用,如李斯《谏逐客书》「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这个例子也可以说明有的打击乐器如「缶」(瓦盆)可以用「叩」。 「吹」用于管乐,如:《詩·小雅·鹿鸣》「鼓瑟吹笙」;又《小雅,何人斯》「伯氏吹埙(xūn),仲氏吹箎(chi)」,「埙」和「箎」都是管乐;《韩非子·内储说上》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 总之,古代打击乐器用的动词最多有「奏」、「鼓」、「伐」、「击」、「叩」、「考」等。「考」就是「敲」,如《詩·卫風·考盤》」考盤在涧,硕人之宽」,「盤」就是盆。这些动词都有打击的意思。现代汉语锣用「敲」或「打」镲和鼓用「打」,钟用「敲」或「撞」,也都有打击的意思。古代弦乐用「鼓」,稍後用「弹」。现代汉语中的「弹」相当于古代的「鼓」。现代有的弦乐如胡琴、提琴等用「拉」,古代沒有和「拉」相当的词,因为这样的乐器是外来的,较晚出现的。古代管乐用「吹」,现代还用「吹」,沒有变化。现代各种乐器都能用「奏」,上古「奏」只能用于打击乐器不能用于弦乐和管乐。 四一、足动 【立佇站】 立《說文》「侸(shù,竖立)也」。双脚着地,身体竖直不动叫「立」,如:《礼记·曲礼上》「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方正,不倾听」;《孟子·離婁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物体竖直放置,一端朝上、一端朝下也叫「立」如:《吕氏春秋·为欲》「无立锥之地至贫也」;《参同契,考异》「立竿见影,呼谷传响」。「立功」、「立言」、「立法」、「立宪」等词的建树义、设置义都是直立义的派生义。 佇(佇,zhù),亦作「竚」,《爾雅·釋诂》「久也」《說文,新附》「久立也」。长时间地站立不动叫「佇」:《詩·邶風·燕燕》「瞻望弗及,佇立以泣」,传「佇立,久立也」;《楚辞·离骚》「时暧暧其将罢兮,结幽兰而延佇」,「延佇」是久立而待的意思。站《廣韵》「俗言独立,又作」,《集韵》「久立也,或从人」,《集韵》「佔,久立也」。可见「站」或「佔」是唐宋时代的口语,是正立不动的意思,如:《纪效新書·射法》「凡射,或对贼对把(靶),站定观把子或贼人,不许看扣」;《福惠全書·莅任部,出堂规》「门子站立堂檐之右」。 「站」或许是「佇」的口语变体。在现代,「站」已经逐渐代替了「立」,「站一会儿」、「站沒站相」等也用「站」了。这样一来「站」和「立」就成为古今词了。 注意,「车站」、「驿站」的「站」是蒙语「站赤」的省缩,与站立无关。《元史,兵志四》「元制站赤者,驿使之译名也……。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其给驿使玺書·谓之铺马圣旨」。 【企跂蹻翘】 企《說文》「举踵也」。「企」是踮起脚後跟,是怀着急切心情翘首远望时的姿势,如:《漢書·高帝纪》「日夜企而望归」;《後漢書·陈蕃傳》「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者企及」,「企及」是跷起脚跟才能够到。「企」亦作「跂」,《集韵》「企……或作跂」。《詩·卫風·何广》谁谓河广……跂予望之」;《荀子·劝学》「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蹻(qiāo),亦作「跷」(蹺),《說文》「举足小高也」,《集韵》「举趾谓之跷,或作蹻」。「举踵」、「举足」、「举趾」其实是一样的都指踮起脚来,如:《漢書·高帝纪》「大臣内畔,诸将外反,亡可踽足待也」;《漢書·扬雄傳》「莫不踽足抗手,请献厥珍」。「企」、「跂」源于「起」,「蹻」、「跷」源于「高」,虽然词源不同,意义上无别,只是「企」、「跂」用于前「蹻」、「跷」起于後而已;後者显然是方言用语的普及,二者是代语关系。 翘(翹,qiáo),《說文》「尾长毛也」。「翘」的本义指鸟类尾部的长羽,用于人,它也可以指跷脚,如《後漢書·陈球傳》「天下太平,可翘足而待也」。不过「翘」较之「企」、「蹻」等的应用要广泛得多。它不仅可以用于提起脚跟,还可以表示抬起整条脚,像现代的「跷」的用法,如《莊子·马蹄》「龁草饮水,翘足而立」;它还可以表示头的高高抬起,如阮籍《奏记诣蒋公》「群英翘首,俊贤抗足」。总之,向高处抬起都可以用「翘」。 【舞蹈】 「舞蹈」,作为训练身体、宜泄感情的手段它们常连用。分开来说,「舞」侧重的上身的动作,主要是手的动作,「蹈」重在下身,主要是脚的动作,如《礼记·乐記》「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舞,《說文》「乐也」。这是因为古代乐舞不分,舞蹈必有音乐伴奏的缘故。泛说时,「舞」当然包括整个身体的动作,但有特定的舞的对象时,「舞」就显出其身手动作的特点了,如「舞轮」、「舞盘」、「舞剑」、「舞干羽」,如《唐书·张旭傳》「观倡公孙舞剑器得其神」。蹈《說文》「践也」。「蹈」可以泛用于践踏义,如「蹈冰」、「蹈刃」、「赴汤蹈火」等。用于舞蹈则指踏地顿足的动作,如《礼记·乐記》「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疏「初舞之时,手足发扬、蹈地而猛厉」。 【践踏蹂蹈蹑】 这组词都表示脚向下踩。 践(踐),《廣雅・释言》「也」。「践」是践踏的意思,不过「践」泛指脚向下着地,大体上相当于现代说的「踩」。《礼记·曲礼下》「有後人者,阖而勿遂,毋践屦,毋踖(跨越)席」,「毋践屦」就是不要踩在别人的鞋上;《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于地」「践于地」就是踩在地上。 蹋,《說文》「践也」,《釋名·釋姿容》「蹋,塌也,塌著地也」。「踏」是「蹋」的後起字,《廣韵》「踏,着地」。在「着地」义上「踏」同于「践」:张九龄《答陆醴》「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踏雪」即「践雪」或「履雪」的意思。不过「踏」的经常用法是用力下踩,它的力度较「践」为重,抬脚较「践」为高,如:《後漢書·东夷傳》「群聚歌舞,舞辄数十人相随,蹋地为节」;《三國志·魏书·杨阜傳》「[曹洪]置酒大会,令女倡著罗縠之衣蹋鼓,一坐皆笑」;刘禹锡《武陵书怀》「照山畲火动,踏月俚歌喧」;苏轼《有言郡东北……》诗「使君下策真堪笑,隐隐惊雷响踏车」。 蹂(rou),《廣雅·釋詁》「履也」《一切经音义・九》「践曰蹂」。「蹂」也是践踏,不过在践踏之外加上了搓擦的动作。《詩·大雅·生民》「或春或榆,或簸或蹂」,传「或簸糠者,或蹂黍者」,「蹂黍」就是用脚搓蹍未脱粒之黍。用脚蹍搓叫「蹂」,用手搓捻就叫「揉」。引申开来,用于其他物或者用于人,「蹂」就有无情地践踏的意思了,如:《三國志·蜀書,赵雲傳》注「公军惊骇,自相蹂践,堕汉水中,死者甚多」;《論衡·佚文》「蹂蹈文锦于泥涂之中」。进而,用暴力侵凌、欺压人也用「蹂」,或作「蹂躏」、「蹂轹」、「蹂藉」等,如《隋書·何妥傳》「张山居未知星位,前已蹂藉 太常;曹魏祖不识北辰,今復辚轹太史」。 蹈,《說文》「践也」。「蹈」也是用力下跺,方向和力度和「踏」相近。《礼记·乐书》「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裏「蹈」是顿足起舞的舞蹈义;《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乘骑之所蹂若,人民之所蹈躤」,这裘「蹈」是以脚(或蹄)下踩的践踏义。「蹈」不同于「踏」处,在于「蹈」除了下踏义外还有借下踏的反作用力向高处或向前方跃起、跃进义,正如「滔」有浪向上涌起义一样,如:《左傳·哀公二十一年》「鲁人之皋,数年不觉,使我高蹈」;《淮南子·原道》「经纪山川,蹈腾昆侖」。正因为「蹈」多用于舞蹈义,所以在昂扬的激情下去履险、赴难常常用「蹈」,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礼记·中庸》「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成语有「赴汤蹈火」之说。另外,古代在意识形态上多是向後看、以古为法的蹈袭古人是追求完美的同义语,但是後来由此而产生了亦步亦趋,循矩蹈规的意思。在强调创新、改革时,「蹈」就具有因循义了,如:韩愈《南阳樊绍述墓志铭》「不袭蹈前人一字一句」;苏轼《伊尹論》「後之君子,蹈常而袭故,惴惴焉惧不免于天下」。 蹑(躡,nie)《說文》「蹈也」《釋名·釋姿容》「蹑,攝也,登其上使攝服也」,《方言・一》「蹑,登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曰蹑」。综上所述,「蹑」也是向下踩不过它和「蹈」相似,也是踩着东西向上去的意思。不同处在于:「蹈」有上跃义,而「蹑」则只是借以登高而已。左思《咏史》「世胃蹑高位,英俊沉下僚」「蹑高位」即登上高位;孙绰《游天台山賦》「王乔控鹤以冲天,应真(罗汉)飞锡(锡杖)以蹑空」,「蹑空」即登高,腾空。引申开来,足加于物也用「蹑」,这既是踩也是登,如:《史记·淮阴侯列傳》「汉王大怒,骂曰……陈平蹑汉王足」。「蹑」用于踩在前人的脚印上,那就是追随、跟踪的意思了,如:《尉缭子,经卒令》「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後」;《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姜维]引退还,[杨]欣等追蹑于强川口,大战维败走」。 【践履】 践(踐)《說文》「履也」。「践」和履」都有脚踩在地上或者踩在其他物上的意思,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詩·大雅·行苇》「敦(丛聚貌)彼行苇(道旁的苇子)牛羊勿踐履」;《後漢書·隗嚣傳》「[王]遵与隗王歃盟为汉,自经历虎口,践履死地,已十数矣」。 「践」与「履」不同处在于「践」侧重的是踩在脚下,是脚与所践之物相接触。《戰國策·趙策》「当子为子之时,践石以上者,皆道子之孝」,「践石以上」是踩着垫脚石才能上马;刘潜《北使还与永丰侯书》「足践寒地,身犯朔风」,「足践寒地」,是脚踏上冰冷的土地;赵文《团扇歌》「私衣必见污,葛履必遭践」「遭践」是被踩在脚下;《南史·宋江夏王传論》「践冰之虑已除,泰山之安可恃」,「践冰」是踩在薄冰之上。 履,《說文》「足所依也」《小爾雅·广服》在足曰履」。作为名词,「履」泛指鞋子;作为动词,它指穿鞋,如:《莊子:,田子方》「儒者冠圜冠者知天时,履句屦者知地形」;《戰國策·秦策》「[苏秦]去秦而归,羸縢履蹻,负书担囊」。「履」也指穿着鞋子在地上、路上……行走。《詩·魏風·葛屦》「纠纠葛屦,可(何)以履霜」,「履霜」是在满是霜雪的地上行走;又《小雅,小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履薄冰」是在薄冰上行走。当然,「履」也可以不表行动,只表脚着地,在这种情况下,「践」、「履」、意义就相同了,如:《左傳·僖公十五年》「君履后土而戴皇天」;又《文公十三年》「秦伯许之,履士会之足于朝」。 「践」以脚着地为主要内容,所以它和「踏」常常结合,如:《南史·梁宗室萧韶傳》「酒酣,乃径上韶床践踏肴馔」;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引》「霜蹄践踏长楸间,马官厮养森成列」「履」以行为主,所以引申义也多有实行、执行义,如:《礼记·表記》「处其位而不履其事,则乱也」注「履犹行也」;《後漢書·吕强傳》「储君副(辅佐)主,宜讽诵斯言;南面当国,宜履行其事」。 【踏蹴踢】 踏,亦作「蹋」,《說文》「践也」。「踏」主要指脚向下用力,如:《後漢書·东夷传「舞辄数十人相随,踏地为节」;《晋书·王述傳》「鸡子圆转不止便下床以屐齿踏之」。不过古代的「踏」带混沦性它也可以兼指用脚旁出击物的踢,只是用例较少而已。刘向《别录》「踏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史记·苏秦列傳》「临菑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鬬鸡走狗、六博蹋鞠者」。「蹋鞠」即踢球,踢以革缝制、内实以毛的球。 蹴(cù),亦作「蹵」《說文》「蹑也」。「蹴」最初也表践踏,只是力度小些,如《孟子·告子上》「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注「蹴,蹋也」。不过,「蹴」和「踏」逐渐有了分工,这就是用脚踢物时一般用「蹴」「踏」则着重下践。《晋书·祖逖傳》中夜闻荒鸡鸣,蹴[刘]琨觉,曰:此非恶声也」;白居易《洛桥寒日作》「蹴毬尘不起,泼火雨新晴」。「踏鞠」也就是「蹴鞠」,如《西京杂記》「生平所好皆居屠贩少年鬥鸡蹴鞠以为忻,今皆无此,故不乐也」。 踢,古作「踶」,《廣韵》「蹋也」。「踶」源于「蹄」,是「蹄」的动词用法的分化字,原指马类的尥蹶子,即以蹄相踢。《莊子·马蹄》「夫马……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相踶」即相踢;《韩非子·說林》「伯乐教二人相踶马」,「踶马」即踢人之马。「踢」是「踶」的後起字,不过已经主要用于人的以脚踢物了,《正字通》「踢,以足蹴物」。《景德传经录,太原孚上座》「师曰:小狗子不消一踢」;李声振《百戏竹枝词·踢键儿序》「缚鸡毛钱眼上,数人更番踢之,名曰『攒花』,幼女之戏也」。 【踊跃腾超跳】 这组词都指两腿用力,使身体离开地面的动作,不过方式和特点上有区别。「踊」和「跃」(躍)都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跳」。所不同的是,「踊」是原地向上跳,水向上窜为「涌」,人向上跳叫「踊」。《礼记·丧服四制》「跛者不踊」,古代父母死後,儿子要双脚跳跃捶胸痛哭,但瘸子可以免跳。「跃」是向前跳。《六书诂》「大为跃,小为踊;跃去其所,踊不离其所」,「跃总是要跳出一段距离的。《荀子·劝学》「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是说马向前跳跃,跳不出十步远;《聊齋·促織》「虫跃去尺有咫」,「尺有咫」也是跳的距离。《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记载受伤的魏犫违背晋文公的命令,晋文公想杀他又舍不得,就派人去看魏犫的伤,伤重就要杀掉,伤轻就不杀,「魏犫束胸见使者……距跃三百,曲踊三百」,「距跃」即向前跳,是跳远;「曲踊」即向上跳,是跳高。「踊」、「跃」在古代连用时就相当于现代的跳跃了,如《詩·邶風·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今天,「踊跃」则只表示情绪的热烈了,如「踊跃报名」。 腾(騰),《說文》「上也」,《字汇》「升也」。物体上升叫「腾」,如《礼记·月令》「地气上腾」。在跳跃的意义上,「腾」和「踊」相近,是向上跃,所以「腾」、「踊」有时连用,如《三國志·吴书·吕蒙傳》说攻击时「蒙手执枹鼓,士卒皆腾踊自升」。「腾」只表示跳起後向上去的阶段,不表示到达顶点後下落的阶段,用现代话说「腾」相当于「跳起」。《莊子·逍遥游》「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腾跃」和「上」是相连的;《漢書·李广傳》「虎腾,伤广,广亦射杀之」「虎腾」即虎忽然跳起;又「[李广]暂腾而上胡儿马」,是李广突然跳起上了胡人的马。 「超」作为跳和「跃」相近,是向前跳。不同的是「跃」只表示向前跳,而「超」则指向前跳上某物或跳过某物,所以《釋名·釋姿容》说「超,卓也,举脚有所卓越也」。《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胃而下,超乘者三百乘」「超乘」就是跃上战车;《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超」是超过、跳过的意思。正因为如此,「超」才有超出、胜过的意思,如魏徵《十渐不可终疏》「所言则远超乎上圣」。 「跳」在古代指跛脚,《說文》「跳,蹷也」。一瘸一拐地走路叫「跳」,《荀子·非相》「禹跳汤偏」,是说大禹走路点脚,一窜一窜的,汤偏瘫。古代还有个联绵词「跳梁」,也写作「跳踉」,是跳来跳去的意思。《莊子·逍遥游》「子独不见夫狸狌乎?……东西跳梁,不避高下」,《晋书·诸葛长民傳》「眠中惊起跳踉,如与人相打」:其中「跳梁」、「跳踉」都是窜窜蹦蹦的意思。《列子·汤问》「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跳」也是蹦蹦跳跳的意思。近代「跳」逐渐失去不断窜蹦的意思而代替了「踊」、「跃」,成为跳的统称。 【逾越超跨】 这组词在跨过中间物、出于其前的意义上有相近处。 逾(yú),古多作「踰」,《說文》「越也」;越,《說文》「度也」。「逾」和「越」远古同源,可能是由「踊」演变来的,在古代的注疏中它们经常互释。《詩·郑風·将仲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传「逾,越也」;《礼记·曲礼上》「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注「越,逾也」。两者的差别在于:「逾」实、「越」虚;「逾」重在跨过、翻过的行为过程,「越」则重在结果。正因为如此,翻越中间的障碍时,先秦一般用「逾」,如:《左傳·僖公五年》「[重耳]逾垣而走,披(人名)斩其祛」;《孟子·梁惠王下》「去邠,逾梁山,邑于岐山之下」;《韩非子・五蠢》「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又《外储说左下》「梁车新为邺令,其姊往看之,暮而後,门闭,因逾郭而人」。「越」则只表示结果,表示超越中间的界限或障碍而由一边到了另一边,所以「越」可以用于山岭、墙垣、城郭之类,也可以用于沟池、乡国、道路、门户之类,如:《左傳·僖公三十年》「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荀子·解蔽》「醉者越百步之沟,以为跬步之浍也」;《莊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韩非子·說林上》「[小蛇与大蛇]相衔负以越公道而行,人皆避之」。即使所逾越的是同一对象,比如「逾境」或「越境」、「逾级」或「越级」,「逾」也是动作性强,而「越」则偏重结果。「逾」、「越」连用时,一般「逾」在前、「越」在後,如:《左傳·成公十三年》「逾越险阻」;又《襄公三十一年》「门不容车,而不可逾越」。这是因为「逾」表示的是翻越、跨越的行为,「越」表示「逾」的结果的缘故。「逾」、「越」在抽象意义,在表示超越限度、规范、等第、时令的意义上,这种差别就不存在了,就只有使用习惯上的差异了。在後代,因为「逾」逐渐成为文言成分,所以表跨越、攀越的意义也经常用「越」了。 「踰」和「逾」最初虽是异体字,但使用中逐渐发生分工,表具体行为的一般用「踰」,表抽象观念则常用「逾」;尤其在表示是时间跨度和表示副词更加的意义上幾乎为「逾」所专用,如:《墨子·三辩》「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三國志·魏书·武帝纪》「赏不逾日者,欲民速睹为善之利也」。超《說文》「跳也」《釋名·釋姿容》「卓也,举脚有所卓越也」。「超」与「跳」、「跃」同源,它最初表示的是一跃而过或一跃而上。《墨子·兼爱下》夫挈泰山以超江河,自古之及今生民而来未尝有也」「超」是一跃而过;《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而下,超乘者三百乘」,「超乘」是一跃而上车。正因为「超」源出于跳过,所以「超」往往和高度大、距离远发生关系高高地、远远地「逾越」才用「超」。《论衡・偶会》圣主龙兴于仓卒,良辅超拔于际会」「超拔是不次提拔;蔡邕《陈太丘碑文》「颍川郡陈君,绝世超伦」「超伦」是远远越出群辈。 跨《廣韵》「两股间」。」跨」与「胯」同源,指两条大腿之间《漢書·韩信傳》「[淮阴少年]众辱信曰:能死,刺我;不能,出跨下」颜师古注「跨下,两股之间也」。作为动词,处于两腿之间也称「跨」。《左傳·昭公十三年》记载,楚共王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子入拜,立当璧者为嫡子「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跨之」就是双腿处于璧间。「跨龙」、「跨鹤」、「跨马」、「跨驴」等所以称「跨」都是由于所乘之物处于胯下。正因为如此,从物上迈过或者两腿(或两端)凌越某物、处于物之两边也称「跨」,这就是「跨」的跨越义《說文》「跨,渡也」。李白《元丹丘歌》「横河跨海与天通,我知尔游心无穷」「跨海」是自上凌越大海;《荀子·儒效》外阖不闭,跨天下而无蕲(蕲,疆界)」,「跨天下」是从天下的这一边到天下的另一边;庾信《忝在司水看治渭桥》「跨虹连绝岸,浮鼋续断航」「跨虹」是形容彩虹般的桥连结渭河两岸;《晋书·郭璞傳》「沉雨跨年」「跨年」由旧岁之末到新岁之首,跨越两年。由此可见「跨」在逾越义上表示的是一次性的自上越渡或着地点在跨越物的两边,如同人之跨越门坎。大跨度的如「跨江」、「跨海」等,多是比喻用法。 【陟跻登升上】 这组词在表示由低处上到高处义上相近。 陟(zhi),《說文》「登也」,《爾雅·釋诂》「升也」。「陟」和「降」构成反义,如《詩·大雅·公刘》「陟则在巘,復降在原」笺「陟,升;降,下也」。「陟」从「阜」它经常表示登上山冈、丘陵之类的高地,如:《詩·商颂·殷武》「陟彼景山,松柏丸丸」;又《周南,卷耳》「陟彼高冈,我马玄黄」。「陟」用于人事多表提升,与「黜」相对,如:《書·舜典》「三考,黜陟幽明」;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跻(躋j)《說文》「登也」。「跻」与「陟」都是登不过「陟」是走向高处,「跻」是向高处攀登,所以「跻」含有努力爬、不辞艰险地向上攀的意思,如:杜甫《早起》「一丘藏曲折,缓步有跻攀」;韩愈《听颖师弹琴》「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詩·商颂·长发》「汤降不迟,圣敬日跻」,这虽是用于抽象意义,也是努力攀上「圣敬」的意思。 登,《爾雅·釋诂》「陞也」《玉篇》「上也」。「登」也和「降」构成反义如《墨子·非儒下》「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又和「下」成反义,如《周礼·秋官·司民》[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岁登下其死生」注「登,上也……下犹去也。每岁著生去死」,正因为如此,现代的「登记」等还用「登」。「登」与「陟」的不同处在于「登」已经泛化:「陟」一般用于登山;「登」则泛指上到高处,上到顶部。《孟子·尽心下》「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这是「登山」;《左傳·昭公十八年》「城下之人伍列登城」这是「登城」;又《庄公十年》「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这是「登轼」;《漢書·艺文志》「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这是「登堂」。因此,举凡登上高处、登上顶部都可以用「登」如「登坛」、「登岸」、「登楼」、「登舟」等。 升,《正字通》「登也」。「升」本指升斗之升,用于「登」为假借。「升」的用法大体上同于「登」,如:《詩·鄘風·定之方中》「升彼虚矣,以望楚矣」「虚」是大丘陵;《論語·乡党》「升车,必正立执绥」,这是登车;又《先進》「子曰:由也,升堂矣未人于室也」,这是登堂;《荀子·儒效》「身不肖而诬贤,是犹伛伸而好升高也」这是登高。不过「升」比登用得更广泛,「登」已经可以用于「登天」之类了,如《楚辞·九章,惜诵》「欲释阶而登天兮,犹有囊之态也」。「升」则更广泛地用于日月之类的升上天空,如:《詩·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如日之升」;谢惠连《七月七日咏牛女》「落日隐檐楹,升月照栊」。正因为「升」用得更广泛,所以它的反义词,除「降」之外,还和「落」、「沉」、「沒」等相对。它不仅用于行为,而且用于人事,如李白《送友人人蜀》「升沉应已定,不必问君平」。後来为了分化,表日月雲霞升空之类的「升」写作了「昇」,《說文,新附》「昇,日上也」。《新论,风俗》「秦之西有义渠之国,其人死则聚柴而焚之,烟上熏天,谓之升霞」;江淹《石劫賦》「日照水而东昇,山出波而隐沒」。升车、升降之「升」则多用「陞」,《廣雅·釋詁》「陞,上也」。《漢書·成帝纪赞》「隆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宋史·选举志》「旧制,选人改秩,後两任关通判」。不过这种分工是相对的,彼此多通用,简化汉字中它们被归并。 「上」与「下」相对,凡在上面、在高处的都可以称「上」。正因为如此,作为动词「上」比「升」的广用范围还要广,可以用「陟」、「登」、「升」的大多可以用「上」,如「上山」、「上车」、「上堂」、「上天」,如:《易·需》「雲上于天」;《礼记·曲礼上》「将上堂,声必扬」。在今天,「上」已经逐渐在排挤「登」、「升」了。 【步趋走奔】 这组词都表示人的脚步向前移动,差别在于移动的速度。 步,《說文》「行也」,《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步」在行中表示两脚一前一後地徐徐迈动,是不慌不忙的散步速度,今天的「散步」、「漫步」、「缓步」、「稳步」等还用「步」也是这个原因。《戰國策·齐策》「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安步」就是从容漫步;《左傳·哀公十一年》「齐人从之…[林不狃]徐步而死」「徐步」就是缓慢地踱步。 趋(趨,qū),《說文》「走也」,《釋名·釋姿容》「疾行曰趋」。「趋」介于「步」和「走」之间,是快步走,是小跑。《莊子·田子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这是说孔子的马走得慢,颜渊的也慢慢走,孔子的马走得快,颜渊的也照样快走;《荀子·议兵》魏之武卒……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这是急行军的速度。 走,《說文》「趋也」,《釋名·釋姿容》「疾趋曰走」。「走」是「疾趋」,相当于现代的「跑」。《老子》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走马」是善跑的马;《史记·袁盎晁错列傳》「盎居家,与闾里浮沉,相随行鬬鸡走狗」「走狗」是赛狗跑得快。在现代汉语的「竞走」(赛跑)、「走马观花」中还保存着「走」的古义。古代跑只用「走」不用「跑」,「跑」是动物以爪或蹄刨地的意思,杭州的「虎跑泉」传说就是由老虎刨出的而得名。 奔,《釋名·釋姿容》「有急变,奔赴之」。「奔」古字形作挥臂飞跑之人形,下有三足以示其快,所以「奔」是有特殊情况时的狂跑。《韩非子·安危》「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舟之下无伯夷」「奔车」是受惊的马所拉的车;《晋书·唐彬傳》「彬身长八尺,走及奔鹿强力兼人」「奔鹿」是飞跑的鹿。正因为「奔」是飞跑,所以「狂奔」、「奔驰」、「奔袭」、「奔丧」等常连用;古代逃往国外寻求政治避难也称「奔」最初也是形容急急如丧家之犬的样子,如《左傳·隐公元年》「杞子奔齐,逢孙、杨孙奔宋」。 【徒跣】 「徒」、「跣」常连用,如:《戰國策·魏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史记·萧相国世家》「相国年老,素恭谨,入,徒跣谢」。不过它们相距甚远。「徒」是步行,是不乘车,《說文》「徒,步行也」,如《易·贲》「舍车而徒,义弗乘也」。跣(xian)是光脚或不着鞋袜走路,《說文》「跣,足亲地也」,如《書·說命》「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論語·先進》「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漢書·朱雲傳》欲以匹夫徒步之人而超九卿之右,非所以重国家而尊社稷也」:「徒行」、「徒走」都指不乘车,不指光脚走路。《韩非子·說林上》「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行」《淮南子·修务》「[申包胥]乃赢粮跣走,跋涉谷行」:「跣行」、「跣走」是光脚行路。因为「跣」常用于光脚走路,所以有时「跣」本身也有光脚走路的意思,例见上。「徒」在特定语境有时也指光脚走,与「跣」相同,如:《史记·张仪傳》「山东之士,被甲蒙胃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索隐「徒,跣也」:白居易《新丰折臂翁》「大军徒涉水如汤,未过十人二三死」,「徒涉」当然也包括赤脚渡河。 【游征旅遨】 「游」和「征」都有远离家乡、出门旅行的意思,所不同的是:「游」常是无定所、无定向的随处漂泊;「征」则指有固定地点、固定目的地的确定的远行。 遊,亦作「游」,这裏比较的主要是「遊」,《廣雅·釋詁》「戏也」。「游」最初带有闲逛、娱乐的意思,是到处游玩观赏,如:《孟子·梁惠王下》「吾王不游,吾何以休」;《詩·周南·汉广》「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正因为如此,在远行义上,「游」也是方向无定的,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二十而游江淮」;《後漢書·郑玄傳》「玄自游学十馀年,乃归乡里」。所以,到处流浪的人称「游子」,到处求学称「游学」,逐水草迁徙称「游牧」,四方雲游称「游方」。于物也一样,飞扬无根的丝称「游丝」,漂浮无定的气称「游气」。 征,亦作「延」,《爾雅·釋言》「行也」《廣雅·釋詁》「远也」。「征」的古字像人向远方的都邑进发之形,所以「征」的本义是远行到异地去。这种「征」可以是怀有各种目的的远行,其中包括军事上的征服、征讨。《楚辞·离骚》「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辞」,这是向目的地进发;《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问」,这是军事征讨。同样,出远门的人或出征的军人可以称为「征夫」或「征人」;行旅的车、船,可以称为「征车」、「征帆」。「征」的征取、征税义,最初也是由对征人(包括商旅)敛取过路费而得名的。「征」的目的性是很明确的,它总是为了处理某种事情到异地去的。 注意,现代的「旅行」、「旅游」的「旅」和「征」、「游」有些相似处,它们都是为办事或游览由一地到另一地去。但是在古代,「旅」只有出门在外的人的意思,沒有旅行义,所以《廣雅·釋詁》说「旅,客也」。《易·復》「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郑玄注「资货而行曰商;旅,客也」;《管子·小匡》「卫人出旅于曹」,「旅于曹」也是客居于曹的意思。同理,「旅店」、「旅馆」是客居之店、旅人之馆的意思;「旅人」、「旅雁」是失去本居客寄他乡的人、雁的意思。 和「游」相关的还有一个「遨」(亦作「敖」),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莊子·列御寇》「饱食而邀游,汛若不系之舟」;苏轼《赤壁賦》「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玉篇》「遨,游也」,「遨」很少单独用,即使单用也和「游」沒有区别。《論衡·刺孟》「夫人无故毁瓦画墁,此不痴狂,则遨戏也」,「遨戏」即「游戏」;《後漢書·刘盆子傳》「盆子时年十五……犹从牧儿遨」,「遨」亦「游」。 【游遊】 「游」和「遊」在游玩、游戏、游历、交游、游说等意义上,古代都是通用的。《論語·里仁》「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孟子·離婁下》「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又《尽心上》「孟子谓宋勾践曰:子好游乎?吾语子游。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其中的游历、交游、游说义《左傳》等书中就用「遊」,如:《庄公八年》「齐侯遊于姑梦」《隐公三年》「其子厚与州吁遊」,《韩非子·五蠹》「事败而弗诛,则遊说之士,孰不为用矰缴之说而侥幸其後」。 从先秦典籍看,《诗》、《书》、《论语》、《孟子》等主要用「游」,《易》、《春秋》、《左傳》、《墨子》等主要用「遊」,其他则常常杂用。其中即使是「游泳」义,也可以用「遊」如《韩非子·說林上》「假人于越而救溺子,越人虽善遊,子必不生矣」,又《难势》「夫待越人之善海遊者以救中国之溺人,越人善遊矣,而溺者不济矣」。可见,「游」与「遊的使用,只有作者和地区的习惯,沒有其他分别不过在後代,虽然在其他意义上还是依个人的习惯来写,但与水有关的活动则大体上用「游」而不用「遊」了。 【迁徙移】 这组词在表示处所的变动上有共同处。 迁(遷),《爾雅·釋诂》「徙也」,《玉篇》「徙,迁也」。「迁」和「徙」经常指住处的移动。《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髮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前一「迁」是主动迁都,後一「迁」是使之迁移。又《哀公八年》「微虎(人名)欲宵攻王舍。……吴子闻之,一夕三迁」,这是居处的迁移;《史记·越世家「范蠡三徙,成名于天下」,这也是迁移住所;《史记·周本纪》「自岐下徙都豐」,这是迁都。用于职位、职业的变更,「迁」、「徙」也相似。《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孝文帝说(悦)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超迁」是越级提拔;《史记·李将军列傳》「广为陇西都尉,徙为骑郎将」「徙也是迁升。用于物,「迁」、「徙」也都指转移位置,如:《詩・卫风・氓》「以尔车来,以我賄迁」;《左傳·桓公二年》「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韩非子·内储说上》[竖牛]徙其府库重宝,空之而奔齐」;《史记·商君列傳》「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两者也都可以用于抽象事物,如:《易·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礼记·经解》「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迁」和「徙」的本义和引申义都相近,区别在于词源。「迁」属于「𢍱」系字,多有升高、上飏义,所以《說文》说「迁,登也」,《廣韵》说「去下之高也」,如《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徙」系字多与转移有关,所以《廣雅・释言》说「徙,移也」,「徙」多用于平面的移动处所。正因为如此,「迁」带有积极庄重的色彩,所以「迁都」、「迁国」、「迁庙」、「迁鼎」等多用「迁」;用于职位,「迁」也多用于升迁,即使用于「迁人」、「迁客等含有贬谪义的时候,其中也隐含着对遭贬者的同情色彩。「徙」则多用于普通的移居、移至他处,如「徙居」、「徙宅」、「徙民」、「徙边」等。用于官职则多表普通的调转或降职如:《史记·淮阴侯列傳》「徙齐王信为楚王」;《後漢書·谢弼傳》「门生故吏,并离(罹)徙锢」。 移,亦作「迻」,《廣韵》「徙也」。如果说「迁」、「徙」多用于处所、地点,尤其是居住处所、地点的变动,「移」则侧重于位置的挪动,而且偏重于移动物品或物的移动,如:《孟子·梁惠王上》「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新论,履信》「吴起不亏移辕之赏」;「移山填海」、「移花接木」等;《韩非子·心度》「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王勃《滕王阁序》「物换星移幾度秋」。正因为如此,「移」有变易义,《廣韵》「移,易也」,如《孟子·滕文公下》「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迁」和徙」如果用于物,其义同「移」如前举「迁鼎」、「徙木」等。「移」用于住处、官职的变动,其义则同于「迁」或「徙」,如:刘驾《塘上行》「移居华池边」;欧阳修《论唐介等札子》「文彦博远窜广西烟瘴之地,赖陛下仁恕哀怜,移置湖南」。但它们这种交搭是边缘的交叉,其主要分野仍然是处移和位移。 【去离逝】 这组词在离此他往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去,《說文》「人相违也」,《廣雅·釋詁》「行也」。「去」的反义词可以是「就」,也可以是「留」、「住」、「来」,是离开此地到别处去,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去就有序,变化有时」;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寓形宇内復幾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蔡琰《胡笳十八拍》「十有二拍兮哀乐均,去住两情兮谁具陈」;《古诗十九首,去者日以疏》「去者日以疏,来者日以亲」。「去」的古今义有着细微的差别,它们行进的方向是一致的,但是视点不同。现代的「去」是从目的地说的,如「去北京」,「去学校」;古代的「去」是就出发地说的,按古义理解,「去北京」是离开北京,「去学校」是离开学校。《荀子·王制》「地来而民去……是强者之所以反弱也」,又《臣道》「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看来例中的「去」和现代用法沒有什么区别;但是在下面的例子裏就可以看出,那是假相。《孟子·万章下》「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戰國策·秦策》「舟之侨谏而不听,遂去」:这裏的「去」作往别处去解别扭,作离开这裏解就顺当得多。最明显不过的是带宾语的「去」。《公羊传·定公四年》「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去楚」不是到楚国去,而是逃离楚国;《荀子·致仕「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国家失政则士民去之」,显然,「去」是避去。现代意义的「去」中古之後才有,如:岑参《题虢州西楼》「愁来无去处,只上郡西楼」;李白《闺情》「恨君流沙去,弃妾渔阳间」,这就是「行也」的去」了。 离(離),《廣雅·釋詁》「去也」,《集韵》「别也」。「离」也是去此他往,不过它的反义词常常是「同」、「合」,如:《書·泰誓》「受(纣王)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理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左傳·僖公十五年》「能合其众而不能离也」。从上面的例子和反义词的比较可以看出,「去」表示的主要是人与地点、处所的关系「离」则主要表示人际关系,是人之间的分别,是人与人思想感情上的分裂,如:《楚辞·离骚》「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左傳·隐公四年》「众叛亲离」。如果所离的是处所,那么「离」就相当于「去」了,如:《荀子·礼論》「将举错之,迁徙之,离宫室而归丘陵也」;《史记·孝文本纪》「右贤王离其国」。 逝《說文》「往也」,《廣雅·釋詁》「行也」。「逝」也指离开此地到别处去,不过它特别注重去向远方,如:《詩·魏風·硕鼠》「逝将去女(汝),适彼乐土」,「逝将去女」,是将离汝远去。「逝」常常是一去不返《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对一去不返的流水的感慨。正因为如此,人们常用「逝去」、「长逝」等来称说受尊敬者的死亡。 【出发】 「出」和「发」在离开所在之处到别的地方去的意义上相近,不过:「出」重在离开居住处,「发」则重在走向目的地;「出」可以是远行,但多半不是远行「发」可以不是远行,多半是远行。 出,《集韵》「自内而外也」。从所居之处到外面去叫「出」,它的反义词是从外人内的「人」如:《論語·子张》「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孟子·滕文公上》「出入相友,守望相助」。正因为「出」、「人」经常以住处为准,所以一般的说远行少用「出」,如:《論語·雍也》「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孟子·滕文公上》「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人于幽谷者」。当然「出」也可以表远行,如「出国」、「出使」等,这是扩大了的用法,可以看作比喻用法。 发(發),《說文》「射发出」。「发」最初指放箭,如《孟子·公孙丑上》「射者正己而後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已而已矣」。用箭射向目标比喻人走向异地,就产生了「发」的出发、登程义。和「出」不同的是「发」是离开所在地、走向目的地:《玉篇》「发,进也,行也」《廣雅·釋詁》「去也」。由于来源关系,「发」经常表示远行或派人远行,如:《莊子·秋水》「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後漢書·明帝纪》「发遣边人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正因为「发」着重的是派向某地或向某地出发,所以它固然可以像「出」一样带上出发地,但也可以和「至」构成反义,表示到达地,如:《荀子·议兵》「後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水经,江水注》「或王命急宣,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 【往、徂、之、适、如、赴、造、诣】 这组词都有向某处去的意思。 往,《玉篇》「行也,去也」。「往」是向所要去的地方走的意思,它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它只表示趋向某处的行动,并不表示向哪裏去,所以不带宾语。《孟子·梁惠王下》「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者往焉,雉兔者往焉」;《左傳・宣公二年》「晨往,寝门辟矣」。「往」的反义词是「来」是「返」是「復」等,也多是不及物的,如:《左傳·僖公三十年》「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戰國策·燕策》「今往而不反者,竖子也」。「往」用于表时间时,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过去」,如《論語·八佾》「既往不咎」。 「徂」(cú)、「之」、「适」(適)、「如」作为动词都是到某地去的意思,後面一般要求带宾语,表明所去的地点或处所。《詩·豳風·东山》「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又《卫风,氓》「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戰國策·趙策》「齐闵王将之鲁」、《戰國策·齐策》「驱而之薛」;《論語·子路》「子适卫」,《史记·孟子荀卿列傳》「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左傳·成公十三年「文公如齐,惠公如秦」《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使使如秦受地」。「徂」、「之」、「适」、「如」在所有这些句中都可以互换,它们只有读音、字形上的不同,沒有意义上的区别。《方言・一》「徂,往也,齐语也」,《說文》「适,之也,宋鲁语」。可见:「徂」是往的方言词,不过多用于春秋以前,而且和往有分工;「适」则是「之」的方言词。 和「往」相比,「徂」、「之」、「适」、「如」兼表行走的方向和去处,而「往」则只表示前去这一行为;「徂」、「之」、「适」、「如」是向特定目的地走,「往」泛泛表示向某处去的行动。「往」如果要带宾语,必须在後面加上去目的地的「徂」、「之」、「适」、「如」方成,如:《孟子·滕文公下》「往之女家」;《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臣请往如楚」。 赴,《說文》「趋也」。「赴」经常要带宾语,这是它和「之」等相同处。不同处在于,「赴」的宾语多是凶险的去处,如:《荀子·议兵》「若赴水火,人焉焦沒」;《戰國策·趙策》「则连(人名)有赴东海而死耳」;司馬遷《报任安书》「赴公家之难」。另外,「赴」在情态上也和「之」等不同,「之」等是一般的到某地去,不表特殊的情态而「赴」则有紧迫、焦急的意味在内,是急急忙忙地奔向某处的意思,所以《說文》用「趋」来解释,「趋」是小跑。「赴」又引申为奔告丧事,如《戰國策·趙策》「周怒赴于齐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这个意义分化後写作「讣」。「赴」後来逐渐泛化,只有奔向义而无到凶险去处去的意思了,如杜甫《咏怀古迹》「群山万壑赴荆门」。今日有「赴宴」、「赴会」等说法,宾语也多与人事有关。 「造」和「诣」(詣)也有前往某处的意思,如:《孟子·公孙丑下》「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墨子·号令》「符传疑若(或)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世说新语·言语》「诣门者皆俊才清称及中表亲戚乃通」。不过,「造」和「诣」所带的处所宾语经常指尊贵者或所敬重者以至敌对者所在的地方:至某处去并非目的,去某处见所要见的人才是目的。这就是「造」、「诣」与「之」、「往」等的不同处。另外,「诣」更经常的是以所要见的人为宾语,其所见者重在人更是一目了然了,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梁書·张纉傳》「[裴子野]自云:年出三十,不復诣人」。正因为如此,「造访」常常连用,「诣」也有「拜访」义;「造诣」连用,是到某地去谒见尊贵者的意思,如《晋书·陶潜傳》「未尝有所造诣」。「造诣」的达到某种境界、在某方面有成就的意思是後起的,是从在某一方面已登堂人室的意思引申来的。 【前、进】 《廣雅·釋詁》「前,进也」。作为动词「前」和「进」都有朝脸所对的方向移动的意思,所以很相似。 它们之间又有不同。《戰國策·齐策》「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前」是让颜斶往前点;《史记·商君列傳》「卫鞅復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膝之前于席」,是膝盖挪到坐的席的前面去了:句中的「前」不能用「进」代替。《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召见诸侯将,人辕门,无不膝行而前」,又《魏其武安侯列傳》「及出壁(壁壘)门,莫敢前」:句中的「前」可以换为「进」。《左傳・襄公十四年》「晋侯待于竟(境),使六卿率请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又《僖公四年》「师进,次于陉」:句中的「进」不能用「前」置换。这是因为「前」用现代话说,是「往前来」、「移向前去」的意思,指的是小范围内的位置移动或挪动;「进」是向前进发、行进的意思,指的是大幅度的趋进。前面举的头两个例子,因为只是在屋内、席间挪动一下位置而已,所以不能用「进」;第三、四个例子「前」与「进」交搭,是大幅度的「前」,小范围的「进」,所以可以互换;最後两例是军队在准备作战时的进军,移动的幅度是幾十里乃至幾百里,所以只能用「进」,不能用「前」。 从反义词来看,「前」的反义词是「却」,「前」是向前移动「却」是向後移动。《後漢書·蔡邕傳》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一前一却」是往前挪挪又往後挪挪的意思。「进」的反义词是「退」,如《左傳·成公二年「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吴子,治兵「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进」、「退」指的是进击和退却,「前、却」指的是前後移动,两者的运动幅度是大不相同的,所以才分别使用两对反义词。 【迂纡迴】 在曲折、绕弯义上这组词有共同处。迂,《廣雅·釋詁》「远也」,《集韵》「曲也」。「迂」与「委」、「宛」同源,委曲宛转,不走直线而绕远叫「迂」。《孙子,军争》「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後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隋書·马晃傳》「至马邑,迂路出贺兰山,击贼破之」:「迂途」、「迂路」就是绕道。 纡(紆,yu),《說文》「诎(曲)也,一曰萦也」。「纡」、「迂」同源,不同处在于「迂」重在行路绕远,进而引申为行事的不切实际,所谓「迂阔」、「迂腐」,如:《論語·子路》「有是哉,子之迂也」;《史记·孟子荀卿列傳》「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纡」的曲折义则用于表示事物之盘旋萦绕,不用于表不通事理、不切实际,带有形容词的特点,如:宋玉《高唐賦》「水澹澹而盘纡兮,洪波淫淫之溶流(动荡)」;《楚辞·惜誓》「观江河之纡曲兮,离四海之沾濡」。 迴,《正韵》「与回同」。「迴」原本是「回」的分化字,简化汉字中重行归并。「回」本象回旋之形,与「还」、「环」同源所以它有旋转环绕、周而復始的意思。「回」的应用很广,也用于曲屈、环绕义《集韵》「回烧也,又曲也」如:曹值《洛神賦》「彷佛兮若轻雲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陶潜《和郭主簿》「凯风因时来,回飆开我襟」。这个表迂曲回旋义的「回」,古代分化为「迴」。「迴」可以表迂远,如:《後漢書·袁绍傳》「楚魏绝邈,山河迴远」;左思《魏都賦》「山林幽峡,川泽迴缭」。「迴」在表迂远时,多表示绕大圈子,较「迂」为甚,更多的是表示绕回原处或反復回旋,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里名胜母,曾子不人;邑号朝歌,墨子迴车」;《列子·汤问》「迴旋进退,莫不中节」;曹植《杂诗》「转蓬离本根,飘摇随长风。何意迴飆举,吹我人雲中」。 【躑躅、踟蹰、踌躇、趑趄、迍邅、逡巡、徘徊、盘桓、彷徨、仿佯、倘佯、逍遥】 这组词在逗留于一个地方义上相近,但情态各有不同。它们都是联绵词,有多种多样的写法。 路(躑)躅(zhzh),软常见的写法还有「躑躅」、「踯𨅛(䠱)」、「踯踞」、「歭踞」,《說文》「踯,踯躅,逗足也」。所谓「逗足」就是在原地踏步,只见脚动却不前进。《易·垢》「羸豕孚,踯躅」,《釋文》「踯躅,不静也」,是脚不安地倒动;宋玉《神女賦》「奋长袖以正衽兮,立踯躅而不安」,「踯躅」也是两脚踏动不安;《说苑,善说》「踯其足而歌其上」,「踯」同样是两脚原地移动;《古乐府,陌上桑》「使君从南来,五马立歭」,「歭踞」也是踏步不前。「踯躅」在表示脚在原地踏动义上是共同的,但所表的感情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或恐惧,或不安,或得意,或留恋,等等不一。「逗」、住」、「驻」读dou有可能是「踯躅」的合音。 踟蹰(chichú),《廣韵》「行不进貌」。「踟蹰」是要走不走、欲前不进的样子,它的移动范围较「踯躅」为大,但也只是前後移动幾步而已。《詩·邶風·静女》「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踟蹰」是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李华《吊古战场文「鸷鸟休巢,征马踟蹰」,这是征马畏寒而欲进又退。「踟蹰」也有多种写法常见的有「踟躇」、「蹰躇」、「彳亍」(chichù)、「踌躇」、「踌蹰」等,如:《莊子·養生主》「[庖丁]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鲍照《代櫂歌行》「惊波无留连,舟人不踌竚」。「踟蹰」系的联绵词也一样,可以表示多种感情、心理,它们通常表达的是犹豫迟疑的心态,也可以表示志得意满、留恋惜别、焦灼不安之类的心情。 次且(zju),亦作「次雎」、「趑趄」、「趑趣」、「谘趣」等,《說文》「趑,趑趄,行不进也」《廣雅·釋训》「趑趣,难行也」。由此可见,「次且」系的诸词的特徵在于想要前进却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敢前进,是欲进不进、欲进不能或欲进不敢的样子。《易·夹》「臀无肤,其行次且」,疏「次且,行不前进也」;张载《剑阁铭》「一夫荷戟,万夫越趄」,这是想进攻却不敢,因而行不前;《魏書·崔楷傳》「定州逆虏,趑趣北界」,这是欲进而选择时机,而等待观望;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这是描写战战兢兢、欲进不敢的心态的。 屯遭(zhunzhan),亦作「遭」、「趁」等,《集韵》「难行不进貌」,《說文》「珍,马载重难也」。「遭」和「趑趄」一样,是欲进不进,所不同的是:「趑趄」强调的是想进而不敢进,「遭」侧重的是欲进而难进;前者偏重的是欲进者的心理畏惧,後者重点在客观情况的艰难。班固《幽通賦》「纷遭与蹇连(艰难,困厄)兮,何艰多而智寡」;蔡邕《述行賦》「塗屯遭其蹇连兮,潦汗滞而为灾」。「遭」描写的都是客观环境的艰苦。单音化亦作「屯」,《三國志·魏志,管宁傳》「行遇屯厄,遭罹疾病」。 逡巡(qunxún),《廣韵》「退也」。和「趑趄」、「遭」的前进而迟疑、艰难相反,「逡巡」表示的向後退,或迟疑地後退,字亦作「逡遁」、「逡循」进人「巡遁」、「逊遁」、「迁延」等。《公羊传·昭公二十年》「公子喜时见公子负刍之当主也,逡巡而退」,《史记·游侠列傳》「[郭解]虽为侠,而逡巡有退让君子之风」:「逡巡」都是谦让而退;贾谊《过秦論》「秦人开关延敌,九国之师逡遁而不敢进也」,「逡遁」是心怀恐惧而不由得後退;《世说新语·方正》「国乱不能匡,君危不能济,而各逊遁以求免,吾惧董狐将执简而进矣」,「逊遁」也是退缩。「逡巡」单音化的词有「遁」、「逊」,意义偏于逃、退。 徘徊(páihuái),亦作「俳徊」、「裴回」、「俳回」等,《廣雅·釋训》「徘徊,便旋也」,《玉篇》「犹彷徨也」。「徘徊」等也是行而不进,不过它是在更大的范围之内的来回走动,或者是往返回旋它也同样可以表示不同的心境。《荀子·礼論》「今夫大鸟兽则失亡其群匹……则必徘徊焉,鸣号焉,踯躅焉,踟蹰焉然後能去之」,「徘徊」是因不忍离去而回旋走动;《史记·吕太后本纪》「[吕产]欲为乱,殿门弗得人,徘徊往来」,这是因犹豫焦急而往来走动;《漢書·息夫躬傳》「鹰隼横厉鸾徘徊兮」这是因欲进不进的来回走动或飞翔;陶潜《饮酒》「栖栖失群鸟,日暮犹独飞。徘徊无定止,夜夜声转悲」,这是无所适从地飞来飞去;刘廷芝《公子行》「花际徊徘双蛱蝶,池边顾步两鴛」,这是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 「盘(盤)桓」、「磐桓」、「般桓」、「槃桓」、「畔桓」与「徘徊」同源,不过习惯上已将这一系的联绵词赋予了时间相对长的徘徊、逗留的意味,如:曹植《洛神賦》「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後漢書·种岱傳》「若不槃桓难进,等辈皆已公卿矣」;范传正《李白新墓碑文》「悦谢家青山,有终焉之志。盘桓利居,竟卒于此」;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是谷也,宅幽而势阻,隐者之所盘旋」。 「方皇」系列也是「徘徊」的分支。这一系列的联绵词有两个中心,其中以「方皇」为根的「旁皇」、「仿徨」、「彷徨」、「傍偟」等多侧重由于犹豫烦恼而来回走动,如:《国语,吴语》「[楚灵]王亲独行,屏营徬徨于山林之中」;《楚辞·九思,思古》「旦徘徊于长阪兮,夕仿徨而独宿」;《史记·刺客列傳》「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傍不能去」;曹植《杂诗》「展转不能寐,披衣起彷徨」。其中以「方羊」(pangyáng)为根的「方洋」、「仿佯」、「仿洋」、「彷洋」、「彷徉」,和以「尚羊」(chángyáng)、「襄羊」(xiangyáng)为根的「尚佯」、「常羊」、「倘佯」、「徜徉」、「倡佯」等,「儴佯」、「穰徉」、「相羊」、「翔佯」等则含有自由自在地到处走动、游荡的意思,如:《左傳·哀公十七年》「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裔焉」《楚辞·远游》「聊仿佯而逍遥兮,永历年而无成」;《史记·吴王濞列傳》「吴王欲内以晁错为讨,外随大王後车,彷祥天下」;《淮南子·原道》「逍遥于广泽之中,而仿洋于山峡之旁」;《楚辞·惜誓》「临中国之众人兮,托回飆乎尚羊」;宋玉《风賦》「倘佯中庭,北上玉堂」;《淮南子·人间》「鸿(鹄)翱翔乎忽荒之上,徜祥乎虹霓之间」;《漢書·礼乐志》「微感心攸通修名,周流常羊思所并」;《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招摇乎襄羊,降集乎北」;《莊子·山木》「徐行翔佯而归」;《楚辞·离骚》「折若木以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楚辞・九坏・危俊》「聊假日兮相佯,遗光耀兮周流」。 「逍遥」也是「襄羊」、「相羊」的变体,不过它已经将来回走动的意思蜕化殆尽了,更多的是安闲自得、自由自在义了。它也有各种写法,如「消摇」、「消遥」、「招邀」、「招摇」等,如:《楚辞·离骚》「欲远集而无所止兮,聊浮游以逍遥」;《礼记·檀弓上》「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太玄经,翁首》「虽欲消遥,天不之兹」;《史记·孔子世家》「灵公与夫人同车……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 【进入】 在现代「进」、「人」都可以和「出」构成反义词,比如「人门」就是「进门」,它们都和「出门」相对。古代不然,古代「进」和「人」的词义不交搭,「进」的反义词是「退」,「人」的反义词是「出」,两者井水不犯河水。 「进」(進)的本义是向前走或跑,或者说是朝着脸所向着的方向行进。《左傳·僖公四年》「师进,次于陉」,「师进」是军队向前进发;又《宣公六年》「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进之」是使士卒前进。《墨子·鲁问》「昔者楚人与越人舟战于江楚人顺流而进」,「顺流而进」是顺着水流的方向前进。可见,即使不是用脚走,而是乘船、乘车、骑马等,只要是向前也都可以叫「进」;《論語·雍也》「孟之反不伐(自夸),奔而殿,将人门,策其马,曰:非敢後也,马不进也」鲁国打了败仗,孟之反在败退中殿後,自己不自夸勇敢,而说不是我敢殿後,是马跑得不快的缘故。可见,即使是败退,即使是马,只要朝着面向的方向行进,还是可以叫「进」的。《詩·大雅·桑柔》「人亦有言,进退维谷」,《左傳·成公二年》「能进不能退,君无所辱命」:「进」总是和「退」结成对子。 入,《說文》「内也」。由外到内的过程叫「人」。《礼记·曲礼上》「人竟(境)而问禁,人国而问俗,人门而问讳」,「人竟」是由国境外进入国境内,「人国」是自国外进入国都,「人门」是从门外进门内。《孟子·梁惠王上》「数罟不人洿(wū,深)池,鱼鳖不可胜食也」,网从池外到池内也叫「人」。《列子·汤问》「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人也」:「人」和「出」相对。 「进」和「人」虽然都是不及物动词,但「进」只表行进,一般不要求宾语,「人」表示进人某处一般要求处所词作补语。另外,「进」的方向以脸的朝向为准,「人」或「出」的标准却是它的补语,是人到补语的内部或出于其外它们之间古代是沒有瓜葛的。 【至到达抵】 这组词都有到达义。 「至」是到达目的地的通用词,如:《荀子·劝学》「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戰國策·齐策》「未至百里,民扶老携幼迎君道中」。 到,《爾雅·釋诂》「至也」。「到」和「至」是同一词的变体:「至」一般说来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它只表达走完全程,到达目的地,不侧重所到的具体地点;「到」多用为及物的动词,常常要求带上所要去的具体地点作宾语,如:《戰國策·齐策》「[冯谖]长驱到齐,晨而求见」,《史记·滑稽列傳》[西门]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至」如需要表示所到达的地点、处所时,多用介词补出,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原至于江滨,被髮行吟泽畔」,用「于」介人所至场所。「到」的抵达的意思强,多要求地点、处所宾语,如上例。「至」如直接带宾语,其义同「到」。 达(達),《玉篇》「通也」。「达」是畅通无阻的意思《書·禹贡》「浮于淮泗,达于河」「达于河」含有直至黄河都通行无阻的意思;《荀子·君道》「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即公道畅通则私门杜塞的意思。「达」的引申义,也多有畅通义。《論語·卫灵公》「辞,达而已矣」「达」是在表达理解上的晓明畅达;《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达」是在仕宦上的得志畅通。有些时候「达」的畅通义不太明显,如《論語·子路》「欲速则不达」「达」虽然也有行得通的意味在内,但更突出的是到达目的地的意思。在到达义上,「达」和「至」相近,一般都不带宾语,到达的目的地如果需要出现,往往也借助于介词,如《孟子·公孙丑上》「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在意义上「至」就是「到」,而「达」则有「通到」、「通行无阻地到达」的意味。 「抵」的常用义是排挤、抵触诸义,在到达义上,「至」与「达」相近,「抵」则与「到」相近,都强调所到之处,一般要求带处所宾语,如:《史记·秦始皇本纪》「道九原,抵雲阳」;《史记·蒙恬列傳》「始皇欲游天下……直抵甘泉」。「抵」有时也用「底」、「邸」。《列子·天瑞》「林类(人名)年且百岁,底春被裘」《史记·河渠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底春」就是到达春天,「邸瓠口」即到达瓠口。在意义上,比较起来,「抵」比「到」更强调达到目的地。 【至致届臻】 「至」和「致」是分化字,「致」分出了「至」的使动用法。 「至」是到达的意思,它表示主语指称的事物的到达,或到达何处。《荀子·劝学》「风至苕折,卵破子死」,「风至」是风到达(来临)了;又「行衢道者不至」是说走在岔道上的人不会到达终点;《莊子·逍遥游》「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主语承前省略了。「至」後面常常带的是补语。《孟子·梁惠王上》「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原至于江滨」:其中的「于百姓」、「于江滨」,就是表示所到的地点的。 「致」的基本用法是使什么到达如:《国语·越语》「[勾践]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是勾践使他的父母兄弟到来,即召集他的父母兄弟;《莊子·逍遥游》「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致福」是使福到来,招来幸福;《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忠言拂于耳,而明主听之,知其可以致功」,「致功」是使功业到来,可译为取得功业;《荀子·解蔽》「远方莫不致其珍」,「致其珍」是使其珍到来,意为送来珍宝;《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一篇之中,三致志焉」,「三致志」是再三使他的心意表达出来,可译为流露、传达等。可见,「致」多带宾语,主语和宾语的关系多具有致使性。「致」的翻译虽然可以因文而异,但使到来的性质却是共同的。 「届」(屆,jiè)上古常用如「至」。《書·大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传「届,至也」;《詩·小雅·节南山》「君子如届,俾民心阕」,笺「届,至也」。「届」可能是「至」的古代方言变体。 臻(zhen),《說文》「至也」。「臻」也可能是「至」的方言变体,古多见于《诗经》的「雅」用法与「至」相同,如:《詩·大雅·雲汉》「天降丧乱,饑馑荐(一再)臻」;又《小雅,雨无正》「如彼行迈,则靡所臻」。後世「臻」多用于较郑重的场合,有庄重色采,如:《後漢書·章帝纪》「泽臻四表」;韩愈《桃源图》「文工画妙各臻于极,异境恍惚移于斯」。後来「臻」主要用于达到某种境界义,如「臻于化境」、「极臻美备」。 【退却引】 在表示向後移动上,这组词有共同处。 退,《說文》「却也」。「退」的古今义相同,都指向後移动,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晋及楚战于城濮,退三舍以避之」;《吴子,应变》「守以强弩,退如山移」。「退」的反义词是表示向前推移的「进」,如:《左傳·成公二年》「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孟子·尽心上》「其进锐者其退速」。 却(卻),《廣韵》「退也」。「却」也是向後移动,如:《戰國策·燕策》「太子跪而逢迎,却行为道(导)」;《孔子家语,儒行解》」是犹却步而欲求及前人也」。「却」的反义词是「前」,如:《吴子,治兵》「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三國志·吴书·孙权傳》注「近为鼠子所前却令人气涌如山」。 「退」和「却」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在幅度上有所区别。「退」固然也可以表示短距离的後移,但经常指回到原来的出发处如《漢書·董仲舒傳》「临渊美鱼,不如退而结网」:「却」表示退的距离相对小,往往只表後移、後撤不表示回到原地如《墨子·旗帜》「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却敌」只是使敌暂时後撤,并非退兵(参看前进条)。另外「退」虽然也可以是被迫的,但更多的是主动後退;「却」则经常表示欲前不能、出于不得已而後退,所以「却」多带宾语,表使动用法,如《孟子·万章下》「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戰國策·秦策》「义救亡赵,威却强秦」。「却」即使不带宾语也常表示使退或被逼无奈而退,如:《莊子·达生》「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公羊传·僖公元年》「莒人逐之,[公子庆父]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 引,《說文》「开弓也」。引申开来,牵挽都可以叫「引」,如:《莊子·天运》「[桔槔]引之则俯舍之则仰」;《楚辞·九叹,远逝》「回朕车,俾西引」。所「引」的是人,「引」就有引导、率领义了,如:《莊子·德充符》「丘将引天下而从之」;《公羊传·文公十四年》「[郤缺]引军而去之」。「引」在表率领上沒有确定的方向性,可以引进,也可以引退,「引」的却退义是用于引退的结果,如:《墨子·备梯》「适人甚病,故引兵而去」;《戰國策·齐策》「军乃引退」。 【归还回溯復返来】 这组词都有往回走的意思,其中「归」、「还」、「回」都和「去」构成反义词,可以说「一去不归」、「去而不还」、「有去无回」等。「去」是离开甲地到乙地去,「归」、「还」、「回」是离开乙地回甲地,两者起点相反,方向不同。下面逐个分析一下它们各自的特点。 归(歸),《穀梁传·僖公二十八年》「归者,归其所也」,离开某地,经过或长或短的滞留,再回到故地称「归」。不过「归」的终点多半是家,或者是故国、故乡以及所向往、眷恋的地方,後者都是家的扩大。《論語·先進》「风乎舞雩,咏而归」陶潜《归去来兮辞》「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这是回家;《左傳·襄公三年》「请归死于司寇」,这是回国;《史记·高祖本纪》「大风起兮雲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这是归乡;李白《送陆判官往琵琶峡》「长安如梦裏,何日是归期」,这是回到所眷怀的地方:以上说的是人。《老子》「夫物芸芸,各復归其根」;王维《使至塞上》「征蓬出汉塞,归雁人胡天」:以上说的是树木、鸟兽之类。「归国」、「归家」、「归乡」、「归舟」、「归葬」、「归鸿」、「归宿」等,都是回到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 还(還),《廣雅·釋詁》「归也」。在往回走的意义上「还」和「归」义近,但「还」只是往回走而已,「还」的目的地可以是家乡、故土,也可以不是。《南史·刘之遵傳》「令卿衣锦还乡」,「还乡同于「归乡」,这是它们的重合处;《韩非子·喻老》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漢書·高帝纪》「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这种用法的「还」才反映其本色,它是沿着去路回来,这裏的「还」一般不能用「归」。 回,《說文》「转也」。「回」最初是旋转的意思。《荀子·致仕》「水深则回」,注「回,旋流也」;《楚辞·九章,悲回风》「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回风」即旋风。在表示行路时,「回」也带着它出身的旋转义,是指绕着走或者掉转头走。《楚辞・离騷》「回朕车以復路兮,及行迷之未远」,「回车」是掉转车头;《漢書·李广傳》「东道回远」,注「回,绕也,曲也」:这个「回」後代也写作「迴」。「回」的返还义,是中古之後才有的,如:李白《将进酒》「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復回」;王翰《凉州词》「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幾人回」。 溯,亦作「㴑」、「泝」、「遡」。「溯」也是往回返,不过专用于水路,表示逆流而上,如:《詩·秦風·蒹葭》「溯洄求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王粲《七哀,三》「方舟溯大江,日暮愁我心」。成语「追本溯源」也是往回推求,直至起点的意思。 「復」和「返」,虽然也可以和「去」构成反义,但它们的主要的反义词是「往」,如「无往不復」、「往返徒劳」。「归」等表示从某地回某地,重在单程;「復」和「返」是说去某地又折回来,虽然说的是回来,但隐含着有「往」的意思在。 复(復),《說文》「往来也」。去了又回来叫「復」,如:《左傳·宜公二年》「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復」;《易·泰》「无往而不復」。正因为「復」是有往有来的,所以「復」的引申义也多是表示有施有报的。《盐铁论,本议》「有北面復匈奴之志」,这是报復;《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王辞而不復」,这是答覆。 返,《玉篇》「復也」。「返」,古作「反」,与「正」相对,如《莊子·秋水》「知东西之相反」。「反」、「返」用在走路上也指走到地方後掉头向相反的方向走的意思,如:《韩非子·說林上》「春往冬返」;《漢書·伍被傳》「往者不返」。 「反」和「復」虽然都表示去而後回,但「復」侧重的是回到原地,「返」侧重的翻转身往回走,打回头,向与来路相反的方向走:这是它们的不同处。 来(來)《爾雅·釋诂》「至也」。「来」主要和「往」构成反义,如:《詩·邶風·终风》「莫往莫来,悠悠我思」;宋玉《神女賦》「精交接以来往兮,心凯康以乐欢」。「来」也可以和「去」构成反义,不过较後起,如:孟浩然《夜归鹿门歌》「惟有幽人夜来去」;白居易《登商山最高顶》「乘者与负者,来去何纷纭」。「来」的不同处在于它侧重于表单程,而重在由别处到此处,如:《論語·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孟子·梁惠王上》「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来徕】 来(来),《說文》「周所受瑞麦,来也」。「来」古字象麦的茎穗之形,是麦的本字。《詩・周,思文》「始我来牟」,《釋文》「麹,小麦;麰,大麦」。「来」被假借来表往来之「来」,如《詩·邶風·终风》「莫往莫来,悠悠我思」。「麦」、「徕」最初都是为往来之「来」造的分化字,由于往来之「来」应用率极高,所以独霸了较简单的「来」,反而使为「来」造的专字「麦」去表小麦了,这是典型的由于频率关系造成的鹊巢鸠占现象。沒有派上用处的「徕」,用法同「来」,成为「来」的繁体和异体,如:《楚辞·大招》「魂魄归来,无远遥只」;《漢書·礼乐志》「天马徕,从西极」。 「徕」就文字来说,已成为多馀的赘疣。由于「来」应用中产生多义,于是「徕」就被废物利用,分其一义了。原来从远方来或使之从远方来也用「来」,如:《詩·商颂·殷武》「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这是来自远方;《吕氏春秋·不侵》「不足以来士矣」,这是招士使之来。後来为表郑重,「来」的这种用法就常常写作「徕」了,它表示对方受感招而来,或自方使对方受招而来,如:《漢書·武帝纪》「元光元年……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徕服」;《商君書·徕民》「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招徕顾客」、「以广招徕」等用语。 【已止停辍泊跸】 这组词在停止的意义上相近。 「已」经常表示某种事情不再继续下去了,如:《詩·郑風·风雨》「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論語·泰伯》「死而後已,不亦远乎」;《荀子·劝学》「学不可以已」;成语有「称赞不已」、「精进不已」等。事情既然终止,就时间来说就已经过去,所以「已」虚化为副词後,表示「已经」,如《論語·微子》「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止」是「趾」的初形,本义是脚。《漢書·刑法志「当斩左趾者笞五百」,意思是判剁左脚刑的改为鞭笞五百下,「止」即脚。作为动词,「止」跟「行」相对,表示停住脚步,如:《莊子·齐物論》「曩子行,今子止」;《孟子·梁惠王上》「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止」是不及物动词,有时也带宾语;「止」带宾语多表示阻止、留住之类的意义,这是对「止」的使动用法的翻译。《論語·微子》「止子路宿」,即留住子路住下,使子路止宿的意思;《孟子·公孙丑上》「援而止之而止」,意思是挽留柳下惠让他留下来他就留下来,前一「止」是使动用法。 「已」和「止」都是不及物动词,有可能同源,其区别在于:「已」的主语经常是事情,是行为,所以「已」的停止义侧重于行为的停止,是客观过程的中断;「止」的主语一般是名词,主要是人,所以「止」侧重于人自身的停止,不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都表示人的主观意志。 「停」来自于「亭」。「亭」和驿站差不多,是道路旁供旅客住宿处,所以作为动词的「停」有停留、止息义。《莊子·德充符》「平者,水停之盛也」,「停」是储存、滞留的意思;《晋书·刘聪妻刘氏傳》「娥时在後堂,私敕左右停刑」,「停刑」是使刑罚止息;杜牧《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红于二月花」,「停车」是使车暂停;李商隐《诃内》「栀子交加香蓼繁,停辛佇苦留待君」,「停辛」是留下辛苦。 辍(輟,chuò),《說文》「车小缺復合者也」,「辍」指车出了小毛病(如部件脱离等)又修好。从出毛病到修好有一段时间,所以「辍」经常用作中止、停歇义。《論語·微子》「[长沮、桀溺]耰而不辍」,是指长沮、桀溺继续覆土不间断;《墨子·非攻中》「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辍绝」是中断;《莊子·在宥》「鸿蒙拊脾(髀)雀跃不辍」,意思是鸿蒙拍着大腿雀跃不停;《史记·陈涉世家》「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辍耕」是中断耕作。 比较「停」和「辍」可以看出,它们都有暂短停歇的意思。「止」和「已」是停止、中断,「停」和「辍」则常表示暂停、间歇。另外,「停」和「辍」都介于「止」和「已」之间,细分析起来,在特徵上「停」接近于「止」,「辍」接近于「已」。「停」多以名词为主语,但较「止」宽泛;「止」多以人为主语,「停」的主语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另外,「停」常常带宾语,而宾语又常是表示行为、过程和停止之物的,如「停学」、「停刑」、「停车」、「停机」等,所以「停」也兼有中断义。「辍」固然可以用名词作主语但它经常以动词做宾语,如「輟学」、「耕」等,所以有浓厚的中断义,只是它的中断侧重于短时间的或间歇的而已,所以又可以说「时作时辍」、「日夜不辍」。「停」因为应用的范围广,适应性强,逐渐取代了「止」、「已」、「辍」的地位。 泊(bo),《玉篇》「止船也」。「泊」的专用性校强,特指附舟于岸,如:《三國志·魏书·管宁傳》注「时夜风晦冥,船人尽惑,莫知所泊」;张继有《枫桥夜泊》诗。「泊」也常用靠船停岸比喻临时或短期的停留,如:《水经,赣水注》「西有鸾冈,洪崖先生乘鸾所憩泊也」;陈子昂《古意》「闻君太平世,栖泊灵台侧」。 跸(蹕,bi),亦作「趣」,《說文》「止行也」。「跸」与上述词不同,它是使别人停止通行。古代帝王出行时要开路清道,禁人行走,「跸」是其专称,如:《礼记·曾子问》「主出庙人庙必跸」;《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天子命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 【济渡涉绝】 这组词在表示渡水上有共同处。「济」(濟)本义是河名,指济水,作过河解是「济」的借用义。《左傳·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莊子·山木》「方舟而济于河」:「济」都指过河,特指依赖舟楫的帮助过河。 「济」多用于先秦,汉以後「济」多被「渡」或「度」替代,如:《史记·项羽本纪》「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又「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史记·淮阴侯列傳》「以木罂缶渡军」;又「项梁渡淮」。 看来,「济」和「渡」是不同地区的方言,「济」流行于先秦,当是黄河流域的用词;「渡」盛行于汉後,当是楚地用词。「济」的过河义虽然逐渐被「渡」排挤,但「济」的引申义却还活着。「济」由以舟渡人义引申为赒济、救助义,是助人于危难的意思,如:《論語·雍也》「如有博施于民而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後漢書·陈宠傳》「[陈宠]务从宽恕……济活着甚众」;今语有「救济」、「济困扶危」等。「济」还引申出逾越障碍、获得成功义,这也是以舟渡河的引申义,如《左傳·僖公二十年》「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这些意义「渡」是沒有的。 「涉」与「济」「渡」不同,它是不依靠舟船等工具而徒步过河,《說文》「涉,徒行沥水也」。《楚辞·九章,哀郢》「惟郢路之辽远兮,江(长江)与夏(夏水)之不可涉」;《吕氏春秋·察今》「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馀人」。鹤鹭等所以称为「涉禽」,也是因为它们是在浅水中往来捕鱼的。後来「涉」也泛指渡水,《方言・七》「过度谓之涉济」。泛指时「涉」与「济」、「渡」就沒有区别了,这可以看做是「济」的形象用法,如《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如「远涉重洋」。陶潜《归去来兮辞》「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这是由试探着走引申为漫步的意思。「涉猎」、「涉阅」中「涉」的自由浏览义也是这样来的,如《漢書·贾山傳》「涉猎书记,不能为醇儒」。「涉」的经历义也是徒涉的比喻用法,如:枚乘《七发》「于是背秋涉冬」;蔡琰《胡笳》「寻思涉历兮多艰阻」。 绝(絕),本义指绳子中断。在过水义上它特指横渡,是把江河比作绳索、把横渡比作切断的结果,《釋名·釋言语》「绝,截也,如割截也」。《荀子·劝学》「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吕氏春秋·知度》「绝江者,托于船」。不过「绝是取最短路线横渡的用语,并非渡水的专用语,只要是横渡都可以称「绝」。《史记·匈奴列傳》「益北绝幕」,「绝幕」是横渡沙漠;《史记·滑稽列傳》「十二渠经绝驰道」「经绝驰道」是直穿过驰道的意思。 【循遵沿缘】 这组词在表示顺着某种标志行动或按着某种准则行事方面有共同处。 循《說文》「行顺也」。所谓「行顺」就是走路有所遵循。《左傳·昭公二十三年》「邾人城翼……欲自武城还,循山而南」,这是顺着山走;《淮南子·本经》「五星循轨」,这是沿着轨道走、运行。遵,《說文》「循也」。「遵」也是行有所循,如:《詩·豳風·七月》「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这是顺着小道走:《楚辞・九章・哀郢》「去故乡而就远兮,遵江夏以流亡」,这是沿着河流走。 「循」和「遵」虽然都表示顺着某种地形、地貌、道路、轨道走或运动,可是两词的来源不同,因而用法上也有细微的差异。「循」与「旬」、「巡」等同源,「旬」、「巡」等都有依次顺序而进的意思,所以「循」在表示依标志行进时,也带着按已有的习惯标志行进的意思。「遵」与「尊」同源,「尊」有庄重、恭敬的色彩;所以在「顺行」义上,它也侧重于顺通向目的地的路线行进的意思。这种习惯性与目的性的差别在它们的引申义中表现得特别清楚。用于行事,「循」和「遵」都表示按已往做法行事。不过「循」所侧重的是按习惯行事,是因袭,是盲从。《商君書·更法》「反古者未必可非也,循礼者未足多也」,「循礼」是拘泥于传统的礼法制度:《淮南子·氾論》「大人作而弟子循」 「作」是创造,「循」是沿袭。所以奉职守法、照章办事叫「循吏」,奉公守法、循规蹈矩叫「循良」。「遵」则侧重于对正义的坚守、对原则的坚持,如:《書·洪范》「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史记·曹相国世家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所以「遵」带有更多的目的性、自觉性,经常是「遵道」、「遵义」、「遵王」、「遵尧」等连用,所「遵」的常是最高的准则。 沿,亦作「松」,《說文》「缘水而下也」。「沿」也是顺着走,只是它特指顺着水走,主要是顺水而下,如:《書·禹贡》「沿于江海,达于淮泗」;《水经,江水注》「至于夏水襄陵,沿溯阻绝」。不过「沿」也可以指沿水上行,如:《左傳·定公四年》「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陆机《文賦》「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而讨源」。 缘(缘),《說文》「衣纯也」,段注「缘者,沿其边而饰之也」。「缘」、「沿」同源,「沿」着衣服边所加的饰边叫「缘」。「缘」是循边而饰的,所以作动词用时,「缘」又表示顺着边缘前进,《廣雅·釋詁》「缘,循也」。「缘」表循边而行,固然可以是缘水而行,如陶潜《桃花源記》「缘溪行,忘路之远近」;但也可以顺着别的边儿走,如:《孟子·梁惠王上》「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易林,履之贲》「缘山求鱼,入水捕兔」。 用于人事,「沿」近于「循」,重在对成规的传承、因袭,如:《礼记·乐記》「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宋書·恩幸傳》「因此相沿,遂为成法」。和「遵」、「循」不同的是:「沿」只是客观地叙述,是对传承关系的说明,不像「遵」或「循」那样带主观性,或尊之不懈,或奉之惟谨。至于「缘」,它和「沿」一样重在客观叙述,只不过「缘」较「沿」更著重现实而不强调传统,所以「缘」多译为「依照」、「凭借」,如:《商君書·君臣》「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公羊传·庄公主十二年》「缘季子之心而为之讳」。 【过度经历】 这组词在表示由此达彼上有近似处,只不过「过」重在对参照物的逾越,「度」重在对障碍物的逾越,「经」重在穿越,「历」重在跨越。过(過),《說文》「度也」《廣雅·釋詁》「渡也」。「渡」是「度」的分化字,特用于度水上。「度」所逾越的一般是障碍物,如:《南史·孔范傳》「长江天堑,古来限隔,虏军岂能飞度」;《木兰许》「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杜甫《寒硤》「寒硖不可度,我实衣裳单」;又《秦州杂诗》「檐雨乱淋幔,山雲低度墙」。 「过」在表示由此达彼上要广泛得多,它超越的可以是各种障碍物,如:《晋书·王导傳》「过江人士,每至暇日,相要(邀)出新亭饮宴」;李白《蜀道难》「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如果所逾越的是障碍物,「度」和「过」就完全同义,可是对「过」来说,「障碍物」只是「过」的一端,所过的也可以是不构成障碍的东西,如:《論語·子罕》「子见齐衰者(穿丧服的人)、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孟子·滕文公上》「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人」。由此可见,所「过」的仅仅是参照物,即使是障碍物,对「过」来说也只是参照物。另外,「度」必须是从所度之物上面过去,「过」则可以是从参照物的旁边过去。经(經),《小尔雅・广话》「过也」。「经」也是「过」,如前所述,「过」只是超越参照物,它可以是从参照物中间穿过,也可以是从参照物旁边经过,「经」不同。「经」的本义是织布当中的经线,经线是穿越布帛的。「经」又和「径」同源,「径」是穿地而过的捷径,所以「经」表由此及彼时,一般是从当中径直穿越的。《史记·大宛列傳》「[张骞]经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经匈奴」是穿越匈奴领地;「日月径天,江河行地」,是日月从天空中穿过:所以只有道出其中才用「经」。《後漢書·桥玄傳》记载曹操经过桥玄墓致祭的祭文说「又承从容约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经由,不以斗酒隻鸡过相沃酹,车过三步,腹痛勿怨」:「经由」是说由桥玄墓所在地通过,是就地区说的;「车过三步」是就桥玄墓这个参照物说的,所以可以有「三步」作补语,「经」一般就不能有表长度的词作补语,而可以有表次数的词作补语,这也是两词的不同特点所致。 历(歷),《說文》「过也」,《廣雅·釋詁》「行也」。「历」概括地说也可以是「过」,不过「过」、「度」、「经」都是就行为与其逾越物的关系、特徵说的,「历」除此之外还表示行为自身的特点,所以《廣雅》说「行也」。「历」不是一般的行,而是跨行;「历」不同于「度」处,在于「度」是一次性的行为,「历」多是连续的跨度。《史记·平原君列傳》「毛遂按剑历阶而上」,「历阶」是一步跨越两个以上的台阶;王褒《圣主得贤臣颂》「过都越国,蹶如历块」,「历块」就跨过土块;《說文》「岁,木星也,越历二十八宿」,二十八宿分布于天空黄道上,相隔有很大距离,岁星周天时好像是连续跨越,所以用「历」。正因为「历」有跨越义,所以所「历」的多是崎岖的或艰险的处所,如:《戰國策·齐策》「历险乘危,则骐骥不如狐狸」;杜甫《题张氏隐居》「涧道馀寒历冰雪,石门斜日到林邱」。《戰國策·秦策》「横历天下」,司馬遷《报任安书》「足历王庭」,其中也包含历尽坎坷的意味在。因为「历」是连续地跨越障碍、阻险,所以有「历险」、「历劫」之类的说法;因为人生是跨越各种事故、事件的过程,所以才有「履历」、「经历」之类的用语;「历史」之用「历」,也是因为它经历各式各样的事件、变故的缘故。 上述的词不仅用于空间的逾越也可以用在时间的逾越上。在时间的逾越义上,它们也各自带有它们原有的特色。「过」是泛指的,它只是超出时间的参照点,如杜甫《阻雨不得归瀼西甘林》「三伏适已过,骄阳化为霖」;「度」是就起点与终点两端说的,其中往往包含有艰苦辛酸在内,如杜甫《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呼号傍孤城,岁月谁与度」,如「度假」、「度日如年」;「经」则突出穿过时段的全过程,如白居易《长恨歌》「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人梦」;「历」则多指中间有若干变化的较长的时段,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 【随从】 随(随),《說文》「从也」。「随」和「从」都有跟着的意思,如:《莊子·人间世》「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陶潜《桃花源記》「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論語·微子》「子路从而後,遇丈人以杖荷」;《史记·晋世家》「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随」和「从」都是跟在别人的後面,和别人向同一方向前进的意思。细分起来,它们又有区别,这就是:「随」是被动的,它不强调随从者的主观意志,是引路的人到哪裏就跟着到哪裏,上述的木匠的徒弟和太守派去的人就是那样;「从」则含有跟随者的主动性在内,是自愿地、有意识地跟在後面,上述例句中的子路和重耳的从者就是这样。 「随」和「从」的这种区别也鲜明地体现在它们各自的引申义当中。 「随」重在遵循、沿袭前人的行踪,所以它的引申义也偏向于消极保守。《法言,渊骞》「萧也规,曹也随」,意思是萧何订立规章制度,曹参照着办,「随」是消极地因循、沿袭的意思;《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举世混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随」是顺从、听任的意思,是随波逐流,一任社会浪潮把自己带到哪裏去,自己并不选择挣扎。作为副词,「随」的意思是「紧接着」、「随即」,也是从跟在後面来的,仍然是一切承前的意思,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 「从」(從)重在跟紧和紧跟前人,因而它的各种引申义也倾向于积极主动。《左傳·成公二年》「[韩厥]中御而从齐侯」,「从」不是消极地「尾随」,而是积极地追赶,是必欲追上而後才甘心的;《左傳·庄公十年》「小惠未徧,民弗从也」,「从」是对别人的言行的信任和听从,听从、信从都是经过主观思考判断的,和不加思虑的随声附和、随帮唱影的「随」大不相同。《漢書·徐乐傳》「[陈涉]偏袒大呼,天下从风」,这是比喻用法,「从风」是望风而从、群起响应的意思。「从风」不能换成「随风」,「随风」是沒有明确方向、顺着风向变化的意思,它只适用于东风硬随东风、西风硬随西风的「随风转舵」义。《漢書·高帝纪》「关中卒从军者,復家一岁(免除一年的徭役赋税)」,从军」是参加军队,其中包含着参加者的主动性。如果是「随军」,那就只是消极地跟着行军的路线走罢了。 【巡逻徇】 这组词在边行边看的意义上有相近处,不同点在于方式和目的。 巡,《說文》「视行也」,段注「视行者,有所省视之行也」。「巡」用现代话说就是视察,是主管者对其属下或其管辖范围的周行检视。《左傳·昭公五年》「小有述职,大有巡功」,注「天子巡守曰巡功」;《書·舜典》「五载一巡守」,传「诸侯为天子守土,故称守,巡行之」:这是上级检查下级。《左傳·宣公二年》「宋城(筑城),华元为植(值),巡功」疏「巡功谓巡城检作功也」;《周礼·地官·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法]者而搏之」:这是检查职务范围内的工作。 逻(邏),《說文,新附》「巡也」《一切经音义・十四》「谓巡行非违也」。「逻」也是「巡」,不过「巡」是检查下属,检视的内容包括成绩和过失,「逻」是往来侦查,是警戒犯罪与违法行为。「巡」可以用于天子、诸侯、大吏、有司,「逻」则是逻卒、逻人之事,如:《水经,渭水注》「逻候往来要道通人」;《晋书·戴洋傳》「当有怨贼报仇,攻围诸侯,诚宜远侦逻」。当巡者的身份低下,所管的是警戒任务时,「巡」与「逻」就合流了,如:戴暠《从军行》「督军鸣战鼓,巡夜数更鞞」;韦庄《感旧「巡街趁蝶衣裳破,上屋探雏手脚轻」。这样一来,後代「巡」、「逻」就常结合使用了,如:韩维《曾子固神道碑》「增置巡逻,水行陆宿」;《元史,成宗纪》「给……巡逻私盐南军兵仗」。「巡」兼并「逻」义之後,「逻」就多用于「逻子」、「逻骑」、「逻士」、「逻吏」等,很少作动词用了。 徇(xun),《釋文》「巡也」《說文》「行士也」。「徇」也是到处巡行,不同之处在于「巡」是视察下属,而「徇」则是对众宣示,使一体周知。《書·胤征》「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这是宣扬教化;《史记·司马穰直傳》「遂斩庄贾以徇三军」,这是示众,以明军纪。 【避躲】 避,《說文》「回也」。对迎面来的或碰上的人或事物,事前绕开或隐藏起来不与之照面称「避」。《史记·李将军列傳》「[匈奴]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又《刺客列傳》「聂政,勇敢士也,避仇隐于屠者之间」:这是回避、逃避人;《易林,观之,益》「避阱人坑,忧患日生」《漢書·灌夫傳》「[田]蚡起为寿,坐皆避席伏」:这是躲开、离开物;《管子·明法解》「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爱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漢書·食貨志》「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这两者都可以看作避事。 躲,《玉篇》「躲身也」《字汇》「避也」。「躲」在近代才大量用起来,可能出自方言,与「避」为古今词。「躲」最初用得很具体,表示对迎面而来之物闪身避开,如:《水浒傳》第五回「只有架隔遮拦、掣杖躲闪,抵当不住」;《宣和遗事》「[陈後主]无处躲藏,遂同二妃投入井中」。「躲」也逐渐扩及人事,如:陆游《沁园春,三》「躲尽危机,消残壮志」;《福惠全書·筮仕部,待接役》「前官使任,藉此躲避是非」。「避」、「躲」虽然并行,应用的范围也大体相同,但「避」的历史长、色彩较庄重,所以抽象事物多用它,如「避难」、「避暑」、「避讳」、「避贤」等,「躲」富于行动性,所以躲避具体物多用它,如「躲镖」、「躲箭」、「躲车」、「明枪易躲」等「躲」即使用于抽象事物也带有轻浮、消极色彩,如「躲帐」、「躲懒」、「躲清静」等。 【逃遁逸窜亡逋奔】 这组词都有为躲开不利的或所厌恶的境遇而离去的意思。 逃,《說文》「亡也」,《廣雅·釋詁》「避也」。「逃」所表示的意义较广泛,凡为避免遭受伤害而离此他往,都可以叫「逃」。《孙子,谋攻》「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这是军队为避免失败、被歼而逃走;《左傳·宣公十六年》「晋国之盗逃奔于秦」,这是为避免搜捕而逃走。「逃」所躲避的不限于肉体上的伤害和威胁,也可以泛指一切不情愿的、违心的事情。《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意如(人名)不敢逃死」,又《定公五年》「遂逃赏」,《孟子·尽心下》「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逃」可分别译作躲避、辞去、脱离等。 遁,《說文》「迁也,一曰逃也」,《廣雅·釋詁》「去也」,又「避也」,「隐也」。「遁」也是逃,只是行为更加隐蔽。《左傳·庄公二十八年》「楚师夜遁」,「遁」表示不是在敌人眼下逃走,而是借夜幕的掩护悄悄地溜走;李华《吊古战场文》「开地千里,遁逃匈奴」,「遁逃」也是隐蔽地撤离,是潜逃。因为「遁」具有隐蔽的特点,所以不限于逃走,只要是隐蔽起来,不为人见、不为人知都可以叫「遁」。《荀子·成相》「贤能遁逃国乃蹶」「遁」指隐遁;《後漢書·杜林傳》「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为蔽弥深」,这裏的「遁」就是隐瞒真相,不以实情相告的「遁词」义了。 逸,《說文》「失也」,《廣雅·釋詁》「去也」。「逸」也是逃,不过它侧重于摆脱束缚羁绊而逃走。《左傳・成公二年》「马逸不能止」,这是马脱了缰而狂奔;又《文公十六年》「庸人逐之,囚子扬窗(人名),三宿而逸」,这是人脱离囚禁逃逸;又《成公十六年》「乃逸楚囚」,这是解脱束缚,使之逃走,是释放的意思。因为「逸」以摆脱羁勒为特点,所以摆脱束缚之後的安适、闲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之类的意思也用「逸」,如:「劳逸结合」、「以逸待劳」、「逸兴遄飞」、「骄奢淫逸」等。窜(竄),《說文》「匿也」,《釋文》「逃也」。「窜」最初指鸟兽在追捕下逃走,躲藏起来,如:贾谊《吊屈原賦》「鸾凤伏窜兮,鸱鸮翱翔」;《漢書·蒯通傳》「奉(捧)头鼠窜」。用到人身上「窜」也是在不能抵挡的力量面前不得已而逃走,而隐匿起来,如:《史记·淮阴侯列傳》「窜逃归于汉王」;李白《猛虎行》「窜身南国避胡尘」。後来把贬官也叫「窜」,这是被放逐的比喻说法,如孙樵《书何易于》「明府公免窜海裔耶」。 亡,《說文》「逃也」,《廣雅·釋詁》「避也」。「亡」固然也是逃,但它侧重的是逃出之後流浪在外。《左傳·昭公十三年》「[晋公子重耳]亡十九年」,「亡十九年」,即到处奔走了十九年;《史记·滑稽列傳》「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远逃亡」,「逃亡」是逃离邺都而流亡于外地。正因为如此,「亡」和「流」常常结合使用;「氓」由「亡民」构成,最初指逃离乡土或从主子那儿逃出的流浪汉,所谓「流氓」。「亡」的丧失、丢失义是从主人角度说的;「亡」的死亡、灭亡义,是逃亡者逃亡後在当地户籍上注「亡」来的。 逋(bū),《說文》「亡也」。「逋」也是逃亡,它特指上古的奴隶或农奴的逃亡。《書·牧誓》「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逋逃」指逃亡奴隶、罪犯;《易·讼》「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这是农奴逃亡。正因为「逋」是农奴、罪犯的逃亡,所以追捕奴隶、罪犯称「捕」。秦汉之後,农奴制逐渐废除,「逋」就由农业奴隶的逃亡转指农户的拖欠税赋了,如:《漢書·昭帝纪》「三年以前,逋更赋未人(纳)者,皆勿收」;《後漢書·段颎傳》「洗雪百年之逋负,以慰忠将之亡魂」。「奔」的本意是快跑、狂跑。作逃跑解时「亡」、「奔」有别:「亡」最初指奴隶、农奴、罪犯为躲避奴役和死亡而逃跑;而「奔」则特指那些达官贵人离开本国、逃亡他国,用现代话说就是到别国去避难。《左傳·僖公四年》「重耳奔蒲」,《韩非子,难四》「鲁阳虎欲攻三桓,不克而奔齐」:「奔」都指出奔。「亡」经常是沒有目的地的,而「奔」总是有明确的地点的如上面引例中的「奔蒲」、「奔齐」即是。後来把不经媒人介绍而离开自己的家,投奔所爱慕的男子的家也叫「奔」。这个「奔」也同样带有目的明确的特点,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文君夜亡,奔相如」。 【踪蹑踵跟】 在跟随义上这组词相近。 踪(zong),亦作「蹤」,《釋名·釋言》「踪,从也,人行从之也」。「踪」是「从」的分化字,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从」是一前一後地紧随在别人的身後;「踪」则是沿着先行者的足迹走的意思。「从」带有同时性,「踪」带有异时性,因而後者的空间距离也较前者大得多。《隋書·炀帝萧皇后傳》「质菲薄而难踪,心恬愉而去惑」,「难踪」是难以追随前人;《新唐書·桓彦范傳》「如普思等,方伎猥下,安足继踪前烈」,「继踪」就是追随。 蹑(躡,niè),《廣雅·釋詁》「履也」。「蹑」也是跟随,只不过它的时间和空间距离较「踪」为小,是紧跟和尾随的意思。曹植《七启》「忽蹑景而轻骛,逸奔骥而超遗」,「蹑景」是追赶日影;韩愈《醉留东野》「吾与东野生并世,如何復蹑二子踪」,「蹑踪」是追随先行者的足迹。「蹑」常用于军队的尾随追击,如:《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姜维]引退还,[杨]欣等追蹑于强川口,大战,维败走」;《尉缭子,经卒令》「莫敢当其前,莫敢蹑其後」。 踵(zhong),亦作「歱」,原是名词,是脚後跟的意思,所以用为动词,「踵」所表的追随距离更小,是脚前脚後的意思,是紧紧跟随,即使用于时距较远的事物间,所表的意思依然是亦步亦趋、步步跟紧,所以《說文》说「踵,追也」,《廣韵》说「继也」《一切经音义・四》说「相迹也」。《後漢書·班彪傳》「然多鄙俗,不足以踵继其书」「踵继」是紧随其後,前後相接;《唐书·杨凭傳》「踵擢进士第」,「踵擢」就是相继中进士。用在军事上,「蹑」是远远尾随,「踵」则是紧跟或咬住追击,如:《左傳·昭公二十四年》「吴踵楚,而疆场无备,邑能无亡乎」;《漢書·武帝纪》「各将五万骑,步兵踵军後数十万人」。 「跟」是「踵」的後起词,是从「根」分化出来的,《說文》「足,踵也」,《釋名·釋形體》「跟在下方着地,一体任之,象木根也」。「跟」的跟随义中古之後才出现,如:《梦粱录,顾觅人力》如有逃闪,将带东西,有原地脚保识人前去跟寻」;《明律,户律,户役,隐蔽差役》「凡豪民令子孙弟侄跟随官员隐蔽差役者,家长杖一百」。「跟」後来居上,现代成为随在後面向同一方向行动的普遍用语了,它已经泛化,可以指脚前脚後的紧跟,也可以表远远尾随,或者用于比喻义,代替了『从」、「踪」、「踵」等。 【追逐趁及】 追,《說文》「逐也」;逐,《說文》「追也」。在追赶前面行进着的目标上「追」、「逐」相近,所以它们常常对举或连用,如:《楚辞·离骚》「忽驰骛以追逐兮,非余心之所急」;《漢書·项籍傳》「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漂卤(盾)」。其不同点在于:「追」的双方可以处于敌对关系、角逐关系中,也可以是友好关系;「逐」的双方,一般处于敌对关系或者竞争、角逐关系中。《左傳·庄公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史记·高祖本纪》「使骑将灌婴追杀项羽东城」:这裏的「追」追的是敌对方,可以用「逐」置换;《史记·淮阴侯列傳》「诸将亡者以十数,公无所追;追[韩]信,诈也」,《晋书·陶侃傳》「及逵去,追送百馀里」:这裏「追」与被追者不处于敌对关系、竞争关系中,所以不能用「逐」置换。就速度来说,「追可以是双方全速奔跑,也可以是一方全速前进,另方并不全速行进;「逐」的双方则都处于全速中,是激烈的速度竞争。《列子·汤问》「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于隅谷之际」,「追」是全速追赶,「逐」是竞争速度;《史记·淮阴侯列傳》「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逐」重在竞争,但也可以换成「追」;《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这裏的「逐」就完全是竞赛上下了,不能用「追」置换。正因为「追」重在赶上,「逐」重在赶跑,所以在引申义方面,除一前一後的追随义相同以外,「追」有回溯义、补救义,《玉篇》「追,救也」,《康熙字典》「凡上溯以往曰追」。《論語·微子》「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書·五子之歌》「弗慎厥德,虽悔[岂]可追」:「追」就是补救义,所谓「补救」就是在事情过後追上、追回所犯的过错,予以弥补;《論語·学而》「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左傳·成公十三年》「復修旧德,以追念前勋」:「追」用的是回溯义,这是在时间范畴内的追及。「逐」则有驱逐义,《廣韵》「逐,驱也」。《戰國策·秦策》「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史记·李斯列傳》「非秦者去,为客者逐」:「逐」用的就是驱逐、排斥义。 趁,《中华大字典》「乘也,趁时,乘势;俗言趁早。又附舟车日趁船、趁车者,亦此意」。字典所释当是两字:利用机会的「趁时」、「趁势」义应是从「走」、「㐱」声的chen;「趁车」、「趁船」义应是从走」、「尔」声的nian。两字在字形上混淆。《正字通》「趂,随及也」,《廣韵》「趁,趁逐」,字都应读尼展切的nian。何承天《纂文》「关西以逐物为趁(nian)」,可见「趁」是关西方言。杜甫《催宗文树鸡栅》「驱趁制不禁,喧呼山腰宅」,这是「趁」的驱逐义;文同《荔支》「众手攫之去,争夺递追趁」,这是「趁」的追逐义;朱熹《春晴》「侧闻温诏询耆艾,好趁春风人殿衙」,这是「趁」的追随义。由此可见,这类「趁」都应读nian,即今天语中的「撵」或「赶」,它兼有「追」和「逐」的主要含义。 及,《說文》「逮也」,段注「及前人也」。「及」古字形象追逐者以手抓住被追者之形,所以意思是赶上,抓住。《左傳·成公二年》「丑父寝于轏(zhan,辎重车)中,蛇出其下,以肱击之,伤而匿之,故不能推车而及」,「及」是被後面追的韩厥追赶上;《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候吏者追臣至境上,不及而止」,这是负责候望巡逻之吏追阳虎沒有追上。「及」与「追」等不同处在于:「追」等只是在後面赶,而「及」则特指追上在前者。正因为如此,「及」的引申义有至、到的意思,如:《韩非子·喻老》「病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又《难二》「赵简子围卫之郛郭,犀盾、犀橹,立于矢石之所不及」。 四二、目动 【见觌视示睹看瞩】 这是与用眼观看有关的一组词。 见(見),古字作人形而突出其视觉器官,其意为事物反映于人的眼睛,被人见到。《論語·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意思是看到好处要想想它来得是否正当,看到危难要敢于付出生命;《荀子·劝学》「吾尝跂(跷起脚)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博见」是广博地收入眼帘、进入视野。 觌(覿,di),《爾雅·釋诂》「见也」。「觌」也是见,只不过限于人与人的相见,如:《論語·乡党》「私觌,愉愉如也」;《仪礼,聘礼》「宾奉束帛以请觌」。 视(視),《說文》「见也」。这是近义词的互释,细分它们有不小的区别。「视」是主观去看,主观去看,可以看见,也可能看不见;「见」是客观事物进人视野、为人感知,是主观上可能有意去看,也可能无意去看,但事实上已经看到。《礼记·大学》「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这是主观想看,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客观上沒有看到;《莊子·知北游》「光耀不得问,而熟视其状貌,窅(yǎo)然空然,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熟视」是仔细地看,可是由于所视之「无有」空虚无形,所以虽「终日视之」而看不到;《荀子·解蔽》「瞽者仰视而不见星,人不以定有无,用精惑也」,这是由于视力限制想看而看不到。「视」用现代汉语翻译应是「看」,「见」则相当于「看到」、「看见」。「视」从见示声,「示」与「视」是同源分化词,字亦作「眎」。「示」是「视」的使动用法;「视」是自己看,「示」是让别人看,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老子》「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示」的显示、表示义是「示」的引申义,是由使人见到使人知的引申。《書·武成》「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这是向天下表示不再用兵;《左傳·文公七年》「叛而不讨,何以示威」,「示威」是显示武力,使人知道。 睹,亦作「覩」,《說文》「见也」。「睹」和「见可以广泛互换,也是看到的意思,如:《孟子·告子下》「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淳于]髡未尝睹之也」;《荀子·王霸》「政令已陈,虽睹利败,不欺其民」。「睹」在春秋以前的文献中不曾看到,战国时期用得最多的是《莊子》、《荀子》,有可能是楚方言,如:《莊子·山木》「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庄周曰:此何鸟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荀子·尧问》「知者不得虑,能者不得治,贤者不得使,故君上蔽而无睹」。正如「见」可以「视而不见」一样,「睹」也可以「熟视无睹」。 看,《說文》「睎也」。「看」其实应是「视」的後起的方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梁车新为邺令,其姊往看之」,这是用的「看」的探视义。中古之後,「看」广泛被应用,而且逐渐取代了「视」,如:李白《独坐敬亭山》「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王建《醉後忆山中故人》「遇晴须看月,闻健且登楼」;苏轼《登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看」现代已在口语中代替了「视」,又用「看见」、「看到」取代了「睹」和部分取代了「见」。 矚(矚,zhu),《华严经音义・上》「视也」《集韵》「视之甚也」。「瞩」源于「属」它也是「视」,是视线与所视对象久久地联在一起的视,专注的视,所谓「视之甚也」。近代所谓「注视」,实际上就是「瞩视」,如:《晋书·桓温傳》「[桓温]眺瞩中原,慨然曰: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南史·张畅傳》「[张畅]音姿容止,莫不瞩目」。「瞩」虽然常和「遠」连用,如《三國志·魏书·张渊傳》「凝神远瞩」,成语「高瞻远瞩」;但「瞩」并无远视义,它仍是表示精神专注、注意力集中、长时间地注视。 【瞋瞠瞪】 瞋(chen),《說文》「张目也」,《廣韵》「怒也」。「瞋」和「嗔」是分化字。「嗔」是发怒,如杜甫《麗人行》「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瞋」从目,侧重于发怒时瞪大眼睛,如:《莊子·盗跖》「[盗跖]案剑瞋目,声如乳虎」;《戰國策·魏策》「天下之游士,莫不日夜扼腕瞋目切齿,以言从(合纵)之便,以说人主」;《史记·项羽本纪》「项王瞋目而叱之」。「瞋」有时也只表「张目」,不表发怒,如《莊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 瞠(cheng)也与「瞋」同源,是睁大眼睛,《集韵》「瞠,直视也」。「瞠」和「瞋」不同处在于「瞠」的瞪大眼睛不是因为发怒,而是因为吃惊,是由于吃惊而目瞪口呆,所谓「瞠目结舌」是也,如:《莊子·田子方》「颜渊问于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夫子奔逸绝尘,而回(颜渊名)瞠若乎于後矣」;《管子·小问》「闟然止,瞠然视」,注「瞠,惊视貌」。「瞠」也可以不表吃惊而单表瞪眼,如《宋史·周三臣傳》「[韩]通性刚而寡谋,言多忤物,肆威虐众,谓之韩瞠眼」。 瞪,《集韵》「直视」。「證」才是大眼睛向前直视,不带发怒、吃惊的色彩的用字,如:《晋书·郭文傳》「文瞪眸不转,跨蹑华堂如行林野」;《舊唐書·韩愈傳》[韩愈]观诸权门豪士如僕隶焉,瞪然不顾,而颇能诱厉後进」。「瞪」有时也表示专注,是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和现代「盯」的意思相同,如《唐书·杜甫傳》「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 「瞋」、「瞠」、「瞪」、「盯」都是同一词族的词,彼此大同小异。 【瞬瞥】 瞬(shun),亦作「瞚」、「眴」,《說文》「开阖目数摇也」。许慎的解释应该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开合目」,就是眨眼;另一个是「目数摇」,指眼珠频频活动。《六韬,龙韬》「疾雷不及塞耳,卒电不及瞬目」,《列子·汤问》「纪昌者又学射于飞卫。飞卫曰:尔先学不瞬,而後可言射矣」:这裏的「瞬」显然指眨动眼睛;《莊子·庚桑楚》「[儿子]终目视而目不瞬,偏不在外也」,注「目动曰瞬」,《史记·项羽本纪》「梁眴瞬籍曰:可行矣」:这裏的「瞬」则指眼珠动弹,或用眼珠转动来使眼色。 瞥(pie)亦作「覕」,《說文》「过目也,一曰财见也」。「瞥」也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财(才)见也」,意思是眼光在所看的东西上一扫而过,刚看到就匆匆移开了,沒能细看;一个是「过目也」,指物体从眼前一掠而过,倏忽之间就已经远去或消失。前者人是主动的物是静止的、被看的,如:张衡《思玄賦》「游尘外而瞥天兮,据冥翳而哀鸣」;元稹《苦乐相依曲》「汉皇眼瞥飞燕时,可怜班女恩已衰」。後者物是运动的,人的眼睛只是消极地去感受而已,如:潘岳《河阳县作》「颎如槁石火,瞥若截道飚」;赖襄《泊天草洋》「瞥见大鱼波间跳,太白当舟明似月」。前者是「瞥」的本义,後者是引申义。 「瞬」和「瞥」在表眼睛的短暂的活动上有相近处,不过「瞬」是个不及物动词,它表示的是眼睛本身的活动,因之一般不带宾语,有宾语时也是使动用法;「瞥」的本义是个及物动词,是用眼视物,常带宾语。因为「瞬」是眨眼或眼珠动,人们常用「瞬」来表时间的短暂,所谓眨眼之时,如:陆机《文賦》「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陶潜《感士不遇赋序》「寓形百年而瞬息已尽」。「瞥」的引申义虽然也表暂短,但不表时间,重在一闪而过是个副词如张衡《舞賦》「瞥若电灭」。「瞥」还可以重叠使用,如:沈佺期《人少密溪》「游鱼瞥瞥双钓童,伐木丁丁一樵叟」;白居易《与元九书》「瞥瞥然如飞蠅垂珠在眸子中也」。 【盼睇眄睐睥睨】 这组词都有斜视义。 盼,《說文》「白黑分也;《诗》曰:美目盼兮」。关于《詩·卫風·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盼」,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如许慎,把「盼」解作黑白分明,是目美貌;另一种,如马融注《论语》引《诗》时说的,「盼」是「动词也」,是眼睛左右顾盼。从用例看,「盼」很少用于黑白分明义,至于顾盼义则是常见的,如:宋玉《神女賦》「目若微盼,精彩相接」;孔仲平《观舞》「含笑有馀情,小揖更微盼」。「盼」是目光流动,是向左右看,而且看时包括头的偏转,正因为它带有头的动作,所以常和「顾」、「回」连用,如: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鸿雀]陵厉清浮,顾盼千里」;高允《罗敷行》「巧笑美回盼」;成语有「左顾右盼」。 睇(di),亦作「眱」,《說文》「小斜视也」。所谓「小斜视」,其实是两个意思:其一是「小视」,就是眯起眼睛看,如《楚辞·九章,怀沙》「離婁微睇兮,瞽以为无明」,范晔《乐游应诏》「睇目有极览,游情无近寻」,这是为集中注意力而压迫眼球、眯起眼睛;其二是「斜视」,这是视角偏斜,与头无关,如《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楚辞·九歌·山鬼》「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眄(mian),《說文》「目偏合也:一日斜视也,秦语」。「目偏合」当是闭起一隻眼义,不过典籍中未见用例;「斜视」义同「睇」。「眄」和「睇」是方言变体《方言・二》「陈楚之间、南楚之外日睇自关而西、秦晋之间曰眄」,:《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于道路,人无不按剑相眄者」;陶潜《归去来兮辞》「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 睐(睞,lài),《說文》「目瞳子不正也」。「睐』是眼仁长得偏斜,于是斜视也可以用「睐」了,如:曹植《洛神賦》「明眸善睐,靥辅承权」;潘岳《射雉賦》「奋劲骹以角槎,瞬悍目以旁睐」,注「奋其坚劲之胫以利距邪斫,瞬其刚戾之目以旁视其敌也」。 睨(ni),《說文》「斜视也」。「睨」的本义就是斜视,如:《礼记·中庸》「执柯(斧把)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睥睨」常常结合使用,亦作「辟睨」、「俾倪」、「僻倪」。看来「脾睨」、是个联绵词,如:《淮南子·修务》「今夫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若使人衔腐鼠、蒙猬皮、衣豹裘、带死蛇,则布衣韦带之人过者,莫不左右睥睨而掩鼻」;《史记·魏公子列傳》「公子引车人市,侯生下车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睨」只是「睥睨」的单音形式。总之,这组词除「睥睨」、「睨」原本就表斜眼看之外,其他词各有来源,或来自头的左右偏,或来自眯起眼看,或来自闭上一隻眼看,或来自眼珠不正,其间还有方言关系。 在方式上,「盼」包括头的转动,其他的词只表眼睛的视角变化。斜看,或表垂青,或表窥伺,或表带情,或表怀怒,这种色彩的变化是因语言环境而变化的;不过一般说来,「盼」多用于眉目传情,其他词则各种用法都有。《後漢書·仲長統傳》「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这是一般用法;张华《永怀賦》「美淑人之妖艳,因眄睐而倾城」,这是迷人的飞眼;《漢書·女三王傳》「谗臣在其间左右弄口,积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这是斜眼窥伺;至于「按剑相眄」则是怒视了。 【窥觇伺侦】 这组词都有在隐蔽处观察的意思。 窥(kui),亦作「闚」,《說文》「小视也」。「窥」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从小孔或缝隙中观看,如《史记·管晏列傳》「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晋书·王献之傳》「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另一种是在隐蔽处观看,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賦》「臣东家之子……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荀子·议兵》「窥敌观变,欲潜以深」。正因为「窥」是从小处或隐蔽处看,所以有偷偷地看或暗中观察、侦探的意思,如:《聊斋志异,促織》「窥父不在,窃发盆」;《礼记·少仪》「不窥密,不旁狎,不道旧故,不戏色」。 觇(覘,chan),亦作「貼」,《說文》「窥视也」。「舰」和「窺」是方言关系,《方言・十》「凡相窃视,南楚谓之窥……,或谓之覘」,又说「窥,其通语也,自江而北谓之覘」。「觇」和「窥」的用法大体相同,不过「觇」常见的用法是暗中窥探,如:《左傳·成公十七年》「栾书使孙周见之(卻至),公使觇之信」;《後漢書·刘陶傳》「窃人京师,觇视朝政」。「觇」很少用于从小孔或缝隙中看,这是它与「窥」的区别处。「窥」、「觇」由于意义接近,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韩非子·備內》「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 伺,《說文,新附》「候望也」,《集韵》「奄窥也」。从「奄窥」义来说,「伺」和「窥」、「觇」有相同处,都是在隐蔽处观察,如:《水经,丹水注》「水出丹鱼,先夏至十日,夜伺之,鱼浮水侧,赤光上照如火」;柳宗元《种树郭橐驼傳》「他植者,虽窥伺效慕,莫能如也」。从「候望」义看,「伺」又富于侦察性,它是长时间地等待观察。所「窥」的经常是物,如:「窥豹」、「窥宋」、「窥天」、「窥见室家之好」等。而所「伺」的经常是各种情况、机会等,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吾闻数夜有乘辊车至李史门者,谨为我伺之」;《三國志·魏书·杜畿傳》「外有伺隙之寇,内有贫旷之民」。所以「伺」更带侦探性质。「伺」也是「窥」的方言,其窥伺义也常写作「覗」,《方言・十》「觇,视也,自江而北谓之觇,或谓之覗」。 侦(偵),《正字通》「探伺也」。「侦」是以探明情况为目的的,在这方面它与「伺」有相近处,和「窥」就相差很远了,如:《後漢書·乌桓鲜卑傳》「给其衣食,遂为汉侦候」;又《清河孝王傳》「外令兄弟求其纤过,内使御者侦伺得失」。不过,「侦」只注重探明性况,不重探明方式,这是它和「伺」的不同处。 【瞻望顾临】 这组词都是看,区别在于方向。瞻,《爾雅·釋诂》「视也」。不过作为「视」,「瞻」表示的是向前看。《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後兮,相观民之计极(愿望)」,《後漢書·张衡傳》「向使能瞻前顾後,援镜自戒,则何陷于凶患乎」:「前」表明「瞻」的方向。《韵会》「仰视曰瞻」,这是把应用义当成本义了。「瞻」固然有时表示仰视,如《詩·邶風·雄雉》「瞻彼日月,悠悠我思」但这是在时间上的向前看,也与表敬有关,与「望之表企美相同。真正表仰望,还须作「仰瞻」或「瞻仰」,如:《三國志·蜀書,许靖傳》「仰瞻光灵,延颈企踵」;《韩诗外傳》「夫山者,万民之所瞻仰也」。至于「瞻」单独使用,它不仅可以用于向高处看,也可以用于平视或临视。《詩·邶風·燕燕》「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瞻」就是平视:《聊齋·促織》「细瞻[图上]景状,与村东大佛阁真逼似」,又「方共瞻玩[促织],一鸡瞥来」,「瞻」就是低头看了。「瞻」只是向前看,与高低无关,只因为「瞻」的引申用法有景仰、敬慕的色彩,所以习惯上将它赋予了仰视义了。 望,《釋名·釋姿容》「茫也,远视茫茫也」。「望」和「瞻」的方向相同,只是「瞻」只表看的方向,它可以是远瞻,也可以是近瞻;「望」在方向之外兼及方式,只有往远处看才叫「望」。《左傳·庄公十年》「[曹刿]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视」是近看,「望」是远看;《荀子·劝学》「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跷起脚望形象地反映了「望」的目的在于见远。远望常常与焦急的期待心情有关,所以「望」的引申义常有盼望、期待色彩,如:《孟子·梁惠王下》「民望之若大旱之望雲霓也」:《史记·淮阴侯列傳》「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 顾(顧),《說文》「还视也」。「顾」是转过头来向後看。《戰國策·燕策》「荆轲顾笑舞阳」《史记·滑稽列傳》「豹视之,顾谓三老、巫祝、父老曰」:「顾」都是回顾。「顾」也不限于旋转一百八十度,头倾向左右也可以用「顾」如《孟子·梁惠王下》「王顾左右而言他」成语有「左顾右盼」。回头张望往往表示恋恋不舍的心情,所以「顾」的引申义多表示顾念。《史记·屈原贾生列傳》的[屈原]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眷顾」即眷恋;《戰國策·齐策》「愿君顾先王之宗庙,姑反国统万人乎」,这裏的「顾」就已经由顾念义引申为关心,照顾义了。「顾」也常常泛指看视。《新五代史,秦王从荣傳》「君臣相顾,泣下沾襟」《聊齋·促織》「徘徊四顾,见虫伏壁上」:「顾」就相当于「看」。 临(臨),《說文》「监也」。「临」是从高处低头往下看。《荀子·劝学》「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聊齋·促織》「旋见鸡伸颈摆扑,临视,则虫集冠上」:「临」都是俯视义。高高在上,向底下俯视,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常常使人联想到双目矍矍地监视着下面的一举一动,所以「临」有监督、威胁、统治之类的含义。《荀子·性恶》「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临」有统治义;《戰國策·燕策》「北临赵」,「临」有监视、威胁义。此外,从高处向下俯视,都是临近边缘,所以「临」又有临近义,如《荀子·劝学》「西方有木焉,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至于司馬遷《报任安书》中的「临财廉」,成语中的「如临大敌」,「临又由临近义引申为面对义了。 【望眺瞭】 这组词在远看义上相近。 望,《釋名·釋姿容》「茫也,远视茫茫也」。「望」与「茫」同源,与「视」相对。「视」是在近处看「望」是向远处看,或看远处的东西,如:《孟子·公孙丑下》「有贱丈夫焉,必求龙(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又《梁惠王上》「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 眺,《玉篇》「望也」,《集韵》「远视」。「眺」与『迢」、「遥」同源,也是远视,如:《新论,通塞》「登峰眺目,极于烟际」;《世说新语·轻诋》「桓公人洛,过淮泗,践北境,与诸僚属登平乘楼,眺瞩中原」。 「眺」、「望」常连用或对举,如:《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孔子家语,辩乐解》「高望而远眺」。它们的区别之一在于「望」只是往远处看,而「眺」则是「远望」,是尽目力所及的远望,所谓「极目远望」。其二「望」带有希冀色彩,如「望儿山」、「望夫石」,如《孟子·滕文公下》「苟行仁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所以「望」有希望、盼望义,所「望」的可以是景物,可以是人,可以是事。「眺」的对象则限于景物,很少用于人,更不用于事,如杜甫《喜睛》「出郭眺四郊,肃肃春增华」。 瞭,《廣韵》「目睛明也」。眼睛明亮是「瞭」的本义,如《孟子·離婁上》「胸中正,则眸子瞭焉」如成语「瞭若指掌」。「瞭」作远望用是近代的事,可能是由「遼」派生出来的,如:《清会典事例,工部,营房,各省营房》「各建官厅三间,瞭楼一座」;《福惠全書·保甲部,建筑》「拨派瞭哨巡更」。「瞭」的远视义所偏重的是观察和侦察,是看明情况、了解虚实,多用于军事警戒。 【顾眷】 顾(顧),《說文》「还视也」,是旋转头往回看的意思。《論語·乡党》「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疏「顾,回视也」;《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後兮,相观民之计极(要求、愿望)」,「瞻前」与「顾後」对举。回顾往往带有感情色彩表示抱有怀恋、关注之情,如:《詩·魏風·硕鼠》「三岁贯女,莫我肯顾」,潘岳《杨仲武诔》「临命忘身,顾恋慈母」。这就是「顾」的顾念义,《广韵顾,眷也」。 眷,亦作「睶」,《說文》「顾也」。「眷」和「顾」在关怀、思念义上相近,不是在回顾义上相通。「眷」是个形容词,不是动词。《詩·小雅·大东》「眷言顾之,潸焉出涕」,又《大雅,皇矣》「乃眷西顾,此维与宅(惟与周王同住,保佑周王)」:其中「眷」都是修饰「顾」的,是说明「顾」时所怀的感情的。「眷」经常重叠使用,表示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的感情,如:王粲《登楼賦》「情眷眷而怀归兮,孰忧思之可任」;张衡《思玄賦》「魂眷眷而屡顾兮,马倚辀而徘徊」。「眷眷」与「眷然」、「眷焉」、「眷言」等都是形容词的表现形式,它和「拳拳」、「绻绻」、「缱绻」等同源都有萦绕于心、缠绵不去的意思。「眷想」、「眷慕」、「眷怀」、「眷恋」等词,其中的「眷」也都是形容词,它限制的多半是表思慕、表感情的动词。「眷」与「顾」的结合也是这样的,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顾楚国,系心怀王」;陆雲《为顾彦先赠妇诗》「远蒙眷顾言,衔恩非望始」。 但是,正因为「眷」和「顾」经常结合使用,人们就逐渐忘却了「顾」是表行为的,「眷」是表思绪、感情的,于是「眷」被「顾」同化,在好多人的心目中,「眷」也是「顾」了。所以《廣雅·釋詁》说「眷,回顾也」,段玉裁注《說文》时也说「凡眷、顾并言者:顾者,还视也;眷者,顾之深也」。有这样的理解就会有这样的用法,于是颜延之《还至梁城作》中,就有了「援策眷东路,倾侧不及群」这样的动词用法,虽然数量不多。对「眷」的後起的用法来说,段玉裁的注就是对的,「眷」就成为「顾之深也」了。「眷」的「眷属」、「亲眷」义,也是眷恋义的名物化,所「眷」的对象也称「眷」了。 【临瞰】 「临」(臨)是低头向下看,是俯视。《詩·秦風·黄鸟》「临其穴,惴惴其慄」,「临其穴」是下视墓穴;又《小雅,小晏》「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是像俯视深渊一般。俯视都是居高处看低处的,所以处于高处向低处看也称「临」,所谓「居高临下」,如:《荀子·劝学》「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又「西方有木焉,名日射干,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而临百仞之渊」。 古人相信天上有个至高无上的「上帝」,他决定着「下界」的所有变化。因为上帝高高在上,所以监视、观察下界时动词用「临」,《說文》「临,监也」。《詩·大雅·大明》「上帝临女(汝),无贰尔心」,《左傳·襄公九年》「要盟无质,神弗临也」:「临汝」、「临」都是从上俯视、临看的意思。古代王侯,自称是代天牧民的,他们高踞封建等级的金字塔之上统治着百姓臣民,就像上帝一样,所以他们的这种统治也称「临」如:《論語·为政「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疏「临谓以高视下也」;《莊子·在宥》「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位尊者到位卑者处去也称「临」,意思是这种自上而至,是前来视察的以此表示敬意,如:《周礼・春官・鬯人》「凡王吊临,共(供)介鬯」,注「以尊适卑日临」就成为一般的表敬用语了,如韩愈《与杨子书》「学问有暇,幸时见临」,如现代还常说「光临」、「莅临」。另外,凡从高处看低处,多站在高处的边缘上,挨近所看的对象,正因为如此,「临」产生了靠近义。《楚辞·九辩》「登山临水兮送将归」《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临水」、「临河」,既是下视水、下视黄河,也是挨近水、挨近黄河。这个意义进一步引申可以构成「临街」、「临近」,可以构成「临时」、「临死」。在所临近的不是物而是事时,「临」可以和「面对」之类对译,如「临事而惧」,「临危不惧」等。 瞰(kàn),《廣雅·釋詁》「视也」。「瞰」不是一般的视,而是遥看、远视,从词源上说,「瞰」与表向前看的「瞻」同族。扬雄《羽猎賦》「东瞰目尽,西畅亡涯」,余阙《慈恩寺塔》「祇园开塔庙,遐瞰尽三秦」:「瞰」都是极目远望的意思。因为「瞰」多是居高远望,所以人们常常把「瞰」和「临」看成是同义词,其实二者是不同的。谢朓《後斋迴望》「高轩瞰四野,临牖眺襟带」「瞰」是远瞻,「临」才是下视;《後漢書·光武纪上》「遂围之数十重,列营百数,雲车十馀丈,瞰临城中」「瞰临也是遥瞰俯临的意思,「瞰」只有用于「俯瞰」、「鸟瞰」时,才有居高俯视的意思。如:张衡《归田赋仰飞纤缴,俯瞰清流」:《宋史·韩世忠傳》「世忠命诸军偃旗仆鼓,径抵凤皇山,俯瞰城邑」。「俯瞰」虽然是从高远处往下看,但往下看的意思在于「俯」,不在于「瞰」,「瞰」还是遥望的意思;「鸟瞰」也一样,因为鸟是飞在空中的。现代,「瞰」不单独使用,经常和「俯瞰」、「鸟瞰」结合使用,所以在人们的印象裏,「瞰」就有了「俯视」的意思了。 【省相】 省(xing),《說文》「视也」《爾雅·釋诂》「察也」。相(xiàng),《爾雅·釋诂》「视也」,《說文》「省视也」段玉裁注「省视,谓察视也」。「省」和「相」都属于「视」的范畴,在「视」中它们和「察」属于同一系列。《新書·道术》「纤微皆审谓之察」,「察」泛指细致地观察、深入地考察;「省」和「相」则侧重于在仔细看视的基础上有所分判、有所鑒别。「省」与「相」同源,所以有时结合使用,如《管子·小匡》「省相其质,以参其成功成事」。它们的分工在于「省」重在察事,「相重在察物。 「省」所察看的多是人事,是人的所作所为是对人的行事状况进行检察。《孟子·梁惠王下》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这是对春种秋收情况的考察、检察;《荀子·王制》「视肥境,序五种,省农功,谨蓄藏……治田之事也」,「省农功」是检察各种农事活动的准备、进行情况。「省」即使是带名词宾语或者不带宾语,其实仍然是视事。《詩·大雅·常武》「率彼淮浦,省此徐土」,「省」也是巡视,所巡视的不是土地,而是守土者的职守,是征讨的委婉说法;《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宜多省视官具于氾,而後听其私政,礼也」,「省官具」也是省视官司的工作情况和检查器用的收藏、使用情况。正因为如此,「省事」常结合使用,表示处理各种事务,如:《後漢書·礼仪志》「择吉辰而後省事」;《世说新语·政事》「丞相末年略不復省事」。「省」有个专用用法,就是表示探视尊亲,如:《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三國志·吴书·周瑜傳》「瑜从父尚为丹杨太守,瑜往省之」。这个「省」也是省事,只不过特指问候安否、了解健康情况而已。省」还有一个专用用法,就是表示反省,如:《論語·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智明而行无过矣」。这种内省,也是对自己的行事和思想状况的检查。「省」的觉悟、明白义则是省察和自省的结果,如:《列子·杨朱》「实伪之辨,如此其省也」;《宋史·陆九渊傳》「忽大省曰:宇宙内事乃已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成语有「不省人事」、「发人深省」。 「相」主要用于相物,这种物可以是无生物,也可以是生物,如:《詩·大雅·公刘》「相其阴阳,观其泉流」;《莊子·徐无鬼》「吾相马,直者中绳,曲者中钩,方者中矩,圆者中规,是国马也」。「相」的相物不是一般地看或仔细看,而是侧重于鉴别、挑选,「相宅」是考察宅的吉凶,「相剑」是相剑的利钝,「相牛」是鉴定牛的优劣,「相面」是判断人的穷通贵贱,「相机行事」是考察时机的利害得失。「相」经常用于观察人,如:《左傳·文公元年》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胜不敢復相士。胜相士多者千人,寡者百数,自以为不失天下之士,今乃于毛先生而失之也」。正因为古代发展起来了根据人的「面相」、「手相」、「骨相」等来判断人的祸福荣枯的迷信活动,所以「相」名词化之後才表示人的容貌,所谓「相貌」、「长相」如:《荀子·非相》「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漢書·高帝纪》「君相贵不可言」。 【览观察审谛】 这组词都与看有关不过有的是大范围的看,有的将注意力集中于局部、细节,有的则兼而有之。 览(覽),《說文》「观也」。「览」源于「監」。「监」是自上而下地看,不过「监」带有监视、监督意,除去「监」的督察义就只剩下居高临下的大视角的观看义了,分化出来就是「览」,如:《楚辞·九歌·雲中君》「览冀州兮有馀,横四海兮焉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登兹泰山周览东极」。引申开来,即使不是居高下视,只要视野广阔,尽收眼底,一览无馀也用「览」,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春游,览省远方」;《宋史·苏舜钦傳》「有兴则泛小舟,出盘阊二门,吟啸览古于江山之间」。这个「览」就有游览义了。用于人事,「览」也有大范围或大体上考察、阅读的意思,如:《漢書·平帝纪》「分行天下,览观风俗」;《後漢書·儒林傳》「幸东观,览阅书林」。 观(觀),《說文》「谛视也」,《正字通》「远视也」。在「远视」义上,「观」与「览」相近,也是大角度、大范围的看,宏观的看,只不过不一定是居高临下而已,如:《易·繫辭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孟子·尽心上》「观于海者难为水」。另外,「览」主要是大幅度的概观,「观」则带有赏玩义,如:《孟子·尽心上》「观水有术,必观其澜」;宋之问《雨从箕山来》「观花寂不动,闻鸟悬可悟」。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所观赏的景物之类也可以称「观」,如「奇观」、「洋洋大观」;为观赏而建筑的高台也叫「观」,如《礼记·礼运》「出游于观之上」。「观」除用于宏观之外还用于微观,这就是仔细地观察、观测义了,所谓「谛视」,如《論語·颜渊》「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这个意义上,「观」与「察」交叉。正因为「观」既可用于大范围的看,又可用于局部的看,所以它不仅与「览」搭界,而且与「视」、「望」等交叉。 察,《爾雅·釋诂》「审也」,《廣韵》「谛也」。作为看,「察」是仔仔细细地看,方方面面地看,看得清清楚楚、巨细无遗《新書·道术》「纤微皆审谓之察」如:《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列子·說符》「周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察」是把微末之事物看得一清二楚,所以「察」的结果是明,「察察」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如:《礼记·中庸》「《诗》云:鸢飞房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老子》「俗人察察,我独闷闷」。「观」和「察」在谛视义上交叉,但即使在微观义上,「观」也侧重把握总体轮廓,「察」则偏重细致具体地把情况弄清楚。 审(審),《說文》「悉也,知审谛也」。「审」也有察看义,如:《荀子·非相》「欲知亿万,则审一二」;《吕氏春秋·察今》「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不过「审」较「察」更具有思辨性,它是在详尽、反復观察的基础上去进行分辩,是务求找出事物内部的因果和实情,如:《荀子·哀公》「知不务多,务审其所知」;《礼记·乐記》「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正因为如此,「审」作为形容词是详详细细、确确实实的意思,如:《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漢書·司馬遷傳》「勇怯势也强弱形也,审矣」。「审」的审问、审判义也是从周密慎重地弄清真相义来的,与「察」比较,可以看出:「察」重在观察,是弄个水落石出;「审」重在思辨,是在察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谛(諦,di),《方言・六》「审也」,又说「秦晋曰谛」,可见「审」和「谛」是方言同义词,「审」是通语,「谛」是方言。《列子·汤问》「王谛料之,内则肝胆心肺脾肾肠胃,外则筋骨支节皮毛齿髮,皆假物也」,「谛料」即仔细考察。另外,仔细地去弄清楚也叫「谛」《新论,专学》「若心不在学而强讽诵,虽人于耳,而不谛于心」,「不谛于心」就是心裏弄不清楚。因为「审」、「谛」同义,所以後代常常连用,如《聊齋·促織》「审谛之,短小,黑赤色,顿非前物」,「审谛」也是仔细察看的意思。 【阅览】 「阅」、「览」在看书上有交搭。 阅(閲),《正韵》「观也」,《廣雅·釋詁》「数也」。「阅」是看,但看的特点是「数」,是检点数量,是一一过目。《左傳·桓公六年》「秋,大阅,简车马也」,「大阅」就是大检阅,彻底清点数目;《後漢書·祢衡傳》「[曹操]闻衡善击鼓,乃召为鼓史。因大会宾客,阅试音节」,「阅试」就是一个个地试。正因为如此,用于阅读书籍文卷,「阅也是一字字地读、一卷卷地读,是认真看,仔细看,一字不漏地看的意思。《後漢書·张衡傳》「刘向父子领校秘書·阅定九流」,「阅定」是经过逐字校勘而後定;《新唐書·段成式傳》「秘阁书籍,披阅皆遍」,「披阅」是或浏览翻看或逐字认真阅读。看过的公文、试卷上批「阅」,最初也是认真地看过的意思:「阅历」、「阅世」也是一一经历的事、一一看到的世相的意思。 览(覽),《說文》「观也」。「览」源于「监」是由俯视引申出来的大范围裏的观看的意思,如:《後漢書·冯衍傳》「通视千里,览见旧都」;杜甫《望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用于读書·「览」是大致阅读,得其要领的意思。司马相如《上林賦》「朕以览听馀闲,无事弃日」《三國志·吴书·阚泽傳》「[阚泽]因对:贾谊《过秦論》最善。权览读焉」:「览」都是翻阅、浏览的意思。《宋史·卢多逊傳》「[卢]必通夕阅览,以是答问多中」,《後漢書·儒林傳》「[帝]幸东观,览阅书林」:「阅览」、「览阅」最初是或精读或略读的意思。今天「阅览」已经中和,与阅读、看书同义了。 四三、口动 【息喘】 息,《說文》「喘也」;喘,《廣雅·釋詁》「息也」。「喘」和「息」都是呼吸,生物进行体内外的气体交换。《後漢書·张纲傳》若鱼游釜中,喘息须臾之间耳」「喘息之间」就是呼吸之间,喘口气的功夫。 息,《增韵》「一呼一吸为一息」。「息」包括呼和吸,指喘气的全过程。《論語·乡党》「人公门……屏气,似不息者」「不息」是不呼吸;《漢書·苏武傳》「武气绝,半日復息」,「復息」是重又呼吸。喘,《說文》「疾息也」,《釋名·釋疾病》「喘湍也;湍,疾也,气出入湍疾也」。「喘」是因劳累、炎热、疾病之类的原因造成的急促的呼吸,段玉裁《說文注》「人之气急曰喘,舒日息」。陆游《剧暑》「六月暑方剧,喘汗不支持」,这是因热而喘;曾巩《寄介甫》「疲骖喘沫白,殆僕负肩殷」,这是因累而喘:《素问,脏气法时論》「肺病者,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这是因病而喘。 【呼吹嘘呴呵】 这组词都表示向外出气。 呼,《說文》「外息也」。「息」是喘气,喘气时向外送气叫「呼」,这是「呼」的本义,它的反义词是「吸」,如:《春秋繁露,人副天数》「鼻口呼吸象风气也」;康《养生論》「呼吸吐納,服食养身」。「呼」的呼号、呼唤之类的意义是後起的。 吹,《說文》「嘘也」,《玉篇》「出气急曰吹」。「吹」也是「呼气」,不过「呼」是出气的泛称,「吹」则特指合拢嘴唇用力出气,是想用较强烈的外出气流吹动某种东西,如:《戰國策·齐策》「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韩非子·大体》「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洗垢而察难知」。 嘘,《說文》「吹也」。「嘘」和「吹」的区别在于「吹」是用力出气,「嘘」是慢慢地或长长地出气:《玉篇》「出气急曰吹,缓曰嘘」。《莊子·齐物論》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嘘」就是长出一口气;苏过《飓风賦》「蚁之缘也,吹则坠;蚋之集也,呵则举」,「嘘则坠」是轻轻地吹一口气就会吹落的意思。叹气常常是长出气,所以「嘘」也常表叹息。「嘘」亦作「吁」,如「长吁短叹」。 呴(x山)《玉篇》「嘘吹之也」。「呴」和「吹」、「嘘」不同处在于「呴」既不是急出气,也不是缓出气而是用出气的温度去温暖对方或者对象《集韵》「呴,气以温之也」,相当于现代的用气「哈」。《老子》「凡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注「呴,温也;吹,寒也」:用力吹气一样,是夺去物的热量,像吹粥使粥冷、吹水使水凉,所以说「吹,寒也」;「呴气」是用人体所带给气的温度去温暖对方,所以说是「温也」。《莊子·天运》「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相呴以湿」是用呼气之中的水气去使对方感到湿润。「呴」也写作「煦」、「咻」。《礼记·祭义》「风犹人之有吹煦也」:白居易《省试性习相远近賦》「一分气脉任吹煦,而为寒为暑」。「煦」的和暖义也是由这裏来的。「呴」与「嘘」音义皆近,所以「呴」也有时用「嘘」来写。《後漢書·郑太傳》「孔公绪清谈高论,嘘枯吹生」,张升《友論》「嘘枯则冬荣,吹生则夏落」:「嘘」都是以气暖物的意思。 呵,古代原表发怒、呵斥,唐宋之後,亦用以写「呴」,如:方千《苦寒》「挑灯青烬少,呵笔尺书迟」;苏轼《四时》「起来呵手画双鸦」。这「呵」现代就写作「哈」了。 【咳欬嗽喀咯】 咳(hái),《說文》「小儿笑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不能若是而欲生之,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咳」象婴儿喜笑之声,「咳婴」即发出咳咳笑声之婴儿;《礼记·内则》「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咳」指大人学小儿的声音以逗小儿喜欢。软(kài),《說文》「屰气也」,《釋名·釋疾病》「软,刻也,气奔至,出入不平调,若刻物也」。说「软」源于「刻」是附会,「软」也是象声词,象咳嗽之声。至于说「软」是由于气管受刺激而强烈呼气振动声带形成的,那是正确的,如:《左傳·昭公二十四年》「余左顾而软,乃杀之」;《礼记·曲礼上》「国君不乘奇车,车上不广软,不妄指」。「咳」、「软」都是象声之词,故加偏旁「口」、「欠」以区别,因为它们声近,所以常互用:《莊子·徐无鬼》「况乎昆弟亲戚之声软其侧者乎」,《釋文》「声软喻言笑也」,「软」相当于「咳」;《礼记·内则》「不敢哕噫、嚏咳」,「咳」相当于「软」。当「咳」的小儿笑义为字义更明确的「孩」所取代之後,「咳」因为字形较简就逐渐取代了「软」,表咳嗽义了。 嗽(sou),《玉篇》「咳嗽也」,《廣韵》「吮也」。「嗽」也是个象声词,是液体物出入口急促时发出的声音所以它既可以表咳出,也可以表吮人,至于表「漱」则是兼有出入二者了,是漱口。《周礼·天官·疾医》「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嗽」是咳嗽吐痰;《論衡·符验》「[建初]四年,甘露下泉陵……民嗽吮之,甘如饴蜜」「嗽」读shuo,是吸吮;《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即为苦参汤,日嗽三升,出入五六日,病已」,「嗽」相当于「漱」。当「吮」、「漱」广为使用之後,「嗽」就逐渐专用于咳嗽义了,所以「咳嗽」、「软嗽」常连用,如:《三國志·魏书·华佗傳》「督邮徐毅得病……苦软嗽,欲卧不安」;《春秋繁露,五行顺逆》「民病喉,咳嗽也」。「咳」与「嗽」的区别,《正字通》说:「方書·无痰有声谓之咳,无声有痰谓之嗽」,这大体上是正确的。「咳」、「嗽」虽然同是象声造词,但「咳」所象的气流冲动声带所发之声,所以它可以不包括有痰,咳而兼吐痰,除「咳嗽外,常用「咳唾」、「咳逆」等表示;「嗽」原是象液体出入口、喉之声,所以在咳嗽中,它包括有痰。不过由于「咳」与「嗽」常是相关动作,它们又经常连用;「咳」因为经常是「嗽」的先行动作,所以连用时也是「咳」在前、「嗽」在後。久而久之,随词的複音化,「咳」就逐渐兼并了「嗽」义,现代也说「咳痰」、「咳血」了,虽然还沒有在书面上广为使用。 喀(kè),《廣韵》「吐声」。「喀」也是从象声词来的,它是呕吐之声,如《列子·說符》「两手据地而欧(呕)之不出,喀喀然,遂伏而死」。作为动词,「喀」就指呕吐了,如「喀血」。近古「喀」亦被简化作「咯」,《正字通》「喀,今本草医方作咯」,读kǎ。「嗽」总是与声俱行的;「喀」、「咯」则专指物从口中、气管中出来了。 【噎咽哽】 这组词在表示咽喉受阻上有近似处。 咽(yān),《說文》「嗌(yi)也」。在表咽喉上,「咽」和「嗌」是通语和方言关系,「嗌」是江东方言。作为动词,它们既表下咽(yan),又表下咽的行为受阻。表食物堵住食管时一般用「噎」(yē),《說文》「噎饭塞也」《一切经音义・二十二》塞喉曰噎」。《詩·王風·黍离》「行迈靡靡,中心如噎」,「如噎」是说像饭堵侯咙一样呼吸困难;韩愈《元和圣德诗》「踊跃欢呀,失喜呕噎」「呕噎」是喉塞作呕;成语有「因噎废食」。《方言・六》「𤺊、嗌,噎也。楚曰𤺊,秦晋或曰嗌,又曰噎」,可见「噎」是「嗌」的变音造词,是为「饭窒」分化出来的专字。「咽」(yē)也用于喉咙受阻,不过它和「噎」有一个分工:「噎」表示被食物堵住;「咽」则表示声音受阻,经常表示哭不出声来,或者声音受抑制而低沉微弱。《後漢書·董祀妻傳》「欲舒气兮恐彼惊,含哀咽兮涕沾颈」;杜甫《石壕吏》「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引而申之,声音低微悲哀、如泣如咽也用「咽」,如:《陇头歌》「陇头流水,鸣声幽咽」;温庭筠《过华清宫》「至今汤殿水,呜咽县前流」。 哽(geng),《說文》「语为舌所介也」。「哽」源于「鲠」,是「鲠」的分化字,表示食物卡住喉咙,如:《韩非子·内储说下》「女(汝)欲寡人之哽邪?奚为以髮绕炙」;《後漢書·明帝纪》「祝哽在前,祝噎在後」,注「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于前後祝之,令其不哽噎」。「哽」由喉咙被鱼刺、骨头等卡住引申为喉咙被悲愤所阻,欲言不能,这就是许慎说的「语为舌所介」了,如:《北史·魏任城王雲傳》「哽塞,涕泗交流,久而不能言」;《南史·晋熙王昶傳》「把姬手南望恸哭,左右莫不哀哽」。 「哽」、「咽」虽然有侧重出语和出声之别,因为都是出于悲戚郁结,所以常常结合使用,结合用时多偏重于「哽」,如:陆机《挽歌》「含言言哽咽,挥涕涕流离」;刘琨《扶风歌》「挥手长相谢,哽咽不能言」。 【叫号呼唤】 叫,《說文》「呼也」。「叫」的意思是大声呼喊。《左傳·襄公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庙」,这是高声大喊;《後漢書·董宣傳》「[公孙]丹宗族亲党三十馀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这是叫嚷号呼;柳宗元《捕蛇者说》「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这是叫嚣喧闹。总之,大声呼喊、吵嚷、喧闹都为「叫」。 号(號),《說文》「呼也」。「号」也是拖长声音大喊,但往往是传达些什么或述说些什么。《庄子,田子方》「何不号于国中曰:无此道而为此服者,其罪死」,这裏「号」是传令。古代传令靠人长声大呼,让人们听到,所以後来命令也称「号令」,如:《韩非子·初见秦》「秦之号令赏罚……天下莫若也」;成语有「发号施令」。另外,长声大哭或边哭边诉也叫「号」,如:《莊子·養生主》「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漢書·刘向傳》「号曰:骨肉归復于土,命也」。正因为如此,才把人因极端悲痛或处于困难境地而呼叫称为「呼号」,如「仰天呼号」、「奔走呼号」。後来拖长声音传述或数说的意思淡漠了,就把大声喊或哭都叫「号」了。柳宗元《童区寄傳》「因大号一墟皆惊」这是放声大喊;韩愈《进学解》「冬暖儿号寒」,这是放声大哭。 呼,亦作「評」、「嘑」、「謼」、「虚」,《說文》「号也」。「呼」也是大声号叫的意思,如:《詩·大雅·荡》「式号式呼」;《漢書·息夫躬傳》「躬仰天大呼」。「呼」、「号」不同处在于,「呼」除用于大声喊叫之外,还用于大声唤人来。《墨子·鲁问》处则静,呼则应」平时不作声,一喊就答应;《史记,陈涉世家》「遮道而呼涉」「呼涉」是招呼陈涉。正因为如此,有「一呼即来」、「直呼其名」、「呼之欲出」、「互相呼应」等成语。唤(唤)《說文》「呼也」。「唤」和「呼」意思相近,所以常常对举或连用,如白居易《琵琶行》「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王建《宫词》「内中数日无呼唤,拓得滕王蛱蝶图」。「呼」、「唤」不同处在于:「唤」除了招唤对方、使对方随声而来的意思之外,还有从睡梦中、朦胧中大声把人唤醒或引起对方注意的意思,如:杜甫《秋日夔州咏怀奉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唤起搔头急扶行幾屐穿」;韩愈《赠同游》「唤起窗全曙」。 【叹喟慨嗟咨吁唏】 这是和感叹有关的一组词。 叹(嘆),亦作「歎」,《說文》「一曰太息也」,《廣雅·釋詁》「伤也」,《正字通》「称美曰叹」叹」其实就是「太息」的单音化;「太息」就是「大息」,是长长地出一口气,以示感叹,如《楚辞·离骚》「长大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戰國策·燕策》「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这种出气太息可以表示多种複杂的感情,但概括起来无非两者:其一是表示哀伤,如宋玉《高唐賦》「愁思无已,叹息垂泪」《詩·豳風·东山》「鹳鸣于垤,妇叹于室」;其二是表称美,所谓「赞叹」,如《世说新语·文学》「左太冲《三都賦》出,士衡绝叹伏,以为不能加」,《晋书·桓石虔傳》「尝从[桓]温入关,冲为苻健所围,垂沒,石虔跃马赴之,拔冲于数万众之中而还,莫敢抗者。三军叹息,威震敌人」。喟(kui),《說文》「大息也」。「喟」也是叹息,如:柳宗元《吊屈原文》「托遗编而叹喟兮,涣余涕之盈眶」;苏轼《阎立本职贡图》「我喟而作心未降,魏徵封伦恨不双」。不过「叹」、「太息」是就行为说的;「喟」则是由叹息声演变来的。「喟」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唉」,是感叹时发出的声音。正因为如此,它的经常用法是形容、描写叹息,是表示叹息的发声、叹息的样子的,如:《論語·先進》「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漢書·高帝纪》「[刘邦]喟然大息曰:嗟呼!大丈夫当如此矣」。作动词、表叹息是「喟」的句中活用,它的基本词性应是形容词。「喟」是表音的,因而有多种写法。《詩·王風·中谷有蓷》「有女仳离,嘅其叹兮」,《吕氏春秋·审己》「滑王慨焉大息曰:贤固若是其苦邪」,《詩·曹風·下泉》「忾我寤叹,念彼周京」:「嘅」、「慨」、「忾」等都是「喟」的异体。 嗟(jiē),《小爾雅·广言》「发声也」《釋名·釋言语》「佐也,言之不足以尽意,故发此声以自佐也」。「嗟」近似现代的咂嘴发出的啧啧声,所以《韩非子·守道》说「人臣垂拱于金城之内,而无扼腕聚唇嗟唶之祸」。「啧啧」之声也是既可表赞叹也可表哀叹的:《詩·周硕·臣工》「嗟嗟臣工,敬尔在公」,《管子·小称》「公曰:嗟兹乎,圣人之言,长乎哉」,这是表赞叹的;《楚辞·九章,悲回风》「曾欷之嗟嗟兮,独隐伏而思虑」《史记·淮阴侯列傳》「嗟乎!冤哉亨(烹)也」,这是表哀叹的。「嗟」来自象声词,所以常置于句首,而且经常是「嗟夫」、「嗟乎」等连用,这是它的特,因此《小尔雅》说它是「发声也」。它的作谓语,也是象声词的活用,与叹同义,如:《後漢書·杨秉傳》「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朝野嗟怒」;《漢書·刘歆傳》「识者之所惜闵,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嗟」因为是象声的所以也有「咨」、「唶」、「兹」等多种写法,如:《論語·尧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後漢書·光武帝纪》「唶曰:气佳哉,郁郁葱葱然」。 吁(xū),《說文》「惊也」,《廣韵》「疑怪之辞」,《集韵》「叹也」,《廣雅·釋詁》「应也」。「吁」也来自象声,其音与今之「啊哈」、「哎呀」相近,它在不同情况下可以表示不同的感情。《書·尧典》「帝曰:吁,咈哉」,「吁」表不以为然,所谓「疑怪之辞」;《詩·周南·卷耳》「我马猪矣,我僕痛矣,云何吁矣」,「吁」则表示忧愁叹息之声,所谓「长吁短叹」。「欷」、「唏」等也是「吁」的变体《淮南子·說山》「纣为象箸而箕子唏」,「唏」即「吁」,哀叹。 与此相类的还有「呜呼」、「於戏」、「噫嘻」之类,多为较单纯的叹词,不一一比较了。 【哭泣号啼】 这是以「哭」为中心的一组词,它们虽然都表示因痛苦而哭,但哭的方式与所表达的心境有不同。 哭,《說文》「哀声也」。心中悲痛,落泪并出声叫「哭」。《孔子家语,致思》「孔子适齐,中路闻哭者之声,其音甚哀」,杜甫《兵车行》「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雲霄」:可见「哭」总是发声的。「泣」,原指眼泪,《廣雅·釋言》「泣,泪也」。《韩非子·和氏》「[楚]武王薨,文王即位,[卞]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泣尽」即泪尽;司馬遷《报任安书》「沫血饮泣」,「饮泣」就是把眼泪咽到肚子裏。作为动词,「泣」表示落泪。《史记·项羽本纪》「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前一「泣」字是名词,後一个「泣」是动词。 「泣」和「哭」的区别在于:「哭」是声泪俱下;「泣」是有泪无声或声音很小。《說文》「无声出涕(泪)曰泣」,《說文系傳》「大声日哭,细声有涕(泪)曰泣」。《戰國策·趙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赵太后悲女儿远嫁,办喜事又不好哭出声来,所以才无声或小声地啜泣:杜甫《石壕吏》「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泣幽咽」是忍气吞声、抽抽搭搭地啜泣,不敢放声大哭。 号(號),原指大声呼叫。《国语,越语》「乃号令于三军」,柳宗元《捕蛇者说》「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号令」是大声传呼命令,「号呼」是大声呼叫。在这个意义上「号」不仅适用于人,而且可以用于动物,如李白《蜀道难》「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号」用于哭,表示边哭边高声呼叫、叙说,所以《颜氏家训,风操》说「礼以哭有言者为号」。韩愈《进学解》「冬暖而儿号寒」,「号寒」即为寒冷而大哭大叫;《史记·晋世家》「日夜抱太子,以号泣于朝」,「号泣」是边哭边大声数说。 啼,原指禽兽的鸣叫,如:《左傳·庄公八年》「豕人立而啼」;孟浩然《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啼」用于人,为比喻用法,多表示拖长声音的号哭,或成人伤心地哀哭。前者如《吕氏春秋·察今》「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後者如杜甫《石壕吏》「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总之,大声曰「哭」小声曰「泣」,哭而有言曰「号」,拖长声的哀哭曰「啼」。 【呻吟】 呻,《說文》「吟也」;吟,《說文》「呻也」;段玉裁注「呻者,吟之舒,吟者,呻之急,浑言则不分也」。「呻」和「吟」都是拖长声音,只是「吟」较「呻」为短而已,所以口吃也用「吟」或「唫」表示,如:《荀子·不苟》「盗跖吟口,名声若日月」;《後漢書·梁冀傳》「冀字伯卓,为人鸢肩豺目……口吟舌言」,注「谓语吃不能明了」。「呻」、「吟」经常结合使用,以表哼哼唧唧之声。常见用法有二:一表咏诵之声,如《盐铁论,案书》「呻吟槁简,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似文学」,韩愈《和侯协律咏笋诗》「属和才将竭,呻吟至日暾」;一表因痛苦而发出的声音,如《吕氏春秋·大乐》「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三國志・魏书・华佗傳》「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 後来两者发生了一个大体上的分工,这就是:诵咏诗书一般用「吟」,如《楚辞·渔父》「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晋书·郗鉴傳》「躬耕陇畝,吟咏不倦」;因病痛而呻吟一般用「呻」,如《列子·周穆王》「有老役夫,筋力竭矣,而使之弥勤,昼则呻呼而即事,夜则昏惫而熟寐」,韩愈《双鸟诗》「得病不呻唤,泯默至死休」。 【默噤喑】 默,亦作「嘿」《說文》「不语也」。能说话、可以说话而不说话、不出声叫「默」,如:《易·繫辭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韩愈《谒衡岳庙》「潜心默祷若有应,岂非正直能感通」。作为副词「默」则表示无言的状态,如:《論語·述而》「默而识(志)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东方朔《非有先生論》「默然无言者三年矣」。 噤(jin),《說文》「口闭也」。闭口不出声叫「噤」,如《楚辞·九叹,思古》「心婵媛而无告兮,口噤闭而不言」。和「默」不同的是,「默」多出于自己不说,而与「禁」同源的「噤」则多表示在外力的作用下想说而不敢说或不能说,如:《史记·袁盎晁错列傳》「臣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復言也」;法显《佛国記》「雪山冬夏积雪,山北阴中,过寒暴起,人皆噤战」。 喑(yin),亦作「瘠」,《說文》「不能言也」。哑巴,不能说话叫「喑」,如:《墨子·尚贤中》「此譬犹瘩者而使为行人(外交官),聋者而使为乐师」;《淮南子·泰族》「既喑且聋,人道不通。故有喑聋之病者,虽破家求医,不顾其费」。有时并非病哑而用「喑」,则「喑」为比喻用法,意思是像个哑巴似的不说话,和「默」同义,如:《晏子春秋·谏下》「近臣默,远臣喑」;柳宗元《與翰林俯书》「用是更乐喑默,与木石为徒」。 【含衔】 这组词都有把东西放置在口裏的意思。 含,《說文》「嗛也」。「嗛」(qiǎn)是猿猴类的颊囊,猴类取食先贮于颊囊中所以「含」也表示人将食物放在嘴裏。《莊子·马蹄》「赫胥氏之世,民……含哺而熙,鼓腹而游」,「含哺而熙」是嘴含着食物嬉戏;《後漢書·马皇后纪》「吾但当含饴弄孙,不能復关政矣」,「含饴弄孙」是含着糖逗引孙子。进而不只是含食物,凡是含在嘴裏,或样子像是含在嘴裏都可以用「含」了,如「含英咀华」、「含沙射影」、「含露待放」、「眼含痛泪」。 衔,《說文》「马勒口中者……。衔者,所以行马也」。「衔」就是现代说的马嚼子,它是勒在马口裏用来控制马的。《戰國策·秦策》「伏轼撙衔,横历天下」「撙衔」是勒紧马嚼子;《韩非子·姦劫弑臣》「无捶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衔橛」是马嚼子和夹在马颊两边下连嚼子的镳。马衔是含在马嘴裏的,所以作为动词,「衔」也表示用嘴含着,《正字通》「凡口含物曰衔」。《左傳·僖公六年》「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经」这是写许君投降,「面缚衔璧」就是双手绑在背後嘴叼着玉璧;《後漢書·张衡傳》「[地动仪]外有八龙,首衔铜丸」,「首衔铜丸」是铜丸叼在龙头的嘴裏。至于像《岳阳楼記》的「衔远山,吞长江」,以及「衔命出使」等,都是「衔」的拟人的、比喻的用法。 「含」和「衔」不同处在于:「含」侧重把东西整个包容在嘴裏,不露在外面;「衔」则侧重将物品叼在嘴裏,其中的一部分露在外面。在常见的引申义方面,「含」和「衔」都有包藏在内心裏的意思。不过「含」是中性的它既可以表示内心怀着愤怒、悲伤之类的消极感情,也可以表示内心怀着愉快、欢乐之类的积极的感情,如:《戰國策·秦策》「含怒日久」;江淹《登庐山香炉峰》「临风默含情」。「衔」表示深藏于内心的感情时,经常是消极的,如:蔡琰《胡笳十八拍》「衔悲蓄恨兮何时平」;李商隐《有感》「谁瞑衔冤目,宁吞欲绝声」。另外,「衔」的後面如果不表所怀的情绪,而是名词或代词时,它经常是对某人怀恨于心的意思。《漢書·外戚传上》「栗姬怒,不肯应,言不逊,景帝心衔之」又《义纵傳》「上怒曰:纵以我为不復行此道乎?衔之」:「衔之」都是对他怀恨在心的意思。「衔」还有相接义和头衔义,这些意义都是「街」的特定用法的产物。《漢書·匈奴傳》「如遇险阻,衔尾相随」,颜师古注「衔,马衔也;尾,马尾也。言前单行,不得并驱」。可见,「衔尾」最初表示後面骑者的马衔挨着前面马的马尾,以此表示单行前进,後来由此产生了互相连接的意思」的头衔义,《封氏闻见记,官衔》是这样说的:「官衔之名,盖兴近世。当是选曹补授须存资历,闻奏之时,先具旧官名于前,次书拟官于後,使新旧相衔不断,故名官衔,亦曰头衔。所以名衔者,如人衔物,取其连续也」。 【舐舔】 舐(shi),亦作「舓」、「𦧇」,《說文》「以舌取物也」。「舐」相当于现代说的「舔」如:《莊子·列御寇》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後漢書·杨彪傳》「愧无[金]日先见之明,犹怀老牛舐犊之爱」。 舔(tiǎn),《字汇》「以舌取物」。近古「舔」的「舐」义虽然产生,但很少使用,可见仍限于民间应用,未进人书面语言。在书面上,「舔舕」、「舚甜」、「甜」等常结合使用,都是吐舌义,如:王延寿《鲁灵光殿賦》「玄熊甜舕以断断,却负载而蹲跠」,李善注「甜舕,吐舌貌」;李白《鸣皋歌送岑徵君》「玄猿绿罴,舔舕崟岌」「舔舕」也是吐舌貌,字读tan。北方农村定期向牛、马等牲畜的舌上抹酱,称「啖一啖」,「啖」当是「舔」的变音。可能是北方方言扩张的结果,使「舔」排斥了「舐」使「舐」成为书面语。 【吸吮呷】 吸《說文》「内息也」。所谓「内息」就是「纳息」向内吸气、将气体引人体内叫「吸」,字亦作「噏」,如:《莊子·逍遥游》「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不食五穀,吸风饮露」;《关尹子,四符》「吸气以养精,如金生水」。「吸」也扩大到用于液体,《廣雅·釋詁》「吸,饮也」。《楚辞·九章,悲回风》「吸湛露之浮凉兮,漱凝霜之雾雰」;杜甫《饮中八仙歌》「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 吮(shǔn),《說文》「敕也」,《通俗文》「含吸曰敕」。「吮」也是吸,只不过方式不同,它是「含吸」是用嘴含物吸取其中的液体物,多为奶、血、脓之类,一般不用于水。《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这是吸脓;李白《蜀道难》「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这是吸血。呷(xiā),《說文》「吸呷也」。「呷」也是吮,不同处在于它是将吸入的液体物咽下去,「吮」则不一定咽下,如:《洛阳伽蓝記》「呷啜鳟羹,唼嗍蟹黄」;郑震《饮马长城窟行》「朝呷一口水,暮破千重关」。 【饮啜喝歃】 这组词都表示把流体从口中咽下去的行为,其不同在于行为的特徵、咽的对象和应用的时代。 「饮」(飲)古字作「歙」,字象人捧坛而喝之形。《說文》「饮,歌也」,《玉篇》「咽水也」。许慎是用互训来解释的,顾野王则取下定义的办法。不过《玉篇》的解释也是以偏概全,「饮」固然经常用于饮水,如《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对固体的对象用饭(或食),对液体的对象用「饮」。但是,「饮」的对象不限于水,凡水状物幾乎都可以用「饮」,如:《孟子·告子上》「冬日则饮汤」;又《離婁下》「博弈好饮酒」。此外,还可以「饮血」、「饮鸩」等,典籍中还常见「饮泣」、「饮恨」、「饮刃」(被刀枪之类刺人人体)、「饮羽」(中箭):这都是「饮」的修辞用法。「饮」的後面带有表动物的词时,一般是使动用法。《左傳·宣公十二年》「将饮马于河而归」,「饮马」是使马饮;《孔子家语,相鲁》「鲁之贩羊有沈犹氏者,常朝饮其羊,以诈市人」,「饮其羊」是使其羊饮。 歠(chuo),《說文》「㱃也」;啜,《說文》「嘗也」。两个字字音相同,常常互相通用,应是一字的异体,「啜」应是後出的简化字。许慎用「饮也」解「歠」,是说「歠」与「饮」是同义词;用「尝也」解「啜」,是说「啜」的自身区别特徵。「啜」是小口喝,带有品味的意思在裏边。「饮」茶是解渴,「啜茗」就是品茶;「饮酒」是喝酒,《楚辞·渔父》「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啜其醨」,「啜其醨」是喝薄酒也喝得有滋有味。「啜泣」也是用「啜」来比喻哭的抽抽噎噎,而不是放声大哭。正因为如此,不适于长流大饮、只能一口一口喝的流体物,如「粥」、「羹」等较稠或有滋味的食物,其动词常常用「啜」,如:《孟子·滕文公上》「君薨,听于冢宰。啜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礼记·檀弓》「啜菽(豆粥)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戰國策·中山策》「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啜之,尽一杯」;《史记·魏世家》「彼劝太子战攻,欲啜汁者众」。「水」是日常生活必需,无色无味,常放口流饮,所以只用「饮」,不用「啜」 喝,《說文》「㵣也」,「㵣」即「渴」字,是「干渴」的意思。「喝」的「饮」义出现得很晚,可能是元代时的北方方言,如元杂剧《陈州粜米》「俺两个别无甚事,都去狗腿湾王粉头家裏喝酒去来」。即使元代,亦不多见,到十八世纪中葉,在反映北京话的《红楼梦》中才多起来。现代,「喝」已经代替了「饮」和「啜」,当然只限于白话文,文言作品中仍旧沿用着「饮」和「啜」,如《聊斋志异,巧娘》「并出堂中,团坐置饮」。「啜」已为「小口喝」、「尝」所代替,完全不用了;「饮」在现代口语还通用的只限于它的使动用法,如「饮马」、「饮牛」,不过已读去声,作yìn了。 歃(shà),亦作「唼」,《說文》「啜也」,《集韵》「盟歃血也」。「歃」也是喝,但特指盟会时的杀性饮血,如:《左傳·隐公七年》「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注「志不在于歃血也」,疏「歃,谓口含血也」;《孟子·告子下》「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疏「歃血,啜血也」。古代会盟,凿地为坎,杀牲坎上,割牲左耳盛于珠盘,又取血盛于玉敦,与盟者歃血读盟書·以示信守不渝,违盟当如所杀之牲,必遭神谴。《淮南子·齐俗》「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 【食啖尝吃喫】 「食」的古字象张口吃饭之形,食物经过口的咀嚼咽下去的过程叫「食」,如:《論語·乡党》「食不语,寝不言」;《礼记·大学「食而不知其味」。「食」是古代吃东西的基本用词,因而它的用法在各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食」可以带宾语,构成及物动词,如《詩·魏風·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可以有使动用法,如《詩·豳風·七月》「采荼薪樗,食我农夫」,後分化为「饲」;可以作名词,指食物,如《詩·唐風·山有枢》「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可以有比喻用法,如《詩·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後分化作「蚀」等。 啖(dàn),亦作「啗」,「噉」、「餤」等,《廣雅·釋詁》「食也」。「啖」也是吃,不过不是一般的吃,而是带着饥饿或贪欲大口大口地吃,狼吞虎咽地吃,尽情恣意地吃。正因为如此,「啖」的用例都比较特殊。《墨子·节葬下》「楚之南有啖人国」这是吃人;《論衡·论死》「败乱之时,人相啖食」这是因饥饿而吃人;《史记·项羽本纪》「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这是狼吞虎咽地吃;《世说新语·排调》「顾长康啖甘蔗先食尾,人问所以,云:渐至佳境」这是有滋有味地吃。正因为「啖」多用于贪婪地、如饥如渴地吃,所以它的引申义中有「以利饵人」的引诱、利诱义,如:《史记·高祖本纪》「使郦生、陆贾往说秦将,陷以利,因袭攻武关,破之」;《新唐書·刘晏傳》「其有口舌者,率以利啖之」。 尝(嘗),亦作「甞」,它既是古「嘗」字,也是简化後的「嘗」字。《說文》「尝,口味之也」,把食物放在口裏辨别滋味叫「尝」。正因为「尝」是为辨味,所以总是少量地吃、慢慢地品,如:《吕氏春秋·察今》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荀子·荣辱》「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彼臭(嗅)之而无嗛于鼻,尝之而甘于口,食之而安于体,则莫不弃此而取彼矣」。正因为「尝」是用口品味,所以常引申为自身的经历和体验,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险阻艰难,备尝之矣」。 吃,《說文》「言蹇难也」。是说话有困难,磕磕巴巴,就是所谓「口吃」。《漢書·周昌傳》「昌为人吃」,颜师古注「吃,言之难也」。「吃」与「食是完全无关的两个字。《新書·耳痹》「越王之穷,至乎吃山草」,「吃草」是「龁(hé)草」的借字,是啃、嚼草根的意思。「吃」和「食」发生关系是借作「喫」之後。 喫(chi)《說文,新附》「食也」,《玉篇》「啖喫也」。「喫」最初可能是方言,是从牙齿咀嚼的「嚙」、「龁」演化来的。「喫」出现于六朝时代,在唐宋之後才广泛通行,如:杜甫《病後遇王倚饮赠歌》「但使残年饱喫饭,只顾无事长相见」;《五代史·安叔千傳》「吾今至此当与汝一喫饭处」。「喫」在表示由口进食方面後来比「食」还要广泛。「食」只是偶尔用于液体,如「食酒」、「食粥」。「喫」则广泛用于液体,如:杜甫《送李校书二十六韵》「临岐意颇切,对酒不能吃」;《七修类稿》「女子受聘,谓之喫茶」。「喫」甚至用于「喫烟」、「喫醋」等。「吃」在明清以前除偶尔借用以外,只表「口吃」或笑声,如《飞燕外傳》「吃吃不绝」。明清之後,则广泛代替「喫」,成为「喫」的同音归并字了;「吃」虽然在口语中逐渐排斥了「食」不过「吃」很少有「食」的各种引申用法。 【食餐饭饵茹】 这组词都与进食有关。「食」相当于现代的「吃」,它是和「饮」相对的,凡食物经口咀嚼咽下都可以叫「食」,如:《孟子·梁惠王上》「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戰國策·齐策》「长铗归来乎,食无鱼」。不仅人吃各种食物用「食」,其他动物吃东西也可以用「食」,如:《荀子·劝学》「[蚯蚓]上食埃土,下饮黄泉」;《孟子·梁惠王上》「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餐,亦作「飡」,《說文》「吞也」。从使用情况看,「餐」是个不及物动词,大体上相当于现代的「吃饭」。《詩·郑風·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不能餐」是吃不下去饭;李白《北上行》「草木不可餐,饥饮零露浆」,「不可餐」不是不可吃,而是不可当饭吃。「餐」带宾语时,宾语常常很特殊,如:《魏書·李预傳》「[李预]每羡古人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颜延之《五君咏》「中散不偶世,本自餐霞人」。这裏的「餐玉」、「餐霞」都是以玉为饭、以霞为饭的意思,无妨于「餐」的不及物性。 饭(飯),《說文》「食也」。「饭」原是名词,指干饭;所以作为动词,「饭」与「餐」相似,也指吃饭。不过由于来源关系,「饭」的对象虽较名词用法有所扩大,不过经常限于粮食和用各种粮食制成的干饭、稀饭等等,如:王褒《僮约》「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三國志·魏书·管宁傳》「饭粥糊口,并日而食」;《礼记·曲礼上》「饭委毋以箸」。在这个意义上「饭」、「餐」不能互换,同样《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之类的用法也不能用「饭」。 饵(餌,ěr),《說文》「粉饼也」,「饵」最初也是名词,是糕。糕饼是平常人家节日的食物,是希罕的,正因为如此,作为动词「饵」多以罕见的食物为宾语,这点和「餐」相近,只是偏重药物,如:《後漢書·马援傳》「[马援]常饵薏苡实」;《晋 書·隐逸傳》「张忠恬静寡欲,清虚服气,餐芝饵石」。另外,「饵」是美食,所以作谓语常作诱惑、引诱解,如:《墨子·鲁问》「饵鼠以虫,非爱之也」;《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此所以饵敌,如何去之」。 茹(rú),《方言・七》「食也。吴越之间,凡贪饮食者谓之茹」,注「今俗呼能粗食者为茹」。从用例看,「茹」多指食菜。《孟子·尽心下》「舜之饭糗茹草也,若将终身焉」,「茹草」即指吃各种野菜;《莊子·人间世》「不饮酒,不茹荤」,「荤」是有辛辣等气味的菜。古代野菜是穷人的糊口食物,所以是粗食;所以作为名词「茹」也表蔬菜通名。《漢書·食貨志》「菜茹有畦」,注「茹,所食之菜也」;《後漢書·马融傳》「芳茹甘茶」,注「茹,菜也」。成语「茹毛饮血」,是扩大的用法。 【食蚀】 食、蚀(蝕)同源。《廣韵》「食饮食」。把食物放在嘴裏咀嚼後咽下叫「食」现代叫「吃」,如:《論語·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礼记·大学》「心不存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正如今曰「吃」可扩及饮用的流体一样(如吃茶、吃酒)古代「食」也有时用于流体的饮用,如《漢書·于定国傳》「定国食酒至数石不乱」;另外,「食」也用于兽类、虫类吃东西,如《孔子家语,执辔》「食草者善走而愚……食桑者有绪而蛾」。 当地球、月球、太阳处于一条直线上,月球挡住日光或地球的阴影遮住月亮时,就发生了日蚀和月蚀,古人不明白此中道理,看到日、月逐渐亏缺,就以为它们是被天上的怪兽所吞食,就像人吃饼、蚕食桑葉一样,因此流传有敲动所有的响器以吓走怪兽救出日月的风俗。因为日蚀、月蚀被古人认为是太阳、月亮被吃掉,所以也用「食」去表示,如:《春秋,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論語·子张》「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後来为了区别,将日月蚀的「食」加虫字边分化出来成为日月被食的专用字,《釋名·釋天》「日月亏日蚀,稍稍侵亏,如虫食草木葉也」。《荀子·天論》「夫日月之有蚀……是无世而不常有之」;《史记·天官书》「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蚀三十虫食草木古代只用「食」,如《孟子·滕文公下》「井上有李,螬食者过半矣」。因为「蚀」字从虫从食,所以有人就以为虫食曰「蚀」了,段玉裁注《說文》「蚀」:「毁坏之伤,有虫食之,故字从虫」,这是不对的。「蚀」从虫,是古代人认为日月食是天上的癞蛤蟆企图吃日月的传说的产物,如欧阳修说「口腹无异食月蟆」梅尧臣说「月暗虾蟆蚀」。但後来由于受字形影响形成的成见,人们把草木或其他物被虫食损或被其他物侵蚀、腐蚀也用「蚀」了,《韵会》「凡物侵蠹皆日蚀」。戴昞《晚春》「笋抽虫半蚀,樱熟鸟先窥」蒋凝《坏宅得书賦》「虫侵而鸟迹(篆文)微亏,土蚀而韦编欲朽」:这是用的「蚀」的引申义,并非本义。 【齕啮咬嚼咀】 这组词都是人就食时的口齿动作。 龁(齕,hé),《說文》「啮也」;啮(嚙,nié),亦作「齧」《說文》「噬也」。「龁」与「啮」同源,都指用上下门牙咬断食物,只是「啮」侧重于某些昆虫和动物,如《易林》「蝗啮我稻,驱不可去」;「龁」重在人的咬断,如:《莊子·骈拇》「枝于手者,龁之则啼」,《釋文》「龁,齿断也」,《礼记·曲礼上》「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庶人龁之」。正如「啮」泛化後可用于各种咬啃一样,「龁」也泛化了,可用于各种「齿断」,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而狗迓而之」;又《说林下》「虫有虺者,一身两口,争食相也,遂相杀,因自杀」。後起的表「龁」的词是「齩」《說文》「齩,啮骨也」。《漢書·食貨志》「罢(疲)夫赢老,易子而齩其骨」,颜师古注「齩,啮也」。「齩」字笔画繁多,後人就借用表鸟鸣声的「咬」来写了。後来「咬」通用,「齩」渐废弃。 咬,《玉篇》「鸟鸣也」。「咬」最初借「交」来表音,如《詩·秦風·黄鸟》「交交黄鸟,止于棘」。为区别,加口旁作「咬」,如:祢衡《鹦鹉賦》「采采丽容,咬咬好音」;嵇康《赠秀才人军》「咬咬黄鸟,顾畴弄音」读jiāo。中古之後,口语中「咬」被用来写「齩」,如:贯休《送僧归剡山》「荒林猴咬栗,战地鬼多年」;周紫芝《竹坡夜话》「字字觅奇险,节节累枝葉。咬嚼三十年,转更无交涉」。嚼,《一切经音义・六》「咀啮曰嚼」。 「嚼」指将食物用大牙磨碎,这是它区别于「龁」、「啮」处,如:《魏書·西域,悦般傳》「以草药内(纳)其口中,令嚼咽之」:《首楞严经,八》「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嚼」与「齩」可能同源,只是有方式上的区别。「嚼」亦作「噍」(jiao),《說文》「啮也」。《漢書·文帝纪》「项羽为人懔悍祸贼,尝攻襄城,襄城无噍类」,「噍类」即指以咀嚼进食的人类;《論衡·道虚》「形下有孔窍,口齿以噍食」,「噍食」即「嚼食」。「嚼」是「噍」产生音变後的後起字。 咀(jǔ),《說文》「含味也」,《釋名·釋饮食》「藉也;咀,以藉牙齿也」《一切经音义・二二》嚼也」。「咀」最初指含在口中进行品味,如韩愈《进学解》「沉浸醴郁,含英咀华」。不过「咀」很少单用,多与「嚼」(或噍)结合使用。「咀嚼」合用有时侧重于「嚼」,指将食物磨碎嚼烂,如司马相如《上林賦》「唼菁藻,咀嚼菱藕」;有时侧重于品味,尤其是在比喻用法中,如《隋書·史祥傳》「咀嚼六经,逍遥百氏」。 【咽嚥吞】 这组词都表示食物或其他物品进入食道。 咽(yān),《說文》「嗌(yi)也」。「咽」和「嗌』都是现代所说的「咽头」,「嗌」是「咽」的方言,《尔雅》郭璞注「江东名咽为齸(嗌)」。「嗌」源于「隘」,咽头处于食道、气管、鼻腔、口腔的交会处,是食物、声音进出的关隘,所以称「嗌」,如:《漢書·息夫躬傳》「嗌已绝,血从鼻耳出」;《穀梁传·昭公十九年》「哭泣啜粥,嗌不容粒」。「咽」的动词用法多表示食物通过咽头进入食道,读yàn,如:《孟子·滕文公下》「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陈仲子]往将食之,三咽,然後耳有闻,目有见」;《漢書·苏武傳》「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咽」的对象主要是饮食之物;即使不是食物,也是当作饮食之物下咽的,如苏武之咽雪和毡,如服气者的咽气等。嚥,《玉篇》「吞也」,亦作「咽」。「嚥」是「咽」的动词用法的後起分化字,它专用于下咽,如:《論衡·效力》「渊中之鱼,递相吞食,度口所能容,然後嚥之」;神仙传,彭祖》「舐唇嚥唾,服气数十,乃起行言笑」。「嚥」在简化汉字中与「咽」(yàn)归并,还原为「咽」。 吞,《說文》「咽也」,这是近义词互释。「吞」和「吐」构成反义词,如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腾波触天,高浪灌日,吞吐百川,写(泻)泄万壑」。「咽」的对象主要是食物,是经口腔咀嚼之後经咽头送入食道的食物;「吞」所侧重的则是进人体内,与从体内涌出的「吐」相对,所以所「吞」的对象不限于食物,更不限于咀嚼过的食物。《莊子·庚桑楚》「吞舟之鱼,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所「吞」的是「舟」,是整个咽下;《史记·刺客列傳》「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所「吞」的是「炭」,也是整块下咽。所以「吞」可以包括「咽」,但不限于「咽」,它经常指将物不经咀嚼整个、整块地咽下去,所以「吞金」、「吞雲」、「吞刀吐火」、「囫囵吞枣」等用「吞」不用「咽」。正因为「吞」常用于大物、整物,所以物间的包容,领土的兼并等一般用「吞」来比喻,如:贾谊《过秦論》「[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司马相如《子虚賦》「[齐]吞若雲梦者八九,于其胸中曾不蒂芥」。比喻气概之盛也常用「吞」,如:《魏書·薛野猪傳》「于国有吞敌之势」;王十朋《潘岐哥》「胸中之气已吞牛」。 【泻吐唾呕】 这组词都指呼吸道或消化道裏的东西从口裏涌出或排出,区别在于方式和对象。吐,《說文》「写也」。「写」即古「泻」字,体内东西排出体外称「泻」。「吐」是「泻」的方言词,《釋名·釋疾病》「吐,泻也。故豫、扬以东谓泻为吐」。不过,「吐」、「泻」後来有了明确的分工。从下部排出用「泻」,如:《本草纲目,槟榔子》「槟榔子……治泻痢」;又《牵牛子》「[牵牛子]乃泻气之药」。「吐」则专用于从口中排出体外,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受意志支配,是自觉地排出,如:《詩·大雅·烝民》「柔则茹(食)之,刚则吐之」,《莊子·刻意》「吹呴呼吸,吐故纳新」;另一种是受生理原因支配,被迫排出,如:《後漢書·华佗傳》「作汤二升,再服,须臾吐出三升许虫,头赤而动」《颜氏家训,风操》「因尔便吐血,数日而言语亡」。「吐」也用于其他动物、昆虫,如「春蚕吐丝」;也用于比喻用法,如「春花吐蕊」。 唾,《說文》「口液也」。所谓「口液」即今之「唾沫」,如:《本草纲目,口津唾》「唾津,乃人之精气所化」;《飞燕外傳》「婕妤曰:姊唾染人绀袖正似石上花」。作为动词「唾」则专指吐唾沫,如:《戰國策·趙策》「太后明谓左右,有復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新唐書·褚遂良傳》「帝欲自讨辽东。遂良……惧,上言:……但遣一二慎将……唾手可取」。 「吐」可以是吐痰、吐血、吐饭、吐气等,「唾」则限于吐唾液,两者使用的范围有宽狭的不同;「吐」可以是出于生理的原因,不能自抑地排出,「唾」都是有意吐出:这是它们的大别。 呕(嘔),古作「欧」《說文》「欧,吐也」。「呕」也是将胃肠内、肺内的东西排出体外,不同的是,「呕」一般都不是有意地吐,而是膈肌、腹肌突然收缩所导致的胃内的食物之类的不能自制地涌出体外,相当于由于生理原因导致的「吐」,如:《漢書·丙吉傳》「[丙吉]醉欧丞相车茵」;《左傳·哀公二年》「简子曰:吾伏弢呕血,鼓音不衰」。「吐」、「唾」、「呕」都是象声的词「吐」兼有「唾」、「呕」两者的用法,所以「唾」、「呕」都可以用「吐」。「唾」、「呕」则各分「吐」的一端,「唾」重在自觉地吐,是吐唾液;「呕」是出于生理原因的吐:两者不能相混。 四四、言动 【言语】 在现代,「言语」或「语言」是一个词;在古代,「语」和「言」有区别。作为动词,「言」是自己陈述、自抒己见;「语」是与人谈论、告诉别人。《詩·大雅·公刘》「于时言言,于时语语」传「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注「发端曰言,答述曰语」;《礼记·杂记下》「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注「言,言己事也,为人说为语」:古训诂都强调「言」的自言和「语」的与人言这个区别。《釋名·釋言语》「言,宣也,宣彼此之意也」;《法言,问神》「言,心声也」。正因为「言」直抒心声宜情达意,所以可以不带宾语,表示说或说话。《論語·学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言而有信」就是说话要有信用;《孟子·梁惠王上》「王笑而不言」就是只笑而不说话。「言」如果带宾语只能带指事的宾语,不能带指人的宾语。《論語·公冶長》「盍各言尔志」《漢書·苏武傳》「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尔志」、「武死」都是所言之事,不涉及听话的对象,如要必须表明话是向谁说的,听话的对象通常是用介词介绍进来,不作为宾语出现。《莊子·外物》「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戰國策·燕策》「嘉为先言于秦王,曰」:谈话的对象是用「与」、「于」引进的。 「语」与「晤」同源相见曰「晤」,对谈曰「语」。正因为「语」强调的是谈话的对象,所以在句中对象经常作为宾语出现,如:《史记·魏公子列傳》「夫人具以语平原君」;《漢書·苏武傳》「张胜闻之恐前语发,以状语武」。因为「语」强调对象比强调内容的成分更重,所以可译为「告诉」。如果同时也想表达所告知的内容,「语」後面可带双宾语,一指人,一指事,如《左傳·隐公元年》「公语之故,且告之悔」「之」代替颍考叔。「语」後面指人的宾语在一定条件下往往不出现,但这不是不需要带人的宾语,而是宾语承前省略,如《史记·项羽本纪》「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义,不可不语」,「语」後的「沛公」承前省略。「语」後有时也不带宾语,或只带指事宾语,不带指人宾语。前者如《史记·陈涉世家》「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後者如《論語·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在这类句子裏「语」的对象虽然沒有公开出现但也隐含在其中:前例的「语」的主语是成卒,是个多数,「语」当然含有「交谈」义;後者是泛指与人谈论,所以对象无法列举,应译为「谈论」。这两句中的「语」如果换成「言」,前一句应该出现所说的话後一句的意思则变成绝口不提怪力乱神的意思了。 作为名词,「言」和「语」的区别虽然不如动词明显,细体味还是有差别的如:《聊齋·促织「未幾,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言」是话;《孔雀东南飞》「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语」蛋然也是话的意思,但隐含着我叮咛你的话的意味。像「法言」、「至言」、「金言」、「名言」、「吉言」、「箴言」、「雅言」、「正言」、「妄言」、「格言」等,只表示话的特点而与交际无涉的複音词多用「言」;而与交际、口头流传有关的複音词则多用「语」,如「鄙语」、「谚语」、「私语」、「野语」、「俚语」、「番语」、「夷语」、「口语」、「鸟语」、「寄语」、「论语」等。 【曰谓云说道】 这一组词都有「说」的意思,但在用法上互有差异。 「曰」相当于现代的「说」、「说道」,如《論語·学而》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谓」不是一般的说,而是对某人说,有特定的对象,是告语,如《論語·公冶長》「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云」大体上相当于「曰」如《論語·子罕》「子云:吾不试,故艺」意思是我不曾被国家所用,所以学得一些技艺。 「曰」和「谓」差别比较显著。在表达方式上「曰」跟「谓」後面都有引语,但「谓」後却不同引语直接相连,中间隔着告语的对象,如「子谓子贡曰」、「河神谓己曰」、「公使谓之曰」等。文中的子贡、楚子玉、蹇叔就是告语的对象。告语对象的後面要带「曰」,构成「谓……曰」的格式应译为:对……说。而「曰」却沒有这些特点其後与引语直接相连。「谓」除表示告语外,还用作对人物的评论,这也是「曰」所沒有的如《論語·公冶長》「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子谓子产」就是孔子评论郑国子产。 「曰」与「云」都有「为」、「是」的意思,如:《書·洪范》「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曰金,五曰土」;《後漢書·袁术傳》「虽云匹夫,霸王可也」。另外,「曰」、「云」都可充作语助词,而沒有实际意义,如:《詩·秦風·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詩·豳風·东山》「我东曰归,我心西悲」:《詩·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伊谁云僧」;《礼记·乐記》「故圣人曰礼乐云」。这些又是「谓」所不具备的。 「云」是古「雲」字,两者分化之後,「云」在古籍中只偶尔借作「雲」,简化汉字时两字归并。「雲」在表说时常带有加重成分,有「如此说」、「这样说过」的意思在。《論語·子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云」相当于如《诗》所言;《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子之言云,又焉用盟」「子之言云」意思是你既然这样说。正因为如此,「云云」连用有「如此这般」、「如此如此」的意思,如《史记·汲郑列傳》「天子方招文学儒者,上曰:吾欲云云」;「云尔」连用,相当于「如此而已」,如《論語·述而》「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说(說),《釋名·釋言语》「述也,宣述人意也」,《廣雅·釋詁》论也」。在文言中「说」通常不用于单纯地以言语表达意思,经常用作向他人陈述、解释的意思,是列举事实、理由的有条有理的论述、解说。《論語·颜渊》「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夫子之说君子」是棘子成对君子的解释:《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说诗」是对《诗》的解说。正因为如此,向别人游说,使别人信服、采纳自己的学说、主张也用「说」读shui,如《孟子·尽心下》「说大人则藐之」;作为名词,「说」指阐述自己理由、思想的言论、学说,如《史记·樗里子甘茂列傳》「学百家之术」。另外注意,上古「说」经常用作後世的「悦」,表示心悦诚服的心情,读yue,如:《論語·雍也》「冉求曰: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又《先進》「子曰:[颜]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现代意义的「说一不二」、「说来说去」的「说」是後起的口语。「道」的本义是道路,引申义有学说、思想义,如《論語·里仁》「吾道一以贯之」。正因为如此引用、称述别人的话、说法、事迹也用「道」,如:《孟子·梁惠王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又《滕文公上》「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滕君则诚贤君也,虽然,未闻道也」。《論語·宪问》「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曰:夫子自道也」这也是因为是子贡转述孔子之言才用「夫子自道」。正因为如此,「闻道」常常连用,是听别人说的意思,如:杜甫《秦州杂诗》「闻道寻源使,从天此路回」;又《巴西闻收京送班司马人京》「闻道收京庙,鸣鸾自陕归」。「道」不用于转述而用于自述,就相当于古之「曰」、今之「说」了如:杜甫《瘦马行》「东郊瘦马使我伤……众道三军遗路旁」;又《哀王孙》「可怜王孙泣路隅,问之不肯道姓名」。「道」在早期白话中很流行,後面多引进人物的言语。 【告诰白禀报讣】 这组词都有把事情告诉给别人的意思。 告,《廣雅·釋詁》「语也」。在告知义上「告是最通用的,不论是上告下还是下告上,只要是传达己意使对方知晓都可以用「告」。《左傳·庄公二十八年》谍告曰:楚幕有乌」,这是报告;《列子·杨朱》「不告而娶」,这是禀告;《楚辞·九章,怀沙》「明以告君子」,这是告语。不过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裏,也把「告」作了等级上的划分,把身份相近的人互相告语和下对上的告称作「告」而把上告下别作一「诰」字《爾雅·釋诂》「诰,教也」。如《書·酒诰》「文王诰教小子」,这个「诰」後来成为文体名。 白,常用的是白色义。「白」由洁白义引申为彰明义,如《荀子·荣辱》「身死而名弥白」,注「白,彰明也」;进而引申为使人明了,如《吕氏春秋·士节》「吾将以身白之」。这样一来,「白」就和「告」义接近了,《玉篇》「白,告语也」。告语义的「白」带有恳切色彩,有详细申述、剖析、说明的意思,如:《史记·滑稽列傳》「巫妪、弟子,是女子也,不能白事」;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因为「白」是陈述,所以多用于下对上,也用于身份相近的人,《正字通》「下告上曰禀白,同辈述事陈义亦曰白」。上两例都是下告上,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二十一日宗元白」,这是对平辈或晚辈用「白」,带有自谦的意味。现代词中的「表白」、「剖白」,其中含有恳切地说明的意思。「自白」、「道白」、「独白」、「对白」等,就只有客观说明的意思了。 「禀」用于告知义起得较晚,可能是从「懔」引申来的。《方言・六》「禀,敬也」,《說文通训定声》「今禀白字,实谨凛之转注(引申)」。「禀」来自于「凛」、「懔」是诚惶诚恐、恭恭敬敬地报告、说明的意思,所以「禀」作为「白事」义只用于向地位、辈分高的人陈述事情,而且用得很晚,如:《明律,吏律,公式,事应奏不奏》「禀议公事,必先随事详陈可否」;《福惠全書·刑名部,人命上,总論》「忤作禀称身尸溃烂」。 报(報),《廣雅·釋言》「復也」。「復」和「往」是相对的,先有往,後有復;「施」和「报」也是相对的,先有「施」,後有「报」,如《詩·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所以「报」用于告禀义特指派人传达或处理什么事务,在完结後回来的禀白。《史记·吴王濞列傳》「胶西王,无文書·口报」,「口报」即口头汇报;杜甫《重过何氏》「问讯东桥竹,将军有报书」,「报书」就是回信。後来「报」的回復的意思逐渐淡薄,和「告」的意思逐渐接近了。贾岛《送李傅侍郎剑南行营》「移军刁斗逐,报捷剑门开」,「报捷」即「告捷」;「报晓」、「报道」也是告知的意思。 讣(訃,ù),《廣韵》「告丧也」。「讣」特指人死後其亲属将死信告知有关的人,如:《礼记·杂记上》「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白虎通·崩薨》「天子崩,讣告诸侯」。「讣」早期作「赴」如:《左傳·隐公三年》「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又《襄公十九年》「周烈王崩,诸侯皆吊,齐後往。周怒,赴于齐曰」。「赴」表奔向带有紧急感,所以常指投向凶险事物、危险处所,如「赴汤蹈火」、「共赴国难」;报丧属紧急的凶事,故用「赴」杜预《春秋左氏传序》「赴告策書·诸所记注,多违旧章」,疏「文十四年传曰:崩薨不赴,祸福不告。然则邻国相命,凶事谓之赴,他事谓之告。对文则别,散文则通」。「计」即「赴」的後起分化字。 【宣布】 「宣」和「布」在公之于众上义近。 布《說文》「织也」《廣雅·釋詁》「列也」《小爾雅·广言》「展也」。「布」的本义指麻布,引申为展开、摊开义如「布手知尺」「星罗棋布」。当「布」用于将人的心意公之于众时就是公开表露义了,如:《左傳·宣公十二年》「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愿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实图之」:又《昭公三年》「[郑罕虎如晋]告曰:楚人日征敝邑以不朝立王之故;敝邑之往,则畏执事。……进退罪也,寡君使虎布之」。如果所表露的不是内心的想法,而是个人意志的披露,决定、法令的公开,那就是公布、发布义了,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旧职」;《墨子·尚同》「古之圣王……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表分布、公布的「布」也作「佈」。 宣,《爾雅·釋言》「遍也」,《集韵》「扬也」。「宣」的重点不在于公之于众,而在于广为传播,使人人遍知。《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楚军]退舍。阳子宣言曰:楚师遁矣,遂归」,「宣言」是扬言,广泛地传播所言;《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宣告」是广泛地告知,使之家喻户晓。所以「布只是公布于人或公布于众,「宣」则是广为传扬《史记·孝文本纪》「著之竹帛,宣布天下」,「宣布」也是广泛宣扬使之天下皆知的意思。 「布」在後代常用于发布官方文告、法令,如:《荀子·强国》「发诫布令而敌退」;《漢書·食貨志下》「布告天下,以风百姓」。名词化之後使天下、众人广为周知的文告也称「布」了,亦称「露布」,如《魏書·韩显宗傳》「显宗破齐军,考文问:何不作露布」。「宣」经常用如形容词,如「宣言」、「宣讲」、「宜读」、「宣传」等常常结合使用这就给人以印象,好像「布」是用文字公布,「宣」是由口头表达的,于是出现了「宣布」、「宜诏」、「宣麻」、「宜誓」之类用法,如:《後漢書·种劭傳》「何进将诛宦官,召并州牧董卓至渑池。而进意更狐疑,遣劭宣诏止之」;《水经,江水注》「或王命急宜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 【陈说叙述】 这组词都表示向人说些什么,但说的特点各不相同。 陈(陳),亦古「陣」字,做动词用是表示列阵、布阵,後来把东西排列开或摆出来给人看都可以叫「陈」如:《左傳·隐公五年》「陈鱼而观之」;《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唱)」。陈说的「陈」,就是从陈列的陈」发展来的。陈列、陈设是把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开,陈说是把事实、理由、论点,论据有条理地说出来。《孟子·公孙丑下》「吾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史记·老子韩非列傳》「韩非欲自陈,不得见」: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陈都是向地位高的人陈述。「陈」可以是陈述见解,主张希望对方采纳,也可以是陈述自己的委曲希望得到对方的理解。不论哪一种,「陈」的内容都是很郑重的,很详尽的,这从「陈」构成的「陈述」、「陈诉」、「陈情」、「条陈」裏就可以体会到。 说(說),《說文》「说,释也」。「说」和「悦」上古是一个字,愉悦用「说」,「说」也是和颜悦色地向人讲说,解释的意思。「说」的内容经常是某种主张、学说,「说」的目的是让人明了所说的主张,接受所宣扬的学说。《孟子·離婁下》「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返)说约也」,「详说」就是详尽地解释;《荀子·正名》「期不喻然後说,说不喻然後辨」,正面解说不能使人接受然後才相互辩驳。「说」也读shui,是向人解说从而使人信服的意思。「说」(shui)一定要求以人为宾语,如:《史记·淮阴侯列傳》「广武君李左车说成安君」;《三國志·魏书·郭嘉傳》「太祖欲引军还,嘉说太祖急攻之」。「说」的解释、说服意味不那么强时,就是「谈论」义了,如《論語·八佾》「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现代的表示意见的「说」也是这样来的。 「陈」是陈述事实,「说」是宜扬主张;「陈」为了使人了解「说」为了使人接受;「陈」带宾语时多带指事物的宾语,是向地位高的人陈事、陈辞,「说」的谈话对手可以是平等的或地位较低的:这是它们的区别。 叙(敍),《說文》「次弟(第)也」。所谓「次弟就是顺序。《淮南子·本经》「四时不失其叙,风雨不降其虐」,「不失其叙」,即四季不错乱其顺序;《昌言,损益》「核才艺以叙官」,就是考查才艺,按才艺的高下依次授予官职。「叙」用于叙说同样带着「次弟」的印记,有头有尾地说明事情的原委、过程才用「叙」,如:《国语,晋语》「纪言以叙之」;《舊唐書·柳宗元傳》「写情叙事」。正因为「叙」是说经过的,所以关于书籍的编写原委、编写体例等的说明称「叙言」。「叙」都是谈已经发生过的事,而且是有次有序地说,所以「叙」又有亲切地、随便地叙谈的意思,如:王羲之《兰亭集序》「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南齐書·刘悛傳》「欢宴叙旧」。 述,《說文》「循也」。「循」是沿着走惯的老路走的意思。《詩·邶風·日月》「胡能有定?报我不述」,《集傳》「述,循也,言不循义理也」。用于言谈,「述」也是述旧的意思。阐发、讲说别人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或自己做过的事、说过的话用「述」。《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这是孔子说他自己一生只传述先王的遗言遗训,不加创新和改动;《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述汤武」是叙述商汤、武王之所作所为。 「叙」是按部就班地谈说发生过的事,是说事情的来龙去脉,重在次弟;「述」是重在说已经过去的事和已经说过的话(别人的、有时也可以是自己的),重在再现。所以「叙」可以构成「叙事」、「叙旧」、「叙别」、「叙说」、「记叙」、「追叙」等词语;而「述」则构成「阐述」、「復述」、「记述」、「转述」、「追述」等词语。 另外,「陈」、「说」都是直抒胸臆,是谈情况谈见解,以引起别人的共鸣;「叙」和「述」都是讲述或发挥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和成说,以使别人知道:前者郑重而热切,後者平易而亲切。 【讲谈话】 这组词都和谈论有关。 讲(講),《說文》「和解也」。上古「讲」常用于交战双方的议和,如《戰國策·秦策》「寡人欲割河东而讲」。正因为如此,「讲」作为谈论所涉及的常是重大题目,《廣雅·釋詁》「讲,论也」。《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举)能,讲信修睦」;《国语,鲁语》「夫仁者讲功,而知者处物」;《礼记·月令》「命将帅讲武,习射御」;《左傳·昭公十三年》「讲礼于等,示威于众」。另外,「讲」不限于口头谈论,常和实际演练有关,《集韵》「讲,一日习也」。《国语,周语》「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注「讲,习也」;《国语,鲁语》「士朝受业,昼而讲贯,而习復」。即使在讲解义上,「讲」也带有阐述关于某一方面的系统的知识的意思,如:《論語·述而》「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後漢書·光武帝纪》「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经理,夜分乃寐」讲史」、「讲古」、「讲道」、「讲德」,就是对有关方面系统的阐述;讲习的地点则称为「讲坛」、「讲舍」、「讲席」、「讲筵」,可见讲者之郑重,与听者之隆重。「讲」时固然以演说者为主,但听者也可以质疑问难、相互切磋,仍带古代的演习的馀味,如:《陈書·张正见傳》「简文雅尚学业,每自升座说经。正见尝预讲筵,请决疑义」;又《孙场傳》「时兴皇寺[慧]朗法师该通释典,玚每造讲筵,时有抗论,法侣莫不倾心」。现代的「讲书」、「讲课」、「讲故事」、「讲价儿」、「讲团结」、「讲话」等还残留着其郑重、探究、双方进行系统阐述的意味。 谈(談),《說文》「语也」,段玉裁注「谈者,淡也,平淡之语」。「谈」更强调对话,是两人或双方的交互谈论,气氛比「讲」平易得多,是在和谐的氛围下的谈话,如:《詩·小雅·节南山》「忧心如惔,不敢戏谈」;《孟子·離婁下》「蚤(早)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正因为「谈的平易性,所以谈论的内容多是轻鬆的、日常的,如陶潜《乞食》「谈话终日夕,筋至輒倾杯」;《晋书·陶侃傳》「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蒲博之具,悉投之于江」。即使所谈的话题是重大的,谈论的方式也是轻鬆的,如:《北史·魏清河王怿傳》「博涉经史,兼综群言,有文才,善谈理」;方岳《日食守局》「辟雍诸儒坐读書·谈古谈今自惊愕」。「谈」也常借「谭」(譚)来写,如:《莊子·则阳》「彭阳见王果曰:夫子何不谭我于王」,《釋文》「本亦作谈,李云:说也」;《三國志·魏书·管辂傳》「此老生之常谭」。後世文人常于表示典雅、郑重时用「谭」,如明杨慎撰有《谭苑醍醐》,冯梦龙编有《古今谭概》。 话(話),《說文》「会合善言也」。「话」古多用为名词,如:《詩·大雅·抑》「其维哲人,告之话言,顺德之行」,传「话言,古之善言也」;《左傳·文公十八年》「颛项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注「话言,善言也」。「话言」或者是絮絮而谈,所以说是「善言」,是和善之言。作为动词,话」也是谈话,不过「话」比「谈」更平易,常指谈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个人的往事,但却有亲切意味有娓娓而谈的意思,如:李商隐《夜语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陆游《杂感》相逢欲话旧,意极转忘言」。 【读讽诵赋】 这组词在念出诗书文章等成文作品上意义相近,不同处在于方式。 读(讀),《說文系傳》「诵书也」。「读」就是阅读书籍之类,它是个泛称,可以是不出声的阅读、默读,也可以是出声的诵读、念书。陶潜《五柳先生傳》「好该书・不求甚解」,杜甫《贈事左丞》「该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泛用;《梁書·昭明太子傳》「太子读書·数行俱下」,这是阅读;《漢書·霍光傳》「尚书令读奏」,这是出声的诵读。「读」在所读的范围上也沒有限制,「读诗」、「读书」、「读赋」、「读奏」等等,无所不可。 讽(諷,fěng),《說文》「诵也」。「讽」泛用时也是读,如:《荀子·大略》「少不讽,壮不论议,虽可,未成也」;《世说新语·赏誉》「讽味遗言,不如亲承音旨」。专用或与「诵」对举时「讽」特指背诵,是离开书本、文字默念出来。《周礼·春官·大司乐》「[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漢書·艺文志》「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讽」也是背诵《苍颉篇》之类的字书。 诵(誦song),《說文》「讽也」。「诵」泛用时也相当于「读」,如《三國志·吴书·阚泽傳》「所写既毕,诵读亦遍」。「诵」专用时特指出声的、节奏分明的朗读。《左傳·襄公十四年》「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工诵箴谏」是乐工朗读过去的箴言来规谏:又《襄公二十八年》「使工为之诵《茅鸱》(《诗》的篇名),亦不知」这也是指有抑扬顿挫的朗读。 「赋」(賦)在读的意义上也指出声地念,但所念的一般是诗歌之类的韵文,皇甫谧《三都赋序》「古人称不歌而颂(诵)谓之赋」。「赋本来是诗的一种写作方法,平铺直述叫赋」:古代的诗都是合乐的歌词,当不配以音乐而直接读出时也叫「赋」如《左傳·文公四年》「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所以後来读韵文一般用「赋」或「咏」如:《南史·何点傳》「招携胜侣及名德桑门,清言赋咏,优游自得」;陆厥《奏答内兄希叔》「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後来当场作诗读给人听也又可以用「赋」了,如苏轼《赤壁賦》「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 【歌唱讴咏】 现代的「歌」主要是做名词用的,如「唱歌」。作为词素「歌」也多数构成名词如「山歌」、「凯歌」、「民歌」、「牧歌」等,只有在「歌颂」、「歌唱」等少数词内才构成动词词素。古代恰恰相反,「歌」多表示唱歌,很少表示歌曲。《莊子·至乐》「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这裏的「歌」无疑是动词了;《詩·陈風·墓門》「夫也不良,歌以讯(告)之」,「歌」的动词意味也是很强的。所以《說文》说「歌,咏也」。古代的「歌」和现代的「唱」是相似的。 唱,《說文》「导也」。「导」是在前面引导,在歌唱上就是领唱。古代在人数众多时,或在劳动中唱歌时,多是有唱有和,一唱一和的。宋玉《对楚王问》裘说到的唱下里巴人,应和的有数千人,唱阳春白雪,应和的不过数十人,就是这种情况。《詩·郑風·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就是由你领唱我来应和;《礼记・乐記》「壹倡(唱)而三叹」,注「唱,发歌句也」一人领唱,其他人再三重複叫「一唱三叹」。这就是《荀子·乐論》裏所说的「唱和有应」。 领唱叫「唱」扩展开来,在从事某件事上首先提出倡议也叫「唱」如:《後漢書·荀爽傳》「牡为唱导,牝乃相从」;《南史·傅亮傳》「首唱大义」。「唱」和「倡」古代通用,所以字也写作「倡」,如:《国语,吴语》「越大夫种乃倡谋」,注「发始为倡」;《史记·陈涉世家》「为天下倡」,索隐「谓先也」。後代这两个字形发生了分工,歌唱义用「唱」,首倡义用「倡」。随着「歌」逐渐用于名词,「唱」也就渐次代替了动词用法的「歌」而失去其领唱义了。白居易《至州裴令公赠马相戏》「不辞便送东山去,临老何人与唱歌」其中「唱」和现代用法就一样了。另外,拖长声音高声朗诵古代也叫唱,如《南史·檀道济傳》「道济夜唱筹量沙,以所馀少米散其上」;「诵经」也可以叫「唱经」。 讴(謳,ōu),《說文》「齐歌也」。有人把「齐歌」解释为齐地之歌,不妥。《漢書·高帝纪》「皆歌讴思东归」颜师古「讴,齐歌也,齐声而歌」。以古代用法印证,颜师古的解释是对的。《左傳·宣公二年》「宋城,华元为植,巡功。城者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復」,《左傳·襄公十七年》「筑者讴曰:泽门之皙,实兴我役」:两者地点是宋和郑,场合是集体筑城「讴」显然是齐声合唱的意思。《楚辞·九思,伤时》「使素女兮鼓簧,乘戈(仙人名)和兮讴歌」,《後漢書·西南夷傳》「俗多游荡而喜讴歌」:「讴歌」也都是集体唱歌的意思。「讴」有时也泛指歌或唱歌,如《列子·汤问》「薛谭学讴于秦青……自谓尽之」。总之,在歌唱义上:「歌」是统称,「唱」是领唱,「讴」是合唱。 咏(詠),《說文》「歌也」,徐灏笺「咏之言永也;长声而歌之,所谓声依永也。永咏古今字」。「咏」源于「永」是「永」的分化字,拖长声音叫「咏」。歌唱时多要拖长声音,所谓「曼声而歌」,所以「咏」也可以表歌唱,如:《書·益稷》「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論語·先進》「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咏」其实只表拖长声音,唱歌可以是拖长声音,诵读也可以拖长声音。上古时代,诗其实就是歌,依声律去唱固然是「咏」,拖长声音去念歌词也是「咏」,进而曼声诵读也称「咏了,如:《晋书·谢安傳》「安本能为洛下书生咏,有鼻疾,故其音浊」;元稹《遣昼》「开卷恣咏谣,望雲闲徙倚」。正因为诗等通常是曼声吟诵的,所以後来用诗词之类体裁来叙事、写物也用「咏了,如「咏史」、「咏物」、「咏梅」、「咏雪」等。这样一来,「咏」就逐渐脱离了歌唱了。 【吟咏】 「吟」和「咏」在拖长声音有节奏地诵读的意义上相近,所以常连用,如《晋书·郄鉴傳》「躬耕陇亩,吟咏不倦」。其区别在于及物和不及物。 吟,《說文》「呻也」。人因痛苦而发出的呻吟称「吟」,鸟兽拖长的有节奏的鸣声、吼叫也叫「吟」,如:李白《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杜牧《雲》「拥树隔猿吟」。不论人的痛苦呻吟还是走兽鸟虫的鸣叫都是自动的词,所以用于诵读诗文,「吟」也表示曼声诵读,如:《楚辞·渔父》「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莊子·天运》「立于四虚之道,倚于槁梧而吟」。 咏(詠),《說文》「歌也」。「咏」与「永」同源曼声长吟或歌唱叫「咏」,《詩·周南·关雎序》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字正作「永」,疏「长言曰咏」。不过「咏」经常带宾语,如:《国语,楚语》「若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则文咏物以行之」;白居易《将归先寄舍弟》「咏月嘲风先要减,登山临水亦宜稀」。 「吟」说的是自我抒发的行为,「咏」表的是诵读诗文的动作。所以「咏史」、「咏怀」、「咏雪」、「咏梅」等用「咏」,「雪」、「梅」等是咏叹的对象;「吟蛩」、「吟鸟」则是鸣叫的蟋蟀、禽鸟的意思,「吟怀」、「吟风」是吟诗的情怀、在风中吟诵的意思,「蛩」、「鸟」、「怀」、「风」不是吟的对象。「吟」有时也带宾语,如「吟诗」、「吟风弄月」;「咏」也可以不带宾语,如《論語·先進》「风乎舞雩,咏而归」: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的意义就基本相同了。 【喧哗噪嚣呶譊】 这组词在声音多而杂的意义上相近。 喧,亦作「諠」、「讙」,《說文》「哗也」,《玉篇》「大语也」。「喧」可能和大声传扬的「宣」同源,所以它在喧哗义中侧重的是大声说话和人多语杂、声音繁闹,近似现代的「嚷」,如:《墨子·号令》「无应而妄欢呼者,断」;《後漢書·刘盆子傳》「盆子居长乐宫,诸将日会论功,争言喧呼」。即使在语多而杂的意义上,「喧」也有声音大的含义,是声音大而杂,如:陶潜《饮酒》「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皮日休《酒楼》「钩楯跨通衢,喧闹当九市」。「锣鼓喧天」、「车马喧阗」等成语也是一样。 哗(嘩),亦作「譁」《說文》「喧也」《一切经音义・四》「《三苍》云:言语之譊譊也」。「喧哗」常结合使用,如《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竟朝置酒,無敢讙譁失礼者」。「喧」与「哗」在人多语杂义上虽然有共同处,但:「喧」重在大,「哗」重在杂;「喧」近于「嚷」,「哗」近于「吵吵」,是七嘴八舌,闹闹哄哄地说。《国语,晋语》「士卒在阵而哗」,注「哗,嚣也」,是乱呶呶;《淮南子·精神》「五声哗耳,使耳不聪」,「哗耳」是在耳边闹闹哄哄。成语「哗众取宠」、「举座哗然」,「哗」也重在议论纷纷,乱作一团。 噪(zào),《說文》「鸟群鸣也」。「噪」最初用于群鸟乱鸣,引申开来也指蝉、蛙之类的乱叫,如:杜甫《羌村》「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刘孝威《奉和六月壬午应令诗》「噪蛙常独沸,游鱼或自跳」。用于人字亦作「譟」,它重在齐声呐喊,成群的人一齐呼叫。《左傳·昭公十九年》「师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惧,启西门而出」,「鼓噪」是击鼓呐喊;王十朋《会稽风俗賦》「大武挽纤,五丁噪呼」;「噪呼」也是一齐呼喊。《玉篇》「噪,呼噪也」,《一切经音义・二二》「群呼烦扰也」:「噪」的侧重在于「群呼」;虽然它也是大喊、乱喊,但所重的不在大与杂,而在于多,是成群人的呼叫。 嚣(嚣,xiāo),《說文》「声也」,《玉篇》「喧哗也」。「嚣」虽然也有乱嚷乱叫义,不过它是个形容词,是形容人多语杂的,所以早期多重叠使用。《詩·小雅·车攻》「之子于苗,选徒嚣嚣」,传「嚣嚣,声也」,按应是喧闹之声;又《十月之交》「无罪无辜,谗口嚣嚣」笺「嚣嚣众多貌」,实际上也是形容咖不休的。正因为「嚣」来自形容词,所以它单用也带形容词特徵,如:张衡《西京賦》「光炎爥天庭,嚣声震海浦」;《三國志·吴书·孙峻傳》「多所刑杀,百姓嚣然」。「嚣」用如动词时,和「哗」相近,也重在闹攘攘、闹哄哄,如:《左傳·成公十六年》「甚嚣且尘上矣。曰: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又《昭公元年》「贾而欲赢而恶嚣乎」。 「呶」(nao)、「譊」(xiāo),应是「嚣」的变体,《說文》「呶,喧声也」,《一切经音义・二十》「譊,讼声也」。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岂可使呶呶者早暮咈吾耳、骚吾心」,张未《读戚公进卷》「人皆喜呶呶,子语不出口」:「呶呶」都是指话语不止,剌剌不休;《法言,寡见》「譊譊者,天下皆说也」,刘峻《辨命論》「譊譊喧咋,异端斯起」:「譊譊」指争论不休。 【讷謇吃】 这组词在说话困难义上相近。讷(訥,ne),亦作「呐」,《說文》「言难也」,《廣雅·釋詁》「迟也」。言语迟顿、口头表达不流畅称「讷」,如《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讷口少言,与人居则画地为军阵,射阔狭以饮」;《南史·齐废帝东昏侯纪》「性讷涩少言,不与朝士接」。 謇(jiǎn),《玉篇》「难也」,《一切经音义・一》「言不通利谓之謇吃」。「謇」也是说话困难,不过不是出于腼腆羞涩或不善表达而出口困难,而出于语言缺陷而吐语困难,就是现代说的「结巴」或磕巴」,如:《北史·李谐傳》「因謇而徐言」;《世说新语·排调》「此数子者,或謇吃无宫商,或尪陋希言语」。 吃,《說文》「言蹇难也」。「吃」与「蹇」义同,也指结巴这种语病,字亦作「喫」,如:《史记·老子韩非列傳》「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世说新语·言语》「邓艾口吃,语称艾艾」,「艾艾」是模仿口吃患者邓艾自称时不断重複「艾」这个音节的状况。 「謇」与「蹇」同源:「蹇」表示行走时一瘸一拐的状况;「謇」表示说话时结结巴巴的状况,「謇」最初也用「蹇」表示,如庾信《谢滕王集序启》「精采瞀乱,颇同宋玉;言辞蹇吃,更甚扬雄」。「吃的来源不用,它不是描写结巴的说话特徵的,而是记其发音特徵的。口吃患者说话时总发出jiji声或keke声,因此才被称为「结」巴或「磕巴,「吃」只不过是古代采用的模仿结巴的发音习惯的用字,是象声的字,《史记·张丞相列傳》「[周]昌为人口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期期」与「吃吃」同,都是象口吃者的语病的。「謇」的正直义和「吃」的吃东西义是後来才有的。 在古代伶牙俐齿并不被看成美德,「佞」、「利口」、「口给」等都是受厌恶的。正因为如此,少说话、不善表达的「讷」就被看成是美德了,尤其当说话少而幹事多的时候,如:《論語·里仁》「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又《子路》「刚毅木讷近仁」。「謇吃」是表达障碍症之一,是人的病理缺陷,与道德无关。 【问咨访询】 这组词都是「问」,又都不同于「问」。 「问」(問)是问问题,是请别人回答或解答自己所不知道的道理、不明白的事情、不清楚的知只等,总之是请人解释疑难,如:《礼记·曲礼上「人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人门而问讳」;《木兰诗》「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咨」「访」、「询」也是有所问,不过不是问问题、问情况,而是一事当前,向人请教对策、徵求意见。 咨(zī),亦作「谘」,《說文》「谋事曰咨」。「咨是「谋事」就是一事当前商议办法《左傳·襄公四年》「访问于善为咨」,向可靠的人徵求对策叫「咨」。《左傳·桓公六年》「夏会于成,纪来咨谋齐难也」,这是齐国想灭纪国,纪国君到鲁向鲁君徵求意见、共商对策;《後漢書·趙典傳》「朝廷每有灾异疑议,辄咨问之」,这就是现代所说的「咨询」,听取赵典的参考意见;《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可见这种徵求意见与事之大小无关。 访(訪),《說文》「泛谋曰访」。广泛地徵求意见,不仅向事情的有关者而且向与事无关的人徵求意见叫「访」。《書·洪范》「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蔡传「访,就而问之」,「就而问之」是「访」的又一个特,因为是扩大范围向与事无涉的社会贤达之类的人徵求意见,所以「访」一般是到被访人家去听取意见。既然有关人员议而不能决,须出访有见识或德高望重的人,那么所访的事一般是大事。《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杞子自郑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秦要长途奔袭郑国,这是军国大事,所以去徵求国老蹇叔的意见;又《文公元年》「楚子将以商臣为大(太)子,访诸令尹子上」立储君是国之大事,所以才造访元老令尹子上。正因为如此,「访」不是一般的咨询,它更郑重,具有对被访者尊重的色采。这是「访」的古义。中古之後,「访」的咨询义逐渐消失,只馀下出访、往访的意思这就是後起的探访、拜访义了,如:孟浩然《访袁拾遗不遇》「洛阳访才子」;李商隐《忆雪》「虚乘访戴船」。「访」的对象扩大到名胜、真理之类事物之後,「访」就有了寻求义了,如: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宋史·王岩叟傳》「虚心以访道,屈已以从谏」。至于「访」的侦查义起得就更晚了。询(詢),《正字通》「博问也」。「询」也是扩大徵求意见范围,所不同的是「询」是一般地徵求,不是出访,所以不具有表尊色采,却带有「垂询的含义,另外所徵求的往往也不是军国大事《左傳·襄公四年》「咨亲为询」,向亲近者徵求商量叫「询」。《国语,晋语》「[文王]询于八虞而咨于二虢」「虞」、「虢」都是周的同姓;《詩·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这更是不耻下问了。正因为「询」的郑重性很低,所以後来逐渐和「问」接近了,如:《後漢書·刘宽傳》「时京师地震,特见询问」;《颜氏家训,勉学》「时伺间隙,周章询请。每至文林馆气喘汗流,问书之外,不暇他语」。 【讯诘难问】 这组词都是问,区别在于各自的特徵。 讯(訊,xun),《說文》「问也」。「讯」也是「问」,只不过「问」泛指有所不知、不明请人解答、说明,「讯」则表示问者与被问者的身份区别,是身份高的人向身份低的人的询问。《詩·小雅·正月》「召彼故老,讯之占梦」,这是统治者向占梦官的垂询;《公羊传·僖公十年》「荀息曰:君尝讯臣矣,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其言,则可谓信矣」,注「上问下曰讯」。因为「讯」重在上问下,所以官司问案也用「讯」,如:《後漢書·邓骘傳》「罪无申证,狱不讯鞠,遂令骘等罹此酷滥」;又《华佗傳》「乃收付狱讯考」。不过後来「讯」的表身份义逐渐淡化,和问逐渐合流了,如:陶潜《桃花源記》「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杜甫《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南寻禹穴见李白,道甫问讯今何如」。今天「讯」则主要用于审问和信息义,如「审讯」、「通讯」。 诘(詰jié),《說文》「问也」《廣雅·釋詁》「责也」,《玉篇》「遣也」。「诘」源于曲折义如《楚辞·九叹,遭厄》「思哽饐兮诘诎,涕流澜兮如雨」。所以,在问上,「诘」重在深入地盘问、曲折地追问,是寻根究底的问,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郑子产献捷于晋,戎服将事。晋人问陈之罪,对曰:……。晋人曰:何故侵小?对曰:……。晋人曰:何故戎服?对曰:……。士庄伯不能诘,復于赵文子。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正因为「诘」是追问、盘问,所以和「讯」一样多用于上对下的责问或审问,只是这种责问和审问的特徵在于反復深入地追问而已。《老子》「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不可致诘」就是无法追问;《礼记·月令》「诘诛暴慢以明好恶」,注「诘谓问其罪而究治之」。现代书面语裏,「反诘」、「盘诘」等还保留着它的追问义,只是淡化了其中的责让义。 难(難,nàn)《釋名·釋言语》「惮也,人所忌惮也」。「难」的困难、艰难义用于诘问就是提出疑难、难题让对方回答了,就是诘难、质问了,所以「诘」、「难」常常结合使用,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乃著書·籍以蜀父老为辞,而已诘难之,以风(讽)天子」。不过「诘」重在责问、追问,多用于上对下;「难」重在质疑或难倒对方,多用于同等身份的人之间的质问辩驳,如:《漢書·沟洫志》[王延世]与杨焉必相破坏,深论便宜,以相难极」;《北史·权会傳》「临机答难,酬报如响」。现代的「非难」、「问难」还含有这样意思。 问(問),《說文》「讯也」。不过「问」用得很泛,举凡提出问题让人回答都可以用「问」。《荀子·非十二子》「不知则问,不能则学」,这是请人解答所不知;《書·吕刑》「皇帝清问(虚心地问)下民」,这是垂问,是「讯问」;《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问」这是责问,是「诘问」;《漢書·匡衡傳》「有司问状」,这裏是审问。除此之外,「问」还可以用于「问候」、「质问」等,不一而足。 【对答】 对(對),《說文》「应无方也」《廣韵》「答也」。「对」是对对方问话的回答,如:《論語·为政》「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这是对君主的回答:又《颜渊》「子张问:士何如斯可谓之达矣?子曰:何哉?尔所谓达者?子张对曰:在邦必闻,在家必闻。子曰:是闻也,非达也」,这是对师长的回答通过这段对话还可以看到,身份高的人对身份低的人的答话只用「曰」,不用「对」;《左傳·庄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宋公对鲁使的回答也用「对」,这是因为鲁国使者代表的是鲁国国君,出于礼貌上的尊重而用「对」。 答,亦作「畣」,《正字通》「应辞也」。「答」不是答问的专用语,凡对方有所施,自己作出相应的回报都可以用「答」。《孟子·離婁上》「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礼人不答」是施礼于人而得不到回报;《左傳·文公十三年》「郑伯拜,公答拜」,这是相应地回拜;《三國志·魏书·刘廙傳》「物不答施于天地,子不谢生于父母」,「答施于天地」是反报天地所施之恩;《孟子·尽心上》「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这裏的「答问」才是对问者的回答。 「对」、「答」同源,只是「对」专用于答问;「答」泛用于回报,在答问上也是用的回復义。其次「对」有表敬色彩,是针对对方身份的用词:「答」只是对等的施復,只要是回报都可以称「答」。在答问义上,「对」只是回话:「答」却含有回答问题的意思,是针对对方问题的回答。《孟子·尽心上》「公都子曰:滕更(人名)之在门也,若在所礼而不答何也?孟子曰:挟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可见「答」是有针对性的回復。「对」在应用中广泛地用于双方的相对、方位的相对成双成对、两相敌对之类的意义,如「对面不相识」、「对酒当歌」、「对症下药」、「相对不下」、「天下无对」等,为了表达清晰,回答义就逐渐转移到了「答」上了,这种转移大体上是中古完成的,如:杜甫《送高三十五书記》「借问今何官,触热向武威?答云一书记,所愧国士知」:又《赠卫八处士「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答」逐渐失去回报义之後,就与「问」构成反义词了,对长者、尊者也可以用「答」了。 【应报復酬和】 这组词在回答义上相近来源用途上有所区别。 应(應),《說文》「当也」,《集韵》「答也」。「应」的古代常用义是相当相对的意思,一种事物所引起的与之相当的反应称「应」。《易·乾》「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是声音引起的反应与共鸣;贾谊《过秦論》「天下雲合而响应,赢粮而景(影)从」,「响应」是回声对声音的呼应;《莊子·马蹄》「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这是木的形状与绳墨的相当;《荀子·王制》「举措应变而不穷」,这是措施与变化的客观情况的用于语言,「应」也是对所提的问题、所说的话作出相当的回答,如:《孟子·公孙丑下》「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荀子·性恶》「问者曰: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应之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应」都具有针对性,是针对问话作出的相应的回答。如果作出的反应是肯定对方提出的要求,「应」就是应允、承诺了,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 报(報),《說文》「当罪人也」,《廣雅・释言》「復也」。「报」也是反应,是对施者的回报、復归,判罪也是刑对罪的回报。《詩·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是对于馈赠的回报;《論語·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报怨」、「报德」是对施怨、施德者的回报。用于语言、音信的来往,「报」所重的也是它的回復性,是将结果、行事、答覆之类返报施予者。《吕氏春秋·东成》「魏攻中山,乐羊将。已得中山还,反报文侯,有贵功之色」,这是报命;《周書·卢柔傳》「书翰往反,日百馀牒,柔随机报答,皆合事宜」,这是对公文、书信的答覆。「报」是对差遣者回报,所以具有下对上的性质;书信往还用「报」,也是以贬低自己的身份来对对方示敬。即使是「报告」,在古代也是对自己对之负责的对象作出陈述的意思。 復,《說文》「往来也」,《小爾雅·广言》「白也」。去而又来叫「復」,如《易·泰》「无往不復」。在言语、文字上对所言者作出回答也称「復」,如:《論語·乡党》「宾退必復命曰:宾不顾矣」;《孟子·梁惠王上》「有復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则王许之乎」。「復」可以用于上下关系之间的答覆,也可以用于平等身份的人之间的答覆,这点上它和「报」相近,只是上下关系不那么明显,所谈的问题或回復的事情不如「报」的庄重、正规、重大。这个「復」後来常用「覆」来写;简化汉字中,「復」与「复」归并。 酬,字亦作「醻」,《說文》「献酬,主人进客也」。主人向客人劝酒叫「酬」,《詩·小雅·楚茨》「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笺「始主人酌宾为献宾既饮而酢主人,主人又自饮酌宾曰酬」。正因为「酬」用于宾主之间的劝酒,所以当「酬」被用来比喻语言文字上的应对时,它表示的是平等关系的对答,即使问答者之间有身份地位的分别,「酬」也不强调其间的差异,如: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人间多事,堆案盈几,不相酬答」;《宋史·熊克传「有问者,酬对如响」。「酬」还经常用于诗文唱和中的答诗,如:郑谷《酬补阙张茂枢》「积雪巷深酬唱夜,落花墙隔笑言时」;杜甫《已上人茅斋》「空忝许询辈,难酬支遁词」。 和(hè),《說文》「相应也」。「和」本义就是歌唱中的应和,如宋玉《对楚王问》「其始日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如「此唱彼和」。所以在语言文字往还中,「和」也特指以诗歌相酬答,而且专用于依照别人的诗词的题材、韵脚作诗歌,如:《南史·陈後主纪》「先令八妇人襞采笺,制五言诗,十客一时继和,迟则罚酒」;白居易《和元稹诗序》「元稹又以近作寄来,命仆继和」。 【许诺允肯可】 这组词在应允义上相近。 许(許)《說文》「听言也」。听从别人的话对其要求表示答应叫「许」。「许」是个及物动词,上古只有应允义,沒有「容许」义。《左傳·僖公五年》「[虢公]弗听,许晋使」,又《隐公元年》「[武姜]亟请于武公,公弗许」:「许晋使」是答应晋使的请求;「弗许」相当于「不之许」,沒有答应武姜。 诺(諾,nuo),本义是答应的声音,发出「诺」的声音就意味着同意或默许了,如:《戰國策·趙策》「太后曰:诺,恣君之所使之」;《戰國策·齐策》「孟尝君笑而受之曰:诺」。因为发出「诺」意味着答应,所以「诺」就成为答应的同义语了。《老子》「轻诺必寡信」即轻率地答应必定很少守信用。「诺」常叠用,表示连声答应,如《韩非子·八奸》「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 「许」是及物动词,「诺」是不及物动词。「许」的宾语经常是人,侧重的是答应人的请求;「诺」虽不带宾语,答应的却侧重于事。 允《說文》「信也」。「允」是诚实、真实的意思。《左傳·文公十八年》「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疏「允,信也。终始不愆、言行相副也」。正因为如此,「允」作为副词表示确实、的确的意思。《詩·大雅·公刘》「度其夕阳,豳居允荒」,「豳居允荒是豳地的确广大的意思。 「允」和「许」、「诺」本来无关,「允」的表答应是後起义。韩愈《上郑尚书相公启》「不蒙察允,遽以慚归」,元槙《浙东论黑进海味状》「如蒙圣慈,特赐允许」:「允」才是答应义。《正字通》「允,肯也,今俗称许诺日允」。「允」最初是个官场用语,是可信、公允的意思。上级认为公允即是答应、批准,所以「允」也就有了答应、许诺义了。「允」也是个不及物动词。 「肯」也用于允诺义,《爾雅·釋言》「肯,可也」。「肯」原是助动词,它总是用于动词前表示许可和愿意的,如:《詩·邶風·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韩非子·人主》「今人主非肯用法术之士」。「肯」的允诺义是「肯」後的动词省略的结果。《国语,晋语》「楚众欲止,子玉不肯」,「不肯」是不肯止之省。类似情况还有「可」,「可」表允许也是助动词後的动词省略的结果,所以「肯」、「可」也有时连用,如欧阳修《许司封行状》「未尝有所肯可」。 【教诲训诫】 这组词都和教导、培养人有关,但在对象、内容、范围、方法上互有区别。 「教」有两种读音,读作jiao时,最初主要指传授技能和本领,後来才指传授知识。《左傳·成公七年》「[巫臣]教吴乘车,教之战阵」《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教之乘车射御驱侵」:所「教」的内容是乘车、射箭、御马、战阵等,这些都是技能和本领。「教」用于「教书」、「教学」是後来的事。「教」读作jiào时,主要指教导、训练。「教」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禽兽。《荀子·劝学》「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这是教导人;《荀子·礼論》「大路(君主坐的车)之马,必信至教顺然後乘之」,这是训练牲畜。「教」的内容,对人来说主要是属于道德法令范畴的事。《荀子·脩身》「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孟子·梁惠王上》「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这是道德教育;《荀子·富国》「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姦民不惩」,这是法令教育。因为「教」和「政」古代是很难分开的,所以「政教」、「法教」常常配合使用。统治者经常发布道德上的教条让人们遵守,这叫做「教」,如《荀子·成相》「君教出,行有律,吏谨将之无铍滑」。「教」是具有法令作用的,违背「教」是要受吏的惩治的,所以古代的「教」和「令」很相似,有时称作「教令」。後世带有劝谕性的指令也称作「教」,如学塾的学规、宗教的戒律等就称作「教条」。 誨(诲,hui),《說文》「晓教也」。诲源于「晦」,「诲」也是教,但所教的对象往往是门徒、子弟,施教者往往是师长、父兄。「诲」是进行启蒙,使处于晦冥之中的人开窍,见到光明,如:《左傳·昭公八年》「彼孺子也,吾诲之」;《荀子·成相》「下以教海子弟,上以事祖考」。对群众、士兵等只能用「教」不能用「诲」。「诲」的内容除包含道德上的训诫以外,还可以是专门知识的传授,如:《左傳·襄公十四年》「使师曹诲之琴」;《論語·述而》「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在教学方法上,「教」带有强制性,违反要受鞭打,《書·尧典》「扑作教刑」。「诲」则侧重于启发诱导,《論語·述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诲人不倦」,即循循善诱,不知疲倦的意思。成语「诲淫诲盗」则指启发、引诱人去做坏事说的。 训(訓),《說文》「说教也」,《正韵》「诲也」。「训」与顺同源,「训」虽然也有教诲、开导的意思,但着重点在于引用以往的典型、法则去让人模仿、遵循,或从已往的坏的事例和榜样那裏知所戒惧,「训」的目的是使被训者遵守、顺从传统的法规、制度、道德、风俗等。《書·伊尹》「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这是伊尹引用祖先事迹训诫太甲;《左傳·成公十八年》「荀家……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恭)俭孝弟(悌)」,这是以已往的法则教育子弟。正因为如此,「训」作为名词有法式、典范的意思。成语「不足为训」,即不可作为典范供遵守模仿的意思。「训」也可以「训农」、「训卒乘」,甚至「训马」,但目的都是使之顺从,驯服。 诫(誡,jiè),《玉篇》「警也」。「诫」是从「戒」分化出来的。「训」是从正面教育,「诫」是从反面教训,是告戒人不许违反规定、传统,是从过去的失误中接受教训。《易·繫辭》「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意思是在小事上受到惩罚从而在大事上知所警戒,是小人之福;《韩诗外傳》「前车覆而後车不诫,是以後车覆也」「不诫」是不吸取教训、引起警惕。「训」之与「诫」正如「令」之与「禁」,是同一事的两个不同侧面。《荀子·成相「观往事,以自戒」,这个「戒」就是吸取教训的「诫」。作为名词,「诫」就是关于告诫不准或不应怎样作的教令了,如:《荀子·强国》「发诫布令而敌退,是主威也」;班昭著有《女诫》。有的书因为有《女诫》沒有「男诫」就说「男曰训,女曰诫」,这是强生分别。 【劝勉励奖】 「劝」(勸)和「勉」意义相近《說文》「劝,勉也」。说「劝」和「勉」意义相近是就它们的古义说的。「劝」在汉以後逐渐用于规劝的意思。这有两个方面:或者作排难解纷的和事老,斡旋于两者之间;或者是讲明事理说服对方使对方改变态度、意向。前者如《辍耕录,鞠狱》「某甲与某乙鬬殴,某甲之母劝解」;後者如王维《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在汉以前,「劝」不用于消极地劝阻、说服上,而用于积极地鼓励对方,促使对方奋发上;它是使人追求、进取,而不是使人转变、和解。《論語·为政》「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意思是表扬好人、教导後进的人,那就会人人奋发向上了;《莊子·徐无鬼》「爱之则亲,利之则至,誉之则劝」,「誉之则劝」就是你称赞他,他就会受到鼓舞而努力奋勉了。由此可见,「劝」作为不及物动词,是表示人们从榜样、荣誉那得到鼓舞,激发起主动精神和进取的意志;作为及物动词它也不是劝解,而是鼓励的意思。《孟子·公孙丑下》「或问:劝齐伐燕有诸」,「劝齐伐燕」,不是劝说齐国伐燕,而是鼓励齐国伐燕的意思;同理,「劝学」不是对不学的人进行规劝,而是对要学的人进行勉励。古代,「劝」的反义词是「沮」、是「惩」等。《左傳·成公十四年惩恶而劝善」,意思是惩戒为恶的,鼓励向善的;《吴子,料敌》「劝赏而威罚」,意思是以赏来激发进取精神,以罚来树立威势。古代的「劝」强调积极进取,後世的「劝」是突出了止其为非。「劝架」如果在先秦,就是鼓动人们去打架的意思,在後世就是劝止打架的双方的意思了。 「勉」和「劝」的古义相近。不过细加区别,二者之间有主动、被动之分,有自愿、强制之别。劝」是积极的、主动的,劝别人是对别人进行鼓舞,自劝是自己奋勉振作。「勉」不同,它是带有被动性和强制性的。《說文》「勉,强也」,段玉裁注,「凡言勉者,皆有相迫之义」,这是对的。「劝」是打心眼裏高高兴兴地去作,「勉」是并不情愿,但迫于形势不得不尽力。《論語·子罕》「丧事不敢不勉」,《商君書·垦令》「无外交则国勉农而不偷」:这裏「勉」都是尽力而为的意思。不过不论是处丧还是趋农,都不是当事者心甘情愿的,而是迫不得已的:前者是自勉,是强制自己尽力而为;後者是勉人,是强使对方尽力于农耕。这种强制,或出于风俗习惯的约束,或迫于政策法令的压力,或者出于什么其他原因,但无论原因如何,它的侧重之点都在于逼迫自己或别人去克制怠惰情绪,去勉为其难。正因为如此,近代的「勉」或「勉强」,才有并不心甘情愿,或者在力量不够、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去从事某项事情的意思。励(勵),《廣韵》「相勉也」。「励」在克制自已上和「勉」相近,在奋发精进上和「劝」相近。「励」就词源说是由「砺」孳乳出来的。「砺」是磨刀石,刀经过磨砺之後就更锋利,这个意思应用到对人的精神、道德的磨炼、砥砺上就是「励」了。劝」和「勉」,作为及物动词所涉及的宾语多半是事情,如:「劝学」、「劝农」、「勉耕」、「勉行」等;而励」的对象,不论是自励还是励人,所励的多是道德修养,是个人的品质、志向、气节之类,是修养上的自我完成,如:《淮南子·修务》「励节亢高,以绝世俗」;《三國志·魏书·杨阜傳》「以义相励,有死无二」。 奖(奬),《說文》「嗾犬厉(励)之也」。《說文》此义未见载籍,先秦「奖」多用于协助、扶持义,而且多用于协助、扶持在上位的人,如:《左傳·襄公十一年》「乃载盟书曰:凡我同盟……同好恶,奖王室」;又《昭公二十六年》「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则所愿也」。不过「奖」也可以用于在下位者、为恶者,用的仍是协助、扶持义,如:《左傳·昭公二十二年》「君若惠保敝邑,无亢不衷(忠),以奖乱人,孤之望也」。秦汉之後,「奖」就用于上对下、尊者对卑者的扶持了,于是出现了提携、鼓励的意思,这就和「劝相近了。《方言・六》「自关而西,秦晋之间,相劝曰耸,或曰奖」,《小爾雅·廣詁》「奖,劝也」。不过「劝」重在对进取精神给以鼓励,「奖」则兼及行动上的帮助提携。《後漢書·魏朗傳》「奖厉吏兵,讨破群贼」,《舊唐書·韩愈傳》「愈以孤子,幼刻苦学儒,不俟奖励」,「奖」侧重精神上的鼓舞;《後漢書·孔融傳》「面告其短而退称所长,荐达贤士,多所奖进」,《宋史·欧阳修傳》「奖引後进,如恐不及」,「奖」则兼及提拔、扶持。不过「奖」在古代只限于口头勉励和行动上的扶持,不附带物质的鼓励,它的反义词是「抑」,不是「惩」。随着「劝」的规劝义的盛行,它的鼓励义逐渐为「奖」所取代;而且随着物质鼓励的盛行,「奖」和「赏」又接近了起来,不过这是近代的事。 【晓喻申解释阐】 这组词在说明内容、讲清道理义上相近。 晓(曉),《說文》「明也」。「晓」,现代叫「天亮」,如杜甫《发潭州》「夜醉长沙酒,晓行湘水春」。应用于知识方面「晓」就是知道、明白,即原来蒙味昏暗而现在透亮了的意思。《論衡·知实》「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盐铁论,相刺》「通一孔、晓一理,而不知权衡」:这是通晓、知晓的「晓」。《後漢書·马援傳》「援又为书与嚣(人名)将杨广,使晓劝于嚣」,《北史·韦珍傳》「淮源旧有祠堂,蛮俗恒用人祭之,珍乃晓告……悉宜以酒脯代用」:这裏的「晓」是使动用法,是向有关的人说明情况、说明形势或道理,使对方明了的意思,可译为告诉、说明。如果对方的地位高,就是禀白了,《漢書·元后傳》「未晓大将军」,注「晓犹白也」。 喻古和「谕」(諭)是异体字,《廣雅·釋言》「晓也」。「谕」也是明白、了解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欲客之必谕寡人之志也」;《漢書·翼奉傳》「何闻而不谕」。喻(谕)的使动用法也可译为告诉,是使人知道、了解的意思,所以《說文》说「谕,告也」。《周礼·秋官·讶士》「掌四方之狱讼,谕罪刑于邦国」「谕罪刑于邦国」是告诉邦国之民,使他们知道犯罪与量刑的知识的意思;《淮南子·修务》「故作书以喻意」,「喻意」是使人知道自己的意思。和「晓」相比,「喻」(谕)的说理性更强,具有详细解说、务使理解的意味。正因为如此,才有「不可理喻」、「喻之以理」的说法;正因为如此,「喻」引申有举例子、打比方,多方进行说明的比喻义。「喻」和「谕」後世产生分化:「谕」多用于告知义「喻」多用于比喻义。 申,《爾雅·釋诂》「重也」。「申」也是告诉人事物,让人了解,它的特点是反復申说,再三重複,务期使人牢记、遵守,所以《尔雅》用「重也」释「申」。「申」多用于发布号令或告诫别人,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来,其君……在军无日不讨军实(军中将帅)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後」,「申儆」是再三告诫;《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约束既布,乃设斧铖,即三令五申之」,「三令五申」是再三宣布命令,多次重複。「申」用于下对上,就是详细陈述、极力说明的意思了,如:《颜氏家训,风操》「申诉冤枉」;《晋书·周顗傳》「力言王导忠诚,申救甚至」。 解,《說文》「判也」。「解」是剖分的意思,现代口语中的「大解八块」,用的就是「解」的本义。引申开来,把纠缠在一起的、结紧的、凝聚的东西分解开、融化开也叫「解」,如「排难解纷」、「土崩瓦解」等。用于说明、告知义,「解」也表示把人结在心裏的疑团、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是分析问题、诠释疑难的意思,如:《南史·崔灵恩傳》「性拙朴,无风采。及解析经理,甚有精致」;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注解」、「解答」、「解诂」、「解释」的「解」用的都是这个意思。经解释後对问题有了理解也称「解」,即领悟、了解,如《三國志·魏书·贾诩傳》「太祖后与韩遂、马超战于渭南……又问诩计策。诩曰:离之而已。太祖曰:解」。 释(釋),《說文》「解也」。「释」也是对问题对疑难的说解,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注「释,解也。告庙在楚,解公所以不朝正(于正月朝庙)」;《戰國策·趙策》[鲁仲连]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释」、「解」并举。「解」来自于分剖义,「释」来自于放下、消溶义,如:《韩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宋人]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老子》「涣兮若如冰之将释」。正因为如此,「释」较「解」为温和,它带有循序渐进、一步步地演绎、耐心地解说的含义,如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又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显其异同,从而释之,名曰释例」。作为形容词,「释」则表示凝结于心的疑虑逐渐消解的意思,如《世说新语·言语》「乐令(人名)既允朝望,加有婚亲,群小谗于长沙(长沙王)。长沙尝问乐令,乐令神色自若,徐答曰:岂以五男易一女!由是释然,无復疑虑」。 阐(闡,chan),《說文》「开也」。「阐」最初是打开、开拓的意思,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禽灭六王,阐并天下」。用于说解,「阐」就是把言语、记载的内涵扩大,对其内蕴加以发挥,对其疑难加以说解,使其透彻地为人所了解,《集韵》「阐,明也」。「解」、「释」所说解的多指表层的东西,多是对言语、文字及其所传达的意思的说明;「阐」深一层,是把内蕴的深义加以弘扬,如:《易·繫辭下》「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晋书·孙楚傳》制礼作乐,阐扬道化」。 【譬比况方】 这组词在表示用类似的事物对照说明上意义相近。 譬(pi),《說文》「谕也」,《說文系傳》「譬犹匹也,匹而喻之也」。「譬」是一种向别人作说明,使对方晓得所说的事物的一种方式,这种说明方式的特点是用有类似点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的事物,现在叫「打比方」。《淮南子·要略》「假象取偶,以相譬喻」,它是借用类似现象来以此喻彼的。《論語·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是用群星环绕北极星来比喻百姓归服以德治国的君主;《韩非子·有度》「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这是用「手」在身上的作用来比喻臣对君应尽的义务。比《說文》「密也」。「比」是紧挨在一起的意思,如「比肩」是肩膀靠肩膀,「比翼鸟」是并排飞的鸟。引申开来,把事物并列起来、两相比较也称「比」,《詩·周南·关雎》集传「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孟子·公孙丑上》「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管仲孰贤?曾西艴然不悦,曰:尔何曾(竟然)比予于管仲」,这是曾西和管仲比较;《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这是诸葛亮将自己比作管仲、乐毅。 「譬」是说明事物的方式;「比」是区别事物的行为。「譬」是用容易明白的有类似点的事物去比拟、去说明不容易明白的事物;「比」从两种同类事物中比较鑒别,分清同异、高下。《荀子·非相》「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比」是「分别以喻之」;「譬」是「譬称以明之」。《韩非子·姦劫弑臣》「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蛭之比大陵也,其相去远矣」:相「比」的是同类事物,是「愚学之人」和「有术之士」比较,是「蚁蛭」和「大陵」比较;相「譬」的是不同类而有类似点的事物,是以「愚学之人」与「有术之士」相比与蚁蛭与大陵相比之间的类似点来说明问题,说明差距之大。 况(況),《廣韵》「匹拟也」。「况」和「譬」接近,是比较两者之间的类似点的。《盐铁论,忧边》「乃欲以闻里之治而况国家之大事」,治里和治国有类似处,所以相比况;《南史·陶潜傳》「潜少有高趣,宅边有五柳树,尝著《五柳先生傳》盖以自况」,这是说「五柳先生」和陶潜有类似点。「况」和「譬」都是比较事物的近似处的,但「譬」用的是截然无关的事物间的类似点,比如「人臣」与「手」等;「况」却用的是同类事物,如「陶潜」与「五柳先生」「治闾里」与「治国」等。「况」和「比」都是用同类事物相比,但「比」是为分别大小、好坏等,而「况」只说明它们的相似点,并不是去鑒别它们的同异优劣。 方,《說文》「并舟也」。两条船并在一起叫「方」,後分化出来作「舫」,引申开来两两相并也称「方」。《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蜀汉之粟,方船而下」,《後漢書·马防傳》「临洮道险,车骑不得方驾」:「方船」是两船并行;「方驾」是两车、两马并行。引申开来,将两事物并列起来加以比较也叫「方」,这个「方」和「比」相近。魏徵《十渐不克终疏》「论功则汤武不足方」,孔稚圭《北山移文「度白雪以方洁」:「方」都是相比较、相比拟的意思。不过「比」侧重于比高低上下,而「方」由于来源关系,侧重的是相比的事物不分上下,可以并驾齐驱。「比」、「方」常常结合使用。《論衡·恢国》「比方五代,孰者为优」,「比方」侧重在「比」;杨基《送陈资深归广》「人生还乡乐,无物堪比仿」,「比仿」同「比方」,这裏侧重的是「方」。 「比」和「譬」後来逐渐混同起来,「比」也作「譬」用了,这是因为比较类似点的「譬」也是从比较中看出相同、相似处的缘故。白居易《与元九书》「讽君子小人则引香草恶鸟为比」,「比」这裏就相当于「譬」,因为它们既是「譬」又是为了对比的缘故。正因为如此,「比如」常相当于「譬如」,「比喻」常相当于「譬喻」了,如:《史记·游侠列傳》「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漢書·王嘉傳》「称引亡秦,以为比喻」。现代汉语中已用「比方」、「比如」代替「譬」了。 【训诂】 「训」、「诂」常常结合使用,表示对词义的解释,如:《漢書·崔骃傳》「尽通古今训诂百家之言」;郭璞《尔雅序》「夫《尔雅》者,所以通诂训之指归、叙诗人之兴咏、总绝代之离词、辩同实而殊号者也」。分开来说,「训」重在同时的词义描述;「诂」重在历时的词义对照。 训(訓),《廣雅·釋詁》「顺也」,《字汇》「释也」,《正字通》「训,释也,如某字释作某义,顺其义以训之」。「训」与「顺」、「循」同源,顺(或循)其句中用法而释其义叫「训」,如:何晏《论语集解叙》「古论唯博士孔安国为之训解」;《南史·褚玠傳》「博学能属文,词义典实,不尚淫靡」。所谓随句解释就是说解词的语境变义,就是随词所在的上下文用意义贴切的近义词、语去描写。《詩·小雅·黍苗》「原隰既平,泉流既清」,传「水治曰清」,这是清澈;又《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传「清微之风,化养万物者也」,这是清凉;又《鄘风·君子偕老》「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传「清扬,目清明也」,这是清亮;又《周颂·清庙》「於穆清庙,肃雍显相」,集传「清,清静也」:同一个「清」在不同的词语限制条件下产生了不同的词义交叉,解释这种交叉,用最恰当的同义词去与之互换,这就是「训」,就是解释其语境的应用引申义。 诂(詁),《說文》「训故言也」。「诂」与「古」、「故」同源,用当代通行的词语去解释已消逝或已罕用的古代词语或异域词语叫「诂」。《尔雅序》疏「诂,古也,通古今之言使人知也;训,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漢書·刘歆傳》「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诂」径作「故」。《易·晋》象「晋,进也」,孔疏「*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後世不晓,故以进释之」,这是以後释前,以今释古;《孟子·尽心下》「舜之饭糗茹草也,若将终身焉」,《方言・七》「茹,食也。吴越之间凡贪饮食者谓之茹」,这是以方言释通语。 【论议评讨】 这组词在对人或事物的好坏、是非等表示意见义上相近。 论(論)《說文》「议也」,段玉裁注「凡言语循其理、得其宜,谓之论」。「论」源于「倫」、「侖」系的字,如「抡」、「沦」、「轮」等都含有层次、条理、秩序、选择之类的含义;《莊子·齐物論》「有左有右,有分有辩,有伦有义,有竞有争,此之谓八德」,「伦」、「义」正是「论」、「议」的初始形态。「论」侧重于分析、推理,「论」的结果多是作出关于是非的判断,如:《書·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孟子·万章下》「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漢書·司馬遷傳》「乃欲印(昂)首伸眉,论列是非」;杜甫《春日忆李白》「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议(議),《說文》「语也……;一曰谋也」,《廣韵》「择也」。「议」源于「义」、「宜」。《吕氏春秋·怀宠》「士之议也,非苟语也,必中理然後说,当义然後议」:「议」侧重于议事;一事当前评论得失,何者合于义、何者不合于义,何者合时宜、何者不合时宜叫「议」。《書·周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漢書·田延年傳》「昌邑王嗣立,淫乱。霍将军忧惧,与公卿议废之,莫敢发言。延年按剑廷叱群臣,即日议决」;《漢書·韩延寿傳》「延寿尝出临,上车,骑吏一人後至,敕功曹议罚」;《晋书·顾和傳》「赃污百万,付法议罪」。 「论」重在分是非,「议」重在定得失;「论」重在作出判断,「议」重在作出决定;「论」可以是一个人进行,「议」则是众人商量。所以「论辩」、「论述」、「论难」、「论据」等用「论」,「商议」、「提议」、「议会」、「议决」等用「议」。作为名词,「议」是建议,「论」是评论;作为文体,「论」是阐明道理、论辩是非,「议」是提出建议或措施。 评(評),《廣雅·釋詁》「平也」,又《释诂》「议也」,《增韵》「品论也」。「评」源于「平」,《商君書·更法》「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平画」即评议国家的规画大计,字正作「平」。「平」即古「秤」字,是天平。「评」是评高低得失,得其中正公允,所以其义接近于「议」,如:《晋书·傅玄傳》「评断得失,各为区例」;《後漢書·东夷傳》「诸加评议,便杀之」。「评」又可以是个人论列是非,所以它也可以和「论」结合,如:《三國志·魏书·李通傳》注「未尝评论时事,臧否人物」;《魏書·礼志》「虽多皆有所缺,莫能评究」。就「评」自身来说,它重在分出高低,优劣,如:《後漢書·许劭傳》「劭与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南史·钟嵘傳》「品古今诗,为评」。正因为如此,「品评」、「评判」、「评分」、「评语」等常连用。 讨(討),《增韵》「探也」,《正韵》「寻也」。「讨」有深人追究、进行探索的意思,因此它接近于分是非的「论」,所以「讨论」常连用,如:《論語·宪问》「为命,裨谌(人名)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舊唐書·李百药傳》「罢朝之後,引进名臣,讨论是非」。在讨论义上,「讨」重在深人,寻根究底,所以「研讨」、「探讨」、「讨究」、「讨绎」等常连用,如:颜延之《释何衡阳书》「讨求道义,未是要说耳」;《唐书・韩愈傳》「讨究儒术,以兴典究」。 【狱讼】 《国语,周语》「君臣无狱」,注「狱,讼也」。「狱」(獄)和「讼」(訟)义近,都指在执法者、裁断者面前争论是非曲直、辩明有罪无罪,用现代话说,就是「诉讼」、「打官司」。正因为如此,在秦汉以前,「狱」和「讼」常常结合使用,如:《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贾谊《治安策序》「百姓素朴,狱讼衰息」。 「狱」和「讼」的分别:《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听而断之」,注「争罪曰狱,争财曰讼」,意思是彼此以罪名相告的官司称「狱」,彼此因财货争执的称「讼」;换句话说,「讼」多指民事案件,「狱」多指刑事案件。这样说大体上是对的,因为「狱」和「讼」确实有大小之分,「狱」重,「讼」轻;但它们却很难截然画分,所以孙诒让《周礼正义》说「凡狱讼对文者,皆讼小而狱大」。《論語·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听讼」就是判案,在审理案件时应是大小都有的;《漢書·循吏传序》「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讼理」是裁判公平,「讼」也是泛指。《左傳·庄公十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小大之狱是大大小小的官司,其中当然既包括刑事案件,也包括民事案件了;《漢書·景帝纪》「中五年诏曰:诸狱疑……,辄谳(復审定案)之」,「狱」也是泛指的。 「狱」和「讼」的大小、重轻之分是确实的。「狱」因为指较重的案子,所以在战国末年以後把监禁罪犯的地方也称「狱」。《书断,上》「周曰囹圄,汉曰狱」;《荀子·宥坐》「狱犴(监狱)不治,不可刑也」。「狱」的牢房义是後起的,它是监禁犯重罪的、判刑的犯人的地方。「讼」,《說文》「争也」,它既表示打官司时诉讼的两造之分,也可以表示人们日常的是非之争,意见之争等。《論語·公冶長》「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自讼」是自己内心中争论是非曲直,是自责;《後漢書·曹褒傳》「会礼之家,名为聚讼」,「聚讼」是意见分歧,争论不休。可见「讼」主要是辨是非 「狱」的本义是案件或断案,监狱义後起,这两个意义又交错存在,读古书时要注意分辨。《漢書·晁错傳》「狱官主断,生杀自恣」,《漢書·丙吉傳》「[丙吉]治律令,为鲁狱史」:「狱官」是「主断」的,是判案的法官,不是典狱官;丙吉学过律令条文,所以才能作审判的「狱史」,不是作监狱长。《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可见「狱吏」是审判官。 「讼」也有两个意思,它有为自己争辩的意思,也有为别人辩白的意思,用于後一意义时,是为人辨冤。《左傳·文公十四年》「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而使尹氏与聃启讼周公于晋」,前一「讼」是诉讼义,後一「讼」是辨冤义;全句的大意是周公将要和王孙苏到晋国请求断案,周匡王最初答应站在王孙苏一边,後来改助周公,派尹氏和聃启到晋去为周公辨冤,不是派人去与周公诉讼;《漢書·陈汤傳》「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讼汤」,「讼汤」不是上告陈汤,而是替陈汤辨冤。 【辩驳难】 这组词都和论难有关。 《說文》「辡,罪人相与讼也」,「辩」从「言」「辡」声,它沒有「辡」的罪人争论罪责的意思,但保留了各执一词相互论争的意思,如:《孟子·滕文公下》「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列子·汤问》「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鬬。问其故。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一儿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史记·匈奴列傳》「汉使欲辩论者,中行说辄曰:汉使无多言」。上述例子分别说明了辩论的三种情况:用理由或事实非难对方、申述已见,如《孟子》;就同一问题反覆据理力争,如《列子》;就别人提出的理由、事实进行解释,如《史記》。这三种情况都可以称作「辩」。 驳(駁),《說文》「马色不纯」,《一切经音义・十七》黄白杂曰驳」。引申开来,凡是不纯正、不单一,互相混杂、相互间错都可以称「驳」,如:《莊子·天下》「其道舛驳」;刘禹锡《天论上》「法小弛则是非驳」。在论辩当中指出对方逻辑上的混乱、论证中的矛盾、事实上的出入等,从而肯定自己、否定对方也叫「驳」。「驳」就是指出对方的混杂而予以批驳,如:《魏書·李傳》「常面折高祖,弹驳公卿,无所回避」;《舊唐書·王世充传》「或有驳难者,世充利口饰非,辞议锋起」。 「辩」包括两个方面,就是揭露对方,申说自己;「驳」是辩的一部分,它侧重于否定对方,不包含为自己辩解。 「难」(難)的常用义是「不易」,用在论辩上,「难」(nàn)是提出难解的问题诘问对方,企图将对方难倒。《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赵括]尝与其父奢言兵事,[赵]奢不能难」「不能难」是质问不倒、难不住赵括;东方朔《答客难》「客难东方朔曰:苏秦、张仪一当万乘之主,而都(居)卿相之位泽及後世。今子大夫修先王之术,慕圣人之义,讽诵《诗》、《书》百家之言……自以智能海内无双,即可谓博闻辩智矣。然悉力尽忠以事圣帝,旷日持久,积数十年,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意者尚有遗行也!同胞之徒无所容居,其故何也」,这就是典型的诘难。「辩」和「驳」都是据理力争,都是正面阐述自己的理由,揭露对方的矛盾,而「难」则往往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从对方的言行中提出矛盾要对方解答,企图达到使对方自我否定、从而不攻自破的目的:这就是它们的大别。 「难」有两种,上面说的属于诘难、质问,是带有论战性的一种;还有一种是「问难」,它的意思接近于「问」,是提出自己的疑问,向对方请教。《論衡·问孔》「圣人之言,不能尽解;说道陈义,不能辄敕(明白)。不能辄敕,宜问以发之;不能尽解宜以极之。皋陶陈道帝舜之前浅略未极;禹问难之,浅言復深,略指復分:蓋起问难。此说激而深切,触而著明也」:这种「难」是探讨性的,不在于难倒对方,而在于寻根问柢;这种「难」的目的在于把对方说的话的内蕴全部弄清,把问题全部弄懂。 【辨辩办】 辨,《說文》「判也」。「辨」和「判」、「班」、「副」、「别」等同源,都来自剖分义;不过「辨」在这一族中所侧重的是通过人的各种感官去分析、鉴别、处理事物。《論語·颜渊》「子张问崇德、辨惑」,《荀子·荣辱》「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咸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痒)」:这是通过各种感官去进行分辨,其中心之官的辨是非、辨吉凶、辨贵贱、辨善恶等,更是「辨」中大宗;《戰國策·周策》「客者,辨士也;然而所以不可者,好毁人」,《列子·汤问》「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辨鬬」:这裏的「辨」是通过语言器官去剖别,是用语言去争论是非曲直,是所谓论辨;《荀子·议兵》「城郭不辨,沟池不掘,固塞不树」,又《王霸》「万乘之国可谓广大富厚矣,加有治辨强固之道焉,若是则恬愉无患难矣」:这是将「辨」用于有条有理地、分门别类地处理事物上,是思辨、论辨的延伸。这三者原统一于「辨」,後来分化出「辩」和「辦」来,成为同源词。「辩」(辯)最早是「辩」的异体,如《孟子》、《莊子》就用「辩」而不用「辨」。「辩」的用法也同辨」,最初是兼赅三者的。《孟子·告子上》「万钟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莊子·秋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这是用各种感观分辨;《孟子·滕文公下》「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莊子·齐物論》「圣人议而不辩」:这是用言语分辨;《左傳》「主齐盟者,谁能辩焉」《荀子·儒效》「分不乱于上,能不穷于下,治辩之极也」:这是表办理义。「辨」、「辩」固然可以看作异体字,但大致的分工在先秦已经出现;「辨」、「辩」并用时,大抵「辨」重在分别,「辩」重在辩驳。因此不妨把「辩」看成是「辨的分化字,分出其辩论、口辩义,只是初期的分工并不清楚,常常混同、通用。 「办」(辦)是後起的,最初作「辧」。「辨」「辦最初是一字,中间的「刀」和「力」都是「刀」的变形。《說文,新附》「办,致力也」,它所分出的是致力于事的「辦」,读ban,如:《史记·项羽本纪》「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尝为主办」;《漢書·龚胜傳》「先赐六月禄直以办装(置办行装)」。办妥贴也用「办」,如:《世说新语·汰多》「石崇为客作豆粥,咄嗟便办」;《颜氏家训,勉学》「家贫,灯烛难办」。「办」是後分化出来的,因而用途单纯,不与早已通用的「辨」、「辩」相混。 【吊唁慰问存】 这组词在慰问义上相交搭。 吊(弔),在上古指对遭遇不幸事件的人家或国家进行慰问、表示同情,这种不幸可以是丧事,也可以是其他不幸事件。《左傳·昭公三十年》「晋顷公卒,秋八月葬,郑游吉吊,且送葬」,这是吊丧;又《庄公十一年》「宋大水,公使吊焉」,这是吊受灾;又《昭公五年》「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这是吊战败;《莊子·山木》「孔子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太公任往吊之」这是慰问个人遭难。总之,「吊」是对不幸表同情、示慰问,其对象是生者。《荀子·大略》「送死不及柩尸,吊生不及悲哀,非礼也」,《左傳·昭公三十年》「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吊」都是「吊生」,不是「送死」、「送葬」。正因为「吊」是怀着悲痛的感情安慰生者,所以从中引申出同情、怜悯义来。李密《陈情表》「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是说处境孤单,只有自身和影子相互同情、相互慰藉。但是,灾祸是偶尔发生的,丧葬是经常发生的,吊丧时要安慰生者、祭奠死者,这样一来,「吊」就逐渐由「吊生」转移为祭死了。《說文》「吊,问终也」,就显示了这种变化。贾谊著名的《吊屈原文》中的「敬吊先生」,就是对死者的哀悼了;李华《吊古战场文》「吊祭不至,精魂无依」,「吊祭」也是安慰死者灵魂的祭奠。所以《文体明辩,吊文》说「吊文者,吊死之辞也」。「吊」由「吊生」转向「吊死」之後,「吊祭」、「吊孝」、「吊临」、「吊哭」等就常常连用了。引而申之「吊」也就产生了以无限感慨怀念古人、古迹的「凭吊」义了,如辛弃疾《登健康赏心亭呈史留守致道》「我来吊古,上危楼,赢得闲愁千斛」。注意,「吊」的悬挂义是晚起的,「吊」是「弔」的俗字。习惯上悬挂义一般用「吊」,简化汉字後两者重又归并。 唁(yàn),亦作「喭」《說文》「吊生也」,段玉裁注「此言吊生』者,以吊生为唁』别于吊死为「吊』也」;《玉篇》「吊生日唁,吊死曰吊」。「吊」是哀悼死者,「唁」是安慰生者,这是东汉以後的观念。在先秦,「吊」、「唁」都是对生者而发的,其区别在于:「吊」是对遭灾祸的安慰,「吊」常伴以赠赙、赠与以助丧、以救灾、以佐生,如《周礼·天官·宰夫》「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注「吊事,吊诸侯、诸臣也」。「唁」则侧重于对遇不幸者本人在语言上的安慰。《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公孙(逊,逃亡)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这是鲁昭公反季氏失败逃到齐国,齐侯对其失国的慰问;又《襄公十八年》「齐人获臧坚,齐侯使夙沙卫唁之」,这是对受伤被俘的臧坚的安慰。当「吊」转为「吊死」之後,「唁」就专表「唁生」,表对丧家的慰问了。 慰,古作「尉」。「尉」即古「熨」字,本义为用熨斗将折绉的布帛衣物加热使之平展;「尉」用于使心怀忧虑、愁苦的人的心情舒展开来、愉快起来就是安慰的「慰」了,字加「心」分化。《詩·邶風·凯风》「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漢書·车千秋傳》「思欲宽广上意,尉安众庶」。 「吊」、「唁」、「慰」虽然都表示对不幸的同情,但程度不同,「吊」是对遭灾祸者的同情,「唁」是对遭难者(後来是对丧家)的同情,「慰」所表示的则是对劳累者、忧苦者的安抚、宽解。正因为如此,「慰」使用得就非常广泛,构成「慰问」、「慰勉」、「慰劳」,「宽慰」、「抚慰」、「安慰」等。 「问」(問)的常用义是询问。当「问」用于询问别人的健康情况、不幸遭遇的时候,就有「问候」、「慰问」的意思了。《詩·邶風·泉水》「问我诸姑,遂及伯姊」,这是问候;《論語·雍也》「伯牛有疾,子问之」,这就是慰问了。 「存」的常用义是生存,还有一个不常用的意思是思念、思忖,如《論衡·订鬼》「凡天地之间有鬼……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向别人转达自己的思念也就有了问候的意思了,并由此引申出看望、抚慰的意思。《漢書·文帝纪》「使人存问长老」,这是问候;曹操《短歌行》「越陌度阡,枉用相存」,这是看望;《漢書·张敞傳》「摧挫其暴虐,存抚其孤弱」,这就是慰问了。 「存」和「问」都是一般地表示关心,其慰问义又次于「慰」了。 【嘱托】 「嘱」(嘱)古作「属」。《說文》「属,连也」。「属」是连缀的意思,一物之後以他物相连缀称「属」,「亲属」是因血缘关系相连而及的人,「属国」是连缀依附于宗主国之国。自己的事交给与自己有关的人去办也叫「属」这就是托付、嘱咐的意思了,如:《吕氏春秋·贵公》「寡人将谁属国」;《梁传,定公十年》「[齐侯]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因为不论嘱咐还是嘱托,都是通过言语进行的,和事物之间的连属有很大区别,所以加「口」造「嘱」字,《玉篇》「嘱,付嘱也」,《廣韵》「嘱,托也」。《後漢書·卓茂傳》「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北堂书钞》引谢承《後漢書》「羊陟迁河南尹……禁断豪右嘱托书疏,不与交通」。 讬(託),《說文》「寄也」,字亦作「侂」,「讬」是这裏辨的对象。《論語·泰伯》「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寄」与「讬」对举;《荀子·劝学》「蟹六跪而二螯,非蛇之穴无可寄讬者,用心躁也」,「寄讬」连用。「托」的别体「侂」所从的「宅」即古文「宅」字,「宅」是寄身之所;托人寄身是「讬」的初义,引申开来,以言语委事于人也叫「讬」,如:《孟子·梁惠王下》「故灵王之臣有讬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说苑,善说》「上士可讬以色,中士可讬以辞,下士可讬以财」。 「嘱」和「讬」在托付义上相交叉,但由于来源不同,彼此也有细微的差异:「嘱」的多半是事,而且重在用言语叮咛,「讬」的对象较广泛,大可以托国、托天下,小可以托财物、托言辞;「嘱」富于殷切感,「托」则更富于信任感。 注意,古「托」、「讬」在意义上无关,「托」是以手举物,「讬」是寄物于人。简化汉字中两者归并,阅读古书时要分开。 【夸炫耀矜伐】 这组词在向别人显示的意义上有相近处。 「誇」,简化汉字中归并于「夸」,《說文》「诞也」。把事情说得超过实际叫「誇」如:《史记·日者列傳》「夫卜者多言誇严以得人情,虚高人禄命以说(悦)人志」;韩愈《进学解》「春秋谨严,左氏浮誇」。「誇」也表示故意张扬出去以自显示,这就是夸耀的「誇」了,如:《後漢書·梁冀傳》「冀大起茅舍,而寿亦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誇竟」;王融《狱中据答表》「未尝誇示里闾,彰曝远迩」。至于夸奖的「誇」,那就是称赞、张扬别人的优点、长处了,如:《晋书·张华傳》「钟会才见有限,而太祖誇奖太过」;《颜氏家训,勉学》「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誇尚」。 街(xuàn),《說文》「行且卖也」。「衒」原指沿街叫卖,引申开来,有意在人前卖弄本领、长处,以求得别人赏识也称「衒」。《漢書·东方朔傳》「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街鬻者以千数」,「街鬻」就是显示自己的才能以求售;《越绝書·越绝外傳》「街女不贞,街士不信」,「街女」就是卖弄风姿的女人,「街士」就是自我夸耀的人。「街」也借表光耀的「炫」来写,如:《楚辞·九辩》「世雷同而炫耀兮,何毁誉之昧昧」;《魏書·江式傳》「谈辩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厘改」。现代归并于「炫」。 「夸」和「炫」虽然都有自我显示的意思,但「夸」重在显示自己的功业、财富、权势、成就等,是希望广为人知;「炫」源于叫卖,多半是想显示自己的才能、容貌之类以求赏识,是求售而不是自我扩张。在夸大义上,「炫」虽然也有自吹自擂的意思,但并非凭空说大话。 耀,亦作「燿」,与「曜」、「照」同源《廣韵》「光也」。作为名词,「耀」是光辉的意思,作为动词,「耀」是照耀的意思,其显示义是光耀义的引申,是将光明面显示给人的意思。《国语,周语》「先王耀德不观兵」,「耀德」是宜示恩德;《三國志·魏书·满宠傳》「耀兵以示有馀」,「耀兵」是炫耀武力。「耀」与「炫」都是有意显示,不同处在于:「炫」侧重于显示个人的才能、优点以求别人赏识;而「耀」则偏重在显示恩德、武力、功劳、地位之类,以使对方美慕、敬畏,如「光宗耀祖」、「耀武扬威」。 矜,《正字通》「骄矜自负貌」。「矜」有庄重不苟的意思,所以它的显示义与「炫」、「耀」不同:「炫」、「耀」是外向的,是夸耀其才能功德,以求为人所知;「矜」是内向的,是自恃有才能、功劳而沾沾自喜,而骄人傲物。《国语,越语》「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不矜其功」是不以其功而自鸣得意;《列子·杨朱》「不逆命,何美寿;不矜贵,何美名」,「不矜贵」是不以尊贵而高自位置。正因为如此,「矜」的矜夸义不重在夸夸其谈、宜扬卖弄上,而表现于待人处事的声色行动之中。 「伐」的本义是斫击、征伐,名词化之後的就指功劳、成绩了,如《左傳·庄公二十八年》「若使大(太)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旌君伐」就是表彰君之功。作为谓语,「伐」也表示自矜其功《小爾雅·廣詁》「伐,美也」,《廣韵》「自矜曰伐」。《左傳·襄公十三年》「小人伐其技以冯(凭)君子」,注「自称其能为伐」;《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每一令出,平伐其功」,「伐其功」是以其功自矜。 「矜」和「伐」都带有内向性,都是自恃功德、才能以骄人,是自夸、炫耀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传统训诂以为「矜」是自恃才能,「伐」是以功自恃:《書·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孔安国传「自贤曰矜,自功日伐」。这种区别有一定根据,但不是绝对的。「矜」固然多是以自身具有的技能才智自恃,但并不排斥功业,如:《戰國策·齐策》「矜功不立,虚愿不至」;《史记·孝文本纪》「今又矜其功,受上赏,处尊位」。「伐」也不限于矜功,如:《論語·公冶長》「愿无伐善,无施劳」;《国语,晋语》「伐智而多力,怠教而重敛」。所以它们的分工带有相对性:「矜」源于自重,所以偏重于以技能才智自恃:「伐」源于功劳,所以偏重于以功自恃。 【称誉颂赞】 这组都是称美之词。 称(稱),《說文》「铨也」,又「再,并举也」,「偁,扬也」。「称」的本义是秤,它的称赞义是偁」的借义,不过後来借字盛行排挤了本字「偁」;「偁」的词源是表并举的「爯」,「爯」後来也用「称」来写了,如《詩·豳風·七月》「称彼兕觥,万寿无疆」。「称」用于物,是举;用于人,是推荐,如《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用于事是称道、推崇,如:《論語·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又《子路》「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悌)焉」。 誉(譽),《說文》「称也」,《玉篇》「声美也」。「誉」源于「举」。于物为「举」,如《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则王许之乎」;于人事则为「誉」,如:《韩非子·忠孝》「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莊子·逍遥游》「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 「称」和「誉」都来自手的称举,意义相通,不过两者有一个大体的界限这就是:「称」虽然是称扬人物,但侧重于人的行事、物的性能,如:《孟子·離婁下》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汉书・賈谊傳》「[賈谊]以能通《诗》、《书》属文称于郡中」。「誉」虽然也用于称扬人的行事,但侧重点则在于人本身,如:《論語·卫灵公》「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另外,「称」因为多用于称誉人的所作所为,所以有推崇、称赞义,所称多从实际出发,如:诸葛亮《前出师表》「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日能」;《漢書·爰盎傳》「刺者至关中,问盎,称之皆不容口」,颜师古注「称美其德,口不能容也」。「誉」因为重在赞扬人,所以有「夸」义,多溢美之辞,如:《韩非子·难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唐书·王勃傳》思彦戏曰:武子有誉马癖,君有誉儿癖,王家癖何多耶」。正因为「誉」重点不在于评价而在于夸奖,在于使之广为人知,其中不乏水分,所以「誉」和言过其实的攻击诋毁人的「毁」、「非」、「訾」等常常对举使用,如:《莊子·盗跖》「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新论,伤谗》「誉人不增其义,则闻者不快于心;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满于耳」。正因为「誉」重在人的名声,所以作为名词,表名望义主要用「誉」,如:《孟子·公孙丑上》「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韩非子·五蠹》「誉辅其赏,毁随其罚」。 颂(頌),《說文》「貌也」。所谓「貌」就是面貌或描写形容的意思,其实「颂」的真正词源应该是「诵」「颂」只是借字。《詩·大雅·桑柔》「听言(按,当为德言)则对(慰),通言如醉」《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左右未有所称诵,胜(平原君名)未有所闻」字正作」诵」。「诵」有述说、陈述的意思,不过「诵」的陈述义可以用于积极方面,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群臣诵烈,请刻此石」;也可以用于消极方面,如《詩·小雅·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讻(昏乱)」。「颂」则专用于积极方面是称赞功德:《詩·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荀子·天論》「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颂」也是称誉,不过「颂」的称誉重在褒德述功,上古多用于称赞祖先的功德业绩,所以带有庄重色采,如《诗经》中的颂诗;後世即使用于对人的褒扬,也多是歌功颂德,如:《史记·周本纪》「民皆歌乐之,颂其德」;《漢書·贾山傳》「君有馀财,民有馀力,而颂声作」。 赞(贊),亦作「賛」,《字汇》「颂也」。「赞」亦作「讚」《釋名·釋典艺》「称人之美曰讚;讚,纂也,纂集其美而叙之也」。刘熙的解释有附会成分,其实「赞」来自佐助义,上古不作称赞、赞颂解。《說文》「赞,见也」,徐错注「进见以贝为礼也」。古人进见要带上财物,以示赞助;後来用于人事,「赞」也是佐助的意思。《国语,晋语》「士景伯如楚,叔鱼为赞理」,「赞理」就是佐礼;《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就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天赞」就是天助;「赞成」也是助而成之的意思:「参赞」也是参与佐助的意思。汉魏时期的史書·在人物传记之後,往往附有「赞」,对之进行评论,本意在于助人阅读时鉴别。不过这种「赞」是议论性的,词兼褒贬,所以《文心雕龍·颂赞》说「赞之义兼美恶,亦犹颂之变耳」。但在一般的评论中多半隐恶扬善,于是「赞」就逐渐用其偏义,成为褒美之辞了,如:《後漢書·孔融傳》[融]既而与[祢]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復生」;《三國志·魏书·许褚傳》「太和中,帝思褚忠孝,下诏褒赞」。 「赞」的称赞、赞颂义中古时分化出来,字作「讚」,以别于赞助义,但常通用,简化汉字时又重行归并。「赞」在称美义上不如「颂」郑重,在称誉上带有评价的色采,是作出好的评价。 【谄谀佞阿】 这组词都有曲从对方的意思。 谄(諂,chǎn),亦作「讇」,《說文》「谀也」;谀(諛yú),「谄也」。「谄」、「谀」互训,都有不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意见而曲意顺从对方心意的意思,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管子·立政》「谄谀饰过之说胜,则巧佞者用」;《荀子·脩身》「諂諛我者,吾賊也。」。 分开说,「谄」和「谀」有区别,前者更严重。「谄」与「谗」同源。「谗」是当着对方说别人的坏话,所谓「好言人恶」(《莊子·渔父》),「谄」则是说对方愿意听的话。《鬼谷子,权篇》「先意承欲者,谄也」,所谓「先意成欲」,就是在对方的愿望意图(经常是不正当的愿望和意图)沒有表达出来之前就迎合对方,先说出来。《公羊传·隐公四年》「公子晕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悦)子,盍终为君矣」,鲁隐公是庶子执政,上述话是公子想讨好隐公,说他应该成为正式的国君;《左傳·襄公三年》「祁奚请老(告老),晋侯问嗣焉,称(推荐)解狐,其仇也……。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谄」「不为谄」,即不是有意讨好对方。「谀」和「偶」、「誉」同源,对对方的言论行事不分是非善恶,一味捧场、奉承,一味「相偶」(表赞同)、相「誉」称「谀」。《说苑,臣术》「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後害:如此者,谀臣也」,这是「谀」的具体说明;《越绝書·越绝请籴内傳》「拂胜则社稷固,谀胜则社稷危」,「拂」即直言谏诤,「谀」即曲意奉承。《莊子·渔父》「希意道(导)言谓之谄,不择是非而言谓之谀」,《荀子·脩身》「以不善先人者谓之谄,以不善和人者谓之谀」:这精辟地区别了「谄」和「谀」。 佞(ning),《說文》「巧高材也」《釋文》「ロ才曰佞」。「佞」本义是有口才,伶牙俐齿,能说会道。《論語·公冶長》「或曰:[冉]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僧于人」,意思是有人说冉雍仁厚而沒有口才,孔子认为用不着有口才,伶牙俐齿只会引起人的厌恶;又《先進》「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子曰:贼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書·然後为学。子曰:是故恶夫佞者」,集解「疾其以口给应,遂己非而不知穷也」,思维敏捷,言语雄辩,言是如非,言非如是,这叫「佞」。「佞」最初不是坏字眼,如果靠能说会道去取悦于君主、上司,这就近于「谄」了,所以《韩诗外傳》说「佞,谄也」。《盐铁论,刺议》「以邪导人谓之佞」,《晏子春秋·景公问》「佞人谗夫之在君侧者……观上之所欲而微为之偶,求君逼迩而阳为之与。内重爵禄而外轻之以诬行,下事左右而面示公正以为廉,求上采听而幸以求进。……其言强梁而信,其进敏逊而顺。此佞人之行也,明君之所诛,愚君之所信也」:这裏的「佞」、「佞人」即「谄」、「谄人」。不过因为「佞」来自口才好,所以「佞言」、「佞辨」、「佞给」、「佞舌」等常常结合使用。「佞」偏重于以花言巧语取信于上,和「以不善先人」的「谄」还有一定区别,这就是「佞」更机智、高明,它能给被奉迎者找到似是而非的借口,使被谄者心安理得,所以许慎说「佞」是「巧谄高材」《宋史·李伉傳》「佞言似忠奸言似信」。另外,在谄媚义上,「谄」常用为不及物动词,而「佞」则常用为名词,表「谄媚者」,如:《後漢書·桓荣傳》「黜佞幸」;又《吴良傳》「佞邪之人,欺谄无状」。 阿(ē),《說文》「一曰曲阜也」。山水等物的隈曲处称「阿」,如:《楚辞·九歌·山鬼》「若有人兮山之阿」;《穆天子传·一》「天子饮于河水之阿」。引申于人事,处处顺随曲从也称「阿」。《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邪?: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漢書·匈奴傳》高皇后常忿匈奴,群臣庭议。樊哙请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曰:哙可斩也,妄阿顺旨」:由此可见,「阿」近于「谀」,也是「不择是非而言」、『以不善和人」,是明知不对,却顺情说好话。不过,「阿」不同于「谀」「谀」是个不及物的动词,而「阿」是个及物动词,要求有宾语,宾语表示所阿附的对象,「阿」表的是行事,而不是语言,如:《漢書·贡禹傳》「阿意顺旨,随君上下」,《後漢書·李膺傳》「樊陵……後以阿附宦官,致位太尉,为节志者所羞」。另外,「谀」是主动奉承,是对权贵的言行大唱赞歌,「阿」带有被动性,是对在上者的错误言行随声附和,顺情说好话。 【欺诳骗诬罔紿】 欺《說文》「诈也」;诳(誑),《說文》「欺也」。「欺」和「诳」都是用虚假的言行骗取别人信任的意思,如:《論語·子罕》「吾谁欺,欺天乎」;《子牙子,论将》「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也」。诳,也写作「迂」、「诓」。如:《詩·郑風·扬之水》「无信人之言,人实廷女」;《史记·郑世家》「晋使解张诓楚」。 「欺」和「诳」相当于现代口语的「骗」(骗)不过「骗」是晚起的字。《集韵》「骗,跃而乘马也」,是「张飞骗马」的「骗」。《正字通》「今俗借[骗]为诓骗字」,可见「骗」的诳骗义是到明代才有的。 诬(誣),《說文》「加也」。无中生有,将生编硬造的东西强加于人叫「诬」。「诬」的词义有两个方面:一是用假造的谎言使人相信这是「诬的欺骗义,如《韩非子·显学》「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二是用捏造事实去损害对方声誉,或者用虚构的事实去致人于罪,这是「诬」的诬蔑、诬陷义,如:《易·繫辭》「诬善之人,其辞游」,《宋史・秦桧傳》「其硕钟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 「诬」和「欺」、「诳」不同处在于:「欺」和「诳」不仅是用语言去哄骗对方,它还含有制造假象、用行动去蒙蔽对方的意思,如:《韩非子·孤愤》「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史记·高祖本纪》「纪信乘王驾,诈为汉王(伪装成刘邦)诳楚」。另外,「欺」和「诳」的目的在于瞒过对方,取得对方的相信;「诬」的目的除欺骗外,还有损害对方的声誉和地位的意思。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欺诬屏息」,「欺诬」是偏义複词,其义侧重于「欺」。 罔,最初是「网」的异体字。《墨子·尚同中》「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罔罟之有纲也」,「罔」即「网」字。「网」是编结起来用以罩物的,後来把编造谎言来欺骗、陷害别人也叫「网」这是一种比喻用法,所以「罔」和「诳」相似,有欺骗与陷害两个意义。《孟子·万章上》「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罔」和「欺」同义,都是用不真实的话骗人;《論語·雍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罔」和「陷」对举,与「欺」不同,而与「诬」相近,是诬陷的意思。 「诬」和「罔」在陷害义上的不同处在于:「诬是捏造事实,坏人名声,或致人于罪,而「罔」则侧重在罗织罪名;「诬」多是在别人或在居上位者面前造谣中伤,而「罔」多是有权者或者当事人的编造口实,如《孟子·梁惠王上》「及陷于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绐」(dai)古与「诒」(yi)通用,也是欺骗,是用假话来哄骗对方。《史记·项羽本纪》「田父给曰:左」,这是田父哄骗项羽,让他往左走;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吾是以病而给焉」,「给」也是用谎话进行欺骗。「给」只有用谎言掩盖事实,使人受骗上当的意思,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说谎」,沒有陷害、诬蔑、无中生有地强加于人的意思。 谩(謾,mán),《說文》「欺也」。「谩」的欺骗不在于蒙骗对方以取利,而在于掩盖事实,使对方不知道,如:《楚辞·九章,惜往日》「或忠信而死节兮,或途漫而不疑」;邵博《闻见录・二一》「[司马]光年五六岁,弄青胡桃,女兄欲为脱其皮,不得。女兄去,一婢子以汤脱之。女兄復来,问脱胡桃皮者。光曰:自脱也。先公适见,诃之曰:小子何得谩语。光自是不敢谩语」。「谩」现代一般用「瞒」来写了,《新方言,释言》「今人谓欺隐为谩,俗以瞒为之,古或作满」。 【戏诙谐谑嘲调弄】 这是和谈笑有关的一组词。 「戏」(戲、戲)是个浑论性很高的词,它既可以是人们相互谈笑,也可以是游戏、游玩、角力、荡舟、看各种表演,总之,凡是使自己开心的都可以叫「戏」。即使在谈笑义上,它包罗得也很广:《礼记·坊記》「闺门之内,戏而不叹」,注「戏,谓孺子言笑者也」,这是指彼此说笑;《論語·阳货》「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戏」相当于开开玩笑;《詩·卫風·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戏」就带有嘲弄的意味了;《抱朴子,疾谬》「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醜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这裏的「戏」就带有恶作剧的色彩了,而且不限于语言,包括某些举动。 詼(诙,hui),《廣雅・释话》「调也」,《集韵》「讥戏」。不过「诙」和调笑、讥嘲还不同,它轻得多,不刺激别人,用现代话说是会说笑话、逗趣、幽默,如:《漢書·枚乘傳》「[枚]皋不通經術,詼笑類俳倡」;又《叙傳》「东方赡辞,诙谐倡优」。插科打诨,说笑逗趣,听了使人开心,这是「诙」的特徵。「诙谐」的话就是「诨语」。 谐(諧,xié),《小爾雅·广言》「和也」。「谐』的本义是各种关系和合、协调,如「八音克谐」、「夫妻和谐」。笑话、逗趣常引起人们的哄笑,使气氛和谐,所以造成和谐气氛的笑谈也称作「谐了,《文心雕龍·谐隐》「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谐」是就效果说的,是「诙」的结果,所以常和「诙」结合使用,单用也相当于「诙谐」,如:《新唐書·元结傳》「谐臣诨官,怡愉天颜」;又《陆长源傳》「好谐易,无威仪,而清白自将」。成语有「亦庄亦谐」。 谑(謔,xuè),《說文》「戏也」,《廣韵》「戏谑」。「谑」与「虐」同源,它较之「诙谐」的逗人开心要进了一步,相当于现代说的「开玩笑」,是用言语去戏弄人、揶人,已经涉及对谈笑的对方的捉弄,如:《抱朴子,疾谬》「娶妇之家,新婿避匿,群男子竞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李白《陌上桑》「不知谁家子,调笑来相谑」。嘲,亦作「謿」、「啁」,《玉篇》「言相调也」。「嘲」已不单纯是开玩笑了,它往往触及对方弱点,虽然带有善意,但有时甚至带有恶意或发泄的成分,如:《三國志·吴书·韦曜傳》「又于酒後使侍臣难折公卿,以嘲弄侵克,发摘私短以为欢」;刘禹锡《插田歌》「时时一大笑,此必相嘲嗤」。「啁」常用「调」来写,也是嘲笑的意思,如:《世说新语·排调》「康僧渊目深而鼻高,王丞相每调之」;辛延年《羽林郎》「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不过「调」在意味上较「嘲」为轻,较少恶意,较多戏谑性质。弄,《說文》「玩也」。「弄」常和「戏」、「嘲」结合成「戏弄」、「嘲弄」。不过「弄」和言语无关,和举动密切,它是伴随着嘲谑进行的捉弄人、恶作剧,有时带侮辱性,如:《漢書·司馬遷傳》「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颜氏家训,文章》「众共嘲弄,虚相赞说」。 【讥刺诮呵叱】 这组词都表示对人的指责,但情况不同。 讥(譏),《說文》「诽也」。「诽」是背地指责别人的过错、短处,带有攻击性质;「讥」也是对缺点、错误提出意见,但轻一些,大致相当于现代的「批评」,如:《史记·游侠列傳》「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二者皆讥」;曹植《与杨德祖书》「仆尝好人讥弹其(自己的)文」。「讥」的双方多是关系平等的,一般不含恶意,多是客观评价,虽然多是否定的评价。「讥」的讥笑挖苦义是後起的,如:孔平仲《寄从道》「班然武而文,讥骂舌如刀」;司马光《酬王安之闻罢真率令》「既处讥嘲地,谁为长厚人」。 刺,《說文》「直伤也」。这是用尖的东西扎物的「刺」,如:《戰國策·秦策》「[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树枳棘者,成而刺人」。如果所「刺」的对象是错误、缺点就是指责的意思了。在表指责上,「刺」、「讥」多结合使用,如:《班固,典引》「司馬遷著书……微文刺讥,贬损当世」;《孔子家语,在厄》「其所讥刺,皆中诸侯之疾」。不过「讥」源于「幾」,有隐微的意思,所以多是就事批评,有不以为然的意味;「刺」是由「扎」义引申出来的,所以分量重得多、直接得多,相当现代的「斥责」。「刺」常常是当面进行的,如:《戰國策·齐策》「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淮南子·說林》「刺我行者,欲与我交」。 消(誚,qiao),亦作「憔」(誰),《廣雅・释言》「呵也」。「诮」比「刺」又进了一层。「诮」的双方多是不平等的,多用于上对下、长对幼,有时也用于受委屈者对于侮辱人者;在态度上「诮」多严厉粗鲁,相当于现代的「严厉斥责」、「责怪」,如:《史记·黥布列傳》「[项王]数使使者诮让,召布,布愈恐,不敢往」;《吕氏春秋·疑似》「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曰:吾为汝父也,岂谓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史记·樊郦滕灌列傳》「樊哙奔入营,诮让项羽」。因为「诮」态度严厉,所以常和表训斥、表置骂的词结合使用,如:《吕氏春秋·诬徒》「鸡狗牛马,不可诮诟遇之」;《史记·王绾傳》「景帝立,岁余不诮呵绾,绾日以谨力」。呵(訶),《說文》「大言以怒也」,大发脾气、大声喝斥称「呵」。和「诮」相比,「呵」不仅形于声色,而且声高色怒,所以常和「辱」、「怒」、「置」「骂」等结合使用,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惠(卫)嗣公使人伪[过]关市,关市呵难之」;《魏書·刘昶傳》诃置僮仆,音杂夷夏」。 叱(chi),《說文》「诃也」。不过「叱」较「呵」又进一步,达到暴跳怒骂的程度才称「叱」,《一切经音义・四》「大诃为叱」。「叱」是经常用于吆喝牲畜的,如:《礼记·曲礼上》「尊客之前不叱狗」;《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答之,马不能行十里」。正因为如此,「叱」用之于人,多是意在侮辱,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齐威王勃然怒曰:叱嗟!尔母婢也」:《公羊传·庄公十二年》「仇牧……遇之(宋万)于门,手剑而叱之」,注「叱,骂之」。「叱」有时也只表示大声呼喝,无有责义,如:《戰國策·秦策》「夏育、太史启,叱呼骇三军,而身死庸夫」;《史记·淮阴侯列傳》「项王喑噁叱咤,千骑皆废」。 【谏诤讽】 这组词都含有规劝君主、尊长、朋友并使之改正错误的意思。其间的主要差异在于规劝的方式和词义的轻重。就谏(諫)和诤(諍)来说,「谏」是一般的直言规劝,《廣雅·釋詁》「谏,正也」,《字汇》「直言以悟人也」。「诤」则有力争、强谏的意思,《廣雅·釋詁》「诤,谏也」《說文》「止也」。《左傳·僖公五年》「晋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宫之奇洞察晋国的野心,向虞公陈说利害,列举事实批驳了虞公的错误看法,可以说是说理透辟,直言劝阻了,这是「谏」的典型。宫之奇并沒有强谏、力争的意思,所以虞公不听,宫之奇即去。如果有必要说明规谏的程度,就要附加状语,加以修饰说明。《戰國策·趙策》「太后不肯,大臣强谏」,《左傳·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宣子骤谏」,《荀子·臣道》「微谏而不倦」《論語·里仁》「事父母幾谏」:「强谏」是坚持规劝,有力争的意思,「骤谏」是多次规劝,「微谏是婉转地劝谏,「幾谏」也是轻微婉转地规劝;「强」、「骤」、「微」、「幾」在这裏都是表示「谏」的强弱轻重程度的。「谏」又引申为挽救、纠正的意思,如《論語·微子》「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谏」,还经常活用为名词,如「拒谏饰非」。 「诤」源于「争」,最初就写作「争」。《荀子·臣道》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伊尹、箕子可谓谏矣,比干、子胥可谓争矣」:荀子引用历史事实,以伊尹,箕子为「谏」,以比干、子胥为「诤」,可以看出「谏」和「诤」的含义在当时是有轻重之别的。「诤」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或是采纳所提的意见,或是以死殉谏,不是鱼死就是网破才叫「诤」。「谏」和「诤」还经常连用,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今孤自省无桓公之德,而诸君谏诤未出于口」。这样连用便构成一个複合词,是直言规劝的意思,而不是「谏和「诤」了。 讽(諷),《廣雅·釋詁》「谏也」,《玉篇》「譬喻也」。「讽」也是「谏」的一种方式,它是用比喻、暗示的方式委婉、含蓄地进行规劝、指责,而不是直言规劝。《戰國策·齐策》中记载的邹忌讽齐王纳谏的故事就是一个讽谏的典型。邹忌通过与徐公比美受到妻妾宾客的曲意吹捧,暗示闻直言不易,讽谏齐王除蔽纳谏,广开言路,结果使齐王大悟。这种通过旁敲侧击、启发诱导的方法去提意见叫「讽」。《史记·滑稽列傳》「[优孟]常以谈笑讽谏」,意思就是优孟常常用诙谐的谈笑方式规劝楚王。「讽」,後来又引申为讥讽,并用于对一般人的讽刺。刘基《卖柑者言》「岂其忿世嫉邪者邪,而托于柑以讽耶」,意思是:难道他是愤恨世俗、恶邪恶的人,而假托柑子来进行讽刺的吗?「讽」的这种用法是中古以後才有的。 【让责谴】 这组词在责备义上相通,但各有特点。 谴责义上古用「让」(讓)。「让」,最初不表示谦让、推让,表谦让的字古作「攘」《說文》「攘,推也」。《漢書·礼乐志》「盛揖攘之容」,颜师古注「攘,古让字」;《国语,晋语》「让(攘),推贤也」,能推贤、能尚善叫「攘」。所以不善,不合于当时的社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行事的准则就是「不攘」对不攘者加以谴责或质问也叫「攘」,因为是用言辞责难,所以字写作「让」。《說文》「让,相责让也」,《小爾雅·广义》「诘责以辞谓之让」。《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鲁)丧故,未之见也。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史记·魏公子列傳》「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胜(平原君名)所以自附为婚姻者,以公子之高义,为能急人之困。今邯郸旦暮降秦而魏救不至,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这是让人的两例,从中可以看到「让」是根据准则或道义谴责对方,要求对方作出答覆,相当于现代的「责备」或「责难」。 谴责、责难义先秦一般用「让」不用「责」(责)。「责」是「债」的古字。《左傳·成公十八年》「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施舍己责」,《戰國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田文)收责于薛者乎」:「责」都是古「债」字。讨债也称「责」,这就是「责」的索取义了,《說文》「责,求也」。《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于郑」;《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事成,操右券以责」。「责」的词义泛化之後,就泛指各种要求了,如:《論語·卫灵公》「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这是在道德上要求别人;《韩非子·定法》「循名而责实」这是在名实上的要求。「责」的责问、谴责义是後起的。春秋末期以来,随着商业和高利贷的盛行产生了借贷关系,有了债权人和债务人。新兴的地主政权,把这种商业上的关系融到政治制度当中去了。官吏尽职务,君主出俸禄,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债务关系。这样一来,各种官吏、各种职司就人各有「责」了;应尽的义务、应完成的事情沒有完成,就要受责备、受处罚,这也叫「责」:前者是责任,後者是责罚。《孟子·公孙丑下》「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责」是责任;《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又《李斯列傳》「于是二世乃使[赵]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责」是根据记录或告发的事去诘问;《新五代史,梁家人傳》「数加笞责」,「责」是责罚。 「责」一般用于对责任、对罪行的追查;「让」一般用于道义上的责难。这两者在後代的应用中逐渐混同,如:《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张耳与陈馀相见,责让陈馀以不肯救赵」;《漢書·刘歆傳》「歆因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最後,「让」的责让义逐渐为「责」所代替。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这裏的「责」按古代习惯是应该用责人以辞的「让」的,因「让」已让位于「责」,所以用「责」了。 谴(譴,qin),《說文》「谪问也」。「谴」专用于上对下的责备在上古、秦汉时代,经常用于上天对下界、对皇帝的责备。古代有一种迷信,叫做「天人感应」。宣传这种说法的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经常对统治者的行事进行监督,统治者所为不道,上天就会通过山崩、地裂、日月蚀、大风等自然灾异进行警告、责备。这种责备叫「谴」,是受上帝的驱「遣」来惩戒世上的皇帝的,如:《漢書·董仲舒傳》「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論衡·谴告》「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封建时代,官吏贬官,谪戍也叫「谴」,这是将朝廷的降罚比作上天的降怨,如韦嗣立《奉和张岳州王谭州别诗序》「後承朝谴,各自东西」。正因为「谴」来自上天和皇帝,所以分量比「让」、「责」重。 【诽谤讪】 「诽」和「谤」都指背後对别人进行指责,主要是对在上位的进行指责,只是指责的方式有别,激烈的程度不同而已。 诽(誹,fěi),《說文》「谤也」,《廣雅·釋詁》「毁也」。段玉裁注《說文》「诽之言非也,言非其实」;段说「诽」源于「非」是对的,说来自言非其实的「非」是不对的。「诽」出于「非」的非难、责怪义,最早即作「非」,如《商君書·更法》「汤、武之王也,不修(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也,循礼者未足多也」。「诽」就是非难之「非」的分化字,它的反义词是表称赞的「誉」、「多」,如:《戰國策·东周策》「国必有诽誉,忠臣令诽在己,誉在上」;《淮南子·齐俗》「故趋舍同,诽誉在俗;意行均,穷达在时」。「诽」只是对某种行事持有不同意见,是背後指摘其失误,沒有恶意中伤的含义。《大戴礼,保傅》「忠谏者谓之诽谤,深为计者谓之妖诬」《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小雅》怨诽而不乱」:这是从不同角度看,结果把忠谏看成是攻击,「怨诽而不乱」也是说《小雅》中反映了时人的不满和非难,但沒有犯上作乱的思想。《墨子·经说上》「诽明恶也」,「明恶」就是指摘别人的过错。 谤(謗,bang),《說文》「毁也」,《一切经音义・六》「对人道其恶也」。「谤」也是攻击、指责别人行事的错处,只是「谤」源于「搒」、「抨」,所以「谤」的程度激烈,是背後的公开谴责、猛烈抨击。《左傳·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这是国人公开攻击子产,说他像蝎子尾巴;《国语,周语》「厉王虐,国人谤王」,这是由于周厉王暴虐无道,遭到国人的激烈抨击。 「谤」直言不讳,是背後的公开攻击,「诽」的公开性小,可以是发牢骚,发泄不满,所以可以「腹诽」,但他们抨击的都是有根据的事实,所以《說文通训定声》说「谤者道人之事实,与诬谮不同。放言曰谤,微言曰诽」。「诽谤」和「谮诬」等不同,它往往是实有所指,并非无中生有;另外,「诽谤」常是在下面散布的对当权者的批评、攻击言论,不是说别人的坏话。「诽谤」和「毁訾」也不同:「毁」多是怀有恶意地说同僚的坏话,有时有污辱性;「诽谤」是对上的公开或半公开的抨击、不满。正因为如此「诽谤」在起初并不是贬义词。《左傳·襄公十四年》「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戰國策·齐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有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可见古代开明的君主为了掌握情况还把「诽谤」、把群众的批评意见当作情况加以搜集哩。传说上甚至说古代还公开立「诽谤之木」,以广泛徵求意见,如《吕氏春秋·自知》「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可是能倾听民间反映的君主是很少的,多数君主对民间的指责是采取镇压措施的。正因为如此,古代法令上把「诽谤」当成罪名。这样一来「诽谤」就被当权者赋予了破坏朝廷、当权者或他人的名誉、威信的不实之辞的意思了,如:《荀子·非十二子》「不诱于誉,不恐于诽」;《楚辞·七谏,沉江》「正臣端其操行兮,反离(遭)谤而见攘」。到了现代,「诽谤」更和造谣、污蔑联系在一起,离古代意思更远 讪(訕,shan),《說文》「谤也」。「讪」也是对在上位者的指责非议,如:《論語·阳货》「恶居下流而讪上者」;《礼记·少仪》「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讪」与「谤」的不同处就是:「讪」不限于单纯地指责在上者的行事作为,而是在指斥之中用语尖刻,含有嘲笑挖苦的内容,从而使对方难堪。《孟子·離婁下》说有一个齐国人,每天讨人祭祀之馀以自饱却骄其妻妾,为其妻尾随发现,[其妻]「与其妾讪置其良人,而相与泣于中庭」,这种「讪」当然会是冷言冷语、尖酸苛薄的。正因为如此,「讪笑」、「讪薄」常常结合使用,如:《新唐書·韩愈傳》「愈独喟然引圣,争四海之惑,虽蒙讪笑,跆而復奋」;《唐书·杨復傳》「洋州节度使,皆自擅贡赋,上书讪薄朝政」。 【攻訐】 「攻」和「计」都是指出别人的短处 过错,不过「攻」光明正大,「讦」属于揭发阴私。攻,最初是击打的意思,用于过失、罪恶等就是指责、抨击的意思了。《論語·先進》「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攻」就是用进攻来比喻猛烈的批判和抨击的;《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但勤攻吾之阙(过失),则事可定」,这是要求别人公开批评、指责自己。所以「攻」是堂堂正正的、公开的批评、指斥。 讦(訐,jié),《說文》「面相斥罪,告讦也」,这种「面相斥罪」,不是当面指斥,而是背地告发;「面」应是「面」,背过脸去的意思。《商君書·赏刑》「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意思是官长犯法,周围的人背地揭发之後,可以免罪而且可以继承官长的官爵田禄;《漢書·趙广汉傳》「吏民相告讦」这也是互相监视互相告发的意思。「讦」发展到後来,就不限于揭发罪行,而且指发人阴私了,《玉篇》「讦,攻人之阴私也」,如《漢書·外戚传下》「乃探追不及之事,讦扬幽昧之过,此臣所深痛也」。这个「讦」现代多写作「揭」了。 由此可见,「攻」是对事的,而「计」是对人的;攻」不一定为了个人目的,「讦」一定是为了个人目的,为摆脱责任,或者为了搞臭对方。 【毁诋訾】 这组词在讲人的坏话义上有共同处。 毁,《說文》「缺也」,《小爾雅·广言》「坏也」。「毁」原指对物质的东西加以破坏,使之残缺。用于人,就是对人的攻击,是揭发人的过恶,去破坏人的声望。它的反义词是赞扬人的优点的「誉」,如:《孟子·離婁上》「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莊子·盗跖》「好面誉人者,亦好背而毁之」。「毁」常常是在身份近似的人之间进行的,而且多是背地散布的。另外,「毁」多半出于恶意,是对别人的攻击,如:《荀子·不苟》「正义直指,举人之过,非毁疵也」;又《成相》「妒功毁贤,下敛党与上蔽匿」。为与物质毁坏的「毁」相区别,字也分化为「譭」;「譭」也简化为「毀」。「毁」与「诽」、「谤」在进行指责义上是相近的,不过「诽」、「谤」偏重于对事,「毁」则偏重于对人。 诋(詆,di),《說文》「诃(呵)也」,《廣雅·釋詁》「牴也」。「诋」源于「牴」,是从牛羊的以角触人派生出来的。「诋」与「毁」都是指责,都是揭人之短、揭人之魏,但由于来源不同,所以:「毁」侧重的是其破坏性,而「诋」侧重的是其攻击性、污辱性、公开性;「毁」常是背地进行,「诋」则多是当面攻讦。《漢書·息夫躬傳》「历诋卿相大臣」,这是把公卿大臣都攻击遍了;《三國志·魏志,陈思王植傳》注「植与杨修书曰:刘季绪才不能逮于作者,而好诋呵文章」,「诋呵」也是指摘攻击。 訾(zǐ),亦作「訿」、「呰」,《說文》「苛也」,《集韵》「毁也」。「訾」源于「疵」,最初就用「疵」,如《左傳·僖公七年》「予取予求,不女疵瑕」。「疵」本来指毛病,所以「訾」也含有「吹毛求疵」的意思,偏重于揭短,挑小毛病,如:《淮南子·氾論》「行者不容于众」;《漢書·地理志》「鲁俗俭啬爱财,趋商贾,好訾毁,多巧伪」。 【置骂诟】 这组词都指以恶语伤人。 置(zhì),《說文》「骂也」。《書·无逸》「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置汝」;《戰國策·秦策》「乃使勇士往置齐王」。 骂(駡),《說文》「署也」。《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劾灌夫骂坐不敬,系居室」;《晋书·唐彬傳》「答对失指,辄见骂辱」。《韵会》「正斥曰骂,旁及曰置」,这恐怕是强生分别。从语例看,「置」和「骂」只有古今之别,沒有「正斥」、「旁及」之分。「置」见于先秦典籍,「骂」汉以後才流行开来,两者常常结合使用,如:《史记·魏豹彭越列傳》「[汉王]骂置诸侯群臣」;《漢書·贾谊傳》「司寇小吏置骂而榜笞之」。从并用情况看,「骂」可能是後起的方言词。 诟(詬,gou)是「垢」的後起分化字。「垢」是尘土、秽物之类的脏东西,如「藏污纳垢」。人们经常用「蒙垢」比喻清白遭受污辱,字亦作「诟」,是耻辱的意思,如:《左傳·定公八年》「公以晋诟语之」,注「诟,耻也」;《史记·李斯列傳》「诟莫大于卑贱」,正义「诟,耻辱也」。作为动词,「诟」就是以侮辱加人,如:《墨子·天志下》「诟侮上帝山川鬼神」;《舊唐書·黄巢傳》「及巢见诏,大诟执政」 和「骂」、「置」比较,「诟」带有更多的污辱性,是用脏话、揭发阴私等去糟践人,用现代话说就是嘴不干不净。「骂」、「置」虽然也是以恶语加人,也是侮辱人,但其中夹有泄忿或激怒对方的成分,有时只反映骂人者的态度粗野,并不含有有意使对方蒙耻的动机。 【告诉谮谗】 「告」的古今常用义相同,都是把事情说给对方听,如:《左傳·隐公元年》「公语之故,且告之悔」;柳宗元《捕蛇者说》「余将告于莅事者」。「告」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以有不同的解释。《荀子·儒效》「诸侯问政,不及安存,则弗告也」,「告」可译为回答;《左傳·昭公七年》「昔武王数纣之罪以告诸侯」,「告」可译为宣告、布告;《春秋,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籴」是告饑请籴,这裏可译为请求。 「诉」(訴)和「愬」是异体字。「诉」在把事情告知别人的意义上和「告」有区别。「告」是如实转达情况,是客观的叙述;「诉」有强烈的个人恩怨在内,它是控告别人幹出的坏事,或者诉说自已遭受的苦楚。《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这是要到王那裏告发,告本国之君犯下的罪恶;李华《吊古战场文》「寄身锋刃,福谁诉」,这是诉说自己遭受的苦难;司馬遷《报任安书》「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诉者」,其中虽然「告」、「诉」连用,但和今天的「告诉」不同,今天「告诉」等于古代的「告」,上引的「告诉」,则是述说情况,申述苦衷的意思。今天在「上诉」、「申诉」、「控诉」、「诉苦」等词裏,还保留着「诉」的古义。 「谮」(譖,zen)也是把事情告诉给别人。「谮」和「告」的区别在于「谮」是说别人的坏话。「谮」和「诉」的区别在于:「诉」可以诉自己的委屈和衷情,「谮」则只是说别人;另外「诉」在告别人时是作为受害者如实地去揭发别人的暴行、罪恶,「谮」则是背地进谗言,对人进行造谣诬告,或无中生有,或添油加醋;「诉」是求同情,求申冤,「谮」则是为达到个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公羊传·庄公元年》「夫人谮公于齐侯」,注「如其事曰诉,加诬曰谮」;《左傳·庄公二十八年》「骊姬谮群公子而立奚齐」,是说骊姬在晋献公面前进谗言,诬陷晋献公的诸公子而立奚齐为太子。 谗(讒,chán),《說文》「谮也」。「谗」和「谮」都是背後说好人坏话。《莊子·渔父》「好言人恶谓之谗」:《荀子·脩身》「伤良曰谗,害良曰贼」。不同处在于:「谮」更侧重它的隐蔽性,更多地用为动词:「谗」更着重它的破坏性很少作谓语,多表谗言本身或进谗言之人,如:《楚辞·离骚》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斋怒」;《荀子·成相》「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势移」。 四五、身动 【生活存】 生《玉篇》「产也」。「生」指一切有生命之物的出生、生育,包括鸟兽虫鱼、花草树木等,如:《詩·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深山大泽,实生龙蛇」;《礼记·月令》「[孟夏之月]王瓜生,苦菜秀」。引申开来,事物的发生、出现、增殖也可以叫「生」如《韩非子·六反》「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出生称「生」,生命的延续也可以称「生」,如:《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後漢書·班超傳》「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人玉门关」。在这个意义上「生」的反义词是「死」,是生命的终结,如:《論語·先進》「未知生,焉知死」;又《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活」也是「生」。《孟子·公孙丑上》「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集注「活,生也」;《詩·周硕·载芟》「播厥百穀,实函斯活」,笺「活,生也」。「生」与「活」也常常结合使用,如《孟子·尽心上》「民非水火不生活」。「生」和「活」的共同点在于生命力的保存和延续,所以「活」也和丧失生命的「死」构成反义,《廣韵》「活,不死也」。《晋书·郭璞傳》「赵固所乘良马死,璞曰:我能活马」;唐寅《妒花歌》「佳人闻语发娇嗔,不信死花胜活人」。「活」和「生」仅在生命体处于延续状态这点上相同,其他方面就不同了,比如「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就不能换成「活」。「生」的生活义是从出生的继续说的「活」与「火」同源,指的是活跃的、跳动的生命力。正因为如此,「活」常和流动的、灵活的、变动的意思有关。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活水」是流动之水;杜牧《池州送孟迟先辈》「烟湿树姿娇,雨馀山态活」,「活」指富于生机。至于「活」的救助义,那是它的使动用法,如:《史记·项羽本纪》「项伯杀人,臣活之」。 存《爾雅·釋训》「在也」,《玉篇》「有也」。「存」是事物沒有消失,它还保留着它对时间、空间的占有,它的反义词是「亡」,是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孟子·離婁上》「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又《告子上》「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存」是个极泛的词,它不仅适用于生物体,而且适用于无生物,适用于万事万物,凡保持其存在的都可以用「存」,如「存身」、「存货」、「存楚」、「存稿」等,生命现象的保存只是「存」的一端,如:《易·繫辭下》「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後漢書·盖勋傳》「先出家粮以率众,存活者千馀人」。正是在有生物的保存义上,「存」才和「活」、「生」交搭,构成「生存」、「存活」义。由此可见,「存」的生活义是从沒有从世上消逝说的;正因为如此,它的反义词除「亡」外,还可以是「沒」、「殁」,是从世上消失,如:李华《吊古战场文》「其存其沒家莫闻知」;杜甫《遣怀》「吾衰将焉托,存殁再呜呼」。 【身娠孕妊】 这是和妇女妊娠有关的一组词。「身」,古字作侧立的人形而大其腹,象孕妇,腹中有一点是发育中的胎儿之形,所以「身」的本义应是怀胎。《詩·大雅·大明》「大(太)任有身,生此文王」,「有身」就是有孕。左延年《从军行》「五子远鬥去,五妇皆怀身」「怀身」就是「怀孕」。口语中还把怀孕叫做「有身孕」、叫做「有身子」这是数千年前的用语的现代的孑遗。 「身」用于表身体、躯幹之後,为了区别造了分化字「身」《玉篇》「身,妊身也」。「娠」(shen)是「身」的异体字,《廣雅·釋詁》「娠,身也」《說文》「娠,女妊身动也」,《一切经音义・一》「怀胎为娠」。《左傳·哀公元年》「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注「娠,怀身也」;《漢書·高帝纪》「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已而有娠」,孟康注「娠音身,汉史身多作娠,古今字也」。 孕(yun),《說文》「怀子也」,《廣雅·釋詁》「身也」。「孕」也指怀胎。《易·渐》「妇孕不育」郑注「孕犹娠也」;《吕氏春秋·本味》「其母居伊水之上,孕」,注「任身为孕」。 妊(ren),亦作「姙」,《說文》「孕也」《玉篇》「身怀孕也」。「妊」和「孕」同源,也指怀孕,如:《後漢書·章帝纪》「今诸怀妊者,赐胎养」;《史通,五行志错误》「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 「妊」初作「任」。《漢書·叙传上》「初,刘媪任高祖」,又《元后傳》「初,李亲任政君在身」:「任」即「妊」。在怀抱着叫「任」。《詩·大雅·生民》「是任是负,以归肇祀」,传「任犹抱也」;郭璞《江賦》「悲灵均之任石」,指的就是屈原抱石自沉汨罗江之事。由此可见,「孕」、「妊」是「身」、「娠」的另一种说法,是用抱东西来比喻孕妇腹部膨大的委婉说法,就像现代用「怀上了」来比喻受孕一样。它们也有可能是不同的方言。 【产生乳】 「产」和「生」在生育繁殖的意义上有相近处,《說文》「产,生也」,《集韵》「生,产也」。有人说「产」和「生」的分别在于:「产」用于禽兽「生」用于人;畜类、兽类、鸟类下崽产卵用「产」,人类生子用「生」。这也不尽然。《詩·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史记·陈涉世家》「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悉发以击楚大军」:同是生子,一用「生」,一用「产」。《左傳・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屈地产的良马)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漢書·五行志》「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群饮食」:所生同是畜类,一用「产」,一用「生」。《琅琊代醉编,生蛇》「窦武母产武时,并产一蛇」:蛇与人同用「产」,同一蛇既用「生」又用「产」。可见,「产」和「生」不是生畜类或生人类的专用词,它们的区别不在这裏。「产」和「生」作为动词虽然都指生物繁殖後代这件事,但分别指不同的过程。 「产」侧重的是生物产生子体的过程。动物的幼体孕育于母体当中,当瓜熟蒂落、脱离母体时,这个生育过程叫「产」。《正字通》「妇生子曰产」《陆氏诗疏广要》「鸿鹄千岁者皆胎产」:「产」指的都是幼体呱呱坠地的过程,是生殖器官的生殖过程。正因为如此「产」才构成「产前」、「产後」、「产妇」、「产婆」、「助产」、「难产」之类的词语女性的生殖器才叫「产门」。这些词语中的「产」都不能用「生」来代替。 「生」侧重的是生物体从问世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的初始阶段——降生阶段。「生」是「产」的结束,是长育的开端。正因为「生」和「死」是生命的两端,所以常常对举,如:《莊子·知北游》「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法言,君子》「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正因为诞生和长养是全过程中相邻的两个阶段所以「生」和「长」、「育」常常连用,如:《詩·邶風·谷风》「既生既育,比予于毒」;《左傳·昭公十五年》「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正因为「生」不包括「产」的过程,所以不经孕育而发生、而滋长的事物,只用「生」不用「产」如:《漢書·律历志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开元天宝遗事》「李太白少时,梦所用之笔头上生花。後天才赡远名闻天下」。这类的「生」,不能用「产」替代。 「生」和「产」的这种区别也可以从它们的引申义中体现出来。「产」也可以用于生物体以外的万物,如《論衡·感虚》「天主施气,地主产物」。生物的「产」要经过临产分离的过程,是将包孕于内部的新个体分离出来;用于物,作为名词「产指把埋藏或蕴藏在物体(或植物)内部的东西经过开发(或在适当条件下)分离出来的物品,或有分离出他物的能力之物。《史记·高祖本纪》「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产业」指田地之类,田地之类所以称「产业」,是因为它们经过耕耘可以增殖。此外,「林产」、「矿产」、「农产」、「土产」等用「产」也是这个道理。至于「生」,因为它只表示生命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引申义多半和生命有关,如表示活着,表示有生机有生气,表示不熟等。作为名词则表示一生、生命之类的意义,如「舍生取义」、「三生有幸」等,和物产无关。 「产」也叫做「乳」。《史记·扁鹊仓公列傳》「怀子而不乳」《漢書·外戚传下》「其十一月乳」:「乳」都是「产」的意思。《後漢書·侯霸傳》「戒乳妇勿得举子」,《癸辛杂识》「史氏诞子,先出双足……乳医知其异,推上之」:「乳妇」即产妇「乳医」即产婆。「乳」也同样既可用于人,也可用于禽畜,如:《吕氏春秋·十二月纪》「雁北乡,鹊始巢,雉雊鸡乳」,注「乳,卵也」;《参同契》「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不过「乳」的通常用法还是表示乳房、乳汁,如:《白虎通·圣人》「文王四乳,是渭至仁」;《魏书・王据傳》「常饮牛乳,色如处子」。「乳」用为动词则表示育养、哺乳,如:《左傳·宣公四年》「生子文焉。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乳」作定语,相当于「吃奶的」,或「喂奶的」,如:《荀子·荣辱》「乳狗不远游,不忘其亲也」;《莊子·盗跖》「案剑瞋目,声如乳虎」。 【育养哺】 「养」和「育」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宣帝纪》「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論衡·骨相》「育养牛马」。分开来说,它们是相关而不相同的两个过程。 育,亦作「毓」,它侧重的是繁殖过程,《廣雅·釋詁》「育,生也」,古字形「毓」即象妇人产子之形。「育」最初特指人的分娩,如:《易·渐》「鸿渐于陆,夫征不復,妇孕不育,凶」;《詩·大雅·生民》「载震(娠)载夙(孕之讹),载生载育,时(是)维后稷」。推而广之,万物的繁殖也可以叫「育」如:《礼记·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吕氏春秋·察贤》「雪霜雨露时,则万物育矣」。这是以人的蕃育来比喻在大自然裏的万物的化育。 养(養),《說文》「供养也」。「养」侧重的是提供生存、成长之所需,比如给婴儿以乳汁,给成人以衣食所需,使他们能生活、发育、壮大,如:《論語·公冶長》「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荀子·正名》「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粗布之衣、粗紃之履而可以养体」。 「育」只指生育繁殖,所以它的应用狭窄得多;「养」指供应生活资料,所以宽泛得多。「育」只指育子;「养」不只是养子,还可以「养民」、「养奴」、「养兵」、「养士」,如「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所「育」的只是後代;所「养」的可以是亲属、长辈,如「养老」、「养母」、「养亲」、「养父」等,如《孟子·梁惠王上》「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育」主要用于育子;「养」可以用于为其提供生长条件的一切生物,如「养马」、「养鱼」、「养鹤」「养苗」等,如《易林》「养鸡生雏,畜马得驹」。 「育」是胎儿在母体中成长、分娩的过程,它常用以比喻在社会范畴裘对人才的培植。人才的培育离不开教育、训练,所以「育」总和教导发生关系,所培育的都是社会需要的人或人才。所以「育」总和教人为善发生关系,《說文》「育,养子使作善也」就是这个意思。《詩·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养)我。拊(抚)我畜我,长我育我」「育我」这裏是教导我的意思;《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所教育的是「天下英才」。今天「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还是用「育」。 「养」是在提供生活条件的情况下,使生物自身发育成长或者维持生命,正因为如此,「育」常指外界的教导、训练,而「养」在修养方面、道德方面偏重于自我累积、自我成长,如:《孟子·公孙丑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又「北宫黝之养勇也,不肤桡,不目逃」。「养」不仅可以「养性」、「养心」、「养正」、「养神」,也可以「养伪」、「养奸」,所以它是个中性的词。 在先秦,「育」和「养」本来只是相关的类义词,汉魏以後,「育」的分娩义逐渐被「养」所代替。在先秦,「养」只有长养义,即使《礼记·大学》的「未有学养子而後嫁者也」的「养」,也是抚养而不是生养。可是随着「育」逐渐专用于教育义,「养」也随之扩大而有生养义了,《通俗编,妇女,养》「董斯张《吹景录》:生子日养」。《颜氏家训,治家》「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云: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以深矣」,张籍《筑城词》「家家养男当门户,今日作君城下土」:「养」即「生」、「育」义。这样一来,「养」和「育」就成为古今同义词了。 哺(bǔ),《爾雅·釋鸟》「生哺,鷇。生啄,雏」。生後待母哺食的幼鸟叫「鷇」(kou);自己啄食的叫「雏」。「哺」指鸟口含食物喂养幼鸟,如:《漢書·东方朔傳》「声者,鸟哺鷇也」;李贺《残丝曲》「垂杨老莺哺儿,残丝欲断黄蜂归」。「哺」通过比喻而泛化,凡喂养幼小的动物、幼儿也用「哺」,如:《越绝書·越绝篇叙外传記》「乳狗哺虎,不计祸福大道」;《後漢書·袁绍传上》「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对婴儿来说,「哺」是将嚼烂的食物送入小孩口中,所以後来「哺」也指口中所含的咀嚼之物,如《史记·鲁周公世家》「一沐三捉髮,一饭三吐哺」。和「养」比较,「哺」特指喂养。 【弱衰劣羸】 这组词在表示衰弱无力上意思相近。 弱,《說文》「桡也。……桡弱也」。「弱」本义是物体柔弱,不刚劲。扬雄《答刘歆书》「常把三寸弱翰……以问其异语」,「弱翰」是柔软的毛笔;卢照邻《长安古意》「弱柳青槐拂地垂」,「弱柳」是柔软的柳枝。「弱」由性质的柔软引申为力量的弱小。这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由于年龄小而力气小,它和「壮」构成反义。《韩非子·八说》「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张南容《静女歌》「妙年工诗書·弱岁勤组织」:这裏的「弱」相当于年少,未成人。其二是由于兵力、权力、体力、物性等原因造成的实力弱、势力弱和力量弱、强度弱,它的反义词是「强」,如:《左傳·昭公三年》「姜族弱矣,而将始昌」;贾谊《过秦論》「强国请伏,弱国人朝」;《吴子,治兵》「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列子·汤问》「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衰,《集韵》「寝渐也」,《韵会》「耗也」,《正字通》「弱,衰也」。「弱」和「衰」在表示无力上有相近处,但有很大区别。「弱」是个表示性状的形容词,而「衰」最初却是个动词,是表示逐渐消耗、不断走下坡路这个过程的,它的反义词是「兴」,是「盛」。《史记·李斯列傳》「物极则衰」,这是衰退;《吕氏春秋·去宥》「人之老也形益衰」,这是衰老;《戰國策·趙策》「日饮食得无衰乎」,这是减少;谢灵运《征賦》「知吴濞之衰盛」「盛」、「衰」对举。正因为如此,「衰」作形容词用时,是表示由盛转衰的,或由曾经强壮过转为衰弱的,如:刘长卿《七里滩送严维》「手折衰杨悲老大故人零落已无多」;王维《与崔员外秋直》「更惭衰朽质南陌共鸣珂」;韩愈《祭十二郎文》「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 劣,《說文》「弱也」。「劣」也表示软弱少力,如:《後漢書·顺帝纪》「年老劣弱不任军事者,上名」;张嫔《投所知》「劣马再寻商岭路,扁舟重寄越溪滨」。不过「劣」的本义指先天的能力低下,是「优」的反义词,如:《漢書·谷永傳》「永等愚劣,不能褒扬万分」;《論衡·气寿》「优劣异名」。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的「劣」所表示的不是一般的「衰弱」,而是天生的体质、力量差。「弱」可以转为强,「衰」者曾强盛过,而「劣」者则是本能低下,从未强过,也不可能成为有力者。 羸(léi),《釋文》「劣也」。「羸」也是疲弱无力的意思,不同处在于「羸」不是本质上衰弱,而是指体力的不支,是因老而弱,因病而弱。《左傳·襄公十年》「余羸老也,可重任乎」,欧阳修《王彦章画像記》「京师羸兵不满数千」:「羸老」、「羸兵都指因年龄体质上的原因而软弱无力的人。在这点上,它近似「衰」,不过「衰」反映过程,指由盛转衰,而「羸」则只说明现状,说明体力耗尽的现状。 【健强壮康】 这组词在表示身体好上义 近。健,《說文》「伉也」,「伉」同「亢」,是高大刚强 的意思。「健」指人(或别的动物)身体的高大有力。《乐府诗,折杨柳歌辞》「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健儿」即壮士;杜甫《兵车行》「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健妇」是强壮妇女;《唐书·杜牧傳》山东产健马,下者日驰二百里」,「健马」即良马。「健」有时也可用于无生物,这是比喻用法。岑参《送魏升卿擢第归东都》「雄辞健笔皆如飞」,「健笔」即犀利的笔;温庭筠《懊恼曲》「健剑钟铅绕指」「健剑」即锋利的剑。「健」有时不用以表示体力之强,而用以表能力或智力之强。《戰國策·秦策》「楚客来使者多健」「健」表有才能、有胆识;《晋书·张载傳》「汉祖泗上之健吏,光武春陵之侠客耳」,「健吏」是幹练之吏。强(强),《說文》「弓有力也」。「弓有力」称「强」,如「强弓劲弩」。用于人事,「强」虽然也表示有力,但所表示的多是武力、势力、权力、实力的强大,如:《左傳·昭公五年》「羊舌四族,皆强家也」;《孟子·梁惠王上》「晋国,天下莫强焉」;《三國志·吴书·陆逊傳》「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今在境界,此强对也」;《晋书·闫缵傳》「强臣专制,姦邪矫诈」。用「强」形容体力劲健是比较晚的用法,是由表外在势力转而表内在肌肉之力,如:《梁書·昭明太子傳》「今征戍未归,强丁疏少」;白居易《六十拜河南尹》「幸遇芳菲日,犹当强健时」。这样一来,「强」、「健」在有力的意义上就由分而合,变得意义相同了。 壮(壯),《說文》「大也」,《釋名·釋长幼》「三十曰壮,壮言丁壮也」。「壮」最初不是个体力概念,而是个年龄界限,它和「婴」、「幼」、「少年」等是相对的。贾谊《治安策》「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未壮」即未成年;《史记·匈奴列傳》「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馀」,「壮者」与「老者」对举。在这点上,它和「健」、「强」不同:「健」的反义词是「羸」,是病弱;「强」的反义词是「弱」,是无力。但是,在老以前,人的体力和人的年龄,在一般情况下是同步增长的正因为如此,「壮」後来也获得了「健」义。《史记·白起王翦列傳》「秦将李信者,年少壮勇」,《後漢書·杜茂傳》「身长八尺,气力壮猛」:「壮」就都指健壮、强壮了。「壮」的强盛、宏伟等义,都不是强健义的引申,而是长大成人义的引申,如:《戰國策·燕策》「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不知吾精已消亡矣」;曹操《步出夏门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康,《爾雅·釋诂》「安也」。「康」古代只有安乐、盛大之义,与健壮无关,如:《楚辞·离骚》「日康娱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颠殒」;《漢書·宣帝纪》「上下和洽,海内康平」。但身体强健、无病无灾是安乐的前提条件,正因为如此,表平安和乐的「康」就常常和表身体强壮的「健」、「强」等结合使用,如:白居易《苦热喜凉》「簟枕遂清凉,筋骸稍康健」;韩愈《祭十二郎文》「请父与请兄皆康强而早世」。这样一来,「康」也就逐渐获得身体好的含义了;与此同时,「健」等也逐渐有了无疾无灾的意思了,《通俗编,境遇,健否》「许浑诗:有药身常健。按,俗以身却疾病为健,相问讯亦曰:健否」。这种中和,就是现代的「健康」义了。「康」单独用是不能表示身体健壮有力的。 【瘠癯瘦羸】 这组词都指身上的肉少,都是「肥」的反义词。 瘠(膌,ji),《說文》「瘦也」。「瘠」指身体脂肪少,根根胁骨外露的样子,反义词是「肥」,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楚子使医视之(申叔豫),復曰:瘠则甚矣,而血气未动」;《管子·问》「时简稽帅马牛之肥瘠」。 癯(臞,qú),《說文》「少肉也」,《爾雅·釋言》「瘠也」,注「齐人谓瘠为癯」。「瘠」是先秦通语,「癯」是个方言词,反义词也是「肥」,如:《韩非子·喻老》「吾人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未知胜负,故癯;今先王之义胜,故肥」;《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吾马菽粟多矣,甚癯,何也」。 瘦(艘),《說文》「瘤也」。《廣雅·釋言》「瘠也」。「瘦」也是战国末年才出现的「瘠」的方言,它通行于汉代以後,如:《韩非子·内储说下》「公子甚贫,马甚瘦,王何不益之马食」;《淮南子·修务》「神农憔悴,尧瘦癯」。「瘠」、「癯」、「瘦」是方言同义词,词义无别。就使用顺序说:「瘠」是先秦的通语;「瘦」是汉以後的通语。就应用范围来说:「癯」用得最狭,限于表示人、畜的消瘦或瘦弱,多指因营养不良或因忧愁患病而消瘦,例见前引文。「瘠」除用于人、畜之外,多用于表示土地的墝确瘠薄,所以和「沃」也构成反义词,如:《淮南子·修务》「夫瘠地之民多有心者,劳也」;张衡《西京賦》「处沃土则逸,处瘠土则劳」。「瘠」带宾语时有损减义,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瘠鲁以肥杞」,这是「瘠」的使动用法的翻译。「瘦」因为是後代的通语,引申义很多,除可用于土地的瘠薄之外,还可以用于各种纤细峭削的事物,如:苏轼《与毛令方尉游西菩提寺之二》「路转山腰足未移,水清石瘦便能奇」;陆游《山园》「瘦篁穿石窍,古蔓络松身」;王庭筠《谒金門》「瘦雪一痕墙角,青子已妆残萼」。 羸(léi),《說文》「瘦也」。「瘠」、「癯」等固然也是瘦,这种瘦或者是出于缺少食物,或者是出于疾病、悲愁,也有的是健康、肌肉发达的表现,如:杜甫《房兵曹胡马》「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易·說卦》「为瘠马」《釋文》「瘠,健之甚者,为多骨也」。一般说来,瘦瘠者、清癯者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可以「肥」起来的。「羸」的瘦是另一类,它不是由于生活条件造成的瘦,而是由于生理条件造成的瘦,是属于年老病弱而瘦,是由于体质原因而瘦,相当于现代的「瘦弱」,相当一部分是无法恢復的,如:《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形羸,不能服药」;又《刘敬叔孙通列傳》「匈奴匿其壮士肥牛马,但见老弱及羸畜」;白居易《阿崔》「谢病东都羸然一老夫」。 【肥腯胖腴】 肥,《說文》「多肉也」。只要肌肉丰满、皮下脂多都可以叫「肥」,它既适用于人,也适用于牲畜。《孟子·梁惠王上》「庖有肥肉,厩有肥马」,《逸周書·周祝解》「肥豕必烹,甘泉必竭,直木必伐」,这是指牲畜;《礼记·礼运》「肤革充盈,人之肥也」,《列女传,齐钟离春傳》「肥项少髮,折腰出胸」,这是指人。「肥」也经常引申来比喻土地之类的肥沃富饶,如《孟子·告子上》「地有肥硗」。 賄(tu),专用来指牲畜鸟兽的肥,如:《左傳·桓公六年》「牲拴肥腯」;《墨子·尚同中》「牺牲不敢不腯肥」。《說文》「牛羊曰肥,豕曰腯」,最初可能有这样的区别,不过它们多数场合下是通用的。「胖」最初和「肥」无关《說文》「胖,半体肉也」。所谓「半体肉」是指牲畜鸟兽的肋肉,即今所说的排骨处。古代分解牲畜时,头、肩、腹部单独解下,两胁分开,所以称胁处为「半体肉」。《礼记·内则》「鹄鸮胖」,注「胖,胁侧薄肉也」;《仪礼,少牢馈食礼》「司马升羊右胖」「右胖」即右半边胸扇。字读pan。《礼记·大学》「心广体胖」,郑玄注「胖,犹大也」,《章句》「胖,安舒也」。实际上这是「胖」的动词用法,指两胁阔大,胸能容物。後世所谓「宰相肚裏能撑船」就是「体胖的意思,只不过一个说的是肚子,一个说的是胸腔罢了。「心广体胖」的「胖」习惯上读pán。 人是不愿意和牲畜之类用同样称呼的。出于这种忌讳「肥」在後代被看成是不敬的字眼,後代为了避开「肥」,就把人的肥硕称作「胖」了,字音变为pang。这裏很晚的事。《福惠全書·刑名部,贼盗上,缉捕》「有大黑汉,大眼胖子」。 腴(yú),《說文》「腹下肥也」。「腴」也是肥,不过,特指腹下肥,所谓「大腹便便」是也,如:《論衡·语增》「桀纣之君,垂腴尺馀」;杜甫《阌乡姜七少府设脍戏赠长歌》「偏劝腹腴愧年少,软炊香饭缘老翁」。「腴」可以指人,作为比喻用法也可以用于幼物,甚至无生物,如「膳无鲜腴」、「膏腴之地」。 【痿痹瘫痳】 痿,《說文》「痹也」。「痿」和「痹」(痺)在表示由于身体机能发生障碍从而失去或部分失去行动能力的意义上彼此相近。《史记·韩信卢绾列傳》「僕之思归,如痿人不忘起、盲者不忘视也,势不可耳」《漢書·昌邑王贺傳》「身体长大,疾痿,行步不便」:这是病「痿」而不能行动或行动不便的例;《荀子·解蔽》「伤于湿而击鼓鼓痹……则必有敝鼓丧豚之费矣,而未有俞(愈)疾之福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过雒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痹」也指手脚麻木肿痛,使人艰于行动之症。正因为如此,瘘痹」常连用,如《漢書·哀帝纪赞》「即位痿痹,末年寝剧」。「痿」和「痹」症状相类,古代医生认为它们致病的原因不同,「痿」是由内部病变所导致的,「痹」是外界因素侵蚀肌体所致。《医学人门,痹证》「痹者,气闭塞不通流也,或痛痒,或麻痹,或手足缓弱,与痿相类也。但痿属内,因血虚、火盛、肺焦而成;痹属风、寒、湿三气侵入而成」;《素问,痹論》「黄帝问曰:痹之安生?岐伯对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用今天的医学观点说:「痿」多是由脑出血、脑血栓之类的原因引起的知觉能力的丧失和运动机能的障碍;「痹」是由风湿之类疾病所引起的关节、肌肉肿疼、麻木以至瘫痪的症状。从词源上看,「痿」是表枯萎、萎缩、委顿的「萎」、「委」所派生的所以重在内部机制;「痹」则源于需人抬搀的「畀」,所以重在外部。 瘫(癱),也称「瘫痪」,《字汇》「风瘫」,《正字通》「风瘫,筋脉拘急,麻痹不仁」。《金匮要略,中风节历》「风引汤除热瘫」。 痳,亦作「麻」,《集韵》「风病」。《华佗中藏经,五痹》「痹病或痛痒或痳」;《医学正傳》「湿气胜者为著痹……四肢麻木拘挛也」。「痿」、「痹」都是古医学术语,「瘫」、「痳」都是「痿痹」的症状,它们虽相关但不相同。 「痿」、「痹」还有两个通俗说法:其一为「偏枯」,即半身不遂,如《素问,风論》「风之伤人也……或为偏枯」;另一个是「中风」,指脑小血管破裂,使病者突然昏倒,如《漢書·叙傳》「道病中风」,注「中,伤也,为风所中」。 【拙笨】 拙(zhuo),《說文》「不巧也」,段玉裁注「不能为技巧也」。做不出灵巧的、富于技艺的器物或缺少灵巧的技艺叫「拙」,如:《韩非子·用人》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孟子·尽心下》「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开弓的标准)」。「拙」的反义词是「巧」,如:《老子》「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管子·形势》「巧者有馀,而拙者不足」。 笨,《說文》「竹裏也」,《廣雅·釋草》「竺,竹也;其表曰,其裏日笨」。竹子内层的白膜叫「笨」。这个意思古代不常用,古代常用的是粗重的意思,所以《集韵》说「笨,不精也」。《宋書·颜延之傳》[延之]常乘羸牛笨车,逢竣卤簿,即屏往道侧」,「笨车」即粗重不精致之车;《晋书·羊曼傳》「大鸿胪陈留江泉,以能食为穀伯,豫章太守史畴以大肥为笨伯」,称「笨伯」也是因为他粗拙笨重,不苗条。 由此可见:「拙」侧重的是人的手艺;「笨」侧重的是物的特徵。正因为「拙」重在技艺,所以技艺粗劣的作品称「拙作」,见识浅陋称「拙见」,不善谋生称「拙生」。「笨」重在物体粗重,所以引申于行动,就是行动不灵活,「拙笨」;引申于智力,就是智力不灵活,「呆笨」。 【捷敏给便】 这组词都有迅疾灵活的意思,但应用的范围有相对分工。 捷,《正字通》「儇利貌」,「儇利」即行动轻快灵活。「捷」可以用于智力、口才的敏捷,如:《吕氏春秋·贵卒》「吴起之智,可谓捷矣」;《三國志·吴书·陆凯傳》「非求颜色而取好服、捷口、容悦者也」。但「捷」主要的用途是表示身体灵活、行动迅速,如:《史记·淮阴侯列傳》「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六韬,犬韬,武骑士》「壮健捷疾,超绝伦等」。 敏《說文》「疾也」。「敏」同样可以应用于行动和应对,如:《莊子·徐无鬼》「王射之,[狙]敏给搏捷(接)矢」;《後漢書·王景傳》「陈其利害,应对敏给」。但「敏」的主要用途在于做事勤快和智力迅疾。表示做事勤快的如:《論語·学而》「敏于事而慎于言」;《漢書·严延年傳》「延年为人短小精悍,敏捷于事」;表思路捷速的如:《論語·公冶長》「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宋史·元绛傳》「生而敏悟,五岁能作诗」。 给(給,j),《集韵》「敏言也」。口齿伶俐,应对迅速称「给」。「给」也有时用于行动或智能的迅速,如前引引《莊子·徐无鬼》,「敏给」即表身体的灵活,又《莊子·天地》「齧缺之为人也,聪明睿知,给数以敏,其性过人」。「给」与思路敏捷有关,但「给」的主要用途却是表语言反应的迅速。《論語·公冶長》「御人以口给,屡僧于人」,「口给」就是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後漢書·宦者傳》「或敏才给对,饰巧乱实」,「给对」是回答敏捷,应对不穷。 「便」读pian时有轻快的意思,可能与「翩」、「便嬛」等表轻快俏丽的词同源。「便」的应用面较广,很难说出它的主要使用倾向。《淮南子·兵略》「虎豹便捷,熊罴多力」,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曲眉丰颊,清声而便体」:「便」都表示动作的轻快。《荀子·非十二子》「辩说譬喻,齐给便利」,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便」都是伶牙俐齿、能说会道的意思。韩愈《毛颖傳》「颖为人强记而便敏」:「便」又指才思轻快。「便」无论表示何种迅速,都含有轻快灵动的意味在,这是它的特徵。 【睡寐卧寝眠】 现代的「睡」,先秦一般称「寐」,《說文》「寐,卦也」,《增韵》「寐昧也,目闭神藏也」。「寐」与「昧」等同源,是进入无知无觉的梦乡。《詩·卫風·氓》「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夙兴夜寐」是月亮未落就起来、人夜才睡觉;又《邶风,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隐忧」,「不寐」是不能入睡。「寐」是反义词是表睡醒或梦回的「寤」、「觉」,如:《詩·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莊子·齐物論》「其寐也神交,其觉也形开」。 秦汉以前,「睡」和「寐」词义不相等:「寐」是人睡;「睡」只相当于现代的「打瞌睡」。「睡」源于「垂」,是脑袋下垂、昏昏欲睡。《說文》说「睡,坐寐也」:坐着打瞌睡才叫「睡」,躺下睡去用「寐」。《戰國策·秦策》「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欲睡」是要打盹,不是想去睡觉;《史记·商君列傳》「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时时睡」是坐在那裏不断地打瞌睡,听不进去。「睡」的睡眠意并不像所说的那样晚,先秦就有了,如《莊子·列御寇》「子能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不过「睡」的睡眠义的大量应用,以至排斥「寐」,却在中古之後,如:杜甫《彭衙行》「众雏烂漫睡,唤起沾盘飧」;李贺《座人制诗嘲谢驾復继四首》「睡熟小屏深,好作鸳鸯梦」。 「卧」最初不指躺倒或睡觉,而指疲劳或困倦时靠着几(古代一种两足的木凳,可以依或伏在上面)休息,所以《說文》说「卧,休也」。《孟子·公孙丑下》「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孟子]不应,隐几而卧」,古代「卧」要依伏于几,所以常说「隐几而卧」。《礼记·乐記》「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卧」也指隐几而卧,虽然沒有说「隐几」。在先秦「卧」也偶尔指寐」,如《莊子·应帝王》「泰氏,其卧徐徐,其觉于于」,「卧」与「觉」对文。不过「卧」用于躺下或入睡在汉以後逐渐多起来。《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卧不设席,行不骑乘」,《盐铁论,地广》「边民百战而中国恬卧者,以边郡为蔽捍也」:「卧」就是躺卧、酣睡的意思了。「卧」的躺卧义的发生和隐几而卧的习惯的消失是相应的,因为「卧」最初是隐几而卧,隐几而卧时身体是拳曲的,其形状颇与兽类的躺着的首尾拳曲在一起的姿态相似,所以形容躺着的兽类往往用「卧」,如「卧虎」、「卧牛」等,东西横在那裏也常用「卧」比喻,如「长桥卧波」。 在「卧」不表躺倒的时期,表躺倒去睡的词用「寝」,如:《論語·乡党》「食不语,寝不言」;《左傳·成公二年》「[逢]丑父寝于中」;诸葛亮《出师表》「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寝」是人睡的前奏,是舒展开肢体躺在那裏;但「寝」不等于「寐」,睡着之後才能叫「寐」。《公羊传·僖公二年》「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寝而不寐」就是躺在那裏不能人睡;李华《吊古战场文》「悁悁心目,寝寐见之」,「寝」、「寐」严格说也是两码事,是或寝或寐。正因为如此,卧病在床称「寝病」或「寝疾」。去睡觉是一天活动的终结,所以「寝」又有止息的意思,如「寝兵」是停止战争,「其议遂寝」,是建议被搁置。在「隐几而卧」的习惯消失之後,在改变了席地而坐的习俗之後,「寝」和「卧」就逐渐合流了,「寝室」也就是「卧室」,「昼寝」也就是「昼卧」、「眠」与「瞑」同源,最初与睡无关,只表闭上眼睛,《說文》「眠,翁目也」。《山海经,东山经》「馀峨之山有兽……见人则眠」,「眠」是闭上眼装死;《後漢書·第五伦傳》「竟夕不眠」,「竟夕不眠」是通宵沒闭一闭眼。正因为如此,人们把死称作「长眠」,「长眠」就是永远闭上了眼睛。因为人都是闭上眼睛睡觉的,所以「眠」连带地也表示睡觉了,如:《列子·周穆王》「[西极古莽国]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五旬一觉」;孟浩然《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作睡眠解虽然是「眠」的後起义,但当闭目合眼的动词主要用「闭」、「合」之後,「眠」的常用义就转为睡眠了。 【觉寤悟醒苏】 这是和恢復感知能力有关的一组词。 觉(覺),《說文》「悟也」。「悟」就是「寤」,睡醒的意思,《詩·王風·兔爰》「我生之後,逢此百忧,尚寐无觉」,集传「觉,寤也」。《左傳·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髮及地……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莊子·齐物論》「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觉而後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後知其大梦也」。 寤,《說文》「寐觉而有言曰寤」。「觉而有言」可能是从《詩·卫風·考盘》「独寐寤言,永矢弗谖(忘)」产生的联想,或者是从「寤」与「语」同音而作的解说,这是不确切的。「独寐寤言」中,「寤」是对「寐」说,醒後自语是一种巧合;上引《左傳》晋侯亦醒後以梦问桑巫,又《莊子·外物》「宋元君夜半而梦人被髮窥阿门……元君觉,使人占之」,都是醒後有言,都不用「寤」。「寤」只是睡醒,与表示睡着的「寐」、「睡」相对,与言无关,如:《詩·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寤寐求之」,传「寐,寝也;寤,觉也」;《莊子·列御寇》「子得珠者,必遭其睡也;使骊龙而寤,子尚奚微之有哉」。 「觉」和「寤」虽然都可以和「寐」、「睡」等构成反义,但是其间有区别,这就是:「寤」是一般说法,指自然睡醒;「觉」则常常指受到某种刺激或惊吓而猛然醒来。正因为如此,「觉」常常和「梦」构成反义,如「如梦方觉」「大梦谁先觉」如上面所引的关于「觉」的例子。这种与「梦」相对的醒来义一般不用「寤」,「觉」和「寤」的这种区别在它们的引申义中表现得更清楚。在用「觉」和「寤」比喻人由困惑或无所知中突然明白时,「觉」侧重的是经人启发、触动而觉醒、发现;「寤」则侧重于自行彻悟,是以自己的智慧把道理、事情看破。《釋名·釋姿容》「觉,告也」,《廣雅·釋詁》「发也」。《孟子·万章下》「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觉後知,使先觉觉後觉。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白虎通·辟雍》「学之为言觉也,以觉悟所不知也」:「觉」是由于外界刺激、触动而醒,所以也引申为通过外在的教育、告知、警戒而使对方有所明了的意思,所以它和「教」、「学」等同源。《史记·淮南衡山列傳》「吏觉知,使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韩非子·十过》「我谋而觉,则其祸必至矣」:「觉」是发觉,发觉也是由于各种消息、迹象的触动而引起的突然觉醒。「寤」因为来自自然睡醒,所以在认识领域,它也重在自身的领会、理解、贯通,如:《淮南子·要略》「欲一言而寤,则尊天而保真」;张衡《東京賦》「盍亦览东京之事以自寤乎」。「悟」是「寤」的醒悟义的分化字,《說文》「悟,觉也」《困学纪》「无所觉之谓迷,有所觉之谓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原]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陶潜《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悔悟」、「领悟」、「执迷不悟」、「恍然大悟」等「悟」都是就自身理解说的。「觉悟」连用也是启发之、教育之,使之心有所悟、能了达透彻的意思,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人主无所觉悟」;《論衡·刺孟》「教授後生,觉悟顽愚乎」。 醒,《說文,新附》「醉解也」。「醒」本义指醒酒,是从酒精的麻醉状态中恢復清明的知觉,它的反义词是「醉」,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重耳]醒,以戈逐子犯」;《楚辞·渔父》「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醒」由醒酒比喻引申为从睡梦中清醒,《增韵》「醒,梦觉也」。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笺》「醒寤之後,不识所言」;韩愈《東都遇春》「朝曦人牖来,鸟唤昏不醒」。近代「醒」已经排斥「觉」、「寤」,不论梦醒还是睡醒都用「醒」了。「觉」在与睡眠有关的义项裏转而成为名词指睡眠过程,如「一觉睡到大天亮」「睡了两觉」,读jiao。注意,古籍中的「睡觉」指睡醒,不指睡眠,如:裴度《凉风亭睡觉》「饱食缓行初睡觉,一瓯新茗侍儿煎」;程颢《秋日偶成》「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作睡眠解是偶然的。「醒」也引申为觉悟义,同样不分别人提醒和自己醒悟。《新書·先醒》「贤主者,学问不倦,好道不厌……故昭然先寤乎所以存亡矣,故曰先醒」,「先醒」即先觉:萧颖士《赠韦司业书》「中心醒悟,了无惑焉」,「醒悟」连用。 苏(蘇),亦作「稣」、「甦」,《小爾雅·广名》「死而復生渭之大苏」,《廣韵》「穌息也死而更生也」,「甦」是後起的会意字。「苏」源于「息」,所谓更生就是恢復呼吸。「苏」也是醒来,不过不是从睡眠中醒来,而是从昏迷当中恢復神志,所谓「死而更生」。《书・仲之造》「溪(期待)予后,后来其苏」,传「待我君来,其可苏息」;《左傳·宣公十八年》「杀诸绛市,六日而苏」。「苏」现代也叫「苏醒」。 【饥饿饑馑歉】 古代的「饥」(飢)相当于现代的「饿」(餓),指的是肚子发空,想吃东西的生理现象;古代的「饿」不指人们到了时候需要吃饭的感觉,而指食物乏绝、无饭可吃、陷于困境的状况。《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又《公孙丑上》「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荀子·性恶》「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尊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也」: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饥」是「饱」的反义词,「饥」和「渴」同样是生理上的要求。「饥」顶多是到吃饭时沒吃上饭而已,不危及生命和人的正常活动;「饿」则不然。《論語·季氏》「伯夷、叔齐饿于首阳山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左傳·宜公二年》「[赵]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孟子·梁惠王上》「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饿死的尸体)」:从上述举例可见,「饿」指长时间沒饭吃或不吃饭—一伯夷、叔齐在首阳山是绝食;灵辄是三天沒饭吃,饿得不能行动,濒于死亡;「饿莩」是因饥饿而死的人。可见「饿」是致人死命的「饥」。 现代「饥」和「饑」已沒有严格的区别,所以简化汉字把这两个字归并了。在古代,它们的区别却是相当严格的:「饥」是生理现象;「饑」是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它指荒年和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社会性的饑荒。《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饑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饑乎」:可见,「饑」指年成不好,是一个地区、一国普遍挨饿。「饥」则是个人肚裏无食。古代「饑」也偶而用「饥」,但「饥」绝少用「饑」。 「饑」和「馑」(饉,jin)常常连用,如:《论语先進》「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饑馑」;《楚辞·哀时命》「日饑馑而绝粮」。「饑」和「馑」的区别,古代多有分辨,其说不一。有的说五不收谓之「饑」,一穀不升谓之「馑」;有的说二穀不升谓之「饑」,三穀不升谓之「馑」;有的说穀不熟为「饑」蔬不熟曰「馑」。 「馑」在古代很少单独使用,多附在「饑」後,与饑连用。另外,古有「殣」字,「馑」与「殣」同源,彼此常常通用。「殣」指饿死的人,《左傳·昭公三年》「道殣相望」,即指饿莩遍道。另外,掩埋死于道路的人也叫「殣」《說文》引《诗》「行(道路)有死人,尚或殣之」,「殣之」即将其掩埋。由此可见,「馑」很可能就是「殣」字。「饑」是「殣」的原因,「殣」是「饑」的结果,所以「饑」、「殣」常常连用。连用的文字常常产生类化现象,「殣」受前面的「饑」的影响、同化,就变成了另一个字一「馑」。如果这是合理的,那么「饑」和「馑」区别的关键应该是程度的不同:「馑」是更严重的「饑」,由于荒年而大量饿死人叫「馑」。 「歉」介于「饑」、「飢」之间。作为社会性的饑荒说,「歉」仅仅是欠收,是收成满足不了需要,生产与需要之间有所欠缺《廣雅·釋天》「一穀不升曰欺,二穀不升曰饑」。《宋史·黄廉傳》「久饑初稔,累给并偿,是使民遇丰年而思歉岁也」。作为生理性的饥饿来说,「歉」是吃不饱,《說文》「歉,食不满也」。李商隐《行次西郊作一百韵健儿立霜雪,腹歉衣裳单」。现在通行的抱歉、不安义是借作「慊」用的结果。 【饱饫餍】 这组词在表示满足胃对食物的要求上是相近的,但侧重点不一样。 饱(飽),《說文》「猒也」,《廣韵》「食多也」。「饱」的反义词是饥,肚裏空空,肠内辘辘作响称作「饥」;肚裏充满食物,吃得鼓鼓的叫「饱」。《漢書·东方朔傳》「朔曰:朱儒(身材矮小的人)长三尺馀,奉(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馀,亦奉一囊菜,钱二百四十。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饱」与「饥」对举。正因为「饱」指腹内充满食物,所以《廣雅·釋詁》说「饱,满也」,《左傳·昭公十二年》疏「食充其腹谓之饱」。正因为饱」指填满肚皮,所以「饱」作为修饰性词语时,多表示圆滚丰满、内盛很多或充分满足之类的意思。《文心雕龍·事类》「有学饱而才馁,有才富而学贫」,「饱学」就是脑中记闻丰富;韩愈《与李拾遗书》「勤俭之声、宽大之政,幽闺妇女、草野小子饱闻而厌道之」,「饱闻」形容听到的多,耳中都灌满了。「饫」、「餍」和饥不是反义词,它们是指一种特定的饱足。 饫(飫,yù),亦作「饇」,《說文》「燕食也」,《爾雅·釋言》「私也」,疏「饫非公朝,私饮酒也」。「燕」通「宴」,是安的意思;「燕食」是安安泰泰、舒服自在地饮食。古代士大夫公宴时饮食有很多礼节限制,不能尽情饮食;居家私宴则可以摆脱那些繁文缛节,尽兴尽量地吃喝。《詩·小雅·常棣》「滨(陈)尔笾豆,饮酒之饫」,传「饫,私也,不脱屦升堂谓之饫」「饫」是家庭私宴。「饱」只涉及果腹与否,「饫」则涉及食物的质量和食者的心境。因为家宴吃得饱、吃得好,所以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满足也叫「饫」。王粲《从军行》「军中多饫饶,人马皆溢肥」,「饫饶」就是吃得既饱又好,富有馀裕;《宣和遗事,前集》「日得一饫餐,又获衬施钱三百」,「饫餐」即尽情饱餐。 餍(饜,yàn),上古多作「猒」、「厌」。《玉篇》「餍,饱也」。《孟子·離婁下》「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返)」,「餍酒肉」即饱食酒肉;《史记·货殖列傳》「原宪不厌糟糠」,「不厌糟糠」是连酒糟糠麸都吃不饱。「饱」和「餍」不同处在于:「饱」表充饥果腹;「餍」则侧重于满足关于饮食的欲望。正因为「餍」表示充分地满足了食欲,所以它的引申义常常表示满足或满足其他方面的欲望。《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实有豕心,贪婪无餍」,「无餍」是无法满足其贪欲;杨嗣震《自红花埠至剡城道中作》却怪世情难餍足,居人求雨客求晴」,「难餍足是不易满足各种欲望。充分地满足、无止地供应往往适得其反,造成食用者的烦恶,所以由于各种供应过多或过于频繁而造成的人的倦怠情绪也称作「餍」,字多写作「厌」(厭)。杜甫《醉时歌》甲第纷纷厌粱肉,广文先生饭不足」,「厌粱肉」,就是由于过饱而对粱肉失去兴趣。「饫」和「餍」都表示在食物上得到充分的满足,所以它们有时连用,如杜牧《杜秋娘》「归来煮豹胎,餍饫不能饴」。细分起来,「饫」仍侧重于食物的满足,「餍」仍侧重于食欲的满足。 【醉酣醺酖酗】 饮酒过量叫做「醉」如: 《孟子·離婁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欧阳修《醉翁亭記》「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引申开来,对某一事物极其爱好也用「醉」来比喻,《正字通》「沉酣义理曰醉」,又「昏昧不返曰醉」。《莊子·应帝王》「列子见之而心醉」;《释文「心醉……,迷惑于其道也」。 「酣」和「醉」有程度上的差别:「醉」是喝酒喝到昏昏沉沉,神智不清,甚至失去知觉的程度,所谓烂醉如泥;而「酣」则表示喝酒喝到似醉非醉、恰到好处的时候,所以《說文》说「酣,酒乐也」。曹丕《与吴质书》「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杜甫《短歌行赠王郎司直》「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描写的正是那种喝得淋漓尽致、酒兴正浓而又未及于醉的状态。酒「酣」之後再喝,就要到「醉」的程度了。曹丕《善哉行》「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酣」只是尽情畅饮,还不是「醉」。「醉」的引申义,多指醉心于其中,乐而忘返;而「酣」的引申义则多指尽情尽兴地从事某件事情。《南史·梁宗室萧恭傳》「临清风,对朗月,登山泛水,肆意酣歌」,杜甫《丹青引》「褒公鄂公毛髮动,英姿飒爽来酣战」:「酣歌」是尽情高歌,唱个痛快;「酣战」,是杀得兴起,难分难解。从反义词来说,「醉」的反义词是「醒」,如《楚辞·渔父》「众人皆醉我独醒」。「酣」和「醒」不是反义词,「酣」的反义只是「未酣」,沒有尽兴。 醺(xun),《說文》「醉也」。「醺」是描写醉的状态的,《詩·大雅·凫鷖》「公尸来止熏熏,旨酒欣欣,燔炙芬芬」,传「熏熏,和悦也」。如果说「酣」是表饮酒时的心态的,「醺」就是形容「酣」的状态的了,如岑参《送羽林长孙将军赴歙州》「青门酒楼上,欲别醉醺醺」。 酖(dān),《說文》「乐酒也」。「乐酒」的「酖」,不同于「酒乐」的「酣」。「酒乐」是痛快地饮酒,喝到尽兴时分;「乐酒」是以饮酒为乐,是嗜酒如命。「酖」古代多写作「耽」、「湛」如:《晋书·山简傳》「简优游卒岁,唯酒是耽」;《管子·四称》「湛湎于酒,行义不从」。 「酣」表示喝得欢畅,「醉」只是一时饮酒过量,「酖」、「耽」、「湛」则表示喝酒成癖。正因为如此,在用嗜酒比喻爱好其他事物时,「酖」比「酣」、「醉」所表示的爱好程度要深,它表示长时间地沉溺于其中,不能挽回,如:《晋书·皇甫谧傳》「耽玩典籍,废寝忘食」;《莊子·则阳》「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 酗(xù),《釋文》「以酒为凶曰酸」。「酗」不只是沉湎于酒,沒有节制,而且是酒後无德,常耍酒疯,幹出格的事。《書·微子》「我用沉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唐张鷟《龙筋凤髓判,左右卫门监》「[鲁敬]凶麄酗酒,不堪宿卫」。 注意,「酖」又读zhen,指一种用有毒的鸩鸟的羽毛泡成的毒酒,《字汇》「酖,酒有酖毒也」。《新论,利害》「酖酒盈卮,渴者弗饮」。「湛」又读chén,是「沉」的本字,《說文》「湛,沒也」。《漢書·扬雄傳》「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颜师古注「湛,读沉,谓投水而死」。「湛」又读zhàn,是澄清的意思,如谢混《游西池》「景昃鸣禽集,水木湛清华」。 【疲惫倦困乏累】 疲,《說文》「劳力也」。 劳作时将力气消耗净尽叫「疲」,如:《三國志·魏书·邓艾傳》「将士疲劳,不可便用」;《後漢書·光武帝纪下》「我自乐此,不为疲也」。「疲」在先秦和汉初经常写作「罢」,「疲」是「罢」的後起字。《左傳·成公七年》「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史记·滑稽列傳》「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罢」都是「疲」字。疲劳後的疲弱无力的状态也可以叫「疲」。《墨子·尚贤中》「王公大人有一罢马不能治,必索良医」,「罢马」即病马;司馬遷《报任安书》「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罢驽」是以疲劣无力之马来比喻人之无才能。 惫(憊,bei),《廣韵》「羸困也」,《通俗文》「疲极曰惫」。可见,「惫」在劳累的程度上甚于「疲」,疲劳不堪,像大病之後那样软弱无力才叫「惫」孔平仲《赵州飞来山》「悲号与惫喘,洒汗成流川」,王安石《送僧无惑归鄱阳》「晚扶衰惫寄人间」:都反映了「惫」所表示的极度疲软的状态。 倦,亦作「勌」,《說文》「罢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漢書·严助傳》「士卒罢倦」。「倦」固然也是疲劳,但在用法上「倦」和「疲」有些不同:「疲」和「惫」偏重于体力耗尽,而「倦」则偏重于由于体力的消耗而导致的思想上、意志上的涣散,其意义接近于鬆弛、懈怠,是对长期从事某种事情的厌恶情绪。《墨子·尚贤中》「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终身不倦」,「不倦」含有孜孜不息,从不懈怠的意思;《墨子·非命下》「彼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故不敢怠倦」,「怠倦」并用。《戰國策·齐策》「[田]文倦于事,愦于忧,而性宁愚,沉于国家之事,开罪于先生」,「倦于事」不指体力消耗,而指脑力消耗过多因而息惰厌烦,需要休息;《戰國策·趙策》「秦倦而归,兵必罢」,「倦」指的是士无鬥志、军无战心的厌战情绪,「罢」才指体力的损耗。 「困」、「乏」、「累」也有疲倦义,不过它们的疲倦义都是引申义,而且多数是後起的。 「困」的围困、困窘、困难义在前,如《戰國策·趙策》「赵兵困于秦,又割地为和,是愈疑天下」。「困」又有贫困义,居而无食,生活陷于困难叫「困」;进而由于腹中无食或由于疾病造成的浑身无力的状态也称「困」,因而「因」的疲劳义往往和贫病有关,如:《後漢書·刘平傳》「被十创,困顿不知所为」;《资治通鉴,晋纪,明帝太宁二年》「因作势而起,困乏乃復卧」。 乏,古代常用的意思是缺少,如:《左傳·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司馬遷《报任安书》「如今朝廷虽乏人」。「乏」也用于缺乏衣食,如《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乏」由匮乏义产生疲乏义是在唐代之後,《新五代史,周德盛傳》「因其劳乏而乘之」,「乏才是乏力义。「累」表示疲劳是晚近的事,恐怕是「羸」的通假字。「羸」是瘦弱无力的意思,由于体弱而无力,与因劳作而无力相近故也表示劳累。 【臭嗅闻】 这组词在表示用鼻子去辨别气味上同义。 「臭」即古「嗅」字,《荀子·荣辱》「今使人生而未尝睹刍豢稻粱……,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彼臭之而无嗛于鼻,尝之而甘于口,食之而安于体,则莫不弃此而取彼矣」,又《礼論》「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尝也,三臭之不食也」:「臭」就是用的本义。「臭」在应用中名词化表所嗅之气味,《廣韵》「臭,凡气之总名」。《孟子·尽心下》「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論語·乡党》「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臭」就是气味。由于习惯上将有恶气味的所谓「恶臭」称作「臭」,正如现在将有恶气味的东西称作「有味」一样,「臭」产生偏义,恶气味义,与「香」成为反义词,如:《荀子·王霸》「口好味,而臭味莫与焉」;《後漢書·陈蕃傳》「夫不有臭秽,则苍蝇不飞」。 嗅,亦作「齅」《說文》「以鼻就气也」《正字通》「鼻审气也」。「嗅」是辨别气味的「臭」的後起分化字。「臭」的常用义是恶气味,根据一词的多义相互易混而引起分化时,常用义多占有原字形,非常用义加区别符号分化出去的规律,本义表「鼻审气」的「臭」加「口」或「鼻」分化为「嗅」、「齅」,「嗅」是「齅」的简化字。《莊子·人间世》「南伯子綦游乎商之丘见大木焉。……咶其葉则口烂为伤;嗅之,则使人狂酲,三日而不已」;《論語·乡党》「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供)之,三嗅而作」。 闻(聞),《說文》「知声也」。「闻」本义是听到声音。《墨子·经说上》「闻,耳之聪也」;《漢書·趙充国傳》「百闻不如一见」。「闻」与「嗅」是「耳」与「鼻」的不同的感知作用,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可是由于人们对「嗅」音的忌讳,由于心理上的通感作用,人们逐渐挪用听觉的「闻」去表示鼻子的「嗅」,这正像现代东北人把「闻」(嗅)说成「听」一样。曹丕《与朝臣论粳稻书》「上风吹之,五里闻香」;李商隐《和张秀才落火有感》「落时独自舞,扫後更闻香」。 【听闻聆】 这组词都指用听觉器官去感知声音,但有去听和听到之分,有一般听和仔细听之别。 听(聽),《說文》「聆也」。「听」、「聆」同源,用耳朵去捕捉声音,叫听。《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是耳朵不能同时去听两样声音而都听得很清楚;《聊齋·促織》「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侧听」是侧耳细听。《国语,晋语》中的「公子弗听」,因为所听的是劝谏,所以应译为采纳、听从、接受;《戰國策·趙策》「天子已食,退而听朝」,「听朝」是处理朝政,因而可译为治理、处理;「听讼」是判案;「听任」是放纵:这些都是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对「听」的灵活解释。 闻(聞),《說文》「知声也」。耳朵感知了声音才叫「闻」。《荀子·劝学》「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闻者」是听到声音的人;《孟子·梁惠王上》「闻其声不忍食其肉」,「闻其声」是听到牲畜的哀鸣声。「闻」和「听」的区别就在于「听」是去听,它只说明主观动机;「闻」则是听到,说明的是客观结果。这两者是可以抵触的。《礼记·大学》「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也」,「听而不闻」说的就是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听是听了,却沒有听到。「闻」也和「听」一样,有许多灵活的用法。《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听到的是别人的见闻,所以有知识义;「令闻」、「令望」的「闻」是被别人听到的,所以有名声的意思。 聆,《說文》「听也」。「聆」是从「听」分出来的,它不同于「听」、「闻」的地方,在于它连带表示听的状态,只有静听、细听、怀着敬意和关切地听,唯恐听不到、听不清才叫「聆」。谢灵运《登池上楼》「倾耳聆波澜,举目眺岖巘」,「侧耳聆」是侧耳细听;《法言,五百》「聆听前世,清视在下,鉴莫近于斯矣」「聆听」是恭恭敬敬地听;「聆听教诲」现代还使用。 【聪明】 聪(聰)《廣雅·釋詁》「听也」《說文》「察也」。这两者合起来就是「聪」的本义了。「聪」是耳朵的功能,所以字从耳;耳的听力好,善于辨察叫「聪」如:《莊子·外物》「耳彻为聪」;《管子·宙合》「闻审谓之聪」。《国语,郑语》「和六律以聪耳」就是以敏锐的听力来调和六律。《荀子·劝学》「耳不能两听而聪」,是说耳朵不能同时听幾种声音而都分辨得很清楚。 明,除了光明等义外,古代还表示人的视力。人的视力好,能见人之所不能见叫「明」《莊子·外物》「目彻曰明」。《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就是视力足以能够看清兽类秋季生出的极细的绒毛;《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是说眼睛不能同时看两样东西而都看得很清楚。 「聪」和「明」都由人的官能引申为人的智能。《春秋繁露,五行五事》「聪者,能闻事而审其意也」;《韩非子·难四》「知微谓之明」:这都是把人的耳的灵敏和目的明察延展开来,用于畅解事物、见及幽隐的结果。《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後漢書·孔融傳》「夫人小而聪了,大未必奇」,《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其中的「聪」、「明」都是由听音视物引申为审意见事了。「聪」、「明」合用,上古分别指耳目的官能,而不指智力的超人。《書·皋陶谟》「天之聪明,自我民聪明」是说天之所闻所见,来自民之所闻所见的意思;《管子·内业》「耳目聪明,四肢坚固」,「聪明」指耳聪目明。苏轼《洗儿戏作》「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这裏的「聪明」才是不可分割的複音词,才是天资高、智力强的意思了。 【聋聩】 聋(聾),《說文》「不闻也」。耳朵听不到声音叫「聋」如:《老子》「五音令人耳聋」;《莊子·逍遥游》「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音」。 聩(聩,kui),《說文》「聋也」。「聩」也是「聋」,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国语,晋语》「聋聩不可使听,僮昏不可使谋」;韩愈《朝归》「坐食取其肥,无堪等聋聩」。 「聋」和「聩」的区别,《国语,晋语》注说「耳不别五声之和曰聋,耳生而聋曰聩」,以先天的聋释「聩」,以後天的聋释「聋」,这是强生分别。《宋史·尹焞傳》「上指奏牍曰:震亦荐焞代资善之职,但焞微聩,恐教儿费力耳」,刘克庄《北山》「近来仍喜聩,闲事不曾闻」:「聩」都指耳重听,并非全聋,更谈不上先天耳聋。至于「聋」表先天耳聋的更是比比皆是,无须举例。《方言・六》「𦘍,聋之甚者秦晋之间谓之𦘍」:「𦘍」就是「𦘍」,所以「聩」只是「聋」的方言词,顶多与「聋」有程度之分,是沒有先天、後天之别的。 【瞑眊眩】 这组词都表示视力不佳。 瞑(ming),《說文》「翁目也」。闭上眼睛叫「瞑」。《六韬,龙韬,军势》「迅雷不及瞑目」「瞑目」是合眼;李白《雉朝飞》「弹弦写恨意不尽瞑目归黄泥」「瞑目」是死的忌讳说法。「瞑」和「冥」、「暝」、「眠」等同源,表示闭上眼後,一片昏黑,一无所见,如暝如眠。所以眼前昏黑,看不见东西也称「瞑」,《方言・三》「凡饮药傅药而毒……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瞑」,这是说服药中毒,眼前漆黑叫「暝」;《晋书·山涛傳》「耳目聋瞑,不能自励」,「瞑」也指看东西一片模糊。正因为如此,盲乐师自称「瞑臣」如《逸周書·太子晋解》「师旷对曰:瞑臣无见,为人辩也,唯耳之恃」;看东西一片昏黑也用「瞑瞑」来描写,如《淮南子·览冥》「其行蹎蹎,其视瞑瞑」。 眊(mào),《說文》「目少精也」。眼睛混浊失神叫「眊」。「眊」与「耄」同源:古代年过八十称「耄」:老年人似的双目昏花、视力低下也称耄,字作「眊」,如:《唐书·魏徵傳》「微熟视曰:臣眊昏,不能见」;刘禹锡《天論》「老而耗眊」,「耗眊」意思是精力消失、眼睛昏花。 眊,古代也经常写作「瞀」,如:《亢仓子,全道》「夫瞀视者以黄为赤」;《晋书·天文志》「眼瞀精绝,故苍苍然」。 眩,《一切经音义・四》「视不明也」。「眩」与「炫」同源。「炫」是光辉明亮、光芒四射的意思,在强光下造成的两眼发花、视物不清则称「眩」,不是光射造成的眼前冒金花,看东西不清楚也叫「眩」。《書·說命上》「若药弗瞑眩,厥疾不瘳」,「瞑眩」是指眼前发黑或眼晴发花;《宋史·陈彭年傳》「如厕眩仆,肩舆归家」,「眩仆」是眼前发花发晕倒在地上。 总之「瞑」、「眊」、「眩」反映着三种情况:眼前昏黑、看不见东西称「瞑」,老眼昏花称「眊」或「瞀」,因病因光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眼花或目不明称「眩」。 【瘖喑哑】 现代把由于疾病或有生理缺陷而不能说话叫「哑」,古代叫「瘖」(yin),《說文》「瘠,不能言也」《釋名·釋疾病》「瘖,唵然无声也」。《墨子·尚贤中》「此譬犹瘖者而使为行人(负责传话的官),聋者而使为乐师」;《淮南子·泰族》「瘖者不言,聋者不闻」。另外,能说话而默不作声,所谓装聋作哑也可以叫「瘖」。《穀梁传·文公六年》「下则上聋」,注「臣瘖不言,君无所闻」;柳宗元《与翰林俯书》「用是更乐瘖默,与木石为徒」,这是「瘖」的比喻用法。 喑(yin),《說文》「宋齐谓儿泣不止曰喑」。不过这个用法很少见,古籍中多借以写「瘖」,用法与「瘖」同。《後漢書·袁闳傳》「遂称风疾,喑不能言」,这裏「喑」是哑义;《唐书·梁文贞傳》「晨夕洒扫,庐墓左,喑默三十年」,这裏「喑」是默不作声。 哑(啞),《說文》「笑也……。《易》曰:笑言哑哑」。「哑」是个象声词,是象笑的声音的,如:《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傳》「禹乃哑然而笑」;《列子·周穆王傳》「同行者哑然大笑」。作「不能言」解的「哑」多见于汉以後,如《史记·刺客列傳》「[豫让]漆身为历,吞炭为哑」,索隐「哑,谓喑病也」。後世「哑」逐渐代替了「喑」。 「哑」和「喑」古代更经常的是用作象声词。「哑」除象笑声外还可以象多种声音。《易林》「凫雁哑哑,以水为宅」,这是象鸟叫;杜牧《阿房宫賦》「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呕哑」象乐器奏鸣声;范成大《送宋师古》「遥知梦境尚京尘,哑咤满船闻鲁语」,「哑咤」象人语声;《剪灯新话,联芳楼記》「忽闻楼窗哑然有声」,「哑」象开窗声。「喑」也象很多声音。《史记·淮阴侯列傳》「项王喑恶叱咤,千人皆废」索隐「喑,怀怒气」;左思《吴都賦》「睚眦则挺剑,喑呜则弯弓」,「喑」也是呵叱之声。 【笑哂嗤】 笑,《說文》「喜也」,《增韵》「喜而解颜启齿也」。《增韵》说得更准确:「喜」、「乐」、「欣」等只是内在的情绪,「笑」则是其外在的表现,显出愉快的表情、露出牙齿才叫「笑」。《論語·宪问》「夫子……乐然後笑,人不厌其笑」,『乐」是内心欢快,「笑」则表于颜面;《穀梁传·昭公四年》「军人粲然皆笑」,这是齐之庆封反唇讥刺楚王时引起的大笑,「粲然」形容笑时露出的洁白的牙齿。当然,「笑」有各种各样的,有苦笑、有讥笑,有开怀大笑,有莞尔而笑。不过注意,古代「乐」只表快乐,用「乐」表「笑」是近代才有的,文言中少见。 哂(shén),《玉篇》「笑也」,《一切经音义・四》「小笑」。「哂」也是笑,专用于微笑。《論衡·雷虚》「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哂然」是微笑貌。微微一笑常常有不以为然的意思,有时更带有嘲讽意味。《論語·先進》「[曾皙]曰:夫子何晒由(子路)也?日: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晒之」,这是带否定意味的微笑;《晋书·蔡谟傳》「我若为司徒,将为後代所哂,义不敢拜也」,「哂就是讥笑了。 嗤(chi),《集韵》「笑也」。「嗤」的否定意味较「哂」为重,不仅不以为然,而且含有鄙薄、戏弄的内容,近似冷笑。《颜氏家训,勉学》「世人读书者,但能言之,不能行之……军国经纶,略无所施用,故为武人俗吏所共嗤诋」,「嗤诋」是耻笑攻击;《梁書·何敬容傳》「自晋宋以来,宰相皆文义自逸,敬容独勤庶务,为世所嗤鄙」,「嗤鄙」是遭世俗之人的讥笑鄙视。所以成语有「嗤之以鼻」。 【颦蹙皱】 颦(pin),亦作「矉」,《廣韵》「眉蹙也」。「颦」与「濒」、「滨」同源,两条眉毛互相挨近,所谓紧锁双眉叫「颦」,如:《莊子·天运》「西施病心而颦其里」;李白《捣衣篇》「閨裏佳人年十馀,颦娥对影恨离居」。 蹙(cù),《廣雅·釋詁》「迫也」。「蹙」与「促」、「簇」同源,眉间相互迫近、聚在一起叫「蹙」。「蹙」与「颦」经常结合使用,如:《颜氏家训,治家》「尝寄人宅。奴婢彻屋为薪,略尽,闻之颦蹙,卒无一言」;《論衡·自然》「薄酒酸苦,宾主颦蹙」。「颦」与「蹙」除来源不同外,使用上也产生了一个大体上的分工:「颦」重在眉头紧锁;「蹙」则偏重于鼻梁紧皱。正因为如此,「蹙」经常与「頞」(鼻梁)结合使用,如:《孟子·梁惠王下》「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疾首蹙而相告」;《莊子·至乐》「髑髅深颦蹙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復为人间之劳乎」。柳宗元《乞巧文》「眉颦蹙」,皱眉用「颦」,「紧」鼻子用「蹙」;曹植《酒賦》「或颦蹙(蹙)辞觞,或奋爵横飞」,注「攒眉为颦,皱额为蹙」。 皱(皺,zhou),《玉篇》「面皱也」,《字汇》「眉攒也」。「皱」与「绉」、「腠」同源,原指布帛、皮肤的皱纹、皱摺,用在眉间,就指眉间起皱纹,如:邵雍《诏三下答乡人不起之意》「生平不作皱眉事,天下应无切齿人」;《西游記》第七十回「皱蛾眉,泪淹星眼」。现代,後起的口语的「皱」已经逐渐淘汰「颦」、「蹙」,成为新的代语了。 【患婴染罹遘】 这组词在得病义上相近,不同处在于得病的情况。 在先秦,病与得病用同样的词,都用「疾」或「病」;当把「疾」、「病」用作名词时,得病则说「有疾」或「有病」,如:《論語·卫灵公》「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又《子罕》「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又《雍也》「伯牛有疾,孔子往问之」。「患」、「婴」、「染」等都是得病的後起说法。 患,《說文》「忧也」。「患」最初是担心、忧虑的意思,如「患得患失」、「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作为名词,「患」则指所忧虑的对象,表忧虑、灾祸,如「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有时「患」特指疾病这种灾患,如:《北史·魏临淮王谭傳》「遇风患,手足不随,口不能言」;柳宗元《愈膏育賦》「余能理亡国之刓弊,愈膏育之患难」。特指疾病之「患」作谓语时,就表示得了某种病了。《晋书·桓石虔傳》「时有患疟疾者」,《北史·韦孝宽傳》「末年患眼」:「患疟疾」就是得了疟疾病;「患眼」就是得了眼病。 婴(婴),《說文》「绕也」。「婴」本义是围绕、缠绕的意思。《荀子·富国》「辟(譬)之,是犹使处女婴宝珠,佩宝玉,负戴黄金,而遇中山之盗」,「婴珠宝」就是颈系珠宝;陆机《赴洛阳道中作》「借问子何之,世网婴我身」,「婴身」是缠身的意思。「婴」也用来比喻疾病缠身,如:李密《陈情表》「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蓐」;《晋书·慕容雲载記》「吾婴疾历年,卿等所知」。 染,《說文》「以缯染为色」。「染」最初指为纺织品染色,如《墨子·所染》「[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人者变,其色亦变」。引申开来,人被熏陶、被感染也称「染」,如:《新论,从化》「善恶性殊者,染化故也」;《晋书·华谭傳》「蜀染化日久,风教遂成」。「染」用于疾病则表示疾病的蔓延或传染上蔓延的疾病如:《晋书·庾衮傳》「始疑疾病之不相染也」;崔知悌《骨蒸病灸方》「无问少长,多染此疾」。 总之,「患」是得病的通语,除「病」外经常和所得的病名搭配使用,如「患疟」、「患眼」、「患颈肿」、「患风疾」等;「婴」多指患多年的陈病,长时间地辗转病床,为病所困;「染」则侧重于沾染上疫疠,得了传染病,所以「染疫」、「染疫疠」等常常结合使用。此外常用于患病的还有「罹」、「遘」等。「罹」是遭遇的意思,经常用于遭受不幸、遭遇忧患上,用于疾病就是得病的意思了,如张志聪《灵枢经集注,自序》「传竹帛而使万世黎民不罹灾告之患」。「遵」也是遇到的意思,和疾病结合,相当于现代的「得」,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遘疾陨丧」;《吴江县志,盛寅傳》「将赴都,忽遘疾。自诊脉曰:吾不起矣」。「罹」、「遘」的遭逢义还很强,用于病,多泛指得病,所以经常和「灾告」、「疾病」等泛称结合使用,很少和具体的病名相结合。 【愈瘳瘥痊】 这组词在表示病情好转上有共同处。 愈,《集韵》「胜也」,《廣雅·釋言》「贤也」。「胜」、「贤」都是超过的意思,《論語·公冶長》「子谓子贡曰:女与[颜]回也,孰愈」,集解「愈,犹胜也」。用于疾病,「愈」经常表示病的见好,如:《孟子·滕文公上》「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墨子·非攻下》「此譬犹医之药万有馀人而四人愈也,则不可谓良医矣」。表疾病见好的「愈」为区别有时写作「癒」,简作「瘉」,如《漢書·高帝纪上》「汉王疾瘉,西人关,至栎阳」,注「瘉与愈同;愈,差也」。不过,「瘉」也有时表示病甚,《爾雅·釋诂》「瘉,病也」,《詩·小雅·正月》「父母生我,胡俾我瘉」,又《角弓》「不令兄弟,交相为瘉」,传瘉,病也」。「愈」、「瘉」的病好和病甚义可能都源于「愈」的胜过义,病向好的方面发展就是好转,向不好方面发展就是病甚了。不过「愈」瘉」的常用意义还是疾病见好,《說文》「瘉,病瘳也」。 瘳(chou),《說文》「疾愈也」。「瘳」是表示病情好转的专用字,如:《書·說命上》「若药弗瞑眩厥疾不疹」;《左傳·昭公二十年》「齐侯疥,遂店,期而不瘳,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 「瘳」和「愈」除一个是本义一个是应用引申义、一个单纯表好转一个兼可表恶化之外,还有一点细微的区别,这就是:「愈」多针对「疾病」相当于今天的「好」、「治愈」;「瘳」多针对「病情」重在「好转」。正因为「瘳」侧重病情,所以它前面常加「有」、「无」,表示有转机和无转机,如:《左傳·昭公七年》「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墨子·号令》「伤甚者令归治病……,有瘳,辄造事上」。「瘳」还可以扩大来比喻社会民生情况的有无好转,如:《莊子·田子方》「寓而政于臧丈人,庶幾乎民有瘳乎」;又《列御寇》「吾以仲尼为贞幹,国其有瘳乎」。这些用法都是「愈」、「瘉」所沒有的。 「差」(chai)作病「愈」解是方言。《方言・三》「差……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廣韵》「差,病除也」。《三國志·魏书·华佗傳》「故督邮顿子献得病已差,诣佗视脉」;曹操《丁幼阳令》「[丁幼阳]後以忧恚得狂疾,即差愈,往来故当共宿止」。 「差」的疾病见好义应该是它的略微义的引申,为示区别,後代也写作「瘥」,《玉篇》「瘥,疾愈」。《聊斋志异,邵女》「食後果病,其痛倍切。女至刺之,随手而瘥」。「瘥」字古代就有,《爾雅·釋诂》「瘥,病也」,字书中读cuo。《詩·小雅·节南山》「天方荐瘥,丧乱弘多」,传「瘥,病」;《左傳·昭公十九年》「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注「小疫日瘥」。作「病也」解的「瘥」多表灾祸,如:葉适《题贾俨不忘室》「活人不知数,一善禳众瘥」;刘基《天妃庙》「蔚桑麻兮穟麦禾,有寿考兮无夭瘥」。表「病也」的「瘥」与表病愈的「瘥」似是两字,不宜混淆。 痊(quan),《玉篇》「病可瘳,痊也」,《集韵》「病除也」。「愈」、「瘳」、「瘥」可以表病好,也可以表病或病情的好转,「痊」则重在病好,如:杜甫《秋日夔州咏怀寄郑监李宾客一百韵》「羁绊心常折,栖迟病即痊」;苏辙《醒心泉》「举瓢石窦响,人口烦疴痊」。「痊」可能是「全」的保全义的变化。《莊子·養生主》「可以保身,可以全生」《漢書·成帝纪》「关东流冗者众……务有以全活之」:「全」都是存活下来、延续生命的意思。「痊」也应该是在疾病的威胁下存活下来的意思。 【跛蹇躄瘸】 《說文》「跛,蹇也」,又「蹇,跛也」。「跛」、「蹇」互训,都指腿脚有毛病,不良于行,所以它们有时连用,如白居易《强起迎春戏寄思黯》「他时蹇跛纵行得,笑杀平原楼上人」。 「跛」(bo)亦作「㝿」,与「颇」、「坡」等同源,指偏向一边。一条腿或一隻脚有毛病,走路时身体总偏向一边叫「跛」,《釋文》「跛,废也」,《說文系傳》「跛,行不正也」。《荀子·王制》「相阴阳,占祲兆钻龟陈卦,主攘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跛击之事也」「跛击」即「跛觋」瘸的男巫;《韩非子·五蠹》「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跛牂」,瘸腿的牧羊人。「跛」是一条腿有毛病或残废,身体侧向一边;推而广之,一条腿着力,身体的重心倾向一边也可用「跛」,《廣韵》「跛,偏任也」。《礼记·曲礼上》「立毋跛,坐毋箕」,注「跛,偏任也」;《礼记·礼器》「有司跛倚以临祭,其为不敬大矣」,「跛倚也是一腿承重的「稍息」姿势。 「跛」一般用于人,用于其他动物是偶然的如《荀子·脩身》「故跬步而不休,跛鳖千里」。「蹇」(jian)则恰恰相反,它多用于各种动物,如:《戰國策·秦策》「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韩卢(著名猎犬)而逐蹇兔也」;《楚辞·七谏,谬谏》「驾蹇驴而无策兮,又何路之能极」;《論衡·实知》「广汉杨翁仲……乘蹇马之野田间」。「蹇」用于人是偶然的,如《南史·张弘策傳》「蹇人上天,信无此理」。正因为如此,不良于行的牲畜常用「蹇」去代替。这是「跛」与「蹇」的一个大体分化,这个分工并沒有完成。 躄(bi),亦作「躃」,《說文》「人不能行也」,《釋文》「两足不能行走」,所谓「两足不能行」包括两腿残废不能行走,也包括两腿都有毛病,不利于行走,像严重的罗圈腿,患风湿病、小儿麻痹症之类。《淮南子·說林》「躄者见虎而不走,非勇势不便也」,《礼记·王制》「喑、聋、跛、躄、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这裏的「躄者」都指的是两足不能行走的残废人。《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民家有躄者,盘散行汲」,柳宗元《天对》「[禹]躬身躄步……厥十有三载乃盖考魏」:这裏「躄」都是两腿蹒跚而行的意思。不论是一条腿行动不便还是两条腿行动不便,现代都叫「瘸」。《集韵》「俗称足跛为瘸」,《渑水燕谈录,杂录》「谚谓跛为瘸」,可见「瘸」是唐宋时代的口语,它是在後来才扩大应用开来的,如《古今名剧,铁柺李》「鬅鬆着头髮鬍着个嘴,划拉着条粗拐瘸着条腿」。 【伤残戕贼】 这组词都表示对人体的伤害。 伤(傷),《說文》「创也」。人体、动物的肌体受到外来的损害都可以称「伤」,它是个不及物动词。《左傳·成公二年》「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这是受了箭伤,是重伤;《莊子·徐无鬼》「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这是连肉皮也沒有碰破。「伤」用于物或用于抽象事物就表损坏、损害义了,如:《莊子·外物》「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論衡·问孔》「追难孔子,何伤于义」。 残(殘),《华严经音义・下》「伤也」。「残」也是对肌体的破坏不过「伤」多指身体表面的破损,「残」则多指身体构成上的毁坏,是使身体造成不能恢復的缺失。《韩非子·姦劫弑臣》「豫让乃自黔劓,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是虽有残刑(形)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残形」指黥面割鼻;《漢書·司馬遷傳》「顾自以为身残处秽,动而见尤」,「身残指遭受宫刑。「残」也常表示大规模的杀伤,如:《韩非子·内储说上》「[人]怒则鬬,鬬必三族相残」;《史记·淮阴侯列傳》「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正因为「残」是使人体不完整,所以才引申出残馀、残缺义;正因为「残」是肉刑、杀伤所致,所以有残酷、残暴之类的形容词义。 「戕」(qiang)与「伤」同源,不过「戕」是及物动词。「伤」固然可以致死,但多不致人死命, 「戕」则表示给人以致命的杀伤。《左傳·定公十四年》「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余」注「戕,残杀也」;《公羊传·宣公十八年》「戕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戕」是杀伤,所以和「残」相近,《小爾雅·广言》「戕,残也」。作为形容词,「戕」也有残忍义,如:《唐书·史思明傳》「[史]朝清喜田猎,戕虐似思明」;《金史,完颜伯嘉傳》「戕杀无辜」。不过「残」的形容词义重在残忍,「戕」则重在好杀。 「贼」(賊)也是及物动词,也是戕害。不同处在于:「贼」的杀害义重在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或用不公开的手段去杀害人,多是坏人杀害好人。《左傳·宣公二年》「[韩]宜子骤(屡次)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贼」这裏是刺杀、暗杀;《越绝書·德序外传纪》「夫差狂惑,贼杀子胥」,「贼杀也是怀着阴暗的动机杀害。正因为如此「贼」作为名词多表刺客、犯上者之类的杀人者,如《史记·秦始皇本纪》「[燕太子丹]阴令荆轲为贼」;作为形容词,「贼」多表阴险狠毒,如《史记·游侠列傳》「[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 「伤」是个中性词,「残」、「戕」、「贼」都带贬义。 【残废】 「残」和「废」在表示人的肢体和某些官能缺陷方面相交叉。 残(殘)的本义是伤害或毁坏的意思,对人来说是伤害,对物来说是毁坏。前者如《周礼·夏官·大司马》「放弑其君则残之」;後者如《国语,越语》「吾将残汝社稷,灭汝宗庙」。作为特徵(作形容词用),「残」有凶暴、残忍的意思,如《漢書·隽不疑傳》「不疑为吏,严而不残」。作为结果(作名词用),「残」表示残缺不全之物,或毁坏後的剩馀部分,如刘歆《移太常博士》「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残」用于表示人体或官能的不完整即残废义,如司馬遷《报任安书》「身残处秽,动而见尤」。 废(廢),《說文》「屋顿也」。「废」指房屋毁坏、倒塌,如谢翱《废居行》「经年废屋无居人」。引申开来,凡舍弃、衰败、停止、荒芜、多馀、无用等都可以称「废」,如「废寝忘食」、「半途而废」、「百废具兴」、「废物利用」等。用在人的身体上废」指身体的某一部分有了缺陷,如:《戰國策·燕策》「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盐铁论,诛秦》「无手足则肢体废」。 「残」是个及物动词,「废」是个不及物动词。因而「残」含有致残、被残的意味,而「废」则只表示结果,表示本身的缺失。《晋书·刑法志》「恶者睹残刖之长废,故足惧也」,「残」有被残、致残义,「废」则指肢体的缺失。 【眩晕迷昏惛】 眩(xuàn),《說文》「目无常主也」,《釋名·釋疾病》「眩,县也,目视动乱如县(悬)物,摇摇然不定也」。「眩」与「旋」同源,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所看到的东西都在旋转晃动叫做「眩」,所谓「目无常主」也是眼花缭乱不能注目于一件东西的意思,如:《戰國策·燕策》「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史记·扁鹊仓公列傳》「目眩然而不瞚,舌挢然而不下」。引申开来,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看不清其真相、颠倒是非也称「眩」,《廣雅·釋言》「眩,惑也」,《一切经音义・一》「乱也」。《新论,防欲》「人之性贞,所以邪者,欲眩之也」;《漢書·元帝纪》「俗儒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 晕(暈),《玉篇》「日月旁气也」。「暈」的本义是日月周围的环形圈,所谓「风圈」,它源于「军」,是从围绕如军营来的,如苏询《辨姦論》「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正字通》「方书有晕眩症,头晕、昏晕是也」。昏晕义实际上是从表转运的「运」来的,「晕」只是其借字,它表示的是人旋转时所产生的天旋地转的感觉,如:姚合《闲居》「头风春饮苦;眼晕夜书多」;陆龟蒙《美先辈吴中苦雨一百韵》「看花虽眼晕,见酒忘肺渴」。「眩」与「晕」虽然都是从旋转来的,可是:「眩」重在视觉,表示的是周围的东西看来在旋转摇动;「晕」重在感觉,是周围东西旋转不定所引起的头脑发昏、要跌倒或失去知觉的感觉。 「迷」的本义是迷路,《韩非子·解老》「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不知该走哪条路而胡走乱走叫「迷」,如《左傳·哀公二年》「晋赵鞅纳卫大子于戚(地名),宵迷」。在神智上陷人不辨是非、不辨方向的状态,这就是迷糊、迷乱的「迷」了。「迷」可以指在外在的影响下失去判断力,这就是迷惑,如《戰國策·齐策》「彼燕国大乱,君臣过计,上下迷惑」。「迷」也可以指知觉模糊,对存在的感知上似有若无,如《列子·周穆王》「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壮而有迷罔之疾」。昏,亦作「昏」,原指日暮,如《詩·陈風·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昏」用于人的理智较「迷」严重:「迷」只是失去正常的判断力;「昏」则是胡胡涂涂,是陷于迷乱,失去正常理智,如《南史·刘显傳》「老夫昏忘,不可受策」。用于感知,「昏」则指昏迷,失去知觉;不过昏迷义起得很晚,是近古才有的,如《水浒傳》第六十五回「如今哥哥神思昏迷,水米不吃」。「昏」的迷乱义也分化为「惛」,如《論衡·论死》「病则惛乱,精神扰也」。 【疯狂癫痴呆傻】 这组词反映的都是精神上的病态。 狂,《廣雅·釋詁》「痴也」。「狂」和「痴」都是精神病,如《論衡·订鬼》「狂痴独语不与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乱也」。不过二者有分别。「狂」是精神分裂、神经错乱,用现代话说是发疯。《史记·宋世家》「箕子……被髮佯狂而为奴」,「佯狂」是装疯;发狂後精神失常、行动暴燥,所以也说得「狂易」之症,如《漢書·外戚,冯昭仪傳》「[张]由素有狂易病,病发怒去」,注「狂易者,狂而变易常性也」。古代常把言语放肆、行为放达不羁比作「狂」,这是「狂」的比喻用法。《後漢書·郅恽傳》「所陈皆天文圣意,非狂人所能造」,李白《庐山遥寄卢侍御虚舟》「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崔豹《古今注,音乐》「有一白首狂夫,被髮提壶,乱流而渡」,杜甫《狂夫》「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前之「狂人」、「狂夫」指精神病患者,後二例都指豪放不羁之人。 「疯」是「狂」的晚近的说法。《集韵》「疯,头病」。头病原指头痛病,并非疯病,字最初写作「风」,如《三國志·魏书·陈琳傳》注「琳作诸书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翁然而起,曰:此愈我病」,「头风」即「头疯」。明清以来,因「狂」多用于狂放、暴烈义。如「狂风」、「狂奔」、「狂喜」、「狂欢」等,所以精神失常多用「疯」表示,《中华大字曲》「俗谓狂易之疾曰疯,即精神病也」。 痴,《說文》「不慧也」。用现代话说「痴」就是缺心眼,智力低下,动作迟顿,得了白痴病。「痴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并不是精神受刺激的结果,如:《世说新语·赏誉》「王蓝田为人晚成,时人乃谓之痴」;《宋史·庾恢之傳》「不痴不聋,不成姑公」。正因为「痴」是呆傻,所以人们常把天真无知或爱好某一事物爱得人迷称作「痴」。杜甫《百忧集引》「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痴儿」是对不明事理的孩子的称呼;《新唐書·窦威傳》「子弟皆喜武力,独威尚文,诸兄诋为书痴」,「书痴」即书呆子。 「痴」、「狂」相类,所以常常连用。连用时多指精神病,如《論衡·率性》「有痴狂之疾,歌啼于路,不晓东西」。分用时二者的区别是清楚的,如「狂犬」(疯狗)不说成「痴犬」「痴心」不说成「狂心」。「颠」、「癫」和「疯」、「狂」属于一类,都是精神病态。 癫,《正字通》「喜笑无常,颠倒错乱也」,如《灵枢经,邪气藏府病形》「肺脉急甚为癫疾」。「癫」初作「颠」。「颠」有颠倒义,《正字通》「疾狂反常亦曰颠」,叫「颠」是从言谈行动反常、做事颠颠倒倒的意思命名的。「癫」是「颠」的後起分化字,「癫」字亦作「瘨」,「瘨」是「癫」的省文。 「颠」、「癫」和「狂」都是由神经病引起的言行异常,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张籍《赠道士》「对花歌咏似狂颠」。但「颠」、「癫」与「狂」还有分别,用现代话说,「狂」是精神病,「颠」、「癫」是癔病,是歇斯底里发作。《倭名类抄,疾病部,病类》「颠发时,仆地吐涎无所觉也;狂或自欲走,或自高、称圣贤者也」;《难经,五十九难》「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疾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疾始发,意不乐,僵仆直视,其脉三部阴阳俱盛,是也」。这把「狂」和「癫」的病状分别得很清楚。 「狂」病神经始终处于失常状态,「癫」病是间歇性的,发作之後可以恢復正常。因为「癫」是间发的所以也称「间」,字也写作「痼」。《素问・长刺节論》「病初发,岁一发;不治,月一发;不治,月四五发,名曰癫病」,也叫「癫」,俗名「羊癫风」。 「痴」(癡)和「呆」属于一类,都是智能低下。 「呆」(獃,ái),亦作「騃」(ái)、「佁」(ǎi),历来字书多解为「痴也」、「痴貌」,所以「痴」、「呆」等常常对举,如:白居易《寒食》「痴男女唤鞦韆」;卢全《月蚀》「痴牛与騃女,不肯勤农桑」。细分起来,「痴」和「呆」虽同指智力低下,但「痴」重,「呆」等轻;「痴」指天生白痴,「呆」等多表示头脑呆笨、胡涂,其外在症状,是反应不灵敏、死板。《漢書·息夫躬傳》「内实騃,不晓政事」,颜师古注「験愚也」;《易林》「儿験笑,未有所识」,也是说婴儿头脑单纯,无知无识。现在一般说「傻」,也说「呆」。 【夭折殇殉瘐殪】 这组词表示的是不同情况的死。 未尽天命而死称「夭」、「折」或「夭折」。夭(殀,yāo),《釋名·釋丧制》「少壮而死曰夭,如取物中夭折也」。刘熙认为「夭」与「腰」同源,不尽天年半路死亡称「夭」;其实「夭」当与「幼」同源。《国语,鲁语》「山不槎蘖,泽不伐夭……蕃庶物也」,「夭」指植物的幼苗;《礼记·月令》「孟春三月,毋杀孩虫胎夭」疏「胎谓腹中未出;夭为生而已出者」。未长成的动植物称「夭」,未长成的人称「幼」;未长成而死去也称「夭」如:《韩非子·備內》「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漢書·严安傳》「草木畅茂,五穀蕃熟,六畜遂字,民不夭厉(夭折于疫疠),和之至也」。「夭」的反义词是「寿」,如:《荀子·荣辱》「乐易者常寿长,忧险者常夭折」;《管子·形势解》「寿夭贫富,无徒归也」。「折」是「夭」的比喻义,是用植物遭砍伐比喻人的中道而死,如:《尚书》郑注「未龀曰凶,未冠曰短,未婚曰折」;《左傳》注引贾逵「大死曰札,小疫曰瘥,短折曰夭」。 殇(殤,shang),《釋名·釋丧制》「未二十而死曰殇;殇,伤也,可哀伤也」,《逸周書·谥法解》「短折不成曰殇,未家短折曰殇」。「殇」和「夭」是同义的,只是来源不同:「夭」源于「幼」,是未成年而死的一般说法;「殇」源于「伤」,是「夭」的附加了感情色彩的说法。《仪礼,丧服礼》「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莊子·齐物論》「莫寿乎夭子而彭祖为殇」,柳宗元《诉螭文》「寿善夭殇,终何为兮」:「夭」与「殇」或同文或互文,彼此同义。正因为「殇」带有感情色彩,所以令人特别同情的为国战死者也称「殇」如《楚辞·九歌》中的「国殇」,祭奠的就是为国牺牲的不屈的英魂;陈子昂《为副大总管屯营大将军谢表将士同心,誓雪孟明之耻;殇魂共愤,思亢杜回之雠」,「殇魂」也指战死的英灵。 殉(xun),《玉篇》「用人送死也」。「殉」指用活的奴隶为奴隶主、封建主陪葬,陪葬而死也叫「殉」,如:《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左傳·定公三年》「先葬以车五乘,殉五人」。「殉」与「徇」、「巡」同源,奴隶主、封建主之杀人陪葬,是让这些人作为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中的侍卫,以巡环于其左右、抗御外来侵犯,所以称为「殉」。《左傳·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服虔注「杀人以葬、璇环其左右曰殉」。「殉」後来扩展到为某目的而去死,如:《莊子·盗跖》「小人殉财,君子殉名」;《漢書·李陵傳》「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 瘐(yǔ),《爾雅·釋诂》「瘐瘐,病也」。「瘐』是与「愈」同源、两歧分化的词,「瘦」是得病的意思,在应用中它特指犯人在狱中因刑罚、饥寒、忧郁而死。《漢書·宣帝纪》「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饥寒瘦死狱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注「苏林曰:瘦,病也,囚徒病,律名为瘦。如淳曰:律因以饥寒死曰瘦。师古曰:瘐,病也此言囚或以掠答及饥寒及疾病而死」。沿用既久,就把犯人死于狱中叫「瘦死」了,如《宋史·韩晋卿傳》「恐自今瘦死者多于伏辜者矣」。 殪(yi),《說文》「死也」。「殪」最初用于射死,如:《詩·小雅·吉日》「发彼小豝,殪此大兕」,传「殪,壹发而死」;《楚辞·九歌·國殤》「左骖殪兮右刃伤」。「殪」也泛化,不过仍指被杀而死,如:《左傳·隐公九年》「衷戎师前後击之,尽殪」;《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东有覆败之军,西有殪沒之将」。 【死亡灭殄】 死,古今基本义相同,表示生命不復存在,《釋名·釋丧制》「人始气绝曰死」。「死」和「生」是反义词,如:《論語·颜渊》「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韩非子·解老》「生尽谓之死」;成语有「生死攸关」,「死裏逃生」。 亡,《說文》「逃也」,《廣雅·釋詁》「辟也」。本义指奴隶逃走,後来泛指偷偷地逃走、出奔。战国策,燕策》「太子丹质于秦,亡归」,「亡归」是偷着逃回燕国:《史记·陈涉世家》「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亡」也是逃走的意思,与「死」是两回事。所以逃亡在外的人称作「亡人」,如《史记·吴王濞列傳》「诱天下亡人,谋作乱」;摆脱户籍逃亡在外,不受国法王章的支配约束叫「亡命」,如《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张耳尝亡命,游外黄」。「亡」带宾语有丢失的意思。《戰國策·楚策》「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这是丢失羊;《韩非子·說林上》「醉寐而亡其裘」,这是丢了皮袄。流亡者逃脱在外,原有户籍上当标上「亡」。所以「亡」有名虽在籍,人已不復存在的意思,因而「亡」和「存」构成反义词,如:《荀子·礼論》「得之则存,失之则亡」;诸葛亮《出师表》「今天下三分,益州罢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亡」引申用于在人世上不再存在时,对人来说它就是「死亡」,对国家、家族等来说是「灭亡」,对其他事物来说就是「消失」了。《孟子·梁惠王上》「时日害(何不)丧予及女(汝)偕亡」,这是死亡;《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兵弱于敌国贫于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这是灭亡;范缜《神灭論》「形存而神亡」这是消亡。 「死」和「生」相对,「亡」和「存」相对,在离开人世这一点上「死」和「亡」交叉,「亡」是「死」的另一种较委婉的说法,在其他方面意义不同。 「灭」(减)的本义是把火熄掉或者火自己熄掉。《書·盘庚上》「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灭」这裏用为及物动词,是把火熄掉的意思;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雲霞明灭或可睹」,「灭」是不及物动词,和「明」成反义。及物用法的「灭」,常被用来比喻把什么东西彻底除尽、灭绝,如:《左傳·成公二年》「余姑翦灭此而朝食」;《史记·淮阴侯列傳》「夷灭宗族」。不及物的「灭」常用来比喻自行消失得不留痕迹,如:杜甫《戏为六绝句》「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又《咏怀古迹》「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 「灭」和「亡」在表示一度存在过的事物不復存在的意义上相交叉,而且多在一些有关人群的名称上交叉,如「灭国」、「灭家」、「灭族」、「灭军」等,也可以说「亡国」、「亡家」、「亡族」、「亡军」。这是「灭」的消灭义和「亡」的消失义的交叉。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灭」是及物动词,「亡」是不及物动词;「灭」侧重的是把曾经像火一样兴旺一时的事物消灭,使其失去生机,「亡」侧重的是一度存在过的事物的不復存在。《戰國策·魏策》「秦灭韩亡魏」,「灭韩」是动宾关系,「亡魏」是使动关系。因为两者只限于在有关人的群体的名称上相交叉,所以,用于无生机之物的作丢失解的「亡」,如「亡履」、「亡斧」等,与「灭」无关;用于「灭火」、「灭迹」、「灭尽天良」、「灭敌人威风」的「灭」,也和「亡」无关。 殄(tiǎn),《說文》「尽也」,《爾雅·釋诂》「绝也」。「殄」也是灭绝,只不过「灭」是比喻说法,「殄」是引申的说法而已。「殄」与「尽」同源,消灭干净称「殄」,如:《書·泰誓下》「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左傳·成公十三年》「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邑名),离散我兄弟」。「殄」的消灭义多用于上古,後世只在典雅的文章中袭用。 【死终卒薨崩沒殁逝殂】 这组词在表示呼吸停止的意义上是同义的,但在应用范围、表示死者的身份和生者对死者的态度上,彼此有差别。 「死」与「生」相对,表示生命过程的终结,不论人、鸟兽、植物都可以用。《孟子·告子下》「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裏说的是人;《荀子·劝学》「风至苕折,卵破子死」这裏说的是鸟;《戰國策·齐策》「狡免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这裏说的是兽。「死」是人们所忌讳的,为了避开这个令人不愉快的字眼,在谈到死时往往采取一些比喻或者影射的说法,这样一来,关于死的说法就五花八门了,而且对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终」与「始」相对,是结束的意思,如:《孙子兵法,势篇》「终而復始,日月是也」;《国语,晋语》「知文公之安齐而有终焉之志」,「终焉」是终于齐,在齐国过一辈子。为了避讳,人们往往用「终」来代替死,就像现代用「生命结束」来代表死一样。《左傳·文公七年》「今君虽终,言犹在耳」;陶渊明《桃花源記》「未果,寻病终」。 和「终」相近的还有「卒」。「卒」也有结束、完毕的意思,如《史记·匈奴列傳》「语卒,而单于大怒」。「卒」也同样用来表示生命完结,如:《国语,晋语》「桓公卒,孝公即位」;《戰國策·燕策》「是固丹命卒之时也」。 薨(hong),字从死从梦,用现代话说当是长眠的意思,也是死的避讳说法,如:《孟子·滕文公上》「君薨,听于冢宰」;《左傳·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人)遂杀嫡立庶」。 「崩」的本义是山倒塌的意思,如《左傳·成公五年》「梁山崩」。古人也用山崩来作死的隐喻,如:《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诸葛亮《出师表》「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 死的称呼是有较严的等级区分的。《公羊传·隐公三年》「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日卒,士日不禄,庶人曰死」;《新唐书・百官志》「凡丧二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其中「崩」、「薨」的用法限制是很严格的,「卒」、「终」的用法限制不够严格。 关于死还有许多别的委婉说法「沒」是常用的一个,如曹操《褒枣衹令》「不幸早沒」。「沒」原来是被水淹沒的意思,如《史记·滑稽列傳》「水来漂沒,溺其人民」。後来用「沒」来比喻在人世上消逝,字亦写作「殁」,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其身未殁,诸侯倍叛」。「逝」也常用以指死。「逝」是离去的意思,如《詩·魏風·硕鼠》「逝将去女,适彼乐土」。「逝」作为死亡解,是与世长辞,一去不返的意思,如曹丕《与吴质书》「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哉」。「殂」(cú)、「殂落较「沒」、「逝」用得更早,《說文》「殂,往、死也」,《爾雅·釋诂》「殂落,死也」。《書·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殂」是「徂」的分化字。《說文》「徂,往也」。「徂」是到外地去了的意思,如《詩·豳風·东山》「我徂东山,慆慆不归」。用「徂」表死和用「逝」表死一样,是说死者到外地去了。 【作兴起】 《說文》「作,起也」,又「兴,起也」,又「起,能立也」:「作」、「兴」都训「起」,都表示由坐、卧或俯身的状态转为站立状态。 「作」和「起」可能是不同的方言或代语。比如,《尚书》「作」用211次,「起」只用8次。表站起义时,《论语》见,全用「作」,如:《学而》篇「子见齐衰(穿丧服)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先进篇》「[曾点]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孟子》、《左傳》等书则用「起」,如:《孟子·離婁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左傳·宣公十四年》「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後世,在站起义上就很少用「作」了。 兴,简化前字作「興」,古文字象两人对面协力抬物之形。正因为如此,「兴」表「起」时,往往含有奋力站起、振作精神站起来的意味,如:《詩·小雅·小宛》「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論語·卫灵公》「从者病,莫能兴」;《孟子·尽心下》「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三國志·吴书·周瑜傳》「瑜乃自兴,案行军营」。 起立义和发生义、开始义往往相通。因为「作」的使用最古老,所以表抽象的兴起、发生、出现义时,多用「作」,如:《易·乾》「圣人作而万物睹(明)」;《論語·学而》「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祸将作矣,齐将伐晋」;《老子》「万物作焉而不辞」。「起」也同样,只是用得较晚,而且多用于具体事物的发生或出现,如:江淹《横吹賦》「韵起西国,响流东都」;鲍照《芜城賦》「边风起兮城上寒」。「兴」可用于抽象事物的发生,这点近似「作」,如:《吕氏春秋·义贵》「姦伪贼乱贪戾之道兴」;《礼记·坊記》「贵人而贱禄,则民兴让」。「兴」也可以表具物事物的发生,如:《史记·孝文本纪》「汉兴,至孝、文四十有馀载」;谢庄《雪賦》「未若兹雪,因时兴灭」。 「作」用为及物动词时多表示制作,如:《孟子·梁惠王上》「始作俑者,其无後乎」;秦韬玉《贫女賦》「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因为「作」有起始义,所以表制作时,「作」也常常带有创始义,如:《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礼记·乐記》「作者之谓圣」。所以後代表创造性的劳动时用「作」,把具体操作写作「做」,《正字通》「作……俗用做」。「作」的制作义成为常用义後,与「寝」、「卧」、「伏」、「坐」等相对的词一般用「起」了,如:《说苑,指武》「常步与走卒起居」;《颜氏家训,养生》「慎节起卧,均适寒暄」。「兴」因为来自齐心合力、振作向上,所以在引申义上,它多表示繁荣昌盛、兴旺发达,和「废」、「坏」、「衰」、「替」、「亡」、「灭」等相对举,如:《新書·大政上》「国以民为兴坏,君以民为弱强」;《颜氏家训,勉学》「学之兴废,随世轻重」;《唐书·魏徵傳》「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 【伸展畅舒】 《廣雅·釋詁》「伸,展也」。「伸」和「展」都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扩大延长,只是特徵不同。 「伸」的反义词是「屈」、是「缩」。《荀子·乐論》「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弯曲收拢叫「屈」,展开变直叫「伸」;《宋史·陈亮傳》「左右伸缩,皆足以为进取之机」,收紧变短叫「缩」,放延长叫「伸」。《古乐府,陇西行》「伸腰再跪拜,问客平安不(否)」,「伸腰」是由屈体下坐状态中直起腰身;《論衡·效力》「、育,古之多力者,身能负荷千钧,手能决角伸钩,使之自举,不能离地」,「伸钩」是把弯曲的带钩、铁钩掰直。在抽象的意义上,「屈」多被用来比喻在外来压力下不得不屈从或抱负不能实现而产生的委屈郁结的情绪,正因为如此,变曲为直、引而长之的「伸」就有了把积结在心裏的委屈、话语倾泄出来、表白出来的意思。杜甫《兵车行》「长者虽有问,役夫敢伸恨」,「伸恨」是发泄不满;《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使己志不申」,「申」同「伸」,是表露、施展出来的意思。 展,《字汇》「开也」。「展」不同于「伸」:「伸」是定向(尤其是纵向)延长;「展」是将闭合的、聚拢的东西打开、摊开,是向四面(尤其是横向)扩展。「展」和「卷」等构成反义词,如元稹《张旧蚊帱》「施张合欢榻,展卷双鸳翼」。《莊子·盗跖》「[盗跖]两展其足,案剑瞋目」,李白《长干行》「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柳宗元《放鹧鸪》「破笼展翅当远去,同类相唤莫相顾」,方夔《四时》「戏展红笺图蛱蝶」:「展」都是把并拢的、皱起的、收敛的、折叠的东西摊开、展开、打开;它的扩张不限于一个方面,可以向两边伸延,也可以向四面摊开。正因为「展」是把收紧的打开,所以它的抽象引申义也侧重于表露、发挥、施展、放宽等,对象多是受到束缚而不得施展的才能、技艺、力量等,如:《三國志·魏书·杜畿傳》此自熊虎之士展力之秋也」;曹植《名都篇》「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张籍《送侯判官》「年少才高求自展,将身万里赴军门」。 「畅」和「舒」的分别和「伸」和「展」的分别很相似。 「畅」(暢)从申易声,它也是延伸的意思,宋玉《神女賦》「交希恩疏,不可尽畅」,注「畅,申也,未可申畅己志也」。可以自由伸延、无所窒碍叫「畅」,所以「畅」有所向之处通达无阻的意思。《韩非子·說林上》「登台四望,三面皆畅」,「三面皆畅」是三面畅通,沒有什么遮挡视线;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畅达」是文辞流利,沒有不通的地方。「畅」和「伸」的不同处在于:「伸」表示物的延伸、人的陈述,而「畅」所表达的则多是人的心境,是摆脱掉委屈郁结的、不称心不痛快的处境或情绪,使之得以自由发挥、尽情延展。《莊子·则阳》「旧国旧都,望之畅然」,《釋文》「畅然,喜悦貌」,是形容心理的舒服痛快的;《晋书·刘舆傳》「人人欢畅,莫不悦附」,「欢畅」是欢乐畅快;王羲之《兰亭集序》「虽无丝竹管弦之乐,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畅叙」是尽情地倾吐。 舒,《小爾雅·广言》「展也」。它的反义词也是「卷」。《淮南子·本经》「阴阳者……赢缩卷舒,沦于不测」,《文心雕龍·養气》「意得则舒怀以命笔,理伏则投笔以卷怀」:「卷」是紧缩,「舒」是打开。「舒」和「展」不同处在于「舒」和「畅」一样,也多用于表达举动和心境,和「卷」的表示约束、紧张相反,「舒」表示的是鬆散、宽解、适意、迟缓。《礼记·玉藻》「君子之容舒迟」,疏「舒迟,闲雅也」,是从容安详,毫不匆促紧张;嵇康《琴賦》「情舒放而远览,接轩辕之遗音」,「舒放」是舒展放达;陶潜《归去来兮辞》「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舒啸」是放声地、尽情地呼啸。 【竦耸悚】 竦(song),《釋名·釋形體》「竦,从也,体支(肢)皮皆从引也」。身体的各部分都引而向上称「竦」。《漢書·韩王信傳》「士卒皆山东人,竦而望归」,颜师古注「竦谓引领举足也」;杨修《答临淄侯笺》「观者骇视而拭目,听者倾首而竦耳」,「竦耳」是支楞起耳朵。 「竦」最初指人伸长脖子、提起脚跟,如:潘尼《西道賦》「支(肢)体为之危竦」;张九龄《荔枝賦》「闻者欢而竦企」。後来「竦」的用法扩及于物,表示物的高高峙立,好像人引颈企足尽力上伸,如:《水经,河水注》「自砥柱以下,五户已上,其间百二十里,河中竦石桀出,势连襄陆」;谢灵运《山居賦》「凌冈上而乔竦,荫涧下而扶疏」。後来,为了区分,物的高端多借「耸」(聳)来写。《說文》「耸,生而聋曰耸」。这个用法不见于古籍古代多借以写「竦」,《集韵》「耸,高也」。陶宏景《寻山志》「石孤耸而独绝,岸悬天而似浮」;徐陵《裴使君墓志》「朝飞火箭,夜耸雲梯」。这种分工不是绝对的,「耸」也可以用于人体的竦立。 引领竦身既可以是急切盼望的姿态,也可以是敬畏的姿势。正因为如此,「竦」和「耸」引申开来都表示提心吊胆、精神紧张、毕恭毕敬。《說文》「竦,敬也,自申束也」《爾雅·釋诂》「惧也」《方言・十三》「耸,悚也」。《韩非子·初见秦》「弃甲负弩,战竦而却」《漢書·李广傳》「故怒形则千里竦」:「竦」都表恐惧。《国语,楚语》「能耸其德,至于神明」,注「耸,敬也」,《左傳·成公十四年》「大夫闻之,莫不耸惧」:「耸」、「惧」连用。 「竦」、「耸」所表的敬惧还可以细分,其中有的是因为心惊胆战而竦惧,有的是由于心悦诚服而敬畏。这二者後来也产生了相对分化,前者多用「悚」,後者多用「竦」。东方朔《非有先生論》「吴王曰:可以谈矣,寡人将竦意而览焉」,「竦意』即态度恭敬、集中注意力;《後漢書·黄宪傳》「时年十四,淑竦然异之」,「竦然」形容态度严肃认真。「悚」是「竦」的分化字《說文》「惧也」,《一切经音义》「惶遽也」。它专表遑竦恐惧义,如:《盐铁论,周秦》「虽有庆忌之健,贲、育之勇,莫不震慑悚栗者」;《西征賦》「心战惧以兢悚,如临深而履薄」。 「悚」亦作「愯」,《說文》「愯,惧也」。《左傳·昭公十九年》「子产……弗许亦弗止,驷氏愯」;亦作「慫」,《說文》「慫,惊也,读若悚」。张衡《西京賦》「怵悼栗而慫兢」,注引《方言》「慫,栗也」。 【依倚凭据】 「依」和「倚」都有依靠、凭借的意思,所以可以连用,和汉乐府《羽林郎》「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所以《說文》用「依」和「倚互释。细分起来,它们是有差别的。 「依」侧重于一物向另一物贴近、靠拢。《孙子兵法,行军》「依水草而背众树」,意思是靠近水草,远离树丛;王之涣《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人海流」,「依山尽」是说太阳紧贴着远山落下去了;《左傳·僖公五年》「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辅车相依」也是腮帮子紧贴着牙床骨的意思。正因为如此,「依附」、「依傍」常常连用,因为贴近和在旁边都有挨着、靠着的意思。「依」的依托义也是从依附义来的,如曹操《短歌行》「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倚」则表示一物斜靠在另一物上。《戰國策·齐策》「[王孙贾]母曰:女(汝)朝出而晚来,则吾倚门而望;汝暮出而不还,则吾依闾而望」,「倚门」、「依闾」都是身子斜靠在门、闾上,让门闾支撑体重;《史记·刺客列傳》「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荆轲一条腿被砍断,所以将身体靠在柱子上。正因为如此,「倚」有倾斜的意思。《礼记·中庸》「中立而不倚」,成语有「不偏不倚」:「不倚」就是不倾向于哪一边。椅子宋以前写作「倚子」它的得名是因为倚子有背,人坐椅子时身体斜靠在椅背上的缘故。 「依」只是靠近,不一定挨上;「倚」不仅挨上,而且是把整个身体或其他物的重量加于其上,让所倚之物支持其重量。 「凭」和「据」也都是将身体靠在某物上的意思。凭,古代常写作「冯」,有时也用「憑」、「𠙖」来写。《漢書·郦食其傳》「食其冯轼下齐七十馀城」,字作「冯」;白居易《新丰折臂翁》「玄孙扶向店前行,左臂凴肩右臂折」,字作「凴」;岳飞《满江红》「怒髮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字作凭: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凭」是身体向一侧倾,用手或肘支撑身体。 「据」(據)也是用手支撑身体的意思。《莊子·渔父》「左手据膝,右手持颐」,「据膝」是按着膝盖;《後漢書·马援傳》「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据鞍」即双手按着马鞍:从上例同样可以看出,「据」是身体向前用手来支撑身体的。 这样一来,「倚」和「凭」、「据」的区别就清楚了:「倚」是身体向後仰或向一侧倾斜,用背或肩靠在支持物上;而「凭」和「据」则是身体向前或向旁边倾,用手或肘来支持身体。 「凭」下面从「几」,《說文》「依几也」。古代坐着时是用几来支持身体,用几支撑的专用词就是「凭」。几很窄是支于肘下的,因此用单肘或双肘支持身体叫「凭」。据,《說文》「杖持也」,用拐杖支持身体叫「据」,拄杖用手,所以用单手或双手支持身体称「据」。後来这种区别就逐渐消失了。从「凭」和「据」又引申出凭借、依靠的意思,如:《南史·梁武帝纪》「凭险作守」;贾谊《过秦論》「据殽函之固」;《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据我」也是依附我的意思。「据」的占据、盘据义也和以手支撑义有关。 【面鄉嚮向对朝】 这组词在「面对」、「朝向」义上彼此相关,其差异在于来源和应用的时代。 面,《說文》颜前也」。「面」的本义相当于现代的「脸」,是头的生有耳、目、口、鼻的部分,如《列子·黄帝》「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面对」义是「面」的动词用法,如:《列子·汤问》「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世说新语·忿狷》「[谢奕]以事不相得,自往数王蓝田,肆言极骂。王正色面壁不敢动」。作面向、面对解的「面」,前面可以加方位词表示面对的方向,如:《莊子·秋水》「东面而视,不见不端」;《孟子·梁惠王下》「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後我」。注意,「面」的「方面」义是「面」的面向义的名词化。《史记·项羽本纪》「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四面」最初是面向的四方的意思。正因为「面」的方面义是後起的,所以上古以至中古,「东面」、「西面」、「南面」、「北面」一般是动词性的偏正词组,是面向东、向西、向南、向北的意思,不是东方、西方、南方、北方的意思。「南面而坐」是脸朝南坐,是坐在北面;「北向而朝」是脸朝北方朝见,不是在北面朝见。由于古代的房屋建筑一般坐北朝南,所以北方是尊者之位,是向阳的正位,南方则是卑位,是背对阳光的。正因为如此,「南面」古代常用以代君主,因为朝会时君主总是坐北面南的,如《莊子·盗跖》「凡人有此一德,足以南面称孤矣」;相应的,「北面」也常特指称臣者,如《韩非子·有度》「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所以「南面称帝」、「北面为臣」常连用。另外注意,「面」古代不仅用于面向、面对义,还用为「转面」义,是背过脸来,所以《正字通》说「面,背也」。《史记·项羽本纪》「[项羽]顾见汉骑司马吕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项王也」,如淳注「面,不正视也」;又《万石张叔列傳》「上具狱事,有可却,却之;不可者,不得已,为涕泣,面对而封之」,「面对」也是扭过头去背对囚者。作背转脸解的「面」後来分化作「偭」,读miǎn。 鄉,古字作二人相向就食形,後来相向用「鄉」,相向就食分化为「飨」(饗)。「鄉」就双方来说是相向,就一方来说就是与××相向,就是朝向了。《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伯素服郊次鄉师而哭」,「鄉师」就是「向师」,就是朝着军队;《礼记·曲礼上》「席南鄉、北鄉,以西方为上;东鄉、西鄉,以南方为上」,「鄉」都是朝向的意思。 「嚮」是「鄉」的分化字,当「鄉」经常用为「乡里」义後,其朝向义即加音符「向」分化,《集韵》「嚮,面也,对也」。《史记·滑稽列傳》「西门豹簪笔磬折,嚮河立待」,「嚮河」就是朝着河;又《项羽·本纪》「沛公北嚮坐,张良西嚮侍」,「西糊」、「北嚮」就是朝西、朝北。 「向」本义是向北开的窗户,「糊」字繁,简化为「向」「向」就由「嚮」的音标变为表相向之「鄉的通假字了。《史记·樊郦滕灌列傳》「弩皆持满外向」;李白《赠崔郎中宗之》「日从海旁沒,水向天边流」。 「鄉」、「嚮」、「向」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它们的其他义项固然有不同,但在朝向义上是共同的。「鄉」较早为「嚮」、「向」取代,现代在精简汉字中「嚮」又归并于「向」了。「鄉」等和「面」的不同在于它们的来源。「面」源于名词,意义重在「面对」、「面向」,它的用法局限于「面墙」、「面壁」、「面山」、「面水」,「东面」、「西面」、「南面」、「北面」等:它侧重的是与人的相对性。「鄉等源于动词,其意义重在「朝向」重在方向性和趋向性,所以除「面」的应用范围之外「鄉」等还可以表示朝某个方向进发、发展、变化、追求等如:《孟子·告子上》「君不鄉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是岁,权向合肥新城」。「向」的趋向性决定它的宾语宽泛得多,不像「面」那样狭窄。这类用法的「向」可译为「倾向」、「趋向」、「奔向」、「走向」等。 对(對),《廣雅·釋話》「向也」。「对」的「向义是由相互应答、两两相对义发展来的,所以所侧重的是「面对」义,与「面」近似。从来源说「对」来自动词这点又和「向」相似。《史记·万石张叔列傳》子孙有过失,不谯让,为便坐,对案不食」,曹操《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幾何」,王维《过沈居士山居哭之》「野花愁对客,泉水咽迎人」,杜甫《夏日叹》「对食不能餐,我心殊未谐」:从上述例句中可以看出,「对」多表与××相对,这是它和「面」的一致处;「对」所对的事物很宽泛,这是它源于动词的缘故这点上它和「向」等有近似处。「对」在中古时期广泛地被应用开来与此相应的是「面」的应用量的缩小。 「朝」在古代沒有表「朝向」的用法,它的「朝向」义是近代汉语才有的,如《儒林外史》第二十三回「他也在法雲街朝东的一个新门楼子裏面住」。「朝」的「朝向」义是「百鸟朝凤」、「江河朝海」的「朝见」义的泛化。因为「朝」来自动词,所以带有浓厚的趋向性,与「向」相似。「向」、「朝」都有趋向性,都可以作介词,它们在汉语史裏也是递补的。「朝」目前正在口语和书面语两方面取代「向」。 【低俯伏昂仰偃】 在表示身体的动作上,「低、俯、伏」和「昂、仰、偃」是两组近义词,它们相互又有反义关系,所以放在一起比较分辨。 低,《集韵》「俯也」;「俯」,亦作「俛」、「頫」,《說文》「低头也」:「低」、「俯」互训。昂,《說文,新附》「举也」;仰,《說文》「举也」;「昂」、「仰」同训。它们固然有相通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低」和「昂」是一对反义词,「低」表示下垂,「昂」表示上扬,如《漢書·杨恽傳》「拂衣而喜,奋袖低昂,顿足起舞」。但在应用上,「低」和「昂」多用于头,多表示头的下垂和挺直上举,如:《莊子·盗跖》「[孔丘]据轼低头,不能出气」;李白《长干行》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苏轼《和子由次王巩韵如囊之句可为一噱》「简书见迫身今老,樽酒闻呼首一昂」;魏学《核舟記》「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低」、「昂」的比喻用法也多用于头,如《谈薮》「黍熟头低,麦熟头昂」。「低」、「昂」也可以用于眉、目,这是以局部代全体的修辞方法,实际上还是用于头,如白居易《琵琶行》「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低」、「昂」有时也用于其他部位,这是临时的通用,如白居易《酬李少府曹长官舍见赠》「低腰復敛手,心体不遑安」。「低」有时也与「举」构成反义,这也是临时的通用,如李白《静夜思》「举头望山月,低头思故乡」。 「俯」和「仰」是一对反义词,它们侧重的是身躯弯下去、头或脸朝着地和身体直起来、把脸对着天。《左傳·成公二年》「射其右,毙于车中。……韩厥俯定其右」《公羊传·宜公六年》「[勇士]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户,[赵盾]方食鱼飧」:「俯」指弯下腰去。《史记·孔子世家》「(卫灵公)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史记·滑稽列傳》「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缨索绝」:「仰」都指仰面向天。「俯」、「仰」常常对举使用,如:《易·繫辭上》「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孟子·尽心下》「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俯」、「仰」同样可以扩及于其他事物,如《莊子·天运》「子独不见夫桔槔者乎?引之则俯,舍之则仰」。 「俯」和「仰」用于头的情况也比较多,如:韩愈《应科目时与人书》「若俯首帖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司馬遷《报任安书》「今以亏形为扫除之隶,在茸之中,乃欲昂首伸眉,论列是非,羞当世之士邪」。这是因为头是身躯的一部分的缘故,并非「俯」、「仰」和「低」,「昂」一样,同用于头。另外,「昂」主要是头向上挺直,所以「昂」的引申义多表「高」,表「挺拔」,有气势,如:《楚辞·卜居》「宁昂昂若千里之驹乎,将氾氾若水中之凫乎」;《新唐書·崔神基傳》「物价踊昂,百贾惊扰」。「仰」指身向後弯,脸面向天,所以引申义有崇敬,向往之意,如《管子·九守》「高山仰止,不可极也」。「低」和「俯」除下弯的部位的区别外,在引申义上,「低」只表下垂,因而引申义泛指低下,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俯」是弯腰曲背,这也是表示极其恭敬的姿势,所以也引申出屈身恭听的意思,如「俯首甘为孺子牛」。 《釋名·釋姿容》「伏,覆也」。「伏」表示脸朝下趴在地上或其他物上。「伏」与「俯」同源,只是它表示身体比「俯」更往前倾,重心更往下移,是倾到、移到自身不能支持要靠其他物依托的程度。《礼记·曲礼上》「坐毋箕,寝毋伏」,《荀子·仲尼》「辟(譬)之,是犹伏而舔天、救经而引其足也」:这裏「伏」都是脸向下伏卧。「伏」的反义词是「偃」。「偃」与「仰」同源,是「仰」到极度,仰到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如:《孙子,九地》「坐者涕沾襟,偃卧者涕交颐」;《荀子·非相》「与时迁徙,与世偃仰」。《史记·淮阴侯列傳》「[郦食其]伏轼掉三寸之舌,下齐七十馀城」,《後漢書·李固傳》[质帝]语未绝而崩,固伏尸号哭」:这裏「伏」是将身体依托在其他物上。不论伏于地、伏于物,反义词都可以是「起」,如:苏辙《黄州快哉亭記》「冈陵起伏,草木行列」。因为「伏」是五体投地是隐藏或拜倒的姿势,所以它的引申义表藏匿,表降服、佩服,如:《左傳·昭公十一年》「楚子伏甲而饗蔡侯于申」;王褒《四子讲德論》「其所临莅,莫不肌栗慑伏」;《後漢書·廉范傳》「世伏其好义」。 【伏服】 在表示对外力的顺从义上,「伏」、「服」近似。 伏,《釋名·釋姿容》「覆也」。「伏」是脸朝下趴在地上或趴在某物上,如《漢書·淮南王傳》「追念罪过,恐惧伏地」。它的顺从义是从伏俯在地、低头认罪来的,所以它所表示的多是在巨大的压力或事实面前,由于抵抗不住而不得不低头、屈从,如:《史记·自序》「京师行诛,七国伏辜」;《後漢書·冯鲂傳》「汝知悔过伏罪,今一切相赦」。其他如「制伏」、「降伏」、「伏法」、「伏输」,也都含有不得已而屈服的意思或意味。 服,《正字通》「衣服,身所佩服也」。人日常所穿、所带、所用的都可以称「服」,作为动词,穿戴、佩带所服之物也可以称「服」,如:《墨子·节用中》「冬服緞之衣轻且暖」;《淮南子·修务》「服剑者期于利」。信服、佩服义,就是由时刻不离身转到时刻不离心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服」的顺从义,多表示心悦诚服,是在榜样、感化、劝导下的顺从,如:《吕氏春秋·孝行》「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三國志·蜀書,诸葛亮传评》「诸葛亮之为相国也……,开诚心,布公道……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服」所组成的「说服」、「叹服」、「服义」、「服法」等也都含有心甘情愿的意思或意味。 从来源说,「伏」、「服」有被迫和自愿之别,但在应用中它们的界限常常混淆:「伏法」、「伏罪」也可以作「服法」、「服罪」;「服」也可以用于「压服」、「慑服」。这是因为人们总是愿意将对方的屈从说成是出自内心的,不是出于压力而口头屈服的缘故。 【坐跽跪踞蹲】 这一组词都表示人屈膝下坐的动作,其间只有着地的部位和身体姿态的不同。 「坐」的动作在现代汉语中是指把臀部和大腿放在椅子、凳子或床上,小腿下垂,也可以坐在地上,把臀部和腿都放在地上。古代的「坐」不是这样。古代沒有像现在这样高的桌、椅、凳、床,现在这样的桌、椅到刘宋时才出现。在这以前人们一般是在地下铺上席子,坐在席子上。坐法是两膝盖和小腿的前面接触坐席,臀部落下,大腿的後面和臀部贴在小腿的後面和脚跟上。古代也有床或榻,但床或榻的腿都很短,沒有像现在这样高腿的床,在床或榻上坐着也同上面所说的在席上坐着的姿态一样。《三國志·魏书·管宁傳》裴注引《高士傳》说管宁「常坐一木榻,积五十馀年,未尝箕股,其榻上当膝处皆穿」。这是说管宁的行动严守规矩,坐的时候按规定的姿态,连坐在榻上的地方也不变更,从来沒有把腿伸开过,以至于榻上同膝盖接触的地方都磨出了窟窿。「跽」(j)的姿态同现代汉语中「跪」的姿态一样。在上述「坐」的姿态的基础上,把臀部抬起,腰部挺直,使大腿同上身成一条直线,两膝仍然贴在席上,这就是「跽」。在表示注意或重视等等的时候往往这样。《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叙述秦昭王接见范睢的时候说「秦王跽而请」,索隐「跽者长跽,两膝被地」。「长跽」是古代的习惯语,跽的时候比坐身体增高,所以叫「长跽」。跽的时候如果两膝向前移动,这就是「膝行」。《史记·商君列傳》讲到商鞅见秦孝公的时候,说「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这裏的「前」是动词,意思是前进。全句是说秦孝公听了商鞅的话,感到很投合,听得出神,不知不觉地挺身长跽,两膝向前移动越来越接近商鞅了。 「跪」的姿态同「跽」一样,也是两膝贴席,大腿同上身成一条直线。这同现代汉语中的跪沒有区别。「跪」和「跽」的区别是:「跪」同「拜」联系在一起;「跽」同「拜」沒有联系。《說文》「跪,拜也」,段王裁注「当云所以拜」。「拜」就是磕头,在磕头之前先跪。《史记·范睢蔡泽列傳》说「范睢拜,秦王亦拜」。两个人对谈时都是像上边所说那样坐在席子上,当他们要彼此磕头行礼的时候,必须先把臀部抬起,直起腰来,这就是「跪」。如果不是为了拜,只是为了表示注意或尊重等而这样做了就是「跽」。 「踞」就是现代汉语的「蹲」。两个脚掌贴席臀部下垂但不贴席,两膝翘起,这就是「踞」。如果把臀部放到席上,把两腿伸开,这就是「箕踞」,也就是前边所说的「箕股」。古代在见人的时候用「踞」或「箕踞」的姿态都是很不礼貌的。《史记·高祖本纪》说刘邦接见郦食其的时候,因为郦食其是个儒生,刘邦看不起他,就是「踞床」接见。《史记·郦生陆贾列傳》说刘邦派陆贾去见南越王赵佗,赵佗开始很傲慢「箕倨(踞)见陆生」。後来听了陆贾的一段话,被他说服,马上改变态度「蹶然起坐,谢陆生」也就是急忙把伸着的两腿收回,改成「坐」的姿态,并且向陆贾道歉。 蹲,《說文》「居(踞)也」。「蹲」与「踞」原来无别,不过後来人们为了把臀部着地与不着地两种「踞」法分别开来,习惯上就把臀不着地称作「蹲或「蹲踞」了,《一切经音义》引《字林》「踞谓垂足实坐也;蹲犹虚坐也」。《北史·元谐傳》「彼雲似蹲狗走鹿不如我有福德雲」;《北史・于翼傳》「狄人虽蹲踞无节,然咸惮翼之礼法,莫敢违犯」。 【坐座】 坐,《說文》「止也」。所谓「止」就是居处的形式,不过这种形式与现今的臀部着地不同。《釋名·釋姿容》「坐,挫也,骨节挫诎也」,小腿後屈、臀置足跟上称「坐」,直起身子就是「跪了。「座」是「坐」的分化字,是所坐之处、坐位,如:吴质《答东阿王书》「埙箫激于华屋,灵鼓动于座左」;杜甫《苏端薛復筵简薛华醉歌》「座中薛华善醉歌,歌辞自作风格老」。「座」分化出来之前也是作「坐」的,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简化汉字中,又重新将这对分化字归并为「坐」了。 【卷拳踡鬈蜷捲】 这是一组同源分化词,其核心意义都是向内屈曲,拳缩成一团或卷成卷。 卷,《說文》「膝曲也」。其实,不限于「膝曲」,身体的任何部分能蜷成一团都可以称「卷」。进而物的成团打卷和使物打卷成团也可以称「卷」,如:《詩·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卷髮如虿」;《莊子·逍遥游》「其小枝卷曲,不中规矩」;《詩·邶風·柏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这个泛化了的「卷」的反义词是「舒」,是伸展开,如《淮南子·人间》「得道之士……,内有一定之操,而外能詘伸,赢缩卷舒,与物推移,故万举而不陷」。 当「卷」走完它的泛化以适于应用的过程之後就面临着分化以追求准确的要求了。「拳」、「踡」、「鬈」、「蜷」、「捲」等都是「卷」的後起分化字,是「卷」由扩大走向缩小过程的产物。 拳《說文》「手也」,《玉篇》「屈手也」。手的卷曲叫「拳」,如《汉书・构弋徒仔傳》「既至,女两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即时伸」。作为名词,「拳」就是手的卷曲所握成的拳头了《說文通训定声》「张之为掌,卷之为拳」,如《後漢書·皇甫嵩傳》「虽僮儿可使奋拳以致力,女子可使褰裳以用命」。 踡《玉篇》「踡跼,不伸也」。「踡」、「踡跼」是身体的拳缩屈曲,如:《楚辞·离骚》「仆夫悲余马怀兮,踡局顾而不行」;《本草纲目,风貍》「昼则蜷伏不动如猬,夜则因风腾跃」。 鬈,《說文》「髮好也」,《廣韵》「又胡人髮也」。「鬈」特指毛髮的卷曲,如:《詩·齐風·卢令》「卢重环,其人美且鬈」;李贺《龙夜吟》「鬈髮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 蜷,《廣韵》「虫形诘屈」。「蜷」是为虫类的卷曲特造的字,如:扬雄《甘泉賦》「蛟龙连蜷于东崖兮,白虎敦圉(盛怒貌)乎昆仑」;刘基《戏为雪鸡篇寄詹同文》「冰蛇雪鼠相蜷蜿,味如色如乳」。表身体踡曲的「踡」,现代与「蜷」归并,写作「蜷」了。 捲,《說文》「一曰收也」。「捲」最初是「卷」的及物用法的分化,如庾信《咏画屏风》「玉柙珠帘捲,金钩翠幔悬」。由于「卷」被广泛使用的书卷、试卷义所独占,所以与「舒」相对的不及物的意义也由「捲」来承担了,如韩偓《野塘》「捲荷忽被微风触,泻下清香露一杯」。简化汉字中,「捲」又重新归并于「卷」。 【颠顿倒踣偃毙僵踬跌蹶】 这是和跌倒、躺倒有关的一组词,古代分得很细。 颠(顛),《說文》「顶也」。「颠」原指头顶,引而申之,山顶、屋顶等都可以称「颠」。作为动词,「颠」表示从高处坠落,如:《左傳·隐公十一年》「[郑军]傅于许(进攻攀登许的都城),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楚辞·离骚》「[浇]日康娱以自忘兮,厥首用夫颠陨」。引申开来,人由直立状态变为倒伏状态也称作「颠」,如:《論語·季氏》「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左傳·定公八年》「阳虎伪不见冉猛者,曰:猛在此必败。猛逐之,顾而无继,伪颠」。「颠」就相当于「跌倒」,它侧重的是过程,由直立到仆倒的过程。 顿(顿)《說文》「下首也」。「顿」是以首触地,其实不限于首,脚的下跺等也可以称「顿」,如:《左傳·定公四年》「九顿首而坐」;《漢書·杨恽傳》「顿足起舞」。「顿」有时也作仆倒解,如:《漢書·陈遵傳》「遵起舞跳梁,顿仆坐上」;《三國志·吴书·诸葛恪傳》「士卒伤病,流曳道路,或顿仆坑壑」。「颠」泛指跌倒,可以是被绊可以是受打击而倒等等;「顿」的跌倒义多表示因体力不支而跌倒。 「倒」最初多用为颠倒义,如:《書·武成》「前徒倒戈,攻于後,以北」;《左傳·宜公二年》「狂狡辂郑人,郑人人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倒」用于倒伏义是中古之後的事,如:《漢書·司马相如傳》「应声而倒」;《南史·宜都王铿傳》「屏风倒,压其背」。「倒」的意义比较宽泛。它除用于有生命之人、动物外,还可以用于无生命之物;除表示倒下去的动作、过程之外,还可以表示倒訃的状态如韩愈《郑群贈》「倒身甘寝百疾愈却愿天日恒炎曦」。 「颠」、「顿」、「倒」可能有词源上的联系,它们的意义虽然有细微的区别,但在表示由直立到横躺的过程上是一致的。下面的「踣」、「偃」,不仅表示躺倒在地,而且表示不同的躺倒的方式。 踣(bó),《說文》「僵也」;字在後代作「仆」,音变为pū,《說文》「仆,顿也」。「踣」、「仆」都表示倒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路之」;《莊子·外物》「申徒狄因以踣河」。「踣」、「仆」与「覆」、「伏」同源,所以特指时它们都表示面向前伏倒。《釋名·釋姿容》「仆,踣也,顿踣而前也」;枚乘《七发》「直使人踣焉,洄暗悽怆焉」,注「踣,前覆也」。 偃(yǎn),《說文》「僵也」。「偃」泛指时表示倒卧或倒卧状态,如:《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孟子·滕文公上》「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偃」与「仰」同源,所以特指时,「偃」则表示向後仰倒或脸朝上倒卧《廣雅·釋言》「偃,仰也」。《墨子·备穴》「令陶者为月明,长二尺五寸,六围。中判之,合而施之内中,偃一覆一」「偃一覆一」,就是一个朝上一个朝下;《列子·汤问》「纪昌归,偃卧其妻之机下,以目承牵挺」「偃卧」即仰卧,仰面朝天躺在那裏。 「仆」、「偃」表示的是倒地的方式,「毙」和「僵」和「偾」则表示倒地的结果。 毙(斃,bi),古亦作「獘」《說文》「仆也」。「毙」与「敝」同源,「敝」是糟烂破败的意思,所以,「毙」表倒地时,是倒地之後,尤其是遭打击倒地之後再也爬不起来的意思。《左傳·成公二年》「射其左,越(坠)于车下;射其右,毙于车中」,注「毙,踣也」,「毙于车中」是倒在车裏再也沒有站立起来;《礼记·表記》「日有孳孳,毙而後已」,也是孜孜不倦,直到爬不起来为止的意思。「毙」只是倒在地上无力站起,不一定是死。《左傳·定公八年》「颜高夺人弱弓,籍丘子鉏击之,[颜高]与一人俱毙。[颜高]偃,且射子鉏中颊,[子鉏]殪」,颜高在被击倒之後还躺在地上射杀子鉏,可见「毙」只是倒地不起,还不是死。可是倒地不起多半是死,所以「毙」字後来从死作「毙」,不过这是较後起的意义。 僵,《說文》「偃也」。「僵」也只是倒地,不一定是仰倒,不同处在于「僵」表示躺倒之後,动弹不得。《史记・苏秦列傳》「佯僵而弃酒」,「佯僵就是装作仆地不能动转;《汝南先贤傳》「令人除雪,人户见安僵卧」,「僵卧」也是躺着不动。後来把人死後躺在那裏不能转动也称作「僵」,如:《史记·淮南衡山列傳》「僵尸千里,流血顷亩」;李白《书怀赠南陵常赞府》「至今西洱河,流血拥僵尸」。後代把因死而僵的「僵」也写作「殭」。 「踬」和「跌」重在仆倒的原因。 踬(躓,zhi),固然也是倒,但它表示的是被东西绊倒,与「絷」同源。《左傳·宣公十五年》[魏]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踬而颠」是被绊而跌倒;《列子·說符》「其行足踬株陷」,注「踬,碍也」。跌,《玉篇》「仆也」。「跌」之表仆倒和「踬」近似,不过「踬」是表示受阻碍而仆倒,「跌」则表示因失足而仆倒,《一切经音义・十二》「跌,失也」。《新语,慎微》「登峭坂而不跌坠者,慎于大也」,「跌坠」即失足坠落;《漢書·晁错傳》「跌而不振」,颜师古注「跌,足失据也」。「跌」可能与「堕」、「坠」同源。「踬」的後起分化字。 蹶(jué),亦作「蹷」,《說文》「僵也」。「蹶」可能源于「僵」,所以「蹶」有昏倒义,所谓「昏蹶」。不过更常见的是受绊而跌倒义,如:《吕氏春秋·慎小》「人之情,不蹶于山,而蹶于垤(小土堆)」;杜甫《瘦马行》「当时历块误一蹶,委弃非汝能周防」 【休息憩歇】 休,《爾雅·釋诂》「息也」;息,《廣雅·釋言》「休也」。「休」和「息」都表示劳累之後暂停活动,以恢復体力或精神,如:《詩·小雅·十月之交》「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又《郑风,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休」和「息」的反义都是「劳」,如:《詩·大雅·民劳》二章作「民亦劳止,(庶幾)可小休」;三章作「民亦劳止,可小息」;《荀子·性恶》「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又《荣辱》「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休」和「息」在恢復疲劳上是同义的,不过造词的机制不同。休,字象人在树荫下休息,《五经文字》「休,象人息木下」,《爾雅·釋言》「庥,荫也」,郭璞注「今俗语呼树荫为庥」。可见「休」是从在树荫下歇息得义。息,《說文》「喘也」。「息」原指喘气,如《論語·乡党》「人公门……屏气似不息者」。它的歇息义是从紧张的劳作中呼吸急促需要停下来喘口气来的,现代还把劳动中的小休叫做「喘口气」、「歇气」。「休」、「息」虽然在早期文献都出现了,但从词义变化看,它们应是代语:「休」的应用在前;「息」的应用在後,可能是後起的方言或俗语。根据之一是「休」、「息」结合使用时一般「休」在前,「息」在後,「息」只起注释或完足双音节的作用,如贾谊《鹏鸟賦》「万物变化兮,固无休息」。根据之二是「休」较早的从劳动後的小憩义转为停止一段时间工作的休假义,如:《漢書·霍光傳》「光时休沐出,[上官]桀辄人代光决事」;《後漢書·蔡邕傳》臣属吏张宛长休百日」。「息」虽然也可以表示较长时间的休止,如「解严息甲」、「息兵」、「息肩』等,但只形成停止义,未形成休假义。 憩(qi),亦作「愒」,《說文》「息也」。「憩」与「竭」同源,是力尽之後的暂休。当表暂歇的「息逐渐泛化,变为与「作」相对时,「歇气」的暂休、暂息义就被「憩」所填补了,正如「息」之填补「休」一样,如:《詩·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憩」;《晋书·刘寔傳》「寔少贫窭,杖策徒行,每所憩止,薪水之事不累主人」。 歇,《說文》「息也」。「歇」是「愒」後起变体,中古之後才通用起来,取代了「憩」如:白居易《卖炭翁》「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又《上香炉峰》「倚石攀萝歇病身,青筇竹杖白纱巾」。 【居处住驻逗停】 这组词都和停留有关,区别主要在于停留的时间和停留的特点。 居,《說文》「蹲也」。「居」是後代「踞」的本字,最初是蹲坐的意思,如《論語·阳货》「居,吾语汝」。「居」的常用义是由蹲坐义引申出来的居住义。在留住义上,「居」多指人在室内作较长时间的停留,如:《荀子·劝学》「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柳宗元《捕蛇者说》「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作为名词「居」表示所居之处、住所,如《左傳·宣公二年》「问其名、居,不告而退」。处(處),《說文》「居也」。「处」的古字形,象人坐于物上休息,作为居留,「处」表示的停留时间较「居」短,带有临时性。《国语,晋语》「夙夜征行,不遑启处……,日月不处,人谁获安」,因为是暂时的停留,所以用「处」。《易·繫辭下》「上古穴居而野处」,《楚辞·九章,涉江》「哀吾生之无乐兮,幽独处乎山中」:「山」、「野」不是人日常居住之处,所以用「处」。「居」和「处」在泛指时有时可以通用,如:《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居辎车中」,也可以说「处辎车中」;柳宗元《永州龙兴寺息壤記》「永州居楚越间」,「居」也可以换成「处」。在表示住的久暂和住处的临时性、正式性时,二者是有区别的。范仲淹《岳阳楼記》「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和上例「穴居而野处」:前者用「居」,後者用「处」,就是因为「庙堂」和「穴」(上古黄土高原一带是半穴居的,穴是正式住处),是正式的长久的住处,「野」和「江湖是相对暂短的住处的缘故。现代把在外地设的临时办事机构称「处」,如「留守处」、「办事处」等,也是因为它的临时性。 住,这个词是汉以後才有的,古代训「止」,它表示行进中的暂短停留,就词源看,「住」可能是「蹢躅」、「踟蹰」的单音形式,就时间说「住」比「处」还要短得多。《後漢書·蓟子训傳》「见者呼之曰:蓟先生小住」,《南齐書·张融傳》「融近东出,未有居止,权牵小船于岸上住」:前者「小住」只是停留一下;後者「住」也是临时对付。正因为如此,「住」又有停止义,如李白《早发白帝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住」後来作为单音节词逐渐排斥了「居」和「处」。崔颢《长干曲》「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辛弃疾《八声甘州,将军饮罢夜归来》「移住南山」:用「住」而不用「居」、「处」。「居」後来主要在複音节词「隐居」、「侨居」、「定居」、「移居」、「迁居」、「寄居」当中使用;而「处」作为动词则用于「处理」、「处置」、「调处」、「惩处」等义了。 「驻」(駐)是「住」的分化字,专指车马不前或军队的驻扎。前者如《漢書·韩延寿傳》「今旦明府早驾,久驻未出」;後者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分兵屯田,为久驻之基」。「驻」有时也指暂时停留,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夜夜达五更,行人驻足听」。 逗(dou),《說文》「止也」。「逗」与「住」、「驻』同源,它表示的停留时间比暂留的「住」要长一些,《玉篇》「逗,留也」,是短时间的留止。《漢書·匈奴传上》「祁连知虏在前,逗留不进,皆下吏,自杀」,颜注「孟康曰:律语也。谓军行顿止,稽留不进也。逗读与住同,又音豆」;《晋书·陆雲傳》「雲尝行,逗宿故人家」。「逗」表示的是短时间的停留,比暂住要长,比长驻要短。 停,只表示行进中的短时间的止息、暂留,沒有居住的意思,如:杜牧《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菓红于二月花」;白居易《山路偶兴》「提笼復携榼,遇胜时停泊」。「停」也泛化,指各种事物的停歇、滞留,如「停刑」、「停食」。 【宿舍馆次】 这组词作为动词在止宿义上有共同处。 宿(sù),《說文》「止也」。停留下来过夜叫「宿」。「宿」的古字正作人于室内的席上倒卧之形,所以它原是动词,所谓「夜止曰宿」。《論語·微子》「[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止子路宿」就是留子路过夜;又《宪问》「子路宿于石门」,「宿于石门」就是在石门住宿。「宿」作住宿之处解,是动词的名物化,《周礼·地官·遗人》「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有宿」即有住宿、过夜之处;日月五星的过夜之处也称「宿」,读xiù,《说苑,辨物》「所谓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 舍,《廣韵》「屋也」。「舍」最初指居室,是名词。作为动词,「舍」也表示止宿,《廣雅·釋詁》『宿,舍也」,《釋名·釋宫室》「舍,于中舍息也」。「舍」与「宿」不同之处在于:「宿」泛指过夜,不论在哪裏过夜,也不论是人还是禽兽、星辰过夜,都可以用「宿」,如《論語·述而》「弋不射宿」,「宿」指过夜的雁鹜之类。「舍」则限于在室内过夜,如:《墨子·非攻上》「至夫差之身,北面攻齐,舍于汶上」;《莊子·山木》「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 馆(馆),亦作「舘」,《說文》「客舍也」。「馆」和「舍」一样,动词用法是由名词演变来的,《韵会》「馆,以馆馆人也」。《孟子·尽心下》「孟子之滕,馆于上宫」;又《万章下》「舜尚(上)见帝,帝馆甥于贰室」。「舍」与「馆」的区别仅在于过夜的处所:「舍」可以泛指在室内过夜;「馆」则特指在专备的客舍裏过夜,偶而泛指,也是应用中的泛化。 「次」也有止宿义,其止宿义的特徵也源于它的名词意义。「次」古字作帐幕、帷幄之形,是在室外居住时临时张设的设施。《周礼·天官·掌次》「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注「次,谓幄也。大幄,初往所止居也;小幄,谓接祭退俟之处」。正因为如此,「次」的止宿义多用于旅途和行军,如:《書·泰誓中》「王次于河朔」;《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子次于乾溪」。正因为「次」多表外出止宿之处,所以也表示停留。「舍」、「次」在春秋时代还有它们的特有用法《左傳·庄公三年》「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寓寄托】 寓,《說文》「寄也」。「寓」和「寄」在离开故土、故处,权居他乡、他所的寄居义上很相似。《左傳·成公二年》「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寓乘」是离开自己的车,临时搭乘别人的车。「寓」也可以用「寄」。《三國志·蜀書,糜竺傳》「路旁见一妇人,从竺求寄载」,「寄载」就是「寓乘」。陶潜《归去来兮辞》「寓形宇内復幾时,曷不委心任去留」,「寓形宇内」就是暂时寄身在世界上。曹植《仙人篇》「人生如寄居」这句也是「寓形宇内」的意思。因此,在寄居意义上「寓」和「寄」常常结合使用,如:《国语,周语》「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韩非子·亡徵》「公家虚而大臣实,正户贫而寄寓富」。 「寄」和「寓」的不同处,在于「寓」是「遇」、「偶」词族的一员,重在偶然性和临时性,偶然或临时寄居叫「寓」。所以偶有寄托的故事称「寓言」,如《莊子·天下》「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临时居住处称「寓所」(这是後起义),如《徐霞客游记,滇游記》「至于寓所」。现代把临时居住的地方称「客寓」、「公寓」也是从这裏来的。「寄」是「奇」、「倚」家族的一员,这一家族都带有倾侧义、依附义,所以「寄」的意义在居住之外多带依附性。《戰國策·齐策》「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寄食」是依人而食;李华《吊古战场文》「寄身锋刃,膈臆谁诉」,「寄身锋刃」也是把性命依附于刃箭的意思。《南史·江淹傳》「前以一匹锦相寄」,贾岛《题朱庆馀所居》「寄信船一隻,隔乡山万重」:这裏的「寄」是传达、转递义。「寄」的这个意义也是依附义的引申,因为古代的传送只能付托于别人转递。 托,《說文》「寄也」。「寄」的依附的意思和「寓」相区别,但和「托」相通,所以两者常对举或连用,如:《論語·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荀子·劝学》「蟹八跪而二螯,非蛇蟺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因此,在临时依托的意义上,「托」和「寄」多可互换。《战国策·赵策》「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托」即寄身、依附;《李陵答苏武书》「远托异国昔人所悲」「远托异国」即寄身异国。 「托」来源于「宅」的家族,「宅」是人安身之处,因此「托」在依附的意义上附加了安全感和信任性。《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先主病笃,托孤于丞相亮」,《唐书·李勣傳》「勣既忠力,帝谓可托大事」:「托」现代都应译作托付或委托,其中含有信赖的意思。「寄」虽然有时也有托付义,如诸葛亮《出师表》「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但这种用法毕竟是少数,多数用「托」。 「托」由委托某人办某事,又引申为借口某种原因而辞退某事,这就是推托、托辞义了,如:嵇康《司马相如赞》「托疾避官,蔑此卿相」;《宋史·趙湘傳》「若风雨寒暑,托病不朝者罪之」。托,古代写作「讬」(託),作「用手举物」解的「托」,是宋以後才出现的,是从寄物于手上的意义来的。简化汉字後,两者归并。 【留淹稽滞】 这组词在停留义上近似。 留(畱),《說文》「止也」。停止在某一处所不动叫「留」,它的反义词是「去」是离开。《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可疾去矣,慎毋留」陶潜《归去来兮辞》「寓形宇内復幾时?曷不委心任去留」:「留」与「去」对举。主动地「留」而不去就是停留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使对方不得去就是挽留或扣留,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又《李斯列傳》「赵高因留所赐扶苏玺书」。保存下来留给後人後世就是保留、遗留,如:欧阳修《王彦章画像記》「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文天祥《过零丁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淹,《集韵》「沒也」。被水所沒或者浸泡在水裏叫「淹」。《楚辞·九叹,怨思》「淹芳芷于腐井兮,弃鸡骇于筐簏」,注「淹,渍也」;《晋书·五行志》「义熙十一年七月,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淹沒、浸渍都是长时间地泡在水裏,所以「淹」的引申义又有停留不去的意思,如:《楚辞·离骚》「时缤纷其变易兮,又何可以淹留」;又「日月忽其不淹兮,青与秋其代序」。 「留」是不去的通称。「淹」来自水的长期不去,因而表示停留义时,一般说来侧重于长期滞留、久久不去,《廣韵》「淹,久留也」。《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这是郑伯对秦留在郑国的内应的逐客辞令,大意是因为诸位长期滞留敝国,我们的各种食用之物已经吃光了。「久留」是个相对的时间观念,是相比较而言的;有时十年八载叫「淹」,有时三天五日也叫「淹」,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曹丕《善哉行》「游弗淹旬,遂届扬土」,「淹旬」是逗留十天之久;潘岳《世祖武皇帝诔》「野无交兵,役不淹月」,「淹月」是停留超过一月。 稽(jī),《說文》「留止也」。「稽」虽然也是留止不去,但:「留」、「淹」侧重于客观叙述;「稽」则带有句中主语的主观色采。「稽」是当事者不愿离去,因而迟迟不走;或者是当事者不愿使处宾语位置的人离去或失去,因而拖延时日。《史记·淳于髡傳》「若乃州闻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三國志·吴书·吕蒙傳》「稽延旦夕以待所归」:这是当事者自身有意延滞;《後漢書·马援傳》「……何足久稽天下之士」,又《段颎傳》「凉州刺史郭闳贪共其功,稽固颎军,使不得进」:这是当事者使对方停留不进。 滞(滞,zhi),《說文》「凝也」。结冰叫「凝」,岑参《走马川行》「幕中草檄砚水凝」,「砚水凝」就是砚台中的水结冰。「滞」、「凝」义近,因而「滞」也含有凝聚黏结在一起、不能流动或流通不畅的意思,如:《楚辞·九章,涉江》「船容与而不进兮,淹回水而凝滞」;《淮南子·时则》「准之为度也……锐而不挫,流而不滞」,注「流,行也;滞,止也」。正因为「滞」来自凝滞义,所以在表示留止时它和「稽」相反,不重在主观意愿,而重在客观上的条件限制,是欲去而不得,是不得已而留止。王粲《七哀・二》「判蛮非我乡,何为久滞淫」,「滞淫」是久留,这裏是受各种原因制约,欲离而不得去;姚鹄《送黄颇归袁》「幾宵因月滞三湘」,这是因被月色所迷当离而不能离去。 【隐匿藏】 这组词都有隐藏的意思,但来源不一,用途有别。 隐(隱),《說文》「蔽也」,这是动词。「隐」还有个名词用法《左傳·襄公二十三年》「督戎从(跟纵追击)之,[斐豹]逾隐而待之;督戎逾人,豹自後击而杀之」,「隐」是短墙的意思。墙是屋宇外部的遮蔽物,所以不论作为名词还是动词,「隐」都有掩盖起来让人看不到或看不清真相的意思。《左傳·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是不掩盖真相,可译为「隐讳」;《論語·季氏》「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这是掩盖见解,可译为「隐瞒」;《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这是掩盖真面目,可译为「隐遁」;《易·繫辭上》「探赜索隐,钩深致远」,「隐」指潜藏很深的在隐蔽处的道理所以有精微深奥的意思。 「匿」,字从「匚」,当是深藏在器物之中的意思;《說文》「匿,亡也」,指人逃亡在外,这是「匿」的常用义。不论是藏匿起来还是躲藏起来,都是为了叫人不知所在,发现不了。《史记·留侯世家》[张]良更名姓亡,匿下邳」这是躲藏起来,逃避追捕:《左傳·成公二年》「丑父寝于轏中,蛇出于其下,以肱击之,伤而匿之」,这是隐瞒伤情,让人不会发现;《三國志·魏书·司马朗傳》「[年]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这是隐瞒年龄;《北史·柳庆傳》「有胡家被劫……(庆)乃作匿名书多榜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这是隐瞒姓名。 比较「隐」和「匿」可以看出:「隐」一般不带宾语,而「匿」经常带宾语;「隐」是遮盖起来,目的是让人看不见,「匿」是躲藏起来,目的是要人找不到;「隐」只是为某一原因而不想或不愿公开,「匿」则是怕让人发现而不敢暴露;「隐」只是潜伏起来,它的反义词是「现」、「显」、「扬」,如「时隐时现」、「隐而不显」、「隐恶扬善」,「匿」是躲起来,与之相对的应是搜出、败露之类。 「藏」和「隐」、「匿」都不同,它指把穀物收藏起来,如《荀子·王制》「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隐」、「匿」为的是不被看见,「藏」的目的是储备起来以备将来之需。《礼记·礼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这是储藏;苏轼《後赤壁賦》「我有斗酒,藏之久矣」,这是收藏。古代「藏」都有藏以备用的意思,沒有隐藏起来不让人看见或知道的意思。《論語·述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藏」并不是隐,是等待任用;司馬遷《报任安书》「仆诚已著此書·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藏」还是保藏而不是隐藏,「藏之名山」,目的是「传之其人」,是为流传。在使用中「藏」逐渐成为各种藏的通称,不论隐藏、藏匿还是收藏,都可以用「藏」了。 四六、心动 【思惟想怀念】 关于人的思维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由已知到未知,这是根据已有的认识去分析、去综合、去推理、去判断、去想象;其二是追忆已知的事物,这是对已有的印象的回想。「思」和「想」兼有这两者,而以前者为主;「怀」和「念」则以後者为主。 思,《六书总要》「念也,虑也;绎理为思」。「思」经常表示在已知现象基础上去思虑、探讨《論語·为政》「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荀子·劝学》「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这就是思索、思考、深思熟虑、三思而行的「思」。它也表示对过去事物的回想,所谓「念也」。《戰國策·趙策》「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李白《静夜思》「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就是思念、思慕、思旧、思乡的「思」了。 和「思」相近的还有一个「惟」,也称「维」。《爾雅·釋诂》「惟,思也」,《說文》「凡思也」。「惟」与「思」的用法大体相同,侧重于思索,如:陈方朔《非有先生論》「吴王穆然,俯而深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堕坏名城,销锋镝,鉏豪杰,维万世之安」。「惟」也可以用于回想,不过很少,如《楚辞·九章,抽思》「数惟荪之多怒兮,伤余心之忧忧」。正因为「惟」侧重于思虑与推断,所以「思度」常常结合使用,如:《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窃自惟度,终无伯乐、韩国之举,是以於邑而窃自痛者也」;《北史·张普惠傳》「夙宵惟度,欣战交集」。「思」与「惟」是古今词,「惟」是古代汉语中的文言词,使用时带有庄重典雅性质。 「想」使用得比较晚,是战国末年以後才通行开的。《說文》「想,冀思也」。「想」是含有希望的「思」。希望有理想的成分,「想」也含有假设的理想的成分,所涉及的事物多富于形象性。《吕氏春秋・知变》「去想去意,静虚以待」,「去想」即排除各种假设、想象;《後漢書·孔融傳》记载孔融对战胜袁绍後曹丕纳甄氏不满,写信给曹操,「称武王伐纣,以姐己赐周公。操不悟,後问出何经典。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想当然」即凭主观推测应该是这样;《史记·孔子世家》「余读孔氏書·想见其为人」,「想见」是希望看到的意思;李白《清平乐》「雲想衣裳花想容」,是通过雲霞可以想象衣服的绚丽,通过娇艳的牡丹花可以想象到杨贵妃的姿容的意思。「想」不仅对未见的事物来说带有推测、想象成分,就是用于对见过的事物的追想方面,也会有很浓的形象性。李陵《答苏武书》「望风怀想,能不依依」,杜甫《客居》「览物想故国,十年别荒村」:「想」虽然都有思慕、思念的意思,但侧重的是对故人的音容笑貌、对故国的山川景物的怀恋。 「怀」(懷),最初指胸怀(名词),或抱在胸前(动词)。前者如《論語·阳货》「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之怀」;後者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于是怀石,遂自沉汨罗以死」。在表示思念上,「怀」侧重的是深隐胸中,存于心上,久久萦绕,排遣不去,《說文》「怀,念思也」。《戰國策·魏策》「怀怒未发」,「怀怒」是怒气蕴藏胸中;《国语,晋语》「《郑诗》云: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怀」也是心中思念、恋慕的意思。可见,作为思念,「怀」重在心中对已往事物的长时间的依恋、思慕。 念,《釋名·釋言语》「黏也,意相亲爱,心黏着不能忘也」。《释名》的解释准确地体现了「念」的特点,「念」与「黏」同源,是黏着不去,是不断地、时时刻刻地、翻来覆去地怀想,即所谓「念念不忘」。司馬遷《报任安书》「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聊齋·促織》「成反復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念」总是不断地反復地记起一件事物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後代把反復诵读不断重複也称「念」,如「念经」、「念书」等。 总之,「思」用得比较宽泛,但在词义系统的内部调整中,「思」侧重于推理,故现代複音词有「思考」、「思索」、「思虑」、「思辨」等。「想」起得较晚,侧重于推理、想象、希望、回想,所以在现代构成「空想」、「理想」、「幻想」、「悬想」、「妄想」、「设想」、「假想」之类的词,这些词的「想」都不能用「思」、「念」等来替换。「怀」是对往事长久的思念,比如「怀古」、「怀乡」、「怀旧」、「怀恨」等。「念」和「怀」相近,其特点在于常常地、不断地怀想,所以现代构成「挂念」、「惦念」、「叨念」、「眷念」之类的词。近代作为单音节词「想」已经逐渐代替了「怀」和「念」。这是它们的大别。 【度忖料揣测意臆猜】 这组词在表示对未知或未来事物的推断上意思有相近处,在推断的特徵上又有很多不同。 度,本义表示计量长短,如《孟子·梁惠王上》「度然後知长短」。「度」引申开来,由可以量长短的物扩大到无法量长短的事,就发生了估量情况、局势,预测未来、结果之类的意思了,所以古代多以「计也」、「谋也」去解释,表推测、估计的「度」读duo。《史记·陈涉世家》「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这是估算时间;又《李將軍列傳》「其射,见敌急,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这是估计结果;《漢書·趙充国傳》「充国年七十……上遣问焉曰:将军度羌虏何如,当用幾人?充国曰:百闻不如一见,兵难喻(遥)度」,这是估量情况、局势;《晋书·束皙傳》「忠不足以卫己,祸不可以预度」,这是推测未来。从上面的举例中可以看出,「度」是从量长短来的,而量长短是很切实准确的,所以当「度」被引申来比喻对事的衡量时,所估量的情况也都是很切实的,是根据已知的情况可以估量推断出来的。 忖(cun),《說文,新附》「度也」。「忖」源于「寸」,也是从长度的度量演变来的。从以手度量早于以固定的器物度量看,「忖」的应用应早于「度」,不过文献中已很少单用,多是和「度」结合使用了,如:《詩·小雅·巧言》「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有时与「量」结合,如杜牧《投知己书》「中夜忖量,自愧于心」。正因为如此,可知「忖」也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去推想、思量。 料,《說文》「量也」。「料」主要用于量粮食,《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尝为季氏史,料量平」,「料量平」是出纳粮食很公平。量粮用斗、斛之类器具,量时主要是计数,所以「料」和计数关系密切。《玉篇》「料,数也」,《增韵》「料,计也」。《国语,周语》「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大原」,「料民」就是检点、统计百姓的数目。正因为「料」和计数有关,所以当「料」引申到人事方面时,它仍带有浓厚的计算的意味,是比较双方的高低、优劣,是根据实力对比预测未来情况。《史记·李斯列傳》「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这是比较、估量双方的能力;《史记·苏秦列傳》「楚王曰:寡人自料,以楚当秦,不见胜也」,这是从对比中推测胜负;《南齐書·沈宪傳》「孔稚珪请假东归,谓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料事」是根据已知的情况预测未来;诸葛亮《出师表》「凡事如是,难可逆料」,这是情况不明,结果难以预见。 「度」和「料」都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不过「度」侧重对事情、事实的估量;「料」侧重对各方面的力量的估计、对比而已。 揣,《說文》「量也,度高曰揣」。《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对「高卑」用「揣」。古代对高低计量不如对长短、多少的计量那样准确,带有很大的估计成分在内,所以古书中常用「百仞」、「千仞」、「万仞」等形容高,说的都是估计数字。正因为如此,「揣」在移用于人事时也带有很大的猜测性,常用于对别人的意旨、念头的揣摩,或者对未知事物和未来的悬测。《史记·郦生陆贾列傳》「陈平日:生揣我何念」。《汉书・翟方进傳》「子夏既过方进,揣知其指,不敢发言」:这是猜测人的心理;《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虞卿料事揣情,为赵画策,何其工也」,《淮南子·人间》「凡人之举事,莫不先以其知规虑揣度,而後敢以定谋」:这是对未来的谋画。其中「料事」、「度」是据事实进行谋画;「揣」是根据推测去设想。 测(測),《說文》「深所至也」。度量水的深浅叫「测」,如「以指测河」、「以蠡测海」。古代测水深比测高度带有更大的概然性,正因为如此,对那些深奥的、幽隐的、微妙的事物的测量一般用「测」,如「测天」、「测地」、「测日」、「测景」、「测阴」、「测阳」等。在人事上,「测」也多用于对难以预料的情况、对深掩着的内心隐秘的猜度上,如《左傳·庄公十年》「夫大国难测也」;《後漢書·李通传論》「夫天道、性命,圣人难言之,况乃亿测微隐猖狂无妄之福……哉」;《国语,晋语》「君之使我,非欢也,抑欲测吾心也」;《晋书·顾和傳》「周凯指和心曰:此中何所有?和徐应曰:此中最是难测地」。 「度」、「忖」、「料」是根据事实和数据等进行推断、预测,「揣」、「测」是根据迹象去设想、猜度;前者带有科学推论性质,後者有想当然的成分。至于「揣」和「测」,虽然都带有猜想性质,但是:「揣」重在对人的心理或对未知、未来的测度,「测」是着重于对隐蔽的事物的探索;「揣」多用于肯定形式,是去揣想别人的心事、设想未来的情况,「测」多用于否定形式,如「居心叵测」,「人心难测」、「以防不测」等。 意,《說文》「志也,从心音,察言而知意也」,可见「意」是心之所想,是心意,是人的念头和想法;《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心之所之谓意」。用为动词,「意」就表示内心产生的念头,其中有有点影子的料想、猜想,也有想当然的怀疑。《論語·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就是不要凭空猜想;杨恽《报孙会宗书》「岂意得全首领,復奉先人之丘墓乎」,「意」是料想;《列子·說符》「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李商隐《安定城楼》「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鹓雏竟未休」:「意」有怀疑的意思在。古代「意者」常常结合使用,是想来大概如何的意思,《荀子·天道》「意者,身不敬与」,是「想来可能是自己不够谨慎吧」的意思。 臆,《廣雅・释亲》「匈(胸)也」。陆机《演连珠》「抚臆论心」,「抚臆」即抚胸。「臆」用为动词,表示沒有事实根据的主观推想。《颜氏家训,归心》「何故信凡人之臆说,迷大圣之妙旨」,「臆说是主观推测的说法;韩愈《平淮西碑》「大官臆决唱声,万口和附,并为一谈,牢不可破」,「臆决」是主观判断;苏轼《石钟山記》事不自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臆断」是主观武断。「臆」早期也写作「亿」,如《舊唐書·李道宗傳》「不可亿度」。 「意」、「臆」同源。「意」只是猜想,还不是断定;「臆」则含有凭虚失实、主观武断的成分。「意」、「臆」和「揣」、「测」相比,「揣」、「测」还有蛛丝马迹可循,只是想象的成分多些;「意」、「臆」是纯任想象,不据事实。 猜,现代的用法和「揣测」相近,在古代「猜只表示不信任、疑忌的心理,不表示推测的意思,是个不及物的动词,一般不带宾语。《左傳·僖公九年》「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後漢書·冯绲傳》「苟曰无猜,盗跖可信」;《颜氏家训,书证》「狐之为兽,又多猜疑」;《唐书·刘文静傳》「文静多权诡而性猜险」:「猜」是怀疑忌恨,「无猜」是互相信任。「猜」的猜测义可能起于唐代以後,《字汇》「猜,测也」。 【虑谋谟计图】 这组词都含有考虑、谋划的意思,但有细微的差别。 「虑」(慮),《說文》「谋思也」。为谋划事情而思考叫「虑」。「虑」纯属个人的思维活动,对事情进行反復深入地思考、仔细地斟酌推敲用「虑」,《荀子·大略》「能思索谓之能虑」。正因为如此,古书中常说「更虑」、「熟虑」、「远虑」、「千虑」等,如:《論語·卫灵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史记·淮阴侯列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虑」古代多作思虑解,很少当忧愁、担心讲,和「忧」有严格区别。可是所「虑」的事情却常常是各种难题、忧患、灾难,如:《荀子·大略》「先患虑患谓之豫,豫则祸不生……患至而後虑者谓之困,困则祸不可御」;又《仲尼》「故智者之挙事也:满则虑(虚),平则虑险,安则虑危。曲重其豫,犹恐及其祸,是以百举而不陷也」。正因为所「虑」的是令人担忧的祸患,所以後世「忧」、「虑」成为同义词。 谋(謀),《說文》「虑难曰谋」,《左傳·襄公四年》「咨难曰谋」。《左傳》说得更准确。「谋」虽然也是一事当前或患难当头的思虑,但它一般不是个人的思索,它侧重的咨询,是商量、计议,《廣雅·釋詁》「谋,议也」。正因为如此,「谋」常常是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共同核计、研讨办法或对策。《戰國策·燕策》「武曰:燕有田光先生者,其智深,其勇沉,可与之谋也」;《列子·汤问》「[愚公]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作为名词,「谋」就指商量出的结果,如:《論語·卫灵公》「小不忍则乱大谋」;《鬼谷子,摩篇》「谋莫难于周密,说莫难于悉听」。 谟(謨,mó),《說文》「议谋也」,系传「虑一事、画一计为谋,泛议将定其谋曰谟《大禹谟》、《皋陶谟》皆泛谟也」。徐错将「谋」、「谟」分为具体谋划与泛谋,这纯是强生分别。「谋」、「谟」纯属异体字,不过因《尚书》的《大禹谟》、《皋陶谟》用「谟」因而使「谟」染上了古色古香的色彩所以典雅、庄重的「谋」有时就写作「谟」了,如:《淮南子·泰族》「句践栖于会稽,修政不殆,谟虑不休,知祸之为福也」;李白《上韩荆州书》「谟猷筹画,安能自矜」。 计(計),《說文》「会也,算也」。「计」的古代常用义是计数,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士弥牟(人名)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计徒庸(服劳役者),虑财用」;《莊子·则阳》「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而期曰万物者,以数之多者号而读之也」。因而算账也叫做「计」,如《戰國策·齐策》「问门下诸客,谁习计会」。正因为如此,「计」用于商议、谋划义,仍带有盘算利弊、衡量得失的意味,如:《戰國策·趙策》「赵王与楼缓计之,曰:与秦城何如?不与何如」。又《赵策》「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计」的名词用法就是计策,办法义了,如:《戰國策·趙策》「赵计未定」;《盐铁论,利议》「诸先生未能出奇计」。 图(圖)《廣雅·釋詁》「画也」。「图」原指地图,後来凡所画的或进行绘画都称「图」,如:《戰國策·燕策》「图穷而匕首见」;《淮南子·氾論》「夫图工好画鬼魅而僧图狗马」。用于谋划是「图」的比喻引申义,是针对特定的情况或局面进行规划和设计,定出具体的应付办法和步骤,可以按图索骥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和「虑」、「谋」、「计」等比较,「图」的实践性、行动性特别强,不仅有一般的策略、办法,而且有具体实施的安排,如:《左傳·隐公元年》「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戰國策·燕策》「燕秦不两立,愿太傅幸而图之」。另外,「图」的针对性、行动性特别强,「虑」、「谋」的对象多为事,「图」的对象多为具体的人物、国家等,如:《左傳·昭公元年》「乃包藏祸心以图之」;《漢書·高帝纪》「[项]羽可图也」。所以名词化之後,「图」有规划义,如「大展宏图」。 总之,作为动词:「虑」是思索,重在想深想透;「谋」是商量对策,重在相互研究探讨;「计」是分析比较,重在权衡得失利弊;「图」是有所决定,重在行动规划。後来,「计」「谋」、「图」的意义相近了,作为名词,差别就更细微了。 【辨析判剖】 这组词都有分辨的意思。 辨《說文》「判也」。运用各种感觉器官去判明、去区分事物的性质、形状、特徵等叫「辨」。《荀子·荣辱》「目辨白黑美恶,耳辨声音清浊,口辨酸咸甘苦」,这是用目辨色、用耳辨声,用口辩味;《左傳·成公十八年》「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这是分不清豆子、麦子。「辨」也可以用于运用智力去判明是非曲直或各种问题。《論語·颜渊》「子张问崇德辨惑」,「辨惑」即分辨迷惑不解的事物、问题。「辩」古代也写作「辨」,如:《荀子·正名》「说不明然後辨」;萧统《文选序》「谋夫之话,辩士之端」。这是因为通过反覆争论驳难去弄清事物或道理也是分辩事物的一种方法,後来别造「辩」字。 析,《說文》「破木也」,《廣雅·釋詁》「分也」,《一切经音义・十五》「劈也」。把木头劈成很多半叫「析」,如《詩·齐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扩展开来,把一个整体的东西拆成若干组成部分也叫「析」,如《左傳·宣公十五年》「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把「析」用于思辨上,就是析理、析疑了,如:陶潜《移居》诗「奇文共欣赏,异义相与析」;《晋书·乐广傳》「每以约言析理,以厌(满足)人心」。 「辩」侧重的是感官的感知,所判明的大多是各种外在现象或其区别;「析」是深人到事物或现象内部,经过条分缕析,找出它们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正因为如此,「辨」是区分事物,「析」是解释内蕴;「辨」用各种感官,「析」则主要用脑。 判,《說文》「分也」。将事物分成两半叫「判」。《左傳·庄公三年》「纪季以人于齐,纪于是乎始判」,意思是纪季将酅地并人齐国,纪国于是乎分成了两半;柳宗元《封建論》「判为十二,合为七国」,是说战国时代天下分裂为十二国,合并为七个大国。因为「判」是分为两半,所以引申开来,它也表示两两相比、对照分明义。《楚辞·离骚》「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意思是在这佩带菉葹等恶草的环境裏,你为什么偏偏不肯服用,与众人成为鲜明的对照;刘克庄《和实之读邸报》「芳臭须臾判」,「判」也是分辨得一清二楚的意思。「判若两人」、「判若鸿沟」,「判」也是对比鲜明的意思。用于思辨,「判」经常用于判明是非,判明情况,是评定、判断的意思,如:《北齐書·许惇傳》「[惇]任主簿,以能判断,见知时人,号为人铁主簿」;唐庚《有所叹》「是非已付渔樵判,疑信难凭党与传」。用于审理案件,「判」则表示根据是非曲直进行断案,《清律辑注》「制断其事曰判」,如白居易《诏授同州刺史病不起因咏所怀》「可怜病判案,何以醉吟诗」。 「辨」和「析」都是思维的过程,「判」则用于作出结论,所以「判」才用在断案上。 剖,《玉篇》「中分为剖」,《廣雅·釋詁》「半也」。「剖」的意思是从中间切开,两边各半。《漢書·高帝纪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剖符」是把符信从中间劈成两半;《三國志·蜀書,秦宓傳》「凿石索玉,剖蚌求珠」,「蚌」用「剖」,因为是中分的。「剖」用于思辨义也表示判明是非曲直,如:《北史·裴政傳》「簿案盈几,剖决如流」;《新唐書·刘晏傳》「事无闲剧,即日剖决无留」。「剖」和「判」相比,「判」侧重的分清是非,而「剖」侧重的是深入地解析,剖明事理。正如「析是深人事物内部一样,「剖」也表示不限于表面对照,而是深入内部进行细密的解剖,所以「剖析常常同用,如:张衡《西京賦》「剖析毫厘,擘肌分理」;文心雕龙,体性》「精约者,核字省句、剖析毫厘者也」。至于「析」和「剖」,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知道:前者重在从整体到部分;後者重在从表面到内裏。 【算计会】 算,亦作「算」、「祘」,《說文》「算,长六寸,计历、数者」。「算」是竹制的筹码,是一种记数目、进行运算的工具。《仪礼,乡射礼》「一人执算以从之」,「执算」就是拿着计数的筹码;《世说新语·文学》「如筹算,虽无情,运之者有情」,「筹算」同义。作为动词,「算」指计数或运算,如:《論語·子路》「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北史·崔浩傳》「人畜无算」,「无算」是无法计算。「算术」、「算盘」、「算帐」等词语的「算」都是从计算义来的。「算」应用于人事计算、得失计算上就有筹划的意思了,如《漢書·趙充国傳》「兵以计为本,故多算胜少算」。 「计」(計)和「算」不同:「算」是个不及物动词,只表计算、运算。「计」是个及物动词,它是对具体事物进行统计、计算,它经常要带宾语,如:《莊子·庚桑楚》「吾日计之而不足,岁计之而有馀」;诸葛亮《出师表》「可计日而待也」;成语「计日程功」、「不计其数」也是这样。因为「计」侧重于具体事物的计算,所以它经常用于算帐、结算义,《說文》「计,算也,会也」。「计」的这个意义常常和「会」连用,如《戰國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债)于薛者乎」。「计」的算帐义名物化之後指帐簿,如《漢書·武帝纪》「春还,受计于甘泉」,颜师古注「受郡国所上计簿也,若今之诸州计帐」。「计」也用于人事筹划上,如《戰國策·趙策》「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在这个意义上,「计」也比「算」实际,常带宾语,如《史记·淮阴侯列傳》「必欲争天下,非信无所与计事者」。「计」的筹划、打算义名物化後、表示筹划的结果,这就是计谋、计策义了,如《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 会(會),《說文》「合也」,《廣雅·釋詁》「聚也」。在计数、算帐的意义上:「计」是零星计算,逐日结算;「会」(读kuài)是聚合起来结算,是算总帐。《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则曰会计当而已矣」,焦循正义「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周礼·地官·司会》「[司会]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疏「日计月会,以一岁之会计,考当岁成事文书」。「会」是年终、月终汇总考核,所以年终、月终结算叫做「会」。 【疑惑悖乱】 《孙子兵法,谋攻》「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疑」和「惑」都是对事物做不出肯定的或正确的判断来,不过「疑」侧重于情况不清,「惑」则侧重于神智不清。 疑,《廣韵》「不定也」。「疑」是心裏有许多不能确定、或者解释不了的问题而彷徨犹豫,拿不定主意。《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这是由于自己的诚信不为别人了解而不被信任;柳宗元《捕蛇者说》「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这是不能确定前人的结论的真实性或正确性。总之,「疑」所表示的不论是心裏不相信、心裏不能确定,还是问题不能解答,都是由于对客观事实的真实性不能确定引起的,是情况不清,真相不明,证据不足,前途未卜的结果。所以「疑」是客观情况不明而引起的心理状态。 惑,《說文》「乱也」,《廣韵》「迷也」。「惑」不是由于客观情况不明而不能判断,而是由于主观思维上出了毛病而是非不分,香臭不辨,陷于迷乱。《莊子·天地》「大惑者终身不解」,是说在一些大问题上弄错了,对许多事情就会一辈子也弄不明白;《論語·颜渊》「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这是陷人自我矛盾之中不能自拔。《吕氏春秋,察今》在叙述了「刻舟求剑」的寓言後说:「求剑若此,不亦惑乎」,「惑」在这裏也是思想胡涂的意思。另外,蛊惑别人,俘虏对方,使对方神智不清、思想迷乱也叫「惑」,这是「惑」的被动或使动用法。《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这是楚怀王被郑袖所迷惑;《史记·秦始皇本纪》「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惑乱黔首」是使百姓迷惑、盲从。正因为「惑」指精神上、智力上混乱,所以精神失常称作「惑疾」,如:《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不然,其有惑疾,将死而忧也」;司馬遷《报任安书》「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狂」与「惑」连用,也是以疯人自比。 悖(bèi),亦作「誖」,《說文》「乱也」。「悖」也是思维陷于迷乱,不过「悖」与「背」同源,所以悖」的迷乱特徵不是像「惑」那样或此或彼、无所适从而是非不分,而是处处背理而行,与正道乖违,该往东偏往西,倒行逆施。《荀子·王霸》「不能治近,又务治远;不能察明,又务见幽;不能当一,又务正百:是悖者也」,这很好地反映了「悖」的特徵。《韩非子·五蠹》「今则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这种是非而非是,自相矛盾,言行颠倒叫「悖」。在思维范畴及思想支配的行事裏,「悖」是与正确的思维相抵触。作为普通动词,「悖」就是违反、逆乱了,如:《礼记·中庸》「道并行而不相悖」;《史记·太史公自序》「言金、木、水、火、土五家之文,各相悖异不同也」。 乱(亂),《集韵》「紊也」。「乱」就是杂乱无章,它指各种各样的混乱,也可以表思想领域的混乱。凡思维无条理,不合逻辑都可以叫「乱」,「惑」、「悖」等都可以是「乱」,如:《楚辞·卜居》「心烦意乱,不知所从」;《左傳·宜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魏]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学习】 学(學),古亦作「斅」,《說文》「觉悟也」,《增韵》「受教传业日学」。「学」是从不懂到懂的过程,所以说是「觉悟也」,「学」也是请别人传授自己不懂、不会的知识和技能,所以说「受教传业曰学」,如:《論語·雍也》「有颜回者好学」;又《子路》「樊迟请学稼」。 习(習),《說文》「鸟数飞也」。鸟反復地扇动翅膀叫「习」。《礼记·月令》「鹰乃学习」,「学习」是学着锻炼鼓翅飞翔的能力。扩展开来,只要是反復地练习都可以叫做「习」,如:《論語·学而》「传不习乎」;《南史·孔靖傳》「修饰学校,督课诵习」 「学习」在现代是一个词,在古代它们是相关的两件事。「学」重在向师长请教所不知的东西,「习」重在自己反復练习所已知的东西;「学」侧重传授,「习」侧重实践。《論語·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学」指向老师学习,「习」指学过之後自己的温习、练习、演习。「学」,在古代不限于学书本知识,「习」也不限于温习书本。以儒家为例,孔子以礼、乐、射、御、书、数这「六艺教弟子,所以学过之後有的要温习有的要练飞有的则要演习。 正因为「学」与「习」有区别,所以它们的引申义也各不相同。「学」是学知识,所学的知识就是「学问」,如:《荀子·劝学》「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其学甚博」。学知识的地方也称「学」,如:《礼记·学記》「比年人学」;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古者天子诸侯,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习」是经过训练将所学的东西掌握、熟练,所以习有「熟习」、「通晓」义,如:《戰國策·齐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债)于薛者乎」;晁错《言守边备塞疏》「习地形,知民心」。人们反復地采用一种话动方式或受一种薰染影响所形成的习惯、习性、习俗等也叫「习」如:《論語·阳货》「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商君書·战法》「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知识解晓了认】 《玉篇》「知,识也」。「知」和「识」都是人对外在事物的反映,更往前推,它们可能出于同一语族,但其间有反映方式的不同。 知《集韵》「觉也」。「知」侧重的是人的感觉系统,由感觉器官感受外界的各种刺激,反应于人脑叫「知」。《韩非子·解老》「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这是通过视觉器官感知外界;范缜《神灭論》「手等有痛痒之知」,这是通过触觉器官感知外界;《荀子·正名》「心忧恐,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这是由于忧恐,各种感觉器官感受不到外界的刺激;《吕氏春秋·自知》「草木有生而无知」,这是说植物沒有知觉系统。「知」也可以包括经历中所感受的一切,其中也包括间接知识和由推理而知道的知识、道理,如:《論語·公冶長》「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吕氏春秋·长见》「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後」;《孙子,谋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礼记·中庸》「知耻近乎勇」。 识(識),《說文》「一曰知也」,《釋名·釋言语》「识,帜也,有章帜可按视也」。「识」也是知觉系统,它的直接词源是「帜」、「志」,它属于人的记忆、分辨能力,它主要是通过视听系统的感知和大脑的记忆、分辨系统所进行的认知。《論語·述而「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多见而识之」,就是多看而且把所看的记住:《後漢書·祢衡傳》「[黄祖长子射]尝与衡俱游,共读蔡邕所作碑文。射爱其辞,还,恨不缮写。衡曰:吾虽一览,犹能识之……因书出之」,这生动地说明「识」是用脑记忆,所谓「默而识之」是也。记忆基于对事物特徵的分辨,所以「识」也表示人的辨别能力,所谓「辨识」。《史记·刺客列傳》「[豫让]行乞于市,妻子不识也」「不识」是不能根据其标志而把他辨认出来;《琅琊代醉篇,识味》「苻朗善识味。会稽王道子为设精馔。讫,问:关中之味何若于此?朗曰:皆好,唯盐小生。即问宰夫,如其言」,「识味」即分辨滋味。「目不识丁」、「老马识途」、「不识庐山真面目」等词中,「识」都有分辨的义素在。 「知」和「识」在泛表反应于人脑的意义上有时可以相通。《左傳·昭公三年》「子近市,识贵贱乎」《礼记·乐記》「识礼乐之文者能述」:其中「识」都可以换用「知」。但是「知」可以是直接接触,也可以是间接了解,「识」一般是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在强调感知和记辨的场合,它们不能互换。由于「知」和「识」的差别,所以「知」常和表感知及其程度的「晓」、「觉」、「悉」等结合使用,而「识」则多和表观察分辨的「辨」、「别」、「鉴」、「察」结合。作为名词,「知」、「识」虽然都表示人从外界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但单用时,「知」重在多闻多见所获得的知识和智慧;「识」则侧重于多记忆、多比较所得到的见解、见地、阅历。 和「知」同一系统还有「解」、「晓」、「了」等。 解,《說文》「判也」。「解」是分解、离析的意思。用于感知,「解」表示经过分剖而较彻底地理解、懂得,《集韵》「解,晓也」。《三國志·魏书·贾诩傳》太祖後与韩遂、马超战于渭南……又问诩计策。诩曰:离之而已。太祖曰:解」;《北史·和士开傳》「解悟捷疾,为同业所尚」;《莊子·天地》「大惑者终身不解」;陶潜《五柳先生傳》「好读书不求甚解」。 晓(曉),《說文》「明也」。「晓」是由于光照而明,由于彻底感知而去疑解惑也称「晓」,就是现代说的「明白」。「晓」是「知」的方言说法《方言・一「晓,知也,楚谓之党,或曰晓」今语所谓「晓得」。不过进人通语之後,它和「知」发生了相对分工。「晓」偏重于向别人明晰地解释和对别人的解释、说明的洞彻地了解,如:《論衡·别通》「百家之言,令人晓明,非徒窗牖之开,日光之照也」;《盐铁论,相刺》「通一孔,晓一理,而不知权衡」。了,《釋文》「照察也」。古人以为「了」是「憭」的借字,或者可能是「晓」的变体。「了」也是晓解的意思,如:郭璞《尔雅序》「其所易了,阙而不论」;《南史·蔡撙傳》「卿殊不了事」。 「认」属于识辨系统,不过它不表示记忆,而专用于辨识。 认(認),《廣韵》「识也」,《集韵》「誌也」。这裏的「志」不表记忆,而是根据标志进行辨认的意思。《後漢書·卓茂傳》「[卓茂]时尝出行,有人认其马。茂问曰:子亡马幾何时?对曰:月馀日矣。茂有马数年,心知其谬,默解与之,挽车去」,这裏的「认」就是误认;刘克庄《铁塔寺》「细认苔间字」,「细认」就是仔细辨识。「认」经常用于辨别是否属于自己的,现代的「认领」、「认证」就是这种用法;经过辨认而使对方无可推托就是「承认」,辨别无误就是「确认」,辨别不属实就是「误认」;「认贼作父」、「认妄为真」就是有意无意的误认;临事不苟,辨别仔细就是「认真」。 【熟悉】 「熟」和「悉」常结合使用,表示对事物知道得非常清楚,如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从便得之也」。分开来说,「熟」和「悉」各有侧重:「熟」重在熟练;「悉」重在详尽。 熟,《玉篇》「烂也」,《廣韵》「成也」。东西经长时间地炖煮,煮到烂了的程度叫「熟」。《左傳·宣公二年》「宰夫胹熊蹯不熟」,「不熟」即不烂;植物果实或种子经长时间的生长达到成实饱满的程度也叫「熟」,如成语「瓜熟蒂落」。作为形容词,「熟」也指长时间地重複、不断地反復、因而十分熟练、熟知。韩愈《送石处士序》「若驷马驾轻车就熟路,而王良造父为之先後也」,「熟路」是多次走过的路:《宋史·徐中行傳》「熟读精思……夜不安枕者逾年」「熟读」是反復读读到滚瓜烂熟的程度。 悉,《說文》「详尽也」。「悉」所重的不是接触时间久、反復率高,而是所知详细全面、周密完备,无所遗漏。《漢書·张释之傳》「上所问禽兽簿,甚悉」「甚悉」是说事无大小,无有遗漏;《礼记·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悉数」是一一详数。正因为「熟」重在反復率,「悉」重在出现率,所以作为副词,「悉」表示某一范围内的全部。《左傳·襄公八年》「悉索敝赋,以讨于蔡」,这是搜集全部兵员;《三國志·吴书·步骘傳》「权虽不能悉纳然时采其言」,「不能悉纳」是不能全数采纳。 【爱慈亲怜】 这组词都表示人与人之间的深厚感情。 「爱」(愛)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喜欢的感情。这种感情表示得很广泛,它适用于一切人,也因人而异,因而在字典裏有「亲也」、「恩也」、「惠也」、「怜也」、「宠也」、「好也」、「乐也」、「吝惜也」、「慕也」等等解释。《左傳·隐公元年》「[姜氏]爱共叔段,欲立之」,这是亲子之爱,是慈爱、疼爱;《荀子·天論》「重法爱民而霸」,这是上爱下,可译为爱护;苏武《诗四首》「结髮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是夫妻之爱是恋爱、恩爱;《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这是强者对弱者的爱,是怜惜与同情。「爱」也可以用于人与物之间,用于人和物间的「爱」除表示喜爱之外,还表示爱护、贪图、舍不得等感情。《孟子·梁惠王上》「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爱」是吝惜;《宋史·岳飞傳》「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平矣」,「爱」是贪恋。与「爱」这种感情相对的是「恶」、是「憎」,如《戰國策·趙策》「夺其所僧而与其所爱」。 「慈」所表示的爱怜感情是有限制的,它特指父母、年长者对年幼者、对子侄的爱,《新書·道术》「亲爱利子谓之慈」。《左傳·昭公二十六年》「父慈子孝……姑慈妇听」;《礼记·祭义》「慈幼,为其近于子也」。封建社会强调父严、母慈,所以「慈」更多地表示母亲对儿女的爱,如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由「慈」构成的「慈善」、「慈悲」等则涉及对贫苦者,无告者的同情和怜悯;「慈善」、「慈祥」等又用来形容老年人善良、和蔼的态度。 亲(親),作为名词最初指父母。《戰國策·齐策》「冯公有亲乎」,《孟子·梁惠王上》「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亲」都指父母。「亲」由最初指父母,又扩展及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以及有婚姻关系的亲属,最後把凡关系接近的都叫做「亲了,如:《孟子·公孙丑下》「寡助之至,亲戚畔之」;杜甫《登岳阳楼》「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亲」作为动词固然表示感情深厚,但更主要的是表示关系的密切,相互亲近。正因为如此,「爱」的反义词是「僧」、「恶」;「亲」的反义词是「疏」。《左傳·僖公五年》「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又「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戰國策燕策》「秦未可亲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司馬遷《报任安书》「以求亲媚于主上」:「亲」都是相互接近、关系密切的意思。 怜(憐),《說文》「哀也」。作为感情「怜」和「亲」、「爱」等不同,它是强者对弱者、地位尊贵者对地位卑下者、处境优越者对处境困苦者的怜悯和同情,或处逆境中的人的相互同情,如:《商君書·兵守》「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吴越春秋,阖闾内傳》「同病相怜」。「怜」也随相怜的人的关系而有变化。 亲人之间、男女之间的「怜」,和「爱」基本同义。《戰國策·越策》「丈夫亦爱怜其少子乎」,因是老人对幼子的「怜」,义同慈爱;欧阳坚石《临终》「下顾所怜女,恻恻心中酸」,「怜」有喜爱义「怜」作为爱怜义也只能用于长者对幼者、强者对弱者的爱怜,不能反其用而行之。「怜」用于事物,则多表可爱义,如杜甫《江畔独步寻花》「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怜」有时也含有可羡义,如白居易《长恨歌》「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爱吝啬惜】 《晏子春秋·问下》「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故夫啬者,君子之道;吝、爱者,小人之行也」。这段话把古人对「啬」、「吝」、「爱」的区别说得很清楚。现代我们将「爱」看成是美德,将「吝啬」看成是人的缺点,古代在爱惜财产的意义上恰恰相反,把「啬」看成是美德,把「爱」看成是恶德。 爱(愛),《說文》「惠也」。《吕氏春秋·节丧》「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这裏的「爱」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如《戰國策·趙策》「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对人来说,感情真挚深厚,关心备至,念念不忘,这是美德;把这种感情转于物上,对物舍不得使,舍不得用,那就是吝啬了。《孟子·梁惠王上》「[以羊易牛]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是说齐王为自己衅钟,还舍不得自己的牛,所以百姓认为他吝啬;《老子》「甚爱必大费」,是说极端吝啬,必然走向它的反面,造成极大的浪费。「爱」在後来主要用于褒义,它的吝啬义逐渐淡化,在词义的重新分工中,悭吝义主要转移到「吝」和「啬」上去了。吝,《說文》「恨惜也」。对财物过分珍惜,舍不得拿出来给人家叫「吝」。《颜氏家训,治家》说「吝者,穷急不恤之谓也」,别人遇到困难、急需,不肯周济、帮助叫「吝」。「吝」是对人的,不是对己的,所以晏子说「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 啬(嗇),《韩非子·解老》「少费谓之啬」,所谓「少费」,就是当用的用,不当用的不用,避免浪费的意思。《老子》「治人事天莫若啬」,注「啬者,有馀不尽用之意」,使用时精打细算,留有馀地,这是治理人事,对待自然应持的原则。可见,上古认为「啬」是一种节俭的美德。 「啬」是「穑」的初文,收获之後,将物收藏起来叫「啬」。《仪礼,馈食礼》「宰夫以笾受啬黍」,注「收敛曰啬」,所以把农民也叫「啬夫」。古代农民生活极苦,收来的粮食总是要精打细算、省吃俭用的,所以省俭也叫「啬」。後世在挥金如土者的眼裏,农民的俭省就是小家子气了。所以「啬」在汉以後就由褒义转为贬义,变成「吝」的同义词了,进而把「啬」更看成是贪婪,《方言・十》「啬,贪也」,这就使「啬」又坏于「吝」了。 「惜」的本义是表示痛惜、惋惜的心情的。《論語·颜渊》「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惜」是让人可惜,令人痛心的意思。《楚辞》中的《惜诵》是以悼惜的心情叙述过去;《惜誓》「惜余年老而日衰兮,岁忽忽而不反」,序「惜,哀也」。人所痛心、所惋惜的都是人们认为最珍贵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惜」就有了爱惜、舍不得的意思。李陵《答苏武书》「子卿视陵,岂偷生之士,而惜死之人哉」,生命宝贵,故用「惜」;《晋书·陶侃傳》「大禹圣人,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时间宝贵,所以用「惜」。可见,「惜」所舍不得的对象不像「吝」、「啬」、「爱」那样是「衣」、「食」、「财物」,而是对人特别值得贵重的事物,如「生命」、「光阴」、「荣誉」等,所以才有「惜春」、「惜别」、「惜墨如金」、「惜玉怜香」之类的用法。 【羡慕怀恋】 这组词都有思念的含义,但思念的对象与思念的特徵不一样。 美,《說文》「贪欲也」。所谓「贪欲」即是物欲,对某物看着眼热情急,欲得之而後快叫「羡」。字从羊从次,「次」即「诞」字,《說文》「慕欲口液也」,在羊肉前面馋得直流口水叫「羡」。羡的对象最初是物,如:《淮南子·說林》「临河而羡鱼,不如归家织网」;王充《论衡》「采玉者心羡于玉,钻龟能知神于龟」。 「慕」也是「羡」,不同处在于所美的不是物。「慕」不是要求满足物欲,「慕」所向往的多是人或人的某种德行、品质,这些对象在人心目中多是崇高的,人是怀着景仰之情去思念的是心悦诚服地去追求的,如:《孟子·離婁上》「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司馬遷《报任安书》「怯夫慕义,何处不勉」。 「羡」和「慕」的这种分别後来逐渐缩小:「羡」的对象逐渐由物及人,如:《魏書·杨播傳》「[与]椿津并登台鼎……时人莫不软羨」,《北史·阳休之傳》「乡曲人士,莫不企美」。「慕」的对象也有时及于不是人们钦仰的、只是人们所贪图的事物,如:《莊子·徐无鬼》「羊肉不慕蚁,蚁慕羊肉,羊肉膻也」;《戰國策·齐策》「颜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这样一来,「美」、「慕」就都有希望得到想要的事物的意思,所以也就常常连用了,如:徐幹《中论,谴交》「羡慕者,并驱而追之」;《後漢書·贾逵傳》「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朝夕受业黄门署,学者皆欣欣美慕焉」。不过这种混同还是同中有别的,这就是人所钦仰的事物一般用「慕」,人所欲得的事物一般用「羡」。 「羡」、「慕」是对未得、欲得的事物的想往;「怀」、「恋」则是对既有或已有事物的思念留恋。 「怀」(懷)来源于胸怀之「怀」,如《論語·阳货》「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之怀」。作为动词,「怀」是藏于胸前的意思,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于是怀石,遂自沉汨罗以死」。作为思念,「怀」也有藏于胸中时时不去的意思,所以时刻惦记、念念不忘用「怀」,如:《詩·周南·卷耳》「嗟我怀人,置彼周行」;《詩·召南·野有死》「有女怀春,吉士诱之」;陶潜《和郭主簿》「遥遥望白雲,怀古一何深」;杜甫《奉赠萧二十使君》「结欢随过隙,怀旧益沾巾」。 「恋」(戀)是「乱」词族的成员,含有彼此联结着,有千丝万缕连系的意思。所以作为思念,「恋」也侧重于依恋,是彼此缠绵难解、不忍分离的意思,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公之所以得免无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王粲《从军行》「征夫怀亲戚,谁能无此情」;《後漢書·西羌傳》「百姓恋土,不乐去旧」;《三國志·魏书·曹爽傳》注「驽马恋栈豆,爽必不能用也」。「恋爱』也是留恋所爱的意思。 「怀」重在对不在眼前者——过去者、未得者、关注者的思念,「恋」重在对长久相处的事物,在将分时在感情上的依依难分。前者重在不忘,後者重在不舍。在欲得上,「怀」近于「羡」,但沒有那么强的占有欲;在情感相通上「恋」近于「慕」,但「恋」更多的是亲切不舍,不是向往追求。 【怜矜闵憫愍恤】 这组词都有对别人的不幸、困苦表同情的意思。 怜(憐),《爾雅·釋诂》「爱也」,《說文》「哀也」。「怜」和「爱」是不同的方言,《方言・一》「怜,爱也……汝颍之间曰怜,宋鲁之间曰牟,或曰怜」。「怜」比「爱」应用的范围广,「爱」只表示喜欢所喜欢的事物,而「怜」兼及所同情的事物。《史记·趙世家》「左师公曰:老臣贱息(儿子)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怜爱之」,杜甫《怀李白「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怜」都是「爱」的同义语。如果所爱的事物及其遭遇是不幸的,「怜」就含有同情、叹惜义了,这就是《說文》说的「哀也」的意思了,如:《吴越春秋,阖闾内傳》「同病相怜,同忧相救」;徐陵《刘生》「高才被摈压,自古共怜嗟」;杜牧《阿房宫賦》「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陈陶《陇西行》「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裏人」。现代,「爱」、「怜」的分工很明确了,「怜」专用于表同情了。 矜,《說文通训定声》「假借为怜」。其实「矜」是「怜」的方言变体,《方言・一》「矜、悼、怜,哀也,齐鲁之间曰矜。……秦晋之间或曰矜,或曰悼」。《颜氏家训,教子》「顽鲁者,亦当矜怜」;《北齐書·王纮傳》「矜愚嘉善,舍过记功」。不过在使用中「矜」比「怜」庄重些,程度也显得深些。 闵(閔),《說文》「吊者在门也」。正因为如此,「闵」的对象多是有伤亡之灾的或可能导致伤亡的,如:《通志,氏族略,以谥为氏》「闵氏,谥也,夭折而死于不道者,则谥之曰闵」;《漢書·王褒傳》「褒于道病死,上闵惜之」;李密《陈情表》「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闵」亦作「悯」,《集韵》「悯,忧也」。韩愈《论淮西事宜状》「蔡州士卒……进退皆死,诚可悯伤」;白居易《琵琶行序》「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之间」。 比较「怜」、「闵」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有程度的区别:「怜」是对不幸者表同情;「闵」的对象不是一般的不幸者,而是遭遇死亡、灾祸或陷于苦难之中者,而且同情者往往带有虽然深切同情、但对所同情者的处境、命运却无能为力的感伤情绪。「悯」是「闵」的後起分化字,「闵」常作动词,「悯」多为形容词,作忧伤解。 愍,《說文》「痛也」,《廣雅·釋詁》「伤也」。「愍」是「悯」的早期的异体字,也是忧伤的意思,如:《逸周書·谥法解》「在国逢难日愍,在国连难曰愍,使民折伤曰愍」;《後漢書·光烈阴皇后纪》嫉妒娼忌猜嫌慊 「遭患逢祸,母子同命,愍伤于怀」;陆龟蒙《南泾渔父》民皆死搜求,莫肯与愍悼」。 恤(ù),亦作「卹」、「賉」,《說文》「忧也,救也」,疑当作「忧而救也」。不仅在感情上寄以怜悯同情,而且在物质上给以救助称「恤」,如:《礼记·大学》「上恤孤而民不倍」;《北史·魏孝明帝纪「掩胔埋骼,振穷恤寡」。不过「恤」也常常偏用一个方面的意思,如:《周礼·地官·大司徒》「四曰恤贫」,注「恤贫,贫无财业,廪贷之」「恤只有救济义;《左傳·昭公元年》「老夫罪房是惧,焉能恤远」「恤」就只有忧虑、顾及义了。 【嫉妒媢忌猜嫌慊】 嫉(ji)亦作「疾」《廣雅·釋詁》「恶也,贼也」。「嫉」是僧恶、痛恨的意思,如《史记·荀卿列傳》「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著数万言而卒」。 「嫉」也作「疾」,「嫉」是「疾」的後起的分化字。《增韵》「疾,恶也」。憎恶义是疾病的「疾」的引申义,把某种事物或行为看成是心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是憎恶某种事物而且是深恶痛绝的意思了。《論語·泰伯》「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疾之已甚」即痛恨得太甚;《荀子·性恶「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疾恶」连用。《史记·儒林列傳》「诸谀儒多疾毁[辕]固曰:固老。罢归之」,「疾」《汉书》作「嫉」, 妒(dù),亦作「妬」,《說文系傳》「妇妒夫也」,《六书故》「女忌同也」。「妒」可能源于「蠹」,谓齧于心也。父权社会下,在男子可以多妻而女人只能顺从的环境中,对女人要求特别苛刻,把女人对长得比自己美的或得到丈夫宠爱的女人的怨恨心理叫「妒」,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视寝]」;白居易《新乐府,陵园妾》「忆昔宫中被妒猜,因谗得罪配陵来」。 「嫉」和「妒」在使用中被泛化:「嫉」也用于女子间的妒恨;「妒」也扩及到嫉恨才能、地位、名望、处境等在自己之上的人。屈原《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後漢書·窦皇后纪》「梁贵人生和帝,后既无子,并疾忌之」:嫉」、「疾」相当于「妒」。《列子·說符》「爵高者,人妒之」,《潛夫論,贤难》「国不乏于妒男也,犹家不乏于妒女也」:「妒」的用法都超出女人间的嫉恨义。这样一来,「嫉」和「妒」就都有了从狭隘的心理出发恨人居于已上的意思了,所以它们常常连用,如:屈原《离骚》「羌内恕己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後漢書·五行志》「小人专制擅权,妒疾贤者」。不过「嫉」和「妒」还是同中有异的:这就是「嫉」侧重于痛恨,所痛恨的可以是好人好事,也可以是恶人恶行,它本身是中性的。孔融《荐祢衡表》「见善若惊,嫉恶若仇」所痛恨的就是「恶」。而「妒」则是个贬义词,它只表示忌恨美好的事物,不表示痛恨醜恶的行为。《荀子·大略》「隐良者谓之妒」。 媢(mào),《說文》「夫妒妇也」。《漢書·五行志》「刘向以为时夫人有淫齐之行,而桓(鲁桓公)有妒帽之心」,注「娼谓夫妒妇也」。这恐怕随文作注,难说是确解。《礼记·大学》「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新唐書·刘晏傳》「自江淮茗橘珍甘,常与本道分贡,竞欲先至……晏厚致之,常冠诸府,由是媢怨益多」:「媢嫉」、「媢怨」连用,都不指夫妒妇。可见「媢」只是「嫉」、「妒」的同义词而已。其源或起于「茅」,「茅」也是心怀棘刺之意。 「忌(ji)」也有妒嫉的意思,《荀子·致士》「隐忌雍(壅)蔽之人,君子不近」,注「忌,谓妒贤」。「忌」还有个常用意义是畏惧,《楚辞·七谏,谬谏》「恐犯忌而干讳」,注「所畏为忌」;《三國志·吴书·吕蒙傳》「[关]羽不足忌」,「不足忌」即不足惧之意;成语「肆无忌惮」,也是无所顾忌畏惧的意思。正因为「忌」有畏惧义,所以在妒嫉义上「忌」也染上戒惧的色采。「忌」与「纪」、「结」同源,谓系结于心,无时或忘也。如果说「妒」是僧人胜已;那么「忌」则是畏人害己或不利于己。《史记·陈丞相世家》「项王为人,意忌信谗」,《三國志·魏书·袁绍傳》「绍外宽雅有局度,忧喜不形于色,而内多忌害」:「忌」都是心怀猜疑防范,怕人不利于己的意思。韩愈《原毁》「怠者不能修,而忌者畏人修」,怕别人比自己强,这很好地表达了「忌」的意思。 猜,《廣雅・释言》「疑也」。古代的「猜」只有怀疑义,沒有推测义。《左傳·昭公七年》「夫子从君而守臣丧邑,虽吾子亦有猜焉」,《颜氏家训,书证》「狐之为兽,又多猜疑」,《後漢書·冯绲傳》「苟曰无猜,盗跖可信」:「猜」都是疑的意思。「猜」与「惩」同源,「猜」所表之疑,是疑惧之疑,不是疑惑之疑,它是疑心别人不怀好意、想算计自己,从而怀有戒心的意思。《晋书·王濬傳》「王浑诣濬,濬严设备卫,然後见之,其相猜防如此」,李商隐《安定城楼》「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鸳雏竟未休」:「猜」都是怀疑对方有恶意而有所警备。这样一来「猜」和「忌」就很相近了,只是「忌」疑惧的程度重,而「猜」疑惧的程度轻而已。所以「猜」和「忌」、「畏」等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申屠刚傳》「平帝时,王莽专政,朝多猜忌」;《後漢書·吕布傳》「[董卓]自知凶恣,每怀猜畏,行止常以布自卫」。 嫌(xián),《說文》「不平于心也……一曰疑也」。「嫌」也是疑,对人的怀疑;「嫌」的特点是「不平」,是心裏觉着不安,不满。「嫌」与「慊」、「衔」是同源的分化字。「慊」是个具有两歧义的词:它可以表示心满意足,读qie,如:《莊子·天运》「彼必龁齧挽裂,尽去而後慊」《孟子·公孙丑上》[浩然之气]配义与道,无是馁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字也作「惬」。也表示于心不安、心怀不满,读qian,如:《孟子·公孙丑下》「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後漢書・五行志》「永乐(太后)虽积金钱,慊慊常苦不足」。「嫌」主要是分出「慊」的後一义,只是并沒有划分清楚,仍多通用而已。「嫌」也是猜忌,所以和「猜」、「忌」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孔融傳》「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復构成其罪」;李白《行路难,二》「君不见昔时燕家重郭隗,拥簪折节无嫌猜」。不过「嫌」较「忌」、「猜」略轻,是心裏有疙瘩,所谓有「嫌隙」,这种嫌隙,也可能是由猜疑引起的,如:《新唐書·尉迟敬德傳》「丈夫以意气相许,小嫌不足置胸中」;李白《长干行》「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嫌」是表心理状态的,用于人或物,就是厌恶义了,如《百喻经,愚人食盐喻》「昔有愚人……主人与食,嫌淡无味」。 【恶憎厌烦】 恶(恶),《集韵》「僧也」。「恶」是讨厌,不喜欢的意思,读wù,如:《左傳·隐公元年》「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荀子·天論》「天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其冬」。 憎,《說文》「恶(wù)也」。「憎」、「恶」义近,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贾谊傳》「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僧恶之如仇」;《三國志·蜀書,费祎傳》「魏延与长史杨仪相僧恶」。 「僧」与「恶」有程度上的区别:「恶」只是从感情上讨厌,感到不快;「憎」则是仇恨,不能忍受。「恶」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而「僧」的对象经常是人,很少是物。「恶」的反义词是「好」,如:《礼记·大学》「如恶恶臭(讨厌的气味),如好好色」,《論語·里仁》「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僧」的反义词是「爱」、是「怜」,如:《礼记·曲礼上》「爱而知其恶(è),僧而知其善」;柳宗元《乞巧文》「逆知喜恶,默测憎怜(怜亦爱义)」。 厌(厭),古亦作「猒」、「餍」(饜),是吃饱喝足的意思,如:《易林》「行者疾至,可以厌饱」;《史记·货殖列傳》「原宪不厌糟糠」,「不厌糟糠」是连糟、糠都吃不饱的意思。人总吃一样东西,甚至吃得很饱了还吃就会丧失食欲,对所吃的东西不感兴趣,甚至产生反感,这种反感挪到其他事物上就是厌倦、厌烦的意思了。《論語·宪问》「夫子时然後言,人不厌其言」,集注「厌者,苦其多而恶之之辞」。《論語·述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鲍照《白雲篇》「情高不恋俗,厌世乐寻仙」。「厌」在表烦恶的感情上轻于「恶」。所「恶」的对象是人所不喜欢的,而「厌」则只是因为事物频繁地出现而腻烦。 频(煩),《說文》「热头痛也」。「频」是一种病态,是体内如焚、令人头痛的意思。《素问,生气通天論》「烦则喘喝(yè,梗塞)」,注「烦谓烦躁」,《史记·扁鹊仓公列傳》「病使人烦,食不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夫痤疽之痛也,非刺骨髓则烦心不可支」:可见「烦」是生病时心裏觉得胀闷、焦躁的感情。这种感情如果是其他事物引起的就是心烦意乱的意思了,如: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文》「心烦于虑,而身亲其劳」;白居易《题新昌所居》「宅小人烦闷,泥深马钝顽」。另外,事物纷至沓来是扰乱内心平衡、使人心裏烦躁的原因,因而人们也就把那种琐碎繁杂的状况称作「烦」了,《字汇》「烦,不简也」。《淮南子·主术》「法省而不烦」,注「烦,多也」;《漢書·刑法志》「高祖初人关……蠲削烦苛,兆民大悦」,「烦苛是繁多与苛细。 「厌」、「恶」、「僧」是外向的,是对事物的反感,是及物动词,常带宾语;「烦」作为动词表示纷杂的、令人气闷的事物所搅扰起的内心的焦躁、烦闷的感情,是不及物的,多不带宾语。 【忍耐】 忍,《廣雅·釋言》「耐也」。在今天,「忍耐」是一个词,是压制住内心的感情、感受不流露出来的意思;在古代,「忍」和「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忍」和「耐」在抗住所受的压力上是共同的,而所抗住的外来事物的方向与特点是不同的:「忍」同于今之「忍耐」,是克制内心发生的感受,使自己不表现出来;「耐」是抗住外来的事物的压力使自己不至于垮下来。 「忍」经常带表人的感情或感受的宾语。《吕氏春秋·审时》「量米相若,而食之,得时者忍饥」,《後漢書·钟离意傳》「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饥」、「渴」都是人自身的感受。《三國志·吴书·陆逊傳》「国家所以屈诸君使相承望者,以仆有尺寸可称,能忍辱负重故也」,杜甫《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辱」、「耻」都是表人的感情。所「忍」的固然多数是痛苦的、屈辱的感受、感情,但并不排斥欢乐高兴的感受与感情,如江淹《别賦》「割慈忍爱,离邦去里」,所忍的就是「爱」。「忍」也可以不带宾语,如《論語·卫灵公》「小不忍则乱大谋」宾语虽然沒有出现,但所忍的是某种感情、感受也是不言而喻的。「忍」除了忍耐义以外,还有狠心、残忍的意思,《新書·道术》「恻隐怜人谓之慈,反慈为忍」。这也是从「忍」的克制义来的,如果所克制的是怜爱恻隐之心,那就是残忍了,如《左傳·文公元年》「[商臣]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会笺「忍,谓残虐不仁也」。如果忍受的对象是各种困难、艰苦,那「忍」就有坚毅、顽强的意思了,如《晋书·朱伺傳》两敌共对,惟当忍之;彼不能忍,我能忍,是以胜耳」。 耐,所抗拒的事物都是外来的,是抗得住外来压力不至于被征服的意思,《南齐書·高逸傳》「居瀑布山,性耐寒暑」,「耐寒暑」即禁受得起严寒酷暑;《唐书·魏玄同傳》「魏玄同与裴炎缔交,能保始终,号耐久朋」,「耐久」即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倪瓒《题画》「篝灯染笔三更後,远岫疏林亦耐看」,「耐看」就是禁得起看;《宋書·庾登之傳》「炳之为人,强急而不耐烦」,「不耐」即经受不起。 综上所述,可见「忍」和「耐」一个是抑制内在的东西使之不显露出来,一个是抗得住外来的侵扰而不屈从;它们抵抗相同,方向相反。 【喜悦快惬慊乐】 这组词都是表示快乐、高兴的感情或心境的。 「喜」是从心中发出的一种快乐的感情。所以「喜」一般是不带宾语的,如:《史记·淮阴侯列傳》「信喜,谓漂母曰」;《孟子·公孙丑上》「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和「喜」相对举的也经常是各种感情,如:「悲喜交集」,「喜」与「悲」成反义;「喜怒不形于色」,「喜」和「怒」成反义:「象忧亦忧,象喜亦喜」(《孟子·万章上》),「喜」与「忧」成反义。「喜」作为名词表示可喜的事,如《国语,赵语》「吊有忧,贺有喜」。「喜」有时也带宾语,如「好大喜功」、「喜新厌旧」,这多是後起的用法,意思也是喜欢,而不是快乐。 悦,作为一种情感,意思相当于现代的「高兴」。「悦」和「喜」的不同处在于:「喜」只表示快乐的心境,而且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情绪的自然流露;「悦」表示的愉快、兴奋的心情则是由外界事情引起的,是对外界事物的反映。「悦」最初写作「说」,「悦」是「说」的分化字。「说」作为动词有劝说、说服别人的意思,话很投机、引起共鸣所产生的喜悦心情最初也用「悦」。《左傳·僖公三十年》「秦伯说,与郑人盟」,《戰國策·齐策》「臣(冯谖自称)窃矫君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孟尝君不说」:秦伯的「说」(悦)是烛之武说服的结果;孟尝君的「不说」(悦)是对冯谖的话不满的反应。「悦」最初表示被别人的言辞说服、感动,所谓「衷心悦而诚服」,後来也表示对人或对事的高兴。司馬遷《报任安书》「女为悦己者容」,《聊齋·促織》献诸抚军,抚军大悦」:前者带所喜欢的对象,後者是由于事而引起高兴;但是在外向的,或外事引起的这一点上还是沒变,与「喜」的内在性不同。 「快」在古代不作迅速解,迅速义用「速」或「疾」;也不作锋利解,锋利义用「利」。古代的「快」也是表内在的心情的,这种心情用现代词对译就是「痛快」。《孟子·梁惠王上》「抑王兴甲兵,危士臣……然後快于心与」,《史记·魏公子列傳》「公子行数里,心不快」:「快」是舒畅;「不快」是不痛快。现代的「快乐」、「快活」、「快意」、「快慰」、「大快人心」、「拍手称快」、「亲痛仇快」等词语中的「快」,还保留着「快」的本义。 「快」和「喜」在表心境上相近,都表内在情绪,一般都不带宾语,但彼此所表的心境不同:「喜」偏重喜悦、快乐;而「快」偏重舒畅、称心。 惬(愜,qiè),亦作「㥦」,《說文》「快也」。「惬」可能是「快」的方言变体,它同样表示愿望实现、物质要求满足之後的称心如意的心理状态。《戰國策·燕策》「先王以为惬其志,以臣为不顿命,故裂地而封之」;《論衡·艺增》「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惬」亦作「慊」、「嗛」,也表示满足,如:《莊子·天运》「彼必龁齧挽裂,尽去而後慊」,注「慊,足也」;《荀子·荣辱》「臭(嗅)之而无嗛于鼻,尝之而甘于口」。不过「慊」更常用于物质需要的满足,已经有分化出去的趋向了。 「乐」(樂)的本义是乐器、音乐。作为快乐义,最初表示音乐在人内心所引起的感情,後来就泛指快乐的情绪了,如:《左傳·隐公元年》「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陶潜《桃花源記》「并怡然自乐」。「乐」和「悦」一样。都是由外界引起的快乐,只不过「悦」侧重于被说服、引起共鸣的彻悟之乐、投契之乐;「乐」则表示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内心愉快。「乐」是外界引起的,所以也常表示对外界对象的喜欢。表示喜欢义时,「乐」常常带宾语,引起「乐」的事情或原因较「悦」等宽泛得多,幾乎是无所不包的,如:《論語·雍也》「知(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 【愉怡欣歆欢】 这组词常用来形容喜悦的心境,但所表示的喜悦状态是不同的。 愉,《爾雅·釋诂》「乐也」,《廣雅·釋詁》「喜也」,又《释诂》「说(悦)也」。其实「愉」和「喜」、「悦」、「乐」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就是:「愉」是形容词,经常作状语。谢灵运《石壁精舍还湖中作》「披拂趋南径,愉悦偃东扉」,「愉悦」是怀着恬适的喜悦;《韩诗外傳》「与乡人居,愉愉然不去也」,「愉愉」後有「然」作词尾。「愉」所形容的喜悦、快乐是和平恬适的,和颜悦色的,安详舒畅的。《荀子·荣辱》「为尧禹则常愉佚,为工匠农贾则常烦劳」,《荀子·礼論》「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愉」和「烦」、「忧」构成反义,可见「愉」是心境平和畅快,无忧无烦。《礼记·祭义》「孝子之有亲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愉色」是「和气」的流露;《論語·乡党》「私觌,愉愉如也」,疏「愉愉,和悦之貌」。不过由于「愉」经常用来形容畅快的心情,由于相关关系,它自身也常被用来表心境了,如上引《荀子》,「忧」、「愉」对举,如《莊子·在宥》「使天下之人瘁瘁焉,人苦其性,是不愉也」。 怡,《說文》「和也」。「怡」和「愉」音近义通,也是和悦之貌。用现代话说,「怡」就是笑呵呵的,一团和气,是和平的心境的外在流露。傅毅《舞賦》「严颜和而怡怿兮,幽情形而外扬」「严颜」是绷紧脸、很严厉,「怡怿」是和气而且快乐;曹植《离友》「感离隔兮会无期,伊郁悒兮情不怡」,和「怡」相反的是忧郁压抑的心情。《論語·子路》「朋友切切,兄弟怡怡如也」,疏「怡怡,和悦之貌」;《唐书·李义府傳》「义府貌柔恭,与人言嬉怡微笑,而阴贼褊忌……时号义府笑中刀」,可见「怡」是和颜悦色。《方言・十》「纷怡,喜也,湘潭之间曰纷怡」,「怡」也可能是「愉」的方言变体。同样,「怿」(懌)也是「怡」的变体,《爾雅·釋诂》「怿,乐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文心雕龍·书記》「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 欣,《說文》「笑喜也」。「欣」也同样是形容词。《左傳·哀公二十年》「诸夏之人,莫不欣喜」,陶潜《移居》「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欣喜」是欣然而喜,「欣赏」是怀着满足的心情去鉴赏;《韩非子·解老》「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孟子·梁惠王下》「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欣然」、「欣欣然」显然是形容词才有的特点。 「欣」有时也写作「歆」如《詩·大雅·生民》「履帝武敏(足迹)歆」,笺「心体歆歆然」;《国语,周语》「民而德之,则归心焉」,注「歌犹欣欣喜服也」。其实「歆」是「欣」的本源,「欣」是「歆」的分化字。《說文》「歆,神食气也」。迷信把祭祀时鬼神来享受祭品的香气叫「歆」。《詩·大雅·生民》「其香始升,上帝居歆」,笺「其馨香始上行,上帝则安而歆享之」;张衡《東京賦》「神歆馨而顾德,祚灵主以元吉」,注「歆,飨也,顾飨其馨香之祭」。鬼神享受祭品的香气叫「歆」,饱享馨香之後的喜气洋洋、心满意足的喜悦心情也叫「歆」,这个「歆」後来就写作「欣」。正因为如此,用「欣」形容快乐的心情时,总带有十分满足、眉开眼笑的意味在,如:《九歌,东皇太一》「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三國志·蜀書,谯周傳》「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欣」有时也用来表心情,它常见的反义词是「戚」、「怛」等,如:谢灵运《维摩十譬赞》「愚俗骇变化,横復生欣怛」;胡长孺诗「人间万得丧,欣戚随所制」。 欢(歡),亦作「懽」、「驩」,《說文》「喜乐也」。「欢」也形容喜悦快乐,不过它表示的喜乐程度比「喻」、「怡」高多了,也比「欣」高。「欢」和「讙」同源。「讙」是喧哗的意思,乐到高呼雀跃的程度才叫「欢」。正因为如此,和「欢」结合的词和「愉」「怡」、「欣」等就很不同,如:陶潜《归去来兮辞)「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國志·吴书·胡综傳》「性嗜酒,酒後欢呼极意」;白居易《琵琶行「今年欢笑復明年,秋月春花等闲度」。除了「欢迎」、「欢呼」、「欢笑」等外,还可以「举国欢腾」、「欢呼雀跃」、「欢蹦乱跳」,「欢声载道」,「欢天喜地」、「欢聚一堂」。由此可见,「欢」不限于形容一个人喜悦,多数表示若干人或人群的情绪热烈的喧呼,是掩藏不住极度兴奋的心情而尽情笑乐。正因为如此,经常和「欢」构成反义的是「悲」,如《莊子·渔父》「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成语有「悲欢离合」等。「欢」也同样由形容心境、情绪转而表心境情绪,如:《礼记·坊記》「三年其惟不言,言乃欢」;《漢書·高帝纪下》「沛父老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 【娱虞愉豫】 娱(娱),《說文》「乐也」。不过「娱」的乐不是发自内心的愉悦之情,而是寻欢取乐所带来的心理上的满足,所以「娱」经常用于使动、意动用法,表示使什么快乐或从那裏寻到这种快乐。《楚辞·九歌·东君》「羌声色兮娱人,观者兮忘归」,岑参《与源少府泛美陂》「怜君公事後,陂上日娱宾」:「娱人」、「娱宾」都是使人或宾得到快乐。「娱」更常用的是「娱已」、「娱情」、「娱心」、「娱目」,这也是使自己从某种行事中得到快乐,如:《楚辞·九叹,远逝》「欲酌醴以娱忧兮,蹇骚骚而不释」;枚乘《七发》「列坐纵酒,荡乐娱心」。用以娱人、自娱的方面很多,音乐歌舞、走马射猎、醇酒妇人、书画古董等都可以。《魏書·儒林傳》「弹筝吹笛,以自娱慰」这是以音乐自娱;《楚辞·招魂》「娱酒不废,沉日夜些」,这是以酒自娱。正因为「娱」是寻求外界刺激、满足各种感观和心理上的要求,所以它带有消遣性,今天仍把通过各种各类的活动使人心情愉快称作「娱乐」。 「娱」也作「虞」,属假借,如:《国语,周语》「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漢書·车千秋傳》「玩听音乐,养志和神,为天下自虞」颜师古注「虞与娱同」。 愉,《爾雅·釋诂》「乐也」。不过,「娱」是从各种活动中去取得快乐,「愉」则指所得到的怡悦的心情和对这种心情的描写,所以常作为形容词出现,如:《楚辞·七谏,自悲》「凌恒山其若陋兮,聊愉娱以忘忧」;《史记·酷吏列传序》「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 豫,《爾雅·釋诂》「乐也」。「豫」与「愉」可能是不同地区的方言变体,《华严经音义》「心中和悦谓之豫」。《孟子·公孙丑下》」夫子若有不豫色然」,注「颜色不悦也」;《漢書·陆贾傳》「将相和则士豫附」,「豫附」也是愉快地归附。 「愉」也有时借「媮」来写,如:《楚辞·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又《远游》「内欣欣而自美兮,聊媮娱以自乐」。 【怅惘】 「怅惘」有时作一个词使用,表示失意的状态,如干宝《搜神记,十七》「家见[张]汉直,谓其鬼也,怅惘良久」。分开来说「怅」主要表示失意後的惆怅心情,「惘」则指失意後的恍惚状态。 怅(悵,chang),《說文》「望恨也」,《廣韵》「失志」。「怅」表示的是怒悔交集的失望心理,段玉裁把许慎的「望恨」注作「望其还而不至为恨也」是不对的,「望」即「𧭅」,是埋怨、责怪的意思,「望恨」就是自怨自责、懊悔遗憾的意思。「怅」是「惆怅」这一联绵词的节缩形式。《楚辞·九辩》「廓落兮羁旅而无友生,惆怅兮而私自怜」,《後漢書·冯衍傳》「风波飘其而并兴兮,情惆怅而增伤」:「惆怅」都表示因失意而感伤,而懊丧。「惆怅」和「踌踌」可能同源,「踌蹰」是不知所从在行为上的表现,「惆怅」则是不知所从在心理上的反映。「惆怅」有时节缩为「惆」,如《荀子·礼論》「案屈然已,则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赚」;但更经常的是节缩为「怅」,如:《楚辞·九歌·山鬼》「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史记·陈涉世家》「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怅」有时也取叠音形式,或加「然」、「焉」等接尾,如:江淹《冬尽难离和丘长史》「闲居深怅怅,飓寒拂中闺」;《史记·日者列傳》「宋忠、贾谊忽而自失,芒乎无色,怅然噤口不能言」。和「怅」结合使用的多是表示懊悔悲叹的词,如:「怅惋」、「怅恨」、「怅怏」、「怅悔」等。 惘(wang),《正字通》「怅然失志貌」。「惘」反映失意时的精神恍惚状态,如:江淹《无锡县历山集诗》「酒至情萧瑟,凭尊还惘然」;苏轼《与谢民师推官书》「惘然如隔世人」。「惘」可能是「惚恍」、「恍忽」的单音形式。「恍忽」、「忽」等,本来是模胡不清的意思,表精神状态,就是神智不清了,《集韵》「恍惚,失意也」。「惚祝」可以节缩为「忽」、「惚」,可以节缩可「恍」、「祝」,也可以拼合为「罔」、「惘」如:《楚辞·九歌·少司命》「望美人兮未来,临风祝兮浩歌」;《論語·子罕》「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後漢書·边让傳》「惘焉若酲,抚剑而叹」。所以,「惘」和「怅」在表示失意情绪上虽然有共同处,但侧重点不同:「怅」重在情绪方面,重在感伤、懊丧。「惘」重在精神迷乱、神志不清,是无所适从、不知所以,像喝醉酒一般,如:《楚辞·九章,悲回风》「抚佩衽以案志兮,超惘惘而遂行」;李商隐《锦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以「迷惘」、「慌惘」常常连用,如《列子·周穆王》「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及壮而有迷罔之疾」。 【愀悄凄怆恻】 这组词都是形容忧愁悲伤的心情的,可分为两类:「愀」、「悄」侧重于表忧愁不欢;「凄」、「怆」侧重于表悲哀伤痛。 「愀」(qiǎo)有二义。一是表示神色改变,主要是由欢乐变难过,或者是由和悦变得严肃起来。《礼记·哀公问》「[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敢问何谓为政?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注「愀然,变动貌也」,这裏是变得庄重正经起来;苏轼《前赤壁賦》「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这是由随随便便变得严肃起来。二是心裏发愁的样子。《国语,楚语》「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来乎」;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愀然疚怀,如怜赤子」,注「愀然,忧色变也」,因忧而变容变色也叫「愀」。 「愀」和「愁」其实是一个字,《易·晋》「晋如愁如」,《釋文》「愁如,变色貌」,「愁」即是「愀」。「愀」是「愁」的分化字:变色发愁用「愁」,形容变色发愁的样子用「愀」。 悄,《說文》「忧也」。《詩·陈風·月出》「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悄」是描写忧心忡忡的样子;白居易《长恨歌》「夕殿黄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孤灯挑尽不成眠正是愁绪萦怀的写照。注意,唐代以前「悄」不用来形容寂静无声更不表示声音很低。《字汇》「俏,静也」,这是「悄」的後起字、後起义,是从沒有欢笑义来的,白居易《琵琶行》「东船西舫悄无言,惟见江心秋月白」,又《西楼》「俏俏復俏俏,城隅隐树杪」,「俏」、「俏俏」都是形容寂静的。 「愀」与「悄」音同义近,两者只有程度上的分别,「愀」侧重于收敛愉怡之情,「悄」则侧重心中忧愁之貌。它们共同的来源可能是「秋」,是人因秋季而引起的愁绪。 「愀」、「悄」限于不欢或忧愁,「凄」、「怆」则进入感伤和悲哀。 凄,《說文》「痛也」,《廣雅·釋训》「凄凄,悲 也」。蔡琰《胡笳十八拍》「寻思涉历兮多艰阻,四拍成兮益凄楚」,「凄楚」即悲痛;潘岳《笙賦》「悽戾辛酸,嚶嚶關關,若離鴻之鳴子也」,「凄唳」形容辛酸。《关尹子,三极》「人之善琴者,有悲心则声凄凄然」,谢灵运《道路忆山中》「凄凄明月吹,恻恻广陵散」,李翰注「凄、恻皆哀声也」。 怆(愴,chuàng),《說文》「伤也」,《廣雅·釋诂》「悲也」。曹植《责躬》「心之云慕,怆矣其悲」,「怆矣」形容伤心;吴质《思慕》「怆怆怀殷忧,殷忧不可居」,「怆怆」,忧伤貌。潘岳《寡妇賦》「思缠绵以瞀乱兮,心摧伤以恻怆」,「恻怆」描写「心摧伤」;王褒《九怀,思忠》「感余志兮惨栗,心怆怆兮自怜」,注「怆怆,意中切伤,忧悲楚也」。 「悽」、「怆」来自「凄」、「沧」。「凄」、「沧」都有寒冷义,如:「风雨凄凄」、「凄风苦雨」,「凄」都是寒冷的意思;「沧沧凉凉」也是形容寒冷的。温度上的寒冷常被人比喻萧索悲伤的心境,表心境时就写作「悽」、「怆」。「凄」、「怆」常常结合使用,如:《礼记·祭义》「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曹植《情诗》「悽怆内伤悲」。分开来说,「悽」轻「怆」重。「悽」常常表示凄凉落寞的心情,如《楚辞·远游》「意荒忽而流荡兮,心愁悽而增悲」;而「怆」则多表悲伤的情怀,如王褒《洞箫賦》「怆然累欷」。 恻(惻,cè),《說文》「痛也」,《廣韵》「怆也」。「恻」也形容悲痛,与「怆」相近,所以二者常结合使用,如荀悦《汉纪,文帝纪論》「贾谊过湘水,吊屈原,恻怆恸怀,岂徒忿怨而已哉」。所不同的是「恻」常用于为所闻所见而动情伤痛,很少表由于自身遭遇而伤痛。《漢書·成帝纪》「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这是对流民的遭遇痛心;杜甫《梦李白》「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这是为李白悲伤。正因为如此,「恻隐」、「恻悯」等常连用,表示对遇险遭难者的不忍和同情,如《孟子,公孙丑上》「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梅尧臣《观放鹞子》「取乐在须臾,我心良恻悯」。 【忧患愁悒】 「忧」和「患」都有忧虑或担心的意思。 「忧」(曼)表示内心的情绪,常和「乐」、「惑」、「惧」、「悲」等表心绪的词并用或对用,一般不带宾语,即使带宾语也是意动用法,如:《論語·子罕》「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患」表示对外在事物的担心,一般要求宾语,如:《論語·学而》「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戰國策·燕策》「见秦且灭六国,兵已临易水,恐其祸至,太子丹患之」。「患」的对象常常是使人担心的事物,因而「患」名物化之後表示「祸患」,如:《戰國策·燕策》「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孟子·離婁下》「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 「愁」也写作「愀」,最初表示脸色发生变化的样子,如:《莊子·让王》「愀然变容」;《荀子·脩身》「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人的变颜变色常常出于忧闷悲苦,所以後来「愀」就偏重于表示心裏像揪在一起似的郁闷的样子或内心悲痛凄怆的样子,如:《荀子·富国》「墨术诚行,则天下……愀然忧戚非乐而日不和」;嵇康《琴賦》「怀戚者闻之,莫不懔惨悽,愀怆伤心」。 「忧」是个表心理的动词,「愀」是形容脸色变化的形容词。「愀」只表示改变脸色或表郁结的面容,多作状语使用,很少独立作谓语。後来「愀」由表郁结的面貌延伸到表示郁闷的心境,这就是表内心忧苦的动词「愁」了。「愀」、「愁」分化之後,前者读qiǎo,後者读chou。「愁」最初也多用于形容惨淡的景象,作定语,如:班倢仔《捣素賦》「对愁雲之浮沉」;谢惠连《雪賦》「寒风积,愁雲繁」。後来「愁」才逐渐表示忧愁和内心的愁苦,如李白《秋蒲歌》白髮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後来在词义之间发生调整,「愁」逐渐代替了古代的「忧」,「忧」的意义则接近「患」,「患」则以「祸」、「难」义为主了。 悒(yi),《說文》「不安也」,《玉篇》「优也」『悒」最初是个形容词,是描写人的郁郁不乐的状态的,如《大戴礼,曾子制言》「君子无悒悒于贫,无勿勿于贱」。「悒悒」本来是「忧」、「愁」的状态的抒写,进而它也表示心情不舒畅了,这种不畅,或因为忧愁,或因为愤怒,如:袁哀《远游联句》「君行步飘摇,我滞心悒快」;应场《报庞惠恭书》『虽萱草树背,皋苏在侧,悒愤不逞,祇以增毒」。 【哀恸惨悲戚】 这是表示伤心的一组词。 「哀」是放声大哭时发出的声音,正因为如此,也就用「哀」来表示那引起放声痛哭时的情绪,经常是亲人死去或身遭不幸时流露的巨大的悲伤。《詩·小雅·蓼》「哀哀父母,生我劳瘁」,《楚辞·九叹,逢纷》「声哀哀而怀高丘兮,心愁愁而思旧邦」:「哀哀」即痛哭时所发出的悲声;《礼记·檀弓》「有妇人哭于墓而哀」,《楚辞·九章,怀沙》「伤怀永哀兮,徂南土」:「哀」都表示巨大的悲痛。因为「哀」表悲痛,所以旧时父母死亡的人自称「哀子」,附于讣告之後的书启称为「哀启」,形容居丧尽礼用「哀销骨立」。「哀」作为及物动词,表示对别人的不幸遭遇的怜悯、同情,《說文》「哀,悯也」。《史记·淮阴侯列傳》「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柳宗元《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赋不幸之甚也」。 「恸」(慟,tong)的悲痛程度大于「哀」,是极度的悲哀,哀痛到心动的程度。《論語·先進》颜渊死,子哭之恸」,集解「恸,哀过也」;《南史·顾欢傳》「欢早孤,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由是受学者废《蓼》篇,不復讲焉」;《南史·余齐人傳》「号踊恸绝,良久乃苏」。 「哀」主要体现于声音;「恸」是发自肺腑的悲痛。 惨(惨),《說文》「毒也」。憯(cǎn),《說文》「痛也」。「惨」与「僭」实际上是异体字,都表示哀痛,它们经常是描写哀痛的痛彻心肺的状态的,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李白《北上行》「惨感冰雪裏,悲号绝衷肠」。不过「憯」和「惨」後来有分化趣势:「憯」主要用于惨痛;「惨」兼用于狠毒、暗淡之类的意思。 悲,《說文》「痛也」。「悲」也是表示内心的伤感的,「悲」不同于「哀」处在于:「哀」是从中而起的悲;而「悲」多源于外部事物,是由于触景伤情引起的伤感。《荀子·乐論》「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悲」是哭泣之声的感应;《莊子·逍遥游》「众人匹之,不亦悲乎」,「悲」是由「众人匹之」所引起的。 「悲」也引申为哀怜、同情,只是在程度上较「哀」为轻,如:《戰國策·趙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柳宗元《捕蛇者说》「言之貌若甚戚者。余悲之」。正因为「哀」和「悲」有程度上的不同,所以「哀」的反义词是「乐」,如《荀子·性恶》「好恶喜怒哀乐之情」。「哀」与「乐」都是发自内心表现于哭笑的。「悲」的反义词是「欢」,是「喜」,如「悲欢离合」、「悲喜交集」,「悲」和「欢」、「喜」的表现形式就不一定是放声地哭、笑。 「戚」(槭、感)也表示悲痛不过悲痛的情绪照「悲」又差一等,可以译作「伤心」。《莊子·大宗师》「哭泣无涕,中心不戚」,「不戚」就是不伤心;《論語·八佾》「丧,与其易(仪式办得周道妥贴)也,宁戚」,这是说办丧事主要不表现于仪式,关键在于悲伤的心情。《孟子·滕文公上》「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戚」反映于颜色表情,「哀」反映于哭泣。「戚」不仅是悲哀的反映,也是烦恼的反映。《論語·述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戚戚」是局促忧愁之貌;《莊子·盗跖》「财积而不用,服膺而不舍,满心戚醮,求益而不止,可谓忧矣」,「戚醮」是烦恼憔悴的意思。正因为如此,《說文》说「戚,忧也」。 「戚」的反义词是「休」,如「休戚相关」、「休戚与共」。「休」是吉庆美善之事所带来的内心愉悦,「戚」则是令人不顺心的事所带来的伤心和烦恼。 【痛伤楚疼】 这是和痛苦有关的一组词。 痛,《說文》「病也」。「痛」是由于疾病引起的难受的感觉,常与痒并用,如:《三國志·魏书·文帝纪》「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嵇康《难自然好学論》「口之于甘苦,身之于痛痒,感物而动」。「痛」包括因疾病引起的苦楚,也包括由创伤等引起的痛感。《礼记·三年问》「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这是创痛;《晋书·顾恺之傳》「图其形于壁,以棘针钉其心,女遂患心痛」这是病痛。引申开来,「痛」也用来表示内心的悲哀,悲哀是心灵上的病痛、创痛,如:《史记·秦本纪》「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韩愈《与李翱书》「如痛定之人,思当痛之时,不知何能自处也」。伤(傷),《說文》「创也」。人体或物体受到外来的破坏叫「伤」,如:《左傳·襄公十七年》「[臧坚]以杙抉其伤而死」;《易林》「日暮车伤,失旅乏粮」。作为动词,「伤」就是使人或物遭受残毁的意思了,如:《荀子·正論》「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又《天論》「梏耕伤稼」。「伤」也有悲痛的意思,这是从心灵受到创伤的意思引申来的如:司馬遷《报任安书》「悲莫痛于伤心」;《戰國策·秦策》「天下莫不伤」。 在悲哀义上,「痛」是由病痛义来的,它是个不及物的动词,所以在表示伤感时「痛」也表示发自内心的苦痛情绪,这种苦痛常是深沉的、持久的,如:《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漢書·贾谊傳》「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伤」是外加的,在表示悲痛时,它也表示外来事件、刺激所引起、激发的内心的痛楚。江淹《别賦》「造分手而衔涕,感寂漠而神伤」,「神伤」由「感寂漠」而起;庾信《周赵国公夫人纥豆陵氏墓志铭》「孙子荆之伤逝,怨起秋风」,「伤逝」是由秋气引发的。因此,可以说「沉痛」,不能说「沉伤」;可以说「感伤」,不能说「感痛」。 楚,《說文》「丛木,一名荆也」。「楚」是一种矮小的丛生的灌木,也叫荆,如《詩·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楚」细而直,古时经常用于责罚或行刑。《礼记·学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注「夏,稻也;楚,荆也。二者所以扑挞犯礼者」。因为「楚」是用来惩罚的刑具,所以用荆条抽打称「楚」,由抽打而引起的痛苦也称「楚」。《颜氏家训,教子》「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新唐書·严郢傳》「人狱楚掠」:「楚」是用荆杖拷打的意思。《史记·孝文本纪》「夫刑至断支(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三國志·吴书·陆胤傳》「楚毒备至,终无他辞」:「楚」都是痛楚的意思。 正因为「楚」来自于受责打、拷打,所以在痛苦义上它往往和辛酸、悲惨的遭遇有关,如:潘岳《哭弟文》「终皓首兮何时忘,情楚恻兮常苦辛」;元稹《听庾及之弹乌夜鸣引》「吴调哀弦声楚楚」。 疼,《廣雅·釋詁》「痛也」。「疼」、「痛」可能是不同的方言,在表示病痛、伤痛上沒有区别王献之《東近诸帖》「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疼」、「痛」两用;《三國志·蜀書,关羽傳》「每至阴雨,骨常疼痛」,「疼」、「痛」并用。不过在引申义上两者有分工,因为「痛」是通语,所以引申义很多,主要是表示内心的悲伤,另外有尽情地、彻底地的意思,如「痛哭」、「痛饮」、「痛改前非」等;而「疼」则是外向的,引申为与外物疼痒相关的意思,这就是现代的「疼爱」的意思,如《红楼梦》第九回「和自己的众孙一般疼爱」。 【悔悛懊】 悔,《說文》「恨也」。「悔」与「恨」同源,对已经过去的事感到不称心,惋惜当初不应该那样处理叫「悔」,《易·繫辭上》「悔吝者,忧虞之象也」,疏「悔者,其事已过,意有追悔之也」。《孟子·万章上》「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楚辞·离骚》「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悛(quān),《說文》「止也」,《廣雅·釋詁》「更也」,《方言・六》「悛、怿,改也,自山而东或曰悛」。「悛」是停止为恶、改恶从善的意思,与「改」为方言关系,如:《左傳·隐公六年》「长恶不悛从自及也」;又《襄公七年》「孙子无辞,亦无悛容」。字书、辞典多把「悛」解作悔改,其实,「悔」与「悛」虽然相关,但不相同。「悔」重在对以前行事的遗憾,它可以是改的原因之一,但「悔」并不一定改,如:《颜氏家训,杂艺》「尝悔恨曰:假使吾不知書·可不至今日耶」;韩愈《荐士》「善善不汲汲,後时徒悔懊」。「悛」只是改过、止恶,它可以是由于「悔」而改,但也可以是由于其他原因正因为如此,「悛」常和「改」、「革」等结合,很少和「悔」结合,如:《後漢書·孔僖傳》「假使所非实是,则固应悛改」;《宋書·颜延之傳》「延之昔坐事屏斥,復蒙抽进,而曾不悛革,怨诽无已」。 懊(ào),《廣韵》「懊恼」,《正字通》「悔恨」。「懊」只是内心裏感到烦恼,如:《宋書·顾觊之傳》「[子绰]悉出诸文券一大厨与觊之,觊之悉焚烧……绰懊叹弥日」;《世说新语·言语下》「鹤轩翥不復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後悔可以使人情绪低落、烦恼沮丧,所以「懊悔」、「悔懊」常连用,如前引韩愈《荐士》诗,如吴炳《疗妒羹·贤风》「殷勤也愿扶红袖,只恐怕懊悔终须赋白头」。即使是在「懊悔」、「悔懊」裏「懊」也只是描写「悔」的心理的,并非「懊」自身有悔义。人们认为「悛」、「懊」有「悔」义,纯是因为它们相关或连用的结果。 【闷懑】 闷(悶),《說文》「懑也」。「闷」有两个意思,「懑」只是其中之一。《水经,若水注》「水之左右,马步之径裁通,而时有瘴气,三月四月径之必死,非此时犹令人闷吐」,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又有心闷疾,顷转增笃,私意自试,不能堪其所不乐」:这是生理上的「闷」,是由于气候、疾病引起呼吸不舒畅、将要窒息的感觉。《楚辞,九章,惜诵》「申侘傺之烦惑兮,中闷瞀之沌」,韩愈、孟郊《雨中寄孟刑部幾道联句》「商听饶清耸,闷怀空抑噫」:这是心理上的「闷」,是心裏由于有烦恼、委屈的事得不到解决、发泄,而感到憋得慌,所谓「憋气」。 懑(懑,mèn),《說文》「烦也」。「懑」正是「闷」的心头烦闷义的分化字,最初写作「满」,意思是内心像装满了水、气一样,是感到像喘不上气来一样的窒息的痛苦,如:《漢書·石显傳》「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满不食,道病死」,注「满,读曰懑」;贾谊《旱雲賦》「汤风至而含热兮,群生闷满而愁愦」,前而的「闷」表示的是闷热窒息,後面的「满」表示的是忧烦憋闷。「满」是闷的状态,是形象化的比喻,後加心成「懑」,这就是憋在心裏倾吐不出、排遣不去的烦恼的专门用字了,如:司马迁《报任安书》「恐卒(猝)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漢書·霍光傳》「[昌邑王]即位,行淫乱,光忧懑」。现代,「懑」的意思已经被「烦闷」、「忧闷」等所取代,「懑」就復归于闷」,基本上成为历史词了。 【冤屈枉】 冤,《說文》「屈也」,《廣韵》「枉曲也」。「冤」和「屈」、「枉」虽然都和遭受不应得的损害有关,但彼此有相当差异。 「冤」来自于「怨」,「冤」可能是从宛声的讹变。「冤」最初表示由于遭遇的不公平而蕴积在内心深处的宛转不平的怨气。《楚辞·九章,怀沙》「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冤屈而自抑」是内心觉得郁屈、压抑;又《悲回风》「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冤结」就是郁积。正因为「冤」是表示心境的,所以它常常和表示各种情绪的词结合使用,如:《水经,河水注》「民歌曰: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餔……其冤痛如此矣」;李商隐《行次西郊作》「冤愤如相焚」。毫无根据的罪名,把无罪说成有罪,这也是使人内心感到郁结不平的,所以「冤」也表示无罪受罚义,《論衡·时》「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史记·淮阴侯列傳》「上怒曰:亨(烹)之。[蒯]通曰:嗟乎,冤哉亨也」;又《漢書·于定国傳》「张释之为廷尉(最高法官),天下无冤民」。 「屈」本义是屈伸的「屈」,如「屈指可数」。人常用下拜、躬身等表示顺从,下拜、躬身时要屈膝、屈身,所以「屈」又有屈服的意思,如「宁死不屈」。引申开来,受环境、条件的限制,或者在外来的压力下,不得不违背本意屈从外力也叫「屈」。这种内心不情愿而又无可奈何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受到不公道的待遇,这是委屈,如《魏書·闫元明傳》「虽沉屈兵伍,而操尚弥高」;一种是受到不应受的罪责,这是冤屈,如《吕氏春秋·壅塞》「宋王因怒而诎杀之」,「诎」通「屈」。 「枉」的本义是木材弯曲,如「矫枉过正」。「枉」的动词用法表示使某种事物弯曲,用于法律禁令,就是破坏法令的意思。《韩非子·姦劫弑臣「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必不矣」,「枉法」即从自己的私欲出发去歪曲法令,所谓「贪赃枉法」;《後漢書·王符傳》「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枉曲」即枉法曲断,应判轻罪的判重罪,应判重罪的处轻刑。出于审判者的不公平,歪曲法令置人于罪,从被害者方面来说就是受冤枉了,「枉」是在这一意义上表冤枉的,如《新唐書·高仙芝傳》「我有罪,若辈可言;不尔,当呼枉。军中咸呼日枉」。 综上所述,可见「冤」所表达的是受屈者郁结的心情;「屈」或「诎」是在外力强制下被定罪(如「屈打成招」)及由此导致的委屈冤屈情绪;「枉」是由于审判者的舞弊而受屈。受屈虽同,情况各异。另外,「桡」和「枉」近似,也是从审判者的角度说的,如《漢書·酷吏,周阳由傳》「所爱者桡法活之」,「桡法」即「枉法」。不过,「桡」沒有表被屈者冤枉的意思。(参看〔屈诎曲枉宛弯〕条) 【辱耻羞惭愧忸怩恧忝】 这组词还可以细分类:「耻」、「辱」为一类;「惭」、「愧」为一类;「羞」介于两类之间。 辱,作为动词是感受到侮辱的意思,经常用于使动用法。《論語·子张》「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就是不使君命受到玷污;司馬遷《报任安书》「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辱先」、「辱身」是使祖先、使自身遭受屈辱。作为名词,「辱」与「荣」、「宠」相对:「荣」、「宠」是光耀,是有名声、有地位;「辱」是耻辱,是丢名声、失人格。《左傳·襄公十八年》「子殿国师,齐之辱也」,意思是夙沙卫作军队的殿後,是有损齐国威望的,是齐国的耻辱;《荀子·劝学》「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荣」与「辱」对举。「辱」常常用来表敬。《国语,越语》「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辱君」是不敢屈尊,不敢劳你大驾来临,你的亲临是对你的污辱的意思。「辱」经常直接加在动词前,用如副词,表示自身的谦恭和对对方的敬重。《左傳·僖公四年》「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辱收寡君」,直译应为「收录寡君对您是个耻辱」,这是用压低自己的方式表示对对方的崇敬;司馬遷《报任安书曩者辱赐书」,「辱」也是表敬副词,可译为「屈尊」你写信给我,或「承蒙」您给我书信。 耻,《說文》「辱也」。不过「辱」是将耻辱加于人的,多用于使动用法,是主语使宾语遭受屈辱;「耻」是自身的感受,多用于意动用法,是主语认为可耻或主语自身因为受辱而感到羞耻。《論語·公冶長》「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耻之」是认为是可耻的事情;《論語·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耻恶衣恶食」是感到穿恶衣、食恶食可耻;《孟子·梁惠王上》「南辱于楚,寡人耻之」,「辱」是遭受外来侮辱,「耻」是自己感到可耻。「耻」也有时用作使动用法。《左傳·昭公五年》「[楚子]:以羊舌肸(人名)为司宫,足以辱晋……薳启疆(人名)曰:……耻匹夫不可以无备,况耻国乎」:「辱晋」、「耻匹夫」、「耻国」都是使动用法,都可译为「侮辱」。由于来源不同,「辱」仍侧重强加,「耻」仍着重感受,所以「辱」重「耻」轻,它们有程度上的区别。作为名词,「耻」和「辱」都表示所遭受的侮辱。《吕氏春秋·顺民》「越王苦会稽之耻」,岳飞《满江红》「靖康耻,犹未雪」:「耻」都可以换成「辱」,所以可以说「奇耻大辱」。不过细分析,「辱」也仍然着重于所加的耻辱,「耻」也仍然着重自身的感受,彼此仍有轻重之分。「辱」构成「玷辱」、「欺辱」、「凌辱」、「屈辱」等词语,「耻」则构成「可耻」、「廉耻」、「羞耻」、「雪耻」等词语,相形之下,区别显然。 羞,《廣韵》「耻也」。和「耻」与「辱」有程度上的差异一样,「羞」和「耻」也有程度上的差异:「耻」是感到侮辱,「羞」是感到丢脸,是觉得不体面、不光彩。从语法上看,「耻」多用于意动用法,带宾语;「羞」虽然也有意动意味,但常常不带宾语,如:《戰國策·齐策》「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文(孟尝君)收责(债)于薛者乎」;《莊子·盗跖)「其行乃甚可羞也」。「羞」带宾语时,也是「以为耻」的意思,但程度轻。《孟子·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羞污君」是不以有污君而感到羞耻,强调的是自己心理上的感受。 「羞」的词义可以分而为二:其一是感到丢脸,这一意义和「耻」、「辱」相近,只是程度上轻些;其二是感到害臊,它和惭愧属于一类。感到害臊是由于担心别人笑话等心理上的原因所引起的脸红、态度不自然等表现,如: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韩偓《无题》「羞涩常牵裙,娇娆欲泥人」。「羞」的前一义构成「羞耻」、「羞愤」、「羞辱」、「羞恶」等词语;「羞」的後一义则构成「羞怯」、「羞涩」、「娇羞」、「含羞」等词语。「辱」和「耻」都是由于别人的污辱、讥笑所引起的内心反映。「惭」(惭)和「愧」不同,它们都是因为自己有缺点而在内心裏感到不安。《左傳·昭公三十一年》「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前一「惭」用于名词,後一「惭」是动词;《後漢書·延笃傳》「上交不谄,下交不黩,从此而殁,下见先君远祖,可以不惭赧」,「惭赧」是因惭愧而脸红。《孟子·尽心上》「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不愧于天」是面对上天无有可惭愧的;《漢書·陈平傳》「及平长,可娶妇。富人莫与者;贫者,平亦愧之」,「愧之」,是引以为耻的意思。从上面举例中可见,「羞」的羞涩义和「惭」、「愧」是一类的,它们一般是不带宾语的。它们之间也有程度上的不同。「羞」只是难为情,不好意思,与耻辱无关。「惭」和「愧」则是因为做错事、沒完成任务感到不如人,是由缺陷而引起的内心反应,所以「羞」和「惭」、「愧」有程度上的区别。「惭」和「愧」也有程度上的不同,「惭」程度稍轻,「愧」稍重。所以「惭」常常说「惭颜」、「惭汗」;而「愧」则可以说「愧悔」、「愧对」等。羞惭还有许多方言说法, 常见的有「忸怩(niuni),亦作「怩」。《方言・十》「忸怩,惭也。楚郢江湘之间谓之忸怩,或谓之咨」。《書·五子之歌》「郁陶乎予心,颜厚有忸怩」,孔传「忸怩,心惭」;《後漢書·蔡邕傳》「公子仰首降阶,忸怩而避」,「忸怩」亦「羞惭」。後代「忸怩」偏重于由于心惭而畏缩,或退缩不前,如:韩偓《送人弃官人道》「忸怩非壮志,摆脱是良图」;《舊五代史·唐書·安重霸傳》「[安怀浦]以临阵忸怩,为景延广所诛」。 还有一个常见的是「恧」(nǜ),《方言・六》「、恧,惭也。荆扬青徐之间曰,若梁益秦晋之间言心内惭矣。山之东西自愧曰恧」。嵇康《幽愤诗》「内负宿心,外恧良朋」;鲍照《代贫贱愁苦行》「俄顷不相酬,恧怩面已赤」。「恧」当是「忸怩」的方言变体(「忸怩」急读为「恧」)。 忝(tiǎn),《說文》「辱也」。「忝」的耻辱义主要用于先秦的早期,《诗》、《书》的时代,它的使辱义与自愧义沒有分化,统于一身。《詩·大雅·瞻印》「无忝皇祖,式救尔後」,又《小雅,小苑》「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忝」都是使之受辱的意思;《書·尧典》「否德忝帝位」「忝」就是愧义了。後代,「忝」在仿古的文章中虽然还用,但因其典雅已经主要用作自谦之词,不表实际的愧辱义了。《後漢書·杨赐傳》「臣受恩偏特,忝任师傅,不敢自同凡臣,括囊避咎」,「忝任师傅」是任师傅于心有愧;杜甫《长沙送李十一诗》「李杜齐名真忝窃,朔雲寒菊倍离忧」,「忝窃」也是辱得齐名的意思。成语「忝列门墙」、「忝附葛萝」也是以列门墙、附姻戚为人之辱义。 【辱戮】 辱,《說文》「耻也」。「辱」表示遭人轻视、欺侮以及受轻侮後的心理感受,如:《孟子·梁惠王上》「南辱于楚,寡人耻之」;《老子》「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戮,亦作「僇」《說文》「杀也」,《廣雅·釋詁》「罪也,辱也」。「戮」的本义是杀戮,特指有罪被杀,如《書·甘誓》「用命赏于祖(祖庙),弗用命戮于社」。不被杀而受刑、墨刑等,引申开来也可以叫「戮」,如《荀子·王制》「防淫除邪,戮之以五刑」。罪大恶极,杀後陈尸示众,或者将已死的人暴尸于市朝也叫「戮」,如:《国语,晋语》「杀其生者而戮其死者」;《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求崔杼之尸,将戮之」。注意上古的「戮」的後一义一般都指陈尸说的,并不像有的解释那样,是「斩戮死者尸体」 不论是戮尸还是受刑戮,在古代都是辱沒宗族、愧对祖先的大辱耻。刑馀之人古代只能操各种贱业,是不齿于人类的。《管子·立政》「刑馀戮民,不敢服」;《商君書·算地》「形(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正因为如此,「戮」有「辱」义,「我辱」有时连用,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宾客饮者醉,更(轮班)溺雎,故僇辱以惩後,令无妄言者」;《漢書·贾谊傳》「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分开来说:「辱」只是被别人欺负,是脸面上、尊严上感到羞耻;「戮」是受宗族、法令的制裁而蒙受奇耻大辱因为它来自自身罪行,所以在程度上重得多。 【感激慷慨】 这组词都有情绪动荡的意思。 「感」最初是摇撼、触动的意思。《詩·召南·野有死》「无感我兮,无使龙也吠」,「无慷慨 感我悦」就是不要摇动我的佩巾;《莊子·山木》「庄周游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感周之颡」即触动庄周的额头,这样用的「感」即「撼」字。「感」也用于触动、振荡人的思想、情绪,《說文》「感,动人心也」。《後漢書·邓禹傳》「禹所止,辄停车住节以劳来之,父老童稚……,莫不感悦」,「感悦」是内心被触动而喜悦;刘伶《酒德颂》「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感情」是触动内心的喜怒哀乐之情;张载《七哀》「哀人易感伤,触物增悲心」,「触物增悲心」即「感伤」的确解;杜甫《春望》「感时花澱泪,恨别鸟惊心」,「感时」是被季节、时势所感动。注意,中古以前,「感」主要用于感动义,很少用作感觉义、觉得义。「感动」是有感而动,「感叹」是受感而叹,「感奋」是受感动而振奋,「感谢」是受感动而表示的谢意。 「激」古代常用来表示情绪因受外界冲击而激动、奋发。不过,这是「激」的引申义;「激」的本义,《說文》说是「水碍邪疾波也」。水的流势受阻後飞溅上涌的波浪叫「激」。《孟子·告子上》「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意思是拍打水使它跳起来,可以超越头顶,阻遏水势使它受阻腾跃,可以让它飞溅到山上;《孙子兵法,势篇》「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也」,意思流水受阻产生的反作用的力量可以冲走大石头。作为名词,筑起的用以阻遏水势、改变水的流向的堰坝也叫「激」,如《水经,沔水注》「沔水北岸数里有大石激,名日五女激」。 「激」常用来比喻人受到外来冲击,以及由于冲击而溅起的各种感情的浪花。司馬遷《报任安书》「至激于义理者不然」,「激于义理」是被道义、正理所鼓动、所激发;《戰國策·楚策》「欲以激怒襄王,故对以此言」,「激怒」是激之而使之怒的意思;《後漢書·臧洪傳》「洪辞气慷慨,涕泣横下,闻其言者,虽卒伍厮养,无不激扬」,「激扬」是因为受言辞激励而精神昂扬;成语「激于义愤」,也是情绪被正义的愤怒所激动的意思。另外,「激还由被遇阻产生的回波腾浪的气势来形容各种迅疾、高亢的状态,如:急流称「激流」,声音高昂称「激越」,感情剧烈动荡称「激烈」,情绪奋发称「激昂」等。 比较「感」、「激」,可以看出,它们作为动词都表示内心受触动。但「感」单纯表示使人心动,这种情感的变化,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如:可以「感奋」、「感化」;也可以「感伤」、「感叹」;还可以是中性的,表示被什么所感动,如「感旧」、「感怀」等。而「激」所激发的基本上是各种昂扬奋发的情绪,如「激昂」、「激愤」、「激奋」、「激扬」等。「感」、「激」结合使用时,古代不作感谢解,它是受感动而激奋起来的意思,如:诸葛亮《出师表「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曲,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谘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成语「感激涕零」,也是受感染激动到流泪的程度的意思。 「慷慨」,亦作「忼慨」、「慷忾」等,是一个单纯的双音节词,《說文》「慷,慷慨也。慷慨,壮士不得志于心也」。《說文》的说解带有片面性,「慷慨」固然常常表示壮士的不得志,如《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但有时也表示胸怀大志,如《漢書·邹阳傳》「阳为人有智略,慷慨不苟合」。总之,「慷慨」只表示情绪激动(或容易激动)、态度激烈、精神处于极端兴奋当中,至于其原因则是多种多样的。《戰國策·燕策》「復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髮尽上指冠」,「慷慨」指歌声高亢悲壮;《三國志·魏书·臧洪傳》「洪辞气慷慨,涕泣横下,闻其言者,虽卒伍厮养,莫不激扬」,「慷慨」表示语调的高昂激动;《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这是刘邦得志後回到故乡,抚今追昔而情绪激动;《抱朴子,擢才》「贾谊慷慨,怀经国之术」,「慷慨」是意气很盛的意思。注意,古代的「慷慨」只有情绪激动义,沒有大方、不吝啬的意思。近古汉语中「慷慨」的大方义(如《水浒傳》第五回「鲁智深见李忠、周通不是个慷慨的人,作事悭吝,只要下山」),是从古代慷慨者多豪放来的,因为豪放则往往不拘小节、不吝金钱。 「慷慨」对「感」、「激」来说,是「感」或「激」所刺激起来的一种精神状态。 【愠怏愤忿怒恚忾】 这组词都表示由于不满而感情激动,不过它们之间有程度的不同和表现形式上的差异。 「愠」(yun)是生气,但程度较轻,用现代话说就是心裏不满,或心怀恼怒《国语,楚语》「夫民心之愠也,若防大川焉,溃而所犯必大矣」,「民心之愠」即百姓心头的不满情绪。从「昷」的字如「蕴」、「酝」等都有包孕于内的意思。「愠」是隐含的怒,它的特点是心有不平,但忍而不发,或者只流露在脸色上,而不在举止、言语上表现出来。司馬遷《报任安书》「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无愠色」并非无不满,只是把怨气隐藏起来不现于外而已;《史记·李将军列傳》「广不谢大将军而起行,意甚愠怒而就部」,这裏是怒气虽然隐而未发,但在举止上反映了出来;《論語·卫灵公》「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这裏的「愠见」是指不满形于辞色。 怏(yàng),《說文》「不服也,怼也」。「怏」比「愠」就进了一步,它不是单纯的不满,而是心怀怨气,而且这种抱怨情绪是流露于外的,如《後漢書·冯衍傳》「愠去疾之遭惑」。「怏」常重叠使用,表示因不平、不服或不得志而郁郁不乐,如:《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此快快者,非少主臣也」;《三國志·蜀書,廖立傳》「立本意,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下,常怀怏怏」。「怏怏」也作「鞅鞅」,如《漢書·高帝纪下》「心常鞅鞅」。「愤」(憤)最初只表郁积于心,所郁积的不一定是怨怒。《論語·述而》「不愤不启」,意思是学习时不到问题集结于心,经过冥思苦想不得其解时不予启发;《後漢書·王符傳》「志意蕴愤」,也表示心意烦闷。「愤」在表示不平之气时,最初和「愠」一样,指憋在心裏的怒气,如司馬遷《报任安书》「恐卒(猝)然不可为讳,是仆终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愤」在表示不平上比「愠」、「怏」的程度要深,反应形式更强烈。《楚辞·九章,惜诵》「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这是把蕴藏已久的情绪发泄出来;《漢書·邹阳傳》「不羁之士与牛骥同皂,此鲍焦所以愤于世也」,这裏的「愤」就是愤世疾俗的「愤」了。「愤」常构成「愤慨」、「愤激」、「悲愤」、「忿愤」等,虽然还属于忍而未发的范围,但强烈得多了。「忿」和「怒」都是诚于中形于外的,而且往往表现于行动。《孙子,谋攻》「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是将在盛怒之下让士兵去爬城进攻;《戰國策·越策》「韩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剑」,这是忿怒之气难于按捺而形之于脸色、行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髮上冲冠」,头髮把帽子都顶起来了,可见怒气之盛;《淮南子·天文》「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怒」而触山,可见其暴烈的程度。「忿」和「怒」比较:「忿」往往表现为火气很大、感情冲动,以至失去理智的控制《礼记·大学》「身有所忿则不得其正」。「怒」则侧重于表示心情冲动的剧烈,火气之盛。正因为「怒」反映着雷霆大发的气势,所以「怒」作为形容词经常表示气势雄壮或行动猛烈,如:「怒马」指健壮神骏之马,「怒潮」指汹涌澎湃之潮,「鲜花怒放」是盛开,「秋风怒号」是猛吹。 恚(hui),《說文》「怒也」。恚只是怒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暴怒,常因为不能按捺怒气而对人发作。《史记·外戚世家》「栗姬愈恚恨,不得见,以忧死」,《後漢書·隗嚣傳》「嚣病且饿,出城餐糗精,恚愤而死」:可见「恚」的程度深,可以致人死。《史记·陈涉世家》「广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答广」,《漢書·朱买臣傳》「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这是「恚」使人发于行动、言语。 「忾」(愾,kài),《說文》「太息也」。「忾」原指叹气声,如《詩·曹風·下泉》「忾我寤叹,念彼周京」。《左傳·文公四年》「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忾」原本也指叹息,但因为用于诸侯共讨王之所叹,所以後世常用「忾」表示对敌人的愤怒,所谓「同仇敌汽」,如:王恽《東征》「臣牢最敌,奋击不留行」;常衮《扶风郡王马公神道碑》「由是汽愤边戎,徘徊孤剑。遂西至绝域,以奇功累授裨将」。 【憾恨怨望𧫢怼】 这组词都表示不满的心理,区别在于不满的程度。 「憾」是心裏感到不满,这种不满可轻可重。「憾」表示轻微的不满时,是心裏感到美中不足,为沒尽如人意而惋惜的意思。《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論語·公冶長》「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有憾」是心感不足,「无憾」是无所惋惜。「憾」表示极其不满时,是在心中郁积着仇恨、怨怒的意思。《左傳·隐公五年》「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又《宣公五年》「以其私憾,败国殄民」:「释憾」是报仇雪恨的意思,「私憾」是个人的仇恨。前一个「憾」义,现代用「遗憾」来表示;後一「憾」义,现代用「仇恨」、「怨恨」来表示。 「恨」古代和「憾」相同,也是感到遗憾或怀有仇恨的意思。它们是同一个词的时代变体:「憾用得早,「恨」在战国末年以後才通用起来。《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无所恨」就是沒有什么可遗憾的;《古詩·为焦仲卿妻作》「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恨恨」是遗憾不已的意思。「恨」有时也表示仇视,如《荀子·尧问》「处官久者士妒之,禄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恨」与「妒」、「怨」并举,是怨恨的意思。但「恨」经常的用法是表示悔恨、不能满意。江淹的《恨賦》是用李陵、冯敬、王昭君等的怀才不遇抒发自己的失意抱憾的心情的;白居易的《长恨歌》是抒发「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遗憾心情的;「相见恨晚」、「千古恨事」、「一失足成千古恨」、「恨不相逢未嫁时」中的「恨」都是遗憾义;用「恨」来表仇恨,如说「恨之人骨」、「切齿痛恨」是很晚的事。 「恨」、「憾」都是自我不满足,而「怨」则是外向的,是对别人不满,责怪别人。《荀子·天論》「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怨」都是埋怨、抱怨、责难的意思。「怨」不仅表示轻微的抱怨,更经常的是表示深刻的仇恨。《孟子·梁惠王上》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史记·趙世家》毋为怨府,毋为祸梯」:「构怨」即「结仇」,「怨府」即仇恨集中的所在。在古代,「怨」经常用的是仇恨义,而不是抱怨、责怪义。成语「天怒人怨」、「怨声载道」、「怨人骨髓」,「怨」都是仇恨的意思。 「怨」和「恨」的古今义正好对调了。「怨」在古代侧重于仇恨,相当于现代的「恨」;「恨」古代侧重在遗憾义,近于现代的「怨」,这是应该注意的。古代表仇恨的词还有一个「望」。《韩非子·饰邪》「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望」是怨恨义。「望」与「怨」在古代意义相近,所以常常连用,如:《史记·商君列傳》「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漢書·韩信傳》「由此日怨望,居常鞅鞅」。「望」後来也分化出来写作「謹」。 怼(慰,dui),《說文》「怨也」。「怼」既和怨相近,又与怒有关,所以都可以结合,如:《管子·宙合》「万民怼怨」;《史记·周本纪》「王其以我为雠而怼怒乎」。「怼」与「恚」同源,「恚」是大怒,所以在表怨恨时「怼」也指深怨,同时带有生气成分,如:《梁传,庄公三十一年》「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孟子·万章上》「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欲愿】 「欲」和「愿」(願)作为动词,都表示人内心的希望,一般都以事为宾语。 「欲」不同于「愿」的,在于「欲」有实行的意味,「愿」则只限于对未来的憧憬或想法。《論語·子路》「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孟子·梁惠王上》「民欲与之皆(偕)亡有台池鸟兽,兰能独乐哉」,《史记·陈丞相世家》「张负归,谓其子仲曰:吾欲以女孙予陈平」:「欲」都可以译成「打算」、「想要」,是准备付之实施的,不仅仅是内心的某种想法或憧憬而已。上述的「欲」都可换成「愿」,但换成「愿」之後,准备要做的事就变为希望能实行的设想了。 「願」古与「愿」无关,简化汉字中归并,这裏辨的是「願」。「願」上古有时表示羡慕,如:《孟子·公孙丑上》「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願之乎」;《荀子·荣辱》「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願也」。对别人的是美慕,在自己就是美好的想法,这种想法是人们希望发生的,并不是人们打算去作、马上要付诸实践的。诸葛亮《出师表「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願陛下亲之信之」,卢照邻《长安古意》「得成比目何辞死,願作鸳鸯不羡仙」:前例是诸葛亮对别人的希望,是希望刘禅将来能做到的;後者的「作鸳鸯」仅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并不是可以着手进行的。上述例句中的「願」,前者不能换成「欲」,因为「欲」说的都是句中主语的打算,不能替别人想要做什么事;後者换用「欲」後,意思就变了,由驰骋美好的想象,变为打算前去追求了。 因为「欲」是人所追求的,所以名词化之後,它经常表示人所追求的东西,偏重于能满足人的物质上、肉体上所需要的东西,所以《說文》说「欲,贪欲也」,《礼记·曲礼上》「欲不可从(纵)」,疏「心所贪爱为欲」。《老子》「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欲」都指各种物欲、贪欲。正因为如此,才构成「情欲」、「肉欲」、「食欲」、「兽欲」之类的词。名词的「欲」,後来分化为「慾」。「願」在古代作名词用是愿望的意思,如:《左傳·僖公四年》「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又《宜公十二年》「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愿也」。因为「愿」是人希望发生的,所以大都是美好的,现代有「志愿」、「夙愿」、「宏愿」、「意愿」等,都是表理想的。 注意,古代「愿」、「願」是两个字,愿望义写作「願」,不作「愿」;「愿」在古代是老实厚道的意思,与「願」无关,简化汉字时才归并为一。 【望企希冀期】 「望」、「企」、「希」、「冀」都是从与观看有关的动词来的,都含有盼着得到某种东西、出现某种情况或达到某种目的意思,但由于来源不同,意义也有细微的差别。 望,《說文》「出门在外,望其还也」。《戰國策·齐策》「女(汝)朝出而晚来,则吾倚门而望」,「望」即《說文》所说的向远处张望,盼外出的人回来的意思。如果所「望」的不是人或物,而是事,「望」就有希望义了,就是希望所望的事能早日实现的意思了。《孟子·梁惠王上》「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希望的是「民多于邻国」;杜牧《阿房宫賦》「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希望的是秦始皇的到来。企,《說文》「举踵也」。翘起脚後跟叫「企」。《漢書·高帝纪》「日夜企而望归」是踏起脚来盼望回家的意思;《颜氏家训,慕贤》「延颈企踵,甚于饥渴」,「延颈企踵」是伸长脖子、翘起脚跟,都是说明盼望的心情十分殷切、如饥如渴。因此焦急地望、渴望称「企」或「企望」,如:《北史·阳休之傳》「乡曲人士,莫不企羡」;《後漢書·袁绍傳》「企望义兵,以释国难」。「企」亦作「跂」,如《荀子·劝学》「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企」是「望」的一种方式,反映着望者心情的焦灼与殷切。 「希」本是「絺」的本字,应是麻缕较稀的麻布。《周礼·春官·司服》「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希冕」即「絺冕」。「希」常借來表示後来的「睎」「睎」是斜着眼看着的意思,《說文》「睎,望也,海岱之间谓眄日睎」。作斜视用的「希」引申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察看别人的脸色、表情,以便迎合对方的心意,满足对方的愿望。《商君書·农战》「知(智)慧之人,希主好恶」,「希主好恶」是窥测君主的所好所恶,据以行事的意思;《莊子·让王》「夫希世而行,比周而友……[原]宪不忍为也」「希世」是迎合世俗的风尚。另一种是向好的榜样看齐,追求好的事物,盼望自己也能做到或得到的意思,这就是表仰慕、表企求的「希」了。《三國志·魏书·武帝纪》「非敢希望高位,庶幾显达」,「希高位」是追求高位、期待得高位的意思;嵇康《幽愤》「抗心希古,任其所尚」,「希古」是希望追及古人的意思。在古代,「希世」、「希旨」的「希」是常用的,「希求」、「希慕」的「希」用的比较少。後代,作希望解的「希」才逐渐多起来。 冀,《說文通训定声》「假借为觊」。「觊」是「觊觎」之省,「觊觎」是怀着非分的希望和企图窥望的意思。「冀」也有怀着侥幸心理希望求得某事某物、出现某种情况的意思,如:《韩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来而守株,冀復得兔」;柳宗元《童区寄傳》「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冀其利」。不过,「冀」在使用中摆脱了「觊」的自私动机,多数只表内心的希望与要求了,如:《楚辞·离骚》「冀枝菓之峻茂兮,願竢時乎吾将刈」;《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 总之,「望」是盼着所望的事实现;「企」是渴望,殷切地盼望:「冀」在希望之中杂有一些侥幸的成分、非分的心理:「希」古代多用为看人眼色行事或仰慕、追求的意思,与希望义较远,古代的希望义,主要是用「望」和「冀」。 期《說文》「会也」。约定日子或时间相会称「期」,如:《詩·鄘風·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史记·留侯世家》「与老人期,後何也」。「期」的希冀义是从约定时间後盼望到约定的时间来的,所以所期的目标、事物是较确定的不像由视觉转来的词,只表个人的心理愿望,对能否到来或实现沒有把握,比较缥缈。《書·大禹谟》「刑期于无刑」「无刑」是预期的目的,不只是善良的愿望;邹浩《秋蝇》「期望秋风回,一扫无馀孽」,「期望」只是盼望所盼的那一个时间快些到来而已。 【嗜好】 「嗜」和「好」在喜爱的意义上相近,所以有时对举,有时连用,如:《史记·齐太公世家》「嗜酒好猎」;《说苑,建本》「侯何嗜好」。但「嗜」和「好」也有差异,这就是爱好的程度有不同,涉及的范围有区别。 「好」(hào)严格说是「好」(hao)的意动用法,是认为某种事物好,思想感情上对某种事物感兴趣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下》「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滕文公上》「好驰马试剑」:这是对勇敢,对驰马、试剑有兴致,有所喜爱。「嗜」比「好」所表示的喜爱程度深得多,它是对某种事物有着特殊的爱好,而且表示爱到成癖、上瘾、欲罢不能的程度。《墨子·公孟》「鲁语乎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长子嗜酒而不葬」,这是好喝酒好到连葬父都不顾的程度;《南史·刘穆之傳》「穆之孙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这是极特殊的嗜好,已成为怪癖。 其次,从涉及的范围上看,「好」宽,「嗜」窄。「好」表示的是内心的爱好,是人思想上对某种事物有兴趣。人感兴趣的事往往很多,所以宾语的涉及面很大,而且宾语多表示某种行为或品质,如「好勇」、「好鬥」、「好为人师」、「好逸恶劳」、「好高骛远」等。「好」有时也带名词宾语,如「好名」、好客」、「好货」,如《史记·郦生陆贾列傳》「沛公不好儒」。但这种情况较少。「嗜」所表示的不是思想上的爱好,而是满足耳目口鼻心等器官的欲望。所以「嗜」的宾语多是和酒肉声色有关,如「嗜酒」、「嗜音」、「嗜财」、「嗜利」、「嗜女色」等。「嗜」有时也带指事的宾语,如《孟子·梁惠王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但这是少数。正因为「嗜」表示口腹心目之欲所以「嗜」和「欲」常常结合使用,如《韩非子·解老》「嗜欲无限,动静不节」。 【欲貪婪】 欲,《說文》「贫欲也」,《增韵》「爱也」。「欲」就是欲望,是内心所爱的,要得到的事物,要达到的目的。《礼记·曲礼上》「敖不可长,欲不可从(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注「心所贪爱为欲」。「欲」是个中性的词,是人的感情的一种,如:《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又《乐記》「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人的期望可以是高尚的,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利己的,如:《論語·尧曰》「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又《宪问》「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論語·子路》「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又《雍也》「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老子》「咎莫大于欲得」;《韩非子・解老》「欲利之心不除,其身之忧也」。但是一般说来,人利己的欲望多,衣食住行、富贵荣华的追求多,所以《說文》用「贪」来解释「欲」。这种物欲的名词化被分化出去就是「慾」了。 贪(食),《說文》「欲物也」,《釋名·釋言语》「探也,探取人他分也」。「贪」也是一种欲望,只不过它限于物欲,而且是想用非正当手段去探取别人分内应得之物,所以「贪」是个贬义词《列女传,贞顺,楚白贞姬傳》「见利忘死者,贪也」。「欲」的宾语常是事,如「欲生」、「欲死」、「欲往」、「欲来」。「贪」的宾语常是物,如:《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华周对曰:贪货弃命,亦君所恶也」;《吕氏春秋·权勋》「此贪于小利以失大利者也」;又「贪财」、「贪赃」、「贪杯」、「贪色」等。「贪」的反义词是表洁身自好的「廉」。《新书・道术》「辞利刻谦谓之廉,反廉为贪」;《漢書·王吉傳》「孟子云: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 婪,亦作「惏」《說文》「河内之北谓贪曰婪」,《方言・一》「晋魏河内之北谓婪曰残,楚谓之贪」。可见「贪」、「婪」同义,「婪」是「贪」的方言词。正因为如此,「婪」很少独立使用,多和「贪」结合应用,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贪婪无餍、忿颣无期,谓之封豕」;《楚辞·离骚》「众皆竞进以贫婪兮,妈不厌乎求索」。王逸《楚辞》注「爱财为贪,爱食为婪」,《左傳》疏引贾逵说「婪,耆(嗜)食也」,这是强生分别。「贪」与「婪」只有方言上的不同,沒有贪食、贪财之别,贪食习惯上也是用「贪」的,如《孔子家语,六本》「大雀善惊而难得,黄口贪食而易得」。 【忌讳】 「忌讳」现代是一个词,表示对某些事物有所顾忌,不愿别人触及,在古代,它们之间有细微的区别。 「忌」主要表示对可能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後果的事物的畏惧或憎恨的心理活动。《荀子·大略》「齐人欲伐鲁,忌卞庄子,不敢过下」,这是害怕卞庄子于己不利;《荀子·成相》「主忌苟胜,群臣莫谏必逢灾」,「忌胜」是说国君憎恶别人胜过自己;韩愈《原毁》「怠者不能修,而忌者畏人修」,是说心怀嫉妒的人怕别人在才能等方面比自已强。现代成语中的「肆无忌惮」、「横行无忌」裘还保留着「忌」的畏惧僧恨的意思。作为名词用,「忌」指所憎恶的、于已不吉或不利的事物。《荀子·儒效》「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至汜而泛,至怀而坏,至共头而山隧(坠)」「兵忌」就是战争的禁忌,像迎着木星进军、山崩、河水泛滥等都是;《齐民要术,种》「凡九榖有忌日,种之不避其忌则多伤败」,这裏说的「忌日」就是不吉利的日子,所以古代父母或祖先死亡的日子叫做「忌日」或「忌辰」禁戒宴乐奏乐。 「讳」(諱)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一种行为,是回避隐瞒或遮掩某种不愿说或不忍说的事情,如: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穀梁传·成公九年》「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春秋,哀公八年》记载「宋公人曹,以曹伯阳归」,这本来是宋灭曹,可是不用「灭」而用「人」,《公羊传·哀公八年》「曷为不言其灭,讳同姓之灭也」;《春秋,哀公十二年》记载「孟子卒」,「孟子」本来是鲁昭公的老婆,按道理应该称「孟姬」,《公羊傳》说「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这些就是所谓「讳」。 所「忌」的多半是人、物或现象,所「讳」的往往是事情;所「忌」的常是有害于己的、不吉利的,所讳的往往是不愿别人知道的;所「忌」的往往是由于利害关系不敢做、不能做的,所「讳」的多是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说或不愿说的。《楚辞·七谏,缪谏》「愿承间而效志兮,恐犯忌而干讳」,其中的「犯忌」是触及君主怕碰到的事物,「干讳」是揭露了君主所要隐瞒的事,所以王逸注说「所畏为忌,所隐为讳」。成语中的「讳疾忌医」是因为害怕医生知道病情而隐瞒医生的意思。「讳」作为名词,指所讳的事物,在古代经常指死者或尊长的名字。《礼记·曲礼上》「人门而问讳」,注释说「讳,主人祖、先君名」。现代成语中的「讳莫如深」、「直言不讳」还保存着讳的原意。 【煩躁】 煩(烦),《說文》「热头痛也,从页火;一日焚省声」。所谓「热头痛」和「从页火」恐怕都是拘泥于字形所作的解说,古籍中未见这种用法;倒是一日的「焚省声」更符合实际。人们常用「五内如焚」、「心中怒火高万丈」等来形容、比喻内心充满愤懑之情,「烦」正是表达胸中充满愤懑感情的动词。《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夫痤疽之痛也,非刺骨髓,则烦心不可支」,《三國志·魏书·华佗傳》「广陵太守陈登得病,胸中烦懑」:这是由于病而引起的内心烦懑。《楚辞·哀时命》「幽独转而不寐兮,惟烦懑而盈匈(胸)。……独便悁而烦毒兮,焉发愤而抒情」,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文》「心烦于虑,而身亲其劳」:这是由于愤懑忧愁而烦闷。所以《玉篇》说「烦,愤闷烦乱也」。事情繁多、头绪纷乱、言语罗索,这也是足以引人心绪烦乱的,所以事情、语言的繁杂、琐碎也称「烦」。《商君書·农战》「烦言饰辞而无实用」,《漢書·刘歆傳》「分文析字,烦言碎辞」:这是言语琐碎。《後漢書·章帝纪》「往来烦剧,或妨农耕」,《淮南子·主术》「法省而不烦」:这是说事务繁多。所以《字汇》说「烦,不简也」。 躁,亦作「趮」,《說文》「疾也」,《釋名·釋言语》「躁,燥也,物燥乃动而飞扬也」。「躁」是性情急、举动疾,是按捺不住,一触即发。《論語·季氏》「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易·繫辭下》「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这是说话急躁;《荀子·劝学》「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所寄托者,用心躁也」,刘迎《过八达岭》「徐趋自循辙,躁进应覆轨」:这是行动上的急躁。「烦」、「躁」在心裏不能忍耐上有共同处,不同的是:「烦」是由外来的病或事的刺激引起的心情,「躁」则出于性格,只是因言因事而发而已;前者重在愤闷难耐,後者重在急不可待。 【惶急遽匆忙】 这组词都含有紧迫匆忙的意思,不过导致的原因和匆忙的状态彼此不大一样。 惶,《說文》「惧也」,《字汇》「遽也」。它们各说了「惶」的一个侧面,「惶」是因为心情紧张导致的行动上的匆促不安。一般说来,「惶」字单用时侧重于表心情的慌张、惊惧,如:《史记·刺客列傳》「秦王方环柱走,卒(猝)惶急,不知所为」;《三國志·吴书·鲁肃傳》[刘]备惶遽奔走,欲南渡江」;《潛夫論,卜列》「孟贲狎猛虎而不惶」。「惶」字叠用,则偏重于表示由于紧张、惊惧而导致的行动上的慌张、忙乱、不安,如:柳宗元《与杨海之第二书》「到永州七年矣,蚤夜惶惶」;欧阳修《韩文公集书後》「孔孟惶惶于一时,而师法于千万世」。「惶」早期多写作「皇」、「遑」。《孟子·滕文公下》「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楚辞·九叹,怨思》「征夫皇皇其孰依兮」:「皇皇」即「惶惶」,匆促慌张的意思。陶潜《归去来兮辞》「寓形宇内復幾时……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梁書·韦睿傳》「弃骐骥而不乘,焉遑遑而更索」:「遑遑」也是心情紧张忙乱的意思。「遑」是後起的分化字。现代则借用表恍惚不定的「慌」来写「惶」了,《中华大字典》「慌,忽迫也,俗称急迫曰慌忙」。 急,《說文》「褊也」。「褊」是衣服狭窄的意思,这裏是比喻人的心胸狭窄,对事物不能容忍,好急躁。《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急」都表示性情急躁,沒有耐性。作为形容词,「急」就由想马上达到某种目的而焦躁不安义转为抓紧时间赶紧进行、行动急迫迅疾的意思了。杜甫《兵车行》「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舊唐書·朱敬则傳》「急趋无善迹,促柱少和声」:「急」都是紧急、急迫的意思。《戰國策·趙策》「王翦因急击,大破赵,杀赵军」,《水经注,江水》「水流迅急,势同三峡」:「急」都是迅疾的意思。遽,《說文》「传也」。「传」和「遽」都是古代传递紧急消息时用的快车——後世也用快马。《左傳·昭公二年「郑公孙黑将作乱……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乘的就是这种「遽车」。因为「遵」是传递紧急消息的,所以变为形容词之後,「遽」也表示紧急。《国语,晋语》「公惧,遽出见之」《左傳·哀公十一年》「[孔丘]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文子遽止之」:「遽都是赶紧的意思。由于紧急而行动匆忙也叫「遽」。《左傳·昭公五年》「闻吴师出,薳启疆帅师从之,遽不设备,吴人败诸鹊岸」,《韩诗外傳》「夫子何遽乎,得无有急乎」:「遽」都是匆忙、仓促的意思。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遽」的表匆忙,其特点在于情况紧急、迫不及待,因而逼得人不能不仓促从事。 匆,《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斿,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大意是「勿」是州里召民从事战争或劳役的旗,因为行动紧急,所以把仓促忙迫也叫「勿」了。「勿」被借为否定副词,在原字上加点,另造「匆」字。《颜氏家训,勉学》「世中书翰,多称勿勿,相承如此,不知所由。或有妄言,此忽忽』之残缺耳。案,《說文》勿者……所以趣民事』,故忽遽者称为勿勿」,《東观馀论,第二汉魏吴晋人书》「今俗勿中加点作匆,为匆遽字,弥失真矣」。古代文章中,多借「息」写「勿」,如:《新语,慎微》「息若狂疾」;《晋书·卫恒傳》「不暇草书」;杜甫《新婚别》「暮婚晨告别,无乃太恩忙」;张籍《秋思》「復恐息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息息」近代多写作「忽忽」,是形容急急忙忙的样子。「匆」的紧张忙碌重在时间,是时间不足、时间紧急而导致的行动上的紧张。 忙,《集韵》「心迫也」。要做的事情很多,内心感到急迫叫「忙」,如:白居易《闲意》「渐老渐谙困气味,终身不拟作忙人」;马朴臣《七夕》「忙杀邻家小儿女,喁喁乞巧不成眠」。「忙」由表忙迫的心理转而形容忙迫的状态,这就是和空闲相对的忙碌的意思了。葛洪《流珠歌》「忙忙急急,忘寝失哺」;高骈《遣兴》「浮世忙忙蚊子群」。「忙」侧重在事多,要做的事很多,须要加紧,因而造成的匆忙用「忙」。 总之,「惶」是因内心不安而慌张;「急」是由于内心着急而紧张;「遽」是由于情况严重而忙乱;「匆」是由于时间短促而忙碌;「忙」是由于事情太多而急迫:这是它们的大别。「惶」的反义是镇定;「急」的反义是舒缓;「遽」的反义是从容;「匆」的反义是安详;「忙」的反义是闲适。 【急迫促蹙紧】 这组词在事情紧张、行动急促的意义上相交叉。 急,《說文》「褊也」,《增韵》「迫也」。「急」的本义是生性褊狭、性情急躁,如《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缓已」。如果这种「急是由于外界事情的压力或者想赶紧达到某种目的引起的,这就是着急、焦急义了,如《左傳·桓公六年》「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如果主语是事物,「急」就表示需马上对付、不容拖延的迫切义了,「急」的这种紧迫义实际上就是令人着急的事,如:《管子·正世》「事莫急于当务,治莫贵于得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官事急,心忧之,故臞也」。这种表紧迫的「急也可用如名词,或者用如动词,带宾语。《孟子·尽心上》「知(智)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当务之为急」是当前的重要工作是最急需、最迫切的意思;「急亲贤之为务」,是诸事之中以亲贤为最紧急、最迫切的事的意思。作修饰语时,「急」也多是紧迫义,如「急事」、「急战」、「急风」、「急驰」等,不过根据情况可以用急迫、赶紧、急骤、快速等去对译而已。 迫,《說文》「近也」,《廣雅·釋詁》「急也」。迫」的本义是逼近、接近的意思,如《楚辞·离骚》「吾令羲和(太阳神)弭节兮,望崦嵫(山名)而勿迫」。如果接近、逼近的是有威胁性的对象,「迫」就有施加压力的逼迫义了,如《左傳·哀公十五年》「孔伯姬杖戈而先……,迫孔悝于厕,强盟之」。如果具有威胁性的是事物、情况那就是紧迫、急促义了,如:《漢書·王莽传下》「性好时日小数(术),及事迫急,为厌胜(一种巫术)」;《昌言,损益》「安宁勿懈惰,有事不迫遽」。「迫」和「急」在表紧迫义上,前者更急切,它往往表示情况十分紧急,不容许等待或迟缓。《史记·项羽本纪》「哙曰:此迫矣!臣请人,与之同命」,这是在鸿门宴上,刘邦的生命危在顷刻的时候说的;《楚辞·九思,悯上》「年齿尽兮命迫促」,这是说生命危在旦夕。正因为「迫」表示十分急切,所以成语有「迫不及待」、「迫在眉睫」的说法。另外「急」源于表心理、情绪的急躁义,「迫」源于外来事物的靠近。正因为如此,「急」带有主观性,是情况紧急引起人的内心的紧迫感;「迫」则带有客观性,是情况紧张。所以古代「迫」与「急」连用时和现代习惯相反,总是「迫」在前,「急」在後,如《後漢書·岑彭傳》「奉迫急乃降」。 促,《說文》「迫也」《字汇》「短也」。《說文》揭示了二者相近的一面,《字汇》揭示了二者相区别的一面。「迫」是逼近,重在空间距离、面积的缩小,沒有回旋馀地,如《後漢書·窦融傳》「西州地势局迫」。「促」重在两端距离的缩小,常与「长」对文,如:《史记·滑稽列傳》「日暮酒阑,合尊(樽)促坐,男女同席,履交错」;《後漢書·郦炎傳》「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正因为「促」重在两端比较,所以常用来表空间距离小,表时间短促,如《唐书·柳宗元傳》「长来觉日月益促」。在紧迫义上,「促」也多表时间上的紧迫感,带有抓紧时间的意思,如:陆机《吊魏武帝文》「何命促而意长」;《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太祖乃自力劳军,令军中促为攻具」。作为动词,「促」有催促义,催促也是促人抓紧时间,有时间上的紧迫感,如:《晋书·皇甫谧傳》「羲和促辔,大火西颓」;李白《鲁郡尧祠送吴王之琅琊》「日色促归人」。「促」的催促义用得较晚,先秦催促义经常用「趣」、「趋」,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促」的紧迫义也常用「蹙」,如《詩·小雅·小明》「曷云其还,政事愈蹙」。後起的「促」将它们统一了起来。 紧(緊),《說文》「缠丝急也」,《廣雅·釋詁》「急也」。「紧」的本义是丝缠绕得紧密,如《楚辞·九思,疾世》「心紧豢兮伤怀」,这是说心绪像缠紧的丝一般纠缭在一起。不论是拉紧还是压紧,都是增加物的两端的拉力或压力,如傅毅《舞賦》「弛紧急之弦张兮,慢末事之委曲」。这样一来,「紧」就有了「紧张」、「紧急」义了,所以「紧」侧重的是在巨大压力下的精神上或情势上的紧张状态,是紧得像绷紧了的丝线一样。这种紧张、急迫义是近代才产生的,古代很少见。古代只用于急促义,而且多用于声音,这可能和弦拉紧後声音急促有关,如白居易《秋夜听高调梁州》「楼上金风声渐紧,月中银字韵初调」。 【迫窘促】 这组词词义相近,「窘」、「促」,《說文》都解作「迫也」,都含有逼近、紧急的意思。 迫,《說文》「近也」。在表示自然环境时,「迫」是说两边逼得很近、空间非常狭窄,如:《後漢書·窦融傳》「西州地势局迫」;刘峻《金华山栖志》「登自山麓,渐高渐峻,垄路迫隘,鱼贯而升」。作为动词,「迫」又表示两边挨得越来越近,空间(或时间)越来越小或越少。《楚辞·离骚》「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意思是让羲和不要加鞭,不要靠近日落处的崦嵫山;司馬遷《报任安书》「涉旬月,迫季冬」,意思是再过个把月就逼近季冬了。「迫」用于人事上,多表示由于活动天地的狭窄或者日益狭窄而感到受局限、受压迫,不得舒展。《吕氏春秋·贵生》「全生为上……迫生为下」,「迫生」就是在各方面都受制约下局迫地生活;《莊子·刻意》「感而後应,迫而後动」,「迫也是受到逼迫、压迫的意思。 「窘」在表环境上虽然也表示空间紧迫,但它不表两边挤压,而表既狭窄又纡曲,沒有回旋的馀地。《淮南子·要略》「穿通窘滞,决渎壅塞」,「窘滞」同「穹窒」,是狭曲而滞碍难通的意思;《後漢書·郦炎傳》「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狭且促」解释了「窘路」。作为动词,「窘」常表示陷入困境,难以解脱。《詩·小雅·正月》「终其永怀,又窘阴雨」,「窘风雨」即被风雨所困;《楚辞·离骚》「何桀纣之猖披兮,夫惟捷径以窘步」,「窘步」是举步困难、寸步难移的意思。在表示人的心境时,「窘」不同于表外界压迫感的「迫」,它多半表示内心由于无出路或束手无策而产生的困窘感,如:贾谊《鹏鸟賦》「窘若囚拘」;《後漢書·孔融傳》「融见其有窘色」。 「促」,在时间和空间上,它表示距离近或时间短。《抱朴子,疾瘳》「促膝之狭,坐交杯觞」,陶潜《停雲》「安得促席,说彼平生」:「促膝」、「促席」是膝间、席间的孔隙小;陆机《豫章行》「促促薄暮景」,《新唐書·柳宗元傳》「长来觉日月益促」:「促」都表示时间紧迫短促。「促」带宾语,多表示因时间紧而催促。《晋书·皇甫谧傳》「羲和促辔,大火西颓」,「促辔」是加紧赶他的日车;李白《鲁郡尧祠送吴王之琅琊》「日色促归人」,「促」是催促。作形容词用,「促」多表示紧急。《三国志,魏書·武帝纪》「太祖乃自力劳军,令军中促为攻具」,「促」是赶紧的意思;左思《蜀都賦》「起西音于促柱」「促柱」即急弦。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促」不同于「迫」、「窘」处在于它充满了紧张感、急切感。 总之,「迫」重在受压「窘」重在受困,「促」重在紧急:这就是它们的大别。 【忉怛忡惙】 忉(dāo),《爾雅·釋训》「忉忉,忧也」,《玉篇》「忧心貌」。《詩·大雅·甫田》「无思远人,劳心忉忉」,「劳心」即忧心「忉忉」形容忧心的样子;白居易《司徒令公分守东洛移镇北都……寄抒下情》「动人名赫赫,忧国意忉忉」,「忉忉」亦写忧劳。「忉忉」本重叠的联绵词,受单音化影响,「忉」有时也单用,如刘宋傅亮《九月九日登陵器馆賦》「矧(况且)集悲而钟苦,疚寸心其如忉」。 怛(dá),《說文》「僭(惨痛)也」,《方言》「痛也」。「怛」较「忉」表忧的程度要深切,如果说「忉忉」是忧心貌,「怛怛」则是惨痛、伤痛貌。《詩·桧風·匪风》「顾瞻周道,中心怛兮」,毛传「怛,伤也」,又《齐风,甫田》「无思远人,劳心怛怛」,传「怛怛,犹忉忉也」。如「忉忉」是忧心貌,则「怛怛」就是伤心貌,与「悲」密切。 忡(chong)亦作「𢥞」,《說文》「忧也」。《詩·召南·草虫》「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传「忡忡,犹冲冲也」;《九歌,雲中君》「思夫君兮太息,极劳心兮忡忡」。「忡忡」虽亦表忧,与「忉忉」相近,但它在程度上弱于「忉忉」,它只是表心内不安,与之相对的是「我心则降」,放下了心归于平復。 惙(chuò),《說文》「忧也……,一曰意不安也」。「惙」、「惙惙」也属于忧的范围,细分它近于「忡忡」,只是不安,不是忧伤。《詩·召南·草虫》「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悦」《群经评論》「忧心惙惙,犹曰忧心缀缀,言忧心连属不绝也」;《逸周書·尝麦》「临狱元颇,正刑惙惙」,判官司要心正,定罪名要左右思虑,恐有未安。它的程度较「忡忡」轻:「忡忡是提心吊胆;「惙惙」则是前思後虑。 「忉忉」、「怛怛」、「忡忡」、「惙惙」音近义通。不过就直接词源来说「忉」、「怛」近于「捣」「蹈」,近于「惮」,是表心中难受,如捣如蹈。「忡忡」、「惙惙」近于「衡」、「缀」,是摇荡不定,七上八下。 【异愕讶诧】 这组词在感到意外的意义上相近,只是在意外的程度上有所区别。 异(異),《释名・释天》「异者,异于常也」。「异」除分开、不同等义之外还表示奇特、不同寻常的意思,如:《左傳·宜公四年》「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漢書·公孙弘传赞》「群士慕嚮,异人并出」。当「异」作谓语用并且带宾语或补语的时候,「异」就是对相关的事或物感到奇异或惊异的意思了,如:《孟子·梁惠王上》「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陶潜《桃花源記》「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渔人甚异之」。 愕(è),《廣雅·釋詁》「惊也」。「异」只是对不常见的事物或现象感到奇怪,出乎意外;「愕」则是吃惊,是在突如其来的意外事物面前,精神紧张、神情发愣,如:《戰國策·燕策》「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猝)起不意,尽失其度」;《史记·留侯世家》「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殴之」。讶(訝,yà),《說文》「相迎也」。迎接是「讶」的本义。《仪礼,聘礼》「厥明,讶宾于馆」,注「以君命迎宾谓之讶,讶同迓」。《增韵》「讶,疑怪也」。疑怪义的「讶」即「愕」的借字,不过它们之间产生了分工。「愕」的突然性强,常使人目瞪口呆。「讶」和「异」相比也有突然性,不过较之「愕」,它的突然性要轻得多,只是出乎意料之中带有惊异成分而已,如:梁简文帝《采桑》「寄语采桑伴,讶今春日短」;《续幽怪录,杨恭政》「及明,讶其起迟,开门视之」。 诧(詫,chà),《集韵》「夸也」。「诧」的本义是夸张失实,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田罢,子虚过诧乌有先生」。「诧」的惊异义起得很晚,《中华大字典》「诧,惊异也,如俗云诧异、惊诧」。「诧』可能是「讶」的音变,用于近代,其义同「讶」。杨万里《过乌沙望大塘石峰》「山神自贺应自诧,古来此地无车马」;《燕子笺·误认》「这相逢诧绝,元来错者,愧墙花难并天香色」。 【厄噩】 厄,原作「戹」,是古车轭形的讹变。《詩·大雅·韩奕》「鞹鞃浅幭(蒙着虎皮的车轼),鞗革金厄」,「鞗革金厄」就是皮作的辔头、金属物装饰的马轭。马在轭下行动不能自由,人们常以这种状态比喻人陷人困境、走投无路。《一切经音义・二十二》「厄,困也」,《廣韵》「戹,灾也」。《孟子·尽心下》「君子之厄于陈蔡之间,无上下之交也」,《史记·游侠列傳》「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厄」是灾难、困苦或遭遇困苦、危难。班彪《王命論》「遭罹厄会,窃其权柄」,《後漢書·马融傳》「伏见元年已来,遭值厄运」:「厄」是形容「运」、「会」是极端困难的、灾难性的。 噩(è),亦作「愕」、「遌」,《廣雅·釋詁》「惊也」。作为动词,它是惊讶义,如:《戰國策·燕策》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新唐書·张巡傳》「俄而缒士復登埤,贼皆愕眙,乃按甲不出」。作为形容词「噩」就表示可怕的、令人惊讶的意思了,如:《周礼·春官·占梦》「占六梦之吉凶:一日正梦,二曰噩梦」,注「杜子春云:噩当为惊愕之愕,谓惊噩而梦」;赵翼《杨州哭澄编修》「才是春筵累治庖,忽传噩耗到江郊」,「噩耗」就是凶讯,使人目瞪口呆的消息。「愕」、「噩」後来有个相对分工:惊讶义用「愕」,凶恶可怖义用「噩」。 「厄」、「噩」作为形容词都表示事物不幸的性质。可是「厄」侧重的命运、遭遇的特徵,它形容处境坎坷、多灾多难;「噩」的侧重在心理方面,它形容人内心的惊愕和恐惧。 【葸惶悸慄】 这组词是心怀恐惧时的各种表现,因为是恐惧的体现形式,因而也经常表示恐惧的意思。 葸(x),《廣雅·釋言》「慎也」。过于谨小慎微,诸事小心翼翼、缩手缩脚就是畏缩、胆怯了。《論語·泰伯》「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是一味谨慎小心却不知礼,就会流人胆小怕事的意思;《後漢書·班固傳》「虽云优慎,无乃葸欤」,是虽说是极端谨慎,未免有点怯懦了吧的意思。正因为「葸」是恐惧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廣韵》说「葸,畏惧貌」。 惶,《字汇》「遽也」。「遽」是忙迫、急促,所以「惶」和「慌」一样,表示行动不沉着、不从容,手忙脚乱、心慌意乱,如:《戰國策·黄策》「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三國志·吴书·鲁肃傳》「[刘]备惶遽奔走,欲南渡江。肃径迎之」。慌张常是恐惧的表现形式,所以「惶」也有恐惧义,《廣雅·釋詁》「惶,惧也」。《漢書·张敞傳》「妻子家室皆泣,惶惧」;韩愈《後二十九日復上书》「渎冒威尊,惶恐无已」。因为「惶」来自惶遽,所以即使表示恐惧,也掩盖不了其中的内心不安、行动失常的意味。 悸,《說文》「心动也」。心跳有的是出于病态,《漢書·酷吏,田延年傳》「使我至今病悸」,这裏的「悸」是心脏病的病状;心跳更多的是由于害怕引起的,像俗语说的「吓得心彭彭跳」,如:《後漢書·梁节王畅傳》「肌栗心悸」;梅尧臣《送天台李庭芝》「至险可悸栗,至怪可骇丧」。 慄,《廣雅·釋言》「战也」。身上哆嗦叫「慄」。王禹偁《和冯中允炉边偶作》「人日雪花寒慄慄」,这是因天气冷而瑟缩颤抖;《書·汤诰》「慄慄危惧,若将陨于深渊」,《史记·酷吏列传》「郡中不寒而栗」:这种「栗」是怕得发抖。因此《說文》说「慄,惧也」。慄,古代写作「栗」,如《論語·八佾》「使民战栗」,今与「栗」重新归并。 战(戰),《廣雅·釋言》「惮也」,《集韵》「一日惧慄也」。「战」也借作「颤」,表示恐惧的表现。「战」较「栗」严重,「栗」有时只表恐惧得混身起鸡皮疙瘩,而「战」而表示体似筛糠、颤抖不已,如:《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因退立,股战而栗」;《法言,吾子》「羊质虎皮,见草而说(悦),见豺而战」。「战」、「慄」、「栗」经常结合使用,如《論語·八佾》「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戰國策·楚策》「襄王闻之,颜色变作,身体战慄」。 【怕惮畏恐惧怖惴懔】 「怕」最初不作畏惧解。《老子》「我独泊兮其未兆」,「泊」也写作「怕」;司马相如《子虚賦》「楚王乃登雲阳之台,怕乎无为,乎自持」,「怕」是「泊」的分化字。它们都是淡泊清静的意思,与惧怕无关,所以《說文》说「怕,无为也」。用「怕」来表畏惧是唐以後的事。韩愈《二鸟》「鬼神怕嘲咏」的「怕」,才是今义的怕,《集韵》「怕,惧也」。 现代汉语中,凡恐惧幾乎都可以用「怕」表示,在古代表示「怕」的词有幾个,各应用于不同场合。 惮(憚,dàn),《說文》「忌难也」。对令人感到困难的事情有所畏惧用「惮」。《論語·学而》「过则勿惮改」,《管子·乘马》「民不惮劳苦」,《孟子·滕文公上》「何许子之不惮烦」,《墨子·兼爱下》「汤贵为天子,富有天下,然且不惮以身为牺牲」: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惮」一般要求带宾语,而宾语又是主语的所作所为。所以,对需要做、应该做、要他做的事感到害怕叫「惮」。《左傳·昭公十三年》「惮之以威」,这是「惮」的使动用法,是用对方害怕的事去恐吓他的意思。 「畏」和「惮」的不同处在于:「惮」是对让自己去做的某件事害怕;而「畏」则是对现实中的某件事害怕。《国语,晋语》「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畏」的是「人之多言」;《戰國策·趙策「畏秦,止于荡阴,不进」,「畏」的是「秦」;《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不畏」的是「死」;《商君書·错法》「不畏强暴」,「不畏」的是「强暴」。另外,「畏」是打心眼裏害怕。这种害怕有两种:一种是因在危难面前怯懦而害怕,上面所举的例子就属于这类,这类意思现代在「畏怯」、「畏缩」、「畏难」、「畏葸不前」、「望而生畏」等词语裏还保留着;另一种是由于尊重、佩服而生的「敬畏」,这种「畏」不是由于心怯,而是由于心服。《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陆游《跋王深甫先生书简二》「此书朝夕观之,使人若居严师畏友之间,不敢萌一毫不善意」:「畏」都是敬重的意思,这也是「惮」所沒有的。「恐」也要求带宾语。「惮」和「畏」所带的宾语都是要自己去做的或威胁及自己的事物;「恐」所带的宾语则多是事,而且是担心其出现的事,现代汉语多可用「担心」去对译。《莊子·肤箧》「唯恐缄滕扃不固也」,《戰國策·趙策》「恐太后之玉体有所郄也」,司馬遷《报任安书》「恐卒(猝)然不可为讳」,《史记·滑稽列傳》「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恐」後都是所担心的事情。用为使动用法「恐」有吓唬,或使之心神不宁的意思,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 惧(懼),《說文》「恐也」。「恐」和「惧」在感到担心上很相近,不同处在于:「恐」是外向的,是对某件事情感到担心;「惧」是内向的,侧重的是内心的感受,是因担心而提心吊胆、惶恐不安的意思。所以「恐」一般都带宾语,而「惧」则一般的不带宾语,如:《論語·子罕》「勇者不惧」;《論語·里仁》「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聊齋·促織》「儿惧啼告母」。 「惧」和「恐」常常连用,如《戰國策·齐策》「齐王闻之,君臣恐惧」,这裏「恐惧」是又担心又害怕的意思,意义偏重于「惧」。「恐」有时不带宾语,如:《荀子·天論》「星队(坠)、木鸣,国人皆恐」;《史记·滑稽列傳》「长老、吏、傍观者皆惊恐」。不带宾语的「恐」都可以换成「惧」,意思也同于「惧」,「惧」也有带宾语的,如:《国语,晋语》「夙夜征行,不遑启处,犹惧无及」;《左傳·庄公十年》「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带宾语的「惧」都可以换成「恐」,意思也同于「恐」。 和「惧」接近的还有一个「怖」。「怖」和「惧」有程度上的区别,如果说「惧」是提心吊胆,则「怖」是战战兢兢,惶惶不安,是大惧,是惶惧,所以《玉篇》说「怖,惶也」。《韩非子·喻老》「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漢書·尹翁归傳》「翁归至,论弃[许]仲孙市,一郡怖栗」。「怖」带宾语多是使动用法,是恐吓的意思,如《漢書·第五伦傳》「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 惴(zhui),《說文》「忧惧也」。懔(lin)《集韵》「惧貌」《廣雅・释话》「敬也」。「揣」和「懍」的恐惧义都是从形容恐惧的状态来的,如:《詩·小雅·小宛》「惴惴小心,如临于谷」;《说苑,政理》「懔懔焉,如以腐索御奔马」。就程度说,「惴惴较轻,是形容提心吊胆,所谓「惴惴不安」;「懔懔重,是心惊胆战,如履薄冰。《史记·项羽本纪》「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惴」形容「恐」;《荀子·议兵》「杀戮无时,臣下懔然,莫必其命」,注「懔然,敬悚栗之貌」。另外,「懔」源于「凛」,它除表战栗般的恐惧之外,还表因敬畏而恐惧,如上引《荀子》例。应用既久,由于相关关系,「惴」、「懔」本身也表恐惧了,只是带着它的自身的特色,如:《孟子·公孙丑上》「自返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潘岳《关中》诗「主忧臣劳,孰不祗懔」。 【惊骇慑惕怵】 这组词最初都和恐惧无关,但都和恐惧的感情有某种联系,因而经常被解作恐惧。 惊(驚),《說文》「马骇也」。骇(駭),《說文》「惊也」。「惊」、「骇」都是马突然被吓而狂奔的意思,如:《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庆氏之马善惊」;《左傳·哀公二十三年》「知伯视齐师,马骇,遂驱之」。人们经常用「惊」、「骇」来比喻意外情况所引起的内心的感受或震动。以「惊」为例:《史记,淮阴侯列傳》「至拜大将,乃韩信也,一军皆惊」,这裏「惊」是对韩信拜将沒有思想准备,突然听说引起的震动、惊异;陶潜《咏荆轲》「商音更流涕,羽奏壮士惊」,这裏「惊」表示在悲壮的音乐的刺激下,荆轲情绪更加慷慨激昂了;曹丕《与钟大理书》「闻之惊喜,笑与抃会」,「惊」後引起的是欢喜。正因为「惊」、「骇」引起的可以是各种感情所以也可以引起恐惧的感情。《晋书·王鉴傳》「黩武之众易动,惊弓之鸟难安」,「惊弓之鸟」即被弓箭吓怕了的鸟;《韩非子·說林下》「鳝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惊骇」是又惊又怕;《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吴王从台上观,见且斩爱姬,大骇」「大骇」是大受惊吓。由此可见,「惊」、「骇」即使在害怕义上,也是从突发情况来的,是因受惊吓而惧怕的意思。「惊」和「骇」比,「骇」比「惊」的受惊程度更深。另外,「惊」有时可带宾语,而「骇」一般不带宾语,如枚乘《上书谏吴王》「马方骇,鼓而惊之」。 慑(懾,shè),《說文》「失气也」,《一切经音义・十二》「失常也」。「失气」、「失常」即丧失勇气、失去常态的意思,被巨大的外力镇住而彻底屈服叫「慑」,这种外力经常是威力、权势,如:《吕氏春秋·论威》「威,所以慑之也」;《史记·范睢蔡泽列傳》「楚赵皆慑伏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势也」。这种在威胁下的屈服丧胆也是一种恐惧的表现,因而「慑」也有恐惧义,如:《管子·戒》「身在草茅之中而无慑意」;《後漢書·李固傳》「自胡广、赵戒以下,莫不慑惮之」。 「慴」可以看做是「慑」的异体字,它也是在威胁下失去胆气的意思,如:《史记·项羽本纪》「籍所击杀数十百人,一府中皆慴服,莫敢起」;《漢書·陈汤傳》「万夷伏莫不惧震」。 惕,《說文》「敬也」。这裏的「敬」不是一般的恭敬,而是敬畏,敬畏到诚惶诚恐的程度叫「惕」。正因为如此,「惕」也就有了胆战心惊这样的意味了,这样一来就和恐惧搭界了。《左傳·襄公二十二年》「无日不惕,岂敢忘哉」,《吕氏春秋·慎大》「汤乃惕惧忧天下之不宁」:「惕」都是由于高度重视而达到提心吊胆的程度的意思。因此古代常把「惕」解作「惧」。《国语,楚语》「岂不使诸侯之心惕惕焉」,注「惕惕,惧也」;《漢書·司馬遷传「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颜师古注「惕惧也;息,喘息也」。 「怵」(chù)与「惕」常常结合使用,可能是联绵词,所以义亦相通。枚乘《七发》「惕惕怵怵,卧不得暝」,这是因提心吊胆而睡不着觉;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二十四》「鼻息干虹霓,行人皆怵惕」,「怵惕」是胆战心惊。因此,《說文》说「怵,恐也」。 特徵词 四七、状人 【美好丽】 「美」和「好」上古都用于形容人的漂亮,《說文》「好,媄也」,「媄」即「美」的分化字。「好」用于人时形容的范围较狭,一般用于女子。《戰國策·秦策》「以文绣千匹,好女百人遗义渠君」,《史记·滑稽列傳》「是女子不好,烦大巫妪人报河伯,得更求好女,後日送之」:「好女」就是美女。《孟子·万章上》「好色人之所欲也」,《礼记·大学》「如恶恶臭,如好好色」:「好色」就是美色。「好」用于女子所侧重的又是容貌肤色的美,它指长相漂亮。 「美」的古字像人头上装饰有带角的羊头冠形。古代常用兽头皮作冠,以显示勇武,所以「美」虽然也可以表示貌美,但它兼及服饰之类,有仪表堂堂的意思。前者如《淮南子·精神》「献公艳骊姬之美」,注「好色曰美」;後者如《国语,鲁语》「楚公子甚美」,注「美,谓服饰盛也」。正因为「美」是兼及仪表的,所以「美」不限于形容女子,也常常用来形容男人,如:《戰國策·齐策》「[邹忌]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吾孰与城北徐公美」;《史记·陈丞相世家》「绛侯、灌婴等咸谗陈平,曰:平虽美丈夫,如冠玉耳,其中未必有也」。正因为如此,读古籍时,对「美人」要加以分辨「美人」不等于「美女」。《墨子·小取》「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王逸《离骚序》「灵修美人,以媲于君」,苏轼《前赤壁賦》「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美人」指的都是男人。 「美」因为可以泛称男女的貌美,所以它的反义词可以是同样泛称的「恶」,也可以是专指容貌不好的「魏」(丑),如:《史记·外戚世家》「美女人室,恶女之仇」;白居易《青塚》「祸福安可知,美颜不如魏」。「好」的反义词主要是「魏」,如《史记·滑稽列傳》「呼河伯妇来,视其好魏」。 《方言・二》「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好」,最初可能是方言,但从古籍看,它已经变为通语了。而且随着词义的发展,好」还不断泛化,成为一切美的、精细的、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的形容词了,如「好花」、「好句」、「好景」、「好汉」等;人的容貌之美,不论男女,主要用「美」了。 「丽」(麗)有依附的意思。当「丽」用来表示美时,所表的主要是外表之美、服饰之美。《韩非子·亡徽》「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文丽」指外表藻饰的华美;《戰國策·齐策》「妻子衣服丽都」,「丽都」是指衣服穿着的华美合时;杜甫《麗人行》「长安水边多丽人」,「丽人」固然说容貌美,但主要还是说衣着之美。 【妍姣娇艳妖冶媚娥妹姱娟】 这组词都表示人的容貌的美好。 「妍」(妍,yán)和「好」是方言同义词,都泛指人的姿容的美丽,《方言・一》「自关而西,秦晋之故都曰妍。好,其通语也」。秦汉之後,「妍」也逐渐变为通语,所以「妍」和「醜」、「媸」、「恶」经常作为反义词对举,如:《关尹子,三极》「日无不照。有妍有魏,而日无厚薄」;《史通,惑经》「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颜氏家训,名实》「今不修身而求令名于世者,犹貌甚恶而责妍影于镜也」。因此,「妍」、「好」常常结合使用,如李白《去妇词物情恶衰贱,新宠方妍好」。正因为「妍」泛指美丽,所以它可以形容人的长相,也可以形容人的体态;可以状人,也可以喻物。《晋书·慕容超载記》「谚云:妍皮不裹痴骨』,妄语耳」;白居易《过昭君村》「妍姿化已久,但有村名存」;《列仙傳》「春景妍媚,花卉烂漫」。 姣,《說文》「好也」。「姣」也泛指美好,如:《孟子·告子上》「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慎子,威德》「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姣」、「好」也常结合使用,如《西京杂记,二》「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姣」也是方言,《方言・一》「秦晋之间,凡好而轻者谓之娥;自关而东河济之间谓之媌,或谓之姣」。「姣」与「乔」、「矫」可能有词源关系,所以「姣」除泛指美好之外,常常偏重于身材高而匀称、苗条,字亦不限于用于女子,如:《荀子·非相》「古者桀纣,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論衡·齐世》「上世之人,侗(长大)长姣好」。 「姣」亦作「佼」,如:《詩·陈風·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朱注「佼人,美人也」。「佼」也用于男人,如《論衡·骨相》「陈平贫而饮食不足,貌体佼好,而众人怪之」。「佼佼」连用也表高出一般,如《後漢書·刘盆子傳》「铁中铮铮,庸中佼佼」。 「娇」(嬌)是「姣」、「佼」的後起字,《一切经音义・九》「姣,古文娇」。「姣」(佼)应用于魏晋以前,「娇」盛行于六朝之後。「姣」、「娇」交替也引起一些意义上的变化:「姣」(佼)重在体态的长大,「娇」则重在姿态柔媚小巧、惹人喜爱,《說文,新附》「娇,姿也」,《廣韵》「态也」,《增韵》「娇娆也」。李白《江夏行》「忆昔娇小姿,春心亦自持」;《开元天宝遗事》「御苑新有千桃花,帝亲折一枝插于妃子宝冠上,曰:此个花尤能助娇态也」。由长大的美转为小巧的美是时代风尚使然,也正因为如此,「娇」也和成年男子逐渐绝缘。引申开来:过分爱惜也称「娇」,如杜甫《北征》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美好可爱的也可称「娇」,如杜甫《江畔独步寻花》「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艳(艶、豔),《方言・二》「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美状为窕,美色为艳,美心为窈」。「艳」侧重的是脸色美、肤色美,侧重容色长得丰满、鲜明。《左傳·桓公元年》「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美」指长相,「艳」指肤色。曹植《七启》「玄鬓凝于雪露,艳色过乎芙蓉」,「芙蓉」比喻脸色的红艳。进而浓妆艳抹、打扮华丽鲜明也称「艳」如:庾肩吾《长安有狭邪行》「少妇多铯冶花鈿系石榴」;陈陶《独摇手》「汉宫新燕矜蛾眉,春台艳妆莲一枝」。再引申开去,凡色彩鲜明就都可以称「艳」了,《正字通》「艳,光彩也」。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二十六》「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庐山記》「海滨渔人常见夜有光艳,遂网之,得金文殊菩萨之像」。 妖,《一切经音义・一》「妍也」。不过「妖」不是一般的美,而是异常的美、迷人的美。曹植《名都篇》「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白居易《小白马》「夸将迎好客,惜不换妖姬」:「妖女」、「妖姬」都是美得动人、迷人的美女。「妖」包括容貌、妆饰的动人,也包括姿态的妩媚动人。张衡《定情賦》「夫何妖女之淑丽,光华艳而秀容」,这是说长相美丽,光采照人;《後漢書·梁冀傳》「寿色美而善为妖态,作愁眉、啼粉、墯马髻、折腰步、龋齿笑,以为媚惑」,「妖态」是迷人的姿势、神态。《論衡·自纪》「不常有而忽见曰妖」:各种反常的自然现象称「妖」,异常的美丽也称「妖」。最初「妖」并沒有贬义,但随着妖魔迷人害人的观念的产生,随着把貌美看作不吉利的观念的滋长,「妖」就逐渐染上不端庄、淫邪的意味了。 「冶」与冶炼无关。「妖冶」最初是一个联绵词,形容异常艳丽妩媚,如司马相如《上林賦》「若夫青琴、宓妃之徒,绝殊离俗,妖冶娴都」。「妖冶」也作「姚冶」、「容冶」、「窕冶」、「游冶」、「冶由」等,意思是一样的,如:《荀子·非相》「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宋玉《风賦》「玉为人身体容冶,口多微辞」;《淮南子·修务》「冶由笑,目流眺」。正因为「妖冶」有异常美丽的意思,因而产生了作出轻佻的姿态、妖媚的神态,用妖艳的打扮去诱惑人的意思,「妖」和「冶」都是「妖冶」的单音分化,作「妖」更为习见。和「妖」一样,「冶」後也逐渐含有贬义,如《易·繫辭上》「慢藏诲盗,冶容诲淫」。 媚,《說文》「说(悦)也」。「媚」是向人奉承讨好、取悦于人的意思。《孟子·尽心下》「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愿也」,「媚于世」是取悦世人,哗众取宠;《漢書·佞幸傳》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媚贵幸」「婉媚」就是柔顺谄媚,巴结奉迎。古代把女子看成私有物,宣称女子是以色取悦于人的,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打扮得漂漂亮,作出取悦于人的姿态称「媚」美丽可爱、惹人欢喜也跟着叫「媚」了,这样一来,「媚」就又有了美好、可爱的意思。虽然如此,「媚」的美好义终究含有讨人喜欢的、招人爱的色彩。卢思道《後园宴》「媚眼临歌扇,娇香出舞衣」,元稹《寄吴士矩端公五十韵》「媚语娇不闻,纤腰软无力」:「媚眼」、「媚语」,实际上是招人爱的眼睛,讨人欢喜的话语。「媚」用于事物,也不是形容事物本身的美,而是说事物在别人心目中引起美感,这是「媚」的个性。陆机《文賦》「石韫玉而山辉,水怀珠而川媚」,「川媚」是川美得惹人爱;《晋书·王献之傳》「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媚趣」是动人之处。 表美貌的字还有一些较常使用的,多出于方言。娥(é),《方言・一》「娥、嬗,好也。秦曰娥」,《方言・二》「秦晋之间,美貌谓之娥」。「娥」是秦或秦晋方言,如《列子·周穆王》「简郑卫之处子娥媌靡曼者,施芳泽,正娥眉,设笄珥」,注「娥媌,妖好也」;又《杨朱》「乡有处子之娥姣者,必贿而招之,媒而挑之,必获而後已」。「姝」(shu),《方言・一》「赵魏燕代之间曰姝」。「姝」是「好」的北部方言,《诗经》中多见于风,如:《詩·邶風·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又《风,干旄》「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垮(ku),《集韵》「一日好也」。「姱」多见于《楚辞》,可能是南方方言,如:《楚辞·九歌·礼魂》「姱女倡兮容与」;又《招魂》姱容修态,组(充满)洞房些」。娟(juān),《說文,新附》「娟,婵娟也」。「娟」或许是「婵娟」的节缩,不知何处方言,後代应用颇多,如:《唐书·高骈傳》「左右姬侍百馀,皆娟秀光丽」;范仲淹《接花歌》「窃药嫦娥新换骨,婵娟不似人间看」。由于语言中的排除重複的规律,这些方言词逐渐被排斥。 【娴雅都】 这组词都用于形容人的美不过所表示的美的方面不同。 娴(嫻,xián),古多作「闲」,「娴」是後起的分化字。「閒」古与「闲」通用,时间上有空隙,可以安静地休息、从容地行动叫「閒」或「闲」。《荀子·解蔽》「辟(避)耳目之欲而远蚊虻之声,闲居静思则通」,「闲」与「静」对举;嵇康《赠秀才人军,其五》「闲夜肃清,朗月照轩」,「闲夜」即安静的夜晚。「闲」转移到人上就表示人的举止文静,从容大方。《淮南子·本经》「质真而素朴,闲静而不躁」,「闲静」和「躁」是相对的;《吕氏春秋·士容》「趋翔闲雅,辞令逊敏」,「闲」也是形容人的举止雅致大方的。所以「闲」用在人上,主要是形容人的举止体态的美的,是描写人行动的安舒文雅的。「闲」可以用于男人,但比较经常的是用于女子雍容雅静、举动安详的风度,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賦》「[宋]玉为人体貌闲丽」,这是用于男人;曹植《美女篇》「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这是用于女人。因为「闲」多用于女性,所以後来为分化时加「女」成「娴」。「娴」的娴熟义也是从行动从容来的。 「雅」的反义词是「俗」。《集韵》「雅,正也」,《論語·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皇疏「雅,正也」。所谓「正」就是标准的、规范的的意思,凡是合于统治者的规范的称「雅」,「雅言」就是标准语,就是当时上层统治者通行的语言;反之,民间的、百姓的就是「俗」了。用于人,「雅」也可以用来表作风、仪态,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但「雅」更主要的是表示修养,是才识、心志、兴趣、爱好的高尚、不俗气,作风只是其中的一个次要部分。《荀子·儒效》「故有俗人者,有俗儒者,有雅儒者,有大儒者」;《論衡·自纪》「充为人清重,游必择友,不好苟交。所友位虽微卑,年虽幼稚,行苟离俗,必与之友。好杰友雅徒,不泛结俗材」。所以「雅」可以构成「雅人」、「雅士」、「雅言」、「雅行」、「雅量」、「雅节」、「雅兴」、「雅致」等,如:《三國志·魏书·邢颙傳》「家丞邢颙,北土之彦。少秉高节,玄静澹泊,言少理多,真雅士也」;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不有佳作,何申雅怀」。因为「雅」主要形容思想、节操、兴趣、爱好之美,所以虽可用于女子,但主要用于男人。 「都」本义指城市。「都」是统治者的据点和聚集地,和广大农村(野)是相对的,所以作为形容词,「都」和「野」,也是相对的,打扮穿戴人时,华丽叫「都」,粗陋、朴鄙叫「野」。《詩·郑風·有女同車》「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美」说的是长相,「都」是说打扮时髦、漂亮;《戰國策·齐策》「妻子衣服丽都」,漂亮华丽形容的是所衣所服。所以「都」主要是说装饰美的,穿着梳妆入时、合于当时流行的潮流称「都」。 【少壮】 古代人把「少壮」看做人一生中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列子·天瑞》「[人生]大化有四:婴孩也,少壮也,老耄也,死亡也」。因此「少壮」常常连用,如:汉武帝《秋风辞》「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幾时兮奈老何」;《古詩·长歌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少在现代指十岁到十五岁的阶段,但在先秦时代,它的上限要长得多。《論語·季氏》「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皇侃疏「少,谓三十以前也」。所以把上限划到三十,是因为《礼记·曲礼上》说「三十曰壮有室」。「有室」就是结婚,古代认为三十是结婚的适当年龄,所以结婚以前都称「少」。《管子·问》「问少壮而未胜甲兵者幾何人」,可见少年是可以胜甲兵的;《史记·淮阴侯列传「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这「少年」不会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否则不会敢让长大带剑的韩信从胯下爬过的。「少年」也称「弱冠」,这是因为古代到二十岁时要行加冠礼,加冠以後才算脱离童年,成为成人,享受成人在社会上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礼记·曲礼上》说「二十曰弱冠」,「弱冠」特指「少年」时期的二十左右岁的时候,和现代说的青年时期差不多。汉以後,少年的上限逐渐缩短,《户令》「凡男女,三岁以下为黄……十六以下为少」。所以把少年的上限划为十六岁,这是因为划分标准发生了变化的缘故。在封建社会,封建朝廷为了尽量榨取农民的赋税和劳力,所以尽量把成年的标准压低。汉初规定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岁,要出人头税;《晋书·食貨志》「男女十六已上以至六十为正丁」,成「丁」以後要负担劳役和兵役。历代的规定,成丁的年龄也以在十六岁者为多因此把十五岁以下的就称作「少年」了。 先秦是把结婚的年龄算作壮年的《釋名·釋长幼》「三十日壮」,反映了先秦的习惯。《商君書·垦令》「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壮」和「少」互相对称。汉以後随着「少年」上限的缩短,「壮」的下限随之逐渐延长。《隋書·食货志》「十八已上为丁,丁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宋史·食貨志》「二十为丁,六十为老」;《明史,食货志》「年十六日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都是规定十六到二十算「成丁」「成丁」。实际上就是「壮」了,壮年的下限沒有少于五十的,多半规定为六十。所以要延长壮年时间,不言而喻,也是为增加榨取年限。由此可见,历代对人的发育、变化的阶段的划分,是服从于历代经济、政治的需要的。至于各个时期的习惯用法,往往不依法令的规定,而依照先秦或当代的习惯。 【长颀曼】 长(長),《正字通》「短之对」。「长」与今之常用义相同,指两点或两端的距离大,如:《孟子·滕文公上》「布帛长短同则贾(价)相若」:阮籍《咏怀》「湛湛长江水,上有枫树林」。 颀(頎,qí),《廣韵》「长貌」。「颀」可能与「企」同源,它经常形容长,不过它所形容的经常是身材的修长,如:《詩·卫風·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衣」传「颀,长貌」;又《齐风,猗嗟》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正义「其形状颀然而长好也」。「颀」经常重叠使用,显示出其描写本色,如王安石《忆昨诗示诸外弟》「当时髫儿戏我侧,于今冠佩何颀颀」。 曼,《說文》「引也」,《一切经音义・六》「长也」。「曼」的长是指由一点向外延伸的长,与「延」同源,许慎所谓「引也」。《楚辞·离骚》「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路从脚下延伸;《列子·汤问》「[韩]娥还,復为曼声长歌,一里老幼,喜跃舞,弗能自禁」,这是描写声音由口中发出拖长。正因为「曼」与延长有关,所以它形容的事物多含有起伏蜿蜒、连续不断的意味,如:《漢書·晁错傳》「土山丘陵,曼衍相属」;王延寿《鲁灵光殿賦》「长途升降,轩槛曼延」。 【短矮矬】 短,《廣韵》「不长也」。「短」和「长」是反义词,如:《左傳·昭公三年》「彼其髮短,而心甚长」;《列子·天瑞》「能柔能刚,能短能长」。在现代,「短」指两端的距离小,但在古代,「短」也常用来表上下的距离小,尤其表示人的身材时,用「长」、「短」而不用「高」、「矮」。《荀子·非相》「帝尧长,帝舜短;文王长,周公短;仲尼长,子弓短」,《吴子,治兵》「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长」指身量高,「短」指身材矮。这种用法也可以扩及到动物、物品。《逸周書·王会解》「正南瓯邓、桂国……,请令以珠玑、玳瑁、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短狗」即矮狗;《国语,吴语》「君有短垣而自踰之」,「短垣」即矮墙。 把上下距离小称「矮」,把高度小从「短」裏分化出来,大体上是在中古。唐代书面语裏还是用「短」的,如:《唐书·李绅傳》「[绅]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时号短李」。但接近口语的作品已经用「矮」了,如:《舊唐書·阳城傳》「道州土地产民多矮」;《开元天宝遗事》「丈夫有凌雲之志而拘于下位,若立身矮屋之下,使人抬头不得」;《渑水燕谈录》「亳州法相寺,矮桧高才数尺」。《說文・新附》「矮短人也」,《廣韵》「矮,短貌」。 「矬」见于记载的较「矮」为早,《廣雅·釋詁》「挫,短也」,《一切经音义・二》「侏儒日挫」。《北史·宋世景傳》「孝王学涉,形貌矬陋,而好臧否人物」。 「矬」可能是从「莝」来的。「莝」是铡过的草,「矬」当是从「短」,「坐」声。「矮」可能源于「萎」,也是从「短」、「委」声。 【恶醜陋寝媸】 恶(惡,e),《釋文》「貌醜也」。上古,形容相貌魏用「恶」,如《孟子·離婁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注「恶人,魏类也」;《莊子·德充符》「卫有恶人焉,曰哀骀它……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十数而未止也」,注「恶,魏也」。「恶」的反义词是「好」、是「美」,如:《戰國策·趙策》「鬼侯有子而好,故入(纳)之于纣,纣以为恶」;《韩非子·說林上》「杨子过于宋东之逆旅。有妾二人,其恶者贵、美者贱」。 醜,《說文》「可恶也」。「醜」最初是令人憎恶的意思:《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恶直魏正,实繁有徒」,「魏正」,注「言害正直者」;《荀子·荣辱》『人之有鬬,何哉?我甚魏之」,「魏」亦憎也。作为形容词,「魏」则表示可憎恶的,不好的,令人感到耻辱的。当「恶」主要用于善恶、憎恶义後,表示面目可憎的貌魏义就逐渐「魏」所代替,如:《莊子·天运》「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醜人见而美之」;《史记·滑稽列傳》「呼河伯妇来,视其好魏」;《後漢書·梁鸿傳》「同县孟氏有女,状肥醜而黑」;又《周燮傳》「燮生而钦颐折额,魏状骇人」。「醜」今简化为「丑」,古「醜」、「丑」无关。 陋(lòu),《說文》「阨陕也」。「陋」原指狭小简陋,如:《論語·雍也》「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刘禹锡《陋室铭》「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引申开来,地处僻远、身份低微、见识浅薄都可以称「陋」。「陋」也用来比喻相貌,其貌不扬也称「陋」,所以「魏」和「陋」常常结合使用,如:《潛夫論》「图西施毛嫱可悦于心,而不如魏妻陋妾之可御于前也」;龚开《题中山出游图》「老馗回观四目鬬,料亦不嫌馗魏陋」。 「魏」和「陋」的区别在于:「魏」偏重于面目长相,「陋」侧重的是身形体态。古代崇尚高大魁梧,所以身材矮小、举动无威仪是「陋」的主要内容,这和房屋低矮狭窄称「陋」是一致的。《世说新语·容止》「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不足以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当之,自捉刀立床头」,注「《魏氏春秋》曰:武王姿貌短小,而神明英发」;《晋书·山涛傳》「允,字淑真,少尪病,形甚短小,……武帝闻而欲见之……以尪陋,不肯行」:可见「陋」的主要表现是身材短小。正因为如此,「陋常常和「短」、「矮」、「矬」、「小」等词结合使用,如:《後漢書·冯勤傳》「祖父偃,长不满七尺,常自耻短陋」;《南史·徐傳》「外弟徐摘,形质陋小,若不胜衣」。当然身体畸形也可以称「陋」,这是特殊情况,如《唐书·吉项傳》「懿宗陋短俯偻」。 寝,亦作「侵」、「疫」,《廣韵》「貌醜也」,《集韵》「体陋也」。《集韵》是对的,「寝」与「陋」同义,着重的也是身体短小。《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者,貌侵」,《集解》「寝,短小也」;《唐书·酷吏傳》「敬羽,河中宝鼎人,貌寝甚,性便辟,善候人意」。正因为如此,「寝」和「陋」常常连用,而和「魏」则不相结合,如《新唐書·郑注傳》「貌寝陋,不能远视」。後世因为「寝」常和「貌」结合使用,所以应用上逐渐和「魏」相似了。《酉阳杂俎》「今人谓魏为貌寝,误矣。《魏志》曰『刘表以王粲貌侵而体弱通说,不甚重之……』,注云侵,貌不足也』」。 媸(chi),《字汇》「魏也」。「媸」之表貌醜常与「妍」对举,如:《史通,史官建置》「向使世无竹帛,时阙史官……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抱朴子,文行》「若夫翰迹韵略之广逼,属辞比义之妍媸……其悬绝也,虽天外毫内,不足以喻其辽邈」。「媸」原借「蚩」来写,如陆机《文賦》「混妍蚩而成体,累良质而为瑕」,「媸」是後起分化字。「妍」是关西方言,「媸」也当是关西方言。 【庄矜严俨肃】 在言行不轻浮的意义上,这组词相近。 庄(莊),《玉篇》「草盛貌」,《集韵》「恭也」。「草盛貌」可能是「庄」的本义,不常用;「恭」是它的常用义,是端庄、庄重的意思。「庄」的端庄义重在人的外在表现,是举止言行不随便,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荀子·乐論》「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季孙好士,终身庄,居处衣服常如朝廷」,《論語·为政》「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史记·袁盎晁错列傳》「绛侯为丞相……上礼之恭,常自送之。中郎袁盎进曰:……陛下谦让,臣主失礼,窃为陛下不取也。後朝,上益庄,丞相益畏」:综上例可知,「庄」重在举止神色;「庄」是不随意行动,是郑重其事,是要显得有威仪,使人肃然起敬。「庄」的反面是表示行为平易、言谈随便、神情懈怠,是「谐」,是「嬉」,是「懈」。 矜(jim),《說文》「矛柄也」。矛柄义不常见,较常见的意义是表庄重,朱骏声《說文通训定声》以为是「敬」的假借,它们可能同源。「庄」的庄重义重在外表、举止;「矜」的庄重义则重在内心,是自我约束、自我尊重。《論語·阳货》「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矜」指自持、自重、自爱者,《晋书·阮种傳》「朝有矜节之士,则野无贪冒之人」,「矜节之士」即爱重名节、洁身自好之士。「矜」的反面就是自我放纵了,如鲍照《答客》「爱赏好偏越,放纵少矜持」。「庄」主要是作给人看的,是通过自己的一本正经引起对方的敬重,不敢放肆怠慢;「矜」是以名节尊严之类自持,是防止外人干预、侵犯的。正因为如此,「矜」的自我约束过分就流于拘谨了,如《晋书·王羲之傳》「然闻信至,咸自矜持」,这是由于拘谨而作出的庄重。「矜」的自尊自重过分就流于骄傲自大,《公羊传·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如杜甫《石犀行》「蜀人矜夸一千载,泛溢不近张仪楼」。 严(嚴),《說文》「教命急也」。作为形容词「严」表示命令紧急、严峻:《孟子·公孙丑下》「使[充]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注「事严,丧事急」;《韩非子・雅四》「无赦之为严」,严万、不加宽贷称「严」。「严寒」、「严冬」等只是「严」在自然界的应用;「严」用于人的举止神态上就具有庄重义了。《詩·大雅·常武》「赫赫业业,有严天子」,《漢書·金日傳》「日八尺二寸,容貌甚严」:这裏的「严」就是庄严了。「严」与「庄」的相同处在于它们都是人的外在表现;其不同在于:「严」较「庄」更重,它不仅使人敬重,而且使人敬畏,是威严。所以《诗》毛传说「严然而威」;《後漢書·袁张韩周列傳》「[袁安]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严重」与「有威」连用。因为「严」经常用于严厉义,所以表庄重的「严」分化为「俨」(儼)。《詩·陈風·泽陂》「有美一人,硕大且俨」,传「俨,矜庄貌」;《論語·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这很能表明「俨」的特徵。正因为如此,东汉时期为避汉明帝刘庄的讳,就用「严」来写「庄」,这样一来,两者的差距就更小了,後代「庄严」就常常连用了。 肃(肅),《說文》「持事振敬也,从聿在上,战战兢兢也」,《廣韵》「敬也」。「肃」也有庄重的意思,如:《荀子·乐論》「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肃庄」连用;《颜氏家训,治家》「吾每读圣人之書·未尝不肃敬对之」,「肃敬」连用。不过「肃」与「矜」相似,是侧重于心理方面的。所不同的是「矜」重在自尊自持;而「肃」则重在慑于外力。「肃」是在外来的力量的威慑之下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所以和「敬」有近似处。「肃」是「严」的结果,「严肃」就是「严」而使之「肃」的意思,所以「肃」带有提心吊胆、毕恭毕敬的意味,如:《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三國志·魏书·鲍勋傳》「尚书令陈群、僕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百寮严惮,罔不肃然」。 【高雅】 「高」、「雅」在超出世俗义上相近。 高,《說文》「崇也」,与它相对的是「低」。在超出世俗义上,「高」侧重的是水平超出一般人,是道德、品质等的高尚,学问、才能、技艺等的高超,高到使人看重、受人推崇的程度,如:《莊子·让王》「屠羊说,居处卑贱,陈义甚高」;《淮南子·氾论「言而必信,期而必当,天下之高行也」;《越绝書·越绝外传,范伯》「有高世之才,必有遗俗之累」;《後漢書·冯勤傳》「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正因为如此,「高风」、「高义」、「高人」、「高士」、「高手」、「高艺」等常结合使用。 雅,《玉篇》「仪也」,《集韵》「一曰正也」。早期「雅」是规范、正确、合于标准的意思。《論語·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雅言」是社会上通用的标准语。《荀子·王制》「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雅」指正规的、传统的音乐。诸葛亮《出师表》「咨诹(询问)善道,察纳雅言」,「雅言」指正确的建议。《三國志·魏书·邢颙傳》「家丞邢颙,北土之彦,少秉高节,玄静澹泊,言少理多,真雅士也」,「雅士」指正人君子。「雅」原本是标准的意思,与之相对的就是不规范的、俚俗的。在歧视民间推崇庙堂、歧视民众推重文士的封建社会裏,「雅」逐渐由规范的意思演变为非世俗的,于是「雅」就具有了「不俗」义了,《华严经音义,上》「雅,闲丽也」。「雅」的不同流俗的娴雅义所侧重的是衣吃住行、言谈文辞之类的日常表现和行事方面,这是它不同于「高」的地方。《新書·道术》「辞令就得谓之雅,反雅为陋」,这是言语得体;《宋書·谢方明傳》「无他技能,自然有雅韵」,这裏指的是举止行动的超群不俗。正因为如此,可以有「雅谈」、「雅步」、「雅音」、「雅服」、「雅玩」等。总之,把不落俗套的、超出一般格调的称作「雅」,所谓「雅致」、「高雅」。 【威武】 「武」和「威」不论作为名词还是作为形容词都和力量有关,所以它们常常结合使用,如:《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後漢書·光武纪上》「[王莽]驱诸猛兽虎豹犀象之属,以助威武」。其不同处在于:「武」侧重于自身的力量强大;而「威」则侧重于自身力量的使人畏惧。 「武」古字形由止、戈组成。「止」即古「趾」字像人足,在「武」字中象徵荷戈而行的武士或武装行进的军队。正因为如此,「武」与军事行动密切相关。《左傳·宣公十二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也」,这是宣传战争的、军事的力量;《史记·留侯世家》「今陛下能偃武行文,不復用兵乎」,「武」与表文治的「文」对文。「武」也可以表「武士」或「武夫」《淮南子·览冥》「勇武一人,为三军雄」,注「武,士也。江淮间谓士曰武」。作为形容词,「武」则表示军队或战士的勇敢、雄健,所以《廣雅·釋詁》说「勇,武也」,又「勇,健也」。「武」是对武士或军队的褒美之辞。《詩·郑風·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这是赞美武夫的勇健;《楚辞·九歌·國殤》「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这是对死难战士的刚毅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的赞美。《周書·谥法》「刚强直理日武,威强睿德日武,克定祸乱曰武,刑民克服日武」,这体现了古人把「武」看成是个人的很高的美德,所以古人把功烈卓著的帝王,如周武王、汉武帝等追谥为「武」。 威,《廣雅·釋詁》「力也」,《吕氏春秋·荡兵》「威也者,力也」。不过「威」指的不是个人的勇健之力,而是足以使人慑服或敬畏之力,所以《釋名·釋言语》说「威,畏也,可畏惧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威」表示强大的、使人望而生畏的威力、威风或威严,如:《史记·陈涉世家》「威振四海」;《老子》「民不畏威,大威至矣」。作为形容词,「威」则表示事物的使人害怕的、令人恐惧的特性。《左傳·隐公十一年》「既无德政,又无威刑」,「威刑」是严厉可怕的刑罚;《墨子·七患》「赏赐不能喜,诛罚不能威」,「不能威」是不能使之害怕。 因为「武」出于军事和对武士或军队的赞美,所以作为名词它常构成「神武」、「圣武」、「耀武」、「尚武」等;作为形容词常常构成「武功」、「武德」、「武将」、「武卒」等;和「武」经常结合的形容词是「勇武」、「威武」、「武健」、「武毅」……:总之,「武」和勇健有力有关。「威」是可怕的力量,所以它广泛得多,凡可怖的都可以结合如「天威」、「神威」、「风威」、「霜威」、「虎威」、「寒威」等;作为形容词它也和可怕的事物结合,如「威柄」、「威命」、「威权」、「威灵」等;和「威」相结合的同义语也是严厉可怕的字眼,如「威慑」、「威严」、「威猛」、「威惮」等。 正因为「武」是赞美之辞,所以作为形容词它一般是褒义的;而「威」因为经常和刑罚、暴力相结合,所以它是个中性词,带有严酷的色采,它不仅可以表威严,也可以表淫威。 【烈猛】 「烈」和「猛」在形容声势浩大、来势迅疾上有共同处,所以常结合使用,如《書·舜典》「烈风雷雨弗迷」,疏「阴阳和,风雨时,无此猛烈之风」。从源上考察,「烈」来自对火势的形容,重在浩大的声势,重在令人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猛」来自对鸷禽猛兽的形容,侧重点在力量大、来势凶。 烈,《說文》「火猛也」。「烈」是火炽烈燃烧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上》「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集注「烈,炽也」。正因为如此,「烈」经常形容熊熊的火势以及与之有关的发光、发热的物体,如:《後漢書·刘陶傳》「此犹养鱼沸鼎之中,栖鸟烈火之上」;徐夤《西塞寓居》「烈日不融双鬓雪,病身全仰一枝筇」;如:「烈焰」、「烈光」、「烈炬」、「烈暑」等。「猛」,《說文》「健犬也」。猛」不限于对犬的特徵的概括,它适用于所有的凶兽和猛禽,所以以描写禽兽的凶悍为基本用法,如:《史记·淮阴侯列傳》「猛虎之犹豫,不若蜂蛮之致螫」;《周礼・秋官・跫氏》「掌攻猛鸟,……以时献其羽翮」;「猛豹」、「猛豺」、「猛鹫」、「猛蛟」等。这是区分「烈」、「猛」的出发点。特徵词状人「烈」因为表火势的旺盛,所以不用来限制鸟兽,「猛」因为重在来势汹涌、势不可当,所以可以形容「烈」所修饰的某些对象,如:《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王僧孺《初夜文》「壅夏河之长泻,扑秋原之猛燎」。用「猛」形容「火」、「燎」之类,所重的不是炽烈,而是凶猛。「烈」和「猛」也都可以形容其他许多自然现象,如「风」、「寒」之类,其区别大体上也是「烈」重在自身之炽盛,「猛」重在来势之汹汹,如:《後漢書·南蛮傳》「久矣,天之无烈风雷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世说新语·轻诋上》「中流风势猛迅,舫欲倾覆」。 「烈」和「猛」也同用于限制人,但「烈」是由火势炽烈不可侵犯、不容侵犯引申来的,所以多表示为人刚正坚贞、有气节操守,人不能犯,如:《莊子·秋水》「白刃交于前,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史记·刺客列傳》「非独[聂]政能也,其姊亦烈女也」。「猛」则重在力量与无畏,势同猛兽,如:刘邦《大风歌》「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新序,善谋》「黥布,天下猛将」。在表示威猛严厉上,「烈」也重在如同炽焰烈火,使人望而生畏,不敢侵犯,如:《淮南子·齐俗》「曾参之养亲也,若事严主烈君」;《史记·酷吏列传赞》「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猛」与「宽」相对,重在采取凶暴的措施,如:《論語·尧曰》「[君子]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史记·仲尼弟子列傳》「吴王为人猛暴」。正因为「烈」重在人不敢犯,所以严政峻法之类可以用「猛」形容,一般不用「烈」,如:《礼记·檀弓下》「苛政猛于虎」;《左傳·昭公二十年》「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至于在形容人的光明显赫上,则只能用「烈」了:如:《国语,晋语》「君有烈名,臣无叛质」;「烈祖」、「烈考」等。 【俭约节省】 这组词在控制用度上有共同处;细分起来:「俭」、「约」相近,「节」、「省」相近。 俭(儉)《說文》「约也」。「俭」、「约」常常结合使用,如:《荀子·非十二子》「[墨子]尚功用大俭约」;《漢書·杜邺傳》「每事约俭,非礼不动」。「俭」源于「敛」,是收缩开支、降低消费的基本用词,该消费的不消费或降低消费量称「俭」它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它的反义词是「奢」、「侈」,是过分地消费、挥霍,如:《論語·八佾》「礼,与其奢也,宁俭」;《左傳·庄公二十四年》「俭,德之洪也;侈,恶之大也」。「俭」的内涵,指和衣食住行等的日常消费有关的开支的节省,是爱惜物力,不浪费,如:《国语,周语》「宫室不崇、器无雕镂,俭也」;《漢書·辛庆忌傳》「居处恭俭,食饮被服尤俭约」。 约(約),《說文》「缠束也」,《廣雅·釋言》「俭也」。「约」的本义是用绳索捆束缠绕,当它用于对开支、用度的束缚、约束时就有节俭的含义了。「约」的节省义经常用于压缩日用必需品的消耗,在这点上它和「俭」相同。不同的是「俭」是个泛称,它只表低消费,不表所消费之物,「约」可以带宾语,指出节省的对象,如:《新论,从化》「楚灵王好细腰,臣妾为之约食,饿死者多」;《三國志·魏书·荀彧傳》「约食畜(蓄)」。 节(節),本义是竹节。竹节是约束竹子的,推广到社会范畴,各种自我约束都可以称「节」:以礼法约束就是「礼节」;以道德约束就是「节操」、「气节」;妇女以封建礼教自我约束就是「贞节」;在用度上的约束就是「节约」、「节省」。「节的「节省义」所指的范围要大得多,它可以是日常消费开支的省俭,也可以是对国家开支等的节制,如:《荀子·天論》「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論語·学而》「道(导)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俭」、「约」是生活中的省吃俭用;「节」则只指开销适度,不一定是限制生活所需,《新書·道术》「费弗过适谓之节」。《後漢書·何敞傳》「节省浮费」,「浮费」指非必要的开支;《晋书·阮孚傳》「帝谓曰:卿既统军府,郊垒多事,宜节饮」,「节饮」是适度地喝酒,不要过量。 省,《集韵》「一日简也」,《韵会》「少也」。「省」的简约义重在数量方面,与「减少」有关,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减少都可以叫「省」。正因为如此,「省」的节省范围比「节」还要大,不仅不限于衣食,而且不限于用度。《左傳·僖公二十一年》「贬食省用,务穑劝分」,这是节省开支;《後漢書·杜诗傳》「省爱民役」,这是节省民力;《史记·李将军列傳》「莫(幕)府省约文书籍事」,这是省事;《老学庵笔记,十》「宋文安公集中有省油灯盏诗……盖夹灯盏也」,「省油」是减少油耗。 总之,「俭」是对「奢」而言的;「约」用于对具体物的俭省;「节」只是控制开支、消费,使不超过规定限度;「省」是在数量上的降低。它们虽然有着错综和交叉,但基本的界限还可以看得出来。 【勤劳辛苦劬】 「劳」(勞)最初是个动词大体上相当于现代说的劳动、劳作,是付出力气的意思。《墨子·号令》「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劳而无功」,是付出劳动而沒有相应的收获;《孟子·梁惠王下》「劳者弗息」,是劳作的人得不到休息。引申开来,消耗体力後的疲乏的感觉或状态也称「劳」,如「以逸待劳」;长期劳动取得的成绩也叫「劳」,这是「功劳」的「劳」,如「汗马功劳」;对长期辛劳的人进行慰问也称「劳」,这就是「慰劳」、「犒劳」的「劳」了。 「勤」在现代汉语中表示劳动、做事努力刻苦,是在同样的时间内做得又多又快,如「勤快」、「勤奋」、「勤学苦练」等,这是「勤」的後起义。在上古,「勤」和「劳」是同义词,《說文》「勤,劳也」。《論語·微子》「四体不勤,五穀不分,孰为夫子」,「四体不勤」是四肢不曾辛苦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上》「使民……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勤动」就是辛苦地劳作;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的「其勤若是」,也是劳苦到这种程度的意思。 在上古时期,「劳」用得很多,「勤」用得很少。「勤」着重于劳动後的感受,大体上相当于「劳」的劳苦」义,而和劳作义距离较远。正因为如此,「劳」常常和表示劳动後精疲力竭的词连用,构成「劳顿」、「劳瘁」、「劳剧」、「劳乏」等;而「勤」则很少和表疲劳的词连用,「勤劳」连用也是辛辛苦苦劳作的意思,如《書·无逸》「厥父母勤劳稼穡」。《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师劳力竭,远主备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师劳」与「力竭」连用,表示付出体力;「勤」与产生「悖心」相关,表示劳动所受的辛苦。《論語·为政》「有事,弟子服其劳」,《墨子·鲁问》「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孟子·告子下》「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些和出力有关的「劳」都不能和「勤」掉换。「勤」在中古以後和「劳」产生分工:「劳」,侧重于劳作、劳苦义;「勤」侧重于勤快、勤奋义。这是把劳动中的劳苦和繁剧分了开来的结果。颜延年《陶微士诔》「居处勤俭」《宋書·黄回傳》「[黄回]性便辟勤紧,奉事明宝(人名),竭尽心力」:「勤」已是现代的勤快意了。这样一来,「勤」和「逸」就不构成反义词,而和「懒」、「惰」等成反义了。 「苦」本指苦菜,人们习惯用苦菜引起的味觉的「苦」来比喻繁重劳动之後所引起的肌肉的酸痛,这样,「苦」就和「劳」的劳苦义、和「勤」成为同义词了。《商君書·外内》「农之用力最苦」《史记,滑稽列傳》「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苦」都是劳苦、勤苦的意思。 「辛」的常用义是辛辣。「辛」和「苦」一样常用来比喻劳苦,如李白《陈情赠友人》「自古多艰辛」。「苦辛」或「辛苦」常常连用,表示劳苦、劳累的意思,如:白居易《苦热》「朝客应烦倦,农夫更苦辛」;李绅《悯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用「辛」和「苦」表示劳苦,仅仅是一种比喻引申义,不经常用。所以「勤」和「劳」可以带宾语,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成语有「劳民伤财」:「勤民」、「劳民」都是使民辛苦的意思。「辛」和「苦」作劳苦解时一般不带宾语。 劬(qú),《說文,新附》「劳也」。「劬」与「剧」同源,它是表劳苦的程度的,所以它总是附加在 「劳」、「勤」之上,表示劳苦的繁剧,如:《詩·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後漢書·袁绍傳》「冒践霜雪,不惮劬勤」。「劬」是描写劳苦状态的,所以它从不单独用,但它可以重叠使用,以表劳苦的样子,如程俱《和柳子厚读书诗》「谁能三万卷,悬头苦劬劬」,这更说明它的描写特性。有的解释说「劬」是劳剧,这是昧于它们间的表述与描写关系的结果。 【恬澹淡娴谧】 这组词都有安静的意思,不过所反映的安静的状态不一样。 恬(tián),《說文》「安也」,《方言・十三》「静也」。「恬」所表示的是人的内心的安定平静,精神状态上的安适舒畅,如:《莊子·缮性》「古之治道者,以恬养知」;阮籍《大人先生傳》「大者恬其性,细者静其形」;袁宏《三国名臣序赞》「神气恬然,行不修饰」;李白《下途归石门旧居》「恬然但觉心绪闲」。 澹(dàn),亦作「憺」,《說文》「水摇貌」《廣雅·釋詁》「安也」,又「静也」。根据「澹」的用法疑许慎原解应作「水不摇貌」,因为用「澹」或「澹澹」来形容水势的,绝大部分是表明水的平满无波的,如:《老子》「澹兮其若海」;贾谊《鹏鸟賦》「澹乎若深渊之静」;张衡《東京賦》「洪池清,渌水澹澹」;曹操《步出夏门行・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澹」原指水的平静,後来引申开来形容人的心情像古井深渊一样平静无波,这就是「澹」的心境宁静义了,如:《韩非子·大体》「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楚辞·九叹,愍命》「心溶溶其不可量兮,情澹澹其若渊」。「澹」的心境平静义还经常用「澹泊」表示,「澹」可能是「澹泊」的节缩,如:《漢書·司马相如傳》「泊乎无为,澹乎自持」;诸葛亮《子诫》「非澹泊无以明志」。「澹」亦作「淡」(谈),它们本来是同一词的不同写法,不过後来「澹」产生了味道淡薄、颜色浅薄、成分稀薄的意思,这个引申意思逐渐习惯用「淡」来书写了,于是「澹」、「淡」发生了相对的分工。 「澹」和「恬」古同音,亦应同源,只不过:「恬」是用以表示虚心平气、无欲无我的内心心境;「澹」是用内心的无波澜来形容这种心境而已。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心安理得状态的「澹」是统一的,但表内心平静的「恬」却产生了贬义,在重大的得失荣辱问题上,在严重情势下却安然处之,无动于衷,这就是因循麻木,对一切满不在乎了。《荀子·富国》「轻非誉而恬失民」,「恬失民」是对失去民心一事恬然处之,不以为意;《宋史·高宗纪》「恬惰猥懦,坐失事机」,「恬」就是因循苟且了。成语有「恬不知耻」、「文恬武嬉」都是「恬」的贬义用法。 「娴」(嫻)亦作「嫺」,《說文》「娴雅也」。「娴」表示的是人行动的安静雅致,如:《漢書·司马相如傳》「从车骑,雍容娴雅」;《後漢書·马援傳》「能矩步,辞言娴雅」。「娴」是「闲」的分化字,「闲」与「閒」古通用。有空闲时间、不忙称「闲」,因有空闲而行动从容也称「闲」,所以「闲」也有安静义:《淮南子·本经》「闲静而不躁」,「闲静」和躁动对文;《吕氏春秋·容止》「趋翔闲雅,辞令逊敏」「闲雅」也是举止从容安静。 谧(謐,mi),《爾雅·釋诂》「静也」,《廣韵》「安也」。「谧」经常表示环境的安定、平静,尤其是社会环境的安静,如:《魏書·于栗忠傳》「四海谧然,宇内晏清」;《晋书·袁瓌傳》「朝野无虞,江外谧静」。这裏的平静主要指无动乱,无纷扰所谓宁静。 【安逸】 「安」和「逸」在舒适、自在义上相交叉,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孟子·尽心下》「四肢之于安逸也,性也」;《北史·樊逊傳》「为人弟独爱安逸,可不愧于心乎」。可是由于来源的不同,它们在应用中有很大区别。 安,《說文》「静也」,《爾雅·釋诂》「定也」,《釋名·釋言语》「安,晏也,晏晏然和喜,无动惧也」。「安」是安静、安定,所谓安定、安静指的是沒有动乱、沒有忧患。「安」可以指社会环境的安定,这就是沒有动乱,如《荀子·王霸》国安则无忧民」;《漢書·严助傳》「天下之安,犹泰山而四维之也」。「安」也可以指个人生活环境的安定、安全、安乐,如:《孟子·告子下》「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风雨不动安如山」。「安」也可以指心境上的平静、闲适,如:《礼记·大学》「静而後安,安而後虑,虑而後得」;嵇康《幽愤》「与世无营,神气安如」。和「安」相对的反义词是「危」,如:《左傳·襄公十一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莊子·则阳》「安危相易,祸福相生」。「安」和「危」的对立,说明「安」最初指物体的稳定,「安如磐石」是和「危如累卵」、「岌岌可危」相对的;附带说一句,「安」的安放义就是由形容措置的稳定到说明稳定的措置的过程。推而广之,社会稳定是和战乱频仍相对的;生活稳定是和生活动乱相对的;内心平静是和充满忧虑相对的:动乱、忧虑等都属于不安、属于「危」的范畴。 逸《說文》「失也」,《廣雅·釋詁》「去也」。失」、去「都有摆脫、脫逃的意思,逸」的本义就是摆脱困境,从各种各样的困苦环境的束缚与羁绊中逃脱。《後漢書·崔骃傳》「乘斯时也,犹逸禽之赴深林」,「逸禽」是从网罗之中逃出的飞鸟;傅玄《驰射马賦》「往来若鹰鹞,超腾如逸虎」,「逸虎」就是逃出阱槛的老虎;《左傳·桓公八年》「随侯逸」,是指随侯摆脱被俘的困境而逃脱。所以「逸」都是指从困苦的境况中逃出来,从而自由自在,为所欲为。它的反义词是「劳」,古代的「劳不只限于疲劳,它是各种困苦的总称。《孙子,军争》「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这指体力上的劳累;《晏子春秋·谏上》「温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劳」,「劳」就不限于付出体力。正因为「逸」是从各种束缚下解放出来,包括从沉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所以它的安适义更侧重于不受管束:「逸民」是摆脱社会约束的隐士;「逸兴」是脱俗的兴致。 弄清来源就清楚了:「安」重在无危险,「逸重在无束缚:「安」是无动乱,「逸」是无困苦;「安是无忧无虑,「逸」是无拘无束。正因为如此,所以「安」沒有「逸」的不受道德礼法约束的放纵、放荡义,沒有不受世俗之见、习惯陈规羁绊的俊逸、超脱义。《列子·杨朱》「[桀]恣耳目之娱,穷意虑之所为,熙熙然以至于死,此天民之逸荡者也」,王勃《滕王阁序》「遥吟俯畅,逸兴遄飞」:其中的「逸」不能换成「安」。「逸」也沒有「安」的安稳、安定义,前面举的「安」的安稳、安定义的例句中,「安」也不能与「逸」更替。「安」只在安乐、苟安义上和「逸」的安适、享乐意相近,所以在《孟子·滕文公上》「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及《告子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安」、「逸」可以相换,不过换过之後,侧重点就变了。 【逸佚轶】 这是一组沒有充分分化的同源词。逸,《說文》「失也」,《廣雅·釋詁》「去也」。「逸」字从兔,从是,是兔子挣脱网罟逃去的意思。《後漢書·崔骃傳》「乘斯时也,犹逸禽之赴深林」,「逸禽」就是逃脱了的禽兽;傅玄《驰射马賦》「往来若鹰鹞,超腾如逸虎」「逸虎」就是逃出牢笼的猛虎。推而广之,凡是摆脱羁绊、脱离险境都可以称「逸」。《左傳·成公二年》「[张侯]左并辔,右援桴而鼓,马逸不能止」,这是马失去缰绳的控制而狂奔;又《桓公八年》「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这是战败逃脱,免于被俘。再推而广之,脱离社会,脱离人群的人可以称作「逸民」,如《論語·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脱离礼法的约束就是放荡、放纵,如《列子·杨朱》「[桀]恣耳目之所娱穷意虑之所为,熙熙然以至于死,此天民之逸荡者也」。再推而广之,东西脱离所有者或所在处而亡失或散失也叫「逸」,如柳宗元《武功县丞厅壁記》「凡官署旧记,壁坏文逸而未克继之」。另外,脱离危险的安适、安闲的状态也可称「逸」,如《晏子,谏下》「温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劳」。 佚(yi)《說文》「佚民也」。「佚」是表隐遁之人或逃亡之人的专用字,是「逸民」的「逸」的分化字,如《韩诗外傳》「舜不穷其民,造父不极其马;是以舜无佚民,造父无佚马」。只是因为後起的「佚」笔画简单,所以该用「逸」写的,人们为节省时间经常用「佚」来写,于是「逸」和「佚」又混同起来,幾乎成为异体字了,如:《商君書·说民》「礼乐,淫佚之徽也」;《孟子·尽心上》「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它们也小有区别,就是作逃脱解时多用「逸」,因为这是「逸」的本义;作散失解时多用「佚」,因「佚」是从「失」造的字,所以「佚文」、「佚书」、「佚事」等多用「佚」。 轶(軼,yi),《說文》「车相出也」,所谓「相出就是自後超前的意思。《莊子·徐无鬼》「天下马有成材……超轶绝尘,不知其所」,疏「轶,过也驰走迅速,超过群马」,古代马以拉车,车必套马,所以车、马可以不分;《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注「轶,突也」「突」也是超前。「轶」也是「逸」的分化,它突出的是奔跑的速度,是超出群辈。「轶」虽然也有和「逸」、「佚」通用处,如「佚事」可以写作「轶事」,「逸民」可以写作「轶民」,但它突出的是「逸」的积极面,重在出类拔萃,从不表放荡、荒淫。《漢書·王褒傳》「益州刺史因奏褒有轶材」「轶材就是超出凡庸的出众之才;班固《典引》「光扬大汉,轶声前代」,「轶声」就是名声高超超越前代。 【危殆】 殆,《說文》「危也」。「殆」和「危」在危险义上相近。《莊子·秋水》「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荀子·天論》「好利多诈而危矣」:「殆和「危」都有危险义。 从来源上看,「危」最初是高高耸立、四无依傍的意思。《莊子·田子方》「尝与汝登高山,履危石」,又《盗跖》「使子路去其危冠,解其长剑」「危石」即高耸之石,「危冠」即高耸之冠。同样,「危城」为高峻之城、「危楼」指高峻之楼。高就不稳定,所以「危」又有摇摇欲坠的意思,所谓「岌岌可危」、如:《論語·季氏》「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史记·范睢蔡泽列傳》「秦王之国危于累卵」。进一步、「危」由不安定引申为不平安,这就是危险、危急义了,如《左傳·僖公三十年》「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危」又用作使动用法,如《孟子·梁惠王上》「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後快于心与」。 「殆」的来源上可能和「殢」有关,有困顿的意思。《論語·为政》「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又「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殆」都有凝滞困顿义。《老子》「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孙子,谋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殆」也是陷入困顿的处境的意思。困顿与危险也只有一间之隔,所以又用作危急义,如:《孟子·万章上》「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 「危」和「殆」除在危险义上交叉以外,在其他方面是很不相同的。「危」主要是个形容词,也常用作动词;而「殆」则是个不及物动词,更多的是用作副词,含有大概、恐怕、也许之类表推测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上》「王曰:若是其甚与?曰:殆有甚焉」;司馬遷《报任安书》「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 【费靡侈奢泰】 这是和消耗、浪费有关的一组词。 费(费),《說文》「散财用也」。把财物、用品消耗掉称「费」,如:《論語·尧曰》「君子惠而不费」;《漢書·黄霸傳》「公私费耗,皆出于民」。引申开来,不仅财用的消耗,时间的耗损、精力的耗损等,也都可以称「费」,如:《易林》「任非其人,费日无功」;《吕氏春秋·当染》「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耳目,国愈危,身愈辱」。 靡(mi),也是耗损。不过「费」是正常的、必要的消耗,而「靡」则是无益的、不必要的消耗,相当于现代说的「浪费」。《新書·道术》「费弗过适谓之节,反节为靡」,不论是人力、物力、时间、消耗得适当叫做「节」,不适当、沒有节制叫做「靡」。 《荀子·君道》「天子诸侯无靡费之用,士大夫无流淫之行」,「靡费」即无谓的消费;贾谊《论积贮疏》「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靡」也是浪费的意思。 侈(chi),《集韵》「一日大也」。扩大称「侈」,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晋公室卑,政在侈家」,「侈家」是扩张了的卿,大夫;《淮南子·本经「侈囿苑之大」,注「侈,广也」。用于消费,「侈」指扩大开支限度,无节制地浪费,《韩非子·解老》「多费之谓侈……少费之谓啬」。「侈」经常加于「靡」上,表示浪费的程度超出于「靡」,是过度浪费,如:《说苑,反质》「秦始皇既兼天下,大侈靡」;张衡《西京賦》「侈靡逾乎至尊」。与「靡」对举的是「节」,与「侈」相对的多是「俭」,如:《新書·道术》「反俭为侈」;《韩非子·显学》「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 奢(shē),《說文》「张也」。「奢」与「侈」同源,都有张大之义,都表示过度、过分。《漢書·哀帝纪》「制节谨度,以防奢淫」,《後漢書·张让傳》「三世以嬖色取祸,嬴氏以奢虐致灾」:「奢淫」是过度淫佚,「奢虐」是过分残暴。「奢」也常加在表消耗、浪费的「费」、「靡」等之上,表示其放纵、无节制,如:《潛夫論,浮侈》[孝文皇帝]盛夏苦暑,欲起一台,计值百万以为奢费而不作」;《南齐書·武帝纪》「吉凶奢靡,动违矩则」。「奢」也和「侈」一样由说明消费的程度变为表示过度的消耗,成为「俭」的反义词,如:《論語·八佾》「礼,与其奢也,宁俭」:《谭子化書·俭化》「奢者富不足,俭者贫有馀」。「奢」和「侈」本无大差别,但「奢」常用于「侈」前,最初有过侈的意思,如:《墨子·辞过》「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六韬,文韬,上贤》「禁暴乱,止奢侈」。因此,在表浪费的程度上「奢」过于「侈」,带有挥霍意味。 太,原是大中之大的意思,用来表示浪费,奢侈的过分时经常借用「汰」(汏)、「泰」来写,如:《左傳·襄公三十年》「伯有汰侈,故不免」,《荀子,仲尼》「闺门之内,般乐奢汰」;《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孔子闻而非之曰:泰侈逼上」,《汉書·夏侯胜傳》「奢泰亡度,天下虚耗」。「泰」、庸俗凡常「汰」因为是从表「大极」、「太过」的意思转而表奢侈的,所以它的程度又重于「奢」,是大肆挥霍,浪费到极点的意思:《老子》「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庸俗凡常】 这组词都含有一般的、平常的的意思。 庸,《說文》「用也」,《爾雅·釋诂》「常也」。「庸」和「用」古代常通用。《国语,吴语》「王其无庸战」,《商君書·农战》「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庸」相当于「用」。分化中,「庸」侧重于受雇佣,作为名词则表示被雇佣者。《史记·陈涉世家》「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前者指被雇出卖劳力,後者表受雇之人。雇佣之「庸」後亦作「佣(傭)。在轻视劳动人民的阶级社会,把出卖劳力者看做是智力低下的、无能的人,所以作为形容词,「庸」就产生了平常的、沒有能力的、无所作为的等含义,经常和出众的、高明的等相对称,这就是《尔雅》所说的「常也」。《韩非子·难一》「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唐书·陆象先传「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为烦耳」:「庸主」、「庸人即平平常常之主,碌碌无为之人。《戰國策·趙策》始以先生为庸人,吾乃今日而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後漢書·刘盆子傳》「光武帝曰:卿所谓铁中锵锵,庸中佼佼者也」:与「庸」或「庸人」对称的是出众的人。 俗,《說文》「习也」,《玉篇》「风俗也」。「俗」本义指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习惯,如:《晏子春秋·问上》「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荀子·乐論》「移风易俗,天下皆宁」。因为「俗」来自风俗义,所以指人时,「俗」表示那些受社会风尚影响、被习惯势力支配的人,指那些随波逐流的芸芸众生,如:《史记·管晏列傳》「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魏書·邢峦傳》「俗谚云:耕则问田奴,绢则问织婢」。作为形容词,「俗」常形容那些囿于社会流行的成见的、墨守陈规行事的人或事;这种世俗的、庸俗的「俗」和能摆脱陈套、独出心裁的「高」、「雅」是相对的,如:《漢書·元帝纪》「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白居易《邓鲂张彻落第》「古琴无俗韵,奏罢无人听」。比较起来,可以看出:「庸」主要用于人,表人能力、智力的平凡;「俗」则兼及于事,侧重的是趣味、品格的不高尚,受时代风气的左右。 凡,《說文》「最括而言也」。「凡」是总括之词,是概括事物特徵、要点或总计事物数量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凡者,独举其大事也」。《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凡」相当于「凡是」,是概括事物共同特徵的;《漢書·扬雄传下》「请略举凡,而客自览其切焉」,「凡」相当于「大概」,是表大体内容的;《史记·陈涉世家》「陈胜王凡六月」,「凡」相当于「总共」,是累计数量的。正因为「凡」用于概括要点、总计数量,所以作为形容词,它表示抽掉特殊性的、平淡无奇的,相当于现代的「通常的」、「一般的」。《水经,济水注》「是岁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大于凡禾」,杜甫《丹青引贈曹将军霸》「斯颁九重真龙出,一洗万古凡马空」:「凡禾」、「凡马」即一般的禾、通常的马。曹植《任城诔》「凡夫受命,达士徇名」,《晋书·陶侃傳》「此人非凡器也」:和「凡」相对的是「非凡」的、稀有的、超群出众的。 常,《玉篇》「恒也」,《正韵》「久也」。「常」的常用义是永恒的、历久不变的的意思。《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常道」即永恒真理;《後漢書·王符傳》「此古今之常论,而时所共知也」,「常论」是确定不移之论。正因为如此,作为名词,「常」表示规律或准则,如:《荀子·天論》「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漢書·艺文志》「变化无常」。「常」是反復出现的、普遍适用的,因而也就是普遍的、常见的,和特殊的、希罕的相对。《戰國策·趙策》「常民溺于习俗,学者沉于所闻」,《史记·扁鹊仓公列傳》「扁鹊,非常人也」:「常民」即普通百姓,「非常」即非同一般。 比较「凡」和「常」可以看出,它们都表示事物的共性,都和特殊的、希少的相对,不同处在于:「凡」多用于可计量之物,如「凡人」、「凡马」之类;「常」重在反復性高,所以可以用于事情,如:《世说新语·规箴》「此老生之常谈」;江淹《杂体诗》「贵远贱近,人之常情」。 「庸」、「俗」因为是从智能低下、受习惯制约来的,所以常常用于贬义,表示庸碌、鄙俗;「凡」、「常」是从数量和反復出现义来的,所以只表一般、无奇,不和高尚、雅致等构成反义,它们的反义只用「非凡」、「非常」。 【敝鄙】 「敝」、「鄙」都被用来表自谦之词,由于来源不同,所表的自谦的方面也有区别。 敝,《玉篇》「坏也」。「敝」原是表东西破败。《左傳·襄公二十三》「将具敝车而行」,「敝车」是破车;《漢書·周仁傳》「常衣敝补衣」,「敝补衣」是破了又补上的衣服。正因为「敝」指物的败坏,所以作为谦词,「敝」也多用于已方的东西、设备、所有物之类,以贬低所有物的质地来表示对对方的敬意。《左傳·隐公四年》「使告宋曰: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敝邑」是把自己的国家说成是破败的小国;《礼记·檀弓下》「有先人之敝庐在」,这是将自己的房舍说成是破败不堪的以向对方示敬。 鄙,《釋名·釋州国》「否也,小邑不能远通也」。「鄙」原指国土的边远部分,《左傳·庄公十九年》「伐我西鄙」,注「鄙,边邑也」。边远处是文化落後处,所以固陋无知也称「鄙」,《正字通》「人物朴野者皆曰鄙」,如《莊子·肤箧》「焚符破玺,而民朴鄙」。作为谦词,「鄙」侧重的是谈话者本人,是自谦自己的无文化、无修养,愚昧无知、目光短浅。《戰國策·魏策》「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这是自谦无知、不开化;赵至《与嵇茂齐书》「斯亦吾人之鄙愿也」,「鄙愿」是无知者的愿望的意思。不过注意,只有说话者有意压低自己时,「鄙」、「敝」才是以自谦来对对方表敬;如果是直陈事物,则它们就还了本来面目,表示其自身的破败、固陋义了。 【懈弛懒怠惰慵】 懈,《說文》「怠也」,《廣雅·釋詁》「懒也」。「懈」是「解」的分化字,是精神、注意力等从紧张、专注的情况下鬆弛、涣散的过程,是思想上由集中到解体的过程。《三國志·魏书·田畴傳》「今虏将以大军当由无终(地名),不得进而退,懈弛无备」,《後漢書·庞参傳》「畜精锐,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懈弛是鬆弛,失去警惕;「懈沮」是鬆劲,精神颓靡不振。思想、精力等高度集中用「不懈」或「匪懈」等表示,如:《孝经,士章》「夙夜匪懈,以事一人」:《淮南子·修务》「劳形尽虑,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 在精神放鬆义上,「弛」相当于「懈」「弛」是「懈」的比喻用法。弛,《說文》「弓弦解也」它的鬆懈义是用放鬆紧张的弓弦来比喻放鬆紧张的神经,如:柳宗元《捕蛇者说》「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 懒(懒),古亦作「嬾」,《說文》「懈也」。「懒」虽然也是鬆弛涣散,但和「懈」不同。「懈」源于「解」,「懒」则与「劣」、「羸」同源源。「懈」是精神上的放鬆;「懒」是肉体上的怠惰鬆鬆垮垮。身体不愿意从事各种活动、劳动叫「懒」,如:《後漢書·边韶傳》[韶]曾昼日假卧,弟子私嘲之曰:边孝先,腹便便,懒读書·但欲眠」;白居易《闲适》「独有懒慢者,日高头未梳」。「懒」侧重的是好逸恶劳,是不勤快;「懈」是曾经专注过,只是由于精力耗尽或意志衰退等原因而放鬆。 「怠」和「惰」介于「懈」和「懒」之间。「怠」近于「懈」,「惰」近于「懒」。 怠,《說文》「慢也」。「怠」也侧重于精神方面,是内心的懈慢。《吕氏春秋·达郁》「壮而怠则失时,老而解(懈)则无名」,「怠」、「懈」对举;《吴子,论将》「停久不移,将士懈怠」,「懈怠」连用。不过「怠」除指精神鬆弛之外,有时还指身体的疲倦,乏力,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怠而後发,游于清池」;柳宗元《蝜蝂傳》「及其怠而踬也,黜弃之,迁徙之,亦以病矣」。「怠」与「殆」、「骀」同源,从词源角度看,倒是表困顿义在前,表怠慢义在後的。 「懈」与「怠」的不同处在于:「懈」侧重于精力的由紧张、专注到鬆弛;而「怠」则侧重于表示疲沓,玩忽,不积极,不用心。《国语,周语》「可先而不备谓之怠」,这是指工作上马马虎虎,玩忽职守;《新書·道术》「黾勉就善谓之慎,反慎为怠」,这是指对事漫不经心,不肯兢兢业业、孜孜以求。可以说「懈」是「怠」的原因,「怠」是「懈」的结果;「懈」是个过程,「怠」是精神状态。 惰亦作「婿」,与怠义源昏近,《廣雅·釋話》「懒也」。上古多用「怠」,「惰」使用得较晚、较少。它们有一个相对的分工,即「怠」重在精神的疏懒,而「惰」重在身体的疏懒。《晏子春秋·问,上》「仲尼居处惰倦,廉隅不正」,「惰倦」连用;《北史·长孙俭傳》「白旦至暮,略无惰容」「惰容」即疲倦之色;《李卫公问对,下》「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惰归」即倦归。当然这是相对的,有时「惰也指精神的疲倦,如:《論語·子罕》「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礼记·曲礼上》「临祭不惰」。 「惰」因为侧重身体的倦怠,因而和「懒」相近,《礼记·月令》「[季春三月],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惰」就有懒义。正因为如此,「懒惰」常常结合使用,如陶潜《责子》「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懒」和「惰」也有程度上的差别。《六部成语,吏部,懒惰》注解「好安逸曰懒,不勤谨曰惰」。 和「懒」相近的还有一个「慵」,《說文,新附》「慵,懒也」。和「懒」不同的是「慵」多表示那些有闲的老爷小姐们,由于整日无所事事而陷人的那种无聊和懒散,是软绵绵、懒洋洋地连身体都不愿转动一下的那种状态。这种慵懒、娇慵常常为古人所吟咏,如:白居易《香炉峰下新卜山居草堂初成偶题东壁》「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楼采《好事近》「应是绣床慵困,倚秋千斜立」。 【苟偷且】 这组词都有因循、敷衍、马虎、对付、得过且过之类的意思。《後漢書·西羌傳》「朝议惮兵力之损,情存苟安」《新書·数宁》「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苟安」、「偷安」都是对对付付,图一时安乐。司馬遷《报任安书》「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元稹《诲侄等书》「抱衅终身,偷活今日」:「苟活」、「偷活」都是马马虎虎地活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正因为如此,它们常常在一起使用,如:《韩诗外傳》「偷合苟同,以持禄养者,是谓国贼也」;《楚辞·惜誓》「或偷合而苟进兮,或隐居而深藏」;《宋史·魏了翁傳》『风俗苟偷,边备废弛」。 「苟」和「偷」虽然都有只图眼前安逸、不管将来如何的含义,但是两者侧重点还有些差别。「苟」多少偏重于无原则、无是非、无廉耻、无信念,为眼前的活命、安逸、利益等而得过且过,《匡谬正俗》「行无廉隅,不存德义,谓之苟且」。《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晏子春秋·杂上》「行廉不为苟得,道义不为苟合」:不顾廉耻道义、是非曲直,为眼前利益而贪得曲从多用「苟」。「偷」不侧重于非义而行,而侧重于不严肃、不认真、不刻苦、不勤勉,是受惰性支配而草草率率,敷敷衍衍,苟且度日。《荀子·脩身》「劳苦之事则偷儒转脱」,杨倞注「偷,谓苟避于事;儒,亦谓懦弱畏事。皆懒惰之义」;韩愈《答刘秀才论史官书》「此尚非浅陋偷情者所能就」,「偷」与「惰」连用,是由于无追求、无目的而疲疲沓沓、得过且过。 「偷」(tōu)也作「媮」。《後漢書·张衡傳》「虽遨游以乐兮」,注「偷,怀安也」;《漢書·韩信傳》「众庶莫不辍作怠惰,靡衣偷食」,颜师古注「偷……苟且也。言为靡丽之衣,苟且而食,恐惧之甚,不为久计也」。 「苟」、「偷」典籍中多用为副词,最初当是动词。《論語·子路》「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成语「一丝不苟」:「苟」都是苟且,草率的意思。《商君書·农战》「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偷」也是玩忽怠惰的意思。「苟」更多的是作为假设连词用,如《史记·陈涉世家》「苟富贵,无相忘」。「偷」汉以後盗窃义用得越来越多,如李商隐《月夜重寄宋华阳姊妹》「偷桃窃药事难兼」。 《集韵》「句,且也」。「且」也有「苟」的意思,「且」当然也是来自动词,但动词「且」很少见,现在能见到的除用为连词外,多用作副词,是「姑且」的意思。「姑且」是对未来的事置于度外,眼前暂时对付的意思,与「苟」的得过且过义相近,如:《史记·伍子胥列傳》「民劳未可,且待之」;杜甫《漫兴》「莫思身外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不过「且」并非对前途失去希望和追求,像「苟」那样,而是暂时隐忍,留待将来再说的意思,意义上要积极得多。 【罢不肖】 「罢」和「不肖」都是形容人无能的。不过「罢」重在体能,是形容人无力的;「不肖」重在智能,是形容人无能的。 「罢」(罷,pi)古与「疲」通用。《左傳·成公七年「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罢于奔命」即「疲于奔命」,为紧急命令而疲惫不堪;《史记·吴太伯世家》「王居外久,士皆罢敝」,「罢敝」即「疲敝」,疲惫羸弱。正因为如此,「罢」也用来形容体弱无能、不能胜任各种工作之人。《国语,齐语》「罢士无伍,罢女无家」,注「罢,病也,无作曰病」;《韩非子·解老》「今有道之士……虽死节轻财,不以侮罢羞贪」「侮罢」就是欺侮那些软弱无力者。推而广之,不能胜任工作也用「罢」。《漢書·贾谊傳》古者大臣有……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历代考察官吏,属于被淘汰者有「罢软」一类,就是说其懦弱涣散,无力胜任。「罢」的反义词是「健」,如《韩非子·六反》「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乌获(古力士)不可别也;受(授)之以鼎俎,则罢健效矣」。引申开来「罢」也指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如《周礼·秋官·司圜》「掌收教罢民。……任之以事而收教之」,注「罢民,谓恶人不从化,为百姓所患苦而未入五刑者也」。在这个意义上,「罢」也可以和「贤」对举,如《荀子·王霸》「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 「不肖」是和「贤」是相对的,如:《韩非子·說疑》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别贤、不肖如黑白矣」;又《孤愤》「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贤」在古代不仅指道德高尚,能力出众,有见识、能任事也叫「贤」;与之相应的,「不肖」也不单纯指品质恶劣,而且指只能等因奉此、尸位素餐者。《莊子·天地》「君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世俗谓之不肖臣」,工作只能看上面的眼色行事,沒有创造精神叫「不肖」;《史记·五帝本纪》「尧知子丹之不肖」,索隐「郑玄曰:肖,似也;不似,言不如人也」,换句话说无能就是「不肖」。所以「不肖」常常成为表示无能的谦词,如:《漢書·司馬遷傳》「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戰國策·齐策》「[张]仪愿乞不肖身而之梁」。「不肖」本来是就才力与所承担的职务的不相称说的。《說文》「肖,骨肉相似也……。不似其先,故曰不肖」,许慎用「不似其先」解说「不肖」,所以後来多把「不肖」解作不孝之子,如《易林,四》「按生子鄙陋,不似父母曰不肖,今人谦辞亦曰不肖」:这是误解。《孟子·万章上》「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也是说丹朱、舜之子的德才不足以履帝位,并不是说他们不孝;否则《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冉雍生于不肖之父」,和人们以「不肖」为谦辞就无从解说了。 【狂妄乱荒】 这组词表示的都是不正常的思想言行。 狂,《廣雅·釋詁》「痴也」。「狂」原指病,即精神错乱,如《史记·宋世家》「箕子……乃被髮佯狂而为奴」。人的言行夸张激烈、不同常态也称「狂」,如:《論語·阳货》「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唐诗纪事,杜牧》「忽发狂言惊满座,两行红粉一时回」。 妄,《說文》「乱也」,《釋文》「虚妄也」。「狂」表示的是在已有基础上的放肆、夸张,「妄」所表示的则是无事实道理根据的胡说瞎动。「妄」的词源应是「盲」,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乱说,陷人盲目性的乱动,《法言,问神》「无验而言之谓妄」。《荀子·非相》「妄人者,门庭之间犹可诬欺焉,而况于千世之上乎」,「妄人」指言不顾行、行不符言的恣意瞎说的人;《後漢書·马援傳》「子阳井底蛙耳,而妄自尊大」,「妄自尊大」是脱离实际的自尊自大。 乱(亂),《釋名·釋言语》「浑也」,《集韵》「紊也」。「乱」原指丝或其他事物紊乱,失去条理和秩序;用于人的思想行为,就指人神智浑乱,思想行为失去理智、道德的控制,颠三倒四、乱七八糟,缺少思路和条理。《左傳·宣公十五年》「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魏]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乱」指乱命,神智混乱时之遗命。《論衡·书虚》「用管仲,故知桓公无乱行」,「乱行」指非理智的、胡作非为的各种行事。 荒,《說文》芜也」。」荒」的古今义都指田间长满杂草,影响庄稼的生长;用于人事,「荒」则指言行超出限度,从而影响正事。在古代,「荒」主要指过分放纵耳目口腹的各种欲望,如沉湎酒色,纵情声色,逐犬马之欲等。《孟子·梁惠王下》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不过「荒」不限于沉迷于狩猎:《大戴礼,少闲》「荒耽于酒,淫佚于乐」,这是指沉湎于酒;《文心雕龍·辩骚》「士女杂坐,乱而不分,指以为乐,娱酒不废,沉湎日夜,举以为欢,荒淫之意也」,「荒」是指声色饮酒等多种癖好。「荒」很少用于思想言论,使用时也多是「荒唐」连用表说话行事的浮夸放蕩如韩愈《桃源图》「神仙有无何眇芒,桃源之说诚荒唐」。 【邪僻姦奸】 这组词都含有不正当、不合于准则的意思。 邪,亦作「衺」,《廣韵》「不正也」,《玉篇》「姦思也」。「邪」与「正」相反,与「斜」同源,原指形状不正、方位不正。分化後,物的范畴裏的不正专属于「斜」,「邪」则主要用于抽象意义,表示心术不正、思想不好,不合于社会的政治、道德准则,《新書·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这就是所谓「姦思」、所谓「邪恶」,如:《吕氏春秋·孝行》「百善至,百邪去」;《史记·老子韩非列傳》「廉直不容于邪枉」。 僻,《增韵》「侧也,陋也」。「僻」常用的意义指偏僻,是远离正道、远离中心,如《楚辞·九章,涉江》「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用于抽象意义,「僻」多用于人的行为和行事,表示不走正路,专搞歪门邪道。《韩非子·八说》「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僻行」即不正当的行为;《申鉴,杂言》「僻志萌,则僻事作」,「僻志」、「僻事」即不轨于正道的思想和投机取巧的行事。「僻」也用于人的性格,指性情的乖僻,不合于常情。《論語·先進》「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僻),由也喭」,「师也辟」是说颛孙师为人偏激,不合于中庸之道。 姦,《說文》「ム(私)也」《釋名·釋言语》「姦,奸也,言奸正法也」。「姦」主要是说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为私)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方法,它的不正当体现在不法上。《商君書·画策》「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姦民」,「姦民」即违背当时朝廷规定的以耕战取富取贵而采取非法手段的人;《韩非子·姦劫弑臣》「百官之吏,亦知为姦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姦利」,指用不正当的手段所取的非法的利益。《漢書·食貨志下》「姦钱日多,五榖不为多」,「姦钱」即非法私铸的钱;《左傳·庄公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姦也」,「姦」指男女之间的非法的结合;《国语,晋语》「乱在内为宄,在外为姦……。德刑不立,姦宄并至」,「姦」指不法之徒。 「姦」现代与「奸」归并,古代它们不相干。《小爾雅·广言》「奸,犯也」。「奸」是干扰、干犯的意思,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君制其国,臣敢奸之」,注「奸犹犯也」。「奸」也有求取的意思,《漢書·孔光傳》「章王之过,以奸忠直,人臣之大罪也」,颜师古注「奸,求也,求忠直之名也」。不过古代「奸」、「姦」有时通用,《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奸雄」即「姦雄」,奸人之雄,富于权诈、善于玩弄手段欺世盗名称「奸雄」。 【良善】 良,《說文》「善也」。「良」和「善」在现代多可以用「好」来翻译,但它们之间除了在「良言」与「善言」、「良人」与「善人」、「良心」与「善心」等少数词语裏可以共用以外,在多数词语裏不能共用,如:「良师」不能说「善师」;「良医」不能说「善医」;「良辰」不能说「善辰」。因为,作为形容词:「良」侧重于事物的作用、功能和技术、性质的好;「善」虽然也表示性质的好,但侧重于心地、德行的好。 「良」在古代经常作定语。《墨子·亲士》「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人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吕氏春秋·察今》「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良药苦于口,而智者劝而饮之,知其人而已已疾也」,苏轼《後赤壁賦》「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良弓」是性能好的弓;「良马」是出色的马;「良才」,是才能出众的人才;「良医」是高明的医生;「良药」是疗效高的药;「良夜」是美好的夜晚。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人的技能、物的性能着眼的,描写的都是物的自然特徵。与心地、道德无关。「良」有时也作谓语用。作为谓语,「良」也同样是表性质的。《孟子·離婁上》「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戰國策·魏策》「君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石钟乳,饵之最良者也」:「良」都表示在同类事物中性能好,出类拔萃。 「善」的用法较複杂。「良」经常作定语,「善」相反,它很少作定语,经常作谓语。作为定语,「善」经常表示好,这种好不是性能的好,常常是道德上的好,或者是心理上的好。《論語·子罕》「求善贾而沽诸」,「善价」是心裏满意的价钱;《墨子·尚同中》「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是向善学好的人。作为谓语,「善」的意义因文而异,多数是表示善良与美好的。《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善」是使之向善;《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性善」是人性生来是善的的意思;《戰國策·秦策》「齐楚之交善」,「善」是友好;《莊子·逍遥游》「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善」是美好的意思。「善」也常一般地表示好或擅长,如《孟子·尽心下》「我善为阵」。 「良」一般不作名词用,用「善」则常常作名词用,表示善人、善行,如:《論語·为政》「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論語·季氏》「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荀子·劝学》「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良」与「善」虽然相近,但又有一个大致的界限。「善」的反义是恶。「良」沒有确定的反义词,有时「良」和「贱」构成反义,如《孟子·滕文公下》「昔者赵简子使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復之。强而後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有时「良」与「驽」、「劣」等构成反义词如与「良马」相对的是「驽马」,与「良种」相对的是「劣种」。「善」、「恶」都是道德范畴的概念;「良」、「贱」、「驽」、「劣」都是性能方面的概念。 【厚笃惇】 《詩·唐風·椒聊》「彼其之子,硕大且笃」,传「笃,厚也」,《說文》「惇厚也」:「厚」、「笃」、「惇」在「厚」上义近,但侧重不同。 厚,《說文》「山陵之厚也」,《玉篇》「不薄也」。「厚」原指山陵的土、石的深厚,如:《荀子·劝学》「不临(俯视》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小雅・正月》「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跼)。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厚」後来泛化,成了「薄」的反义词,凡扁平状物上下的距离的大都可以叫「厚」了,如:《易·繫辭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莊子·養生主》「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厚」来自地厚,而大地、山陵是既大且深的,因此「厚抽象化之後,仍在相当程度上保留了这个特点,即它侧重于事物的程度深、分量重、数量多、味道浓。《商君書·修权》「赏厚而信,刑重而必」,「厚」与「重」对文;《左傳·成公三年》「贾人曰:……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厚」表程度深;又《宜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厚表数量多;《韩非子·扬权》「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厚」表味道浓。作为人的性格特徵,「厚」也表示宽容博大,有深度,能容物,如:《三國志·蜀書,先主传评》「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又《魏書·武帝纪注》「曹腾父节,字元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後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家,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 笃(第,dǔ),《爾雅·釋诂》「固也」《釋名·釋言语》笃,筑也,筑坚实称也」。「笃」的常用义来自坚实,所以用在意志、感情方面,多表示坚定、专一。《論語·子张》「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笃志」即有坚定的志趣;《礼记·中庸》「博学之,审(仔细地)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笃行」是坚定地去实践;《三國志·魏书·韩暨傳》「[韩暨]年逾八十,守道弥固,可谓纯笃」,「纯笃」是专一坚定。引申开来,用于言论,「笃」就是固定不移之论,如《文心雕龍·才略》「文帝以位尊减才,思王以势窘益价未为笃论也」;用于疾病,「笃」则表示得了不能好的痼疾,或者病势沉重,如《論衡·恢国》「微病恒医皆巧,笃剧扁鹊乃良」;作为副词,「笃」就由专心一意义引申为非常、十分义,表程度之深了,如《南史·文学傳》「盖由时主儒雅笃好文章」。在表示性格、感情的厚道、深厚时,「笃」也同样染有坚固的痕迹,它表示感情结合牢固,真挚忠诚而且专一,不容易拆开或转移,如:《論語·泰伯》「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後漢書·孙穆傳》「虚华盛而忠信微,刻薄稠而纯笃稀」。 「惇」(dun)来自「醇」。「醇」是不曾兑水的酒,因为作为形容词的「惇」虽然也表厚道,但侧重的是不杂,是不加雕饰、毫无虚伪做作,纯任其真实自然,如《韩非子·诡使》「惇悫纯信,用心怯言」。「惇」古多用「敦」字。《老子》「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河上公注「敦者质厚」;《史记·货殖列傳》「夏人政尚忠朴,犹有先王之遗风,[故颍川敦愿」,「敦愿」连用。 总之,在厚道义上,「厚」重在不刻薄,能宽容:「笃」重在感情上的牢固、专一不易破裂;「惇」(敦)则重在纯朴自然、不杂有虚伪矫饰:这是它们的大别。 【诚恳款信任】 「诚」和「恳」义近,《集韵》「恳,诚也」。「诚」、「恳」常连用,如《北史·列女传論》「盖有质迈寒松,心逾匪石,或忠壮诚恳,或文采可称」。分开说:「诚」重在内在的真实;「恳」则重在外在表露。 「诚」(誠)指内心真实无伪、纯正无私或专一无二。《列子·汤问》「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感其诚」是被愚公的精诚所感动;《孟子·離婁上》「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至诚」是内心高度虔诚;《莊子·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诚」是发自内心的,它的反义是虚伪。《礼记·中庸》「诚者,天之道也」,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请」,《增韵》「诚无伪也」。 「恳」(懇)是形于外的「诚」,所以「恳」多用于言语文辞上,是忠诚的流露,如:《後漢書·东平宪王苍傳》「帝优诏不听。其後数陈乞辞甚恳切」;《三國志·魏书·袁绍傳》「[田]丰恳谏,[袁]绍怒甚,以为沮众,械系之」。「恳」即使是抽象的表诚恳,所表的也多是文章言辞的诚恳,如薛逢《题筹笔驿》「出师表上留遗恳,犹自千年激壮夫」。 款(欵,kuǎn),《廣雅·釋詁》「诚也」。「款」与「恳」有词源关系,「款」是「诚」的表现,如:《荀子·脩身》「愚款端悫,则合之以礼乐」;曹植《洛神賦》「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款」经常用于诚实在言辞中的体现,如:《北史·齐本纪》慰谕将士,措辞款实」,刘长卿《颍川留别司仓李万》「客裏相逢款话深,如何岐路剩沾襟」。在这方面,「恳」倒是分出了「款」的言辞至诚义;「款」的款待义也是待人诚恳。 信,《說文》「诚也」。「信」和「诚」在真实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不过,「诚」所侧重的是内心的真实,而「信」侧重的则是言语的真实;「诚」强调的是表裏如一,而「信」强调提言行如一。所以「诚」常常和「心」、「意」等结合使用,如「心诚则灵」、「诚心诚意」;而「信」则常常和「言」结合使用,如:《老子》「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孟子·尽心下》「言语必信」。和「恳」、「款」相比,它们是「诚」的体现「信」则只表心口如一。 「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心裏怎样想的就怎样说。《墨子·经说上》「信,言合于意也」,《孟子·尽心下》「有诸己之谓信」,这是诚信之「信」,是心口如一。二是怎样说的就怎样去做,《墨子·兼爱下》「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能行也」,这是信用的「信」,是言行如一。《孟子·尽心下》「尽信《书》不如无《书》」这是「信」的意动用法,是认为《尚书》上的记载全可靠不如沒有《尚书》的意思,现在可译为相信。「信」的反义是「欺」、「诓」、「诒」之类,是言语的不真实,是言与行的背反。 「诚」和「信」又都可以用作副词。用作副词时它们都表示事情或行为的真实性,在这点上它们倒是沒有表心意和表言语的区别,而在「当真」、「的确」的意义上统一起来了。《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诚」、「信」可以互换。在先秦,「诚」是经常用作副词的,「信」则以用作动词,名词为常。另外还要注意,「诚」在先秦经常写作「请」或「情」。《左傳·庄公十年》「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墨子·节葬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情」、「请」所写的都是「诚」。 任,《正字通》「诚笃也」。「任」也有诚信的意思。《周礼·地官·大司徒》「二日六行:孝、友、睦、姻、任、恤」,注「任,信于友道」;《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任爱」就是「信爱」。「任」的诚信义与「诚」、「信」不同之处在于:「任」着重在可以使别人信任。《墨子·经说上》「任,士损已而益所为也」,又《经说上》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这反映了「任」的特徵。「任」不仅是言行如一、说到做到:也不仅是表裏如一、真实无伪;而且是急人所急,宁肯冒杀身遭难之险,也去实践自己的诺言,所谓「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这样的人,是可以将身家性命相托的,正因为如此「任」有可以委托的含义在裏面。《韩非子·六反》「活贼匿姦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任誉之士」,是可以信赖、值得称道的人的意思;《史记·季布栾布列傳》「季布者,楚人也,为气任侠,有名于楚」,集解孟康曰:信交道曰任;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死生相托、义气相投、推心置腹叫「任侠」。由此可见,「任」当中含有哥们义气的成分在内。在今天「信任」仍常连用,表示完全相信,是可以放心委托其办理自己关心的事情的意思。 【愿悫】 愿(yuàn),《說文》「谨也」,《廣雅·釋言》「憙也」。恋(忿,que),《說文》「瑾也」,《廣韵》「愿也」。「愿」、「悫」义近,常结合使用,如:《荀子·正論》「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三國志·魏书・东夷濊傳》「其人性愿,少嗜欲」。「愿」、「悫」就是端直诚朴,不过这种「端诚」是低层次的。对统治者层来说,其端诚是建立在尊道守礼的层次上的;对平民来说其端诚就是「愿」、「悫」,这是在服从统治者的法令教化的意义上说的:许慎都用「谨」来解释它们,是因为它们都带有谨小慎微的成分。用现代话说,「愿」大体上相当于「老实」、「老老实实」;「悫」则接近「本分」、「本本分分」。 「愿」今与「願」归并,古代它们只偶然地有通假关系,并非一字。「愿」是统治者眼中的百姓的美德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是对官长的要求训戒总是顺从驯服、不惹事生非,换句话说是统治者的驯服工具。与「愿」相对的是「悍」,是好不平,好打架鬥殴,好逞能反抗,如:《荀子·王霸》无国而不有贤士,无国而不有罢士;无国而不有愿民,无国而不有悍民」;又《议兵》「暴悍勇力之属为之化而愿,旁辟曲私之属为之化而公」愿」是百姓之「德」,是当顺民。《荀子·正論》「上端诚则下愿悫矣……愿悫则易使」「愿悫」为了「易使」;又「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愿悫之民完衣食」,给与「愿悫之民」的奖励是衣食完足。「愿」在统治者看来是民的美德,可是许多字书词典赋与了它贬义,尤其是对「乡愿」,多解作:外博谨慎之名、实与流俗合污的伪善者,败坏道德者等。这是因为孔子、孟子反对过「乡愿」的缘故。《論語·阳货》「乡原(愿),德之贼也」;《孟子·尽心下》「生斯世也,为斯世也,善斯可矣。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原(愿)也。万子曰:一乡皆称原人焉,无所往而不为原人,孔子以为德之贼,何哉?曰: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人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孔子曰:恶似是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道德总是带有阶级性的,在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既得利益者眼中「愿」当然是民的美德,但在不满现存秩序者的眼中,这种顺从是变革的阻力,所以视为恶德。孔子、孟子当时都是逆历史潮流而进者,是想恢復旧秩序者,这是开倒车的变革,所以也反对维持现状的好好先生,对它们进行抨击。只是因为孔、孟的著作後代变为经典,所以「愿」这个褒义的道德蒙上了贬义的色采,这是权威著作影响词义的显著例证。 「悫」与「愿」相近,但它带有奉公守法、奉命唯谨、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的意思在;它虽然也是下层的道德,但重在执法的小吏或官吏,不像「愿」那样重在平民,如:《荀子·不苟》「有通士者,有公士者,有直士者,有悫士者,有小人者: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若是则可谓通士矣;……庸言(日常之言论)必信之,庸行必慎之,畏法流俗而不敢以其所独甚(是)若是则可谓悫士矣」;又《君道》「愿悫拘录,计数纤啬而无敢遗忘者,是官人使吏之材也」。正因为「悫」是奉公守法、恪守厥职的使吏之德所以它的反义常是搞歪门邪道、枉法徇私、混淆视听、好吃懒做、偷懒耍滑、不负责任之类,如《荀子·脩身》「劳苦之事则偷儒转脱,饶乐之事则佞兑(锐)而不曲,避违而不悫,程役(逞欲)而不录,横行天下,虽达四方,人莫不弃」;又《哀公「士信悫而後求智能焉。士不信悫而有多知能譬之,其豺狼也,不可身尔(迩)也」。「悫」常用于「士」,如果这些士不见用,就同于编民,所以用于民时,「悫」和「愿」就非常接近了,如:《荀子·儒效》「人主用之(指儒者)则势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悫,必为顺下矣。虽穷困冻餧,必不以邪道为贪;无置锥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大义」;又《正名》「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公」。 【谦逊】 「谦」(謙)、「逊」(遜)常结合使用,以表恭敬退让,如:《漢書·游侠,原涉傳》「涉……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後漢書·刘恺传「[刘恺]素行孝友,谦逊絜清」。从来源和应用看,它们虽有交搭,也有明显的区别。一个是表示内心谦虚,一个是表示行为上的顺从。 「谦」与「慊」、「歉」等同源,在谦让义上侧重的是宽大能容、虚怀若谷。《書·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谦」是不自满、不倨傲;杨雄《太玄经,增》「泽库其容,谦虚大也」虚己容物是谦的特徵。正因为如此,「谦」经常表示的是德高位尊的人的不以尊贵自居,克己自抑、礼贤下士。《易·谦》「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釋文》「谦,卑退为义,屈已下物也」;《史记·淮阴侯列傳》「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能,则庶幾哉,于汉家勋可比周召太公之徒,後世血食」;《晋书·姚兴载記》「殷汤夏禹,德冠百王,然犹顺守谦冲,未居崇极」;韩愈《答魏博田仆射书》「仆射公忠贤德,为内外所宗,位望益尊,谦巽滋甚」。 逊,《說文》「遁也」。「逊」源于「逡」、「遁」,即退是其核心,它侧重的是谦卑恭顺,是位卑者的信条,如:《漢書·胡广傳》「性温柔谨素,常逊言恭色」;《说苑,臣求》「君亲而近之,致敏以逊;藐而疏之,则恭而无怨色」。反之,违反顺从恭谨之道就是「不逊」了,如《論語·阳货》「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漢書·萧望之傳》「不奉法自修,踞慢不逊攘(让)」。 「逊」源于「遁」,它的早期用法还沒脱尽运词的特徵,常以避让为义,如:《書·尧典》「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扬雄《剧秦美新》「耆儒硕老,抱其书而远逊」。驯顺之义是避让义的抽象化。为了区别,一度将遁去义写作「逊」,把顺从义的逊写作「愻」。所以《說文》将「逊」解释作「遁也」,把「愻」解释作「顺也」。因为後世除了「逊位」、「逊国」等词外,「逊」一般不用作动词了,所以分化字「愻」沒有通行开。 【恭敬谨慎祗恪虔兢】 这组词可以分说,「恭」、「敬」为一类「谨」、「慎」为一类。 恭,《說文》「肃也」,「肃」也是恭敬的意思;《釋名·釋言语》「恭,拱也,自拱持也」。这是从词源上说的,「恭」来自拱手肃立的「拱」,因而表示谨慎不懈义。《論語·学而》「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孟子·離婁上》「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恭」都指饬身克己,待人谦逊有礼。 敬,《說文》「肃也」,《釋名·釋言语》「敬,警也,恒自肃警也」。《释名》也是从词源上解释了「敬」,「敬」、「警」同源。「敬」是时时警告、警戒自己,要兢兢业业,不能有丝毫马虎、懈怠的意思,所以从内心敬畏、不敢怠慢叫「敬」,如:《論語·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史记·鲁周公世家》「四方之民,罔不敬畏」。 「恭」和「敬」在待人处事端庄有礼、尽心尽力上意义相近,但「恭」侧重于礼仪、外观;而「敬」则侧重于内心、感情。《礼记·曲礼上》「君子恭敬撙节」,疏「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何之所说,从多举也。夫貌多心少为恭,心多貌少为敬」,《新書·道术》「接遇慎容谓之恭,反恭为媒;接遇肃正谓之敬,反敬为嫚」:「恭」的反义词是「媟」,态度不庄重,举止轻狂叫「媟」,反媟为「恭」,所以「恭」常和表示外表谦和的「谨」、「顺」等连用;「敬」的反义词是「嫚」,内心倨傲、轻视对方叫「嫚」,反嫚为「敬」,所以「敬」多与「重」、「畏」、「爱」、「仰」等结合使用。正因为如此,古书中常用「不懈于位」、「夙夜敬事」、「尊贤让善」、「以礼自持」等去解释「恭」;用「不敢慢也」、「夙夜警戒」等去解释「敬」。正因为「恭」重在自身态度,所以它多不带宾语,如:《荀子·解蔽》「仁者之思也,恭」;《漢書·韩信傳》「项王见人恭谨,言语姁姁」。正因为「敬」重在对人,所以常常带宾语,如:《孟子·尽心下》「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孙权]亮奇雅,甚敬重之」。当然这种区分是相对的。 「谨」、「慎」和「恭」、「敬」相似只是「恭」、「敬」多指待人;「谨」、「慎」多指处事。诸葛亮《出师表》「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 谨(谨),《說文》「慎也」。「谨」和「勤」、「觐」等同族,是严格要求、周密约束的意思。这有两个方面:一是严格周密地注意外在事物,如:《荀子,王制》「谨其时禁」;《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李悝警其两和曰:谨警敌人,且暮且至击汝」。一是严格、周密地要求自己,如:《史记·项羽本纪》「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礼记·缁衣》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敝,则民谨于言而慎于行」。 慎,《說文》「谨也」。「慎」和「缜」、「审」等同族,因而有小心细致,处处留意的意思,如:《孔子家语,观周》「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後漢書·陈忠傳》「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幾」;《礼记·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作为副词也是小心慎重的意思。杜甫《潼关吏》「请嘱防关将,慎勿学哥舒」,「慎」即千万当心之义。 「谨」、「慎」和「恭」、「敬」的差别相似。「谨」近于「恭」,侧重于自身之兢兢业业、恭恭敬敬,多用作状语或谓语,後期很少有带宾语的,如:《史记,扁鹊仓公列傳》「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史记·李斯列傳》「谨奉法令」。因此,「恭」、「谨」常常连用,如《史记·萧相国世家》「相国年老,素恭谨」。「慎」近于「敬」,侧重的是当心留意、仔细致密,常常带宾语,如:《韩非子,定法》「赏存乎慎法」;《吕氏春秋·勿躬》「百官慎职,而莫敢愉綖」。「敬」、「慎」也常连用,如《詩·大雅·抑》「敬慎威仪,维民之则」。 「祗」(zhi)、「恪」(kè)也表恭敬、谨慎,只不过它们是表恭敬、表谨慎的古语,多见于《诗》、《书等早期文献。後代的袭用是为典雅而仿古。 祗,《說文》「敬也」。「祗」相当于恭敬,它主要用于对神,後来也用于对人了,意义上它兼有内心之敬和外貌之恭两者,如:《詩·商颂·长发》「昭假迟迟(祷告不止),上帝是祗」;《書·金滕》「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後世袭用时,「祗」就由主要用于敬天敬神转为对人的恭敬了,由于来源关系,它含有毕恭毕敬的色彩,如:阮籍《大人先生論》「又焉得挟金玉万亿,祗奉君上而全妻子乎」:《魏書·刘休宾傳》「[尹]文达诣[慕容]白曜,诈言:闻王临境,故来祗候」。 恪,亦作「愙」,《爾雅·釋诂》「敬也」。以「敬」解「恪」这是就广义说的具体说,「恪」不在于敬人(神),而在于敬事。正因为如此,「恪」多与「谨」、「慎」、「勤」、「励」等结合使用,如:《詩·商颂·那》「温恭朝夕,执事有恪」;《書·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同样,後世应用古语就蒙上了庄重色彩,有加深程度的作用,如:《孔子家语,正论解》「朝夕恪勤,犹恐忘先人之业」;《新唐書·豆卢钦望傳》[崔元综]性恪慎,坐政事堂,束带,终日不休偃」。 「虔」(qian)和「兢」(jing)也有敬义:《廣雅·释诂》「虔,谨也」;《說文》「一日兢,敬也」。不过,「虔」和「兢」有个特点,就是它们一般用于描写恭敬、谨慎的状态,很少做谓语表示恭敬、谨慎的心态,除非用重叠形式而用重叠形式作谓语正是专用于摹状的古老形容词的特徵。 在描写中,「虔」主要用表恭敬诚笃之态,所以常与「恭」、「敬」之类词结合,如:《詩·大雅·韩奕》「夙夜匪解(懈)虔共(恭)尔位」;《左傳·成公十六年》[楚子]:张幕矣。[伯州犂]曰:虔卜于先君也」;《逸周書·祭公》「王若曰:祖祭公,予小子虔虔在位」;王禹偁《藉田賦》「万国欢心而怿怿,百官供职以虔虔」。 「兢」在应用中主要描写谨慎之态,所以经常和「戒」、「慎」、「悚」、「惧」等结合使用,如:《書·皋陶谟》「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幾(万变)」,《詩·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後漢書·明帝纪》「永览前戒,竦然兢惧」;温庭筠《上蒋待郎文》「有以单外而蕲末契者,君子之所兢戒」。由于古代「兢兢」用于临深履薄的影响大,所以在後世「兢」的慎戒的色彩有些消退,戒惧的色彩有所加重。 【耿梗狷介】 这组词都被用来形容正直不阿的性格。 耿,《廣雅·釋詁》「明也」。「耿」最初是明亮的意思。《楚辞·离骚》「跪敷衽以陈词兮,耿吾既得此中正」,韩愈《利剑》「利剑光耿耿,佩之使我无邪心」:前一「耿」形容中正後面的「耿耿」形容剑光。「耿」用来比喻性格时,表示心地光明,磊落无私。《魏書·常景傳》「忠介剖心于白日,耿节沉骨于幽灵」,陆机《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铭》「早驰问望,晚怀耿节」:「耿节」即高风亮节。「耿」形容性格时多与「介」连用;「介」即「奔」,《說文》「奔,大也」。「耿介」即光明正大义,如:《楚辞·离骚》「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又《七谏,哀命》「恶耿介之直行兮,世溷浊而不知」。 梗,亦作「鲠」、「骾」,《說文》「梗,山粉榆,有束(刺)」,又「鲠,鱼骨也」又「骾,食骨留咽中也」。它们实际上是一个词的分化:木刺曰「梗」;鱼刺曰「鲠」;作为动词,刺卡在喉咙裏曰「骾」。在使用中,它们常常同用无别。在形容性格时,它们比喻像刺一样,正直不屈,一针见血。所以「耿」是正面歌颂正直的品质的,是光明坦率、公正无私;「梗」等则重在知无不言,无所回避,所谓如骨在喉,不吐不快。《後漢書·任隗傳》「鲠言直议,无所回隐」,《魏書·李顺傳》「性梗烈,敢直言」,《唐书·韩愈傳》「操行坚正,鲠言无所忌」,《唐书·牛僧孺傳》条指失政,其言鲠讦,不避宰相」:由此可见,「梗」等的正直偏重的是刚直,有啥说啥,不畏权贵势力。 狷(juan),字亦作「獧」《說文,新附》「褊急也」,《集韵》「有所不为也」。「狷」的两个意义是相关的。《論語·子路》「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集注「不屑不洁之士」,立身正直,洁身自好,不与恶人恶俗同流合污称「狷」,如:《三國志·吴书·张温傳》「性狷厉,好为清议」。进一步,对不良事物进行指责、攻击,在提倡中庸之道的古代,就认为这是心胸狭窄,性情偏激,不能容物了,这也叫「狷」,如:《後漢書·范冉傳》「狷急不能从俗」;《晋书·卞壹傳》「性狷狭,不能和俗」。 介,《說文》「画也」,《廣雅·釋詁》「独也」。「介」最初表示画出的界限,如《詩·周硕·思文》「无此疆尔界,陈常(实施正道)于时夏(中夏)」界限是居于中间而将两边或两方隔开的,所以间隔开或在中间亦称「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楚介江淮」,即以长江、淮河和别地隔开,即居于江淮之间的意思。传言的人、居间介绍的行为称「介」或「介绍」,也是这样来的。作为形容词「介」表示孤独特立、不偏不倾的样子,如《水经,庐江水注》「又有孤石,介立江中」。形容性格时,「介」则表示操守坚定、直立不阿,虽在污浊的环境之中、强权胁持之下,却能独立自持,无所依傍,如:张衡《思玄賦》「何孤行之茕茕(孤之貌)兮,孑不群而介立」;《後漢書·乐恢傳》「性廉直介立,行不合己者,虽贵不与交」。 比较「狷」、「介」,可见:「狷」重在不同于流俗,或不能容忍污浊事物;「介」则重在不为环境所左右,保持自己的节操。和「耿」、「梗」比,它们虽然都有正直的意思,但前者积极,对不良现象是抨击的、鬥争的;後者消极,偏重于洁身自好,不为所染。 【决果敢毅】 这组词在表示人的性格、行为的果敢坚毅上有相近处所以常常连用;不过分用时它们各有所重。 决(決),《說文》「下流也」。「决」与「抉」同源,将壅塞物掘开、挖断,使水向下流泄称「决」,如《孟子·告子上》「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在人事上,进行抉择,判定是非疑难也称「决」,这就是决定、决断的「决」了,如《礼记·曲礼上》「分争辩讼,非礼不决」。进一步抽象化,就把敢于作出抉择、拿出主意,下定决心称作「决」了,这就是形容词的「决」,果决、果断的「决了。《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自度不得脱,谓其骑曰:……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吴融《阌乡卜居》「六载抽毫侍禁闱,可堪衰病决然归」:这裏的「决」就是下定决心,坚定不移的「决了。再虚化,「决」就由坚定不移转而表必定了。这就是副词的「决」了,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 果,《說文》「木实也」。「果」的本义指树木结的果实。「果」社会化之後也指结出果实,不过不是桃李之类的水果,而是结果的果,指许下诺言或下定决心之後,贯彻到底,直至出现结果。正因为「果」重在争取未实现的事物的圆满实现,所以它总和「行」有关,如:《論語·子路》「言必信行必果」;《墨子·修身》「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进而,这种已诺必诚,决不半途而废的性格也就称作「果」了。《国语,晋语》「其身果而辞顺」注「果,谓敢行其志」;《論語·阳货》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果敢」就是果决敢行。「果」副词化,表示事情与预料的结果相符,如《史记·梁孝王世家》「窦太后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表「果然」的「果」,同样是与结果义一脉相承的。 「决」和「果」都有不犹豫、不迟疑的意思,如:欧阳修《答子华学士》「迟疑与果决,利害反掌间」;《晋书·乐道融傳》「[甘]卓性不果决,且年老多疑」。其差别在于:「决」重在决心的坚定,而果」重在行动的坚定;根据判断下定决心叫「决」,坚持下去、义无反顾叫「果」。 敢,《說文》「进取也」,《廣雅·釋詁》「勇也」。「敢」是不畏艰难,勇于进取的意思。《老子》「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勇于敢」就是勇于进取。引申开来,具备这种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也叫「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得敢死之士三千人」,「敢死之士」就是可以舍生取死之士,不怕死的人;《淮南子·主术》「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敢谏之鼓」就是勇于进谏的鼓。「敢」经常用于身份低贱者向高贵者的进言,表示自己不顾地位、能力与场合,大着胆子提出意见或问题,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敢布腹心,君实图之」。因为它成为向尊者说话的套语,所以这样的用法就取得了表谦的性质,用现代话说就是冒昧」。另外,作为副词,「敢」还常用于反问的句子,如:《詩·小雅·绵蛮》「岂敢惮行,畏不能趋」;《左傳·僖公四年》「敢不供给」。这样一来「敢」就有了「不敢」义了。 「果」、「决」重在思想或行动坚决,不犹豫;「敢」则重在修饰行事的胆量,它的反面是不敢,是畏惧。 毅,《說文》「有决也」。所谓「有决」就是具备将决心贯彻下去的意志能力。《論語·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因为任重道远,所以不仅要果敢,而且要有持久的韧性,坚毅不拔的精神;《左傳·宣公二年》「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毅」是能使行动坚持到底的顽强的意志力量,所谓「刚毅」、「坚毅」、「毅力」。「决」表示决心的不可动摇,「果」、「敢」表示行动的坚决勇敢,「毅」侧重的则是意志的坚定持久、自强不息。 【勇悍强劲】 这组词可分为两类:「勇」和「悍」为一类,重在无畏;「强」和「劲」为一类,重在有力。 勇,《說文》「气也」。「勇」的特点在于有胆量,无所畏惧,如:《左傳·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管子·法法》「上好勇,则民轻死」。 悍,《說文》「勇也」。贾谊《治安策》「陛下之臣虽有悍如冯敬者」《史记·孙子吴起列傳》「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悍」都是勇的意思。 「悍」和「勇」不同处,在于:「悍」只限于有胆量,骁勇善战,敢于猛打猛冲;而「勇」则兼指人的意志力,《墨子·经说上》「勇,志之所以敢也」。正因为如此,只要意志坚定,一往无前都可以称「勇」,不必一定力量过人。《孟子·公孙丑上》「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論語·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这裏的「勇」就是勇于坚持真理的精神。《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臣窃以为其人勇士,有智谋,宜可使」这裏的「勇士」指蔺相如,显然是就他在精神上无所畏惧说的。「悍」只有行动或性格凶猛的一面,不具备表意志顽强的一面。就是在勇猛这一点上,「勇」也侧重无畏,所谓「勇者不惧」;「悍」则侧重无所顾忌。正因为如此,「悍」常常和凶狠、蛮横、暴戾有关。柳宗元《捕蛇者说》「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悍吏」是凶暴的小吏;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读君商女诗,可感悍妇仁」,「悍妇」指蛮不讲理的泼妇。 强,古作「彊」,《說文》「彊,弓有力也」。杜甫《前出塞》「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强」即指强弓;《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此所谓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也」,「强弩」即强劲有力之弩弓。因此「强」经常被用来比喻刚强有力的事物,如《荀子·劝学》「强自取柱,柔自取束」。 劲(勁,jing),《說文》「强也」。「劲」也是坚强有力的意思。贾谊《过秦論》「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劲弩」即「强弩」;《舊五代史·霍彦威傳》「此席宴客,皆吾前岁之劲敌也」,「劲敌」是强有力的对手。 「强」与「劲」比:「强」侧重在强大有力,气力大、势力大、国力大等都可以称「强」;而「劲」则侧重在坚韧挺直。所以傲然挺立、不畏风寒的松树称「劲松」如潘岳《西征賦》「劲松彰于岁寒,贞臣见于国危」;在风暴中坚韧挺拔的草称「劲草」,如《後漢書·王霸傳》「疾风知劲草」;品格刚正不阿的人称「劲士」,如《荀子·儒效》「行法至坚,不以私欲乱所闻,如是则可谓劲士矣」;坚贞不屈的品质称「劲节」,如骆宾王《浮槎》「贞心凌晚桂,劲节掩寒松」。 【懦怯馁】 懦,亦作「愞」、「便」,《說文》「弩弱者也」。「懦」与「软」、「弱」同源:于物为「软」;于力为「弱」;意志软弱为「懦」。《左傳·僖公二年》「[宫之奇]懦而不能强谏」;《孟子·万章下》「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和「懦』相对的是表示意志坚定的「刚」、「毅」、「果」、「强」之类的词,如:韩愈《原毁》「强者必怒于言,懦者必怒于色」;欧阳修《与高司谏书》「刚果懦软,禀之于天」。 怯(独,qiè),《說文》「多畏也」。「懦」是软弱,是缺乏毅力、不坚决,不能进行到底;「怯」与「却」、「去」同源,是胆子少,遇事退却、精神紧张,如:《戰國策·韩策》「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後漢書·西域傳》「男女皆长八尺而怯弱」。「怯」的反义词是表示大胆无畏的「勇」。《新書·道术》「持节不恐谓之勇,反勇为怯」;《商君書·去强》「怯民使以刑必勇」。「怯」、「懦」连用时,有时偏重「懦」,有时偏重「怯」,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僕雖怯懦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文同《新霜》「精光竹劲健,沮丧柳怯懦」。 馁(餒,ni)《廣雅·釋詁》「饥也」,亦作「餧」。「馁」是饥饿,如《論語·卫灵公》「耕也,馁在其中矣」。「馁」常以其比喻用法表懦怯、畏惧,这是用腹中空虚比喻勇气不足,如:《孟子·公孙丑上》「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陆游诗「力孱气馁心自知,妄取虚名有惭色」。 【弱懦荏】 「弱」和「懦」同源,它们都属于「柔」的族系。 弱,《說文》「桡也」。柔软容易弯曲叫「弱」。沈约《咏春》「弱草半抽黄,轻条未全绿」,卢照邻《长安古意》「弱柳青槐拂地垂」:「弱」都相当于「柔」,不过突出了其中的无力、承受不起外力的含义。正因为如此,「弱」的引申义偏重于无力,反义词是「强」、「壮」。《管子·形势》「弱子下瓦,慈母操箠」,「弱子」是未成年的孩子,与「壮」相反;刘基《秦女休行》「有生不幸遭乱世,弱肉强食官无诛」,「弱」是无力,与「强」相反。 懦,亦作「愞」、「偄」,《說文》「弱也」。不过「弱」偏重于体力上的柔弱,而「懦」则侧重于性格、意志上的柔弱、胆怯,它的反义词应是「果」、「毅」之类,如:《左傳·僖公二年》「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孟子·万章下》「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欧阳修《与高司谏书》「刚果、懦软,禀之于天」。 荏(rěn),《說文》「桂荏,苏也」。「荏」原指白苏,俗名苏子,与「懦弱」无关,不过「荏」常被借以写「荏苒」、「荏染」。「荏苒」等有渐进义,有柔弱义,如:《詩·小雅·巧言》「荏染柔木,君子树之」;傅咸《羽扇賦》「体荏苒以轻弱,侔缟素于齐鲁」。「荏」是「荏苒」的单音省略形式,所以也由形容弱而有弱义,而且也有了「弱」、「懦」的引申义,表软弱与懦怯,如:《論語·阳货》「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楚辞·九章·哀郢》「外承欢之汋约(绰约)兮,谌(真,实际)荏弱而难持」。 【愚鲁钝戆蠢顽】 这组词都表示智力低下,但情况不同。 愚,《一切经音义》「无所知也」。无知叫做「愚」,「愚」的反义词是多知的「智」,如:《战国战,赵策》「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史记,淮阴侯列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智」是聪明的总称。「愚」也是鲁笨的通名,不论是理解力差、思考力差、分辨力差、记忆力差,都可以称「愚」。《荀子·脩身》「非是、是非谓之愚」,这是从不辨是非、是非颠倒的分别能力差说的;《韩非子·显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不经事实检验就轻信叫「愚」,这是就思考力差说的;《後漢書·曹世叔妻傳》「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这是就接受能力差说的;苏辙《東方书生行》「东方书生多愚鲁,闭门诵书口生土」,这是就理解力差说的。 鲁(鲁),《說文》「钝词也」。「鲁」是反应迟钝,接受能力差。《論語·先進》「柴也愚,参也鲁」,是说高柴生性愚笨,曾参生性迟钝;《礼记·檀弓下》「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这是自谦,自己说自己是生性鲁笨的。 钝(鈍),《正字通》「刀剑不利也」。刀剑等带刃的工具不锋利叫「钝」。《荀子·性恶》「钝金必待砻厉(砺)然後利」是说钝的刀剑之类要等到在磨石上磨过之後才锋利;《韩非子·显学》「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其钝利」,「钝」与「利」对举。「钝」用于表达智力和「鲁」相同,是「鲁」的比喻说法,它是用刀剑的不锋利来比喻智能的迟钝的。「钝」、「鲁」的反义词都是「敏」,是接受快、理解快,如《史通,叙事》「夫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鲁」和「钝」只是接受能力差,并不妨碍日积月累地去取得知识,《颜氏家训,文章》「钝学累功,不妨精熟」。「钝」有时也写作「顿」。 戆(戆,zhuàng),《說文》「愚也」。「戆」亦作「憃」,《淮南子·本经》「愚夫戆妇皆有留连之心,凄之志」。「戆」作为愚的一种指那种缺少灵活性,只知道认死理、一味刚直的「愚」,是一条道走到黑不知拐弯回头的「愚」,俗语叫「拔犟眼子」。《吕氏春秋·士容論》「自用,则戆陋之人从而贺之」,「戆陋」即愚直无知之人;《孔子家语,辨政》「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日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戆谏」即直来直去,不讲方式方法的谏诤。正因为「戆」是直来直去,不会拐弯抹角,所以从其正直不阿、刚毅不屈的角度说,它又是对节义之士的一种赞美,如方孝孺《戆窝記》「余少慕古之戆者,欲起长孺、子布与之交而不可得。……谓余为戆者有矣,而慕乎戆者,未始或见,岂节义之士,独少于今之时乎」。 蠢《說文》「虫动也」。蛆虫之类慢慢爬动叫「蠢」。傅玄《阳春賦》「幽蛰蠢动,万物乐生」,刘敬叔《异苑,句容水脉》「掘得一黑物,无有首尾,形如数百斛舡,长数十丈,蠢蠢而动」:「蠢动」「蠢蠢而动」,都指虫类的慢慢蠕动。正因为如此,当政者总是把不守法分子的暗中活动、骚动比作昆虫的爬动,所以也称作「蠢动」,如《後漢書·李膺傳》「三垂(边境)蠢动,王旅未振」。蛆虫之类的蠕动,看来是非常不灵便的,所以行动的笨拙也叫「蠢」,进而生性笨拙也叫「蠢」,如《論衡·自然》「时人愚蠢,不知相绳责也」。「蠢」用现代话说就是「笨到家」了,是接受力、理解力、记忆力都很差的意思。 顽,《廣雅·釋詁》「愚也」。「顽」作为愚主要表现在所说的沒有接受、分辨能力,而且固执地拒绝接受任何新的正确的东西。《書·尧典》说舜「父顽,母(愚蠢),象(其弟)傲」,传:「心不则德义之经日顽」。正因为如此,沒有任何接受能力的石头,称为「顽石」。「顽石」常用来比喻那种花岗岩脑袋;使具有顽石般的脑袋的人也会开窍,称使「顽石点头」,如《续传灯录,圆玑禅师「直饶说得天花乱坠,顽石点头」。另外,统治者把坚决不服从统治不接受开导的人称为「顽民」,如《書·多士序》「成周既成,迁殷顽民」。「顽」也用来表示理解和接受能力特差它的反义词是表示接受、理解能力特高的「慧」。《論衡·命禄「贵贱在命,不在智愚;贫富在禄,不在顽慧」「智」与「愚」对举,「顽」与「慧」对举;《北史·张伟傳》「乡里受业者常数百人,儒谨泛纳,虽有顽固问至数十,伟告喻殷勤,曾无愠色」,「顽固」这裏就指那些怎样开导也不开窍的人。 【闇昏昧蒙】 这组词都是由光照不足义引申出来的,在表示头脑胡涂上它们有共同处,不过由于来源不同,所表示的胡涂的方面也有差闇昏昧 异。闇(àn),《說文》「闭门也」,《玉篇》「幽也」。「闇」与「暗」同源,也表示光线幽暗,不过侧重于室内的光照不足,如《舊五代史·唐赵光义傳》「不欺闇室」;用于人事,「闇」则表示人的见事不明,如《文子,符言》「岂独形骸有闇聋哉,心亦有之」。「闇」在表示见事不明时,并不表示人的生性愚笨,缺少理解能力,而是表示由于环境的限制从而使人不明真相、不辨是非,正如同由于光线不明而看不清东西一样。正因为如此,「闇」经常用于人主或领导人因受蒙蔽而不明真相、不辨是非。《荀子·荣辱》「下比下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若是,可谓公士矣」,《韩非子·說疑》「进则掩蔽贤良以阴闇其主,退则挠乱百官而为祸难」:这是臣下蒙蔽君主,使之不明真相、不辨是非。《荀子·荣辱》「公生明,偏生暗」,《韩非子·难二》「桓公不知臣欺主与不欺主……故曰桓公暗主」:「偏生暗」是说偏听偏信是受蒙蔽的根源;「暗主」与「明主」相对,是受蒙蔽而见事不明之主。「暗」不局限在用于君主上,它也可以指一般的用事者。《六韬,犬韬,战骑》「明将之所以远避,闇将之所以陷败也」《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刘璋闇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闇将」是不知彼不知已之将,「闇弱」是见事不明而且懦弱,其中说的是军中之将和一州之牧。非用事的普通人很少用「闇」。今天「闇」与「暗」重新归并。 昏,《說文》「日冥也」。「昏」指日落之後所造成的光线暗淡,如《詩·陈風·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正因为「昏」是日落造成的模糊,所以在表示人的认识能力上,它侧重的不是受蒙蔽造成的真相不明和是非不清,而是由于分辨能力的缺欠或智力衰退所造成的头脑不清;不是不辨是非,而是不明是非,是昏愦、迷糊、颠倒。「昏」用于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用于权势者,「昏」指扰乱礼、法,肆行暴虐,所谓「昏主」、「昏君」、「昏王」、「昏德」是也,如:《左傳·襄公十三年》「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由争善也,谓之昏德。国家之敝,恒必由之」;《庄子·山木》「今处昏上乱相之间,而欲无惫,奚可得邪」。另一种是由于年老智衰而昏庸胡涂,处事颠倒,如:《列子·杨朱》「孩抱以逮昏老,幾居其半矣」;《三國志·吴书·甘宁傳》「[黄]祖今年老,昏耄已甚」。 昧,《說文》「昧,昧爽,且旦也(据段注)」。天将亮未亮称「昧」,如《詩·郑風·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正因为「昧」是黎明前的黑暗,所以它在表示认识胡涂上侧重于认识的不分明,是认识处于朦胧、混沌的状态。这种混沌,不是因为智力衰退引起的,而是沒经开发、教导的结果,所以「昧」常和「愚」有关,如:《戰國策·趙策》「愚者昧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权德舆《齐宾客相公进所赐马表》「疏愚昧瞀,陨越无地」。 蒙,《爾雅·釋言》「奄也」,《廣雅·釋训》「蒙蒙,暗也」。「蒙」和光线暗淡发生关系是从掩盖、遮蔽义来的。「蒙」的表示智能低下和「昧」相近,是表示认识能力未经开发处于混沌状态,所以「蒙昧」常常连用,如《晋书·阮种傳》「臣诚蒙昧,所以为罪」。「蒙」与「昧」不同处在于:「昧」是泛指;「蒙」则经常指幼童的智力未经启发的幼稚无知状态,如:《易·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左傳·僖公九年》「王曰小童」,孔颖达疏「蒙谓暗昧,幼童于事多暗昧,是以谓之童蒙焉」。正因为如此才有「启蒙」、「蒙学」、「蒙求」、「蒙童」之类的词语。用于成人,「蒙」也表示不明是非,是待开导的无知,如:《漢書·汲黯傳》「至说公孙弘等,如发蒙耳」;《抱朴子,勗学》「朱绿所以改素丝,训诲所以移蒙蔽」。 【骄矜傲倨简慢易】 这是一组表示对人放肆无礼的词,其中「骄」、「矜」是自满、自高的心理状态;「倨」、「傲」是盛气凌人的行为表现;「简」、「慢」是轻忽疏略的对人态度。 骄(驕),《說文》「马高六尺为骄」。《詩·卫風·硕人》「四牡有骄,朱幩(红色的绸条)镳镳(飘飘)」,「有骄」即骄骄,高大健壮的样子;《詩·齐風·甫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骄骄」是形容穀莠子高高地仰着穗头的样子。「骄」也用来比喻人的趾高气扬、志得意满的样子,如:《左傳·定公十五年「邾子执玉高,其容仰……。高仰,骄也」;《論語·泰伯》「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字汇》「骄,傲也,自矜也」。 矜,《說文》「矛柄也」。《漢書·徐乐傳》「起穷巷,奋棘矜」,颜师古注「矜,戟之把也」。「矜」被借来表骄矜之「矜」,《正字通》「矜,骄矜,自负貌」。「矜」最初多表神情庄重、不苟言笑,如:《論語·卫灵公》「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又《阳货》「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这个意思後世也沿用下来了。《漢書·冯奉世傳》「参为人矜严,好修容仪」,「矜严」是庄重严肃的意思;鲍照《答客》「放纵少矜持」,「放纵」与「矜持」相对。「矜」有时也表示拘谨、不自然,这是故作庄重,如《世说新语·雅量》「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上述的「矜」,是做出庄重之容,使人不敢冒犯。如果摆出一付架子,使人不敢接近,这就是自尊自大的「矜」了。《国语,晋语》「郤子勇而不知礼,矜其伐(功)而耻国君」,「矜其伐」即以其有功自负;《隋書·牛弘傳》「时杨素恃才矜贵,轻侮朝臣,唯见弘,未尝不改容自肃」,「矜贵」是以贵自矜。 「骄」和「矜」虽然都是自大,但有程度上的区别。「骄」是外向的、张狂的,是在人前炫耀,是一切不在眼下;「矜」是内向的,是自视甚高或自视过高。「矜」有清高自持的一面,这是「骄」所沒有的,如《北史·李兴业傳》「虽在贫贱,常自矜负。若礼待不足,纵于权贵,不为之屈」。 「傲」、「倨」是骄傲的表现形式。 正如「骄」来自于对马的形容一样「傲」也来自于马。骏马叫「骜」(ào),如《吕氏春秋·察今》「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骜」也用以表示骄人,如《韩非子·十过》「夫智伯之为人也,好利而骜愎」。用以表示骄人的「骜」也写作「傲」。傲」是骄的外在表现:「骄」是自我夸张,「傲」是轻视别人。《新書·道术》「弟敬爱兄谓之悌,反悌为敖」。正因为「傲」是轻侮别人,所以「傲」除作定语以外,作谓语时常带宾语,宾语就是所傲的对象,如:《商君書·修权》「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吕氏春秋·士容》「傲小物而志属于大」;《舊唐書·张昌龄傳》「昔祢衡、潘岳,皆恃才傲物,以至非命」;苏轼《赠刘景文》「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骄」、「傲」互为表裏,所以常常连用,如:《楚辞·离骚》「保厥美以骄傲兮,日康娱以淫游」,注「倨简曰骄,侮慢曰傲」;《三國志·蜀書,彭羕傳》「姿性骄傲,多所轻忽」。 倨,《說文》「不逊也」。「倨」来自「踞」,踞是蹲着或两腿直伸地坐着——箕踞。古代席地而坐,坐时双足放在臀下,蹲踞见人或箕踞见人是大不敬的,是对人的侮慢,如《史记·高祖本纪》「足下必欲诛无道秦,不宜踞见长者」。因而「踞」有傲慢不逊的意思,如《抱朴子,行品》「捐贫贱之故旧,轻人士而踞傲者,骄人也」。「踞」经常写作「倨」,如:《史记·郦生陆贾列傳》「郦生至,人谒。沛公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韩非子·說难》「虑事广肆,则日草野而倨侮」。 傲,《說文》「倨也」。所以「倨」、「傲」常常连用,如:《莊子·渔父》「夫子犹有倨傲之容」;《三國志·魏书·陈群傳》「孔融高才倨傲」。「倨」与「傲」虽然都是态度傲慢,但「傲」所侧重的是盛气凌人,而「倨」则侧重于待人无礼。正因为如此,「倨」常和「不恭」、「不逊」、「无礼」、「少礼」等结合使用,如:《管子·四称》「倨敖不恭,不友善士」;《漢書·汲黯傳》「[汲黯]为人性倨少礼」。 「简」与「慢」都是对人的态度。 慢,《說文》「惰也」。「慢」原是表内心懈怠的,也常常延伸为对人的轻慢。在对人上,带搭不理、冷漠无礼、谩骂侮辱都叫「慢」。「慢」与「敬」是反义词,如:《礼记·缁衣》「可敬不可慢」;《礼记·祭义》「外貌斯须(顷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下面是「慢」的比较极端的例子:《史记·张耳陈馀列傳》「高祖箕倨置,甚慢易之」;又《魏豹彭越列傳》「今汉王慢而侮人,骂詈诸侯群臣如骂奴耳」。「慢」亦作「嫚」,如《漢書·季布傳》「单于尝为书嫚吕太后」。 「简」(簡)有简略、省约义,在礼仪上非常疏略也称「简」。《漢書·刘向傳》「向为人简易,无威仪」,「简易」是平易、不讲究礼节;《三國志·蜀書,杨戏傳》「戏性虽简惰省略,未尝以甘言加人」,「简惰」是粗率怠慢。自己不讲究是疏略,对人疏略就是慢待、轻视了。《孟子·離婁下》「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疏「简,略不礼也」;《韩非子·亡徵》「简侮大臣,无礼父兄……者,可亡也」,「简侮」即怠慢、侮辱的意思。 「简」与「慢」同样有程度上的区别:「慢」是不把对方放在眼裏,从心底裏不尊重;「简」只是礼节不周,可以是有意的,也可以是出于性格和习惯。和「简」、「慢」相近的还有一个「易」。「易」是把对方或事情看得简单容易,因而有忽视对方、藐视对方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易」即轻视;《漢書·儿宽傳》「久无有所匡谏于上,官属易之」,「易之」是看轻他,藐视他。「简」、「慢」常和「易」结合使用,如:《管子·内业》「思索生知(智),慢易生忧」;《墨子·非命中》「恶恭俭而好简易」。 【诡诈谲】 诡(詭,gui),《玉篇》「欺也」。在说假话上,「诡」同于「欺」,但又不完全相同。「欺」是个及物动词,是用言、行去骗人,如「欺世盗名」;「诡」是个不及物动词或形容词,它只标明人的生性和言行的性质,不表示诓骗别人。「诡」,是乖离于正,违背真实的意思。用于言,是不真实的话。《史记·屈原贾生列傳》「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诡辩」是不正当、不真实的话,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议论;《穀梁传·文公六年》「诡辞而出」,注「不以实告人」,不以实告人即用假话搪塞应付;《漢書·苏武傳》「匈奴诡言武死」,「诡言」是离开事实去编造。用于行,「诡」表示不正当的行动。《孟子·滕文公下》「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诡遇」指打猎时不按规矩追野兽;《吕氏春秋·淫辞》「言行相诡」,是说与行相乖违。乖于正,即不同于众。所以,不习见、不正常的,变化多端的,希奇古怪的事物、行为,也都可以称「诡」。张协《玄武馆賦》「崇墉(高墙)四匝,丰夏诡谲,烂若丹霞,皎如素雪」,「诡谲」即怪异的意思。 诈(詐),《說文》「欺也」。当「诈」带宾语时它相当于欺骗,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张仪诈之曰:仪与王约六里,不闻六百里」;《後漢書·班超傳》「乃召侍胡诈之曰……」。「诈」不带宾语或作状语用时,它只表示将真相隐瞒起来,给人以假象,不同于欺骗,所以《荀子·脩身》说「匿行曰诈」,《晋书·刑法志》说「背信藏巧谓之诈」,《爾雅·釋诂》说「诈、伪也」。《論語·子罕》「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间,[孔子]曰:久矣哉,由(子路)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行诈」是弄虚作假;《後漢書·华佗傳》「知妻诈疾」,「诈疾」是装病;《史记·淮阴侯列傳》「常称义兵,不用诈谋奇计」,「诈谋」是带有欺骗性的计谋。正因为「诈」侧重的是不诚实,虚伪,所以,「诈」经常和抽象地表示社会正当行为的「仁」、「义」相对举,如贾谊《过秦論》「先诈力而後仁义」。 「谲」(譎,jué)是「诈」的方言词,扬雄《方言・三》「谲,诈也……自关而东西或曰谲」。「谲」带宾语也表欺骗,如《韩非子·孤愤》「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谲」不带宾语或作限制成分,也有伪装的意思。《論語·宪问》「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大意是晋文公好耍手段,弄权术,不如齐桓公正派;《詩·周南·关雎序》「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谲谏」不是堂堂正正地提出来,而是转弯抹角,隐约其词,使之自悟,这也是耍手段。所以《說文》说「谲,权诈也」。 总之,「诡」、「诈」和欺骗不同。「诡」、「诈」不用或很少用作动词,其常用属性是形容词。「诡主要表示不合正轨,违背真实;「诈」及物时表示欺骗,单独作谓语或作限制成分时多表伪装义。「谲」是「诈」的方言词,它虽然也表伪装和以假象进行欺骗义,但後来应用时多侧重于弄权术、耍手段、搞阴谋。 【黠猾狡狯】 这是和生性刁钻诡诈有关的一组词。 黠(xiá),《說文》「坚黑也」。「黑」就是烟炱,硬结的烟炱称「黠」;作聪明、机灵解是它的借义。《方言・一》「虔、儇,慧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间谓之黠」,「黠」是个方言词,与「慧」义近。不过「黠』在表聪明时,偏重于小聪明,即伶俐、领会迅速、反应灵敏,不指大智大慧,如:《颜氏家训,教子「齐武成帝子琅琊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称之曰:此黠儿」;《北史·冯淑妃傳》「慧黠,能弹琵琶,工歌舞」。正因为如此,「黠」多表示小儿的精灵。「黠」除积极的用法之外还用于消极方面,这就是将聪明机智用于欺骗,这就是「黠」的诡计多端的狡猾义了,如:《史记·货殖列傳》「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刁间收取,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漢書·冯奉世傳》「羌虏桀黠,贼害吏民」。 猾(huá),《玉篇》「黠也」。「猾」是「黠」的方言变体《方言・十》「凡小儿多许而桧渭之央亡……或谓之猾」。不过「黠」有时用于积极方面,表示小儿的聪慧,「猾」则只表消极方面,多指成人的狡诈,《一切经音义・一》「猾,恶也」。《韩非子,扬权》「猾民愈众,姦邪满侧」:《後漢書·酷吏传論》「袁安未尝人臧罪,而猾恶自禁,人不欺犯」。「猾」亦作「滑」,如《漢書·武帝纪》「徙天下姦滑吏民于边」。比较之下可以看出:「黠」侧重的是智力,这种智力可用于好的方面,也可以用于作恶;「猾」则指多诈的性格,它是十足的贬义词。 狡(jiǎo),《廣雅·釋詁》「健也」。这是与「矫」、「蹻」同源的「狡」,是矫健敏捷的意思,如《墨子·节用中》「古者圣王为猛禽狡兽暴人害民,于是教民以兵行」。表示狡诈的「狡」也是被借来记方言的,字亦作「㺒」、「胶」,《方言・十》「央亡……狯也。江湘之间或谓之无赖,或谓之缪」;《方言・三》「胶,谲诈也。凉州西南之间曰胶,自关而东西或曰谲、或曰胶」。「狡」与「谲」、「诡」同源,所以在意义上除刁钻之外更多带有欺骗成分,如:《戰國策·齐策》「狡免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孔子家语,颜回》「毁人之善以为辩,狡姦怀诈以为智」。 狯(獪,kuài),《說文》「狡狯也」。「狯」和「狡」也是不同的方言变体,其义同「狡」如:韩愈《嘲鼾睡》「盗贼虽狡狯,亡魂敢窥阃」:《宋史·侯陟傳》「性狡狯,好进,善事权贵」。 【乖戾刺舛佷愎背】 这组词都含有相违背或相抵触的意思。 乖,《說文》「戾也」,《廣雅·釋詁》「借也」。 「乖戾」、「乖剌」上古可能是一个联绵词,有相违背、不协调的意思,如:《易林》「口不从心,欲东反西,与意乖戾,动举失便」;《漢書·杜钦傳》「外戚亲属,无乖剌之心」。这个联绵词在汉语单音节化的影响下发生了分化,分化後的「乖」侧重于事物之间的客观上的相背离、不和谐《新書·道术》「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乖」多用于学说、意见、行事上的相背反,如:《左傳·昭公三十年》「楚执政众而乖」:《荀子·天論》「父子相疑,上下乖离」;《漢書·叙傳》「官失学微,六家分乖」;《三國志·魏书·三少帝纪》「先儒所执,各有乖异」。後来,离别、分散也称「乖」了,如:曹植《朔风》「昔我同袍,今永乖别」;刘桢《赠徐干》「乖人易感动,涕下与衿连」。注意,古代的「乖」沒有现代的「乖觉」、「机灵」义,它们是晚起的:《通俗编,性情,乖》「今正谓小儿黠狯曰乖」;《坚瓠集》「俗美聪慧小儿曰乖觉」。 戾(i),《廣雅·釋詁》「很也」。「戾」也有相违背的意思,如韩愈《论语笔解》「文虽相反,义不相戾」。「戾」不同于「乖」处在于:它所侧重的不在于客观事实,而在于主观性情。个性乖张别扭,行事违背常情、常理称「戾」,如:《淮南子·览冥》「举事戾苍天,发号逆四时」;《孔丛子,答问「立教而戾夫弗犯」。正因为如此,「乖」的引申义是「离」;而「戾」的引申义则是与个性有关的「凶暴」或者与特性有关的「猛烈」。《荀子·儒效》「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注「戾,暴也」;潘岳《秋兴賦》「劲风戾而吹帷」注「戾,烈也」。 剌(là),《說文》「戾也」。「剌」、「戾」同音同义,都是借来记音的字。《逸周書·谥法解》「不思亡爱曰剌,愎很遂过曰剌」,「剌」即「戾」;《楚辞,七谏,怨世》「吾独乖剌而无当兮,心悼怵而耄思」,「乖剌」即「乖房」。不过在历史上「剌」、「房」两个字都通行了,所以有时又当同义词使用了,如《盐铁论,刺復》「凿枘刺房而不合,声音泛越而不和」。 舛(chuan),《廣雅·釋詁》「偝也」。「舛」近于「乖」,也指事物之间相违背,如:贾谊《治安策「本末舛逆,首尾衡决」;《漢書·扬雄传下》「诸子各以其知舛驰」。「舛」和「乖」虽然都表相违背但侧重点不同:「乖」重在分离,是背道而驰:「舛」重在交错,是相互抵触。因此「舛」和表示交叉的「错」、「午」、「驳」、「互」等常常结合使用,如:《漢書·刘向傳》「朝臣舛午,胶戾乖剌,更相谗诉,转相是非」;裴松之《上三國志注表》「三国虽历年不远,而……注记分错,每多舛互」。 很(hen),亦作「很」《說文》「不听从也」,《玉篇》「戾也」。「很」(很)与「戾」相近,也是说性格特徵的。「房」是性情乖张,不近情理;「很」是不从人言,别人说东就偏要往西,用现代话说有偏执狂。《莊子·渔父》「见过不更,闻谏愈甚谓之很」,《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太子痤美而很」,注「很,戾不从教也」。《水经,沔水注》记有一个很子的故事,典型地体现了「很」的词义,故事说有一个「很子」,「自少不从父语。父临亡,意欲葬山上,恐儿不从,故倒言:葬我著渚中石碛上。很子曰:我从来不奉教,今从语。遂散尽家财作石家、积土绕之,成一洲」。注意,现代表程度高的副词「很」起得很晚。 愎,《廣雅·釋詁》「佷也」,《集韵》「戾也」。「愎」也是表示性格动则与人违拗的,不同处在于:「戾」重乖张;「很」重偏执;「愎」所重的则是固执,是坚持已见,一意孤行,所谓「刚愎自用」。《左傳·哀公二十七年》「知伯愎而好胜,早下之则可行也」,「愎」即自以为是;又《僖公十五年》「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愎谏」即不听意见,孤行已意。 背,《說文》「脊也」。「背」现代也叫脊梁。作为动词,「背」表示以背向物,和以面向物的「向」相反。《集韵》「背,违也」违反义理、违反约定、违反教训等叫做「背」。《書·太甲》「既往背师保之训」,这是违反训导;《左傳·襄公十八年》「弃好背盟,陵虐神主」,这是背弃盟约;枚乘《上书谏吴王》「弃义背理,不知其恶,有时而亡」,这是违背事理。「背」也引申为背叛、离去等义,这裏不举例了。 「背」近似「戾」,是个人的行为背离社会的约定、道德的制约等。不过「戾」重,「背」轻;「戾」重在去做残忍的事,「背」重在不顺着常规去做,不一定幹出伤天害理的事。 【佷很狠】 佷,《玉篇》「戾也」。「戾」有二义:一是刚愎自用,一是残忍狠毒。《韩非子·亡徵》「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可亡也」,这是自以为是,好拔犟眼子;《国语,晋语》「宣子曰:宵(人名)也很。对曰:宵之很在面,瑶之很在心」,「佷」是狠毒,属後者。 很,《說文》「一曰行难也」。从字形说「行难」应是「很」的本义,是牲口耍犟脾气,打也不肯走的用字,後与「很」通用,《正字通》「很,同很」《說文》「很,不听从也」。《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太子痤美而很」,服注「很,戾不从教」这是犟;《三國志·魏书·董卓传评》「[董卓]狠戾贼忍,暴虐不仁」,这是凶狠。 狠,《說文》「犬鬬声」,这可能是本义,典籍中则作为「很」、「很」的借字用。《廣韵》「很,很房也,俗作狠」;《莊子·渔父》「见过不更、闻谏愈甚谓之狠」。《商君書·垦令》「褊急之民不鬬,狠刚之民不讼」,这用的是刚愎义;《史记·张仪列傳》「赵王之狠戾无亲,大王之所明见」,用的是残忍义。「很」、「狠」原本是表心理、表性情的用词,口语中它副词化了,变为表程度深的用语,最初写作「哏」,後来就用「很」、「狠」了。《通俗编,语辞》「元典章有*哏不便当』语。按,哏』字未见诸字書·而其辞至今承之,如哏』好、「哏」是之类。度其义,当犹云『甚』耳,世俗不知,或欲以『很』字当之,则无义解」。「哏」未通行,「很」、「狠」则被广泛使用,如:《红楼梦》第六回「刘老老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很似打罗筛麺的一般」,又第二十八回「贾宝玉道:狠是,我已知道了」。到现代,字形与所写的词由于区分的需要进行了再分配:「很作为历史词已消失;「很」、「狠」的违忤、刚愎义则被「倔」、「犟」、「拗」等所排斥;凶狠义与表程度的副词义则进行了分工:「狠」用于表心理,如「凶狠」、「心狠手毒」;「很」用于表程度,如「很美」、好得很」。 【刻苛】 「刻」和「苛」都含有过分严酷,不宽贷厚道的意思,分开说:「刻」侧重的是要求过分严厉;「苛」侧重的是要求过分琐细。 刻,《說文》「镂也」。它原是动词,是刻削雕镂的意思,如《後漢書·马援傳》「刻鹄不成尚类鹜」,引申开来,「刻」就有按着己意削制、雕镂材料的意思了。「刻」用于对己,是严格要求自己的意思。《後漢書·党锢傳》「夫刻意则行不肆,牵物则其志流」「刻意」是刻削己意,严格限制自己的各种欲念的意思;《舊唐書·韩愈傳》「幼刻苦学儒,不俟奖励」,「刻苦」是克制怠惰情绪去苦学苦读的意思。「刻」用于对人就有括削对方,使对方不堪忍受的意思了。《後漢書·宋均傳》「苛察之人,身或廉洁,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三國志·魏书·三少帝纪》「刻剥众羌,劳役无已」;《南史·沈客卿傳》「每立异端,唯以刻削百姓为事」。「刻」作为形容词就有了要求过分严厉刻薄、冷酷无情的意思了。《戰國策·秦策》「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然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漢書·艺文志》「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漢書·匡衡傳》「任温良之人,退刻薄之吏」:「刻」都指刻薄少恩,与温良宽厚成反义,往往指用严刑峻法去治国,不用儒家的仁恕之道理民。 苛,《說文》「小草也」。「小草」义古籍中未见,所见多用为细密繁琐的意思。《史记·淮阴侯列傳》「大王之人武关,秋毫无所害,除秦苛法,与秦民约法三章耳」,「苛法」指秦的规定繁多、琐细的法令条文;又《魏其武安侯列傳》「其治责大指而已,不苛小」,《後漢書·宣秉傳》「务举大纲,简略苛细」:「苛」与「细」、「小」结合与「大指」、「大纲」相对。条文繁多,规定细密,束缚人的手脚行动,使人动辄得咎、不堪忍受也叫「苛」。正因为如此,「苛」也就具有了残酷、苛薄的意思了,如:《漢書·成帝纪》「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後漢書·王常傳》「政令苛酷,积失百姓之心」;《三國志·吴书·孙权傳》「性苛惨,用法深刻」。这样一来,「苛」、「刻」逐渐合流,近代「苛刻」已经成为表示过于严厉的用词了。 【残酷暴虐】 这组词都有残忍凶恶的意思。「残」(殘)来自动词,《說文》「残,贼也」,它是杀伤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下》「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史记·淮阴侯列傳》「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残」都是杀害的意思。对人来说是杀害,对物来说就是损毁。《淮南子·本经》「残高增下」,《後漢書·袁绍傳》「今朝廷播越,宗庙残毁」:「残」都是摧毁、破损的意思。正因为如此,「残」作为形容词形容人的性格时,表示生性残忍,以杀伤为快,如《漢書·隽不疑傳》「[隽不疑]严而不残」。当「残」形容物(广义的)时,则表示剩馀的、将尽的意思,这也是从残毁义来的,如:《列子·汤问》「以残年馀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酷,《說文》「酒味厚也」。司马相如《上林賦》「芬芳沤郁,酷烈淑郁」,「酷」说的就是香味浓烈。「酷」常用于比喻像喜欢酒味的浓烈一般喜欢刑罚,表示嗜刑成性。《荀子·议兵》「秦人,其生民也狭阨,其使民也酷烈」,注「酷烈,严刑罚也」;《史记·酷吏列傳》「高后时,酷吏独有侯封」,「酷吏」多指以刑逼供的官吏。因此,「酷」有冷酷无情的意思,如《韩非子·显学》「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上以为酷」;「酷」又有惨痛的意思,如《颜氏家训,文章》「衔酷茹恨,彻于心髓」。又「酷」作为副词,有程度很深,达于极点的意思,如「酷爱」、「酷暑」、「酷似」、「酷肖」等。 暴,作为形容词,多表示来势凶猛急剧的意思,如「暴雨」、「暴风」、「暴病」、「暴发」等;形容人的性格时,「暴」就表示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易·繫辭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暴客」就是以强暴手段迫害人的「盗匪」;形容行为时,「暴」表示用赤裸裸的暴力去残害人的行为,如《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 虐《說文》「残也」。「虐」也来自动词,它的古字形象虎而突出其爪(下部的「E」)。「虐」原指猛兽残害人类,所以充满兽性地、手段残忍地折磨残害人称「虐」。「虐」的对象常常是孤苦无依者,如:《書·洪范》「无虐茕独」;《史记·三王世家》「虐老兽心」。作为形容词,「虐」表示像野兽般地残害人。《孟子·公孙丑上》「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左傳·昭公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虐」都表示残忍、凶残、无人性。 总之,在凶残义上:「残」来自于残杀,指多所杀伤;「酷」是从嗜酒来的,是指嗜刑成性,冷酷无情;「暴」来自猛烈急剧,在凶残义上侧重恃强凌弱、靠权力或力气为所欲为;「虐」是以野兽为比喻,是说充满兽性地折磨人、残杀人。《論語·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这是从统治者的角度去说的。 【凶兇】 「凶」和「兇」是同源分化字,它们在凶恶、残暴义上彼此相通。 「凶」和「吉」是反义词。古字形,「吉」像祭器丰满之形,「凶」像祭器空空之形。祭物丰盛则神喜降福,所以各种福都称为「吉」;祭物空空则神灵震怒而降祸,所以各种祸事都称为「凶」。《釋名·釋言语》「凶,空也,就空亡也」,这是就词源说的;《廣韵》「凶,祸也」这是就词义说的。 「凶」是个迷信观念,它的本义是上帝、祖先等神鬼因震怒而降灾,以之示惩戒,所以人世间的各种灾祸都用「凶」来形容。《老子》「大军之後,必有凶年」,「凶年」指五不收的灾荒之年;《礼记·王制》「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这裏指的天降的旱灾、水灾;《書·洪范》「六极:一日凶短折」,这裏指折损年寿,未成年而死;《論衡·乱龙》「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避)凶殃」,「凶殃」指各种灾害。「凶」除用于「凶祥」、「凶事」、「凶命」、「凶岁」、「凶宅」、「凶地」、「凶日」、「凶服」等,与宗教有关的方面之外,还从神事转向人事,把人的各种残暴行事也称作「凶」,这是「凶」的引申意义,如:《左傳·昭公二年》「作凶事,为凶人」;《後漢書·董卓傳》「虽成毁不同,凶暴相类焉」;又《朱穆傳》「凶狡无行之徒,媚以求官」;《水经,温水注》「人性凶悍,果于战鬬」。这就是《說文》所说「凶,恶也」,它泛指人的残忍之性、之行、之事。 「兇」是「凶」的同源分化字,它所分的是「凶的人事部分,所加的「儿」也是人的变体。正因为如此,「兇」不用于灾祸、年成、寿命、徵兆之类,它只用于形容凶恶的人、凶恶的事或凶恶的秉性,如:《洛阳伽蓝記》「共叙哀辛,同讨兇羯」,李白《幽州胡马客歌》「天骄五单于,狼戾好兇残」。 「凶」和「兇」的分工并沒有导致两者界限的明确,人们表凶恶义时,还沿袭旧习,常常用「凶」,这样一来,在凶恶义上它们就相互重叠了,所以简化汉字时又将两者归并为「凶」了。《說文》为区别「凶」与「兇」,说「兇,扰恐也」,这是不对的。惊扰恐惧义其实不只用「凶」,也用「凶」。《国语,晋语》「敌人而凶,救败不暇,谁能退敌」,韦昭注「凶犹凶凶,恐惧也」;《易林,中孚之未济》「纷纷凶凶,天下扰攘」,「凶凶」也是「兇兇」、「讻讻」。 【凶兇恟訩汹】 这组词在声音扰攘沸腾义上有共同处,它们同出一源,只不过在应用当中分化了。 这组词都源于「凶」。《廣韵》「凶,祸也」。天降之祸称「凶」,如「凶年」、「凶命」、「凶咎」、「凶兆」等。灾祸来临所发出的惊恐喧闹声也称「凶」,经常用「凶凶」这种叠音形式来形容,如:《孔丛子,答问》「邻人闻其凶凶,窥而见之;趣而救之」;《易林,中孚之未济》「纷纷凶凶,天下扰攘」。「凶凶」最初是形容因恐惧而扰攘的,引申开来,也形容因争论而吵嚷,如:《漢書·何敞傳》「今者论议凶凶,咸谓叔段、州吁復生于汉」;《後漢書·蔡邕傳》「争讼怨恨,凶凶道路」。「凶凶」也形容意气用事,吵吵嚷嚷,所谓气势汹汹,如:《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今日凶凶,两贼相逢」;《後漢書·李固傳》「意气凶凶,而言辞激切」。 「凶凶」是个複音的形容词,单纯的複音形容词古代常常用字不定,同音即可,所以它也常写作「兇兇」、「匈匈」。《左傳·僖公二十八》「曹人兇惧」,注「兇兇,恐惧声」;《汉书・翟方进傳》「群下兇兇,更相嫉妒」,「兇兇」是扰攘之声;《荀子·天論》「君子不为小人之匈匈也而辍其行」,《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 「凶凶」、「匈匈」,既有因恐惧扰攘而齐吵乱嚷义,又有争执喧哗而吵嚷义,还有其他声音喧阗扰攘等义,为了区别,後人为之分别造字。这就是「恟」、「讻」、「汹」等分化字产生的原因。 恟,《廣韵》「惧也」,亦作「恼」。它主要表因恐惧而喧嚷,如:《後漢書·耿弇傳》「[耿]弇乃收所斩级(首级)以归,示巨里城中,城中恟惧」;《魏書·僭晋司马睿傳》「骇愁苦,而以忘其归」。 讻(訩),亦作「詾」、「哅」,《說文》「讼也」。这是为争竞吵嚷而造的专字,如:《易林,大过之坎》「坐争立讼,纷纷讻」;《盐铁论,利议》「辨(辩)讼公门之下,讻讻不可胜听」。 泅(洶),《說文》「洶,洶洶,涌也」。这是形容水势、波涛之声的,如:《楚辞·九章,悲回风》「听波声之」;司马相如《上林賦》「沸乎暴怒,洶涌彭湃」。 不过这种分化仍是相对的,拘于习惯,人们还是经常把它们之间的区别泯灭,使它们彼此相通。《资治通鉴,唐纪》「德宗建中四年,[朱]泚与[段]秀实相搏恟恟」,这裏「恂恂」相当于「詾詾」;《三國志·蜀書,赵雲傳》「天下,未知孰是,民有倒悬之危」,「洶洶」也相当于「恟恟」;《晋书·宣帝纪》「天下洶洶,人怀危惧」,「洶洶」相当于「恂恂」;《宋史·河渠志》「每将兴工,市肆洶动」,「洶」相当于「胸」,是喧哗骚扰的意思。 【皇烈赫显】 这是一组形容人的声威或事业盛大的形容词,它们都来自光辉义。 皇,《說文》「大也」。其实「皇」应解作「大明也」,即辉煌灿烂、光明普照的意思。「皇」是上古最高的形容词,经常用以形容天帝、神灵、君主、先祖、朝代等,以示伟大光辉,如:《詩·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又《文王有声》「皇王维辟,皇王烝哉」;《左傳·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皇汉逢屯遭,天下遭氛慝」。「皇」亦作「皇皇」,如:《論語·尧曰》「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楚辞·九歌·雲中君》「灵皇皇兮既降,飙(旋风)远举兮雲中」。「皇」自秦始皇起始被用作帝王之称,《白虎通·号》「皇,君也……,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煌」即「皇」被用为君主之称后的後起分化字,如杜甫《北征》「煌煌太宗业,树立甚宏达」。 烈,《說文》「火猛也」,《爾雅·釋诂》「光也」。「烈」是火猛之貌,如《詩·商颂·长发》「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遏)」。赫《說文》「大赤貌」,《小爾雅·廣詁》「明也」。「赫」是形容火的炽烈的,如《詩·大雅·雲汉》「赫赫炎炎,云我无所」(这是用火势之盛比喻旱情之烈)。「烈」和「赫」是较「皇」次一等的形容词。古人是崇拜火的,火是光与热的来源,所以古人常用对火的形容词来称颂人的功业的盛大。火是可怖的、使人望而生畏的,因而形容火的词也常常用来形容威严。武功也是上古人心目中最可称颂的功绩,因此,「烈」「赫」常用以形容武功或权势的显耀。《詩·小雅·黍苗》「烈烈征师,召伯成之」,陆雲《吴故丞相陆公诔》「我有烈武,如震如霆」,「烈烈」和「烈都形容盛大威武。《国语,楚语》「赫赫楚国,而君临之」,《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神武赫然,威镇八荒」,「赫赫」。「赫然」也是形容武功之盛大的。形容人时也是这样。《詩·商颂·长发》「相士烈烈,海外有截」,《書·伊训》「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烈烈」形容武功盛,「烈祖」是创业的、建立武功的祖先,仅次于「皇祖」。《詩·小雅·出車》「赫赫南仲,狁于襄(攘躯除)」,又《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前者指战功显赫,後者指权势显赫。「烈」与「赫」後来有了个相对分工,这就是「烈」逐渐名词化,表示功业,主要是武功,如:贾谊《过秦論》「及至始皇,奋六世之馀烈……执敲朴以鞭笞天下」;《楚辞·九思,守志》「相辅政兮成化,建烈业兮垂勋」。作为形容词则「烈」用于猛烈、暴烈、刚正、坚贞之类意义。形容威严与武功则专用「赫了。不过「赫」後来也泛化,也指名声极大或权势极大、炙手可热而不专指武功盛大了,如《後漢書·何武傳》「其所居亦无赫赫名,去後常见思」,「赫赫之名」指名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显(顯),《爾雅·釋诂》「光也」。《玉篇》「明也,著也」。「显」和「隐」是反义词。「隐」是躲藏起来让人不知去向,「显」是显露出来,让人人都看得见,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用于人,作为形容词,「显」表示有地位或有名声,出人头地为人所知。《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夫救赵,高义也;却秦兵,显名也」,「显名」是为人所共知的荣耀的名声。《新序,节士》「尊官显位而不荣也」,「显位」是高官厚位。《韩非子·显学》「世之显学,儒墨也」,「显学」是流行的学派。「显」只是有名声有地位,较「赫」之表赫赫武功、或鼎鼎大名、炙手可热的权势又次一等。 【尊贵显宠】 「尊」、「贵」、「显」、「宠」,在地位高、受人重视的意义上是相近的,後世常常连用,如:《漢書·高帝纪》「贤士大夫,有肯从吾游者,吾能尊显之」;《梁書·沈烱傳》「重其才用欲宠贵之」。但这四个词来源不同,意义有差别。 「尊」是古代酒器,如《国语,周语》「出其尊彝陈其鼎俎」。「尊彝」,後来成为贵重的青铜酒器的通称。古代只有贵族才能拥有这些尊彝,所以「尊」也就成了身份的标志。表身份时,「尊」侧重于地位高、身份高,如:《易·繫辭上》「天尊地卑」;《孟子・梁惠王上》「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 「贵」(貴)原指物价高,如《左傳·昭公三年》「屦贱踊贵」。用于人,「贵」表示官高,禄位高,如:《論語·里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老子》「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显」(顯)原是呈现于外、人所共见的意思,如《国语,吴语》「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显」用于人,表示处于显眼的地位,成为众目所视的人物,如:《戰國策·齐策》「百乘,显使也」;《孟子·離婁下》「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 「宠」(寵)本指房屋的高大,对人则表示地位尊显、高贵,很荣耀。《左傳·隐公元年》「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宠弟」,指郑庄公的位高尊显的弟弟共叔段。《戰國策·趙策》「而将军又何以得故宠乎」,「故宠」指旧日尊宠荣耀的地位。「宠」的受宠义是後起的,是从使之享有荣耀的意思来的。 总之,「尊」、「贵」、「显」、「宠」四者:「尊」侧重于地位尊贵;「贵」侧重于禄位高;「显」侧重出名、显赫;「宠」侧重受尊荣。这四个词的反义词也不同:「尊」的反义词是「卑」,如「天尊地卑」;「贵」的反义词是「贱」,如韩愈《师说》「无贵无贱,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显」沒有适当的反义词,有时可以和「幽」、「晦」相对待;「宠」的反义词是「辱」,如范仲淹《岳阳楼記》「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兴隆昌盛】 这组词在兴旺义上相近,主要用于人事。 兴(興),《說文》「起也」。「兴」和「起」同源,作为动词,「兴」也表示由坐卧到起立的过程,如《詩·卫風·氓》「夙兴夜寐,靡有朝矣」。用于人事,「兴」则表示使之起、发动、振兴之类的意思,如《論語·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如「兴师动众」。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表兴旺昌盛时,「兴」侧重的是由小到大、由低到高,是日益壮大、蒸蒸日上的意思。《左傳·昭公四年》「冀之北土,马之所生,无兴国焉」,「兴国」就是兴盛之国。诸葛亮《出师表》「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兴隆」就是兴旺发达。「兴」的反义词是表走下坡路的「衰」、「败」、「废」、「亡」等,有的是动词,有的是形容词,如:《漢書·匡衡傳》「三代兴废,未有不由此者也」;《後漢書·郭皇后纪論》「物之兴衰,情之起伏,理有固然矣」。 隆,《爾雅·釋山》「宛中,隆」,注「山中央高」。「隆」与「陇」、「陵」同源,原指中间隆起的高地。《孙子兵法,行军》「战隆无登」,意思是打仗中敌人处于高地时不要仰攻。正因为「隆」原指高起的土山,所以动词化时它有高起、增高之类意思,《小爾雅·廣詁》「隆,高也」。《韩非子·說林上》「君失齐,虽隆薛城至于天,犹无益也」,「隆薛城」就是筑高薛地的城墙。形容词化後,「隆」依然保留着它来自高阜的印记,表示高大厚重之类的意思,《說文》「隆,豐大也」。「隆」随着它修饰、描写的对象不同而和不同的词搭界,如果修饰的是具体物,常与高大交叉,如「隆准」就是高鼻梁,「隆波」就是高大的浪头;如果与温度、气象等结合,就与厉害、严重之类词交搭了,如「隆冬」就是严冬,「隆暑」就是酷暑;如果和情感之类结合,往往可译为深厚、深重,如「隆恩」就是厚恩,「隆爱」就是深爱;和典礼、地位之类词结合,常被解为隆重盛大,如「隆典」就是隆重的典礼,「隆服」就是盛装;当「隆」和时代、朝代、事业等结合,隆」就有了兴盛之类的意思了,如:《史记·刘敬叔孙通列傳》「陛下都洛阳,岂欲与周室比隆哉」;又《梁孝王世家赞》「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正因为「隆」来自丰厚尊崇义,所以它的兴盛义带有庄重色彩,含有百业具兴、政治昌明的意味。所以「隆」的反义可以是「衰」,也可以是表弊端丛生、诸业凋敝的「弊」、「替」,如:陆机《五等诸侯論》「夫盛衰隆弊,理所固有」;嵇康《声无哀乐論》「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移易,奚由而济」。 昌,《說文》「日光也」。「昌」与「昶」等同源,与光亮有关。《詩·齐風·鸡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昌」就是大亮的意思。「昌」用于国家、朝代、种族、子孙的时候,就有了兴盛义了,《廣雅·釋詁》「昌,盛也」,如:《荀子·成相》「君谨守之,下皆平正国乃昌」;《楚辞・大招》「田邑千畛,人阜昌只」。因为「昌」来自于「光」,所以它的昌盛义和光明、光大义有关,侧重点在前途光明,如火如茶。它的反义词主要是失去蓬蓬勃勃的生气、丧失生命力的「亡」,如《書·仲虺之诰》「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盛,《說文》「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段玉裁注「盛者,实于器中之名也,故亦呼器为盛」。段注是对的,「盛」最初是动词,是装到器物中的意思,读chéng,如《詩·召南·采蘋》「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盛之?维筐及管」。作为形容词,「盛」就表示装得满满的。这个意义也因所修饰的词的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交叉,如:《廣雅·釋詁》「多也」,《增韵》「大也,茂也」,《廣韵》「长也」。用于国家、家族之类词,「盛」就表兴盛了,如:《論語·泰伯》「唐虞之际,于斯为盛」;《国语,越语》「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因为「盛」来自于「满」,所以它的表兴旺的侧重点在于兴旺发展达到巅峰状态,过了「盛」就要转「衰」了,如陶潜《杂诗》「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盛唐」就是唐的全盛时代,「盛世」就是最好的时代。所以「盛」的最标准的反义是走下坡的「衰」,如:《韩非子·解老》「故万物必有盛衰,万事必有弛张」;《史记·太史公自序》「原始察终,见盛观衰」。 【卑贱】 「卑」和「贱」在表示人的地位、身价时意义相近。 卑,《說文》「贱也,执事者」。伺候主人的奴仆称「卑」。《国语,越语》「[句践]然後卑事夫差」,「卑事夫差」是以奴卑的身份侍奉夫差的意思。男仆、女仆的用字发生分化後就把女仆称作「婢」了。奴仆身份低贱,所以地位低下也称作「卑」,它的反义词是地位崇高的「尊」,如:《孟子·梁惠王下》「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柳宗元《大明和尚碑》「居尊苦卑」。「卑」除表示社会地位卑下之外,也表示在自然界中地势的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卑的反义词是「高」,如:《論語·泰伯》「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礼记·中庸》「譬如登高必自卑」。 贱(賤),《說文》「贾(价)少也」。「贱」的初义是价钱低。《漢書·昭帝纪》「贱伤农」,《漢書·食貨志》「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句中「贱」与穀价相关,与「贵」相反,指物价低无疑。用物在交易中的价钱低比喻人在社会中的价值低,「贱」就产生了贫贱义了。《論語·里仁》「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疏「无位曰贱」;《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富」与「贫」相对,指财富的多少;「贵」与「贱」相对,指身份的高低。 比较「卑」和「贱」,可以看出,用在人身上,「卑」来自奴仆义,所以表示的主要是社会地位低,因此可以说「位尊」、「位卑」,「职尊」、「职卑」;「贱」是从估价来说的,主要是表示人身份和财富的高低多少的,所以可以说「高贵」、「低贱」、「富贵」、「贫贱」。在这方面,它们不互换。 古代「卑」只表人的社会地位低,并不表人的人格、品质低。《孟子·万章下》「辞尊居卑,辞富居贫」,「卑」只表地位较低罢了。诸葛亮《出师表》「先帝不以臣卑鄙」,「卑鄙」也不指品质恶劣,而是地位低下、见识短浅的意思。「贱」用于人则表示社会对于人的估价低,因此除表地位卑下外,还表品质卑下,有不高尚的意思。《孟子·公孙丑下》「有贱丈夫焉,必求龙(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网)市利」,「贱丈夫」即品质卑下的男人。有时「贱」也表示技艺低下,《孟子·滕文公下》「王良与嬖奚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贱工也」,「贱工」指驾车技术不高明的车夫。 「卑」和「贱」作动词用,虽然都有看轻的意思,但仍有区别。「卑」侧重于降低人的地位,《国语·晋语》「何以卑我」,「卑我」是看低我;《韩非子·有度》「卑主之名以显其身」「卑主之名」是降低君主的名气。「贱」因为强调估价,所以有鄙视、看不起的意思,如《戰國策·齐策》「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另外,「卑」只能指人,「贱」可以指物,如贾思勰《齐民要术,序》「明君贵五穀而贱金玉」。 【孤独单特】 这组词都有单独的、不成双不成群的意思在,由于来源各不相同,在色彩和应用上有不小的区别。 「孤」最初指孤儿,《說文》「孤,无父也」。《孟子·梁惠王下》「幼而无父曰孤」。古代孤儿是不分性别的,孤儿、孤女都称「孤」。《晏子,谏下》「吾君欲以树木之故,杀妾父、孤妾身」,「孤妾身是使我成为孤儿的意思,这裏的「孤」作谓语,说话的人是女子。至于古代王侯称「孤」,那是故意表示谦虚,意思是我是无德无能、孤立无援的,像孤儿的无父母一样,不能得到贤德者、亲戚、族人的辅佐,《礼记·玉藻》「凡自称,小国之君曰孤」。存在决定词义,「孤」因为王侯用以自谦,于是成为美称,「称孤道寡」变为为王为侯的意思了。《史记·魏豹彭越列传赞》「席卷千里,南面称孤」,这裏「称孤」就是封王。「孤」作为形容词,由孤儿义引申为单独的、无所依傍的意思。《水经,滱水注》「世以山不连陵名曰孤山」,陶潜《归去来兮辞》「抚孤松而盘桓」,李白《独坐敬亭山》「孤雲独去闲」,王维《使至塞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与其他山不相连续叫「孤山」,单独一棵松树叫「孤松」,一朵雲彩飘来飘去称「孤雲」,唯一的烽烟或炊烟为「孤烟」。 「独」(獨)是单独的意思,它和「群」、「众」、「偶」等常常构成反义,成语「独立不群」、「独一无二」、「无独有偶」很好地体现了「独」的词义。《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子曰独」,《荀子·君道》「无卿相辅佐足任者谓之独」:「独」都是孤孤单单、独自一个的意思。「独」作状语用在人身上经常表示独自一个的意思。《礼记·学記》「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史记·项羽本纪》「沛公置车骑,脱身独骑,与樊哙……等四人持剑盾步走」,《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王维《竹里馆》「独坐幽裏,弹琴復长啸」:这些引文裏的「独」,都可以训作独自。指物时,「独」可以随文解释,如「独木难支」,「独」是一根;「独角龙」,「独」表一隻。在疑问句中,「独」仍是独自一个的意思,但受反诘语气的影响,独自的意义削弱了,加重、强调的意味增加了,所以翻译当中多把它译成「难道」、「竟然」、「岂能」、「偏偏」等意思,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夫独无族姻乎」;《孟子·滕文公下》「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语法上把这类的「独」称作「语气副词」。 「孤」和「独」在孤单、无所依傍的意思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孤」是从孤零零的意思来的,「独」是从独自的意思来的,所以在相异点上:「孤」侧重的是无依无靠,「独」则有时侧重不依不靠;「孤」是想与人共而不可得,「独」则含有不与人共的意味在内。《莊子·人间世》「[颜]回闻卫君,其年壮其行独」,《釋文》「与人异也」,韩愈《伯夷颂》「士之特立独行,适于义而已,不顾人之是非」:「独」强调的是与众不同,不混同于流俗;这裏的「独」不能换成「孤」。「孤」因为是从孤孤单单的意思来的,因此常常表示凄凉悲苦的情绪,如:李密《陈情表》「况臣孤苦,特为尤甚」;王维《送韦评事》「愁见孤城落日边」。这裏的「孤」也不能换成「独」。成语「孤立无援」、「孤苦伶仃」用「孤」;「独断专行」、「独当一面」、「独出心裁」、「独占鳌头」用「独」。同样是一个人走:「男儿贵独行」是不结伴;「踽踽孤行」是沒有伴。 「单」(單)常用的意思指单衣,如《管子·山国軌》「春嫌衣夏单衣」。「单」和「複」是反义词,《正字通》「单,複之对」,如《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布襦裤布裙,随时单複」。双重的叫「複」,所以引申开来,「单」可以和「兼」、「双」等相对:《荀子·正名》「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兼」指两个以上;文天祥《正气歌序》「单扉低小」,「单扉」的对立面是「双扉」。正因为如此,「单」往往指具有两面的东西的一面,成双成对的东西中的一隻,所以《玉篇》说「单,一也,隻也」。《後漢書·朱浮傳》「单辞告浮事」,注「单辞,谓无证据也」,「单辞」就是偏辞,一面之辞。「单」从孤单无辅、不重不複的意思常引申为薄弱寡少的意思,如:《後漢書·南匈奴傳》「兵众单少,不足以防内外」;《北史·吐谷浑傳》「单则易折,众则难摧」。「单」还常借为「殚」,如《漢書·韩信傳》「粮食单竭」。 和「孤」、「独」相比,「孤」、「独」只表示无依傍,不和「複」、「兼」等成反义,不表示单薄的意思。从不成群的意思上,则「单」和「孤」、「独」相同,其中也有细微的差异。「独」多作状语,「孤」和「单」多作定语。从色彩上看,「单」只表示单隻、一个,不像「孤」那样有孤独的意思,也不像「独」那样有独立的意思。比如「单枪匹马」、「形单影隻」、「单丝不成线」,只表示一人一枪,一人一影,一根丝不能捻成线的意思,它是中性的。《後漢書·袁绍傳》「单骑出奔」,「单骑」就是一骑,售骑,只说明数量;如果换成「独骑出奔」就含有不与人共的意味了,换成「孤骑出奔」,就强调了沒有随从了。同理,「单身」指一个人;「孤身」指沒有伴侣;「独身」侧重不要伴侣。孔融《论盛孝章书》说盛「妻孥湮沒,单子独立,孤危愁苦」,其中「单子」是就仅有一个孩子,「独立」是说无所依傍,「孤危」是反映情绪的。 特,《廣雅・释兽》「雄也」,《說文》特牛也」,「特牛」就是公牛。《周礼·夏官·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意即雄的占四分之一。公畜一般比牝畜雄壮英俊,所以挺拔、雄俊也用「特」,《詩·秦風·黄鸟》「维此奄息,百夫之特」,笺「百夫之中最雄後也」古代祭祀用的牛羊猪都用公的。《書·舜典》「格于艺祖用特」,《国语,晋语》「子为我具特羊之飨」:「用特」是用一头公牛,「特羊」是一头公羊。因为单独用一头牲畜祭祀时都是选用公的,所以表示公畜的「特」就和一头发生了交搭。《廣雅・释话》「特独也」,《韵会》「一牲为特」。《礼记·郊特牲》「郊特牲,而社稷大牢」,「郊特牲」就是祭天时用一头公牛。引申开来,不限于牲畜,凡物单隻的、单独的、独立的都可以用「特」来限制。《爾雅·釋山》「大夫方舟,士特舟」,《莊子·在宥》「黄帝退,捐天下,筑特室」,《莊子·齐物論》「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特舟」就是单船;「特室」就是独居之室;「特操」就是独立的气节。「特」作状语用时,由雄俊、独一义转为突出、特殊义,如:《漢書·刘向傳》「大星如月西行,众星随之,此为特异」,《水经,澧水注》「又东历层步山高秀特出,山下有峭涧泉」。 作为形容词,如果说「单」近于「孤」,那么「特」在意义上更接近「独」。不同的是,「独」表示独立行动,不与众同;「特」则表示突出、殊异,与众不同。《史记·陈涉世家》「陵人秦嘉皆特起」,「特起」是与众不同,突然崛起的意思,如果换成「独起」,则意思变为无所依傍地起兵了。同样,「特产」、「特色」、「特徵」、「特长」等也都表示独具特点,与众不同的意思。 【孑茕】 孑(jié),《廣韵》「单也」。表单义的「孑」与「介」、「桀」同源,形容孤立特出、无所依傍。《抱朴子,微旨》「比之琴瑟,不可以孑弦求五音也」,陆机《辩己論》「蓬笼之战,孑轮不反」:「孑弦」指单根琴弦,「孑轮」指孤孤单单的一辆车。《三國志·吴书·陆瑁傳》「[公孙]渊狙诈……若实孑然,无所凭赖,其畏怖远迸,或难卒灭」,唐顺之《竹溪記》「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之士」:「孑然」、「孑孑然」都形容孤单特立的样子。 茕,(煢,qióng),常写作「惸」,现代并于「惸」,《釋文》「独也」。「茕」与「罄」、「究」同族,它的孤独义中含有孤苦无告、值得忧虑怜悯的成分。《詩·小雅·正月》「哿矣富人,哀此独」,《晋书·慕容售载記》「中州丧乱,连兵积年……孤孙子十室而九」,岑参《过梁州奉贈张尚书大夫公》「百堵创里间,千家恤茕」柳宗元《酬韶州裴曹长史君……诗》「在亡均寂寞、零落间茕鳏」:「茕独」、「茕子」、「茕嫠」、「茕鳏」指的是孤苦伶仃的、穷苦无依的、孤立无援的各色人等,正是它的特有色彩决定了它的特有用法。《周礼·秋官·大司寇》「凡远近煢独老幼之欲有復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注「无兄弟曰,无子孙日独」,疏「郑知煢是无兄弟者,《王制》已有孤独鳏寡,不见,是无兄弟可知矣」。按这是想当然的解说,「鳏寡孤独」是穷若无告之人,社会救济对象,无兄弟与生存艰难无涉,不属同类;「茕独」仍是指孤苦无告者。因为「茕」是对孤苦无告的形容,所以它在不同语境中表孤苦的心境时就产生了忧苦、忧伤义,如:《詩·小雅·正月》「忧心煢煢,念我无禄」;李密《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孑然一身」可以是无牵无挂,「茕茕一身」就是顾影自伤了;「孑」常用于形容物或人的行为,「茕」则多形容人,这是它们的又一特徵。 四八、状物 【恒常】 「恒」和「常」在表示持久不变的意义上古代同义,《說文》「恒,常也」。它们常结合使用,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 「恒」和「常」作为形容词修饰名词时,都表示固定的、永久的、常见的之类的意思。《左傳·庄公七年》「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恒星」指常见的、位置固定的星;《孟子·梁惠王上》「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恒产」指固定产业,「恒心」指持久不变的善心。《論語·子张》「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常师」,指固定的老师;贾谊《鵩鸟賦》「合散消息兮,安有常则;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常则」指固定的法则。固定的、永久的必然是经常的、习见的,所以「恒」、「常」也作普通的、平常的、一般的解。这种意思是後起的,是恒定义的引申义。《戰國策·秦策》「甘茂贤人,非恒士也」,《論衡·恢国》「微病恒医皆巧,笃剧(病严重)扁鹊乃良」:「恒士」、「恒医」是平常之士,「恒医」是普通的医生。《史记·扁鹊仓公列傳》「扁鹊,非常人也」,《世说新语·规箴上》「此老生之常谈」:「常人」、「常谈」是普通人、平常话。 「恒」和「常」作为时间副词限制动词时,都表示经常、常常,这裏也是恒定义的变体,如:《左傳·襄公十三年》「国家之敝,恒必由之」;《晋书·陶潜傳》「性嗜酒,家贫不能恒得」;《荀子·天論》「是无世不常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傳》「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常使诸侯」。 「恒」、「常」名物化则指持久不变的、坚定不移的事物。《論語·子路》「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成语有「持之以恒」:「恒」都指恒心,坚定的信念或决心。《荀子·天論》「天行有常」,「常」指自然运行规律,《書·泰誓》「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荒怠弗敬,自绝于天」,「五常」指旧社会所宣传的人与人之间的五种关系的准则。 「恒」和「常」用法基本相同,它们很可能是同一词的时代变体或不同方言。在战国早期以前,「恒」用得比较多;战国以後,尤其是汉代避汉文帝刘恒讳以後,「常」就广泛应用起来了。从用法上看,「恒」主要用作形容词和副词,很少用作抽象名词。「恒」用作抽象名词经常是表「恒心」。「常」除常用作形容词、副词外,还常用作抽象名词,表示法则、标准、规律等义。 「恒」和「常」在後世的长期使用中逐渐产生了分工,这就是:「恒」逐渐不做状语了,作定语时其意义也侧重于固定不移的、历久不变的,如「恒心」、「恒产」、「恒温」、「恒量」等;「常」则经常作状语和定语,作定语时侧重于表普遍的、普通的、平常的、一般的,如「常识」、「常情」、「常态」、「常人」、「平常」、「素常」、「通常」、「日常」等。 【溥博普遍】 这组词在表示范围广大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溥(pu),《說文》「大也」。形容面秋或范围广大用「溥」。《詩·大雅·公刘》「笃公刘,逝彼百泉,瞻彼溥原」,笺「溥,广也」,「溥原」就是广阔的平原;《楚辞・离强》「思九州之溥大兮惟是其有女」,「溥大」连用,也指广大无边。「溥」应用在事上,则表示范围广大,引申开来则表示无所不包,这就是「溥」的普遍义了,如:《漢書·董仲舒傳》「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无私」;又《魏相傳》「元鼎二年,平原、渤海、太山、东郡,溥被灾害」。「溥」古代也常用「敷」表示,如:《詩·周硕·般》「敷天之下」;《孟子·滕文公上》「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 「溥」的广大义和普遍义後来分化,广大义一般用「博」,普遍义一般用「普」。 博,《說文》「大、通也」,《玉篇》「广也」。「博」主要分出了「溥」的范围、面积广大义。《管子·权修》「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史(吏)」,《大戴礼,主言》「虽有博地众民,不以其道治之,不可以霸主」:这是面积大。「博」的这种用法後来被「广」等所排挤,用得不多。《論語·雍也》「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又《子罕》「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这是范围广泛义,是「博」的主要意义。 普,《廣韵》「博也,大也,遍也」。「普」和「博」有交叉,但主要用在包罗一切的普遍义上。《左傳·桓公六年》「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普存」是普遍存在,无一例外;《易·乾》「见龙在田,德施普也」,「普」是全面广泛,无所不包。 遍,亦作「徧」,《說文》「市也」。「遍」是周遍的意思,所在皆有,无一遗漏叫「遍」。《孟子·離婁下》「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遍国」是走遍都城;《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不崇朝而遍雨天下者,唯泰山尔」,「遍雨」是普遍下雨,无一处不下。「遍」的反面就是「偏」了,不普遍,只涉及一部分不涉及另一部分叫「偏」。 「普」和「遍」都指存在面的广泛,不过侧重点不同:「普」重在在特定的范围内的无差别上,「遍」则侧重在无遗漏上;「普」重在面,「遍」重在数。《晏子,问上》「节取于民,而普施之」,「普施」是不分身份、地域都无差别地施予;薛逢《元日楼前观仗》「欲识普恩无远近,万方欢忭一声雷」,「普恩」是无分远近遍施恩泽。《左傳·庄公十年》「小惠未遍,民弗从也」,「未遍」是未能及于每一个人,只有一部分受惠;《戰國策·齐策》「使吏招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券遍合,起,矫命以责(债)赐诸民」「遍合」是一一合过。所以「普」是从整体着眼表示无所不包的;「遍」是从个体着眼,表示无一遗漏的。 【公共】 《廣韵》「公,共也」。「公」和「共」可以互训,常常连用,如《漢書·张释之傳》「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公」和「共」可能同源,但在基本词性上不同,意义也各有侧重。 「公」在可见的材料中已经形容词化了,它是表示事物的属性的,和「私」是反义词,如:《韩非子·五蠹》「自环(为自己经营)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新書·道术》「兼覆无私谓之公」。所谓「公」,意思是属于大家的、公用的;所谓「私」,意思是属于个人的、私有的。「公」显然是原始公有制时代产生的观念。《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为公」就是成为天下人之天下;《詩·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公田」按其初始意义应为集体之田。「公」在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集团所冒用,各诸侯、王等为表示其政权的「超阶级」性质,就冒用全民名义,将其利益说成是体现全体利益的,于是属于国家的、各级政权的东西也被说成是「公」的,如:《礼记·祭统》「其勤公家,夙夜不懈」;《史记·商君列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鬬」。这个「公」後世还原其性质,就是「官话」、「官费」等词中的「官」了。抽象名词化之後,「公」就表示合于社会正义的事物了,所谓「公道」、「公正」,如:《荀子·不苟》「公生明,偏生暗」;又《正名》「贵公正而贱鄙争」。作副词用时,「公」则表示是公开的,非隐蔽的,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盗贼公行,而天厉不戒」;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人竹去」。 「共」是「拱」、「供」的初文,是表双手合抱或双手呈上的动词,如:《荀子·賦》「圣人共(拱)手时幾将矣」;《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供)其困乏」。「共」与「公」发生交叉的是它的共同义,如:《論語·子罕》「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商君書·修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与形容词的「公」相比较,可以看出「共」是个副词,「公」表的是事物属性,「共」表的是行为特徵。其次,从词义角度看:「公」表示非个人的;「共」因为来自双手合作的「拱」、「供」,所以它的副词用法也表示双方或幾方齐心合力、一齐起作用的意思,《說文》「共,同也」,《玉篇》「共,皆也」。从反义词看,「公」的反义词是「私」;而「共」的反义词则是「独」,是不与人合作,由独力完成,如《尹文子,大道上》「所贵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公」的副词义是公开的、无所顾忌的意思,这是从像办公事一样办私事的意思来的;「共」的连词义是表示「与……如何」,还是表事物间的关系的,如「共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秋水共长天一色」。但是数者之和近于全体,大家也是个体的联合,正因为如此,「公」和「共」才发生交搭。 【殊异】 「殊」和「异」(異)都是「同」的反义词,如:道路不同归宿相同叫「殊途同归」;曲子不同效果相同叫「异曲同工」。正因为如此,它们经常交错或连用,如:《吕氏春秋·察今》「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应《与从弟君苗君胄书》「图富贵之荣,望殊异之宠」。 「殊」和「异」的分别在于,「异」泛指事物之间的区别,很少附加色彩。它作谓语时,多表示事物之间的不同,如:《韩非子·五蠹》「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荀子·劝学》「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异」作定语时,多表示别的、其他的或者不平常的、特殊的意思。前者多用来限制时间和地点,如:《莊子·德充符》「哀公异日以告闵子」;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後者多形容事物与众不同的特徵,如:《左傳·宣公四年》「必尝异味」;《三國志·魏志,王粲傳》「[蔡]邕曰:此王公孙也,有异才」。 「殊」最初是断绝的意思,《說文》「殊,死也……;一曰折也」。《說文》说的「一曰折也」倒应该是更早的意思《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断其後之木而弗殊。邾师过之,乃推而蹶之」,用的是本义,「弗殊」就是不使树折为两截,所以折为两截之後残馀的树桩子叫做「株」,如「守株待兔」。「殊」用以表示「死」时,指的是身首分离的斩刑,《漢書·高帝纪》「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颜师古注「殊,绝也,异也,言其身首离绝而异处也」。用「殊」表示斩首,是用伐树作比喻的。现在表示拼命战鬥往往用「殊死战」,这个词组来自《史记·淮阴侯列傳》「军皆殊死战,不可败」,颜师古注「殊,绝也,谓决意必死也」,换句话说,「殊死战」就是拼着身首异处去作战的意思。因为「殊」有断为两截的意思,所以在表示不同时,它含有截然不同、判若两物的意思,在程度上比「异」重。正因为来源不同,「殊」和「合」也可以构成反义词。《文心雕龍》「殊声而合响,异翮而同飞」,「殊」和「合」、「异」和「同」相对。《吕氏春秋·贵当》「此贤不肖之所以殊也」,《陌上桑》「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这裏的「殊」都是判然有别、非常出众的意思。「殊」做定语时跟「异」也有区别:「异地」多表示他乡;而「殊方」、「殊域」多表示异国。贾谊《过秦論》「馀威振于殊俗」,「殊俗」指风习截然不同的异国。限制其他事物时,「殊」的分量也比「异」重,往往有特殊的、破格的含义,如:诸葛亮《出师表》「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殊遇」、「殊勋」、「殊礼」、「殊恩」等,「殊」都不能用「异」来替换。另外,因为「殊」有表程度的作用,所以它经常用作副词,表示特别、异常的意思,如:《戰國策·趙策》「老臣今者殊不欲食」;诸葛亮《後出师表》「曹操智计殊绝于人」。 【稀罕】 《爾雅·釋诂》「希(稀),罕也」,注「罕亦希也」。「稀」和「罕」都表示少有,只是用法上有些区别。 「希」和「稀」是古今字,《說文》「稀,疏也」。「稀」指事物间的距离远、相隔的空间大,它的反义词是「密」,如:《漢書·仲長統傳》「土广民稀,中地未塁」;曹操《短歌行》「月明星希,乌鵲南飞」。把表空间间距大的「稀」用于表时间间距大就是少有,就是事物出现的次数少了,如:《論語·公冶長》「不念旧恶,怨是用希」;陆机《叹逝賦》「亲落落而日希,友靡靡而愈索」。 「罕」也是少,很少出现,如:《論語·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荀子·富国》「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归纳用例可以看出:「稀」主要用作谓语,表示的多是主语(所表事物)的出现频率与间距,表示的多是事物出现率低、间隔大。再举些例子:《老子》「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罕」则经常用作状语,反映的是行为的少:如「罕见」、「罕闻」、「人所罕遘」、「人迹罕至」。《礼记·少仪》「罕见日闻名,亟见日朝夕」;杜甫《晦日寻崔戢、李封》「晚定崔李交,会心真罕俦」。「罕」与「希」和「少」比,则有程度上的区别:「稀」、「罕」是很少、极少,偶尔一见,偶尔一现。後来「稀罕」经常结合在一起表示很少出现,如汉《礼三公山碑》「民流道荒,醮祠稀罕」,其义偏重于「稀」。 【长修久】 「长」(長)的上古最常见的用法是表示年长,与「幼」相对,如《孟子·梁惠王上》「为长者折枝」,读zhang。「长」又表示生长,如《孟子·公孙丑上》「予助苗长矣」。长短的「长」(chang)是生长的「长」的引申义,是生长的结果。空间距离长古代也常用「长」,如:《戰國策·齐策》「长铗归来乎,食无鱼」;《戰國策·燕策》「剑长,操其室」。 「修」的上古常用义是修饰、整治、培植的意思,如《荀子·天論》「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修」也被用来表示长度,如《莊子·逍遥游》「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修」也常写作「脩」,如《戰國策·齐策》「邹忌脩八尺有馀」。 「长」和「修」在表示空间距离大的意义上相近,很可能是不同的方言。从用法上考察,凡两点之间的距离大幾乎都可以用「长」,如:王维《使至塞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杜牧《登乐游原》「长空淡淡孤鸟沒」。「修」习惯上多用以表示道路的长和身体的高。用于表路长短的,如:《墨子·经说下》「行者必先近而後远,远近修也」;《楚辞·离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用于表身体的高下长短,「修」不限于修饰人,也适用于动、植物。曹植《洛神賦》「修短合度」,是说人的身材;《聊齋·促織》「成视之,庞然修伟」,说的是蟋蟀的长短;王羲之《兰亭集序》「此地有……茂林修竹」,说的是植物。 「久」指时间上的距离大,《墨子·经说上》「久,古今旦暮」。《論語·八佾》「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孟子·尽心上》「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 「长」有时也用来表示时间的距离,如:《国语,晋语》「乱不长世」;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长夜沾湿何由彻」。正因为如此,「长」和「久」可以连用,如《老子》「是谓根深柢固、长生久视之道」。 「长」与「久」在表时间距离上的区别在于表久是「长」的引申义。形容词「长」的基本用法是表空间距离,它的反义词是「短」,如《孟子·梁惠王上》「度然後知长短」。用「长」表时间是形容词之间的互相比喻借用,这正像《史记·淮阴侯列傳》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中的「长」和高」搭界,《清稗类钞,冯婉贞》「西人长火器而短技击」中的「长」和「善」搭界一样。「久」的反义词是「暂」,在以强调时间长为句中重点时,一般说不能用作比喻义用的「长」,如「天下归殷久矣」、「久旱逢甘雨」等,都不能用「长」来代替 「久」。 【遐远遥迢辽邈迥】 这组词都含有空间距离大的意思。 遐(xiá),《爾雅·釋诂》「远也」;远(遠),《尔雅,释诂》「遐也」:「遐」、「远」同义。《詩·周南·汝坟》「既见君子,不我遐弃」;《書·大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 「遐」与「远」是不同时代的用词,「遐」用得早,「远」後起。证据在于「遐」和古词「迩」经常对举使用,如《書·太甲》「若升高,必自下;若陟遐,必自迩」。「远」也可以和「迩」对举,如《礼记·中庸》「辟(譬)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但「远」更经常的是和「近」搭配,如《戰國策·秦策》「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得尺则王之尺也」;「退」则不和「近」对举使用。「遐」和「远」在後代书面语裏也有一个相对分工。因为「遐」是古语,所以用于空间往往指绝远的遐方异域,如:《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司徒华歆,举宁应选。公车特徵,振翼遐裔」;韦孟《讽谏诗》「彤弓斯征,抚宁遐荒」。在表时间上「遐」常用于长寿、高龄之类的祝祷用语,如:《晋书·葛洪傳》「以年老,欲炼丹,以祈遐寿」;曹植《王仲宜诔》「庶幾遐年,携手同征」。「远」沒有「遐」的古老、庄重色彩,但有「遐」所沒有的各种引申义。《孟子·滕文公下》「驱虎豹犀象而远之」,《論語·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这种「远离」、「疏远」义就不能用「遐」;《吕氏春秋·审为》「其轻于韩又远」,《後汉书·和帝纪》「深思远虑,安不忘危」,这种表深、表多、表久的意思也不能用「遐」。 遥,《廣雅·釋詁》「远也」。「遥」是一个方言词,《方言・六》「遥,远也。梁楚曰遥」。另外,「遐」、「远」从词源看,可能来自动词,是由动词「逾」、「越」变来的,所以它们有时可以用如动词,如张衡《東京賦》「俟阊风而西遐」。「遥」是标准的形容词,最初常用重叠形式,或加形容词尾「然」,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鸲鹆之巢,远哉遥遥」;《列仙傳》「托身风雨,遥然矫步」。「遥不用为动词,也不用于使动用法,却可以作「远的形容词,如张籍《杂怨》「山川岂遥远,行人自不返」。反之,「远」不能附于「遥」之上。 「迢」也表远,它最初也是较原始的形容词,它的较古的用法多作「迢迢」、「迢」、「迢遥」,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孟浩然《赴京途中遇雪》「迢递秦京道,苍茫岁暮天」;皇甫冉《酬张继》「怅望南徐登北固,迢遥西塞限东关」。「迢迢」等不仅可以表距离还远,而且可以形容上下的距离大,《集韵》「迢迢,高貌」。《水经,洛水注》「迢层峻,流烟半垂」;王延寿《鲁灵光殿賦》「迢晓倜傥,丰丽博敞」。「迢」单音化之後,也可以描写「远」,如孟雲卿《古别离》「君行本迢远,苦乐良难保」。 「辽」(遼)、「邈」同样是原始的形容词,最初都是重叠使用的,如:《楚辞·九叹,忧苦》「山修远其辽辽兮,途漫漫其无时」;陶潜《扇上画赞》「辽辽沮溺,耦耕自欣」;《楚辞·离骚》「抑志而弭节兮,神高驰之邈邈」;左思《魏都賦》「邈邈摽危」。单用是它们的节缩形式,如:《荀子·天論》「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而辍广」;《史记·封禅书》「三代邈绝远矣」。 「辽」和「邈」在表久远时有个大体的分工:「辽」侧重于空间的广阔空旷,无边无际,如:李商隐《東下三旬苦于风尘马上对作》「天池辽阔谁相待」;张均诗「水国何辽旷,风波遂极天」。「邈」则偏重于时间上的悠久渺茫,如:《楚辞·怀沙》「汤禹久远兮,邈而不可慕」;潘岳《西征賦》「古往今来,邈矣悠哉」。 迥(jiong),《說文》「远也」。「迥」与「坰」同源,「坰」是远郊,所以与它同源的形容词「迥」也指极深极远,《增韵》「迥,寥远也」。「迥」除单用外,常附于「远」、「辽」等之上,表其程度之深,如:曹植《杂诗·一》「之子在万里,江湖迥且深」;王粲《为刘荆州与袁谭书》「楚魏绝邈,山河迥远」;陆雲《岁暮賦》「望故畴之迥辽兮,南风而颓泣」。 【宽敞广旷阔博】 这是组表宽广的形容词,但来源不同,重点各异。 宽(寬),《說文》「屋广大也」。「宽」本义表示房屋宽大,如《後漢書·刘般傳》「五校官显职闲,而府寺宽敞」,「府寺宽敞」意思是五校的衙门又宽大又敞亮。扩大开来,凡两边的距离大都可以叫「宽」,如张祜《送韦整尉长沙》「雲水洞庭宽」。将「宽」的宽大义用于衣物,用于时间、局势等方面,「宽」就是「宽鬆」、「宽裕」、「宽缓」等意思了;将屋宽之能容物来比喻人之能容事、能容人,「宽」就是「宽恕」、「宽宏」、「宽容」之类的意思了。「宽」的使动用法,有「宽解」、「宽慰」之类的意思。 「敞」(chang)也有宽大义,又如上引《刘般傳》,如:《漢書·郊祀志下》「泰山东北址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洛阳伽蓝记,修梵寺》「里中皆高门华屋,斋馆敞丽」。 「敞」与「宽」的区别在于视角:「宽」是从边与边之间的距离着眼的;「敞」是从立足点着眼的。「敞」源于「尚」、「上」,《說文》「敞,平浩高土,可以远望也」,《类篇》「一曰开也,露也」。「敞」是居高四望,沒有遮拦,所谓「敞亮」,如:王粲《登楼賦》「登兹楼以四望兮……实显敞而寡仇(匹比)」;杜甫《寄题江外草堂》「亭台随高下,敞豁当清日」。 广(廣),《說文》「殿之大屋也」。按许慎的说解,「广」的本义是宫殿的大屋顶,古籍裏常见的则是用「广」来形容建筑物的宽大,如:《韩诗外傳》「天子居广厦之下」;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泛化之後,「广」也用于其他事物,如:《詩·周南·汉广》「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晁错《言兵事疏》「平原广野,此车骑之地」。 「宽」和「广」最初的反义词都是「狭」。「宽」来自房屋,它比较拘于两边之间的距离,即使是用于江、湖等的宽,它也指两个边的长短;「广」来自宫殿大厦,所以它的意思侧重于开阔、宏大。正因为如此,「广」常用于使动用法,表示扩大、开拓的意思,如:《史记·乐毅列傳》「广地千馀里」;《明史,朱升傳》「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宽」经常和「长」相对,都表物的尺寸、长度;「广」则和「袤」和「运」相对,指土地的面积。《国语,越语》「勾践之地……广运百里」《漢書·贾捐之傳》「立詹耳、珠崖郡,广袤千里」:东西为「广」,南北为「运」、为「袤」。「广」和「宽」的这种不同,後来在反义词上也反映出来了。「宽」的反义词逐渐由「狭」变为表两端距离小的「窄」,而把表局促、逼仄义的「狭」让给「广」了。 旷(曠,kuàng),《說文》「明也」。「旷」的本义是昭明、开朗,如《後漢書·窦融傳》「忠臣则酸鼻流涕,义士则旷若发矇」。「旷」与「广」同源,它也被用来表空间的广大、辽阔,如:《詩·小雅·何草不黄》「匪兕匪虎,率彼旷野」;《老子》「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由于来源关系不同:「广」实得多,它表的是边沿之远、面积之大;「旷」则多表无边无际,和空无所有,《正字通》「旷,空也,虚也」。「旷野」是空阔的原野,「旷土」是无边的荒地。「旷」还经常由空间引申于时间:「旷代」是绝代,举世无双;「旷典」是空前大典。 阔(闊),《說文》「疏也」。「疏」是相隔远。如果说「宽」、「广」侧重的还都是长度,那么「阔」侧重的就是空间了。《詩·邶風·击鼓》「生死契阔,与子成说」,「阔」是远离的意思;王羲之《杂帖四》「阔别稍(渐)久」,「阔」也是远离的意思。柳永《雨霖铃》「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王湾《次北固山下》「潮平两岸阔」:「阔」也不是就长度说的,而是就空间的空阔与辽远说的。 博,《玉篇》「广也」。「博」虽然和「广」意思相近,但「博」既不指距离长,也不指空间阔。「博」是从计数来的,它表示的是数量多、方面广、范围大。《荀子·劝学》「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博见」指所见的范围大,见物多。《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博闻」指听的知识既多且广,丰富多彩。《論語·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荀子·脩身》「多闻日博,少闻日浅」:「博」和「约」、「浅」对文,可见其意重在范围和数量。另外,「博」经常作状语用,表示行为的广泛性,如「博爱」、「博览」、「博学」、「博闻」等,这和「宽」、「广」等的经常作定语、表长度与容积也不相同。 【茫渺寥漫】 这组词在形容辽阔无际上义近,但有个相对的分工。 广雅,释话》荒,远也」。「茫」、荒」同源。「荒」训远;「茫」则形容广大,多指土地的广阔无边,如:《左傳·襄公四年》「茫茫禹迹,画为九州」;阮籍《咏怀》「绿水扬洪波,旷野莽茫茫」。「茫茫」亦作「芒芒」,如:《詩·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严忌《哀时命》「怊茫茫而无归兮,怅远望此旷野」。 渺,《玉篇》「水长也」。「渺」亦作「森」,《說文,新附》「森,大水也,或作渺」,「渺」、「森」多用来形容水势浩大,无边无际。《楚辞·九章,哀郢》「当陵阳之焉至兮,淼南渡之焉如」,注「森滉,弥望无际也」;苏轼《前赤壁賦》「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渺苍海」亦谓茫茫苍海。「渺」还常以「渺漫」、「渺瀰」、「渺沔」、「渺茫」、「渺漭」等複音形式出现,如:韦庄《送日本僧敬龙归》「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刘沧《江行夜泊》「白浪连空极渺漫,孤舟此夜泊中滩」。很可能「渺茫」等更古老,「茫」、「渺」等只是它们的分化形式。 寥,《說文》「空虚也」,所谓「空虚」是说一片空阔,虚无所有。「寥」经常被用来形容高远空廓的空间,如:左思《咏史》「寥寥空宇内,所讲在玄虚」;潘安《寡妇賦》「仰神宇之寥寥兮,瞻灵衣之披披」。「寥」的複音形式有「寥廓」、「寥阔」等,如:《楚辞·远游》「下峥嵘而无地兮,上寥廓而无天」;《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寥廓忽荒兮,与道翻翔」。 漫,《集韵》「大水貌」。作为形容词的「漫漫」常指路长,如:《楚辞·离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无边无际解时,「漫漫」常用以形容夜的广大无边,如:《楚辞·九章,惜往日》「终长夜之曼曼兮,掩此哀而不去」;宁戚《飯牛歌》「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漫漫何时旦」。 这裏说的是它们的相对分工,其间并沒有绝对界限,如:白居易《琵琶行》「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描写江面之辽阔用的是「茫茫」;《管子·内业》「渺渺乎如穷无极」,对无尽的时空用了「渺渺」去形容。 从引申义看,「茫」、「渺」相近,多由广大邈远引申为模胡不清,如:白居易《长恨歌》「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韩愈《进学解》「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寥」则多由无限的空间引申为无尽的时间的辽阔或远隔,如:《漢書·扬雄傳》「历五帝之寥廓,涉三皇之登闳」;杜甫《秦州见敕目薛三授司议郎……》「大雅何寥阔,斯人尚典型」。 【寂寞寂寥默辽】 「寂寞」和「寂寥」是同源分化的联绵词,最初都有安静、空阔义,分化後前者侧重于无声无息,後者侧重于无边无际。 「寂寞」有多种多样的写法,如「寂莫」、「寂漠」、「寂默」、「哦嗼」、「哦默」等。《說文》「寂,无人声也」,《玉篇》「寂,无声也」,《集韵》「寞,寂寞,无声也」。「寂寞」是空无所有,主要是沒有声息、安静;它也可以用于空阔义,不过很少用。如:《莊子·天道》「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淮南子·齐俗》「萧条者,形之君;而寂寞者,音之主」;司马相如《美人賦》「闲房寂谧,不闻人声」;孙绰《游天台山賦》「恣语乐以终日,等寂默于不言」。「寂寞」的孤单、冷清义,是无声所引起的心理反应,如江淹《别賦》「造分手而衔涕,感寂寞而伤神」。「寂寞」的单音形式常用「寂」,有时重叠作「寂寂」,如:《淮南子·泰族》「四海之内,寂然无声」;左思《咏史》「寂寂扬子宅,门无卿相舆」。「寞」也偶然被使用,不常见,如《淮南子·诠言》「寞然不见所观焉」。「默」也是由「寂寞」来的,「寞」之不见用与「默」的通用有关,如:《易·繫辭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这裏「默」动词化了,是不语、不出声的意思;《韩诗外傳》昔者商纣默默而亡,武王谔谔而昌」,「默默」是无声无息义。 「寂寥」也有寂静义,但主要指空间的辽阔无形;它也有多种写法,如「寂漻」、「寂」、「淑湫」等。如:《老子》「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宋玉《九辩》「寂漻兮收潦而水清」;王褒《四子讲德論》「纷纭天地,寂寥宇宙」。因为「寂」主要用于无声,所以「寂寥」的单音形式主要由「寥」承担了,《說文》「寥,空虚也」,《廣雅·釋詁》「深也」。如:李白《大庭库》「我来寻梓慎,观化人寥天」;潘岳《寡妇賦》「仰神宇之寥寥兮,瞻灵衣之披披」。「寥」的空间空远义被「辽」(遼)所取代,如:《左傳·襄公八年》「楚师辽远,粮食将尽,必将速归」;《楚辞·九叹,忧苦》「山修远其辽辽兮,涂漫漫其无时」。 【蒙杳漠】 这组词在朦胧模糊、看不真切意义上相近。 蒙,《說文》「微雨貌」。「蒙」是形容毛毛细雨的,如:《詩·豳風·东山》「我来自东,零雨其蒙」;宋之问《温泉庄卧病寄杨炯》「是日濛雨晴,反景人岩谷」。在不分明义上,「蒙」或「蒙蒙」表示细雨中观物的不清晰的状态,如:《楚辞·哀时命》「雾露蒙蒙,其晨降兮」;卢纶《早秋望华清宫中树因以成咏》「满禁碧蒙蒙」。 杳(yào),《說文》「冥也」,《廣韵》「深也」。「杳」也表不分明,不过它表的是由于幽远深邃、光线不足而不分明。《楚辞·九章,怀沙》「眴(shun,视)兮杳杳,孔静幽默」,注「杳杳,深冥貌」,《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門》「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注「杳杳,幽暗也」:这裏「杳杳」重在光线暗淡。《楚辞·九章,哀郢》「尧舜之抗行兮,瞭杳杳而薄天」,注「杳杳,远貌」,郑谷《江际》「杳杳渔舟破暝烟,疏疏芦苇旧江天」:这裏「杳杳是幽深辽远而不清貌。「杳」也和其他词结合成「杳冥」、「杳旷」、「杳窕」、「杳邃」……,也是幽暗、幽远的意思,如:《水经,胶水注》「北眺巨海,杳冥无极」;《赣水注》「[散原山]叠嶂四周,杳邃有趣」。 漠,《說文》「北方流沙也」,《字汇》「沙漠」,程大昌《北边备对「幕者,漠也。言沙碛广漠,望之漠漠然也」。在不真切义上,「漠漠」多指四顾茫茫一片,无边无际,看不到别的东西,多用于烟尘雲雾之类,如:《楚辞·九思,疾世》「时昢昢兮旦旦,尘莫莫兮未晞」;郑谷《中年》「漠漠秦雲淡淡天,新年景象人中年」。有时一望无际也可以用「漠漠」形容或描写,如:王维《积雨辋川庄》「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李郢《江亭春霁》「江蓠漠漠荇田田,江上雲亭霁景鲜」。「漠」另外还用来表寂静无声,与「默」、「寞」相近,如:《荀子·解蔽》「听漠漠而以为哅哅」,注「漠漠,无声也」;刘禹锡《西塞山》「西晋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漠然收」。 【空虚亏】 空,《說文》「窍也」。「窍」是孔穴的意思,在词源上,「空」与「孔」同源,即今天所说的窟窿。《漢書·张骞傳》「楼兰,姑师小国,当空道」,颜师古注「空即孔也」;又《鲍宣傳》「今贫民菜食不厌,衣又穿空」,颜注同;《韵会小补》「秦人呼土窟为土空」。「孔」、「窟窿」是以内部空无所有为其特徵的,所以作为形容词,「空」也表示无所有。《孔子家语,始诛》「夫三尺之限,空车不能登者,何哉」,「空车」是无所载之车;李白《前有樽酒行》「玉壶美酒清若空」,「若空」是好像无所有。「空」用于事,多表示空洞、无内容、不切实际,如韩愈《与孟尚书书》「空言无施,虽切何补」;用为副词,则表示白白地、徒然地、无结果地,如李白《秋浦歌》「空吟白石烂,泪满黑貂裘」;作为名词,则表空阔高敞的天空,如《梦溪笔谈,辨正》「若鸢飞空中」。 虚,《說文》「大丘也,昆仑丘谓之昆仑虚」,徐灏注「虚为大丘,即所谓四方高中央下者,故引申为虚空之称」,徐灏认为「虚」的空虚义是从四面高中央低的大土丘的意思引申出来的,可备一说。「虚」和「空」意义相近,经常结合使用,如;《莊子·徐无鬼》「逃虚空者……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後漢書·张禹傳》「府臧空虚」。细分起来:「空」重在无所有,「虚」所侧重的则是不实。就反义词来说,和「空」相对的是「盈」或「满」,如《後漢書·孔融傳》「坐上客恒满,尊中酒不空」。「虚」的反义词主要是「实」,如:《韩非子·安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老子》「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实」是充实的,填实的;「虚」是不实的、沒填满的。《商君書·去强》「仓府两虚,国弱」,「虚」只是数量少,不是空无所有。用于抽象事物,「空」表无内容,「虚」则表不真实,如:《古乐府,懊依歌》「寡妇哭城颓,此情非虚假」;《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循名责实,虚伪不齿」。作为名词,「空」表天空,「虚」则表示一度繁盛、後来毁弃的废墟,如《荀子·哀公》「君出鲁之四门以望鲁之四郊,亡国之虚则必有数盖焉」。废虚之「虚」後分化出去作「墟」,如《吕氏春秋·贵直》「使人之朝为草而国为墟」。「空」、「虚」的这种不同都是因为「空」是无有、「虚」是不实造成的。 亏(虧),《說文》「气损也」。「亏」和「虚」、「空」不一样,它是个动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减少、缺失叫「亏」,当然所减损的不必一定是「气」《楚辞·离骚》「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未亏」是沒亏损减少;司馬遷《报任安书》「若僕大质已亏缺矣」,「亏缺」是亏损残缺。「亏」也常和「盈」、「满」构成反义词。《史记·日者列傳》「日中必移,月满必亏」,裴说《中秋月》「一岁幾盈亏,当盈重此期」:这裏的「满」、「盈」也是作动词用的。真正和「亏」成反义词的应是「全」如左思《吴都賦》「蚌蛤珠胎,与月亏全」。 【迩近幾】 迩(邇,ér),《說文》「近也」;近,《玉篇》「不远也」:在表示空间距离小上,它们是同义词。 「迩」和「近」的差别在于应用的时代。春秋以前的古籍,如《书》、《诗》多用「迩」。《尚书》中「迩」出现十三次,「近」只出现两次;而《论语》中,「迩」只出现一次,而「近」出现十一次:可见「迩」、「近」是不同时代的语言或方言。 「迩」和「近」在使用上也近似,只是「迩」古代多用于距离近和关系近,如:《書·仲虺之诰》「惟王不迩声色」;《左傳·昭公三十年》「使其迩臣从之」;《孟子·離婁上》「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迩」有时也表示浅近——程度近,如《礼记·中庸》「舜好问,而好察迩言」,传「迩言」,浅近之言」。「近」除表示距离近、关系近、程度近之外,还常常表示时间近,如:《論衡·须颂》「信久远之伪,忽近今之实」;贺知章《回乡偶书》「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还表示情况相近,如:《礼记·中庸》「好学近乎知(智)」;张俨《默记,佐述》「昔子产治郑,诸侯不敢加兵,蜀相其近之矣」。这种不同是词义发展的结果,是古今之间的区别。後代「迩」也有用于「近」的上述意义的,但这只是为了在风格上拟古而采用的,不是「迩」古代有这种用法,如李白《蜀道难》「尔(迩)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这裏的「尔来」也可以解作「从此以来」,这就与「迩」无关了。 幾(j),《爾雅·釋诂》「近也」。古代「幾」的常用义多表示事情的苗头或预兆,如《易·繫辭下》「幾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故君子见幾而作,不俟终日」,注「幾者,去无人有,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也」。事物在孕育萌动中要表现出来又沒充分表现出来叫「幾」,如成语有「见幾行事」。因此,作谓语用,「幾」就有了「接近」、「相去不远」的意思了。「幾」的表近,指的不是空间上的距离,而是两件事之间的相邻相接是情况和关系上的近。《論語·子路》「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幾乎一言而兴邦乎」,「幾乎」是接近于……的意思;《韩非子·說难》「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幾矣」,「幾矣」是相差无幾了、差不多了。「幾」用为副词,也表示相近、将近,但所表的是程度上的接近,现代说「差不多」、「差一点儿」,如:《莊子·盗跖》「料虎头,编虎须,幾不免虎口哉」;《史记·留侯世家》「汉王辍食吐哺骂曰:竖儒!幾败而公事」;陆机《辨亡論》「地方幾万里,带甲将百万」;柳宗元《捕蛇者说》「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幾死者数矣」。表相去不多的「幾」经常「无幾」、「庶幾」、「幾稀」连用,如:《漢書·贾谊傳》「不同禽兽者,无幾耳」;《論語·先進》「[颜]回也,其庶幾乎」;《孟子·尽心下》「人之异于禽兽者幾希」。「幾」简化後和「几」归并,简化前它们在意义上毫无瓜葛。 【短促】 短,《廣韵》「促也」;促,《字汇》「短也」。「短」、「促」在距离小的意义上相近。 短《說文》「不长也」(据段注)。「短」的反义是「长」,它是个长度观念,指的是物自身的两端距离小。这种小既可以是横向的长度小,也可以指纵向的高度小。前者如:《左傳·昭公三年》「彼其髮短而心甚长」;《楚辞・九歌・国疡》「车错轂兮短兵接」。後者如:《国语,吴语》「君有短垣,而自逾之」;《史记·游侠列傳》「[郭]解为人短小精悍,不饮酒」。「短」不仅用于空间的长度小,也用于时间,指时间少,如:《論語·雍也》「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李密《陈情表)「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 促,《說文》「迫也」,《廣雅·釋詁》「近也」。如果说「短」在可见的典籍中早已形容词化了,那么「促」则带有很浓的动词意味,它更接近于「迫近」。《史记·淳于髡傳》「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促坐」是挨近而坐;《抱朴子,疾谬》「促膝之狭,坐交杯觞」,「促膝」是对坐时膝盖相接近。「促」的催促、加紧义也是由使之相迫近来的,如:《晋书·郭璞傳》「璞行至泸江,将促裴去之」;徐铉《捣衣》「拂砧知露滴,促杵恐霜飞」。正因为「促」来自迫近义,所以它表空间与时间的小与少上,着眼点不像「短」那样表物或时间自身的长度;它是从迫近者与被迫近者双方着眼的,是双边的距离小或者时间少。《後漢書·郦炎傳》「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抱朴子,广譬》「大川不能促其涯以适速济之情,五岳不能削其峻以副陟者之欲」:「促」指路的两边的宽度小和使河的两岸的距离缩小,它的意思接近于「狭」、「窄」。曹丕《苍舒诔》「惟人之生,忽若朝露,促促百年,亹亹(勤勉不倦)行暮」,柳宗元《封建論》「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促」也带有动态,表时间的紧缩,因紧急而短。正因为如此,「短」的反义是「长」,而「促」的反义则是「舒」之类的词,是与急促相反的从容、舒缓,如孟郊《靖安寄居》「役生皆促促,心竟(境)谁舒舒」。 【偏僻】 作为地理观念,「偏」重在方位,「僻」重在发达程度。 偏,《廣雅·釋詁》「方(旁)也」,《正字通》「中之两旁曰偏」。「偏」与「颇」同源,它指的是斜向一边,不在中央;在地理上,四方的方国都可以称「偏」。「偏」可以是偏僻的、不发达的地区。《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偏国寡臣幸甚」,《列子·杨朱「虽殊方偏国,非齐土之所产育者,无不必致之」:「偏国」就指边远的、经济文化落後的地区。就其本义说,「偏」仍然指非中央政权的所在地或直辖地,它可以是鄙野之地,但也可以是开化之区。《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注「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新唐書·高士廉傳》「齐据河北,梁陈在江南,虽有人物,偏方下国,无可贵者」:「偏安」非指在荒僻之地,而指不能在中央执政、统治全国;「偏方」这裏指河北、江南,并非蛮荒之处,也是指统治地方的政权。 僻,《說文》「辟(避)也」,《增韵》「陋也」。僻」与「避」同源,指的是人迹罕至之处、偏远孤陋之域,这纯是从经济、文化发展、繁荣程度说的,所谓「穷乡僻壤」。《左傳·昭公十九年》「晋之伯也,迩于诸夏。而楚僻陋,故弗能与争」,「僻陋」是偏远落後;《说苑,奉使》「寡人得寄僻处蛮夷之乡」,「僻处」也指遥远鄙陋之处。另外,因为「偏」是对中央说的,所以它经常指边远的地区。「僻」因为指隐蔽荒凉,所以它不仅可以限制大的地区,也可以修饰小的地点,如:「僻巷」、「僻径」、「僻村」、「僻店」等;韩愈《早赴街西行香赠卢李二中舍人》「老僧情不薄,僻寺境还幽」;陆游《東轩》「僻巷地无喧,闲人虑不烦」。 【狭隘窄褊】 这组词都表示宽度小。 狭(狭),亦作「陕」(陕)、「陿」,《說文》「隘也」,《玉篇》「不广也」。「狭」与「夹」、「峡」同源,指两边的宽度小,如:《吴子,应变》「左右高山,地甚狭迫」;《古乐府,长安有狭斜行》「长安有狭斜,道狭不容车」。「狭」的反义词是「广」、「阔」、「宽」,如:《管子·山权数》「国之广狭、壤之肥硗有数」;《史记·天官书》「大小有差,阔狭有常」。「狭」的异体「陿」,兼有名词用法,同「峡」,如《漢書·趙充国傳》「遣骑候四望,陋中无虏」,注「山峭而夹水曰陿」。 隘,《廣雅·釋詁》「狭也」。「隘」与「嗌」同源,「嗌」是咽喉,狭窄逼仄的哽嗓咽喉之地也称「隘」,如《淮南子·兵略》「一人守隘,而千人弗敢过也」。所以,作为名词,「隘」指险阻的关隘,作为形容词,「隘」就指狭窄得难于通过了,如:《詩·大雅·生民》「诞真之隘巷,牛羊腓字之」;《六韬,虎韬,临境》「要我隘路,击我便处」。「隘」有时也用「阨」、「院」来写,不过「阨」、「院」主要是与「隘」为险要之地义通用,很少用它们表狭窄义。「隘」与「狭」都是从地形特徵抽象出来的,所以它们常常连用或互用,如:《荀子·脩身》「狭隘褊小,则廓之以广大」;前引《古乐府,相逢狭路间》「相逢狭路间,道隘不通车」。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抽象的程度。「狭」的抽象程度高,已经成为「广」、「宽」、「阔」的反义,所以「狭小」、「狭长」、「狭浅」、「狭斜」等常连用;「隘」的抽象程度低所以和它所赖以抽象的各种险要地形仍有着较牢固的联系,经常形容狭窄的、难以通过的地形,如「隘险」、「隘阻」、「隘塞」、「隘门」等。 窄,《集韵》「狭也」,《字汇》「迫也」。「窄」字六朝之後始见,以前有时写作「迮」,如:《楚辞·九思,伤时》「迫中国兮迮狭,吾欲之兮九夷」;《三國志·蜀書,张飞傳》「山道迮狭,前後不得相救」。「窄」就来源看与表压榨义的词有关,如:《後漢書·耿恭傳》「恭于城中穿井十五丈,不得水,吏士渴乏,笮马粪汁而饮之」;又《陈忠傳》「邻舍比里,共相压迮」。正因为如此,「窄」除表两边狭小之外,还常表四边狭小,处处受局限、受逼迫如:《西岳华山亭碑》「处所逼窄,屑窣有声」;韩偓《袅娜》「袅娜腰肢淡薄妆,六朝宫样窄衣裳」。 褊(biǎn),《說文》「衣小也」。「褊」特指衣服狭小,处处紧窄,如:《左傳·昭公元年》「[叔孙]召使者,裂裳帛而与之,曰:带其褊矣」;《論衡·自纪》「夫形大衣不得褊」。「褊」常被用于比喻义。常见的一是比喻土地的狭小,如:《左傳·昭公元年》「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从者」,《孟子·梁惠王上》「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二是比喻心地、器量的狭窄,如:《商君書·垦令》「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南史·王弘傳》「[弘]性褊隘,人有忤意,辄加置辱」。 【上尚】 「上」是个表方位的词,和「下」相对。在位置上,高处的称「上」,低处的称「下」;在方向上,在前、在先的称「上」,在後的称「下」;就时间说,往古的称「上」,後世的称「下」;就地位说,尊贵的称「上」,卑贱的称「下」;在技艺上,高明的称「上」,低等的称「下」;在品质上,优秀的称「上」,恶劣的称「下」。 「上」作动词,要根据上下文去灵活地翻译,如:《莊子·逍遥游》的「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上」是飞升的意思;《戰國策·燕策》「髮尽上指冠」,「上」是直立的意思;《戰國策·秦策》「三鼓之而卒不上」,「上」是向前或进攻的意思;《盐铁论,相刺》「文学言治,上于唐虞」,「上」是超越,高出的意思;《論語·颜渊》「草上之风必偃」,「上」是加、吹的意思。 「尚」和「上」先秦多通用。《左傳·桓公八年》「楚人上左」,《戰國策·趙策》「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上」的这种尊崇、提倡的意思,习惯上用「尚」。《孟子·万章下》「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诵)其诗,读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尚论」是向上追溯,「尚友」是与古人为友。上 衷忠 作为动词,「上」和「尚」大体上有个分工,就是表示尊重、推崇、注重、提倡的意思时用「尚」,如:尊重有德之人用「尚德」;推崇贤能之士用「尚贤」;注重武备用「尚武」;提倡农业用「尚农」。如果写作「上德」、「上贤」、「上武」、「上农」,「上」就是定语了,它们表示的应是德高之人、最有才能之士、一流的武备、上等的农户的意思。《聊齋·促織》「宫中尚促织之戏」,即宫中很看重鬥蟋蟀。 「尚」除分出「上」的崇尚义外,它自己独有的用途是作副词。作为副词,「尚」主要表示三种意思。一是表「尚且」,如《史记·货殖列傳》「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二是表示还怎样,如司馬遷《报任安书》「嗟乎!嗟乎!如僕,尚何言哉!尚何言哉」。三是表示祈使、希冀,如祭文多以「尚飨」结束,「尚飨」即希望死者来享食祭品的意思。 作为名词,「上」古代多指在上位的人或上帝,战国末年以来,「上」多指君主或皇帝。《吕氏春秋·察今》「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司馬遷《报任安书》「会东从上来」:「上」指的就是君主、皇帝。由于皇权高于一切的思想的影响,主管皇帝的私人事物的官多加一个「上」,表示与众不同。为不和表示皇帝的「上」混淆,字都写作「尚」,如:皇帝秘书称「尚书」;给皇帝管衣服的称「尚衣」;管食物的称「尚食」。另外,古代的仰攀婚姻也用「尚」,这个「尚」是「奉」义,意思是不敢言娶,侍奉而已,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卓王孙喟然而叹,自以得使女尚司马长卿晚」。後来「尚」成为娶公主为妻的专用语了,如《史记·张耳陈馀列傳》「[张敖]以上鲁元公主故,封为宜平侯」。 【中衷忠】 「中」的本义是当中、中间义,後来在应用中泛化,中央、中等、中介、内裏等也都用「中」表示。「中」的泛化,使它成为词的派生源,「衷」、「忠」就是「中」在表内心情怀时造或借的分化字。 表裏面穿的衣服最初用「中」,如:《礼记·深衣》注「名日深衣者,谓连衣裳而纯之以采也,有表则谓之中衣」;繁钦《定情》「何以结愁悲,白绢双中衣」。「衷」上古是个动词,是在裏面穿着的意思,如:《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辛已,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注「甲在衣中」;又《宣公九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衷其衵服」是穿着夏姬的汗衫。後来为分化「中」的内衣义,就以「衷」来记了《說文》「衷,裏亵服也」。最初内心、内心的情感义也用「中」,如:《詩·小雅·隰桑》「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又《王风,黍离》「行迈靡靡,中心如噎」。後来这个意义也逐渐让给了「衷」,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颜延之《五君咏,刘伶》「颂酒虽短章,深衷自此见」。这样一来「中心」、「中肠」、「中怀」、「中情」等也就写作「衷心」、「衷肠」、「衷怀」、「衷情」等了,如:曹丕《杂诗,一》「向风长叹息,断绝我中肠」;杜甫《赠韦八处士》「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韩偓《天鉴》「神依正道终潜卫,天鉴衷肠竞不违」;晁补之《惜奴娇》「说衷肠,丁宁嘱付」。这样一来,「衷」就更深入了一层,由表内衣而表内心,表内心的情感了。 「中」、「衷」的内心、内心情感义是「中」的内部义、裏面义的延伸;「忠」则是「中」的中间义的延伸,它是从不偏不依、正直无私来的,所谓「把心放在当间儿」。「忠」最初也写作「中」。《管子·五辅》「其君子上谄谀而下中正」《礼记·乐記》「中正无邪,礼之质也」:「中正」都是内心的正直诚实。「忠」是表中正的「中」的分化字,《說文》「忠,敬也,尽心曰忠」,《增韵》「内尽其心而不欺之」。「忠」最初主要表正直无私、尽心尽力。《左傳·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处上位者尽力尽心称「忠」;又《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这是臣下的竭诚事上;《論語·学而》「为人谋而不忠乎」,这是朋友间的尽心竭力。「衷」是由裏面义引申出来的,它重在内心感情,与之相反的是外在表现;「忠」是从中间义引申出来的,它重在不偏不邪、不为私利,是个道德准则,它的反义就是各种邪僻行为了,如《荀子·劝学》「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忠」原是社会道德,在阶级社会中逐渐成为处下位者的道德。《管子·五辅》「为人君者,中正而无私;为人臣者,忠信而不党」:同一忠,在君就用「中」,在臣就用「忠」了。 【明亮朗晃煌炜】 明,《說文》「照也」。 光线充足,或在光的照射下一切清清楚楚的状态叫「明」,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照四方曰明」。「明」最初多指在日月照耀下的状态,如:《詩·齐風·鸡鸣》「东方明矣,朝既盈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于日月」。「明」在应用中泛化,成为「暗」的反义词,只要发光、明亮都可以称「明」,如:《荀子·致士》「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白虎通·封禅》「江出大贝,海出明珠」。 亮《說文》「明也」。「亮」可能是「明」的方言变体,在六朝之後才开始被较多地应用,如:嵇康《杂诗》「皎皎亮月,丽于高隅」;《南史·齐高帝纪》「正情与皦日同亮,明略与秋雲竞爽」。「亮」古代用得很少,口语中它多用于作谓语的场合。 古籍中的「亮」,多用来写「谅」、「惊」,表示诚信正直,与光亮义无关,如:《古诗》「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晋书·傅玄傳》「性刚健亮直,不能容人短」。 朗(朖),《說文》「明也」。「朗」和「光」、「明」、「亮」也是同源词不过「朗」从月良声,应用中也多形容月光明亮,如:曹丕《与吴质书》「白日既匿,继以朗月」;杜甫《舟月对驿近寺》「更深不假烛,月朗自明船」。其他用法,如王羲之《兰亭集序》「天朗气清」,《南史·陶弘景傳》「朗目疏眉」:「朗」侧重的也不是「明」的光线充足强烈义,而在于能见度好,疏朗清晰。在引申义上也反映出了它们间的分别:「明」的引申义多在智力高、视力好方面,如:《楚辞·卜居》「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朗」则多表声音的清晰、响亮,如:李白《劳劳亭歌》「朗咏清川飞夜霜」;韩愈《奉使常山次太原》「朗朗闻街鼓」。 晃,《說文》「明也」,《正字通》「日光耀也」。「晃」也多表日光,但偏重的是太阳般的光亮夺目、耀眼生辉,如:曹植《宜男花颂》「光采晃曜,配彼朝日」;傅玄《日升歌咏》「逸景何晃晃,旭日照万方」;楞严经》「其光晃耀,如百千日」。用来形容其他事物时,「晃」也保留着光芒闪烁的意思,如:曹植《灵芝篇》「荣华相晃耀,光采晔若神」;庾信《镜賦》「朝光晃眼,早风吹面」。後起的摇动不定义、一闪而过义也是光芒闪烁义的引申。 煌,《說文》「煌煌,辉也」《集韵》「耀也,光也」。炜(煒,wi),《說文》「盛明貌」,《集韵》「煇,《說文》:光也。火之光,或作炜」。「明」、「亮」、「朗」、「晃」,词源上和「光」有关,多与日月之光发生关系;「煌」、「炜」与「辉」同源,多和火光有关。 「煌」多用来形容光的灿烂鲜明、耀目生辉,如:宋玉《高唐賦》「玄木冬荣,煌煌荧荧,夺人目精(睛)」,李善注「煌煌荧荧,草木花光也」;张衡《東京賦》「煌火弛而星流」,薛注「煌,火光也」。「煌」古作「皇」。《詩·小雅·皇皇者华》「皇皇者华,于彼原隰」,《楚辞・九歌・雲中君》「灵皇皇兮既降」:「皇皇」也都是光彩鲜明和灿烂光明的意思。「皇天」、「皇帝」最初也是「煌煌上天」、「煌煌上帝」的意思,後来「皇」被帝王占据,所以形容词的「皇」分化出来作「煌」。 「炜」和「辉」实际上是异体字,不过後来「辉」主要用于名词,「炜」就用于形容词了。「炜」、「辉」常和「煌」结合使用,表示光彩鲜明,如:司马相如《封禅文》「采色炫耀煥炳辉煌」;韩愈《贈张籍》「驰辞对我策,章句何炜煌」。不过「煌」多用于表示光的灿烂炽盛,「炜」则多表色彩、光耀的鲜明炫目,如:《詩·邶風·静女》「彤管有炜,说(悦)怿女美」;蔡邕《琴賦》「丹华炜炜,绿菓参差」;傅咸《款冬花赋序》「余曾逐禽登于北山,顾见款冬炜然始敷」;《晋书·元帝纪》「目有精曜顾眄炜如」。 「晃」、「煌」、「炜」等实际上不是表光亮而是描写光亮之状的,类似的词还有表光的闪烁耀眼的「晔」,表光线微弱的「熹」等,它们一般是在叠用的情况下才作谓语。 【晶荧莹璀璨粲】 这组词都有光亮的意思,但来源不同,应用的范围也有区别。 晶《說文》「精光也」。所谓「精光」就是清彻透明的光。「晶」是古「星」字,後来它发生分化,表示天体时写作「星」(从晶省生声),表示星光时写作「晶」。因此,「晶」多形容星月之光、不强烈的日光或清彻的天光,如:王维《瑶台月賦》「远而望也,浮皎晶之精光」;乔备《出塞》「阴雲暮下雪,寒日昼无晶」;杜甫《前苦寒行,二》「楚人四时皆麻衣,楚天万里无晶辉」;宋之问《明河篇》「八月凉风天气晶,万里无雲河汉明」。引申开来也用于形容各种发生透明清彻的光的事物或现象,如:杜甫《瘦马行》「见人惨淡若哀诉,失主错莫无晶光」;欧阳瞻《智达上人水精念珠歌》「皎晶晶,彰煌煌,陆离电烻纷不常」。 荧(熒,ying),《說文》「屋下灯烛之光也」。灯烛之光,随风遥曳,闪烁不定,所以「荧」多用来形容灯光、火光,也用以形容各种闪闪烁烁的光亮。《六韬,守土》「涓涓不塞,将为江河;荧荧不救,炎炎奈何」,潘岳《悼亡賦》「灯荧荧兮如故,帷飘飘兮若存」:这是描写灯火之光。王昌龄《送窦七》「清江月色傍林秋,波上荧荧望一舟」,杜牧《阿房宫賦》「明星荧荧,开妆镜也」:这是形容闪烁之光。萤火虫因为夜间飞行时发出一闪一闪的微光,所以也叫「萤」,最初也写作「荧」,如:《礼记·月令》「腐草为萤」;《後漢書·灵帝纪》「帝与陈留王协,夜步逐荧光,行数里」。 「晶」、「荧」都是在较暗的背景下发出的光,所以常常结合应用,表示闪闪发光或时明时灭的光,如:白居易《三游洞序》「雲破月出,光气含吐,互相明灭,晶荧玲珑」;韩愈《华山女》「抽钗脱钏解环佩,堆金叠玉光晶荧」。 莹(瑩,ying),《說文》「玉色也,一曰石之次玉者」。「莹」的本义应指似玉之石,得名的由来显然是因为它有闪烁的、晶莹的光,《詩·卫風·淇奥》「有匪(斐,光彩)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传「琇莹,美石也」;《扬子法言,吾子》「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如莹,爰变丹青,如其智,如其智」,「莹」也指似玉之石。作为形容词,「莹」表示光洁晶莹的玉色,经常用以形容珠玉之类的光亮,如:《韩诗外傳》「良珠度寸,虽有百仞之水,不能掩其莹」;《新论,清神》「不照于铄金而照于莹镜者,以莹能明也」。引申开来,各种明净的光也可以称「莹」。 璀《廣韵》「玉名」。「璀」也表示玉光,经常和「灿」结合在一起,应是不可分的联绵词,「璀」是其单音化形式,《說文,新附》「璀,璀璨,玉光也」,如前举孙绰《游天台山賦》。「璀璨」亦作「璀粲」,如曹植《洛神賦》「披罗衣之璀兮,珥瑶碧之华琚」;亦作「璀错」、「璀彩」等,如《抱朴子,知止》「戈甲璀错」,曹植《弃妇篇》「丹华灼烈烈,璀彩有光荣」。 粲,《說文》「稻重一私……为米十斗曰毇,为米六斗太半斗日粲」。可见,「粲」原是名词,经过多次加工的上等精米叫「粲」。作为形容词,「粲」固然可以是表示像精米一样洁白鲜明,但更大的可能是「璀粲」的另一节缩形式。《荀子·荣辱》「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注「粲然,精洁貌」;郭璞《游仙》「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粲然」形容牙齿的光洁,後来形容露出牙齿的笑也称「粲然」。形容珠玉之类的光洁时,字亦作「璨」,如《舊唐書·柳宗元傳》「璨若珠贝」。 【明鲜灿烂】 这组词在形容物体的光泽、颜色的明亮上有共同处。 明,《說文》「照也」。发光体的放光、照射称「明」,因此,「明」既可以修饰各种放光的物体,又可以形容在光线照耀下物体的鲜亮、清晰。《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日月之明、水火之明、珠玉之明都可以称「明」,人事上清明洞达也可以称「明」。所以「明」形容的范围非常广泛,幾乎一切放光物、反光物、在光照下轮廓、色彩鲜明之物等等都可以用「明」去修饰,如:鲍照《咏史》「明星晨未稀,轩盖已雲至」;杜甫《洗兵马》「司徒清鉴悬明镜,尚书气与秋天杳」;张协《杂许》「蜻吟阶下,飞蛾拂明」;苏軾《號国夫人夜池图》「明眸皓齿谁復见,只有丹青馀泪痕」。 鲜(鲜),亦作「鑫」,《說文》「新鱼精也」。新鲜鱼的味道称「鲜」;当「鲜」由于比喻关系由味觉转移到视觉的时候,它就表示色彩的明亮了。「鲜」不直接指光线,而指在光照下的色彩的艳丽夺目,所以「鲜明」、「鲜艳」、「鲜洁」、「鲜亮」等常常结合使用。萧统《七契》「光形饰体,莫过鲜衣」,「鲜衣」是色彩鲜明的衣服;应玚《鹦鹉賦》「被光耀之鲜羽,流玄黄之华饰」,「鲜羽」指五色斑斓的羽毛;宋玉《登徒子好色賦》「寤春风兮发鲜荣,洁斋俟兮惠音声」,「鲜荣」指五色缤纷的花朵;徐悱《古意酬到长史溉登琅邪城》「鲜车骛华轂,汗马跃银鞍」,「鲜车」指装饰华美的车。 灿(燦),古作「粲」。「粲」原指经多次春捣的洁白晶莹的精米,「粲」也被用作「璀粲」的缩写形式,经常被用来形容洁白晶莹的东西,所以《廣雅·釋詁》说「粲,明也」,又《释言》说「粲,鲜也」。粲」的鲜明义主要用于洁白晶莹的物体,也兼有鲜丽华美的意思,「燦」是其分化字。《荀子·荣辱》「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粲然」形容稻粱之精洁;曹植《赠徐幹》「圆景光未满,众星粲以繁」,「粲」形容星光的晶莹;陆机《拟迢迢牵牛星》「昭昭清汉辉,粲粲光天步」,「粲粲」形容星河的皎明;郭璞《游仙》「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粲然」形容牙齿的洁白。「粲」也兼有鲜美义,如:《詩·小雅·大車》「西人之子,粲粲衣服」,「粲粲」形容衣服的整洁华美;张华《感婚赋序》「粲丽之观相继于路,嫁娶之会不乏乎目」,「粲丽」指各种光洁华丽之物。总之,「粲」介于「鲜」、「明」之间:它有「明」义,但不表示辉煌的强光;它有「鲜」义,但带有整齐皎洁成分。 「烂」(爛)与烂熟、腐烂的「烂」无关,只是字形借用而已,「烂」与「灿」意义极接近,也表示晶莹放光,只是较「灿」更侧重于光亮一面,更接近于「明」,所以《廣韵》说「烂,明也」。《詩·郑風·女曰鸡鸣》「子兴视夜,明星有烂」,「明星」即闪烁银白光芒的金星;《楚辞·九歌·雲中君》「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烂昭昭」形容夜空中星月交辉;韩愈《江汉》「终宵处幽室,华烛光烂烂」,「烂烂」形容烛光荧荧;卢全《月蚀》「烂银盘从海底出,出来照我草屋东」,「烂银」即光灿灿的白银,这裏形容莹沏的月亮。「烂」也用来形容衣饰花草的鲜明,如:《詩·唐風·葛生》「角枕粲兮,锦衾烂兮」,集传「粲烂,华美鲜明之貌」;《楚辞·九章,桔颂》「青黄杂糅,文章烂兮」,注「烂然而明」。正因为「烂」基本上和「灿」相近,只是词义更强些,所以它们常结合使用,如:宋玉《思玄賦》「章焕以粲烂兮,美纷纭以从风」;张衡《東京賦》「瑰异谲诡,灿烂炳焕」。 【炽烈】 炽(熾,chi),《說文》「盛也」。烈,《說文》「盛也」。「炽」和「烈」都是形容、描写火的,所以常结合使用,如:《列子·汤问》「阳光炽烈,坚冰立散」;《論衡·谴告》「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炽」和「烈」也有它们的区别,这就是:「炽」侧重火的特质,是形容火的热度的;「烈」侧重火势,是形容火的威猛的。 从来源上说,「炽」和「赤」是同源的:「炽」所表的是烈火所发出的高温;「赤」所表的是烈火的光焰。《韩非子·内储说下》「[臣]奉炽炉,炭火尽赤红,而炙熟而发不烧,臣之罪三也」,「炽炉」是炭火赤红、散发高温的炉子;又《備内》「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间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这裏说的是火以其炽热使水蒸发。正因为如此,「炽」可以形容燃烧中的炭、薪之类,如韩愈《苦寒》「侵炉不觉暖,炽炭屡已添」。另外,「炽」可以与「灼」、「热」之类表温度的字眼相结合,如《唐书·许敬宗傳》「威宠炽灼,当时莫与比」。 「烈」和表风猛的「颲」等同源,它们的複音形式也写作「栗烈」。「栗烈」经常用来表寒威,所以它们只形容事物的猛烈,并不一定和热度发生关系。《後漢書·刘陶傳》「养鱼沸鼎之中,栖鸟烈火之上」,「烈火」只是表示火焰冲天,虽包含着高热在内,并不是直接表示高温的;傅玄《正都賦》「激街风于秦炉,飞光天之烈焰」,「烈焰」只表火焰之猛,上飞烛天。「烈」的这个特徵在其他用法裏就表现得更清楚。《後漢書·南蛮傳》「久矣,天之无烈风雷雨」,《新序,杂事二》「隆冬烈寒,士短褐不完,四体不蔽」:「烈」不仅形容火势之猛,也形容风势之大和寒势之逼人。同样「烈烈」也可以形容火、形容风、寒,形容其他猛暴之象,如:《詩·商颂·长发》「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遏)」;《詩·小雅·四月》「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李世民《冬狩》「烈烈寒风起,惨惨飞雲浮」。 「炽」和「烈」的区别在它们各自的引申义中也反映得很清楚。「炽」表热度高,所以引申义偏重于盛大、繁茂,热气腾腾。《詩·小雅·六月》「俨狁孔炽,我是用急」,这是说俨狁昌盛;《漢書·游侠,万章傳》「长安炽盛,街闻各有豪侠」,这是都市繁华;《唐书·裴度傳》「宰辅非其人,使凶贼炽肆」,这是说气焰嚣张;张载《洪池碑》「鱼鳖炽殖,水鸟盈涯」,这是说水族繁盛。「烈」表来势猛所以引申义偏重于气势的刚猛暴烈,不可侵犯。《莊子·秋水》「白刃交于前,视死若生者,烈士之勇也」,「烈士」是刚强不屈之士;曹植《鹖賦》「体贞刚之烈性,亮金德之所辅」,「烈性」是激烈刚强之性;《国语,周语》「觌武无烈」,「烈」是威严、威武;《淮南子·齐俗》「若事严主烈君」,「烈君」是严厉残酷之君。 【明昭显著彰】 明,《說文》「照也」。光照之处,处处明亮,一切清清楚楚,所以「明」常用为光明、清楚义,如:《荀子·天論》「在天者莫明于日月」;《楚辞·卜居》「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昭,《說文》「日明也」。「昭」即古「照」字,後来发生分化,「照」作动词,「昭」则作形容词,表示光明、清楚义。《楚辞·大招》「青春受谢,白日昭只」,「昭」是明亮的意思;《左傳·隐公三年》「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洞酌》,昭忠信也」,「昭」是彰显,使之清楚的意思。 「昭」和「明」的常用义基本一致。不过「明」的反义词经常是「暗」,「昭」的反义词常常是「昏」,如:《老子》「俗人昭昭,我独昏昏」;《孟子·尽心下》「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所以「明」多用于光明义,「昭」则多用于清楚、明显义。扬雄《剧秦美新》「昭著新德,光之罔极」,《舊唐書·朱敬则傳》「敬则尚衔冤泉壤,未蒙昭雪」:「昭著」是明显清楚;「昭雪」是洗清冤诬。因为「昭」、「明」的意义相近,後代「昭」逐渐被「明」吞沒。 显(顯),《爾雅·釋诂》「光也,又见(现)也」。「显」的初文,是在日光下看丝之形,表示的是把在幽暗处的东西照亮,使之显现于外,能够为人看出的意思,这就是「显」的明显、显露义,如:《韩非子·难三》「故法莫如显……,[使]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柳宗元《钴姆潭西小丘記》「美竹露,奇石显」。 「显」和「明」、「昭」有明显的区别:「显」的反义词是「幽」;「幽」是在人所不能见的隐蔽着的暗处的意思,「显」是使事物由暗处显现到人所共见的明处的意思。古代经常用「显」表示在社会上、朝廷裏露头角或扬名声,这就是「显」的显达、显贵、显扬义了,如:《孟子·離婁下》「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 著,《博雅》「明也」。「著」和「顯」相似,不过「著」的反义词常是「微」、是「隐」,如成语「见微(隐蔽的)知著」。「显」是由幽暗到明显,所以义重在显露,和在社会上显耀。「著」侧重在由隐微到分明,对照度不如「显」大,只有显现于外,让人都看到的意思,如:《礼记·中庸》「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礼记·大学》「掩其不善而著其善」。所以「显」常用于显贵,为人所美义;而「著」只限于显露,为人所见义。著书立说也是把藏于内心的写下来,使人们能见到的意思,如司馬遷《报任安书》「仆诚已著此書·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彰」和「章」最初是一个字。「章」最初指赤白相间的丝织品,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章」是红白相间,对比鲜明,所以鲜明地显示出来也用「章」,这个形容词的「章」就写作「彰」,《說文》「彰,文彰也」。「彰」的特点是重在清楚鲜明,如《荀子·劝学》「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成语有「欲盖弥彰」、「相得益彰」。「彰」的表扬义是从「彰」的使动用法来的,是使受表扬者为人清楚来的,如《書·毕命》「彰善瘅恶」。 【暗黯昏昧冥暝晦暧幽】 这组词在表光线不明的意义上相同,但来源不同,侧重点和引申义也有别。 暗,《說文》「日无光也」,「暗」的本义指太阳光线暗淡不明。《楚辞·九辩》「卒壅蔽此浮雲兮,下暗漠而无光」,《後漢書·卢植傳》「[日]既食(蚀)之後,雲雾晻暖」:前者是因被「浮雲」遮蔽而无光,後者是因日蚀而昏暗。用日的光线不明比喻见识不明,这就是「暗」的愚昧义《晋书·周顗母李氏傳》「名重而识暗」,「识暗」就是缺乏洞察力。人们还常用光线不明比喻人情绪阴郁、心情感伤、神色颓丧,「暗」的这个引申义後来写作「黯」。江淹《别賦》「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刘禹锡《西塞山怀古》「金陵王气黯然收」:「黯」都指感情不明朗、不欢快,或失去光彩的意思。 昏,《說文》「日冥也」。作为名词「昏」指太阳落山前後的时刻,指黄昏、傍晚。《詩·陈風·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意思是约定黄昏相见,可已是明星闪耀的时候了。作为形容词「昏」就指像黄昏似的光线微弱,如:左思《吴都賦》「挥袖风飘,而红尘昼昏」;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俄顷风定雲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昏」在比喻智力时和「暗」相似。不过「暗」由于是被遮蔽而光线不明,所以在比喻智力时侧重的是受蒙蔽。「昏」是本身由于光线不足而朦胧、而模糊,所以在表智力时,「昏」是糊糊涂涂、缺少分辨能力的意思,如《孟子·尽心下》「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正因为如此,「昏」还引申出昏迷义来。 昧,《說文》「昧爽,且明也;一日暗也」。这两个解释不矛盾。「昧爽」、「昧旦」都指鸡鸣之後、日出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这时将明未明,光线暗淡,所以可以解作「且明」,也可以解作「暗」。《詩·郑風·女曰鸡鸣》「女日鸡鸣,士日昧旦」,《荀子·哀公问》「君昧爽而栉冠,平明而听朝」:「昧旦」、「昧爽」相当于现代的「黎明」、「拂晓」。作为形容词,「昧」就泛指昏暗了,如:《楚辞·离骚》「惟党人之偷乐兮,路幽昧以险隘」;《楚辞·九章,怀沙》「进路北次兮,日昧昧其将暮」。在表昏暗的程度上,「昧」比「昏」和「暗」稍重。正因为如此,当用「昧」比喻智力时,它也重于「昏」和「暗」。「昏」和「暗」都侧重于见事不明,「昧」是接受能力差。所以「昧」常常和「愚」、「蒙」结合成「愚昧」、「蒙昧」,如郭璞《蚍蜉賦》「伊斯虫之愚昧,乃先识而似哲(明智)」。 冥,《說文》「夜也」。「冥」指夜幕降临後的黑夜。《詩·小雅·斯干》「哙哙(明亮貌)其正(昼),哕哕(深暗貌)其冥」,笺「冥,夜也」;枚乘《七发》「冥火薄天」,「冥火」即夜火。因为「冥」是从夜来的,所以作为形容词的「冥」在指光线不明时比「昏」、「昧」等重,常常表示光线完全被遮,近似黑夜,如:《楚辞·九章,涉江》「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之所居」;王粲《杂许》「风扬尘起白日忽已冥」。同样用「冥」比喻智力时,「冥」和「昧」是一类,不过程度更重些。它不表识见不明,而表智能缺乏,缺少接受能力,如韩愈《祭鳄鱼文「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 「冥」是夜,所以在迷信鬼神的时代还用它来专指人死後居住的像暗夜一样的「阴间」。陶潜《乞食》「衔戢(说不出话来)知何谢,冥报以相贻」,「冥报」即在另一个世界报答。另外因为「冥」的阴冥义後世常用,表黑天的「冥」就加日旁造了个「暝」来表示,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暗暗日欲暝」。 「晦」和上述词不同,它不是从日光来的,而是从月光来的,《說文》「晦,月尽也」。农历每月的最後一天叫「晦」:《詩·郑風·风雨》「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意思是风雨交加,虽然是白天,也像月黑头一样,连鸡都吓得不断地啼叫。「晦」在表昏暗上和「冥」接近,都指深黑,如《史记·高祖本纪》「雷电晦冥」。 暖(暧,ài),《廣韵》「日不明」。「暧」与「翳」同源,指日光被雲雾遮掩而朦胧,而光线暗淡,如:《楚辞·离骚》「时暖暖其将罢兮,结幽兰而延佇」;《韩非子·主道》「明君之行赏也,暖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暧」由雲雾遮掩而使光线不明延伸到人事,就是隐蔽幽深、暖昧不明的意思了。 「幽」不表光线的微弱,而指光线不到之处,《說文》「幽,隐也」。因遮盖掩藏得很严而光线不明叫「幽」,「幽」的古字,象以火烛丝之形,表示非火不能见物。《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幽谷」指幽暗、黝黑的山涧;《礼记·仲尼燕居》「臂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幽室」指不透光线的暗室。因为「幽」的来源与其他幾个词不同,所以「幽」的各种引申义也不同。「幽」不用来表智力而常常用来形容隐蔽、隐晦、深远、寂静之类的意思,如:「幽人」是隐士;「幽香」是偷偷散发出来的香气;「幽情」是深藏之情;「幽静」是偏僻安静。「幽」还有囚禁义,这也是因为囚人处不透光线所致,如司馬遷《报任安书》「深幽图圄之中」。 【炎热暑溽】 这组词在表示温度高上义近。 炎,《說文》「火光上也」,《玉篇》「焚也,热也」。「炎」是燃烧炽烈,火焰上腾的意思,最初是动词,如:《書·胤征》「火炎崑冈,玉石俱焚」;又《洪范》「水曰润下,火曰炎上」。「炎」的表燃烧的用法後世为「燃」、「烧」等所取代。「炎」作名词用时表示火焰,如《後漢書·任光傳》「光炎烛天地」。「炎」的这种用法後世写作「焰」、「燄」。作为形容词,「炎」表示热,火烧火燎地热,如:《楚辞·九章,悲回风》「观炎气之相仍兮,窥烟液之所积」;朱庆馀《夏日访贞上人院》「炎夏寻灵境,高僧澹荡中」;韦应物《夏花明》「炎炎日正午,灼灼火俱燃」。「炎」有时形容强烈的火光,如:陈琳《为袁绍檄州郡文》「举炎火以炳飞蓬」;《漢書·扬雄傳》「炎炎者灭,隆隆者绝」。 热(熱),《釋名·釋天》「热,爇也,如火所烧爇也」。「热」最初应是动词,是点燃、焚烧的意思,後来动词用法分化出去写作「爇」,「热」就专用于表示温度高了,如:《孟子·梁惠王下》「如水益深,如火益热」;《淮南子·天文》「积阳之热气生火,火气之精曰日」。 「炎」不同于「热」:「炎」是客观描写,「热」兼表主观感受。《淮南子·地形》「西南方曰焦侥,日炎土」,曹植《蝉賦》「在炎阳之中夏,始游豫于芳林」:「炎土」、「炎日」不能说成「热土」、「热日」,因为这是叙述,不是说感受。反之,《唐语林「郑、杨、段、薛,炙手可热」,宋无《战城南》「军中七日不火食,手杀降人吞热血」:「热」也不能换成「炎」,因为这裏涉及的是人的感受。正因为「热」常和感受有关,所以常用来描写人的心境。《颜氏家训,省事》「墨翟之徒,世谓热腹;杨朱之侣世谓冷肠」,「热」指对人热情恳挚;陶潜《形影神,影答形》「身沒名亦尽,念之五情热」,「热」指激动焦灼;《孟子·万章上》「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热」指烦躁焦急。 暑,《說文》「热也」,《釋名·釋天》「暑,煮也,热如煮物也」。「暑」固然也是「热」,但它源于煮」,是表示又潮又热,像在蒸笼中一样的热因此,「暑」经常表盛夏的热,如:《史记·大宛列傳》「其俗土著大与大夏同,而卑湿暑热」;《淮南子·氾論》「夏日则不胜暑热蚊虻」。正因为如此,「暑」就成为夏或盛夏的代称了,如《易·繫辭下》「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 溽(rù),《說文》「溽暑,湿暑也」,《廣雅·釋詁》「湿也」。「溽」经常用来形容「暑」,如:《礼记·月令》「土润溽暑,大雨时行」;柳宗元《夏书偶作》「南州溽暑醉如酒,隐几熟眠开北牖」。因此,「溽」也就沾染了热的含义。就其本义说,「溽」只表潮湿,它和「濡」是同源词,是形容像蘸了水一样的湿渌渌的意思,本身并不表示热,它和「暑」、「热」结合,是形容热的状态的。 【温暖暄燠和煦】 这组词在表示温度适中、不冷不热上义近。 暖,亦作「煖」、「煗」、「㬉」,《說文》「温也」。温,《廣雅·釋詁》「暖也」。「温」、「暖」可以互训,但彼此有别。「温」的反义词经常是「凉」,如:《晋书·潘岳傳》「冬有温庐,夏有凉荫」;陆机《门有车马行》「抚膺携客泣,掩泪叙温凉」。「暖」的反义词多是「寒」,如:《楚辞·天问》「何所冬暖,何所夏寒」;鲍照《望孤石》「江南多暖谷,杂树茂寒峰」。由此可见,「温」接近于「暖」,所以「温暖」可以结合用,如《後漢書·荀爽傳》「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暖」接近于「热」「暖热」可以合用,如苏轼《喜雪》「艳歌一曲回阳春,坐使高堂生暖热」。其次,「温」多表示事物的自身特徵。白居易《长恨歌》「温泉水滑洗凝脂」,「温」是泉水的自身的内蕴;《晋书·羊琇傳》「屑炭和作兽形以温酒」,「温酒」是使酒自身变温暖。「暖」则经常表示所得的感受。《墨子·天志中》「百姓皆得暖衣饱食」,「暖」的不是衣自身,而是穿的人的感受;白居易《犬鸢》「鸢饱凌风飞,犬暖向日眠」,「犬暖」不是犬本身具有暖的特性,而是犬感受到外界的暖气。 暄,《集韵》「暖……或作煊、暄」。「暄」、「暖是异体字。刘峻《广绝交論》「叙温郁则寒谷成暄,论严苦则春丛零」;杜甫《南楚》「南楚青春异,暄寒早早分」:「暄」即「暖」。所以,後世问寒问暖时多用「寒暄」,如《南史·蔡撙傳》「及其引进,但暄寒而已,此外无復馀言」。 燠(yù),《爾雅·釋言》「暖也」,注「暖,今江东通言燠」。可见「燠」是「暖」的方言词。《詩·唐風·无衣》「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漢書·五行志》「周衰无寒岁,秦亡无燠年」:「燠」同「暖」。 和,《說文》「相应也」,《廣雅·釋詁》「谐也」。「和」最初表示应和,如「曲高寡和」;引申开来表示两者之间的和谐一致,如「君子和而不同」。因此,「和」有调和、适度的意思,不刚不柔、不卑不亢等都可以称「和」;在温度上,「和」就是不冷不热,不寒不暑,温度适中。「和」既是自身特徵,又可以是外在感受,所以「和」和「温」、「暖」都可以结合使用。《素问,五常政大論》「其候温和」,这是自身特徵;王禹偁《感流亡》「和暖如春天」这是人的感受。四季之中春季气候是最适中宜人的所以「和」多表春天的温度,或者表春天。郭璞《春》「青阳畅和气,谷风穆以温」,「和气」即春之气息;王赞《三月三日》「猗猗季月,穆穆和风」,「和风」就是春风。 煦(x),《說文》「蒸也一日温润也」,《六书故》「欨,以气暖物为欨,又作煦」,《集韵》「昫,口出温也,或作煦」。「煦」是「欨」、「昫」的分化字,与「暄」、「暖」同源。「昫」、「欨」原是动词,《莊子·大宗师》「泉涸,鱼相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相呴」即「相欨」,即相互以气温暖对方,使对方感到湿润;《礼记·乐記》「天地欣合,阴阳相得,欨妪覆育万物,然後草木茂」,注「气日欨,体曰妪」,用哈气去温暖湿润对方叫「欨」,以体温温暖对方叫「妪」。正因为如此,分化出来作为形容词的「煦」,就表示温暖、温润了,它侧重的是人的感受,在表温暖的同时还表达感受者的舒适、惬意的心情,如:白居易《岁暮》「加之一杯酒,煦妪如阳春」;张养浩《拟四时归田乐,冬》「负暄坐晴檐,煦煦春满袍」。「煦煦」表示对人态度时,意为温和亲切,如:元稹《县尉元君墓志》「临弟侄妻子煦煦然,穷年无愠厉」;韩愈《原道》「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其小之也则宜」。 【寒清冷凉】 这组词者和温度低有关。 寒,《說文》「冻也」。「冻」本义指凝结得很坚实的冰,所以「寒」指冬天的、冰点以下的温度,如:《書·君牙》「夏暑雨……冬祁寒」;《後漢書·张衡傳》寒冰沍(冻结)而鼋鼍蛰」。在季节上,「寒」和「暑」相对,「寒」指冬季的寒冷,也指冬季;「暑」指夏季的湿热,也指夏季。《易·繫辭上》「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列子·汤问》「寒暑易节,始一反焉」。在温度上,「寒」多和「燠」、「暄」等对举,如:《淮南子·俶真》「口鼻之于芳臭也,肌肤之于寒燠也,其情一也」;《申鉴,俗嫌》「寒暄、盈虚、消息必得其中,所以养神也」。 清,《說文》「朗也,激水之貌」。「清」,于水表澄澈纯净,用于气温则表温度低,字亦作「清」,《說文》「清,寒也」。《素问,至真要大論》「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吕氏春秋·有度》「冬不用翣(扇),非爱翣也,清有馀也」。「寒」表冬季结冰的温度,「清」所表的温度的浮动度较大。它可以表寒冷,如:萧衍《净业賦》「心清冷其若冰,志皎洁其如雪」;谢朓《将游湘水寻句溪》「兴以暮秋月,清霜落素枝」。它也可以表示不温暖、不炎热,比如早、晚的温度,春、秋的温度等,如:《楚辞·九思,哀歲》「旻天(秋天)兮清凉,玄气兮高明」;殷仲文《南州桓公九井作词》「独有清秋日,能使高兴尽」;《列子·說符》「昔齐人有欲金者,清且,衣冠而之市」;《南史·谢譓傳》「人吾室者但有清风,对吾饮者唯当明月」。 「清」在古代可能是个联绵词。宋玉《风賦》「清清泠泠,愈病析酲」,王褒《洞箫賦》「朝露清泠而陨其侧兮,玉液浸润而承其根」:作「清泠」;《三辅黄图》「清凉殿,夏居之则清凉也」,雍陶《秋居病中》「幽居悄悄何人到,落日清凉满树梢」:作「清凉」;其他如「清朗」、「沧凉」、「沧浪」、「凄凉」、「凄厉」等,当亦是同根之词。「清」所表的温度有寒冷和凉爽两种,後世需要区别时就将「清」一分为二:用「凉」(涼)来表示那种接近于寒的温度;用「冷」表示「凉甚也」,表寒冷。 凉,《書·洪范》疏「冷之始也」,《說文通训定声》「冰之性为寒,水之性为凉」《爾雅·釋天》「北风谓之凉风」:这些解释都说明「凉」是介于冷、暖之间的较低的温度。又如:《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凉风至」;骆宾王《送别》「寒更承夜永,凉夕向秋澄」。 冷,《說文》「寒也」。《淮南子·俶真》「冻者假兼衣于春,而喝(伤暑)者望冷风于秋」;徐彦伯《孤烛叹》「切切夜闺冷,微微孤烛然(燃)」。 「冷」和「寒」的区别在于:「冷」多表人对温度的感觉;「寒」则多表客观的温度。正因为如此,「寒」和表客观温度的「燠」、「温」等多对举使用,「冷」则多和表感觉的「热」、「暖」等对举,如:《景德传灯录四,道明禅师》「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颜氏家训,省事》「墨翟之徒,世谓热腹;杨朱之侣世谓冷肠」。 【凄沧凛冽】 这组词都形容温度低。 凄(凄),《玉篇》「寒也」,《集韵》「寒凉也」。「凄」与「清」同源,不过「清」常用于说明、描写,而「凄」则多用于形容,是表示清貌、寒貌的。因此,「凄」常以「凄然」、「凄凄」的形式出现,如:《莊子·大宗师》「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向秀《思旧賦》「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詩·小雅·四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又《郑风,风雨》「风雨凄凄,鸡鸣喈喈」。「凄」也可以形容「寒」、「凉」之类表温度低的词,如:潘岳《寡妇賦》「夜漫漫以悠悠,寒凄凄以凛凛」;《楚辞·九思,哀歲》「旻天兮清凉,玄气兮高明」。当然,它们也可以直接形容名词,如:《左傳·昭公四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苏轼《送胡掾》「乱葉和凄雨,投空如散丝」。 沧(滄,cāng),亦作「𰃷」(凔),《說文》「寒也」,《集韵》「冷貌」。「沧」也是「清」、「凉」的同源词,是「凄」的变体。和「清」一样,它可以表示清澈的水色,也可以表示水的温度。李白《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开窗碧嶂满,拂镜沧江流」,苏轼《赤壁賦》「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沧江」、「沧海」即清江、深蓝色的大海;《列子·汤问》「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漢書·枚乘傳》「欲汤之沧,一人炊之,百人扬之,无益也」:「沧沧」、「沧」表温度低。「沧」古代常和「热」对举。《逸周書·周祝》解「天地之间有沧热,善用道者终无竭」;《荀子·正名》「疾(疼)养(痒)、沧热……以形体异」:可见「沧」作为形容词比「凄」实。 凛,《說文》「寒也」。《风俗通,穷通》「暑则郁蒸,寒则凛冻」,梅尧臣《永叔遗冰》「莹澈肖水玉,凛气侵人肌」。「凛」也常以重言形式出现。如:《古诗十九首,凛凛岁云暮》「凛凛岁云暮,蝼蛄夕鸣悲」;前引《寡妇賦》「寒凄凄以凛凛」。 从上述引文中不难看出,「凄」、「沧」所形容的大体上是「清」的范畴,它可以形容「冷」,也可以形容「凉」,以形容「凉」为多;「凛」则多用于形容「寒」、「冷」,大体上属于「寒」的范畴。 这组词都是联绵词的分化形式,它们也常以联绵词形式出现。《漢書·外戚,孝武李夫人傳》「秋气僭以凄泪兮,桂枝落而销亡」,陶潜《咏贫士,二》「凄厉岁云暮,拥褐曝前轩」,陆机《塘上行》「发藻玉台下,垂影沧浪泉」,《吕氏春秋·审时》毕沅注「苍狼,青色也,在竹曰苍,在天曰苍浪,在水曰沧浪」:「凄泪」、「凄厉」、「沧浪」、「苍狼」都是同一词的不同变体。李白《大猎賦》「严冬惨切,寒气凛冽」,杜甫《北征》「那无囊中帛,救汝寒凛慄」,《詩·豳風·七月》「一之日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素问,气交变大論》「其变凓冽」:「凛冽」、「凛慄」、「栗烈」、「凓冽」也是同一词的不同变体。 在联绵词分化为单音词时,「凄」、「沧」、「凛」等,只是常见形式,「厉」、「凓」、「冽」等,也可以独立使用,如:《晋书·乐志》「凉风清且厉,凝露结为霜」;《宋玉,高唐賦》「冽风过而增悲哀」。 不论联绵词,或其分化的其他形式,也大体上维持着「凄」系形容冷凉、「凛」系形容寒冷的界限。 【赤丹朱彤绛缇赭殷红赧】 这组词都和红色有关。 赤,《說文》「南方色也」。南方主火,南方色即火的颜色;「赤」的象形字也是下象大火上象火焰,所以「赤」是火焰、火炭的颜色,是正红色,如《礼记·曲礼上》「天子尚赤」。「赤」在古代是纯正的颜色、美盛的颜色,所以有「赤诚」、「赤子」、「赤胆忠心」的说法。 丹,古指朱砂。《史记·货殖列傳》「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丹穴」就是朱砂矿;《管子·地数》「上有丹砂者,下有黄金」,「丹砂」即朱砂。作为颜色,「丹」也就是朱砂之色,鲜红色。《漢書·高帝纪下》「[高祖]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丹书」指用朱砂写的文书;欧阳修《秋声賦》「渥然丹者为槁木」,是说润泽鲜红的两颊变为枯枝败葉的颜色。 朱,也是朱砂的颜色,亦即鲜红色。《論語·阳货》「恶紫之夺朱也」,是厌恶「紫」这一间色压倒「朱」这一正色,所以古代常以「朱」、「紫」比喻邪正。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坏五百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朱门」指朱红的大门,古代王公贵族才能用朱漆涂门,所以「朱门」古代经常指高官豪门。 「彤」(tong)也是朱红色。《書·文侯之命》「彤弓一,彤矢百」,「彤弓」、「彤矢」,即朱涂的弓矢。「彤雲」最早指红霞,如陆机《汉高祖功臣颂》「彤雲昼聚」,後来「彤雲」就指阴雲了。「赤」指火色,「朱」、「丹」、「彤」都是从丹砂的颜色来的,它们经常可以通用。《国语,吴语》「皆赤裳、赤旗、丹甲、朱羽之矰,望之如火」,赤」、「丹」、「朱」同用。傅玄《太子少傅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赤」又用来称朱砂的颜色,可见义同,只是「赤」和「朱」应用得较广,「彤」用得较古而已。 绛(絳,jiàng),《說文》「大红也」。「大红」即深红。「绛」与「赤」近,所以白居易《牡丹芳》诗说「千片赤英霞烂烂,百枝绛点灯煌煌」;「绛」接近于紫,所以左思《吴都賦》说「纶组紫绛」,注「绛,绛草也,出临贺郡,可以染」。表颜色字多有从丝的,都是由布帛的颜色命名的,而古代布帛,多有用植物颜料染成的,「绛」即由绛草所染,所以从「绛」得名。现代说的「酱色」,其实是「绛色」之讹。 缇(緹,tí),《說文》「帛丹黄色」。「缇」是红与黄的间色,是桔红色。「缇」色鲜明,古代多以缇帛做帷幕帐幔之类,如:《後漢書·律历志》「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幔」;《潛夫論,浮侈》「其嫁娶者,车数里,缇帷竟道」。秦汉时代,负责京师治安的中尉(後改执金吾)的手下人员都是衣缇衣乘马的,如《後漢書·百官志》[执金吾]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缇骑二百人」。後来「缇骑」成为逮治犯人的官役 的通称。赭(zhe),《說文》「赤土也」。「赭」就是红土子,红褐色。《管子·地数》「上有赭者下有铁」,可见「赭」是氧化铁的颜色;《漢書·司马相如傳》「其土则丹青赭堊」,「丹青赭堊」是四种土色。「赭土」可以用来染布帛,「赭」染之布做的衣服称作「赭衣」。「赭衣」是罪犯穿的衣服,就像现代劳改犯所穿的土红色的衣服。《漢書·刑法志》「赭衣塞路」,是说判刑服劳役者极多,来往堵塞道路。 殷(yān),作为颜色它表示赤黑色,是血凝固之後的颜色。《左傳·成公二年》「[郤克]流血及屦……左轮朱殷」,杜注「血色久则殷」。现代把深褐色、古铜色称「殷色」,犹存古义,俗作「烟色」。红(紅),《說文》「帛赤白色」。所谓「赤白」即红中带白,是红白的间色。注意,现代说的「红古代说「朱」、说「赤」;古代的「红」,相当于现代说的粉红。《論語·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亵服」,即内衣、贴身穿的衣服。 赧(nǎn),《說文》「面惭赤也」。由于羞惭脸红称「赧」。《孟子·滕文公下》「观其色赧赧然」,赵歧注「面赤心不正之貌」。 【青蓝碧翠苍葱缥绿】 青,《釋名·釋采帛》「生也,象物生时色也」,《說文》「东方色也」。「青」就是草木的颜色,相当于现代的蓝色。颜色的观念是很抽象的,其色调往往借助于具体物的名称来称说,「青」也是这样。《周礼·秋官·职金》「[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青」与「金」、「玉」等并列,显然也是具体物,据注释说「青,空青也」。「空青」似是孔雀石之类的矿物,产于铜矿,亦名杨梅青可人药,也可作雕刻工艺原料,色发蓝,所以蓝色才叫做「青」。《莊子·逍遥游》「绝雲气,负青天,然後图南」,「青天」即蓝天;《左傳・僖公二十六年》「室如忌磬,野无青草」,「青草」就是绿得发蓝的草。 蓝(藍),《說文》「染青草也」。「蓝」是植物名,即蓼蓝、靛草,青色的颜料就是从「蓝」中提取的,所以《荀子·劝学》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詩·小雅·采绿》「终朝采蓝,不盈一襜(围裙)」,笺「蓝,染草也」;《論衡·率性》「犹蓝丹之染练丝,使之为青赤也」,蓝草和朱砂是用来染「青」、染「赤」的。「蓝」上古只用作植物名,中古之後才逐渐被作为颜色名用了,如:杜甫《冬到金华山观因得故拾遗陈公学堂》「上有蔚蓝天,垂光抱琼台」;李嘉祐《登秦岭》「汉阙青门远,高山蓝水流」。古代用蓼蓝提取青颜色时,是把蓝草泡在水中,加石灰搅拌,沉淀物就是「蓝靛」,即蓝之沉淀物。蓝靛是青黑色的,因此中古又把青黑色、黑色称作「青」。《晋书·孝怀帝纪》「刘聪大会,使帝着青衣行酒」,「青衣」即黑衣;李白《将进酒》「高堂明镜悲白髮,朝如青丝暮成雪」,「青丝即黑髮。「蓝」表蓝色之後,「青」就常常表黑色了,现代汉语中还常把黑色称作「青色」。 「碧」表示蓝色也经历了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碧」最初指碧玉,是石名,《說文》「碧,石之青美者」。《山海经,西山经》「其上多银,其下多青碧」,「青碧」是青色的「碧」。中古之後,「碧」也经常用来表示蓝色,具体说是深蓝色,《增韵》「碧,深青色」。「碧」在用法上和「青」沒有明显区别,只是因为它来自玉石名,所以在人的语感裏加上了晶莹透彻的意味,如: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杜甫《蜀相》「映阶碧草自春色,隔黄鹂空好音」。 翠,《說文》「青羽鸟也」。「翠」就是翠鸟,因为它长有一身亮蓝色的漂亮的羽毛,所以许慎说它是「青羽鸟」。《左傳·昭公九年》「翠被豹舄,执鞭以出」,《楚辞·招魂》「翡帷翠帳,饰高堂些」:这裏「翠」还可以认为实指翠鸟羽毛。傅玄《竹賦》「嘉竹翠色」,杜甫《绝句》「两个黄鹏鸣翠柳」:「翠」就纯指颜色了。用「青」的地方往往可以换用「翠」;不过因为翠鸟羽毛是亮蓝色,所以用「翠」时,给青色加上了明亮、鲜丽的色彩,是奕奕生光的青色。 苍(蒼),《說文》「草色也」,《廣雅·釋器》「青也」,《正字通》「深青色」。「苍」在先秦已经被使用了,如:《詩·秦風·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莊子·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邪」。「苍」的来源不清楚,可能与「青」同源。「苍」常被用来表示深青色或深绿色,如李白《庐山遥寄卢侍御虚舟》「谢公行处苍苔沒」。草经霜之後颜色会变得灰暗、黄褐,也许因为「苍」是形容草色的,所以也兼及草的萎败的颜色。《戰國策·魏策》「要离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苍鹰」是黑褐色的鹰;《論衡·死伪》「吕后出,见苍犬噬其左腋」,「苍犬」是灰褐色的狗;柳宗元《始得西山宴游記》「苍然暮色,自远而至」,「苍然」形容的是傍晚时暗淡的光线;白居易《卖炭翁》「两鬓苍苍十指黑」,「苍苍」指鬓髮灰白。正因为「苍」兼有草茂之色和草败之色的两种用法,所以要根据它所限制的事物来辨别。 葱,亦作「蒽」,《說文》「葱,菜也」。「葱」就是大葱,如《莊子·徐无鬼》「先生居山林,食芋栗,厌葱韭」。用于颜色,「葱」表示葱发芽时的浅青色,《爾雅·釋器》「青谓之葱」,注「浅青」。《後漢書·丁鸿傳》「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雲蔽日之木起于葱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葱青」指植物萌发时之浅青;梁简文帝《首夏》「竹水俱葱翠花蝶两飞翔」,「葱翠」也指植物生长期的充满生机的绿色。「繱」是「葱」的分化字,指浅青色的帛,《說文》「繱,帛青色」,段玉裁注「《尔雅》青谓之葱』。葱即繱也,谓其色葱葱,浅青也;深青则为蓝矣」。「骢」也是「葱」的分化字,特指浅青的马,《說文》「骢,马青白杂毛也」,段玉裁注「白毛与青毛相间则为浅青,俗所谓葱白色」。 缥(縹,piǎo),《說文》「帛白青色也」,「缥」也是青白相间的颜色,淡青色。「缥」与「葱」的不同主要来自词源,「缥」可能来自青白色的丝织品,如:《楚辞·九怀,通路》「翠缥兮为裳,舒佩兮琳纚」;萧统《文选序》「词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古常以淡青色帛制书囊,故名)」。泛化之後,「缥就也成为浅青色的名称了。夏侯淳《浮萍賦》「散圆葉以舒形兮,发翠绿以含缥」,「缥」泛指淡青;皮日休《奉和鲁望早春雪中作吴体见寄》「全吴缥瓦十万户,惟君与我如袁安」,「缥瓦」就是琉璃瓦。绿(綠),《說文》「帛青黄色也」。古人认为「绿」是青与黄的间色,它较「青」娇嫩,多指植物的嫩绿的颜色,如:《楚辞·九章,桔颂》「绿菓素荣,纷其可喜兮」;《詩·邶風·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传「绿,间色;黄,正色」。值得注意的是「绿」在唐代用于形容人的须髮时经常作黑色解。李白《子夜冬歌》「感时为欢叹,白髮绿鬓生」,「绿鬓」指乌黑的两鬓;杜牧《阿房宫賦》「绿雲扰扰,梳晓鬟也」「绿雲」指黑髮。引申开来,甚至对其他事物也可以用「绿」表「黑」。李白《把酒问月》「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绿烟」指暮烟;又《秋浦歌》「题诗留万古,绿字锦苔生」,「绿字」指黑字。将「绿」作「黑」或与唐代以绿色描眉的习惯有关。 【白素皎皓皑皤皙㿥】 这组词都和白色有关,但使用的范畴不尽相同。 「白」在表白色的词中使用范围最广,羽毛、霜雪、毛髮、皮肤、丝帛、光亮等都可以用「白」形容,它的反义词是「黑」,如:《孟子·告子上》「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欤)?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漢書·薛宣傳》「[薛]宣为中丞……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引申开来,被光线照亮、纯洁干净也可以称「白」,如:李贺《致酒行》「雄鸡一声天下白」;《楚辞·渔父》「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素,《小爾雅·廣詁》「白也」。「素」应用的范围也很广泛,也可以用于表光线和洁净,如:《国语,吴语》「白裳、白旂、素甲、白羽之矰」;司马相如《美人賦》「流风惨冽,素雪飘零」;《古诗十九首,青青河畔草》「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左思《杂诗》「明月出雲崖,皦皦流素光」。不过「素」不同于「白」。「素」的本义是未经染色的帛,《說文》「素,白致(緻)缯也」。《礼记·杂记下》「纯以素」,注「素,生帛也」。「素」是本色的缯帛,织出的帛是白的,所以作为形容词,「素」表示白色。严格地说「素」应表示「本色的」、「无色的」,因为「素」是未经加工染制的,所以《管子·水地》说「素也者,五色之质也」,《釋名·釋采帛》说「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復加功饰也」。正因为如此,凡物保持本色也都可以称「素」。《史记・高祖本纪》「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降轵道旁」,江淹《恨賦》「浊醪夕引,素琴晨张」:「素车」、「素琴」即保持原色的、不曾漆饰的车、琴。用于性质「素」也指质朴的、本色的、未经雕饰和污染的,如:贾谊《治安策序》「百性素朴」;《古乐府,桓灵时童谣》「寒素清白浊如泥」。 皎,《說文》「月之白也」。「皎」经常用于形容洁白的月光,如:《詩·陈風·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潘岳《悼亡》「皎皎窗中月,照我室南端」。「皎」不限于形容洁白的月光,它又应用于各种明净的发光物,如:《楚辞·九怀,危俊》「晞白日兮皎皎,弥远路兮悠悠」;王维《早朝》「皎洁明星高,苍茫远天曙」;《詩·小雅·白驹》「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杜甫《饮中八仙》「宗之萧洒美少年……皎如玉树临风前」。 皖(jiao),《說文》「玉石之白也」。这是妄作分别,其实「皎」、「皦」是异体字的分化,最初用法相同,不过後来「皦」更偏重于形容日光或强烈的光,如:《詩·王風·大車》「谓予不信,有如皦日」;《後漢書·郎顗傳》「絜(洁)白之节,情同皦日」;又《黄琼傳》「晓峣者易缺,皦皦者易污」;《盐铁论,褒贤》「盛节洁言,皦然若不可涅」。 皓(皞),《爾雅·釋诂》「光也」,《集韵》「洁白也」。「皓」也和「皎」同源,常用于月星之光,如:《法言,渊骞》「明星皓皓」;范仲淹《岳阳楼記》「长烟一空,皓月千里」。不过「皓」的使用范围要大得多,它常用于洁白之物,如:《詩·唐風·扬之水》「扬之水,白石皓皓」;谢惠连《雪賦》「皓鹤夺鲜,白鹇失素」。「皓」更多的是用于人的须髮、皮肤之白,如:《後漢書·刘宠傳》「有五六老叟,龙眉皓髮」;《漢書·张良傳》「年皆八十馀,髮眉皓白」;曹植《美女篇》「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正因为如此,「皓」有时用来指老翁,如扬雄《解嘲》「四皓采荣于南山」。 「皜」、「颢」是「皓」的分化字。「皜」多用于洁白义,如《孟子·滕文公上》「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曝)之,皜皜乎不可尚已」;「颢」多用于天光,如《楚辞·大招》「天白颢颢」。 皑(皚,ái),《說文》「霜雪之白也」。「皑」是表冰雪之白的专用字,如:《乐府,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若雲间月」;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凉风吹沙砾,霜气何皑皑」。 皤(pó),《說文》「老人白也」。「皤」是形容须髮之白的专用字,如:《南史·范缜傳》「年二十九,髮白皤然」;白居易《白髮》「白髮生来三十年,而今须鬓尽皤然」。 皙(xī),《說文》「人色白也」。「皙」是形容人肤色之白的专用字,如:蔡襄《送勤上人归吴中》「吴江水好吴岫灵,吴人皙白神气清」;秦观《陈令举妙奴》「肌肤皙白髮脚长,含语未发先有香」。 皠(hè),《說文》「鸟之白也」。「皠」是形容鸟羽之白的专用字,如何晏《景福殿賦》「悠悠玄鱼,皠皠白鸟」。「皠」亦作「翯」,如《詩·大雅·灵台》「麀鹿濯濯,白鸟翯翯」。 【黑墨皂乌玄】 这是和黑色有关的一组词。 黑,《說文》「火所熏之色也」。「黑」其实是古「煤」字。《廣韵》「煤,炱煤,灰集屋也」,表石炭是「煤」的後起义;「黑」古字形象出烟的天窗上挂满煤炱之形,是「煤」的本字。「黑」从「煤」得名,是用物表色。「黑」在表黑色的词中应用得最广泛,词义也最宽泛,凡是黑色或接近黑色的色都可以称「黑」,它的反义词是「白」,如:《列子·說符》「黑牛生白犊」;《漢書·薛宣傳》「[宜]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白居易《谕怀》「黑头日已白,白面日已黑」;苏轼《望湖楼醉书》「黑雲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人船」。 墨,《說文》「书墨也」。「墨」与「黑」同源,因为最初的「墨」就是用煤炱制成的,这是用原料来为制品命名,如:《莊子·田子方》「舐笔和墨」;白居易《黑潭龙》「黑潭水深黑如墨」。「墨」也通过比喻用法转而指黑色,《廣雅·釋器》「墨,黑也」。《孟子·滕文公上》「君薨,听于冢宰,啜粥,面深墨」,《宋史·礼志》「州刺史铜印墨绶」:「墨」都是「黑」的意思。 「皂」(皁,zào),「草」字,《說文》「草,草斗,栎实也;一日象斗」。「草」是「皂」的後起分化字,「草」借以表「艸」是更後的事。「皂」原指「象斗」,即柞树(亦称橡、栎)上所产的橡子的壳。「象斗」含有鞣酸,可以作为染黑色的颜料,因此,「皂」也成为所染的色的名称,《廣雅·釋器》「皂,黑也」。《漢書·萧望之傳》「生敞备皂衣二十馀年」;《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宁常着皂帽、布襦裤、布裙,随时单複」。古代隶役称「皂」,也是从穿黑色衣服得名的。「皂」是颜料,所以多用以形容布帛及其制品,如「皂袍」、「皂旗」、「皂缯」、「皂绨」等。後来「皂」逐渐泛化,可以和「白」对举,成为黑色的较通用的称呼了,如:《三國志·魏书·钟繇傳》「弟于人何太无皂白邪」;《晋书·天文志》「此復是天公愦愦无皂白之徵也」。 乌(烏),《小爾雅·广鸟》「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乌」本义指乌鸦,如:《莊子·天运》「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詩·邶風·北风》「莫赤匪狐,莫黑匪乌」。「乌」也通过比喻转而表黑色,如:《史记·匈奴列傳》「北方尽乌骊马」;《三國志·魏书·邓艾傳》「身被乌衣,手执来耜,以率将士」。「乌」在表黑色上也相当泛化,可以说「乌雲」、「乌龙」、「乌豆」、「乌漆」等,所以它也可以和「白」对举,成为「黑」的别称,如梁简文帝《妾薄命》「转山犹可遂,乌白望难期」。 玄,《說文》「黑而有赤色者为玄」。黑中带赤为「玄」,即现代所说的天青色。《易·坤》「天玄地黄」,因此也称天为「玄」,《釋名·釋天》「天又谓之玄」。「玄」很少和「白」对举,经常和「赤」、「黄」并用,如:《詩·豳風·七月》「载玄载黄,我朱孔阳」;班固《封燕然山铭》「玄甲耀日,朱旗绛天」;沈约《谢灵运传論》「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玄」可能由「天」得名,因此,「玄」常常形容与天有关的事物,如「玄天」、「玄穹」、「玄雲」、「玄夜」、「玄冬」、「玄冥」等。不过在应用中「玄」也泛指黑色了,《小爾雅·廣詁》「玄,黑也」。《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衣黑衣,服玄玉」;《国语,吴语》「右军亦如之,皆玄裳、玄旗、黑甲,乌羽之矰,望之如墨」。此外,如「玄鸟」、「玄豹」、「玄石」、「玄珠」、「玄冰」、「玄漆」等亦可以用「玄」。 【涅缁黎黧骊黔黛】 这组词也表示黑色或接近黑色的间色,但应用的范围有限,多限制相对固定的对象。 涅(涅,niè),《說文》「黑土在水中者」,《廣雅·釋詁》「泥也」。「涅」实际上是污泥的本字。古代染黑色使用的是矾石(硫酸亚铁),因为色似污泥,所以它称「涅」或「涅石」,如《山海经,北山经》「孟门之山……其下多黄垩涅石」。用涅石染出的颜色也称「涅」所以《廣雅・释器》说「涅,黑也」。《淮南子·說山》「流言雪污,譬犹以涅拭素」;《晋书·音乐志》「卫士涅布褠、却敌冠」。「涅」除作名词用外,主要用法是作动词,表示用「涅」染黑色,如:《論語·阳货》「不曰白乎,涅而不緇」《唐书・刘仁恭傳》「蜀卒涅面为斧形号破柴都」。 用「涅」染出的色写作「缁」(zi)。《說文》「缁,帛黑色也」,《釋名·釋采帛》「缁,滓也。泥之黑者曰滓,此色然也」。「缁」也是从污泥之色得名的,如《淮南子·俶真》「今以涅染缁则黑于涅」。「缁」既是黑色帛,也表示黑色,它的主要应用范围是布帛及布帛的制品,如:《論語·乡党》「缁衣羔裘,素衣裘」;《宋史·舆服志》「大带缁冠,幅巾黑履」。有时也超出纺织品去形容别的事物,如张衡《观舞賦》「粉黛施兮玉质,珠簪挺兮缁髮乱」,不过这种情况不多。 黎,《釋名·釋地》「土青曰黎,似黎草色也」。刘熙以为「黎」从黎草得名,更可能的是从新「犁出的土得名的,所以「黎」表示黑中透黄的黑土的颜色。表黑土的「黎」後分化出去别造「垆」字,《說文》「垆,黑刚土也」,如《吕氏春秋·辩土》「垆土人大,沙土人细」。「黎」则多用于表示人的面色、肤色,把人经风吹日晒所呈现的黑中带黄的颜色称作「黎」,如:《荀子·尧问》「颜色黎黑而不失其所」;《史记·李斯列傳》「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古代百姓,终年劳作,面目黎黑,所以也称「黎民」,如《孟子·梁惠王上》「黎民不饥不寒」。「黎明」也是从将晓未晓,黑而将明得名的。「黎」後来成为百姓的代称了,如「黎元」、「黎庶」、「蒸黎」、「黎首」等,「黎」都指黎民。于是,青黎黑的「黎」分化出去,别作「黧」。《玉篇》「黧,黑也」,《集韵》「黑而黄也」,如《戰國策·楚策》「黧牛之黄也似虎」。 「骊」(驪)和「黎」同源,只是「骊」多用于马,表示毛色深黑,《說文》「骊,马深黑也」。《礼记·檀弓上》「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古乐府,陌上桑》「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有时「骊龙」等也偶尔用「骊」。「鹂」也是因为毛色黄黑相杂而得名的。宋玉《高唐賦》「王雎鹂黄,正冥楚鸠」,注「郭璞曰鹂,黄黑也」,今称黄雀。 黔(qián),《說文》「黎也……。秦谓民为黔首,谓黑色,周谓之黎民」,《集韵》「黄色也」。「黔」也是黑黄之间的颜色,或者说是烟熏的颜色。《莊子·天运》「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黔」是烟薰火燎,此其本义。《淮南子·修务》「孔子无黔突,墨子无暖席」,「黔突」即熏黑的烟突。秦国按其习惯称「黎民」为「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日黔首」。 黛(騰),《說文》「画眉也」,《释名・释首饰》「黛,代也,灭眉毛去之,以此画代其处也」。「黛」原是画眉、画鬓用的颜料,青黑色,如:陶潜《闲情賦》「愿在眉而为黛,随瞻视以闲扬」;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粉白黛绿者,列屋而间居」。经过转移,黛色也称「黛」,经常用于形容眉、山、树的青黝色,如:谢庄《悦曲池賦》「赪岸兮若虹,黛树兮如画」;岑参《刘相公中书江山画障》「粉白湖上雲,黛青天际峰」。因为「黛」是画眉的,所以也成为眉的别称,如梁元帝《舊姬有怨》「怨黛舒还敛」。 【黄缃褐】 这是和黄色有关的词。 黄,《說文》「地之色也」。「黄」是黄土的颜色,如:《易·坤》「天玄而地黄」;《詩·邶風·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 缃(缃,xiang),《說文,新附》「帛浅黄色也」。「缃」是浅黄色的帛,如:《後漢書·舆服志》「公主、贵人、妃以上,嫁娶得服锦绮罗縠缯……贾人,缃缥而已」。泛化後「缃」即表浅黄色了,如鲍照《芙蓉賦》「森紫以上擢,纷缃蕊而不倾」;文同《橘》「缃莱隐朱实,累累楚江澨」。「缃」常被用于书写,或者作书囊所以「缃」常和书册有关。《隋書·刘炫傳》「整缃素于凤池,记言动于麟阁」,「缃素」指写在「缃」、「素」上的书籍;萧统《文选序》「飞文染翰,则卷盈乎缃帙」,「缃帙」即包书卷的书套。 褐(hè),《正字通》「黄褐色,今俗谓之茶褐色」。白居易《三适》「褐绫袍厚暖,卧盖行坐披」;又《新竹》「皮开坼褐锦,节露抽青玉」。「褐」本义指编麻、编毛而成的粗布衣物,《說文》「褐,编袜,一日粗衣」。《孟子·滕文公上》「许子必织布然後衣乎?曰:否,许子衣褐」,注「许子衣褐,以毳为之,若今马衣者也。或曰:褐,衣也」;《史记·平原君虞卿列傳》「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厌」。「褐」作为颜色,就是麻袋和马衣的颜色。「褐衣」是贫贱者所服,所以「褐夫」、「褐父」等都是对贫贱者的称呼。 【斑驳彪彬斐绚】 这组词大部分是同源分化词,它们在表示颜色不纯、色彩交错的意义上有共同处。 斑,亦作「辬」、「骗」,《說文》「驳文也」,《韵会「杂色日斑」。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相错杂称「斑」。《礼记·祭义》「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而弟(悌)达乎道路矣」,注「斑白者,髮杂色也」,这是头髮黑白相间,字也作「颁」;曹植《七启》「批熊碎掌,拉虎摧斑」,注「斑,虎文也」,这是虎皮上黄黑相间的条文;《晋书·王献之傳》「此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斑」指豹皮上的圆形斑点;《博物志,史补》「舜崩,二妃啼,以涕挥竹,竹尽斑」,「斑」指斑竹上的圆点。由此可见「斑」指的是交错颜色,这种交错可以是夹有条状的异色,也可以是夹有圆形、块形的异色;只要夹有异色,不论形状或属于何种颜色都可以称「斑」,如「斑马」、「斑鸠」、「斑蝥」、「斑疹」等,人皮肤上生的褐色或其他色的斑点近代分化为「癍」。「斑」当是「斑兰」、「斑斓」、「斒斓」等词的节缩。《後漢書·西南夷傳》「高辛氏……以女配槃瓠,生子一十二人……衣裳斑兰,语言侏离」,曾巩《靖安幽谷亭》「倚天巉岩姿,青苍露媥斓」:「斑兰」、「斒斓」即「斑」的複辅音形态。不过在後代「斑斓」等附加了色彩对照鲜明、颜色绚丽的含义。 驳(駁),亦作「駮」,《說文》「马色不纯」。「驳」原指马的毛色不纯。《詩·豳風·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传「骝(枣红)白曰驳」;《莊子·田子方》「昔者寡人梦见良人,黑色而髯,乘驳马而偏朱蹄」,「驳马」即杂色相间之马。「驳」原是「斑」的下位概念,特指马的杂色者,但应用中它泛化了,变为泛指不纯的颜色。《洞冥記》「修弥国献驳骡,高十尺,毛色赤斑」,这是「驳骡」;《漢書·冯鲂傳》「帝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驳犀具剑」,这是用杂色犀牛皮作剑匣的剑;张九龄《祠紫盖山经玉泉山》「藓驳经行处,猿啼燕坐林」,这是斑驳的苔藓。进而凡是不纯的都可以称「驳」了,其反义词是「粹」、「醇」等,如:《荀子·王霸》「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注「驳,杂也」;《漢書·梅福傳》「一色成体谓之醇,白黑杂合谓之驳」。「驳」後来更用于打破一言堂、对是非提出异议,这就是辩论是非的反驳义了,如《三國志·魏书·卢毓傳》「在职三年,多所驳争」;「驳」还用于表示掺有不纯成分的舛错义,如《莊子·天下》「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驳」也有它的複音形式,作「驳荦」、「驳骆」、「驳落」、「剥落」等,如:《拾遗記》「东有雲石,广五百里,驳荦如锦,扣之片片,则蓊然雲出」;白居易《题流沟寺古松》「烟葉葱茏苍麈尾,霜皮剥落紫龙鳞」。 彪,《說文》「虎文也」。「彪」原指虎的斑纹,後来泛化指文采鲜明照人,如:萧统《七契》「珠帘彪焕」;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晖丽灼烁」。「彪」也转指虎,如庾信《枯树賦》「熊彪顾盼,鱼龙起伏」。「彪」又由虎而转指身体的魁伟有力,如《北史·斛律光傳》「马面彪身,神爽雄杰」。 彬,亦作「斌」、「份」,《說文》「文质备也」。「彬」也是「斑」族的词,表示质地与文采相间错,只不过它多用于人的先天素质和後天的修养之间的配合,如:《論語·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後君子」;《史记·太史公自序》「叔孙通定礼仪,则文学彬彬稍进,诗书往往间出矣」,注「彬彬,杂半貌」。正因为如此,「彬彬」常形容有文采、有礼仪,如:《史记·儒林列傳》「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蔡邕《答卜元嗣》「彬彬硕人,贻我以文」。「彬」偶尔也用来表文采相杂,不过不多,如杨炯《青苔賦》「[青苔]彬驳兮长廊,夤缘兮古树」。 斐(fěi),《說文》「分别文也」。「斐」也是「斑」的派生词,表示的是有分别的花纹,不过它偏重于形容事物的对比鲜明,有时也指多种色彩对比鲜明,如:《詩·小雅·巷伯》「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論語·公冶長》「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绚」(絢,xuan)与「眩」、「炫」同源,它指的是五彩成文,看去灿烂夺目,所以经常表物的华美,如:《論語·八佾》「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苏轼《与侄书》「凡文字,少小时须令气象峥嵘采色绚烂」。 【芳芬香馨】 芳,《說文》「香草也」。「芳」原指芳香的草类,如宋玉《风賦》「回穴冲陵,萧条众芳」。「芳」又引申而指草木之类散发出的芳香,如:《荀子·宥坐》「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楚辞·离骚》「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芳」还用来形容和比喻美好的名声或德行,如:李白《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旅》「芳名功千古」;成语「流芳百世」。 「芬」与「芳」同义,如傅咸《感别賦》「兰蕙含芬」。所以「芬」、「芳」常常连用,如:《荀子·荣辱》「鼻辨芬芳腥臊」;崔瑗《座右铭》「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芬」也用来比喻美名,如《晋書·桓彝傳》「扬芬千载之上」。「芬」很少单独使用,经常是放到「香」、「芳」等的前面使用,如:《吕氏春秋·适音》「鼻之情欲芬香」;白居易《答桐花诗》「受君封植力,不独吐芬馨」。「芬」独立使用时多取形容词的重叠形式,如:《詩·大雅·凫鹥》「旨酒欣欣,燔炙芬芬」。这说明「芳」是由名词转化来的形容词,而「芬」是更古老的形容词。今日口语中常说「喷香」,其实就是「芬芳」、「香芬芬」。 香,《說文》「芳也」。从古字形看,「香」上面从黍,下面从甘,它应当指禾黍之类粮食制品(如酒、饭等)所散发出来的香气。《詩·周硕·载芟》「有飶其香,邦家之光」,「飶」指香的食物;《左傳,僖公五年》「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馨香」是用黍稷之类发出的香气去代粢盛的。後代形容粮食的香气也多用「香」,如李颀《赠张旭》「荷葉裏江鱼,白瓯贮香粳」。後来「香」泛化,成为「臭」的反义词,成为各种香气的总称了。 馨(xin),《說文》「香远闻也」。「馨」也用于食物散发的香气,不过特指散布得很远的香气。 《詩·大雅·凫鹥》「尔酒既清,尔肴既馨」,毛传「馨,香之远闻也」;《左傳·僖公五年》「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因为祭祀是要引起天上、地下的上帝、祖宗的食欲的,所以用「馨」。「馨」同样用于比喻人的好名声和美德。《晋书·苻坚载記》「垂馨千祀」,即流芳千古;刘禹锡《陋室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馨」指能够散播到远方的道德的香气。 「香」不像「芬」、「芳」、「馨」那样用来比喻好名声和德行,而常用以比喻女性,如以「香消玉殒」比喻女人死去等。另外,「香」还名物化,表示散发香味的东西,如「檀香」、「龙脑香」等。 【甘甜旨】 这组词在味美义上相近。 甘,《說文》「美也」,《正韵》「甜也」。「甘」最初主要指味道好,吃来有滋味,不限于「甜」。《韩非子·扬权》「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香美脆味」、「厚酒肥肉」,只要是可口的都可以称「甘」;《戰國策·秦策》「虎者戾虫,人者甘饵」,「甘饵」是美味食品的意思,并非甜食。可是美味食品中以甜味最受人欢迎,所以「甘」在应用中常常缩小为甜味,与「苦」、「辛」等相对,如:《韩非子·說难》「[弥子瑕]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陷君」;又《外储说左下》「树桔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詩·邶風·谷风》「谁谓茶苦,其甘如荠」;《荀子·正名》「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异」。 「甘」是个常用词,常用以比喻各种美好的事物。《詩·小雅·甫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甘雨」是好雨、及时雨;又《小雅,巧言》「盗言孔甘,乱是用(加剧)」,「孔甘」是非常顺耳、合意;又《卫风,伯兮》「愿言思伯,甘心首疾」,「甘心」是情愿,是虽「疾首」也心裏觉得甜蜜,《玉篇》「甘,快意也」,又「乐也」。「甜」就是从「甘」的诸多派生义中分出其主要的常用义的,《廣雅·釋器》「甜、甘也」。「甜」是在汉代以後才出现的,如:张衡《南都賦》「酸甜滋味,百种千名」;杜预《酒論》「甜苦无常,五味相并」。「甘」之分化为「甜」,正如它之分化为「柑」、为「酣」,是分出其常见的一义,使之独立,减少混淆。 旨,《說文》「美也」。「旨」在上古也指味美,从用例看,「旨」是特指酒味甘美,如:《詩·小雅·鱼丽》「君子有酒,旨且多」;又《大雅,凫鹥》「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和「甘」缩小为「甜」相反,「旨」由酒味美的下位概念逐渐扩大为物味美的上位概念,如:《詩·邶風·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礼记·学記》「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这样一来,「旨」与「甘」就成了同义词了。根据等义相排斥的原则,「旨」的美味义被常用的「甘」所兼并,其本义,则为「美」所据有,所以战国以後「旨」的派生义成为其常驻义。「旨」常以饮食中所含之美味比喻言语中所含的主题、用意,所谓「旨趣」,《玉篇》「旨,意也,志也」。《易·繫辭下》「其旨远,其辞文」;《韩非子·八姦》「优笑侏儒、左右近习,此人主未命而唯唯,未使而诺诺,先意承旨,观貌察色,以先主心者也」。後来,更把帝王,长官的意志称作「旨」了,《正字通》「凡天子谕告臣民曰诏旨,下承上曰奉旨」。《漢書·孔光傳》「数使录冤狱,行风俗,振赡流民,奉使称旨」:「旨」指皇帝的意见、意图;《後漢書·曹褒傳》「今承旨而杀之,是逆天心,顺府意也」:「旨』指长官意见。《正字通》解释的是明以後的习惯《陔馀丛考,旨》「旨字,古人亦不专以为君上之称。……《瓮牖间评》云:本朝君相日圣旨、钧旨,太守而下曰台旨,又其次日裁旨。则宋时旨』字犹上下通用」。 【辛辣】 「辛」作为气味古代指的是葱、蒜椒、姜之类植物的味道,如:《荀子·正名》「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楚辞・招魂》「大苦咸酸,辛甘行些」,注「辛,谓椒薑也」。 辣,《一切经音义・八》「《通俗文》曰:辛甚曰辣」,《韵会》「江南日辣,中国日辛」。由此可见「辣」是近古兴起的南方方言,它因为南方嗜辣而普及开来,如:《本草纲目,蔊菜》「时珍曰:蔊味辛辣,如火焊人,故名」;《酉阳杂俎,广动植,木篇》「胡椒出摩伽陁国……形似汉椒,至辛辣,六月采」。 【腥臊膻臭】 这是有关恶气味的一组词有的古今义有明显的差异。 腥,《說文》「星见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腥」的本义是指患囊虫病的猪肉,所谓「米糁子肉」,它源于「星」,肉中有囊虫卵分布如星,所以称之为「腥」,所谓「星见食豕」生米糁子猪是科学不昌明时的民间猜测。《周礼·天官·内饔》「豕盲视而交睫,腥」,注「腥当为星,声之误也;星,肉之有如米者似星」,这是说患囊虫病的猪的病状的,猪像近视眼似地无神远望、睫毛相交的是米糁子猪。「腥」经常被借来写「胜」(读xing),《說文》「胜,犬膏臭也」,「胜」是狗的脂肪所发生的气息。其实「胜」、「腥」不限于「犬膏臭」,凡生肉的气息都可以称「胜」、「腥」。「胜」、「腥」源于「生」,是未煮熟的肉的泛称,《正韵》「凡肉未熟曰腥」。《論語·乡党》「君赐腥,必熟而荐之」,疏「君赐己生肉,必烹熟而荐其先祖」;《公羊传·定公十四年》「[祭肉]腥日脤,熟日燔」。进而生肉发生的气味也就叫「胜」、「腥」了,如:《韩非子·五蠹》「民食果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論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腥」就是生味,不仅犬肉,鱼肉的生味也叫「腥」,字亦分化为「胜」,《說文》「胜,鱼臭也」,《通俗文》「鱼臭曰腥」。「腥」(胜)最初是个泛指生味的词,各种生肉、生鱼以至「果蓏蛤」等都可以用,在後代,它逐渐缩小,以至主要指鱼的气味,以及类似鱼腥的气味了,如:白居易《即事寄微之》「衣缝纸颣黄丝绢,饭下腥鹹白小鱼」;苏轼《客俎经旬无肉又子由劝不读书萧然清坐乃无一事诗》「病怯腥鹹不买鱼,尔来心腹一时虚」。「腥风血雨」、「血腥等都可以看做是鱼腥气的比喻用法。 臊,《說文》「豕膏臭也」。「腥」与「臊」常常连用,如:《荀子·正名》「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史记·晋世家》「重耳曰:事不成我食舅氏之肉咎犯曰:事不成,犯肉腥臊,何足食」。「腥」、「臊都指生肉味,只不过「腥」的范围广,可以包括鱼类、植物类;「臊」的范围狭,仅限于肉类。在表肉类的生味中,它常用于猪,但不限于猪。《周礼·天官·内饔》「犬赤股而躁,臊」,狗大腿裏面沒毛、行动躁急,其肉味也是「臊」;扬雄《蜀都赋「五肉七菜,朦厌腥臊」,「五肉」包括牛羊鸡犬豕。中古之後,「臊」由动物肉味转而指动物身上所散发的气味了,如:元稹《古社》「狐惑意颠倒,臊腥不復闻」;《资治通鉴,唐纪》「臊羯狗何不速杀羶,亦作「羴」,《說文》「羊臭也」。「羶」今与表袒衣的「膻」归并。「膻」特指羊和羊肉的气味,如:《莊子·徐无鬼》「羊肉不慕蚁,蚁慕羊肉,羊肉膻也」;《周礼·天官·内饔》「羊泠毛而毳,膻」。这种用法延续到现代,只不过有时兼及牛肉的气味,有扩大的趋势。在古代牛内气味的专用词是「薌」,如《礼记·祭义》「燔燎羶薌」。「薌」未通用。 「臭」是古「嗅」字,如《荀子·礼論》「三臭之不食也」。作为名词,「臭」泛指气味,包括好闻的和不好闻的。应用中「臭」贬义化,逐渐指恶气味和坏味了,如「臭名远扬」。这样一来「臭」就与「香」相对,成了坏气味的通称了(参看臭味条)。 【醰醈】 醰(tán),《說文》「酒味苦也」,又《說文》「酷,酒味厚也」,《六书故,工事》「酷,酒香味浓烈也」。「苦」即「酷」,表酒味的醇浓香烈。「醰」亦表酒醇,如王褒《洞萧賦》「哀悁悁之可怀兮,良醰醰而有味」,刘良注「醰醰,醇浓也」。《古今韵会举要》「醰,甜也」,《說文系傳》「甜长味也」;甜味浓烈也称「醰」。《廣韵》「长味」,《集韵》「厚味」,由此可见,「醰」就是味道深长醇厚,酒味、醋味、糖味都可以使用。左思《魏都賦》「沐浴福应,宅心醰粹」,「醰粹」犹纯粹,醇厚,指在人心中影响之深长;赵南星《邑父母晋侯时义序》「微乎其臻妫也,醰乎其隽永也」,「醰」也是隽永深长之意。「醰」与「覃」、「延」同族,就长存而得名。 醈(tán),《集韵》「酒醋味薄也」。「醈」最初指酒醋的味薄,後来泛化,与「醰」相对,泛指味稀薄,甚至不限于味道,该字本来是已经过了泛化的「淡」的分化字,但未通用,通常仍使用「淡」字。《荀子・正名》「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异」,「淡」是「咸」之反;李清照《声声慢》「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淡」是酒不醇。淡也用于泛指浅薄,如「雲淡风转」、「浓粧淡拣」。「淡」与「醰」为两极分化字,古应同源。 【崇嵬岿崔萃崭】 崇,《爾雅·釋诂》「高也」,《說文》「嵬高也」。「崇」也是高,不过特指山高,所以字从「山」。山又大又高叫「崇」,《国语,周语「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注「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崇高山」即「嵩山」,「嵩山」以山势高大得名,所以叫「崇高山」,这和「泰山」从「大」得名是一样的。「崇」一般用于形容山的高大,如:司马相如《上林賦》「崇山矗矗」;《漢書·扬雄傳》「崇崇圜丘,隆隐天兮」。「崇」後来也泛化,可以形容各种堆砌物的高,如:《詩·周硕·良耜》「获之,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周礼·考工記》「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崧,《爾雅·釋山》「山大而高曰崧」;嵩,《爾雅·釋诂》「高也」:「崧」、「嵩」都是「崇」的异体字。《詩·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崧高」即「崇高」;韩愈《送侯参谋》「三月崧少步,踯躅红千层」,「崧少」即嵩山和少室山。「嵩」字最後出现,始见于汉碑。「嵩」最初也是山高的意思,後来分化出来,成为嵩山的专字,如:《史记·封禅书》「中岳,嵩高也」;潘岳《怀旧賦》「前瞻太室(山名),旁眺嵩丘」。 嵬(wéi),《廣雅·釋詁》「高也」。「嵬」也是山高。「崇」与「竦」、「耸」同源,《篇海》「崧,竦也」,它虽指又高又大,但偏重在高。「嵬」与「伟」等音近,重在于大,在于雄伟,如:《淮南子·诠言》「至德道者若丘山,嵬然不动,行者以为期也」;韩愈诗「太白山高三百里,负雪嵬嵬插花裏」。「嵬」字亦作「巍」,《廣韵》「巍,高大貌」。《论衡・书虚》「太山之高,巍然」;韩愈《伯夷》「翠乎泰山不足以为高,巍乎天地不足以为容也」。「嵬」是联绵词的节缩形式,它的本来面目应是「嵬峨」、「嵬崿」等,如:夏侯湛《山路吟》「崇岳兮嵬峨,丘陵兮连离」;储光羲《终南幽居》「朝日县(縣)清景,嵬峨宫殿明」。 岿(巋,kuT),《集韵》「嵬,山高貌,或作岿」。「岿」、「嵬」原是异体字,不过分化之後,「岿」专用于高大独立而稳固之物,侧重的是不能摧毁、不可动摇。王延寿《鲁灵光殿赋序》「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见隳坏,而灵光岿然独存」,注「岿然,高大坚固貌」;《南史·何胤傳》「胤迁秦望山。寻而山发洪水,树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岿然独存」。 崔,《說文》「大高也」。「崔」也指又高又大但它此「崇」更侧重于高。《詩·齐風·南山》「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崔崔」是高大的样子。「崔」经常以联绵词「崔魏」、「崔嵬」的形式出现,如:《新论,命相》「五岳崔嵬,有峻极之势」;李白《蜀道难》「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楚辞·七谏,初放》「高山崔巍兮,水流汤汤」;扬雄《甘泉賦》「前殿崔巍兮,和氏玲珑」。上举的「崔嵬」、「崔巍」虽然侧重于高,还沒有脱离大,「崔」的异体字「崒」分化出去之後,就专指险峻了。 崒(zú),亦作「崪」,《說文》「危高也」,它特指孤立而高耸,《集韵》「崔或作、隹、崒、𨻵」。「崒」是「崔」的分化字,鲍照《芜城賦》「若断岸」,注「崒,高峻也」。「崒」同样是一个节缩形式,它的複音形式多作「崒兀」、「崒嵂」等形式,如: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群冰从西下,极目高崒兀」;陆游《大寒》「为山傥勿休,会见高律」。 崭(嶄,zhǎn),《集韵》「山峻貌」,亦作「巉」,《正字通》「山险绝,如刻也」。「崭」、「巉」特指山头锯齿狼牙、高下不齐、尖处如斧劈凿刻般的险峻的状态。经常以「崭岩」、「巉岩」、「崭嵓」、「岑嵒」、「嵯峨」等形式出现,如:李白《蜀道难》「问君西游何时还,畏途巉岩不可攀」;《史记·司马相如列傳》「深林钜木,崭岩参嵳」;嵇康《琴賦》「其山川形势,则盘纡隐深,磪嵬岑嵒」;《楚辞·招隐士》「山气巃兮石嵯峨,谿谷崭岩兮水曾波」。 【巍屹危岌崛矗】 巍,《說文》「高也」,《廣韵》「高大也」。「巍」只是高的一种形态,是又高又大的「高」,因此,「巍」或「巍巍」总是形容那种形体雄伟、基础稳定的事物的高大。《論衡·书虚》「太山之高巍然,去之百里,不见螺,远也」,元明善《跋南岳寿宁观碑後》「朱陵灵台天柱巍」:「巍」都表示山丘之类的高大稳定。《莊子·知北游》「渊渊乎其若海,巍巍乎其终则復始也」,《孟子·尽心下》「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巍巍」是形容「道」、「大人」的高大稳定的样子。 屹,《集韵》「山危也」,《正字通》「山独立壮武貌」。「屹」也形容山的高,但它侧重的是高耸独立、无所傍依。晁补之《北渚亭賦》「尝登所谓北渚之址,则群峰屹然列于林上」,《一统志》「屹石山,在府城西二十里,平地五峰拔起,下临溪水」:这是描写山的,山如平地拔起,高高独立称「屹」。欧阳詹《吊九江驿碑材》「屹屹子碑,如神如祇」,《宋史·施师点傳》「师点屹立……,不肯少动」:「屹」都形容事物的高高耸立,矗然不动。「巍」和「屹」都表示高而稳定坚牢,不同的是:「巍」表大而高;「屹」表耸而高。 危,《說文》「在高而惧也」,《正字通》「高也」。「危」最初也是「高」义。《戰國策·楚策》「伐楚,道涉山谷行三千里而攻危隘之塞,所行者甚远所攻甚难,秦又不为」,李白《蜀道难》「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危隘」是高峻的险要隘口,「危」与高同义。谢灵运《山居賦》「傍危峰立禅室」,李邕《鹘賦》「或上棘林,或依危壁」:「危峰」是高峰,「危壁」是高崖。推而广之,孤高都可以称「危」。《莊子·盗跖》「子路去其危冠,解其长剑,而受教于子」,「危冠」是高冠;刘长卿《石楼》「隐隐见危阁,隔河映青林」,「危阁」是高阁。桅竿称「桅」,长跽将拜称「跪」等,都是从高义来的。「危」和「屹」的不同处在于:「屹」是高耸而坚牢,是矗然不动的高;「危」只是表高,不表牢固。高而不牢,就给人以不稳定感,如:《莊子·田子方》「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李质《得日观东房》「古木疑撑月,危峰欲坠江」。「危」的危险义由此而生,如:《史记·范睢蔡泽列傳》「秦王之国,危如累卵」;《列子·黄帝》「履危险,人水火」。 岌,《說文,新附》「山高貌」,《集韵》「高过也」。「岌」也是高,但所表的是过高,超出一般的高或者用以形容高。孔平仲《二十二日大风发长芦》「侧看岸旋转,白浪若山岌」,「若山岌」即如山高;《楚辞・离騷》「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岌岌」形容高高耸起的样子。「危」是高而险,「岌」是过高,因而「岌」就带有了摇摇欲坠的含义了。《孟子·万章上》「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岌岌」是震动危险的样子;《漢書·韦贤傳》「弥弥其失,岌岌其国」,注「岌岌,应劭曰:欲毁圯也;师古曰:危动貌」「巍」、「屹」、「危」、「岌」古都是疑母字,韵也接近,可能有辞源上的分化关系。 崛(jue),《增韵》「勃起曰崛起」。「崛」特指在平坦之中或群低之中突然高起,周围无所依傍,如:王延寿《鲁灵光殿賦》「屹山峙以纡郁,隆崛岉乎青雲」;扬雄《甘泉賦》「洪台崛其独出兮,北极之嶟嶟」。用于人事,「崛」也比喻人物的突出,如:扬雄《剧秦美新》「秦崛起西戎」;蔡邕《玄文先生李子材铭》「其後雄俊豪杰,往往崛出」。 矗(chù),《集韵》「长直貌」,《增韵》「耸上貌」。「矗」是描写高起状的,重在高耸而直上直下,如:司马相如《上林賦》「崇山矗矗,崔巍」;杜牧《阿房宫賦》「[宫殿如]蜂房水渦,矗不知乎幾千万落」。 【峻峭陡】 峻,《說文》「高也」。「峻」与「骏」、「俊」同源:「骏」是高头大马,「俊」是出众的人才,「峻」是高山。作为形容词,「峻」特指山的又高又陡的状态。《六书故》「峻,山耸拔也」,山挺直高耸、高出群山的状态称「峻」。《詩·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骏」《礼记·中庸》引作「峻」;《水经,河水注》「漓水又东北迳石门口,山高险峻绝,对岸若门」,由这儿可以体会出「峻」的特徵。高而陡称「峻」,深而陡也可以称「峻」,如:《韩非子·姦劫弑臣》「上高陵之颠,堕峻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新论,崇学》「临峻谷者,必欲窥墟」。「峻」本指山高耸拔,作为形容词,它也可以修饰各种高峻的事物。《書·五子之歌》「甘酒嗜音,峻宇雕墙」,这是用于建筑;《史记·张汤傳》「吏务为严峻,而[赵]禹治加缓」,这是用于执法,是严苛的意思。 峭,《晋书音义,下》「峻也」。不过,「峻」指山势的高耸,而「峭」则侧重山势的陡直的状态。「峭」源于「削」,是说山势直上直下,如斧劈刀削一般。《韩非子·内储说上》「行石邑山中,见深涧,峭如墙,深百仞」,《剑门山記》「峭壁中断,两崖相,如门斯辟,如剑斯植」:上述状态形象地说明了什么形状叫「峭」。「峭」也同样可以用于其他事物。《韩非子·五蠹》「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这是用于物。「峭」也多形容法令的严峻,如《新唐書·李庸傳》「鄘当官,以峭法操下」。「峭」还用于风寒,表尖利刺人,如杜安世《踏莎行,四》「罗衣渐减怯风峭」。 陡,亦作「阧」《集韵》「阧,峻立也,或从走」。「陡」源于「斗」,是比喻山势峻峭,状如覆斗的。因此早期的文献中就写作「斗」。《後漢書·窦融傳》「河西斗绝,在羌胡中」,注「斗,峻绝也」;《水经・穀水注》「二壁争高,斗相乱,西瞻双阜,右望如砥」。「陡」是後起字,用得很晚,如:《一统志》「寒战山……其山陡峻,临玉仙河,经者战惧,故名」;《剪灯馀话,青城剑器录》「陡壁穹崖,殊无有路」。「陡」也是重在坡度小,而不在于高,这使它区别于「峻」;在表直立上,「陡」也较「峭」轻,所以可以说「不陡」,很少说「不峭」,如金昌协《自淮阳至长安寺記》「岭不甚峻陡」。此外,「陡」沒有严苛义,它的另外用法是作副词,表顿时,如王莘《忆秦娥》「夜来觉霜风急」。 【高乔层卓】 这组词都和「高」义近,表示从下而上的距离大,但应用的范围不尽相同。 高,《說文》「崇也,象台观之形」。「高」从造字说,是用高大建筑来表示高的,在古籍中它早已泛化。它可以指物体的高,如:《荀子·劝学「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西北有高楼,上与浮雲齐」。它可以指程度或等级的高,如:宋玉《对楚王问》「其曲弥高,其和弥寡」;《漢書·晁错傳》「对策百馀人,唯错为高第」。它可以指年龄高,如:《楚辞·九辩「春秋逴逴而日高兮,然惆怅而自悲」,《漢書·房太子据傳》「是时上春秋高,意多所恶」。它也可以指能力、行事上的高尚、高超,如:《韩非子·五蠹》「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漢書·晁错傳》「太子材智高奇」。「高」的抽象化的一个标志,就是它可以作为表高度的抽象名词,如:《礼记·礼器》「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列子·汤问》「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 乔(喬),《說文》「高而曲也」,《集韵》「木枝上竦也」。从上古的用例看,「乔」是表示树木之类植物的挺拔而高的,如:《詩·周南·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宋玉《钓賦》「左挟鱼,右执槁竿」。秦汉之後,「乔」逐渐突破所修饰的范围,由树木之类扩大到山岳和建筑,如:曹植《七启》「乔岳无巢居之民」,沈约《桐柏山金庭馆铭》「乔峰迴峭,擘汉分星」;如:刘歆《遂初賦》「驰太行之严防,人天井之乔关」,班固《西都賦》「托乔基于山岗」。 层(層),《說文》「重屋也」,《玉篇》「重也,累也」。「层」最初指重檐叠屋的建筑,如:《楚辞·招魂》高堂邃宇,槛层轩些。层台累榭,临高山些」。量词「层」就是由这儿来的。泛化之後,「层」就有了重叠义了,如:王勃《滕王阁序》「层峦耸翠,上出重霄」;《宋史·五行志》「层叠高大,众色咸备」。重重叠叠则必高,所以「层」具有「高」义。江淹《别賦》「巡层楹而空掩,抚锦幕而虚凉」,注「层,高也」;《淮南子·精神》「高台层榭,人之所丽也」,「高」、「层」对举。另一方面,「层」的高义来自重叠,所以「层」表高时多指因重叠而高,如:《水经,滱水注》「南则秀嶂分霄,层崖刺天」;沈约《休沐寄怀》「送日隐层阁,引月人轻帱」。就词源说,「层」来自「增」、「曾」,所以「层」也写作「曾」或「增」,如:嵇康《琴賦》「嚶若离鹍鸣清池也,翼若游鸿翔曾崖」;班固《西都賦》「仍增崖而衡阈,临峻路而启扉」。 卓,《說文》「高也」。「卓」与「超」、「跃」同源,所以作为「高」,它指高出同类、出类拔萃。「卓可以表物类的高大出众,如:元稹《望乌骓马歌》「上前喷吼如有意,耳尖卓立节跪奇」;张乔《华山》「卓杰三峰出,高奇四岳无」。「卓」更多的是形容人的道德、才能的出众超群,如:《三國志·魏书·管宁傳》「德行卓绝,海内无偶」;《吴書·孙登传注》「英才卓越、超逾伦匹,则诸葛恪」。 【平夷坦】 这组词都含有平坦义,由于来源不同,用法上也有许多区别。 「平」来自于秤,「平」可能是古「秤」字。古代的秤最早用的是天平,是以所秤之物与砝码平衡来定重量的,如:《韩非子·饰邪》「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漢書·律历志》「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因此,作为形容词,「平」表示无高低、无倾斜,如:《墨子·经说上》「平,同高也」;《新書·道术》「据当不倾谓之平」。「平」由平衡进而泛指无高低上下,它用的面很广。它可以指无厚无薄,这就是公平、平均的「平」了,如《荀子·大略》「是非疑,则……参之以平心」。它可以指无尊无卑,这是平等的平」,如李白《少年行》「王侯皆是平交人」。它也可以指无变乱,这是和平的「平」,如《吕氏春秋·贵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只在无凸无凹上和「夷」、「坦」义近,如:《易·泰》「无平不陂,无往不復」;刘禹锡《竹枝词·七》「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夷」与「芟」、「剃」同源。割草叫「芟」,薙髮曰「剃」,铲平地上的险阻、障碍叫「夷」,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左傳·成公十六年》「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所以作为形容词,「夷」和「险」是相对的,指无险阻、不崎岖,如:张衡《西京賦》「襄岸夷涂,修路峻险」;王安石《游褒禅山記》「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所以,「夷」并不是无高下,而是无险阻。《老子》「大道甚夷,而民好径」,「甚夷」是无险阻,「好径」是好走崎岖的小路。《韩非子·五蠹》「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夏侯湛《春可乐賦》「登夷冈以迴眺」,「夷」只是不陡峭,不是无高低。正因为如此,用为动词,「平」是平息、安定的意思,如:《左傳·庄公十三年》「会于北杏,以平宋乱」。「夷」则有荡平、诛灭的意思,如:柳宗元《封建論》「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三國志·吴书·吴主傳》「将军马茂等图逆夷三族」。 「平」和「夷」的区别在应用中逐渐混同,有时也就混然无别了。 坦,《集韵》「平也」又「宽也」。「坦」不像「平」、「夷」是由名词或动词转化来的,还带有它前身的许多特点。「坦」在古文献中一开始就以形容词的面目出现,如:《易·履》「履道坦坦,幽人贞吉」;《淮南子·原道》「大道坦坦,去身不远」。叠音的「坦坦」经常用来形容道路平展宽阔,「坦」只是「坦坦」的节缩形式,如:《莊子·秋水》「明乎坦途,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坦」用以表心理,则指心胸开阔,无所忧虑,如:《論語·述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說文》「坦,安也」。「坦」不仅自身是原始的形容词,而且可以修饰「平」、「夷」,如韩琦诗「始知经尽险,终得坦然平」。 「平」表无凸凹,「夷」表无险阻,「坦」则重在宽而广,无阻碍。「平」、「夷」是派生的形容词,「坦」是原始的形容词,这就是大别。 【下低短】 这组词作为形容词都可以和「高」相对,它们在表示上下之间的距离小上有共通之处,但使用有先後,来源有不同。 下,《說文》「底也」。居于底部称「下」,这是一种位置标准,它是用某一事物为参照物来区分的,在参照物之下或下部的称「下」。《詩·唐風·采苓》「采苦采苦,首阳之下」,这是以首阳山为准衡量的;《孟子·梁惠王上》「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上下」是以地位为标准衡量的,地位也是广义的位置;《論衡·问孔》「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上下」是就次第说的,顺序、次第也是广义的位置。就位置着眼,「下」的反义词是「上」。如果就高度着眼,就事物的高度与基点距离着眼,则距底较小的称「下」。《孟子·梁惠王上》「民归之,由(犹)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又《公孙丑上》「今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也」,「下」都指低处,距离底部小的处所。这种用法的「下」和「高」成反义词,如:《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又「天之道犹张弓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低《廣韵》「低昂」,《說文,新附》「下也」,《字汇》「高之反」。这些解释都是对的。「低」最初和「昂」是反义词,表示拉下头,如《莊子·盗跖》[孔丘]据轼低头,不能出气」,这是及物动词;进而,「低」表示单纯的下垂,如《勅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不及物的动词:再进一步,「低」就表示低垂的状态了,这就形成形容词的「低」了,如杜甫《别房太尉墓》「近泪无乾土,低空有断雲」。表距离底部小的「低」的反义词是「高」,如:《九华山录》「回望九华横侧,高低无一同者」;《古乐府,水调歌》「陇上明月高復低」。 「下」和「低」在上下距离小的意义上彼此是同义的,所以有时同用,如《三國志·魏书·武帝纪「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不过它们应用的时代不同,在先秦主要是「高」、「下」对举, 「低」只用于低头,不表上下距离小;由于「下」的用法特多,汉以後逐渐用「低」来分出「下」的上下距离小义。「下」与「低」是古今交叉同义词。短《廣韵》「不长也」。「短」表示的是两端之间的距离小,在这个意义上它的反义词是「长」,如:《左傳·昭公三年》「彼其髮短,而心甚长」;《列子·天瑞》「能柔能刚,能短能长」。在古代,「短」和「长」不仅可以表示横向的两瑞距离的大小,而且可以表示纵向的距离。上下距离大或小,如果说的是人,一般用「长」、「短」,说物有时也用「长」、「短」。《荀子·非相》「帝尧长,帝舜短;文王长,周公短;仲尼长,子弓短」,《吴子,治兵》「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长」指身量高,「短」指身材矮。《国语,吴语》「君有短垣而自逾之」,《逸周書·王会解》「正南瓯邓、桂国……,请令以珠玑……短狗为献」:「短垣」、「短狗」即矮墙、矮狗。这样一来,「短」和「高」也就可以构成反义词了,如《韩非子·功名》「立尺材于高山之上而下临千仞之谿,材非长也,位高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 【深邃幽】 这组词都含有深义,但来路不同,特徵各异。 「深」与「探」同源,「探」是伸进手去摸取的意思,引申开来有测量深浅的意思,如《商君書·禁使》「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因为「探」是测深浅的,所以由它分化出来的「深」最初表示自水面到水底的距离。《爾雅·釋言》「深,测也」,度深浅曰「测」。《詩·小雅·小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又《邶风,匏有苦葉》「深则厉,浅则揭」:「深」用的是本义。「深」由表水深,进而表由外至裏的距离大,如:《荀子·哀公》「寡人生于深宫之中」;《史记·货殖列傳》「山深而兽往之」。进而表示时间的久,如:杜甫《醉歌行》「仲宣楼头春已深」;白居易《琵琶行》「夜深忽梦少年事」。作为副词,「深」就表程度深了,如杨万里《新柳》「柳条百尺拂银塘,且莫深青只浅黄」。 「邃」(sui)来源于「隧」。「隧」是在山中或地下凿出或掘出的隧道。隧道的特徵是迂曲而深远的,所以作为形容词分化出来的「邃」也用来表深邃、深远,《說文》「邃,深远也」,《集韵》「邃或作隧」。和「深」相比,「邃」表示特深,极深,难于到底。《楚辞·离骚》「闺中既以邃远兮,哲王又不寤」,《说苑,善说》「居则广厦邃房」:这是表示房屋建筑的进深大的。《水经,河水注》「邃岸天高,空谷幽深,涧道之峡,车不方轨,号曰天险」,沈约《金庭馆碑》「高崖下沓,邃涧迂回」,这是表示涧谷的深远的:从中不难看出它从隧道蜕化出来的痕迹。「邃」用于时间,表示追溯到远古,如:《魏書·岛夷萧道成传赞》「考之邃古,所未前闻」;潘岳《伤弱子辞》「伊邃古之遐胃,逮祖考之永延」。用于学习,表示钻研得特别精深,如:《新唐書·韦夏卿傳》「少邃于学」;又《贵妃杨氏傳》「善歌舞,邃晓音律」。 「幽」与「窈」、「奥」同源。「窈」是洞穴的深处,「奥」是房屋的深处;洞穴、房屋的深处光线都是暗淡的,所以「幽」着重表示昏暗不明,这跟同源的「黝」表示暗色是一样的。《說文》「幽,隐也」,《爾雅·釋诂》「微也」,都是从隐蔽去解释的。《詩·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楚辞·九歌·山鬼》「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礼记·仲尼燕居》「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易·困》「幽,不明也」,从上例可见「幽」是表示因深邃、遮蔽而光线阴暗的样子。因此,「幽」表深远,常含有光线暗淡的深处的意思,如:《詩·小雅·斯干》「秩秩斯干,幽幽南山」;张协《七命》「幽堂昼密,明室夜朗」。「幽」用于思想感情,也表示深藏的、深沉的情思,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班固《西都賦》「发思古之幽情」。总之,「幽」的引申用法,大都和深沉、隐秘有关。 「深」的反义是「浅」;「邃」只表极深,沒有与之相应的反义词;「幽」的反义是「明」,表深只是它的引申义,也沒有适当的反义词。 【浅薄】 「浅」、「薄」都形容物的两面距离不大,有相似处,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荀子·非相》「知行浅薄,曲直有以县(悬)矣」;《後漢書·桓荣傳》「臣经术浅薄,不如同门生郎中彭闳、扬州从事皋弘」。「浅」和「薄」虽然有近似处,有时可以交叉,但由于本义的不同,彼此在应用上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分工的。 「浅」(淺)与「深」是相对的,从水面到水的底部的距离大叫「深」,距离小称「浅」,如《詩·邶風·谷风》「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薄」与「厚」是反义词,从底部算起,累积得多的叫「厚」,累积得少的称「薄」,如《左傳·成公六年郇瑕氏土薄水浅……不如新田,土厚水深」。测深浅是自上而下的,多诉之于视觉,因之,从上到下、由外及裏、由近及远的,诉诸视觉的多用「浅」。厚度由积累而来,它是以底部为基点的,因之,由日积月累而来的、由底及表的多用「薄」。另外,累积多也和「量」发生关系。掌握住这些特点,「浅」和「薄」在应用上的差异就大体可以掌握了。 「浅」是自上而下测定的,因之由上及下距离小的可以用「浅」,所以表草短、毛短之类常用「浅」,如《三國志·魏书·文帝纪》「草浅兽肥」。「浅」是由近及远的,所以以说话者为基准说到时间的不久、空间的不深常用「浅」如:《戰國策·趙策》「寡人年少,莅国之日浅」;孙樵《书褒城驿壁文》「庭除甚芜,堂庑甚残」。「浅」多诉诸视觉,所以颜色淡的多用「浅」,如刘禹锡《秋词》「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用在抽象意义上「浅」多表示见识浅陋、学问浅薄、意义浅显、思虑浅近,这同样是由内涵不深、显露易见来的,如:《荀子·脩身》「多闻日博,少闻日浅」;《史记・五帝本纪》「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为浅见寡闻道也」。 「薄」是从累积的厚度着眼的,所以累积厚度小的都可以称「薄」,如:何游《人西塞》「薄雲岩际出,初月波中上」;张籍《宛转行》「远漏微更疏,薄衾中夜凉」。其他如「薄墙」、「薄粉」、「薄雾」、「薄霜」等等都是。浓度是就质的方面说累积度的,所以不浓的也称「薄」,如:《三國志·魏书·臧洪傳》「作薄粥,众分歌之」;苏轼《月夜与客饮酒杏花下山城薄酒不堪饮,劝君且吸杯中月」。累积与重量、数量关系密切,所以量小、量少、轻微都可以称「薄」。《吴越春秋,句践归国外傳》「越王乃缓刑薄罚」,「薄罚」是减轻刑罚,范成大《冬春行》「去年薄收饭不足,今年顿顿炊白玉」,「薄收」是收成少。其他如薄利」、「薄禄」、「薄礼」、「薄罪」、「薄敛」、「薄收」、「薄醉」、「薄挞」等等,都有轻微、细小、贫瘠义。用在抽象事物上、「薄」多限制「才」、「情」、「命」、「德」、「行」、「俗」之类,因为古人认为这些德行、福命、风俗、才能之类都是由累积而来的缘故、所以「轻薄」是低劣、轻浮、不淳厚、不诚挚的,带有贬义,如:《世说新语·文学》「郭象者,为人薄行而有俊才」;苏轼《薄命佳人》「自古佳人多薄命,闭门春尽杨花落」。 【端直中正】 这组词都含有不偏斜的意思,但来源与特徴上有区别。 「端」在古籍中多见的是顶端、开端义,也用于正、直义,《說文》「端,直也」,《廣雅·釋詁》「端,正也」。「端」的「正」、「直」义是从人的体态来的。「端」、字从「立」,人正面直立、左右平衡、不偏不倚的状态称「端」,如:《礼记·玉藻》「目容端,口容止」;《北史·高昂傳》「谁能端坐读書·作老博士」。「端」的反义是「侧」、「倾」、「倚」,是转向一边或向一边倾斜从而失去匀称和平衡,如:《荀子·非十二子》「端然正己,不为物倾侧」;又《成相》「决狱讼,必端平」。 直,《說文》「正见也」,《玉篇》「不曲也」。所谓「正见」意思当是直视的方向,即从所在之处对准所视之物、所谓两点之间成直线也。「端」来自体态,指的是垂直而立;「直」来自形状,指不弯曲。正因为如此,「直」可以指上下垂直,如:《莊子·山木》「直木先伐,甘井先竭」;《荀子·劝学》「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直」也可以指在平面上的沒有弯曲,如:《詩·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储光羲《洛阳道》「大道直如髮,春日佳气多」。总之,只要两点之间成一线都可以称「直」,它的反义是「曲」,如:《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後漢書·五行志》「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中,《說文》「内也」,《釋文》「中,半也」。不论是作与「外」相对的「中」解、还是作两端之间或与四周等距离的「中」解,「中」都是从位置着眼的,是说明事物间的位置关系的。《韩非子·五蠹》「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史记·孝文本纪》「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特徽词状物 这是表「内」、「裏」的「中」。《荀子·大略》「欲近四旁,莫如中央」,《史记·高祖本纪》「[项羽]与汉王约,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割鸿沟而东者为楚」,这是中间的「中」。表中间的「中」因为是从位置出发的,因此它重在方位,是不上不下、不高不低、不前不後、不左不右。 正,《說文》「是也」,《廣韵》「当也」。「正」固然和「端」、「直」、「中」都有相通处,也指不倾侧、不弯曲、不偏向两边,但「正」的出发的基点却是社会,是根据政治标准、道德标准等去判断的,社会以为「是」的、「当」的就是「正」的。《史记·公孙弘傳》「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端正」同用;《書·洪范》「王道正直」,「正直」同用;《管子·白心》「若左若右,正中而已」,「正中」同用:这是它们的相通处。《荀子·儒效》「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淮南子·诠言》「君子行正气,小人行邪气」,跟「邪」相对的才是本色的「正」,行为恰到好处、合于当时的准则叫「正」。「正」就是「征」的初文,是对着目标走去的意思。 综上所述:「端」来自体态,是不倾侧;「直」来自形状,是不弯曲;「中」来自位置,是不偏歪;「正」来自走向目标,是不邪僻。这种区别也可以从它们的引申义中体现出来。「端」因为来自人的体态,所以引申义多指行事,多指作风的正派,如:《孟子·離婁下》「尹公之他,端人也」;《韩非子·解老》「心畏恐则行端直」。「直」来自于不弯曲,所以引申义表正直,表不偏私,表实事求是如:《荀子·脩身》「是谓是,非谓非曰直」;《韩非子·解老》「所谓直者,义必公正,立心不偏党也」。另外「直」是两点对准,所以作为动词,「直表两者相遇或相当:《漢書·刑法志》「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直」是面对、相遇的意思;《史记·酷吏列傳》「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直」是两者相当相抵义。这种用法的「直」,後分化作「值」。」「中「来自位置的不偏向一方,所以其抽象意义表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如《論語·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作为动词则表正相应,相符合,如《商君書·君臣》「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正」来自合于准则,所以作为动词,它表示对不合于标准的事物、行为的纠正、校正,如:《論語·子路》「必也,正名乎」;《礼记·月令》「日夜分,则同度量……正权概」。 【廉隅方】 这组词都指两条以上的线或两个以上的面相交形成的角。 廉,《說文通训定声》「堂之侧边曰廉」。所谓「堂之侧边」应指堂基的边。《仪礼,乡饮酒礼》「设席于堂廉东上」,注「侧边日廉」;《漢書·贾谊傳》「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亡级,廉近地则堂卑」,注「廉,侧隅也」。由此可见,「廉」是堂基之边,它可以设席,可以由陛而升,与堂还有一定距离。因为「廉」成直交形,所以引申开来有棱有角都可以称「廉」:《廣雅・释言》「廉,稜也」;《礼记·聘义》「君子比德于玉,廉而不刿,义也」,疏「廉,棱也;刿,伤也。言玉体虽有廉棱,不伤割于物;人有义者,亦能割而不伤物,故云义也」。进而交角极小、刃面锋利也可以称「廉」,如:《文心雕龍·封禅》「义吐光芒,辞成廉锷(利刃)」;白居易《太湖石記》「有廉棱锐刿如剑戟者」。 隅,《廣韵》「角也」,《集韵》「一日廉也」。「隅」和「廉」都是线面相交处,不过「廉」是堂基的交角,是面的相交处,是外交角,重在线;「隅」指的是室内的墙壁交角,是内交之角,重在角。《論語·述而》「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復也」,皇疏「隅,角也」,指墙角;《礼记·檀弓上》「童子隅坐而执烛」,「隅坐」是坐在房屋的角落裏。「隅」泛化之後也泛指角或角落,如:《詩·邶風·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史记·秦始皇本纪》「逮(到达)于海隅」。 「方」指方形,从内部说,它是四隅之和,从外部说,它是「廉」的集合体,如:《孟子·離婁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圆)」;《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猪)膏棘轴,所以为滑也,然而不能运方穿」。只不过「廉」、「隅」保留着来自建筑物的痕迹,「方」已经完全抽象化了。 「廉」、「隅」、「方」本来是表形状的,正如表形状的词经常被用来比喻人的品行一样,它们也被用来象徵人品。「廉」由于来自有棱有角,所以用于人时经常和那些「圆滑」者、看风使舵者相对表示有操守,有原则,清白高洁,不苟取,不随波逐流。《孟子·離婁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荀子·脩身》「偷儒(苟且懦弱)惮事,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这是从消极方面说的,重在能洁身自好,不无原则地苟取苟得。《楚辞·卜居》「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漢書·朱雲傳》「今御史大夫禹,洁白廉正……海内莫不闻知」,这是从积极方面说的,重在正直、坚定,保持操守。「隅」也有时比喻人的品质,如《詩·大雅·抑》「抑抑威仪,维德之隅」,传「隅,廉也」。不过,「隅」单用时很少,较经常的是与「廉」结合使用,以比喻人的端方不苟,如:《礼记·儒行》「近文章,砥砺廉隅」;《漢書·扬雄傳》「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不过从意味上说,「廉」重在清高,「隅」则有固执、偏颇的色采。「方」比喻人品时,则重在正直,言行如一,不偏不倚:《韩非子·解老》「所谓方者,内外相应也,言行相称也」。正因为如此,「方」的色采重在端严正直,相形之下,「廉」则偏重于自爱,自好,有失中道,如:《韩非子·姦劫弑臣》「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必不幾矣」;《三國志·吴书·鲁肃傳》注「肃为人方严,寡于玩饰,内外节俭,不务俗好」。 【环圜寰圆】 这组词都和「环」形有关,是由「环」派生出来的。「环」是中空的圆形玉器,扩展开来,圆形的圈状物也称「环」,如「指环」、「臂环」、「耳环」、「门环」等。「环」由于有外实内虚、周旋无端的特点,所以用为谓语,有围绕义,如「环堵之室」、「环滁皆山」。「环」有时也用作状语如「群山环抱」。 圜(yuán),《說文》「天体也」。把环绕地球的天体称为「圜」,是古人直觉地认为天是像环一样围绕于外的实体的结果,如:《易·說卦》「乾为天,为圜」;《楚辞·天问》「圜则九重,孰营度之」。「圜」也同样表环绕,读huán,如:《孔子家语,致思》「有悬水三十仞,圜流九十里」;《漢書·高五王傳》「乃割临菑东圜悼惠王冢园邑,尽以予菑川」。「圜」在应用中泛化,表圆形,《墨子·经说上》「圜,一中同长也」,「圜」是以半径画出的线「圜」最初还和天体之形有关,如:《莊子·田子方》「儒者冠圜冠者知天时」;《吕氏春秋·圜道》「何以说天道之圜也」。後来就泛指圆形了,如:《楚辞·九辩》「圜凿而方枘兮,吾固知其鉏铻而难人」;《史记·李将军列傳》「[李]广为圜阵外向」。寰(huán),《說文,新附》「王者畿内县也」。「圜」是从「环」派生出来的天体观念,是浑圆。「寰」是从「环」派生出来的地域观念,是就平面说的,围绕京都的土地称「寰」。《穀梁传·隐公元年》「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寰内」指天子畿内。「寰」後来泛指环绕于周围的广大区域。谢朓《酬德賦》「悟寰中之迫胁,欲轻举而舍旗」,「寰中」就是被环绕的大地,天下。刘禹锡《祭韩吏部文》「手持文柄,高视寰海」,「寰海」就是被海所环绕的大地,宇内。「寰」和「圜」不同的还有一点,就是「寰」沒有泛化到表抽象图形的程度。 「圆」(圆),早期作「员」(員),如《孟子·離婁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圆」是「员」的後起分化字。「圆」是分化「圜」的形容词义的专字,它专用于表方圆之「圆」如:《墨子·法仪》「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荀子·君道》「君者盘也,民者水也,盘圆则水圆」。「圜」、「圆」在表圆形义上,虽然由于文人仿古的习惯未能截然分开,但大体上,「圜」是被排斥了的。《說文通训定声》「浑圆曰圜,平圆曰圆」,这个区别用于「圜」、「寰」是大体正确的,用于「圜」、「圆」则不正确,「圆」是无分于浑圆、平圆的。抽象了的「圜」也用于平圆,上面关于「圜」的例句足以说明。「圆」同样可用于浑圆,如:《莊子·說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鬼谷子,本经阴符七篇》「转圆石于万仞之溪」。 【齐整】 齐(齊),《廣雅・释言》「整也」。整《說文》「齐也」。「齐」和「整」最初都是动词,其区别在于「齐」是不及物的动词,而「整」是及物动词。齐,《說文》「禾吐穗上平也」,《集韵》「等也」。「齐」表示事物之间高下相等,或大小前後等一致,彼此在同一线上或在同一规范之下,如:《孟子·公孙丑下》「今天下地魏德齐,莫能相尚」;《白虎通·礼乐》「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正因为「齐」表示事物间的齐等一致,所以应用中常把有关的齐等的对象都列出来,说明某与某齐,或在某方面齐等。《後漢書·范滂傳》「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这是范滂与李膺、杜密在名声方面齐等。李白《寄东鲁二稚子》「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这是伯禽与其姊在肩的高度上相等。《論語·里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後漢書·逸民傳》「妻为具食,不敢于[梁]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是上述句式的节略形式,前者是与贤者在才德方面齐一,後者是举案令与眉齐。「齐」有时也带宾语,这是「齐」的使动用法,如:《礼记·大学》「欲齐其家,先修其身」;《後漢書·寇恂傳》「齐心合众,邯郸不足图也」。「齐」用于状语位置,就形容词化,具有一齐、共同的意思了,如:刘禹锡《插田歌》「齐唱田中歌,嚶咛如竹枝」;卢肇《竞渡》「衝波突出人齐喊,跃浪争先鸟退飞」。 整,《增韵》「整饬也」。「整」来自「正」,是「正」的使动用法的分化字把凌乱的、无秩序的变为有条有理的、井然有序的称整」。「整」要求宾语,如:《詩·大雅·常武》整我六师,以修我戎」;《周書·苏绰傳》「太祖乃起,整衣危坐」。「整」也虚化,表示经整顿之後的严整的、有秩序的状态,如:《左傳·隐公九年》「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世说新语·德行》「华歆遇子弟甚整,虽闲室之内,严若朝典」。 「整」、「齐」结合使用时,最初仍然保留着其间的差别。《六韬,犬韬,教战》「凡领三军,必有金鼓之节,所以整齐士众者也」,「整齐士众」是对行动混乱的士卒加以整顿,使之行动上能划一、一致;《史记·太史公自序》「[张]苍为主计,整齐度量,序律历」,「整齐度量」是整顿度量衡,使之一致。後世的「整齐」或「齐整」就形容词化,单纯表示有条理、有秩序了,如:《三國志·魏书·郑浑傳》「村落齐整如一」;杨万里《题罗溪李店》「栋宇整齐窗户明,一峰对面一江横」。 【屈诎曲枉宛弯】 这组词在不直义上相近。 「屈」是个不及物的动词,它经常表示的是人或其他动物的身体及其各部分的弯曲。《莊子·马蹄》「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三國志·吴书·顾谭傳》「每省簿書·未尝下筹,徒屈指心计,尽发疑谬」这指的是人的肢体的弯曲。《易·繫辭下》「尺蠖之屈以求信(伸)也」,《晋书·束皙傳》「[龙]徒屈蟠于培井,眄天路而不游」,这是用于动物的屈伸和蟠屈。「屈」的反义词也是表肢体伸直的「伸」而不是「直」,如:《孟子·告子上》「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伸),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荀子·乐論》「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 诎(詘,qū),《廣雅·釋詁》「屈也」。「诎」、「屈」实际上是一个词。《荀子·解蔽》「形可劫而使诎申」《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吾与[其]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诎」同「屈」。「詘」只是分化表语塞的「屈」而已,《廣韵》「诎,辞塞也」,如:《史记·李斯列傳》「[胡亥]辩于心而诎于口」;《漢書·朱买臣傳》「是时筑朔方城公孙弘谏以为疲敝中国,上使朱买臣难诎弘」。後来辞诎的「诎」也恢復用「屈」了,如「理屈词穷」。 「曲」就词性来说已经形容词化了,它的应用广泛得多。《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这是使肢体弯曲;《齐民要術,种榆,白杨》「白杨,性甚劲直,堪为屋材,折则折矣,终不曲挠」,这是植物的弯曲;《易·繫辭下》「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这是用于行为,表示曲折婉转。由于词性关系,「曲」不仅可以作谓语,而且经常用为定语,如:《韩诗外傳》「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王羲之《临河序》「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曲」的反义词也是形容词「直」,如《莊子·马蹄》「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及上引《韩诗外傳》文。 「枉」也是不直,但应用范围比「曲」狭窄,一般限于表竹、木之类的不直,它的反义词也是「直」,如:《礼记·投壶》「某有枉矢、哨壶,请以乐宾」;《荀子·王霸》「辟(譬)之,是犹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 「宛」也有屈曲义,不过它侧重的是曲折延伸、转来拐去,或交错打结,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拖于楯轩」;《漢書·扬雄傳》「欲谈者宛舌而固声」。「宛」常与「宛延」、「宛蜒」、「宛转」连用,有时「宛宛」叠用,可能它最初是「宛延」的节缩,如:《史记·司马相如列傳》「宛宛黄龙,兴德而升」;扬雄《甘泉賦》「曳红采之流离兮,扬翠气之宛延」。 弯(彎),《說文》「持弓关矢也」。「弯」的本义是拉满弓,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弯」本是个动词,它的形容词义起得较晚,在唐代之後,是以弯弓之形作比喻的结果,如:张耒《西山寒溪》「午登西山去,路作九曲弯」;张籍《樵客吟》「日西待伴同下山,竹担弯弯向身曲」。「弯」虽是後起的表弯曲的形容词,但因来自口语,歧义少且具形象性,所以应用渐广,现已逐渐取代多义的「曲」了。 这些词的常用义的特徵也决定了它们的派生义。「屈」表身体的弯屈,弯腰屈膝是屈服的特徵,正因为如此,它多表示屈服义,是身体的卑躬屈节,也是自身意志、气节、感情的屈服,如:《孟子・滕文公下》「威武不能屈(使之屈服)」;《漢書·苏建傳》「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屈」的委屈、冤屈义也是从心裏感到被压服来的。「枉」是使应当正直的竹木之类因某种原因而弯曲,所以它的引申义重在道德、法令等社会上的直道的被歪曲,如:《商君書·定分》「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礼记·月令》「斩杀必当,毋或枉」。所以名词化时「枉」表邪恶;「枉」的冤枉义也是由本应直而枉曲来的。「宛来自宛延义,所以引申义也多与委婉、宛转有关。「曲」、「弯」因为泛化的程度高,所以虽有古今之别,但在应用的广泛性上是一致的。 【邪衺斜歪】 邪,《說文》「琅邪郡也」。「邪」原是郡国名,《說文通训定声》「其地有琅邪山,古齐东南邑也。在今山东青州府诸城县,字亦作琊」。「邪」因字形较简,在古书上经常写作「衺」,《廣韵》「衺,不正也」。凡是偏向一边都可以叫「邪」(衺),如:《水经,河水注》「邪行五里,逆行三里」;《颜氏家训,教子》「目不邪视,耳不妄听」斜,《說文》「抒也」,段玉裁注「凡以斗挹出之谓之斜,故字从斗」,「斜」最初指用器物往外舀东西。《玉篇》「斜,不正也」,这也是同音借用,如:杜甫《水槛遣兴》「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张志和《鱼歌子》「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邪」、「斜」同源,但有个大体上的分工。这就是「邪」多用于抽象意义,表示在社会范畴内,在行为、道德、思想、性质方面的不正当、不正常,所以《玉篇》说「邪,姦思也」,《洪武正韵》说「邪,佞也」,《新書·道術》「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荀子·劝学》「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吕氏春秋·孝行》「百善至,百邪去」:「邪」都指邪恶的事物、行为。旧社会也把「妖异」害人的事物称为「邪」:《搜神记,卷七》「其父为人,不信妖邪」,「邪」指妖异;《急就篇》「灸刺和药逐去邪」,「邪」指风邪之气。「衰」与「邪」同,多用于较早的典籍中,如:《周礼·天官·宫正》「去其淫怠与其奇之民」;《文子,上义》「立正法,塞道」。「斜」则用于具体事物,表示形状或方向偏向一边《梦溪笔谈,象数一》「方圆端斜,定形也」,又如:白居易《新小滩》「石浅沙平流水寒,水边斜插一渔竿」;温庭筠《春梦宴罢寄宋寿先辈》「斜掩朱门花外钟,晓莺时节好相逢」。 歪,《字汇》「不正也」,《正字通》「《說文》竵」训不正,俗合不正二字改作歪』」。「歪」後起,意义介于「邪」、「斜」之间。它可以表形状,如《福惠全書·刑名部,人命下,验各种死伤》「或口眼歪斜」。它也经常用于抽象的意义,表示行事的不正当,不合于正常的标准,但在分量上较「邪」为轻,不是邪恶,而是偏离正道、常规,如《红楼梦》第一回「有幾首歪诗熟词」,如「歪门斜道」。 【偏颇倾侧昃仄】 这组词在表示不中、不正、不平上意义近似,但来源不同,分工有别。 偏,《說文》「颇也」。「偏」、「颇」同源,不过「偏」重在不中,「颇」重在不正。 《正字通》「中之两旁曰偏」。一事物从中间分开,两边都叫「偏」,正像正方形从当中分开两边叫「扁」,一块方板从中分开两边叫「匾」一样。所以,「偏」作谓语时表示偏向半边。《書·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偏」就是不要在两方或幾方中偏袒一方;《荀子·非相》「禹跳(点脚),汤偏,尧舜参(三)眸子」,「汤偏」是汤偏瘫,半边身子行动不便。「偏」作为定语同样指半边。《国语,晋语》「君赐我偏衣金玦」,「偏衣」是左右两半边颜色不同的衣服。《史记·扁鹊仓公列傳》「偏国寡臣幸甚」,「偏国」是在中央之旁的僻远的国家;曹冏《六代論》「始皇听李斯偏说」,「偏说」是半边之辞,片面的意见。作为状语,「偏」也同样打有「半边」的烙印。《史记·鲁仲连邹阳列傳》「偏听生姦,独任成乱」,「偏听」是听一面之辞;《漢書·杜钦傳》「少好经書·家富而目偏盲」,「偏盲」是半边眼瞎。作为名词,「偏」也是旁边的意思。《左傳·襄公三年》「举其偏,不为党」,「偏」指左右助手;《荀子·天論》「万物为道一偏」,「一偏」是一个方面,一个局部。作为副词,「偏」同样留有半边的痕迹。杜荀鹤《登山寺》「就中偏爱石,独上最高层」,「偏」的最义、特别义还是从偏私、偏祖义来的;《伊州歌》「可怜闺月,偏照汉家营」,「偏」的单单义或出乎意料义也是从偏向一边义引申出来的。 颇(頗),《說文》「头偏也」。「颇」解作「头偏正如「跛」是脚偏废一样,都指原是正直的、直立的,由于失去平衡而歪向一边。引申开来「颇泛指向一方倾斜。《左傳·昭公二年》「君刑已颇,何以为盟主」,「颇」是不公平,向一方倚侧《荀子·臣道》「正义(议)之臣设,则朝廷不颇」,「不颇」即不发生厚此薄彼、畸轻畸重的现象。 「颇」表示倒向一边,「偏」表示中分的两边,作为形容词或动词,「偏」也表示偏向一边,所以它们常常共用,如:《書·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似)」;《汉书・匈奴传上》「天不覆,地不偏载」。这样一来,「偏」、「颇」逐渐合流,「颇」的倾斜义逐渐为「偏」所有,使「偏」与「正」成为反义词了。「颇」的倾侧义多用于上古,後世很少使用,使用的是作为副词的「频」,如李白《猛虎行》「颇似楚汉时,翻覆无定止」。「颇」的这种表示程度的用法,也还是从「倾向于……」的意思发展来的。「倾」、「侧」同源,它们的差别很类似「颇」和偏」。 倾(傾),《說文》「仄也」,《廣雅·釋詁》「邪也」。「倾」和「颇」相似,都表示从处于直立状态转而变为倒向一边。「倾」古作「顷」,《說文》「顷,头不正也」,头偏向一边叫「顷」。「顷」用于表田地单位後,加人旁分化出「倾」来,因此,「颇」和「倾」是大同小异的。《論語·季氏》「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安无倾」是基础稳定就不会倾覆。《淮南子·說山》「重均则衡不倾」,意思是重量相等,天平就不会向一面偏斜。《淮南子·天文》「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倾」是由于严重倾斜而倒塌。诸葛亮《出师表》「後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倾覆」是倒下,这裏比喻失败。 不过,「倾」和「颇」有程度上的差异,「颇」只是偏向一边而已,「倾」还可以表示歪到崩溃、倒塌的程度。正因为如此,把器物中的东西倒出来用「倾」,如「倾囊相赠」、「倾盆大雨」、「倾家荡产」、「倾巢而生」等。把内心的东西全都吐露出来也用「倾」,如「一见倾心」、「倾吐肺腑」,这个意义也引申为佩服、敬慕。相互排挤,使对方倒台也用「倾」,如「相互倾轧」、「以利相倾」。 侧(侧),《說文》「旁也」。在表示非中间的、两边的位置上,「侧」近于「偏」。《詩·魏風·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姜人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侧」都指旁边或两边。 「侧」不同于「偏」处在于:「偏」是中分为二,两边称「偏」;「侧」则指处于中间事物的两边的事物。正因为如此,「偏」的引申义多与局部、片面有关,而「侧」则多与位置有关。在偏斜义上,「偏」重在片面、局部,主要是形容词,作句中定语或状语,如「偏听」、「偏信」、「偏爱」、「偏师」等;「侧」则用为动词,表示转向一边,如:《史记·孟尝君列傳》「侧肩争门而人」,「侧肩」是把肩膀转向一边;《宋史·刘筠傳》「侧面而过,不敢揖」,「侧面」是把脸掉向一边。 「侧」和「倾」在偏斜义上虽然相近,但「倾」重在向下,是倒向一边;「侧」则只是方位不同,是转向一边。「倾耳而听」是俯向一边,表示恭恭敬敬地听;「侧耳而听」是把耳朵转向声音的方向,表示仔细地听,唯恐有遗漏,听不清。 昃,《說文》「厢,日在西方时,侧也」。「昃」、「厢」是异体字,字亦作「昊」、「昳」,都是太阳偏西的意思。《易·豐》「日中则昃」,即太阳中天後就要西斜了;《左傳·定公十五年》「日下昃乃克葬」,「日昃」是太阳偏斜。字亦简化作「仄」,如:《管子·白心》「日极则仄,月满则亏」;《後漢書·光武帝纪》「每旦视朝,日仄乃罢」。 「昃」(ze)、「侧」同源,作为动词都指偏向一边,只是「昃」特指太阳的偏斜而已。後来作为「昃」的简化字的「仄」从「昃」裏分化出来,表示「昃」的形容词用法,泛指倾斜、偏斜,如《漢書·晁错傳》「险道倾仄,且驰且射」。在这个意义上「仄」和「侧」常常通用,如:《漢書·贾谊傳》「仄闻屈原兮,自沉汨罗」;又《息夫躬傳》「众畏其口,见之仄目」,颜师古注「仄,古侧字也」。汉字古分平、上、去、人四声,这四声又分为两类,延长而不变调的平声称「平」,延长则调值改变的上、去、人三声称「仄」,「平」、「仄」常用以构成诗律和词律。在这个意义上,「仄」与「侧」也相通。 【乱杂错纠纷】 这组词在表示错杂、紊乱的意义上相近,但所表示的错乱情况各不相同。 「乱」(亂)的反义词是「整」,如《左傳·僖公三十年》「以乱易整,不武」。各得其所、有条不紊叫做「整」;相反,混杂不堪,沒有秩序叫「乱」,如:《戰國策·趙策》「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聊齋·促織》「小山下怪石乱卧」。在指政治上沒有秩序时,「乱」的反义词是「治」。使社会各方面井井有条叫「治」,反之叫「乱」,如:《孟子·滕文公下》「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荀子·天論》「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另外,破坏有条有理的状态,使之陷于混乱也叫「乱」,这是「乱」的使动或被动用法,如:《論語·卫灵公》「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韩非子·五蠹》「儒以文乱法」。「乱」又有叛乱、作乱等义,叛乱、作乱也是扰乱原有秩序。可见,「乱」意义的要害是沒有秩序或扰乱已有的秩序。 杂(雜),《說文》「五彩相合也」。「杂」是各种颜色互相错杂配合的意思,《考工記·画绘》「画绘之事杂五采」,画画、刺绣要配合各种颜色所以用「杂」。引申开来,各种事物相互间厕都可以叫「杂」。《漢書·晁错傳》「坚甲利刃,长短相杂」,这是武器的各种配备;《清稗类钞,冯婉贞》「众人竭力挠之,彼此错杂」,这是敌我掺杂在一起。作为形容词「杂」表示不单一,或不纯粹,是用来描写多种东西相混的。陶潜《桃花源記》「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丘迟《与陈伯之书》「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无杂树」是只有单一的桃树,「杂花生树」是树上花色不纯一。《淮南子·說山》「貂裘而杂,不若狐裘而粹」,「杂」与「粹」对文。注意,古代的「杂」还有有条理地安排的,和胡乱地、无计划地凑在一起的两种不同意义。像欧阳修《醉翁亭記》「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杂然」只是相间杂的意思,不指杯盘狼藉的状态;《文心雕龍·熔裁》「趋时无方,辞或繁杂」,「杂」就是芜杂纷乱的意思了。 错(錯),《說文》「金涂也」。它最初指在器物上用各种金属丝交错镶嵌成各种图案或文字,如《漢書·食貨志》「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值五千」。「错刀」是王莽的一种货币,上面有用黄金嵌的字,所以叫「错刀」。後来就把各种事物的互相交叉、错杂也称作「错」了,如《楚辞·九歌·國殤》「车错毂兮短兵接」,「错毂」指兵车从两个方向对冲,互相交叉而过。注意,古代「错」不作错误解,错误义古代用「误」,以「错」为「误」义起得很晚,是唐宋以後的事。 纠(糾),《說文》「绳三合也」。把绳子的三股合在一起叫「纠」,如贾谊《鸟賦》「夫祸之于福兮,何异纠(绳子)」,意思是祸和福不可分,像绳子的各股纠缠在一起一样。正因为如此,「纠」有纠葛、集结的意思,如:《史记·陈丞相世家》「常出奇计,救纷纠之难,振国家之患」;《後漢書·荀或傳》「收离纠散」。「纠」因为和绳子有关绳墨古代常用以比喻法纪,所以「纠」作为动词有检举、矫正违法乱纪的事的意思,纠正、纠察等义就是这样来的,如《荀子·王制》「严刑以纠之」。 纷(紛),《玉篇》「乱也」,《釋文》「众也……,一云盛也」。「纷」是头绪繁多的意思,就其因繁多而杂乱说,常用来比喻事物很多,纠缠在一起的意思,如:《戰國策·趙策》「解纷乱而无所取」;李华《吊古战场文》「河水萦带,群山纠纷」。另外,就其用纷繁形容数量或气势时,「纷」又有众多、盛大义。《楚辞·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纷」是说明美质之多的;《漢書·礼乐志》「羽旄纷纷」,「纷纷」是形容仪仗之盛的。 归纳起来,「乱」强调的是自身无秩序、无条理,或由有秩序、有条理进入无秩序、无条理,形容无秩序无条理的状态也用「乱」。「杂」涉及的是两种以上的事物,是两种以上事物的相互配合、混合,使两种以上事物互相间杂,描写这种驳杂不纯的状态也用「杂」。「错」涉及的也是两种以上事物,不过这些事物不是相间相杂,而是从不同方向互相交叉才叫「错」。「纠」则表示许多事物扭缠盘绕在一起,互相分拆不开。「纷」是许多事物即繁又多,呈现纷乱、众多、繁盛的状态。所以它们虽然都有「杂乱」义,但角度和所表的状况是彼此不同的。 【乱紊】 乱(亂),《集韵》「治也」;紊,《說文》「乱也」:在错杂、无条理的意义上它们义近,但也有差异。 「乱」古字作双手整理乱丝之形,这是个包含着两歧义的词,它既表紊乱、混乱,又表示把混乱的事物弄出个头绪来,使之恢復原有的条理和秩序,所以《說文》说「乱,治也」,《玉篇》说「乱,理也」。前者如《左傳·庄公十年》「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後者如《書·泰誓》「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蔡传「治乱曰乱」,《書·說命中》「不惟逸豫,惟以乱民」,「乱民」也是治理其民的意思。後来「治乱」义被分化出来,这就是「理」,如:《荀子·儒教》「井井兮其有条理也」;《晋书·左芬傳》「分茧理丝」。 「紊」是「文」的两歧分化词。《說文》「文,错画也」,各种线条、色采的有秩序的交错所构成的图像、图案叫做「文」。「文」也有名词、动词、形容词诸用法,如:《易·繫辭下》「物相杂故曰文」;《墨子·公孟》「昔者越王句践剪。髮文身以治其国」;《楚辞・九歌・山鬼》「乘赤豹兮从文狸」。「文」的条纹交错义後来泛化,有了「文化」、「文章」、「文字」之类的意思,它的条纹义就被「纹」分化了。「文」还指条纹的无条理和凌乱,这就是「文」的紊乱义,後分化为「紊」,如:《書·盘庚》「若网在纲,有条不紊」;《水经,汝水注》「庙前有圭碑,文字紊碎,不可復寻」。 因为紊乱是「乱」的基础义,所以它的应用面极广,不论物的乱还是事的乱,条理的乱还是秩序的乱,思想的乱还是行为的乱,自然界的乱还是社会的乱,都可以用「乱」,所以「乱」的反义词很多,如「以乱易整」、「一治一乱」、「拨乱反正」等。「紊」因为来自「文」的罕用义,所以应用面很窄,主要用于有条有理的事物之变为无条理。它的比喻用法也限于典章、制度、政务、文章之类的有章法有条例的事物的错杂,而且用法一般限于动词,如:《南史·钟嵘傳》「勋非即戎,官以贿就……兹焉莫甚」;《新唐書·李吉甫傳》「郡少不必政紊,郡多不必事治」。「紊」重在条理的乱,「乱可以泛指各种乱,包括条理之乱,所以可以用「紊」处都可以用「乱」来代替;反之「紊」则不能取代「乱」的动词以外的用法,作为动词,也只能取代条理乱的部分,秩序乱、关系乱等就不能取代了,比如「天下大乱」、「乱伦」等就不能换用「紊」。中古以来,「紊」则逐渐为「乱」所兼并。 【奇畸】 「奇」与「畸」同源,在表不成整的、零星的意义上两者相近。 「奇」原表身体倾斜,形容词化後表怪异,《說文》「奇,异也」。读时表馀数或单数,如:《山海经,海外西经》「奇肱国,其人一臂三目」;《漢書·食貨志下》「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晏才杰《田赋刍议》「最可异者,奇零折算,辗转增重」。 畸(j),《說文》「残田也」。在方田制盛行时,不能画成方田的边角田称「畸」,《正字通》「井田为正,零田不为整者為畸,地势多邪曲」。「畸」只是「奇」用于表示零星的、画分残馀的土地时所产生的分化字,所以作数词用时,「畸」可以与「奇通用,如:《新唐書·李逊傳》「天子以畸日听政」。 倪元璐《国赋纪略,黄册》「每里编为一册……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名曰畸零」。为区分,「畸」的零星义逐渐偏重于形,凡不规则、不完整、不正常、不对称的,都可以用「畸」形容,《廣雅・释话》「畸,邪也」;《方言・二》「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全物而体不具谓之倚,梁楚之间谓之踦」,近代都用「畸」了,如「畸形」、「畸胎」。另外,「奇」、「畸」用于人事,都指「所遇不偶」,迷信讲话,不走运,总赶不上点子,如「数奇」、「畸零人」。 【大巨硕太丕】 大,《廣韵》「小大也」。「大」是「小」的反义词,不论数量大、形体大、面积大、强度大,都可以称「大」,这点古今是一样的,如:《韩非子·扬权》「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又《说林》「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論語·卫灵公》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史记·孙子吴起列傳》「大破梁军」。 「巨」、「硕」(碩,shuo)与「大」是方言同义词,《方言・一》「大也。齐宋之间曰巨、曰硕」。「巨」与「大」常常对举,如:《孟子·梁惠王下》「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注「巨室大宫也」;《公羊传·哀公六年》「于是使力士举巨囊而至于中霤,诸大夫见之,皆色然而骇」,注「巨囊,大囊也」。「巨」与「小」也常常对举,如:《孟子·滕文公上》「巨屦小屦同贾(价),人岂为之哉」;《管子·山国轨》「巨家以金,小家以币」。不过後世「巨」多与「细」对举,如:《史记·田儋列傳》「政无巨细,皆断于相」;《南史·刘潜傳》「家内巨细,必先谘决[于寡嫂]」。「巨」亦作「钜」如:《莊子·庚桑楚》「寻常之沟,钜鱼无所还(旋)其体」;《漢書·蔡义傳》「钜儒宿学,不能自解」。另外,「巨万」(万万)、「钜万」之类固定词组中「巨」不能用「大」置换,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又《食货志上》「京师之钱累百钜万」。「碩」在应用量上小得多,徐单用外,常和「大」结合使用,如:《詩·唐風·椒聊》「彼其之子,硕大无朋」;白居易《吴郡张公神道碑铭》「有木有木,硕大而长」。「硕」一般不和「小」、「细」对举,应用的范围也有限。用于人、动物、植物,「硕」多表肥壮,如:《詩·魏風·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礼记·大学》「莫知其苗之硕」。用于道德、学问、谋画、器量等方面「硕」多表示博大、高远,如:《後漢書·荀爽傳》「[荀爽]遁汉滨积十馀年,以著述为事,遂称为硕儒」;于邵《送杨司马赴节度序》「宏略泉深,硕谋雲蓄」。 太,《廣雅·釋詁》「大也」。「太」是「大」的分化字,作定语时,「太」表示大中之大、最大、极大;作状语时,「太」表示超越限度、过于、过分。《左傳·昭公十九年》「大子奔晋」,又《僖公二十四年「大上以德抚民」,因为诸侯、王的「大子」是大儿子中的最大者,「大上」是无可再上,所以後世写作「太子」、「太上」,如《韩非子·内储说下》「楚成王以商臣为太子」,如《礼记·曲礼上》「太上贵德,其次务施」。其他如「太山」、「太空」、「太原」、「太湖」、「太仓」、「太庙」、「太医」、「太尉」等,都是这样由「大」变来的。《論語·雍也》「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句中的「大」用于形容词之前有别于「大怒」、「大喜」、「大惧」、「大喜」之「大」,多表示极端、过分。为了区分,用于形容词前的副词化了的「大」就写作「太」了,如:《韩非子·亡徵》「宫室供养太侈,而人主弗禁」;《淮南子·氾論》「太刚则折,太柔则卷」。 丕(pi),《爾雅·釋诂》「大也」。「丕」的大义很有疑问,《经传释词,十》「[不]或作*丕』或作否』其实一也。有发声者,有承上文者。其发声者:《書·西伯戡黎》曰『我生子有命在天';《康诰》曰『惟乃丕显考文王』;《酒诰》曰『丕惟曰尔克永观省』;……《孟子·滕文公》引《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凡此皆古人属词之常例。後世解经者,但知不』之训弗』,否』之训『不』,丕』之训『大』,而不知其又为语词,于是强为注释,而经文皆不可通矣」。王引之发现「不」、「丕」是分化字,在上古是语首、语中的助词,确是目光锐利,解决了许许多多古书疑难问题。比如《孟子·公孙丑下》「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左傳·宣公四年》「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知道「不」即分化未净之「丕」是语助词,就用不着拐弯角强为之说了。「丕」本来就是语助词,只是在「丕显其光」、「丕显王休」「丕显文、武」、「嘉乃丕绩」之类的句子裏面,被昧于「丕」的助词性质的注释家误解为「大」了。因袭既久,後世的仿古的作者,也就将「丕」作「大」来用了,于是误解变为改变词义的原因。司马相如《封禅书》「皇皇哉斯事,天下之壮观,王者之丕业,不可贬也」,柳宗元《天对》「时之丕革,由是而门」:「丕业」、「丕革」就指大功业、大变革。 【伟洪宏恢】 这是表「大」的一组近义词,其分别在于应用的特定范围。 伟(偉),《廣韵》「大也」《集韵》「美也」。「伟」特指人身体的高大魁梧,这种魁伟也是男性美,如:《後漢書·冯勤傳》「曾祖父扬……有八子……皆伟壮」;《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身长八尺,容貌甚伟」。「伟」由身形的高大引申为才能、智力、德行、业绩的杰出卓越,如:《後漢書·孔融傳》「李膺大笑曰:高明必为伟器」;《三國志·魏书·钟繇傳》「此三公者,乃一代之伟人也」。洪《爾雅·釋诂》「大也」。「洪」特指水势之大,如:《書·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詩·商颂·长发》「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洪」通「鸿」,如《史记·夏本纪》「尧之时,鸿水滔天」;亦作「洚」,如《孟子·滕文公下》「《书》曰: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洪(鸿)的引申义多用于形容规模大、声势大,无有涯际、气势隆盛,如:《三國志·魏书·王粲傳》「以此行事,无异于鼓洪炉以燎毛髮」;《文心雕龍·宗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 宏,《說文》「屋深也」,《爾雅·釋诂》「大也」。「宏」的大义源于「屋深」,所以它侧重的是内涵多、容量大,是宽阔广大,如:《三國志·魏书·傅嘏傳》「建宏图大举之策」;孔安国《尚书序》「举其宏纲,撮其机要」。「宏」常与「弘」通用,如:《世说新语·品藻》[诸葛]瑾在吴,吴朝服其弘量」;嵇康《琴賦》「仰箕山之馀辉,羡斯岳之弘敞」。「宏」(弘)常引申为扩大、光大义,这是「宏」(弘)的使动用法造成的,如:《論語·卫灵公》「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漢書·叙传下》「思弘祖业」。 恢,《說文》「大也」,《集韵》「谓志大也」。 「恢」可能与「惚恍」有词源关系,所以它经常形容空间的广大,如:《老子》「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荀子·非十二子》「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用作谓语,「恢」多表示扩大空间,如:《漢書·叙传下》「恢我疆宇,外博四荒」;《後漢書·窦宪傳》「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声」。用于心胸开阔、志向洪大,也是空间广大的比喻用法,如《晋阳秋》「[山]涛雅性恢达,度量弘远,心存世外而与世俯仰」 【坚固牢巩】 这组词在结实义上相近,但由于来源关系,彼此又有某些区别。 坚(堅),《說文》「土刚也」。「坚」最初指土地坚硬、实成,引申开来,凡物本身质地紧密,不容易被外力破坏、粉碎都可以用「坚」形容,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巨瓠,坚如石,厚而无窍」;《魏書·甄琛傳》「攻坚木者,必为之择良器」。「坚」的反义词可以是「柔」,但主要是「脆」,如:《孔丛子,抗志》「齿坚刚,卒尽相磨;舌柔顺,终以不弊」;《韩非子·解老》「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 固,《說文》「四塞也」,《集韵》「一曰坚也」。所谓「四塞」是指地形险要,四边都是易守难攻的要隘。因此,「固」是个表示地形的名词,如:《戰國策·秦策》「东有肴、函之固」;《史记·陈涉世家》「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作为形容词表抽象的坚固义时,「固」也经常形容坚守时所凭借的工事、地形,如:《左傳·成公十六年》「楚师轻佻,固壘而待之,三日必退」;《韩非子·用人》「不谨萧墙之患,而固金城于远境……祸莫大于此」。正因为如此,「固」经常和坚守、拒敌有关,这种坚固是要使对方无法攻入。「固」的引申义有顽固、固执义,如《列子·汤问》「汝心之固,固不可彻」,如成语「顽固不化」;所谓「固执」也是坚守已见、拒绝劝告,和坚守要塞拒敌不纳是相同的。 牢,《說文》「闲也,养牛马圈也」,《廣韵》「坚也,固也」。「牢」的本义是养牲畜、野兽的圈,进而监禁犯人的地方也称「牢」了,如:《戰國策·楚策》「亡羊补牢,未为晚也」;《韩非子·扬权》「豺狼在牢,其羊不繁」。和「固」相比:「固」是据险拒守,使不能人,所以「固守」、「固拒」常常连用。 「牢」相反,它是把牲口圈住,使它们不能脱出。正因为如此,「牢」作为形容词,具有约束牢固、不易逸出的意思,如:白居易《鹦鹉》「应似朱门歌舞妓,深藏牢闭後房中」;柳宗元《童区寄傳》「[市者]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进而,物自身或物之间结合坚固,不易坏散也称「牢」,如《韩非子·难一》「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 「坚」、「固」、「牢」本来彼此的分别是很清楚的,成为形容词之後,修饰的对象逐渐扩大、交叉,它们之间的区别也就逐渐泯灭了。《韩非子·解老》「慈于器械则城坚固」,本来说的是以之筑城则城坚,以之拒守则城固,後来区别逐渐消失。《論衡·无形》「五行之物,可变改者唯土也……。如使成器,人灶更火,牢坚不可復变」,「牢坚」原是分指结合紧密和质地坚硬的,後来区别也逐渐消失。现代「坚固」、「牢固」、「坚牢」已经是一个词了。 巩(鞏),《說文》「以韦束也」,《爾雅·釋诂》「固也」。「巩」的本义是用熟皮条捆扎,如《易·革》「鞏用黄牛之革」。「鞏」的本义使用得很少,它老早就形容词化了,由捆束得坚固引申为坚固,如:《詩·大雅·瞻印》「藐藐昊天,无不克鞏」,传「鞏,固也」;王安石《雪》「阳回力犹遭,阴合势方」。「鞏」经常和「固」结合,表示异常坚固,不可动摇、破坏。 【坚刚硬】 这组词都表示结合紧密,不易变形。坚(堅),《說文》「土刚也」。引申开去,不仅土地坚固,任何事物只要内部组织紧密、在外力作用下不易破碎的特性都可以称「坚」,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巨瓠,坚如石……不可以剖而以斟」;《史记·礼书》「坚革利兵,不足以为胜」。「坚」的反义词是是容易破裂的「脆」,如《韩非子·解老》「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方圆则有坚脆」。正因为「坚」是不易破损,所以坚物的破坏多用「散」、「毁」、「破」、「裂」之类的词,如:《莊子·天下》「坚则毁,锐则挫」;《列子·汤问》「坚冰立散……」。 刚(剛),《說文》「强断也」。所谓「强断」,即在强力作用下宁断不弯的意思。所以,「刚」也是坚硬的意思,如:《晋书·赫连勃勃载記》「朕宗族子弟,刚锐如铁」;《本草纲目,啄木鸟》「啄木……面如桃花,刚爪利嘴,嘴如锥」。「坚」表示的是结合紧密、凝聚力强,不易破坏;「刚」表示的则是坚硬有力,不易变形。所以,「刚」的反义词是可以自由变形的「柔」,如:《列子·天瑞》「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能短能长,能圆能方」;《新语・辅政》「柔懦者胜刚强」。破坏「坚」物用「碎」、「坏」之类动词;「刚」的状态的破坏所用的动词却是「屈」、「挠」、「折」之类表弯曲、断裂的词。《論語·公冶長》「吾未见刚者」,郑注「刚,谓强志不屈挠也」;《晋书·谢邈傳》「性刚鲠,无所屈挠」。所以不屈不挠、宁折不弯是「刚」的特徵。 硬,《玉篇》「坚硬」。「硬」後起,是「刚」的同源分化字,它也表示组织紧密、不易变形;不同处在于:「刚」的不变形限于不弯曲;「硬」则兼表不弯曲和不柔软,它的反义词是「软」,是内部组织疏鬆,可弯可扁,可以变成任何形状。「硬」综合了「坚」、「刚」两者的特性,又不限于它们的特性。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书贵瘦硬方通神」《宋史·高斯得傳》「理宗曰:高某硬汉,安得有是」,「硬」相当于表刚劲有力、刚梗不屈的「刚」;侯白《启颜录》「韩僕射皋小疮,令医敷膏药。药不濡,公问之,医云:天寒膏硬」,梅尧臣《送侯孝杰殿丞签判潞州》「我今存若亡,似竹空有节。人皆欲吹置,老硬不可截」,「硬」相当于不可解、不可断的「坚」。韩愈《荐士》「横空盘硬语,妥贴力排」,《宋史·洪皓傳》「汝作和事官,而口硬如许,谓我不能杀汝耶」,其中「硬语」、「口硬」,只有与「软语」、「口软」相对,不是「坚」、「刚」所能代替的。因为「硬」是後起的口语,在许多方面已经排斥了「坚」、「刚」。 【强劲】 在表人或物的特性上,这组词都有坚硬有力的意思。 强(彊),《說文》弓有力也」。「强」原是形容弓的难张而能致远的特性的,如:《史记·苏秦列傳》「天下之强弓劲弩皆从韩出」;杜甫《前出塞》「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引申开来,「强」也有坚强有力、不屈不挠的意思,如:《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又「强自取柱(折),柔自取束」。「强」的反义词可以是「柔」,但主要是「弱」,如:《孙子,兵势》「强弱,形也」;《列子·黄帝》「欲刚,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在人事上,「强」除表示坚强刚劲之外,侧重的是恃力凌人。「强」多与实力有关,「强国」是武力强盛之国,「强权」是以势压人。对人来说也一样,《老子》「强梁者不得其死」,「强梁」是强横欺人;《史记·田儋列傳》「项王强暴」,「强暴」是对人残酷。《吕氏春秋·谨听》「无天子则强者胜弱」,《論衡·齐世》「强欲凌弱,众欲暴寡」:「强」总是和有力者以力强加于人有关。用作状语,「强」也有强制的意思,《韩非子·喻老》「自胜之谓强」,这是自制,如:《史记·留侯世家》「为其老,强忍,下取履」,《法言,修身》「君子强学而力行」;对人则是强使对方接受,如:《管子·牧民》「不求不可得者,不强民以其所恶也」;《戰國策·燕策》「太后不肯,大臣强谏」。这种用法的「强」读qiang。 劲(勁,jing),《說文》「强也」。「劲」也表示强有力,贾谊《过秦論》「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劲弩」即强弩;陶潜《饮酒》「劲风无荣木,此荫独不衰」,「劲风」即强风;《晋书·苻坚载記》「劲士风集,骁骑如雲」,「劲士」即壮勇之士;《舊五代史·霍彦威傳》「此席宴客,皆吾前岁之劲敌也」,「劲敌」是强有力的对手。 「劲」和「强」也有很不同的地方,即:「强」重在加力于人、恃力凌人;「劲」则重在其耐受性,是具有抗暴能力,不为之摧折损伤。《後漢書·王霸傳》「疾风知劲草」,「劲草」是坚韧有力、不易为暴风折断的草;潘岳《西征賦》「劲松彰于岁寒,贞臣见于国危」,「劲松」,是能抵抗风雪严寒的松树。在人也是这样,《荀子·儒效》「行法志坚,不以私欲乱所闻,则可谓劲士矣」,「劲士」是能抵御私欲而守正不阿之士;骆宾王《浮查》「贞心凌晚桂,劲节掩寒松」,「劲节」是在逆境中的坚贞不屈的节操。 【利锐銛】 这组词在表示刃薄而快上意义 接近。 利,《說文》「铦也」。「利」是锋利的意思,它利锐铦 经常被用来形容用以切割或刺人的武器和工具的刃部的快,所当者断、所割者裂叫「利」。《孟子·梁惠王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利兵」就是锋利的武器。「利」主要用来形容用以切割的武器或工具的锋利,如:《韩非子·内储说下》「援砺砥刀,利犹干将也」;《公羊传·宜公六年》「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利」形容的不限于刀、剑、斧、钺之类的武器和工具,用以刺、击的,只要有刃,也可以用「利」来修饰,如:《韩非子·难一》「[楚人]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晋书·祖纳傳》「君汝颖之士利如锥,我幽冀之士钝如槌;持我钝槌,捶君利锥,皆当摧矣」。所以「利鉏」、「利锸」、「利戟」、「利镞」都可以称「利」;至于「利角」、「利爪」、「利口」、「利舌」、利足」、「利马」等,可以看做是「利」的比喻、引申的用法,是表其尖利和快速的。 锐(鋭),《說文》「芒也」,《廣雅·釋詁》「利也」。「锐」也是锋利,不同的是它特指那些纤细而尖如芒刺的武器或器物的锋利,可以认为它是「利」的下位概念。但是应用既久「利」和「锐」就有了相对分工:「利」虽然可以兼指「锐」,但是主要指切割快;至于进物深,就主要由「锐」来承担了。所以锋端纤细狭窄、可以深深地刺人物体的东西主要用「锐」形容:《莊子·天下》「坚则毁矣,锐则挫矣」,「锐」指尖细而锋利;《荀子·賦》「此……长其尾而锐其剽(piao,末梢)者也」,这裏说的是针,所以用「锐其剽」;《韩非子·喻老》「白公胜虑乱,罢朝,倒杖而(其)策,锐贯颐,血流至于地而不知」,「策」是用来刺马的,前端有针,所以用「锐」。《荀子·议兵》「仁人之後……延居则若莫邪(宝剑名)之长刃,婴之者断;兑(锐)居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说到「莫邪」的剑锋时,虽然也用「利」来形容,但却称之为「锐」,由此可见「利」、「锐」的关系。正因为「锐」指锋端或锋端的锋利,所以下宽上尖的形状常用「锐」来形容或比喻:《漢書·天文志》「有三星,锐,曰罚」,「罚星由三颗星组成,三星成锐角形,所以用「锐」来比喻;杜甫《久雨期王将军不至》「锐头将军来何迟」,王将军头部特徵上小下大,故称「锐头将军」。军队中的战鬥力强、善于突阵破围的称「锐师」、「锐卒」等,如:《孙子,军争》「锐卒勿攻,饵兵勿食」;《韩非子·存韩》「秦特出锐师取地而韩随之」。所以称「锐卒」、「锐师」,也是用它可以深深刺人敌军,所向披靡,势不可当的意思。其他如「锐气」、「锐志」、「锐意」、「锐敏」等,也是用锐」的所当者破、所人者深的意思。 铦(銛,xiān),《說文》「臿属」,《廣雅·釋詁》「利也」。「臿」是掘土的工具,「话」的锋利义可能由工具的锋利来的。从应用看,「话」虽然也可以用于刀之类的砍割器,如贾谊《吊屈原賦》「莫邪为钝兮,铅刀为话」;可是更多的是用于戈、矛之类的锐兵,如:《戰國策·燕策》「乘夏水,浮轻舟;强弩在前,铦戟在後」;曹植《浮淮賦》「浮飞舟之万艘兮,建干将之铦戈」。 总之,「利」、「税」、「铦」都是「钝」的反义词,其中「利」可以概括「锐」、「铦」;「话」介于「利」、「锐」之间,更接近于「锐」;「锐」则偏指锋端的锋利。 【均匀】 「均」、「匀」是同源分化字。 「均」,《正字通》「造瓦之具,旋转者」。《正字通》的解释虽然是後出的,所解的却是「均」的本义:「均」指制陶器用的转轮,所谓「陶均」。《管子・七法》「不明于则而欲错(措)画制,犹立朝夕于运钧之上」,「运均」即旋转的陶均。「匀」是「均」的初文,只不过「匀」经常用于写「旬」,所以为区别而别造「均」字。陶均是旋转的,是为使陶器厚薄匀称而发明的工具,就其旋转的周而復始的特徵派生为「旬」,就其使器物厚薄一致的特徵,派生为「均」。 均,《說文》「平遍也」。各方面等同,无大小、多少、高低、尊卑之分叫「均」,《論語·季氏》「有国有家者,不患寡(当为「贫」)而患不均」,《論衡·雷虚》「天之所恶,小大不均等」,「均」都是在财富、数量等方面一致的意思。引申开来就产生了「相同」、「公正」之类的含义了,《左傳·僖公五年》「均服振振,取虢之旅」,「均服」即一式的战衣;徐寅《日月无情》「日月无情也有情,朝升夕沒照均平」,「均平」即公平。「均」是个形容词,当它带宾语时就有「使……平均」的意思了,如:《管子·霸言》「均分,以钧(均)天下之众」;《续资治通鉴长编》「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協调」、「权衡」之类的意义就是「均」的使动用法的引申,如:《礼记·月令》「是月也,命乐师修靶、鞞、鼓,均琴、瑟、管、箫」;《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匀《集韵》「均也」,《玉篇》「齐也」,《廣韵》「遍也」。「匀」的意思和「均」是一样的,只不过它利用「均」的古字形分出了「均」的使动用法,这种分化当在汉以後,如:李贺《追赋画江潭苑》「泪痕沾寝帐,匀粉照金鞍」;白居易《和梦春游》「朱唇素指匀,粉汗红绵撲」。「匀」多用于使胭脂、粉黛、颜色等的调匀上。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匀」所侧重的不是平均、相等,而是使物均匀、匀称的状态,是调整搭配得适当。就这点说,「匀是「均」的结果。杜甫《麗人行》「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又《暇日小园种秋菜》「秋耕属地湿,山雨近甚匀」,「匀」都指分布得恰到好处的那种状态。白居易《食敕赐樱桃》「琼液酸甜足,金丸大小匀」,袁凯《友人惠樱桃》「忽思西蜀匀圆颗,正值东吴远送时」,「匀」也指形状的适中,不强调相等。 【密稠致缜】 在密集意义上它们相似,但不相同。 密,《集韵》「近也」,《增韵》「疏之对」。「密」重在事物之间的空间小、距离近,它的反义词是「疏」,是空间距离大、分散,如:谢惠连《雪賦》「俄而微霰零,密雪下」;《晋书·刘颂傳》「谨密网,以罗微罪」;马融《长笛賦》「繁手累髮,密栉叠重」;谢灵运《游南亭》「密林含馀清,远峰隐半规」。引申开来,感情好、关系近称「亲密」,如「密友」、「密戚」等;密不透露,不能外泄叫「秘密」,如「密旨」、「密语」等。总之,「密」的泛化程度很高,应用面很广,凡不疏的都可以称「密」。 稠,《說文》「多也」,《玉篇》「密也」。「稠」也是「密」,不过「稠」重在数量多,数量众多造成的空间距离狭小称「稠」,古代更多的是用于人口多,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稠人广众,荐宠下辈」;曹植《七启》「人稠网密,地逼势胁」。「稠」也用于其他事物,如:《戰國策·秦策》「科条既备,民多伪态,书策稠浊」,注「稠,多;浊,乱」;谢灵运《过始宁墅》「岩峭岭稠叠,洲萦渚连绵」。用于头髮稠密义上,字分化为「䯾」,《說文》「䯾,髮多也」。「稠」的反义词是「稀」,是数量少。「稠」的黏稠义起得很晚,是近代才有的。 致(緻),《說文》「密也」,《廣雅·釋詁》「补也」。「緻」与表缝补的「铁」同源,表密时,侧重于纵横交错、相互交织所造成的「密」,所以它常和「细」同用,多用于纺织品和其他物的质地紧密,字亦作「致」,简化汉字时归并。《釋名·釋采帛)「缣,兼也,其丝细致,数兼于布绢……细且致,不漏水也」,《潛夫論,浮侈》「衣必细致,履必麂」,这是用于纺织品;苏辙《凤味石砚铭叙》「石苍黑,坚致如玉」,这是用于石的质地;《灵枢经,本藏》「皮肤调柔,腠理致密」,这是用于皮肤肌肉;苏轼《江州开元寺記》「栋楹峻峙,瓦甓致密」,这是用于砖瓦。它们都指交织叠压的紧密。 「缜」(縝,zhen)与「致」同源,用法也大体相同。陆龟蒙《纪锦裙文》「非绣非绘,缜致柔美」,这是说纺织品的细密;《荀子·法行》「温润而泽,仁也;缜栗(坚)而理,知(智)也」,这是说玉的质地的致密。「缜」的不同处在于它常用于抽象意义,表示思维的谨慎周密,如:《南史·孔休源傳》「累居显职;性密,未尝言禁中事」;《宋史·李侗傳》「讲学切在深潜缜密,然後气味深长」。 【密周遍】 「密」的常用义是稠密、细密,即在同一单位内的事物彼此之间的空间小、距离近。《易·小畜》「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左傳·文公十七年》「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密雲」是雲互相贴近,挤在一起;「密迩」是距离很近,靠在一起。引申开来,彼此的感情好,关系近,相互之间亲切地叫「密」,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于是与亮情好日密」。另外,被严密遮盖起来也叫「密」,这是指隐蔽的处所,如《礼记·少仪》「不窥密」。再引申为秘密,即不向外公开,不让外人知道真相,如《韩非子·說难》「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周,《說文》「密也」。「周」和「密」在细致、无孔可人方面有些相似,所以「周」、「密」可以连用,如《荀子·儒效》「其知虑多当矣,而未周密也」。细分起来,「密」侧重的是事物内部密度大、空隙小,外面的渗不进来,裏面的透不出去;而「周」所侧重的则是从四面把事物包围起来,使外来者无隙可乘。《孙子,谋攻》「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周」和「隙」对文,严紧无隙才叫「周」。 「周」的密合无隙义和环绕义是分不开的。《左傳·成公二年》「三周华不注」,「三周」是绕了三圈;《漢書·礼乐志》「阴阳五行,周而復始」,「周而復始」是循环往返,转一周之後,重新开始。「周岁」是对头一年;「圆周」是围绕圆心的轨迹;「周星」是岁星,它因为十二年在天空循环一周而得名;「周遭」是四围。因为「周」是环绕于外的,所以在周密的意义上,「周」也就指相合无间了。「周」的反义词是「隙」,是「缺」。「密」的反义词是「稀」,是「疏」。 遍(徧),《說文》「匝也」。「匝」也是环绕的意思所的圈子亦称「匝」如曹操《短歌行》「烧树三匝,何枝可依」。「遍」近「匝」,也有周行、环游的意思,如《荀子·性恶》「足可以遍行天下」。《三國志·魏书·王肃傳》注引《魏略》「人有从学者,[董]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个「遍」也是自始至终循环一次的意思,後成为量词。「遍」和「周」在周遍的意义上很相近。不同处在于:「周」往往指日月等的有规则的运行,因而引申义侧重于包围、密合;「遍」是到处行走,所以侧重点在于普及、全面。换句话说:「周」是严密,「遍」是全面广泛;「周」是无所不包,而「遍」是无所不在,无处不有。《戰國策·齐策》「券遍合,起,矫命以责(债)赐诸民」,「遍合」是一一合券,普遍对过;《聊齋·促織》「遍试之,无出其右者」,「遍试」是一一试过,无有遗漏。「遍」也写作「徧」,简化汉字後,遍、徧合并,通用「遍」了。 【工功攻巧】 这组词在精巧义上有共同处。「工」,古字像木匠用的矩尺。矩尺是木工的主要工具,而木匠又是古代的最主要的工种,因此,「工」就成为匠人的通称,如:《論語·卫灵公》「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漢書·食貨志上》「作巧成器曰工」。形容词化之後,「工」就由表制做精巧器物的匠人转而表示人的手艺、技能的精巧了,《說文》「工,巧饰也」,《廣雅·釋詁》「工,巧也」,如:《戰國策·秦策》「贞女工巧,天下愿以为妃」;《後漢書·蔡伦傳》「[蔡伦]监作秘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後世法」。「工」形容词化後,用法也就超出了器物制造上的技艺的精湛,而泛指技艺的巧妙了,如:《論衡·自纪》「文不与前相似,安得名佳好,称工巧」;韩愈《答陈商书》「王好竽而子鼓瑟,瑟虽工,如王不好何」。「工」带宾语,就是在某一方面技艺精湛,擅长某种事情了,如:《韩非子·五蠹》「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新唐書·王昌龄傳》「昌龄工诗,绪密而思清,时谓王江宁」。 功,《小爾雅·廣詁》「事也」。「功」和「工」是同源分化词,工匠所从事的工作称「功」。《書·旅獒》「为山九仞,工亏一篑」,《詩·豳風·七月》「我稼既同,上人执宫工」:「工」即「功」。引申开来,工作的成绩、成效也称「功」,对统治者来说,这些成绩、成效就是功绩、事业,如:《荀子·劝学》「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孟子·公孙丑上》「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许乎」。「功」形容词化之後也指精巧,所不同的是:「工」来自工人,所以其精巧义偏重于技艺;「功」来自于工作,所以其精巧义偏重于器物、产品的质量。《管子·七法》「器械功,则伐而不费」,「功」是器械的坚牢、精密;《荀子·礼論》「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貌而不用」,「不功」是不坚致。正因为「工」重在技艺,所以反义词为「拙」;「功」重在器物的质地,所以反义词是「楛」。如:《吕氏春秋·知度》「工拙、愚智、勇惧,可得以故易官」;《荀子·王制》「辨工(功)苦(楛)、尚完利、便备用……工师之事也」。 攻,《說文》「击也」,《廣雅·釋詁》「治也」。「攻」也是「工」的同源分化词,它表示加工的行为,或进行某种劳动,如:《詩·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吕氏春秋·上农》「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攻」的进攻、指责、钻研义等都是加工、制作义的条件引申义。「攻」也用为形容词,《爾雅·釋诂》「攻,善也」,《廣雅·釋詁》「攻,坚也」。「攻」的形容词用法也侧重于器物的质地,如:《詩·小雅·车攻》「我车既攻,我馬既同」,传「攻,坚也」;柳宗元《说车赠杨诲之》「材良而器攻」。「功」和「攻」在表质量精良方面相同,由于来源关系:「功」重在精密,「攻」则重在坚利。 巧,《說文》「技也」。「巧」可能与「放」同源,是从表敲击的动词演变来的。不过「巧」的形容词化的时代早,所以抽象度高。「巧」表示技艺高明,与「工」相近,所以「工」、「巧」常连用,「巧」、「拙」成反义词,如「大巧若拙」、「弄巧成拙」等。不过「巧」除表技艺高超之外还表示人的生性的灵敏。正因为如此,「巧」除可用于技术巧之外(如:《老子》「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商君書·外内》「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还可以用于思维之巧、语言之巧,以及与技艺无关而与灵敏有关的一切巧,如:《詩·卫風·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亮性长于巧思」。正因为「巧」的泛化程度高,所以「工」、「功」、「攻」多限于作谓语,表示技能与器物的精良,而「巧」则广泛作定语,表示灵敏、高明的特徽,如构成「巧舌」、「巧手」、「巧言」、「巧黠」、「巧取」、「巧夺」、「巧笔」、「巧技」等。 【新鲜】 「新」和「鲜」有时连用,意义有交搭,如:李咸用《谢僧寄茶》「倾筐短甑蒸新鲜,白纻眼细匀于研」;杜甫《崔氏东山草堂》「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新」与「鲜」的差别在于:前者重在性质、时间;後者重在味觉与色泽。 新,《正字通》「对旧之称」。「新」与「旧」、「故」、「陈」、「老」成反义,具有刚刚出现的、刚刚制成或使用的、取代或更新原有的事物的等诸性质特徵,如:《論語·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左傳·昭公十八年》「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正由于新陈代谢、新旧交替是万事万物广泛具有的特徵,所以「新」所限制描写的事物也就无限广阔,「新书」、「新刀」、「新国」、「新家」、「新郎」、「新娘」、「新歌」、「新舞」、「新树」、「新苗」、「新莺」、「新燕」、「新年」、「新月」、新欢」、「新恨」等等,幾乎无所不可。 鲜,《說文》「鲜鱼也,出貉国」。「鲜」原是鱼名,後借以表生鱼,与「鑫」通用。《礼记·内则》「冬宜鲜、羽」,注「鲜,生鱼也」;《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河上公注「鲜,鱼也」。「鲜」原指新鲜的鱼,扩大开来也指新鲜的肉,《集韵》「鸟兽新杀曰鲜」,如:《左傳·襄公三十年》「惟君用鲜;众,给而已」,注「鲜,野兽」;《書·益稷》「暨益奏庶鲜食」,传「鸟兽新杀曰鲜」。進一步扩大到植物,多指时新的花果蔬菜,如:陈子昂《魏氏园林人赋一物得秋亭萱草》诗「细叶犹含绿,鲜花未吐红」;方回诗「鲜笋紫泥开玉版,嘉鱼碧柳贯金鳞」。综上所述可见,「鲜」虽然也有刚杀刚采不久的意味,与「新」相近,但因为它们大多是能吃的,是吃起来觉着新的,所以「鲜」的用途限于味觉这样一个较狭小的范围,它描写限制的广度较「新」小得多。「新」和「鲜」有个大体分工:事物新用「新」;味道新用「鲜」。「鲜鱼」、「鲜兽」、「鲜血」、「鲜脍」等,可以用「新」,但一般不用「新」。两者经常在植物上交叉。《北齐書·苏琼傳》「五月初得新瓜一双……人遂竞贡新果」,郑谷《峡中尝茶》「簇簇新英摘露光,小江園裏火煎尝」:「新瓜」、「新果」、「新英」等,也可以说「鲜瓜」、「鲜果」、「鲜英」。不过前者仍重在刚采摘;後者仍重在味道新。 「新」重在新出现、非旧有,所以引申开来有初、始义,尤其限制谓语时更是这样,如:《詩·邶風·谷风》「宴尔新昏(婚),如兄如弟」;《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鲜」重在味觉,「鲜」的视觉判断主要靠色泽,所以「鲜」的引申义表色泽明好。「鲜」的鲜艳、鲜明义的应用范泛围较之味新义广泛得多,不仅可用于食物,而且可以用于各种色调明快、外表华丽之物。萧统《七契》「光形饰体,莫过鲜衣」,「鲜衣」是华美的服装;应场《鹦鹉賦》「被光耀之鲜羽,流玄黄之华饰」,「鲜羽」是华美的羽毛。 【澄澈清洁净】 这组词中,「澄」、「清」义近,「洁」、「净」义近。 「澄」(激)作为动词读deng,使液体中的杂质沉淀叫「澄」,如:《三國志·吴书·孙静傳》「顷连雨水浊,兵饮之多腹痛,令促具罂缶数百口澄水」;《後漢書·黄宽傳》「澄之不清,淆之不浊」。作为形容词,「澄」表示水或其他液体经过澄清而无杂质,读chéng,《增韵》「澄,水静而清也」如《淮南子·說山》「人莫鉴于沫雨而鉴于澄水者,以其休止不荡也」。 澈(chè),《玉篇》「水澄也」。水澄到透明、可以见底叫「澈」,如:元稹《贻蜀韦兵曹臧文》「摩天气直山曾拔,澈底心清水共虚」;《水经,沅水注》「湾状半月,清潭镜澈」。 清,《說文》「狼也,澄水之貌」,《釋名·釋言语》「清,青也,去浊远秽,色如青也」。「清」是个形容词,它是表经过澄清、去掉了污秽的水的清澈透明的特徵的,它是「浊」的反义词,如:《詩·魏風·伐檀》「河水清且涟猗」;《墨子·修身》「原(源)浊者流不清」。 「澈」是「澄」的状态。「澄」和「清」都表示水的明彻,可能是不同的方言。《方言・十二》「澄,清也」。「澄」和「清」比,「清」在应用率上比「澄」广得多。「澄」只限于指水或酒等液体的清澈,「清」可以用到好多方面,可以表具体的,也可指抽象的。《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举世混浊而我独清」,《孟子·万章下》「伯夷,圣之清者也」,这是用于人,表示人的品格的清白高洁;《吕氏春秋·序意》「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这是用于社会,表示社会的太平安静等。 洁(潔),古多作「絜」,《說文》「洁,瀞(净)也」,又「瀞,无垢秽也」。「洁」和「净」同义,都指清洁、干净,沒沾染污垢,如:《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墨子·明鬼下》「酒醴粢盛之不净洁也」;谢朓《晚登三山还望京邑》「澄江静如练」。「洁」和「净」很可能也是不同的方言词,不过後代在应用中它们各有侧重。「洁」多用于人,表示人的品质清廉纯正,未受玷污沾染,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其志洁,其行廉」;「净」多用于事物,表示已经净尽无馀,如梁武帝《净业賦》「患累已除,障碍亦净」。 「澄」、「清」重在水的明澈无杂质,「洁」、「净」重在物的干净沒弄脏;「澄」、「清」的反义词是「浊」、「浑」「洁」、「净」的反义词是「污」、「垢」;不澄不清要通过沉淀使之澄清,不洁不净要通过擦拭洗刷使之恢復清洁:二者的区别是清楚的。只是「清」与「洁」在表示人的品质上交搭,如《吕氏春秋·贵公》「鲍叔牙之为人也,清廉洁直」,「清」、「洁」并用,意义相近。 【小细纖微】 这组词都和「巨」、「大」等构成反义词。 小,《說文》「物之微也」,《玉篇》「细也」。细微的事物都可以用「小」来形容修饰,「小」主要是表示体积的,但它已大大泛化,面积狭、数量少、力量弱、强度低、地位卑下、次第在後、才能低劣等都可以用「小」表示。《老子》「小国寡民」,这是指土地面积小;《莊子·逍遥游》「小年不及大年」这是年龄幼小;《诗品》「小谢才思富捷」,这是排行小;《国语,楚语》「惠于小民」这是地位低贱;《易·繫辭下》「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这是程度小。 细(細),《說文》「微也」,《玉篇》「小也」。「细」可能和「小」有词源上的关系,是已经变为通语的方言。在中古以前「细」和「小」交搭,它的反义词是「巨」、「大」而不是「粗」,如:《韩非子·喻老》「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事无巨细,亮皆专之」。正因为如此,「细」、「小」常常可以互换。《韩非子·和氏》「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细民」即小民;李斯《谏逐客书》「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细流」即小流;《論衡·商虫》「强大食细弱」「细弱即小弱;《後漢書·班超傳》「为人有大志,不修细节」,「细节」即小节。「细」和「小」汉魏以前只有习惯上的使用范围的区别,沒有本质上的不同。比如,关于体积和面积、关于时间和顺序、关于力量和程度等,主要是用「小」,而关于横截面小、关于颗粒小、精致等则主要用「细」,如:《韩非子·二柄》「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論語·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细」随着「粗」从「大」中独立出来而独立出来,成为「粗」的反义词,应用的范围逐渐限于和「粗」相反的横截面小、长而两边狭、颗粒小、精致细腻、详尽诸义,这样一来,「细」就有了自己的较明确的应用场所了,如:戴叔伦《赋得长亭柳》「雨搓金缕细,烟袅翠丝柔」;《宋史·河渠志》「遇潮则海内细沙随泛以人」;钱起《早夏》「鹂黄好鸟摇深树,细白佳人著紫罗」;杜甫《春日忆李白》「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这样「细」就有了自己的个性。 纤(纖,xiān),《說文》「细也」,《方言・二》「自关而西、秦晋之郊、梁益之间凡物小者谓之私;小或曰纤,缯帛之细者谓之纤」。「纤」是「小或「细」的方言,它们也应同源;「纤」也指小,不过进入通语之後它经常指小而又小,近似「微」。《韩非子·难言》「纤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细陋」「纤计」即细微的计算;《後漢書·董扶傳》「王犯纤介小罪过,即行法直断耳」,「纤介」喻极细小。「纤」在表细小时近于「细」,它也多用于细长之物。和「细」不同处在于它表示极细长,而且主要用于横截面小,极少用于颗粒小,如:贾《蜘蛛賦》「缕积于纤」;《列子·汤问》「弱弓纤缴」。「纤」、「细」常常结合使用,也常可以互换,不过用「纤」较用「细」有更细长、更轻灵、更柔弱的意味,如:王勃《上刘右相书》「江海不让纤流,所以存其广」;杜甫《夜宴左氏庄》「风林纤月落,衣露净琴张」;陆机《拟古》「佳人抚琴瑟,纤手清且闲」;《後漢書·张衡傳》「舒妙婧之纤腰兮,扬杂错之袿徽」。 微,《說文》「隐行也」《爾雅·釋诂》「窜,微也」。隐藏、逃窜,这是「微」的本义,《左傳·哀公十六年》「白公奔山而缢,其徒微之」,注「微,匿也」;《後漢書·李通传論》「亿(臆)测微隐猖狂,无妄之福」「隐微」结合使用。「微」的反义词不是「巨」、「大」,而是「显」、「明」、「彰」、「著」之类的表显眼、醒目的词,如:《荀子·非相》「以微知明」;《左傳·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易·繫辭下》「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白虎通·情性》「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引申开来,凡不明显的都可以称「微」。「微服私访」是化装掩盖真面目;「微言大义」是以含蓄之词隐藏深意;「颇多微辞」是含有隐晦的指责。「微」的微小义也是从隐蔽、不显露义来的。《詩·豳風·七月》「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微行」是小径,但其中含有偏僻隐蔽的意思;《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燕王好微巧」,微」是小到难以发现;《莊子·養生主》「每至于族(簇)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甚微」是不明显,不易察觉;曹植《洛神賦》「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微步」是迈着轻细的小步,让人很难看出。「微」虽然来自隐蔽、不易发现,但由于所用之处多可用「小」置换,所以逐渐与「小」合流。《廣雅·釋詁》「微,小也」《韩非子·六反》「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微小」连用,与「大」成反义词;《吕氏春秋·荡兵》「此八者皆兵也,微巨之争也」,「微巨」连用。不过「小」是个相对的概念,所以《孟子·尽心上》可以说「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莊子·秋水》说「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所以可以说「小山」、「小河」、「小城」、「小国」之类实际上相当大的东西。「微」来自隐蔽义,表小时也是从不显眼、在似有若无之间来的,所以它接近于绝对的小、难以发觉,所以它可以用于「微火」、「微波」、「微笑」、「微睇」、「微白」、「微芳」之类似有若无,难以发觉的事物、行为、性质,不能说「微山」、「微国」等。 【柔软韧】 这是同源分化的一组词。 柔,《說文》「木曲直也」。「柔」是「揉」(亦作輮、煣)的本字,是一种木料加工方法,把木材在火上烤过之後,将直者弯而使之曲、或将曲者矫而使之直的行为称「柔」、「揉」,如:《管子·七法》「朝揉轮而夕欲乘车」;《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木材的这种可曲可直的特性也称作「柔」,这就是形容词的「柔」了,因为它的应用率高,本义被排斥,另造「揉」、「煣」等字。「柔」表示物体的外形的可变性,如:《詩·卫風·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荀子·不苟「柔从若蒲苇」。「柔」的反义词是宁折不弯的「刚」,是不能变形的「坚」,如:《詩·大雅·烝民「柔则茹之,刚则吐之」,《三國志·魏书·徐奕傳》「以柔弱制刚强」;如:《吕氏春秋·士容》「士不偏不党,柔而坚,虚而实」,《老子》「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至于表示柔和温顺,则是「柔在性情、作风等范畴内的引申义,如:《淮南子·泰族》「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曹植《洛神賦》「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软(軟),亦作「輭」、「耎」,《玉篇》「柔也」。柔」、「软」古同义,《漢書·王吉傳》「数以软脆之玉体,犯勤劳之烦毒」,颜师古注「软,柔也」;《史记・貨殖列傳》「家贫亲老,妻子软弱,岁时无以祭祀」,「软弱」即柔弱。「软」和「柔」後来逐渐分化:「柔」重在不「刚」,可曲可直,可编可绕;「软」则重在组织疏鬆,反义词是「坚」和「硬」了。杜甫《陪王使君晦日泛江就黄家亭子二首·二》「有径金沙软,无人碧草芳」,「软」是不硬,可以陷到裏边;白居易《和春深》「兰索纫幽佩,蒲轮驻软车」,「软车」是因为有质地疏鬆的茵、蒲的缓冲可以减少颠簸的车。 韧(韌),《一切经音义・十九》「柔也」。「韧』也是柔,不过它特指柔而且坚,不易折断,如:《後漢書·郡国志,不期侯国》注「郑玄教授于不期山,山下生草……长一尺馀,坚韧异常,土人名曰康成书带」。「韧」古与「牣」、「仞」、「纫」、「靭」、「轫」等通用,如:《吕氏春秋·别类》「白所以为坚也,黄所以为牣也,黄白杂则坚且牣,良剑也」;《古詩·为焦仲卿妻作》「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苇蒲。苇蒲纫如丝,盘石无转移」。 【碎屑琐细】 作为形容词,这组词都有细小零碎的意思。 碎,《廣韵》「细破也」。破得严重、破成零块碎片叫「碎」。「碎」本来是动词,如「粉身碎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作为形容词它表示破碎的状态。用于物,它表示散碎。潘岳《射雉賦》「毛体摧落,霍若碎锦」,这是说五彩缤纷的野鸡毛像破成碎片的斑斓的锦绣;梅尧臣《枯菊》「黄金碎剪千万层,小树婆娑嘉趣足」,「碎剪」是剪得繁多细碎。用于事,它表示繁琐。《三國志·蜀書,杨戏傳》「亮尝自校簿书。[杨]颙直人谏曰:………劳其体力,为此碎务」,「碎务」是琐屑的事务;《文中子,事君》「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这是说文章写得零散烦絮。 「屑」有两个来源。其一来自名词,表示细碎如沙如粉之物,词後来写作「糏」,《集韵》「糏,米粉也」,《廣韵》「糏,米麦破也」,如「姜屑」、「木屑」。由表「米麦破」的「屑」演变来的形容词「屑」则表示细碎如粉的状态。木华《海賦》「崩雲屑雨,法法汩汩」,「屑雨」就是毛毛细雨;《管子·地员》「五沙之状粟焉。如屑尘厉(踊起)」「屑然表示粉尘之状。不难看出,「碎」只是形容裂成若干小块、小片,而「屑」则是形容是碎成粉状的细末的样子。另一个「屑」则表示动作的频繁细碎,《說文》「屑,动作切切也」,《廣雅·釋训》「屑,不安也」。这个「屑」另有来源,是个叠音的形容词。《漢書·董仲舒傳》「所为屑屑,夙兴夜寐」,注「屑屑,动作貌」;《後漢書·王良傳》「往来屑屑不惮烦」,注「屑屑,往来貌」。这个「屑屑」和形容话多的「喋喋」,表碎步来去的「蹀蹀」、「蹀躞」是同源的,是动作的屑碎。 「琐」(瑣)和「碎」、「屑」都有相似之处。《爾雅·釋训》「琐琐,小也」。用于修饰事物,「琐」和「碎」相近,表示零散、零碎。左思《魏都賦》「弱卒琐甲,无异螳螂之卫」,李锐注「琐,犹碎也」;《史通,书事》「王隐、何法盛之徒所撰《晋史》,乃专访州闻细事,委巷琐言,聚而编之」,「琐言」是零零碎碎、片片断断的言谈。正因为如此,「琐碎」常常结合使用如:韩愈《城南联句》「竹影金锁碎,泉音玉淙琤」;柳宗元《乞巧文》「眩耀为文,琐碎排偶」。「琐」还表示行事的细碎,做起来令人厌恶、心烦,如陆机《演连珠》「事有琐而助洪」。在这方面「琐」和「屑」的往来蹀躞义相近,所以常常结合使用,如:岑参《佐郡思旧游诗序》「悲州县琐屑,思掖垣清闲」;郑嵎《津阳門》「青钱琐屑安足数,白醪软美甘如饴」。「琐」不同于「碎」、「屑」处在于,「琐」有才能低下凡庸或社会地位卑微低贱义,这是从只适于从事烦细小事或从事烦细小事的人的意思引申出来的。《漢書·叙传下》「错之琐才,智小谋大」,「琐才」即庸劣之才;《後漢書·刘梁傳》「庚桑琐隶,风移(地名)」,是说庚桑楚的身份卑贱,属皂隶之徒。 细(細),《說文》「微也」,《玉篇》「小也」。「细」是个泛称,幾乎任何微小义都可以用「细」,零碎、琐屑义也可以用「细」。贵云《桃花岩》「暖翠流香春自活,手捻残霞皆细末」,「细」相当于「碎屑」;《晋书·刑法志》「好为纠察,近于繁细」,「细」相当于「琐屑」。因此,「细」和「碎」、「琐」等都可以结合使用,如韦昭《国语解序》「至于细碎,有所阙略」;郑馀庆《左仆射贾躭神道碑》「脱落琐细,胸吞长鲸」。 【弛缓绰鬆】 弛,《廣雅·釋詁》「缓也」。「弛」、「缓」在放鬆义上是相同的,在特徵上是不同的。 弛(chi),《說文》「弓弦解也」。把弓弦从张紧的弓上解下来叫「弛」,这是「弛」的本义。《左傳·襄公十八年》[州掉]射殖绰,中肩……乃弛弓自後缚之」,《韩非子·扬权》「毋弛而弓,一栖两雄」,「弛弓」都指解下弓弦。「弛」的反义词是「张」,是把弓弦安到弓上,绷紧弓,如:《礼记·曲礼上》「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送人以弓时,张紧的弓,弓弦部分向上,鬆弦的弓,弓背面向上)」;《楚辞·七谏,谬谏》「弧弓弛而不张」。引申开来,事情的放鬆,精神的鬆懈,时间的延缓,负担的解除等都可以称「弛」,如:《礼记·杂记下》「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韩非子·解老》「万物必有盛衰,万事必有弛张」;柳宗元《捕蛇者说》「吾询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戰國策·魏策》「请弛期更日」。 缓(缓),《說文》「绰也」。「缓」是宽鬆的意思。「弛」所放鬆的是两头拉紧而产生的张力,「缓」侧重的是束紧之物的放鬆,是放鬆约束之力,如:《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漢書·匈奴傳》「使边城守境之民,父兄缓带,稚子咽哺」。在引申义方面:「弛」侧重的是鬆懈;「缓」侧重的是宽舒,因而「缓」与迟、慢、从容义近,如:《北史·刘炫傳》「缓步代车,无事为贵」;白居易《长恨歌》「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形容词的「缓」的反义词是「急」,紧张,如:《说苑,正谏》「调其缓急而处其宜」;《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以緩己」。 绰(绰,chuo),《說文》「缓也」。就本义说,「缓」和「弛」一样,是动词,可以「缓带」、「缓结」、「缓系」,而「绰」是个形容词,是描写宽缓的状态的,是「缓」的结果。《詩·卫風·淇奥》「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倚着車的两旁)」,「绰」与「宽」同用;《後漢書·蔡邕傳》「当其无事也,则舒绅缓佩,鸣玉以步,绰有馀裕」,「舒绅缓佩」是宽衣鬆带,「绰有馀裕」是舒适从容,「绰」形容「有馀裕」,表其状态。 松(鬆),《集韵》「鬆,髮乱」。「鬆」是联绵词「鬆」、「鬅」、「蓬鬆」等的一个音节,「蓬鬆」等最初形容头髮凌乱,如:曾巩《看花》「但知抖擞红尘去莫问白髮催」;袁桷《扈开平次鲁子翚》「共知心耿耿,相对髮鬅鬙」。在近代汉语中,「弛」主要用于精神、事情的鬆懈上,「缓」主要用于迟缓义,它们的沒绷紧、沒束紧义逐渐为「鬆」所代替,「弛弦」、「缓带」,可以说「鬆弦」、「鬆带」了,如《福惠全書·刑名部,人命上,检验》「将绳帛慢慢鬆开」。所以《品字笺》说「俗以[鬆]为实之对,紧之反」。简化汉字时用同音字「松」代替了「鬆」,古代「松」、「鬆」是无关的两个字。 【陈旧故】 这组词在说明、形容过去的、时间久的事物上有共同处,它们都是「新」的反义词,但彼此在表达的色彩和应用的范围上有所区别。陈(陳),《廣韵》「故也」。「陈」表示已过去很长时间;不过「陈」在先秦的应用中只限于表示植物存放的时间久,尤其是粮食存放的时间久,如:《荀子·富国》「年穀復熟而陈积有馀」;《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仓无陈粟,府无馀财」。「陈」也偶尔指存放时间久的其他植物,如:《墨子·备穴「盖陈霍及艾,穴彻(通)熏之」。正因为如此,「陈」单用时也指陈粮。《詩·小雅·甫田》「我取其陈,食我农人」,传「尊者食新,农夫食陈」;「新陈代谢」也指新粮和陈粮的顶替,只不过後来泛化了。「陈」在後来的使用上也以限制粮食之类及其制品为主,如「陈仓米」、「陈酒」、「陈醋」、「陈酱」等。「陈」的修饰对象反过来决定了「陈」的自身色彩。陈粮是人不爱吃的,「陈陈相因」的时间过久还可以成为变质的、腐败的;因而「陈」扩大应用于人事时经常带有贬义,表示过时的、老一套的、腐朽的。《莊子·天运》「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陈迹」是由于时间推移已经过时的、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历史遗存;韩愈《答李翊书》「惟陈言之务去」,「陈言」是已失去新鲜感的老一套说法;「陈人」是陈腐之人,思想老化;「陈规」是过时的规矩,不合时宜的规定;「陈词滥调」、「陈年老账」等也是如此。 旧(舊),《小尔雅・广话》「久也」,《廣韵》「故也」。「旧」是历时久的,原有的,它是「新」的典型的反义词,如:《詩·豳風·东山》「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論語·阳货》「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故,《廣韵》「旧也」。「故也指历时久的,它也可以和「新」构成反义,如:《論語·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莊子·刻意》「吹呼吸,吐故纳新」。不过「故」这个词源于「古」,它还可以和「今」构成反义,如:《爾雅·釋诂》「故,今也」;《莊子·秋水》「知(智)量无穷,证曏今故,故遥而不闷,掇而不跂」。由此看来,「故」比「旧」更侧重时间性。如果说「旧」偏于原有的,那么「故」就偏于从前的、以往的。可是原有的和从前的两者是很难分的,从前的也就是原有的,原有的也是从前的,所以「故」和「旧」往往互相通用。《史记·范睢蔡泽列傳》「披腹心,示情素,蒙怨咎,欺旧友」,《三國志·臧洪傳》「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旧友」相当于「故友」;《晋书·陆机傳》「年二十而吴灭,退居旧里,闭门勤学」,颜延之《和谢监灵运》「去国还故里,幽门树蓬藜」,「旧里」相当于「故里」。这类可以互换的例子俯拾即是,比如「故人」、「故臣」、「故主」、「故君」、「故土」、「故山」、「故宅」、「故乡」中的「故」都可以换成「旧」。不过注意,古代因历时久而陈旧义多用「故」,少用「旧」。《管子·五行》「发故粟」,「故粟」相当于「陈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其妻问曰:今裤何如?夫曰:象吾故裤。妻子因毁新令如故裤」,「故裤」是旧裤子;《晋书·周顗傳》「收得数枚素簏,盛故絮而已」,「故絮」是旧绵絮;梁简文帝《妾薄命》「奁镜迷朝色,缝针脆故丝」,「故丝」是旧丝:这是从使用或储存时间久因而陈旧破损的角度着眼的。反之,「旧史」、「旧本」、「旧句」、「旧注」等一般不用「故」,因为这是从旧有的角度着眼,不是从时间长的角度着眼的缘故。 「旧」和「故」从时间久引申出来的多是关系密切、渊源深远的意思,因而带有亲切、眷恋的色彩。尤其在长期的封建社会裏,人们把传统和人际关系看得很重,传统的、古来的、关系深的、渊源久的被看成是好的、神圣的,因而「旧」、「故」在古代传统的、守旧的观念裏多半是好字眼。《孟子·離婁上》「《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荀子·王制》「色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復古,是王者之制也」,《孟子·公孙丑上》「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論語·泰伯》「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在这种重传统、復古、法先王的思想笼罩下,「旧」和「故」被加上褒义色彩是可以理解的。 在近代,「故」和「旧」有了新的分工,那就是关系深、渊源久的,一般用「故」,如「故乡」、「故国」、「故土」、「故友」等;因应用的时间久而陈旧、破败的一般用「旧」,如「旧裤子」、「旧绵絮」、「旧线」、「旧书」等;而且随着改革之风的兴起,「旧」也在人事上逐渐成为和「陈」接近的坏字眼了,如「守旧」、「扫四旧」、「旧道德」、「旧观念」等。当然这种反「旧」不自近代始,历史上的革新者也要除「旧」的,如:《韩非子·主道》「去旧去智,臣乃自备」又《六反》「虚旧之学不谈」。只不过作为时代的风尚,这是近代的事。 【浊混浑溷】 这组词在水不清的意义上相近,常常连用,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举世混浊,而我独清」;陆雲《九愍》「世浑浊其难澄」。但它们的侧重点有些不同。 「浊」(濁)指水中含有杂质、污物,经常和「清」对举,如:《楚辞·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荀子·君道》「原(源)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浊」还常被用来比喻混乱的、黑暗的、粗重的事物。《楚辞·七谏,怨世》「处湣湣之浊世兮,今安所达乎吾志」,这是用「浊」来比喻社会环境的昏暗;《晋书·谢安傳》「有鼻疾,故其音浊」,这是用「浊」来比喻发音的粗重。 「混」和「浑」(渾)是异体字,《說文》「混,丰流也,一曰杂流。或作浑」。作「丰流」解,是表示水势之大。《漢書·司马相如传上》「汨(gǔ,水流急促)乎混流,顺阿(山)而下」,《荀子·富国》「财货浑浑如泉源」,「混」、「浑」都是滚滚而流的意思。作「杂流」解,引申为搀合在一起的意思。《老子》「混而为一」,《漢書·刘向傳》「贤不肖浑淆,白黑不分」,「混」、「浑」都是合二而一、互相杂糅的意思。「混」和「浑」也都表示未曾分剖,浑(混)然一体的状态。在不清意义上,「浊」着重的是水质不好,夹杂物多;而「混」、「浑」则侧重水透明性不好,能见度低。「混(浑)水摸鱼」,是利用水的能见度低的条件捉鱼,不能改成「浊水摸鱼」;同样,「污泥浊水」,也不能说成「污泥混(浑)水」,因为浊水和污泥相对,强调的是水的含泥量高。在混浊义上还有个「溷」,用法也和「混」、「浑」一样,如《楚辞·离骚》「世溷浊而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 「混」和「浑」这对异体字在使用中也逐渐有了分化词义的作用:「混」侧重于表搀和、杂糅义;「浑」则侧重于表浑然一体义。《史记·张仪列傳》「经营天下,混一诸侯」,《後漢書·皇后纪論》「贤愚优劣,混同一贯」,因为是杂不同类的为一类所以一般用「混」不同「洋」。《新唐书・李傳》「翱始从昌黎韩愈为文章,辞致浑厚」,《元史,历志》「天体浑圆」,因为这裏表示的是未曾剖分的、天然状态的、淳朴厚重的意思,所以一般用「浑」而不用「混」。「浑」的「全」义,如「浑身」、「浑似」等也是从未分割的意思来的,当然也不用「混」。「混」(hun)的得过且过,苟且偷安义,如「混世」、「混饭」等是从好坏不分、是非不分的搀和义来的,因此也不能用「浑」。 【污秽】 《說文》「污,秽也」。「污」和「秽」都有不洁义,如马融《长笛賦》「溉盥污秽,澡雪垢滓」。不过,如两字形符所表示的,「污」来自水的不洁,「秽」来自田地的荒芜,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它们的区别。 污,亦作「汗」,与「洼」、「洿」同源,《說文》「一曰小池为污」。小的水泡子叫「污」,水泡子中的腐臭的死水也称「污」。《孟子·滕文公下》「坏宫室以为污池」,「污池」即水泡子;《詩·小雅·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田卒污莱」,集传「污,停水也」。因为「污」来自污泥浊水,所以常与泥垢有关,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濯淖污泥之中」;文天祥《正气歌序》「骈肩杂遝,腥臊污垢」。因为污」来自污泥浊水,所以用作谓语时,常表示为污垢之类或恶习气、恶名声等所玷污、沾染,如:《史记·滑稽列傳》「怀其馀肉持去,衣尽污」;《漢書·司馬遷傳》「污辱先人」。形容人或人事时,「污」可以象徵各种恶德、恶行,如:《孟子·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管子·中国》「人者不说,出者不誉,污名满天下」;有时专指贪赃,如:《孟子·滕文公上》「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如「贪官污吏」。 秽(穢),亦作「薉」,原指田间杂草,如《詩·周硕·良耜》「荼蓼朽止」,笺「草秽既除而禾稼茂」。在农业社会中,秽,草荒,是大敌、大忌,所以「秽」也用来比喻各种不洁之物和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不过「秽」用于物时多表由于粪污造成的不洁,多与嗅觉、臭味有关,不似「污」之多与视觉有关,如:《隋書·田式傳》「悉禁地牢中,寝处粪秽」;又《殷浩傳》「钱本粪土,故将得钱而梦秽」。用于人事,「秽」除表一般的醜恶行为之外,还常指男女之间的魏行魏闻,如:《漢書·贾谊傳》「坐污秽淫乱,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李商隐《杂簒・不忍闻》「市井秘语」。 「肮脏」(骯髒)、「腌臢」是中古之後出现的口语,《廣韵》「肮脏,体胖,今俗谓不洁」;《正字通》「俗呼物不洁曰腌腊」。 【优秀良】 这组词在表示事物令人满意方面有共同处,但侧重点不同。 优(優),《說文》「饶也」。「优」原来表示物的充裕,富富有馀。《詩·小雅·信南山》「上天同雲,雨雪雰雰,益之以霖。既优既渥,既霑既足,生我百谷」,这是说雨雪充足;《荀子·王制》「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馀用也」,这是说水产丰足。用在事上,「优」就表示对所从事的事胜任有馀,可以从容做好,如:《論語·子张》「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又《宪问》「孟公绰为赵魏老(家臣)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这种表示胜任愉快的「优」和身单力弱、表力不胜任的「劣」构成反义词,如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这样一来,「优」就可以表示能力成绩等高超,「劣」就表示低下了,如:《漢書·王贡两龚鲍传赞》「王贡之材,优于龚鲍」;《晋书·束皙傳》「参名比誉,谁优谁劣」。 秀,《爾雅·釋草》「不荣而实者谓之秀」,《廣雅·釋詁》「出也」。「秀」原指庄稼或植物的扬花吐穗,如:《論語·子罕》「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詩·豳風·七月》「四月秀优 葽,五月鸣蜩」。植物的穗一般高出植物的茎葉,处于最上端,所以古人也用「秀」来形容才能、知识、外貌等的出众、超群,所谓「出也」。《礼记·王制》「命乡论(选择)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史记·屈原贾生列傳》「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秀士」、「秀才」就是出类拔萃之士,才学出众之才。用于山水、长相,「秀」就由出众转而指清秀了,如「山明水秀」,「眉清目秀」。 良,《說文》「善也」。不过「良」不是表示一般的好、善,而是表示质地好,素质好,如《墨子·亲士》「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人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如「良剑」、「良药」、「良材」、「良心」等。「良」的反义词有「莠」,表材料、根基等不好,如「良莠不齐」;有「贱」,这是就人的社会等级说的,如「一门良贱等。引申开来,「良」也可以是出色的、优秀的,如《左傳·昭公十二年》「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 「优」、「秀」、「良」都可以概括为「善」、「好」。它们原本是分别修饰能力上工作成绩上的好、才能外表的好和质量品类的好的,但是因为「优」的充足有馀义使它能够修饰「秀」和「良」,构成「优秀」、「优良」以加重其程度,所以显得重于「秀」、「良」;因为「秀」有超群义、出众义;所以在需要在好的、令人满意的事物中划分等第时,人们就为它们排定了一个次序:最上者称「优」、其次为「秀」、再次为「良」。「好」因为是泛称,就排在最後了。 【嘉佳】 「嘉」、「佳」《說文》都训作「美也」,音近义同,是古今异体字。作为形容词,二词的用法也多相同。李商隐《为安平公兖州谢上表》「欢声雷动,嘉气雲高」,储光羲《洛阳道》「大道直如髮,春日佳气多」:「嘉气」即「佳气」;蔡邕《九疑山碑文》「时风嘉雨,浸润下民」,韦应物《池上怀王卿》「幽居捐世事,佳雨散园芳」:「嘉雨」即「佳雨」。不同处在于「嘉」用得早,战国後期以前的古籍一般都用「嘉」,如:《詩·豳風·东山》「其新孔(甚)嘉,其旧如之何」;《書·吕刑》「稷降播种,农殖嘉」。「佳」最早见于战国後期,如:《楚辞· 九歌,湘夫人》「闻佳人兮召子,将腾驾兮偕逝」;《戰國策·秦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另外,「嘉」最初是动词,是赞美、嘉奖的意思。《論語·子张》「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嘉善」是鼓励好人。「嘉」的动词用法一直保留到後世,如曹操《表论田畴功》「畴文武有效,节义可嘉」。「嘉」的形容词义正是从受赞美的值得表扬的意思引申出来的。「佳」则只有「嘉的形容词义,不用于表赞扬。所以不妨将「佳」看做是「嘉」的美好义的分化字,只是沒有完全分清楚而已。 同是用于美、善义,「嘉」和「佳」也略有区别。因为「嘉」的历史长,是个古词,所以庄重的文体多用「嘉」,如前面引的「嘉气」、「嘉雨」就用于表章、碑文;「佳」後起,所以,「佳气」、「佳雨」就用于通俗的诗句。有人为增加文字上的典雅,也常常用「嘉」而不用「佳」。再有过去认为祥瑞和吉庆都是老天对下民的嘉奖,所以有关祥瑞和喜庆的词,或者对别人的惠赠表示感谢的词,一般用「嘉」,如「嘉禾」、「嘉祥」、「嘉庆」、「嘉惠」等。 【朴素质淳】 这组词在表示本色的、不曾加工或修饰的的意义上近似。 朴(樸),《說文》「木素也」。「朴」本义指未曾加工过的木料,如:《論衡·量知》「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樸」;《老子》「朴散则为器」。「朴」表示未加工的木材,正如「璞」表示未经琢磨的玉石是一样的。因为「朴」是保持着初始状态的原材料,所以作为形容词,它就表示原始的、质朴的。《荀子·臣道》「若驭朴马,若养赤子」,「朴马」是不曾经过调教的马;《淮南子·精神》「尧朴不斫,素题不研」,「朴桷」是不曾雕凿的椽子。「朴」应用范围很广,它和「素」、「质」、「淳」等都相通,也可以和很多形容词对立,比如在作风上,它可以表示质朴、厚重,与浮夸、轻佻对立;在文风上它表示朴素,与华丽相对;在生活上它表示俭朴,与奢侈对立;在技艺上它表示朴拙,与灵巧对立。如:《論衡·齐世》「上世质朴,下世文薄」;韩愈《答吕整山人书》以吾子自山出,有朴茂之美,意恐未砻磨以世事」。 素,《說文》「白致缯也」,《小爾雅·广服》「缟之粗者曰素」。作为名词,「素」指未经加工的白色的生帛,如《古詩·上山采蘼芜》「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作为形容词「素」主要用法有二:其一是由「素」的颜色而派生出来的白色义,如:罗隐《鹭鸶》「不要向人夸素白,也知常有羡鱼心」,《小爾雅·廣詁》「素,白也」。其二是由「素」是未经染色的帛引申出来的本色的意思。作为性质、属性,「素」多指真实的,未经矫揉造作、装饰加工的,像平时一样的。《晋书·陶潜傳》「性不解琴,而畜素琴一张」,「素琴」是不加装饰的琴;陶潜《移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素心」是未受污染的真挚的心。 「朴」和「素」,一个来自于不曾加工,一个来自于不曾染色,两者意思相近,常常结合使用,如:《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莊子·天道》「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但是,从来源来说,「朴」侧重于保持着原始的状态,「素」则侧重于保持着原有的本色。因此「朴」多和质实、厚重、古拙等相关,和轻佻、浮夸、奢侈、巧妙等相对,如:《宋史·苏轼傳》「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又《吕诲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素」则多与纯真、淡雅有关,和虚伪、华丽等相对,如:《淮南子·本经》「[太清之始也]其心愉而不伪,其事素而不饰」;《文子》「至忠復素,故民无伪匿」。「朴」因与未加工有关,对人来说,常表示因不曾经过教育训练而愚讷、迟钝,如:《三國志·魏书·崔琰傳》「少朴讷,好击剑,尚武事」;《北史·郦道元傳》「弟道约,字善礼,朴质迟钝,颇爱琴书」。「素」则常和真诚有关,如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披心腹,见情素」。 质(質),《廣雅・释言》「地也」。所渭「地」就是事物的基础、底子,所以垫在底下的多叫「质」,垫在下面的砧子叫「锧」、「櫍」,垫在柱子下面的柱础叫「礩」。《論語·卫灵公》「君子义以为质」,是以「义」作为基础、根本;柳宗元《捕蛇者说》「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黑质」即底子是黑色的。因此,作为名词,「质」表本质,表实体。作为形容词,「质」就表示反映本质的,朴实的,不加文饰的,如《漢書·司馬遷传赞》「辨而不华,质而不俚」。「质」的反义是「文」,如《論語·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後君子」。正因为如此,「质」除表质朴外,多表缺少文采,如《漢書·第五伦傳》「伦性质少文」。「质」只和「文」、「华」相对,这是它的特点。 淳,《一切经音义・七》「浓也」。「淳」、「醇」同源,「醇」是未加水的酒,「淳」是酒味浓厚,它们常通用,如《論衡·自然》「淳酒味甘,饮之者醉」。作为形容词,「淳」也是质朴的意思,不过它的反义词是「浇」,如《淮南子·齐俗》「浇天下之淳,析天下之朴」。「淳」应用的范围和上述各词不同,它主要用于风俗习尚和由此形成的人的性情上,如:《新论,风俗》「风有薄厚,俗有淳浇」;杜甫《五盘》「喜见淳朴俗,坦然心神舒」。 【纯精粹】 这组词都含有纯净不杂的意思,但情况各异。 纯(純),《說文》「丝也」。《論語·子罕》「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注「纯,丝也」,《漢書·王褒傳》「荷旗被毳者,难与道纯绵之丽密」,颜师古注「纯,丝也」,「纯」本义是生丝。生丝沒有织成各种纺织品的称「纯」,所以「纯」有不杂的意思,《莊子·刻意》「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此养神之道也」。引申开来,凡不含杂质的都可以称「纯」。《左傳·隐公四年》「石碏,纯臣也,恶州吁(人名)而厚(石厚,石碏之子)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纯臣」即对其君主不掺杂任何私心;《漢書·食貨志》「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不纯」是因为杂有他物。 精,《說文》「择米也」。经拣选过的米称「精」,《莊子·人间世》「支离疏者……,鼓笑播精,足以食十人」,「鼓笑播精」是扇动簸箕播出精米;《礼记·礼运》疏「君子譬精米嘉器,小人譬粗米弊器也」,「精米」是经过簸筛选揀过的米,「粗米」是未经簸选的米。引申开来,「精」就用来形容经过挑选或提炼的事物的精华部分了:《世说新语·文学》「精金百炼,在割能断」,「精金」指经反復冶炼去掉杂质的金属;《三國志·吴书·吕蒙傳》「蒙至寻阳,尽伏其精兵中」,「精兵」是经过挑选的兵。 作为形容词,「纯」的反义是「杂」,「精」的反义是「粗」;「不纯」是含有杂物,「不精」是未经提炼加工。「色不纯」是有杂色,不能说「不精」;「兵不精」是沒经过淘汰筛选、沒经过去粗取精的过程,「精」不能用「纯」。 粹,《說文》「不杂也」,《廣雅·釋言》「纯也」。《荀子·非相》「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韩非子·說林》「豹裘而杂,不若狐裘之粹」:「粹」与「杂」是反义词,因而「粹」在意义上接近「纯」「纯粹」常常结合使用,如:《楚辞·离骚》「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淮南子·俶真》「秉皓白而不黑,行纯粹而不糅」。另一方面,「粹」又和「精」相通,和「粗」相对。王安石《读史》「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粹美」与「糟粕」对文。因此,「粹」又可以和「精」结合使用,如:刘向《九叹》「吸天地之精粹而吐氛浊兮,横邪世而不取容」;孙绰《原宪赞》「原宪元(玄)默,冰精玉粹」。「精」也常借「菁」来写,如《舊唐書·薛戎傳》「论语者,六经之菁华」。 「粹」兼有「纯」、「精」的特点,又不同于「纯」、「精」,这是因为「粹」来自「萃」。萃,《廣雅·釋詁》「聚也」《說文》「草貌」。「萃」是形容像草那样丛生聚长的,「粹」也表示同类事物聚集在一起。既然是同类的聚合,所以它既可以是单一事物的集合,又可以是提炼物或挑选物的集合。正因为「粹」表同类的聚集,所以它才既不同于「纯」、「精」,又和「纯」、「精」都能相通。 【纯醇淳】 纯(純),《說文》「丝也」。「纯也指本色的丝,未经染色的丝,《論語·子罕》「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注「纯,丝也」。生丝织成的帛也称「纯」,《漢書·梅福传「一色成体谓之纯」。作为形容词,「纯」重在单一、不杂。《詩·周硕·维天之命》「于乎不(丕)显,文王之德之纯」,集传「纯,不杂也」;《莊子·刻意「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此养神之道也」。醇,《說文》「不浇酒也」,《廣雅·釋詁》「厚也」。「醇」是沒有兑水的酒,酒味浓厚的酒;「淳只是「醇」的异体,《一切经音义・七》「淳,浓也」。《史记·袁盎晁错列傳》「乃悉以其装,置二石醇醪」,颜师古注「醇者不杂,言其也」;《漢書·曹参傳》「至者,参辄饮以醇酒」,注「醇酒不浇,谓厚酒也」。「醇」、「淳」作为形容词也同样有不杂的意思,如:《漢書·礼乐志》「河龙供鲤醇牺牲」,注「醇谓色不杂也」;又《食货志》「自天子不能具醇驷」,颜师古注「醇,不杂也」。 「纯」与「醇」、「淳」同源,其区别在于用以称丝和称酒。它们的形容词义也常在不杂义上通用。不过由于求区别的要求,「纯」较普遍地用于纯粹、单一义,如「单纯」、「纯净」、「纯正」、「纯一」;如「纯孝」、「纯良」、「纯白」、「纯青」、「纯臣」、「纯吏」、「纯钢」、「纯金」等。「醇」与「淳」的分化程度要低一些,它们常用来比喻风俗的淳朴和为人的敦厚,好像沒有稀释的酒一样甘美纯正,沒有受各种恶劣风气的沾染、影响。其中「淳」主要用于民风、人性之「淳朴」、「淳厚」;「醇」则主要用于酒的纯厚。「纯」的反义是「杂」,是掺杂、夹杂、混杂、驳杂;「醇」、「淳」的反义是轻薄,是浮华,是奢侈,是虚伪。《淮南子·齐俗》「衰世之俗……浇天下之淳,析天下之朴」;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完全备该】 这组词在完备、齐全意义上相近,但仍有区别。 「完」最初是个动词,它带宾语时,表示对宾语所指的损坏、残缺的物体加以修缮,使之完好如初。《左傳·襄公三十一年》「缮完葺墙,以待宾客」,《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完墙是把坍塌埙坏的墙修好;「完廪」是把仓房修好。「完」作为不及物动词,表示使某物保持完整,不受损坏。《史记·范睢蔡泽列傳》「子胥智而不能完吴」,「完吴」是使吴国得到完整的保全;柳宗元《童区寄傳》「郎诚见完与恩」,「见完」是被保存,不加害的意思。「完」从动词的修缮义引申出来表示修缮的结果,有使器物恢復完好的意思,这样一来,「完」也就经常被用来形容物体的完好、坚牢了。《荀子·劝学》「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完」为完好、坚固义;杜甫《石壕吏》「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完裙」是囫囵裙子。成语「体无完肤」、「完璧归赵」、「覆巢之下无完卵」中的「完」都表示完整无缺的意思。 全,《說文》「完也」。「完」、「全」意义很相近,不同处在于:「完」是个及物动词,是对已损毁的东西进行修治,它的对象多与建筑物有关;「全是个不及物动词,是保管好现有的东西使之不致残缺的意思,它所涉及的对象不是待修缮之物,而是须保全之物。《孙子兵法,谋攻》「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和「破」相对,「全国」、「全军」是使国和军完整地保存下来;司馬遷《报任安书》「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蘖其短」,「全躯是使身体完整地保存下来;《荀子·天論》「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全」也是保全义。 作为形容词,「完」着重指无破损的、不残缺的;而「全」则着重于表示全部的、整个的。《莊子·養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後,未尝见全牛也」,「全牛」是完整的、囫囵的牛的意思;《漢書·枚乘傳》「今汉据全秦之地,兼六国之众」,「全秦」是指未分裂的秦。作为副词,「全」表完全、无例外,如《史记·扁鹊仓公列傳》「问臣意:诊病决死生,能全无失乎」。 备(備),作为动词,表示准备或防备,如杜甫《石壕吏》「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作为形容词,「备」表示准备得样样齐全,如《荀子·天論》「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作为副词,表示全部,是一切都包括在内的意思,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晋侯在外十九年矣……险阻艰难,备尝之矣」;《礼记·月令》「农事备收」。 在全的意义上,「完」重在物的完整性,不残不破;「全」重在物的全部性,指无一遗漏;「备」重在事物的齐全性,指无一不有。 「该」(該),亦作「赅」,古代经常用「备」解释,它是兼有、具备的意思。《孔子家语,正论解》「夫孔子者,大圣,无不该」,「无不该」即无不兼备;《三國志·魏书·武帝纪》「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该」也是兼而有之的意思。作为形容词,「该」也表详备、完全。《文心雕龍·史傳》「[班固《汉书》]其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该富」是包罗宏富;《晋书·索靖傳》「靖该博经史,兼通内纬」,「该博」也是无所不包的意思。 「备」和「该」的差别在于:「备」是从储存着眼的,是无所不有;「该」是从收罗着眼的,是无所不包。 【审谛详细】 这组词都含有周备的意思。 审(審),《說文》「悉也」。「审」最初是动词,表示进行深人考察推求、务求洞悉真相的意思,如:《礼记·乐記》「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吕氏春秋·察今》「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正因为如此,「审」形容词化之後有详尽周密的意思,《廣韵》「审,详审也」。《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审问」就是反覆详尽地问,务求解决疑难、弄清实质;《韩非子·說林上》「同事之人,不可不审察也」,「审察」就是仔细深人的考察,务求了解真相。 谛(諦,di),《方言・六》「审也」,「秦晋曰谛」。「谛」也是弄清真相,了解内在联系的意思,只不过「审」是通语,「谛」是方言。《关尹子,九药》「谛毫末者,不见天地之大」,「谛毫末」是把细小微末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新论,专学》「若心不在学而强讽诵,虽人于耳,而不谛于心」,「不谛于心」是心裏弄不清楚其间的关系、联系。作为形容词,「谛」也相当于「审」。《三國志·魏书·杜畿傳》「民尝辞讼。有相告者,畿亲见,为陈大义,遣令归谛思之」,「谛思」就是反覆仔细地想;白居易《霓裳羽衣歌和微之》「当时乍见惊心目,凝视谛听殊未足」,「谛听」就是专注仔细地听,务求无所遗漏。 详(詳),《說文》「宙议也」。「详」最初也是动词,表示全面商量、详细叙说。《詩·鄘風·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详也」,「不可详」就是不能一一细说;《梁传,襄公三十年》「详其事,贤伯姬也」,「详其事」就是把她的事说得周详。形容词化之後,「详」就表示周到完备、巨细无遗的意思了,所限制的对象已不限于语言,可以旁及视、听、思、动各方面了,但仍以限制言语为主,如:《淮南子·要略》「今学者无圣人之才,而不为详说,则终身颠顿乎混溟之中而不知昭明觉悟之术矣」;《三國志·吴书·韦曜傳》「刘熙所作《释名》,信多佳者,然物类众多,难得详究,故时有得失」。 「审」和「详」虽然都有周备的意思,但侧重之点不同。「审」最初来自对未知事物或现象的观察,所以形容词化之後也侧重于表示深入地观察、仔细地分析、谨慎地对待,多是对事物作多方面考察,或者由此及彼、由表及裏地去找出事物间的各种联系。所以「审」多限制表思辨、表谨慎的词,如「审思」、「审辨」、「审验」、「审稽」等。「详」来自对已知之事的叙述,所以形容词化之後,重点也在全面详尽,面面具到、巨细不遗。它的反义词是「略」,是举其大端、忽其细节的「略」,如《荀子·非相》「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所以「详」常和表完备周遍的词结合,如「详备」、「详尽」、「详遍」、「周详」等。 细(細),《說文》「微也」,《廣雅·釋詁》「小也」。「细」的形容词化很早,可见的记录裏它已经是形容词了。作为形容词,「细」最初不限于表示横断面小,更多的是和「巨」、「大」等构成反义,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事无巨细,亮皆专之」;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在表周备的意思上,「细」兼有「审」、「详」的某些特徵,它是对细节的深入探求。就深人说它近似「审」,但却重在对细节的深入,如:卢照邻《赤谷安禅师塔》「高谈十二部,细核五千文」;陆游《冬夜听雨戏作》「少年交友尽豪英,妙理时时得细评」。就详尽说它近似「详」,也重在细节的无遗漏,如:宋无《忆旧寄金陵冯寿之》「远物那堪赠,佳音欲细询」;元好问《阳翟道中》「故园归未得,细问北来鸿」。就重细节而专注说,「细」含有「精」义,如「精雕细刻」、「粗耕细作」。就专重细节说,「细」有繁琐细碎义,如「所责细苛」、「琐细小事」。 【宝珍】 「宝」(寶)多指价值昂贵、可以表示财富和身份的东西。比如,古代以玉为贵,所以常常把玉称作「宝」或「宝玉」,如:《荀子·大略》「和氏之璧,井里(乡下)之厥(石头)也,玉人(玉工)琢之,而为天子宝」;又《天論》「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宝」并不单指玉,凡是贵重的东西都可以称「宝」,如「宝鼎」、「宝龟」、「宝珠」、「宝剑」、「宝扇」、「宝帐」等。货币出现以後,货币成为财富的主要标志,列一切贵重物之首所以各种货币也称为「宝」,如「宝货」、「元宝」、「通宝」等。在私有制社会裏,与身份有关的最尊贵的东西也称「宝」,如封建帝王的玺印叫「宝印」或「宝」,坐位叫「宝座」,住处叫「宝殿」;和宗教有关的有「宝塔」、「宝相」等。 「珍」也常常指被人珍视、宝贵的东西,如《荀子·解蔽》「远方莫不致(送给)其珍」。在这个意思上「珍」和「宝」意思相通,所以「珍宝」常常连用,如《戰國策·齐策》「君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宝」和「珍」用作动词,有「视……为宝」和「珍爱」的意思,如《荀子·非相》「谈说之术……宝之,珍之,贵之,神之,如是则说常无不受」。 「珍」除了和「宝」有相同处之外,又侧重指稀有之物,所以又有「珍奇」、「珍玩」、「珍异」、「珍怪」等词,指那些珍贵奇异而少见的东西。「珍禽异兽」指少见的禽兽,「奇树珍果」指不易见到的树木和果实。「珍本」是稀有的版本,「珍珠」是少见的珠子。「珍」作为罕见的东西,古代又多指食物,如《荀子·正論》「食饮则重太牢(牛羊猪)而备珍怪」。成语「山珍海错」、「珍羞美味」中的「珍」,就指那些难得的食物。 所以「宝」可以称「无价之宝」,而「珍」则只能说「希世之珍」;「宝」经常和贵、重等连用,「珍」常和奇、异等结合。 【文华】 作为形容词,「文」和「华」在表示美丽、有文采上相近,不过侧重不同。 文,《說文》「错画也」。「文」即古「纹」字,它表示用线条或色彩相互交错而构成花纹或图形,如:《易·繫辭下》「物相杂,故曰文」;《礼记·乐記》「五色成文而不乱」。作为形容词,「文」就表示有色彩、花纹的意思了。《詩·秦風·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传「文茵,虎皮也」,「文茵」是用带斑纹的虎皮做的垫子;《楚辞·九歌·河伯》「乘白鼋兮逐文鱼,与女游兮河之渚」,「文鱼」就是五彩斑斓的鱼。 华(華),《說文》「荣也」,《爾雅·釋草》「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华」是「花」的本字,指植物的繁殖器官,如:《詩·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又《召南,何彼秾矣》「何彼秾矣,华如桃李」。「华」是植物的艳丽光彩的部分,所以形容词化之後,「华」也表示文饰华丽。《戰國策·秦策》「苏秦见说赵王于华屋之下,抵掌而谈,赵王大悦」「华屋」就是雕绘华丽的宫室;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澄觞满金罍,连榻设华茵」,「华茵」就是文饰华美的坐褥。 「文」和「华」虽然都表示物之有装饰、有文采,但是「文」侧重的是文饰的自身,如「文贝」、「文狸」、「文玉」、「文虎」等;「华」则侧重花纹、藻饰的美丽、光彩。正因为如此,「华」不仅可以修饰事物的美,如「华冕」、「华毂」、「华梁」、「华幄」等,而且可以修饰「文」、「彩」之类的表示花纹、彩色的词,如:《漢書·礼乐志》「被华文,厕雾縠」;白居易《文柏床》「华彩诚可爱,生理苦已伤」。因为「华」侧重于纹饰的华丽、光彩,所以连带地也表示过分著重雕饰的豪华和浮华义,如:《晋书·何曾傳》「性奢豪,务在华侈」;又《范宁傳》「饰华言以翳实」。就反义词说,「文」的反义词是「质」,是指未加文饰的本质、质地、实体,如:《論語·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後君子」;《楚辞·九章,怀沙》「文质疏内(讷)兮,众不知余之异采」。「华」的反义词是「实」,侧重的是真实、本色,是不加藻饰。《国语,晋语》「华而不实,耻也」,注「有华色而无事实」;《韩非子·解老》「所谓处其实不处其华者……好情实也」。 【恶劣楛窳】 这组词都表示不好。 「恶」(恶)与「好」、「善」是反义词,所以「恶」应用范围极其广泛,不论是事物不好还是性能低下都可以用「恶」形容,如可以有「恶山」、「恶水」、「恶事」、「恶行」、「恶言」、「恶语」、「恶心」、「恶性」等。《論語·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莊子·徐无鬼》「凡成美,恶器也」;《晋书·李雄载記》「臣乘恶马而持矛也」。 劣,《說文》「弱也」。「劣」原指人或动物的力量低下,如:《魏書·崔浩傳》「臣禀性弱劣,力不及健妇人」;方夔《感兴》「区区盐車中,莫笑驽马劣」。扩展开来,秉赋、才能、智力、道德的低下也都可以用「劣」形容,如:《論衡·语增》「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三國志·吴书·陆凯傳》「臣暗于大理,文不及义,智慧浅劣」;《晋书·谢安傳》「安棋常劣于玄,是日玄懼便为敌手」;《吴越春秋》「孤力弱势劣,不能……奉承宗庙」「劣」使用的范围多与人或其他生物有关,现代逐渐扩大到表示物的性能了,如「劣品」、「劣货」等。 「苦窳」(yǔ)是个叠韵的联绵词,《說文》「窳,污窬也」「污窬」即「苦窳」亦作「楛窳」。「苦窳」专用于表示各种器物的质量低下,制造粗劣、不坚牢,如:《韩非子·五蠹》「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费)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新書·瑰玮》「纤微苦窳之器,日变而起」;《荀子·议兵》「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新唐書·韩琬傳》「俗不偷薄,器不污窳」。「苦窳」也被折开单独使用,如:徐陵《東阳双林寺傅大士碑》「烧其苦器,制造华灯」;《荀子·天論》「楛耕伤稼,楛耘伤岁」(这裏是工作质量滥恶);《汉书・息夫躬傳》「器用盬恶」(「盬」是为「苦」、「楛」造的专用分化字);周邦彦《汴都賦》「售无诡物,陈无窳器」。「苦窳」的反义词是表示器物质量出色、性能坚好的「功」、「良」「坚」、「牢」等如:《韩非子·难一》「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国语,齐语》「辨其功苦」;《宋史·职官志》卫尉寺……凡内外作坊输纳兵器,则辨其名数,验其良窳」。 【伪假佯赝】 「伪」和「假」在「非真」这个意义上相类,它们的反义词都可以是「真」,如:《莊子·齐物論》「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史记·淮阴侯列傳》「大丈夫定诸侯即真为王耳,何以假为」。不过,「伪」和「假」之成为近义词有一个演变过程。 「伪」(偽)源于「为」。作为动词,「为」是「做」的意思;作为形容词,「为」就表示非天然的、非本性的,是人所加工制做出来的、人为的,《廣雅·釋詁》「伪,为也」。《詩·唐風·采苓》「人之为言,苟亦无信」,《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为」即「伪」,「伪」是「为」的後起分化字。「伪」最初是个中性词,只要是後天的、人为的都可以称「伪」,如《荀子·性恶》「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在这个意义上,包括礼、义之类的各种道德也可以称「伪」,如《荀子·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不过,在应用中「伪」经常用于虚假的、装出的、掩盖事实伪假 真相或本来面目的、表不一的这样的意义上,于是「伪」就逐渐流于贬义,成为虚假、欺骗的同义语了。《說文》「伪,诈也」,《廣雅·釋詁》「伪,欺也」。典籍中的「伪」绝大多数是在名实不副、示人以假相的意义上使用的,如:《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价)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墨子·非儒下》「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正因为如此,「伪」和「诈」、「虚」等经常结合使用,如:《莊子·盗跖》「子之道狂狂汲汲,诈巧虚伪事也,非可以全真也」;《韩非子·难一》「战阵之间,不厌诈伪」。 「假」在先秦的主要用法是表示借贷,如:《左傳·僖公五年》「假道于虞,以伐虢」;《晏子,问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說文》「假,非真也」。「假」的「非真」义是由假借义演变出来的,借来的就是非正式的,临时归自己使用或所有的。在春秋以前,「假」主要用于「假寐」这个词组,如:《詩·小雅·小弁》「心之忧矣,不遑假寐」;《左傳·宣公二年》「赵宜子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假寐」就是不脱衣服睡觉,非正式地睡,临时打个盹。战国後期、秦汉之间,「假」的应用面扩大了,凡非正式的、临时的都可以称「假」。《荀子・儒效》「天子也者不可以少当也,不可以假摄为也」,《韩非子·难一》「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假」都是临时代理。类似的还有「假皇帝」、「假上将军」、「假守」、「假吏」等。《史记·淮南衡山列傳》「人有贼伤王后假母者」《说苑,正谏》「陛下车裂假父」:「假」也指沒有真正血缘关系的,是非正式的、名义上的父母,是继母、义父,类似的还有「假子」、「假女」之类。《三國志·魏书·曹休傳》「休年十馀岁丧父,独与一客担丧假葬」,《後漢書·东夷傳》「新死者先假埋之,令皮肉尽」:「假」也是临时的,非正式的。上述的假」虽然也是「非真」但不含有欺骗义,与「伪的带有欺骗性大不相同。「假」在中古还出现了表示人工仿造的、非天然的意思,如:皮日休《秋晚访李处士所居》「药草须教上假山」;白居易《西凉伎》「西凉伎假面,胡人假狮子。刻木为头丝作尾,金镀眼睛银贴齿」。这裏的「假」和「伪」的人为义相似,也沒有「伪」的虚诈义。但与此同时,「假」也逐渐用于以假乱真的假冒和欺骗义了,而且应用频率逐渐高起来,如:《魏書·孝文帝纪》「诸巫觋假称神鬼,妄说吉凶」;又《李安世傳》「事已历远,易生假冒」。以欺骗为目的、给人以假相从而掩盖实质的「假」就和「伪」合流了,以至今天,「假」、「假装」等已经逐渐取代「伪」,成为「伪」的口语形式,「伪」则逐渐缩小应用范围,只有在表非正统的「伪朝」、「伪军」之类的狭小的范围裏不能用「假」取代了。 在先秦,真正表示示人以假相的词是「佯」,《廣韵》「佯,诈也」。「佯」有个特点,就是它只表在行为上制造假相,不用于表伪造之物,如:《孙子,军争》「佯北勿从,锐卒勿攻」;《荀子·尧问》「接奥避世,箕子佯狂」;「佯言」、「佯睡」、「佯愚」、「佯醉」等。正因为如此「伪」、「假」重在非真,可以用于行为,但主要用于事物;「佯」重在掩盖真相,限于表行为之假,相当于现代的「假装」。 赝(贋,yàn)《集韵》「伪物也」。「赝」与「佯」应是同源分化词:「佯」专用于表行为之虚假;「赝」则主要用于物品之伪造,与「真」成反义词。韩愈《崔十六少府摄伊阳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前计顿乖张,居然见真赝」;楼钥《跋汪季路所藏修序》「赝本满东南,琐琐不足呈」。「赝」古作「雁」,「赝」是其分化字,《韩非子·說林下》「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雁往。齐人曰:雁也。鲁人曰:真也。齐曰:使乐正子春来,吾将听子。鲁君请乐正子春,乐正子春曰:胡不以其真往也?君曰:我爱之。答口:臣亦爱臣之信」。 「佯」、「赝」的本义就是表伪装、伪造的,但应用中逐渐为表人为与表假代的「伪」、「假」所排斥,这也许是忌讳所发生的作用。 【粗疏粝糙】 这组词在表示粗劣的食物上意义相近。 粗,《正字通》「米不精也」。经过多次春簸的米称「精」,仅仅春去外壳的「脱粟」称「粗」;另外富贵者所食的稻粱称「精」,贫贱者所食的粟稷称「粗」。 《說文》「粗,疏也」。「疏」与「粗」同源,古代也指粗劣的食物。《詩·大雅·召旻》「彼疏斯粺,胡不自替」,意思是百姓吃的是粗食,他们这裏却吃细粮,为什么他们还不垮台;《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疏食」也指粗恶的食物。笼统地说「粗」和「疏」都指质量低下的食品,细分起来「粗」主要指粗粮,「疏」则主要指以野菜为食。《周礼·天官·太宰》「臣妾聚敛疏材」,注「疏材,百草根实可食者」;《淮南子·主术》「秋畜疏食」,注「菜食曰疏,食日食」。「疏」古籍中主要用于疏通、疏远诸义;为了区别,将疏菜义分化出来,字作「蔬」。《小爾雅·广物》「菜谓之蔬」《爾雅·釋天》「蔬不熟为馑」注「凡草菜可食者通名为蔬」。「蔬」亦别作「蓛」《爾雅·釋器》「菜谓之蓛」注「蓛者,菜茹之总名」。「蔬」也有广狭两种用法:狭义的「蔬」仅指菜类,如《国语,鲁语》「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广义的「蔬」也可以包括粮食类,如《礼记·曲礼下》「稻曰嘉蔬」。《白虎通·丧服》「蔬食饮水,朝一哭、夕一哭而已」,这裏的「蔬食」和「疏食」一样,指粗粝之食、藜藿之羹而已。 粝(糲、䊪),《集韵》「米之不精者」。当「粗」(麤)用为精粗之「粗」後,表粗米、脱粟的字,古代转而用「粝」《說文》「粝,粟重一私,为十六斗大半斗,春为米一斛曰粝」,这是汉代关于米的精粗的标准。《說文》「粲,稻重一私,为粟二十斗,为米十斗,日毇,为米六斗太半斗,日粲」:一石稻春出六斗太半斗米叫「粲」,一石粟春出十斗米来称「粝」。「粲」是精白米,「粝」是粗小米。「粝」是粗劣的食物,是穷苦者吃的,如:《韩非子·五蠹》「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南史·梁武帝纪》「膳无鲜腴,惟豆羹粝饭而已」。正因为「粝」成为不精之米的专称,所以「粗粝」、「疏粝」常常结合使用,如:《後漢書·伏湛傳》「今民皆饥,奈何独饱,乃共食粗粝」;韩愈《山石》「疏粝亦足饱我饥」。 糙《集韵》「米未春」。脱壳後未进行再加工的米叫「糙」,《六部成语,户部,糙米,注解》「[糙]粗粝之米也」。《文苑英华,淄青蝗旱赈恤文「搬运江淮糙米于河阳,积贮以备节给赈济」;《舊唐書·高帝纪》「东都饑,官出糙米以救饥「糙」、「粝」同义,「糙」可能是唐宋之後江淮一带的方言。正因为如此,泛指时「糙」可以指各种粗粮,特指时则表粗春的稻米。「糙」和「粗」、「疏」一样抽象化了。不过作为形容词,「糙」主要指不细腻,沒有粗大、空疏之类含义,如《朱子语类,孟子》「孟施舍、北宫黝便粗糙,曾子便细腻尔」。 【疏麤麁粗】 表粗大、粗糙的「粗」是个後起字。在「粗」出现之前,人们是用「疏」、「麤」来写这个词的。《詩·大雅·召旻》「彼疏斯稗,胡不自替(废),职兄斯引」,笺「疏,粗也,谓粝米也」;《論語·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朱注「疏,粗饭也」。文献中,「疏用得最早,但「疏」的常用义是表稀疏的,为了不产生混淆,人们就借用表「行超远」(见《說文》)的「麤」来写它了,因为「麤」的本义的用量极小,不致有产生混误之弊。「麤」主要用于春秋晚期和战国早期,比如《左傳》就全用「麤」。表食物的粗粝、纺织物的粗糙、器物的粗大、行事的粗疏等都用「麤」,但主要用于衣物布帛的粗恶,如:《左傳·襄公十七年》「齐晏桓子卒,晏婴麤缞斩、直经带」;《荀子·礼論》「麤布之衣、麤纱之履,可以养体」。「麁」是「麤」的简化字,上面用表重叠的符号「夕」来代替两个鹿,「麄」是「粗」訛变。「粗」字最早见于《莊子》,汉以後的书则多用「粗」,其他先秦典籍则偶尔用「粗」,可能是後世传抄时掺杂进去的。「粗」最初是为米的粗粝造的专字,如《莊子·人间世》「吾食也执粗而不臧」。但因为「粗」字笔画少,所以就通行开来了,如:《礼记·月令》「其器高以粗」;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文》「请为大夫粗陈其略」。这样一来,「麤」、「粗」就成为异体字了。《說文通训定声》说「麤,假借为粗」,这是颠倒了用字的历史。实际上「粗」是「麤」的後起分化字,由于後来在用法上完全地替代了「麤」,所以才成为古今异体。 【菲薄】 「菲」和「薄」在表示物品的质地不好上意义相近。潘岳《杨仲武诔》「心安陋巷,体服菲薄」,「菲薄」指食用粗劣;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这裏的「菲薄」用作谓语,是把自己看成低劣的,轻视自己的意思。分开说,「菲」侧重食物粗劣,「薄」侧重的是衣物单薄。 菲,《說文》「芴也」。《詩·邶風·谷风》「采采菲,无以下体」传「菲,芴也」,疏「陆机云:菲似蓄,茎粗,厚而长,有毛,三月中烝鬻为茹,滑美可作羹。幽人谓之芴,《尔雅》谓之蒠菜,今河内人谓之宿菜」。「菲」不知当今何菜,总之是萝卜属的一种野菜,是食物短缺的人采来糊口度日的。正因为如此,作为形容词,「菲」偏指食物粗劣。《论语・泰伯》「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集解「菲,薄也」,「菲」是微薄粗劣,数量少,质量次:陆机《辨亡論》「卑宫菲食,丰功臣之赏」,「菲食」也是降低食物质量的意思。「菲」虚化之後,就泛指微薄粗陋了。谢灵运《塘上行》「芳萱秀陵阿,菲质不足营」,欧阳修《冈阡表》「修以菲才,入副枢密」:「菲质」即陋质,「菲才」即劣才。《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太玄,昆》「黑白菲菲」:「菲」是「芬」、「纷」的借字,是香喷喷、乱纷纷的意思,与「菲」的陋劣义无涉。 「薄」的本义指草木丛生的地方,《楚辞·九章,涉江》「露申辛夷死林薄兮」,注「草木交错日薄」。「薄」借为「䙏」,《玉篇》「䙏,襌衣也」《廣雅·釋詁》「襌,也」。有衣无叫「襌」,也叫「䙏」。正因为如此,「薄」作为形容词常指衣单,如:梁武帝《禁奢令》「菲食薄衣,请自孤始」;杜甫《上巳日徐司录宴集》「薄衣临积水,吹面受和风」。泛化之後,「薄」成为「厚」的反义词,应用的范围就大大扩大了,如:《詩·小雅·小旻》「如履薄冰」;《莊子·肤箧》「鲁酒薄而邯郸围」。 【速迅疾捷急快】 这组词在速度快的意义上相近。 古代表示单位时间内行进快时一般用「速」,如:《国语,晋语》「子必速行」;《論語·子路》「无欲速……欲速则不达」;《三國志·魏书·郭嘉傳》「兵贵神速」;《聊齋·促織》「喜而哺之一鸣辄跃去,行且速」。 「迅」最初指鸟类的疾飞。阮籍《答伏义书》「九苍之高,迅羽不能寻其颠」,谢《野鹜賦》「落摩天之迅羽」:「迅羽」即迅飞之鸟。在古人的观念中,飞鸟的速度是高速度,所以「迅」在表示速度上快于「速」。《水经,江水注》「水势迅急」,《聊齋·促織》「虫跃掷迳出,迅不可捉」,成语「迅雷不及掩耳」:「迅」都指来势急速或一闪而过。 「疾」,最初指急病,用为形容词,也表示速度快。《戰國策·趙策》「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疾走」与「徐行」相对,是快跑;《戰國策·齐策「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曰:责(债)毕收乎?来何疾也」:「疾」相当于「速」。可能由于来源的关系,「疾」在表示速度上往往附加有紧迫、强烈、来势凶猛的色彩。《荀子·劝学》「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疾」有加强力度的含义在内;《商君書·弱民》「万民疾于耕战」,「疾」含有急切义。其他如「疾风知劲草」、「策马疾驶」等,「疾」也含有强烈义,带有紧迫感。 「捷」也有迅速义,但它多指人的行动迅速。曹植《七启》「跡(娇健)捷若飞」,《聊斎,促織》「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鬥」,「捷」都指行动快速。另外,「捷足先登」,「捷足」指腿快;《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岂教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捷给」指口快;《吕氏春秋·贵卒》「吴起之智,可谓捷矣」,「捷」指思索得快。总之,「捷」作快速解时多和人的身体以至智力的灵敏有关,往往有取巧的意味。 「急」,本义指人的性情急躁,如《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它也有快速义,《史记·李斯列傳》「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復强……不能并矣」,「急就」就是赶快完成。不过「急」的快速义,由于来源关系,总含有紧张、迫切、刻不容缓的意味在内,和舒缓、从容相对。《聊齋·促織》「成益愕,急趁逐之」,《清稗类钞,冯婉贞》「敌人远吾,欲以火器困我也,急逐弗失」,「急」都有赶紧的意思。 「快」,上古不表示快速,而表感情高兴,心境畅快。《孟子·梁惠王上》「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後快于心与(欤)」,「快于心」就是心裏痛快;成语「大快人心」、「拍手称快」、「亲痛仇快」的「快」都是痛快义。用「快」表快速是六朝之後才有的,如:《世说新语·汰侈》「彭城王有快牛,至爱惜之」;《晋书·王谌傳》「此马虽快,然力薄不堪苦行」。 【迟徐慢缓】 这组词在表速度慢上相交叉,但来源不一,用法上也有差别。 迟(運),亦作「遲」,《說文》「徐行也」,《釋名·釋言语》「穨也,不进之言也」。「迟」与「栖迟」、「滞」同源,是从徘徊不前、滞留不进的意思来的,所以「迟」虽然已经形容词化了,但可以充当「行」、「走」之类行为的谓语,如:《莊子·養生主》「每至于族(簇),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又《渔父》「人有畏影恶迹而去之走者,举足愈数而迹愈多,走愈疾而影不离身。自以为尚迟,疾走不休,绝力而死」。「迟」的反义词主要是表行进速度快的「速」,如《左傳·昭公十三年》「既闻命矣,敬共(恭)以往,迟速唯君」;也可以是「疾」,如《後漢書·律历志》「月行当有迟疾,不必在牵牛、东井、娄、角之间」。 徐,《說文》「安行也」,《廣雅·釋詁》「迟也」。「徐」也是行走速度慢,不过「徐」源于表舒缓的「舒」,所以它主要是用来描写行进速度的安适、缓慢的,很少作谓语表示行进迟缓的,这是它和「迟」的重要不同点。《孟子·告子下》「徐行後长者谓之弟(悌)」;宋玉《神女賦》「动雾以徐步兮,拂墀声之珊珊」;《戰國策·趙策》「[触龙]人而徐趋,至而自谢曰: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徐」的反义词主要是形容行进急促、紧迫的「疾」,如:《莊子·天道》「不疾不徐,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左傳·昭公二十年》「清浊、短长、疾徐……,以相济也」。 「迟」和「徐」的词源关系不仅使它们在用法上出现差异,也使它们的引申义有所不同。「迟」来自速度,速度经常和单位时间的行进距离发生关系,所以「迟」常表时间的久、晚,如:《詩·豳風·七月》「春日迟迟,采蘩祁祁」;《楚辞·离骚》「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退莫(暮)」;《古许・为焦仲卿妻作》「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徐」是形容行动舒缓的,所以它的引申义也多着重于安详、平稳,如:《莊子·应帝王》「泰氏其卧徐徐其觉于于」,《釋文》「徐徐,安稳貌」;苏軾《前赤壁賦》「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慢,《說文》「惰也」,《廣雅·釋詁》「缓也」慢」与「曼」、「满」等同源,古义是怠惰,与速度无关,如:《易·繫辭上》「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史记·淮阴侯列傳》「王素慢,无礼,今拜大将如呼小儿耳」。「慢」的反义词是「敬」,如《礼记·缁衣》「可敬不可慢」。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慢」转用于速度低,如:《詩·郑風·大叔于田》「叔马慢忌,叔发罕忌」,传「慢,迟……。田事且毕,则其马行迟」;白居易《琵琶行》「轻拢慢捻抹復挑,初为霓裳後六么」。「慢」的缓慢义古代很少见,大量应用是近现代的事。「慢」表速度低时与「迟大体近似,也是表行动迟、时间长的,如「走得慢」,「时间过得慢」,「活幹得慢」与「快」成反义。「慢」已经逐渐排斥了「迟」,使「迟」成为古词。 缓(緩),《說文》「绰也」,《玉篇》「迟缓也」。「缓」与「环」、「垣」等同源,最初表示宽鬆地围绕在周围,如:《榖梁传,文公十八年》「一人有子,三人缓带」;《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缓」的反义词是「急」,表紧张的「急」,如:《莊子·则阳》「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史记·游侠列傳》「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在表速度慢时,「缓」近似「徐」,主要是描写状态的,和「慢」构成一对。在行动上,「缓」也重在舒缓从容,不急不躁,如:《公羊传·闵公二年》「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北齐書·祖鸿勋傳》「缓步当车,无事为贵」;杜甫《花鸭》「花鸭无泥滓,阶前每缓行」。「缓」的引申义也重在宽舒、不紧急,如:储光羲《游湖》「青林碧屿暗相期,缓楫挥觥欲赋诗」;白居易《长恨歌》「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正如「慢」在逐渐排斥「迟」一样,「缓」正在逐渐排斥「徐」。 【众多寡少】 「众」和「多」是一对近义词「寡」和「少」是一对近义词,因为它们的异同点相似,而且只有连在一起才说得清楚,所以编为一组来说明。先说「众」、「多」。 众(架),《說文》「多也」。「众」和」多」在表示数量大上相同,但两者的计数的对象不同:「众一般指人数多;而「多」则泛指数量的多。「众」最初就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庶民或农奴的,所以「众」上古时代经常表示人群。《左傳·襄公十年》「众怒难犯」,《墨子·非攻中》「越王勾践视吴上下不相得,收其众以復其仇」《孟子·滕文公下》汤使亳众往为之耕」,《孟子·尽心下》「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众」都指众人,可见「众」最初是众人的称呼。「众」抽象化成为数词以後,作定语时一般也用来限制人;作谓语时,主语也多是人,如:《孟子·尽心上》「广土众民,君子欲之」,《孟子·滕文公下》「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撻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墨子·尚同中》「助之动作者众,即举其事速成矣」;《商君書·农战》「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除了作定语时可以泛指多数外,「众」是专用来说人数之多的,这种情况直到今天也还在许多词语中保存着,如「群众」、「民众」、「观众」、「公众」、「大众」、「听众」、「众人」、「众位」,「众志成城」、「众望所归」、「谣言惑众」、「人才出众」等都用「众」。 「多」是泛表数量的,它可以用以计人,也可以计事计物,如:《孟子·梁惠王上》「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公孙丑下》「米粟非不多,兵革非不利也」。另外,「多」可以作状语,如:《孟子·告子上》「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孟子·尽心上》「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众」因为名词性强,所以只能作定语,如:《荀子·劝学》「树成荫而众鸟息焉」;《漢書·董仲舒傳》「众少成多」。 「寡」和「众」是反义词,如:《孟子·梁惠王上》「寡固不可以敌众」;《孙子,谋攻》「识众寡之用者胜」。「众」最初专用以表示人多,作为反义词的「寡」最初也应该是专用以指人少的。因此孤单无依的人称「寡」,《墨子·辞过》「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注意:「寡」在上古时代不仅指女子的无夫,而且指男子的无妻,所以在《辞过》裏墨子还说「宫无拘女,则天下无寡夫」,只把妇女无夫叫「寡」是後来的事。诸侯自称「寡人」,也是说自己孤立无援的意思。「寡」也常用来表示人的少,如:《孟子·公孙丑上》「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老子》「小国寡民」。不过「寡」在指人上比「众」可蜕化多了,它已经趋向泛化,经常和「多」也构成反义词或和「少」同时用了,如:《孟子·滕文公上》「五穀多寡同则贾(价)相若」;《孟子·公孙丑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少」与「寡」的这种界限的混淆,也使「众」和「少」互成反义词了,如《墨子·公输》「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寡」泛化的另一结果是「寡」作谓语时,对主语也无所选择了。《論語·为政》「言寡尤,行寡悔」,主语是「言」、「行」;《墨子·杂守》「人众食寡,三不守也」人的谓语用「众」,食的谓语用「寡」。 「少」和「寡」比,只有习惯用法上的不同,很难看出「多」和「众」的表人数和泛表数的区别了。这种习惯的区别表现在:上古多用「寡」而少用少」,後来「少」的应用逐渐多起来,此其一;第二,因为补语系统是较後发展起来的,所以「寡」作谓语时一般不带补语,也不做补语,「少」则可以带补语或作补语。《後漢書·章帝纪》「垦田减少」,「少」不能换成「寡」;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遍插茱萸少一人」,同样不能说「寡一人」。至于「少」除表数目少之外,还做副词,表示时间的短暂,还表示年少,这些意义和用法「寡」是沒有的。 【缤纷紛坛繁縟】 纷(紛),《廣韵》「也」;繁,《小爾雅·廣詁》「多也」。「纷」和「繁」的基础义都是数量众多,如:《楚辞·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荀子·议兵》「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数量众多义用于人们所追求的、有秩序的事物就是「盛」,用于无秩序的事物就是「乱」;「纷」、「繁」也都有这方面的含义。《楚辞·招魂》「士女杂坐,乱而不分些,放陈组缨,班其相纷些」,这是纷乱;《史记·礼书》「出见纷华盛丽而说(悦),人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这是美盛;《孝经序》「剪其繁芜,而撮其枢要」,这是繁杂;《吕氏春秋·音律》「阳气始生,草木繁动」,这是茂盛。「纷」只是「缤纷」(亦作「缤翻」、「邠盼」等)和「纷纭」(亦作「纷云」、「纷员」、「纷缊」、「纷法」等)的单音形式,如:《楚辞·叹,远逝》肠纷纭以缭转兮,涕渐渐其若屑」;陶潜《桃花源記》「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繁」也有其復音形式,就是「繁缛(rù)」(亦作「烦辱」),如:刘琨《答卢谌》「绿繁缛,柔条修罕」;《周礼·秋官·司隶》「邦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 「纷」与「繁」,「缤纷」、「纷纭」、「纷纷」与「繁缛」的区别在于:前者重在密集、交杂;後者重在琐细、频促。「纷」、「纷纭」等用于物,多指物的密集而多,它们往往是纠集在一起的,「雨」、「雪」、「花」、「葉」的下落就常用「纷纷」、「缤纷」描写,如:《詩·小雅·采薇》「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纷纷」的别写)」;「落英缤纷」。用于事,「纷」、「纷纭」,多表头绪多,「纷至沓来」,应接不暇,如:《孟子·滕文公上》「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众说纷纭」。「繁」、「繁缛」用于物侧重的是物的细碎,越微末越多,如《梁書·王僧孺傳》「委曲同之针缕,繁碎譬之米盐」,「繁文缛节」也是说仪式、礼数的细枝末节特多、特烦琐。用于事则表示细碎的小事多或同一事的频繁出现,如《韩诗外傳》税赋繁数,百姓困乏」。植物的繁茂、生物的繁殖也是因为越小越多才用「繁」的。从它们的反义词裏就可以更好地反映出它们的差异:「纷」、「纷纭」的反义应是有条不紊的「整」或「不乱」,如张衡《思玄賦》「私湛忧而深怀兮,思缤纷而不理」;「繁」的反义常是「简」、「省」,如《荀子·乐論》「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 【给足赡】 作为形容词,这组词都有能够满足需求的意思,但有程度上的区别。 给(給,j),《說文》「相足也」,段玉裁注「相足者,彼不足,此足之也」。「给」作为动词是供应的意思,对方有某种需要,主要是衣食财用上的需要,另一方给以供应称「给」,如:《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史记·平准书》「衣食皆仰给县官」。正因为「给」是对不足者的供应,所以形容词「给」表示的是刚刚能满足需要,达到自给自足的程度。《齐民要术序》「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充给」说的是两种情况,或充裕或可以自给;《孟子·梁惠王上》「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不给」是不能满足衣食之类的基本需要的状态。 足,《說文》「人之足也」。「足」本指人脚,後被借来表充足,《集韵》「益也」《廣韵》「添物也」。作动词用,「足」有添加、补足的意思,《列子·杨朱》「逃于後庭,以昼足夜」,《釋文》「足,益也」。正因为如此,「足」作为形容词主要表示财物充分,不充分就是「不足」。《荀子·富国》「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裕民」才能使国用充足;《礼记·王制》「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不足」不是「不给」,不是遭受饥寒,而是虽给而不宽裕。「给」是仅仅能够维持生活的基本需求,是刚刚能口蔽体,低于「给」就是「乏」了;「足」是在「给」的基础上有所添加,是可以比较充分地满足生活需要,所谓「充足」。因此,「给」、「足」连用时,「给」总是在前,「足」总是在後,因为它们有程度上的区别。《漢書·贾褒傳》「澍雨数降,其秋大熟,百姓给足」,「给足」是或「给」或「足」;《史记·滑稽列傳》「至今皆得水利,民以给、足、富」,超出「给」、「足」就是「富」了。「给」、「足」互文时,意思就混同了,如「家给户足」。另外,「给」的应用范围狭窄,主要指生活需求的供应程度;「足」的结合范围就宽泛得多,除生活需求之外,还可以广泛地用于知识、欲望、力量、数量等方面,随着应用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出现不同的色彩、译法。 赡(贍,shan),《玉篇》「假助也」,《說文,新附》「给也」。作为动词「赡」也是供给别人财物所需,不过它不是一般的供应,而是对生活困难的亲族或亲近者的周济,有供养的意思,如:《漢書·王莽傳》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三國志·吴书·朱桓傳》「轻财贵义……爱养吏士,赡护六亲,俸禄产业,皆与共分」。作为形容词,「赡」也表充足,《小爾雅·广言》「赡,足也」,不过它不是一般的宽裕、需求充分,而是宽裕到自奉有馀、可以用多出的部分补助不足者的程度,如:《盐铁论,非鞅》「不赋百姓,而师以赡」;《晋书·宣帝纪》「务农积穀,国用丰赡」。正因为「赡」已与「丰」、「富」搭界了,所以「丰赡」、「富赡」常连用。「赡」在表生活需求之绰绰有馀之外也用以形容、描写其他事物,不过侧重于学识见闻的渊博、文辞内容的丰富,如:扬雄《解嘲》「虽其人之赡智哉,亦会其时之可为也」;《漢書·叙傳》「东方赡辞,诙谐倡优」。 【豊饶富庶】 这组词都含有数量众多的意思,不过有个相对的分工。豐饶富庶 「豐」古与「丰」为同源分化词(参看〔豐丰条〕),虽可通用,但有分工,简化汉字中归并。「丰」原表草木茂盛,「豐」通用,如《詩·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豐草」。不过分化出的「豐』则主要表示由于庄稼丰茂导致的粮食豐盈,所以豐」的数量多义主要体现在堆垛大、容积大方面,《廣雅·釋詁》「豐,满也」,如《戰國策·趙策》甘露降,风雨时至,农夫登,年豐盈」;《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豐洁,神必据我」。「豐」的豐收义、富足义都是从粮多义来的,如:《詩·小雅·豐年》「豐年多黍多称」;张衡《西京賦》「地沃野豐」。因为「豐」重在容积大,所以它常用来形容高大、肥大乃至盛大的事物,如:「豐殿」指高大的殿堂;「豐碑」指高大的碑碣;「豐狐」指肥大的狐狸;「豐功」指盛大的功业。「豐」的反义词很多,如:《論衡·命义》「物之贵贱,不在豐耗」;《後漢書·仲長統傳》「齐民财之豐寡,正风俗之奢俭」;《晋书·礼志中》「礼典规度,豐杀(减少)随时」;刘知幾《史通,叙事》「文约而事豐」;《宋史·食貨志》「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豐凶、贵贱知之」;《宋史·黄廉傳》「民遇豐年而思歉岁也」。其中多和数量发生关系,部分和收成发生关系。 饶(饒),《說文》「饱也」,《廣雅·釋詁》「益也」,又《释诂》「多也」,《玉篇》「豐也,馀也」。「饶」也是数量多,也和食物多有关,与「豐」义近,如:《戰國策·秦策》「沃野千里,畜积饶多」;《漢書·趙充国傳》「今虏马肥,粮食方饶」。分别说,豐」多和粮发生关系;「饶」则不限于粮,而是指食物的多,与缺少食物的「乏」相对,如《鬼谷子,揣篇》「料人民多少、饶乏、有馀不足幾何」。另外,在表数量多上,「豐」重在多,而「饶」重在食用有馀,有多出的部分,所谓「益也」。《論衡·量知》「贫人不足,而富人饶侈」,「饶」与「不足」相对;《漢書·食貨志》「及武帝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饶给」是自给而有馀。泛化之後「饶也就泛指多了,如李白《古风》「胡关饶风沙」。饶」的饶恕义也是多馀义的动词用法,杜甫《立秋後题》「日月不相饶,节序昨夜隔」,「不相饶」最初也是不肯给多馀的时日的意思。 富,《說文》「备也」。「备」指各种财物无所不有,所以「富」也是多,不过侧重于财物多,如《莊子·天地》「有万不同之谓富」;到後来「富」就指钱财多了,如《論衡·初禀》「富家之翁,费累千金」。「富」的反义词是「贫」,如:《論語·学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富」也可以泛指多,如:枚乘《七发》「太子方富于年」;潘岳《马督诔》「城小粟富」。不过「富」经常形容的还是拥有财富者,如「富国」、「富户」、「富商」、「富翁」等。 庶,《爾雅·釋诂》「众也」。「庶」的表众多偏重于品类,种类众多才用「庶」。《書·益稷》「庶事康哉」,「庶事」就是各种各样的事;《孟子·離婁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庶物」就是不同种类的物;《書·周官》「推贤让能,庶官乃和」,「庶官」是有种种职守的百官;《吕氏春秋·功名》「庶草茂则禽兽归之」,「庶草」就是百草。「庶」是从分类多来的,主要用于殷周时代,後世只是在书面语上沿用下来。「庶」所限制的重点在于人和事物。奴隶社会下人是有着森严的等级的,所以各色人等就称作「庶民」,正妻之外的各种腰妾称「庶妇」,其子称「庶子」,种种异姓称「庶姓」,所属邦国称「庶国」。关于事的如各种事物称「庶务」,各种事功称「庶绩」,各种狱讼称「庶獄」,种种徵兆称「庶徵」等。「庶」有时近乎「多」,但仍隐含着种类繁多的意思。《詩·大雅·卷阿》「君子之车,既庶且多」,「庶」重的是类别,「多」才重的是数量。 【豐丰】 「豐」和「丰」简化汉字归并为一,在古代它们是声音相近、所记的意义相交错的两个字。豐,《說文》「豆之豐满者」。「豆」是一种类似高脚盘的盛食物的器皿,古代字形中,「豐」字正象豆内装满食物或祭物之形,它是祭物或食物豐盛的意思。《尚書·高宗肜曰》「典祀无豐于祢(父庙)」,《左傳·僖公五年》「吾享祀豐洁,神必据我」,「豐」都表示豆内祭物豐盛。「豐」由祭物、食物豐盛扩大到一般事物的豐盛,这就产生了『豐」的富足、盛大、众多义,如:《三國志·魏书·国渊傳》「仓廪豐实」;欧阳修《昼锦堂記》「其豐功盛烈……乃邦家之光」。「豐」由享祀豐洁才能豐收、豐收才能祭物豐盈引申出豐收义,如:《詩·周硕·豐年》「豐年多黍多(稻)……,为酒为醴,烝畀祖妣」;《戰國策·趙策》「甘露降,风雨时至,农夫登,年榖豐盈」。「豐」还用于人,表示脂肪肥厚,如:司马相如《美人賦》「皓体呈露,弱骨豐肌」;《舊唐書·杨贵妃傳》「姿质豐艳,善歌舞,通音律,智算过人」。「豐」还用于草木,表茂密义,如:《詩·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豐草」;曹操《步出夏门行・观沧海》「树木丛生百草豐茂」。 丰,《說文》「草盛丰丰也」。「丰丰」是个连绵词,可以写作「丰丰」,也可以写作「丰茸」、「蓬茸」、「菶茸」、「鬅茸」、「冯戎」等形式,是形容草本植物生长旺盛的样子的,「丰」的古字形正像植物枝繁葉茂、欣欣向荣之形。何中《寄题疏山寺禅房》「丰茸沙草取幽径」,扬雄《蜀都賦》「五穀冯戎」,「丰茸」、「冯戎」都是草或庄稼多而盛的样子,「丰」是其简省形式。「丰」原指草木生长旺盛,移用于人,就表示人体生长得丰满,富于生命力。表示人生长旺盛时「丰丰」多写作「丰容」、「风容」、「豐容」、「豐盈」等。《後漢書·章德窦皇后纪》「[后]与女弟俱以选,例人见长乐宫,进止有序,风容甚盛」,沈约《少年新婚》「丰容好姿颜」,宋玉《神女賦》「貌豐盈以庄姝兮」,《後漢書·南匈奴傳》「豐容靓妆,光明汉宫」:「丰容」、「豐盈」等都是「丰」的各种变体的複音形式。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豐」的草茂义实际上来自「丰」,「豐」是写作「豐茸」的「丰」的单音化的结果。《漢書·王盖傳》「百豐茂」,「豐茂」即豐茸蕃茂。在形容人的容貌上,「豐」同样来自于「丰」,是「豐盈」、「豐容」的节省形式。不过,在表人的容貌上,「丰」分化为两个意义。其一是侧重于肉体,表示身体肥大、肌肉豐满,这个意思多写作「豐容」、「豐盈」,因此,作为其简省形式,「豐」就着重人肉体方面了,如:《楚辞·大招》「豐肉微骨,调以娱只」,王逸注「豐,厚也……。言美人肥白润泽,小骨厚肉」;《宋史纪事本末》「天祥为人豐颐,两目炯然」。另一意义侧重于神态风韵,是用植物的充满生机来比喻人的风姿飒爽、神采飞扬的,《方言・一》「秦晋之间,凡好而轻者谓之娥……,赵魏之间曰姓,或曰妦,好,其通语也」,郭璞注「妦,言妦容也」。「妦」是「豐」的分化字,「丰」、「妦」、「丰容」、「妦容」等,都是轻盈有姿、顾盼有神的意思,都是仪态和神采的美。正因为如此,「丰采」、「丰韵」、「丰雅」、「丰仪」、「丰标」、「丰度」等都不能用「豐」,如:王由道《儒宗賦》「猗欤我公,玉雪丰标」;《聊斋志异,娇那》「一少年出,丰采甚都」。「丰」也常借「风」来写,如「丰采」等可以写作「风采」、「风神」、「风韵」、「风骨」等。 【裕优】 裕《說文》「衣物饶也」;优(優),《說文》「饶也」。「裕」和「优」都有「饶」义,都可以表示足用而有馀,如:《法言,五百》「虽山川、丘陵、草木、鸟兽裕如也,如不用也,神明亦末如之何矣」;《荀子·王制》「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馀用也」。所以它们有时连用,如《国语,周语》「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 「裕」和「优」抽象化後都可以表示宽闲,不过侧重点有些区别。「裕」来自衣物饶,与「容」同源,所以重在空间宽绰,处境宽鬆,有回旋馀地,可以举动自如,无所牵碍,如:《孟子·公孙丑下》「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馀裕哉」,注「裕,宽也」;白居易《谕友》「穷通各有命,不系才不才。推此自裕裕,不必待安排」。所以形容财物等宽裕用「绰绰有裕」;形容应付周围事物不费力用「应付裕如」。「优」和「悠」、「游」有关,它重在时间,表示的是闲散闲适,自由自在,常与「游」、「闲」并用,如:《史记·孔子世家》「优哉游哉,维以卒岁」;《颜氏家训,涉务》「故治官则不了,营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 【鲜少】 鲜,典籍中常用来表示鲜鱼、生肉,如:《老子》「治大国若烹小鲜」,「鲜」指鲜鱼;《左傳·襄公三十年》「唯君用鲜」,「鲜」指新猎的鸟兽。作为形容词,「鲜」多指新鲜,它表示「少」是假借用法。表「少」的「鲜」後来独立造字,写作「尠」、「尟」。「鲜少」有时结合使用,意思是非常少,如:《国语,楚语》「私欲弘侈,则德义鲜少」;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草木丛茂,居民鲜少」。 「鲜」和「少」虽然同是「不多」,但它们之间有程度上的区别。「少」是对数量小的客观说明,「鲜」则具有强调的意味,正如「尠」、「尟」的构字所表明的,它是「甚少」,「是少」,是非常少,所以《爾雅·釋诂》说「鲜,罕也」。《韩非子·十过》「破赵而三分其地,又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则吾所得者少」,这是纯客观的叙述;《論語·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这是强调这类事的微乎其微。正因为「鲜」是「甚少」的複合体,所以「鲜」不再受程度副词的修饰;「少」则可以受表程度深的「弥」、「愈」、「甚」的修饰,如:《韩非子·喻老》其出弥远者,其智弥少」;又《饰邪》「巧说者用……则有功者愈少」。也正因为如此,「少」和「多」、「众」可以对举或连用,如《墨子·公输》「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韩非子·安危》「小人少而君子多」;而「鲜」不能。作副词时,「鲜」仍然是甚少义,而「少」则有稍微义,如:《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韩非子·难四》「卫孙文子聘于鲁,君登亦登。叔孙穆子趋进曰:子其少安」。 【贫窭乏穷困】 现代「贫」、「穷」义近,「困」、「乏」义近;古代则「贫」与「窭」、「乏」义近,「穷」与「困」义近。 「贫」(貧)古今义相同,都指缺少衣食钱财,《莊子·让王》「无财谓之贫」。「贫」与「富」构成反义词,《論語·学而》「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窭(窶,jù),《爾雅·釋言》「贫也」。「窭」与「贫」同义,都指缺少财用。《漢書·霍光傳》「诸儒生多窭人子,远客饥寒,喜妄说狂言」,「窭人子」即贫家子弟;《新唐書·刘瞻傳》「瞻为人廉约,所得俸,以馀济亲旧之窭困者,家不留储」,「窭困」即贫困。「窭」和「贫」的分别在于「窭」与「局」、「拘」同源,它表示日用紧拘,是从外在表现上去说明「贫」的。《詩·邶風·北門》「终窭且贫,莫知我艰」,注「窭者,无礼也;贫者,困于财」,「无礼」即无财以备礼,日子过得紧巴。 「乏」也指缺少衣食财用,不过「贫」是形容词,表达的是缺衣少食的状态,词义抽象。「乏是个动词,指匮乏,它具体、实际,指的是眼前所缺,如:《左傳·僖公三十年》「行李(外交使节)之往来,共其乏困」;《戰國策·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乏」泛化後引申为一般的缺乏,如《国语,越语》「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乏」用于疲乏、劳累乃是唐宋以後的後起义,如《新唐書·朱滔傳》「步马乏顿」。 「贫」系词指财物匮乏;「穷」系词指人事,是人的处境艰难,沒有出路。 「穷」(窮)古代常用义指境遇不好,行不通,一般不指贫穷。《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穷民」指境遇不好的百姓。「穷」的反义词是「通」、「达」。《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莊子·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穷」「达」对举,「贫」「富」对举。所以在封建社会裏即使有吃有穿而不得显贵也叫「穷」,如王勃《滕王阁序》「穷且益坚,不坠青雲之志」。「穷」又由无出路引申为尽头,如《莊子·秋水》「今我睹子之难穷也」。「穷」又引申为寻究,如陶潜《桃花源記》「欲穷其林」。今天成语中的「日暮途穷」、「山穷水尽」、「无穷无尽」等,其中的「穷」都不是贫穷义。後来「困穷」连用出现「贫困」的意思,随後「穷」单用也就渐渐表示「贫」了,不过这是晚起义。「困」指被某种事物包围,或陷人艰苦的环境中无法挣脱,如《左傳·宣公十二年》「困兽犹」。「困」和「乏」、「贫」有相通之处,因而有时连用。即使连用,「困」仍是侧重处境,不常指物质上的缺乏,所以常说「困窘」、「困苦」。「困」与「穷」有很多近似处,如同是沒出路,同是强调环境限制等。但二者也有区别,「穷」只是境遇不好,不能显贵;而「困」还常指委靡不振、找不到出路的精神状态:《莊子·外物》「知有所困,神有所不及」;《荀子·宥坐》「君子之学,非为通也;为穷而不困、忧而意不衰也」。 【吉祥瑞】 吉,古代常和占卜联系在一起,把占卜中遇到的好兆头称作「吉」,《說文》「吉,善也」。「吉」之反义是「凶」,如:《左傳·昭公五年龟兆告吉」;《左傳·昭公五年》「吉,无不利」「吉」和「凶」本来是迷信的用语,但後来人们把「吉」、「凶」由卜兆转移到人事,这样就把顺利的如意的事称作「吉」,把不顺利的、不幸的事称作「凶」了,如《荀子·天論》「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当用作定语时,总是把一切好的、善的称作「吉」,如「吉人」是善人,「吉金」是质地好的铜等;把坏的、恶的称作「凶」,如「凶徒」是做坏事的人,「凶信」是不幸的消息等。 祥,是微兆的意思,当初它只表示或吉或凶的预兆,本身并不表示吉凶。《左傳·僖公十六年》记载,宋国落了陨石,有鸟倒着飞,宋襄公问「是何祥也;吉凶安在」,意思是:这是什么微兆呢?主吉还是主凶?《戰國策·秦策》「天下继其统,守其业……岂非道之符而圣人所谓吉祥善事与」,「吉祥」是吉利的预兆的意思。吉祥的反面是的「妖祥」,如《戰國策·楚策》记载庄辛谏楚襄王不要淫逸侈靡,不顾国政,「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将以为楚国袄(妖)祥乎」,「妖祥」是不吉利的兆头。人总是愿意趋吉避凶的,所以喜欢「吉祥」而忌讳说「妖祥」,把「妖祥」称作「不吉」。由于「吉祥」失去它的反义语,「祥」就逐渐被「吉」所同化,于是「祥」也就由一个中性词变为褒义词了。《莊子·人间世》「吉祥止止」,成玄英疏「吉者,福善之事;祥者,嘉庆之徵」,「祥」成为「吉」的同义语。「吉」和「祥」的区别在于「吉」指实事(如办喜事称吉事),而「祥」则只表好事的兆头,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有赤鸟之祥」;柳宗元《零陵郡復乳穴記》「君子之祥也,以政不以怪」。「祥」用为限制成分时逐渐形容词化了,表示事物带有吉庆性质。因为「祥」带预兆义,所以其吉庆义虽不如「吉」用得广却较「吉」为重,如:杜牧《长安杂题长句诗五》「祥雲辉映汉宫紫,春光绣画秦川明」;《宋史·乐志》「[兴国]九年,岚州献祥麟」。 瑞,《說文》「以玉为信也」。玉是美石,在人类进入使用金属器的时代,对已成为历史的石器时代是怀有纪念之情的,因此,特别宝贵质美的玉。先秦贵族以玉为装饰,诸侯等以颁玉为凭证。《左傳·哀公十四年》司马牛致其邑与圭焉」,杜预注「圭,守邑符信」,使其守邑时发圭为证明,致邑时将圭缴还;《左傳·哀公十四年》记载宋君请求左师助讨桓魋,「对曰:魋之不共(恭),宋之祸也,敢不唯命是听。司马请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请瑞」就是要作为凭证的玉器。圭就是「瑞」的一种,此外,璋、璧、虎符等也都统称「瑞」。《周礼·春官·典瑞》说「[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注「人执以见曰瑞;瑞,符信也」。「瑞」本来是符信,封建社会的君王皇帝自称是上天之子,是代上帝统治万民的,为宣扬这一统治根据,他们就把各种少见的现象,如天空有五色雲出现,地下有钟鼎出土,发现了奇异的禽兽,出现了特殊的植物等说成是上天对皇帝的嘉奖的凭据。《韵会》解释「瑞」是「天以人君有德符,将赐之以历年,赐之以五福,先出此以与之为信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杜预《春秋左氏传,序》「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論衡·指瑞》「传舍人不吉之瑞」,「嘉端」是吉兆,「不吉之瑞是凶兆。这样一来,「瑞」就有了预兆义,和「祥」成为同义词了;而且和「祥」一样,最後表示吉兆了。作为形容词,「瑞」也表示吉祥,不过它的上天赐予嘉兆、预示吉祥的意味较「吉」、「祥」为重,带有更多的象徵性,因而在表吉祥的程度上也相应重,如:张九龄《和崔尚書·喜雨诗》「照烂阴霞上,交纷瑞雨来」;《宋史·高宗纪》「八月癸未,抚州献瑞禾」。 【奥秘玄妙】 这组词都含有内容难知、捉摸不定的意思,但由于来源不同,着重点也有区别。奥,《釋名·釋宫室》「宫中西南隅曰奥,不见户明,所在秘奥也」。作为名词,「奥」指屋子的西南角。在半地下的上古屋子裏,门向南,是透光之处,人门处两边为避风修有墙,所以西南角是屋子的最深、最暗处,如《楚辞·招魂》「经堂人奥,朱尘(承尘)筵些」。因此,深隐的地方也称「奥」,如《韩诗外傳》「窥其门,不入其中,安知其奥藏之所在乎」。作为形容词,「奥」就表示深了,如陆机《塘上行》「沾润既已渥,结根奥且坚」;对文章、事理的内容来说,「奥」就表示含蓄、高深了,如《文心雕龍·宗经》「洞性灵之奥区,极文章之骨髓」《宋史·蔡元定傳》「对榻讲论诸经奥义,每至夜分」。「奥」的特徵在于内涵深,难以穷秘,亦作「祕」,《說文》「神也」,《字汇》「隐也」。「秘」来自于「密」。「密」有稠密、隐蔽的意思,所以在涉及事物内容时,「秘」表示神秘、隐蔽,很难推测,很难得见。李峤《百寮贺瑞表》「莫究天人之际,罕甄神秘之心」,这是神秘难测;陆游《食荠》「采撷无阙日,烹饪有秘方」,这裏,「秘」是珍藏难知义(参看〔密秘〕条)。可见,「秘」的特点在于内容隐蔽,难测,难见。 玄,《說文》「黑而赤色者为玄」。黑中带赤的颜色即现代说的天青色,如《楚辞·招魂》「红壁沙版,玄玉之梁些」。「玄」近于黑色,黑色最暗,难于看清,所以,引申开来,在事理上,「玄」多表示内容捉摸不定、幽暗不明,使人很难知道,如:《晋书·阮籍傳》「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成公綏《啸賦》精性命之至机研道德之玄奥」。由此可见,「玄」不是不让人知道,而是由于本身若明若暗、若有若无,使人难以知道,难以看透。 妙,亦作「玅」,《廣雅·釋詁》「小也」。「妙」最初指人年少,如《三國志·魏书·陈思王植傳》「终军以妙年使越」;也指事物的微小奇巧,如向秀《思旧賦》「妙声绝而復寻」。正因为如此,当表示事理或内容时,「妙」所侧重的是精巧、高明,是人们难以做到的,如:《論衡·艺增》「诸子之文,笔墨之疏,人贤所著,妙思所集」;黄庭坚《戏题小雀捕飞虫画扇》丹青妙处不可传,轮扁斫轮如此用」。总之,它们的大别在于:「奥」重在高深、迂曲而难穷;「秘」重在神秘、隐蔽而难见;「玄」重在虚无缥缈而难知;「妙」重在精巧高明而难能。 【密秘】 「密」、「秘」同源,在不可知的意义上相近。细分起来:「密」侧重的是不使人知,而「秘」侧重的则是不得而知。 「密」常用的意义是稠密、细密,如「草深林密」、「密雲不雨」;对物来说是稠密,对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就是亲近、亲昵,如「密不可分」、「昵朋密友」。引申开来「密」就表示被严严地遮盖住的、不向外透露的意思,如:《史记·淮南衡山列傳》「日夜从容(怂恿)王,密谋反事」;《三國志·蜀書,先主傳》「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辞受帝衣带中密诏,当诛曹公」。「密」是不公开的,不让他人知道的,它的反义词是「泄」,是为人所知,如《韩非子·說难》「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秘(秘),《說文》「神也」。所谓「神」就是变化莫测,不可究知的意思。潘岳《西征賦》「侔造化以制作,穷山海之奥秘」,《隋書·庾季才傳》「天地秘奥,推测多途,执见不同,或致差舛」,「秘」经常和「奥」结合使用,表示事物或道理藏得很深,让人琢磨不透。 「密」是当事人隐蔽或隐瞒事物不使外人知道;「秘」是从外人角度说的,是事情、道理深藏着,别人不易看到或不易知道。换句话说,「密』是隐蔽内容,不外传;「秘」是内容隐蔽,不易知。正因为如此,「密」经常用于「密函」、「密命」、「密谋」、「密告」之类需保密的事物;「秘」则用于「秘诀」、「秘方」、「秘书」、「秘籍」之类的别人看不到、不得而知的隐秘的事物、希珍的事物。《史记·陈丞相世家》「高帝既出,其计祕,世莫得知」,用「秘」,重在世莫得知上,如果用「密」,就是不向外传了。李白《送方士赵叟之东平》「赵叟得秘诀,还从方士游」「秘诀」是不为别人所知的诀窍。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皆古文旧书……,藏于秘府,伏而未发」,《唐诗记事,段成式》「博学强记,多奇篇秘籍」:「秘府」是皇宫内藏书籍等物之处,是外人难得见到的;「秘籍」是罕见的书籍、版本,是很少为人所知的。 【安静宁靖】 安《爾雅·釋诂》「定也」,《說文》「竫(静)也」。「安」的反义词是「危」。「危」是摇摇欲坠;四平八稳、不摇不晃叫「安」,所以「安」是安定、安稳、安全的意思。《荀子·臣道》「以安国之危」,是使国家从动荡中稳下来;又《天論》「三者错,无安国」,「安国」是太平的、稳定的国家。成语「安如泰山」、「安身立命」、「安土重迁」、「安然无恙」的「安」,都是这个意思。「安」用于内心安定就是安适的意思了。《国语,晋语》「民生安乐,谁知其他」,《荀子·脩身》「身劳而心安为之」,成语「心安理得」,「安」都侧重于心情思想上的安适。「安」用于身体就是安逸、苟安的意思了。《国语,晋语》「子必有晋,若何怀安」,《荀子·劝学》「嗟尔君子,无恒安息」这裏的「安」都侧重于身体的舒适或贪图舒适义,反义应是劳苦、勤苦。此外,用于行走上,如「安步当车」,「安」就与徐缓同义;用作谓语,如「安其所习」,「安」就与「习惯于……」相当,不一一列举。 静,《廣韵》「安也」。「静」是静止不动的意思。《論語·雍也》「知者动,仁者静」,《韩诗外傳》「树欲静而风不止」「静」都是平静或停止下来不再摇动的意思。「静」也常用在声响方面,无声无响叫「静」,如杜甫《甘林》「喧静不同科」。「静」的其他意义,如澄清义、贞淑义等,都是由此引申的。 「安」和「静」的区别在于:「安」重在稳定,其反义词是「危」、是「劳苦」;「静」重在止息,其反义词是「运动」,是「喧嚣」。 「宁」(寧、甯)介于「安」、「静」之间,既有稳定义又有止息义,所以「安宁」、「宁静」都可以连用。《国语,晋语》「自子之行,晋无宁岁」,柳宗元《捕蛇者说》「虽鸡犬不得宁焉」:前者是使社会安定、近于「安」;後者是喧嚣不息,近于「静」。但「宁」与「安」、「静」又都不尽相同。和「安」相比:「安」表示稳定,「宁」更侧重于平静;和「静」相比,「静」侧重运动和声响的停息,而「宁」侧重骚乱、烦扰的平定。「宁」作为安静重在无扰乱、无烦恼,重在身体、心境的平和。 「靖」和「静」常常通用。《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靖以待命犹可,动必忧」,「靖」可以看做是「静」的异体字。不过「靖」更多的是作为「静」的使动用法来用的。《左傳·僖公九年》「君务靖乱,无勤于行」,陆机《汉高祖功臣颂》「靖难河济,即宫旧梁」:「靖乱」是使战乱平静下来;「靖难」也是使战祸得到平息的意思。可以把「靖」看做是分出「静」的使动用法的分化字,它经常用于社会、国家等大的范围的安静,它的意思是使战乱、骚乱得到平息,重新恢復安静,是平定。现代常见的「绥靖」,最初就是给以安抚、使之平静的意思。因为过去反动政府常在「绥靖」的招牌下镇压人民的反抗,又因为世界上把用姑息侵略者的方法换取苟安的主张、政策叫做「绥靖主义」、「绥靖政策」,「绥靖」就变为「镇压」、「姑息」的同义语 【凶恶】 「凶」的反义词是「吉」,如:《荀子·天論》「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楚辞·卜居》「此孰吉孰凶?何去何从」。「吉」和「凶」都和迷信有关。古人相信人世的事是由上天、鬼神主宰的,鬼神能赏善罚恶、赐福降灾,所以古代人特别重视祭祀上帝、祖先。「吉」古字上面像祭器丰满,下面的口表示鬼神来享;「凶」古字像器内空空,鬼神无所凭依就食。鬼神喜则降福,怒则降灾;所以「吉」指各种喜庆之事,而「凶」则指上天、祖先(其体现者即神鬼)所降的灾难性的後果。古代不幸的、灾难性的後果莫过于饑荒和死亡,所以「凶」经常表示与灾荒、死亡有关的事《墨子·七患》「三不收谓之凶」《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饑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凶」指饑荒。《老子》「吉事尚左,凶事尚右」,《魏書·崔挺傳》「光州故吏闻凶问,莫不悲感」:「凶事」指丧事,有时也指战事;「凶问指死讯。由「凶」构成的词语,「凶年」、「凶岁」都与饑荒有关;「凶器」、「凶手」、「凶服」、「行凶」等,都与死亡杀伤有关。 「恶」(恶)的古代常用义有两种。一指面貌魏陋,《說文》「亚,魏(丑)也」,段注「亚与恶音义皆同」。「恶」的反义词是「美」。《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贾大夫恶,取(娶)妻而美」,《孟子·離婁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恶」指貌醜,「恶人」指相貌魏陋之人。二是指行为或心术不正的坏人,《說文》「恶,过也」,违背社会的行为、道德标准叫「恶」。「恶」的这种意义显然是由面貌魏义引申出来的,它的反义词是「善」,如:《国语,鲁语》「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法言,修身》「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对比「凶」和「恶」可以看出:「凶」来自鬼神降罚,凶事都是灾难性的事件,它总和各种不幸连结在一起;「恶」来自人自身,来自人的相貌、行为、心地,是相貌不好、行为不正、品行不端。「恶人」是醜人或坏人,「恶少」是胡作非为的无赖少年,「恶棍」是为非作歹的坏蛋、歹徒,「恶行」是不道德的行为,「恶习」是不良习惯,「恶意」是坏念头,「恶德」是坏德行。「恶」进一步还由人延伸到事物,凡事物之劣者也都可以称「恶」,如:「恶金指质量不好的金属(上古指铁);「恶病」指痛苦难治的病等。这些大部分不能用「凶」替换了,在这方面「凶」和「恶」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孟子·告子上》「凶岁,子弟多暴」《墨子·七患》「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凶年饥岁往往引起杀人抢夺之类暴行。杀人伤命本身就是残忍的,所以「凶」也用来表示性情、行为以至于面貌的残暴、狠毒、可怕,如:《書·泰誓中》「侵于之疆,取彼凶残」;《後漢書·南匈奴傳》「汉初遭冒顿(匈奴首领)凶黠」。「凶」的这种用法和「恶」就只有程度上的区别了。「恶」侧重于行为性质劣坏;「凶」则侧重于行为、性质的残暴:前者常指物後者常指人。 【妖怪】 现在一般所说的害人的「妖怪」,是佛教、道教盛行以後的含义;在上古,「妖」(袄)和「怪」作为名词、形容词的常用义,是指反常的现象和邪恶的事物。《論語·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怪」指怪异、反常的事物或现象;《荀子・大略》「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国妖」是国家的妖孽的意思,「妖」比喻邪恶的坏人;《荀子·天論》「寒暑未薄而疾,妖怪未至而凶」,「妖」、「怪」指自然界中反常的怪异现象;又「政令不明,举错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妖」,「人妖」指违反常规的人为的混乱现象(灾害)。 「妖」、「怪」用作形容词,表示怪异的、邪恶的。《荀子·天論》「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倘,偶然)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怪星」是怪异的星星,指彗星;柳宗元《始得西山宴游記》「幽泉怪石,无处不到」,「怪石」,是奇形怪状的石头;《漢書·睦弘傳》「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妖言」指邪恶的言论、学说。「妖」还表示极度的、不正常的艳丽、妩媚,极美和极魏一样也是一种怪异,如曹植《美女篇》「美女妖且闲,采桑岐路间」。 怪,亦作「恠」,除了以上所谈的和「妖」相同的名词、形容词用法外,它还经常用作动词,这是妖」和「怪」在用法上的主要差别。《荀子·天論》「夫星之队(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怪之」是以之为怪,感到惊讶的意思;《荀子·正論》「今世俗之为说者,不怪朱(尧的儿子)象(舜的异母弟),而非尧舜不过甚哉」「不怪朱、象」,是不以朱、象为怪,可译为不责备丹朱和象。 四九、表数 【奇怪】 「奇」和「怪」(恠)都有异乎寻常的意思。分开来说,「怪」最初多用为动词,表示各种异乎寻常的现象所引起的使人们感到诧异的心理。《墨子·贵义》「子墨子南游使卫,关中(箱笥之中)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怪之」,是对墨子携书之多感到奇怪。所以奇怪,是因为前所未见,所以《淮南子·說林》说「知者不怪」。「怪」由觉得奇怪的心理转为令人奇怪的事物,这就是名词的「怪」了。作为名词,「怪」表示各种各样的反常现象。《墨子·非攻下》列举了「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九鼎迁止(址)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等种种现象,这些离奇古怪的现象,古人很少看到,无法解释,就称之为「妖」名之为「怪」。「怪诞不经」这个成语很贴切地解释了「怪」的词义,即它指那些看来荒诞的、反常的现象。《莊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意思就是《齐谐》这本书是记载各种反常现象的书;《夷坚志,姜七家猪》「见怪不怪,其怪自坏」,这反映了人们对反常现象所持的较积极的态度。「怪」本来指那些罕见现象,後来迷信的宣传中把这些怪现象变为怪物、精灵所致,这就使「怪」有了妖异、鬼怪的含义了。《博物志,杂说上》「水之怪,为龙,罔象;木石之怪,为躨,魍魉;土之怪,为羊;火之怪,为宋无忌」,这裏的「怪」就是精怪了。「怪」作为形容词,指样子不正常而又非常显眼的事物,《論衡·自纪》「诡于众而突出曰怪」,这是很准确的解释。《山海经,南山经》「猨翼之山其中多怪兽」,柳宗元《始得西山宴游记幽泉怪石,无远不到」:「怪兽」、「怪石」,都是说它们形状诡异,平时罕见。 「奇「也表示异乎寻常,和「怪」不同处在于:「怪」表示不经、不常的;「奇」表示不偶、不正的。 「奇」跟「偶」、「耦」是反义词,凡是不成双的叫「奇」,在数字裏,单数叫「奇数」,动物蹄子是单数的叫「奇蹄类」。《山海经,海外西经》「奇肱国,其人一臂三目」,《淮南子·地形》「奇股民」注,「奇,隻也,股,脚也」:因为独臂所以叫「奇肱」,因为独脚所以叫「奇股」。这个「奇」,习惯上读。「奇」还跟「正」构成反义词,凡是倾斜的、旁出的叫「奇」。《孙子,兵势》「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正」指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正面迎敌;「奇」指埋伏、突袭,出奇制胜。《周礼·天官·宫正》「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奇邪」连用,指那些搞歪门邪道、怪话诡诈的行为的人。「奇」从不偶的意思引申开来,往往指不完整或不顺利的事,比如身体残缺不整叫「奇形」或「畸形」;落魄潦倒,所遇不偶,叫「奇零人」;诸事不顺、所谋不成,叫「数奇」。《史记·李将军列傳》「[上]以为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数奇」就是命运不好。这裏的「奇」,习惯上也读。另外,「奇」还从不成对的引申开来表示「无双的」、「独一无二的」意思,这样一来,「奇」就变为好字眼,转而含有罕见的、稀有的、珍异的、不平凡的之类的含义了。《史记·吕不韦列傳》「子楚为秦质子于赵……吕不韦贾邯郸,见而怜之曰:此奇货可居」;《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及军退,宜王案行其营壘处所,曰:天下奇才也」;陶潜《移居》「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奇货」是稀有的货品的意思;「奇才」是杰出的人才的意思;「奇文」,是罕见的文章的意思。「奇」还从不正的意思引申为非常的、难以捉摸的、神秘莫测的、意外的之类意思,比如「奇勋」就是特殊的功绩,「奇兵」就是神出鬼沒的军队,「奇遇」就是出人意料的相逢,「奇想」就是不可思议的设想的意思。《史记·陈丞相世家》「凡六出奇计」。「奇」作为谓语,是以为奇的意思,如《史记·项羽本纪》「梁以此奇籍」,即项梁认为项籍与众不同的意思。「奇」作状语表示特别,非常的意思。「奇寒」、「奇魏」就是特别冷,非常魏……的意思。《唐书·李商隐傳》「商隐初为文,瑰迈奇古」。 总之,由于来源不同:「奇」侧重特殊;「怪」侧重诡话。在多数场合下,两者不能互换。四 【一壹】 「一」是个普通数目字,它的各种引申义都是它在句子当中所处的位置或前後的语言环境所造成的。《論語·为政》「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一」是数词作定语,「一言』就是一句话,这是「一」的最常见的用法。当「一」处于名词的位置上时,它除了表示事物的数量的意义之外,就有了代替事物的作用,比如《論語·公冶長》「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一」相当于一件事、一句话或一个道理。「一」处于谓语的位置上,就沾染上了过程的意味,具有了并而为一、合而为一的意思,在不同的上下文裏就和不同的词互相搭界,如:《孟子·梁惠王上》[梁襄王问]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在这裏「一」就是统一的意思了;《国语,晋语》「戮力一心」,「一心」就是同心,「一」在这裏和「同」同义;《荀子·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一」在这裏和「专」同义,所以是专一的意思。「一」用作或用如副词时也是这样,如:《荀子·劝学》「端而言,蠕而动,一可以为法则」,「一」是无一例外的意思,因此和「皆」、「全」等同义,可训为「皆」、「全」等;《孟子·梁惠王下》「汤一征自葛始」,这裏「一」是第一次的意思,因而与「始」同义;《漢書·文帝纪》「岁一不登,民有饥色」,因为是泛指,所以「一」与「每」同义。不但如此,「一」的更虚化的用法,也和「一」所在的语言环境分不开:《論語·里仁》「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因为是一个对举的句子,所以「一」就具有了「一方面……另一方面」的意思了;《孟子·梁惠王下》「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因句子的前後有因果和时间上联系,这个「一」就被解释作表示两件事之间在发生前後的时间紧接关系或因果关系了。「一」的解释还可以列出很多,但形成原因不外上面所说道理,就不一一列举了。 「壹」是大写的「一」,是商业兴起以後,为了防涂改而采用的「一」的借字,因此「一」、「壹」是同义的,如:《楚辞·远游》「顺凯风以从游兮,至南巢而壹息」;《史记·淮阴侯列傳》「建号壹呼,天下之士,雲合雾集」。不过在使用当中,「一」和「壹」在词汇意义上逐渐发生了不太严格的分工,这就是专一、比并的意思常常用「壹」,所以《說文》说「壹,专壹也」。《孟子·公孙丑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史记·苏秦列傳》「专心并力壹意」:「壹」都是专注不分散的意思。《墨子·尚同上》「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以治也」,《漢書·司馬遷傳》「今汉兴,海内壹统」:「壹」都是同一的意思。 【元初正】 这组词作为序数用在计时日上。 元,《爾雅·釋诂》「首也」。表头的「元」虚化之後就表示开头了。在表时间上,「元」表示第一,主要用于「年」和「月」、「日」上。《春秋,隐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隐公元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诸侯、王即位的第一年称「元年」。後代帝王应用年号之後,建立或改换年号的第一年也称「元年」,如汉武帝的「建元元年」、「太初元年」等。「元日」最初指吉日,如《礼记·王制》「元日习射」。後来一年中的第一天,也称「元日」、「元旦」,如:张衡《東京賦》「于是孟春元日,群后旁戾」,薛综注「言诸侯正月一日从四方而至」;吴自牧《梦粱录,正月》「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 初,《說文》「始也」。作为序数,「初」主要用于「日」。每月的第一日至第十日前面加「初字」,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白居易《暮江吟》「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初」作为表日序数起于六朝时代,推其原因,似与「初吉」有关。先秦一月之中按月象四分,自朔至上弦为「初吉」,上弦至望为「既生霸」,自望至下弦为「既望」,自下弦至晦为「既死霸」。当一月的时间分为三旬的三分法实行後,初旬之一、二、三……与中旬之十一、十二……及下旬的二十一、二十二……在音节上不相称,为语言节律上的平衡,于是沿用了「初吉」的「初」,说成「初一」、「初二」……。「初一」、「初二」……最初当是初吉之第一日,初吉之第二日的省略。「初」除加于「日」以外,还用于「初伏」、「初二旬」;至于「初春」、「初夏」等,那就只是初始义,不是第幾义了。 「正」作为序数只用在月份上。一年的第一个月称「正月」,读zheng,如《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称一年中第一个月为「正月」源于先秦。先秦改朝换代之际要随之改变历法,以示应天受命,万象更新,《史记·歷书》「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古代用十二地支配十二月,自冬至之月起算,不同朝代所定的一月不相同。《白虎通·三正》「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即夏代建寅,以农历正月为正月;殷代建丑,以农历十二月为正月;周代建子,以农历十一月为正月。因为改朝换代要变历法,各朝代都以本朝的历法为「正」法,排斥前代历法,所以将自己所建的历法的第一个月称作「正月」,「正」于是就相关地有了「第一个」的意思了。 【二贰】 「二」是排在「一」後面的数目字,根据「二」所充当的句子成分和所处的语言环境,它可以表两个、两次、成倍、成双等。比如:「一分为二」的「二」是两个;「一败而二胜」,「二」是两次;「天下无二」是天下无双的意思;「禄二大夫」(《孟子·万章下》),是禄倍于大夫的意思。 「二」既是和「一」相承相续的数目字,又是和「一」相对立的数目字。「一」是唯一的、独一的,「二」是并列的、共存的;「一」是集中的、专注的,「二」是乖离的、分裂的。《礼记·坊記》「唯卜之日称二君」,「二君」就是并列的君,就是副君、储君;《左傳·僖公十五年》「有死无二」「二」这裏是不忠诚,有二心,「无二」就是不背叛。 「贰」(貳)是「二」的大写,这是为防涂改而造的字。习惯上还经常用「贰」来表示和一对立的「二」,凡是不专一的、不唯一的,古代经常写作「贰」。《說文》「贰,副益也」,段玉裁注「当为副也,益也」。段注是对的,「贰」有两个核心的意思:一是「副也」,「副」是部分的意思,分而为二称「贰」;一是「益也」,「益」是增加的意思,增益、并列也称「贰」。 作为「副也」解的「贰」和「壹」是反义词:「壹』是专一不变,「贰」是不专一、改变。《詩·卫風·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贰」是爱情不忠贞,不专一;《左傳・昭公十三年》「好学而不貳」,「不贰」就是专一,不被其他事物分散注意力。引申开来,不一德一心,或产生离心、异心,彼此怀疑猜忌也称「贰」,《書·大禹谟》「任贤勿贰」,「贰即疑忌;《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贰」即离心离德;《荀子·王制》「法不贰後王」,「贰」即背离。另外,在两者之间动摇不定,或者两属而不专于一也称「贰」。《国语,鲁语》「贰心必失诸侯」「贰心」即二心;《左傳·隐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注「贰,两属也」。背叛也称「贰」,《国语,楚语》「梁险而在北境,惧子孙之有贰者也」,「贰者即叛者,所以叛臣也称「贰臣」。 「贰」作比并增益解时,古代多用以指副职,因为副的是正的之外增加的与正的相比并的职务或事物。《周礼·天官·太宰》「建其正,立其贰」,「正」指大司徒、大宗伯、大司马等,「贰」指协助他们的小司徒、小宗伯、小司马等;《礼记·少仪》「乘贰車则式」,「贰車」指正車之外备用的副车。此外,重複、重叠义也有时也用「贰」,重叠也是比并的变相。《論語·雍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贰过」即不重複犯过的错误;《礼记·哀公问》「器不刻镂,食不贰味」,「贰味」即重味。 【二再两】 这是和「二」有关的一组数目字,用法有许多特殊处。 「二」表两个,古今一致,(参看〔二贰〕条)。 「再」在古代也是个数词。这个数词很特殊,它只表序数,不表基数;只表示动作次数,不表示事物的个数。换句话说,「再」相当于「第二次」,或「两次」。《論語·公冶長》「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再,斯可矣」意思是两次就可以了,「再」表示两次;《左傳·僖公五年》「一之为甚,其可再乎」,意思是一次就过分了,哪裏可以再来第二次呢?「再」表示第二次。再」都是用在动词的前面充当状语:《荀子·富国》「一岁而再获之」,是一年收两次庄稼;《史记·孙子吴起列傳》「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再胜」是胜两次。隋唐以前,「再」不作重複解,「三年再会」,不是三年後再见,而是三年之中会盟两次;同理,「恩同再造」,不是有再生之恩,而是使自己第二次又得活的意思;「再拜稽首」,「再拜」不是拜了又拜,拜个不停,而是拜两次。 「两」(兩)也是数词它专用于成双的两个或成对的双方。「臂」、「手」、「岸」、「端」都是成双的,所以称「两臂」、「两手」、「两岸」、「两端」。相对的双方也称「两」,如《荀子·劝学》「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进而二个也可以称「两」,如《史记·陈涉世家》「并杀两尉」。「二」不能作副词,「两」可以作副词。表示双方施行或遭受同一行为,如:《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成语「两全其美」、「两败俱伤」也是这样。「两」作为量词,它也是为成双成对的事物计量。《詩·召南·鹊巢》「之子于归,百两御之」,车有两轮故称「两」,「百两」即「百辆」;《詩·齐風·南山》「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鞋成双成对故称「两」,「五两」即「五双」。 【耦双複对】 这组词与「两」相似,都含有两两相对的因素。 耦,《廣雅·釋地》「耕也」。「耦」是犁耕发明前的耕作方法,耕时两人一组,对面劳作,一人将未插人土中,一个以绳牵引发土。《論語·微子》「长沮桀溺耦而耕」,「耦而耕」,即相对共耕。正因为「耦」来自于共耕,所以引申为两两相对时,「耦」(作状语)常指两人相对。《荀子·脩身》「偶(通耦)视而先俯,非恐惧也」,「偶视」是两人对视;《漢書·高帝纪》「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耦语」是相对私语。作为名词,「耦」(亦作偶)往往指两人匹配成对。《左傳·桓公二年》「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又《襄公二十九年》「射者三耦……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鼓父、党叔为一耦」:前者指男女的匹配,後者指射礼的对子。作谓语用,「耦也指结成对子。《左傳·宣公三年》「吾闻姬、姑耦,其子孙必蕃」,这是结为婚姻;陶潜《时运诗序》「春服既成,景物斯和,偶影独游,欣慨交心」,偶影」是跟影子做伴、结偶。总之,「耦」源于耕作时的两两相对,各种用法中也经常用于人成双成对。泛化之後「耦」也用于其他成双成对的事物《左傳·闵公二年》「大都耦国,乱之本也」,这是指大的都城和国都相匹敌;《三國志·吴书·吴主傳》「车中八牛,以为四耦」,「四耦」即四对。 在两两成对的意义上,「耦」和「偶」通用,就本义说,「偶」指用木头雕刻、用土塑造的偶像,「耦」指耦耕,两者虽同源而词义毫不相干。 双,古作「雙」、「雙」,《說文》「隹二枚也」。「双」原指成对的两隻鸟,不过在应用中「双」早已泛化,凡是两个一模一样的东西(其中多是相互对称的)都可用「双」来形容,如:《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权]亲乘马射虎……投以双戟,虎却」;岑参《逢入京使》「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鍾泪不乾」。「双」用作状语则表成对的意思。卢照《长安古意》「双燕双飞烧画梁,罗韩翠被郁金香」,「双燕」是两隻燕子,「双飞」是成对飞翔;白居易《感情》「永愿如履系(鞋带),双行復双止」,「双」都是成对义。 「耦」所指的双方或两物都是相对待而存在的,彼此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比如谈话的双方,婚姻的双方,它们不必相同或相等,但又缺一不能成立。「偶」的反义词是「奇」(ji),是单个的、不成对的意思,如:《礼记·郊特牲》「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正字通》「凡数双曰偶,单曰奇」。双,尤其作定语的「双」,侧重的是数量关系,指两个相同的东西,多可以用「两个」对译,所以《廣雅·釋詁》说「双,二也」。傅玄《秋兰篇》「双鱼自踴跃,两鸟时回翔」,白居易《赠同座》「春黛双蛾嫩,秋蓬两鬓侵」:「双」与「两」对仗。「双管齐下」是用两隻笔写;「双目失明」是两隻眼瞎;「国士无双」也是沒有第二个的意思。「双」的反义词是「隻」(只),如「形单影隻(只)」,「独具隻(只)眼」。《宋史·礼志》「唐朝故事……隻(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这裏的「双」是可以被二除的日子,「隻」(只)是单数日子,与涉及数目字的「偶」、「奇」同义了。 複,《說文》「重衣也」。所谓「重衣」就是有表有裏的两重的衣服,《釋名·釋衣服》「有裏曰複,无裏曰襌」。《乐府,孤儿行》「冬无複襦,夏无单(襌)衣」,「複襦」是两层的中间絮了绵的大棉袄;《漢書·袭胜傳》「不幸死者,赐複衾一,祠以中牢」,「複衾」是棉被。因为「複」来自「重衣」义,因而在两两相对义上它侧重于双重的、两层的,它所修饰的事物多有表裏两重、内外或上下二层。《周礼·天官·屦人》注「複下曰舃」,「複下」是两层鞋底;《史记·秦始皇本纪》「殿屋複道,周阁相属」,「複道」是有上下二重廊的阁道;《舊唐書·王锷傳》「作複垣洞穴,实金钱于其中」,「複垣」是有夹层的夹壁墙。可见,「複」的特点在于表示同一物相对的两个层次,它的反义词是「单」,是一层,如前引《孤儿行》。不过後来,「複」由两层重叠义引申为抽象的重複义,可以用于多层重叠或多次反復了,如《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删除複重,随类相从」。这样一来,「单」就逐渐由单层义变为单个义,逐渐代替「隻」成为「双」的反义词了。 对(對),《說文》「应无方也」。所谓「应无方」就是对答如流,无有窒碍的意思,它常用于对在上位的人的问话的回答,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傳》「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中古以前,「对」只有回答义、朝向义(不是对着人,而是对着物,如「对酒当歌」、「对牛弹琴」)、敌对义(对象是敌手)等,沒有两两相对义。「对」的成双成对义是从相当相对义发展来的,彼此力量相当、势均力敌称作「对」。《韩非子·初见秦》「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对」即对抗,与之相当的意思;《南史·任昉傳》「瑯玡王融有才俊,自谓无对」,「无对」即无与抗衡。後代的两两成对义正是从两方相等义来的。《金史,舆服志》「上下襟,华虫火各六对」,「六对」就是同样花色的图案有六组的意思;《本草纲目,海虾》「时珍曰:闽中有五色虾,亦长尺馀。彼人两两乾之,谓之对虾」,「对虾」即成双成对之虾。这个後起的「对」逐渐代替了表示相对待而存在的「耦」、「偶」,表示相依成双的事物了。古代有的「对」看来近似「偶」义,实际是不同的,《後漢書·梁鸿傳》「同县孟氏有女,状肥魏而黑,力举石白,择对不嫁」,「择对」看来像是找配偶义,实际上是找与自己相当的人的意思,是「门当户对」的「对」。 【半倍蓰】 半,《說文》「物中分也」。「物中分」本是「判」的意思,後来分化,作为动词写作「判」,所分的结果就是半边,就是物的一「半」因为表半边的词应用率高,所以占有「半」这个简单字形,如:《莊子·天下》「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漢書·王吉傳》「曾不半日,而驰二百里」;《漢書·高帝纪上》「今汉有天下太半」,韦昭注「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分为少半」。「半」表示分的结果,是一半、二分之一。「半」表中分之处时就是中间的意思了,如:《世说新语·任诞》「或回至半路却反」;庾信《游昆明池》「半道闻荷气,中流觉水寒」。 倍,《墨子·经说上》「倍,为二也」《正字通》「财物人事,加等曰倍」。「倍」与「培」、「陪」同源都有「重」、「復」的意思。一事物的二等分为「半」,加上同等的量则为「倍」,如:《易·說卦》「利市三倍」;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中兄弟》「每逢佳节倍思亲」。 蕤(xi),《集韵》「物数也,五倍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古汉语中为五倍单独造了词。不过古代「蓰」从不单用,总是和「倍」结合起来使用表示不确定的倍数,如:《孟子·滕文公上》「或相倍蓰,或相什佰,或相千万」;《墨子·贵义》「市价倍徙」。 【三九】 「三」、「九」在古籍中时常不表实数它们常是泛指多数的虚数。《左傳·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为良医」,《論語·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戰國策·秦策》「三人成虎,十夫揉椎,众口所移,毋翼而飞」,《史记·鲁周公世家》「一沐三捉髮,一饭三吐哺」:「三」都不是确数,只是表示多次、多人而已,「三折肱」是多次折断手臂,「三人」是多人。《公羊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楚辞·离骚》「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又《九章,惜诵》「九折臂而成医兮,吾至今知其信然」,《漢書·司馬遷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九」同样不是确数而指数量或次数极多:「九折臂」如同「三折肱」,都是说次数之多;「九死」、「九回」如同「三捉髮」、「三吐哺」,也是极言次数之多;宋赵鹏飞对「葵丘之会……叛者九国提出过质疑,说「葵丘之会实惟六国……宁有九国乎」,这也是误将虚数看作实数。 汪中《述学·释三九》「生人之措辞,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九,以见其极多。此言语之虚数也。实数可稽也,虚数不可执也」。他的结论已被广泛接受,可是道理说得不透。根据民族学、人类学的记载,数的观念发展的是比较晚的,许多原始的民族只有「一」和「多」。在发展数的观念时,「三」是个坎儿,突破了三,个位的基数才得以成立。在基数中始「一」尽「九」,「九」之上涉及进位问题,这是数量观念发展中的另一道坎儿,突破「九」,才使「十」、「百」、「千」、「万」等的出现成为可能。正因为人类在数量观念发展过程中曾长久地在「三」、「九」面前停滞、徘徊,所以就形成了以「三」、「九」泛指多数的语言习惯。在「三」、「九」之後表数量极多的还有「百」、「千」、「万」等,如「百官」、「百姓」、「百穀」、「百物」「千夫」、「千古」、「千金」、「千里」,「万民」、「万年」、「万物」、「万钟」等,也都是极言其多的。除此之外,习惯上还用「十二」、「三十六」、「七十二」等表数量之多,其形成原因可以另行探讨,因为它们都是十二的倍数,恐怕和地干的数目、和月份数目有关。其他常数如「五」、「七」等也有不少表虚数的,不过不及「三」、「九」常见。 【四驷乘】 在先秦独辕车盛行的时代,一辆車,尤其是战车,一般都是驾四匹马的,如:《詩·鄘風·干旄》「素丝纰之,良马四之」;又《秦风,小戎》「四牡孔阜(肥大),六辔在手。骐是中,䯄骊是骖」。因为一车四马是古之惯例,所以四匹马就成为马的计算单位了,为表示它是马的计量单位就造了一个从「四」从「马」的「驷」(駟)来表示,如:《詩·大雅·大明》「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赤身白腹之马)彭彭」;又《秦风,驷驖》「驷驖(赤黑色的马)孔阜,六辔在手」。「驷騵」、「驷驖」、「驷牡」、「驷介」(四匹披甲的马)的「驷」还可以看做是「四」的别体,下面的例子就明显地说明「驷」已不是计数之词,而是马的计算单位了。《左傳·宣公二年》「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論語·季氏》「齐景公有马千驷」:「百驷」就是四百匹「千驷」就是四千匹。 这样一来,单用「驷」也就表示「四马」了,如:《論語·颜渊》「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 「乘」,作为动词可以表驾车,名词化之後,「乘」也用来表所乘之车,读sheng。《左傳·隐公元年》「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注「车曰乘」。古代在马用于骑乘之前是专用于拉车的,一车与四马是不可分的,《梁传,文公十四年「长毂五百乘」,注「长毂,兵车,四马日乘」。正因为如此,「乘」也表示一车四马,「千乘之国」、「万乘之国」就是有千辆战车四千匹马、万辆战车四万匹马的国家。由于车马相关,所以「乘」也可以兼指驷马,尤其是和车相连的时候,「乘」也指套车的四匹马。《詩·秦風·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毛传「乘黄,四马也」,是四匹驾车的黄马;又《小雅,鸳鸯》「乘马在厩,秣之摧之」,《釋文》「乘马,四马也」,严格说应该是四匹驾车的马。「乘」和「驷」不同处,除「驷」主要指马,「乘」指驾车的马之外,在用法上,「驷」只用于马,「乘」则可以移用到其他的习惯计量上。《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师]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疏「乘车必驾四马,因以乘为四名。礼言乘矢为四矢,此言乘韦为四韦(四张熟牛皮)」;《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注「乘壶,四壶也」。以「乘」表「四」是四马车盛行时的习俗,这种习俗也随着四马车的减少、消失而减少、消失了。 【万亿兆】 在计数上,「万」(萬)指十千。古代和现代一样。「万」以下是十进位的,如《漢書·律历志》「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于万」。这种十进位可能与最初用双手的手指计数有关。「万」在古代是个极大的数目,在上古的计量中,超过「万」的是很少的,甲骨文中最多见过「三万」,金文中沒有超过两万的。正因为如此,「万」也表示极大的数目,《左傳·闵公元年》万,盈数也」。古籍中表示多到无以復加时常常用「万」,如:《易·乾》「万国咸宁」;《戰國策·秦策》「黄金万镒为用」;又「千秋万代」、「鹏程万里」、「万象更新」、「万物之灵」等。这裏「万」都不是实数,是所有的同类现象都在内、或者无可再多的意思。当生产发展到要以「万」以上的数字表示大数目时,产生了「巨万」的说法,如:《史记·平准书》「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史记·货殖列傳》「[范蠡之]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巨万」也作「钜万」、「大万」,如:《商君書·兵守》「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漢書·刘向傳》「营起邑居,期日迫卒,功费大万百馀」。「巨万」大致是战国晚期、秦汉时代出现的说法,据古代注解,其意相当于「万万」,最初恐怕也只是超出万、若干万的意思。 「亿」(億)在古代是「万」以上的大数。但上古「亿」只用于表较「万」为大的概数,从其词源「意」看,「忆」有数也数不过来的意思在内所以它不用于表实数。《書·泰誓》「受有臣亿万,唯亿万心;予有臣三千,唯一心」,《詩·大雅·假乐》「千禄百福,子孙千亿」:「亿」都是不确定的、想象中的大数。 「兆」在上古同样是想象中的大数,如:《書·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又《五子之歌》「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兆」因为最初也是表「万」以上的大数,所以和「亿」沒有进位关系。《左傳·闵公元年》「天子日兆民,诸侯日万民」,「萬」以上就是「兆」;《墨子·明鬼下》「[夏王桀]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兆亿」只是大数的连用。 「万」以上就是抽象的表大数的单位,这是因为当时社会还沒有表「万」以上的计数单位的要求。战国以後,数学应生产的需要发展起来了,在数学的抽象思维中数可以无限地扩展。《国语,郑语》「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这才把十、百、千、万、亿、兆、经、等排列起来,构成进位关系。因为上古沒有把「亿」、「兆」当实数用,所以它们的进位关系是不确定的,汉以後的注解家有两解,一是认为「万」以上依旧是「十」进位,有的认为是「万」进位,如:《詩·大雅·假乐》「子孙千亿」,郑玄笺「十万曰亿」;《詩·魏風·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毛传「万万为亿」「兆」同样有十亿和万亿之说。《礼记·内则》「降德于众兆民」,疏「算法,兆之数有大小二法。其小数以十为等,十万为忆十忆为兆;其大数以万为等,万至万,是万万为兆」。现在看来,不是古代有两种计数法,实际上是古数学家有两种进位法。大体上说,十进位在前,万进位在後。 【每各】 「每」和「各」虽然都有逐个指称事物的作用,但它们彼此的词性不同,所以用法、意义上也有差别。 「每」是个形容词,它可以作定语,也可以作状语。「每」作定语,表示它所限定的事物个个如此,无一例外。《論語·八佾》「子人太庙,每事问」,「每事问」是事事问,沒有一件不打听;《孟子·離婁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每人而悦之」,是说一个一个地去讨人欢喜,逐个如此。「每」作状语,表示它所限定的动作、行为或事情是不断反復的,在反復中次次如此,无一例外。《史记·梁孝王世家》「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寝」,「每闻……」是「每次听到……都……」,这种情况不断重複出现,次次如此。白居易《与元九书》「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道理」,「每」同样表示反復的动作(及相关事物)的任何一次。「每」有时放在句子的前面,在这种情况下是表示「每」後面的句中所说的事情是反復出现的,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贾生尽为之对」;又《匈奴傳》「每汉使人匈奴,匈奴辄报偿」。 「各」是个代词它只代替它的先行词,表示先行词所说的人中的每一个。《論語·公冶長》「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各」虽然在动词前状语的位置上,但「各」和「每」不同,它不是限制「言尔志」的,而是指称「颜渊、季路」的,是说他们两个当中的每一个;《荀子·劝学》「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各」是逐一分指「物」中的每一种的。「各」有时好像沒有先行词,在句中充当主语,其实这是因为先行词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省略了。《礼记·礼运》「各亲其亲,各子其子」,显然省略了先行词「人」;《楚辞·离骚》「羌内恕已以量人兮,各兴心而嫉妒」,根据上文,知道先行词应指党人。「各」在现代可以作定语,如说「各人」、「各国」、「各地」等,古代这种用法很少见。 「每」和「各」叠用时,「每每」具有副词性质,有常常、往往、频频的意思,如:陶潜《杂诗》「值欢无復娱,每每多忧虑」;白居易《与元九书》「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僕诗者」。「各各」则加强逐一分指的意思,如:《後漢書·趙熹傳》「诸夫人各各前言赵熹笃义多恩」;《三國志·吴书·甘宁傳》「诸英豪各各起兵」。 【馀羡剩】 在表示剩馀的意义上这组词义近。「余」和「馀」古代是两个不同的字(词)。「余」是第一人称代词,偶尔有时被借来写剩馀之「馀」,简化汉字後,两字归并。《說文》「馀,饶也」,《玉篇》「馀,残也」,《正字通》「馀,畸也」:这三种解释都反映了「馀」的词义的一个侧面。「馀」表示的是事物的特定量的多出的部分,上列的三种解释表示的是三种多出的情况。「饶也」指的是在特定数额之外还有多出的,所谓有「盈馀」。《孟子·滕文公下》「农有馀粟,女有馀布」,「馀粟」、「馀布」是指在个人或家庭特定的消费量之外多出来的粟和布;《左傳·成公二年》「[齐高固]曰:欲勇者,贾余馀勇」,注「贾,买也;言己勇有馀,欲贾之」,「馀勇」是超出所需的勇的多馀部分。与表「饶也」的「有馀」相对的是表示不能满足特定量的词组「不足」,如:《莊子·骈拇》「长者不为有馀,短者不为不足」;《孙子,虚实》「角之而知有馀、不足之处」。「残也」义指的是在特定量中除去消耗量之後的剩馀部分,如果就消耗量来说,残馀量也是多出来的部分。《孟子·離婁下》「[齐人]卒之东郭墦(坟)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馀」指祭者用去的祭品的残馀部分;《韩非子·内储说下》「门者刖跪请曰:足下无意赐之馀沥乎」,「馀沥」指的是喝剩下的酒。表剩下的「馀」常和「残」互文或连用,如:《列子·汤问》「以残年馀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三國志·吴书·骆统傳》「深图远计,育残馀之民」。多馀和残馀常随作者的视角而定,比如:《列女传,辩通,齐女徐吾傳》「夫一室之中,益一人烛不为暗,损一人烛不为明,何爱东壁之馀光」,这裏「馀光」就指需要量之外的光,多馀的光;阮籍《咏怀》「灼灼西颓日,馀光照我衣」,「馀光」就是残照了。「畸也」义专用于数,指各种整数之外的零数,如:《孟子·離婁下》「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莊子·說剑》「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馀人」。其他,如把「馀音绕梁」的「馀音」解作不绝之音,「绰有馀妍」的「馀妍」解作丰美漂亮等,都是「馀」的基本意义的随文解释。 羡,《說文》「贪欲也」。「羡」的本义是羡慕。古代「羡」常被用来表「饶」、「益」,表有馀,与「不足」构成反义,如《孟子·滕文公下》「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注「羡,馀也」。「羡」和「馀」只在「饶也」义上交搭,表示超额的部分。《詩·小雅·十月之交》「四方有羡,我独居忧」,「有羡」就是在需要之外有馀;《慎子,德威》「以能受事,以事受利。若是者,上无羡赏,下无美财」,「羡赏」是应赏之外的赏赐,多馀的赏赐,滥赏,「美财」亦同。其他,如编外之卒称「羡卒」,田籍之外的田称「美田」等,也是从超出定额的意义上说的。因为「羡」的多馀义与「馀」重迭,所以後世为常用的「馀」兼并。 剩,唐宋之前作「賸」,《六书故》「用馀也」。「剩」表示的是「用馀」的,是从一定数额中除去一部分之後遗留下来的部分的意思。《魏書·前废帝广陵王纪》「剩员非才,他转之」,「剩员」是编後剩馀的人员;李峤《筝》「莫听西秦奏,筝筝有剩哀」,「剩哀」就是残存的哀怨。正因为「剩」表剩馀,所以它常和「残」对文,如:《新唐書·杜甫傳》「它人不足,甫乃厌余残膏剩馥沾丐後人多矣」;陈樵《陈氏山村春日杂兴》「剩水残山瘴海滨,一丘一壑可全真」。「剩」因为是民间後起的词,所以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现代已经侵人表馀数的范围了。 【幾数馀奇强所】 这组词都是表约数的。「几」和「幾」在古代是全然无关的两个字。「几」是「几杖」、「几案」的「几」,表数字的用「幾」(j)。「幾」常常用于询问数目,如《孟子·離婁上》「子来幾日矣」。有时「幾」和其他词组成「幾何」、「幾许」、「幾多」等用于询问数量。「幾」在表数字时常代替大于一、小于十的数字,如《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饑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幾千」可以表示从一千到九千,这是古今相同的。另外,「幾」还表示接近某个数目,贾谊《论积贮疏》「汉之为汉,幾四十年矣」,「幾四十年」不是幾个四十年,而是将近四十年的意思,这是应该注意的。这个「幾」实际是动词。 「幾」是放在数字前面表约数的,「数」(數)则既可以放在前面,也可以放在後面。「数」放在数字前面,表示所列的数字是不确定的,可以是那个数字,也可以是那个数字的幾倍,这是古今相同的,如《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数」放在数字的後面,所表达的数目和今天的习惯可是很不相同的。《莊子·人间世》「匠石之齐,至乎曲辕,见栎社树……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史记·萧相国世家》「今虽亡曹参等百数,何缺于汉」:「十数」、「百数」不是十多隻、百多人的意思,而是以十计算、以百计算的意思,换句话说,是「数十」、「数百」的意思。这种表达方法,前面还常常加「以」,如《史记·淮阴侯列傳》「诸将亡者以十数」,又《黥布列傳》「项氏之所坑杀人,以千、万数」。这个「数」,实际上还是动词「数」,是计算的意思。 「幾」和「数」放在数字的前面都是表该数字的倍数,只不过「幾」表倍数的意思强,而「数」表估计、表约数的意味强些罢了。「馀」、「所」、「奇」、「强」等多放在数字的後面,表该数字的零数。馀,现代和「余」归并,本是表示多出的、剩下的的意思的,如《老子》「损有馀而补不足」。用于数字後,则表示整数後的不定的零数,如《漢書·匈奴传上》「度辽将军出塞千二百馀里,至蒲离候水。斩首捕虏七百馀级,卤獲马牛羊万馀」,「馀表「百」、「万」後的零数,这是古今相同的。古代在整数和零数之间习惯上加一个「有」(又),如「十二」,说「十有二」;在用「馀」表馀数时,前面也常常加「有」,如《孟子·離婁下》「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尤其早期古文,多这样表达。 奇,古代和「偶」是反义词,成双成对的称「偶」,配不成对的叫「奇」;就像方田称田,不成方的边边角角的零碎地称「畸」一样。在数目上则把不能凑整的数称为「奇」,如《漢書·食貨志》「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有奇」用现代话说就是「挂零」。 强,古多作「彊」,它也用于表多馀的零数,《木兰诗》「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百千强」就是百千有馀。 「馀」重在表有剩,「有奇」,重在挂零,「强」重在超出前举数字。表达的意思相同,来源和色彩不一样。 「所」和前述幾个表馀数的词不同,它只表大概数目,表示实际数目可以在所列的数字上上下浮动,用现代话说就是「左右」、「上下」,它不仅可以多于所举的数,还可以少于所举的数。《史记·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復还」,「里所」就是一里来地,里把地;《三國志·吴书·周鲂傳》「才留三千所兵守武昌耳」「三千所兵」即三千左右兵。「所」也可以写成「许」。「所」通行于汉代以後,「许」是东汉之後才通行的。《水经,渐江水注》「山有石壁,二十许丈」,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記》「潭中鱼可百许头」:「二十丈许」、「百许头」同样是估量之词,是「二十上下丈」,「约当百头之谱」的意思。 【凡都最计总】 这是一组表总括的词,不过它们总括的事物与各自的用法不尽相同。 凡,《說文》「最括而言也」。表概括之词上古以来主要用「凡」。「凡」可能来自于「泛」,不过它早已泛化,远离了动词范畴了。「凡」的表概括,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划定范围;其二是概括数量。《廣雅·釋詁》「凡,皆也」,这解释的是划定范围的「凡」,它常置于表事物的词或词组之前,表示所表事物无一例外,如:《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三國志·魏书·齐王芳纪》注「凡物,置之安地则安,危地则危!」;《詩·邶風·谷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朱浮《与彭宠书》「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仇者所快」。这类「凡」一般可译为「凡是」、「所有的」、「任何」、「一切」等。《玉篇》「凡,计数也」,这是表示总计数量的「凡」,一般置于数量词的前面,如:《孟子·万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史记·陈涉世家》「陈胜王,凡六月」;《漢書·文三王傳》「凡杀三人,伤五人」;《三國志·蜀書,诸葛亮傳》「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这种总括物量、动量的「凡」一般译作「总共」、「一共」等。「大凡」连用,则表示范围的概然性,表示只得其大体,容或有例外或出入,可译为「一般说来」、「大体上」、「大致」、「大概」等,如:柳宗元《封建論》「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欧阳修《朋党論》「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凡」名词化之後则表示经过概括的纲要、主旨之类,《小爾雅·廣詁》「凡要也」如:《漢書·扬雄传下》「请略举凡,而客自览其切焉」;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其发凡以言例」。 都,《廣雅·釋训》「凡也」。「都」的表总括义来自它的聚合义,《釋名·釋州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廣雅·釋詁》「都,聚也」。「都」是人聚居之处,作为动词,「都」也就表示聚合了。张衡《東京賦》「其西则有平乐都场」,注「综曰:都为聚合」。和「凡」比,「都」的表总括起得较晚,是汉以後才有的。其次,「都」的抽象程度不如「凡」高,这表现在「都」概括范围时必须挨紧谓语,不能像「凡」那样置于名词或词组之前杜甫《喜雨》「农事都已休,兵戈况骚屑」,又《奉送王信州崟北归》「军旅应都息,寰区要尽收」:「都所总括的虽然是「农事」、「军旅」,但却重在限制谓语,只能译成「统统」、「全部」,不能译成「任何」、「一切」等。「都」也可以放在数量词前面概括数字,但也同样不能挨紧表数的词,而要放在动词前面,如曹丕《与吴质书》「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由此可见,「都」虽然已经虚化为副词,但仍含有较实的词汇义。唐代以後,有时「都」就可以放在数量词前了,如白居易《解苏州自喜》「身兼妻子都三口,鹤与琴书共一船」 最,《玉篇》「聚也」。「最」与「撮」同源,最初是动词,表聚合,如《管子·禁藏》「冬收五藏,最万物」。「最」副词化後也表总计,如:《漢書·卫青傳》「最大将军,青凡七出击匈奴,斩捕首虏五万馀级」;《史记·周勃世家》「最从高帝得相国一人,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索隐「最,都凡也,谓总举其从高祖攻战克获之数也」。「最」与「凡」、「都」不同,它只用于总计数目,不用于概括范围;在总括数字上,「最」也不能像「凡」那样附于数量词之上,也不能像「都」那样附于数量词前的动词上,它只能放在一句之首,表示「汇集起来」、「综合起来」、「总的算来」之类的意思。所以「最」虽然可以列人副词,但动词意味依旧很浓。 计(計),《說文》「会也,算也」。「计」是表示计量、计数的动词,如《管子·七法》「刚柔也,轻重也,大小也,实虚也,远近也,多少也,谓之计数」,注「凡此十二事必计之以知其数也」。「计」的计谋义、账簿义等都是由计算义发展出来的。「计」虽然表计算,与数量的关系密切,但古代「计」却不和数字发生直接联系,不表总数。《舊唐書·宪宗纪》「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总计」是汇总计算,并不表总数,总数前面仍用「凡」表示。近代,「凡」的用量渐少,尤其是在表数上。「凡」失落之後,「计」就逐渐和数字直接接触了,作用上相当于表总数的「凡」,如《侍儿小名录》「计八百馀字」。「计」取代「凡」表总数的时代很晚。 总(總),《說文》「聚束也」。「总」最初是聚合在一起捆扎起来的意思,如:《詩·卫風·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传「总角,结髮也」;《荀子·不苟》「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总」是总揽的意。「总」的表概括,始终未脱离它的动词性:《史记·五帝本纪》「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总之」是总而言之,汇总起来说;《徐霞客游記》「此游总计三月」,也是总此游计三月的意思,数量的概括由「计」承担与「总」无关。 五十、状态 【始初肇】 始,《說文》「女之初也」;初,《說文》始也」。所谓「女之初」是从字形作出的解释,实际也就是「初」。「始」、「初」虽然互释,但有从发展着眼与从阶段着眼之分。 「始」相当于现代的「开头」、「发端」这是个发展的观念,它说的是事物的进程,是这个进程的开始。《詩·鲁颂·有闷》「自今以始,岁其有」;《孟子·梁惠王下》「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这是用作谓语;《老子》「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荀子·王制》「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这是用作名词;《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桃始华,仓庚鸣」,《仪礼,丧服》「天子及其始祖所自出」,这裏「始」作限制成分使用。无论怎样使用,「始」都表示一个过程的起头。这点从「始」的反义词裏就看得更清楚。《荀子·劝学》「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墨子·尚贤》「[伊挚、傅说]始贱卒而贵,始贫卒而富」,《晋书·谢安傳》「安虽受朝寄,然有东山之志,始末不渝」,《論語·公冶長》「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孙子,九地》「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後如脱兔,敌不及拒」:不论与「终」、与「卒」、与「末」的相对,还是与「今」、「後」的相对,说的都是同一进程的两端,是用两端来概括事物发展的全过程。 「初」是个表阶段的名称。如果将一个过程分为依次排列的幾个次第、幾个阶段或时期,那么「初」表示的是开始的一段,开头的部分。《左傳·隐公元年》「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又「[郑伯与武姜]遂为母子如初」:「初」都指开始的那段时间。《左傳・哀公十一年》「卫大叔疾使侍人诱其初妻之娣」,《書·仲虺之诰》「初征自葛,东征西夷怨」:「初」指当初的、第一次的,也是表阶段的。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初」一般不作谓语,因为它是个阶段名称,不是发展过程的开头部分。正因为如此,和「初」相对的不是「终」、「卒」、「末」之类表过程终止的词,而是表序列的词。曹植《赠丁仪》「初秋凉气发,庭树微销落」,「初秋」和「仲秋」、「季秋」相对;潘尼《社诗》「孟月涉初旬,吉日惟上酉」,「初旬」与「中旬」、「下旬相对。同理「初唐」与「盛唐」、「中唐」、「晚唐」相对;「年初」与「年中」、「年末」相对;「初一」与「初二」、「初三」相对;「初版」,与「再版」、「三版」相对:不论将一个过程划分成幾个部分或阶段「初」都表示排在最前的或最基础的那个部分、那个阶段、那个层次。 《墨子·经说上》「始,当时也」,又《经说上》「时或有久,或无久,始当无久」。「始」的词源可能是「时」,发生之时叫「始」。「始」用得早,「初」较後出,上古的应用率很低,是将发展过程精密化到分段的产物。它们在作状语时逐渐接近,不过仍有差别。「始」由于长期使用,开端义逐渐淡化出现方才义,如:《古詩·为焦仲卿妻作》「年始十八九,便言多令才」;杜甫《君不见简苏徯》「丈夫盖棺事始定,君今幸未成老翁」。「初」则演化为刚刚义,如:杜甫《四松》「四松初移时,大抵三尺强」;又《别李义》「忆昔初见时,小襦绣芳荪」。 肇(zhào),《爾雅·釋诂》「始也」。「肇」是古语《诗》、《书》中较常见,後代间有使用,也是为了文章的古奥典雅而运用古词。「肇」固然有的用法相当于「始」,如:《書·酒诰》「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又《洛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不过「肇」的表「始」带有创始的意味,动词性更强一些,後代的应用中,有的则近似「初」。《三國志·蜀書,谯周傳》「因馀之国小,而肇建之国大」,「肇建」相当于初建;梁元帝《纂要》「七月曰孟秋、首秋、初秋、上秋、肇秋……」「肇秋」同于「初秋」。这种混同,可能是因袭古词时模糊了其界限。 【颇稍浸渐差】 这是一组程度副词,表示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一般译作稍微、略为、相当地。它们多是由形容词演变来的。 「颇」(頗)的形容词意义是偏斜的意思,如《楚辞·离骚》「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当「颇」被用来限制其他动词和形容词时,它就表示偏向所限制的词的一面了,就像现代说「偏大」、「偏小」、「偏爱」、「偏重」一样。久而久之,它就泛化成为表初级程度的副词了,《廣雅·釋詁》颇,少也」,《正字通》「差多日颇多,良久日颇久」。《史记·袁盎晁错列傳》「绛侯得释,盎颇有力」,「颇有力」就是出了相当多的力;《論衡·别通》「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颇深」就是稍深、略深。 稍,《說文》「出物有渐也」。「稍」和「少」、「小」同源《廣韵》「稍,小也」。「稍」最初作限制词时表示少量地、一点一点地、逐渐地。《左傳·昭公十年》「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诸君」「稍致」就是一点一点地献上;《史记·魏公子列傳》「其後秦稍蚕食魏」,「稍蚕食」就是逐渐地、慢慢地蚕食,这都是许慎说的「出物有渐」。当它经常用于限制形容词时,它就副词化了,表略微了,如:《史记·河渠书》其後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又《平津侯主父列傳》「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 「稍」亦作「少」「少」也是由表逐渐而转向表略微的,它用得比「稍」还要早些,只是因为「少」更多用于形容词,所以後来表略微义逐渐为「稍」所取代如:《左傳・僖公五年》「辅之以晋,可以少安」;《戰國策·趙策》「太后之色少解」。 浸,亦作「寝」,最初是渍润的意思,形容词化之後就表示逐渐了,《字汇》「浸,渐也」如:《論衡·道虚》「物之生长,无卒(猝)成暴起,皆有浸渐」。出于同样原因,「浸」也由逐渐而虚化表略微,如:《楚辞·九歌·大司命》「老冉冉兮既极,不浸近兮愈疏」,注「浸,稍也」;《漢書·礼乐志「质朴日消,恩爱浸薄」。 渐(渐),古代也多用为动词,也是浸湿或沤泡的意思。《詩·卫風·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集传「渐,渍也」:《荀子·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淅之潴,君子不近庶人不服(佩带)」「渐之」就是浸泡在脏水裏。用于人事「渐」也表示逐渐熏染、不断浸润、一点点地渗透的意思,如:《楚辞·七谏,沉江》「日渐染而不自知兮,秋毫微哉而变容」;《漢書·董仲舒傳》「渐民以仁,摩(砥砺)民以义」。「渐」用为状语,浸泡的意思渐次消失,只剩下表示事物变化的速度慢的意思了。事物处于慢慢地变化、逐渐发展的状态称「渐」,如:《晋书·顾恺之傳》「每食甘蔗,常自尾至本,人或怪之,恺之曰:渐人佳境」;白居易《喜小楼西新柳抽条》「渐欲拂他骑马客,未多遮得上楼人」。这样一来,「渐」就演变为副词了。「渐」的逐渐义是六朝之後才使用,唐宋以後才多起来的。差(chā),《說文》「贷也,左不相值也」。两个事物不能相当相对称「差」,所谓差异、差别,如《礼记·月令》「是月也,命妇官染采;[染]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貣)」。「差」之取得略微义和「颇」相近,也是从两者不相值从而倾向于所限制的一面而得义的。《漢書·匈奴傳》「从塞以南,径深山谷,往来差难」,「差难」是倾于难、比较难的意思:《後漢書·吴汉傳》「吴公差强人意」,「差强人意」是大致使人满意的意思。 这组程度副词因为表示的是偏向于所限制的词,或者在所限制的词的基础上有所增益,所以偏向、增益的程度是可深可浅的。虽然它们大部分表示的是略有增益,但有时也表示增益的程度较深,不可一概而论,「颇」和「差」尤其如此。比如上面引的例子,有的就可以用相当地、非常地去对译。「少」作副词用,除了表示程度以外,还用来表示时间。《孟子·万章上》「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少」在这裏表示不大一会儿的意思。不过用「少」表示时间短暂时,多半是「少间」、「少顷」、「少焉」、「少选」等连用,构成副词性词组,放在句子的前面,如:苏轼《赤壁賦》「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聊斋志异,口技》「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座寂然,无敢哗者」;《聊斋志异,促织「少间,帘内掷一纸出」。这些表时间的词组都是「不多时间」、「工夫不大」的意思。 【愈益弥】 这组程度副词介于「颇」、「稍」和「甚」、「太」之间,可以称之为比较级的程度副词,一般用「更加」、「越发」等去翻译。这组副词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较「颇」、「稍」等早,而且多是由动词演进来的。 愈,《廣雅·釋言》「贤也」,《正字通》「过也」。表胜过的「愈」显然是由表超越的「逾」来的,行动上的超越是「逾」,行事上的超越就是「愈」了,如《論語·先進》「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孟子·告子下》「丹之治水也,愈于禹」。表超越、胜过的「愈」限制、修饰其他动词或形容词时,就表示胜过限制对象的程度了,就有了越发、更加义了,如:《左傳·昭公七年》「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又《哀公二十五年》「公怒。……公愈怒」。《小爾雅·廣詁》「愈,益也」。 益,《說文》「饶也」,《廣雅·釋詁》「加也」。「益」是「溢」的本字,後来泛指增加,如《易·益》「损上益下,民说(悦)无疆」。「益」副词化之後就表示在行为、特徵、数量上有所增加,于是成为较前加甚之词了,如:《孟子·梁惠王下》「如水益深,如火益热」;《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弥」(彌)的来源和演变过程不清楚,可能也是从满、遍义来的。在可以看到的文献中,它很早就副词化了,如:《論語·子罕》「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老子》「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愈」、「弥」、「益」之间的差异很少。除使用的时间上的差异外,如果说有差别,那就是「愈」、「弥」常用于前後对照,表事物之进一层发展,如:《莊子·渔父》「人有畏影恶迹而去之走者,举足逾数而迹愈多」;《荀子·荣辱》「故操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益」则多单纯地表程度的加深,很少互相呼应使用。 【再復重更仍又】 作为副词,这组词在表示行为的重複出现上有相近处。 再,《說文》「一举而二也」,《玉篇》「两也」。「再」原是个数词,指两次或第二次:《荀子·礼論》「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再重」就是两重;《左傳・僖公五年》「一之渭甚,其可再乎」・「再」指第二次。作为副词「再」在上古也表示同一行为出现两次,这是由它的数词来源所决定的。《論語·公冶長》「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闻之,曰:再[思],斯可矣」《左傳·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鼓]而衰,三而竭」:「再」与「一」、「三」相对,严格地指行为的第二次出现。 復,《說文》「往来也」。去而復返用「復」,如《易·泰》「无往不復」。「往復」是同一行程的又一次再现,所以作为副词,「復」侧重的行为的反復出现,是一遍又一遍的重现,它可以是第二次再现,但不限于第二次。《韩非子·五蠹》「[宋人]因释其来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为宋国笑」,这是希望行为第二次重複,在这种情况下,「復」、「再」可以互换;《東汉民谣》「小民髮如韭,剪復生;头如鸡,割復鸣」这裏的「復」就不限于第二次了,而是同一行为的再三出现,这就与「再」不同了。另外「復」还有恢復原有状态的意思,这更与表往復的「復」有关,和「再」的距离就更远了,只能用「重」、「又」对译如:《史记·楚世家》「十一年,齐、秦各自称为帝,月馀,復归帝为王」;又《李將軍列傳》「李广上马,与十馀骑奔,射杀胡白马将,而復还至其骑中」。不过重複第二次也是重複,而重複又多是重複第二次,正因为如此,「再」与「復」後代逐渐合流,而且「再」逐渐在口语中取代了「復」「再」也不再表反復的次数而单纯表反復了,在这个意义上是「復」取代了「再」。 重(chóng),《廣韵》「復也,叠也」。「重」的词义是重叠、重複,如:宋玉《高唐賦》「交加累积,重叠增益,状似砥柱」;《史记·项羽本纪》「舜目盖重瞳子」。作为副词,「重」也表示行为的重叠,《爾雅·釋言》「重,再也」。《梁传,文公十一年古者不重创不禽二毛」《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重」也可以用「再」、「復」置换,因为反復两遍或多次反復也是行为的重叠。不过因为「重」来自重叠,所以作为副词它也侧重于同一行为的单纯循环,着重于行为的不走样。《抱朴子,省烦》「今五礼混挠……重出互见」因为这裏是指同一文字的互出,所以用「重」;范仲淹《岳阳楼記》「乃重修岳阳楼」,因为是照原样再建,所以用「重」。 更,《說文》「改也」,《小爾雅·廣詁》「易也」。作为动词,「更」有更改、替代的意思,如:《莊子·養生主》「良庖岁更刀,割也」;晁错《言守边备塞疏》「令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作为副词「更」也因袭了它的动词用法的特点,虽然也有重複的意思,但是含有较前有加,在前此的基础上继续、递进的意味。《史记·平津侯主父列傳》「元元黎民得免于战国,逢明天子,人人自以为更生」「更生」虽然也可以说「再生」、「復生」、「重生」,但用「更生」则附加了在已有基础上重新获得生存的意味;王之涣《登鹳鹊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更上」也有不能到此为止,须再接再厉继续攀登的意味。正因为如此,「更」在重新、重複的意义之外引申出愈益、更加的意思,如:《史记·管晏列傳》「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杜甫《题李尊师松树障子歌》「已知仙客意相亲,更觉良工心独苦」。 仍,《說文》「因也」。作为动词「仍」是因袭、沿用旧事物的意思,如:《論語·先進》「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正因为如此,作为副词,「仍」多表示反反復復地重複,不断地、屡次地反復。《国语,周语》「晋仍无道而鲜胄,其将失之矣」,「仍」是多次、频繁地;《後漢書·盖勋傳》「吾仍见上,上甚聪明,但拥蔽于左右耳」,「仍见」是屡次见到,不止一次地反復见到。「仍」的仍然、仍旧义较後起,是中古之後才有的,如:白居易《早兴》「半销宿酒头仍重」;杜甫《悲陈陶》「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 「又」这个副词主要表示两种或幾种行为、情况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多样性。《史记·孝文本纪》「代王曰:寡人固已为王矣,又何王」,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裏「又」表示的是重複关系,与「復」、「重」等属同类。《史记·周勃世家》「既已贵如负(人名)言,又何说饿死」:这裏表示的是相互矛盾的两件事的联系,带有转折性。曹操《让县自明本志令》「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又」具有表进一层的意思。总之,「又」只表行事的次序,它只在有同一关系的句子裏和「重」、「復」等交搭。 【频仍数屡】 这组词都含有不止一次出现的意思,不过有的侧重于出现的连续性,有的侧重于出现的次数。 「频」(频)是「颦」的古字,最初是皱眉头的意思。《孟子·滕文公下》「有馈其(陈仲子)兄生鹅者,已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频顣」即「颦蹙」,皱紧眉头。「频」由双眉紧锁、连在一起义,经比喻阶段而泛化,转而表示抽象的挨近或相连,《廣雅·釋詁》「频,比也」,《韵会》「频,连也」。「频」的不止一次出现义就是从事物前後挨紧或行为接连不断来的。《列子·杨朱》「汝何去来之频」,李商隐《行次西郊作》「因失生惠养,渐见徵求频」:「频」都指「来去」和「徵求」的不止一次出现,接二连三出现。李峤《凤》「屡向秦楼侧,频过洛水阳」,杜甫《蜀相》「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裏「频」表示「过」和「烦」这两种行为的不止一次出现,连续幾次出现。「频」还可以重叠使用,说明它的形容词性,如杜甫《秋日题郑监湖亭》「赋诗分气象,佳句莫频频」。 仍,《說文》「因也」。「因」古代是沿袭的意思,《論語·先進》「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仍旧贯」即因袭传统的习惯,照老章程办事。因袭成事就是再现重復往事,所以「仍」用作状语时,也含有不止一次出现的意思。《国语,周语》「晋仍无道而鲜胃(後嗣),其将失之矣」,《漢書·武帝纪》「今大将军仍復克获」:这裏「仍」也是表示「无道」、「克获」的不止一次出现、连续出现的意思。这个「仍」进一步虚化就成为表示情况继续不断或重新恢復原状的「仍旧」、「仍然」义,成为副词了。 「频」和「仍」在表示行为的连续上、表不止一次出现上有一致性,所以「频仍」常结合使用。它们的区别在于:「频」的连续性高,经常表示同一行为的再三重複、多次反復;「仍」所表的连续性低,多表示行为的前後重複,带有两次性。 「数」(shuò)源于数词「数」(shù),「数」(shù)表示小于十的不定数,相当于现代的「幾」或「幾个」,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鸟以数十目视人,人以二目视鸟」。作为形容词,「数」读shuo,表示非止一次,表频繁。《論語·里仁》「朋友数,斯疏矣」,《礼记·祭义》「祭不欲数,数则烦」:「数」作谓语,表示事物的多次出现。《史记·伍子胥列傳》「吾数谏王,王不用,吾今见吴之亡矣」,《三國志·吴书·吴主傳》「数犯边境」:「数」作状语,表行为的多次出现。「数」同样可以重叠使用,如白居易《醉後走笔酬刘五主簿「张、贾弟兄同里巷,乘闲数数来相访」。 屡(屢),《說文,新附》「数(shuo)也」。「屡」和「数」同源,侧重的都是行为的数量方面。《史记·伯夷列傳》「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舊唐書·黄巢傳》「官军加讨,屡为所败」:「屡」都表不止一次,多次。 如前所述,「数」和「屡」与「频」、「仍」的不同处在于:「频」、「仍」着眼于行为连续反復;「数」和「屡」着眼于次数众多。「数」和「屡」的区别则在于:「数」保有数词特点,可以作谓语,而「屡」则虚化了,它不能作谓语,却可以限制形容词,如《論語·先進》「回也,其庶乎,屡空」。「屡」是副词化了的「数」。 【暂乍倏忽暴猝突】 这组词作为副词都含有时间短暂、变化突然的意思。 暂(暫),《說文》「不久也」。「暂」是时间短暂的意思,和「须臾」、「片刻」等义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庾信《镜賦》「不能片时藏匣裏,暂出院中也相随」:「暂」都是短时间的意思。时间短,发生在瞬间,就有突然的意思了,《廣雅·釋詁》「暂,猝也」,如:《史记·李将军列傳》「胡骑得广……广详(佯)死,睨其旁有一胡儿骑善马,广暂腾而上胡儿马」;杜甫《夜》「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注意,古代「暂」和「久」、和「永」成反义词,如:《抱朴子,广譬》「久忧为厚乐之本,暂劳为永逸之始」,江淹《恨賦》「摹暂离之状,写永诀之情」。现代的「暂时」除和长远、永久对称之外,还和「将来」构成反义,如「暂时不去,将来再说」。古代「暂」只表时间短,沒有和将来对比的意思。高适《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暂时分手」就是短时分手,不含有「将来如何」的意思在内。 乍,《廣雅·釋言》「暂也」。不过「乍」不像表「不久」的「暂」那样单纯表时间短,而是像表「猝也」的「暂」那样,表示短时间内发生的变化。《孟子·公孙丑上》「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侧隐之心」,杜牧《阿房宫賦》「雷霆乍惊,宫车过也」:「乍」都表示快速发生的,眨眼之间发生的事。「乍」是表示变化之短暂、之快速的,所以常常构成「乍×乍×」的格式,表示事情刚刚这样又突然变成另一样,如:《史记·日者列傳》「先王之道,乍存乍亡,公责卜者言必信,不亦惑乎」;欧阳修《浣溪纱》「乍雨乍晴花自落,闲愁闲闷日偏长」。「乍」後起的刚刚开始义就是由这儿演变出来的,如柳永《黄莺儿》词「乍逐暖烟来,又趁游蜂去」。倏(shū),《說文》「犬疾走也」,字亦作「鯈」。表示狗的飞跑也许是「倏」的本义,但古文中很少见到,在古籍中出现的「修」,多表示一闪而过或晃动义,和「闪」、「烁」常常结合使用,如:《晋书·挚虞傳》「俯游光逸景,倏烁徽霍兮」;元稹《秋堂夕》萧条帘外雨,倏闪案前灯」。作为副词,「倏」多表示时间短暂,或者时间飞速地流逝。《淮南子·修务》「倏忽变化,与物推移」,这是表示时间短暂的,指瞬息之间;《魏書·崔挺傳》「别卿以来,修焉二载」,这是表示时间消逝的快,有转瞬即逝的意思。 忽,《說文》「忘也」。「忽」的本义是忽略、遗忘的意思,如《漢書·王嘉傳》「记人之功,忽于小过」。《說文通训定声》认为表示迅疾、暂短的「忽」是「䬍」的借字。《說文》「䬍,疾风也」,正因为如此,「忽」常用于表快速。《莊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焉而已」;《荀子·强国》「[莫邪剑](劙)盘盂、刎牛马,忽然耳」:「忽然」是说像一阵风刮过一样快速、轻易。作为副词,「忽」和「倏」在表时间流逝之快上有共同处,孔融《论盛孝章书》「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忽焉」也就是「倏焉」。正因为如此,「倏」、「忽」常常结合使用,如:《三國志·吴书·薛综傳》「修忽之间,匹马不可得见」;杜甫《百忧集行》「即今倏忽已五十,坐卧只多少行立」。「倏」和「忽」不同处,在于「忽」更多地保留了某事物的迅疾变化的意思,如:《列子·汤问》「凉风忽至」;张协《杂诗》「人生瀛海间内,忽如鸟过目」。这个意思後来更虚化,变为「突然」的意思,如:白居易《琵琶行》「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王建《华清宫前柳》「杨柳宫前忽地春,在先惊动探春人」。暴,《正字通》「猛也」。作为形容词,来势猛烈称「暴」。《管子·小匡》「时雨甘露不降,飘风暴雨数臻」,又《七臣七主》「大风漂屋折树,火暴焚地燋草」:「暴雨」、「暴火」都含有来势大而且急,非常凶猛,带有突发性的意思。作为副词「暴」在表暂短之外主要表突然,《廣雅·釋詁》「暴,猝也」。《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馀人」《越绝書·越绝外傳》「当寒而不寒者,穀为之暴贵」:「暴」都有突然的意思。由于来源关系「暴」表突然仍然带有猛然发作,来头又猛又急的意味。 猝,《說文》「犬从草暴出逐人也」。这是否是「猝」的本义我们不去管它,但它形象地表达了「猝」的在短时间内在人们沒有精神准备的情况下意外地出现的意思,如:张溥《五人墓碑記》「非常之谋,难于猝发」;《明史,陈友谅傳》「[友谅]以会师为名,自江州猝至」。「猝」在汉代以前多借「卒」来记,如:《孟子·梁惠王上》「[梁襄王]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淮南子·人间》「[单豹]卒遇饥虎,杀而食之」。「猝」是「卒」的後起分化字。 突,《說文》「犬从穴中暂出也」,这也是形象的说法;《廣雅·釋詁》「突,猝也」。作为动词,「突」表示急速地向前或向外冲,如《三國志·魏书·吕布傳》布有良马曰赤免常与其亲近陷锋突阵」。作为副词「突」也表示短时间内猛然发生,或变化异常急剧,如:《易·离》「突如其来如」;《後漢書·任文公傳》「突坏庐舍,所害数千人」。总之,这组词裏:「暂」、「乍」、「倏」侧重的是时间变化快;「暴」、「猝」、「突」侧重的是情况变化快:「忽」介于两者之间。就其各自的特徵说:「暂」是时间短和短时间内发生某种情况;「乍」重在时间变化的迅速、短暂;「修」、「忽」重在时间消逝的迅疾。重在表短促而突然的幾个词中:「忽表示变化快,在人沒有察觉中一晃而至;「暴」表示来得猛,在短時間裏暴发;「猝」表示冷丁出现,出人意外;「突」表示变化急剧,突如其来。 【甚太孔殊尤】 这也是一组表程度的副词,它们表的不是比较级和最高级而是「突出级」,它们表示程度深到异乎寻常,但还沒有达到顶点,现代常用「很」、「十分」、「非常」等翻译。 「甚」是古今通用的副词,它最初是个表程度深的形容词,如:《論語·述而》「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梦见周公」;又《卫灵公》「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甚」与「湛」、「深」同源,《吕氏春秋·知士》「王之不悦婴也甚」,注「甚,犹深也」。正因为如此,「深明大义」、「深恶痛绝」,其义今天仍然近似「甚明」、「甚恶」。表程度深的「甚」进一步抽象化就变为程度副词「甚」了,如:《詩·郑風·东门之垟》「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荀子·王霸》「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榭甚高,园囿甚广」。古今通用的程度副词除「甚」外还有个使用更普遍的「太」亦作「泰」。「太」、「泰」源于形容词「大」,《廣雅·釋詁》「太,大也」。「太子」、「太宰」、「泰山」、「太原」,古即曾作「大子」、「大宰」、「大山」、「大原」。「大」是描写形体的,当它被用于表示程度大、而且是「大」中之「大」、极大时,它就副词化了。「太」是「大」的分化字,「泰」是「大」的借用字,它们都是後世为区别而造或借的《詩·大雅·雲汉》「旱既大甚,则不可沮(阻)」,「太」正作「大」。《莊子·渔父》「今子既上无君侯有司之势……而擅饰礼乐、选人伦,以化齐民,不泰多事乎」,《韩非子·爱臣》「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泰」、「太」为「大」的分化字。 上古常用、春秋之後就很少使用的程度副词还有一个「孔」《爾雅·釋言》「孔,甚也」。「孔」的词源不清,主要用于《诗》、《书》,如:《書·伊训》「圣谟洋洋,嘉言孔彰」;《詩·小雅·采薇》「岂不日戒俨狁孔棘」。「孔」虽然在後世仍有应用,但不是援引《诗》、《书》,就是仿古。 战国之後,尤其汉以後应用得多起来的表程度突出的副词中较常见的有「殊」、「尤」等。「殊的副词义显然是从它的表差异的形容词义演变来的,是由表事物、行为特徵的不同一般变为表程度的非同一般的,如:《戰國策·趙策》「老臣今者殊不欲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傳》「廉君宣恶言而君畏匿之,恐惧殊甚,且庸人尚羞之」「尤」的副词义显然是从它的表优异的形容词义演变出的,是由表事物、行为的特异转而指程度之突出的,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傳》「诸士在己之左,愈贫贱尤益敬,与钧」;又《六国年表》「秦既得意,烧天下诗書·诸侯史记尤甚」。 表程度突出的这些副词,虽然都表示程度之不同寻常,但後起的「殊」、「尤」等往往未脱尽其形容词义,具有甚之又甚的意味,更接近于最高级。 【至极绝最】 这是一组程度副词表示的是程度中的最高级。 「至」原是动词,表到达目的地,如《墨子·公输》「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至」经过泛用而抽象化之後,就表示所达到的无以復加的限度,或者表示无以復进的最大限度,这就是抽象名词和形容词的「至」了,如:《孟子·離婁上》「规矩,方圆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論語·泰伯》「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进一步抽象化,「至」就成为表「至矣,尽矣,无以加矣」(《莊子·庚桑楚》)的副词了,如:《墨子·问辩》「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荀子·儒效》「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 「极」(極),原来是名词,指屋栋、脊檩是房子的最高点。《莊子·则阳》「其邻有夫妻臣妾登极者」,《釋文》「极,屋也」。「极」抽象化之後就泛指至高无上、无以復加的顶点了,如:《墨子·非儒下》穷达赏罚幸否有极,人之知(智)力不能为焉」;《孟子·梁惠王下》「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进一步抽象化用「极」来修饰形容词、动词之後,「极」就副词化了,如:《莊子·盗跖》「子之罪极大,疾走归;不然,我将以子之肝益昼铺之膳」;《韩非子·大体》「使匠石以千岁之寿,操钩、视规矩、举绳墨而正太山……虽尽力于巧,极盛于寿,太山不正」。 「绝」(絕)原来也是动词,表断绝,如《淮南子·天文》「天柱折,地维绝」。它也经历了同样的抽象过程,先表「身怀绝技」、「千古绝唱」的形容词「绝」,後演变为副词的「绝」。「绝」的极限义是从至此为止、後无继者来的,所以重在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如:《史记·伍子胥列傳》「[费]无忌驰归,报平王曰:秦女绝美,王可自取。……平王遂自取秦女,而绝爱幸之」;又《匈奴列傳》「单于书绝悖逆」。程度副词是较晚发展起来的,文献中春秋以後才逐渐增多。其来源非一,最早用的应是古代常用词「至」「绝」的副词化是汉代才见到的。 「最」是「撮」的初文,所以作为动词有汇总、聚合之义,如《管子·禁藏》「冬收五藏,最万物」。抽象化之後「最」还表示事物的综合、总计,如《史记·周勃世家》「最从高帝得相国一人、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最」在表程度上和上述的「至」、「极」、「绝」不同:「至」等一般都是泛指极限、顶点;「最」因为来自汇总、聚合义,所以它特指所聚合义、所划定的范畴之内的事物中的最突出者,所以它是特定范围内的最高程度副词。《商君書·外内》「民之内事……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最苦」是在「四民」范围内说的;《韩非子·问辩》「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最贵」是在「言」、「事」的范围内说的。因为「最」应用得最广,後来才突破此义而泛化了。 【唯独特】 这组词作为副词都表示对所限定的事物或行为的强调。 唯,亦作「惟」、「维」,作为副词它的作用是排他的,它表示它所限定的事物的唯一性。《孟子·滕文公下》「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意思是了解我的大概只有根据《春秋》这部书了,责难我的恐怕也只有根据《春秋》这部书了;《国语,晋语》「唯善人能受尽言」,意思是只有善人才能够接受人家的直言不讳的批评。某些语法书上处理为「原因副词」的「唯」其性质和唯独的「惟」(惟)其实并无区别。《詩·郑風·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一般把「维」译成「只因为」。其实「唯子」还是表示「子」是唯一的,别无其他,「因为」的意思是从该句为因果句来的,并非来自「唯」。语法书上作为语气助词连词处理的「唯」,归根结柢仍然含有强调唯一性的意味。《左傳·僖公三十年》「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唯君图之」固然可以译为「希望大王您考虑这件事」但其中「希望」义来自谈话的委婉语气,并不来自「唯」「唯」所强调的仍是:孰利孰弊,只有由您判断。又《成公二年》「唯子,则又何求」,「唯子」一般译成「纵然是你」,其中「纵然」「即使」义是让步句赋予的,「唯」仍是起强调作用。「独」(獨)的副词用法来自形容词「独」的孤单义。作为形容词,「独」表示孤立无依;作为副词,它也表示所限定的事物、行为的独自性、单一性,它排斥的是多数的存在或范围的扩大,现在一般用「仅仅」、「单单」等对译。《論語·颜渊》「人皆有兄弟,我独亡」,「我独亡」是我却单单沒有;《韩非子·解老》「民独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万物之尽有爪角也」「独知……」是说百姓所知仅仅限于一个单一的范围。在反问句或否定句中,「独」常被译成「难道」、「竟」等,其实这也是句意使之然。《古诗源,饮马长城窟行》「君独不见长城下,死人骸骨相撑拄」,「独」仍是对所见范围的强调和局限。 特,作为形容词表示的是特别的,突出的,不同一般的;所以作为副词它也是限定范围的特殊性、突出性一般可译为「仅仅」、「不过」、「特地」等。《史记·季布栾布列傳》「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特召」是突出「召」的特殊性,可译为特意:《韩非子·姦劫弑臣》「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这是从反面突出事情的严重,可译为「仅仅」。 同是副词,「唯」强调事物行为的唯一性,排斥其他;「独」强调的是单一性,排斥同类情况的存在;「特」强调的是突出性,排斥一般情况。从语法上看,「唯」多置于名词之前,限定的是人或人的行事;「独」、「特」经常置于动词和形容词之前,限定的是行为、性质的单一或特殊,这是它们的大别。 【特殊】 作为副词,「特」和「殊」都表示程度很深,不过由于两个词的来源不同,所以它们在表程度上也有所差异。 特,《說文》「特牛」。「特牛」就是公牛,推而广之,雄性的牲畜都可以称「特」。雄性牲畜以高大、健壮、多力为特徵,所以用于人,它就表示杰出人物、超群的人的意思,如《詩·秦風·黄鸟》「维此奄息(人名),百夫之特」。作为副词,「特」也表示不同一般、格外突出的意思。《史记·季布栾布列傳》「河东,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特召」有别于一般的召见;李密《陈情表》「诏书特下,拜臣郎中」,「特下」是与寻常下诏不同,是破格下诏。「特」所限制的谓语如果不是动词、形容词而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那么「特」就有突出谓语的作用,表示谓语是绝无仅有的、无与伦比的,可译为「仅」或「只」;前面有否定词,就可以译为「不只」、「不仅仅」等。《漢書·陈平傳》「信闻天子以好出游,其势必郊迎谒,而陛下因禽之,特一力士之事耳」,「特一力士之事」就是仅仅是一个力士就可以完成的事;《漢書·主父偃傳》「今郡守之权,非特六卿之重也;地幾千里,非特闾巷之资也」,「非特」就是「不止」、「不仅」。 殊,《說文》「死也。……一曰断也」。「断为两截」应是「殊」的本义,《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武城人塞其前,断其後之木而弗殊」「弗殊」就是不断为两截。古之极刑,都是使被诛者身首异处,或拦腰斩断,所以「殊」有死义。作为形容词,「殊」表示「截然不同」、「迥然有别」,如贾谊《过秦論》「始皇既沒,馀威震于殊俗」。作为副词,「殊则表示程度达于极限,再也无法超越。《戰國策·趙策》「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殊不欲食」就是特别不爱吃东西,不爱吃极了;诸葛亮《出师表》「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殊遇就是特别的知遇,无以復加的赏识和重用。 「特」和「殊」虽然都可以用「特别」来翻译,可是:「特」是就下限说的,是不同一般,超越同类;「殊」是就上限说的,是达到极点,无以復加。所以在表程度上,「殊」更甚于「特」。 【能可得】 这三个能愿动词都是从动词演变来的,由于意义上的特点,它们经常放在动词的前边,帮助表示动作的可能性或现实性,所以在语法上逐渐退居辅助表达的地位,成为能愿动词。「能」作谓语,经常表示胜任某一工作,能够做到,如《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作为名词,「能」则表示人所具有的本领或有本领的人,如:《史记·屈原贾生列傳》「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司馬遷《报任安书》「招贤进能」。 「可」作谓语表示允许或肯定、适合等义,如:《論語·先進》「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史记·淮阴侯列傳》「王必欲拜之,择良日,斋戒,设坛场,具礼,乃可耳」。 得,作为谓语意为获得、得到,如:《荀子·天論》「得地则生,不得地则死」;《聊齋·促織》「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 作为能愿动词,三者所表达的情况不同。「能」表示行动的主观可能性,「可」表示行为的客观许可性,「得」则表示行为实现的现实性。 《論語·里仁》「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前者表示行为是主语所能及;後者表示行为是主语所不能及。 《論語·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可」与「不可」表客观条件允许与不允许。「可以」连用,则表示具备某种条件时能够做些什么,如:《論語·为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孟子·離婁上》「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能」因为表示主语实现谓语行为的可能性,所以後面的动词多用于主动意义或使动意义。「可」因为表示条件限制关系,因而後面的动词多是表示被动的,如《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也」「可雕」是可被雕饰,「可圬」是可被圬。至于「可以」,因为它总是表示条件允许,因而用法与「能」相近,多用于表主动。 「得」介于「能」和「可」之间,它既表客观条件的限制性,又表主观意愿的可能性。它表主观的限制性,因而後面的动词不作被动用法;它又表客观的限制性,因而作谓语的动词的能否实现又不决定于主语,而决定于客观条件。《孟子·公孙丑下》「王就见孟子,曰:前日願见而不可得(见),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孟子·梁惠王上》「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得见」、「得侍」、「得闻」,不是主观上不能见、不能侍、不能闻,而是要由客观条件决定能否允许实现「见」、「侍」、「闻」;不是客观条件限制可或者不可被见、被侍、被闻,而是由于客观限制使主语主观上能否实现「见」、「侍」、「闻」。所以「得」表示的是由主客两方面条件所限定的行为的实现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