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解中国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Ⅰ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最中国的汉字

许晖


这是一本从汉字字形出发,来研究其词义源流的书。作者精选了100个最中国的汉字,不仅具体展示了每一个汉字字形的演变,而且由汉字字形入手,详细讲解了与此汉字相关的古代社会的生活形态、日常礼仪和文化常识,以此带领读者回到历史现场,寻找中国文化的根。

书名: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Ⅰ :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最中国的汉字

作者:许晖

CIP号:266985

ISBN:978-7-122-15831-4

责任编辑:龚风光 李倩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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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Ⅰ: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最中国的汉字logo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Ⅱ : 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最美丽的汉字logo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Ⅲ:你不可不知的100个超有趣的汉字tp

引言

《礼记·大学》中有言:“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格物致知”这个词的出处。“格物致知”的具体内涵,千百年来聚讼纷纭,但是从字面意思,从最浅白的层次,也不妨理解为:穷究万物,就可以获得与之相应的知识。

这种浅白的理解,恰好也符合许慎在《说文解字》的“序”中所引用的古人造字的八字原则:“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所谓“近取诸身”,就是从身边的日常生活中取象;所谓“远取诸物”,就是从身外、远方的万事万物中取象。

“远取诸物”,古人正是运用“格物”的功夫和持久的耐心,把万物的形象及其各种各样的性征活灵活现地描绘下来,藏进了象形的汉字之中;而今天的人们,“格”一“格”这类系统的汉字,就可以复原祖先的慧眼所看到的万物,以及万物与他们相依存的生活。

比如“鸡”这个字,繁体字有两种写法:雞,鷄。那么造字的古人“格物”,“格”出了什么呢?格出了“隹”和“鳥”。“隹(zhuī)”是短尾鸟的总称。这说明:鸡在未被驯化之前,不过就是自由自在的短尾的野鸟而已,远远地游荡在人类的生活之外。那么今天的人们看这个字,又“格”出了什么呢?“格”出了左边的“奚”。甲骨文的“奚”,是一个人用绳索捆住另外一个人,很显然,被捆住的是俘虏,当作奴隶使用。在“鸡”的字形中,则表示:人在野外捉到了这种野鸟,用绳子捆起来,带回家加以驯化。因此,“鸡”这个字,反映的就是野鸡变成家鸡的驯化简史。

除了马、牛、羊、鸡、狗、猪等人们熟知的动物之外,汉字中还遗留下来了众多如今被视为神话传说中的动物。比如“兕(sì)”,古书上说它像牛,一角,青色,重千斤;比如“(zhì)”,一角的鹿或羊,打官司无法决断的时候,它会用这只角去抵触有罪的人;比如“蜮(yù)”,又称“短狐”,像鳖,三足,人影映入水中,则含沙射影,能杀人……扩而广之,《山海经》中记载的那些令人不可思议的异兽,谁就能说它们真的没有存在过呢?要知道即使是今天的世界上,每天仍然有很多种物种在灭绝呀!

这本小书,把101个汉字分为动物、植物、自然、农事、舆地五个专题,从“远取诸物”的造字原则入手,详细讲解古人眼中的万物,以及他们丰赡的博物知识。

“中国”这一称谓,始见于1963年在陕西宝鸡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何尊,是一位叫何的宗室贵族所铸,故称“何尊”。尊底部有122字铭文,描述了周成王营建成周(洛阳)之事,其中载周武王的训诰有“余其宅兹中国,自兹民”的句子,意思是说:我将住在这天下的中心,从这里治理民众。显然,这里的“中国”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

在甲骨文中,“中”的字形是一杆带有“游(飘带)”的旗帜,旗帜中间有一个小圆圈标注位置,表明此为立中之处。古时凡有征伐大事,一定要先“建旗”,将旌旗竖立在中央之地,众人见之而来,聚集在旌旗之下,然后开始议事。旌旗一定要建在中央之地,故又称“建中”。当然,中央之地也可以指城邑的中心地带,因此“中”字形的这个小圆圈也可以指城邑。

而“国(國)”的字形,左边是一个小圆圈指代城邑,右边是一把戈,意为持戈护卫城邑。那么,毫无疑问,“国”是由城邑所组成,而城邑则是由一户一户的“家”所组成。先有人,再有家,再有城,最后有国。

正因为这一次序,古时方有“家国”一词,由家而至于国,因家而至于国。《逸周书》中有《皇门解》一篇,属于西周文献,其中指责乱臣“谗贼嫉”(以谗言伤人,相互嫉妒),“以不利于厥家国”(以不利于他们的“家国”)。由此滥觞,现代意义上的“国家(country)”概念竟然被古代中国人以“家国”称之。

这就是学者们所总结的血缘宗族和国家制度相结合的“家国同构”现象,乃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从《礼记·大学》的齐治平(“身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到孟子之言“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到士大夫兴亡之感的“家国忧”“家国恨”,直至今日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爱国情结,仍然有着“家国同构”的宗法制的遗绪。

这本小书,把102个汉字分为君臣、律法、军事、德行、生死五个专题,详细讲解汉字中所体现出来的“家国同构”现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独特的士大夫以及家国情怀。

“中国人的祖先到底是怎样生活的?”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感兴趣。毕竟,“我们从哪里来”的原初性疑问彰显了人类寻根的本能冲动。

而在传承数千年的汉字象形系统中,埋藏着古代生活史的蛛丝马迹。这就是编撰《说文解字》的东汉学者许慎在该书的“序”中所道出的造字原则:“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所谓“近取诸身”,就是从身边的日常生活中取象;所谓“远取诸物”,就是从远处的万事万物中取象。

“近取诸身”,古人在造字时,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笔一画地用图画的形式契刻而成为象形文字。因此,从这一类汉字中就可以窥见祖先生活之一斑。

闲言少叙,举例为证。用作货币的“贝(貝)”,甲骨文中的字形全部都是子安贝的形状。子安贝是出产于遥远的南海的海贝,而商代的墓葬中竟然有大量出土,更早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中也出土有十二枚,甚至四千多年前的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也发现了子安贝。

因此,“贝”这个字传递出来的信息是:商代及其更早的时期,中原和南海之间有着畅通而且发达的贸易渠道。商人不辞辛劳,远行到南海去捞取或交换子安贝,拿到手了,就是“得”,“得”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作为货币的“贝”,以“朋”为计算单位,一“朋”有二贝、五贝、十贝之说,“朋”就是连系在一起的两串贝,引申到人的身上,就是朋友;而“买(買)”和“卖(賣)”,显然指拿着贝去买、卖东西……所有带有“贝”的汉字都和钱财有关,比如货、资、贫、财、债、贿、赊、购、赏、贼、质、宝(寳)等。

这个例子,就是用“贝”串连起来的与货币有关的古人的生活史。

这本小书,把101个汉字分为饮食、服饰、居所、出行、狩猎、食货六个专题,从“近取诸身”的造字原则入手,详细讲解中国人的祖先日常生活中的有趣景象。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动物篇植物篇自然篇农事篇舆地篇君臣篇律法篇军事篇德行篇生死篇饮食篇服饰篇居所篇出行篇狩猎篇食货篇

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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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仆维何,釐尔女士(《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士”是男子的美称,因为男子负责最重要的事。

■ 孔子解释“士”为:“推十合一为士”,意思就是通晓万物的原理。

■ “女士”一词不是外来语,最早在《诗经》里就曾出现。

■ “绅士”最早可不是指西方的gentleman,而是指腰束三尺衣带的“士”阶层。

在先秦诸侯国中,国君以下分卿、大夫、士三个级别,再往下就是庶民了。古书中常常可见“卿大夫”“大夫士”等称谓,这是非常严格的等级,绝对不能混淆。因此,后世经常所称的“士大夫”在先秦应该是“大夫士”。直到战国中期以后,随着官僚阶层的兴起,表示等级制的“大夫”逐渐被表示阶层的“士”所超越,才慢慢形成了“士大夫”的称谓。

士,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按照许慎的解释,“士”的本义就是“事”,表示善于做事,从一开始,到十结束,非常完美地完成了一件事情。《白虎通》也说:“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任事即做事称职。近代文字学家吴承仕先生认为,男人最原始的事就是耕作,他说:“事,谓耕作也。盖耕作始于立苗,所谓插物地中也。人生莫大于食,事莫重于耕。故士为插物地中之事。”因而将“士”作为负责耕作的男子的美称。

至于孔子所说的“推十合一为士”,清代学者黄生解释道:“《说文》引孔子‘推十合一为士’,言能综万理于一源也。”如此一来就符合了“士”的各种引申义:“通古今,辩然不,谓之士。”“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以才智用者谓之士。”诸如此类。

但是,许慎并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只就小篆字形加以解说,跟“士”的金文字形严重不符。我们看“士”的金文字形❶,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把“钺”的形状,“钺”用青铜或铁制成,样子像比较大的板斧。因此“士”的本义是使用斧钺的战士,引申为男子的美称。金文字形❷,下面“钺”的宽刃更加清晰。小篆字形❸,下面的宽刃完全看不出来了,因而才让许慎附会为“从一从十”。

士阶层如同卿和大夫阶层一样,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称上士、中士、下士,不过天子之士独称“元士”。元者“善之长也”,是受有天子爵命之士,不能混同于诸侯之士。此外,还有秀士(德行才艺出众的人)、选士(德业有成者)、俊士(选入太学者)、造士(学业既成者)、进士(可进受爵禄者)等诸多名目。

有趣的是,现在的社交场合称女人为“女士”,很多人都误以为是从西方礼仪而来的,其实不然,《诗经》里早就出现了这个称谓。《诗经·既醉》:“其仆维何,尔女士。”“(lí)”,是赐予的意思。这句诗的意思是:侍奉的人怎么样?赐予你德行美好的女子为伴侣。孔颖达解释说:“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有士人操行的女性称作“女士”,跟今天的礼貌用语没有什么区别。

还有“绅士”一词,也多误以为来自西方礼仪,其实不然。“绅”是士阶层系在衣服外面的又大又长的带子。用大带子束腰,其余的部分垂下来作为装饰,这种服饰称为“绅”。“绅”的长短在等级制中有着严格的限制,《礼记》规定:“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士的“绅”长三尺,官吏的“绅”长二尺五寸。之所以要规定士阶层束“绅”,是要求他们恭敬谨慎,像“绅”一样自我约束。后世就把这个阶层称为“绅士”,后来又用来指在地方上有财有势或得过一官半职的人,一般都是地主和退职官僚。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义”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把兵器,会意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也就是正义。

■ 古时候“义”和“谊”可以通假使用,比如无情无义、忘恩负义。这里的“义”是指情谊的意思。

“义”是一个义项繁多的汉字,同时也是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形塑了中国人的道义观。

义,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把锯齿状的兵器。羊是用于祭祀的祭牲,兵器表示征战,征战前要杀羊并陈列兵器,举行祭祀仪式,祈祷战争的胜利,因此会意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也就是正义。金文字形,下面兵器的形状更清晰。小篆字形,下面的兵器规范化为“我”。楷书繁体字形,同于小篆。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义,己之威仪也。”许慎解释的其实是“仪”这个字,“义”是“仪”的古字。还记得《孟子》那段著名的话吧?“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就是“义”的本义。古人非常重视正义的行为,把义和仁相提并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古时候“义”和“谊”也可以通假使用,比如无情无义、忘恩负义的“义”即指情谊。在很多成语中都留下了这样使用的痕迹。

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他还说过:“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意思是:君子把义作为原则,用礼来做事,用恭顺的言辞来表达,用诚信的态度来完成,这样的人就是君子啊!可见“义”的重要性。姜太公也曾经讲解过“义”与古人看重的其他品行之间的关系:“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有趣的是,既然是征战前举行的祭祀仪式,那么一定要有鲜明的仪仗,“义”字下面的那把锯齿状的兵器就是这种仪仗。顾名思义,仪仗的形式感很强,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因此引申出形式上的、名义上的、假的等含义。南宋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得最清楚:“人物以义为名,其别最多。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众所尊戴曰义,义帝是也。与众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义髻,在衣曰义襕(lán,上下衣相连的服装)、义领之类是也。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禽畜之贤者,则有义犬、义乌、义鹰、义鹘。”其中“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的意思是多种物质或者食料混合而成,比如“义酒”就是将各种酒混合在一起饮用。还有假牙叫义齿,残疾人安装的假肢叫义肢。

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向人时(刘禹锡)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丫”最早是指东西分叉的样子。

■ “丫鬟”最早被写作“鸦鬟”,是少女的发型,所以又称“丫头”。

■ “丫头”一词在唐代是对青春少女的美称。

■ “丫鬟”从前用来特指还没有嫁人的少女。

■ 到了宋代,才把“丫头”“丫鬟”当作婢女的代称。

“丫”是个很少单独使用的字,主要用于丫头、丫鬟两个称呼,而且是中古时期(魏晋南北朝隋唐)才出现的字。

丫,小篆字形❶。《广韵》:“丫,像物开之形。”《集韵》:“丫,物之歧头者。”就是树木或物体的分叉。

在宋代之前,“丫鬟”从来没有被当作婢女的代称。“丫鬟”本来写作“鸦鬟”,是古代女子的一种发式❷,李白有诗《酬张司马赠墨》:“上党碧松烟,夷陵丹砂末。兰麝凝珍墨,精光乃堪掇。黄头奴子双鸦鬟,锦囊养之怀袖间。今日赠予兰亭去,兴来洒笔会稽山。”王绮注:“双鸦鬟,谓头上双髻,色黑如鸦也。”头上双髻很像“丫”的形状,因此又写作“丫鬟”。因为是头上的发式,故又称“丫头”。刘禹锡《寄赠小樊》:“花面丫头十三四,春来绰约向人时。”《乐天寄忆旧游,因作报白君以答》:“丫头小儿荡画桨,长袂女郎簪翠翘。”可见唐代时“丫头”是对青春少女的美称,没有任何贬义成分。

李商隐写有五首名为《柳枝》的诗,诗前有一篇很长的序,陈启源解释序中出现的“丫鬟”一词说:“丫鬟谓头上梳双髻,未适人之妆也。”这里就说得更明白了,“丫鬟”乃是对还没有嫁人的少女的称呼。

李商隐的这篇诗序很长,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十七岁的洛阳“美眉”柳枝,有一次偶然听到邻居李让山吟诵堂弟李商隐的诗作《燕台诗》,不觉为之倾倒,惊问李让山:“这首诗是谁写的?”李让山据实以告。柳枝姑娘伸手拽断了一根衣带,央求李让山转赠李商隐乞诗。

第二天,李商隐来到柳枝姑娘住的巷子里,只见“柳枝丫鬟毕妆,抱立扇下,风障一袖”。柳枝说自己三天后要去河边洗裙子,邀请李商隐在河边约会,李商隐当然满口答应下来。大概是李商隐回去后对狐朋狗友们吹嘘了一番,谁料他的一个朋友居然把他的行李偷走,先跑到长安去了。没了行李连觉都睡不成,于是李商隐随后追赶朋友,就此错过了与柳枝姑娘的约会。

冬天的时候,李让山赶到长安城告知李商隐,柳枝姑娘被东部某地的封疆大吏娶走了。于是李商隐写了五首《柳枝》,以纪念这段如烟飘散的未遂爱情。五首诗录于下,供读者朋友鉴赏。

“花房与蜜脾,蜂雄蛱蝶雌。同时不同类,那复更相思。”

“本是丁香树,春条结始生。玉作弹棋局,中心亦不平。”

“嘉瓜引蔓长,碧玉冰寒浆。东陵虽五色,不忍值牙香。”

“柳枝井上蟠,莲叶浦中干。锦鳞与绣羽,水陆有伤残。”

“画屏绣步障,物物自成双。如何湖上望,只是见鸳鸯。”

后来有人考证说,柳枝因为和李商隐有约在先,执意不从封疆大吏,后被卖到湖楚之地当了烟花女子,李商隐还曾经两次去江浙一带寻访,最终无果。

宋代人王洋为自己的诗所作的注解中说:“吴楚之人,谓婢女为丫头。”婢女大多都是年轻姑娘,因此,“丫头”“丫鬟”从宋代开始就成为了婢女的代称,一直沿用到民国时期。《红楼梦》中就描写了许许多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丫鬟。

马,怒也,武也(许慎)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古人认为,马是土地的精气,秉持火气而生,是一种武兽。

■ 唐代时已经使用“毛病”一词,专指马的毛色不好。

■ 马为六畜之首,且形体最大,古人因此用“马”来指称大的物体。“马路”即大路,而不是专供马驰行的路。

马是四千年前就已经被人类驯养的动物。中国远古时期的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对动物世界的认识程度,选择了六种动物作为驯养对象,称为“六畜”,分别是马、牛、羊、鸡、犬、猪。汉代著名的匈奴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其中“六畜”即指这六种动物。

马,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头朝上,背朝右,尾朝下,整个马身侧转向左,非常形象的一匹马。甲骨文字形❷,突出马的大眼睛和鬃毛。金文字形❸,与甲骨文的形象接近并加以美化,最突显的是马的大眼睛,马颈上的鬃毛也历历可见。小篆字形❹,减弱了图画一般的象形成分,与马的真实形象也就差得远了。楷书繁体字形❺,紧承小篆而来,下面简化成了四点。简体字则完全看不出马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马,怒也,武也。”古人认为马是土地的精气,秉火气而生,是一种武兽,因此将掌管军事的最高官职定为司马。又按照五行说,火不能生木,胆是木之精气,因此马只有肝而没有胆,火气的马肝是剧毒之物,人食之则亡。汉武帝时期著名的方士、文成将军少翁就是食用马肝过量而死的。

马是早就驯化的动物,古人对马的研究非常之仔细。《周礼》中有“六马”之说:第一,种马,因专供繁殖而最珍贵的马,“玉路驾种马”,“路”通“辂”,帝王所乘之车,用玉作装饰;第二,戎马,驾兵车的马,“戎路驾戎马”,帝王在军中所乘之车称“戎路”;第三,齐马,“齐”通“斋”,取清洁之意,“金路驾齐马”,帝王所乘的饰金之车,祭祀所用,故驾洁净的“齐马”;第四,道马,“象路驾道马”,帝王所乘以象牙作装饰之车,用来宣示道德,驾车的马故称“道马”;第五,田马,田猎所驾的马,“田路驾田马”,“田路”也称“木路”,指帝王所乘只涂漆而无其他装饰的车;第六,驽马,顾名思义就是劣马,“驽马给宫中之役”,不能为帝王驾车。

古时,相马也是一种专门的学问,比如伯乐就是著名的相马大师。明代徐咸《相马经》中写道:“马旋毛者,善旋五,恶旋十四,所谓毛病,最为害者也。”古人相马,连马的旋毛旋转了几圈都有讲究:旋转五圈的是好马,旋转十四圈的就是劣马,会对主人造成极大的危害。“恶旋十四”即为“毛病”。所谓“毛病”,最早的意思是指牲畜的毛色有缺陷。李商隐所著《杂纂》一书中列举了六大“怕人知”,分别为:“流配人逃走归,买得贼赃物,藏匿奸细人,同居私房蓄财物,卖马有毛病,去亲戚家避罪。”由此可见,唐代时“毛病”一词已经使用了,专指马的毛色不好。

“毛病”的含义扩大,从专指马的毛病到泛指人或物的毛病,大约始于宋代。宋人吴涿在《答徐安札书》中写道:“盖文学毛病,如春草渐生,旋划旋有,不厌朋友切磋也。”黄庭坚在《山谷老人刀笔》一书中也有“乃是荆南人毛病”的说法。朱熹和弟子的问答录《朱子语类》中同样有这个词:“有才者又有些毛病,然亦上面人不能驾驭他。”说明宋代时“毛病”一词开始形容人的缺点。

马为六畜之首,当然是因为马的形体最大,古人因此用“马”来指称大的物体。比如“马蜂”就是大蜂,“马船”就是大型官船,“马枣”就是大枣。

现在的各种词典上都把“马路”解释为古代可以供马驰行的大路,并举《左传·昭公二十年》中的一句话作例子:“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这种解释属于望文生义,并没有理解“马路”之“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原来,此处的“马”就是“大”的意思。明代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凡物大者,皆以马名之。”民国学者章太炎在《新方言》一书中解释道:“古人于大物辄冠马字。”可见“马”可以作为形容词来使用,意思就是“大”。 因此,“马路”即大路,而不是供马驰行的路。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先有“尸”字,后有“屍”字,若表示“尸体”的意思,二字可通用。

■ “尸”的本义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 “尸位”原先是指在祭祀时替先祖受祭的孝孙,在祭礼上什么事也不用做,因此才引申出“尸位素餐”。

■ 祭祀的“尸”绝不能借为“屍”。

人们通常以为“”是“尸”的繁体字,其实在古代,最早先有“尸”这个字,后来两字并存,而且意义完全不同。

尸,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面朝左,曲腰弯腿的人。金文字形,屈膝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变得好像一个躺卧着的人形。

《说文解字》:“尸,陈也,象卧之形。”这个“尸”的本义可绝对不是尸体,而是“陈也”。什么叫“陈”?段玉裁解释道:“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陈之。”原来,“尸”的本义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诗经·楚茨》是一首描写祭祀过程的诗篇,其中有“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的诗句。“皇”是美称。如果把“皇尸载起”理解成“尸体起身”那可就是诈尸了!正确的理解:是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起身离开神位。因此这几句诗的意思是:神灵都已经喝醉了,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起身离开神位。敲响钟鼓送走这个代祭者,神灵也回去了。

据《礼记》载,曾子曾经询问孔子:“祭必有尸乎?”孔子回答道:“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古人认为祭祀的目的在于和祖先的灵魂感通,用孙辈来代表死去的先祖受祭,可以凝聚先祖之气,这种祭祀称作“尸祭”。

有个成语叫“尸位素餐”,从中还可以看出古代“尸祭”的遗风。颜师古解释说:“尸位者,不举其事,但主其位而已;素餐者,德不称官,空当食禄。”代表先祖受祭的孝孙,在祭祀时仅仅是先祖的替身,是先祖灵魂的附体,自己什么事也不用做,只需要坐在神位上即可,“但主其位而已”和“素餐”组合在一起,比喻居位食禄而不尽职。这个意思从此成为“尸”的引申义,指在其位而无所作为。《庄子·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意思是:如果夫子您当了国君,天下一定大治,可是如今我却占着这个位置无所作为。

我们再来看“”字,小篆字形。《礼记·曲礼》:“在床曰。”这才是尸体之“”。《说文解字》:“,终主也,从尸从死。”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上面是“尸”,代表死者受祭的人;下面右边是人,左边是死者的残骨,整个字形会意为尸体。后来“尸”和“”可以通用,但是祭祀的“尸”绝对不能借用“”字。

有趣的是,道家有“三尸神”的说法。三尸神是在人体内作祟的三神,每天定时向天帝汇报人的恶行,减少人的寿命。一名青古,伐人眼,症状是目暗面皱,口臭齿落;二名白姑,伐人五脏,症状是心慌气短;三名血尸,伐人胃,症状是胃胀悲愁。对付三尸神的办法是,每到三尸神要上奏天帝的时候,人要彻夜不眠,一直守夜到天亮,使其无机可乘,无法上奏。其实这大概是道家为了让人修行,故意危言耸听,让人在适当的时候修真而已。

但是好花皆易落,从来尤物不长生(刘禹锡)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尤物”在古代是指害人的妖女,有道德的君子避之唯恐不及!

■ 要避免被“尤物”所害,唯有崇高的德行才能够镇得住。

■ “尤物”也曾用来指杰出的人物。

■ “尤”其实就是“疣”,也就是肉瘤的意思。

今天的男人们把具有媚惑力的漂亮女人称作“尤物”,对“尤物”充满了艳羡之情,一看见“尤物”恨不得立马据为己有。殊不知在古代,“尤物”是男人们,尤其是以道德高尚自诩的男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的对象。

尤,甲骨文字形❶,《说文解字》:“从乙,又声。”按照许慎的说法,这是一个形声字,“乙”像植物屈曲生长的样子,受到阻碍还能屈曲生长,则显示出优异。因此许慎解释道:“尤,异也。”但是有的学者则有不同的看法。左民安先生认为“尤”是一个指事字,甲骨文字形表示的意思是:“在右手的手指上有一点,意思是生了一个肉瘤,即‘疣’,俗称‘瘊子’,中医上叫‘千日疮’。”他进而认为“尤”其实就是“疣”的初文。丁山先生则认为这个字形像“手欲上伸而碍于一”,上面的一横是指事符号。这种解释很接近许慎的看法。金文字形❷,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❸,更接近许慎所说的“从乙,又声”的形声字字形了。

“尤”的本义就是优异,但是也可以表达它的反面意思,比如怪异,比如过失、罪过。有个成语“以儆效尤”,意思就是以此警告效法怪异的、坏的行为的人。古代的字书关于“尤”的解释大同小异,如《小尔雅》:“尤,怪也。”《左传》注:“尤,甚也。”《管子》注:“尤,殊绝也。”

“尤物”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晋国大夫叔向想娶申公巫臣和夏姬所生的漂亮女儿为妻,叔向的母亲规劝他说“甚美必有甚恶”,然后得出结论:“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意思是尤物的能量足以改变人的精神状态,使人心理和行为统统失衡;如果男人不是有德有义的正人君子,根本不可能镇住这种尤物,祸患也就随之而来。此处的“尤物”特指绝色美女。但是“尤物”同时还可以指杰出的人物,《庄子·徐无鬼》:“南伯子綦隐几而坐,仰天而嘘。颜成子入见曰:‘夫子,物之尤也。形固可使若槁骸,心固可使若死灰乎?’”这段话的意思是,南伯子綦靠着几案坐着,仰面向天,缓缓吐气。颜成子进来看见了,说:“夫子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形体固然可以如同枯骨,心灵难道也可以如同死灰吗?”此处的“物之尤也”即指杰出的人物。

唐代诗人元稹所作的《莺莺传》,对“尤物”一词的解释更加详细。张生对崔莺莺始乱终弃后,为了良心上的安宁,讲了一篇大道理,其中的关键词就是“尤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这段话的意思是:凡是尤物,不害己必害人。假如崔莺莺嫁给富贵之人,凭着娇宠,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龙,我不知道她能变化到何种程度。过去的殷纣王和周幽王,据百万之国,国家强盛,然而一个女子就让他们亡国了,致使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我的德行不足以胜过妖孽,只有忍情,和她分手。

可见,在古人心目中,能够跟“尤物”相抗衡,且镇得住“尤物”的,唯有崇高的德行。自忖德行不足的人,比如张生,趁早远离“尤物”,否则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更甚者还要亡国亡家。“尤物”如此可怕,能量如此巨大,因此古人谈起“尤物”的时候,常常语带贬义。刘禹锡有诗:“但是好花皆易落,从来尤物不长生。”则简直近于诅咒了。

从“尤”的本义“优异”又可以引申出“尤其”“更加”的意思,用作这个义项的时候作副词。

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周成王)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中”最早是指旗帜。

■ “建中”是指把军旗插在中央之地。

■ “中国”一词,最早是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

■ “中国”还可以当作“京师”。

“中”字不仅是中国的代称,而且是儒家哲学方法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不过,这个字的起源却与旗帜有关。

中,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正中竖立着一根高高的旗杆,上、下向左飘扬的四根飘带叫“游”。《说文解字》注:“游,旌旗之流也。”意思就是旌旗的飘带。旗杆中间的小圆圈标注位置,表明这是立中之处。金文字形❷,四根“游”改向右侧飘扬。小篆字形❸,四根“游”都省去了。

《说文解字》:“中,内也。”这只是“中”的引申义。

“中”这个字的起源为什么与旗帜有关呢?这是因为古时凡有征伐等大事,一定要先“建旗”,将旌旗竖立在中央之地,众人闻之而来,聚集在旌旗之下,然后才能开始议事。东汉学者刘熙《释名·释兵》:“九旗之名日月为常,画日月于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这是天子所建之旗。“熊虎为旗,军将所建,象其猛如虎,与众期其下也。”这是军将所建之旗,用以集合士卒,准备战事。建旗一定要建在中央之地,故又称之为“建中”。“中”的一切引申义——中间、中心、中央、里面,甚至当动词用的“射中”等义项全都由此而来。

自古“中国”连用。我们再来说“国”,甲骨文字形❹,左边表示疆域,右边是一把戈,持戈保卫疆域。金文字形❺,左边同样为有边界标志的疆域,右边同样是一把戈,持戈保卫疆域。小篆字形❻,加了一个“囗”代表国界。

《说文解字》:“国,邦也。”二者的区别是:“大曰邦,小曰国。”还有一种说法是:“国谓王之国,邦国谓诸侯国也。”

“中”和“国”组成“中国”这个称谓,要远远追溯到三千年前。1963年,陕西宝鸡出土了一尊西周初年的青铜器,是西周宗室中一位姓何的贵族所铸,故称“何尊”。何尊底部有铭文122字,内容是周成王五年四月开始在成周(今洛阳)营建都城,对姓何的同宗青年进行训诰勉励,并赐给他贝三十朋,姓何的贵族遂铸此器纪念。成王的训诰中有这样一句:“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yì)民。”意思是:我将住在这天下的中心,从此治理民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国”一词,虽然其意仅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但却开了后世称中国为“中央之国”的先河,如《释名》所说:“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儒家哲学方法论中最著名的“中庸”一词,最早出于孔子之口,在《论语·雍也》中他感叹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意思是:中庸作为一种道德,它是最高的道德了!朱熹注解道:“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概括地说,中庸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恪守中道。其实这一思想来源极早,孔子在《论语·尧曰》中记述了尧对舜的要求:“允执其中。”在《礼记·中庸》中他又如此夸赞舜的品德:“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如今把“中庸”一词当作保守、妥协、不求上进的意思来使用,跟古时“中庸之道”的思想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令人浩叹!

书香剑气俱寥落,虚老乾坤父母身(林景熙)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书”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会意字,像手拿着一支笔,会意为书写的意思。

■ 古人为了防止书中的蠹虫损坏书籍,在书中夹上香草来驱虫,故衍生出“书香”一词。

■ 驱蠹虫的香草称作“芸”,因此古代读书人用“芸轶”“芸编”指代书籍。

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上方是一只手,手拿着一支笔,下面表示书写的器物或者书写的载体。《说文解字》:“书,著也。”因此“书”字的本义就是书写。金文字形❷,上面还是一支笔,下面变成了“者”,这样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者”表声,“者”和“著”音近,因此也兼有表意的作用。小篆字形❸,与金文相似。楷书繁体字形❹,下面的“者”省写成了“曰”。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周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书指文字,契是刻木而在上面书写。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以类象形,故谓之文;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帛指竹简和白绢,是纸张发明之前使用的书写工具。在竹简上书写,竹简编为册,故有“史册”之称;写错了要用刀削去重写,故有“刀笔”之称。写在绢类丝织品上的其实就叫“纸”,“依书长短随事截之,名曰幡纸”。后来东汉蔡伦造出的纸就叫“蔡侯纸”。

我国文字根据结构和使用方法归纳出六种条例,称“六书”。周代时已经有了“六书”其名,东汉时定名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即指事)、假借、谐声(即形声)。至许慎《说文解字》定型后一直使用到今天。

秦始皇统一中国,“车同轨,书同文”,废除不符合秦的六国文字,定书体为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大篆是周宣王时太史籀所写的十五篇文字,根据他的名字称作“籀文”,秦时称为大篆,以与小篆相区别;小篆是秦时李斯、赵高等人根据大篆省改而成,又称秦篆;刻符是指刻在符节上的字体;虫书是像鸟虫形状的字体,专用于题表官号以为符信的旗帜上,大概也有装饰作用;摹印就小篆而稍加变化,用于玺印和一般印章,印材大小不一,因此写刻之前必须先行规画,故称“摹印”;署书是写在缄封的文件或匾额上的字体;殳书的“殳”(shū)是一种用竹或木制成的兵器,殳书就是刻在兵器上的文字;隶书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把篆书圆转的笔画变成方折,改象形为笔画化,以便书写。大篆、小篆、虫书、隶书是四种字体,其余四种是这四种字体的用途。“八体”之后又有楷书,系由隶书演变而成,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始于东汉,通行至今不衰。

南宋诗人林景熙有诗:“书香剑气俱寥落,虚老乾坤父母身。”印刷术发明之后,始有“书香”一词,但书籍是用墨印出来的,墨有一种刺鼻的气味,怎么谈得上“书香”?原来,古人为了防止书中的蠹虫损坏书籍,往往要在书籍里面夹上几片香草。这种香草叫芸,也叫芸香,花叶香气浓郁芬芳,可驱蠹虫。因此之故,古代读书人用“芸帙”“芸编”指代书籍,用“芸窗”“芸馆”指代书斋,甚至国家图书馆也命名为“芸台”,负责管理图书、校勘书籍、订正讹误的校书郎雅称为“芸香吏”,都是从这个“芸香”而来。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就当过“芸香吏”,他曾在诗中写道:“一作芸香吏,三见牡丹开。”可惜如今书籍防蛀的用药变成了气味古怪的樟脑丸,古人那种一杯茶,一本书,茶香、书香交相融合的闲适生活再也无从寻觅了。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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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也跟君子一样,拥有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

■ 古礼规定,君子一定要随身佩戴玉器才行。

■ “玉体”不一定指女体,而是敬称他人的身体。

■ 在古代,祭祀、外交和社交,对使用哪种玉器都有严格规定,不可有误。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玉在中国文化中的崇高地位。事实也确实如此,玉文化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在祭祀、外交和社交领域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玉,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根绳子串着三块玉。甲骨文字形❷,绳子的形状更明显。金文字形❸,把露在外面的绳头给去掉了。小篆字形❹,接近金文。

《说文解字》:“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洁之方也。”许慎认为玉具备了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因此“君子比德于玉”。《诗经·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礼记·曲礼下》中甚至规定:“君无故,玉不去身。”没有特殊原因,不能不佩戴玉。

至迟到周代时,玉器系统已经逐渐完备,各种玉的职能分工井井有条。诸侯作为符信使用的玉器共分五种,称作五玉:璜、璧、璋、、琮。璜是半璧,用来征召;璧是平而圆,中心有孔的玉,用来聘问;璋的形状像半个圭,用来发兵;同圭,长条形,上端三角形,下端方形,用来立信;琮(cóng)外边八角,中间圆形,“起土功之事也”,就是用来祭地。“修吉凶宾军嘉之礼,五等诸侯执其玉。”举行吉、凶、宾、军、嘉五礼的时候,诸侯都要各自手持象征身份的玉。

除了五玉,还有六瑞之说。据《周礼》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六瑞是国君和五等诸侯举行朝仪时所持的六种玉制礼器:王执镇圭,长一尺二寸,镇是安定四方之意;公执桓圭,桓圭长九寸,桓就是今天说的华表,雕刻在圭上作装饰;侯执信圭,信通身,以人形雕刻在圭上作装饰,长七寸;伯执躬圭,也是以人形作装饰,长也是七寸;子执谷璧,谷物养人,故以此作装饰,长五寸;男执蒲璧,蒲是蒲草制成的席子,取其“安人”之意,故以蒲草的花纹作装饰,长也是五寸。郑玄解释道:“瑞,信也,皆朝见所执,以为信。”国君和诸侯朝见时以这六种玉器作为符信。

此外还有六器。据《周礼》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这是六种祭祀天地四方的玉器。郑玄说“礼神者必象其类”,意思是祭祀什么神,就要使用像这种神的玉器。苍璧是黑色的璧,平而圆,像天,因此用来祭天;黄琮外边八角,像地之八方,因此用来祭地;青圭尖锐,像春天初生的万物,因此用来祭东方;赤璋是红色的半个圭,“像夏物半死”,因此用来祭南方;琥是像老虎的玉器,白色的琥象征秋气肃杀,因此用来祭西方;玄璜是黑色的半璧,“象冬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因此用来祭北方。

“玉”又引申为敬辞,比如敬称对方的身体为玉体,敬称对方的容貌为玉颜、玉面,等等。

自西徂东,靡所定处(《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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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是一个会意字,像一棵树立在日的中间,会意为日出的方向。

■ “东”字中间是棵名叫若木的神树,也叫扶桑,生长在极东之地,因此日本又称为扶桑之国。

■ 在古礼,“东”代表主位,所以有“东家”“房东”等词。

《诗经·桑柔》:“自西徂东,靡所定处。”意思是,从西到东都没有安定之处。

东,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东,动也。从日在木中。”许慎认为中间鼓着肚子的圆形代表“日”,一棵树立在日的中间,会意为太阳从东边的树木上升起来,因此用“东”这个字来代表日出的方向。

《白虎通》也说:“东方者,动方也,万物始动生也。”日出万物皆动,故称“东,动也”。五行学说中,东方从木的说法即是由此而来。“东”既为动,代表阳气动了,于是古人也把春天称为“东”,比如东君就是司春之神。

“东”字中间的这棵树可不是寻常之树,而是大有讲究的神树。这棵树叫若木,也叫扶桑,生长在东方极远之地。《山海经》说:“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据说日出于扶桑树下,冉冉上升,最后从扶桑的树梢升起,照耀四方。日本之所以别称扶桑之国,就是因为日本在中国的东方,《梁书·扶桑国》:“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

不过,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我们来看看“东”的字形演变。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两头扎起来的一个大口袋。甲骨文字形❷,中间的×形代表里面装的东西。金文字形❸,里面的东西用一横来代表。小篆字形❹,绳子捆缚之形讹变为“木”,许慎就是据此来加以解说的。楷书繁体字形❺,同于小篆。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从以上字形的演变可以看出,“东”就是“橐”的初文,后来“东”假借为方位词后,人们给“东”加了一个“石”,另造出“橐”字表示口袋。

那么“东”为什么会当作方位词呢?大部分学者的意见是假借为方位词;但也有一种有趣的解释,说是古人背起布袋出门远行,要参考日出的方向来辨别方位,因此“东”就引申为东方。

在古代的礼节中,“东”作为方向代表主人的位置,就是因为日出东方的缘故,宾位则相应地为西。《礼记》中规定,主人迎接客人的时候,“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古人出面为子女聘请老师,双方商妥报酬待遇之后,主人宴请老师,就请老师坐在西边,所以受业的老师尊称为“西席”;主人坐东朝西作陪,东面是主人的位置,故称“东家”,“做东”“房东”“股东”等称呼也是因此而来。

上文提到的是只有主客双方时的方位安排,但是如果人数众多,那么方位和座次的安排就完全不一样了。以鸿门宴的座次为例:“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在这种场合下,坐西朝东的方向反而最尊贵,因此项羽和他叔叔项伯坐西朝东(东向);坐北朝南的方向次之,因此项羽的谋士亚父范增坐北朝南(南向);坐南朝北的方向又次之,因此沛公刘邦坐南朝北(北向);张良是刘邦的谋士,只能屈居最卑的坐东朝西方向了(西向)。这些座次的礼节可一点儿都错不得。

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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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最早就是“佐”,原本是辅助的意思。

■ “右”最早就是“又”,后来才加了一个口字来表示区分。

■ 在古代,左、右有尊卑之分,右为尊,左为卑。

■ 古代帝王朝南而坐,因此地理上使用以东为“左”,以西为“右”,跟现在地图完全相反。

左和右是对应字,先说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看上去就像左手的形状。金文字形❷,上面还是左手的形状,下面添加了一个“工”字。“工”在甲骨文字形中就是工具的形状,因此金文字形的“左”字就变成了会意字,会意为左手持工具干活儿。《说文解字》:“左,手相左助也。”原来“左”就是“佐”字的初文,最初是没有“佐”这个字的,用于“辅助”“帮助干活儿”这个意思就用“左”字,后来人们又造了一个“佐”字,“左”才专指左手了。小篆字形❸,结构同金文。

再说右,甲骨文字形❹,跟“左”字的甲骨文字形相对,也是一个象形字,看上去就像右手的形状。其实“右”的本字就是“又”,上古的时候凡“又”字就是指右手。后来“又”字用作别的字义,人们就在“又”的下面添加了一个“口”,变成了现在我们使用的“右”。金文字形❺,看得很清楚,是在右手下面添加了一个“口”,这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右,助也。”徐锴进一步解释道:“手口相助也。”原来“右”就是“佑”字的初文。最初没有“佑”这个字,用于“帮助”这个意思就用“右”字,后来人们又造了一个“佑”字,“右”才专指右手了。小篆字形❻,跟金文一样。楷体字形大概为了写着顺手的缘故,“口”上面的右手却变成了左手。这就是“右”字的演变过程。

在古代,左、右有尊卑之分。秦汉之前古人以右为尊,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使用右手,从生理习惯上来说右手方便。孔颖达解释说:“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为右,不助为左。”现在也还有类似的说法,比如形容某人脾气执拗叫左性子。众所周知的“负荆请罪”的故事,起因就在于蔺相如比廉颇的功劳大,封官的时候,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非常生气,才寻隙滋事。可见官职也是以右为尊,贬官则叫“左迁”。“无出其右”这个成语是指没有人能够战胜或者超过,这里也是以右为尊。

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车上的位置是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这是因为坐车时,赶车的人要坐在右边,右手执鞭、驾驭都方便。国君出行时,同车三人,国君坐在左边,中间是御者,右边是一位勇士。带上勇士的目的是防备不测事件发生,一旦有人行刺国君,勇士就会从右边下车,便于随时采取行动保卫国君的安全。这是由坐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春秋战国时期,楚人相对于黄河流域的中原民族来说属于南蛮之人,其方位尊卑刚好跟中原相反,“楚人尚左”,以左为尊。孔子曾经感叹道:“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在中原地区,人们衣服的前襟都要向右,只有死人的前襟向左,表示永远不需要脱衣服了,而边远地区的蛮夷民族刚好相反,是“左衽”,因此孔子感叹说:“如果没有管仲的教化,我们就要等同于蛮夷之邦了。”

需要注意的是,皇帝面南背北而坐,右手为西,左手为东,因此地理上便以东为“左”,以西为“右”,比如江左即指江东,陇右即指陇西,跟今天从地图上看的方位刚好相反。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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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的本义即女子出嫁的意思。

■ “来归”是指已嫁之女被夫家所弃而返回娘家。

■ 中药“当归”可以调血,是治疗女性疾病的重要药材,也是取其思念丈夫归来的意思。

今天的“归”大都当作“归来”之意,但是最初造出这个字的时候却并不完全如此。

归,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怎么会意的却众说纷纭。从字形上来看,左边是小土堆,右边是一把扫帚,打扫等家务活儿是女人干的,因此会意为持帚打扫的女人要来了。但日本学者加藤常贤却认为左边的土堆横过来看像人屁股的形状,所以表示人坐卧止息的场所;右边的扫帚代表妇女。整个字形会意为妇女出嫁行路途中,要休息的时候坐在土堆上。金文字形❷,下面添加了一只脚(“止”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只脚的形状)。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一个形声字。楷书繁体字形❹,结构同于小篆。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归,女嫁也。”“归”的本义就是女子出嫁。这是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关系的典型写照,女人就像男人丢失的物品,出嫁到丈夫家就是回归。《春秋谷梁传》解释说:“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嫁而曰归,明外属也。反曰来归,明从外至。反谓为夫家所遣。”“来归”是指已嫁之女被夫家所弃而返回娘家。此外还有“归宁”一词,指已嫁之女回娘家看望父母。“宁”是向父母问安的意思。《孔雀东南飞》中有这样的诗句:“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这里的“归”就是指刘兰芝被婆婆赶回了娘家。

《诗经》中有一首著名的诗篇《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fén,果实多而大)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zhēn,茂盛)。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之子,意指这个女子;于归,是指嫁到了夫家。这是一首祝贺年轻姑娘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时出嫁的诗,“于归”因此成为女子出嫁的代名词。从“归”的本义中慢慢引申出归来、归还、辞官归家、合并、趋向,甚至还有死等义项,比如“归骨”一词,就是指死后埋尸骨。

有一味中药叫当归,主治补血活血,调经止痛,润肠通便。“当归”一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当归治疗妊娠妇女产后恶血上冲,疗效显著,如果发生气血逆乱的现象,服用之后可以降逆定乱,使气血各有所归,故名当归。另一种说法是:当归可以调血,是治疗女性疾病的重要药物,古人娶妻首先是为了生子,这味药便有想念丈夫的意思,故名当归。唐代才女葛鸦儿有一首思念远行丈夫,名为《怀良人》的诗:“蓬鬓荆钗世所稀,布裙犹是嫁时衣。胡麻好种无人种,正是归时不见归。”意思跟当归相同。古人常以当归送人,表示离别之意,盼着朋友早日归来。

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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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的本字是“処”,在金文中可作会意字,会意为人靠着休息的样子。

■ “处”的本义就是中止、停止,在家里修身养性的君子被称为“处士”或“处子”。

■ 在古代,“处女”是指没有出嫁的女子,因此这里的“处”字,应该读作三声。

处,金文字形❶,据左民安先生说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老虎的形状,右下角的“几”形是虎足的变形。但是这只老虎怎么会意为“处”,却语焉不详。多数学者认为左边是身着虎皮或戴着虎皮冠的人,右下角就是“几”,几案。此人据几而坐,大概是在举行祭祀或祈祷仪式。小篆分为两种:字形❷,其实就是“処”,是“处”的古字,也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処,止也。得几而止。”人凭几歇息;字形❸,恢复了金文的虎头,变成了一个形声字。楷书繁体字形❹,与小篆相似。

“处”的本义就是中止,停止。《周易·系辞》:“君子之道,或出或处。”君子或者出去干一番事业,或者安静地待在家里休养身心。在家里修身养性的君子被称为“处士”或“处子”。《荀子》中曾说:“古之所谓处士者,德盛者也。”德才兼备而不出仕,自然是厌恶官场和世俗的污浊,此举是只有德行很高的人才能作出的选择,那些流俗之辈,削尖了脑袋尚且还要往官场上钻,哪里配当高洁的“处士”呢!

今天的人们大都把“处女”的“处”读作chù,四声,其实这是错误的,正确的读音应该是chǔ,三声。今天的“处女”一词用来指没有过性交经历的女子,但是古代却不一样,仅仅是指没有出嫁的女子。

先秦时期,“处女”一词就已经出现了,跟“处士”一样,也可写作“处子”。《管子》:“十日之内,室无处女,路无行人。”“处女操工事者几何人?”《荀子》:“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庄子》:“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古人对“处女”和“处子”的解释是:“在室女也。”即待在闺阁之中尚未出嫁的女子。因此,“处女”又称“室女”。

为什么“处女”是“在室女也”?这就是因为“处”的古字是“処”的缘故。“几”是古人席地而坐时有靠背的坐具,室内有几,用来休息,因此从“处”的本义中止、停止引申而来。从字面意义来讲,“处女”就是居止在室内的女子,待字闺中,尚未出嫁。未经开发的“处女地”也是由此引申而来。

从“处”的本义又引申出“处所”的意思,指人或物所在的地方,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才读四声chù,比如“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现在人们常说的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里的一级单位、一个部门叫“某某处”,又是从“处所”这个义项引申而来的。再加以远引申,又可以当作办理、决断或惩罚之意。比如“德以处事”,是指德行足以办理事务;比如“臣愚不能处也”,我的能力很愚笨,不能作出决断;又比如处罚、处决、处斩,都是惩罚的意思。

二十四节气的第十四个节气叫“处暑”,在每年阳历的8月23日左右。这里的“处”也应该读作三声chǔ,“处暑”就是暑气至此就停止了。还有人解释说:“处暑,暑将退伏而潜处。”意思是暑气马上就要潜伏起来了。有三个征兆预示着处暑这个节气的来临,其中两个征兆都是“处”的本义的最好解释。第一个征兆是“鹰乃祭鸟”,古人认为鹰是义鸟,此时感应到肃杀之气,开始大量捕捉鸟类而食,不过鹰捕捉到鸟类之后,不会立刻就吃掉,就像人祭祀的时候不会先吃祭食一样,而且还说鹰不捕杀怀孕的鸟类,因此称“义鸟”。这当然是附会,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暑气停止或潜伏,鹰要捕捉鸟类储存起来。第二个征兆是“天地始肃”,“肃”是衰落、萎缩的意思,此时天地间暑气停止或潜伏,万物开始凋零。

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孙绰)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瓜代”是指接替官职,最早的确是约好瓜熟的时候,要找人来替代的意思。

■ 傻瓜的“瓜”其实指的不是某种瓜。

■ “破瓜”原本是比喻女子十六岁的美好年华,后来却被通俗小说拿来形容女子“破身”,可叹!

瓜,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两边像瓜蔓,中间像果实,藤上结瓜。小篆字形❷,接近金文。

朱熹说:“大曰瓜,小曰瓞。瓜之近本初生常小,其蔓不绝,至末而后大也。”瓞读作dié,大的叫瓜,小的叫瓞,因此“瓜瓞”连用比喻子孙繁衍,相继不绝,如《诗经·绵》中的诗句“绵绵瓜瓞”,就是这样的意思。有趣的是,古代官吏任职期满由他人接替称作“瓜代”。这个典故出自《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齐侯派连称和管至父驻守葵丘,在瓜熟的时节前去,约定明年瓜熟的时节派人来替代他们,但是驻守了整整一年,齐侯却没有派人来替代,于是两人准备作乱谋反。后来“瓜代”就成了接替官职的代名词。

日常俗语有“傻瓜”的称谓,这个字眼儿大家说得实在是太多了,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较真儿地问一问这个“瓜”是什么“瓜”,到底是黄瓜、西瓜还是哈密瓜?

“傻瓜”的来源跟古代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姜戎氏有关。《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述了范宣子对姜戎氏的谈话,其中说:“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意思是当初秦人追逐你们的祖先吾离,一直追逐到了瓜州。瓜州在今甘肃敦煌一带。据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考证,姜戎氏被赶到瓜州后,人们就把聚居在瓜州的姜姓人统称为“瓜子族”。又因为“瓜子族”人秉性忠厚,被人雇用时不懂得偷懒,只会埋头不停干活,勤奋老实,因而被当地人视为“傻子”,时间长了,就一概统称为“傻瓜”——意思到底有没有贬损还不定呢。清人黎士宏在《仁恕堂笔记》中记载:“甘州人谓不慧曰‘瓜子’。”甘州即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一带。至今甘肃、四川两省还把不聪明的人、愚蠢的人称为“瓜子”“瓜娃子”。

有个成语叫“瓜田李下”。“瓜田李下,古人所慎”,语出《乐府诗集·君子行》:“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君子要防患于未然,经过瓜田的时候,不要弯下身子提鞋;经过李树下的时候,不要抬手整理帽子。意思是免得主人以为你弯腰偷瓜,伸手摘李子,用这样的举止借以说明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避开容易招致嫌疑的地方。

民间俗语中把女子第一次性交破身称作“破瓜”,反映了民间文化的粗俗,因为“破瓜”本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比喻。古人用“破瓜”来指女子十六岁,因为“瓜”字破开是“二八”,二八一十六,正好用来比喻女子十六岁的美好年华。“破瓜”一词出自东晋孙绰所作的《碧玉歌》,碧玉是汝南王的爱妾,因为汝南王非常宠爱碧玉,于是作《碧玉歌》,共五首,其中两首中出现了“破瓜”一词:“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芙蓉陵霜荣,秋容故尚好。”“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碧玉破瓜时”是指碧玉到了十六岁的时候和汝南王开始了感人的爱情,并最终嫁为人妾。

“破瓜”之所以被后人误解,都是这个“破”字在作祟。其实“破瓜”还写作“分瓜”,把“瓜”字分为“二八”。唐人段成式诗:“犹怜最小分瓜日。”李群玉诗:“瓜字初分碧玉年。”都是用的“分瓜”。明清时期,市民文化开始兴盛,“破瓜”一词进入了日常用语,变得粗俗化了。明代通俗作家冯梦龙的著名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破瓜”变成了“破身”之意:“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今一十九岁,七年之内,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王孙,一个个情迷意荡,破家荡产而不惜。”真是对“破瓜”一词的玷污!

暗与山僧别,低头礼白云(李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禮”的本字是“豐”字,表示“豆”上的高脚盘里盛满了食物。

■ “礼”就是“履”,本义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

■ 古人把“礼”提升到至高的地位,成系统地维护整个宗法等级制度。

■ 今日,“礼”的含义已经弱化为礼貌、礼节等人际关系的准则。

“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并且有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目的的礼制系统。今天这个字的意思已经弱化为礼貌、礼节等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人际关系准则,但是在古代,礼可不仅仅是人际关系的准则,而是古人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东西。

“礼”最早写作“豊”,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豆”。“豆”可不是今天所说的豆类,而是一种高脚盘,盛行于商周时期,多陶制,用来盛食物。上面是高脚盘里装满了玉器,用以祭祀。甲骨文字形❷,“豆”中系着绳子的玉器的样子更形象。甲骨文字形❸金文字形❹,区别不大。小篆字形❺,定型化后更规范了。《说文解字》:“豊,行礼之器也。”这是说,“豊”是一种礼器。古时最重要的礼是祭祀之礼,因此后来给“豊”添加了一个“示”字旁,凡是“示”字旁的字大都与祭祀之事有关。小篆字形❻,右上角讹变为“曲”。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可见“礼”的本义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李白有诗:“暗与山僧别,低头礼白云。”低头向白云敬礼,可见虔诚。

《礼记》中规定:“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东汉学者郑玄注解道:“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吉礼就是祭祀之礼;凶礼指逢凶事而举行哀吊的仪礼;宾礼指接待宾客的礼仪;军礼顾名思义就是军事上的礼仪;嘉礼,嘉,善也,因人心所善者而制定的礼仪,共分饮食、婚冠、宾射、宴(宴饮)、(shèn fán,祭社稷和宗庙用的肉,赐给同姓之国以示同享富贵)、贺庆六种。而五种礼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祭祀之礼,即吉礼。

古人把“礼”上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左传》:“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除了五经之礼外,古人规定的礼仪还有多种,其一是《礼记》所说节制民性的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冠指男子到了二十岁举行的加冠礼,表示成人;昏指婚礼;乡指乡饮酒和乡射之礼。周代的时候,乡学三年学业完成,要将其中德行道艺突出者推荐给诸侯,临行之际,乡大夫设酒宴以宾礼相待,这叫乡饮酒礼,同时乡大夫、乡老还要与乡人比赛射箭,这叫乡射礼。相见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礼仪。

其二是更加细分的九礼: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朝是朝拜国君之礼,聘是诸侯之间相互聘问之礼。

其三是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消亡的确立婚姻过程中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是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礼物;问名是男方托媒人请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女方回复;纳吉是男方占卜得到吉兆后,备好礼物通知女方,决定缔结婚姻;纳征是择日将备好的聘礼送到女家,民间俗称过定,意思是正式订婚了;请期是男方行聘之后,卜得吉日,请媒人告知女家成婚日期;亲迎是女婿亲自到女家去接新娘来拜堂成亲。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礼”渗透进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以上的介绍可见一斑。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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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形字的“母”,就是跪着的人形,两手交叉,胸前两个乳房。

■ 把生日叫作“母难日”,早在元朝就有了。

■ 在唐代之前,中国人是不庆祝生日的,而要斋戒感恩父母。

■ 古人认为,拇指是五个指头的本源,所以名称上才会带“母”字。

天下最伟大的人莫过于母亲了。母,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面朝左跪着的人形,两手交叉,胸前的两点代表乳房。《仓颉篇》:“母其中有两点,像人乳形。”金文字形❷,突出的是胸前的乳房。金文字形❸,上面的一横是女人头上戴的簪子。小篆字形❹,人形面朝右,胸前的两点变成了一对下垂的乳房。

《说文解字》:“母,牧也。从女,像杯子形。一曰像乳子也。”古人喜欢用两个韵母相同的字来释义,这叫叠韵,因此许慎说“母,牧也”,借用“牧”字表示养育子女。其他还有类似的释义:“母,冒也,含生己也。”“母,慕也,婴儿所慕也。”《诗经·蓼莪》中有一段非常感人的描写:“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鞠(jū)是养育之意,“母兮鞠我”,跟“母”字最初造字的字形是多么贴切啊!

今天有“母难日”这个说法,人们大都以为这是西方或日本的舶来词,其实不然,我国元代就已经有了这个词。元代诗人白珽在《湛渊静语》一书中写道:“近刘极斋宏济,蜀人,遇诞日,必斋沐焚香端坐,曰:‘父忧母难之日也。’”清代学者俞樾也说:“今人于生日曰‘母难日’,不知有父忧母难。”刘宏济把自己的生日叫作“父忧母难之日”,恰好符合《佛说孝子经》所云:“亲之生子,怀之十月,身为重病,临生之日,母危父怖,其情难言。”

鲜为人知的是,在唐代之前,古代中国人是从来不过生日的,非但不过生日,在自己诞辰的这一天还要斋戒,感念父母的生养之恩,这就是因为自己诞生的这一天“父忧母难”的缘故。有一年唐太宗李世民在自己的诞辰日召来开国功臣长孙无忌,并对他说:“今天是朕的生日,可是我每当到了这个日子,心里却都非常感伤。你看我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有一件事让我很不快乐,那就是我永远无法在父母膝下承欢了!我的心情就和孔子的好学生子路一样。子路当年为了让父母吃上大米饭,不惜来回奔波一百里地为父母送去大米,后来父母去世之后,每每吃饭的时候就想起了双亲,以至于泪流满面,无法下咽。《诗经》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qú)劳。’他们劳苦了一辈子,再也无法享受宴饮之乐了!”

母亲是子女的本源,因此“母”引申为本源之意。《老子》中曾经说过:“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这段话的意思是: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起始,这个起始就是万事万物的根源。掌握了万事万物的起始,就可以认识万事万物;认识了万事万物,还必须坚守万事万物的根本,这样终生就不会有危险。“母”又引申为凡雌性的总称,比如对各种雌性动物的称呼,母老虎、母猪、母猴等。

母子一体,因此凡是物体有大有小者皆称为子母,比如人们使用的无绳电话叫作子母机。有一种丛生的竹子,一丛甚至多达数十百竿,竹根缠绕,新竹旧竹盘结在一起,高低相倚,就像母子相依,因此称作子母竹,又称作慈竹、慈孝竹,都是从不能分割的母子关系而来的。

因为“母”是本源,古人认为拇指是五根指头的本源,于是给“母”字加上了一个“手”字,用来表示大拇指。喝酒时划拳称作“拇战”,就是因为拇指的使用率最高。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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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代之前,“寺”和“庙”是两种不同的场所,得分开使用,不能连用。

■ “寺”的本义是法度,指的是官署,直到东汉才用来指佛教庙宇。

■ “庙”的本义是宗庙,最早是供奉祭祀祖先的场所。

■ 直到西晋末年,“寺”和“庙”连用,成为佛教庙宇的通行称谓。

晋代之前,“寺”和“庙”不能连用,因为这是两处功能截然不同的场所。先说寺,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手,上面是“止”就是脚。古人最早就是拿脚来计量尺寸,上面的脚表示要按照一定的尺寸,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段玉裁解释得很清楚:“步必积寸为之。”金文字形❷,下面就是“寸”字,那只手下面的一横表示手腕下一寸之处。小篆字形❸,接近金文。

《说文解字》:“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步必积寸为之”,就是要按照一定的法度来行事,因此“寺”的本义就是有法度。什么地方有法度?什么地方制定和管理法度呢?毫无疑问是官署,因此许慎又解释为“寺,廷也”,朝廷的官署就称作“寺”。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共有九个,叫九卿,九卿上班的地方就叫作九寺,分别是: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寺”是“持”的初文,“寺”的金文字形表示“站到那里听候使唤,操持杂务之意”。宫中的近侍小臣操持的就是这种杂务,而近侍小臣多以阉人充任,因此此类小臣和宦官也称“寺”或“寺人”。

至于把佛教庙宇称作“寺”起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据《洛阳伽蓝记》载,有一天夜里汉明帝梦见了一尊高约一丈六的金神,于是派遣使节前往西域求取佛经和佛像,用白马驮经而回,随同而来的还有两位印度僧人。一行人中有外宾,因此先到接待外宾的鸿胪寺歇脚。后来汉明帝下令在首都洛阳建造了第一座佛教寺院,因是白马驮经,又因为最先在鸿胪寺落脚,故称“白马寺”。从此之后,佛教庙宇才开始以“寺”命名。

再说庙,金文字形❹,上面的“广”跟今天的意思完全不一样,是指很高的房屋。下面是个“朝”字,“朝”字的左边,上下为草,中间是日,右边是水的形状,意思是太阳从长草的地面升起时,潮水也跟着上涨了,因此“朝”字会意为早晨,又引申为朝廷,因为皇帝要上早朝。“朝”的甲骨文字形❺,右边为“月”,会意为太阳从长草的地面升起时,月亮还没有完全隐退,因此也可以会意为早晨。

《说文解字》:“庙,尊先祖貌也。”段玉裁解释说,古时候的庙是用来祭祀先祖而不是祭祀神的,为神立庙是夏商周三代以后的事儿。庙,小篆字形❻,接近金文,而右边稍有变异。那么“庙”这个字的下面为什么是个“朝”字呢?段玉裁解释道:“谓居之与朝廷同尊者,为会意。”意思是平民百姓也像朝廷一样要祭祀自己的祖先,如此一来,“庙”就是个会意字,而不是许慎所说的形声字。

“庙”的本义是宗庙,供奉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庙的正殿称“庙”,后殿称“寝”,合称“寝庙”。孔颖达解释道:“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唯室而已。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这段话说得很明白:“庙”的建制完备,正殿有东西厢房和东西墙,“寝”则只有室,收藏保存着祖先的衣冠。从这里引申出来,把王宫的前殿和贵族住房的前厅也称作“庙”。

由此可知,“庙”是祭祀祖先、供奉神位的私人场所,而“寺”是佛教信徒拜神的公共场所。大概因为二者都是拜神的场所,到了西晋末年,“寺”和“庙”连用,成为佛教庙宇的通行称谓。当时有位来自西域龟兹的高僧叫佛图澄,本想在洛阳建造寺院,不料遭逢战乱,后来被后赵皇帝石勒所礼遇,呼为“大和尚”。佛图澄学识渊博,道德高尚,门下受业者常有数百人,前后门徒近万人,而且所到州郡,皆立佛寺,共八百多所,弘法的盛况,在中国历史上罕有其匹。据《晋书》记载:“百姓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从这时起,“寺庙”成为了佛教寺院的通行称谓,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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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的甲骨文是一个象形字,像用两根棍子插在地上的一张网。

■ 古人的分类很细,捕鱼的网称作“罟”,捕鸟兽的称作“网”。

■ 再仔细区分的话,“网”是捕兽的工具,“罗”是捕鸟的工具,所以“网罗”合称捕捉鸟兽的工具。

今天我们使用的“网络”,其形象就跟“网”字刚造出来的字形一模一样。

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两边用两根棍子插在地上,中间是一张网。金文字形❷,加以简化,中间的网眼儿空隙很大。小篆字形❸,更像一张张开的渔网。其繁体的小篆字形❹,不仅增加了一个“糸”字旁,表示渔网是用“丝”结成的,而且还添加了一个“亡”字表声,如此一来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而且字形变得极为繁复。楷书繁体字形❺,把“糸”字旁移到了网的外面。简化后的字体又接近了“网”字的甲骨文字形。

《说文解字》:“网,庖牺氏所结绳以田以渔也。”庖牺氏就是伏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相传他结绳为网,用来捕鸟打猎,并教会了人们渔猎的方法,因此许慎才说“庖牺氏所结绳以田以渔”。《周易·系辞》也有记载:“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罟读作gǔ,古人分类很细:捕鱼的网叫罟,捕鸟兽的叫网。《盐铁论》中说:“网疏则兽失。”可以从中看出“网”和“罟”的区别。后来“网”和“罟”都泛指网,不再作这么详细的区分了。

再仔细区分的话,“网”捕兽,“罗”捕鸟,“罗网”或“网罗”合成捕捉鸟兽的工具。《老子》有名言:“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上天的罗网广大无边,虽然稀疏,但却绝不会有漏失,因此“网”又可以引申为法网。我们现在说的“关系网”也是从“网的组织之细密”引申而来的。

商代开国国君叫汤,是一个仁义之人。有一次外出,他看到野外有人张开四面的网捕捉鸟兽,嘴里还念念有词地祷告:“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愿天下四方的鸟兽都进入我的罗网。汤觉得这个人太残忍,于是上前劝道:“你这样会把鸟兽全捕光的!你撤掉三面网,只用一面也能捕到鸟兽。”那人表示怀疑,汤接着说:“你留下一面网,然后祷告:‘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鸟兽啊!你想从左边走就往左边走,想从右边走就往右边走,不听从我的命令的,那就撞进我的网来吧!”于是那人照做了。

天下的诸侯听说了汤的这件义举,感动得五体投地,都说:“汤德至矣,及禽兽。”汤的德行真是达到了极点啊,甚至连禽兽都这么爱护,真是圣人啊!于是纷纷前来归顺,前后总共有四十六国之多。夏朝在位的国君桀却是贪酒好色之徒,拿人命当儿戏,又时常剥削民力,使农事荒废,以至于天怒人怨,老百姓对桀痛恨到了极点,喊出了“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的最强音。于是汤乃顺天命,应人心,讨伐夏桀,诸侯归服,平定海内。后人就用“网开三面”比喻法令宽大,恩泽遍施,能够给罪犯一条新的出路。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孟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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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的甲骨文是一个会意字,像一个人背着一捆稻禾回家的样子。

■ “过年”就是在一年的最后一天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去旧迎新。

■ “同年”除了指出生于同一年之外,还可以指同科中士。

中国人每年都要过年,这个“年”字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年,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禾”,像一棵沉甸甸的庄稼,下面是一个面朝左、手臂下垂的人,会意为庄稼成熟,人背负着庄稼运回家去。叶玉森《说契》解释道:“疑从人戴禾。禾稼既刈,则捆为大束,以首戴之归。”意思是人头顶着沉甸甸的庄稼回家。甲骨文字形❷,更像人背着“禾”的样子。金文字形❸,下面的人形讹变为“千”。小篆字形❹,紧随金文字形的讹变,因此许慎把“年”归类为形声字,“从禾千声”,这是错误的。

《说文解字》:“年,谷熟也。”“年”的本义就是丰收。《谷梁传》说:“五谷皆熟为有年也。”又说:“五谷大熟为大有年。”都是这个意思。庄稼收割完毕,古人要庆祝丰收,同时祭祀祖先神灵,这个节日就称作“年”。邢解释道:“年者,禾熟之名,每岁一熟,故以为岁名。”不过据《尔雅》记载,尧舜的时候不叫“年”,而叫“载”;夏代的时候叫“岁”;商代的时候叫“祀”;一直到了周代才改称“年”。

中国民间有一个流传久远的传说,认为“年”是一种怪兽,人们过年放鞭炮是为了赶走这头怪兽,辟邪驱凶,保佑家中平安。不过放鞭炮的习俗起源很晚,南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在火药发明之前,古人用火烧竹,毕剥发声,以驱除山鬼瘟神,称作“爆竹”。但是周代时已经有了“年”,可见“年”是一头怪兽的说法只是民间相沿的传说,实际上“年”的形成还是跟岁末的祭祀有关,这从“载”(尧舜)、“岁”(夏)、“祀”(商)一直到“年”的演变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载”有祭祀的意思,比如载社就是祭祀社庙,载璧就是祭祀时所用的玉;“岁”和“年”同义,一年的最后一天要举行仪式,击鼓驱疫,谓之逐除,这就叫“岁除”,也含有祭祀的意思在内;“祀”就更不用说了。因此,相沿而到周代的“年”字,仍然继承了前几代祭祀的含义,跟岁末的祭祀有关。今天我们所说的“过年”,意思就是在一年的最后一天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把这个旧年过去,迎接新的一年,这才是“过年”的本义。孟浩然有诗:“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青阳是春天,逼着“岁除”,一年赶紧过完,好迎来万物复苏的春天。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一年、年龄等义项之外,“年”还有一种比较独特的用法,就是科举时代同科考中的人的互相称呼,比如年谊即指同年登科的关系。《儒林外史》:“你我年谊世好,就如至亲骨肉一般。”又可互称同年,除了指出生于同一年之外,还指同科中士,唐人李肇说:“(进士)俱捷谓之同年。”清人顾炎武说:“同榜之士,谓之同年。”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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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的金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也就是花的样子,它的本义就是“花”。

■ “华”是指花朵,由于花朵有各种颜色,因此黑白相间的头发称为“华发”。

汉民族称华夏族,中国又称中华,“华”字如何演变成这样的称谓的呢?

华,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可以看得很清楚,上面是花朵的形状,下面是承托的花蒂,花蒂上开出花儿来,因此“华”的本义就是“花”。比如《诗经·桃夭》中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以前没有造出“花”这个字的时候,人们就用“华”来称呼“花”。“花”是后来才造的字,到了后世,凡是开花的意思都写作“花”,“华”的本义就此泯灭了。金文字形❷,字形区别不大。小篆字形❸,比金文字形画得更像花蒂承托着花朵。楷书繁体字形❹,将花蒂和花朵的形状全都简化成了横竖结构,完全看不出花儿的形状了。简化后的字体跟“花朵”没有任何关系。

《说文解字》:“华,荣也。”许慎的这个解释,把同样作为花儿的通称的“荣”字跟“华”字混为一谈了。据《尔雅·释草》:“木谓之华,草谓之荣。”这是说木本植物开的花儿叫“华”,草本植物开的花儿叫“荣”。后来“荣”也用作花儿的通称。有个成语叫“华而不实”,是指光开花不结果,比喻那些外表好看,可是虚有其表却毫无实际内容的人和事物。《论语·子罕》中有句话:“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谷物抽穗扬花叫“秀”。这句话的意思是:庄稼出了苗而不能抽穗扬花,以及抽穗扬花却不结果实这两种情况都存在。“秀而不实”跟“华而不实”意思相近,都是只开花不结果的意思。

“华”是花朵,花朵有各种颜色,于是把黑白相间的头发称作“华发”,老年人白头发最多,又将老年人称作“华首”。花朵颜色艳丽,“华”又引申出华丽的意思,这就跟汉民族自称“华夏”接上了轨。《尚书·武成》:“华夏蛮貊,罔不率俾。”率俾(lǜ bǐ)是顺从之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华夏和四方的蛮貊部落,没有不顺从周武王的。孔颖达如此解释“华夏”的称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孔安国也说:“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因此“华夏”就是服饰华美的大国,这是先秦时中原一带国家骄傲的自称,以区别于落后的蛮夷部落,后世演变为中国的别称,“中华”的称谓也由此而来。

我国古代宫殿、陵墓等大型建筑物的前面都有华表,最著名的是天安门前的华表。为什么叫“华表”?很多解释都似是而非。其实原因还是跟“华”的本义有关。花朵颜色艳丽,因此“华”引申出彩色之意,特指彩色或花纹美丽的雕绘或装饰,比如“华轩”是指雕有纹饰的曲栏,“华衮”是王公贵族穿的多彩的礼服,“华幄”是指帝王所居的华丽的帷幄。“华表”上面雕有龙、白鹤和云纹等各种纹饰,因此称“华表”。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休”是一个会意字,像人依靠树木休息的样子。

■ 古代最早把休假制度叫作“休沐”,意思是可以让官员放假回家,休息洗头发。

■ “致仕”是指把做官的禄位还给国君,即退休之意。

“休”这个字的义项很多很丰富,但本义却很简单。

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棵树(木),左边是一个面朝左背靠着树的人,会意为人依傍着大树休息。金文字形❷,人靠着大树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❸,与甲骨文、金文相比变化不大。

《说文解字》:“休,息止也,从人依木。”唐代字书《五经文字》说:“休,像人息木阴。”这是对“休”字字形更准确的解释。《诗经·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南方有高大的树木,因为高大而没有树荫,无法在下面休息。请联想一下“休”字的字形,《汉广》中这位劳累的行人遇到的偏生是高大无荫的树木,真是郁闷!

由“休”的本义可以引申出停止、辞职、解除婚姻、休假等义项。更有趣的是,人休息的时候身心放松,没有那么多的思虑,尽情享受着闲暇时光,因此“休”又可以引申出美好、喜悦、吉祥、悠闲等义项。比如《周易》:“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顺从天子美善的诏命。又比如《诗经·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休。”见到了那位君子,我心中喜悦。还有休戚与共、休戚相关的成语,“戚”是忧愁,“休”是喜乐,形容同甘共苦。

古代的休假制度称作“休沐”,沐是洗头发,“休沐”的意思就是放假回家,休息洗头发。鲜为人知的是,五天工作制早在汉代就开始施行了。据《汉律》记载:“吏五日得一休沐。”工作五天,可以回家休息,整理一下个人卫生。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贵为汉高祖的刘邦也照例遵循五天工作制,工作五天之后,放假一天,回家去探望一下自己的父亲。

五天工作制一直延续到唐代,唐代则有所改变,称作“旬休”,即每十天休假一天。“唐法,旬休者一月三旬,遇旬则休沐,即十日一洗沐也。”也就是说,每月的初十、二十和月底各休假一天,施行的是十天工作制。宋朝官吏的休假制度更加宽松,全年的实际休假达到98天。明清时期的休假制度则变化较大,休假的时间越来越短,但是工作效率却未必能够提高。古时还有丁忧制度,这是为父母守丧的制度。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不得做官,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应考。

“退休”一词始见于唐代。韩愈《复志赋序》:“退休于居,作《复志赋》。”《礼记·曲礼》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白居易有诗《不致仕》:“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致事也叫致仕,就是退休的意思,是指把做官的禄位还给国君,即退休之意。明清两代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跟今天的退休年龄一样。

朵颐进芰实,擢手持蟹螯(柳宗元)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朵”的小篆字形是花实下垂的样子。

■ “朵”可以引申出两旁的意思,因此正楼两侧的楼称作“朵楼”,大殿的左右走廊称作“朵廊”。

■ “朵”跟“颐”连用,就是指鼓着腮帮子大嚼特嚼食物,因此必定是美食。

“朵”是个后起的字,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木”,上面像花朵的形状。《说文解字》:“朵,树木垂朵朵也。”段玉裁解释道:“凡枝叶花实之垂者皆曰朵朵。”既然是花实下垂的形状,那么花儿当然就可以称为“花朵”了。

至于“耳朵”这一称谓,可作两种解释:一是耳垂下坠的形状跟花实下垂的形状相似,“树木垂朵朵”的说法可以径自改为“耳垂朵朵”,故称“耳朵”;一是花实下垂在树木旁边,因此“朵”字引申出两旁的意思,比如古人将正楼两侧的楼唤作“朵楼”,大殿的左右走廊唤作“朵廊”,均属这样的用法,耳朵刚好位于头部两旁,故称“耳朵”。

“朵”还可以用作动词,意思是“动”。这是因为花实累累下垂,轻风一吹就会随风拂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黄帝四经》一书,其中《十六经·正乱》一文中写道:“我将观其往事之卒而朵焉,待其来事之遂形而私焉。”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我将要考察蚩尤过去的所作所为而采取行动,静待蚩尤将来坏事做尽再配合采取的行动。这里的“朵”就是动词。

最奇特的是,“朵”和“颐”这两个字居然可以结合在一起!比如有“大快朵颐”这个词,意思是大饱口福。

“颐”的古字写作“臣”,也就是“颐”字的左边一半,金文字形❷,这是一个象形字。段玉裁说:“横视之,则口上口下口中之形俱见矣。”这是咧开嘴笑时下巴的样子,不过画的时候把宽下巴竖起来了,里面的两个黑点代表牙齿。如果说金文字形还不是十分形象的话,那么我们以小篆字形❸,可以看得很清楚:横过来看,上面是嘴巴的形状,下面往下凸起的部分是下巴,因此“颐”的本义就是下巴。

颐,小篆字形❹,右边添加了代表头的“页”,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有一个成语叫“颐指气使”,意思是:不说话,光用下巴示意对方或下属如何如何做,傲慢的样子多么形象!还有“解颐”,意思是开颜欢笑,高兴得下巴都张开了。不过古时候的下巴包括口腔上下两部分,即上颌和下颌,而今天更多的是仅仅指下颌。咀嚼食物的时候,上下颌要共同运动,因此“颐”这个字就跟饮食扯上了关系。《周易》第二十七卦叫“颐”卦,通篇讲的就是饮食营养的养生之道,其中出现了“朵颐”一词:“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灵龟用于占卜,因此非常珍贵,用来比喻财宝。“朵颐”即鼓动下巴或腮颊咀嚼食物。这一卦是劝谕之辞,意思是:你不爱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反而舍弃自己的财富,艳羡地来看我鼓着腮帮子吃东西,这就十分凶险了!

柳宗元有诗:“朵颐进芰实,擢手持蟹螯。”芰(jì)实就是菱角。不张开下巴和嘴巴,菱角怎么能够吃进嘴里?这几乎是量身定做,专门用来解释“朵颐”的一句诗!鼓着腮帮子大嚼特嚼的必定是美食,因此“朵颐”一词又引申为向往、馋羡的意思。明代文学家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一书中曾经描述过一个官位空缺的有趣场景:“辛丑年,浙江吏部缺出,朵颐者凡数人。”用“朵颐”来形容觊觎官位的猴急模样,实在是太形象了!仅仅“朵颐”还不过瘾,古人又在前面加上了一个程度更深的“大快”,非常快活,那么这顿盛宴一定是大饱口福了!

“颐”跟饮食的养生之道扯上关系之后,又引申出保养的意思,比如颐神(保养精神)、颐年(保养延年)、颐老(养老)、颐养天年。又比如颐和园,就是取“颐养冲和”之意。

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贾谊)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孝”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孩子拉着老人在行走的样子。

■ 儒家所提倡的孝,是无条件服从父母吗?

■ 人懂得孝顺,也有懂得孝顺的动物,所谓“孝鸟”,居然是人们非常厌恶的乌鸦。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会意字,上面是一位长头发的老人,下面是“子”,字形就像一个孩子拉着老人行走。金文字形❷,比较复杂,一位长头发的老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老人用手抚摸着孩子。金文字形❸,含义更加显豁:上面一位长头发的老人用手按着下面小孩子的头,小孩子用头扶持着老人行走。金文字形❹,老人长发飘飘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❺,跟金文差不多,不过老人的手不见了。

《说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可见“孝”的本意就是孝顺父母。贾谊则解释说:“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嚚;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嚚(yín)”是暴虐愚顽。双亲对子女不慈谓之“嚚”,子女对双亲不孝谓之“孽”。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概念,孝道因此成为中国两大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道德准则是“忠”。数千年来,人们把忠和孝视作天性,甚至当作区分人类和禽兽的标志。但是自五四运动以来,随着对传统文化的全面批判,中国人开始对传统的孝道产生怀疑,将孝道视作封建礼教大加挞伐。但是在儒家学说中,是否真的要求必须一切听从父母呢?我们来看看孔子是怎样教育弟子“孝道”的。

曾点和曾参都是孔子的弟子,曾点是父亲,曾参是儿子。有一次,曾点支使儿子去给瓜苗培土,曾参干活的时候不小心锄断了瓜苗的根,曾点很愤怒,像所有脾气暴躁的父亲一样,拿着一根大杖子劈头盖脸揍了曾参一顿,把儿子打得躺在地上昏迷了过去。曾参苏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跑到父亲面前,问候父亲道:“刚才儿子做了错事,惹您生气了,您费这么大力气揍了我一顿,我是罪有应得,您没事吧?”

问候完父亲,曾参忍着身上的剧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书房,操起一把琴就弹了起来,故意使声音很大,让父亲远远地就能够听见。这番做派的意思是生怕父亲气消了之后,转而开始担心把儿子打坏了,心里担忧。

没想到马上就有人把这起事件报告给了孔子。孔子听了大怒,对弟子们说:“曾参如果来听课,不要放他进门!”曾参听说老师竟然怪罪自己,心里很不服气,就托人向老师要一个说法。孔子对来人说:“回去转告曾参:难道你没有学习过舜和父亲的故事吗?当年舜的父亲生气的时候,如果用短木棍教训舜,舜就老老实实地挨打:可是如果用大杖子教训舜,舜立马就逃得远远的。你曾参可好,明明知道父亲暴怒之下没轻没重,你还不逃走,硬生生地挨父亲的大杖子,如果你被打死了,那不是陷你父亲于不义吗?还有比这更大的不孝吗?你父亲难道不是天子的子民吗?设想一下如果你父亲杀了人,该是多大的重罪?你死了两腿一蹬,可你父亲还得承担杀人的后果呢!”曾参一听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登门向老师谢罪。

这个故事记载在《孔子家语》中。在常人的印象中,身为至圣先师的孔子是一副仪态庄严的刻板形象,可是看看他怎样向弟子解释什么是“孝道”的,他竟然要求儿子在父亲暴怒的时候赶紧逃跑!可见孔子所提倡的孝道跟后世无条件服从父母的孝道完全不一样啊!

寿

寿

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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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福临门”的“五福”原来是指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

■ “寿”在金文字形中是会意字,像一个老人在做农活的样子,会意为参加劳动才会长寿。

■ 古人把人的寿命分成上寿、中寿、下寿三种,八十岁以上寿终正寝称为喜丧,丧事当作喜事办。

“五福临门”是中国民间的一句吉庆用语,过春节相互拜年时经常使用,春联上更是出现得非常频繁。“五福”到底是哪五种福气呢?

“五福”出自《尚书·洪范》:“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康宁”是指身体安康,没有疾病;“攸好德”是修习美好的德行;“考终命”的“考”是老的意思,“考终命”即尽享天年,寿终正寝。东汉学者桓谭在所著《新论》中进一步解释道:“五福:寿,富,贵,安乐,子孙众多。”这“五福”浓缩了中国人的终极理想,现代人仍然兢兢业业地遵循,只不过“子孙众多”的冲动弱化了下来。

“五福”中有两福(寿、考终命)都跟寿命有关,而且头一福就是“寿”,这也是远古人类的原始意识。古人把人的寿命分成上寿、中寿、下寿三种,有关三种寿命的年龄,说法不一,《庄子·盗跖》说:“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唐代学者孔颖达说:“上寿百年以上,中寿九十以上,下寿八十以上。”高寿既是古人的追求,也是最大的福气,所以按照古代的礼节,活到八十岁以上寿终正寝的,送礼不用白布,而是用红色的挽联和红色的帐子,这称为喜丧,是说丧事当作喜事办。

“寿”字字形的演变非常有意思。寿,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到底是怎么会意的却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下面的曲线“为耕耙过的田地的纹路,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两个“口”是表声符号。也有学者认为,下面的曲线表示延续,两个“口”则为肉形,代表身体,会意为生命延续,活得长久。还有学者认为寿字字形的上面是“老”字的上半部分,像一位头发长长的老人,下面的曲线表示田垄或耕田的痕迹,左右两个半圆形表示耕田的犁具。这样来看,“寿”字显然是农业社会的反映,意思是说老年人不能光坐着不动,要经常参加劳动,在田地里耕作才会长寿。

我认为以上诸说都不妥。“寿”字下面的曲线代表田畴,两个“口”应该是祭祀所用的器具的形状。古时乡间有四时之祭,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祈祷丰收。字形上面添加了一个“老”,表示德高望重的老人主持祭祀仪式。整个字形会意为祈祷老人长寿。

寿,金文字形❷,最下面添加了一个酒具,用酒为老年人祝寿。金文字形❸,在酒具的旁边又添加了一只手,意思是手捧酒具为老年人祝寿。小篆字形❹,与金文相似但更加规范化。楷书繁体字形❺,失去了最初的形象,只有手(寸)的样子还在,外形上完全看不出为什么这样造字了。简化后的字体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寿,久也。”《诗经·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同南山一样长寿,不亏损不崩塌。古人甚至幻想出一种生长年岁长久的仙木,唤作寿木:“寿木,昆仑山上木也。华,实也。食其实者不死,故曰寿木。”“有寿木之林,一树千寻。日月为之隐蔽。若经憩此木下,皆不死不病。”出于对活得长久的美好愿望,古人还把棺材叫作寿木。从汉代开始,年满七十岁的老者可以得到朝廷赐拐杖的荣誉,这种拐杖叫鸠杖,是用玉制成的,可见古人对长寿者的尊崇。赏赐鸠杖的习俗一直延续到明清,乾隆皇帝有一次开“千叟宴”,参加宴会的老者达三千九百多人,每人都被赏赐了一根鸠杖,令人叹为观止。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赤”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像一个人在火上烤,因此会意为红色。

■ 古人立夏的时候要在都城的南郊祭祀赤帝,表示炎炎夏日就要来了。

■ “赤子”本义指婴儿,这是因为刚出生的小孩全身红彤彤的缘故。

赤就是红色,但为什么指代红色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赤,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人形(“大”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个人形),下面是火,人在火上被烤得红红的,因此会意为火的颜色,即红色。金文字形❷,接近甲骨文,火的形状更清楚。小篆字形❸,人和火的形状仍然看得很清楚。

《说文解字》:“赤,南方色也。”古人将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称为正色。根据五行学说,五种正色又有方位的区别,即东方谓之青,属木;南方谓之赤,属火;西方谓之白,属金;北方谓之黑,属水;天(中央)谓之黄,属土。因此南方之神就是火神,名为赤帝祝融,立夏的时候要在都城的南郊祭祀赤帝,表示炎炎夏日就要来了。

中国有一个著名的别称叫作“赤县神州”,人尽皆知,但是为什么叫作“赤县神州”呢?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司马迁记载了一位叫驺衍的齐国人,他提出一种学说:“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驺衍的意思是说,在黄帝之前,天下非常之大,所谓“中国”仅仅占了八十一分之一,这八十一分之一叫作“赤县神州”。“赤县神州”之内又分为九州,即大禹治水后划定的九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这九州仅仅是中国之内的九州,中国之外还有九州,即大九州,即今天的世界范围。

我们一直有一个误解,认为古代的“天下”一词专指中国,因此而猛烈批判古人的“天下观”,批判这种认为中国是世界中心的自大心态。其实不然,从驺衍的理论中可看出,古人认为“天下”很大,中国仅仅占据其中的八十一分之一!

周人崇尚赤色,周武王斩杀殷纣王用的就是一把赤刀;周天子直接管辖的千里王畿称作“县”,故称“赤县”。“神州”之名即出自“大九州”,不过大九州说法不一,这里仅介绍《淮南子·坠形训》中的说法:“东南神州曰农土,正南次州曰沃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并土,正中冀州曰中土,西北台州曰肥土,正北济州曰成土,东北薄州曰隐土,正东阳州曰申土。”取“大九州”起始的“神州”与“赤县”并举,故以“赤县神州”指代中国。

我们形容一个心地纯洁、毫无杂念的人,常常说这个人有“赤子之心”;形容那些人在海外却始终心怀祖国的人也常常使用“海外赤子”一词。“赤子”本义指婴儿,孔颖达解释道:“子生赤色,故言赤子。”颜师古解释说:“赤子,言其新生未有眉发,其色赤。”《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赤子之心”即婴儿之心,婴儿之心当然纯洁无瑕,没有丝毫杂念。这里又引申出忠诚、真纯的意思,比如赤胆忠心。火发出的红光非常明亮,因此段玉裁说:“赤色至明,引申之,凡洞然昭著皆曰赤,如赤体谓不衣也,赤地谓不毛也。”赤条条一丝不挂,裸露也是“赤”的引申义。

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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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就是敲打石磬、传声入耳的意思。

■ 古时候,“声”“音”“乐”这三者有很大的区别。动物只能分辨声,一般人只能听懂音,唯有君子才能通晓乐。

■ 中医很早就用中医诊疗疾病,用五声来对应五脏。

声,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下是“磬”的形状,磬(qìng)是一种乐器,用石头或玉制成,悬挂在架子上,击打使之发出乐声;左上是绳结,把磬系着悬挂起来;右边是一只大大的耳朵。整个字形会意为:耳朵听到了击打磬的声音。甲骨文字形❷,更加复杂化。据左民安先生解释:“是由五个部分拼合组成的一个字,左上部是‘磬’的形状,右边是一只手拿着一个敲打磬的小槌,中间有‘耳’和‘口’,表示‘话音入耳’就是‘声’。整个‘声’字,就是敲打石磬、传声入耳的意思。”解释得很清楚。

声,小篆字形❸,五个组成部分唯独少了一个“口”,这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正如许慎所说:“从耳殸声。”“殸”是“磬”的古字。楷书繁体字形❹,跟小篆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简化后的字体,各个组成部分仅剩下了用绳结系起来的磬,而且还变形得非常厉害,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声,音也。”不过在古人看来,声、音、乐三者区别甚大,《礼记·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简单而言,声是感于物发出的声音,音是咏唱而成的歌曲,乐是加入乐器伴奏演唱的乐曲。因此,《乐记》接着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意思是说,最终形成的“乐”是伦理之道,又是治理政事之道,因此必须由声知音,由音知乐,这样才能达到“德”的高度。

古人把音乐分为五声,即宫、商、角(jué)、徵(zhǐ)、羽,分别相当于现在简谱中的1、2、3、5、6。这五声被古人称作正声,即纯正的乐声;与正声相反的称作淫声,指淫邪的乐声。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溱(zhēn)水和洧(wěi)水之上,青年男女在此聚会,举行歌咏比赛,互诉爱情,这种俗乐不符合孔子提倡的雅乐,因此被称为“郑声”。孔子曾经评价道:“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把郑声跟佞人相提并论,可见对郑声的厌恶之情,郑声因此被称为乱世之音。卫国的音乐也是淫声,卫国的濮水之上有个叫桑间的地方,同样是青年男女聚会歌咏之地,因此也被斥为淫声,并且还诞生了一个成语“桑间濮上”,以指代男女幽会的地方,桑间濮上之音被称作亡国之音。

《周礼》中规定:“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淫声如上所述;过声指悲哀和欢乐失之过分的音乐;凶声指亡国之声,如桑间濮上之音;慢声指惰慢不恭的音乐。这四类音乐都是严格禁止的。

在中医中,五声还被用来诊察病情,即呼、笑、歌、哭(悲)、呻。古人还把这五声与五行对应起来:“木在藏为肝,在音为角,在声为呼;火在藏为心,在音为徵,在声为笑;土在藏为脾,在音为宫,在声为歌;金在藏为肺,在音为商,在声为哭;水在藏为肾,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中医看来,这五声都能够显示病人的病情。

八戒夜持香火印,三光朝念蕊珠篇(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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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的甲骨文字形是会意字,像两只手持戈,表示戒备森严。

■ “戒”的本义就是警戒的意思。

■ 古代宫里的嫔妃,用不同材质的戒指和不同的佩戴方式,以表示能否侍寝或有无怀孕。

■ 古代最隆重的“戒”就是斋戒,事前要沐浴更衣,使身心保持整洁,以示虔敬。

戒,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方左右是两只手,上面是一把戈,两手持戈,表示戒备森严。金文字形❷,两只手移到了左下方。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上下结构。

《说文解字》:“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不虞指意料不到的事。“戒”的本义就是警戒,戒备。孔子曾经说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段话的意思是:少年时,血气未定,戒的是女色;等到成年了,血气方刚,戒的是争斗;等到老了,血气已经衰败,戒的是贪得无厌。

“戒”的本义同样用于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饰物,就是戒指。明人都在《三馀赘笔》中列有“戒指”的条目,其中写道:“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对于怀孕的后妃,宫中的女官要授给她一枚金环,表示不能与皇帝同床。要与皇帝同床的后妃,就授给银环,戴在左手表示即将和皇帝同床;戴在右手表示已经和皇帝同过床了。但是“戒指”这一称谓却并非在明代才出现,至迟到了元代就已经出现。戒指的“戒”同样使用的是本义,即戒止之意。甚至还有词典说“嫔妃月经来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

古代最隆重的“戒”就是斋戒,古人说:“洗心曰斋,防患曰戒。”又说:“湛然纯一之谓斋,肃然警惕之谓戒。”斋戒前要沐浴更衣,使身心保持整洁,以示虔敬之心。《孟子》曾经说过:“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白居易有诗《白发》:“八戒夜持香火印,三光朝念蕊珠篇。”诗中的八戒是指佛教传入中国后,在家修行的信徒一昼夜之间受持的八条戒律,又称八关斋或八关戒,它们分别是:“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断一切众生之命也,自不杀生,亦不教人杀生;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也,自不偷盗,亦不教人偷盗;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非己妻妾不行淫欲之事也;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自不妄言,亦不可以虚妄之言而诳于他也;五不饮酒,不饮酒者,谓酒是乱性之本,起过之门,故不可酣饮也;六不坐高广大床,高广大床者,《阿含经》云:床高一尺六寸,非高也,阔四尺,非广也,长八尺,非大也,但过此量者,名高广大床,不宜坐也;七不着花鬘璎珞,不着花鬘璎珞者,谓不以花为鬘,珠玑为璎珞,而作身首之饰也;八不习歌舞戏乐,不歌舞戏乐者,谓自不习歌舞戏乐,及不得辄往他处观听,亦不教人歌舞戏乐也。”

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的话,猪八戒完全不符合“八戒”的名字啊!

潭潭村鼓隔溪闻,楚巫歌舞送迎神(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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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可看作女巫行法时所用的道具。

■ 古代女巫才能称为“巫”,男巫则称为“觋”。

■ 男巫比女巫的地位高,在“巫”的右边添加了一个“见”,以表示地位较高。

■ “小巫见大巫”来自《庄子》。

巫师、巫术、巫婆……都是今天的人们看来非常神秘甚至被认作迷信的东西,但是在古代,“巫”却跟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巫,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但像什么东西,却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像女巫行法时所用的道具;另一种说法是由两个“工”组成,“工”是曲尺之类的测量工具,掌握了这种测量天和地的工具的人即为“巫”;还有一种说法是“像二玉交错之形”,巫师持玉降神。金文字形❷,接近甲骨文。在战国后期秦国所刻的《诅楚文》中,“巫”字写作字形❸,中间部分确实像玉的形状。

“巫”的小篆字形❹,虽然仍是象形字,但字形却不一样了,不管是道具、工具还是玉形,它们的中间出现了两个女巫舞袖的形象。女巫行法时要挥舞衣袖,故以此象形。《说文解字》还收录了“巫”的一个古文字形❺,女巫手持道具,站在专用的降神台上舞蹈,下面又添加了两只手,就像众星捧月一样。

《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意。古者巫咸初作巫。”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得出的解释,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不符。为什么许慎说“巫”的字形象形的仅仅是女巫呢?这是因为,在古代女巫才能称为“巫”,男巫则称为“觋”(xí),男巫比女巫的地位高,因此在“巫”字的右边添加了一个“见”。“见”的甲骨文字形是在头上加了只眼睛,突出头部形象和眼睛的作用,以此表示地位较高。男巫也可以称为“祝”,是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

在我国,“巫”的起源很早,《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就罗列了十位巫师:“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海外西经》记载了巫咸之国:“巫咸国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海内西经》也有记载:“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窫窳(yà yǔ)是传说中的一种吃人的怪兽。据说最早的巫师叫作巫咸,因此这些典籍中屡屡出现巫咸和巫咸之国的名字。

欧阳修有诗:“潭潭村鼓隔溪闻,楚巫歌舞送迎神。”“巫”在楚国的地位非常高,楚人对巫非常推崇,尤其是对社会金字塔顶端的精英——大巫,更是顶礼膜拜。那时的巫,并非今天人们以为的神鬼之属,而俱是才学超卓之辈,医卜星相之术仅其小端。《论语·子路》中曾经说过:“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南人即楚人,楚人认为没有恒心的人不可以作巫和医,正表示他们对巫的尊重。

《国语·楚语》中有段话,反映了楚人对巫的正式看法:“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二者,而又能齐肃中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庄子乃楚人后裔,因此对“巫”的理解非常深刻,著名的“小巫见大巫”这一俗语就出自他。“小巫见大巫,拔而弃,此其所以终身弗如也。”“(zhù)”是一种生长在沼泽旁边的草。小巫见到大巫之后,已经拔出来作为法术用的草就扔掉了,表示自己不敢在鲁班门前弄大斧,一辈子也比不上大巫。这当然是个比喻,比喻两者之间高下悬殊,差距太大。

至于“巫山”之名,是因为此山的形状酷似“巫”这个字的字形,故取名“巫山”,并且演绎出了“巫山云雨”这段美丽传说。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王维)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闲”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门中有木的样子,会意为栅栏。

■ “间”最初写作“”,像从门的缝隙看月亮的样子,会意字,会意为缝隙。

■ 《孙子兵法》中把间谍分为“五”:因、内、反、死、生

“闲”这个字今天常用作空闲、悠闲、休闲,不过这些可不是它的本义。

闲,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闲,阑也,从门中有木。”门中有木就是栅栏,这才是“闲”字的本义。小篆字形❷,与金文很像。栅栏是用来防范陌生人的,因此“闲”引申为防范、戒备的意思。《易经》中说:“闲有家。”是指家中预先做好防范措施的意思。由栅栏的意思又引申出马厩之意,《周礼·夏官》:“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这是说天子有十二座马厩,有六种马。从马厩又引申出范围、伦理道德的界限之意,《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意思是说,大节不能越过界限,小节有些出入也可以。

“闲”当作空闲解释,跟另外一个字“间”大有关系。不过上古的时候没有“间”字,“间”是后起的字,最初写作“”,金文字形❸,也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弯明月,月下是两扇门,会意为从门的缝隙处可以望见月亮。小篆字形❹。《说文解字》:“,隙也,从门从月。”夜里睡觉关上门,但是月光还是可以从门缝里透进来。段玉裁注:“门开而月入,门有缝而月光可入。”因此“”的本义就是空隙,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读作四声jiàn。《史记·管晏列传》:“妻从门閒而窥其夫。”这是说妻子从门缝里窥探她的丈夫。

”既为空隙之意,有缝隙就可以使用反间计挑拨离间,因此“”可引申出离间、间谍的意思。《孙子兵法》中把间谍分为“五閒”:因(敌国的乡民)、内(敌国的官员)、反閒(本来是敌国的间谍,为我所用)、死閒(向敌方提供假情况,事发后被敌方处死的人)、生閒(完成任务后活着返回的人)。

后来造出“间”字以后,人们开始把“”和“间”加以区别:读作二声xián的时候写作“”,读作一声jiān和四声jiàn的时候写作“间”。有意思的是,“”字里面的“夜月”变成了“间”字里面的“白日”,这是汉字漫长演变过程中非常有趣的现象。

”和“闲”在古时候是通用的,因为“”的本义是空隙,因此引申为有空、空闲的意思。在此意义上的两个字开始成为通假字,比如王维的名句“人闲桂花落”,本来应该写作“人閒桂花落”。“闲”还可以跟“娴”通假,是娴静、娴雅的意思。曹植《美女篇》:“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这里的“闲”就通“娴”。

经过漫长的字义演变,后来“”字慢慢被废弃,它的含义分别被“间”和“闲”所取代,而“闲”也慢慢失去栅栏的本义,变成空闲、悠闲、休闲等的专用字了。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我”在甲骨文中是个象形字,是一把兵器的样子。

■ “我”因为是兵器,所以有危险之意,再由此假借为第一人称的称谓。

■ 古时候,很少用“我”来自称,而是用“吾”字。

■ “余”跟“吾”都是自称,但语气却有差别,用“余”比较舒缓,“吾”则 较倨傲。

“我”被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是假借来的,最早的“我”字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甲骨文字形❶,是一个象形字,左边是一把有三个锯齿的戈,右边是长柄,由此可知“我”的本义为带有一柄锯齿状的兵器。甲骨文字形❷,大同小异。金文字形❸,形状变得更加锋利。金文字形❹,锯齿更加突出,看上去有一种身体疼痛的感觉。小篆字形❺,还勉强能够看出来戈的形状。

周武王伐殷,在孟津渡发表了三篇《泰誓》,其中有“我伐用张,于汤有光”的誓词,此处用的就是“我”的本义。“我”是兵器,自然含有杀伐之意,“我伐”即杀伐。杀伐要进行了,对于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来说,这也是一种光荣。周武王的意思是说,殷纣王十分凶残,已经违背了开国君主所承受的天命,因此征伐纣王符合天命,连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也会感到光荣的。所以《说文解字》中说:“我,一曰古杀字。”即由此而来。

“我”既为兵器,则是一种危险的称谓。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之后,《说文解字》:“我,施身自谓也。”自己称自己为“我”,但此时的“施身自谓”已经被添加了许多自身之外的价值,比如著名的“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修身的最终目的被归结于国和天下的“治平”,仿佛这具温热真切的身体早已被提前预订,用来服务于更长远、更宏伟的目标。“我”就这样被劫持,从危险的兵器,到不能自理、派生的附加价值,“我”的主体性情态从来没有彰显过,集体主义、家国一体的宏大叙事遂在这块土地上大行其是,派生之物反而僭居了原生之身。

《诗经·采薇》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名句,但是古人很少用“我”字来“施身自谓”。想一想“我”字的字形中那些狰狞的锯齿就可以理解啦!北宋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八“技艺”章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人物:“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丞相数次召见,此人终于答允,却欲骑驴进门,门吏阻止,此人傲然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骑驴而去,一时传为佳话。

古人用另一个字眼“吾”来自称。《说文解字》:“吾,我自称也。”庄子在《齐物论》中将“吾”和“我”连用,显示出了二者的区别:“今者吾丧我。”原来在上古时期,“吾”不能放在动词后作宾语。

还有两个第一人称代词:余,予。《说文解字》:“余,语之舒也。”表示语气的舒缓。其实这种解释是不确切的,“余”的本义是房屋,假借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朱熹曾经解释“吾”和“余”表达第一人称代词时的微妙区别:“余平而吾倨。”意思是说,用“余”自称的时候语气舒缓平和,用“吾”自称的时候语气倨傲。《说文解字》:“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意思是说,“予”是一个指事字,像两只手相予之形,因此本义为给予、授予,假借用作第一人称代词。

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屈原)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犹”和“豫”其实是两种动物,“犹”是一种猴子,“豫”是一种古象。

■ “豫”是无害的大象,因此又引申为宽大舒缓之意,后又成了“娱乐”之“娱”的通假字。

■ “犹”和“豫”这两种动物的共同点都是多疑,所以连用来形容迟疑不决的样子。

犹、豫连用,是人们常用的形容词,形容一个人迟疑不决的样子。人们常常把这个形容词挂在嘴上,却不知道何以用“犹豫”一词表示迟疑不决,为什么把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

其实,“犹”和“豫”分别是两种动物。先说犹,甲骨文字形❶,左民安先生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右边是一条狗,左边是一尊酒器,因此“犹”的本义是犬守器。但许慎却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左边的酒器“酋”表声。最有趣的说法是:右边的狗在偷喝左边酒器里的酒,喝醉后表现出动作迟缓的样子。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的酒器代表祭祀,右边的狗代表牺牲之犬,会意为用作祭祀的犬。

犹,金文字形❷,右边还是狗,左下还是酒坛,上面的“八”字形表示酒喝时酒糟下沉后溢出的水形,也就是“酋”字。小篆字形❸,狗移到了左边,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形声字。楷书繁体字形❹。简化后的字体用“尤”代替“酋”作声符。

《说文解字》:“犹,玃属,从犬酋声。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犹。”玃(jué)是一种大猴子,因此“犹”就是猴类,又叫犹猢。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详细地描写了这种动物的性状:“山多犹猢,似猴而短足,好游岩树,一腾百丈,或三百丈,顺往倒返,乘空若飞。”还有人说犹猢长得像麂子,还有人说“犹”就是长达五尺的大狗。

给《史记》作索隐的司马贞引用崔浩的话解释“犹”:“卬鼻,长尾,性多疑。”高鼻子,长尾巴,性情多疑,一旦发现有风吹草动,立马爬到树上观察敌情,如果没有发现什么动静,又从树上溜下来,四处张望,突然又开始生疑,又爬回树上观察……如此这般不停地折腾自己,因此有“犹疑”一词。

至于许慎所谓“陇西谓犬子为犹”,犬子即狗崽子,倒是很符合作为祭品的犬。

再说豫。“豫”是一个形声字,从象予声。《说文解字》:“豫,象之大者。贾侍中说:不害于物。”豫是一种古象,河南省简称“豫”,这是因为远古时期黄河流域森林茂盛,盛产古象,因而称为“豫州”。不过古象跟今天的大象不太一样,这种象身躯庞大,动作不灵巧,遇事总是摇摇晃晃,拿不定主意。《道德经》说它“豫兮,若冬涉川”,豫这种古象行动就像在冬天涉过河流一样,可见有多么小心翼翼,有多么犹疑不决。

因为“豫”这种古象是“象之大者”,即体形最大的象,因此“豫”可以引申为大的意思,古人说“市不豫价”,就是说不把价格哄抬起来以欺骗顾客。许慎引用贾侍中的话说,“豫”这种古象“不害于物”,即对别的东西没什么伤害,因此“豫”又引申为宽大舒缓的意义,宽大舒缓一定很舒服,因此远引申为“娱乐”之“娱”的通假字。

“犹”动作灵巧,“豫”却动作笨拙,但两种动物的共同点都是多疑,拿不定主意,所以人们就把这两种动物组合在一起,用来形容迟疑不决的样子。屈原在《离骚》中就是这样使用的:“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犹豫和狐疑连用,都是表达迟疑不决的意思。不过,清代学者黄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犹豫”是双声字,即声母相同,以声取义,本无定字,因此也可以写成“犹与”“由与”“尤与”“犹夷”等。从语言学上来说,黄生的看法很有道理,但是未免大煞风景,把“犹”和“豫”当成两种犹疑不决的动物该有多么好玩啊!

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牢”的甲骨文是一个会意字,是一头牛关在栏圈里面的样子,会意为牛圈。

■ “牢骚”一词是从马夫在马房里一边刷马一边抱怨引申出来的。

■ “牢”是关着牲畜的栏圈,于是又引申出当作祭品用的牛羊猪,例如“太牢”。

“牢”字今天只当牢房讲,但是在古代,这个字的内涵丰富得让人无法想象!

牢,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里面关着一头牛,外面像养牛的栏圈,因此会意为牛圈,进而泛指一般牲畜的栏圈。《说文解字》:“牢,闲养牛马圈也。”“闲”的本义就是栅栏,因此“牢”的本义就是养牛马等牲畜的栏圈,成语“亡羊补牢”就是这个意思。甲骨文字形❷,里面关着的是一只羊。金文字形❸,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❹,在牛圈门口又添加了一根横木,更加牢固地把牛拴在牛圈里跑不出来了。楷体字形虽然简化了,但仍然是一个会意字,能够很清楚地看出来“牢”的意思。

“牢”的本义既为“养牛马圈”,那么“牢骚”一词就很容易理解了。据《说文解字》,“骚”的本义是“摩马”,“摩马,如今人之刷马”,引申为“扰也”,马扰动的样子。刷马的时候马躁动不安,于是引申为因纷扰不安而导致的忧愁。刷马就是给马刷洗身体,梳理鬃毛,保持干净。马和马车是古代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赶马车的人被称为御者,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马夫,因为马夫是干体力活儿的,所以地位低下。一天劳累下来,晚上还要在马圈里刷马。伴随着马的扰动,马夫不免哀叹自己的身世,有抱负的人更有怀才不遇之感。整天窝在马圈里伺候马,时间长了任谁都不会心情愉快,因此刷着刷着马夫就开始在马圈里发牢骚了。这就是“牢骚”一词的由来。

“牢”是牲畜圈,因为牛羊猪都要关进圈里,于是就引申出作祭品用的牛羊猪的意思来。《礼记·王制》规定:“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天子祭祀的时候使用太牢,诸侯祭祀的时候使用少牢。所谓太牢,是指牛羊猪三种牲畜全都具备;所谓少牢,是指只用羊和猪。旧说以为,甲骨卜辞里,指太牢的时候用“牢”字,指少牢的时候用“牢”字的甲骨文字形❷,就是因为少牢缺了牛的缘故。天子的礼节当然要盛于诸侯,因此而有太牢、少牢之别,可不能用现在的字义,望文生义地认为太牢是大监狱,少牢是小监狱,那就让人笑掉大牙了!

因为“牢”里面关的是牲畜,牲畜通常属于官方所有,牲畜越多,财产越丰盛,因此“牢”又引申出官方发给的粮食之意。比如牢赏指官方发给士卒军粮用以犒赏,牢直更是直接指粮饷。牲畜被关在栏圈里,因此“牢”又引申为关押犯人的地方,这就是今天使用的含义,如监牢、牢房、囚牢,等等,不胜枚举。从关牲畜到关押人,可见古人拿罪犯不当人看待。既然关押犯人,那么牢房必须牢固,因此“牢”又引申出牢固、坚固之意,比如著名的关隘虎牢关,就用“虎牢”二字形容此关隘极牢固,易守难攻。更有趣的用法是,“牢”还用来形容嘴紧,比如说“某人嘴牢着呢”,指人谨慎少言,口风极严,不轻易泄露隐私。

国君死社稷(《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社”在甲骨文中像一个土堆,后来引申为祭祀土地神的意思。

■ 现在我们所使用的“社会”“社交”,都是从祭祀活动的意义引申出来的。

■ “社”和“稷”是国家大事,常会一起举行,也因此引申为“国家”。

社、稷连用指代国家,这大概是人人尽知的常识。虽然这个称谓在今人的口语中已经很少见了,但是报刊上仍然常常出现,比如江山社稷。尤其是天安门西北侧中山公园内的社稷坛,是北京著名的景点,因此“社稷”一词的来历和含义不可不察。

先说社,甲骨文字形❶,像地面上堆了一堆土。“土”其实就是“社”的初文,最初的祭祀还没有专门的建筑物,而是因陋就简,撮土成堆。但是为什么不把土堆中间给填实,那样岂不更像土堆的形状?那是因为要在甲骨上刻字,线条和轮廓更易于操作的缘故。金文字形❷,左边是“示”,凡是“示”字旁大都表示跟祭祀有关;右边下面是“土”,土上立了一根“木”。“土”当作泥土等义项后,人们添加了一个“示”字旁,另造出“社”字。《说文解字》:“社,地主也。”地主可不是今天说的地主老财,而是指土地之主,也就是土地神。因此“社”是一个会意字,封土为坛,坛上立木,“各树其土所宜之木”,比如松木、柏木、栗木等,要根据土壤特点决定适宜的树木。小篆字形❸,把土上之木去掉加以简化。

《礼记·祭法》中规定:“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制定了各个等级祭祀土地神的规章制度以及“社”的名称。后来把祭祀土地之神的场所也称为“社”,比如“社坛”。普通乡村也可以立社祭祀土地之神,所以种植和收获季节往往就是农村的“社日”,比如春耕前的社日称“春社”,立秋后的社日称“秋社”,立松木的社日叫“松社”。社日同时也是农村的节日,这一天农民们拿出肉、酒等丰盛的祭品献给土地之神,祈求风调雨顺,年年丰收。祭祀完毕后,人们敲锣打鼓,看戏作乐,社戏、社火等各式各样富有中国民间色彩的活动轮番上演,人人都沉浸在辛苦劳作之后的身心愉悦之中。中国自古以来以农业立国,因此“社”的分量在日常生活中占的比重很大,包括一些日常用语也都与“社”有关,比如“结社”“社会”“社交”,都是这一祭祀活动的反映。

再说稷,金文字形❹,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示”,表示祭祀;右上是“田”和“儿”,即田人,农家的意思;右下是一只脚,表示农夫慢慢向前走着耕作,整个字形会意为耕作后的祭祀。《说文解字》收录的一个古文字形❺,左边的“示”变成了“禾”,右边把金文下面的一只脚给简化掉了,变成了一个形声字。小篆字形❻,又把那只脚给加上了。楷体字形下面的字符“夊”仍然表示脚。

《说文解字》:“稷,五谷之长。”有人说“稷”这种作物是粟,有人说是不黏的黍,还有人说就是高粱,说法不一。既是五谷之长,古人就把主管农事的官员称作稷官,又叫稷正;又把“稷”引申为谷神,后来把祭祀谷神的场所也称为“稷”,比如“稷坛”。“社”和“稷”一起祭祀,因此社坛和稷坛筑在一起,北京社稷坛就是这样筑成的,“社稷”也因此成为国家的代称。国君每年都会定时前往社稷坛祭祀土地和五谷之神,祈求五谷丰登,天下太平。《礼记》中规定:“国君死社稷。”国君要与社稷共存亡。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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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慎认为,“忍”是形声字。

■ “忍”更像一把刀插在心上的样子。

■ “忍”字包含正反两种意义,例如敢于杀人和敢于不杀人,都是忍。

《论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孟子》说:“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很多人都认为忍耐是中国人的传统性格之一,这其实跟“忍”字的本义并不完全符合。

忍,金文字形❶,下面是一颗心,上面是锋利的刀刃。许慎认为“忍”是一个“从心刃声”的形声字,但我觉得倒像一个会意字。俗话说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锋利的刀刃插到了人的心上,完全可以会意为忍耐之意。明代学者赵宧光就持这样的观点,他解释说:“如刀刺心,忍意也。”小篆字形❷,变化不大。

《说文解字》:“忍,能也。”能是能耐的意思,忍耐就是能耐。“忍”这个字的义项显示了汉语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同字反义或同词反义,就是说一个词既可以指正面,又可以指它的反面,正反义都可兼具。比如“断肠”一词,既可以当作极度伤心的意思,又可以当作极度欢喜的意思;又比如“冤家”一词,既可以指仇人,又可以指爱人。“忍”字也是如此。段玉裁解释说:“凡敢于行曰能,敢于止亦曰能。忍之义亦兼行止:敢于杀人谓之忍,俗所谓忍害也;敢于不杀人亦谓之忍,俗所谓忍耐也。其为能一也。仁义本无二事,先王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政中皆必兼斯二者。”先王之道,有不忍人之心,但是这个不忍人之心包括了敢于杀人和敢于不杀人两个方面,这就是“忍”的本义所包含的正反两个方面的义项。

如果用“忍字头上一把刀”这句俗语来解释“忍”的话:如刀刺心,但就是忍着不报复,即段玉裁所说“俗所谓忍耐也”;被逼到了极限,就要动用这把刀了,即段玉裁所说“俗所谓忍害也”。事情的正反两方面都在一个字上体现了出来。

日常生活中,人们形容对某件事的愤慨程度,常常说:“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名言出自《论语》。据《论语·八佾》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季氏是鲁国的国卿,佾(yì)是古代乐舞的行列,八佾就是一行八人,一共八行,八八六十四人,人人手执一柄稚羽(野鸡的羽毛)而舞,这是周天子在太庙祭祀时所用的人数。只有天子才可以“八佾”;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卿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为四人。

鲁国按理只能够“六佾”,不过鲁国是周天子分封给周公的诸侯国,周公是周武王的亲弟弟,辅佐周武王灭了商朝,周武王死后,他的儿子周成王继位,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成王长大后才把国政交还。因为周公德高望重,功劳很大,所以在周公死后,周成王特许鲁国国君享受天子“八佾”的礼仪。

但是“八佾”之礼只能在祭祀周公太庙的时候使用,不能在其他任何场合使用。季氏不过是一个卿大夫,仗着把持国政,悍然在自己家庙的庭院里用六十四人的“八佾”之礼奏乐起舞,属于严重的僭越行为,因此激怒了孔子,孔子才当面对季氏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句话有两种理解:一是,这种事季氏你都忍心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你不可忍心做得呢?意思就是再坏的事你都能够做得出来;二是,人们对你做的这件坏事都能够容忍,还有什么人、什么事不能容忍呢?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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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慎认为“妻”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女人拿着家具从事劳动。

■ 有学者认为,“妻”的甲骨文字形象征“捉女为妻”,跟上古社会抢亲的风俗有关。

■ “妾”的本义是有罪的女奴,所以字形是一个跪着的女人,头上有一把刑刀。

古时有“三妻四妾”之说,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妻只能有一个,即所谓正妻,妾倒是可以有很多。

妻,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手,左边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长发女人,会意为用手梳理头发。不过徐中舒先生认为:“上古有掳掠妇女以为配偶之俗,是为掠夺婚姻,甲骨文“妻”字即此掠夺婚姻之反映。”他的意思是说:右边的手表示捉住、掳掠,把长发女人抢走做老婆。左民安先生则解释得更加清楚:“其下部为面朝左跪着的一个妇女,头上是蓄长发之形,右上部有一只手,整个形体是‘捉女为妻’,这与上古的抢亲风俗有关。”

妻,金文字形❷,上面的长发绾了起来,再插上簪子,手也移到了头上。这个字形倒更像女人结发插簪,准备出嫁的样子。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就要把原来的垂发盘起来,绾成一个髻,再用簪子绾住,表示已经成年了,这叫笄(jī)礼。笄就是簪子,笄礼就是女子成年礼,行笄礼之后就可以嫁人为妻了。小篆字形❸,从金文演变而来。

《说文解字》:“妻,妇与夫齐者也。从女从屮从又。又,持事,妻职也。”夫妇等齐,故男人的正式配偶称“妻”。孔颖达则解释道:“妻之为齐,齐于夫也,虽天子之尊,其妻亦与夫敌也。”“又”这个字符,古时候就代表右手,许慎解释这个字符的意思是“持事,妻职也”,即从事劳动是妻子的职责。这些解释都不符合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只能说是引申义。

与“妻”息息相关的还有一个字:妾。除了“妻”之外,古代男子还可以纳妾。

妾,甲骨文字形❹,也是一个会意字,下部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女人,头顶是一把平头的刑刀。金文字形❺,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❻,上部平头刑刀的模样就不太像了。

《说文解字》:“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给事的意思是侍奉,妾是有罪的女人,职责就是侍奉夫君。郭沫若先生解释道:“有罪之意无法表示,故借黥刑以表示之;黥刑亦无法表现于简单之字形中,故借施黥之刑具以表现之。”黥(qíng)刑是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并涂墨,但这种刑罚无法表示出来,只好借用施黥刑的平头刑刀来表示,因此“妾”的本义就是有罪的女奴。越王勾践败于吴王夫差,对吴王说:“勾践请为臣,妻为妾。”此处的“臣”和“妾”都是有罪的奴仆之意,并不是让妻子给吴王做妾。马叙伦先生说:“女奴于给事之余,复供枕席之荐,于是即以给事之称为匹偶之名矣。”“妾”因此才成为男人配偶的称谓。

不过在古代,妻和妾的地位有天壤之别。《礼记·内则》中规定:“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娶妻要举行正式的聘礼,纳妾则不需要。这里的“奔”不是私奔、淫奔之意,而是指不必举行聘礼。后来“妾”也用作女人的谦称,由此也可看出在男权社会中女人的地位之低下。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丧”在甲骨文中是一个形声字,有三个口来表示哭泣,而中间一棵桑树,用来表声。

■ “丧”的本义是丧失的意思,例如“身丧”。

■ 古代制定了五种丧服制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此之谓“五服”。

丧,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既奇特又有趣的会意字!上、中的三个“口”表示哭的意思,中间是一棵桑树。左民安先生说这棵桑树是声符,表音。按照这种说法,“丧”就是一个形声字。但是别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解释说:“会众口喧哭于桑枝之下意。古代丧事用桑枝作标志,如今丧事所用的纸幡即是古代桑枝的遗制。俗有‘宅后不种柳,宅前不栽桑’之语,就是因为桑与丧音同。”这种解释更具说服力。

丧,金文字形❷,上面是四张口,中间的桑枝严重变形,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一个“亡”字。金文字形❸,右边添加了一个人,人下面是一只脚,表示奔跑,跑得很快去参加丧事。小篆字形❹,上部讹变为“哭”,下部讹变为“亡”。楷书繁体字形❺,由小篆演变而来。简化后的字体失去了用来哭泣的“口”。

《说文解字》:“丧,亡也。”“丧”的本义就是死亡,引申为丧失。晋国公子重耳在外逃亡十九年,自称“身丧”,意思就是失去了在国内的地位。鲁昭公也曾自称“丧人”,因为他失去了鲁国国君的地位,逃亡到了齐国。当作“死亡”的意思时都读作一声sāng,当作丧失、逃亡的意思时都读作四声sàng。《礼记·檀弓》中的一句话同时包含了这个字的两种读音,是最好的参照。“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子夏是孔子的学生,儿子死了,他为此哭泣,哭得丧失了眼睛的明亮,意思就是哭瞎了眼睛。后来就用“丧明”指代眼睛失明。在这句话中,前一个“丧”字读作sāng,死亡的意思;后一个“丧”字读作sàng,丧失的意思。

古人对丧礼很重视,《中庸》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为父母办丧事的时候就如同他们还活着一样。还按照严格的亲疏远近,制定了五种丧服制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此之谓“五服”。

首先最重的是斩衰。衰同缞,读作cuī,是指用粗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不能锁边,要用刀子随手裁取几块粗麻布,胡乱拼凑缝合在一起,所以称为“斩衰”。这种丧服一穿就要穿三年,用于直系亲属和最亲近的人之间,比如儿子为父亲服丧,妻子为丈夫服丧。丧服之所以是胡乱拼凑的,意思是指最亲的人死了,我是多么地悲伤啊,连衣服都没有心情制作了,就让我胡乱披着几块麻布为您服丧吧。

其次是齐衰。“齐衰”是用生麻布做成的丧服,能锁边,把边缝齐,所以叫“齐衰”。这种丧服穿的时间长短不一,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一年、五个月、三个月,等等。比如为继母服丧是三年;孙子为祖父母服丧、丈夫为妻子服丧是一年;为曾祖父母服丧是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丧是三个月。

再次是大功。“大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齐衰”稍细,比“小功”稍粗。“功”同“工”,意思是做工很粗,故称“大功”。这种丧服要穿九个月,比如为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等服丧,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母、姊妹、侄女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再次是小功。“小功”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大功”稍细,故称“小功”。这种丧服要穿五个月。比如为本宗的曾祖父母、堂姑母、已出嫁的堂姊妹等服丧,为母系一支中的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最轻的叫缌麻。缌读作sī,是指用细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只需穿三个月即可脱掉。比如为本宗的高祖父母、族兄弟、还没有出嫁的族姊妹等服丧,或者为外孙、外甥、岳父母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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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字形上面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脚,人持戈前进,表示动武。

■ 楚庄王解释“武”为“止戈为武”,但这跟“武”字的本义不合。但可以看出,古人对动刀兵总是有忌讳的。

■ “武”还引申为度量单位,六尺为步,半步为武。

孔子的学生子贡跟老师一起去观看岁终的祭礼,孔子问他:“你觉得快乐吗?”子贡回答道:“一国之人都像发狂了似的,我不知道快乐在哪里。”孔子告诉他:“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弓弦一直拉得很紧而不松弛一下,这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无法办到的;弓弦一直松弛而不拉紧,这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不愿去做的。有时拉紧,有时放松,这才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治国之道。孔子的意思是说,老百姓忙碌了一年,也该放松一下了,别担心他们只顾玩乐而忽视了劳作。

“武”是周武王死后的谥号,“刚强理直曰武,威强睿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刑民克服曰武,夸志多穷曰武”。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脚,人持戈前进,表示要动武了。甲骨文字形❷,上面的“戈”形和下面的脚更富有动感。金文字形❸,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❹,下面的脚规范化为“止”。

《说文解字》:“武,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戢(jí)是收藏兵器。楚庄王的这句话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紧接着这句话,楚庄王又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看来楚庄王是个以武力求取和平的人,但他的解释“止戈为武”却与“武”字的本义不符,“止”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只脚,因此“武”的本义恰恰是动武打仗。楚庄王紧接着又说:“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楚庄王所说的“武”的七德就是上文所言“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韩非子说“德不厚而行武”,跟楚庄王所说的“武有七德”一致,古人对动刀兵总是有所忌讳的。

“武”的本义为持戈前进,因此“武”又引申为度量单位,古时候以六尺为步,半步为武。《国语》:“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意思是眼睛看到的不过只有三尺、六尺的尺寸之地而已,因此“步武”用来比喻很短的距离。“武”又由此引申为足迹之意,《诗经·下武》中有“绳其祖武”的诗句,意思是遵循祖先的足迹。

在唐代之前,科举制度都是选拔文官,到了武则天时期,开始增加了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大将郭子仪。与供奉孔子的文庙相对应,从唐代开始,始有武庙,唐代到元代,武庙供奉的都是辅佐周文王的姜太公,姜太公被封为武成王,故称武庙。后来也供奉包括张良、韩信、诸葛亮在内的历代良将。明清时同时供奉关羽,关帝庙即武庙;民国时期合祀关羽和岳飞,因此关帝庙和岳飞庙都称武庙。

鼎前芍药调五味,膳夫攘腕左右视(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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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未”的本义是穗,而用口去吃穗,也就尝到了滋味。

■ 古人认为味有五种,即酸、甜、苦、辣、咸。

■ 古人认为健康的饮食要配合四季: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辣、冬多咸,再用滑和甜(甘)来调制。

《说文解字》说:“味,滋味也。”但是“味”字为什么会当作滋味讲,许慎却言之不详。

要解释“味”这个字,必须先从“未”讲起。

未,甲骨文字形❶,《说文解字》:“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于未,象木重枝叶也。”许慎把“未”的这个字形看成树木重重的枝叶的形状。但是这个字形又怎么表示滋味呢?段玉裁注:“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但郭沫若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未”就是“穗”的本字,甲骨文的字形就是一株穗的形状,是个象形字,后来“未”字被假借为别的义项,人们于是又造了一个“穗”字来代替“未”字所表示的本义。金文字形❷小篆字形❸,都与甲骨文的字形相差不大。

“未”的本义既然是穗,那么“味”字的字形就看得很清楚了。

味,小篆字形❹,在“未”的左边添加了一个“口”,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会意为口吃作为农作物的穗,尝到了滋味,“未”也兼表声。清代字书《六书通》收录了“味”字的另外一个篆体字字形❺,右边穗的形状看得更加清晰。

柳宗元有诗:“鼎前芍药调五味,膳夫攘腕左右视。”古人认为“味不过五”,因此有“五味”之说。五味即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现在还有“五味俱全”的成语。《礼记·礼运》:“五味六和十二食。”这里出现了古人对食物的有趣见解。六和,郑玄解释道:“和之者,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皆有滑、甘,是谓六和。”孔颖达则解释道:“以四时有四味,皆有滑有甘,益之为六也,是为六和也。”此处的意思是把五味之一的甜(甘)分离出来,四时有酸、苦、辣(辛)、咸四种味道,用滑和甘来调制这四种味道,即《周礼》所说“调以滑甘”,称之为六和。

甘就是甜,那么什么是“滑”呢?“滑”是使菜肴变得更加柔滑可口的佐料,其实就是米或某些谷物磨成的粉,米粉可使菜肴柔滑,因此古人还用米粉作为化妆品,涂到脸上可使脸部光洁柔滑。今天人们做饭时经常使用的芡粉也就是“滑”的一种。十二食,指人在一年十二个月中所吃的不同食物。“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五味、六和、十二食,互相为本,只有这样才能使饮食遵循四季的变化,才是健康的饮食习惯。

《黄帝内经》中早就指出:“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骨气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因此调和五味乃是中国传统饮食的精髓所在。

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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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的金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像用手掌握奴隶,驱使他们创造财富,所以“贤”的本义是“多财”的意思。

■ “臣”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像一只竖起来的眼睛,本义就是男性奴隶。

■ “臤”的小篆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像用手抓住了臣,会意为牢牢掌握的意思。

“贤”这个字很有意思,现在多用于贤能、贤士、贤良、思贤如渴,指人多才多能和美好的品德。但是这个字最初却跟这些意义毫无关系。

贤,金文字形❶,包括许慎在内的古代和现代文字学家都把它解释为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贤,多才也,从贝臤声。”许慎认为表声的这个“臤”字就是“贤”的古字,许慎又如此解释“臤”:“臤,坚也。”段玉裁注:“谓握之固也。”即“臤”是坚固的意思。但是这个意思如何又跟“贤”扯上了关系,都语焉不详。

我认为诸多文字学家都忽略了“贤”和“臤”这两个字的结构成分之一——臣。

臣,甲骨文字形❷,这是一个象形字,就像竖起来的一只眼睛。人的眼睛什么时候才会竖起来呢?回答是:低头的时候,从侧面看上去,眼睛就是竖起来的。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臣,事君者也,象屈服之形。”其实这并不是“臣”的本义,“臣”的本义是男性奴隶。奴隶既不能抬头看主人,又不能正面直视主人,所以你看甲骨文的这个“臣”字就是一个非常形象的男性奴隶的样子。也有学者说,古代抓获战俘,刺瞎一只眼睛以为奴隶。甲骨文字形❸金文字形❹,眼睛的形状更加形象。“臣”既是奴隶和俘虏,那么就要臣服于主人,因此把对应于“君”的臣子也称作“臣”,古代官吏便在国君面前自称“臣”。

如此一来,“臤”这个字当作“握之固也”就可以解释了。

小篆字形❺,右边是一只手,主人或者国君用手牢牢地掌握着奴隶或者臣子的命运,这不是非常形象吗?如此来看,“贤”字就不是一个形声字,而是一个会意字了。我们看“贤”的金文字形❶,下面是“贝”,贝代表财物,主人或者国君用手牢牢地掌握着奴隶或者臣子的命运,驱使他们为自己创造财物,这才是“贤”字的本义!即“贤”的本义是多财物。庄子在《徐无鬼》一篇中说:“以财分人谓之贤。”正是用的本义。而段玉裁也注解得非常正确:“引申之凡多皆曰贤。”《诗经·北山》有句:“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因为事情多而辛劳叫“贤”,就是引申义,后来又引申出现在的用法——多才多能,品德美好,贤人、贤士、贤臣、时贤、贤惠等都是用的这个引申义。《尚书·大禹谟》中有“野无遗贤,万邦咸宁”的句子,“遗贤”即弃置未用的贤才。同时“贤”字又引申用作动词,有胜过、超过的意思,如韩愈《师说》:“师不必贤于弟子。”

贤,小篆字形❻,跟金文没有任何区别。

“贤”既指人的美好品德,因此后来也用作对别人的敬称。在对别人的敬称前冠以“贤”字,比如贤弟、贤侄、贤甥、贤妻。《颜氏家训》:“凡与人言,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遂固定为我国古代对别人敬称的专用字了。

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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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烤肉烹调的方法分得很细,带毛的肉在火上烧叫“炮”,去毛的肉在火上烧叫“燔”,去毛的肉在火上熏烤叫“炙”。

■ “亲炙”的字面意思是:我直接在您面前被您烧烤,因此用来比喻直接接受他人或老师的 教诲和传授。

“炙”这个字牵涉到我国古代各种烧烤肉食的方法。

炙,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意思简单明了,就是一块肉放在火上烤。《说文解字》中收录了一个古文字形❷,上面肉的形状更加明显。

《说文解字》:“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古时带毛的肉在火上烧,或者用泥裹起来烧叫炮(páo),将去毛的肉直接放在火上猛烤叫燔(fán),将去毛的肉在火上熏烤叫炙(zhì)。《诗经·瓠叶》中的这段描述很传神:“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对待兔子头这道美味,先涂泥裹烧去毛,然后在火上猛烤,最后再在火上慢慢熏烤。由此,“炙”也可以引申为名词,意思是烤熟的肉食。比如李白有诗:“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将烤熟的肉给朱亥吃,举起酒杯向侯嬴劝酒。

孟子说过一段话:“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非圣人而能若是乎?而况于亲炙之者乎?”意思是:百代之前奋发有为,百代之后听说的人没有不振作奋发的。不是圣人能像这样吗?更何况亲身受到过他们熏陶的人呢?朱熹解释“亲炙”一词:“亲近而熏炙之也。”我直接在您面前被您烧烤,比喻直接接受别人或老师的教诲或传授。“炙”的这个意思还体现在成语“炙手可热”中,杜甫有诗:“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刚刚接近就感觉烫手,比喻权势者气焰之盛。刚刚烤熟的肉很热,因此“炙”又引申出在太阳底下曝晒的意思。嵇康所作《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有一句话:“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意思是乡野之人晒太阳取暖,以阳光曝晒背部为快事,又以随处可见的水芹为美味,于是就想将这两样东西献给皇帝,表示对皇帝的效忠。如此微薄又毫不稀罕的两样东西,野人却认为是世间至乐,真是可笑之极!因此嵇康感叹说:“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

最有趣的是“脍炙人口”这个成语。脍读作kuài,指切细的肉或鱼。《孟子·尽心下》中讲了一个故事。曾子(即曾参)的父亲曾晳(即孔子的学生曾点)喜欢吃羊枣。羊枣是一种黑枣,因为颜色和形状都像羊屎,所以俗称“羊矢枣”。曾子的父亲死后,曾子从此就不再吃羊枣。孟子的学生公孙丑对曾子的这种做法很不理解,于是向老师请教说:“脍炙与羊枣孰美?”切细的肉、烤肉和羊枣相比,哪个味道更好?

孟子回答道:“这还用问?当然是脍炙的味道更好了。”

公孙丑又问:“曾子的父亲生前同样也喜欢吃脍炙,如果是为了纪念父亲,他干脆连脍炙也不要吃了,为什么偏偏不吃羊枣?”

孟子回答道:“脍炙是人人都喜欢吃的美食,而羊枣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人喜欢吃,因此,不吃羊枣以纪念他的父亲更有意义。这就像避讳一样,都是避讳名而不避讳姓,那是什么道理?就因为姓是人人都有的,而名却是自己独有的。”

听了老师这番深入浅出的解释,公孙丑恍然大悟,我们也恍然大悟。

孟子的原话是“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后来人们就从这句话里引申出“脍炙人口”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人人都赞美的事情或者诗文。

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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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就已经把狐定义为“妖兽”了。

■ 传说狐狸将死之时,会把头朝向自己的窟穴,因此用“狐死首丘”来比喻不忘本。

■ 古人发现狐狸多疑,所以创造了“狐疑”这个词。

■ 在唐代,民间拜狐神非常普遍,甚至有“无狐魅,不成村”的俗谚。

德国学者汉斯·约尔格·乌特在《论狐狸的传说及其研究》中说:“狐狸在身体和智力方面所具有的才能使它成了计谋、狡猾和阴险,甚至是罪恶的化身,但狐狸也不乏一些受到人们积极评价的特点和能力,如富有创造精神、关怀他人和乐于助人、动作迅速和谨慎等,亦即具有所有动物的特征:矛盾性。”这段对狐狸的评价大概是最公允的。不过在我国古代,狐和狸是两种不同的动物,狸是山猫,而狐专指狐狸。

狐,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狐狸的头、嘴、背和尾巴栩栩如生,腹部下面是一个“亡”字。有学者认为“亡”是声符,但是“亡”的本义是逃到隐蔽之处藏起来,“狐”因此会意为,狡猾的狐狸逃得很快,别的野兽都捉不到它。这个字形也非常符合狐狸狡猾的特征。甲骨文字形❷,狐狸的样子有些变形。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从犬瓜声。

《说文解字》:“狐,妖兽也,鬼所乘之。”这是将狐狸钉在了妖兽的耻辱柱上了,可有趣的是,许慎又说狐狸有三种德行:“有三徳:其色中和,小前丰后,死则丘首。”狐狸的毛色中和,躯体前面小,后面丰大,这两样不知道算是什么“德”,但是第三样“死则丘首”倒确实可以称得上“德”了。有个成语叫“狐死首丘”就是这个“德”的体现。《礼记·檀弓》:“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比起老虎、狮子,狐狸虽然是微小的兽类,但对自己藏身的丘窟念念不忘,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头朝向丘窟,表示不忘本。后人遂以“狐死首丘”比喻不忘本或对乡土的思念。这不是狐狸的“德”又是什么?

宋代的训诂书《埤雅》称“狐”字和“孤”字还有关系:“狐性疑,疑则不可以合类,故从孤省。”颜师古也说:“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狐疑。”这就是“狐疑”一词的由来。

《山海经》中记载有九尾狐:“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古人认为九尾狐是祥瑞的征兆。郭璞说:“太平则出而为瑞也。”汉代画像石中,九尾狐常常和蟾蜍、白兔、三足乌一起排列在西王母的座位旁边,以示祥瑞。九尾狐象征着子孙繁衍,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化观念。《白虎通》说:“德至鸟兽,则九尾狐见。九者,子孙繁息也,于尾者,后当盛也。”据《吴越春秋》记载,大禹娶妻,就与九尾狐有关:“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其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以上的狐狸形象非但不可憎,相反还很可爱。不过,从唐代开始出现“狐狸精”的说法。《朝野佥载》:“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骆宾王《代李敬业讨武氏檄》痛骂武则天“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惹得武则天大怒,可见狐狸的形象已经成为妖兽。加上《聊斋志异》等志怪小说的渲染,狐狸精遂成为为祸人间的反面形象了。

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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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在甲骨文中是象形字,就像两串连接在一起的贝壳,代表上古时的货币。

■ 古时候“朋”跟“友”两个字有高下之分,跟同一个老师学习的学生,彼此可以称“朋”,但是只有志同道合者,才能称得上“友”。

■ “朋党”“朋比”也都带有贬义。

在古代,“朋”和“友”的含义完全不一样。本文分讲朋、友二字。

先说朋,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非常像两串连结在一起的细贝。贝是古代的货币单位,同时又可以用作装饰,因此郭沫若先生认为“朋”的甲骨文字形表示的是古人佩戴的颈饰,但更多学者认为,这两串连结在一起的细贝就代表货币单位。不过,具体代表多少货币单位则说法不一,一说五贝为一朋,一说两贝为一朋,一说十贝为一朋,也有说五贝为一系(串),两系(串)为一朋。《诗经》中有“既见君子,锡我百朋”的诗句,意思是君子赐给我一百朋,那是好多好多的贝啊!因为两系(串)贝为一朋,如同甲骨文字形表现的那样,因此“朋”引申为朋友的意思。

朋,金文字形❷,比甲骨文字形更加整饬。小篆字形❸,这就非常离奇了,跟甲骨文、金文字形相差十万八千里。《说文解字》:“朋,古文‘凤’,象形。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许慎居然认为“朋”是“凤”的古字,还牵强附会地认为,跟从凤飞的鸟儿非常之多,因此跟众人结党联系了起来。这种说法实在不妥!

再说友,甲骨文字形❹,这是一个会意字,向着同一个方向的两只右手,会意为以手相助。今天人们见面的礼节还是如此,互相伸出右手相握,跟这个字形没有任何差别。金文字形❺,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❻,两只手变成了上下结构。

《周易》中说:“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解释道:“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同师授业的学生称为“朋”,还不能称为“友”,同门必须志同道合才能称为“友”。在儒家学说中,志同道合当然是指高远的志向和崇高的道德,因此古代常常出现的“朋党”一词就不能称为“友党”,因为“朋党”最初是指同类人以恶相济而结成的集团,后来泛指因政见不同而形成的相互倾轧的宗派。“朋”是中性词,是客观现实,“同门曰朋”,只要是同学就可称“朋”,因此“朋'也可用作贬义,如“朋比为奸”;“友”则含有道德指向,“同志为友”,必须志同道合才能称“友”。

到了明朝,士大夫们开始延伸“朋友”一词的内涵,把所有的儒学生员统称作“朋友”,已经考上秀才的生员称作“老友”,还没有考中秀才的生员称作“小友”。无名氏的《鸣凤记》中写道:“今早有个柬帖来,说邹朋友要相访,不免启扉等候呀。”《儒林外史》中写道:“开蒙的时候,他父亲央及集上新进梅朋友替他起名。”“邹朋友”和“梅朋友”都是对生员的称呼。到了今天,凡是有过一面之交的都可称为朋友,甚至连没见过面的也可以称为朋友,未婚的情侣更互称朋友,“朋友”一词早已失去了古意。

崧高维岳,骏极于天(《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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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岳”不是“嶽”的简写,而是“嶽”的古字。

■ “五岳”分别是东泰山、南衡山、西华山、北恒山、中嵩山,但是最早只有“四岳”,没有中岳。

■ 人们把妻子的父亲称为“泰山”,泰山乃五岳之首,因此又称为“岳父”,妻子的母亲也就称为“岳母”。

很多人都以为“岳”的繁体字为“嶽”,其实完全错误,“岳”才是“嶽”的古字。

岳,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叠在一起的两座高大山峰,表示高山峻岭。甲骨文字形❷,大同小异。不过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字形像山上竖立的羊头之形,会意为在高山上祭祀。小篆字形❸,接近甲骨文。《诗经·崧高》中有诗:“崧高维岳,骏极于天。”恰是这一字形的形象化写照。到了小篆字形❹,人们造出了一个“嶽”字,从象形字变成了形声字,《说文解字》:“东,岱;南,霍;西,华;北,恒;中,泰室。王者之所以巡狩所至。从山狱声。岳,古文,象高形。”

所谓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的五岳,其实最早的时候只有四岳。据《尚书·尧典》载:“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这里没有中岳嵩山的记载,直到周代方才设置了中岳,于是才有今日的“五岳”之名。

掌管“四岳”的官员也被称作“四岳”,相传是共工的后裔,因为辅佐大禹治水和掌管四岳有功,赐姓姜,封到吕这个地方,也就是姜太公吕尚的先祖。

女婿管妻子的父亲为岳父,母亲为岳母,今天仍然还在使用这两个称谓,这两个称谓是怎么来的呢?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讲了一个很好玩的故事。

唐玄宗李隆基要去泰山封禅,任命张说为封禅使。封禅是古代帝王祭天地的大典,一般都在泰山举行。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这叫“封”;在泰山下的梁父山开辟场地祭地,这叫“禅(shàn)”。张说身为封禅使,全权负责封禅大典的准备工作和各种仪式。按照惯例,封禅后三公以下的官员都升迁一级,张说的女婿郑镒本来是九品官,按说应该升迁为八品官,可张说大权在手,假公济私,趁机将女婿升为五品官,五品官官服的颜色为红色。封禅后,唐玄宗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封禅顺利结束。席间,唐玄宗看到穿着红色官服的郑镒,不明白他怎么一下子升到了五品官,就询问郑镒,郑镒无言以对。宫廷乐师,著名笑星黄旛绰在一旁打圆场,说道:“此泰山之力也。”意思是郑镒的升迁是借助封禅泰山的机会,被张说火线提拔的。

从此之后,人们就把妻子的父亲称为“泰山”,妻子的母亲顺理成章地被称为“泰水”。又因为泰山乃五岳之首,号称“东岳泰山”,故此妻子的父亲又称为“岳父”,妻子的母亲也顺理成章地被称为“岳母”,岳父母的家称为“岳家”。

岳父、岳母还有一个别称:丈人、丈母。“丈”本来是古代对长辈男子的尊称。男人年满七十岁可以得到官府赏赐的拐杖。“拐杖”的“杖”最早写作“丈”,因此“丈人”就是手持拐杖的老人。受赐拐杖是一种荣誉,故以此尊称老年男子,后来慢慢演化为对妻子父亲的专用称呼,也称作“岳丈”,妻子的母亲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称为“丈母”或者“丈母娘”了。

三十维物,尔牲则具(《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物”原来是指杂色的牛。

■ “物”跟“勿”字有关,“勿”是杂色的旗帜,在古代,纯色旗帜代表事缓,杂色旗帜代表事 急,急,用“勿”旗就表示催促百姓赶紧聚集。

■ “物色”原来是指牲畜皮毛的颜色,“察物色”就是检查牲畜的毛色是否符合祭祀的标准。

“物”这个字,今天主要当作事物、物体讲,但是古时候却完全不一样,而且字义出乎人的意料之外。

物,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为牛,上为勿。为什么说是会意字呢?这跟“勿”字密切相关。

勿,甲骨文字形❷,这是一个象形字:右边是农具“耒”的形状,“耒”是翻土工具,上面是曲柄,下面是犁头;左边是翻起来的土块。金文字形❸,更像“耒”翻土的样子。这就是“勿”的本义:用耒翻土。古人种地之前,要先相一相土地的形状和颜色,因此“勿”又引申为颜色。颜色非一而多种多样,因此又引申为杂色。

《说文解字》:“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杂帛指杂色的装饰物;幅半异指半幅为红色,半幅为白色,殷的正色为白色,周的正色为赤色,故为半赤半白之色;趣民是催促百姓。古代旗帜,纯色代表缓,杂色代表急,因此用“勿”这种杂色旗催促百姓赶紧聚集。段玉裁说“州里”应该是“大夫士”,按照周礼的规定,大夫士所建的旗帜才是“勿”。这是“勿”的引申义,即杂色旗。

《说文解字》:“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许慎的解释是牵强附会,其实“物”的本义是用“勿”用“牛”会意为杂色牛,当作万物来讲只是它的引申义。《诗经·无羊》:“三十维物,尔牲则具。”《毛传》:“异毛色者三十也。”意思就是用作祭祀牺牲的三十头杂色牛。“物”也可以像“勿”一样引申为杂色旗,《释名》:“杂帛为物,以杂色缀其边为燕尾,将帅所建,象物杂色也。”

物,小篆字形❹,与甲骨文相似。

在现代汉语中,“物色”一词是动词,是访求、挑选的意思,比如物色人才。但是在古汉语中,“物色”却是名词,最早的意思是牲畜皮毛的颜色,还是跟“物”的本义“杂色”相关。“物色”语出《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这段话的意思是:农历八月,命令主管祭祀的官员太宰和太祝巡视即将用作祭祀的牲畜,查看一下这些牲畜的躯体是否完整无缺,草食和谷食的家畜是否分门别类,肥瘦是否搭配得当,牲畜的毛色是否符合祭祀的标准。这里的“物”从杂色牛引申为一切杂色的牲畜,又引申为“毛色”。周代有“鸡人”之职,职责是“掌共鸡牲,辨其物”,就是掌管作为祭祀品的鸡,辨认查看鸡的毛色。“物”就是“色”,因此“物色”一词也从牲畜的毛色渐渐引申出形状、形貌的意思。

据《后汉书·严光传》载,东汉著名的隐士严光,年轻的时候就享有盛名,学问很大,曾经和刘秀一同游学。后来刘秀登基为光武帝,想起了这位老同学,想请他出做官。不料严光最讨厌的就是做官,他知道光武帝到处打听自己的行踪,于是隐姓埋名。光武帝没办法,只好派画工画出严光的相貌,拿着严光的画像“以物色访之”。这里的“物色”就是指严光的形貌,本来是名词,后来才慢慢演变成动词。

如许多宝贝,海中乘坏舸(寒山)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宝”的甲骨文是个会意字,字形是一个房子里有贝又有玉,会意为珍宝。

■ “宝”既然如此珍贵,古人就用它来作敬辞,比如“宝位”“宝号”。

■ 古人很早就已经使用“宝贝”一词,不过指的是稀有珍贵的贝壳。

“宝”这个字的演变很有意思,从中可以看出造这个字的古人非常好玩的心态。

宝,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屋的形状,中间是贝,下面是成串的玉。房子里面有贝有玉,会意为珍宝。甲骨文字形❷,贝和玉调换了一下位置。

到了金文,“宝”字变得越来越复杂了。金文字形❸,除了贝和玉之外,还增加了两样东西,左民安先生认为增加的是杵和臼之类的舂米用具,是生活必需品,因此也是宝贝。金文字形❹,就更好玩了,最下面还有两只手忙碌不停地往房子里运送宝贝!金文字形❺,杵和臼连在了一起,开始出现“缶”字的雏形。金文的“宝”字,表现了古人非常有趣的心态,那就是恨不得把所有的宝贝都搬到自己家里去。小篆字形❻,变成了一个形声字,用“缶”表声。楷书繁体字形❼。简化后的字体,“宝”从形声字又变回了会意字,家里有玉为“宝”。这就是“宝”字有趣的演变过程。

《说文解字》:“宝,珍也。”“宝”既如此珍贵,古人因此就拿它作为敬辞,比如宝位是对帝王的敬称,宝鼎是对佛教香炉的敬称,宝号是对别人商号的敬称,宝眷是对别人家眷的敬称,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宝贝”的称谓使用频率非常高,也非常口语化,因此人们大概都以为这个称呼是今天才有的,无法想象古人天天把“宝贝”挂在嘴上的情景。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古人早就开始使用“宝贝”一词了,唐代诗人寒山就曾在诗中写道:“如许多宝贝,海中乘坏舸。前头失却桅,后头又无柁。宛转任风吹,高低随浪簸。如何得到岸,努力莫端坐。”

“宝贝”的本义是珍贵少见的贝壳,西汉学者焦赣《易林》中写道:“丧我宝贝,亡妾失位。”这里的“宝贝”就是本义。西晋木华的《海赋》中也有这个词:“岂徒积太颠之宝贝,与随侯之明珠。”“宝贝”跟“明珠”对举,当然也是指稀罕的贝壳。这句话使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当年殷纣王囚禁了周侯西伯,周侯的大臣太颠、散宜生等人高价收购了水中的大贝,连同其他珍奇之物一并献给殷纣王,殷纣王这才放了西伯。另外一个典故是,春秋时期随国的国君随侯救了一条大蛇。大蛇为报救命之恩,衔了一颗夜明珠献给随侯,故称“随侯珠”。随侯珠与和氏璧合称“春秋二宝”。有趣的是,这“春秋二宝”也合称“随和”,今天口语中形容为人和气即由此而来。“随和”因为是二宝,因此用来比喻高洁的品德,凡是具备高洁品德的君子都很谦和,因此又慢慢演变成谦和、和气之意。

“宝贝”后来泛指珍贵的东西,大约到了清代,民间俗语中开始用“宝贝”来称呼心爱之人,多用于称呼小辈。比如《红楼梦》:“贾母只得安慰他道:‘好宝贝,你只管去,有我呢。’”这是贾母对宝玉的称呼。情侣之间也可以使用这个称呼,不过更多的是男称女,比如嘉庆、道光年间的俗曲总集《白雪遗音》中有一首名为《男梦遗》的俗曲,描写一位男子思念美眉多娇而梦遗的故事。其中写道:“何不两处移来一睡眠,蒙眬睡,梦魂颠,梦见多娇在枕边,携手相搀,叫声宝贝心肝,我的恩姐姐,讲不尽千言与万言。”十分有趣,可见这时就已经将“心肝”和“宝贝”连用了。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苏轼)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法”的古字是“灋”,形状非常复杂,会意为“廌”,是一种异兽。这种异兽用角抵触理亏的一方,将他赶走,执法就像水一样平。

■ “廌”又称为獬豸,是一只很公正的异兽,因此古人将獬豸的样貌制成帽子,专门给御史等执法的法官佩戴。

从夏商周到清代,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清晰,特点鲜明,自成体系。那么,“法”这个字为什么能够代表法律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法,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结构非常复杂。右边是“廌”,左边上面是“去”,下面是“水”。“廌”读作zhì,是传说中的异兽,也叫解廌、解豸或獬豸(xiè zhì)。据汉代杨孚所著《异物志》记载:“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张揖也说:“解豸似鹿而一角,人君刑罚得中则生于朝,主触不直者。”综上所述,獬豸这种异兽的长相似鹿,但只有一只角,见到有人争斗就会用角去抵触理亏的一方,听到有人争论就会去咬讲歪理的一方。国君如果对刑罚的运用不偏颇,法度适宜,獬豸就会现身在朝中。獬豸最大的功用就是“主触不直者”,辨别是非曲直。“法”的整个金文字形会意为:诉讼的时候,“廌”这种异兽用角抵触理亏的一方,将他赶走,执法就像水一样平。

但是也有学者有不同的意见。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人”下面的“口”象征穹庐之居,右边是犍牛,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收起帐篷离开,带着牛羊,逐水草而居”。“逐水草而居是游牧时代有规律的生活,由此又引申为法律,法令”。聊备一说。

法,金文字形❷,“水”移到了左边,其余部分相同。小篆字形❸,还是三个组成部分在换来换去,但是字形显得更加规范了。楷书繁体字形❹,同于小篆。因为字形过于复杂,因此后来省写为“法”。

《说文解字》:“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意思讲得非常明白。段玉裁说:“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恶也。”桓宽《盐铁论》说:“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管子说:“杀戮禁诛谓之法。”可见“法”的本义即为刑法。獬豸既然是执法公正的化身,因此古人将獬豸的形象制成帽子,专门给御史等执法官佩戴,这种帽子就叫“獬豸冠”。到了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不仅要戴獬豸冠,而且还要穿绣有獬豸图案的官服。

周代管理官府有八法,据《周礼》载:“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官属指主要官员的属吏;官职指官吏的职责;官联指官员联合办公;官常指官员的日常职责;官成指官服的成规;官法指国家的法规、法度、法律;官刑指惩戒官吏的刑罚,比如鞭刑就是比较轻的惩戒官吏的刑罚之一;官计指对官员政绩的考核。

由“法”的本义还可以引申出方法、标准等义项,比如苏轼为韩愈写的碑文中说:“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此处的“法”就是标准的意思。除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流派之外,佛家的事物也尊称为“法”,比如佛法、法门、法力等,都是从“方法”和“标准”的义项引申而来的。

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白居易)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柳”在甲骨文中是象形字,像柳树枝叶下垂的样子。

■ “杨”和“柳”会连用或互相借代,是因为杨是柳的一种。

■ “百步穿杨”其实当初射的不是杨树,而是柳树。

■ “柳”与“留”谐音,因此“柳”常常用来暗喻离别之情。

《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杨柳就是杨树和柳树的合称,其实大谬不然。杨树树形高大,枝干挺拔,何来“依依”的娇弱之态?南朝诗人费昶也有诗:“杨柳何时归,袅袅复依依。”杨树同样也没有“袅袅”的娇弱之态。

柳,甲骨文字形❶,许慎称之为形声字,但我们看字形,上为“木”,下面倒真像下垂的枝条,只不过有些变形而已。甲骨文字形❷,下垂的枝叶的样子更加形象,因此我认为甲骨文中的“柳”字应该是象形字。金文字形❸,变成了左右结构。小篆字形❹,真正变成了左形右声的形声字。

《说文解字》:“柳,小杨也。”宋代《埤雅》一书说:“柔脆易生,与杨同类。纵横颠倒植之皆生。”段玉裁说:“杨之细茎小叶者曰柳。”种种说法都是把杨和柳视为两种不同的树种,其实这些都是错误的。《尔雅·释木》:“杨,蒲柳。”宋代《广韵》:“杨,赤茎柳。”可见最早的时候杨和柳是一个树种,杨是柳的一种——蒲柳,又叫水杨,一入秋就会凋零,故有“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的咏叹。

《战国策》中讲了一个故事:“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后来被总结为成语“百步穿杨”。养由基射的明明是柳叶,为何称为“穿杨”?这就是杨和柳本为同一树种的缘故。唐代还有一个很好玩儿的故事,也能够很好地说明杨柳一体。诗人李泌写诗讽刺杨国忠道:“青青东门柳,岁晏复憔悴。”杨国忠拿着诗去向玄宗李隆基告状,玄宗笑着说:“赋柳为讥卿,则赋李为讥朕可乎?”杨国忠明明姓杨,玄宗却说“赋柳为讥卿”,同样是杨柳一体的明证。

唐人传奇《炀帝开河记》中描写了一个生动有趣的传说。汴梁(今开封)的大渠修成后,为了避暑,隋炀帝亲自动手,与群臣及百姓将两岸都栽满了垂柳,当时的歌谣唱道:“天子先栽,然后百姓栽。”栽毕,隋炀帝御笔写赐垂柳姓杨,曰杨柳也。虽然是民间传说,但也间接证明了杨柳一体。

在古代诗文中,杨柳是常见的意象。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写道:“柳贵于垂,不垂则可无柳;柳条贵长,不长则无袅娜之致,徒垂无益也。”柳、留谐音,因此“柳”常常用来暗喻离别之情;加上柳条最长,因此古人总是折柳而别。白居易《忆江南》:“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遥忆青青江岸上,不知攀折是何人。”施肩吾《折杨柳》:“伤见路旁杨柳春,一重折尽一重新。今年还折去年处,不送去年离别人。”有唐一代,人们离开长安远去,必在杨柳掩映的霸陵桥作别,因此才有李白的千古名句:“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垂柳依依袅娜,故用“杨柳腰”比喻女子苗条的腰肢。还记得白居易的名句吧?“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白居易的歌姬樊素是樱桃小口,另一名歌姬小蛮是杨柳之腰,各擅胜场。因为杨柳的这种特质,古人常常把妓院聚集的地方称作柳市花街或柳巷花街。

衣裳承瑞气,冠冕盖重瞳(薛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冠”的本义就是帽子。因为戴在头上,因此引申出“第一名”的意思。

■ “冕”的本字其实就是“免”。“免”在甲骨文中是象形兼会意字,像一个戴着帽子的人跪着的样子。

■ “冠冕”是皇帝和官员所穿戴的服饰,所以引申义皆为仕宦、领袖等正面的含义。

古代男子到了二十岁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了,但体魄还没有发育到最强壮,因此二十岁的男子称“弱冠”。“冠”是后起的字,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块布帛之类的东西,布帛覆盖下,右下是一只手,左下是一个人,人上面的两横,下面一横代表头,头上一横是簪子,整个字形就是冠礼的形象写照:用手把头发扎起来,绾成一个髻,用簪子把头发别住,最后戴上帽子。《说文解字》:“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絭(juàn)是束缚之意,把头发束起来的东西就叫“冠”,因此“冠”的本义就是帽子。“冠”戴在头上,因此引申出位居第一的意思,比如冠军。

许慎说“冠,弁冕之总名也”,这里牵涉到我国古代的冠服制度。我国古代把头上的装饰物统称为“头衣”,头衣的种类计有四种:冠、冕、弁(biàn)、帻(zé)。

最初没有“冕”这个字,“冕”的古字是“免”。我们看“免”的甲骨文字形❷,这是一个象形兼会意的字,下面是一个人,上面是什么则有不同的解说。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像人戴丧帽俯身而吊形。古代丧礼,先脱掉冠,然后用白布包裹发髻,免即此风俗的写照”。徐中舒先生则认为“像羊角形为饰之帽”。总之跟帽子有关。金文字形❸,略加简化。小篆字形❹,变得过于复杂了,而且变形得厉害,帽子的形状不大看得出来了。《说文解字》没有收“免”字,段玉裁则解释说:“免,兔逸也,从兔不见足会意。”这就失掉了“免”的本义。后来“免”字假借为免除的意思后,人们就造出了“冕”这个字。

后起的“冕”字,小篆字形❺,这是一个形声字,在“免”上面加上了表意的“冃”字,“冃”就是“帽”的古字。《说文解字》:“冕,大夫以上冠也。”需要注意的是,“冠”发展到后来,跟“冕”一样都只能供大夫以上的官员和天子本人使用,大夫以下的官员绝对不能使用。

冠服制度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礼仪制度,是等级制的象征,以此表示贵贱有等,衣服有别。夏商时期冠服制度就已经定型,汉代时各种各样的冠冕令人眼花缭乱。皇帝专用的冠称冕冠,上面有块前低后高的木板,两端各垂下十二块五彩玉,还有各种装饰品。皇帝之下的最高官员戴巍峨的通天冠。再低一级的官员戴长冠,然后是进贤冠和武官专用的武冠、法冠等,具体的形制还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此处不赘述。

冠冕既为皇帝和官员所戴,当然是很隆重的装饰,比如唐代诗人薛能的诗句:“衣裳承瑞气,冠冕盖重瞳。”“冠冕”的引申义也不可能有丝毫的贬义成分。事实也正是如此,“冠冕”引申为出人头地或者受人拥戴,也用来指称仕宦之家。大概因为冠冕制度属于形象工程,后人于是把“冠冕”和“堂皇”两个词组合到一起,专门形容那些徒有其表的人。

弁本来供士这个阶层所用,后来通用为官帽,在举行吉礼的时候戴冕,通常的礼服配弁。弁又分爵弁和皮弁两种,爵弁乃文官所戴,“爵”是“雀”的通假字,这种帽子是用赤黑色的布做成的,像雀头部的颜色,故称“爵弁”。皮弁乃武官所戴,用白鹿皮所制。因为武官戴皮弁,因此后世以“弁”字指代低级武官,比如武弁、马弁等称谓即由此而来。帻是跟帽子配套的头巾,用这种头巾包裹着头,中间露出头发,帻前高后低,然后再戴上帽子。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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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在古人的想象中,鬼其实就是一个顶着怪异大脑袋的人。

■ 小篆在“鬼”的字形上多加了一个字符“厶”,更让鬼添加了阴私的恐怖印象。

■ 古人认为“鬼”和“归”有关,也就是人死后会回到原来的地方。

鬼不仅是中国文化中深入人心又令人恐惧的形象,同样也是世界各民族文化中的共有形象。

鬼,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一个朝左边跪着的人,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怪异的脑袋。金文字形❷,大大的怪异的脑袋照旧,不过跪着的人已经站了起来。小篆字形❸,在站着的人的右边加了一个“厶”,厶就是私,“鬼阴气贼害,故从厶”,意思是鬼的阴私特别重。由“鬼”这个字的演变可以看出: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等人能够站起身了,就开始给鬼添加更多的骇人成分,这种骇人成分就是鬼的所谓阴私,“鬼”的形象从此定型。

古时关于鬼的说法虽然千奇百怪,但最早却跟“归”这个同音字有关。《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尸子》:“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列子·天瑞》:“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先秦政治家子产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厉是恶鬼,子产的意思是说,如果鬼有所归就不会变成恶鬼。北宋学者邢昺也说:“鬼者,归也。言人生于无,还归于无,故曰鬼也。”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思想,正如孔子的学生季路向老师请教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季路又问生死之事,孔子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生才是最重要的,死不过是“归”,是回家,是返回到人的来处,所以才会产生“视死如归”这个成语,把死亡看得像回家一样正常。

由此可见,在古人的心目中,鬼并没有今天鬼故事、鬼电影中那么恐怖,既然是人之所归,那就不过是换了一个空间,换了一个时间维度的“人”而已。鬼有时候非但不令人恐怖,甚至还很可爱,有时还会被人捉弄。干宝《搜神记》中讲过一个著名的鬼故事。宋定伯有次夜行遇到了一个鬼,鬼说:“我是鬼。”宋定伯说:“我也是鬼。”两“鬼”同行,为了加快速度,鬼建议互相担着对方行走。鬼先担宋定伯,疑惑宋定伯为何如此之重,宋定伯称自己乃是新鬼。换宋定伯担鬼,非常之轻。宋定伯趁机套问鬼怕什么,鬼回答道:“怕唾。”到了集市上,宋定伯将鬼担在肩上,趁人多就要捉拿鬼,鬼大呼,落地后化为一只羊,宋定伯怕鬼再变化,急忙一口唾沫唾过去,将鬼定格为羊,卖了很多钱。

在这个著名的鬼故事中,这位老老实实的鬼哪里具备害人的心机和本事呢?反而是人的奸诈程度远远超过了鬼,因此干宝其实是借助这个鬼故事对人进行了辛辣的嘲讽。人乎?鬼乎?无非都是现实主义的鬼话而已。至于钟馗捉鬼的故事,倒是钟馗的形象比鬼还要恐怖得多,不过也早已化作了喜庆的民俗,供人自娱自乐了。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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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的金文字形是会意字,字形是一只手和一个躬着身子的人,会意为举手至头而拜。

■ 周代将跪拜仪式分为九种,称为“九拜”,前三种为吉事之拜,后六种为丧事之拜。

■ 从佛教而来的“膜拜”的礼节,是非常庄重或令人敬畏的仪式,以前只能用来礼拜神佛。

“拜”是古人见面时非常重要的礼节,由此而组成了拜谢、拜别、拜访、拜托、拜师、拜把子等很多类似的词。

拜,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手,右边是一个躬着身子的人,头上有头发,会意为一个人举手至头而拜。金文字形❷,人屈膝举手至头而拜的样子更加形象,不过左边变成了一株禾苗,会意为将禾麦奉献给神灵,向神灵拜祭祷告,祈求丰收。金文字形❸,左边是手,右边又像禾苗,又像花朵。日本汉学家白川静先生认为“形示茎上花朵绽开之态。弓身伸手拔取此花,谓‘拜’,有摘花、拔取之义。摘花之姿与礼拜之姿相似,因此‘拜’有了恭拜之义”。《诗经·甘棠》有“蔽芾甘棠,勿翦勿拜”的诗句,蔽芾(fèi)是茂盛的样子。茂盛的甘棠树的枝叶,不要剪去,不要拔除。这里的“拜”字倒是极符合“摘花之姿”。小篆字形❹,《说文解字》引扬雄的说法:“拜,从两手下。”到了小篆字形,人的形象完全消失,变成了“从两手下”的会意字,左手是手,右边上部也是手,右下是丅,丅是“下”的古字。

《说文解字》:“拜,首至地也。”许慎的解释不完全准确,因为还有“拜首,首至手”的说法,不一定非要拜到头顶着地的程度,要根据不同等级来定“拜”的礼节。据《周礼》记载,周代有九种跪拜仪式,称“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日肃拜。”“稽”是停留的意思,稽首即叩头至地,停留一段时间。“稽首”是九拜中最恭敬的礼节:“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拜。”“顿首”是叩头至地,不加停留,一触地就抬头,“顿”一下而已。“空首”是先以两手拱至地,然后用头触及两手,头不挨地,故称“空首”。以上三种为正拜,同时也是吉事之拜。

后六种为丧事之拜。“振动”是双手相击,浑身战栗,然后跪拜,以示对丧者的悲痛哀悼。“吉拜”是守丧三年期满后行的跪拜之礼,先“空首”拜,再“顿首”拜。“凶拜”是居丧期间答拜宾客的礼节,先“顿首”拜,再“空首”拜,前者表示悲伤,后者表示感谢。“奇拜”,奇为单数,即拜一次。“褒拜”是拜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最轻的跪拜是“肃拜”,身体呈跪姿,以手触地,抬头。

即使在“稽首”这种跪拜礼中,也还有更详细的区分。荀子说:“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颡。”“平衡”即“空首”拜;“下衡”即“稽首”,手和头都挨地;“颡(sǎng)”是额头,“稽颡”即额头触地,以至于连脸都看不见了,表示极度虔诚。《史记·周本纪》载:“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再拜稽首”是指拜了两拜之后再稽首,其恭敬程度可想而知。

此外还有从佛教而来的“膜拜”的礼节。《穆天子传》:“吾乃膜拜而受。”郭璞注:“今之胡人礼佛,举手加头,称南膜拜者,即此类也。”这是指合掌加额,长跪而拜,表示尊敬或畏服的仪礼,以前专指礼拜神佛,后来用得就很广泛了。

“拜”又可以引申为授予官职、任命的意思。《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还可以引申为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义项:通过一定的仪式结成某种关系,比如拜师、拜把子,等等。颇为有趣的是,英语bye-bye音译为“拜拜”,临分别的时候“拜拜”而别,相约再会,倒是大有古人之风。

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李煜)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秋”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火上有一只虫,会意为五谷成熟。

■ 照五行学说,秋天属金,适刑杀,所以引申出“秋后问斩”“秋后算账”等用语。

■ 在古代,“金秋”一词并无今天秋高气爽的盛世意象,恰恰相反,金秋时节是死囚们集体送命的日子。

我国是农业社会,农业耕种跟四季关系密切,因此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秋”这个字。

秋,甲骨文字形❶,上面是一只蟋蟀,下面是火,左民安先生解释说:“火烧秋虫,为古代焚田之习俗,在秋末进行。”因此“秋”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❷,非常像蟋蟀的样子,《诗经·七月》中的名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蟋蟀是秋虫,因此用蟋蟀来会意秋天。《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秋”字的籀文字形❹,左上为“禾”,下为“火”,表示五谷熟了,右边的蟋蟀讹变为一只龟的样子。小篆字形❺,只保留了“火”和“禾”,仍然会意为五谷成熟。

《说文解字》:“秋,禾谷熟也。”《管子·四时》:“秋聚收,冬闭藏。”秋天是聚集收成的季节。《尔雅》:“秋为白藏。”这是一种有趣的说法。秋天在五行学说中属金,方位属西方,颜色则是白色,因此说“秋为白藏”。秋天又是萧条肃杀的季节,因此“秋”又引申出悲愁的意思:“秋之为言愁也。”比如把不得意的士人叫作秋士,把年老色衰的妇女叫作秋娘。

秋天肃杀,因此古代的律令刑狱之事皆称秋,比如刑部别称秋曹,处决死刑犯也都在秋天进行。古代的皇帝自诩为“天之子”,为了显示顺应天道的政治合法性,特意把刑杀安排在秋冬之际进行,因为秋冬的肃杀之气,渲染了刑杀本身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按照五行学说,秋天属金,适合刑杀。因此,“金秋”一词并无今天秋高气爽的盛世意象,恰恰相反,金秋时节是死囚们集体送命的日子。西汉大臣窦婴是在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被杀,因为过了这一天就是春天了,不仅不能再行刑,还有可能遇赦。这一季节的刑杀被称为“天刑”,在以儒家为正统意识形态的历史中,金秋时节举行的“秋决”并不仅仅是夺去了一个死囚的身体,甚至被上升到用上天来惩罚死囚的高度。而“天之子”,就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是上天授权施行“天刑”的最高律令。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秋后决死刑”的记载,是在《金史·刑法志》中。该法规定只有强盗这一个犯罪种类排除在秋决的禁忌之外,其余一切死刑犯都要在金秋时节处决。后来“秋决”这个词更加通俗化为“秋后问斩”“秋后算账”,在古代小说中非常常见。

“秋”还用来形容女人的眼波,这是因为秋天的时候天空高远,秋风吹拂着水面,水中涟漪荡漾,清澈无比,这样的水被称作“秋水”。“秋水”清澈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一眼望到底,因此有“望穿秋水”一词。因此,古人就用“秋水”“秋波”来比喻女人清澈明亮又流转荡漾的眼波,实在是太形象了!

最早使用“秋波”一词的应该是那位著名的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了,李煜在写给小周后的情书《菩萨蛮》中吟咏道:“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西厢记》中的名句:“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着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这段描写太有名了,以至于崔莺莺“临去秋波那一转”成为中国爱情史上最著名的秋波事件,影响所及,清代人徐震在《美人谱》中把它作为美人七项“韵”标准的压卷选项。这七项“韵”的标准是:“帘内影,苍苔履迹,倚栏待月,斜抱云和(云和是弦乐器),歌余舞倦时,嫣然巧笑,临去秋波一转。”

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史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俎”原本是指盛肉用的祭器,后来才引申为割肉的砧板。

■ “刀俎”指切肉的刀和砧板,“人为刀俎”也就是任人宰割。

■ “折冲樽俎”是指不用武力,而在酒宴谈判中制敌取胜的意思。

鸿门宴上,刘邦起身去上厕所,招樊哙出去,刘邦想逃跑,又担心没有当面向项羽辞别,不合礼节,樊哙说:“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俎”在古代是使用率极高的字,这跟古人日常生活中地位非常重要的祭祀有关。

俎,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外面是祭祀所用的礼器,里面装了两块供祭祀用的牲肉,此牲肉为牛羊肉。甲骨文字形❷,里面更像肉块的形状。金文字形❸,祭器左边还有两只把手。金文字形❹,把手的形状更形象。小篆字形❺,两块肉移到了祭器的外面。

《说文解字》:“俎,从半肉在且上。”按照许慎的解释,“俎”变成了一个会意字,两片肉在祭器“且”上,会意为祭祀和宴饮的器具,这是“俎”的本义。《诗经》中有“为俎孔硕”的诗句,“孔硕”是硕大的意思,盛肉的祭器硕大无比。《左传》中亦有“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的记载。按照礼仪,祭祀必须使用专供祭祀的牲肉,鸟兽的肉是不能盛在祭器中的。古籍中还经常可以看到“俎豆”一词。“豆”也是祭器,不过是高脚的器具,“俎豆”是两种祭器,合在一起泛指各种礼器。“俎”从盛肉的祭器又引申为割肉的砧板。古时候的砧板两端有足,倒是符合器具的形状,因此“刀俎”一词即指切肉的刀和砧板,是宰割的工具。

《庄子》中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尸祝是祭祀时的主持人,樽是盛酒的酒器。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厨师偷懒不下厨,祭祀的主持人也不能越过樽俎去代替他下厨。由此产生了一个成语——越俎代庖,比喻越权办事或包办代替。

据《晏子春秋》记载,春秋后期,晋平公准备伐齐,先派范昭出使齐国以探虚实。齐景公摆下酒宴,酒过三巡,范昭借着酒劲儿要求用齐景公的“樽”饮一杯酒。齐景公不便驳他的面子,就答应了。范昭用齐景公的酒樽饮过之后,齐国国相晏子立刻命人更换了齐景公的酒樽。事后,晏子对齐景公说:“以范昭的平素为人,并非粗鲁不懂礼节,他故意装醉并用您的酒樽饮酒,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我们君臣而已。”果然,范昭回去后向晋平公汇报此行的收获,说:“现在征伐齐国还不是时机,齐国君臣和睦,又守礼节,还是等一等吧。”

孔子听说了这起外交风波,评论道:“夫不出于樽俎之间,而知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谓也,可谓折冲矣!”孔子是在赞叹晏子,说他在樽俎之间、酒宴之上就能够判断千里之外敌人的预谋。折,挫折,屈服;冲,冲车,古代的一种战车,用以冲城攻坚。“折冲”意为挫退敌方的战车,使敌人的冲车屈服。此后,“折冲樽俎”就演变成一个固定的成语,指不用武力而在酒宴谈判中制敌取胜,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也”。

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眉”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就像一个大眼睛上面有长毛的样子。

■ 古人有美眉、恶眉之分,从眉毛来判断健康。

■ 女人的眉毛普遍比男人的好看,因此“眉”可以引申为美女。

■ 蛾像蝴蝶,触须细长而弯曲,故用“蛾眉”来比喻女子美丽的眉毛。

作为人体的组成部分之一,“眉”字出现得很早,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一只大眼睛上有两条眉毛。甲骨文字形❷,下面是人形,上面是大眼睛和三条眉毛。金文字形❸,为了更加突出眉毛的形状,干脆把眉毛搬到了眼睛上方。小篆字形❹,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眉毛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眉,目上毛也。”古人有美眉、恶眉之称,《黄帝内经》:“美眉者,足太阳之脉血气多;恶眉者,血气少也。”眉毛无华彩而枯瘁称作恶眉,可见眉毛也可以反映人身体是否健康。女人的眉毛普遍比男人的好看,因此“眉”可以引申为美女,《释名》:“眉,媚也,有妩媚也。”女人眉毛姣美,最易传情,所以“眉”可用来形容妩媚的美女。《诗经·硕人》中的名句:“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螓(qín)是像蝉的一种昆虫,体小、方头,广额而有文彩,因此用螓首来比喻女子美丽的额头;蛾子形似蝴蝶,触须细长而弯曲,因此用蛾眉来比喻女子美丽的眉毛。古代女人对眉毛非常重视,常用青黑色的颜料画眉,这种颜料叫黛,因此眉毛又称眉黛。明代流传一篇《十眉图》,把女人画出来的眉毛分为十种,名字都非常好听:鸳鸯眉、小山眉、五岳眉、三峰眉、垂珠眉、却月眉、分梢眉、还烟眉、横云眉、倒晕眉。

西汉语言学家扬雄所著的我国第一部方言学专著《方言》中记载,周代时的齐国称“老”为“眉”,另外“黎”也称“老”,吴地方言尊称老人为“黎老”。《诗经·七月》一诗中有这样的诗句:“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十月收获稻谷之后,要酿制春酒,为长寿的老人祝寿。《诗经》中屡屡出现“眉寿”一词。西汉初期,传授《诗经》的《毛传》一书解释道:“眉寿,豪眉也。”“豪”同“毫”,意思是人年老时眉毛上会长出几根特别长的毫毛,即孔颖达所说“人年老者必有豪毛秀出者,故知眉为豪眉也”。这种解释很新颖,只是不知道人老了之后长出“豪眉”是特例还是通常现象,不敢妄猜。

人们通常把“齐眉”当作“举案齐眉”的略语,“案”是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举案齐眉”就是把盛饭的托盘举到眉毛的高度献给丈夫进食,形容夫妻之间相敬如宾的恩爱。这个典故出自东汉时期,梁鸿和妻子孟光迁居到吴国,投靠到大财主皋伯通家里,并住在堂下的廊屋里,靠给人舂米过活。梁鸿每次外出归来,孟光已经做好了饭,举案齐眉,把盛饭的托盘举到眉毛的高度献给丈夫进食,不敢仰视。皋伯通偶然看到这种情形,不觉大惊,对别人说:“梁鸿不过是一介仆佣,他的妻子却对丈夫如此恭敬,看来此人不是凡人。”于是将梁鸿两口子请到家中居住,供给他们的衣食。这就是成语“举案齐眉”的来源。

不过,“齐眉”不仅仅是“举案齐眉”的略语,单独使用的时候,它用来比喻夫妻白头偕老。清代规定,凡是六十岁以上的“齐眉”夫妻,都会得到彩缎珍品的赏赐。雍正皇帝时期,广东兴宁县有位活了一百二十岁的老寿星,共有五子,也都活到了七八十岁,朝廷为了表彰这“一门眉寿”,特意赏赐了一匹御用的绸缎。

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纳兰性德)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真”字是一个会意字,用“匕”“目”“”“八”四个字符,会意为会飞升成仙的真人。

■ “真”的字符“八”是仙人穿在脚上的飞行工具,有龙、气、鹿卢三种。

■ “真人”存养本性,修真得道,因此“真”引申为本性、本原,进而引申为真诚、真实。

“真”是一个结构和含义都极其复杂的汉字,这个字造出来后所引发的争议,跟古人关于出世的理想以及入世的做人的道理息息相关。

真,金文字形❶,有学者认为是“珍”字的初文,上面是“”字古文的反写,下面是鼎的形状,表示宝贵的意思。也有学者认为上面是人形或饭匙的“匕”,会意为从鼎中取美味的食品。但是另一个金文字形❷却无法这样解释了,我们把这个字形留到小篆时一起讲解。《说文解字》收录的更早的古文字形❸,段玉裁惊呼道:“非仓颉以前已有真人乎?”在他看来,这个字形一定表示“真人”。小篆字形❹,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可以破解“真”字的造字密码。

《说文解字》:“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目,所以乘载之。”“匕”是“化”的古字,有变化、变形之意。中间是一个“目”字,即眼睛,段玉裁解释说,道家的养生之道以耳目为先,耳目是寻真的梯级。“”是“隐”字的古字,意为仙人可以隐形。最下面类似于“八”的符号其实不是“八”,而是仙人用以乘载的工具,按照段玉裁的说法,这个工具就是指方士穿的专用草鞋,叫作“(jué)”,穿上草鞋的双脚形似“八”字形。这个乘载工具也就是金文字形❷古文❸下面的两个符号。道家经典著作《抱朴子》中说:“若能乘者,可以周流天下,不拘山河。”乘之道有三种,一种叫龙,一种叫气,一种叫鹿卢,是三种飞行的用具,都用一个“八”字形来代表了。

于是,“真”字就是一个会意字,而且一下子动用了四个符号来会意:匕、目、、八,真是无比复杂,同时也可以看出古人的智慧。“真”是“眞”的俗字,现在已不大看得出造字的原意了。

道家把修真得道之人称作“真人”。庄子在《大宗师》一篇中曾经详细描述过“真人”的种种特异之处:“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xiāo)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淮南子·本经训》中也说:“莫死莫生,莫虚莫盈,是谓真人。”秦始皇对这种“真人”羡慕得不得了,他曾亲口说:“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

《西游记》中唐僧对孙悟空说道:“悟空,这里人家,识得我们道成事完了。自古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恐为久淹,失了大事。”早在明代之前,“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这句俗语就开始流行了。宋代禅宗史书《五灯会元》中,智海本逸禅师说偈曰:“佛也打,祖也打,真人面前不说假;佛也安,祖也安,衲僧肚皮似海宽。”这是“真人面前不说假话”的由来。从以上两句俗语可见,“真人”不仅是古代中国人的出世理想,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入世的做人道理。

道家的“真人”存养本性,修真得道,因此“真”引申为本性、本原,进而引申为真诚、真实,还有无数的引申义,都是从道家的“真人”这个概念而来。最有趣的是“写真”一词,“真”指人的真容,“写”是摹画,“真人”早就飞升成仙,当然只能勉强摹画,仅仅只能形容画技之高了。唐代进士赵颜有一次在画工处见到一位美貌丽人的画像,画工告诉他这位美眉叫真真,需要昼夜不停地唤她的名字一百天,就可以把她唤活,因此后人就用“真真”来比喻美女。清代词人纳兰性德的名句“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只能当作传奇来看了。

且喜得斟酌,安问升与斗(王维)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酌”字左边是酒器,右边是把长柄的勺子,会意为从酒器中舀酒。

■ “斟”小篆字形是一个形声字,也是用勺子舀酒的意思。

■ “斟”和“酌”都是倒酒的意思,“斟”得不满要再加一点,“酌”得过多要减一点,所以需反复掂量,由此引申出“斟酌”一词。

斟酌连用,是反复考虑,然后再决定取舍的意思。

先说酌,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左边是一尊酒器,右边是一个长柄的勺子,会意为从酒器中舀酒。小篆字形❷,接近金文,不过勺子的形状有所变化。

《说文解字》:“酌,盛酒行觞也,从酉勺声。”段玉裁解释道:“盛酒于觯中以饮人曰行觞。”觯(zhì)是一种酒器。《诗经·卷耳》中有诗曰:“我姑酌彼金罍。”罍(léi)也是一种盛酒器,意思是我姑且把金罍里斟满美酒。李白有“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的名句,“独酌”就是自个儿给自个儿“盛酒行觞”。“酌”还用作酒的名字,祭祀时所用的清酒叫“清酌”。

再说斟,小篆字形❸,这是一个形声字,从斗甚声。《说文解字》:“斟,勺也。”就是说用勺子舀酒。“斟”和“酌”都是倒酒的意思,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二者的区别非常细微:酒倒得不满叫“斟”,倒得溢了出来叫“酌”,所谓“斟酌损益”是也。因此,倒酒的时候,“斟”得不满了要再加一点,“酌”得过多了要再减一点,贵在适中,所以需要反复掂量,把酒倒得恰到好处,故称“斟酌”,这就是“斟酌”一词的本源。王维有诗:“且喜得斟酌,安问升与斗。”这个“斗”的量词就是“斟”的形旁。

“斟酌”一词出自《国语·周语》。跟“斟酌”有关的这段话非常有名,因为从这段话里还诞生了两个成语。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写了很多民谣骂他,邵公告知厉王这种民怨沸腾的情况,说:“民不堪命矣!”老百姓无法再活下去了!可厉王非但不改过,反而雇佣了一批特务对国人进行监视,结果谁都不敢发牢骚了,连路上互相碰到也不敢说话,只能“道路以目”,这是诞生的第一个成语。

厉王一看大见成效,喜滋滋地对邵公说:“你看,再也没有人说我的坏话了!”邵公回答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诞生的第二个成语。接着邵公又劝说厉王不能采取堵百姓之口的办法,而应该去疏导,文武百官都有各自的职责,应该尽其所用,只有这样百姓才会安定下来。其中有一句话:“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耆(qí)艾”乃尊长、师长、长老,是对老年人的尊称,“耆艾”的职责是最后修正百官的作为,提供给国君,国君再加以“斟酌”,这样才不会作出悖谬的举动。

邵公的这番忠告厉王根本就没听进去,也根本不愿加以“斟酌”,照样施行暴政,国内三年之久人们都不敢发言,但是三年之后,国人暴动,厉王遭到了流放的命运。

《荀子》的《富国》篇中也是这个意思:“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顺便说一下,“开源节流”的成语就出自《荀子》。古人真是太了不起了,随口说一句话就变成了风行两千多年的成语!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李悝)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贼”金文字形,左边是一把刀,右上方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持刀持戈去毁坏贝的意思。

■ “盗”的甲骨文字形也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一个人看着器皿里的东西直流口水。

■ “盗”和“贼”的区别古今正好相反,古代偷窃别人货物的人叫盗,抢劫别人货物的人叫贼。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盗贼,因此“盗贼”的称谓很早就出现了,《周礼》中有小宰的官职,职能之一就是“以除盗贼”。“盗贼”是强盗和小偷的统称,类似的字眼儿还有窃、劫、寇。古人对这些行为都有严格的区分。

先说贼,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把刀,右上方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持刀持戈去毁坏贝。小篆字形❷,那把刀移到戈的下方。《说文解字》:“贼,败也。”“贼”的本义是毁坏,引申为伤害之意。

再说盗,甲骨文字形❸,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器皿,上面是一个人面朝左站立,看着器皿里的东西直流口水。但是徐中舒先生认为下面是“舟”,后来讹变为“皿”;“从舟以显泛滥之意”,因此“盗”的本义是水流泛滥。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字形会意为:一个人流着口水,乘舟过河,前去劫掠。小篆字形❹,口水变成了水形,下面的“舟”讹变为“皿”。《说文解字》:“盗,私利物也。”《荀子》中则解释得更清楚:“窃货曰盗。”可见,“盗”是指偷窃别人货物的行为。《荀子》又说:“害良为贼。”杀害好人称“贼”。

盗和贼的古今之别非常有意思,偷窃别人货物的人叫盗,今天却叫贼;抢劫别人货物的人叫贼,今天却叫强盗。

窃和劫呢?《说文解字》:“窃,盗自中出曰窃。”“盗自中出”就是监守自盗的意思,因此民间把“窃”称作家贼。《说文解字》:“劫,人欲去,以力胁止,曰劫。”劫就是使用武力强夺。此外,“寇”是入侵、侵犯:“群行攻劫曰寇。”“强取曰寇。”“凡兵作于内为乱,作于外为寇。”故称“内乱”“外寇”。还有“草寇”的称谓,用来形容出没山林草莽的强盗。

这些区分非常重要,因为直接牵涉到法律上的定罪。战国时期魏国改革家李悝制定的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共分六篇,前两篇即为《盗》法和《贼》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法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规;《贼》法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法规,量刑当然也就不一样。汉魏时期叫盗律、贼律,后周叫劫盗律、贼叛律,到了隋代才在律法中将盗和贼合一,唐宋沿用。

王立群曾经提出过司马相如对待卓文君是“劫财劫色”,遭到了普遍的质疑。王立群的理由是,古代典籍中有三处记载司马相如的这一行为:扬雄《解嘲》称“司马长卿窃赀于卓氏”;《颜氏家训》中称“司马长卿,窃赀无操”;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相如纵诞,窃赀卓氏”。这里的“赀(zī)”通资,指财货。

于丹就是用“窃”和“劫”的区别驳斥了王立群的说法:“‘劫财’和‘窃赀’不是一回事。上举三例,都没有表示出‘司马相如以武力抢夺卓氏钱财’的意思,因而所举证据,不能支持所持结论,那么这一结论自然就不能成立了。”换言之,司马相如只不过使用美男计,偷窃了卓文君的资产而已,并没有使用武力抢劫。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王戎妻)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卿”字的字形就像两个人围坐在食器旁进食,从此引申出陪君王共食之人,因此君王称臣子为“卿”。

■ “卿”也可用来表示爱意,用于夫妻之间,例如“卿卿我我”。

■ “卿”本是上对下的称呼,依古礼,丈夫可以用来称妻子,妻子却不能以此称丈夫。

古代皇帝称呼自己的臣子为爱卿,“卿”字怎么会有这样的意思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卿,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个食器,两个人围坐在食器两旁共同进食,会意为飨食。甲骨文字形❷,两个人好像张大了嘴巴。甲骨文字形❸,两个人还伸出了手。最初造字的时候,飨、鄉、卿其实就是一个字:“飨”的本义是乡人相聚宴饮,此意义就是从“卿”的甲骨文字形引申出来的。因为宴饮时两人或多人要相对而坐,引申为相聚宴饮;“鄉”通“向”,宴饮时要面向食器而坐,因此引申为“向”。造出了“飨”和“鄉”之后,三个字的功能才分开。

“卿”从飨食的本义进一步引申为陪君王共食之人,这就是君王称臣子为“卿”的由来。金文字形❹,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❺,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卿,章也。”章是明理的意思,臣子通明达理。不过这是“卿”的引申义,而不是本义。能够陪君王共食,那当然是最高级别的官员了,因此古时的最高长官称为六卿,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冢宰又称太宰,为六卿之首,掌国政,统百官;司徒掌土地和教化;宗伯掌宗庙祭祀;司马掌军政;司寇掌刑狱、纠察;司空掌工程。

六卿之上还有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多为重臣加衔,以示恩宠,并无实职。三公的副手是少师、少傅、少保,这三个副手和六卿并列起来,共称九卿。这就是我国古代三公九卿官制的由来。

君王称臣子为“卿”,这是第二人称,因此“卿”的这种称呼扩大开来,用于表示尊敬或者爱意的第二人称,比如秦末的宋义被楚王封为上将军,因为得宠,别的将领都称他为“卿子冠军”。“卿”和“子”连用,是当时人相互尊重的称呼用语,就如称“公子”一样表示尊敬。表示爱意的“卿”,用于夫妻之间,最著名的就是成语“卿卿我我”,这个成语出自《世说新语·惑溺》。“竹林七贤”中最年轻的名士叫王戎,王戎成婚后,妻子常常用“卿”来称呼他。古代男尊女卑,按照礼节,妻子称丈夫为“君”,“卿”本来是上对下的称呼,丈夫可以用来称呼妻子,妻子却不能称呼丈夫,所谓“贵人不可卿,而贱者乃可卿”。于是王戎就教训妻子说:“女人称丈夫‘卿’不符合礼节,属于以下犯上,是不敬的表示,以后你别再这样称呼了。”

哪知王戎的妻子脾气很倔,当场给王戎来了一段绕口令:“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意思是:我是因为亲你爱你,才叫你“卿”的,如果你不让我叫你“卿”,那你想让谁叫你“卿”?言外之意是,难道让别的女人叫你“卿”不成?王戎一听哑口无言,此后只好听之任之了。

后来,王戎妻子这段“卿卿我我”的绕口令就变成了时髦用语,一直流传到今天,夫妻之间恩爱或者男女之间调情就开始使用“卿卿我我”来形容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臭”是一个会意字,上面的“自”是鼻子,底下的“犬”字,会意为用鼻子闻东西。

■ “臭”这个字最早读作xiù,作名词用,是气味的总称;作动词用,是嗅闻气味的意思。

■ “其臭如兰”的意思是香气像兰花那样馥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的这句诗是封建统治阶级奴役劳动人民的典型写照。其中最显眼的当然是“臭”字,但是如果把“臭”理解成发臭的“臭”,这句诗就变得不符合逻辑了。

朱门,当然是指有权有钱人家的大门了,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把门漆成大红色。朱门里面大吃大喝,吃不完的就倒在外面(不管是大街上还是下水道),结果时间长了就变臭了。作为对比,朱门的酒肉变臭了,可是路边却赫然罗列着贫民、流民的白骨,这是一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贫富分化,杜甫的诗于是成为了典型的教科书式的榜样。

这样的理解是阶级分析法的一厢情愿。因为就像穷人在深冬的寒夜被冻死了一样,朱门里面吃剩的酒肉倒了出来,难道就不会冻得一点儿气味都没有了吗?死尸闻不到臭气,酒肉当然也就闻不到臭气。大自然的冰箱不管对“冻死骨”和“酒肉”都是一视同仁的。

这样错误的理解是由于不懂得“臭”这个字所导致的。

臭,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为“自”,是鼻子的形状。最初没有“鼻”这个字,古人就用“自”来指称鼻子。直到今天,人们说到自己的时候,还总是指着自己的鼻子。“臭”的 下部是一只犬,头朝上,腿朝左,尾巴朝下。甲骨文字形❷,这只狗面朝右。明清之际的《六书通》还收录了一个篆体字形❸,字形更加美丽。小篆字形❹,变化不大。

狗是中国古人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古人深深懂得狗的嗅觉特别灵敏,因此用鼻子和犬会意为“臭”字。《说文解字》:“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段玉裁注:“走臭犹言逐气。犬能行路踪迹前犬之所至,于其气知之也,故其字从犬自。自者,鼻也。引申假借为凡气息芳臭之称。”

古人云:“古者香气秽气皆名之臭。”《广韵》:“凡气之总名。”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解释道:“人通于鼻者谓之臭。臭者,气也。”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诗经·文王》:“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这几处的“臭”都作为气味之总名解。“臭”这个字最早应该读作xiù,是动词,意思是闻气味,不管什么气味,包括香的臭的都闻。如果作为名词,“臭”是气味的总名,所有的气味——香、臭、腥、臊——全都可以叫“臭”。此之谓“凡气之总名”。

作为佐证,《易经》中说:“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意思是说:如果咱俩同心同德,那么咱俩说出来的话,其气味就像兰花那样馥郁芳香。这个“臭”哪里还有咱们今天以为的发臭的意思?简直就是知己和恋爱男女之间的吐气如兰啊!

因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全句的意思跟普通的理解大相径庭——朱门里面的酒肉散发出绵绵不绝的香气,朱门外面的路上却因为天寒地冻,冻死了无数的穷人,有的穷人死的时间长了,白骨都露出来了。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屈原)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朕”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像手拿着工具修补船缝的样子,因此“朕”的本义就是舟缝,引申为一切缝隙都称为“朕”。

■ 起初,“朕”引申当作“我”的意思时,任何人都可以用来自称。

■ 从秦始皇开始,规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称“朕”。

凡是中国人都知道,“朕”是皇帝的专用称谓,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准使用,但是这个称谓是怎么来的呢?

朕,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关于这个字形古往今来众说纷纭。大致说来,左边是条船(舟),右边是两只手捧着一个上下竖立的工具。商承祚先生认为这个工具是“弥缝之具”,即弥补船上漏缝的工具;还有人认为双手上面那一竖表示船缝;也有学者认为那一竖表示撑船的篙,会意为双手持篙撑船。甲骨文字形❷,左右位置对换。金文字形❸,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❹,双手上面那一竖讹变为“火”,叶玉森先生解释说:“像两手奉火以衅舟之缝。”弥补船的漏缝需要用火。楷体字形左边的“舟”讹变为“月”,导致字形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朕,我也。”据清代文字学家戴震先生考证,这并不是“朕”的本义,“朕”的本义是:“舟之缝理曰朕。”也就是说,“朕”的本义就是舟缝,引申为一切缝隙都称“朕”。他以春秋时期的手工业技术文献《考工记》为依据:“视其朕,欲其直也。”元代学者马端临说:“朕,缝也。缝路皆直,则制作之善也。”段玉裁说:“凡言朕兆者,谓其几甚微。”朕兆都很细微不可见,因此“朕”引申为征兆的意思。

但是“朕”为什么引申为“我”,却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结论。有一种说法认为,“朕”的上古读音跟余、予的声母发音极其相近,因此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蔡邕说:“古者尊卑共称朕。”最早的时候,“朕”并不是皇帝的专称,任何人都可以自称“朕”,比如屈原《离骚》中的名句:“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已故父亲的名字叫伯庸。秦灭六国之后,秦始皇才开始规定“朕”只能用于皇帝自称。段玉裁提供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赵高之于二世,乃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比附朕字本义而言之。遂以亡国。凡说文字不得其理者,害必及于天下。”段玉裁的意思是秦二世受赵高摆布,群臣都见不到他的面,只能闻声,群臣跟皇帝的关系就像一条窄窄的缝隙一样,因此秦二世号为“朕”,是比附“朕”字的本义而言。但是自称“朕”确实是从秦始皇开始的,不知道段玉裁的说法有何依据。

先秦时期,诸侯国的国君还有“寡人”“孤”“不谷”的自称。《礼记·曲礼下》中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诸侯国的国君对内自称“寡人”;东夷、北狄、西戎、南蛮的国君对内自称“孤”;九州的最高长官,其领地在四夷的,对内自称“不谷”,“谷”是善的意思,“不谷”即不善。“人之所恶,惟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国君乃一国的最高统治者,干吗要用这么坏的字眼儿自称呢?这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乃乱世,各国之间征战不休,对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对百姓的安抚也十分重要,“虽贵必以贱为本,虽高必以下为基”,因此诸侯国的国君才如此谦称自己,以示不忘根本之意。

亲至结心为爱(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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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的金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像用手抓着心,走去奉献给心爱的 人,会意为思念父母的意思。

■ “爱”的引申义有亲近、恩惠、好乐、吝惜等意义。

前两年,学界关于是否恢复繁体字引发了巨大的争论,赞同恢复者提出了很多论据,其中最广为人知的论据就是这个“爱”字。繁体字中的“愛”字中间有颗心,简体字将这颗心给删除了。论者曰,没有“心”还怎么“爱”?但是为什么“爱”这个字最初造出来的时候会有一颗心,却没有人说得清楚。

爱,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究竟是怎么会意的,却众说纷纭。下面是一颗心,这是毫无疑义的;上面的字符,有人认为像一个人张大嘴巴呵气,加上“心”表示用心地嘘寒问暖。还有人认为上面这个字符是一个人伫立转身回顾的样子,加上“心”表示心有所系而回顾徘徊。金文字形❷,右边多了一只手的模样。小篆字形❸,下面又多了一只脚。

《说文解字》:“爱,行貌。”许慎竟然将“爱”解释成行走的样子!清代学者段玉裁相信了许慎这个解释,于是声称,当作今天“爱”这个意思的还另有一个字,但是那个字后来被废弃了,“爱”于是被假借来使用。很多人用这个证据来嘲笑那些持“爱中有心”论调的人,因为如果“爱”仅仅表示行走的样子,再被假借来使用,那么“爱中有心”的论调就变成了没有根据的猜测。

我认为从字形来看,最突出的是“心”。不管是呵气还是伫立回顾,不管添加的是手还是脚,所有这些字符都围绕着“心”,“心”才是这个字的中心符号。如果“爱”如许慎所说仅指行走的样子,那么为什么非要突出其中的“心”呢?行走只需用脚,没听说过还要用“心”来行走的。况且从小篆字形来看,包裹着的那颗“心”比金文字形的更大,用手抓着这么大的一颗心走路不嫌累赘,不嫌沉重吗?因此“爱”不应该解释为“行貌”。

在所有关于“爱”字的解释中,我认为古代学者沈宏的解释最接近“爱”的本义。在对《孝经》的注解中,沈宏说:“亲至结心为爱。”亲指父母,思念父母,想到父母身边去孝敬父母,以至于这样的念头积存于心,这就叫作“爱”。各种字书对“爱”字的解释——亲也、恩也、惠也、怜也、宠也、好乐也、吝惜也、慕也,等等——都是从本义中引申出来的义项。回过头来再看“爱”字的金文和小篆字形,它的含义就非常清晰了:把自己的一颗心突显出来,用手抓着,走着跑着去奉献给深爱的人,这才是“爱”字的本义。因此我赞成“爱中有心”的论调,没有心的爱,那叫利欲熏心,把“心”都给熏丢啦!

支持这种解释的还有一个有趣的佐证:古人称对方的女儿为“令爱”。令爱最初写作令嫒,父母都爱女儿,于是给“爱”字添加了一个“女”字旁,再加上一个表示美好的“令”字,专门用来尊敬又亲昵地称呼对方的女儿。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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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房子下面养着一头猪。

■ 古代“国”和“家”的区别是:“国”指王或诸侯的统治区域,“家”是卿大夫的封地食邑。

■ 中国古代对于“国家”的价值观其实就是“家天下”,天下皆是皇帝的私有财产。

如果在“最中国”的汉字中再加以筛选,我认为“家”这个字可以当之无愧地进入最中之最,因为这个字隐藏着中国文化的全部奥秘。

家,甲骨文字形❶,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宀”,下面是一头猪(豕)。“宀”读作mián,《说文解字》:“交覆深屋也。”明末学者田艺蘅进一步解释道:“古者穴居野处,未有宫室,先有宀,而后有穴。宀,当象上阜高凸,其下有凹,可藏身之形,故穴字从此。室家宫宁之制,皆因之。”由此可见,“宀”就是人类最早的藏身之所,“宀”里面养着一头猪,猪是中国古人最早驯养的六种动物之一,二者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家”这个字。金文字形❷,则“家”的含义更加显豁:“宀”下面有一头头朝下的大肥猪。金文字形❸,猪的样子有些变形,以至于有人误以为是狗,但甲骨文中猪是垂尾,狗是翘尾,以此为别。小篆字形❹,今天我们所用的“家”字就此定型。

《说文解字》:“家,居也。”《尔雅·释宫》对“家”的方位作了更精准的描述:“牖户之闲谓之扆,其内谓之家。”扆(yǐ)是古代宫殿内门和窗之间的地方,从这个地方再往里走就是“家”。这个描述呼应了《说文解字》关于“宀”的解释:“交覆深屋也。”家一定是深屋,位于整个宫殿或整栋房屋的最深处,因此“有夫有妇,然后为家”。

中国传统文化往往将家、国并举,家、国不分,家、国一体,进而形成民族潜意识,导致个人价值的缺失,并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的近现代化进程。孔子在《论语·季氏》中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国”和“家”的区别是:“国”指王或诸侯的统治区域,“家”是卿大夫的封地食邑。《孟子》中则说得更加清楚:“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家”既为卿大夫的封地,那么理所当然地隶属于“国”,“家”中之人也就理所当然地隶属于“国”。因此孟子才会这样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易经》中更如此发挥:“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个人服从于国家,消融于国家,从而使得中国国家至上的价值观迥异于西方文明中个人至上的价值观。

“国家”已经成为一个现代概念,但是在中国,尚有一个全世界独有的称谓,这就是“家国”一词。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家就是家,国就是国,何来所谓“家国”?“家国”一词最早出自周公之口,西周立国后,周公曾训诫群臣,其中有这样的话:“是人斯乃谗贼嫉,以不利于厥家国。”孔子在《礼记·大学》中将“家国”的概念表述得更加清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就是儒家著名的“修齐治平”理论,家和国不可分割的关系从中看得清清楚楚。在皇权时代,“家国”其实就是“家天下”,是皇帝一人的私有财产,唐肃宗曾经对重臣郭子仪说过这样的话:“吾之家国,由卿再造。”就是赤裸裸的“家天下”的表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与现代公民意识背道而驰的。

常时好宾客,永日对弦歌(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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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宾”和“客”的区别非常大,宾尊而客卑,宾大而客小。

■ “宾”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一个人走到屋子里,会意为客人来到家里的意思。

■ “客”的金文字形也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外人进了家门的意思。

唐代诗人张说有诗:“常时好宾客,永日对弦歌。”宾客如云,“宾”和“客”如今几乎没有区别了,除了在特定的成语或者称谓中不能混用之外,“宾客”连用,意思大家都明白,不用多加解释。可是在古时候,“宾”和“客”的区别却非常之大:宾尊而客卑,宾大而客小,因此最尊贵的客人叫作“上宾”。古人对礼节是非常讲究的,将礼节分为五种: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其中待客的“宾礼”在《仪礼》一书中有十分琐碎的细节规定,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定,毫无疑问就是“失礼”了。

先说宾,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子的形状,下面是一个人,会意为客人来到家里。甲骨文字形❷,下面添加了一只脚。甲骨文字形❸,屋里的人跪着迎宾。左民安先生则解释为:“外部是房屋之形,中间跪着一个人,人下有‘止(脚)’,表示走进祀神之意。”接着他又说:“卜辞中有‘王宾’的话,也就是‘王来祭天’之意。由‘祀’可以引申为‘敬’。”因此他认为“宾”的本义是祀神。金文字形❹,将下面的“止”改成了“貝”,表示来宾带着礼物。小篆字形❺接近金文。王国维先生说:“金文及小篆易从止为从贝者,乃后起之字。”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宾,所敬也。”因此“宾”的意思就是地位尊贵、受人尊敬的客人,“相敬如宾”这个成语即是最好的注脚。《周礼》中有司仪这个官职;“诸侯、诸伯、诸子、诸男之相为宾也,各以其礼相待也,如诸公之仪;诸公之臣相为国客。”诸公、侯、伯、子、男称“宾”,他们的臣子称“客”,可见宾尊而客卑,宾大而客小。

再说客,金文字形❻,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房屋之形,中间是倒着的“止(脚)”,下面是古人穴居的洞口或者居处的屋门,像人从外面迎面而来,进了家门。会意为外人进了家门。小篆字形❼,下面的“各”表声,因此“客”变成了形声字。

《说文解字》:“客,寄也。”段玉裁注解道:“自此托彼曰客,引申之曰宾客。”可见“客”有寄居、寄托的含义,“宾”则没有这种含义,比如寄居他乡又回归故乡的人称作“归客”,而不能称作“归宾”。但是“宾,所敬也”这一层含义却又是“客”所没有的,因此可以这样说:“宾”指尊贵的客人,而“客”通常指一般的客人。既为尊贵的客人,那么邀请、接待“宾”的礼节一定不能缺乏,一定要隆重地提前通知并接待,所以“宾”不存在突发奇想贸然上门的情况;而“客”就不一样了,比如没有得到召唤或邀请的客人称作“不速之客”,强盗或盗贼称作“暴客”。

若将除害马,慎勿信苍蝇(高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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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是一个会意字,指在家里乱说话,会因此招致危害。

■ “害”还可以引申为招致某种后果之意,如“害羞”“害喜”等。

■ “害群之马”中的“害马”,原先指的并不是危害马群的劣马,而是指会危害马的天性的事情。

“害”是伤害、损害的意思,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意思呢?

害,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为覆盖的屋顶;中间是“丯(jiè)”,本为刀刻的纹饰,由刀刻引申为割伤,或者由纹饰的连绵衔接引申为相续不绝;最下面是“口”。《说文解字》:“害,伤也。从宀从口。宀、口,言从家起也。丯声。”按照许慎的说法,“害”字是这样会意的:“言从家起”,在家里说话比较随便,因此乱说话常常成为危害的根源。许慎认为“丯”表声,但是“丯”也兼表意,表示因口角而互相伤害,或者相续不绝、毫无顾忌地乱说话。段玉裁解释道:“言为乱阶,而言每起于袵席。”徐锴解释道:“祸尝起于家,生于忽微,故害从宀。”都是同样的意思,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俗语“祸从口出”。

害,金文字形❷,大同小异。金文字形❸,右边添加了一个面朝左的人,更突出了家里人在乱说话的含义。小篆字形❹,与金文相似。

“害”的本义可引申为妨碍的意思。相传有一个叫陈相的人,见到孟子,问道:“许子奚为不自织?”意思是有一个叫许子的人为什么不自己织布呢?孟子回答道:“害于耕。”因为他怕会妨碍农活儿。许子以耕作为业,如果再去织布当然会妨碍农活儿,因此孟子才这么回答,意思是许子可以用耕作的产出来换取布匹。“害”还可以引申为招致某种后果之义,这种用法最有趣的词是害羞、害喜,害羞即招致羞意,害喜即招致怀孕的种种不良反应。

有个成语叫“害群之马”,也可以简称为“害马”,比如唐代诗人高适有“若将除害马,慎勿信苍蝇”的诗句。这是一个被误解了两千多年的成语。成语词典对“害群之马”的解释是:“危害马群的劣马。”听起来很符合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可是仔细一琢磨,问题就出来了:什么样的马是危害马群的劣马?劣马为什么会危害马群?如果在牧区生活过,经过观察就会发现,只有劣马,而没有能够危害马群的劣马。

原来,这个成语的原始含义跟现在的意思并不一样。

这个成语出自《庄子·徐无鬼》。黄帝带着六位圣人到具茨山去拜见一位叫大隗(wěi)的神仙,在半道上迷了路,刚好遇见一个牧马的童子,于是黄帝问他:“小朋友,你知道具茨山吗?”童子回答道:“知道啊。”黄帝又问道:“那你知道大隗住在哪里吗?”童子回答道:“知道啊。”

黄帝一听这小孩见多识广,感叹道:“你真是个神童啊!不光知道具茨山,还知道大隗住在哪里。请问你知道怎么治理天下吗?”

童子回答道:“我小时候得了眼病,看不清楚东西,有位长者建议我乘坐着太阳车来到这片旷野牧马。这里的气候对我的眼病有好处,如今已经有了好转,我马上就要离开了。至于您说的治理天下的方法,我既不懂,也不愿费心去考虑。”

黄帝坚决要向童子请教,童子看糊弄不过去了,就回答道:“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郭象解释说:“马以过分为害。”成玄英解释说:“害马者,谓分外之事也。”这位童子的意思是说:治理天下,跟牧马是一个道理。马要牧得好,就要除去一切危害马的天性的事情,顺其自然。治理天下也是这样,天下若想治理得好,也无非顺其自然罢了。

黄帝听了这番话,连忙行大礼,口称“天师”而去。

到了后来,“害马”居然演变成了“害群之马”,用来比喻危害集体的人了,真是对马的诬赖!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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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大量的“酒”字,都是右边一樽酒器,左边是点点洒出的酒滴。

■ 古代常常因为粮食不足而禁酒,人们怕犯忌讳,就替不同的酒取了许多别称,比如“圣人”“贤人”“青州从事”“平原都邮”等。

“酒”这个字的起源很早,所以甲骨文中出现了大量的“酒”字,造型不一,但大同小异。

酒,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个酒坛子,左右两边是水形,表示用水酿酒。甲骨文字形❷,右边是酒坛子,左边是点点洒出的酒滴或者酿酒所用的水。金文字形❸,水移到了酒坛子的下部。金文字形❹,酒坛子里面的水形更形象。小篆字形❺,结构又回复到甲骨文的字形。

《说文解字》:“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许慎所说,乃是因为酒的危害所生发出来的劝诫含义,并非“酒”的本义。

我国古代关于酒的制度早在周代时就已经完备,周代专门设有酒正和酒人的官职,酒正是酒官之长,酒人的职责是:“酒人掌为五齐三酒。”举行祭祀等事务时负责给宾客供酒等相关事宜。此处提到的“五齐三酒”是关于酒的详细分类,“五齐”分别是:“泛齐”,酒色最浊,上面有浮沫,故称“泛齐”;“醴齐”,甜酒;“盎齐”,白色的酒;“缇齐”,丹黄色的酒;“沈齐”,酒糟和渣滓下沉的酒。“三酒”分别是:“事酒”,有事时才酿制的,时间较短;“昔酒”,久酿的酒,冬酿春熟;“清酒”,酿制时间最长的酒,冬酿夏熟。

“五齐”就是所谓的“浊酒”,是相对“清酒”而言的。“清酒”是质量最好的酒,专用于祭祀的场合,“浊酒”虽然比不上“清酒”,但也不能说就是劣质酒,只不过相对“清酒”而言色泽稍微混浊而已。

与今天的蒸馏酒不同,三酒五齐都是发酵后直接饮用的酒,度数当然也就没有今天的白酒高。蒸馏酒的技法是从元朝才开始出现的。“浊酒”因为是现酿,不易保存,必须酿好就喝,所以李白的诗中说“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压酒即把刚刚酿好的酒的酒汁和酒糟分开。

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因此历朝历代都有为时或长或短的禁酒令,人们也就忌讳说“酒”这个字,于是出现了许多有趣的称呼:称清酒为圣人,浊酒为贤人。还称清酒为“青州从事”,青州有齐郡,“齐”和“脐”同音,意思是清酒的酒气可以一直到达肚脐;称浊酒为“平原督邮”,平原有鬲县,“鬲”和“膈”同音,意思是浊酒的酒气只能到达隔膜以上。

有一年蜀国大旱,粮食不敷应用,于是刘备颁布了禁酒令,不准把宝贵的粮食拿来酿酒,派官吏深入家家户户搜查,发现酿酒的器具统统予以没收,并施以重刑,弄得怨声载道。有一天,简雍陪同刘备出门,路上看到一对青年男女一起走路,简雍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俩,故作紧张地拉着刘备的袖子说:“快快快!快派人把这个男的抓起来!他想要去行淫秽之事!”刘备一听大为惊奇,问道:“你怎么知道他要去行淫?”简雍回答道:“他明明长着男性生殖器啊!就跟那些私藏酿酒器具的人一样啊!”刘备听了哈哈大笑,回去后就让人赦免了那些私藏酿酒器具但是并没有酿酒的人员。

涉猎阅旧闻,暂使心魂澄(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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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河流,左右是两只脚,会意为渡水而过。

■ “涉”还引申出阅览的意思,是浮浅阅读,不深入阅读的意思。

■ “涉猎”,就好像涉水而过,不知道水下的情况;或山中打猎,只盯着猎物而没有注意其他细节,因此有不能专精的意味。

涉,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字形不仅形象而且非常美丽:中间是河流,上下是两只脚。甲骨文字形❷,中间是河流,左右是两只脚,甚至还能很明显地看出来脚趾头朝上,一前一后趟水而过。金文字形❸,接近甲骨文。金文字形❹,渡完了右边的河流,左边还有一条河流在等着呢!小篆字形❺,字形规范化,两边的河流夹着中间的两只脚。小篆字形❻,省去一条河流,右边简化成了“步”,还是上下两只脚。

《说文解字》:“涉,徒行厉水也。”《尔雅·释水》:“由膝以上为涉。”因此“涉”的本义是不借助舟船等物徒步趟水过河。“跋”是翻山越岭,跟“涉”组词为“跋涉”,就是跋山涉水的意思。由“涉”的本义引申出经历、进入等义项。这里重点讲解一下“涉”的远引申义——阅览。当作“阅览”讲的时候,常常组词“涉猎”,指读书治学或者学习其他技能时只作浮浅的阅览或者探索,不求深入研究掌握,也用来形容阅读面广博,比如司马光的诗:“涉猎阅旧闻,暂使心魂澄。”

“涉”为什么能够和“猎”组成一个词呢?

“涉猎”一词汉代时就已经使用了。贾山是汉文帝时期的大臣,是一名谏官,曾经写了一篇《至言》,以秦代亡国的教训为喻,向汉文帝进谏治乱之道。不过《汉书》对他的评价却是:“所言涉猎书记,不能为醇儒。”“醇儒”指那些学识精粹纯正的儒者。

颜师古注解“涉猎”一词为:“涉若涉水,猎若猎兽,言历览之不专精也。”揣摩颜师古的意思,无非是说涉水仅仅从水中经过而已,不可能详细深入了解水面下的情况;打猎的时候,眼睛也只不过盯着猎捕的对象,也不可能详细深入了解山林中的情况。因此说“历览之不专精”,游历观览仅止于浮皮潦草,不能专精。

唐人张泌所著《妆楼记》一书记载:“徐州张尚书妓女多涉猎,人有借其书者,往往粉指痕并印于青编。”张建封是唐德宗时期的尚书,他家里的家妓都很有学问,喜欢看书,把张建封的藏书全都“涉猎”一遍,以至于别人借走张建封的书,经常会发现上面有粉指沾染的痕迹。“青编”是“青丝简编”的略语,用青丝串连起来的竹简书,泛指书籍。唐代的妓女真是风雅,千载之下思之,犹令人向往不已。

吕蒙年轻的时候不爱读书,当上吴国的将军后,有一次孙权对他说:“如今你已经管事了,要多读读书。”吕蒙以军务繁忙推脱,孙权正色说道:“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吕蒙听从了孙权的劝告,开始苦读,日积月累,读过的书甚至超过了那些宿儒。多年之后,鲁肃再一次见到吕蒙,交谈之后,大吃一惊,亲切地拍着他的背说:“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回应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二人从此结为好友。从这个关于“涉猎”的故事中还诞生了两个成语:吴下阿蒙,刮目相看。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李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羞”是一个会意字,像用手拿着一颗羊头,表示进献的意思。

■ 古人给“羞”这个字添加了一个“食”字旁,造了一个“馐”字,继承了“羞”的本义来专指美味的食物。

■ “羞”的古音与“丑”相近,于是假借为“丑”使用,由此引申出羞耻、害羞之意。

“羞”这个字今天的意思是羞耻、害羞,但是最初造出来的时候却不是这个意思。

羞,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只手。金文字形❷,结构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❸,在羊的下面又添加了一只手,变成两只手。以手持羊,表示进献的意思。小篆字形❹,下面的手讹变为“丑”,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引申为凡是进献,不管进献的是什么,都叫“羞”。“羞”有个同义字叫“荐”,也是进献的意思,二者的区别在《左传》的一句话中显示得非常清楚:“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郑玄注解道:“荐亦进也,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此注尚不清晰,他接着又注解道:“荐羞皆进也,未食未饮曰荐,既食既饮曰羞。”准备好品物叫“荐”,吃了这些食物,尝到了滋味叫“羞”,这就是“既食既饮曰羞”的含义。鬼神无法真的吃下祭品,故称“可荐于鬼神”;而王公可以真的尝到美味,故称“可羞于王公”。因此“荐羞”一词即指美味的食物。

由“羞”的本义,进而引申到人身上,用作推荐、进用的意思,比如《国语·晋语》:“有武德以羞为正卿。”有武德的人推荐担任正卿的官职。

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古人给“羞”这个字添加了一个“食”字旁,造了一个“馐”字,继承“羞”的本义来专指美味的食物,比如“珍馐”。而“羞”这个字,因为古音与“丑”相近,于是将“羞”假借为“丑”来使用,这就是《说文解字》说“从丑,丑亦声”的原因,由此而引申出羞耻、害羞等义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吾羞,不忍为之下。”这是羞耻的意思。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这是害羞的意思。

需要辨析的是,古时“羞”假借为“丑”字,除了作地支和时辰用之外,任何时候都不能写作“丑”。形容貌丑,只能用“醜”。

醜,甲骨文字形❺,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酒坛子,右边是一个鬼,看来鬼也喜欢喝酒。古人以为鬼的样子最丑,因此用一个想喝酒的鬼来会意面貌丑陋。金文字形❻,酒坛子上面添加了一只手,被鬼拿到了手里,准备痛饮一番。鬼头上添加了极其夸张的三束头发,以示此鬼之丑。小篆字形❼,结构同于甲骨文。

《说文解字》:“醜,可恶也。”因为“醜”这个字笔画太烦琐,古人很早就开始用“丑”字来替代,并不是实行简化字后才开始这么用的。明代杂剧家徐渭在《南词叙录》中就说:“丑,以墨粉涂面,其形甚。今省文作‘丑’。”从此之后,对鬼诬蔑的“”字就被“丑”所取代,用来形容人的样子丑陋,鬼的重担终于卸下了。

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列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祥”是一个会意字,像一个放在祭台上用于祭祀的羊头,会意为用羊作祭品来祭祀。

■ 古时候,不管是吉兆还是凶兆,都称作“祥”。

■ 《仪礼》中有大祥、小祥的规定,是父母死后不同时期举行的祭礼。

“祥”这个字今天统统当作吉祥、祥瑞、安详的意思,但是在古代却大有不同。

祥,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像放在祭台上的一只羊头,会意为用羊作祭品来祭祀。金文字形❷,祭台移到了左边。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一个“从示羊声”的形声字。

《说文解字》:“祥,福也,从示羊声。一云善。”羊是和善驯良的家畜,也是用于祭祀的家畜。和善驯良容易招致福祥,因此用羊来表意兼表声。

古时候“祥”字的用法跟今天有所区别,那就是不管是吉兆还是凶兆都称作“祥”。比如“无道曰祥”,这是凶兆;“吉事有祥”,这是吉兆。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殷帝太戊时,亳这个地方有“祥桑谷”共生,就是桑树和谷子竟然长在了一起!太戊非常恐惧,问大臣伊陟是怎么回事,伊陟回答道:“我听说妖孽胜不过德行,可能是君王您的施政措施有缺失,请您修德。”太戊听从了伊陟的劝谏,“祥桑枯死而去”。这里的“祥”就是妖怪的意思,祥桑就是妖桑,祥谷就是妖谷。

《庄子》中也有“祥”表示凶兆的用法:“步仞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孽狐为之祥。”意思是:低矮的山丘,巨兽无法隐藏身躯,可是妖狐却能栖身为怪。《列子·说符》中记录了周代的一则谚语,叫“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意思是察见深渊里的鱼,这是不祥之兆;料知隐匿的人就会有灾殃。比喻太过明察秋毫,知道了别人的隐私,此之谓不祥。

记载周代各种礼仪的《仪礼》一书中有大祥、小祥的规定,这是父母丧后的祭礼。小祥是葬完父母之后一周年的服丧期中一次较大的祭礼,祭祀之后可以稍微改善一下生活,并解除丧服的一部分。《礼记·间传》中规定:“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醢酱。”小祥的祭礼之后,可以吃菜果,也可以住在没有涂饰的房子里,睡觉时可以铺普通的席子。大祥是葬完父母之后两周年的服丧期中又一次较大的祭礼,大祥的祭礼之后,可以像父母去世之前那样正常睡觉,也可以饮酒吃肉。“醢(hǎi)酱”就是肉酱。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的学生颜渊去世之后,颜渊的家人在丧期满十三个月时举行小祥的祭礼,给孔子送去了祭礼所用的肉,这种肉称作祥肉。因为颜渊只是孔子的学生,所以“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弹琴是为了发散对颜渊的哀思。

汉武帝驾崩后留下遗诏,要求减免服丧的期限,因此汉魏以后的皇室之丧就以日易月,一天代表一个月,如此一来,人死后十二天就举行小祥祭,二十四或二十五天就举行大祥祭。这样的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庄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梦”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会意字,像一个人躺在床上,手抚着额头在做梦的样子。

■ 古人对梦中所见的事与形非常重视,周代还专门设置了一个官职为“占梦”。

■ 周代用“六梦”来判断吉凶,分别是:正梦、噩梦、思梦、寤梦、喜梦、惧梦。

《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梦”这个字很早就被造出来了,而且在甲骨文中出现的频率出人意料得多,殷商的王和王子们频频将做过的梦以及占梦的结果刻在龟甲上传之后世。

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人躺在床上睡觉,眼皮在不停地跳动。甲骨文字形❷,右边是一张床,左下是一个人,伸出手去,抚着额头在做梦,长长的眉毛非常突出。也有学者认为左上表示眼睛里面有眵目糊,用来会意做梦。甲骨文字形❸,大同小异。李孝定先生则认为“梦”的甲骨文字形像一个人躺卧而手舞足蹈的梦魇之状。小篆字形❹,完全脱离了甲骨文的造字思维,上面的“目”里边的瞳仁是斜着的,表示迷迷糊糊,中间是屋子,下面是一个“夕”,表示是夜晚做梦。小篆字形❺,又添加了屋顶,表示在屋子里面做梦。简化后的字体,除了下面的“夕”之外,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梦,不明也。”做梦时脑子不清楚。《正字通》:“梦,寐中所见事与形也。”古人对梦中所见的这些事与形非常重视,《汉书·艺文志》评论各种占卜之事时说:“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易》曰:‘占事知来。’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各种占卜之事中,占梦是最重要的,因此周代专门设置了“占梦”这一官职:“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一共八人,他们的具体职责是:“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恶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周代总结的这六种梦,其实早在殷商就已将梦分为吉梦和凶梦两种。正梦是无所思虑,平安自梦;恶梦是惊愕而梦;思梦是醒着的时候有所思念而梦;寤梦是醒着的时候有所见而成之梦,跟无所见而全凭想象的梦有别;喜梦是喜悦而梦;惧梦是恐惧而梦。

周代还有三梦之法,是由大卜这一官职负责的:“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三梦之法说法不一,大致而言,致梦是指人的精神往来常与阴阳流通,祸福吉凶通于天地,因此有所使而来,不是从自身生发的就叫作致梦;觭(jī)通奇,怪异之梦;咸的意思是都,陟(zhì)的意思是升高,咸陟意为无心所感,精神自然而然地升降所做的梦。不过周代这种占梦的“三梦之法”至迟到南宋已经成为绝学,没有人会使用了。

东汉学者王符在《潜夫论》中专门辟有一章《梦列》,是古代保存较为完好的梦书,其中更是将梦分为十种:直梦、象梦、精梦、想梦、人梦、感梦、时梦、反梦、病梦、情梦。并提出具体的方法:“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征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则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可惜占梦这一绝学早已失传,现如今所谓的占梦者无非假借古人的唾余沽名钓誉,敛财罢了。

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聂夷中)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堂”的本义就是指建在土地上的很高的房屋。

■ 由“堂”的本义引申出盛大或容貌壮伟的样子,如相貌堂堂、堂皇等。

■ 古人的建筑物内部分为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主要功能是祭献神灵;堂的后面是室,是住人的地方;室的两侧则称为房。

“堂”这个字牵涉到我国古代非常有趣的建筑格局。

堂,金文字形❶,这个字形出自河北平山中山王陵战国时期的中山王墓宫堂图,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尚”的省写,下面是“土”。关于“尚”字,左民安先生认为中间是屋墙,下面是屋墙上开的窗户,最上面的两横是烟气上腾的样子,因此“尚”会意为烟气从窗户上升腾而起,引申为“高出”的意思。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尚”字像酒器,表示举杯致敬之意,引申为崇尚。还有人认为下面像有窗的房屋,上面像分开之形,意为分成两面的尖斜屋顶,引申为高大。综合各家看法,“堂”的这个字形会意为土台上所建的高大建筑。

堂,金文字形❷,这是《说文解字》中收录的籀文写法,很明显也是一个会意字,最下面是一堆土,土堆上面是“尚”的省写,最上面是楼台重叠的形状,会意为建在土地上的很高的房屋。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一个“从土尚声”的形声字。

《说文解字》:“堂,殿也。”针对这个解释,段玉裁批评道:“许以殿释堂者,以今释古也。古曰堂,汉以后曰殿。古上下皆称堂,汉上下皆称殿,至唐以后,人臣无有称殿者矣。”意思很明白。简单来说,“堂”要高于一般房屋,“堂形四方而高”,因此可以引申为盛大或者容貌壮伟的样子,比如堂堂大国、相貌堂堂、堂皇,等等。

古人的建筑物内部分为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主要功能是祭献神灵,祈求丰年,不能住人。堂的后面是室,是住人的地方,《释名》:“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室的两侧是房,就是我们常说的东厢房、西厢房。整栋建筑必须建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台基之上,所以必定要有台阶。要进入“堂”必定要“升阶”,一级一级台阶登上去,所以只能“登堂”才能“入室”,所以有“升堂”之称。孔子曾经评价子路(名叫仲由)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这是形容子路的学问虽然登上了正堂,但是还没有进入堂后面的内室。

在“堂”里祭祀祖先的时候,要在西南角举行仪式,这是因为古人的房子面南背北,阳光从南边的窗户射进来,室内背光处为西南角和东南角。西南角这个方位最为尊贵,有一个专用的称呼叫“奥”,是黑暗、幽深的意思,因此有“一窥堂奥”一词。“堂奥”即指堂的深处,也比喻深奥的义理,深远的意境。

“堂”高大轩敞,又是祭祀的重要之地,因此古人就把父母尊称为“高堂”。“堂”后来引申泛指房屋的正厅。传统上,一家的主妇,也就是母亲要住在东房的北部,房、室相连而没有北边的墙壁,因此用“北堂”来指代母亲的住处,后来也用来称呼母亲了。萱草是一种草本植物,据说可以使人忘忧,游子出门远行的时候,常常要在母亲居住的北堂的台阶下种上几株萱草,以免母亲惦念游子,同时让母亲忘记忧愁,因此就将母亲的居处称为“萱堂”。唐代诗人聂夷中有诗:“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亲倚堂门,不见萱草花。”“令堂”更是对对方母亲的尊称。

古人很注重家庭观念,常常是数代人住在一起,在同一个“堂”祭祀,因此叫数世同堂,同一个祖父而不同父亲的兄弟姊妹因此称堂兄弟、堂姊妹。

武侯祠屋常邻近,一体君臣祭祀同(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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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是一个会意字,像手拿着一块滴着鲜血的肉,会意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

■ “祀”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像一个人跪在祭台旁,会意为在祭台前祈祷。

■ 在古代,“祀”是祭祀天神,而“祭”是祭祀地神,不可连用。

杜甫咏刘备和诸葛亮,有诗曰:“武侯祠屋常邻近,一体君臣祭祀同。”祭祀是古人的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礼节,因此这两个字也就出现得非常早。

祭,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块肉,几个点是鲜肉滴下的血迹,会意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甲骨文字形❷,大同小异。金文字形❸,右上边的手和左上边的肉更加形象,下部又添加了一个“示”字,“示”是祭台,以手持肉供在祭台上,则祭祀的意思更加显豁。小篆字形❹,结构同于金文。

《说文解字》:“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礼记》中有《祭法》《祭义》《祭统》诸篇,详细规定了祭礼的要义和方法。《祭统》开宗明义就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意思是:不是外物迫使人来祭祀,而是出于人的内心。《春秋谷梁传·成公十七年》讲解得更加清楚:“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意思是说:祭祀的目的不在于真的让神灵和祖先享受美味,当然他们也享受不了美味;祭祀的目的在于将时新的农作物收获,将自己的爱敬之心,将美味的食物进献给神灵和祖先。这段话中出现了一个“荐”字,“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牲”就是供祭祀用的全牛,没有使用全牛的祭祀叫“荐”,使用全牛的祭祀叫“祭”,这就是“祭”的字符中含有“肉”的来历,因此“祭”就泛指有酒肉的祭祀,又叫牲祭。

从字形上看,“祭”的含义很明确,但“祀”就没有这么单纯了。

祀,甲骨文字形❺,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左边是祭台,右边是人形。左民安先生解释说:“右边是跪着的一个人,表示人跪在灵石前祈祷。”他同时对许慎《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提出了质疑。《说文解字》:“祀,祭无巳也。从示,巳声。”左民安先生认为右边的“巳”本为人形,那么“巳”就不单单表声,还兼表意。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认为“巳,像子在包中形”,那么“巳”字的本义就是在胎包中成长的小儿。如此一来,“祀”这个字还可以这样解释:在祭台前为成长的小儿祈祷。徐中舒先生则解释为:祭祀时象征神主的小儿。金文字形❻小篆字形❼,都接近甲骨文,古今没有多大的变化。

“祀”和“祭”的区别说法不一,唐代学者贾公彦注解《周礼》时说:“天神称祀,地祗称祭。”这是说“祀”是祭祀天神,而“祭”是祭祀地神。但是古人还有祀土、祀社的习俗,却是祭祀土地神了。也许在漫长的字义演变过程中,“祭”和“祀”的区别越来越不重要,最终组合为一,变成了今天人们经常使用的“祭祀”一词了。

我亦贞苦士,与君新结婚(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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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没有“婚”这个字,而是用“昏”字,因为古代的婚礼是在黄昏时举行。

■ 古时候,举行婚礼时,男方家三天三夜不能奏乐,因为儿子娶妻,代表父母已年迈,不能过于欢乐。

■ “婚”是指嫁女儿,“姻”则是指娶媳妇,连用而称“婚姻”。

婚、姻连用。先说“婚”,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字形,各组成部分都代表什么意思,众说纷纭。郭沫若先生认为:“从爵省,象形,像人首为酒所乱而手足无措也。”因此他认为这就是“昏”的本字。白川静先生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说:“金文之‘婚’为象形字,形示用爵斟酒,想来此字在形象地表示婚礼中的某种仪式。”还有学者认为这个字形就是“闻”的本字,一个面朝左侧立的人形,戴着伞形的帽子,右边是耳朵,表示倾听、听到之意。“闻”和“婚”上古同音,因此假借为“婚”。金文字形❷,有学者认为最上面像女子出嫁时打着的伞,下面分为三个部分:左边像女子张嘴嚎哭,左下是一只脚,右边的耳朵代表“取”,嫁娶之意。整个字形会意为:女子出嫁,由别人打伞,走到夫家去,因为舍不得离开娘家而嚎哭。金文字形❸,女子形体的左中部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牵手之意。

以上诸说中,后两种说法属于望文生义,郭沫若和白川静先生所说最有道理,但如何“从爵省”却语焉不详。以金文字形❸为准,我认为这个字形一共分为六个组成字符:最上面是酒器“爵”的帽形柱;帽形柱的下面是酒器“爵”的器腹和“流”的变形;最下面是一只脚,表示前来参加婚礼之意;脚的上面是一个侧立的人;人的左边是一只手,表示手持“爵”;人的右边是一只大耳朵,表示听闻婚礼的祝愿声。整个字形会意为:前来参加婚礼的人手持“爵”这种酒器,讲完祝福的话后,侧耳倾听众人的应和之声。持“爵”者必为地位较高的贵族,因此才有资格发表祝福的讲话,众人听完也一定要齐声应和。

婚,战国晚期的《诅楚文》字形❹,与金文差别巨大,左为“昏”,右为“女”。小篆字形❺,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按照许慎的解说,最初没有“婚”这个字,而是用“昏”来表示“婚”的意思。古时候的婚礼跟今天不一样,今天的婚礼通常要在中午十二点之前举行,古时候的婚礼要在黄昏时分举行,按照阴阳学说,妇女属阴,故以“昏”字指妇家。郑玄说:“昏,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以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这是就小篆字形进行的解释,跟金文完全不符。

再说“姻”。《说文解字》:“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从女从因,因亦声。”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婚”指妇家,因此妻子的父亲称作“婚”;男家称作“姻”,女人嫁到男家,男家是女子的依靠,“女之所因”,故以“姻”字指男家,男家的父亲称作“姻”。“婚”嫁女儿,“姻”娶媳妇,相连而称“婚姻”。相应地,女方的兄弟称作“婚兄弟”,男方的兄弟称作“姻兄弟”。

《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宴前夜,刘邦为感激项伯通风报信与其“约为婚姻”。“约为婚姻”的意思就是两位长辈“婚”和“姻”相约而为“婚姻”。因此,最早时不能使用“结婚”一词,如果和“结”连用,必须说“结婚姻”才是完整的表达,或者使用“结婚于”的表达方式,指家族之间的联姻,而不像今天仅限于男女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大约从唐代开始,以之入诗需要简练,因此缩略为了“结婚”,比如白居易《赠内》:“我亦贞苦士,与君新结婚。”

还有学者解释说,丈夫也可以称妻子为“婚”,妻子也可以称丈夫为“姻”,证据是《诗经》中的两句诗,一句是“宴尔新婚”,一句是“不思旧姻”。“宴尔新婚”出自《谷风》,描写一个弃妇被赶出家门,吟出了“宴尔新婚,如兄如弟”的诗句,意思是欢庆着你的新媳妇,你俩亲密得就像兄弟一样。这里的“婚”即指妻子。“不思旧姻”出自《我行其野》,也是一个弃妇的怨言,意思是不再思念旧时的丈夫,这里的“姻”即指丈夫。联姻的双方父母还可互称“亲家”,“亲”读作qìng。

秦政酷烈,违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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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是“镞”的古字,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杆大旗,旗下有一支明确指向大旗的箭头。

■ 古时五十支箭为一束,因此引申为聚集之意,从聚集之意又引申出家族的意思。

■ “族”的引申义大量使用之后,人们又造出一个“镞”字,来表示“族”的本义。

段玉裁说:“今字用镞,古字用族。”“族”是“镞”的古字,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杆大旗,旗下有一支明确指向大旗的箭头。箭是冷兵器时代非常重要的武器,用指向大旗的箭头来会意,因此“族”的本义就是箭头。甲骨文字形❷,大旗下面有两支箭。金文字形❸,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❹,把金文字形规范化了。

《说文解字》:“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矢锋就是箭头,古时五十支箭为一束,因此引申为聚集之意,从聚集之意又引申出家族的意思。“族”的引申义大量使用之后,人们又造出一个“镞”字来表示“族”的本义,即箭头。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古代同一家族或氏族即为一个战斗单位,因此用氏族旗和箭矢会意为家族或氏族之“族”,并非“镞”的本字。

《周礼》中规定:“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zhōu,接济);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那么“闾(lǘ)”就是二十五家,“族”就是一百家。这是基层乡村的行政制度,跟血缘无关。

“族”引申为家族之意后,有三族、九族之别。三族说法不一,共有三种说法:一是指父、子、孙;二是指父族、母族、妻族;三是指父母、兄弟、妻子。秦代起,始有犯重罪灭三族之刑。《史记·秦本纪》:“(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后汉书·杨终传》也指控说:“秦政酷烈,违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三族已经是株连的酷刑,到了诛九族就更加恐怖了。九族的说法也不一,一说是指以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之高祖,下推至四世之玄孙为九族。另一说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所谓“父族四”,指的是当事人自己一族,外加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所谓“母族三”,指的是当事人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所谓“妻族二”,指的是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娘家。诛九族就是将这九族全部诛灭,如此一来就意味着,但凡跟犯重罪的人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统统被杀。

诛九族还不过瘾,到了明代,由于朝廷重臣方孝孺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代拟称帝的诏书,方孝孺刚直不屈,只手书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被明成祖诛十族,即在方孝孺自家的九族之外,又加上了他的门生和朋友,凑成十族之数。这一事件共诛杀了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同样是这个明成祖,篡位登基后,大臣景清身怀利刃意图刺杀朱棣,为故主报仇,被诛九族,并在九族之外将景清家乡的乡亲全部诛杀,整个村子都变成了废墟,时称“瓜蔓抄”,即辗转株连,就如同瓜蔓的蔓延一般,可见明成祖斩草除根的报复心之强烈,已经到了变态的有违人伦的地步,酿成有明一代的最大惨剧。

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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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有着大眼睛的人站在土堆上看着远方。

■ 古代的祭礼有一种叫“望祭”,是帝王们祭祀山川、日月、星辰之礼。

■ “望”又引申为名望,因为有名望的人自然需要仰望,例如“德高望重”一词。

“望”是个极有意思的汉字,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最上面是一只大眼睛,下面是一个人站在土堆上向左远望。甲骨文字形❷,转向右边远望。金文字形❸,右边添加了一个“月”,表示远望的对象。金文字形❹,左上的“臣”变成了“亡”,用以表声。小篆字形❺,下部讹变为“壬”,不过还能够看出来人的形状。至此,“望”变成了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需要注意的是,下部其实是“壬”字,简化后变成了“王”字。

《说文解字》:“望,出亡在外,望其还也。”盼望出亡在外的人还家,当然要翘首远望,因此《玉篇》直接解释为:“望,远视也。”庄子有一句话最能体现“望”字的本义:“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望而不能见,当然离得很远,因此“望”的本义是远望。古代的祭礼有一种叫望祭,是帝王们祭祀山川、日月、星辰之礼。山川、日月、星辰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此帝王们要遥遥而祭,故称望祭,这也是“望”字的本义。有一个成语“望子成龙”,盼望儿子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当然是很多很多年之后的事啦!

另外,农历每年的十五日叫“望日”。古人认为月亮本来没有光,需要太阳照耀才有,而农历十五这一天月亮最圆最亮,日月遥遥相望,故称“望日”。《尔雅·释名》:“望,月满之名也。日在东,月在西,遥在望也。”

有学者认为“望”和“朢”本来是一个字,不过两个字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区别:“日月之望作朢,瞻望之望作望。”“朢”字专用于日月之望,也就是说,“望日”其实应该写作“朢日”。《说文解字》:“朢,月满与日相朢,以朝君也。”许慎这是望文生义,把月望日跟臣朝君等同了起来。段玉裁感叹道:“今则望专行而朢废矣。”因此“而古文制字之义遂亡”,感叹得极有道理。

“望”既然是远望月亮,当然也是仰望,于是引申为名望,因为有名望的人自然需要仰望。用作这个义项的“望”变成了名词,“望”就当“名”讲,比如“望轻”是指名声低微,“德高望重”当然就是名声响亮。

“望”是远望、仰望,离得太远,因此又引申出虚名的意思。据韩愈在《顺宗实录》中记载,唐顺宗时期,往市场上派了几百名采办人员,只要看中任何摊位上的货物,就以宫中需要的名义白拿。因为这些人在市场上东张西望比较各种物品的优劣,然后白取白拿,故人称“白望”。东晋大臣陈頵(jūn)忧于国事,在给丞相王导的上书中说:“中华所以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失所,先白望而后实事。”这是指选拔人才的时候先看重虚名,然后才看具体的办事能力。

“白望”还可以写作“望白”“望空”。干宝《晋纪总论》:“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干宝指出晋代的官员都以虚名为高,却看不起那些做实事的人。两晋玄学清谈之风很盛,官员们往往“望白署空”,自己不愿处理政务,交由下属收集资料,以了解情况,并拟出意见写成文书送来,自己不看全文就在预留的空白处签字署名。可想而知,这个署名都是空名、虚名而已。

雅步袅纤腰,巧笑发皓齿(陆云)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雅”其实就是“鸦”的本字,后来“雅”字就被借走,用作酒器的名称。

■ “雅量”最早的意思是指人的酒量极好,喝多了也不会喝醉的意思。

■ “雅”后来从酒量好引申为酒品好,这才引申出风雅、文雅等词,形容美好的气度。

宏大宽容的气度称作“雅量”,《世说新语》中有“雅量”这一篇目,就是记述当时人的这种气度。最能说明这种气度的是嵇康。嵇康被判处死刑,行刑地点是在首都洛阳的东市。临刑前,嵇康抬头目测了一下日影,估计离午时三刻还有一会儿工夫,于是气定神闲地要来琴,为围观的看客们弹奏了一曲,即著名的《广陵散》。一曲弹完,嵇康废琴而叹:“过去袁孝尼请求我传授《广陵散》,我谨守誓言,没有传给他,可惜于今绝矣!”然后从容就死,这就叫“雅量”。

“雅”本来指一种鸟类,这种鸟类就是乌鸦。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形声字,左边的“牙”表声,是乌鸦的拟声,右边的“隹”表意。“隹”读作zhuī,《说文解字》:“隹,鸟之短尾总名也。”“隹”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隹”的字大都与禽类有关,比如雁、隼、雀、雉等。

《说文解字》:“雅,楚乌也,秦谓之雅。”可见“雅”就是“鸦”的本字。段玉裁说楚乌并非是楚地的乌鸦,但是许慎明明解释说“秦谓之雅”,秦地将楚乌这种乌鸦叫作“雅”,由此对比,我觉得楚乌就是楚地的乌鸦。后来又造出了一个“鸦”字来指乌鸦,“雅”这个字就被借走,用作酒器的名称。“雅”为什么会借用为酒器呢?这是因为古时的一种酒器“爵”就是仿照“雀”的样子制成的,而“雅”本来就是鸟类,因此可以如此借用。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所著《典论》中记载:“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刘表好酒,甚至把酒器都按照伯、仲、季的排行进行排列,而且每件酒器盛的酒量也不一样。当然了,不管是七升、六升还是五升,实在都够多的,能喝下这么多酒的人,当然就是“雅量”了。因此,“雅量”最早的意思是指人善饮。

据北宋教育家温革所著《隐窟杂志》载:“宋时阆州有三雅池,古有修此池,得三铜器,状如酒杯,各有篆文曰:伯雅,仲雅,季雅。当时虽以名池,而不知为刘表物也。吴均诗云:‘联倾三雅卮。’刘梦得诗云:‘酒每倾三雅。’”由此亦可知,“雅量”最初是形容的酒量,善饮才能称作“雅量”。古时还有“雅寿”一词,指举杯祝寿。

清人翟灏在《通俗编》中说:“按世称雅量,谓能饮此器中酒,不及醉也。”饮酒而不醉,谓之酒德,因此由“雅”引申出“正”的意思:“正而有美德者谓之雅。”今天经常使用的风雅、文雅、雅人深致等形容人美好气度的词都是由此而来。也有学者说乌鸦为纯黑色,因此“雅”由纯黑引申为纯正、高尚、美好之意。三国诗人陆云有诗:“雅步袅纤腰,巧笑发皓齿。”其中的“雅步”即指从容美好地行走。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周易》)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葬”字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一个人躺在棺材里,会意为埋葬的意思。

■ 上古的葬仪非常简单,只用柴草包裹尸体,葬在原野中即可。

■ 在春秋之前的简葬制度,只挖墓穴而不立坟头,墓坏了也不会再修复。

“葬”字的字形演变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葬仪的变迁。

葬,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一个人躺在棺材里面,上面的两束草表示用草掩埋。甲骨文字形❷,左边像是一块死者身下垫的板子,右边据许慎解释是残骨的形状,整个字形会意为埋葬。马如森先生解释道:“像一朽骨于床上,意为死人。”金文字形❸,这个字形出自河北平山中山王陵的战国时期中山王墓宫堂图,与甲骨文字形相比略有变化。小篆字形❹,脱离了甲骨文和金文的造字思维。《说文解字》:“葬,藏也。从死在草中,一其中,所以荐之。”许慎解释小篆字形,上下都是草,中间是“死”字,“死”字的下面是一块垫板,荐是草席,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藏在草丛里。三国时出土的《三体石经》上还有一种变形❺,字形非常美丽,因此收录于此。

《周易·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由此可见,上古时候的葬礼是多么简单:用柴草厚厚地包裹起尸体,葬到原野之中,既不封土为坟,上面也不植树,服丧也没有规定的期限。《孟子》曾经叙述过上古的葬仪:“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意思是上古曾经有个不安葬父母的人,他的父母死后,就抬走尸体扔进山沟。几天后他经过那个地方,看到狐狸在吃,苍蝇蚊子在叮。孟子是用后世的儒家观念来批评这个人,但也可从中看出上古时期的葬礼之简单。

《礼记》中记载了一则孔子的故事。孔子在“防”这个地方为父母修建了一座合葬墓,修完后说:“我听说古时候墓而不坟,我孔丘乃是东西南北四处漂流之人,不能不作一个标记。”于是修了一个高四尺的坟头。修完后孔子先回了家,跟他一块儿修墓的弟子们回来晚了,孔子问道:“你们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啊?”弟子们回答说:“您走了之后下大雨,墓被雨淋坏了,我们重新将它修好,因此花费了一些时间。”孔子听了这番话,半天没有回应,弟子们说了三遍,孔子才流着眼泪说:“我听说古时候不修墓。”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得知,在春秋时期之前,第一“墓而不坟”,只有墓而不立坟头;第二“古不修墓”,墓坏了也不会再修好。这已经是“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之后的简葬制度了。“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这种简葬方式后来改成了棺葬,但是仍然只有“墓”而没有“坟”,而且墓坏了也不会去修,任其自然。上古时期没有那么多繁杂的礼节,人们对待死亡的态度很超然,不需要后来的一整套埋葬制度。

不过,孔子感慨的是上古时期的葬仪,事实上周代时已经出现了“坟墓”。周代有大司徒的官职,其职责之一要遵从六种风俗以安定百姓,这六种风俗分别是:“一曰美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可见这时的民间风俗中已经有了“坟墓”制度。

今天的坟墓越来越趋于豪华,跟古人的教诲早已经背道而驰了。

自古落成须善颂,扫除东阁望公来(王安石)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零”和“落”原来都是下坠的意思,但草的凋谢叫“零”,树木的凋谢叫“落”。

■ 古代宫室建成后要举行祭礼,这种祭礼叫作“落”,延伸出今天的“落成”一词。

“落”是个后起的字,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落,凡草曰零,木曰落。从草洛声。”“零”和“落”都是坠下来的意思,“零”的本义是“余雨”,也就是细雨,所以草的凋谢叫“零”,取其轻微之意;树木的凋谢叫“落”,比草的凋谢动静要大一些。屈原《离骚》中的名句:“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草木零落,就是零、落分指。杜甫有句诗,这种区别显得更加清晰:“岁暮百草零,疾风高冈裂。”草只能称“零”。还有“人闲桂花落”“落英缤纷”等种种表示树木凋谢的诗文,可以验证“零”和“落”的区别。

树木凋谢,枝叶在地上堆成一堆,会阻挡人的行进,因此古人把篱笆称作篱落。柳宗元有诗:“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又由此引申出人聚居的地方,比如村落、屯落、聚落。至于“落”的各种读音:luò,lào,là,都是在漫长的语音演变过程中逐渐添加上去的,有的还是方言读音,比如莲花落的“落”读作lào。

最有趣的是“落成”一词,今天管建筑工程完工叫“落成”,含义非常简单,再也没有别的意味在内了,可是在古代,这个词的意思要复杂得多。

古代宫室建成后要举行祭礼,这种祭礼就叫作“落”。公元前535年,楚灵王建了一座离宫,取名章华台,十分华美。建成之后,楚灵王带着大臣伍举一起登台,楚灵王洋洋得意地赞美道:“章华台真是太美了!”伍举接过楚灵王的话头,批评他以举国之力建造这么一座台,劳民伤财,用了好几年才建成,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楚灵王不听伍举的劝谏,还想把各国的国君都请来参加落成典礼,没想到各国国君都以之为耻,纷纷拒绝了邀请,只有鲁国国君勉强前来。这个故事记载在《左传·昭公七年》里面,原文是:“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杜预解释道:“宫室始成,祭之为落。”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也说:“落成之日,盛筵祭神。”

《左传·昭公四年》:“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飨大夫以落之。’”鲁国大夫叔孙穆子为儿子孟丙造了一口钟,对儿子说:“你还没有正式和人交际,在请大夫们饮宴的时候举行钟的落成典礼。”杜预解释道:“以豭猪血衅钟曰落。”豭(jiā)猪就是公猪,衅(xìn)是指用动物的血来祭祀新制的器物。用公猪的血来祭祀新钟,这个祭礼就叫作“落”。

“落”这种祭礼也称作“考室”,“考”是成的意思,“室”即宫室。颜师古解释道:“凡宫新成,杀牲以衅祭,致其五祀之神,谓之考室。”这和“落”的祭礼仪式完全相同。除了杀牲作祭品之外,还有一项仪式是唱歌颂祷,《诗经》中有一首叫《斯干》的诗,就是周宣王“考室”时所颂祷的歌,既展示了宫室的生动面貌,又表达了对主人的良好祝愿。因此,王安石在诗中写道:“自古落成须善颂,扫除东阁望公来。”就是这一祭礼的形象描述。

今天建筑竣工之后,往往邀请官员或者名流进行剪彩,也是古代举行祭礼的遗意,只不过方式不一样罢了。

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左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鼎”是一个象形字,有三只脚、两只耳朵,是用来烹煮食物的食器。

■ 大禹将天下分为九州,制造了九鼎,一鼎代表一州。从此,九州就成了中国的代称,鼎也从单纯的食器变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

■ 九鼎只有天子能够拥有,因此,古人就把图谋夺取国家政权称为“问鼎”。

《说文解字》:“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者,螭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许慎的这段解释分为两层意思:“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这层意思是说,鼎起初是烹煮食物的食器,用来调和五味;“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者,螭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天休的意思是天赐福佑,这层意思是说,大禹铸鼎,置之山林川泽能够辟邪,魑魅魍魉等妖魔鬼怪见之望风而逃,鼎从单纯的食器变得具有了法力。但是“鼎”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法力呢?

大禹时就能够铸鼎,那么甲骨文中一定已经有了这个字。鼎,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鼎的两耳,中间是鼎的腹部,下面是鼎的三足。甲骨文字形❷,鼎腹更加突出。金文字形❸,耳、腹、足仍然历历可见。小篆字形❹,字形加以美化,虽然看不出来鼎的形状,但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小篆一路演化的痕迹来看,大致还可以猜测出鼎的样子,不过下面变成了四足。

禹把天下分成九州,把九州的青铜集中在一起铸造了九只鼎,在鼎上镌刻着全国的名山大川和奇异之物,一鼎代表一州,九鼎集中存放在夏王朝的都城。从此,九州就成为中国的代称,鼎也从单纯的食器变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有个成语叫“一言九鼎”,就是从这里来的,比喻人说话的分量很重,一句话抵得上九鼎的重量,也用来比喻极其信守诺言。

九鼎铸成之后,夏传商,商传周,周代末年,王室衰微,许多强大的诸侯国都觊觎九鼎。有一次楚庄王讨伐陆浑之戎来到洛河的时候,陈兵于周王室境内。周定王派王孙满前来犒劳楚军,“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有取而代周之意,因此古人就把图谋夺取政权称为“问鼎”。

周王朝灭亡之后,九鼎就神秘地失踪了,虽然有过种种离奇的说法,秦始皇甚至还亲自前往泗水打捞,但九鼎再也没有出现过。

鼎是国之重器,《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这是丝毫不得僭越的。因此贵族之家吃饭时要“列鼎而食”,意思是将允许使用的几个鼎按照大小排列起来,从大到小根据等级制依次而食。这是古代社会等级制的真实写照。

“鼎”的引申义很多,鼎是烹煮食物的食器,因此引申出“鼎沸”一词,用鼎中的沸水来形容动乱的局势。鼎为三足,故有“三足鼎立”这一成语。鼎为国家重器,因此引申为显贵,比如鼎臣、鼎族、大名鼎鼎。鼎代表国家政权,因此政权的易手被称作“鼎革”,革是革旧,鼎是鼎新,代表着新政权的建立。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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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禽”的甲骨文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有柄的网子,本义是捕捉禽兽的工具。

■ 将两条腿上都长羽毛的动物称为“禽”,四条腿都长毛的动物称为“兽”,都是引申义。

■ “兽”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左边是捕猎的工具,右边是一条狗,会意为捕猎。

《礼记·曲礼上》:“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禽、兽并举。

先说禽,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网,下面是网的柄,因此“禽”的本义是捕捉禽兽的工具。金文字形❷,在网具上面添加了一个表声的符号“今”,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也有人说上面是一个盖子,表示将捕捉到的鸟儿放到封闭空间里。金文字形❸,网具的长柄左侧添加了一只手,表示以手持柄。小篆字形❹,从金文演变而来,变得异常复杂起来。段玉裁认为下面像禽兽的足迹,中间的“凶”字像禽兽的头。这种解释很牵强,跟原始字形差别过大。

《说文解字》:“禽,走兽总名。”这是“禽”的引申义,本义是捕捉,当动词用,后来用作名词后,添加了一个提手旁,变成了“擒”。《尔雅·释鸟》:“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两条腿都长羽毛的叫禽,四条腿都长毛的叫兽。古代有六种供膳食的禽类,称作六禽。六禽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雁、鹑、、雉、鸠、鸽。鹑(chún)是鹌鹑的简称;(yàn)通,也是鹌鹑的一种;雉(zhì)是野鸡;鸠(jiū)是鸠鸽科鸟类的泛称。另一种说法是:羔、豚、犊、麛、雉、雁。羔是小羊;豚(tún)是小猪;犊是小牛;麛(mí)是幼鹿。

三国名医华佗还创了一种武术,名为五禽之戏,这五禽是:“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早就不专指鸟类了。

再说兽,甲骨文字形❺,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捕猎的工具,像长柄上用绳索缚以石块,右边是一条狗,会意为带着猎犬和工具去捕猎。金文字形❻,狗和捕猎工具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❼,变得复杂了,但还是能看出来自金文字形。简化后的字体失去了“犬”,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兽,守备者也。”这其实也是“兽”的引申义,本义是捕猎。如同六禽一样,古代也有六种供膳食的兽类,称作六兽,分别是:麋、鹿、熊、麇、野豕、兔。麋鹿是今天的通称,但是古人分类很细,麋是冬至时脱角的鹿;麇(jūn)就是獐子;野豕(shǐ)就是野猪。

今天的日常用语“衣冠禽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骂人是穿戴着衣帽的禽兽,指品德极坏,行为像禽兽一样卑劣的人。但在明代却是指官员的服饰制度,文官官服绣禽,武将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善也不同:文官一品绯袍,绣仙鹤;二品绯袍,绣锦鸡;三品绯袍,绣孔雀;四品绯袍,绣云雁;五品青袍,绣白鹇;六品青袍,绣鹭鸶;七品青袍,绣(xī chì,一种水鸟,体形大于鸳鸯);八品绿袍,绣黄鹂;九品绿袍,绣鹌鹑。武将一、二品绯袍,绘狮子;三品绯袍,绘老虎;四品绯袍,绘豹子;五品青袍,绘熊罴(pí);六、七品青袍,绘彪(虎纹);八品绿袍,绘犀牛,九品绿袍,绘海马。此之谓“衣冠禽兽”,本来没有贬义成分,后来因为官员们贪赃枉法,多行不义,老百姓切齿痛恨,“衣冠禽兽”才变成了贬义词,一直沿用至今。

少室出天外,巍巍何尊严(梅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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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是一个象形字,本义就是酒器的意思。

■ 向人敬酒是一种尊重的表示,因此“尊”字后来引申为尊重、尊敬之意。酒器的本义则被新造的“罇”“樽”等字所替代。

尊,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两只手,上面是一个酒坛,双手捧着酒坛。甲骨文字形❷,左边添加了一个表示升高的符号,表奉献登进之意。金文字形❸,下面的两只手没变,上面的酒坛里装着酒,因为是陈酒,酒和酒糟下沉,“酉”的上面的两撇像浮出的水形。也有人说是酒满了要浮出来的样子,还有人说表示酒气挥发。金文字形❹,右边的升高符号更加明显。小篆字形❺,下面简化成了一只手(寸)。

《说文解字》:“尊,酒器也。”《周礼》中有小宗伯的官职,职责之一是“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宾客”。“六尊”是六种注酒器,它们分别是:牺尊、象尊、著尊、壶尊、太尊、山尊。牺尊是牛形的盛酒器,背上凿孔注酒,另一说是在尊的腹部刻画牛形;象尊是象形或凤凰形的盛酒器,另一说是用象牙或象骨装饰;著尊是殷商时期的尊,著地无足,即立在地上,没有尊足;壶尊是以壶为尊;太尊是用瓦制成的,太古的瓦尊;山尊是刻画山和云形的酒器。这六尊用来祭祀和接待宾客。

作为盛酒器,尊的形状是敞口、高颈、圈足。尊上常常饰以动物或山云形象,如同六尊那样。段玉裁说:“凡酒必实于尊以待酌者。凡酌酒者必资于尊,故引申以为尊卑字,犹贵贱本谓货物而引申之也。自专用为尊卑字,而别制罇樽为酒尊字矣。”向人敬酒是一种尊重的表示,因此“尊”字引申为尊重、尊敬之意,而“酒器”的本义被新造的“罇”“樽”等字所替代。

《礼记·表记》:“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广韵》:“尊,重也,贵也,君父之称也。”古人很早就把“尊”字用到君、父身上了,因此“尊”成为对君、父和其他长辈的敬称,比如至尊用来称皇帝,尊姓大名用来恭敬地询问对方的名字。

《荀子·致士》:“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按照荀子的说法,有四类人可以当老师:有尊严而使人害怕,可以当老师;年老而有威信,可以当老师;诵读解说经典而在行动上不超越、不违犯它,可以当老师;懂得精微的道理而又能加以阐述,可以当老师。唯独“博习”即博学的人不能当老师。博学的人就是今天说的“知道分子”,世上所有的知识都知道一点,但是所有的知识都不精通,这样的人的确不能当老师。

“尊严”一词在今天的意思是指不容侵犯的身份或地位,比如人的尊严、国家的尊严,都是不可侵犯的意思。追根溯源,“尊严”为什么神圣不可侵犯呢?原来,“尊”最常见的用法是对别人或者自己父母亲的敬称,比如“尊大人”和“尊堂”都是敬称别人的父母,“令尊”是敬称对方的父亲,“家尊”既可用于敬称对方的父亲,又可用于敬称自己的父亲。“严”则是对自己父亲的尊称,比如“家严”是对自己父亲的敬称。《周易》中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严君”本来是对父母亲的统称,不过因为民间有严父慈母的说法,因此“严”才专称父亲,母亲则称作“家慈”。

“尊”和“严”既然是指父母,当然神圣不可侵犯,这才诞生了“尊严”一词。“尊严”因此也引申为崇高庄严,比如北宋著名诗人梅尧臣《汝州登慈寺阁望嵩岳》一诗中写道:“少室出天外,巍巍何尊严。”

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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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禄”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辘轳把水桶吊进井中打水,水滴四溅的样子,会意为集水灌溉以保丰收。

■ 最早的时候,福、禄不分。后来,禄引申为官员所得的俸禄,福则是指福分、福运的意思。

■ 在古代,士死曰“不禄”,也就是没有福气继续当官了!

福、禄常常连用,比如福禄双全,形容福分和爵禄通通都齐备了。那么“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含义呢?

禄,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半部代表辘轳的形状,辘轳把水桶或汲水器吊进井中打水,水滴四溅,以此形象会意,会意为汲水灌溉保丰收之意。《说文解字》:“禄,福也。”丰衣足食即为福和禄,这是古人最朴素的人生追求。甲骨文字形❷,汲水器好像提了起来,水滴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❸,结构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❹,左边添加了一个偏旁“示”,《说文解字》:“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吉凶之事示于人就要举行祭祀活动,因此凡是“示”字旁的字大都与祝愿、鬼神、祭祀之事有关。“禄”字加上“示”这个偏旁,不仅使“禄”字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而且也预示着丰收之后还要按时祭祀,或者表达对丰收的祝愿之意。

最早的时候,福、禄不分,因此两个字可以互训,福就是禄,禄就是福,这是古人训诂常用的手法。后来两个字的含义才加以区分,“禄”引申为官员所得的俸禄,与抽象的福分、福运的意思彻底区别开了。《周礼》中制定了君王驾驭群臣的八种权术:“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曰置,以驭其行;五曰生,以驭其福;六曰夺,以驭其贫;七曰废,以驭其罪;八曰诛,以驭其过。”贾公彦解释道:“禄,所以富臣下。”意思就是臣下该得的俸禄。

荀子曾经从理想主义的角度描述过贤士应得的俸禄:“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意思是说,最高等的贤士应该以天下的财货为俸禄,次一等的贤士应该以一国的财货为俸禄,最下等的贤士应该以小小一块田邑的财货为俸禄。古人做官依赖俸禄为生,因此他们把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仅仅是为了领取俸禄,尸位素餐的官员称作“禄蠹”。南北朝时还有一种独特的俸禄叫“干禄”,干指地位低下的官吏和被役使的奴隶。权贵和高级官吏向他们收取可以免除兵役或劳役的绢,用以补充俸禄之不足,其实是一种苛捐杂税。流风所及,以至于权贵们的仆人、宦官、胡人、歌舞艺人、奴婢,甚至宠物狗、马、鹰、斗鸡都各有封号,享用的就是这种干禄。

《礼记·曲礼下》规定:“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hōng),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士之死名为“不禄”,有人把“不禄”解释为死了就没有俸禄了,简直是笑话!这里用的就是“禄”的本义,即福气、福分、福运。郑玄解释“不禄”为“不终其禄”,没有福气继续当官了!把“不禄”解释为没有福气还有一个旁证,《礼记·曲礼》规定夭折也叫“不禄”,当然是没有福气继续活着的意思。士是贵族阶层中最低的一个等级,从“不禄”的称呼中也可以看出来地位之低下,仅仅比普通老百姓的“死”高出一个等级。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常建)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禅”本作“墠”,是指经过除草整洁的郊野平地。后来为了神化这个字,才将“土”字旁改为表示祭祀的“示”字旁。

■ 读作chán的“禅”字,是表示与佛教有关的事务。

■ 读作shàn的“禅”字,则跟古代的祭祀土地之礼有关。

“禅”最初的读音为shàn,现在除了“禅让”一词之外一律读作chán,这是古今“禅”字读音最大的区别。“禅”最初的字形跟现在也不一样,而是写作“墠”,意思是指经过除草整治的郊野平地。后来为了神化这个字,将“土”字旁改为表示祭祀的“示”字旁,才演变成“禅”字。

古人为什么要神化“禅”字呢?《说文解字》:“禅,祭天也。”原来古代国君举行祭祀大典的时候,“筑土曰封,除地曰禅”,这就是古代的封禅大典:在泰山上筑土为坛,报天之功,称“封”;在泰山下的梁父山上辟场祭地,报地之德,称“禅”。“封”是增高祭天,故筑土堆成祭坛;“禅”是加广祭地,故除草整治土地。“封禅”合称祭祀天地之礼。

禅,小篆字形❶,这显然是一个形声字,从示单声。但我们看它的另一个篆体字形❷,右边是“亶(dǎn)”,意思是多谷,左边表示祭祀,祭祀土地才能多产谷子,因此它又是一个会意字。

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后,想效仿上古帝王封禅泰山,国相管仲阻止了他,声称上古帝王封禅泰山都出现了很多祥瑞,比如东海进贡的比目鱼,西海进贡的比翼鸟,可是如今什么祥瑞都没有,凤凰、麒麟没有降临,田地里没有出产嘉谷,反倒是蓬蒿、杂草茂盛,鸱枭等恶鸟现身,这种情况表明您显然还没有被授以天命,怎么可能封禅呢?这一番危言耸听的话,迫使齐桓公打消了封禅的念头。

秦始皇统一天下,登基后第三年,也开始效仿上古帝王到泰山封禅。据《史记》记载:“上自泰山阳至巅,立石颂秦始皇帝德,明其得封也;从阴道下,禅于梁父。”这是第一次有史记载的封禅记录,但具体的祭祀之礼如何,秦始皇却秘藏起来,大概是怕后来的帝王得知,也效仿他的行为封禅,那就减弱了“始皇帝”的威风了。即使如此,后世帝王还是效仿秦始皇,频频登上泰山封禅。

因为封禅是帝王之举,“禅”后来就引申出让位的意思,称作“禅让”,比如尧将帝位禅让给舜,舜又将帝位禅让给禹,禹死前却将帝位传给了儿子。禅让制的结束,正式开始了“家天下”的历史进程。

至于今天的“禅”chán字,是表示与佛教有关的事物,跟古代的祭祀土地之礼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比如唐代诗人常建的名句:“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禅”是梵语音译“禅那”的简称,禅那意译为禅定,是佛教禅宗的六种修行方法之一。一心审考为禅,息虑凝心为定。佛教修行者以为静坐敛心,专注一境,久之达到身心安稳、观照明净的境地,即为禅定。禅宗之名则起始于唐代,始祖为天竺高僧达摩,传四世而到五祖弘忍,弘忍之后分化为南宗慧能的顿悟说和北宗神秀的渐悟说,其中以顿悟说流传最广,主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顿悟成佛。中晚唐之后成为汉传佛教的主流,后来更传入世界各地。

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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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是一个会意字,字形上面是羊,下面是两个言,会意为吉祥、美好的意思。

■ 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从心亚声,不过有很多学者都认为“亚”字像殷代地下墓室的平面图形。

善和恶是一对反义词。

先说善,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羊,下面是眼睛,羊的眼睛很和善,因此用来会意。金文字形❷,脱离了甲骨文的造字思维,上面是羊,下面是两个“言”。金文字形❸,大同小异。古人把羊视为吉祥、美好的动物,“言”是说话,会意为说出的话非常吉祥、美好,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善,吉也。”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羊会意为美味,下面的“言”会意为因美味而连连称赞。小篆字形❹,下面两个“言”简化成了一个。

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蒙学读物《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孔子亦有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儒家持“性善论”,因此“善”是儒家学说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孟子则说得更多:“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教人以善,谓之忠。”“好善优于天下。”善良、善心,这都是从吉祥、美好的本义引申出来的含义。

“善”的金文字形有两个“言”,表示吉祥、美好的话说得越多越好,所谓连连称善,因此“善”又可以引申为多。《诗经·载驰》中有“女子善怀,亦各有行”的诗句,意思是女子有很多思念,心里面也有自己的主张。《礼记·文王世子》中有更明确的记载:“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父王吃饭多,那么太子也能吃饭多;如果父王生病吃饭少,那么太子也因为忧愁而吃不饱。“善”与“寡”相对,当然是多的意思;如果把此处的“善”理解成美好,就说不通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小篆字形❺,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从心亚声。不过有很多学者都认为“亚”字像殷代地下墓室的平面图形,白川静先生说:“墓室为死者的居所,对活着的人来说,此处乃心情不畅之地,易生嫌忌拘谨之思。”那么“恶”就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说文解字》:“恶,过也。”人有过错叫恶。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有心而恶谓之恶,无心而恶谓之过。”

古人把六种极其凶恶的事情叫作“六极”,分别是:“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这并不是指对人凶恶,而是指自身遭遇的祸患。

又有“十恶不赦”的说法,指古代刑律制定的十种大罪。《隋书·刑法志》载:“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一曰谋反,企图推翻现政权。这一条历来都是“十恶”之首。二曰谋大逆,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三曰谋叛,背叛朝廷。四曰恶逆,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五曰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将人肢解,造毒物杀人,用邪术诅咒人等。六曰大不敬,冒犯皇帝的尊严,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七曰不孝,对祖父母或父母不孝。八曰不睦,亲族之间互相伤害。九曰不义,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官以上官长;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十曰内乱,亲族之间通奸或强奸。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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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是一个会意字,字形上面是两棵树,下面是一只足,会意为开发山林的意思。

■ 古代楚人自称为“楚”,是因为他们聚居之地多山林,需要开发,故称楚人、楚国。

■ 楚木比一般的灌木都高,因此“楚楚”就引申为鲜明的样子,如“衣冠楚楚”。

“楚”这个字很有意思,甲骨文字形❶,上部有两棵树木,代表山林,下面是足(脚),因此“楚”是一个会意字,人的足迹踏进了山林,会意为开发山林的意思。但同时还兼有形声,下面的“足”表声。甲骨文字形❷,山林更加茂密,人的足迹踏进山林也更加深入。金文字形❸,字形变得工整起来了。小篆字形❹,接近金文。楷体字形的下部变成了“疋”,“疋”和“足”在上古的时候是一个字。

古代楚人自称为“楚”,是因为楚人聚居地多山林,需要开发,故称楚人、楚国。后来楚人回忆起他们的祖先,声称祖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正是纪念祖先开发山林的功劳。《说文解字》:“楚,丛木,一曰荆。”这是从开发山林引申出来的意思,把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叫作“楚”,又叫“荆”,所以中原各国又称楚国为荆蛮。

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楚”这种植物的影子。《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翘读作qiáo,本义是鸟尾上的长羽,这里比喻杂草丛生;错,杂;刈(yì),收割。这两句诗的字面意思是:众多错杂的薪柴中,我只收割其中最高的楚树,比喻众多的女子都很贞洁,而我只选取追求其中最高洁的汉水游女。

《诗经·楚茨》中还有“楚楚者茨”的诗句,意思就是田野里生长着茂盛的蒺藜。楚木比别的灌木都长得高,众多灌木之中,最先看见的就是它,因此“楚楚”引申为鲜明的样子,比如《诗经·蜉蝣》中的诗句:“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形容蜉蝣的翅膀鲜明美丽。明白了“楚楚”的意思,就知道“楚楚”一词最早不能用在人身上,而只能用在植物身上。

《世说新语》中讲了一个故事。东晋名士孙绰盖了几间房子,过上了隐居生涯,他在房子前面种了一棵松树,亲自培土浇水。邻居高世远有一天对他说:“松树子非不楚楚可怜,但永无栋梁用耳!”高世远用“楚楚可怜”来形容刚栽下的幼松纤弱可爱的样子,因为松树属于乔木类,只能药用或观赏,不能像其他树木一样可以拿来盖房子,因此高世远才这么说。到了清代,许豫所著《白门新柳记》一书中用“楚楚可怜”来形容妓女患病后的样子,从此之后,“楚楚可怜”一词才开始用在女人身上,跟今天的意思一样。

有趣的是,“楚”因为枝干坚硬,还用来制成刑具,不过这种刑具最早用在念书的儿童身上,类似于戒尺的功能。《礼记·学记》规定:“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是山楸木,跟荆树一样坚硬,用这两种树的枝干制成杖,以对付那些不好好学习的顽童,调皮捣蛋的时候惩戒一下。后来“夏楚”连用,泛指用棍棒进行体罚,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楚”打在身上很疼,所以又引申出痛苦的意思,比如苦楚、酸楚。

仲春,雷乃发声;仲秋,雷始收声(《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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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是一个象形字,字形中间像闪电,两旁的圆圈表示打雷的声音。

■ 古人认为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同”是古代土地的面积单位,方圆百里为“同”,因此才产生了“雷同”一词。

■ “五雷轰顶”一词中的“五雷”,原来是指雷公的五位兄弟。

一个描述自然现象的“雷”字,成为了今天的网络流行语:“太雷人了!”“雷死人不偿命!”不过,巨大的雷声令人恐惧,同时也令人全身发麻,倒是跟“雷人”的情景十分相似。

雷,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像弯弯曲曲的闪电,两边的圆圈表示打雷的声音,整个字形像闪电和雷声的交响。金文字形❷,中间还是闪电的形状,上下左右四个“田”字还是打雷的声音,很像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地雷的形状。之所以把表示雷声的小圆圈改为“田”字形,是因为刀刻不便,因此改圆为方形。金文字形❸,在上面添加了一个“雨”字,变成了一个会意字,会意为雷雨交加。小篆字形❹,把闪电去掉了。

《说文解字》:“雷,阴阳薄动,生物者也。”《春秋·玄命苞》:“阴阳合为雷。”《白虎通》:“雷者,阴中之阳也。”《淮南子·坠形训》:“阴阳相搏为雷。”以上解释都是从阴阳观念入手作出的,倒不如《礼记·月令》朴素的从自然现象入手的解释:“仲春,雷乃发声;仲秋,雷始收声。”

有趣的是,古人对打雷的声音能够传出多远有自己独特的界定。东汉章帝时,由于地方经费不足,有大臣向皇帝建议对食盐等日用品实行专卖制度,遭到尚书仆射朱晖的坚决反对,认为这是与民争利。汉章帝非常生气,朱晖却对众大臣说:“如果明明知道不能实行这项政策还‘顺旨雷同’,有负臣子的职责。”在朱晖的坚持下,这一政策最终没有实行。李贤解释“顺旨雷同”说:“打雷的时候,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百里称‘同’,故称‘雷同’。” “同”是古代土地的面积单位,方圆百里为“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方圆千里称“圻(qí)”,天子直接管辖的地盘是方圆千里,诸侯直接管辖的地盘方圆百里。后来就把随声附和或者观点与人相同叫作“雷同”。

在民间,对一个人恨到了极点,常常诅咒他出门遭“天打五雷轰”;形容一个人遭到了巨大的打击,是“五雷轰顶”。“五雷”到底是真的有五种雷还是被雷轰五次?《太平广记》从《神仙感遇传》中辑录了一则叫《叶迁韶》的故事。唐代有一个叫叶迁韶的人,幼年有一次在野外放牧,遇大雨便在大树下避雨,刚好这棵树被雷劈了,不过被雷劈开的地方随即又愈合了起来,无巧不巧,将雷公夹在了树中间。雷公伸胳膊蹬腿,吹胡子瞪眼,丑态出尽也出不来。叶迁韶拿了一块石头劈开树干,雷公这才脱身,临走前向叶迁韶千恩万谢,并约定过几天再在这棵树下见面。

到了那一天,雷公拿出一卷墨篆送给叶迁韶,说:“你按照墨篆中的办法可以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我共有兄弟五人,你需要雷的时候,只需呼唤一声雷大雷二,我们立马就会赶来打雷。不过雷五性格暴躁,没有什么危急的事情轻易不要叫他。”

从此之后,叶迁韶行符致雨,做了很多好事。有一次叶迁韶在吉州市喝得大醉,太守抓住了他,准备打他的屁股。叶迁韶大呼雷五,此时郡中正当大旱,只听霹雳一声,震耳欲聋,果然是雷五赶来,连续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雨,解除了旱情。叶迁韶就这样在江浙间周游,后来他的法术传了下来,被称为“五雷法”。

这就是“五雷”一词的来历,原是指的雷公兄弟五人。后来“五雷法”成为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法,“五雷”更进一步被理论化为金木水火土的五行之雷: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

烈日已应惊蜀犬,炎云惟是喘吴牛(唐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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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是一个象形字,字形像有只大眼睛的虫,也就是指蚕宝宝。

■ 四川别称“蜀”,是因为古代蜀国早就开始种桑养蚕,因此盛产丝绸。

■ “蜀犬吠日”一词是因为蜀地多雾,不常出太阳,因此每逢日出,群狗就狂吠不已,故引申为少见多怪的意思。

天府之国四川别称“蜀”,人们大多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别称,让我们先来看看“蜀”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蜀,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蜀,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段玉裁称,应为“桑中蚕”,如此一来这个字的意义就很清楚了,“蜀”就是蚕,上部的“目”是蚕头部的形状,下部的卷曲状是模仿蚕身体屈曲的样子。蜎蜎(yuān),形容虫子爬行的曲躯蠕动的样子。甲骨文字形❷,蚕的身体蜷曲得更厉害了。金文字形❸,下面添加了一条虫来示意。小篆字形❹,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楷体字形的下部直接变成了“虫”字。

《诗经·东山》有句:“蜎蜎者蜀,烝在桑野。”烝(zhēng)形容众多,这句诗的意思是:众多的蚕儿曲曲弯弯地爬行在遍布桑林的田野。古代的四川很早就开始种桑养蚕,因此以蚕为图腾。李白《蜀道难》一诗开篇就说:“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蚕丛和鱼凫是古蜀国两位国王的名字,蚕丛显然更是直接以蚕为名为图腾。据《华阳国志》记载:“蜀侯蚕丛,其目纵。”蚕丛的眼睛是“纵”起来的,想一想“蜀”字的金文字形吧,上面那只大眼睛多么像纵起来的形状啊!这就是四川别称“蜀”的来历。正因为古蜀国早就开始种桑养蚕,因此盛产丝绸,著名的蜀锦、蜀绣行销全国,成为著名的丝织品。

有个成语叫“蜀犬吠日”,是少见多怪的意思。蜀地多雾,不常出太阳,因此每逢日出,群狗就狂吠不已。“蜀犬吠日”这个成语出自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屈子赋曰:‘邑犬群吠,吠所怪也。’仆往闻庸蜀之南,恒雨少日,日出则犬吠。”柳宗元说:屈原说群犬狂吠,是在吠奇怪的东西。过去我听说庸(古国名,在今湖北省竹山县东南)和蜀以南的地方经常下雨,很少出太阳,一出太阳就会群犬乱吠,当时我还以为这是夸大其辞呢!六七年前我来到南方,有一年冬天,岭南下了一场大雪,我亲眼看见数州的犬都慌慌张张地狂吠乱窜,直到雪化了才停止狂吠,这才相信“蜀犬吠日”是真的。从此人们就用“蜀犬吠日”比喻少见多怪。

清代诗人唐孙华有诗:“烈日已应惊蜀犬,炎云惟是喘吴牛。”如同“蜀犬吠日”一样,吴地的水牛畏热,见到月亮就以为是太阳,喘息不已,这叫“吴牛喘月”。此诗称吴牛见到炎云也喘息,想来它们是多么希望见到阴云啊!

有趣的是,“蜀”还是一种动物的名字,这种神奇的动物记载在《山海经》中:“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东晋学者郭璞用韵文进一步描述了“鹿蜀”这种神奇的动物:“鹿蜀之兽,马质虎文,骧首吟鸣,矫足腾群,佩其皮毛,子孙如云。”《山海经》中记载着很多神奇的动物,现代人却都视之为传说,大概是因为当时的很多动物后来都灭绝了,如今不是每天还都在灭绝许多物种吗?“鹿蜀”大约也经历了同样的命运。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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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的本字是“辠”,这是一个会意字,用刑刀(辛)与鼻子(自)来会意受刑时的痛苦。

■ “罪”是一个会意字,像一张网子和一只展翅的鸟,本义是用来捕鱼、捕鸟的竹网。

■ 秦始皇看“辠”字似“皇”字,故下令以“罪”字代替“辠”字。

“罪”的本字是“辠”。先说辠,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的“自”是鼻子的形状,下面的“辛”是刑刀的形状,对犯罪的人要用刑刀来进行惩罚。“自”和“辛”组合起来,会意为用刑刀行刑的时候,犯罪的人很疼痛,蹙着鼻子表示苦楚,或者会意为割鼻的酷刑。小篆字形❷,字形已经规范化了。《说文解字》:“辠,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

再说罪,小篆字形❸,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上面是一张网,下面是“非”。“非”像鸟儿相背着展开的一对翅膀,截取这一段翅膀,来会意为用网捕鸟。《说文解字》:“罪,捕鱼竹网。”清代《字汇补》:“罪,捕鱼器。”“罪”的本义是用来捕鸟的竹网,当然也可以用来捕鱼。秦始皇自称始皇帝,统一文字时,看到“辠”这个字的样子跟皇帝的“皇”字长得很像,心里非常不爽,于是下令将“犯法”的“辠”用“罪”字来代替,“罪”字遂慢慢失去了本义,演变成今天的意思。

我国上古时期的法律制度先进得超出人们的想象,跟现代法理中的“无罪推定”是一样的。《尚书·大禹谟》中规定:“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怀疑有罪的时候要从轻,怀疑功劳的时候要从重。与其杀掉一个没有罪的人,不如放掉一个有罪的人。好生之德使民心安洽,不会触犯刑律。

不过上古时候帝王们这一满怀人性的关怀的规定,被后世针对“罪”的各种严刑峻法给代替了,不同时期都有对罪人的极其残酷的五刑。秦以前的五刑为:墨,刺刻面额,染以黑色,作为惩罚的标记;劓(yì),割掉鼻子,想一想“辠”字的金文字形吧;剕(fèi),又称刖(yuè),断足;宫,阉割;大辟,杀。秦汉时期的五刑为:黥(qíng),在脸上刺字并涂墨,以防犯人逃跑;劓;斩左右趾;枭(xiāo)首,砍下头颅并悬挂示众;菹(zū)其骨肉,将人剁成肉酱。隋唐以后的五刑为:死;流,流放;徒,拘禁罪人服劳役;杖,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笞(chī),用鞭子或竹板拷打。

除了死刑之外,这些残酷的严刑峻法今日统统都被废除了,对罪犯的惩罚代之以现代文明的手段,同时也衔接上了上古帝王们的人性关怀。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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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是一个会意字,像一个盘子上装着祭品,会意为在神前发誓结盟的意思。

■ 结盟时用盘子盛着牛耳朵,由主持盟誓的人执盘,称为“执牛耳”,因此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

■ “歃血为盟”的“歃血”就是微饮血或蘸血,以表示双方的诚意。

陆游《钗头凤》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山盟,指山为盟。盟为结盟,是世界各民族通行的礼仪,但我国古代的结盟有许多独特的仪式,“盟”这个字被造出来就跟这些仪式密切相关。

盟,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器皿,上面代表什么则说法不一,有学者说里面放的是三只牛耳朵,有学者说里面盛的是血。甲骨文字形❷,字形大同小异。持牛耳说的学者认为,古代结盟要使用牛作为祭品,割下牛的耳朵,用一种叫敦的食器盛着牛血,用珠盘盛着牛耳,主持盟誓的人执盘,这就叫“执牛耳”,从主持盟誓的人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盟”字因此会意为在神前发誓结盟的意思。

《说文解字》:“盟,《周礼》曰:‘国有疑则盟。’诸侯再相与会,十二岁一盟。北面诏天之司慎司命。盟,杀牲歃血,朱盘玉敦,以立牛耳。”司慎和司命是两颗星星的名字,古人认为诸侯结盟时,司慎负责伺察不敬者,司命负责伺察结盟者,加以神化而为神名。孔颖达解释说:“盟者,杀牲歃血,誓于神也。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于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如许慎和孔颖达所说,结盟过程中还有一道程序,叫歃血,认为“盟”字的甲骨文字形中,“器皿中盛的是血”的看法即由此而来。歃(shà)的本义是微吸、微饮,歃血即微饮血。还有一种说法是,歃血指用手指头蘸血,涂抹在嘴旁边。不管是微饮还是蘸血,都是双方之间诚意的表示。需要强调的是,歃血这道程序中用的血不是人血,而是被当作祭品的动物的血。盟誓时使用的动物,根据结盟者身份的贵贱程度也有不同:天子用牛和马,诸侯用狗和公猪,大夫以下用鸡。不过也有例外,《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描写了一场经典的盟誓场景。毛遂自荐,跟随平原君出使楚国,毛遂胁迫楚王答应赵国的条件之后,对楚王的左右说道:“取鸡狗马之血来。”毛遂大功告成,大概高兴得昏了头,竟然要把三种等级动物的血全都端上来,可发一笑!

盟,金文字形❸,右上角增加了一个“月”字,使“盟”从会意字变成了形声字,上面的“明”表声。金文字形❹,大同小异。小篆字形❺,字形更加规范化了。

《周礼》:“凡邦国有疑,会同。”会同就是会面,国与国之间有什么猜疑或疑问,于是会面而结盟,其中执牛耳者就称为盟主,结盟的国家互称盟国。后来也用于个人和个人之间,比如结拜兄弟称作盟兄弟。

即使在我国古代,不同民族结盟的仪式也不一样。《淮南子·齐俗训》中写道:“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北方的胡人最野蛮,在人的头骨中倒满酒,互饮以示信守,称“弹骨”;南方的越人则是用刀刺臂,流出血来,以示信守,称“契臂”;相比之下,中原民族更加文明一点,只是使用动物血“歃血”而已。

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唐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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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是“鉴”的初文,甲骨文是一个人跪在盆前看自己的样子,也就是照镜子的意思。

■ 传说秦始皇有面镜子,可以照出人的五脏六腑是否包藏祸心。后来,大堂上因此挂上一个匾,写道“秦镜高悬”,后改为“明镜高悬”。

唐代名臣魏徵去世后,唐太宗李世民发出了著名的感叹:“以铜为鉴,可正衣寇;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朕尝保此三鉴,内防己过。今魏徵逝,一鉴亡矣。”此处的“鉴”就是镜子的意思。“鉴”为什么会被当作镜子呢?让我们从头说来。

“监”是“鉴”的本字。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个盆状的器皿,右边是一个人,跪在盆前看自己的样子,人的眼睛(目)显得异常醒目。甲骨文字形❷,右边很像一位身姿窈窕的女子,盆中的一横代表水,一横上面的圆圈代表女子的脸部,一横下面的圆圈代表水中映出的女子脸部的倒影,真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❸,这个人站了起来,头伸到盆的上方,如此一来,自己的样子就看得更清楚了。盆的上面有一横,表示盆里面有水,同时“目”变成了“臣”(臣的甲骨文字形就是目)。金文字形❹,大同小异。小篆字形❺,没有任何区别。繁体字形“監”,右上角人的样子看不出来了。简化后的字体,连“目”都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监,临下也。”所谓“临下”,就是从盆的上面往下俯视自己的样子,因此“监”的本义就是照镜子。《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意思是国君不能光从水面上照自己的形象,而应该从人民中照自己的形象。《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此处的“监”和后句的“观”并举,是照视的意思。当作“照镜子”的本义解的时候,“监”读作四声jiàn。从“监”的本义引申出监督之意,又引申出监禁、监狱之意,当作这些义项的时候,“监”读作一声jiān。

“监”的引申义越来越多之后,开始把“照镜子”或“镜子”的本义转移给“鑑”这个字。鑑,金文字形❻,仍然是一个会意字,在“监”的左边添加了“金”,会意为这个盆子是用金属制成的。小篆字形❼,同于金文。《说文解字》:“鑑,大盆也,可以取明水于月。”所谓明水,是祭祀所用的净水;所谓“取明水于月”,其实指的就是露水。因此“鑑”的本义就是盛水或盛冰的青铜大盆,后来引申为青铜制成的镜子的时候,与“鉴”通假,慢慢地“鑑”字废弃不用,通用为“鉴”字了。

有个成语叫“明镜高悬”,鲜为人知的是,这面“明镜”最初其实叫秦鉴或秦镜,是秦始皇使用的镜子。据《西京杂记》记载,刘邦攻陷咸阳之后,搜查秦朝的府库,发现了很多宝贝,其中一件是长四尺、高五尺九寸的大镜子,里外都非常明亮,直立着照的时候,人的影子却是倒影;用手捂着胸口照的时候,五脏六腑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病人照这面镜子,就能看到什么地方病在何处;有邪心的女人照这面镜子,立马能看见胆张心动。秦始皇常常拿这面镜子照宫中的宫女,发现谁“胆张心动”立刻就将她杀了。后来,官员们为了标榜自己的清正廉明,常常在大堂上挂着“秦镜高悬”的一块匾,再后来因为秦朝离得越来越远,“秦镜”一词渐渐变得不明白了,于是就用“明镜高悬”取代了“秦镜高悬”。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鼠”是个象形字,字形就像一只活脱脱的老鼠,有鼠腹、鼠爪、鼠尾、鼠嘴和突出的鼠牙。

■ 古人对“鼠”的印象不好,因此,常常把鼠跟盗窃连在一起,例如“鼠窃狗盗”。

■ 老鼠的别称“耗子”,原来是出自老百姓对苛捐杂税的痛恨。

鼠是人类非常厌恶的动物,竟然排在十二生肖之首,对此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鼠夜半时分出来活动,夜半象征着天地混沌,鼠咬天开,因此子属鼠。明人李长卿著《松霞馆赘言》持这一观点:“子何以属鼠也?曰:天开于子,不耗则其气不开。鼠,耗虫也。于是夜尚未央,正鼠得令之候,故子属鼠。”

另一种说法是将十二种动物分为阴阳两类,阴阳按照动物脚趾头的奇偶数排定,动物前后左右脚趾头的数目都是相同的,只有鼠例外。明代学者郎瑛所著《七修类稿》中有“十二生肖”的条目,其中说:“子虽属阳,上四刻乃昨夜之阴,下四刻今日之阳,鼠前足四爪,象阴,后足五爪,象阳故也。”鼠前足四爪,偶数为阴,后足五爪,奇数为阳。子时前半部分是昨夜之阴,后半部分是今日之阳,所以正好用鼠来象征子时。

鼠,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多么栩栩如生的一只老鼠!下面是鼠腹、鼠爪、鼠尾,上面是鼠嘴和突出的鼠牙。甲骨文字形❷,这是一只肥胖的老鼠,鼠牙尖利,看着就令人全身发麻!小篆字形❸,将甲骨文的鼠形加以变形,但长长的尾巴还是看得很清楚。

《说文解字》:“鼠,穴虫之总名也。”古人对鼠的印象很不好:“鼠,小虫,性盗窃。”“鼠,小兽,善为盜。”《诗经·行露》:“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yōng,墙)?”因此有“鼠窃狗盗”的成语。据《晏子春秋》一书记载:“景公问于晏子曰:‘治国何患?’晏子对曰:‘患夫社鼠。’公曰:‘何谓也?’对曰:‘夫社,束木而涂之,鼠因往托焉。熏之则恐烧其木,灌之则恐败其涂。此鼠所以不可得杀者,以社故也。夫国亦有社鼠,人主左右是也。’”社庙是由一根根涂上泥的木头排列在一起建成的,老鼠栖居于此,人们想把老鼠赶出来,但是用烟火熏怕烧坏了木头,用水灌又怕毁坏了外表的涂泥,社鼠之所以不能被赶尽杀绝,就是因为社庙的缘故。国家也有社鼠,国君左右的小人就是,可见人们对鼠的厌恶。“投鼠忌器”这个成语是最好的描述,想扔东西投老鼠又怕毁坏了老鼠旁边的器具。因此鼠又引申为小人和奸臣,比如鼠辈、鼠目寸光之类词语。

老鼠为什么又叫耗子呢?各种词典都语焉不详,仅仅把这个称谓归结为某地方言。这是一个误解,“耗子”得名的由来其实很清楚。

老鼠跟十二地支配对为子鼠,这是耗子称谓中“子”的来源。“耗”是古代征收钱粮时,官府以损耗为名,在应交的钱粮之外强行摊派的附加部分,即苛捐杂税。据《梁书·张率传》载,南朝文学家张率性情宽厚,有一次派遣家僮给家中送去三千石米,到了家一称,竟然少了一多半!张率询问家僮为什么少了这么多,家僮回答道:“雀鼠耗也。”张率闻言大笑道:“壮哉雀鼠!”这些麻雀和老鼠也太厉害了,居然消耗了一千多石米!后来人们就把正税之外附加的钱粮戏称为“雀鼠耗”。“耗子”这个称谓中的“耗”即由此而来。民间出于对苛捐杂税的痛恨,因而把老鼠称作“耗子”,希望它们嘴下留情,不要“耗”得太多,以免“雀鼠耗”全都转嫁到百姓头上。

不堪春解手,更为晚停舟(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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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用手将牛角从牛头上掰下来,会意为用刀把牛剖开。

■ “解手”最初的本义是指分手,后来才变成上厕所的意思。

■ “解”有把牛角剖来送人的意思,因此引申出送、押送等意思。此时应读作jiè,比如押解、解差。

“解”是一个义项繁多、读音繁多的字,但所有义项都是从最原始的义项引申出来的。

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最下面是一个牛头,牛头上面是一只大牛角,大牛角旁边是两只手,两只手用力,将牛角从牛头上掰下来。甲骨文字形❷,牛角左右还溅出了两点血滴。金文字形❸,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❹,最上面的那只手变成了“刀”。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规范化了。

《说文解字》:“解,判也,从刀判牛角。”因此“解”的本义就是用刀把牛角剖开,后来把解剖任何东西都称作“解”。从它的本义来理解,最著名的就是“庖丁解牛”的典故了:“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庖丁可不仅仅是“解”牛角,而是技艺娴熟地将一头整牛都给“解”开了,真乃神乎其技!“解”的其他一切义项——离散,脱去,解释,排解,等等——都是从这个本义而引申出来的。

“解”字最奇特的用法是“解手”一词。这个词最初的意思是指分手,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还有秦观的名句:“不堪春解手,更为晚停舟。”都是分手、离别的意思。《水浒传》中还出现了一种随身携带的小佩刀叫作“解手刀”,又称“解手尖刀”“解腕尖刀”,当是取壮士断腕的意思,指危难之际,壮士以此断腕,后来就取了这个意思,将随身携带,便于立刻出手的小佩刀称作“解手刀”。至于当作上厕所的意思使用,通常的说法是明初北方大移民,官吏将移民的手绑在一起,串成一串,押解上路,防备他们逃跑,上厕所的时候需要将捆绑的绳子解开,故称“解手”,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解”的本义是解剖,剖开牛角是为了送人或者烹煮,因此引申出送、押送等义项。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应该读作四声jiè,比如押解、解差(押解犯人的差役)。唐宋时举进士,由地方推荐发送入京也称“解”,取其“送”的意思。比如各州的考试称作“解试”,就是从“送”入京城而来。从明代开始,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也是因为中试的举子们还要送入京城参加更高级别的考试。

“解”字还有一个读音,读作xiè,当作姓氏时必须读这个音,比如明代著名学者解缙。有一种能辨别曲直的神兽叫解豸,见到人争斗就用角去顶坏人,这里的“解”和“獬”是通假字。《诗经·烝民》中的名句:“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这里的“解”跟“懈”也是通假字,全句意思是:早晚都不松懈,服侍周王一人。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孟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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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是一个会意字,像心的上面长着茂盛的草木,会意为养育子女使其成长,并用心来爱他们。

■ 在周代的《仪礼》中,“慈母”竟不是指亲生母亲,而是指养母。

■ “慈”最早并没有专指母亲,直到“五常”的规范出来,才产生了“父严母慈”的定位。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自古以来,母亲常被称作慈母,“慈”成了母亲的专利,父亲则称为严父。严父慈母,仿佛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就此定型了。那么,究竟什么是“慈”呢?

慈,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面是一颗心,上面是草木在生长,草木茂盛的样子,会意为养育子女使其成长,并用心来爱他们。也有学者认为上面是两束细丝,细丝柔软,与下面的“心”会意为心肠柔软。小篆字形❷,“慈”的字形定型,变成了从心兹声的形声字。篆体字的另一种写法,比金文更形象:下面依旧是一颗心,左上是“子”,代表子女,右上是手,会意为用心爱着子女,用手抚育着子女。

《说文解字》:“慈,爱也。”西汉学者贾谊:“亲爱利子谓之慈,恻隐怜人谓之慈。”东汉学者服虔:“上爱下曰慈。”《管子》:“慈者,父母之高行也。”这些解释还都没有将“慈”的特性仅仅附加到母亲身上,直到“五常”概念的出现。五常是五种伦常道德,据西汉学者孔安国解释:“天与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于是产生了“父严母慈”这一传统的父母定位。

不过“慈母”最早可不是指亲生母亲,《仪礼·丧服》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定义:“慈母如母。”如果慈母是指亲生母亲,怎么还会这样说呢?儒家学者解释说:“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汝)以为子。’命子曰:‘女(汝)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这真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定义!

原来,“慈母”的地位要低于亲母和继母,“继母如母,慈母如母”。要符合“慈母”的条件可不容易:首先父亲最少必须有两个妾,其次其中一个妾刚好没有生育男孩儿,再次另外一个妾生育有男孩儿但是必须死掉,最后父亲还要下令让无子的妾领养已死的妾的儿子。只有符合了这些条件,这个被领养的男孩儿才能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养母为“慈母”。这就是“慈母如母”的含义!说起来真是让人伤心!不过这一含义后来就不再使用,而是专指亲生母亲了,比如古人对别人称呼自己的母亲叫“家慈”,相应地对别人称呼自己的父亲就叫“家严”。

“慈”是指母亲对子女的慈爱,后来加以引申,对父母孝敬奉养也称作“慈”。东汉学者郑玄解释道:“慈,爱敬进之也。”以爱和敬来奉养父母。古人将乌鸦的一种称为“慈乌”,据李时珍记载:“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相传此鸟刚出生的时候,母鸦口中含着食物喂养小鸦六十天,小鸦长大之后,为了报答母鸦的养育之恩,也衔着食物喂养母鸦六十天,叫作“反哺”,因此乌鸦被称为“慈乌”,以表彰这种鸟的慈孝。因为这个缘故,有时候也以“慈乌”来指代母亲。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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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人两手执牛尾而舞的样子。

■ 古人非常重视舞蹈,在周代,跳舞是幼童时期必学的功课,由乐师专门教授。

■ 舞蹈时身体必须活动起来,因此“舞”又引申出玩弄的意思,例如“舞弊”一词。

古人把音乐和舞蹈都跟德行联系起来。《礼记·乐记》载:“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意思是:使民众辛劳,那么参与舞蹈的人就少;使民众安逸,那么参与舞蹈的人就多。因此,看天子和诸侯组织的舞蹈,就能够从中看出天子和诸侯的德行。

“無”和“舞”本为一字,“無”是“舞”的初文。舞,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人两手执牛尾而舞。也有学者认为像一个人衣袖上佩有穗状饰物,舒展衣袖翩翩起舞。甲骨文字形❷,头部之人的样子更形象,牛尾也更加美观。金文字形❸,下面添加了两只脚,跳舞的时候当然要移动脚步。金文字形❹,变得复杂起来,上面保持了原始的甲骨文字形,下面添加了左边的“彳(chì)”和右边的“止(趾)”,“彳”和“止”都是行走的意思。小篆字形❺,下面简化成了两只脚,字形变得更加美观了。

《说文解字》:“舞,乐也,用足相背。”“用足相背”是解释小篆字形下面的两只相背的脚,到了小篆字形,“舞”从象形字变成了形声字,下面的两足相背表意,指舞蹈时脚步的移动。李白有诗:“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是“舞”非常形象的写照。

周代有乐师的官职,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小舞是指教给年幼的儿童舞蹈,舞蹈从娃娃抓起,可见古人对舞蹈的重视。《周礼》又说:“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这六种舞蹈被称作六舞。帗舞,帗(bō)是五色帛装饰的舞具,舞者执帗而舞,用来祭祀社稷;羽舞是执五彩的穗状羽毛而舞,用来祭祀四方;皇舞是舞者的衣帽上都饰以羽毛,手持五彩的羽毛,色如凤凰,用来求雨;旄舞是执牦牛尾而舞;干舞,干是盾牌,执盾牌而舞,是用兵之舞;人舞是不拿任何舞具,仅靠手而舞。

执兵器和盾牌的舞又称武舞,执羽毛的舞又称文舞。“为国家者,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经过禅让等和平程序取得天下的,舞蹈时要先文舞;经过征战等战争程序取得天下的,舞蹈时要先武舞,次序不能错。文舞和武舞又合称万舞:“以干羽为万舞,用之宗庙山川。”干舞就是武舞,羽舞就是文舞。

《论语》中有名句:“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舞雩(yú)是求雨时举行的伴有乐舞的祭祀,祭祀的台子叫舞雩台,因此曾点的志向就是:暮春时节,春日穿的衣服已经做好穿上,跟五六个成年人,六七个童子一起到沂水洗澡,在舞雩台上乘凉,然后唱着歌归来。这同样也是孔子的志向,因此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我赞成曾点啊!

舞蹈时身体必须动作起来,因此“舞”引申出玩弄的意思。《史记·张汤列传》:“舞智以御人。”玩弄权术来驾驭别人。还有“舞弊”一词,作弊的时候手舞足蹈,真是太形象的讽刺!

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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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的本字是“鱻”,意思是指用没有变质的鱼来作菜肴。

■ “鲜”的字形后来改为鱼和羊并列,并不是说鱼跟羊煮成一锅就鲜,而是用羊字表示味美。

■ “鲜”还可以引申出新鲜、明丽等意思,用在一切与美味、装饰有关的事物上。

“鲜”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字,唯汉语才有,拼音文字中没有相对应的字眼儿,因此可称地地道道“最中国”的汉字。

不过在汉代以前,当作新鲜的义项使用的是“鱻”这个字。鱻,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总共有三条鱼。小篆字形❷,同于金文。《说文解字》:“鱻,新鱼精也。从三鱼,不变鱼。”段玉裁注:“谓不变其生新也。”意思是指用新鲜的没有变质的鱼作菜肴。汉代以后,繁体的“鮮”字取代了烦琐的“鱻”字,“鱻”从此废弃不用。

鲜,金文字形❸,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条鱼,这并非是说羊和鱼烩成一锅即为“鲜”,而是用羊表示味美,下面的鱼则表示类属,意思是“鲜”属于鱼类。金文字形❹,更加美观。小篆字形❺,将上下结构变成了左右结构,左鱼右羊。

《说文解字》:“鲜,鱼名,出貉国。”现在明白为什么用“鱼”表示类属了吧。原来“鲜”本来是一种鱼的名字,这种鱼产于貉国。貉读作mò,跟“貊”是一个字,是对古代东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称呼。貉国的人喜欢吃生鱼,因此郑玄就直接把“鲜”解释为“生鱼也”。东北的貊系部落后来逐渐向东、向南迁移,其中一支进入朝鲜半岛,开始与当地土著混血,因此有学者猜测朝鲜国名中的“鲜”字就来源于貉国的这种鱼类,今天的日本和韩国人酷爱吃生鱼片也是一条佐证。不过,十四世纪的李氏朝鲜自我解释道:“国在东方,先受朝日之光鲜。”这当然是对国名之由来的一种美化而已。

老子的那句名言——“治大国若烹小鲜”——更是明证:小鲜就是小鱼,治理大国就如同烹煎小鱼一样。“鲜”字由此引申出新鲜、明丽等一系列义项,可以用到一切美味、一切装饰上面了。

“鲜”读三声(xiǎn)的时候,字义为“少”,这也是从“新鲜”的义项引申出来的,东西多了就不新鲜了,因此“鲜”当“少”讲,正所谓屡见不鲜。《诗经·扬之水》:“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汝)。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意思就是缺兄少弟,只有你我夫妻二人。“鲜”又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非常罕见的义项:夭折,早死。《左传·昭公五年》:“葬鲜者自西门。”其中的“鲜者”即指早死的人。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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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一个慢慢行走、目不斜视的人。

■ “德”的本义就是“升”,也就是登高的意思。人的德性需要不停地努力才能得到,因此引申为德行。

■ “德配”引申为对别人妻子的尊称,但只能用于死后的悼文。

“德”这个字很有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古“直”字,四面围绕着的表示十字路口。李敬斋先生认为“直行为德”,就是行得正。左民安先生认为:“其右部是一只眼睛,眼睛之上是一条垂直线,这是表示目光直射之意。所以这个字的意思是:行动要正,而且‘目不斜视’。”甲骨文字形❷,十字路口省写为“彳”。金文字形❸,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❹,在“直”的下面添加了一颗心,不光目正,还要心正。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德,升也。”这是“德”的引申义,本义是行得正,引申为德行。“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正韵》:“凡言德者,善美,正大,光明,纯懿之称也。”古人有九德之说,说法不一,《尚书·皋陶谟》称九德为:“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宽厚而庄重,温和而有主见,谨慎而恭敬,能干而敬业,顺从而果敢,正直而温和,有谋略而能务实,刚正而有节制,勇敢而有道义。这九德是判断人的真伪的九项标准,但是古往今来,能够符合这九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有关于九德的另一种说法:“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逸周书》又把“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称作九德,其中的含义请读者朋友悉心体会。

古人最讲究德,因此对“德”的研究很深刻,除了九德之外,还有三德、六德等种种规定。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三德,谓礼宾、亲亲、善善也。”六德:“知,仁,圣,义,忠,和。”“礼,仁,信,义,勇,智。”无论九德、三德还是六德,大同小异,后来成为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强调以德治国,并把这种理想的治国理念称作“德政”。

孔子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意思是:我没有见过爱好德行就像爱好美色一样的人。可见即使有种种关于“德”的规定和美誉,好德的人也不如好色的人多。

古人有德配天地的赞誉之辞,比喻一个人的德行可与天地相匹配。后来就把“德配”引申为对别人妻子的尊称,意思是说这个人的妻子,德行可以跟丈夫相匹配,不过不能用作口语,多用于死后的悼文,属于恭维死人的漂亮话,过去叫谀辞。

士者,国之重器(《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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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的小篆字形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像一只狗旁边有四个口,会意为器物很多,因此派狗看守。

■ “器”的本义就是器具,引申为贵重的器具,如“神器”“宝器”和“大器”等。

■ “器”因为贵重,常常用来比喻难得的人才,比如“大器晚成”。

器,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两旁是两张口,中间是一条犬。金文字形❷,四周是四张口,中间是一条犬。金文字形❸,中间狗的样子更形象。小篆字形❹,接近金文,会意为器物很多,因此派狗守着。不过,白川静先生认为这条犬是祭祀时的祭牲,“器”因而会意为祭礼时使用的清洁祭器。

《说文解字》:“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这就是“器”的本义:器具。但是左民安先生却认为金文字形乃是犬吠为“器”,因此“器”这个字应该是“狺”字的本字。狺读作yín,意为狗叫的声音。如此一来,“器”字的本义就应该是犬吠声,只不过后来假借为“器具”的意思。左先生的观点虽然新奇,但是却缺乏有力的支持,因为“狺”的金文字形❺,左言右犬,这才是狗叫的声音,跟“器”字字形大相径庭,所以“器”字的本义应该以《说文解字》为准,是各种器具的统称。

“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因此衍生出“神器”“宝器”“大器”等各种最贵重的器物。神器和宝器是象征国家政权的实物,通常指玉玺、宝鼎之类;大器是圭璋之类的玉器或者钟鼎之类的青铜器。因为贵重,所以“器”常用来比喻难得的人才,比如《管子·小匡》:“管仲者,天下之贤人也,大器也。”还有“大器晚成”这样的成语。

皇帝是天之子,皇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皇权之下的等级就是官僚阶层,官僚阶层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这些人在皇权看来,无非是一个个的“器”,为皇权所用,目的在于巩固皇权。皇权“器重”某一个人,就是把他看成了“重器”,当作器物来使用。《汉书》中的这一段话是对“重器”最好的注解:“士者,国之重器,得士则重,失士则轻。”可见,皇权对“重器”的“器重”是因为他对国家有用,把他当工具看待,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活泼的生命体。有用才会“器重”,无用当然就任其自生自灭或者干脆抛弃了事。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因此处于等级制的最下层。

“器”这个字造得有很深刻的寓意,派狗守着,当然是很珍贵的“器”,但是同时还有监视的含义在内,生怕“器”太“重”了压倒皇权。一旦“器”太“重”压倒了皇权,那么就要改朝换代,“器”也要重新洗牌,“器重”的对象就变成了对新政权效忠的人了,所以“器重”专用于上级对下级。

今天那些受到领导“器重”的人才应该懂得其中的辩证法:既然被“器重”,自然也有“器轻”的一天,一旦那一天到来,连哭鼻子的工夫都没有了。

为人“器重”者,不可不慎!

儒有澡身而浴德(《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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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通“濡”,有湿润的之意。意思是能用先王之道湿润、灌溉自身。

■ 胡适认为,最初的“儒”是指殷商的遗民,从殷商的祝宗卜史等行业转化而来,在西周及春秋以治丧相礼为职业。

儒者给人们的印象大都是峨冠博带,缓步而行,这倒符合《说文解字》对“儒”这个字的解释:“儒,柔也,术士之称。”“儒”字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需”是“儒”和“濡”的本字。需,甲骨文字形❶❷,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人身上不停地往下滴水。徐中舒先生说:“像人沐浴濡身之形,为‘濡’之初文。”他又说:“上古原始宗教举行祭礼之前,司礼者需沐浴斋戒,以致诚敬,故后世以需为司礼者之专名。需本从像人形之‘大’,因需字之义别有所专,后世复增人旁作儒,为踵事增繁之后起字。”

需,金文字形❸,人沐浴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❹,沐浴的水形变为上面的“雨”,意思好像人被雨淋湿了。小篆字形❺,下面的人形讹变为“而”。“儒”的小篆字形❻,即由此而来,只不过添加了一个人字旁。

段玉裁说:“儒者,濡也,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意思是能用先王之道湿润、灌溉自身,亦即《礼记·儒行》中孔子所说:“儒有澡身而浴德。”非常符合“需”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

“儒”为什么当作“柔”讲?又为什么成为术士的称呼呢?段玉裁引用郑玄的话说:“儒行者,以其记有道德所行。儒之言优也,柔也,能安人,能服人。”他又引用《玉藻》一书的注:“舒儒者,所畏在前也。”所谓柔,就是柔顺,就是“所畏在前”。儒者不正是这样一副形象吗?动作谨慎,循规蹈矩,“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用儒家的一套柔顺的伦理规则来正人正己,此之谓“能安人,能服人”。

针对儒者的这种特征,胡适先生曾经发表过一个有趣的见解,他认为最初的儒是殷商的遗民,从殷商的祝宗卜史等行业转化而来,在西周及春秋以治丧相礼为职业。既是遗民,当然以柔逊为特征,这一特征乃由亡国状态所养成。后来成为术士之称,自孔子之后,才形成今天意义上的儒家和儒者的概念。

同样认为儒者从殷商的祝宗卜史等行业转化而来,白川静先生的见解也很别致。他说:“‘需’为‘雨’与‘而’(头发剃断不结发髻之人)组合之字,指巫祝。干旱时节,巫祝要主持求雨仪式,谓‘需’,即需要、期待降雨。求雨的巫祝称‘儒’。作为下层巫祝操持求雨的节日,或是为富裕家庭办理丧事,奔前走后,这就是古代儒者的本来身姿。出身于这样的底层社会的孔子,努力建立具有普遍性的为人之道,并遂其道于大成,开创了儒家、儒学。”

儒有澡身而浴德,洁身自好,沐浴在先王的道德中。以至于扬雄称“通天地之人曰儒”,已经将原初的“儒”的含义无限拔高了。

器象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许慎)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爵”和“雀”是通假字,爵就是雀形的酒器。

■ 爵是祭祀和宴饮时的礼器,于是引申出爵位的意思。

■ 把爵制成雀的形状,是对饮酒之人的一种劝诫。雀的鸣叫声像“节节足足”,所以喝酒要节制,要知足。

《说文解字》:“爵,礼器也,象爵之形。”

爵,甲骨文字形❶,果然如同许慎所说的,是个象形字,下面有三足,中间是盛酒或温酒的器腹,器腹里面的圆圈表示盛的酒,器腹的左边开口叫“流”,便于吸饮。“爵”的上面一定要有两柱,这是礼制所规定的,因此甲骨文字形上面的那个箭头就用来表示两柱,两柱的形制通常为帽形柱。甲骨文字形❷,器腹里面的酒用一横来表示。

爵,金文字形❸,上面的两柱稍有变形,器腹里面也没有了酒。金文字形❹,简直就是“爵”的画像,只不过在右侧添加了一只手,表示以手持爵。金文字形❺,变得复杂起来,除了右边的手之外,左边依次为:上为帽形柱,中为器腹和“流”的变形,下面添加了一个“鬯”字,“鬯(chàng)”是黑黍和郁金草酿成的一种香酒。《说文解字》:“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饮。”许慎的意思是,爵中装着鬯这种香酒,用手持之而饮。小篆字形❻,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

古人很早就知道酿酒和饮酒,出土的殷代酒器之多,表明殷人饮酒的风气之盛。纣王有酒池肉林的宴会,可见一斑。古代酒器很多,本文略举几例。郑玄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觚(gū)呈喇叭形,细腰,高圈足,腹和圈足上有棱;觯(zhì)多为圆腹敞口,圈足有盖;角,形状像爵,但是没有上面的两柱和出酒的嘴,两尾对称,有盖;散,只以漆涂面,不用别的装饰,为地位卑贱的人所用。

《左传·庄公二十一年》:“虢公请器,王与之爵。”虢公向周王请求赐酒器,周王赐给他了爵。爵既是祭祀和宴饮时的礼器,于是引申出爵位的意思。据《礼记·王制》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后世把官职统称为官爵。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时,为了奖励军功,设置了二十等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据《韩非子》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意思是战争中斩一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一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五十石之官;斩两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二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百石之官……以此类推。一首一级,后来干脆简称作“首级”,这就是“首级”一词的来源。首级制度直到北宋方才废除。

古人为什么把爵制成这种形状呢?《说文解字》:“器象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节节足足是鸟雀鸣叫的声音,古人认为这种鸣叫的声音是一种劝诫,节是节制,足是知足,所以许慎说爵制成雀的形状,是对饮酒之人的一种劝诫。因此古人说:“取其能飞而不溺于酒,以示儆焉。”又说:“取其鸣节,以戒荒淫。”都是劝诫饮酒之人不要贪杯的意思。因此,“爵”和“雀”其实是通假字,爵的样子跟雀非常相像。

阅读古籍的时候,如果遇到含有“爵”的句子,并且按照“爵”的意思读不通的时候,可以试着用“雀”来读。比如《孟子》中有“为丛驱爵”的话,这个“爵”当作爵位、爵禄就讲不通,而当作“雀”就可以讲通了,即为丛林驱赶来鸟雀。还有“爵室”一词,《释名·释船》:“在上曰爵室,于中候望之,如鸟雀之警示也。”还有“爵弁”,这种帽子是用赤黑色的布做的,像雀头部的颜色,故称“爵弁”。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王建)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羹”的古字,意思就是把羊羔肉架在鬲这种炊具上烧煮,味道鲜美。

■ “羹”字的本义是指带汁的肉,到魏晋之后,“羹”才用来指肉汤。

■ “闭门羹”,最早的意思是专指妓女拒绝接客。

今天的“羹”字非常简单,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汤,比如调羹就是指搅拌汤的小勺子,鸡蛋羹就是鸡蛋汤,没有任何异议。可是在古代,“羹”的含义却完全不同。

羹,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为羔,下为美,羊肉是古人的主要肉食,因此用羊羔肉和“美”会意为肉的味道鲜美。另外一种篆体字形❷,“羔”的下面添加了一个“鬲”字,鬲读作lì,是一种炊器,用于烧煮或烹炒,特指类似于鼎状的炊器。把羊羔肉架在“鬲”这种炊器上烧煮或烹炒,味道一定鲜美!所以两边还有升腾的热气。

《说文解字》:“羹,五味和羹也。”《诗经·烈祖》:“亦有和羹。”《尚书·说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盐是咸,梅是醋,此处的意思是指羹要用咸味和酸味来调和。郑玄说:“凡羹齐宜五味之和,米屑之糁。”糁(sǎn)是用米粒来和羹的意思。这些关于“羹”的古代文献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字是“和”。和,即调和,因此“羹”的意思就是用酸、甜、苦、辣、咸这五味调和而成的肉汁,而不是今天所说的汤的概念。不调和五味的肉汁称作“大羹”;煮熟的带汁的菜加上米屑称作“菜羹”,贫穷的人所食;煮熟的带汁的野菜称作“羹藜”,是非常粗劣的饮食,也称作“藜藿之羹”,都是穷人吃的。

《左传·隐公元年》中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准确地体现了“羹”的本义。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惊吓了母亲武姜,因此武姜很不喜欢他,而喜欢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庄公即位后,武姜和共叔段密谋篡夺王位,被庄公击破,赶走了弟弟,囚禁了母亲,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有个叫颍考叔的地方官,借着献礼的名义朝见庄公,“公赐之食,食舍肉”。“食舍肉”的意思是:颍考叔吃饭的时候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庄公很奇怪,就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颍考叔回答道:“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意思是说我现在吃的饭食我母亲都吃过了,唯独没有吃过您赐给我的“羹”,我要带回去让她尝尝。庄公赐的饭食中有“肉”,颍考叔称之为“君之羹”,可见“羹”就是带汁的肉,而不是肉汤。颍考叔这是在劝谏庄公呢!他给庄公出了一个主意,挖了一条隧道与母亲相见,没有违背“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

至于“羹”当作肉汤讲,则是魏晋以后的事情了。唐人王建有诗:“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这才是用肉菜等做成的汤。

有一个词叫“闭门羹”,指拒绝客人上门,但在古代却专指妓女拒绝接客。据唐人冯贽《云仙杂记》记载,宣城名妓史凤是个势利眼,接客的时候根据客人的地位和财力将客人分为三六九等,接待的规格也不一样,对最低等的客人则拒绝接待。不过史凤很客气,不是直接将其驱逐出境,而是派妓院的工作人员给他们端上一杯“闭门羹”,说:“请公梦中来。”给客人吃上一杯“闭门羹”是抚慰,但是“请公梦中来”的嘱咐就有些刻薄了,估计史凤是想耍耍小幽默。史凤还把对待最低等客人的行径写成了一首诗,诗名就叫《闭门羹》:“一豆聊供游冶郎,去时忙唤锁仓琅。入门独慕相如侣,欲拨瑶琴弹凤凰。”意思是:我给您提供一碗羹,您喝了之后就离开吧,我会赶紧吩咐人锁上大门,您就别回头了,我喜欢的只是像司马相如那样的知音啊!

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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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囊”是装东西用的袋子,由此而生“智囊”“囊括”“囊中之物”等词。

■ “囊”跟“橐”都是袋子,不过大的叫囊,小的叫橐;或者是袋子无底的叫囊,有底的叫橐。

■ “阮囊羞涩”的主角是哪位阮先生?他真的很穷,很羞涩吗?

囊和橐是古代非常重要的器物,《诗经·公刘》:“乃裹糇粮,于橐于囊。”糇(hóu)粮就是干粮。古人远行的时候,要把干粮装到囊和橐这样的袋子里面。

囊、橐二字有区别。先说囊。囊,小篆字形❶,这是一个形声字,许慎说里面是表声的“襄”字。

再说橐。“橐”读作tuó,它的初文就是“东”字(请参照本书中关于“东”字的解说)。小篆字形❷,许慎说里面是表声的“石”字。

《说文解字》:“囊,橐也。”“橐,囊也。”许慎老先生可真够懒的,就这样解释囊和橐,在他看来,囊、橐不分。不过还有另外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大曰囊,小曰橐。另一种解释是:无底曰囊,有底曰橐。古人对器物的分类可真够细的。

不管怎样,囊和橐反正都是装东西的袋子,因此有智囊、囊括、囊中物等词,不过“橐”字相对组词较少。

有一个成语叫“囊中羞涩”,很有意思。杜甫有《空囊》一诗:“翠柏苦犹食,晨霞高可餐。世人共鲁莽,吾道属艰难。不爨井晨冻,无衣床夜寒。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爨”读作cuàn,烧火做饭。这首诗写尽了诗人生活艰难的窘境。其中“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成语“囊中羞涩”,也写作“阮囊羞涩”。

杜甫如此贫穷,应该叫“杜囊羞涩”才对,为什么叫“阮囊羞涩”呢?此典出自元人阴时夫所撰《韵府群玉》一书。在“七阳”一章中,阴时夫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阮孚持一皂囊,游会稽,客问:‘囊中何物?’阮曰:‘但有一钱看囊,空恐羞涩。’”阮孚随身带着一个黑色的布囊,在会稽一带游历,有人问他:“您的囊中盛的是什么宝贝啊?”阮孚回答道:“我的囊中只有一枚钱,恐怕囊羞涩,用它来看囊。”原来“囊中羞涩”不是指囊中的钱少而羞涩,而是指怕囊羞涩才用一枚钱压着囊底,给囊以安慰。

不过,说阮孚“囊中羞涩”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阮孚是晋朝人,一生都在做官,而且还都是高官。阮孚喜欢饮酒,史载他曾经“以金貂换酒”,这样的高官怎么会缺钱花呢?阮孚四十九岁死前的官衔是“都督交、广、宁三州军事、镇南将军、领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可见说他“阮囊羞涩”乃是后人伪造的故事。一个富人留下了贫穷的名声,而且还成了一个典故,被后人屡屡引用,这在中国历史上大概不多见吧!

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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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饕”跟“餮”都是“贪婪”的意思,但是“饕”贪财,“餮”贪食。

■ “饕餮”是龙生九子中最爱吃的那个。

■ 古人在鼎上铸饕餮的模样,来警示吃饭的人不要贪得无厌,以免最后撑死自己。

饕、餮并举。

先说饕。“饕”读作tāo,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从口从刀,会意为口舌如刀,喋喋不休。“饕”和“叨”本为一字。《庄子·渔父》篇中说:“好经大事,变更易常,以挂功名,谓之叨。”意思是:喜欢管理大事,变更常规,以网取功名,这就叫“叨”,也就是贪婪之意。小篆字形❷,变成了上声下形的形声字。《说文解字》收录的籀文字形❸,大同小异。籀文又称大篆,春秋战国时期通行于秦国,字体与秦篆相近,但字形的构形多重叠。

再说餮。“餮”读作tiè,小篆字形❹,这是一个左形右声的形声字。楷体字形从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上声下形。

《说文解字》:“饕,贪也。”“餮,贪也。”两个字都是贪婪之意,区别在于:贪财为饕,贪食为餮。后来人们把美食家称作“老饕”。比如苏东坡有一篇著名的《老饕赋》,其中写道:“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严格地说这应该是一种错误的称呼,改称贪食的“老餮”才符合本义,不过“老饕”的叫法早已经约定俗成,一直延续到今天,无法更改了。

俗话说“龙生九种,九种各别”,古人认为龙性最淫,生的种也就最多,一龙所生的九条小龙,往往形状性格各异,因此,“龙生九子”用来比喻同胞兄弟良莠不齐,爱好各不相同。虽然民间关于龙生九子的说法由来已久,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到了明代,人们才开始汇集历代文献中记载的神异动物,将龙九子的称谓和功能确定下来。

不过即使如此,每位学者所记载的也有差异,其中一种说法来自明朝学者杨慎所撰的《升庵外集》。龙的九个儿子分别为:1.赑屃(bì xì),形似龟,古碑下的驮龟其实就是它;2.螭(chī)吻,形状像四脚蛇剪去了尾巴,好在险要处东张西望,也喜欢吞火,今日很多建筑殿脊上的兽头就是它;3.蒲牢,平生好鸣,今钟上兽纽是其遗像;4.狴犴(bì àn),平生好讼,今狱门上狮子头是其遗像,也用作牢狱的代称;5.饕餮,好食,钟鼎彝器上多雕刻其头部形状作为装饰;6.蚣蝮,性好水,所以立于桥柱;7.睚眦(yá zì),平生好杀,有“睚眦必报”这个成语,今刀柄上龙吞口是其遗像;8.狻猊(suān ní),平生好坐,今佛座狮子是其遗像;9.椒图,性好闲,立于门首,铺首衔环是其形象。

相传尧当政的时期,国家有四凶:一个叫混沌,到处结交盗贼,行凶作恶,杀人如麻;一个叫穷奇,喜欢散布谣言,诬陷忠良;一个叫杌(táo wù),独断专行,谁的话都不听;最后一个就是饕餮,“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入不敷出就去打家劫舍。四凶后来全都被继位的舜给流放了。由此可见,饕餮自古以来就是贪财贪吃的恶兽,不招人待见,今天还把贪吃的人称作饕餮之徒。

《神异经》对饕餮的长相有更加详细的描述:“西南方有人焉,身多毛,头上戴豕,贪如狼恶,好自积财,而不食人谷,强者夺老弱者,畏群而击单,名曰饕餮。”古人因此将饕餮的形象铸在钟鼎彝器之上,据《吕氏春秋》解释说:“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报更,即报应。这段话的意思是:在鼎上铸饕餮的形象,是为了警示吃饭的人不要贪得无厌,以免最后撑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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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从汉字字形出发,来研究其词义源流的书。作者精选了100个最美丽的汉字,不仅具体展示了每一个汉字字形的演变,而且由汉字字形入手,详细讲解了与此汉字相关的古代社会的生活形态、日常礼仪和文化常识,以此带领读者回到历史现场,寻找中国文化的根。

书名: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Ⅱ:你不可不知的100个最美丽的汉字

作者:许晖

CIP号:262478

ISBN:978-7-122-15780-5

责任编辑:龚风光 胡波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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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

蚕月条桑,取彼斧,以伐远扬,猗彼女桑(《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甲骨文字形的“女”就像一个双手相交,面朝左跪着的女人。

■ 严格来说,未嫁之女称作“女”,已嫁之女称作“妇”。

■ 《礼记·内则》规定:生了男孩儿,要在大门左侧挂上一把木弓;生了女孩儿,要在大门右侧挂上一条佩巾。

■ 因为男孩儿和女孩儿体质不同,“女”又引申为“柔弱”之意。

“女”这个字的造字形态,历来争议颇多,我们先来看它的字形。

女,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而且惟妙惟肖,就像一个双手相交,面朝左跪着的女人。甲骨文字形❷,跪姿稍有变化。金文字形❸,面朝右跪着的女人,头上多了一根发簪。金文字形❹,样子更好看,更栩栩如生,头上的发簪仍然在。小篆字形❺,跪姿已经不明显了。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跪着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女,妇人也,象形。”其实这是统而言之,严格区分的话,未嫁之女称作“女”,已嫁之女称作“妇”。至于“女”字的造字形态为什么会采取跪姿,段玉裁解释说“象其掩敛自守之状”,意思是一副顺从的样子。这也是大部分学者的看法,即女子跪在男人面前,反映了古代中国男尊女卑的思想。但是未嫁之女称作“女”,既然未嫁,哪里来的男人?在父亲兄弟之间大约用不着如此卑微吧。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是上古虏婚习俗的遗迹”,意思是被掳走的女子方才取“柔顺交臂跪坐之形”。日本汉学家白川静先生认为这是女子向神灵跪拜的祈祷之姿。我倒更倾向于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理解:古人日常生活多取跪姿,未嫁之女从事家务劳动较多,比如为家人盛饭之类,跪姿应当是常见的形态,因此才有造字形态为跪姿的字形。

当然也不可否认,母系氏族社会之后,女子的地位确实比男子较为低下,从《诗经·斯干》一诗中即可看出,诗中吟咏道:“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生了男孩儿,就让他睡在榻上,给他穿上衣服,让他玩璋这种玉器。因此生男孩儿又称作“弄璋之喜”。“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生了女孩儿,却让她睡在地上,“裼”(tì)是襁褓,把女孩儿包在襁褓里,“瓦”是用瓦所制的纺锤,给女孩儿玩的是纺锤。因此生女孩儿又称作“弄瓦之喜”。

《礼记·内则》规定:“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shuì)于门右。”生了男孩儿,要在大门左侧挂上一把木弓;生了女孩儿,要在大门右侧挂上一条佩巾。这也是因为男孩儿和女孩儿体质不同,因此“女”又引申为柔弱之意。《诗经·七月》一诗中吟咏道:“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夏历三月开始养蚕,故称“蚕月”;“条桑”即采桑;装柄处圆孔的叫斧,方孔的叫“斨”(qiāng);“远扬”指向上长的长枝条;“猗”(yī)是束成一束采下来;“女桑”即指柔弱的桑树,“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整句话意为用斧子砍伐向上长的长枝条,用手采摘柔弱的桑树的桑叶。

值得注意的是“女墙”“女儿墙”的称谓,并非另外还有“男墙”“男儿墙”,东汉学者刘熙在《释名》一书中解释道:“城上垣曰睥睨,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也……亦曰女墙,言其卑小,比之于城,若女子之于丈夫也。”“睥睨”(pì nì)乃窥伺之态,以之形容城墙上面用来窥探敌情的锯齿形的短墙,却被赋予了男尊女卑的含义,可发一叹!

子有车马,弗驰弗驱(《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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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的“车”,字形生动形象,像一辆车,下面两个轮子,连着上面的车厢。

■ 车厢叫“舆”,里面既可以乘人,又可以纳物,因此引申为“众多”之意,比如“舆论”就是指公众的言论。

■ 古人乘车,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尊者在左,驾驭的人居中,还要有一个人在右边陪着,这叫“骖乘”。兵车的情况则不同,主帅居中,驾驭的人居左,右边还要带上一位勇士,称作“车右”。

■ “辅车相依”跟“唇亡齿寒”的意思一样,颊骨和牙床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在中国古代,总是车马并举,一般来说,没有无马的车,也没有无车的马。比如《诗经·山有枢》中的诗句:“子有车马,弗驰弗驱。”您有车又有马,却不乘又不坐。《周易·系辞》载黄帝的功绩之一是:“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可见除马车外,还有牛车。马车供贵族出行和作战使用;牛车用来载运货物,魏晋以前牛车很低贱,贵族是不能乘坐的,魏晋之后,王公贵族们才开始乘坐牛车。相传黄帝造车,直到其子少昊时才用牛拉车,到了禹的时候,任命奚仲为“车正”,这才开始用马拉车。

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横着看就像一辆车的两个轮子。甲骨文字形❷,更是非常形象的一辆车的形状,下面是两只轮子,连着上面的车厢。金文字形❸,也是横视图,两只轮子的前面是车辕前端的横木,叫“衡”,乃是驾马之处。小篆字形❹,仅仅保留了一只车轮。楷书繁体字形❺,同于小篆。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象形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车,舆轮之总名。”一辆车,最显眼的部分当然是车厢和车轮。车厢叫“舆”,里面既可以乘人,又可以纳物,因此而引申为“众多”之意,比如“舆论”就是指公众的言论。周代就把造车工人称作“舆人”,《周礼·考工记》中载有非常详细的造车方法,而且车的种类也分得很细,大的类别分成两类,大车和小车。大车又分为以下几种:大车,指行于平地的牛车;柏车,行于山地的大车;羊车,装饰精美的大车。这三种车都用牛来拉,而且都是两辕。小车又分为以下几种:田车,“田”是田猎,打猎用的车子;兵车,顾名思义,就是打仗用的战车;乘车,又叫安车,“安”是安坐的意思,古人乘车跟今天完全不同,是站立在车厢里的,这叫“立乘”,但是高官告老还乡或者征召有名望的人,往往赐乘安车,妇人也不立乘,乘车或安车就是特许这些人使用的。这三种车都用马来拉,而且都是一辕。

《礼记·檀弓下》载:“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这个“式”字与“轼”通假,是车厢前面可以凭倚的横木,古人在行车途中,如果遇到了身份比自己尊贵的人,要“抚式”,手扶横木俯首致敬,但是兵车因为是作战所用,所以“兵车不式”。

古人乘车,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尊者在左,驾驭的人居中,还要有一个人在右边陪着,这叫“骖(cān)乘”。兵车的情况则不同,主帅居中,驾驭的人居左,右边还要带上一位勇士,称作“车右”,目的是防备不测。

有趣的是,《左传》中有“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谚语。“辅”指颊骨,可以辅持口腔;“车”指牙床,牙床上装满了牙,就像车上载满了东西一样。“辅车相依”跟“唇亡齿寒”的意思一样,即 颊骨和牙床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上怀犬马恋,下有骨肉情(韦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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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是指大狗,尚未生长出长而尖的毫毛的叫“狗”。

■ 周代有“犬人”的官职,负责掌管供祭祀用的犬的一切事宜。用作祭祀的犬称作“羹献”。

■ 所谓“羹献”,是指用人吃剩的残羹养狗,养肥后可以献祭于鬼神。

■ 六畜之中,马和犬是最擅长奔跑的,于是古人就造出“犬马”一词。骑马打猎,纵犬追逐野兽,这都是统治者的娱乐方式,因而有“声色犬马”之称。

狗是中国人最早驯化的六畜(马、牛、羊、鸡、狗、猪)之一,但为什么叫“狗”,又叫“犬”呢?其间的区别非常有意思。

犬,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栩栩如生的一只狗的模样。甲骨文字形❷,身形矫健。甲骨文字形❸,好像张开了嘴巴要发动进攻了。金文字形❹,尾巴很长,动势更足。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字形而来。楷体字形则完全看不出象形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犬,狗之有悬蹄者也,象形。”这个解释很奇特,什么叫“悬蹄”?顾名思义,“悬蹄”就是悬起来的蹄子。蹄子怎么会悬起来呢?过去有学者认为“悬蹄”就是跑得飞快,蹄子仿佛悬空了似的。这是望文生义,“悬蹄”是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小蹄,也就是退化了的残趾。

许慎又引用孔子的话说:“视犬之字,如画狗也。”许慎和孔子都认为先有“狗”字,后有“犬”字,“犬”只是“狗”这一类中的一种,即“狗之有悬蹄者”。这其实是错误的,因为甲骨文中只有“犬”字,而无“狗”字,而且恰恰相反,“狗”只是“犬”这一类中的一种。《尔雅·释畜》解释道:“未成毫,狗。”尚未生长出长而尖的毫毛的叫“狗”,可见“犬”指大狗,“狗”是小狗的称谓,就像“驹”是两岁以下幼马的称谓一样。

周代有“犬人”的官职,负责掌管供祭祀用的犬的一切事宜。这也是先有“犬”字后有“狗”字的一个旁证:有“犬人”之职,却没有“狗人”之职。用作祭祀的犬称作“羹献”。所谓“羹献”,是指用人吃剩的残羹养狗,养肥后可以献祭于鬼神。

六畜之中,马和犬是最擅长奔跑的,于是古人就造出“犬马”一词。骑马打猎,纵犬追逐野兽,这都是统治者的娱乐方式,因此而有“声色犬马”之称。又引申出“效力”之意,如“效犬马之劳”的成语。同时臣子对国君亦自称“犬马”,表示愿意做国君的犬和马。韦应物有诗:“上怀犬马恋,下有骨肉情。”“犬马恋”就是形容臣子眷恋国君,犹如犬马眷恋自己的主人一样。刘禹锡写给皇帝的上书中有更加形象的表述:“江海远地,孤危小臣。虽雨露之恩,幽遐必被;而犬马之恋,亲近为荣。”

有趣的是,古人生病还都各有不同的婉辞,“犬马”也是其中的一种:

天子生病称作“不豫”,“豫”是快乐,“不豫”就是不快乐;

诸侯生病称作“负兹”,意思是担负的事情繁多,以致积劳成疾;

大夫生病就称作“犬马”,“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

士生病称作“负薪”,采薪并背负柴草乃低贱之事,因此用在统治阶层中地位最低的士身上,《礼记》中规定,国君让士射箭,如果士不具备射箭的技能,就要以生病的名义辞谢,要说:“某有负薪之忧。”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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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中的“天”,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最突出的是上面大大的人头。

■ “天”的本义专指人的头顶,由此义组成了“天灵盖”“天庭”等词。

■ 所谓天命思想形成于周代,世间万物皆有天意主宰,凡人事所不能皆称之为天意,由此形成了上天神圣的观念。

■ “九天”并不是指“九重天”,西汉扬雄在《太玄》中正式命名了天上的“九重天”:“一为中天,二为羡天,三为从天,四为更天,五为天,六为廓天,七为咸天,八为沉天,九为成天。”

杨万里有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不过“天”当作“天空”解是后起义,本义并非如此。

天,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最突出的是上面大大的人头。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方形表示头顶的天。金文字形❷,更像人的样子,而且笔画粗犷,头部栩栩如生。金文字形❸,这个人好像扎起了马步,双臂也平伸了起来,原来的大头反而变小了。小篆字形❹,其他部分仍旧,大头变成了“一”字形。楷体字形则不太像人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天,颠也,至高无上。”“颠”的本义就是头顶,但可以泛指动物、物体的顶部;而“天”的本义则专指人的头顶,跟“天”甲骨文字形中人的形状密切相关。不过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显然跟原始字形的象形不符。由“天”的本义,组成了“天灵”“天灵盖”这样的词,指人或动物的头盖骨。《周易·睽》:“其人天且劓。”“劓”(yì)是古代五刑之一,指割鼻的刑罚;黥额为天,黥(qíng)是一种肉刑,指用墨在脸上刺字,而用墨在额头上刺字就叫“天”,可见“天”是指人的头顶或离头顶最近的地方。相术将前额中央或两眉之间称作“天庭”,比如天庭饱满,也因为此二处离头顶最近的缘故。

人体的最上部为头部,故而“天”引申为天空之意。白川静先生有一段关于上天神圣观念的演变,极有见地。他说:“天上为神之所在,上天神圣的观念在殷代已经出现。据甲骨文可知,殷(自称为‘商’)将其都城称作‘天邑都’(商的神圣之都)。公元前1046年殷亡,周取而代之,认为此兴亡之变故缘于天命的所谓‘天命思想’形成于周代。人间万事皆由天意主宰,凡人事所不能皆称之为天意。”由此上天神圣的观念,“天”又可以指天帝,以上天和天帝为世间万物之主宰。与上天对应,人间的最高主宰——君王,亦可称作“天”,比如皇帝之面叫“天颜”,皇帝的恩赐叫“天恩浩荡”。

屈原《离骚》中有“九天”之说,东汉王逸注解称“九天谓中央八方也”,《吕氏春秋·有始览》中则称作“九野”:“中央曰钧天,东方曰苍天,东北曰变天,北方曰玄天,西北曰幽天,西方曰颢天,西南曰朱天,南方曰炎天,东南曰阳天。”这是最早的“九天”,不过不是指天上的“九重天”。西汉扬雄在《太玄》中正式命名了天上的“九重天”:“一为中天,二为羡(富余)天,三为从天,四为更天,五为睟(suì,颜色纯)天,六为廓天,七为咸天,八为沉天,九为成天。”

“九天”“九重天”又称“九霄”,道家学说中的“九霄”指:“赤霄,碧霄,青霄,绛霄,黅(jīn,黄色)霄,紫霄,练霄,玄霄,缙霄。”不知道“九霄”跟“九重天”的关系怎样,是位于“九重天”之外呢,还是跟“九重天”有所重合?不敢妄猜。不过人们常常挂在嘴上的“魂飞九霄云外”则是指“九重天”和“九霄”之外更加高远的天空。而这一切不管是否附会的后起义,都从“天”的本义——人的头顶,生发而来。

秋野田畴盛,朝光市井喧(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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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字几千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活脱脱一口水井的样子。

■ 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以方圆九百亩为一个单位,划为九区,形状就如同一个“井”字,八家共一“井”。“井井有条”“井然有序”“背井离乡”等词中的“井”都是指的井田制的“井”,而不是水井。

■ 关于“市井”来历的说法有很多。无论哪种说法,“市井”这个词也仅限于城市内部的称谓。

■ 井田制的“井”划分得非常规整,因此还被引申为“条理”“法度”的意思。

“井”字几千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活脱脱一口水井的样子。金文字形❷,从上往下的俯视图。金文字形❸,井里面添加了一点,表示井里有水。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一点代表汲水之器,以区别于捕猎所用的陷阱之“阱”。小篆字形❹,一脉相承。楷体字形返回到了最初的甲骨文字形。

《说文解字》:“井,八家一井,象构韩形。罋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韩”是井上的木栏,“罋”(wèng)是汲水之器。孔颖达解释道:“古者穿地取水,以瓶引汲,谓之为井。”

许慎所说的“八家一井”,来源于井田制。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以方圆九百亩为一个单位,划为九区,形状就如同一个“井”字,八家共一“井”,最中间是八十亩公田,八家各一百亩私田,剩下的二十亩,各家占二亩半用来盖房子居住。按照规定,八家要共同供养公田,只有把公田里的活儿先干完了才能干私田里的活儿。有很多带“井”字的成语都跟井田制有关,比如“井井有条”“井然有序”“背井离乡”等,其中的“井”都是指井田制的“井”,而不是水井。王维有诗:“秋野田畴盛,朝光市井喧。”其中“市井”一词,是指人们的交换发生在井田的范畴之内。

这是“市井”称谓的第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传说井是帝舜时期的大臣伯益发明的,“市”是市场。根据各种古籍记载,上古神农氏发明了市场:“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在远古时期,“井”和“市”都是非常重要的发明,有了“井”吃水才会方便,有了“市”才可以交换货物,因此很快地“市”和“井”就成了城市里最重要的标记物。这就产生了“市井”词源的另一种说法:“因井为市。”井是人们打水时候的相聚之处,人们利用相聚的机会进行交换,发展为“市”,故称“市井”。

最好玩的说法出自东汉学者应劭的《风俗通》:“市井,谓至市者当于井上洗濯其物香洁,及自严饰,乃到市也。”

这几种说法历代都有许多争论,尤其是第二种说法,反对的声音更大。比如根据《国语·齐语》的记载,管仲对“四民”的安排是:士和工、商都住在“国”中,即城市里;农民住在城市外的田野。《仪礼·士相见礼》规定:凡是对国君说话,在城市里有住房的要自称“市井之臣”,住在城市以外的田野的要自称“草茅之臣”。《孟子·万章下》也说:“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可见,“市井”仅限于城市内部的称谓。《史记·律书》声称汉文帝时天下太平,“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所指“市井”指的当然就是城市中的市场了。

井田制的“井”划分得非常规整,因此“井”引申为“条理”“法度”,荀子说“井井兮其有理也”,就是这个意思。有趣的是,井上的栏杆也叫作“牀”(“床”是“牀”的俗字),《乐府诗集·淮南王》:“后园凿井银作牀,金瓶素绠汲寒浆。”“素绠(gěng)”是汲水桶上的绳索。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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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视也。”“见”的本义就是看见、看到,进而引申为觐见。

■ “见”还有“被”的意思,因为看见的对象(人或物)必然会产生反向的作用力,因此而引申出“被”的意思,用作助词,表示被动。

■ “寻短见”的由来:因为覆盖“棺”的帷幕叫“见”,未成年人棺木上覆盖的“见”比较短,故称“短见”,自己去寻找“短见”的棺饰,就成了寿命短、自寻死路的典型象征。

“见”这个字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一个非常奇特的义项。且让我们从头说起。

见,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半跪着的人的侧视图,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甲骨文字形❷,上面的眼睛显得更大。金文字形❸,下面的人形几乎被上面巨大的眼睛给压垮了,可见“见”的字形突出的就是这只大眼睛。金文字形❹,大眼睛栩栩如生。小篆字形❺,下面的人形变成了“儿”,上面的大眼睛定型为“目”。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简体字上面的“目”加以简化,看不出眼睛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见,视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二者的区别:“析言之有视而不见者,听而不闻者;浑言之则视与见、闻与听一也。”“见”的本义就是看见、看到,进而引申为觐见。周代诸侯觐见天子,有如下规定:“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春夏秋冬的见各有名目,一目了然。“时见”是没有常期的觐见,比如天子讨伐不顺从的诸侯,而集合别的诸侯,此时觐见就称作“时见”;“殷见”的“殷”意为众,即诸侯一年四季分批朝见天子。

人的眼睛看见某个人、物或者事件时,会产生一定的判断,因此引申为看法、见解,用作名词;人既然能够看见,那么看见的对象(人或物)必然会产生反向的作用力,即“被看见”,由此而引申出“被”的意思,用作助词,表示被动。《吕氏春秋》说:“君子之自行也,敬人而不必见敬,爱人而不必见爱。”“见敬”“见爱”即被敬重、被喜爱。还有“见笑于人”“见笑大方”的用法,均为被人耻笑之意。《史记》中形容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见疑”也是被怀疑、受到怀疑的意思。

“见”的以上义项都为人所熟知,最奇特的义项出现在“寻短见”或“自寻短见”这个日常俗语之中。自杀为什么被称作“寻短见”?迄今未见有说服力的解释。其实这跟古代的葬礼制度有关。

上古时期实行的是简葬,用木柴把尸体厚厚地包起来,埋到野外,既不封土为坟,也不植树立碑。后来慢慢开始厚葬,人死后,棺材外面还要再套上一层大棺,这叫“椁”(guǒ)。停殡尚未下葬的时候,“椁”上要用帷幕覆盖起来;棺木将要葬入墓穴的时候,还要用帷幕将“棺”覆盖起来,这个覆盖“棺”的帷幕就叫作“见”,是用死者生前所使用的帷幕制成的,亦称“棺饰”,顾名思义,是棺木的装饰品。

为什么称作“见”呢?贾公彦解释说:“‘见’谓道上帐帷荒,将入藏以覆棺。言见者以其棺不复见,唯见帷荒,故谓之‘见’也。”“帷荒”也是棺饰之一,是用布帛制成的棺罩。参加葬礼的人看不见棺木,只能看见覆盖的棺饰,因此这种棺饰就叫作“见”。

在“寻短见”这个日常俗语中,“短”指寿命短,郑玄说:“未冠曰短。”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未满二十岁死亡,就称作“短”。既未成年,则身量矮小,使用“见”这种棺饰自然就比成年人的要短小,故称“短见”。“寻”是极其形象又刻薄的点睛之笔,自己去寻找“短见”的棺饰,不正是寿命短、自寻死路的典型象征吗?因此“寻短见”或“自寻短见”就用来比喻自杀寻死。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司马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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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凤”和“凰”是有区别的,雄的叫凤,雌的称凰。

■ 凤凰身上有德、义、礼、仁、信的纹饰,“见则天下大安宁”。显然人们在凤凰身上寄予了非常美好的理想。

■ “風”之本义并非基于空气的拂动,而是由呈现为神鸟之姿或神龙之姿的灵兽体现出来。

司马相如挑逗卓文君的琴曲名为《凤求凰》,其中有“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的名句。今人都统称凤凰,但是在古代,“凤”和“凰”是有区别的,雄的叫凤,雌的称凰,所以司马相如自称“凤”,而求其“凰”卓文君。“凰”又和“皇”通假,《尚书》中有“凤皇来仪”之句,《诗经》中也有“凤皇于飞”“凤皇鸣矣,于彼高冈”之句。

古人把麟、凤、龟、龙称作天地间的四灵,凤则为百鸟之长,《大戴礼记·易本命》:“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

凤,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头上有丛毛的一只鸟儿,而且是多么骄傲又美丽的一只鸟儿啊!甲骨文字形❷,第一个字形的右边和第二个字形的右上角,学者们都说是用来表声的“凡”,那么这就是一个象形兼形声的字。小篆字形❹,“凡”移到了上面,“鸟”部移到下面,真的变成了上声下形的形声字了。楷书繁体字形❺,“凡”移到整个字形的外面。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鸟儿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引用更古老的说法,详细解释了“凤”的形象:“凤,神鸟也。天老曰:‘凤之象也,鸿前麟后,蛇颈鱼尾,鹳颡(sǎng,额头)鸳思,龙文虎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暮宿风穴。见则天下大安宁。”许慎引用的“天老”是黄帝的大臣。《山海经》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这是说凤凰身上有德、义、礼、仁、信的纹饰,显然在凤凰身上寄予了非常美好的理想。

有趣的是,“凤”还是“风”的古字。风,小篆字形❻楷书繁体字形❼。叶玉森先生认为凤凰的长尾巴奋翼一飞,则风就呈现了出来。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其繁体字“風”里面之所以有个“虫”字,是指包括龙在内的爬虫类,“神灵变形为龙,兴风起飚”,因此从“凤”字中取来表声的“凡”,加上“虫”,造出“風”字。由此他更进一步认为,“‘风’之本义并非基于空气的拂动,而是由呈现为神鸟之姿或神龙之姿的灵兽体现出来。古时,风被认为是鸟形神,即风神”。

《列仙传》中记载了一段美好的传说,详细说明了什么叫“凤凰来仪”。“箫史者,秦穆公时人也。善吹箫,能致孔雀白鹤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旦,皆随凤凰飞去。”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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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字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根棍子,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

■ 父亲的朋友称“父执”。

■ 在古代,以何种方式为血亲复仇也有诸多要求。

■ “父”也可作为对老年男子的尊称。

《礼记·曲礼上》:“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父亲的朋友称“父执”,比如杜甫的诗:“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父,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根棍子,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金文字形❷,这只手把棒子举得更高了。金文字形❸,好粗的一根棒子!打在身上一定很疼。小篆字形❹,楷体字形变形得很厉害。

《说文解字》:“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礼记·学记》规定:“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是山楸木,跟荆树一样坚硬;“楚”是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开花时呈青色或紫色的穗状小花,叶子可入药,枝干坚硬。用这两种树的枝干制成杖,以对付那些不好好学习的顽童,调皮捣蛋的时候惩戒一下。后来“夏楚”连用,泛指用棍棒进行体罚,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夏、楚,就是家长举的那根杖,而举杖的家长,就是父亲。这是“父”的本义。

不过,郭沫若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父”是“斧”的初字,手持的不是棒子,而是石斧。石器时代,男子手持石斧进行操作,因此而称父亲之“父”。

古代中国是一个男权社会,父子关系因而成为这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对孔子说:“我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去检举了自己的父亲。”孔子说:“我家乡正直的人跟这个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这种行为之中了。”

《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还记载了“一过不父”的成语故事。费无极向楚平王进伍奢的谗言,说伍奢联合太子准备发动叛乱,楚平王信以为真,于是就向伍奢求证。伍奢回答道:“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此处的“一过”是指先前楚平王派遣费无极去秦国为太子接亲,费无极为了讨好楚平王,就对他说秦女甚美,干脆大王您自己娶了她吧!楚平王果然自娶了秦女。这一个过错已经很严重,因此后人用“一过不父”形容失于父道。

古代社会的父子关系还深刻地体现在血亲复仇之中。《礼记·曲礼上》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不能头顶同一片天空;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需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礼记·檀弓上》载,孔子的学生子夏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寝苫(shā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意思是儿子要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还不能去做官,卧薪尝胆。一旦在街头遇到仇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就杀掉仇人。

《春秋公羊传·定公》也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可以复仇;如果父亲有罪被杀,儿子为父亲复仇就会形成“推刃之道”,即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后者不被赞赏。如伍奢受奸佞所害,为楚平王所杀,后其子伍子胥为报父仇,率领吴军攻入楚国都城,将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这一行为得到当时人的充分理解和接受。

由“父”的本义可以引申为对老年男子的尊称,比如姜太公被周武王尊称为“尚父”,管仲被齐桓公尊称为“仲父”,孔子被鲁哀公尊称为“尼父”,范增被项羽尊称为“亚父”。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李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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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的本义就是“背”,故而无论是在甲骨文,还是金文和小篆中,“北”都是两个人背靠背的形象。

■ 因为背处阴暗,古人房屋大都坐北朝南,便于采光,所以“北”引申为指向阴暗面方向的方位词。

■ “北面”也可代指师生之谊。

■ “北方为冬”“万物至冬皆伏”,其形状就如同“北”字的甲骨文字形,相背而伏,故称北方为“伏方”。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李延年唱给汉武帝的这首流行歌曲,吟咏的其实就是自己的妹妹李夫人。“北”为什么会作为指示北方的方位词呢?

北,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个人背靠背地站着。甲骨文字形❷,也是相同的形状。金文字形❸,人和人的后背靠得更近,也更像人弯腰曲背的样子。小篆字形❹,同于甲骨文和金文。楷体字形已经看不出来背靠背站着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北”的本义就是“背”,后来当作指示方向的方位词后,在“北”的下面添加了一个表示躯体的“月(肉)”,来替代“北”的本义。《战国策·齐策六》:“士无反北之心。”这里的“北”就是“背”的本字,三国时期的韦昭更是直接解释道:“北者,古之背字。”“反北”即“反背”,背叛的意思。打了败仗,逃跑的时候总是要用脊背对着敌方,因此把打败仗称作“败北”。古籍中常常有“连战皆北”“三战三北”的用法,就是由此而来。又由此引申出败逃之意,西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伏尸百万。”这里的“北”即指败逃者。

古人房屋大都坐北朝南,便于采光避风,因此南面为上,北面为下。同理,皇帝的座位也是面南背北。“北”由此而引申为指示北方的方位词。《韵会》:“身北曰背。”清人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解释道:“人坐立皆面明背暗,故以背为南北之北。”从此方位出发,即可界定山南为阳,山北为阴。王力先生在注解《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这句话时说:“山北为阴,山南为阳,老子的话等于说万物负背而抱南。”这就是“北”这个字指示北方的字义的演变过程。

周代有司士的官职,职责之一是“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向,三公北面东上”。国君面南,臣拜君则要“北面”,面向北行礼。弟子敬师之礼亦称“北面”,据《汉书》记载,西汉时期,于定国当了大官儿之后,“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说得很明确,“北面”遂成为师生之谊的代名词。《世说新语·赏誉》:“刘尹先推谢镇西,谢后雅重刘,曰:‘昔尝北面。’”刘惔任丹阳尹,故称“刘尹”;谢尚任镇西将军,故称“谢镇西”。刘惔先前曾经举荐过谢尚,谢尚当了大官儿之后,也非常看重刘惔,总是对别人说:“昔尝北面。”意思是过去我曾经做过他的弟子。

北方还有一个别称, “伏方”,也是用的“北”字的本义。《尸子》:“冬为信,北方为冬。冬,终也;北方,伏方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美恶不异,信之至也。”冬天时阳气在下,万物伏藏,其形状就如同“北”字的甲骨文字形,相背而伏,故称北方为“伏方”。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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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是“祝”的本字,“祝”是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通常由家庭中的长子担任,因此“兄”

■ 古人对兄弟关系非常重视,《周礼》所说的六种善行中的“友”,就是指友爱兄弟。

■ “司马牛之叹”也成为对孑然一身、孤立无援的感叹之词。引申为兄长的意思。

《诗经》中的这首《常棣》咏叹兄弟之间的深厚感情,其中有“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的句子。兄,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俯下身子的人,上面是“口”,会意为一个人向天祷告,因此,“兄”是“祝”的本字。甲骨文字形❷,这个人干脆跪了下来。金文字形❸,下面的人换了个方向,面朝右。金文字形❹,这个俯身的人,衣袖上的穗穗似乎都垂了下来,描摹得真是细致。小篆字形❺,下面的人变形为“儿”。

《说文解字》:“兄,长也。”这并不是“兄”字的本义。“兄”既然是“祝”的本字,“祝”是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这个人通常应该是家庭中的长子,因此“兄”引申为兄长的意思。古人对兄弟关系非常重视,《周礼》中有“六行”之说,指的是六种善行:孝,友,睦,姻,任,恤。《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尚书·君陈》中的一句话甚至还变成了一个古诗文中常用的典故:“惟孝友于兄弟。”意思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后人于是把兄弟称作“友于”。陶渊明有诗:“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温颜”代指慈母,“友于”就是兄弟。

东汉有一对兄弟,兄名赵孝,弟名赵礼,生逢乱世人相食,弟弟赵礼被强盗掳去,准备吃掉充饥。哥哥赵孝听说后,立刻赶往强盗的巢穴,对强盗们说:“我弟弟赵礼有病,身体又瘦,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我身子胖,你们还是吃我吧!”弟弟赵礼一听,坚决不答应,说:“我被你们抓住,死了也是我的命,跟我哥哥有什么关系!”兄弟俩各不相让,相拥大哭。强盗们被感动了,于是放了二人。这个典故被缩写为“兄肥弟瘦”,用来比喻兄弟之间的友爱之情。

除了“铜臭”的贬称之外,古时候的钱还有一个有趣的称谓:孔方兄。铜钱外圆,中有方孔,所谓“外圆而内孔方也”。西晋隐士鲁褒写有一篇著名的文章《钱神论》,第一次使用了“孔方”这个称谓,并径直呼之为兄,来讥讽当时的金钱崇拜。“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内则其方,外则其圆……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从此之后,“孔方兄”的谑称就大行于世。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兄弟,这就诞生了著名的“司马牛之叹”,此叹出自《论语·颜渊》:“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俗语即由此而来,“司马牛之叹”也成为对孑然一身、孤立无援的感叹之词。

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鸟”字是典型的象形文字,在甲骨文字形中,一只头和尖嘴朝下、爪子紧紧抓着地的鸟的形象栩栩如生。

■ “鸟,长尾禽总名也。”“隹”(zhuī)为“鸟之短尾总名也”,但二者也有混淆的时候。

■ 古人认为,右边的翅膀掩着左边的翅膀,这是雄鸟;左边的翅膀掩着右边的翅膀,这是雌鸟。

“鸟”这个字最能反映古人最初造字时的象形思维,甲骨文字形❶,一只头和尖嘴朝下、爪子紧紧抓着地的鸟的形象栩栩如生。甲骨文字形❷,这只鸟站立了起来,有着长长的尾巴。金文字形❸,这只站着的鸟更漂亮了,不光头上添加了鸟羽,翅膀和尾巴上的羽毛还闪闪发光。这是甲骨文和金文中最美丽的一只鸟儿。小篆字形❹,虽较为规范化,但仍然能够看出鸟的样子。楷书繁体字形❺,紧承小篆字形而来。简化后的简体字下面的四个点变成了一横,鸟儿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许慎又解说“隹”(zhuī)为“鸟之短尾总名也”,这是强为分别,因为短尾鸟也有从“鸟”的,比如“鹤”;长尾鸟也有从“隹”的,比如“雉”。

古人对鸟的分类很详细,甚至详细到了琐碎、附会的程度。《尔雅》专辟《释鸟》一章,其中对鸟的雌雄有在今天看来非常别致的见解,只是不知实情到底如何。“鸟之雌雄不可别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右边的翅膀掩着左边的翅膀,这是雄鸟;左边的翅膀掩着右边的翅膀,这是雌鸟。

根据上古传说,少皞氏即位时,刚好飞来一只凤鸟,为了纪念这一灵异事件,少皞氏于是以鸟为官名,称作“鸟师”,其实属于对鸟的图腾崇拜。

白川静先生认为甲骨文和金文中的“鸟”字特指神圣之鸟,在重要的场合用来祭祀。他尤其举出“鸟星”这一概念。“鸟星”出自《尚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孔颖达解释道:“鸟,南方朱鸟七宿。殷,正也。春分之昏,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朱鸟”是二十八星宿中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的总称,七宿相连呈鸟形,朱色象火,南方属火,故称“朱鸟”。春分时节(又称“日中”),阳光直射赤道,昼夜平均,过了春分,就进入了明媚的春天。春分这一天的晚上,朱鸟七宿刚好处于南天,所以要祭祀“鸟星”,祈盼第二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适宜农作。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有“卯鸟星”的文字,应该就是这样的祭祀。

至于“鸟”字的另外一种读音“diǎo”,意指人或动物的雄性生殖器,则是明清之际市民阶层兴起后文化粗俗化的产物,大约属于一种民间禁忌,避讳直呼男性生殖器的“屌”字,因此用“鸟”来作通假字。明人冯梦龙所著《古今谭概》中有“洗鸟”一则趣谈:“大学士万安老而阴痿,徽人倪进贤以药剂汤洗之,得为庶吉士,授御史,时人目为洗鸟御史。”那么至迟到了明代,“鸟”已经当作骂人的粗话来使用了,跟“鸟”美丽的原始字形完全没有关系。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孟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乐”是个象形字,但具体像的是哪种乐器,说法不一。

■ 据说,黄帝时的乐官伶伦,是制乐的始祖。

■ 古人为音乐赋予了许多道德含义,比如《周礼》中就规定有六种“乐德”。

■ 当作“喜欢”讲时,“乐”应该读作“yào”。

孟子问齐宣王的这句话是:“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头两个“乐乐”读作“yuě lè”,最后一个“乐”读作“lè”。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欣赏音乐快乐,和别人一起欣赏音乐快乐,哪种更快乐?这句问话牵涉了“乐”字的两种读音。

除了楷书简体字“乐”之外,“樂”的任何一种字形都是非常美丽的样子。甲骨文字形❶,关于这个字形,诸学者有不同的见解。虽然大家都同意这是一个象形字,但是具体像的是什么东西的形状,则说法不一。罗振玉认为“从丝附木上,琴瑟之象也”,是一把琴的样子。金文字形❷,中间增加了一个“白”字形状的东西,罗振玉认为是“调弦之器”,弹奏琴弦的拨子。小篆字形❹,许慎认为“像鼓鼙”,鼓是大鼓,鼙(pí)是小鼓。我国古代的乐器有许许多多,为什么偏偏要用“鼓鼙”来代表“乐”呢?段玉裁解释道:“鼓者春分之音,易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是其意也。”古人认为鼓声是模仿春分时节的雷声,雷声激荡,先王因此制作音乐以推崇德行。“樂”下半部分的“木”,许慎认为是放置鼓的架子。楷书繁体字形❺,同于以上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光从字形来看,完全不知所云。

关于“樂”字的字形,最别致的解释来自白川静先生。他认为这个象形字像带手柄的摇铃的形状,中间的“白”字是铃铛,左右的“幺”是丝线编制的穗状饰物,这个摇铃的功能是歌舞时摇动铃铛,愉悦神灵,或者女巫摇动铃铛,以驱除病魔。

《说文解字》:“乐,五声八音之总名。”“五声”即宫、商、角(jué)、徵(zhǐ)、羽,“八音”指金、石、丝、竹、匏(páo)、土、革、木制成的乐器发出的乐音。不过许慎的解释不太准确,“五声八音之总名”显然是“乐”的引申义,本义应该是乐器,不管是鼓鼙还是琴瑟,还是铃铛,据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所示,它毫无疑问是一种乐器。

制乐的始祖,据说是黄帝时的乐官伶伦,《吕氏春秋》:“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这是关于伶伦作乐的最早记载。其后历代皆有乐官。古人为音乐赋予了许多道德含义,即所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比如《周礼》规定有六种“乐德”:“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zhī)、庸、孝、友。”郑玄解释道:“中,犹忠也;和,刚柔适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

音乐悦耳,人听着音乐会感觉快乐,因此引申出快乐、喜悦等意思。当作“喜欢”讲时,“乐”应该读作“yào”,这就是“乐”字的第三种读音。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意思是:智者喜欢水,仁者喜欢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快乐,仁者长寿。

吉凶见乎外(《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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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占卜都在白天,如果在夜晚占卜,则表明边疆出事了。“外”会意为远方,“于事外矣”即边疆有事。

■ “外”和“内”不仅原为用龟甲占卜的术语,而且也用作占卜日期的术语。

■ “内子”和“外子”的称呼起源起于南朝梁的一对文学夫妻的赠答诗。

外,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据许慎解释,左边是“夕”,右边是“卜”,“卜尚平旦,今夕卜,于事外矣”。古人占卜都在白天,如果在夜晚占卜,则表明边疆出事了。“外”会意为远方,“于事外矣”即边疆有事。因此,《说文解字》解释为:“外,远也。”

外,金文字形❷,左边的“夕”字里面添加了一点,右边还是“卜”。根据这个字形,有学者把左边的“夕”解释为肉形,肉形也写作“月”。古时供占卜所用的龟甲分两类,一类叫外骨,一类叫内骨。外骨是龟类的甲壳;内骨是鳖类的甲壳,鳖类外边有裙边状的肉缘,甲壳在内,故称内骨。因此,白川静先生认为“外”和“内”原为用龟甲占卜的术语,现在所使用的内、外之意为引申义。《周易》所谓“吉凶见乎外”的“外”就是占卜术语,意思是吉凶见于卦外。

外,小篆字形❸,和甲骨文、金文没有任何区别。

《礼记·曲礼上》论卜筮的规定时说:“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外事”指郊外之事,祭祀、田猎或对外用兵;“内事”指郊内之事,宗庙祭祀。古人以十天干记日,十天干为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十日有五奇数五偶数,甲、丙、戊、庚、壬五日居奇位,属阳刚,故称刚日,外事用刚日;乙、丁、己、辛、癸五日居偶位,属阴柔,故称柔日,内事用柔日。一旬为十天,卜筮为每十天一卜,十天之外称“远某日”,十天之内称“近某日”。由此可见,“外”和“内”不仅原为用龟甲占卜的术语,而且也用作占卜日期的术语。

古时候,夫妇之间互称内、外,直到今天,老一辈人还习惯于用内子、外子互称,“内子”即称呼自己的妻子,“外子”即称呼自己的丈夫。晋、魏之前并没有这种称谓,这源起于南朝梁的一对文学夫妻的赠答诗。这对令人艳羡的文学夫妻,丈夫叫徐悱,妻子叫刘令娴。徐悱任职在外,给妻子写有两首《赠内诗》,其一曰:“日暮想青阳,蹑履出椒房。网虫生锦荐,游尘掩玉床。不见可怜影,空余黼帐香。彼美情多乐,挟瑟坐高堂。岂忘离忧者,向隅心独伤。聊因一书札,以代九回肠。”刘令娴回以两首《答外诗》,其一曰:“花庭丽景斜,兰牖轻风度。落日更新妆,开帘对春树。鸣鹂叶中响,戏蝶花中鹜。调瑟本要欢,心愁不成趣。良会诚非远,佳期今不遇。欲知幽怨多,春闺深且暮。”可见二人感情之深。从此之后,内子、外子的称谓才流传开来。

“外”与“内”相对,“表”与“里”相对,因此“外”和“表”就是同义词。“外妇”一词又称“表子”,明代学者周祈在《名义考》一书中曾经辨析过这两个称谓:“俗谓倡曰表子,私倡者曰贾老。表对里之称,表子,犹言外妇。”什么叫“外妇”?颜师古解释道:“谓与旁通者”,即私通之妇。“外妇”或者“表子”最早是指妻子之外的妾,娶了妾之后,妾也就属于男人了,妾之外的“外妇”自然就是指妓女。“表子”这个称谓即由此辗转而来,后来为“表”字增加了一个“女”字旁,成了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婊子”一词。

抛掷功名还史册,分张欢乐与交亲(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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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册”的本义就是书简。

■ “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者也”。帝王用于册立、封赠等事的诏书就称作“册书”,共有十一类。

■ 最早的“册”也是用来祭祀或者向神祷告的,叫“册祝”。

白居易有诗:“抛掷功名还史册,分张欢乐与交亲。”史书又叫史册,“册”可不同于今天的书册,让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

册,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四竖代表书写、记事的竹简,横着的椭圆形是将竹简串联起来的皮绳。甲骨文字形❷,竹简变成了五竖。金文字形❸,变得更加美观。金文字形❹,皮绳从中间竖着分开,各串各的。这是通常的解释,但是不管是甲骨文还是金文,中间的四竖或五竖长短不一,而书写用的竹简应该经过处理,整齐划一才对,徐中舒先生就说:“然汉墓出土简册之形制,皆由大小长短相同之札编结而成,并非一长一短。”因此“册”像串联起来的竹简之形似乎不太有说服力。那么它到底像什么呢?

我认同白川静先生的解说。他认为“册”是“栅”的初文,这个字形多么像夯打入地的栅栏!四根或五根立木长短不齐,栅栏或篱笆的形状不正是这样吗?中间的椭圆形或长方形是横木,金文字形❹中,栅栏从中间分开,开了一道门。这种解释最有说服力的是金文字形❺,栅栏从中间分开,里面有一只很像猪的动物。这是用栅栏将用作祭祀的动物关起来的牛羊猪之圈。小篆字形❻,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者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册”的本义就是书简。据蔡邕说,“册”的形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两编”是用两根皮绳扎起来,倒也跟“册”字的各种字形符合,尤其是小篆字形,“两编”的捆扎形状非常鲜明。就像甲骨文是刻在甲骨上的卜辞一样,最早的“册”也是用来祭祀或者向神祷告的。把祭告天地宗庙的祝词或告神之言书写在“册”上,诵读以向神祝告,这叫“册祝”。

“册”既为“诸侯进受于王者也”,那么帝王用于册立、封赠等事的诏书就称作“册书”。 《新唐书》这样解释“册书”:“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明代学者徐师曾更是将“册书”分为十一类:一曰祝册,郊祀祭享用之,祭祀的时候使用;二曰玉册,用玉简制成,上尊号用之,为皇帝上尊号的时候使用;三曰立册,立帝、立后、立太子用之;四曰封册,封诸王用之;五曰哀册,迁梓宫及太子、诸大臣薨逝用之,迁皇帝、皇后的棺木或者太子、诸大臣去世时使用,颂扬他们生前的功德;六曰赠册,赠号、赠官用之;七曰谥册,上谥、赐谥用之,谥号是皇帝或大臣死后所加的带有褒贬含义的称号,比如殷商的末代君王帝辛,谥号为“纣”,“残义损善曰纣”,是贬义;八曰赠谥册,赠官并赐谥用之;九曰祭册,赐大臣祭用之;十曰赐册,报赐臣下用之;十一曰免册,罢免大臣用之。

从宋代开始,为征派赋役和保护土地所有权而编造的土地登记簿册,上书土地主人的名字和田亩的尺寸,因所绘田亩依次排列,状如鱼鳞,故称“鱼鳞图册”,一直沿用到清代。佛经也可称“册”,贝多罗树的树叶呈扇状,叶面平滑坚实,经水浸洗后可以当纸用,古代印度人就用它来书写佛经,因此佛经又称“梵册贝叶”,实在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代称。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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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是义项最多的汉字之一,由两个意思完全不同的繁体字“”和“”转化而来。

■ 读作一声“fā”的“发”这个字的一切引申义都由开始投掷棒或者射箭这个本义而来。

■ “”的本义是狗脖子上的长毛。

■ 初次成婚的夫妻称结发夫妻,将夫妻二人剪下的头发绾结在一起,表示永远同心相爱。

柳永词“兰舟催发”的“发”是出发、上路的意思。“发”是义项最多的汉字之一,不过其繁体字则是不同的两个,意思完全不一样:

先说“”,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两只脚,下面是手持着一根棒,会意为手持着棒,助跑后将棒投掷出去,或者会意为持棒前进。金文字形❷,左边添加了一张弓,右边的下部是一只手,手上面是一根棒或一支箭,左右两侧是两只脚。整个字形会意,恰如《说文解字》的解释:“,射发也。”就是开始射箭的意思。小篆字形❸,变成了上下结构,两只脚移到最上部,其余部分跟金文字形相似。楷书繁体字形❹,《诗经》中有“一发五”“一发五”的诗句,“”(bā)是母猪,“”(zōng)是公猪,一支箭射中五只母猪和公猪。“发”当量词用,如“一发炮弹”,是由古代射礼规定的射箭次数引申而来。古时常常举行射礼,每人射三次,每次射四支箭,因此射十二箭称作“一发”。读作一声“fā”的“发”这个字的一切引申义都由开始投掷棒或者射箭这个本义而来。

再说“”,读作四声“fà”,金文字形❺,这个字形很奇特,也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首”字,上面是头发和头皮,下面是眼睛,用以代表头部;左边是一只“犬”。金文字形❻,大同小异。“”的本义是头发,但为什么用“犬”来会意呢?白川静先生的解释是“用犬作牺牲以祓除灾殃”,而“”是它的形声字。这种说法语焉不详。其实“”的本义是狗脖子上的长毛,这才是用“犬”和“首”来会意的准确解释。《说文解字》收录的古文字形❼,和金文字形接近,意义却明白得多。右边是“页”,人头部的形状;左边是“爻”,交叉在一起的样子,因此会意为头上交错的头发之意。小篆字形❽,字形变化很大,上面是“髟”(biāo),长发飘飘的样子;下面添加了一个声符“”(bá),这个声符是犬奔跑的样子,还是跟甲骨文字形中的犬有关系。楷书繁体字形❾,同于小篆。“”和“”简化后使用同一个“发”字,最初造字的思维方式、二者的区别已完全失去了。

《说文解字》:“,根也。”段玉裁依据《玉篇》等更正为“头上毛也”。古代地理书说:“山以草木为发。”因此“”又引申为山上的草木。《庄子·逍遥游》:“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穷发”指极北的不毛之地。初次成婚的夫妻称结发夫妻,汉代苏武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一称谓源自古人婚礼上的仪式,据宋人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男女入洞房对拜完毕,坐在床上,“男左女右,留少头发,二家出匹段、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把夫妻二人剪下的头发绾结在一起,表示永远同心相爱。唐代女诗人晁采的《子夜歌》详细描述了这一过程:“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母氏圣善,我无令人(《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中国古代把品德最高尚,智慧最高超,已经达到了人类最高、最完美境界的人称作“圣人”。

■ 甲骨文中“圣”字字形为人面朝右侧立,大耳朵则朝左,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口”,会意为人不仅要善于倾听,还要善于辩论。

■ “圣人”还是美酒的别称,如把清酒叫作“圣人”,把浊酒叫作“贤人”。

中国古代把品德最高尚,智慧最高超,已经达到了人类最高、最完美境界的人称作“圣人”,又引申为凡是帝王、皇后、皇太后、佛菩萨、仙道方士等一概称作“圣人”,而且“圣人”还是孔子的专称。“圣”为什么会如此超凡脱俗,如此完美无缺呢?

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人踮着脚面朝左侧立,上面是一只大大的朝右的耳朵,会意为人善于倾听。甲骨文字形❷,人面朝右侧立,大耳朵则朝左,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口”,会意为人不仅要善于倾听,还要善于辩论。金文字形❸,下面的人似乎有点儿顶不住大耳朵的压力,努力挺直了腰。金文字形❹,耳朵变得更加巨大,下面的人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❹演变而来。楷书繁体字形❻,上面的“耳”“口”定型,下面也定型为“壬”(不是“王”)。简化后的“圣”其实是另外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字,金文字形❼,也是一个会意字,左下方是“土”,右上方是手,会意为挖掘土地,《说文解字》:“圣,汝颍之间,谓致力于地曰圣。”

《风俗通》解释道:“圣者,声也。闻声知情,故曰圣也。”这个解释倒是跟那个大耳朵的样子非常相符。白川静先生则把“圣”字解释为:“古人相信耳可以捕捉到神声,尽管神声微乎其微。诵咏祝词,踮起脚尖向神祷告,可以听到神明的诏示的人,谓‘圣’,即圣职者。”意思也差不了多少。

《诗经》中有一首叫《凯风》的诗,其中吟咏道:“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从南边吹来的和暖的风叫“凯风”,“棘”是酸枣树,“令”是善。这两句诗的意思是:和暖的凯风从南边吹拂而来,吹拂着已经长成柴薪的酸枣树粗粗的枝条。母亲睿智又贤良,我们做儿子的却没有成长为品德美好的人。因此后来就用“圣善”作为母亲的代称。

古人有“内圣外王”一说,“内圣”指内心的道德修养,“外王”指将内心的道德修养施之于外,齐家治国平天下。此语并非儒家首创,而是出自庄子之口。庄子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谓之君子。”这就是庄子心目中“内圣”的理想人格。

有趣的是,“圣人”还是美酒的别称。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东汉末年,天下贫瘠,把持朝政的曹操颁发了禁酒令。但是酒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偷着饮酒的人层出不穷,这些人当然不敢明着说自己在喝酒,于是就创造了两个隐语:把清酒叫作“圣人”,把浊酒叫作“贤人”,合称为“清圣浊贤”。从此之后,“清圣浊贤”作为酒的别名就流传了下来,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在《溯溪》一诗中写道:“闲携清圣浊贤酒,重试朝南暮北风。”

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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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的主体部分是一支戈,没有异议,左下角这一小竖是一切分歧的来源。

■ 我认为这一小竖是钉子的意思,用楔子或钉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固定完成后,就可以持戈出征了,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成,就也。”

■ 周代有士师的官职,职责之一就是“掌士之八成”,用八种成规执掌禁令刑狱。

“成”这个字的字形众说纷纭,没有定论。这里先介绍各种解释,最后再提出自己的新解。

成,甲骨文字形❶,这毫无疑问是一个会意字,主体部分是一支戈,没有异议,但左下角这一小竖代表的是什么东西,各种解释的分歧就在于此。

第一种解释是:这一小竖是“杵”的形状,上边的“戈”也可以认作斧形,斧、杵具备,就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第二种解释是:这一小竖是指事符号,像是戈上滴下来的血,会意为收兵藏戈,战乱平息了。

第三种解释出自谷衍奎编纂的《汉字源流字典》:“甲骨文像以斧劈物形,表示斩物为誓以定盟之意。犹如折箭为誓、歃血定盟一样,是古代发誓的一种风俗。”

第四种解释最为奇特,出自白川静先生,他认为这一小竖乃是饰物下垂之态,戈制作完成后,要在戈上装饰某种饰物,用以举行除恶的祭礼。

以上四种解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甲骨文中出现更多的是字形,从而推翻了第一、第二、第四种解释,左下角这个小小的圆形物体既不是“杵”形,又不是血滴形,更不是饰物;至于第三种解释中的“斧劈物形”,那么字形❶中的这一小竖未免过小,为何不选取一个较大的物体来劈呢?况且这种解释并未举出实例,来证明哪种定盟方式采用的是“斧劈物形”,而折箭为誓和歃血定盟,史书都有相应的记载。

因此,以上四种解释都不能成立。我的解释是:甲骨文字形❶金文字形❸中,这一小竖是竹木或金属制成的楔子的形状,即“丁”字的初文,后来添加了一个“金”字旁写作“钉”,也就是钉子;甲骨文字形❷中,这个圆形物体就是这种楔子的俯视图,即楔子或钉子的顶部。金文字形❹是“成”的另一种古文字形,就看得更加清楚了,楔子或钉子长长的身体上端,还有一个圆圆的钉帽。小篆字形❺,“戈”里面更像一只钉子的形状。楷体字形里面的钉子加以变形,看不出来原来的样子了。

“成”的各种字形会意为用楔子或钉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固定完成后,就可以持戈出征了,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成,就也。”这是“成”的引申义,引申为完成、成就、平定等各种义项。乐曲一章终了也叫“成”,比如《尚书》中说:“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箫韶相传是舜制成的乐章,奏了九章之后,凤凰也来起舞。

“成”又可引申为成规,即已经完成并定型的规则。周代有士师的官职,职责之一就是“掌士之八成”,用八种成规执掌禁令刑狱。这“八成”分别是:“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一曰邦汋,“汋”通“酌”,指盗取国家机密者;二曰邦贼,叛逆作乱者;三曰邦谍,为别国做间谍者;四曰犯邦令,抗拒国君指令者;五曰挢邦令,矫称假托国家法令者;六曰为邦盗,窃取国家宝藏者;七曰为邦朋,互相勾结违法乱纪者;八曰为邦诬,诬罔君臣,歪曲事实者。此之谓“八成”之罪,可称得上井井有条,巨细靡遗。

下有一条路,通达楚与秦(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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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行不相遇也”。在路上行走而不能互相遇见,可见道路因宽阔而通达,能够供人顺畅地前行。

■ “达”是通达的意思,可以引申为道路、通晓事理、荐举、显达等意。

■ 古人对道路的区分非常细致,《尔雅·释宫》中有详细的对道路的命名,这些命名就是以“达”为单位,指畅通的道路。

“达”这个字的造字思维非常有意思,甲骨文字形❶,左边是“彳”,行走,右边是人和脚,会意为人在路上行走。金文字形❷,脚移到了“彳”的下面,右边上面是人形的“大”,下面是一只羊,会意为人赶着羊在路上顺畅地前行,或者人像羊一样轻捷地在路上行走。金文字形❸,脚移到羊的下面。小篆字形❹,字形规范化了。楷书繁体字形❺,直接从小篆字形演变而来。

《说文解字》:“达,行不相遇也。”在路上行走而不能互相遇见,可见道路因宽阔而通达,能够供人顺畅地前行。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是从小篆字形得出的,但是从金文字形来看,会意字更为合理。《字林》的解释更有意思:“达,足滑也。”走路就像双脚油滑一样快,可以想象一下小羊在路上轻捷蹦跳的样子。

“达”既然是通达的意思,那么就可以引申为道路。古人对道路的区分非常详细,《尔雅·释宫》中有详细的对道路的命名,这些命名就是以“达”为单位,指畅通的道路。“一达谓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三达谓之剧旁,四达谓之衢,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七达谓之剧骖,八达谓之崇期,九达谓之逵。”

“一达”即一条道路,故作为道路的总称;

“二达”叫“歧旁”,歧道旁出,即双岔路;

“三达”是指三面相通的道路,因为旁出的歧路更多,故曰“剧旁”;

“四达”叫“衢”(qú),通往四方的道路;

“五达”叫“康”,指通达五方的大路;

“六达”叫“庄”,指通达六方的大路;

“七达”叫“剧骖”,三条道路交会,旁出一条歧路,故称“剧骖”,指通达七方的大路;

“八达”叫“崇期”,“崇”通“充”,充满,“期”的本义是约会,会合,“崇期”指通达八方的大路,因为道路多又四处通达,人充满其上就像在上面会合一样,故称“崇期”;

“九达”叫“逵”,指通达九方的道路,只是今天已经不知道如何算是通达九方了。

白居易有诗:“高高此山顶,四望唯烟云。下有一条路,通达楚与秦。”“通达”即畅通的道路,这句诗最符合“达”字的本义。也因此而有“四通八达”“六通四达”等种种成语。同时,其中的“五达”和“六达”又组合成“康庄大道”这个成语,统一形容四通八达的道路。白居易《和松树》诗中有这样的诗句:“漠漠尘中槐,两两夹康庄。”路旁的槐树相夹的就是“康庄大道”。

“达”的一切引申义,比如通晓事理,比如荐举,比如当作“把意思表达出来”讲的“词不达意”,比如显达,都是从本义引申而来。

诸侯盟,谁执牛耳?(《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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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为一个被手铐铐住的人。

■ “执”的本义,即拘捕、捉拿,引申为持、操持、主持、执行、控制,又因为双手被铐,一定要铐得很紧,以防脱逃,因此又引申为固执。

■ “执牛耳”来源于祭祀活动,原指主持盟誓的人,后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

“执”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左边是一副手枷,用手枷这种刑具将犯人铐起来。甲骨文字形❷,这么大一副刑具,仅仅为了铐住一双手,比现在的手铐麻烦多了。金文字形❸,人的双手被铐住的情形十分生动逼真。金文字形❹,下面又多此一举地添加了双手,意为双手持枷去铐犯人。小篆字形❺,手枷的形状还在,但是右边被铐住双手的人的样子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书繁体字形❻,右边定型为“丸”,中间的一点倒还有双手被铐的遗意。简体字的左边干脆简化为提手旁了。

《说文解字》:“执,捕罪人也。”这就是“执”的本义,即拘捕、捉拿,引申为持、操持、主持、执行、控制的义项也都是由此而来,又因为双手被铐,一定要铐得很紧,以防脱逃,因此又为固执,一个人固执己见、执迷不悟的样子,跟紧铐双手不得挣脱的难受模样是何等相似!

古人把父亲的朋友尊称为“父执”。《礼记·曲礼上》中规定:“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父之执”又称“执友”,意思是“与父同志者也”,和父亲秉持同一种志向。古人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故称“执友”。

古人还把为人送殡称作“执绋”,“绋”是下葬时引柩入穴的大绳。《礼记·曲礼上》中规定:“助葬必执绋”“执绋不笑”。丧葬乃人生死之大事,必须庄重对待,因此参加葬礼的时候,一定要手执牵引灵柩的大绳以帮助行进,这时还不能笑,以示悲伤之情,所谓“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

《诗经》中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名句。郑玄说:“言执手者,思望之甚也。”鲜为人知的是,“执手”并不仅仅是互相拉手,还是北方少数民族相见时的一种礼节,也叫“执手礼”。《辽史》中详细描述了这种礼节:“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执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

古籍中常见“执牛耳”一语,比如《左传·哀公十七年》:“诸侯盟,谁执牛耳?”杜预解释说:“执牛耳,尸盟者。”“尸”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尸盟”指主持盟会的人。周代有名叫玉府的官署,负责掌管天子的玉器以及其他玩物,其中职责之一是:“若合诸侯,则共珠玉敦。”这讲的就是与诸侯盟会时的程序以及使用的器具。

“珠”(pán)是用珠装饰的盘,“敦”是青铜制成的食器,“玉敦”是用玉装饰的食器。古时以槃盛血,以敦盛食。孔颖达有关于盟会的详细描述:“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槃,又取血盛于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歃”(shà)的本义是微吸,微饮。“歃血”即微饮血,还有一种说法是“歃血”指用手指头蘸血,涂抹在嘴旁边。不管是微饮还是蘸血,都是双方之间诚意的表示。其中“珠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这就叫“执牛耳”,从主持盟誓的人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

鸟兽不可与同群(《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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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中的“同”字,上面是覆盘之形,下面是“口”,“口皆在所覆之下”,因此“同”的本义是会聚。

■ “同”的另一种解释:爵。意思是“同”是一种酒器。

■ “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每隔十二年,诸侯一起来朝见君王。举行朝见仪式时,使用叫“同”的酒杯饮酒行礼,是为“会同”,因此后来“会同”就成为朝会的泛称。

■ “同”还是土地面积单位。因为打雷的时候,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百里称“同”,故称“雷同”。

“同”这个字的义项很丰富,而且有许多有趣的用法,但这些用法都是从本义引申而来。

同,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覆盘之形,下面是“口”,“口皆在所覆之下”,因此“同”的本义是会聚。甲骨文字形❷,上下结构拉开了一点距离。金文字形❸,笔画加粗。小篆字形❺,干脆把“口”移到了里边,覆盖之形更加突出。

《说文解字》:“同,合会也。”合会就是会聚,引申为共同、一同,比如孔子说的“鸟兽不可与同群”。据《尚书》记载,周代君王即位的典礼上,有一项仪式是名为大宗伯的官员要向君王献上“同瑁”。“同瑁”到底是什么东西?历代众说纷纭,有说是一种东西,有说是两种不同的东西,直到2009年在西安发现了一件名为“同”的西周青铜酒器,才验证了古籍中关于“同”的另一种解释:爵。意思是“同”是一种酒器。“瑁”是君王所执的玉。那么“同瑁”就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即酒器和玉器。这一解释跟“同”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非常相似,即筒形的酒杯。酒杯中倒满了美酒,当然也可以会意为会聚之意。

《诗经·车攻》中有诗:“赤芾金舄,会同有绎。”“赤芾(fú)”,红色蔽膝,指遮盖大腿至膝部的服饰;“金舄(xì)”,金饰的复底鞋。赤芾和金舄都为诸侯所穿。“有绎(yì)”,连续不断而有次序的样子;“会同”,诸侯朝见君王的专称。据《周礼》规定,诸侯朝见君王,根据时序的不同,各有不同的专称,依次为:“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见”指不在规定期间朝见,“殷见”指诸侯于一年四季分批朝见。“殷见”就称作“同”,每隔十二年,诸侯一起来朝见君王。举行朝见仪式时,使用叫“同”的酒杯饮酒行礼,是为“会同”,因此后来“会同”就成为朝会的泛称。

“同”的本义既然是会聚,因此还可以引申用作土地面积单位,方圆百里为“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方圆千里称“圻”(qí),天子直接管辖的地盘是方圆千里,诸侯直接管辖的地盘方圆百里。随声附和或者观点与人相同称“雷同”,李贤解释“雷同”这个词说:“打雷的时候,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百里称‘同’,故称‘雷同’。”

“大同”是儒家最高的政治理想,此处的“同”是统一的意思,意为天下都统一到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里来。《礼记·礼运》中记载过孔子描述的大同社会的面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人间曲水觞,竟忘仙鬼宅(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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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的本义就是养蚕的器具,或者是装物的筐笼,因为编制时要将材料弄弯,故此引申为弯曲、不直的意思。

■ 又可以引申为乐曲,段玉裁说:“谓音宛曲而成章也。”也是由音乐的屈曲宛转引申而来。

■ 古人把烟囱叫作“曲突”,这来源于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中讲的一个故事。

古代风俗,每年春季要在水边举行消灾祈福的祭礼,这种祭礼称作“祓禊”(fú xì)。魏晋之前在三月上巳日这一天举行,魏晋之后固定为三月三日举行。这一天,人们在水边洗濯,以祓除不祥,举行过祓禊仪式后,就在水边宴饮,将觞这种酒具放入水中,顺水漂流,到自己面前,取而饮之,这就是“曲水流觞”的娱乐活动。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是在一次曲水流觞的活动之后所作。“曲水”,取水流弯弯曲曲之意。魏源有诗:“人间曲水觞,竟忘仙鬼宅。”可见“曲水流觞”之乐。

曲,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曲,器曲受物之形也。”许慎认为它像一个弯曲的容器,里面等待着装入东西。这个容器很像一只竹编的筐笼,筐笼上一道一道的不是纹饰,而是编起来的竹条。许慎还有一个解释:“或说曲,蚕薄也。”“薄”通“箔”,是养蚕的器具,多用竹制。此器具称作“薄曲”,用竹篾或苇篾编制而成。西汉开国功臣周勃,未发迹前就是“以织薄曲为生”。金文字形❷,同样很像“薄曲”的形状。小篆字形❸,变为网开一面,字形也更加美观了。楷体字形的口都封上,看不出“薄曲”的样子了。

“曲”的本义就是养蚕的器具,或者是装物的筐笼,编制时要将材料弄弯,故此引申为弯曲、不直的意思,又可以引申为乐曲,段玉裁说:“谓音宛曲而成章也。”也是由音乐的屈曲宛转引申而来。宋玉有一次对楚襄王说:“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因此得出结论:“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下里”就是乡里,“巴人”指巴国的百姓,文化水平都很低;“阳阿”是稍微高雅一点的乐曲,“薤(xiè)露”是一曲挽歌,比喻人的命运就像薤叶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干了;《阳春》和《白雪》是两首最高雅的器乐曲,能听懂的人很少。曲调越高雅,能够应和的人也就越少,这就是“曲高和寡”这一成语的来源。

有趣的是,古人把烟囱叫作“曲突”。这个称谓太古奥了,以致许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叫。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中讲了一个故事:齐国人淳于髡(kūn)到邻居家做客,“见其灶突之直”,“灶突”就是烟囱,突出在灶台之上。淳于髡看到烟囱是直通通的,旁边堆满了柴禾,就劝说邻居把烟囱改成“曲突”,即弯曲的烟囱,把柴禾移走。邻居不听,结果有一天起火,直通通的烟囱拔火很厉害,屋子烧了大半。火扑灭后,邻居宴请帮忙的人答谢,唯独不请淳于髡,智者讥讽这种行为说:“教人曲突徙薪,固无恩泽;焦头烂额,反为上客。”桓谭评论道,这是“贱本而贵末”之举。

人厌尘嚣欲学仙,上天官府更纷然(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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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字原指鹿群奔跑时扬起的尘土,所以在籀文字形和小篆字形中都有鹿的形象。

■ 成语“甚嚣尘上”,今天的意思是对某人某事议论纷纷,用作贬义。而它的原意是对“鄢陵之战”的客观场景再现。

尘,西周末年的籀文字形❶,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会意字:中间是三只鹿头代表的鹿群,上面那只鹿头的两旁是两个“土”字,会意为鹿群奔跑时扬起的尘土。小篆字形❷,三只完整的鹿的样子更形象,“土”变成了一个,嵌在下面两只鹿的中间。楷书繁体字形❸,“鹿”和“土”都简化为一个。简化后的简体字变成了一个新的会意字:小土为尘。

《说文解字》:“尘,鹿行扬土也。”那么多动物,为什么偏偏要用鹿来会意呢?因为除了古人最早驯化的六畜(马、牛、羊、鸡、狗、猪)之外,鹿是当时非常常见的野生动物,因此鹿皮才会成为常用的酬宾礼物。伍子胥劝谏吴王,吴王非但不听,还将伍子胥赐死,伍子胥死前预言道:“臣今见麋鹿游姑苏之台也。”可见麋鹿之多。古人还有“鹿走而无顾,六马不能望其尘”的记载,也可见鹿群奔跑之速。

世间的纷纷扰扰称作“尘嚣”,陆游有诗:“人厌尘嚣欲学仙,上天官府更纷然。”还有一个“甚嚣尘上”的成语,今天的意思是对某人某事议论纷纷,用作贬义,比喻错误的言论十分嚣张。但这个成语最早却没有丝毫的贬义,而是客观场景的再现:喧哗纷乱得很厉害,而且尘土也飞扬起来了。此语出自《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的晋楚两国在公元前575年著名的“鄢陵之战”。

这天一大早,楚军大兵压境,楚共王带着晋国的叛臣伯州犁登上巢车(用来瞭望敌军的战车)观察晋军的动向。楚共王问:“他们驾着战车来回奔跑,这是在干什么呀?”伯州犁回答道:“这是在召集军吏。”楚共王边伸长脖子瞭望边说:“他们都聚集到中军了!”伯州犁回答道:“他们在合谋。”楚共王又说:“搭起帐幕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他们在向晋国的先君占卜吉凶。”楚共王又说:“撤去帐幕了!”伯州犁回答道:“快要发布军令了。”楚共王又说:“甚嚣,且尘上矣!”一片喧嚣,连尘土都飞扬起来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正准备把井填上,把灶铲平,然后要列阵了。”楚共王又说:“都乘上了战车,左右两边的人又都拿着武器下车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去听誓师令。”楚共王问:“要开战了吗?”伯州犁回答道:“还不知道。”楚共王又说:“哎呀奇怪!他们又都乘上了战车,左右两边的人又都下来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战前的祈祷。”

另外一方,晋厉公也在楚国旧臣苗贲皇的陪伴下,登高台观察楚军的阵势。苗贲皇熟悉楚军内情,向晋厉公建议中军是楚军的精锐部队,晋军应该先以精锐部队分击楚军的左右军,得手后,再合军集中攻击楚军中军。

晋厉公采纳了苗贲皇的建议,改变了原有阵形,楚共王看到的晋军乘上战车又下来就是晋军在改变阵形,可是伯州犁并没有判断出晋军的意图,结果双方一交战,楚军大败,楚共王的眼睛都被射中了。当天夜里,楚军“宵遁”,连夜退兵了,“鄢陵之战”以晋军大获全胜而告终,“甚嚣尘上”这个成语就此流传了下来,不过早已失去了原意。

我昔官称劝农使,年年来激西江水(范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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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我国从秦代起就设置了劝农官,职责是劝农民采桑、耕作,历代相沿。

■ “农”字在甲骨文中是一种农具的形象,因此,“农”会意为拿着农具在林中耕作。

■ 《周礼》中将农民分为三类,称作“三农”,分别为山农、泽农、平地农,指居住在山区、水泽和平地的农民。

■ 农业靠天吃饭,古人就将天上的一颗星命名为农星,称作“农丈人星”,体现了古人祈求丰收的朴素愿望。

《史记·孝文本纪》:“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农”如此之重要,因此我国从秦代起就设置了劝农官,职责是劝农民采桑、耕作,历代相沿,范成大诗:“我昔官称劝农使,年年来激西江水。”他就做过这样的官职。

农,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林”,下部是“辰”。“辰”是“蜃”的本字,“蜃”是蛤、蚌之类的软体动物,古人用它们的壳制成农具,用来耕作,这种农具叫蚌镰,在蚌镰的背部凿两个孔,用绳子系在拇指上,用来掐断禾穗。因此“农”会意为拿着农具在林中耕作。不过许慎认为:“辰,震也。三月,阳气动,雷电振,民农时也,物皆生。”以此会意为在林中务农。许慎的看法跟“辰”字的甲骨文字形不符,是因为他没有见过甲骨文的缘故。甲骨文字形❷,双手持蚌镰。

农,金文字形❸,下部仍然是蚌镰,上部变成了“田”,会意为拿着蚌镰在田中耕作。金文字形❹,蚌镰的两侧添加了两只手,手持着蚌镰进行耕作。金文字形❺,字形变得复杂起来,蚌镰下面添加了一只脚,两只手移到了“田”字两侧,“田”上面的一横表示田界。最早写出这个字形的古人一定很小气,他的意思是只在自己家的田里耕作,所以画出了田界。小篆字形❻,直接从金文变形而来,变成了一个从晨囟(xìn)声的形声字,从晨,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之意。楷书繁体字形❼,上面的“田”讹变为“曲”,失去了最初的形象。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说文解字》:“农,耕也。”引申为农业、农民。《周礼》中将农民分为三类,称作“三农”,分别为山农、泽农、平地农,指居住在山区、水泽和平地的农民。古时以农立国,西周统治者制定了治理国政的八项原则,称“农用八政”,都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汉书·食货志》开宗明义:“《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班固取农用八政之首的“食”和“货”来概称古代的财政制度,故称《食货志》。农用八政出自《尚书·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

农业靠天吃饭,古人就将天上的一颗星命名为农星,称作“农丈人星”。“丈人”是对老年男子的尊称,移用来称呼农星,“老农主稼穡”,可见古人的朴素愿望,“人事作乎下,天象应乎上”,是多么渴盼丰收啊!唐代诗人张碧有一首《农父》诗,道尽了农民的辛苦:“运锄耕(zhú)侵星起,陇亩丰盈满家喜。到头禾黍属他人,不知何处抛妻子。”这首诗说的还是丰收年景,荒年的景象就更加凄惨了。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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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字的本义是器物的盖子,这与“会”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符。

■ 周代时,大宰和小宰这两种官职的官员,要会集有关的工作人员,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每月终统计一次叫“要”,每年终统计一次叫“会”。司会这个官职主持国家年终的核算,称“大计”。会集财务人员进行大计,故称“会计”。

■ “会”还有一个奇特义项:缝隙。“会”的本义既然是器物的盖子,盖上时一定会有缝隙,因此引申出 我“缝隙”的意思。

“会”字的义项非常之多,但是今天的常用义项无非会合、开会、懂得等。

会,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部为底座,中间的器皿里装了一些东西,上部为盖子。也有学者认为像一座粮仓,或者有锅盖的炊事用锅。金文字形❷,上部和下部的盖子、底座还是原样,中间的器皿里装了更多的东西,而且还添加了两只把手,以方便端来端去。金文字形❸,中间装的东西稍有区别,其余部分一仍其旧。小篆字形❺,更加规范化了。楷书繁体字形❻。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器皿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会,合也。”这并不是“会”字的本义,许慎把象形字当成了会意字,而且把引申义当成了本义。段玉裁引《礼经》中的释义:“器之盖曰会,为其上下相合也。”因此“会”字的本义是器物的盖子。这个本义跟“会”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符。周代的祭祀有个程序叫“启会”,意思就是打开礼器的盖子。“会,合也”是这个本义的引申义,盖子盖上了,器物自然就合在了一起。

今天的财务人员叫作“会计”,其实来源非常久远。周代时,大宰和小宰这两种官职的官员,要会集有关的工作人员,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每月终统计一次叫“要”,每年终统计一次叫“会”,即《周礼》所言:“岁终,则会计其政。”郑玄说:“司会主天下之大计。”“司会”这个官职主持国家年终的核算,称“大计”。会集财务人员进行大计,故称“会计”。因此段玉裁说:“凡曰会计者,谓合计之也,皆非异义也。”不过为了区别“会合”之“会”的读音“huì”,古人为“会计”之“会”添加了另外的读音“kuài”。绍兴古称会稽,就是由“会计”一词而来。据《越绝书》记载:“禹始也忧民救水,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大会计”,即大会诸侯计功;“计”和“稽”是通假字,因此而有“会稽”的称谓。

今天使用的汇票、支票等银行票据,明清时期叫“会票”,更早在南宋时期叫“会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谓呢?就是从“会”字本义引申而来。这是异地支付款项的凭证,在一地交款领票,到另一地凭证兑换,两者合在一起方能支付。

“会”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奇特义项:缝隙。《诗经·淇奥》:“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匪”,通“斐”,有文采的样子;“琇莹”,美石;“弁”,鹿皮制的帽子。这句诗的意思是:有位神采奕奕的君子,耳朵上镶嵌着美丽的宝石,帽子的接缝处也镶嵌着美丽的宝石,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这里的“会”读作“kuài”,“会”的本义既然是器物的盖子,盖上时一定会有缝隙,因此引申出“缝隙”的意思。周代礼制规定:“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琪。”国君的鹿皮帽上,要在缝合处缀五彩的美玉。

妇有长舌,维厉之阶(《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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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中的“舌”字,下面是口,上面是口中吐出的长长的舌头,舌头居然都分叉。

■ 《诗经·瞻卬》有云:“妇有长舌,维厉之阶”,这就是“长舌妇”的由来。

■ 古人认为,舌头颜色很红的人是贤人,舌头能触及鼻子的人,可位列三公。

■ 舌头除了能说话辨味外,汉代人董蔼的舌头还具有记忆功能。

《诗经·瞻卬》:“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此处的“妇人”指周幽王的宠妃褒姒,意思是:有个妇人长了个长舌头,这是灾祸的祸根。大乱不是从天而降,而是这个妇人制造的。这首诗当然是在古代男人中流行的“女人祸水”论的写照,男人把国难的一切责任都推到了女人头上。这就是“长舌妇”这个日常俗语的来历。

我们来看看这个“舌”到底有多长。

舌,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口,上面是口中吐出的长长的舌头,旁边还有两滴唾液。甲骨文字形❷,和字形❶一样,舌头居然都分叉!有学者认为最早的“舌”字的字形是从蛇类的舌头得来的灵感,因为蛇类的舌头分叉,给人的印象非常之强烈,因而造出了这个“舌”字。金文字形❸,结构变得更加复杂起来,中间的四个黑点代表唾液。小篆字形❹和楷体字形都区别不大。

以上是最直观、最形象的解释,但是徐中舒先生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却有非常奇特的解释。他说:“甲骨文告、舌、言均像仰置之铃,下像铃身,上像铃舌,本以突出铃舌会意为舌,古代酋人讲话之先,必摇动木铎以聚众,然后将铎倒置始发言,故告、舌、言实同出一源,卜辞中每多通用,后渐分化,各专一义。”

《说文解字》:“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舌头在口中,用以说话和辨别滋味。又说:“从干从口,干亦声。”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因此把一个好端端的象形字曲解成了形声字。徐锴则进一步错误地解释道:“凡物入口必干于舌,故从干。”段玉裁也说:“干,犯也,言犯口而出之,食犯口而入之。”这都是因为没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缘故。

古代相术中关于舌头的描述很有趣,比如说“舌如绛赤者,贤人也”,比如说“吐舌及鼻,三公也”,吐出的舌头能够到鼻子是做三公的征兆。但同时古代肉刑中亦有“断舌”之刑。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这是秦汉时期的五刑。“黥”(qíng)又称墨刑,刺刻面额,染以黑色;“劓”(yì)是割鼻;斩断左右脚趾;“枭”(xiāo)首,砍头后悬挂示众;“菹”(zū)是剁成肉酱。犯下诽谤诅咒之罪的,还要先铰断舌头。肉刑是对犯人身体的极大摧残。

所谓三寸不烂之舌,舌头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纵横之士的雄辩之中。张仪尚未发迹时,有一次跟楚国国相饮酒,楚相丢了一块玉璧,随从都怀疑是贫穷的张仪所盗,将他暴打一顿。回去后,妻子说:“唉!您要是不读书游说,哪里会受到这样的羞辱呢!”张仪问妻子:“你看看我的舌头还在不在?”妻子笑道:“还在。”张仪说:“这就足够了。”后来他果然以辩才发迹。

最有趣的是,有些具备特异功能的人士,舌头居然还有通感!汉代人董蔼,擅长于将书籍的内容抄录在手掌之中,然后用舌头舔食加以记忆,以至于手掌都被舔烂了,董蔼此举号称“舌学”。举世之中,大概也只有董蔼一人具备这种“舌学”的特异功能吧!

老夫哭爱子,日暮千行血(顾况)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血”原指献祭时所用家畜的血,后引申而用之于人血。

■ 新制的器物也要血祭,叫作“衅”。

■ “嵇侍中血”,来源于嵇康之子嵇绍护主而牺牲的典故,所以代指忠臣之血。

顾况有诗:“老夫哭爱子,日暮千行血。”这个“血”字是引申义,指悲痛的泪水,因为“血”也是液体,极言伤心,流泪如同流血,故引申而来。“泣血”,泣的当然不可能是血,而是泪水。

血,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器皿中的小圆圈代表一滴血。甲骨文字形❷,器皿中的一小点也代表一滴血。战国时期的陶文字形❸,代表血滴的小圆圈和小点变成了很粗的一个点。小篆字形❹,器皿里面的血滴变成了一横。楷体字形变得不像器皿和血滴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血,祭所荐牲血也。”“荐”,进献;“牲”,本指祭祀时用的全牛,后泛指祭祀时用的家畜。由此可知,器皿中的血不是人血,而是供祭祀用的牲血,段玉裁说:“人血不可入于皿。”古人茹毛饮血,用血祭神,因此造出了这个“血”字,引申而用之于人血。

杀牲取血以祭神,古称“血祭”;受享祭品称“血食”。《周礼》中规定:“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社稷”和“五岳”容易理解,“五祀”指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官,即木正句芒、火正祝融、金正蓐收、水正玄冥、土正后土这五神。之所以血祭,是因为血气旺盛的缘故。新制的器物也要血祭,这就叫“衅”,杜预说:“以豭猪血衅钟。”“(jiā)猪”就是公猪,用公猪的血来祭祀新制成的钟。

孟子和齐宣王有一段对话,详细讲解了“衅钟”的重要性以及所用的牲畜。

有一次齐宣王坐在堂上,有人牵牛经过堂下,齐宣王问:“把牛牵到哪里去?”那人回答说:“将以衅钟。”要用它的血祭钟。齐宣王说:“放了它!我不忍心看到它害怕发抖的样子。”那人回答说:“那么不祭钟了吗?”齐宣王说:“怎么能不祭钟呢?换一只羊吧。”

对齐宣王将牛换成“替罪羊”的举动,孟子评价道:“这正是出于您的仁心,虽然您当时只看到了发抖的牛而没有看到发抖的羊。君子对待禽兽,看见它们活着,就不忍心它们死去;听到它们的哀叫,便不忍心吃它们的肉。因此君子远庖厨也。”

古诗文中有个典故叫“嵇侍中血”,指忠臣之血。嵇绍乃嵇康之子,任侍中,故称嵇侍中。晋惠帝蒙难时,百官和侍卫纷纷溃散,只有嵇绍一人留下,抵挡叛军,被杀于晋惠帝身边,血溅御服。战乱平定之后,左右想洗干净这件御服,晋惠帝不让洗,说:“此嵇侍中血,勿去。”后相沿而为典故。文天祥《正气歌》吟咏道:“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蜀中名将严颜、嵇绍、唐代睢阳守张巡和镇守常山的颜杲卿都是古代忠臣的典范,文天祥将此四人并列,来表达自己不屈的气节。

由“血”的本义,又可引申为动词,用鲜血沾染的意思,比如“兵不血刃”这个成语。《山海经》中还有“可以血玉”的说法,此处的“血”也是动词,沾染的意思,染玉以增加光彩。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周易》)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在甲骨文中,“庆”这个字会意为真心诚意地带着美丽的鹿皮,走到别人家里去庆贺。

■ 弹冠相庆,在今天是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但在古代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

■ 在汉朝时,“弹冠相庆”是对朋友间美好品行和动人友谊的由衷赞美。从北宋著名作家苏洵开始用作贬义词,形容坏人之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丑态。

《周易》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里的“庆”是指福泽。

庆,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一只鹿的腹部有一颗心。这是郭沫若先生的看法,不过徐中舒先生认为里面的不是“心”,而是角形,反对释为“庆”。有的甲骨文字形还在左边添加了花纹,用以形容鹿的美丽。金文字形❷,上面的鹿头看得更清晰,中间是一颗心,下面是一只脚。金文字形❸,鹿头的形状有所变化。金文字形❹,鹿头的形状还在,下面变异较大,添加了一个表示花纹美丽的“文”。小篆字形❺,上面是“鹿”字的省写,下面还是心和脚。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跟“鹿”字完全没有关系了。

《说文解字》:“庆,行贺人也。吉礼以鹿皮为贽,故从鹿省。”传说上古时,伏羲氏制定了嫁娶的制度,以成对的鹿皮作为聘礼,后世因此将其用作聘问、酬谢或订婚的礼物。齐桓公称霸的时候,诸侯归心,齐桓公轻礼物而重礼节:齐国送给别国豹皮,别国只需回报以鹿皮即可;齐国送给别国马匹,别国只需回报以犬即可。因此别国出使齐国的时候,往往提着空空的袋子,返回时却满载而归。“庆”这个字因此会意为真心诚意地带着美丽的鹿皮,走到别人家里去庆贺,段玉裁所说“心所喜而行也”,许慎所说“行贺人也”,都是这个意思。由此可以引申出喜庆、福泽、赏赐等各种义项。

弹冠相庆,弹掉帽子上的灰尘,互相庆贺,准备出山做官。为什么准备出山做官呢?因为他的同伙升了官,自己一定会得到同伙的提携,所以一听说同伙升了官,立马把荒废多时的官帽找出来,弹掉上面的灰尘,踌躇满志地等待同伙的提携。这个成语在今天是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但在古代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

“弹冠相庆”出自《汉书·王吉传》:“吉与贡禹为友,世称‘王阳在位,贡禹弹冠。’”王吉字子阳,故称“王阳”。王吉和贡禹是好朋友,因此人们才说“王阳在位,贡禹弹冠”,王吉当了大官,贡禹和王吉的价值取向完全相同,因此王吉一定会提携贡禹,共同实现他们双方的政治理想。王吉和贡禹都是清廉的官员,又都敢说话,常常上书指斥朝廷的错误做法,因此,“王阳在位,贡禹弹冠”的情形没有任何贬义成分在内,反而是人们对二人美好品行和动人友谊的由衷赞美。黄宗羲的《与陈介眉庶常书》对这一成语的引用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人之相知,贵相知心。王阳在位,贡禹弹冠。”黄宗羲赞美王吉当大官的时候,贡禹弹冠的动作恰恰是二人相互知心的写照。

“弹冠相庆”用作贬义是从北宋著名作家苏洵开始的。苏洵在《管仲论》一文中如是说:“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相庆矣。”“三子”指齐桓公宠幸的竖刁、易牙、开方三个坏蛋,管仲还活着的时候,非常厌恶三子的献媚行为,齐桓公也就不敢升三子的官,等到管仲一死,齐桓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宠幸三子了,朝政大权尽数交给了三子,导致最后齐国大乱。因此苏洵说:管仲刚死,三子就开始弹冠相庆了。这是“弹冠相庆”第一次用到坏人身上,流传到今天,“弹冠相庆”变成了贬义词,形容坏人之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丑态。

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陶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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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是一个标准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上面是衣领,中间是衣袖,下面是衣襟合拢的形状,衣襟向左开。

■ 在古代,中原民族尚右,襟向右掩,右边开襟,称“右衽”,中原以外的民族尚左,因而左衽。

■ 上衣叫“衣”,下衣叫“裳”。

■ 儒家关于穿衣的礼仪有一整套繁琐而严格的规定。

陶渊明在著名的《闲情赋》中深情地吟咏道:“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痴情到想成为爱人衣服上的领子,以承接到爱人脖颈上的余香。我们来看看“衣”和“领”的关系。

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衣领,中间是衣袖,下面是衣襟合拢的形状,衣襟向左开。甲骨文字形❷,衣襟向右开。金文字形❸,字形更匀称,简直就像个活脱脱的衣架子,衣襟向左开。金文字形❹,衣襟向右开。小篆字形❺,衣襟向左开。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衣服的样子了,更别说衣襟向哪个方向开了。

中国的衣服,据说是黄帝时的大臣胡曹所制,交领右衽。“衽”(rèn)是衣襟,所谓右衽,是指前襟向右掩,右边开襟,看起来像字母“y”的形状。这跟中原民族尚右的习俗有关。与之相反,中原以外的民族尚左,因而左衽,前襟向左掩,左边开襟。孔子有句名言:“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管仲,我就要像蛮夷一样披散着头发,衣襟开在左边了。但是我们看“衣”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左衽、右衽并没有如此严格的区分,金文字形中左衽甚至还多于右衽。小篆就更不用说了,明显是左衽。不知道为什么左衽和右衽的区别没有在这个字的字形中反映出来。如果允许猜想一下的话,“衣”字的不同写法是不是跟民族的融合有关?换句话说,不管是中原民族还是所谓的“蛮夷”,大家使用的都是同一套汉字系统,因此而出现了“衣”字左衽、右衽并存的现象。

《说文解字》:“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人所倚以蔽体者也,故曰“衣,依也”。上衣叫“衣”,下衣叫“裳”。“裳”不是今天穿的裤子,而是裙子,不分男女都可以穿。《诗经·东方未明》中有两句诗:“东方未明,颠倒衣裳。”“东方未晞,颠倒裳衣。”天还没有亮就穿衣服,把上衣和下裙穿颠倒了。《诗经·绿衣》中也有“绿衣黄裳”的名句,是指绿色的上衣和黄色的下裙。今天的“衣裳”一词已经是泛指了。不过许慎根据小篆字形释为“象覆二人之形”是错误的。

儒家关于穿衣的礼仪有一整套不厌其烦的规定,在孔子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据《论语·乡党》记载:“君子不以绀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绀”(gàn),深青透红,斋戒时所穿衣服的颜色;“”(zōu),黑中带红,丧服的颜色;“亵服”,家居时所穿便服;“袗”(zhěn),单衣;“”(chī),细葛布;“绤”(xì),粗葛布;“缁”(zī)衣,黑色的衣服;“”(ní),幼鹿。

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不用深青透红或者黑中带红的布镶边,不用红色或者紫色的布做家居时的便服。夏天的时候要穿细葛布或者粗葛布的单衣,出门的时候一定要罩在内衣外面。黑色的衣服配黑色的羔羊皮衣,白色的衣服配白色的幼鹿皮衣,黄色的衣服配黄色的狐狸皮衣。家居时穿的皮衣做得长一点,右边的袖子短一点便于做事。睡觉时一定要有睡衣,长一身半。

同一章还说:“斋,必有明衣,布。”“明衣”是指在斋戒期间沐浴后所穿的干净内衣。孔子每当斋戒沐浴后,一定要穿明衣,明衣是用布做的。儒家礼仪是多么烦琐,由此可见一斑。

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纳兰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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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寸”,“寸”指手腕下一寸之处,引申而指法度,因此“守”的这个字形就会意为掌管法度。

■ 守宫是壁虎的别称,壁虎常常守伏于宫墙屋壁,捕食虫蛾,故称“守宫”。

“守”字的下面为什么会有个“寸”呢?我们来看看“守”字的字形。

守,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寸”,“寸”指手腕下一寸之处,引申而指法度,因此“守”的这个字形就会意为掌管法度。金文字形❷,屋顶下的“寸”很像一只有着长长尾巴的小动物的形状,其实还是“寸”字。金文字形❸,这个字形比较奇特,但是也更鲜明地反映了造字的本义。上面还是屋顶,屋子里面,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面类似于“干”的盾牌,会意为人持盾牌守卫。小篆字形❹,同于金文。

《说文解字》:“守,守官也。”掌管法度是官员的职责。春秋时期有“守道不如守官”的传统,《左传·昭公二十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到沛这个地方打猎,派人持弓招虞人(掌山泽苑囿的官员)前来,虞人却不来。齐景公派人扣押了他,虞人辩解道:“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旃”(zhān)是赤色曲柄的旗,用以招大夫;“弓”用以招士;“皮冠”是打猎时戴的帽子,御尘御雨雪,用以招虞人前来清理狩猎场地。齐景公却用招士的弓招虞人,不合礼数,因此虞人不来。齐景公只好放了他。孔子听说之后评价道:“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韪”(wěi)是对的意思。道是很抽象的东西,而官职所在则很具体,如果能持守这很具体的规则,那么也就是守道了,因此孔子才说“守道不如守官”。

“守”的金文字形❸,持盾牌而守,有一种官职最符合这个字的形象。这种官职称作“守祧”,“祧”(tiāo)是祭先祖之庙,守祧即掌管先王、先公的祖庙。

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有一首描写樱桃的《临江仙》词,其中两句是:“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什么是“守宫”?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称谓,可作两解。

其一,守宫是壁虎的别称,壁虎常常守伏于宫墙屋壁,捕食虫蛾,故称“守宫”。据张华《博物志》记载:“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杵,点女人支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古代即以此来检验是否处女。

其二,槐树的一种,称作“守宫槐”。《尔雅·释木》:“守宫槐,叶昼聂宵炕。”郭璞解释道:“槐叶昼日聂合而夜炕布者,名为守宫槐。”晋人杜行齐说:“在朗陵县南,有一树似槐,叶昼聚合相著,夜则舒布而守宫也。”“聂”,合;“炕”,张。这种槐树的叶子,白昼闭合,夜晚张开,就像在夜晚守护着宫室一样,故称“守宫槐”。

“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此处的“守宫”系借用槐树的意象,意为春天已尽,绿叶成阴,深夜里,浓密的树叶护住了满天的繁星。不过,纳兰性德是用其来比喻像繁星那么多的樱桃。

温液汤泉,黑丹石缁(张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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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的本义是“温泉”,日本文化继承了这种说法。

■ “汤”由本义引申为热水,尤其是指滚烫的热水或者开水,这跟太阳照耀的意象相关。

■ “固若金汤”的“金汤”是“金城汤池”的缩略语。“金城”指金属铸就的城墙,坚固无比,“汤池”是灌满了滚水的护城河。

■ 国君、皇后、公主等皇室成员收取赋税的私邑也称作“汤沐邑”。

“汤”在今天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都当饮食讲,比如菜汤、煲汤等,不过日本文化仍然承继了“汤”的本义“温泉”,而且直到今天还把公共浴池称作“汤屋”。

汤,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流动的泉水,右边是“昜”,“昜”是“阳”的古字,即太阳,表示经由太阳照耀而来的天然的温热。因此这个字形就会意为天然的温泉。古代传说中的日出之地就名为“汤谷”,可见太阳和“汤”的关系。金文字形❷,右边的太阳还发出了光芒,进一步突出了被太阳照耀而变得温热的含义。小篆字形❸楷书繁体字形❹,都和金文没有任何区别。简化后的简体字将右边的“昜”加以简化,完全看不出太阳照耀的原始含义了。

《说文解字》:“汤,热水也。”这其实是引申义,是从温泉的本义引申而来。古时把温泉称作汤井、汤泉、温液,张衡《东京赋》中有云:“温液汤泉,黑丹石缁。”“温液”“汤泉”都是形容温泉,“黑丹”指黑色丹砂,“石缁(zī)”指黑色石头,都是祥瑞之物。

“汤”由本义引申为热水,尤其是指滚烫的热水或者开水,这跟太阳照耀的意象相关。孔子曾经有过这样的名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看到善,就要担心自己赶不上它;看到不善,就要像把手伸到滚烫的开水中一样赶紧躲开。可见这“汤”的热度之高。

有一个常用的成语“固若金汤”,更可从中见出“汤”的滚烫之意。这个成语比喻坚固的防御工事,但是“金汤”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可以比喻坚固呢?原来,“金汤”是“金城汤池”的缩略语。金属铸就的城墙当然坚固无比,是为“金城”;“汤池”是灌满了滚水的护城河。无水的护城河叫“隍”,有水的护城河叫“池”。《汉书·食货志》中说:“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班固借用神农氏之口说:即使有长达十仞(八十尺)的石头城墙,百步那么广的“汤池”,百万带甲的兵士,可是如果没有粮食的话,这座城最终还是不可能守得住的。

《礼记·王制》中有这样的规定:“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方伯”指一方诸侯之长。按照夏代的规制,王城周围千里的地域称为“王畿”,四海之内分为九州,其一为畿内,由天子亲自管辖,“王畿”和“畿内”又称作“县”,此之谓“天子之县”。方伯朝见天子的时候,要在“天子之县”的范围之内,设置供住宿和汤沐的场所,郑玄解释“汤沐”之礼:“给斋戒自洁清之用。浴用汤,沐用潘。”这是因为朝见天子事先要斋戒,还要沐浴,以示洁净。有趣的是,洗身体的“浴”要用“汤”,即热水;洗头的“沐”要用“潘”,即米汁。后来又把国君、皇后、公主等皇室成员收取赋税的私邑也称作“汤沐邑”。

云烟古寺闻僧梵,灯火长桥见戏场(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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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三军之偏也”,“戏”是军队的偏师,不是主力军。

■ 有人认为“戏”是个会意字,代表三军的仪仗队,“带有神兽装扮的、手持兵器的、耀武扬威的仪式性表演,用于操练军队,炫耀武力”。

■ 无论是三军的仪仗队,还是三军的侧翼,最初“戏”的意思都跟军事有关。

席慕蓉有首著名的诗《戏子》:“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所以/请千万不要/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也别随着我的表演心碎/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老话说“戏子无义”,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

戏,金文字形❶,由三部分组成:右边为“戈”,左上为“虍”,左下为“豆”。“戈”是古代的一种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虍”是虎皮上的斑纹;“豆”是高脚的食器。金文字形❷,虎纹和“戈”的结合更紧密。小篆字形❸,虎纹将“豆”包在了里面。楷书繁体字形❹。简化后的简体字,左侧简化为“又”,“又”是右手的形状,以手持戈。

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左声右形的形声字,《说文解字》:“戏,三军之偏也。一曰兵也。”“偏”是古代车战的战阵,兵车二十五乘为“偏”。许慎的意思是,“戏”是军队的偏师,不是主力军。也有人认为“戏”是三军的仪仗队,“带有神兽装扮的、手持兵器的、耀武扬威的仪式性表演用于操练军队,炫耀武力”。不过如此一来,“戏”就应该是一个会意字,用军队中装饰在高脚食器上的虎皮纹饰和戈,会意为“三军之偏”,再引申出帅旗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兵罢戏下,诸侯各就国。”意思是在帅旗下举行罢兵的仪式,诸侯各自前往自己的封国。《汉书·项籍传》:“于是羽遂上马,戏下骑从者八百余人。”意思是说项羽上马,他的帅旗下跟从的有八百多人。因此大将之旗称作“戏”,在这个意义上,“戏”和“麾”可以作通假字。

许慎还说:“戏,一说兵也。”“戏”是一种兵器,所以字形中才有一个“戈”字。段玉裁解释说,正因为“戏”作兵器解,才引申出“戏谑”一词,兵器可以玩弄,可以相斗,因此相互狎弄称之为“戏谑”。简化后的“戏”字——以手持戈,也没有失去本义。还有人说“戏”字形中的“豆”是“鼓”的省写,整个字形会意为:手持戈,头戴虎形面具,在鼓声中比武角力。

诸说之中,以白川静先生的解说最富趣味。他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表示‘豆’(高脚之器)形座椅上坐着的身着虎皮之人,受到来自后方‘戈’的袭击。身着虎皮之人,当是在模仿军神。袭击身着虎皮之人,当为祈祷战争胜利的舞乐(军戏)的场面”。这种军戏的场面,《韩非子》中有生动的记载:“楚厉王有警,为鼓以与百姓为戍。饮酒醉,过而击之也,民大惊,使人止之。曰:‘吾醉而与左右戏,过击之也。’”楚厉王与百姓约定有紧急军情时以鼓声示警,一次醉后忘形,击鼓,百姓大惊。楚厉王声称“与左右戏”,就是指与左右臣子模仿战争的场面而击鼓。根据《左传》的记载,古时开战前,挑战的一方要说:“请与君之士戏。”请让我与您的战士们较量一番。这个义项也属于“戏”的引申义。

综上所述,不管是三军的仪仗队,还是三军的侧翼,“戏”都跟军事有关,“因为祈祷战争胜利的模拟表演与游戏类的模拟表演很相似”,因此而引申为游戏、玩耍等义项,比如角力就称之为“戏”,与战争中的争斗非常相像。歌舞杂技等表演称作戏剧,也是由此而来。陆游在《出游》一诗中写道:“云烟古寺闻僧梵,灯火长桥见戏场。”“戏场”就是这种歌舞场。

日夕虚空里,时时闻异香(储光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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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川静先生认为“异”是一个象形字,像两臂伸开、骇人的鬼形。因此可以表示奇特、怪异、不同的意思。

■ 儒家认为淫声、异服、奇技、奇器都是令百姓扰疑不定的东西,凡作此类怪异行为者,都要杀掉。

储光羲有诗:“日夕虚空里,时时闻异香。”异香者,奇香也。《说文解字》:“异,分也。从廾从畀。畀,予也。”“畀”(bì)是给予的意思。许慎这是根据小篆字形而言,徐锴进一步解释道:“将欲与物,先分异之也。”两位学者的解释跟“异”字最初的字形严重不符。

异,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人的样子,头、手、脚俱全,而且站立的姿势非常奇特。甲骨文字形❷,双手上举。金文字形❸,双腿叉开,双手举得更高,头部的笔画加粗,样子更加骇人。金文字形❹,双手护头。左民安先生认为这个字形是象形字,像用双手护住头的形状,因此“异”的本义是护翼。西周初期的青铜器大盂鼎上有这样的一句铭文:“古天异临子。”意思是因此上天护佑后代。“异”和“翼”是通假字。但是“异”怎么由这个本义引申出如今最常用的“不同”、“奇特”的意思呢?却语焉不详。

许慎和徐锴没见过甲骨文和金文,释义的对象是小篆字形❺,因此望文生义。楷书繁体字形❻,直接从小篆而来。

白川静先生认为“异”是一个象形字,像两臂伸开、骇人的鬼形。鬼本来就是神秘异常的东西,再加上伸臂展现出可怕的样子,因此可以表示奇特、怪异、不同的意思。“異”字上部的“田”字跟“畏”上面的“田”字一样,可以从“畏”字来推出“異”的部分形状。畏,甲骨文字形❼,右边是一个大头鬼,左边是一只杖,鬼拿着杖子打人,会意为害怕的意思。金文字形❽,杖子变得更粗了,打在身上一定很疼。“畏”字的大头鬼的样子跟“異”字大头鬼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由此可以推断出“異”字也是一个跟鬼有关的象形字。所以我赞同白川静先生的字形分析,而区别、护翼等义项都是由此引申而来。

卫道士们所谓的“奇装异服”,其实古已有之。《礼记·王制》规定:“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儒家认为淫声、异服、奇技、奇器都是令百姓扰疑不定的东西,凡作此类怪异行为者,居然是都要杀掉!郑玄举例说明什么叫“异服”:“异服,若聚鹬冠、琼弁也。”“鹬(yù )冠”是以“鹬”这种鸟儿的羽毛作为装饰的冠,乃掌管天文的人所戴;“聚鹬冠”就是喜欢聚集通晓天文的人,为的是有所图谋。“琼弁”是一种用琼玉作为装饰的皮冠,乃大夫所戴。鹬冠、琼弁都不是先王规定的服饰,因此被视作“异服”。

晋代还有一件著名的“异服”,叫雉头裘,用野鸡头上美丽的羽毛织成的皮衣。太医司马程据向晋武帝献上一件雉头裘,武帝认为这是国家典礼所禁的异服,因而焚之于殿前。明人李东阳对此举大加褒扬说:“中世以后,君臣之论议政事,古风尚存,乃有却千里马,焚雉头裘。”视之为革除浮华的风气之举。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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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是一个会意字,象形字形的下面是一只器皿,器皿里面是一只手持着一把小刷子,使劲儿地将器皿清洗干净。

■ 盛东西的器皿只有空了才能彻底加以清洗,因此“尽”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会意为“空”。

■ “尽,竭也,终也。”“尽,止也。”都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义项。

“尽”是一个语义非常抽象的汉字,跟人或动物等具象实指的汉字完全不同,比如虎、牛之类只需简单地画出它们的样子即可。但是古人的智慧令人叹为观止,他们使用日常生活中的器具,来表现抽象语义的能力,相信会震撼到每一个现代人。

尽,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器皿,器皿里面是一只手持着一把小刷子,使劲儿地将器皿清洗干净。甲骨文字形❷,器皿还带底座和把手,上面手持刷子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❸,上下都有些变形,不过手持刷子的样子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小篆字形❹,同甲骨文和金文区别不大。楷书繁体字形❺,和小篆极为相似。简化后的简体字,造字的原意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尽,器中空也。”盛东西的器皿只有空了才能彻底加以清洗,因此“尽”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会意为“空”。罗振玉则说:“象涤器形,食尽器斯涤矣,故有终尽之义。”这是古人利用手边的事物表现抽象的汉字的一个典型例子。“尽,竭也,终也。”“尽,止也。”都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义项。“尽善尽美”“鞠躬尽瘁”“尽信书不如无书”之“尽”都是极、竭尽之意;自尽之“尽”则是完的意思,自己完了,当然就表示自杀;“尽齿”则是尽其年寿,过完了这一生,同时也表示衰老。

古人把农历每月的第一天称作“朔”,《说文解字》:“朔,月一日始苏也。”之所以从“月”,意思是过完了前一天之后,月亮又重新复苏,开始新的一月。农历每月的十五称作“望”,之所以从“月”,意思是这一天月亮最圆,“日在东,月在西,遥在望也”。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称作“晦”,之所以从“日”,意思是“明月尽而日如故”,月亮昏冥,故称“晦”,这一天又称“晦日”,唐代时,正月的最后一天很受重视,是节日,称“晦节”,要举行送穷、饮酒等种种活动。唐人韩鄂所著《岁华纪丽·晦日》条中说:“月有小尽,大尽,三十日为大尽,二十九日为小尽。”也就是说,大月的晦日称大尽,小月的晦日称小尽,而正月的晦节,如果恰好赶上了小尽,那么一定要举行盛大的宴会。古籍中多有大尽、小尽的说法,即由此而来。

《礼记·曲礼上》中对弟子侍奉先生的礼节有详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虚坐尽后,食坐尽前。”这里的“尽”是由本义引申而来的尽量或者最的意思。虚坐尽后,“虚,空也,空谓非饮食坐也”,非进餐时的坐法称作“虚坐”,与“食坐”相对而言;顾名思义,“食坐”就是进食时的坐法。未进食的时候,弟子要尽量往后坐,要坐在最后面,以示对先生的尊敬和自己的谦恭;进食的时候,弟子要尽量往前坐,要坐在自己座位的最前面,因为古时席地而坐,盛饭食的器具摆放在席前的地上,如果坐得靠后,取食的时候就要溅污自己的坐席,同样是对先生的不尊。

《礼记·玉藻》中对臣子侍奉国君的礼节也有同样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徒坐不尽席尺,读书、食,则齐。”“徒坐”跟虚坐的意思一样。未进食的时候,臣子要尽量往后坐,离坐席最前面应当有一尺的距离,以示无所求于前,同样是表示谦恭;读书的时候,声音要让师长听见,进食的时候怕溅污坐席,都要尽量往前坐,与坐席的最前面齐平,也是表示尊敬之意。

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李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买”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个网,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用网捞取贝。

■ “货精,故出则买之也。”因此“卖”字的上面比“买”字多了一个“出”。

■ “质剂”是古代版的合同,买卖的时候,要用质剂来约束买卖双方,不允许任何一方有欺诈行为。

买、卖对举。

先说“买”,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个网,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用网捞取贝。甲骨文字形❷,网和贝的形状变得更加悦目。金文字形❸,上面的网加以简化,下面的贝也画得更加工整。小篆字形❹,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繁体字形❺。楷书简体字形完全看不出上面“网”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买,市也。从网贝。”“市,买卖所之也”,买卖所前往的地方,因此用“市”来解释“买”。关于“从网贝”,许慎引用了《孟子·公孙丑下》中的一段话来说明:“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古时候成立市场,拿自己有的东西去交换没有的东西,有专职官员负责管理。有低贱的男子,一定要找一个独立的高地登上去,左右张望想网罗所有的贸易利润。人人都认为他卑鄙,因此向他征税。对商人征税就从这个低贱的男子开始了。“罔”通“网”,“罔市利”正是对“从网贝”最形象的解释。贝是上古时期的货币,因此从“贝”。李白有诗:“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买醉的是黄金,而不再是上古时期原始的“贝”了。

再说“卖”,金文字形❻,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贝,上面是一只直视着的大眼睛,会意为将货物展示给人看,以便换取贝。金文字形❼,贝的左边又添加了一只手。这个金文字形在《周礼》中写作“儥”,读作“yù”,兼备买、卖二义,后来被废弃。小篆字形❽,下面就是“买”字,上面从眼睛变成了“出”。楷书繁体字形❾,上面的“出”又讹变为“士”。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说文解字》:“卖,也。”“”读作“xuàn”,沿街叫卖,将货物炫示于人。这个解释跟金文字形中那只直视的大眼睛的联系是多么紧密呀!徐锴则解释为:“货精,故出则买之也。”这一解释点明了为什么“卖”字的上面是一个“出”的缘故。徐灏更进一步解释“买”“卖”二字的区别:“出物货曰‘卖’,购取曰‘买’,只一声之轻重。与物美曰‘好’,好之曰‘好’,物丑曰‘恶’,恶之曰‘恶’同例。窃谓‘买’‘卖’本是一字,后以其声异,故从‘出’以别之。”其义甚明。

“买”和“卖”二字连用甚早,《周礼》中规定“小宰”这一官职的职责之一是:“听卖买以质剂。”“质剂”,长的书契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书契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质剂即类似于今天的合同,买卖的时候,要用质剂来约束买卖双方,不允许任何一方有欺诈行为。

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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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束”字最初只作量词,“十个为束”。

■ 周代有一种奇特的制度,称作“钧金束矢”,是对诉讼双方都收取一定的财产,胜者归还,败者归公。目的是使理直者知道诉讼之不易,使理屈者知道得不偿失,从而有效化解民间的纠纷。

“束”在今天的意思,除了当作“约束”讲之外,更多的是作为量词使用。但是在古代,“束”这个量词代表的数量却是有实指的。

束,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用绳结将木柴捆缚起来。金文字形❷,字形变得像一幅画儿,中间的“×”形是捆扎的绳结。金文字形❸,稍加简化,还是突出绳结的形状。金文字形❹,跟甲骨文字形相似。小篆字形❺,回到甲骨文的字形。楷体字形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束,缚也。”徐锴说:“束薪也。”徐锴解释的才是“束”的本义,许慎所说的“缚”只是引申义。上古时期的婚礼都在黄昏时举行,因此要“束薪”以为照明的火炬,“三百篇言娶妻者,皆以析薪取兴,盖古者嫁娶以燎炬为烛”。后来引申为成婚的代名词,《诗经》中有很多类似的诗句,比如《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比如《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毛传》说:“男女待礼而成,若薪刍待人事而后束也。”孔颖达说:“言薪在田野之中,必缠绵束之乃得成为家用,以兴女在父母之家必以礼娶之乃得成为室家。薪刍待人事而束,犹室家待礼而成也。”

《论语》中记载了孔子的一句名言:“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意思是:凡是自己交来束修的,我没有不教的。“修”通“脩”,干肉。“束修”就是十条干肉,是最微薄的入学敬师的礼物。“束”作为量词,为什么当作“十”的数量呢?郑玄解释说:“十个为束,贵成数。”“成数”就是整数。我倒以为“束”当作“十”的数量,跟捆缚方式有关,绳子捆得少了容易散,捆得多了又太密太麻烦,捆十道应该是最合适的选择。当然,古时馈赠常用“束修”,用整数“十”也是表达一种圆满之意。

《诗经》中有一首题为《泮水》的诗篇,其中吟咏道:“角弓其觩,束矢其搜。”“角弓”,用兽角作装饰的硬弓;“”(qiú),弓紧绷的样子;“搜”,通“嗖”,象声词。“束矢”到底是多少支箭,其说不一,有说五十支,有说一百支,总之都是“十”的倍数,是由“束”的量词引申而来的。

周代有一种奇特的制度,称作“钧金束矢”,“钧金”指三十斤铜,“束矢”则为一百支箭。大司寇这种官职的职责之一是:“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两造”指原告和被告,“讼”指财产纠纷,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束矢”,一百支箭,然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两剂”指诉讼双方所立的契约,“狱”指刑事罪名,原告以刑事罪控告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钧金”,三十斤铜,三天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束矢”取意于箭之正直,“钧金”取意于铜之坚固。胜诉者归还,败诉者则收入官府。

这项法律的用意在于:怕败诉而不敢送进“钧金束矢”,以免人财两失的,就是自承不直、不坚。清人何琇评价这一制度时说:“钧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后世律三代也。”意思是后世官司繁多,故意托以古制,使理直者知道诉讼之不易,使理屈者知道得不偿失,从而有效化解民间的纠纷。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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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字本义并不是指美丽。在甲骨文中它是个象形字,一只装饰有两只鹿角的鹿头。

■ “丽”的本义就是结伴、成对的意思。

■ “伉”本义是匹敌、相当,“俪”本义是配偶,“伉俪”即相匹敌的配偶。

■ “丽”还有附着的意思,也可作“数目”解。

丽,现在最主要的义项就是美丽,但是它的本义却并非如此。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一只鹿头上装饰着两只美丽的角。甲骨文字形❷,鹿稍加变化,更突出了两只鹿角。金文字形❸,鹿变形较大,不大看得出鹿的样子了。金文字形❹,跟甲骨文❶的字形几乎一模一样。小篆字形❺,由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演变而来。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丽,旅行也。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从鹿丽声。”许慎不仅认为“丽”是形声字,而且说法非常奇特,“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的特性不知从何而来,因此而把“丽”字的本义解为“旅行”,很显然与“丽”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不符。其实“丽”就是“”的古字,最初的“丽”字很像两只鹿结伴而行的样子,后来省写为两只鹿头,不过许慎的解释已经属于引申义了。

”字的本义有两说:一说鹿成对,并驾而行;一说字形上面的两只鹿角并立。两说都可以成立,那么“”的本义就是结伴、成对的意思。《小尔雅》解释道:“丽,两也。”颜师古解释道:“丽,并驾也。”《周礼》中有“丽马一圉”的规定,意思是两匹马养在一个圈里。这个义项后来加了一个单人旁写作“俪”,当“配偶”解,仍然符合“丽”字的本义:成对。《左传》中说:“鸟兽犹不失俪。”意思是鸟兽还不愿意失去配偶呢。《左传》中又有“伉俪”一词,孔颖达解释道:“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偶。”什么是“相敌之匹偶”?《左传·昭公二年》有详细的解说。晋平公的宠妾少姜死了,鲁昭公前往晋国吊唁,到了黄河边,晋平公派士文伯来辞谢,说:“非伉俪也。请君无辱。”意思是少姜不是正室,按照礼节不需要鲁昭公亲自来吊唁。孔颖达疏:“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偶之人也。”“相敌之匹偶”首先是身份相匹敌的夫妻,少姜是妾,当然跟晋平公身份不合,不能称为“伉俪”。“伉”本义是匹敌,相当;“俪”本义是配偶。“伉俪”即相匹敌的配偶。

既为成对、结伴,那么一定会互相依存,因此“丽”引申出附着的意思,比如附丽。由“”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鹿头上两只美丽的角,又引申出美丽的意思,长安水边多丽人,天生丽质难自弃,一直延续到今天,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义项。

“丽”还有一个比较少见的用法,当作“数目”解。《诗经·文王》:“商之孙子,其丽不亿。”古人的“亿”指十万,这句诗的意思是说殷商子孙的数目不止十万。这仍然是从“丽”字的本义——成对、两——引申而来表示数量,属于远引申义。

笾豆大房,万舞洋洋(《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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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的本义就是一只盛放肉类的高脚器皿,因此在古文中,“豆”字是一只高脚盘的形状。

■ “豆”引申为容量单位,四升为一豆。

■ 黍、稷、秫、稻、麻、菽(大豆)、荅、大麦、小麦合称“九谷”,是古代最主要的九种农作物。

“豆”在今天只有一个义项,就是指豆子,不管大豆、小豆都用“豆”来指称。但是在古代,“豆”可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豆,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只高脚盘的形状。金文字形❷,里面很明显盛有东西,但是上面的一横代表什么呢?待会儿我们再讲。金文字形❸,更接近于“豆”字的形状。小篆字形❹和楷体字形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说文解字》:“豆,古食肉器也。”原来“豆”的本义就是一只盛放肉类的高脚器皿!《周礼·考工记》中说:“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也。”则“豆”不仅盛肉类,也可以盛酒。孟子也说过:“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一筐饭,一“豆”带汁的肉,得到就活命,得不到就死亡。都是用的“豆”的本义,“豆”因此引申为容量单位,四升为一豆。

现在我们来看“豆”上面的一横是什么东西。《仪礼·士昏礼》:“醯酱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醯”(xī)是醋,“菹醢”(zū hǎi)是肉酱。醋和酱、肉酱盛放在“豆”里,上面要用一块布巾或丝巾盖起来。有的“豆”有盖子,有的“豆”没盖子;没盖子的“豆”用巾盖起来,当然是怕灰尘掉进去,有盖子的“豆”用巾盖起来,也许是起一种装饰的作用,或者干脆就是学没盖子的“豆”的习惯而已。《士丧礼》中也有笾和豆都要用巾覆盖的规定。这种巾,就是“豆”字字形上面的一横。

笾、豆常常连用,这是祭祀和宴会时常用的两种礼器和食器,木制的叫“豆”,竹制的叫“笾”,瓦制的叫“登”。《诗经》中有一首诗《宫》,“(bì)宫”是鲁国的神庙,其中写道:“笾豆大房,万舞洋洋。”将带汁的肉盛放在笾、豆和俎里面,然后浩浩荡荡地起舞。“俎”(zǔ)也是一种礼器和食器,又称“大房”,是四脚方形的青铜盘或木漆盘,常用来陈设牛羊肉。

据《礼记》记载,关于“豆”的形制,夏代使用的叫“豆”,“”(jié)是小木桩,豆就是不加装饰的木制的豆;殷代使用的叫“玉豆”,用玉装饰的豆;周代使用的叫“献豆”,“献”是稀疏雕刻的意思,“献豆”就是用玉装饰,然后又在柄上加以雕刻的豆。这是夏商周三代“豆”的三种形制。

至于现在的“豆”是豆类的总称,古时候却不一样,“菽”是豆类的总称。再细分的话,大豆叫菽,小豆叫(dá)。黍、稷、秫、稻、麻、菽(大豆)、、大麦、小麦合称“九谷”,是古代最主要的九种农作物。汉代以后,“”字不常用,就将“豆”借用作“”的通假字,用来作为豆类的总称,不管大豆、小豆一概称作“豆”,“菽”的称谓也不再使用,于是“豆”作为礼器和食器的本义就此渐渐失去了。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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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为一只手从背后使劲儿按住一个被枷铐住半跪着的囚犯,故“报”的本义为报复。

■ “当”和“报”都是判决罪人、断狱之意。

■ “报”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体现出两种完全相反的含义,既可指报复也可指报恩。

■ “报”还是古时一种祭祀的名目。同长辈女性通奸或通婚,称为烝报婚姻。

“报”和本书中的“执”属于同源字,反映了古人造字时相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且都和法律制度有关。

报,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由三部分组成,左边和中间的组合,其实就是“执”字的字形,用手枷这种刑具将半跪着的犯人铐起来。最右边是一只手,用手从背后使劲儿按住犯人,令他屈服。白川静先生解释说:“手上铐着手枷,身后被手按压下跪,意味着犯罪者被施以报复刑,原义为报复。”甲骨文字形❷,用手按压的姿势更加明显。金文字形❸,最左边的手枷变成了“幸”。金文字形❹,字形相同。小篆字形❺,右边虽略加变形,但仍然可以看得出来用手按压人的形状。楷书繁体字形❻,右边变形得厉害,完全看不出用手按压人的形状了。简体字的左边干脆简化为提手旁了。

《说文解字》:“报,当罪人也。”“当罪人”即判决罪人。“当”和“报”都是当时的习惯用语,意思相同,都是判决罪人、断狱之意。如“罪当诛”“罪当弃市”,这里的“当”不是应当的引申义,而是判决的意思,意为犯的罪按照法律判决为诛或者弃市。这就是“报”的本义,比如“报囚”一词,即是“奏报行决”之意。

汉语中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叫作反义同字或者反义同词,一个字或者一个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体现出两种完全相反的含义。“报”也是如此,既可以指报仇,又可以指报恩;同理,“报复”既可以指报仇,亦可以指报恩。《诗经·木瓜》中的名句:“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这里的“报”指报答。“睚眦之怨必报”,这里的“报”则指报仇。

“报”还是古时一种祭祀的名目,如报岁、秋报的称谓。秋天丰收之后要祭神,以报答神灵的护佑,称报岁或秋报。“报”的本义既为判决,那么一定要将判决结果通知犯人,由此而引申出答复、通报、报道的意思,也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义项,比如报纸、报晓、耳报神等等。

不过,“报”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用法:“下淫上曰报。”正如报恩、报答等词所示,其中含有下对上尊敬的成分;反之,也可以含有下对上侮辱的成分,因此而引申用于和长辈女性通奸或通婚。我们来看看《左传》中的两处记载。其一:“卫宣公烝于夷姜。”“夷姜”是卫宣公的庶母(父亲的妾),和父亲的妻妾(生母除外)通奸或通婚,这叫“烝”(zhēng)。其二:“文公报郑子之妃。”郑子是郑文公的叔父,和伯叔父的妻妾通奸或通婚,这叫“报”。烝与报,习惯上称之为烝报婚姻。这都是性关系失范时代的典型行为。

大任有身,生此文王(《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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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身,躬也,象人之身。”许慎认为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的是人躬身的样子。

■ 从五代之后,年老妇女多自称“老身”,当是从“身”字的本义“怀孕”而来。

■ “二首六身”出自《左传》,是高寿的意思。

东晋诗人杨方有五首感人的《合欢诗》,其中一首吟咏道:“我情与子合,亦如影追身。寝共织成被,絮用同功绵。暑摇比翼扇,寒坐并肩毡。”情谊深厚。“亦如影追身”的这个“身”字,甲骨文字形❶,《说文解字》:“身,躬也,象人之身。”许慎认为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的是人躬身的样子。但是这个字形的肚子为什么非得造这么大呢?

我们来看金文字形❷,突出的仍然是人的肚子。金文字形❸,大大的肚子中间还添加了一个点。我认为这个字是一个会意字,是怀孕的女人的形象,会意为怀孕。“孕”字的甲骨文字形❹,跟“身”非常接近,不同的是里面的一点变成了“子”。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的“身”和“孕”是同一个字。

《诗经·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大任”即太任,周文王母亲的名字;“有身”指怀孕,生下了文王。关于这个“身”字,《毛传》解释道:“身,重也。”郑玄笺注道:“重为怀孕也。”孔颖达疏:“以身中复有一身,故言重。”怀孕身体很重,重得弯下了腰,跟“身”字的字形多么相像!在关于“身”字众多字书的解释中,这三位学者的解释是一致的,这才应该是“身”字的本义。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在著名的《与妻书》中也是这样的用法:“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

此外,从五代之后,年老妇女多自称“老身”,据《新五代史》记载,后汉皇后李氏有一段诰命,其中说:“老身未终残年,属此多难,唯以衰朽,托于始终。”年老妇女自称“老身”,当是从“身”字的本义“怀孕”而来,道理很简单,因为只有女人才会怀孕。从“身”字的本义可以引申出身体、自身、性命等义项,还可以当作量词,《论语·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睡觉时一定要有睡衣,长一身半。小篆字形❺,跟甲骨文和金文区别不大。

古时有个成语叫“二首六身”,今天已经很少使用,当然也就很少有人知道是什么意思了。这是七十三岁的隐语,出自《左传》中一段有趣的故事。

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载,晋悼公的夫人是杞国人,于是晋国派人去给杞国修城。悼公夫人为感谢修城归来的人,请他们吃饭。有位绛县老人因为没有儿子,只好自己服这项劳役,但按照规定,年龄大的老人不能服役,有人就怀疑老人的年龄,老人不肯据实相告,就说了这样一段话:“我出生那天是正月甲子日,到现在已经过了四百四十五个甲子了,最后一个甲子才过了三分之一。”小吏听不懂这番话,就去请教朝中大臣。大臣们纷纷卖弄聪明,都不明确解释,乐师师旷说:“他七十三岁了。”史赵接着说:“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史赵此话更是打哑谜。士文伯接着说:“他出生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天了。”

我们来看史赵口中的“亥”字,小篆字形❻,上面“二首”,二横为首,象征着二万;下面“三身”,三个“身”字的人字形,“人”跟“六”的字形很像,“三身”因此象征着六千六百六十。合起来,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就是七十三年。六十日为一甲子,此老自称四百四十四又三分之一甲子,正好是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天。古人真是有文化啊!

这个故事的尾声是:执政大夫赵武向老人道歉,并任命他为绛县师。后世就把高寿之人称作“绛县老人”,也省称为“绛老”“绛人”“绛生”,凡是古代诗文中出现这样的称谓,都是指高寿之人。同理,“二首六身”也成为高寿的隐语。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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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条凶猛的狗,左边下面是“王”,上面是“止(脚)”,是“往”的本字,会意为狗疯狂地跑到别的地方去。

■ 《汉书·五行志》中有世界上首例关于狂犬病的记载。

■ “狂”的本义是狗发疯,完全是贬义,后演变成理想得不到实现时,就狂放不羁,蔑视流俗的褒义赞美。

狂,从字形上来看,毫无疑问跟“犬”有关。许慎等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那么我们来看看“狂”字的各种字形。

狂,甲骨文字形❶,右边是一条凶猛地扑上来的狗,左边这个字符像什么呢?许慎说这是“狂”字的声符,表声,固然不错,但是仅仅靠右边的一个“犬”字,怎么能够表示“狂”的含义呢?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符的下部是象征王位的钺头之形,即斧钺头部之形,上部是“之”字的甲骨文字形。三部分加起来表示:出征前,使者将脚放在神圣的钺头上,以获得非同寻常的灵异之力,因此“狂”指由某种灵力那里获得非凡之力。

白川静先生的解释部分正确,但他的解释却没有涉及“犬”字。我认为“狂”这个字应该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根据甲骨文字形❶,右边是一条凶猛的狗;左边下面是“王”,上面是“止(脚)”,是“往”的本字,会意为狗疯狂地跑到别的地方去。许慎误把这个字形左边的上面当作“之”字,误把下面当作“土”字,《说文解字》:“之,出也。”本义是生出,滋长。因此把这个字形的左边部分解释为“草木妄生也,从之在土上”,草木从土堆上茂密地生长起来。许慎的解释虽然完全错误,但如果按照他的方式思考下去,倒也很有意思:草木滋长蓬生,狗扑上来吠叫。狗如果不发疯,它对着土堆上茂密的草木叫什么?因此这还是一条疯狗。甲骨文字形❷,狗的样子不太像。金文字形❸,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❹,狗移到了左边。楷体字形的右边省写作“王”。

《说文解字》:“狂,狾犬也。”“”读作“zhì”,也是指狗发疯,即狂犬。《汉书·五行志》引《左传》:“宋国人逐狗,狾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这是世界上关于狂犬病的首例记载,“狗”就是疯狗。由狗发疯引申到人身上,人的精神失常或者疯癫都称“狂”。《诗经·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扶苏”,小树的名字;“隰”(xí),低湿之地;“子都”,著名的美男子。这句诗的意思是:山上有扶苏,低洼地有荷花;没有看见美男子,却看见了一个行动轻狂的人。《诗经·褰裳》中也有这样的名句:“狂童之狂也且。”朱熹说:“狂童犹狂且,狡童也。”这都是引申为人之轻狂顽劣的意思。

孔子曾经说过:“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中行”指行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中庸是孔子理想的最高境界,但是他却找不到行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与之交往,只好跟狂者和狷者交往了。“狂者进取”,意思是理想高远,进取心强;“狷者有所不为”,狷者拘谨无为,引申为孤洁。在孔子看来,狂者和狷者是仅次于中庸之道的人,因此他才愿意和这两类人交往。

李白有诗:“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狂人、狂生、狂士,是中国传统文化塑造的典型人格,当理想得不到实现时,就狂放不羁,蔑视流俗,我行我素;“狂”的本义是狗发疯,完全是贬义,却生发出这样的褒义赞美之辞,真是太有趣了!

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李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甲骨文中的“龟”字,龟爪竟然有六只之多。

■ 龟因其长寿,所以被古人视作祥瑞的动物,跟龙、麟、凤合称四灵。尤其是白龟,更是瑞物。

■ “龟藏六”用来比喻人的才智不外露或深居简出,以免招嫉惹祸,也可以省略作“龟藏”,常见于古诗文中。

■ 民间与龟有关的骂人的话起源于春秋时期,因饥饿而出卖妻女者,必须用绿巾裹头,以标明低贱的身份。“绿帽子”的俗语即由此而来。而龟头亦为暗绿色,因此称戴绿头巾者为龟,这就是为什么俗称开妓院及纵妻行淫者为龟的原因。

贺知章死后,李白在《对酒忆贺监》一诗中写道:“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昔好杯中物,翻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并在诗前的小序中回忆道:“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殁后对酒怅然有怀,而作是诗。”金龟是贺知章佩戴的龟状饰物,以金制成,可见贵重。

龟,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多像一个侧面朝左的乌龟啊!甲骨文字形❷,是一个龟甲朝上的乌龟,但是龟爪很夸张,居然有六条之多!估计是造字的古人一时心血来潮,跟后人开个玩笑。金文字形❸,简单又正常的一只龟。金文字形❹,栩栩如生,非常漂亮的一只龟。小篆字形❺,跟甲骨文字形❶非常相像。楷书繁体字形❻,从小篆演变而来。简化后的简体字一点儿都看不出龟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旧”是长久的意思。龟因其长寿,所以被古人视作祥瑞的动物,跟龙、麟、凤合称四灵。尤其是白龟,更是瑞物。庄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宋元君半夜梦见有人披着头发在侧门窥视,说:“我到河伯那里去,打渔人余且捕获了我。”宋元君醒后让人占卜,被告知这是一只神龟。宋元君问有没有叫余且的打渔人,还真有,第二天余且来朝见,宋元君问:“你捕获了什么?”余且回答说:“我捕获了一只白龟,周长五尺。”白龟献了上来,宋元君又想杀掉,又想放生,心中疑虑,占卜,答案是:“杀掉白龟来占卜,大吉。”于是剖龟,用它来占卜七十二次,无不灵验。

《尔雅》将龟分为十类:一,神龟,在水曰神龟,最为神明;二,灵龟,一种据说会鸣叫的海龟;三,摄龟,一种喜欢吃蛇的小龟;四,宝龟,用以占卜吉凶;五,文龟,龟甲布满文彩;六,筮龟,潜伏在用以占卜的蓍(shī)草丛下的龟;七,山龟,生于山中的大龟;八,泽龟,生活在大泽中的龟;九,水龟;十,火龟,据说可以吸热的一种龟。

《杂阿含经》中记载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过去时世,有河中草,有龟于中住止。时有野干饥行觅食,遥见龟虫,疾来捉取,龟虫见来,即便藏六。野干守伺,冀出头足,欲取食之。久守,龟虫永不出头,亦不出足。野干饥乏,瞋恚而去。诸比丘,汝等今日,亦复如是。”“野干”是一种像狐狸的野兽,想捉龟来吃,没想到龟缩起四爪和头、尾。四爪和头、尾为六,故称“藏六”,“龟藏六”因此用来比喻人的才智不外露或深居简出,以免招嫉惹祸,也可以省略作“龟藏”,常见于古诗文中。

龟虽是瑞物,但民间却有许多与龟有关的骂人话,比如龟奴、龟儿子。这种称谓起源极早,春秋时期,因饥饿而出卖妻女者,必须用绿巾裹头,以标明低贱的身份。据唐人封演的《封氏闻见录》载:“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著此服出入州乡,以为大耻。”“绿帽子”的俗语即由此而来。而龟头亦为暗绿色,因此称戴绿头巾者为龟,这就是为什么俗称开妓院及纵妻行淫者为龟的原因。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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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的“角”单指牛角和羊角,后来扩大到鹿角和犀角,再后来才泛指一切动物的角,并进一步引申为一切角状的东西。

■ 古人用“总角之交”来比喻儿童时期的玩伴,“总角”的意思是男孩孩童时的发型。

■ “角”还可读“jué”,是古代一种盛酒的酒器。古人饮酒,对于酒器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哪一个等级使用什么样的酒器,是一点儿都不能出错的。

“角”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象形字,甲骨文字形❶,清清楚楚一只兽角的样子。甲骨文字形❷金文字形❸,也都是一只兽角的样子,只不过金文字形将兽角放倒,同时也变得更美观了。小篆字形❹,直接从甲骨文和金文延续而来。楷体字形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角,兽角也,象形。”其实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来看,最初的“角”更像牛角和羊角,后来扩大到鹿角和犀角,再后来才泛指一切动物的角,并进一步引申为一切角状的东西也称“角”。其中鹿角和犀角有许多有趣的说法。据《礼记·月令》记载,古人分类很细,麋鹿虽然是一种,但古人认为鹿是属阳的兽,夏至日阳气至极,而阴气开始萌生,故此鹿角感阴气而退落,这叫“鹿角解”;而麋是属阴的兽,冬至日虽然阴气盛极,但阳气萌动,麋感受到阳气而角退落,这叫“麋角解”。至于犀角,郭璞称犀牛形似水牛,有三只角,一只在顶上,一只在额上,一只在鼻子上,鼻子上的角叫作“食角”,因为离嘴最近的缘故。

兽角至为坚硬,古人因此用来制作弓,“皮、毛、筋、角,入于玉府”,筋和角都用来制作弓,因此坚硬的弓又称“角弓”。《诗经》中有一首诗,即名为《角弓》,前两句是:“骍骍角弓,翩其反矣。”“”(xīng)是指调和弓弦的样子,“翩其反矣”是指弓张开的时候向内弯曲,松弛的时候向外弯曲。用角弓的这种状态来比喻兄弟和亲戚之间不要互相疏远。

《诗经》中还有一首著名的诗《氓》,其中吟咏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什么叫“总角”?我们知道古人用“总角之交”来比喻儿童时期的玩伴,儿童把垂下来的头发分成两半,各自在头顶上扎成一个结,形状就像羊角,故称“总角”,“总”是一总聚拢的意思。所谓“男角女羁”,“角”就是指男孩儿的“总角”;女孩儿则叫“羁”,一纵一横,剪成十字形,就像纵横交错的马络头一样,故称“羁”,“羁”就是马笼头或马络头。

“角”还有一个读音“jué”,这个读音的“角”是古代一种盛酒的酒器,用青铜制成,形状像爵但是没有爵上面的小柱和倾注酒的“流”,两尾对称叫“翼”,有盖,用以温酒和盛酒。古人饮酒,对于酒器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哪一个等级使用什么样的酒器,那是一点儿都错不得的。比如《礼记·礼器》中规定:“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爵、散、觯(zhì)、角都是酒器,贵、贱、尊、卑,这就是等级。而“色”这个字,本义是脸色,饮酒的时候,不仅要按照等级使用不同的酒器,而且贱者、卑者还要仰承贵者、尊者的脸色,“角色”一词即由此而来,所谓“卑者举角”,因此以“角”来和“色”组合,后来才引申为角色、人物,以至于行当之称,比如戏曲中的丑角、旦角等等。

饮之食之,教之诲之(《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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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代有浆人的官职,负责掌管天子的六种饮料,称作“六饮”。

■ 因为“饮”有一个把水或酒含在口中的过程,因此“饮”又可以引申为含、忍之意,如“饮恨”。

■ “饮”作动词时读作“yìn”,意为把水给人或牲畜喝。

“饮”是一个演变极其复杂的汉字,最初写作“”,但这个字过于复杂,在漫长的字形演变过程中,将右边改成了“食”,“食”是带盖的食器,里面装的并非饮品,但因书写简便,因此用来会意为饮用。

我们来看“饮”字的初文“”。甲骨文字,这是一个会意字,而且会意的过程十分复杂,显示出古人造字时的智慧。左下角是一个酒坛子,右边是一个俯身的人,手掌还伸出去搂着酒坛子,酒坛子上面是这个人伸出的长长的舌头。整个字形会意为从坛中饮酒。甲骨文字形❷,在舌头的上方,多了一只张大的嘴巴。金文字形❸,加以简化,人俯在酒坛子上饮酒,其余部分都省略了。金文字形❹,左边的酒坛子上添加了一只盖子,右边是张大口的人,口中的一横代表舌头。金文字形❺,右边的人形变得更加复杂,写出这个字的古人,大概是想表达迫切想喝到酒的心情吧。小篆字形❻,左边还是带盖的酒坛子,但是右边的人形看得不太分明了。

《说文解字》:“,歠也。”“歠”(chuò)和“”同义,都是喝的意思。从字形演变来看,“饮”的本义应该是饮酒,引申为只要可以喝的东西都叫“饮”。周代有浆人的官职,负责掌管天子的六种饮料,称作“六饮”,分别是:水;浆,即酢(cù)浆,一种含有酸味的饮料;醴,甜酒;凉,薄酒;医,即梅浆,梅子的浆汁;酏(yǐ),薄粥。这“六饮”是天子的日常饮料,并不都是酒类。

不管是饮水还是饮酒,都有一个把水或酒含在口中的过程,因此“饮”又可以引申为含、忍之意,比如江淹《恨赋》中有“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的名句,“饮恨”与“吞声”并举,“饮恨”即为含恨之意。“饮泣”是泪流满面以致流进了口中,形容极度悲痛。“饮气”则为忍气之意。

“饮”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义项,“饮”是喝进了肚子里,因此可以引申为没入,比如饮弹身亡是中弹的意思,子弹射进并没入了身体内部。神射手养由基一箭射向石头,“矢乃饮羽”,高诱解释说:“饮羽,饮矢至羽。”“羽”是箭尾上的羽毛,此箭没入石头直至箭尾上的羽毛,可见臂力之大。

“饮”还可以用作动词,当作动词的时候读作“yìn”,把水给人或牲畜喝,或者用酒食款待客人。《诗经·绵蛮》中有三句这样的诗句:“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就是这样的用法。古时的羊贩子有一种欺诈手段,叫作“饮羊”,一大早让羊喝饱水,以便增加重量,后人就用“饮羊”来比喻以欺诈手段做生意牟利。古籍中常见“有饮马长江之志”的说法,在长江边饮马,即将渡江南下进行征伐。这些用法中,“饮”都必须读作“yìn”。

采菊投酒中,昆弟自同倾(韦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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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是“第”的本字,意思是次第,兄弟之间也有先后大小的次第,由此引申出弟弟的意思。

■ 弟弟要敬爱兄长,这叫“悌”(tì),因此“弟”可以通假为“悌”。

■ 难兄难弟原意指兄弟二人的功德都一样高,品行都一样完美,无法像兄和弟一样分出高下。

韦应物有诗:“采菊投酒中,昆弟自同倾。”“昆弟”也是兄弟之意,但和兄弟的称谓还是有区别。我国古代服丧制度的规格、时间等等是按照严格的亲疏远近来制定的,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此之谓“五服”。其中穿斩衰、齐衰、大功三种丧服的兄弟关系称作“昆弟”,穿小功、缌麻两种丧服的兄弟关系称作“兄弟”,“兄弟”比“昆弟”的关系要远一些。

弟,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是“弋”,“弋”是系有绳子的箭;缠绕着“弋”的叫矰缴,是丝做的绳子。这种组合又称“弋缴”,是古代专用的射鸟工具。《说文解字》:“弟,韦束之次第也。”“韦”是熟过的皮子。用熟皮绳将“弋”捆束起来,就产生了一圈一圈的次第,因此“弟”是“第”的本字。不过商承祚先生认为“弟”是“梯”的本字,一道一道绳索缠绕上去,像用以攀登的梯子。金文字形❷,笔画变粗了。金文字形❸,绳子缠得更密了。小篆字形❹,紧承甲骨文和金文而来。楷体字形彻底失去了原始的形状。

“弟”的本义就是次第,兄弟之间也有先后大小的次第,由此引申出弟弟的意思。按照古代的礼节,弟弟要敬爱兄长,这叫“悌”(tì),因此“弟”可以通假为“悌”。孝敬父母,敬爱兄长叫“孝弟”,同样可以写作“孝悌”。朱熹解释道:“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如果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尊长,这样的人很少见;不喜欢冒犯尊长,却喜欢作乱,这样的人从来没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建立了,仁道自然就有了。孝悌就是为仁的根本啊!可见古人对“孝悌”的重视程度。

《诗经·常棣》中有个至今还在使用的成语:“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阋”读作“xì”,争吵。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兄弟们虽然在家里争吵,内部有分歧,但能够一致抵御外人的欺侮。兄弟关系的呈现还有一个成语“难兄难弟”,在今天,“难”读作“nàn”,意思是落难;相应地把同时落难的人称作“难兄难弟”。殊不知在古代,“难兄难弟”的意思刚好相反,“难”读作“nán”,意思就是它的本义,不易、难以的意思。

东汉灵帝时,陈寔(shí)有六个儿子,个个都很贤德,也都很有名望,特别以长子陈纪(字元方)和四子陈谌(字季方)最为杰出,哥俩和老爹被当时人合称为“三君”,赞誉有加。

有一次,陈纪的儿子陈长文和陈谌的儿子陈孝先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两人都夸自己父亲的功德更高,品行更完美,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二人携手去找爷爷,请爷爷一决高下。陈寔听了二人争论的理由,不由得笑了起来,裁决道:“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意思是两人的功德都一样高,品行都一样完美,无法像兄和弟一样分出高下。

汉语词汇的变迁真是太有意思了,到了今天,“难兄难弟”不仅读音变了,而且连意思也完全改变了!

频北上,怀刺几西游(王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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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弃”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婴儿“子”,头朝上,“子”两旁的三点表示羊水,中间是一只草筐,下面是两只手。整个字形会意为:头上脚下逆产而生的胎儿,要放到草筐里,用手端着去扔掉。在古人看来,逆产儿不吉利,因此要扔掉。

■ 古代刑罚制度有“弃市”的传统,受刑罚的人要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唾弃。后来“弃市”专指死刑。

■ “弃其余鱼”意为节欲知足。

西汉时,济南人终军十八岁就被举荐为博士弟子,前往长安,途经函谷关时,关吏给他一半(xū)是帛制的通行证,入关时取得一半,出关时要拿出来跟关吏手中的另一半合为一体。十八岁的终军问清楚用途,慨然道:“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而去,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王绩有诗:“弃频北上,怀刺几西游。”就是用的这个典故,年少立大志之典。

弃,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婴儿“子”,头朝上,“子”两旁的三点表示羊水,中间是一只草筐,下面是两只手。整个字形会意为:头上脚下逆产而生的胎儿,要放到草筐里,用手端着去扔掉。在古人看来,逆产儿不吉利,因此要扔掉。白川静先生则如此解释:“古时,有将第一胎遗弃或将其弃于水中看其是否能够浮出水面以决定养育与否的习俗。”甲骨文字形❷,字形更复杂,右边好像是编结物,也许是埋葬婴儿的草席。金文字形❸,婴儿变成了头朝下,代表死婴,两只手的样子仍然很明显,但是草筐的形状变得异常复杂。小篆字形❹,“子”和两只手的形状还看得出来,但是草筐的样子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书繁体字形❺,直接由小篆演变而来,不过下面的两只手讹变成了“木”。

《说文解字》:“弃,捐也。”“捐”也是舍弃、抛弃的意思。周代始祖后稷的名字就叫“弃”,他的母亲在野外因为踩踏了巨人的足迹而怀孕,生下来后以为不祥,就把他扔在陋巷,但是却没有受到伤害,母亲又把他捡了回来,因此名之为“弃”。这是“弃”字最形象化的解释。至于段玉裁解释说“不孝子,人所弃也”,就未免泛道德化了。

古代刑罚制度有“弃市”的传统,《礼记·王制》规定:“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受刑罚的人要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唾弃他。“弃市”之后的刑人,“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途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这段话的意思是:既然已经“弃”之了,那么官家不能收容,大夫不能育养,士在途中遇到不能跟他交谈。放逐四方,任其所往。虽然不再让他服役交税,但也不欲让他好好活着,放之化外,任其自生自灭而已。后来“弃市”一词就引申而专指死刑。

颜之推在著名的《颜氏家训》中劝诫儿女;“谢幼舆赃贿黜削,违弃其余鱼之旨也。”谢鲲字幼舆,西晋名士,因贪污而丢官,颜之推指责他违背了“弃其余鱼”的宗旨。战国时期,惠施担任魏国国相之后,从车百乘,还是不满足,他的朋友庄子看到这种气派,本来在河边捉了很多鱼,这时就把剩余的鱼都放掉了,以此来讽刺惠施的奢侈。“弃其余鱼”因此变为一个典故,形容节欲知足。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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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是个会意字,意思是“手持神杖、诵咏祷辞、能够召请神灵降临的巫祝的首长。巫祝的首长拥有统治权,因此氏族的首长谓‘君’”。

■ 东方朔的妻子叫细君,后来就用作妻子的通称。

■ “君子”是儒家学说中的理想人格,儒家对“君子”有很详细的要求。

君王,国君,“君”是怎么演变成这样至高无上的称谓的呢?

君,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只手持着一根杖子,下部是“口”。这根杖子可不是一般的杖,而是神杖,只有神职人员才可以持有。下部的“口”是指用口发布命令。整个字形会意为神职人员传达神的旨意。金文字形❷,“口”被覆盖了。金文字形❸,笔画更粗更美观。小篆字形❹,上部略有变异。

《说文解字》:“君,尊也。从尹口,口以发号。”“尹”是部落酋长之称,只有他可以握有权杖。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字下部的“口”并非是指嘴巴,而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词的祝咒之器”,因此,“君”会意为“手持神杖、诵咏祷辞、能够召请神灵降临的巫祝的首长。巫祝的首长拥有统治权,因此氏族的首长谓‘君’”。白川静先生最为卓异之处在于从不把“口”字当作口腔之“口”,而是认作一种祭祀的器具,他自己的术语是“祝咒之器”,里面装有各种祷词。如此一来,“君”就成为一种神职,进而引申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即《尚书》的定义:“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不过,除了国君的义项之外,“君”还有其他特定的称谓。天子、诸侯、卿、大夫,拥有土地的各级统治者都称“君”;夫人也可称“君”;也可称父母为“君”,比如“严君”;妾称夫为“君”;妻子称丈夫为“君”;丈夫称妻子为“细君”,东方朔的妻子叫细君,后来就用作妻子的通称。诸如此类,不再赘述。

“君子”是儒家学说中的理想人格,班固《白虎通》解释道:“或称君子何?道德之称也。君之为言群也;子者丈夫之通称也。”王安石解释得更清晰:“故天下之有德,通谓之君子。”孔子曾经总结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在他的心目中,君子有三戒:少年时,血气未定,戒的是女色;等到成年了,血气方刚,戒的是争斗;等到老了,血气已经衰败,戒的是贪得无厌。

孔子还总结过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在他的心目中,君子还有三畏:敬畏天命,敬畏居上位的人,敬畏圣人之言。君子还有九思,即九种要用心考虑的事:“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看要看得明确;听要听得清楚;脸色要考虑是否温和;容貌要考虑是否谦恭;说话要考虑是否忠厚诚恳;做事要考虑是否认真谨慎;有疑惑要考虑向人请教;生气时要考虑到后果;遇到可得的利益时,要考虑是否合于义。这些都是儒家对“君子”的要求。

至于“君子之交淡若水”的说法,出自《庄子》一书:“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郭象注:“无利故淡,道合故亲。”因没有利益所以淡,因天性相合所以亲。孔颖达疏:“君子之接如水者,言君子相接,不用虚言,如两水相交,寻合而已。”贤者之间的友谊平淡如水,不尚虚华。人们口头上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后面还跟着一句“小人之交甘若醴”,小人的友谊像甜酒一样甘甜,可这种甘甜却是出于利益的考量,不是出自本心和天性,因此当得到利益或者利益失去之后,立马就会翻脸断交。君子和小人对待友谊的态度从这两句话里可以区分得清清楚楚。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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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最初是一个象形字,后来变成了个会意字,最终成为了一个形声字。“鸡”字的演变,非常形象地反映了古人抓到野鸡加以驯化的过程。

■ 鸡的地位曾等同于凤凰,都是用作祭祀的神鸟。

■ 古人把金鸡作为大赦的象征。

南朝文学家任昉所著《述异记》载:“东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则鸣,天下鸡皆随之鸣。”因此李白有诗:“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天鸡者,神鸡也。

鸡,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画得多么惟妙惟肖的一只鸡,还在仰头啼鸣呢!甲骨文字形❷,变成了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手抓着一根绳子,右边是一只鸡,会意为捉到鸡后拿绳子捆起来带回家,这只鸡的翅膀还扑棱着,竭力挣扎的样子惹人垂怜。甲骨文字形❸,右边手拿绳的样子有些变形,为进一步的字形讹变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❹,左边正式讹变为“奚”,表声,右边变为“隹”。如此一来,“鸡”又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一个籀文字形❺,右边是一只鸟儿,鸡未被驯化成家禽之前,原是在山林间自由自在的野鸡。“鸡”的字形演变,非常形象地反映了古人抓到野鸡加以驯化的过程。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右边同于籀文字形的“鸟”。

《说文解字》:“鸡,知时畜也。”鸡是报时的家禽,同时还用作祭祀的牺牲。古时的祭器有鸡彝,是刻画有鸡形图饰的酒尊;还有鸟彝,是刻画有凤凰图饰的酒尊。可见鸡的地位等同于凤凰,都是用作祭祀的神鸟。周代有“鸡人”的官职,专门负责掌管祭祀用的鸡牲。

鸡是神鸟,还体现于“金鸡”一词。托名东方朔的《神异经》一书载:“扶桑山有玉鸡,玉鸡鸣则金鸡鸣,金鸡鸣则石鸡鸣,石鸡鸣则天下之鸡悉鸣,潮水应之矣。”金鸡还是大赦时所用的仪仗,据《三国典略》记载,南北朝时期,北齐皇帝高湛即位的时候,在南宫大赦天下,掌管大赦事宜的库令在殿门外建了一座金鸡。观礼的宋孝王迷惑不解,就问元禄大夫司马膺之大赦为何建金鸡。司马膺之回答道:“《海中星占》这本书上说,天鸡星动,当有赦。因此帝王都以金鸡作为大赦的象征。”

按照规定,大赦之日,要竖一根七尺长的竿子,上立四尺长、头上装饰有黄金的金鸡,击鼓千声,将百官、父老和囚徒们召唤到竿下,宣读赦令。李白《流夜郎赠辛判官》诗中有云:“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流放途中的李白是多么渴望看见那头金灿灿的金鸡啊,金鸡出现,就预示着大赦天下那一日的到来。

《海中星占》所说的“天鸡星”又叫瓠瓜星,“瓠(hù)瓜”即葫芦,古时候拿来命名天上的五颗星星。在古代占星体系中,瓠瓜星这五颗星掌管阴谋筹划,掌管后宫,掌管瓜果蔬实。如果瓠瓜星星光明亮,则预示着收成很好;如果星光微弱,则预示着年景不好,帝后失宠。如果瓠瓜星移动了位置,则预示着山体晃动,洪水泛滥,这时就要大赦天下,以上承天意,下顺物情。有趣的是,古人认为“玉衡星散为鸡”。“玉衡”是北斗七星的第五星,这颗星星发出的星光,四散开来就化成了鸡。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以“天鸡”来命名星星的来历。

故人何许?浑忘了江南旧雨(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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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字最初读作四声“yù”,作动词用。这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最上面的一横代表天空,从天空降下六滴雨水。

■ 二十四节气的雨水、谷雨的“雨”都应该读作四声,当动词用。

■ “旧雨新知”指老朋友和新朋友,该典故来源于杜甫一段辛酸的经历:“秋,杜子卧病长安旅次,多雨生鱼,青苔及榻。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

“雨”字最初读作四声“yù”,作动词用,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最上面的一横代表天空,从天空降下六滴雨水。甲骨文字形❷,雨下得很“瘦”。金文字形❸,雨水显得更加密集。小篆字形❹,许慎称上面的“一”代表天空,下面的短横代表雨水,中间是覆盖的云层,“水零其间也”,但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都看不到云层的样子。

《说文解字》:“雨,水从云下也。”《周易·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云层厚密却不下雨,可见“雨”字最早作动词用,跟“水从云下也”的用法一样。《淮南子·本经训》中有关于汉字造字最原始的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这里的“雨”也是动词,下雨的意思。东汉学者高诱解释为什么会“天雨粟”:“仓颉始视鸟迹之文造书契,则诈伪萌生,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意思是说人一识字就会变得狡诈起来,不愿意再从事辛苦的农耕,而去追逐微不足道的利益,上天先“雨粟”,预示着天下人将要挨饿了。他接着解释为什么又会“鬼夜哭”:“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也。”意思是人类有了书写工具,就可以把鬼的罪状披露揭发给上天,因此鬼日夜号哭。

“雨”从下雨的本义引申为名词,读作三声“yǔ”,一直到今天都是这个读音,四声的读音在日常生活中彻底废弃了,但其实有些读音是错误的,比如二十四节气的雨水、谷雨的“雨”都应该读作四声,当动词用。

有一句很雅的俗语叫“旧雨新知”,“旧雨”指老朋友,“新知”指新朋友。“新知”容易理解,“旧雨”是什么意思呢?老朋友跟下雨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典故出自杜甫。杜甫四十岁前后,过的是“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先是到长安应试,落第,然后向贵人投赠,最后才得到一个看守兵器库的小官儿。四十岁这一年,杜甫向唐玄宗献上了《三大礼赋》,得到唐玄宗的赏识,一些趋炎附势之辈认为杜甫前途不可限量,纷纷登门巴结,一时间门庭喧嚣。到了秋天,还是没有杜甫即将做官的消息,杜甫又得了疟疾,卧病在床,贫病交加。秋雨绵绵,过去那些巴结他的“老朋友”再也不登门了,以至门可罗雀。这时,一位姓魏的进士冒雨前来探望杜甫的病情,并告诉杜甫自己即将出外做官,特意来辞行。客人走了之后,杜甫思前想后,非常感动,于是写了一篇《秋述》,讽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又悲叹自己怀才不遇。在此文开头,杜甫写道:“秋,杜子卧病长安旅次,多雨生鱼,青苔及榻。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意思是说过去下雨的时候那些老朋友也来探望我,而今遇雨却都不来了。这是一句多么沉痛的话啊!

从此之后,“旧雨”就成为老朋友的代称,“今雨”或者“新雨”成为新朋友的代称,如宋人张炎《长亭怨》:“故人何许?浑忘了江南旧雨。”

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巫臣)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奔”是一个会意字,本义就是快跑。金文字形上面是一个甩动胳膊的人,下面是三只脚。三只脚并不表示这个人长了三只脚,而是表示他跑得很快,脚步移动的幅度看起来就像很多只脚一样。

■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意思是这时候男女相会,不必准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种婚姻过程中的礼节,因此由“奔”引申出嫁娶而礼不备的意思。

■ “奔命”一词本来指奉命奔走,因此“疲于奔命”这个成语的意思原指因受命到处奔走而筋疲力尽,后来泛指忙于奔走应付,弄得非常疲劳。这个成语最早写作“罢于奔命”,出自《左传》。

奔跑的“奔”,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个甩动胳膊的人,下面是三只脚。三只脚并不表示这个人长了三只脚,而是表示他跑得很快,脚步移动的幅度看起来就像很多只脚一样。金文字形❷,这个人的胳膊伸展得更开了。金文字形❸,在这个人的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彳”,也是表示在路上行走的意思,但纯属画蛇添足,都有三只脚了还不够?估计是造出这个字形的人还想要跑得更快一些,因而表达自己的急切心情。小篆字形❹,虽然没有金文字形形象,但还是能够看出来奔跑的样子,不过下面的三只脚变形得很严重,竟然伪变成了三棵草!这就直接讹变出了楷体字形的“奔”,下面的“卉”就是三棵草的形状,本来是人用脚奔跑,却变成了人在草地上奔跑,真是有趣!

《说文解字》:“奔,走也。”《尔雅》中列举了走和跑的各种用字区别:“室中谓之时(待),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在大路上才能跑得起来,因此“奔”的本义就是快跑,引申为“凡赴急曰奔,凡出亡曰奔”,赶赴急事和逃亡都要跑得飞快。

有趣的是“私奔”一词,指女子没有经过正式的结婚礼节,而私自去与男人结合。当作这个义项使用的“奔”字实在太形象了!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挑动了文君的芳心之后,“文君夜亡奔相如”,不光逃到司马相如身边,还要在夜里逃跑,此之谓“奔”也!周代有媒氏这一官职,掌管男女婚姻,“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意思是这时候男女相会,不必准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种婚姻过程中的礼节,因此由“奔”引申出嫁娶而礼不备的意思。

“奔命”一词本来指奉命奔走,因此“疲于奔命”这个成语的意思原指因受命到处奔走而筋疲力尽,后来泛指忙于奔走应付,弄得非常疲劳。这个成语最早写作“罢于奔命”,“罢”和“疲”是通假字,出自《左传·成公七年》。

春秋时期最美丽的女人夏姬被楚国掳走后,楚国大臣子反想纳她为妾,但是被另一位同样觊觎夏姬美色的大臣巫臣设计阻止了。后来巫臣带着夏姬投奔晋国,子反大怒,请求楚共王用重金厚赂晋臣,阻断巫臣的仕途。楚共王是个明白人,说了这样一篇大道理:“巫臣为先君尽忠多年,现在虽然因为一己之私犯下大错,但也属人之常情。况且如果他的才能确实能有利于晋国,那即使重金厚赂也没有什么用啊!”

子反焉能咽下这口恶气,遂联合同样与巫臣有隙的子重,灭了巫臣留在楚国的族人。巫臣大怒,从晋国寄了一封信给二人,立下重誓:“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于是巫臣带着晋国军队到达楚国的盟国吴国,教吴国射术和战阵,自此吴国才开始四处征伐,首先伐的就是楚国;而子重、子反“一岁七奔命”,累都累死了,果然应验了巫臣“疲于奔命”的重誓。

临轩须貌取,风雨易离披(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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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捕取也。”其甲骨文字形中的“耳”字来源于古代战争后以敌人左耳为计功的凭据的行为。

■ “取”是“娶”的古字,因为古时掠夺婚盛行,娶妻需要强力掠取。

■ 孔子也曾以貌取人:“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取得的“取”字为什么左边是个耳朵旁呢?原来跟古代战争后的计功制度有关。

取,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耳朵,右边是一只手。甲骨文字形❷,耳朵和手的位置互换。金文字形❸,右边手的样子还是栩栩如生,不过左边耳朵的样子不太像了。也许造出这个字的古人看到了一只非常特殊的耳朵,因此印象深刻,才写成了这个样子?金文字形❹,手紧紧地抓住了耳朵。小篆字形❺,左边是“耳”字的雏形。

《说文解字》:“取,捕取也。”许慎将它释义为“捕取”,真是跟“取”字的字形太相像了!《周礼》中规定:“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虽然是狩猎时割取禽兽的左耳,但却是模仿战争时的行为,即杀死敌人后,割取敌人的左耳,带回营地,作为计功的凭据。也可以割下敌人的头,称作“首级”。为什么要割取左耳而不是右耳呢?这是因为中原民族以右为尊,战败的战俘或敌人自然被视为低贱,因此割取左耳。

战国时期的兵书《司马法》中说:“载献。”这是进一步解释“获者取左耳”。“”(guó)就是割下的左耳,如果割下的是头,就叫“馘”,读音相同,无非是耳朵旁和首字旁的区别而已。“”和“馘”是“取”了之后不同的命名,可见古人对事物的分类是多么细致!

由“取”的本义引申为各种意义上的取得、获取。有趣的是,“取”还是“娶”的古字,古时掠夺婚盛行,娶妻需要强力掠取,可见原始婚姻的血腥程度。因为娶妻称“娶”,所以后来给“取”添加了一个“女”字,专用作娶妻之意。

唐代诗人郑谷吟咏《杏花》诗:“临轩须貌取,风雨易离披。”“貌取”指描画拿取杏花的形貌。这叫以貌取花,而“以貌取人”却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不过,如果仅仅“以貌”,而忽视了对方的才能或者内在的修养,那可就大大的不该了,故此,“取人”的时候万万不可“以貌”。

不过,即使是至圣先师孔子,也犯过“以貌取人”的错儿。他有一位学生,复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比孔子小三十九岁,是鲁国武城人,长得非常丑陋,额低口窄,鼻梁凹陷。最初拜孔子为师的时候,孔子看到他这副长相不像是能成大器的模样,心里很不乐意收他为弟子,就以才能微薄的名义拒绝了他。澹台灭明受到这番冷遇,更是发奋求学,严谨修行。

后来,澹台灭明在豫章(今南昌)聚徒讲学,从学弟子多达三百人,却仍尊孔子为宗师,传授孔子的学说,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成为南方一个有影响的儒学学派,澹台灭明本人也因而贤名远扬于各诸侯国。

孔子听到澹台灭明的名声后,叹息道:“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宰予也是孔子的学生,是弟子中唯一敢于正面对老师学说提出异议的人。比如他曾公开批评孔子倡导的“三年之丧”,认为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太长,天下早就礼崩乐坏了,搞得孔子很不高兴,有一次宰予大白天躺到床上去睡觉,孔子就骂他朽木不可雕也。因此孔子叹息以言取人,则不能重视宰予的优点;以貌取人,又看不到子羽的才能了。

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柳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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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直,正见也。”

■ 柳下惠不仅有“坐怀不乱”的美德,还坚持“直道事人”的原则。

“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孔子就从不同的角度论述过“直”。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字形演变。

直,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眼睛,上面是一条直线,会意为以目视之,视线之直。金文字形❷,在甲骨文字形的基础上,左边添加了一个弧状的字符,这个“”(yǐn)的字符,《说文解字》解释说:“,匿也。”段玉裁解释为“像逃亡者自藏之状也”。金文字形用三个字符来会意,徐锴解释说:“,隐也。今十目所见是直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谓以十目视者无所逃也。”小篆字形❸,“目”上面直接写成了“十”。就金文字形而言,“目”上面其实并不是“十”,而是在甲骨文字形一条直线的基础上,添加了一道短横线,用来表示视线所注目之处,因此还是应当以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为准。徐锴和段玉裁都是从小篆字形出发,才把“目”上面的字符解释为“十”,进而有“十目视”的附会。楷体字形不仅“”不见了,而且“目”中的两横变成了三横,看不出本来的样子了。

不过,关于“直”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也有学者有不同的意见。谷衍奎的《汉字源流字典》认为甲骨文字形中,上面的那条直线是标杆,会意为用眼睛正对标杆以测端直之意。而金文中的那个弧状字符是矩尺,以突出测量之意。徐中舒先生则认为金文的弧状字符乃是甲骨文那条直线的伪变。

《说文解字》:“直,正见也。”《左传·襄公七年》中有这样的定义:“正直为正,正曲为直。”“直”和“曲”相对,把弯曲的东西加以矫正叫“直”。由此引申出“直”最常用的义项:正直,公正,不偏私。孔子讲过很多什么是“直”的话,最有名的是:“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里的“直”指正直之道。如果别人对你有德,你要报之以德;如果别人伤害了你,你不能逆来顺受,忍辱偷生,而是要刚强不屈,采取正直之道去报复仇人。

孔子还说过:“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意思是:我对待别人,诋毁过谁?称赞过谁?如果有我称赞过的人,一定是经过验证才称赞他的。这样的人,就是夏商周三代遵循正直之道而行的人。所谓“直道”,当然是符合孔子定义的各种德行,从柳下惠的遭遇中也可以看出这一定义。

提起柳下惠,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坐怀不乱”的好男人,“坐怀不乱”的故事太为人们所熟知了,以至于遮盖住了柳下惠其他方面的光芒。柳下惠其实不姓柳,而是姓展,叫展获,字禽,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因为他的封地在“柳下”,死后的谥号叫“惠”,因此人们称他“柳下惠”。

柳下惠曾经在鲁国做过士师的官儿。士师是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当时鲁国的朝政大权把持在权臣臧文仲手中,柳下惠的官职被臧文仲罢免了三次,有人劝柳下惠离开鲁国到别的国家去做官,柳下惠回答道:“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意思是:如果一直按照正直之道、正直的理念做官,到哪个国家不会被罢免呢?如果不按照正直之道、正直的理念做官,那又何必离开父母之邦呢?这就是柳下惠“直道事人”的原则,这个原则是被孔子所赞赏的。

我们回头再看看“直”的金文字形中那个“”字,就可以更清楚地明白什么叫“直道”,就是不隐瞒之道。正直之道无需隐瞒,因为就叫“直道”。

兵散弓残挫虎威,单枪匹马突重围(汪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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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是一个象形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一只鲜活的老虎形象。

■ 汉代时管马桶叫“虎子”,雕刻成老虎的形状。据说飞将军李广射死了一只猛虎,让人用铜制成猛虎状的便器,以示对猛虎的蔑视。唐代时,为避讳唐高祖祖父的名讳,改“虎子”为“马子”。

■ “虎威”,最初是指老虎身上的一块“乙”字形的骨头。

许慎解释“虎”这个字的字形时说:“虎足像人足。”这是因为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的缘故。如果见了甲骨文,他就不会这样望文生义了。

虎,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只虎的形状,但笔画比较简单,只有大张的嘴才显出一点儿凶恶的样子。甲骨文字形❷,这个字形就非常像虎的样子了,头、爪、尾俱全,甚至连身上的斑纹都画出来了。金文字形❸,这只虎显得很可爱,不像一只凶兽,倒像一只宠物虎了。金文字形❹,虎爪异常突出。小篆字形❺,不太像虎的形状了,许慎就是根据这个字形对“虎”字加以解释的。楷体字形的下面变形成了“几”,其实应该是“儿”。

《说文解字》:“虎,山兽之君。”《玉篇》:“恶兽也。”虎乃百兽之王,故有“云从龙,风从虎”之说。有趣的是,汉代时管马桶叫“虎子”,雕刻成老虎的形状。据说飞将军李广射死了一只猛虎,让人用铜制成猛虎状的便器,以示对猛虎的蔑视。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朝以玉为虎子,以为便器,使侍中执之行幸以从。”皇帝的“虎子”是玉制的,由侍中掌管,皇帝走到哪儿跟到哪儿,内急的时候端过来就用。到了唐代,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叫李虎,为了避讳,把“虎子”改称“马子”。

因为老虎凶猛,先秦时把猛士称作“虎贲”,汉代开始设置有虎贲中郎将的官职,负责保卫皇帝的安全工作。“贲”通“奔”,意思是猛士奋勇向前,就像老虎扑向猛兽一样。又因为老虎是百兽之王,因此引申为凡是能够伤害别物的爬虫类都称“虎”,比如善捕苍蝇的一种蜘蛛称蝇虎,壁虎善捕蝎子,故又称蝎虎。

唐代诗人汪遵有诗:“兵散弓残挫虎威,单枪匹马突重围。”俗语也有“冒犯虎威”的说法,“虎威”当然指老虎的威风,后来才用到人身上,比喻英雄气概。不过,鲜为人知的是,“虎威”竟然是老虎身上的一块骨头!

唐代学者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一书中记载道:“虎威如乙字,长一寸,在胁两旁皮内,尾端亦有之,佩之临官佳,无官人所媢嫉。”这块虎骨像一个“乙”字,在腋下至肋骨尽头的虎皮内藏着,尾巴的末端也有,当官的人佩戴着这块骨头,老虎的威风就会附在他身上,没当官的人如果得到这块骨头也佩戴上,大家伙儿就会嫉妒他。清代《儿女英雄传》中的描述更接近白话,意思也因而更清楚:“大凡是个虎,胸前便有一块骨头,形如乙字,叫作虎威,佩在身上,专能避一切邪物。”

段成式在同书中还有更加邪门的记载,据他说,荊州陟屺寺有位叫那照的僧人,他最擅长的本领是夜间能够根据野兽眼睛发出的光判断这是一头什么野兽。那照说:如果夜间遇到老虎,会看到三只老虎一起向你扑过来,这其实不是三只老虎,仍然是一只,只不过因为距离太近,老虎纵跃所造成的幻觉。此时不要害怕,瞄准中间的那只老虎狠狠刺去,方才能够刺中。老虎被刺死后,那块叫作“虎威”的骨头就潜入了地下,把它挖出来,佩戴在身上,可以避百邪。老虎刚死时,要牢牢记住虎头所枕的位置,等到没有月亮的夜晚去挖掘,挖到二尺左右,可以发现一块像琥珀一样的东西,是老虎的目光掉进地下所形成的,佩戴它也可以把老虎的能量聚集在自己身上,即显示出“虎威”。

这种说法如此神奇,怪不得当官的都千方百计寻找这块骨头,好在官场上树立起自己的“虎威”呢!

齿

齿

江南不有名儒相,齿冷中原笑未休(司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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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时,挨着嘴唇的叫“齿”,两颊后面的叫“牙”,绝对不能混淆。

■ 因为人的牙齿的多少跟年龄有关,所以“齿”字还有年龄的意思;也可以引申为排列如齿状的物品,并进而引申为动词。

■ 殷代就有了关于“齿疾”的记载。

■ “齿冷”一词,指露出牙齿嘲笑别人,久而久之,牙齿会感到寒冷,故称“齿冷”。

齿,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张大的嘴里有几颗牙齿。甲骨文字形❷,白森森的牙齿虽然不如前一个字形中尖利,但是更像牙齿的形状。甲骨文字形❸,上面尖利,下面白森森。金文字形❹,这是战国时期的文字,在甲骨文字形的上面添加了一个“止”表声,如此一来,“齿”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小篆字形❺,直接由金文字形变化而来。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齿,口龈骨也,象口齿之形。”口中牙龈上面长出来的骨头叫“齿”。但许慎这个解释并没有说明白“齿”和“牙”的区别。今天把所有的牙都叫作“牙齿”,古代可不一样,古人在造这两个字时赋予了它们不同的分工:挨着嘴唇的叫“齿”,两颊后面的叫“牙”,绝对不能混淆。因此,“唇亡齿寒”绝不能写成“唇亡牙寒”,“唇齿相依”则更形象地描述出了唇和齿的关系。

由“齿”的本义引申为年龄,因为人的牙齿的多少跟年龄有关;也可以引申为排列如齿状的物品,并进而引申为动词——并列,比如“百官以此相齿”,指百官按照这样的次序排列。人生七十古来稀,周代时,老人的年龄到了七十岁,国君就要赐给老人拐杖,凭借这根拐杖,老人可以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以示尊老之意。这根拐杖称作“齿杖”,“齿”即指高龄。

殷代卜辞中就有了关于齿疾的记载,武丁时代一位叫“子”的贵族身患多种疾病,其中就包括齿疾。齿疾最多的当然就是龋齿,俗称虫牙、蛀牙。有趣的是早在甲骨文里就已经有了“龋”字,一条虫使劲儿往牙缝里钻,我们甚至都能听到牙齿们呼痛的声音!甚至能看到使出吃奶劲儿的蛀虫的汗水!——当然那不是汗水,那是牙痛发作时的口沫。

“齿”不光会痛,还会冷,故有“齿冷”一词,指露出牙齿嘲笑别人,久而久之,牙齿会感到寒冷,故称“齿冷”。“齿冷”的语感比起嘲笑、讥笑、耻笑来要重得多,只有那些极端可耻之事才能用“齿冷”来形容。“齿冷”出自对褚渊的讥讽之辞。

褚渊本是南朝宋国的大臣,还是宋文帝的女婿,宋明帝即位后,同样非常信任他,临终前把儿子刘昱托付给他。几年后,雍州刺史萧道成杀了刘昱,另立顺帝,褚渊居然还推荐萧道成这位弑君之臣担任尚书!后来又积极帮助萧道成代宋建立了齐国。褚渊的行为当时就被人看不起。南齐末年,徐孝嗣是齐武帝的女婿,齐武帝死后,他的皇孙萧昭业继位,萧昭业是个残暴的皇帝,辅政大臣萧鸾于是联手徐孝嗣,准备废掉萧昭业。此时,有位叫乐预的大臣对徐孝嗣说:“外面都在传说废立之事,武帝对您可有大恩,况且您又是武帝的女婿,您可千万别参加进去。人笑褚公,至今齿冷。”几十年的时间流逝了,褚渊的行为还在被人“齿冷”,乐预因此警告徐孝嗣不要重蹈覆辙。从此之后,“齿冷”开始进入人们的日常俗语。唐代诗人司空图有诗《南北史感遇》:“江南不有名儒相,齿冷中原笑未休。”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木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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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很少眨巴眼睛,而且眼睛异常明亮,“明视”也是兔子的别称。

■ “逸”是一个会意字,它的金文字形右边是一只兔子,左边上为“彳”,“彳”(chì)是路口和行走之意,下为“止”,“止”是脚,会意为兔子很懂得欺诈,善于逃跑。

■ 告状的人有“冤”无处诉,恰似兔子左右奔突不得其门而出或入,实在是太形象了!

在中国古代,排名十二生肖第四位的兔子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传说月亮中有白兔捣药,因此月亮别称“兔魄”。《木兰诗》中有“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名句,是指雄兔的脚毛蓬松,雌兔的眼睛眯缝着,安静的时候就用这两个特征来区分雌雄;可是“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雌雄两兔奔跑起来的时候,哪里还能分辨得清雌雄呢?“扑朔迷离”这个成语即是由此而来。

兔,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多像一个面朝左的兔子的样子,豁唇,大眼,长耳,尾巴也清晰可见。金文字形❷,像一只可爱的宠物兔,突出的是大眼和长耳。年代处于金文和小篆之间的石鼓文字形❸,下半部兔子的样子还是很形象,上半部有所变形,看起来似乎是一只竖起来的大耳朵。兔子的耳朵很长,这个字形就像兔子的侧视图。小篆字形❹,在石鼓文的基础上再加以变形,以至于连下半部的样子都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体字形右下角的一点代表长不了的兔子尾巴。

《说文解字》:“兔,兽名,象踞,后其尾形。”许慎的意思是说“兔”的字形就像一只蹲着的兔子,后面露出了尾巴的形状。古人关于兔子有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传说,比如说兔子没有雄性,望着月中的玉兔感而受孕,比如说兔有雌雄,但不需交配,母兔舔了公兔的毫毛就能受孕,从口中吐出小兔……诸如此类,都是文人的臆想,当不得真的。

《礼记·曲礼下》说:“兔曰明视。”兔子很少眨巴眼睛,而且眼睛异常明亮,故称“明视”。至于有人解释说:“兔,吐也。明月之精,视月而生,故曰明视。”则不过仍然是文人的附会而已。孔颖达解释“明视”为:“兔肥则目开而视明也。”兔子养肥了,然后用作祭祀宗庙的牺牲,这种兔子才能称作“明视”,取其祥瑞之意,后来才用作兔子的别称。

汉字中凡是含有“兔”字部首的,都和兔子有关系。比如“逸”,金文字形❺,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兔子,左边上为“彳”,“彳”(chì)是路口和行走之意,下为“止”,“止”是脚,会意为兔子很懂得欺诈,善于逃跑。我们看老鹰抓兔子的情形就能更加清楚地理解“逸”这个字。老鹰从空中俯冲下来,兔子左躲右闪,折返跑,转弯跑,种种伎俩都是为了摆脱老鹰的利爪,因此许慎形容兔子为“谩善逃”。“谩”(màn yí)就是狡黠、欺诈的意思。

再比如“冤”字,下面是一只兔子,上面是覆盖之形,也有人说是房屋之形,也有人说是把兔子驱赶到林子外面再用猎具罩住。总而言之,这只兔子的命运可谓悲惨,被覆盖住或者罩住后,“益屈折也”,因此“冤”就会意为屈、枉曲的意思。告状的人有“冤”无处诉,恰似兔子左右奔突不得其门而出或入,实在是太形象了!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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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的本义是系在衣带上的玉饰。

■ 古代官员的服饰一定要用带来束起,带分革带、大带两种,革带就是皮制的带子,革带在内,佩玉、官印、荷包等都系在革带上。

■ “古之君子必佩玉。”“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举办丧事的时候要去掉包括佩玉在内的各种饰物。

“佩”这个字涉及古人佩玉和佩带的一系列规矩,而且这个字最初造出来的时候,也跟玉和带密切相关。

佩,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个人,右上部是盘形的玉,右下部是“巾”,作为装饰。金文字形❷,左边的人转过脸来,面向玉和巾。小篆字形❸,右上部的盘形玉变形为“凡”。

《说文解字》:“佩,大带佩也。佩必有巾,巾谓之饰。”本义是系在衣带上的玉饰。《诗经·女曰鸡鸣》是一首夫妻对话的诗篇,面对妻子的关怀,丈夫深情地吟咏道:“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这里的“杂佩”指连缀挂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的佩玉。

许慎为什么称“佩,大带佩”呢?这是因为古代官员的服饰一定要用带来束起来,带分革带、大带两种,革带就是皮制的带子,大带是素丝制的带子。革带在内,佩玉、官印、荷包等都系在革带上;大带在外,又叫“绅”。“缙绅”一词的“缙”通“搢”,颜师古说:“缙,插也,插笏于绅。”“笏”(hù)是朝见时大臣所执的狭长手板,按等级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用来记事,免得临时忘了向皇帝禀报的细节。“缙绅”就是将这块手板插在“绅”里。因此许慎说的“佩,大带佩”其实应该叫作“佩,革带佩”。

《礼记·玉藻》中有关于佩玉的种种规定:“古之君子必佩玉。”“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举办丧事的时候要去掉包括佩玉在内的各种饰物。“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因为佩玉较多,比如“杂佩”,一走路就会叮叮当当发出悦耳的声音,这表示“非僻之心,无自入也”,对人不利的邪恶之心,因这种示警般的响动而无法得逞。

东汉学者刘熙所著《释名》一书如此解释“佩”字:“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二也。”所谓“倍二”,是指佩玉有两种功能,一种叫“事佩”,一种叫“德佩”。古人认为玉具备了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平时佩带上玉,表示“于玉比德”,这就叫“德佩”;但是上朝的时候,要用绶带把佩玉打结,不让它们发出声音,以表示要和国君议事,这就叫“事佩”。

《礼记·玉藻》还规定:天子佩白玉,用黑色丝带系玉;公侯佩山玄玉,用朱色丝带系玉;大夫佩水苍玉,用纯色丝带系玉;天子或诸侯的太子佩瑜玉,用青黑色丝带系玉;士佩瓀玟,瓀(ruǎn)和玟(mín)都是似玉的美石,用赤黄色丝带系之。但是孔子比较特殊,佩戴的是五寸象牙环,用青黑色丝带系之。孔子为什么独独佩带象牙环呢?郑玄解释道:“谦不比德,亦不事也。象,有文理者也;环,取可循而无穷。”孔子是圣人,又是教育家,因此既不“德佩”也不“事佩”。孔颖达解释得更清楚:“象牙有文理,言己有文章也;而为环者,示己文教所循环无穷也。”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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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的本义,即抵押。拿物品作抵押以换取钱叫“质”;“以钱受物曰赘”,拿钱作抵押以换取物品叫“赘”。

■ 古代贸易所用的券书也可以称为“质”,这就是今天“合同”的前身。

“质”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其字形的演变也饶有趣味。

质,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出自春秋末年晋国的“侯马盟书”。右边是“斤”,也就是斧头;左上是“人”字的省写,左下是一只贝。整个字形会意为:持斧头将人扣押起来,以换取“贝”(赎金)。“金文”中还有另外一种写法,即字形❷,左下是一只牛头,盟誓时要使用牛头作祭牲,因此用牛头代替“贝”来会意。金文字形❸,左上部分的“人”变形了,更偏向于“斤”的形状。小篆字形❹,变成了上下结构,而且上面正式定型成了两个“斤”。楷书繁体字形❺,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质,以物相赘。”这是“质”的本义,即抵押。不过,“质”和“赘”还有细微的区别:“以物受钱曰质”,拿物品作抵押以换取钱叫“质”;“以钱受物曰赘”,拿钱作抵押以换取物品叫“赘”。这里的“物”同样可以引申到人身上:用人作抵押以换取钱叫“质”,因此而有“人质”,正好符合“质”的金文字形,后来才用于政治目的的“人质”概念,也称作“质子”;用钱作抵押以换取人叫“赘”,因此而有“赘子”,穷人将儿子抵押、典质给他人,以换取生存必需的食物,三年后如果没有钱赎买,儿子就会沦为奴婢,“入赘”“赘婿”的称谓就是由此引申而来。

“质”的本义既为抵押,那么古代贸易所用的券书也可以称为“质”,这就是今天“合同”的前身。长的券书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券书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剂”为什么也可以作券书呢?这是因为“剂”的本义是剪齐,券书要用刀来裁齐。长短券书合称“质剂”。贾公彦说:“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傅”指用文字来形成约束力,“别”是分别为两半,每人各持一半,合称“傅别”;“分支”是将券书分为二支。“判”是将分为两半的券书合二为一,只有这样才能够看清楚契约的本来面目,现代词汇中的判案、审判、判断、批判等等都是由此而来。“合同”即合为同一件券书。“合同”一词即由此而来。

抵押的行为结束之后,紧接着就是赎买的行为,赎买时就像将两份券书合在一起进行验证的情景一样,因此“质”引申为核对、验证;验证时双方要“对质”,对质时就要发生双方的口角辩驳,又引申出质问之意。“质”是最原始的凭证,因此又引申为本质,当作形容词时意为朴实、朴素、诚信。孔子在《论语》中说过一句著名的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朴实多于文雅就会显得粗野,文雅多于朴实就会显得虚浮,文雅和朴实兼备,然后才成为君子。“文质彬彬”于是用来形容举止文雅、有礼貌的君子。

殷士肤敏,祼将于京(《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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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的本义就是很高的土堆,从“绝高”引申出“大”的义项。

■ 天子所居,当然是天下最大之城,因此而把一国的首都称作京师、京城、京都。

■ “京”还引申为数目字使用。十亿为兆,十兆为京,十京为垓。

■ 古代战争中有一个惯例,战胜者为了炫耀,把敌人的尸体收集起来,筑成一座高高的坟堆,这种坟堆称作“京观”。

“京”在现代汉语里的义项,就是指京城、京都,除此之外再无他义。那么,“京”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我们从这个字的演变看起吧。

京,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堆得高高的一个土堆,上面加了一个顶,这个顶可以视作瞭望塔,有人在上面守卫,用以远望敌情。也有学者认为像一个拱形的城门。徐中舒先生则认为“象人为穴居形”,下面是垒起的土堆,中间是阶梯,上面是屋顶,下面的一竖是支撑的立木。甲骨文字形❷,下面土堆的模样更加形象。金文字形❸,顶下面添加了两横,像是窗户。金文字形❹,更像一个高高耸起的瞭望塔。小篆字形❺,下面土堆的样子看不出来了,但顶还在。楷体字形的下面变成了“小”字,跟土堆毫无关系了。

《说文解字》:“京,人所为绝高丘也。”使用人力建起来的绝高之丘。《尔雅》:“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这是说不是用人力所建,而是自然所为。《广雅》:“四起曰京。”这是说四面耸立起来的土堆叫“京”。综上所述,“京”的本义就是很高的土堆,从绝高引申出“大”的义项。扬雄《方言》:“京,大也。燕之北鄙,齐楚之郊,或曰京。”《公羊传》解释“京师”一词为:“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这就是“京师”一词的来历。同样,“京城”一词的本义也就是大城,“京都”也就是大都。天子所居,当然是天下最大之城,因此而把一国的首都称作京师、京城、京都。

《诗经·文王》中有这样的诗句:“殷士肤敏,祼将于京。”“殷士”指殷商的臣属;“肤敏”的意思是优美敏捷;“祼”(guàn)可不是裸体的“裸”字,古代凡是“示”字旁的字都跟祭祀有关,祼是一种祭礼,以酒灌地请神叫“祼”,举行祼的祭礼叫“祼将”。这句诗的意思是:周代商之后,殷商诸士都很勤勉,在周的京城里协助举行祼将的祭礼。周的京城叫镐京。

“京”还引申为数目字使用。“千”以前的数目字很小,使用起来很方便,但是“千”以后的数目字,古时候怎么表示呢?依次而为万、亿、兆、京、垓。十亿为兆,十兆为京,十京为垓。因此“京垓”一词就指亿万年的悠长岁月。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京师所在地称作“京兆”,“兆”和“京”都是巨大的数字,极其夸张地形容京师地广人多。管辖京兆(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顺理成章地称作“京兆尹”。

古代战争中有一个惯例,战胜者为了炫耀,把敌人的尸体收集起来,筑成一座高高的坟堆,这种坟堆称作“京观”。春秋时期,晋、楚著名的邲(bì)之战中,楚将潘党劝楚王说:“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杜预解释道:“积尸封土其上,谓之京观。”“观”(guàn)的形制和“阙”相同,都是指高台上的瞭望塔。建立一座高高的京观,对敌人士气的羞辱和打击可想而知,对己方士气的激励也可想而知。

仓廪实则知礼节(《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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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家里藏满了钱粮。

■ “口实”今天的意思是借口,但它曾有口中的食物、口中经常议论诵读的内容和口中所含之物的意思。

■ 口含之物,根据地位的高低而不同,据刘向《说苑·修文》一文记载:“口实曰唅。天子唅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的名言。“仓廪”是贮藏米谷的粮仓,谷藏曰仓,米藏曰“廪”(lǐn)。仓廪实,恰好是“实”这个字字形的形象写照。

实,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贝”,古时以贝为货币,中间是什么东西呢?有人说是储物柜,里面的黑点表示储存的东西;有人说是个“田”字,有贝有田,代表有钱有粮。总之,这个字形会意为家里藏满了钱粮。金文字形❷,屋子里面变成了“贯”字,“贯”是用绳子把钱串起来。小篆字形❸,同于金文字形❷楷书繁体字形❹,没有任何变化。简体字的下面简化为“头”,完全看不出屋子里面藏钱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实,富也。”这是“实”的引申义,本义应为充满,并由此而引申出诚实、事实、种子等等义项;又可以引申为物资、器物,比如古籍中屡屡出现的“军实”一词,指军用器械和粮饷,由此再引申为包括俘虏在内的战果也称“军实”。还有“庭实”,指陈列于朝堂的贡献物品。

最有趣的是“口实”一词,今天都当作借口来讲,但是在古代,这个词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口实,顾名思义,最早的含义应该是口中的食物,语出《周易》中的“颐”卦:“观颐,自求口实。”“颐”是下巴,吃饭时下巴要咀嚼,因此引申为保养。此卦的意思是:观察研究养生之道,就要看他吃什么食物,拿什么来养活自己。孔颖达:“求其口中之实也。”高亨:“须自求口中之食物。”《汉官仪》:“口实,膳羞之事也。”都是这个意思。因此“口实”又可以引申为俸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即是此意。

“口实”既为口中的食物,那么口中经常议论、诵读的内容也可以称作“口实”。《尚书·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huǐ)是成汤的左相,他在这篇诰中说:成汤灭夏,将夏桀流放到南巢这个地方,他思考自己的行为,很惭愧地说:我恐怕后代天天拿我这种行为来议论。孔安国解释道:“恐来世论道我放天子,常不去口。”“口实”因此引申为话柄,谈笑的资料。又可引申为借口,杜预解释道:“口实,但有其言而已。”意思是从口中说出来的,只有这些话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

除了以上义项之外,“口实”还有一个最具体的含义,即口中所含之物。何休说:“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这是古人一项独特的习俗,死者入殓时口中要含着一些东西,所谓“死不忍虚其口”是也。而且这种口含之物,根据地位的高低而不同,据刘向《说苑·修文》一文记载:“口实曰唅。天子唅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珠、玉、玑、贝、谷,等级分明。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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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甲骨文、金文字形,可以清晰地看出“学”从学舍演变为学习之意的完整过程。

■ 古时小孩子八岁的时候要进入小学,十五岁的时候就要进入大学。西周时,天子所设立的大学叫辟雍,诸侯设立的叫宫。

■ 学子入学时还有一项如今早已失传的礼仪,叫作“释菜”,是用苹、蘩之属来祭祀先圣先师,祭祀完毕之后,还要跳舞唱歌。

《论语》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通“悦”。学习后经常去反复钻研,不是很高兴吗?可见孔子对“学”的重视程度。

学,甲骨文字形❶,这是“学”最初造出来的模样,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带有柱子的屋子的形状,上面是交叉的木杆,会意为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也有人说上面是竹木所制、用于计算的算筹。甲骨文字形❷,在学校屋舍的两旁,又添加了两只手,表示用手辅导、传授的意思。金文字形❸,在甲骨文字形的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子”,表示小孩子来到学校的屋舍里学习,小孩子是学习的主体。金文字形❹,右下部又添加了一个“攴”,“攴”读作“pū”,是类似于教鞭的硬树枝,用以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小篆字形❺,同于金文字形。楷书繁体字形❻,仍然能够看出造字的本义。可是简化后上部变形为三点,交叉木杆和双手的形状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解释“学”这个字,根据的是金文字形❹演变而来的小篆字形❼,右边带有教鞭:“觉悟也。”觉悟也就是学习之后的效果。其实从甲骨文、金文字形,可以清晰地看出“学”从学舍演变为学习之意的完整过程。《广雅·释室》:“学,官也。”“官”通“馆”,明明白白释义为学馆。

中国古代重视教育,很早就出现了学校,《礼记·王制》中说:“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公宫”指君王的宫殿,小学位于此宫殿以南的左侧;大学则离得远一点,位于郊外。古时小孩子八岁的时候就要进入小学,正如朱熹所说:“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之下,至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十五岁的时候就要进入大学,正如朱熹所说:“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学子入学时还有一项如今早已失传,但是非常有趣的礼仪,叫作“释菜”,“菜”指苹(青蒿)、蘩(白蒿)一类的植物,繁殖力旺盛,生长迅速,因此用以祭祀祖先。“释菜”之礼是用苹、蘩之属来祭祀先圣先师,祭祀完毕之后,还要跳舞唱歌。郑玄说:“将舞,必释菜于先师以礼之。”可见“释菜”之礼必在舞蹈之前举行。

《礼记·王制》又说:“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大学称作“辟雍”。“辟”通“璧”,模仿圆形的璧玉,象征天,修建圆形的校址;又在周围壅塞流水,筑成水池,象征教化如流水一样通行无阻。诸侯设立的大学称作“ 宫”,“”通“泮”,都读作“pàn”,指壅塞流水筑成的水池要比天子的小一半,只有南面通水而北边无水,以示等级之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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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的下面是一个侧立的人形,头顶是三颗星星,会意为参星高照。

■ 参星在西,商星在东,此出彼没,永不相见,因此用来比喻不和睦,或者亲友彼此隔绝不能相见。

■ 因为三颗星星呈错落不齐之貌,“参”又可以引申为长短、错落不齐之意,而常与“差”连用为“参差”一词,读音为“cēn c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这是杜甫《赠卫八处士》开篇的名句。“参”是参星,“商”是商星,又叫辰星。参星在西,商星在东,此出彼没,永不相见,因此用来比喻不和睦,或者亲友彼此隔绝不能相见。

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上古时期,高辛氏有二子,老大叫阏伯,老二叫实沈,都住在旷野的大树林里。兄弟二人不相和睦,每天都是刀枪相见,互相征伐。后来帝尧很生气,就把老大阏伯迁到东边的商丘,命他主管用大火星来定时节的职责,商朝人沿袭了下来,因此大火星称作“商星”;把老二实沈迁到西边的大夏(今太原一带),命他主管用参星来定时节的职责,太原后来属于三晋之地,因此参星称作“晋星”。这就是“参商”比喻相隔绝的来历。

参,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侧立的人形,头顶是三颗星星,会意为参星高照。为什么用三颗星星来会意呢?这是因为参宿虽然共有七颗星星,但其中最耀眼的三颗连成一线,因此“参”的字形选择了三颗星星。金文字形❷,下面是一个跪着的人形,上面同样是三星照耀。金文字形❸,左下角添加了三撇,代表星星的光芒。朱芳圃先生说:“‘参’象参宿三星在人头上,光芒下射之形。”小篆字形❹,同于金文。楷书繁体字形❺,上面看不出星星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参,商星也。”据段玉裁说,这是许慎的手误,应当解释为:“参,晋星也。”就是因为高辛氏的二儿子实沈被迁到晋地的缘故。这是“参”的本义,读音为“shēn”。

《诗经·绸缪》中有“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的诗句,此处的“三星”就是指“参”字字形中的那三颗星星,因此“参”可以当作“三”来用,读音即为“sān”。又因为三颗星星并立,这个读音的“参”因此又可以引申为丛立的样子,西晋束皙《补亡诗·华黍》中有“芒芒其稼,参参其穑”的诗句,“芒芒”形容广大、众多,“参参”则形容庄稼一片片丛生并排列出去的样子。

《周礼》中规定,每个诸侯国中要“设其参,傅其伍”,“设其参”是指设立司徒、司马、司空三卿,“傅其伍”是指三卿之下又要设立五位大夫。这里的“参”虽然是指三卿,但因为卿的作用是辅佐诸侯,因此可以引申为参与决策之意,所谓“三相参列”,后世的参军、参谋、参知政事等官职都由此而来,读音为“cān”。

又因为三颗星星呈长短、错落不齐之貌,“参”又可以引申为长短、错落不齐之意,而常与“差”连用为“参差”一词,读音为“cēn cī”。《诗经·关雎》中的名句“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就是这样的用法。

为此春酒,以介眉寿(《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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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推也,草春时生也。”许慎认为春天来临的时候,草木“推”开土堆发芽,故称“推”。

■ “春”还可以作为酒的别称。《诗经·七月》中有名句:“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 “买春”原为一个极其优雅的古代词语,意思是买酒或赏春光。

少女爱慕异性,称之为“有女怀春”,我们来看看“春”字字形和字义的演变,是怎样具备这个义项的。

春,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共分为四个字符:左右两边是草,左下方是“日”,中间是草根埋在地下的草木发芽了。整个字形会意为日光照射,大地回春,草木生长。中间部分,有学者认为就是“屯”字,乃是“纯”字的初文,或指十字形的木架子上缠了一团线丝,或指垂有穗状物的花边之形。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么“屯”就仅仅表声,不参与“春”字的会意过程。但许慎却解释为:“屯,象草木之初生。”中间的圆圈像臃肿的土堆,下部是冬季埋在土堆里面的草根,春天到来,草根艰难地拱破土堆,萌发出上面的一根芽来。按照这种解释,“屯”既表声,同时也参与了“春”字的会意过程,日光照射,草木发芽,这就是春天来临的征兆。甲骨文字形❷,四个字符的位置进行了更动。

春,金文字形❸,还是这四个组成字符,但是位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屯”字移到草和日的中间,字形变得更加紧凑。金文字形❹,下部的“日”有些变形,是不是写出这个字的古人正饥饿难耐,以至于心不在焉地把“日”写成了“月(肉)”的样子?小篆字形❺,跟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比,没有任何变化。楷体字形除了下面的“日”,别的部分看不出来跟过去字形的联系,也看不出是会意字还是形声字了。

《说文解字》:“春,推也,草春时生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春天来临的时候,草木“推”开土堆发芽,故称“推”。随着春天来临,少女的心也“推”开了冬眠已久的心房,对异性的爱慕也开始发芽,因此称作“有女怀春”,多么形象的比喻!

“春”还可以作为酒的别称。有人误以为从唐代开始人们才把酒别称为“春”,这是因为不了解“春”和酒的关系的缘故。《诗经·七月》中有名句:“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眉寿”指长寿的老人。“春酒”是指冬酿经春始熟之酒,故名“春酒”。

今天已经被滥用的“买春”一词,本来是一个极其优雅的古代词汇,竟然被现代人抹黑成了嫖娼,真是悲哀!晚唐诗论家司空图把“玉壶买春”列入“典雅”一章,现代语言学家郭绍虞先生解释得非常清楚:“春有二解:《诗品注释》:春,酒也。唐《国史补》:酒有郢之‘富水春’,乌程之‘若下春’,荥阳之‘上窟春’,富平之‘石东春’,剑南之‘烧春’。此一义也。杨廷芝《诗品浅解》:春,春景。此言载酒游春,春光悉为我得,则直以为买耳。孔平仲诗:‘买住青春费几钱。’杨万里诗:‘种柳坚堤非买春。’此又一义也。窃以为二说皆通。”哪里有丝毫下流的含义!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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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有很多个意思,但都由省视、察看的本义引申而来。

■ 因为眼睛看到树木等物,因此凡是彼此交接都称“相”,引申出互相、共同的意思,读作“xiāng”。

■ 由交接又可以引申出扶助之意,由看到对方的样子又可以引申出相貌之意。这些义项也当作名词使用,读作“xiàng”。

■ “相公”本指丞相。“相公”因为是尊称,所以在官本位的中国古代,凡是当官的后来都被称作“相公”,到了清朝,竟然成了男妓的代名词!

“相”是汉语中义项非常多、组词非常丰富的一个汉字,而且有两种读音。但照例本义只有一个,此外所有的义项都是从这一个本义引申而来的。

相,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棵树木,右边是一只大眼睛,会意为以目视木。甲骨文字形❷,大眼睛移到了树木的上面,因此有人说这个字形就像人爬到树上远眺。金文字形❸,树木和大眼睛的样子更加好看。小篆字形❹,右边定型为“目”。

《说文解字》:“相,省视也。从目从木。《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许慎引用《周易》中的语句来解释“相”字为何“从目从木”来会意,盖因为树木是地面上最高、最引人注目的物体,虽然眼睛看到的东西很多,但第一眼必定先看到树木,因此“从目从木”,省视、察看就是“相”的本义。《诗经·相鼠》中的名句:“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相”就是察看的意思,察看到老鼠尚且有皮,人却没有礼仪。

段玉裁说:“按目接物曰相,故凡彼此交接皆曰相;其交接而扶助者,则为相瞽之相。”这是“相”的引申义。因为眼睛看到树木等物,因此凡是彼此交接都称“相”,即互相、共同的引申义,比如“相思”就是互相思念。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读作“xiāng”。由交接又可以引申出扶助之意,所谓“相瞽之相”,“瞽”(gǔ)是盲人,相瞽当然就是帮助盲人,宰相、丞相当然就是专门辅助国君的大臣;由看到对方的样子又可以引申出相貌之意。这些义项也当作名词使用,读作“xiàng”。

有趣的是“相公”这个流行于古代小说、戏曲和日常口语中的称谓。“相公”的“相”到底和“相”的本义有什么关系呢?很多辞典都语焉不详,或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相公”的“相”最早是由丞相的称谓而来。西汉的丞相封侯不封公,东汉的丞相不封侯,到了曹操,以丞相的官职封魏公,因此称为“相公”。王粲《从军行》诗中写道:“从军有苦乐,但问所从谁。所从神且武,焉得久劳师。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尊称曹操为“相公”,后来就把所有的丞相都敬称为“相公”。

“相公”因为是尊称,所以在官本位的中国古代,凡是当官的后来都被称作“相公”,以至于有学者愤愤不平:“今凡衣冠中人,皆僭称相公,或亦缀以行次,曰大相公、二相公,甚无谓也。”

这一对官吏的敬称,到了清朝,竟然成了男妓的代名词!北京、天津一带的传统戏剧将小旦称作“相公”,小旦是由男演员扮演年轻女子,因此小旦一定要长得漂亮,中国历来又有蓄养男色的传统,漂亮的小旦们当然是达官贵人们蓄养的首选。清人徐珂的《清稗类钞》中说:“都人称雏伶为‘像姑’,实即‘相公’二字,或以其同于仕宦之称谓,故以‘像姑’二字别之,望文知义,亦颇近理。”“像姑”,顾名思义,是形容年轻男子长得像姑娘;而“相公”之“相”,除去丞相的称谓,亦可从本义理解,察看、审视一番这个年轻男子的长相。丑男当然用不着如此细致地审视,能够经得起如此细致审视的,当然就是漂亮的男子,漂亮男子才可做男妓。“相公”和“像姑”,音、义一一对应。

清代《朝市丛载》中收录了一首咏“相公”的诗,非常形象地描绘了这种男妓或者男娼的做派:“斜街曲巷趋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可不就是“像姑”或“相公”称谓的形象写照!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李商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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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称为“星”,“辰”是指二十八宿;又有“三辰”之说,日、月、星合称“三辰”。

■ 古人将恒星视作万物之精华,固定罗列于天空之上。

■ 恒星当然属于吉星,而彗星一类不固定的星星就属于凶星。

■ “小星”是妾的代称。

人们常常习惯说“日月星辰”,比如李商隐的诗:“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其实“星辰”在古人的用法中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星”是统称,如果细分的话,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才能称为“星”,“辰”是指二十八宿;又有“三辰”之说,日、月、星合称“三辰”。不清楚这些区分,有时候是读不懂古籍的。

星,甲骨文字形❶,两侧的两个小圆圈代表星星,中间是“生”,草木滋长的样子。关于这个字形是象形字还是形声字,说法不一。认为是形声字的学者说,中间的“生”即是声符;认为是象形字的学者说,两侧的两个小圆圈代表“日”,日为阳精,阳气之精华,阳精分而为星,因此这个字形表示“日生为星”。甲骨文字形❷,星星共有五个。金文字形❸,上部变为“晶”,但此字中的“日”不是指太阳,而是指星星,“晶”就是“星”的象形,意为众多的星星闪闪发光。小篆字形❹,同于金文字形。楷体字形是去掉两个“日”的省写。

《说文解字》:“星,万物之精,上为列星。”“列星”即排列在天空中定时出现的恒星。古人将恒星视作万物之精华,固定罗列于天空之上。因为星辰众多,所以引申为许多点状物都称作“星”,比如定盘星、准星、一星半点、五星上将,妇女装饰面颊的美容花点也称作“星”。白发在黑发中很醒目,就像星星在黑暗的天空中闪闪发光,因此又可引申为鬓发斑白,蒋捷《虞美人》词:“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夜空中的星星非常明亮,因此,又将女人明亮的眼睛比喻作“星眼”,“笑开星眼,花媚玉颜”,这是多么美丽的意象啊!

秉承阴阳观念,古人将星星分为吉星和凶星。恒星当然属于吉星,而彗星一类不固定的星星就属于凶星,又称孽星、妖星、变星。明代人认为福、禄、寿三福神属于吉祥之星,称作“三星”,大学士李东阳有《三星图歌寿致马太守》:“福星雍容丰且都,翩然骑鹤乘紫虚。禄星高冠盛华裾,浮云为驭鸾为车。寿星古貌长骨颅,渥丹为颜雪鬓须。”

星辰虽然众多,但还有许许多多不明亮的无名小星,古人于是把“小星”作为妾的代称。这一称谓出自《诗经·小星》:“彼小星,三五在东。”“”(huì)指星光微弱。《毛诗序》如此解说:“《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这是政治挂帅的解释,真实情况是妾因为身份低贱,不敢跟主人同床一夜,见星而往,见星而还,免得正房妒忌。《金瓶梅》中西门庆的正妻名叫吴月娘,恰恰暗示别的妾都是“小星”而已。

岳僧互乞新诗去,酒保频征旧债来(韩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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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在甲骨文中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弓着背的人,右边是“子”,会意为把孩子背在背上。

■ “酒保”一词出现得非常早,战国时期的《鹖(hé)冠子》一书中就已两次出现。

■ 辅佐商朝开国君主成汤的名臣伊尹就曾经当过酒保。

■ “保庸”或者“庸保”一词的意思是必须要付给雇佣的人一定的报酬,这样被雇佣的人才会安心工作。

古代把酒肆里的伙计称作“酒保”,今天虽然已经不这样叫了,但是古代通俗小说和古装电视剧中常常还有这样的称谓,因此今天的人们对“酒保”这个称谓非常熟悉。

为什么叫“酒保”“酒保”最早写作“酒人保”或“酒家保”,《史记·季布栾布列传》:“穷困,赁佣于齐,为酒人保。”裴集解:“酒家作保佣也,可保信,故谓之保。”颜师古注:“谓庸作受雇也。为保,谓保可任使。”《后汉书·杜根传》:“因得逃窜,为宜城山中酒家保。”李贤注:“言为人佣力保任而使也。”裴、颜师古和李贤的解释都似是而非,无非是说之所以叫“酒人保”或者“酒家保”,是因为受雇于人,可以相信他因而也可以用他为顾客服务。

古代用作“雇佣”这个意思的字眼有很多,比如雇、赁、佣、庸都是这样的意思。不过“庸保”或者“保庸”的称谓更常见,《史记·刺客列传》:“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与保庸杂作。”关于“庸保”,颜师古解释道:“庸即谓赁作者,保谓庸之可信任者也。”跟上述解释相同,但是仍然没有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叫“保”。

“保庸”一词出现得非常早,《周礼》中统治人民的八种方法之一就有“保庸”:“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这八种统治术分别解释于下:“亲亲”是爱自己的亲属,“敬故”是不怠慢故旧,“进贤”是进见贤能之士,“使能”是任用有才能的人,“尊贵”是尊敬贵人,“达吏”是举荐勤劳的小吏,“礼宾”是礼敬宾客。那么“保庸”呢?郑玄解释道:“保庸,安有功者。”贾公彦解释得更明白:“保,安也;庸,功也。有功者上下俱赏之以禄,使心安也。”

受雇于人的“保庸”或者“庸保”一词即由此而来,意思是必须要付给雇佣的人一定的报酬,这样被雇佣的人才会安心工作。裴骃、颜师古和李贤对“保”字的解释之所以似是而非,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突出“保”有“安”的意思。

“保”这个字很有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弓着背的人,右边是“子”,会意为把孩子背在背上。金文字形❷,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❸,这个字形极其美丽,而且令人感动,大人伸出长臂,将孩子呵护在怀里,关爱之情,如在目前。金文字形❹,给孩子头上添加了一块玉,表示珍贵之意。小篆字形❺,孩子的样子变成了“呆”,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说文解字》:“保,养也。”这并非“保”的本义,唐兰先生指出了许慎为什么释义错误:“负子于背谓之保,引申之,则负之者为保;更引申之,则有保养之义。然则保本象负子于背之义,许君误以为形声,遂取养之义当之耳。”“保”又引申出“安”的意思。

“酒保”这一俗语即紧承“保庸”而来,指老板付给“酒保”报酬,“酒保”方才能够安心为老板工作,才值得老板信任。“酒保”一词出现得非常早,战国时期的《(hé)冠子》一书中已经两次出现:“酒保先贵食者。”酒保的天职当然是先招呼照顾食客了。“伊尹酒保”,辅佐商朝开国君主成汤的名臣伊尹就曾经当过酒保。可见“酒保”的来历有多么古老,但从古至今,都没有人彻底讲解清楚过“酒保”这个俗语的真正含义,直到本书问世,这个难题方才宣告解决。

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甲骨文“食”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一个食器,食器中的一点代表里面装的食物,上面是一个三角形的盖子。

■ “六谷”指稌(tú,稻子)、黍、稷、梁、麦、苽(gū,菰米)。

■ 古人对“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先秦时期是一日二食,秦汉之后才改为一日三食。

■ “食”还有背弃的意思,如“食言”一词。

■ “三食”不仅指一日三餐,还可以指不肖子弟变卖祖传的庄园、书籍和奴婢度日。

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谋虑的是道而不是饭食。食,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一个食器,食器中的一点代表里面装的食物,上面是一个三角形的盖子。甲骨文字形❷,食器腹部两侧的两点代表食物多得溢出来了。金文字形❸,食器下面的底座加以简化。金文字形❹,食器下面的底座变得美观了。小篆字形❺,失去了食器的样子,不过底座变得更加美观。

六谷之饭曰食,“六谷”指稌(tú,稻子)、黍、稷、梁、麦、苽(gū,菰米),因此“食”的本义为饭食,名词,后来引申为动词,可以当作“吃”解。古人说:“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不管古今中外,“食”都是人类最重要的保障,因此在造这个字的时候,我们的先民经常会像甲骨文字形❷一样,让食器中的食物满溢,以至于溢出了食器之外。这是古人朴素的愿望。

古人对“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据《论语·乡党》载,其中有一条是:“不时,不食。”意思是不到吃饭时间不能“食”。现在我们的生活习惯是一日三餐,但是在先秦时期,则是一日二餐。《孟子》中说:“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饔(yōng)和飧(sūn)都是熟食,区别是早餐称“饔”,晚餐称“飧”。有个成语叫“饔飧不继”,意思是吃了早饭没有晚饭,形容穷困。早餐近午时分(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才吃,晚餐申时(下午四点)乃食。殷代甲骨文中有“大食”“小食”之别,即早餐、晚餐,这和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习惯是相符的。

秦汉之后,一日二餐制开始逐渐改为一日三餐制。郑玄说:“一日之中三时食,朝、夕、日中时。”早餐叫“朝食”,有个成语叫“灭此朝食”,意思是歼灭了敌人再吃早饭,以展示英雄气概;午饭叫“昼食”;晚饭叫“晡(bū)食”,也就是申时吃饭。

“食”还有背弃的意思,如“食言”一词。《康熙字典》:“吐而复吞曰食。”吃下去的食物,吐出来再咽下去叫“食”。在这个字义的基础上,《尔雅》进一步解释道:“言而不行,如食之消尽,后终不行,前言则伪,故通谓伪言为食言。”言而不行,说过的话、做过的承诺却不去实行,就像吃下去的食物消化完了什么都没有了一样。说出口的话是从无到有,消化完了的食物是从有到无;话既出口,本来已经存在了,却又把它吞了下去,最终变得什么都没有了,不就像消化完了的食物一样吗?因此这说出口的话就是伪言,就是食言。

鲜为人知的是,“三食”不仅指一日三餐,还有一个有趣的用法,指不肖子弟变卖祖传的庄园、书籍和奴婢度日。宋人孙光宪在《北梦琐言》中解释了这个有趣的典故:“不肖子弟有三变:第一变为蝗虫,谓鬻庄而食也;第二变为蠹鱼,谓鬻书而食也;第三变为大虫,谓卖奴婢而食也。三食之辈,何代无有。”

终日射侯,不出正兮(《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侯”是一个象形字,上侧和右侧是一张兽皮或者布,表示靶子;下面是一支箭,射中了靶子。

■ 射侯,是指用箭射靶子。兽皮制成的叫皮侯,布制成的叫布侯。

■ 射侯结束之后,凡是射中的要赐酒爵,由此引申为天子赐予封地的就称为“诸侯”。

■ 古代的学者们通常认为“侯禳”的“侯”和“候”是通假字,“侯禳”即候嘉庆,祈福祥,却凶咎,宁风旱;还有的说是“候四时恶气禳去之”。

古代爵位封号共五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分封的各国国君则称作诸侯,“诸”是众多之意,那么“侯”字为什么会作为封号的称谓呢?

侯,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上侧和右侧是一张兽皮或者布,表示靶子;下面是一支箭,射中了靶子。甲骨文字形❷,靶子移到了左侧,箭的样子更像。金文字形❸,箭的样子更美观。金文字形❹,大同小异。小篆字形❺,画蛇添足,在上面添加了一个“人”,表示是人在射箭。楷体字形的“人”移到了左边。

《说文解字》:“侯,春飨所射侯也。”所谓“春飨”,是指春季举行的乡饮酒礼,之前要先举行射箭比赛;所谓“射侯”,是指用箭射靶子。兽皮制成的叫皮侯,布制成的叫布侯。据《仪礼》规定:“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天子用熊皮制成的“侯”,白色的质地;诸侯用麋鹿皮制成的“侯”,赤色的质地;大夫和士都用布侯,上面画有虎、豹和鹿、猪的图案。天子和诸侯所用的皮侯上面不画任何装饰,故称白质、赤质。这是根据等级制的严格规定。

《诗经·猗嗟》中的诗句“终日射侯,不出正兮”,指的是射侯时射中的准确程度。这句诗牵涉到一面“侯”上各个位置的不同称谓。据郑玄说:“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侯”是整个一面箭靶,尺寸为方十尺;“鹄”缩小到四尺,因此而有“鹄的”一词,指箭靶的中心;“正”又缩小到二尺,已经接近于靶心了,故名“正”,“不出正兮”意思就是说箭箭不离这二尺见方的靶心;但射中“正”的还不能称作神射手,因为还有四寸见方的“质”,这才是整张“侯”的最中心,也才是整张“侯”的本质。

白川静先生解释“侯”字的见解照例很别致,他认为“侯”不是象形字,而是会意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上部不是兽皮或布,而是房檐的形状,人在屋顶下面放箭,是一种驱除邪灵的仪式,这种仪式叫作“侯禳”。“禳”(ráng)是一种祈祷消除灾殃、去邪除恶的祭礼。我国古代的学者们通常认为“侯禳”的“侯”和“候”是通假字,“侯禳”即候嘉庆,祈福祥,却凶咎,宁风旱;还有的说是“候四时恶气禳去之”。

射侯结束之后,凡是射中的要赐酒爵,由此引申为天子赐予封地的就称为“诸侯”。这就是“侯”这个封号的来历,也因此有“侯爵”的称谓,同样指五等爵位的第二等:侯。这样的严格规定到了后世开始变得混乱,凡是有官职的士大夫都可以尊称为“侯”,比如“侯门”用来泛指富贵人家,侯门一入深似海,其实早已失去了封侯才能称“侯”的原意。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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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亲戚关系中有“六亲”一词,“六亲”到底指哪六种亲戚关系,则说法不一,一说为父、子、兄、弟、夫、妇,一说为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

■ 联姻的双方父母互称“亲家”,去声读作“qìng”。这一称谓从东汉开始。

古代亲戚关系中有“六亲”一词,“六亲”到底指哪六种亲戚关系,则说法不一,一说为父、子、兄、弟、夫、妇,一说为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还有别的种种说法,非常烦琐,不再赘述。不过,从“六亲不认”这一成语来看,那么“六亲”的概念应该越宽泛越能显示出此人或铁面无私或人情冷漠之达于极端。

亲,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外面是屋子的形状,屋子里面的两个组成字符会意为什么,则众说纷纭。右边是一个人,看得很清楚,众说纷纭的就是左边这个字符。从形状上来看,下面是“木”,上面是“辛”,“辛”是古代施肉刑的一种刀具,这种肉刑叫“黥”(qíng),用刑刀在犯人脸上刻字,再用墨涂,墨迹就会深陷进肉里,作为犯人的标识。徐中舒先生则认为“辛”表声,下面的“木”和右边的“斤”会意为以斤(斧子)伐木。

白川静先生的看法最为独特,他认为“辛”是带把手的大针,向“木”投出大针,投中的“木”就选来制作成祖先的牌位,右边的这个人躬身向牌位祭拜,这就叫“亲”。白川静先生的看法很有道理,因为在中国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和战争同等重要。而且“亲”的字形上面还有一间屋子,在屋子里向祖先的牌位祭拜,也很符合这个字形的样子。牌位首先是父母的牌位,因此“亲”会意为父亲、母亲之意。

亲,金文字形❷,上面的屋子去掉了,右边的人突出了大眼睛,左边依旧不变。根据这个字形以及后面的小篆字形,我倒倾向于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猜测“亲”的本义。“辛”是一把刑刀,固然不错,但是否也可以作为人们的日常器具使用呢?父母拿着这把刀在砍伐薪木,可以想见非常劳累,儿子还小,从家里赶来探望,躬下身趋近于父母,表示安慰之意,大约也能够说得通。我们来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亲,至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道:“到其地曰至,情意恳到曰至。父母者,情之最至者也,故谓之亲。”这种解释更接近于我的解释,即儿子前来恳挚地安慰劳累的父母。不过也有人解释为前往狱中探视受刑的亲人。

亲,金文字形❸,上面又出现了屋子的形状,同于甲骨文字形。按照我的解释,这个字形可以会意为父母从外面劳作归家,儿子趋近问安。小篆字形❹,左边“辛”和“木”的组合更加清楚。楷书繁体字形❺,左边发生了变异。“亲”则是俗体字,省掉了右边的“见”,这个俗体字饱受诟病,网络上也曾用“亲不见”来加以嘲讽。

“亲”很早的时候就有平、去两种读音,去声读作“qìng”,联姻的双方父母互称“亲家”。这一称谓从东汉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贵为皇帝,唐玄宗也使用过这一称呼。名相萧嵩的儿子萧衡娶了新昌公主为妻,萧嵩的妻子贺氏入宫拜见皇帝,唐玄宗金口玉言称贺氏为“亲家”,又称她“亲家母”,足见跟萧家关系之亲密,对萧家之宠幸。因此唐代诗人卢纶在诗中艳羡地写道:“人主人臣是亲家,千秋万岁保荣华。”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屈原)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首级”来源于商鞅变法时设立的军功制。一首一级,后来干脆简称作“首级”。

■ 古时候的国君和现代的国家最高领导人都称“元首”,“元”也是头的意思。这一称谓在周代就已经出现。

■ 怀念故乡或者归葬故乡都称“首丘”。

■ “面首”最早指健美的男子,后来才衍生出男宠的义项。

“首”这个字最奇特的义项是告发,比如出首、自首。“首”明明是头颅,怎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首,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人的头部,中间的圆点是眼睛,头上有三根头发。金文字,下面变成了一只眼睛“目”,上面的三根头发历历可数。金文字形❸,更加美观。金文字形❹,头部的样子更像,突出的仍然是眼睛和头发。小篆字形❺,下面正式演变为“目”。楷体字形头上的三根头发发生了变异,看不出“目”上面头发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首,头也。”“首”的本义就是头。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时,为了奖励军功,设置了二十等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位的人中选用。据《汉书》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意思是战争中斩一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一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五十石之官;斩两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二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百石之官……以此类推。一首一级,后来干脆简称作“首级”。首级制度直到北宋才彻底废除。

古时候的国君和现代的国家最高领导人都称“元首”,“元”也是头的意思。这一称谓在我国周代就已经出现。头指国君,那么头以下的胳膊大腿就顺理成章地用来指辅佐国君的大臣,这就是“股肱(gōng)”一词。葛洪在《抱朴子》中说:“远取诸物,则天尊地卑,以著人伦之体;近取诸身,则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

据古人说,狐狸虽然是微小的兽类,但对自己藏身的丘窟却念念不忘,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头朝向丘窟,表示不忘本。后人遂以“狐死首丘”比喻不忘本或对乡土的思念,怀念故乡或者归葬故乡都称“首丘”。因此屈原吟咏道:“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当作男宠的“面首”这一俗语,本指脸和头,引申为容颜、面貌。不过“面首”最早可是指健美的男子,宋孝武帝有一次出去打猎,“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没有任何贬义。刘宋王朝时,皇帝刘子业为姐姐山阴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请注意,这里的全称是“面首左右”。这句话经常被人断句为:“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吕叔湘先生早就指出这样断句是错误的,“面首左右”类似于一种职称,“以‘某某左右’为侍从的职名,创于江南,延及北朝”。皇帝赏赐给姐姐的男宠当然要由朝廷供养,也要有一定的官衔或者职称,故称“面首左右”,后来才省作“面首”。胡三省解释道:“面,取其貌美;首,取其发美。”从山阴公主之后,“面首左右”这个高级职称简化成了“面首”,成为所有男宠的代称。

“首”的本义是头,“自首”就是自己主动把头伸出去认罪,多么生动形象!当然这是远引申义,其间经过了漫长的语义演变。

击筑落高月,投壶破愁颜(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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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宴之时,卿、大夫、士这几个阶层要使用方壶,取其公正端方之意;士兵阶层要使用圆壶,取其驯顺听命之意。

■ “方丈”意即道长。原是道教的称谓,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了这一称谓。

■ 投壶是饮宴时的娱乐活动,宾主依次用没有箭头的箭矢投向盛酒的壶口,以投中多少决胜负,胜者罚负者饮酒。古人认为投壶是各种游戏中最古雅的一种。

壶是中国人最常用的器具之一,就像尊、爵等古代器具一样,不仅在形制上多种多样,而且在礼制上也有许多严格的要求。

壶,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活脱脱就是一只壶的形状,壶盖、壶腹、壶足都画得清清楚楚,中间的圆环形则是环绕壶身的花纹。甲骨文字形❷,壶盖的形状略有变化。金文字形❸小篆字形❹,都没有任何变化。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壶”的形制当为深腹敛口的圆形器具。楷书繁体字形❺,壶盖和壶口处加以讹变,下面壶腹的形状还能看得出来。简化后的简体字,下面变成了“业”,壶腹的形状完全消失了。

《说文解字》:“壶,昆吾圜器也。”昆吾氏是夏、商的一支部落,擅长制陶和冶金,包括壶在内的很多器具都是昆吾氏所制。一开始的时候,壶都是圆形的,所谓“圜器”,后来也加入了方形。饮宴之时,卿、大夫、士这几个阶层要使用方壶,取其公正端方之意;士兵阶层要使用圆壶,取其驯顺听命之意。

很多人都知道海中有三座神山,名为方丈、蓬莱、瀛洲,但是鲜为人知的是,这三座神山全都状如壶形,因此又称方壶、蓬壶、瀛壶,合称“三壶”。蓬、莱都是草名,可见此神山草木之茂盛。瀛是海,瀛洲即海中的神山。方丈之名最为有趣,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故称“方丈”;另外一种说法是“方”者,道也;“丈”者,长也,对长辈的尊称,“方丈”意即道长。这是道教的称谓,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了这一称谓,可是今天的人们只知道佛教“方丈”,而不知道道教的“方丈”了。从“方丈”之名也可看出此神山确为壶形。

李白有诗:“击筑落高月,投壶破愁颜。”在古人看来,投壶是各种游戏中最古雅的一种,《礼记》甚至为投壶这种游戏专门列了一章,来讲述投壶的各种礼仪。简而言之,投壶是饮宴时的娱乐活动,宾主依次用没有箭头的箭矢投向盛酒的壶口,以投中多少决胜负,胜者罚负者饮酒。投壶是源自于射礼的一种游戏。

《左传·昭公十二年》讲述了一则有趣的“投壶”故事。晋昭公和齐景公饮宴,中行穆子相礼。投壶的时候,晋昭公先投,中行穆子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有酒如淮水,有肉如高丘,我国君要是投中,就能统帅诸侯。晋昭公果然投中。齐景公拿起箭矢,说道:“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有酒如渑水,有肉如山陵。我要是投中,代君而兴盛。也投中了。晋国另一位大臣伯瑕对中行穆子说:“您刚才说的话不恰当。我们本来就已经统帅诸侯了,壶有什么用,投中有什么可稀罕的?如此一来齐君一定认为我国国君软弱,回去后就不会再来了。”中行穆子反驳道:“我军统帅有力,士卒争先,今天就像从前一样强大,齐国能做什么呢!”这则“投壶”故事可视作晋、齐争霸的外交试探。

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获”是一个会意字,最早的古字其实就是“隻”,上面是“隹”,下面是一只手,会意为用手捕鸟。

■ 捕猎禽兽称“獲”,收割庄稼称“穫”,汉字简化的时候合而为一,都用“获”来表示了。

■ “获”由猎得的禽兽还可引申而为女奴之意。

获,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最早的古字其实就是“隻”,上面是“隹”,下面是一只手,会意为用手捕鸟。金文字形❷,同样是用手捕鸟的样子。金文字形❸,有所变化,上面是一只类似于猫头鹰的猎鹰,双耳高高竖起,下面仍然是一只手,会意为手持猎鹰去捕猎。小篆字形❹,左边又添加了一只犬,如此一来,从使用猎鹰捕猎发展到同时也使用猎犬捕猎。楷书繁体字形❻,没有任何变化。简体字把鸟儿或者猎鹰的形象简化掉了。

《说文解字》:“获,猎所获也。”这是解释“获”字为什么从犬。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古人也用“获”来表示庄稼的收割,但是收割庄稼却不能再使用“犬”字旁了,于是古人后来又另造了一个字,把“犬”字旁换成了“禾”字旁,来表示收割庄稼,这就是小篆字形❺。《说文解字》:“穫,刈谷也。”割草叫“刈”(yì),收谷叫“穫”。《诗经》中有一首题为《大田》的诗,其中吟咏道:“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此处的“获”即是收割庄稼的“穫”,“稚”是幼禾,“穧”(jì)是已割还没有来得及捆起来的禾把。这句诗的意思是:那里的幼禾还没有收割,这里的禾把还没有捆起。

有趣的是,《尔雅·释诂》中还有这样的区分:“馘、穧,获也。”“馘”(guó)是“军战断耳也”,在战争中,割取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周礼》中规定:“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馘”即是由此引申而来。“馘”和“穧”都是“获”,但“穧”则专指收割庄稼,可见古人对事物的分类是多么细致!

汉字简化的时候,把捕猎禽兽的“”和收割庄稼的“穫”合而为一,都用“获”来表示了。

“获者”指猎得禽兽者,郑玄解释道:“获,得也,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同时又引申而指举行射礼时手持旌旗的唱获者。所谓“唱获”,就像今天打靶时的报靶员一样,谁射中了箭靶,就挥动旌旗唱名。射中靶心者也称为“获者”。相应的,那面唱获者手持并挥动的旌旗就称作“获旌”。古籍中常常可以见到此类称谓,如果不懂得其中的含义,就无法确切地理解文意或诗意,因此约略言之。

据扬雄《方言》记载:“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臧”的造字本义就是男奴,“获”则由猎得的禽兽引申而为女奴。“古者奴婢皆有罪者为之,谓之臧获。”这都是等级制社会对奴隶的贱称,应该持批判态度,但也应该明白这些称谓的由来,否则看古籍时往往会不知所云。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李白)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班,分瑞玉。”“班”的本义可以引申为分开、离群,因此“班马”即离群的马。

■ 由分瑞玉的行为,“班”又引申为返回,比如班师回朝。

■ 瑞玉被分割后要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因此“班”又引申为序列、职位等级,同时可以作为某种分割后的单元的名称,比如班子。

李白名作《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此诗描写为友人送行的场景:送友人送到了城外,只见青翠的山峦横亘在外城的北面,清澈的河水绕着东城潺潺流过。飘浮着的白云表达着游子的心意,缓缓下坠的落日象征着老朋友的友情。此地一别,友人就要像孤独的蓬草一样飘逝到万里之外去了。自此挥手告别,“萧萧班马鸣”。

“班马”是什么马?是“斑马”吗?想弄清楚这个问题,要先来看一看“班”这个字。

班,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边是两块玉,中间是一把刀,会意为用刀将玉分为两块。金文字形❷,突出的是两块玉的样子。金文字形❸,一把长柄刀。小篆字形❹,没有任何变化。楷体字形中间刀的形状加以变形,不大能够看得出来了。

《说文解字》:“班,分瑞玉。”什么叫“瑞玉”?“瑞,以玉为信也。”“瑞玉”就是作为凭证的玉制符信。按照《周礼》中的规定:“王执镇圭”,长一尺二寸,“镇”是安定四方之意;“公执桓圭”,“桓”圭长九寸,桓就是今天说的华表,雕刻在圭上作装饰;“侯执信圭”,“信”通“身”,以人形雕刻在圭上作装饰,长七寸;“伯执躬圭”,也是以人形作装饰,长也是七寸;“子执谷璧”,谷物养人,故以此作装饰,长五寸;“男执蒲璧”,“蒲”是蒲草制成的席子,取其“安人”之意,故以蒲草的花纹作装饰,长也是五寸。“班”分的就是这六种瑞玉。

由“班”的本义可以引申为分开、离群,因此“班马”即离群的马。李白这句诗来自《左传·襄公十八年》:“有班马之声,齐师其遁。”杜预注:“夜遁,马不相见,故鸣。班,别也。”北周庾信在《哀江南赋》中说得更加明白:“失群班马,迷轮乱辙。”失群的马叫“班马”。“班马”不是“斑马”,“斑”的本义是杂色,也指杂色斑点或斑纹,“斑马”身上有保护色的条纹,故称“斑马”。

瑞玉既被用刀两分,那么前往和返回也是两分,因此“班”又引申为返回,比如班师回朝。瑞玉被分割后要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因此“班”又引申为序列、职位等级,比如按部就班。同时可以作为某种分割后的单元的名称,比如班子、班底、早班、晚班之类。都是由“班”的本义引申而来。

有趣的是“班子”一词,最初是对剧团的称呼,后来民间俗语引申而指妓院,这是因为妓院里纵情声色的热闹景象跟戏班子极为相像。“班”有整齐排列之意,所以作为妓院的“班子”就指正规的妓院,非正规的妓院则称作“窑子”或“土窑子”。“窑”是烧砖制瓦的所在,因此用来比喻土里土气或者不上台面,“窑子”还加一个“土”字,可想而知对这种非正规妓院的轻蔑。

枉为乡里举,射鹄艺浑疏(姚合)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射”是一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由弓和箭两部分组成,会意为张弓射箭。

■ “射”的本义就是射箭。

■ 乡射礼中射箭时要随着音乐的节拍,只有应和着音乐的节拍射中靶心才能算数。

■ 古时举行射礼有五种射箭法,称作“五射”,分别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

射者,男子之事也。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项基本技能——礼、乐、射、御、书、数。射即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先秦时期,每年的春秋两季,各乡都要举办乡射礼,乡射礼之前还要先举办乡饮酒礼,为的是“明长幼之序”。乡射礼有许多具体的礼仪和规定,《礼记》专辟“射义”一节,讲解“射”的意义;《仪礼》也专辟“乡射礼”一节,讲解举行射礼时应该遵循的步骤和礼节。唐代诗人姚合有“枉为乡里举,射鹄艺浑疏”的诗句,就是描写的这种乡射礼。射鹄是箭靶子。“射”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射,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由弓和箭两部分组成,会意为张弓射箭。甲骨文字形❷,弓和箭结合得更紧凑。金文字形❸,变得更加美观,也更加形象。金文字形❹,在弓的后部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射箭。小篆字形❺,弓和矢(箭)的形状被误写作“身”字,以至于看不出来射箭的样子了,不过右边的手形还在,“寸”就是手的形状。

《说文解字》:“射,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而得出的误读,因为要解释小篆字形中的“身”字,所以才说“弓弩发于身”,其实“射”的本义就是射箭,跟身体没有任何关系。

乡射礼的程序很繁复,此处不赘述,有趣的是射箭时还要随着音乐的节拍,只有应和着音乐的节拍射中靶心才能算数。《礼记·射义》中还有对比赛失败者的要求:“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失败者不能怨恨胜利者,要“反求诸己”,反省自己为什么会失败,是不是己身不正的缘故。孔子说:“君子没有什么可跟别人争的。如果说君子一定有可跟别人争的事情,那就是举行射箭比赛的时候。射箭比赛之前相互揖让,然后登堂比赛,比赛完了相互揖让然后下堂,胜利者要揖让失败者饮酒,射箭比赛这种争也是君子之争。”

古时举行射礼有五种射箭法,称作“五射”。章炳麟先生曾经慨叹过今人已经不明白“五射”的精髓了。五射之法的名称都很好听,依次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根据历代学者的注疏,简单介绍于下:白矢,指箭射穿靶子而露出箭镞;参连,指每射共四箭,先放一箭,后三箭连续发出;剡(yǎn)是锐利的意思,剡注,指射出去的箭箭羽高而箭头低,需要射手拉满弓弦,全力射出;襄尺,指君臣共射时,按照礼节,臣不能和君并立,要避让君一尺之地,“襄”通“让”;井仪,指每射共四箭,四箭连射,射中箭靶后要呈“井”字的形状,这样射中的面积大,杀伤力也大。

我徒我御,我师我旅(《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徒”的本义是徒步行走。古代“徒步”是平民的专称。

■ 古代的步兵也称“徒步”。因为步兵众多,“徒”引申为众多的人;步兵为一个战斗单位,因此“徒”又引申为同一类或同一派别的人,比如徒党、门徒、徒弟。

■ “徒”的本义为步行,就是不借助于任何工具比如车马而行走,由此引申出空的义项,比如徒手。

“徒”是最有意思的汉字之一,而且义项繁多,直到今天大都还在使用。

徒,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说它会意,上面是土,旁边的两点是扬起的尘土,下面是脚,整个字形会意为行走;说它形声,上面的“土”表声。金文字形❷,变成了左右结构,左边的偏旁“彳”,读作“chì”,行走。金文字形❸,下面又添加了一个“止”,“止”就是脚,字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金文字形❹,更美观了一些。小篆字形❺,左边变成了偏旁“辵”,读作“chuò”,忽走忽停或者奔走的样子。楷体字形的右边干脆定型为“走”。

《说文解字》:“徒,步行也。”这就是“徒”的本义,即徒步行走。《诗经·黍苗》一诗中吟咏道:“我徒我御,我师我旅。”徒即徒步,御是驾车,五百人为旅,五旅为师。这是古代士兵出征的情形。今天“徒步”一词的意思就是步行走路,不管是有车阶级还是无车阶级,只要步行走路一概称“徒步”,古代可不一样,“徒步”是平民的专称,古代的平民外出没有车,故称“徒步”。汉武帝时期的大臣公孙弘年轻的时候家里贫寒,靠给人在海边养猪维持生计,七十多岁时被汉武帝拜为丞相并封侯。公孙弘认为自己“起徒步”,平民出身,却荣登高位,因此专门盖了一座别墅,用以延揽同样“徒步”的贤士。既然“徒步”就是没有车坐,因此古代的步兵也称“徒步”。“我徒我御”中的“我徒”即指步兵。

步兵众多,因此“徒”引申为众多的人;步兵为一个战斗单位,因此“徒”又引申为同一类或同一派别的人,比如徒党、教徒、僧徒等称谓,门徒、徒弟的称谓也是由此而来。《周礼》中说:“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徒刑”,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并强制劳动,不让其戴身份象征的帽子,把罪状写在板上,固定在犯人的背上,以示惩罚,这叫“明刑”,彰明其刑罪。“徒刑”之名始于北周,列入五刑之一。既为拘禁服劳役,当然只能徒步而为,故称“徒刑”,同时也是地位低下的意思,甚至有学者把“徒”解释为:“徒者,奴也。盖奴辱之,量其罪之轻重,有年数而舍。”

“徒”的本义既为步行,那就是不借助于任何工具比如车马而行走,由此引申出空的义项,比如“徒手”意思是空手,“徒有虚名”意思是空有名声,没有乐器伴奏的歌称作“徒歌”。“徒”还当作副词使用,独、仅仅、徒然、枉然,也都是由此引申而来的。“徒慕君之高义”,独独仰慕君之高义,“老大徒伤悲”,年老了徒然伤悲,等等。

乘肥马,衣轻裘(《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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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甲骨文字形即可看出,“乘”的本义是登、升,人登到树上。

■ 马奔跑的时候会加速,因此引申出乘势的意思;驾驭马匹是借助马匹的速度,因此又引申出利用、依仗、趁机的意思。当作为这些义项的时候,“乘”的读音是“chéng”。

■ “万乘”即一万辆车,指代天子;“千乘”即一千辆车,这是诸侯之制;“百乘”即一百辆车,这是大夫之制。

“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有两个读音。我们先来看字形的演变。

乘,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枝杈伸展的“木”,上面是一个人,人爬到树上去干吗呢?甲骨文字形❷,上面的人好像引颈眺望的模样,大概是在瞭望并侦察敌情。金文字形❸,树木和人的样子更加舒展。金文字形❹,人多了两只脚,意为手脚并用,艰难地爬到了树上。小篆字形❺,下面的“木”还是老样子,但人的样子不太像了,倒是突出了两只脚。楷体字形的上下结构讹变成了“禾”,人的两只脚则讹变成了中间的“北”。

《说文解字》:“乘,覆也。”意思是跑到上面。段玉裁解释说:“加其上曰乘。”这个说法不太准确,从字形即可看出,“乘”的本义是登、升,人登到树上。甲骨文卜辞中有名为“望乘”的人名或部落名,属于商王的部队,应该就是侦察敌情的先头部队。

《诗经·七月》中有“亟其乘屋”的诗句,意思是赶紧登上屋顶去修理房屋。因为人骑马也要登上马背,因此而引申为骑、坐和驾驭之意,比如乘车、乘船,比如《论语》中有这样的话:“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公孙赤到齐国去,驾驭着肥马拉的车子,穿着轻暖的皮衣。此处的“乘肥马”不是指骑马,而是指驾驭马车。战国以前车马相连,没有无马的车,也没有无车的马。

马奔跑的时候会加速,因此引申出“乘势”的意思;驾驭马匹是借助马匹的速度,因此又引申出利用、依仗、趁机的意思。当作为这些义项的时候,“乘”的读音是“chéng”。

古代狩猎或者作战的车子,以四匹马拉最为常见,“乘”的引申义是“覆”,覆在上面,驾车时要把车轭套在马的脖子上,因此这也叫“乘”,而一车用四匹马拉,因此四匹马拉的车子就叫作“一乘”。所谓“万乘”即一万辆车,这是天子之制,因此也用“万乘”来指代天子;“千乘”即一千辆车,这是诸侯之制;“百乘”即一百辆车,这是大夫之制。《诗经》中就有许多吟咏车马的诗,常常出现“四牡”(四匹公马)、“乘马”(四匹马)、“乘黄”(四匹黄色马)等词句,日常口语中也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说法,“驷马”即指四匹马拉的车子。从这里又把“乘”引申为量词,以四为乘,比如“乘壶”就是四个壶,“乘矢”就是四支箭,诸如此类。

《左传》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秦军准备偷袭郑国,半路被自称郑国使臣的弦高拦住,弦高其实是个商人,听说秦军欲攻打自己的国家,冒充使臣,“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乘韦”是四张熟牛皮,先献上四张熟牛皮,然后再献上十二头牛,犒劳秦师。为什么说“以乘韦先牛十二”呢?这是因为献人礼物,一定要先轻后重,先薄礼后重礼。秦军以为郑国早有准备,收下礼物后只好撤军。

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乘”的读音是“shèng”。

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晋国的史书叫《乘》,楚国的史书叫《杌》,鲁国的史书叫《春秋》。

《春秋》容易解释,记载一年四季的事情。

《梼杌》最难解释,过去的说法是“杌”(táo wú)是凶兽之名,楚国用它作为史书的书名,是为了惩罚历史上的恶人;还有学者说杌能够预知未来,有人想要捕捉它,它事先就能够知道,因此用作书名,表示往知来的意思;也有学者说“”是木质坚硬的树,“杌”是砍断这种树后剩余的木桩子,木桩子的横断面上有一圈一圈的年轮,因此用来代表历史,并用作书名。

晋国的史书叫《乘》,宋代学者孙爽解释道:“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田赋乘马之事,关乎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大事,故以《乘》为名,后来“史乘”就成为史书的泛称,即由此而来。

秬鬯分藩旧,苴茅锡命初(程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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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鬯”读“chàng”,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盛东西的器皿的形状,上面是器身,下面是器足。

■ 古代帝王建社坛时用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土,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覆黄土,分封诸侯时,按照封地所在的方位取一色土,再用黄土覆盖,然后用白茅包起来授予诸侯。

■ 《王度记》载:“天子以鬯,诸侯以薰,大夫以兰芝,士以萧,庶人以艾。”

清人程可则有诗:“鬯分藩旧,苴茅锡命初。”古代帝王建社坛时用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土,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覆黄土,分封诸侯时,按照封地所在的方位取一色土,再用黄土覆盖,然后用白茅包起来授予诸侯,“茅取其洁,黄取王者覆四方”,这叫“苴(jū)茅”。“锡命”是天子赐予的诏命。那么,这两句诗中的“鬯”是什么东西呢?

我们先来看“鬯”这个字,读音是“chàng”,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盛东西的器皿的形状,上面是器身,下面是器足。甲骨文字形❷,里面的小点代表盛的酒糟。金文字形❸,下面盛的酒浆,上面盛的酒糟。金文字形❹,非常像一张人脸。小篆字形❺,下面变形成了“匕”,“匕”是用来取饭的勺子,用“匕”来舀取“鬯”中盛的酒,如此一来,“鬯”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

《说文解字》:“鬯,以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秬”(jù)是黑黍,黑色的谷物,古人把黑黍视作嘉谷,就是吉祥的谷物。这种黑黍和郁金草酿成的酒就叫作“鬯”。郁金草不是现在说的郁金香,而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姜科,名为郁金。“鬯”合称,这种香酒用于祭祀降神及赏赐有功的诸侯。鬯酒“芬芳攸服”,酒香芬芳浓郁,饮后使人舒泰畅达。《周易》中有“不丧匕鬯”的句子,“匕”是用丛生、多刺、赤心的小枣树制成的饭匙,长三尺,祭祀的时候用来从鼎中捞肉。匕、鬯都是祭祀用品。“不丧匕鬯”,不亡失匕和鬯,意思是国家安定,能够守住宗庙祭祀之礼。

古代帝王对诸侯和大臣的最高礼遇称作“九锡”,是赏赐的九种器物,分别是: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钺,九曰鬯。“乐则”指定音、校音的器具;“朱户”指朱漆大门;“纳陛”指便于上殿的木梯;“虎贲”指勇士;“弓矢”指特制的红色和黑色弓箭;“(fū)钺(yuè)”指砍刀和大斧,是腰斩、砍头的刑具;第九种就是鬯。

《礼记·表记》载:“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粢”(zī)是祭祀时用的谷子,“粢盛”就是盛在祭器内以供祭祀的谷物。粢盛和秬鬯都是天子亲耕的仪式中用来祭祀上帝的东西。《诗经·江汉》中有“鬯一卣”的诗句,“卣”(yǒu)是青铜制的椭圆形酒器,用这种酒器盛秬鬯。周代还有“鬯人”的官职,专门负责管理鬯这种香酒的保存和使用。舀鬯酒还有专门的器具,叫鬯圭,是玉制的,把鬯酒舀出来再斟到酒器里。

“鬯”这种香酒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区分,据战国时期齐国的淳于髡所著《王度记》载:“天子以鬯,诸侯以薰,大夫以兰芝,士以萧,庶人以艾。”“薰”是名为蕙草的香草,“兰芝”是兰草和灵芝,“萧”是艾蒿,“艾”是供针灸用的艾草。可见“鬯”只能供天子专用。那么,天子用它来干什么呢?周代有个官职叫小宗伯,负责掌管王国祭祀的神位,祭祀的时候,小宗伯要做一件在今天看来稀奇古怪的事,这件事叫“大肆”:“王崩,大肆以秬鬯渳。”“肆”的本义是摆设,陈列;“大肆”是把天子的尸身陈列出来;“渳”(mǐ)是动词,清洗尸身。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子驾崩之后,小宗伯要先“大肆”,然后用秬鬯这种香酒来清洗天子的尸身。这就是“天子以鬯”的真正含义。

造舟为梁,不显其光(《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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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原字写作“”,会意为在“舟”里装上祭品,前往祖庙祭祀。这才是本义。

■ 古代有向鬼神祈祷以期消除灾异的六种祭祀,称作“六祈”。

■ “造舟”作为天子之礼,也特指帝王迎婚。

花了很长时间来研究“造”这个字,今天常用的义项是制造、创造、造访,但是这个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字。

造,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会意字,左边是“舟”,右边是“告”。先说左边的“舟”。“舟”的本义当然是船,引申为托盘,专用于尊、彝这类祭器的底盘,郑玄说:“舟,尊下台,若今时承盘。”再说右边的“告”。《说文解字》:“告,牛触人,角着横木,所以告人也。”许慎的解释完全是望文生义的想当然,实际上,“告”的字形是用牛作祭祀,将祈愿告诉神灵。再来看“造”的字形:在“舟”这种承盘里装上祭品,供奉于神灵之前,进行祭祀,并将祈愿告知神灵。

造,金文字形❷,上面添加了屋顶,意思是在祖庙里举行祭祀的仪式。金文字形❸,下面又添加了表示行走的脚,意思是前往祖庙去举行祭祀的仪式。金文字形❹,左边的小黑点代表装在“舟”这种承盘里的祭品。金文字形❺,左上的“舟”加以变形,为小篆字形做好了准备。小篆字形❻,紧承金文字形而来,“舟”的形状看不出来了。楷体字形左边的舟和脚简化为“之”字旁。

《说文解字》:“造,就也。”其实这是引申义,原字写作“”,如上述的解释,会意为在“舟”里装上祭品,前往祖庙祭祀。这才是本义。因为前往祖庙有“到达”之意,因此引申为达至、造就、完成等义项。古代有向鬼神祈祷以期消除灾异的六种祭祀,称作“六祈”,分别为:“类”,祭天;“造”,祭祖;“”(guì),除灾害之祭;“”(yíng),祭日月星辰之神,除水旱疫疠之灾;“攻”,鸣鼓而攻;“说”,以辞责之。此之谓“六祈”。其中的“造”作为祭礼之一,就是“造”这个字的本义。《礼记·王制》中屡有天子、诸侯“造乎祢”的规定,“祢”(mí)是奉祀亡父的宗庙,前往父庙祭祀,不正是“造”这个字字形的形象写照吗?

《诗经·大明》是周代贵族歌颂祖先的诗篇,其中吟咏周文王娶太姒,亲自到渭水旁迎亲,“造舟为梁,不显其光”。“造舟”之“造”,使用的也是引申义,由前往祖庙引申为靠近、比并。“造舟为梁”,指将若干艘船靠近、比并在一起,造成一座浮桥;“不”通“丕”,“不显其光”,形容婚礼大大地显露荣光。因此后世就把“造舟”作为天子之礼,也特指帝王迎婚。

《尔雅·释水》:“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维舟”,“维连四船”,将四艘船连在一起成桥,这是诸侯之礼;“方舟”,“两舟相并”,这是大夫之礼;“特舟”,一只舟,这是士之礼;“泭”(fú),“编竹木曰泭”,就是小筏子,这是普通百姓之礼。等级制社会的尊卑观念,即使在乘船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壮岁京华羁旅,暮年湖海清狂(陆游)

汉字身世小档案

■ “旅”字的本义就是军队的编制,五百人为一旅。由军队出行引申出旅行的意思,这是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

■ “逆旅”的意思是迎接客人到旅馆,遂用作客舍的代称。

■ 作物不因播种而生,即野生也叫“旅”。

今天的“旅”字除了当作旅行讲之外,还用于军队的编制,军、师、旅、团等等,但为什么会用于军队的编制,很多人都不知其详。

旅,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两个人,上面是一杆迎风飘扬的大旗。甲骨文字形❷金文字形❸,旗杆更粗壮。金文字形❹,下面是三个人,围绕着一辆战车,战车上插着一杆大旗。小篆字形❺,更接近甲骨文的字形。楷体字形变异极大,完全看不出人和旗组合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旅,军之五百人为旅。”“旅”的字形会意为军旗下的士兵,因此“旅”字的本义就是军队的编制,五百人为一旅。《周礼》中对军队的编制有详细的规定:“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之所以有如此详细的编制,是“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由此引申为众多的意思,又由“军队”出行引申出旅行的意思,这正是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

陆游有诗:“壮岁京华羁旅,暮年湖海清狂。”“羁旅”指客居异乡,这是从“旅行”的引申义而来。“旅”又由此引申为旅馆的意思,比如“逆旅”一词,李白有这样的名句:“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认为人生如寄,是寄居在这个世界上的,而视死如归,死亡是人之所依归,因此而有“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的感喟。“逆”的意思是迎,“逆旅”即迎接客人到旅馆,遂用作客舍的代称。清人陈梦雷的诗句“人生寄一世,奄忽如逆旅”,最好地反映了古人的这种观念。

鲜为人知的是,“旅”还是古时候一种祭祀的名称。《周礼》中说:“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皇邸”是祭祀时放在座位后面的屏风,上面覆有凤凰羽毛以作装饰。郑玄解释道:“大旅上帝,祭天于圜丘。”国君祭天,要踏上出行的旅途,因此这种祭祀就称作“旅”或“大旅”。

“旅”还有一个最有趣的义项:作物不因播种而生,即野生也叫“旅”。汉乐府民歌《十五从军征》中有这样的诗句:“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旅谷”指野生的谷物,“旅葵”指野生的葵菜。《后汉书》形容王莽末年的乱世,“野谷旅生”,“旅生”即野生。“旅”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同样还是从本义而来:军队出征,要经过迢迢旅途,旅途都在野外,“旅谷”“旅葵”因此引申出野生的意思。不是由农人播下种子而生,而是经由飞鸟等途径携带,落地而生,倒是也经过了长途旅行呢!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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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的右边是一个站立的人,他的右腋下中了一支箭。

■ “疾”是轻微的病,“疾”多了,累积起来就变成了“病”,“病”的程度比“疾”要重。

■ 佛教徒生病有个特定的称谓叫“维摩疾”,一般的士人和官员称自己得的病为“狗马疾”。

《孟子》中记载了齐宣王和孟子的一段对话,很有意思: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这段对话的意思是:齐宣王说:“我有一个毛病,我好色。”孟子回答道:“过去周太王好色,爱他的妃子。《诗》上说:‘周太王古公亶父,清晨纵马奔驰,沿着西边的河岸,到了岐山脚下,带着妻子姜氏,来察看新居。’那个时候,内无没出嫁的女子,外无娶不到妻的男子。大王如果好色,像周太王一样让百姓也能嫁娶,对大王有什么难的呢?”

这里的“疾”是毛病、缺点的意思。“疾”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疾,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站立的人,他的右腋下中了一支箭(“矢”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支箭)。甲骨文字形❷,有两支箭从右下方射向腋下。金文字形❸,这支箭射向左腋下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❹,左边站立的人有些变形,但是箭射中了左腋下却更加明显。《说文解字》还收录了一个古文字形❺,在人和箭的左边添加了一张床,表示人受了箭伤躺在床上,好像能听到伤重哀叹的声音。小篆字形❻,左边同样是张床,但人形已经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体字形人和床变化为“疒”,成为偏旁,下面的箭则正式定型为“矢”。

《说文解字》:“疾,病也。”那么,“疾”和“病”有什么区别呢?段玉裁解释道:“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也就是说,“疾”是轻微的病,“疾”多了,累积起来就变成了“病”,“病”的程度比“疾”要重,此之谓“病为疾加”。段玉裁又说:“矢能伤人,矢之去甚速,故从矢会意。”射出去的箭速度很快,因此可以引申当作形容词用,比如快速、急速、敏捷、急剧而猛烈等义项,“草枯鹰眼疾”“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都是用的这个引申义。

其实从造字的本源来看,“疾”的本义应该解释为箭伤,引申而为疾病。腋下的箭伤不会致命,也不严重,因此“疾”的语感要比“病”轻得多。只要是人,都有毛病和缺点,这是人性使然,并非致命的错误,因此才有“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用法。

有趣的是,佛教徒生病有个特定称谓,叫作“维摩疾”。据《维摩经》记载,佛在毗耶离城庵摩罗园,城中众人请佛说法,城中的长者维摩诘却故意称病不往,佛于是派文殊师利等人前去询问维摩诘生的是什么病,维摩诘回答道:“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众生得不病者,则我病灭。”又说:“菩萨疾者,以大悲起。”表明了自己的悲悯之心。后人于是就把佛教徒生病美誉为“维摩疾”。清人周亮工有诗:“谁任维摩疾,空床黄叶林。”至于一般的士人和官员,则谦虚地称自己得的病为“狗马疾”,尤其是面对皇帝的关心询问,常常以“狗马疾”自称,这也可见“疾”属于比较轻的病症。

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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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在甲骨文中是一个象形字,一棵桑树的样子非常形象。

■ 桑梓为父母所植,因此古人就用“桑梓”借指故乡或乡亲父老。

■ “桑间濮上”原来是指一个具体的地名,后抽象化为男女幽会的场所,甚至用来形容淫靡风气盛行的地方。

《诗经》中有一首题为《将仲子》的诗篇,是一个女子的自述。这女子和一位名叫仲子的男子相爱,但又畏惧流言蜚语,于是请求仲子不要来打扰她。其中有两句:“将仲子兮,无我墙,无折我树桑。”仲子啊,请你不要翻过我家的墙,别弄折了我家的桑树。种桑养蚕是古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农事活动,在房前屋后大量种植。朱熹曾说:“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桑梓,父母所植。”因此古人就用“桑梓”借指故乡或乡亲父老。

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一棵桑树的样子非常形象。甲骨文字形❷,桑树的样子更加美观。字形❸是西汉瓦当上残存的“桑”字,这块瓦当出土于西安,仅存“监桑”二字,显然是受过阉割之刑的犯人养伤的蚕室遗物。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蚕室,这个优雅浪漫的名字,却被用来安置刚刚被阉割的犯人!小篆字形❹,树上的枝叶换成了手的形状,突出了采摘桑叶的意象。

《说文解字》:“桑,蚕所食叶木。”种桑养蚕对古人的生活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古人把桑树称作神桑。据《山海经》记载,海外极远之处有扶桑树,高两千丈,两两同根相生,互相依倚,故名“扶桑”。太阳在下面的汤谷中沐浴之后,攀着扶桑的树梢冉冉升起,这就是日出之处。

古人跟桑树的关系甚至到了依恋的地步,佛教语有“三宿恋”之说,李贤解释道:“言浮屠之人寄桑下者,不经三宿便即移去,示无爱恋之心也。”竟至于用对桑树的爱恋来作譬!龚自珍有词:“空桑三宿犹生恋,何况三年吟绪。”“空桑”代指僧人或佛门,有人认为空桑乃是圣山,古籍中常见圣人生于或者活动于空桑的记载,但我认为此处的“空桑”是一个象征,寄于桑树下不经三宿便即离去,以示无爱恋之心,那么即使不在桑树下,心中也应该不存桑树之念,此之谓“空桑”。袁枚有诗:“颇似神仙逢小劫,敢同佛子恋空桑。”“小劫”与“空桑”对举,正印证了“空”非实指,乃是象征。

春秋时期,卫国的濮水之滨有个地方叫桑间,遍植桑树,青年男女都喜欢来到这里幽会,幽会就少不了歌舞,但是幽会的歌舞怎么可能庄重呢?自然活泼欢快,当然也缠绵暧昧,因此卫国的音乐就被称为“靡靡之音”,这就是所谓“桑间濮上之音”,历来被视为亡国之音。“桑间濮上”后来又由具体的地名抽象化为男女幽会的场所,甚至用来形容淫靡风气盛行的地方,真是玷污了一个浪漫雅致的好词!

流黄出而朱草生(《淮南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说文解字》:“黄,地之色也。”这是引申义,本义应当是佩璜。

■ 根据五行学说,黄为五种正色(青、赤、白、黑、黄)之一,居于中央,因此被古人崇尚,用作皇家的颜色。

辽宁牛梁河遗址近日出土了一位手握双龟的老人的遗骨,有专家称是黄帝的遗骨,证据之一是黄帝之“黄”在甲骨文中即是乌龟的形状。这真是无知者无畏。我们且来看一看“黄”字的原始字形及其演变。

黄,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至于像什么东西则众说纷纭。有人说像一支射出去的着火的箭,由火光而联想为黄色之意;有人说箭射中了靶心,靶心为了醒目起见,用赤褐色的泥浆涂抹,因而引申为黄色之意;还有人说像佩玉之形,上面是系带,中间是双玉相连,下面是穗子,这种玉后来就叫作“璜”;但是徐中舒先生则认为“像人佩环之形”,中间的圆环形就是佩环,并引《礼记·经解》“行步则有环佩之声”,来证明“此为佩玉有环之证”。徐中舒先生此说最有说服力。

黄,甲骨文字形❷,称“黄”乃乌龟之形大概就是从这个字形附会的,但这个字形仍然承甲骨文字形❶而来,只是形体略加变化而已。金文字形❸,早期的金文字形继承了甲骨文的模样,但是晚期的金文字形❹,则区别很大,有学者认为此后的金文系统明显和佩玉有关,不再像此前的字形争议之大。仔细观察金文字形❹,中间的玉和下面的穗子历历可见,上面是“止”,人的脚,佩玉行走,“行步则有环佩之声”,果然如此!这个字形最能证实“黄”乃“佩环之形”。金文字形❺,上面编结系带的样子清晰可见。小篆字形❻,同于金文。

《说文解字》:“黄,地之色也。”这是引申义,本义应当是佩璜。根据五行学说,黄为五种正色(青、赤、白、黑、黄)之一,居于中央,因此被古人崇尚,用作皇家的颜色。“璜”这种玉多为黄色,所谓“黄石为璜”,“黄”因此而引申为黄色。《淮南子·本经训》中记载盛世的若干特征,其中说:“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甘露、竹实、流黄、朱草都是祥瑞之物,“流黄”即指褐黄色的玉。

《淮南子·汜论训》中有言:“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征伐别国,不能杀黄口,不能俘虏二毛。“黄口”指幼儿,雏鸟的嘴巴是黄色的,因此借用来形容幼儿,至今口语中尚有“黄口小儿”的称谓。“二毛”指老人,老人头发斑白,半黑半白,故称“二毛”。根据古人的说法:“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因此也用“黄发”来指代老人。《尔雅·释诂》中说:“黄发、齿、鲐背、老,寿也。”“(ní)齿”指老年人牙齿落尽后重生的细齿;“鲐”(tái)是鲐鱼,背上有黄色斑纹,老年人背上若生斑,就称“鲐背”;“”(gǒu)是老年人脸上的寿斑。古人认为这些都是老年人高寿的征象,都是值得祝贺的事情。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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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骨文由字形上看,“得”意为经过漫长的辛苦远行得到子安贝。子安贝既如此珍贵而又得之不易,因此“得”又可以引申为满足。

■ “得鱼忘筌”出自《庄子》,用来比喻事情成功以后就忘了本来依靠的东西。

“得”既可以作实词,也可以作虚词。作实词可以当作名词、动词、形容词使用,作虚词可以当作叹词、助词、副词使用。来探究一下“得”这个字的造字本源,会发现古人生活中非常有趣的习俗。

得,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大贝,右边是一只手,会意为用手拿到了贝。甲骨文字形❷,手移到贝的下面,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彳”,“彳”像十字路口的半边,表示行走的意思,这个字形会意为行走到远方去寻觅并得到贝。金文字形❸,手和贝的形状简直像真的一样!金文字形❹,左边的“彳”更像十字路口的左半边。小篆字形❺,右上角的“贝”发生了讹变,变成了“見”。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跟“贝”有什么关系了。

《说文解字》:“得,行有所得也。”“得”字形中的“彳”是个非常关键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许慎所说的“行有所得”之“行”。拿到这只贝为什么要“行”呢?显然,很近的地方不需要如此刻意地强调“行”这个意思,那么,“行”就一定是指前往很远的地方去,那只“贝”在非常遥远的地方,等待着古人去寻觅。

这是一种什么“贝”呢?原来,这种贝叫“子安贝”,产于南洋,被殷朝人和周朝人视为珍宝,因此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贝类,全部都是子安贝的形状。为什么称作“子安贝”呢?是因为古时妇女生产时,产婆会将这种贝放在产妇手中,令她紧握以便用力产子,同时也是祈求母子平安的意思,故称“子安贝”。子安贝不仅被当作珍宝,还用作货币和祭祀的器具,台湾的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子安贝祭”的习俗。商代墓葬中曾经大量出土过这种贝类,可见它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子安贝产于南洋,离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十分遥远,那么,即使子安贝通过贸易传入了中原地区,因路程的遥远及其珍贵程度,古人造“得”这个字的时候,就安上了一个表示远行的“彳”,意思是要想得到子安贝,一定要经过漫长的辛苦远行才能得到。这就叫“行有所得”,这就叫“凡有求而获皆曰得”。

子安贝既如此珍贵而又得之不易,因此“得”又可以引申为满足,比如“洋洋得意”的满足骄傲之态,比如“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将科举中试的得意比作获得子安贝的雀跃之情。

庄子曾经有过一段名言:“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筌”(quán)是捕鱼的竹器。这段话的意思是:竹笼是用来捕鱼的,捕到鱼就忘了竹笼;兔网是用来捕兔的,捕到兔就忘了兔网;言语是用来表达思想的,领悟了思想就忘了言语。“得鱼忘筌”因而用来比喻事情成功以后就忘了本来依靠的东西。

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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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的本义是以火燃石而煮,是根据古人实际生活而象意依声以造字的。锅里可以有各种各样不同的食物,由此而引申出众多、诸种的意思。

■ “庶出”来源于古代的礼食习俗,除正馔之外,还有美味的拼盘作为副菜,叫“庶羞”,后引申为非正妻所生的子嗣。

古代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老百姓一律称作“庶民”。李大钊先生曾有一篇著名的演说,题为《庶民的胜利》:“这回战胜的,不是联合国的武力,是世界人类的新精神;不是哪一国的军阀或资本家的政府,是全世界的庶民。”显然,“庶民”即指平民,老百姓。

“庶”这个字的演变极有趣,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上部是石头,左下部是一堆火,会意为用火烤石头。金文字形❷,左上部还是石头,下面的字形有所变化,火堆的上面好像架了一口锅。金文字形❸,锅架在火堆上的形状更明显。小篆字形❹,上面讹变为“广”,“广”是房屋的形状,变成了在房屋里面生火烧锅的意思了。楷体字形下面的“火”变成了四点。

《说文解字》:“庶,屋下众也。”为什么是“屋下众也”呢?清代学者王筠解释说,“庶”字的小篆字形中,“广”的下面是古文的“光”字,“广下之光,照彻四壁,有‘众’意焉”。这些解释都是不对的,都不是“庶”的本义。

于省吾先生认为这是一个“从火从石,石亦声”的会意兼形声字。他根据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分析说:“用火烧热石头以烙烤食物,或以烧热的石头投于盛水之器而煮熟食物,则是原始人类普遍采用的一种熟食方法。”因此,他进一步认为“庶”字就是“煮”字的本字:“庶之本义乃以火燃石而煮,是根据古人实际生活而象意依声以造字的。但因古籍中每借庶为众庶之庶,又别制‘煮’字以代庶,‘庶’之本义遂湮没无闻。”这是非常富有说服力的解释。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庶氏”的官职,职责是“掌除毒蛊,以攻说禬之,嘉草攻之”。“毒蛊”是害人的毒虫。“”(guì),除灾害之祭。“攻说”意为毒蛊也有神凭依,因此要鸣鼓而攻,再用言辞责备其神,祈求它离去。“嘉草攻之”就跟“庶”有关系了。“嘉草”是一种药物,“攻之”就是以火燃石,点着嘉草之后,用烟熏毒蛊。所以“庶氏”之“庶”,同于“煮”,这也是一个旁证。

至于“庶”为什么会作“众多”的意思,这是因为“庶”既然是“煮”的本字,则炖煮杂烩,锅里可以有各种各样不同的食物,由此而引申出众多、诸种的意思。比如“庶民”即指众多的百姓,“庶务”即指众多的事务,庄子说“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庶物”即指万物。《诗经·卷阿》中的诗句“君子之车,既庶且多”,更是点明了“庶”和“多”是同义词。

“庶”还有一个引申义:庶出。正妻所生的儿子称“嫡子”,非正妻所生的儿子称“庶子”。另外,宗族的旁支也叫“庶”。“庶”为什么会具备这个引申义呢?说来非常有趣。据《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载,国君以礼食接待来聘问的大夫的时候,在正馔之外,还设有各种美味的拼盘作为副菜,叫作“庶羞”:“肴美曰羞,品多曰庶。”由正馔之外的副菜引申出“庶出”的义项。“上大夫庶羞二十”,上大夫的副菜竟然有二十种之多!那么毫无疑问,一般情况下,庶出的儿子或者宗族的旁支的数量,也要远远多于嫡子或者宗族的嫡系的数量。

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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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敝”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巾”,右边是一只手持着一根小棍子,会意为持棍撕裂布巾。

■ “敝膝”是古时衣裳前面用以遮盖的饰物,通常以熟皮制成,长至膝盖,不是围裙的意思。“犊鼻裈(kūn)”才指围裙。

■ “敝帷不弃”多解释为破旧之物也自有用处等等,却忽视或者掩盖了它原本用来埋马的重点。

敝,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巾”,右边是一只手持着一根小棍子,会意为持棍撕裂布巾。甲骨文字形❷,在“巾”的上面又添加了两点,表示撕裂的布巾的碎片。秦代石刻《诅楚文》中的字形为❸,左边还有碎布条的形状。小篆字形❹,承前而来。

《说文解字》:“敝,也。一曰败衣。”“败衣”即破败、破旧的衣服,后面这个解释是“敝”的本义。至于解释成“”,通“韨”,“韨”(fú)是古时衣裳前面用以遮盖的饰物,通常以熟皮制成,长至膝盖,所以又称“敝膝”或“蔽膝”,根据不同的身份和等级而有形制、颜色、图案的区别,比如缊韨(赤黄色的敝膝)、赤韨、绿韨等等,用于祭祀或者礼服。汉代出现了布制的敝膝,王莽的妻子生活简朴,“布蔽膝”,以至于被当作婢仆。”

有人以为敝膝就是围裙,其实大谬不然。古人有一段话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这并非是“重古道,不忘本”,而实在是上古时期遮羞物的遗留而已。敝膝很窄,而且长到可以遮住膝盖,不像围裙一样系在腰上,而是束到大带上,作为一种装饰,同时也是礼仪的要求。围裙,顾名思义,是围在腰上,便于工作。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穷困潦倒,在临邛卖酒的时候,相如亲自干活儿,腰间围的就是一条“犊鼻裈(kūn)”,形状很像牛犊鼻子的围裙。此乃所谓贱者之服,因此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闻而耻之”。

《礼记·檀弓下》记载了一则孔子的轶事:“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孔子养的狗死了,他对子贡说:“破旧的帷帐不能扔掉,要用它来埋马;破旧的车盖不能扔掉,要用它来埋狗。我很穷,没有车盖,埋葬狗的时候,也要用席子把它裹起来,不能让它的头直接埋在土里。”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们对照来看《论语·乡党》中的一则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家的马圈被烧了,孔子退朝回来,问:“有人受伤了吗?”却不问马的受损情况。历代学者多持“贵人贱畜”之说,比如朱熹就说:“非不爱马,然恐伤人之意多,故未暇问。盖贵人贱畜,理当如此。”孔子只问“伤人乎”,这是因为以人为先,但是当他的狗死了的时候,却秉承“敝盖不弃,为埋狗也”的精神,并没有因为“贵人贱畜”就致狗的尊严于不顾。同理,“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帷不弃”因此而成为一个成语,但后人多解释为破旧之物也自有用处等等,却忽视或者掩盖了后面埋马的重点。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文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古时有“渔师”的官职,专门负责捕鱼,捕到的鱼供祭祀和宴饮。

■ “渔猎”连用,形容贪逐美色。“下渔色”是指在自己的国家里面娶妻妾。

■ “猎艳”最初是指搜求华丽的词语,后来才引申为“渔色”之意。

打渔船上的灯火称“渔火”,最著名的“渔火”诗当属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渔,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张网,网里网外各有两条鱼,鱼身上还溅着水滴。甲骨文字形❷,一只手持着鱼竿钓起了一条鱼。甲骨文字形❸,下面的手持着右边的网捕到一条鱼。金文就更好看了,金文字形❹,下面有两只手,上面的左边是水,右边是一条鱼,用双手捕鱼。金文字形❺,刚刚用网捕到鱼,水还直往下滴。小篆字形❻,变成了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从水鱼声,右边“鱼”下面的鱼尾栩栩如生,不同于楷书繁体字形❼中“鱼”下面的四点。

《说文解字》:“渔,捕鱼也。”这是“渔”的本义。古时有“渔师”的官职,专门负责捕鱼,捕到的鱼供祭祀和宴饮。《礼记·月令》:“是月也,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供奉在先祖的宗庙里。文子说:“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由此,“渔”和“猎”都引申出掠夺的意思,而且还可连用为“渔猎”。“天下兵乱,渔猎生民”,“倚势渔猎百姓”,都是古书中常见的用法。

在男权社会里,男尊女卑,男人将女人视为猎物,追逐女人就像打猎和打鱼,得到了女人,无非就是这场狩猎活动的战利品而已,因此诞生了“渔色”和“猎艳”这样的日常用语。“渔猎”连用,也形容贪逐美色,明武宗时的佞臣江彬“至扬州,即民居为都督府,遍刷处女、寡妇,导帝渔猎”,引导武宗荒淫无度。

不过,“猎艳”最早并不是指猎取女色。此语出自《文心雕龙》,在《辨骚》一章中,刘勰批评学习屈原的人,其中有一类是“中巧者猎其艳辞”,中等才能的人只会搜猎学习屈原和宋玉的艳辞。此处的“猎艳”当然是指搜求华丽的词语,后来才引申为“渔色”之意。

“渔色”一词的词源就更加早了。《礼记·坊记》对诸侯娶妻妾有严格的规定:“诸侯不下渔色。”“下渔色”是指在自己的国家里面娶妻妾,孔颖达解释说:“渔色,谓渔人取鱼,中网者皆取之。譬如取美色,中意者皆取之,若渔人求鱼,故云渔色。诸侯当外取,不得下向国中取卿、大夫、士之女。若下向内取国中,似渔人之求鱼无所择,故云不下渔色。”渔人撒网捕鱼,网中的鱼当然全部归渔人所有;譬如国君在自己国家里面娶妻妾,国中的女人当然全部都归属于你,你想娶谁娶谁,谁敢把国君怎么的?因此要对国君的这种特权加以限制,规定为只能娶别的国家的女人。这就叫不能“渔色”。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欧阳修)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说文解字》根据小篆字形,认为“黑,火所熏之色也。”下面烧火,上面是烟囱,熏得发黑,故会意为黑色。

■ 根据五行学说,“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地谓之黄”,北方属水,黑色。

■ 黑色原为帝王之色,后来变为黄色。黑色地位的低落大概跟佛教的兴盛有关,佛教把恶业称作“黑业”。“黑业者,是不善业果报地狱受苦恼处,是中众生,以大苦恼闷极,故名为黑。”

■ 古人把年轻人叫作“黑头”,黑痣称为“黑子”。

元怀所著《拊掌录》记载了欧阳修的一则趣事。欧阳修与人行酒令,约定各作诗两句,每句中必须嵌入徒刑以上的罪名。一人曰:“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欧阳修曰:“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四项都是徒刑以上的罪名。

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会意的是什么却众说纷纭。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认为“像人头面上有饰物形”,意思是古人生活环境很差,为避兽害,不仅头上戴有饰物,还将脸面抹黑作为保护色。此说较为牵强,因为这个字形上面的圆形物并不像饰物的形状。我认为下面是人形,人的头上套了一只袋子,头脸都套在袋子里面,自然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因此会意为“黑”。

再来看看“黑”字的金文字形❷、❸、❹,显然也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会意的是什么仍然众说纷纭。谷衍奎认为金文对甲骨文字形加以繁化,“头面上有黑点,身上有饰物”,“后又将一定图案刺在头面上作为同族的标志,后又发展为假面具。所以‘黑’的初意应是把头面涂抹得看不清楚”。但是如上所述,饰物的形状并没有说服力。白川静先生则认为下面是“火”,上面是装有物品的口袋,“将橐中之物烤焦发黑,或变成黑色粉末,因此有了发黑、黑色之意”。但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下面明明都是人形,跟“火”的形状相去甚远。因此我认为“黑”的金文字形仍然紧承甲骨文而来:上面还是袋子,只不过袋子很脏,所以添加了很多黑色的粉末或烟灰,在表达“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的同时,再用身上、头脸上都溅满了黑色粉末或烟灰来进一步加强“黑”的意义表达。

黑,小篆字形❺,在金文字形的基础上讹变得非常厉害,下面由人形和黑色粉末、烟灰讹变成了两个“火”的“炎”,上面讹变成了屋顶通气孔的形状。因此《说文解字》根据小篆字形解释道:“黑,火所熏之色也。”下面烧火,上面是烟囱,熏得发黑,故会意为黑色。楷体字形除了下面的“火”还存在之外,上面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古时以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为正色,根据五行学说,“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地谓之黄”,北方属水,黑色。据《礼记》记载:“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夏代崇尚黑色,举办丧事要在晚上,战事要乘黑马,祭祀要用黑色的牲畜。此后历经殷人尚白、周人尚赤之后,秦代又继承了夏代的传统。秦文公有一次出猎,捕获了一条黑龙,认为这是水德之瑞,于是秦始皇将秦朝定为“水德”,“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后来崇尚黑色的习俗才渐渐消退,更多的开始崇尚黄色了。黑色地位的低落大概跟佛教的兴盛有关,佛教把恶业称作“黑业”:“黑业者,是不善业果报地狱受苦恼处,是中众生,以大苦恼闷极,故名为黑。”

乌鸦全身黑色,因此也用“乌”来代表黑色。《小尔雅》:“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传说小鸦长大后,会衔食喂养母鸦,此之谓反哺,乌鸦因此被称作“慈乌”。古人还把年轻人叫作“黑头”,因为头发发黑的缘故。司马光写道:“黑头强仕之时,已登廊庙;黄发老成之日,还赏林泉。”黑头和黄发,多么鲜明的对比!以“黑头”而居高位者称“黑头公”,晋代的王珣,二十岁时与谢玄一起做桓温的佐吏,二人皆富有才干,桓温如此评价二人:“谢掾年四十,必拥旄杖节;王掾当作黑头公。”桓温不愧有知人之明,果然,谢玄不到四十岁就成为东晋名将;而王珣更是年纪轻轻就封侯。正应了吴伟业的这句诗:“谈笑阮生青眼客,文章王掾黑头公。”

古代早就有了“黑子”一词,不过最早可不是指太阳黑子,而是指人身上的黑痣,这倒跟“黑”的金文字形中的那些黑点非常相像。据说汉高祖刘邦的长相是:“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高鼻梁,高眉骨,美须髯,令人称奇的是左腿上居然还有七十二颗黑痣!且不论七十二颗黑痣如何可能,即使可能,那也类似于一种生理缺陷,搁在成王败寇的胜利者身上,却反而成了生具异相的证据!

闻说天台有遗爱,人将琪树比甘棠(刘禹锡)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甲骨文“遗”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用双手捧持着贝,前去送给别人。

■ 站在馈赠者的角度来看,把东西送出去就等于失去,因此“遗”引申为遗失、舍弃、残留、遗忘等义项,读作“yí”。

■ “遗簪”用来比喻旧物或故情。

今天“遗”的义项多为遗失,但本义并非如此。遗,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彳”,行走,右边的三个组成字符分别是:下面是贝,上面是两只手,两只手中间的一竖表示上下贯通。整个字形会意为:用双手捧持着贝,前去送给别人。这只贝可不是一般的贝,而是子安贝,它不仅被当作珍宝,还用作祭祀的器具。也有学者认为右上部为双手持草筐之形,贝从草筐中掉了下来,会意为丢失。

遗,金文字形❷,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而且子安贝的形状有所变异。金文字形❸,右下又添加了一只脚。小篆字形❹,变成了一个左形右声的形声字。楷书繁体字形❺,直接从小篆字形演变而来。

《说文解字》:“遗,亡也。”许慎的解释并非“遗”字的本义,本义是给予、馈赠,双手捧持着贝去送给别人。因此“遗”字的最初读音是“wèi”,古籍中常常有“遗某某书”的字句,意思就是送给某某的书信。站在馈赠者的角度来看,把东西送出去就等于失去,因此“遗”引申为遗失、舍弃、残留、遗忘等义项,也就是许慎所说的“亡也”。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读作“yí”。人们都不愿遗失东西,遗失东西都是不由自主的行为,因此再引申开去,把不由自主的排泄也称作“遗”,比如男人“遗精”,是梦中不由自主的排泄行为。最能说明这个义项的是东方朔,有一次东方朔喝醉后上殿,“小遗殿上”,撒了一泡尿,被以“不敬”的罪名免官。

古人不论男女皆留发,头上有很多饰物,因此常常“遗簪”,并因此而成为一个典故。据《韩诗外传》记载,孔子有一次出游,看到一位妇人在水边悲伤地哭泣,弟子上去询问,妇人回答道:“乡者刈蓍薪,亡吾蓍簪,吾是以哀也。”“刈”是割草,“蓍”(shī)是蓍草,用蓍草做的簪子叫蓍簪。可见这位妇人很贫穷,割草的时候掉了蓍簪,就悲伤地哭泣。弟子觉得很可笑,问道:“刈蓍薪而亡蓍簪,有何悲焉?”妇人回答道:“非伤亡簪也,盖不忘故也。”不是为遗失了蓍簪而悲泣,而是不忘故物的缘故。因此“遗簪”就用来比喻旧物或故情。

刘禹锡有诗:“闻说天台有遗爱,人将琪树比甘棠。”“甘棠”即棠梨树。辅佐周武王灭商的召公巡行乡邑,在棠梨树下处理政事,公正无私,毫无瑕疵,召公去世后,老百姓思念召公的美政,不敢砍伐棠梨树,并在树下作歌,这就是《诗经》中的《甘棠》之诗。后人因此用“遗爱”或“甘棠遗爱”颂扬离去的地方官的政绩。“遗爱”的“遗”,就是指留存下来的爱民之情。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集”是一个会意字,金文字形是三只鸟儿栖止在树上。

■ 群鸟聚集在树上歇息,旅途暂时完成,因此“集”引申出成就、成功的意思。

■ 从群鸟集于树上又可以引申出停留、聚集、安定的意思,还可以引申而用作名词,比如诗集。

集,甲骨文字形❶,一只鸟儿栖止在树木上,张开的翅膀还没有来得及收拢。金文字形❷,鸟儿全身漆黑,羽毛没有画出来。金文字形❸,树木上的鸟儿有些变形,不过更接近定型后“集”字上部的“隹”的形状。金文字形❹,这是“集”字所有字形中最美丽的一个,树木上栖止着三只鸟儿!而且鸟喙栩栩如生,羽毛似乎闪闪发光。三国时期《三体石经》上也刻有一个“集”字,鸟儿比树木的形体还大,鸟喙、眼睛非常形象,翅膀收拢,覆盖在“木”上。小篆字形❻,上部定型为“隹”。小篆字形❼,直接从金文字形❹演变而来,上部三个“隹”字。

《说文解字》:“集,群鸟在木上也。”许慎的释义是根据小篆字形❼而来,三只鸟儿代表群鸟,因此“集”是一个会意字。《诗经》中有“黄鸟于飞,集于灌木”的诗句,跟“集”字的字形是多么相像!群鸟聚集在树上歇息,旅途暂时完成,因此“集”引申出成就、成功的意思,西周晚期青铜器“毛公鼎”上有“唯天将集厥命”的铭文,意思是上天将成就他的使命。从群鸟集于树上又可以引申出停留、聚集、安定的意思,还可以引申而用作名词,比如把诗文汇在一起称作诗集、文集,人群聚集的地方称作集市。

苏轼在《答丁连州朝奉启》中说:“固无心于集菀,而有力于嘘枯。”不知道“集菀”和“嘘枯”这两个典故的读者,也就不懂得这两句话的意思。这两个典故出自《国语·晋语》。晋献公宠幸骊姬,骊姬想把自己的儿子奚齐立为太子,就向晋献公进太子申生的谗言,想杀害太子申生,但是大夫里克却偏向太子申生,于是派遣优施去游说里克。优施作歌,其中有这样两句:“人皆集于苑,己独集于枯。”“宛”通“菀”,草木茂盛的样子。这两句话是讽喻里克,说别人都往草木茂盛的地方去了,唯独您还停留在枯枝上。里克问何为“宛”何为“枯”, 优施回答道:“其母为夫人,其子为君,可不谓苑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谤,可不谓枯乎?枯且有伤。”“宛”意指受宠的奚齐,“枯”意指不受宠的太子申生。里克听后,选择了中立。这里的“集”就是停留的意思,后人就用“集宛”比喻趋炎附势,用“嘘枯”比喻扶助危难。

隼(sǔn)是一种凶猛的鹰,“集隼”是指栖止的鹰,但隼应该在山林里出没,如果栖止在人家的高墙上,必然会为人所射而坠落,所以“集隼”的“集”可以引申出坠落的意思,“集隼”即指坠落的鹰。据《国语·鲁语》记载,孔子在陈国时,“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一支石制的箭头,长一尺八寸,射穿了它的身体。陈侯派人带着隼和箭去请教孔子,孔子说:“这只隼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这支箭是北方的肃慎氏制造,献给周天子的。”后人于是用“隼集陈庭”来形容博闻强识。

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反(曹植)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御”的本义是驾驶马车,引申为驾驭一切运行或飞行之物。

■ 因为本义为驾御,因此又引申出统治、治理的意思,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于是把帝王的所作所为以及帝王使用的器物都称“御”,同理,皇宫禁地也称“御”。

■ 六宫中计有皇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八十一御妻就是世妇管理的对象,九九八十一,故又称“九御”,《周礼》中称“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古代帝王的所作所为以及帝王使用的器物都称“御”,比如御驾亲征、御用。这样的用法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

御,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形,左边是拧在一起的绳索,代表马鞭子,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拿着马鞭子赶车。也有学者认为像人跪着迎接客人。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的解释则最为奇特,其中说:“像一个人跪于悬锏(四棱鞭状兵器)前,是古代一种悬锏之祭,用以驱鬼避邪消灾除病。”甲骨文字形❷,左边添加了一个表示街道的“彳”,会意为在街道上赶车。金文字形❸,又在下面添加了一只脚,表示动作,字形变得复杂起来,而且字符之间有重复。小篆字形❹,直接从金文变化而来。

《说文解字》:“御,使马也。”使马即驾驶车马,这是“御”字的本义。“御”排名古代教育学生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可见“御”是古人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由本义引申为驾驭一切运行或飞行之物,如曹植诗“御轻舟而上溯”。因为本义为驾御,因此又引申出统治、治理的意思,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于是把帝王的所作所为以及帝王使用的器物都称“御”,同理,皇宫禁地也称“御”。

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人”,并不是准确的说法,根据《礼记》的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六宫制度是对应六官制度:“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国治。”六官属外,六宫属内,所谓外治、内治,“内和而家理”,“外和而国治”。六宫中计有皇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皇后当然是后宫中最至高无上的人;三夫人是分管六宫之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二十七世妇掌管祭祀、宾客等事宜;八十一御妻就是世妇管理的对象,九九八十一,故又称“九御”,《周礼》中称“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这些女官有一个共同的职能,“御叙”。从“御”的本义——驾驶车马——引申出前进的意思,因为驾驶车马本来就是为了前进。蔡邕解释道:“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适于口,妃妾接于寝,皆曰御。”妃妾将自己进献给皇帝就叫“御”;“御叙”则是按照时日和尊卑的次序跟皇帝睡觉,尊者在前,卑者在后。九人为一组:八十一御妻跟皇帝睡九夜,二十七世妇跟皇帝睡三夜,九嫔跟皇帝睡一夜。而三夫人跟皇帝睡一夜,皇后自个儿跟皇帝睡一夜。男权社会的尊卑观念由此可见一斑。

“御”还可以当作抵御讲,《诗经·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旨蓄指贮藏的美味食品。不过这个义项的“御”后来写作“禦”,以示区别。

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陆游)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童”的本义是指男性奴隶。

■ 因为男性奴隶和儿童一样都不结发髻,引申为未成年的童子、儿童。“童蒙”一词,指幼稚蒙昧。

■ “小童”是国君妻子的自称。

一个人年龄大了,但童心犹在,比如陆游的诗:“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童”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儿童,但造字之初的意思可完全不同,而且还引申出一些非常有趣的义项。

童,金文字形❶,这个字形由三部分组成:头上是一把刑刀,中间是眼睛,下面是一个两端扎起口的布囊。金文字形❷,三个部分的字符更加清晰,最下面的“東”字就是布囊的形状。金文字形❸,变得更加复杂,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土”。小篆字形❹,在金文的基础上有所简化。

《说文解字》:“童,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金文字形下面的“東”表声,上面的“辛”和“目”组合在一起,会意为用刑刀剃发和刺伤眼睛。这是古代的髡刑和黥刑。“髡(kūn)刑”是剃发,“黥刑”是刺伤眼睛后,再在额上刺字涂墨,以标记犯人身份。因此,“童”指受刑的人,这类人通常用作奴隶或仆婢,“童”的本义就是男性奴隶。也有学者认为受刑的人背着行囊,来会意为奴之意。《周礼》中规定:“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罪隶”指罪人家属的男性没入官府为奴;“舂槁”是舂人和槁(gǎo)人的合称,这是两种官职,舂人掌管祭祀、吃饭时需要的大米,槁人掌管闲散官员的饮食,女奴为这两种官员工作,负责舂米和打杂。

男性奴隶怎么会引申为儿童之意呢?男性奴隶和儿童一样都不结发髻,因此引申为未成年的童子、儿童。为了区别这两个义项,后来当作奴仆讲又造了一个“僮”字,“童”就专指儿童了。

如今还在使用的“童蒙”一词,指幼稚蒙昧。年龄稍大的儿童称“成童”,有说八岁以上,有说十五岁以上,说法不一。有趣的是“小童”这一称谓。《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国君称妻子为夫人,但是妻子必须自称“小童”,这是因为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国君的妻子也只能以仆自比。《左传·僖公》:“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国君居丧时也要自称“小童”,这是相对父母而言。“小童”的这两种称谓都是从“童”字的本义而来。

六朝时有“繁华子”“繁华童”这样的流行词语,都是指美少年。沈约有诗:“洛阳繁华子,长安轻薄儿。”“既美修女,复悦繁华童。”“修(hù)”是美好的意思。有人认为“繁华子”和“繁华童”都是男色或娈童的代名词。以“繁华”命名,大概与六朝乱世,人生如飘蓬,因此而颓废糜烂的风气相关吧。

“童”既指幼小未成年,又引申出无草木为“童”,不生草木的山叫“童山”。牛羊等动物未生角或无角也叫“童”,有个如今已不常用的成语叫“童牛角马”,无角之牛和有角之马,世间哪里有这样的牛马呢?因此比喻为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童”又引申出处女或童男的贞操之意,比如童男童女。

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沈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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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字极其复杂,在金文字形中,上面是房子,房子里面添加了许多东西:中间一个人,人的下面是脚,最下面的两横代表冰块,周围还是塞了四把草来御寒。

■ 寒露的到来有三个征兆:第一个征兆是“鸿雁来宾”,第二个征兆是“雀入大水为蛤”,第三个征兆是“菊有黄花”。

■ 小寒的三个征兆是:“雁北向”“鹊始巢”“雉雊”。

■ 大寒的“三候”是:“鸡乳”“征鸟厉疾”和“水泽腹坚”。

寒冷仅仅是人体的一种感觉,能感觉到却看不见摸不着,因此这个字就被造得极其复杂。

寒,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子,房子里面有一个人,旁边是四把草,会意为用草来抵挡寒气。金文字形❷,字形更加复杂,上面还是房子,房子里面添加了许多东西:中间一个人,人的下面是脚,最下面的两横代表冰块,脚踩在冰块上可想而知多么寒冷!周围还是塞了四把草来御寒,估计造出这个字的古人,造字的时候一定也会感到全身冰冷吧!小篆字形❸,跟金文字形大同小异。楷体字形变形严重,完全没有寒冷的感觉了。

《说文解字》:“寒,冻也。从人在宀下,以草荐覆之,下有仌。”“仌”就是冰。古人对四季的变化很敏感,因此创造了四季之神,其中冬神称作“玄冥”,又称“司寒”,北方为冬,因此冬天时天子的各种器具都要使用黑色,祭祀司寒的时候,要使用黑牡(黑色的雄性牺牲)和秬黍(黑色的黍子)。

虽然冬天最为寒冷,但其实从秋分之后天气就开始转寒了,沈佺期有诗:“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砧”(zhēn)是捣衣石,“寒砧”指寒秋时节的捣衣声,秋景之冷落萧条可见一斑。二十四节气中有三个与“寒”有关的是寒露,小寒,大寒。

每年阳历10月8日或9日为寒露,气温更低,空气已结露水,快要凝结成霜了,故称“寒露”。有三个征兆出现(“三候”),就意味着寒露到来了。第一个征兆是“鸿雁来宾”,古人认为鸿雁(大雁)是中国更北方的鸟类,这时大举南迁到中国南方过冬,就像来中国做客一样,故称“来宾”;第二个征兆是“雀入大水为蛤”,“蛤”(gé)指产于我国沿海一带的蛤蜊,“大水”即大海,天气转寒,雀鸟突然都不见了,而海边突然出现了很多蛤蜊,贝壳的条纹、颜色和雀鸟很相似,于是古人就认为“飞物化为潜物”,雀鸟化作了蛤蜊;第三个征兆是“菊有黄花”,菊花开始开放。

每年阳历1月5日、6日或7日为小寒。《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解释道:“月初寒尚小,故云,月半则大矣。”小寒的“三候”是:第一个征兆是“雁北向”,大雁开始北飞;第二个征兆是“鹊始巢”,此时北方到处可以见到喜鹊筑巢的繁忙景象;第三个征兆是“雉”,“雉”是野鸡,“”(gòu)是动词,专指野鸡鸣叫,野鸡感受到阳气而鸣叫。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的最后一个节气,每年阳历1月20日或21日为大寒,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大寒的“三候”是:第一个征兆是“鸡乳”,可以孵小鸡了;第二个征兆是“征鸟厉疾”,征鸟是远飞的鸟,指鹰隼等猛禽,这些鸟正处于捕食能力极强的状态中,盘旋于空中到处寻找食物,以补充身体能量,抵御严寒;第三个征兆是“水泽腹坚”,在一年中的最后五天,河流中的冰一直冻到水中央,而且最结实,最厚。

已办青钱防雇直,当令美味入吾唇(杜甫)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雇”最早读作“hù”,是指一种与农桑事有关的候鸟,用途是督促农民不要偷懒不要乱了农时。因此会意为借用、利用之意,引申为雇用。

■ “雇”鸟共有九类,分别有不同的职能。

“雇”这个字很有趣,今天的意思是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或者付报酬,比如“雇直”一词就是付费,杜甫有诗:“已办青钱防雇直,当令美味入吾唇。”意思是准备好了青铜钱要付费买酒。今天的读音为“gù”,但最早却读作“hù”。

雇,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面是一只鸟,上面是“户”,像“门”的一半,一扇为“户”,两扇为“门”。甲骨文字形❷,鸟儿和“户”换了位置。《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说文籀文字形❸,鸟儿和半扇门的形状更加形象。小篆字形❹,上面是“户”,下面是“隹”。

《说文解字》:“雇,九雇,农桑候鸟,扈民不淫者也。”原来,“九雇”是一种与农桑事有关的候鸟,用途是督促农民不要偷懒不要乱了农时。鸟儿是一类,但是根据一年四季不同的用途,又可以细分为九雇,以下分别讲述九雇的名称和具体的用途。

一、春雇,别称“”(fén chūn),形体较大的青色鸟,用途是催促农民按时耕种。

二、夏雇,别称“窃玄”。这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字:窃。古代学者们通常认为“窃”是“浅”的古字,“窃玄”即浅黑色,可见夏雇是一种浅黑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耘苗,除草间苗。

三、秋雇,别称“窃蓝”,浅青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收获农作物。

四、冬雇,别称“窃黄”,浅黄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盖藏,将农作物收藏进粮仓。

五、棘雇,别称“窃丹”,浅红色的候鸟,用途是驱赶别的鸟雀,不让它们啄食果木。“棘”是丛生的小枣树,多刺,取其用棘刺驱赶之意。

六、行雇,别称“唶唶”(jí),唶唶是这种鸟鸣叫的声音,用声音当作别称,用途是“昼为民驱鸟者也”,白天的时候为农民驱赶别的鸟雀。“行”取其飞行之意。

七、宵雇,别称“啧啧”(zé),也是取其鸣声当作别称,用途是“夜为农驱兽者也”,夜里为农民驱赶野兽,故取“宵”为名。

八、桑雇,别称“窃脂”。这种候鸟的别称最有意思,古代学者们争论很多。一种说法是桑雇俗称青雀,嘴呈弯钩状,喜欢盗窃人家里肉食中的油脂和膏,故名窃脂。但是如此一来,上面几种候鸟的别称——窃玄、窃蓝、窃黄、窃丹——就无法解释了,颜色怎么能够窃走呢?因此最有说服力的解释,“窃”还是“浅”,油脂呈白色,因此“窃脂”就是浅白色,“桑雇”就是浅白色的候鸟,用途是为桑蚕驱赶别的鸟雀,故取“桑”为名。

九、老雇,别称“”(yàn),也是取其鸣声当作别称,用途是催促农民收麦子的时候不能起晚了。老人都起得早,故取“老”为名。

“雇”是怎么会意的呢?白川静先生认为“户”是指神龛的单扇门,在“户”前放置鸟儿进行占卜,借用鸟儿的神力问询神意,因此会意为借用、利用之意,引申为雇用。不过我的看法不同,从字形来看,“雇”就是一只鸟儿飞到门前,用叫声来催促农民进行各种农桑活动,就像是大自然雇用来催促的一样,因此会意为借用、利用之意,引申为雇用。

《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有“九扈”的官职,“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扈”是后起的字,九扈本为九雇,因声通假,借用鸟名以作农事官员的官职之名。经过漫长的语音演变,“雇”的读音从“hù”演变为“gù”,这个字的起源也渐渐被人忘却了。

诸侯不臣寓公(《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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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禺”的本义是指大猕猴。“寓”由“禺”在屋子里短暂地供人取乐引申出寄居、寄住、寄托之意。“寓”还有“观看”的意思。

■ “寓公”是指失地后寄居他国的贵族,引申为凡是流亡寄居他国的官僚和士绅都称为“寓公”。

■ 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

要想弄清楚“寓”这个字的本义,必须先从“禺”字入手,因为“禺”是“寓”这个字最重要的组成字符。

“禺”是一个非常有意思同时也争议颇多的汉字,金文字形❶,这是一个象形字,至于像的是什么东西,需要细细分说。先来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禺,母猴属,头似鬼。”有学者指责许慎将“禺”仅仅解释为母猴是错的,其实这种猴类的“禺”就是猕猴,楚人称作沐猴,“沐猴而冠”这个成语就是讽刺楚人项羽像一只戴帽子的猕猴,看着像人,其实还是一只猴子。许慎所说的“母猴”是沐猴、猕猴的声转。

郭璞说:“禺似猕猴而长,赤目长尾。”看来“禺”就是大猕猴。灵长类的动物类人,比如狒狒、猩猩和猴子,因此在“禺”字的金文字形❶中,上半部就用鬼头来代表,甲骨文的“鬼”字,下面是一个朝左边跪着的人,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怪异的脑袋。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即使是类人的动物,也不能用人的头部来代表,因此就用似人的鬼头来代表。

这颗鬼头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条尾巴也是区别于人的重要特征。这个字形的下半部分,有人说是手叉住蛇,泛指动物。此说不确。应该是一种称作“三隅矛”的矛,尖端带有三个矛尖。捕捉“禺”的时候,借助三隅矛才能捉住,因此“禺”的金文字形就是一只被三隅矛捉住的大猕猴的样子。

寓,金文字形❷,这只“禺”被带到了屋子里面,显然是用来取悦主人。“寓”的造字思维跟“偶”一样,“偶”是模仿“禺”的样子造成的木偶,用来取乐。如此一来,“寓”就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使用猕猴等动物来取乐的场所,“禺”同时兼作声符。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寓”解释为“寄也”,这是引申义,由“禺”在屋子里短暂地供人取乐引申出寄居、寄住、寄托之意,比如“寓言”就是用假托的故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寓”还有一个义项“观看”,正是由其本义而来,比如“寓赏”即为观赏,“寓视”即为注视,想想人们在屋子里面注视、观赏猕猴的各种作态,多么形象!

山西侯马晋国遗址出土的“侯马盟书”,“寓”字在春秋晚期侯马盟书的字形为,上面是“穴”,下面的“禺”更突出了三隅矛的样子。小篆字形❹

大概很多人都以为“寓公”乃是近代名词,其实不然,这个称谓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礼记·郊特牲》中载:“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郑玄解释说:“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或天子削地,或被诸侯所逐,皆为失地也。诸侯不臣者,不敢以寄公为臣也。”因此“寓公”是指失地后寄居他国的贵族,引申为凡是流亡寄居他国的官僚和士绅都称为“寓公”。所以,可不能将只要住在公寓里的人都叫作“寓公”啊!

奠雁迎门,濡苹实俎(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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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奠”的本义是置酒食而祭。

■ 古时嫁女要用鱼和苹藻祭祖,称“濡苹实俎”。而新郎到女方家迎亲,要献上大雁作为礼物,故称“奠雁迎门”。

■ “奠”指为置酒食而祭,酒坛子就要稳稳地放置在地面或者祭台之上,因此“奠”引申出“定”的义项,比如“奠基”一词。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祭祀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酒,又是祭祀中非常重要的祭品,因此,凡是含有“酒”的汉字,也大多与祭祀密切相关。

奠,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是一个酒坛,下面的一横代表地面,酒坛放置在地面上,是要准备开始祭祀了。甲骨文字形❷,酒坛中的两横代表酒。甲骨文字形❸,上面是一个“酉”字,“酉”就是酒坛的形状。金文字形❹,在代表地面的一横下面添加了两点,表示酒滴洒了出来。金文字形❺,“酉”的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八”字形,许慎这样解释这个“八”字形:“象分别相背之形。”这是指酒坛中的酒是陈酒,酒糟下沉,水往上浮。金文字形❻,左边干脆添加了三点水,表示酒洒出来的样子。小篆字形❼,下面地面和酒滴的形状加以变形,变成了垫东西的架子,也可以视作祭祀专用的祭台或祭案。楷体字形的下面讹变为“大”。

《说文解字》:“奠,置祭也。”置祭者,置酒食而祭也。这是“奠”的本义。郑玄说:“非时而祭曰奠。”所谓“非时而祭”,是指不在规定时间内的祭礼。这种“非时而祭曰奠”的祭礼称作“释奠”或“舍奠”,“舍”通“释”。所谓“释奠”,郑玄解释说:“设荐馔酌奠而已。”同样是陈设酒食祭祀的意思。古时,朝会、庙社、山川、征伐和学宫中祭先圣先师都要使用“释奠”的祭礼。《周礼》中规定:“大会同,造于庙,宜于社,遇大山川,则用事焉;反行,舍奠。”天子和诸侯会见的时候,要祭庙和社后才能出行,遇到山川也要祭祀,返回的时候,同样要举行“舍奠”之礼。这些都属于“非时而祭”。

此外,学宫中春夏秋冬亦有定期的“释奠”,学宫刚建成使用的时候也要举行“释奠”之礼。《礼记·文王世子》中规定:“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出征返回之后,也要“释奠”,《礼记·王制》中规定:“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讯”是讯问生俘,“馘”(guó)是割取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押解生俘,陈设左耳,在学宫中祭祀先圣先师。

古代婚礼有一项非常有趣的程序,称作“奠雁”,庾信曾经形象地描绘了这一礼节:“奠雁迎门,濡苹实俎。”古时嫁女要用鱼和苹藻祭祖,将湿润的苹藻装在“俎”这种祭器之中,故称“濡苹实俎”;而新郎到女方家迎亲,要献上大雁作为礼物,故称“奠雁迎门”。这里的“奠”是引申而来的“敬献”之意。为什么要用大雁迎亲呢?郑玄解释说“取其顺阴阳往来”,贾公彦进一步解释说:“顺阴阳往来者,雁木落南翔,冰泮(pàn,消融)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是以婚礼用焉。”其意甚明。

“奠”即为置酒食而祭,酒坛子就要稳稳地放置在地面或者祭台之上,因此“奠”引申出“定”的义项,比如“奠基”一词,定下建筑物的地基,这个建筑物的地基,跟“奠”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下面那一横,或者小篆字形下面那座祭台是多么相像啊!

卬盛于豆,于豆于登(《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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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用双手捧持着盛满东西的“豆”,登上宗庙的台阶,供献给祖先。

■ 据《吕氏春秋》记载,仲夏之月,也就是农历五月,“农乃登黍”,农民要在这个月进献黍子。进献、供献新的农作物,乃是丰收之后的一种仪式,“登”由此而引申为成熟、丰收之意。

■ “登”是蹲的意思,升高于茅坑之上,因此又称“登坑”。

今天最常使用的“登”的义项,只用作攀登、登山,但是在古代,这个字的义项非常丰富,而且跟祭祀制度大有关系。

登,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高脚容器“豆”,上面是并排的双足。有学者认为下面形似可以踩踏的高台,双足踩着踏台而上。但我们来看甲骨文字形❷,在“豆”的下面又添加了两只手。金文字形❸,上面的双足没了,仅剩下面捧持的双手。金文字形❹,双手、双脚俱全,而且“豆”中似乎盛的还有什么东西。小篆字形❺,又复简化为双足和“豆”的原始形态。楷体字形上面的双足加以变形了。

《说文解字》:“登,上车也。”许慎认为“登”是一个象形字,像上车之形。这是错误的。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看得非常清楚,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用双手捧持着盛满东西的“豆”,登上宗庙的台阶,供献给祖先。《诗经·生民》中的诗句就是这种仪式的形象写照:“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卬”(áng)表示第一人称“我”。我将祭品盛放在“豆”中,既盛放在“豆”中也盛放在“登”中。“豆”和“登”是两种祭器。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登”引申为祭器的称谓,木制的叫作“豆”,瓦制的叫作“登”。

据《吕氏春秋》记载,仲夏之月,也就是农历五月,“农乃登黍”,农民要在这个月进献黍子。古时以农为重,进献、供献新的农作物,乃是丰收之后的一种仪式,“登”由此而引申为成熟、丰收之意。比如有“五谷丰登”的成语,各种农作物成熟丰收,是社稷安宁的象征;相反,“五谷不登”,各种农作物不丰收,是乱世的象征,孟子评价为“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

“登”又可引申为升高、登上,再引申出升任、提拔之意,科举考试中选也称作“登”,所谓“登科”“登龙门”即是指科举中试。

有趣的是,古代民间常常使用“登东”这一俗语,不了解这一俗语来历的读者通常会瞠目不知所云。《京本通俗小说》中有一篇《拗相公》,其中写道:“荆公见屋傍有个坑厕,讨一张毛纸,走去登东。”从上下文意可以看出,“登东”就是上厕所。为什么是“上厕所”的意思呢?原来古代的厕所大都建在东角,称作“东圊”,“圊”(qīng)是清除污秽的意思,因以名厕。此处的“登”是蹲的意思,升高于茅坑之上,因此“登东”又称“登坑”。

天将大雨,商羊鼓舞(《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 “鼓”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的左边是一只鼓的形状,右边是一只手,中间是鼓槌,手拿着鼓槌在敲鼓。

■ 《周礼》中有“鼓人”一职,“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

■ “鼓”本是名词,后来引申为动词,义项繁多,比如击鼓进攻、敲击弹奏、摇动、鼓动等等。有趣的用法比如鼓腹,比喻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比如鼓舌,形容花言巧语,卖弄口舌。

《孔子家语·辩政》中记载了一种有趣的动物:“齐有一足之鸟,飞集于宫朝,下止于殿前,舒翅而跳。齐侯大怪之,使使聘鲁,问孔子。孔子曰:‘此鸟名曰商羊,水祥也。昔童儿有屈其一脚,振讯两眉而跳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鼓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急告民趋治沟渠,修堤防,将有大水为灾。顷之大霖雨,水溢泛诸国,伤害民人,唯齐有备,不败。’”

关于商羊这种有趣的动物,王充解释道:“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孔子口中的商羊出自齐国小儿的童谣:“天将大雨,商羊鼓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这里的“鼓舞”一词是引申义,形容手足舞动的样子,因为商羊乃一种动物,如何能够击鼓?“屈其一足起舞”倒是大有可能。

鼓,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鼓的形状,右边是一只手,中间是鼓槌,手拿着鼓槌在敲鼓。甲骨文字形❷,鼓槌看不出来。金文字形❸,鼓的形状更加形象,左边的鼓槌也变得更粗,手牢牢地执着粗粗的鼓槌,用力敲击的声响似乎都能听得清清楚楚。金文字形❹,左边鼓的形状变得复杂起来了。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而来。

《说文解字》:“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释名》:“鼓,廓也。张皮以冒之,其中空也。”原来,“郭”通“廓”,是用动物的皮覆盖在鼓上。许慎的意思是说鼓乃春分之音,春分之时,就像种子拱破土壤表皮发芽而出一样,万物也都破皮甲而出。许慎的解释已经是引申义,“鼓”的本义就是一种打击乐器,从手持鼓槌敲击的动作即可看出。

《周礼》中有“鼓人”一职,“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何谓“六鼓”?雷鼓,八面鼓,祭祀天神所用;灵鼓,六面鼓,祭祀土地神所用;路鼓,四面鼓,祭祀宗庙所用;(fén)鼓,军事上所用的大鼓;(gāo)鼓,劳役之事所用的大鼓;晋鼓,作乐时与钟相应和的鼓。鼓、鼓、晋鼓都是两面鼓。何谓“四金”?四金是用金属制作的四种乐器,分别是:金(chún),形状像上大下小的圆筒,击打之以与鼓声相和;金镯,形状像小的钟,用来节制、管束鼓声;金铙(náo),形状像没有舌头的铃,执柄而鸣,是停止击鼓的信号;金铎(duó),大铃,摇振发声,传令击鼓,一人先击鼓,众人跟着击鼓。

相传伊耆氏造鼓,夏商周三代的形制则有所增加。夏代加上了四足,称作足鼓;商代用木柱从鼓中穿过,使之竖立,称作楹鼓,楹就是柱子;周代则开始把鼓悬挂起来,称作悬鼓。

“鼓”本是名词,后来引申为动词,义项繁多,比如击鼓进攻、敲击弹奏、摇动、鼓动等等。有趣的用法比如鼓腹,像鼓面一样凸起肚子,比喻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比如鼓舌,把舌头像鼓面一样凸出,形容花言巧语,卖弄口舌。

八音斯奏,三献毕陈(魏徵)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羹献”是指用人吃剩的残羹养狗,养肥后可以献祭于鬼神。因此“献”会意为献祭。

■ 古代举行祭祀的时候还要献酒三次,称作“三献”。初献爵,亚献爵,终献爵,是为“三献”。

■ “三献玉”来源于和氏璧的故事,意思是怀才难遇知音。

■ “献曝”“献芹”的意思是谦称自己的礼物微薄或者建议浅陋。

“献”是个非常有趣的汉字,它的本义和引申义都跟古时候的祭祀制度不可分割。

献,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犬,左边是一只鬲,鬲是鼎的一种,用于烧煮或烹炒的炊具。金文字形❷,左边鬲的形状有所变化。金文字形❸,左边又像鬲又像鼎的样子。金文字形❹,左边的鬲上铸有虎形斑纹作装饰,也有学者说是声符。小篆字形❺,直接从金文字形而来。楷书繁体字形❻,同于小篆。简化后的简体字,左边鬲的形状完全失去了。

《说文解字》:“献,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徐中舒先生认为金文的虎头形是指在鬲中煮虎作牺牲。犬是古人最早驯化的六畜(马、牛、羊、豕、犬、鸡)之一,用于祭祀宗庙的犬叫“羹献”,所谓“羹献”,是指用人吃剩的残羹养狗,养肥后可以献祭于鬼神。因此“献”会意为献祭。白川静先生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祭祀时向神供献的祭器,要事先用犬牲之血清祓,清除污秽方才可以祭献。这种清祓过的鬲形祭器就叫作“献”,引申而为动词,献祭、进献、奉上的意思。有了这些引申义之后,“献”就不专指献犬了,献禽、献羔、献酒,都可以使用“献”字。

古代举行祭祀的时候还要献酒,献酒三次,称作“三献”。初献爵,亚献爵,终献爵,是为“三献”。魏徵有诗“八音斯奏,三献毕陈”,奏乐的同时还要“三献”。祭祀宗庙的礼仪非常复杂,从一献、二献,直到九献的规定,包括穿的衣服、戴的礼帽、供的祭酒,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此处不赘述。

古诗文中经常出现“三献玉”的说法,贾岛有诗:“眼中两行泪,曾吊三献玉。”这个典故出自著名的和氏璧。楚国人和氏得到一块宝石,先献给厉王,玉人鉴定为石头,厉王砍掉了和氏的左足;厉王死后,又献给武王,武王砍掉了和氏的右足;武王死后,和氏抱着这块宝石哭了三天三夜,泪血俱下,文王的玉人剖开宝石,这才发现真是美玉。后人于是用“三献玉”作为怀才难遇知音之典。

除了献玉之外,还有献曝、献芹的典故。列子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位贫穷的田夫,过冬的时候仅能穿得起破烂的粗麻布衣服。春天到来,田夫暖洋洋地晒着太阳,觉得天下的享受莫过于此,突发奇想,对妻子说:“负日之暄,人莫知者;以献吾君,将有重赏。”他竟然天真到以为别人都不知道晒太阳的享受,想把这个秘诀献给国君求赏!乡里的富人对他说:“过去有个喜欢吃胡豆、麻秆和芹菜梗的人,推荐给富人,富人一吃之下,却难以下咽。你就是这样的人。”后人于是用“献曝”“献芹”谦称自己的礼物微薄或者建议浅陋。嵇康在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中写道:“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就是讲的这个故事。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 “虞”的本义是披着虎皮歌舞娱乐。

■ 驺虞是种仁义之兽,因为它不吃活物,专吃死兽,不会伤害别的动物,有好生之德。

■ 祭祀神灵是怕神灵对人不利,由此引申出忧虑、忧患的意思,比如“四方无虞”。有忧患就要加强戒备,因此又引申出防范、事先料想的意思,比如“不虞”指意料不到。

“虞”字在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当作姓,姓虞,还有一个使用较多的义项,料想,多用作书面语。但是在古代,这个字的本义和引申义却都非常有意思。

虞,金文字形❶,许慎根据小篆字形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但是我们看金文字形,应该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虎头,左下是一个人侧着头翩翩起舞的样子,右边是“口”,表示歌唱。整个字形会意为:一个人戴着虎头面具,侧着头翩翩起舞,边舞边唱。金文字形❷,人和虎头面具的结合更紧密。金文字形❸,人和虎头面具结合为一体,“口”移到右边。小篆字形❹,变成了上中下结构,也变成了一个形声字。楷体字形的下面定型为“吴”,仅仅用来表声了。

《说文解字》:“虞,驺虞也。白虎黑文,尾长于身。仁兽,食自死之肉。”此说不确,本义应该是披着虎皮歌舞娱乐。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形中的“口”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词的祝咒之器”,那么“虞”字就会意为人身披虎皮手举祭器起舞,以此祭祀神灵。这个见解很有道理,因为古时有一种祭礼就称作“虞祭”,指人埋葬之后举行的祭礼,祈祷亡人的灵魂安息。

现在我们来看看许慎所说的“驺虞”这种动物。“驺虞”又叫“驺吾”“驺牙”。据《山海经》记载:“林氏国有珍兽,大若虎,五采毕具,尾长于身,名曰驺吾,乘之日行千里。”

传说驺虞是一种仁兽、义兽、瑞兽,长相如同《山海经》所言,但也有别的说法,有说就是白虎,身上有黑色的斑纹。为什么说驺虞是仁义之兽呢?因为驺虞不吃活物,专吃死兽,不会伤害别的动物,有好生之德。为什么又说驺虞是瑞兽呢?因为如果国君有诚信之德,驺虞就会应之而来,所谓“有至信之德则应之”。

《诗经》中有一首诗专咏这种动物,篇名就叫《驺虞》,只有短短六句:“彼茁者葭,一发五豝,于嗟乎驺虞!彼茁者蓬,一发五豵,于嗟乎驺虞!”射满十二支箭叫“一发”; “于嗟乎”是表示赞美的感叹词;“”(bā)是母猪;“”(zōng)是公猪。朱熹认为这首诗吟咏的是春日打猎,草木茂盛,野兽众多,人们猎取野兽,但又不赶尽杀绝,推仁政及于禽兽,“此其仁人自然,不由勉强,是即真所谓驺虞矣”。

但是大多数学者都不同意这种解说,而是将之视为赞美猎人的歌。“驺”是马厩,引申为天子的园囿;“虞”从驺虞这种野兽引申为掌管山泽之兽的官员,周代有“虞人”的官职。鲍昌先生则把“驺”训为饲养牲畜的人,把“虞”训为披着虎皮大声呼叫的人,把“驺虞”合训为猎人。

祭祀神灵是怕神灵对人不利,由此引申出忧虑、忧患的意思,比如“四方无虞”,四方都没有忧患;有忧患就要加强戒备,因此又引申出防范、事先料想的意思,比如“不虞”指意料不到;由防范、戒备又可以引申出欺诈的意思,比如“尔虞我诈”的成语,即《左传》中的盟誓之辞:“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寡人夜者寝而不寐(《春秋公羊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寑”是指正常的睡觉,而“寝”则是生病了躺卧着。后来两个字就不再加以区分,统一使用“寝”字了。

■ 《礼记·曲礼上》中有这规定:如果要“寝”,不能伏在桌子上,要躺到床上去睡。

■ “寝”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义项,当作形容词用:丑陋。

在《说文解字》中,“寝”和“寑”是两个不同的字。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有趣的汉字是怎么演变并且合而为一的。

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屋之形,房屋的里面是一把扫帚,会意为用扫帚把屋子打扫干净,准备睡觉了。金文字形❷,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❸,扫帚下面添加了一只手,表示手持扫帚;左边添加了一个女人,表示女人手持扫帚打扫。小篆字形❹,同于金文。今天使用的“寝”字,把小篆字形中的“人”改成了“爿”,就是床,同样会意为就寝。

《说文解字》:“寑,卧也。”而“寝”字的小篆字形❺,在屋子的里面,左边是“爿”,一张床。右边则极为复杂:上面是“夢”的省写,下面还是“帚”。打扫干净屋子之后睡觉,然后开始做梦,做梦则人昏昏沉沉,因此《说文解字》如此解释这个字:“寝,病卧也。”那么,这两个字的区别就是:“寑”是正常的睡觉,而“寝”则是生病了躺卧着。后来两个字就不再加以区分,统一使用“寝”字了。

《论语》中有个小故事:“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宰予是孔子的学生,他“昼寝”,大白天的偏偏去睡觉,于是孔子感叹道:“腐朽的木头不可雕刻,粪土垒起来的墙壁无法粉刷,对宰予这样一个人,责备他还有什么用呢!”

《礼记·曲礼上》中有这样的规定:“寝毋伏。”如果要“寝”,不能伏在桌子上,要躺到床上去睡。“寝”的字形中原本就没有桌子的字符,所以这样的规定是非常合理而且有趣的。孔子之所以批评宰予朽木不可雕,就是因为他“昼寝”,大白天却跑到床上去睡觉。假如宰予只是坐着或者伏在桌子上打一会儿盹,估计孔子也不会这么生气吧。

《春秋公羊传》中,晋献公因为有心事,对大臣们哀叹道:“寡人夜者寝而不寐。”躺在床上睡觉,但是却没有睡着。“寐”是睡着的意思。由此可见,古人关于睡觉的各种字眼是分工很细的。

《尔雅·释宫》:“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这是古代的寝庙制度,前面的正殿称“庙”,后殿称“寝”。孔颖达解释说:“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庙有东西厢房,寝则只有内室,用来放置祖先的衣冠,表示祖先的灵魂还在这里躺卧着。这是由“寝”的本义引申而来当作名词使用了。

此外,天子和诸侯处理政事的正厅称作“路寝”或“大寝”;处理完政事,回到寝宫,脱去朝服,休息的地方称作“小寝”或“燕寝”。这些都是君王的宫室,因此又引申为帝王的陵墓也有“寝”,位置在墓的一侧,取寝庙制度“前曰庙,后曰寝”的遗制。

“寝”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义项,当作形容词用:丑陋。古籍中多有“貌寝”“貌寝陋”的记载,想一想“寝,病卧也”这个解释吧,生病卧床的人,容貌当然好不到哪里去,故而如此引申。古人的心思,有时候也刻薄得很呢!

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陶潜)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疑”的本义是在十字路口迷路后的疑惑之态。

■ “犹”是一种猴类,又叫犹猢,性情多疑,一旦发现有风吹草动,立马爬到树上观察敌情,没有发现什么动静,又从树上溜下来,四处张望,突然又开始生疑,又爬回树上观察……如此这般不停地折腾自己,因此而有“犹疑”一词。

■ 相传上古时期,天子身边有四位辅佐的大臣:“疑”的职责是为天子答疑;“丞”的职责是“志”,记录;“辅”的职责是“正”,纠正;“弼”的职责是“扬”,称扬。合并而称,则为疑丞、辅弼。

我一直以为“怀疑”这么抽象、这么看不到摸不着的人类心理活动,最初造字的时候不可能清晰地表述出来,可是没想到甲骨文里就已经有了“疑”字,而且古人的造字智慧令人叹为观止。

疑,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一个右手持杖的人张开胳膊站着,张大嘴向右边观望,发傻的样子憨态可掬。甲骨文字形❷,右边添加了表示半个十字路口的“彳”,这个人显然在十字路口处迷路了。

疑,金文字形❸,左边添加了一个牛头,非常令人费解。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声符。还有人解读为用牛头来暗示这人是一个牧童,牧童迷路了。我倒觉得古人的思维没有浪漫到这个程度。最初造字的古人之所以选择持杖、持牛头的这个人来会意,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一位重要人物,因为只有重要人物的迷路才足以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从而使人印象至深。我认为这个人是一位负责祭祀事宜的官员或耆宿,持杖表示他地位较高,持牛头表示他要牵着用作牺牲的牛去参加祭祀的仪式,这样一个人迷路了,参加仪式的众人肯定都非常着急,于是就把这种真实的情景植入造字的思维中去了。

疑,金文字形❹,牛头上方再次出现了所持的杖的形象,这人一定心烦意乱之极。小篆字形❺,变形严重,右上角的牛头变形为“子”,从而使许慎等人误会为“从子”,徐锴甚至解释为“幼子多惑”,实在跟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差甚远。楷体字形右上角的“子”再次严重变形,持杖、持牛头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疑,惑也。”陶渊明诗“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大老远送来茶水和好酒,原来是怀疑陶渊明与时乖违。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因此只好用同义字“惑”来解释,却不知道“疑”的造字本义是在十字路口迷路后的疑惑之态。湖南有座山叫“九疑山”(也写作“九嶷山”),九条溪谷都高度相似以至于分不出来,就跟这位分不清到底是哪个十字路口的人一样,故称“九疑”。

“犹”是猴类,又叫犹猢,给《史记》作索隐的司马贞引用崔浩的话:“卬鼻,长尾,性多疑。”高鼻子,长尾巴,性情多疑,一旦发现有风吹草动,立马爬到树上观察敌情,没有发现什么动静,又从树上溜下来,四处张望,突然又开始生疑,又爬回树上观察……如此这般不停地折腾自己,因此而有“犹疑”一词。颜师古说“狐”这种动物:“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狐疑。”因此而有“狐疑”一词。

相传上古时期,天子身边有四位辅佐的大臣,称作“四辅”或者“四邻”。据《尚书大传》记载:“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可志而不志,责之丞;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疑”的职责是为天子答疑;“丞”的职责是“志”,记录;“辅”的职责是“正”,纠正;“弼”的职责是“扬”,称扬。合并而称,则为疑丞、辅弼。

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 “彝”的本义是双手捧着鸟或鸡进献给神灵和祖先。

■ 周代有司尊彝的官职,六彝是六种酒器,分别是:鸡彝、鸟彝、斝彝、黄彝、虎彝、蜼彝。

今天最常使用的“彝”这个字的义项是彝族,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义项了。其实彝族称谓中的“彝”只是音译,借用了这个字来代表而已。但是在古代,“彝”这个字可是跟人们的关系非常密切,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极高。

彝,甲骨文字形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鸟或鸡的形状,下面是两只手,左边是表示升降的符号,会意为双手捧着鸟或鸡进献。金文字形❷,鸡的样子更加栩栩如生。金文字形❸,这只站立的鸡好像有点儿肥,鸡的右下部很明显可以看出一根绳子,用它拴着翅膀。至于鸡嘴部的两点,鸡作为牺牲要煮熟才能进献,有人说这两点表示香气溢出,我认为应该是溅出的汤滴,添加这两点汤滴,更能表现出祭祀的虔诚。金文字形❹,上面的鸡变形严重,好像“豕”形,以至于有人误以为由献鸡变成了献豕(猪)。鸡的右边还是用来拴的绳子,鸡的嘴部还是溅出的汤滴。小篆字形❺,讹变得非常厉害,最上面是鸡头的变形,中间是汤滴讹变成的“米”,拴鸡翅膀的绳子定型为“系”。楷体字形下面的双手也发生了变异。

《说文解字》:“彝,宗庙常器也。”许慎的意思是说“彝”是宗庙中用作祭祀常备的祭器。其实这只是“彝”的引申义,本义应该是双手捧着鸟或鸡进献给神灵和祖先。从这个本义才引申出“宗庙常器”的意思。宗庙里的祭器是不能更动的,故称“常器”。徐中舒先生解释得最为贴切:“像双手捧鸟形。古者宗庙祭祀每以鸟为牲,甲骨文彝字正像以鸟献祭之形。后更取鸟形以为宗庙器,故名其器曰‘彝’。彝既为献祭时常用之器,后世乃以彝为宗庙器之共名,进而以为一切贵重器之共名。”

由“宗庙常器”又可以引申出常规、法度之意,《诗经·烝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郑玄解释道:“民所执持有常道,莫不好有美德之人。”苏轼有诗:“谁知此植物,亦解秉天彝。”“天彝”即天理、天常,苏轼吟咏松柏身上也能够呈现出自然的常理。

周代有司尊彝的官职,“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是六种注酒器,分别是:牺尊,象尊,著尊,壶尊,太尊,山尊。牺尊是牛形的盛酒器,背上凿孔注酒,另一说是在尊的腹部刻画牛形;象尊是象形或凤凰形的盛酒器,另一说是用象牙或象骨装饰;著尊是殷商时期的尊,著地无足,即立在地上,没有尊足;壶尊是以壶为尊;太尊是用瓦制成的,太古的瓦尊;山尊是刻画山和云形的酒器。“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宾客。”

六彝是六种酒器,分别是:鸡彝、鸟彝、斝彝、黄彝、虎彝、蜼彝。鸡彝刻画有鸡形的图饰,鸟彝刻画有凤凰形的图饰。鸡彝和鸟彝正是“彝”的字形的来源。斝(jiǎ)彝刻画有禾稼形的图饰;黄彝又叫黄目尊,以黄铜制成,刻画有人目形的图饰;虎彝刻画有老虎形的图饰;(wěi)是一种黄黑色、体型较大的长尾猴,蜼彝刻画有这种猴形的图饰。六彝的使用有着四季和不同祭礼的区别。祭祀时要用粗布、巾覆盖六尊,用有图饰的布、巾覆盖六彝。“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将。”“果”通“祼”,祼可不是裸体的“裸”,读作“guàn”,以酒灌地以请神叫作“祼”。“将”是送的意思。“果将”或“祼将”指帮助国君酌酒,以祭奠祖先或者宴饮诸侯。

今天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早就没有了祭祀之礼,即使祭祖也一切从简,六彝之器彻底退出舞台,成为只活跃于古籍中的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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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从汉字字形出发,来研究其词义源流的书。作者精选了100个超有趣的汉字,不仅具体展示了每一个汉字字形的演变,而且由汉字字形入手,详细讲解了与此汉字相关的古代社会的生活形态、日常礼仪和文化常识,以此带领读者回到历史现场,寻找中国文化的根。


书名:这个字,原来是这个意思Ⅲ:你不可不知的100个超有趣的汉字

作者:许晖著

CIP号:第046897号

ISBN:978-7-122-26486-2

责任编辑:周天闻 龚风光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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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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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既多受祉,黄发儿齿(《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儿”(繁体字“兒”)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人形。《礼记·内则》 云,男儿出生满三个月时,做成发髻,所谓“男角”。男角发型为“兒”。

《说文解字》:儿,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

古人称男孩儿为“儿”,称女孩儿为“婴”。

“儿”和“兒”古时候是两个字,如今统一简化为“儿”。《说文解字》:“儿,仁人也。古文奇字人也。象形。”据此则“儿”和“人”本为一字。本文讲的是“兒”这个字,但仍然使用简化字的“儿”,以下不再注明。

儿,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人形,看得很清楚,上面象形的是什么呢?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认为“像幼儿张口嘻笑露少量牙齿形,表示还是幼儿,牙尚未长齐”。白川静先生则说:“头部为幼儿发髻之人形。这样的发髻指代孩儿、幼儿。《礼记·内则》云:男儿出生满三个月时,做成发髻,所谓‘男角’。男角发型为‘兒’。男角发髻的编法是,将头发从中分成两股,然后在耳朵上方卷起,卷成圆圈,像动物的角一样突起。日本古代,男孩子也留类似的发型。”这种发型也称作“总角”。不过“总角”的发型是在头顶上面,而该字形上面的半圆形里面那两笔短笔画却并不像“总角”之形。

儿,甲骨文字形B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遵循着同样的造字思维。金文字形E,字形发生变化,上面的半圆形里面变成了左右对称的四个短笔画。《说文解字》:“儿,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孺子”即小孩子;“囟(x#n)”指婴儿的头顶骨尚未合缝之处,俗称“囟门”。明代学者魏校说:“顶门也。子在母胎,诸窍尚闭,唯脐纳气,囟为之通气,骨独未合。既生,则窍闭,口鼻内气,尾闾为之泄气,囟乃渐合,阴阳升降之道也。”

针对许慎的解释,张舜徽先生则提出了不同意见:“孺子以生齿毁齿辨其长幼,故造文者取象焉。头囟未合,不见于外,无由象形,固非所从得义也。”所谓“生齿”,指幼儿长出乳齿;所谓“毁齿”,指幼儿乳齿脱落,更换为恒齿。他据此认为“儿”字形里面的短笔画乃是牙齿的象形,用新长出的两颗或四颗牙齿表示幼儿。

儿,金文字形F,幼儿背上鼓起的一块应该是襁褓。小篆字形G,上面定型为“臼”,好似形状如臼的臼齿。

《诗经·閟宫》中有“既多受祉,黄发儿齿”的诗句。祉,福也;黄发,老人的头发白了之后会发黄,因代指老人;儿齿,郑玄解释说:“齿落更生细者也。”老人的牙齿落尽后再生出的细齿称“儿齿”,这当然是不常见的现象,但“儿齿”的称谓印证了张舜徽先生所谓“孺子以生齿毁齿辨其长幼,故造文者取象焉”的观点。

“男曰儿,女曰婴。”古人称男孩儿为“儿”,称女孩儿为“婴”。“婴”字上面的两个“贝”是古代女人的颈饰,因此用来指称女孩儿。由男孩儿称“儿”引申为雄性的牲畜也称“儿”,比如儿猫指公猫,儿马指公马。后来才不加分别,用“婴儿”泛指出生不久的幼儿。

门

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班固)

汉字身世小档案

“门”(繁体字“門”)是一个象形字,就像两扇门的形状,其中的一半就是“户”。

古时候,“衡门”是隐士居所的代称。

中国古代的“五祀”中,有“祀门”的祭祀仪式。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说:“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祀门”的牺牲为犬。

“门”的繁体字是“門”。人们常常说“门户之见”,比喻因派别不同而产生的偏见。那么,“门”和“户”有什么区别呢?

门,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就像两扇门的形状,其中的一半就是“户”。《说文解字》:“门,闻也。从二户,象形。”段玉裁解释说:“闻者,谓外可闻于内,内可闻于外也。”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而更加美观。甲骨文字形C,两扇门之间用一根横木闩了起来。甲骨文字形D,这个“门”字最为有趣,上面有一根嵌入门枢的横木。这个字形让我们想起《诗经·衡门》中的诗句:“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衡门”即“横门”,颜师古注《汉书》:“衡门,谓橫一木于门上,贫者之所居也。”贤明之士可以游息于简陋的衡门之内,安居若素。“衡门”因此成为隐士所居之地的代称。

门,金文字形E,两“户”之形栩栩如生。金文字形F,上面的两短横表示门的上框。小篆字形G,下面拉长,但还像门的形状。简化字的“门”则完全看不出两“户”的样子了。

南朝学者顾野王所著《玉篇》释义:“门,人所出入也。在堂房曰户,在区域曰门。”所谓“区域”是指整个住宅所在的范围,所谓“堂房”是指住宅内的房舍,也就是说,整个住宅外面的叫“门”,住宅内房舍的门叫“户”。还有一种说法是:“一扇曰户,两扇曰门。”这跟“门”和“户”的字形完全一致。

据《礼记·月令》记载,天子之宫室设九门,郑玄解释说:“天子九门者,路门也,应门也,雉门也,库门也,皋门也,城门也,近郊门也,远郊门也,关门也。”这是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的。

有趣的是,中国古代的“五祀”制度中还有“祀门”的祭祀仪式。所谓“五祀”,据《礼记·月令》记载,乃是住宅内外的五种神。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解释说:“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

班固接着解释“五祀”的季节:“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也;夏祭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万物伏藏;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中霤(li$)”即中室,古人认为室中央乃土神所居之地。清代学者夏炘所著《学礼管释》一书中则认为:“窗即中霤,古者复穴当中开孔取明,谓中霤,后世以交木为之谓之窗。”

除此之外,“五祀”所用的牺牲还不一样,一种说法是:“祭五祀,天子、诸侯以牛,卿、大夫以羊。”一种说法是:“户以羊,灶以鸡,中霤以豚,门以犬,井以豕。”

卫

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郑玄)

汉字身世小档案

“卫”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外围的四个拐角代表十字路口,中间是四只脚,代表把守路口的人。

《说文解字》:“卫,宿卫也。”最早的时候,“卫”专指在宫禁中担任警卫,要住宿值夜,故称“宿卫”。箭上的羽毛也称“卫”。

“卫”还是驴的别称,是“因物得名”。

“卫”这个字,从古至今使用最多的义项都是护卫,郑玄曾经解释过:“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于徼候便也。”徼(ji2o)候是巡察守候之意。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汉字,但是其中也蕴含着非常有趣的信息。

卫,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外围的四个拐角代表十字路口,也就是汉字的“行”字,中间是四只脚,代表把守路口的人。甲骨文字形B,中间添加了一个人,代表守卫的对象,四只脚方向各异,分别朝向东西南北,守卫四方。郑玄所说的“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从这两个字形中可以清晰地看出。甲骨文字形C,这个字形很简略,除了十字路口和上面的一只脚之外,下面添加了一个表示先民聚居之城邑的字符,不仅仅守卫人,还要守卫城邑。

卫,金文字形DE,这两个字形既美丽又直观,中间的方形和圆形代表城邑,四周是四只脚,呈逆时针方向,这就是郑玄说的“徼候”,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在巡察守候。金文字形F,还是由十字路口、两只脚和城邑组成。小篆字形G,变得异常复杂,除了十字路口、两只脚、城邑之外,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帀”。“帀”可不是钱币的“币”,而是读作z`,通“匝”,周遍的意思,形容严严密密地将城邑护卫了一周一遍。因此,正确的写法是“衞”,现在通用的“衛”只是俗字而已。

《说文解字》:“卫,宿卫也。”最早的时候,“卫”专指在宫禁中担任警卫,要住宿值夜,故称“宿卫”。有趣的是,箭上的羽毛也称“卫”。东汉学者王充所著《论衡·儒增篇》中载:“楚熊渠子出,见寝石,以为伏虎,将弓射之,矢没其卫。”东汉学者刘熙在《释名·释兵》中解释说:“(矢)其旁曰羽,如鸟羽也。鸟须羽而飞,矢须羽而前也。齐人曰卫,所以导卫矢也。”其实,箭上的羽毛之所以叫“卫”,是因为羽毛紧簇在箭身周围,就好像护卫着箭身一样。

最为奇特的是,“卫”竟然还是驴的别称!唐人李匡乂在《资暇集》中声称是因为驴子长得像卫士,故有此称。但驴子怎么会长得像卫士呢?这不过是道听途说,牵强附会之言罢了。明人王志坚在《表异录》中总结了前人的各种说法:“驴曰卫子,或言卫地多驴,故名;或言卫灵公好乘驴车;或言卫玠好乘跛驴。”卫玠是晋代著名美男子。这几种说法中只有“卫地多驴”最有说服力,正如宋人孙奕所著《履斋示儿编》“因物得名”一节说:“世有所出、所嗜、所作,因以冠名者多矣……偻句之地出龟,则名龟曰偻句;蔡地出龟,则名龟曰蔡;冀北出良马,则名马曰骥;卫地出驴,则名驴曰卫。”

周武王灭商后,封弟弟康叔于卫,国号即为“卫”,就像“卫”字的字形一样,卫国牢牢地守护着周王朝,成为周王朝的重要屏障。卫国灭亡后,以国为氏,这就是卫姓的来源。

夫

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夫”是一个象形字,即丈夫。甲骨文字形为一个正面站立的人的形状,上面的一横代表发簪。

古代规定,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七十岁称“老”,此时夫可称“老夫”。

古时,成年男子称“夫”,将有妻室的男人称作“丈夫”;“夫人”是“夫之人”的省称,意为丈夫之人,属于敬语。

古时称平民男子为“匹夫”,只是一个中性词。

“夫”即丈夫,为什么可以当作丈夫讲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字有趣的字形。

夫,甲骨文字形AB,这是一个象形字,“大”字形为一个正面站立的人的形状,上面的一横代表发簪。《说文解字》解释得很清楚:“夫,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男孩儿到了二十岁,身长八尺,已经成年,这时要举行冠礼,将头发束起来,用一根发簪固定,然后再戴上帽子。这是古代男人的成年礼。此即《春秋谷梁传》所谓“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至于有学者认为“丈”通“杖”,男子成年后可以倚杖,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中国古代,只有老年人才有倚杖而行的特权。《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大夫七十岁的时候要主动向国君提出退休的申请,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国君就要赐给他可以倚靠着休息的几和手杖。有公事出差的时候,允许他带上妇人,以便路上照顾起居。出使诸侯国时特赐乘坐安车的待遇。安车是一种可以坐着的小车,供年老的高级官员及贵妇人乘用。只有从这时候开始才可以自称“老夫”,《周礼》规定七十岁称“老”,故称“老夫”。《后汉书·礼仪志》:“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必须年满七十岁才可以受杖。

夫,金文字形CD,大同小异,正面站立、发簪束发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跟今天使用的“夫”字一模一样。小篆字形F,下面不大看得出正面站立的人的形状了。

二十岁的成年男子称“夫”;成年后即可娶妻,因此将有妻室的男人称作“丈夫”;至于“夫人”的称谓,不过是“夫之人”的省称,意为丈夫之人,属于敬语。

“夫”由此引申为一切男子的通称。古时称平民男子为“匹夫”,现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但是在古代却只是一个中性词。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解释说:“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夫一妇成一室。”这是说丈夫和妻子乃阴阳相配的配偶,后来将“匹夫”等同于有勇无谋的独夫,才渐渐演变为詈词。

古时岁末要举行腊祭,《礼记·郊特牲》规定:“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田夫”即农夫;所谓“息田夫”,是指岁末的时候让农夫休养生息,不再劳作。为什么要穿“黄衣”戴“黄冠”而祭呢?郑玄解释说:“黄冠,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孔颖达也解释说:“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之服,故息田夫而服之也。”用黄色来对应秋后草木凋零之色。

“夫”由男子的通称又可引申为指示代词,意思是他、他们、那个人、那些人,比如称呼老师为“夫子”,是“夫之子”的省称,“夫”和“子”都是敬称。

屯

屯,刚柔始交而难生(《易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屯”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待放之花苞与叶形”。

“屯”的本义是艰难、困顿。

军队的聚集和驻扎称作“屯”。中国古代的屯田制度有军屯、民屯和商屯。

“屯”这个字,今天只用于聚集、驻扎、屯田等义项,读作t%n;但它最初的读音却是zh$n,当作艰难讲。“屯”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

屯,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字形像待放之花苞与叶形”,张舜徽先生则认为中间的圆形像植物的种子,“凡植物播种在地,初吐芽时,其种子必丨(x#n)出冒而在上,验之豆类,尤为易见。其他草木,靡不皆然”,“屯字即像其屈曲难出之形”。有过种植经验的人应该都见过这样的景象。该字形下面的一横代表地面。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

屯,金文字形C,种子的圆形部位被填实,下面是张开的叶芽,省去了地面。金文字形D,又添上了地面。金文字形E,变得复杂起来,上面的椭圆形仍然代表种子。不过,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形像“织物边缘的线头扎起的穗状饰物之形”,左民安先生认为“像古代缠线的工具,中间即为线团”,因此“屯”是“纯”字的初文,即丝织品。金文中屡有赐予“玄衣黹屯”的记载,“玄衣”是祭祀时所穿的青黑花纹相间的礼服,“黹(zh@)”指刺绣,“黹屯”即绣有花纹的丝衣边缘。这里的“屯”当为借字,因为“春”的甲骨文字形中也出现了“屯”这个字符,正是描述日光照射、草木发芽生长的情景,因此将“屯”释为种子发芽更有说服力。

屯,小篆字形F,将代表地面的一横移到了上面。《说文解字》:“屯,难也。象草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一,地也。尾曲。”清代学者徐灏进一步解释说:“此篆从屮,曲之以象难生之意。从一,象地。屯之引申为留难之义,又为屯聚屯守之称。”《易经》屯卦中有“屯,刚柔始交而难生”的描述,草木初生,正是“刚柔始交”而艰难生长的生动写照。

“屯”的本义因此是艰难、困顿,比如“屯穷”意为困顿贫穷,“屯蹇”意为不顺利。草木艰难生长是一种迟滞的状态,因此“屯”引申为留难,阻留艰难,阻留于某地则为屯聚,此即《广雅·释诂》的释义:“屯,聚也。”

既然是迟滞状态,既然是阻留,那么“屯”一定只是一种暂时居留的状态,而不可能是长期居留。什么状态是最早的暂时居留呢?毫无疑问就是战争中的军队,因此军队的聚集和驻扎就称作“屯”。战国时期的《商君书·境内》中规定:“五人一屯长。”陈胜和吴广都当过屯长,颜师古解释说:“人所聚曰屯,为其长帅也。”

军队暂时“屯”于某地,让士卒们去垦殖荒地,以补充军粮,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屯田制度。据《汉书·西域传》载:“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则这一制度始于汉武帝,最初是军屯;后来又出现了招募无地农民垦荒的民屯;明代时,为筹措西北边防军饷,令盐商向边地纳粮,然后才能发给运盐的凭证,盐商为求便利,就在边地招募农民垦荒,称作商屯或盐屯。

区

吾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左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区”( 简化前“區”)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外面表示“受物之器”,里面的三个口即是所受之物。

区之义内藏多品,故引申为区域,为区别。

简化后的“区”字,里面是一个叉,与日文汉字差不多,这个字不容易看出区域、区别之意。而繁体字“區”,里面有三个口,又是怎么表示的区域、区别之意呢?

区,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下侧的一竖一拐表示“受物之器”,里面的三个口即是所受之物。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甲骨文字形C,“受物之器”变成朝下覆盖之形。金文字形D,“受物之器”的形状变成了覆盖三面,只留一个出口,而且将三件物品串联了起来。小篆字形E,恢复了内外结构。

《说文解字》:“区,踦区,藏匿也。从品在匸中。品,众也。”“踦(q~)”是倾侧的样子,段玉裁解释为“委曲包蔽”,意思是“受物之器”需要倾侧一下才能将物品装入其中,装好之后,从外面就看不到这些物品了,因此“区”的本义是收藏、藏匿。

“区”里面的“品”字,许慎解释为“众庶也”,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把“众庶”理解成奴隶,认为“区”“会奴隶逃亡藏匿之意”,但“众庶”指的是平民百姓,并非指奴隶。

还有人认为“区”里面的三个口表示大量的人口聚居,而外面的“匸(x#)”表示城墙,“区”因此会意为“有城墙保护的大片聚居地”。张舜徽先生根据古时“区”和“丘”为通假字这一现象分析道:“区有藏意,犹丘有聚义耳。区从品在匸中,品谓物之多也。品从三口,训众庶,既以称人,亦以指物。”而“丘”乃小土山,最初所藏的当然是物,不可能是人,因此“区”里面的三个口应该训为物品。

白川静先生则独辟蹊径地认为“区”里面的三个口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外面的“匸”“乃秘密地举行仪式的圣所,属于隐蔽的场所”,因此,“摆列有众多的祈祷用具的场所称‘区’”。古人造字,首先从日常生活中取材,白川静先生的解释虽然新颖,但毕竟离日常生活过于遥远。

《左传·昭公七年》中有“吾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的记载,是理解“区”的本义的最佳例证。“先君文王”指楚文王。杜预说“仆区”乃是楚国的刑书之名,一条条具载刑法条文的法律文本。东汉学者服虔解释说:“仆,隐也;区,匿也。为隐亡人之法也。”“亡人”指逃亡者,“隐亡人”即今天所说的窝藏之罪。这个解释倒是符合谷衍奎所谓“会奴隶逃亡藏匿之意”,但《仆区》之法的具体条文则是:“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意思是盗取他人行窃后隐藏起来的赃物,也属于盗窃罪。“区”正对应“隐器”,指藏匿起来的器物,联想一下“区”字中藏匿在里面的那三个口,多么形象的写照啊!

段玉裁又说:“区之义内藏多品,故引申为区域,为区别。”这就是“区”当作区域、区别之意的引申。

专

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示民不敢专也(《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专”(繁体字“專”)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正像纺砖之形”。

古云:“专,六寸簿也……一曰,专,纺专。”“纺专”即纺砖。

专一、专断为引申义。

“专”的繁体字是“專”。张舜徽先生说:“近世诸儒,说此字皆未安。”可见这是一个争议颇多的汉字。有学者认为“专”是“转”的本字,也有学者认为是“砖”的本字。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专,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看得清清楚楚,左边是什么东西呢?徐中舒先生认为“正像纺砖之形”,上面的三叉形“代表三股线,纺砖旋转,三线即成一股”,因此此字“示以手旋转纺砖之意,为转之本字”。纺砖两端尖,中间粗,正是这个字形的形象写照。右边的那只手靠近纺砖的最下端,也正是手持的位置。有过农村生活经验或者见过纺织作坊的读者,对这个字形应该有最真切的认知。

专,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手换到了左边,仿佛是一个“左撇子”在纺织。甲骨文字形C,纺砖上横缠了两道丝线。甲骨文字形D,纺砖上横缠的丝线越来越多。郭沫若说“专字金文未见”,也就是说金文中尚未发现独立的“专”字,不过“传”的右边字形E正是“专”字,手移到了最下端,而且和纺砖的最下端连为一体,正是手持之状。小篆字形F,下面变成了“寸”,“寸”也是手形,不过多加了一横指示腕下一寸之处的“寸口”,为中医切脉之处。简化后的简体字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义了。

《说文解字》:“专,六寸簿也……一曰,专,纺专。”“纺专”即纺砖。《诗经·斯干》中有关于生男生女的著名诗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生了男孩儿,就让他睡在榻上,给他穿上衣服,让他玩璋这种玉器。“璋,臣之职也”,让男孩儿从小就玩璋,寄寓着祝贺男孩儿长大后成为执璋的王侯,因此生男孩儿称作“弄璋之喜”。“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裼(t#)是襁褓。生了女孩儿,就让她睡在地上,把她包在襁褓里,给她玩“瓦”。“瓦”就是纺砖,因是陶制,故称“瓦”,因此生女孩儿称作“弄瓦之喜”。

《礼记·坊记》中记载孔子的话说:“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示民不敢专也。”意思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馈赠别人的时候不能赠送车马这样的贵重东西,以示自己不敢专断,自作主张。那么,“专”为什么会由纺砖引申出专一、专断的义项呢?清代学者徐灏说:“收丝之器谓之专……以其圆转收丝也。”纺砖将纺好的丝线全都收拢到自己身上,不正是独占的形象写照吗?专一、专断之义即由此引申而来。

至于许慎所说的“专,六寸簿”,张舜徽先生有过详细辨析。《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簿”即文簿,“六寸簿”指秦代的法律文簿,以六寸为制。这又是由独占引申出的义项:专断。司马迁形容秦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专任狱吏”,因此许慎用“六寸簿”来释“专”,寓讽刺秦政专断于说字之中。

比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比”是一个象形字,其本义是二人并立或二人并肩而行,引申义是密或亲密。

比较一词中,“较”是车厢两旁的横木,车厢中左右倚靠着“较”的人即为“比较”之人。

“比”这个字的字形非常简单,但即使是这么简单的汉字,仍然会引发争议。

比,甲骨文字形A,这是两个面朝右的人形。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两个站立的人形。金文字形D,两人靠得更近。金文字形E,两人俯身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F,手臂几乎都伸到了地上,这个字形为“比”字讹变为两个“匕”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从”的甲骨文字形是二人面朝左,“比”则相反,二人面朝右。不过因为字形相近,甲骨卜辞中每每混用,需要根据具体的卜辞来释义。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从’为二立人,意在表示相跟随;‘比’为二跪拜之人,盖为夫妇比肩之象,意在表示匹合之义。本义当为比并匹合。”

这个解释虽然新颖,但却与“比”的字形不符,因为“比”更像两个站立的人。张舜徽先生说:“比之本义,当为二人并立。并立则近,故训密也……二人为从,谓前后相随也。比则左右相并,故曰:‘反从为比。’比本为二人并立之密,因引申为凡密之称。”这种解释更有说服力。

段玉裁解释说:“其本义谓相亲密也,余意辅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类也、频也、择善而从之也、阿党也,皆其所引申。”其实“比”的本义就是二人并立,或者二人并肩而行,密或亲密才是引申义。《论语·为政》:“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这里的“比”指只同一部分人亲密。什么样的人只同一部分人亲密呢?小人。因此孔子说:“君子团结忠信但不结党营私,小人结党营私但不团结忠信。”过于亲密当然容易结党营私,因此“比”用作贬义,比如“朋比为奸”。《周易》中说:“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解释说:“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只要是同学就可称“朋”,因此可以和“比”组词,用作贬义。

《尔雅·释地》:“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谓之鹣鹣。”郭璞解释说:“似凫,青赤色,一目一翼,相得乃飞。”“相得”即比翼,这是模拟“比”的字形中二人并立或并肩而行之态。今天我们最常使用的“比较”一词,“较”是车厢两旁的横木,车厢中左右倚靠着“较”的人即为“比较”之人。类似的用例都可证明“比”的本义是二人并立或二人并肩而行,并不是“夫妇比肩之象”。

至于许慎所说“比,密也”,这是引申义。《诗经·良耜》中有“其比如栉”的诗句,“栉(zh#)”是梳子和篦子的总称,疏者为梳,密者为比。张舜徽先生说:“古梳篦字但作疏比,亦以其齿之疏密得名。”

贝

公徒三万,贝胄朱綅(《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贝”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一只贝的形状。

“贝”专指海贝,即子安贝。

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

“贝”的繁体字是“貝”。贝在古时用作货币,因此从贝的字大都与钱财有关,比如货、贪、贩、费等。古人为什么会使用贝作为货币呢?

贝,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的就是一只贝的形状。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两片贝壳中间的纹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大同小异。小篆字形E,变形得很厉害,不过还保存了贝壳上的两道花纹。

《说文解字》:“贝,海介虫也。”晚清学者宋育仁解释说:“海介虫,海中所生介虫也。介者肉内而骨外,龟之属。”其实所谓“介”就是“甲”,指贝类的外壳。如此说来,“贝”这个字专指海贝。白川静先生认为这种海贝就是子安贝,而且甲骨文和金文中所有的“贝”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子安贝的形状,“子安贝产于南海,生活在内陆地区的殷人、周人视之为珍奇异宝”。因此在金属货币普及之前,就用贝作为货币。

这种海贝为什么称作“子安贝”呢?这是因为古时妇女生产时,产婆会将这种贝放在产妇手中,令她紧握以便用力产子,同时也是祈求母子平安的意思,故称“子安贝”。子安贝还用作祭祀的器具,台湾的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子安贝祭”的习俗,传说他们祖先的灵魂就藏在子安贝里。商代墓葬中曾大量出土过这种贝类,可见它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许慎又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这几句话是中国古代的货币变迁史。上古的时候,使用贝壳作货币,就像占卜使用龟甲一样,贝壳和龟甲极其相似,因此许慎当作一类来说。到了周代,开始用金属铸钱,称作“泉”,意思是像泉水一样流淌而不会壅积。周代有泉府的官职,负责掌管国家的税收。又可称“布”,意思是遍布于外。到了秦代,开始使用“钱”的称谓,一直延续到今天。

不过,据《汉书·食货志》载,王莽时期,各种货币并行使用,即“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其中贝货分作五品:“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这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量词:朋。“朋”是古代的货币单位,用线绳将贝串起来,两贝为一朋(一说五贝为一朋),“不盈寸二分”即太小不成贝者,不得串起为“朋”。

不管是甲骨文字形还是金文字形,“贝”上的花纹都栩栩如生地画了出来,因此贝形的花纹就称作“贝”。《诗经·閟宫》是歌颂鲁僖公的诗篇,其中夸耀说“公徒三万,贝胄朱綅”,鲁公的步兵有三万人之多,个个“贝胄朱綅”。贝胄,用贝纹装饰的头盔;綅(q~n),丝线。这是形容步兵头戴用红线缝缀、用贝纹装饰的头盔,军容之盛大,盔甲之鲜亮,如在眼前。

夭

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夭”是一个象形字,“像人行走时两臂摆动之形”。

引申为“屈”,又引申为短命早死。

“夭”也指刚出生的禽兽或者初生的草木,两个“夭”组成叠词“夭夭”,“桃之夭夭”是形容少壮之桃,即生长茂盛的桃花。

“夭”这个字今天使用得很少,最常用的义项就是夭折,短命早死或者事情半途而废。这是一个字形非常简单的汉字,但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

夭,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人行走时两臂摆动之形”,这也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但是,仔细观察甲骨文字形B,这个人舒展的动作更像舞蹈。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小篆字形D,将头部改成了倾侧之形。

《说文解字》:“夭,屈也。”“夭”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人屈曲的样子并不明显,婀娜起舞则要屈身折腰,因此才引申为“屈”。《诗经》中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形容桃花绚丽茂盛,“夭夭”一词正是由婀娜起舞的形象而来。婀娜起舞,舞姿轻盈,仪态娇媚,极富观赏性,因此引申来形容桃花的艳丽茂盛。《尚书·禹贡》篇中有“厥草惟夭,厥木惟乔”的描述,形容草长得非常茂盛,树长得非常高大。这里的“夭”也是茂盛之意。

有趣的是,“夭”这个字也体现了汉语中一个独特的现象,即反义同字,一个字可以表示正、反两方面的意思。屈曲过分则易折,因此“夭”引申为短命早死。《释名·释丧制》:“少壮而死曰夭,如取物中夭折也。”

短命早死的反义即为初生。《礼记·月令》:“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这是说孟春之月,也就是春天的第一个月的禁忌事项。覆巢指捣毁鸟巢;孩虫指幼虫,初生之虫;“胎”指尚未出生的小动物;“夭”即指刚刚出生的小动物;飞鸟指刚刚学会飞行的小鸟;“麛(m!)”本是幼鹿,此处泛指幼兽;“卵”指鸟卵。初春始生,因此设戒。

《国语·鲁语》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麌,鸟翼鷇卵,虫舍蚳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槎蘖,砍伐幼林;“夭”指初生之草;鲲鲕(k$n9r),小鱼;“麑(n!)”是幼鹿,“麌(y^)”是雄性獐鹿;“鷇(k7u)”是需要母鸟喂食的雏鸟;“蚳(ch!)”是蚂蚁卵,“蝝(yu1n)”是未生翅的幼蝗。之所以不伤害这些东西,是为了使万物繁育生长。“夭”指刚出生的禽兽或者初生的草木时,读作2o

《诗经·隰有苌楚》中吟咏道:“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这首诗咏叹湿地里生长的苌楚(羊桃,即猕猴桃),枝、花和果实又幼嫩又润泽。“夭”由初生的草木引申为形容词,形容幼嫩。两个“夭”组成叠词“夭夭”,幼嫩又幼嫩,可不就是长大了嘛,因此“桃之夭夭”是形容少壮之桃,即生长茂盛的桃花。

介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介”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是人身披铠甲之形。

周亚夫屯军细柳,汉文帝前去劳军,周亚夫只是作了一个揖,说:“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汉文帝为之动容。

“介”引申为介入,再引申为居中传言,遂有“介绍”一词。

“介”这个字今天不单用,常用于介绍、介入。“介绍”一词,意为居间沟通,使不了解的双方相互熟悉起来。鲜为人知的是,这个词来自一项非常古老的礼仪。

介,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是一个人,人身边的两短画代表护身的铠甲。甲骨文字形B,铠甲之形是四片。甲骨文字形C,这个人的全身仿佛都被铠甲给保护起来了。秦代石刻《诅楚文》中的籀(zh7u)文字形D,铠甲之形为前后两片。小篆字形E,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介,画也。”许慎这是把“介”的本义当成界划之“界”了,其实“介”乃是人身披铠甲之形。古时的铠甲用皮革联缀而成,张舜徽先生说:“介之为物,分片相联,如鳞虫之有鳞介。”因此用联缀的两短画或四短画来象铠甲之形。“甲胄”指铠甲和头盔,古时亦称“介胄”。甲骨卜辞中有“多介祖”“多介父”“多介兄”“多介子”的记载,徐中舒先生解释“多介”即为“多块革相联之甲”。

《礼记·曲礼上》规定:“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介者”即指披甲之人,披甲之人不依常礼行拜礼。“蓌(cu7)”是跪着但不至地,即蹲着。之所以“介者不拜”,孔颖达解释说:“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坐损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诈也。言著铠而拜,形仪不足,似诈也,虚作矫蓌,则失容节,是蓌犹诈也。”披着铠甲行拜礼,有损军威;如果披着铠甲像惯常一样行拜礼,看起来就像故意欺诈。因此“介者不拜”。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就记载了一则“介者不拜”的故事。周亚夫屯军细柳,汉文帝前去劳军,却无法进入军门,周亚夫传令之后方才入内,进入军营又不能驱驰,贵为天子也只能按辔徐行。到了周亚夫的营帐,周亚夫手持兵器,只是作了一个揖,说道:“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汉文帝为之动容,遂俯身在车前的横木上致敬。

披甲之人是为了投入战争,因此“介”引申为介入,再引申为居中传言。古时,接引宾客并赞礼的人称“傧”,今天的婚礼中还有“傧相”,过去指婚礼时赞礼之人,后来指陪伴新郎的男子和陪伴新娘的女子,当然也就是替新郎、新娘迎接客人之人;宾客的随从,负责替宾主传言的人称“介”。

据《礼记·聘义》载:“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此为诸侯国之间交相聘问之礼。上公派出的卿有七个传言的随从,侯、伯之卿为五个,子、男之卿为三个。“介绍而传命”,绍,继也,紧密接续。“介绍”即指传递宾主之言的“介”并列,相继传话,这是极为尊敬的表示。

仆

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仆”(繁体字“僕”)是一个会意字,指“给事者”。

古时将人分为十等,“仆”地位低下,是第九等,仅比“台”高。

“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古代男子在国君面前自称“臣”,谦称自己为“仆”。

在汉字简化之前,“仆”和“僕”是两个不同的字。《说文解字》:“仆,顿也。”头向前着地倒下叫“仆”。本文讲的是仆人之“仆”。

仆,繁体字“僕”,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会意字,同时又栩栩如生地反映了古代奴仆所从事的工作。先来看右半部:中间是一个人;左下角的弧形线条代表腿;身前双手交叉;头部上面是“辛”,“辛”为刑刀,表示这个人曾受过刑,徐中舒先生认为这把刑刀即“剞劂(j~ju9)”,雕刻所用的刀具,“以示其人曾受黥刑”,黥(q!ng)刑即在脸上刻字涂墨;最奇特的是右下角指称奴隶身份的羽毛状尾饰,也有人说这是表示奴仆无衣蔽体。

再来看左半部:很明显这是一个簸箕之形,但是簸箕里面的五个黑点代表什么呢?甲骨文大家罗振玉先生释为粪弃之物;马叙伦先生则说像粪土之形;张舜徽先生则认为这五个黑点像米,乃奴仆双手持簸箕扬米去糠之形,并引《说文解字》“簸,扬米去糠也”加以证明。此说最有说服力。

仆,金文字形B,左边是人形,下面是两只手,刑刀上面是簸箕,省去了扬米去糠的动作。金文字形C,下面变成了两个“子”,连刑刀都省去了。金文字形D,簸箕变形得厉害,这个字形为小篆的讹变打下了基础。金文字形E,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工作。小篆字形F,簸箕之形讹变为“”(p%)。

《说文解字》:“仆,给事者。”给事即办事,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古者俘获之奴以之执事于家,或事种艺,或事簸扬,无人身自由,但附著于人,因谓之仆。”古时将人分为十等,除了王、公、大夫、士这四等统治阶层之外,包括奴隶在内的下等人则分为六等:皂(养马者),舆(赶车者),隶(服官役者),僚(出苦力的役徒),仆,台(家奴中最低贱者)。其中“仆”是第九等,仅比“台”高一个等级,可见地位之低下。

其实“臣”最初也是男性奴隶的称谓。《礼记·礼运》篇引述孔子的话说:“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公”指诸侯,仕于诸侯称“臣”;“家”指卿大夫,仕于卿大夫称“仆”。这就是在国君面前自称“臣”,以及古代男子谦称自己为“仆”的由来。

鲜为人知的是,最早的时候,仆人并不是指在家庭里侍候主人的人,而竟然是朝廷中的一种官职!《周礼》中有“射人”一职,职责之一是“大丧,与仆人迁尸”,周天子死后,射人和仆人一起为周天子迁移尸体。郑玄解释说:“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大仆”即“太仆”,是周天子的亲近之官,负责掌管周天子的衣服和起居,由此后世才引申指家庭中的仆人。

仓

发仓廪,赐贫穷(《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仓”(繁体字“倉”)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面像顶盖,顶盖下面的一横“则扃鐍处也”,“中像木板叠置可开闭者”,下面的口形,“像小木门可出谷者”。

“谷藏曰仓,米藏曰廪。”

中国民间有“抢收”“抢秋”的俗语。“抢”字亦由此引申。仓黄、苍黄、仓皇、仓惶等词皆有匆忙急迫之意。

古时候,圆形的谷仓叫“囷”,方形的谷仓叫“仓”。储藏兵器和兵车的叫“库”;收藏文书的叫“府”。

据《礼记·月令》载,季春之月,也就是春季的最后一个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孔颖达引用蔡邕的解释说:“谷藏曰仓,米藏曰廪。”收藏谷物的称“仓”,收藏米的称“廪”。管子有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可见仓廪在古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仓,繁体字“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谷仓的房顶,中间是进出的门,下面的口形,有人认为即是谷仓的主体部分。

针对这个字形,白川静先生说:“上有挡雨的仓顶,下有避免接触地面的支脚,中间部分放置装袋的谷物。这属于高床式的谷仓。”左民安先生则说:“其上是仓的屋顶,中心是粮仓的一扇门,下部是仓的基石,这种一扇门的仓在山东胶东一带是常见到的。”

以上各种释义略有差异。不过我更认同张舜徽先生的解释。他根据湖湘之间木造的藏谷之仓的形制,认为上面像顶盖,顶盖下面的一横“则扃鐍处也”,“扃鐍(ji4ng ju9)”即门闩锁钥,“中像木板叠置可开闭者”,下面的口形,“像小木门可出谷者”,并认为“盖古之遗制也”。就“仓”的象形而言,这是更细致的解说,非常有说服力。

仓,金文字形BC,中间部分略有变形,不大看得出仓门的形状了。小篆字形D,仓门部分,左笔下伸,右笔上缩,仓门的形状尽失。楷书字形则完全失去了造字的本义。

《说文解字》:“仓,谷藏也。仓黄取而藏之,故谓之仓。”何谓“仓黄”?南唐学者徐锴说:“谷熟,色苍黄也。”中国民间有“抢收”“抢秋”的俗语,庄稼色呈苍黄,成熟之时要抢时间突击收割,然后收到谷仓里去。仓黄、苍黄、仓皇、仓惶等词之所以有匆忙急迫之意,即由此而来;强夺财物之所以叫“抢”,也是由抢收入仓引申而来。

季秋之月是秋季的最后一个月,据《礼记·月令》载,这个月要“会天地之藏”,将五谷收入仓中,开始准备过冬了。“乃命冢宰,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藏帝藉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冢宰乃六卿之首;帝藉指天子借民力耕作的农田,常有千亩之数。每年春天,天子为争取收获以祭祀祖先,会选择吉日举行象征性的仪式,亲自操作农具耕地,以劝导百姓耕作;祗(zh~)敬必饬(ch#),恭敬又恭敬。神仓,郑玄解释说:“藏祭祀之谷为神仓。”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季秋之月,冢宰负责结束农事,将天子亲耕之田里的五谷收藏到神仓里去,以便用来恭敬地祭祀神灵。

即便是各种仓库,古人分类之细也令今人叹为观止。圆形的谷仓叫“囷(q$n)”,方形的谷仓才叫“仓”。储藏兵器和兵车的叫“库”,所谓“刀枪入库”,乃武功;收藏文书的叫“府”,所谓“胸有城府”,属文事。古时每逢饥荒或战乱,饥民们甚至挖掘鼠穴取粮,称之为“劫鼠仓”,因此从隋代开始,州县平时都要储存专用的粮食,以备荒年,这样的粮仓称作“义仓”,救济了无数的百姓,确实不负“义”的美名。

火

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火”是一个象形字。“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甲骨文字形像地面上三股火焰上腾之状。

古时所钻之木,要随着四季的变更而换用不同的木材,这叫“改火”或“改木”。

北魏兵制,士兵十人为一“火”,十人共用一个灶吃饭,灶要生火煮饭,十人同“火”而食,故称“火伴”。

“火”,这么简单的一个字,有趣在什么地方呢?

火,甲骨文字形A,很显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地面上三股火焰上腾之状。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甲骨文字形C,一股火焰旁边迸射出火星。值得注意的是“火”和“山”的区别,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说:“甲骨文中火字与山字形近易混,当据具体辞例辨别之。”

火,金文中尚未发现独体字,金文字形D金文“炎”字的偏旁,晚清学者林义光在《文源》中形容为“光焰迸射之形”。小篆字形E,彻底与“山”字区别开来。白川静先生就此解说道:“古字原为火苗的整体之形,今字‘火’为火苗之上火星飞散之形。”张舜徽先生则观察得更加仔细,他说“火”的甲骨文字形和金文的偏旁“皆半圜形,像火之上锐下阔,旁有火星迸出也”。《周礼·考工记》载“火以圜”,郑玄解释说:“为圜形似火也。”自篆体之后,“而圜形不可见矣”。

《说文解字》:“火,燬也。南方之行。炎而上。”汉代盛行五行学说,因此将“火”释为“南方之行”不过是对阴阳家言的附会。至于说“火,燬也”,刘熙在《释名·释天》中解释得很清楚:“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

《论语·阳货》篇中,宰我对孔子议论,希望缩短为父母守三年之丧的规定时说:“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同旧谷、新谷一样,“钻燧改火”也是表示时间的变迁。但什么叫“改火”呢?“燧”即木燧,古人出门要随身携带,以便钻木取火。不过古时所钻之木,要随着四季的变更而换用不同的木材,这叫“改火”或“改木”。东汉学者马融解释说:“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为什么要“改火”呢?《周礼》中有司爟(gu3n)一职,“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贾公彦注解道:“火虽是一,四时以木为变,所以禳去时气之疾也。”禳(r1ng),去除。之所以换用不同的木材,是为了去除时疾,比如春天用榆木和柳木,夏天再用就会有毒,因此要换用适合夏日所用的枣木和杏木。

《木兰辞》中写道,木兰打完仗回到家,恢复了女儿身的妆扮之后,“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按照北魏兵制,士兵十人为一“火”,十人共用一个灶吃饭,灶要生火煮饭,十人同“火”而食,故称“火伴”。唐代沿用了这一建制,据《新唐书·兵志》载:“十人为火,火有长。”可见“火伴”本来是一个军事术语,后来词义从同灶吃饭的士兵扩展成了同伴的称谓,“火”字也添加了一个单人旁,写成“伙伴”了。“伙食”“伙房”“伙夫”“同伙”的称谓也是由此而来。

正

终日射侯,不出正兮(《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正”是一个会意字,“有正确、纠正之义,并有纯正之义”。

“正”用于“岁之首月也”,即正月。帝王即位称“元年”,将岁之首月称“正月”。

“正”是义项繁多的汉字之一。关于“正”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历代的学者们争议颇多,因此对“正”字的本义也多有分歧。在这种种分歧之中,也出现了一些有趣的观点。

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脚,而且是左脚,最长的一画表示左脚最上面的大脚趾。这只脚就是“止”的甲骨文字形。上面填实的椭圆点表示什么呢?学者们就是在这里出现了分歧。先来看甲骨文字形B,上面变成了方方正正的口形。甲骨文字形C,下面的脚变成了右脚。徐中舒先生认为上面的口形“像人所居之邑”,下面的脚“表举趾往邑,会征行之义,为征之本字”。裘锡圭先生认为上面的口形“代表行程的目的地”,下面的“止”“表示向目的地行进”,因而“正”字的本义是远行。白川静先生则认为“正”字“本来义示向着城邑逼近,义为征伐以及征服”。

正,金文字形D,上面填实成了圆点。金文字形E,上面也是填实的椭圆点。金文字形F,上面填实的圆点和下面的“止”连在了一起。金文字形G,上面讹变为一横,为小篆字形H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正,是也。从止,一以止。”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所做的解说,但上面的“一”乃属讹变。《说文解字》:“是,直也。”因此许慎的意思就是说,“正”字的本义是这只脚直直地往前走。张舜徽先生根据金文字形上面填实的圆点认为:“像止前有物阻之,不得行进也。乃阻止之止本字。凡云停止静止,当以正为本字。”并感叹“后世引申义行而本义废”。

林义光则根据金文字形认为上面填实的圆点“像正鹄形”。所谓“正鹄”,指箭靶的中心。古人常举行射礼,关于射箭的靶子,郑玄说:“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侯”是整个一面箭靶,方十尺;“鹄”缩小到四尺;“正”又缩小到二尺;“质”又缩小到四寸。《诗经·猗嗟》中有“终日射侯,不出正兮”的诗句,意思是箭箭不离“正”这二尺见方的靶心,可谓神射手。因此林义光认为“正”的本义当为正鹄。此说颇为新颖,但却与甲骨文字形BC相差甚远,而且“正”的各种字形中,下面的那只脚是有方向性的,因此释为“向着城邑逼近”更有说服力,甲骨卜辞中也正是将“正”用为征伐之意。

白川静先生完美地解释了“正”的本义和引申义:“向被征服的地方的人民征税,谓‘征’。这样的统治方法曰‘政’。对被征服地的人们施以重压,强制纳税,此谓‘政’,而将这样的统治方法认作正当、正义。由此,‘正’有了正确、纠正之义,并有纯正之义。”

“正”还有一个读音zh8ng,仅用于“岁之首月也”,即正月。杜预解释说:“凡人君即位,欲其体元以居正,故不言一年一月也。”所谓“体元居正”,意思是人君以天地之元气为本,常居正道而施仁政,因此帝王即位称“元年”,而将岁之首月称“正月”。

旦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史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旦”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日”,一轮太阳,下面是其倒影。本义就是早晨,夜刚尽,日初出,天刚破晓。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昧”是昏暗不明,“昧旦”即将明未明,正是“旦”字字形的形象写照。

引申将农历每月的第一天也称作“旦”。

“旦”作为一种戏曲角色,乃是对伎女(女歌舞艺人)的称呼。

“旦”这个字,今天最常用的义项是元旦和戏曲中扮演妇女的旦角。我们先来看作为时辰的“旦”字的字形,再来探讨“旦”为什么可以作为戏曲角色的称谓。

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日”,一轮太阳,下面是太阳的倒影。据此则造出这个字的时候,古人是在水边观察日出。甲骨文字形B,上面的“日”省去了中间的一点。甲骨文字形C,上下两个“日”,更像太阳及其倒影。金文字形DE,下面填实并连为一体,表示太阳刚刚从水面或者海面上升起。金文字形F,太阳似乎挣脱着,拼命从水面或者海面上冉冉升起。小篆字形G,日影讹为“一”。

《说文解字》根据小篆字形解释说:“旦,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旦”是太阳从地面上升起之形,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旦”的字形是从河面或者海面上升起,因此“旦”的本义就是早晨,夜刚尽,日初出,天刚破晓。《诗经·女曰鸡鸣》中的名句“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昧”是昏暗不明,“昧旦”即将明未明,正是“旦”字字形的形象写照。

“旦”是一天的开始,因此引申将农历每月的第一天也称作“旦”,每月初一亦称“朔”,“朔旦”连用即指初一;再引申将新年的第一天也称作“旦”,比如“元旦”,南宋吴自牧所著《梦粱录》中说:“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现在则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作“元旦”。

古时有一种刑罚叫“城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下令烧书,“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黥”是墨刑,将犯人刻面染墨作为标记。“城旦”是一种需要服四年的刑罚,应劭解释说:“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四岁刑也。”天刚破晓就要起床筑城,而且还要坚持四年之久,真是辛苦!妇人力弱不能筑城,则罚去舂米,也是四岁刑。

古人将盟誓称作“旦旦”,出自《诗经·氓》“信誓旦旦”的诗句,指着初升的太阳起誓,以表明自己皎如白日的心迹。

至于戏曲中扮演妇女的角色称“旦”,则历代争论颇多。有“反言说”:“旦为妇人,昏夜所用,故反言旦。”有“省笔说”:“伶人粗伧,识字无多,始而减笔,继而误写,久之一种流传,遂为专门之名词,明知其误而不可改矣……小旦,小姐也,先去女旁,后又改且为旦,但图省笔而已。”(《清稗类钞》)有“动物说”:“狚,猿之雌者,其性好淫,今俗讹为旦。”(《通俗编》)

王国维在《古剧脚色考》中认为:“旦名之所本虽不可知,然宋金之际,必呼妇人为旦;故宋杂剧有装旦,装旦之为假妇人,犹装孤之为假官也。至于元人,犹目张奔儿为风流旦,李娇儿为温柔旦(《青楼集》),此亦旦本伎女之称之一证。”此说最为可靠,因此“旦”乃是对伎女(女歌舞艺人)的称呼。

田

叔于田,乘乘马(《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田”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田”字的外框就是这种是为了防止禽兽逃逸出去;里面的横竖线条表示“防内划分之狩猎区域”。

最初为田猎之所,农耕之田是后来的引申义。

田地,田野,还有哪个字比“田”字的义项更清晰呢?即使从今天的字形来看,这个字也像极了块状的田地。但是,古人的生活远比我们的想象要丰富得多,“田”就是一例。

田,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像的就是田地之形,四周框住的是田地的四边,中间的横竖线条表示田间的小路,即纵横的阡陌。甲骨文字形B,中间是两横两竖。甲骨文字形C,跟今天所用的“田”字一模一样。金文字形D,白川静先生敏锐地观察到甲骨文的“田”字都呈长方形,而金文的“田”字都呈正方形。小篆字形E,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张舜徽先生说:“树谷之田鳞次比列,阡陌相联,封畛沟洫,有条不紊,故许君直以陈训田。田、陈古同音,《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这段话牵涉到田姓的起源。陈国内乱,陈厉公的儿子陈完逃到了齐国,齐桓公把他封在“田”这个地方,陈完不愿意再以故国为姓,而田、陈古时同音,遂以封地为姓,改姓田氏。段玉裁则说“取其陈列之整齐谓之田”。

那么,“田”的本义果真是耕种的田地吗?徐中舒先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他说:“像田猎战阵之形。古代贵族有囿以为田猎之所,囿有封以为疆界,亦即堤防,其形方,因谓之防。”“田”字的外框就是这种“防”,是为了防止禽兽逃逸出去;“田”字里面的横竖线条表示“防内划分之狩猎区域”。他接着说:“围场之防,就田猎言,本以限禽兽之足,就封建言,则为封疆之界,故此古代之封疆,必为方形。而殷代行井田制,其井田之形亦必为方形。此井田乃农耕之田,已非田猎之所。后世不知农田阡陌之形初本田猎战阵之制。”

这段话说得很明白,而且远古人类在农耕之前确实是以狩猎为生的,因此将“田”字释为田猎之所是最有说服力的,农耕之田不过是后来的引申义。徐中舒先生所说的“古代贵族有囿以为田猎之所”,这个“囿”字,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解释说:“古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以讲武事,然不欲驰骛于稼穑场圃之中,故度闲旷之地以为囿也。”其实是先有狩猎活动,然后才有农耕,朱熹是根据中国古代进入农耕文明之后的情况所做的解说,因而把次序颠倒了。

白川静先生也指出:“甲骨文、金文文献中,‘田’常指田猎。《书经》《诗经》中亦有‘田’义指田猎之用例。”《诗经·大叔于田》是一首描述郑武公的次子共叔段出行狩猎的宏大诗篇,在每段的开篇吟咏道:“叔于田,乘乘马。”“叔于田,乘乘黄。”“叔于田,乘乘鸨。”“乘马”指四匹马拉的车,“乘黄”指四匹黄色的马拉的车,“乘鸨”指四匹毛色黑白相杂的马拉的车。下面还有“暴虎”(空手搏虎)、“射”等场景的描写,可见“田”就是田猎,正是用的“田”的本义。

史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史”是一个会意字,以手持干捕猎。甲骨文字形右下方是一只手,左手持的是“干”的简化。

“史”字的本义是指管理狩猎或记录猎获物的人,后来引申为记录国家大事的人叫“史官”。

记言,记行,乃是“史”的两大职责。

“史”就是历史,是已发生过的事实的记载。已发生过的事实,无非言、行两种,这一点古人区分得非常清楚。我们来看看这个“史”字到底是怎样记载过去的言、行的。

史,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下方是一只手,毫无疑义,这只手持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先来看许慎的解释。《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许慎认为这只手持的是“中”,会意为中正记事。白川静先生也认为手持的是“中”,但他说这个“中”是指旗杆上绑着“置有祷辞的祝咒之器”,“史”义示右手高举绑有此器的木杆,祈拜神灵,因此“史”的本义是“先王之祭”。冯时先生也认为“史”字“实为手执灵旗之形”,“其本义即奉旗兵祷”。

以上解释都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将手持的东西误认作“中”,但“中”的甲骨文字形与此字形不符,只是形状相近才导致了误认。

张舜徽先生总结了历代学者的观点:有说手持的东西是簿书,有说是简册,有说是“盛筭之器”,“筭”即计算所用的筹码,有说是“作书之笔”。谢彦华根据《礼记·曲礼上》中“史载笔”的记载,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乃是“笔”的省写,“笔”是后出字,最初写作“聿”。但“聿”的甲骨文字形也与此字形不符。张舜徽先生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是“龟”的古字的省写和伪写,“由传写之人贪省笔以轻其功”,而“远古记事,契龟为先,史字实象之矣”。

以上种种解释都颇为勉强。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是“干”的简化,“干”是上端有杈的捕猎器,“史”的字形将上端的杈省去。“古以捕猎生产为事,故从又持干即会事意。”因此他认为“史”乃是“事”字的初文。

徐中舒先生的解释最有说服力。甲骨卜辞中有“在北,史有隻(获)羌”“在北,史亡其隻(获)羌”的记载,王力先生认为“史”是官名:“殷代有史,为驻守边疆的武官。”此武官在西部边疆捕获羌人,正是“史”字以手持干捕猎的形象写照。左民安先生说:“‘史’字的本义是指管理狩猎或记录猎获物的人,后来引申为记录国家大事的人叫‘史官’。”此说大致不差。

史,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D,更像“干”形。小篆字形E,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义了。

《礼记·玉藻》中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这是说天子的举动由左史记录,《春秋》即此类;天子的言行由右史记录,《尚书》即此类。《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孔颖达解释说:“是大史记动作之事,在君左厢记事,则大史为左史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孔颖达解释说:“是皆言诰之事,是内史所掌在君之右,故为右史。”记言,记行,乃是“史”的两大职责。

央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央”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脖颈上戴着一面枷。本义就是人戴枷受刑,由此有了正中、中央之义。

“央”可以表示中央、一半,又可表示中央、一半发展到尽头。

从“人戴枷受刑”的本义,遂有央求之义。

“央”字的字形,从古至今几乎都没有什么变化。而且“未央”一词,今天都理解为未尽,“央”明明是中央之义,为什么会具备尽头的义项呢?很多人都困惑不解。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有趣的汉字是如何造出来的。

央,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脖颈上戴着一面枷。金文字形BC,大同小异。小篆字形D,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央,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冂(ji4ng)”本来指城垣的边界,张舜徽先生认为家里的门作为界限也可以称“冂”,“人正立在门之中,斯中央之义所自出”。这是根据小篆字形得出的结论,与甲骨文字形中向上套住脖颈的枷形完全不符,因此“央”的本义就是人戴枷受刑,乃是“殃”的本字。白川静先生说:“枷刑不是将枷锁铐在手足而是铐在身体正中的脖颈上,由此‘央’有了正中、中央之义。”词义分化之后,后人为“央”添加了一个表示残骨之形的“歹”,另造出灾殃之“殃”。

《诗经·庭燎》开篇就吟咏道:“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这是描写周宣王中兴,诸侯们不敢懈怠,前来早朝的场景。开篇即模仿周宣王的口吻,问道:“现在到了夜里的什么时候了?”庭燎是宫廷中立在地上用来照明的大烛,以苇、薪制成。夜未央,夜晚未半。有人认为是指夜晚未尽,但下文还有“夜未艾”“夜乡晨”的诗句,“艾”意为久,“乡晨”即“向晨”,接近清晨,可见“夜未央”“夜未艾”“夜乡晨”是渐进的时间描述,“未央”乃未到夜中之意,仍然使用的是“央”的本义。

据《汉书·外戚传》载,汉武帝亲自作赋纪念死去的宠妃李夫人,其中有“惜蕃华之未央”之句,颜师古解释说:“未央犹未半也,言年岁未半而早落蕃华,故痛惜之。”李夫人早卒,当然“年岁未半”,没有活到一半的年龄就死了。

至于“未央”后来引申为令很多人困惑不解的未尽之意,这是本书中屡屡提到的汉语的一个独特现象,即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一个字或词既可表示正面意思又可表示反面意思。具体到“未央”之“央”,既可表示中央、一半,又可引申开去,表示中央、一半发展到尽头。《说文解字》:“央,一曰久也。”这就是“未央”一词为何可以表示未尽之意的由来。

“央”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义项:央求、恳求。如果“央”像“人正立在门之内”的样子,那么这个义项就成了无源之水,完全无法解释得通。但是正如“央”的甲骨文字形所示,脖颈上戴枷必定非常痛苦,那么这位犯人哀恳求情,请求、央求狱吏给松一松的情状就是顺理成章之事,“央”的这个义项即由此引申而来。

旧

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旧”是一个会意字,怪鸱也。甲骨文字形上部是一只鸟,头上有毛角,瞪着两只大眼睛。下部是鸟巢。引申出长久之义。

在表示过去的、原先的意思时,“旧”多含褒义。

“旧”的繁体字是“舊”,许慎认为这个字“从萑臼声”,这是根据小篆字形F作出的解说,如果他老人家见过甲骨文,想必就不会这样说了。

旧,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只鸟,头上有毛角,瞪着两只大眼睛。下部是鸟巢。这只鸟就是猫头鹰。《说文解字》:“旧,鸱旧,旧留也。”徐锴进一步解释说:“即怪鸱也。今借为新旧字。”

猫头鹰这一类的鸟被古人命名为“鸱(ch~)”或“鸱鸮(xi`o)”。《诗经》中有一首诗,名字就叫《鸱鸮》,一开篇就痛心地吟咏道:“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古人认为鸱鸮是一种恶鸟,“昼常伏处,至夜每出攫他鸟子为食”,所以这首诗的作者含悲乞求:鸱鸮啊鸱鸮,既然攫取了我的稚子,请不要再毁坏我的鸟巢。“既取我子,无毁我室”这句诗就是“旧”的甲骨文字形的形象写照:鸱鸮飞到别的鸟儿的鸟巢里,攫取了幼鸟。该字形下部的鸟巢即是别的鸟儿的鸟巢。

旧,甲骨文字形B,下部更像鸟巢的样子,猫头鹰头上的毛角其实就是两只耳朵。金文字形C,这个字开始变形:头上的毛角变得好像草字头,下部的鸟巢里面添加了两点,为小篆字形下面的“臼”打下了基础。这个鸟巢的变形使白川静先生认为像捕鸟用的猎具:“‘舊’义示用猎具臼夹住耳鸮双脚,使其无法飞去,将其捕捉。耳鸮昼间视力很差,很容易抓住腿脚将其捕获。”金文字形D,下部的鸟巢确实像带有齿状的猎具。金文字形E,下部彻底变成了“臼”,小篆字形F就是根据金文字形而来,以至于许慎误释为“从萑臼声”。楷书字形则完全不知所云。

《诗经·东山》篇中吟咏道:“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这是一位从军出征的人对妻子的怀念:她新婚的时候是那么美好,现在时间这么久了会怎样呢?“旧”为什么会有长久的义项呢?白川静先生认为:“耳鸮被抓住双脚不能飞动,只能长时间驻足不动,由此衍生出历时长久之义,历时长久则变旧,从而有了古旧之义。”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传说古人捕捉时,先拣一旧鸟为媒,以原鸟捕新鸟,对新捕的鸟来说,原先的鸟即为旧。”还有学者认为是借字,正如徐锴所说“今借为新旧字”。

不过我倒认为,古人既然将鸱鸮“既取我子”的特性形诸诗篇,那么一定经过了长久的观察,同时“既取我子”也是一种历时长久的行为,年年都在发生,因此才从这种特性引申出长久之义。古人看到“既取我子”的行为,立刻就回想起往年发生的相同的事情,因此“旧”又有过去的、原先的意思。

不过有趣的是,跟这种伤痛的联想不同,“旧”在表达原有的这个意思的时候,多含褒义,比如《诗经·召旻》中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这里的“旧”指忠心耿耿的老臣。故交、老朋友也叫“旧”,比如与谁谁谁“有旧”,就是指老交情。至于怀旧、念旧、亲戚故旧这些词就更不用说了,当然都是褒义词。

矢

独寐寤言,永矢弗谖(《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矢”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部是箭头,中间是箭杆,下部是箭尾。古人解释为“弓弩矢也……象镝、栝、羽之形”。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弓矢”一职,“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

“矢”亦通“誓”,有云“独寐寤言,永矢弗谖”。

矢者,箭也,尽人皆知。不过古人对“矢”的分类非常细,冷兵器时代结束之后,“矢”的有趣的分类再也不为今人所知了。

矢,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共分为三个部分:上部是箭头,中间是箭杆,下部是箭尾。《说文解字》:“矢,弓弩矢也……象镝、栝、羽之形。”箭杆一望便知,因此许慎的解释省去了箭杆;“镝”就是箭头,不过在“矢”的这个字形中,上部的箭头处有三个小孔,可知这支箭乃是“鸣镝”,即响箭,箭上凿有三个小孔,箭射出去后,被风声所激,三个小孔就会发出响声,考古出土的箭中有很多这种形制的鸣镝,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冒顿单于最先制成此箭,训练兵士听到鸣镝之声就齐齐射箭,然后用此计射杀了父亲,从而自立为单于;“栝(ku7)”是箭末扣在弓弦上的地方,即箭尾交叉之处的顶端;“羽”当然就是鸟羽,缀在箭尾,为的是让箭飞得更稳。

矢,甲骨文字形B,这支箭是一支普通的箭,不再是鸣镝。甲骨文字形C,箭杆和箭尾相交处添加了一短横,有人认为这是将箭羽缚牢而缠绕的丝线,我认为这是一个指事符号,将箭搭在弓弦上然后用力拉开,这个指事符号表示弓拉满后箭杆中部的平衡之处。金文字形DE,箭杆中部的臃肿圆点更像弓拉满后和箭杆的组合指事,表示这是箭杆中部的平衡之处。金文字形F,中部同样是一横。小篆字形G,中部的一横拉长,不大看得出箭的形状了。楷体字形则变形得更厉害。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弓矢”一职,“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所谓“六弓”,分别是:力量强劲,可以远射甲革坚硬之物的王弓和弧弓;力量较弱,只能近射箭靶和鸟兽的夹弓和庾弓;力量居中,习射者和使者所用的唐弓和大弓。所谓“四弩”,分别是:有利攻守的夹弩和庾弩,有利车战野战的唐弩和大弩。所谓“八矢”,分别是:利火射,用于守城车战的枉矢和絜(ji9)矢;用于近射田猎的杀矢和h5u)矢;用来射飞鸟的矰(z8ng)矢和茀(f%)矢;用于射礼和习射的恒矢和庳(b#)矢。

《诗经·考槃》中有“独寐寤言,永矢弗谖”“独寐寤歌,永矢弗过”“独寐寤宿,永矢弗告”的诗句。寐寤,睡和醒,指日夜;谖(xu`n),忘记。这是关于贤德之人的赞歌,描述他即使独自度日,仍然发誓不忘正道。其中“矢”通“誓”。“矢”为什么能够通“誓”呢?“誓”的本义是折箭为誓以相约束,本来是军旅所用。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士师一职,所掌五戒之一即是“一曰誓,用之于军旅”,箭乃军用之物,折箭为誓以约束将士听从号令,因此“矢”可通“誓”。

印

杓窊,鸷鸟总称,以为印纽(《辽史》)

汉字身世小档案

“印”是一个会意字,从爪从人。甲骨文字形左上是一只手(“爪”),右下是一个跪着的人形,乃是古代刑罚“墨刑”的形象写照。

“印堂”一词即从这项刑罚而来。

“印”引申为印章,即从给犯人刺墨而来。

《说文解字》:“印,执政所持信也。”段玉裁解释说:“凡有官守者皆曰执政,其所持之节信曰印。”许慎和段玉裁的解释也就是今天“印”的意思:印章。但是“印”字最初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意思。

印,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上是一只手(“爪”),右下是一个跪着的人形,徐中舒先生认为“像以手抑人使之跽伏之形”,因此“印”“抑”本为一字。甲骨文字形B,这个人完全跪下了。甲骨文字形CD,手似乎紧紧地按到了这个人的额头上。金文字形E,这个人是半俯身的样子。金文字形F,这个人被按得深深地躬下了身子,似乎能感受到他痛苦的状态。小篆字形G,上面还是“爪”,下面变形得厉害,不大看得出人形了。楷书字形则变成了左右结构。

张舜徽先生说:“印字从爪从人,其本义当为人用爪按物。太古取信于人,率以手指按记,用为证验。今乡僻犹多用手印,其遗法也。此乃印信之所由起。”这个解释有两点不通之处:第一,“其本义当为人用爪按物”,但字形却明明是人用爪按人,而不是按物;第二,“以手指按记,用为证验”,手印都是按在比如合同等纸张或物体上,这才能作为证验,没有听说过按在人身上的。

那么,“印”字为什么用从爪从人来会意呢?我非常怀疑这个字乃是一项刑罚的形象写照。这项刑罚即五刑之一的黥,又叫墨刑,在犯人的额上刻字作为标记,再用墨涂黑。郑玄在为《周礼》所作的注中解释说:“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言刻额为疮,以墨塞疮孔,令变色也。”这项刑罚的用意在于使犯人终身带有耻辱性的标记,强制从事各种劳役的时候不会逃跑。

“印”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之所以用“爪”紧紧地按住这个人的头部,正是施以墨刑的如实写照!之所以用“爪”而不用“手”,如同宋代字书《集韵》所说,“爪”是“覆手取物”,这就是“印”的字形中“爪”和人的额头紧密相连的原因。《水浒传》第八回载:“原来宋时,但是犯人徒流迁徙的,都脸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唤做‘打金印’。”此乃“印”字和墨刑之间关系的遗制。

古代相术中有“印堂”的术语,指额头中部、两眉之间的地方。为什么称“印堂”?一直没有语源学上的权威论证。而印堂处恰恰是犯人刺墨之处,因此我认为“印堂”即从这项刑罚而来。“堂”是“高显貌”,二人一照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最为高显的额头,此为“印堂”之“堂”的由来;而犯人刺墨之处最为显眼,观察此处的气色即可判定犯人的身体状况,此为“印堂”之“印”的由来。这才是“印堂”一词的真正语源,后来引申用作相术术语。

“印”引申为印章,即从给犯人刺墨而来。刺墨需要用力按压,印章也需要用力按压。古时印章的形制颇多,举一种最有趣的印章。据《辽史·国语解》记载:“杓窊印,杓窊,鸷鸟总称,以为印纽,取疾速之义,凡调发军马则用之。”“杓窊(sh1ow`)”是契丹语,鹰类鸷鸟的总称,调发军马贵在疾速,因此用以为印。印必有孔,称作“印纽”;以带穿之,称作“印绶”。根据级别的高低,印有金印、银印、铜印之分,印绶也有紫绶、青绶、黑绶、黄绶之别,此不赘言。

召

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吕氏春秋》)

汉字身世小档案

“召”的甲骨文充分反映了先民们宾客酬酢的礼仪以及宴饮的酒食等各种细节。

“召”是一个会意字,表示召请客人来饮酒吃肉。

“召”的本义即为招神,后来才用于一般人,引申为召见、召唤、召呼之义。

“召”这个字大概可以称得上最有趣的汉字之一,而且造字过程极其繁琐复杂,充分反映了先民们宾客酬酢的礼仪以及宴饮的酒食等各种细节。这些细节都浓缩在一个字的字形里面,也充分体现了甲骨文的象形起源。

召,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动用了多达八种象形字符来参与会意过程,共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先看下部的“田”字形,这不是“田”,而是放置器物的支架,也有人认为是加热的设备。这个支架上面放置的是什么器物呢?再来看字形的中部,左右是两只手,中间是酒樽,原来,放置在支架上面的器物就是酒樽。最后看字形的上部,左右也是两只手,中间的上面是“匕”,即取食的汤匙,下面的口形表示饮酒入口。这八种字符会意为:以手持匕,从放置在“田”字形支架上的酒樽中舀取美酒,供宾客饮用。徐中舒先生说:“以手持匕挹取酒醴,表示主宾相见,相互绍介,侑于樽俎之间,当为绍介之绍初文。”他认为这个字形即是“绍”的本字。

召,甲骨文字形B,省去了酒樽,下部更像支架,支架上还有两个相背的柱状物,用来更牢固稳妥地放置酒樽。甲骨文字形C,大同小异,下部则更像承纳酒樽的支架。甲骨文字形D,对繁复的字形彻底加以简化,仅用匕和口来会意挹取酒醴入口之意。不过这个简化后的字形中的口形,从形状上看更像盛酒的器具,用匕从酒樽中舀酒,舀酒当然是为了饮之入口。金文字形E,与甲骨文字形A一样繁琐复杂。金文字形F,有趣的是,在酒樽上面又添加了一个“月”形,表示这是一块肉,边饮酒边吃肉。金文字形G,紧承甲骨文字形D小篆字形H,采用了加以简化的匕、口组合。

《说文解字》:“召,呼也。从口刀声。”许慎把“匕”误为“刀”,因此误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吕氏春秋·分职》中的一段话最符合“召”的本义:“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明日不拜乐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意思是请来的客人饮酒欣赏歌舞之后,不感谢让自己快乐的歌者舞者,而感谢主人,是因为这一切娱乐都出于主人的安排。“召客”之“召”,正是召请客人来饮酒吃肉,恰是“召”字字形的如实写照。

周代初期,周公和召公是辅佐周王室的两位名臣,白川静先生认为召公是一位祭祀神灵的圣职人员,金文的“召”字“义示供酒祈祷,迎接降临之神”,因此“召公属于招神的圣职者”,而“召”的本义即为招神,后来才用于一般人,引申为召见、召唤、召呼之义。不过从宴饮宾客的日常生活角度来释义更具有说服力,此即林义光所谓“酒食财物,皆所以招人也”。

出

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仪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出”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右两边代表十字路口,中间的上部是一只脚,下部的口形表示居处。指人从自己的居处出行。

在古时,如果妻子有不顺父母等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妻子休弃,称作“出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

“出阁”是“出閤”的误写。闱、闺、閤是宫中的三道门户,因此闺闱和闺閤引申指女人的内室,出嫁即为“出閤”。

“出”与“入”相对,出来,出去。看似简单的一个字,古时候的含义却极其丰富。这个字不但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的一个侧面,而且还跟丧服制度密切相关。

出,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边代表十字路口,中间的上部是一只脚,下部的口形表示居处,整个字形会意为人从自己的居处出行。甲骨文字形B,十字路口省去了半边。甲骨文字形C,徐中舒先生说下部像“古代穴居之洞穴。故甲骨文出字像人自穴居外出之形”。甲骨文字形D,下面更像穴居之处。甲骨文字形E,有人认为下面的口形表示城邑,但从字形演变来看,还是以穴居或居处最为贴切。金文字形F,大同小异。金文字形G,穴居之处或居处变为短短的一条曲线,林义光认为“像足迹自隐处出行之形”。小篆字形H,上面的足形讹变为“山”,为楷书字形两个上下相连的“山”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出,进也。像草木益滋上出达也。”即使根据小篆字形,“出”字上面的字符也并不像草木生长的样子,因此许慎的解释是错误的。张舜徽先生举《礼记·月令》“句者毕出,萌者尽达”的描述,认为用的就是“出”的本义。草木出土时,弯者称“句”,直者称“萌”。其实这只不过是引申义而已。

“出”这个字怎么跟婚姻制度和丧服制度有关呢?我们先来看《仪礼·丧服》中的规定:“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期”指服丧一年。此处所说的服丧一年有三种情况:第一,母亲死了而父亲还健在,要为母亲服丧一年;第二,丈夫为死去的妻子服丧一年;第三,被休弃妻子的儿子,要为死去的生母服丧一年。不过紧接着还有一条规定:“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意思是:被休弃妻子的儿子,如果成为父亲的继承人,那么不能为被休弃的生母服丧。

其中“出妻”指被休弃的妻子。据《孔子家语·本命解》载,孔子说“妇有七出”:“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如果妻子有这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妻子休弃,称作“出妻”。这当然是男权社会的陋习。

需要辨析的是“出阁”一词。“出阁”指女子出嫁,尽人皆知,但其实却是“出閤”的误写。“阁”和“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形近音同,后人不察,一概将“閤”误写作“阁”。“阁”是“所以止扉者”,开门之后,为了防止门扇自动合上,用两根长木桩放置到门扇两旁,这两根长木桩就叫“阁”;而“閤”是“门旁户也”,大门旁边另开的小门。

《尔雅·释宫》:“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闱、闺、閤,三道宫中的门户,一个比一个小,因此闺闱和闺閤引申而借指女人的内室,出嫁即为“出閤”。

吉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吉”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是避过陷阱。与此相对,掉进陷阱为“凶”。

“善”只是“吉”的引申义。

“吉”大概是引起争议最多的汉字之一,尤其是甲骨文发现以来,学者们众说纷纭,迄今未有定论。《说文解字》:“吉,善也。从士口。”“从士口”为什么就能表达“善”的意思呢?这是没有见过甲骨文的许慎所无法自圆其说的。我们来看看学者们都是怎么解说这个字的。

吉,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上下两个字符都代表什么东西,会意的又是什么意思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列举了前辈学者的几种解说。

一、“郭沫若以为像牡器。”所谓“牡器”是指雄性生殖器。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就是根据这个观点总结说:“是容器里盛有一个士(男性生殖器)形玉器的形象,表示正在举行一个求福的祭典。俗称小男孩的生殖器为‘吉巴’,可证‘士’为雄性生殖器形。”

二、“于省吾尝谓像句形,下从之口为卢。”所谓“q$)卢”是指盛饭器。

三、“吴其昌谓吉皆像一斧一砧之形。”

以上三种解说何以能够会意为善和吉利之义?颇为牵强。

白川静先生认为上面“乃小钺头刃部向下之形”,钺是一种类似大斧的兵器,“具有肃清邪恶之力”;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整个字形会意为在此祝咒之器上“置放神圣之钺,用来保护祈祷的效果”,这就叫“吉”。“在钺的庇护下,祈祷产生积极效果,心愿得意实现,人们变得幸福,充满吉祥,因此‘吉’有吉利、幸福、吉庆等义。”

张舜徽先生的解说最为我所信服。他的训诂方法是吉、凶相对,因此二者的本义相关。“凶像地穿交陷其中,吉之得义,亦适与此相反。”“凶”字外面的字符即陷阱之形,陷阱上用树枝、杂草、泥土遮盖起来,野兽一踩就掉了进去;里面的叉形就是树枝掉进陷阱中的象形。“坑既掩盖,又恐人行经过误堕其中,于是为立标识于上,使人觉察而勿近焉,此吉义之所由生也。”据此则“吉”的字形中,下面是陷阱之形,中间的一横表示掩盖物,上面的字符“乃所立标识之物所以告人者也。其物或为木牌,或用树枝,均无不可”。

吉,甲骨文字形BC,上面的东西真像标识之物。金文字形D,与“凶”字外面的陷阱之形何其相似!金文字形E,上面讹变为“士”,为“吉”字的定型打下了基础。金文字形F,上面讹变为人形。小篆字形G,张舜徽先生感叹道:“自篆书过求匀整,变为从士从口,而造字时之原意亡矣。”

掉进陷阱为“凶”,那么避过陷阱当然为“吉”,这就是“吉”的本义:吉利。“善”只是引申义。《诗经·野有死麕(j$n,獐子)》篇中的名句“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吉”就作为“士”的美称。“诱”不是引诱,而是引导,此处是指这位“吉士”用白茅包着猎获的獐子向怀春的女子求婚。

老

凡事要好,须问三老(《增广贤文》)

汉字身世小档案

“老”是一个象形字,整个甲骨文字形就是一位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的模样。

古人称六十岁以上为老人,有所谓上寿、中寿、下寿之分。

周代时,乡、县、郡先后设置了“三老”这一职位,职责是掌教化。后来又完善为“三老五更”制度。

从明代开始编撰并不断增补的蒙学读物《增广贤文》一书中记录了一则谚语:“凡事要好,须问三老。”很多人不明白这句谚语的意思,原因在于不懂得古时的“三老”制度。我们先从“老”这个有趣的字讲起。

老,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位老人的样子:最上面是老人的长发,往下是老人的面部,面部中间的一点代表眼睛,下部是老人驼背之形,左边和手相连的一竖代表拐杖。整个字形就是一位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的模样。甲骨文字形B,驼背和手持拐杖的样子更明显。甲骨文字形C,老人转了个方向,面朝左。金文字形D,上面的长发扎了起来,成了一个发髻,下面还是驼背之形,但是左下角的拐杖变形得很厉害,看起来就像一个“匕”字,这就为小篆字形E正式讹变为“匕”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这是就小篆字形所作的解释,其实并不从“匕”。“考”和“老”是同源字,都是年老之意,因此许慎用来互训。

古人称六十岁以上为老人,有所谓上寿、中寿、下寿之分,上寿和中寿自不必说,连下寿都以六十岁为底线。六十岁以上还有详细的区分:六十曰耆(q!),七十曰老,八十、九十都叫耄(m3o),八十曰耋(di9),九十曰耈(g6u)。

周代时,乡、县、郡先后设置了“三老”这一职位,职责是掌教化。“三老”不是三位老人,而是一位老人,每个乡设一位“三老”,各乡中再选拔出来一人,担任县里的“三老”,县令、县丞、县尉有了什么疑难问题都要向他请教。后来又完善为“三老五更”制度:三老和五更各由一人担任,是周天子亲自从年老的退休官员中选拔出来的,天子以对待父亲的礼节尊三老,以对待兄长的礼节尊五更,这是给天下人作孝悌的榜样。《礼记·乐记》:“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历朝历代都把三老和五更养在太学里。

三老和五更各自都是一位老人,为什么分别叫三老、五更呢?有两种不同的说法,而且有趣的是,这两种说法都出自郑玄一人之口。在为《礼记·文王世子》作的注中,郑玄说之所以以“三”和“五”来命名,是“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三辰指日、月、星,五星指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三老取三辰之义,五更取五星之义,象征着三老和五更的德行可以照耀天下,作天下人的楷模。不过在为《礼记·乐记》作的注中,郑玄又推翻了自己这个说法:“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三德指正直、刚、柔三种德行,五事指貌、言、视、听、思五种体态,三老取三德之义,五更取五事之义,意思是三老和五更完美地实践了三种德行,同时也向世人作出示范,什么样的体态和身体语言才是君子应该正确遵循的。

按照周礼,天子向三老五更表示敬意时,不仅要向三老和五更行跪拜之礼,而且还要亲自执行一系列的礼仪,这些礼仪的先后顺序是:拿着刀,袒露右臂,割肉,把肉放进竹制和木制的礼器里,呈献给三老和五更,然后回头去拿酒具,斟满酒,再呈献给三老和五更。到了宋代,这一系列礼节大大简化,元明清时期干脆废弃不用了。

死

君子曰终,小人曰死(《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死”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个俯身的人,左边是一具肉已朽尽的残骨,指对拾集的骨殖躬身礼拜悼念之形。

上古时期采用“复葬”,指一次土葬后,若干年后再将肉已朽尽的残骨捡出,放在棺木或陶器中另行安葬。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不过既然死亡是人生的终点,那么先民们也一定会非常重视人的死亡,这种重视就体现在“死”的造字思维当中。

死,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俯身的人,左边是一具肉已朽尽的残骨,罗振玉说像生人拜于朽骨之旁,死之谊昭然,因此会意为死亡。这个观点也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甲骨文字形B,右边的人俯身拜祭的样子栩栩如生。甲骨文字形C,这个人半跪在地上,头甚至都俯到了朽骨之上,悲哀之状可掬。金文字形D,大同小异。金文字形E,右边的人还能够清晰地看出来俯身的样子。小篆字形F,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误将俯身之人写成“匕”,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匕”乃倒人之形,倒着的人即表示人死了。

《说文解字》:“死,澌也,人所离也。”《释名·释丧制》也说:“人死气绝曰死。死,澌也,就消澌也。”“澌”是水流尽之意,用来比喻人走到了尽头,离世而去。不过奇怪的是,人新死之后,尸体并没有腐烂,为什么先民造“死”字的时候,却偏偏要对着一具残骨拜祭呢?

白川静先生则解释说:“古时,人死后先暂时放置在草丛里,待其风化为残骸后,拾取骨殖埋葬,谓‘葬’。此种方式称为‘复葬’。对拾集的骨殖躬身礼拜悼念之形为‘死’,由此有了死亡、致死之义。”这段话极富启发性。

许慎如此解释“葬”字:“葬,藏也。从死在草中,一其中,所以荐之。”“葬”的小篆字形上下都是草,中间是“死”字,“死”字的下面是一块垫板,荐是草席,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藏在草丛里。《周易·系辞》中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这是上古时期的薄葬习俗。

不过,要将死去的人放置在草丛里待其风化,花费的时间未免过长,而白川静先生所说的“复葬”也并不符合古时的丧葬习俗。所谓“复葬”,是指一次土葬后,若干年后再将肉已朽尽的残骨捡出,放在棺木或陶器中另行安葬。考古发掘证明这一习俗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出现,又称“捡骨葬”或“拾骨葬”,今天一些少数民族比如壮族、苗族中还有这样的习俗。

《礼记·曲礼下》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檀弓上》也说:“君子曰终,小人曰死。”也就是说,平民百姓之死才能称“死”,这恰恰呼应了“捡骨葬”的习俗,平民百姓的子孙发迹后重新安葬父母的遗骨,捡出遗骨后,向遗骨俯身拜祭,正是“死”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形象写照,因此“死”的本义就是白川静先生所说的“对拾集的骨殖躬身礼拜悼念之形为‘死’”。

戎

元戎十乘,以先启行(《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戎”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戈,左边是一面盾牌。本义就是戈和盾,是古代士兵的标准配置。

“戎”后来引申为兵器的统称,也指兵车。

中原诸国之所以称西部少数民族为“戎”,乃是因为他们擅长持戈盾作战。起初是个中性的说法,东汉起有贬义。

人们常使用“投笔从戎”这个成语,比喻弃文从武,那么,“戎”为什么会指军队呢?古代中国称西部的少数民族为西戎,这真的是蔑称吗?

戎,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右边是戈,左边是一面盾牌。金文字形B,左边盾牌的形状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刻字的人变懒了,盾牌形简略为“十”字形,“十”字形就是“甲”字的甲骨文写法,这就为小篆的讹变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D,左边果然讹变成了“甲”,以至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小篆字形误释为:“戎,兵也,从戈甲。”“甲”是士兵所穿的铠甲,已不同于原字形的盾牌了。

“戎”的本义就是戈和盾,这是古代士兵的标准配置,《诗经·抑》中有“弓矢戎兵”的诗句,即指弓、矢、戎、兵(战斧)这四种兵器。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兵一职,职责是“掌五兵、五盾”,其中的“五兵”就是《礼记·月令》中所说的“五戎”,郑玄解释说:“五戎,谓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弓矢指弓和箭;殳(sh$)是竹木所制,长柄无刃,用以撞击的兵器。这里的“戎”已引申为兵器的统称了。

《诗经·六月》中吟咏道:“元戎十乘,以先启行。”这里的“戎”指兵车,元戎即大的兵车,十辆大的兵车作为军队的先锋。不过“元戎”是周代兵车之名,夏、商的名称则不同。据《司马法·天子之义》载:“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钩车之“钩”为马的大带,可以驾驭马匹,校正兵车前行的方向,故云“先正”;寅车之“寅”是前进的意思,这种兵车能够进取远道,故云“先疾”;元戎指最好的大兵车,故云“先良”。

《礼记·王制》中记载了西戎不同于中原民族的特征:“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粒食,以谷物为食。中原诸国之所以称西部少数民族为“戎”,乃是因为他们擅长持戈盾作战,是骁勇的武士。《大戴礼记·千乘》中也说:“西辟之民曰戎,劲以刚。”劲以刚,更是非常鲜明地描述了西戎部族骁勇武士的特征。因此,“戎”并非是蔑称,而是对西戎部族的客观描述,甚至还有“劲以刚”的褒扬之词。

东汉学者应劭在《风俗通》中说:“西方曰戎者,斩伐杀生,不得其中。戎者,凶也。”将“戎”释义为“凶”,可知这时已将西戎其名视作蔑称了。不过“斩伐杀生”和“凶”的评价,仍然透露出西戎重兵尚武、争强好胜的习性。

尧

翼善传圣曰尧(蔡邕)

汉字身世小档案

“尧”(繁体字“堯”)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人头顶着两个陶器或陶罐的样子。

帝尧以“尧”为号,正是对自己部落最重要特征的精确概括,同时也以制陶工艺而自豪。

上古时期帝尧,为五帝之一,历代典籍都认为“尧”是死后的谥号。但周公制谥,周代的时候才开始有了谥号,而甲骨文中已出现了“尧”的人名或国族名。况且,东汉学者蔡邕在《独断》一书中说:“翼善传圣曰尧。”翼善,辅助善行;传圣,传承圣人之道。这个谥号显然是根据帝尧一生的德行总结出来的,因此,“尧”是帝尧的号之一,而不可能是死后的谥号,只是后来才赋予“尧”这个字“翼善传圣”的含义。

“尧”的繁体字是“堯”,甲骨文字形A,包括许慎在内的学者们都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尧,高也。”但这个字为什么当作“高”来讲,殊不可解。我们看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半蹲着的人,上面是什么呢?按照许慎等学者的意见,这是两座小土堆,用人头顶着两座土堆来会意“高”之义。但是人头顶着两座土堆何以就能会意为“高”?所以这是一种非常奇怪而且牵强的解释。

虽然这个字形上面的两个字符确实跟甲骨文“土”字的形状很像,但我认为这不是两座小土堆,而是两个陶器或者陶罐的象形。因此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人头顶着两个陶器或陶罐的样子。帝尧是陶唐氏部落的首领,该部落擅长制陶,封地就称“陶”。帝尧以“尧”为号,正是对自己部落最重要特征的精确概括,同时也以制陶工艺而自豪,因为陶器的发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划时代标志,擅长制陶的部落,当时即处于文明发展的高端。尧之所以能够继承帝位,正是因为处于文明发展高端的缘故;同理,舜之所以能够继承尧的帝位,也是因为舜部落擅长制陶,处于文明发展高端的缘故。所谓尧禅让舜,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事件。

尧,《说文解字》中收录的古文字形B,区别于甲骨文和金文的刀刻,由于书写工具的柔软化和象形成分的减弱,这个字形上面的陶器或陶罐形被两个“土”字代替,制陶需用土坯,因此这种替换也是顺理成章的,不过正是因为这一替换方才导致了从“土”会意的误解。小篆字形C,上面添加到三个“土”,下面的人形讹变为“兀”,因此许慎解释说:“从垚在兀上,高远也。”“兀”是“高而上平”之义,即所谓“突兀”;“高而上平”之上再添加三堆土,积累而上,因而会意为“高远”,但却与“尧”的甲骨文字形严重不符。因此“尧”的本义并非“高也”,比喻太平盛世的“尧天”,代指疆域的“尧封”等词都没有高或者高远之意,而是以尧的丰功伟绩作为修饰词。

也有学者认为“尧”的甲骨文字形中,上面是烧陶的窑包之形,会意为“人在窑包前烧窑之意”。但该字形中,这两个字符明明置于人的头顶之上,人头顶着两座炽热的窑包未免太过沉重,当然也根本不可能;而人头顶着两个陶器或陶罐行走,则即使在今天也是常见的现象。

光

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光”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面朝左、屈膝跪坐着的人,上面是“火”。本义为“从火在人上”,反映了古人执烛照明的情景。

“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

“凡以火照物者,恒伸手高举其火。光字从火在儿上,谓火光高出头上,非谓人头之上有火也。”

《诗经·韩奕》是一首描述韩侯受封入觐、迎亲、归国的诗篇,其中吟咏韩侯迎亲的盛大仪仗:“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百两,一百辆车,特指结婚时所用的车辆;彭彭,盛多貌;八鸾,挂在马衔上的八个鸾铃,每辆车四马八鸾;锵锵,鸾铃清越的鸣声;“不”通“丕”,大,“不显其光”即大大地显露韩侯的荣耀。此处的“光”当荣耀讲,这当然是引申义,那么,“光”的本义到底是什么呢?

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面朝右、屈膝跪坐着的人,上面是“火”。甲骨文字形B,此人面向左跪坐,头顶是熊熊燃烧的火焰。金文字形CD,头上的火焰加以简化,但火焰燃烧之状仍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火焰下面很明显是一个女人。小篆字形F,下面不大看得出人形了,讹变为“儿”。

《说文解字》:“光,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光”这个“从火在人上”的字形引发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刑罚,用火来烧跪着的犯人的头发;有人认为跪着的是男奴或女奴,将可燃物放进火盆之类的器物中,然后置于男奴或女奴的头顶来照明;白川静先生认为上面的火焰乃是火种,下面跪着的人是守护火种的神职者,因此“光”本指护火的圣职者。这些解释都是不了解古人如何照明的方法所致。

徐灏早就说过:“光从人持火。”这个“火”即古人照明所用的“烛”,但不是今天的蜡烛。郑玄注《仪礼·士丧礼》:“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燎”即“庭燎”,以芦苇为干,用布缠裹,再用油脂浇灌;将“庭燎”举起来就叫“烛”。因此古时的“烛”其实就是火炬。

《礼记·少仪》中有“执烛抱燋”之句,尚未燃着的火炬称“燋(qi1o)”。何谓“执烛抱燋”?尚秉和先生说:“薪之燃甚速,故亲执其既燃者,复抱未燃者,以待续爇。”燃火曰“爇(ru7)”。古时饮宴,有专门负责执烛的人,不仅要坐在屋角,而且不参与辞让或作歌,怕的是不专心而引起火灾。

《管子·弟子职》:“昏将举火,执烛隅坐。”《礼记·檀弓上》:“曾子寝疾,病……童子隅坐而执烛。”前者是弟子执烛坐在屋角,后者是童子执烛坐在屋角。可见“光从人持火”的意思就是“执烛隅坐”,并非是刑罚,也并不一定非要使用男奴或女奴,更非守护火种。魏晋之前,古人皆席地而坐,坐姿乃为跪坐,“光”字形下面的人正是跪坐之姿。

林义光说得很清楚:“古者执烛以人,从人持火。”张舜徽先生也说:“凡以火照物者,恒伸手高举其火。光字从火在儿上,谓火光高出头上,非谓人头之上有火也。”这就是“光”字“从火在人上”的本义,极其形象地反映了古人执烛照明的情景。

吊

吊生曰唁,吊死曰吊(《玉篇》)

汉字身世小档案

“吊”(“吊”是“弔”的俗字)是一个会意字,表示孝子手持“矰缴”守护父母遗体。

上古时期,死者的儿子手持矰缴守候在遗体旁边,驱赶禽兽。于是“弔”就引申为“问终”,吊问死者。“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描述的也是这样的场景。

对死者家属慰问叫“唁”,哀悼死者叫“吊”。

“吊”是“弔”的俗字,上面是“口”,代表头部,下面是“巾”,用“巾”将头部悬挂起来,可不就是上吊的意思嘛!不过本字“弔”却并非此义,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从它的字形中,透露出了上古时期先民的丧葬习俗。

弔,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人形,带箭头的绳子叫“矰(z8ng)”或“矰缴”,是拴着丝绳、用来射鸟的短箭。甲骨文字形B,把短箭射出去的时候,人要扯着丝绳,以便射中鸟后往回拉,所以丝绳在人的头顶,表示人甩出短箭的同时高高地扯着丝绳。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系着箭头的丝绳栩栩如生。小篆字形E,将人移到矰的上面,字形稍有变化。

《说文解字》:“弔,问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会驱禽。”许慎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释义,但是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人所持的并不是弓,而是矰缴。陈独秀在《小学识字教本》中则如此解释:“弔乃像人悬弔于绳索,本义为人之自经,引申之悬物皆曰吊……自经乃不幸之事,戚族谊应慰,故弔用为弔问字,并不限于问丧。”陈独秀将“弔”释为上吊,那么用于上吊的绳索有何必要非得带有箭头?因此这是错误的释义。

上古时期,先民实行薄葬,人死了,用柴草简简单单地包起来,往野外一埋就算了事,连棺材都没有。在埋下去之前,死者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躺在旷野,禽兽发现了死者的尸体,循迹而来,对死者的完尸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死者的儿子就手持矰缴守候在遗体旁边,驱赶禽兽。前来吊丧的人身处于这样的场景之中,于是“弔”就引申为“问终”,吊问死者。

《吴越春秋》中记载了善射者陈音和越王勾践的一段对话。陈音说“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弹起古之孝子”,接着解释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害’之谓也。”陈音引用的古歌出自先秦无名氏的《弹歌》,原文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弹弓乃竹制,“断竹续竹”是制作弹弓的动作;弹丸乃团土而成,故曰“飞土”,射出弹丸以驱逐禽兽。将陈音所说的弓和弹替换成矰缴,即是孝子守护父母遗体的生动写照。

顾野王所著《玉篇》中说:“吊生曰唁,吊死曰吊。”对死者家属慰问叫“唁”,哀悼死者叫“吊”。很多人不理解中国农村那种大张旗鼓、非常夸张的葬礼,觉得都是演给活人看的,很虚伪。这就是不了解中国式的“吊唁”所致。“吊唁”的重点不在“吊”,而在“唁”,即对生者的慰问,看起来虚伪的葬礼其实正是对死者家属内心的一种抚慰。死者已矣,重要的是活着的人,这才是吊唁的核心所在。

自

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自”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就是鼻子的正视图。本义就是鼻。

“自尽”的原始含义指“自尽其意”,即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后来才引申而指自杀。

“自”是一个妙趣横生的汉字。它为什么会被用来指称自己?让我们从头说起。

自,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的就是鼻子的正视图:左右两侧是鼻翼,上面是鼻梁,中间的一横代表上下分界线,下面是两个鼻孔。画得真是栩栩如生!甲骨文字形B,中间变成了两横,左民安先生认为这两横代表鼻纹。如此说来,这个象形是一只皱起来的鼻子!金文字形C,略有变形。金文字形D,变形得很厉害,为小篆字形E打下了基础。不过,张舜徽先生认为这个字形的下面像口形,“上像鼻,在口之上。有口,鼻形益见”;后人“引长口字两画向上”,即成为这个字形。

《说文解字》:“自,鼻也。像鼻形。”清代学者王筠在《文字蒙求》中说:“今人言我,自指其鼻,盖古意也。”其实今天的人们仍然有这样的习惯动作,说“我”的时候,用食指点着自己的鼻子,鼻子就代表“我”。“自”引申指自己之后,后人又造出了“鼻”这个字,专门用来指鼻子。“鼻”是一个从自畀声的形声字。鼻子在五官中最为准直,因此鼻子又称“准”,比如《史记》描述汉高祖刘邦“隆准而龙颜”,“隆准”即形容高鼻;古代医学和相术又称鼻子为“准头”,也是由此而来。

“自尽”一词,今天只当作自杀讲,自己将自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不是自杀是什么?不过最早的时候,“自尽”可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据《尚书·咸有一德》载,大臣伊尹即将告归,临行前告诫商王太甲一段话,其中说:“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孔安国解释说:“上有狭人之心,则下无所自尽矣。言先尽其心,然后乃能尽其力,人君所以成功。”伊尹告诫太甲不要以为自己广大到无所不知的地步,如果你认为别人都无知,那么匹夫匹妇就不能尽他们的能力详尽陈述他们的意见,你这个国君也就不能做成功。这里的“自尽”是指“自尽其意”,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自尽”的原始含义,后来才引申而指自杀。

《世说新语·识鉴》篇,刘孝标注引《孟嘉别传》,讲述了陶渊明的外祖父孟嘉的一则趣事。“嘉喜酣畅,愈多不乱。温问:‘酒有何好?而卿嗜之。’嘉曰:‘明公未得酒中趣尔。’又问:‘听伎,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答曰:‘渐近自然。’”“丝”是弦乐器,“竹”是管乐器,“肉”则指肉声,没有乐器伴奏的清唱。桓温向孟嘉询问为何“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孟嘉的回答是:“渐进自然。”这里的“自然”并非指大自然,“自”仍然是自己之意,“自然”即自己而然,肉声本来就是自己的嗓音。这才是“渐进自然”的本义所在。

向

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白虎通义》)

汉字身世小档案

“向”是一个象形字,指在房屋的北墙上所开的窗户。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和两边的墙壁,下面的口形代表窗户,整个字形会意为在房屋的墙上所开的窗户。

古代的“外向”“内向”的含义和今天完全不同。男人心向着家,故称“内向”;女人则要出嫁从夫,故称“外向”。

“向”这个字,今天只当作方向讲,它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我们来看看字义演变的有趣过程。

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屋顶和两边的墙壁,下面的口形代表窗户,整个字形会意为在房屋的墙上所开的窗户。甲骨文字形B,房屋的尖顶和两侧墙壁的样子更加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更美观。金文字形D,里面的口形更像窗户的形状。小篆字形E,这个字形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向,北出牖也。”什么叫“北出牖”?《说文解字》:“牖,穿壁以木为交窗也。”段玉裁解释说:“交窗者,以木横直为之,即今之窗也。在墙曰牖,在屋曰窗。”这是说:“牖(y6u)”是开在墙上的窗,“窗”是开在屋顶的天窗。段玉裁又说:“古者室必有户有牖,牖东户西,皆南向。”古时房屋坐北朝南,门在西,牖在东,当然也都朝南,便于阳光照射进来。所谓“北出牖”,即在房屋的北墙上所开的窗。

清代学者朱骏声说:“古宫室北墉无户牖,民间或有之,命之曰向。”北墉即北墙,北边不进阳光,因而不设门窗。张舜徽先生则解释得更清楚:“古者民居及宫室皆南向,故户牖悉南。其有北出者,别造向字以名之。至冬,则寒窒以避北风。”《诗经·七月》篇中有“穹窒熏鼠,塞向墐户”的诗句,这是形容冬天要来了,赶紧把墙洞给全部堵上,以便熏老鼠。“墐(j#n)”,用泥土涂塞。把北窗塞好,把门的缝隙用泥涂上,准备过冬了。

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向”字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中国北方的黄土地带有很多半地下式的住居,住室只有一个窗户。经窗户射入室内的光线被看作是神灵的来访”,因此将此祝咒之器供奉在窗下以祭神,那么“向”字“原指迎神祭神之窗”。此说虽新鲜,但是“经窗户射入室内的光线”一定是指南窗,而南窗已有了专用名“牖”,因此“向”不可能指南窗。

“向”这个字身上又出现了汉语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即一个字或一个词,既可表示正面意义又可表示反面意义。“向”由北窗的本义引申为朝向,而朝向既可朝前也可朝后,因此“向”既可表示将来也可表示过去,既可表示面对也可表示刚刚过去的刚才。

“向”字最有趣的用法体现在内向、外向这两个词中。今天形容人感情不外露叫“内向”,感情外露则叫“外向”。可是在古代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班固在《白虎通义》一书中写道:“以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这是说男人心向着家,故称“内向”;女人则要出嫁从夫,故称“外向”。这也就是古时将女人出嫁称作“归”的原因所在。

名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名”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指自命。

人出生三个月,父母就要取名。这个“名”必须自称,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必须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由此也可见“指名道姓”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

成语“不名一钱”或“不名一文”的出处是汉朝的邓通。

“目上”即眉睫之间。至今仍有“名目”一词。

名,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张舜徽先生说:“许君云自命者,谓自呼其名也。古者严男女之防,《礼记·内则》所云:‘夜行以烛,无烛则止。’盖所以闲内外者为至密,故禁冥行。冥行则必自呼其名,使人知之,所以厚别远嫌也。此篆说解,足补古代礼制之遗,最为可据。”

人出生三个月,父母就要取个名字,以分别于他人。这个“名”必须自称,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必须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比如诸葛亮字孔明,别人称呼他时,必须称“孔明”,他自称时,必须称“亮”,绝对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由此也可见“指名道姓”即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

名,甲骨文字形B,方向相反,但还是从口从夕。金文字形CD,变成了上下结构。小篆字形E,紧承金文字形而来。可以看出,从古至今,“名”这个字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有个成语叫“不名一钱”或“不名一文”,形容极其贫穷,连一枚钱、一文钱都没有。这个成语中的“名”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成语出自《史记·佞幸列传》中邓通的故事,知道了这个故事,就会明白“不名一钱”是一个多么刻薄的词。

邓通是掌管船舶行驶的小吏,因为行船时必须戴黄帽而称之为“黄头郎”。汉文帝有一次梦见自己上天,背后有黄头郎推了一把,回头一看,只见这位黄头郎衣服的横腰部分,衣带在背后打了结。醒来后到处寻找,发现邓通的衣服跟梦中所见一模一样,邓通就这样得了宠,“于是文帝赏赐通巨万以十数,官至上大夫”。有趣的是,相士为邓通相面,却声称邓通“当贫饿死”,汉文帝很生气,说:“能富通者在我也,何谓贫乎?”于是干脆赐给邓通一座铜山,允许他自己铸钱,号为“邓氏钱”,通行天下。铸钱必须官铸,邓通竟然可以私铸,其富可想而知。

汉景帝即位后,不仅免了邓通的官,而且将他的家产尽数没收,邓通的结局是“竟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中解释说:“始天下名‘邓氏钱’,今皆没入,卒竟无一钱之名也。”原来,邓通私铸的钱取名“邓氏钱”,此时被全部没收后,再也没有一枚钱可以名为“邓氏钱”了!

这就是“不名一钱”的来历。王充在《论衡·骨相》篇中简洁地总结道:“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由不能再取名“邓氏钱”而引申为私人占有,“不名一钱”或“不名一文”因此意为私人不占有一枚钱或一文钱。

“名”还有一个最为奇特的义项。《诗经·猗嗟》是一首赞美少年射手的诗篇,其中吟咏这位少年射手“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尔雅·释训》如此解释这个“名”:“猗嗟名兮,目上为名。”“目上”即眉睫之间。《毛传》则说:“目上为名,目下为清。”清代学者陈奂说:“名与清,皆美目也。”至今仍有“名目”一词。

字

女子许嫁,笄而字(《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字”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小孩子。义为在家里生孩子。

在古代“文”即“错画”,象形字不够用了,慢慢发展出形声字,而称为“字”。

古人用“字”来表其德行,这就是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

古代女子十五岁的时候要举行成年礼,在此之后、出嫁之前的这一段时间,称“待字”,“字”的引申义就是“女子许嫁”的“许嫁”二字。

女子成年后还未出嫁,人们常常雅称为“待字闺中”。待是等待,闺中指女子居住的内室,这都好理解,但是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可以比作未嫁呢?

字,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小孩子,会意为在家里生孩子。金文字形BC,大同小异。小篆字形D,紧承金文字形而来。这个“字”的字形,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字,乳也。”《广雅》:“字,生也。”这就是“字”的本义。《易经》第三卦叫屯卦,其中六二的爻辞有“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之辞,意思是卜得女子不能怀孕,十年之后才能孕育。“字”又由此引申为抚养。

白川静先生则独持己见,他认为上面的屋顶“形示祭祀祖先的庙宇之房顶,新生儿出生后,达到了一定的天数,确信有望养育成人后,要前往祖庙举行仪式,报告出生之事,此仪式谓‘字’”。这种观点未免将“字”的字形过于复杂化了。

有趣的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字”,在古代却有着严格的区别。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写道:“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文”即“错画也”,像花纹、纹理交错纵横之形,象形字就是对自然万物的摹画,此之谓“物象之本”;象形字不够用了,慢慢发展出形声字,就像女人生孩子,生得越来越多,这就叫“孳(z~)乳”,因而称之为“字”。这个名称也是由“字”的本义引申而来。

《礼记·曲礼上》载:“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指古代男女的成年礼。

男子到了二十岁的时候要举行成年礼,这个成年礼称作“冠礼”,束起头发,戴上帽子,表示成人了。这时还要再取一个“字”,此“字”由冠礼的正宾所取。《仪礼·士冠礼》解释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意思是尊重父母为他取的“名”。不过,“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在君父面前称“名”,他人则必须称“字”。这个“字”又称作“表字”,意思是用这个“字”来表其德行,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这就是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

女子的成年礼比男子要早好几岁,十五岁的时候就要举行成年礼,称作“笄礼”,“笄(j~)”是簪子,盘发结笄,表示成人了。这时也要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女子就可以出嫁了。但是在笄礼之后、出嫁之前的这一段时间,这位成年女子的状态就称作“待字”或者“待字闺中”。女子尚未婚配,就好像在等待那个成人时方才可以取的“字”一样,故称“待字”,这当然是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的,“字”的引申义就是“女子许嫁”的“许嫁”二字。

行

其祀行,祭先肾(《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行”是一个象形字,本义是十字路口。甲骨文字形中间是一条南北大道,左右两侧是旁出的东西方向的道路。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均设有“行人”一职,乃是掌管朝觐聘问的官员。出使的“行人”则称作“行李”。

“行”这个字,今天最常用的读音有两个:读作h1ng的时候用作名词,指道路以及引申而来的行列、行业等;读作x!ng的时候用作动词,指行走以及引申而来的运行、从事等。而且历代字书中都立有“行”部首,今天则简化为“彳”部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人旁。

行,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中间是一条南北大道,左右两侧是旁出的东西方向的道路。甲骨文字形B,非常形象的一个十字路口。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略有变形。金文字形E,变形得更厉害,为小篆字形F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则完全看不出通道口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这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错误释义。“行”的本义很明确,就是十字路口。罗振玉说“像四达之衢,人所行也”。马叙伦则解说得更加清晰:“《尔雅·释宫》:‘行,道也。’此行之本义也。《诗·小弁》:‘行有死人。’谓道有死人也。《吕氏春秋·下贤》:‘桃李之垂于行者,莫之援也;锥刀之遗于道者,莫之举也。’行与道对文,亦行即道之证。”林义光则根据金文字形E认为“行本义当为行列”,上面的“八”意为“分也”,下面“像人分为行列相背形”,这种释义与甲骨文字形不符,只是引申义。

《诗经·七月》中有“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的诗句,懿筐指深筐,柔桑指嫩桑叶。微行,孔颖达解释说:“行,训为道也。步道谓之径,微行为墙下径。”即墙下的小路。这里用的就是“行”的本义。

《礼记·月令》中还有更有趣的记载:“其祀行,祭先肾。”这是说孟冬之月,也就是冬季的第一个月,要祭祀“行”,祭祀的时候要使用祭牲的肾。祭祀的这个“行”就是指路神。此时要对道路进行大扫除,以使路神安居;还要设置一个“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的土坛,称作“軷(b1)壤”;祭祀完毕之后,要将车轮碾过祭牲,以示行道无艰险。这里的“行”也是道路的本义。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均设有“行人”一职,乃是掌管朝觐聘问的官员。鲜为人知的是,出使的“行人”则称作“行李”,今天的“行李”一词指出门时所携带的东西,与古代的含义完全不同。

《左传·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杜预注:“行李,使人。”《国语·周语》:“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理,吏也;逆,迎也,执瑞节为信而迎之。行理,小行人也。”按照韦昭的解释,“理”应该是“吏”字,“行理”应该写作“行吏”,这样一来就好理解了:“行吏”即出使的官吏。但是还有人认为“理”和“李”是通假字,章炳麟的《官制索隐》就持此说。清人郝懿行在《证俗文》中解释得最为明白:“古者行人谓之‘行李’,本当作‘行理’,理,治也。作‘李’者,古字假借通用。”

孙

宜尔子孙,绳绳兮(《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孙”是一个会意字。从子,从系。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子”,下面是“系”,细丝绳。

在古代,祭奠祖父时,司直‘尸’职的是孙子,因此‘孙’有了孙子之义。”可见祖父与孙子的关系要远远亲于父与子。

“孙”的引申义指脉络的细小分支。

卫武公的儿子惠孙有个孙子叫武仲乙,从此才诞生了孙姓。

“孙”的繁体字是“孫”,《说文解字》:“孙,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这是许慎对“孙”的释义,也就是“孙”的本义。那么,“子”和“系”组合在一起为什么可以表示“子之子”呢?这个字的起源非常早,而且反映了有文字之前先民的一项有趣的习俗。

孙,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子”,下面是“系”,细丝绳。甲骨文字形B,左右结构。金文字形CD,除了更加美观之外,变化不大。小篆字形E,一脉相承。

《尔雅·释训》:“子子孙孙,引无极也。”怎样“引无极”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详细阐释了先民结绳记事的传统:“文字肇兴以前,古人即以结绳纪祖孙世系之先后。”《诗经》中屡屡有结绳以纪世系的实录。《下武》:“绳其祖武。”承续祖先所行之迹。《抑》:“子孙绳绳。”子孙延绵不绝。《螽(zh4ng)斯》:“宜尔子孙,绳绳兮。”你的子孙绵绵不绝。这些诗句中的“绳”“绳绳”即是“孙”字字形中的“系”。

徐中舒先生又说:“古代祭先祖之祭坛上,必高悬若干绳结以纪其世系……父子相继为世,子之世系于父下,孙之世系于子下。”白川静先生则另有新说:“‘系’形示饰线下垂。‘孙’义示祭祀祖先时,后代司直‘尸’(充任被祭奠者接受祭祀)职,身佩祝咒用饰物。祭奠祖父时,司直‘尸’职的是孙子,因此‘孙’有了孙子之义。”

白川静先生这段话需要解释一下。据《礼记·祭统》规定:“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王父指祖父。《礼记·曾子问》又记载了曾子和孔子的一段对话。曾子问:“祭必有尸乎?”“尸”指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孔子回答:“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古人认为祭祀的目的在于和祖先的灵魂感通,用孙子来代表死去的先祖受祭,可以凝聚先祖之气,这种祭祀称作“尸祭”。祭祀祖父时,不能由儿子来担任“尸”,必须由孙子担任,可见祖父与孙子的关系要远远亲于父与子。担任主祭者的孙子,祭祀时要自称“孝孙”。

有趣的是,从“孙”的本义引申开来,脉络的细小分支也称“孙”,比如中国古代医学术语将此分支称作“孙络”。再生的植物也称“孙”,比如《周礼》中有“孙竹之管”的称谓,郑玄解释说:“孙竹,竹枝根之末生者。”此即竹的枝根末端所生的竹。稻子收割之后,留下的根再生的稻穗称“稻孙”。南宋叶寘(zh#)所著《坦斋笔衡》中记载了著名画家米芾的一则趣事。米芾在城楼上宴饮,看到田野中一片绿色,不解地询问老农:“秋已晚矣,刈获告功,而田中复青,何也?”老农回答:“稻孙也。稻已刈,得雨复抽余穗,故稚色如此。”再生稻乃祥瑞之兆,米芾于是欣然提笔,将此城楼命名为“稻孙楼”,这就是安徽省无为县西门城楼命名的由来。

至于排名百家姓第三大姓的孙姓,则起源极早。卫武公的儿子惠孙有个孙子叫武仲乙,“以王父字为氏”,用祖父惠孙的字作为自己的氏名,从此才诞生了孙姓。

来

贻我来牟,帝命率育(《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来”( 繁体字“來”)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棵小麦的形状。“来”的本义是麦子。

麦子原产于西亚,四五千年前自西向东传入中国西北地区,周人称“贻我来牟”,正是麦子乃外来物种的形象写照。

你来我往,来来去去,“来”字今天只有这一个义项,但是这个字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而且鲜为人知的是,“来”的造字过程不但极富趣味性和想象力,还和另外一个字发生了永远无法逆转的互换。这是汉语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来”的繁体字是“來”,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棵小麦的形状,中间是直立的麦秆,上面是左右的麦叶,下面是麦根。甲骨文字形B,上面的斜撇像成熟后下垂的麦穗。金文字形D,为了匀整起见,上面的麦穗变成了一横来示意。金文字形E,这是最有趣的一个字形,下面添加了一只脚,左边添加了表示行走的“彳”。小麦跟行走有什么关系呢?待会儿我们再来分析。小篆字形F,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说文解字》:“来,周所受瑞麦来麰。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张舜徽先生认为“一来二缝”应为“一来二锋”,即一麦二穗,“乃麦之嘉种,故许云瑞麦也”。不过许慎所说的“象芒朿之形”则是错误的,从甲骨文和金文看得非常清楚,上面不是麦子的芒刺,而是两片麦叶。那么细微的芒刺怎么可能看得清楚呢!

现在明白了吧?“来”的本义竟然是麦子!《诗经·思文》是一首歌颂周人先祖后稷的诗篇,其中称颂后稷“贻我来牟,帝命率育”,三国学者张揖在《广雅》中说:“大麦,麰也;小麦,麳也。”“麰”即“牟”,大麦;“麳”即“来”,小麦。这句诗赞美后稷为周人带来了小麦和大麦,命周人广泛种植,从而为周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这也就是许慎所说的“周所受瑞麦来麰”,并神话化为“天所来也”,上天所赐。

其实,麦子并非上天所赐。麦子原产于西亚,四五千年前自西向东传入中国的西北地区,周人称“贻我来牟”,正是麦子乃外来物种的形象写照,引申之,则正如许慎所说“故为行来之来”。不过,张舜徽先生则认为:“西土民食,以黍为主。而来与麦又屡见于殷墟卜辞,则中原之地,原自有麦。周之祖先,盖始得麦种于此,教民播殖。”此言仅指对周人而言麦种乃外来,并没有关联中原地区麦种的来源。

有趣的是“来”和“麦”这两个字永远无法逆转的互换。麦,甲骨文字形C,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麦子形状的“来”,下面是一只脚,会意为麦子是从外面引进而来的。这个字形跟“来”的金文字形E何其相像!因此,清代学者朱骏声说:“往来之来正字是麦,菽麦之麦正字是来,三代以还承用互易。”“麦”字字形下面的那只脚,正表示往来之来;而“来”字本身就是一棵麦子的象形。这两个字互换之后,沿用两千多年,再也无复各自当初的本义了!

进

君子三揖而进,一辞而退,以远乱也(《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进”( 繁体字“進”)是一个会意字,登也。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只脚,上面是一只鸟。

“进”就是将鸟儿作为祭牲,然后同璧一起焚烧祭祀。“进”由此引申为进献,再引申为前进。

古云: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故君子三揖而进,一辞而退,以远乱也。

周代或之前即有“进士”的称谓。

“进”就是前进,繁体字为“進”,走之旁里面有一个“隹”。“隹”读作zhu~,许慎解释说“鸟之短尾总名也”,但其实长尾鸟也有从“隹”的,比如“雉”。那么,“进”这个字为什么跟鸟儿有关呢?

进,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脚,上面是一只鸟。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这个字形会意为人追逐鸟雀。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彳”,表示行走。小篆字形D,紧承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进,登也。”“登”是升高之意,鸟儿高高在上,人去追逐鸟儿,如何能够登高抓到它呢?因此“进”会意为人追逐鸟雀殊不可解。白川静先生认为:“用来进行鸟占以决定军队的进退。决定可以前行,谓‘进’,即前进、推进。”据此则此“隹”乃是进行占卜的鸟儿。

不过我认为许慎将“进”释义为“登”,一定有其道理。什么叫“登”?“登”的本义不是升高,而是用双手捧持着盛满东西的“豆”(盛食器),登上宗庙的台阶,供献给祖先。在“登”的甲骨文字形中,上面是两只脚,“进”下面则是一只脚,因此“进”的本义应该是将捕获的鸟儿作为祭牲,进献给祖先。甲骨卜辞中有“进尞于祖乙”的记载,“尞”通“燎”,高诱注《吕氏春秋》:“燎者,积聚柴薪,置璧与牲于上而燎之,升其烟气。”那么“进”就是将鸟儿作为祭牲,然后同璧一起焚烧祭祀。

“进”由此引申为进献,再引申为前进。《礼记·表记》篇中记载了孔子的一段话:“子曰: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故君子三揖而进,一辞而退,以远乱也。”在国君面前,君子要慢慢前进,“三揖而进”;但是退的时候要迅速,“一辞而退”,一言即退。

《仪礼·乡饮酒礼》记录了宾主相见三揖三让之礼:“主人与宾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宾升。”郑玄解释说:“三揖者,将进揖,当陈揖,当碑揖。”宾客将要上前的时候一揖,此为将进揖;“陈”,堂途也,指台阶前面的砖路,宾客走上这条砖路的时候二揖,此为当陈揖;“碑”,古时宫室之外皆有竖石,一为识日影,二为拴祭牲,走过砖路就到了碑前,这时的三揖就是当碑揖。三揖之后,宾客就到了台阶下,这时宾客要三次辞让,然后主人登上台阶,宾客再跟着登上台阶。孔子所谓“君子三揖而进”,即是由此礼而来。

隋唐科举设进士科,录取后即为“进士”。其实周代或之前即有这一古老的称谓。《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乐正乃乐官之长;造士指诗、书、礼、乐四术之学业有成就者;乐正将优秀的造士告知于天子,再推荐给掌管邦政的司马,然后就可以进入仕途了。郑玄解释说:“进士,可进受爵禄也。”

县

民之悦之,犹解倒县也(孟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县”( 繁体字“縣”)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边是“木”;右边的上面是“系”,绳索,下面是“首”。表示将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

“枭首示众”正是“縣”这个字形的形象化写照。

“县”的繁体字是“縣”,今天只用于行政区划,但是最早的时候,或者说这个字刚被造出来的时候,却是古时一种刑罚制度的如实写照。

县,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木”;右边的上面是“系”,绳索,下面是“首”,包括那只大眼睛和眼睛上面的头皮。整个字形会意为将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金文字形B,右下部的首级呈倒悬之状。金文字形C,左下部定型为“首”。金文字形D,左下部的首级倒悬之状看得更加清晰,最下面是三绺头发。小篆字形E,省去了金文字形的“木”,仅用头发下垂的“首”和绳索“系”来会意。隶变后楷书字形左下角的头发形状讹变为一横加“小”,其实是“木”字。简化字只取了左半边。

《说文解字》:“縣,系也。”中国古代的死刑有个特点,就是公开化,据《周礼》载:“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执行死刑之后,要陈尸于街市,供人围观三天。不仅如此,还有枭首示众之刑。古人认为枭是一种弑母的恶鸟,杀了枭之后,要将枭头挂在树上示众,后人因此把砍头后悬挂示众称作“枭首”。“枭首示众”正是“縣”这个字形的形象化写照。

五代学者徐铉说:“此本是县挂之县,借为州县之县。今俗加心别作悬,义无所取。”“县”为什么用于行政区划?

按照夏代的规制,王城周围千里的地域称为“王畿”。“畿(j~)”的本义是国都所领辖的方圆千里地面。四海之内分为九州,其一为畿内,由天子亲自管辖,“王畿”和“畿内”又称作“县”或“县内”,天子居住在国都,故称“县官”。因此最早的“县官”其实是指天子。

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解释说:“县,悬也,悬系于郡也。”秦汉以后县属于郡,因此刘熙认为县统系于郡,故称“县”。不过周代的时候县大于郡,归天子本人直接管辖,按照刘熙的思路,则可以解释为县统系于天子,故称“县”。还有一种解释,根据金文字形,认为“县”是最基层的司法和刑狱机构,因此后来用于行政区划,但这种解释缺乏文献支持。

孟子在《公孙丑上》篇中说:“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中合乎情理地推测道:“孟子既言‘如解倒悬’,则上世必有逞残肆虐,倒悬其民者矣。”《史记》载战国学者邹衍言“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的词源从未有定论,按照张舜徽先生的推测,有“倒悬其民”也就可能有“赤县其民”,“赤”者,裸露也,将犯法的罪人赤裸裸地倒悬在木杆上示众。就像“倒悬”给予孟子的深刻印象,“赤悬其民”的情景也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将天子直接管辖的“县”别称作“赤县”。后世早已不解此意,才美称中国为“赤县”。这虽然只是推测,但也给“赤县”的词源提供了别一种视角的参考。

吹

吹嘘,扇拂相佐助也(郭璞)

汉字身世小档案

“吹”是一个会意字,人用力吐气之前必须先张开嘴巴,因此这个字形就会意为张口吐气。

吹和嘘意义相近但有所区别,出气急曰吹,缓曰嘘。“吹”的动作非常用力,可以组成吹牛、吹风等词语;而“嘘”的动作较缓慢,“嘘”出的又是热风,可以组成嘘寒问暖、嘘叹等词语。

“吹嘘”最早是一个中性词,南北朝时期之后变成贬义词。

“吹嘘”在今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那么,“吹”和“嘘”有什么区别?两个字组合在一起为什么可以表示吹捧之意呢?

吹,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的侧面,这个人张大了嘴,右边则是“口”。人用力吐气之前必须先张开嘴巴,因此这个字形就会意为张口吐气。甲骨文字形B,这个面朝右的人的跪姿叫“跽”,上身挺直,双膝着地,可见“吹”是一种需要用力的动作。金文字形CD,大同小异。金文字形E,左边人的跪姿不太明显,但是嘴巴张得更大了,似乎能真切地感受到他吐气的力量之大。小篆字形F,右边张口的人形变化较大,有人认为上面的三撇表示呼出的三缕气,但其实是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讹变。

《说文解字》:“吹,嘘也。”许慎在解释“嘘”字时则说:“嘘,吹也。”这种释义方法称作“互训”,以意义相同之字相互训释,但二者的细微区别却被忽略了。《康熙字典》引用两部字书,详细解释了“吹”和“嘘”的区别。《声类》:“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正韵》:“蹙唇吐气曰吹,虚口出气曰嘘。吹气出于肺,属阴,故寒;嘘气出丹田,属阳,故温。”

可以对比一下“吹”的字形,上身挺得那么直,嘴巴张得那么大,吐气一定非常用力,吐出的气当然急促而寒冷,因此“吹”的动作非常用力,所以可以组成吹牛、吹法螺、吹得天花乱坠、吹胡子瞪眼睛等词语,又因为“吹”的是冷风,可以组成风吹雨打、吹风等词语;而“嘘”的动作较缓慢,“嘘”出的又是热风,因此可以组成嘘寒问暖、嘘叹等词语,日常生活中让别人安静也用一声“嘘”。

西汉学者扬雄在《方言》一书中说:“吹,扇,助也。”郭璞解释说:“吹嘘,扇拂相佐助也。”郭璞口中的“吹嘘”一词已引申为褒义词,形容互相帮助,奖掖后进,提拔人才,都属于职责范围之内的正当行为,并没有今天“吹嘘”义项中空口说白话的含义。《宋书·沈攸之传》:“故司空沈公以从父宗荫,爱之若子,卵翼吹嘘,得升官秩。”古代社会讲究门第,沈司空为侄子“吹嘘”的行为也谈不上什么不光彩。

不过“吹嘘”最早是一个中性词,《后汉书·郑太传》中,郑太评价豫州刺史孔伷“清谈高论,嘘枯吹生”,李贤解释说:“枯者嘘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言谈论有所抑扬也。”嘘气温暖,吹气寒冷,因此嘘枯树可使其生,吹活树可使其枯,正是“吹嘘”一词的生动写照。

南北朝时期著名的《颜氏家训》中写道:“有一士族,读书不过二三百卷,天才钝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犊珍玩交诸名士,甘其饵者,递共吹嘘。”“吹嘘”的结果是,此人有一次在文人雅士聚会的场合露了馅。这里的“吹嘘”就是名实不符地瞎吹一气,“吹嘘”从此变成了一个贬义词,沿用至今。

沈

以貍沈祭山林川泽(《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沈”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两边是河流,中间是一头牛,牛头朝下,牛身边的黑点表示流水。

本义是将当作牺牲的牛沉入河流,以祭川泽,其实就是祭水神。

“沈”的引申义为“高处为水所没”。

徐铉校定《说文解字》时说:“今俗别作沉,冗不成字,非是。”这是指“沉”是“沈”的俗字。最初只有“沈”而没有“沉”,后来字义分化,“沈”当作地名和姓使用,俗字“沉”反而继承了“沈”的义项,以至于今天表达沉没、沉重等义项都只用“沉”这个字了。

沈,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两边是河流,中间是一头牛,牛头朝下,牛身边的黑点表示流水。甲骨文字形B,牛头朝上。甲骨文字形C,字形简化,表示流水的黑点都省略掉了,仅用河流和牛头来会意。这个字形会意的是什么呢?

《周礼》中有大宗伯一职,职责之一是“以貍沈祭山林川泽”,郑玄解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沈,顺其性之含藏。”“貍”借用为“埋”。原来,“埋”和“沈”都是古人祭祀的仪式。“埋”是将当作牺牲的牲畜挖坑埋入地下,以祭山林,其实就是祭地神;“沈”是将当作牺牲的牛沉入河流,以祭川泽,其实就是祭水神。这就是“沈”的本义。古时常常洪水泛滥,先民们就用这种仪式来祈求神灵免除水患。

沈,金文字形DE,左右两边还是河流之形,河流的旁边是什么东西呢?从字形上看是“方”字,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中说:“近年来学者释方之说,颇多分歧。”代表性的说法是:“方”像起土所用的农具,或者像脖颈上戴枷的犯人。具体到“沈”字,将农具沉入河流祭水神于史无载,因此应该采用“方”字的第二种义项,即将戴枷的犯人或死刑犯沉入水中祭水神,这是一种活祭,用作牺牲的犯人被称作“人牲”。

沈,小篆字形F,右边定型为“冘(y!n)”,变成了“从水冘声”的形声字。《说文解字》:“沈,陵上滈(h3o)水也。”张舜徽先生说:“许以陵上滈水训沈,谓高处为水所没也。《庄子·则阳篇》所谓‘陆沈’,宜以此义解之,陆即陵耳。高处为水所没,乃沈字本义。引申为一切沈没之称。”由上述字形分析来看,此说不确,“高处为水所没”只是“沈”的引申义。

民间甲骨文研究者华强先生则把许慎所说的“滈水”视作一条具体的河流。他说:“滈水在陕西长安(即西周武王时首都镐京)附近,所以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滈水可能是西周武王时期王朝每年进行‘沉祭’之河流,滈水可能因此有‘沉水’的俗名,即‘沈水’。”

如此说来,凡是以“沈”命名之地应该都是举行“沉祭”的河流所在地,比如位于颍水中游的沈丘,意为古沈国的废墟,而这个沈国,就应该是负责祭祀水神的部族。沈国灭亡之后,以国为氏的沈姓后代,还记得自己祖先的古老职责吗?

初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屈原)

汉字身世小档案

“初”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衣”,右边是刀,会意为以刀裁衣。后引申为初始。

后世于是将还没有做官时所穿的衣服称作“初服”,与“朝服”相对。

古人将一月分为四,第一日至七八日就叫“初吉”。

“初”这个字的左边是衣字旁,右边是一把刀,这两个字符组合在一起,为什么能够表示初始之意呢?我们来看看古人造这个字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字又反映了先民的什么习俗。

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衣”,右边是刀,会意为以刀裁衣。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D,区别不大。小篆字形E,可以看出,这个字几千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初,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徐锴解释说:“礼之初,拖衣以蔽形。以刀裁衣,会意。”清代学者朱骏声解释《广雅·释诂》中“初,舒也”的释义时说:“谓展布帛以就裁。”历代学者都认为以刀裁衣乃是做衣服的开始,做衣服遮蔽身体又是文明的开始,因此而引申为初始。

不过,我倒认同白川静先生的独特解释,他说:“初次做衣,即给新生儿做婴儿服。想来,制作婴儿服前,先要举行剪切布料的仪式。由此,‘初’有了初始、起始之义。”

《尚书·召诰》篇中,周公和召公赞美周成王居住洛邑治理天下的决定,于是“王乃初服”,孔安国解释说:“言王新即政,始服行教化,当如子之初生,习为善,则善矣。”很显然,将“初服”解释为初始服行教化,这应该是引申义;我很怀疑“初服”的本义正是白川静先生所说的给新生儿做婴儿服之前剪切布料的仪式。《召诰》篇紧接着把“初服”比作“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此即孔安国所谓“当如子之初生,习为善,则善矣”。而初生子第一件事就是为他做衣服,做衣服之前举行祈福仪式,当然就是希望初生子向善之意。从此义引申开去,后世于是将还没有做官时所穿的衣服称作“初服”,与“朝服”相对。

此外还有一个佐证。屈原在《离骚》开篇就吟咏道:“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我的父亲揆度观察我初生的时节,一开始就赐给我美好的名字。“初度”,历代学者们都释为初生之时,因此后来也用作生日的代称。“度”是指伸开两臂度量长短,“初度”极有可能是屈原的父亲为他度量布帛的长短,裁新衣举行祈福仪式,然后取名为“平”,寄托着美好的愿望。商代有衣祭或称衣祀的祭祀,民间甲骨文研究者华强先生将“衣”解释为新生儿分娩时的胎衣,因此衣祭“很可能是和新生婴儿有关的向祖先祈福的祭祀,为了祈求祖先对该婴儿的庇佑”。这应该就是“初”字从衣从刀的本意所在。

“初”由为新生儿裁新衣引申为次序居第一之位,比如据王国维先生考证,古人将一月分为四,第一日至七八日就叫“初吉”。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初吉”指初一日,《诗经·小明》篇中有“二月初吉,载离寒暑”的诗句,意思是二月初一,历经寒暑。

忧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忧”( 繁体字“憂”)是一个会意字,愁也。甲骨文字形中,一个人最下面的脚栩栩如生,低着头,伸出手,正准备去搔头上长长的头发。

“丁忧”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服丧制度,官员的父母去世,必须停职回到祖籍居丧三年。

古有“六极”之说,指六种极凶恶的事,“忧”排名第三,因此引申为生病和居丧。

“忧”当作疾病讲时,有一种极其风雅的疾病名称,叫“负薪之忧”或“采薪之忧”。

“丁忧”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服丧制度,官员的父母去世,必须停职回到祖籍居丧三年。“丁”的意思是当逢、遭逢,“忧”是居丧,“丁忧”即遭逢父母之死而居丧。“忧”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忧”的繁体字“憂”,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这个人最下面的脚栩栩如生,低着头,伸出手,正准备去搔头上长长的头发。人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忧愁或者为什么事烦恼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搔头发。金文字形B,手脱离了身体,似乎是为了更加强调伸手去搔头发的动作。金文字形C,这个人改为正面站立,还是伸手要去搔头发。金文字形D,上面还是头部和头发,手的样子变形得厉害,下面添加了一颗心,表示是心在忧愁。小篆字形E,“心”的下面又添加了一只脚。

白川静先生认为小篆字形上面的“頁”“形示仪礼时头上缠布,此字中特指头戴丧章”,下面的“夊”“表示倒行的足迹”,整个字形乃是“身穿丧服,头戴丧章,心情哀痛之人佇立之姿”。这种解释虽然新颖,但未免过于牵强,古人造字,“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物事或现象,不必非要如此弯弯绕。

《说文解字》:“忧,愁也。”《尚书·洪范》中有“六极”之说,指六种极凶恶的事:“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忧”排名第三,因此引申为生病和居丧。《礼记·曲礼上》中规定:“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父母生病的,参加宴会时要单独一席;居父母丧的,则更要“单席”而坐,不能坐两层的“重席”。

有趣的是,“忧”当作疾病讲时,有一种极其风雅的疾病名称,叫“负薪之忧”或“采薪之忧”。《礼记·曲礼下》载:“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古人认为射箭也能反映出人的德行,因此国君命士射箭,士唯一能够推辞的理由就是身体患病;但是有的人确实不会射或者射术不精,那么就要用“负薪之忧”来推辞,意思是我刚背过柴火,累得要命,没有力气再射箭了。不能直接说自己病了,否则就是傲慢不敬,而要说出致病之由。为什么偏偏要用“负薪”来比拟呢?这是士的谦辞,谦虚地表明自己还没有做到士阶层时也曾操持过背柴火的下贱职业。

孟子在《公孙丑下》篇中记载了一则趣事。孟子要去朝见齐王,齐王派人来说:“我本来应该去看您的,但受寒生病了,不能见风。明早我将上朝听政,不知您能来让我见您吗?”孟子回答说自己也生了病,不能到朝堂上去。可是第二天孟子就出了门,刚好齐王派人来探望,孟子的弟弟说:“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这也是一句婉辞,意思是生病连柴火都打不了了。其实孟子并没有生病,是对齐王不礼遇的报复而已。

言

大箫谓之言,小者谓之筊(《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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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是一个会意字,在古代,“直言曰言,论难曰语”。

关于“言”的甲骨文字形的解释,众说纷纭,目前没有定论。

言者,说话也,尽人皆知。但是“言”为什么会当作说话讲?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而且,有时候越简单的汉字争议越大,“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么,围绕着这个字,都有哪些有趣的争议呢?

言,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个口,这一点历来都没有争议,有争议的就是上面的字符。这个字符到底代表什么呢?

第一种说法以郭沫若为代表。他认为上面的三角形加一竖类似于“丫”形,“即箫管也,从口以吹之”,“以口吹箫,舌弄之而成音也”,“言之本为乐器,此由字形已可充分断定,其转化为言说之言者,盖引伸之义也”。他最重要的例证出自《尔雅·释乐》:“大箫谓之言,小者谓之筊。”因此认为大箫即“言”之本义。

这种说法有两点疑问:一、考诸甲骨文字形,上面的字符都以“辛”为主,与箫管的“丫”形相去甚远;二、《尔雅·释乐》将大箫、小箫对举,如果“言”的本义是大箫,那么“筊(ji2o)”的本义也应该是小箫,但其实“筊”的本义却是竹皮所制的绳索,用来牵拉放置土石,因此“言”应该是对大箫乐声的形容,正如东汉李巡所说“大箫,声大者言言也”。

第二种说法以徐中舒先生为代表。他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出发,解释说:“甲骨文告、舌、言均像仰置之铃,下像铃身,上像铃舌,本以突出铃舌会意为舌,古代酋人讲话之先,必摇动木铎以聚众,然后将铎倒置始发言,故告、舌、言实同出一源,卜辞中每多通用,后渐分化,各专一义。”但是“言”甲骨文字形上面的“辛”字符,实在和“告”“舌”上面的字符相差甚远,完全看不出铃舌的形状。

第三种说法出自白川静先生。他认为上面的“辛”字符“乃带大把手的刺墨用针,属于一种刑具”,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因此“言”的甲骨文字形“表示向神灵起誓发愿:祷告中若含不诚不信,将甘受黥刑之罚”。因此“言”的本义是向神立下的誓言。

第四种说法出自林义光,他说:“言本义当为狱辞,引伸为凡言之称,与辞字同意。从辛,辛,罪人也。”这短短的几句话极富启发性。“辛”本是装在木柄上的刀具,用来给罪犯额上刺墨,因此引申为罪人。从辛从口,乃是指罪人受审时的辩辞,即“狱辞”。林义光说“与辞字同意”,《说文解字》:“辞,讼也。”正是受审时分争辩讼之辞。

言,甲骨文字形B金文字形CD小篆字形E,都大同小异。楷书字形则完全失去了“辛”的模样。

《说文解字》:“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张舜徽先生解释说:“所谓直言者,但申己意,不待辩论也。论难者,理有不明必须讨论辨难而后解也。”“直言曰言”,“但申己意,不待辩论”,正是“言本义当为狱辞”,罪人单方面陈述的形象写照。

良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良”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中间是宫殿,上下的曲线是宫殿前后供出入的廊庑。

古时候,妇人称夫曰良,因此“良”引申为良善。

“良”这个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善良、良好,但是我们看这个字的字形,很难把它跟善良的意思联系起来。即使回到汉字定型的小篆字形F,也看不出它跟善良有什么关系。许慎认为这个小篆字形“从畗省,亡声”,畗(f%)是满的意思。许慎认为“良”字小篆字形的上部是“畗”的省写,实属望文生义。实际上,“良”这个字非常有趣,与古代宫殿的建筑样式密切相关。

良,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穴居之两侧有孔或台阶上出之形,当为廊之本字”。中间的方块“表穴居”,上下的曲线“为侧出的孔道”。他接着解释:“廊为堂下周屋,今称堂边屋檐下四周为走廊,其地位恰与穴居侧出之孔道(严廊)相当。良为穴居四周之严廊,也是穴居最高处,故从良之字,有明朗高爽之义。”

这段话中的“严廊”又称“岩廊”,是指高耸的廊庑。廊庑是堂前的廊屋,即所谓“堂下周屋”,走廊都有顶,故称“屋”。徐中舒先生认为中间的方块“表穴居”,但是“上古穴居而野处”,穴居之处只需有一条通道即可,为何非得建两条通道呢?第二,很难想象普通人家能够建得起“严廊”,而且“严廊”既然高耸,同样很难想象可以建在穴居之处。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种释义不准确。

二〇〇一年夏,殷墟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市洹北商城遗址内发现了一座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商代宫殿遗址,定名为“一号基址”。据考古报告透露,正殿南部为门塾(门两侧的堂)和廊庑,门塾居中,两侧是廊庑,通向正殿前的庭院。此外正殿的西部还有一段二十多米的双面廊,以一条通向后部的通道与正殿隔开。这座宫殿的建筑样式几乎就是“良”字甲骨文字形的形象写照:中间是宫殿,上下的曲线是宫殿前后供出入的廊庑。

良,甲骨文字形B,上下的廊庑非常符合“严廊”的特征:高耸,有屋顶。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突出弯曲的廊庑之形,下部的廊庑还有台阶。金文字形E,上下的廊庑都有台阶。

徐灏认为“良”是食器的形状,“其本义盖亦谓烹饪之善,引申而为凡善之称也”。这种解释乃是根据金文字形E而来,却无法用来解释甲骨文和其他金文字形。高鸿缙先生在《中国字例》中说:“像风箱留实之器。谷之轻恶者,随风吹去,其重而良好者,坠入此器。折转而存留,故托以寄良好之意。”从字形上来看,这个风箱的构造未免太过复杂。

《说文解字》:“良,善也。”这是引申义,“良”是“廊”的本字,本义即为宫殿中供出入的廊庑。那么“良”为什么能够引申为善良之意呢?这是一个有趣的演变过程。

《仪礼》在记载士以上阶层婚礼的《士昏礼》中有这样的礼仪:“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御”是夫家的女仆,“衽”是卧席,“奥”是西南角,“媵(y#ng)”是女方陪嫁过来的女人,“止”通“趾”。这段话的意思是:夫家的女仆在西南角为新娘铺设卧席,女方的陪嫁女在东边为新郎铺设卧席,卧席都有枕头,脚朝北睡。其中的“良”字,郑玄解释说:“妇人称夫曰良。”我们看“良”字的字形,居住在宫殿中的主人一定是男人,因此而引申称丈夫;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对女人来说,丈夫当然是良善之人,因此又引申为良善。

《尚书·益稷》中,帝舜的大臣皋陶作歌,其中有“元首明哉,股肱良哉”的句子,意思是:君主开明,臣子贤良。元首是头,代指君主;股肱是大腿和胳膊,代指辅佐君主的臣子。我们看“良”字的字形,居中的宫殿就像君主,两侧的廊庑就像臣子,“良”由此引申为贤良,多么形象啊!

宋

宋,大辰之虚也(《左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宋”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下面是一棵“木”。木者所以成室以居人也。

宋姓是中国姓氏中的大姓之一。

商丘称“宋”,正是由为祭天和祭祀大火星搭建的祭社而来。

宋姓是中国姓氏中的大姓之一。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周武王灭商后,封殷纣王的儿子武庚管辖商朝旧都,周武王死后,武庚起兵反叛,被周公诛杀,另封殷纣王的同母庶兄微子启于商丘,国号宋,后被齐国所灭,子孙以国为氏,这就是宋姓的来源。

但是,《史记》称微子启“国于宋”,可见在微子启的宋国之前,商丘此地早已名为“宋”,微子启只不过以地名为国名而已。而且,古人起名的禁忌之一是“名子者不以国”,不能用国名为子孙起名,可是鲁定公却名“宋”,由此也可知“宋”最初并非国名。那么,商丘为什么叫“宋”呢?

宋,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一棵“木”。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形,到底会意的是什么呢?徐铉解释说:“木者所以成室以居人也。”这一解释遂成为历代关于“宋”字的主流释义。甲骨文字形B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紧承甲骨文字形而来。小篆字形F,可以看出,直到今天,“宋”字几千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宋,居也。”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以木为梁柱而成地上居宅之形。”“宋”如果真是“居宅之形”,那么到处都有居宅,为什么偏偏把商丘名为“宋”呢?这种主流释义并没有给出“宋”和商丘之间的逻辑关系。

谜底要从《左传·昭公十七年》中的一句话揭开:“宋,大辰之虚也。”“虚”通“墟”,处所;“大辰”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古称大火星。本书在解读“商”字时,曾援引《左传·昭公元年》的记载:高辛氏二子不和,遂“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商人部落是负责祭天和祭祀大火星的部族,故称商丘为“大辰之虚也”。而商丘称“宋”,则要从商人部落的祭社说起。

商人的祭社称作“桑林”。《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载,商初大旱,商朝的创建者成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可见“桑林”是商人专用于祭祀之地。《帝王世纪》则记载得更加详细:“遂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成汤把自己当作祭祀的牺牲,在桑林之社祈祷。“社”是祭祀土地之神的场所。古代中国桑树众多,很显然,商人的祭社是用桑树搭建而成的,故称“桑林”。商丘之所以称“宋”,正是由为祭天和祭祀大火星搭建的祭社而来,这种祭社用桑树搭建而成,“宋”的字形中,上面是祭社的屋顶,下面的那个“木”就是指桑树。“宋”字恰是商人用桑树搭建而成的祭社的真实写照。

《墨子·明鬼下》:“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燕国的“祖”、齐国的“社稷”、宋国的“桑林”和楚国的“云梦”都是祭祀之地。《左传·襄公十年》:“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此处的“桑林”乃是“殷天子之乐名”,商人在桑林举行祭祀时所用的乐舞。宋国以“宋”为国号,正是继承了殷商的祭祀传统,这就是《吕氏春秋·慎大》篇中所说“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的本意。

安徽省寿县出土的宋景公所造的戈上有铭文“宋”,铭文字形E,这一字形更是宋国祭社的传神写照:下面是一棵桑树,上面祭社的屋顶装饰得极其华丽。如果“宋”字仅仅是普通的“居宅之形”,用不着如此装饰,也不可能全都如此装饰,因此这个字形乃是宋国对于“桑林之社”的完美复原。

“宋”字的造字密码就此揭开,而宋姓这支中华大姓,蕴藏着多少殷商的故国记忆啊!

迟

无体之礼,威仪迟迟(《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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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 繁体字“遲”)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背上行走,可想而知行走之艰难、缓慢。

为了加强语气,古诗文中屡屡“迟迟”连用,如行道迟迟、威仪迟迟。

“迟”这个字,今天只当作晚讲,比如迟到是晚到的意思。但是在古代,这个字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却反映了等级制社会中被压迫者的悲惨情状。

“迟”的繁体字“遲”,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彳”,用十字路口的一半表示行走之意,左边是两个人,很明显可以看出是一个人压在另一个人的背上。左边的这个字其实就是“尼”,林义光认为“像二人相昵形,实昵之本字”。这个观点遂成为“尼”字的主流释义。但于省吾先生却以“举不出具体事实”为由而加以质疑,并进而认为“尼”字“像人坐于另一人的背上”。他举出三条例证:一、“汉武梁祠堂画像,画夏桀骑在二妇人的背部。”二、《后汉书·井丹传》:“桀驾人车。”三、《汉书·叙传》:汉成帝屏风上“画纣醉踞妲己作长夜之乐”。这一观点极具说服力,据此则“尼”字就是等级制社会中被压迫者的形象写照。那么,“迟”的这个字形就会意为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背上行走,可想而知行走之艰难、缓慢。

迟,金文字形B,字形变得复杂起来了。以中间的人为中心,左边还是“彳”,行走,下面是“止”,一只脚,右边是一把刑刀,白川静先生则认为是带把手的大针。整个字形会意为:押着犯人行走到行刑的地点,然后施以刑罚。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上面的“尸”也是人形。一个被押着要去行刑的人,走得当然极其缓慢。从金文字形也可以佐证“尼”是人骑坐人之状,都反映了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的不平等关系。小篆字形D,右边变形得非常厉害,以至于许慎误以为这是一个表声的“犀”字。

《说文解字》:“迟,徐行也。”《释名·释言语》:“迟,颓也,不进之言也。”虽然都解释出了“迟”的本义,但是却都没有解说清楚“迟”之本义的来源。

从五代开始的“凌迟”之刑,最早写作“陵迟”,就是民间俗称的“千刀万剐”。清末法学家沈家本解释说:“本言山之由渐而高,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明代正德年间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崇祯年间的郑鄤则被割了三千六百刀,实属骇人听闻!“凌迟”这一酷刑同样是“迟”的甲骨文字形中人骑坐人以及金文字形中押赴刑场行刑的佐证;那个押赴刑场的人,也许即将施行的就是凌迟之刑吧!

为了加强语气,古诗文中屡屡“迟迟”连用,比如《诗经·谷风》中有“行道迟迟”的诗句,形容徐行之貌。“迟迟”因此又可以引申为舒缓、从容不迫的仪态,《礼记·孔子闲居》篇中,孔子将“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称作“三无”,意思是没有声音的音乐,没有仪式的礼节,没有丧服的丧礼,即不注重于外在形式,内心要具备乐、礼、丧的真情实感。其中“无体之礼,威仪迟迟”,就是描述即使没有仪式的礼节,仪表也要表现得从容不迫。

画

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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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只手拿着笔,下面花纹状的图案,会意为以手画图。

古云,画,界也。“画”由此引申为以彩画或图案作装饰,还可引申为停止。

因为在风俗淳朴的时代,法令宽松,只需画地为牢、削木为吏就可以治理好国家。

《左传·襄公四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大禹治水,足迹踏遍了中国的疆域,也因此将中国划分为九州。这里的“画”是划分之意。“画”的繁体字形是“畫”,是个很复杂的汉字,我们来看看它是怎么演变成今天的样子的。

画,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手拿着笔,下面花纹状的图案,有人认为就是单纯的图案,会意为以手画图。金文字形B,紧承甲骨文字形而来,手握的显然不是刻刀,而是竹管之类的书写工具。下面的花纹状图案更加圆润,显示此时的书写工具已经非常柔软,这是将毛绑在竹管上才能画得出来的。这个图案很像一种符号。

画,金文字形C,下面是一块田地,中间的四个黑点代表庄稼。由这样的演变看来,甲骨文字形中的花纹状图案很有可能是在图纸上画出的田界的符号。金文字形D,下面是“田”,“田”上面向下弯曲的弧状符号表示田界。金文字形E,“田”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口形,代表田地所在的城邑。小篆字形F,紧承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画,界也。象田四界,聿所以画之。”许慎的释义非常符合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张舜徽先生曾发出这样的疑问:“田地之界,岂可以笔画之乎?”这就未免太过拘泥,古人完全可以先用笔在图纸上画出田界,再去田里进行具体的画界工作。“芒芒禹迹,画为九州”,正是“画”的本义,将中国的疆域画界而为九州。

“画”由此引申为以彩画或图案作装饰,比如古诗中常常出现的“画烛”,是指有彩饰的蜡烛,“画堂”则指装饰有彩绘的殿堂。再举一个有趣的例子。《礼记·丧大记》中规定:“饰棺,君……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从士阶层到天子的棺木都有装饰,称作“棺饰”,又叫“翣(sh3)”。黼(f^)翣是绣有黑白相间花纹的棺饰,黻(f%)翣是绣有青黑相间花纹的棺饰,画翣则是绣有彩色花纹的棺饰。这三种棺饰,天子的棺木上要各覆两个,可以想象是多么的华丽!

“画”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义项:停止。田界之所以叫“界”,那就一定会有边界,至边界而止,“画”因此引申为停止。《论语·雍也》:“冉求曰:‘非不悦子之道,力不足也。’子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汝画。’”孔安国解释说:“画,止也。力不足者,当中道而废,今汝自止耳,非力极。”意思是孔子责怪冉求不是因为能力不足才半途而废,而是因为不爱学习的缘故。

“画地为牢”这个成语如今常与“故步自封”连用,比喻自我设限,当然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在司马迁的名作《报任安书》中,给出了这个成语的原意:“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入,削木为吏议不对,定计于鲜也。”画地而为牢狱,节操之士绝不肯进去;刻木而为狱吏,节操之士绝不会受其审讯,他们的态度非常鲜明。

为什么要画地为牢、削木为吏呢?这是因为在风俗淳朴的时代,法令宽松,只需画地为牢、削木为吏就可以治理好国家,而不需要建立真正的监狱,设置凶恶的狱吏。宋元话本小说《武王伐纣平话》中颂扬周文王“画地为牢,刻木为吏,治政恤民,囹圄皆空”,就是这一制度的生动写照。

采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采”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只方向朝下的手,下面是一棵树(木),会意为用手采摘树上的叶子。

“采”的本义是捋取,即用手轻轻在树上捋取叶子和果实。

“采”引申为彩色。

古代诸侯、卿大夫的封地称作“采地”或“采邑”。

要论有趣,“采”这个字的字形远远算不上汉字中特别出彩的,只不过是古人日常劳作的如实写照而已,但是“采”的各种引申义却非常有趣。

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方向朝下的手,下面是一棵树(木),会意为用手采摘树上的叶子。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树上长满了果子,这只手采摘的是果实。金文字形CD,下面同样是一棵树,上面的手轻轻采摘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E,几乎没有变化。

《说文解字》:“采,捋取也。”这就是“采”的本义,突出的是“捋取”的意象,用手轻轻在树上捋取叶子和果实。由捋取、采摘又可以引申为选择,比如古代婚礼的第一项程序叫“纳采”,指男方看中并选择了女方之后,向女方家庭送求婚礼物,请求女方接纳。

树上的叶子和果实五颜六色,因此“采”又引申为彩色,为了区别词义,“采”的这个义项后来写作“彩”。《诗经·蜉蝣》篇中有“蜉蝣之翼,采采衣服”的诗句,“采采”历来有两说,一说是众多貌,树上的叶子和果实很多,当然可以引申为众多,另一说形容衣服之华丽。五颜六色的衣服当然华丽,因此“采”用来形容衣服的彩色。

《国语·鲁语下》篇中有“天子大采朝日”和“少采夕月”的记载。春分的时候,天子要在东门之外拜日;秋分的时候,天子要在西门之外祭月。“大采”是指天子所穿的礼服、所戴的礼冠,此乃盛服,要用青、黄、赤、白、黑五采制成;“少采”是指绣有黑白斧形的礼服。这也是用“采”来形容衣服的颜色。

有趣的是,“采”还是九畿之一。天子所居的王城以外五千里,由内及外,以五百里为界,共分为九个部分,乃是诸侯的领地和外族所居之地。据《周礼》记载:“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其中的“采畿”为何称“采”呢?贾公彦解释说:“云‘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仍是用的“采”的本义。

古代诸侯、卿大夫的封地称作“采地”或“采邑”。颜师古在为《汉书·刑法志》所作的注中说:“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尔雅》曰:‘采、寮,官也。’说者不晓采地之义,因谓菜地,云以种菜,非也。”颜师古仍然没有解释清楚为何“采地”称“采”的缘故。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封地内,有权向百姓收取赋税养活自己,就像从树上采摘叶子和果实一样,向百姓“采”赋税,因此才称作“采地”。还可以称作“食邑”,诸侯和卿大夫靠赋税为食,更像从树上采摘叶子和果实为食,因此“食邑”是更加形象的称谓。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采”必须读四声(c3i)。

委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委”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中,禾苗低垂着头表示成熟了,女人半跪坐在禾苗旁边,是要把庄稼运走或者已经运走堆积整齐的形象写照。“委”的本义是堆积禾谷。

“委随”是顺从之意,是引申义。

成语“虚与委蛇”形容敷衍应付,“委蛇”是联绵词,也可以写作“逶迤”。

“委”是个义项繁多的汉字。这个字的下面为什么是一位女人?古人最初在造出这个字的时候,到底反映了日常生活中的什么习俗?我们来看看造字者有趣的思维过程。

委,甲骨文字形B,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会意的是什么意思,却众说纷纭。左民安先生解释道:“左边是一棵枯萎了的死禾,顶端弯曲下垂;右边是一个跪于死禾前的女人。所以‘委’就是‘萎’字的初文。”但是如果要描述禾苗枯萎而死的情状,为什么不直接画出枯萎的禾苗,而偏偏要让一位女人跪在禾苗旁边呢?如果这位女人是在悲泣枯萎的禾苗,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白川静先生则如此解说:“‘禾’为禾形头巾,乃稻魂(身居稻秧的神灵)之象征。‘委’表示头戴禾形巾、扮为稻神、翩翩起舞的女人之姿……女人躬身柔美而舞,故‘委’有低委、委从、委托之义。”白川静先生关于汉字的解说,过于将古人的生活同祭祀相联系,虽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但“委”的这个字形中,女人明明是跪坐于禾苗之前,并非是“头戴禾形巾、扮为稻神、翩翩起舞”。因此这种解说与字形严重不符。

我认为应该从古人日常生活的习惯入手来加以解说。遥想远古时期,大丰收的时候,男人负责收割庄稼,女人负责把收割下来的庄稼搬运到一旁堆积起来。“委”的字形中,禾苗低垂着头表示成熟了,女人半跪坐在禾苗旁边,正是要把庄稼运走或者已经运走堆积整齐的形象写照。我生活的大理农村,现在还能看到这样分工合作的生动景象。因此,“委”的甲骨文字形会意为堆积庄稼。

委,甲骨文字形A,女人和禾苗换了个方向,这是早期文字不成熟的常见现象。小篆字形C,从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以利于竖行书写。

《说文解字》:“委,委随也。”徐铉进一步解释说:“委,曲也,取其禾谷垂穗。委,曲之貌,故从禾。”“委随”是顺从之意,这是引申义,“委”的本义是堆积禾谷。周代有“遗人”一职,据《周礼》载:“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委积”指储备粮食,“少曰委,多曰积”。这就是“委”的本义。由禾苗成熟之状引申出曲折之意,又由女人将成熟的禾谷搬运到打谷场引申出委托之意,女人将禾谷堆积到打谷场,又可以引申出丢弃之意……凡此种种,都是由“委”的本义引申而来。

有个成语叫“虚与委蛇”,形容敷衍应付,其中的“蛇”读y!。学者们多认为“委蛇”是联绵词,也可以写作“逶迤”。为《史记》作索隐的司马贞的解释最有趣:“委虵谓以面掩地而进,若蛇行也。”苏秦发迹前被人瞧不起,发迹后,“嫂委虵蒲服,以面掩地”。“虵”是“蛇”的俗字。苏秦的嫂子像蛇一样曲折前行的样子真是太形象了!

季

婉兮娈兮,季女斯饥(《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季”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禾”下“子”,本义为“禾之子”。在古代,“生曰苗,秀曰禾”。

“季”可引申为最年幼的、排行最后的。

每季的最后一个月也称“季”,比如季春、季夏、季秋、季冬,由此引申而指春夏秋冬四季。

“季”这个字,今天只当作季节讲,但是在古代,这个字的义项要丰富而且有趣得多。“季”字的上面为什么是“禾”呢?又为什么从“禾”从“子”取义呢?

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禾”下“子”。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只是“禾”的方向不一样。金文字形C,禾穗下垂的样子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下面的“子”形可爱活泼。小篆字形E,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几乎没有变化。

《说文解字》:“季,少称也。从子,从稚省,稚亦声。”许慎的意思是说之所以从“禾”,乃是“稚”的省写,而“稚”是幼禾之义,“季”从此取义,用作“少称”即幼儿的称谓。许慎认为“季”是一个形声字,但其实是一个会意字;而且许慎的解释太过弯弯绕,“季”的字形一望便知——“禾之子”,那不就是幼禾嘛!

今天通称的“禾苗”一词,在古代却大有区别。“禾”是谷类农作物的总称,何休注《春秋公羊传》:“生曰苗,秀曰禾。”“秀”是抽穗,抽穗之前称“苗”,抽穗之后才能称“禾”。我们看“季”的甲骨文字形,“禾”头部下垂的即是禾穗。金文字形C中禾穗下垂的样子尤其形象。

“禾”垂头向“子”,是为“季”。《淮南子·缪称训》中记载了孔子的一句话:“夫子见禾之三变也,滔滔然曰:‘狐向丘而死,我其首禾乎!’”高诱解释说:“三变,始于粟,粟生于苗,苗成于穗也。”古人相传,狐狸死的时候,头一定要向着藏身的土丘,孔子以此作比,表示自己要以禾为榜样。高诱注:“禾穗垂而向根,君子不忘本也。”“季”从禾从子,“禾之子”即禾之本;禾穗垂头而向的,就是抽穗之前的“苗”,“苗”即是“禾之子”。这才是“季”的造字本义!禾穗下垂的样子一定令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这个字的造字思维中,饱含着古人对禾的感激之情,以及像孔子一样的感叹。

“季”由此引申为最年幼的、排行最后的。古人关于兄弟姊妹的排行是:伯、仲、叔、季。最小的称“季”。《诗经·采蘋》描述女子出嫁前,采摘浮萍,采集水藻,烹煮,设祭,最后“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尸”指代替祖先受祭的活人,这里是指斋戒后的最小的女儿充当“尸”。“季女”即幼女,最小的女儿。

《诗经·候人》的最后四句诗吟咏在外服役的家贫的吏卒思念自己的女儿:“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隮(j~)”是云气上升,“婉娈”是形容女孩子娇美之词。早晨的南山云遮雾罩,我那可爱的小女儿啊,还在忍饥挨饿。真是让人心酸!

每季的最后一个月也称“季”,比如季春、季夏、季秋、季冬,由此引申而指春夏秋冬四季。这就是“季”指季节和四季的来龙去脉。

周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周”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田中有种植之形”,其中的四个黑点是禾稼之形。

周部族早期居住在今山西南部,到了古公亶父时期才迁往今陕西岐山下的周原,因其地名“周”,故改国号为“周”。周原之所以名“周”,正是由田地庄稼之形而来。

引申为稠密、周密。

周是孔子最为推崇的朝代,他在《论语》中感叹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句话的意思是:周代的礼仪制度是从夏、商两代借鉴来的,是多么的文采丰盛啊!我遵从周代。《诗经·文王》如此吟咏周代的使命:“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虽然是一个古老的邦国,但它的天命到了文王时期才开始更新。那么,这个“旧邦”,这个古老的邦国,为什么用“周”来命名呢?

周,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郭沫若先生认为“像田中有种植之形”,其中的黑点是禾稼之形。甲骨文字形B,更像田中有庄稼。金文字形C,整整齐齐的一块田地。金文字形D,省去了表示禾稼的黑点,这个字形为今天的“周”字打下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和直到此时的金文字形中都还没有出现“口”这个字符。

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形像玉片上雕刻的花纹,或者“像钟体上雕满乳突形,表示雕刻周密之义”,因此是“雕”的初文。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是一面盾牌,上面划分为若干区间,每个区间中都绘有图案,作为“周”这个部族的族徽。这些见解都很有趣,不过“周”最早却是一个地名,作为地名的“周”字跟田地庄稼之形密切相关。

周部族早期居住在今山西南部一带,到了古公亶父时期才迁往今陕西岐山下的周原,因其地名“周”,故改国号为“周”。周原之所以名“周”,正是因为这里土壤肥沃,灌溉便利,而周部族的始祖就是擅长农耕的后稷,担任帝尧的农师。远道迁徙而来的周部族为什么偏偏会在周原扎下根?可想而知,对于擅长农耕的周部族来说,适合耕作的周原简直就是上天所赐的一块土地。因此,周原之所以名“周”,正是由田地庄稼之形而来。

周,金文字形EF,下面添加了“口”这个字符,徐中舒先生认为“示国家政令所从出”,也就是说,这个时期的周部族已发展壮大,组织严密,政令通达,成为可以抗衡商王朝的一支力量了,因此才在原来的“周”字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个“口”,“示国家政令所从出”,同时也宣示着取商而代之的野心。不过也有可能表示“田”所在的城邑。

周,小篆字形G,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是根据这个字形释义:“周,密也,从用口。”这个释义是错误的,从以上演变可知,“周”并不从“用”。至于“周,密也”,不过是引申义,本义是形容周原这块地方适合农耕。既然适合农耕,当然田地稠密,因此而引申为稠密、周密。至于周姓这支大姓,当然也就应该到周原这个周王朝的发祥之地去寻根问祖了。

服

有事,弟子服其劳(《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服”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中间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右边是一只手,左边就是用作祭祀的人牲。本义是降服或者祭祀的仪式。

商代有内外服的制度,“外服”指京都以外的边远之地,“内服”指王畿以内的地方,由商王直接管辖。

“服侍”是侍奉别人,“衣服”是穿在身上的,这两个词为什么都使用同一个“服”字呢?“服”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它的本义到底是什么,学者们争论颇多。

服,甲骨文字形A,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共有三个字符组成。中间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什么呢?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这是一个盘子,整个字形会意为一个人驱使着另一个人捧着盘子,去侍奉别人。这种解释很牵强,侍奉别人可以使用的器具很多,为什么单单突出盘子呢?

白川静先生说:“‘盘’为仪式时使用的礼器。盘前举行某种仪式,谓‘服’,很可能是降服的仪式。降服仪式完了后,授与降服者某种服属之职,从事此职务称‘服事’。”这个观点极富启发性,虽然仍属猜想,因为他并没有举出使用“盘”举行降服仪式的实例。这让我想起古代盟会时使用的“珠盘玉敦”。珠盘和玉敦都是饰以珠玉的精美的玉器,盟会时用珠盘盛牛耳,玉敦盛牛血,然后歃血盟誓。商代有用活人祭祀的制度,称作人牲,来源是战争中的俘虏。“服”字形中半跪着的人就是用作祭祀的人牲,珠盘中盛的是人牲之血,因此这个字形很可能是用人牲献祭的如实写照。

服,金文字形B,左边盘子的形状有些变形,变得像“舟”。金文字形C,左边的盘子更像“舟”。小篆字形D,紧承金文字形而来,完全失去了甲骨文字形中盘子的形状。楷体字形又将“舟”讹变为“月”。

《说文解字》:“服,用也。一曰车右騑,所以舟旋。”古时驾车一辕四马,中间夹辕的两匹马叫“服马”,两边的两匹马叫“騑马”或“骖马”。许慎所释为引申义。南宋学者戴侗说:“服,小舟附大舟者也。”清代学者朱骏声则说:“服字本义,舟两旁夹木也。”这种解释完全无视手按压半跪着的人这个形象,因此是错误的,“服”的本义正如上述,乃是降服或者祭祀的仪式。战争中的俘虏也用作奴隶,因此“服”引申为服侍、侍奉、从事等义项。孔子在《论语》中说“有事,弟子由劳”,有事情的时候,由弟子奔走操劳,这个“服”即从事的意思。

据《尚书·酒诰》记载,商代有内外服的制度,所谓“外服”,是指京都以外的边远之地,由近及远分别称侯、甸、男、卫、邦伯;所谓“内服”,是指王畿以内的地方,由商王直接管辖。徐中舒先生认为“卫服是镇压奴隶的军事贵族,甸服是被俘虏来的生产奴隶”,由此也可证明“服”的本义就是从战争中的俘虏而来,引申而指内外服都是服事天子之意。

而“服”用作衣服之称,无非是形容衣服乃为人服务,已属于远引申义了。

宗

既燕于宗,福禄攸降(《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宗”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下面是用两块石头或木条简单搭起的T形祭台。“宗”的本义就是祖庙。

“祖”指始祖或先祖,同一始祖或先祖称“宗”。

宗法制度还有大宗、小宗之分。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

宗法制度是维系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制度。宗法,即祖宗之法,王力先生总结说“是以家族为中心、根据血统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中国人在对待谁是祖宗的问题上非常严肃,那么“祖”和“宗”有什么区别?宗法制度的核心又是什么呢?

宗,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用两块石头或木条简单搭起的T形祭台。甲骨文字形B,T形祭台上添加了一横,表示供献的祭品。金文字形CD,下面变成了“示”,汉字中凡是从“示”的,都与祭祀有关。小篆字形E,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宗,尊祖庙也。”“宗”的本义就是祖庙。段玉裁认为“示谓神也”,这个解释不完全正确。清代学者王筠说:“宀示者,室中之神也。天神地祇,坛而不屋,人鬼则于庙中祭之。”天神和地神只立坛祭祀而不供奉在室内,供奉在室内的是所谓“人鬼”,即死者的灵魂。那么,“宗”的甲骨文字形中的T形祭台或金文字形中的“示”,就是供奉的神主之形,神主是石制或木制的供奉祖先的牌位。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写道:“宗者何谓也?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先祖主”即先祖的神主。

至于“祖”和“宗”的区别,张舜徽先生说:“盖单言之,祖即宗耳,一语之转也。今俗连言之,则曰祖宗。盖宗之言总也,谓聚合祖先而祀之之处也。故古称同祖曰宗,父之党为宗族。”意思很明白,“祖”指始祖或先祖,同一始祖或先祖称“宗”。《左传·襄公十二年》载:“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诸侯死后,异姓的吊丧者只能在城外,同姓才可以在宗庙吊丧。同宗即同一始祖或先祖者在祖庙吊丧;祢(m!)庙即父庙,同族指高祖以下,高祖以下的同族者必须在父庙吊丧。

宗法制度还有大宗、小宗之分。嫡长子孙这一系是大宗,其余的子孙是小宗。王力先生说:“在宗法上,大宗比小宗为尊,嫡长子比其余诸子为尊。嫡长子被认为是继承始祖的,称为宗子。只有宗子才有主祭始祖的特权,才能继承特别多的财产,应该受到小宗的尊敬。”这就是大宗和小宗的区别,因此“小宗可以绝,大宗不可绝”。

《诗经·凫鹥》是一首祭祀后宴饮的诗篇,“凫(f%)”是水鸟,“鹥(y~)”是鸥鸟。诗中吟咏道:“凫鹥在潀,公尸来燕来宗,既燕于宗,福禄攸降。”“潀(c5ng)”指小水流入大水的交会处;“公尸”指天子祭祀时代表被祭的神灵而受祭的活人,天子祭祀,以卿为受祭的活人,故称“公尸”;“燕”通“宴”,宴饮。祭祀之后,为了表示酬谢,周天子在宗庙宴饮公尸,希望他代表神灵多吃一点,以便降下福禄。“来燕来宗,既燕于宗”,就是指在宗庙里举行的宴饮。

享

祭以清酒,从以马辛牡,享于祖考(《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享”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下面“为所居之穴”,中间“为穴旁台阶以便出入”,上面“并有覆盖以免雨水下注”。

周天子祭祀祖先的宗庙之祭有“六享”。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说:“亨、享、烹古同字。”这也是大多数学者们的意见。其实这个字的古文(上古文字)写作“亯”,隶变后才误写作亨、享。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享,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穴居之形”,下面“为所居之穴”,中间“为穴旁台阶以便出入”,上面“并有覆盖以免雨水下注”。甲骨文字形B,中间更像台阶。金文字形C,下面变成了圆口形。金文字形D下面的圆口形中添加了一短横。小篆字形E,这就是本字“亯”。小篆字形F,这是“亯”的异体字,隶变后写作“亨”和“享”。

《说文解字》:“亯,献也。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许慎的意思是说这个字形的上半部是“高”的省写,下面的“曰”像进贡的煮熟的食物之形。许慎并引《孝经·孝治章》“祭则鬼享之”——祭祀的时候鬼神来食——进一步来说明“曰象进孰物形”。但从甲骨文字形来看,下面更像高台,其上有高大的建筑,这是古人祭祖的宗庙的形象写照。说它“像穴居之形”,未免低估了先民造此字时的居住场所。金文字形D下面的一短横是指事符号,表明先祖或神灵在这里享用祭品。徐中舒先生说:“居室既为止息之处,又为烹制食物飨食之所,引伸之而有飨献之义。”将居室改为祭祖的宗庙,则此说非常贴切。

段玉裁说“享”乃“下进上之词也”,因此《正韵》解释说:“享,献也,祭也,歆也。”“歆(x~n)”特指祭祀时神鬼享受祭品的香气。《诗经·信南山》是一首周天子冬天的时候祭祀祖先的诗篇,其中吟咏道:“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清酒是祭祀专用的清洁之酒;骍(x~ng)牡是赤色的公牛;“考”指死去的父亲,“祖考”即指祖先;“享于祖考”,就是说用清酒和肥壮的赤色公牛作为祭品,供献给祖先享用。

周天子祭祀祖先的宗庙之祭有“六享”,据《周礼》记载:“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肆”是进献祭牲,“献”是供献醴酒(甜酒),“祼(gu3n)”可不是裸体之“裸”,而是以酒灌地请神,以此“享先王”,这是超出四时之祭的大祭;馈食是献熟食,以此“享先王”,这是仅次于大祭的次祭;春祭叫“祠”,春天万物始生,可作供献的祭品少,用圭璧这种玉器和皮币(毛皮和丝织品)代替祭牲,以下进入四时之祭,都属于小祭;夏祭叫“礿(yu=)”,万物尚未成熟,祭品微薄;秋祭叫“尝”,此时农作物丰收,让先王先尝新谷;冬祭叫“烝(zh8ng)”,进献各种品物。

这就是所谓“六享”,清末学者孙诒让说:“此六者皆言享者,对天言祀,地言祭,故宗庙言享。享,献也,谓献馔具于鬼神也。”

单

鬼神之祭单席(《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单”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丫形的木棍,木棍分叉的两端绑上两块石头,作为原始的狩猎工具。“单,大也。”

古人席地而坐,地上铺席,富贵者席皆数重,所谓“重茵厚席”,而祭祀鬼神只需一重席即可。

我们今天使用的名单、账单、菜单等称谓,即是由一重、一层引申而来。

“单”是汉字中争议非常大的一个字,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得很全面:“自来说此字者,言人人殊。孔广居以为觯之古文,徐灏以为箪之本字,王廷鼎谓为古旂字,谢彦华谓为古鼍字,林义光谓为古蝉字,丁山谓为古干字,马叙伦谓即古车字,各执所见,莫能定也。”争议如此之大,那么“单”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字。

单,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丫形的木棍,木棍分叉的两端绑上两块石头,作为原始的狩猎工具,比如“狩”和“兽”的原始字形中就包含有这个字符。即使在今天,孩子们经常玩的弹弓还和这个字形显示的工具极其相似。这个字形跟“干”是同源字,因此也用作武器,比如“战”和“弹”的原始字形中就包含有这个字符。

单,甲骨文字形B,下面添加的一横表示用绳索绑起木棍。甲骨文字形C,下面添加的一个方形像用绳索绑缚的另一块石头,为的是增加重量和力量。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字形像“椭圆形盾牌之形。上部插有两支羽饰。部族不同,盾牌的形状、模样、饰物则不同”。甲骨文字形D,下面石头中间的一横就代表绳索。金文字形E,完全和甲骨文相同。金文字形F,中间再次强调绳索之形。这个字形真是非常漂亮!小篆字形G,上面讹变为两个“口”。

《说文解字》:“单,大也。”段玉裁认为“当为大言也,浅人删言字”。段玉裁的释义即是由小篆字形上面讹变而成的两个“口”而来,这是错误的。段玉裁又说:“《尔雅》《广雅》说大皆无单,引伸为双之反对。”同样牵强附会。“单”的字形就是“一个”捕猎工具,由此引申为单双之“单”。

《尚书·吕刑》篇中有这样一段话:“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单辞。”有人根据许慎“单,大也”的释义,把“单辞”解释为大词,即夸诞之辞。这是错误的。孔颖达解释说:“单辞谓一人独言,未有与对之人。讼者多直己以曲彼,构辞以诬人,单辞特难听,故言之也。”诉讼中没有对质或者没有证据的单方面言辞叫“单辞”。这段话的意思是:如今上天扶助百姓,国君作为配合,应当明白清察诉讼中的一面之词。

《礼记·礼器》中规定:“鬼神之祭单席。”古人席地而坐,地上铺席,富贵者席皆数重,所谓“重茵厚席”,而祭祀鬼神只需一重席即可。孔颖达解释说:“神道异人,不假多重自温,故单席也。”鬼神一重席就能保持温暖,因此不需要多重。

我们今天使用的名单、账单、菜单等称谓,即是由一重、一层引申而来,指供记录的一张纸片,合订而为册。至于“单位”之称,原是佛教语,指僧人坐禅之处。《敕修百丈清规》中有“须先归单位坐禅”的规定,僧人的坐床上贴有自己的名字,一人占一位,故称“单位”。

函

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孟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函”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里面是一支箭,外面是箭囊,箭囊右上侧还有一个系扣,用来手持或者悬挂。本义为箭囊。

古时作战时所穿的护身铠甲最初是用兽皮做的,“函”因此引申为铠甲,“函人”即造铠甲的工匠。

“函”由盛矢器引申为匣子;又可以由箭在囊中引申为包含、容纳。

“函”字今天只用于“信函”等类似的义项,“信”是里面的书信,“函”是外面的封套,合称“信函”。想想《战国策·燕策》中那个著名的场景吧:“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逃亡的秦国将军樊於(w$)期为帮助荆轲刺秦王,自刎而死,荆轲将他的头颅“函封之”,装在匣子里封存起来,要去献给秦王。“函”为什么会当作匣子讲呢?

函,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有趣的象形字,里面是一支箭,外面是箭囊,箭囊右上侧还有一个系扣,用来手持或者悬挂。甲骨文字形B,箭头朝下,系扣在左侧。甲骨文字形C,有人认为前两个字形中,装箭的是箭筒,从这个字形可以看出实是箭囊。这种箭囊称作“矢箙(f%)”,郑玄说:“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金文字形D,箭矢、矢箙、系扣之形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系扣上甚至还有纹饰。小篆字形F,一眼就可看出,这个字形乃是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讹变,而且变形得非常厉害,以至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函,舌也。象形。”许慎虽然指出这是一个象形字,但释义完全错误。“函”的本义就是“矢箙”,盛矢器。

孟子在《公孙丑上》篇中讲了一个道理:“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常人总以为造箭的人唯恐不伤人,造铠甲的人唯恐伤人,但这只是二者的技艺不同罢了,并不是说造箭的人就比造铠甲的人不仁义。古时作战时所穿的护身铠甲最初是用兽皮做的,战士穿上铠甲,恰似箭矢装在兽皮制的矢箙之中,“函”因此引申为铠甲,“函人”即造铠甲的工匠。

张舜徽先生即据此认为“窃意此字当以函人之函为本义”。他说:“所谓函者,犹今俗所称挡箭牌也……其中从矢,乃喻此为矢之所集,所以御矢,非谓藏矢于其中也。”此说虽然新颖,但是如果本义为挡箭牌,那么对方射来的箭一定会丛集于铠甲的表面,但“函”的字形中,箭矢明明整体都装进了箭囊里,尤其是甲骨文字形C,上面还有束起箭囊的绳端之形。再者,对方射到铠甲上的箭,一定是箭头朝前,不可能箭头朝上或朝下,可是“函”的字形中,箭头却朝上或朝下,因此“函”的本义绝不是铠甲。

“函”由盛矢器引申为匣子,当然就顺理成章了;又可以由箭在囊中引申为包含、容纳。《礼记·曲礼上》篇中规定:“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非饮食之客”指客人不是来吃饭饮酒,而是来讲说讨论问题的。郑玄解释说:“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二人相对讲问,肯定有双手比比划划的肢体语言,因此席间要容留出一丈的距离,此之谓“函丈”,后来就用作对前辈学者或老师的敬称。

艰

彼何人斯,其心孔艰(《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艰(繁体字“艱”)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个跪着的人,左边是一面鼓,这个人的手臂藏在身体下面。指将活人焚烧献祭的残酷习俗。

“艰”的含义引申为艰难,进而引申为险恶。

“艰”这个字的造字本意和造字过程,是远古时期一项残酷习俗的真实写照。我们的先民对大自然的认识和驾驭能力,当然远远比不上今人,因此出于对大自然和鬼神的敬畏而在“艰”字身上展示了这项残酷的习俗,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据《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枥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这段文字浅白易懂,需要解释的是“枥其手”。“枥”是夹手指的刑具,用这种刑具将人的十指夹起来讯问。“枥其手”就跟“艰”字大有关系。

“艰”的繁体字是“艱”,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跪着的人,左边是一面鼓,会意为击鼓用活人献祭。这个人的手臂藏在身体下面,原因就是双手被捆缚了起来,不过“枥其手”的样子还不明显。甲骨文字形B,右边是跪着的女人,击鼓用女人献祭。

艰,甲骨文字形C,右边的人形比较复杂。这个人正面站立,双手张开,脸部中间的十字形表示手臂在尽头处被捆缚,双臂交相捆缚。也有人说脸部加十字形表示这个人被头套或面具蒙上脸部,蒙面献祭。这个人脸部上面的那个东西就是“枥”这种刑具,不过跟“枥其手”有所区别的是,用“枥”这种刑具枷住的是这个人的颈部。这种刑具也叫“枷”,方形木制,套在脖子上面。

艰,金文字形D,越发复杂起来。左边鼓的下面添加了一个“口”,表示击鼓的时候还发出喊叫声,这个字其实就是“喜”,击鼓欢喜。右边被缚手、枷颈的人下面则添加了一个“火”,表示将这个人焚烧献祭。金文字形E,大同小异。至此,这项将活人焚烧献祭的残酷习俗完成了它的演示过程。用来献祭的活人被称作“人牲”。

艰,小篆字形F,左边下面的“火”讹变为“土”,右边则变成了“艮”,击鼓喊叫这个必需的环节就此失去,导致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进行了错误的释义:“艰,土难治也。从堇艮声。”段玉裁注解说:“引申之,凡难理皆曰艰。”

从“艰”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艰”跟土地难以治理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至于为何能够引申为艰难、困难,只要看一下这位用来献祭的活人,那种缚手、枷颈,不能自由活动的艰难的样子就明白了。

《诗经·何人斯》开篇就痛苦地吟咏道:“彼何人斯,其心孔艰。”感叹这个人的用心极其险恶。“艰”由艰难引申为险恶,当然,人牲被焚烧的处境,那才真的是险恶无比啊!

孟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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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洗浴用的器皿,器皿里面盛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孟,长也,从子皿声。”

古人为兄弟姊妹排行,就是按照孟、仲、叔、季的顺序。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嫡长曰伯,庶长曰孟。

“孟”由长、排行第一引申为“始”,四季中每个季节的第一个月就称“孟”。

孟姜女哭长城,人们想当然地以为孟姜女就姓孟,还附会出她是孟、姜两家联姻所生的女儿。这都是不了解“孟”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导致的误解。

孟,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洗浴用的器皿,器皿里面盛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即汉字的“子”。金文字形B,下面是高脚的洗浴盆。金文字形C,下面是扁而平的洗浴盆。小篆字形D,紧承金文字形而来,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孟,长也,从子皿声。”许慎所释为引申义,本义是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古人造字,一定是从身边的生活习俗中取材,即许慎所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那么第一次给刚出生的婴儿洗澡,这个婴儿一定是头生子,“孟”因此引申为“长”,排行第一。古人为兄弟姊妹排行,就是按照孟、仲、叔、季的顺序。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嫡长曰伯,庶长曰孟。正妻所生的嫡长子称“伯”,妾、媵等所生的庶长子称“孟”。因此孟、仲、叔、季也可排为伯、仲、叔、季。

《诗经·有女同车》是一首情诗,情郎吟咏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诗意甚为浅明。其中“孟姜”的称谓,《毛传》曰:“孟姜,齐之长女。”齐国是太公望的封国,太公望本姓姜,因此齐国的国姓即为“姜”,孟姜即齐国国君的长女。这就是后来“孟姜女”名字的出处,并非姓孟。

《广雅》:“孟,始也。”“孟”由长、排行第一引申为“始”,四季中每个季节的第一个月就称“孟”,即孟春、孟夏、孟秋、孟冬。

至于孟姓的由来,跟“孟”字的本义也大有关系。鲁桓公有四子,嫡长子继承国君之位,是为鲁庄公;庶长子庆父;庶次子叔牙;嫡次子季友。除了鲁庄公之外,其余三子的后代就是严格按照孟(伯)、仲、叔、季的顺序排行的,分别为: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这三大家族后来一直把持着鲁国的朝政,因为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史称“三桓”。

有个成语典故叫“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是说庆父屡屡在鲁国国内制造内乱,并谋杀了鲁闵公。宋代学者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说:“庆父曰共仲,本仲氏,亦曰仲孙氏。为闵公之故,讳弑君之罪,更为孟氏,亦曰孟孙氏。”将排行第二的“仲氏”改为排行第一的“孟氏”,掩盖的是鲁桓公四子的排行,突出的是庆父庶长子的排行,这是庆父的后代为尊者讳,试图淡化谋杀鲁闵公之罪。孟姓即由孟孙氏而来。

封

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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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土堆,土堆上面种了一棵树。本以为爵诸侯之土。

“封”是在封地的四周植树为界,“建”是建国,因此“封建”一词即指封地建国。

植树于四界,象征性地表明四界之内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封”因此引申为封闭。

凡堆土都可称“封”,比如封禅之“封”。

人们常把周代至清代的社会形态一概称之为封建社会,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其实,真正的历史进程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封建制就已经寿终正寝了。那么,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叫“封建”。

封,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土堆,土堆上面种了一棵树。这个字其实就是“丰”,乃是“封”字的初文,卜辞中有一丰、二丰方、三丰方、四丰方之辞,都是方国的封疆。甲骨文字形B,右边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在土堆上植树,从而变成了一个会意字。金文字形C,左下方的土堆是“土”字的雏形。金文字形D,左下方从“田”,表示在田中植树。小篆字形E,左下方正式定型为“土”,右边是“寸”,仍然是手的形状。

《说文解字》:“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土,从寸。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原来,国君赐给诸侯土地,一定要在土堆上植树,作为封地边界的标志。周代有“封人”一职,据《周礼》载:“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壝(w9i)是祭坛四周的矮墙,畿(j~)指天子管辖的方圆千里之地。“封人”的职责很清楚:为天子的社坛建围墙,为天子管辖的京畿之地植树为界;诸侯的封国也照此管理,公、侯的方圆百里之地,伯的方圆七十里之地,子、男的方圆五十里之地,也都要“封其四疆”,植树为界。

“封”是在封地的四周植树为界,“建”是建国,因此“封建”一词即指封地建国。这一制度在周代达到完善的顶峰,但秦始皇统一之后,即以中央集权制取代了封建制,汉代虽然短暂回潮,郡县制和封建制并行,但却以郡县制为主。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其实早就消亡了。

《左传·襄公三十年》称赞郑国主政的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意思是:让国都和边邑各有章法,上下尊卑各守其职,田地有四周的边界和水沟,按照八家为一井的井田制收取赋税。这里的“封”已引申为田地的边界,倒不一定非要植树为界了。

植树于四界,象征性地表明四界之内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封”因此引申为封闭。荆轲刺秦王之前,逃到燕国的秦国将军樊於期自刎而死,荆轲“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函封”指用匣子盛头颅,然后打上封记封闭起来。另外还请不要忘记“封”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的那一堆土堆,堆土植树,因此凡堆土都可称“封”,比如封禅之“封”乃是在泰山上堆土为坛以祭天。秦国在崤之战中全军覆没,两年后伐晋报仇,晋军坚守不出,秦军于是“封殽尸而还”,将崤之战的秦军尸体堆土筑坟。

省

昏定而晨省(《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省”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只大眼睛,横目,上面是初生的一株小草。本义为省视,指观察细微之物或细微之处。

甲骨卜辞中屡有省田的记录由向外的视察可以引申为向内的反省。“省”又引申为除去、减少、省略,由省视又可以引申为探望、问候长辈。

“省”当作省份讲,则来自“省中”的称谓。自宋代始,中央政府派省官出使地方称“行省”,“行省”(简称“省”)遂成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域的名称。

“省”这个字,今天最常用的义项为省份和省略。上“少”下“目”的这个“省”字,为什么能够表示这样的意思呢?其实“省”字属于字形讹变非常显著的汉字之一,原来的“省”字并非从“少”。

省,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大眼睛,横目,上面是初生的一株小草。张舜徽先生认为:“此字盖取象于种植之事,草木初生,必数数视之,以察其土壤之温湿,根叶之荣枯,此省字得义之本也。”这个字的造字思路和“相”如出一辙:“相”是一只大眼睛在观察树木,而“省”是一只大眼睛在观察初生之草。因此“相”的本义即“省视”。树木当然比小草庞大,因此“省”更偏重于观察细微之物或细微之处。

省,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眼睛的样子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小草中部填实的圆点表示土壤,草木初生,当然要从土壤里拱出来。金文字形E,小草中部的圆点变成一横,更像地面的形状,这个字其实就是“生”,仍然表示眼睛在观察从地面上拱出的小草。小篆字形F,上面初生的小草开始变形,似“眉”非“眉”,隶书则干脆讹变为“少”。今天使用的“省”字即是讹变后的字形。

《说文解字》:“省,视也。从眉省,从屮。”“省”的本义即为省视,但许慎“从眉省”的析形是错误的,从上述字形演变即可看出。白川静先生则认为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上面并非草木初生之形,而“可能属于贴于眼眉处的饰物之形。为了增强眼的祝咒之力,常贴上眉饰。用持有祝咒之力的目来张望、巡察、巡视,谓‘省’”。甲骨文和金文中屮、生等字符都是草木初生之形,因此白川静先生释为眉饰虽然新颖,但却与此类字形不符。

甲骨卜辞中屡有省田的记录,即占卜商王前去视察、巡视田猎的情形。由向外的视察可以引申为向内的反省,比如曾子的名言“吾日三省吾身”,这种用法的“省”读作x@ng。“三省吾身”是反省、检查自己的内心,以便减少错误,因此“省”又引申为除去、减少、省略。“省”由省视又可引申为探望、问候长辈。《礼记·曲礼上》中有“昏定而晨省”的规定,这是儿子对父母之礼。郑玄解释说:“安定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孔颖达则进一步解释说:“定,安也。晨,旦也。应卧,当齐整床衽,使亲体安定之后,退。至明旦,既隔夜,早来视亲之安否何如。”此之谓“昏定晨省”。

至于“省”当作省份讲,则来自“省中”的称谓。蔡邕在《独断》一书中说:“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不过,在为《汉书·昭帝纪》所作的注中,颜师古则如此解释“省中”的称谓:“省,察也,言入此中皆当察视,不可妄也。”这种解释最符合“省”的本义:进入皇家宫禁,小心翼翼地到处察视细微之处,生怕一不小心失礼或者闯进不该进入的地方。

由“省中”而将政府的主管部门也引申称作“省”,比如唐代的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六省。自宋代始,中央政府派省官出使地方称“行省”,元代沿用,“行省”(简称“省”)遂成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域的名称。

香

至治馨香,感于神明(《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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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禾穗下垂之形,下面是盛禾穗的器具。“香,芳也。”香主谓谷,芳主谓草。

“馨香”是用作祭品的黍稷等谷物。

“香”的本义可以引申为草木之香,比如沉香、檀香、丁香,或者引申为兽类之香,比如麝香。

很多学者都认为甲骨文中没有“香”字,但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收录的“香”字,却具备了“香”字的原始功用,因此应当视作“香”字。

香,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禾穗下垂之形,下面是盛禾穗的器具。甲骨文字形B,上面下垂的禾穗还散落了很多颗粒。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的释义非常准确:“甲骨文是器中盛禾黍形,小点表示散落的黍粒,会新登禾黍芳香之意。”小篆字形C,上面根据甲骨文字形定型为“黍”,下面是“甘”,因此许慎认为“从黍从甘”,虽然也可会意为黍稷等粮食的芳香,但“甘”其实是盛黍稷之器的讹变。楷体字形则只保留了“黍”上部的“禾”。

《说文解字》:“香,芳也。”不过“香”和“芳”还有更细致的区分。清代学者王筠说:“香主谓谷,芳主谓草。”张舜徽先生则进一步解释说:“草之芳在花,谷之香在实。在花者其芳分布,在实者必熟食时然后知之。”这就是为什么“香”的甲骨文字形中禾穗下垂的缘故,成熟才会下垂,成熟也才会散发出谷物的香味。

《尚书·君陈》篇中写道:“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尔。”虽然认为黍稷并不馨香,而是美德馨香,但这不过是比喻义。前半句的“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馨香”是指用作祭品的黍稷,“馨”是“香之远闻者也”,用成熟的黍稷作祭品,香味可以远远地被神明闻到。

据《左传·僖公五年》载,晋国要向虞国借道去讨伐虢国,面对大夫宫之奇的劝谏,虞君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宫之奇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意思是神凭依的是人的德行,如果晋国吞并虞国之后,修明美德,并将黍稷献祭给神明,神明难道还会将祭品吐出来吗?黍稷成熟之后,古人要先将这些谷物祭献给神明和先祖,这就叫“荐”,是指没有酒肉作供品的素祭。“荐馨香”,可见“馨香”的确是用作祭品的黍稷等谷物。

“香”的本义既是谷物的香味,则可引申为草木之香,比如沉香、檀香、丁香,或者引申为兽类之香,比如麝香。汉代人对尚书郎有个非常雅致的称谓,叫作“怀香握兰”。《初学记》卷十一引东汉学者应劭所著《汉官仪》:“尚书郎含鸡舌香,伏奏事,黄门郎对揖跪受,故称尚书郎怀香握兰,趋走丹墀。”鸡舌香就是丁香,“丁”是“钉”的古字,鸡舌香的子看起来像钉子,故称“丁香”;丹墀(ch!)指宫殿前的红色台阶和台阶上的空地。因为鸡舌香可以除口臭,所以在皇帝身边处理政务的尚书郎要奏事的时候,必须口含鸡舌香,袖中还要藏有叫兰的香草,以免熏到皇帝的万乘之躯。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口香糖了吧。

侵

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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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只手,手持着中间的一把扫帚,左边是代表牛的牛头,牛头上还有三个小点儿。“侵”的本义为渐进,引申为侵迫。

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

古时将大饥荒称作“大侵”。

“侵”为什么会具备侵犯、侵略的义项?从“侵”的字形中可以看到右边的上部是一把扫帚,扫帚出现在这里有什么用处呢?这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

侵,甲骨文字形A,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手持着中间的一把扫帚,左边是代表牛的牛头,牛头上还有三个小点儿。这个字形有人说是手持扫帚扫去牛身上的灰尘,三个小点儿表示从牛身上扫下来的尘土。甲骨文字形B,手和灰尘都简化掉了。金文字形C,左边还是一只手持帚,牛则变成了右上角的人。

这个字形演变至此,手持扫帚为牛扫灰尘的看法就说不通了。为牛扫灰尘可以,哪里有手持扫帚为人扫灰尘的呢?因此,“侵”字的甲骨文字形应该是手持扫帚殴牛,加以驱赶之意,殴牛时牛身上的灰尘都掉下来了,可见用力之巨。金文字形将牛改为人,林义光认为“像扫者持帚渐进侵迫人也”。小篆字形D,人移到了左边,各种字符都没有什么变化。

《说文解字》:“侵,渐进也。从人又持帚,若扫之进。”不管是殴牛还是殴人,都有一个一步一步渐进的过程,因此“侵”的本义即为渐进,引申为侵迫。据《左传·庄公二十九年》载:“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大张钟鼓的征讨叫“伐”,这是要声讨对方之罪;不用钟鼓的征讨叫“侵”,程度较“伐”为轻,想想“侵”的字形中那把扫帚吧,再用力殴击也不可能致命,因此孔颖达说这叫“侵凌”,仅仅是侵犯欺凌;趁人不备偷偷地进攻叫“袭”。

《公羊传·庄公十年》则说:“觕者曰侵,精者曰伐。”何休解释说:“觕,粗也。将兵至境,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境,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谷梁传·隐公五年》则解释得更加清楚:“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郑玄解释说:“苞人民,殴牛马,兵去则可以归还,其为害轻;坏宫室,斩树木,则树木断不复生,宫室坏不自成,为毒害更重也。”“殴牛马”正是甲骨文字形持帚殴牛的形象写照。

古时将大饥荒称作“大侵”。据《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载:“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侵。”“嗛”通“歉”,一种谷物歉收叫“嗛”;两种谷物歉收叫“饥”,三种谷物歉收叫“馑”;四种谷物歉收叫“康”;五谷都歉收就叫“大侵”。“侵”是侵吞之意,形容五谷都被大饥荒给侵吞了,故称“大侵”。

“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侵之礼也。”发生大饥荒的时候,国君有一套相应的自惩措施:食不兼味,吃饭不能吃两种菜肴,以示节俭;台榭不涂,台榭不能涂饰;弛侯,“侯”是射礼,射礼伴之以饮宴,这时都要废除;廷道不除,宫廷内的道路不能打扫;百官布而不制,百官之位不能增加;鬼神祷而不祀,只能祈祷鬼神而不能举行祭祀的仪式。

宣

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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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为屋顶之形,回环之形是装饰在宫殿里的水纹。本义为天子宣室。

古者惟天子之宫为宽而大,谓之宣室;为高而朗,谓之明堂。

“宣榭”是建在台上的高大的厅堂,乃讲武之处,“宣”因此引申为“宣扬威武”。

“宣”这个字,今天只当作宣传、宣扬讲,是一个动词,但是在古代,“宣”最初却是一个名词,而且是殷天子宫殿的专用名。

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的屋顶之形看得很清楚,下面的回环形代表什么呢?我们先往下看。甲骨文字形B,下面同样是回环之形。金文字形C,屋顶下面的回环之形变成了两个,而且连在一起,上面还添加了一短横。金文字形D,一短横移到了最下面。小篆字形E,中间变成了一个回环形,上下则各添加了一横。

《说文解字》:“宣,天子宣室也。”这就是“宣”的本义。高鸿缙先生在《中国字例》中根据金文字形认为“宣”字下面的回环之形“从云气在天下舒卷自如之象”,因此“乃通光透气之室也”。徐铉则说:“从回,风回转,所以宣阴阳也。”但是仔细观察甲骨文字形,下面并不是“回”,而更像河水的漩涡之形。房屋里面怎么可能有旋涡呢?原来,“宣”字字形中的回环之形是装饰在宫殿里的水纹,金文则又添加了云纹。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回环之形像半圆形的物体,宣室因而是半圆形的宫室,此说于文献无征。

《淮南子·本经训》载:“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高诱注解说:“宣室,殷宫名。”原为殷代天子宫殿的专用名称,因此武王才会在殷纣王的宣室里杀了他。

张舜徽先生则说:“古者民居甚狭而小,惟天子之宫为宽而大,故其室谓之宣室;亦犹古者民居甚卑而暗,惟天子之堂为高而朗,故其堂谓之明堂耳。”训宣室为大室,乃引申义。大室又称“太室”,《尚书·洛诰》描写周成王“王入太室,祼”,“祼(gu3n)”是以酒灌地请神的祭礼。太室,孔安国解释为“清庙”,孔颖达则进一步解释说:“太室,室之大者,故为清庙。庙有五室,中央曰太室。王肃云:‘太室,清庙中央之室。’清庙,神之所在,故王入太室祼献鬯酒以告神也。”所谓清庙就是太庙,帝王的宗庙。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帝王所居的宣室一定“宽而大”,因此也称作大室或太室。甲骨卜辞中有“卜于南宣”之句,可见宣室和太庙的联系;而且既有“南宣”则必有其他方向的宣室,宣室并非一处。

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宝鸡的“虢季子白盘”,有铭文一百一十一个字,记载了周宣王宴请征战而归的虢季子的情形。虢季子“献馘于王”,“馘(gu5)”是战争中割下的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周宣王则“王各周庙宣榭,爰飨”,周宣王到周人宗庙的宣榭里去,在那里宴请虢季子。这个“宣榭”即是建在台上的高大的厅堂,乃讲武之处,“宣”因此引申为“宣扬威武”,今天使用的“宣”的义项即由此而来。

室

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室”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中间是一支箭头朝下的箭矢,最下面的一横表示地面。用箭矢落地来会意所止。

古人的居处分为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堂的后面是室,室的两侧是房。

女子嫁到夫家后,妻子要住在“室”里,嫡妻故称“正室”;妾则要居住在厢房,故称“偏房”。

有一个人们常用的成语“登堂入室”,比喻学问或技能由浅入深。先登堂然后才能入室,“堂”和“室”的前后方位一目了然。

室,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中间是一支箭头朝下的箭矢,最下面的一横表示地面。整个字形会意为从外面射来的箭,到了内室的地面就停止了。甲骨文字形B,箭的尖头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射来了两支箭。金文字形E,地面变成了上下的两横。小篆字形F,自古以来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室,实也。”什么叫“实”?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古者前堂后室。《释名》曰:‘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引申之,则凡所居皆曰室。《释宫》曰:‘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是也。”

古人的居处分为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主要功能是祭祀祖先,不能住人。人们常说的几世同堂,指的就是整个家族共同在“堂”上祭祀祖先。堂的后面是室,是住人的地方。室的两侧是房,就是我们常说的东厢房、西厢房。整栋建筑必须建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台基之上,所以必定要有台阶,要进入“堂”必定要“升阶”,一级一级台阶登上去,所以只能“登堂”才能“入室”。孔子曾评价学生子路(名叫仲由)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这是形容子路的学问虽然登上了正堂,但是还没有进入堂后面的内室。

那么“室”的字形中为什么用箭矢落地来会意呢?这是因为箭矢是古人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物什,射是六艺之一,射礼又是六礼之一,因此古人就随手使用身边常见的物什来造字,即《易经》所谓“近取诸身”。《说文解字》:“至,所止也。”用箭矢落地来会意所止。段玉裁说:“室屋者,人所至而止也。”这就是用箭矢落地来会意的由来。

白川静先生则另有有趣的解释,他说:“建造重要的建筑物时,先要射箭以选定建筑地点。箭到达的地点被选为建筑地。”“在此处建筑祭祀祖先的祖庙。‘室’原指祖庙的屋室。”白川静先生的观点有一个有力的文献支持,那就是夏代的宗庙称作“世室”。所谓“世室”,意为“世世不毁”的宗庙。

《礼记·曲礼上》载:“三十曰壮,有室。”三十岁的男子称“壮”,“有室”即有妻子。《诗经·桃夭》篇中有“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诗句,这是形容女子出嫁,来到夫家后,妻子要居住在“室”里,因此嫡妻称“正室”;而后娶的妾则要居住在正室两侧的厢房,故称“偏房”。

更加有趣的是,“室”是人一生所居,引申为人死后的永久居住地也称“室”。《诗经·葛生》是妻子祭奠亡夫的诗篇,在诗篇的最后,妻子吟咏道:“百岁之后,归于其室。”表达了死后要和丈夫同穴的愿望。这里的“室”就是指亡夫的墓穴。

宫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秦汉之后,只有皇帝的居处才可称“宫”。

“宫”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面“像房屋透视轮廓”,下面的两个口形“像屋顶斜面所开之通气窗孔”。其本义“宫,室也”。

“宫”又引申为环绕;再引申为中央。

古代五刑之一的宫刑以“宫”为名,灭绝宗庙之意,引申之而妇人的幽闭之刑也称宫刑。

《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邢昺解释说:“古者贵贱所居皆得称宫……至秦汉以来,乃定为至尊所居之称。”即《易经·系辞下》所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秦汉之后,只有皇帝的居处才可称“宫”。

宫,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总结了前人的观点,认为上面“像房屋透视轮廓”,下面的两个口形“像屋顶斜面所开之通气窗孔”,然后根据考古资料进一步阐释道:“据半坡圆形房屋遗址复原,其房屋乃在圆形基础上建立围墙,墙之上部覆以圆锥形屋顶,又于围墙中部开门,门与屋顶斜面之通气窗孔呈吕形。此种形制房屋,屋顶似穹窿,墙壁又似环形围绕,故名为宫。”不过,罗振玉先生认为“像有数室之状”,这是把该字形下面的口形看成一个一个房间的象形了。

宫,甲骨文字形B,两个口形上下相叠。甲骨文字形C,这是徐中舒先生的观点最有说服力的例证。与尚、堂、向等一系列汉字的构造相似,该字形中两个形状迥异的口形,上面的口形即窗户或通气窗孔之形。金文字形D,更加整齐美观。小篆字形E,为求匀整起见,两个口形中间添加了相连的一竖。

《说文解字》:“宫,室也。”段玉裁解释说,如果宫、室对举,那么“宫言其外之围绕,室言其内”,因此“宫”又引申为环绕;环绕则必有中心,因此“宫”再引申为中央。中国古代的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之所以以“宫”命名,《史记·乐书》称“宫为君”,张守节解释说:“宫属土,居中央,总四方,君之象也。”《汉书·律历志》也说:“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所谓天子的“六宫”,也是因为皇后和后妃们居于宫中的隐蔽之地,故有此称。

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宫’本指祭灵之庙,即所谓的‘宫庙’。”宗庙是统治阶层祭祀的中心所在,因此也称“宫”。《诗经·采蘩》是一首女子采摘祭祀所用的白蒿的诗篇,其中吟咏道:“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这是一问一答的口吻:到哪里去采白蒿?到山涧里去采。采来白蒿做什么用?公侯宗庙里祭祀要用。这个“宫”即指宗庙。

很多人不明白古代五刑之一的宫刑为何以“宫”为名。在为《尚书·吕刑》所作的传中,孔安国解释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可见宫刑原为男女通奸之刑。男子割势,即阉割;妇人幽闭,捶击使妇人阴门掩闭(一说幽禁于宫中)。

至于为何以“宫”为名,可能即跟“宫”的宗庙之义相关。据《礼记·文王世子》载:“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国君的同族和诸侯即使犯了宫刑之罪也不以宫刑治罪,这是为了不使他们的后代灭绝。后代没有灭绝,则宗庙之祭可以千秋万代地承续下去;非公族阶层施行宫刑之后,后代灭绝,那么也就没有宗庙之祭了。故将此刑称作“宫”,灭绝宗庙之意,引申之而妇人的幽闭之刑也称宫刑。

帝

兆五帝于四郊(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帝”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中间是三根木柴,拦腰的一长横两短竖表示将木柴捆扎起来,最上面的一横代表天。其本义“禘祭”,指在郊外燔柴祭天。

禘祭初为殷人祭天及自然神、四方之祭,其后亦禘祭先公先王。

皇帝、上帝,这是今天的人们理解的“帝”的含义。“帝”为什么可用来表示人间或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人或神呢?我们来看看“帝”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

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是三根木柴,拦腰的一长横两短竖表示将木柴捆扎起来,最上面的一横代表天。这个字形是古人祭天的形象写照,即所谓“禘祭”,在郊外燔柴祭天。《仪礼·觐礼》中规定:“祭天,燔柴。”《尔雅·释天》中也说:“祭天曰燔柴。”郭璞解释说:“既祭,积薪烧之。”邢昺解释得更加详细:“祭天之礼,积柴以实牲体玉帛而燔之,使烟气之臭上达于天,因名祭天曰燔柴也。”按照这种说法,积柴是为了焚烧用作牺牲的动物的躯体和玉器、丝织品,烟气上达于天,以此祭天。

郑樵在《通志·六书略》中认为“帝,像华蒂之形”,“华蒂”即“花蒂”。清代学者吴大澂进一步发挥道:“蒂落而成果,即草木之所由生,枝叶之所由发,生物之始。”“帝”由此引申为万物之祖。有的学者更由此进一步认为“帝”像女性生殖器之形,因此而成为万物之始。但是这些解释跟“帝”的字形差距太大。

帝,甲骨文字形B,字形更规整,最上面用两横代表天。白川静先生认为这是祭桌之形:“祭桌上摆放供神的酒食。一般的祭桌为‘示’,祭祀天帝的大型祭桌桌脚交叉,抓地稳定。摆放大型祭桌进行祭祀,谓‘帝’,亦指天神。”这个解释不符合“禘祭”的祭祀方式。

帝,甲骨文字形C,中间拦腰的捆扎之形变成了长方的口形。张舜徽先生就是根据这个字形认为中间的长方口形“像日之光芒四射状”,并引《易经》“帝出乎震”,解释说“震谓东方,帝即日也”,又说:“其后人群有统治者出,初民即拟之于日,故以帝称之。”这个解释忽略了“帝”字形中的木柴之形。

帝,金文字形D,大同小异。金文字形E,字形开始美观起来,但同时也开始变形,为小篆字形F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谛”是细察之意,许慎的意思是说明察秋毫方能王天下,故以为号。这个解释当然不符合“帝”燔柴祭天的本义。

徐中舒先生说:“禘祭初为殷人祭天及自然神、四方之祭,其后亦禘祭先公先王。”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小宗伯一职,职责之一是“兆五帝于四郊”,五帝指苍帝、赤帝、炎帝、黄帝、黑帝,“兆”是“为坛之营域”,在四郊设置的祭坛。小宗伯负责设置祭坛,燔柴祭祀五帝,这正是祭祀自然神以及四方之祭的真实写照,后来才引申为商王的专用称号,并进一步成为人间帝王的称号。

突

孔席不暖,墨突不黔(班固)

汉字身世小档案

“突”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条狗,上面是“穴”。有学者认为这条犬乃是供牺牲的狗,而犬上面的“穴”是灶穴。

古人将祭祀灶神之处冒出烟气的烟囱称作“突”,又称“灶突”。

“突”引申为突出,又引申为突然。

“突”这个字很奇怪,穴下一条狗,最常用的义项“突然”跟这条狗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突,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条狗,上面是什么呢?读者朋友们立刻就会说:“当然是‘穴’啦!”事实上学者们也都是这样认为的。甲骨文字形B,上面看起来还像“穴”吗?战国时期的古玺文字形C,上面开始定型为“穴”,穴中狗的形状栩栩如生。小篆字形D,跟今天使用的“突”字一模一样。

《说文解字》:“突,犬从穴中暂出也。从犬在穴中。一曰滑也。”徐锴进一步解释说:“犬匿于穴中伺人,人不意之,突然而出也。”段玉裁据此说:“引伸为凡猝乍之称。”“猝乍”即突然之意。至于许慎所说的“滑也”,“滑”即“猾”,形容狗的狡猾欺诈,因此《广雅·释诂》解释说:“突,欺也。”

按照以上解释,这条狗似乎很喜欢恶作剧,专门藏在穴中,待人路过的时候突然窜出来吓人一跳。日常生活中,人们都有过被这样的狗惊吓的经历,但是犬藏于穴就是为了吓人、欺诈人,这就说不通了。

不同于绝大多数学者的解释,白川静先生的观点极富启发性。他认为这条犬乃是供牺牲的狗,而犬上面的“穴”则是灶穴:“将牺牲之犬放于此处,祭祀灶神。灶神属于火神。”狗是中国古人最早驯化的六畜之一,不仅用于祭祀宗庙的牺牲,而且还用于殉葬,包括殷墟在内的商代遗址中曾经发掘出非常多的殉葬犬。仔细观察“突”的甲骨文字形,尤其是甲骨文字形B,狗的身边有三个黑点,正是将狗埋在坑穴中的土块之形。

那么,起源极早的祭灶活动中,到底有没有使用狗作牺牲的习俗呢?《后汉书·阴识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宣帝时,阴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南朝宗懔所著《荆楚岁时记》解释说:“汉阴子方,腊日见灶神,以黄犬祭之,谓之黄羊。阴氏世蒙其福。”阴子方祭祀灶神的黄羊原来就是黄犬。西晋学者崔豹《古今注》载:“狗一名黄羊。”李时珍《本草纲目》中也有狗别名“地羊”的记载,可见汉代时仍有以黄犬祭灶的习俗。

至此,“突”的本义就呈现出来了,正如白川静先生所说:“将牺牲之犬放于此处,祭祀灶神。”灶神乃火神,灶中必有火,火气上冒,因此古人就将祭祀灶神之处冒出烟气的烟囱称作“突”,又称“灶突”。班固在《答宾戏》一文中描述“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孔子为推行自己的学说到处奔走,每到一处,坐席未暖又急急赶往下一个地方,墨子也是一样,每到一处,做饭的烟囱还没有熏黑,就又急急赶往下一个地方。

烟囱突出于外,因此“突”引申为突出;灶中生火,烟气忽然就冒了出来,因此“突”又引申为突然。这就是“突”字的演变过程,以及为何从犬的原因。

逆

吹豳诗以逆暑(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逆”( 本字“屰”)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像一个倒立的人形。本义为迎。

“逆旅”是客舍、旅馆的代称。

从“屰,不顺也”引申而来,有叛逆、讨逆、大逆不道等“逆”含贬义的词。

隋文帝开皇初年,正式确立了“十恶”的刑名,从此之后,“十恶”成为古代社会不可饶恕的重罪,“十恶不赦”也成了人们的口头禅。“十恶”的第二恶叫“谋大逆”,指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第四恶叫“恶逆”,指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罪行;第五恶叫“不道”,指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将人肢解,造毒物杀人,用邪术诅咒人等罪行。这就是“大逆不道”这个成语的来历,用第二和第五恶来代表“十恶”之罪。

在今天常用的义项中,“逆”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的字,比如用“逆子”来比喻忤逆不孝的儿子。但是“逆”这个字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也没有任何贬义的成分。

逆,甲骨文字形A,这个字其实就是“屰”,是“逆”的本字。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倒立的人形。《说文解字》:“屰,不顺也。”张舜徽先生分析说:“盖屰之为字,乃象人初生时形状。人初生时,首先出而四体从之,与平时正立首在上而四体在下者不同,因有不顺之意……人初生时,必有人接取之,故引申又有迎义。”

逆,甲骨文字形B,左边还是倒立的人形,右边添加了一个反写的“彳”,表示行走。这样就成了一个会意字,会意为逆行迎接。因为相对来人而言,迎接者是逆行。甲骨文字形C,倒立的人形下面又添加了一只脚,逆行迎接的意味更清楚。金文字形DE,还是这三个字符换来换去。小篆字形F,右边倒立的人形变形得非常厉害。

《说文解字》:“逆,迎也……关东曰逆,关西曰迎。”不明白“逆”的本义,古书中有很多地方就会看不懂。比如《左传·成公十四年》载:“秋,宣伯如齐逆女。”这是指鲁国国卿叔孙宣伯到齐国迎娶鲁成公的夫人齐姜。《周礼》中有“吹豳诗以逆暑”的记载,这是指吹奏《豳风》中《七月》的诗篇以迎接暑气的到来。

“逆”的本义,最形象的解释是“逆旅”一词。“逆旅”是客舍、旅馆的代称,客舍本来就是供远方而来的客人住宿的,迎接远来的客人到旅馆,当然就是“逆旅”。李白有这样的名句:“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将天地比作万物的客舍,这是中国文化中一个独特的观念。古人认为人生如寄,是寄居在这个世界上的,而视死如归,死亡是人之所依归,因此而有这样的感喟。

至于“逆”当成贬义的字来使用,就是从“屰,不顺也”引申而来。所谓叛逆、讨逆、大逆不道等,就是今天最常使用的义项。

秦

昔为形与影,今为胡与秦(傅玄)

汉字身世小档案

“秦”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双手持杵,下面的禾苗垂着头,表示成熟了,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持杵舂禾。本义是持杵舂禾。

古代印度称中国为“支那”,就是“秦”的音译。

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帝国秦朝为何以“秦”为名?这要追溯到周孝王时期,分封非子,“邑于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据此则“秦”是早已存在的地名。秦人在秦地慢慢发展壮大,到了秦襄公时期,因护送周平王有功,遂得以跻身诸侯之列而立国,国号即为“秦”。

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双手持杵,下面的禾苗垂着头,表示成熟了,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持杵舂禾。甲骨文字形B,另一根不同形状的杵。金文字形C,垂着头的禾苗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又是一根不同形状的杵,这个字形为小篆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E,紧承金文字形而来,下面的禾苗简化成了一株,不过还是垂着头。

《说文解字》:“秦,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伯益是秦人的始祖。“秦”的本义是持杵舂禾,可想而知秦地粮食产量之丰富,即许慎所言“地宜禾”。事实也是如此,所谓“八百里秦川”,历来是农业发达的地区,著名的纵横家张仪曾形容秦国“积粟如丘山”,以至于“秦富十倍天下”。据《秦律·仓律》记载,秦国国内“万石一积”的禾仓极多,今西安附近的栎阳仓则“二万石一积”,国都咸阳仓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十万石一积!想想“秦”字为何造成双手持杵舂禾的模样,可以想见因为粮食出产极富,人们不停地劳作,以至于以这种繁忙的景象造字,并拿来命名这个富庶之地。当然,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也奠定了秦朝的统一大业。

《乐府诗集》中收录有晋人傅玄的一首诗,其中吟咏道:“昔为形与影,今为胡与秦。”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无疑对周边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震撼,因此西域诸国就称中国为“秦”,一直沿用到汉代。《汉书·西域传》载:“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丐若马。’”丐,给予。匈奴仍然用“秦人”称呼汉代中国。晋人傅玄更是将“胡与秦”对举。古代印度称中国为“支那”,就是“秦”的音译,佛教典籍中屡见不鲜,并没有轻蔑之意。

秦地为天下之粮仓,当然得益于灌溉便利,国都咸阳有泾河、渭河、沣河等大大小小八条河流,因此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给“秦”下了这样一个名义:“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润也。”虽然是以音释义,但是也准确地道出了秦地之所以产粮丰富的根本原因。

晋

晋,进也,明出地上(《易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晋”(繁体字“晉”) 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两支带箭头的箭,下面是一种容器。本义是用箭入投壶,会意为插入。

“晋”引申为出、上升之意,比如晋升、晋级。

晋国因为燮迁居到晋水旁,故以“晋”为名。

“晋”这个字,学者们多认为是“搢”字的初文,意思是插入。比如代指士大夫的“缙绅”这一称谓,“缙”通“搢”,“绅”是束腰的大带子,士大夫上朝的时候,要将用来记事的手板插进带子里面,这就叫“搢绅”,因此借指用作士大夫的称谓。那么我们来看看“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义项。

“晋”的繁体字是“晉”,甲骨文字形A,上面是两支带箭头的箭,下面好像“日”字,但其实不是“日”,而是一种容器。是什么容器呢?有学者认为是插箭器,也有学者认为是一种叫“箙(f%)”的器具,“箙”是竹制或兽皮所制的盛箭的器具。整个字形会意为两支箭插入盛箭的器具。

但是我对这种解释有两点疑问:第一,为什么偏偏用两支箭,而不是用一支或三支甚至更多支箭来会意?第二,下面盛箭器中的一横代表什么?如果箭已插入,就不应该再用这多此一举的一横来表示器中有物,而“晋”的甲骨文字形中毫无例外都有这一横。

我认为“晋”的这个字形是用投壶之戏来会意的。投壶这种游戏是根据射箭礼而来的,《礼记》中记载了具体的投壶之礼和使用的器具。上面的两支箭就是投壶所使用的箭,下面的器具就是投壶所使用的壶,壶中的一横代表里面所盛的小豆,正如《礼记·投壶》所载:“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壶中盛有小豆是为了防止投入的箭跳出来。

那么为什么用两支箭来会意呢?这是因为投壶时以四支箭为一轮,而壶口直径仅有二寸半,连续投入两支箭叫“连中”,已经属于高超的技艺,连续投入三支和四支箭,那简直就是超一流选手的神技了,因此取其中选取两支箭来会意。

晋,金文字形B,下面鼓腹之壶的样子更加明显。金文字形C,上面是两支去掉了箭头的箭。金文字形D,上面的箭同样去掉了箭头,只剩下箭杆,下面的壶形因为加深而变形了。小篆字形E,上面的箭变形严重,以至于许慎误认为这是两个“至”,表示到的意思。

《说文解字》:“晋,进也,日出万物进。”许慎并引用《易经》的晋卦:“晋,进也,明出地上。”“晋”下面的投壶之形被误认作“日”,因此才附会出日出地上的解释,其实是错误的。“晋”的本义就是用箭入投壶会意为插入;又由于汉语中独特的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现象,即一个字或一个词既可以表示正面意思又可以表示反面意思,“晋”因此引申为出、上升之意,比如晋升、晋级。

周成王时,将弟弟叔虞封于唐,故称唐叔虞,他的儿子燮继位后更名为晋,这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晋国。晋国为何称“晋”?文献记载是因为燮迁居到晋水旁,故以“晋”为名。但是晋水又为何称“晋”呢?文献没有记载。据《山海经·北山经》载:“县雍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晋水出焉。”“县雍”通“悬瓮”,县雍之山即悬瓮山,山腹有巨石如瓮形,因以名山。瓮的形制和壶的形制几乎一模一样,这让我们联想起“晋”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下面的那个投壶之形,箭之“入”和水之“出”又是同字反义,也许这就是水出悬瓮山给予古人的灵感?

索

鹿裘带索,鼓琴而歌(《列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索”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是用两股草绳拧成的一条“索”。

索,草有茎叶,可作绳索。大者谓之索,小者谓之绳。

在周代,遇到荒年的时候,大司徒救济百姓,其中一个措施是“索鬼神”。就是向鬼神祈祷,求取鬼神的保佑。

“索”可以引申为离散,又可以由绳索引申为发辫。

《小尔雅·广器》:“大者谓之索,小者谓之绳。”这是绳和索的区别。还有一种说法是:“麻丝曰绳,草谓之索。”我们来看看“索”的这两个特征。

索,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于省吾先生说:“索本像绳索形,其上端歧出者像束端之余。”从字形来看,这是用两股草绳拧成的一条“索”,从下往上拧,拧成之后在上面打了一个结,这个结就是“其上端歧出者像束端之余”。甲骨文字形B,右下方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在搓绳,上下的几个黑点表示搓绳时掉落的草屑。这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C,下面添加了两只手。金文字形D,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搓绳子。小篆字形E,中间还保持着绳索的样子,但是左右的两只手却变形得厉害。楷体字形则连手都省略了。

《说文解字》:“索,草有茎叶,可作绳索。”用草拧成的绳索当然比用麻丝拧成的绳索大,因此“大者谓之索”。《列子·天瑞》篇中写道:“孔子游于太山,见荣启期行乎郕之野,鹿裘带索,鼓琴而歌。”荣启期是一位隐士,鹿裘则是隐士的标准装束,隐士当然清贫,荣启期就清贫到用草拧的绳索当作衣带束起鹿裘,但仍然鼓琴而歌,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周代有大司徒一职,掌国家之土地和人民。据《周礼》记载,荒年的时候,大司徒救济百姓,使百姓不离散的措施共有十二条,第十一条叫作“索鬼神”。绳索是农事或者打猎的用具,比如将猎取的野兽捆缚起来,因此可以引申为求取,“索鬼神”就是向鬼神祈祷,求取鬼神的保佑。古时岁末要合祭百神,称作“蜡祭”(zh3 j#)。《礼记·郊特牲》载:“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意思是聚起收获的农作物和牲畜,求取鬼神来享用这些祭品。此外还有“索祭”之称,“索祭祝于祊”,“祊(b8ng)”是宗庙之门,“索祭”就是在庙门处祭神,求取神的保佑。

“索”字还有很多有趣的义项。陆游《老学庵笔记》中载:“今人谓娶妇为索妇,古语也。孙权欲为子索关羽女,袁术欲为子索吕布女,皆见《三国志》。”“索妇”其实也就是求取妻子之意。这里又出现了汉语中的一个有趣现象——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即一个字或一个词既可以表示正面意思又可以表示反面意思。“索妇”曰“索”,“索”不到妇竟然也叫“索”!清人李调元在《卍斋琐录》一书中说:“丈夫无妇曰索,见《字汇补》。按古人谓索居即鰥居。”“索”的本义是用手搓成的绳索,反义则可形容绳索散开,因此“索”引申为离散,比如离群索居,即指和同伴离散而孤独地散处一方。“丈夫无妇曰索”即由此而来。

“索”又可由绳索引申为发辫。《资治通鉴》卷六十九中司马光有一段议论,其中说:“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胡三省解释说:“索虏者,以北人辫发,谓之索头也。”原来,北朝之人都留发辫,因此被南朝蔑称为“索虏”或“索头”,南朝学者沈约所撰的史书《宋书》中甚至专列了一章《索虏列传》!

夏

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孔安国)

汉字身世小档案

“夏”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没有公认的解释。

相传大禹擅长作乐,乐章即以“夏”命名。

“夏”由隆重盛大的农耕之舞而引申为盛大、大之意,孔安国解释说:“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这就是中国别称“华夏”的由来。

《史记·夏本纪》:“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禹称帝的国号为夏后氏或夏氏,简称为“夏”。这是中国典籍中的记载,考古界尚未发现夏代存在的直接证据,晚于夏代的甲骨文中也还没有发现公认的“夏”字。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们只能从“夏”字的字形起源和古代典籍的记载,来大致勾勒夏代为何以“夏”命名,以及中国别称“华夏”的由来。

夏,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象形字,但象的到底是什么形,学界大致共有十种说法,比如人形说、图腾说、大禹治水之形说、舞蹈之形说等,但都因证据不充分而一一得到驳斥。我赞同舞蹈之形说,但又与传统的释义有别。

仔细研究这个字形,其上部为“页”,是人头的象形,这一点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下部的字符。右侧是一只手,中间是一个人操持之状,人的腿伸得很长,尽头处是一把形似木叉的耕地农具,这种农具叫“耒(l0i)”。这个人操持的是什么东西呢?最左边的两个字符非常像刀具之形。这个人脚踩农具,手持刀具,如此复杂的造型不像是真的在干农活儿,倒像是一种仪式。我认为这确实是一种仪式,是模仿农耕动作表演的舞蹈。

相传大禹擅长作乐,乐章即以“夏”命名,比如后世记载的《大夏》《三夏》《九夏》,郑玄解释《九夏》说:“《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可见《九夏》乃是“颂之族类”,歌颂自己部族的乐章。再联想到大禹的儿子启,据《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启也是一个乐舞能手:“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翳(y#)”是羽毛所制的华盖。农耕是农业社会的支柱,播种或丰收时举行的祀祖娱神仪式,模仿农耕的动作制作乐舞乃题中应有之义,古代君王每年都要到郊外祭祀土地和五谷之神,乐舞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项目。因此,大禹将国名定为“夏”,极有可能就是以农耕之舞命名,此即“颂之族类”,“夏”的这个字形表现的就是农耕的舞蹈。

夏,金文字形B,这个舞蹈的人头发都飘起来了,喜气洋洋的样子一望可知;右臂还擎着一个圆环状的东西,这个东西很可能是圆形而中间有孔的玉环,这让我们想起夏启舞蹈的时候“右手操环”的描述。金文字形C,舞蹈之形加以简化。金文字形D,头、手、脚、玉环都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E,只剩下了人的身体,农具和玉环都消失不见了。

《说文解字》:“夏,中国之人也。”这是引申义。“夏”由隆重盛大的农耕之舞而引申为盛大、大之意,孔安国解释说:“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这就是中国别称“华夏”的由来。

殷

士与女,殷其盈矣(《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殷”的本义是在产房里给孕妇做剖宫产手术或者给孕妇接生。由此本义而引申为新生。

所谓“殷商”,即为“新商”,新生的、中兴的商朝。

“殷”又引申出盛大、众多之意。

“殷”作为姓氏起源于殷商始祖契。

《史记索隐》:“契始封商,其后裔盘庚迁殷,殷在邺南,遂为天下号。”唐代学者司马贞所作的这则索隐,仅仅指出“殷”乃地名,而并没有说清楚盘庚迁都后为何以“殷”为国号。我们来看看“殷”这个字的演变过程,并结合前人后人的研究成果,尝试着破解这个谜题。

殷,甲骨文字形A,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说这个字“旧不识”,他释义为:“像人内腑有疾病,用按摩器以治之。”并引用古籍中诸多按摩之法的记载,得出结论:“依据契文,商人患病多乞佑于鬼神而不用医药。但本诸前文所述,可见商人患病除乞佑于鬼神外也用按摩疗法。”但细看字形,这根按摩器的把柄未免太长。

我们再来看甲骨文字形B,这个字形出自故宫博物院所藏晚商二祀邲其卣,卣(y6u)是青铜所制的盛酒器。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但所会何意,学者们却有不同的意见。字形的上部是刺棘覆盖的房屋之形,中间是一个大肚子的人,右下角是一只手,这只手持着一个器具。这个器具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有学者认为这是一根针,比如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中说:“会一手持针给一个身患严重腹疾的大肚子人进行治疗之意。”但是细看这个器具的形状,与针相去甚远。

对这个器具的辨形分析,我认同有家学渊源、在学界却籍籍无名的民间学者华强先生的看法。在三秦出版社二〇一一年六月出版的《甲骨文比较研究》一书中,华强认为这个器具是一柄刀口呈弧形的刀,持刀的医生正在给孕妇做剖宫产手术,孕妇的肚子上已经横切了第一刀,医生正在进行竖直的第二刀,形成T形切口后就可以将婴儿取出。孕妇头上的一横是一根横杠,供孕妇手术过程中双手紧抓之用。

殷,金文字形C,这把用来剖腹的刀虽然加以简化,但粗粗的样子仍然不像针。孕妇大肚子里的一横变成了一点,代表身孕,这就更像接生而非剖宫产了。金文字形D,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接生。小篆字形E,左边的孕妇身体发生了讹变,看不出来怀孕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作乐之盛称殷。”这是引申义,“殷”的本义是在产房里给孕妇做剖宫产手术或者给孕妇接生。由此本义而引申为新生,正如华强所说:“盘庚自称殷商,有新生的含义,说明盘庚迁殷目的是创造一个新生的王朝。”这就是盘庚迁都后国号称“殷”的由来:所谓“殷商”,即为“新商”,新生的、中兴的商朝。

新生之后当然会发展壮大,因此“殷”又引申出盛大、众多之意,《诗经·溱洧》中有“士与女,殷其盛矣”的咏叹,意思是在郑国的溱(zh8n)水和洧(w0i)水之上,挤满了众多的青年男女。古时还有“殷祭”的祭礼,指三年一次的祖庙之祭和五年一次的合祭诸祖神主之祭,这当然都是盛大的祭礼,故称“殷祭”,即“大祭”。

至于“殷”当作姓,《史记·殷本纪》记载得很清楚:“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凡是这些姓,都表明他们是殷商始祖契的后裔。

唐

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唐”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整体就像钟铃状的乐器,上部是铃铛的外形,下部不是“口”,而是铃舌。本义即为广大、浩荡。

“荒唐”的释义是广大、漫无边际。

作为国号的“唐”,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被封为唐国公,李渊后来继承了这一爵位。

《尚书·五子之歌》中吟咏道:“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冀方泛指中原地区;陶唐既是部落名,又是地名,著名的帝尧为其领袖,因此帝尧又称唐尧。《尚书》中这两句诗是歌颂帝尧定都冀州而统治天下四方。

唐,甲骨文字形A,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钟铃状的乐器,下面是“口”,会意为说话像铃铛一样响亮,说大话。这同样也是许慎的解释,《说文解字》:“唐,大言也。”大言即大而无边之言,当然就是形容说大话。我认为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帝尧既然以“唐”为号,那么“唐”一定是一个褒义的字,帝尧绝不可能自诩擅长说大话。

我认为这是一个象形字,整体就像钟铃状的乐器,上部是铃铛的外形,下部不是“口”,而是铃舌。甲骨文字形B,上部更像铃铛的外形。甲骨文字形C,按说铃铛和铃舌是一体的,中间有线绳相连,但是在前两个字形中,铃铛和铃舌却是分离的。这第三个字形,铃铛和铃舌结合为了一体,更有说服力地证明了整个字形就像钟铃状的乐器之形。金文字形D,何其美观的一只铃铛!小篆字形E,上部的铃铛变形得厉害,竟然变成了好像两只手持杵的样子,以至于白川静先生根据小篆字形,误释为双手持杵舂米,并进而认为“唐”的本义是碾制奉献给神灵的白米。

如此一个铃铛状的“唐”字,本义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东汉学者王充对帝尧为何以“唐”为号的解释。在《论衡·正说》篇中,王充先说:“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尧以唐侯嗣位,舜从虞地得达,禹由夏而起,汤因殷而兴,武王阶周而伐,皆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为号,若人之有姓矣。”然后认为这几个国号乃“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而“唐之为言荡荡也”。什么叫“荡荡”?《尚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论语·泰伯》:“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可见“荡荡”一词是形容德行广大,正如顾野王在《玉篇》中所言:“尧称‘唐’者,荡荡,道德至大之貌。”

“唐之为言荡荡也”,显然是称赞帝尧德行广大。钟铃状的乐器发出声音的时候,响声荡漾开去,很远就可以听到,而且余音袅袅,因此用钟铃之形来造“唐”字,本义即为广大、浩荡,哪里是一个贬义的字?由“唐”所组的词也都是中性词,并无贬义的成分。《庄子·天下》篇中说:“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奇见之也。”这是庄子称赞“古之道术”的话,他很喜欢这种道术,以幽玄的理论,以广大的言语,以无边无际的言辞,时时恣意发挥而不拘执,不持偏见。“荒唐”的意思是广大、漫无边际,这才是“荒唐”一词的本义。

至于唐朝以“唐”为国号,乃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被封为唐国公,李渊后来继承了这一爵位。值得说明的是,李虎所封的“唐”地,正是陶唐氏部落和帝尧的故地。

曹

分曹并进,遒相迫些(《楚辞》)

汉字身世小档案

“曹”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两个“东”,下面是口形。

“曹”上面的两只袋子里,装的分别是钧金和束矢,提交给官府;开庭时双方各自诉说理由,然后法官加以裁决,这就是“曹”下面的“口”,后来讹变为表示裁决的“曰”。“狱之两曹也”,“曹”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

由“曹”的司法制度又可引申为司法机关,比如“法曹”。

“曹”这个字今天只用于姓,但是在古代,却是一项司法制度的生动写照。

曹,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两个“东”,下面是口形。金文字形B,下面的口形中添加了一横。金文字形CD,大同小异,下面的口形变成了“曰”。小篆字形E,下面的“曰”朝上开口。楷体字形不仅将两个“东”简化为一个,而且还把“东”给讹变了。

《说文解字》:“曹,狱之两曹也。”“狱”指诉讼,“两曹”即今天说的原告和被告。许慎又解释上面为何有两个“东”:“在廷东。”意思是诉讼的地点在官署的东边。这个解释很奇怪,因为诉讼地点必须“在廷东”这项规定闻所未闻,而且如果“在廷东”的话,用一个“东”来表示即可,为何偏偏画蛇添足地连用两个呢?许慎又解释下面的“曰”:“治事者。”即主持诉讼,以言词来断案。

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解释不符合“曹”的本义。但是“曹”的甲骨文字形到底会意为什么意思,历代学者多有争论。著名文字学家丁山先生和李孝定先生都认为上面的“东”即“橐(tu5)”,口袋,“二橐为偶”,因此“曹”的本义就是偶、两。至于下面的口形,李孝定先生认为乃是q$)卢,盛饭器。盛饭器中装着两橐,是不是很滑稽?

林义光则认为“东即束字”,两束当然就是偶、两之意,下面的口形是捆束的物体之形。

“东”的甲骨文字形确实像囊橐,也就是口袋的形状,但是为什么非要用两只袋子而不是别的东西来表示偶、两的意思呢?我认为可以从周代的一项司法制度来寻找答案。尽管现存的甲骨文乃是晚商时期的文字,但是司法制度并非无源之水,而是具有继承性,周代的这项司法制度很有可能就是从商代传承下来的。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大司寇一职,职责之一是:“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束矢”指五十或一百支箭,“钧金”指三十斤铜。“两造”指原告和被告,“讼”指财产纠纷,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束矢”,然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两剂”指诉讼双方所立的契约,“狱”指刑事罪名,原告以刑事罪控告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钧金”,三天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束矢”取意于箭之正直,“钧金”取意于铜之坚固。胜诉者归还,败诉者没入官府。

这项法律的用意在于:怕败诉而不敢送进“钧金束矢”以免人财两失的,就是自承不直、不坚。理屈者知道得不偿失,就会主动息讼,从而有效化解民间的纠纷。

“曹”上面的两只袋子里,装的分别就是钧金和束矢,提交给官府;开庭时双方各自诉说理由,然后法官加以裁决,这就是“曹”下面的“口”,后来讹变为表示裁决的“曰”。“狱之两曹也”,“曹”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乃是“钧金束矢”制度的形象写照。

由“曹”的本义而引申为双方,想想那两只袋子以及原、被告就明白了。屈原在《楚辞·招魂》篇中吟咏古人的下棋游戏,有“分曹并进,遒相迫些”的诗句,“分曹”即分对厮杀,互相迫近对方的腹地。由“曹”的司法制度又可引申为司法机关,比如“法曹”,再引申之,官署也可称“曹”,比如东汉开始,尚书分六曹治事,就是指的六个官署。

啬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易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啬”(繁体字“嗇”)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穗小麦,下面是谷仓,会意为将小麦等收获的粮食收入粮仓。本义是收获农作物。

爱濇即爱惜是引申义。

“吝啬”是大地母亲(坤)的美德之一,后来本义渐渐失去,移用到人的身上,才变成贬义。

“啬”这个字今天不单独使用,组词也仅用于“吝啬”。如果说一个人“吝啬”,那是语感极为严重的羞辱。不过,“啬”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可完全没有这样的贬义成分。

“啬”的繁体字是“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穗小麦,下面是谷仓,会意为将小麦等收获的粮食收入粮仓。甲骨文字形B,下面粮仓的样子更形象。甲骨文字形C,上面是两穗小麦,下面是“田”,会意为从田里收获小麦。甲骨文字形D,这座粮仓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连屋顶都画出来了。金文字形E,上面小麦的样子有些变形。金文字形F,下面的粮仓变成了“回”字形结构,为小篆字形G的讹变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啬,爱濇也。”爱濇即爱惜。这是引申义,“啬”的本义是收获农作物,因此“田夫谓之啬夫”。古时年终要举行蜡祭,祭祀与农事有密切关联的八种神,其中两种是先啬和司啬,先啬即神农氏等农业始祖,司啬即农神后稷。

“啬”为什么用小麦来会意呢?徐灏解释得非常清楚:“《本草》云:‘麦为五谷之长。’《夏小正传》云:‘麦实者,五谷之先见者也。’”将小麦收入粮仓,顺理成章地引申为爱惜粮食,又引申为吝惜,过分爱惜自己的财物,当然就是“吝啬”了。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吝啬”最初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

古人认为乾为天,坤为地,《易经·说卦》篇有这样一段描述:“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

孔颖达解释说:“乾既为天,天动运转,故为圜(hu1n)也;为君为父,取其尊道而为万物之始也;为玉为金,取其刚之清明也;为寒为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为大赤,取其盛阳之色也;为良马,取其行健之善也;为老马,取其行健之久也;为瘠马,取其行健之甚,瘠马,骨多也;为驳马,言此马有牙如倨,能食虎豹;为木果,取其果实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又说:“坤既为地,地受任生育,故谓之为母也;为布,取其地广载也;为釜,取其化生成熟也;为吝啬,取其地生物不转移也;为均,取其地道平均也;为子母牛,取其多蕃育而顺之也;为大舆,取其能载万物也;为文,取其万物之色杂也;为众,取其地载物非一也;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

“为吝啬,取其地生物不转移也”这句解释仍嫌含糊,高亨先生则解说得更加清晰:“地生养草木,草木固植于一处,不能自移,且离地即死,是地保守其财物也。”原来,“吝啬”是大地母亲(坤)的美德之一,即保养大地上的一切生物,不使一切生物因为转移而死去。这个解释恰是“啬”的字形的形象写照。“吝啬”的本义渐渐失去,移用到人的身上,才变成一个贬义词。

舂

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舂”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石臼状的器具,上面是两只手持着一根杵,会意为双手持杵捣碎谷物。本义是捣粟。

据《周礼》载,周代专设有舂人一职。

“舂”又训为撞。

“舂”今天已不属于常用字,但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字,因此造得非常早。从这个字身上,我们可以窥见古人农事的一个侧面。

舂,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石臼状的器具,上面是两只手持着一根杵,会意为双手持杵捣碎谷物。甲骨文字形BC,杵的两旁还有溅出的谷粒。甲骨文字形D,下面很明显是石臼的形状。金文字形E,上面杵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F,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变形得很厉害,上面讹变成了“春”字头。

《说文解字》:“舂,擣粟也。从廾持杵临臼上……古者雝父初作舂。”“擣”通“捣”;“粟”即谷子;“廾(g6ng)”是两手捧物之形;“雝父”即雍父,相传是黄帝的大臣,杵臼的发明者。先民最初用双手持杵捣碎谷物,汉代时发明了石碓(du#),脚踏驱动,上面绑缚的锤子或石头落下时砸在石臼中,从人力转而借用机械之力。桓谭在《新论·离车》篇中评论道:“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复设机关,用驴、骡、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段玉裁因此感慨“失圣人劳其民而生其善心之意矣”。

《诗经·生民》是周人吟咏始祖后稷的诞生和播种五谷的诗篇,其中有“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的诗句,这是描写祭祀先祖的情景。“舂”是舂米,“揄”是将舂好的米从臼中取出,“簸”是扬米去糠,“蹂”通“揉”,用手搓去谷皮。舂、揄、簸、蹂,正是收获谷物后一系列农事活动的形象写照。

据《周礼》载,周代专设有舂人一职:“舂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齍(z~)盛”指盛在祭器内的谷物,以供祭祀之用;“牢礼”指用牛、羊、猪三牲宴饮宾客之礼;“飨(xi2ng)食”指飨礼和食礼,都是隆重的宴饮宾客之礼。

“舂人,奄二人,女舂抭二人,奚五人。”舂人之职由两位阉割的奄人担任;其下还有两位女舂抭,“抭(y2o)”,从臼中舀取舂好的谷物;五位奚,“奚”,女奴。“女舂抭”和“奚”都是女奴,因犯罪或者被俘而罚为苦力,舂人役使女犯劳作的场所就称作“舂市”。

有趣的是,双手持杵舂米,必须用力才能将谷物捣碎,因此“舂”又训为撞。周代有一种名为“舂牍”的乐器,《释名·释乐器》解释说:“舂,撞也;牍,筑也。以舂筑地为节也。”“舂牍”用大竹筒制成,长者七尺,短者一二尺,凿通后两头开孔,髤(xi$)画,用赤黑色的漆涂饰,演奏时双手持以顿地,就像舂米的动作一样,故称“舂牍”。

蛊

近女室,疾如蛊(《左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蛊”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器皿,器皿中有两条虫。“腹内中虫食之毒,谓之蛊,此乃本义。”

“蛊”引申为惑人、害人。

“蛊(g^)”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字眼,不仅古人谈蛊而色变,今人亦如此,甚至有很多关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蓄蛊的传说。我们来看看“蛊”到底是什么东西。

“蛊”的繁体字是“蠱”,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器皿,器皿中有两条虫。甲骨文字形B,虫子在器皿中扭动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甲骨文字形C,两条虫子省作一条。山西侯马晋国遗址中出土的春秋晚期《侯马盟书》字形D,三条虫子的样子有所变形,看起来不再那么恐怖了。小篆字形E,下面定型为“皿”,上面定型为三条“虫”。简化后的“蛊”字则更接近古体。

《说文解字》:“蛊,腹中虫也。”这里的“中”读作zh7ng,段玉裁解释说:“中虫者,谓腹內中虫食之毒也。自外而入故曰中。”孔颖达为《左传》所作正义则说:“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朱骏声则说:“凡蛊行毒饮食中杀人,人不觉。”据此则“蛊”字字形下面的器皿乃是饮食器。张舜徽先生解释得最为清晰:“腹内中虫食之毒,谓之蛊,此乃本义。故其字从虫从皿,皿者,饮食器也。引申之,则凡不见于外能暗害人者,皆谓之蛊。”

左民安先生则认为“蛊”的本义是“陈谷中所生之虫”,并引王充所著《论衡·商虫》篇:“谷虫曰蛊,蛊若蛾矣。”据此则“蛊”字字形下面的器皿乃是盛谷之器。其实《左传·昭公元年》中也有“谷之飞亦为蛊”的记载,杜预注解说:“谷久积则变为飞虫,名曰蛊。”但“蛊”的甲骨文字形中的虫却并非飞虫之形。

郑樵所著《通志·六书略》中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巫师使用邪术加害于人称为“巫蛊”,这是古人出于对大自然不了解而产生的敬畏,以及对巫师作法的神秘感所致,因此“蛊”字形中的虫应该是想象中的百虫相食所剩之虫。

据《左传·昭公元年》载,晋平公生病,向秦国求医,秦国派出了名医医和,诊断之后,医和称晋平公的病症是:“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孔颖达解释说:“蛊者,心志惑乱之疾。若今昏狂失性,其疾名之为蛊。公惑于女色,失其常性,如彼惑蛊之疾也。”医和又说:“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指责晋平公对女色毫无节制才导致“惑蛊之疾”。这当然是对女性彻头彻尾的诬蔑,将女人视为祸害男人的“蛊”中之虫。

“蛊”由此引申为惑人、害人。《说文解字》:“枭桀死之鬼亦为蛊。”“枭桀”即“枭磔(zh9)”,指凌迟处死、悬首示众的酷刑。张舜徽先生说:“今俗犹谓凡强死之鬼,其魂魄常依附于人以为祟,是即枭磔之鬼亦为蛊之说已。语称‘蛊惑’,亦谓暗中迷惑人耳。”“强死”指壮年而死于非命,这样的死鬼,魂魄依附于生人而为祟。

唐代博物学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广知》篇中记载:“古蠼螋、短狐、踏影蛊,皆中人影为害。”蠼螋(q%s4u)是昆虫名;短狐又称“蜮”,水中的怪物,能含沙射人致死,此即“含沙射影”这个成语的由来;踏影蛊踩踏人的影子也能害人。也许这些都是古时候真的存在而今天早已灭绝了的怪物吧!

豚

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豚”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只腹部朝左的猪,左边是猪腹部的一块肉。本义是专门用于祭祀的肉猪。

周代有庖人一职,职掌供膳。“春行羔豚,膳膏香。”

祭祀宗庙的时候,当作牺牲的牲畜们还各有专名,其中“豕曰刚鬛,豚曰腯肥”。

“豚”字今天只用于河豚这种鱼的名字。苏轼著名的诗篇《惠崇春江晚景》吟咏道:“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剧毒的河豚早就成为中国古人的美味,以至于人们但知河豚,而不知道“豚”在古代有趣且重要的功用。

豚,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腹部朝左的猪,左边是猪腹部的一块肉。这个字形会意为什么意思呢?左民安先生认为这是肉猪而不是种猪;白川静先生认为“‘豕’之腹部加上‘月’(肉),因此‘豚’义为猪腹部之肉,或为怀孕之母猪”。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甲骨文字形C,那块A形的肉放在了猪的肚子里面,这倒很像怀孕的母猪。

豚,金文字形D,右下角添加了一只手。金文字形E,字形更规范。小篆字形F,变成了左月右豕的结构,那只手不见了。

《说文解字》:“豚,小豕也……从又持肉,以给祠祀。”清代学者王筠说:“古人之豕,非大不食。小豕惟以致祭也。”晚清学者宋育仁说:“小豕谓豕子。扬雄书:‘猪,其子谓之豚。’是也。古者小祀不用大牲,群小祀,礼用特豚。故制豚字从又持肉以给祠祀也。特牲馈食,即用特豚。”

甲骨卜辞中的“豚”字都用于祭祀场合,因此“豚”的本义乃是专门用于祭祀的肉猪;而正如王筠所说小猪“惟以致祭”,因此“豚”即是专门用于祭祀的小猪。扬雄在《方言》中说:“猪,其子谓之豚。”正是小猪之意。古有大祀、小祀之别。大祀指祭祀天地和宗庙;小祀指祭祀风伯、雨师、星辰、山林、川泽等,也称“群祀”。正如宋育仁所说“群小祀,礼用特豚”,“特”指一种牲畜,“特豚”即一只小猪。

再回到“豚”字的字形。甲骨文字形中的A形符号表示从小猪身上割下来的祭肉,这块祭肉来自腹部或肋下;金文中添加的那只手,则表示手持祭肉供奉。

据《周礼》载,周代有庖人一职,职掌供膳。“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禽献”指供给周天子的膳食;春天吃羊羔和小猪,“膳”指煎煮调味,“膏香”指用以调味的牛脂;“腒(j$)”是干腌的鸟肉,“鱐(s&)”是干鱼,夏天吃这两样东西,“膏臊”指用以调味的犬膏;“犊”是小牛,“麛(m!)”是幼鹿,秋天吃这两样东西,“膏腥”指用以调味的猪膏;“鲜”是活鱼,“羽”是雁类,冬天吃这两样东西,“膏膻”指用以调味的羊膏。周天子的膳食真精致啊!

据《礼记·曲礼下》载,祭祀宗庙的时候,当作牺牲的牲畜们还各有专名,其中“豕曰刚鬛,豚曰腯肥”,又大又肥的猪鬣毛刚硬,肉墩墩的小猪叫“腯肥”,“腯(t%)”专用以形容肥猪。

看完这篇文章,您就知道“豚”是一个多么有趣的汉字了!

商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商”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支架或祭台,上面堆了一捆木柴,木柴上面的一横代表天,整个字形会意为在祭台上焚烧木柴祭天。本义是焚柴祭天祭星。

古时祭宗庙,有用干鱼祭祀之礼,称作“商祭”。

关于商朝的起源,《诗经·玄鸟》吟咏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传说有娀氏之女简狄吞食了黑色燕子的卵而生契,契是商朝的始祖。不过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契)封于商。”则在契之前早已有“商”这个地名存在了,商人之所以称作“商人”,商朝之所以称作“商朝”,不过是因为“契封于商”才如此自称的。那么,“商”这个地方到底是怎么命名的呢?

商,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支架或祭台,上面堆了一捆木柴,木柴上面的一横代表天,整个字形会意为在祭台上焚烧木柴祭天。甲骨文字形B,祭台上面木柴中间的一横表示这是捆束起来的木柴。甲骨文字形C,祭台上面堆了两捆木柴。甲骨文字形D,祭台上面添加了两颗星星,祭天的同时也祭祀星星。这两颗星星就是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古时称大火星,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高辛氏二子不和,遂“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可见“商丘”的地名就是由观测和祭祀大火星而来。甲骨文字形E,下面添加了一个“口”,这是晚期甲骨文的写法,这个“口”应该是放置卜辞或祷词的器具。金文字形F,紧承甲骨文字形而来,变得更美观。小篆字形G,上部变得复杂了起来。

《说文解字》:“商,从外知内也。”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所作的附会解释,“商”的本义是焚柴祭天祭星。至于商丘是否即是契所封的那个“商”,历来都有争议,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商丘”还是“商”的地名,都是祭天或祭星之地。先有这样的地名,后有商人和商朝的称谓。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商人”本来就是负责祭天或祭祀大火星的部族,因此以“商”为名。事实上,商丘也一直是商王朝历代先祖们的故地。

关于“商”字的本义是焚柴祭天祭星,还有一个佐证。《左传·昭公元年》同时记载:“迁实沈于大夏,主参。”迁阏伯的兄弟实沈于大夏(今太原一带),命他主管用参星来定时节的职责。“参”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侧立的人在祭祀参星,金文字形是一个跪拜的人在祭祀参星。正如实沈部落的职责就是祭祀参星一样,阏伯的商人部落的职责也就是焚柴祭祀大火星。这是一条极为有力的佐证。

古时祭宗庙,有用干鱼祭祀之礼,称作“商祭”。《礼记·曲礼下》:“槀鱼曰商祭。”孔颖达解释说:“槀,干也。商,量也。祭用干鱼,量度燥滋,得中而用之也。”孔颖达的意思是说量度一下祭祀用鱼的干湿程度,取其中,即不干不湿的来使用。这种解释非常可笑,因为明明用的就是干鱼,还再多此一举地来量度什么“燥滋”?其实,“商祭”这个看似古怪的称谓,就是从“商”这个字字形中的那堆木柴而来,用以焚烧的木柴必须非常干燥方才易燃,同理,祭祀所用的干鱼也一定晾晒得非常干燥,这种祭礼因此而称“商祭”。“商”的本义在这种祭礼中得到了遗留。今天已不知“商祭”的具体程序了,不过根据“商”的本义联想,很有可能将干鱼加以焚烧来祭祀。

宿

宿

宿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宿”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为一个人跪坐在草席上。本义是夜晚睡觉,住宿。

“宿,宿也,星各止宿其处也。”故有“星宿”的称谓。

“宿”这个字共有三种读音:当作住宿的时候读s&;当作计算夜的量词的时候读xi^,比如住了一宿;当作星宿的时候读xi&

宿,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一个人跪坐在草席上。甲骨文字形B,一个女人跪坐在草席上。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将这两个字列为“宿”字。罗振玉说;“古之自外入者,至席而止也。”张舜徽先生则驳斥道:“若谓自外入者至席而止,则非。许君以止释宿,乃休息卧止之意。人在席上,非卧而何。”但这个字形中,男人和女人是跪坐在草席上的,所以有人认为不能释为“宿”字。

宿,甲骨文字形C,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屋子里面,右边是草席,左边是一个仰面躺在草席上的人,会意为人在屋子里面躺在草席上睡觉。甲骨文字形D,这是一张非常美观的草席。金文字形E,草席变成了三角形。小篆字形F,草席讹变成了“百”。

《说文解字》:“宿,止也。”这个释义不太准确,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人在席上,非卧而何。”“宿”的本义乃是夜晚睡觉,住宿。据《周礼》载:“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三十里要设置住宿之处,称作“路室”,即路上供宾客住宿的客舍,路室中要准备好“委”,“委”是住宿时宾客所用的饮食;五十里要设置一“市”,市中有“候馆”,候馆比路室高级一些,有可供观望的楼,候馆中要准备好“积”,“积”是宾客可以带走的干粮。古人对路途住宿的规定甚至比今天还要细致呢!

《论语·述而》中描写孔子的行为:“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子垂钓而不用网捕鱼,射猎不射归巢栖息的鸟。这里的“宿”指栖宿的鸟儿,是由住宿之意引申而来。住宿最少要住上一夜,因此“宿”又引申为隔夜的、前一夜的,比如“宿雨”指昨夜的雨,“宿醉”指过了一夜还没有醒酒。周代举行祭祀之前十日,参与祭祀的人要斋戒两次,第一次为先戒,祭祀前三日的斋戒称“宿戒”。郑玄解释说:“再戒为宿戒。礼,将有事,先戒而又宿戒。”第二次斋戒称“宿戒”,就是由隔了第一次斋戒之后引申而来。

至于“星宿”的称谓,刘熙在《释名·释天》中的解释最为有趣:“宿,宿也,星各止宿其处也。”二十八宿都是恒星,肉眼很难发现它们位置的变动,恰似住宿在天上各自的处所,真是非常形象的称谓!

旋

行步中规,折旋中矩(《韩诗外传》)

汉字身世小档案

“旋”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面旗帜,竖直的旗杆上飘扬着两根流幡,下面是一只脚,整个字形会意为人的脚随着旗帜的挥舞而移动。本义是转移。

“旋”是古人见面行礼时的一个动作。

“旋”由转移又可以引申为返回或归来,如凯旋。

“旋”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我们看这个字现在的字形,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它到底为什么能够表示旋转、返回等义项,但是,如果看了它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一目了然,凭视觉就可以理解它的意思。

旋,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面旗帜,竖直的旗杆上飘扬着两根流幡,下面是一只脚,整个字形会意为人的脚随着旗帜的挥舞而移动。甲骨文字形B,下面变成了“足”,更突出这是人的脚在移动。甲骨文字形C,左边添加了一个“彳”,用十字路口的一半表示行走或道路,这个字形强调了旗帜挥舞、军队行进的景象。金文字形DE,仍然是旗帜和脚。小篆字形F,旗帜的形状不像了,下面还是“足”。楷书字形则变“足”为“疋”,“疋(sh$)”还是脚的模样。

《说文解字》:“旋,周旋,旌旗之指麾也。”《尚书·牧誓》形容周武王伐纣的时候“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黄钺是饰以黄金的战斧,白旄是饰以牦牛尾的军旗,“秉白旄以麾”正是“旋”字字形的形象写照。因此“旋”的本义是转移,张舜徽先生说:“士卒之足,悉随旌旗所指以为转移,因引申为凡转移之称。”《商君书·画策》中说:“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旋踵”意为掉转脚后跟逃跑,“不旋踵”指勇往直前,看看“旋”的甲骨文字形中的那只脚,正是勇往直前之状。

古人见面必行礼,而“旋”是行礼时必不可少的一个动作。《韩诗外传》详细地描述了这套行礼的动作:“立则磬折,拱则抱鼓,行步中规,折旋中矩。”“磬(q#ng)”是石制或玉制的乐器,形如曲尺,“磬折”的意思是屈身弯腰行礼的时候,身体像磬一样曲折,这是恭敬的表示;拱手的样子则要像抱着一面鼓;行走的时候不能直来直去,要像圆规一样屈曲回旋,《礼记·玉藻》的表述则是“周还中规”,“周还”即“周旋”;折旋中矩,《礼记·玉藻》的表述则是“折还中矩”,“折还”即“折旋”,直走再横走,就像曲尺一样。

这套礼节在今天的人们看来无比麻烦,但是孟子却称赞道:“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

“旋”由转移又可引申为返回或归来,比如凯旋,“凯”是得胜后所奏的军乐,奏凯而归,吹奏着得胜的军乐返回,就叫“凯旋”。

“旋”还有一个最有趣的义项,同时也鲜为人知。据《左传·定公三年》记载,邾国国君邾庄公和大夫夷射姑喝酒,夷射姑出去小便,守门人向他讨肉吃,夷射姑夺过他手中的棍子就打过去。过了一段儿时间,这个守门人用瓶盛水冲洗庭院,邾庄公看到很生气,守门人说:“夷射姑旋焉。”杜预解释说:“旋,小便。”邾庄公派人去抓夷射姑,却没有抓到,更加生气,从床上跳下来,正好掉在炉炭上,皮肉溃烂而死。真是一个性急的国君!

“旋”为什么会当作小便讲呢?左民安先生认为“旋”的引申义是“一会儿”,而小便也是一会儿就结束,因此可以当小便讲。这个解释太过弯弯绕,我倒觉得当作小便讲的“旋”和“漩”是通假字,形容尿水回旋的状态。

朝

周人祭日,以朝及(《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朝”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左边上下是草,中间是“日”,右边是“月”,会意为太阳从草丛中升起的时候,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去。其本义,“朝,旦也。”

夏商周三代都有在春分之时的祭天之礼,称作“郊祭”,也叫“朝日”。

臣子朝见国君有“朝觐”一词,春见曰朝,秋见曰觐。

“朝”在今天有两个读音,zh`och1o。最初只读作zh`o,有了引申义之后才读作ch1o。但今天使用最多的读音却是ch1o,多用作朝代和朝向。

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上下是草,中间是“日”,右边是“月”,会意为太阳从草丛中升起的时候,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去。这当然就是早晨的生动写照。张舜徽先生认为“日”上下的草形“像光芒四射状”,与此字形不符。甲骨文字形B,右边是一弯残月,表示月亮即将隐没了。甲骨文字形C,一弯残月的右边也添加了两棵草,表示残月即将隐没到草丛中去了。

朝,金文字形D,改变了甲骨文日月同现的造字思路,右边变成了水的形状。张舜徽先生认为“像海水澎湃上涌之形。海水受日月引力生定时之起伏,谓之潮。析言之,则早潮曰潮,晚潮曰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右边的水形是“月”的伪变。金文字形E,右边还是水,还有河水流动四溅的水滴。金文字形F,右边的河流和水滴中间添加了一横,这就为小篆字形G的讹变打下了基础,右边的水形讹变为上“人”下“舟”,因此许慎误认为“从倝舟声”。

《说文解字》:“朝,旦也。”“旦”就是早晨。《诗经·采绿》中有“终朝采绿”“终朝采蓝”的诗句,“绿”和“蓝”都是草名,“自旦及食时为终朝”,从日出到吃早饭这一段时间就叫作“终朝”。

夏商周三代都有在春分之时的祭天之礼,称作“郊祭”,也叫“朝日”。据《礼记·祭义》载:“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闇。”“闇”通“暗”。此祭主祭日,月亮不过是配角。据孔颖达解释,夏代尚黑,因此在晚上祭祀;殷代尚白,因此在日中时祭祀;周代尚文,“祭百神礼多”,因此从早到晚都在祭祀。《周礼》中有“朝日,祀五帝”的记载,即在春分之时拜日于东门之外。“朝日”之“朝”读作ch1o,因为是在早晨拜日,因此引申为朝拜;臣见君也是在早晨,所谓“盛服将朝”,因此引申为朝见。张舜徽先生则从金文字形右边的水形生发而认为“水朝宗于海,故引申为朝会义”。

《诗经·雨无正》中有一句有趣的诗句:“邦君诸侯,莫肯朝夕。”邦君指诸侯国的君主。此处的“朝”读作ch1o,指早晨朝见,“夕”指晚上朝见。这句诗的意思是:周王流亡在外的时候,诸侯国的君主和诸侯们都不愿遵守君臣之礼,不肯早晚朝见周王。

此外,臣子朝见国君还有“朝觐”一词,二者尚有细微的区别:春见曰朝,秋见曰觐。不管是器物还是礼仪,古人用字之细化和分类之精致,令人叹为观止!

鲁

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史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鲁”(繁体字“魯”)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条鱼,下面的“口”形是正在烹煮鲜鱼的锅。本义是鱼味鲜美,从而训为嘉美。

鲁国“民性朴鲁”,“鲁”才引申为迟钝、粗野,进而引申为鲁莽。

“鲁”这个字,今天除了当作姓之外,使用最多的义项是迟钝、鲁莽,但是周武王克商之后,“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周公不仅是武王的亲弟弟,而且还是武王最重要的辅臣,武王既赐其封国名“鲁”,那么一定是美称,而不可能是一个贬义的称号。

“鲁”的繁体字是“魯”,甲骨文字形A,其实“鲁”字早在周公的国号之前就出现了。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条鱼,下面的“口”形是什么呢?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口”形像坎:“泽中水竭,鱼乃露于坎。故鲁之本义为露……鱼陈于坎,利于大量捕获,故鲁又训嘉。”此说颇为牵强,古人不一定非要等到“泽中水竭”才能大量捕鱼;而且“泽中水竭,鱼乃露于坎”首先是不吉之兆,焉能用于美称?

林义光解释说:“彝器每言‘鲁休’‘纯鲁’,阮氏元云:‘……鲁本义盖为嘉,从鱼入口,嘉美也。’”彝器指古代祭祀常用的青铜器;“休”和“纯”都是美善之意,“鲁休”和“纯鲁”当然就是形容美味可口的鲜鱼;阮元是清代著名学者。不过把“鲁”释义为“从鱼入口”,却与甲骨文字形不符,该字形下面明明像一口器皿之状,于省吾先生认为“口为器形,本像鱼在器皿之中”。其实,这个器皿理解成正在烹煮鲜鱼的锅,或者已经烹煮完成而端上鲜鱼的容器都可以。

鲁,金文字形B,鱼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下面器皿的形状则变成了“口”形。金文字形C,下面的“口”形中又添加了一横,变成了“甘”字,一横表示口中含有的美食。小篆字形D,下面讹变成了“白”,许慎就是根据这个小篆字形认为“鲁”字“从白”,这是错误的。

《说文解字》:“鲁,钝词也。”即使如许慎所说“从白鱼声”,又怎么能够跟“钝词”扯上关系呢?许慎并引用《论语·先进》中孔子评价“参也鲁”(曾参很迟钝)的话来作例证,但这不过是引申义而已。“鲁”的本义就是鱼味鲜美,从而训为嘉美。

在周公分封鲁国之前,这片地域早就“膏壤千里”,不仅陆上物产丰富,而且海产富饶,《史记·夏本纪》形容说“海物维错”,郑玄曰:“海物,海鱼也,鱼种类尤杂。”此地之所以名“鲁”,正是由此而来,周武王不过借这个现成的美称赐给周公做了国号。

《史记·周本纪》称颂周公:“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鲁周公世家》中则如此称颂:“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这两段话的意思都是指周成王赐给叔父周公嘉禾,周公赞美称扬天子之命。“鲁天子之命”和“嘉天子命”同意,可知“鲁”训为“嘉”。

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解释说:“鲁,钝也,国多山水,民性朴鲁也。”这是因为鲁国“民性朴鲁”,“鲁”才引申为迟钝、粗野,进而引申为鲁莽之意,早已不复鲁国之所以名“鲁”的美称了。

媚

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吕氏春秋》)

汉字身世小档案

“媚”是一个象形兼会意的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跪坐着的女子,上面突出的是女子的眼睛,眼睛上的眉毛历历可数,会意为长着大眼睛和漂亮眉毛的女子令人喜爱。

谄媚、媚惑、媚外等贬义词是后人引申出来的含义。

今人把女子风骚到极点、媚惑到骨子里的形态用“烟视媚行”来形容,这真是对“烟视媚行”一词的最大侮蔑!“烟视媚行”根本与风骚、媚惑等风流女子的特征毫无干系,而是形容女子害羞的一个成语。我们先来看看“媚”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

媚,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兼会意的字,下面是跪坐着的女子,上面突出的是女子的眼睛,眼睛上的眉毛历历可数,会意为长着大眼睛和漂亮眉毛的女子令人喜爱。甲骨文字形B,女子面向左跪坐着。甲骨文字形C,女子和眼睛、眉毛变成了左右结构,以更加突出眉毛的特征。金文字形DE,这只眼睛和眼睛上面的眉毛真是又漂亮又栩栩如生啊!小篆字形F,右边定型为“眉”,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媚,说也。从女眉声。”“说”通“悦”。有人认为这个字形会意的是女子扬眉取悦所钟情的男人,如此一来,“媚行”就真的变成了一副风骚、媚惑的样子。事实是否是这样呢?

《吕氏春秋·不屈》一节记载了白圭和惠子两人初见面的情形。两人初见,惠子就逞口舌之辩,对白圭宣讲国家如何强盛的大道理,连珠炮一般,白圭根本插不上嘴。惠子走后,白圭对别人说:“人有新取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

尚秉和先生解释说:“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然可意会,难以言诠。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清代学者梁玉绳解释“烟视”则曰:“谓若人在烟中,目不能张,其视甚微也。”高诱解释“媚行”则曰:“媚行,徐行。”

如此一来,“烟视媚行”所描摹的女子形态就非常清晰了:新媳妇微微眯着眼往前看,不东张西望,羞涩地缓步前行。

紧接着,白圭继续往下说,对“安矜烟视媚行”的描述更加具体:“假如新媳妇进门后,看到家里的小孩子拿着火把玩,立刻就说:‘小孩子不能玩火!’或者看到地上有个坑,立刻就说:‘快垫上,别崴了脚!’虽然这种举动对家庭有好处,但却不符合新媳妇的礼仪。”

由白圭的描述可知,“安矜”和“烟视媚行”都是对新媳妇的审美观,跟风骚、放荡、妖媚、媚惑扯不上半点干系。白圭其实是用这个举例来讥刺惠子,惠子跟自己刚认识就如此逞能,跟那位不“安矜烟视媚行”的新媳妇一样,违反了基本的礼仪。

由此可知,“媚”的字形绝不能理解为女子主动地向男人眉目传情,只能理解为一位跪坐着的安静的女子,长着一双大眼睛,有着一对漂亮的眉毛。这位女子一定是造字者心中最美的女子。至于谄媚、媚惑、媚外等贬义词,只是后人心术败坏之后引申出来的含义,完全背叛了造字者的本意。

粪

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粪”(繁体字“糞”)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两只手,上面是一只簸箕,会意为双手持着簸箕清除污秽。本义就是清除。

《周礼·草人》把土壤分为九类,用九种动物骨煮汁拌谷物种子,种在一定的土壤上,称为“粪种”。

“粪”虽然是极其污秽的一个字,但却与人们的日常生活须臾不离,古今皆然,因此,这个字一定造得非常早。而且,既然与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也一定会产生一些有趣的用法。

“粪”的繁体字是“糞”,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两只手,上面是一只簸箕,会意为双手持着簸箕清除污秽。甲骨文字形B,变得复杂起来了。下面还是两只手,右手持着一把扫帚,上面的簸箕里溅出了三点,表示尘土或秽物。甲骨文字形C,换成了左手持着扫帚。战国印文字形D,这个时代使用的簸箕更加美观,装上了长柄,上面尘土或秽物的形状被误写成了“米”。小篆字形E,上面的“米”彻底定型。

《说文解字》:“粪,弃除也。”许慎又引用官溥的说法:“似米而非米者,矢字。”“矢”即“屎”。不过从甲骨文字形来看,簸箕中的三点不可能是屎,哪里有用扫帚把排泄物扫到簸箕里的道理呢!这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错误解释。“粪”的本义就是清除,古人也屡屡使用“粪除”一词。

《礼记·曲礼上》中规定:“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以箕自乡而扱之。”这是为长者扫除布席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一定要把扫帚放在簸箕上面,双手持着簸箕,以表示恭敬。这一场景正是“粪”的甲骨文字形BC的形象写照。清除秽物的时候,一只手持着扫帚,另一只手要撩起衣袂遮挡在扫帚前面,且扫且退,这也是恭敬的表示。将秽物扫进簸箕的时候,要把簸箕的入口面向自己,而不能面向长者,以免尘土溅到长者身上。古人礼节之烦琐,一至于此!

范文澜《中国通史》在论述战国时期农业的进步时写道:“《周礼·草人》分土壤为九类,用九种动物骨煮汁拌谷物种子,种在一定的土壤上,称为‘粪种’。”据《周礼》记载,草人的职责是“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所谓“土化”,指施肥使土壤熟化,从而改良土壤;所谓“物地”,指观察土地的形色,看看适合种植哪种谷物。

《周礼》接着分土壤为九类:“凡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渴泽用鹿,咸澙用貆,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强壏用蕡,轻燢用犬。”粪种,郑玄解释说:“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

这九种土壤所用的动植物不同:骍(x~ng)刚是赤色的坚土,要用牛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赤缇(t!)是浅红色的土壤,要用羊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坟壤是膏腴的土壤,要用麋(鹿的一种)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渴泽是干涸后的水泽,要用鹿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咸澙(x#)是盐碱地,要用貆(hu1n)即幼小的貉的骨头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勃壤是松散的土壤,要用狐狸的骨头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埴垆是黏而疏松的土壤,要用猪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强壏(xi3n)是坚硬结实的土壤,要用蕡(f9n)即大麻籽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轻燢(xu9)是轻脆而燥、缺乏韧性的土壤,要用狗骨煮汁拌谷物的种子种植。

以上九种土壤,唯有“强壏用蕡”,不是使用动物的骨头,而是使用大麻这种植物的籽粒。这就是周代“粪种”的详情,真是精细无比啊!

裘

彼都人士,狐裘黄黄(《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裘”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衣领,下面是带毛的皮衣。

在古代,有关于“裘”的各种等级制区分和穿“裘”的各种礼仪。平民百姓不能穿各种名贵的“裘”,而只能穿“犬羊之裘”,而且“不裼,不文饰”。

汉人徐干在《中论·虚道》篇中引用谚语“救寒莫如重裘”,“重(ch5ng)裘”指厚毛的皮衣,可见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裘”是最重要的御寒衣物,因此可以想象,“裘”这个字被造出来的时候,一定反映了古人的某些生活习俗和衣饰礼仪。

裘,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衣领,下面是带毛的皮衣,请注意这件皮衣的毛是朝外的。金文字形B,外围变成了“衣”字,里面的下部仍然是带毛的皮衣,上部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提起皮衣。金文字形C,里面的那只手和外面的皮衣分离了。金文字形D,这是《说文解字》收录的古文,省去了外面的“衣”,其实就是“求”字。小篆字形E,变成了上中下结构。

《说文解字》:“裘,皮衣也,从衣求声。一曰象形,与衰同意。”“衰(su4)”是蓑衣,也是象形字,因此许慎说“与衰同意”,其实“裘”本来就是象形字,从以上字形看得非常清楚。许慎说“从衣求声”,乃是根据小篆字形的解释,不符甲骨文和金文的本义。

《诗经·都人士》中吟咏居住在京师的士人,有“彼都人士,狐裘黄黄”的诗句,郑玄解释说:“古明王时,都人之有士行者,冬则衣狐裘,黄黄然取温裕而已。”穿着狐裘而能看到黄黄的毛色,可见古时的“裘”毛是向外的。

《礼记·玉藻》中有关于“裘”的各种等级制区分和穿“裘”的各种礼仪。在行礼或者见宾客时,“裘”的外面必须加一件罩衣,称作“裼(x~)衣”,否则会被认为不敬。裼衣披在肩上,但是无袖,以便露出里面的“裘”的颜色。“裘”本来已美,裼衣的作用是飘扬飞舞更助其美,因此裼衣的颜色必须与“裘”之色相配。

“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狐白裘是最贵重的裘,国君所穿,用锦衣作裼衣。“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国君的卫士,居右的穿虎裘,居左的穿狼裘,以示威猛。“士不衣狐白。”狐白毛极少,以少为贵,只能国君穿,士阶层是不能僭越的。“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褎”是“袖”的古字。大夫和士穿狐青裘,用豹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丝绸所制的黑色罩衣作裼衣。“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麛(m!)”是幼鹿,“犴(3n)”是北方的一种野狗,麛裘是用幼鹿皮制成的白色皮衣,用青色的野狗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苍黄色的罩衣作裼衣。“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羔裘即黑羔裘,用豹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黑衣作裼衣。“狐裘,黄衣以裼之。”狐裘用黄衣作裼衣。

平民百姓不能穿以上各种“裘”,而只能穿“犬羊之裘”,而且“不裼,不文饰”,既不能穿裼衣,也不能在“裘”上作各种装饰。“吊则袭,不尽饰也。”“袭”是袭衣,是罩在裼衣外面的上衣,按照礼仪,吊丧的时候要掩盖住裘色之美,因此用袭衣将“裘”罩住。

“裘”之为“裘”,实在是太烦琐啦!

遣

遣之日,读诔(《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遣”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两只手,两只手抓着用作祭祀的牲畜的肉。本义是使用牲体的遣奠。

由遣奠引申为发送、放逐。

“遣”这个字,今天只当作派遣、遣送讲,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法。但是在古代,“遣”是一个含义非常丰富的汉字,而且与古人的祭祀息息相关。

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两只手,看得很清楚,两只手抓着的是什么东西呢?马如森先生认为是军队,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是弓,“是古代送葬时以弓入葬的一种祭奠仪式”。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一横代表地面。甲骨文字形C,下面添加了一个口形的器具。结合古籍中的相关记载,我认为“遣”的甲骨文字形中,两只手抓着的是用作祭祀的牲畜的肉。

据《礼记·檀弓下》载:“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这是讲的人死亡的祭奠之礼。脯醢(f^h2i)是佐酒的菜肴,人刚死的时候,要用脯醢来祭奠;将行,即将下葬的时候,要举行“遣奠”;下葬返回时要举行“虞祭”,意思是使死者安神。

所谓“遣奠”,又称“大遣奠”,是最后一次为死者举行的祭奠,因此极为隆重,所用的牺牲(牲畜)也极为丰富,计有羊、豕、鱼、腊(干肉)、鲜兽各一鼎。据《周礼》记载:“遣之日,读诔。”周代有大史一职,职责之一是在“遣奠”之日,要为死者宣读“诔(l0i)”,即今日所谓悼词,罗列死者一生的行迹。

“遣奠”完成之后,《周礼》又规定:“大丧,饰遣车,遂廞之,行之。”廞(x~n),陈列。下葬时,要装饰“遣车”,陈列各种祭品,然后送入墓穴。所谓“遣车”,孔颖达说是“送葬载牲体之车也”,也就是说,将“遣奠”所用的牲畜的躯体折成一段一段的,装在车上,以方便送入墓穴。从“遣奠”的仪式和“遣车”的作用来看,“遣”的甲骨文字形中,那两只手抓着的正是用以祭奠的牲畜的牲体。这就是“遣”字的造字本义。

遣,金文字形D,左边添加了一个“彳”,用十字路口的一半表示行走,下面又添加了一只脚,正是《周礼》所说“饰遣车……行之”之意。金文字形E,左边添加了一个人,右下方添加了一个口形的器具,代表盛装牲体的器皿。小篆字形F,左边的“辵(chu7)”仍然表示行走,右边的下面是牲体和器皿的变形,上面是双手的讹变。楷体字形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义了。

《说文解字》:“遣,纵也。”“纵”是放的意思,这是引申义,本义是使用牲体的遣奠。人死属于凶礼,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因此由遣奠引申为发送、放逐,古时妻子被丈夫休弃而离去称作“遣行”,就是这一引申义的形象写照。

白川静先生认为“遣”是“军队出征前,先将祭品奉献于军社,祈求胜利,然后将祭肉切成大块,捧持出发”,祭肉中“融入了军队的守护灵”。这一观点虽然新鲜,但却不如“遣奠”的本义更有文献支持。

雍

三家者以雍彻(《论语》)

汉字身世小档案

“雍”的本字雝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一只鸟,“雝”字的字形会意为鹡鸰在池泽边觅食。

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大学称作“辟雍”。

“雍”由鹡鸰的飞鸣而引申为乐章。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说:“《说文》雍作雝。雍字由雝演变而成。”段玉裁也说“隶作雍”,即“雝”字隶变后写作“雍”。那么“雍”的本字就是“雝”。古人是怎么造出这个无比复杂的字的呢?

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鸟,下面的口形符号代表什么东西呢?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口形本来是圆圈形,即环形,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两个口形即连环形,“甲骨文雝像鸟足为缳络所羁绊不能飞逸之形,故从雝之字皆含有阻塞、壅蔽、拥抱、旋绕之义”。左民安先生认为这个口形“像水被壅塞而成的池泽”。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甲骨文从隹(鸟),从邕(环城积水),会鸟鸣婉转和谐如流水邕邕之意”。

雝,甲骨文字形B,下面是两个口形。甲骨文字形C,鸟儿的左边添加了水形。金文字形D,水形更加明显,右边鸟儿的样子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口形在上,水形在下。金文字形F,鸟儿站在了两个圆圈形之上。金文字形G,造出这个字的古人生怕后人不懂得字义,又在右下角不厌其烦地添加了一只手持着棍棒敲击之形。小篆字形H,左下角的两个口形讹变为“邑“。

《说文解字》:“雝,雝渠也。”《尔雅·释鸟》:“鹡鸰,雝渠。”原来,“雝”这个字字形中的鸟儿叫鹡鸰或雝渠,雀属,身体很小,常在水边吃昆虫和小鱼,郭璞形容它“飞则鸣,行则摇”。如此一来,“雝”字的字形就会意为鹡鸰在池泽边觅食。这一场景肯定是古人生活中常见的景象,因此才拿来造字。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此鸟喜飞鸣作声,其音邕邕而和。”与郭璞所言“飞则鸣”的特性相合,因此引申为和谐之义。《诗经·匏有苦叶》中有“雝雝鸣雁”的诗句,就是形容大雁的叫声和谐。

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大学称作“辟雍”,这个称谓也非常符合“雝”字的本义。“辟”通“璧”,模仿圆形的璧玉,象征天,修建圆形的校址;又在周围壅塞流水,筑成水池,象征教化如流水一样通行无阻。可以想见,鹡鸰也会来此觅食的。

“雍”由鹡鸰的飞鸣而引申为乐章。《论语·八佾》中说:“三家者以雍彻。”三家指把持鲁国国政的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这三大家族。雍彻,何晏解释说:“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周天子在宗庙祭祀之后,要奏乐撤去祭祀所用的器具和食物,这种专门的乐章就叫“雍”。鲁三家只是鲁国的国卿,却使用周天子的礼仪,家祭之后也唱着周天子祭祀宗庙时专用的“雍”乐撤去祭品,因此孔子评价道:“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意思是:四方的诸侯都来相助天子祭祀,天子的仪容安和,这样的情景,怎能在三家的庙堂上看到呢!

豢

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虫即蛆甘带,鸱鸦嗜鼠(庄子)

汉字身世小档案

“豢”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中间是一只躺卧着的猪,两旁是两只手,会意为照顾管理猪。其本义,“豢,以谷圈养豕也”。

猪是中国古代最早驯养的六种牲畜之一,因此“豢”引申而泛指饲养。

“豢”这个字如今只用于“豢养”一词,而且是地地道道的贬义词,被收买并利用就叫“豢养”。不过在古代,“豢养”从来不是贬义词,而是喂养、供养的意思,是一个中性词,用于君臣之间时则含有褒义,比如苏辙在《代张公安道乞致仕表》一文中说:“君臣之际,非独以爵禄豢养为恩;进退之间,固将以名节始终为意。”

豢,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只躺卧着的猪,两旁是两只手,会意为照顾管理猪。徐中舒先生则说“像抱持之以见豢养之义”。甲骨文字形B,这个字形更加有趣,中间躺卧着的猪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猪仔。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猪,被主人的两只手加以照顾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C,变形得非常厉害,下面则定型为“豕”。

《说文解字》:“豢,以谷圈养豕也。”养牛羊叫“刍”,养犬豕叫“豢”。“刍”是喂牲畜的草,牛羊是草食动物,故有“反刍”一词;狗和猪则用谷物等粮食喂养。二者合称“刍豢”,泛指牛羊猪狗等牲畜的肉。庄子在《齐物论》中写道:“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荐”是甘草,甜美的草;“蝍蛆”即蜈蚣;“带”是一种虫子,也有人说是蛇;鸱(ch~)是猫头鹰。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吃牲畜,麋鹿吃甘草,蜈蚣嗜好小虫子,猫头鹰和乌鸦喜欢吃老鼠,人、麋鹿、蜈蚣、猫头鹰和乌鸦谁知道自己所食的是纯正的滋味呢?

猪是中国古代最早驯养的六种牲畜之一,因此“豢”引申而泛指饲养。《正字通》曰:“凡畜养禽兽,皆曰豢。”稀奇的是,古时竟然有豢龙之术!《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由此可知,董姓即是豢龙氏的后裔。

“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由此可知,刘姓即是御龙氏的后裔。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醢(h2i)”是肉酱。一条雌龙死了,刘累偷偷地剁成肉酱给夏王孔甲吃,孔甲觉得很好吃,吃完还要,刘累哪有那么多条龙给孔甲吃啊,只好迁居到鲁县。由此可知,范姓也是御龙氏的后裔。

古人称“马八尺以上为龙”,因此“豢龙”也用作良马之名。据《梁书》记载,河南国向梁武帝献“舞马”,能够按照节拍跳舞的马,张率写了一篇赋,其中有“軨服乌号之骏,騊駼豢龙之名”的描述。“軨(l!ng)服”指车马,“乌号”指良弓,“騊駼(t1ot%)”和“豢龙”皆是良马之名。

辟

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尚书》)

汉字身世小档案

“辟”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左边是一把刑刀,会意为对这个人执行死刑。本义就是执行死刑,由此而引申为大辟之类的罪名。

“辟”引申为国君的代称。

秦代以前的五刑分别是:墨,在脸上刺字并涂墨;劓(y#),割掉鼻子;剕(f=i),砍断脚;宫,阉割;大辟,杀。大辟就是死刑,不过中国古代素来有“罪疑从轻”的原则,据《尚书·吕刑》载,“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锾(hu1n)是重量单位,一锾等于六两。即使是大辟这样的死刑,如果不能坐实而有可疑之处的,缴纳罚金六千两即可赦免,还要审查核实他的罪名,以与罚名相当。大辟即大罪,最大的罪名当然就是死刑,“辟”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

辟,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左边是一把刑刀,会意为对这个人执行死刑。甲骨文字形B,一把极其恐怖的刑刀!在这把刑刀面前,人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可怜。甲骨文字形C,中间添加了一个口形。有人认为这个口形代表头颅,有人则认为代表人身上割下来的肉,因此这个字形表示的是在执行凌迟之刑。金文字形DE,刑刀的样子同样恐怖。金文字形F,口形中间添加了一点,倒真像凌迟下来的肉块。小篆字形G,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这是引申义,“辟”的本义是执行死刑,由此而引申为大辟之类的罪名。周代有小司寇一职,据《周礼》载,小司寇的职责之一是:“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所谓“八辟”即指八种人的罪名,这八种人分别是:皇家宗室,天子故旧,有德贤士,有才能人,功勋之士,达官显贵,勤于国事,先朝后裔。所谓“议”是指可议,意思是这八种人的罪行可议,议完之后适当减轻或免刑,这是属于皇族近臣的特权。

能够制定法律、批准死刑的最高主宰当然是国君,因此“辟”引申为国君的代称。《诗经·文王有声》篇中有“皇王维辟”的诗句,皇王指周武王,称颂周武王得人君之道。有趣的是“复辟”一词。《尚书·咸有一德》开篇即说:“伊尹既复政厥辟。”商王太甲即位后沉湎酒色,暴虐乱政,四朝元老伊尹遂将他放逐,自己摄政。三年后,太甲悔过自新,伊尹将他迎回,还政于太甲,此即“复政厥辟”,还政于他的国君。因此,“复辟”一词专指失去王位的国君复位。而且,从伊尹“复政厥辟”的行为来看,显然既是伊尹的美德,同时又是对太甲改过自新的称赞,并没有后世的贬义成分。

嘉

尔酒既旨,尔殽既嘉(《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嘉”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指饮膳之美”。

周代将礼仪分为五种,称作五礼:其中有嘉礼,即因人心所善者而制定的礼仪。

周代有一种名为嘉石的惩罚制度。

《说文解字》:“嘉,美也。”《尔雅》:“嘉,善也。”这只是“嘉”的引申义,并非本义。那么,“嘉”的本义是什么呢?造出这个字的过程非常有意思。

嘉,金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但会意的过程极其复杂,竟然一下子动用了四个字符!左边是一面带有装饰的鼓,下面的口形代表盛酒的器具,中间是一只手抓着长柄的类似汤勺的舀子,用来从酒器中舀酒。整个字形是贵族们举行酒宴的如实写照:一边饮酒,一边击鼓作乐。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举行盛大的祭祀时,从酒器中舀起用郁金草和黑黍酿成的鬯(ch3ng)酒作祭品,一边击鼓祭祀。

嘉,金文字形B,省去了抓着舀子的手和下面的酒器,仅用长柄的舀子和鼓来会意。金文字形C,鼓的形状大大简化。小篆字形D,鼓和口形依旧,但是手抓长柄的舀子这一意象却讹变为“力”。

张舜徽先生认为“嘉”的本义“指饮膳之美”,与“嘉”的金文字形极为相符。《诗经·頍(ku@)弁》是一首描写贵族们宴饮作乐的诗篇,其中有“尔酒既旨,尔殽既嘉”的诗句,正是形容“饮膳之美”。《行苇》篇中“嘉殽脾臄,或歌或咢”的诗句更是“嘉”字的最好注释。“脾”是牛的内脏,“臄(ju9)”是牛舌头及其相连的肉,可想而知都是宴席上的美味。“咢(=)”指只击鼓不唱歌,想想“嘉”的金文字形中那面美丽的鼓吧!

周代将礼仪分为五种,称作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逢凶事而举行哀吊之礼;宾礼,接待宾客之礼;军礼,顾名思义就是军事上的礼仪;嘉礼,因人心所善者而制定的礼仪。嘉礼又分为六种,据《周礼》载:“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意思浅白易懂。需要解释的是“脤膰之礼”。郑玄解释说:“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贾公彦进一步解释说:“分而言之,则脤是社稷之肉,膰是宗庙之肉。”“脤(sh=n)”是祭社稷的生肉,因为盛在以蜃贝为饰的蜃器中,故称“脤”。还有一说是“脤”是生肉,“膰(f1n)”是烤肉,本来写作“燔”,即烧烤之意。嘉礼如此繁琐,后世加以简化,专指婚礼了。

周代有一项有趣而又饱含人情味儿的惩罚制度,据《周礼》载:“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郑玄解释说:“嘉石,文石也,树之外朝门左。”有纹理因而美丽的石头称“嘉石”,百姓有罪过而较轻,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处罚,也没有危害到州里的,就将他捆缚手脚坐在嘉石上,看着美丽的纹理思过,让自己赶紧“嘉”起来。比如出言无忌、侮慢长老的过错,就罚他“嘉石”之刑。这种处罚实在是太可爱啦!

舆

天地有覆载之德,故谓天为盖,谓地为舆(司马贞)

汉字身世小档案

“舆”(繁体字“輿”)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上下左右是四只手,中间是车厢和纵穿过车厢的大木。本义就是众人推挽的车厢。

“舆”可当做载、运载讲。古代中国称疆域图为“舆图”或“舆地图”。

“乘舆”一词,本来特指天子和诸侯所乘之车,后来用作皇帝的代称。

“舆”这个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舆论、舆情,指公众的意见和言论。“舆”为什么会作为公众的代指呢?

“舆”的繁体字是“輿”,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上下左右是四只手,中间是车厢和纵穿过车厢的大木。《说文解字》:“舆,车舆也。”按照许慎的解释,“舆”的本义就是众人推挽的车厢。在驯化马、牛拉车之前,推车皆用人力。不过我倒认为这个字形反映的是远古时期,众人抬着车厢行走的情景,后世的肩舆即其遗制。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肩舆,平肩舆也,人以肩举之而行。”

舆,甲骨文字形B,有些解字者将中间的车形误认作“东”字,其实这个车形末端旁出的两划是车轮的省写,这就变成了众人推车。战国后期秦国石刻《诅楚文》字形C,中间正式定型为“车”。小篆字形D,一模一样。

据《后汉书·舆服志》载:“上古圣人,见转蓬始知为轮。轮行可载,因物知生,复为之舆。舆轮相乘,流运罔极,任重致远,天下获其利。”这是指先有类似转蓬(随风飘转的蓬草)的“轮”,然后才有“舆”,“舆”是“轮”所载,因此“舆”可当作载、运载讲。古代中国称疆域图为“舆图”或“舆地图”,司马贞在为《史记》作的索隐中解释说:“天地有覆载之德,故谓天为盖,谓地为舆,故地图称舆地图。”天覆地载,大地就像载运着万物一样,因此称地图为“舆图”。

“乘舆”一词,本来特指天子和诸侯所乘之车,后来用作皇帝的代称。蔡邕在《独断》一书中说:“乘舆出于《律》。《律》曰:‘敢盗乘舆服御物。’谓天子所服食者也。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则当乘车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或谓之车驾。”“乘车舆以行天下”,这当然是古人对天子的理想化要求。

让我们想一下“舆”字中的四只手吧,推车的人如此众多,因此“舆”引申出众多之意。今天常常使用的“舆论”一词,因此而指公众的言论。不过我倒有一个不同的观点。

据说黄帝造车服以赐群臣,乘舆者车服华丽,而推车或驾车的御者,可想而知地位低下,更别说最早的时候抬车的人了。那四只代表御者的手,想必青筋暴露,劳力者治于人,时间久了,未始没有怨言。怨言渐渐密集起来,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言论圈子,后世就用“舆论”这一专门术语来命名这个独特的言论圈子。可作对比的是英语中的Public opinion一词,公民意见,但“舆论”一词从词源上来说仅仅与车舆或驾车有关,能乘车者必定是上层统治者,他们只会发号施令,哪里还有什么反对意见呢。“舆论”因此是皇权专制社会的特有词汇,与现代社会的媒体批评和公众意见完全不相干。

膏

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膏”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肉,上面是天子和诸侯祭祀祖先的宗庙的高顶。本义是供祭祀所用的油脂。

“膏”引申为“肉之肥者”。又引申为肥沃。

中国古代有四句著名的官箴,即做官的箴言:“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宋太宗曾手书刻石以赠郡国,称作《戒石铭》。民膏、民脂都是指劳动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膏,甲骨文字形A,很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即如许慎所说“从肉高声”。《说文解字》:“膏,肥也。”“膏”既然是“肉之肥者”,当然也可以跟厚、大等形容词组合在一起,可是为何偏偏要和“高”组合在一起呢?

我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肉,上面是天子和诸侯祭祀祖先的宗庙的高顶。“宗庙之崇”,正是宗庙最醒目的建筑特征,因此用高顶来代表宗庙。这个字形会意为在宗庙里用动物的油脂祭祀祖先。“膏”的本义就是供祭祀所用的油脂。“脂”和“膏”的区别在于:“凝者曰脂,释者曰膏。”凝固的称“脂”,融化的称“膏”。《周礼·考工记》:“宗庙之事,脂者、膏者以为牲。”古人分类极细,所谓“脂者”指牛羊,所谓“膏者”指猪。用这几种动物的油脂作为祭品,正是“膏”的字形的形象写照。

膏,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月”其实就是肉的形状。甲骨文字形C,最下面添加了一个口形,这是盛装油脂的器皿。先秦时期的古陶文字形D,肉和器皿互换了位置,从而成为“从肉高声”的形声字。小篆字形E,同于古陶文。

供祭祀的动物油脂一定最为肥美,“膏”因此引申为“肉之肥者”。古时称富贵人家的子弟为“膏粱子弟”,“膏”是肥肉,“粱”是细粮,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故有此称谓。古人认为“膏粱之性难正也”,“言食肥美者,率多骄放,其性难正”,倒也符合肉食者的特性。“膏”又引申为肥沃,司马迁形容齐国的土地“膏壤二千里”,可见齐国之富庶。

“膏”既为动物肥美的油脂,因此凡油脂类的化妆品都可称“膏”。《诗经》中《伯兮》这一诗篇描写妻子对远征的丈夫的思念,其中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的咏叹。丈夫不在家,妻子懒得妆饰,以至于头发就如同到处飞旋的蓬草。朱熹解释“膏沐”一词:“膏,所以泽发者;沐,涤首去垢也。”“沐”专指洗头发,“膏”是润泽头发的油脂。妻子叹息道:“我并不是没有润泽头发的膏沐,可是我打扮给谁看呢!”

古人把心尖的脂肪也称作“膏”,把心脏与横隔膜之间的部位称作“肓(hu`ng)”。肓上膏下是药力和针灸达不到的部位,因此“病入膏肓”就形容不可救药。《左传·成公十年》中把这种病症表述得非常清楚:“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

霍

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张衡)

汉字身世小档案

“霍”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上面是“雨”,下面是三只鸟儿,会意为鸟群在雨中疾飞。本义即鸟儿在雨中疾飞。

“挥霍”原是形容迅疾的样子,后来才变成贬义词。

“霍”这个字,今天最常使用于挥霍、霍乱和霍姓三个义项。这三个义项都和其本义密切相关,而且“霍”的本义非常有趣。

霍,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雨”,下面是三只鸟儿,会意为鸟群在雨中疾飞。甲骨文字形B,雨和鸟群的象形都加以简化,以便刻写。甲骨文字形C,中间的鸟儿之形省写为“隹”,下面的弯曲之形表示雨水在地面形成的流水,可见这雨下得非常大。金文字形D,比甲骨文更美观,当然也一样烦琐。金文字形E,下面是两只相背而飞的鸟儿。小篆字形F,下面定型为两只鸟儿,这就是“霍”的本字“靃”,“霍”则是省写和俗字。

《说文解字》:“霍,飞声也。雨而双飞者,其声霍然。”徐锴说:“其飞霍忽疾也。”南宋学者戴侗说:“霍,鸟遇雨惊飞也。”这应该是“霍”的本义,即鸟儿在雨中疾飞。许慎解释的“其声霍然”只是引申义,试想鸟群疾飞时也会发出扑扑、呼呼等声音,为什么单单只能发出霍霍之声呢?可见“霍”是由疾飞才引申为声音的,《木兰诗》的名句“磨刀霍霍向猪羊”,就是使用的由“霍”引申出的拟声。

张衡在《西京赋》中吟咏道:“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描述的是汉代杂技表演的场景。“丸”是铃铛,“挥霍”是形容铃和剑快速舞动的动作;“索”是扯起的绳索,两人分别从两头走上绳索,在绳索中间碰面,同时迅疾舞动铃和剑。可见“挥霍”原是形容迅疾的样子,当然就是从鸟儿疾飞引申而来;后来才变成贬义词,比喻快速挥霍家产,任意浪费财物。

最有趣的是“霍乱”的命名。“霍乱”其名早在《黄帝内经》的《灵枢》篇中就已出现,岐伯告诉黄帝人体有五乱:乱于胸中,乱于心,乱于肺,乱于肠胃,乱于臂胫,乱于头。其中乱于肠胃就叫“霍乱”。隋代医学家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一书中解释为何称作“霍乱”:“言其病挥霍之间,便致撩乱也。”此处“挥霍”一词仍然是形容迅疾之貌,“其乱在于肠胃之间者,因遇饮食而变发,则心腹绞痛”,饮食不洁,“挥霍之间便致撩乱”,发病极为迅速、突然,故称“霍乱”。

至于霍姓,其始祖乃是周文王的第八子叔处。据《史记·管蔡世家》载:“封叔处于霍。”叔处和管叔、蔡叔合称“三监”,负责监视殷纣王的儿子武庚所辖商都旧地。周武王病逝后,周公辅政,武庚趁机联合三监作乱,叛乱平定之后,叔处被废为庶人,霍国由叔处之子执掌,后被晋国所灭,并入了晋国的版图。霍姓以国为氏,这就是霍姓的来源。

叔处的封地称“霍”,是因为其地有一座霍山,又称霍太山。那么霍山为何又称“霍”呢?虽然于史无载,但可以参考衡山的命名。应劭所著《风俗通义》中说:“南方衡山,一名霍山。霍者,万物盛长,垂枝布叶,霍然而大。”可以想象,叔处封地的霍山也是一座“垂枝布叶,霍然而大”的山,霍姓的祖先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植被茂盛的美丽地方。

盥

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盥”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为盆子里面有一只手,会意为在盆里洗手。“盥”虽然是洗手之意,但却是别人为自己浇水而洗,并不是自己亲自洗。

古人关于洗浴的分类很细,每天都要“进盥”,即父母每天早上都要洗手。

“盥”这个字今天已不常用,只用于“盥洗室”之类的标识场所。但是在古代,这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常用字,跟古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盥,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盆子里面有一只手,会意为在盆里洗手。甲骨文字形B,手的两边有两点水滴。甲骨文字形C,水滴更多,更像洗手的样子。金文字形D,更加美观,上面是两只手在洗。金文字形E,这是一只高脚的洗手盆。小篆字形F,上面的双手有些变形。

《说文解字》:“盥,澡手也。”《礼记·内则》篇对侍奉父母有许许多多不厌其烦的详细规定,其中之一是:“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年龄小的子女捧着洗手盆,年龄大的子女捧着盛水的器具,然后为父母浇水洗手,洗完还要递上手巾。“沃”是从上往下浇水,因此“盥”虽然是洗手之意,但却是别人为自己浇水而洗,并不是自己亲自洗。从“盥”的字形中即可看出,是把手伸到没有水的洗手盆里,别人为自己浇水而洗。浇水的这个器具有一个专门的称谓,叫“匜(y!)”,形状像瓢。为父母洗手的这整个过程因此就叫“奉匜沃盥”。

庄子在《寓言》篇中描述了侍奉长者或尊者洗漱的一整套程序:“(阳子居)进盥漱巾栉,脱屦户外,膝行而前。”阳子居侍奉老子洗手和漱口的同时,还手执手巾和梳子,手巾用来擦干手,梳子用来梳头发。“屦(j&)”是葛制的单底鞋,膝行乃是跪着向前挪动,可见阳子居对老子是多么尊敬。

古人关于洗浴的分类很细,同样据《礼记·内则》载:“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潘请靧;足垢,燂汤请洗。”燂(qi1n),烧热;潘,淘米水;靧(hu#),洗脸。五天要为父母烧热水洗澡,叫“浴”;三天要为父母洗头发,叫“沐”;这期间,如果父母脸脏了,要用烧热的淘米水洗脸,叫“靧”;脚脏了,要用热水洗脚,叫“洗”。而每天都要“进盥”,即父母每天早上都要洗手。《礼记·大学》篇中载:“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段玉裁认为商汤所用的这个“盘”即是洗手的“盥”,因为只有手才是每天都要洗的,所以刻铭曰“日日新”,每天洗手的时候都要告诫自己“日日新”。

《周礼》中有这样的规定:“凡祼事,沃盥。”“祼”可不是裸体的“裸”,而是读gu3n,把酒浇在地上祭神就叫“祼”,也称“灌祭”。举行“祼”的祭祀之前,要“沃盥”,清末学者孙诒让解释说:“沃盥者,谓行礼时必澡手,使人奉匜盛水以浇沃之,而下以盘承其弃水也。”这是祭祀前例行的清洁工作,以示虔诚。

襄

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诗经》)

汉字身世小档案

“襄”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意为解衣而耕。

“襄”引申为襄助,又引申为完成、成就,又引申为反复。

“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甚至可以称得上“最有趣”的汉字之首。这个字被中国的先民们造得复杂无比,但同时又精确地反映了先民日常生活的习俗及其细节。

襄,金文字形A,这是学者们公认的“襄”字,毫无疑问是一个复杂的会意字。这个字形的外面包了一层“衣”,里面的字符都代表什么东西,很费人思量。我们先来看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小篆字形F所做出的释义:“汉令:解衣耕谓之襄。”段玉裁注解说:“此襄字所以从‘衣’之本义,惟见于汉令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根据汉朝的律令,“襄”就是解衣而耕。

什么叫“解衣耕”?字面意思就是脱掉衣服耕作。明清大儒王夫之就是这样理解的,在《说文广义》一书中,他说:“解衣耕谓之襄,劳之甚也。《书》曰:‘思曰赞赞襄哉!’劝其勤也。故相承为勤劳成事之辞。谥法:‘辟土有德曰襄。’言如农之冒暑释衣,以务垦土也。”王夫之的意思很明白,所谓“解衣耕”,就是指农民冒着酷暑,脱掉衣服,以方便耕作。这个解释非常奇怪,脱掉衣服耕作有必要小题大做地专门列入“汉令”吗?脱掉衣服耕作又为什么称作“襄”呢?

其实,王夫之的解释属于望文生义。已故训诂学大师陆宗达先生在《训诂简论》一书中则如此解释:“‘解衣耕’是一种种植农作物的方法。‘衣’指地的表皮,并非衣裳之衣……在天气干旱时,把又干又硬的土皮扒开,然后用表层下湿润的土播种撒籽,再用表层的土覆盖上去,以待其发芽成长,古代管这种播种方法叫‘襄’,其作用是保持墒情。”

按照陆宗达先生的解释,那么金文字形A中外面那层“衣”指地的表皮,表皮的“衣”里面,上部的小圆圈代表种子,种子下面是挖开后敞口的土坑,右下角是一只手,左下角是挖出的表层又干又硬的“土”。整个字形就是这样会意的,这就叫“解衣耕”。

襄,金文字形B,请注意这个字形中没有外层的“衣”,最上面的种子用“田”来替代,表示是在田中耕作。右下角还是那只手,不过添加了一个工具,表示手持农具播种。金文字形C,同样没有外层的“衣”,上面的种子已经发芽了。《说文解字》中收录的古文字形D,与前面三个字形差别甚大,两只手在上面,持着一根杵状的农具在挖坑,左右的四撇是挖出的土的形状,最下面还添加了一只脚。三国时期所立的《三体石经》字形E,与古文字形大同小异,略有变形。小篆字形F,“衣”里面的各个字符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样子,以至于许慎认为这是声符。

不过,王连成先生在《从郭店简〈成之闻之〉和〈语丛四〉的‘譲’和‘壤’字看汉字源流和演化》一文中提出了一个疑问,那就是只有金文字形A有外层的“衣”,因而“对其他不含有‘衣’的字形无效”,因此他认为“此字字形所表达的字义(本义)当为制作陶器”,金文字形AB“两字中上部的圆环为象形字素,表示正在制作的陶坯”,古文字形D《三体石经》字形E“中的喷射形笔画表示做陶坯时转盘上(无转盘时双手作环形运动)有泥水甩出”。甚为有趣,可备一说。

播种时需要众人合力,共同耕作,因此“襄”引申为襄助;播种是过程,完成则是结果,因此“襄”又引申为完成、成就;播种是一个反复不断的动作,因此“襄”又引申为反复,比如《诗经·大东》中的诗句“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这是形容织女星在白昼移动了七次位置,当然是反复之意。

镬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周礼》)

汉字身世小档案

“镬”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外面是一只鼎状的器具,里面是一只鸟,会意为把鸟儿放进鼎中煮。

古人最早的饮茶之法就是使用鼎镬。

“镬”读作hu7,现在是一个生僻字,但是却与古人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这个字的字形也非常有趣。

镬,甲骨文字形A,罗振玉认为这就是“镬”的本字。这是一个会意字,外面是一只鼎状的器具,里面是一只鸟,会意为把鸟儿放进鼎中煮。这只鼎状的器具叫“鬲(l#)”,和鼎的区别是,“鬲”下面的三足是中空的。甲骨文字形B,鸟儿身边的黑点表示沸水。甲骨文字形C,鸟儿和“鬲”的形状都加以简化。金文字形D,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左边添加了一个“金”,表示乃金属所制;右边鸟儿的下面又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抓着鸟儿放进“鬲”里面煮。金文字形E,虽然更加美观,但是左边的鸟儿和右边的“鬲”的形状都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F,定型为今天使用的“镬”字。

《说文解字》:“镬,鑴也。”“鑴(x~)”是大盆,其实从形状上来看,“镬”并非大盆之形。《仪礼·少牢馈食礼》载:“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雍人是掌管宰杀烹饪之人,羊镬煮羊,豕镬煮猪。由此也可知鼎和镬是有区别的。《周礼》中还有“省牲镬”的记载,牲镬是专门烹煮用作祭祀的动物的大锅。今天南方的许多地区还把锅叫“镬”或者“镬子”。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亨人一职,乃司炊之官:“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郑玄解释说:“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齐多少之量。”鱼腊即干鱼,“脀(zh8ng)”指把牲体放入鼎中。由此可知,先用镬把肉或鱼腊煮熟,然后再将煮熟的肉或鱼腊放进鼎中。鼎、镬乃是两种烹饪器。

古时还有用鼎镬烹人的酷刑。《汉书·刑法志》:“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参夷指夷三族;大辟是死刑;凿颠指开凿头颅;抽胁指抽取肋骨致死;镬亨即镬烹,用镬烹煮人。秦朝刑罚之严酷,可见一斑。

古人最早的饮茶之法就是使用鼎镬。据南宋学者罗大经所著《鹤林玉露》记载:“《茶经》以鱼目涌泉连珠为煮水之节。然近世瀹(yu=)茶,鲜以鼎镬,用瓶煮水,难以候视,则当以声辨一沸二沸三沸之节。”

在唐代陆羽《茶经》之前,中国人很少饮茶,陆羽首创制茶之法。陆羽煮茶,名目繁多:“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还没有烧开的水称“盲汤”;水刚滚称“蟹眼”,泛起的小气泡就像螃蟹的小眼睛;渐大就叫“鱼目”,像鱼的大眼睛。如鱼目,此为一沸;水边就像涌泉连珠一样,此为二沸;腾波鼓浪,水彻底烧开了,此为三沸。罗大经感叹南宋时煮茶不再用鼎镬,而是用瓶,无法用眼睛察看到沸水之态,而只能依靠声音来辨别了。

动物篇

动物篇

                                  

禽 手持带柄的网去捕捉禽兽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 ——《礼记》

A

B

C

D

E

A

F

G

《礼记·曲礼上》:“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禽、兽并举。

先说禽,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网,下面是网的柄,因此“禽”的本义是捕捉禽兽的工具。金文字形B,在网具上面添加了一个表声的符号“今”,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也有人说上面是一个盖子,表示将捕捉到的鸟儿放到封闭空间里。金文字形C,网具的长柄左侧添加了一只手,表示以手持柄。小篆字形D,从金文演变而来,变得异常复杂起来。段玉裁认为下面像禽兽的足迹,中间的“凶”字像禽兽的头。这种解释很牵强,跟原始字形差别过大。

《说文解字》:“禽,走兽总名。”这是“禽”的引申义,本义是捕捉,当动词用。“禽”用作名词后,添加了一个提手旁,变成了“擒”来作动词。《尔雅·释鸟》:“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两条腿都长羽毛的叫禽,四条腿都长毛的叫兽。古代有六种供膳食的禽类,称作六禽。六禽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雁、鹑、、雉、鸠、鸽。鹑(ch%n)是鹌鹑的简称;y3n)通,也是鹌鹑的一种;雉(zh#)是野鸡;鸠(ji$)是鸠鸽科部分鸟类的泛称。另一种说法是:羔、豚、犊、麛、雉、雁。羔是小羊;豚(t%n)是小猪;犊是小牛;麛(m!)是幼鹿。

三国名医华佗还创了一种健身术,名为五禽之戏,这五禽是:“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早就不专指鸟类了。

再说兽,甲骨文字形E,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捕猎的工具,像长柄上用绳索缚以石块,右边是一条狗,会意为带着猎犬和工具去捕猎。金文字形F,狗和捕猎工具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G,变得复杂了,但还是能看出来自金文字形。简化后的字体失去了“犬”,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兽,守备者也。”这其实也是“兽”的引申义,本义是捕猎。如同六禽一样,古代也有六种供膳食的兽类,称作六兽,分别是:麋、鹿、熊、麇、野豕、兔。麋鹿是今天的通称,但是古人分类很细,麋是冬至时脱角的鹿;麇(j$n)就是獐子;野豕(sh@)就是野猪。

今天的日常用语“衣冠禽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骂人是穿戴着衣帽的禽兽,指品德极坏,行为像禽兽一样卑劣的人。但在明代却是指官员的服饰制度,文官官服绣禽,武将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文官一品绯袍,绣仙鹤;二品绯袍,绣锦鸡;三品绯袍,绣孔雀;四品绯袍,绣云雁;五品青袍,绣白鹇;六品青袍,绣鹭鸶;七品青袍,绣x~ ch#,一种水鸟,体形大于鸳鸯);八品绿袍,绣黄鹂;九品绿袍,绣鹌鹑。武将一、二品绯袍,绘狮子;三品绯袍,绘老虎;四品绯袍,绘豹子;五品青袍,绘熊罴(p!);六、七品青袍,绘彪(虎纹);八品绿袍,绘犀牛,九品绿袍,绘海马。此之谓“衣冠禽兽”,本来没有贬义成分,后来因为官员们贪赃枉法,多行不义,老百姓切齿痛恨,“衣冠禽兽”才变成了贬义词,一直沿用至今。

《杏园雅集图》(局部)

明代谢环绘,绢本设色,明英宗正统二年(1437),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是一幅具有肖像性质的雅集图卷,描绘了正统二年三月初一,时值休沐,内阁大臣杨士奇、杨荣、王直、杨溥等九位当朝重要官吏以及画家谢环本人在京师城东杨荣的府邸——杏园聚会的情景。其中,杨士奇、杨荣、杨溥均为台阁重臣,时人合称“三杨”。《杏园雅集图》不止一个版本,这是“大都会本”,另有藏于镇江博物馆的“镇江本”。

这部分画卷中,描绘的是“傍杏花列坐者三人:少詹事王英、大宗伯杨溥、学士钱习礼”。一人在案前持笔构思,二人在品评一幅立轴。画面人物衣冠齐整,各依品第,笔法工细,赋色浓艳。史载“三杨”中杨溥被称为“南杨”,为人廉直宽静,性情恭谨,官至内阁首辅、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他位于画面正中,绯袍玉带,神态雍容,胸前的绣禽虽看不太清,按其品第,当为锦鸡。

畜 把家畜拴在田里喂养

六畜不相为用 ——《左传》

A

B

C

“畜”和“蓄”本为一字,因此“畜”本身就有两个读音:chù。这个汉字栩栩如生地描绘了远古时期的中国先民们将野兽驯化为家畜的过程。

畜,甲骨文字形A,上面的字符看得很清楚,像束丝之形,也就是“系”,表示用绳子系住家畜;下面的字符是什么,则众说纷纭。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认为像田的形状,里面的小点则像草木形,意思是把家畜系在田里吃草。白川静先生则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像染缸的形状,“‘畜’义示将线束浸入染缸染色。长时间浸染颜色会变深,因而‘畜’有了积累、保留、储蓄之义”。

畜,金文字形B,省去了“田”里面的小点,也证明这个字符并非染缸之形。小篆字形C,定型为上“玄”下“田”的结构。《说文解字》:“畜,田畜也。《淮南子》曰:‘玄田为畜。’”许慎同时又列出了一个上“兹”下“田”的古字形,并释义为:“鲁郊礼畜从田,从兹。兹,益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则认为“兹”表示“草木多益”,因此用来会意“家畜最易繁殖”。

不过,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田”里的小点并不像草木之形,很有可能是谷物,因此“畜”表示把家畜系在田里,用谷物来喂养。不管喂草还是喂谷物,并不能概括全部家畜的饲养方式,因此仅仅用来会意而已。

《淮南子·本经训》中极为形象地描述了古人驯化家畜之始:“拘兽以为畜。”也就是说,田猎所得的野兽,养起来从而驯化为家畜。古人对事物的分类极细,也表现在家畜身上:野生谓之兽,家养谓之畜,祭祀时使用谓之牲。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庖人”一职,“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先民最早驯化的六种动物称作“六畜”,分别是马、牛、羊、鸡、犬、豕(猪)。今天人们的日常用语中还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说法,将五谷和六畜并举,可见其源远流长。“六禽”指六种供膳的禽类,分别是雁、鹑、yàn)、雉、鸠、鸽;“六兽”指六种供膳的兽类,分别是麋、鹿、熊、麇(jūn)、野豕、兔。从名字上就可看出,“六禽”和“六兽”都是未经驯化的野生动物。

《左传·僖公十九年》中记载了一个故事,可以看出古人祭祀时对六畜严格的使用禁忌:“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

这一年夏天,宋襄公称霸,邀请诸国会盟,鄫国因故没有赶到,国君鄫子请邾国代为说情,宋襄公却命令邾文公把鄫子抓起来杀掉,来祭祀次睢这个地方的土地神。古时祭神有祀典,必须祭祀祀典所载之神,否则就属于不合礼制的祭祀。“次睢之社”不在祀典之内,因此就是不合礼制的“淫祀”,也就是司马子鱼所言的“用诸淫昏之鬼”。

宋襄公之所以杀掉鄫子,其实是为了震慑东夷,使他们来归附自己。宋国大臣司马子鱼对这一举动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其中提到“六畜不相为用”,是指六畜不能相互用来祭祀,比如祭祀马神只能用马来祭祀,绝不能使用别的动物,以此类推。“小事不用大牲”,比如祭祀庙门用羊,祭祀东西厢的夹室用鸡,绝不能使用牛、猪这样大的祭牲。

司马子鱼列举祭祀的禁忌,批评宋襄公居然以人为祭,哪个神敢享用?他的言辞异常刻薄:“以前齐桓公恢复了三个灭亡的国家以使诸侯归附,有义士尚且评价他薄德,如今为了一次盟会而侵害两国的国君,用来行淫祀,就这样来求取霸业,不是太难了吗?能够善终就已经算是幸运了!”

鸡 抓到野鸡后用绳子捆起来驯化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李白

A

B

C

D

E

F

南朝文学家任昉所著《述异记》载:“东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则鸣,天下鸡皆随之鸣。”因此李白有诗:“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天鸡者,神鸡也。

鸡,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画得多么惟妙惟肖的一只鸡,还在仰头啼鸣呢!甲骨文字形B,变成了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手抓着一根绳子,右边是一只鸡,会意为捉到鸡后拿绳子捆起来带回家,这只鸡的翅膀还扑棱着,竭力挣扎的样子惹人垂怜。甲骨文字形C,右边手拿绳的样子有些变形,为进一步的字形讹变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D,左边正式讹变为“奚”,表声,右边变为“隹”。如此一来,“鸡”又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一个籀文字形E,右边是一只鸟儿,鸡未被驯化成家禽之前,原是在山林间自由自在的野鸡。“鸡”的字形演变,非常形象地反映了古人抓到野鸡加以驯化的过程。楷书繁体字形F,同于小篆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右边同于籀文字形的“鸟”。

《说文解字》:“鸡,知时畜也。”鸡是报时的家禽,同时还用作祭祀的牺牲。古时的祭器有鸡彝,是刻画有鸡形图饰的酒尊;还有鸟彝,是刻画有凤凰图饰的酒尊。可见鸡的地位等同于凤凰,都是用作祭祀的神鸟。周代有“鸡人”的官职,专门负责掌管祭祀用的鸡牲。

鸡是神鸟,还体现于“金鸡”一词。托名东方朔的《神异经》一书载:“扶桑山有玉鸡,玉鸡鸣则金鸡鸣,金鸡鸣则石鸡鸣,石鸡鸣则天下之鸡悉鸣,潮水应之矣。”金鸡还是大赦时所用的仪仗,据《三国典略》记载,南北朝时期,北齐皇帝高湛即位的时候,在南宫大赦天下,掌管大赦事宜的库令在殿门外建了一座金鸡雕像。观礼的宋孝王迷惑不解,就问元禄大夫司马膺之大赦为何建金鸡雕像。司马膺之回答道:“《海中星占》这本书上说,天鸡星动,当有赦。”因此帝王都以金鸡作为大赦的象征。

按照规定,大赦之日,要竖一根七尺长的竿子,上立四尺长、头上装饰有黄金的金鸡,击鼓千声,将百官、父老和囚徒们召唤到竿下,宣读赦令。李白《流夜郎赠辛判官》诗中有云:“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流放途中的李白是多么渴望看见那头金灿灿的金鸡啊,金鸡出现,就预示着大赦天下那一日的到来。

《海中星占》所说的“天鸡星”又叫瓠瓜星,“瓠(h&)瓜”即葫芦,古时候拿来命名天上的五颗星星。在古代占星体系中,瓠瓜星掌管阴谋筹划,掌管后宫,掌管瓜果蔬实。如果瓠瓜星星光明亮,则预示着收成很好;如果星光微弱,则预示着年景不好,帝后失宠。如果瓠瓜星移动了位置,则预示着山体晃动,洪水泛滥,这时就要大赦天下,以上承天意,下顺物情。有趣的是,古人认为“玉衡星散为鸡”。“玉衡”是北斗七星的第五星,这颗星星发出的星光,四散开来就化成了鸡。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以“天鸡”来命名星星的来历。

《给公鸡喂酒的男女》(鶏に酒を呑ます男女)

铃木春信绘,约1767—1768年

铃木春信(1724—1770),日本江户时代中期浮世绘画家,首创多色印刷版画,即“锦绘”,以美人画最著名。春信笔下的女子几乎都是少女模样,腰肢细细,手足纤巧,体态轻盈,饱满的脸颊有种天真的秀美。

在这幅画上,廊下一对年轻男女,正要给一只公鸡灌酒。时间似乎是傍晚。着“振袖”的女子怀中抱着的公鸡看起来颇有点分量。为何要给公鸡喂酒呢?原来,这一对年轻人想要度过一个良夜,美美睡到天明,不愿被清早的鸡鸣打扰,于是设法让公鸡喝醉,令其翌日一早无法履行天赋的职责。二人认真的样子令人莞尔。

犬 张大嘴发动进攻的狗

上怀犬马恋,下有骨肉情 ——韦应物

A

B

C

D

E

狗是中国人最早驯化的六畜(马、牛、羊、鸡、犬、猪)之一,但为什么叫“狗”,又叫“犬”呢?其间的区别非常有意思。

犬,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栩栩如生的一只狗的模样。甲骨文字形B,身形矫健。甲骨文字形C,好像张开了嘴巴要发动进攻了。金文字形D,尾巴很长,动势更足。小篆字形E,直接从金文字形而来。楷体字形则完全看不出象形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犬,狗之有悬蹄者也,象形。”这个解释很奇特,什么叫“悬蹄”?顾名思义,“悬蹄”就是悬起来的蹄子。蹄子怎么会悬起来呢?过去有学者认为“悬蹄”就是跑得飞快,蹄子仿佛悬空了似的。这是望文生义,“悬蹄”是不与地面直接接触的小蹄,也就是退化了的残趾。

许慎又引用孔子的话说:“视犬之字,如画狗也。”许慎和孔子都认为先有“狗”字,后有“犬”字,“犬”只是“狗”这一类中的一种,即“狗之有悬蹄者”。这其实是错误的,因为甲骨文中只有“犬”字,而无“狗”字,而且恰恰相反,“狗”只是“犬”这一类中的一种。《尔雅·释畜》解释道:“未成毫,狗。”尚未生长出长而尖的毫毛的叫“狗”,可见“犬”指大狗,“狗”是小狗的称谓,就像“驹”是两岁以下幼马的称谓一样。

周代有“犬人”的官职,负责掌管供祭祀用犬的一切事宜。这也是先有“犬”字后有“狗”字的一个旁证:有“犬人”之职,却没有“狗人”之职。用作祭祀的犬称作“羹献”。所谓“羹献”,是指用人吃剩的残羹养狗,养肥后可以献祭于鬼神。

六畜之中,马和犬是最擅长奔跑的,于是古人就造出“犬马”一词。骑马打猎,纵犬追逐野兽,这都是统治者的娱乐方式,因此而有“声色犬马”之称。又引申出“效力”之意,如“效犬马之劳”的成语。同时臣子对国君亦自称“犬马”,表示愿意做国君的犬和马。韦应物有诗:“上怀犬马恋,下有骨肉情。”“犬马恋”就是形容臣子眷恋国君,犹如犬马眷恋自己的主人一样。刘禹锡给皇帝的上书中有更加形象的表述:“江海远地,孤危小臣。虽雨露之恩,幽遐必被;而犬马之恋,亲近为荣。”

有趣的是,古人生病还都各有不同的婉辞,“犬马”也是其中的一种:天子生病称作“不豫”,“豫”是快乐,“不豫”就是不快乐;诸侯生病称作“负兹”,意思是担负的事情繁多,以致积劳成疾;大夫生病就称作“犬马”,“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生病称作“负薪”,采薪并背负柴草乃低贱之事,因此用在统治阶层中地位最低的士身上,《礼记》中规定,国君让士射箭,如果士不具备射箭的技能,就要以生病的名义辞谢,要说:“某有负薪之忧。”

狂 疯狗跑到别处去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李白

A

B

C

D

狂,从字形上来看,毫无疑问跟“犬”有关。许慎等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那么我们来看看“狂”字的各种字形。

狂,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条凶猛地扑上来的狗,左边这个字符像什么呢?许慎说这是“狂”字的声符,表声,固然不错,但是仅仅靠右边的一个“犬”字,怎么能够表示“狂”的含义呢?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符的下部是象征王位的钺头之形,即斧钺头部之形,上部是“之”字的甲骨文字形。三部分加起来表示:出征前,使者将脚放在神圣的钺头上,以获得非同寻常的灵异之力,因此“狂”指从某种灵力那里获得非凡之力。

白川静先生的解释部分正确,但他的解释却没有涉及“犬”字。我认为“狂”这个字应该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根据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条凶猛的狗;左边下面是“王”,上面是“止(脚)”,是“往”的本字,会意为狗疯狂地跑到别的地方去。许慎误把这个字形左边的上面当作“之”字,误把下面当作“土”字,《说文解字》:“之,出也。”本义是生出,滋长。因此把这个字形的左边部分解释为“草木妄生也,从之在土上”,草木从土堆上茂密地生长起来。许慎的解释虽然完全错误,但如果按照他的方式思考下去,倒也很有意思:草木滋长蓬生,狗扑上来吠叫。狗如果不发疯,它对着土堆上茂密的草木叫什么?因此这还是一条疯狗。甲骨文字形B,狗的样子不太像。金文字形C,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D,狗移到了左边。楷体字形的右边省写作“王”。

《说文解字》:“狂,狾犬也。”“狾”读作“zh#”,也是指狗发疯,即狂犬。《汉书·五行志》引《左传》:“宋国人逐狾狗,狾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这是世界上关于狂犬病的首例记载,“狾狗”就是疯狗。由狗发疯引申到人身上,人的精神失常或者疯癫都称“狂”。《诗经·山有扶苏》:“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扶苏”,小树的名字;“隰”(x!),低湿之地;“子都”,著名的美男子。这句诗的意思是:山上有扶苏,低洼地有荷花;没有看见美男子,却看见了一个行动轻狂的人。《诗经·褰裳》中也有这样的名句:“狂童之狂也且。”朱熹说:“狂童犹狂且,狡童也。”这都是引申为人之轻狂顽劣的意思。

孔子曾经说过:“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中行”指行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中庸是孔子理想的最高境界,但是他却找不到行为合乎中庸之道的人与之交往,只好跟狂者和狷者交往了。“狂者进取”,意思是理想高远,进取心强;“狷者有所不为”,狷者拘谨无为,引申为孤洁。在孔子看来,狂者和狷者是仅次于中庸之道的人,因此他才愿意和这两类人交往。

李白有诗:“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狂人、狂生、狂士,是中国传统文化塑造的典型人格,当理想得不到实现时,就狂放不羁,蔑视流俗,我行我素;“狂”的本义是狗发疯,完全是贬义,却生发出这样的褒义赞美之辞,真是太有趣了!

物 杂色的牛

三十维物,尔牲则具 ——《诗经》

A

B

C

D

“物”这个字,今天主要当作事物、物体讲,但是古时候却完全不一样,而且字义出乎人的意料之外。

物,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为牛,上为勿。为什么说是会意字呢?这跟“勿”字密切相关。

勿,甲骨文字形B,这是一个象形字:右边是农具“耒”的形状,“耒”是翻土工具,上面是曲柄,下面是犁头;左边是翻起来的土块。金文字形C,更像“耒”翻土的样子。这就是“勿”的本义:用耒翻土。古人种地之前,要先相一相土地的形状和颜色,因此“勿”又引申为颜色。颜色非一而多种多样,因此又引申为杂色。

《说文解字》:“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杂帛指杂色的装饰物;幅半异指半幅为红色,半幅为白色,殷的正色为白色,周的正色为赤色,故为半赤半白之色;趣民是催促百姓。古代旗帜,纯色代表缓,杂色代表急,因此用“勿”这种杂色旗催促百姓赶紧聚集。段玉裁说“州里”应该是“大夫士”,按照周礼的规定,大夫士所建的旗帜才是“勿”。这是“勿”的引申义,即杂色旗。

《说文解字》:“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许慎的解释是牵强附会,其实“物”的本义是用“勿”用“牛”会意为杂色牛,当作万物来讲只是它的引申义。《诗经·无羊》:“三十维物,尔牲则具。”《毛传》:“异毛色者三十也。”意思就是用作祭祀牺牲的三十头杂色牛。“物”也可以像“勿”一样引申为杂色旗,《释名》:“杂帛为物,以杂色缀其边为燕尾,将帅所建,象物杂色也。”

物,小篆字形D,与甲骨文相似。

在现代汉语中,“物色”一词是动词,是访求、挑选的意思,比如物色人才。但是在古汉语中,“物色”却是名词,最早的意思是牲畜皮毛的颜色,还是跟“物”的本义“杂色”相关。“物色”语出《礼记·月令》:“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这段话的意思是:农历八月,命令主管祭祀的官员太宰和太祝巡视即将用作祭祀的牲畜,查看一下这些牲畜的躯体是否完整无缺,草食和谷食的家畜是否分门别类,肥瘦是否搭配得当,牲畜的毛色是否符合祭祀的标准。这里的“物”从杂色牛引申为一切杂色的牲畜,又引申为“毛色”。周代有“鸡人”之职,职责是“掌共鸡牲,辨其物”,就是掌管作为祭祀品的鸡,辨认查看鸡的毛色。“物”就是“色”,因此“物色”一词也从牲畜的毛色渐渐引申出形状、形貌的意思。

据《后汉书·严光传》载,东汉著名的隐士严光,年轻的时候就享有盛名,学问很大,曾经和刘秀一同游学。后来刘秀登基为光武帝,想起了这位老同学,想请他出山做官。不料严光最讨厌的就是做官,他知道光武帝到处打听自己的行踪,于是隐姓埋名。光武帝没办法,只好派画工画出严光的相貌,拿着严光的画像“以物色访之”。这里的“物色”就是指严光的形貌,本来是名词,后来才慢慢演变成动词。

马 大眼睛和鬃毛是最突出的特征

马,怒也,武也 ——许慎

A

B

C

D

E

马是四千年前就已经被人类驯养的动物。中国远古时期的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对动物世界的认识程度,选择了六种动物作为驯养对象,称为“六畜”,分别是马、牛、羊、鸡、犬、猪。汉代著名的匈奴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其中“六畜”即指这六种动物。

马,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头朝上,背朝右,尾朝下,整个马身侧转向左,非常形象的一匹马。甲骨文字形B,突出马的大眼睛和鬃毛。金文字形C,与甲骨文的形象接近并加以美化,最突显的是马的大眼睛,马颈上的鬃毛也历历可见。小篆字形D,减弱了图画一般的象形成分,与马的真实形象也就差得远了。楷书繁体字形E,紧承小篆而来,下面简化成了四点。简体字则完全看不出马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马,怒也,武也。”古人认为马是土地的精气,秉火气而生,是一种武兽,因此将掌管军事的最高官职定为司马。又按照五行说,火不能生木,胆是木之精气,因此马只有肝而没有胆,火气的马肝是剧毒之物,人食之则亡。汉武帝时期著名的方士、文成将军少翁就是食用马肝过量而死的。

马是早就驯化的动物,古人对马的研究非常之仔细。《周礼》中有“六马”之说:第一,种马,因专供繁殖而最珍贵的马,“玉路驾种马”,“路”通“辂”,帝王所乘之车,用玉作装饰;第二,戎马,驾兵车的马,“戎路驾戎马”,帝王在军中所乘之车称“戎路”;第三,齐马,“齐”通“斋”,取清洁之意,“金路驾齐马”,帝王所乘的饰金之车,祭祀所用,故驾洁净的“齐马”;第四,道马,“象路驾道马”,帝王所乘以象牙作装饰之车,用来宣示道德,驾车的马故称“道马”;第五,田马,田猎所驾的马,“田路驾田马”,“田路”也称“木路”,指帝王所乘只涂漆而无其他装饰的车;第六,驽马,顾名思义就是劣马,“驽马给宫中之役”,不能为帝王驾车。

古时,相马也是一种专门的学问,比如伯乐就是著名的相马大师。明代徐咸《相马经》中写道:“马旋毛者,善旋五,恶旋十四,所谓毛病,最为害者也。”古人相马,连马的旋毛旋转了几圈都有讲究:旋转五圈的是好马,旋转十四圈的就是劣马,会对主人造成极大的危害。“恶旋十四”即为“毛病”。所谓“毛病”,最早的意思是指牲畜的毛色有缺陷。苏轼所著《杂纂二续》一书中列举了六大“怕人知”,分别为:“流配人逃走归,买得贼赃物,藏匿奸细人,同居私房畜财物,卖马有毛病,去亲戚家避罪。”由此可见,唐代时“毛病”一词已经使用了,专指马的毛色不好。

“毛病”的含义扩大,从专指马的毛病到泛指人或物的毛病,大约始于宋代。宋人吴涿在《答徐安札书》中写道:“盖文学毛病,如春草渐生,旋划旋有,不厌朋友切磋也。”黄庭坚在《山谷老人刀笔》一书中也有“乃是荆南人毛病”的说法。朱熹和弟子的问答录《朱子语类》中同样有这个词:“有才者又有些毛病,然亦上面人不能驾驭他。”说明宋代时“毛病”一词开始形容人的缺点。

马为六畜之首,当然是因为马的形体最大,古人因此用“马”来指称大的物体。比如“马蜂”就是大蜂,“马船”就是大型官船,“马枣”就是大枣。

现在的各种词典上都把“马路”解释为古代可以供马驰行的大路,并举《左传·昭公二十年》中的一句话作例子:“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这种解释属于望文生义,并没有理解“马路”之“马”到底是什么意思。原来,此处的“马”就是“大”的意思。明代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凡物大者,多以马名。”民国学者章太炎在《新方言》一书中解释道:“古人于大物辄冠马字。”可见“马”可以作为形容词来使用,意思就是“大”。 因此,“马路”即大路,而不是仅供马驰行的路。

(传)《赵孟頫摹韩幹〈相马图〉》(局部)

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幅画涉及两位大画家。一位是韩幹,唐代画家,京兆蓝田(今陕西蓝田)人,擅绘人物、鬼神、花竹,尤工画马。他重视写生,以真马为师,遍绘当时名马。另一位是赵孟頫,字子昂,号松雪道人,浙江吴兴(今浙江省湖州市)人,南宋晚期至元代初期画家,开创了元代新画风,被称为“元人冠冕”。

这幅画是明代或清代一位不知名画家所绘,仿赵孟頫摹韩幹《相马图》,一幅画串起了唐至明清的中国画史。

画面上,马夫牵着一匹四蹄被绳子拴住的红鬃马待价而沽。一个相马人低低蹲着身子,手持尺子模样的工具,似在查看马蹄。等待买马的主人一副闲居打扮,倚坐在右边矮榻上,旁有侍女持扇而立。这匹马看起来很驯顺,同时肌肉健硕,似一匹良驹。主人身体前倾,目光凝注,对相马的结果很是关切。

班 用刀把玉分成两半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李白

A

B

C

D

李白名作《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此诗描写为友人送行的场景:送友人送到了城外,只见青翠的山峦横亘在外城的北面,清澈的河水绕着东城潺潺流过。飘浮着的白云表达着游子的心意,缓缓下坠的落日象征着老朋友的友情。此地一别,友人就要像孤独的蓬草一样飘逝到万里之外去了。自此挥手告别,“萧萧班马鸣”。

“班马”是什么马?是“斑马”吗?想弄清楚这个问题,要先来看一看“班”这个字。

班,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边是两块玉,中间是一把刀,会意为用刀将玉分为两块。金文字形B,突出的是两块玉的样子。金文字形C,一把长柄刀。小篆字形D,没有任何变化。楷体字形中间刀的形状加以变形,不大能够看得出来了。

《说文解字》:“班,分瑞玉。”什么叫“瑞玉”?“瑞,以玉为信也。”“瑞玉”就是作为凭证的玉制符信。按照《周礼》中的规定:“王执镇圭”,长一尺二寸,“镇”是安定四方之意;“公执桓圭”,“桓”圭长九寸,桓就是今天说的华表,雕刻在圭上作装饰;“侯执信圭”,“信”通“身”,以人形雕刻在圭上作装饰,长七寸;“伯执躬圭”,也是以人形作装饰,长也是七寸;“子执谷璧”,谷物养人,故以此作装饰,长五寸;“男执蒲璧”,“蒲”是蒲草制成的席子,取其“安人”之意,故以蒲草的花纹作装饰,长也是五寸。“班”分的就是这六种瑞玉。

由“班”的本义可以引申为分开、离群,因此“班马”即离群的马。李白这句诗来自《左传·襄公十八年》:“有班马之声,齐师其遁。”杜预注:“夜遁,马不相见,故鸣。班,别也。”北周庾信在《哀江南赋》中说得更加明白:“失群班马,迷轮乱辙。”失群的马叫“班马”。“班马”不是“斑马”,“斑”的本义是杂色,也指杂色斑点或斑纹,斑马身上有保护色的条纹,故称“斑马”。

瑞玉既被用刀两分,那么前往和返回也是两分,因此“班”又引申为返回,比如班师回朝。瑞玉被分割后要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因此“班”又引申为序列、职位等级,比如按部就班。同时可以作为某种分割后的单元的名称,比如班子、班底、早班、晚班之类,都是由“班”的本义引申而来。

有趣的是“班子”一词,最初是对剧团的称呼,后来民间俗语引申而指妓院,这是因为妓院里纵情声色的热闹景象跟戏班子极为相像。“班”有整齐排列之意,所以作为妓院的“班子”就指正规的妓院,非正规的妓院则称作“窑子”或“土窑子”。“窑”是烧砖制瓦的所在,因此用来比喻土里土气或者不上台面,“窑子”前还加一个“土”字,可想而知对这种非正规妓院的轻蔑。

鼠 最明显的特征是牙尖利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 ——《诗经》

A

B

C

鼠是不少人非常厌恶的动物,竟然排在十二生肖之首,对此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鼠夜半时分出来活动,夜半象征着天地混沌,鼠咬天开,因此子属鼠。明人李长卿著《松霞馆赘言》持这一观点:“然子何以属鼠也?曰:天开于子,不耗则其气不开。鼠,耗虫也。于是夜尚未央,正鼠得令之候,故子属鼠。”

另一种说法是将十二种动物分为阴阳两类,阴阳按照动物脚趾的奇偶数排定。明代学者郎瑛所著《七修类稿》中有“十二生肖”的条目,其中说:“如子虽属阳,上四刻乃昨夜之阴,下四刻今日之阳,鼠前足四爪,象阴,后足五爪,象阳故也。”鼠前足四爪,偶数为阴,后足五爪,奇数为阳。子时前半部分是昨夜之阴,后半部分是今日之阳,所以正好用鼠来象征子时。

鼠,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多么栩栩如生的一只老鼠!下面是鼠腹、鼠爪、鼠尾,上面是鼠嘴和突出的鼠牙。甲骨文字形B,这是一只肥胖的老鼠,鼠牙尖利,看着就令人全身发麻!小篆字形C,将甲骨文的鼠形加以变形,但长长的尾巴还是看得很清楚。

《说文解字》:“鼠,穴虫之总名也。”古人对鼠的印象很不好:“鼠,小虫,性盗窃。”“鼠,小兽,善为盗。”《诗经·行露》:“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y4ng,墙)?”因此有“鼠窃狗盗”的成语。据《晏子春秋》一书记载:“景公问于晏子曰:‘治国何患?’晏子对曰:‘患夫社鼠。’公曰:‘何谓也?’对曰:‘夫社,束木而涂之,鼠因往托焉。熏之则恐烧其木,灌之则恐败其涂。此鼠所以不可得杀者,以社故也。夫国亦有焉,人主左右是也。’”社庙是由一根根涂上泥的木头排列在一起建成的,老鼠栖居于此,人们想把老鼠赶出来,但是用烟火熏怕烧坏了木头,用水灌又怕毁坏了外表的涂泥,社鼠之所以不能被赶尽杀绝,就是因为社庙的缘故。国家也有社鼠,国君左右的小人就是,可见人们对鼠的厌恶。“投鼠忌器”这个成语是最好的描述,想扔东西投老鼠又怕毁坏了老鼠旁边的器具。因此鼠又引申为小人和奸臣,比如鼠辈、鼠目寸光之类词语。

老鼠为什么又叫耗子呢?各种词典都语焉不详,仅仅把这个称谓归结为某地方言。这是一个误解,“耗子”得名的由来其实很清楚。

老鼠跟十二地支配对为子鼠,这是耗子称谓中“子”的来源。“耗”是古代征收钱粮时,官府以损耗为名,在应交的钱粮之外强行摊派的附加部分,即苛捐杂税。据《梁书·张率传》载,南朝文学家张率性情宽厚,有一次派遣家童给家中送去三千石米,到了家一称,竟然少了一多半!张率询问家童为什么少了这么多,家童回答道:“雀鼠耗也。”张率闻言大笑道:“壮哉雀鼠!”这些麻雀和老鼠也太厉害了,居然消耗了一千多石米!后来人们就把正税之外附加的钱粮戏称为“雀鼠耗”。“耗子”这个称谓中的“耗”即由此而来。民间出于对苛捐杂税的痛恨,因而把老鼠称作“耗子”,希望它们嘴下留情,不要“耗”得太多,以免“雀鼠耗”全都转嫁到百姓头上。

《豳风七月图》(局部)

(传)南宋马和之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这卷《豳风七月图》传为马和之所绘,但卷中人物采用的是李公麟一派的白描技法,未见马和之擅长的“兰叶描”,被断代为13世纪中期到14世纪中期,南宋至元代之间。

此卷根据《诗经·国风·豳风·七月》的诗意而作,共八幅,每段之前配有诗句。《七月》是《诗经·国风》中最长的一首诗,也是中国最早的田园诗,描绘了先民一年四季的农家生活。豳地在今陕西旬邑、彬县一带。

这幅图描绘的诗句是:“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北窗称“向”,“墐(jìn)”指用泥涂塞。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说:渐渐天寒,时将岁末,农家打扫屋宇,准备过冬。堵塞鼠洞,熏跑老鼠,封好北窗,糊好门缝。画中一家人正忙着补洞熏鼠。建筑、景物细节精湛,老幼人物各自情态也描摹生动。

虎 连虎身上的斑纹都画出来了

兵散弓残挫虎威,单枪匹马突重围 ——汪遵

A

B

C

D

E

许慎解释“虎”这个字的字形时说:“虎足像人足。”这是因为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的缘故。如果见了甲骨文,他就不会这样望文生义了。

虎,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只虎的形状,但笔画比较简单,只有大张的嘴才显出一点儿凶恶的样子。甲骨文字形B,这个字形就非常像虎的样子了,头、爪、尾俱全,甚至连身上的斑纹都画出来了。金文字形C,这只虎显得很可爱,不像一只凶兽,倒像一只宠物虎了。金文字形D,虎爪异常突出。小篆字形E,不太像虎的形状了,许慎就是根据这个字形对“虎”字加以解释的。楷体字形的下面变形成了“几”,其实应该是“儿”。

《说文解字》:“虎,山兽之君。”《玉篇》:“恶兽也。”虎乃百兽之王,故有“云从龙,风从虎”之说。有趣的是,汉代时管马桶叫“虎子”,雕刻成老虎的形状。据说飞将军李广射死了一只猛虎,让人用铜制成猛虎状的便器,以示对猛虎的蔑视。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朝以玉为虎子,以为便器,使侍中执之行幸以从。”皇帝的“虎子”是玉制的,由侍中掌管,皇帝走到哪儿跟到哪儿,内急的时候端过来就用。到了唐代,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叫李虎,为了避讳,把“虎子”改称“马子”。

因为老虎凶猛,先秦时把猛士称作“虎贲”,汉代开始设置有虎贲中郎将的官职,负责保卫皇帝的安全工作。“贲”通“奔”,意思是猛士奋勇向前,就像老虎扑向猛兽一样。又因为老虎是百兽之王,因此引申为凡是能够伤害别物的爬虫类都称“虎”,比如善捕苍蝇的一种蜘蛛称蝇虎,壁虎善捕蝎子,故又称蝎虎。

唐代诗人汪遵有诗:“兵散弓残挫虎威,单枪匹马突重围。”俗语也有“冒犯虎威”的说法,“虎威”当然指老虎的威风,后来才用到人身上,比喻英雄气概。不过,鲜为人知的是,“虎威”竟然是老虎身上的一块骨头!

唐代学者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一书中记载道:“虎威如乙字,长一寸,在胁两旁皮内,尾端亦有之。佩之临官佳,无官人所媢嫉。”这块虎骨像一个“乙”字,在腋下至肋骨尽头的虎皮内藏着,尾巴的末端也有,当官的人佩戴着这块骨头,老虎的威风就会附在他身上,没当官的人如果得到这块骨头也佩戴上,大家伙儿就会嫉妒他。清代《儿女英雄传》中的描述更接近白话,意思也因而更清楚:“大凡是个虎,胸前便有一块骨头,形如乙字,叫作虎威,佩在身上,专能避一切邪物。”

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还有更加邪门的记载,据他说,荊州陟屺寺有位叫那照的僧人,他最擅长的本领是夜间能够根据野兽眼睛发出的光判断这是一头什么野兽。那照说:如果夜间遇到老虎,会看到三只老虎一起向你扑过来,这其实不是三只老虎,仍然是一只,只不过因为距离太近,老虎纵跃所造成的幻觉。此时不要害怕,瞄准中间的那只老虎狠狠刺去,方才能够刺中。老虎被刺死后,那块叫作“虎威”的骨头就潜入了地下,把它挖出来,佩戴在身上,可以避百邪。老虎刚死时,要牢牢记住虎头所枕的位置,等到没有月亮的夜晚去挖掘,挖到二尺左右,可以发现一块像琥珀一样的东西,是老虎的目光掉进地下所形成的,佩戴它也可以把老虎的能量聚集在自己身上,即显示出“虎威”。

这种说法如此神奇,怪不得当官的都千方百计寻找这块骨头,好在官场上树立起自己的“虎威”呢!

狐 逃得很快的狡猾狐狸

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骆宾王

A

B

C

德国学者汉斯·约尔格·乌特在《论狐狸的传说及其研究》中说:“狐狸在身体和智力方面所具有的才能使它成了计谋、狡猾和阴险,甚至是罪恶的化身,但狐狸也不乏一些受到人们积极评价的特点和能力,如富有创造精神、关怀他人和乐于助人、动作迅速和谨慎等,亦即具有所有动物的特征:矛盾性。”这段对狐狸的评价大概是最公允的。不过在我国古代,狐和狸是两种不同的动物,狸是山猫,而狐专指狐狸。

狐,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狐狸的头、嘴、背和尾巴栩栩如生,腹部下面是一个“亡”字。有学者认为“亡”是声符,但是“亡”的本义是逃到隐蔽之处藏起来,“狐”因此会意为,狡猾的狐狸逃得很快,别的野兽都捉不到它。这个字形也非常符合狐狸狡猾的特征。甲骨文字形B,狐狸的样子有些变形。小篆字形C,变成了一个形声字,从犬瓜声。

《说文解字》:“狐,妖兽也,鬼所乘之。”这是将狐狸钉在了妖兽的耻辱柱上了,可有趣的是,许慎又说狐狸“有三徳:其色中和,小前丰后,死则丘首”。狐狸的毛色中和,躯体前面小,后面丰大,这两样不知道算是什么“德”,但是第三样“死则丘首”倒确实可以称得上“德”了。有个成语叫“狐死首丘”就是这个“德”的体现。《礼记·檀弓》:“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比起老虎、狮子,狐狸虽然是微小的兽类,但对自己藏身的丘窟念念不忘,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头朝向丘窟,表示不忘本。后人遂以“狐死首丘”比喻不忘本或对乡土的思念。这不是狐狸的“德”又是什么?

宋代的训诂书《埤雅》称“狐”字和“孤”字还有关系:“狐性疑,疑则不可以合类,故从孤省。”颜师古也说:“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狐疑。”这就是“狐疑”一词的由来。

《山海经》中记载有九尾狐:“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古人认为九尾狐是祥瑞的征兆。郭璞说:“太平则出而为瑞也。”汉代画像石中,九尾狐常与蟾蜍、白兔、三足乌一起排列在西王母的座位旁边,以示祥瑞。九尾狐象征着子孙繁衍,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化观念。《白虎通》说:“德至鸟兽,则九尾狐见。九者,子孙繁息也,于尾者,后当盛也。”据《吴越春秋》记载,大禹娶妻,就与九尾狐有关:“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以上的狐狸形象非但不可憎,相反还很可爱。不过,从唐代开始出现“狐狸精”的说法。《朝野佥载》:“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骆宾王《代李敬业讨武氏檄》痛骂武则天“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惹得武则天大怒,可见狐狸的形象已经成为妖兽。加上《聊斋志异》等志怪小说的渲染,狐狸精遂成为为祸人间的反面形象了。

《月百姿·狐鸣》(吼噦)

月冈芳年绘,1886年

月冈芳年(1839—1892),又名一魁斋芳年,晚名大苏芳年。日本江户时代末期著名浮世绘画家,被称为浮世绘最后的画师,以血腥的“无惨绘”著称。《月百姿》系列是一部以月亮为主题的大型锦绘(彩色木版画100幅)合集,取材自日本和中国的逸事、历史和神话,描绘了月亮的千态百姿。该系列优美抒情,乃芳年的晚年代表作。

这幅画的标题“吼\”是模拟狐狸吼叫的拟声词。画面上是一个身穿僧袍的背影,从左侧扭过头来,赫然露出一张狐脸。它长嘴略微张开,眼睛显出思虑的狡猾神情。天上低低挂着一弯月亮,被照亮的秋草则高高伸向夜空。画面优美中透着诡异。

这幅画取材于一个老狐狸的故事。老狐狸的族人接连被一个猎人诱捕,它就变作这个猎人的伯父——一位老僧人,前去劝说猎人停止猎狐。老狐狸给猎人讲了一只来自中国的九尾狐的故事。在日本江户时代,九尾狐玉藻前的故事非常有名。故事打动了猎人的心,猎人决定不再杀狐。当然后面还有些曲折,不过最终老狐狸逃脱了猎人的追捕。

兔 豁唇和长耳清晰可见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木兰诗》

A

B

C

D

E

在中国古代,排名十二生肖第四位的兔子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传说月亮中有白兔捣药,因此月亮别称“兔魄”。《木兰诗》中有“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名句,是指雄兔的脚毛蓬松,雌兔的眼睛眯缝着,安静的时候就用这两个特征来区分雌雄;可是“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雌雄两兔奔跑起来的时候,哪里还能分辨得清雌雄呢?“扑朔迷离”这个成语即是由此而来。

兔,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多像一个面朝左的兔子的样子,豁唇,大眼,长耳,尾巴也清晰可见。金文字形B,像一只可爱的宠物兔,突出的是大眼和长耳。年代处于金文和小篆之间的石鼓文字形C,下半部兔子的样子还是很形象,上半部有所变形,看起来似乎是一只竖起来的大耳朵。兔子的耳朵很长,这个字形就像兔子的侧视图。小篆字形D,在石鼓文的基础上再加以变形,以至于连下半部的样子都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体字形右下角的一点代表长不了的兔子尾巴。

《说文解字》:“兔,兽名,象踞,后其尾形。”许慎的意思是说“兔”的字形就像一只蹲着的兔子,后面露出了尾巴的形状。古人关于兔子有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传说,比如说兔子没有雄性,望着月中的玉兔感而受孕,比如说兔有雌雄,但不需交配,母兔舔了公兔的毫毛就能受孕,从口中吐出小兔……诸如此类,都是文人的臆想,当不得真的。

《礼记·曲礼下》说:“兔曰明视。”兔子很少眨巴眼睛,而且眼睛异常明亮,故称“明视”。至于有人解释说:“兔,吐也。明月之精,视月而生,故曰明视。”则不过仍然是文人的附会而已。孔颖达解释“明视”为:“兔肥则目开而视明也。”兔子养肥了,然后用作祭祀宗庙的牺牲,这种兔子才能称作“明视”,取其祥瑞之意,后来才用作兔子的别称。

汉字中凡是含有“兔”字部首的,都和兔子有关系。比如“逸”,金文字形E,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兔子,左边上为“彳”,“彳”(ch#)是路口和行走之意,下为“止”,“止”是脚,会意为兔子很懂得欺诈,善于逃跑。我们看老鹰抓兔子的情形就能更加清楚地理解“逸”这个字。老鹰从空中俯冲下来,兔子左躲右闪,折返跑,转弯跑,种种伎俩都是为了摆脱老鹰的利爪,因此许慎形容兔子为“谩善逃”。“谩”(m3n y!)就是狡黠、欺诈的意思。

再比如“冤”字,下面是一只兔子,上面是覆盖之形,也有人说是房屋之形,也有人说是把兔子驱赶到林子外面再用猎具罩住。总而言之,这只兔子的命运可谓悲惨,被覆盖住或者罩住后,“益屈折也”,因此“冤”就会意为屈、枉曲的意思。告状的人有“冤”无处诉,恰似兔子左右奔突不得其门而出或入,实在是太形象了!

豸 长脊的猛兽

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 ——《尔雅》

A

B

C

“豸(zhì)”这个字今天已经很少使用,最多也就是出现在书面语中,比如骂人为“虫豸”,虫、豸并举,属于禽兽类詈词。据《汉书·五行志》载:“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孽(niè)”指妖孽、灾害,“牙孽”也写作“孽牙”,指祸端、灾祸的苗头。这是“虫豸”用作骂人话之始。《三国志·吴书·薛综传》载“日南郡男女裸体,不以为羞,由此言之,可谓虫豸,有靦面目耳”,“靦(miǎn)”是羞惭之貌。这是将人比作“虫豸”。那么,虫和豸有什么区别呢?

豸,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大口、利齿、长尾的野兽之形,中间的两撇表示兽足。金文中用“豸”作偏旁者比比皆是,比如字形B,张大的口中添加了一枚利齿,头的后部又添加了一只圆耳,下面的尾巴之形更是栩栩如生。小篆字形C,从象形转为笔画化。

《说文解字》:“豸,兽长脊,行豸豸然,欲有所司杀形。”许慎的意思是说:“豸”是一种长脊的兽,行动时会突然伸直脊背,就像窥伺到猎物而准备捕杀一样。因此这一类长脊兽都从豸,比如貓(猫)、豹、豺、貂、貍(狸)等。

不过,古代中国第一部辞书《尔雅》在《释虫》篇中的定义却不同:“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段玉裁解释说:“凡无足之虫体多长,如蛇、蚓之类,正长脊义之引申也。”明代字书《正字通》引魏校曰:“豸,恶兽也,像高前广后,长尾张喙,贪而好杀也。”徐灏也质疑道:“据字形,豸有足而虫无足,与《尔雅》正相反。豸自是猛兽。”

综上所述,“豸”本为长脊猛兽,但《尔雅》的释义影响深远,后人遂将错就错,用“豸”来指称蛇、蚯蚓一类无足之虫,也才能够与蜈蚣等有足之“虫”并举而组成“虫豸”一词。

有趣的是,“豸”并不仅仅指恶兽,还是一种能够辨别是非曲直的神兽的名称。《说文解字》在为“廌”字释义时引述《神异经》的记载:“《神异经》曰:‘东北荒中有兽,见人斗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名曰獬豸。’”

“獬豸”也写作“獬廌”,见人争斗则用角去抵触理屈的一方,听人争论则用嘴去咬错误的一方。汉人因此制獬豸冠,又称“法冠”,执法者佩戴,冠上饰有獬豸之角。《后汉书·舆服志》在“法冠”条中写道:“执法者服之……或谓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其实这不过是远古时期的神判方式而已,借助传达神明旨意的神兽,来判决人力所不能及的疑案。

不过,传说中的獬豸为独角兽,但“豸”的字形却并非独角之形,因此,也有学者认为这是许慎把无角的“豸”和有角的“廌”二字弄混了的缘故。

尘 鹿群奔跑时扬起的尘土

人厌尘嚣欲学仙,上天官府更纷然 ——陆游

A

B

C

尘,西周末年的籀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会意字:中间是三只鹿头代表的鹿群,上面那只鹿头的两旁是两个“土”字,会意为鹿群奔跑时扬起的尘土。小篆字形B,三只完整的鹿的样子更形象,“土”变成了一个,嵌在下面两只鹿的中间。楷书繁体字形C,“鹿”和“土”都简化为一个。简化后的简体字变成了一个新的会意字:小土为尘。

《说文解字》:“尘,鹿行扬土也。”那么多动物,为什么偏偏要用鹿来会意呢?因为除了古人最早驯化的六畜(马、牛、羊、鸡、狗、猪)之外,鹿是当时非常常见的野生动物,因此鹿皮才会成为常用的酬宾礼物。伍子胥劝谏吴王,吴王非但不听,还将伍子胥赐死,伍子胥死前预言道:“臣今见麋鹿游姑苏之台也。”可见麋鹿之多。古人还有“鹿走而无顾,六马不能望其尘”的记载,也可见鹿群奔跑之速。

世间的纷纷扰扰称作“尘嚣”,陆游有诗:“人厌尘嚣欲学仙,上天官府更纷然。”还有一个“甚嚣尘上”的成语,今天的意思是对某人某事议论纷纷,用作贬义,比喻错误的言论十分嚣张。但这个成语最早却没有丝毫的贬义,而是客观场景的再现:喧哗纷乱得很厉害,而且尘土也飞扬起来了。此语出自《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的晋楚两国在公元前575年著名的“鄢陵之战”。

这天一大早,楚军大兵压境,楚共王带着晋国的叛臣伯州犁登上巢车(用来瞭望敌军的战车)观察晋军的动向。楚共王问:“他们驾着战车来回奔跑,这是在干什么呀?”伯州犁回答道:“这是在召集军吏。”楚共王边伸长脖子瞭望边说:“他们都聚集到中军了!”伯州犁回答道:“他们在合谋。”楚共王又说:“搭起帐幕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他们在向晋国的先君占卜吉凶。”楚共王又说:“撤去帐幕了!”伯州犁回答道:“快要发布军令了。”楚共王又说:“甚嚣,且尘上矣!”(一片喧嚣,连尘土都飞扬起来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正准备把井填上,把灶铲平,然后要列阵了。”楚共王又说:“都乘上了战车,左右两边的人又都拿着武器下车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去听誓师令。”楚共王问:“要开战了吗?”伯州犁回答道:“还不知道。”楚共王又说:“哎呀奇怪!他们又都乘上了战车,左右两边的人又都下来了!”伯州犁回答道:“这是战前的祈祷。”

另外一方,晋厉公也在楚国旧臣苗贲皇的陪伴下,登高台观察楚军的阵势。苗贲皇熟悉楚军内情,向晋厉公建议中军是楚军的精锐部队,晋军应该先以精锐部队分击楚军的左右军,得手后,再合军集中攻击楚军中军。

晋厉公采纳了苗贲皇的建议,改变了原有阵形,楚共王看到的晋军乘上战车又下来就是晋军在改变阵形,可是伯州犁并没有判断出晋军的意图,结果双方一交战,楚军大败,楚共王的眼睛都被射中了。当天夜里,楚军“宵遁”,连夜退兵了,“鄢陵之战”以晋军大获全胜而告终,“甚嚣尘上”这个成语就此流传了下来,不过早已失去了原意。

犹 祭祀所用的犬

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 ——屈原

A

B

C

D

犹、豫连用,是人们常用的词,形容一个人迟疑不决的样子。人们常常把这个词挂在嘴上,却不知道何以用“犹豫”一词表示迟疑不决,为什么把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

其实,“犹”和“豫”分别是两种动物。先说犹,甲骨文字形A,左民安先生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右边是一条狗,左边是一尊酒器,因此“犹”的本义是犬守器。但许慎却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左边的酒器“酋”表声。最有趣的说法是:右边的狗在偷喝左边酒器里的酒,喝醉后表现出动作迟缓的样子。不过我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的酒器代表祭祀,右边的狗代表牺牲之犬,会意为用作祭祀的犬。

犹,金文字形B,右边还是狗,左下还是酒坛,上面的“八”字形表示酒喝时酒糟下沉后溢出的水形,也就是“酋”字。小篆字形C,狗移到了左边,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形声字。楷书繁体字形D。简化后的字体用“尤”代替“酋”作声符。

《说文解字》:“犹,玃属,从犬酋声。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犹。”玃(ju9)是一种大猴子,因此“犹”就是猴类,又叫犹猢。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详细地描写了这种动物的性状:“山多犹猢,似猴而短足,好游岩树,一腾百丈,或三百丈,顺往倒返,乘空若飞。”还有人说犹猢长得像麂子,还有人说“犹”就是长达五尺的大狗。

给《史记》作索隐的司马贞引用崔浩的话解释“犹”:“卬鼻,长尾,性多疑。”高鼻子,长尾巴,性情多疑,一旦发现有风吹草动,立马爬到树上观察敌情,如果没有发现什么动静,又从树上溜下来,四处张望,突然又开始生疑,又爬回树上观察……如此这般不停地折腾自己,因此有“犹疑”一词。

至于许慎所谓“陇西谓犬子为犹”,犬子即狗崽子,倒是很符合作为祭品的犬。

再说豫。“豫”是一个形声字,从象予声。《说文解字》:“豫,象之大者。贾侍中说:不害于物。”豫是一种古象,河南省简称“豫”,这是因为远古时期黄河流域森林茂盛,盛产古象,因而称为“豫州”。不过古象跟今天的大象不太一样,这种象身躯庞大,动作不灵巧,遇事总是摇摇晃晃,拿不定主意。《道德经》说它“豫兮,若冬涉川”,豫这种古象行动就像在冬天涉过河流一样,可见有多么小心翼翼,有多么犹疑不决。

因为“豫”这种古象是“象之大者”,即体形最大的象,因此“豫”可以引申为大的意思,古人说“市不豫价”,就是说不把价格哄抬起来以欺骗顾客。许慎引用贾侍中的话说,“豫”这种古象“不害于物”,即对别的东西没什么伤害,因此“豫”又引申为宽大舒缓的意义,宽大舒缓一定很舒服,因此远引申为“娱乐”之“娱”的通假字。

“犹”动作灵巧,“豫”却动作笨拙,但两种动物的共同点都是多疑,拿不定主意,所以人们就把这两种动物组合在一起,用来形容迟疑不决的样子。屈原在《离骚》中就是这样使用的:“心犹豫而狐疑兮,欲自适而不可。”犹豫和狐疑连用,都是表达迟疑不决的意思。不过,清代学者黄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犹豫”是双声字,即声母相同,以声取义,本无定字,因此也可以写成“犹与”“由与”“尤与”“犹夷”等。从语言学上来说,黄生的看法很有道理,但是未免大煞风景,把“犹”和“豫”当成两种犹疑不决的动物该有多么好玩啊!

疑 牵着牛去参加祭礼的祭司迷路了

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 ——陶潜

A

B

C

D

E

我一直以为“怀疑”这么抽象、这么看不到摸不着的人类心理活动,最初造字的时候不可能清晰地表述出来,可是没想到甲骨文里就已经有了“疑”字,古人的造字智慧令人叹为观止。

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一个右手持杖的人张开胳膊站着,张大嘴向右边观望,发傻的样子憨态可掬。甲骨文字形B,右边添加了表示半个十字路口的“彳”,这个人显然在十字路口处迷路了。

疑,金文字形C,左边添加了一个牛头,非常令人费解。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声符。还有人解读为用牛头来暗示这人是一个牧童,牧童迷路了。我倒觉得古人的思维没有浪漫到这个程度。最初造字的古人之所以选择持杖、持牛头的这个人来会意,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一位重要人物,因为只有重要人物的迷路才足以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从而使人印象至深。我认为这个人是一位负责祭祀事宜的官员或耆宿,持杖表示他地位较高,持牛头表示他要牵着用作牺牲的牛去参加祭祀的仪式,这样一个人迷路了,参加仪式的众人肯定都非常着急,于是就把这种真实的情景植入造字的思维中去了。

疑,金文字形D,牛头上方再次出现了所持的杖的形象,这人一定心烦意乱之极。小篆字形E,变形严重,右上角的牛头变形为“子”,从而使许慎等人误会为“从子”,徐锴甚至解释为“幼子多惑”,实在跟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差甚远。楷体字形右上角的“子”再次严重变形,持杖、持牛头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疑,惑也。”陶渊明诗“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大老远送来茶水和好酒,原来是怀疑陶渊明与时乖违。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因此只好用同义字“惑”来解释,却不知道“疑”的造字本义是在十字路口迷路后的疑惑之态。湖南有座山叫“九疑山”(也写作“九嶷山”),九条溪谷都高度相似以至于分不出来,就跟这位分不清到底是哪个十字路口的人一样,故称“九疑”。

颜师古说“狐”这种动物:“狐之为兽,其性多疑,每渡冰河,且听且渡。故言疑者,而称狐疑。”因此而有“狐疑”一词。

相传上古时期,天子身边有四位辅佐的大臣,称作“四辅”或者“四邻”。据《尚书大传》记载:“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有志而不志,责之丞;可正而不正,责之辅;可扬而不扬,责之弼。”“疑”的职责是为天子答疑;“丞”的职责是“志”,记录;“辅”的职责是“正”,纠正;“弼”的职责是“扬”,称扬。合并而称,则为疑丞、辅弼。

《陶渊明诗意图册》第十二帧

清代石涛绘,纸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石涛(1642—约1718),俗姓朱,明宗室靖江王朱赞仪十世孙,谱名若极,广西桂林人。明亡后为僧,法名原济,字石涛,号清湘老人、苦瓜和尚等。工诗文,擅山水、兰竹、花草及人物。与清初画坛朱耷、髡残、弘仁合称“清四僧”。

《陶渊明诗意图册》全册共十二开,每开右图左诗,右为石涛依陶渊明诗意成画,左为清代诗人、书法家王文治依石涛和陶渊明诗画题诗。这幅选取的是第十二开之右图,画的是陶诗《饮酒·其九》:“清晨闻叩门,倒裳往自开。问子为谁欤,田父有好怀。”石涛笔墨清新,满纸苍润。蓊郁林木间一所小小茅屋,陶渊明与田父在屋前揖让问候。“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褴缕茅檐下,未足为高栖。一世皆尚同,愿君汩其泥。”田父是一片好意,直率表达纯朴的疑惑与关切,所以陶渊明“深感父老言”,但心志已决,“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

凤 骄傲、美丽又能兴风的神鸟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司马相如

A

B

C

D

E

F

G

司马相如挑逗卓文君的琴曲名为《凤求凰》,其中有“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的名句。今人都统称凤凰,但是在古代,“凤”和“凰”是有区别的,雄的叫凤,雌的称凰,所以司马相如自称“凤”,而求其“凰”卓文君。“凰”又和“皇”通假,《尚书》中有“凤皇来仪”之句,《诗经》中也有“凤皇于飞”“凤皇鸣矣,于彼高冈”之句。

古人把麟、凤、龟、龙称作天地间的四灵,凤则为百鸟之长,《大戴礼记·易本命》:“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

凤,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头上有丛毛的一只鸟儿,而且是多么骄傲又美丽的一只鸟儿啊!甲骨文字形BC,第一个字形的右边和第二个字形的右上角,学者们都说是用来表声的“凡”,那么这就是一个象形兼形声的字。小篆字形D,“凡”移到了上面,“鸟”部移到下面,真的变成了上声下形的形声字了。楷书繁体字形E,“凡”移到整个字形的外面。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鸟儿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引用更古老的说法,详细解释了“凤”的形象:“凤,神鸟也。天老曰:‘凤之象也,鸿前麟后,蛇颈鱼尾,鹳颡(s2ng,额头)鸳思,龙文虎背,燕颔鸡喙,五色备举。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暮宿风穴。见则天下大安宁。”许慎引用的“天老”是黄帝的大臣。《山海经》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这是说凤凰身上有德、义、礼、仁、信的纹饰,显然在凤凰身上寄予了非常美好的理想。

有趣的是,“凤”还是“风”的古字。风,小篆字形F,楷书繁体字形G。叶玉森先生认为凤凰的长尾巴奋翼一飞,则风就呈现了出来。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其繁体字“風”里面之所以有个“虫”字,是指包括龙在内的爬虫类,“神灵变形为龙,兴风起飚”,因此从“凤”字中取来表声的“凡”,加上“虫”,造出“風”字。由此他更进一步认为,“‘风’之本义并非基于空气的拂动,而是由呈现为神鸟之姿或神龙之姿的灵兽体现出来。古时,风被认为是鸟形神,即风神”。

《列仙传》中记载了一段美好的传说,详细说明了什么叫“凤凰来仪”。“箫史者,秦穆公时人也。善吹箫,能致孔雀白鹤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旦,皆随凤凰飞去。”

《乘凤而飞的女子》(鳳凰に乗って空を飛ぶ女)

铃木春信绘,1765年

这是一幅“春信式”绘历。江户时期的日本使用太阴历,月份区分为大月和小月,每年大小月的排列组合都不同,记载大小月份变化的年历成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明和二年(1765),江户的俳谐诗人之间开始流行交换一种精致的图画日历(木刻“绘历”),铃木春信适逢其会,领导了大幅彩色木版“绘历”的创制,从此“锦绘”开始大行其道。这幅绘历将标记月份的假名巧妙隐藏在画中人物衣服的花纹里,是“春信式”绘历的一贯做法。

同时,这又是一幅“见立绘”。“见立”是江户时期浮世绘画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构图方式,参照或戏拟前人画意或图式来进行新的创作。铃木春信是“见立绘”的代表绘师。这幅画描绘的是春秋时期秦穆公之女弄玉和夫君箫史乘凤仙去的故事。一位游女扮作弄玉,正在乘凤飞升。弄玉善吹笙,女子手中持笙,回头下望,似乎对人间尚有恋恋不舍之意。

鸟 爪子抓地、翅膀闪闪发光的鸟儿

日中星鸟,以殷仲春 ——《尚书》

A

B

C

D

E

“鸟”这个字最能反映古人最初造字时的象形思维,甲骨文字形A,一只头和尖嘴朝下、爪子紧紧抓着地的鸟的形象栩栩如生。甲骨文字形B,这只鸟站立了起来,有着长长的尾巴。金文字形C,这只站着的鸟更漂亮了,不光头上添加了鸟羽,翅膀和尾巴上的羽毛还闪闪发光。这是甲骨文和金文中最美丽的一只鸟儿。小篆字形D,虽较为规范化,但仍然能够看出鸟的样子。楷书繁体字形E,紧承小篆字形而来。简体字下面的四个点变成了一横,鸟儿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鸟,长尾禽总名也。象形。”许慎又解说“隹”(zhu~)为“鸟之短尾总名也”,这是强为分别,因为短尾鸟也有从“鸟”的,比如“鹤”;长尾鸟也有从“隹”的,比如“雉”。

古人对鸟的分类很详细,甚至详细到了琐碎、附会的程度。《尔雅》专辟《释鸟》一章,其中对鸟的雌雄有在今天看来非常别致的见解,只是不知实情到底如何。“鸟之雌雄不可别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右边的翅膀掩着左边的翅膀,这是雄鸟;左边的翅膀掩着右边的翅膀,这是雌鸟。

根据上古传说,少皞氏即位时,刚好飞来一只凤鸟,为了纪念这一灵异事件,少皞氏于是以鸟为官名,称作“鸟师”,其实属于对鸟的图腾崇拜。

白川静先生认为甲骨文和金文中的“鸟”字特指神圣之鸟,在重要的场合用来祭祀。他尤其举出“鸟星”这一概念。“鸟星”出自《尚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孔颖达解释道:“鸟,南方朱鸟七宿。殷,正也。春分之昏,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朱鸟”是二十八星宿中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的总称,七宿相连呈鸟形,朱色象火,南方属火,故称“朱鸟”。春分时节(又称“日中”),阳光直射赤道,昼夜平均,过了春分,就进入了明媚的春天。春分这一天的晚上,朱鸟七宿刚好处于南天,所以要祭祀“鸟星”,祈盼第二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适宜农作。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有“卯鸟星”的文字,应该就是这样的祭祀。

至于“鸟”字的另外一种读音“di2o”,意指人或动物的雄性生殖器,则是明清之际市民阶层兴起后文化粗俗化的产物,大约属于一种民间禁忌,避讳直呼男性生殖器的“屌”字,因此用“鸟”来作通假字。明人冯梦龙所著《古今谭概》中有“洗鸟”一则趣谈:“大学士万安老而阴痿,徽人倪进贤以药剂汤洗之,得为庶吉士,授御史,时人目为洗鸟御史。”那么至迟到了明代,“鸟”已经当作骂人的粗话来使用了,跟“鸟”美丽的原始字形完全没有关系。

龟 背着漂亮甲壳的六爪龟

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 ——李白

A

B

C

D

E

F

贺知章死后,李白在《对酒忆贺监二首》(其一)一诗中写道:“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昔好杯中物,翻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并在诗前的小序中回忆道:“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殁后对酒怅然有怀,而作是诗。”金龟是贺知章佩戴的龟状饰物,以金制成,可见贵重。

龟,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多像一个侧面朝左的乌龟啊!甲骨文字形B,是一个龟甲朝上的乌龟,但是龟爪很夸张,居然有六条之多!估计是造字的古人一时心血来潮,跟后人开个玩笑。金文字形C,简单又正常的一只龟。金文字形D,栩栩如生,非常漂亮的一只龟。小篆字形E,跟甲骨文字形A非常相像。楷书繁体字形F,从小篆演变而来。简化后的简体字一点儿都看不出龟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旧”是长久的意思。龟因其长寿,所以被古人视作祥瑞的动物,跟龙、麟、凤合称四灵。尤其是白龟,更是瑞物。庄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宋元君半夜梦见有人披着头发在侧门窥视,说:“我到河伯那里去,打鱼人余且捕获了我。”宋元君醒后让人占卜,被告知这是一只神龟。宋元君问有没有叫余且的打鱼人,还真有,第二天余且来朝见,宋元君问:“你捕获了什么?”余且回答说:“我捕获了一只白龟,周长五尺。”白龟献了上来,宋元君又想杀掉,又想放生,心中疑虑,占卜,答案是:“杀掉白龟来占卜,大吉。”于是剖龟,用它来占卜七十二次,无不灵验。

《尔雅》将龟分为十类:一,神龟,在水曰神龟,最为神明;二,灵龟,一种据说会鸣叫的海龟;三,摄龟,一种喜欢吃蛇的小龟;四,宝龟,用以占卜吉凶;五,文龟,龟甲布满文彩;六,筮龟,潜伏在用以占卜的蓍(sh~)草丛下的龟;七,山龟,生于山中的大龟;八,泽龟,生活在大泽中的龟;九,水龟;十,火龟,据说可以吸热的一种龟。

《杂阿含经》中记载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过去时世,有河中草,有龟于中住止。时有野干饥行觅食,遥见龟虫,疾来捉取,龟虫见来,即便藏六。野干守伺,冀出头足,欲取食之。久守,龟虫永不出头,亦不出足。野干饥乏,瞋恚而去。诸比丘,汝等今日,亦复如是。”“野干”是一种像狐狸的野兽,想捉龟来吃,没想到龟缩起四爪和头、尾。四爪和头、尾为六,故称“藏六”,“龟藏六”因此用来比喻人的才智不外露或深居简出,以免招嫉惹祸,也可以省略作“龟藏”,常见于古诗文中。

龟虽是瑞物,但民间却有许多与龟有关的骂人话,比如龟奴、龟儿子。这种称谓起源极早,春秋时期,因饥饿而出卖妻女者,必须用绿巾裹头,以标明低贱的身份。据唐人封演的《封氏闻见记》载:“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著此服出入州乡,以为大耻。”“绿帽子”的俗语即由此而来。而龟头亦为暗绿色,因此称戴绿头巾者为龟,这就是为什么俗称开妓院及纵妻行淫者为龟的原因。

《古贤诗意图》卷之“饮中八仙”

明代杜堇绘,纸本墨笔,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杜堇,明代画家,原姓陆,字惧男,号柽居、古狂、青霞亭长等,丹徒 (今江苏镇江) 人。工诗文,善绘事,以人物画著称,精白描法。《古贤诗意图》卷由明代金琮书唐宋名诗,杜堇按诗意绘画。全卷包含诗十二首,图九幅。图中人物皆白描,笔法细劲透逸,形象生动有神。树石、藤草、桌椅、车、马、小舟等点景穿插有致。墨色淡雅,构图简洁,意境清幽。

“饮中八仙”一幅依据杜甫诗《饮中八仙歌》而绘。八位酒仙同框,画面紧凑有致,或举杯,或腆肚,或仰,或伏,或回头,或昂首,各具情态。“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此时众人皆健在,诗酒风流,招摇过市,尚是盛世光景。

角 一只能看见内部纹路的牛角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诗经》

A

B

C

D

“角”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象形字,甲骨文字形A,清清楚楚一只兽角的样子。甲骨文字形B,金文字形C,也都是一只兽角的样子,只不过金文字形将兽角放倒,同时也变得更美观了。小篆字形D,直接从甲骨文和金文延续而来。楷体字形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角,兽角也,象形。”其实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来看,最初的“角”更像牛角和羊角,后来扩大到鹿角和犀角,再后来才泛指一切动物的角,并进一步引申为一切角状的东西也称“角”。其中鹿角和犀角有许多有趣的说法。据《礼记·月令》记载,古人分类很细,麋鹿虽然是一种,但古人认为鹿是属阳的兽,夏至日阳气至极,而阴气开始萌生,故此鹿角感阴气而退落,这叫“鹿角解”;而麋是属阴的兽,冬至日虽然阴气盛极,但阳气萌动,麋感受到阳气而角退落,这叫“麋角解”。至于犀角,郭璞称犀牛形似水牛,有三只角,一只在顶上,一只在额上,一只在鼻子上,鼻子上的角叫作“食角”,因为离嘴最近的缘故。

兽角至为坚硬,古人因此用来制作弓,“皮、毛、筋、角,入于玉府”,筋和角都用来制作弓,因此坚硬的弓又称“角弓”。《诗经》中有一首诗,即名为《角弓》,前两句是:“骍骍角弓,翩其反矣。”“骍骍”(x~ng)是指调和弓弦的样子,“翩其反矣”是指弓张开的时候向内弯曲,松弛的时候向外弯曲。用角弓的这种状态来比喻兄弟和亲戚之间不要互相疏远。

《诗经》中还有一首著名的诗《氓》,其中吟咏道:“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什么叫“总角”?我们知道古人用“总角之交”来比喻儿童时期的玩伴,儿童把垂下来的头发分成两半,各自在头顶上扎成一个结,形状就像羊角,故称“总角”,“总”是一总聚拢的意思。所谓“男角女羁”,“角”就是指男孩儿的“总角”;女孩儿则叫“羁”,一纵一横,剪成十字形,就像纵横交错的马络头一样,故称“羁”,“羁”就是马笼头或马络头。

“角”还有一个读音“ju9”,这个读音的“角”是古代一种盛酒的酒器,用青铜制成,形状像爵但是没有爵上面的小柱和倾注酒的“流”,两尾对称叫“翼”,有盖,用以温酒和盛酒。古人饮酒,对于酒器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哪一个等级使用什么样的酒器,那是一点儿都错不得的。比如《礼记·礼器》中规定:“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爵、散、觯(zh#)、角都是酒器,贵、贱、尊、卑,这就是等级。而“色”这个字,本义是脸色,饮酒的时候,不仅要按照等级使用不同的酒器,而且贱者、卑者还要仰承贵者、尊者的脸色,“角色”一词即由此而来,所谓“卑者举角”,因此以“角”来和“色”组合,后来才引申为角色、人物,以至于行当之称,比如戏曲中的丑角、旦角等。

集 张开翅膀的鸟儿落在树上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 ——《诗经》

A

B

C

D

E

F

G

集,甲骨文字形A,一只鸟儿栖止在树木上,张开的翅膀还没有来得及收拢。金文字形B,鸟儿全身漆黑,羽毛没有画出来。金文字形C,树木上的鸟儿有些变形,不过更接近定型后“集”字上部的“隹”的形状。金文字形D,这是“集”字所有字形中最美丽的一个,树木上栖止着三只鸟儿!而且鸟喙栩栩如生,羽毛似乎闪闪发光。三国时期《三体石经》上也刻有一个“集”字E,鸟儿比树木的形体还大,鸟喙、眼睛非常形象,翅膀收拢,覆盖在“木”上。小篆字形F,上部定型为“隹”。小篆字形G,直接从金文字形D演变而来,上部三个“隹”字。

《说文解字》:“集,群鸟在木上也。”许慎的释义是根据小篆字形G而来,三只鸟儿代表群鸟,因此“集”是一个会意字。《诗经》中有“黄鸟于飞,集于灌木”的诗句,跟“集”字的字形是多么相像!群鸟聚集在树上歇息,旅途暂时完成,因此“集”引申出成就、成功的意思,西周晚期青铜器毛公鼎上有“唯天将集厥命”的铭文,意思是上天将成就他的使命。从群鸟集于树上又可以引申出停留、聚集、安定的意思,还可以引申而用作名词,比如把诗文汇在一起称作诗集、文集,人群聚集的地方称作集市。

苏轼在《答丁连州朝奉启》中说:“固无心于集菀,而有力于嘘枯。”不知道“集菀”和“嘘枯”这两个典故的读者,也就不懂得这两句话的意思。这两个典故出自《国语·晋语》。晋献公宠幸骊姬,骊姬想把自己的儿子奚齐立为太子,就向晋献公进太子申生的谗言,想杀害太子申生,但是大夫里克却偏向太子申生,于是派遣优施去游说里克。优施作歌,其中有这样两句:“人皆集于苑,己独集于枯。”“宛”通“菀”,草木茂盛的样子。这两句话是讽喻里克,说别人都往草木茂盛的地方去了,唯独您还停留在枯枝上。里克问何为“宛”何为“枯”, 优施回答道:“其母为夫人,其子为君,可不谓苑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谤,可不谓枯乎?枯且有伤。”“宛”意指受宠的奚齐,“枯”意指不受宠的太子申生。里克听后,选择了中立。这里的“集”就是停留的意思,后人就用“集宛”比喻趋炎附势,用“嘘枯”比喻扶助危难。

隼(s^n)是一种凶猛的鹰,“集隼”是指栖止的鹰,但隼应该在山林里出没,如果栖止在人家的高墙上,必然会为人所射而坠落,所以“集隼”的“集”可以引申出坠落的意思,“集隼”即指坠落的鹰。据《国语·鲁语》记载,孔子在陈国时,“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一支石制的箭头,长一尺八寸,射穿了它的身体。陈侯派人带着隼和箭去请教孔子,孔子说:“这只隼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这支箭是北方的肃慎氏制造,献给周天子的。”后人于是用“隼集陈庭”来形容博闻强识。

《圣庙祀典图考》附圣迹图『陈庭辨矢』

清代顾沅编撰,孔继尧绘图

道光六年(1826)吴门赐砚堂顾氏刊本

顾沅(1799—1851),清代学者、藏书家,字澧兰,号湘舟,又自号沧浪渔父,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孔继尧,字砚香,号莲乡,清代江苏昆山人。

《圣庙祀典图考》共五卷,收录孔子及由汉至清历代配祀孔庙者144人之画像,包括孔子弟子及历代名儒,并均附有人物小传。书后附孔孟圣迹图一卷。

这幅“陈庭辨矢”是书后所附《孔子圣迹图》中的一幅,图中孔子正指着地上被石箭射中的隼向对面的陈侯讲解。隼类是中小型猛禽,广布于世界各地,多为单独活动,飞翔能力极强,是视力最好的动物之一。

雇 鸟儿飞到门前催促干农活

已办青钱防雇直,当令美味入吾唇 ——杜甫

A

B

C

D

“雇”这个字很有趣。今天的意思是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或者付报酬,比如“雇直”一词就是付费。杜甫有诗:“已办青钱防雇直,当令美味入吾唇。”意思是准备好了青铜钱要付费买酒。今天的读音为“g&”,但最早却读作“h&”。

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面是一只鸟,上面是“户”,像“门”的一半,一扇为“户”,两扇为“门”。甲骨文字形B,鸟儿和“户”换了位置。《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说文籀文字形C,鸟儿和半扇门的形状更加形象。小篆字形D,上面是“户”,下面是“隹”。

《说文解字》:“雇,九雇,农桑候鸟,扈民不淫者也。”原来,“九雇”是一种与农桑事有关的候鸟,用途是督促农民不要偷懒不要乱了农时。鸟儿是一类,但是根据一年四季不同的用途,又可以细分为九雇,以下分别讲述九雇的名称和具体的用途。

一、春雇,别称“鳻鶞”(f9n ch$n),形体较大的青色鸟,用途是催促农民按时耕种。

二、夏雇,别称“窃玄”。这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字:窃。古代学者们通常认为“窃”是“浅”的古字,“窃玄”即浅黑色,可见夏雇是一种浅黑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耘苗,除草间苗。

三、秋雇,别称“窃蓝”,浅青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收获农作物。

四、冬雇,别称“窃黄”,浅黄色的候鸟,用途是催促农民盖藏,将农作物收藏进粮仓。

五、棘雇,别称“窃丹”,浅红色的候鸟,用途是驱赶别的鸟雀,不让它们啄食果木。“棘”是丛生的小枣树,多刺,取其用棘刺驱赶之意。

六、行雇,别称“唶唶”(j!),唶唶是这种鸟鸣叫的声音,用声音当作别称,用途是“昼为民驱鸟者也”,白天的时候为农民驱赶别的鸟雀。“行”取其飞行之意。

七、宵雇,别称“啧啧”(z9),也是取其鸣声当作别称,用途是“夜为农驱兽者也”,夜里为农民驱赶野兽,故取“宵”为名。

八、桑雇,别称“窃脂”。这种候鸟的别称最有意思,古代学者们争论很多。一种说法是桑雇俗称青雀,嘴呈弯钩状,喜欢盗窃人家里肉食中的油脂和膏,故名窃脂。但是如此一来,上面几种候鸟的别称——窃玄、窃蓝、窃黄、窃丹——就无法解释了,颜色怎么能够窃走呢?因此最有说服力的解释,“窃”还是“浅”,油脂呈白色,因此“窃脂”就是浅白色,“桑雇”就是浅白色的候鸟,用途是为桑蚕驱赶别的鸟雀,故取“桑”为名。

九、老雇,别称“”(y3n),也是取其鸣声当作别称,用途是催促农民收麦子的时候不能起晚了。老人都起得早,故取“老”为名。

“雇”是怎么会意的呢?白川静先生认为“户”是指神龛的单扇门,在“户”前放置鸟儿进行占卜,借用鸟儿的神力问询神意,因此会意为借用、利用之意,引申为雇用。不过我的看法不同,从字形来看,“雇”就是一只鸟儿飞到门前,用叫声来催促农民进行各种农桑活动,就像是大自然雇用来催促的一样,因此会意为借用、利用之意,引申为雇用。

《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有“九扈”的官职,“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扈”是后起的字,九扈本为九雇,因声通假,借用鸟名以作农事官员的官职之名。经过漫长的语音演变,“雇”的读音从“h&”演变为“g&”,这个字的起源也渐渐被人忘却了。

旧 猫头鹰飞进别的鸟巢里

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诗经》

A

B

C

D

E

F

“旧”的繁体字是“舊”,许慎认为这个字“从萑臼声”,这是根据小篆字形F作出的解说,如果他老人家见过甲骨文,想必就不会这样说了。

旧,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只鸟,头上有毛角,瞪着两只大眼睛;下部是鸟巢。这只鸟就是猫头鹰。《说文解字》:“旧,鸱旧,旧留也。”徐锴进一步解释说:“即怪鸱也。今借为新旧字。”

猫头鹰这一类的鸟被古人命名为“鸱(ch~)”或“鸱鸮(xi`o)”。《诗经》中有一首诗,名字就叫《鸱鸮》,一开篇就痛心地吟咏道:“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古人认为鸱鸮是一种恶鸟,“昼常伏处,至夜每出攫他鸟子为食”,所以这首诗的作者含悲乞求:鸱鸮啊鸱鸮,既然攫取了我的稚子,请不要再毁坏我的鸟巢。“既取我子,无毁我室”这句诗就是“旧”的甲骨文字形的形象写照:鸱鸮飞到别的鸟儿的鸟巢里,攫取了幼鸟。该字形下部的鸟巢即是别的鸟儿的鸟巢。

旧,甲骨文字形B,下部更像鸟巢的样子,猫头鹰头上的毛角其实就是两只耳朵。金文字形C,这个字开始变形:头上的毛角变得好像草字头,下部的鸟巢里面添加了两点,为小篆字形下面的“臼”打下了基础。这个鸟巢的变形使白川静先生认为像捕鸟用的猎具:“‘舊’义示用猎具臼夹住耳鸮双脚,使其无法飞去,将其捕捉。耳鸮昼间视力很差,很容易抓住腿脚将其捕获。”金文字形D,下部的鸟巢确实像带有齿状的猎具。金文字形E,下部彻底变成了“臼”,小篆字形F就是根据金文字形而来,以至于许慎误释为“从萑臼声”。楷书字形则完全不知所云。

《诗经·东山》篇中吟咏道:“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这是一位从军出征的人对妻子的怀念:她新婚的时候是那么美好,现在时间这么久了会怎样呢?“旧”为什么会有长久的义项呢?白川静先生认为:“耳鸮被抓住双脚不能飞动,只能长时间驻足不动,由此衍生出历时长久之义,历时长久则变旧,从而有了古旧之义。”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传说古人捕捉时,先拣一旧鸟为媒,以原鸟捕新鸟,对新捕的鸟来说,原先的鸟即为旧。”还有学者认为是借字,正如徐锴所说“今借为新旧字”。

不过我倒认为,古人既然将鸱鸮“既取我子”的特性形诸诗篇,那么一定经过了长久的观察,同时“既取我子”也是一种历时长久的行为,年年都在发生,因此才从这种特性引申出长久之义。古人看到“既取我子”的行为,立刻就回想起往年发生的相同的事情,因此“旧”又有过去的、原先的意思。

不过有趣的是,跟这种伤痛的联想不同,“旧”在表达原有的这个意思的时候,多含褒义,比如《诗经·召旻》中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这里的“旧”指忠心耿耿的老臣。故交、老朋友也叫“旧”,比如与谁谁谁“有旧”,就是指老交情。至于怀旧、念旧、亲戚故旧这些词就更不用说了,当然都是褒义词。

霍 鸟群在大雨中疾飞

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 ——张衡

A

B

C

D

E

F

“霍”这个字,今天最常使用于挥霍、霍乱和霍姓三个义项。这三个义项都和其本义密切相关,而且“霍”的本义非常有趣。

霍,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雨”,下面是三只鸟儿,会意为鸟群在雨中疾飞。甲骨文字形B,雨和鸟群的象形都加以简化,以便刻写。甲骨文字形C,中间的鸟儿之形省写为“隹”,下面的弯曲之形表示雨水在地面形成的流水,可见这雨下得非常大。金文字形D,比甲骨文更美观,当然也一样烦琐。金文字形E,下面是两只相背而飞的鸟儿。小篆字形F,下面定型为两只鸟儿,这就是“霍”的本字“靃”,“霍”则是省写和俗字。

《说文解字》:“霍,飞声也。雨而双飞者,其声霍然。”徐锴说:“其飞霍忽疾也。”南宋学者戴侗说:“霍,鸟遇雨惊飞也。”这应该是“霍”的本义,即鸟儿在雨中疾飞。许慎解释的“其声霍然”只是引申义,试想鸟群疾飞时也会发出扑扑、呼呼等声音,为什么单单只能发出霍霍之声呢?可见“霍”是由疾飞才引申为声音的,《木兰诗》的名句“磨刀霍霍向猪羊”,就是使用的由“霍”引申出的拟声。

张衡在《西京赋》中吟咏道:“跳丸剑之挥霍,走索上而相逢。”描述的是汉代杂技表演的场景。“丸”是铃铛,“挥霍”是形容铃和剑快速舞动的动作;“索”是扯起的绳索,两人分别从两头走上绳索,在绳索中间碰面,同时迅疾舞动铃和剑。可见“挥霍”原是形容迅疾的样子,当然就是从鸟儿疾飞引申而来;后来才变成贬义词,比喻快速挥霍家产,任意浪费财物。

最有趣的是“霍乱”的命名。“霍乱”其名早在《黄帝内经·灵枢》篇中就已出现,岐伯告诉黄帝人体有五乱:乱于胸中,乱于心,乱于肺,乱于肠胃,乱于臂胫,乱于头。其中乱于肠胃就叫“霍乱”。隋代医学家巢元方在《诸病源候论》一书中解释为何称作“霍乱”:“言其病挥霍之间,便致撩乱也。”此处“挥霍”一词仍然是形容迅疾之貌,“其乱在于肠胃之间者,因遇饮食而变发,则心腹绞痛”,饮食不洁,“挥霍之间便致撩乱”,发病极为迅速、突然,故称“霍乱”。

至于霍姓,其始祖乃是周文王的第八子叔处。据《史记·管蔡世家》载:“封叔处于霍。”叔处和管叔、蔡叔合称“三监”,负责监视殷纣王的儿子武庚所辖商都旧地。周武王病逝后,周公辅政,武庚趁机联合三监作乱,叛乱平定之后,叔处被废为庶人,霍国由叔处之子执掌,后被晋国所灭,并入了晋国的版图。霍姓以国为氏,这就是霍姓的来源。

叔处的封地称“霍”,是因为其地有一座霍山,又称霍太山。那么霍山为何又称“霍”呢?虽然于史无载,但可以参考衡山的命名。应劭所著《风俗通义》中说:“南方衡山,一名霍山。霍者,万物盛长,垂枝布叶,霍然而大。”可以想象,叔处封地的霍山也是“垂枝布叶,霍然而大”,霍姓的祖先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植被茂盛的美丽地方。

蛊 龟甲灼烧后的裂纹

近女室,疾如蛊 ——《左传》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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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蛊(g^)”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字眼,不仅古人谈蛊而色变,今人亦如此,甚至有很多关于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蓄蛊的传说。我们来看看“蛊”到底是什么东西。

“蛊”的繁体字是“蠱”,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器皿,器皿中有两条虫。甲骨文字形B,虫子在器皿中扭动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甲骨文字形C,两条虫子省作一条。山西侯马晋国遗址中出土的春秋晚期《侯马盟书》字形D,三条虫子的样子有所变形,看起来不再那么恐怖了。小篆字形E,下面定型为“皿”,上面定型为三条“虫”。简化后的“蛊”字则更接近古体。

《说文解字》:“蛊,腹中虫也。”这里的“中”读作zh7ng,段玉裁解释说:“中虫者,谓腹内中虫食之毒也。自外而入故曰中。”孔颖达为《左传》所作正义则说:“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朱骏声则说:“凡蛊行毒饮食中杀人,人不觉。”据此则“蛊”字字形下面的器皿乃是饮食器。张舜徽先生解释得最为清晰:“腹内中虫食之毒,谓之蛊,此乃本义。故其字从虫从皿,皿者,饮食器也。引申之,则凡不见于外能暗害人者,皆谓之蛊。”

左民安先生则认为“蛊”的本义是“陈谷中所生之虫”,并引王充所著《论衡·商虫》篇:“谷虫曰蛊,蛊若蛾矣。”据此则“蛊”字字形下面的器皿乃是盛谷之器。其实《左传·昭公元年》中也有“谷之飞亦为蛊”的记载,杜预注解说:“谷久积则变为飞虫,名曰蛊。”但“蛊”的甲骨文字形中的虫却并非飞虫之形。

郑樵所著《通志·六书略》中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巫师使用邪术加害于人称为“巫蛊”,这是古人出于对大自然不了解而产生的敬畏,以及对巫师作法的神秘感所致,因此“蛊”字形中的虫应该是想象中的百虫相食所剩之虫。

据《左传·昭公元年》载,晋平公生病,向秦国求医,秦国派出了名医医和,诊断之后,医和称晋平公的病症是:“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孔颖达解释说:“蛊者,心志惑乱之疾。若今昏狂失性,其疾名之为蛊。公惑于女色,失其常性,如彼惑蛊之疾也。”医和又说:“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指责晋平公对女色毫无节制才导致“惑蛊之疾”。这当然是对女性彻头彻尾的诬蔑,将女人视为祸害男人的“蛊”中之虫。

“蛊”由此引申为惑人、害人。《说文解字》:“枭桀死之鬼亦为蛊。”“枭桀”即“枭磔(zh9)”,指凌迟处死、悬首示众的酷刑。张舜徽先生说:“今俗犹谓凡强死之鬼,其魂魄常依附于人以为祟,是即枭磔之鬼亦为蛊之说已。语称‘蛊惑’,亦谓暗中迷惑人耳。”“强死”指壮年而死于非命,这样的死鬼,魂魄依附于生人而为祟。

唐代博物学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广知》篇中记载:“古蠼螋、短狐、踏影蛊,皆中人影为害。”蠼螋(q% s4u)是昆虫名;短狐又称“蜮”,水中的怪物,能含沙射人致死,此即“含沙射影”这个成语的由来;踏影蛊,踩踏人的影子也能害人。也许这些都是古时候真的存在而今天早已灭绝了的怪物吧!

《醒世恒言》卷十五插图(局部)

明代冯梦龙编,可一居士评,明末金阊叶敬池刊本

冯梦龙,明代文学家、戏曲家,长洲(今江苏苏州)人。《醒世恒言》是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是冯梦龙编的“三言”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艺术上最为成熟的一部,题材或来自民间事迹,或来自史传和唐、宋故事。始刊于明天启七年(1627),书前有版画38幅。

这幅是卷十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的插图。此卷讲了一个“好色自戕”的故事。某监生赫大卿,为人风流俊美,专好声色,整日流连歌台舞榭。一日酒渴,偶入一尼姑庵,被几个标致女尼蛊惑,胡天胡地起来,乐极忘归,甚至扮成假尼姑掩饰身份。终因日夜淫欲无度,一命呜呼。所以画上题曰:“生于锦绣丛中,死在牡丹花下。”

雍 在池泽边觅食

三家者以雍彻 ——《论语》

A

B

C

D

E

F

G

H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说:“《说文》雍作雝。雍字由雝演变而成。”段玉裁也说“隶作雍”,即“雝”字隶变后写作“雍”。那么,“雍”的本字就是“雝”。古人是怎么造出这个无比复杂的字的呢?

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鸟,下面的口形符号代表什么东西呢?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口形本来是圆圈形,即环形,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两个口形即连环形,“甲骨文雝像鸟足为缳络所羁绊不能飞逸之形,故从雝之字皆含有阻塞、壅蔽、拥抱、旋绕之义”。左民安先生认为这个口形“像水被壅塞而成的池泽”。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甲骨文从隹(鸟),从邕(环城积水),会鸟鸣婉转和谐如流水邕邕之意”。

雝,甲骨文字形B,下面是两个口形。甲骨文字形C,鸟儿的左边添加了水形。金文字形D,水形更加明显,右边鸟儿的样子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口形在上,水形在下。金文字形F,鸟儿站在了两个圆圈形之上。金文字形G,造出这个字的古人生怕后人不懂得字义,又在右下角不厌其烦地添加了一只手持着棍棒敲击之形。小篆字形H,左下角的两个口形讹变为“邑”。

《说文解字》:“雝,雝渠也。”《尔雅·释鸟》:“鹡鸰,雝渠。”原来,“雝”这个字字形中的鸟儿叫鹡鸰或雝渠,雀属,身体很小,常在水边吃昆虫和小鱼,郭璞形容它“飞则鸣,行则摇”。如此一来,“雝”字的字形就会意为鹡鸰在池泽边觅食。这一场景肯定是古人生活中常见的景象,因此才拿来造字。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此鸟喜飞鸣作声,其音邕邕而和。”与郭璞所言“飞则鸣”的特性相合,因此引申为和谐之义。《诗经·匏有苦叶》中有“雝雝鸣雁”的诗句,就是形容大雁的叫声和谐。

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大学称作“辟雍”,这个称谓也非常符合“雝”字的本义。“辟”通“璧”,模仿圆形的璧玉,象征天,修建圆形的校址;又在周围壅塞流水,筑成水池,象征教化如流水一样通行无阻。可以想见,鹡鸰也会来此觅食的。

“雍”由鹡鸰的飞鸣而引申为乐章。《论语·八佾》中说:“三家者以雍彻。”三家指把持鲁国国政的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这三大家族。雍彻,何晏解释说:“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周天子在宗庙祭祀之后,要奏乐撤去祭祀所用的器具和食物,这种专门的乐章就叫“雍”。鲁三家只是鲁国的国卿,却使用周天子的礼仪,家祭之后也唱着周天子祭祀宗庙时专用的“雍”乐撤去祭品,因此孔子评价道:“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意思是:四方的诸侯都来相助天子祭祀,天子的仪容安和,这样的情景,怎能在三家的庙堂上看到呢?

皮 一只手在剥取兽皮

剥取兽革者谓之皮 ——《说文解字》

A

B

C

D

我们看“皮”字就会觉得奇怪:如此构形,怎么就能够表示皮毛之“皮”以及物体的外皮呢?但其实,这个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并不是这个样子,而是一个真真切切的皮毛之“皮”的象形字。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皮”字,金文字形AB,右下角是一只手,看得很清楚,左边这部分代表什么东西呢?学者们主要有两种观点。

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认为,左边像“兽头角尾之形”,向右突出的半圆则“像其皮”,下面的手“像手剥取之”。署名约斋、实为傅东华所著《字源》继承了林义光的看法,并进一步解释说:左上部分是兽头,下面的一竖或一撇是兽体,向右突出的半圆“像一片皮被揭起的样子”,整个字形会意为“一只手在剥取兽皮的形象”。这是第一种观点。

左民安先生在《汉字例话》中说:“它的上部是一把直刃的平头铁铲下面拖着一条尾巴,代表铲的曲柄。”用铁铲剥取下来的兽皮即为向右的突出部分。整个字形会意为手拿平头铁铲剥取兽皮。也有学者说左边其实就是甲骨文的“克”,“克”即被剥皮的动物,上为兽头,中为兽体,右边是半剥落的兽皮,再加上一只手,像正在剥取之形。这是第二种观点。

皮,春秋战国时期的古文字形C,这是金文的演变,王筠认为上面是角形,表示有角动物的头部;段玉裁则认为上面是“竹”,“盖用竹以离之”,用竹片将兽皮割离开来。小篆字形D,讹变得很厉害,除了下面的手之外,上面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了。

《说文解字》:“皮,剥取兽革者谓之皮。”许慎并没有指出剥皮的工具,按照他的释义,上部仅仅表示兽皮,与上述第一种观点相似。因此,将该字形的左上部视作“兽头角尾之形”较为妥当。

皮毛及其所制的皮革乃是古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日用品,据《周礼》载,周代有“掌皮”一职,职责是:“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岁终,则会其财赍。”

“毳(cuì)”指鸟兽的细毛,“赍”通钱财、资用之“资”。掌皮一职,秋天的时候收取兽皮,冬天的时候收取皮革,到了春天献给国君,再依照旧例把皮、革分拨给百工。供给细毛制作毡,以待用于国事。年终的时候,则结算收取、库存以及分拨百工的资用。

皮还用作馈赠的礼物。据《周礼》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挚”通“贽”,见面礼。古人相见,必须有见面礼,根据等级制的规定,共有六种,称作“六挚”或“六贽”:“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其中诸侯所执的“皮帛”,郑玄注解说:“皮帛者,束帛而表以皮为之饰。皮,虎豹皮。帛,如今璧色缯也。”也就是说,“皮帛”指用虎豹皮裹着的白色丝织品。

(传)李公麟《豳风七月图》(局部)

南宋佚名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卷《豳风七月图》托名李公麟,纯用白描,以连环画的形式细致描绘了《七月》每一章的诗意。

这段画面描绘的是诗中第四章:“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豵于公。”“一之日”“二之日”指夏历的十一月、十二月。秋收之后,农民们去野外打猎,打到的狐狸要献给“公子”作裘衣,打到的野猪,大的献给豳公,自己只能留下小的。“豵(zōng)”是一岁的小猪,“豵(jiān)”是三岁的大猪。画面中的猎人正要向“公子”献上猎物,一人举着狐狸,一人牵着野猪。那只狐狸的毛皮看起来蓬松华丽。

观 耳羽竖立、炯炯巨眼的猫头鹰

常事曰视,非常曰观 ——《春秋谷梁传》

A

B

C

D

E

F

“观”的繁体字是“觀”,不过甲骨文中还没有这个字,而是用雈(huán)、雚(guàn)表示观看之“观”,这两个字的区别将在下文详述。

观,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是一只非常美丽的鸟儿的形状。甲骨文学者马如森先生在《殷墟甲骨文实用字典》中解释说:“像猫头鹰形。从二口,为突出二个大眼睛,以示鸟的特征。”甲骨文字形BC,大同小异。

雈和雚都是猫头鹰一类的鸟,而且一眼就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那就是后者比前者多了两只大眼睛。猫头鹰一类的鸟属于鸮(xiāo)形目,为夜行猛禽,眼睛上方有长长的两支羽毛,看起来就像耳朵一样,但其实不是耳朵,这对羽毛称“耳羽”。因此,雈和雚上面并非草字头,而是耳羽的形状,也就是甲骨文字形中眼睛上方的两只角。

学者康殷在《古文字形发微》一书中写道:“盖造字的初民深刻地观察、了解鸱鸮是夜间活动的猛禽,眼光锐利无伦,有‘夜撮蚤、察毫末’的特长,所以特地选用了鸱鸮之视来表示观看。他们高明而准确地抓住了此鸟的一双毛角如耳和炯炯的巨眼、利喙以至于健爪等特点,简练扼要地刻画出鸱鸮之视的种种鲜明的形象。”

“夜撮蚤、察毫末”出自《庄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瞋目而不见丘山,言殊性也。”意思是:猫头鹰夜里能抓到跳蚤,明察毫毛之末,白天瞪大眼睛也看不见山丘,说的是秉性不同。

观,金文字形D,下面定型为鸟形之“隹(zhuī)”,成为禽类的部首。金文字形E,右边添加了一个“見”。小篆字形F,成为繁体的“觀”字。简化后的“观”字则完全看不出猫头鹰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观,谛视也。”所谓“谛视”,指非常仔细地察看,联想一下猫头鹰夜间捕食时炯炯有神的两只大眼睛就明白什么叫“谛视”了。公元前718年,鲁隐公前往棠地,“陈鱼而观之”,陈设捕鱼的器具,观看捕鱼的过程,以之为乐。《春秋谷梁传》评价道:“常事曰视,非常曰观。”讽刺鲁隐公仔细地观看捕鱼乃是不合礼制的非常之举。

“观”还有一个读音guàn。《尔雅·释宫》中说:“观谓之阙。”古时宫门两侧建有两座高台,称作“阙(què)”,本为张贴法令、晓谕百姓之处,后来成为宫殿、宗庙、祠堂和陵墓前面的通用形制。双阙为观看法令之处,又可登而观望,故又称“观”。

据《史记·封禅书》载:“公孙卿曰:‘仙人可见,而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观,如缑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也。且仙人好楼居。’于是上令长安则作蜚廉桂观,甘泉则作益延寿观,使卿持节设具而候神人。”

缑(gōu)城即今河南偃师县,汉武帝曾多次前往,寻找仙人足迹。听从公孙卿的建议,汉武帝在长安城建蜚廉桂观,在重要性仅次于长安的离宫甘泉宫建益延寿观,俱高四十丈,一南一北,恰如双阙之形,等待仙人来居住。南北朝时期,同样向往成仙的道教遂将这一宫阙称谓拿来为己所用,因此而有后世的道观之名。

肉 能看见弯曲状肌理的一块肉

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 ——《荀子》

A

B

C

D

E

作为偏旁,“肉”字旁和“月”字旁总是混淆,这大概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因此,肉字旁常常被称作“肉月旁”。本文将帮助读者朋友们厘清这一混淆。

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块从动物身上切下来的肉,中间的短笔画表示肉的肌理。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两块这样的肉叠加起来就是“多”。金文字形C,中间增加了一条肌理,也有人认为中间的短笔画表示肋骨。小篆字形D,紧承金文字形而来。今天使用的“肉”字,里面讹变为两个“人”,完全看不出肉的肌理的样子了。

将“肉”的小篆字形D和“月”的小篆字形E做一个对比,就能够清晰地看到二者的区别:“肉”里面的两条肌理呈弯曲状,“月”里面则是两横。不过这两个偏旁今天都已经混淆为“月”字旁,比如“有”这个字的本义是以手持肉,下面却误写成“月”了。

《说文解字》:“肉,胾肉。象形。”“胾()”是切成大块的肉,“脔(luán)”则是切成小块的肉,因此段玉裁注解说:“胾,大脔也。谓鸟兽之肉……生民之初,食鸟兽之肉,故肉字最古。而制人体之字,用肉为偏旁,是亦假借也。人曰肌,鸟兽曰肉,此其分别也。”

人的肉称“肌”,鸟兽之肉称“肉”,不过后来就不加区别,人的肉,甚至包括人体的皮肤、肌肉和脂肪层也都可以称“肉”,并进而产生了针对人的肉体(人身)的惩罚:肉刑。

据说肉刑始于夏商周三代。西周时期,周穆王命吕侯作《吕刑》,原书已失传,今本《尚书》中存有《吕刑》一篇,其中记载了称作“五刑”的五种肉刑,分别是:墨,又称“黥(qíng)”,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割掉鼻子;剕(fèi),砍掉脚;宫,男人阉割,妇人幽闭;大辟,死刑。

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肉刑在汉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废除,起因是齐国名医淳于意犯罪当刑,小女儿缇萦上书称:“妾原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汉文帝深受感动,遂废除肉刑。《汉书·刑法志》载此事发生于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而且废除的是“肉刑三”,即黥、劓、剕三刑。

荀子在《正论》篇中曾批驳过“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之说。“治世”指治理得很好的上古时期。所谓“象刑”,是指按照犯罪程度的大小,让犯人穿上不同的服色,象征性地加以惩罚。比如用墨画脸代替刺字的墨刑,用系草帽带代替割鼻的劓刑,用割破衣服前的蔽膝代替宫刑,用穿麻鞋代替砍脚的剕刑,用穿上红褐色无衣领的衣服代替死刑。

荀子的观点则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在任何时代都是基本原则;“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刑罚应该和罪名相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治理得好的时代刑罚应该重,乱世则刑罚应该轻。

羽 羽毛上长有斜生的羽支

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左传》

A

B

C

D

E

《左传·隐公五年》载:“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考”指建成,“万”是舞名,“佾()”指乐舞的行列。这一年九月,鲁隐公为父亲鲁惠公的媵妾仲子修建陵寝,举行落成典礼的时候,要献演万舞,于是向大夫众仲询问执羽而舞的人数。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行,诸侯用六行,大夫用四行,士用二行。乐舞是调节八种乐器而传播八方之风,因此人数在八行以下。”自此开始使用“六佾”之礼,即六行乐人执羽而舞。

为什么要执羽而舞?八佾至二佾的详情又如何呢?

我们先来看看“羽”字是怎么造出来的,甲骨文字形A,很显然是两根羽毛的象形,羽轴上分别刻画出三根斜生的羽支。甲骨文字形B,羽轴上分别刻画出两根斜生的羽支。甲骨文字形C,下面的圆圈表示深植于皮肤中的羽根。也有人认为这两个圆圈表示手执之处,执羽而舞。金文字形D,加以规整化,跟今天使用的字形一模一样。小篆字形E,反而变得较为复杂。

《说文解字》:“羽,鸟长毛也。象形。”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解释说:“羽毛二枚并列,表示羽毛、翅膀。鸟被视为神灵的化身,所以在旗帜、兵器上装饰羽毛。小‘羽’指羽毛,大‘羽’指翅膀。”

现在回到执羽而舞的问题。古有万舞,分为武舞和文舞两种。《尚书·大禹谟》载:“舞干羽于两阶”。武舞即执干(盾牌)和斧钺而舞,文舞即执羽和乐器而舞。所谓“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这是说乐舞每行八人,天子之制使用八八六十四人,诸侯之制使用六八四十八人,大夫之制使用四八三十二人,士之制使用二八一十六人。

《论语·八佾》篇中曾有这样一则记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商亡后,周武王分封弟弟周公于鲁,并规定后世祭祀周公的时候特许使用天子的礼乐,因此周公之庙用八佾。掌握鲁国实权的卿大夫季孙氏本应使用四佾,但他竟然僭越,在自己的家庙中使用八佾!因此孔子才气愤地评价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不过,鲁隐公“初献六羽,始用六佾”,这说明在他之前,鲁国的国君们也都在僭越而使用天子的八佾之舞,从他开始方才回归诸侯本应遵从的礼制,“始用六佾”。

“羽”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羽”的字都与羽毛、鸟飞有关。和“羽”义项相近的还有两个常用字“翼”和“翅”,三者的区别,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辨析得非常清楚:“翼与翅是同义词,但翼较翅常用,构词能力较翅强。翼有遮护、辅助等义是翅没有的。羽是翅膀上的长毛,翼指翅膀,二字不同义。羽有时可当翅膀讲,如奋翼也可说奋羽;翼无羽毛义。羽毛羽扇,不作翼毛翼扇。”

《陈风图·宛丘》

(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大英博物馆藏

马和之,生卒年不详,钱塘人,南宋画家,擅画人物、佛像、山水,御前画院十人之首。他自创柳叶描,行笔飘逸,着色轻淡,人称“小吴生”。宋高宗和宋孝宗曾书《毛诗》三百篇,命马和之每篇画一图,汇成巨帙。其作笔墨沉稳,结构严谨,笔法清润,景致幽深,较之平时画卷,更出一头地。《陈风图》是《毛诗图》系列之一,根据《诗经·国风·陈风》中的十章诗意而绘。陈国为周武王灭商之后的封国,在现在的河南省淮阳一带,“其俗好巫鬼”,巫风颇为盛行,其民能歌善舞。

《陈风》首章《宛丘》就描写了祭祀巫舞的场面。诗曰:“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画面上两个巫师手持羽毛制作的舞具,正随着咚咚击缶声舞到酣处。众皆陶醉。“鹭羽”“鹭翿(dào)”都是用鹭鸶羽毛制成的舞蹈道具,像扇形或伞形。

灶 穴居的灶台上出没着直翅目的灶马

臼灶生蛙 ——《楚辞章句》

A

B

首先需要辨析的是:灶台之“灶”,古字为“”或“竈”,“灶”则是这两个字的俗体字,也是今天所使用的简化字。很显然,上面两个字太过繁冗,不宜书写,因此后人又造出了从火从土的“灶”,会意为烧火的土灶。不过,如此一来,古人发明灶时的原始形态以及造出这个字的思维方式也就尽数失去。

古时的灶,可不仅仅是烧火的土灶,其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含义。我们来看看本字“竈”的金文字形A,上面是一个“穴”,上古穴居,可以理解为在穴居之处建灶。不过甲骨文时代早已有地上宫室,因此也可以理解为掘穴建灶,原始的灶就是这样发明的。

那么,下面的字符到底表示什么呢?这个古怪的符号被学者们尽情地猜测,迄今尚无定论。有人说中间像是在地面上挖出的火道,两旁则是堆积的柴草,从字形上来看完全不像;也有人说像是蟋蟀一类的昆虫,因为灶台温暖,秋冬时节就躲在这里,但为什么造字的古人以此取意,却又无法解释。

徐锴则解释说:“穿地为竈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就此发挥道:“太古穴居野处,率穿地以为炊爨之处,此即竈之起原,故其字从穴。盖自初民始知用火以为熟食,而竈兴矣。”“爨(cuàn)”和“炊”同义。此说的意思大概是指下面的字符表示“用火以为熟食”,但详情却也语焉不详。

1941年,著名学者杨堃先生在《灶神考》这篇名文中认为这个字符乃是蛙形:“最初的司灶者或灶之发明者,恐属于以蛙为图腾之民族。”他引述段成式《酉阳杂俎·广知》中的记载:“灶无故自湿润者,赤蝦蟆名鉤注居之,去则止。”又引述《楚辞·天问》中诵唱的诗句:“水滨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恶之,媵有莘之妇?”讲的是商初名臣伊尹的故事。据东汉学者王逸的注解:伊尹的母亲梦见神女告知:“臼灶生蛙,亟去,无顾。”不久,臼灶中果然生蛙,她赶紧逃跑,回头一看,居住的城邑已被洪水淹没。因为没听神女不要回头的告诫,她也溺死,化为空桑之木,水干之后,伊尹从空桑之木中出生。长大后,伊尹很有才干,但因为出身不好,收养他的有莘氏便把他作为“媵(yìng)”,即陪嫁的侍从。有莘氏之女嫁于商王成汤为妃,伊尹便到了成汤那里当厨师,他向成汤分析天下形势,被成汤看中,得到重用。

杨堃先生就此认为:“臼灶乃指臼形之土灶而言……所谓‘臼灶生蛙’者……乃臼形之土灶,忽而生蛙之谓也。盖臼形之土灶本系挖地而为之,故有生蛙之可能。而且以理推之,似应先有蛙灶之神话作为背景,然后始有臼灶生蛙与伊尹生于空桑而养于庖人之传说也。”

就字形来看,倒也确像蛙形,后遂定型为小篆字形B,《说文解字》:“,炊竈也。”

不过,我倒觉得“穴”下面这个字符极像灶马之形。《酉阳杂俎·广动植之二》载:“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灶马属于直翅目穴螽科昆虫,一年四季都可见到,常出没于灶台,以剩菜和小型昆虫为食,此即“灶马”之“灶”的得名;又在直翅目中体型最大,“马”是六畜中最大的家畜,引申为“大”之意,此即“灶马”之“马”的得名。

灶马有粗大的六肢,体背隆起,恰像这个字符所描绘的形状。古人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足食之兆”,因此以此取象,寄寓着丰衣足食的美好愿望,“五祀”之祭所祭祀的住宅内外的五种神就包括灶神,其余四神为门神、户神、井神、中溜神(土地神)。后世祭灶所说的灶王爷骑马上天告状,不过是对“灶马”其名的误解而已。

非 鸟儿张开的两翅相背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论语》

A

B

C

D

E

F

“非”这个字使用最多的义项是错误或表示否定的副词,古今皆同。那么,它为什么可以表示否定呢?这就要从字形上来释疑了。

非,甲骨文字形A,对这个字形有两种不同的解说:一种意见认为下面即是两人相背之形的“北”,但为了区别于“北”,上面各添加了一短横指事符号;相背的人形两侧是刻意强调的手。整个字形会意为两人背道而驰。另一种意见,如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认为“像张两翅”,于省吾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诂林》则解释说:“凡鸟飞,翅必相背,故因之为违背之称。”

非,甲骨文字形B,这个字形可以确定为鸟儿“张两翅”之形。如果是两人相背,则断无从侧面能同时看到两只手的可能;而鸟翅上羽毛众多,仅以两根羽毛来示意,理所固然。正如戴侗早就指出过的“飞与非一字而两用”,古人先造出“非”,然后在此基础上再造出“飞”。请看“飛(飞)”的小篆字形C,“非”的甲骨文字形B正是下部张开的翅膀的截取图。

非,金文字形DE,大同小异,但请注意,这个字形不是“兆”。小篆字形F,笔画增加并延长,变得匀整,但再也看不出张翅之形了。

《说文解字》:“非,违也。从飞下翄,取其相背。”“翄”通“翅”。段玉裁注解说:“从飞下翄,谓从飞省而下其翄,取其相背也。翄垂则有相背之象,故曰非,违也。”与上面的字形分析一致。从两翅相背引申而表否定。

《论语·颜渊》篇中记载了孔子的一句名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指不合礼仪节度。那么,什么样的视、听、言、动可以称得上“非礼”呢?

《礼记·曲礼上》中规定:去别人家做客,“将入户,视必下。入户奉扃,视瞻毋回”。快进门时,目光一定要向下;“扃(jiōng)”指从外面关门的门闩,进门时要两手向心,好像捧着门闩一样,这是恭敬之举,同时,向下的目光不能回转,东张西望。

乘车时,“立视五巂,式视马尾,顾不过毂”。“巂”通“规”,指车轮转一圈;“式”通“轼”,车厢前面供人凭倚的横木;“毂()”是车轮中心的圆木。站在车上时,向前的视线要达到车轮转动五圈的距离;凭轼行礼时,视线只能达到马尾处;向后看时,视线不能越过车轮中间的圆木。

《礼记·曲礼下》中则规定:“天子视不上于袷,不下于带;国君,绥视;大夫,衡视;士,视五步。”“袷(jié)”指交叠于胸前的衣领,即“交领”,臣子看天子,目光上不能超过交领,下不能低于腰带;“绥”通“妥”,“妥视”即垂视,臣子看国君,目光要在面部以下,交领以上;“衡视”即平视,大夫的属下看大夫,平视即可;士的属下看士,可以左右旁视五步的距离。

“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凡是看人,如果看得过高,超过面部,都看到头上去了,那么就会显得傲慢;如果看得过低,都低到对方的腰带下面了,那么就会显得似有忧愁;如果在对方的左右乱看,就会显得奸诈。

以上就是“非礼勿视”的真实含义。今人更多用于男人不礼貌地盯着女人看,实在是大错特错!

后面三项就很简单了:“非礼勿听”,比如《礼记·曲礼上》“毋侧听”,侧着身子,支棱着耳朵,有偷听别人隐私之嫌;“非礼勿言”,说话要经过大脑,不要口不择言,瞎说一气;“非礼勿动”,身体的动作要庄重,不要轻浮。

《屏风后偷听恋人的女子》(屏風の後ろで恋人に盗み聞きする女)

铃木春信绘,江户时代

画面上,一对恋人依偎而卧,正在耳鬓厮磨,卿卿我我。屏风后,有个年纪尚幼的女子悄然坐在那儿,垂目屏息,一副“非礼而听”的样子。她大概是一位见习游女,需随身服侍等级较高的游女。从屏风上的松树景和女子和服上的雪压竹叶图案来看,时节大概是冬天。榻榻米上散落着两本书,男子手里还拿着一根烟管。屏风之前是肆意沉醉,屏风之后则敛容缩身。被偷听的人似乎毫不介意,而偷听者还是有些不自在吧。

象 最惹眼的就是长鼻子

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 ——《吕氏春秋》

A

B

C

D

E

《说文解字》:“豫,象之大者。”河南省古称豫州,如今简称“豫”,是否说明上古时期的中原地区出产大象呢?我们先从“象”的造字入手,层层解开这个有趣的疑问。

象,甲骨文字形AB,显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大象的样子,大象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长鼻,这个字形描画得非常清晰。金文字形CD,紧承甲骨文字形而来,虽然加以抽象化,但长鼻的特征仍然没有失去。小篆字形E,上部的长鼻变形得很厉害,不过了解字形的演变之后,还是能够看出大致的象的样子。

《说文解字》:“象,长鼻牙,南越大兽。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罗振玉先生对许慎的释义进行了详细的辨析:“今观篆文,但见长鼻及足尾,不见耳牙之形。卜辞……亦但象长鼻,盖象之尤异于他畜者,其鼻矣。又象为南越大兽,此后世事,古代则黄河南北亦有之。‘爲’字从手牵象,则象为寻常服御之物,今殷墟遗物有镂象牙礼器,又有象齿甚多。卜用之骨,有绝大者,殆亦象骨。又卜辞卜田猎,有获象之语。知古者中原象至殷世尚盛也。”

“中原象至殷世尚盛”,说得一点儿都不错,《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明确记载:“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

这段话讲的就是著名的“管蔡之乱”。纣王的儿子武庚联合管叔、蔡叔作乱,役使大象,为害东夷。周公用了三年时间平定叛乱,并作“三象”之乐纪念。据《礼记·内则》载:“成童,舞《象》,学射御。”周代的男孩子到了十五岁就要学习“三象”的乐舞,这属于武舞,还要练习射箭和御马之术,因此雅称男孩子十五岁为“舞象”之年。

《韩非子·解老》篇中有这样一段议论:“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韩非子是战国时人,可见至周代末年,黄河流域的大象早已经灭绝了。人们看到象骨而揣想活象的模样,因此“象”字引申出形象、象征、肖像等含义。

那么,为什么大象会灭绝呢?原来,这跟当时的气候变化密切相关。商、周交替之际,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比现在高大约3℃,学术界称作“仰韶暖期”,雨水丰沛,草木茂盛,适合大象生存。到了西周周孝王时期,《竹书纪年》载公元前903年长江、汉江结冰,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气候变冷期,黄河流域不再适合大象生存,因此韩非子的时代早就看不到活象了。而许慎所生活的东汉时期,更是把大象定义为“南越大兽”,只有在热带地区才能见到了。

彘 用箭射中野猪后捉回来驯养

命曰人彘 ——《史记》

A

B

C

D

E

马、牛、羊、鸡、犬、豕,这是古代中国的先民们最早驯化的六种家畜,合称“六畜”。其中猪的称谓最为丰富:豕(shǐ),豬(猪),豚,豖(chù),彘(zhì)。本文解说的是“彘”。

何谓“彘”?《说文解字》:“彘,豕也。后蹄废谓之彘。”段玉裁注解说:“废,钝置也。彘之言滞也,豕前足仅屈伸,后足行步蹇劣,故谓之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家畜之豕,以圈养之,食已则睡,睡起复食,不常出外行动,易致肥腯,而后蹄多废,大者尤然,故其行走迟难也。”

“腯()”是形容猪肥的专用字。按照上述说法,家猪因为贪吃贪睡,运动极少而导致后蹄退化,因此以与“滞”同音的“彘”命名。事实果真如此吗?

彘,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头猪,左边是一支箭(矢),显然是指用箭射猪。甲骨文字形B,这支箭射穿了猪的腹部。甲骨文字形C,射穿猪腹的是箭的省形。罗振玉先生解释说:“从豕身着矢,乃彘字也。彘殆野豕,非射不可得,亦犹雉之不可生得。”裘锡圭先生也在《文字学概要》中写道:“古代称野猪为彘。野猪是射猎的对象,所以字形在‘豕’上加‘矢’以示意。”

臧克和先生则在《汉字取象论》一书中认为“取‘矢’的竖直耸立的特点,来涵盖一类具有竖直耸立特征的事物”,并举文献记载:“《〈山海经〉图赞》:‘豪彘:则彘之族,号曰豪彘。毛如攒锥,中有激矢。’又《北山经》‘长彘’条:‘长彘百寻,厥髯如矢。’”因此得出结论:“皆可征‘彘’字从矢之义,殆取象象征其髯之刚,其毛如锥也。”

不过从字形来看,箭射野猪的形象非常鲜明,却并没有猪鬃刚如箭矢的样子。

金文字形D,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中间还是一支箭,左边仍然是猪的象形,右边的字符是什么呢?陈明远、金岷彬两位学者在《从甲骨文看史前狩猎与动物驯养》一文中认为这是一条猎犬,“强调用矢和猎犬捕猎”。小篆字形E,跟今天使用的“彘”字一模一样,除了“矢”之外,其余部分都看不出野猪的样子了,下部的两个“匕”显然是从金文字形讹变而来,但完全不知所云。

综上所述,“彘”的本义应为用箭射中野猪,捕获回来驯养成家猪,或用作祭祀。

《史记·吕太后本纪》记吕后最恨刘邦的宠妃戚夫人,刘邦死后,“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去眼”,挖掉双眼;“煇”通“熏”,“煇耳”即熏聋耳朵;“瘖(yīn)”指失语病,变成哑巴。

不仅如此,心肠歹毒的吕后还“召孝惠帝观人彘”。汉惠帝看到戚夫人的惨状,痛不欲生地说:“此非人所为。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从此不理朝政,没几年就病死了。

蜀 蜷起身子、眼睛突出的蚕

烈日已应惊蜀犬,炎云惟是喘吴牛 ——唐孙华

A

B

C

D

天府之国四川别称“蜀”,人们大多不知道为何有这样的别称,让我们先来看看“蜀”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蜀,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蜀,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段玉裁称,应为“桑中蚕”,如此一来这个字的意义就很清楚了,“蜀”就是蚕,上部的“目”是蚕头部的形状,下部的卷曲状是模仿蚕身体屈曲的样子。蜎蜎(yu`n),形容虫子爬行的曲躯蠕动的样子。甲骨文字形B,蚕的身体蜷曲得更厉害了。金文字形C,下面添加了一条虫来示意。小篆字形D,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楷体字形的下部直接变成了“虫”字。

《诗经·东山》有句:“蜎蜎者蜀,烝在桑野。”烝(zh8ng)形容众多,这句诗的意思是:众多的蚕儿曲曲弯弯地爬行在遍布桑林的田野。古代的四川很早就开始种桑养蚕,因此以蚕为图腾。李白《蜀道难》一诗开篇就说:“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蚕丛和鱼凫是古蜀国两位国王的名字,蚕丛显然更是直接以蚕为名为图腾。据《华阳国志》记载:“蜀侯蚕丛,其目纵。”蚕丛的眼睛是“纵”起来的,想一想“蜀”字的金文字形吧,上面那只大眼睛多么像纵起来的形状啊!这就是四川别称“蜀”的来历。正因为古蜀国早就开始种桑养蚕,因此盛产丝绸,著名的蜀锦、蜀绣行销全国,成为著名的丝织品。

有个成语叫“蜀犬吠日”,是少见多怪的意思。蜀地多雾,不常出太阳,因此每逢日出,群狗就狂吠不已。“蜀犬吠日”这个成语出自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屈子赋曰:‘邑犬群吠,吠所怪也。’仆往闻庸蜀之南,恒雨少日,日出则犬吠,余以为过言。”柳宗元说:屈原说群犬狂吠,是在吠奇怪的东西。过去我听说庸(古国名,在今湖北省竹山县东南)和蜀以南的地方经常下雨,很少出太阳,一出太阳就会群犬乱吠,当时我还以为这是夸大其辞呢!从此人们就用“蜀犬吠日”比喻少见多怪。

清代诗人唐孙华有诗:“烈日已应惊蜀犬,炎云惟是喘吴牛。”如同“蜀犬吠日”一样,吴地的水牛畏热,见到月亮就以为是太阳,喘息不已,这叫“吴牛喘月”。此诗称吴牛见到炎云也喘息,想来它们是多么希望见到阴云啊!

有趣的是,“蜀”还是一种动物的名字,这种神奇的动物记载在《山海经》中:“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东晋学者郭璞用韵文进一步描述了“鹿蜀”这种神奇的动物:“鹿蜀之兽,马质虎文,骧首吟鸣,矫足腾群,佩其皮毛,子孙如云。”《山海经》中记载着很多神奇的动物,现代人却都视之为传说,大概是因为当时的很多动物后来都灭绝了,如今不是每天还都在灭绝许多物种吗?“鹿蜀”大约也经历了同样的命运。

《王蜀宫妓图》

明代唐寅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唐寅(1470—1524),字伯虎,小字子畏,号六如居士,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代著名书法家、画家、诗人,“吴门四家”之一。

此图原名《孟蜀宫妓图》,俗称《四美图》,描绘五代前蜀后主王衍的后宫故事,有讽喻之意。画上题曰:“莲花冠子道人衣,日侍君王宴紫微。花柳不知人已去,年年斗绿与争绯。蜀后主每于宫中裹小巾,命宫妓衣道衣,冠莲花冠,日寻花柳以侍酣宴。蜀之谣已溢耳矣,而主之不挹注之,竟至滥觞。俾后想摇头之令,不无扼腕。”

画面上,四个宫女正在整妆待君王召唤。她们头戴金莲花冠,身着云霞彩饰的道衣,妆容精致,体态优美。这是唐寅工笔重彩仕女图的代表作品。仕女削肩狭背,柳眉樱唇,额、鼻、颔施以“三白”;衣纹作琴弦描,细劲流畅;设色鲜明,浓艳又不失清雅。

前蜀是五代十国政权之一,由王建所建,定都成都,历十八年即覆灭。

鳏 一条流泪的鱼

老而无妻曰鳏 ——《孟子》

A

B

C

孟子在《梁惠王下》篇中发过一段著名的议论:“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在这四种称谓中,“寡”“独”“孤”都很容易理解,唯独这个“老而无妻曰鳏”令人费解。“鳏(guān)”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可以代指老而无妻的男人呢?

“鳏”是后起字,金文字形A,下面是条鱼,上面是“眔”。在甲骨文字形中,“眔”是眼中流泪之形,郭沫若先生认为“当系涕之古字,像目垂泪之形”;加拿大学者高岛谦一先生和中国台湾学者高鸿缙先生则认为是“泪”的初文;中山大学陈斯鹏教授认为是“泣”的初文。也就是说,这个字形会意为一条流泪的鱼。

鳏,金文字形B,上下两部分结合得更加紧密。小篆字形C,规整化为左右结构。《说文解字》:“鳏,鱼也。从鱼,眔声。”许慎只说“鳏”是鱼,却没有说是什么鱼。其实“鳏”就是鳡(gǎn)鱼,是一种体量很大的鱼,重者可达三四十斤,甚至可达百斤,性情凶猛,以捕食其他鱼类为生。

托名孔鲋所著的《孔丛子·抗志》篇中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子思居卫,卫人钓于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之曰:‘鳏鱼,鱼之难得者也,子如何得之?’对曰:‘吾始下钓,垂一鲂之饵,鳏过而弗视也。更以豚之半体,则吞之矣。’子思喟然曰:‘鳏虽难得,贪以死饵;士虽怀道,贪以死禄矣。’”

卫人一开始用鲂鱼做饵,但鳏鱼视而不见;又用半只小猪做饵,鳏鱼这才上钩。可见鳏鱼体量之巨大,一口可以吞下半只小猪。

那么,“鳏”或“鳏夫”为什么可以指代无妻的男人呢?我们先来看看刘熙在《释名·释亲属》中的解释:“无妻曰鳏。鳏,昆也,昆,明也。愁挹不寐,目恒鳏鳏然也,故其字从鱼,鱼目恒不闭者也。”刘熙的意思是说鳡鱼的眼睛从来不闭上,因此以之比附无妻的男人。无妻的男人孤独无伴,忧愁郁闷睡不着觉,长夜漫漫,一直睁着眼睛,就像鳏鱼一样。金代诗人元好问有诗:“鳏鳏鱼目漫漫夜,盼到明星老却人。”这一意象就来自刘熙的释义。

李时珍则在《本草纲目》中解释说:“其性独行,故曰鳏。”意思是说鳡鱼性喜独来独往,因此命名为“鳏”,并进而以之比附无妻独行的男人。

鱼类没有泪腺,不会流泪。以上解释都没有涉及为什么用目中流泪的鳡鱼来组成“鳏”这个字的原因。其实,这应该是出自古人的附会。鳡鱼体型巨大,给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先用不闭眼和独行这两大特征来比附无妻的男人,再加以艺术性的想象,想象鳡鱼会因不闭眼和独行而流泪,从而比附无妻而深夜流泪的鳏夫。

从“鳏”的字形中可以见出古人造字思维之可爱。不过,“鳏”并不像孟子所言“老而无妻曰鳏”,凡无妻者、丧妻者皆可称“鳏”,与年龄无关。

植物篇

植物篇

            

柳 枝叶下垂的柳树

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白居易

A

B

C

D

《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杨柳就是杨树和柳树的合称,其实大谬不然。杨树树形高大,枝干挺拔,何来“依依”的娇弱之态?南朝诗人费昶也有诗:“杨柳何时归,袅袅复依依。”杨树同样也没有“袅袅”的娇弱之态。

柳,甲骨文字形A,许慎称之为形声字,但我们看字形,上为“木”,下面倒真像下垂的枝条,只不过有些变形而已。甲骨文字形B,下垂的枝叶的样子更加形象,因此我认为甲骨文中的“柳”字应该是象形字。金文字形C,变成了左右结构。小篆字形D,真正变成了左形右声的形声字。

《说文解字》:“柳,小杨也。”宋代《埤雅》一书说:“柔脆易生,与杨同类。纵横颠倒植之皆生。”段玉裁说:“杨之细茎小叶者曰柳。”种种说法都是把杨和柳视为两种不同的树种,其实这些都是错误的。《尔雅·释木》:“杨,蒲柳。”宋代《广韵》:“杨,赤茎柳。”可见最早的时候杨和柳是一个树种,杨是柳的一种——蒲柳,又叫水杨,一入秋就会凋零,故有“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的咏叹。

《战国策》中讲了一个故事:“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后来被总结为成语“百步穿杨”。养由基射的明明是柳叶,为何称为“穿杨”?这就是杨和柳本为同一树种的缘故。唐代还有一个很好玩儿的故事,也能够很好地说明杨柳一体。诗人李泌写诗讽刺杨国忠道:“青青东门柳,岁晏复憔悴。”杨国忠拿着诗去向玄宗李隆基告状,玄宗笑着说:“赋柳为讥卿,则赋李为讥朕可乎?”杨国忠明明姓杨,玄宗却说“赋柳为讥卿”,同样是杨柳一体的明证。

唐人传奇《炀帝开河记》中描写了一个生动有趣的传说。汴梁(今开封)的大渠修成后,为了避暑,隋炀帝亲自动手,与群臣及百姓将两岸都栽满了垂柳,当时的歌谣唱道:“天子先栽,然后百姓栽。”栽毕,隋炀帝御笔写赐垂柳姓杨,曰杨柳也。虽然是民间传说,但也间接证明了杨柳一体。

在古代诗文中,杨柳是常见的意象。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写道:“柳贵于垂,不垂则可无柳;柳条贵长,不长则无袅娜之致,徒垂无益也。”柳、留谐音,因此“柳”常常用来暗喻离别之情;加上柳条最长,因此古人总是折柳而别。白居易《忆江柳》:“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遥忆青青江岸上,不知攀折是何人。”施肩吾《折杨柳》:“伤见路旁杨柳春,一重折尽一重新。今年还折去年处,不送去年离别人。”有唐一代,人们离开长安远去,必在杨柳掩映的霸陵桥作别,因此才有李白的千古名句:“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垂柳依依袅娜,故用“杨柳腰”比喻女子苗条的腰肢。还记得白居易的名句吧?“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白居易的歌姬樊素是樱桃小口,另一名歌姬小蛮是杨柳之腰,各擅胜场。因为杨柳的这种特质,古人常常把妓院聚集的地方称作柳市花街或柳巷花街。

《唐人诗意山水册》之一

清代项穆之绘,纸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项穆之,一字莘甫,清代上元(今南京)人,擅画山水。《唐人诗意山水册》共十开,皆以唐人诗意入画,淡秀清雅。

此幅画的是醉吟先生《山游示小妓》诗意。“醉吟先生”即白居易。诗云:“双鬟垂未合,三十才过半。本是绮罗人,今为山水伴。春泉共挥弄,好树同攀玩。笑容共底迷,酒思风前乱。红凝舞袖急,黛惨歌声缓。莫唱杨柳枝,无肠与君断。”

蓄妓玩乐,始自东晋,唐代比较普遍。白居易诗中知姓名之妓便有十几个,最出名的自然是小蛮和樊素。这首诗写白居易携一个年方十五岁左右的小妓游玩山水。小妓尚青春,诗人已年老,风情不再,故劝其“莫唱杨柳枝”。画面上小妓着绿衫,背后一株柳树青翠茂盛。小妓抱一束柳枝欲折未折的样子,不知是否小蛮呢?

桑 用手去采摘桑叶

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 ——《诗经》

A

B

C

D

《诗经》中有一首题为《将仲子》的诗篇,是一个女子的自述。这女子和一位名叫仲子的男子相爱,但又畏惧流言蜚语,于是请求仲子不要来打扰她。其中有两句:“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仲子啊,请你不要翻过我家的墙,别弄折了我家的桑树。种桑养蚕是古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农事活动,在房前屋后大量种植。朱熹曾说:“桑、梓二木,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桑梓,父母所植。”因此古人就用“桑梓”借指故乡或乡亲父老。

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一棵桑树的样子非常形象。甲骨文字形B,桑树的样子更加美观。字形C是西汉瓦当上残存的“桑”字,这块瓦当出土于西安,仅存“监桑”二字,显然是受过阉割之刑的犯人养伤的蚕室遗物。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蚕室,这个优雅浪漫的名字,却被用来安置刚刚被阉割的犯人!小篆字形D,树上的枝叶换成了手的形状,突出了采摘桑叶的意象。

《说文解字》:“桑,蚕所食叶木。”种桑养蚕对古人的生活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古人把桑树称作神桑。据《山海经》记载,海外极远之处有扶桑树,高两千丈,两两同根相生,互相依倚,故名“扶桑”。太阳在下面的汤谷中沐浴之后,攀着扶桑的树梢冉冉升起,这就是日出之处。

古人跟桑树的关系甚至到了依恋的地步,佛教语有“三宿恋”之说,李贤解释道:“言浮屠之人寄桑下者,不经三宿便即移去,示无爱恋之心也。”竟至于用对桑树的爱恋来作譬!龚自珍有词:“空桑三宿犹生恋,何况三年吟绪。”“空桑”代指僧人或佛门,有人认为空桑乃是圣山,古籍中常见圣人生于或者活动于空桑的记载,但我认为此处的“空桑”是一个象征,寄于桑树下不经三宿便即离去,以示无爱恋之心,那么即使不在桑树下,心中也应该不存桑树之念,此之谓“空桑”。袁枚有诗:“颇似神仙逢小劫,敢同佛子恋空桑。”“小劫”与“空桑”对举,正印证了“空”非实指,乃是象征。

春秋时期,卫国的濮水之滨有个地方叫桑间,遍植桑树,青年男女都喜欢来到这里幽会,幽会就少不了歌舞,但是幽会的歌舞怎么可能庄重呢?自然活泼欢快,当然也缠绵暧昧,因此卫国的音乐就被称为“靡靡之音”,这就是所谓“桑间濮上之音”,历来被视为亡国之音。“桑间濮上”后来又由具体的地名抽象化为男女幽会的场所,甚至用来形容淫靡风气盛行的地方,真是玷污了一个浪漫雅致的好词!

屯 种子发芽从地面钻出来

屯,刚柔始交而难生 ——《易经》

A

B

C

D

E

F

“屯”这个字,今天只用于聚集、驻扎、屯田等义项,读作t%n;但它最初的读音却是zh$n,当作艰难讲。“屯”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

屯,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字形像待放之花苞与叶形”,张舜徽先生则认为中间的圆形像植物的种子,“凡植物播种在地,初吐芽时,其种子必丨(gǔn)出冒而在上,验之豆类,尤为易见。其他草木,靡不皆然”,“屯字即象其屈曲难出之形”。有过种植经验的人应该都见过这样的景象。该字形下面的一横代表地面。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

屯,金文字形C,种子的圆形部位被填实,下面是张开的叶芽,省去了地面。金文字形D,又添上了地面。金文字形E,变得复杂起来,上面的椭圆形仍然代表种子。不过,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形像“织物边缘的线头扎起的穗状饰物之形”,左民安先生认为“像古代缠线的工具,中间即为线团”,因此“屯”是“纯”字的初文,即丝织品。金文中屡有赐予“玄衣黹屯”的记载,“玄衣”是祭祀时所穿的青黑花纹相间的礼服,“黹(zh@)”指刺绣,“黹屯”即绣有花纹的丝衣边缘。这里的“屯”当为借字,因为“春”的甲骨文字形中也出现了“屯”这个字符,正是描述日光照射、草木发芽生长的情景,因此将“屯”释为种子发芽更有说服力。

屯,小篆字形F,将代表地面的一横移到了上面。《说文解字》:“屯,难也。象草木之初生,屯然而难。从屮贯一。一,地也。尾曲。”清代学者徐灏进一步解释说:“此篆从屮,曲之以象难生之意。从一,象地。屯之引申为留难之义,又为屯聚屯守之称。”《易经》屯卦中有“屯,刚柔始交而难生”的描述,草木初生,正是“刚柔始交”而艰难生长的生动写照。

“屯”的本义因此是艰难、困顿,比如“屯穷”意为困顿贫穷,“屯蹇”意为不顺利。草木艰难生长是一种迟滞的状态,因此“屯”引申为留难,阻留艰难,阻留于某地则为屯聚,此即《广雅·释诂》的释义:“屯,聚也。”

既然是迟滞状态,既然是阻留,那么“屯”一定只是一种暂时居留的状态,而不可能是长期居留。什么状态是最早的暂时居留呢?毫无疑问就是战争中的军队,因此军队的聚集和驻扎就称作“屯”。战国时期的《商君书·境内》中规定:“五人一屯长。”陈胜和吴广都当过屯长,颜师古解释说:“人所聚曰屯,为其长帅也。”

军队暂时“屯”于某地,让士卒们去垦殖荒地,以补充军粮,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屯田制度。据《汉书·西域传》载:“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则这一制度始于汉武帝,最初是军屯;后来又出现了招募无地农民垦荒的民屯;明代时,为筹措西北边防军饷,令盐商向边地纳粮,然后才能发给运盐的凭证,盐商为求便利,就在边地招募农民垦荒,称作商屯或盐屯。

朵 花朵下垂的样子

朵颐进芰实,擢手持蟹螯 ——柳宗元

A

B

C

D

“朵”是个后起的字,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木”,上面像花朵的形状。《说文解字》:“朵,树木垂朵朵也。”段玉裁解释道:“凡枝叶花实之垂者皆曰朵朵。”既然是花实下垂的形状,那么花儿当然就可以称为“花朵”了。

至于“耳朵”这一称谓,可作两种解释:一是耳垂下坠的形状跟花实下垂的形状相似,“树木垂朵朵”的说法可以径自改为“耳垂朵朵”,故称“耳朵”;一是花实下垂在树木旁边,因此“朵”字引申出两旁的意思,比如古人将正楼两侧的楼唤作“朵楼”,大殿的左右走廊唤作“朵廊”,均属这样的用法,耳朵刚好位于头部两旁,故称“耳朵”。

“朵”还可以用作动词,意思是“动”。这是因为花实累累下垂,轻风一吹就会随风拂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黄帝四经》一书,其中《十六经·正乱》一文中写道:“我将观其往事之卒而朵焉,待其来事之遂形而私焉。”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我将要考察蚩尤过去的所作所为而采取行动,静待蚩尤将来坏事做尽再配合采取的行动。这里的“朵”就是动词。

最奇特的是,“朵”和“颐”这两个字居然可以结合在一起!比如有“大快朵颐”这个词,意思是大饱口福。

“颐”的古字写作“臣”,也就是“颐”字的左边一半,金文字形B,这是一个象形字。段玉裁说:“横视之,则口上口下口中之形俱见矣。”这是咧开嘴笑时下巴的样子,不过画的时候把宽下巴竖起来了,里面的两个黑点代表牙齿。如果说金文字形还不是十分形象的话,那么我们以小篆字形C,可以看得很清楚:横过来看,上面是嘴巴的形状,下面往下凸起的部分是下巴,因此“颐”的本义就是下巴。

颐,小篆字形D,右边添加了代表头的“页”,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有一个成语叫“颐指气使”,意思是:不说话,光用下巴示意对方或下属如何如何做,傲慢的样子多么形象!还有“解颐”,意思是开颜欢笑,高兴得下巴都张开了。不过古时候的下巴包括口腔上下两部分,即上颌和下颌,而今天更多的是仅仅指下颌。咀嚼食物的时候,上下颌要共同运动,因此“颐”这个字就跟饮食扯上了关系。《周易》第二十七卦叫“颐”卦,通篇讲的就是饮食营养的养生之道,其中出现了“朵颐”一词:“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灵龟用于占卜,因此非常珍贵,用来比喻财宝。“朵颐”即鼓动下巴或腮颊咀嚼食物。这一卦是劝谕之辞,意思是:你不爱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反而舍弃自己的财富,艳羡地来看我鼓着腮帮子吃东西,这就十分凶险了!

柳宗元有诗:“朵颐进芰实,擢手持蟹螯。”芰(j#)实就是菱角。不张开下巴和嘴巴,菱角怎么能够吃进嘴里?这几乎是量身定做,专门用来解释“朵颐”的一句诗!鼓着腮帮子大嚼特嚼的必定是美食,因此“朵颐”一词又引申为向往、馋羡的意思。明代文学家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一书中曾经描述过一个官位空缺的有趣场景:“辛丑年,浙江吏部缺出,朵颐者凡数人。”用“朵颐”来形容觊觎官位的猴急模样,实在是太形象了!仅仅“朵颐”还不过瘾,古人又在前面加上了一个程度更深的“大快”,非常快活,那么这顿盛宴一定是大饱口福了!

“颐”跟饮食的养生之道扯上关系之后,又引申出保养的意思,比如颐神(保养精神)、颐年(保养延年)、颐老(养老)、颐养天年。又比如颐和园,就是取“颐养冲和”之意。

果 枝杈上有几枚圆圆的果子

杀敌为果,致果为毅 ——《左传》

B

A

C

D

有的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没有“果”字,因此一些通行的甲骨文字典中查不到这个字。但其实是有的,甲骨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主干是“木”,枝杈上有三枚圆圆的果子。甲骨文字形B,果实累累的样子煞是惹人喜爱。金文字形C,甲骨文字形强调果实多,而金文字形则强调果实大,“木”上只有一个大大的果实,里面的四个黑点表示果实中的籽粒。小篆字形D,“木”上讹变为“田”,看不出果实的形状了。

不过,即使有所讹变,但许慎还是清楚地知道“果”的本来形状,《说文解字》:“果,木实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徐锴进一步解释说:“树生曰果,故在上也。”古人造字,分类极其精细,长在树上的才能称“果”。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来看《周礼》的记载。周代有“甸师”一职,职责之一是祭祀的时候“共野果蓏之荐”。郑玄注解说:“果,桃李之属;蓏,瓜瓞之属。”大瓜称“瓜”,小瓜称“瓞(dié)”,“蓏(luǒ)”即指瓜类。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木曰果,草曰蓏”,木本植物的果实称“果”,草本植物的果实称“蓏”;还有学者认为“有核曰果,无核曰蓏”。瓜类既属在地的蔓生植物,又没有核,当然不能称“果”。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写道:“象形,树木结出果实之态,义指树木的果实。花朵绽开凋落后果实结出,所以,成长被喻为‘开花结果’的过程。由此,还有为了产生某种结果而‘果断’做出决定的用法。”这也是除了果实之外,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

果断、果敢,当然是引申义,那么这个义项是怎么引申而来的呢?《左传·宣公二年》中有一场战争的记事,乃是对古代战争形态的鲜明描述。

公元前607年,郑国和宋国进行了“大棘之战”,宋军惨败。不过,战争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狂狡是宋国大夫,“辂()”指迎上前去。狂狡迎战一位郑国士兵,士兵逃入井中,狂狡倒转戟柄把他救了上来,没想到这位士兵出井之后,趁其不备,反而俘虏了狂狡!

针对狂狡的行为,有君子发表了一段评论:“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禽”通“擒”。孔颖达注解说:“军法以杀敌为上,将军临战,必三令五申之。狂狡失即戎之礼,违元帅之命曲法以拯郑人,宜其为禽也。”这就叫“失礼违命”。狂狡虽然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做了好事,但却违背了军中之礼,活该被擒。

什么是军中之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就是。孔颖达继续解释说:“能杀敌人是名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强毅以立功。”也就是说,战争的目的、结果是杀死敌人,果断杀死敌人才能称“毅”,“毅”指强而有决断。狂狡无视“杀敌为果”的原则,毫无决断地拯救敌人,不能称“果毅”。

果断、果敢就是由“杀敌为果”的结果而来,是古人特别强调的军人的素质,后世因此设有果毅都尉、果毅将军之职。

《摘柿子》(柿の実とり)

铃木春信绘,约1767—1768年

这是一幅秋意盎然又春意旖旎的锦绘。“春信式”纤柔天真的女孩子爬到同样年轻的男子背上采摘柿子。果实累累的枝条从柴垣内伸出墙外,十分喜人,难怪女孩子急切想要采摘。柿子以橙色和黄色重复刷印,以突出饱满的立体感。少女体态这样轻盈,背负的一方看来一点也不吃力。整个画面色调温暖柔和,富有青春气息。

黍 散穗下垂,已经成熟的黍子

黍曰芗合 ——《礼记》

A

B

C

D

甲骨卜辞中屡屡出现“受黍年”的记载,这是在占卜这一年的黍子是否丰收,“黍”在古代农作物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黍,甲骨文字形A,一株黍子的形状被描画得栩栩如生。罗振玉先生解释说:“黍为散穗,与稻不同。”这个字形上部斜垂的三个三叉之形正是散穗的形象写照,由此也可知这是一株散穗下垂、已经成熟的黍子。

黍,甲骨文字形B,右边相同,仍然是一株成熟的黍子,左下角非常意外地添加了一个“水”旁。有的学者认为这不是水形,而是脱落的黍子的籽粒,但脱落的籽粒用几个小点示意即可,而这个字形中明明有一个表示弯曲流动的水的S形。因此可以确定,这个甲骨文的“黍”的确从“水”。

黍,金文字形C,左边是“水”,右边是“禾”,干脆将三叉的散穗之形简化为“禾”,虽经简化而更容易书写,但却也失去了黍子的原始形状。

黍,小篆字形D,变左右结构而为上下结构,上“禾”下“水”的中间添加了一个半圆形。有人认为这个半圆形乃是黍子散穗之形的讹变,也有人认为这个半圆形表示房屋,在房屋里面用黍子酿酒。

《说文解字》:“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种,故谓之黍。从禾,雨省声。孔子曰:‘黍可为酒,禾入水也。’”“黍”本是一个象形字,许慎却把它当成了形声字,进而将小篆字形下面的半圆形和水形看作“雨”,表声。这一释义很显然是错误的。

“黍”的本义是有黏性的谷物,去皮后称大黄米。中国社会科学院杨升南教授在《商代经济史》一书中把“黍”分为黏性和不黏性两个变种,他认为从水的“黍”字即是黏性黍,也就是许慎所说的“禾属而黏者”,不从水的“黍”字则是不黏性的黍。

按照杨升南教授的观点,孔子所言“黍可为酒,禾入水也”显然是指黏性黍,从水的“黍”字表示用水和黍子酿酒,上述“黍”的小篆字形也有人认为“这个半圆形表示房屋,在房屋里面用黍子酿酒”的看法,即由此生发而来。

用黍子酿成的酒称“黍米酒”或“黍酒”。杨升南教授写道:“凡谷类作物,黏者比不黏者优。黏者种植要细心,而收获量在同一面积的土地上,黏者要低于不黏者。”因此作为粮食的黍子和用黍子酿成的“黍酒”都极为贵重,非贫寒之家所能享用。

《吕氏春秋·审时》篇中有对黍子生长的精细观察:“得时之黍,芒茎而徼下,穗芒以长,抟米而薄糠,舂之易,而食之不噮而香。”“徼”通“檄()”,无枝为檄,“徼下”指黍子的根部不分枝杈;“抟(tuán)”,圆;“噮(yuàn)”,味美。适合农时的黍子,茎部长满细芒,根部不分枝杈,禾穗生满长长的芒刺,黍米圆而壳极薄,舂起来非常容易,吃起来则香而不腻。

如此美味的食物,一定为贵族阶层所享用,因此,“黍”也作为祭祀宗庙的祭品。《礼记·曲礼下》篇中载:“凡祭宗庙之礼……黍曰芗合。”专用于宗庙祭品的黍子称作“芗合”。“芗(xiāng)”专门用来形容谷子的香气。孔颖达注解说:“黍曰芗合者,夫谷秫者曰黍,秫既软而相合,气息又香,故曰芗合也。”“秫”也指黏性谷物。

禾 谷穗下垂,已经成熟的谷子

禾,嘉谷也 ——《说文解字》

A

B

C

D

商代的甲骨文中有大量“受禾”的卜辞,“受”是获得、得到的意思,“受禾”即卜问农作物禾的收成有多少,可见上古时期人们对粮食收成的关心。

禾,甲骨文字形A,一眼就能够看出这是一株栩栩如生的禾谷的形状。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禾苗之形,上像禾穗与叶,下像茎与根。”甲骨文字形B,左边形象地画出了下垂的谷穗。因此,这个字形更准确地说并非“像禾苗之形”,而是像一株已经成熟的谷子之形。金文字形C,不仅更美观,而且左边谷穗下垂的样子更加栩栩如生,仿佛微风吹过,谷穗犹能轻轻摆动一样。小篆字形D,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几乎跟我们现在使用的“禾”字没有任何区别。

《说文解字》:“禾,嘉谷也。二月始生,八月而孰,得时之中,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从上面的字形看得很清楚,“禾”本是一个象形字,许慎却用会意字来加以解说,这是由于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的缘故。而且,许慎还继承了汉代的五行学说,用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把“禾”字释义为从“木”,进而附会说:“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召集宾客编写的《淮南子》一书,其中《坠形训》篇中写道:“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故禾春生秋死。”东汉学者高诱注解说:“禾者木,春木王而生,秋金王而死。”意思是春天属木,木为王,秋天属金,金为王,因此“禾春生秋死”。这不过是汉人用五行生克理论来附会解释禾的荣枯而已,许慎正是继承了这一穿凿附会的错误学说。

至于许慎所说的“禾,嘉谷也”,这是因为粮食乃是维系人类生存的根基,因此美其名曰“嘉谷”。

综上所述,“禾”其实有广、狭两层含义。狭义的“禾”专指谷子,我们平时所说的“禾苗”,没有抽穗扬花的叫“苗”,已经抽穗扬花的才叫“禾”,因此,“禾”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才会出现下垂的谷穗。谷子的果实叫“粟”,脱壳后才是俗语所称的小米。

秦国丞相吕不韦集合门客编撰的巨著《吕氏春秋》有《审时》一篇,其中有对谷子生长的精细观察:“得时之禾,长秱长穗,大本而茎杀,疏穖而穗大,其粟圆而薄糠,其米多沃而食之强。”

“得时”指适合农时,这里描述的是正当农时而播种、生长的谷子的状态:谷穗的总梗称“秱(tóng)”,适合农时的谷子,长梗长穗,根大而茎稍小;谷穗中分枝的小穗称“穖()”,籽粒就像珠玑互相串连一样,适合农时的谷子,分枝的小穗个个饱满,中间又疏远而有间隙,这样组成的总穗才会庞大;谷子的果实称“粟”,谷壳称“糠”,适合农时的谷子,果实丰满而谷壳极薄;谷子脱壳后称“米”,也就是小米,适合农时的谷子,脱壳后的小米数量多且圆润肥美,可想而知吃下去之后有多么长气力!

广义的“禾”则泛指一切谷类,甲骨卜辞中的“受禾”即为泛指。

《画归余纪典图册》之“麦禾表瑞”

清代董诰绘,纸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董诰(1740—1818),字雅伦,浙江富阳人,清代名臣、著名画家董邦达之子。官至军机大臣、东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擢为文华殿大学士。董诰工诗词古文,精书法,善绘画,通晓军事。山水禀承家学,雅秀绝尘,与其父有“大、小董”之称。

《画归余纪典图册》共十二幅,每幅描绘一个前朝掌故。这幅画的是“麦禾表瑞”的故事。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闰六月,眉州、邛州田禾并一茎九穗;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闰六月,资州麦秀两歧。一茎九穗和麦秀两歧都是丰收和祥瑞之兆。画面上田畴间麦浪青青,农人皆为之喜悦不尽,奔走相告。

华 花蒂上开出花儿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诗经》

A

B

C

D

汉民族称华夏族,中国又称中华,“华”字如何演变成这样的称谓的呢?

华,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可以看得很清楚,上面是花朵的形状,下面是承托的花蒂,花蒂上开出花儿来,因此“华”的本义就是“花”。比如《诗经·桃夭》中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以前没有造出“花”这个字的时候,人们就用“华”来称呼“花”。“花”是后来才造的字,到了后世,凡是开花的意思都写作“花”,“华”的本义就此泯灭了。金文字形B,字形区别不大。小篆字形C,比金文字形画得更像花蒂承托着花朵。楷书繁体字形D,将花蒂和花朵的形状全都简化成了横竖结构,完全看不出花儿的形状了。简化后的字体跟“花朵”没有任何关系。

《说文解字》:“华,荣也。”许慎的这个解释,把同样作为花儿的通称的“荣”字跟“华”字混为一谈了。据《尔雅·释草》:“木谓之华,草谓之荣。”这是说木本植物开的花儿叫“华”,草本植物开的花儿叫“荣”。后来“荣”也用作花儿的通称。有个成语叫“华而不实”,是指光开花不结果,比喻那些外表好看,可是虚有其表却毫无实际内容的人和事物。《论语·子罕》中有句话:“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谷物抽穗扬花叫“秀”。这句话的意思是:庄稼出了苗而不能抽穗扬花,以及抽穗扬花却不结果实这两种情况都存在。“秀而不实”跟“华而不实”意思相近,都是只开花不结果的意思。

“华”是花朵,花朵有各种颜色,于是把黑白相间的头发称作“华发”,老年人白头发最多,又将老年人称作“华首”。花朵颜色艳丽,“华”又引申出华丽的意思,这就跟汉民族自称“华夏”接上了轨。《尚书·武成》:“华夏蛮貊,罔不率俾。”率俾(lǜ b@)是顺从之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华夏和四方的蛮貊部落,没有不顺从周武王的。孔颖达如此解释“华夏”的称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孔安国也说:“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因此“华夏”就是服饰华美的大国,这是先秦时中原一带国家骄傲的自称,以区别于落后的蛮夷部落,后世演变为中国的别称,“中华”的称谓也由此而来。

我国古代宫殿、陵墓等大型建筑物的前面都有华表,最著名的是天安门前的华表。为什么叫“华表”?很多解释都似是而非。其实原因还是跟“华”的本义有关。花朵颜色艳丽,因此“华”引申出彩色之意,特指彩色或花纹美丽的雕绘或装饰,比如“华轩”是指雕有纹饰的曲栏,“华衮”是王公贵族穿的多彩的礼服,“华幄”是指帝王所居的华丽的帷幄。“华表”上面雕有龙、白鹤和云纹等各种纹饰,因此称“华表”。

实 屋子里面有钱有粮

仓廪实则知礼节 ——《管子》

A

B

C

D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管仲的名言。“仓廪”是贮藏米谷的粮仓,谷藏曰仓,米藏曰“廪”(l@n)。仓廪实,恰好是“实”这个字字形的形象写照。

实,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贝”,古时以贝为货币,中间是什么东西呢?有人说是储物柜,里面的黑点表示储存的东西;有人说是个“田”字,有贝有田,代表有钱有粮。总之,这个字形会意为家里藏满了钱粮。金文字形B,屋子里面变成了“贯”字,“贯”是用绳子把钱串起来。小篆字形C,同于金文字形B。楷书繁体字形D,没有任何变化。简体字的下面简化为“头”,完全看不出屋子里面藏钱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实,富也。”这是“实”的引申义,本义应为充满,并由此而引申出诚实、事实、种子等义项;又可以引申为物资、器物,比如古籍中屡屡出现的“军实”一词,指军用器械和粮饷,由此再引申为包括俘虏在内的战果也称“军实”。还有“庭实”,指陈列于朝堂的贡献物品。

最有趣的是“口实”一词,今天都当作借口来讲,但是在古代,这个词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口实,顾名思义,最早的含义应该是口中的食物,语出《周易》中的“颐”卦:“观颐,自求口实。”“颐”是下巴,吃饭时下巴要咀嚼,因此引申为保养。此卦的意思是:观察研究养生之道,就要看他吃什么食物,拿什么来养活自己。孔颖达:“求其口中之实也。”高亨:“须自求口中之食物。”《汉官仪》:“口实,膳羞之事也。”都是这个意思。因此“口实”又可以引申为俸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即是此意。

“口实”既为口中的食物,那么口中经常议论、诵读的内容也可以称作“口实”。《尚书·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hu@)是成汤的左相,他在这篇诰中说:成汤灭夏,将夏桀流放到南巢这个地方,他思考自己的行为,很惭愧地说:我恐怕后代天天拿我这种行为来议论。孔安国解释道:“恐来世论道我放天子,常不去口。”“口实”因此引申为话柄,谈笑的资料。又可引申为借口,杜预解释道:“口实,但有其言而已。”意思是从口中说出来的,只有这些话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行动。

除了以上义项之外,“口实”还有一个最具体的含义,即口中所含之物。何休说:“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这是古人一项独特的习俗,死者入殓时口中要含着一些东西,所谓“死不忍虚其口”是也。而且这种口含之物,根据地位的高低而不同,据刘向《说苑·修文》一文记载:“口实曰唅”“天子唅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珠、玉、玑、贝、谷,等级分明。

《御制耕织图·耕第二十二图·入仓》

清代焦秉贞绘,康熙三十五年(1696)内府刊本,美国国会图书馆藏

《耕织图》是中国古代为劝课农桑,采用绘图的形式翔实记录耕作与蚕织过程的系列图谱,原为南宋绍兴年间画家楼璹(shú)所作,得到历代帝王的推崇和嘉许。康熙年间,江南士人进呈楼璹《耕织图诗》,康熙命内廷供奉焦秉贞重绘此册,亲自题序,并为每幅图制诗一章。时著名木刻家朱圭、梅裕凤奉旨镌版印制。《御制耕织图》含二十三幅耕图和二十三幅织图,焦秉贞虽然主要依据楼璹《耕织图》来创作,但每幅都做了调整。画作人物生动,表现力很强。

《耕图》系统描绘了粮食生产从浸种到入仓的具体过程。这幅是“入仓”,农人正肩挑背扛,络绎不绝地将收获的粮食纳入官仓,远处有秋林、牛棚。村民脸上都带着欣然之情。画上题诗曰:“霜点枫林似火然,千仓满贮赐从天。输官不假征催力,喜值如云大有年。”可以说是来自上位者的一厢情愿了。

来 一株成熟的麦子

贻我来牟,帝命率育 ——《诗经》

A

B

C

D

E

F

你来我往,来来去去,“来”字今天只有这一个义项,但是这个字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而且鲜为人知的是,“来”的造字过程不但极富趣味性和想象力,还和另外一个字发生了永远无法逆转的互换。这是汉语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来”的繁体字是“來”,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棵小麦的形状,中间是直立的麦秆,上面是左右的麦叶,下面是麦根。甲骨文字形B,上面的斜撇像成熟后下垂的麦穗。金文字形D,为了匀整起见,上面的麦穗变成了一横来示意。金文字形E,这是最有趣的一个字形,下面添加了一只脚,左边添加了表示行走的“彳”。小麦跟行走有什么关系呢?待会儿我们再来分析。小篆字形F,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说文解字》:“来,周所受瑞麦来。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张舜徽先生认为“一来二缝”应为“一来二锋”,即一麦二穗,“乃麦之嘉种,故许云瑞麦也”。不过许慎所说的“象芒朿之形”则是错误的,从甲骨文和金文看得非常清楚,上面不是麦子的芒刺,而是两片麦叶。那么细微的芒刺怎么可能看得清楚呢!

现在明白了吧?“来”的本义竟然是麦子!《诗经·思文》是一首歌颂周人先祖后稷的诗篇,其中称颂后稷“贻我来牟,帝命率育”,三国学者张揖在《广雅》中说:“大麦,也;小麦,麳也。”“”即“牟”,大麦;“麳”即“来”,小麦。这句诗赞美后稷为周人带来了小麦和大麦,命周人广泛种植,从而为周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这也就是许慎所说的“周所受瑞麦来”,并神话化为“天所来也”,上天所赐。

其实,麦子并非上天所赐。麦子原产于西亚,四五千年前自西向东传入中国的西北地区,周人称“贻我来牟”,正是麦子乃外来物种的形象写照,引申之,则正如许慎所说“故为行来之来”。不过,张舜徽先生则认为:“西土民食,以黍为主。而来与麦又屡见于殷墟卜辞,则中原之地,原自有麦。周之祖先,盖始得麦种于此,教民播殖。”此言仅指对周人而言麦种乃外来,并没有关联中原地区麦种的来源。

有趣的是“来”和“麦”这两个字永远无法逆转的互换。麦,甲骨文字形C,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麦子形状的“来”,下面是一只脚,会意为麦子是从外面引进而来的。这个字形跟“来”的金文字形E何其相像!因此,清代学者朱骏声说:“往来之来正字是麦,菽麦之麦正字是来,三代以还承用互易。”“麦”字字形下面的那只脚,正表示往来之来;而“来”字本身就是一株麦苗的象形。这两个字互换之后,沿用两千多年,再也无复各自当初的本义了!

委 女人准备把收割下来的庄稼运走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 ——《周礼》

A

B

C

“委”是个义项繁多的汉字。这个字的下面为什么是一位女人?古人最初在造出这个字的时候,到底反映了日常生活中的什么习俗?我们来看看造字者有趣的思维过程。

委,甲骨文字形B,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但会意的是什么意思,却众说纷纭。左民安先生解释道:“左边是一棵枯萎了的死禾,顶端弯曲下垂;右边是一个跪于死禾前的女人。所以‘委’就是‘萎’字的初文。”但是如果要描述禾苗枯萎而死的情状,为什么不直接画出枯萎的禾苗,而偏偏要让一位女人跪在禾苗旁边呢?如果这位女人是在悲泣枯萎的禾苗,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白川静先生则如此解说:“‘禾’为禾形头巾,乃稻魂(身居稻秧的神灵)之象征。‘委’表示头戴禾形巾、扮为稻神、翩翩起舞的女人之姿……女人躬身柔美而舞,故‘委’有低委、委从、委托之义。”白川静先生关于汉字的解说,过于将古人的生活同祭祀相联系,虽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但“委”的这个字形中,女人明明是跪坐于禾苗之前,并非是“头戴禾形巾、扮为稻神、翩翩起舞”。因此这种解说与字形严重不符。

我认为应该从古人日常生活的习惯入手来加以解说。遥想远古时期,大丰收的时候,男人负责收割庄稼,女人负责把收割下来的庄稼搬运到一旁堆积起来。“委”的字形中,禾苗低垂着头表示成熟了,女人半跪坐在禾苗旁边,正是要把庄稼运走或者已经运走堆积整齐的形象写照。在大理农村,现在还能看到这样分工合作的生动景象。因此,“委”的甲骨文字形会意为堆积庄稼。

委,甲骨文字形A,女人和禾苗换了个方向,这是早期文字不成熟的常见现象。小篆字形C,从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以利于竖行书写。

《说文解字》:“委,委随也。”徐铉进一步解释说:“委,曲也,取其禾谷垂穗。委,曲之貌,故从禾。”“委随”是顺从之意,这是引申义,“委”的本义是堆积禾谷。周代有“遗人”一职,据《周礼》载:“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委积”指储备粮食,“少曰委,多曰积”。这就是“委”的本义。由禾苗成熟之状引申出曲折之意,又由女人将成熟的禾谷搬运到打谷场引申出委托之意,女人将禾谷堆积到打谷场,又可以引申出丢弃之意……凡此种种,都是由“委”的本义引申而来。

有个成语叫“虚与委蛇”,形容敷衍应付,其中的“蛇”读y!。学者们多认为“委蛇”是联绵词,也可以写作“逶迤”。为《史记》作索隐的司马贞的解释最有趣:“委虵谓以面掩地而进,若蛇行也。”苏秦发迹前被人瞧不起,发迹后,“嫂委虵蒲服,以面掩地”。“虵”是“蛇”的俗字。苏秦的嫂子像蛇一样曲折前行的样子真是太形象了!

季 禾穗下垂的幼禾

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诗经》

A

B

C

D

E

“季”这个字,今天只当作季节讲,但是在古代,这个字的义项要丰富而且有趣得多。“季”字的上面为什么是“禾”呢?又为什么从“禾”从“子”取义呢?

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禾”下“子”。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只是“禾”的方向不一样。金文字形C,禾穗下垂的样子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下面的“子”形可爱活泼。小篆字形E,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几乎没有变化。

《说文解字》:“季,少称也。从子,从稚省,稚亦声。”许慎的意思是说之所以从“禾”,乃是“稚”的省写,而“稚”是幼禾之义,“季”从此取义,用作“少称”即幼儿的称谓。许慎认为“季”是一个形声字,但其实是一个会意字;而且许慎的解释太过弯弯绕,“季”的字形一望便知——“禾之子”,那不就是幼禾嘛!

今天通称的“禾苗”一词,在古代却大有区别。“禾”是谷类农作物的总称,何休注《春秋公羊传》:“生曰苗,秀曰禾。”“秀”是抽穗,抽穗之前称“苗”,抽穗之后才能称“禾”。我们看“季”的甲骨文字形,“禾”头部下垂的即是禾穗。金文字形C中禾穗下垂的样子尤其形象。

“禾”垂头向“子”,是为“季”。《淮南子·缪称训》中记载了孔子的一句话:“夫子见禾之三变也,滔滔然曰:‘狐向丘而死,我其首禾乎!’”高诱解释说:“三变,始于粟,粟生于苗,苗成于穗也。”古人相传,狐狸死的时候,头一定要向着藏身的土丘,孔子以此作比,表示自己要以禾为榜样。高诱注:“禾穗垂而向根,君子不忘本也。”“季”从禾从子,“禾之子”即禾之本;禾穗垂头而向的,就是抽穗之前的“苗”,“苗”即是“禾之子”。这才是“季”的造字本义!禾穗下垂的样子一定令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这个字的造字思维中,饱含着古人对禾的感激之情,以及像孔子一样的感叹。

“季”由此引申为最年幼的、排行最后的。古人关于兄弟姊妹的排行是:伯、仲、叔、季。最小的称“季”。《诗经·采》描述女子出嫁前,采摘浮萍,采集水藻,烹煮,设祭,最后“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尸”指代替祖先受祭的活人,这里是指斋戒后的最小的女儿充当“尸”。“季女”即幼女,最小的女儿。

《诗经·候人》的最后四句诗吟咏在外服役的家贫的吏卒思念自己的女儿:“荟兮蔚兮,南山朝。婉兮娈兮,季女斯饥。”“j~)”是云气上升,“婉娈”是形容女孩子娇美之词。早晨的南山云遮雾罩,我那可爱的小女儿啊,还在忍饥挨饿。真是让人心酸!

每季的最后一个月也称“季”,比如季春、季夏、季秋、季冬,由此引申而指春夏秋冬四季。这就是“季”指季节和四季的来龙去脉。

瓜 垂下的瓜蔓中间有个瓜

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 ——孙绰

A

B

瓜,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两边像瓜蔓,中间像果实,藤上结瓜。小篆字形B,接近金文。

朱熹说:“大曰瓜,小曰瓞。瓜之近本初生常小,其蔓不绝,至末而后大也。”瓞读作di9,大的叫瓜,小的叫瓞,因此“瓜瓞”连用比喻子孙繁衍,相继不绝,如《诗经·绵》中的诗句“绵绵瓜瓞”,就是这样的意思。有趣的是,古代官吏任职期满由他人接替称作“瓜代”。这个典故出自《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齐侯派连称和管至父驻守葵丘,在瓜熟的时节前去,约定明年瓜熟的时节派人来替代他们,但是驻守了整整一年,齐侯却没有派人来替代,于是两人准备作乱谋反。后来“瓜代”就成了接替官职的代名词。

日常俗语有“傻瓜”的称谓,这个字眼儿大家说得实在是太多了,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较真儿地问一问这个“瓜”是什么“瓜”,到底是黄瓜、西瓜还是哈密瓜?

“傻瓜”的来源跟古代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姜戎氏有关。《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述了范宣子对姜戎氏的谈话,其中说:“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意思是当初秦人追逐你们的祖先吾离,一直追逐到了瓜州。瓜州在今甘肃敦煌一带。据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考证,姜戎氏被赶到瓜州后,人们就把聚居在瓜州的姜姓人统称为“瓜子族”。又因为“瓜子族”人秉性忠厚,被人雇用时不懂得偷懒,只会埋头不停干活,勤奋老实,因而被当地人视为“傻子”,时间长了,就一概统称为“傻瓜”——意思到底有没有贬损还不定呢。清人黎士宏在《仁恕堂笔记》中记载:“甘州人谓不慧曰‘瓜子’。”甘州即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一带。至今甘肃、四川两省还把不聪明的人、愚蠢的人称为“瓜子”“瓜娃子”。

有个成语叫“瓜田李下”。“瓜田李下,古人所慎”,语出《乐府诗集·君子行》:“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君子要防患于未然,经过瓜田的时候,不要弯下身子提鞋;经过李树下的时候,不要抬手整理帽子。意思是免得主人以为你弯腰偷瓜,伸手摘李子,用这样的举止借以说明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避开容易招致嫌疑的地方。

民间俗语中把女子第一次性交破身称作“破瓜”,反映了民间文化的粗俗,因为“破瓜”本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比喻。古人用“破瓜”来指女子十六岁,因为“瓜”字破开是“二八”,二八一十六,正好用来比喻女子十六岁的美好年华。“破瓜”一词出自东晋孙绰所作的《碧玉歌》,碧玉是汝南王的爱妾,因为汝南王非常宠爱碧玉,于是作《碧玉歌》,共五首,其中两首中出现了“破瓜”一词:“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芙蓉陵霜荣,秋容故尚好。”“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赧,回身就郎抱。”“碧玉破瓜时”是指碧玉到了十六岁的时候和汝南王开始了感人的爱情,并最终嫁为人妾。

“破瓜”之所以被后人误解,都是这个“破”字在作祟。其实“破瓜”还写作“分瓜”,把“瓜”字分为“二八”。唐人段成式诗:“犹怜最小分瓜日。”李群玉诗:“瓜字初分碧玉年。”都是用的“分瓜”。明清时期,市民文化开始兴盛,“破瓜”一词进入了日常用语,变得粗俗化了。明代通俗作家冯梦龙的著名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破瓜”变成了“破身”之意:“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今一十九岁,七年之内,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王孙,一个个情迷意荡,破家荡产而不惜。”真是对“破瓜”一词的玷污!

《瓢箪、小鸟、胡蝶》

二代喜多川歌\绘

二代喜多川歌\,生卒年不详,去世于1831年前后,江户时代后期浮世绘画师。他原是恋川春町的门人,后成为喜多川歌\的门人。1806年歌\黯然离世后,他改称为二代歌\。他的画风与歌\晚期作品画风非常相似,很多锦绘、肉笔绘作品以“歌\”落款,让人难以分辨出于谁手。他还以二代春町的名字创作通俗小说作品。

这幅《瓢箪、小鸟、胡蝶》落款“歌麿”,实际是二代歌麿所绘。这是一幅花鸟小品,并非典型的歌\派画作。画面内容包括一枝开花结果的葫芦藤,一只黄凤蝶和一只红腹雀。瓜藤蜿蜒,富有韵律,鸟、蝶都活泼动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这幅画的题材与中国传统的“瓜蝶图”有暗合之处。“瓜蝶图”寓意“瓜瓞绵绵”,含有健康长寿、子孙兴旺的祝愿。

自然篇

自然篇

                       

黑 人的头脸套了一只脏袋子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欧阳修

A

B

C

D

E

元怀所著《拊掌录》记载了欧阳修的一则趣事。欧阳修与人行酒令,约定各作诗两句,每句中必须嵌入徒刑以上的罪名。一人曰:“持刀哄寡妇,下海劫人船。”欧阳修曰:“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四项都是徒刑以上的罪名。

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会意的是什么却众说纷纭。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认为“像人头面上有饰物形”,意思是古人生活环境很差,为避兽害,不仅头上戴有饰物,还将脸面抹黑作为保护色。此说较为牵强,因为这个字形上面的圆形物并不像饰物的形状。我认为下面是人形,人的头上套了一只袋子,头脸都套在袋子里面,自然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因此会意为“黑”。

再来看看“黑”字的金文字形BCD,显然也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会意的是什么仍然众说纷纭。谷衍奎认为金文对甲骨文字形加以繁化,“头面上有黑点,身上有饰物”,“后又将一定图案刺在头面上作为同族的标志,后又发展为假面具。所以‘黑’的初意应是把头面涂抹得看不清楚”。但是如上所述,饰物的形状并没有说服力。白川静先生则认为下面是“火”,上面是装有物品的口袋,“将橐中之物烤焦发黑,或变成黑色粉末,因此有了发黑、黑色之意”。但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下面明明都是人形,跟“火”的形状相去甚远。因此我认为“黑”的金文字形仍然紧承甲骨文而来:上面还是袋子,只不过袋子很脏,所以添加了很多黑色的粉末或烟灰,在表达“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的同时,再用身上、头脸上都溅满了黑色粉末或烟灰来进一步加强“黑”的意义表达。

黑,小篆字形E,在金文字形的基础上讹变得非常厉害,下面由人形和黑色粉末、烟灰讹变成了两个“火”的“炎”,上面讹变成了屋顶通气孔的形状。因此《说文解字》根据小篆字形解释道:“黑,火所熏之色也。”下面烧火,上面是烟囱,熏得发黑,故会意为黑色。楷体字形除了下面的“火”还存在之外,上面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古时以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为正色,根据五行学说,“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地谓之黄”,北方属水,黑色。据《礼记》记载:“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夏代崇尚黑色,举办丧事要在晚上,战事要乘黑马,祭祀要用黑色的牲畜。此后历经殷人尚白、周人尚赤之后,秦代又继承了夏代的传统。秦文公有一次出猎,捕获了一条黑龙,认为这是水德之瑞,于是秦始皇将秦朝定为“水德”,“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后来崇尚黑色的习俗才渐渐消退,更多的开始崇尚黄色了。黑色地位的低落大概跟佛教的兴盛有关,佛教把恶业称作“黑业”:“黑业者,是不善业果报地狱受苦恼处,是中众生,以大苦恼闷极,故名为黑。”

乌鸦全身黑色,因此也用“乌”来代表黑色。《小尔雅》:“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传说小鸦长大后,会衔食喂养母鸦,此之谓反哺,乌鸦因此被称作“慈乌”。古人还把年轻人叫作“黑头”,因为头发发黑的缘故。司马光写道:“黑头强仕之时,已登廊庙;黄发老成之日,还赏林泉。”黑头和黄发,多么鲜明的对比!以“黑头”而居高位者称“黑头公”,晋代的王珣,二十岁时与谢玄一起做桓温的佐吏,二人皆富有才干,桓温如此评价二人:“谢掾年四十,必拥旄杖节;王掾当作黑头公。”桓温不愧有知人之明,果然,谢玄不到四十岁就成为东晋名将;而王珣更是年纪轻轻就封侯。正应了吴伟业的这句诗:“谈笑阮生青眼客,文章王掾黑头公。”

古代早就有了“黑子”一词,不过最早可不是指太阳黑子,而是指人身上的黑痣,这倒跟“黑”的金文字形中的那些黑点非常相像。据说汉高祖刘邦的长相是:“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高鼻梁,高眉骨,美须髯,令人称奇的是左腿上居然还有七十二颗黑痣!且不论七十二颗黑痣如何可能,即使可能,那也类似于一种生理缺陷,搁在成王败寇的胜利者身上,却反而成了生具异相的证据!

赤 人在火上烤得红红的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孟子》

A

B

C

赤就是红色,但为什么指代红色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赤,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人形(“大”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个人形),下面是火,人在火上被烤得红红的,因此会意为火的颜色,即红色。金文字形B,接近甲骨文,火的形状更清楚。小篆字形C,人和火的形状仍然看得很清楚。

《说文解字》:“赤,南方色也。”古人将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称为正色。根据五行学说,五种正色又有方位的区别,即东方谓之青,属木;南方谓之赤,属火;西方谓之白,属金;北方谓之黑,属水;天(中央)谓之黄,属土。因此南方之神就是火神,名为赤帝祝融,立夏的时候要在都城的南郊祭祀赤帝,表示炎炎夏日就要来了。

中国有一个著名的别称叫作“赤县神州”,人尽皆知。这个称谓出自《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司马迁记载了一位叫驺衍的齐国人,他提出一种学说:“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驺衍的意思是说,在黄帝之前,天下非常之大,所谓“中国”仅仅占了八十一分之一,这八十一分之一叫作“赤县神州”。“赤县神州”之内又分为九州,即大禹治水后划定的九州: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这九州仅仅是中国之内的九州,中国之外还有九州,即大九州,即今天的世界范围。

我们一直有一个误解,认为古代的“天下”一词专指中国,因此而猛烈批判古人的“天下观”,批判这种认为中国是世界中心的自大心态。其实不然,从驺衍的理论中可看出,古人认为“天下”很大,中国仅仅占据其中的八十一分之一!

“赤县”之名,众说纷纭。一种说法是:《礼记·檀弓上》称周人崇尚赤色,而周天子直接管辖的千里王畿称作“县”,故称“赤县”。“神州”之名即出自“大九州”,不过大九州说法不一,这里仅介绍《淮南子·坠形训》中的说法:“东南神州曰农土,正南次州曰沃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并土,正中冀州曰中土,西北台州曰肥土,正北济州曰成土,东北薄州曰隐土,正东阳州曰申土。”取“大九州”起始的“神州”与“赤县”并举,故以“赤县神州”指代中国。

我们形容一个心地纯洁、毫无杂念的人,常常说这个人有“赤子之心”;形容那些人在海外却始终心怀祖国的人也常常使用“海外赤子”一词。“赤子”本义指婴儿,孔颖达解释道:“子生赤色,故言赤子。”颜师古解释说:“赤子,言其新生未有眉发,其色赤。”《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赤子之心”即婴儿之心,婴儿之心当然纯洁无瑕,没有丝毫杂念。这里又引申出忠诚、真纯的意思,比如赤胆忠心。火发出的红光非常明亮,因此段玉裁说:“赤色至明,引申之,凡洞然昭著皆曰赤,如赤体谓不衣也,赤地谓不毛也。”赤条条一丝不挂,裸露也是“赤”的引申义。

《浮世五色合 赤》

歌川国贞绘,1844年

歌川派是江户时代浮世绘各派中最大派系。歌川国贞(1786—1865),又称三代歌川丰国,是浮世绘艺术发展末期最受欢迎的绘师之一。他出身名门,以艳丽的美人画、生动的歌舞伎演员画著称。凡·高收藏的浮世绘中来自歌川国贞的作品多达159幅。

这幅画属于一组描绘五种颜色(“浮世五色合”)的系列作品之一,五色即“青、赤、白、黑、黄”,这幅画的是“赤”色。画面上一个女子正在准备刺身,拿一柄锋利厨刀托起绯红色生鱼片正要放入盘中。上方题满了当时著名的通俗小说家式亭小三马的句子,这些文字都与红色有关。标题底色、女子头饰、红唇、和服衬里、鱼片,这些鲜明的红色调形成呼应。国贞笔下的美人有一种妖艳之感,眉毛上挑,眼珠分明,鼻挺唇红,身姿健壮。这幅作品作为装饰常常出现在当代的和风料理店、寿司店中。

黄 人佩带着环形玉器

流黄出而朱草生 ——《淮南子》

A

B

C

D

E

F

辽宁牛梁河遗址近日出土了一位手握双龟的老人的遗骨,有专家称是黄帝的遗骨,证据之一是黄帝之“黄”在甲骨文中即是乌龟的形状。这真是无知者无畏。我们且来看一看“黄”字的原始字形及其演变。

黄,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至于像什么东西则众说纷纭。有人说像一支射出去的着火的箭,由火光而联想为黄色之意;有人说箭射中了靶心,靶心为了醒目起见,用赤褐色的泥浆涂抹,因而引申为黄色之意;还有人说像佩玉之形,上面是系带,中间是双玉相连,下面是穗子,这种玉后来就叫作“璜”;但是徐中舒先生则认为“像人佩环之形”,中间的圆环形就是佩环,并引《礼记·经解》“行步则有环佩之声”,来证明“此为佩玉有环之证”。徐中舒先生此说最有说服力。

黄,甲骨文字形B,称“黄”乃乌龟之形大概就是从这个字形附会的,但这个字形仍然承甲骨文字形A而来,只是形体略加变化而已。金文字形C,早期的金文字形继承了甲骨文的模样,但是晚期的金文字形DE,则区别很大,有学者认为此后的金文系统明显和佩玉有关,不再像此前的字形争议之大。仔细观察金文字形D,中间的玉和下面的穗子历历可见,上面是“止”,人的脚,佩玉行走,“行步则有环佩之声”,果然如此!这个字形最能证实“黄”乃“佩环之形”。金文字形E,上面编结系带的样子清晰可见。小篆字形F,同于金文。

《说文解字》:“黄,地之色也。”这是引申义,本义应当是佩璜。根据五行学说,黄为五种正色(青、赤、白、黑、黄)之一,居于中央,因此被古人崇尚,用作皇家的颜色。“璜”这种玉多为黄色,所谓“黄石为璜”,“黄”因此而引申为黄色。《淮南子·本经训》中记载盛世的若干特征,其中说:“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甘露、竹实、流黄、朱草都是祥瑞之物,“流黄”即指褐黄色的玉。

《淮南子·汜论训》中有言:“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征伐别国,不能杀黄口,不能俘虏二毛。“黄口”指幼儿,雏鸟的嘴巴是黄色的,因此借用来形容幼儿,至今口语中尚有“黄口小儿”的称谓。“二毛”指老人,老人头发斑白,半黑半白,故称“二毛”。根据古人的说法:“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因此也用“黄发”来指代老人。《尔雅·释诂》中说:“黄发、齿、鲐背、耇老,寿也。”“n!)齿”指老年人牙齿落尽后重生的细齿;“鲐”(t1i)是鲐鱼,背上有黄色斑纹,老年人背上若生斑,就称“鲐背”;“耇”(g6u)是老年人脸上的寿斑。古人认为这些都是老年人高寿的征象,都是值得祝贺的事情。

雷 闪电和雷声的交响

仲春,雷乃发声;仲秋,雷始收声 ——《礼记》

A

B

C

D

一个描述自然现象的“雷”字,成为了今天的网络流行语:“太雷人了!”“雷死人不偿命!”不过,巨大的雷声令人恐惧,同时也令人全身发麻,倒是跟“雷人”的情景十分相似。

雷,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像弯弯曲曲的闪电,两边的圆圈表示打雷的声音,整个字形像闪电和雷声的交响。金文字形B,中间还是闪电的形状,上下左右四个“田”字还是打雷的声音,很像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地雷的形状。之所以把表示雷声的小圆圈改为“田”字形,是因为刀刻不便,因此改圆为方形。金文字形C,在上面添加了一个“雨”字,变成了一个会意字,会意为雷雨交加。小篆字形D,把闪电去掉了。

《说文解字》:“雷,阴阳薄动,生物者也。”《春秋·玄命苞》:“阴阳合为雷。”《白虎通》:“雷者,阴中之阳也。”《淮南子·坠形训》:“阴阳相搏为雷。”以上解释都是从阴阳观念入手作出的,倒不如《礼记·月令》朴素的从自然现象入手的解释:“仲春,……雷乃发声;仲秋,……雷始收声。”

有趣的是,古人对打雷的声音能够传出多远有自己独特的界定。东汉章帝时,由于地方经费不足,有大臣向皇帝建议对食盐等日用品实行专卖制度,遭到尚书仆射朱晖的坚决反对,认为这是与民争利。汉章帝非常生气,朱晖却对众大臣说:“如果明明知道不能实行这项政策还‘顺旨雷同’,有负臣子的职责。”在朱晖的坚持下,这一政策最终没有实行。李贤解释“顺旨雷同”说:“打雷的时候,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百里称‘同’,故称‘雷同’。” “同”是古代土地的面积单位,方圆百里为“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方圆千里称“圻(q!)”,天子直接管辖的地盘是方圆千里,诸侯直接管辖的地盘方圆百里。后来就把随声附和或者观点与人相同叫作“雷同”。

在民间,对一个人恨到了极点,常常诅咒他出门遭“天打五雷轰”;形容一个人遭到了巨大的打击,是“五雷轰顶”。“五雷”到底是真的有五种雷还是被雷轰五次?《太平广记》从《神仙感遇传》中辑录了一则叫《叶迁韶》的故事。唐代有一个叫叶迁韶的人,幼年有一次在野外放牧,遇大雨便在大树下避雨,刚好这棵树被雷劈了,不过被雷劈开的地方随即又愈合了起来,无巧不巧,将雷公夹在了树中间。雷公伸胳膊蹬腿,吹胡子瞪眼,丑态出尽也出不来。叶迁韶拿了一块石头劈开树干,雷公这才脱身,临走前向叶迁韶千恩万谢,并约定过几天再在这棵树下见面。

到了那一天,雷公拿出一卷墨篆送给叶迁韶,说:“你按照墨篆中的办法可以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我共有兄弟五人,你需要雷的时候,只需呼唤一声雷大雷二,我们立马就会赶来打雷。不过雷五性格暴躁,没有什么危急的事情轻易不要叫他。”

从此之后,叶迁韶行符致雨,做了很多好事。有一次叶迁韶在吉州市喝得大醉,太守抓住了他,准备打他的屁股。叶迁韶大呼雷五,此时郡中正当大旱,只听霹雳一声,震耳欲聋,果然是雷五赶来,连续下了两天两夜的大雨,解除了旱情。叶迁韶就这样在江浙间周游,后来他的法术传了下来,被称为“五雷法”。

这就是“五雷”一词的来历,原是指的雷公兄弟五人。后来“五雷法”成为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法,“五雷”更进一步被理论化为金木水火土的五行之雷:东方木雷,南方火雷,西方山雷,北方水雷,中央土雷。

《雷》

铃木春信绘,1766年

这原也是一幅“绘历”,画中人物衣服的花纹中隐藏着表示大月的数字。大约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室内已支起暗绿蚊帐。女子似是沐浴更衣后,正打算就寝,又像是在等待约好来访的情人。此时外面忽然雷声隐隐。女子举起纤细的双手掩向耳朵,露出轻微的惧怕神情。她的身形体态显得非常柔弱,是一个典型的“春信式”美人。

一说,画中女子是听到远处仿佛传来情人的脚步声,故而将两手拢向耳后,朝声音来处扭过去,想听得更清楚些。构图简洁、刻画微妙的作品,往往经得起多种诠释。

雨 从天上降下密集的雨水

故人何许?浑忘了、江南旧雨 ——张炎

A

B

C

D

“雨”字最初读作四声“y&”,作动词用,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最上面的一横代表天空,从天空降下六滴雨水。甲骨文字形B,雨下得很“瘦”。金文字形C,雨水显得更加密集。小篆字形D,许慎称上面的“一”代表天空,下面的短横代表雨水,中间是覆盖的云层,“水零其间也”,但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都看不到云层的样子。

《说文解字》:“雨,水从云下也。”《周易·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云层厚密却不下雨,可见“雨”字最早作动词用,跟“水从云下也”的用法一样。《淮南子·本经训》中有关于汉字造字最原始的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这里的“雨”也是动词,下雨的意思。东汉学者高诱解释为什么会“天雨粟”:“仓颉始视鸟迹之文造书契,则诈伪萌生,诈伪萌生则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意思是说人一识字就会变得狡诈起来,不愿意再从事辛苦的农耕,而去追逐微不足道的利益,上天先“雨粟”,预示着天下人将要挨饿了。他接着解释为什么又会“鬼夜哭”:“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也。”意思是人类有了书写工具,就可以把鬼的罪状披露揭发给上天,因此鬼日夜号哭。

“雨”从下雨的本义引申为名词,读作“y^”,一直到今天都是这个读音,四声的读音在日常生活中被彻底废弃了,但其实有些读音是错误的,比如二十四节气的雨水、谷雨的“雨”都应该读作四声,当动词用。

有一句很雅的俗语叫“旧雨新知”,“旧雨”指老朋友,“新知”指新朋友。“新知”容易理解,“旧雨”是什么意思呢?老朋友跟下雨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典故出自杜甫。杜甫四十岁前后,过的是“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先是到长安应试,落第,然后向贵人投赠,最后才得到一个看守兵器库的小官儿。四十岁这一年,杜甫向唐玄宗献上了《三大礼赋》,得到唐玄宗的赏识,一些趋炎附势之辈认为杜甫前途不可限量,纷纷登门巴结,一时间门庭喧嚣。到了秋天,还是没有杜甫即将做官的消息,杜甫又得了疟疾,卧病在床,贫病交加。秋雨绵绵,过去那些巴结他的“老朋友”再也不登门了,以至门可罗雀。这时,一位姓魏的进士冒雨前来探望杜甫的病情,并告诉杜甫自己即将出外做官,特意来辞行。客人走了之后,杜甫思前想后,非常感动,于是写了一篇《秋述》,讽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又悲叹自己怀才不遇。在此文开头,杜甫写道:“秋,杜子卧病长安旅次,多雨生鱼,青苔及榻。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意思是说过去下雨的时候那些老朋友也来探望我,而今遇雨却都不来了。这是一句多么沉痛的话啊!

从此之后,“旧雨”就成为老朋友的代称,“今雨”或者“新雨”成为新朋友的代称,如宋人张炎《长亭怨》:“故人何许?浑忘了、江南旧雨。”

声 耳朵听到了击打磬的声音

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论语》

A

B

C

D

声,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下是“磬”的形状,磬(q#ng)是一种乐器,用石头或玉制成,悬挂在架子上,击打使之发出乐声;左上是绳结,把磬系着悬挂起来;右边是一只大大的耳朵。整个字形会意为:耳朵听到了击打磬的声音。甲骨文字形B,更加复杂化。据左民安先生解释:“是由五个部分拼合组成的一个字,左上部是‘磬’的形状,右边是一只手拿着一个敲打磬的小槌,中间有‘耳’和‘口’,表示‘话音入耳’就是‘声’。整个‘声’字,就是敲打石磬、传声入耳的意思。”解释得很清楚。

声,小篆字形C,五个组成部分唯独少了一个“口”,这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正如许慎所说:“从耳殸声。”“殸”是“磬”的古字。楷书繁体字形D,跟小篆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简化后的字体,各个组成部分仅剩下了用绳结系起来的磬,而且还变形得非常厉害,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声,音也。”不过在古人看来,声、音、乐三者区别甚大,《礼记·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简单而言,声是感于物发出的声音,音是咏唱而成的歌曲,乐是加入乐器伴奏演唱的乐曲。因此,《乐记》接着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意思是说,最终形成的“乐”是伦理之道,又是治理政事之道,因此必须由声知音,由音知乐,这样才能达到“德”的高度。

古人把音乐分为五声,即宫、商、角(ju9)、徵(zh@)、羽,分别相当于现在简谱中的1、2、3、5、6。这五声被古人称作正声,即纯正的乐声;与正声相反的称作淫声,指淫邪的乐声。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溱(zh8n)水和洧(w0i)水之上,青年男女在此聚会,举行歌咏比赛,互诉爱情,这种俗乐不符合孔子提倡的雅乐,因此被称为“郑声”。孔子曾经评价道:“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把郑声跟佞人相提并论,可见对郑声的厌恶之情,郑声因此被称为乱世之音。卫国的音乐也是淫声,卫国的濮水之上有个叫桑间的地方,同样是青年男女聚会歌咏之地,因此也被斥为淫声,并且还诞生了一个成语“桑间濮上”,以指代男女幽会的地方,桑间濮上之音被称作亡国之音。

《周礼》中规定:“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淫声如上所述;过声指悲哀和欢乐失之过分的音乐;凶声指亡国之声,如桑间濮上之音;慢声指惰慢不恭的音乐。这四类音乐都是严格禁止的。

在中医中,五声还被用来诊察病情,即呼、笑、歌、哭(悲)、呻。古人还把这五声与五行对应起来:“木在藏为肝,在音为角,在声为呼;火在藏为心,在音为徵,在声为笑;土在藏为脾,在音为宫,在声为歌;金在藏为肺,在音为商,在声为哭;水在藏为肾,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中医看来,这五声都能够显示病人的病情。

汤 太阳照耀的天然温泉

温液汤泉,黑丹石缁 ——张衡

A

B

C

D

“汤”在今天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都当饮食讲,比如菜汤、煲汤等,不过日本文化仍然承继了“汤”的本义“温泉”,而且直到今天还把公共浴池称作“汤屋”。

汤,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流动的泉水,右边是“昜”,“昜”是“阳”的古字,即太阳,表示经由太阳照耀而来的天然的温热。因此这个字形就会意为天然的温泉。古代传说中的日出之地就名为“汤谷”,可见太阳和“汤”的关系。金文字形B,右边的太阳还发出了光芒,进一步突出了被太阳照耀而变得温热的含义。小篆字形C,楷书繁体字形D,都和金文没有任何区别。简化后的简体字将右边的“昜”加以简化,完全看不出太阳照耀的原始含义了。

《说文解字》:“汤,热水也。”这其实是引申义,是从温泉的本义引申而来。古时把温泉称作汤井、汤泉、温液,张衡《东京赋》中有云:“温液汤泉,黑丹石缁。”“温液”“汤泉”都是形容温泉,“黑丹”指黑色丹砂,“石缁(z~)”指黑色石头,都是祥瑞之物。

“汤”由本义引申为热水,尤其是指滚烫的热水或者开水,这跟太阳照耀的意象相关。孔子曾经有过这样的名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看到善,就要担心自己赶不上它;看到不善,就要像把手伸到滚烫的开水中一样赶紧躲开。可见这“汤”的温度之高。

有一个常用的成语“固若金汤”,从中更可见“汤”的滚烫之意。这个成语比喻坚固的防御工事,但是“金汤”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可以比喻坚固呢?原来,“金汤”是“金城汤池”的缩略语。金属铸就的城墙当然坚固无比,是为“金城”;“汤池”是灌满了滚水的护城河。无水的护城河叫“隍”,有水的护城河叫“池”。《汉书·食货志》中说:“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班固借用神农氏之口说:即使有高达十仞(八十尺)的石头城墙,百步那么广的“汤池”,百万带甲的兵士,可是如果没有粮食的话,这座城最终还是不可能守得住的。

《礼记·王制》中有这样的规定:“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方伯”指一方诸侯之长。按照夏代的规制,王城周围千里的地域称为“王畿”,四海之内分为九州,其一为畿内,由天子亲自管辖,“王畿”和“畿内”又称作“县”,此之谓“天子之县”。方伯朝见天子的时候,要在“天子之县”的范围之内,设置供住宿和汤沐的场所,郑玄解释“汤沐”之礼:“给斋戒自洁清之用。浴用汤,沐用潘。”这是因为朝见天子事先要斋戒,还要沐浴,以示洁净。有趣的是,洗身体的“浴”要用“汤”,即热水;洗头的“沐”要用“潘”,即米汁。后来又把国君、皇后、公主等皇室成员收取赋税的私邑也称作“汤沐邑”。

星 众多的星星闪闪发光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李商隐

A

B

C

D

人们常常习惯说“日月星辰”,比如李商隐的诗:“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其实“星辰”在古人的用法中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星”是统称,如果细分的话,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才能称为“星”,“辰”是指二十八宿;又有“三辰”之说,日、月、星合称“三辰”。不清楚这些区分,有时候是读不懂古籍的。

星,甲骨文字形A,两侧的两个小圆圈代表星星,中间是“生”,草木滋长的样子。关于这个字形是象形字还是形声字,说法不一。认为是形声字的学者说,中间的“生”即是声符;认为是象形字的学者说,两侧的两个小圆圈代表“日”,日为阳精,阳气之精华,阳精分而为星,因此这个字形表示“日生为星”。甲骨文字形B,星星共有五个。金文字形C,上部变为“晶”,但此字中的“日”不是指太阳,而是指星星,“晶”就是“星”的象形,意为众多的星星闪闪发光。小篆字形D,同于金文字形。楷体字形是去掉两个“日”的省写。

《说文解字》:“星,万物之精,上为列星。”“列星”即排列在天空中定时出现的恒星。古人将恒星视作万物之精华,固定罗列于天空之上。因为星辰众多,所以引申为许多点状物都称作“星”,比如定盘星、准星、一星半点、五星上将,妇女装饰面颊的美容花点也称作“星”。白发在黑发中很醒目,就像星星在黑暗的天空中闪闪发光,因此又可引申为鬓发斑白,蒋捷《虞美人》词:“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夜空中的星星非常明亮,因此,又将女人明亮的眼睛比喻作“星眼”,“笑开星眼,花媚玉颜”,这是多么美丽的意象啊!

秉承阴阳观念,古人将星星分为吉星和凶星。恒星当然属于吉星,而彗星一类不固定的星星就属于凶星,又称孽星、妖星、变星。明代人认为福、禄、寿三福神属于吉祥之星,称作“三星”,大学士李东阳有《三星图歌寿致马太守》:“福星雍容丰且都,翩然骑鹤乘紫虚。禄星高冠盛华裾,浮云为驭鸾为车。寿星古貌长骨颅,渥丹为颜雪鬓须。”

星辰虽然众多,但还有许许多多不明亮的无名小星,古人于是把“小星”作为妾的代称。这一称谓出自《诗经·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嘒”(hu#)指星光微弱。《毛诗序》如此解说:“《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这是政治挂帅的解释,真实情况是妾因为身份低贱,不敢跟主人同床一夜,见星而往,见星而还,免得正房妒忌。《金瓶梅》中西门庆的正妻名叫吴月娘,恰恰暗示别的妾都是“小星”而已。

《五星二十八宿神形图》(局部)

(传)唐代梁令瓒绘,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藏

梁令瓒,蜀人,唐代画家、天文仪器制造家,工篆书,擅画人物。官率府兵曹参军。开元九年(721),唐玄宗命僧一行改造新历(大衍历),梁令瓒负责创制黄道游仪木样,后又与一行创制浑天铜仪。

《五星二十八宿神形图》原分上下两卷,描绘五星(岁星、荧惑、镇星、太白、辰星)及二十八星宿对应的人物神怪图像。每星宿一图,或人或兽,或人身兽首,每图前有篆书说明。今仅存上卷的五星和“角”至“危”十二宿。第一幅是岁星,即木星,“豪侠势利”;第二幅是荧惑星,即火星,因其时明时暗,行踪不定,故名“荧惑”,形象是“娇暴公子”;第三幅是镇星,即土星,是“以黑烟雾为宫”的“御史”;第四幅是太白星,即金星,形象为神妃;第五幅是辰星,即水星,乃一博学“功曹”。此卷设色古艳,人物似吴道子风格。经考证图中人物造型及其法器都属佛教密宗。

光 一个人执烛照明

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 ——《诗经》

A

B

C

D

E

F

《诗经·韩奕》是一首描述韩侯受封入觐、迎亲、归国的诗篇,其中吟咏韩侯迎亲的盛大仪仗:“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百两,一百辆车,特指结婚时所用的车辆;彭彭,盛多貌;八鸾,挂在马衔上的八个鸾铃,每辆车四马八鸾;锵锵,鸾铃清越的鸣声;“不”通“丕”,大,“不显其光”即大大地显露韩侯的荣耀。此处的“光”当荣耀讲,这当然是引申义,那么,“光”的本义到底是什么呢?

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面朝右、屈膝跪坐着的人,上面是“火”。甲骨文字形B,此人面向左跪坐,头顶是熊熊燃烧的火焰。金文字形CD,头上的火焰加以简化,但火焰燃烧之状仍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火焰下面很明显是一个女人。小篆字形F,下面不大看得出人形了,讹变为“儿”。

《说文解字》:“光,明也。从火在人上,光明意也。”“光”这个“从火在人上”的字形引发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刑罚,用火来烧跪着的犯人的头发;有人认为跪着的是男奴或女奴,将可燃物放进火盆之类的器物中,然后置于男奴或女奴的头顶来照明;白川静先生认为上面的火焰乃是火种,下面跪着的人是守护火种的神职者,因此“光”本指护火的圣职者。这些解释都是不了解古人如何照明的方法所致。

徐灏早就说过:“光从人持火。”这个“火”即古人照明所用的“烛”,但不是今天的蜡烛。郑玄注《仪礼·士丧礼》:“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燎”即“庭燎”,以芦苇为干,用布缠裹,再用油脂浇灌;将“庭燎”举起来就叫“烛”。因此古时的“烛”其实就是火炬。

《礼记·少仪》中有“执烛抱燋”之句,尚未燃着的火炬称“燋(qi1o)”。何谓“执烛抱燋”?尚秉和先生说:“薪之燃甚速,故亲执其既燃者,复抱未燃者,以待续爇。”燃火曰“爇(ru7)”。古时饮宴,有专门负责执烛的人,不仅要坐在屋角,而且不参与辞让或作歌,怕的是不专心而引起火灾。

《管子·弟子职》:“昏将举火,执烛隅坐。”《礼记·檀弓上》:“曾子寝疾,病……童子隅坐而执烛。”前者是弟子执烛坐在屋角,后者是童子执烛坐在屋角。可见“光从人持火”的意思就是“执烛隅坐”,并非是刑罚,也并不一定非要使用男奴或女奴,更非守护火种。魏晋之前,古人皆席地而坐,坐姿乃为跪坐,“光”字形下面的人正是跪坐之姿。

林义光说得很清楚:“古者执烛以人,从人持火。”张舜徽先生也说:“凡以火照物者,恒伸手高举其火。光字从火在儿上,谓火光高出头上,非谓人头之上有火也。”这就是“光”字“从火在人上”的本义,极其形象地反映了古人执烛照明的情景。

《秉烛夜游》

南宋马麟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马麟(约1180—1256后),祖籍河中(今山西永济),后迁居浙江钱塘。宫廷画家马远之子。马麟画承家学,擅画人物、山水、花鸟,用笔圆劲,轩昂洒落,画风秀润处过于乃父,颇得宋宁宗赵扩、皇后杨氏称赏。

《秉烛夜游》是一幅团扇画,取材于苏东坡《海棠》诗:“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画面上是夜色掩映的深堂廊庑,昏暗中庭院烛光高照,映出园中盛开的海棠。一士人据太师椅当门而坐,细细品味这良夜花光。马麟以工致细腻的手法,表现园苑亭廊的布局之美,及夜色、烛光、花雾的深浅浓淡,虽尺幅之地,却觉兴味幽深。

水 流水和溅出的水滴

以鉴取明水于月 ——《周礼》

A

B

C

D

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说:“甲骨文水字繁省不一。”这是因为流水变化无方,古人描摹水形的时候也就纵横恣肆,反正只要能够画出流水的模样就行了。因此,本文所列举的“水”字仅仅是甲骨文中的一小部分。

水,甲骨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中间是一道水流,两旁是水滴之形。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则认为:“中间为主流,两旁为细流。”甲骨文字形B,中间又添加了一道水流。金文字形C,小篆字形D,都大同小异。

《说文解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王襄先生在《古文流变臆说》中就此辨析道:“水之中尽为流水之象,两旁短画为断续之支流或其波澜。契文之水之偏旁有作水流曲线及数点短画诸形……许氏微阳之说,杂用五行家言,未足以说字。”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也批驳说:“水乃纯象形字,横看自见。许必附会阴阳五行之说,最是一病,学者不必为其所惑也。万物以水为最平,故《管子·水地篇》云:‘水者,万物之准也。’是已。今上海人读水如矢,亦取平义。”

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因此古人把水称作“上水”,意即第一位的饮品。据《周礼》记载,周代有“浆人”一职,职责之一是“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

这是周天子的六种日常饮料。第一种就是水;第二种是浆,指酢()浆,一种含有酸味的饮料,也有人说是“水米汁相将”的米汤;第三种是“醴()”,即甜酒;第四种是“凉”,指薄酒,也有人说是将米、麦炒熟后捣成粉末,用凉水搅拌做成的薄粥;第五种是医,指梅浆,梅子的浆汁,也就是今天常喝的酸梅汤,也有人说是用粥加曲糵酿成的甜酒;第六种是酏(),指很清的稀粥,也有人说是将麦芽糖溶于水制成的甜饮。此“六饮”又称“六清”,因为这六种饮料的共同特点都是味道清淡。

除了饮用之外,水还用以祭祀,称作“玄酒”,这是因为水深则色黑的缘故;又称“清涤”,取其清澈皎洁之意。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烜氏”一职,“烜(xuǎn)”是火盛之貌,因此司烜氏的职责就是掌管火禁之事,同时“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以鉴取明水于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烛,共明水”。“遂”通“燧”,指铜制的阳燧,向日取火;“鉴”是青铜所制的大盆,所谓“取明水于月”,其实指的就是露水,《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称为“上池之水”;“齍”通“粢()”,泛指谷物。明火、明水、明粢、明烛之所以都有一个“明”字,是指取日月阴阳之洁气,专供祭祀。

火 地面上三股火焰上腾,迸出火星

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周礼》

A

B

C

D

E

“火”,这么简单的一个字,有趣在什么地方呢?

火,甲骨文字形A,很显然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地面上三股火焰上腾之状。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甲骨文字形C,一股火焰旁边迸射出火星。值得注意的是“火”和“山”的区别,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说:“甲骨文中火字与山字形近易混,当据具体辞例辨别之。”

火,金文中尚未发现独体字,金文字形D是金文“炎”字的偏旁,晚清学者林义光在《文源》中形容为“光焰迸射之形”。小篆字形E,彻底与“山”字区别开来。白川静先生就此解说道:“古字原为火苗的整体之形,今字‘火’为火苗之上火星飞散之形。”张舜徽先生则观察得更加仔细,他说“火”的甲骨文字形和金文的偏旁“皆半圜形,像火之上锐下阔,旁有火星迸出也”。《周礼·考工记》载“火以圜”,郑玄解释说:“为圜形似火也。”自篆体之后,“而圜形不可见矣”。

《说文解字》:“火,燬也。南方之行。炎而上。”汉代盛行五行学说,因此将“火”释为“南方之行”不过是对阴阳家言的附会。至于说“火,燬也”,刘熙在《释名·释天》中解释得很清楚:“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

《论语·阳货》篇中,宰我对孔子建议,希望缩短为父母守三年之丧的规定时说:“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同旧谷、新谷一样,“钻燧改火”也是表示时间的变迁。但什么叫“改火”呢?“燧”即木燧,古人出门要随身携带,以便钻木取火。不过古时所钻之木,要随着四季的变更而换用不同的木材,这叫“改火”或“改木”。东汉学者马融解释说:“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为什么要“改火”呢?《周礼》中有司爟(gu3n)一职,“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贾公彦注解道:“火虽是一,四时以木为变,所以禳去时气之疾也。”禳(r1ng),去除。之所以换用不同的木材,是为了去除时疾,比如春天用榆木和柳木,夏天再用就会有毒,因此要换用适合夏日所用的枣木和杏木。

《木兰辞》中写道,木兰打完仗回到家,恢复了女儿身的装扮之后,“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按照北魏兵制,士兵十人为一“火”,十人共用一个灶吃饭,灶要生火煮饭,十人同“火”而食,故称“火伴”。唐代沿用了这一建制,据《新唐书·兵志》载:“十人为火,火有长。”可见“火伴”本来是一个军事术语,后来词义从同灶吃饭的士兵扩展成了同伴的称谓,“火”字也添加了一个单人旁,写成“伙伴”了。“伙食”“伙房”“伙夫”“同伙”的称谓也是由此而来。

《田园旅人 堤上借火》

(田園の旅人 堤上の煙草のもらい火)

铃木春信绘,约1767—1768年

日本江户时代,无论男女都喜欢用细长的烟管吸烟。和这种烟管相配的是切细的烟丝,放到烟锅里,点燃后就可以慢慢地享受一段迷离时光。烟管大多制作精美,配套的还有烟丝包、皮套、布袋、烟盒等。在风月文化中,吸烟也是游女和客人交流感情的活动之一。这幅画描绘了清旷的田间,一个旅人向坐在堤上小憩的女子“借火”点燃烟管的情景。水田中是嫩绿的秧苗,远处有骑马赶路的行人,有小小房舍。年轻男女凑近烟管的姿态,显得亲密有情。

川 三股大水和其中飞溅的水沫

予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 ——《尚书》

A

B

C

D

E

看到“川流不息”这个成语,相信人们的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河水奔腾的景象。“川”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甲骨文字形A,两边是河岸,中间是流水。也有人认为是三股大水之形,还有人认为中间的三点表示水流中的旋涡。甲骨文字形B,更为繁复,似乎更应该理解为三股大水和其中飞溅的水沫或旋涡。甲骨文字形C和金文字形D,再到后来的小篆字形E,都省写为弯弯曲曲的三道笔画,跟今天使用的“川”字一模一样。

《说文解字》:“川,贯穿通流水也。”《尚书·益稷》篇中记帝禹的话说:“予决九川,距四海,濬畎浍距川。”意思是说:我疏通了九州的河流,使它们流入四海,挖深疏通了田间的大水沟,使它们流入大河。“濬”通“浚(jùn)”,深挖疏通之意;“畎(quǎn)”本来写作“く”,读音相同,也就是“川”字的一弯,指田间最小的水流;“浍(kuài)”本来写作“巜”,读音相同,也就是“川”字的两弯,两“く”相合,指田间较大的水流;田间的畎、浍被深挖疏通之后,流入的大河就称作“川”。

《尔雅·释水》中还有古人关于“川”的更有趣的辨析:“湀闢,流川;过辨,回川。”“湀(guǐ)闢”也作“湀辟”,指贯注无阻的流水,即所谓“流川”,通流之川,也有说是深水处。“过辨”,郭璞注解说:“旋流。”邢昺进一步注解说:“回,旋也。言川水之中有回旋而流者,名过辨也。”也有说“過(过)”通“涡”,旋涡。此即所谓“回川”,回旋而流之川。

民国学者沈兼士曾有论说:“湀闢流川,过辨回川,名虽各异,事实相成。水回旋处必深满,及其盈科而出,势更汹涌。《尔雅》特析其本末为旋流与通流,以注湀闢过辨之转语耳。解者若认旋流与通流为截然两事,则泥矣。”他的意思是说,旋流为本,深满到一定程度则汹涌而出,发展为贯注无阻的通流,其实不过是一条大川的不同状态而已。

《周礼·考工记》载:“凡天下之地势,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因此而有“山川”一词。《尚书·禹贡》记帝禹“奠高山大川”,高山指五岳,大川指四渎。所谓“四渎”,指古时最大的四条河流——长江、黄河、淮水、济水。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掌管玉器以及用玉器来祭祀的“典瑞”一职,“璋邸射以祀山川”。“璋”是形状像半个圭的玉器,“邸射”指璋的上部削尖,用以祭祀山川。同时还要将马沉入河中,这就是山川之祭。

今日四川省的得名,始于北宋所置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称“川峡四路”;元代设“四川行中书省”,简称“四川行省”。四川者,岷江、沱江、黑水、白水四大川也。

大川出山则必有平野,因此“川”引申为平野、平地,比如一马平川、虎落平川之“平川”,即指广阔平坦之地。又引申为旅途,比如“川资”,指旅途所需的路费。古人旅行,以水路乘船最为快捷,故将路费称作“川资”“川费”。

年 人头顶着成熟的庄稼回家

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 ——孟浩然

A

B

C

D

中国人每年都要过年,这个“年”字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年,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禾”,像一棵沉甸甸的庄稼,下面是一个面朝左、手臂下垂的人,会意为庄稼成熟,人背负着庄稼运回家去。叶玉森《说契》解释道:“疑从人戴禾。禾稼既刈,则捆为大束,以首戴之归。”意思是人头顶着沉甸甸的庄稼回家。甲骨文字形B,更像人背着“禾”的样子。金文字形C,下面的人形讹变为“千”。小篆字形D,紧随金文字形的讹变,因此许慎把“年”归类为形声字,“从禾千声”,这是错误的。

《说文解字》:“年,谷熟也。”“年”的本义就是丰收。《谷梁传》说:“五谷皆熟为有年也。”又说:“五谷大熟为大有年。”都是这个意思。庄稼收割完毕,古人要庆祝丰收,同时祭祀祖先神灵,这个节日就称作“年”。邢昺解释道:“年者,禾熟之名,每岁一熟,故以为岁名。”不过据《尔雅》记载,尧舜的时候不叫“年”,而叫“载”;夏代的时候叫“岁”;商代的时候叫“祀”;一直到了周代才改称“年”。

中国民间有一个流传久远的传说,认为“年”是一种怪兽,人们过年放鞭炮是为了赶走这头怪兽,辟邪驱凶,保佑家中平安。不过放鞭炮的习俗起源很晚,南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在火药发明之前,古人用火烧竹,毕剥发声,以驱除山鬼瘟神,称作“爆竹”。但是周代时已经有了“年”,可见“年”是一头怪兽的说法只是民间相沿的传说,实际上“年”的形成还是跟岁末的祭祀有关,这从“载”(尧舜)、“岁”(夏)、“祀”(商)一直到“年”的演变就可以看得很清楚。

“载”有祭祀的意思,比如载社就是祭祀社庙,载璧就是祭祀时所用的玉;“岁”和“年”同义,一年的最后一天要举行仪式,击鼓驱疫,谓之逐除,这就叫“岁除”,也含有祭祀的意思在内;“祀”就更不用说了。因此,相沿而到周代的“年”字,仍然继承了前几代祭祀的含义,跟岁末的祭祀有关。今天我们所说的“过年”,意思就是在一年的最后一天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把这个旧年过去,迎接新的一年,这才是“过年”的本义。孟浩然有诗:“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青阳是春天,逼着“岁除”,一年赶紧过完,好迎来万物复苏的春天。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一年、年龄等义项之外,“年”还有一种比较独特的用法,就是科举时代同科考中的人的互相称呼,比如年谊即指同年登科的关系。《儒林外史》:“你我年谊世好,就如至亲骨肉一般。”又可互称同年,除了指出生于同一年之外,还指同科中士,唐人李肇说:“(进士)俱捷谓之同年。”清人顾炎武说:“同榜之士,谓之同年。”

正 征伐的脚步向着城邑逼近

终日射侯,不出正兮 ——《诗经》

A

B

C

D

E

F

G

H

“正”是个义项繁多的汉字。关于“正”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历代的学者们争议颇多,因此对“正”字的本义也多有分歧。在这种种分歧之中,也出现了一些有趣的观点。

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脚,而且是左脚,最长的一画表示左脚最上面的大脚趾。这只脚就是“止”的甲骨文字形。上面填实的椭圆点表示什么呢?学者们就是在这里出现了分歧。先来看甲骨文字形B,上面变成了方方正正的口形。甲骨文字形C,下面的脚变成了右脚。徐中舒先生认为上面的口形“像人所居之邑”,下面的脚“表举趾往邑,会征行之义,为征之本字”。裘锡圭先生认为上面的口形“代表行程的目的地”,下面的“止”“表示向目的地行进”,因而“正”字的本义是远行。白川静先生则认为“正”字“本来义示向着城邑逼近,义为征伐以及征服”。

正,金文字形D,上面填实成了圆点。金文字形E,上面也是填实的椭圆点。金文字形F,上面填实的圆点和下面的“止”连在了一起。金文字形G,上面讹变为一横,为小篆字形H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正,是也。从止,一以止。”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所做的解说,但上面的“一”乃属讹变。《说文解字》:“是,直也。”因此许慎的意思就是说,“正”字的本义是这只脚直直地往前走。张舜徽先生根据金文字形上面填实的圆点认为:“像止前有物阻之,不得行进也。乃阻止之止本字。凡云停止静止,当以正为本字。”并感叹“后世引申义行而本义废”。

林义光则根据金文字形认为上面填实的圆点“像正鹄形”。所谓“正鹄”,指箭靶的中心。古人常举行射礼,关于射箭的靶子,郑玄说:“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侯”是整个一面箭靶,方十尺;“鹄”缩小到四尺;“正”又缩小到二尺;“质”又缩小到四寸。《诗经·猗嗟》中有“终日射侯,不出正兮”的诗句,意思是箭箭不离“正”这二尺见方的靶心,可谓神射手。因此林义光认为“正”的本义当为正鹄。此说颇为新颖,但却与甲骨文字形BC相差甚远,而且“正”的各种字形中,下面的那只脚是有方向性的,因此释为“向着城邑逼近”更有说服力,甲骨卜辞中也正是将“正”用为征伐之意。

白川静先生完美地解释了“正”的本义和引申义:“向被征服的地方的人民征税,谓‘征’。这样的统治方法曰‘政’。对被征服地的人们施以重压,强制纳税,此谓‘政’,而将这样的统治方法认作正当、正义。由此,‘正’有了正确、纠正之义,并有纯正之义。”

“正”还有一个读音zh8ng,仅用于“岁之首月也”,即正月。杜预解释说:“凡人君即位,欲其体元以居正,故不言一年一月也。”所谓“体元居正”,意思是人君以天地之元气为本,常居正道而施仁政,因此帝王即位称“元年”,而将岁之首月称“正月”。

《元日村庆图》

明代李士达绘,纸本淡设色,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李士达(1550—1620),字通甫,号仰槐,江苏苏州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工人物、山水。

这是一幅岁朝风俗画,描绘石湖一带村舍过新年的情景。元日即农历正月初一。画面上是水村农舍,湖边人家,柳岸板桥,长者访友宴饮,儿童燃放鞭炮,敲锣打鼓,欢庆佳节。山水景物笔墨苍润,人物用笔圆熟,身姿各异,神态生动。画面充满喜庆、升平气象,又不失水村山郭的宁静和质朴。

春 日光照射,大地回春,草木生长

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诗经》

A

B

C

D

E

少女爱慕异性,称之为“有女怀春”,我们来看看“春”字字形和字义的演变,是怎样具备这个义项的。

春,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共分为四个字符:左右两边是草,左下方是“日”,中间是草根埋在地下的草木发芽了。整个字形会意为日光照射,大地回春,草木生长。中间部分,有学者认为就是“屯”字,乃是“纯”字的初文,或指十字形的木架子上缠了一团线丝,或指垂有穗状物的花边之形。如果这样解释的话,那么“屯”就仅仅表声,不参与“春”字的会意过程。但许慎却解释为:“屯,象草木之初生。”中间的圆圈像臃肿的土堆,下部是冬季埋在土堆里面的草根,春天到来,草根艰难地拱破土堆,萌发出上面的一根芽来。按照这种解释,“屯”既表声,同时也参与了“春”字的会意过程,日光照射,草木发芽,这就是春天来临的征兆。甲骨文字形B,四个字符的位置进行了更动。

春,金文字形C,还是这四个组成字符,但是位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屯”字移到草和日的中间,字形变得更加紧凑。金文字形D,下部的“日”有些变形,是不是写出这个字的古人正饥饿难耐,以至于心不在焉地把“日”写成了“月(肉)”的样子?小篆字形E,跟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比,没有任何变化。楷体字形除了下面的“日”,别的部分看不出来跟过去字形的联系,也看不出是会意字还是形声字了。

《说文解字》:“春,推也,草春时生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春天来临的时候,草木“推”开土堆发芽,故称“推”。随着春天来临,少女的心也“推”开了冬眠已久的心房,对异性的爱慕也开始发芽,因此称作“有女怀春”,多么形象的比喻!

“春”还可以作为酒的别称。有人误以为从唐代开始人们才把酒别称为“春”,这是因为不了解“春”和酒的关系的缘故。《诗经·七月》中有名句:“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眉寿”指长寿的老人。“春酒”是指冬酿经春始熟之酒,故名“春酒”。

今天已经被滥用的“买春”一词,本来是一个极其优雅的古代词汇,竟然被现代人抹黑成了嫖娼,真是悲哀!晚唐诗论家司空图把“玉壶买春”列入“典雅”一章,现代语言学家郭绍虞先生解释得非常清楚:“春有二解:《诗品注释》:春,酒也。唐《国史补》:酒有郢之‘富水春’,乌程之‘若下春’,荥阳之‘上窟春’,富平之‘石东春’,剑南之‘烧春’。此一义也。杨廷芝《诗品浅解》:春,春景。此言载酒游春,春光悉为我得,则直以为买耳。孔平仲诗:‘买住青春费几钱。’杨万里诗:‘种柳坚堤非买春。’此又一义也。窃以为二说皆通。”哪里有丝毫下流的含义!

夏 脚踩农具、手持刀具的农耕舞蹈

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 ——孔安国

A

B

C

D

E

《史记·夏本纪》:“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禹称帝的国号为夏后氏或夏氏,简称为“夏”。这是中国典籍中的记载,考古界尚未发现夏代存在的直接证据,晚于夏代的甲骨文中也还没有发现公认的“夏”字。这确实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们只能从“夏”字的字形起源和古代典籍的记载,来大致勾勒夏代为何以“夏”命名,以及中国别称“华夏”的由来。

夏,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象形字,但象的到底是什么形,学界大致共有十种说法,比如人形说、图腾说、大禹治水之形说、舞蹈之形说等,但都因证据不充分而一一得到驳斥。我赞同舞蹈之形说,但又与传统的释义有别。

仔细研究这个字形,其上部为“页”,是人头的象形,这一点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下部的字符。右侧是一只手,中间是一个人操持之状,人的腿伸得很长,尽头处是一把形似木叉的耕地农具,这种农具叫“耒(l0i)”。这个人操持的是什么东西呢?最左边的两个字符非常像刀具之形。这个人脚踩农具,手持刀具,如此复杂的造型不像是真的在干农活儿,倒像是一种仪式。我认为这确实是一种仪式,是模仿农耕动作表演的舞蹈。

相传大禹擅长作乐,乐章即以“夏”命名,比如后世记载的《大夏》《三夏》《九夏》,郑玄解释《九夏》说:“《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可见《九夏》乃是“颂之族类”,歌颂自己部族的乐章。再联想到大禹的儿子启,据《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启也是一个乐舞能手:“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左手操翳,右手操环,佩玉璜。”“翳(y#)”是羽毛所制的华盖。农耕是农业社会的支柱,播种或丰收时举行的祀祖娱神仪式,模仿农耕的动作制作乐舞乃题中应有之义,古代君王每年都要到郊外祭祀土地和五谷之神,乐舞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项目。因此,大禹将国名定为“夏”,极有可能就是以农耕之舞命名,此即“颂之族类”,“夏”的这个字形表现的就是农耕的舞蹈。

夏,金文字形B,这个舞蹈的人头发都飘起来了,喜气洋洋的样子一望可知;右臂还擎着一个圆环状的东西,这个东西很可能是圆形而中间有孔的玉环,这让我们想起夏启舞蹈的时候“右手操环”的描述。金文字形C,舞蹈之形加以简化。金文字形D,头、手、脚、玉环都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E,只剩下了人的身体,农具和玉环都消失不见了。

《说文解字》:“夏,中国之人也。”这是引申义。“夏”由隆重盛大的农耕之舞而引申为盛大、大之意,孔安国解释说:“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这就是中国别称“华夏”的由来。

秋 秋末举行的火烧秋虫的焚田习俗

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 ——李煜

A

B

C

D

E

我国是农业社会,农业耕种跟四季关系密切,因此甲骨文中就已经有了“秋”这个字。

秋,甲骨文字形A,上面是一只蟋蟀,下面是火,左民安先生解释说:“火烧秋虫,为古代焚田之习俗,在秋末进行。”因此“秋”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BC,非常像蟋蟀的样子,《诗经·七月》中的名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蟋蟀是秋虫,因此用蟋蟀来会意秋天。《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秋”字的籀文字形D,左上为“禾”,下为“火”,表示五谷熟了,右边的蟋蟀讹变为一只龟的样子。小篆字形E,只保留了“火”和“禾”,仍然会意为五谷成熟。

《说文解字》:“秋,禾谷熟也。”《管子·四时》:“秋聚收,冬闭藏。”秋天是聚集收成的季节。《尔雅》:“秋为白藏。”这是一种有趣的说法。秋天在五行学说中属金,方位属西方,颜色则是白色,因此说“秋为白藏”。秋天又是萧条肃杀的季节,因此“秋”又引申出悲愁的意思:“秋之为言愁也。”比如把不得意的士人叫作秋士,把年老色衰的妇女叫作秋娘。

秋天肃杀,因此古代的律令刑狱之事皆称秋,比如刑部别称秋曹,处决死刑犯也都在秋天进行。古代的皇帝自诩为“天之子”,为了显示顺应天道的政治合法性,特意把刑杀安排在秋冬之际进行,因为秋冬的肃杀之气,渲染了刑杀本身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按照五行学说,秋天属金,适合刑杀。因此,“金秋”一词并无今天秋高气爽的盛世意象,恰恰相反,金秋时节是死囚们集体送命的日子。西汉大臣窦婴是在农历十二月的最后一天被杀,因为过了这一天就是春天了,不仅不能再行刑,还有可能遇赦。这一季节的刑杀被称为“天刑”,在以儒家为正统意识形态的历史中,金秋时节举行的“秋决”并不仅仅是夺去了一个死囚的身体,甚至被上升到用上天来惩罚死囚的高度。而“天之子”,就是上天在人间的代理人,是上天授权施行“天刑”的最高律令。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秋后决死刑”的记载,是在《金史·刑法志》中。该法规定只有强盗这一个犯罪种类排除在秋决的禁忌之外,其余一切死刑犯都要在金秋时节处决。后来“秋决”这个词更加通俗化为“秋后问斩”“秋后算账”,在古代小说中非常常见。

“秋”还用来形容女人的眼波,这是因为秋天的时候天空高远,秋风吹拂着水面,水中涟漪荡漾,清澈无比,这样的水被称作“秋水”。“秋水”清澈到什么程度呢?可以一眼望到底,因此有“望穿秋水”一词。因此,古人就用“秋水”“秋波”来比喻女人清澈明亮又流转荡漾的眼波,实在是太形象了!

最早使用“秋波”一词的应该是那位著名的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了,李煜在写给小周后的情书《菩萨蛮》中吟咏道:“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西厢记》中的名句:“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着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这段描写太有名了,以至于崔莺莺“临去秋波那一转”成为中国爱情史上最著名的秋波事件,影响所及,清代人徐震在《美人谱》中把它作为美人七项“韵”标准的压卷选项。这七项“韵”的标准是:“帘内影,苍苔履迹,倚栏待月,斜抱云和(云和是弦乐器),歌余舞倦时,嫣然巧笑,临去秋波一转。”

《仇英款西厢记图册》之一

清代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自从元代王实甫改编金人董解元所写的《西厢记诸宫调》之后,这本《西厢记》杂剧就在中国舞台上经久不衰。这部杂剧被明代戏曲学家评为“古戏之首”,成为有明一代各类文学著作中首屈一指的畅销书,仇英、唐寅、陈洪绶、钱谷等名家都曾以其为题创作过画作或版画插图。这套仇英款《西厢记图册》,是清人模仿仇英的风格所绘。“明四家”之一的仇英擅界画,工人物,尤擅仕女,刻画细腻,精丽艳逸。此图册设色明丽古雅,布置妥帖,人物精细,应是“苏州片”画家全盛期出品。

这幅图描绘的是《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惊艳》。张生与崔莺莺在佛殿相遇,莺莺的美貌令张生“魂灵儿飞在半天”,只一个照面,就“疯魔了张解元”。画面上张生回首顾盼,莺莺与红娘踏残红,过芳径,正袅袅婷婷走向深院。张生的留恋,莺莺的娇羞,红娘的伶俐,历历在目。

落 树木凋谢

自古落成须善颂,扫除东阁望公来 ——王安石

A

“落”是个后起的字,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落,凡草曰零,木曰落。从草洛声。”“零”和“落”都是坠下来的意思,“零”的本义是“余雨”,也就是细雨,所以草的凋谢叫“零”,取其轻微之意;树木的凋谢叫“落”,比草的凋谢动静要大一些。屈原《离骚》中的名句:“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草木零落,就是零、落分指。杜甫有句诗,这种区别显得更加清晰:“岁暮百草零,疾风高冈裂。”草只能称“零”。还有“人闲桂花落”“落英缤纷”等种种表示树木凋谢的诗文,可以验证“零”和“落”的区别。

树木凋谢,枝叶在地上堆成一堆,会阻挡人的行进,因此古人把篱笆称作篱落。柳宗元有诗:“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又由此引申出人聚居的地方,比如村落、屯落、聚落。至于“落”的各种读音:lu7l3ol3,都是在漫长的语音演变过程中逐渐添加上去的,有的还是方言读音,比如莲花落的“落”读作l3o

最有趣的是“落成”一词,今天管建筑工程完工叫“落成”,含义非常简单,再也没有别的意味在内了,可是在古代,这个词的意思要复杂得多。

古代宫室建成后要举行祭礼,这种祭礼就叫作“落”。公元前535年,楚灵王建了一座离宫,取名章华台,十分华美。建成之后,楚灵王带着大臣伍举一起登台,楚灵王洋洋得意地赞美道:“章华台真是太美了!”伍举接过楚灵王的话头,批评他以举国之力建造这么一座台,劳民伤财,用了好几年才建成,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楚灵王不听伍举的劝谏,还想把各国的国君都请来参加落成典礼,没想到各国国君都以之为耻,纷纷拒绝了邀请,只有鲁国国君勉强前来。这个故事记载在《左传·昭公七年》里面,原文是:“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杜预解释道:“宫室始成,祭之为落。”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也说:“落成之日,盛筵祭神。”

《左传·昭公四年》:“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飨大夫以落之。’”鲁国大夫叔孙穆子为儿子孟丙造了一口钟,对儿子说:“你还没有正式和人交际,在请大夫们饮宴的时候举行钟的落成典礼。”杜预解释道:“以豭猪血衅钟曰落。”豭(ji`)猪就是公猪,衅(x#n)是指用动物的血来祭祀新制的器物。用公猪的血来祭祀新钟,这个祭礼就叫作“落”。

“落”这种祭礼也称作“考室”,“考”是成的意思,“室”即宫室。颜师古解释道:“凡宫新成,杀牲以衅祭,致其五祀之神,谓之考室。”这和“落”的祭礼仪式完全相同。除了杀牲作祭品之外,还有一项仪式是唱歌颂祷,《诗经》中有一首叫《斯干》的诗,就是周宣王“考室”时所颂祷的歌,既展示了宫室的生动面貌,又表达了对主人的良好祝愿。因此,王安石在诗中写道:“自古落成须善颂,扫除东阁望公来。”就是这一祭礼的形象描述。

今天建筑竣工之后,往往邀请官员或者名流进行剪彩,也是古代举行祭礼的遗意,只不过方式不一样罢了。

旦 太阳从海面上冉冉升起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史记》

A

B

C

D

E

F

G

“旦”这个字,今天最常用的义项是元旦和戏曲中扮演妇女的旦角。我们先来看作为时辰的“旦”字的字形,再来探讨“旦”为什么可以作为戏曲角色的称谓。

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日”,一轮太阳,下面是太阳的倒影。据此则造出这个字的时候,古人是在水边观察日出。甲骨文字形B,上面的“日”省去了中间的一点。甲骨文字形C,上下两个“日”,更像太阳及其倒影。金文字形DE,下面填实并连为一体,表示太阳刚刚从水面或者海面上升起。金文字形F,太阳似乎挣脱着,拼命从水面或者海面上冉冉升起。小篆字形G,日影讹为“一”。

《说文解字》根据小篆字形解释说:“旦,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旦”是太阳从地面上升起之形,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旦”的字形是从河面或者海面上升起,因此“旦”的本义就是早晨,夜刚尽,日初出,天刚破晓。《诗经·女曰鸡鸣》中的名句“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昧”是昏暗不明,“昧旦”即将明未明,正是“旦”字字形的形象写照。

“旦”是一天的开始,因此引申将农历每月的第一天也称作“旦”,每月初一亦称“朔”,“朔旦”连用即指初一;再引申将新年的第一天也称作“旦”,比如“元旦”,南宋吴自牧所著《梦粱录》中说:“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现在则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作“元旦”。

古时有一种刑罚叫“城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下令烧书,“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黥”是墨刑,将犯人刻面染墨作为标记。“城旦”是一种需要服四年的刑罚,应劭解释说:“城旦者,旦起行治城,四岁刑也。”天刚破晓就要起床筑城,而且还要坚持四年之久,真是辛苦!妇人力弱不能筑城,则罚去舂米,也是四岁刑。

古人将盟誓称作“旦旦”,出自《诗经·氓》“信誓旦旦”的诗句,指着初升的太阳起誓,以表明自己皎如白日的心迹。

至于戏曲中扮演妇女的角色称“旦”,则历代争论颇多。有“反言说”:“旦为妇人,昏夜所用,故反言旦。”有“省笔说”:“伶人粗伧,识字无多,始而减笔,继而误写,久之一种流传,遂为专门之名词,明知其误而不可改矣……小旦,小姐也,先去女旁,后又改且为旦,但图省笔而已。”(《清稗类钞》)有“动物说”:“狚,猿之雌者,其性好淫,今俗讹为旦。”(《通俗编》)

王国维在《古剧脚色考》中认为:“旦名之所本虽不可知,然宋金之际,必呼妇人为旦;故宋杂剧有装旦,装旦之为假妇人,犹装孤之为假官也。至于元人,犹目张奔儿为风流旦,李娇儿为温柔旦(《青楼集》),此亦旦本伎女之称之一证。”此说最为可靠,因此“旦”乃是对伎女(女歌舞艺人)的称呼。

寒 房子里的人用草来抵御冰冷

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 ——沈佺期

A

B

C

寒冷仅仅是人体的一种感觉,能感觉到却看不见摸不着,因此这个字就被造得极其复杂。

寒,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子,房子里面有一个人,旁边是四把草,会意为用草来抵挡寒气。金文字形B,字形更加复杂,上面还是房子,房子里面添加了许多东西:中间一个人,人的下面是脚,最下面的两横代表冰块,脚踩在冰块上可想而知多么寒冷!周围还是塞了四把草来御寒,估计造出这个字的古人,造字的时候一定也会感到全身冰冷吧!小篆字形C,跟金文字形大同小异。楷体字形变形严重,完全没有寒冷的感觉了。

《说文解字》:“寒,冻也。从人在宀下,以草荐覆之,下有仌。”“仌”就是冰。古人对四季的变化很敏感,因此创造了四季之神,其中冬神称作“玄冥”,又称“司寒”,北方为冬,因此冬天时天子的各种器具都要使用黑色,祭祀司寒的时候,要使用黑牡(黑色的雄性牺牲)和秬黍(黑色的黍子)。

虽然冬天最为寒冷,但其实从秋分之后天气就开始转寒了,沈佺期有诗:“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砧”(zh8n)是捣衣石,“寒砧”指寒秋时节的捣衣声,秋景之冷落萧条可见一斑。二十四节气中有三个与“寒”有关的是寒露,小寒,大寒。

每年阳历10月7日、8日或9日为寒露,气温更低,空气已结露水,快要凝结成霜了,故称“寒露”。有三个征兆出现(“三候”),就意味着寒露到来了。第一个征兆是“鸿雁来宾”,古人认为鸿雁(大雁)是中国更北方的鸟类,这时大举南迁到中国南方过冬,就像来中国做客一样,故称“来宾”;第二个征兆是“雀入大水为蛤”,“蛤”(g9)指产于我国沿海一带的蛤蜊,“大水”即大海,天气转寒,雀鸟突然都不见了,而海边突然出现了很多蛤蜊,贝壳的条纹、颜色和雀鸟很相似,于是古人就认为“飞物化为潜物”,雀鸟化作了蛤蜊;第三个征兆是“菊有黄花”,菊花开始开放。

每年阳历1月5日、6日或7日为小寒。《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解释道:“月初寒尚小,故云。月半则大矣。”小寒的“三候”是:第一个征兆是“雁北向”,大雁开始北飞;第二个征兆是“鹊始巢”,此时北方到处可以见到喜鹊筑巢的繁忙景象;第三个征兆是“雉雊”,“雉”是野鸡,“雊”(g7u)是动词,专指野鸡鸣叫,野鸡感受到阳气而鸣叫。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的最后一个节气,每年阳历1月20日或21日为大寒,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大寒的“三候”是:第一个征兆是“鸡乳”,可以孵小鸡了;第二个征兆是“征鸟厉疾”,征鸟是远飞的鸟,指鹰隼等猛禽,这些鸟正处于捕食能力极强的状态中,盘旋于空中到处寻找食物,以补充身体能量,抵御严寒;第三个征兆是“水泽腹坚”,在一年中的最后五天,河流中的冰一直冻到水中央,而且最结实,最厚。

《月下打砧美人图》(月下砧打ち美人図)局部

葛饰应为绘,纸本设色,东京国立博物馆藏

葛饰应为,生卒年不详,江户时代女性浮世绘师,浮世绘巨匠葛饰北斋的三女儿,本名 “阿荣”(お栄)。她性情豪放不羁,一生追随父亲,醉心于绘画。因擅长光影明暗的运用,后世尊称她为“光之浮世绘师”。

这幅图画的是一个女子在月光下捣衣,据说源自白居易的《闻夜砧》:“谁家思妇秋捣帛,月苦风凄砧杵悲。八月九月正长夜,千声万声无了时。应到天明头尽白,一声添得一茎丝。”满月的清辉照亮思妇的面容和服饰。她的双臂充满力量感,眉目英梃,神情哀伤中带有坚定,画面是秋夜的幽寂清冷。

夕 半个月亮爬上来

少采夕月 ——《国语》

A

B

C

D

E

朝、夕相对,分别指早晨和晚上。这是今天的义项,已经属于泛指;不过古时一天之中的时间段有着详细的区分,而且各有专名,丝毫混淆不得。

夕,甲骨文字形A,像半个月亮。甲骨文字形B,换了个方向,但仍然是半个月亮之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总结说:“像半月之形,为月之本字。卜辞借月为夕……卜辞中一至四期之夕字每加一点以与月字相区别,五期则夕字多不加点,月字每加一点以相区别。然亦偶有混用者。”也就是说,甲骨文中月、夕通用,需要根据具体的卜辞来判断到底指“月”还是“夕”。

夕,金文字形C,月中没有一点。金文字形D,月中有一点。日本著名汉学家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进行了仔细的辨析:“月亮有盈有亏,虽然也有圆月之时,但为了区别于太阳,‘月’写作新月之形。‘夕’‘月’二者古字形相似,但甲骨文‘夕’的新月中有点,而‘月’的新月中无点。现今字体演变为‘夕’中一点,‘月’中两横,依此表示区别。”

夕,小篆字形E。《说文解字》:“夕,莫也。从月半见。”段玉裁注解说:“莫者,日且冥也。日且冥而月始生矣,故字从月半见。旦者,日全见地上;者,日在中;夕者,月半见。皆会意象形也。”王筠则解释说:“黄昏之时,日光尚在,则月不大明,故曰半见。”

《国语·鲁语下》篇中有“天子大采朝日”和“少采夕月”的记载,“少采”即“小采”。白川静先生解释说:“殷代有‘朝夕之礼’,朝礼为迎接朝日,夕礼为迎接夕月。此仪礼称‘大采’‘小采’,此时进食。大采时亦操持政务,所以,将政治称为‘朝政’。”

此说较为简略。实际情形是:春分的时候,天子要在东门之外拜日;秋分的时候,天子要在西门之外祭月。“大采”是指天子所穿的礼服所戴的礼冠,此乃盛服,要用青、黄、赤、白、黑五采制成;“少采”是指绣有黑白斧形的礼服。

大采、小采亦引申为一日之中的时间段。甲骨文大家董作宾在名著《殷历谱》中把商人一天的作息时间分为八段:一曰明,破晓,夜刚尽日初出之时;二曰大采,天亮,日出之时,即今天所说的早晨,自诸侯至士要在这个时间段朝见天子,故称“朝政”;三曰大食,开始吃早餐,又称“饔(yōng)”,约为上午十点;四曰中日,即昼,白天;五曰日昃(),太阳西斜;六曰小食,开始吃晚餐,又称“飧(sūn)”,约为下午四点;七曰小采,准备迎接夕月;八曰夕,月半见至夜总称之为“夕”。

由此也可看出,商代实行的是大食、小食的一日两餐制,秦汉之时改为一日三餐制。相应地,三餐的称谓也有改变:早饭称“朝食”,天色微明时进食;午饭称“昼食”;晚饭称“晡食”,“晡()”指申时,相当于下午三点到五点。

《招仙图》

明代张灵绘,纸本墨笔,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张灵,生卒年不详,字梦晋,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家贫,与唐寅为邻,两人志趣相投,交谊最深。性落拓,嗜酒,好交游。所画人物冠服玄古,形色清真。间作山水,并善竹石、花鸟。

这幅《招仙图》卷又名《朝仙图》,是明代白描人物画的精品之作。皓月当空,四下空旷,一清丽女子低眉笼袖,悄然伫立桥头。大面积留白烘托出寂寞萧索的氛围和女子惆怅凄凉的心境。据说卷后曾有唐寅题诗《招仙曲》:“郁金步摇银约指,明月垂珰交龙绮。秋河拂树蒹葭霜,哪能夜夜掩空床。烟中滉滉暮江摇,月底纤纤露水飘。今夕何夕良宴会,此地何地承芳佩。”诗意与画面可谓情景交融。

莫 太阳落到了草丛之中

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史记》

A

B

C

D

E

汉字中有一种增繁现象,比如“莫”是“暮”的本字,本来就指日暮,但被用作否定副词之后,又给它添加了一个“日”写作“暮”,这就是增繁现象。正如清代学者惠栋的感叹:“今俗作暮,日下加日,不成文。”同理,“暴”本来就有“日”,又加了一个“日”写作“曝”;“益”本来就有水,又加了三点水写作“溢”。但其实增繁前后的义项完全相同。

莫,甲骨文字形A,上下是四棵草,中间是一轮太阳。太阳掉落进草丛之中,表示日暮。甲骨文字形B,圆圈中间添加一横,以示与其他圆形符号相区别。金文字形D,小篆字形E,都大同小异。今天使用的“莫”字,下面草的形状讹变成了“大”。

《说文解字》:“莫,日且冥也。从日在中。”南唐学者徐锴说:“平野中望日且莫将落如在中也。今俗作暮。”

“莫”还有另一种写法,即甲骨文字形C,下面不避烦琐地又添加了一只鸟儿。关于这只鸟儿,有两位学者给出了非常有趣的解说。

尤仁德先生所著《古文字研究杂记四则》中写道:“除表现太阳西下落入草木之状而外,还以禽鸟莫时投林栖宿来表示昏夜即将降临之意。鸟入林,鸡进窝,夜晚将临,这是一种人们习见的自然景象。”并举《汉书·朱博传》为例:“府中列柏树,常有野鸟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鸟’。”

刘志基教授编著的《中国汉字文物大系(第一卷)》中写道:“甲骨文‘莫’还有从隹者,则造字意图有所变异了。‘隹’即鸟。上古有‘阳乌载日’‘日中三足乌’之类太阳神话传说。三足乌是神话传说中驾驭日车的神鸟名,为日中三足乌之演化。日暮当然是太阳运行的结果,可知‘莫’字之从隹者,与此种观念相联系。”

“莫”即指日暮,古代经典中都写作“莫”。有一个成语“日暮途远”,也可以写成“日暮途穷”,形容处境十分艰难。

据《史记·伍子胥列传》载:伍子胥之父伍奢因受陷害,和长子同被楚平王所杀,伍子胥逃亡到吴国,对昔日好友、楚国大夫申包胥发誓说:“我必覆楚。”申包胥则说:“我必存之。”后来吴军攻入楚都郢,伍子胥“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申包胥逃亡到山中,指责伍子胥的“鞭尸”之举,伍子胥回答道:“吾日莫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司马贞索隐:“子胥言志在复仇,常恐且死,不遂本心,今幸而报,岂论理乎!譬如人行,前途尚远,而日势已莫,其在颠倒疾行,逆理施事,何得责吾顺理乎!”

这个故事的结果是:申包胥求救于秦,“立于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终于感动了秦哀公,发兵救楚,楚国遂得以保存。

夜 月亮升到了人的腋下

夜中,星陨如雨 ——《左传》

A

B

C

D

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辨析道:“从傍晚到日出叫‘夕’,从昏至旦叫‘夜’,有时也混用。”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夜”字,这也就意味着“夜”是后起字,更早的时候把夜晚这一整段时间都叫“夕”。夜,金文字形A,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解释得很清楚:“会意,‘大’同‘夕’组合之形。‘大’为伸展手足站立者的正视图。‘夕’形示黄昏时的月亮。人的腋下出现月亮,由此‘夜’义指月亮出现的时间段,即夜间、夜晚。”

夜,金文字形BC,左边人的腋下出现了一个指事符号,表示此处乃是人之腋下;右边的半月(夕)也处于这一指事符号相同的位置,表示半个月亮慢慢爬上来,爬到了人腋下的位置,当然就表示夜晚来临了。小篆字形D,一模一样。我们今天使用的“夜”字则不大看得出来伸展手足站立、腋下出现月亮的象形了。

《说文解字》:“夜,舍也。天下休舍也。”段玉裁注解说:“休舍犹休息也。舍,止也。”也就是说,夜晚就是人应该休息的时候了。

不仅是应该休息,而且也必须休息。据《周礼》载,周代有“司寤氏”一职,职责是“掌夜时”。“寤()”指醒着,醒着才能掌管夜间之事。“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夜士”指夜晚巡逻的士卒,禁止晨行、宵行和夜游的各色人等。

《左传·庄公七年》的“经”中记载了一则夜半奇事:“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夜中即夜半。这是世界上天琴座流星雨的最早记录,发生于公元前687年,在鲁国国都曲阜观测到的。

此“经”的“传”中写道:“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这是说流星雨的同时还下着雨。

《春秋谷梁传·庄公七年》则有不同意见:“夜中星陨如雨,其陨也如雨”这是说流星就像雨一样陨落下来。“我见其陨而接于地者,则是雨说也。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着于下,不见于上,谓之陨,岂雨说哉?”也就是说,如果真是下雨,那么必有发端的云层,然后雨落到地下;而流星雨只能看见陨落于地,却看不到发端之处,因此仅仅是流星雨,并没有同时下雨。

《春秋公羊传·庄公七年》也进行了有趣的质疑:“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这是说“如雨”的意思就不是下雨。“不修《春秋》”指未经孔子编修过的鲁国的原始史书,该史书中载:“雨星不及地尺而复。”流星雨还没有接近地面就消失了。因此孔子才把这则记载更简洁地改为“星陨如雨”。

《青楼十二时 丑之刻》(青楼十二時 続 丑ノ刻)

喜多川歌麿绘,约1794年

最早开始研究浮世绘的19世纪法国文学家龚古尔将喜多川歌麿称为“青楼画家”,因其最善于敏锐捕捉和细腻刻画江户时代吉原游女的日常生活与喜怒哀乐。《青楼十二时》系列共十二幅,是歌麿描绘吉原游女生活细节的代表作。一个“时刻”即两小时,十二幅画细致描绘了游女一天一夜的生活。《丑之刻》是该系列中最精彩的一幅。“丑之刻”为深夜两点左右,起床外出的游女手执用于照明的纸捻,正在趿木屐。背景利用金粉衬托出阑珊夜色。女子惺忪的睡眼加深了画面的迷离颓废。

张爱玲在《忘不了的画》中曾特别谈到这一幅:“她立在那里,像是太高,低垂的颈子太细,太长,还没踏到木屐上的小白脚又小得不适合,然而她确实知道她是被爱着的,虽然那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因为心定,夜显得更静了,也更悠久。”

参 人的头顶三星高照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杜甫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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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这是杜甫《赠卫八处士》开篇的名句。“参”是参星,“商”是商星,又叫辰星。参星在西,商星在东,此出彼没,永不相见,因此用来比喻不和睦,或者亲友彼此隔绝不能相见。

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上古时期,高辛氏有二子,老大叫阏伯,老二叫实沈,都住在旷野的大树林里。兄弟二人不相和睦,每天都是刀枪相见,互相征伐。后来帝尧很生气,就把老大阏伯迁到东边的商丘,命他主管用大火星来定时节的职责,商朝人沿袭了下来,因此大火星称作“商星”;把老二实沈迁到西边的大夏(今太原一带),命他主管用参星来定时节的职责,太原后来属于三晋之地,因此参星称作“晋星”。这就是“参商”比喻相隔绝的来历。

参,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侧立的人形,头顶是三颗星星,会意为参星高照。为什么用三颗星星来会意呢?这是因为参宿虽然共有七颗星星,但其中最耀眼的三颗连成一线,因此“参”的字形选择了三颗星星。金文字形B,下面是一个跪着的人形,上面同样是三星照耀。金文字形C,左下角添加了三撇,代表星星的光芒。朱芳圃先生说:“‘参’象参宿三星在人头上,光芒下射之形。”小篆字形D,同于金文。楷书繁体字形E,上面看不出星星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参,商星也。”据段玉裁说,这是许慎的手误,应当解释为:“参,晋星也。”就是因为高辛氏的二儿子实沈被迁到晋地的缘故。这是“参”的本义,读音为“sh8n”。

《诗经·绸缪》中有“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的诗句,此处的“三星”就是指“参”字字形中的那三颗星星,因此“参”可以当作“三”来用,读音即为“s`n”。又因为三颗星星并立,这个读音的“参”因此又可以引申为丛立的样子,西晋束皙《补亡诗·华黍》中有“芒芒其稼,参参其穑”的诗句,“芒芒”形容广大、众多,“参参”则形容庄稼一片片丛生并排列出去的样子。

《周礼》中规定,每个诸侯国中要“设其参,傅其伍”,“设其参”是指设立司徒、司马、司空三卿,“傅其伍”是指三卿之下又要设立五位大夫。这里的“参”虽然是指三卿,但因为卿的作用是辅佐诸侯,因此可以引申为参与决策之意,所谓“三相参列”,后世的参军、参谋、参知政事等官职都由此而来,读音为“c`n”。

又因为三颗星星呈长短、错落不齐之貌,“参”又可以引申为长短、错落不齐之意,而常与“差”连用为“参差”一词,读音为“c8n c~”。《诗经·关雎》中的名句“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就是这样的用法。

农事篇

农事篇

              

香 器皿中盛着芳香的黍子

至治馨香,感于神明 ——《尚书》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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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很多学者都认为甲骨文中没有“香”字,但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收录的“香”字,却具备了“香”字的原始功用,因此应当视作“香”字。

香,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禾穗下垂之形,下面是盛禾穗的器具。甲骨文字形B,上面下垂的禾穗还散落了很多颗粒。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的释义非常准确:“甲骨文是器中盛禾黍形,小点表示散落的黍粒,会新登禾黍芳香之意。”小篆字形C,上面根据甲骨文字形定型为“黍”,下面是“甘”,因此许慎认为“从黍从甘”,虽然也可会意为黍稷等粮食的芳香,但“甘”其实是盛黍稷之器的讹变。楷体字形则只保留了“黍”上部的“禾”。

《说文解字》:“香,芳也。”不过“香”和“芳”还有更细致的区分。清代学者王筠说:“香主谓谷,芳主谓草。”张舜徽先生则进一步解释说:“草之芳在花,谷之香在实。在花者其芳分布,在实者必熟食时然后知之。”这就是为什么“香”的甲骨文字形中禾穗下垂的缘故,成熟才会下垂,成熟也才会散发出谷物的香味。

《尚书·君陈》篇中写道:“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尔。”虽然认为黍稷并不馨香,而是美德馨香,但这不过是比喻义。前半句的“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馨香”是指用作祭品的黍稷,“馨”是“香之远闻者也”,用成熟的黍稷作祭品,香味可以远远地被神明闻到。

据《左传·僖公五年》载,晋国要向虞国借道去讨伐虢国,面对大夫宫之奇的劝谏,虞君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宫之奇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意思是神凭依的是人的德行,如果晋国吞并虞国之后,修明美德,并将黍稷献祭给神明,神明难道还会将祭品吐出来吗?黍稷成熟之后,古人要先将这些谷物祭献给神明和先祖,这就叫“荐”,是指没有酒肉作供品的素祭。“荐馨香”,可见“馨香”的确是用作祭品的黍稷等谷物。

“香”的本义既是谷物的香味,则可引申为草木之香,比如沉香、檀香、丁香,或者引申为兽类之香,比如麝香。汉代人对尚书郎有个非常雅致的称谓,叫作“怀香握兰”。《初学记》卷十一引东汉学者应劭所著《汉官仪》:“尚书郎含鸡舌香,伏奏事,黄门郎对揖跪受,故称尚书郎怀香握兰,趋走丹墀。”鸡舌香就是丁香,“丁”是“钉”的古字,鸡舌香的子看起来像钉子,故称“丁香”;丹墀(ch!)指宫殿前的红色台阶和台阶上的空地。因为鸡舌香可以除口臭,所以在皇帝身边处理政务的尚书郎要奏事的时候,必须口含鸡舌香,袖中还要藏有叫兰的香草,以免熏到皇帝的万乘之躯。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口香糖了吧。

农 拿着蚌镰在林中耕作

我昔官称劝农使,年年来激西江水 ——范成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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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孝文本纪》:“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
“农”如此之重要,因此我国从秦代起就设置了劝农官,职责是劝农民采桑、耕作,历代相沿,范成大诗:“我昔官称劝农使,年年来激西江水。”他就做过这样的官职。

农,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林”,下部是“辰”。“辰”是“蜃”的本字,“蜃”是蛤、蚌之类的软体动物,古人用它们的壳制成农具,用来耕作,这种农具叫蚌镰,在蚌镰的背部凿两个孔,用绳子系在拇指上,用来掐断禾穗。因此“农”会意为拿着农具在林中耕作。不过许慎认为:“辰,震也。三月,阳气动,雷电振,民农时也,物皆生。”以此会意为在林中务农。许慎的看法跟“辰”字的甲骨文字形不符,是因为他没有见过甲骨文的缘故。甲骨文字形B,双手持蚌镰。

农,金文字形C,下部仍然是蚌镰,上部变成了“田”,会意为拿着蚌镰在田中耕作。金文字形D,蚌镰的两侧添加了两只手,手持着蚌镰进行耕作。金文字形E,字形变得复杂起来,蚌镰下面添加了一只脚,两只手移到了“田”字两侧,“田”上面的一横表示田界。最早写出这个字形的古人一定很小气,他的意思是只在自己家的田里耕作,所以画出了田界。小篆字形F,直接从金文变形而来,变成了一个从晨囟(x#n)声的形声字,从晨,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之意。楷书繁体字形G,上面的“田”讹变为“曲”,失去了最初的形象。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说文解字》:“农,耕也。”引申为农业、农民。《周礼》中将农民分为三类,称作“三农”,分别为山农、泽农、平地农,指居住在山区、水泽和平地的农民。古时以农立国,西周统治者制定了治理国政的八项原则,称“农用八政”,都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汉书·食货志》开宗明义:“《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班固取农用八政之首的“食”和“货”来概称古代的财政制度,故称《食货志》。农用八政出自《尚书·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

农业靠天吃饭,古人就将天上的一颗星命名为农星,称作“农丈人星”。“丈人”是对老年男子的尊称,移用来称呼农星,“老农主稼穑”,可见古人的朴素愿望,“人事作乎下,天象应乎上”,是多么渴盼丰收啊!唐代诗人张碧有一首《农父》诗,道尽了农民的辛苦:“运锄耕劚(zh%)侵星起,陇亩丰盈满家喜。到头禾黍属他人,不知何处抛妻子。”这首诗说的还是丰收年景,荒年的景象就更加凄惨了。

《(传)王振鹏养正图十则之一·观获稻》

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王振鹏,生卒年不详,字朋梅,浙江温州人。元代著名画家,擅长人物画和宫廷界画,被元仁宗赐号为“孤云处士”,官至漕运千户。《养正图》又称《圣功图》,是带有启蒙教育性质的作品,内容皆为历代贤明君主的故事。这套《养正图》虽是王振鹏款,却是明清人所绘。

“观获稻”一则画的是南齐文惠太子萧长懋的故事:范云尝从文惠太子幸东田,观获稻。文惠顾云曰:“刈此甚快。”云曰:“若此春耕夏耘与夫秋收,三时之间亦甚勤劳。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殉一朝之宴逸也。”文惠改容谢之。

东田,在建康(今江苏南京)钟山东,其地有文惠太子别墅。范云是有名的神童,风姿秀朗,少机警有识,居官能直言劝谏,图中着一袭红袍的少年就是他。史传文惠太子的别墅建造得连绵华远,壮丽精巧,越过皇宫,范云的一番劝谏大概是白费了。

渔 手持渔网捕鱼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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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鱼船上的灯火称“渔火”,最著名的“渔火”诗当属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渔,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张网,网里网外各有两条鱼,鱼身上还溅着水滴。甲骨文字形B,一只手持着鱼竿钓起了一条鱼。甲骨文字形C,下面的手持着右边的网捕到一条鱼。金文就更好看了,金文字形D,下面有两只手,上面的左边是水,右边是一条鱼,用双手捕鱼。金文字形E,刚刚用网捕到鱼,水还直往下滴。小篆字形F,变成了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从水鱼声,右边“鱼”下面的鱼尾栩栩如生,不同于楷书繁体字形G中“鱼”下面的四点。

《说文解字》:“渔,捕鱼也。”这是“渔”的本义。古时有“渔师”的官职,专门负责捕鱼,捕到的鱼供祭祀和宴饮。《礼记·月令》:“是月也,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供奉在先祖的宗庙里。文子说:“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由此,“渔”和“猎”都引申出掠夺的意思,而且还可连用为“渔猎”。“天下兵乱,渔猎生民”,“倚势渔猎百姓”,都是古书中常见的用法。

在男权社会里,男尊女卑,男人将女人视为猎物,追逐女人就像打猎和打鱼,得到了女人,无非就是这场狩猎活动的战利品而已,因此诞生了“渔色”和“猎艳”这样的日常用语。“渔猎”连用,也形容贪逐美色,明武宗时的佞臣江彬“……至扬州,即民居为都督府,遍刷处女、寡妇,导帝渔猎”,引导武宗荒淫无度。

不过,“猎艳”最早并不是指猎取女色。此语出自《文心雕龙》,在《辨骚》一章中,刘勰批评学习屈原的人,其中有一类是“中巧者猎其艳辞”,中等才能的人只会搜猎学习屈原和宋玉的艳辞。此处的“猎艳”当然是指搜求华丽的词语,后来才引申为“渔色”之意。

“渔色”一词的词源就更加早了。《礼记·坊记》对诸侯娶妻妾有严格的规定:“诸侯不下渔色。”“下渔色”是指在自己的国家里面娶妻妾,孔颖达解释说:“渔色,谓渔人取鱼,中网者皆取之。譬如取美色,中意者皆取之,若渔人求鱼,故云渔色。诸侯当外取,不得下向国中取卿、大夫、士之女。若下向内取国中,似渔人之求鱼无所择,故云不下渔色。”渔人撒网捕鱼,网中的鱼当然全部归渔人所有;譬如国君在自己国家里面娶妻妾,国中的女人当然全部都归属于你,你想娶谁娶谁,谁敢把国君怎么的?因此要对国君的这种特权加以限制,规定为只能娶别的国家的女人。这就叫不能“渔色”。

周 田地里种满了庄稼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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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是孔子最为推崇的朝代,他在《论语》中感叹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句话的意思是:周代的礼仪制度是从夏、商两代借鉴来的,是多么的文采丰盛啊!我遵从周代。《诗经·文王》如此吟咏周代的使命:“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虽然是一个古老的邦国,但它的天命到了文王时期才开始更新。那么,这个“旧邦”,这个古老的邦国,为什么用“周”来命名呢?

周,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郭沫若先生认为“像田中有种植之形”,其中的黑点是禾稼之形。甲骨文字形B,更像田中有庄稼。金文字形C,整整齐齐的一块田地。金文字形D,省去了表示禾稼的黑点,这个字形为今天的“周”字打下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和直到此时的金文字形中都还没有出现“口”这个字符。

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形像玉片上雕刻的花纹,或者“像钟体上雕满乳突形,表示雕刻周密之义”,因此是“雕”的初文。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是一面盾牌,上面划分为若干区间,每个区间中都绘有图案,作为“周”这个部族的族徽。这些见解都很有趣,不过“周”最早却是一个地名,作为地名的“周”字跟田地庄稼之形密切相关。

周部族早期居住在今山西南部一带,到了古公亶父时期才迁往今陕西岐山下的周原,因其地名“周”,故改国号为“周”。周原之所以名“周”,正是因为这里土壤肥沃,灌溉便利,而周部族的始祖就是擅长农耕的后稷,担任帝尧的农师。远道迁徙而来的周部族为什么偏偏会在周原扎下根?可想而知,对于擅长农耕的周部族来说,适合耕作的周原简直就是上天所赐的一块土地。因此,周原之所以名“周”,正是由田地庄稼之形而来。

周,金文字形EF,下面添加了“口”这个字符,徐中舒先生认为“示国家政令所从出”,也就是说,这个时期的周部族已发展壮大,组织严密,政令通达,成为可以抗衡商王朝的一支力量了,因此才在原来的“周”字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个“口”,“示国家政令所从出”,同时也宣示着取商而代之的野心。不过也有可能表示“田”所在的城邑。

周,小篆字形G,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是根据这个字形释义:“周,密也,从用口。”这个释义是错误的,从以上演变可知,“周”并不从“用”。至于“周,密也”,不过是引申义,本义是形容周原这块地方适合农耕。既然适合农耕,当然田地稠密,因此而引申为稠密、周密。至于周姓这支大姓,当然也就应该到周原这个周王朝的发祥之地去寻根问祖了。

采 用手轻轻从树上捋取叶子和果实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 ——《诗经》

A

B

C

D

E

要论有趣,“采”这个字的字形远远算不上汉字中特别出彩的,只不过是古人日常劳作的如实写照而已,但是“采”的各种引申义却非常有趣。

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方向朝下的手,下面是一棵树(木),会意为用手采摘树上的叶子。甲骨文字形B,下面的树上长满了果子,这只手采摘的是果实。金文字形CD,下面同样是一棵树,上面的手轻轻采摘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E,几乎没有变化。

《说文解字》:“采,捋取也。”这就是“采”的本义,突出的是“捋取”的意象,用手轻轻在树上捋取叶子和果实。由捋取、采摘又可以引申为选择,比如古代婚礼的第一项程序叫“纳采”,指男方看中并选择了女方之后,向女方家庭送求婚礼物,请求女方接纳。

树上的叶子和果实五颜六色,因此“采”又引申为彩色,为了区别词义,“采”的这个义项后来写作“彩”。《诗经·蜉蝣》篇中有“蜉蝣之翼,采采衣服”的诗句,“采采”历来有两说,一说是众多貌,树上的叶子和果实很多,当然可以引申为众多,另一说形容衣服之华丽。五颜六色的衣服当然华丽,因此“采”用来形容衣服的彩色。

《国语·鲁语下》篇中有“天子大采朝日”和“少采夕月”的记载。“大采”是指天子所穿的礼服、所戴的礼冠,此乃盛服,要用青、黄、赤、白、黑五采制成;“少采”是指绣有黑白斧形的礼服。这也是用“采”来形容衣服的颜色。

有趣的是,“采”还是九畿之一。天子所居的王城以外五千里,由内及外,以五百里为界,共分为九个部分,乃是诸侯的领地和外族所居之地。据《周礼》记载:“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其中的“采畿”为何称“采”呢?贾公彦解释说:“云‘采’者,采取美物以共天子。”仍是用的“采”的本义。

古代诸侯、卿大夫的封地称作“采地”或“采邑”。颜师古在为《汉书·刑法志》所作的注中说:“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尔雅》曰:‘采、寮,官也。’说者不晓采地之义,因谓菜地,云以种菜,非也。”颜师古仍然没有解释清楚为何“采地”称“采”的缘故。诸侯和卿大夫在自己的封地内,有权向百姓收取赋税养活自己,就像从树上采摘叶子和果实一样,向百姓“采”赋税,因此才称作“采地”。还可以称作“食邑”,诸侯和卿大夫靠赋税为食,更像从树上采摘叶子和果实为食,因此“食邑”是更加形象的称谓。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采”必须读四声(c3i)。

《列女图册·罗敷采桑》

清代改琦绘,曹贞秀书,纸本墨笔,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改琦(1773—1828),字伯韫,号香白,又号七芗、玉壶山人、玉壶外史、玉壶仙叟等。松江(今上海市)人,工人物、佛像、仕女,笔意秀逸潇洒,喜用兰叶描。其笔下仕女衣纹细秀,树石背景简逸,造型纤细,敷色清雅,时人称为“改派”。曹贞秀(1762—1822),字墨琴,自署写韵轩,安徽休宁人,画家曹锐之女,诗人王芑孙之妻,侨居吴门。她诗、书、画、绣俱能,尤以小楷书法为佳,士林重之。

这套《列女图》册页共十六开,改琦绘像,曹贞秀小楷书诗,书、画皆清雅韶秀。这幅图画的是罗敷采桑,典故出自汉乐府《陌上桑》。画面上美人与桑树皆修长纤秀,颇有“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的韵致。

秦 双手持着杵舂捣谷物

昔为形与影,今为胡与秦 ——傅玄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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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帝国秦朝为何以“秦”为名?这要追溯到周孝王时期,分封非子,“邑于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据此则“秦”是早已存在的地名。秦人在秦地慢慢发展壮大,到了秦襄公时期,因护送周平王有功,遂得以跻身诸侯之列而立国,国号即为“秦”。

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双手持杵,下面的禾苗垂着头,表示成熟了,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持杵舂禾。甲骨文字形B,另一根不同形状的杵。金文字形C,垂着头的禾苗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又是一根不同形状的杵,这个字形为小篆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E,紧承金文字形而来,下面的禾苗简化成了一株,不过还是垂着头。

《说文解字》:“秦,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伯益是秦人的始祖。“秦”的本义是持杵舂禾,可想而知秦地粮食产量之丰富,即许慎所言“地宜禾”。事实也是如此,所谓“八百里秦川”,历来是农业发达的地区,著名的纵横家张仪曾形容秦国“积粟如丘山”,以至于“秦富十倍天下”。据《秦律·仓律》记载,秦国国内“万石一积”的禾仓极多,位置在今西安附近的栎阳仓则“二万石一积”,国都咸阳仓更是达到了惊人的十万石一积!想想“秦”字为何造成双手持杵舂禾的模样,可以想见因为粮食出产极富,人们不停地劳作,以至于以这种繁忙的景象造字,并拿来命名这个富庶之地。当然,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也奠定了秦朝的统一大业。

《乐府诗集》中收录有晋人傅玄的一首诗,其中吟咏道:“昔为形与影,今为胡与秦。”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无疑对周边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震撼,因此西域诸国就称中国为“秦”,一直沿用到汉代。《汉书·西域传》载:“匈奴缚马前后足,置城下,驰言:‘秦人,我丐若马。’”丐,给予。匈奴仍然用“秦人”称呼汉代中国。晋人傅玄更是将“胡与秦”对举。古代印度称中国为“支那”,就是“秦”的音译,佛教典籍中屡见不鲜,并没有轻蔑之意。

秦地为天下之粮仓,当然得益于灌溉便利,国都咸阳有泾河、渭河、沣河等大大小小八条河流,因此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给“秦”下了这样一个名义:“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润也。”虽然是以音释义,但是也准确地道出了秦地之所以产粮丰富的根本原因。

啬 把麦子收入粮仓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 ——《易经》

A

B

C

D

E

F

G

“啬”这个字今天不单独使用,组词也仅用于“吝啬”。如果说一个人“吝啬”,那是语感极为严重的羞辱。不过,“啬”最初被造出来的时候,可完全没有这样的贬义成分。

“啬”的繁体字是“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穗小麦,下面是谷仓,会意为将小麦等收获的粮食收入粮仓。甲骨文字形B,下面粮仓的样子更形象。甲骨文字形C,上面是两穗小麦,下面是“田”,会意为从田里收获小麦。甲骨文字形D,这座粮仓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连屋顶都画出来了。金文字形E,上面小麦的样子有些变形。金文字形F,下面的粮仓变成了“回”字形结构,为小篆字形G的讹变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啬,爱濇也。”爱濇即爱惜。这是引申义,“啬”的本义是收获农作物,因此“田夫谓之啬夫”。古时年终要举行蜡祭,祭祀与农事有密切关联的八种神,其中两种是先啬和司啬,先啬即神农氏等农业始祖,司啬即农神后稷。

“啬”为什么用小麦来会意呢?徐灏解释得非常清楚:“《本草》云:‘麦为五谷之长。’《夏小正传》云:‘麦实者,五谷之先见者也。’”将小麦收入粮仓,顺理成章地引申为爱惜粮食,又引申为吝惜,过分爱惜自己的财物,当然就是“吝啬”了。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吝啬”最初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

古人认为乾为天,坤为地,《易经·说卦》篇有这样一段描述:“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

孔颖达解释说:“乾既为天,天动运转,故为圜(hu1n)也;为君为父,取其尊道而为万物之始也;为玉为金,取其刚之清明也;为寒为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为大赤,取其盛阳之色也;为良马,取其行健之善也;为老马,取其行健之久也;为瘠马,取其行健之甚,瘠马,骨多也;为驳马,言此马有牙如倨,能食虎豹;为木果,取其果实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又说:“坤既为地,地受任生育,故谓之为母也;为布,取其地广载也;为釜,取其化生成熟也;为吝啬,取其地生物不转移也;为均,取其地道平均也;为子母牛,取其多蕃育而顺之也;为大舆,取其能载万物也;为文,取其万物之色杂也;为众,取其地载物非一也;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

“为吝啬,取其地生物不转移也”这句解释仍嫌含糊,高亨先生则解说得更加清晰:“地生养草木,草木固植于一处,不能自移,且离地即死,是地保守其财物也。”原来,“吝啬”是大地母亲(坤)的美德之一,即保养大地上的一切生物,不使一切生物因为转移而死去。这个解释恰是“啬”的字形的形象写照。“吝啬”的本义渐渐失去,移用到人的身上,才变成一个贬义词。

舂 双手持杵在石臼中捣碎谷物

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 ——《诗经》

A

B

C

D

E

F

“舂”今天已不属于常用字,但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字,因此造得非常早。从这个字身上,我们可以窥见古人农事的一个侧面。

舂,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石臼状的器具,上面是两只手持着一根杵,会意为双手持杵捣碎谷物。甲骨文字形BC,杵的两旁还有溅出的谷粒。甲骨文字形D,下面很明显是石臼的形状。金文字形E,上面杵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F,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变形得很厉害,上面讹变成了“春”字头。

《说文解字》:“舂,擣粟也。从廾持杵临臼上……古者雝父初作舂。”“擣”通“捣”;“粟”即谷子;“廾(g6ng)”是两手捧物之形;“雝父”即雍父,相传是黄帝的大臣,杵臼的发明者。先民最初用双手持杵捣碎谷物,汉代时发明了石碓(du#),脚踏驱动,上面绑缚的锤子或石头落下时砸在石臼中,从人力转而借用机械之力。桓谭在《新论·离车》篇中评论道:“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复设机关,用驴、骡、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段玉裁因此感慨“失圣人劳其民而生其善心之意矣”。

《诗经·生民》是周人吟咏始祖后稷的诞生和播种五谷的诗篇,其中有“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的诗句,这是描写祭祀先祖的情景。“舂”是舂米,“揄”是将舂好的米从臼中取出,“簸”是扬米去糠,“蹂”通“揉”,用手搓去谷皮。舂、揄、簸、蹂,正是收获谷物后一系列农事活动的形象写照。

据《周礼》载,周代专设有舂人一职:“舂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齍(z~)盛”指盛在祭器内的谷物,以供祭祀之用;“牢礼”指用牛、羊、猪三牲宴饮宾客之礼;“飨(xi2ng)食”指飨礼和食礼,都是隆重的宴饮宾客之礼。

“舂人,奄二人,女舂抭二人,奚五人。”舂人之职由两位阉割的奄人担任;其下还有两位女舂抭,“抭(y2o)”,从臼中舀取舂好的谷物;五位奚,“奚”,女奴。“女舂抭”和“奚”都是女奴,因犯罪或者被俘而罚为苦力,舂人役使女犯劳作的场所就称作“舂市”。

有趣的是,双手持杵舂米,必须用力才能将谷物捣碎,因此“舂”又训为撞。周代有一种名为“舂牍”的乐器,《释名·释乐器》解释说:“舂,撞也;牍,筑也。以舂筑地为节也。”“舂牍”用大竹筒制成,长者七尺,短者一二尺,凿通后两头开孔,髤(xi$)画,用赤黑色的漆涂饰,演奏时双手持以顿地,就像舂米的动作一样,故称“舂牍”。

《耕织图·耕第十八图·舂碓》

(传)元代程棨摹楼璹绘本,纸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弗利尔美术馆所藏这套元程棨摹楼璹《耕织图》,清代藏于圆明园,1860年英法侵略北京时掠走,共两卷,计耕图二十一幅,织图二十四幅,各附标题及五言诗一首。此套《耕织图》描绘细致,画风朴实,充满田园气息。

这幅是《耕图》第十八幅,描绘了农人舂米的情景。一种是纯人工,几个壮劳力围着一个大石臼,正汗流浃背地挥杵捣米。一种是借助机械,后面一人手扶木栏,脚踏地碓舂米。旁边几人拿着簸箕,将舂过的米簸去谷壳。诗云:“娟娟月过墙,簌簌风吹叶。田家当此时,村舂响相答。行闻炊玉香,会见流匙滑。更须水转轮,地碓劳蹴踏。”整个劳动场面辛苦又热烈。

豢 双手照顾躺着的猪

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 ——庄子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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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豢”这个字如今只用于“豢养”一词,而且是地地道道的贬义词,被收买并利用就叫“豢养”。不过在古代,“豢养”从来不是贬义词,而是喂养、供养的意思,是一个中性词,用于君臣之间时则含有褒义,比如苏辙在《代张公安道乞致仕表》一文中说:“君臣之际,非独以爵禄豢养为恩;进退之间,固将以名节始终为意。”

豢,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只躺卧着的猪,两旁是两只手,会意为照顾管理猪。徐中舒先生则说“像抱持之以见豢养之义”。甲骨文字形B,这个字形更加有趣,中间躺卧着的猪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猪仔。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猪,被主人的两只手加以照顾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C,变形得非常厉害,下面则定型为“豕”。

《说文解字》:“豢,以谷圈养豕也。”养牛羊叫“刍”,养犬豕叫“豢”。“刍”是喂牲畜的草,牛羊是草食动物,故有“反刍”一词;狗和猪则用谷物等粮食喂养。二者合称“刍豢”,泛指牛羊猪狗等牲畜的肉。庄子在《齐物论》中写道:“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荐”是甘草,甜美的草;“蝍蛆”即蜈蚣;“带”是一种虫子,也有人说是蛇;鸱(ch~)是猫头鹰。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吃牲畜,麋鹿吃甘草,蜈蚣嗜好小虫子,猫头鹰和乌鸦喜欢吃老鼠,人、麋鹿、蜈蚣、猫头鹰和乌鸦谁知道自己所食的是纯正的滋味呢?

猪是中国古代最早驯养的六种牲畜之一,因此“豢”引申而泛指饲养。《正字通》曰:“凡畜养禽兽,皆曰豢。”稀奇的是,古时竟然有豢龙之术!《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

“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由此可知,董姓即是豢龙氏的后裔。

“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由此可知,刘姓即是御龙氏的后裔。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醢(h2i)”是肉酱。一条雌龙死了,刘累偷偷地剁成肉酱给夏王孔甲吃,孔甲觉得很好吃,吃完还要,刘累哪有那么多条龙给孔甲吃啊,只好迁居到鲁县。由此可知,范姓也是御龙氏的后裔。

古人称“马八尺以上为龙”,因此“豢龙”也用作良马之名。据《梁书》记载,河南国向梁武帝献“舞马”,能够按照节拍跳舞的马,张率写了一篇赋,其中有“軨服乌号之骏,豢龙之名”的描述。“軨(l!ng)服”指车马,“乌号”指良弓,“t1o t%)”和“豢龙”皆是良马之名。

襄 种植农作物的『解衣耕』之法

跂彼织女,终日七襄 ——《诗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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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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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这个字被先民们造得复杂无比,但同时又精确地反映了先民日常生活的习俗及其细节。

襄,金文字形A,这是学者们公认的“襄”字,毫无疑问是一个复杂的会意字。这个字形的外面包了一层“衣”,里面的字符都代表什么东西,很费人思量。我们先来看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小篆字形F所做出的释义:“汉令:解衣耕谓之襄。”段玉裁注解说:“此襄字所以从‘衣’之本义,惟见于汉令也。”许慎的意思是说,根据汉朝的律令,“襄”就是解衣而耕。

什么叫“解衣耕”?字面意思就是脱掉衣服耕作。明清大儒王夫之就是这样理解的,在《说文广义》一书中,他说:“解衣耕谓之襄,劳之甚也。《书》曰:‘思曰赞赞襄哉!’劝其勤也。故相承为勤劳成事之辞。谥法:‘辟土有德曰襄。’言如农之冒暑释衣,以务垦土也。”王夫之的意思很明白,所谓“解衣耕”,就是指农民冒着酷暑,脱掉衣服,以方便耕作。这个解释非常奇怪,脱掉衣服耕作有必要小题大做地专门列入“汉令”吗?脱掉衣服耕作又为什么称作“襄”呢?

其实,王夫之的解释属于望文生义。已故训诂学大师陆宗达先生在《训诂简论》一书中则如此解释:“‘解衣耕’是一种种植农作物的方法。‘衣’指地的表皮,并非衣裳之衣……在天气干旱时,把又干又硬的土皮扒开,然后用表层下湿润的土播种撒籽,再用表层的土覆盖上去,以待其发芽成长,古代管这种播种方法叫‘襄’,其作用是保持墒情。”

按照陆宗达先生的解释,那么金文字形A中外面那层“衣”指地的表皮,表皮的“衣”里面,上部的小圆圈代表种子,种子下面是挖开后敞口的土坑,右下角是一只手,左下角是挖出的表层又干又硬的“土”。整个字形就是这样会意的,这就叫“解衣耕”。

襄,金文字形B,请注意这个字形中没有外层的“衣”,最上面的种子用“田”来替代,表示是在田中耕作。右下角还是那只手,不过添加了一个工具,表示手持农具播种。金文字形C,同样没有外层的“衣”,上面的种子已经发芽了。《说文解字》中收录的古文字形D,与前面三个字形差别甚大,两只手在上面,持着一根杵状的农具在挖坑,左右的四撇是挖出的土的形状,最下面还添加了一只脚。三国时期所立的《三体石经》字形E,与古文字形大同小异,略有变形。小篆字形F,“衣”里面的各个字符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样子,以至于许慎认为这是声符。

不过,王连成先生在《从郭店简〈成之闻之〉和〈语丛四〉的‘譲’和‘壤’字看汉字源流和演化》一文中提出了一个疑问,那就是只有金文字形A有外层的“衣”,因而“对其他不含有‘衣’的字形无效”,因此他认为“此字字形所表达的字义(本义)当为制作陶器”,金文字形AB“两字中上部的圆环为象形字素,表示正在制作的陶坯”,古文字形D和《三体石经》字形E“中的喷射形笔画表示做陶坯时转盘上(无转盘时双手作环形运动)有泥水甩出”。甚为有趣,可备一说。

播种时需要众人合力,共同耕作,因此“襄”引申为襄助;播种是过程,完成则是结果,因此“襄”又引申为完成、成就;播种是一个反复不断的动作,因此“襄”又引申为反复,比如《诗经·大东》中的诗句“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这是形容织女星在白昼移动了七次位置,当然是反复之意。

《御制耕织图·耕第二图·耕》

清代焦秉贞绘,康熙三十五年(1696)内府刊本,美国国会图书馆藏

这是《耕图》第二幅,描绘农人早春赶牛初耕情景。诗云:“东皋一犁雨,布谷初催耕。绿野暗春晓,乌犍苦肩赪。我衔劝农字,杖策东郊行。永怀历山下,往事关圣情。”耕,即把土地翻开松土,是非常具有仪式化的一个举动,古代帝王还要进行象征性的亲耕。春耕的农具要在二月二“龙抬头”之日备好。耕田十分费力,在没有农业机械的年代,牛是农民最得力的助手。虽然春寒料峭,图中的农人却只穿单衣,卷袖赤足,也难怪前人会曲解“襄”为“解衣耕”了。

历 农人的双脚走过栽植整齐的禾苗

蓬头挛耳,齞唇历齿 ——宋玉

A

B

C

D

E

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历”字,一望而知是形声字,从厂(hàn)力声。但是如果问一句这个字为什么当作经历、历史讲,相信很多人都会哑口无言。事实上,“历”是“歴”和“暦”的简化字,“歴”指经历、历史,“暦”则指日历、历法。

歴,甲骨文字形A,可以清楚地看出,上面是两株禾苗,下面是一只左脚。甲骨文字形B,下面是一只右脚。

造字的先民到底想用这两株禾苗表示什么意思呢?我们来看看《说文解字》的释义:“秝,稀疏适也。”南唐学者徐锴解释说:“适者宜也。禾,人手种之,故其稀疏等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立苗欲疏,秝字实像稀疏适宜之意。”也就是说,农人栽种禾苗的时候,间距要稀疏合适才能长得好。因此,两株禾苗的“秝()”字其实就是“歴”和“暦”字的本字。

而下面的一只脚,则很显然是农人的足迹,或表示农人栽种禾苗时的足迹,或表示农人在田间踏看巡视的足迹。

歴,甲骨文字形C,上面变成了两“木”,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山林,但甲骨卜辞中以两“禾”为最多,因此两“木”应该视作两“禾”的省写。金文字形D,上面添加了一个表示山崖的“厂”,意为崖前的庄稼地里,农人在栽种或巡视;下面则定型为“止”,即脚。小篆字形E,大同小异。

《说文解字》:“歴,过也。”张舜徽先生解释说:“歴之言秝也,谓足之所至,其迹秝秝可数也……歴之本义为足所过,引申为一切经过之称。”也就是说,“歴”的本义即指农人的足迹经过栽植整齐的禾苗;而禾苗的间距稀疏适宜,一棵一棵历历可数,因此引申为一个一个物体清晰分明,比如“历历在目”这个成语,形容所有的东西都清清楚楚地呈现在眼前。

而如果把“歴”下面的“止”换成“日”,就造出来“暦”字,从字面意思看是指太阳运行过栽植整齐的禾苗,但其实是因为农业生产与太阳等天象的运行有密切关系,因此“暦”才当作历法、日历的义项。当“歴”和“暦”不由分说一刀切地统一简化为“历”字之后,造字的本义就完全看不出来了。

战国时期楚国辞赋家宋玉的名作《登徒子好色赋》中如此描述登徒子之妻的丑陋:“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蓬头”指头发散乱;“挛(luán)”指蜷曲,“挛耳”即耳朵张不直,蜷曲着;“齞(yàn)”指张口见齿,“齞唇”即齿露唇外;“历齿”指牙齿稀疏不整齐,如同禾苗的间距一样,用的正是“历”字的本义;“旁行”指摇摇晃晃走路的样子;“踽偻(jǔ lóu)”指弯腰驼背;“疥”即疥疮,“痔”即痔疮。宋玉下笔,真是刻薄!

艺 跪在地上种植草木

不兴其艺,不能乐学 ——《礼记》

A

B

C

D

E

F

作为简化字的“艺”,上草下乙,完全不明白跟技艺、艺术等义项有任何关系;即使是“艺”的繁体字“藝”,也仍然不知所云。原来,“藝”的本字就是字形中间的“埶”。

埶,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左边是一棵草或木。甲骨文字形B,这个人把草或木种在了地上。甲骨文字形C,手的形象更夸张,显然是在强调用手种植的意思。金文字形D,实在是太美丽的姿态和动作!金文字形E,草木的下部添加了一个“土”,表示把草木种在土中。小篆字形F,左右两边都有所变形。

《说文解字》:“埶,种也。从坴丮,持而种之。”“坴()”指大土块,显然是字形中草木和土的讹变;“丮()”指以手持握,显然是字形中跪坐之人和手的讹变。也就是说,本来应该写作从坴从丮的这个字,写成了“埶”。

至于“埶”为什么又繁化为“藝”,原因和过程大概有三点:一是因为“埶”拿去作了偏旁,比如勢(势)、熱(热)、褻(亵)等字;二是因为与草木有关,再给它加上草字头变成“蓺”;三是因为广义上的种植草木之事,不仅包括栽植,也包括除草,因此又加上下面的“云”,跟草字头组成“芸”,表示除草之意。“藝”字就这样变得臃肿起来,而它清新可喜的本来模样也就这样慢慢消失了。

《诗经·小雅·楚茨》有诗“我艺黍稷”,即我种植黍子和谷子的意思。《诗经·国风·南山》有诗“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意思是种麻应该怎么做?要纵横耕耘田亩。《孟子·滕文公上》篇中有“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之句,“树”和“艺”并举,均指栽种五谷。这些用例中的“艺”都是使用的本义。

不管是种草、种树还是栽种农作物,都是一门技能,因此引申为技艺、艺术。《礼记·学记》论为学之道曰:“学,不学操缦,不能安弦;不学博依,不能安诗;不学杂服,不能安礼;不兴其艺,不能乐学。”

“缦(màn)”指琴瑟上的弦索,如果不先学调弄弦索,则手指不便,弹琴时也就不能安弦中声;“博依”指广泛的譬喻,诗歌有比兴的技巧,“比”即比喻,“兴”是起兴,借别的事物引起诗歌的发端,不先学这两种技巧,就不能使诗歌安正完善;“杂服”指各色服制,不先学各色服制,就不能谙熟服饰制度的各项礼制;“艺”即礼、乐、射(射箭)、御(驾车)、书(识字)、数(计算)六艺,不喜欢学习这六种技能,就不能乐于为学的正道。

先秦时,中国的教育模式为通识教育,以上论述的为学之道,指的是要先广泛涉猎各种庞杂的知识,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掌握正确的学问。

刍 用手拔草

为刍灵者善 ——《礼记》

A

B

C

D

“刍”这个字今天已经很少单独使用,而是作为声旁出现在雏、皱、邹等汉字之中。不过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刍”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今人的想象。

刍,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两棵草。甲骨文字形B,手和草改变了方向。金文字形C,变成了上下结构。从这个字形看得很清楚,“刍”就是用手薅草、拔草之意。小篆字形D,一只手增繁为两只手,而且手的样子也不太像了。这就是繁体的“芻”字,如今简化后的“刍”倒更符合甲骨文和金文的原始字形,但是却看不出拔草之形了。

《说文解字》:“刍,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刈()”即割,刈草即割草。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把两只手的象形误认作包裹着草的样子。

“刍”既可作名词,又可作动词。作名词时,或指割草之人,比如甲骨卜辞中有“羌刍”的称谓,羌人是游牧部落,殷商王室把俘虏中的羌人择取出来,命他们从事畜牧生产;或指喂牲口的草料,比如《诗经·小雅·白驹》中有“生刍一束”的诗句,用一束生草来喂马;或指吃草的牲口,比如食草的牛羊称“刍”,食谷的犬豕称“豢”,合称“刍豢”。相应地,“刍”作动词时,或指割草这种行为,或指用草喂牲口。

除了以上义项之外,“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用途,即用草扎成人和各种动物,用于祭祀或为死者殉葬。老子《道德经》中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名句,“刍狗”就是草扎的狗。老子的意思是说:天地和圣人无所谓仁或不仁,对待万物和百姓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其自生自灭。

《庄子·天运》篇中描述过“刍狗”的命运:“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箧(qiè)衍”,竹制的长方形箱子;“尸祝”,祭祀时的主持人;“齐”,通“斋”;“苏者”,割草的人;“爨”(cuàn),烧火做饭。

这段话的意思是:刍狗还没有陈设出来用于祭祀的时候,盛在竹箱里,覆盖着绣巾,尸祝斋戒后迎送它。等到祭祀过后,走路的人踩踏它的头和背,割草的人捡回去烧火做饭而已。此即老子所言“以万物为刍狗”的道理。

古时把殉葬用品称作“明器”。《礼记·檀弓下》载:“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

“涂车”指泥车,“刍灵”指草扎的人、马,自古以来就有,乃是丧葬之事使用明器之道。孔子认为发明刍灵的人有仁善之心,而发明偶人“俑”的人则不仁,因为用偶人殉葬,接近于用活人殉葬。

孟子在《梁惠王上》篇中总结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最早用俑来殉葬的人,他们一定会断子绝孙的!可见孔子对用偶人来殉葬这一恶习的极度厌憎。

《诗经·小雅·鸿雁之什六篇图卷·白驹》

(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诗经·小雅·鸿雁之什六篇图卷》是根据《诗经·小雅·鸿雁之什》中的六首诗所绘。这幅描绘的是《白驹》一首的诗意。《毛诗序》认为此诗是大夫刺周宣王不能留用贤者于朝廷。诗共四章,回环往复,写客人欲去,主人苦心挽留。画面描绘的应是最后一章:“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客人已乘上白驹将入空谷而去,主人知其不可留,以“生刍一束”秣马,希望以后仍能“相闻而无绝”。“白驹”作为一种意象广泛存在于后世历代文人墨客的作品中,常用来代指志行高洁的人。

臼 凿出凹槽的舂坑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 ——《周易》

A

B

《后汉书·吴祐传》记载了一则逸事:“时,公沙穆来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佣,为祐赁舂。祐与语大惊,遂共定交于杵臼之间。”

胶东人公沙穆游学于太学,因家贫而换服为佣,来到为官的吴祐家里,担任舂米之职。吴祐偶尔与之交谈,大惊,于是两人定交,此之谓“杵臼之交”,比喻身份悬殊的朋友相交而不分贵贱。

“杵(chǔ)”是舂米所用的棒槌,“臼”则是舂米的容器。我们来看看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臼”字,也许可以说明杵臼的发明较晚,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象形字,像一个下凹的舂坑之形,其中的四点,乃是坑壁上凿出的齿状凹槽,用以增加舂磨时的摩擦力。小篆字形B,大同小异。今天使用的“臼”字,出于写作便利的缘故,将其中的四点省作两短横。

《说文解字》:“臼,舂也。古者掘地为臼,其后穿木石。象形。中,米也。”许慎误将其中的四点释义为所舂之米。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太古掘地为臼,米与土自相杂,故重在择米;其后既穿木石为臼,而米渐纯洁,故石臼至今用之。”今天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石臼,里面仍然有凿出的凹槽。

《周易·系辞》中写道:“断木为杵,掘地为臼,杵臼之利,万民以济。”据说杵臼是黄帝的大臣雍父发明的。

段玉裁说:“引伸凡凹者曰臼。”其实并非“凡凹者为臼”,比如人的口腔后方两侧、上下颌各六个的槽牙,其形如臼,故又称“臼齿”。后世之臼多为石制,能够长久使用,因此“臼”又引申为陈旧、一成不变的老套子,比如“窠臼”一词。

晚唐著名博物学家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中收录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卜人徐道昇言江淮有王生者,榜言解梦。贾客张瞻将归,梦炊于臼中。问王生,生言:‘君归不见妻矣,臼中炊,固无釜也。’贾客至家,妻果卒已数月,方知王生之言不诬矣。”

王生竟至于张榜公示自己的解梦本领,可见非常自信。“贾()客”指商人,商人张瞻梦见自己在臼中做饭,王生为之解梦道:“在臼中做饭,是因为没有釜的缘故。”“釜()”是铁锅,谐音为“妇”,“无妇”即指张瞻的妻子病逝。后世遂用“炊臼”“炊臼之梦”“炊臼之戚”或“臼中无釜”来比喻丧妻。比如明人李濂所作《悼亡杂诗》之九,开篇就吟咏道:“鼓盆歌底事,炊臼梦堪疑。”“鼓盆”用庄子丧妻鼓盆而歌的典故,和“炊臼”一样,都是丧妻之意。

齐 三支麦穗长得一样高

乃命大酋,秫稻必齐 ——《礼记》

A

B

C

物品摆放整齐,换作是你,会怎么造“齐”这个字?古人造字“近取诸身”,因此一定会从身边最常见、印象最深刻的现象或习俗来造字,“齐”字也不例外。

“齐”的繁体字是“齊”,甲骨文字形A,倒是极为简省,由三个相同的字符组合而成。这三个字符,有学者认为表示大量种子破土而出,但是与别的甲骨文字形中臃肿的种子之形相比,并不相像;有学者认为像三支箭头,东夷之人善射,因此齐国以此为国名,但是与别的甲骨文字形中的箭头之形相比,却并没有契刻成这个样子的;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头发上插有三支簪之形”,但是这三支簪的形状未免过于奇特。

齐,金文字形B,大同小异。小篆字形C,增饰繁化,反而变得更复杂了。《说文解字》:“齐,禾麦吐穗上平也。象形。”徐锴解释说:“生而齐者莫若禾麦。二,地也。两旁在低处也。”王筠则指出“齐”的古文字形三支穗的上面是平的,“三平无参差。此参差者,作篆者配合之,取适观耳。又加二以像地形”。张舜徽先生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说:“生物之长植在地面而至平齐者,无踰禾麦,故造字时取象焉。”

也就是说,“齐”的字形乃是三支禾麦所吐的穗齐平之状,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农事最为常见,因此以之取象。不过笔画化的篆体字无法保持三穗齐平之状,不仅因为“取适观耳”,为了美观的缘故,还因为三穗齐平太挤占书写的位置,因此改为参差之态。再添加一个二表示同一片土地上长出来的禾麦才会齐平。正如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的总结:“像禾麦吐穗似参差不齐而实齐之形,故会意为齐。”

《礼记·月令》篇如此描述冬季的第二个月酿酒之事:“乃命大酋,秫稻必齐,麹糵必时,湛炽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兼用六物,大酋监之,毋有差贷。”

“大酋”,酒官之长;“秫(shú)”,黏性高粱,秫、稻必须要选择同时成熟的,这里用的就是“齐”的本义;“麹()”,把粮食蒸过,发酵后再晒干,制成酒曲,“蘖(niè)”,用发芽的谷物酿酒,酒精度较低,制作麹蘖一定要适时;“湛”,浸渍,“炽”,火炊,浸渍和蒸煮麹蘖时一定要清洁;酿酒所使用的井水和泉水一定要甘美;所盛的陶器一定要精良;酿制的火候必须适中。以上六种条件齐备之后,方才开始在大酋的监督之下酿酒,不允许有任何差错。

“齐”由齐平的本义引申为整齐、平等、齐备等诸多义项。更有趣的是,祭祀前的斋戒要整理自己的身心,使身心整齐、肃敬,因此“齐”又引申为斋戒,这个义项后来写作“斋”,二者可为通假字。

《春畴麦浪图轴》

清代袁耀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袁耀,生卒年不详,清代画家,字昭道,江都(今江苏扬州)人。袁江之侄,一说其子。“二袁”是清初扬州重要画家。工山水、楼阁、界画,画风精致工整。袁耀还画过一些村园田居类作品,这幅《春畴麦浪图轴》即其一。

这幅画展现了广阔的麦田,远处春山隐隐,有桃花盛开。近景是农家院落,茅屋篱笆。整个画面是一派富有生气的田园风光。全画以素淡的青绿为主调,清新悦目。细看田间人物,似是一个年轻女子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的情景,一儿跑前,一儿尚在襁褓,后面有人挑着行李。小院栅栏门口已有老人迎候多时,一只村犬欢跳着出去迎接,透出一股活泼的乡野谐趣。燕子飞翔,风吹麦浪,齐齐整整,青翠满目,是典型的丰收景象。

舆地篇

舆地篇

            

岳 叠在一起的两座高大山峰

崧高维岳,骏极于天 ——《诗经》

A

B

C

D

很多人都以为“岳”的繁体字为“嶽”,其实完全错误,“岳”才是“嶽”的古字。

岳,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叠在一起的两座高大山峰,表示高山峻岭。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不过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字形像山上竖立的羊头之形,会意为在高山上祭祀。小篆字形C,接近甲骨文。《诗经·崧高》中有诗:“崧高维岳,骏极于天。”恰是这一字形的形象化写照。到了小篆字形D,人们造出了一个“嶽”字,从象形字变成了形声字,《说文解字》:“东,岱;南,霍;西,华;北,恒;中,泰室。王者之所以巡狩所至。从山狱声。岳,古文,象高形。”

所谓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的五岳,其实最早的时候只有四岳。据《尚书·尧典》载:“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这里没有中岳嵩山的记载,直到周代方才设置了中岳,于是才有今日的“五岳”之名。

掌管“四岳”的官员也被称作“四岳”,相传是共工的后裔,因为辅佐大禹治水和掌管四岳有功,赐姓姜,封到吕这个地方,也就是姜太公吕尚的先祖。

女婿管妻子的父亲为岳父,母亲为岳母,今天仍然还在使用这两个称谓,这两个称谓是怎么来的呢?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讲了一个很好玩的故事。

唐玄宗李隆基要去泰山封禅,任命张说为封禅使。封禅是古代帝王祭天地的大典,一般都在泰山举行。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这叫“封”;在泰山下的梁父山开辟场地祭地,这叫“禅(sh3n)”。张说身为封禅使,全权负责封禅大典的准备工作和各种仪式。按照惯例,封禅后三公以下的官员都升迁一级,张说的女婿郑镒本来是九品官,按说应该升迁为八品官,可张说大权在手,假公济私,趁机将女婿升为五品官,五品官官服的颜色为红色。封禅后,唐玄宗举行盛大的宴会,庆祝封禅顺利结束。席间,唐玄宗看到穿着红色官服的郑镒,不明白他怎么一下子升到了五品官,就询问郑镒,郑镒无言以对。宫廷乐师,著名笑星黄旛绰在一旁打圆场,说道:“此泰山之力也。”意思是郑镒的升迁是借助封禅泰山的机会,被张说火线提拔的。

从此之后,人们就把妻子的父亲称为“泰山”,妻子的母亲顺理成章地被称为“泰水”。又因为泰山乃五岳之首,号称“东岳泰山”,故此妻子的父亲又称为“岳父”,妻子的母亲也顺理成章地被称为“岳母”,岳父母的家称为“岳家”。

岳父、岳母还有一个别称:丈人、丈母。“丈”本来是古代对长辈男子的尊称。男人年满七十岁可以得到官府赏赐的拐杖。“拐杖”的“杖”最早写作“丈”,因此“丈人”就是手持拐杖的老人。受赐拐杖是一种荣誉,故以此尊称老年男子,后来慢慢演化为对妻子父亲的专用称呼,也称作“岳丈”,妻子的母亲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称为“丈母”或者“丈母娘”了。

楚 人的脚踏进了茂密的山林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 ——《诗经》

A

B

C

D

“楚”这个字很有意思,甲骨文字形A,上部有两棵树木,代表山林,下面是足(脚),因此“楚”是一个会意字,人的足迹踏进了山林,会意为开发山林的意思。但同时还兼有形声,下面的“足”表声。甲骨文字形B,山林更加茂密,人的足迹踏进山林也更加深入。金文字形C,字形变得工整起来了。小篆字形D,接近金文。楷体字形的下部变成了“疋”,“疋”和“足”在上古的时候是一个字。

古代楚人自称为“楚”,是因为楚人聚居地多山林,需要开发,故称楚人、楚国。后来楚人回忆起他们的祖先,声称祖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正是纪念祖先开发山林的功劳。《说文解字》:“楚,丛木,一曰荆。”这是从开发山林引申出来的意思,把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叫作“楚”,又叫“荆”,所以中原各国又称楚国为荆蛮。

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楚”这种植物的影子。《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翘读作qi1o,本义是鸟尾上的长羽,这里比喻杂草丛生;错,杂;刈(y#),收割。这两句诗的字面意思是:众多错杂的薪柴中,我只收割其中最高的楚树,比喻众多的女子都很贞洁,而我只选取追求其中最高洁的汉水游女。

《诗经·楚茨》中还有“楚楚者茨”的诗句,意思就是田野里生长着茂盛的蒺藜。楚木比别的灌木都长得高,众多灌木之中,最先看见的就是它,因此“楚楚”引申为鲜明的样子,比如《诗经·蜉蝣》中的诗句:“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形容蜉蝣的翅膀鲜明美丽。明白了“楚楚”的意思,就知道“楚楚”一词最早不能用在人身上,而只能用在植物身上。

《世说新语》中讲了一个故事。东晋名士孙绰盖了几间房子,过上了隐居生涯,他在房子前面种了一棵松树,亲自培土浇水。邻居高世远有一天对他说:“松树子非不楚楚可怜,但永无栋梁用耳!”高世远用“楚楚可怜”来形容刚栽下的幼松纤弱可爱的样子,但认为孙绰种的这棵松树材质不好,不能做房子的栋梁。到了清代,许豫所著《白门新柳记》一书中用“楚楚可怜”来形容妓女患病后的样子,从此之后,“楚楚可怜”一词才开始用在女人身上,跟今天的意思一样。

有趣的是,“楚”因为枝干坚硬,还用来制成刑具,不过这种刑具最早用在念书的儿童身上,类似于戒尺的功能。《礼记·学记》规定:“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是山楸木,跟荆树一样坚硬,用这两种树的枝干制成杖,以对付那些不好好学习的顽童,调皮捣蛋的时候惩戒一下。后来“夏楚”连用,泛指用棍棒进行体罚,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楚”打在身上很疼,所以又引申出痛苦的意思,比如苦楚、酸楚。

《陶谷赠词图》(局部)

明代唐寅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此图描绘的是一则历史故事。北宋初年,陶谷(穀)出使南唐,时南唐国力弱小,陶谷态度傲慢,出言不逊。南唐大臣韩熙载设计,派歌姬秦蒻兰扮作驿卒之女诱之。陶谷见秦蒻兰风姿绰约,楚楚动人,不禁邪念萌动,违背了士人“慎独”之戒,与之成一夕之好,并填词一首相赠。不日,后主设宴招待陶谷。席间,陶谷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后主举杯令蒻兰出来劝酒唱歌,歌词即是陶谷所赠。陶谷顿时羞愧难当,狼狈至极。陶谷因这段典故成为千秋笑柄。

画中人物情态微妙。陶谷拈须倚坐榻上,红烛高燃。对面秦蒻兰坐弹琵琶,正是赠词前后的情景。陶谷衣冠楚楚,面露矜持,而右手已情不自禁打着拍子。右上有唐寅题诗:“一宿因缘逆旅中,短词聊以识泥鸿。当时我作陶承旨,何必尊前面发红。”陶谷若见此,恐怕愈发无地自容了。

丘 两个低矮的山头中间有块洼地

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 ——《史记》

A

B

C

D

E

《史记·孔子世家》载:“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顶,故因名曰丘云。”司马贞索隐:“圩顶言顶上窳也,故孔子顶如反宇。反宇者,若屋宇之反,中低而四傍高也。”“窳()”是低凹之意,这是形容孔子的头顶中间低四周高,就像中间高四周低的房屋反过来了一样,此即所谓“圩()顶”。

那么,头顶凹陷的“圩顶”为什么称“丘”呢?先来看甲骨文字形A,与“山”字对比,“山”是三个高耸的山头,而“丘”则是两个较为低矮的山头,中间还有一块洼地,即山坳。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南宋学者戴侗解释说:“丘,小山。故其文视山而杀。”意思是说,“丘”比“山”的山头少而低。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则说:“象形,古字形为二山之间有谷,义指山间凹地。现在,平地中隆起的小高地谓‘丘’。”

还有一种意见,以徐中舒先生为代表,他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穴居两侧高出地面之出入孔之形。商人多穴居,甲骨文丘则以其地面形制表示其特点……丘为穴居,由人为而成。又因丘多选择高亢干燥处凿建,其出入之孔较高,引申之,土之高者亦称丘。”穴居出入孔的视觉形象并没有小山之形清晰可见,因此这一释义没有说服力。

丘,金文字形C,稍有变形。金文字形D,讹变得更厉害,从而为小篆字形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E,上面讹变为两人相背之“北”,《说文解字》就是根据这个讹变后的字形释义的:“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从北从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南,故从北。中邦之居,在崐崘东南。一曰,四方高、中央下为丘。”

徐灏早就提出过质疑:“此字说解未确。盖因字之上体与北同,遂误认为从北从一,又因《山海经》言昆仑之虚在西北,遂以为中邦之居在昆仑东南。取义迂远,非其指也。”

综上所述,“丘”的本义是小山丘。扬雄所著《方言》载:“冢,秦晋之间谓之坟……自关而东谓之丘。”当作坟墓讲是“丘”的引申义。上古时期实行的是简葬,用木柴把尸体厚厚地包起来,埋到野外,“不封不树”,既不封土为坟,也不植树立碑。周代时开始“封树”,墓上有封土,就像隆起的小山丘,因此引申指坟墓。

《吕氏春秋·安死》篇载:“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阙庭、为宫室、造宾阼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丘垄”即坟墓;“宾阼(zuò)”指堂前的台阶,包括西阶和东阶。“丘”之为坟墓,可谓豪华矣,不仅失去了上古的薄葬之风,而且也与“丘”字形中朴素的小山头的形状大相径庭了。

左 左手拿着工具干活儿

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

A

B

C

D

E

F

左和右是对应字,先说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看上去就像左手的形状。金文字形B,上面还是左手的形状,下面添加了一个“工”字。“工”在甲骨文字形中就是工具的形状,因此金文字形的“左”字就变成了会意字,会意为左手持工具干活儿。《说文解字》:“左,手相左助也。”原来“左”就是“佐”字的初文,最初是没有“佐”这个字的,用于“辅助”“帮助干活儿”这个意思就用“左”字,后来人们又造了一个“佐”字,“左”才专指左手了。小篆字形C,结构同金文。

再说右,甲骨文字形D,跟“左”字的甲骨文字形相对,也是一个象形字,看上去就像右手的形状。其实“右”的本字就是“又”,上古的时候凡“又”字就是指右手。后来“又”字用作别的字义,人们就在“又”的下面添加了一个“口”,变成了现在我们使用的“右”。金文字形E,看得很清楚,是在右手下面添加了一个“口”,这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右,助也。”徐锴进一步解释道:“手口相助也。”原来“右”就是“佑”字的初文。最初没有“佑”这个字,用于“帮助”这个意思就用“右”字,后来人们又造了一个“佑”字,“右”才专指右手了。小篆字形F,跟金文一样。楷体字形大概为了写着顺手的缘故,“口”上面的右手却变成了左手。这就是“右”字的演变过程。

在古代,左、右有尊卑之分。秦汉之前古人以右为尊,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使用右手,从生理习惯上来说右手方便。孔颖达解释说:“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为右,不助为左。”现在也还有类似的说法,比如形容某人脾气执拗叫左性子。众所周知的“负荆请罪”的故事,起因就在于蔺相如比廉颇的功劳大,封官的时候,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非常生气,才寻隙滋事。可见官职也是以右为尊,贬官则叫“左迁”。“无出其右”这个成语是指没有人能够战胜或者超过,这里也是以右为尊。

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车上的位置是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这是因为坐车时,赶车的人要坐在右边,右手执鞭、驾驭都方便。国君出行时,同车三人,国君坐在左边,中间是御者,右边是一位勇士。带上勇士的目的是防备不测事件发生,一旦有人行刺国君,勇士就会从右边下车,便于随时采取行动保卫国君的安全。这是由坐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春秋战国时期,楚人相对于黄河流域的中原民族来说属于南蛮之人,其方位尊卑刚好跟中原相反,“楚人尚左”,以左为尊。孔子曾经感叹道:“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在中原地区,人们衣服的前襟都要向右,只有死人的前襟向左,表示永远不需要脱衣服了,而边远地区的蛮夷民族刚好相反,是“左衽”,因此孔子感叹说:“如果没有管仲的教化,我们就要等同于蛮夷之邦了。”

需要注意的是,皇帝面南背北而坐,右手为西,左手为东,因此地理上便以东为“左”,以西为“右”,比如江左即指江东,陇右即指陇西,跟今天从地图上看的方位刚好相反。

中 有飘带的高高旗杆

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 ——周武王

A

B

C

D

E

F

“中”这个字不仅是中国的代称,而且是儒家哲学方法论最为重要的概念。不过,这个字的起源却和旗帜有关。

先说“中”,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正中竖立着一根高高的旗杆,上、下向左飘扬的四根飘带叫“游”,《说文解字》注:“游,旌旗之流也。”意思就是旌旗的飘带。旗杆中间的那个小圆圈标注位置,表明这是立中之处。金文字形B,四根“游”改向右侧飘扬。小篆字形C,四根“游”都省去了。

《说文解字》:“中,内也。”这只是“中”的引申义。

“中”这个字的起源为什么和旗帜有关呢?这是因为古时凡有征伐等大事,一定要先“建旗”,将旌旗竖立在中央之地,众人闻之而来,聚集在旌旗之下,然后才能开始议事。东汉学者刘熙《释名·释兵》:“九旗之名日月为常,画日月于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这是天子所建之旗。“熊虎为旗,将军所建,象其猛如虎,与众期其下也。”这是军将所建之旗,用以集合士卒,准备战事。建旗一定要建在中央之地,故又称之为“建中”。“中”的一切引申义——中间,中心,中央,里面,甚至当动词用的“射中”等义项全部都由此而来。

再来说“国”,甲骨文字形D,左边表示疆域,右边是一把戈,持戈保卫疆域。金文字形E,左边同样为有边界标志的疆域,右边同样是一把戈,持戈保卫疆域。小篆字形为F,加了一个“囗”代表国界。

《说文解字》:“国,邦也。”二者的区别是:“大曰邦,小曰国。”还有一种说法是:“国谓王之国,邦国谓诸侯国也。”

“中”和“国”组成“中国”这个称谓,要远远追溯到三千年前。1963年,陕西宝鸡出土了一尊西周初年的青铜器,是西周宗室中一位叫何的贵族所铸,故称“何尊”。何尊底部有铭文122字,内容是周成王五年四月开始在成周(今洛阳)营建都城,对叫何的同宗小子进行训诰勉励,并赐给他贝三十朋,叫何的贵族遂铸此器纪念。其中周武王的训诰有“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的句子,意思是说:我将住在这天下的中心,从这里治理民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国”一词,虽然其意仅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但却开了后世称中国为“中央之国”的先河,如《释名》所说:“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儒家哲学方法论中最著名的“中庸”一词,最早出于孔子之口,在《论语·雍也》中他感叹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意思是:中庸作为一种道德,它是最高的道德了!朱熹注解道:“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概括地说,中庸就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恪守中道。这一思想其实来源极早,孔子在《论语·尧曰》中记述了尧对舜的要求:“允执其中。”在《礼记·中庸》中他又如此夸赞舜的品德:“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如今把“中庸”一词当作保守、妥协、不求上进的意思来使用,跟古时“中庸之道”的思想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令人浩叹!

央 人的脖颈上戴着一面枷

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 ——《诗经》

A

B

C

D

“央”字的字形,从古至今几乎都没有什么变化。而且“未央”一词,今天都理解为未尽,“央”明明是中央之义,为什么会具备尽头的义项呢?很多人都困惑不解。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有趣的汉字是如何造出来的。

央,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脖颈上戴着一面枷。金文字形BC,大同小异。小篆字形D,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央,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冂(ji4ng)”本来指城垣的边界,张舜徽先生认为家里的门作为界限也可以称“冂”,“人正立在门之中,斯中央之义所自出”。这是根据小篆字形得出的结论,与甲骨文字形中向上套住脖颈的枷形完全不符,因此“央”的本义就是人戴枷受刑,乃是“殃”的本字。白川静先生说:“枷刑不是将枷锁铐在手足而是铐在身体正中的脖颈上,由此‘央’有了正中、中央之义。”词义分化之后,后人为“央”添加了一个表示残骨之形的“歹”,另造出灾殃之“殃”。

《诗经·庭燎》开篇就吟咏道:“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这是描写周宣王中兴,诸侯们不敢懈怠,前来早朝的场景。开篇即模仿周宣王的口吻,问道:“现在到了夜里的什么时候了?”庭燎是宫廷中立在地上用来照明的大烛,以苇、薪制成。夜未央,夜晚未半。有人认为是指夜晚未尽,但下文还有“夜未艾”“夜乡晨”的诗句,“艾”意为久,“乡晨”即“向晨”,接近清晨,可见“夜未央”“夜未艾”“夜乡晨”是渐进的时间描述,“未央”乃未到夜中之意,仍然使用的是“央”的本义。

据《汉书·外戚传》载,汉武帝亲自作赋纪念死去的宠妃李夫人,有“惜蕃华之未央”之句,颜师古解释说:“未央犹未半也,言年岁未半而早落蕃华,故痛惜之。”李夫人早卒,当然“年岁未半”,没有活到一半的年龄就死了。

至于“未央”后来引申为令很多人困惑不解的未尽之意,这是本书中屡屡提到的汉语的一个独特现象,即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一个字或词既可表示正面意思又可表示反面意思。具体到“未央”之“央”,既可表示中央、一半,又可引申开去,表示中央、一半发展到尽头。《说文解字》:“央,一曰久也。”这就是“未央”一词为何可以表示未尽之意的由来。

“央”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义项:央求、恳求。如果“央”像“人正立在门之内”的样子,那么这个义项就成了无源之水,完全无法解释得通。但是正如“央”的甲骨文字形所示,脖颈上戴枷必定非常痛苦,那么这位犯人哀恳求情,请求、央求狱吏给松一松的情状就是顺理成章之事,“央”的这个义项即由此引申而来。

《诗经·小雅·鸿雁之什六篇图卷·庭燎》

(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此图卷是根据《诗经·小雅·鸿雁之什》中的六首诗所绘。这幅描绘的是《庭燎》一首的诗意。全诗三章,用问答体,记述周宣王早晨视朝前与鸡人(报时官)的对话,描写宫廷早朝景象,赞美君王勤于朝政。诗中有问有答,有光有声。画面上,天色未明,早朝的诸侯已陆续来到,肃立阶下或两侧。銮铃声声,庭燎熊熊,显得朝仪威严,气氛肃穆。诗句是从周宣王的角度,表现急于早朝的心情和对诸侯的关切,画面则是从诸侯的角度,表现等候早朝时的静穆。当庭竖立的无数“大烛”的火焰,将未央的夜色烘托出来。

东 两头扎起来的一个大口袋

自西徂东,靡所定处 ——《诗经》

A

B

C

D

E

《诗经·桑柔》:“自西徂东,靡所定处。”意思是,从西到东都没有安定之处。

东,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东,动也。从日在木中。”许慎认为中间鼓着肚子的圆形代表“日”,一棵树立在日的中间,会意为太阳从东边的树木上升起来,因此用“东”这个字来代表日出的方向。

《白虎通》也说:“东方者,动方也,万物始动生也。”日出万物皆动,故称“东,动也”。五行学说中,东方从木的说法即是由此而来。“东”既为动,代表阳气动了,于是古人也把春天称为“东”,比如东君就是司春之神。

“东”字中间的这棵树可不是寻常之树,而是大有讲究的神树。这棵树叫若木,也叫扶桑,生长在东方极远之地。《山海经》说:“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据说日出于扶桑树下,冉冉上升,最后从扶桑的树梢升起,照耀四方。日本之所以别称扶桑之国,就是因为日本在中国的东方,《梁书·扶桑国》:“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

不过,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我们来看看“东”的字形演变。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两头扎起来的一个大口袋。甲骨文字形B,中间的×形代表里面装的东西。金文字形C,里面的东西用一横来代表。小篆字形D,绳子捆缚之形讹变为“木”,许慎就是据此来加以解说的。楷书繁体字形E,同于小篆。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从以上字形的演变可以看出,“东”就是“橐”的初文,后来“东”假借为方位词后,人们给“东”加了一个“石”,另造出“橐”字表示口袋。

那么“东”为什么会当作方位词呢?大部分学者的意见是假借为方位词;但也有一种有趣的解释,说是古人背起布袋出门远行,要参考日出的方向来辨别方位,因此“东”就引申为东方。

在古代的礼节中,“东”作为方向代表主人的位置,就是因为日出东方的缘故,宾位则相应地为西。《礼记》中规定,主人迎接客人的时候,“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古人出面为子女聘请老师,双方商妥报酬待遇之后,主人宴请老师,就请老师坐在西边,所以受业的老师尊称为“西席”;主人坐东朝西作陪,东面是主人的位置,故称“东家”,“做东”“房东”“股东”等称呼也是因此而来。

上文提到的是只有主客双方时的方位安排,但是如果人数众多,那么方位和座次的安排就完全不一样了。以鸿门宴的座次为例:“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在这种场合下,坐西朝东的方向反而最尊贵,因此项羽和他叔叔项伯坐西朝东(东向);坐北朝南的方向次之,因此项羽的谋士亚父范增坐北朝南(南向);坐南朝北的方向又次之,因此沛公刘邦坐南朝北(北向);张良是刘邦的谋士,只能屈居最卑的坐东朝西方向了(西向)。这些座次的礼节可一点儿都错不得。

北 两个人背靠背地站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李延年

A

B

C

D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李延年唱给汉武帝的这首流行歌曲,吟咏的其实就是自己的妹妹李夫人。“北”为什么会作为指示北方的方位词呢?

北,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个人背靠背地站着。甲骨文字形B,也是相同的形状。金文字形C,人和人的后背靠得更近,也更像人弯腰曲背的样子。小篆字形D,同于甲骨文和金文。楷体字形已经看不出来背靠背站着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北”的本义就是“背”,后来当作指示方向的方位词后,在“北”的下面添加了一个表示躯体的“月(肉)”,来替代“北”的本义。《战国策·齐策六》:“士无反北之心。”这里的“北”就是“背”的本字,三国时期的韦昭更是直接解释道:“北者,古之背字。”“反北”即“反背”,背叛的意思。打了败仗,逃跑的时候总是要用脊背对着敌方,因此把打败仗称作“败北”。古籍中常常有“连战皆北”“三战三北”的用法,就是由此而来。又由此引申出败逃之意,西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伏尸百万。”这里的“北”即指败逃者。

古人房屋大都坐北朝南,便于采光避风,因此南面为上,北面为下。同理,皇帝的座位也是面南背北。“北”由此而引申为指示北方的方位词。《韵会》:“身北曰背。”清人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解释道:“人坐立皆面明背暗,故以背为南北之北。”从此方位出发,即可界定山南为阳,山北为阴。王力先生在注解《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这句话时说:“山北为阴,山南为阳,老子的话等于说万物负背而抱南。”这就是“北”这个字指示北方的字义的演变过程。

周代有司士的官职,职责之一是“正朝仪之位,辨其贵贱之等。王南向,三公北面东上”。国君面南,臣拜君则要“北面”,面向北行礼。弟子敬师之礼亦称“北面”,据《汉书》记载,西汉时期,于定国当了大官儿之后,“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说得很明确,“北面”遂成为师生之谊的代名词。《世说新语·赏誉》:“刘尹先推谢镇西,谢后雅重刘,曰:‘昔尝北面。’”刘惔任丹阳尹,故称“刘尹”;谢尚任镇西将军,故称“谢镇西”。刘惔先前曾经举荐过谢尚,谢尚当了大官儿之后,也非常看重刘惔,总是对别人说:“昔尝北面。”意思是过去我曾经做过他的弟子。

北方还有一个别称, “伏方”,也是用的“北”字的本义。《尸子》:“冬为信,北方为冬。冬,终也;北方,伏方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美恶不异,信之至也。”冬天时阳气在下,万物伏藏,其形状就如同“北”字的甲骨文字形,相背而伏,故称北方为“伏方”。

《仿仇英汉宫春晓图》(局部)

清代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克利夫兰美术馆藏

“汉宫”仕女是传统人物画题材。明代画家仇英绘《汉宫春晓图》被称为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描绘宫中嫔妃生活,青绿重彩,秾丽典雅,举凡妆扮、浇花、折枝、歌舞、弹唱、围炉、调鹦、下棋、读书、斗草、对镜、戏婴等,无所不有,并融入了昭君画像等汉宫典故。此题材深受清代宫廷喜爱,后来出现了多种仿本。此本藏于美国克利夫兰美术馆,敷色艳丽,界画工整,画中具体场景与仇英之作相似而稍有变化。

这一段画面以大殿中锦茵之上着彩衣而舞的女子为中心,周围女子各持乐器为之伴奏,阶下侍女络绎穿梭,另有几位嫔妃似为观赏歌舞,袅袅行来。这部分画面似是融合了汉武帝宫廷的典故,殿中那个彩绣辉煌、衣袂飘飘的舞者,也许就是秉倾国倾城之貌、遗世独立之姿的李夫人么?

夷 一个人蹲着

东方曰夷,被发文身 ——《礼记》

A

B

C

D

“夷”即东夷,是中原地区以东九个民族的总称,又称“九夷”。

甲骨卜辞中有借“尸”为“夷”的用法,比如“尸方”即“夷方”,也写作“人方”。因此学者们多认为“夷”的本字就是“尸”。

夷,甲骨文字形A,这其实就是“尸”字,是一个人的侧面图。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与人字形相近,以其下肢较弯曲为二者之别。”“尸”和“人”本为一字,区别在于“人”字下肢平展,而“尸”字下肢弯曲。

“尸”和“人”为什么会有下肢弯曲与否的区别呢?徐中舒先生认为:“夷人多为蹲居,与中原之跪坐启处不同,故称之为尸人。”“启处”又称“启居”,“启”指跪,“处”指坐,“启处”或“启居”即跪和坐,这是古人日常生活的家居姿势,因此泛指安居。

夷,金文字形B,承继了甲骨文字形,不过更美观,人蹲着的样子更加栩栩如生。按照上述解释,“夷”是一个象形字,东方之人喜欢蹲踞,故以“夷”相称。今天山东农村还到处可见这种蹲姿。

夷,金文字形C,为了区别于“尸”,古人又造出了这个新字。这个字形上下的主体部分显然是一支带有箭头的箭,中间的S形是系在箭上的绳子。这个工具叫“矰(zēng)缴”,也称“弋()缴”,即系有丝绳的短箭,是古代专用的射鸟工具。这也就是我们今天使用的“夷”字。

《说文解字》:“夷,平也。从大,从弓。东方之人也。”许慎是根据小篆字形D作出的释义,中间丝绳的形状讹变为“弓”;而且“平”也不是“夷”的本义,只不过是远引申义而已。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说:“东方之人,习于射猎,因亦谓之夷也。”台湾学者李孝定先生在《甲骨文字集释》中也说:“盖东夷之人俗尚武勇,行必以弓自随,故制字象之。”

综上所述,之所以把中原地区以东的若干民族称为“夷”,是因为这些民族的两大最引人注目的特征:一是日常生活取蹲姿,一是善射。想一想“后羿射日”的传说吧,后羿又叫“夷羿”,就是夏代东夷族的首领,以神射手著称;而且据记载上古帝王、诸侯和卿大夫家族世系传承的史籍《世本》载:“夷牟作弓矢。”弓箭的发明者夷牟传说是黄帝的大臣,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是东夷之人。

《礼记·王制》中描述说:“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郑玄注解说:“不火食,地气暖,不为病。”孔颖达注解说:“‘有不火食’者,以其地气多暖,虽不火食,不为害也。”“不火食”即不吃熟食,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茹毛饮血”。

披发文身,不吃熟食,这不过是东夷各族根据气候条件而形成的风俗。《大戴礼记·千乘》中则描述说:“东辟之民曰夷,精于侥,至于大远,有不火食者矣。”“精于侥”指精于求利而希望获得意外的成功,到了东方的最远之处,那里的人因为气候的原因就吃生食了。

应劭《风俗通义》(佚文)中则说:“东方曰夷者,东方仁,好生,万物抵触地而出。夷者,抵也。”为什么说“东方仁”?晚清学者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夷俗仁寿,有君子不死之国,故子欲居九夷也。”孔子曾有到九夷居住的念头。因此,“夷”最初并非蔑称。

蛮 南方人说话像乱丝一样听不懂

今也南蛮鴂舌之人 ——《孟子》

A

B

“蛮”即南蛮,一直被视作对中原地区以南诸民族的蔑称。《说文解字》:“蛮,南蛮,蛇种。从虫。”班固《白虎通义》中也说:“蛮虫难化,执心违邪。”这都是解释“蛮”字何以从虫。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对以上谬论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驳:“南方多蛇,故蛮字从虫,以其习与蛇处也。习与蛇处,故南人多有驭蛇之术。余常见南人能以手捕取蛇,不受螫噬,且缠绕之于颈腰间以玩弄之,此盖远古遗俗也。蛮字从虫,义即在此。此犹北人喜逐猎,故狄字从犬;西人好畜牧,故羌字从羊耳。蛇种之说,不足信也。”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蛮”字其实并不从虫。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蛮”字,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字形,中间是“言”,两边是两串丝。这个字形表示什么意思呢?很显然,“蛮”字与丝、蚕有关。

何光岳先生在《南蛮源流史》一书中分析道:“蛮字正像一人挑起一担蚕山的框架……上古时候,氏族住房拥挤,在开始驯养野蚕时,只能在野蚕所分布的桑林里就地设放这种框架,把野蚕将吐丝时捉到框架上,使野蚕能有规则地围绕框架吐丝,以便在缫丝纺织时操作方便。否则,让野蚕胡乱在桑枝上吐丝,取下的丝便纷无头绪,很难纺织成布。只有到夏代以后,居住条件改善了,才有可能把野蚕移入室内饲养,逐渐变成家蚕。后来又发展成为专门饲养家蚕的蚕室,商代殷墟出土有玉蚕可证。浙江吴兴县钱山漾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址,相当于商代,就发现有一批盛在竹筐里的家蚕丝织品。金文蛮字的象形结构,反映了养蚕和吐丝的过程。”

这一大段文字解释了野蚕变成家蚕的过程,但是“蛮字正像一人挑起一担蚕山的框架”的说法却不符合“蛮”的金文字形,因为很明显,这个字形的中间是一个“言”字。如果要表示“一人挑起一担蚕山”的意思,只需画出一个人形即可,没有必要下面还要加个“口”,这也不符合甲骨文和金文的造字规律。

既然从“言”,那么就要从南方人说话的特点来入手分析。孟子在《滕文公上》篇中写道:“今也南蛮舌之人,非先王之道。”“jué)”指伯劳鸟,鸣叫的声音类似),故又称“”。“舌”即形容伯劳啼叫,但叫声谁也听不懂。

因此,“蛮”的金文字形就是形容“南蛮舌之人”。南方多蚕、丝,因此经常以丝作譬喻。蚕丝如果绕在一起成为乱丝,就会毫无头绪,纷乱而理不清,南方之人的“言”就像乱丝一样绕来绕去,让北方人完全听不懂。这就是“蛮”之所以从丝从言的原因,原本是形容南方人说话的特点,属于如实写照,绝非贬称。其实直到今天,北方人听南方人说话仍然听不懂。

“蛮”的繁体字是“蠻”,小篆字形B,下面添加了一个“虫”,显然这是汉代才添加上去的,此时华夷之辨已经定型,因此添加一个“虫”字作为对南方边族的蔑称,以至于许慎称之为“蛇种”,“蛮”的造字本义就此失去而不为人所知了,简化字将上面的两串丝省掉后更是不知所云。

《大戴礼记·千乘》中描述说:“南辟之民曰蛮,信以朴,至于大远,有不火食者矣。”诚信而又朴实,这分明是对南方民族的赞誉之词。因此,“蛮”最初并非蔑称。

《女织蚕手业草 五》(女織蚕手業草 五)

喜多川歌麿绘,约1798—1800年

中国的《耕织图》于15世纪末传入日本,受到广泛欢迎,影响深远。江户时代,以《耕织图》为样本绘制的“四季耕作图”和“蚕织锦绘”蔚然成风。喜多川歌麿的《女织蚕手业草》便是其中之一。这是一套系列作品,共十二幅,细致描绘了蚕织业从浴蚕、采桑到缫丝、剪帛的完整过程,画中所有劳作者均为女子,她们围绕蚕织过程日夜忙碌,顾不得仪容服饰,十分辛苦。

本图是第五幅,描绘的是蚕“大眠”之后女工们采桑布叶喂蚕的场景。“大眠”是指蚕的第四眠。蚕自大眠之后,食叶愈速,布叶宜愈勤,务须昼夜喂养,食尽即布,不可懈怠。每一昼夜须喂十余次。这是养蚕最吃紧的阶段,桑叶的消耗量极大,之后就要“上山”结茧了。画中女子或抱桑枝,或捋桑叶,或布叶喂蚕,合作无间,紧张有序,别有一种健康质朴的风情。

野 森林茂盛的郊外

遂人掌邦之野 ——《周礼》

A

B

C

D

“野”这个字,今天所使用的义项几乎都集中于贬义,比如野蛮、粗野等,但是在古代,这个字却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野,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个字形并非后造的“野”字。两边的“木”表示两棵树,中间是“土”。罗振玉先生释为“野”,从土、林会意,意为林莽所被之地。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认为“古之城邑,多无树木,惟郊外有之”,因此从“林”。

野,金文字形B,“土”字中间填实。有的学者继承郭沫若先生的错误,把“丄”字符看作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因此将这个字形释为在野外的树林里野合,这是不对的。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土’为‘社’之初文,社乃祭神处”,因此这个字形表示“‘林’中有神社”,但“土”的本义就是土堆、土地,因此还是应该释为野外种有树木的土地为宜。

《说文解字》还收录了“野”的另外一个古文字形C,添加了一个圆形和三角形交错的字符。有人认为这个字符表示土地与土地之间交错的界线;有的学者认为是“耜”右半边的误写,表示用农具在野外的土地上耕作;罗振玉先生则认为乃是“后人传写之失”。

总之,这个极有争议的字符导致了“野”的小篆字形D的由来:右边讹变为“予”,左边则把“林”改换为田、土结构,最终定型为今天使用的“野”字。《说文解字》:“野,郊外也。从里予声。”许慎就是根据小篆字形认定为“予”表声,其实本字应该写作“埜”。

白川静先生对这个后分化出的“野”字的释义为:“‘里’为‘田’同‘土’组合之字,即祭祀田神之社的所在之地。‘里’加声符‘予’为‘野’,可见,有社之林、有社之田为‘野’之本义,后来指一般意义上的野外、乡野、粗野。”这一释义不确。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遂人”一职,职责是“掌邦之野”,也就是说,“野”是城邑之外的地方。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有极为详细的辨析:“‘都’是城内;‘郊’是城外,是城的周围地区;‘野’是郊以外的地区,是远郊区;‘鄙’更是‘野’中偏远的部分,是与邻国接近的地区。后代‘郊’、‘野’的界限逐渐泯灭,形成‘都邑’(城内)、‘郊野’(城外)、‘边鄙’(边境)三者的对立。”

有趣的是,古时有所谓“分野”的概念,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对应地上的州国,用星宿来占卜州国的吉凶。比如王充在《论衡·变虚篇》中写道:“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由此也可见“野”距离都城的偏远,方才可以概括州国的地域。

外 在夜晚占卜

吉凶见乎外 ——《易经》

A

B

C

外,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据许慎解释,左边是“夕”,右边是“卜”,“卜尚平旦,今夕卜,于事外矣”。古人占卜都在白天,如果在夜晚占卜,则表明边疆出事了。“外”会意为远方,“于事外矣”即边疆有事。因此,《说文解字》解释为:“外,远也。”

外,金文字形B,左边的“夕”字里面添加了一点,右边还是“卜”。根据这个字形,有学者把左边的“夕”解释为肉形,肉形也写作“月”。古时供占卜所用的龟甲分两类,一类叫外骨,一类叫内骨。外骨是龟类的甲壳;内骨是鳖类的甲壳,鳖类外边有裙边状的肉缘,甲壳在内,故称内骨。因此,白川静先生认为“外”和“内”原为用龟甲占卜的术语,现在所使用的内、外之意为引申义。《周易》所谓“吉凶见乎外”的“外”就是占卜术语,意思是吉凶见于卦外。

外,小篆字形C,和甲骨文、金文没有任何区别。

《礼记·曲礼上》论卜筮的规定时说:“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外事”指郊外之事,祭祀、田猎或对外用兵;“内事”指郊内之事,宗庙祭祀。古人以十天干记日,十天干为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十日有五奇数五偶数,甲、丙、戊、庚、壬五日居奇位,属阳刚,故称刚日,外事用刚日;乙、丁、己、辛、癸五日居偶位,属阴柔,故称柔日,内事用柔日。一旬为十天,卜筮为每十天一卜,十天之外称“远某日”,十天之内称“近某日”。由此可见,“外”和“内”不仅原为用龟甲占卜的术语,而且也用作占卜日期的术语。

古时候,夫妇之间互称内、外,直到今天,老一辈人还习惯于用内子、外子互称,“内子”即称呼自己的妻子,“外子”即称呼自己的丈夫。晋、魏之前并没有这种称谓,这源起于南朝梁的一对文学夫妻的赠答诗。这对令人艳羡的文学夫妻,丈夫叫徐悱,妻子叫刘令娴。徐悱任职在外,给妻子写有两首《赠内诗》,其一曰:“日暮想青阳,蹑履出椒房。网虫生锦荐,游尘掩玉床。不见可怜影,空余黼帐香。彼美情多乐,挟瑟坐高堂。岂忘离忧者,向隅心独伤。聊因一书札,以代九回肠。”刘令娴回以两首《答外诗》,其一曰:“花庭丽景斜,兰牖轻风度。落日更新妆,开帘对春树。鸣鹂叶中响,戏蝶花中鹜。调瑟本要欢,心愁不成趣。良会诚非远,佳期今不遇。欲知幽怨多,春闺深且暮。”可见二人感情之深。从此之后,内子、外子的称谓才流传开来。

“外”与“内”相对,“表”与“里”相对,因此“外”和“表”就是同义词。“外妇”一词又称“表子”,明代学者周祈在《名义考》一书中曾经辨析过这两个称谓:“俗谓倡曰表子,私倡者曰贾老。表对里之称,表子,犹言外妇。”什么叫“外妇”?颜师古解释道:“谓与旁通者”,即私通之妇。“外妇”或者“表子”最早是指妻子之外的妾,娶了妾之后,妾也就属于男人了,妾之外的“外妇”自然就是指妓女。“表子”这个称谓即由此辗转而来,后来为“表”字增加了一个“女”字旁,成了直到今天还在使用的“婊子”一词。

《历朝名媛诗词》插图『刘令娴』

清代陆昶评选,乾隆三十八年(1773)吴门陆氏红树楼刻本

陆昶,生卒年不详,字少海(一说字梅垞),号重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历朝名媛诗词》共十二卷,收录王嬙、蔡琰、鱼玄机、薛涛、李清照等汉代至元代间两百余位名媛的诗词,前附名媛绣像及小传。此书为研究女性文学的重要资料。

这幅绣像是书中插图之一,画的是刘令娴。刘令娴是南朝梁彭城人,嫁东海徐悱为妻。有才学,能为文。悱仕晋安郡,卒,丧归京师。令娴为祭文,凄怆哀感,为世传诵。其诗多写闺怨,文集已佚,存诗八首,最著名的便是《答外诗》二首。虽然夫妻琴瑟和谐,令后人艳羡,但聚少离多,丈夫又于任上猝然离世,刘令娴的后半生大约是愁苦悲凉的吧。

疆 用弓来度量相邻的两块田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 ——《诗经》

A

B

C

D

“疆”这个汉字,今天使用的义项主要是疆界、边疆、疆场,总之都跟边界有关。不过,这个字被造出来的样子及其演变,甚至包括最常使用的“疆场”一词,都有着非常有趣的丰富的变迁内容。

“疆”最初写作“畕”,甲骨文字形A,一望可知,这是两块田相邻之形。甲骨文字形B,左边添加了一张弓。金文字形C,弓的形状更是栩栩如生。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古代黄河下游广大平原之间皆为方形田囿,故畕正像其形。从弓者,其疆域之大小即以田猎所用之弓度之。”

疆域的大小为什么会用弓来度量呢?这是因为最原始的计量土地长度和面积的方法肯定是用脚步,一般而言六尺为一步,周代之后就一直沿用下来;而古人田猎,弓又是最常携带的必备工具,古制弓的长度就是六尺,与步相应,因此“步”和“弓”两种计量名称相互通用。

疆,金文字形D,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土”,其实属于画蛇添足之举。但无论如何,这个字形最终成为直到今天使用的定型汉字。《说文解字》:“畺,界也。从畕,三其界画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道:“以造字言,畕为最初古文,其后增体为畺,复增为疆。今则疆行而畕畺并废矣。”

我们今天使用的“疆场”一词,指战场,其实是一个误用了数百年的词汇。“疆场”之“场”属于错别字,本字是“埸()”,右边从“易”,而不是繁体字的“場”。

“场”和“埸”有着重大的区别:“场”的本义是整理好的平坦的空地,比如现在很多农村还能够看到“扬场”的景象,把禾穗上打下来的谷粒运到空地上,用木锨铲起来簸扬,借风力吹去尘土和谷壳,在平坦的空地上簸扬,故称“扬场”;而“埸”的本义是田界。

大的田界称“疆”,小的田界称“埸”,“疆埸”连用则泛指田界。如果按照今天的用法写成“疆场”,词义就无法成立。《诗经·小雅·信南山》是一首歌颂周王室祭祖祈福的诗篇,其中有两句是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绘,同时也可以看出“疆埸”这个称谓所表达的准确含义:“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意思是指田地的疆界整整齐齐,小米和高粱则生长茂盛。“中田有庐,疆埸有瓜。”田地中间有看守者的庐舍,田地的边界种的有瓜果。

“疆埸”因为指田界,于是顺理成章地引申为国界。《左传·桓公十七年》载:“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齐国入侵鲁国边境,鲁桓公说:“边境之事,谨慎防守自己一方,以防备发生意外。姑且尽力防备就是了。敌人进攻就战斗,又何必来报告呢?”

“疆埸”既为两国边境,当然容易发生战事,因此“疆埸”又引申为战场。直到唐宋,指代战场的从来就是“疆埸”一词,比如杜牧《为中书省门下请追尊号表》:“今陛下用仁义为干戈,以恩信为疆埸,所求必至,有斗必先。”大约从元代开始,出身市民阶层的作家们开始眼花,把“埸”字误看作“場”字,“疆埸”遂一误而为“疆场”,一直误用到了今天,可发一叹!

君臣篇

君臣篇

君 神职人员手持权杖传达神的旨意 朕 手持工具填塞船上的缝隙 士 供战士使用的斧钺 侯 箭射中了兽皮制成的靶子 卿 两个人坐在食器两旁进食 卫 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巡察守候 仆 带尾饰、受过刑的奴隶手持簸箕扬米去糠 史 以手持“干”捕猎 医 士兵防御时被箭或兵器所伤 卑 手持杵棒筑墙服劳役 奚 手持绳索拘押罪人 臧 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涂墨的黥刑 童 将犯人用刀剃发并刺伤眼睛 禄 用辘轳汲水灌溉保丰收 寺 用手和脚来计量尺寸 天 正面站立的人突出的头顶 封 用手在土堆上植树 朝 太阳从草丛中升起时还能看到月亮 君 @@@LINK=君 神职人员手持权杖传达神的旨意 君 神职人员手持权杖传达神的旨意

君 神职人员手持权杖传达神的旨意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庄子》

君王,国君,“君”是怎么演变成这样至高无上的称谓的呢?

君,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只手持着一根杖子,下部是“口”。这根杖子可不是一般的杖,而是神杖,只有神职人员才可以持有。下部的“口”是指用口发布命令。整个字形会意为神职人员传达神的旨意。金文字形,“口”被覆盖了。金文字形,笔画更粗更美观。小篆字形,上部略有变异。

《说文解字》:“君,尊也。从尹口,口以发号。”“尹”是部落酋长之称,只有他可以握有权杖。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字下部的“口”并非是指嘴巴,而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词的祝咒之器”,因此,“君”会意为“手持神杖、诵咏祷辞、能够召请神灵降临的巫祝的首长。巫祝的首长拥有统治权,因此氏族的首长谓‘君’”。白川静先生最为卓异之处在于从不把“口”字当作口腔之“口”,而是认作一种祭祀的器具,他自己的术语是“祝咒之器”,里面装有各种祷词。如此一来,“君”就成为一种神职,进而引申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即《尚书》的定义:“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不过,除了国君的义项之外,“君”还有其他特定的称谓。天子、诸侯、卿、大夫,拥有土地的各级统治者都称“君”;夫人也可称“君”;也可称父母为“君”,比如“严君”;妾称夫为“君”;妻子称丈夫为“君”;丈夫称妻子为“细君”,东方朔的妻子叫细君,后来就用作妻子的通称。诸如此类,不再赘述。

“君子”是儒家学说中的理想人格,班固《白虎通》解释道:“或称君子何?道德之称也。君之为言群也;子者丈夫之通称也。”王安石解释得更清晰:“故天下之有德,通谓之君子。”孔子曾经总结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在他的心目中,君子有三戒:少年时,血气未定,戒的是女色;等到成年了,血气方刚,戒的是争斗;等到老了,血气已经衰败,戒的是贪得无厌。

孔子还总结过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在他的心目中,君子还有三畏:敬畏天命,敬畏居上位的人,敬畏圣人之言。君子还有九思,即九种要用心考虑的事:“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看要看得明确;听要听得清楚;脸色要考虑是否温和;容貌要考虑是否谦恭;说话要考虑是否忠厚诚恳;做事要考虑是否认真谨慎;有疑惑要考虑向人请教;生气时要考虑到后果;遇到可得的利益时,要考虑是否合于义。这些都是儒家对“君子”的要求。

至于“君子之交淡若水”的说法,出自《庄子》一书:“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郭象注:“无利故淡,道合故亲。”因没有利益所以淡,因天性相合所以亲。孔颖达疏:“君子之接如水者,言君子相接,不用虚言,如两水相交,寻合而已。”贤者之间的友谊平淡如水,不尚虚华。人们口头上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后面还跟着一句“小人之交甘若醴”,小人的友谊像甜酒一样甘甜,可这种甘甜却是出于利益的考量,不是出自本心和天性,因此当得到利益或者利益失去之后,立马就会翻脸断交。君子和小人对待友谊的态度从这两句话里可以区分得清清楚楚。

《湘君湘夫人图》明代文徵明绘,纸本淡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文徵明(1470—1559),明代诗人、书画家。初名壁(亦作璧),字徵明,以字行,更字徵仲,号衡山居士,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工行、草书,尤精小楷。擅山水,笔墨苍润秀雅,兼善花卉、人物,名重当代,与沈周、唐寅、仇英并称“明四家”。

《湘君湘夫人图》是根据屈原《九歌》中“湘君”“湘夫人”两章而作。作者自称此图仿赵孟頫和钱选,追求一种古意,人物造型来自晋代画家顾恺之《女史箴图》和《洛神赋图》,用高古游丝描,施朱红及白粉,人物修长飘逸,格调清雅。

画面上湘君、湘夫人一前一后,前者手持羽扇,侧身后顾,似与后者对答,设色古淡,有神光离合之感。湘君和湘夫人为湘水之神,一说即尧的两个女儿,也就是舜的妻子娥皇、女英。舜死后,二妃悲伤不已,泪染青竹,死于江湘之间。

朕 @@@LINK=朕 手持工具填塞船上的缝隙 朕 手持工具填塞船上的缝隙

朕 手持工具填塞船上的缝隙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

A

B

C

D

凡是中国人都知道,“朕”是皇帝的专用称谓,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准使用,但是这个称谓是怎么来的呢?

朕,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关于这个字形古往今来众说纷纭。大致说来,左边是条船(舟),右边是两只手捧着一个上下竖立的工具,古文字学家商承祚先生在《甲骨文字研究》一书中认为这个工具是“密缝之具”,即弥补船上漏缝的工具,古文字学家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也认为“像两手奉器治舟之形”;还有人认为双手上面那一竖就是表示船缝;也有学者认为那一竖表示撑船的篙,会意为双手持篙撑船,但撑船之人应该位于舟中,而这个字形却是人在舟外;白川静先生《常用字解》一书则另辟蹊径,认为左边是一个放有物品的盘子,右边表示双手捧持物品,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捧持盘中的物品呈献给人,“舟”因为和盘子的形状极为相似,因此后来也用作器具的托盘,不过白川静先生的解释却脱离了“舟”的本义。

朕,甲骨文字形,左右位置对换。金文字形,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右上讹变为“火”,清末民初甲骨文学者叶玉森先生在《说契》一书中解释说:“像两手捧火衅舟之缝。”弥补船的漏缝需要用火。我们现在使用的“朕”的字形,左边从“舟”讹变为“月”,右边又讹变为“关”,导致字形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朕,我也。”清代文字学家戴震解释说:“舟之缝理曰朕,故札续之缝亦谓之朕。”“札续”即用捆绑、缠绕的方法续补上去。戴震的意思是说:“朕”的本义就是舟缝,引申为可以“札续”的一切缝隙都称“朕”。上古时期,造船最主要的困难之一就是防止木板拼合处漏水。1978年,河北省平山县出土的战国葬船坑中有五艘战国木船残体,船板之间遗留有麻布、油灰,专家们认为极似用来将铅皮塞缝的材料。“朕”这个字就是对这种艌缝工艺的形象写照。

据《周礼·考工记》载,周代有“函人”一职,职责是“为甲”,即负责掌管用犀牛、兕(sì,像野牛的青兽)等野兽的皮制作甲胄之职。制作甲胄,其中的工序之一是:“视其朕,欲其直也。”上述戴震的解释就出自对这句话所作的注。元代学者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的解释与此类似:“朕,缝也。缝路皆直,则制作之善也。”要把两块兽皮缝合在一起,必须将缝隙对齐才能严丝合缝。

但是“朕”为什么引申为“我”,却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结论。有一种说法认为,“朕”的上古读音跟余、予的声母发音极其相近,因此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蔡邕说:“古者尊卑共称朕。”最早的时候,“朕”并不是皇帝的专称,任何人都可以自称“朕”,比如屈原《离骚》中的名句:“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已故父亲的名字叫伯庸。秦灭六国之后,秦始皇才开始规定“朕”只能用于皇帝自称。

为《说文解字》作注的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提供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赵高之于二世,乃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比傅‘朕’字本义而言之。遂以亡国。凡说文字不得其理者,害必及于天下。”段玉裁的意思是说秦二世受赵高摆布,群臣都见不到他的面,只能闻声,群臣跟皇帝的关系就像一条窄窄的缝隙一样,因此秦二世号为“朕”,是比附“朕”字的本义而言。虽然自称“朕”确实是从秦始皇开始的,但段玉裁的联想极为符合皇帝(尤其是昏君)和群臣的关系。

顺便说一下:段玉裁的观点并非出自自己的发明,而是由历秦始皇和秦二世两代的奸臣赵高而来。据《史记·李斯列传》载,赵高对秦二世说:“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

士 @@@LINK=士 供战士使用的斧钺 士 供战士使用的斧钺

士 供战士使用的斧钺

其仆维何,釐尔女士 ——《诗经》

在先秦诸侯国中,国君以下分卿、大夫、士三个级别,再往下就是庶民了。古书中常常可见“卿大夫”“大夫士”等称谓,这是非常严格的等级,绝对不能混淆。因此,后世所称的“士大夫”在先秦应该是“大夫士”。直到战国中期以后,随着官僚阶层的兴起,表示等级制的“大夫”逐渐被表示阶层的“士”所超越,才慢慢形成了“士大夫”的称谓。

士,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按照许慎的解释,“士”的本义就是“事”,表示善于做事,从一开始,到十结束,非常完美地完成了一件事情。《白虎通》也说:“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任事即做事称职。近代文字学家吴承仕先生认为,男人最原始的事就是耕作,他说:“事,谓耕作也。盖耕作始于立苗,所谓插物地中也。人生莫大于食,事莫重于耕。故士为插物地中之事。”因而将“士”作为负责耕作的男子的美称。

至于孔子所说的“推十合一为士”,清代学者黄生解释道:“《说文》引孔子‘推十合一为士’,言能综万理于一原也。”如此一来就符合了“士”的各种引申义:“通古今,辨然不然,谓之士。”“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以才智用者谓之士。”诸如此类。

但是,许慎并没有见过甲骨文和金文,只就小篆字形加以解说,跟“士”的金文字形严重不符。我们看“士”的金文字形,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把“钺”的形状,“钺”用青铜或铁制成,样子像比较大的板斧。因此“士”的本义是使用斧钺的战士,引申为男子的美称。金文字形,下面“钺”的宽刃更加清晰。小篆字形,下面的宽刃完全看不出来了,因而才让许慎附会为“从一从十”。

士阶层如同卿和大夫阶层一样,也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称上士、中士、下士,不过天子之士独称“元士”。元者“善之长也”,是受有天子爵命之士,不能混同于诸侯之士。此外,还有秀士(德行才艺出众的人)、选士(德业有成者)、俊士(选入太学者)、造士(学业既成者)、进士(可进受爵禄者)等诸多名目。

有趣的是,现在的社交场合称女人为“女士”,很多人都误以为是从西方礼仪而来的,其实不然,《诗经》里早就出现了这个称谓。《诗经·既醉》:“其仆维何,釐尔女士。”“釐(l!)”,是赐予的意思。这句诗的意思是:侍奉的人怎么样?赐予你德行美好的女子为伴侣。孔颖达解释说:“女士,谓女而有士行者。”有士人操行的女性称作“女士”,跟今天的礼貌用语没有什么区别。

还有“绅士”一词,也多误以为来自西方礼仪,其实不然。“绅”是士阶层系在衣服外面的又大又长的带子。用大带子束腰,其余的部分垂下来作为装饰,这种服饰称为“绅”。“绅”的长短在等级制中有着严格的限制,《礼记》规定:“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士的“绅”长三尺,官吏的“绅”长二尺五寸。之所以要规定士阶层束“绅”,是要求他们恭敬谨慎,像“绅”一样自我约束。后世就把这个阶层称为“绅士”,后来又用来指在地方上有财有势或得过一官半职的人,一般都是地主和退职官僚。

侯 @@@LINK=侯 箭射中了兽皮制成的靶子 侯 箭射中了兽皮制成的靶子

侯 箭射中了兽皮制成的靶子

终日射侯,不出正兮 ——《诗经》

古代爵位封号共五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分封各国的国君则称作诸侯,“诸”是众多之意,那么“侯”字为什么会作为封号的称谓呢?

侯,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上侧和右侧是一张兽皮或者布,表示靶子;下面是一支箭,射中了靶子。甲骨文字形,靶子移到了左侧,箭的样子更明显。金文字形,箭的样子更美观。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小篆字形,画蛇添足,在上面添加了一个“人”,表示是人在射箭。楷体字形的“人”移到了左边。

《说文解字》:“侯,春飨所射侯也。”所谓“春飨”,是指春季举行的乡饮酒礼,之前要先举行射箭比赛;所谓“射侯”,是指用箭射靶子。兽皮制成的叫皮侯,布制成的叫布侯。据《仪礼》规定:“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天子用熊皮制成的“侯”,白色的质地;诸侯用麋鹿皮制成的“侯”,赤色的质地;大夫和士都用布侯,上面画有虎、豹和鹿、猪的图案。天子和诸侯所用的皮侯上面不画任何装饰图案,故称白质、赤质。这是根据等级制的严格规定。

《诗经·猗嗟》中的诗句“终日射侯,不出正兮”,指的是射侯时射中的准确程度。这句诗牵涉一面“侯”上各个位置的不同称谓。据郑玄说:“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侯”是整个一面箭靶,尺寸为方十尺;“鹄”缩小到四尺,因此而有“鹄的”一词,指箭靶的中心;“正”又缩小到二尺,已经接近于靶心了,故名“正”,“不出正兮”意思就是说箭箭不离这二尺见方的靶心;但能射中“正”的人还不能称作神射手,因为还有四寸见方的“质”,这才是整张“侯”的最中心,也才是整张“侯”的本质。

白川静先生解释“侯”字的见解照例很别致,他认为“侯”不是象形字,而是会意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上部不是兽皮或布,而是房檐的形状,人在屋顶下面放箭,是一种驱除邪灵的仪式,这种仪式叫作“侯禳”。“禳”(r1ng)是一种祈祷消除灾殃、去邪除恶的祭礼。我国古代的学者们通常认为“侯禳”的“侯”和“候”是通假字,“侯禳”即候嘉庆,祈福祥,却凶咎,宁风旱;还有的说是“候四时恶气禳去之”。

射侯结束之后,凡是射中的要赐酒爵,由此引申为天子赐予封地的就称为“诸侯”。这就是“侯”这个封号的来历,也因此有“侯爵”的称谓,同样指五等爵位的第二等:侯。这样的严格规定到了后世开始变得混乱,凡是有官职的士大夫都可以尊称为“侯”,比如“侯门”用来泛指富贵人家,侯门一入深似海,其实早已失去了封侯才能称“侯”的原意。

卿 @@@LINK=卿 两个人坐在食器两旁进食 卿 两个人坐在食器两旁进食

卿 两个人坐在食器两旁进食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王戎妻

古代皇帝称呼自己的臣子为“爱卿”,“卿”字怎么会有这样的意思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过程。

卿,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个食器,两个人围坐在食器两旁共同进食,会意为飨食。甲骨文字形,两个人好像张大了嘴巴。甲骨文字形,两个人还伸出了手。最初造字的时候,飨、鄉、卿其实就是一个字:“飨”的本义是乡人相聚宴饮,此意义就是从“卿”的甲骨文字形引申出来的。因为宴饮时两人或多人要相对而坐,引申为相聚宴饮;“鄉”通“向”,宴饮时要面向食器而坐,因此引申为“向”。造出了“飨”和“鄉”之后,三个字的功能才分开。

“卿”从飨食的本义进一步引申为陪君王共食之人,这就是君王称臣子为“卿”的由来。金文字形,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卿,章也。”章是明理的意思,臣子通明达理。不过这是“卿”的引申义,而不是本义。能够陪君王共食,那当然是最高级别的官员了,因此古时的最高长官称为六卿,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冢宰又称太宰,为六卿之首,掌国政,统百官;司徒掌土地和教化;宗伯掌宗庙祭祀;司马掌军政;司寇掌刑狱、纠察;司空掌工程。

六卿之上还有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多为重臣加衔,以示恩宠,并无实职。三公的副手是少师、少傅、少保,这三个副手和六卿并列起来,共称九卿。这就是我国古代三公九卿官制的由来。

君王称臣子为“卿”,这是第二人称,因此“卿”的这种称呼扩大开来,用于表示尊敬或者爱意的第二人称,比如秦末的宋义被楚王封为上将军,因为得宠,别的将领都称他为“卿子冠军”。“卿”和“子”连用,是当时人相互尊重的称呼用语,就如称“公子”一样表示尊敬。表示爱意的“卿”,用于夫妻之间,最著名的就是成语“卿卿我我”,这个成语出自《世说新语·惑溺》。“竹林七贤”中最年轻的名士叫王戎,王戎成婚后,妻子常常用“卿”来称呼他。古代男尊女卑,按照礼节,妻子称丈夫为“君”,“卿”本来是上对下的称呼,丈夫可以用来称呼妻子,妻子却不能称呼丈夫,所谓“贵人不可卿,而贱者乃可卿”。于是王戎就教训妻子说:“女人称丈夫‘卿’不符合礼节,属于以下犯上,是不敬的表示,以后你别再这样称呼了。”

哪知王戎的妻子脾气很倔,当场给王戎来了一段绕口令:“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意思是:我是因为亲你爱你,才叫你“卿”的,如果你不让我叫你“卿”,那你想让谁叫你“卿”?言外之意是,难道让别的女人叫你“卿”不成?王戎一听哑口无言,此后只好听之任之了。

后来,王戎妻子这段“卿卿我我”的绕口令就变成了时髦用语,一直流传到今天,夫妻之间恩爱或者男女之间亲昵就开始使用“卿卿我我”来形容了。

《西厢记》清代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这幅画描绘了《西厢记》中张生与崔莺莺私会的情景。莺莺斜倚在一张黑漆描金桌边,张生随意坐在竹椅上,单膝跨着一边扶手,正在将花朵献给莺莺。二人已私订终身,四目相对,手指轻触,俯仰相就,做出调情的亲密姿态。立在椅边的是丫鬟打扮的红娘,她略带羞涩地注视着二人卿卿我我。黑漆桌上供着瓶花、佛手,透过一个月洞窗可以看到另一间内室,陈设同样十分华丽。

画中精致细腻的人物描绘承袭晚唐风格,故而此画一度被归在周文矩名下,但服饰、家具均呈现明显的清代特色,尤其家具繁复精巧的装饰,类似于康雍年间流行的风格。此外作品构图还带有版画色彩,也许是用来进行木版雕刻的画稿?

卫 @@@LINK=卫 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巡察守候 卫 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巡察守候

卫 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巡察守候

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 ——郑玄

“卫”这个字,从古至今使用最多的义项都是护卫,郑玄曾经解释过:“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于徼候便也。”徼(ji2o)候是巡察守候之意。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汉字,但是其中也蕴含着非常有趣的信息。

卫,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外围的四个拐角代表十字路口,也就是汉字的“行”字,中间是四只脚,代表把守路口的人。甲骨文字形,中间添加了一个人,代表守卫的对象,四只脚方向各异,分别朝向东西南北,守卫四方。郑玄所说的“卫王宫者,必居四角四中”,从这两个字形中可以清晰地看出。甲骨文字形,这个字形很简略,除了十字路口和上面的一只脚之外,下面添加了一个表示先民聚居之城邑的字符,不仅仅守卫人,还要守卫城邑。

卫,金文字形,这两个字形既美丽又直观,中间的方形和圆形代表城邑,四周是四只脚,呈逆时针方向,这就是郑玄说的“徼候”,卫士们围绕着城邑在巡察守候。金文字形,还是由十字路口、两只脚和城邑组成。小篆字形,变得异常复杂,除了十字路口、两只脚、城邑之外,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帀”。“帀”可不是钱币的“币”,而是读作z`,通“匝”,周遍的意思,形容严严密密地将城邑护卫了一周一遍。因此,正确的写法是“衞”,现在通用的“衛”只是俗字而已。

《说文解字》:“卫,宿卫也。”最早的时候,“卫”专指在宫禁中担任警卫,要住宿值夜,故称“宿卫”。有趣的是,箭上的羽毛也称“卫”。东汉学者王充所著《论衡·儒增篇》中载:“楚熊渠子出,见寝石,以为伏虎,将弓射之,矢没其卫。”东汉学者刘熙在《释名·释兵》中解释说:“(矢)其旁曰羽,如鸟羽也。鸟须羽而飞,矢须羽而前也。齐人曰卫,所以导卫矢也。”其实,箭上的羽毛之所以叫“卫”,是因为羽毛紧簇在箭身周围,就好像护卫着箭身一样。

最为奇特的是,“卫”竟然还是驴的别称!唐人李匡乂在《资暇集》中声称是因为驴子长得像卫士,故有此称。但驴子怎么会长得像卫士呢?这不过是道听途说,牵强附会之言罢了。明人王志坚在《表异录》中总结了前人的各种说法:“驴曰卫子,或言卫地多驴,故名;或言卫灵公好乘驴车;或言卫玠好乘跛驴。”卫玠是晋代著名美男子。这几种说法中只有“卫地多驴”最有说服力,正如宋人孙奕所著《履斋示儿编》“因物得名”一节说:“世有所出、所嗜、所作,因以冠名者多矣……偻句之地出龟,则名龟曰偻句;蔡地出龟,则名龟曰蔡;冀北出良马,则名马曰骥;卫地出驴,则名驴曰卫。”

周武王灭商后,封弟弟康叔于卫,国号即为“卫”,就像“卫”字的字形一样,卫国牢牢地守护着周王朝,成为周王朝的重要屏障。卫国灭亡后,以国为氏,这就是卫姓的来源。

《烧红叶暖酒的官女》(紅葉を焼いて酒をあたためる官女たち)铃木春信绘,约1768—1769年

铃木春信(1724—1770),日本江户时代中期浮世绘画家,首创多色印刷版画,即“锦绘”,以美人画最著名。他笔下的少女大都清秀婀娜,轻盈优雅,时人称为“春信式”美人。这幅作品中还用到了“空摺法”,即不施色彩,通过压印产生凹凸效果来表现衣服的肌理和褶皱。这也是春信喜欢的手法。

这幅画中,两名作宫廷卫士打扮的女子正在烧红叶暖酒。这个极具故事性的画面出自一个皇家典故。据《平家物语》记载,高仓上皇即位之初,年仅十岁左右,非常喜欢红叶,曾叫人在宫禁北门之外种起一座红叶山,日日来观赏。有一晚狂风大作,红叶遍地狼藉。守门的卫士们就用这些红叶作了暖酒的燃料。次日天皇临幸,见红叶踪影全无,问清缘由,不怒反笑,说道:“诗云:‘林间暖酒烧红叶。’这是谁教他们的?倒是风雅得很哩!”

仆 @@@LINK=仆 带尾饰、受过刑的奴隶手持簸箕扬米去糠 仆 带尾饰、受过刑的奴隶手持簸箕扬米去糠

仆 带尾饰、受过刑的奴隶手持簸箕扬米去糠

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 ——《礼记》

在汉字简化之前,“仆”和“僕”是两个不同的字。《说文解字》:“仆,顿也。”头向前着地倒下叫“仆”。本文讲的是仆人之“仆”。

仆,繁体字“僕”,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会意字,同时又栩栩如生地反映了古代奴仆所从事的工作。先来看右半部:中间是一个人;左下角的弧形线条代表腿;身前双手交叉;头部上面是“辛”,“辛”为刑刀,表示这个人曾受过刑,徐中舒先生认为这把刑刀即“剞劂(j~ ju9)”,雕刻所用的刀具,“以示其人曾受黥刑”,黥(q!ng)刑即在脸上刻字涂墨;最奇特的是右下角指称奴隶身份的羽毛状尾饰,也有人说这是表示奴仆无衣蔽体。

再来看左半部:很明显这是一个簸箕之形,但簸箕里面的五个黑点代表什么呢?罗振玉先生释为粪弃之物;马叙伦先生说像粪土之形;张舜徽先生则认为这五个黑点像米,乃奴仆双手持簸箕扬米去糠之形,并引《说文解字》“簸,扬米去糠也”来证明。此说最有说服力。

仆,金文字形,左边是人形,下面是两只手,刑刀上面是簸箕,省去了扬米去糠的动作。金文字形,下面变成了两个“子”,连刑刀都省去了。金文字形,簸箕变形得厉害,这个字形为小篆的讹变打下了基础。金文字形,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工作。小篆字形,簸箕之形讹变为“”(p%)。

《说文解字》:“仆,给事者。”给事即办事,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古者俘获之奴以之执事于家,或事种艺,或事簸扬,无人身自由,但附著于人,因谓之仆。”古时将人分为十等,除了王、公、大夫、士这四等统治阶层之外,包括奴隶在内的下等人则分为六等:皂(养马者),舆(赶车者),隶(服官役者),僚(出苦力的役徒),仆,台(家奴中最低贱者)。其中“仆”是第九等,仅比“台”高一个等级,可见地位之低下。

其实“臣”最初也是男性奴隶的称谓。《礼记·礼运》篇引述孔子的话说:“仕于公曰臣,仕于家曰仆。”“公”指诸侯,仕于诸侯称“臣”;“家”指卿大夫,仕于卿大夫称“仆”。这就是在国君面前自称“臣”,以及古代男子谦称自己为“仆”的由来。

鲜为人知的是,最早的时候,仆人并不是指在家庭里侍候主人的人,而竟然是朝廷中的一种官职!《周礼》中有“射人”一职,职责之一是“大丧,与仆人迁尸”,周天子死后,射人和仆人一起为周天子迁移尸体。郑玄解释说:“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大仆”即“太仆”,是周天子的亲近之官,负责掌管周天子的衣服和起居,由此后世才引申指家庭中的仆人。

史 @@@LINK=史 以手持“干”捕猎 史 以手持“干”捕猎

史 以手持“干”捕猎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礼记》

“史”就是历史,是对已发生过的事实的记载。已发生过的事实,无非言、行两种,这一点古人区分得非常清楚。我们来看看这个“史”字到底是怎样记载过去的言、行的。

史,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下方是一只手,毫无疑义,这只手持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先来看许慎的解释。《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许慎认为这只手持的是“中”,会意为中正记事。白川静先生也认为手持的是“中”,但他说这个“中”是指旗杆上绑着“置有祷辞的祝咒之器”,“史”义示右手高举绑有此器的木杆,祈拜神灵,因此“史”的本义是“先王之祭”。冯时先生也认为“史”字“实为手执灵旗之形”,“其本义即奉旗兵祷”。

以上解释都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将手持的东西误认作“中”,但“中”的甲骨文字形与此字形不符,只是形状相近才导致了误认。

张舜徽先生总结了历代学者的观点:有说手持的东西是簿书,有说是简册,有说是“盛筭之器”(“筭”即计算所用的筹码),有说是“作书之笔”。谢彦华根据《礼记·曲礼上》中“史载笔”的记载,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乃是“笔”的省写,“笔”是后出字,最初写作“聿”。但“聿”的甲骨文字形也与此字形不符。张舜徽先生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是“龟”的古字的省写和伪写,“由传写之人贪省笔以轻其功”,而“远古记事,契龟为先,史字实象之矣”。

以上种种解释都颇为勉强。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手持的东西是“干”的简化,“干”是上端有杈的捕猎器,“史”的字形将上端的杈省去。“古以捕猎生产为事,故从又持干即会事意。”因此他认为“史”乃是“事”字的初文。

徐中舒先生的解释最有说服力。甲骨卜辞中有“在北,史有隻(获)羌”“在北,史亡其隻(获)羌”的记载,王力先生认为“史”是官名:“殷代有史,为驻守边疆的武官。”此武官在西部边疆捕获羌人,正是“史”字以手持干捕猎的形象写照。左民安先生说:“‘史’字的本义是指管理狩猎或记录猎获物的人,后来引申为记录国家大事的人叫‘史官’。”此说大致不差。

史,甲骨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更像“干”形。小篆字形,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义了。

《礼记·玉藻》中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这是说天子的举动由左史记录,《春秋》即此类;天子的言行由右史记录,《尚书》即此类。《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孔颖达解释说:“是大史记动作之事,在君左厢记事,则大史为左史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孔颖达解释说:“是皆言诰之事,是内史所掌在君之右,故为右史。”记言,记行,乃是“史”的两大职责。

医 @@@LINK=医 士兵防御时被箭或兵器所伤 医 士兵防御时被箭或兵器所伤

医 士兵防御时被箭或兵器所伤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礼记》

今天使用的“医”是繁体字“醫”的简化字,但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其实最初造出来的就是“医”这个字,“醫”则是后来繁化的结果。这个字繁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医”的功能细节化呈现的过程。

医,甲骨文字形,里面是“矢”,一支箭,外面是三面封闭、一面开口的容物之器。《说文解字》:“医,盛弓弩矢器也。”许慎引述《国语·齐语》“兵不解医”一语,罗振玉先生认为“医”乃“蔽矢之器,犹御兵之盾然”。所谓“兵不解医”,是指不打开装有兵器的匣子,表示不再进行战争。按照他的释义,“医”就像防御兵器的盾牌一样,同样是防御箭矢的类似盾牌的器具。

白川静先生则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医’表示向‘匚’(隐蔽处)内投入‘矢’,以祓除恶灵”。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字形里面不是“矢”,而是医用的石镞、石针或砭石。

不过,对照“疾”字来看,“疾”指箭伤,那么“医”里面的“矢”不可能指砭石之类医用工具,也应该指士兵防御时被箭所伤,能够治疗箭伤者即为“医”。

医,金文字形,右边添加了一个“殳”,以手持械之形。同样有学者认为这是手持石针或砭石进行针灸之意,白川静先生则认为“‘殹’为箭矢加上‘殳’(有投射之义)之字,大声吆喝着发出箭矢,用箭矢之力祓除恶灵。疾病皆为恶灵作祟所致,所以,祓除恶灵被考虑为根治疾病的手段”。

不过,更有说服力的观点,应该还是指除了箭伤之外,同时也为兵器所伤,“殳(shū)”就是一种竹制或木制、起撞击作用的兵器。因此,“殹”既指箭伤和兵器之伤,也指能够治疗这两种伤的医者。

医,小篆字形,下面又添加了一个“酉”,表示酒,《说文解字》释义为“酒所以治病也”,酒有活血化瘀和麻醉作用。还有一种写法,加“巫”为“毉”,这是因为上古时期巫、医不分的缘故。白川静先生则有这样的辨析:“祓除恶灵、治疗疾病者为‘巫’,‘殹’下加上‘巫’为‘毉’。后来,用酒处理伤口,酒又有兴奋之效,故‘殹’下加上‘酉’(酒樽之形)构成‘醫’。‘医’是‘醫’、‘毉’的简体字,不过,最初开始使用的是‘医’。‘殹’为射箭发出的吆喝声。”

《说文解字》:“醫,治病工也。”今天最常使用的“医生”一词源于唐代,本义是指在太医署学习医术的学生。

古人对医者的要求非常严格,《礼记·曲礼下》篇中甚至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记载,一种说法是“父子相承至三世”,另一种说法是要熟习黄帝《针灸》、神农《本草》、素女《脉诀》这三世医书。

《关羽割臂图》(関羽割臂図)葛饰应为绘,绢本设色,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葛饰应为(约1800年前后—1857年后),江户时代女性浮世绘师,浮世绘巨匠葛饰北斋的三女儿,本名“阿荣”(假名:お栄)。她性情豪放不羁,一生追随父亲,醉心于绘画。因擅长光影明暗的运用,后世尊称她为“光之浮世绘师”。

这幅鲜血淋漓的“肉笔绘”立轴描绘的是《三国演义》中著名的情节“刮骨疗毒”。大将关羽右臂为流矢所中,后创虽愈,每至阴雨,骨常疼痛。名医华佗说需刮骨去毒,此患才除。关羽便伸臂令医劈之。佗乃下刀,割开皮肉,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帐上帐下见者,皆掩面失色。公饮酒食肉,谈笑弈棋,神色自若。须臾,血流盈盆。画面对情节的还原度很高,失色掩面的众人,谈笑自若的关羽,盛满鲜血的大盘,色调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卑 @@@LINK=卑 手持杵棒筑墙服劳役 卑 手持杵棒筑墙服劳役

卑 手持杵棒筑墙服劳役

卑之,毋甚高论 ——《汉书》

“卑”这个字很奇特,从字形上完全看不出跟卑贱、卑鄙等词义有任何关系。那么,它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

卑,甲骨文字形,由上下两个部分组成,下部是“又”,即右手,上部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古往今来的学者们在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金文字形,下部是左手,上部的左边添加了一短横。小篆字形,上部可以看出变形得很厉害。

《说文解字》:“卑,贱也,执事也。”而且认为从左手从甲。徐锴沿袭了许慎的释义,并进一步加以解说:“右重而左卑,故在甲下。”“卑”的小篆字形下部是一只左手,古人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因此徐锴才附会为“右重而左卑”,但“卑”的甲骨文字形的下部却明明是一只右手,金文字形中更是左、右手换来换去,没有一定之规。

那么,按照徐锴的解说,为什么卑贱的左手要位于“甲”下呢?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说:“甲乙之次甲为尊。”因此左手要位于“甲”下。王筠则在《说文句读》中说:“甲像人头,尊也。”而左手位于这颗尊贵的人头之下,因此称“卑”。

这些解释都是错误的,错误的源头在许慎。许慎误将小篆字形的上部认作“甲”,而甲骨文中“甲”的写法与“卑”的上部字符迥然不同。这就是造成错误的根本原因。

那么,“卑”的上部这个字符到底代表什么呢?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认为“卑”是“椑”的古字。“椑(pí)”是椭圆形的盛酒器,又叫“椑榼(kē)”,“卑”的甲骨文字形就像用左手持着盛酒器,来为客人添酒。但不合常理的是,这个盛酒器未免举得过高,而且酒器中既然盛满了酒,应该用双手捧着才对,一只手怎么能够举得动?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则认为“卑”字的上部是“田”,他说:“从田从又,实会执事田地之意。手在田地操作,人身则蹲踞在地,此卑下义所由生也。引申为卑贱。”但“卑”的甲骨文字形中上部的“田”字,中间的一竖往下出头,金文字形中左边还有一短横,实与“田”之形不符。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卑”乃“匙形加‘又’之形”:“‘又’形示手,因此‘卑’形示手持带柄之匙。大匙之形为‘卓’,有卓越、优秀、高贵之义。手持小匙之形为‘卑’,因此,有卑下、低下、微小、卑屈之义。借匙的大小之别表现高卓与卑下。”这里的“匙”可不是今天说的钥匙,在古代,“匙”是食器,盛食物的器具。“匙”有长柄,上部“田”字下面出头的部分固然可以视为匙柄,但将上部的字形视为“匙”形却没有任何相像之处,更别说什么大匙、小匙了。

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的解释最具说服力。他认为“卑”的字形上部乃是“缶”的变形。“缶(fǒu)”的本义是用杵棒捣泥,用来制作瓦器,而杵棒的另一个作用是筑墙、筑堤时用来夯实泥土。因此“卑”的整个字形会意为手持杵棒筑墙,引申为服劳役,也就是许慎所解释的“执事”,从事某一项工作;相应地,执事者也称为“卑”,指供役使的仆从。“卑”的本义即指供役使、为主人工作的仆从,这也是“卑”用作谦辞的由来。

有趣的是“卑之无甚高论”这个成语。据《汉书·张释之传》载,中郎将爰盎向汉文帝推荐张释之,“释之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行也。’”

张释之朝见完毕,上前对汉文帝陈说利国利民的大道理,汉文帝一听,打断他,说:“低下一点,说些接近现实生活的道理,不要空发议论,说的话立刻就能实行。”颜师古注解说:“令其议论依附时事也。”

这句出自汉文帝之口、对张释之的告诫之辞,到了后来,竟成为“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和议论”的自谦之词!汉语的演变真是神奇!

奚 @@@LINK=奚 手持绳索拘押罪人 奚 手持绳索拘押罪人

奚 手持绳索拘押罪人

奚来白马 ——甲骨卜辞

“奚”这个字,今天除了当作姓之外已经很少使用。鲜为人知的是,这个字在古代竟然是奴隶的称谓!

奚,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人的头上是一条绳子,左上角是一只手,整个字形正如同罗振玉先生所说“从手持索以拘罪人”,手持绳索拘押罪人。金文字形,没有任何变化。金文字形,上面省掉了那只手,清末学者吴大澂据此字形认为像“女奴戴器形”,即女奴头顶器皿,但其实上面还是绳索的形状。小篆字形,除了那只手移到了顶部之外,整个字形与甲骨文和金文几乎一模一样。

《说文解字》:“奚,大腹也。”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这个解释让人摸不着头脑,哪里像腹大之形了?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奚’形示留蓄辫发的男式发型——剃去周边的头发,只留下头顶部分的头发,然后编成细长的辫子,因此‘奚’指细长的东西。”

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说:“像以手牵搤罪隶发辫之形。”他也认为“奚”上面的字符应该是“头上有编发”的形状,但释为绳索之形更加合理。“搤”通“扼”,捉持之也。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说:“上世奴隶主之驭制奴隶,至为惨忍。恐其逃逸恒用绳索拘系之,如今之驭牛马然。奚字实象其事。近世边陲土司,犹有以牵系人督之劳作耕植者,盖其遗风也。奚本为系人之名,因亦称所系之人为奚。”以古今对照,因此这是最具说服力的释义。

《周礼》中屡有以“奚”为奴的记载,比如“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酒人”指掌管造酒的官员;“奄”即阉人,因为要同女奴一起工作,因此用阉人。女酒,郑玄注解说:“女奴晓酒者。”懂得造酒技术的女奴。

郑玄又如此注解“奚”:“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从坐”即连坐,指因别人犯罪而受牵连的男女。宦女,一说“宦”乃服侍之意,“宦女”即服侍的女子;一说“宦女”对应于“宦人”,指受幽闭之刑的女子。不管怎样,周代的“奚”属于官婢,因罪没入官府作奴婢的女子,而且还必须是其中“少才知”者,即缺乏才智的女奴称为“奚”。

又比如,周代有“禁暴氏”一职,掌管禁止庶民暴乱的官员。禁暴氏的职责之一是:“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其犯禁者。”郑玄注解说:“奚隶,女奴男奴也。”则“奚”为女奴,“隶”为男奴,古时将差役、衙役等官府的低级小吏称作“隶”,即由此引申而来。

于省吾先生则认为“奚”应是来源于族名或方国名,甲骨卜辞中有“奚来白马”的记载,指奚族或奚国向商王朝进贡白马。后世史书中也屡有奚族的记载,南北朝时称“库莫奚”。因此,蒙古族学者泰亦赤兀惕·满昌所主编的《蒙古族通史》中写道:“商代的‘奚奴’,可能就是后世胡奴系奚族的祖先。他们被商王朝俘虏后,转而为奴隶。所以,‘奚奴’是以族称命名的奴隶,是为王室、贵族家庭使唤的奴隶,是属于家奴一类的。”

由此可知,“奚”作为奴隶,在商王朝时属于家奴,到了周代则用于女奴的专称,而且属于官婢。

不过,后来不管男奴、女奴一概称作“奚”或“奚奴”,不再有性别的区分。李商隐在著名的《李贺小传》中记载道:“恒从小奚奴,骑距驉,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小奚奴”显然指小僮仆,男孩子。李贺真有个性,出门骑的居然是一头“距驉”!“距驉”同“駏驉(jù xū)”,似骡而小,由雌骡和雄马交配而生。

臧 @@@LINK=臧 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涂墨的黥刑 臧 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涂墨的黥刑

臧 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涂墨的黥刑

骂奴曰臧,骂婢曰获 ——扬雄

“臧”在今天是一个极其生僻的汉字,除了作为姓和“臧否(褒贬)”一词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使用的场合了。不过这个字古时的义项却十分奇特,乃是奴隶的称谓。

臧,甲骨文字形,左边是一只大眼睛,即“臣”字,“臣”指男性奴隶;右边是一把戈。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以戈击臣之形。”左民安先生则在《细说汉字》中解释说:“戈刺入目。上古战俘往往被刺瞎一只眼睛,沦为奴隶。”不过这个字形很可能是指黥刑,指在俘虏或奴隶的脸上刺字并涂墨,作为标记;因此,戈刺入目很可能只是黥刑的示意,以目代面,其实是在脸上刺字涂墨。

臧,金文字形,与甲骨文一模一样。金文字形,下面用“口”代替了“目”,上面变成了“戕”,从而变成了一个从口从戕的形声字。小篆字形,又返回到甲骨文字形的写法,从臣从戕。

《说文解字》:“臧,善也。从臣,戕声。”这只不过是引申义,“臧”的本义即是男性奴隶。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臧之本义为奴隶,而许君释之为善者,盖谓其性驯善可役使也。”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小学述林》中也说:“为奴者不敢横恣,故臧引伸有善义。”

扬雄所著《方言》中写道:“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这里记载了两个地方的方言,一是“荆淮海岱杂齐之间”,大致在今江淮、山东一带,此地将男性奴隶称作“臧”,将女性奴隶称作“获”。一是“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大致在今山东和河北北部。所谓“男而婿婢谓之臧”,是指娶婢为妻所生的子女蔑称为“臧”;所谓“女而妇奴谓之获”,是指嫁给男性奴隶所生的子女蔑称为“获”。此地又将逃亡的男性奴隶蔑称为“臧”,将逃亡的女性奴隶蔑称为“获”。

“获”本指战争中的俘虏,用为奴隶;“臧获”连用,也指奴隶。

杨树达先生说:“臧当以臧获为本义,臧为战败屈服之人,获言战时所获,《汉书·司马迁传》注引晋灼云:‘臧获,败敌所被虏获为奴隶者。’”

这句引文出自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其中说:“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意思是说:臧获婢妾尚且懂得自杀,何况我这样到了不得已的地步呢!这是形容司马迁所受的宫刑。“臧获”与“婢妾”对举,可见都是奴隶的称谓,但“臧获”是专指“败敌所被虏获为奴隶者”。

《列女传》卷十插图“罗夫人”西汉刘向撰,明代汪道昆增辑,明万历时期刻,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鲍氏知不足斋刊本

《列女传》原为刘向所撰,记叙自上古至西汉女性事迹,以为闺范。此本经明代文学家汪道昆(1525—1593)增补,共收录三百余人,每人配版画一幅,题作仇英绘图,徽工镌板,线条流畅、细腻,为明代版画精品。

这幅插图画的是宋代杨万里的夫人罗氏善待奴婢的故事。罗夫人年七十余,寒月黎明即起,诣厨作粥,令奴婢遍饮,然后使之服役。其子东山启曰:“天寒,何自苦如此?”夫人曰:“奴婢亦人子也。清晨寒冷,须使腹中有火气,乃堪服役。”昔年陶渊明曾遣一力(男仆)给其子,信中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罗夫人颇有陶渊明之风。

童 @@@LINK=童 将犯人用刀剃发并刺伤眼睛 童 将犯人用刀剃发并刺伤眼睛

童 将犯人用刀剃发并刺伤眼睛

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 ——陆游

一个人年龄大了,但童心犹在,比如陆游的诗:“花前自笑童心在,更伴群儿竹马嬉。”“童”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儿童,但造字之初的意思可完全不同,而且还引申出一些非常有趣的义项。

童,金文字形A,这个字形由三部分组成:头上是一把刑刀,中间是眼睛,下面是一个两端扎起口的布囊。金文字形B,三个部分的字符更加清晰,最下面的“東”字就是布囊的形状。金文字形C,变得更加复杂,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土”。小篆字形D,在金文的基础上有所简化。

《说文解字》:“童,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金文字形下面的“東”表声,上面的“辛”和“目”组合在一起,会意为用刑刀剃发和刺伤眼睛。这是古代的髡刑和黥刑。“髡(k$n)刑”是剃发,“黥刑”是刺伤眼睛后,再在额上刺字涂墨,以标记犯人身份。因此,“童”指受刑的人,这类人通常用作奴隶或仆婢,“童”的本义就是男性奴隶。也有学者认为受刑的人背着行囊,来会意为奴之意。《周礼》中规定:“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罪隶”指罪人家属的男性没入官府为奴;“舂槁”是舂人和槁(g2o)人的合称,这是两种官职,舂人掌管祭祀、吃饭时需要的大米,槁人掌管闲散官员的饮食,女奴为这两种官员工作,负责舂米和打杂。

男性奴隶怎么会引申为儿童之意呢?男性奴隶和儿童一样都不结发髻,因此引申为未成年的童子、儿童。为了区别这两个义项,后来当作奴仆讲又造了一个“僮”字,“童”就专指儿童了。

如今还在使用的“童蒙”一词,指幼稚蒙昧。年龄稍大的儿童称“成童”,有说八岁以上,有说十五岁以上,说法不一。有趣的是“小童”这一称谓。《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国君称妻子为夫人,但是妻子必须自称“小童”,这是因为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国君的妻子也只能以仆自比。《左传·僖公》:“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国君居丧时也要自称“小童”,这是相对父母而言。“小童”的这两种称谓都是从“童”字的本义而来。

六朝时有“繁华子”“繁华童”这样的流行词语,都是指美少年。沈约有诗:“洛阳繁华子,长安轻薄儿。”“既美修嫮女,复悦繁华童。”“修嫮(h&)”是美好的意思。有人认为“繁华子”和“繁华童”都是男色或娈童的代名词。以“繁华”命名,大概与六朝乱世,人生如飘蓬,因此而颓废糜烂的风气相关吧。

“童”既指幼小未成年,又引申出无草木为“童”,不生草木的山叫“童山”。牛羊等动物未生角或无角也叫“童”,有个如今已不常用的成语叫“童牛角马”,无角之牛和有角之马,世间哪里有这样的牛马呢?因此比喻为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童”又引申出处女或童男的贞操之意,比如童男童女。

禄 @@@LINK=禄 用辘轳汲水灌溉保丰收 禄 用辘轳汲水灌溉保丰收

禄 用辘轳汲水灌溉保丰收

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 ——《荀子》

福、禄常常连用,比如福禄双全,形容福分和爵禄通通都齐备了。那么“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含义呢?

禄,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半部代表辘轳的形状,辘轳把水桶或汲水器吊进井中打水,水滴四溅,以此形象会意,会意为汲水灌溉保丰收之意。《说文解字》:“禄,福也。”丰衣足食即为福和禄,这是古人最朴素的人生追求。甲骨文字形,汲水器好像提了起来,水滴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结构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左边添加了一个偏旁“示”,《说文解字》:“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吉凶之事示于人就要举行祭祀活动,因此凡是“示”字旁的字大都与祝愿、鬼神、祭祀之事有关。“禄”字加上“示”这个偏旁,不仅使“禄”字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而且也预示着丰收之后还要按时祭祀,或者表达对丰收的祝愿之意。

最早的时候,福、禄不分,因此两个字可以互训,福就是禄,禄就是福,这是古人训诂常用的手法。后来两个字的含义才加以区分,“禄”引申为官员所得的俸禄,与抽象的福分、福运的意思彻底区别开了。《周礼》中制定了君王驾驭群臣的八种权术:“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曰置,以驭其行;五曰生,以驭其福;六曰夺,以驭其贫;七曰废,以驭其罪;八曰诛,以驭其过。”贾公彦解释道:“禄,所以富臣下。”意思就是臣下该得的俸禄。

荀子曾经从理想主义的角度描述过贤士应得的俸禄:“上贤禄天下,次贤禄一国,下贤禄田邑”。意思是说,最高等的贤士应该以天下的财货为俸禄,次一等的贤士应该以一国的财货为俸禄,最下等的贤士应该以小小一块田邑的财货为俸禄。古人做官依赖俸禄为生,因此他们把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仅仅是为了领取俸禄,尸位素餐的官员称作“禄蠹”。南北朝时还有一种独特的俸禄叫“干禄”,“干”指地位低下的官吏和被役使的奴隶。权贵和高级官吏向他们收取可以免除兵役或劳役的绢,用以补充俸禄之不足,其实是一种苛捐杂税。流风所及,以至于权贵们的仆人、宦官、胡人、歌舞艺人、奴婢,甚至宠物狗、马、鹰、斗鸡都各有封号,享用的就是这种干禄。

《礼记·曲礼下》规定:“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h4ng),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士之死名为“不禄”。这里用的就是“禄”的本义,即福气、福分、福运。郑玄解释“不禄”为“不终其禄”,没有福气继续当官了!把“不禄”解释为没有福气还有一个旁证,《礼记·曲礼》规定夭折也叫“不禄”,当然是没有福气继续活着的意思。士是贵族阶层中最低的一个等级,从“不禄”的称呼中也可以看出来地位之低下,仅仅比普通老百姓的“死”高出一个等级。

寺 @@@LINK=寺 用手和脚来计量尺寸 寺 用手和脚来计量尺寸

寺 用手和脚来计量尺寸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杜牧

晋代之前,“寺”和“庙”不能连用,因为这是两处功能截然不同的场所。先说寺,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手,上面是“止”就是脚。古人最早就是拿脚来计量尺寸,上面的脚表示要按照一定的尺寸,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段玉裁解释得很清楚:“步必积寸为之。”金文字形,下面就是“寸”字,那只手下面的一横表示手腕下一寸之处。小篆字形,接近金文。

《说文解字》:“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步必积寸为之”,就是要按照一定的法度来行事,因此“寺”的本义就是有法度。什么地方有法度?什么地方制定和管理法度呢?毫无疑问是官署,因此许慎又解释为“寺,廷也”,朝廷的官署就称作“寺”。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共有九个,叫九卿,九卿上班的地方就叫作九寺,分别是: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寺”是“持”的初文,“寺”的金文字形表示“站到那里听候使唤,操持杂务之意”。宫中的近侍小臣操持的就是这种杂务,而近侍小臣多以阉人充任,因此此类小臣和宦官也称“寺”或“寺人”。

至于把佛教庙宇称作“寺”起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据《洛阳伽蓝记》载,有一天夜里汉明帝梦见了一尊高约一丈六的金神,于是派遣使节前往西域求取佛经和佛像,用白马驮经而回,随同而来的还有两位印度僧人。一行人中有外宾,因此先到接待外宾的鸿胪寺歇脚。后来汉明帝下令在首都洛阳建造了第一座佛教寺院,因是白马驮经,又因为最先在鸿胪寺落脚,故称“白马寺”。从此之后,佛教庙宇才开始以“寺”命名。

再说庙,金文字形,上面的“广”跟今天的意思完全不一样,是指很高的房屋。下面是个“朝”字,“朝”字的左边,上下为草,中间是日,右边是水的形状,意思是太阳从长草的地面升起时,潮水也跟着上涨了,因此“朝”字会意为早晨,又引申为朝廷,因为皇帝要上早朝。“朝”的甲骨文字形,右边为“月”,会意为太阳从长草的地面升起时,月亮还没有完全隐退,因此也可以会意为早晨。

《说文解字》:“庙,尊先祖貌也。”段玉裁解释说,古时候的庙是用来祭祀先祖而不是祭祀神的,为神立庙是夏商周三代以后的事儿。庙,小篆字形,接近金文,而右边稍有变异。那么“庙”这个字的下面为什么是个“朝”字呢?段玉裁解释道:“谓居之与朝廷同尊者,为会意。”意思是平民百姓也像朝廷一样要祭祀自己的祖先,如此一来,“庙”就是个会意字,而不是许慎所说的形声字。

“庙”的本义是宗庙,供奉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庙的正殿称“庙”,后殿称“寝”,合称“寝庙”。孔颖达解释道:“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唯室而已。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这段话说得很明白:“庙”的建制完备,正殿有东西厢房和东西墙,“寝”则只有室,收藏保存着祖先的衣冠。从这里引申出来,把王宫的前殿和贵族住房的前厅也称作“庙”。

由此可知,“庙”是祭祀祖先、供奉神位的私人场所,而“寺”是佛教信徒拜神的公共场所。大概因为二者都是拜神的场所,到了西晋末年,“寺”和“庙”连用,成为佛教庙宇的通行称谓。当时有位来自西域龟兹的高僧叫佛图澄,本想在洛阳建造寺院,不料遭逢战乱,后来被后赵皇帝石勒所礼遇,呼为“大和尚”。佛图澄学识渊博,道德高尚,门下受业者常有数百人,前后门徒近万人,而且所到州郡,皆立佛寺,共八百多所,弘法的盛况,在中国历史上罕有其匹。据《晋书》记载:“百姓因澄故多奉佛,皆营造寺庙,相竞出家。”从这时起,“寺庙”成为佛教寺院的通行称谓,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唐人诗意山水册》之一清代项穆之绘,纸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项穆之,一字莘甫,清代上元(今南京)人,擅画山水。《唐人诗意山水册》共十开,皆以唐人诗意入画,淡秀清雅。

这幅描绘的是唐代诗人常建的名作《题破山寺后禅院》:“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万籁此俱寂,惟闻钟磬音。”此诗古朴清警,历来备受称赏。

画面上,诗人携一仆,正穿过曲折甬路,向花木深处一所僻静禅院行去。破山寺即常熟兴福寺,位于虞山之麓,创自南齐,为邑人郴州刺史倪德光舍宅为寺,唐代重建,为江南名刹之一。寺内现有“三绝碑”,碑上为清代雕刻家穆大展刻宋代书法家米芾手书常建此诗作。

天 @@@LINK=天 正面站立的人突出的头顶 天 正面站立的人突出的头顶

天 正面站立的人突出的头顶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杨万里

杨万里有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不过“天”当作“天空”解是后起义,本义并非如此。

天,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形,最突出的是上面大大的人头。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方形表示头顶的天。金文字形,更像人的样子,而且笔画粗犷,头部栩栩如生。金文字形,这个人好像扎起了马步,双臂也平伸了起来,原来的大头反而变小了。小篆字形,其他部分仍旧,大头变成了“一”字形。楷体字形则不太像人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天,颠也,至高无上。”“颠”的本义就是头顶,但可以泛指动物、物体的顶部;而“天”的本义则专指人的头顶,跟“天”甲骨文字形中人的形状密切相关。不过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显然跟原始字形的象形不符。由“天”的本义,组成了“天灵”“天灵盖”这样的词,指人或动物的头盖骨。《周易·睽》:“其人天且劓。”“劓”(yì)是古代五刑之一,指割鼻的刑罚;黥额为天,黥是一种肉刑,指用墨在脸上刺字,而用墨在额头上刺字就叫“天”,可见“天”是指人的头顶或离头顶最近的地方。相术将前额中央或两眉之间称作“天庭”,比如天庭饱满,也因为此二处离头顶最近的缘故。

人体的最上部为头部,故而“天”引申为天空之意。白川静先生有一段关于上天神圣观念的演变,极有见地。他说:“天上为神之所在,上天神圣的观念在殷代已经出现。据甲骨文可知,殷(自称为‘商’)将其都城称作‘天邑都’(商的神圣之都)。公元前1046年殷亡,周取而代之,认为此兴亡之变故缘于天命的所谓‘天命思想’形成于周代。人间万事皆由天意主宰,凡人事所不能皆称之为天意。”由此上天神圣的观念,“天”又可以指天帝,以上天和天帝为世间万物之主宰。与上天对应,人间的最高主宰——君王,亦可称作“天”,比如皇帝之面叫“天颜”,皇帝的恩赐叫“天恩浩荡”。

屈原《离骚》中有“九天”之说,东汉王逸注解称“九天谓中央八方也”,《吕氏春秋·有始览》中则称作“九野”:“中央曰钧天,东方曰苍天,东北曰变天,北方曰玄天,西北曰幽天,西方曰颢天,西南曰朱天,南方曰炎天,东南曰阳天。”这是最早的“九天”,不过不是指天上的“九重天”。西汉扬雄在《太玄》中正式命名了天上的“九重天”:“一为中天,二为羡(富余)天,三为从天,四为更天,五为睟(su#,颜色纯)天,六为廓天,七为咸天,八为沉天,九为成天。”

“九天”“九重天”又称“九霄”,道家学说中的“九霄”指:“赤霄,碧霄,青霄,绛霄,黅(j~n,黄色)霄,紫霄,练霄,玄霄,缙霄。”不知道“九霄”跟“九重天”的关系怎样,是位于“九重天”之外呢,还是跟“九重天”有所重合?不敢妄猜。不过人们常常挂在嘴上的“魂飞九霄云外”则是指“九重天”和“九霄”之外更加高远的天空。而这一切不管是否附会的后起义,都从“天”的本义——人的头顶,生发而来。

《孝经图》(局部)北宋李公麟绘,绢本水墨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李公麟(1049—1106),北宋著名画家,字伯时,号龙眠居士,博学多才,富文辞,工书法,精鉴赏。凡人物、释道、鞍马、山水、花鸟,无所不精,白描人物尤为杰出,时推为“宋画中第一人”。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孝经图》卷作于1085年,是现今存世公认的李公麟真迹之一。

这段画面描绘的是《孝经·圣治章第九》:“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

在一切朝廷礼仪当中,最重要的无过于祭天。根据周代礼制,每年冬至要在国都南郊的圜丘祭天,并附带祭祀父祖先辈,谓之以父配天之礼。画面上,一段阶梯通到露天祭坛顶端。天子着大裘礼服,冕旒及肩,手执镇圭,跪于圜丘之上,向天祭拜。两侧陈列编钟鼓乐。祭台中央摆着一块玉璧,这就是“天配”后稷的灵位,祭坛上方是象征天子、诸侯等人间秩序的星象符号。环绕祭台及祭坛底部,燃烧着明晃晃的火炬。诸侯百官均俯首叩拜。通过这个神秘肃穆的国祭仪式,皇帝再次确认了“天命”。

封 @@@LINK=封 用手在土堆上植树 封 用手在土堆上植树

封 用手在土堆上植树

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左传》

人们常把周代至清代的社会形态一概称之为封建社会,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其实,真正的历史进程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封建制就已经寿终正寝了。那么,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叫“封建”。

封,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土堆,土堆上面种了一棵树。这个字其实就是“丰”,乃是“封”字的初文,卜辞中有一丰、二丰方、三丰方、四丰方之辞,都是方国的封疆。甲骨文字形,右边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在土堆上植树,从而变成了一个会意字。金文字形,左下方的土堆是“土”字的雏形。金文字形,左下方从“田”,表示在田中植树。小篆字形,左下方正式定型为“土”,右边是“寸”,仍然是手的形状。

《说文解字》:“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土,从寸。寸,守其制度也。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原来,国君赐给诸侯土地,一定要在土堆上植树,作为封地边界的标志。周代有“封人”一职,据《周礼》载:“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壝(w9i)是祭坛四周的矮墙,畿(j~)指天子管辖的方圆千里之地。“封人”的职责很清楚:为天子的社坛建围墙,为天子管辖的京畿之地植树为界;诸侯的封国也照此管理,公、侯的方圆百里之地,伯的方圆七十里之地,子、男的方圆五十里之地,也都要“封其四疆”,植树为界。

“封”是在封地的四周植树为界,“建”是建国,因此“封建”一词即指封地建国。这一制度在周代达到完善的顶峰,但秦始皇统一之后,即以中央集权制取代了封建制,汉代虽然短暂回潮,郡县制和封建制并行,但却以郡县制为主。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其实早就消亡了。

《左传·襄公三十年》称赞郑国主政的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意思是:让国都和边邑各有章法,上下尊卑各守其职,田地有四周的边界和水沟,按照八家为一井的井田制收取赋税。这里的“封”已引申为田地的边界,倒不一定非要植树为界了。

植树于四界,象征性地表明四界之内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封”因此引申为封闭。荆轲刺秦王之前,逃到燕国的秦国将军樊於期自刎而死,荆轲“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函封”指用匣子盛头颅,然后打上封记封闭起来。另外还请不要忘记“封”字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的那一堆土堆,堆土植树,因此凡堆土都可称“封”,比如封禅之“封”乃是在泰山上堆土为坛以祭天。秦国在崤之战中全军覆没,两年后伐晋报仇,晋军坚守不出,秦军于是“封殽尸而还”,将崤之战的秦军尸体堆土筑坟。

朝 @@@LINK=朝 太阳从草丛中升起时还能看到月亮 朝 太阳从草丛中升起时还能看到月亮

朝 太阳从草丛中升起时还能看到月亮

周人祭日,以朝及 ——《礼记》

“朝”在今天有两个读音,zh`o和ch1o。最初只读作zh`o,有了引申义之后才读作ch1o。但今天使用最多的读音却是ch1o,多用作朝代和朝向。

朝,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上下是草,中间是“日”,右边是“月”,会意为太阳从草丛中升起的时候,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去。这当然就是早晨的生动写照。张舜徽先生认为“日”上下的草形“像光芒四射状”,与此字形不符。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弯残月,表示月亮即将隐没了。甲骨文字形,一弯残月的右边也添加了两棵草,表示残月即将隐没到草丛中去了。

朝,金文字形,改变了甲骨文日月同现的造字思路,右边变成了水的形状。张舜徽先生认为“像海水澎湃上涌之形。海水受日月引力生定时之起伏,谓之潮。析言之,则早潮曰潮,晚潮曰汐”。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右边的水形是“月”的伪变。金文字形,右边还是水,还有河水流动四溅的水滴。金文字形,右边的河流和水滴中间添加了一横,这就为小篆字形的讹变打下了基础,右边的水形讹变为上“人”下“舟”,因此许慎误认为“从倝舟声”。

《说文解字》:“朝,旦也。”“旦”就是早晨。《诗经·采绿》中有“终朝采绿”“终朝采蓝”的诗句,“绿”和“蓝”都是草名,“自旦及食时为终朝”,从日出到吃早饭这一段时间就叫作“终朝”。

夏商周三代都有在春分之时的祭天之礼,称作“郊祭”,也叫“朝日”。据《礼记·祭义》载:“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闇。”“闇”通“暗”。此祭主祭日,月亮不过是配角。据孔颖达解释,夏代尚黑,因此在晚上祭祀;殷代尚白,因此在日中时祭祀;周代尚文,“祭百神礼多”,因此从早到晚都在祭祀。《周礼》中有“朝日,祀五帝”的记载,即在春分之时拜日于东门之外。“朝日”之“朝”读作ch1o,因为是在早晨拜日,因此引申为朝拜;臣见君也是在早晨,所谓“盛服将朝”,因此引申为朝见。张舜徽先生则从金文字形右边的水形生发而认为“水朝宗于海,故引申为朝会义”。

《诗经·雨无正》中有一句有趣的诗句:“邦君诸侯,莫肯朝夕。”邦君指诸侯国的君主。此处的“朝”读作ch1o,指早晨朝见,“夕”指晚上朝见。这句诗的意思是:周王流亡在外的时候,诸侯国的君主和诸侯们都不愿遵守君臣之礼,不肯早晚朝见周王。

此外,臣子朝见国君还有“朝觐”一词,二者尚有细微的区别:春见曰朝,秋见曰觐。不管是器物还是礼仪,古人用字之细化和分类之精致,令人叹为观止!

律法篇

律法篇

守 屋子里面的人持盾牌掌管法度 刑 用井形枷锁把人铐上 罚 审讯罪人,并处以罚金 罪 用刑刀割犯人的鼻子 报 将犯人铐上手枷,按压使其下跪 印 手按犯人,在额上刺字涂墨 县 将犯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 辟 用刑刀对犯人执行死刑 曹 袋子里装着铜和箭等待裁决 执 用手枷把犯人铐起来 狱 原告和被告跪坐着争辩 守 @@@LINK=守 屋子里面的人持盾牌掌管法度 守 屋子里面的人持盾牌掌管法度

守 屋子里面的人持盾牌掌管法度

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 ——纳兰性德

“守”字的下面为什么会有个“寸”呢?我们来看看“守”字的字形。

守,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寸”,“寸”指手腕下一寸之处,引申而指法度,因此“守”的这个字形就会意为掌管法度。金文字形,屋顶下的“寸”很像一只有着长长尾巴的小动物的形状,其实还是“寸”字。金文字形,这个字形比较奇特,但是也更鲜明地反映了造字的本义。上面还是屋顶,屋子里面,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面类似于“干”的盾牌,会意为人持盾牌守卫。小篆字形,同于金文。

《说文解字》:“守,守官也。”掌管法度是官员的职责。春秋时期有“守道不如守官”的传统,《左传·昭公二十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到沛这个地方打猎,派人持弓招虞人(掌山泽苑囿的官员)前来,虞人却不来。齐景公派人扣押了他,虞人辩解道:“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旃”(zh`n)是赤色曲柄的旗,用以招大夫;“弓”用以招士;“皮冠”是打猎时戴的帽子,御尘御雨雪,用以招虞人前来清理狩猎场地。齐景公却用招士的弓招虞人,不合礼数,因此虞人不来。齐景公只好放了他。孔子听说之后评价道:“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韪”(w0i)是对的意思。道是很抽象的东西,而官职所在则很具体,如果能持守这很具体的规则,那么也就是守道了,因此孔子才说“守道不如守官”。

“守”的金文字形C,持盾牌而守,有一种官职最符合这个字的形象。这种官职称作“守祧”,“祧”(ti`o)是祭先祖之庙,守祧即掌管先王、先公的祖庙。

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有一首描写樱桃的《临江仙》词,其中两句是:“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什么是“守宫”?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称谓,可作两解。

其一,守宫是壁虎的别称,壁虎常常守伏于宫墙屋壁,捕食虫蛾,故称“守宫”。据张华《博物志》记载:“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杵,点女人支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古代即以此来检验是否处女。

其二,槐树的一种,称作“守宫槐”。《尔雅·释木》:“守宫槐,叶昼聂宵炕。”郭璞解释道:“槐叶昼日聂合而夜炕布者,名为守宫槐。”晋人杜行齐说:“在朗陵县南,有一树似槐,叶昼聚合相着,夜则舒布即守宫也。”“聂”,合;“炕”,张。这种槐树的叶子,白昼闭合,夜晚张开,就像在夜晚守护着宫室一样,故称“守宫槐”。

“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此处的“守宫”系借用槐树的意象,意为春天已尽,绿叶成阴,深夜里,浓密的树叶护住了满天的繁星。不过,纳兰性德是用其来比喻像繁星那么多的樱桃。

刑 @@@LINK=刑 用井形枷锁把人铐上 刑 用井形枷锁把人铐上

刑 用井形枷锁把人铐上

郑人铸刑书 ——《左传》

甲骨文中到底有没有“刑”字,学者们多有争议,此处不论。郭沫若先生说:“凡金文刑字均作井。”也就是说,青铜器上所刻的铭文,“刑”字一概写作“”。为什么从“井”?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疑问,也使得历代学者们聚讼纷纭。

刑,金文字形,有的学者认为右边乃是人形,左边不是“井”,而是一面枷锁,会意为用枷锁将人铐上。比如白川静先生就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持此说:“颈部或双手被铐上‘井’(枷锁)表示处刑、刑罚。刑罚的方法后来有了割鼻割耳之刑,还有斩首、腰斩之刑。用刀斩割剜剐伤损身体的处罚很多,因此‘井’加‘刀(刂)’合成了‘’(刑)。”

也有的学者认为左边的“井”是水牢或囚笼的象形,因为甲骨文的“囚”字就有将犯人关进井形囚笼的写法。

刑,小篆字形,右边是刀刃之形,左边井中一点是指事符号,或指枷锁套在头部,或指犯人被关进囚笼的中央所在,或指井的中心。总之,需要根据具体的释义来分析所指之事。小篆字形,左边很明显是“井”形符号的讹变。

《说文解字》:“,罚罪也。从井从刀。”段玉裁注引西汉《春秋元命苞》曰:“,刀守井也。饮水之人入井争水,陷于泉,刀守之,割其情也。”王筠则解释说:“从井者,谓其法井然不乱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则认为“字从井,盖与灋(法)字从水同意”,“古人言法,皆取象于水之平。人之汲取井水,亦但各平其器而已,故字从井……凡分别是非曲直,务求如水之平,此字从刀从井本意也”。

不过,井上争水,何至于动刀?这一释义显然违背了生活常理。因此所从之井,还是应该视作井形枷锁较为妥当。

《左传·昭公六年》用“三月,郑人铸刑书”这寥寥几个字记载了一则大事件。杜预注解说:“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郑国正卿子产将刑书铸在鼎上,百姓皆可观看。公元前536年的这一举措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引发了晋国正卿叔向的痛斥。紧接着,公元前513年,晋国也“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部成文法,同样引发了孔子的强烈不满,认为只需持守祖宗法度即可,可是“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这就是著名的关于“铸刑书于鼎”的争论。

本书解说“肉”字时已经介绍了先秦时期墨、劓、剕、宮、大辟的五刑,请参看;秦汉时期的五刑则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zū)其骨肉(剁成肉酱);隋唐及其后的五刑则为笞(chī,鞭刑)、杖、徒、流、死。古代刑罚之严酷,就呈现在“刑”字右边的刀上。

清代刑罚图》之一通草画,19世纪

通草纸画,是以华南通脱木茎髓为原料制成纸,特制颜料作画,经光的折射可呈斑斓缤纷的效果,大量制作于清末民初的珠三角地区,并从广州出口到欧洲,题材以反映清末的社会生活场景和各种形色人物为主,造型生动,色彩浓艳。通草纸画一般采用西洋画法,反映中国本土风情,深受当时西方人的喜爱。

这一组《清代刑罚图》共35幅,描绘了各式各样的清代刑罚,包括机架夹足、负柱铐链、拖木禁行、长凳锁禁、上枷待决、流放、斩首等,其状惨烈。这一幅描绘的是一种将人囚禁于木桶中的刑罚,只有头、手露在外面,家人可以每天来喂些食水。被囚者便溺皆在桶内,时间一久,身体腐臭溃烂,会极其痛苦而缓慢地死去。

罚 @@@LINK=罚 审讯罪人,并处以罚金 罚 审讯罪人,并处以罚金

罚 审讯罪人,并处以罚金

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 ——《尚书》

本书解说“刑”字时已经指出:“刑”乃是用刀加诸人身的肉刑。那么,刑罚连用之“罚”,又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呢?“刑”和“罚”的区别又是什么?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罚”字,金文字形,这是一个由三部分字符组成的汉字:右边是刀,刀上部的一横表示握持之处或者刀柄;左上是一张网;左下是一个“言”。金文字形,网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小篆字形,“言”在网中。后来使用的繁体字“罰”,则把网移到了最上面。

《说文解字》:“罚,罪之小者。从刀从詈。未以刀有所贼,但持刀骂詈,则应罚。”高树藩先生在《中文形音义综合大字典》中进一步解释说:“詈为骂,即以恶言加人,凡仅持刀骂詈人而未挥刀杀伤人者则应罚,其本义作‘罪之小者’解,即犯法不重时所应受之惩罚,乃刑之轻者。”

不过,徐灏早就提出过质疑:“罪之小者,不独持刀骂詈一事。”也就是说,轻罪多种多样,但为什么偏偏要用“持刀骂詈”来造字呢?因此,许慎的释义并不准确。徐灏接着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网者,罪之省也;言者,爰书定罪之意;刀者,自大辟以至劓、剕、髡、黥之属,皆刑其肢体也。析言之,则重者为刑,轻者为罚。”

大辟是死刑,“劓”是割鼻之刑,“剕(fèi)”是砍脚之刑,“髡”是剃发之刑,“黥”是在脸上刻字涂墨之刑。

不过,罪重的“刑”既然是持刀加诸人身的肉刑,那么,罪轻的“罚”就不可能也是持刀加诸人身的肉刑。因此,徐灏的释义也不准确。

最有说服力的解说出自清代学者张文虎,他认为:“刀者,刀布,非刀刃之刀。”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认同这一观点:“许书持刀骂詈之说,迂曲难通。张氏解刀为刀布之刀,其说近是。此字又从詈者,盖谓以言辞责让之,亦所以罚之也。凡罪之小者,或谴之以言,或责之纳金,故从刀从詈。”

所谓“刀布”,是指形状如刀的钱币。根据这种观点,“罚”指罚金之刑。《尚书·吕刑》中有罚金之刑的详细记载:“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

上古时期,罚金用铜,“锾(huán)”就是铜的货币单位,或重六两,或重六两半,其说不一。“疑赦”是指适用五刑有争议、有疑问的要予以赦免,但仍应折为罚金的赎刑。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的赎金分别为一百锾、二百锾、五百锾、六百锾、一千锾铜,“阅实其罪”的意思是检阅核实所犯之罪,使与罚名相当,然后收取赎金。

这就是所谓“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的刑罚制度。“罚”的组成字符中,“网”指所犯之罪,“言”指审讯,以言辞指明所犯之罪,并书写罪名,“刀”则是罚金。

罪 @@@LINK=罪 用刑刀割犯人的鼻子 罪 用刑刀割犯人的鼻子

罪 用刑刀割犯人的鼻子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尚书》

“罪”的本字是“辠”。先说辠,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的“自”是鼻子的形状,下面的“辛”是刑刀的形状,对犯罪的人要用刑刀来进行惩罚。“自”和“辛”组合起来,会意为用刑刀行刑的时候,犯罪的人很疼痛,蹙着鼻子表示苦楚,或者会意为割鼻的酷刑。小篆字形B,字形已经规范化了。《说文解字》:“辠,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

再说罪,小篆字形C,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上面是一张网,下面是“非”。“非”像鸟儿相背着展开的一对翅膀,截取这一段翅膀,来会意为用网捕鸟。《说文解字》:“罪,捕鱼竹网。”清代《字汇补》:“罪,捕鱼器。”“罪”的本义是用来捕鸟的竹网,当然也可以用来捕鱼。秦始皇自称始皇帝,统一文字时,看到“辠”这个字的样子跟皇帝的“皇”字长得很像,心里非常不爽,于是下令将“犯法”的“辠”用“罪”字来代替,“罪”字遂慢慢失去了本义,演变成今天的意思。

我国上古时期的法律制度先进得超出人们的想象,跟现代法理中的“无罪推定”是一样的。《尚书·大禹谟》中规定:“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怀疑有罪的时候要从轻,怀疑功劳的时候要从重。与其杀掉一个没有罪的人,不如放掉一个有罪的人。好生之德使民心安洽,不会触犯刑律。

不过上古时候帝王们这一满怀人性的关怀的规定,被后世针对“罪”的各种严刑峻法给代替了,不同时期都有对罪人的极其残酷的五刑。秦以前的五刑为:墨,刺刻面额,染以黑色,作为惩罚的标记;劓,割掉鼻子,想一想“辠”字的金文字形吧;剕,又称刖(yuè),断足;宫,阉割;大辟,杀。秦汉时期的五刑为:黥,在脸上刺字并涂墨,以防犯人逃跑;劓;斩左右趾;枭(xi`o)首,砍下头颅并悬挂示众;菹其骨肉,将人剁成肉酱。隋唐以后的五刑为:死;流,流放;徒,拘禁罪人服劳役;杖,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笞,用鞭子或竹板拷打。

除了死刑之外,这些残酷的严刑峻法今日统统都被废除了,对罪犯的惩罚代之以现代文明的手段,同时也衔接上了上古帝王们的人性关怀。

报 @@@LINK=报 将犯人铐上手枷,按压使其下跪 报 将犯人铐上手枷,按压使其下跪

报 将犯人铐上手枷,按压使其下跪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诗经》

“报”和本书中的“执”属于同源字,反映了古人造字时相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且都和法律制度有关。

报,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由三部分组成,左边和中间的组合,其实就是“执”字的字形,用手枷这种刑具将半跪着的犯人铐起来。最右边是一只手,用手从背后使劲儿按住犯人,令他屈服。白川静先生解释说:“手上铐着手枷,身后被手按压下跪,意味着犯罪者被施以报复刑,原义为报复。”甲骨文字形,用手按压的姿势更加明显。金文字形,最左边的手枷变成了“幸”。金文字形,字形相同。小篆字形,右边虽略加变形,但仍然可以看得出来用手按压人的形状。楷书繁体字形,右边变形得厉害,完全看不出用手按压人的形状了。简体字的左边干脆简化为提手旁了。

《说文解字》:“报,当罪人也。”“当罪人”即判决罪人。“当”和“报”都是当时的习惯用语,意思相同,都是判决罪人、断狱之意。如“罪当诛”“罪当弃市”,这里的“当”不是应当的引申义,而是判决的意思,意为犯的罪按照法律判决为诛或者弃市。这就是“报”的本义,比如“报囚”一词,即是“奏报行决”之意。

汉语中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叫作反义同字或者反义同词,一个字或者一个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体现出两种完全相反的含义。“报”也是如此,既可以指报仇,又可以指报恩;同理,“报复”既可以指报仇,亦可以指报恩。《诗经·木瓜》中的名句:“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这里的“报”指报答。“睚眦之怨必报”,这里的“报”则指报仇。

“报”还是古时一种祭祀的名目,如报岁、秋报的称谓。秋天丰收之后要祭神,以报答神灵的护佑,称报岁或秋报。“报”的本义既为判决,那么一定要将判决结果通知犯人,由此而引申出答复、通报、报道的意思,也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义项,比如报纸、报晓、耳报神,等等。

不过,“报”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用法:“下淫上曰报。”正如报恩、报答等词所示,其中含有下对上尊敬的成分;反之,也可以含有下对上侮辱的成分,因此而引申用于和长辈女性通奸或通婚。我们来看看《左传》中的两处记载。其一:“卫宣公烝于夷姜。”“夷姜”是卫宣公的庶母(父亲的妾),和父亲的妻妾(生母除外)通奸或通婚,这叫“烝”(zh8ng)。其二:“文公报郑子之妃。”郑子是郑文公的叔父,和伯叔父的妻妾通奸或通婚,这叫“报”。烝与报,习惯上称之为烝报婚姻。这都是性关系失范时代的典型行为。

《木曾街道六十九次之内 今须 曾我兄弟》歌川国芳绘,1852年

歌川国芳(1797—1861),号一勇斋、朝樱楼,是浮世绘歌川派晚期大师之一,以大胆的想象力和幽默感著称。

木曾街道指的是日本江户时代连接江户到京都的一条驿道,又名中山道。《木曾街道六十九次》属于浮世绘中的“名所绘”,描绘了中山道沿途的69个“宿场”(即驿站)。歌川国芳这组作品着眼于各地的传说故事,与一般着重描绘风景名胜的“名所绘”大异其趣。

这幅描绘的是日本三大复仇事件之一,曾我兄弟为父报仇的故事。故事发生于镰仓幕府时期。建久四年(1193),曾我祐成和曾我时致兄弟在源赖朝的富士狩猎中,替父河津祐泰报仇杀了工藤祐经。那天夜里,曾我兄弟潜入工藤祐经的住所,将酒醉的杀父仇人刺死。画面再现了刺杀之夜的情景,曾我兄弟二人手持利剑,蹑手潜踪,正在靠近仇人熟睡的蚊帐。这个故事被敷衍为“曾我物语”,江户时代的能剧、净瑠璃、歌舞伎及浮世绘等都有以此为题材的作品。

印 @@@LINK=印 手按犯人,在额上刺字涂墨 印 手按犯人,在额上刺字涂墨

印 手按犯人,在额上刺字涂墨

杓窊,鸷鸟总称,以为印纽 ——《辽史》

《说文解字》:“印,执政所持信也。”段玉裁解释说:“凡有官守者皆曰执政,其所持之节信曰印。”许慎和段玉裁的解释也就是今天“印”的意思:印章。但是“印”字最初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意思。

印,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上是一只手(“爪”),右下是一个跪着的人形,徐中舒先生认为“像以手抑人使之跽伏之形”,因此“印”“抑”本为一字。甲骨文字形,这个人完全跪下了。甲骨文字形,手似乎紧紧地按到了这个人的额头上。金文字形,这个人是半俯身的样子。金文字形,这个人被按得深深地躬下了身子,似乎能感受到他痛苦的状态。小篆字形,上面还是“爪”,下面变形得厉害,不大看得出人形了。楷书字形则变成了左右结构。

张舜徽先生说:“印字从爪从人,其本义当为人用爪按物。太古取信于人,率以手指按记,用为证验。今乡僻犹多用手印,其遗法也。此乃印信之所由起。”这个解释有两点不通之处:第一,“其本义当为人用爪按物”,但字形却明明是人用爪按人,而不是按物;第二,“以手指按记,用为证验”,手印都是按在比如合同等纸张或物体上,这才能作为证验,没有听说过按在人身上的。

那么,“印”字为什么用从爪从人来会意呢?我非常怀疑这个字乃是一项刑罚的形象写照。这项刑罚即五刑之一的黥,又叫墨刑,在犯人的额上刻字作为标记,再用墨涂黑。郑玄在为《周礼》所作的注中解释说:“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言刻额为疮,以墨塞疮孔,令变色也。”这项刑罚的用意在于使犯人终身带有耻辱性的标记,强制从事各种劳役的时候不会逃跑。

“印”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之所以用“爪”紧紧地按住这个人的头部,正是施以墨刑的如实写照!之所以用“爪”而不用“手”,如同宋代字书《集韵》所说,“爪”是“覆手取物”,这就是“印”的字形中“爪”和人的额头紧密相连的原因。《水浒传》第八回载:“原来宋时,但是犯人徒流迁徙的,都脸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唤做‘打金印’。”此乃“印”字和墨刑之间关系的遗制。

古代相术中有“印堂”的术语,指额头中部、两眉之间的地方。为什么称“印堂”?一直没有语源学上的权威论证。而印堂处恰恰是犯人刺墨之处,因此我认为“印堂”即从这项刑罚而来。“堂”是“高显貌”,二人一照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最为高显的额头,此为“印堂”之“堂”的由来;而犯人刺墨之处最为显眼,观察此处的气色即可判定犯人的身体状况,此为“印堂”之“印”的由来。这才是“印堂”一词的真正语源,后来引申用作相术术语。

“印”引申为印章,即从给犯人刺墨而来。刺墨需要用力按压,印章也需要用力按压。古时印章的形制颇多,举一种最有趣的印章。据《辽史·国语解》记载:“杓窊印,杓窊,鸷鸟总称,以为印纽,取疾速之义,凡调发军马则用之”。“杓窊(sh1o w`)”是契丹语,鹰类鸷鸟的总称,调发军马贵在疾速,因此用以为印。印必有孔,称作“印纽”;以带穿之,称作“印绶”。根据级别的高低,印有金印、银印、铜印之分,印绶也有紫绶、青绶、黑绶、黄绶之别,此不赘言。

县 @@@LINK=县 将犯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 县 将犯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

县 将犯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

民之悦之,犹解倒县也 ——《孟子》

“县”的繁体字是“縣”,今天只用于行政区划,但是最早的时候,或者说这个字刚被造出来的时候,却是古时一种刑罚制度的如实写照。

县,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木”;右边的上面是“系”,绳索,下面是“首”,包括那只大眼睛和眼睛上面的头皮。整个字形会意为将人的首级用绳索挂在木杆上示众。金文字形,右下部的首级呈倒悬之状。金文字形,左下部定型为“首”。金文字形,左下部的首级倒悬之状看得更加清晰,最下面是三绺头发。小篆字形,省去了金文字形的“木”,仅用头发下垂的“首”和绳索“系”来会意。隶变后楷书字形左下角的头发形状讹变为一横加“小”,其实是“木”字。简化字只取了左半边。

《说文解字》:“縣,系也。”中国古代的死刑有个特点,就是公开化,据《周礼》载:“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执行死刑之后,要陈尸于街市,供人围观三天。不仅如此,还有枭首示众之刑。古人认为枭是一种弑母的恶鸟,杀了枭之后,要将枭头挂在树上示众,后人因此把砍头后悬挂示众称作“枭首”。“枭首示众”正是“縣”这个字形的形象化写照。

五代学者徐铉说:“此本是县挂之县,借为州县之县。今俗加心别作悬,义无所取。”“县”为什么用于行政区划?

按照夏代的规制,王城周围千里的地域称为“王畿”。“畿”的本义是国都所领辖的方圆千里地面。四海之内分为九州,其一为畿内,由天子亲自管辖,“王畿”和“畿内”又称作“县”或“县内”,天子居住在国都,故称“县官”。因此最早的“县官”其实是指天子。

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解释说:“县,悬也,悬系于郡也。”秦汉以后县属于郡,因此刘熙认为县统系于郡,故称“县”。不过周代的时候县大于郡,归天子本人直接管辖,按照刘熙的思路,则可以解释为县统系于天子,故称“县”。还有一种解释,根据金文字形,认为“县”是最基层的司法和刑狱机构,因此后来用于行政区划,但这种解释缺乏文献支持。

孟子在《公孙丑上》篇中说:“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中合乎情理地推测道:“孟子既言‘如解倒悬’,则上世必有逞残肆虐,倒悬其民者矣。”《史记》载战国学者邹衍言“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的词源从未有定论,按照张舜徽先生的推测,有“倒悬其民”也就可能有“赤县其民”,“赤”者,裸露也,将犯法的罪人赤裸裸地倒悬在木杆上示众。就像“倒悬”给予孟子的深刻印象,“赤悬其民”的情景也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将天子直接管辖的“县”别称作“赤县”。后世早已不解此意,才美称中国为“赤县”。这虽然只是推测,但也给“赤县”的词源提供了别一种视角的参考。

辟 @@@LINK=辟 用刑刀对犯人执行死刑 辟 用刑刀对犯人执行死刑

辟 用刑刀对犯人执行死刑

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 ——《尚书》

秦代以前的五刑分别是:墨,在脸上刺字并涂墨;劓,割掉鼻子;剕,砍断脚;宫,阉割;大辟,杀。大辟就是死刑,不过中国古代素来有“罪疑从轻”的原则,据《尚书·吕刑》载,“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即使是大辟这样的死刑,如果不能坐实而有可疑之处的,缴纳罚金六千两即可赦免,还要审查核实他的罪名,以与罚名相当。大辟即大罪,最大的罪名当然就是死刑,“辟”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义项呢?

辟,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跪坐着的人,左边是一把刑刀,会意为对这个人执行死刑。甲骨文字形,一把极其恐怖的刑刀!在这把刑刀面前,人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可怜。甲骨文字形,中间添加了一个口形。有人认为这个口形代表头颅,有人则认为代表人身上割下来的肉,因此这个字形表示的是在执行凌迟之刑。金文字形,刑刀的样子同样恐怖。金文字形,口形中间添加了一点,倒真像凌迟下来的肉块。小篆字形,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这是引申义,“辟”的本义是执行死刑,由此而引申为大辟之类的罪名。周代有小司寇一职,据《周礼》载,小司寇的职责之一是:“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所谓“八辟”即指八种人的罪名,这八种人分别是:皇家宗室,天子故旧,有德贤士,有才能人,功勋之士,达官显贵,勤于国事,先朝后裔。所谓“议”是指可议,意思是这八种人的罪行可议,议完之后适当减轻或免刑,这是属于皇族近臣的特权。

能够制定法律、批准死刑的最高主宰当然是国君,因此“辟”引申为国君的代称。《诗经·文王有声》篇中有“皇王维辟”的诗句,皇王指周武王,称颂周武王得人君之道。有趣的是“复辟”一词。《尚书·咸有一德》开篇即说:“伊尹既复政厥辟。”商王太甲即位后沉湎酒色,暴虐乱政,四朝元老伊尹遂将他放逐,自己摄政。三年后,太甲悔过自新,伊尹将他迎回,还政于太甲,此即“复政厥辟”,还政于他的国君。因此,“复辟”一词专指失去王位的国君复位。而且,从伊尹“复政厥辟”的行为来看,显然既是伊尹的美德,同时又是对太甲改过自新的称赞,并没有后世的贬义成分。

《锁谏图》(局部)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此卷旧传为唐代阎立本所绘,技法高超,设色古澹,运笔如屈铁丝,人物动作神情刻画入微。画中表现的是十六国时期汉廷尉陈元达将自己锁于树干之上,向荒淫残暴的匈奴皇帝刘聪冒死进谏的故事。公元313年,刘聪立贵嫔刘娥为皇后,命人为她修建宏丽的凰仪殿。廷尉陈元达切谏,刘聪大怒,命将士将其拖走,全家枭首东市。幸亏刘皇后及时劝阻,陈元达才得免一死。

这一段画面上,陈元达双手持笏,紧抱树干,嘶喊着进谏之言;两个彪形大汉在后面奋力拉扯,试图解开锁链;另有两名官员满脸焦急,伏地求情。画面构图精妙,气氛紧张,人物动感鲜明。

曹 @@@LINK=曹 袋子里装着铜和箭等待裁决 曹 袋子里装着铜和箭等待裁决

曹 袋子里装着铜和箭等待裁决

分曹并进,遒相迫些 ——《楚辞》

“曹”这个字今天只用于姓,但是在古代,却是一项司法制度的生动写照。

曹,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两个“东”,下面是口形。金文字形,下面的口形中添加了一横。金文字形,大同小异,下面的口形变成了“曰”。小篆字形,下面的“曰”朝上开口。楷体字形不仅将两个“东”简化为一个,而且还把“东”给讹变了。

《说文解字》:“曹,狱之两曹也。”“狱”指诉讼,“两曹”即今天说的原告和被告。许慎又解释上面为何有两个“东”:“在廷东。”意思是诉讼的地点在官署的东边。这个解释很奇怪,因为诉讼地点必须“在廷东”这项规定闻所未闻,而且如果“在廷东”的话,用一个“东”来表示即可,为何偏偏画蛇添足地连用两个呢?许慎又解释下面的“曰”:“治事者。”即主持诉讼,以言词来断案。

许慎没有见过甲骨文,根据小篆字形做出的解释不符合“曹”的本义。但是“曹”的甲骨文字形到底会意为什么意思,历代学者多有争论。著名文字学家丁山先生和李孝定先生都认为上面的“东”即“橐(tu5)”,口袋,“二橐为偶”,因此“曹”的本义就是偶、两。至于下面的口形,李孝定先生认为乃是(qū)卢,盛饭器。盛饭器中装着两橐,是不是很滑稽?

林义光则认为“东即束字”,两束当然就是偶、两之意,下面的口形是捆束的物体之形。

“东”的甲骨文字形确实像囊橐,也就是口袋的形状,但是为什么非要用两只袋子而不是别的东西来表示偶、两的意思呢?我认为可以从周代的一项司法制度来寻找答案。尽管现存的甲骨文乃是晚商时期的文字,但是司法制度并非无源之水,而是具有继承性,周代的这项司法制度很有可能就是从商代传承下来的。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大司寇一职,职责之一是:“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束矢”指五十或一百支箭,“钧金”指三十斤铜。“两造”指原告和被告,“讼”指财产纠纷,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束矢”,然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两剂”指诉讼双方所立的契约,“狱”指刑事罪名,原告以刑事罪控告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钧金”,三天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束矢”取意于箭之正直,“钧金”取意于铜之坚固。胜诉者归还,败诉者没入官府。

这项法律的用意在于:怕败诉而不敢送进“钧金束矢”以免人财两失的,就是自承不直、不坚。理屈者知道得不偿失,就会主动息讼,从而有效化解民间的纠纷。

“曹”上面的两只袋子里,装的分别就是钧金和束矢,提交给官府;开庭时双方各自诉说理由,然后法官加以裁决,这就是“曹”下面的“口”,后来讹变为表示裁决的“曰”。“狱之两曹也”,“曹”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乃是“钧金束矢”制度的形象写照。

由“曹”的本义而引申为双方,想想那两只袋子以及原、被告就明白了。屈原在《楚辞·招魂》篇中吟咏古人的下棋游戏,有“分曹并进,遒相迫些”的诗句,“分曹”即分对厮杀,互相迫近对方的腹地。由“曹”的司法制度又可引申为司法机关,比如“法曹”,再引申之,官署也可称“曹”,比如东汉开始,尚书分六曹治事,就是指的六个官署。

执 @@@LINK=执 用手枷把犯人铐起来 执 用手枷把犯人铐起来

执 用手枷把犯人铐起来

诸侯盟,谁执牛耳 ——《左传》

“执”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左边是一副手枷,用手枷这种刑具将犯人铐起来。甲骨文字形,这么大一副刑具,仅仅为了铐住一双手,比现在的手铐麻烦多了。金文字形,人的双手被铐住的情形十分生动逼真。金文字形,下面又多此一举地添加了双手,意为双手持枷去铐犯人。小篆字形,手枷的形状还在,但是右边被铐住双手的人的样子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书繁体字形,右边定型为“丸”,中间的一点倒还有双手被铐的遗意。简体字的左边干脆简化为提手旁了。

《说文解字》:“执,捕罪人也。”这就是“执”的本义,即拘捕、捉拿,引申为持、操持、主持、执行、控制的义项也都是由此而来,又因为双手被铐,一定要铐得很紧,以防脱逃,因此又为固执,一个人固执己见、执迷不悟的样子,跟紧铐双手不得挣脱的难受模样是何等相似!

古人把父亲的朋友尊称为“父执”。《礼记·曲礼上》中规定:“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父之执”又称“执友”,意思是“与父同志者也”,和父亲秉持同一种志向。古人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故称“执友”。

古人还把为人送殡称作“执绋”,“绋”是下葬时引柩入穴的大绳。《礼记·曲礼上》中规定:“助葬必执绋”“执绋不笑”。丧葬乃人生死之大事,必须庄重对待,因此参加葬礼的时候,一定要手执牵引灵柩的大绳以帮助行进,这时还不能笑,以示悲伤之情,所谓“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

《诗经》中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名句。郑玄说:“言执手者,思望之甚也。”鲜为人知的是,“执手”并不仅仅是互相拉手,还是北方少数民族相见时的一种礼节,也叫“执手礼”。《辽史》中详细描述了这种礼节:“执手礼:将帅有克敌功,上亲执手慰劳;若将在军,则遣人代行执手礼。优遇之意。”

古籍中常见“执牛耳”一语,比如《左传·哀公十七年》:“诸侯盟,谁执牛耳?”杜预解释说:“执牛耳,尸盟者。”“尸”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尸盟”指主持盟会的人。周代有名叫玉府的官署,负责掌管天子的玉器以及其他玩物,其中职责之一是:“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这讲的就是与诸侯盟会时的程序以及使用的器具。

“珠槃”(p1n)是用珠装饰的盘,“敦”是青铜制成的食器,“玉敦”是用玉装饰的食器。古时以槃盛血,以敦盛食。孔颖达有关于盟会的详细描述:“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槃,又取血盛于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歃”(sh3)的本义是微吸,微饮。“歃血”即微饮血,还有一种说法是“歃血”指用手指头蘸血,涂抹在嘴旁边。不管是微饮还是蘸血,都是双方之间诚意的表示。其中“珠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这就叫“执牛耳”,从主持盟誓的人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

狱 @@@LINK=狱 原告和被告跪坐着争辩 狱 原告和被告跪坐着争辩

狱 原告和被告跪坐着争辩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左传》

“狱”的繁体字写作“獄”。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监狱就是监狱,跟左右两条狗有什么关系?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古字形,慢慢剥开古人造字的来龙去脉。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狱”字,金文字形,中间是“言”,右边可以看得很清楚,是一只犬,但左边字符却显然与右边的犬形差别很大。小篆字形,两旁都规整化为“犬”了。

林义光和杨树达两位学者都认为中间的“言”乃是“辛”的讹写,“辛”即刑刀之形,借以表示罪犯,因此“从二犬从言,谓以二犬守罪人尔”。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也持这种观点:“古之狱有犬以守之,故从二犬。”

《说文解字》:“狱,确也。从从言。二犬,所以守也。”段玉裁注解说:“狱字从者,取相争之意;许云所以守者,谓狴牢拘罪之处也。”“狴犴(bì àn)”是形状像虎的野兽,常常画在狱门上,因此用作牢狱的代称。“确”指牢狱坚固,罪人无法得出,因此许慎用“确”来训“狱”。许慎的释义,就是二犬守狱的由来。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则认为:“两犬相争也。狱,讼也。狱之言触也。”意思是说用两犬相争来比喻原告和被告双方言辞相驳,争辩是非曲直。但为什么偏偏用两条狗来比喻呢?无法自圆其说。

晚清学者于鬯则在《香草校书》中提出了质疑:“如谓牢狱,古人以犬守罪人,犹可言也,狱讼对质之时,焉用犬守为?”因此他认为这不是两犬,而是两人在法庭上跪坐对质之形:“自来诉讼必跪而对质。古跪即坐,故有坐狱之称……正二人跪而对质之象也,故中从言,其意晓然矣。”意思是说两人跪坐对质,中间的“言”表示对质的言辞,后来的篆文规整化的时候,将这一形象讹写为“犬”。

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何金松先生所著《汉字形义考源》认同此说,他认为“左旁之构件像人张口之形……右旁之构件看来像犬字,但金文犬字无有作此形者,乃是与左旁之构件相对的张口人形的讹变……金文‘狱’字像二人相对张口争辩之形”。

此说最有说服力。因此“狱”的本义是指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牢狱不过是引申义而已。《左传·庄公十年》中有一句话:“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做到明察,也要根据实情去处理。用的正是“狱”的诉讼的本义。

至于当作牢狱讲,历朝历代还有不同的称谓。据东汉学者蔡邕《独断》记载:“夏曰均台,周曰囹圄,汉曰狱。”此外还有种种别名,此不赘述。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之“纵囚归狱”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帝鉴图说》由明代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亲自编撰,是供当时年仅十岁的小皇帝明神宗(万历皇帝)阅读的教科书,由一个个小故事构成,分两编,“圣哲芳规”讲述历代帝王励精图治之举,“狂愚覆辙”剖析历代帝王倒行逆施之祸,每个故事均配以插图。此彩绘版《帝鉴图说》约绘制于清代早期,可能是当时的外销画,传入欧洲后添加了法文注释,并按照西方图书装订方法粘合成册。画面严谨工丽,略具西洋透视技法。

“纵囚归狱”的典故出自唐史:唐太宗亲录系囚(审查记载囚犯罪行的卷宗),见应死者,悯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就死。又敕天下死囚皆纵遣,至期来诣京师。至是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率,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明德慎罚、以德化民是儒家政治的重要理念,纵囚归狱之举虽与律法龃龉,却是历来传颂的明君佳话。白居易诗云:“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就是赞颂唐太宗的功德。

军事篇

军事篇

戎 一手持戈一手持盾 兵 两只手举着兵器 矛 一支矛有锋刃、矛身和装柄的孔 盾 一面带有画饰的盾牌 刀 一把有柄、背和锋刃的刀 弓 一张反曲的松弛的弓 疾 腋下的箭伤 矢 一支带箭头、箭杆和箭尾的箭 射 用手拉开弓射箭 函 把箭装进箭囊里 成 用楔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 我 一柄锯齿状的兵器 族 指向大旗的箭头 戉 一把长柄圆刃的战斧 取 一只手扯着左耳朵割下来 盟 器皿中盛着血或牛耳来结盟 武 人持戈前进 首 头上有三根头发 戏 装扮着虎皮,持戈击鼓 旅 大旗下面有两个士兵 侵 手持笤帚打牛,使其前进 御 人拿着马鞭子赶车 介 人身上披着铠甲 誓 用斧头斩断草木来发誓 斗 两个人面对面徒手搏斗 俘 用手抓住俘虏回家收养起来 戎 @@@LINK=戎 一手持戈一手持盾 戎 一手持戈一手持盾

戎 一手持戈一手持盾

元戎十乘,以先启行 ——《诗经》

人们常使用“投笔从戎”这个成语,比喻弃文从武,那么,“戎”为什么会指军队呢?古代中国称西部的少数民族为西戎,这真的是蔑称吗?

戎,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右边是戈,左边是一面盾牌。金文字形,左边盾牌的形状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刻字的人变懒了,盾牌形简略为“十”字形,“十”字形就是“甲”字的甲骨文写法,这就为小篆的讹变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左边果然讹变成了“甲”,以至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根据小篆字形误释为:“戎,兵也,从戈甲。”“甲”是士兵所穿的铠甲,已不同于原字形的盾牌了。

“戎”的本义就是戈和盾,这是古代士兵的标准配置,《诗经·抑》中有“弓矢戎兵”的诗句,即指弓、矢、戎、兵(战斧)这四种兵器。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兵一职,职责是“掌五兵、五盾”,其中的“五兵”就是《礼记·月令》中所说的“五戎”,郑玄解释说:“五戎,谓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弓矢指弓和箭;殳(sh$)是竹木所制,长柄无刃,用以撞击的兵器。这里的“戎”已引申为兵器的统称了。

《诗经·六月》中吟咏道:“元戎十乘,以先启行。”这里的“戎”指兵车,元戎即大的兵车,十辆大的兵车作为军队的先锋。不过“元戎”是周代兵车之名,夏、商的名称则不同。据《司马法·天子之义》载:“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钩车之“钩”为马的大带,可以驾驭马匹,校正兵车前行的方向,故云“先正”;寅车之“寅”是前进的意思,这种兵车能够进取远道,故云“先疾”;元戎指最好的大兵车,故云“先良”。

《礼记·王制》中记载了西戎不同于中原民族的特征:“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粒食,以谷物为食。中原诸国之所以称西部少数民族为“戎”,乃是因为他们擅长持戈盾作战,是骁勇的武士。《大戴礼记·千乘》中也说:“西辟之民曰戎,劲以刚。”劲以刚,更是非常鲜明地描述了西戎部族骁勇武士的特征。因此,“戎”并非是蔑称,而是对西戎部族的客观描述,甚至还有“劲以刚”的褒扬之词。

东汉学者应劭在《风俗通》中说:“西方曰戎者,斩伐杀生,不得其中。戎者,凶也。”将“戎”释义为“凶”,可知这时已将西戎其名视作蔑称了。不过“斩伐杀生”和“凶”的评价,仍然透露出西戎重兵尚武、争强好胜的习性。

兵 @@@LINK=兵 两只手举着兵器 兵 两只手举着兵器

兵 两只手举着兵器

军事,建车之五兵 ——《周礼》

过去军阀混战的年代,民间常常把当兵的谑称为“丘八”,乃是破“兵”而为“丘八”,这纯属望字生义,与“兵”的造字思维完全无关。

兵,甲骨文字形,下面的两只手看得很清楚,两只手捧着的是什么东西呢?其实就是“斤”,“斤”是曲木柄、头部有刃的工具,许慎释义为“斫木也”,砍伐树木的斧头。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今木工犹用二斧,大者以之劈判木材,小者以之削皮平节,俗皆谓之斧。”结合出土实物,学者们早已判定这种叫“斤”的工具就是今天俗称的锛子,木柄和刃具相垂直,呈丁字形,刃具扁而宽,作用是去皮去节,削平木料,与这个字形中的“斤”形一模一样。

兵,金文字形,上面的“斤”发生了变形,为小篆字形打下了基础。《说文解字》:“兵,械也。从廾持斤,并力之貌。”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械者器之总名。器曰兵,用器之人亦曰兵。”也就是说,兵器和执兵器的人都可称“兵”。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总结道:“斤为生产工具,亦用为武器。以两手持斤,表示兵器与武力。”

因此,如果非要把“兵”破开而具备实际含义的,那么就应该破而为“斤廾”,“廾”即“拱”,两手捧物之意。当然,这不过是戏言而已。

古有“五兵”之说,这是指兵器的五种门类。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兵”一职,职责之一就是“掌五兵”。哪五兵?东汉学者郑众注解说:“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戈”是长柄横刃、可勾可击的青铜兵器;“殳”是竹木所制、长柄无刃、用以撞击的兵器;“戟”是一种分枝状兵器,既能直刺,又能横击;“酋矛”是长二丈的矛,“夷矛”是长二丈四尺的矛,进攻时持较短的酋矛,防守时持较长的夷矛。

《礼记·月令》中则称之为“五戎”,郑玄注解说:“五戎,谓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这是讲的步兵的配置。步兵不需要较长的防守所用的夷矛,但增加了弓矢(弓和箭)。

“司兵”的职责还有:“军事,建车之五兵。”军事行动之前,要在兵车上竖立“五兵”,“建”即竖立之意。这就是《礼记·少仪》所说的“乘兵车,出先刃,入后刃”:兵车上竖立的五种兵器,出城打仗时要把刀刃向前,以示决战的勇气;入城返回时要把刀刃向后,不能对着自己的国家。

关于“建车之五兵”,《诗经·鲁颂·閟(bì)宫》中有极为鲜丽的描绘:“公车千乘,朱英绿縢。二矛重弓。”这是夸耀鲁僖公战车的威风。“朱英”指酋矛和夷矛的缨饰,用丝缠成而染以红色;“縢(téng)”是绳索;“重弓”指两张弓,损坏时可以换用,用绿绳将两张弓捆扎在一起。兵车上共有三人,中间是驾车的御者,左边的人持弓,右边的人持矛,进攻时持较短的酋矛,防守时持较长的夷矛。孔颖达注解说:“右人所持者朱色之英,左人所持者绿色之绳。此朱英、绿绳者,是二矛、重弓也。”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诗经·豳风图·破斧》(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马和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绍兴进士,官至工部侍郎(一说为画院待诏)。擅画人物、佛像、山水,自创柳叶描,行笔飘逸,着色轻淡,人称“小吴生”。宋高宗和宋孝宗曾书《毛诗》三百篇,命马和之每篇画一图,汇成巨帙。其作笔墨沉稳,结构严谨,笔法清润,景致幽深。该系列摹本众多,存世至今约16卷,风格、水平不一,散藏于几大博物馆。《豳风图》即为《诗经》系列图之一。

《豳风图》卷根据《诗经·国风·豳风》的诗意而作。全卷共分七段,每段画前书《豳风》原文。这段描绘的是《破斧》诗意。诗第一章云:“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此诗赞美周公东征之举,同时怜悯将士死里逃生。画面描绘的是两位大夫,右边高髻者左手执一破斧,右手指斧,面容肃穆,似在诉说;左边高冠者也用手指点,面容和蔼,似在应答。人物勾勒细致,髭发毕现。破斧,一说指武器简陋,一说喻战争艰苦。

矛 @@@LINK=矛 一支矛有锋刃、矛身和装柄的孔 矛 一支矛有锋刃、矛身和装柄的孔

矛 一支矛有锋刃、矛身和装柄的孔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尚书》

“矛”是古代战争中最为常见的进攻性武器之一。已经出土的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矛”字,我们来看看它在金文中的字形,这就是一柄矛的象形。甲骨文大家于省吾先生在《双剑誃殷契骈枝续编》中解释说:“上象其锋,中象其身,下端有銎,所以纳柲,一侧有耳,耳有孔,盖恐纳柲于銎之不固,以绳穿耳以缚之,亦有两侧有耳者。”

这段话里的“銎(qiōng)”指装柄的孔,“柲(bì)”就是柄。于省吾先生是根据出土实物所做的释义,而这个金文字形就相对比较简单了,仅仅画出上面的锋刃、矛身和装柄的孔而已。小篆字形,有所变形。徐锴认为中间竖立者表示矛身,两侧的增饰表示“旄属”,即用飞禽的羽毛制成的装饰物。许慎还收录了“矛”的古文字形,右边从戈,表示矛和戈属于同一种长柄的兵器,左边则是有毛羽装饰的矛。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字形。

《说文解字》:“矛,酋矛也,建于兵车,长二丈。象形。”古时兵车上竖立有两支矛,长二丈的“酋矛”和长二丈四尺的“夷矛”,进攻时持较短的酋矛,防守时持较长的夷矛。步兵则只持酋矛,因此许慎只用“酋矛”来释义。

《尚书》记周武王伐纣,到达商郊的牧野时作《牧誓》,其中说道:“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称”是举起的意思,戈较短,因此要举起示威;“比”是并列的意思,干指盾牌,盾牌需要并列在一起;矛则较长,因此立于地即可。将这些示威的举动都完成之后,然后周武王才开始立誓。

“矛”还有另外一种比较奇特的形制。《诗经·国风·小戎》是一首秦地妇人思念出征丈夫的诗篇,其中吟咏道:“俴驷孔群,厹矛鋈錞。蒙伐有苑,虎韔镂膺。交韔二弓,竹闭绲縢。”这短短几句诗,把战车上置备的兵器以及兵器的装饰、收藏的情状都淋漓尽致地罗列了出来。

“俴(jiàn)”是浅、薄的意思;“驷”指四马驾一车;“俴驷”指四匹马都披着薄金所制的介胄;孔群,甚群,形容四匹马很协调的样子;“厹(qiú)矛”指三隅矛,刃有三叉;“鋈(wù)”指消融白金以为银饰;“錞(duì)”是矛柄下端的平底金属套;“蒙”指杂色,“伐”是盾牌之名,“蒙伐”即指盾牌上画有杂色毛羽的文饰;“苑”指这些文饰之貌;“韔(chàng)”是装弓的弓囊,用虎皮所制,故称“虎韔”;“膺”指马当胸的带子,以金镂刻,故称“镂膺”;“交韔二弓”的意思是把两张弓交错放置于弓囊中,以备损坏;“闭”通“柲”,弓松弛时用绳子绑在里面防止损伤的器具,竹制,故称“竹闭”;“绲(gǔn)”是绳子,“縢”是缠束的意思,用绳子把弓缠束起来,然后再放入弓囊之中。

古人做事之精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三国志长坂桥图》(三国志長坂橋の図)歌川国芳绘,1852年

这幅画的是张飞据水断桥的故事。

当时刘备依附刘表,刘表死后,曹操犯荆州,刘备逃往江南,曹操率精锐穷追不舍。一日一夜,及于当阳之长阪。刘备闻曹公猝至,抛弃妻子狼狈而逃,令张飞率二十骑拒后。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张翼德在此,可来共决死!”敌皆无敢近者。

小说《三国演义》中渲染,张飞一声霹雳,夏侯霸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曹军人如潮退,马似山崩,曹操更是吓得魂不附体。张飞的兵器是一柄丈八蛇矛,矛尖如白蛇吐信,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

盾 @@@LINK=盾 一面带有画饰的盾牌 盾 一面带有画饰的盾牌

盾 一面带有画饰的盾牌

龙盾之合,鋈以觼軜 ——《诗经》

明清时期,军队中常用的一种盾牌叫“藤牌”,顾名思义,是用粗藤编制,呈圆盘状,中心凸出,周檐高起,里面用藤条编成上下两环,以便手执。这大概就是今天的人们所能够想象的盾牌了,不过商周时期的盾牌可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样子。

盾,甲骨文字形,这是最早期的盾牌之形,呈方形或长方形,上下的两竖类似于藤牌里面的便于手执的上下两环,中间的方形则是画饰。也就是说,早期的盾牌正面都有画饰,或威慑敌人,或自振雄风。

《诗经·国风·小戎》是一首秦地妇人思念出征丈夫的诗篇,其中吟咏道:“龙盾之合,鋈以觼軜。”“鋈(wù)”指银饰;“觼(jué)”指有舌的环,舌用以穿过皮带,使之固定;“軜(nà)”是车两侧最外面的两匹马靠里面的缰绳。“觼”在车前的横木上固定住,然后把最外面两匹马的内辔系在上面,这就叫“觼軜”;“觼軜”上面都以消融的白金以为银饰,这就叫“鋈以觼軜”。

龙盾,《毛传》释义为:“画龙其盾也。”盾牌正面绘有龙纹。很显然,区别于狰狞的虎头、狮面,龙纹乃是显示威风。

盾,金文字形,这个字形就比较复杂了。于省吾先生认为上面是人,表示人手执盾牌;下面则像有纹理形的盾牌之形。小篆字形,上面是手执之人的讹变,下面则讹变为“目”。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是根据小篆字形释义为:“盾,瞂也。所以扞身蔽目。”“扞(hàn)”是护卫之意,“扞身”即手执盾牌保护自己。“瞂(fá)”也指盾牌,扬雄所著《方言》载:“自关而东或谓之瞂,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盖扞身之事,以蔽目为亟,举目即可该百体也。语云:‘如护头目。’言目在全身为最重耳。”

这都是在解释“盾”的下面为什么从“目”的道理,意思是说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部位,手执盾牌第一要务就是保护眼睛。但这个解释很牵强:盾牌蔽目当然能够保护眼睛,但同时也就看不见敌人了;而且盾牌也不至于大到既能蔽目又能保护全身的程度,比如明清藤牌的圆径也不过三尺。

因此,正如马叙伦先生的疏证,此“目”乃是有画饰的盾牌的变形,“非耳目字也”,从金文字形可以看得很清楚。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兵”一职,职责之一是掌管“五盾”,但五盾之名,除了朱干、中干和橹这三种盾牌之外,其余两种都已经失传了。

刀 @@@LINK=刀 一把有柄、背和锋刃的刀 刀 一把有柄、背和锋刃的刀

刀 一把有柄、背和锋刃的刀

刀却刃授颖,削授拊 ——《礼记》

“刀”就是所用之刀,三千年来这一基本义项从来没有改变过。不过,古人对刀的各个部位区分之详细,以及附着于用刀上的种种礼仪,却是今人所不了解的。

刀,甲骨文字形,栩栩如生的一个象形字:上为刀柄,刀柄以下是横贯的刀背,左边的一撇表示刀锋。甲骨文字形,刀柄画得更弯曲,更适合手握。金文字形,字形与基本相同,只是书写角度不同。金文中以“刀”为偏旁的汉字比比皆是,字形均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更突出了弯柄之形。

《说文解字》:“刀,兵也。象形。”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刀之为器,用以切物,亦用以杀牲,亦用以御敌。远古兵器之始,必以刀为最朔。自干戈矛戟之属竞起,刀始专为切物之用,故《周礼》五兵不言刀。许君以兵训刀者,盖推本言之。”所谓“五兵”,指戈、殳、戟、酋矛、夷矛这五种兵器。

东汉学者刘熙在《释名·释兵》中对刀的各个部位有详细的记载:“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也。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琫,琫,捧也,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琕,琕,卑也,在下之言也。”

“其末曰锋”,即刀锋,像毒蜂之刺;“其本曰环”,即圆环形刀柄;“其室曰削”,“削”通“鞘”,刀鞘,又称“刀室”,像包裹刀体之室;“室口之饰曰琫”,“琫(běng)”是刀柄处的装饰物,天子以玉,诸侯以金;“下末之饰曰琕”,“琕”通“鞞(bǐng)”,刀鞘下端的装饰。

此外,刘熙还记有短刀和佩刀的形制:“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髀(bì)”是大腿,带刀人走路时短刀拍着大腿,故名“拍髀”;短刀带在明处,一望可见,故又名“露拍”。佩刀则没有锋刃,是参加礼仪活动时所带之刀,以壮仪容。

关于执刀的礼仪,《礼记·少仪》中规定:“刀却刃授颖,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则辟刃。”“颖”指刀环、刀柄,递刀给别人时,使刀刃向后,将刀柄递人;“削”指曲刀,刀身直的是直刀,刀身弯的即曲刀,“拊(fǔ)”是刀把,把曲刀递给别人时,也要将刀把递人。“辟”通“避”,凡是把有锋刃的东西递给别人时,都要避开锋刃,不让锋刃正对着别人。

此外,形状像刀的东西也可称“刀”,比如刀币,比如一种像刀的小船。《诗经·国风·河广》是一首卫地民歌,其中有“谁谓河广?曾不容刀”之句,意思是:谁说黄河宽?竟容不下一条小船。这种刀形的小船后来写作“舠”。

弓 @@@LINK=弓 一张反曲的松弛的弓 弓 一张反曲的松弛的弓

弓 一张反曲的松弛的弓

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 ——《周礼》

“弓”是汉字部首之一,从弓的汉字都与弓箭有关。我们来看看“弓”是怎么造出来的,冷兵器时代,在古代中国地位极其重要的“弓”都有哪些有趣的讲究。

弓,甲骨文字形,很明显是一张弓的象形,弯曲的部分为弓体,上面的一撇是松弛的弓弦。因此,这是一张弛弓,没有拉开的松弛之弓。而且这还是一张反曲弓,即弓体中央的弧形部分向里凹进,发射威力更大。清代学者孔广居说:“弓藏则弛。兵为凶器,藏之时多,故取其象也。”甲骨文字形,这是一把张开的弓,而且还是一把复合弓,即用多层竹木制成弓身,上下用兽筋缚紧,区别于用单层竹木制成的单体弓。金文字形,张弓。金文字形,弛弓。小篆字形,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

《说文解字》:“弓,以近穷远。”弓箭的发明者其说不一,《山海经》云“少皞生般,般是始为弓矢”,还有的古籍称是黄帝的大臣发明的,或者是射日的羿发明的。不过考古发掘显示三万年前的旧石器时期就已经有了弓箭,当然是最简陋的单体弓。

周代时,弓箭之制早已大备。据《周礼》载,周代有“司弓矢”一职,“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

“甲革”指皮革所制的兵甲;“椹(zhēn)”是斫木制成的垫板,“质”是箭靶,“椹质”即厚木板的箭靶。甲革和椹质厚而坚硬,因此要用王弓和弧弓这两种强弓来射。“犴”是一种野狗,“侯”是箭靶,“犴侯”即用野狗皮所制或装饰的箭靶。射犴侯和鸟兽不需要用最强的弓,夹弓和庾弓射力较弱,用之即可。唐弓和大弓则是强弱程度中等的弓,适合学习射术者、使者和勤劳王事者所用。

制弓还有更严格的要求。《周礼·考工记》载:“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六材的取用要合乎时令。何谓“六材”?“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丝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

“干”即弓干、弓身,讲究的是射得远,因此要在冬天斫木制成,取其坚硬;“角”即弓角,指缚在弓干中部、增加强度的兽筋片,讲究的是射得快,因此要在春天用水煮角,使其柔韧;“筋”即弓弦,讲究的是射得深,因此要在夏天制筋,取其弹性大,又不会紊乱;“胶”即黏合的弓胶,“丝”即缠绕使之坚固的弓丝,“漆”即外涂防寒的弓漆,秋天的时候用这三种材料将弓干、弓角和弓筋组合在一起,经过一个冬天,整张弓就不会变形。

此外还有用弓的种种礼仪,极为烦琐,不再赘述。

《诗经·小雅·南有嘉鱼篇书画卷·彤弓》(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此卷为马和之绘《诗经》系列图之一。

《彤弓》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周代燕乐的雅歌,描述周天子赏赐诸侯彤弓,并设宴招待他们的情景。彤弓指漆成红色的弓。周天子用弓矢等物赏赐有功的诸侯,是西周到春秋时代的一种礼乐制度。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赐弓的仪式慎重又隆重。画面上,彤弓陈列在庭中锦茵之上,受赐诸侯正在行礼拜谢。两旁是钟鼓仪仗之属,有一位大臣展开竹简宣读赏赐的诏书。画面既肃穆又不乏宴飨的欢乐气氛。

疾 @@@LINK=疾 腋下的箭伤 疾 腋下的箭伤

疾 腋下的箭伤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 ——《孟子》

《孟子》中记载了齐宣王和孟子的一段对话,很有意思: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这段对话的意思是:齐宣王说:“我有一个毛病,我好色。”孟子回答道:“过去周太王好色,爱他的妃子。《诗》上说:‘周太王古公亶父,清晨纵马奔驰,沿着西边的河岸,到了岐山脚下,带着妻子姜氏,来察看新居。’那个时候,内无没出嫁的女子,外无娶不到妻的男子。大王如果好色,像周太王一样让百姓也能嫁娶,对大王有什么难的呢?”

这里的“疾”是毛病、缺点的意思。“疾”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疾,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站立的人,他的右腋下中了一支箭(“矢”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支箭)。甲骨文字形,有两支箭从右下方射向腋下。金文字形,这支箭射向左腋下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左边站立的人有些变形,但是箭射中了左腋下却更加明显。《说文解字》还收录了一个古文字形,在人和箭的左边添加了一张床,表示人受了箭伤躺在床上,好像能听到伤重哀叹的声音。小篆字形,左边同样是张床,但人形已经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体字形人和床变化为“疒”,成为偏旁,下面的箭则正式定型为“矢”。

《说文解字》:“疾,病也。”那么,“疾”和“病”有什么区别呢?段玉裁解释道:“析言之则病为疾加,浑言之则疾亦病也。”也就是说,“疾”是轻微的病,“疾”多了,累积起来就变成了“病”,“病”的程度比“疾”要重,此之谓“病为疾加”。段玉裁又说:“矢能伤人,矢之去甚速,故从矢会意。”射出去的箭速度很快,因此可以引申当作形容词用,比如快速、急速、敏捷、急剧而猛烈等义项,“草枯鹰眼疾”“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都是用的这个引申义。

其实从造字的本源来看,“疾”的本义应该解释为箭伤,引申而为疾病。腋下的箭伤不会致命,也不严重,因此“疾”的语感要比“病”轻得多。只要是人,都有毛病和缺点,这是人性使然,并非致命的错误,因此才有“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用法。

有趣的是,佛教徒生病有个特定称谓,叫作“维摩疾”。据《维摩经》记载,佛在毗耶离城庵摩罗园,城中众人请佛说法,城中的长者维摩诘却故意称病不往,佛于是派文殊师利等人前去询问维摩诘生的是什么病,维摩诘回答道:“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众生得不病者,则我病灭。”又说:“菩萨疾者,以大悲起。”表明了自己的悲悯之心。后人于是就把佛教徒生病美誉为“维摩疾”。清人周亮工有诗:“谁任维摩疾,空床黄叶林。”至于一般的士人和官员,则谦虚地称自己得的病为“狗马疾”,尤其是面对皇帝的关心询问,常常以“狗马疾”自称,这也可见“疾”属于比较轻的病症。

矢 @@@LINK=矢 一支带箭头、箭杆和箭尾的箭 矢 一支带箭头、箭杆和箭尾的箭

矢 一支带箭头、箭杆和箭尾的箭

独寐寤言,永矢弗谖 ——《诗经》

矢者,箭也,尽人皆知。不过古人对“矢”的分类非常细,冷兵器时代结束之后,“矢”的有趣的分类再也不为今人所知了。

矢,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共分为三个部分:上部是箭头,中间是箭杆,下部是箭尾。《说文解字》:“矢,弓弩矢也……象镝、栝、羽之形。”箭杆一望便知,因此许慎的解释省去了箭杆;“镝”就是箭头,不过在“矢”的这个字形中,上部的箭头处有三个小孔,可知这支箭乃是“鸣镝”,即响箭,箭上凿有三个小孔,箭射出去后,被风声所激,三个小孔就会发出响声,考古出土的箭中有很多这种形制的鸣镝,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冒顿单于最先制成此箭,训练兵士听到鸣镝之声就齐齐射箭,然后用此计射杀了父亲,从而自立为单于;“栝(ku7)”是箭末扣在弓弦上的地方,即箭尾交叉之处的顶端;“羽”当然就是鸟羽,缀在箭尾,为的是让箭飞得更稳。

矢,甲骨文字形,这支箭是一支普通的箭,不再是鸣镝。甲骨文字形,箭杆和箭尾相交处添加了一短横,有人认为这是将箭羽缚牢而缠绕的丝线,我认为这是一个指事符号,将箭搭在弓弦上然后用力拉开,这个指事符号表示弓拉满后箭杆中部的平衡之处。金文字形,箭杆中部的臃肿圆点更像弓拉满后和箭杆的组合指事,表示这是箭杆中部的平衡之处。金文字形,中部同样是一横。小篆字形,中部的一横拉长,不大看得出箭的形状了。楷体字形则变形得更厉害。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司弓矢”一职,“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所谓“六弓”,分别是:力量强劲,可以远射甲革坚硬之物的王弓和弧弓;力量较弱,只能近射箭靶和鸟兽的夹弓和庾弓;力量居中,习射者和使者所用的唐弓和大弓。所谓“四弩”,分别是:有利攻守的夹弩和庾弩,有利车战野战的唐弩和大弩。所谓“八矢”,分别是:利火射,用于守城车战的枉矢和絜(jié)矢;用于近射田猎的杀矢和(hóu)矢;用来射飞鸟的矰(zēng)矢和茀(fú)矢;用于射礼和习射的恒矢和庳(bì)矢。

《诗经·考槃》中有“独寐寤言,永矢弗谖”“独寐寤歌,永矢弗过”“独寐寤宿,永矢弗告”的诗句。寐寤,睡和醒,指日夜;谖(xu`n),忘记。这是关于贤德之人的赞歌,描述他即使独自度日,仍然发誓不忘正道。其中“矢”通“誓”。“矢”为什么能够通“誓”呢?“誓”的本义是折箭为誓以相约束,本来是军旅所用。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士师一职,所掌五戒之一即是“一曰誓,用之于军旅”,箭乃军用之物,折箭为誓以约束将士听从号令,因此“矢”可通“誓”。

射 @@@LINK=射 用手拉开弓射箭 射 用手拉开弓射箭

射 用手拉开弓射箭

枉为乡里举,射鹄艺浑疏 ——姚合

射者,男子之事也。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项基本技能——礼、乐、射、御、书、数。射即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先秦时期,每年的春秋两季,各乡都要举办乡射礼,乡射礼之前还要先举办乡饮酒礼,为的是“明长幼之序”。乡射礼有许多具体的礼仪和规定,《礼记》专辟“射义”一节,讲解“射”的意义;《仪礼》也专辟“乡射礼”一节,讲解举行射礼时应该遵循的步骤和礼节。唐代诗人姚合有“枉为乡里举,射鹄艺浑疏”的诗句,就是描写的这种乡射礼。射鹄是箭靶子。“射”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射,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由弓和箭两部分组成,会意为张弓射箭。甲骨文字形,弓和箭结合得更紧凑。金文字形,变得更加美观,也更加形象。金文字形,在弓的后部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射箭。小篆字形,弓和矢(箭)的形状被误写作“身”字,以至于看不出来射箭的样子了,不过右边的手形还在,“寸”就是手的形状。

《说文解字》:“射,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这是许慎根据小篆字形而得出的误读,因为要解释小篆字形中的“身”字,所以才说“弓弩发于身”,其实“射”的本义就是射箭,跟身体没有任何关系。

乡射礼的程序很繁复,此处不赘述,有趣的是射箭时还要随着音乐的节拍,只有应和着音乐的节拍射中靶心才能算数。《礼记·射义》中还有对比赛失败者的要求:“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失败者不能怨恨胜利者,要“反求诸己”,反省自己为什么会失败,是不是己身不正的缘故。孔子说:“君子没有什么可跟别人争的。如果说君子一定有可跟别人争的事情,那就是举行射箭比赛的时候。射箭比赛之前相互揖让,然后登堂比赛,比赛完了相互揖让然后下堂,胜利者要揖让失败者饮酒,射箭比赛这种争也是君子之争。”

古时举行射礼有五种射箭法,称作“五射”。章炳麟先生曾经慨叹过今人已经不明白“五射”的精髓了。五射之法的名称都很好听,依次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根据历代学者的注疏,简单介绍于下:白矢,指箭射穿靶子而露出箭镞;参连,指每射共四箭,先放一箭,后三箭连续发出;剡(y2n)是锐利的意思,剡注,指射出去的箭箭羽高而箭头低,需要射手拉满弓弦,全力射出;襄尺,指君臣共射时,按照礼节,臣不能和君并立,要避让君一尺之地,“襄”通“让”;井仪,指每射共四箭,四箭连射,射中箭靶后要呈“井”字的形状,这样射中的面积大,杀伤力也大。

函 @@@LINK=函 把箭装进箭囊里 函 把箭装进箭囊里

函 把箭装进箭囊里

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 ——《孟子》

“函”字今天只用于“信函”等类似的义项,“信”是里面的书信,“函”是外面的封套,合称“信函”。想想《战国策·燕策》中那个著名的场景吧:“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逃亡的秦国将军樊於(wū)期为帮助荆轲刺秦王,自刎而死,荆轲将他的头颅“函封之”,装在匣子里封存起来,要去献给秦王。“函”为什么会当作匣子讲呢?

函,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有趣的象形字,里面是一支箭,外面是箭囊,箭囊右上侧还有一个系扣,用来手持或者悬挂。甲骨文字形,箭头朝下,系扣在左侧。甲骨文字形,有人认为前两个字形中,装箭的是箭筒,从这个字形可以看出实是箭囊。这种箭囊称作“矢箙(fú)”,郑玄说:“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金文字形,箭矢、矢箙、系扣之形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E,系扣上甚至还有纹饰。小篆字形,一眼就可看出,这个字形乃是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讹变,而且变形得非常厉害,以至于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函,舌也。象形。”许慎虽然指出这是一个象形字,但释义完全错误。“函”的本义就是“矢箙”,盛矢器。

孟子在《公孙丑上》篇中讲了一个道理:“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常人总以为造箭的人唯恐不伤人,造铠甲的人唯恐伤人,但这只是二者的技艺不同罢了,并不是说造箭的人就比造铠甲的人不仁义。古时作战时所穿的护身铠甲最初是用兽皮做的,战士穿上铠甲,恰似箭矢装在兽皮制的矢箙之中,“函”因此引申为铠甲,“函人”即造铠甲的工匠。

张舜徽先生即据此认为“窃意此字当以函人之函为本义”。他说:“所谓函者,犹今俗所称挡箭牌也……其中从矢,乃喻此为矢之所集,所以御矢,非谓藏矢于其中也。”此说虽然新颖,但是如果本义为挡箭牌,那么对方射来的箭一定会丛集于铠甲的表面,但“函”的字形中,箭矢明明整体都装进了箭囊里,尤其是甲骨文字形C,上面还有束起箭囊的绳端之形。再者,对方射到铠甲上的箭,一定是箭头朝前,不可能箭头朝上或朝下,可是“函”的字形中,箭头却朝上或朝下,因此“函”的本义绝不是铠甲。

“函”由盛矢器引申为匣子,当然就顺理成章了;又可以由箭在囊中引申为包含、容纳。《礼记·曲礼上》篇中规定:“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席间函丈。”“非饮食之客”指客人不是来吃饭饮酒,而是来讲说讨论问题的。郑玄解释说:“函,犹容也。讲问宜相对,容丈,足以指画也。”二人相对讲问,肯定有双手比比画画的肢体语言,因此席间要容留出一丈的距离,此之谓“函丈”,后来就用作对前辈学者或老师的敬称。

《鞑靼人马图》册页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弗利尔美术馆拥有全美最多、最精彩的中国绘画藏品,包括大量宋元明各朝代的中国古画。

此图无款,为一组明人册页中的一帧。画中,一个没戴帽子的鞑靼人牵着一匹四蹄踏雪的黑色骏马,向画外走去。似乎是狩猎归来,或扎营后的闲暇时分,要牵马去附近的河水中饮马洗浴一番。解下的雕鞍辔头、弓箭衣帽等,随意堆放在画面一角。细看,水囊、箭囊、弓箭历历在目。箭囊是兽皮制成,箭羽鲜明整齐,显得装备精良。

成 @@@LINK=成 用楔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 成 用楔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

成 用楔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

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尚书》

“成”这个字的字形众说纷纭,没有定论。这里先介绍各种解释,最后再提出自己的新解。

成,甲骨文字形,这毫无疑问是一个会意字,主体部分是一支戈,没有异议,但左下角这一小竖代表的是什么东西,各种解释的分歧就在于此。

第一种解释是:这一小竖是“杵”的形状,上边的“戈”也可以认作斧形,斧、杵具备,就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第二种解释是:这一小竖是指事符号,像是戈上滴下来的血,会意为收兵藏戈,战乱平息了。

第三种解释出自谷衍奎编纂的《汉字源流字典》:“甲骨文像以斧劈物形,表示斩物为誓以定盟之意。犹如折箭为誓、歃血定盟一样,是古代发誓的一种风俗。”

第四种解释最为奇特,出自白川静先生,他认为这一小竖乃是饰物下垂之态,戈制作完成后,要在戈上装饰某种饰物,用以举行除恶的祭礼。

以上四种解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甲骨文中出现更多的是字形,从而推翻了第一、第二、第四种解释,左下角这个小小的圆形物体既不是“杵”形,又不是血滴形,更不是饰物;至于第三种解释中的“斧劈物形”,那么字形中的这一小竖未免过小,为何不选取一个较大的物体来劈呢?况且这种解释并未举出实例,来证明哪种定盟方式采用的是“斧劈物形”,而折箭为誓和歃血定盟,史书都有相应的记载。

因此,以上四种解释都不能成立。我的解释是:甲骨文字形和金文字形中,这一小竖是竹木或金属制成的楔子的形状,即“丁”字的初文,后来添加了一个“金”字旁写作“钉”,也就是钉子;甲骨文字形中,这个圆形物体就是这种楔子的俯视图,即楔子或钉子的顶部。金文字形是“成”的另一种古文字形,就看得更加清楚了,楔子或钉子长长的身体上端,还有一个圆圆的钉帽。小篆字形,“戈”里面更像一只钉子的形状。楷体字形里面的钉子加以变形,看不出来原来的样子了。

“成”的各种字形会意为用楔子或钉子把“戈”的刃和长柄固定在一起,固定完成后,就可以持戈出征了,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成,就也。”这是“成”的引申义,引申为完成、成就、平定等各种义项。乐曲一章终了也叫“成”,比如《尚书》中说:“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箫韶相传是舜制成的乐章,奏了九章之后,凤凰也来起舞。

“成”又可引申为成规,即已经完成并定型的规则。周代有士师的官职,职责之一就是“掌士之八成”,用八种成规执掌禁令刑狱。这“八成”分别是:“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一曰邦汋,“汋”通“酌”,指盗取国家机密者;二曰邦贼,叛逆作乱者;三曰邦谍,为别国做间谍者;四曰犯邦令,抗拒国君指令者;五曰挢邦令,矫称假托国家法令者;六曰为邦盗,窃取国家宝藏者;七曰为邦朋,互相勾结违法乱纪者;八曰为邦诬,诬罔君臣,歪曲事实者。此之谓“八成”之罪,可称得上井井有条,巨细靡遗。

我 @@@LINK=我 一柄锯齿状的兵器 我 一柄锯齿状的兵器

我 一柄锯齿状的兵器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诗经》

“我”被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是假借来的,最早的“我”字并不是这个意思。

我,甲骨文字形,是一个象形字,左边是一把有三个锯齿的戈,右边是长柄,由此可知“我”的本义为一柄锯齿状的兵器。甲骨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形状变得更加锋利。金文字形,锯齿更加突出,看上去有一种身体疼痛的感觉。小篆字形,还勉强能够看出来戈的形状。

周武王伐殷,在孟津渡发表了三篇《泰誓》,其中有“我伐用张,于汤有光”的誓词,此处用的就是“我”的本义。“我”是兵器,自然含有杀伐之意,“我伐”即杀伐。杀伐要进行了,对于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来说,这也是一种光荣。周武王的意思是说,殷纣王十分凶残,已经违背了开国君主所承受的天命,因此征伐纣王符合天命,连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也会感到光荣的。所以《说文解字》中说:“我,一曰古杀字。”即由此而来。

“我”既为兵器,则是一种危险的称谓。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之后,《说文解字》:“我,施身自谓也。”自己称自己为“我”,但此时的“施身自谓”已经被添加了许多自身之外的价值,比如著名的“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修身的最终目的被归结于国和天下的“治平”,仿佛这具温热真切的身体早已被提前预订,用来服务于更长远、更宏伟的目标。“我”就这样被劫持,从危险的兵器,到不能自理、派生的附加价值,“我”的主体性情态从来没有彰显过,集体主义、家国一体的宏大叙事遂在这块土地上大行其是,派生之物反而僭居了原生之身。

《诗经·采薇》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名句,但是古人很少用“我”字来“施身自谓”。想一想“我”字的字形中那些狰狞的锯齿就可以理解啦!北宋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八“技艺”章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人物:“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谓之‘许我’。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丞相数次召见,此人终于答允,却欲骑驴进门,门吏阻止,此人傲然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骑驴而去,一时传为佳话。

古人用另一个字眼“吾”来自称。《说文解字》:“吾,我自称也。”庄子在《齐物论》中将“吾”和“我”连用,显示出了二者的区别:“今者吾丧我。”原来在上古时期,“吾”不能放在动词后作宾语。

还有两个第一人称代词:余,予。《说文解字》:“余,语之舒也。”表示语气的舒缓。其实这种解释是不确切的,“余”的本义是房屋,假借用作第一人称代词。朱熹曾经解释“吾”和“余”表达第一人称代词时的微妙区别:“余平而吾倨。”意思是说,用“余”自称的时候语气舒缓平和,用“吾”自称的时候语气倨傲。《说文解字》:“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意思是说,“予”是一个指事字,像两只手相予之形,因此本义为给予、授予,假借用作第一人称代词。

族 @@@LINK=族 指向大旗的箭头 族 指向大旗的箭头

族 指向大旗的箭头

秦政酷烈,违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后汉书》

段玉裁说:“今字用镞,古字用族。”“族”是“镞”的古字,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杆大旗,旗下有一支明确指向大旗的箭头。箭是冷兵器时代非常重要的武器,用指向大旗的箭头来会意,因此“族”的本义就是箭头。甲骨文字形,大旗下面有两支箭。金文字形,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把金文字形规范化了。

《说文解字》:“族,矢锋也。束之族族也。”矢锋就是箭头,古时五十支箭为一束,因此引申为聚集之意,从聚集之意又引申出家族的意思。“族”的引申义大量使用之后,人们又造出一个“镞”字来表示“族”的本义,即箭头。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古代同一家族或氏族即为一个战斗单位,因此用氏族旗和箭矢会意为家族或氏族之“族”,并非“镞”的本字。

《周礼》中规定:“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zh4u,接济);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那么“闾(l()”就是二十五家,“族”就是一百家。这是基层乡村的行政制度,跟血缘无关。

“族”引申为家族之意后,有三族、九族之别。三族说法不一,共有三种说法:一是指父、子、孙;二是指父族、母族、妻族;三是指父母、兄弟、妻子。秦代起,始有犯重罪灭三族之刑。《史记·秦本纪》:“(文公)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后汉书·杨终传》也指控说:“秦政酷烈,违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三族已经是株连的酷刑,到了诛九族就更加恐怖了。九族的说法也不一,一说是指以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之高祖,下推至四世之玄孙为九族。另一说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所谓“父族四”,指的是当事人自己一族,外加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所谓“母族三”,指的是当事人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所谓“妻族二”,指的是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娘家。诛九族就是将这九族全部诛灭,如此一来就意味着,但凡跟犯重罪的人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统统被杀。

诛九族还不过瘾,到了明代,由于朝廷重臣方孝孺拒绝为篡位的燕王朱棣代拟称帝的诏书,方孝孺刚直不屈,只手书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被明成祖诛十族,即在方孝孺自家的九族之外,又加上了他的门生和朋友,凑成十族之数。这一事件共诛杀了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同样是这个明成祖,篡位登基后,大臣景清身怀利刃意图刺杀朱棣,为故主报仇,被诛九族,并在九族之外将景清家乡的乡亲全部诛杀,整个村子都变成了废墟,时称“瓜蔓抄”,即辗转株连,就如同瓜蔓的蔓延一般,可见明成祖斩草除根的报复心之强烈,已经到了变态的有违人伦的地步,酿成有明一代的最大惨剧。

戉 @@@LINK=戉 一把长柄圆刃的战斧 戉 一把长柄圆刃的战斧

戉 一把长柄圆刃的战斧

夏执玄戉,殷执白戚 ——《司马法》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戉”是“钺”的本字,而“钺”则是“戉”的增体俗字。《康熙字典》的编者按语辨析道:“俗加金作钺,则专取乎饰,其去古益远矣。此古今字书之变。”也就是说,之所以添加一个金字旁,是强调黄金装饰之意,同时也反映出后日的“钺”只具备仪仗的功能,非复造字时的实用兵器了。

戉,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把长柄战斧的形状,左边为圆刃。民国学者吴秋辉在《侘傺(chà chì)轩文存》一书中解释说:“乃长柄圆刃之斧,古人常用之以伐木者。伐木需用大力,常须双手举之而轮下,故其刃宜圆。若以方刃者当之,则着力处当仅刃两端之二直角,锋棱脆薄,将摧折随之矣。”

戉,金文字形,与甲骨文大同小异,只不过圆刃不再仅仅附着于柄上,而是凹进柄的里面。下面的爪形当为方便竖立于地,这说明此时的“戉”已经具备了仪仗的功能。金文字形,左边是平头方刃,右边从戈,表示与戈属于同一类型的兵器。之所以不再突出圆刃,吴秋辉的解释是:“人渐知圆之为刃,自越过其直径后,其余悉不能着物,因渐凹入之。”意思是说,圆刃只有刃弧的中部才能入物,杀伤力度太小,因此圆刃或凹进柄的里面,或一变而为平头方刃,这就接近“戈”的形制了,因此以“戈”来会意。

戉,小篆字形,紧承金文字形而来,又加以规整化。《说文解字》:“戉,斧也。”周初姜太公所著《六韬·军用》篇中说:“大柯斧,刃长八寸,重八斤,柄长五尺以上……一名天钺。”“柯”指斧柄,据此则“戉”乃是比常用斧略大的大斧。

许慎接着又引用了同样是姜太公所著的《司马法》中的一段今已不存的佚文:“夏执玄戉,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戉,右秉白髦。”这是讲的夏商周三代举行征伐、祭祀、出巡或重大典礼时天子亲执的兵器。夏尚黑,因此执“玄戉”,即黑色的戉;殷商尚白,因此执“白戚”,“戚”是比“戉”小的斧;周天子则左手执着黄金装饰的戉,右手秉着饰以牦牛尾的旗子。

打仗时执兵器为右手,周天子却“左杖黄戉”,可见至迟到周代时,“戉”已经成为天子宣示王权的权杖。即使真的使用,也只是一种象征的仪式,比如《史记·周本纪》中周武王灭商的这段描写:“以黄钺斩纣头,县(悬)大白之旗……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

周武王贵为天子,方才可以执黄钺;周公旦以王弟兼辅相的身份执大钺,周武王的异母弟毕公执小钺,“夹”是指紧紧靠在身体两侧,只有他俩方才有资格在两侧护卫;其余大臣则只能执剑在四周护卫。古代等级制之分明,于此可见一斑。

赵孟頫款羽猎图》(局部)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赵孟頫(1254—1322),字子昂,号松雪道人,别号鸥波、水精宫道人等。吴兴(今浙江湖州)人,宋室后代。元代书画家,元初四大家之一,开启以“写意”为主的文人画风,集前代大成。

此卷为明人伪托赵孟頫之名,青绿设色,描绘天子狩猎场面,从画面和题材看属于仿摹仇英《上林图》系列作品之一,只是少了“子虚”“乌有”和“亡是”高谈阔论、高台宴乐、回宫等段落,集中描绘皇家园囿之堂皇富丽,与天子射猎场面之壮阔伟盛。

这一段是画面开头,园囿中一片开阔地带,排开天子狩猎之仪仗。宝顶、金瓜、黄钺、大刀、钟鼓陈列两旁,有兵士击鼓助威,众士卒打马扬鞭,展开追逐围猎。

取 @@@LINK=取 一只手扯着左耳朵割下来 取 一只手扯着左耳朵割下来

取 一只手扯着左耳朵割下来

临轩须貌取,风雨易离披 ——郑谷

取得的“取”字为什么左边是个耳朵旁呢?原来跟古代战争后的计功制度有关。

取,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耳朵,右边是一只手。甲骨文字形,耳朵和手的位置互换。金文字形,右边手的样子还是栩栩如生,不过左边耳朵的样子不太像了。也许造出这个字的古人看到了一只非常特殊的耳朵,因此印象深刻,才写成了这个样子?金文字形,手紧紧地抓住了耳朵。小篆字形,左边是“耳”字的雏形。

《说文解字》:“取,捕取也。”许慎将它释义为“捕取”,真是跟“取”字的字形太相像了!《周礼》中规定:“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虽然是狩猎时割取禽兽的左耳,但却是模仿战争时的行为,即杀死敌人后,割取敌人的左耳,带回营地,作为计功的凭据。也可以割下敌人的头,称作“首级”。为什么要割取左耳而不是右耳呢?这是因为中原民族以右为尊,战败的战俘或敌人自然被视为低贱,因此割取左耳。

战国时期的兵书《司马法》中说:“载献聝。”这是进一步解释“获者取左耳”。“聝”(gu5)就是割下的左耳,如果割下的是头,就叫“馘”,读音相同,无非是耳朵旁和首字旁的区别而已。“聝”和“馘”是“取”了之后不同的命名,可见古人对事物的分类是多么细致!

由“取”的本义引申为各种意义上的取得、获取。有趣的是,“取”还是“娶”的古字,古时掠夺婚盛行,娶妻需要强力掠取,可见原始婚姻的血腥程度。因为娶妻称“娶”,所以后来给“取”添加了一个“女”字,专用作娶妻之意。

唐代诗人郑谷吟咏《杏花》诗:“临轩须貌取,风雨易离披。”“貌取”指描画拿取杏花的形貌。这叫以貌取花,而“以貌取人”却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不过,如果仅仅“以貌”,而忽视了对方的才能或者内在的修养,那可就大大的不该了,故此,“取人”的时候万万不可“以貌”。

不过,即使是至圣先师孔子,也犯过“以貌取人”的错儿。他有一位学生,复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比孔子小三十九岁,是鲁国武城人,长得非常丑陋,额低口窄,鼻梁凹陷。最初拜孔子为师的时候,孔子看到他这副长相不像是能成大器的模样,心里很不乐意收他为弟子,就以才能微薄的名义拒绝了他。澹台灭明受到这番冷遇,更是发奋求学,严谨修行。

后来,澹台灭明在豫章(今南昌)聚徒讲学,从学弟子多达三百人,却仍尊孔子为宗师,传授孔子的学说,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成为南方一个有影响的儒学学派,澹台灭明本人也因而贤名远扬于各诸侯国。

孔子听到澹台灭明的名声后,叹息道:“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宰予也是孔子的学生,是弟子中唯一敢于正面对老师学说提出异议的人。比如他曾公开批评孔子倡导的“三年之丧”,认为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太长,天下早就礼崩乐坏了,搞得孔子很不高兴,有一次宰予大白天躺到床上去睡觉,孔子就骂他朽木不可雕也。因此孔子叹息以言取人,则不能重视宰予的优点;以貌取人,又看不到子羽的才能了。

盟 @@@LINK=盟 器皿中盛着血或牛耳来结盟 盟 器皿中盛着血或牛耳来结盟

盟 器皿中盛着血或牛耳来结盟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陆游

陆游《钗头凤》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山盟,指山为盟。盟为结盟,是世界各民族通行的礼仪,但我国古代的结盟有许多独特的仪式,“盟”这个字被造出来就跟这些仪式密切相关。盟,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器皿,上面代表什么则说法不一,有学者说里面放的是三只牛耳朵,有学者说里面盛的是血。甲骨文字形,字形大同小异。持牛耳说的学者认为,古代结盟要使用牛作为祭品,割下牛的耳朵,用一种叫敦的食器盛着牛血,用珠盘盛着牛耳,主持盟誓的人执盘,这就叫“执牛耳”,从主持盟誓的人引申为人在某方面居于领导地位。“盟”字因此会意为在神前发誓结盟的意思。

《说文解字》:“盟,《周礼》曰:‘国有疑则盟。’诸侯再相与会,十二岁一盟。北面诏天之司慎司命。盟,杀牲歃血,朱盘玉敦,以立牛耳。”司慎和司命是两颗星星的名字,古人认为诸侯结盟时,司慎负责伺察不敬者,司命负责伺察结盟者,加以神化而为神名。

孔颖达解释说:“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如许慎和孔颖达所说,结盟过程中还有一道程序,叫歃血,认为“盟”字的甲骨文字形中,“器皿中盛的是血”的看法即由此而来。歃(sh3)的本义是微吸、微饮,歃血即微饮血。还有一种说法是,歃血指用手指头蘸血,涂抹在嘴旁边。不管是微饮还是蘸血,都是双方之间诚意的表示。需要强调的是,歃血这道程序中用的血不是人血,而是被当作祭品的动物的血。盟誓时使用的动物,根据结盟者身份的贵贱程度也有不同:天子用牛和马,诸侯用狗和公猪,大夫以下用鸡。不过也有例外,《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描写了一场经典的盟誓场景。毛遂自荐,跟随平原君出使楚国,毛遂胁迫楚王答应赵国的条件之后,对楚王的左右说道:“取鸡狗马之血来。”毛遂大功告成,大概高兴得昏了头,竟然要把三种等级动物的血全都端上来,可发一笑!

盟,金文字形,右上角增加了一个“月”字,使“盟”从会意字变成了形声字,上面的“明”表声。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小篆字形,字形更加规范化了。

《周礼》:“凡邦国有疑,会同。”会同就是会面,国与国之间有什么猜疑或疑问,于是会面而结盟,其中执牛耳者就称为盟主,结盟的国家互称盟国。后来也用于个人和个人之间,比如结拜兄弟称作盟兄弟。

即使在我国古代,不同民族结盟的仪式也不一样。《淮南子·齐俗训》中写道:“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北方的胡人最野蛮,在人的头骨中倒满酒,互饮以示信守,称“弹骨”;南方的越人则是用刀刺臂,流出血来,以示信守,称“契臂”;相比之下,中原民族更加文明一点,只是使用动物血“歃血”而已。

陈及之,号竹坡,富沙(今地名不详)人。应为民间文人画家,以白描人物见长,约活动于元仁宗(1285—1320)朝。《便桥会盟图》卷画突厥首领颉利在便桥桥头向秦王李世民求和的“便桥会盟”故事,是元代绘人马最多、物景最宏大的历史画。全卷以白描线条绘成,飞动自如。画中人马,虽仅寸方之微而情态毕肖。

史载,唐武德九年(626)八月,东突厥颉利可汗乘隙南下,大军直达渭水。危急时刻,唐太宗仅率房玄龄等六骑驰抵便桥,与颉利隔水而语,责以负约,突厥大惊,皆下马罗拜,双方盟于便桥之上。突厥退兵,长安解围,四年后唐太宗荡平突厥,生擒颉利。这就是“便桥会盟”的故事。

陈及之的长卷约三分之二篇幅生动摹写胡人行军、骑射、马术、马球等骁勇玩乐场面,笔意诙谐;仅以三分之一篇幅描绘会盟场景,双方隔桥遥对,敌意甚少,画面舒缓,倒像是郊游一般。

《便桥会盟图》(局部)元代陈及之绘,纸本白描长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武 @@@LINK=武 人持戈前进 武 人持戈前进

武 人持戈前进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论语》

孔子的学生子贡跟老师一起去观看岁终的祭礼,孔子问他:“你觉得快乐吗?”子贡回答道:“一国之人都像发狂了似的,我不知道快乐在哪里。”孔子告诉他:“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弓弦一直拉得很紧而不松弛一下,这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无法办到的;弓弦一直松弛而不拉紧,这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都不愿去做的。有时拉紧,有时放松,这才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治国之道。孔子的意思是说,老百姓忙碌了一年,也该放松一下了,别担心他们只顾玩乐而忽视了劳作。

“武”是周武王死后的谥号,“刚强理直曰武,威强睿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刑民克服曰武,夸志多穷曰武”。武,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脚,人持戈前进,表示要动武了。甲骨文字形,上面的“戈”形和下面的脚更富有动感。金文字形,接近甲骨文。小篆字形,下面的脚规范化为“止”。

《说文解字》:“武,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戢(jí)是收藏兵器。楚庄王的这句话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紧接着这句话,楚庄王又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看来楚庄王是个以武力求取和平的人,但他的解释“止戈为武”却与“武”字的本义不符,“止”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只脚,因此“武”的本义恰恰是动武打仗。楚庄王紧接着又说:“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楚庄王所说的“武”的七德就是上文所言“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韩非子说“德不厚而行武”,跟楚庄王所说的“武有七德”一致,古人对动刀兵总是有所忌讳的。

“武”的本义为持戈前进,因此“武”又引申为度量单位,古时候以六尺为步,半步为武。《国语》:“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意思是眼睛看到的不过只有三尺、六尺的尺寸之地而已,因此“步武”用来比喻很短的距离。“武”又由此引申为足迹之意,《诗经·下武》中有“绳其祖武”的诗句,意思是遵循祖先的足迹。

在唐代之前,科举制度都是选拔文官,到了武则天时期,开始增加了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大将郭子仪。与供奉孔子的文庙相对应,从唐代开始,始有武庙,唐代到元代,武庙供奉的都是辅佐周文王的姜太公,姜太公被封为武成王,故称武庙。后来也供奉包括张良、韩信、诸葛亮在内的历代良将。明清时同时供奉关羽,关帝庙即武庙;民国时期合祀关羽和岳飞,因此关帝庙和岳飞庙都称武庙。

首 @@@LINK=首 头上有三根头发 首 头上有三根头发

首 头上有三根头发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屈原

“首”这个字最奇特的义项是告发,比如出首、自首。“首”明明是头颅,怎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首,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人的头部,中间的圆点是眼睛,头上有三根头发。金文字形,下面变成了一只眼睛“目”,上面的三根头发历历可数。金文字形,更加美观。金文字形,头部的样子更像,突出的仍然是眼睛和头发。小篆字形,下面正式演变为“目”。楷体字形头上的三根头发发生了变异,看不出“目”上面头发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首,头也。”“首”的本义就是头。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时,为了奖励军功,设置了二十等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位的人中选用。据《汉书》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意思是战争中斩一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一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五十石之官;斩两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二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百石之官……以此类推。一首一级,后来干脆简称作“首级”。首级制度直到北宋才彻底废除。

古时候的国君和现代的国家最高领导人都称“元首”,“元”也是头的意思。这一称谓在我国周代就已经出现。头指国君,那么头以下的胳膊大腿就顺理成章地用来指辅佐国君的大臣,这就是“股肱(gōng)”一词。葛洪在《抱朴子》中说:“远取诸物,则天尊地卑,以著人伦之体;近取诸身,则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

据古人说,狐狸虽然是微小的兽类,但对自己藏身的丘窟却念念不忘,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头朝向丘窟,表示不忘本。后人遂以“狐死首丘”比喻不忘本或对乡土的思念,怀念故乡或者归葬故乡都称“首丘”。因此屈原吟咏道:“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当作男宠的“面首”这一俗语,本指脸和头,引申为容颜、面貌。不过“面首”最早可是指健美的男子,宋孝武帝有一次出去打猎,“选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没有任何贬义。刘宋王朝时,皇帝刘子业为姐姐山阴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请注意,这里的全称是“面首左右”。吕叔湘先生指出:“面首左右”类似于一种职称,“以‘某某左右’为侍从的职名,创于江南,延及北朝”。皇帝赏赐给姐姐的男宠当然要由朝廷供养,也要有一定的官衔或者职称,故称“面首左右”,后来才省作“面首”。胡三省解释道:“面,取其貌美;首,取其发美。”从山阴公主之后,“面首左右”这个高级职称简化成了“面首”,成为所有男宠的代称。

“首”的本义是头,“自首”就是自己主动把头伸出去认罪,多么生动形象!当然这是远引申义,其间经过了漫长的语义演变。

作为“大首绘”的创始人,喜多川歌麿(1753—1806)代表着浮世绘美人画的巅峰。“大首绘”指的是有脸部特写的半身胸像。在歌麿之前,流行的是八头身、九头身比例的“清长美人”,她们颀长婀娜,青春洋溢,活跃于宴乐、春游、枫狩、樱赏之间;而歌麿独树一帜地赋予了纸上美人以生命,种种微妙而丰富的情态个性之美以半身像乃至大头像呈现出来,很快风靡江户。

“大首绘”的成型之作就是《歌撰恋之部》。在这系列作品中,他略去华服美饰和背景烘托,专注于表现优雅柔美的肌肤细节与细微的面部神情变化,令画中女子活色生香。

这幅《深忍恋》描绘了一个内心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恋情的女子。染黑的牙齿可能暗示她的新婚身份。她侧头,微微垂首,一手持细长烟管,似乎正要从内心深处发出一声叹息。和服深黑的衣领、乌黑丰盛的发髻与细腻柔和的脸容、白皙颀长的颈部形成鲜明对比。

《歌撰恋之部 深忍恋》(深く忍恋)喜多川歌麿绘,约1793—1794年

戏 @@@LINK=戏 装扮着虎皮,持戈击鼓 戏 装扮着虎皮,持戈击鼓

戏 装扮着虎皮,持戈击鼓

云烟古寺闻僧梵,灯火长桥见戏场 ——陆游

席慕蓉有首著名的诗《戏子》:“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所以/请千万不要/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也别随着我的表演心碎/亲爱的朋友/今生今世/我只是个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老话说“戏子无义”,我们来看看这个字的演变。

戏,金文字形,由三部分组成:右边为“戈”,左上为“虍”,左下为“豆”。“戈”是古代的一种兵器,横刃,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虍”是虎皮上的斑纹;“豆”是高脚的食器。金文字形,虎纹和“戈”的结合更紧密。小篆字形,虎纹将“豆”包在了里面。楷书繁体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左侧简化为“又”,“又”是右手的形状,以手持戈。

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左声右形的形声字,《说文解字》:“戏,三军之偏也。一曰兵也。”“偏”是古代车战的战阵,兵车二十五乘为“偏”。许慎的意思是,“戏”是军队的偏师,不是主力军。也有人认为“戏”是三军的仪仗队,“带有神兽装扮的、手持兵器的、耀武扬威的仪式性表演用于操练军队,炫耀武力”。不过如此一来,“戏”就应该是一个会意字,用军队中装饰在高脚食器上的虎皮纹饰和戈,会意为“三军之偏”,再引申出帅旗的意思,《史记·高祖本纪》:“兵罢戏下,诸侯各就国。”意思是在帅旗下举行罢兵的仪式,诸侯各自前往自己的封国。《汉书·项籍传》:“于是羽遂上马,戏下骑从者八百余人。”意思是说项羽上马,他的帅旗下跟从的有八百多人。因此大将之旗称作“戏”,在这个意义上,“戏”和“麾”可以作通假字。

许慎还说:“戏,一说兵也。”“戏”是一种兵器,所以字形中才有一个“戈”字。段玉裁解释说,正因为“戏”作兵器解,才引申出“戏谑”一词,兵器可以玩弄,可以相斗,因此相互狎弄称之为“戏谑”。简化后的“戏”字——以手持戈,也没有失去本义。还有人说“戏”字形中的“豆”是“鼓”的省写,整个字形会意为:手持戈,头戴虎形面具,在鼓声中比武角力。

诸说之中,以白川静先生的解说最富趣味。他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表示‘豆’(高脚之器)形座椅上坐着的身着虎皮之人,受到来自后方‘戈’的袭击。身着虎皮之人,当是在模仿军神。袭击身着虎皮之人,当为祈祷战争胜利的舞乐(军戏)的场面”。这种军戏的场面,《韩非子》中有生动的记载:“楚厉王有警,为鼓以与百姓为戍。饮酒醉,过而击之也,民大惊,使人止之。曰:‘吾醉而与左右戏,过击之也。’”楚厉王与百姓约定有紧急军情时以鼓声示警,一次醉后忘形,击鼓,百姓大惊。楚厉王声称“与左右戏”,就是指与左右臣子模仿战争的场面而击鼓。根据《左传》的记载,古时开战前,挑战的一方要说:“请与君之士戏。”请让我与您的战士们较量一番。这个义项也属于“戏”的引申义。

综上所述,不管是三军的仪仗队,还是三军的侧翼,“戏”都跟军事有关,“因为祈祷战争胜利的模拟表演与游戏类的模拟表演很相似”,因此而引申为游戏、玩耍等义项,比如角力就称之为“戏”,与战争中的争斗非常相像。歌舞杂技等表演称作戏剧,也是由此而来。陆游在《出游》一诗中写道:“云烟古寺闻僧梵,灯火长桥见戏场。”“戏场”就是这种歌舞场。

旅 @@@LINK=旅 大旗下面有两个士兵 旅 大旗下面有两个士兵

旅 大旗下面有两个士兵

壮岁京华羁旅,暮年湖海清狂 ——陆游

今天的“旅”字除了当作旅行讲之外,还用于军队的编制,军、师、旅、团等,但为什么会用于军队的编制,很多人都不知其详。

旅,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两个人,上面是一杆迎风飘扬的大旗。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旗杆更粗壮。金文字形,下面是三个人,围绕着一辆战车,战车上插着一杆大旗。小篆字形,更接近甲骨文的字形。楷体字形变异极大,完全看不出人和旗组合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旅,军之五百人为旅。”“旅”的字形会意为军旗下的士兵,因此“旅”字的本义就是军队的编制,五百人为一旅。《周礼》中对军队的编制有详细的规定:“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之所以有如此详细的编制,是“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欲其恩足相恤,义足相救,服容相别,音声相识”。由此引申为众多的意思,又由“军队”出行引申出旅行的意思,这正是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

陆游有诗:“壮岁京华羁旅,暮年湖海清狂。”“羁旅”指客居异乡,这是从“旅行”的引申义而来。“旅”又由此引申为旅馆的意思,比如“逆旅”一词,李白有这样的名句:“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认为人生如寄,是寄居在这个世界上的,而视死如归,死亡是人之所依归,因此而有“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的感喟。“逆”的意思是迎,“逆旅”即迎接客人到旅馆,遂用作客舍的代称。清人陈梦雷的诗句“人生寄一世,奄忽如逆旅”,最好地反映了古人的这种观念。

鲜为人知的是,“旅”还是古时候一种祭祀的名称。《周礼》中说:“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皇邸”是祭祀时放在座位后面的屏风,上面覆有凤凰羽毛以作装饰。郑玄解释道:“大旅上帝,祭天于圜丘。”国君祭天,要踏上出行的旅途,因此这种祭祀就称作“旅”或“大旅”。

“旅”还有一个最有趣的义项:作物不因播种而生,即野生也叫“旅”。汉乐府民歌《十五从军征》中有这样的诗句:“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旅谷”指野生的谷物,“旅葵”指野生的葵菜。《后汉书》形容王莽末年的乱世,“野谷旅生”,“旅生”即野生。“旅”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同样还是从本义而来:军队出征,要经过迢迢旅途,旅途都在野外,“旅谷”“旅葵”因此引申出野生的意思。不是由农人播下种子而生,而是经由飞鸟等途径携带,落地而生,倒是也经过了长途旅行呢!

《(传)王振鹏养正图十则之一·桐叶封弟》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王振鹏(生卒年不详),字朋梅,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元代著名画家,擅长人物画和宫廷界画,被元仁宗赐号为“孤云处士”,官至漕运千户。《养正图》又称《圣功图》,是带有启蒙教育性质的作品,内容皆为历代贤臣明主的故事。这套《养正图》虽是王振鹏款,却是明清人所绘。

“桐叶封弟”一则画的是周成王的故事:叔虞为周成王的胞弟,一天成王与叔虞玩笑,把一枚桐叶剪成玉圭形状,对叔虞说:“吾以此封若。”史佚(一说周公旦)在旁就请命官择日行册封礼。王曰:“我与之戏尔。”史佚曰:“天子无戏言。”于是周成王便把唐作为封地封赐给叔虞,后人称为唐叔虞。这个告诫当权者应谨言慎行、言出必践的典故又称为“剪桐”“桐叶戏”等。

侵 @@@LINK=侵 手持笤帚打牛,使其前进 侵 手持笤帚打牛,使其前进

侵 手持笤帚打牛,使其前进

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 ——《左传》

“侵”为什么会具备侵犯、侵略的义项?从“侵”的字形中可以看到右边的上部是一把扫帚,扫帚出现在这里有什么用处呢?这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

侵,甲骨文字形,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手持着中间的一把扫帚,左边是代表牛的牛头,牛头上还有三个小点儿。这个字形有人说是手持扫帚扫去牛身上的灰尘,三个小点儿表示从牛身上扫下来的尘土。甲骨文字形,手和灰尘都简化掉了。金文字形,左边还是一只手持帚,牛则变成了右上角的人。

这个字形演变至此,手持扫帚为牛扫灰尘的看法就说不通了。为牛扫灰尘可以,哪里有手持扫帚为人扫灰尘的呢?因此,“侵”字的甲骨文字形应该是手持扫帚殴牛,加以驱赶之意,殴牛时牛身上的灰尘都掉下来了,可见用力之巨。金文字形将牛改为人,林义光认为“像扫者持帚渐进侵迫人也”。小篆字形,人移到了左边,各种字符都没有什么变化。

《说文解字》:“侵,渐进也。从人又持帚,若扫之进。”不管是殴牛还是殴人,都有一个一步一步渐进的过程,因此“侵”的本义即为渐进,引申为侵迫。据《左传·庄公二十九年》载:“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大张钟鼓的征讨叫“伐”,这是要声讨对方之罪;不用钟鼓的征讨叫“侵”,程度较“伐”为轻,想想“侵”的字形中那把扫帚吧,再用力殴击也不可能致命,因此孔颖达说这叫“侵凌”,仅仅是侵犯欺凌;趁人不备偷偷地进攻叫“袭”。

《公羊传·庄公十年》则说:“觕者曰侵,精者曰伐。”何休解释说:“觕,粗也。将兵至境,以过侵责之,服则引兵而去,用意尚粗。精,犹精密也。侵责之不服,推兵入境,伐击之益深,用意稍精密。”《谷梁传·隐公五年》则解释得更加清楚:“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郑玄解释说:“苞人民,殴牛马,兵去则可以归还,其为害轻;坏宫室,斩树木,则树木断不复生,宫室坏不自成,为毒害更重也。”“殴牛马”正是甲骨文字形持帚殴牛的形象写照。

古时将大饥荒称作“大侵”。据《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载:“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侵。”“嗛”通“歉”,一种谷物歉收叫“嗛”;两种谷物歉收叫“饥”,三种谷物歉收叫“馑”;四种谷物歉收叫“康”;五谷都歉收就叫“大侵”。“侵”是侵吞之意,形容五谷都被大饥荒给侵吞了,故称“大侵”。

“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侵之礼也。”发生大饥荒的时候,国君有一套相应的自惩措施:食不兼味,吃饭不能吃两种菜肴,以示节俭;台榭不涂,台榭不能涂饰;弛侯,“侯”是射礼,射礼伴之以饮宴,这时都要废除;廷道不除,宫廷内的道路不能打扫;百官布而不制,百官之位不能增加;鬼神祷而不祀,只能祈祷鬼神而不能举行祭祀的仪式。

御 @@@LINK=御 人拿着马鞭子赶车 御 人拿着马鞭子赶车

御 人拿着马鞭子赶车

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反 ——曹植

古代帝王的所作所为以及帝王使用的器物都称“御”,比如御驾亲征、御用。这样的用法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

御,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形,左边是拧在一起的绳索,代表马鞭子,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拿着马鞭子赶车。也有学者认为像人跪着迎接客人。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的解释则最为奇特,其中说:“像一个人跪于悬锏(四棱鞭状兵器)前,是古代一种悬锏之祭,用以驱鬼避邪消灾除病。”甲骨文字形,左边添加了一个表示街道的“彳”,会意为在街道上赶车。金文字形,又在下面添加了一只脚,表示动作,字形变得复杂起来,而且字符之间有重复。小篆字形,直接从金文变化而来。

《说文解字》:“御,使马也。”使马即驾驶车马,这是“御”字的本义。“御”排名古代教育学生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一,可见“御”是古人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由本义引申为驾驭一切运行或飞行之物,如曹植诗“御轻舟而上溯”。因为本义为驾御,因此又引申出统治、治理的意思,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于是把帝王的所作所为以及帝王使用的器物都称“御”,同理,皇宫禁地也称“御”。

所谓“后宫佳丽三千人”,并不是准确的说法,根据《礼记》的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六宫制度是对应六官制度:“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国治。”六官属外,六宫属内,所谓外治、内治,“内和而家理”,“外和而国治”。六宫中计有皇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皇后当然是后宫中最至高无上的人;三夫人是分管六宫之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二十七世妇掌管祭祀、宾客等事宜;八十一御妻就是世妇管理的对象,九九八十一,故又称“九御”,《周礼》中称“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

这些女官有一个共同的职能,“御叙”。从“御”的本义——驾驶车马——引申出前进的意思,因为驾驶车马本来就是为了前进。蔡邕解释道:“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适于口,妃妾接于寝,皆曰御。”妃妾将自己进献给皇帝就叫“御”;“御叙”则是按照时日和尊卑的次序跟皇帝睡觉,尊者在前,卑者在后。九人为一组:八十一御妻跟皇帝睡九夜,二十七世妇跟皇帝睡三夜,九嫔跟皇帝睡一夜。而三夫人跟皇帝睡一夜,皇后自个儿跟皇帝睡一夜。男权社会的尊卑观念由此可见一斑。

“御”还可以当作抵御讲,《诗经·谷风》:“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旨蓄指贮藏的美味食品。不过这个义项的“御”后来写作“禦”,以示区别。

《洛神赋图》(局部)东晋顾恺之绘(宋人摹本),绢本设色长卷,辽宁省博物馆藏

洛神是传说中伏羲之女,溺于洛水为神,又称宓妃。《洛神赋图》原是东晋画家顾恺之根据曹植《洛神赋》创作的故事画。曹植原文借人神恋爱抒发爱情失意的感伤,传说是为甄后而作。

顾恺之,字长康,小字虎头。多才多艺,工诗赋,善书法,时人称为“才绝、画绝、痴绝”。他的画风格独特,人物清瘦俊秀,谓之“秀骨清像”;线条绵密流畅,谓之“春蚕吐丝”。顾恺之原本已佚,仅存数套摹本传世。辽博本《洛神赋图》大约是南宋高宗时期摹本,忠实保留了六朝时期原本的构图和样貌。

《洛神赋图》以连环画形式逐步展开故事情节,设色艳丽明快,用笔细劲古朴,人物安排疏密得宜,在不同时空中自然地交替、重叠。这一段“泛舟”描绘洛神离去后,曹植恍然若失,乘舟逆流而上,以期再次看到她的倩影。“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反,思绵绵而增慕。”曹植坐在精致楼船的上层,神情惘然。船篷上垂幔飘动,浪花拍打船身,画面流动着一种悲伤情绪。

介 @@@LINK=介 人身上披着铠甲 介 人身上披着铠甲

介 人身上披着铠甲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 ——《礼记》

“介”这个字今天不单用,常用于介绍、介入。“介绍”一词,意为居间沟通,使不了解的双方相互熟悉起来。鲜为人知的是,这个词来自一项非常古老的礼仪。

介,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是一个人,人身边的两短画代表护身的铠甲。甲骨文字形,铠甲之形是四片。甲骨文字形,这个人的全身仿佛都被铠甲给保护起来了。秦代石刻《诅楚文》中的籀(zh7u)文字形,铠甲之形为前后两片。小篆字形,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介,画也。”许慎这是把“介”的本义当成界划之“界”了,其实“介”乃是人身披铠甲之形。古时的铠甲用皮革连缀而成,张舜徽先生说:“介之为物,分片相联,如鳞虫之有鳞介。”因此用连缀的两短画或四短画来象铠甲之形。“甲胄”指铠甲和头盔,古时亦称“介胄”。甲骨卜辞中有“多介祖”“多介父”“多介兄”“多介子”的记载,徐中舒先生解释“多介”即为“多块革相联之甲”。

《礼记·曲礼上》规定:“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介者”即指披甲之人,披甲之人不依常礼行拜礼。“蓌(cu7)”是跪着但不至地,即蹲着。之所以“介者不拜”,孔颖达解释说:“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坐损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诈也。言著铠而拜,形仪不足,似诈也,虚作矫蓌,则失容节,是蓌犹诈也。”披着铠甲行拜礼,有损军威;如果披着铠甲像惯常一样行拜礼,看起来就像故意欺诈。因此“介者不拜”。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就记载了一则“介者不拜”的故事。周亚夫屯军细柳,汉文帝前去劳军,却无法进入军门,周亚夫传令之后方才入内,进入军营又不能驱驰,贵为天子也只能按辔徐行。到了周亚夫的营帐,周亚夫手持兵器,只是作了一个揖,说道:“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汉文帝为之动容,遂俯身在车前的横木上致敬。

披甲之人是为了投入战争,因此“介”引申为介入,再引申为居中传言。古时,接引宾客并赞礼的人称“傧”,今天的婚礼中还有“傧相”,过去指婚礼时赞礼之人,后来指陪伴新郎的男子和陪伴新娘的女子,当然也就是替新郎、新娘迎接客人之人;宾客的随从,负责替宾主传言的人称“介”。

据《礼记·聘义》载:“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此为诸侯国之间交相聘问之礼。上公派出的卿有七个传言的随从,侯、伯之卿为五个,子、男之卿为三个。“介绍而传命”,绍,继也,紧密接续。“介绍”即指传递宾主之言的“介”并列,相继传话,这是极为尊敬的表示。

誓 @@@LINK=誓 用斧头斩断草木来发誓 誓 用斧头斩断草木来发誓

誓 用斧头斩断草木来发誓

约信曰誓,莅牲曰盟 ——《礼记》

人类任何一种文明形态中都有着极其古老的盟誓制度,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靠这种制度来约束。古代中国的盟誓制度,与其他文明形态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独特性。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誓”这个字,不过先秦的金文中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表明至迟到西周早期时,盟誓制度已经完备。

誓,金文字形,右边是“斤”,也就是一把斧头;左边上下是草木之形,草木之间的两短横表示草木被斩断分为两截。整个字形会意为用斧头斩断草木。金文字形,左边的下面添加了一个“言”,用斧头斩断草木的同时还要说话,这种方式当然就是指发誓。金文字形,结构有所变化,左边还是断开的两根草木,右边是上“斤”下“言”,小篆字形就是根据这个字形而最终定型的。

《说文解字》:“誓,约束也。从言,折声。”段玉裁注解说:“《周礼》五戒,一曰誓,用之于军旅。按凡自表不食言之辞皆曰誓,亦约束之意也。”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士师”一职,所掌管的有约束犯罪的“五戒”之法,第一戒就是“用之于军旅”的“誓”。

相信很多读者朋友都有过类似的体验:小时候,小伙伴之间互相赌咒发誓,常常拿一根野草或一段树枝,用力折断,以表示誓言的坚决。而“誓”之所以用断开的草木来会意,正是人类这一最原始的发誓行为的如实写照。不过如果“用之于军旅”,为郑重起见,要折箭为誓,或者用战斧斩断箭矢,这也就是“誓”的字形中斧头的由来,即作战时所用的战斧。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总结道:“持斧砍断草木实际上是向神起誓的特定动作。‘言’指向神起誓的言语。‘誓’本义为向神发誓,后来泛指各种起誓、誓言。”

因此,“誓”的本义就是用言辞来约束,即段玉裁所说“凡自表不食言之辞皆曰誓”。

《礼记·曲礼下》篇中说:“约信曰誓,莅牲曰盟。”讲的是“誓”和“盟”的区别:所谓“约信”,即用言辞相约束,这叫“誓”;而“盟”必须“莅牲”,要走到方坎前面察看祭牲。

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将二者的区别辨析得更加清楚:“盟要杀牲歃血,是两方或多方的约誓行为;誓不必杀牲歃血,可以是集体约誓,也可以是单方面的发誓。后世有所谓‘心盟’,指个人发誓。”

斗 @@@LINK=斗 两个人面对面徒手搏斗 斗 两个人面对面徒手搏斗

斗 两个人面对面徒手搏斗

斗,两士相对 ——《说文解字》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斗”和“鬥”是两个不同的汉字,“斗”是量器和容量单位,而“鬥”则指争鬥,如今都统一为简化字“斗”。本文讲解的是“争鬥”之“鬥”,以下均使用本字“鬥”。

鬥,甲骨文字形,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两个面对面的人在徒手搏斗,连头发都披散开了。甲骨文字形,省去披散的头发,突出徒手的形象。小篆字形,中间还是两只手,但已经没有了相搏之形。而今天使用的“鬥”字,里面更是讹变为串玉(不是“王”)。如果没有甲骨文作参照,我们就完全不理解古人到底是怎么造出来这个字的了。

《说文解字》:“鬥,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鬥之形。”这一释义的错误,段玉裁早就指出来过:“谓两人手持相对也。”甲骨文大家罗振玉先生也说:“卜辞鬥字皆象二人相搏,无兵杖也,许君殆误。”张舜徽先生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纠正道:“鬥字当以徒手角力为本义,乃具体象形。今之所谓摔角,是其事也。凡角力者两人皆举其手作势以相对。”

张舜徽先生的解说非常富有启发性。如果战争中相斗,则双方一定各用兵器,绝不可能徒手相搏;如果是从日常生活中两个人打架取意,又并非常见的现象。因此,这个字乃是摔跤游戏的如实写照。

摔跤游戏即风行日本的“相扑”,不过“相扑”的称谓则起源于古代中国,最初称为“角抵”或“角牴”“角觝”,写法不同而已。据《汉书·刑法志》载:“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这是说“角抵”之戏起源于战国时期,秦代更名为“角抵”。

北宋高承在《事物纪原》中写道:“今相扑也。《汉武故事》曰:‘角觝,昔六国时所造。’《史记》:‘秦二世在甘泉宫作乐角觝。’注云:‘战国时增讲武,以为戏乐相夸,角其材力以相觝斗,两两相当也。汉武帝好之。’白居易《六帖》曰:‘角觝之戏,汉武始作,相当角力也。’误矣。”

高承所引用的“秦二世在甘泉宫作乐角觝”,今本《史记》并没有这段文字;高承据此认为白居易“角觝之戏,汉武始作”的说法错误。不过,据《汉书·武帝纪》载:“(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东汉学者应劭认为“角抵”之名起于秦代,汉武帝“大复增广之”,但“鬥”的字形正合“角其材力以相觝斗,两两相当也”的情形,因此“角抵”这一游戏的起源应该更早。

晋代已有“相扑”之名。晋代之后,“角抵”和“相扑”这两个名字交相使用,直到进入现代社会,“角抵”之名才废弃不用,导致今人但知“相扑”而不知其源头的“鬥”和“角抵”之戏了。

《当世东织锦绘 信》(当世東にしき絵 文)歌川国贞绘,约1819—1820年

歌川国贞(1786—1865),原名角田庄五郎,画号有“五渡亭”“香蝶楼”等,又称三代歌川丰国,是浮世绘艺术发展末期(文化文政以后)日本最受欢迎的画家之一。“歌川派”是浮世绘派别中影响力最大的一派。歌川国贞师承初代歌川丰国,以美人画和描绘歌舞伎演员的“役者绘”著称,画中女子多妖艳妩媚,并带有颓废色彩。

这幅画的是二女相斗的场景,是浮世绘中少见的题材。二女衣着艳丽,眉目鲜明,正为了一封信争抢,几乎大打出手。似乎是一个要看,一个不给看,小儿女嬉戏般的争执发展为动真格。这封要紧的信大概是情人写来的吧,不知是信的内容还是来信人的身份令两个女子如此争夺呢。

俘 @@@LINK=俘 用手抓住俘虏回家收养起来 俘 用手抓住俘虏回家收养起来

俘 用手抓住俘虏回家收养起来

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 ——《左传》

“俘”即俘获、俘虏,这一义项今天还在使用。甲骨卜辞中“俘”字出现的频率非常之高,这也符合古代中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传统,战争越多,则俘虏越多。

俘,甲骨文字形,左边是一只手,右边是“子”,表示人。手抓住人,就意味着战争中抓获的俘虏。由此也可知“俘”的本字为“孚”。甲骨文字形,右边又添加了一个“彳”,表示驱赶俘虏行走之意。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只不过“子”的头部填实。金文字形,同于甲骨文的“子”形。小篆字形,左边添加了一个单人旁,正式定型为后来使用的“俘”字。

《说文解字》:“俘,军所获也。从人孚声。《春秋传》曰:‘以为俘聝。’”许慎的引文出自《左传·成公三年》,原文“聝”作“馘”。这是古代战争中一种计算功劳的方法,《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中也有同样的记载:“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杜预注解说:“师缙,楚乐师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孔颖达正义引述了三家学者的相同观点:“郭璞云:‘今以获贼耳为馘。’《毛诗传》曰:‘杀而献其耳曰馘。’郑笺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后自己又注解说:“然则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也就是说,战争结束之后,还活着的俘虏称作“俘”;被杀死的敌人,要把他们的左耳割下,带回营地,作为计功的凭据,这就叫“馘(guó)”。最初割下的是敌人的头,因此用“首”字旁的“馘”;但割头太麻烦,后来就只割取左耳,因此用“耳”字旁的“聝”,读音相同,无非是耳朵旁和首字旁的区别而已。金庸先生的著名武侠小说《神雕侠侣》中,杨过为郭襄的十六岁生辰祝寿,送上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两千只蒙古兵将的耳朵”,正是这一战争行为的生动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所抓获的俘虏是人,“俘”为什么不从“人”,而偏偏从“子”呢?这个疑问迷惑了历代学者。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写道:“我们探讨造字的起源,往往从原始氏族社会的生活习惯中得到解答。因为各氏族的生活习惯,既各有其特点,又有普遍一致之处。”

他接着引述美国学者摩尔根在名著《古代社会》中的一个观察结果:“在战争中所捕获的俘虏,不是杀死即是收养于氏族之内。被捕获的妇女和小儿,通常也是一样经过了这种恩泽形式的。收养不仅给予他氏族权,同时还给予部落的族籍。收养一个俘虏的个人,就把他或她置于自己的兄弟或姊妹的关系之列了。比如一个年长的母亲,收养一个男儿或女儿,以后在各方面,均把他或她当作恰如自己所生的男儿或女儿一般。”

于省吾先生因而得出非常有说服力的结论:“这是古代氏族社会在战争中,把俘虏其他氏族的男女收养为自己子女的事例。我国古代对于男儿女儿通称为子,周代典籍习见……收养战争中俘虏的男女以为子,这就是孚的造字由来。”

德行篇

德行篇

德 在十字路口要行得正 圣 人踮起脚尖倾听神的声音 贤 主人用手驱使奴隶去创造财富 儒 祭祀前司礼者沐浴濡身 学 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 义 战争前杀羊并陈列兵器 礼 高脚盘里盛着祭祀用的玉器 戒 两手持戈戒备森严 忍 锋利的刀刃插到了心上 善 像目光和善的羊一样美好 真 仙人穿着草鞋隐形飞升 直 眼睛看的时候视线平直 比 两个人亲密地并立着 言 犯人受审时的辩词 养 手举着鞭子牧羊 讳 两人相背而行,避免说话 老 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 叟 长老在屋子里面持炬驱鬼 孝 孩子扶着长发老人行走 乐 放在木架上,用丝线装饰的乐器 孟 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 长 长发持杖的长者 寡 一个人在屋子里面愁眉苦脸 母 两手交叉,用乳房哺育子女 父 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 兄 俯身向天祷告 弟 用绳子将捕鸟工具一圈圈缠起来 儿 婴儿口中新长出了牙齿 孙 结绳来记录子孙的世系 爱 用手抓着心跑去奉献给所爱的人 慈 母亲的心像细丝一样牵系着子女 亲 子女来看望砍柴的父母 世 分杈的树枝上长出了三支新芽 德 @@@LINK=德 在十字路口要行得正 德 在十字路口要行得正

德 在十字路口要行得正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论语》

“德”这个字很有趣,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古“直”字,四面围绕着的表示十字路口。李敬斋先生认为“直行为德”,就是行得正。左民安先生认为:“其右部是一只眼睛,眼睛之上是一条垂直线,这是表示目光直射之意。所以这个字的意思是:行动要正,而且‘目不斜视’。”甲骨文字形,十字路口省写为“彳”。金文字形,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在“直”的下面添加了一颗心,不光目正,还要心正。小篆字形,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德,升也。”这是“德”的引申义,本义是行得正,引申为德行。“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正韵》:“凡言德者,善美,正大,光明,纯懿之称也。”古人有九德之说,说法不一,《尚书·皋陶谟》称九德为:“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宽厚而庄重,温和而有主见,谨慎而恭敬,能干而敬业,顺从而果敢,正直而温和,有谋略而能务实,刚正而有节制,勇敢而有道义。这九德是判断人的真伪的九项标准,但是古往今来,能够符合这九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有关于九德的另一种说法:“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逸周书》又把“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称作九德,其中的含义请读者朋友悉心体会。

古人最讲究德,因此对“德”的研究很深刻,除了九德之外,还有三德、六德等种种规定。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三德,谓礼宾、亲亲、善善也。”六德:“知,仁,圣,义,忠,和。”“礼,仁,信,义,勇,智。”无论九德、三德还是六德,大同小异,后来成为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强调以德治国,并把这种理想的治国理念称作“德政”。

孔子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意思是:我没有见过爱好德行就像爱好美色一样的人。可见即使有种种关于“德”的规定和美誉,好德的人也不如好色的人多。

古人有德配天地的赞誉之辞,比喻一个人的德行可与天地相匹配。后来就把“德配”引申为对别人妻子的尊称,意思是说这个人的妻子,德行可以跟丈夫相匹配,不过不能用作口语,多用于死后的悼文,属于恭维死人的漂亮话,过去叫谀辞。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之“德灭祥桑”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德灭祥桑”的典故出自商史。商王太戊当政时,有祥桑与谷树合生于朝,两树一夜之间长到一起,粗有合抱,太戊惧。伊陟曰:“妖不胜德,君之政,其有阙欤。”太戊于是修先王之政,明养老之礼,早朝晏退,问疾吊丧。三日而祥桑枯死;三年远方重译而至者七十六国,商道复兴。

祥桑与谷树皆为妖异之树,古人认为唯有修德行才能灭妖异。张居正借此典故告诫小皇帝:妖不自作,必有所招;为人君者,不可一日不修德也。

圣 @@@LINK=圣 人踮起脚尖倾听神的声音 圣 人踮起脚尖倾听神的声音

圣 人踮起脚尖倾听神的声音

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诗经》

中国古代把品德最高尚,智慧最高超,已经达到了人类最高、最完美境界的人称作“圣人”,又引申为凡是帝王、皇后、皇太后、佛菩萨、仙道方士等一概称作“圣人”,而且“圣人”还是孔子的专称。“圣”为什么会如此超凡脱俗,如此完美无缺呢?

圣,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人踮着脚面朝左侧立,上面是一只大大的朝右的耳朵,会意为人善于倾听。甲骨文字形,人面朝右侧立,大耳朵则朝左,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口”,会意为人不仅要善于倾听,还要善于辩论。金文字形,下面的人似乎有点儿顶不住大耳朵的压力,努力挺直了腰。金文字形,耳朵变得更加巨大,下面的人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楷书繁体字形,上面的“耳”“口”定型,下面也定型为“壬”(不是“王”)。简化后的“圣”其实是另外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字,金文字形,也是一个会意字,左下方是“土”,右上方是手,会意为挖掘土地,《说文解字》:“圣,汝颍之间,谓致力于地曰圣。”

《风俗通》解释道:“圣者,声也。闻声知情,故曰圣也。”这个解释倒是跟那个大耳朵的样子非常相符。白川静先生则把“圣”字解释为:“古人相信耳可以捕捉到神声,尽管神声微乎其微。诵咏祝词,踮起脚尖向神祷告,可以听到神明的诏示的人,谓‘圣’,即圣职者。”意思也差不了多少。

《诗经》中有一首叫《凯风》的诗,其中吟咏道:“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从南边吹来的和暖的风叫“凯风”,“棘”是酸枣树,“令”是善。这两句诗的意思是:和暖的凯风从南边吹拂而来,吹拂着已经长成柴薪的酸枣树粗粗的枝条。母亲睿智又贤良,我们做儿子的却没有成长为品德美好的人。因此后来就用“圣善”作为母亲的代称。

古人有“内圣外王”一说,“内圣”指内心的道德修养,“外王”指将内心的道德修养施之于外,齐家治国平天下。此语并非儒家首创,而是出自庄子之口。庄子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这就是庄子心目中“内圣”的理想人格。

有趣的是,“圣人”还是美酒的别称。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东汉末年,天下贫瘠,把持朝政的曹操颁发了禁酒令。但是酒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偷着饮酒的人层出不穷,这些人当然不敢明着说自己在喝酒,于是就创造了两个隐语:把清酒叫作“圣人”,把浊酒叫作“贤人”,合称为“清圣浊贤”。从此之后,“清圣浊贤”作为酒的别名就流传了下来,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在《溯溪》一诗中写道:“闲携清圣浊贤酒,重试朝南暮北风。”

贤 @@@LINK=贤 主人用手驱使奴隶去创造财富 贤 主人用手驱使奴隶去创造财富

贤 主人用手驱使奴隶去创造财富

野无遗贤,万邦咸宁 ——《尚书》

“贤”这个字很有意思,现在多用于贤能、贤士、贤良、思贤如渴,指人多才多能和美好的品德。但是这个字最初却跟这些意义毫无关系。

贤,金文字形,包括许慎在内的古代和现代文字学家都把它解释为一个形声字,《说文解字》:“贤,多才也,从贝臤声。”许慎认为表声的这个“臤”字就是“贤”的古字,许慎又如此解释“臤”:“臤,坚也。”段玉裁注:“谓握之固也。”即“臤”是坚固的意思。但是这个意思如何又跟“贤”扯上了关系,都语焉不详。

我认为诸多文字学家都忽略了“贤”和“臤”这两个字的结构成分之一——臣。

臣,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就像竖起来的一只眼睛。人的眼睛什么时候才会竖起来呢?回答是:低头的时候,从侧面看上去,眼睛就是竖起来的。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臣,事君者也,象屈服之形。”其实这并不是“臣”的本义,“臣”的本义是男性奴隶。奴隶既不能抬头看主人,又不能正面直视主人,所以你看甲骨文的这个“臣”字就是一个非常形象的男性奴隶的样子。也有学者说,古代抓获战俘,刺瞎一只眼睛以为奴隶。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眼睛的形状更加形象。“臣”既是奴隶和俘虏,那么就要臣服于主人,因此把对应于“君”的臣子也称作“臣”,古代官吏便在国君面前自称“臣”。

如此一来,“臤”这个字当作“握之固也”就可以解释了。

臤,小篆字形,右边是一只手,主人或者国君用手牢牢地掌握着奴隶或者臣子的命运,这不是非常形象吗?如此来看,“贤”字就不是一个形声字,而是一个会意字了。我们看“贤”的金文字形,下面是“贝”,贝代表财物,主人或者国君用手牢牢地掌握着奴隶或者臣子的命运,驱使他们为自己创造财富,这才是“贤”字的本义!即“贤”的本义是多财物。庄子在《徐无鬼》一篇中说:“以财分人谓之贤。”正是用的本义。而段玉裁也注解得非常正确:“引申之凡多皆曰贤。”《诗经·北山》有句:“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因为事情多而辛劳叫“贤”,就是引申义,后来又引申出现在的用法——多才多能,品德美好,贤人、贤士、贤臣、时贤、贤惠等都是用的这个引申义。《尚书·大禹谟》中有“野无遗贤,万邦咸宁”的句子,“遗贤”即弃置未用的贤才。同时“贤”字又引申用作动词,有胜过、超过的意思,如韩愈《师说》:“师不必贤于弟子。”

贤,小篆字形,跟金文没有任何区别。

“贤”既指人的美好品德,因此后来也用作对别人的敬称。在对别人的敬称前冠以“贤”字,比如贤弟、贤侄、贤甥、贤妻。《颜氏家训》:“凡与人言,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遂固定为我国古代对别人敬称的专用字了。

《见立三国志 玄德三雪中访孔明》(雪の訪問 見立三国志 玄徳三雪中孔明訪ヵ)胜川春扇绘,江户时代

胜川春扇(1762-1830),江户时代浮世绘师,又称二代胜川春好,是胜川春英的门人,活跃于文化到文政年间,擅长美人画、役者绘、风景画。

这是一幅“见立绘”。“见立绘”是浮世绘中一种常见题材,专指将众所周知的历史、传说人物或经典场景用比拟的手法表现在现代事物及人物上。其中将男性人物变装为女性的作品被后人戏称为“娘化”。这幅画描绘了经典的三国故事“三顾茅庐”的情景,刘关张三人冒着风雪来访隐居隆中的当世大贤诸葛亮。不论是三英还是孔明,均被描绘成了窈窕娇媚的游女形象,画面香艳中透着诙谐,令人莞尔。

儒 @@@LINK=儒 祭祀前司礼者沐浴濡身 儒 祭祀前司礼者沐浴濡身

儒 祭祀前司礼者沐浴濡身

儒有澡身而浴德 ——《论语》

儒者给人们的印象大都是峨冠博带,缓步而行,这倒符合《说文解字》对“儒”这个字的解释:“儒,柔也,术士之称。”“儒”字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需”是“儒”和“濡”的本字。需,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一个人身上不停地往下滴水。徐中舒先生说:“像人沐浴濡身之形,为‘濡’之初文。”他又说:“上古原始宗教举行祭礼之前,司礼者需沐浴斋戒,以致诚敬,故后世以需为司礼者之专名。需本从像人形之‘大’,因需字之义别有所专,后世复增人旁作儒,为踵事增繁之后起字。”

需,金文字形,人沐浴的样子更加形象。金文字形,沐浴的水形变为上面的“雨”,意思好像人被雨淋湿了。小篆字形,下面的人形讹变为“而”。“儒”的小篆字形,即由此而来,只不过添加了一个人字旁。

段玉裁说:“儒者,濡也,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意思是能用先王之道湿润、灌溉自身,亦即《礼记·儒行》中孔子所说:“儒有澡身而浴德。”非常符合“需”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

“儒”为什么当作“柔”讲?又为什么成为术士的称呼呢?段玉裁引用郑玄的话说:“儒行者,以其记有道德所行。儒之言优也,柔也,能安人,能服人。”他又引用《玉藻》一书的注:“舒儒者,所畏在前也。”所谓柔,就是柔顺,就是“所畏在前”。儒者不正是这样一副形象吗?动作谨慎,循规蹈矩,“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用儒家的一套柔顺的伦理规则来正人正己,此之谓“能安人,能服人”。

针对儒者的这种特征,胡适先生认为最初的儒是殷商的遗民,从殷商的祝宗卜史等行业转化而来,在西周及春秋以治丧相礼为职业。既是遗民,当然以柔逊为特征,这一特征乃由亡国状态所养成。后来成为术士之称,自孔子之后,才形成今天意义上的儒家和儒者的概念。

同样认为儒者从殷商的祝宗卜史等行业转化而来,白川静先生的见解也很别致。他说:“‘需’为‘雨’与‘而’(头发剃断不结发髻之人)组合之字,指巫祝。干旱时节,巫祝要主持求雨仪式,谓‘需’,即需要、期待降雨。求雨的巫祝称‘儒’。作为下层巫祝操持求雨的节日,或是为富裕家庭办理丧事,奔前走后,这就是古代儒者的本来身姿。出身于这样的底层社会的孔子,努力建立具有普遍性的为人之道,并遂其道于大成,开创了儒家、儒学。”

儒有澡身而浴德,洁身自好,沐浴在先王的道德中。以至于扬雄称“通天地之人曰儒”,已经将原初的“儒”的含义无限拔高了。

学 @@@LINK=学 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 学 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

学 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论语》

《论语》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通“悦”。学习后经常去反复钻研,不是很高兴吗?可见孔子对“学”的重视程度。

学,甲骨文字形,这是“学”最初造出来的模样,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带有柱子的屋子的形状,上面是交叉的木杆,会意为搭建的供教学用的屋舍。也有人说上面是竹木所制、用于计算的算筹。甲骨文字形,在学校屋舍的两旁,又添加了两只手,表示用手辅导、传授的意思。金文字形,在甲骨文字形的下面又添加了一个“子”,表示小孩子来到学校的屋舍里学习,小孩子是学习的主体。金文字形,右下部又添加了一个“攴”,“攴”读作“p$”,是类似于教鞭的硬树枝,用以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小篆字形,同于金文字形。楷书繁体字形,仍然能够看出造字的本义。可是简化后上部变形为三点,交叉木杆和双手的形状完全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解释“学”这个字,根据的是金文字形D演变而来的小篆字形,右边带有教鞭:“觉悟也。”觉悟也就是学习之后的效果。其实从甲骨文、金文字形,可以清晰地看出“学”从学舍演变为学习之意的完整过程。《广雅·释室》:“学,官也。”“官”通“馆”,明明白白释义为学馆。

中国古代重视教育,很早就出现了学校,《礼记·王制》中说:“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公宫”指君王的宫殿,小学位于此宫殿以南的左侧;大学则离得远一点,位于郊外。古时小孩子八岁的时候就要进入小学,正如朱熹所说:“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之下,至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十五岁的时候就要进入大学,正如朱熹所说:“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学子入学时还有一项如今早已失传,但是非常有趣的礼仪,叫作“释菜”,“菜”指苹(青蒿)、蘩(白蒿)一类的植物,繁殖力旺盛,生长迅速,因此用以祭祀祖先。“释菜”之礼是用苹、蘩之属来祭祀先圣先师,祭祀完毕之后,还要跳舞唱歌。郑玄说:“将舞,必释菜于先师以礼之。”可见“释菜”之礼必在舞蹈之前举行。

《礼记·王制》又说:“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大学称作“辟雍”。“辟”通“璧”,模仿圆形的璧玉,象征天,修建圆形的校址;又在周围壅塞流水,筑成水池,象征教化如流水一样通行无阻。诸侯设立的大学称作“宫”,“”通“泮”,都读作“p3n”,指壅塞流水筑成的水池要比天子的小一半,只有南面通水而北边无水,以示等级之别。

《(传)刘松年人物图说》(局部)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刘松年,生卒年不详,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南宋孝宗、光宗、宁宗三朝的宫廷画家。擅山水,笔墨精严,着色妍丽,界画工整。兼精人物,神情生动,衣褶清劲。后人将他与马远、李唐、夏圭并称为“南宋四家”。此卷为明清人仿作,题材类似《养正图》,画前贤人物故事数则,图文并茂。

这幅画的是魏照求师于郭泰的故事。郭泰是东汉时期大学者,字林宗。尝入太学,诸生三千人,林宗为之冠。童子魏照求师事之,供给洒扫。泰曰:“汝少年,当精研文字,讲读经书,何得暇来与我相近?”照曰:“经师易获,人师难遭。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魏照可谓善于择师求学之人。

义 @@@LINK=义 战争前杀羊并陈列兵器 义 战争前杀羊并陈列兵器

义 战争前杀羊并陈列兵器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

“义”是一个义项繁多的汉字,同时也是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形塑了中国人的道义观。

义,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把锯齿状的兵器。羊是用于祭祀的祭牲,兵器表示征战,征战前要杀羊并陈列兵器,举行祭祀仪式,祈祷战争的胜利,因此会意为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也就是正义。金文字形,下面兵器的形状更清晰。小篆字形,下面的兵器规范化为“我”。楷书繁体字形,同于小篆。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义,己之威仪也。”许慎解释的其实是“仪”这个字,“义”是“仪”的古字。还记得《孟子》那段著名的话吧?“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就是“义”的本义。古人非常重视正义的行为,把义和仁相提并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古时候“义”和“谊”也可以通假使用,比如无情无义、忘恩负义的“义”即指情谊。在很多成语中都留下了这样使用的痕迹。

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他还说过:“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意思是:君子把义作为原则,用礼来做事,用恭顺的言辞来表达,用诚信的态度来完成,这样的人就是君子啊!可见“义”的重要性。姜太公也曾经讲解过“义”与古人看重的其他品行之间的关系:“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有趣的是,既然是征战前举行的祭祀仪式,那么一定要有鲜明的仪仗,“义”字下面的那把锯齿状的兵器就是这种仪仗。顾名思义,仪仗的形式感很强,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因此引申出形式上的、名义上的、假的等含义。南宋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得最清楚:“人物以义为名,其别最多。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众所尊戴曰义,义帝是也。与众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义髻,在衣曰义襕(l1n,上下衣相连的服装)、义领之类是也。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禽畜之贤者,则有义犬、义乌、义鹰、义鹘。”其中“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的意思是多种物质或者食料混合而成,比如“义酒”就是将各种酒混合在一起饮用。还有假牙叫义齿,残疾人安装的假肢叫义肢。

礼 @@@LINK=礼 高脚盘里盛着祭祀用的玉器 礼 高脚盘里盛着祭祀用的玉器

礼 高脚盘里盛着祭祀用的玉器

暗与山僧别,低头礼白云 ——李白

“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并且有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目的的礼制系统。今天这个字的意思已经弱化为礼貌、礼节等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人际关系准则,但是在古代,礼可不仅仅是人际关系的准则,而是古人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东西。

“礼”最早写作“豊”,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豆”。“豆”可不是今天所说的豆类,而是一种高脚盘,盛行于商周时期,多陶制,用来盛食物。上面是高脚盘里装满了玉器,用以祭祀。甲骨文字形,“豆”中系着绳子的玉器的样子更形象。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区别不大。小篆字形,定型化后更规范了。《说文解字》:“豊,行礼之器也。”这是说,“豊”是一种礼器。古时最重要的礼是祭祀之礼,因此后来给“豊”添加了一个“示”字旁,凡是“示”字旁的字大都与祭祀之事有关。小篆字形,右上角讹变为“曲”。简化后的字体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可见“礼”的本义是举行仪礼,祭神求福。李白有诗:“暗与山僧别,低头礼白云。”低头向白云敬礼,可见虔诚。

《礼记》中规定:“礼有五经,莫重于祭。”东汉学者郑玄注解道:“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吉礼就是祭祀之礼;凶礼指逢凶事而举行哀悼的仪礼;宾礼指接待宾客的礼仪;军礼顾名思义就是军事上的礼仪;嘉礼,嘉,善也,因人心所善者而制定的礼仪,共分饮食、婚冠、宾射、宴(宴饮)、脤膰(shèn fán,祭社稷和宗庙用的肉,赐给同姓之国以示同享富贵)、贺庆六种。而五种礼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祭祀之礼,即吉礼。

古人把“礼”上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左传》:“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除了五经之礼外,古人规定的礼仪还有多种,其一是《礼记》所说节制民性的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冠指男子到了二十岁举行的加冠礼,表示成人;昏指婚礼;乡指乡饮酒和乡射之礼。周代的时候,乡学三年学业完成,要将其中德行道艺突出者推荐给诸侯,临行之际,乡大夫设酒宴以宾礼相待,这叫乡饮酒礼,同时乡大夫、乡老还要与乡人比赛射箭,这叫乡射礼。相见指人与人之间的交际礼仪。

其二是更加细分的九礼: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朝是朝拜国君之礼,聘是诸侯之间相互聘问之礼。

其三是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消亡的确立婚姻过程中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是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礼物;问名是男方托媒人请问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女方回复;纳吉是男方占卜得到吉兆后,备好礼物通知女方,决定缔结婚姻;纳征是择日将备好的聘礼送到女家,民间俗称过定,意思是正式订婚了;请期是男方行聘之后,卜得吉日,请媒人告知女家成婚日期;亲迎是女婿亲自到女家去接新娘来拜堂成亲。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礼”渗透进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以上的介绍可见一斑。

戒 @@@LINK=戒 两手持戈戒备森严 戒 两手持戈戒备森严

戒 两手持戈戒备森严

八戒夜持香火印,三光朝念蕊珠篇 ——白居易

戒,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方左右是两只手,上面是一把戈,两手持戈,表示戒备森严。金文字形,两只手移到了左下方。小篆字形,变成了上下结构。

《说文解字》:“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不虞指意料不到的事。“戒”的本义就是警戒,戒备。孔子曾经说过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段话的意思是:少年时,血气未定,戒的是女色;等到成年了,血气方刚,戒的是争斗;等到老了,血气已经衰败,戒的是贪得无厌。

“戒”的本义同样用于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饰物,就是戒指。明人都卬在《三馀赘笔》中列有“戒指”的条目,其中写道:“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对于怀孕的后妃,宫中的女官要授给她一枚金环,表示不能与皇帝同床。要与皇帝同床的后妃,就授给银环,戴在左手表示即将和皇帝同床;戴在右手表示已经和皇帝同过床了。但是“戒指”这一称谓却并非在明代才出现,至迟到了元代就已经出现。戒指的“戒”同样使用的是本义,即戒止之意。甚至还有词典说“嫔妃月经来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

古代最隆重的“戒”就是斋戒,古人说:“洗心曰斋,防患曰戒。”又说:“湛然纯一之谓斋,肃然警惕之谓戒。”斋戒前要沐浴更衣,使身心保持整洁,以示虔敬之心。《孟子·离娄下》曾经说过:“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白居易有诗《白发》:“八戒夜持香火印,三光朝念蕊珠篇。”诗中的八戒是指佛教传入中国后,在家修行的信徒一昼夜之间受持的八条戒律,又称八关斋或八关戒,它们分别是:“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断一切众生之命也,自不杀生,亦不教人杀生;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也,自不偷盗,亦不教人偷盗;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非己妻妾不行淫欲之事也;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自不妄言,亦不可以虚妄之言而诳于他也;五不饮酒,不饮酒者,谓酒是乱性之本,起过之门,故不可酣饮也;六不坐高广大床,高广大床者,《阿含经》云:床高一尺六寸,非高也,阔四尺,非广也,长八尺,非大也,但过此量者,名高广大床,不宜坐也;七不着花鬘璎珞,不着花鬘璎珞者,谓不以花为鬘,珠玑为璎珞,而作身首之饰也;八不习歌舞戏乐,不歌舞戏乐者,谓自不习歌舞戏乐,及不得辄往他处观听,亦不教人歌舞戏乐也。”

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的话,猪八戒完全不符合“八戒”的名字啊!

《通俗西游记 撞天婚》月冈芳年绘,1865年

月冈芳年(1839—1892),画号一魁斋芳年、魁斋、玉樱楼等,晚名大苏芳年。师从歌川国芳,日本江户时代末期著名浮世绘师。他的作品题材多样,包括历史绘、美人画、役者绘、风俗画、古典画、合战绘等,以带有强烈冲击性的“无惨绘”著称,被誉为“最后的浮世绘师”。

《西游记》在日本是《三国演义》之外流传最为广泛的中国故事,江户时代译入日本后,浮世绘师创作了很多精美插图。月冈芳年笔下的《通俗西游记》绘制较晚,设色浓郁,造型已明显脱离中国绣像本痕迹。

这幅画的是猪八戒撞天婚的故事,出自《西游记》第二十三回。梨山老母、文殊、普贤等欲试取经四众之禅心,幻化庄院,假作孀妇,携三女真真、爱爱、怜怜招婚,唐僧、悟空、悟净漠不为动,独猪八戒喜不自胜,涎着脸百计求婚,丑态尽出。

忍 @@@LINK=忍 锋利的刀刃插到了心上 忍 锋利的刀刃插到了心上

忍 锋利的刀刃插到了心上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论语》

《论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孟子》说:“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很多人都认为忍耐是中国人的传统性格之一,这其实跟“忍”字的本义并不完全符合。

忍,金文字形,下面是一颗心,上面是锋利的刀刃。许慎认为“忍”是一个“从心刃声”的形声字,但我觉得倒像一个会意字。俗话说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锋利的刀刃插到了人的心上,完全可以会意为忍耐之意。明代学者赵宧光就持这样的观点,他解释说:“如刀刺心,忍意也。”小篆字形,变化不大。

《说文解字》:“忍,能也。”能是能耐的意思,忍耐就是能耐。“忍”这个字的义项显示了汉语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同字反义或同词反义,就是说一个词既可以指正面,又可以指它的反面,正反义都可兼具。比如“断肠”一词,既可以当作极度伤心的意思,又可以当作极度欢喜的意思;又比如“冤家”一词,既可以指仇人,又可以指爱人。“忍”字也是如此。段玉裁解释说:“凡敢于行曰能,敢于止亦曰能。忍之义亦兼行止:敢于杀人谓之忍,俗所谓忍害也;敢于不杀人亦谓之忍,俗所谓忍耐也。其为能一也。仁义本无二事,先王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政中皆必兼斯二者。”先王之道,有不忍人之心,但是这个不忍人之心包括了敢于杀人和敢于不杀人两个方面,这就是“忍”的本义所包含的正反两个方面的义项。

如果用“忍字头上一把刀”这句俗语来解释“忍”的话:如刀刺心,但就是忍着不报复,即段玉裁所说“俗所谓忍耐也”;被逼到了极限,就要动用这把刀了,即段玉裁所说“俗所谓忍害也”。事情的正反两方面都在一个字上体现了出来。

日常生活中,人们形容对某件事的愤慨程度,常常说:“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名言出自《论语》。据《论语·八佾》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季氏是鲁国的国卿,佾(y#)是古代乐舞的行列,八佾就是一行八人,一共八行,八八六十四人,人人手执一柄稚羽(野鸡的羽毛)而舞,这是周天子在太庙祭祀时所用的人数。只有天子才可以“八佾”;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卿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为四人。

鲁国按理只能够“六佾”,不过鲁国是周天子分封给周公的诸侯国,周公是周武王的亲弟弟,辅佐周武王灭了商朝,周武王死后,他的儿子周成王继位,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成王长大后才把国政交还。因为周公德高望重,功劳很大,所以在周公死后,周成王特许鲁国国君享受天子“八佾”的礼仪。

但是“八佾”之礼只能在祭祀周公太庙的时候使用,不能在其他任何场合使用。季氏不过是一个卿大夫,仗着把持国政,悍然在自己家庙的庭院里用六十四人的“八佾”之礼奏乐起舞,属于严重的僭越行为,因此激怒了孔子,孔子才当面对季氏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句话有两种理解:一是,这种事季氏你都忍心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你不可忍心做得呢?意思就是再坏的事你都能够做得出来;二是,人们对你做的这件坏事都能够容忍,还有什么人、什么事不能容忍呢?

善 @@@LINK=善 像目光和善的羊一样美好 善 像目光和善的羊一样美好

善 像目光和善的羊一样美好

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孟子》

善和恶是一对反义词。

先说善,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羊,下面是眼睛,羊的眼睛很和善,因此用来会意。金文字形,脱离了甲骨文的造字思维,上面是羊,下面是两个“言”。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古人把羊视为吉祥、美好的动物,“言”是说话,会意为说出的话非常吉祥、美好,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善,吉也。”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羊会意为美味,下面的“言”会意为因美味而连连称赞。小篆字形,下面两个“言”简化成了一个。

已经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蒙学读物《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孔子亦有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儒家持“性善论”,因此“善”是儒家学说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孟子则说得更多:“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教人以善,谓之忠。”“好善优于天下。”善良、善心,这都是从吉祥、美好的本义引申出来的含义。

“善”的金文字形有两个“言”,表示吉祥、美好的话说得越多越好,所谓连连称善,因此“善”又可以引申为多。《诗经·载驰》中有“女子善怀,亦各有行”的诗句,意思是女子有很多思念,心里面也有自己的主张。《礼记·文王世子》中有更明确的记载:“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父王吃饭多,那么太子也能吃饭多;如果父王生病吃饭少,那么太子也因为忧愁而吃不饱。“善”与“寡”相对,当然是多的意思;如果把此处的“善”理解成美好,就说不通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小篆字形,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从心亚声。不过有很多学者都认为“亚”字像殷代地下墓室的平面图形,白川静先生说:“墓室为死者的居所,对活着的人来说,此处乃心情不畅之地,易生嫌忌拘谨之思。”那么“恶”就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说文解字》:“恶,过也。”人有过错叫恶。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有心而恶谓之恶,无心而恶谓之过。”

古人把六种极其凶恶的事情叫作“六极”,分别是:“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这并不是指对人凶恶,而是指自身遭遇的祸患。

又有“十恶不赦”的说法,指古代刑律制定的十种大罪。《隋书·刑法志》载:“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一曰谋反,企图推翻现政权。这一条历来都是“十恶”之首。二曰谋大逆,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三曰谋叛,背叛朝廷。四曰恶逆,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五曰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将人肢解,造毒物杀人,用邪术诅咒人等。六曰大不敬,冒犯皇帝的尊严,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七曰不孝,对祖父母或父母不孝。八曰不睦,亲族之间互相伤害。九曰不义,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官以上官长;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十曰内乱,亲族之间通奸或强奸。

真 @@@LINK=真 仙人穿着草鞋隐形飞升 真 仙人穿着草鞋隐形飞升

真 仙人穿着草鞋隐形飞升

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 ——纳兰性德

“真”是一个结构和含义都极其复杂的汉字,这个字造出来后所引发的争议,跟古人关于出世的理想以及入世的做人的道理息息相关。

真,金文字形,有学者认为是“珍”字的初文,上面是“”字古文的反写,下面是鼎的形状,表示宝贵的意思。也有学者认为上面是人形或饭匙的“匕”,会意为从鼎中取美味的食品。但是另一个金文字形却无法这样解释了,我们把这个字形留到小篆时一起讲解。《说文解字》收录的更早的古文字形,段玉裁惊呼道:“非仓颉以前已有真人乎?”在他看来,这个字形一定表示“真人”。小篆字形,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可以破解“真”字的造字密码。

《说文解字》:“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目,所以乘载之。”“匕”是“化”的古字,有变化、变形之意。中间是一个“目”字,即眼睛,段玉裁解释说,道家的养生之道以耳目为先,耳目是寻真的梯级。“”是“隐”字的古字,意为仙人可以隐形。最下面类似于“八”的符号其实不是“八”,而是仙人用以乘载的工具,按照段玉裁的说法,这个工具就是指方士穿的专用草鞋,叫作“(jué)”,穿上草鞋的双脚形似“八”字形。这个乘载工具也就是金文字形和古文下面的两个符号。道家经典著作《抱朴子》中说:“若能乘者,可以周流天下,不拘山河。”乘之道有三种,一种叫龙,一种叫气,一种叫鹿卢,是三种飞行的用具,都用一个“八”字形来代表了。

于是,“真”字就是一个会意字,而且一下子动用了四个符号来会意:匕、目、、八,真是无比复杂,同时也可以看出古人的智慧。“真”是“眞”的俗字,现在已不大看得出造字的原意了。

道家把修真得道之人称作“真人”。庄子在《大宗师》一篇中曾经详细描述过“真人”的种种特异之处:“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xiāo)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淮南子·本经训》中也说:“莫死莫生,莫虚莫盈,是谓真人。”秦始皇对这种“真人”羡慕得不得了,他曾亲口说:“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

小说《西游记》中唐僧对孙悟空说道:“悟空,这里人家,识得我们道成事完了。自古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恐为久淹,失了大事。”早在明代之前,“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这句俗语就开始流行了。宋代禅宗史书《五灯会元》中,智海本逸禅师说偈曰:“佛也打,祖也打,真人面前不说假;佛也安,祖也安,衲僧肚皮似海宽。”这是“真人面前不说假话”的由来。从以上两句俗语可见,“真人”不仅是古代中国人的出世理想,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入世的做人道理。

道家的“真人”存养本性,修真得道,因此“真”引申为本性、本原,进而引申为真诚、真实,还有无数的引申义,都是从道家的“真人”这个概念而来。最有趣的是“写真”一词,“真”指人的真容,“写”是摹画,“真人”早就飞升成仙,当然只能勉强摹画,仅仅只能形容画技之高了。唐代进士赵颜有一次在画工处见到一位美貌丽人的画像,画工告诉他这位美眉叫真真,需要昼夜不停地唤她的名字一百天,就可以把她唤活,因此后人就用“真真”来比喻美女。清代词人纳兰性德的名句“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只能当作传奇来看了。

这幅宋代人物画曾被自宋至清的帝王收藏,清高宗乾隆尤其欣赏其“画中画”式构图,曾令丁观鹏等宫廷画家仿制了五幅相似画作,并将画中文士及屏上写真都换成他自己,御题:“是一是二,不即不离。儒可墨可,何虑何思。”人在面对自己的写真时,的确容易产生“是一是二”的迷思与哲思。

此幅画中,一士人坐于榻上,执笔持卷,从容闲适。身旁陈设文玩、饮馔等物,童子在一旁斟酒。榻后屏风绘工笔花鸟,其上悬挂着士人的写真画轴。主人集文人之雅玩趣事于身边,展现出宋代文人闲适雅逸的生活意趣。宋代流行的“烧香、点茶、挂画、插花”等雅好,此画中可见一斑。

《无款人物》宋代佚名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直 @@@LINK=直 眼睛看的时候视线平直 直 眼睛看的时候视线平直

直 眼睛看的时候视线平直

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 ——柳下惠

“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孔子就从不同的角度论述过“直”。我们先来看看它的字形演变。

直,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眼睛,上面是一条直线,会意为以目视之,视线之直。金文字形,在甲骨文字形的基础上,左边添加了一个弧状的字符,这个“”(yǐn)的字符,《说文解字》解释说:“,匿也。”段玉裁解释为“像逃亡者自藏之状也”。金文字形用三个字符来会意,徐锴解释说:“,隐也。今十目所见是直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谓以十目视者无所逃也。”小篆字形,“目”上面直接写成了“十”。就金文字形而言,“目”上面其实并不是“十”,而是在甲骨文字形一条直线的基础上,添加了一道短横线,用来表示视线所注目之处,因此还是应当以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为准。徐锴和段玉裁都是从小篆字形出发,才把“目”上面的字符解释为“十”,进而有“十目视”的附会。楷体字形不仅“”不见了,而且“目”中的两横变成了三横,看不出本来的样子了。

不过,关于“直”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也有学者有不同的意见。谷衍奎的《汉字源流字典》认为甲骨文字形中,上面的那条直线是标杆,会意为用眼睛正对标杆以测端直之意。而金文中的那个弧状字符是矩尺,以突出测量之意。徐中舒先生则认为金文的弧状字符乃是甲骨文那条直线的伪变。

《说文解字》:“直,正见也。”《左传·襄公七年》中有这样的定义:“正直为正,正曲为直。”“直”和“曲”相对,把弯曲的东西加以矫正叫“直”。由此引申出“直”最常用的义项:正直,公正,不偏私。孔子讲过很多什么是“直”的话,最有名的是:“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里的“直”指正直之道。如果别人对你有德,你要报之以德;如果别人伤害了你,你不能逆来顺受,忍辱偷生,而是要刚强不屈,采取正直之道去报复仇人。

孔子还说过:“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意思是:我对待别人,诋毁过谁?称赞过谁?如果有我称赞过的人,一定是经过验证才称赞他的。这样的人,就是夏商周三代遵循正直之道而行的人。所谓“直道”,当然是符合孔子定义的各种德行,从柳下惠的遭遇中也可以看出这一定义。

提起柳下惠,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坐怀不乱”的好男人,“坐怀不乱”的故事太为人们所熟知了,以至于遮盖住了柳下惠其他方面的光芒。柳下惠其实不姓柳,而是姓展,叫展获,字禽,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因为他的封地在“柳下”,死后的谥号叫“惠”,因此人们称他“柳下惠”。

柳下惠曾经在鲁国做过士师的官儿。士师是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当时鲁国的朝政大权把持在权臣臧文仲手中,柳下惠的官职被臧文仲罢免了三次,有人劝柳下惠离开鲁国到别的国家去做官,柳下惠回答道:“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意思是:如果一直按照正直之道、正直的理念做官,到哪个国家不会被罢免呢?如果不按照正直之道、正直的理念做官,那又何必离开父母之邦呢?这就是柳下惠“直道事人”的原则,这个原则是被孔子所赞赏的。

我们回头再看看“直”的金文字形中那个“”字,就可以更清楚地明白什么叫“直道”,就是不隐瞒之道。正直之道无须隐瞒,因为就叫“直道”。

比 @@@LINK=比 两个人亲密地并立着 比 两个人亲密地并立着

比 两个人亲密地并立着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论语》

“比”这个字的字形非常简单,但即使是这么简单的汉字,仍然会引发争议。

比,甲骨文字形,这是两个面朝右的人形。甲骨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两个站立的人形。金文字形,两人靠得更近。金文字形,两人俯身的样子栩栩如生。小篆字形,手臂几乎都伸到了地上,这个字形为“比”字讹变为两个“匕”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从”的甲骨文字形是二人面朝左,“比”则相反,二人面朝右。不过因为字形相近,甲骨卜辞中每每混用,需要根据具体的卜辞来释义。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则认为:“‘从’为二立人,意在表示相跟随;‘比’为二跪拜之人,盖为夫妇比肩之象,意在表示匹合之义。本义当为比并匹合。”

这个解释虽然新颖,但却与“比”的字形不符,因为“比”更像两个站立的人。张舜徽先生说:“比之本义,当为二人并立。并立则近,故训密也……二人为从,谓前后相随也。比则左右相并,故曰:‘反从为比。’比本为二人并立之密,因引申为凡密之称。”这种解释更有说服力。

段玉裁解释说:“其本义谓相亲密也,余意辅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类也、频也、择善而从之也、阿党也,皆其所引申。”其实“比”的本义就是二人并立,或者二人并肩而行,密或亲密才是引申义。《论语·为政》:“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这里的“比”指只同一部分人亲密。什么样的人只同一部分人亲密呢?小人。因此孔子说:“君子团结忠信但不结党营私,小人结党营私但不团结忠信。”过于亲密当然容易结党营私,因此“比”用作贬义,比如“朋比为奸”。《周易》中说:“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解释说:“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只要是同学就可称“朋”,因此可以和“比”组词,用作贬义。

《尔雅·释地》:“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谓之鹣鹣。”郭璞解释说:“似凫,青赤色,一目一翼,相得乃飞。”“相得”即比翼,这是模拟“比”的字形中二人并立或并肩而行之态。今天我们最常使用的“比较”一词,“较”是车厢两旁的横木,车厢中左右倚靠着“较”的人即为“比较”之人。类似的用例都可证明“比”的本义是二人并立或二人并肩而行,并不是“夫妇比肩之象”。

至于许慎所说“比,密也”,这是引申义。《诗经·良耜》中有“其比如栉”的诗句,“栉(zhì)”是梳子和篦子的总称,疏者为梳,密者为比。张舜徽先生说:“古梳篦字但作疏比,亦以其齿之疏密得名。”

《阿藤访键屋阿仙》(鍵屋を訪れたお藤に茶を出すお仙)铃木春信绘,约1769—1770年

这幅画上两个女子的关系有些微妙。她们是“明和三美人”中的两位,分别是笠森稻荷门前的茶屋“键屋”的阿仙(右),和浅草奥山的杨枝屋(杨枝即牙刷)“柳屋”的阿藤(左)。阿藤来茶屋拜访阿仙,阿仙为其端上一盏茶。两个如花少女婷婷相对,很难不让人产生比较之心。

“明和三美人”是明和年间(1764—1771)江户城最具人气的美女,除阿仙与阿藤外,还有茑屋阿芳。阿仙与阿藤遇到一起,不免引发“瑜亮之争”。当时好事者甚至写了“阿仙阿藤优劣辨”来比较两大美人的高低,结论是阿仙获胜,作者赞美她“一顾人驻足,再顾身瘫软”。据说铃木春信也是偏爱阿仙的,绘制了大量以阿仙为主角的作品,令阿仙的人气达到鼎盛。

言 @@@LINK=言 犯人受审时的辩词 言 犯人受审时的辩词

言 犯人受审时的辩词

大箫谓之言,小者谓之筊 ——《尔雅》

言者,说话也,尽人皆知。但是“言”为什么会当作说话讲?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而且,有时候越简单的汉字争议越大,“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么,围绕着这个字,都有哪些有趣的争议呢?

言,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个口,这一点历来都没有争议,有争议的就是上面的字符。这个字符到底代表什么呢?

第一种说法以郭沫若为代表。他认为上面的三角形加一竖类似于“丫”形,“即箫管也,从口以吹之”,“以口吹箫,舌弄之而成音也”,“言之本为乐器,此由字形已可充分断定,其转化为言说之言者,盖引伸之义也”。他最重要的例证出自《尔雅·释乐》:“大箫谓之言,小者谓之筊。”因此认为大箫即“言”之本义。

这种说法有两点疑问:一、考诸甲骨文字形,上面的字符都以“辛”为主,与箫管的“丫”形相去甚远;二、《尔雅·释乐》将大箫、小箫对举,如果“言”的本义是大箫,那么“筊(ji2o)”的本义也应该是小箫,但其实“筊”的本义却是竹皮所制的绳索,用来牵拉放置土石,因此“言”应该是对大箫乐声的形容,正如东汉李巡所说“大箫,声大者言言也”。

第二种说法以徐中舒先生为代表。他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出发,解释说:“甲骨文告、舌、言均像仰置之铃,下像铃身,上像铃舌,本以突出铃舌会意为舌,古代酋人讲话之先,必摇动木铎以聚众,然后将铎倒置始发言,故告、舌、言实同出一源,卜辞中每多通用,后渐分化,各专一义。”但是“言”甲骨文字形上面的“辛”字符,实在和“告”“舌”上面的字符相差甚远,完全看不出铃舌的形状。

第三种说法出自白川静先生。他认为上面的“辛”字符“乃带大把手的刺墨用针,属于一种刑具”,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因此“言”的甲骨文字形“表示向神灵起誓发愿:祷告中若含不诚不信,将甘受黥刑之罚”。因此“言”的本义是向神立下的誓言。

第四种说法出自林义光,他说:“言本义当为狱辞,引伸为凡言之称,与辞字同意。从辛,辛,罪人也。”这短短的几句话极富启发性。“辛”本是装在木柄上的刀具,用来给罪犯额上刺墨,因此引申为罪人。从辛从口,乃是指罪人受审时的辩辞,即“狱辞”。林义光说“与辞字同意”,《说文解字》:“辞,讼也。”正是受审时分争辩讼之辞。

言,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小篆字形,都大同小异。楷书字形则完全失去了“辛”的模样。

《说文解字》:“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张舜徽先生解释说:“所谓直言者,但申己意,不待辩论也。论难者,理有不明必须讨论辨难而后解也。”“直言曰言”,“但申己意,不待辩论”,正是“言本义当为狱辞”,罪人单方面陈述的形象写照。

养 @@@LINK=养 手举着鞭子牧羊 养 手举着鞭子牧羊

养 手举着鞭子牧羊

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 ——《春秋公羊传》

“养”的繁体字是“養”,一眼就可看出,这是一个从食羊声的形声字。不过,这个字最初造出来的时候却不是这个样子。

养,甲骨文字形,左边是一个羊头,代指羊,右边是一只手举着一根鞭子或短棍,整个字形会意为牧羊。金文字形和古文字形,都大同小异。

关于这个字形的演变,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总结说:“从攴从羊。甲骨文殳、攴每可通,从羊从牛亦每无别,故此字或亦释牧、释羖……盖畜养之行为曰牧,畜养之羊可名为羖,引申之为供养之养。故牧、羖、养应为同源之字。”“攴(pū)”指轻轻地击打,“殳”指竹制或木制的兵器,因此二者可通;“羖(gǔ)”指公羊。

养,小篆字形,变成了上“羊”下“食”的形声字,字义也从执鞭牧羊变成了喂养羊群。《说文解字》:“养,供养也。从食羊声。”《庄子·达生》篇中写道:“善养生者,若牧羊然,视其后者而鞭之。”简直就是“养”字的形象解说,因此引申用于人的供养。

《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二年》记楚庄王伐郑,郑襄公投降后,楚庄王下令退避七里,将军子重进谏说:“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意思是说:我们楚国的都城南郢与郑国相距数千里,这次征伐,大夫已经战死数人,“厮役扈养”的士卒也死了数百人,如今国君您战胜了郑国却不占领它,岂不是浪费民众和诸位臣子的精力吗?

何休注解说:“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养马者曰扈,炊烹者曰养。”砍柴割草作为防御的人称“厮”,打水的人称“役”,养马的人称“扈”,烧火做饭的人称“养”。这些都是军队中操贱役的奴隶。显然,“养”已经由给羊喂草引申指养活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古代中国,“养老”或称“养老礼”是一项国家规定的必须遵守的礼制。据《礼记·王制》所载,“养老”之礼起源极早:“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有虞氏指“五帝”之一的虞舜,“燕”通“宴”,所谓“燕礼”就是招待老人吃肉饮酒之礼;夏后氏指夏代的开国君主夏禹,也可以指夏朝,“飨(xiǎng)”指设酒食盛宴,所谓“飨礼”,不是以大吃大喝为目的,而是敬老之礼;殷商时期的“食礼”,有酒有肉,但不饮酒,只以饭食为主;周代则兼而用之。

“五十养于乡”,孔颖达注解说:“五十始衰,故养于乡学。”“六十养于国”,孔颖达注解说:“六十渐衰,养礼弥厚,故养之于小学,小学在国中也。”“七十养于学”,孔颖达注解说:“七十大衰,养礼转重,故养于大学。”“达于诸侯”,孔颖达注解说:“言此养老之事,非惟天子之法,乃通达于诸侯。”

综上所述,“养老”本为国家层面赡养老人的行为,时至今日,却成为个人或子女赡养老人的行为,古今养老制度之变迁,可发一叹。

讳 @@@LINK=讳 两人相背而行,避免说话 讳 两人相背而行,避免说话

讳 两人相背而行,避免说话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 ——《礼记》

避讳是人类原始文明中出现的一个共同现象,不过像古代中国这样一直延续两千多年,贯穿整个帝制时代则绝无仅有。我们先来看看“讳”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再来讲解避讳的几个基本原则。

“讳”的繁体字写作“諱”,金文字形,右边其实就是“韋(韦)”,相背之意。古人是怎样表达相背这个义项的呢?右边这个“韋”,上下是两只朝向两个不同方向的脚,中间的圆圈表示城邑,会意为两个人围绕城邑,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背道而驰,这不就是相背的含义吗?左下角是“言”,说话。整个字形则会意为:因为有某方面的顾忌,故意相背而行,避免说某些话。

讳,金文字形,定型为左右结构,同时规整化,为小篆字形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左“言”右“韋”,跟我们今天使用的字形一模一样。

《说文解字》:“讳,誋也。从言,韦声。”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古人凡有所避而不出诸口者,皆谓之讳。”也就是说,“讳”指的仅仅是言语避讳,这一避讳有一个总的原则,即《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所载:“《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所谓“为尊者讳”,即“国讳”,规避国君的名讳;所谓“为亲者讳”,即“家讳”,规避祖先和父母的名讳;所谓“为贤者讳”,即“圣讳”,规避像孔子这样圣贤的名讳。

避讳始于周代,周代之前不存在避讳一说,这也就是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讳”字的原因。《左传·桓公六年》载:“周人以讳事神。”孔颖达注解说:“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周人尊神之故,为之讳名,以此讳法,敬事明神,故言周人以讳事神。”说得很明白,乃是因为周人尊神的缘故。

《礼记·檀弓下》篇中有这样的规定:“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已。”这是指的父母葬后的仪式。“虞”即“虞祭”,下葬后举行的安顿父母灵魂的祭祀;“尸”指父母的神主;“卒哭”之“卒”指终止,自父母死日起,一感到悲痛就要哭,不分昼夜,到了一定的期限就终止这种随时的哭泣,改为朝夕哭,今天的“断七”就是“卒哭”之祭的遗制。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父母去世后,要举行虞祭以安顿死者的灵魂,竖立死者的神主,摆放几筵供奉祭品,举行完“卒哭”之祭后就要开始规避死者的名讳,从此就要把死者当成鬼神来看待了。

至于避讳的具体方式,有所谓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等种种,众所周知,此不赘述。

老 @@@LINK=老 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 老 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

老 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

凡事要好,须问三老 ——《增广贤文》

从明代开始编撰并不断增补的蒙学读物《增广贤文》一书中记录了一则谚语:“凡事要好,须问三老。”很多人不明白这句谚语的意思,原因在于不懂得古时的“三老”制度。我们先从“老”这个有趣的字讲起。

老,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位老人的样子:最上面是老人的长发,往下是老人的面部,面部中间的一点代表眼睛,下部是老人驼背之形,左边和手相连的一竖代表拐杖。整个字形就是一位长发飘飘、弯腰驼背、手持拐杖行走的老人的模样。甲骨文字形,驼背和手持拐杖的样子更明显。甲骨文字形,老人转了个方向,面朝左。金文字形,上面的长发扎了起来,成了一个发髻,下面还是驼背之形,但是左下角的拐杖变形得很厉害,看起来就像一个“匕”字,这就为小篆字形正式讹变为“匕”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这是就小篆字形所作的解释,其实并不从“匕”。“考”和“老”是同源字,都是年老之意,因此许慎用来互训。

古人称六十岁以上为老人,有所谓上寿、中寿、下寿之分,上寿和中寿自不必说,连下寿都以六十岁为底线。六十岁以上还有详细的区分:六十曰耆(qí),七十曰老,八十、九十都叫耄(mào),八十曰耋(dié),九十曰耈(gǒu)。

周代时,乡、县、郡先后设置了“三老”这一职位,职责是掌教化。“三老”不是三位老人,而是一位老人,每个乡设一位“三老”,各乡中再选拔出来一人,担任县里的“三老”,县令、县丞、县尉有了什么疑难问题都要向他请教。后来又完善为“三老五更”制度:三老和五更各由一人担任,是周天子亲自从年老的退休官员中选拔出来的,天子以对待父亲的礼节尊三老,以对待兄长的礼节尊五更,这是给天下人作孝悌的榜样。《礼记·乐记》:“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历朝历代都把三老和五更养在太学里。

三老和五更各自都是一位老人,为什么分别叫三老、五更呢?有两种不同的说法,而且有趣的是,这两种说法都出自郑玄一人之口。在为《礼记·文王世子》作的注中,郑玄说之所以以“三”和“五”来命名,是“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三辰指日、月、星,五星指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三老取三辰之义,五更取五星之义,象征着三老和五更的德行可以照耀天下,作天下人的楷模。不过在为《礼记·乐记》作的注中,郑玄又推翻了自己这个说法:“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三德指正直、刚、柔三种德行,五事指貌、言、视、听、思五种体态,三老取三德之义,五更取五事之义,意思是三老和五更完美地实践了三种德行,同时也向世人作出示范,什么样的体态和身体语言才是君子应该正确遵循的。

按照周礼,天子向三老五更表示敬意时,不仅要向三老和五更行跪拜之礼,而且还要亲自执行一系列的礼仪,这些礼仪的先后顺序是:拿着刀,袒露右臂,割肉,把肉放进竹制和木制的礼器里,呈献给三老和五更,然后回头去拿酒具,斟满酒,再呈献给三老和五更。到了宋代,这一系列礼节大大简化,元明清时期干脆废弃不用了。

《香山九老图》(局部)(传)南宋马兴祖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马兴祖,河中(今山西永济)人,南宋绍兴(1131—1162)间画院待诏。工花鸟、人物、山水、杂画,善鉴别。

这幅长卷描绘的是“香山九老”聚会宴游的情景。唐武宗时,大诗人白居易晚年在故里香山(今河南洛阳龙门山以东)与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慎、张浑、狄兼谟、卢贞八位耆老,志趣相投,忘情山水,组为“九老会”。唐武宗会昌五年(845)三月二十四日,九老在白居易之居处宴集,既醉且欢之际赋诗绘画,有仰慕者绘成《香山九老图》,传为美谈,后多有效仿。南宋时期,此题材在画院中也非常兴盛。

这段画面上,醉后满头插花而舞的据说正是主人白居易。此时白居易74岁,在古人中算得高龄。

叟 @@@LINK=叟 长老在屋子里面持炬驱鬼 叟 长老在屋子里面持炬驱鬼

叟 长老在屋子里面持炬驱鬼

叟,长老之称,犹父也 ——赵岐

《孟子·梁惠王上》一开篇就写道:“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东汉学者赵岐注解说:“叟,长老之称,犹父也。孟子去齐,老而之魏,王尊礼之。”今天使用的“叟”同样还是这个义项,指老年人,比如老叟、童叟无欺,但作为尊称的含义却淡薄了。

不过,仅仅从字形上来看,哪里能够看出来尊称老年人之意呢?原来,这个字的本字写作“叜”,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反映了古人日常生活中一项极为重要的习俗。

叜,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屋顶,中间是火把,下面是一只手。甲骨文字形,大同小异。朱骏声解释说:“从又持火,屋下索物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古者陶复陶穴,所居甚暗。老人目力昏眊,非持炬不能入内,此叜字所以从又持炬也。叜为尊老之称,实自此起。”

叜,小篆字形,仍然是同样的结构,但许慎却错误地认为“从又从灾”,完全无法解释字义。《说文解字》:“叜,老也。”这并不是“叜”的本义。

至于隶书的“叟”,上面显然是双手持炬的讹变。这就是所谓“隶变”,汉字由小篆一转而变为彻底笔画化的隶书,同时也标志着象形的古汉字演变为现代汉字的起点。“叟”就此取代了“叜”,当“叟”用于对老年人的尊称之后,古人于是就给它添加了一个提手旁,用“搜”来表示搜寻、搜索之意。

不过,是否真的如同张舜徽先生所说,由视力不好的老人持炬入屋而引申为尊老之称的呢?事实恐怕并非如此。据《周礼》记载,周代有负责驱鬼的“方相氏”一职,职责是:“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

“难”通“傩(nuó)”,驱逐疫鬼的仪式。这里描述的是方相氏举行四时之傩的装束。郑玄注解说:“索,廋也。”“廋”即“搜”。“索室驱疫”就是方相氏率领百隶持兵器、持炬在宫室中驱鬼的形象写照,因此“搜”还有一个从鬼的通假字“蒐”。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有类似的解说:“‘叜’义示在祭祖的庙宇(‘宀’)举行祭祀仪式时,手(‘又’)持‘火’。氏族的长老持火指挥祭祀,因此‘叜’有长老、老者之义,后来,此字演变为‘叟’。”

“索室驱疫”也属于祭祀仪式之一种,负指挥之责的方相氏的地位也类同于氏族的长老,因此,这个或者持炬寻物或者持炬驱鬼或者持炬祭祀的“叜(叟)”字即引申为尊老之称,白川静先生的解说是很有说服力的。

孝 @@@LINK=孝 孩子扶着长发老人行走 孝 孩子扶着长发老人行走

孝 孩子扶着长发老人行走

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 ——贾谊

《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会意字,上面是一位长头发的老人,下面是“子”,字形就像一个孩子拉着老人行走。金文字形,比较复杂,一位长头发的老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老人用手抚摸着孩子。金文字形,含义更加显豁:上面一位长头发的老人用手按着下面小孩子的头,小孩子用头扶持着老人行走。金文字形,老人长发飘飘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跟金文差不多,不过老人的手不见了。

《说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可见“孝”的本意就是孝顺父母。贾谊则解释说:“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嚚;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嚚(yín)”是暴虐愚顽。双亲对子女不慈谓之“嚚”,子女对双亲不孝谓之“孽”。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概念,孝道因此成为中国两大基本道德准则之一,另一个基本道德准则是“忠”。数千年来,人们把忠和孝视作天性,甚至当作区分人类和禽兽的标志。但是自五四运动以来,随着对传统文化的全面批判,中国人开始对传统的孝道产生怀疑,将孝道视作封建礼教大加挞伐。但是在儒家学说中,是否真的要求必须一切听从父母呢?我们来看看孔子是怎样教育弟子“孝道”的。

曾点和曾参都是孔子的弟子,曾点是父亲,曾参是儿子。有一次,曾点支使儿子去给瓜苗培土,曾参干活的时候不小心锄断了瓜苗的根,曾点很愤怒,像所有脾气暴躁的父亲一样,拿着一根大杖子劈头盖脸揍了曾参一顿,把儿子打得躺在地上昏迷了过去。曾参苏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跑到父亲面前,问候父亲道:“刚才儿子做了错事,惹您生气了,您费这么大力气揍了我一顿,我是罪有应得,您没事吧?”

问候完父亲,曾参忍着身上的剧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进书房,操起一把琴就弹了起来,故意使声音很大,让父亲远远地就能够听见。这番做派的意思是生怕父亲气消了之后,转而开始担心把儿子打坏了,心里担忧。

没想到马上就有人把这起事件报告给了孔子。孔子听了大怒,对弟子们说:“曾参如果来听课,不要放他进门!”曾参听说老师竟然怪罪自己,心里很不服气,就托人向老师要一个说法。孔子对来人说:“回去转告曾参:难道你没有学习过舜和父亲的故事吗?当年舜的父亲生气的时候,如果用短木棍教训舜,舜就老老实实地挨打:可是如果用大杖子教训舜,舜立马就逃得远远的。你曾参可好,明明知道父亲暴怒之下没轻没重,你还不逃走,硬生生地挨父亲的大杖子,如果你被打死了,那不是陷你父亲于不义吗?还有比这更大的不孝吗?你父亲难道不是天子的子民吗?设想一下如果你父亲杀了人,该是多大的重罪?你死了两腿一蹬,可你父亲还得承担杀人的后果呢!”曾参一听出了一身冷汗,赶紧登门向老师谢罪。

这个故事记载在《孔子家语》中。在常人的印象中,身为至圣先师的孔子是一副仪态庄严的刻板形象,可是看看他怎样向弟子解释什么是“孝道”的,他竟然要求儿子在父亲暴怒的时候赶紧逃跑!可见孔子所提倡的孝道跟后世无条件服从父母的孝道完全不一样啊!

《唐土廿四孝 曾参》歌川国芳绘,1848年

《唐土廿四孝》是一组系列版画,绘制了由中国传入日本的“二十四孝”故事。最初是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辑而成,后世版本多配以图画,以《二十四孝图》流传民间,影响甚广。传入日本后,这个题材也受到日本画家喜爱,还创作了“本朝版”“见立版”等衍生的二十四孝作品。

歌川国芳绘制的这组《唐土廿四孝》大致忠于中国的原版故事,画风则浓艳鲜明,充分体现了“武者之国芳”的个性。

这幅描绘的是曾参“啮指痛心”的故事。曾参事母至孝,有一次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曾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母子连心,一至于斯。曾参在孔门弟子中的地位原本不太高,直到颜渊配享孔庙后才升为“十哲”之一,中唐以后,随着孟子地位的上升,曾参的地位也随之步步高升,到明世宗时已仅次于“复圣”颜渊。

乐 @@@LINK=乐 放在木架上,用丝线装饰的乐器 乐 放在木架上,用丝线装饰的乐器

乐 放在木架上,用丝线装饰的乐器

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孟子》

孟子问齐宣王的这句话是:“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头两个“乐乐”读作“yuè lè”,最后一个“乐”读作“lè”。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欣赏音乐快乐,和别人一起欣赏音乐快乐,哪种更快乐?这句问话牵涉了“乐”字的两种读音。

除了楷书简体字“乐”之外,“樂”的任何一种字形都是非常美丽的样子。甲骨文字形,关于这个字形,诸学者有不同的见解。虽然大家都同意这是一个象形字,但是具体像的是什么东西的形状,则说法不一。罗振玉认为“从丝附木上,琴瑟之象也”,是一把琴的样子。金文字形,中间增加了一个“白”字形状的东西,罗振玉认为是“调弦之器”,弹奏琴弦的拨子。小篆字形,许慎认为“像鼓鼙”,鼓是大鼓,鼙(pí)是小鼓。我国古代的乐器有许许多多,为什么偏偏要用“鼓鼙”来代表“乐”呢?段玉裁解释道:“鼓者春分之音,易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是其意也。”古人认为鼓声是模仿春分时节的雷声,雷声激荡,先王因此制作音乐以推崇德行。“樂”下半部分的“木”,许慎认为是放置鼓的架子。楷书繁体字形,同于以上字形。简化后的简体字,光从字形来看,完全不知所云。

关于“樂”字的字形,白川静先生认为这个字像带手柄的摇铃的形状,中间的“白”字是铃铛,左右的“幺”是丝线编制的穗状饰物,这个摇铃的功能是歌舞时摇动铃铛,愉悦神灵,或者女巫摇动铃铛,以驱除病魔。

《说文解字》:“乐,五声八音之总名。”“五声”即宫、商、角(jué)、徵(zhǐ)、羽,“八音”指金、石、丝、竹、匏(páo)、土、革、木制成的乐器发出的乐音。不过许慎的解释不太准确,“五声八音之总名”显然是“乐”的引申义,本义应该是乐器,不管是鼓鼙还是琴瑟,还是铃铛,据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所示,它毫无疑问是一种乐器。

制乐的始祖,据说是黄帝时的乐官伶伦,《吕氏春秋》:“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这是关于伶伦作乐的最早记载。其后历代皆有乐官。古人为音乐赋予了许多道德含义,即所谓“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比如《周礼》规定有六种“乐德”:“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zhī)、庸、孝、友。”郑玄解释道:“中,犹忠也;和,刚柔适也;祗,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

音乐悦耳,人听着音乐会感觉快乐,因此引申出快乐、喜悦等意思。当作“喜欢”讲时,“乐”应该读作“y3o”,这就是“乐”字的第三种读音。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意思是:智者喜欢水,仁者喜欢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快乐,仁者长寿。

孟 @@@LINK=孟 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 孟 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

孟 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诗经》

孟姜女哭长城,人们想当然地以为孟姜女就姓孟,还附会出她是孟、姜两家联姻所生的女儿。这都是不了解“孟”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导致的误解。

孟,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洗浴用的器皿,器皿里面盛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即汉字的“子”。金文字形,下面是高脚的洗浴盆。金文字形,下面是扁而平的洗浴盆。小篆字形,紧承金文字形而来,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孟,长也,从子皿声。”许慎所释为引申义,本义是为刚出生的婴儿洗澡。古人造字,一定是从身边的生活习俗中取材,即许慎所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那么第一次给刚出生的婴儿洗澡,这个婴儿一定是头生子,“孟”因此引申为“长”,排行第一。古人为兄弟姊妹排行,就是按照孟、仲、叔、季的顺序。不过还有一种说法:嫡长曰伯,庶长曰孟。正妻所生的嫡长子称“伯”,妾、媵等所生的庶长子称“孟”。因此孟、仲、叔、季也可排为伯、仲、叔、季。

《诗经·有女同车》是一首情诗,情郎吟咏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诗意甚为浅明。其中“孟姜”的称谓,《毛传》曰:“孟姜,齐之长女。”齐国是太公望的封国,太公望本姓姜,因此齐国的国姓即为“姜”,孟姜即齐国国君的长女。这就是后来“孟姜女”名字的出处,并非姓孟。

《广雅》:“孟,始也。”“孟”由长、排行第一引申为“始”,四季中每个季节的第一个月就称“孟”,即孟春、孟夏、孟秋、孟冬。

至于孟姓的由来,跟“孟”字的本义也大有关系。鲁桓公有四子,嫡长子继承国君之位,是为鲁庄公;庶长子庆父;庶次子叔牙;嫡次子季友。除了鲁庄公之外,其余三子的后代就是严格按照孟(伯)、仲、叔、季的顺序排行的,分别为: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这三大家族后来一直把持着鲁国的朝政,因为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史称“三桓”。

有个成语典故叫“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是说庆父屡屡在鲁国国内制造内乱,并谋杀了鲁闵公。宋代学者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说:“庆父曰共仲,本仲氏,亦曰仲孙氏。为闵公之故,讳弑君之罪,更为孟氏,亦曰孟孙氏。”将排行第二的“仲氏”改为排行第一的“孟氏”,掩盖的是鲁桓公四子的排行,突出的是庆父庶长子的排行,这是庆父的后代为尊者讳,试图淡化谋杀鲁闵公之罪。孟姓即由孟孙氏而来。

长 @@@LINK=长 长发持杖的长者 长 长发持杖的长者

长 长发持杖的长者

世为长侯,守殷常祀 ——《吕氏春秋》

“长”是今天使用频率非常高的汉字之一,最为常用的义项乃是长短之“长(cháng)”;不过,这并非刚刚造出这个字时的本义,而且读音也不相同。

“长”的繁体字是“長”,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一个稍微屈身的人,左下角的一竖表示手杖,这个人伸出手去抓住手杖;上面是长长的头发的形状,头发下面的一横表示用簪子将头发束起来。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像人披发绵长之形。发在人毛中为最长,古人造字近取诸身,因即以为长短之长耳……人之年岁较大者,其身必视稚幼为高,故又用为长幼之称矣。”

这一解说不确。因为在这个字形中,长长的头发固然是极其鲜明的意象,但同时屈身持杖之人的形状也极为显豁。在古代中国,杖可不是随便什么年龄的人都可以使用的,只有老年人才有持杖而行的特权。《礼记·曲礼上》篇中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大夫七十岁的时候要主动向国君提出退休的申请,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国君就要赐给他可以倚靠着休息的几和手杖。

《礼记·王制》中还有更具体的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古时极重养老之礼,因此男人到了五十岁才可以在家中使用手杖,到了六十岁才可以在乡里使用手杖,到了七十和八十岁才可以在朝堂之上使用手杖。

因此,这个字形中屈身持杖之人必为德高望重的老人。

至于长长的头发为何也是造字的重要字符,这是因为古代中国人不剪发,发皆上挽,同时也是区别于披发之夷狄的重要特征。年愈老而发愈长,故以之为构字要件。我本来很怀疑上面这部分很像殷代贵族所戴的章甫冠,因为出土的殷人高冠有高达二十六厘米者,更能显出身份之尊贵,但考虑到要在甲骨上契刻出栩栩如生的高冠实乃极难之事,也没必要,因此还是将之视为长长的头发之形更为恰当。

综上,“长”的本义当为长发持杖的长者,读音为zhǎng。《吕氏春秋·季冬纪》载:周武王登基后,与殷商遗民微子启盟誓,曰:“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意思是说:让你世世代代做诸侯之长,奉守殷商的各种固定的祭祀,允许你供奉《桑林》的祭祀之乐,把孟诸作为你的私邑。这里的“长”就是用的本义,指首领、尊长。

长,金文字形,下面的手杖没有画出,而是添加了老人佝偻的腰身。金文字形,下部屈身持杖的样子变形得很厉害,为小篆字形的讹变埋下了伏笔。小篆字形,《说文解字》把这个字形释义为:“长,久远也。从兀,从匕。兀者,高远意也;久则变化。”许慎根据小篆字形认为上面是表示高远的“兀”,下面则是表示变化的“匕(化)”,老人的头发久而色变,因此会意为久远之意。这一释义很显然是错误的。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之“临雍拜老”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临雍拜老”的故事出自东汉。汉明帝初登极时,幸辟雍,行古养老之礼。“辟雍”原是周代为贵族子弟设立的大学,汉代指京师的太学。古来养老,有“三老五更”名色。三公之老者为“三老”,卿大夫之老者为“五更”。明帝举行古礼,以其贤臣李躬为三老,以其师傅桓荣为五更。行礼既毕,进入堂上,明帝亲自讲解经义,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罗列桥门观礼听讲者上万人,可谓一时盛事。

画中正在行礼的两位退休长者并未扶杖,也许童子或仆从替他们捧杖侍立于画面之外吧。

寡 @@@LINK=寡 一个人在屋子里面愁眉苦脸 寡 一个人在屋子里面愁眉苦脸

寡 一个人在屋子里面愁眉苦脸

凡无妻无夫通谓之寡 ——《小尔雅》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寡”字。金文字形,看起来就让人感觉不舒服。上面是屋顶,下面是一个人,这位有头有脚的人模样十分奇特,不知道在屋子里面干什么。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认为“像人在屋下……颠沛见于颜面之形”,意思是颠沛流离,受尽磨难和挫折之后,脸上的表情显得很苦,在屋子里面自怨自艾。

张舜徽先生则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认为这个人的头顶“像头骨隆起形”,是将头部的肉剔净之后,“空留头骨在屋下也”;而夫妻一体,如果将之分离,就像肉和骨分离一样,因此用这个字形来表示或者无妻或者无夫的寡居状态。如此说来,“寡”的这个字形很像一个因为某种原因受刑之人。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的解释更为奇特,他认为上面的屋顶“形示祭祖之庙舍”,而“‘寡’乃葬礼时头缠白布、戴孝之人的侧视图,此人在庙宇中仰望在天神灵,噫嘻不止”。这个女人死了丈夫,因此戴孝,那么“寡”就指未亡人、寡妇。

后两位学者的解释都过于奇特。细看这个字形,倒真的如同林义光所说,像极了一个愁眉苦脸的人,一个人在屋子里面愁眉苦脸,会意为失去伴侣后的寡居状态。

寡,金文字形,这个人头发竖起,睁着一只大眼睛,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却四顾彷徨,就像夜晚失眠一样,或者缅怀逝去的伴侣,或者盼望赶紧有一位伴侣来到自己身边。小篆字形,虽然有所变形,但中间的“页”仍然是头部的象形,弯腰屈膝的这个人的两旁还添加了两撇,似乎是流泪的样子。

《说文解字》:“寡,少也。”这并非“寡”的本义,只不过是由寡居引申而来的义项。

《礼记·王制》载:“老而无夫者谓之寡。”刘熙所著《释名·释亲属》也说:“无夫曰寡。寡,踝也,踝踝,单独之言也。”“踝”通“裸”,单独的意思。汉代字书《小尔雅》的释义则有不同:“凡无妻无夫通谓之寡。”可见“寡”并非单指寡妇,而是无妻无夫都可称“寡”。

《礼记·曲礼下》篇中规定:“诸侯……与民言,自称曰‘寡人’。”孔颖达注解说:“寡人者,言己是寡德之人。”想一想“寡”的字形中那位愁眉苦脸、睁眼失眠的人的样子,就可以理解国君自称“寡”乃是一个谦辞,将自己贬低到极其低下的“寡德”的位置,可以视之为对百姓的安抚。

有趣的是,晋代人率直任诞,潇洒倜傥,视礼法如无物,竟然上下通称“寡人”!《世说新语·文学》中记载了一则趣事:“裴散骑娶王太尉女,婚后三日,诸婿大会,当时名士、王、裴子弟悉集。郭子玄在坐,挑与裴谈。子玄才甚丰赡,始数交,未快;郭陈张甚盛,裴徐理前语,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称快。王亦以为奇,谓诸人曰:‘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

裴遐时任散骑郎,故称“裴散骑”;王衍时任太尉,故称“王太尉”。裴遐是王衍的女婿。著名玄学家郭象字子玄,才识渊博,铺陈玄学的义理极其充分,他在这次名士云集的大会上专门挑中了裴遐来辩论。没想到裴遐虽然语速缓慢,但是“理致甚微”,对义理和情致的阐发都极其精微,结果举座称叹。连王衍都称奇不已,对大家说:“你们不要再辩论了,否则就要被‘寡人’的女婿给困住了!”

王衍以太尉之职而竟然自称“寡人”,这大概就是惹后人艳羡、独步中国史的魏晋风度吧!

母 @@@LINK=母 两手交叉,用乳房哺育子女 母 两手交叉,用乳房哺育子女

母 两手交叉,用乳房哺育子女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诗经》

天下最伟大的人莫过于母亲了。母,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面朝左跪着的人形,两手交叉,胸前的两点代表乳房。《仓颉篇》:“母其中有两点,像人乳形。”金文字形,突出的是胸前的乳房。金文字形,上面的一横是女人头上戴的簪子。小篆字形,人形面朝右,胸前的两点变成了一对下垂的乳房。

《说文解字》:“母,牧也。从女,像杯子形。一曰像乳子也。”古人喜欢用两个韵母相同的字来释义,这叫叠韵,因此许慎说“母,牧也”,借用“牧”字表示养育子女。其他还有类似的释义:“母,冒也,含生己也。”“母,慕也,婴儿所慕也。”《诗经·蓼莪》中有一段非常感人的描写:“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鞠(jū)是养育之意,“母兮鞠我”,跟“母”字最初造字的字形是多么贴切啊!

今天有“母难日”这个说法,人们大都以为这是西方或日本的舶来词,其实不然,我国元代就已经有了这个词。元代诗人白珽在《湛渊静语》一书中写道:“近刘极斋宏济,蜀人,遇诞日,必斋沐焚香端坐,曰:‘父忧母难之日也。’”清代学者俞樾也说:“今人于生日曰‘母难日’,不知有父忧母难。”刘宏济把自己的生日叫作“父忧母难之日”,恰好符合《佛说孝子经》所云:“亲之生子,怀之十月,身为重病,临生之日,母危父怖,其情难言。”

鲜为人知的是,在唐代之前,古代中国人是从来不过生日的,非但不过生日,在自己诞辰的这一天还要斋戒,感念父母的生养之恩,这就是因为自己诞生的这一天“父忧母难”的缘故。有一年唐太宗李世民在自己的诞辰日召来开国功臣长孙无忌,并对他说:“今天是朕的生日,可是我每当到了这个日子,心里却都非常感伤。你看我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有一件事让我很不快乐,那就是我永远无法在父母膝下承欢了!我的心情就和孔子的好学生子路一样。子路当年为了让父母吃上大米饭,不惜来回奔波一百里地为父母送去大米,后来父母去世之后,每每吃饭的时候就想起了双亲,以至于泪流满面,无法下咽。《诗经》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qú)劳。’他们劳苦了一辈子,再也无法享受宴饮之乐了!”

母亲是子女的本源,因此“母”引申为本源之意。《老子》中曾经说过:“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这段话的意思是: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起始,这个起始就是万事万物的根源。掌握了万事万物的起始,就可以认识万事万物;认识了万事万物,还必须坚守万事万物的根本,这样终生就不会有危险。“母”又引申为凡雌性的总称,比如对各种雌性动物的称呼,母老虎、母猪、母猴等。

母子一体,因此凡是物体有大有小者皆称为子母,比如人们使用的无绳电话叫作子母机。有一种丛生的竹子,一丛甚至多达数十百竿,竹根缠绕,新竹旧竹盘结在一起,高低相倚,就像母子相依,因此称作子母竹,又称作慈竹、慈孝竹,都是从不能分割的母子关系而来的。

因为“母”是本源,古人认为拇指是五根指头的本源,于是给“母”字加上了一个“手”字,用来表示大拇指。喝酒时划拳称作“拇战”,就是因为拇指的使用率最高。

父 @@@LINK=父 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 父 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

父 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杜甫

《礼记·曲礼上》:“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父亲的朋友称“父执”,比如杜甫的诗:“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父,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一根棍子,右手持棒,教子女守规矩。金文字形,这只手把棒子举得更高了。金文字形,好粗的一根棒子!打在身上一定很疼。小篆字形,楷体字形变形得很厉害。

《说文解字》:“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礼记·学记》规定:“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是山楸木,跟荆树一样坚硬;“楚”是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开花时呈青色或紫色的穗状小花,叶子可入药,枝干坚硬。用这两种树的枝干制成杖,以对付那些不好好学习的顽童,调皮捣蛋的时候惩戒一下。后来“夏楚”连用,泛指用棍棒进行体罚,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夏、楚,就是家长举的那根杖,而举杖的家长,就是父亲。这是“父”的本义。

不过,郭沫若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父”是“斧”的初字,手持的不是棒子,而是石斧。石器时代,男子手持石斧进行操作,因此而称父亲之“父”。

古代中国是一个男权社会,父子关系因而成为这个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对孔子说:“我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去检举了自己的父亲。”孔子说:“我家乡正直的人跟这个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这种行为之中了。”

《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还记载了“一过不父”的成语故事。费无极向楚平王进伍奢的谗言,说伍奢联合太子准备发动叛乱,楚平王信以为真,于是就向伍奢求证。伍奢回答道:“君一过多矣,何信于谗?”此处的“一过”是指先前楚平王派遣费无极去秦国为太子接亲,费无极为了讨好楚平王,就对他说秦女甚美,干脆大王您自己娶了她吧!楚平王果然自娶了秦女。这一个过错已经很严重,因此后人用“一过不父”形容失于父道。

古代社会的父子关系还深刻地体现在血亲复仇之中。《礼记·曲礼上》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不能头顶同一片天空;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需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礼记·檀弓上》载,孔子的学生子夏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寝苫(sh`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意思是儿子要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还不能去做官,卧薪尝胆。一旦在街头遇到仇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就杀掉仇人。

《春秋公羊传·定公》也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可以复仇;如果父亲有罪被杀,儿子为父亲复仇就会形成“推刃之道”,即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后者不被赞赏。如伍奢受奸佞所害,为楚平王所杀,后其子伍子胥为报父仇,率领吴军攻入楚国都城,将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

由“父”的本义可以引申为对老年男子的尊称,比如姜太公被周武王尊称为“尚父”,管仲被齐桓公尊称为“仲父”,孔子被鲁哀公尊称为“尼父”,范增被项羽尊称为“亚父”。

《允禧训经图》清代顾铭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顾铭,字仲书,生卒年不详,浙江嘉兴人,康熙至乾隆时期画家,工写真,小像尤精妙。

允禧(1711—1758)是康熙皇帝第二十一子,爵至慎郡王。他为人好客,礼贤下士,亦擅长书画。

这幅人物画描绘了允禧课子经书的家居场景。画面中允禧身着便服,手拿书卷,正在教习。福晋携子坐在一侧。稚子似刚开蒙不久的样子,还不能专心听讲,正要挣脱母亲之手去追逗堂前嬉闹的小猫。允禧夫妇对此并未露出愠色,而是将目光也一起转向了小猫,透出一种享受天伦之乐的暖意。捧书侍童及供水侍女巧妙点缀,画面具有真实而浓郁的生活气息。作为人物写真,画家的处理极具巧思,人物传神,情景生动。

兄 @@@LINK=兄 俯身向天祷告 兄 俯身向天祷告

兄 俯身向天祷告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诗经》

《诗经》中的这首《常棣》咏叹兄弟之间的深厚感情,其中有“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既翕,和乐且湛”的句子。兄,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俯下身子的人,上面是“口”,会意为一个人向天祷告,因此,“兄”是“祝”的本字。甲骨文字形,这个人干脆跪了下来。金文字形,下面的人换了个方向,面朝右。金文字形,这个俯身的人,衣袖上的穗穗似乎都垂了下来,描摹得真是细致。小篆字形,下面的人变形为“儿”。

《说文解字》:“兄,长也。”这并不是“兄”字的本义。“兄”既然是“祝”的本字,“祝”是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这个人通常应该是家庭中的长子,因此“兄”引申为兄长的意思。古人对兄弟关系非常重视,《周礼》中有“六行”之说,指的是六种善行:孝,友,睦,姻,任,恤。《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尚书·君陈》中的一句话甚至还变成了一个古诗文中常用的典故:“惟孝友于兄弟。”意思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后人于是把兄弟称作“友于”。陶渊明有诗:“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温颜”代指慈母,“友于”就是兄弟。

东汉有一对兄弟,兄名赵孝,弟名赵礼,生逢乱世人相食,弟弟赵礼被强盗掳去,准备吃掉充饥。哥哥赵孝听说后,立刻赶往强盗的巢穴,对强盗们说:“我弟弟赵礼有病,身体又瘦,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我身子胖,你们还是吃我吧!”弟弟赵礼一听,坚决不答应,说:“我被你们抓住,死了也是我的命,跟我哥哥有什么关系!”兄弟俩各不相让,相拥大哭。强盗们被感动了,于是放了二人。这个典故被缩写为“兄肥弟瘦”,用来比喻兄弟之间的友爱之情。

除了“铜臭”的贬称之外,古时候的钱还有一个有趣的称谓:孔方兄。铜钱外圆,中有方孔,所谓“外圆而内孔方也”。西晋隐士鲁褒写有一篇著名的文章《钱神论》,第一次使用了“孔方”这个称谓,并径直呼之为兄,来讥讽当时的金钱崇拜。“钱之为体,有乾坤之象。内则其方,外则其圆……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从此之后,“孔方兄”的谑称就大行于世。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兄弟,这就诞生了著名的“司马牛之叹”,此叹出自《论语·颜渊》:“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俗语即由此而来,“司马牛之叹”也成为对孑然一身、孤立无援的感叹之词。

《诗经·小雅·鹿鸣之什图·常棣》(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长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此卷据说是马和之《诗经》系列图之一,全卷书、画共十段。马和之创作《诗经图》历经高宗、孝宗二朝,《鹿鸣之什图》卷创作于高宗朝。《诗经图》问世不久即出现摹本、临本。此卷绘画简逸流动,书法端庄潇洒,是极难得的存世赵书马画合璧真迹。

这一段描绘的是《小雅·常棣》一诗的诗意。图绘三人立于水畔坡岸上,形貌几乎相同,似表现兄弟三人正在观看水中花树。水中三株灌木错落生长,开满繁花。《常棣》是一篇吟诵兄弟友爱、手足亲情的诗作,开篇云:“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韡韡(wěi)”是形容光明美丽的样子。

常棣亦作棠棣、唐棣,是一种蔷薇科落叶灌木,花粉红色或白色。常棣花开时,每两三朵彼此相依,所以诗中用来比喻兄弟之情。全诗笔意曲折,委婉诚挚,是《诗经》中的名篇,常棣之华亦成为后世经典意象。

弟 @@@LINK=弟 用绳子将捕鸟工具一圈圈缠起来 弟 用绳子将捕鸟工具一圈圈缠起来

弟 用绳子将捕鸟工具一圈圈缠起来

采菊投酒中,昆弟自同倾 ——韦应物

韦应物有诗:“采菊投酒中,昆弟自同倾。”“昆弟”也是兄弟之意,但和兄弟的称谓还是有区别。我国古代服丧制度的规格、时间等是按照严格的亲疏远近来制定的,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此之谓“五服”。其中穿斩衰、齐衰、大功三种丧服的兄弟关系称作“昆弟”,穿小功、缌麻两种丧服的兄弟关系称作“兄弟”,“兄弟”比“昆弟”的关系要远一些。

弟,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中间是“弋”,“弋”是系有绳子的箭;缠绕着“弋”的叫矰缴,是丝做的绳子。这种组合又称“弋缴”,是古代专用的射鸟工具。《说文解字》:“弟,韦束之次第也。”“韦”是熟过的皮子。用熟皮绳将“弋”捆束起来,就产生了一圈一圈的次第,因此“弟”是“第”的本字。不过商承祚先生认为“弟”是“梯”的本字,一道一道绳索缠绕上去,像用以攀登的梯子。金文字形,笔画变粗了。金文字形,绳子缠得更密了。小篆字形,紧承甲骨文和金文而来。楷体字形彻底失去了原始的形状。

“弟”的本义就是次第,兄弟之间也有先后大小的次第,由此引申出弟弟的意思。按照古代的礼节,弟弟要敬爱兄长,这叫“悌”(tì),因此“弟”可以通假为“悌”。孝敬父母,敬爱兄长叫“孝弟”,同样可以写作“孝悌”。朱熹解释道:“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如果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尊长,这样的人很少见;不喜欢冒犯尊长,却喜欢作乱,这样的人从来没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建立了,仁道自然就有了。孝悌就是为仁的根本啊!可见古人对“孝悌”的重视程度。

《诗经·常棣》中有个至今还在使用的成语:“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阋”读作“x#”,争吵。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兄弟们虽然在家里争吵,内部有分歧,但能够一致抵御外人的欺侮。兄弟关系的呈现还有一个成语“难兄难弟”,在今天,“难”读作“n3n”,意思是落难;相应地把同时落难的人称作“难兄难弟”。殊不知在古代,“难兄难弟”的意思刚好相反,“难”读作“n1n”,意思就是它的本义,不易、难以的意思。

东汉灵帝时,陈寔(Sh!)有六个儿子,个个都很贤德,也都很有名望,特别以长子陈纪(字元方)和四子陈谌(字季方)最为杰出,哥俩和老爹被当时人合称为“三君”,赞誉有加。

有一次,陈纪的儿子陈长文和陈谌的儿子陈孝先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两人都夸自己父亲的功德更高,品行更完美,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二人携手去找爷爷,请爷爷一决高下。陈寔听了二人争论的理由,不由得笑了起来,裁决道:“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意思是两人的功德都一样高,品行都一样完美,无法像兄和弟一样分出高下。

汉语词汇的变迁真是太有意思了,到了今天,“难兄难弟”不仅读音变了,而且连意思也完全改变了!

儿 @@@LINK=儿 婴儿口中新长出了牙齿 儿 婴儿口中新长出了牙齿

儿 婴儿口中新长出了牙齿

既多受祉,黄发儿齿 ——《诗经》

“儿”和“兒”古时候是两个字,如今统一简化为“儿”。《说文解字》:“儿,仁人也。古文奇字人也。象形。”据此则“儿”和“人”本为一字。本文讲的是“兒”这个字,但仍然使用简化字的“儿”,以下不再注明。

儿,甲骨文字形,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人形,看得很清楚,上面象形的是什么呢?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认为“像幼儿张口嘻笑露少量牙齿形,表示还是幼儿,牙尚未长齐”。白川静先生则说:“头部为幼儿发髻之人形。这样的发髻指代孩儿、幼儿。《礼记·内则》云:男儿出生满三个月时,做成发髻,所谓‘男角’。男角发型为‘兒’。男角发髻的编法是,将头发从中分成两股,然后在耳朵上方卷起,卷成圆圈,像动物的角一样突起。日本古代,男孩子也留类似的发型。”这种发型也称作“总角”。不过“总角”是在头顶上,而该字形上面半圆中那两笔短笔画却并不像“总角”之形。

儿,甲骨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遵循着同样的造字思维。金文字形,字形发生变化,上面的半圆形里面变成了左右对称的四个短笔画。《说文解字》:“儿,孺子也。从儿,象小儿头囟未合。”“孺子”即小孩子;“囟(xìn)”指婴儿的头顶骨尚未合缝之处,俗称“囟门”。明代学者魏校说:“顶门也。子在母胎,诸窍尚闭,唯脐纳气,囟为之通气,骨独未合。既生,则窍闭,口鼻内气,尾闾为之泄气,囟乃渐合,阴阳升降之道也。”

针此,张舜徽先生认为:“孺子以生齿毁齿辨其长幼,故造文者取象焉。头囟未合,不见于外,无由象形,固非所从得义也。”所谓“生齿”,指幼儿长出乳齿;所谓“毁齿”,指幼儿乳齿脱落,更换为恒齿。他据此认为“儿”字形里面的短笔画乃是牙齿的象形,用新长出牙齿表示幼儿。

儿,金文字形,幼儿背上鼓起的一块应该是襁褓。小篆字形,上面定型为“臼”,好似形状如臼的臼齿。

《诗经·閟宫》中有“既多受祉,黄发儿齿”的诗句。祉,福也;黄发,老人的头发白了之后会发黄,因代指老人;儿齿,郑玄解释说:“齿落更生细者也。”老人的牙齿落尽后再生出的细齿称“儿齿”,这当然是不常见的现象,但“儿齿”的称谓印证了张舜徽先生所谓“孺子以生齿毁齿辨其长幼,故造文者取象焉”的观点。

“男曰儿,女曰婴。”古人称男孩儿为“儿”,称女孩儿为“婴”。“婴”字上面的两个“贝”是古代女人的颈饰,因此用来指称女孩儿。由男孩儿称“儿”引申为雄性的牲畜也称“儿”,比如儿猫指公猫,儿马指公马。后来才不加分别,用“婴儿”泛指出生不久的幼儿。

《养正图》册之“访任棠”清代冷枚绘,张若霭书,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冷枚(约1669—1742),字吉臣,号金门画史,山东胶州人。清代宫廷画家,擅长人物、界画,尤精仕女。画风糅合中西技法,笔墨洁净,界画精工,赋色韶秀,典丽妍雅。

《养正图》又称《圣功图》,是带有启蒙教育性质的图册,明清两代均有绘制。此套册页共十开,左文右图,内容皆为历代贤臣明主的故事。

这幅画描绘了汉代庞参访任棠的故事。庞参字仲达,汉安帝时为汉阳太守。听说郡人任棠有奇节,庞参便去拜访。棠见参来,乃抱小儿当门而立,以水一盂、薤一大本献之,口中更无一言。参悟其意曰:“水者,欲吾清也。薤者,欲我警强宗也。抱儿当户者,欲我开门恤孤也。”于是叹息而还。庞参在职期间,果然抑强助弱,以惠政得民。现在看来,这像是一个猜哑谜的故事,连怀中小儿也成了谜面之一。

孙 @@@LINK=孙 结绳来记录子孙的世系 孙 结绳来记录子孙的世系

孙 结绳来记录子孙的世系

宜尔子孙,绳绳兮 ——《诗经》

“孙”的繁体字是“孫”,《说文解字》:“孙,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这是许慎对“孙”的释义,也就是“孙”的本义。那么,“子”和“系”组合在一起为什么可以表示“子之子”呢?这个字的起源非常早,而且反映了有文字之前先民的一项有趣的习俗。

孙,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子”,下面是“系”,细丝绳。甲骨文字形,左右结构。金文字形,除了更加美观之外,变化不大。小篆字形,一脉相承。

《尔雅·释训》:“子子孙孙,引无极也。”怎样“引无极”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详细阐释了先民结绳记事的传统:“文字肇兴以前,古人即以结绳纪祖孙世系之先后。”《诗经》中屡屡有结绳以纪世系的实录。《下武》:“绳其祖武。”承续祖先所行之迹。《抑》:“子孙绳绳。”子孙延绵不绝。《螽(zh4ng)斯》:“宜尔子孙,绳绳兮。”你的子孙绵绵不绝。这些诗句中的“绳”“绳绳”即是“孙”字字形中的“系”。

徐中舒先生又说:“古代祭先祖之祭坛上,必高悬若干绳结以纪其世系……父子相继为世,子之世系于父下,孙之世系于子下。”白川静先生则另有新说:“‘系’形示饰线下垂。‘孙’义示祭祀祖先时,后代司直‘尸’(充任被祭奠者接受祭祀)职,身佩祝咒用饰物。祭奠祖父时,司直‘尸’职的是孙子,因此‘孙’有了孙子之义。”

白川静先生这段话需要解释一下。据《礼记·祭统》规定:“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王父指祖父。《礼记·曾子问》又记载了曾子和孔子的一段对话。曾子问:“祭必有尸乎?”“尸”指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孔子回答:“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古人认为祭祀的目的在于和祖先的灵魂感通,用孙子来代表死去的先祖受祭,可以凝聚先祖之气,这种祭祀称作“尸祭”。祭祀祖父时,不能由儿子来担任“尸”,必须由孙子担任,可见祖父与孙子的关系要远远亲于父与子。担任主祭者的孙子,祭祀时要自称“孝孙”。

有趣的是,从“孙”的本义引申开来,脉络的细小分支也称“孙”,比如中国古代医学术语将此分支称作“孙络”。再生的植物也称“孙”,比如《周礼》中有“孙竹之管”的称谓,郑玄解释说:“孙竹,竹枝根之末生者。”此即竹的枝根末端所生的竹。稻子收割之后,留下的根再生的稻穗称“稻孙”。南宋叶寘(Zh#)所著《坦斋笔衡》中记载了著名画家米芾的一则趣事。米芾在城楼上宴饮,看到田野中一片绿色,不解地询问老农:“秋已晚矣,刈获告功,而田中复青,何也?”老农回答:“稻孙也。稻已刈,得雨复抽馀穗,故稚色如此。”再生稻乃祥瑞之兆,米芾于是欣然提笔,将此城楼命名为“稻孙楼”,这就是安徽省无为县西门城楼命名的由来。

至于排名百家姓第三大姓的孙姓,则起源极早。卫武公的儿子惠孙有个孙子叫武仲乙,“以王父字为氏”,用祖父惠孙的字作为自己的氏名,从此才诞生了孙姓。

爱 @@@LINK=爱 用手抓着心跑去奉献给所爱的人 爱 用手抓着心跑去奉献给所爱的人

爱 用手抓着心跑去奉献给所爱的人

亲至结心为爱 ——沈宏

前两年,学界关于是否恢复繁体字引发了巨大的争论,赞同恢复者提出了很多论据,其中最广为人知的论据就是这个“爱”字。繁体字中的“愛”字中间有颗心,简体字将这颗心给删除了。论者曰,没有“心”还怎么“爱”?但是为什么“爱”这个字最初造出来的时候会有一颗心,却没有人说得清楚。

爱,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但究竟是怎么会意的,却众说纷纭。下面是一颗心,这是毫无疑义的;上面的字符,有人认为像一个人张大嘴巴呵气,加上“心”表示用心地嘘寒问暖。还有人认为上面这个字符是一个人伫立转身回顾的样子,加上“心”表示心有所系而回顾徘徊。金文字形,右边多了一只手的模样。小篆字形,下面又多了一只脚。

《说文解字》:“爱,行貌。”许慎竟然将“爱”解释成行走的样子!清代学者段玉裁相信了许慎这个解释,于是声称,当作今天“爱”这个意思的还另有一个字,但是那个字后来被废弃了,“爱”于是被假借来使用。很多人用这个证据来嘲笑那些持“爱中有心”论调的人,因为如果“爱”仅仅表示行走的样子,再被假借来使用,那么“爱中有心”的论调就变成了没有根据的猜测。

我认为从字形来看,最突出的是“心”。不管是呵气还是伫立回顾,不管添加的是手还是脚,所有这些字符都围绕着“心”,“心”才是这个字的中心符号。如果“爱”如许慎所说仅指行走的样子,那么为什么非要突出其中的“心”呢?行走只需用脚,没听说过还要用“心”来行走的。况且从小篆字形来看,包裹着的那颗“心”比金文字形的更大,用手抓着这么大的一颗心走路不嫌累赘,不嫌沉重吗?因此“爱”不应该解释为“行貌”。

在所有关于“爱”字的解释中,我认为古代学者沈宏的解释最接近“爱”的本义。在对《孝经》的注解中,沈宏说:“亲至结心为爱。”亲指父母,思念父母,想到父母身边去孝敬父母,以至于这样的念头积存于心,这就叫作“爱”。各种字书对“爱”字的解释——亲也、恩也、惠也、怜也、宠也、好乐也、吝惜也、慕也,等等——都是从本义中引申出来的义项。回过头来再看“爱”字的金文和小篆字形,它的含义就非常清晰了:把自己的一颗心突显出来,用手抓着,走着跑着去奉献给深爱的人,这才是“爱”字的本义。因此我赞成“爱中有心”的论调,没有心的爱,那叫利欲熏心,把“心”都给熏丢啦!

支持这种解释的还有一个有趣的佐证:古人称对方的女儿为“令爱”。令爱最初写作令嫒,父母都爱女儿,于是给“爱”字添加了一个“女”字旁,再加上一个表示美好的“令”字,专门用来尊敬又亲昵地称呼对方的女儿。

慈 @@@LINK=慈 母亲的心像细丝一样牵系着子女 慈 母亲的心像细丝一样牵系着子女

慈 母亲的心像细丝一样牵系着子女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孟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自古以来,母亲常被称作慈母,“慈”成了母亲的专利,父亲则称为严父。严父慈母,仿佛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就此定型了。那么,究竟什么是“慈”呢?

慈,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下面是一颗心,上面是两束细丝,会意为母亲的心像细丝一样牵系着子女。小篆字形,“慈”的字形定型,变成了从心兹声的形声字。篆体字的另一种写法,比金文更形象:下面依旧是一颗心,左上是“子”,代表子女,右上是手,会意为用心爱着子女,用手抚育着子女。

《说文解字》:“慈,爱也。”西汉学者贾谊:“亲爱利子谓之慈,恻隐怜人谓之慈。”东汉学者服虔:“上爱下曰慈。”《管子》:“慈者,父母之高行也。”这些解释还都没有将“慈”的特性仅仅附加到母亲身上,直到“五常”概念的出现。

五常是五种伦常道德,据西汉学者孔安国解释:“天与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于是产生了“父严母慈”这一传统的父母定位。

不过“慈母”最早可不是指亲生母亲,《仪礼·丧服》中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定义:“慈母如母。”如果慈母是指亲生母亲,怎么还会这样说呢?儒家学者解释说:“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汝)以为子。’命子曰:‘女(汝)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这真是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定义!

原来,“慈母”的地位要低于亲母和继母,“继母如母,慈母如母”。要符合“慈母”的条件可不容易:首先父亲最少必须有两个妾,其次其中一个妾刚好没有生育男孩儿,再次另外一个妾生育有男孩儿但是必须死掉,最后父亲还要下令让无子的妾领养已死的妾的儿子。只有符合了这些条件,这个被领养的男孩儿才能称抚育自己成长的养母为“慈母”。这就是“慈母如母”的含义!说起来真是让人伤心!不过这一含义后来就不再使用,而是专指亲生母亲了,比如古人对别人称呼自己的母亲叫“家慈”,相应地对别人称呼自己的父亲就叫“家严”。

“慈”是指母亲对子女的慈爱,后来加以引申,对父母孝敬奉养也称作“慈”。东汉学者郑玄解释道:“慈,爱敬进之也。”以爱和敬来奉养父母。古人将乌鸦的一种称为“慈乌”,据李时珍记载:“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相传此鸟刚出生的时候,母鸦口中含着食物喂养小鸦六十天,小鸦长大之后,为了报答母鸦的养育之恩,也衔着食物喂养母鸦六十天,叫作“反哺”,因此乌鸦被称为“慈乌”,以表彰这种鸟的慈孝。因为这个缘故,有时候也以“慈乌”来指代母亲。

《孟母断机教子图》清代康涛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康涛,清代画家,生卒年不详,钱塘(今杭州)人。善山水、花鸟,尤精仕女。

此作绘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取材于孟母断机教子的故事。孟母侧身立于织机旁,左手指机,右手执刀,回首训子。稚气未脱的孟轲立于母亲面前,神情专注,恭敬驯顺。画中人物古朴清秀,线条纯熟,表情细腻。全画设色淡雅,唯母子二人头巾上的青色与孟轲鞋上的朱砂色鲜明醒目。

孟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慈母,她既严且慈,既养且教。三迁择邻,断机教子,放到现在依然睿智而果断。孟子能成为一代圣贤,与孟母的教育不可分割。

亲 @@@LINK=亲 子女来看望砍柴的父母 亲 子女来看望砍柴的父母

亲 子女来看望砍柴的父母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 ——杜甫

古代亲戚关系中有“六亲”一词,“六亲”到底指哪六种亲戚关系,则说法不一,一说为父、子、兄、弟、夫、妇,一说为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还有别的种种说法,非常烦琐,不再赘述。不过,从“六亲不认”这一成语来看,那么“六亲”的概念应该越宽泛越能显示出此人或铁面无私或人情冷漠之达于极端。

亲,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外面是屋子的形状,屋子里面的两个组成字符会意为什么,则众说纷纭。右边是一个人,看得很清楚,众说纷纭的就是左边这个字符。从形状上来看,下面是“木”,上面是“辛”,“辛”是古代施肉刑的一种刀具,这种肉刑叫“黥”,用刑刀在犯人脸上刻字,再用墨涂,墨迹就会深陷进肉里,作为犯人的标识。徐中舒先生则认为“辛”表声,下面的“木”和右边的“斤”会意为以斤(斧子)伐木。

白川静先生的看法最为独特,他认为“辛”是带把手的大针,向“木”投出大针,投中的“木”就选来制作成祖先的牌位,右边的这个人躬身向牌位祭拜,这就叫“亲”。白川静先生的看法很有道理,因为在中国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和战争同等重要。而且“亲”的字形上面还有一间屋子,在屋子里向祖先的牌位祭拜,也很符合这个字形的样子。牌位首先是父母的牌位,因此“亲”会意为父亲、母亲之意。

亲,金文字形,上面的屋子去掉了,右边的人突出了大眼睛,左边依旧不变。根据这个字形以及后面的小篆字形,我倒倾向于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猜测“亲”的本义。“辛”是一把刑刀,固然不错,但是否也可以作为人们的日常器具使用呢?父母拿着这把刀在砍伐薪木,可以想见非常劳累,儿子还小,从家里赶来探望,躬下身趋近于父母,表示安慰之意,大约也能够说得通。我们来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亲,至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道:“到其地曰至,情意恳到曰至。父母者,情之最至者也,故谓之亲。”这种解释更接近于我的解释,即儿子前来恳挚地安慰劳累的父母。不过也有人解释为前往狱中探视受刑的亲人。

亲,金文字形,上面又出现了屋子的形状,同于甲骨文字形。按照我的解释,这个字形可以会意为父母从外面劳作归家,儿子趋近问安。小篆字形,左边“辛”和“木”的组合更加清楚。楷书繁体字形E,左边发生了变异。“亲”则是俗体字,省掉了右边的“见”,这个俗体字饱受诟病,网络上也曾用“亲不见”来加以嘲讽。

“亲”很早的时候就有平、去两种读音,去声读作“qìng”,联姻的双方父母互称“亲家”。这一称谓从东汉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贵为皇帝,唐玄宗也使用过这一称呼。名相萧嵩的儿子萧衡娶了新昌公主为妻,萧嵩的妻子贺氏入宫拜见皇帝,唐玄宗金口玉言称贺氏为“亲家”,又称她“亲家母”,足见跟萧家关系之亲密,对萧家之宠幸。因此唐代诗人卢纶在诗中艳羡地写道:“人主人臣是亲家,千秋万岁保荣华。”

世 @@@LINK=世 分杈的树枝上长出了三支新芽 世 分杈的树枝上长出了三支新芽

世 分杈的树枝上长出了三支新芽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孟子》

今天我们使用的“世代”“世世代代”等说法,早已属于泛泛之言,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定,不过在古代,可完全不一样,有着精准的时间限定。

世,金文字形,三条竖线上面分别有三个点瘤状。这个字形到底想表达什么样的意思呢?清代学者吴大澂给出了极富启发性的解说:“葉、世二字,古本一字。”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进一步发挥道:“当为葉之初文,像茎及葉之形。草木之葉重累百叠,故引申为世代之世。”也就是说,这个字形中的三条竖线表示草木的茎,三个点瘤状表示茎上长出的叶子。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总结道:“象形,分杈的树枝长出新芽之态。草长出新芽为‘生’。木长出新枝三枝为‘枼’,树枝上长出之物为‘葉(叶)’。植物长出新芽,由此衍生出了一生、生涯、寿命、世界、世间之义。”今天仍然还在使用中叶、末叶这样的历史时期的分段法,也可证明世、枼、葉同出一字。

世,金文字形B,三枝上的新芽更是栩栩如生。小篆字形C,点瘤状讹变为三短横,《说文解字》就是根据这个字形作出的释义:“世,三十年为一世。从卅而曳长之。”显然不符合“世”的金文字形。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则认为:“像草木叶叶既凋复吐之状,当为岁之初文。荒古淳朴,初民但以此为改岁之候……《礼记·曲礼下》:‘去国三世。’《释文》引卢王注:‘世,岁也。万物以岁为世。’此古义之仅存者。草木多以一岁为荣枯,故世有岁义。”

不过,《诗经·大雅·文王》中有“文王孙子,本支百世”的诗句,将周文王比作树干的“本”,将子孙比作枝叶的“支”,正符合“世”的金文字形,因此还是“葉、世二字,古本一字”的释义更为妥当。许慎把小篆字形混淆于代表三十之数的“卅(sà)”,从而才有了“三十年为一世”的说法,但其实父(本)、子(支)相继为“世”才更符合本义。

《礼记·曲礼上》载:男子“三十曰壮,有室”。《礼记·内则》篇中同样有男子“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的记载。也就是说,儒家理想中的男子的结婚年龄是三十岁,三十岁结婚生子,就有了下一代,因此,“世”的本义指父子相继,也就是“一代”,引申而指三十年。

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详细辨析了“世”和“代”的区别及其演变轨迹:“上古汉语‘世’、‘代’不同义。父子相传为一世,朝代相替为一代。‘三世’指祖孙三世,‘三代’指夏商周三代。唐人避唐太宗讳,遇‘世’字多改用‘代’字,甚至世宗亦改称代宗。从此以后,‘代’字变为‘世’的同义词。”

孟子在《离娄下》篇中的名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五世”即指五代,形容祖先的遗风和影响五代之后就消失了,跟今天常说的“富不过三代”是一个意思,但是周期却大大缩短了。

生死篇

生死篇

名 天黑时自己报出姓名 字 在家里生孩子 殷 在屋里给孕妇接生 寿 老人在田间主持四时之祭 丧 众人在桑树下哭丧 鬼 顶着又大又怪异的脑袋的人 葬 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 死 活人对着朽骨俯身拜祭 弃 逆产的胎儿放到草筐里去扔掉 夭 人行走时两臂摆动 尸 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见 人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 名 @@@LINK=名 天黑时自己报出姓名 名 天黑时自己报出姓名

名 天黑时自己报出姓名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 ——《诗经》

名,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张舜徽先生说:“许君云自命者,谓自呼其名也。古者严男女之防,《礼记·内则》所云:‘夜行以烛,无烛则止。’盖所以闲内外者为至密,故禁冥行。冥行则必自呼其名,使人知之,所以厚别远嫌也。此篆说解,足补古代礼制之遗,最为可据。”

人出生三个月,父母就要取个名字,以分别于他人。这个“名”必须自称,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必须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比如诸葛亮字孔明,别人称呼他时,必须称“孔明”,他自称时,必须称“亮”,绝对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由此也可见“指名道姓”即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

名,甲骨文字形,方向相反,但还是从口从夕。金文字形,变成了上下结构。小篆字形,紧承金文字形而来。可以看出,从古至今,“名”这个字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有个成语叫“不名一钱”或“不名一文”,形容极其贫穷,连一枚钱、一文钱都没有。这个成语中的“名”是什么意思呢?

这个成语出自《史记·佞幸列传》中邓通的故事,知道了这个故事,就会明白“不名一钱”是一个多么刻薄的词。

邓通是掌管船舶行驶的小吏,因为行船时必须戴黄帽而称之为“黄头郎”。汉文帝有一次梦见自己上天,背后有黄头郎推了一把,回头一看,只见这位黄头郎衣服的横腰部分,衣带在背后打了结。醒来后到处寻找,发现邓通的衣服跟梦中所见一模一样,邓通就这样得了宠,“于是文帝赏赐通巨万以十数,官至上大夫”。有趣的是,相士为邓通相面,却声称邓通“当贫饿死”,汉文帝很生气,说:“能富通者在我也,何谓贫乎?”于是干脆赐给邓通一座铜山,允许他自己铸钱,号为“邓氏钱”,通行天下。铸钱必须官铸,邓通竟然可以私铸,其富可想而知。

汉景帝即位后,不仅免了邓通的官,而且将他的家产尽数没收,邓通的结局是“竟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中解释说:“始天下名‘邓氏钱’,今皆没入,卒竟无一钱之名也。”原来,邓通私铸的钱取名“邓氏钱”,此时被全部没收后,再也没有一枚钱可以名为“邓氏钱”了!

这就是“不名一钱”的来历。王充在《论衡·骨相》篇中简洁地总结道:“文帝崩,景帝立,通有盗铸钱之罪,景帝考验,通亡,寄死人家,不名一钱。”由不能再取名“邓氏钱”而引申为私人占有,“不名一钱”或“不名一文”因此意为私人不占有一枚钱或一文钱。

“名”还有一个最为奇特的义项。《诗经·猗嗟》是一首赞美少年射手的诗篇,其中吟咏这位少年射手“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尔雅·释训》如此解释这个“名”:“猗嗟名兮,目上为名。”“目上”即眉睫之间。《毛传》则说:“目上为名,目下为清。”清代学者陈奂说:“名与清,皆美目也。”至今仍有“名目”一词。

《却坐图》宋代佚名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这幅画描绘的是汉文帝时袁盎谏止宠妃慎夫人与帝、后并坐的故事。文帝游上林苑,慎夫人僭坐帝旁,袁盎面谏,谓帝既有后,不当容其妃同坐于侧,否则尊卑失序,终会祸及慎夫人。帝纳其议,慎夫人亦赐金袁盎。慎夫人僭坐,实际是名不正,行亦不当,皇帝可以默许,但一旦以名实责之,立刻理亏。

图中右侧,汉文帝居中坐在宝座上,表情严肃,右手按膝,左手扶椅,似在沉吟倾听。文帝左首圆墩上坐着慎夫人,低头沉默,微露不悦。四位宫女在后面侍立静听。袁盎弓背弯腰,两手举笏,作面奏君王状,神情坚定坦然。左上一皇宫卫士,手执金瓜,威风凛凛,似只等皇帝一声令下。幅上无名款,人物线条流利简洁,树石刻划精谨,为南宋院体画佳作。

字 @@@LINK=字 在家里生孩子 字 在家里生孩子

字 在家里生孩子

女子许嫁,笄而字 ——《礼记》

女子成年后还未出嫁,人们常常雅称为“待字闺中”。待是等待,闺中指女子居住的内室,这都好理解,但是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可以比作未嫁呢?

字,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小孩子,会意为在家里生孩子。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小篆字形,紧承金文字形而来。这个“字”的字形,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字,乳也。”《广雅》:“字,生也。”这就是“字”的本义。《易经》第三卦叫屯卦,其中六二的爻辞有“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之辞,意思是卜得女子不能怀孕,十年之后才能孕育。“字”又由此引申为抚养。

白川静先生则独持己见,他认为上面的屋顶“形示祭祀祖先的庙宇之房顶,新生儿出生后,达到了一定的天数,确信有望养育成人后,要前往祖庙举行仪式,报告出生之事,此仪式谓‘字’”。这种观点未免将“字”的字形过于复杂化了。

有趣的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字”,在古代却有着严格的区别。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写道:“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文”即“错画也”,像花纹、纹理交错纵横之形,象形字就是对自然万物的摹画,此之谓“物象之本”;象形字不够用了,慢慢发展出形声字,就像女人生孩子,生得越来越多,这就叫“孳(z~)乳”,因而称之为“字”。这个名称也是由“字”的本义引申而来。

《礼记·曲礼上》载:“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指古代男女的成年礼。

男子到了二十岁的时候要举行成年礼,这个成年礼称作“冠礼”,束起头发,戴上帽子,表示成人了。这时还要再取一个“字”,此“字”由冠礼的正宾所取。《仪礼·士冠礼》解释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意思是尊重父母为他取的“名”。不过,“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在君父面前称“名”,他人则必须称“字”。这个“字”又称作“表字”,意思是用这个“字”来表其德行,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这就是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

女子的成年礼比男子要早好几岁,十五岁的时候就要举行成年礼,称作“笄礼”,“笄(j~)”是簪子,盘发结笄,表示成人了。这时也要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女子就可以出嫁了。但是在笄礼之后、出嫁之前的这一段时间,这位成年女子的状态就称作“待字”或者“待字闺中”。女子尚未婚配,就好像在等待那个成人时方才可以取的“字”一样,故称“待字”,这当然是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的,“字”的引申义就是“女子许嫁”的“许嫁”二字。

殷 @@@LINK=殷 在屋里给孕妇接生 殷 在屋里给孕妇接生

殷 在屋里给孕妇接生

士与女,殷其盈矣 ——《诗经》

《史记索隐》:“契始封商,其后裔盘庚迁殷,殷在邺南,遂为天下号。”唐代学者司马贞所作的这则索隐,仅仅指出“殷”乃地名,而并没有说清楚盘庚迁都后为何以“殷”为国号。我们来看看“殷”这个字的演变过程,并结合前人后人的研究成果,尝试着破解这个谜题。

殷,甲骨文字形,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说这个字“旧不识”,他释义为:“像人内腑有疾病,用按摩器以治之。”并引用古籍中诸多按摩之法的记载,得出结论:“依据契文,商人患病多乞佑于鬼神而不用医药。但本诸前文所述,可见商人患病除乞佑于鬼神外也用按摩疗法。”但细看字形,这根按摩器的把柄未免太长。

我们再来看甲骨文字形,这个字形出自故宫博物院所藏晚商二祀邲其卣,卣(yǒu)是青铜所制的盛酒器。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但所会何意,学者们却有不同的意见。字形的上部是刺棘覆盖的房屋之形,中间是一个大肚子的人,右下角是一只手,这只手持着一个器具。这个器具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有学者认为这是一根针,比如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中说:“会一手持针给一个身患严重腹疾的大肚子人进行治疗之意。”但是细看这个器具的形状,与针相去甚远。

对这个器具的辨形分析,我认同有家学渊源、在学界却籍籍无名的民间学者华强先生的看法。在三秦出版社二〇一一年六月出版的《甲骨文比较研究》一书中,华强认为这个器具是一柄刀口呈弧形的刀,持刀的医生正在给孕妇做剖宫产手术,孕妇的肚子上已经横切了第一刀,医生正在进行竖直的第二刀,形成T形切口后就可以将婴儿取出。孕妇头上的一横是一根横杠,供孕妇手术过程中双手紧抓之用。

殷,金文字形,这把用来剖腹的刀虽然加以简化,但粗粗的样子仍然不像针。孕妇大肚子里的一横变成了一点,代表身孕,这就更像接生而非剖宫产了。金文字形,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接生。小篆字形,左边的孕妇身体发生了讹变,看不出来怀孕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作乐之盛称殷。”这是引申义,“殷”的本义是在产房里给孕妇做剖宫产手术或者给孕妇接生。由此本义而引申为新生,正如华强所说:“盘庚自称殷商,有新生的含义,说明盘庚迁殷目的是创造一个新生的王朝。”这就是盘庚迁都后国号称“殷”的由来:所谓“殷商”,即为“新商”,新生的、中兴的商朝。

新生之后当然会发展壮大,因此“殷”又引申出盛大、众多之意,《诗经·溱洧》中有“士与女,殷其盛矣”的咏叹,意思是在郑国的溱(zh8n)水和洧(w0i)水之上,挤满了众多的青年男女。古时还有“殷祭”的祭礼,指三年一次的祖庙之祭和五年一次的合祭诸祖神主之祭,这当然都是盛大的祭礼,故称“殷祭”,即“大祭”。

至于“殷”当作姓,《史记·殷本纪》记载得很清楚:“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凡是这些姓,都表明他们是殷商始祖契的后裔。

寿 @@@LINK=寿 老人在田间主持四时之祭 寿 老人在田间主持四时之祭

寿 老人在田间主持四时之祭

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诗经》

“五福临门”是中国民间的一句吉庆用语,过春节相互拜年时经常使用,春联上更是出现得非常频繁。“五福”到底是哪五种福气呢?

“五福”出自《尚书·洪范》:“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康宁”是指身体安康,没有疾病;“攸好德”是修习美好的德行;“考终命”的“考”是老的意思,“考终命”即尽享天年,寿终正寝。东汉学者桓谭在所著《新论》中进一步解释道:“五福:寿,富,贵,安乐,子孙众多。”这“五福”浓缩了中国人的终极理想,现代人仍然兢兢业业地遵循,只不过“子孙众多”的冲动弱化了下来。

“五福”中有两福(寿、考终命)都跟寿命有关,而且头一福就是“寿”,这也是远古人类的原始意识。古人把人的寿命分成上寿、中寿、下寿三种,有关三种寿命的年龄,说法不一,《庄子·盗跖》说:“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唐代学者孔颖达说:“上寿百年以上,中寿九十以上,下寿八十以上。”高寿既是古人的追求,也是最大的福气,所以按照古代的礼节,活到八十岁以上寿终正寝的,送礼不用白布,而是用红色的挽联和红色的帐子,这称为喜丧,是说丧事当作喜事办。

“寿”字字形的演变非常有意思。寿,金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但到底是怎么会意的却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下面的曲线“为耕耙过的田地的纹路,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两个“口”是表声符号。也有学者认为,下面的曲线表示延续,两个“口”则为肉形,代表身体,会意为生命延续,活得长久。还有学者认为寿字字形的上面是“老”字的上半部分,像一位头发长长的老人,下面的曲线表示田垄或耕田的痕迹,左右两个半圆形表示耕田的犁具。这样来看,“寿”字显然是农业社会的反映,意思是说老年人不能光坐着不动,要经常参加劳动,在田地里耕作才会长寿。

我认为以上诸说都不妥。“寿”字下面的曲线代表田畴,两个“口”应该是祭祀所用的器具的形状。古时乡间有四时之祭,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祈祷丰收。字形上面添加了一个“老”,表示德高望重的老人主持祭祀仪式。整个字形会意为祈祷老人长寿。

寿,金文字形,最下面添加了一个酒具,用酒为老年人祝寿。金文字形,在酒具的旁边又添加了一只手,意思是手捧酒具为老年人祝寿。小篆字形,与金文相似但更加规范化。楷书繁体字形,失去了最初的形象,只有手(寸)的样子还在,外形上完全看不出为什么这样造字了。简化后的字体则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寿,久也。”《诗经·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同南山一样长寿,不亏损不崩塌。古人甚至幻想出一种生长年岁长久的仙木,唤作寿木:“寿木,昆仑山上木也。华,实也。食其实者不死,故曰寿木。”“有寿木之林,一树千寻。日月为之隐蔽。若经憩此木下,皆不死不病。”出于对活得长久的美好愿望,古人还把棺材叫作寿木。从汉代开始,年满七十岁的老者可以得到朝廷赐拐杖的荣誉,这种拐杖叫鸠杖,是用玉制成的,可见古人对长寿者的尊崇。赏赐鸠杖的习俗一直延续到明清,乾隆皇帝有一次开“千叟宴”,参加宴会的老者达三千九百多人,每人都被赏赐了一根鸠杖,令人叹为观止。

《旧传李公麟郭子仪遇七夕神女》明清佚名绘,纸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这是一套人物册页中的一开,款识为伪托,描绘了唐代大将郭子仪戍边时遇到七夕神女的传说,也是“富贵寿考”这一典故的来源。

据《古今图书集成》引《感遇集》记载:“郭子仪至银州,夜见左右皆赤光。仰视空中,骈车绣幄,中有一美女,自天而下。子仪拜祝:‘今七月七夕,必是织女降临,愿赐长寿富贵。’女笑谓曰:‘大富贵,亦寿考。’言讫,冉冉升天。子仪后立功,贵盛,年九十馀薨。”

郭子仪一生平定安史之乱等诸多乱事,历事玄、肃、代、德四帝,封汾阳郡王,世称郭令公。史家赞他“权倾天下而朝不忌,功盖一代而主不疑,侈穷人欲而君子不之罪。富贵寿考,繁衍安泰,哀荣终始,人道之盛,此无缺焉。”享年八十五岁,并非《感遇集》中所写的“九十馀”,不过在古代也完全称得上长寿了。

丧 @@@LINK=丧 众人在桑树下哭丧 丧 众人在桑树下哭丧

丧 众人在桑树下哭丧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 ——《礼记》

丧,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既奇特又有趣的会意字!上、中的三个“口”表示哭的意思,中间是一棵桑树。左民安先生说这棵桑树是声符,表音。按照这种说法,“丧”就是一个形声字。但是别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解释说:“会众口喧哭于桑枝之下意。古代丧事用桑枝作标志,如今丧事所用的纸幡即是古代桑枝的遗制。俗有‘宅后不种柳,宅前不栽桑’之语,就是因为桑与丧音同。”这种解释更具说服力。

丧,金文字形,上面是四张口,中间的桑枝严重变形,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一个“亡”字。金文字形,右边添加了一个人,人下面是一只脚,表示奔跑,跑得很快去参加丧事。小篆字形,上部讹变为“哭”,下部讹变为“亡”。楷书繁体字形,由小篆演变而来。简化后的字体失去了用来哭泣的“口”。

《说文解字》:“丧,亡也。”“丧”的本义就是死亡,引申为丧失。晋国公子重耳在外逃亡十九年,自称“身丧”,意思就是失去了在国内的地位。鲁昭公也曾自称“丧人”,因为他失去了鲁国国君的地位,逃亡到了齐国。当作“死亡”的意思时都读作一声sāng,当作丧失、逃亡的意思时都读作四声sàng。《礼记·檀弓》中的一句话同时包含了这个字的两种读音,是最好的参照。“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子夏是孔子的学生,儿子死了,他为此哭泣,哭得丧失了眼睛的明亮,意思就是哭瞎了眼睛。后来就用“丧明”指代眼睛失明。在这句话中,前一个“丧”字读作sāng,死亡的意思;后一个“丧”字读作sàng,丧失的意思。

古人对丧礼很重视,《中庸》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为父母办丧事的时候就如同他们还活着一样。还按照严格的亲疏远近,制定了五种丧服制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此之谓“五服”。

首先最重的是斩衰。衰同缞,读作cuī,是指用粗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不能锁边,要用刀子随手裁取几块粗麻布,胡乱拼凑缝合在一起,所以称为“斩衰”。这种丧服一穿就要穿三年,用于直系亲属和最亲近的人之间,比如儿子为父亲服丧,妻子为丈夫服丧。丧服之所以是胡乱拼凑的,意思是指最亲的人死了,我是多么悲伤啊,连衣服都没有心情制作了,就让我胡乱披着几块麻布为您服丧吧。

其次是齐衰。“齐衰”是用生麻布做成的丧服,能锁边,把边缝齐,所以叫“齐衰”。这种丧服穿的时间长短不一,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一年、五个月、三个月,等等。比如为继母服丧是三年;孙子为祖父母服丧、丈夫为妻子服丧是一年;为曾祖父母服丧是五个月;为高祖父母服丧是三个月。

再次是大功。“大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齐衰”稍细,比“小功”稍粗。“功”同“工”,意思是做工很粗,故称“大功”。这种丧服要穿九个月,比如为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等服丧,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母、姊妹、侄女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再次是小功。“小功”也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比“大功”稍细,故称“小功”。这种丧服要穿五个月。比如为本宗的曾祖父母、堂姑母、已出嫁的堂姊妹等服丧,为母系一支中的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最轻的叫缌麻。缌读作sī,是指用细麻布做成的丧服,这种丧服只需穿三个月即可脱掉。比如为本宗的高祖父母、族兄弟、还没有出嫁的族姊妹等服丧,或者为外孙、外甥、岳父母等服丧,都要穿这种丧服。

鬼 @@@LINK=鬼 顶着又大又怪异的脑袋的人 鬼 顶着又大又怪异的脑袋的人

鬼 顶着又大又怪异的脑袋的人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论语》

鬼不仅是中国文化中深入人心又令人恐惧的形象,同样也是世界各民族文化中的共有形象。

鬼,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一个朝左边跪着的人,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怪异的脑袋。金文字形,大大的怪异的脑袋照旧,不过跪着的人已经站了起来。小篆字形,在站着的人的右边加了一个“厶”,厶就是私,“鬼阴气贼害,故从厶”,意思是鬼的阴私特别重。由“鬼”这个字的演变可以看出: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等人能够站起身了,就开始给鬼添加更多的骇人成分,这种骇人成分就是鬼的所谓阴私,“鬼”的形象从此定型。

古时关于鬼的说法虽然千奇百怪,但最早却跟“归”这个同音字有关。《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尸子》:“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列子·天瑞》:“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先秦政治家子产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厉是恶鬼,子产的意思是说,如果鬼有所归就不会变成恶鬼。北宋学者邢昺也说:“鬼者,归也。言人生于无,还归于无,故曰鬼也。”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思想,正如孔子的学生季路向老师请教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季路又问生死之事,孔子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生才是最重要的,死不过是“归”,是回家,是返回到人的来处,所以才会产生“视死如归”这个成语,把死亡看得像回家一样正常。

由此可见,在古人的心目中,鬼并没有今天鬼故事、鬼电影中那么恐怖,既然是人之所归,那就不过是换了一个空间,换了一个时间维度的“人”而已。鬼有时候非但不令人恐怖,甚至还很可爱,有时还会被人捉弄。干宝《搜神记》中讲过一个著名的鬼故事。宋定伯有次夜行遇到了一个鬼,鬼说:“我是鬼。”宋定伯说:“我也是鬼。”两“鬼”同行,为了加快速度,鬼建议互相担着对方行走。鬼先担宋定伯,疑惑宋定伯为何如此之重,宋定伯称自己乃是新鬼。换宋定伯担鬼,非常之轻。宋定伯趁机套问鬼怕什么,鬼回答道:“怕唾。”到了集市上,宋定伯将鬼担在肩上,趁人多就要捉拿鬼,鬼大呼,落地后化为一只羊,宋定伯怕鬼再变化,急忙一口唾沫唾过去,将鬼定格为羊,卖了很多钱。

在这个著名的鬼故事中,这位老老实实的鬼哪里具备害人的心机和本事呢?反而是人的奸诈程度远远超过了鬼,因此干宝其实是借助这个鬼故事对人进行了辛辣的嘲讽。人乎?鬼乎?无非都是现实主义的鬼话而已。至于钟馗捉鬼的故事,倒是钟馗的形象比鬼还要恐怖得多,不过也早已化作了喜庆的民俗,供人自娱自乐了。

《月百姿·吉野山夜半月 伊贺局》月冈芳年绘,1886年

《月百姿》系列是一部以月亮为主题的大型锦绘(彩色木版画100 幅)合集,取材自日本和中国的轶事、历史和神话,描绘了月亮的千态百姿。该系列优美抒情,乃月冈芳年的晚年代表作。

这幅画中,长发垂地、白衣红裳的背影女子伊贺局,是日本南北朝时代宫中的女官,侍奉后醍醐天皇之妃新待贤门院。一个明亮的夏夜,伊贺局在庭院中纳凉,忽然松梢月黑,一个背生双翼的天狗模样的鬼怪出现在她面前。伊贺局面无惧色,沉着搭话,得知此怪乃藤原基任的亡灵,因不满被女院殿下遗忘而化为厉鬼,于是约定为其祈祷冥福,遂遣退之。鬼怪展翼飞去之时,伊贺局问道:“阁下所归何处?”鬼怪朗声回答:“无坟无冢,原野浮萍。”声随影没,月色复明。虽是鬼故事,却凄美动人,馀韵不尽。

葬 @@@LINK=葬 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 葬 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

葬 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 ——《周易》

“葬”字的字形演变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葬仪的变迁。

葬,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一个人躺在地下的空间里,上面的两束草表示用草掩埋。甲骨文字形,左边像是一块死者身下垫的板子,右边据许慎解释是残骨的形状,整个字形会意为埋葬。马如森先生解释道:“像一朽骨于床上,意为死人。”金文字形,这个字形出自河北平山中山王陵的战国时期中山王墓宫堂图,与甲骨文字形相比略有变化。小篆字形,脱离了甲骨文和金文的造字思维。

《说文解字》:“葬,藏也。从死在草中,一其中,所以荐之。”许慎解释小篆字形,上下都是草,中间是“死”字,“死”字的下面是一块垫板,荐是草席,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藏在草丛里。三国时出土的《三体石经》上还有一种变形,字形非常美丽,因此收录于此。

《周易·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由此可见,上古时候的葬礼是多么简单:用柴草厚厚地包裹起尸体,葬到原野之中,既不封土为坟,上面也不植树,服丧也没有规定的期限。《孟子》曾经叙述过上古的葬仪:“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意思是上古曾经有个不安葬父母的人,他的父母死后,就抬走尸体扔进山沟。几天后他经过那个地方,看到狐狸在吃,苍蝇蚊子在叮。孟子是用后世的儒家观念来批评这个人,但也可从中看出上古时期的葬礼之简单。

《礼记》中记载了一则孔子的故事。孔子在“防”这个地方为父母修建了一座合葬墓,修完后说:“我听说古时候墓而不坟,我孔丘乃是东西南北四处漂流之人,不能不作一个标记。”于是修了一个高四尺的坟头。修完后孔子先回了家,跟他一块儿修墓的弟子们回来晚了,孔子问道:“你们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啊?”弟子们回答说:“您走了之后下大雨,墓被雨淋坏了,我们重新将它修好,因此花费了一些时间。”孔子听了这番话,半天没有回应,弟子们说了三遍,孔子才流着眼泪说:“我听说古时候不修墓。”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得知,在春秋时期之前,第一“墓而不坟”,只有墓而不立坟头;第二“古不修墓”,墓坏了也不会再修好。这已经是“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之后的简葬制度了。“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这种简葬方式后来改成了棺葬,但是仍然只有“墓”而没有“坟”,而且墓坏了也不会去修,任其自然。上古时期没有那么多繁杂的礼节,人们对待死亡的态度很超然,不需要后来的一整套埋葬制度。

不过,孔子感慨的是上古时期的葬仪,事实上周代时已经出现了“坟墓”。周代有大司徒的官职,其职责之一要遵从六种风俗以安定百姓,这六种风俗分别是:“一曰美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可见这时的民间风俗中已经有了“坟墓”制度。

今天的坟墓越来越趋于豪华,跟古人的教诲早已经背道而驰了。

死 @@@LINK=死 活人对着朽骨俯身拜祭 死 活人对着朽骨俯身拜祭

死 活人对着朽骨俯身拜祭

君子曰终,小人曰死 ——《礼记》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不过既然死亡是人生的终点,那么先民们也一定会非常重视人的死亡,这种重视就体现在“死”的造字思维当中。

死,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个俯身的人,左边是一具肉已朽尽的残骨,罗振玉说像生人拜于朽骨之旁,死之谊昭然,因此会意为死亡。这个观点也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可。甲骨文字形,右边的人俯身拜祭的样子栩栩如生。甲骨文字形,这个人半跪在地上,头甚至都俯到了朽骨之上,悲哀之状可掬。金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右边的人还能够清晰地看出来俯身的样子。小篆字形,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字形误将俯身之人写成“匕”,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匕”乃倒人之形,倒着的人即表示人死了。

《说文解字》:“死,澌也,人所离也。”《释名·释丧制》也说:“人死气绝曰死。死,澌也,就消澌也。”“澌”是水流尽之意,用来比喻人走到了尽头,离世而去。不过奇怪的是,人新死之后,尸体并没有腐烂,为什么先民造“死”字的时候,却偏偏要对着一具残骨拜祭呢?

白川静先生则解释说:“古时,人死后先暂时放置在草丛里,待其风化为残骸后,拾取骨殖埋葬,谓‘葬’。此种方式称为‘复葬’。对拾集的骨殖躬身礼拜悼念之形为‘死’,由此有了死亡、致死之义。”这段话极富启发性。

许慎如此解释“葬”字:“葬,藏也。从死在草中,一其中,所以荐之。”“葬”的小篆字形上下都是草,中间是“死”字,“死”字的下面是一块垫板,荐是草席,整个字形会意为人死后用草席覆盖起来,藏在草丛里。《周易·系辞》中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这是上古时期的薄葬习俗。

不过,要将死去的人放置在草丛里待其风化,花费的时间未免过长,而白川静先生所说的“复葬”也并不符合古时的丧葬习俗。所谓“复葬”,是指一次土葬后,若干年后再将肉已朽尽的残骨捡出,放在棺木或陶器中另行安葬。考古发掘证明这一习俗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出现,又称“捡骨葬”或“拾骨葬”,今天一些少数民族比如壮族、苗族中还有这样的习俗。

《礼记·曲礼下》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檀弓上》也说:“君子曰终,小人曰死。”也就是说,平民百姓之死才能称“死”,这恰恰呼应了“捡骨葬”的习俗,平民百姓的子孙发迹后重新安葬父母的遗骨,捡出遗骨后,向遗骨俯身拜祭,正是“死”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的形象写照,因此“死”的本义就是白川静先生所说的“对拾集的骨殖躬身礼拜悼念之形为‘死’”。

《旧传刘松年摔琴谢知音图》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这幅明代人物画仿仇英风格,弗利尔美术馆题为《山中访友》(Visitor to a Mountain Retreat),描绘的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

俞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

画中情景,是汉水江边分别一年后,俞伯牙再访钟子期于山中,得知好友身故消息,悲恸之下,举琴欲摔的一幕。上有高山苍苍,下有流水汤汤,山高水长,气象苍郁,衬托得人物雅洁,意境高远。

弃 @@@LINK=弃 逆产的胎儿放到草筐里去扔掉 弃 逆产的胎儿放到草筐里去扔掉

弃 逆产的胎儿放到草筐里去扔掉

频北上,怀刺几西游 ——王绩

西汉时,济南人终军十八岁就被举荐为博士弟子,前往长安,途经函谷关时,关吏给他一半(xū)是帛制的通行证,入关时取得一半,出关时要拿出来跟关吏手中的另一半合为一体。十八岁的终军问清楚用途,慨然道:“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而去,后来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王绩有诗:“弃频北上,怀刺几西游。”就是用的这个典故,年少立大志之典。

弃,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婴儿“子”,头朝上,“子”两旁的三点表示羊水,中间是一只草筐,下面是两只手。整个字形会意为:头上脚下逆产而生的胎儿,要放到草筐里,用手端着去扔掉。在古人看来,逆产儿不吉利,因此要扔掉。白川静先生则如此解释:“古时,有将第一胎遗弃或将其弃于水中看其是否能够浮出水面以决定养育与否的习俗。”甲骨文字形,字形更复杂,右边好像是编结物,也许是埋葬婴儿的草席。金文字形,婴儿变成了头朝下,代表死婴,两只手的样子仍然很明显,但是草筐的形状变得异常复杂。小篆字形,“子”和两只手的形状还看得出来,但是草筐的样子不大看得出来了。楷书繁体字形,直接由小篆演变而来,不过下面的两只手讹变成了“木”。

《说文解字》:“弃,捐也。”“捐”也是舍弃、抛弃的意思。周代始祖后稷的名字就叫“弃”,他的母亲在野外因为踩踏了巨人的足迹而怀孕,生下来后以为不祥,就把他扔在陋巷,但是却没有受到伤害,母亲又把他捡了回来,因此名之为“弃”。这是“弃”字最形象化的解释。至于段玉裁解释说“不孝子,人所弃也”,就未免泛道德化了。

古代刑罚制度有“弃市”的传统,《礼记·王制》规定:“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受刑罚的人要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唾弃他。“弃市”之后的刑人,“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途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这段话的意思是:既然已经“弃”之了,那么官家不能收容,大夫不能育养,士在途中遇到不能跟他交谈。放逐四方,任其所往。虽然不再让他服役交税,但也不欲让他好好活着,放之化外,任其自生自灭而已。后来“弃市”一词就引申而专指死刑。

颜之推在著名的《颜氏家训》中劝诫儿女;“谢幼舆赃贿黜削,违弃其余鱼之旨也。”谢鲲字幼舆,西晋名士,因贪污而丢官,颜之推指责他违背了“弃其余鱼”的宗旨。战国时期,惠施担任魏国国相之后,从车百乘,还是不满足,他的朋友庄子看到这种气派,本来在河边捉了很多鱼,这时就把剩余的鱼都放掉了,以此来讽刺惠施的奢侈。“弃其余鱼”因此变为一个典故,形容节欲知足。

夭 @@@LINK=夭 人行走时两臂摆动 夭 人行走时两臂摆动

夭 人行走时两臂摆动

厥草惟夭,厥木惟乔 ——《尚书》

“夭”这个字今天使用得很少,最常用的义项就是夭折,短命早死或者事情半途而废。这是一个字形非常简单的汉字,但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汉字。

夭,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人行走时两臂摆动之形”,这也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但是,仔细观察甲骨文字形,这个人舒展的动作更像舞蹈。金文字形,大同小异。小篆字形,将头部改成了倾侧之形。

《说文解字》:“夭,屈也。”“夭”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中,人屈曲的样子并不明显,婀娜起舞则要屈身折腰,因此才引申为“屈”。《诗经》中的名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形容桃花绚丽茂盛,“夭夭”一词正是由婀娜起舞的形象而来。婀娜起舞,舞姿轻盈,仪态娇媚,极富观赏性,因此引申来形容桃花的艳丽茂盛。《尚书·禹贡》篇中有“厥草惟夭,厥木惟乔”的描述,形容草长得非常茂盛,树长得非常高大。这里的“夭”也是茂盛之意。

有趣的是,“夭”这个字也体现了汉语中一个独特的现象,即反义同字,一个字可以表示正、反两方面的意思。屈曲过分则易折,因此“夭”引申为短命早死。《释名·释丧制》:“少壮而死曰夭,如取物中夭折也。”

短命早死的反义即为初生。《礼记·月令》:“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这是说孟春之月的禁忌事项。覆巢指捣毁鸟巢;孩虫指幼虫,初生之虫;“胎”指尚未出生的小动物;“夭”即指刚刚出生的小动物;飞鸟指刚刚学会飞行的小鸟;“麛(m!)”本是幼鹿,此处泛指幼兽;“卵”指鸟卵。初春始生,因此设戒。

《国语·鲁语》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麌,鸟翼鷇卵,虫舍蚳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槎蘖,砍伐幼林;“夭”指初生之草;鲲鲕(k$n 9r),小鱼;“麑(n!)”是幼鹿,“麌(y^)”是雄性獐鹿;“鷇(k7u)”是需要母鸟喂食的雏鸟;“蚳(ch!)”是蚂蚁卵,“蝝(yu1n)”是未生翅的幼蝗。之所以不伤害这些东西,是为了使万物繁育生长。“夭”指刚出生的禽兽或者初生的草木时,读作2o

《诗经·隰有苌楚》中吟咏道:“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这首诗咏叹湿地里生长的苌楚(羊桃,即猕猴桃),枝、花和果实又幼嫩又润泽。“夭”由初生的草木引申为形容词,形容幼嫩。两个“夭”组成叠词“夭夭”,幼嫩又幼嫩,可不就是长大了嘛,因此“桃之夭夭”是形容少壮之桃,即生长茂盛的桃花。

吊 人拿着射鸟的缴守在遗体旁边

吊生曰唁,吊死曰吊 ——《玉篇》

“吊”是“弔”的俗字,上面是“口”,代表头部,下面是“巾”,用“巾”将头部悬挂起来,可不就是上吊的意思嘛!不过本字“弔”却并非此义,从它的字形中,透露出了上古时期先民的丧葬习俗。

弔,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人形,带箭头的绳子叫“矰(zēng)”或“矰缴”,是拴着丝绳、用来射鸟的短箭。甲骨文字形,把短箭射出去的时候,人要扯着丝绳,以便射中鸟后往回拉,所以丝绳在人的头顶,表示人甩出短箭的同时高高地扯着丝绳。金文字形,大同小异。金文字形,系着箭头的丝绳栩栩如生。小篆字形,将人移到矰的上面,字形稍有变化。

《说文解字》:“弔,问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会驱禽。”许慎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释义,但是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人所持的并不是弓,而是矰缴。陈独秀认为:“弔乃像人悬弔于绳索,本义为人之自经,引申之悬物皆曰吊……自经乃不幸之事,戚族谊应慰,故弔用为弔问字,并不限于问丧。”陈独秀将“弔”释为上吊,那么用于上吊的绳索有何必要非得带有箭头?因此这是错误的释义。

上古时期,先民实行薄葬,人死了,用柴草简简单单地包起来,往野外一埋就算了事,连棺材都没有。在埋下去之前,死者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躺在旷野,禽兽发现了死者的尸体,循迹而来,对死者的完尸造成了很大的损害,死者的儿子就手持矰缴守候在遗体旁边,驱赶禽兽。前来吊丧的人身处于这样的场景之中,于是“弔”就引申为“问终”,吊问死者。

《吴越春秋》中记载了善射者陈音和越王勾践的一段对话。陈音说“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弹起古之孝子”,接着解释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害’之谓也。”陈音引用的古歌出自先秦无名氏的《弹歌》,原文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弹弓乃竹制,“断竹续竹”是制作弹弓的动作;弹丸乃团土而成,故曰“飞土”,射出弹丸以驱逐禽兽。将陈音所说的弓和弹替换成矰缴,即是孝子守护父母遗体的生动写照。

顾野王所著《玉篇》中说:“吊生曰唁,吊死曰吊。”对死者家属慰问叫“唁”, 哀悼死者叫“吊”。很多人不理解中国农村那种大张旗鼓、非常夸张的葬礼,觉得都是演给活人看的,很虚伪。这就是不了解中国式的“吊唁”所致。“吊唁”的重点不在“吊”,而在“唁”,即对生者的慰问,看起来虚伪的葬礼其实正是对死者家属内心的一种抚慰。死者已矣,重要的是活着的人,这才是吊唁的核心所在。

尸 @@@LINK=尸 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尸 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尸 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诗经》

人们通常以为“屍”是“尸”的繁体字,其实在古代,最早先有“尸”这个字,后来两字并存,而且意义完全不同。

尸,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个面朝左,曲腰弯腿的人。金文字形,屈膝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变得好像一个躺卧着的人形。

《说文解字》:“尸,陈也,象卧之形。”这个“尸”的本义可绝对不是尸体,而是“陈也”。什么叫“陈”?段玉裁解释道:“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陈之。”原来,“尸”的本义是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诗经·楚茨》是一首描写祭祀过程的诗篇,其中有“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的诗句。“皇”是美称。如果把“皇尸载起”理解成“尸体起身”那可就是诈尸了!正确的理解:是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起身离开神位。因此这几句诗的意思是:神灵都已经喝醉了,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起身离开神位。敲响钟鼓送走这个代祭者,神灵也回去了。

据《礼记》载,曾子曾经询问孔子:“祭必有尸乎?”孔子回答道:“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古人认为祭祀的目的在于和祖先的灵魂感通,用孙辈来代表死去的先祖受祭,可以凝聚先祖之气,这种祭祀称作“尸祭”。

有个成语叫“尸位素餐”,从中还可以看出古代“尸祭”的遗风。颜师古解释说:“尸位者,不举其事,但主其位而已;素餐者,德不称官,空当食禄。”代表先祖受祭的孝孙,在祭祀时仅仅是先祖的替身,是先祖灵魂的附体,自己什么事也不用做,只需要坐在神位上即可,“但主其位而已”和“素餐”组合在一起,比喻居位食禄而不尽职。这个意思从此成为“尸”的引申义,指在其位而无所作为。《庄子·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意思是:如果夫子您当了国君,天下一定大治,可是如今我却占着这个位置无所作为。

我们再来看“屍”字,小篆字形。《礼记·曲礼》:“在床曰屍。”这才是尸体之“屍”。《说文解字》:“屍,终主也,从尸从死。”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上面是“尸”,代表死者受祭的人;下面右边是人,左边是死者的残骨,整个字形会意为尸体。后来“尸”和“屍”可以通用,但是祭祀的“尸”绝对不能借用“屍”字。

有趣的是,道家有“三尸神”的说法。三尸神是在人体内作祟的三神,每天定时向天帝汇报人的恶行,减少人的寿命。一名青古,伐人眼,症状是目暗面皱,口臭齿落;二名白姑,伐人五脏,症状是心慌气短;三名血尸,伐人胃,症状是胃胀悲愁。对付三尸神的办法是,每到三尸神要上奏天帝的时候,人要彻夜不眠,一直守夜到天亮,使其无机可乘,无法上奏。其实这大概是道家为了让人修行,故意危言耸听,让人在适当的时候修真而已。

《四孝图》第四幅“沉江”元代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元人《四孝图》卷描绘了孝子故事四则,一图配一文。第一则“割股疗疾”,第二则“陆绩怀橘”,第三则“卧冰求鲤”,第四则“曹娥沉江”。卷末附李居敬四孝图序,论孝之精义。通幅人物,以匀称之线条为主,细挺有力。

此幅描绘的是后汉曹娥的故事。曹娥为会稽上虞人,年十四,其父渡江溺水而亡,却不获尸灵。曹娥向江岸号泣七日七夜,亦投江死。三日之后,娥抱父尸,江心俱出。乡人将他们安葬,并立碑为记。蔡邕叹美其文,曾镌八字“黄绢幼妇外孙韲臼”,寓意“绝妙好辞”。画面分为两部分,右上描绘曹娥抱父亲尸体从江心浮出,左下是众人于碑前点评赞叹,两个场景由江岸相连为一个整体。

见 @@@LINK=见 人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 见 人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

见 人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史记》

“见”这个字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一个非常奇特的义项。且让我们从头说起。

见,甲骨文字形,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半跪着的人的侧视图,头上顶着一只大眼睛。甲骨文字形,上面的眼睛显得更大。金文字形,下面的人形几乎被上面巨大的眼睛给压垮了,可见“见”的字形突出的就是这只大眼睛。金文字形,大眼睛栩栩如生。小篆字形,下面的人形变成了“儿”,上面的大眼睛定型为“目”。楷书繁体字形,同于小篆。简体字上面的“目”加以简化,看不出眼睛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见,视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二者的区别:“析言之有视而不见者,听而不闻者;浑言之则视与见、闻与听一也。”“见”的本义就是看见、看到,进而引申为觐见。周代诸侯觐见天子,有如下规定:“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春夏秋冬的见各有名目,一目了然。“时见”是没有常期的觐见,比如天子讨伐不顺从的诸侯,而集合别的诸侯,此时觐见就称作“时见”;“殷见”的“殷”意为众,即诸侯一年四季分批朝见天子。

人的眼睛看见某个人、物或者事件时,会产生一定的判断,因此引申为看法、见解,用作名词;人既然能够看见,那么看见的对象(人或物)必然会产生反向的作用力,即“被看见”,由此而引申出“被”的意思,用作助词,表示被动。《吕氏春秋》说:“君子之自行也,敬人而不必见敬,爱人而不必见爱。”“见敬”“见爱”即被敬重、被喜爱。还有“见笑于人”“见笑大方”的用法,均为被人耻笑之意。《史记》中形容屈原“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见疑”也是被怀疑、受到怀疑的意思。

“见”的以上义项都为人所熟知,最奇特的义项出现在“寻短见”或“自寻短见”这个日常俗语之中。自杀为什么被称作“寻短见”?迄今未见有说服力的解释。其实这跟古代的葬礼制度有关。

上古时期实行的是简葬,用木柴把尸体厚厚地包起来,埋到野外,既不封土为坟,也不植树立碑。后来慢慢开始厚葬,人死后,棺材外面还要再套上一层大棺,这叫“椁”(guǒ)。停殡尚未下葬的时候,“椁”上要用帷幕覆盖起来;棺木将要葬入墓穴的时候,还要用帷幕将“棺”覆盖起来,这个覆盖“棺”的帷幕就叫作“见”,是用死者生前所使用的帷幕制成的,亦称“棺饰”,顾名思义,是棺木的装饰品。

为什么称作“见”呢?贾公彦解释说:“‘见’谓道上帐帷荒,将入藏以覆棺。言见者以其棺不复见,唯见帷荒,故谓之‘见’也。”“帷荒”也是棺饰之一,是用布帛制成的棺罩。参加葬礼的人看不见棺木,只能看见覆盖的棺饰,因此这种棺饰就叫作“见”。

在“寻短见”这个日常俗语中,“短”指寿命短,郑玄说:“未冠曰短。”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未满二十岁死亡,就称作“短”。既未成年,则身量矮小,使用“见”这种棺饰自然就比成年人的要短小,故称“短见”。“寻”是极其形象又刻薄的点睛之笔,自己去寻找“短见”的棺饰,不正是寿命短、自寻死路的典型象征吗?因此“寻短见”或“自寻短见”就用来比喻自杀寻死。

饮食篇

饮食篇

                         

炙 在火上烤一块肉

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 ——《孟子》

“炙”这个字牵涉我国古代各种烧烤肉食的方法。

炙,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意思简单明了,就是一块肉放在火上烤。《说文解字》中收录了一个古文字形B,上面肉的形状更加明显。

《说文解字》:“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古时带毛的肉在火上烧,或者用泥裹起来烧叫炮(p1o);将去毛的肉直接放在火上猛烤叫燔(f1n);将去毛的肉在火上熏烤叫炙(zh#)。《诗经·瓠叶》中的这段描述很传神:“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对待兔子头这道美味,先涂泥裹烧去毛,然后在火上猛烤,最后再在火上慢慢熏烤。由此,“炙”也可以引申为名词,意思是烤熟的肉食。比如李白有诗:“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将烤熟的肉给朱亥吃,举起酒杯向侯嬴劝酒。

孟子说过一段话:“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非圣人而能若是乎?而况于亲炙之者乎?”意思是:百代之前奋发有为,百代之后听说的人没有不振作奋发的。不是圣人能像这样吗?更何况亲身受到过他们熏陶的人呢?朱熹解释“亲炙”一词:“亲近而熏炙之也。”我直接在您面前被您烧烤,比喻直接接受别人或老师的教诲或传授。“炙”的这个意思还体现在成语“炙手可热”中,杜甫有诗:“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刚刚接近就感觉烫手,比喻权势者气焰之盛。刚刚烤熟的肉很热,因此“炙”又引申出在太阳底下曝晒的意思。嵇康所作《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有一句话:“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意思是乡野之人晒太阳取暖,以阳光曝晒背部为快事,又以随处可见的水芹为美味,于是就想将这两样东西献给皇帝,表示对皇帝的效忠。如此微薄又毫不稀罕的两样东西,野人却认为是世间至乐,真是可笑之极!因此嵇康感叹说:“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

最有趣的是“脍炙人口”这个成语。脍读作ku3i,指切细的肉或鱼。《孟子·尽心下》中讲了一个故事。曾子(即曾参)的父亲曾皙(即孔子的学生曾点)喜欢吃羊枣。羊枣是一种黑枣,因为颜色和形状都像羊屎,所以俗称“羊矢枣”。曾子的父亲死后,曾子从此就不再吃羊枣。孟子的学生公孙丑对曾子的这种做法很不理解,于是向老师请教说:“脍炙与羊枣孰美?”切细的肉、烤肉和羊枣相比,哪个味道更好?

孟子回答道:“这还用问?当然是脍炙的味道更好了。”

公孙丑又问:“曾子的父亲生前同样也喜欢吃脍炙,如果是为了纪念父亲,他干脆连脍炙也不要吃了,为什么偏偏不吃羊枣?”

孟子回答道:“脍炙是人人都喜欢的,羊枣却只有曾皙一个人喜欢吃。就像避讳是避讳名而不避讳姓,姓是人人都有的,而名是一个人独有的。”古时候,遇到和父亲的“名”相同的字时,就要避讳这个字,或者有意缺笔,或者用同音字替代,但是却不用避讳姓,这是因为“姓”是人人都有的,而“名”则是一个人独有的。“脍炙所同也”,脍炙就像“姓”,是人人都喜欢的;“羊枣所独也”,羊枣就像“名”,只有曾皙一个人喜欢吃。因此曾参就像避讳独有的“名”一样,避讳父亲爱吃的羊枣。

听了老师这番深入浅出的解释,公孙丑恍然大悟,我们也恍然大悟。

孟子的原话是“脍炙所同也,羊枣所独也”,后来人们就从这句话里引申出“脍炙人口”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人人都赞美的事情或者诗文。

酌 用勺子从酒器里舀酒

且喜得斟酌,安问升与斗 ——王维

斟酌连用,是反复考虑,然后再决定取舍的意思。

先说酌,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左边是一尊酒器,右边是一个长柄的勺子,会意为从酒器中舀酒。小篆字形B,接近金文,不过勺子的形状有所变化。

《说文解字》:“酌,盛酒行觞也,从酉勺声。”段玉裁解释道:“盛酒于觯中以饮人曰行觞。”觯(zh#)是一种酒器。《诗经·卷耳》中有诗曰:“我姑酌彼金罍”。罍(l9i)也是一种盛酒器,意思是我姑且把金罍里斟满美酒。李白有“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的名句,“独酌”就是自个儿给自个儿“盛酒行觞”。“酌”还用作酒的名字,祭祀时所用的清酒叫“清酌”。

再说斟,小篆字形C,这是一个形声字,从斗甚声。《说文解字》:“斟,勺也。”就是说用勺子舀酒。“斟”和“酌”都是倒酒的意思,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二者的区别非常细微:酒倒得不满叫“斟”,倒得溢了出来叫“酌”,所谓“斟酌损益”是也。因此,倒酒的时候,“斟”得不满了要再加一点,“酌”得过多了要再减一点,贵在适中,所以需要反复掂量,把酒倒得恰到好处,故称“斟酌”,这就是“斟酌”一词的本源。王维有诗:“且喜得斟酌,安问升与斗。”这个“斗”的量词就是“斟”的形旁。

“斟酌”一词出自《国语·周语》。跟“斟酌”有关的这段话非常有名,因为从这段话里还诞生了两个成语。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编了很多民谣骂他,邵公告知厉王这种民怨沸腾的情况,说:“民不堪命矣!”老百姓无法再活下去了!可厉王非但不改过,反而雇用了一批特务对国人进行监视,结果谁都不敢发牢骚了,连路上互相碰到也不敢说话,只能“道路以目”,这是诞生的第一个成语。

厉王一看大见成效,喜滋滋地对邵公说:“你看,再也没有人说我的坏话了!”邵公回答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是诞生的第二个成语。接着邵公又劝说厉王不能采取堵百姓之口的办法,而应该去疏导,文武百官都有各自的职责,应该尽其所用,只有这样百姓才会安定下来。其中有一句话:“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耆(q!)艾”乃尊长、师长、长老,是对老年人的尊称,“耆艾”的职责是最后修正百官的作为,提建议给国君,国君再加以“斟酌”,这样才不会做出悖谬的举动。

邵公的这番忠告厉王根本就没听进去,也根本不愿加以“斟酌”,照样施行暴政,人们都不敢发言,但是三年之后,国人暴动,厉王遭到了流放的命运。

《荀子》的《富国》篇中也是这个意思:“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顺便说一下,“开源节流”的成语就出自《荀子》。古人真是太了不起了,随口说一句话就变成了风行两千多年的成语!

《唐人宫乐图》唐代佚名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这幅画描绘了十几名后宫嫔妃,围坐于一张方形大案四周,宴饮作乐。有的品茗,有的行令,有的奏乐。旁立的两名侍女中,有一人轻敲牙板,为她们打着节拍。有研究者认为这些女子的身份是宫廷乐师,她们化着“桃花妆”,衣着华美艳丽,打扮入时,自得其乐,个个气度雍容。方桌正中,是一个大茶釜,里面是煎好的茶汤。一个女子正专注地用茶勺从茶釜中盛茶汤,分入茶盏以备饮用。茶勺柄杆有一臂之长,茶盏为大碗状,有圈足,便于把持。有两个女子正持盏而饮。桌上另有饮酒用的羽觞,与茶盏相比小巧多了。

这幅画被断代为晚唐,图中所绘绷竹席的长方案、腰子状月牙几子等器物均与晚唐的时尚极为相合。彼时陆羽的《茶经》已写成,“煎茶法”正在风行。画中女子“斟酌”的虽非美酒,其大碗畅饮之态却豪迈洒脱,胜似饮酒。

尞 点燃木柴来照明

雷电尞,获白麟 ——《汉书》

“尞”是一切带有这个部件的汉字的源头,虽然稍显生僻,但是这个汉字中包含了古人用火照明制度的原始信息,因此值得加以探究和讲解。

尞,甲骨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中间是交叉在一起便于堆积起来的木柴,两旁的小点代表火星。罗振玉先生在《殷墟书契考释》中指出:“今此字实从木在火上,木旁诸点,像火焰上腾之状。”甲骨文字形B,下面又添加了一个“火”字。需要说明的是,甲骨文的“火”和“山”这两个字每每相近,必须就具体的卜辞辞例来加以辨别。金文字形C,与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小篆字形D,规整化之后,跟我们今天使用的“尞”字一模一样了。

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总结说:“像木柴交积之形,旁加小点像火焰上腾之状,下或从火,会燔祭而祭之意。”所谓“燔(fán)祭”,是指将整只祭牲用火烧熟从而祭祀的方式。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也是这样释义的:“尞,柴祭天也。”即堆柴祭天之意。

不过,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就此质疑道:“燔柴祭天,乃礼文大备以后之事,远古固无有也。”因此“尞”的本义是:“盖上世未有宫室,野居穴处,夜惟焚柴于地以取明。”

这一质疑很有道理。古人在“尞”的上面加了一个屋顶“宀”,又造出“寮”这个字,燔柴祭天不可能在屋内进行,因此“尞”的本义一定是使用火来照明。古代文献中有非常详尽的记载,比如《诗经·小雅·庭燎》一诗:“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将将。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晣晣,君子至止,鸾声哕哕。夜如何其?夜乡晨。庭燎有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旂。”

“晣(zhé)”,明亮;“哕哕(huì)”,有节奏的车铃声;“旂()”,上绘交龙、竿头系铃的旗。这是一首赞美国君早朝勤政的诗篇,马持盈先生的白话译文为:“‘夜间什么时候了?’‘夜尚未尽。’天子便起床,燃大烛以视朝。诸侯们也来朝见了,车马的铃声,将将地响着。‘夜间什么时候了?’‘夜尚未尽。’天子便起床视朝,庭燎亮起来了,诸侯们也来朝见了,车马的铃声,哕哕地响着。‘夜间什么时候了?’‘天快亮了。’天子便起床视朝,庭燎光亮起来了,诸侯们也来朝见了,可以看见他们的旗帜了。”

远古时期,正如徐中舒先生所说,野居穴处的时候,只能焚柴于地,点起篝火来照明;发展到《诗经》时代,已经有条件制作“庭燎”了。“庭燎”以芦苇为干,用布缠裹,再用油脂浇灌;将“庭燎”举起来就叫“烛”,因此古时的“烛”其实就是火炬,自晋代才发明了蜡烛。

以上即为“尞”的本义,燔柴祭天不过是其引申义而已。《汉书·礼乐志》记载有“雷电尞,获白麟”的郊祀歌,就是指引申而来的“尞祭”。尞祭之时,神灵回应,声若雷,光若电,然后获“一角而五趾”的白麟,是为祥瑞之兆。

“尞”字后来加以分化:本义写作“燎”;给“尞”加表示屋顶的“宀”字头造出“寮”字,表示多人饮食起居同于一室,引申为官府的称谓;给“尞”加表示奔走、疾走的“辵(chuò,俗称走之旁)”造出“遼(辽)”字,表示远离、遥远;给“尞”加“人”字旁造出“僚”字,表示一起在官府做官的人,也就是今天还在使用的“同僚”的称谓;焚柴照明必有窗以散烟气,于是又给“尞”加表示孔洞的“穴”字头造出“竂”字,表示小窗,因此同窗的同学亦可称“同僚”(亦作“同竂”)。

《诗经·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图卷·湛露》(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马和之,生卒年不详,钱塘人,南宋画家,官至工部侍郎。擅画人物、佛像、山水,被誉为御前画院十人之首。他自创柳叶描,行笔飘逸,着色轻淡,人称“小吴生”。宋高宗和宋孝宗曾书《毛诗》三百篇,命马和之每篇画一图,汇成巨帙。其作笔墨沉稳,结构严谨,笔法清润,景致幽深,较之平时画卷,更出一头地。该系列摹本众多,存世至今约16卷,风格、水平不一,散藏于几大博物馆。

《湛露》是一首天子宴飨诸侯的乐歌。宴饮是在夜间进行的,时值清秋,夜深露浓。远处丰草萋萋,宗庙四围遍植杞、棘等灌木,近户是扶疏的桐、梓一类乔木,树上挂满果实。厅内灯火通明,杯觥交错,显然是宾主尽欢,不醉不归。庭中,大约是诸侯的侍从们,皆举着“庭燎”等候多时了。这些“大烛”火焰熊熊,与厅内灯盏交相辉映,烘托出明快欢乐的气氛。

味 口中尝到了禾穗的滋味

鼎前芍药调五味,膳夫攘腕左右视 ——柳宗元

《说文解字》说:“味,滋味也。”但是“味”字为什么会当作滋味讲,许慎却言之不详。

要解释“味”这个字,必须先从“未”讲起。

未,甲骨文字形A,《说文解字》:“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于未,象木重枝叶也。”许慎把“未”的这个字形看成树木重重的枝叶的形状。但是这个字形又怎么表示滋味呢?段玉裁注:“未者,言万物皆成,有滋味也。”但郭沫若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未”就是“穗”的本字,甲骨文的字形就是一株穗的形状,是个象形字,后来“未”字被假借为别的义项,人们于是又造了一个“穗”字来代替“未”字所表示的本义。未,金文字形B,小篆字形C,都与甲骨文的字形相差不大。

“未”的本义既然是穗,那么“味”字的字形就看得很清楚了。

味,小篆字形D,在“未”的左边添加了一个“口”,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会意为口吃作为农作物的穗,尝到了滋味,“未”也兼表声。清代字书《六书通》收录了“味”字的另外一个篆体字字形E,右边穗的形状看得更加清晰。

柳宗元有诗:“鼎前芍药调五味,膳夫攘腕左右视。”古人认为“味不过五”,因此有“五味”之说。五味即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现在还有“五味俱全”的成语。《礼记·礼运》:“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这里出现了古人对食物的有趣见解。六和,郑玄解释道:“和之者,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皆有滑、甘,是谓六和。”孔颖达则解释道:“以四时有四味,皆有滑有甘,益之为六也,是为六和也。”此处的意思是把五味之一的甜(甘)分离出来,四时有酸、苦、辣(辛)、咸四种味道,用滑和甘来调制这四种味道,即《周礼》所说“调以滑甘”,称之为六和。

甘就是甜,那么什么是“滑”呢?“滑”是使菜肴变得更加柔滑可口的佐料,其实就是米或某些谷物磨成的粉,米粉可使菜肴柔滑,因此古人还用米粉作为化妆品,涂到脸上可使脸部光洁柔滑。今天人们做饭时经常使用的芡粉也就是“滑”的一种。十二食,指人在一年十二个月中所吃的不同食物。“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五味、六和、十二食,互相为本,只有这样才能使饮食遵循四季的变化,才是健康的饮食习惯。

《黄帝内经》中早就指出:“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骨气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因此调和五味乃是中国传统饮食的精髓所在。

饮 一个人趴在酒坛子上痛饮

饮之食之,教之诲之 ——《诗经》

“饮”这个汉字的演变过程极其复杂,最初写作
”,但这个字过于复杂,在漫长的字形演变过程中,将左边改成了“食”,“食”是带盖的食器,里面装的并非饮品,但因书写简便,因此用来会意为饮用。

我们来看“饮”字的初文“”。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而且会意的过程十分复杂,显示出古人造字时的智慧。左下角是一个酒坛子,右边是一个俯身的人,手掌还伸出去搂着酒坛子,酒坛子上面是这个人伸出的长长的舌头。整个字形会意为从坛中饮酒。甲骨文字形B,在舌头的上方,多了一只张大的嘴巴。金文字形C,加以简化,人俯在酒坛子上饮酒,其余部分都省略了。金文字形D,左边的酒坛子上添加了一只盖子,右边是张大口的人,口中的一横代表舌头。金文字形E,右边的人形变得更加复杂,写出这个字的古人,大概是想表达迫切想喝到酒的心情吧。小篆字形F,左边还是带盖的酒坛子,但是右边的人形看得不太分明了。

《说文解字》:“,歠也。”“歠(chu7)”和“ ”同义,都是喝的意思。从字形演变来看,“饮”的本义应该是饮酒,引申为只要可以喝的东西都叫“饮”。周代有浆人的官职,负责掌管天子的六种饮料,称作“六饮”,分别是:水;浆,即酢(c&)浆,一种含有酸味的饮料;醴,甜酒;凉,薄酒;医,即梅浆,梅子的浆汁;酏(y@),薄粥。这“六饮”是天子的日常饮料,并不都是酒类。

不管是饮水还是饮酒,都有一个把水或酒含在口中的过程,因此“饮”又可以引申为含、忍之意,比如江淹《恨赋》中有“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的名句,“饮恨”与“吞声”并举,“饮恨”即为含恨之意。“饮泣”是泪流满面以致流进了口中,形容极度悲痛。“饮气”则为忍气之意。

“饮”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义项,“饮”是喝进了肚子里,因此可以引申为没入,比如饮弹是中弹的意思,子弹射进并没入了身体内部。神射手养由基一箭射向石头,“矢乃饮羽”,高诱解释说:“饮羽,饮矢至羽。”“羽”是箭尾上的羽毛,此箭没入石头直至箭尾上的羽毛,可见臂力之大。

“饮”还可以用作动词,当作动词时读作“y#n”,把水给人或牲畜喝,或者用酒食款待客人。《诗经·绵蛮》中有三句这样的诗句:“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就是这样的用法。古时的羊贩子有一种欺诈手段,叫作“饮羊”,一大早让羊喝饱水,以便增加重量,后人就用“饮羊”来比喻以欺诈手段做生意牟利。古籍中常见“有饮马长江之志”之说,在长江边饮马,即将渡江南下进行征伐。这些用法中,“饮”都必须读作“y#n”。

《教训 亲之目鉴 所谓放荡女子》(教訓 親の目鑑 俗ニ云ばくれん)喜多川歌麿绘,约1802年

作为“大首绘”的创始人,喜多川歌麿(1753—1806)代表着美人画的巅峰。他活跃于日本浮世绘黄金时期,以纤细高雅的笔触绘制了许多以头部为主的美人画,竭力探究女性的喜怒哀乐与种种微妙情态之美。他笔下的美人形象不再是千篇一律,而是各具情感个性。

《教训 亲之目鉴》系列是歌麿晚期杰作,以长辈口吻对年轻女子的种种行为提出忠告。这幅画描绘了一个正在饮酒、食蟹的女子,可能是放任自己沉溺于饮食享乐,被长者认为行为不检。有趣的是画面右上方的眼镜与女子手中的高脚玻璃杯都是当时通过荷兰贸易代表团带到日本的舶来品,让画面呈现一种摩登感。女子衣衫松散,意态慵懒,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风情。虽然是描绘作者看来不值得提倡的行为,笔触却细腻雅致,色调柔和,显得她肌肤温润,神态天真。

食 带盖的食器里满溢的食物

君子谋道不谋食 ——《论语》

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谋虑的是道而不是饭食。食,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一个食器,食器中的一点代表里面装的食物,上面是一个三角形的盖子。甲骨文字形B,食器腹部两侧的两点代表食物多得溢出来了。金文字形C,食器下面的底座加以简化。金文字形D,食器下面的底座变得美观了。小篆字形E,失去了食器的样子,不过底座变得更加美观。

六谷之饭曰食,“六谷”指稌(,稻子)、黍、稷、粱、麦、苽(,菰米),因此“食”的本义为饭食,名词,后来引申为动词,可以当作“吃”解。古人说:“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不管古今中外,“食”都是人类最重要的保障,因此在造这个字的时候,我们的先民经常会像甲骨文字形B一样,让食器中的食物满溢,以至于溢出了食器之外。这是古人朴素的愿望。

古人对“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据《论语·乡党》载,其中有一条是:“不时,不食。”意思是不到吃饭时间不能“食”。现在我们的生活习惯是一日三餐,但是在先秦时期,则是一日二餐。《孟子》中说:“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饔(y4ng)和飧(s$n)都是熟食,区别是早餐称“饔”,晚餐称“飧”。有个成语叫“饔飧不继”,意思是吃了早饭没有晚饭,形容穷困。早餐近午时分(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才吃,晚餐申时(下午四点)乃食。殷代甲骨文中有“大食”“小食”之别,即早餐、晚餐,这和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习惯是相符的。

秦汉之后,一日二餐制开始逐渐改为一日三餐制。郑玄说:“一日之中三时食,朝、夕、日中时。”早餐叫“朝食”,有个成语叫“灭此朝食”,意思是歼灭了敌人再吃早饭,以展示英雄气概;午饭叫“昼食”;晚饭叫“晡()食”,也就是申时吃饭。

“食”还有背弃的意思,如“食言”一词。《康熙字典》:“吐而复吞曰食。”吃下去的食物,吐出来再咽下去叫“食”。在这个字义的基础上,《尔雅》进一步解释道:“言而不行,如食之消尽,后终不行,前言则伪,故通谓伪言为食言。”言而不行,说过的话、做过的承诺却不去实行,就像吃下去的食物消化完了什么都没有了一样。说出口的话是从无到有,消化完了的食物是从有到无;话既出口,本来已经存在了,却又把它吞了下去,最终变得什么都没有了,不就像消化完了的食物一样吗?因此这说出口的话就是伪言,就是食言。

鲜为人知的是,“三食”不仅指一日三餐,还有一个有趣的用法,指不肖子弟变卖祖传的庄园、书籍和奴婢度日。宋人孙光宪在《北梦琐言》中解释了这个有趣的典故:“不肖子弟有三变:第一变为蝗虫,谓鬻庄而食也;第二变为蠹鱼,谓鬻书而食也;第三变为大虫,谓卖奴婢而食也。三食之辈,何代无有。”

臭 狗闻着气味寻踪追迹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杜甫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杜甫的这句诗是封建统治阶级奴役劳动人民的典型写照。其中最显眼的当然是“臭”字,但是如果把“臭”理解成发臭的“臭”,这句诗就变得不符合逻辑了。

朱门,当然是指有权有钱人家的大门了,只有他们才有资格把门漆成大红色。朱门里面大吃大喝,吃不完的就倒在外面(不管是大街上还是下水道),结果时间长了就变臭了。作为对比,朱门的酒肉变臭了,可是路边却赫然罗列着贫民、流民的白骨,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贫富分化,杜甫的诗于是成了典型的教科书式的榜样。

这样的理解是阶级分析法的一厢情愿。因为就像穷人在深冬的寒夜被冻死了一样,朱门里面吃剩的酒肉倒了出来,难道就不会冻得一点儿气味都没有了吗?死尸闻不到臭气,酒肉当然也就闻不到臭气。大自然的冰箱不管对“冻死骨”和“酒肉”都是一视同仁的。

这样错误的理解是由于不懂得“臭”这个字所导致的。

臭,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部为“自”,是鼻子的形状。最初没有“鼻”这个字,古人就用“自”来指称鼻子。直到今天,人们说到自己的时候,还总是指着自己的鼻子。“臭”的下部是一只犬,头朝上,腿朝左,尾巴朝下。甲骨文字形B,这只狗面朝右。明清之际的《六书通》还收录了一个篆体字形C,字形更加美丽。小篆字形D,变化不大。

狗是中国古人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古人深深懂得狗的嗅觉特别灵敏,因此用鼻子和犬会意为“臭”字。《说文解字》:“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段玉裁注:“走臭犹言逐气。犬能行路踪迹前犬之所至,于其气知之也,故其字从犬自。自者,鼻也。引申假借为凡气息芳臭之称。”

古人云:“古者香气秽气皆名之臭。”《广韵》:“凡气之总名。”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解释道:“人通于鼻者谓之臭。臭者,气也。”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诗经·文王》:“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这几处的“臭”都作为气味之总名解。“臭”这个字最早应该读作xi&,是动词,意思是闻气味,不管什么气味,包括香的臭的都闻。如果作为名词,“臭”是气味的总名,所有的气味——香、臭、腥、臊——全都可以叫“臭”。此之谓“凡气之总名”。

作为佐证,《易经》中说:“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意思是说:如果咱俩同心同德,那么咱俩说出来的话,其气味就像兰花那样馥郁芳香。这个“臭”哪里还有咱们今天以为的发臭的意思?简直就是知己和恋爱男女之间的吐气如兰啊!

因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全句的意思跟普通的理解大相径庭——朱门里面的酒肉散发出绵绵不绝的香气,朱门外面的路上却因为天寒地冻,冻死了无数的穷人,有的穷人死的时间长了,白骨都露出来了。

酒 把水酿的酒存进酒坛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 ——李白

“酒”这个字的起源很早,所以甲骨文中出现了大量的“酒”字,造型不一,但大同小异。

酒,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中间是一个酒坛子,左右两边是水形,表示用水酿酒。甲骨文字形B,右边是酒坛子,左边是点点洒出的酒滴或者酿酒所用的水。金文字形C,水移到了酒坛子的下部。金文字形D,酒坛子里面的水形更形象。小篆字形E,结构又回复到甲骨文的字形。

《说文解字》:“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许慎所说,乃是因为酒的危害所生发出来的劝诫含义,并非“酒”的本义。

我国古代关于酒的制度早在周代时就已经完备,周代专门设有酒正和酒人的官职,酒正是酒官之长,酒人的职责是:“酒人掌为五齐三酒。”举行祭祀等事务时负责给宾客供酒等相关事宜。此处提到的“五齐三酒”是关于酒的详细分类,“五齐”分别是:“泛齐”,酒色最浊,上面有浮沫,故称“泛齐”;“醴齐”,甜酒;“盎齐”,白色的酒;“缇齐”,丹黄色的酒;“沈齐”,酒糟和渣滓下沉的酒。“三酒”分别是:“事酒”,有事时才酿制的,时间较短;“昔酒”,久酿的酒,冬酿春熟;“清酒”,酿制时间最长的酒,冬酿夏熟。

“五齐”就是所谓的“浊酒”,是相对“清酒”而言的。“清酒”是质量最好的酒,专用于祭祀的场合,“浊酒”虽然比不上“清酒”,但也不能说就是劣质酒,只不过相对“清酒”而言色泽稍微混浊而已。

与今天的蒸馏酒不同,三酒五齐都是发酵后直接饮用的酒,度数当然也就没有今天的白酒高。蒸馏酒的技法是从元朝才开始出现的。“浊酒”因为是现酿,不易保存,必须酿好就喝,所以李白的诗中说“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压酒即把刚刚酿好的酒的酒汁和酒糟分开。

酿酒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因此历朝历代都有为时或长或短的禁酒令,人们也就忌讳说“酒”这个字,于是出现了许多有趣的称呼:称清酒为圣人,浊酒为贤人。还称清酒为“青州从事”,青州有齐郡,“齐”和“脐”同音,意思是清酒的酒气可以一直到达肚脐;称浊酒为“平原督邮”,平原有鬲县,“鬲”和“膈”同音,意思是浊酒的酒气只能到达膈膜以上。

三国时,有一年蜀国大旱,粮食不敷应用,于是刘备颁布了禁酒令,不准把宝贵的粮食拿来酿酒,派官吏深入家家户户搜查,发现酿酒的器具统统予以没收,并施以重刑,弄得怨声载道。有一天,简雍陪同刘备出门,路上看到一对青年男女一起走路,简雍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俩,故作紧张地拉着刘备的袖子说:“快!快!快!快派人把这个男的抓起来!他想要去行淫秽之事!”刘备一听大为惊奇,问道:“你怎么知道他要去行淫?”简雍回答道:“他明明长着男性生殖器啊!就跟那些私藏酿酒器具的人一样啊!”刘备听了哈哈大笑,回去后就让人赦免了那些私藏酿酒器具但是并没有酿酒的人。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之“戒酒防微”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帝鉴图说》由明代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亲自编撰,是供当时年仅十岁的小皇帝——明神宗(万历皇帝)阅读的教科书,由一个个小故事构成,分两编,“圣哲芳规”编讲述历代帝王励精图治之举,“狂愚覆辙”编剖析历代帝王倒行逆施之祸,每个故事均配以形象的插图。此彩绘版《帝鉴图说》大致绘制于清代早期,可能是当时的外销画,传入欧洲后添加了法文注释,并按照西方图书装订方法粘合成册。画面严谨工丽,略具西洋透视技法。

“戒酒防微”的典故出自“夏史纪”: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国者。” 仪狄是相传夏禹时一位擅长酿酒的人。大禹为防止自己经不住美酒的诱惑而乱政误国,便预先疏远其人其酒,自律之严令人钦佩。画面上捧着酒坛边回头边要向外退出的就是仪狄了。大禹之言倒像是为他做了最佳的美酒广告呢。

解 用手或刀把牛头剖开

不堪春解手,更为晚停舟 ——秦观

“解”是一个义项繁多、读音繁多的字,但所有义项都是从最原始的义项引申出来的。

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最下面是一个牛头,牛头上面是一只大牛角,大牛角旁边是两只手,两只手用力,将牛角从牛头上掰下来。甲骨文字形B,牛角左右还溅出了两点血滴。金文字形C,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D,最上面的那只手变成了“刀”。小篆字形E,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规范化了。

《说文解字》:“解,判也,从刀判牛角。”因此“解”的本义就是用刀把牛角剖开,后来把解剖任何东西都称作“解”。从它的本义来理解,最著名的就是“庖丁解牛”的典故了:“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庖丁可不仅仅是“解”牛角,而是技艺娴熟地将一头整牛都给“解”开了,真乃神乎其技!“解”的其他一切义项——离散,脱去,解释,排解,等等——都是从这个本义而引申出来的。

“解”字最奇特的用法是“解手”一词。这个词最初的意思是指分手,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还有秦观的名句:“不堪春解手,更为晚停舟。”都是分手、离别的意思。《水浒传》中还出现了一种随身携带的小佩刀叫作“解手刀”,又称“解手尖刀”“解腕尖刀”,当是取壮士断腕的意思,指危难之际,壮士以此断腕,后来就取了这个意思,将随身携带,便于立刻出手的小佩刀称作“解手刀”。至于当作上厕所的意思使用,通常的说法是明初北方大移民,官吏将移民的手绑在一起,串成一串,押解上路,防备他们逃跑,上厕所的时候需要将捆绑的绳子解开,故称“解手”,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解”的本义是解剖,剖开牛角是为了送人或者烹煮,因此引申出送、押送等义项。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应该读作四声jiè,比如押解、解差(押解犯人的差役)。唐宋时举进士,由地方推荐发送入京也称“解”,取其“送”的意思。比如各州的考试称作“解试”,就是从“送”入京城而来。从明代开始,乡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也是因为中试的举子们还要送入京城参加更高级别的考试。

“解”字还有一个读音,读作xiè,当作姓氏时必须读这个音,比如明代著名学者解缙。有一种能辨别曲直的神兽叫解豸,见到人争斗就用角去顶坏人,这里的“解”和“獬”是通假字。《诗经·烝民》中的名句:“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这里的“解”跟“懈”也是通假字,全句意思是:早晚都不松懈,服侍周王一人。

鲜 生鱼就像羊一样鲜美

治大国若烹小鲜 ——《老子》

“鲜”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字,唯汉语才有,拼音文字中没有相对应的字眼儿,因此可称地地道道“最中国”的汉字。

不过在汉代以前,当作新鲜的义项使用的是“鱻”这个字。鱻,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总共有三条鱼。小篆字形B,同于金文。《说文解字》:“鱻,新鱼精也。从三鱼,不变鱼。”段玉裁注:“谓不变其生新也。”意思是指用新鲜的没有变质的鱼作菜肴。汉代以后,繁体的“鮮”字取代了烦琐的“鱻”字,“鱻”从此废弃不用。

鲜,金文字形C,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条鱼,这并非是说羊和鱼烩成一锅即为“鲜”,而是用羊表示味美,下面的鱼则表示类属,意思是“鲜”属于鱼类。金文字形D,更加美观。小篆字形E,将上下结构变成了左右结构,左鱼右羊。

《说文解字》:“鲜,鱼名,出貉国。”现在明白为什么用“鱼”表示类属了吧。原来“鲜”本来是一种鱼的名字,这种鱼产于貉国。貉读作m7,跟“貊”是一个字,是对古代东北方少数民族的一种称呼。貉国的人喜欢吃生鱼,因此郑玄就直接把“鲜”解释为“生鱼也”。东北的貊系部落后来逐渐向东、向南迁移,其中一支进入朝鲜半岛,开始与当地土著混血,因此有学者猜测朝鲜国名中的“鲜”字就来源于貉国的这种鱼类,今天的日本人和韩国人酷爱吃生鱼片也是一条佐证。不过,十四世纪的李氏朝鲜自我解释道:“国在东方,先受朝日之光鲜。”这当然是对国名之由来的一种美化而已。

老子的那句名言——“治大国若烹小鲜”——更是明证:小鲜就是小鱼,治理大国就如同烹煎小鱼一样。“鲜”字由此引申出新鲜、明丽等一系列义项,可以用到一切美味、一切装饰上面了。

“鲜”读三声(xi2n)的时候,字义为“少”,这也是从“新鲜”的义项引申出来的,东西多了就不新鲜了,因此“鲜”当“少”讲,正所谓屡见不鲜。《诗经·扬之水》:“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汝)。”“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意思就是缺兄少弟,只有你我夫妻二人。“鲜”又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非常罕见的义项:夭折,早死。《左传·昭公五年》:“葬鲜者自西门。”其中的“鲜者”即指早死的人。

羹 用炊器煮的羔羊肉最美味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王建

今天的“羹”字非常简单,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用蒸、煮等方法做成的糊状、冻状食物,如鸡蛋羹,没有任何异议。可是在古代,“羹”的含义却有所不同。

羹,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为羔,下为美,羊肉是古人的主要肉食,因此用羊羔肉和“美”会意为肉的味道鲜美。另外一种篆体字形B,“羔”的下面添加了一个“鬲”字,鬲读作l#,是一种炊器,用于烧煮或烹炒,特指类似于鼎状的炊器。把羊羔肉架在“鬲”这种炊器上烧煮或烹炒,味道一定鲜美!所以两边还有升腾的热气。

《说文解字》:“羹,五味和羹也。”《诗经·烈祖》:
“亦有和羹。”《尚书·说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盐是咸,梅是醋,此处的意思是指羹要用咸味和酸味来调和。郑玄说:“凡羹齐宜五味之和,米屑之糁。”糁(s2n)是用米粒来和羹的意思。这些关于“羹”的古代文献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字是“和”。和,即调和,因此“羹”的意思就是用酸、甜、苦、辣、咸这五味调和而成的肉汁,而不是今天所说的概念。不调和五味的肉汁称作“大羹”;煮熟的带汁的菜加上米屑称作“菜羹”,贫穷的人所食;煮熟的带汁的野菜称作“羹藜”,是非常粗劣的饮食,也称作“藜藿之羹”,都是穷人吃的。

《左传·隐公元年》中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准确地体现了“羹”的本义。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惊吓了母亲武姜,因此武姜很不喜欢他,而喜欢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庄公即位后,武姜和共叔段密谋篡夺王位,被庄公击破,赶走了弟弟,囚禁了母亲,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有个叫颍考叔的地方官,借着献礼的名义朝见庄公,“公赐之食,食舍肉”。“食舍肉”的意思是:颍考叔吃饭的时候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庄公很奇怪,就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颍考叔回答道:“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意思是说我现在吃的饭食我母亲都吃过了,唯独没有吃过您赐给我的“羹”,我要带回去让她尝尝。庄公赐的饭食中有“肉”,颍考叔称之为“君之羹”,可见“羹”就是带汁的肉,而不是肉汤。颍考叔这是在劝谏庄公呢!他给庄公出了一个主意,挖了一条隧道与母亲相见,没有违背“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

至于“羹”当作肉汤讲,则是魏晋以后的事情了。唐人王建有诗:“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这才是用肉菜等做成的汤。

有一个词叫“闭门羹”,指拒绝客人上门,但在古代却专指妓女拒绝接客。据唐人冯贽《云仙杂记》记载,宣城名妓史凤是个势利眼,接客的时候根据客人的地位和财力将客人分为三六九等,接待的规格也不一样,对最低等的客人则拒绝接待。不过史凤很客气,不是直接将其驱逐出境,而是派妓院的工作人员给他们端上一杯“闭门羹”,说:“请公梦中来。”给客人吃上一杯“闭门羹”是抚慰,但是“请公梦中来”的嘱咐就有些刻薄了,估计史凤是想耍耍小幽默。史凤还把对待最低等客人的行径写成了一首诗,诗名就叫《闭门羹》:“一豆聊供游冶郎,去时忙唤锁仓琅。入门独慕相如侣,欲拨瑶琴弹凤凰。”意思是:我给您提供一碗羹,您喝了之后就离开吧,我会赶紧吩咐人锁上大门,您就别回头了,我喜欢的只是像司马相如那样的知音啊!

《端阳故事图册》之“赐枭羹”清代徐扬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徐扬,生卒年不详,江苏苏州人,清乾隆时画家。擅长人物、界画、花鸟草虫,写实功力深厚。

《端阳故事图册》共八幅,分别描绘了端午佳节各地民俗,包括射粉团、赐枭羹、采药草、养鸲鹆(qú yù,俗称八哥)、悬艾人、系彩丝、裹角黍、观竞渡。此图册构图严谨精妙,人物造型秀逸生动,线条遒劲流畅,色彩明丽典雅,体现了乾隆朝宫廷绘画工整清丽的笔墨特点。“赐枭羹”一图题曰:“汉令郡国贡枭为羹赐官。以恶鸟,故食之。”“枭”是一种猫头鹰。 张华《禽经注》云:“枭在巢,母哺之。 羽翼成,啄母目,翔去也。”在古人心目中,枭是食母的恶鸟,忤逆不孝的代表。枭羹从汉代中期开始成为皇帝端午节赐宴中的节令食物,目的是为了维护孝道,并驱逐朝廷中的恶人。画面上,一个内侍捧着枭羹,正要递给下面的官员。双方行礼如仪,庄重得体。

饕 口舌如刀的贪食恶兽

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 ——苏轼

饕、餮并举。

先说饕。“饕”读作t`o,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从口从刀,会意为口舌如刀,喋喋不休。“饕”和“叨”本为一字。《庄子·渔父》篇中说:“好经大事,变更易常,以挂功名,谓之叨。”意思是:喜欢管理大事,变更常规,以网取功名,这就叫“叨”,也就是贪婪之意。小篆字形B,变成了上声下形的形声字。《说文解字》收录的籀文字形C,大同小异。籀文又称大篆,春秋战国时期通行于秦国,字体与秦篆相近,但字形的构形多重叠。

再说餮。“餮”读作tiè,小篆字形D,这是一个左形右声的形声字。楷体字形从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上声下形。

《说文解字》:“饕,贪也。”“餮,贪也。”两个字都是贪婪之意,区别在于:贪财为饕,贪食为餮。后来人们把美食家称作“老饕”。比如苏东坡有一篇著名的《老饕赋》,其中写道:“盖聚物之夭美,以养吾之老饕。”严格地说这应该是一种错误的称呼,改称贪食的“老餮”才符合本义,不过“老饕”的叫法早已经约定俗成,一直延续到今天,无法更改了。

俗话说“龙生九种,九种各别”,古人认为龙性最淫,生的种也就最多,一龙所生的九条小龙,往往形状性格各异,因此,“龙生九子”用来比喻同胞兄弟良莠不齐,爱好各不相同。虽然民间关于龙生九子的说法由来已久,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到了明代,人们才开始汇集历代文献中记载的神异动物,将龙九子的称谓和功能确定下来。

不过即使如此,每位学者所记载的也有差异,其中一种说法来自明朝学者杨慎所撰的《升庵外集》。龙的九个儿子分别为:一、赑屃(b# x#),形似龟,古碑下的驮龟其实就是它;二、螭(ch~)吻,形状像四脚蛇剪去了尾巴,好在险要处东张西望,也喜欢吞火,今日很多建筑殿脊上的兽头就是它;三、蒲牢,平生好鸣,今钟上兽纽是其遗像;四、狴犴(b#3n),平生好讼,今狱门上狮子头是其遗像,也用作牢狱的代称;五、饕餮,好食,钟鼎彝器上多雕刻其头部形状作为装饰;六、,性好水,所以立于桥柱;七、睚眦(y1 z#),平生好杀,有“睚眦必报”这个成语,今刀柄上龙吞口是其遗像;八、狻猊(su`n n!),平生好坐,今佛座狮子是其遗像;九、椒图,性好闲,立于门首,铺首衔环是其形象。

相传尧当政的时期,国家有四凶:一个叫混沌,到处结交盗贼,行凶作恶,杀人如麻;一个叫穷奇,喜欢散布谣言,诬陷忠良;一个叫梼杌(t1o w&),独断专行,谁的话都不听;最后一个就是饕餮,“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入不敷出就去打家劫舍。四凶后来全都被继位的舜给流放了。由此可见,饕餮自古以来就是贪财贪吃的恶兽,不招人待见,今天还把贪吃的人称作饕餮之徒。

《神异经》对饕餮的长相有更加详细的描述:“西南方有人焉,身多毛,头上戴豕,贪如狼恶,好自积财,而不食人谷,强者夺老弱者,畏群而击单,名曰饕餮。”古人因此将饕餮的形象铸在钟鼎彝器之上,据《吕氏春秋》解释说:“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报更,即报应。这段话的意思是:在鼎上铸饕餮的形象,是为了警示吃饭的人不要贪得无厌,以免最后撑死自己。

庶 用火烤热石头来煮食物

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 ——《庄子》

古代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老百姓一律称作“庶民”。李大钊先生曾有一篇著名的演说,题为《庶民的胜利》:“这回战胜的,不是联合国的武力,是世界人类的新精神;不是哪一国的军阀或资本家的政府,是全世界的庶民。”显然,“庶民”即指平民,老百姓。

“庶”这个字的演变极有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上部是石头,左下部是一堆火,会意为用火烤石头。金文字形B,左上部还是石头,下面的字形有所变化,火堆的上面好像架了一口锅。金文字形C,锅架在火堆上的形状更明显。小篆字形D,上面讹变为“广”,“广”是房屋的形状,变成了在房屋里面生火烧锅的意思了。楷体字形下面的“火”变成了四点。

《说文解字》:“庶,屋下众也。”为什么是“屋下众也”呢?清代学者王筠解释说,“庶”字的小篆字形中,“广”的下面是古文的“光”字,“广下之光,照彻四壁,有‘众’意焉”。这些解释都是不对的,都不是“庶”的本义。

于省吾先生认为这是一个“从火从石,石亦声”的会意兼形声字。他根据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分析说:“用火烧热石头以烙烤食物,或以烧热的石头投于盛水之器而煮熟食物,则是原始人类普遍采用的一种熟食方法。”因此,他进一步认为“庶”字就是“煮”字的本字:“庶之本义乃以火燃石而煮,是根据古人实际生活而象意依声以造字的。但因古籍中每借庶为众庶之庶,又别制‘煮’字以代庶,‘庶’之本义遂湮没无闻。”这是非常富有说服力的解释。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庶氏”的官职,职责是“掌除毒蛊,以攻说禬之,嘉草攻之”。“毒蛊”是害人的毒虫。“襘(gu#)”,除灾害之祭。“攻说”意为毒蛊也有神凭依,因此要鸣鼓而攻,再用言辞责备其神,祈求它离去。“嘉草攻之”就跟“庶”有关系了。“嘉草”是一种药物,“攻之”就是以火燃石,点着嘉草之后,用烟熏毒蛊。所以“庶氏”之“庶”,同于“煮”,这也是一个旁证。

至于“庶”为什么会作“众多”的意思,这是因为“庶”既然是“煮”的本字,则炖煮杂烩,锅里可以有各种各样不同的食物,由此而引申出众多、诸种的意思。比如“庶民”即指众多的百姓,“庶务”即指众多的事务,庄子说“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庶物”即指万物。《诗经·卷阿》中的诗句“君子之车,既庶且多”,更是点明了“庶”和“多”是同义词。

“庶”还有一个引申义:庶出。正妻所生的儿子称“嫡子”,非正妻所生的儿子称“庶子”。另外,宗族的旁支也叫“庶”。“庶”为什么会具备这个引申义呢?说来非常有趣。据《仪礼·公食大夫礼》记载,国君以礼食接待来聘问的大夫的时候,在正馔之外,还设有各种美味的拼盘作为副菜,叫作“庶羞”:“肴美曰羞,品多曰庶。”由正馔之外的副菜引申出“庶出”的义项。“上大夫庶羞二十”,上大夫的副菜竟然有二十种之多!那么毫无疑问,一般情况下,庶出的儿子或者宗族的旁支的数量,也要远远多于嫡子或者宗族的嫡系的数量。

召 用汤匙从酒樽中取酒入口

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 ——《吕氏春秋》

“召”这个字大概可以称得上最有趣的汉字之一,而且造字过程极其烦琐复杂,充分反映了先民们宾客酬酢的礼仪以及宴饮的酒食等各种细节。这些细节都浓缩在一个字的字形里面,也充分体现了甲骨文的象形起源。

召,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动用了多达八种象形字符来参与会意过程,共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先看下部的“田”字形,这不是“田”,而是放置器物的支架,也有人认为是加热的设备。这个支架上面放置的是什么器物呢?再来看字形的中部,左右是两只手,中间是酒樽,原来,放置在支架上面的器物就是酒樽。最后看字形的上部,左右也是两只手,中间的上面是“匕”,即取食的汤匙,下面的口形表示饮酒入口。这八种字符会意为:以手持匕,从放置在“田”字形支架上的酒樽中舀取美酒,供宾客饮用。徐中舒先生说:“以手持匕挹取酒醴,表示主宾相见,相互绍介,侑于樽俎之间,当为绍介之绍初文。”他认为这个字形即是“绍”的本字。

召,甲骨文字形B,省去了酒樽,下部更像支架,支架上还有两个相背的柱状物,用来更牢固稳妥地放置酒樽。甲骨文字形C,大同小异,下部则更像承纳酒樽的支架。甲骨文字形D,对繁复的字形彻底加以简化,仅用匕和口来会意挹取酒醴入口之意。不过这个简化后的字形中的口形,从形状上看更像盛酒的器具,用匕从酒樽中舀酒,舀酒当然是为了饮之入口。金文字形E,与甲骨文字形A一样烦琐复杂。金文字形F,有趣的是,在酒樽上面又添加了一个“月”形,表示这是一块肉,边饮酒边吃肉。金文字形G,紧承甲骨文字形D。小篆字形H,采用了加以简化的匕、口组合。

《说文解字》:“召,呼也。从口刀声。”许慎把“匕”误为“刀”,因此误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吕氏春秋·分职》中的一段话最符合“召”的本义:“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明日不拜乐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意思是请来的客人饮酒欣赏歌舞之后,不感谢让自己快乐的歌者舞者,而感谢主人,是因为这一切娱乐都出于主人的安排。“召客”之“召”,正是召请客人来饮酒吃肉,恰是“召”字字形的如实写照。

周代初期,周公和召公是辅佐周王室的两位名臣,白川静先生认为召公是一位祭祀神灵的圣职人员,金文的“召”字“义示供酒祈祷,迎接降临之神”,因此“召公属于招神的圣职者”,而“召”的本义即为招神,后来才用于一般人,引申为召见、召唤、召呼之义。不过从宴饮宾客的日常生活角度来释义更具有说服力,此即林义光所谓“酒食财物,皆所以招人也”。

《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局部)元代赵苍云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取材于东汉时期刘晨、阮肇入天台山采药遇仙并与之结为夫妇的神话传说,大致分为十一个场景,场景之间穿插故事文字。“刘阮遇仙”出自六朝志怪小说,流传甚广。相传东汉永平年间,剡人刘晨、阮肇入天台山采药,山深路迷,遇二女,容颜妙绝,呼晨、肇姓名,问郎来何晚也。二女相邀还家,殷勤款待,结为伉俪。半年后刘阮思家心切,别了二女回家,才知人间已隔了七世。

这一段画面描绘的是二女“召”刘阮同归其家,当庭设席,陈酒肴款待庆贺的场景。有数仙客持三五仙桃至女家,皆仙服,各出乐器奏之,肃雍和鸣。二女亲自举卮(zhī,酒器)劝二人酒。款曲之情,春气可挹,二子恍然如在天上也。画面上有美酒佳肴,有仙乐悠扬,丽人在侧,侍女围绕,桃花灿烂,难怪刘阮二人“恍然如在天上”。

鲁 在锅中烹煮鲜鱼

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 ——《史记》

“鲁”这个字,今天除了当作姓之外,使用最多的义项是迟钝、鲁莽,但是周武王克商之后,“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周公不仅是武王的亲弟弟,而且还是武王最重要的辅臣,武王既赐其封国名“鲁”,那么一定是美称,而不可能是一个贬义的称号。

“鲁”的繁体字是“魯”,甲骨文字形A,其实“鲁”字早在周公的国号之前就出现了。很显然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条鱼,下面的“口”形是什么呢?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个“口”形像坎:“泽中水竭,鱼乃露于坎。故鲁之本义为露……鱼陈于坎,利于大量捕获,故鲁又训嘉。”此说颇为牵强,古人不一定非要等到“泽中水竭”才能大量捕鱼;而且“泽中水竭,鱼乃露于坎”首先是不吉之兆,焉能用于美称?

林义光解释说:“彝器每言‘鲁休’‘纯鲁’,阮氏元云:‘……鲁本义盖为嘉,从鱼入口,嘉美也。’”彝器指古代祭祀常用的青铜器;“休”和“纯”都是美善之意,“鲁休”和“纯鲁”当然就是形容美味可口的鲜鱼;阮元是清代著名学者。不过把“鲁”释义为“从鱼入口”,却与甲骨文字形不符,该字形下面明明像一口器皿之状,于省吾先生认为“口为器形,本像鱼在器皿之中”。其实,这个器皿理解成正在烹煮鲜鱼的锅,或者已经烹煮完成而端上鲜鱼的容器都可以。

鲁,金文字形B,鱼的样子更是栩栩如生,下面器皿的形状则变成了“口”形。金文字形C,下面的“口”形中又添加了一横,变成了“甘”字,一横表示口中含有的美食。小篆字形D,下面讹变成了“白”,许慎就是根据这个小篆字形认为“鲁”字“从白”,这是错误的。

《说文解字》:“鲁,钝词也。”即使如许慎所说“从白鱼声”,又怎么能够跟“钝词”扯上关系呢?许慎并引用《论语·先进》中孔子评价“参也鲁”(曾参很迟钝)的话来作例证,但这不过是引申义而已。“鲁”的本义就是鱼味鲜美,从而训为嘉美。

在周公分封鲁国之前,这片地域早就“膏壤千里”,不仅陆上物产丰富,而且海产富饶,《史记·夏本纪》形容说“海物维错”,郑玄曰:“海物,海鱼也,鱼种类尤杂。”此地之所以名“鲁”,正是由此而来,周武王不过借这个现成的美称赐给周公做了国号。

《史记·周本纪》称颂周公:“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鲁周公世家》中则如此称颂:“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这两段话的意思都是指周成王赐给叔父周公嘉禾,周公赞美称扬天子之命。“鲁天子之命”和“嘉天子命”同意,可知“鲁”训为“嘉”。

刘熙在《释名·释州国》中解释说:“鲁,鲁钝也,国多山水,民性朴鲁也。”这是因为鲁国“民性朴鲁”,“鲁”才引申为迟钝、粗野,进而引申为鲁莽之意,早已不复鲁国之所以名“鲁”的美称了。

勺 里面的一点是酒浆或食物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 ——《礼记》

勺子是一日三餐必需的用具,今人对“勺”这个字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殊不知在古代,“勺”可不仅仅指汤匙,而是有着非常深厚的内涵。

勺,甲骨文字形A,这是先民们最早使用的勺子:下部是便于手持的勺柄,中间是张开的勺口,左边的一短竖表示用勺子舀起来的东西。金文字形B,栩栩如生的一把勺子的样子,里面的一点同样表示舀起来的东西。金文字形C,横放并且舀起食物的一把勺子。小篆字形D,略有变形,但还能看出勺子的形状。

《说文解字》:“勺,挹取也。象形,中有实。”也就是说,“勺”最早的用途是挹取酒浆,因此可通表示斟酒的“酌”字;不过,金文字形C中舀起的很明显是食物,因此“勺”也可用于舀食物。

不同的时代,勺子的形制也不一样。据《礼记·明堂位》载:“其勺,夏后氏以龙勺,殷以疏勺,周以蒲勺。”柄上刻有龙形的称“龙勺”,夏代所用;镂刻以画饰的称“疏勺”,殷商所用;以蒲草纹为饰的称“蒲勺”,周代所用。

最有趣的是十三岁的男孩子称“舞勺”之年。据《礼记·内则》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男孩子长到十三岁的时候,要学习音乐,念诵《诗经》,还要学会“勺”这种乐舞。

那么,“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乐舞?为什么十三岁的男孩子要开始学习呢?原来,“勺”是周公所作的乐舞,用以称颂周武王的功德。但此舞为何称为“勺”,历来都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汉书·礼乐志》中也只是简单地说:“周公作《勺》。勺,言能勺先祖之道也。”颜师古注解说:“勺读曰酌。酌,取也。”意思是说能够酌取先王之道。

但其实,“勺”不仅是饮食用具,还是一种祭礼,甲骨卜辞中有“勺于上甲冓雨”“勺岁”“勺羊豕”“勺用羌”等记载;词义分化后,这个义项加了个表示祭祀的“示”字旁,写作“礿(y)”。

古代有四时之祭,不同的季节都要祭祀祖先,《礼记·王制》中有四时之祭的祭名:“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夏、商两代春祭称“礿”,夏祭称“禘”;周代时改为春祭称“祠”,夏祭称“礿”,秋冬两季不变。所谓祠、礿、尝、烝(zhēng),都是指以正当时令出产的祭品供奉给祖先。

《礼记·中庸》中有言:“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意思是说:水是一勺一勺汇聚起来的,等到了浩瀚无边的时候,鼋(yuán)、鼍(tuó)、蛟龙、鱼鳖都在里面生长,货物、财富也就产生了。

“一勺”极言其少,因此“勺”有少之意;祭祀的供品,夏季时出产很少,因此以“礿”为名,正如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所说:“礿之为言约也,谓品物简约也。礿亦四时祭中之省薄者。”

综上所述,周公所作乐舞名《勺》,显然是夏祭时的乐舞。舞蹈时童子手持一个竹制的乐器“龠(yuè)”,因此属于文舞,区别于执干戚的武舞;“龠”是最简单的乐器,正如“夏礿”之简约,因此“礿”还可以写作“禴”,正是祭祀之舞手持“龠”的如实写照。

至此可以得出结论:十三岁的男孩子年龄尚小,执龠而舞《勺》;而《勺》舞的真正来源,即夏天的礿祭。

嘉 一边饮酒一边击鼓作乐

尔酒既旨,尔殽既嘉 ——《诗经》

《说文解字》:“嘉,美也。”《尔雅》:“嘉,善也。”这只是“嘉”的引申义,并非本义。那么,“嘉”的本义是什么呢?造出这个字的过程非常有意思。

嘉,金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但会意的过程极其复杂,竟然一下子动用了四个字符!左边是一面带有装饰的鼓,下面的口形代表盛酒的器具,中间是一只手抓着长柄的类似汤勺的舀子,用来从酒器中舀酒。整个字形是贵族们举行酒宴的如实写照:一边饮酒,一边击鼓作乐。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举行盛大的祭祀时,从酒器中舀起用郁金草和黑黍酿成的鬯(ch3ng)酒作祭品,一边击鼓祭祀。

嘉,金文字形B,省去了抓着舀子的手和下面的酒器,仅用长柄的舀子和鼓来会意。金文字形C,鼓的形状大大简化。小篆字形D,鼓和口形依旧,但是手抓长柄的舀子这一意象却讹变为“力”。

张舜徽先生认为“嘉”的本义“指饮膳之美”,与“嘉”的金文字形极为相符。《诗经·頍(ku@)弁》是一首描写贵族们宴饮作乐的诗篇,其中有“尔酒既旨,尔殽既嘉”的诗句,正是形容“饮膳之美”。《行苇》篇中“嘉殽脾臄,或歌或咢”的诗句更是“嘉”字的最好注释。“脾”是牛的内脏,“臄(ju9)”是牛舌头及其相连的肉,可想而知都是宴席上的美味。“咢(è)”指只击鼓不唱歌,想想“嘉”的金文字形中那面美丽的鼓吧!

周代将礼仪分为五种,称作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逢凶事而举行哀吊之礼;宾礼,接待宾客之礼;军礼,顾名思义就是军事上的礼仪;嘉礼,因人心所善者而制定的礼仪。嘉礼又分为六种,据《周礼》载:“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意思浅白易懂。需要解释的是“脤膰之礼”。郑玄解释说:“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贾公彦进一步解释说:“分而言之,则脤是社稷之肉,膰是宗庙之肉。”“脤(shèn)”是祭社稷的生肉,因为盛在以蜃贝为饰的蜃器中,故称“脤”。还有一说是“脤”是生肉,“膰(f1n)”是烤肉,本来写作“燔”,即烧烤之意。嘉礼如此烦琐,后世加以简化,专指婚礼了。

周代有一项有趣而又饱含人情味儿的惩罚制度,据《周礼》载:“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郑玄解释说:“嘉石,文石也,树之外朝门左。”有纹理因而美丽的石头称“嘉石”,百姓有罪过而较轻,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处罚,也没有危害到州里的,就将他捆缚手脚坐在嘉石上,看着美丽的纹理思过,让自己赶紧“嘉”起来。比如出言无忌、侮慢长老的过错,就罚他“嘉石”之刑。这种处罚实在是太可爱啦!

《诗经·豳风图》(局部)(传)南宋马和之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豳风图》卷根据《诗经·国风·豳风》的诗意而作。全卷共分七段,依次为《七月》《鸱号》《东山》《破斧》《伐柯》《九罭(,捕小鱼的细网)》《狼跋》,每段画前书《豳风》原文。图中人物形象生动,笔法流畅潇洒,设色清丽古雅。

《豳风·七月》是《诗经·国风》中最长的一首诗。豳地在今陕西旬邑、彬县一带,《七月》描绘了先民一年四季的农家生活,是中国最早的田园诗。凡春耕、秋收、冬藏、采桑、染绩、缝衣、狩猎、建房、酿酒、劳役、宴飨,无所不写。这段画面描绘的是诗中第八章,一年农事既毕,村人集于公堂,长幼有序,宴饮作乐,举酒庆贺。虽然不是宗庙社稷大典,但村人淳朴欢乐的飨燕场面似更得“嘉礼”之神。

既 吃饱饭扭过头去打嗝

君既食,又饭飧 ——《礼记》

“既”这个字今天只用作副词,表示“已经”,比如“既来之,则安之”,意思是:已经来了,就在这里安下心吧。不过,这个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并不是虚词,而是一个指称具体动作的实词;更有趣的是,很多人分不清楚“既”和“即”的区别,因而常常用错,但是在古人那里,二者的区别一目了然。

既,甲骨文字形A,右边是一个高脚食器,左边是一个半跪着的人。古人吃饭呈跪姿,但这个半跪着的人虽然身体向着食器,大大张开的嘴巴却向后面转了过去。甲骨文字形B,半跪着的人换到了右边,仍然转过头去。甲骨文字形C,食器中的一横表示里面所盛的食物。

李孝定先生在《甲骨文字集释》中解释说:“契文像人食已顾左右而将去之也。”其实这个人并非“顾左右”,而是已经吃饱饭,扭过头去张嘴打饱嗝。这就是字形中嘴巴张开的原因。

对比一下“即”的甲骨文字形D,这个半跪着的人面向着食器,显然正准备开始吃饭。罗振玉先生总结说:“即像人就食,既像人食既。”“即”和“既”的区别就非常明显了:“即”表示即将,即将开始吃饭;而“既”则表示完成,已经吃完饭了。明白了这个区别,就再也不会用错这两个字了。

既,金文字形E,大同小异。小篆字形F,食器和张嘴打饱嗝的人形都不太像了,但循着甲骨文和金文的痕迹,还是约略能够看出一点样子。而我们今天使用的“既”字,则完全失去了所象之形。

《说文解字》:“既,小食也。”所谓“小食”,是指先秦时期一日两餐制的晚餐。罗振玉先生质疑说:“许君训既为小食,谊与形为不协矣。”意思是说:“既”的本义明明是吃饱了饭,跟“小食”没有任何关系。不过,“小食”吃完之后,一天也就结束了,因此也可以将“小食”视为引申义。

《礼记·玉藻》中有一段臣子侍食国君的礼仪规定:“君未覆手,不敢飧;君既食,又饭飧。饭飧者,三饭也。君既彻,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

“覆手”指吃完饭后,把手覆在嘴边,抹去污迹;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则认为乃是吃饱后的拱手之礼。国君尚未做这个表示吃饱的动作之前,臣子不敢“飧”,这里的“飧(sūn)”指用水浇饭。国君“既食”,吃饱之后,臣子还要用水浇饭,再劝君食。古人食礼的最后一道饭都称“飧”,即吃完之后,再用水浇饭,因其利口,表示还可以再吃一点才能彻底吃饱之意,同时也表示主人饭食之美。也有学者认为臣子用水浇饭,吃三口,乃是再劝国君进食的礼仪。

“彻”指撤去馔食。国君吃饱撤去馔食之后,臣子才可以撤去自己的馔食,出门将剩下的饭和酱授给随从。

羞 手抓羊进献给鬼神或王公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李白

“羞”这个字今天的意思是羞耻、害羞,但是最初造出来的时候却不是这个意思。

羞,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只羊,下面是一只手。金文字形B,结构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C,在羊的下面又添加了一只手,变成两只手。以手持羊,表示进献的意思。小篆字形D,下面的手讹变为“丑”,变成了一个形声字。

《说文解字》:“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引申为凡是进献,不管进献的是什么,都叫“羞”。“羞”有个同义字叫“荐”,也是进献的意思,二者的区别在《左传》的一句话中显示得非常清楚:“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郑玄注解道:“荐亦进也,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此注尚不清晰,他接着又注解道:“荐羞皆进也,未食未饮曰荐,既食既饮曰羞。”准备好品物叫“荐”,吃了这些食物,尝到了滋味叫“羞”,这就是“既食既饮曰羞”的含义。鬼神无法真的吃下祭品,故称“可荐于鬼神”;而王公可以真的尝到美味,故称“可羞于王公”。因此“荐羞”一词即指美味的食物。

由“羞”的本义,进而引申到人身上,用作推荐、进用的意思,比如《国语·晋语》:“有武德以羞为正卿。”有武德的人推荐担任正卿的官职。

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古人给“羞”这个字添加了一个“食”字旁,造了一个“馐”字,继承“羞”的本义来专指美味的食物,比如“珍馐”。而“羞”这个字,因为古音与“丑”相近,于是将“羞”假借为“丑”来使用,这就是《说文解字》说“从丑,丑亦声”的原因,由此而引申出羞耻、害羞等义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吾羞,不忍为之下。”这是羞耻的意思。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这是害羞的意思。

需要辨析的是,古时“羞”假借为“丑”字,除了作地支和时辰用之外,任何时候都不能写作“丑”。形容貌丑,只能用“醜”。

醜,甲骨文字形E,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酒坛子,右边是一个鬼,看来鬼也喜欢喝酒。古人以为鬼的样子最丑,因此用一个想喝酒的鬼来会意面貌丑陋。金文字形F,酒坛子上面添加了一只手,被鬼拿到了手里,准备痛饮一番。鬼头上添加了极其夸张的三束头发,以示此鬼之丑。小篆字形G,结构同于甲骨文。

《说文解字》:“醜,可恶也。”因为“醜”这个字笔画太烦琐,古人很早就开始用“丑”字来替代,并不是实行简化字后才开始这么用的。明代徐渭在《南词叙录》中就说:“丑,以墨粉涂面,其形甚醜。今省文作‘丑’。”从此之后,对鬼诬蔑的“醜”字就被“丑”所取代,用来形容人的样子丑陋,鬼的重担终于卸下了。

鼎 三足两耳的煮食器

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 ——《左传》

《说文解字》:“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者,螭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许慎的这段解释分为两层意思:“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这层意思是说,鼎起初是烹煮食物的食器,用来调和五味;“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者,螭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天休的意思是天赐福佑,这层意思是说,大禹铸鼎,置之山林川泽能够辟邪,魑魅魍魉等妖魔鬼怪见之望风而逃,鼎从单纯的食器变得具有了法力。但是“鼎”为什么会具备这样的法力呢?

大禹时就能够铸鼎,那么甲骨文中一定已经有了这个字。鼎,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鼎的两耳,中间是鼎的腹部,下面是鼎的三足。甲骨文字形B,鼎腹更加突出。金文字形C,耳、腹、足仍然历历可见。小篆字形D,字形加以美化,虽然看不出来鼎的形状,但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小篆一路演化的痕迹来看,大致还可以猜测出鼎的样子,不过下面变成了四足。

禹把天下分成九州,把九州的青铜集中在一起铸造了九只鼎,在鼎上镌刻着全国的名山大川和奇异之物,一鼎代表一州,九鼎集中存放在夏王朝的都城。从此,九州就成为中国的代称,鼎也从单纯的食器变成了国家政权的象征。有个成语叫“一言九鼎”,就是从这里来的,比喻人说话的分量很重,一句话抵得上九鼎的重量,也用来比喻极其信守诺言。

九鼎铸成之后,夏传商,商传周,周代末年,王室衰微,许多强大的诸侯国都觊觎九鼎。有一次楚庄王讨伐陆浑之戎来到洛河的时候,陈兵于周王室境内。周定王派王孙满前来犒劳楚军,“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有取而代周之意,因此古人就把图谋夺取政权称为“问鼎”。

周王朝灭亡之后,九鼎就神秘地失踪了,虽然有过种种离奇的说法,秦始皇甚至还亲自前往泗水打捞,但九鼎再也没有出现过。

鼎是国之重器,《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这是丝毫不得僭越的。因此贵族之家吃饭时要“列鼎而食”,意思是将允许使用的几个鼎按照大小排列起来,从大到小根据等级制依次而食。这是古代社会等级制的真实写照。

“鼎”的引申义很多,鼎是烹煮食物的食器,因此引申出“鼎沸”一词,用鼎中的沸水来形容动乱的局势。鼎为三足,故有“三足鼎立”这一成语。鼎为国家重器,因此引申为显贵,比如鼎臣、鼎族、大名鼎鼎。鼎代表国家政权,因此政权的易手被称作“鼎革”,革是革旧,鼎是鼎新,代表着新政权的建立。

《玩古图》(局部)明代杜堇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杜菫,字惧男,号柽居、古狂、青霞亭长,丹徒(江苏镇江)人,约活跃于明代中期,与当时著名的文人仕宦多有交游。他兼擅人物、界画、山水、花卉,现存画迹以人物故事画为主,对明代中后期人物画影响深远。

《玩古图》为杜堇工笔人物画的代表作,反映了明代中晚期文人士大夫赏玩品鉴古器物的风尚。画中描绘庭园一角,两名士人在屏风前赏鉴黑漆长案上的鼎彝古物。画中家具器用雅致华丽,体现了主人的财富与品位。案旁长须文士正蹙眉审视一件青铜鬲,情态极为专注。案上器物琳琅满目,古色烂然,包括青铜器、瓷器、金器。靠近画面前端,有一只兽面夔纹扁足方鼎,旁边是一件哥窑米黄釉鼎式炉。其余包括碗、洗、博山炉、豆、钟、玉璧等,看似件件来历不凡。作者于画上题款曰:“玩古乃常。博之志大。尚象制名。礼乐所在。”显示出主人情志不在这些器物本身,而在于探寻古代礼乐制度。

尊 双手举着酒坛恭敬地进献

少室出天外,巍巍何尊严 ——梅尧臣

尊,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两只手,上面是一个酒坛,双手捧着酒坛。甲骨文字形B,左边添加了一个表示升高的符号,表奉献登进之意。金文字形C,下面的两只手没变,上面的酒坛里装着酒,因为是陈酒,酒和酒糟下沉,“酉”的上面的两撇像浮出的水形。也有人说是酒满了要浮出来的样子,还有人说表示酒气挥发。金文字形D,右边的升高符号更加明显。小篆字形E,下面简化成了一只手(寸)。

《说文解字》:“尊,酒器也。”《周礼》中有小宗伯的官职,职责之一是“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宾客”。“六尊”是六种注酒器,它们分别是:牺尊、象尊、著尊、壶尊、太尊、山尊。牺尊是牛形的盛酒器,背上凿孔注酒,另一说是在尊的腹部刻画牛形;象尊是象形或凤凰形的盛酒器,另一说是用象牙或象骨装饰;著尊是殷商时期的尊,著地无足,即立在地上,没有尊足;壶尊是以壶为尊;太尊是用瓦制成的,太古的瓦尊;山尊是刻画山和云形的酒器。这六尊用来祭祀和接待宾客。

作为盛酒器,尊的形状是敞口、高颈、圈足。尊上常常饰以动物或山云形象,如同六尊那样。段玉裁说:“凡酒必实于尊以待酌者。郑注《礼》(郑玄注《仪礼•士冠礼》)曰:置酒曰尊。凡酌酒者必资于尊,故引申以为尊卑字,犹贵贱本谓货物而引申之也。自专用为尊卑字,而别制罇樽为酒尊字矣。”向人敬酒是一种尊重的表示,因此“尊”字引申为尊重、尊敬之意,而“酒器”的本义被新造的“罇”“樽”等字所替代。

《礼记·表记》:“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广韵》:“尊,重也,贵也,君父之称也。”古人很早就把“尊”字用到君、父身上了,因此“尊”成为对君、父和其他长辈的敬称,比如至尊用来称皇帝,尊姓大名用来恭敬地询问对方的名字。

《荀子·致士》:“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按照荀子的说法,有四类人可以当老师:有尊严而使人害怕,可以当老师;年老而有威信,可以当老师;诵读解说经典而在行动上不超越、不违反它,可以当老师;懂得精微的道理而又能加以阐述,可以当老师。唯独“博习”即博学的人不能当老师。博学的人就是今天说的“知道分子”,世上所有的知识都知道一点,但是所有的知识都不精通,这样的人的确不能当老师。

“尊严”一词在今天的意思是指不容侵犯的身份或地位,比如人的尊严、国家的尊严,都是不可侵犯的意思。追根溯源,“尊严”为什么神圣不可侵犯呢?原来,“尊”最常见的用法是对别人或者自己父母亲的敬称,比如“尊大人”和“尊堂”都是敬称别人的父母,“令尊”是敬称对方的父亲,“家尊”既可用于敬称对方的父亲,又可用于敬称自己的父亲。“严”则是对自己父亲的尊称,比如“家严”是对自己父亲的敬称。《周易》中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严君”本来是对父母亲的统称,不过因为民间有严父慈母的说法,因此“严”才专称父亲,母亲则称作“家慈”。

“尊”和“严”既然是指父母,当然神圣不可侵犯,这才诞生了“尊严”一词。“尊严”因此也引申为崇高庄严,比如北宋著名诗人梅尧臣《汝州等慈寺阁望嵩岳》一诗中写道:“少室出天外,巍巍何尊严。”

爵 照着雀的样子制成的饮酒器

器象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 ——许慎

《说文解字》:“爵,礼器也,象爵之形。”

爵,甲骨文字形A,果然如同许慎所说的,是个象形字,下面有足,中间是盛酒或温酒的器腹,器腹里面的圆圈表示盛的酒,器腹的左边开口叫“流”,便于吸饮。“爵”的上面一定要有两柱,这是礼制所规定的,因此甲骨文字形上面的那个箭头就用来表示两柱,两柱的形制通常为帽形柱。甲骨文字形B,器腹里面的酒用一横来表示。

爵,金文字形C,上面的两柱稍有变形,器腹里面也没有了酒。金文字形D,简直就是“爵”的画像,只不过在右侧添加了一只手,表示以手持爵。金文字形E,变得复杂起来,除了右边的手之外,左边依次为:上为帽形柱,中为器腹和“流”的变形,下面添加了一个“鬯”字,“鬯(ch3ng)”是黑黍和郁金草酿成的一种香酒。《说文解字》:“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饮。”许慎的意思是,爵中装着鬯这种香酒,用手持之而饮。小篆字形F,直接从金文演变而来。

古人很早就知道酿酒和饮酒,出土的殷代酒器之多,表明殷人饮酒的风气之盛。纣王有酒池肉林的宴会,可见一斑。古代酒器很多,本文略举几例。郑玄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觚(g$)呈喇叭形,细腰,高圈足,腹和圈足上有棱;觯(zh#)多为圆腹敞口,圈足有盖;角,形状像爵,但是没有上面的两柱和出酒的嘴,两尾对称,有盖;散,只以漆涂面,不用别的装饰,为地位卑贱的人所用。

《左传·庄公二十一年》:“虢公请器,王予之爵。”虢公向周王请求赐酒器,周王赐给他了爵。爵既是祭祀和宴饮时的礼器,于是引申出爵位的意思。据《礼记·王制》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后世把官职统称为官爵。商鞅辅佐秦孝公变法时,为了奖励军功,设置了二十等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据《韩非子》载:“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意思是战争中斩一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一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五十石之官;斩两个敌人的头颅授予二级爵位,做官的话可做百石之官……以此类推。一首一级,后来干脆简称作“首级”,这就是“首级”一词的来源。首级制度直到北宋方才废除。

古人为什么把爵制成这种形状呢?《说文解字》:“器象爵者,取其鸣节节足足也。”节节足足是鸟雀鸣叫的声音,古人认为这种鸣叫的声音是一种劝诫,节是节制,足是知足,所以许慎说爵制成雀的形状,是对饮酒之人的一种劝诫。因此古人说:“取其能飞而不溺于酒,以寓儆焉。”又说:“取其鸣节,以戒荒淫。”都是劝诫饮酒之人不要贪杯的意思。因此,“爵”和“雀”其实是通假字,爵的样子跟雀非常相像。

阅读古籍的时候,如果遇到含有“爵”的句子,并且按照“爵”的意思读不通的时候,可以试着用“雀”来读。比如《孟子》中有“为丛驱爵”的话,这个“爵”当作爵位、爵禄就讲不通,而当作“雀”就可以讲通了,即为丛林驱赶来鸟雀。还有“爵室”一词,《释名·释船》:“在上曰爵室,于中候望之,如鸟雀之警示也。”还有“爵弁”,这种帽子是用赤黑色的布做的,像雀头部的颜色,故称“爵弁”。

《帝王道统万年图》册之“汉明帝”明代仇英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仇英(约1494—1552),字实父,号十洲,太仓(今江苏苏州)人。初为漆工,长于彩绘栋宇,后改事画艺。被誉为明代四大家之一。

《帝王道统万年图》册页共二十幅,分别描绘伏羲至宋仁宗等名主的事迹,对幅有顾可学题记。应是仇英应顾氏请托而绘,用以进献朝廷,求得仕进。 全册落笔纯熟,色调以青绿重彩为主,间或掺用泥金钩边,鲜艳华丽。

这幅画的是汉明帝的事迹。明帝在位时,提倡儒学,注重刑名文法,吏治清明,境内安定。明帝以及随后的章帝在位时期,史称“明章之治”。史载永平十七年春正月,甘露降于甘陵。当年,甘露再次降临,树枝内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师。于是公卿百官以明帝威德怀远,祥物显应,乃并集朝堂,奉觞上寿。画面表现的就是百官带着各种祥瑞齐集殿前,向皇帝恭贺的场景。当中大臣向皇帝“奉觞”所用器物便是“爵”,其中不知是收集的甘露,还是美酒呢?

雅 像乌鸦的饮酒器

雅步袅纤腰,巧笑发皓齿 ——陆云

宏大宽容的气度称作“雅量”,《世说新语》中有“雅量”这一篇目,就是记述当时人的这种气度。最能说明这种气度的是嵇康。嵇康被判处死刑,行刑地点是在首都洛阳的东市。临刑前,嵇康抬头目测了一下日影,估计离午时三刻还有一会儿工夫,于是气定神闲地要来琴,为围观的看客们弹奏了一曲,即著名的《广陵散》。一曲弹完,嵇康废琴而叹:“过去袁孝尼请求我传授《广陵散》,我谨守誓言,没有传给他,可惜于今绝矣!”然后从容就死,这就叫“雅量”。

“雅”本来指一种鸟,就是乌鸦。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形声字,左边的“牙”表声,是乌鸦的拟声,右边的“隹”表意。“隹”读作zhu~,《说文解字》:“隹,鸟之短尾总名也。”“隹”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隹”的字大都与禽类有关,比如雁、隼、雀、雉等。

《说文解字》:“雅,楚乌也,秦谓之雅。”可见“雅”就是“鸦”的本字。段玉裁说楚乌并非是楚地的乌鸦,但是许慎明明解释说“秦谓之雅”,秦地将楚乌这种乌鸦叫作“雅”,由此对比,我觉得楚乌就是楚地的乌鸦。后来又造出了一个“鸦”字来指乌鸦,“雅”这个字就被借走,用作酒器的名称。“雅”为什么会借用为酒器呢?这是因为古时的一种酒器“爵”就是仿照“雀”的样子制成的,而“雅”本来就是鸟类,因此可以如此借用。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所著《典论》中记载:“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刘表好酒,甚至把酒器都按照伯、仲、季的排行进行排列,而且每件酒器盛的酒量也不一样。当然了,不管是七升、六升还是五升,实在都够多的,能喝下这么多酒的人,当然就是“雅量”了。

据北宋教育家温革所著《隐窟杂志》载:“宋时阆州有三雅池,古有修此池,得三铜器,状如酒杯,各有篆文曰:伯雅,仲雅,季雅。当时虽以名池,而不知为刘表物也。吴均诗云:‘联倾三雅卮。’刘梦得诗云:‘酒每倾三雅。’”由此亦可知,“雅量”最初是形容的酒量,善饮才能称作“雅量”。古时还有“雅寿”一词,指举杯祝寿。

清人翟灏在《通俗编》中说:“按世称雅量,谓能饮此器中酒,不及醉也。”饮酒而不醉,谓之酒德,因此由“雅”引申出“正”的意思:“正而有美德者谓之雅。”今天经常使用的风雅、文雅、雅人深致等形容人美好气度的词都是由此而来。也有学者说乌鸦为纯黑色,因此“雅”由纯黑引申为纯正、高尚、美好之意。三国诗人陆云有诗:“雅步袅纤腰,巧笑发皓齿。”其中的“雅步”即指从容美好地行走。

豆 用丝巾盖着的高脚盛肉器

笾豆大房,万舞洋洋 ——《诗经》

“豆”在今天只有一个义项,就是指豆子,不管大豆、小豆都用“豆”来指称。但是在古代,“豆”可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豆,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只高脚盘的形状。金文字形B,里面很明显盛有东西,但是上面的一横代表什么呢?待会儿我们再讲。金文字形C,更接近于“豆”字的形状。小篆字形D和楷体字形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说文解字》:“豆,古食肉器也。”原来“豆”的本义就是一只盛放肉类的高脚器皿!《周礼·考工记》中说:“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也。”则“豆”不仅盛肉类,也可以盛酒。孟子也说过:“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一筐饭,一“豆”带汁的肉,得到就活命,得不到就死亡。都是用的“豆”的本义,“豆”因此引申为容量单位,四升为一豆。

现在我们来看“豆”上面的一横是什么东西。《仪礼·士昏礼》:“醯酱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醯(x~)”是醋,“菹醢(z$ h2i)”是肉酱。醋和酱、肉酱盛放在“豆”里,上面要用一块布巾或丝巾盖起来。有的“豆”有盖子,有的“豆”没盖子;没盖子的“豆”用巾盖起来,当然是怕灰尘掉进去,有盖子的“豆”用巾盖起来,也许是起一种装饰的作用,或者干脆就是学没盖子的“豆”的习惯而已。《士丧礼》中也有笾和豆都要用巾覆盖的规定。这种巾,就是“豆”字字形上面的一横。

笾(biān)、豆常常连用,这是祭祀和宴会时常用的两种礼器和食器,木制的叫“豆”,竹制的叫“笾”,瓦制的叫“登”。《诗经》中有一首诗《閟宫》,“閟(b#)宫”是鲁国的神庙,其中写道:“笾豆大房,万舞洋洋。”将带汁的肉盛放在笾、豆和俎里面,然后浩浩荡荡地起舞。“俎(z^)”也是一种礼器和食器,又称“大房”,是四脚方形的青铜盘或木漆盘,常用来陈设牛羊肉。

据《礼记》记载,关于“豆”的形制,夏代使用的叫“楬豆”,“楬”(ji9)是小木桩,楬豆就是不加装饰的木制的豆;殷代使用的叫“玉豆”,用玉装饰的豆;周代使用的叫“献豆”,“献”是稀疏雕刻的意思,“献豆”就是用玉装饰,然后又在柄上加以雕刻的豆。这是夏商周三代“豆”的三种形制。

至于现在的“豆”是豆类的总称,古时候却不一样,“菽”是豆类的总称。再细分的话,大豆叫菽,小豆叫荅(d1)。黍、稷、秫、稻、麻、菽、荅、大麦、小麦合称“九谷”,是古代最主要的九种农作物。汉代以后,“荅”字不常用,就将“豆”借用作“荅”的通假字,用来作为豆类的总称,不管大豆、小豆一概称作“豆”,“菽”的称谓也不再使用,于是“豆”作为礼器和食器的本义就此渐渐失去了。

《重修台郡各建筑图说》之“孔庙礼器图”清代蒋元枢绘,纸本彩绘,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蒋元枢(1738—1781),字仲升,号香岩,江苏常熟人,乾隆四十年(1775)至四十三年(1778)任台湾知府。《重修台郡各建筑图说》为乾隆四十三年蒋元枢所进呈的纸本彩绘,现存图三十九幅、图说四十幅。蒋元枢于任内大力推动各项公共建设,包含修葺城池、兴筑庙宇、增置武备、筹建衙署、备置礼器等,治绩斐然,《重修台郡各建筑图说》即其政绩之见证。

按图说所记,这幅“孔庙礼器图”是因“台郡孔庙皆用铅锡,已属陋质,至豆、笾、簠()、簋(guǐ),既非合度,且多未备”,故“元枢谨按阙里制度,自吴中选匠设局,购铜鼓铸备,造礼乐各器”。图中所绘礼器,包括豆、笾、簠、簋、鼎、爵、花瓶、香盒等,形制极为详备,是早期台湾尊孔重要文献。

壶 深腹敛口环绕着花纹的圆形器皿

击筑落高月,投壶破愁颜 ——李白

壶是中国人最常用的器具之一,就像尊、爵等古代器具一样,不仅在形制上多种多样,而且在礼制上也有许多严格的要求。

壶,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活脱脱就是一个壶的形状,壶盖、壶腹、壶足都画得清清楚楚,中间的圆环形则是环绕壶身的花纹。甲骨文字形B,壶盖的形状略有变化。金文字形C,小篆字形D,都没有任何变化。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壶”的形制当为深腹敛口的圆形器具。楷书繁体字形E,壶盖和壶口处加以讹变,下面壶腹的形状还能看得出来。简化后的简体字,下面变成了“业”,壶腹的形状完全消失了。

《说文解字》:“壶,昆吾圜器也。”昆吾氏是夏、商的一支部落,擅长制陶和冶金,包括壶在内的很多器具都是昆吾氏所制。一开始的时候,壶都是圆形的,所谓“圜器”,后来也加入了方形。饮宴之时,卿、大夫、士这几个阶层要使用方壶,取其公正端方之意;士兵阶层要使用圆壶,取其驯顺听命之意。

很多人都知道海中有三座神山,名为方丈、蓬莱、瀛洲,但是鲜为人知的是,这三座神山全都状如壶形,因此又称方壶、蓬壶、瀛壶,合称“三壶”。蓬、莱都是草名,可见此神山草木之茂盛。瀛是海,瀛洲即海中的神山。方丈之名最为有趣,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故称“方丈”;另外一种说法是“方”者,道也;“丈”者,长也,对长辈的尊称,“方丈”意即道长。这是道教的称谓,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了这一称谓,可是今天的人们只知道佛教“方丈”,而不知道道教的“方丈”了。从“方丈”之名也可看出此神山确为壶形。

李白有诗:“击筑落高月,投壶破愁颜。”在古人看来,投壶是各种游戏中最古雅的一种,《礼记》甚至为投壶这种游戏专门列了一章,来讲述投壶的各种礼仪。简而言之,投壶是饮宴时的娱乐活动,宾主依次用没有箭头的箭矢投向盛酒的壶口,以投中多少决胜负,胜者罚负者饮酒。投壶是源自于射礼的一种游戏。

《左传·昭公十二年》讲述了一则有趣的“投壶”故事。晋昭公和齐景公饮宴,中行穆子相礼。投壶的时候,晋昭公先投,中行穆子说:“有酒如淮,有肉如坻。寡君中此,为诸侯师。”有酒如淮水,有肉如高丘,我国君要是投中,就能统帅诸侯。晋昭公果然投中。齐景公拿起箭矢,说道:“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有酒如渑水,有肉如山陵。我要是投中,代君而兴盛。也投中了。晋国另一位大臣伯瑕对中行穆子说:“您刚才说的话不恰当。我们本来就已经统帅诸侯了,壶有什么用,投中有什么可稀罕的?如此一来齐君一定认为我国国君软弱,回去后就不会再来了。”中行穆子反驳道:“我军统帅有力,士卒争先,今天就像从前一样强大,齐国能做什么呢!”这则“投壶”故事可视作晋、齐争霸的外交试探。

镬 抓着鸟儿放进鼎中煮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 ——《周礼》

“镬”读作hu7,现在是一个生僻字,但是却与古人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这个字的字形也非常有趣。

镬,甲骨文字形A,罗振玉认为这就是“镬”的本字。这是一个会意字,外面是一只鼎状的器具,里面是一只鸟,会意为把鸟儿放进鼎中煮。这只鼎状的器具叫“鬲(l#)”,和鼎的区别是,“鬲”下面的三足是中空的。甲骨文字形B,鸟儿身边的黑点表示沸水。甲骨文字形C,鸟儿和“鬲”的形状都加以简化。金文字形D,开始变得复杂起来:左边添加了一个“金”,表示乃金属所制;右边鸟儿的下面又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抓着鸟儿放进“鬲”里面煮。金文字形E,虽然更加美观,但是左边的鸟儿和右边的“鬲”的形状都变形得厉害。小篆字形F,定型为今天使用的“镬”字。

《说文解字》:“镬,鑴也。”“鑴(x~)”是大盆,其实从形状上来看,“镬”并非大盆之形。《仪礼·少牢馈食礼》载:“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雍人是掌管宰杀烹饪之人,羊镬煮羊,豕镬煮猪。由此也可知鼎和镬是有区别的。《周礼》中还有“省牲镬”的记载,牲镬是专门烹煮用作祭祀的动物的大锅。今天南方的许多地区还把锅叫“镬”或者“镬子”。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亨人一职,乃司炊之官:“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郑玄解释说:“镬,所以煮肉及鱼腊之器。既孰,乃脀于鼎,齐多少之量。”鱼腊即干鱼,“脀(zh8ng)”指把牲体放入鼎中。由此可知,先用镬把肉或鱼腊煮熟,然后再将煮熟的肉或鱼腊放进鼎中。鼎、镬乃是两种烹饪器。

古时还有用鼎镬烹人的酷刑。《汉书·刑法志》:“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参夷指夷三族;大辟是死刑;凿颠指开凿头颅;抽胁指抽取肋骨致死;镬亨即镬烹,用镬烹煮人。秦朝刑罚之严酷,可见一斑。

古人最早的饮茶之法就是使用鼎镬。据南宋学者罗大经所著《鹤林玉露》记载:“《茶经》以鱼目涌泉连珠为煮水之节。然近世瀹(yuè)茶,鲜以鼎镬,用瓶煮水,难以候视,则当以声辨一沸二沸三沸之节。”

在唐代陆羽《茶经》之前,中国人很少饮茶,陆羽首创制茶之法。陆羽煮茶,名目繁多:“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还没有烧开的水称“盲汤”;水刚滚称“蟹眼”,泛起的小气泡就像螃蟹的小眼睛;渐大就叫“鱼目”,像鱼的大眼睛。如鱼目,此为一沸;水边就像涌泉连珠一样,此为二沸;腾波鼓浪,水彻底烧开了,此为三沸。罗大经感叹南宋时煮茶不再用鼎镬,而是用瓶,无法用眼睛察看到沸水之态,而只能依靠声音来辨别了。

宋人摹《萧翼赚兰亭图》(局部)唐阎立本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阎立本(?—673),唐代大画家,作品线条刚劲有力,色彩古雅沉着,有冠绝古今之美誉。 这幅画取材于唐人笔记,描绘监察御史萧翼奉唐太宗之命,骗取辩才和尚手中的王羲之真迹《兰亭序》的故事。现存宋人摹《萧翼赚兰亭图》计有三本,除此本外,另两本分别藏于辽宁省博物馆、北京故宫博物院。

画中左下画二仆煎茶。一年长者,满脸胡须,蹲坐在风炉前,炉上置放一“镬”,长柄带耳。炉火正旺,镬中水已沸。他左手执镬柄,右手持茶夹,似刚放下茶末,正要搅动茶汤。旁边一童子,弯身弓背,双手捧着茶托、茶碗准备分茶奉客。年长者专注备茶,童子小心等待,表情传神,刻画入微。炉边的茶几上置有茶托、茶碗、茶碾、茶罐等用具。由画中可看出,唐朝饮茶文化之盛,遍及民间,寺院中亦以茶待客。这一角画面形象展现了唐朝煎茶之器物、方式,以及唐人对茶之郑重其事。

服饰篇

服饰篇

          

布 手持工具的人穿着衣服

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郑玄

“布”作为一种制作衣服的织物,这是它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不过在古代,“布”的含义可没有这么狭窄,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布”同时还用作钱币的代称。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布”,这表明“布”是一个后起字。金文字形A,上面是一只手持着一个棒状的工具,下面是“巾”。多数学者认为上面就是“父”,用来表音;下面的“巾”用来表意,指衣服。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字符表示一个男人手持棒状或斧状的农具在耕作,下面的“巾”表示用来遮蔽身体的衣服。

布,小篆字形B,上面有所讹变,但基本还能够看出来手和工具的样子。而我们现在使用的“布”字,已经看不出来这个形状了。

《说文解字》:“布,枲织也。从巾父声。”“枲()”是不结籽的大麻,也用作麻的总称。段玉裁解释说:“古者无今之木绵布,但有麻布及葛布而已。”也就是说,“布”的本义即麻布,木绵布即棉布,其原料棉花直到东汉末年才由印度引种而来,因此,先秦时期的平民所穿的衣服皆为麻制,故有“布衣”之称;贵族则可穿丝织品“帛”。

不过,陈云鸾在《中国人走过的历程(第二集)》一书中则认为“布”的金文字形下面不是“巾”,而是用于锄草的青铜农具“鎛()”的象形,因此才可以作为钱币的代称。他这样写道:“贝为信物,有关交换,但非作为特殊商品使用的货币;布为工具,有关生产,为青铜所制……此涵义为周室推行农业生产,并发展部落交换。此后贝向财货字义发展,故货财字多从贝;至铁器逐渐发展而铜器渐渐退伍,青铜农具钱鎛之类乃变成货币,改称钱布若泉布,或变为钟鎛则为乐器,时已入于东周后期。”

对古代货币史不熟悉的读者朋友可能不太懂这段话。原来,周代的货币称“布”或“泉”。据《周礼》记载,周代“外府掌邦布之入出”,郑玄注解说:“布,泉也……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意思是说:“布”和“泉”只是同一物的两个不同的名称,收藏时称“泉”,用出去时称“布”,取泉水流淌而遍布之意。

不过,实际情况则更可能是,古代赋税以实物征收为主,而人人都离不开的纺织品是立国的物质基础之一,因此布帛就得以作为货币单位使用。正如张友直先生所著《中国实物货币通论》一书中所说:“赋税的‘赋’源于布帛之‘布’,赋、布同音,声、义亦从‘布’出,‘布’为财货,赋字则从贝武,赋税之‘赋’本以征收布帛币而得名,赋税之‘税’则以征收谷物币而取义,两者都采取实物货币形式。”

《持布女子》(布をかざす女)喜多川歌麿绘,约1795——1796年

这是一幅喜多川歌麿最擅长的“大首绘”,如特写镜头般细腻描绘女子头部和上半身之样貌、神情。画中美人整齐挽着乌黑发髻,眉目清晰,鼻子挺直,樱唇微启,露出染黑的牙齿。她双手扯起一块半透明印花织物,遮住脸庞,不知是想挡一挡前面的光线,还是想借此隐藏自己的容颜或某种情绪。这块薄纱织物透明度如此之高,色调与印花也非常雅致。歌麿将织物轻薄滑顺的质感表现得令观者也情不自禁想触摸。女子脸庞圆润,鬓发如云,肌肤细腻,仿佛还带着体温,这种活色生香的美人画正是歌麿的拿手好戏。

衣 有领有袖有衣襟

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馀芳 ——陶渊明

陶渊明在著名的《闲情赋》中深情地吟咏道:“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馀芳”。痴情到想成为爱人衣服上的领子,以承接到爱人脖颈上的馀香。我们来看看“衣”和“领”的关系。

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衣领,中间是衣袖,下面是衣襟合拢的形状,衣襟向左开。甲骨文字形B,衣襟向右开。金文字形C,字形更匀称,简直就像个活脱脱的衣架子,衣襟向左开。金文字形D,衣襟向右开。小篆字形E,衣襟向左开。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衣服的样子了,更别说衣襟向哪个方向开了。

中国的衣服,据说是黄帝时的大臣胡曹所制,交领右衽。“衽(rèn)”是衣襟,所谓右衽,是指前襟向右掩,右边开襟,看起来像字母“y”的形状。这跟中原民族尚右的习俗有关。与之相反,中原以外的民族尚左,因而左衽,前襟向左掩,左边开襟。孔子有句名言:“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管仲,我就要像蛮夷一样披散着头发,衣襟开在左边了。但是我们看“衣”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左衽、右衽并没有如此严格的区分,金文字形中左衽甚至还多于右衽。小篆就更不用说了,明显是左衽。不知道为什么左衽和右衽的区别没有在这个字的字形中反映出来。如果允许猜想一下的话,“衣”字的不同写法是不是跟民族的融合有关?换句话说,不管是中原民族还是所谓的“蛮夷”,大家使用的都是同一套汉字系统,因此而出现了“衣”字左衽、右衽并存的现象。

《说文解字》:“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人所倚以蔽体者也,故曰“衣,依也”。上衣叫“衣”,下衣叫“裳”。“裳”不是今天穿的裤子,而是裙子,不分男女都可以穿。《诗经·东方未明》中有两句诗:“东方未明,颠倒衣裳。”“东方未晞,颠倒裳衣。”天还没有亮就穿衣服,把上衣和下裙穿颠倒了。《诗经·绿衣》中也有“绿衣黄裳”的名句,是指绿色的上衣和黄色的下裙。今天的“衣裳”一词已经是泛指了。不过许慎根据小篆字形释为“象覆二人之形”是错误的。

儒家关于穿衣的礼仪有一整套不厌其烦的规定,在孔子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据《论语·乡党》记载:“君子不以绀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绀(g3n)”,深青透红,斋戒时所穿衣服的颜色;“z4u)”,黑中带红,丧服的颜色;“亵服”,家居时所穿便服;“袗(zh0n)”,单衣;“ch~)”,细葛布;“绤(x#)”,粗葛布;“缁(z~)”衣,黑色的衣服;“n!)”,幼鹿。

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不用深青透红或者黑中带红的布镶边,不用红色或者紫色的布做家居时的便服。夏天的时候要穿细葛布或者粗葛布的单衣,出门的时候一定要罩在内衣外面。黑色的衣服配黑色的羔羊皮衣,白色的衣服配白色的幼鹿皮衣,黄色的衣服配黄色的狐狸皮衣。家居时穿的皮衣做得长一点,右边的袖子短一点便于做事。睡觉时一定要有睡衣,长一身半。

同一章还说:“斋,必有明衣,布。”“明衣”是指在斋戒期间沐浴后所穿的干净内衣。孔子每当斋戒沐浴后,一定要穿明衣,明衣是用布做的。儒家礼仪是多么烦琐,由此可见一斑。

冠 用簪子别住头发再戴上帽子

衣裳承瑞气,冠冕盖重瞳 ——薛能

古代男子到了二十岁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了,但体魄还没有发育到最强壮,因此二十岁的男子称“弱冠”。“冠”是后起的字,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块布帛之类的东西,布帛覆盖下,右下是一只手,左下是一个人,人上面的两横,下面一横代表头,头上一横是簪子,整个字形就是冠礼的形象写照:用手把头发扎起来,绾成一个髻,用簪子把头发别住,最后戴上帽子。《说文解字》:“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絭(ju3n)是束缚之意,把头发束起来的东西就叫“冠”,因此“冠”的本义就是帽子。“冠”戴在头上,因此引申出位居第一的意思,比如冠军。

许慎说“冠,弁冕之总名也”,这里牵涉我国古代的冠服制度。我国古代把头上的装饰物统称为“头衣”,头衣的种类主要有:冠、冕、弁(bi3n)、帻(z9)。

最初没有“冕”这个字,“冕”的古字是“免”。我们看“免”的甲骨文字形B,这是一个象形兼会意的字,下面是一个人,上面是什么则有不同的解说。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认为“像人戴丧帽俯身而吊形。古代丧礼,先脱掉冠,然后用白布包裹发髻,免即此风俗的写照”。徐中舒先生则认为“像羊角形为饰之帽”。总之跟帽子有关。金文字形C,略加简化。小篆字形D,变得过于复杂了,而且变形得厉害,帽子的形状不大看得出来了。《说文解字》没有收“免”字,段玉裁则解释说:“免,兔逸也,从兔不见足会意。”这就失掉了“免”的本义。后来“免”字假借为免除的意思后,人们就造出了“冕”这个字。

后起的“冕”字,小篆字形E,这是一个形声字,在“免”上面加上了表意的“冃”字,“冃”就是“帽”的古字。《说文解字》:“冕,大夫以上冠也。”需要注意的是,“冠”发展到后来,跟“冕”一样都只能供大夫以上的官员和天子本人使用,大夫以下的官员绝对不能使用。

冠服制度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礼仪制度,是等级制的象征,以此表示贵贱有等,衣服有别。夏商时期冠服制度就已经定型,汉代时各种各样的冠冕令人眼花缭乱。皇帝专用的冠称冕冠,上面有块前低后高的木板,两端各悬十二旒(五彩丝线制成),每旒贯十二块五彩玉,还有各种装饰品。皇帝之下的最高官员戴巍峨的通天冠。再低一级的官员戴长冠,然后是进贤冠和武官专用的武冠、法冠等,具体的形制还有非常详细的规定,此处不赘述。

冠冕既为皇帝和官员所戴,当然是很隆重的装饰,比如唐代诗人薛能的诗句:“衣裳承瑞气,冠冕盖重瞳。”“冠冕”的引申义也不可能有丝毫的贬义成分。事实也正是如此,“冠冕”引申为出人头地或者受人拥戴,也用来指称仕宦之家。大概因为冠冕制度属于形象工程,后人于是把“冠冕”和“堂皇”两个词组合到一起,专门形容那些徒有其表的人。

弁本来供士这个阶层所用,后来通用为官帽,在举行吉礼的时候戴冕,通常的礼服配弁。弁又分爵弁和皮弁两种,爵弁乃文官所戴,“爵”是“雀”的通假字,这种帽子是用赤黑色的布做成的,像雀头部的颜色,故称“爵弁”。皮弁乃武官所戴,用白鹿皮所制。因为武官戴皮弁,因此后世以“弁”字指代低级武官,比如武弁、马弁等称谓即由此而来。帻是跟帽子配套的头巾,用这种头巾包裹着头,中间露出头发,帻前高后低,然后再戴上帽子。

裘 毛朝外的皮衣

彼都人士,狐裘黄黄 ——《诗经》

汉人徐幹在《中论·虚道》篇中引用谚语“救寒莫如重裘”,“重(ch5ng)裘”指厚毛的皮衣,可见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裘”是最重要的御寒衣物,因此可以想象,“裘”这个字被造出来的时候,一定反映了古人的某些生活习俗和衣饰礼仪。

裘,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衣领,下面是带毛的皮衣,请注意这件皮衣的毛是朝外的。金文字形B,外围变成了“衣”字,里面的下部仍然是带毛的皮衣,上部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提起皮衣。金文字形C,里面的那只手和外面的皮衣分离了。金文字形D,这是《说文解字》收录的古文,省去了外面的“衣”,其实就是“求”字。小篆字形E,变成了上中下结构。

《说文解字》:“裘,皮衣也,从衣求声。一曰象形,与衰同意。”“衰(su4)”是蓑衣,也是象形字,因此许慎说“与衰同意”,其实“裘”本来就是象形字,从以上字形看得非常清楚。许慎说“从衣求声”,乃是根据小篆字形的解释,不符甲骨文和金文的本义。

《诗经·都人士》中吟咏居住在京师的士人,有“彼都人士,狐裘黄黄”的诗句,郑玄解释说:“古明王时,都人之有士行者,冬则衣狐裘,黄黄然取温裕而已。”穿着狐裘而能看到黄黄的毛色,可见古时的“裘”毛是向外的。

《礼记·玉藻》中有关于“裘”的各种等级制区分和穿“裘”的各种礼仪。在行礼或者见宾客时,“裘”的外面必须加一件罩衣,称作“裼(x~)衣”,否则会被认为不敬。裼衣披在肩上,但是无袖,以便露出里面的“裘”的颜色。“裘”本来已美,裼衣的作用是飘扬飞舞更助其美,因此裼衣的颜色必须与“裘”之色相配。

“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狐白裘是最贵重的裘,国君所穿,用锦衣作裼衣。“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国君的卫士,居右的穿虎裘,居左的穿狼裘,以示威猛。“士不衣狐白。”狐白毛极少,以少为贵,只能国君穿,士阶层是不能僭越的。“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褎”是“袖”的古字。大夫和士穿狐青裘,用豹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丝绸所制的黑色罩衣作裼衣。“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麛(m!)”是幼鹿,“犴(3n)”是北方的一种野狗,麛裘是用幼鹿皮制成的白色皮衣,用青色的野狗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苍黄色的罩衣作裼衣。“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羔裘即黑羔裘,用豹皮装饰衣袖的边缘,用黑衣作裼衣。“狐裘,黄衣以裼之。”狐裘用黄衣作裼衣。

平民百姓不能穿以上各种“裘”,而只能穿“犬羊之裘”,而且“不裼,不文饰”,既不能穿裼衣,也不能在“裘”上作各种装饰。“吊则袭,不尽饰也。”“袭”是袭衣,是罩在裼衣外面的上衣,按照礼仪,吊丧的时候要掩盖住裘色之美,因此用袭衣将“裘”罩住。

“裘”之为“裘”,实在是太烦琐啦!

《诗经·唐风图卷·羔裘》(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长卷,辽宁省博物馆藏

《唐风图卷》是宋高宗与马和之合作的《诗经》系列图之一。《唐风图卷》根据《诗经·唐风》中的十二章诗意而绘。 “唐”是指周成王的弟弟叔虞的封国,也就是后来的晋,大约在今天的山西汾河流域一带,“唐风”就是这个地方的诗歌。

这一段画面对应的诗是《唐风·羔裘》:“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岂无他人?维子之故。羔裘豹褎,自我人究究。岂无他人?维子之好。”《毛诗序》说:“《羔裘》,刺时也,晋人刺其在位不恤其民也。” 今人解释中,或谓本诗述朋友反目,或谓奴刺其主,或谓情诗。从内容看所写的是当时一位卿大夫,只有卿大夫才能穿袖口镶着豹皮的羔裘(“羔裘豹祛”)。画面上,一身华丽裘衣的卿大夫乘马车招摇而过,趾高气扬,后面可能是他的故人,正对其侧目而视。诗中的“居居”“究究”都是形容傲慢无礼的样子。

帛 未染色的白色丝织物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孟子》

因为附着于其上的物质要件或者生活方式的消失,很多古代常用的汉字今天都已经很少使用,“帛”也是其中之一,以至于“裂帛之声”这样的如实写照也只存在于人们关于文学欣赏的想象之中了。但是在古代,“帛”可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服饰的原料。

早在商代,古人就已经造出了“帛”字,甲骨文字形A,上“白”下“巾”,表示未染色的本色为白色的丝织物。金文字形B,小篆字形C,没有任何区别,也跟两千年以降、今天所使用的“帛”字没有任何区别。

《说文解字》:“帛,缯也。从巾,白声。”和“帛”一样,“缯(zēng)”也是丝织品的总称,还有一说是“杂帛曰缯”,也就是染色的帛称“缯”。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说:“帛之言白也,谓其色洁白也。缯以白者为本色,因谓之帛耳。璧本白色,故汉人取以喻缯之洁白。帛乃素缯之专名,引申为凡缯之通名。”汉代人用白璧来比喻洁白的帛,称之为“璧色缯”。

孟子在《梁惠王上》篇中议论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由此可看出,作为丝织品的帛,并非平民百姓消费得起的。正如清代学者桂馥在《说文解字义证》中的引述:“《范子计然》曰:‘古者,庶人老耋而后衣丝,其馀则麻枲而已’”。

六十到八十岁的年龄统称“老耋(dié)”,只有到了这样的年龄才有资格穿帛;“麻枲()”即麻布,平民百姓只能穿得起麻布衣服。因此,孟子理想中的社会形态就是:“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帛的产量有限,价格又高,因珍贵而用作进贡、馈赠或者祭祀的礼品。《尚书·舜典》中记载舜帝制定的朝礼:“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五礼”指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所执的五种瑞玉,根据等级高下,分别为璜、璧、璋、珪、琮。

“三帛”则极为讲究:“诸侯世子执纁,公之孤执玄,附庸之君执黄。”“纁(xūn)”指浅红色的帛,为代表诸侯的嫡长子所执;黑色(玄)的帛则为代表公的嫡长子所执;黄色的帛则为附属诸侯的小国之君所执。“三帛”的作用是用来垫着五种瑞玉。

“二生”指卿所执的小羊(羔)和大夫所执的雁,这是活的;“一死”指士所执的雉(野鸡),这是死的;“贽(zhì)”即贽礼,古人初见面时必须带着礼物。

以上就是诸侯、卿大夫和士朝见天子时的贡物。

同“布”一样,“帛”也用作货币,称作“布帛”或“布帛币”,乃是古代中国早期的实物货币。

《捣练图》(局部)(传)唐代张萱绘、宋赵佶摹本,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张萱,唐代画家,长安(今西安)人,以善绘贵族仕女、宫苑鞍马著称。唐宋画史著录张萱作品有数十幅,不少被许多画家一再摹写,但张萱原作至今无一留存。这幅传宋徽宗赵佶临摹的《捣练图》卷,是张萱作品传世的重要摹本。

这一幕描绘的是四个女子以木杵捣练的情景。画家以细劲圆浑、刚柔相济的墨线勾勒人物,辅以柔和鲜艳的重色,画中女子端庄丰腴,情态生动,体现出张萱人物“丰颊肥体”的特点。“捣练”又称“捣衣”,是古代制作衣服的重要工序之一。“练”是一种生丝制成的丝帛织品,刚刚织成时质地坚硬且发黄,必须经过沸水煮泡和漂白,再用木杵反复捶捣才能变得洁白柔软。丝制成丝帛在汉代前后,捣练法随之出现。

免 猎人戴着羊角形的帽子

免胄而趋风 ——《左传》

《说文解字》中没有收录“免”字,多数学者认为“免”是“冕”的本字。但“免”到底是什么形制的帽子,则众说纷纭,本文谨罗列各种妙趣横生的观点,供读者朋友参考。

免,甲骨文字形A,下面是一个俯身之人,上面很明显是一顶有角状装饰的帽子。甲骨文字形B,帽子的形状大同小异。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认为“本像人戴羊角形之帽。古代狩猎,往往戴羊角帽并披其皮毛,以接近野兽而射击之”。

马叙伦先生认为是“首铠”之形,即作战用的头盔。许进雄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持同样的观点:“甲骨文的‘免’字,作一人戴有弯曲装饰的头盔状。戴头盔的目的在于避免箭石的伤害,故引申有避免、免却、脱免等从保护头部转来的有关意义。戴头盔本是武士才有的殊荣,作战的装备。后来非武士成员掌握政权后也可戴冠帽,头盔也演变成行礼用的礼冠。所以‘免’演变成‘冕’字,是行礼用的冠。”

谷衍奎先生在《汉字源流字典》中则释义为:“甲骨文像人戴丧帽俯身而吊形。古代丧礼,先脱掉冠然后用白布包裹发髻,免即此风俗的写照。如今农村丧帽仍以白布勒在头上。”

免,金文字形C,省掉了帽子上的角状装饰。白川静先生据此认为:“此字有两个字源。1.象形,除胄之形。由摘下头盔引申出摘除、脱下、摆脱、避免、免除之义。战场上,行礼时应摘下头盔。2.象形,分娩时的状态。两胯展开婴儿出生之态。义为分娩。‘免’为‘娩’之初文。”

冕,小篆字形D,上面添加了表示帽子的“冃”,从而定型为一直使用到今天的“冕”字,本义为统治阶层所戴之冠。

以上诸说中,“免”指头盔,比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记晋、楚鄢陵之战,晋国大夫郤至“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这是说郤至追逐楚军时,看到楚共王,立刻就下战车,脱去头盔,疾行至下风处,以示对对方国君的尊重,因此被君子评价为“勇以知礼”。显然,“免”的脱去之意即由头盔引申而来。

“免”指丧帽,比如《左传·僖公十五年》记秦、晋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秦穆公打算把他杀了,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晋惠公的姐姐,于是穆姬“使以免服衰绖逆”。“免”即指白布缠头的丧冠,“衰(cuī)”是用粗麻布制成的丧服,“绖(dié)”指系在头或腰上的丧带。穆姬派使者捧着丧服去迎接秦穆公,表示自杀的决心,以此救弟弟一命。

诸说之中,当以于省吾先生的观点最符合古人日常习俗的原貌,而且“免”和“冒(帽)”是同源字,详见后文关于“冒”的说解。至于白川静先生所谓像“两胯展开婴儿出生之态”,从字形上实在看不出来,因此分娩之“娩”不过是“免”的衍生义而已。

冒 装饰有两只角的帽子

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史记》

今人习俗,并不是每个人都戴帽子,不过在古代,戴帽是礼制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礼制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戴帽子。杜甫的名篇《饮中八仙歌》吟咏“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脱帽露顶”是不礼貌的行为,更严重地说,是不符合礼制的行为。当然,所戴帽子的形制也有极其严格的等级制的区别。

需要说明的是,《说文解字》中没有收录“帽”,可见这是一个后起字。“帽”的古字写作“冃”和“冒”,魏晋时期词义区分的时候才添加了一个巾字旁,用作帽子的专称。

冃,甲骨文字形A,下面是网状的头巾,头巾上面装饰着两只角。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说文解字》:“冃,小儿、蛮夷头衣也。”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即今所称便帽也,以巾为之,但取御风寒耳。今老农老圃犹多着之。”

这一释义并没有讲清楚头巾上面为何会有角饰。本书前文关于“免”的解说时已指出“免”和“冒”为同源字,请再重温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的观点:“本像人戴羊角形之帽。古代狩猎,往往戴羊角帽并披其皮毛,以接近野兽而射击之。”李孝定先生在《甲骨文字集释》一书中赞同这一观点,并补充解释说:“于谓上像羊角之饰,今吾湘小儿头衣常作兽头形(多作虎头),上出两耳,谓可避邪。与契文此字状极相似。”

冒,金文字形C,发展到西周时期,戴帽已成日常礼制,因此省去了原始思维的角饰,只留下头巾之形,头巾里面的一横表示头部,下面则添加了一个横“目”,表示帽子下面就是眼睛。小篆字形D,横目变竖目,同时帽边拉长,变成了从冃从目的形声字,头巾的形状也不大看得出来了。

《说文解字》:“冒,蒙而前也。”徐锴进一步解释说:“以物自蒙而前也。”张舜徽先生更进一步解释说:“今小儿嬉戏时,以巾裹目,相互追逐捉摸,谓之捉迷,盖远古之遗俗也……冒之本义为目不见物之称,引申之则凡无知妄作者皆曰冒。”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也说:“帽子戴得很深,只露出眼睛,谓‘冒’,有覆、戴之义……头戴头盔,突击向前,有冒险之义。”

也就是说,包括许慎在内的这些学者都不认同“冒”是“帽”的古字,而是认为“冒”的本义指用头巾或者别的东西蒙住眼睛向前。但金文字形下面的眼睛明明睁得很大,因此还是释义为“帽”最为准确。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有一次薄太后生汉文帝的气,“太后以冒絮提文帝”,“冒絮”即指丝绵所制的头巾,也由此可见汉代时的头巾或帽子称“冒”。

上古时期,帽子的形制可比今天丰富多了,统称为“头衣”,主要的有统治阶层所戴的冠、冕、弁(biàn),以及庶民所戴的巾、帻(),必须按照等级佩戴,丝毫混淆不得。

《酒中八仙图卷》(局部)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此画又称“饮中八仙图”,根据杜甫《饮中八仙歌》创作,图中醉八仙排序为:李适之、贺知章、汝阳王李琎、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历代绘画名家都喜好以杜甫《饮中八仙歌》入画,尤其是明清画家。本卷为纯粹的人物图卷,无山水庭园背景,着力刻画人物举止情态,突出每位酒仙的个性。

右图一段画的是“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当中一方长案,案旁一文士,露顶松衫,一手持酒盏,一手捉毛笔,正要挥毫落纸。两个童子,一从背后扶持,一在前方捧砚。另有观者二人,衣冠整齐,相视议论着什么。潇洒挥毫者即张旭,案上放着一顶软脚幞头,便是张旭所脱之帽了。

佩 一个人衣带上挂着玉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 ——《诗经》

“佩”这个字涉及古人佩玉和佩带的一系列规矩,而且这个字最初造出来的时候,也跟玉和带密切相关。

佩,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个人,右上部是盘形的玉,右下部是“巾”,作为装饰。金文字形B,左边的人转过脸来,面向玉和巾。小篆字形C,右上部的盘形玉变形为“凡”。

《说文解字》:“佩,大带佩也。佩必有巾,巾谓之饰。”本义是系在衣带上的玉饰。《诗经·女曰鸡鸣》是一首夫妻对话的诗篇,面对妻子的关怀,丈夫深情地吟咏道:“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这里的“杂佩”指连缀挂在一起的各种各样的佩玉。

许慎为什么称“佩,大带佩”呢?这是因为古代官员的服饰一定要用带来束起来,带分革带、大带两种,革带就是皮制的带子,大带是素丝制的带子。革带在内,佩玉、官印、荷包等都系在革带上;大带在外,又叫“绅”。“缙绅”一词的“缙”通“搢”,颜师古说:“缙,插也,插笏于绅。”“笏(h&)”是上朝时大臣所执的狭长手板,按等级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用来记事,免得临时忘了向皇帝禀报的细节。“缙绅”就是将这块手板插在“绅”里。因此许慎说的“佩,大带佩”其实应该叫作“佩,革带佩”。

《礼记·玉藻》中有关于佩玉的种种规定:“古之君子必佩玉。”“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举办丧事的时候要去掉包括佩玉在内的各种饰物。“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因为佩玉较多,比如“杂佩”,一走路就会叮叮当当发出悦耳的声音,这表示“非辟之心,无自入也”,对人不利的邪恶之心,因这种示警般的响动而无法得逞。

东汉学者刘熙所著《释名》一书如此解释“佩”字:“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二也。”所谓“倍二”,是指佩玉有两种功能,一种叫“事佩”,一种叫“德佩”。古人认为玉具备了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平时佩带上玉,表示“于玉比德”,这就叫“德佩”;但是上朝的时候,要用绶带把佩玉打结,不让它们发出声音,以表示要和国君议事,这就叫“事佩”。

《礼记·玉藻》还规定:天子佩白玉,用黑色丝带系玉;公侯佩山玄玉,用朱色丝带系玉;大夫佩水苍玉,用纯色丝带系玉;天子或诸侯的太子佩瑜玉,用青黑色丝带系玉;士佩瓀玟,瓀(ru2n)和玟(m!n)都是似玉的美石,用赤黄色丝带系之。但是孔子比较特殊,佩戴的是五寸象牙环,用青黑色丝带系之。孔子为什么独独佩戴象牙环呢?郑玄解释道:“谦不比德,亦不事也。象,有文理者也;环,取可循而无穷。”孔子是圣人,又是教育家,因此既不“德佩”也不“事佩”。孔颖达解释得更清楚:“象牙有文理,言己有文章也;而为环者,示己文教所循环无穷也。”

初 用刀给新生儿裁新衣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屈原

“初”这个字的左边是衣字旁,右边是一把刀,这两个字符组合在一起,为什么能够表示初始之意呢?我们来看看古人造这个字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个字又反映了先民的什么习俗?

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衣”,右边是刀,会意为以刀裁衣。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D,区别不大。小篆字形E,可以看出,这个字几千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初,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徐锴解释说:“礼之初,拖衣以蔽形。以刀裁衣,会意。”清代学者朱骏声解释《广雅·释诂》中“初,舒也”的释义时说:“谓展布帛以就裁。”历代学者都认为以刀裁衣乃是做衣服的开始,做衣服遮蔽身体又是文明的开始,因此而引申为初始。

不过,我倒认同白川静先生的独特解释,他说:“初次做衣,即给新生儿做婴儿服。想来,制作婴儿服前,先要举行剪切布料的仪式。由此,‘初’有了初始、起始之义。”

《尚书·召诰》篇中,周公和召公赞美周成王居住洛邑治理天下的决定,于是“王乃初服”,孔安国解释说:“言王新即政,始服行教化,当如子之初生,习为善,则善矣。”很显然,将“初服”解释为初始服行教化,这应该是引申义;我很怀疑“初服”的本义正是白川静先生所说的给新生儿做婴儿服之前剪切布料的仪式。《召诰》篇紧接着把“初服”比作“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此即孔安国所谓“当如子之初生,习为善,则善矣”。而初生子第一件事就是为他做衣服,做衣服之前举行祈福仪式,当然就是希望初生子向善之意。从此义引申开去,后世于是将还没有做官时所穿的衣服称作“初服”,与“朝服”相对。

此外,还有一个佐证。屈原在《离骚》开篇就吟咏道:“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我的父亲揆度观察我初生的时节,一开始就赐给我美好的名字。“初度”,历代学者们都释为初生之时,因此后来也用作生日的代称。“度”是指伸开两臂度量长短,“初度”极有可能是屈原的父亲为他度量布帛的长短,裁新衣举行祈福仪式,然后取名为“平”,寄托着美好的愿望。商代有衣祭或称衣祀的祭祀,民间甲骨文研究者华强先生将“衣”解释为新生儿分娩时的胎衣,因此衣祭“很可能是和新生婴儿有关的向祖先祈福的祭祀,为了祈求祖先对该婴儿的庇佑”。这应该就是“初”字从衣从刀的本意所在。

“初”由为新生儿裁新衣引申为次序居第一之位,比如据王国维先生考证,古人将一月分为四,第一日至七八日就叫“初吉”。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初吉”指初一日,《诗经·小明》篇中有“二月初吉,载离寒暑”的诗句,意思是二月初一,历经寒暑。

巾 用细丝把巾系在带子上

佩必有巾,巾谓之饰 ——《说文解字》

从“巾”的汉字非常多,常见的比如带、布、帛、帐、幕等,也就是说,丝麻制品和布制的物品多从“巾”。但是稀奇的是,甚至连幣(币)、帑这样的汉字都从“巾”!可见“巾”在古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巾”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字,甲骨文字形A,金文字形B,再到小篆字形C,两千多年来没有任何变化。《说文解字》:“巾,佩巾也。从冂,丨象糸也。”也就是说,这个字形外面的“冂”像一幅巾的形状,中间的一竖是“糸()”,即细丝,用这条细丝把这幅巾系在带子上。

《说文解字》对“佩”所做的释义中说:“佩必有巾,巾谓之饰。”古代礼制要求日常佩带的物品中必须要有“巾”,因此许慎才会解释为“佩巾”。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古之佩巾,亦所以为容饰也。今人随身有小手巾,以备揩汗去垢之用,即古人所谓拭物也。大抵拭物之巾小,覆物之巾大,佩巾乃小巾也。余儿时犹及见士大夫家妇女常纳巾于右腋衽间,而露垂于外,不时取以拭污垢,盖亦佩巾遗意,惟无系耳。”

这块不分男女人人都必须带的佩巾又称作“帨(shuì)”或“纷帨”。《礼记·内则》中有这样的规定:“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弧”指木弓,生了男孩子要在门的左边挂上一张木弓,生了女孩子则要在门的右边挂上一块佩巾。古人对男孩子和女孩子未来的期望由此可见区别。

不仅如此,这块佩巾还将跟随女人一起出嫁。据《仪礼·士昏礼》载,女子出嫁前夕,“母施衿结帨”。“衿(jīn)”指衣服的交领,“施衿”即在交领上系缨带,表示已经有所归属;佩巾也要系在交领上。然后母亲还要说:“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宫事”指婆婆所吩咐的事。

“巾”既可作佩巾,也可作头巾使用,人们熟知的“巾帼”一词即指女人用以覆发的头巾和发饰,《三国演义》第一百零三回《上方谷司马受困,五丈原诸葛禳星》中的描绘非常清楚:“孔明乃取巾帼并妇人缟素之服,盛于大盒之内,修书一封,遣人送至魏寨。诸将不敢隐蔽,引来使入见司马懿。懿对众启盒视之,内有巾帼妇人之衣,并书一封。”

古代男女均不剃发,贵族男子用巾束发,然后戴上冠冕;庶人则只能戴巾,也称“帻()”或“巾帻”,后来通称“帽”。

至于幣(币)、帑等字从巾,那是因为古代中国早期以布、帛为实物货币的缘故,本书中“布”“帛”二字的解说中已有详述。因此从巾的“幣(币)”即指用作馈赠或实物货币的帛,“帑(tǎng)”则指国库所藏的金帛。

《宋刘松年西园雅集卷》(局部)明代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北宋文人雅士经常举行文会,饮酒、赋诗、谈笑或作画。后人便将其雅行逸事绘成画卷,以供纪念或玩赏。“西园雅集”画的是北宋名士苏轼、米芾、黄庭坚等十余人宴集于驸马王诜之西园之事。“西园雅集”世传多个版本,本卷为明代人仿刘松年笔意之作。画中主要人物上方均题有名字,全卷敷彩清丽,铺陈有序。刘松年,生卒年不详,南宋宫廷画家,以工画山水、人物而闻名。

参加聚会的雅士分了四组,这段画面是其中一组:王诜、蔡肇和李之仪围观苏轼写书法。正在桌案前挥毫落笔的就是大文豪苏轼。众文士头上皆着巾帽,苏轼所戴与别人不同。这种形制的巾帽被后人称为“东坡巾”,又名乌角巾,相传因苏轼佩戴而得名。其巾制有四墙,墙外有重墙,比内墙稍窄小。前后左右各以角相向,戴之则有角,介在两眉间。《东坡居士集》有“父老争看乌角巾”之句。后世人欲作风流倜傥之态,往往戴一顶“东坡巾”。

敝 用一根小棍子撕裂布巾

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 ——《礼记》

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巾”,右边是一只手持着一根小棍子,会意为持棍撕裂布巾。甲骨文字形B,在“巾”的上面又添加了两点,表示撕裂的布巾的碎片。秦代石刻《诅楚文》中的字形为C,左边还有碎布条的形状。小篆字形D,承前而来。

《说文解字》:“敝,帗也。一曰败衣。”“败衣”即破败、破旧的衣服,后面这个解释是“敝”的本义。至于解释成“帗”,通“韨”,“韨(f%)”是古时衣裳前面用以遮盖的饰物,通常以熟皮制成,长至膝盖,所以又称“敝膝”或“蔽膝”,根据不同的身份和等级而有形制、颜色、图案的区别,比如缊韨(赤黄色的敝膝)、赤韨、绿韨等,用于祭祀或者礼服。汉代出现了布制的敝膝,王莽的妻子生活简朴,“布蔽膝”,以至于被当作婢仆。

有人以为敝膝就是围裙,其实大谬不然。古人有一段话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这并非是“重古道,不忘本”,而实在是上古时期遮羞物的遗留而已。敝膝很窄,而且长到可以遮住膝盖,不像围裙一样系在腰上,而是束到大带上,作为一种装饰,同时也是礼仪的要求。围裙,顾名思义,是围在腰上,便于工作。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穷困潦倒,在临邛卖酒的时候,相如亲自干活儿,腰间围的就是一条“犊鼻裈(k$n)”,形状很像牛犊鼻子的围裙。此乃所谓贱者之服,因此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闻而耻之”。

《礼记·檀弓下》记载了一则孔子的逸事:“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孔子养的狗死了,他对子贡说:“破旧的帷帐不能扔掉,要用它来埋马;破旧的车盖不能扔掉,要用它来埋狗。我很穷,没有车盖,埋葬狗的时候,也要用席子把它裹起来,不能让它的头直接埋在土里。”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们对照来看《论语·乡党》中的一则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家的马圈被烧了,孔子退朝回来,问:“有人受伤了吗?”却不问马的受损情况。历代学者多持“贵人贱畜”之说,比如朱熹就说:“非不爱马,然恐伤人之意多,故未暇问。盖贵人贱畜,理当如此。”孔子只问“伤人乎”,这是因为以人为先,但是当他的狗死了的时候,却秉承“敝盖不弃,为埋狗也”的精神,并没有因为“贵人贱畜”就致狗的尊严于不顾。同理,“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帷不弃”因此而成为一个成语,但后人多解释为破旧之物也自有用处等,却忽视或者掩盖了后面埋马的重点。

居所篇

居所篇

                    

家 屋子里养了头猪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 ——《论语》

如果在“最中国”的汉字中再加以筛选,我认为“家”这个字可以当之无愧地进入最中之最,因为这个字隐藏着中国文化的全部奥秘。

家,甲骨文字形A,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宀”,下面是一头猪(豕)。“宀”读作mi1n,《说文解字》:“交覆深屋也。”明末学者田艺蘅进一步解释道:“古者穴居野处,未有宫室,先有宀,而后有穴。宀,当象上阜高凸,其下有凹,可藏身之形,故穴字从此。室家宫宁之制,皆因之。”由此可见,“宀”就是人类最早的藏身之所,“宀”里面养着一头猪,猪是中国古人最早驯养的六种动物之一,二者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家”这个字。金文字形B,则“家”的含义更加显豁:“宀”下面有一头头朝下的大肥猪。金文字形C,猪的样子有些变形,以至于有人误以为是狗,但甲骨文中猪是垂尾,狗是翘尾,以此为别。小篆字形D,今天我们所用的“家”字就此定型。

《说文解字》:“家,居也。”《尔雅·释宫》对“家”的方位作了更精准的描述:“牖户之闲谓之扆,其内谓之家。”扆(y@)是古代宫殿内门和窗之间的地方,从这个地方再往里走就是“家”。这个描述呼应了《说文解字》关于“宀”的解释:“交覆深屋也。”家一定是深屋,位于整个宫殿或整栋房屋的最深处,因此“有夫有妇,然后为家”。

中国传统文化往往将家、国并举,家、国不分,家、国一体,进而形成民族潜意识,导致个人价值的缺失,并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的近现代化进程。孔子在《论语·季氏》中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国”和“家”的区别是:“国”指王或诸侯的统治区域,“家”是卿大夫的封地食邑。《孟子》中则说得更加清楚:“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家”既为卿大夫的封地,那么理所当然地隶属于“国”,“家”中之人也就理所当然地隶属于“国”。因此孟子才会这样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易经》中更如此发挥:“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个人服从于国家,消融于国家,从而使得中国国家至上的价值观迥异于西方文明中个人至上的价值观。

“国家”已经成为一个现代概念,但是在中国,尚有一个全世界独有的称谓,这就是“家国”一词。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家就是家,国就是国,何来所谓“家国”?“家国”一词最早出自周公之口,西周立国后,周公曾训诫群臣,其中有这样的话:“是人斯乃谗贼媢嫉,以不利于厥家国。”孔子在《礼记·大学》中将“家国”的概念表述得更加清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就是儒家著名的“修齐治平”理论,家和国不可分割的关系从中看得清清楚楚。在皇权时代,“家国”其实就是“家天下”,是皇帝一人的私有财产,唐肃宗曾经对重臣郭子仪说过这样的话:“吾之家国,由卿再造。”就是赤裸裸的“家天下”的表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与现代公民意识背道而驰的。

《孝经图》(局部)北宋李公麟绘,绢本水墨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李公麟(1049—1106),北宋著名画家,字伯时,号龙眠居士,博学多才,富文辞,工书法,精于鉴赏。凡人物、释道、鞍马、山水、花鸟,无所不精,时推为“宋画中第一人”,白描人物尤为杰出。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孝经图》卷作于1085年,是现今存世公认的李公麟真迹之一。

这段画面描绘的是《孝经·事君章第十七》:“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家国不可分,所以“事君”成为最重要的“孝道”。画面被一道冉冉烟云分成上下两部分,上半段是一位士大夫在朝堂上躬身进谏,下半段还是此人,正独处于私家园林之中闭门“思补过”。 对古代文人士大夫来说,出仕与隐退是一对永恒矛盾,他们既想经世致用又向往隐逸遁世。当然隐退也并不代表可以悠游家庭田园,“进亦忧,退亦忧”才符合儒家大道。

室 一支箭射中内室的地面

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论语》

有一个人们常用的成语“登堂入室”,比喻学问或技能由浅入深。先登堂然后才能入室,“堂”和“室”的前后方位一目了然。

室,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中间是一支箭头朝下的箭矢,最下面的一横表示地面。整个字形会意为从外面射来的箭,到了内室的地面就停止了。甲骨文字形B,箭的尖头更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射来了两支箭。金文字形E,地面变成了上下的两横。小篆字形F,自古以来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室,实也。”什么叫“实”?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古者前堂后室。《释名》曰:‘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引申之,则凡所居皆曰室。《释宫》曰:‘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是也。”

古人的居处分为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主要功能是祭祀祖先,不能住人。人们常说的几世同堂,指的就是整个家族共同在“堂”上祭祀祖先。堂的后面是室,是住人的地方。室的两侧是房,就是我们常说的东厢房、西厢房。整栋建筑必须建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台基之上,所以必定要有台阶,要进入“堂”必定要“升阶”,一级一级台阶登上去,所以只能“登堂”才能“入室”。孔子曾评价学生子路(名叫仲由)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这是形容子路的学问虽然登上了正堂,但是还没有进入堂后面的内室。

那么“室”的字形中为什么用箭矢落地来会意呢?这是因为箭矢是古人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物什,射是六艺之一,射礼又是六礼之一,因此古人就随手使用身边常见的物什来造字,即《易经》所谓“近取诸身”。《说文解字》:“至,所止也。”用箭矢落地来会意所止。段玉裁说:“室屋者,人所至而止也。”这就是用箭矢落地来会意的由来。

白川静先生则另有有趣的解释,他说:“建造重要的建筑物时,先要射箭以选定建筑地点。箭到达的地点被选为建筑地。”“在此处建筑祭祀祖先的祖庙。‘室’原指祖庙的屋室。”白川静先生的观点有一个有力的文献支持,那就是夏代的宗庙称作“世室”。所谓“世室”,意为“世世不毁”的宗庙。

《礼记·曲礼上》载:“三十曰壮,有室。”三十岁的男子称“壮”,“有室”即有妻子。《诗经·桃夭》篇中有“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诗句,这是形容女子出嫁,来到夫家后,妻子要居住在“室”里,因此嫡妻称“正室”;而后娶的妾则要居住在正室两侧的厢房,故称“偏房”。

更加有趣的是,“室”是人一生所居,引申为人死后的永久居住地也称“室”。《诗经·葛生》是妻子祭奠亡夫的诗篇,在诗篇的最后,妻子吟咏道:“百岁之后,归于其室。”表达了死后要和丈夫同穴的愿望。这里的“室”就是指亡夫的墓穴。

堂 土台上所建的高房

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 ——聂夷中

“堂”这个字牵涉我国古代非常有趣的建筑格局。

堂,金文字形A,这个字形出自河北平山中山王陵战国时期的中山王墓宫堂图,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尚”的省写,下面是“土”。关于“尚”字,左民安先生认为中间是屋墙,下面是屋墙上开的窗户,最上面的两横是烟气上腾的样子,因此“尚”会意为烟气从窗户上升腾而起,引申为“高出”的意思。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尚”字像酒器,表示举杯致敬之意,引申为崇尚。还有人认为下面像有窗的房屋,上面像分开之形,意为分成两面的尖斜屋顶,引申为高大。综合各家看法,“堂”的这个字形会意为土台上所建的高大建筑。

堂,金文字形B,这是《说文解字》中收录的籀文写法,很明显也是一个会意字,最下面是一堆土,土堆上面是“尚”的省写,最上面是楼台重叠的形状,会意为建在土地上的很高的房屋。小篆字形C,变成了一个“从土尚声”的形声字。

《说文解字》:“堂,殿也。”针对这个解释,段玉裁批评道:“许以殿释堂者,以今释古也。古曰堂,汉以后曰殿。古上下皆称堂,汉上下皆称殿,至唐以后,人臣无有称殿者矣。”意思很明白。简单来说,“堂”要高于一般房屋,“堂形四方而高”,因此可以引申为盛大或者容貌壮伟的样子,比如堂堂大国、相貌堂堂、堂皇,等等。

古人的每个独立建筑单元(院)内一般分三个部分:堂、室、房。最前面是堂,主要功能是祭献神灵,祈求丰年,不能住人。

在“堂”里举行祭祀活动的时候,要在西南角,这是因为古人的房子面南背北,阳光从南边的窗户射进来,室内背光处为西南角和东南角。西南角这个方位最为尊贵,有一个专用的称呼叫“奥”,是黑暗、幽深的意思,因此有“一窥堂奥”一词。“堂奥”即指堂的深处,也比喻深奥的义理,深远的意境。

“堂”高大轩敞,又是祭祀的重要之地,因此古人就把父母尊称为“高堂”。“堂”后来引申泛指房屋的正厅。传统上,一家的主妇,也就是母亲要住在东房的北部,房、室相连而没有北边的墙壁,因此用“北堂”来指代母亲的住处,后来也用来称呼母亲了。萱草是一种草本植物,据说可以使人忘忧,游子出门远行的时候,常常要在母亲居住的北堂的台阶下种上几株萱草,以免母亲惦念游子,同时让母亲忘记忧愁,因此就将母亲的居处称为“萱堂”。唐代诗人聂夷中有诗:“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亲倚堂门,不见萱草花。”“令堂”更是对对方母亲的尊称。

古人很注重家庭观念,常常是数代人住在一起,在同一个“堂”祭祀,因此叫数世同堂,同一个祖父而不同父亲的兄弟姊妹因此称堂兄弟、堂姊妹。

《梧竹书堂图》(局部)明代仇英绘,纸本设色,上海博物馆藏

“堂”原指高大的房子,后来文人书斋也往往以堂为名,取其宽大方正之意。梧竹书堂,顾名思义,是一处用于读书消夏的燕居场所。图中绘一书斋,建于台上,台阶两三级。梧桐摇曳,绿竹生情,轩敞明瑟。堂内素屏一面,屏前置宽大书桌,桌上散放文房书卷。一士人半坐半卧于黑漆交腿躺椅上,衣衫松散,神态逍遥。庭前有青绿山石,一道清溪流过,石边点缀萱草、玉簪之属,处处流露着主人高雅隐逸的情趣。

仇英擅长青绿山水与工笔人物。山水主宗赵伯驹和南宋“院体”,写景明快清朗,既注重真实又带有文人士大夫的理想化。此图绘建筑工致精确而不刻板,设色浓艳鲜丽,又注意色调的统一与柔和,显得艳而不媚。

奥 双手捧着新谷供献于祭台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 ——《礼记》

成语“举一反三”很有意思。它出自《论语·述而》:“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悱”指想说而不能恰当说出来的样子;“隅”指角落。可见,“举一反三”的“一”和“三”是指房屋的四个角。

古代房屋向阳朝南,每个屋子都有四个角,“奥”就是其中一个角的称谓。“奥”是最有趣的汉字之一,甲骨文中迄今还没有发现过。小篆字形A,跟今天使用的字形有着较大的差别。《说文解字》:“奥,宛也。室之西南隅。”段玉裁注解说:“宛、奥双声。宛者,委曲也。室之西南隅,宛然深藏室之尊处也。”意思是说“宛”和“奥”的声母在当时是相同的,又都表示幽深之意。

那么,“奥”的各个组成字符都代表什么意思?为什么用这个字来指代屋子的西南角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简化前的繁体字写作“奧”,多了一撇。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是这样释义的:上面的屋顶“形示祭祀之场所的屋宇”;屋顶下面的一撇为爪形,“米”字形为掌纹,一撇加“米”字形表示“兽掌之形”;最下面是双手,后来讹变为“大”,表示“左右双手并举之态”。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捧兽掌之肉,供献于室内角落的祭台”。

这一释义不确,错在认为一撇加“米”字形为“兽掌之形”。其实这两个字符并非一撇加“米”,从小篆字形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只是一个字符,乃是“禾”的形象描绘,甲骨文“禾”字就是这样描画的。“禾”是谷类植物的统称,因此,整个字形应该会意为:双手捧着新谷,供献于室内西南角的祭台。

这一祭祀方式称作“荐新”,“荐”指进献,“新”指时令所收获的谷物。《礼记·王制》中规定:“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荐新”或者日常祭祀祖先的位置就在“奥”这个西南角。

室内有四角,各有专名,《尔雅·释宫》载:“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宧,东南隅谓之窔。”

“宧()”是养育之意,按照阴阳五行理论,东北方“阳始起,育养万物”,因此古人进食都在东北角,而厕所则都设在东北角的房屋之外,乃是方便的缘故,如厕称“登东”,厕有台阶,故称“登”,今天人们说“上厕所”就是由此而来。厨房则在东边的厢房或厢房外面的底层,便于倾倒污水,故厨房称“厨下”,今天人们说“下厨”“下馆子”就是由此而来。

“窔(yào)”是幽深之意,东南角太阳照射不到,故以为名。

最有趣的就是西北角和西南角。西北角名为“屋漏”,“屋”通“幄”,小帐,“漏”是隐藏的意思,祖先的牌位要放置在西北角,但又不能让外人看到,于是就用一面小帐子遮挡起来,故称“屋漏”。

房屋既朝南,门又开在偏东的位置,因此西南角最为幽暗,日常的祭祀就在这里举行。从西北角“屋漏”把祖先的牌位移到西南角“奥”,祭祀完毕,再恭敬地移回西北角安置起来。因为西南角最为尊贵,因此《礼记·曲礼上》中规定:“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必须由父母或尊者所居。

所有以“奥”字组成的词汇都由此而来,比如“堂奥”,用室内最幽暗的西南角来比喻含义深奥的意境、事理或学问,比如历代秘书监所掌管的图书称“秘奥”,比如宫廷中机密的地方称“禁奥”,比如国君又称“奥主”,等等。

《论语·八佾》篇中记载了一则对话:“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卫国大夫王孙贾问道:“与其讨好西南角的神主,不如讨好灶神,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上天,无法在任何地方祈祷了!”祭祀时神主设于“奥”,其尊贵远超主管饮食的灶神,因此孔子才反驳王孙贾的说法。

宅 盖新房之前用蓍草占卜

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 ——何尊

汉语媒体上宅男、宅女的称谓,是指坐在家里足不出户的青年男女,使用的是“宅”住处、居住场所的义项。但这个汉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却充满了神秘色彩。

宅,甲骨文字形AB,大同小异,上部是屋顶,看得很清楚,下部这个字符到底表示什么呢?或者说,“宅”下部的这个构件“乇”为什么会放在屋顶下面?

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一书中认为:“乇字的造字本义,只有存以待考。”他不认同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释义:“乇,草叶也。从垂穗,上贯一,下有根。”许慎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释义:“乇(zhé)”的整体被视作草木萌芽钻出地面之形,中间的一横表示地面,下面弯曲的部分表示扎在土壤里的根部。从字形上来看,“乇”确实很像许慎的释义。

那么问题就来了:草木为什么要放在屋顶下面呢?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而且从造字先民的生活环境出发,将之视为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时期,把帐篷或简易住房搭建在有水草的地方,以之作为临时居所。但这个解释非常牵强。后来读到白川静先生的释义,方才恍然大悟。

在《常用字解》一书中,白川静先生这样解释说:“形声,声符为‘乇’。《说文》云:‘乇’形示草之茎叶,先端伸直欲攀援住其他东西。不过,观察‘宅’‘亳’‘託(托)’等字结构可以发现,含字素‘乇’诸字均义示用草叶进行占卜。‘託’义示倾听神灵的指示,‘宅’当义为建设房屋时听取神意的方法。‘宀’形示祭祀祖先之灵的庙宇房顶,义指祖庙。甲骨文中有‘三帚(婦)宅新寝(廟)’的占卜记录。这表示于庙中拜求神托,领受神的旨意。因此,‘宅’本义当为体现神意之处,神灵之物呈现之处。后来,泛指人的居所,有处在、居住、住所、房屋之义。”

这一释义非常具有启发性。古人最讲究的是“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在古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超出今人的想象。因此在营建新居之前一定会有祭祀仪式。刘熙在《释名·释宫室》中说:“宅,择也,言择吉处而营之也。”这个“择吉处”的过程就是祭祀、占卜的过程。《尚书·召诰》中记周成王准备迁都洛邑,先让太保召公前往“相宅”,“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召公卜得吉兆之后,方才开始营建。《礼记·表记》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卜宅寝室。”这是描述的诸侯受天子之封而建国,迁移到封地去的时候,要占卜住宅和寝室的吉凶。“寝室”指宗庙的后殿,甲骨卜辞中“三帚(婦)宅新寝(廟)”也是指同样的占卜仪式。

“宅”下面的这个草叶形的“乇”,就是占卜之“筮(shì)”。“筮”的竹字头指占卜所用的蓍(shī)草,“巫”指占卜之人。蓍草是菊科蓍属植物,多年生草本,古人传说蓍草能长到一千年,生三百茎,因寿长故能知吉凶,因此就用蓍草的茎来占卜。蓍草和龟甲都是占卜的用具。

一九六三年,陕西宝鸡出土了一尊西周初年的青铜器,是西周宗室中一位叫何的贵族所铸,故称“何尊”。何尊底部有122字铭文,描述了周成王营建成周(洛阳)之事,其中载周成王的训诰有“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的句子,意思是说:我将住在这天下的中心,从此治理民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国”一词,不过仅指以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显然,这句训诰是周成王迁都洛邑之后所作,“宅”已经引申为居住之意了,这也就是《说文解字》的释义:“宅,所托也。”所以寄托、托居之处。

有趣的是,“卜宅”同时也指占卜墓穴。据《礼记·杂记》载:“大夫卜宅与葬日。”孔颖达注解说:“宅谓葬地。大夫尊,故得卜宅并葬日。”托名孔子所作的《孝经·丧亲》篇中写道:“卜其宅兆,而安措之。”唐玄宗注解说:“宅,墓穴也;兆,茔域也。葬事大,故卜之。”这是指安葬父母之前,要先占卜墓穴的吉凶。“宅”和“兆”并举,虽然都是指墓穴,但仍然存有占卜吉凶之兆的本义。

门 两扇才能称“门”

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 ——班固

“门”的繁体字是“門”。人们常常说“门户之见”,比喻因派别不同而产生的偏见。那么,“门”和“户”有什么区别呢?

门,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就像两扇门的形状,其中的一半就是“户”。《说文解字》:“门,闻也。从二户,象形。”段玉裁解释说:“闻者,谓外可闻于内,内可闻于外也。”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而更加美观。甲骨文字形C,两扇门之间用一根横木闩了起来。甲骨文字形D,这个“门”字最为有趣,上面有一根嵌入门枢的横木。这个字形让我们想起《诗经·衡门》中的诗句:“衡门之下,可以栖迟。”“衡门”即“横门”,颜师古注《汉书》:“衡门,谓横一木于门上,贫者之所居也。”贤明之士可以游息于简陋的衡门之内,安居若素。“衡门”因此成为隐士所居之地的代称。

门,金文字形E,两“户”之形栩栩如生。金文字形F,上面的两短横表示门的上框。小篆字形G,下面拉长,但还像门的形状。简化字的“门”则完全看不出两“户”的样子了。

南朝学者顾野王所著《玉篇》释义:“门,人所出入也。在堂房曰户,在区域曰门。”所谓“区域”是指整个住宅所在的范围,所谓“堂房”是指住宅内的房舍,也就是说,整个住宅外面的叫“门”,住宅内房舍的门叫“户”。还有一种说法是:“一扇曰户,两扇曰门。”这跟“门”和“户”的字形完全一致。

据《礼记·月令》记载,天子之宫室设九门,郑玄解释说:“天子九门者,路门也,应门也,雉门也,库门也,皋门也,城门也,近郊门也,远郊门也,关门也。”这是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的。

有趣的是,中国古代的“五祀”制度中还有“祀门”的祭祀仪式。所谓“五祀”,据《礼记·月令》记载,乃是住宅内外的五种神。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解释说:“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

班固接着解释“五祀”的季节:“春即祭户,户者,人所出入,亦春万物始触户而出也;夏祭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养也,夏亦火王,长养万物;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熟,内备自守也;冬祭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万物伏藏;六月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中霤(li$)”即中室,古人认为室中央乃土神所居之地。清代学者夏炘所著《学礼管释》一书中则认为:“窗即中霤,古者复穴当中开孔取明,谓中霤,后世以交木为之谓之窗。”

除此之外,“五祀”所用的牺牲还不一样,一种说法是:“祭五祀,天子、诸侯以牛,卿、大夫以羊。”一种说法是:“户以羊,灶以鸡,中霤以豚,门以犬,井以豕。”

《归去来辞书画卷》(局部)南宋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陶渊明(约365—427),字元亮,又名潜,世称靖节先生,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东晋末至南朝刘宋初期伟大的诗人、辞赋家。曾出仕为彭泽县令,因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并赋《归去来兮辞》,以明心志。《归去来辞书画卷》便是据此而绘,卷首是陶渊明像,后一图一文依次描绘了他辞官归隐后的生活情趣与内心感受。

这是画卷第一段,描绘了诗人乘船归家的场面。画卷完全依照赋文内容而作:“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陶渊明在舟上,衣袂飘飘,眼看要到岸,更加归乡情切。岸上是欢天喜地来迎接他的家人僮仆。门口稚子迎候,门内女眷边整理仪容边向外急走。画面充满喜悦,小狗也欢跳不已。回家心切之人望见家门那一刻,的确要“载欣载奔”,何况稚子正候门呢。

户 “门”的半扇才能称“户”

穹窒熏鼠,塞向墐户 ——《诗经》

今天人们的日常俗语中还在使用“门户”一词,但多用作比喻义,比如门户之见、自立门户等。但古人造字,“门”和“户”是有着严格的区别的,而且牵扯到古代房屋的形制,非常有趣。

户,甲骨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一个象形字,正如《说文解字》的释义;“户,护也。半门曰户。”也就是说,“户”指半扇门,那么“门”即指两扇门。这就是“门”和“户”的区别所在。小篆字形B,跟今天所使用的“户”几乎一模一样。

王筠在《说文解字句读》中更详细地厘清二者的区别:“古之房屋皆用户,庙门大门始用门。”古人住宅内部分为堂、室、房,最前面是堂,祭祀祖先、举行各种礼仪活动之处,不住人;堂的后面是室,住人之处;室的东西两侧称“房”,也就是常说的东西厢房。堂建在高出地面的台基之上,堂前有台阶,因此称“登堂”;“登堂”而后才能“入室”,“登堂入室”的成语即由此而来。

室和房都有“户”,也就是半扇门;进入住宅的大门处才叫“门”,也就是合在一起的两扇门。

白川静先生则对“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常用字解》一书中,他写道:“象形,单扇门之形。祭神的神龛的门扉之形。双扇门称‘門’。‘户’‘門’为区分内外的神圣所在,甲骨文中有祭祀‘三户’‘三門’之例。伸手打开放有‘口’(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的神龛之门扉,谓‘啓(启)’。获知神的启示,亦谓‘啓’。开始领受神之启示,谓‘肇(开始)’。家家各有自家的神圣所在,因此‘户’由门扉之义引申出家庭、家户之义。”

这一大段解释虽然新颖,但却颠倒了次序,因为就日常生活的常理而言,一定会先把室和房的出口命名为“户”,因为这是最切近自身,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最为息息相关的什物,然后再引申而用于神龛之类,怎么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呢?

就“室”而言,“户”要建在南面偏东的位置;南面偏西相应的位置则要开一个窗,这个窗称“牖(yǒu)”;北墙上也要开一个窗,称“向”,也可以叫“北牖”。《诗经·国风·七月》中有一句诗“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墐(jìn)”指用泥涂塞。这句诗的意思是:把屋里的洞都堵起来,用烟熏老鼠;把朝北的窗(向)和苇草编的半扇门(户)都用泥涂抹以避风。这是形容穷人准备过冬的悲苦景象。

《论语·雍也》篇中说:“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冉耕字伯牛,是孔子的学生。冉耕患病,孔子去看望他,从南牖的窗外握着他的手。古时病人卧床,通常要在北牖之下,死后才迁到南牖之下,即郑玄所说:“疾时处北墉下,死而迁之当牖下。”“当牖”即南牖。这是为了方便“沐浴而饭含”的缘故。“饭含”是丧礼之一,用珠、玉、贝、米等物纳于死者之口,这就是所谓“饭于牖下”。冉耕既然卧于南牖之下,那么一定是处于垂危状态,马上就要咽气。

“户”还有一个极其奇特的义项,指酒量,称“酒户”,“大户”则指酒量大,“小户”即指酒量小。此为唐人习语,全唐诗中屡见,比如元稹《春游》:“酒户年年减,山行渐渐难。”白居易《久不见韩侍郎,戏题四韵以寄之》:“户大嫌甜酒,才高笑小诗。”杜荀鹤《雪中别诗友》:“酒寒无小户,请满酌行杯。”显然,这一义项乃是从“户”的大小引申而来,就像大户人家、小户人家的称谓一样,从而成为唐人的戏谑用语。

井 一口水井的样子

秋野田畴盛,朝光市井喧 ——王维

“井”字几千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活脱脱一口水井的样子。金文字形B,从上往下的俯视图。金文字形C,井里面添加了一点,表示井里有水。徐中舒先生认为这一点代表汲水之器,以区别于捕猎所用的陷阱之“阱”。小篆字形D,一脉相承。楷体字形返回到了最初的甲骨文字形。

《说文解字》:“井,八家一井,象构韩形。罋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井。”“韩”是井上的木栏,“罋(wèng)”是汲水之器。孔颖达解释道:“古者穿地取水,以瓶引汲,谓之为井。”

许慎所说的“八家一井”,来源于井田制。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盛行的土地制度,以方圆九百亩为一个单位,划为九区,形状就如同一个“井”字,八家共一“井”,最中间是八十亩公田,八家各一百亩私田,剩下的二十亩,各家占二亩半用来盖房子居住。按照规定,八家要共同供养公田,只有把公田里的活儿先干完了才能干私田里的活儿。有很多带“井”字的成语都跟井田制有关,比如“井井有条”“井然有序”“背井离乡”等,其中的“井”都是指井田制的“井”,而不是水井。王维有诗:“秋野田畴盛,朝光市井喧。”其中“市井”一词,是指人们的交换发生在井田的范畴之内。

这是“市井”称谓的第一种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是:传说井是帝舜时期的大臣伯益发明的,“市”是市场。根据各种古籍记载,上古神农氏发明了市场:“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在远古时期,“井”和“市”都是非常重要的发明,有了“井”吃水才会方便,有了“市”才可以交换货物,因此很快地“市”和“井”就成了城市里最重要的标记物。这就产生了“市井”词源的另一种说法:“因井为市。”井是人们打水时候的相聚之处,人们利用相聚的机会进行交换,发展为“市”,故称“市井”。

最好玩的说法出自东汉学者应劭的《风俗通》:“市井,谓至市者当于井上洗濯其物香洁,及自严饰,乃到市也。”

这几种说法历代都有许多争论,尤其是第二种说法,反对的声音更大。比如根据《国语·齐语》的记载,管仲对“四民”的安排是:士和工、商都住在“国”中,即城市里;农民住在城市外的田野。《仪礼·士相见礼》规定:凡是对国君说话,在城市里有住房的要自称“市井之臣”,住在城市以外的田野的要自称“草茅之臣”。《孟子·万章下》也说:“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可见,“市井”仅限于城市内部的称谓。《史记·律书》声称汉文帝时天下太平,“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所指“市井”指的当然就是城市中的市场了。

井田制的“井”划分得非常规整,因此“井”引申为“条理”“法度”,荀子说“井井兮其有理也”,就是这个意思。有趣的是,井上的栏杆也叫作“牀”(“床”是“牀”的俗字),《乐府诗集·淮南王》:“后园凿井银作牀,金瓶素绠汲寒浆。”“素绠(g0ng)”是汲水桶上的绳索。

闲 进门时的栅栏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王维

“闲”这个字今天常用作空闲、悠闲、休闲,不过这些可不是它的本义。

闲,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说文解字》:“闲,阑也,从门中有木。”门中有木就是栅栏,这才是“闲”字的本义。小篆字形B,与金文很像。栅栏是用来防范陌生人的,因此“闲”引申为防范、戒备的意思。《易经》中说:“闲有家。”是指家中预先做好防范措施的意思。由栅栏的意思又引申出马厩之意,《周礼·夏官》:“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这是说天子有十二座马厩,有六种马。从马厩又引申出范围、伦理道德的界限之意,《论语·子张》:“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意思是说,大节不能越过界限,小节有些出入也可以。

“闲”当作空闲解释,跟另外一个字“间”大有关系。不过上古的时候没有“间”字,“间”是后起的字,最初写作“閒”,金文字形C,也是一个会意字,上部是一弯明月,月下是两扇门,会意为从门的缝隙处可以望见月亮。小篆字形D。《说文解字》:“閒,隙也,从门从月。”夜里睡觉关上门,但是月光还是可以从门缝里透进来。段玉裁注:“门开而月入,门有缝而月光可入。”因此“閒”的本义就是空隙,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读作四声ji3n。《史记·管晏列传》:“妻从门閒而窥其夫。”这是说妻子从门缝里窥探她的丈夫。

“閒”既为空隙之意,有缝隙就可以使用反间计挑拨离间,因此“閒”可引申出离间、间谍的意思。《孙子兵法》中把间谍分为“五閒”:因閒(敌国的乡民)、内閒(敌国的官员)、反閒(本来是敌国的间谍,为我所用)、死閒(向敌方提供假情况,事发后被敌方处死的人)、生閒(完成任务后活着返回的人)。

后来造出“间”字以后,人们开始把“閒”和“间”加以区别:读作二声xi1n的时候写作“閒”,读作一声ji`n和四声ji3n的时候写作“间”。有意思的是,“閒”字里面的“夜月”变成了“间”字里面的“白日”,这是汉字漫长演变过程中非常有趣的现象。

“閒”和“闲”在古时候是通用的,因为“閒”的本义是空隙,因此引申为有空、空闲的意思。在此意义上的两个字开始成为通假字,比如王维的名句“人闲桂花落”,本来应该写作“人閒桂花落”。“闲”还可以跟“娴”通假,是娴静、娴雅的意思。曹植《美女篇》:“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这里的“闲”就通“娴”。

经过漫长的字义演变,后来“閒”字慢慢被废弃,它的含义分别被“间”和“闲”所取代,而“闲”也慢慢失去栅栏的本义,变成空闲、悠闲、休闲等的专用字了。

《见立夕颜》双联画之左铃木春信绘,约1766年

“见立”是江户时期日本浮世绘画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构图方式,即参照前人画意或图式来进行新的创造,画中人物及构图“戏拟”、模仿前人的经典作品。铃木春信是“见立绘”的代表绘师。这幅“见立绘”作品模仿的是《源氏物语》中“夕颜”一贴的画面。

夕颜是光源氏的情人之一,文中以夕颜花来形容她,因此得名。夕颜恰巧住在源氏乳母家的隔壁,源氏某次经过探望,偶然看见了她。夕颜清秀且天真无邪的样子令他一见钟情,两人遂在夜里时常密会往来。这幅画描绘的似是二人相遇时的情景。铃木春信极擅长画娇弱天真的女子。画中,夕颜持扇,娇怯怯悄立门口。身后简陋的竹编障和栅栏门上盛开着洁白的夕颜花。夕颜花又称葫芦花,色白,黄昏盛开,翌朝凋谢。夕颜花悄然含英,又黯然零落,暗喻突然香消玉殒的薄命女子。夕颜便是这样一个薄命女,她因惊惧骤然殒命时,年仅十九岁。

京 高高土堆上的瞭望塔

殷士肤敏,祼将于京 ——《诗经》

“京”在现代汉语里的义项,就是指京城、京都,除此之外再无他意。那么,“京”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我们从这个字的演变看起吧。

京,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堆得高高的一个土堆,上面加了一个顶,这个顶可以视作瞭望塔,有人在上面守卫,用以远望敌情。也有学者认为像一个拱形的城门。徐中舒先生则认为“象人为穴居形”,下面是垒起的土堆,中间是阶梯,上面是屋顶,下面的一竖是支撑的立木。甲骨文字形B,下面土堆的模样更加形象。金文字形C,顶下面添加了两横,像是窗户。金文字形D,更像一个高高耸起的瞭望塔。小篆字形E,下面土堆的样子看不出来了,但顶还在。楷体字形的下面变成了“小”字,跟土堆毫无关系了。

《说文解字》:“京,人所为绝高丘也。”使用人力建起来的绝高之丘。《尔雅》:“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这是说不是用人力所建,而是自然所为。《广雅》:“四起曰京。”这是说四面耸立起来的土堆叫“京”。综上所述,“京”的本义就是很高的土堆,从绝高引申出“大”的义项。扬雄《方言》:“京,大也。燕之北鄙,齐楚之郊,或曰京。”《公羊传》解释“京师”一词为:“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这就是“京师”一词的来历。同样,“京城”一词的本义也就是大城,“京都”也就是大都。天子所居,当然是天下最大之城,因此而把一国的首都称作京师、京城、京都。

《诗经·文王》中有这样的诗句:“殷士肤敏,祼将于京。”“殷士”指殷商的臣属;“肤敏”的意思是优美敏捷;“祼(gu3n)”可不是裸体的“裸”字,古代凡是“示”字旁的字都跟祭祀有关,祼是一种祭礼,以酒灌地请神叫“祼”,举行祼的祭礼叫“祼将”。这句诗的意思是:周代商之后,殷商诸士都很勤勉,在周的京城里协助举行祼将的祭礼。周的京城叫镐京。

“京”还引申为数目字使用。“千”以前的数目字很小,使用起来很方便,但是“千”以后的数目字,古时候怎么表示呢?依次而为万、亿、兆、京、垓。十亿为兆,十兆为京,十京为垓。因此“京垓”一词就指亿万年的悠长岁月。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京师所在地称作“京兆”,“兆”和“京”都是巨大的数字,极其夸张地形容京师地广人多。管辖京兆(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顺理成章地称作“京兆尹”。

古代战争中有一个惯例,战胜者为了炫耀,把敌人的尸体收集起来,筑成一座高高的坟堆,这种坟堆称作“京观”。春秋时期,晋、楚著名的邲(b#)之战中,楚将潘党劝楚王说:“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杜预解释道:“积尸封土其上,谓之京观。”“观(gu3n)”的形制和“阙”相同,都是指高台上的瞭望塔。建立一座高高的京观,对敌人士气的羞辱和打击可想而知,对己方士气的激励也可想而知。

寓 把猕猴带进房子里取乐

诸侯不臣寓公 ——《礼记》

要想弄清楚“寓”这个字的本义,必须先从“禺”字入手,因为“禺”是“寓”这个字最重要的组成字符。

“禺”是一个非常有意思同时也争议颇多的汉字,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至于像的是什么东西,需要细细分说。先来看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禺,母猴属,头似鬼。”有学者指责许慎将“禺”仅仅解释为母猴是错的,其实这种猴类的“禺”就是猕猴,楚人称作沐猴,“沐猴而冠”这个成语就是讽刺楚人项羽像一只戴帽子的猕猴,看着像人,其实还是一只猴子。许慎所说的“母猴”是沐猴、猕猴的声转。

郭璞说:“禺似猕猴而长,赤目长尾。”看来“禺”就是大猕猴。灵长类的动物类人,比如狒狒、猩猩和猴子,因此在“禺”字的金文字形A中,上半部就用鬼头来代表,甲骨文的“鬼”字,下面是一个朝左边跪着的人,头上顶着一个大大的怪异的脑袋。在古人的想象中,原始的鬼不过就是一个大头人,头大如斗,以至于压得人站不起身。《说文解字》:“人所归为鬼。”即使是类人的动物,也不能用人的头部来代表,因此就用似人的鬼头来代表。

这颗鬼头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条尾巴也是区别于人的重要特征。这个字形的下半部分,有人说是手叉住蛇,泛指动物。此说不确。应该是一种称作“三隅矛”的矛,尖端带有三个矛尖。捕捉“禺”的时候,借助三隅矛才能捉住,因此“禺”的金文字形就是一只被三隅矛捉住的大猕猴的样子。

寓,金文字形B,这只“禺”被带到了屋子里面,显然是用来取悦主人。“寓”的造字思维跟“偶”一样,“偶”是模仿“禺”的样子造成的木偶,用来取乐。如此一来,“寓”就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使用猕猴等动物来取乐的场所,“禺”同时兼作声符。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寓”解释为“寄也”,这是引申义,由“禺”在屋子里短暂地供人取乐引申出寄居、寄住、寄托之意,比如“寓言”就是用假托的故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寓”还有一个义项“观看”,正是由其本义而来,比如“寓赏”即为观赏,“寓视”即为注视,想想人们在屋子里面注视、观赏猕猴的各种作态,多么形象!

山西侯马晋国遗址出土的“侯马盟书”,“寓”字在春秋晚期侯马盟书的字形为C,上面是“穴”,下面的“禺”更突出了三隅矛的样子。小篆字形D

大概很多人都以为“寓公”乃是近代名词,其实不然,这个称谓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礼记·郊特牲》中载:“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郑玄解释说:“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或天子削地,或被诸侯所逐,皆为失地也。诸侯不臣者,不敢以寄公为臣也。”因此“寓公”是指失地后寄居他国的贵族,引申为凡是流亡寄居他国的官僚和士绅都称为“寓公”。所以,可不能将只要住在公寓里的人都叫作“寓公”啊!

仓 有锁有小门的谷仓

发仓廪,赐贫穷 ——《礼记》

据《礼记·月令》载,季春之月,也就是春季的最后一个月,“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孔颖达引用蔡邕的解释说:“谷藏曰仓,米藏曰廪。”收藏谷物的称“仓”,收藏米的称“廪”。管子有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可见仓廪在古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仓,繁体字“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谷仓的房顶,中间是进出的门,下面的口形,有人认为即是谷仓的主体部分。

针对这个字形,白川静先生说:“上有挡雨的仓顶,下有避免接触地面的支脚,中间部分放置装袋的谷物。这属于高床式的谷仓。”左民安先生则说:“其上是仓的屋顶,中心是粮仓的一扇门,下部是仓的基石,这种一扇门的仓在山东胶东一带是常见到的。”

以上各种释义略有差异。不过我更认同张舜徽先生的解释。他根据湖湘之间木造的藏谷之仓的形制,认为上面像顶盖,顶盖下面的一横“则扃鐍处也”,“扃鐍(ji4ng ju9)”即门闩锁钥,“中像木板叠置可开闭者”,下面的口形,“像小木门可出谷者”,并认为“盖古之遗制也”。就“仓”的象形而言,这是更细致的解说,非常有说服力。

仓,金文字形BC,中间部分略有变形,不大看得出仓门的形状了。小篆字形D,仓门部分,左笔下伸,右笔上缩,仓门的形状尽失。楷书字形则完全失去了造字的本义。

《说文解字》:“仓,谷藏也。仓黄取而藏之,故谓之仓。”何谓“仓黄”?南唐学者徐锴说:“谷熟,色苍黄也。”中国民间有“抢收”“抢秋”的俗语,庄稼色呈苍黄,成熟之时要抢时间突击收割,然后收到谷仓里去。仓黄、苍黄、仓皇、仓惶等词之所以有匆忙急迫之意,即由此而来;强夺财物之所以叫“抢”,也是由抢收入仓引申而来。

季秋之月是秋季的最后一个月,据《礼记·月令》载,这个月要“会天地之藏”,将五谷收入仓中,开始准备过冬了。“乃命冢宰,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藏帝藉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冢宰乃六卿之首;帝藉指天子借民力耕作的农田,常有千亩之数。每年春天,天子为争取收获以祭祀祖先,会选择吉日举行象征性的仪式,亲自操作农具耕地,以劝导百姓耕作;祗(zh~)敬必饬(ch#),恭敬又恭敬。神仓,郑玄解释说:“藏祭祀之谷为神仓。”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季秋之月,冢宰负责结束农事,将天子亲耕之田里的五谷收藏到神仓里去,以便用来恭敬地祭祀神灵。

即便是各种仓库,古人分类之细也令今人叹为观止。圆形的谷仓叫“囷(q$n)”,方形的谷仓才叫“仓”。储藏兵器和兵车的叫“库”,所谓“刀枪入库”,乃武功;收藏文书的叫“府”,所谓“胸有城府”,属文事。古时每逢饥荒或战乱,饥民们甚至挖掘鼠穴取粮,称之为“劫鼠仓”,因此从隋代开始,州县平时都要储存专用的粮食,以备荒年,这样的粮仓称作“义仓”,救济了无数的百姓,确实不负“义”的美名。

《摹楼璹〈耕作图〉》之“入仓”(传)元代程棨绘,纸本设色,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

南宋绍兴年间,於潜县令楼璹(shú)深感农夫、蚕妇之辛苦,绘制《耕织图》二卷(《耕作图》一卷,《蚕织图》一卷)呈献给宋高宗,深得高宗赞赏,并宣示后宫,一时朝野传诵。之后历朝历代接连不断地出现了许多《耕织图》,历经近千年流传到世界各地,形成了中国绘画史、科技史、农业史、艺术史中一个独特的现象。

《耕织图》诗画相配,系统描绘了粮食生产从浸种到入仓、蚕桑生产从浴蚕到剪帛的具体过程,细致入微又富于艺术感染力,充满田园气息,被誉为有韵之农书。这幅是《耕作图》中的“入仓”,诗曰:“天寒牛在牢,岁暮粟入庾。田父有馀乐,炙背卧檐庑。却愁催赋租,胥吏来旁午。输官王事了,索饭儿叫怒。”画面上一个持棒而立的胥吏正在指挥监督农人将粮食纳入谷仓。仓门封以板条,板条上标有数字序号。显然这是一个丰年,仓廪充实,稻米流脂,而农夫的丰收之乐却被胥吏催租的恐惧冲淡。

向 开在北墙上的窗户

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 ——《白虎通义》

“向”这个字,今天只当作方向讲,它为什么会具备这个义项呢?我们来看看字义演变的有趣过程。

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屋顶和两边的墙壁,下面的口形代表窗户,整个字形会意为在房屋的墙上所开的窗户。甲骨文字形B,房屋的尖顶和两侧墙壁的样子更加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更美观。金文字形D,里面的口形更像窗户的形状。小篆字形E,这个字形从古至今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向,北出牖也。”什么叫“北出牖”?《说文解字》:“牖,穿壁以木为交窗也。”段玉裁解释说:“交窗者,以木横直为之,即今之窗也。在墙曰牖,在屋曰窗。”这是说:“牖(y6u)”是开在墙上的窗,“窗”是开在屋顶的天窗。段玉裁又说:“古者室必有户有牖,牖东户西,皆南向。”古时房屋坐北朝南,门在西,牖在东,当然也都朝南,便于阳光照射进来。所谓“北出牖”,即在房屋的北墙上所开的窗。

清代学者朱骏声说:“古宫室北墉无户牖,民间或有之,命之曰向。”北墉即北墙,北边不进阳光,因而不设门窗。张舜徽先生则解释得更清楚:“古者民居及宫室皆南向,故户牖悉南。其有北出者,别造向字以名之。至冬,则寒窒以避北风。”《诗经·七月》篇中有“穹窒熏鼠,塞向墐户”的诗句,这是形容冬天要来了,赶紧把墙洞给全部堵上,以便熏老鼠。“墐(j#n)”,用泥土涂塞。把北窗塞好,把门的缝隙用泥涂上,准备过冬了。

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向”字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中国北方的黄土地带有很多半地下式的住居,住室只有一个窗户。经窗户射入室内的光线被看作是神灵的来访”,因此将此祝咒之器供奉在窗下以祭神,那么“向”字“原指迎神祭神之窗”。此说虽新鲜,但是“经窗户射入室内的光线”一定是指南窗,而南窗已有了专用名“牖”,因此“向”不可能指南窗。

“向”这个字身上又出现了汉语中一个有趣的现象: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即一个字或一个词,既可表示正面意义又可表示反面意义。“向”由北窗的本义引申为朝向,而朝向既可朝前也可朝后,因此“向”既可表示将来也可表示过去,既可表示面对也可表示刚刚过去的刚才。

“向”字最有趣的用法体现在内向、外向这两个词中。今天形容人感情不外露叫“内向”,感情外露则叫“外向”,可是在古代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班固在《白虎通义》一书中写道:“以男生内向,有留家之义;女生外向,有从夫之义。”这是说男人心向着家,故称“内向”;女人则要出嫁从夫,故称“外向”。这也就是古时将女人出嫁称作“归”的原因所在。

良 宫殿中供出入的廊庑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 ——《尚书》

“良”这个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善良、良好,但是我们看这个字的字形,很难把它跟善良的意思联系起来。即使回到汉字定型的小篆字形F,也看不出它跟善良有什么关系。许慎认为这个小篆字形“从畗省,亡声”,畗(f%)是满的意思。许慎认为“良”字小篆字形的上部是“畗”的省写,实属望文生义。实际上,“良”这个字非常有趣,与古代宫殿的建筑样式密切相关。

良,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认为“像穴居之两侧有孔或台阶上出之形,当为廊之本字”。中间的方块“表穴居”,上下的曲线“为侧出的孔道”。他接着解释:“廊为堂下周屋,今称堂边屋檐下四周为走廊,其地位恰与穴居侧出之孔道(严廊)相当。良为穴居四周之严廊,也是穴居最高处,故从良之字,有明朗高爽之义。”

这段话中的“严廊”又称“岩廊”,是指高耸的廊庑。廊庑是堂前的廊屋,即所谓“堂下周屋”,走廊都有顶,故称“屋”。徐中舒先生认为中间的方块“表穴居”,但是“上古穴居而野处”,穴居之处只需有一条通道即可,为何非得建两条通道呢?此外,很难想象普通人家能够建得起“严廊”,而且“严廊”既然高耸,同样很难想象可以建在穴居之处。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种释义不准确。

二〇〇一年夏,殷墟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市洹北商城遗址内发现了一座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商代宫殿遗址,定名为“一号基址”。据考古报告透露,正殿南部为门塾(门两侧的堂)和廊庑,门塾居中,两侧是廊庑,通向正殿前的庭院。此外正殿的西部还有一段二十多米的双面廊,以一条通向后部的通道与正殿隔开。这座宫殿的建筑样式几乎就是“良”字甲骨文字形的形象写照:中间是宫殿,上下的曲线是宫殿前后供出入的廊庑。

良,甲骨文字形B,上下的廊庑非常符合“严廊”的特征:高耸,有屋顶。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突出弯曲的廊庑之形,下部的廊庑还有台阶。金文字形E,上下的廊庑都有台阶。

徐灏认为“良”是食器的形状,“其本义盖亦谓烹饪之善,引申而为凡善之称也”。这种解释乃是根据金文字形E而来,却无法用来解释甲骨文和其他金文字形。高鸿缙先生在《中国字例》中说:“像风箱留实之器。谷之轻恶者,随风吹去,其重而良好者,坠入此器。折转而存留,故托以寄良好之意。”从字形上来看,这个风箱的构造未免太过复杂。

《说文解字》:“良,善也。”这是引申义,“良”是“廊”的本字,本义即为宫殿中供出入的廊庑。那么“良”为什么能够引申为善良之意呢?这是一个有趣的演变过程。

《仪礼》在记载士以上阶层婚礼的《士昏礼》中有这样的礼仪:“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御”是夫家的女仆,“衽”是卧席,“奥”是西南角,“媵(y#ng)”是女方陪嫁过来的女人,“止”通“趾”。这段话的意思是:夫家的女仆在西南角为新娘铺设卧席,女方的陪嫁女在东边为新郎铺设卧席,卧席都有枕头,脚朝北睡。其中的“良”字,郑玄解释说:“妇人称夫曰良。”我们看“良”字的字形,居住在宫殿中的主人一定是男人,因此而引申称丈夫;在男尊女卑的社会,对女人来说,丈夫当然是良善之人,因此又引申为良善。

《尚书·益稷》中,帝舜的大臣皋陶作歌,其中有“元首明哉,股肱良哉”的句子,意思是:君主开明,臣子贤良。元首是头,代指君主;股肱是大腿和胳膊,代指辅佐君主的臣子。我们看“良”字的字形,居中的宫殿就像君主,两侧的廊庑就像臣子,“良”由此引申为贤良,多么形象啊!

宋 商人用桑树搭建而成的祭社

宋,大辰之虚也 ——《左传》

宋姓是中国姓氏中的大姓之一。据《史记·宋微子世家》记载,周武王灭商后,封殷纣王的儿子武庚管辖商朝旧都,周武王死后,武庚起兵反叛,被周公诛杀,另封殷纣王的同母庶兄微子启于商丘,国号宋,后被齐国所灭,子孙以国为氏,这就是宋姓的来源。

但是,《史记》称微子启“国于宋”,可见在微子启的宋国之前,商丘此地早已名为“宋”,微子启只不过以地名为国名而已。而且,古人起名的禁忌之一是“名子者不以国”,不能用国名为子孙起名,可是鲁定公却名“宋”,由此也可知“宋”最初并非国名。那么,商丘为什么叫“宋”呢?

宋,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屋顶,下面是一棵“木”。这么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形,到底会意的是什么呢?徐铉解释说:“木者所以成室以居人也。”这一解释遂成为历代关于“宋”字的主流释义。甲骨文字形B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紧承甲骨文字形而来。小篆字形F,可以看出,直到今天,“宋”字几千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宋,居也。”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以木为梁柱而成地上居宅之形。”“宋”如果真是“居宅之形”,那么到处都有居宅,为什么偏偏把商丘名为“宋”呢?这种主流释义并没有给出“宋”和商丘之间的逻辑关系。

谜底要从《左传·昭公十七年》中的一句话揭开:“宋,大辰之虚也。”“虚”通“墟”,处所;“大辰”即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古称大火星。据《左传·昭公元年》载:高辛氏二子不和,遂“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商人部落是负责祭天和祭祀大火星的部族,故称商丘为“大辰之虚也”。而商丘称“宋”,则要从商人部落的祭社说起。

商人的祭社称作“桑林”。《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载,商初大旱,商朝的创建者成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可见“桑林”是商人专用于祭祀之地。《帝王世纪》则记载得更加详细:“遂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成汤把自己当作祭祀的牺牲,在桑林之社祈祷。“社”是祭祀土地之神的场所。古代中国桑树众多,很显然,商人的祭社是用桑树搭建而成的,故称“桑林”。商丘之所以称“宋”,正是由为祭天和祭祀大火星搭建的祭社而来,这种祭社用桑树搭建而成,“宋”的字形中,上面是祭社的屋顶,下面的那个“木”就是指桑树。“宋”字恰是商人用桑树搭建而成的祭社的真实写照。

《墨子·明鬼下》:“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燕国的“祖”、齐国的“社稷”、宋国的“桑林”和楚国的“云梦”都是祭祀之地。《左传·襄公十年》:“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此处的“桑林”乃是“殷天子之乐名”,商人在桑林举行祭祀时所用的乐舞。宋国以“宋”为国号,正是继承了殷商的祭祀传统,这就是《吕氏春秋·慎大》篇中所说“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的本意。

安徽省寿县出土的宋景公所造的戈上有铭文“宋”,铭文字形E,这一字形更是宋国祭社的传神写照:下面是一棵桑树,上面祭社的屋顶装饰得极其华丽。如果“宋”字仅仅是普通的“居宅之形”,用不着如此装饰,也不可能全都如此装饰,因此这个字形乃是宋国对于“桑林之社”的完美复原。

“宋”字的造字密码就此揭开,而宋姓这支中华大姓,蕴藏着多少殷商的故国记忆啊!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之“桑林祷雨”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帝鉴图说》原为手抄手绘的一本书,原书已佚,目前流传的都是后来刊印,版本甚多。此彩绘版《帝鉴图说》大致绘制于清早期,含彩绘故事画95帧,按照西方图书装订方法粘合成册,故事画排列顺序和其他版本《帝鉴图说》有很大的差别。

“桑林祷雨”的故事讲的是成汤之时,岁久不雨,天下大旱。灵台官太史占侯,说:“这旱灾,须是杀个人祈祷,乃得雨。”成汤说:“我所以求雨者,正是要救济生人,又岂忍杀人以为祷乎?若必用人祷,宁可我自当之。”遂斋戒身心,剪断爪发,素车白马,减损服御,身披白茅草,就如祭祀的牺牲模样,乃出祷于桑林之野。成汤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欤?民失职欤?宫室崇欤?女谒盛欤?包苴行欤?谗夫昌欤?”言未已,大雨方数千里。画面与记载丝丝入扣。

梦 躺在床上抚着额头在做梦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 ——《庄子》

《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梦”这个字很早就被造出来了,而且在甲骨文中出现的频率极高,殷商的王和王子们频频将做过的梦以及占梦的结果刻在龟甲上传之后世。

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人躺在床上睡觉,眼皮在不停地跳动。甲骨文字形B,右边是一张床,左下是一个人,伸出手去,抚着额头在做梦,长长的眉毛非常突出。也有学者认为左上表示眼睛里面有眵目糊,用来会意做梦。甲骨文字形C,大同小异。李孝定先生则认为“梦”的甲骨文字形像一个人躺卧而手舞足蹈的梦魇之状。小篆字形D,完全脱离了甲骨文的造字思维,上面的“目”里边的瞳仁是斜着的,表示迷迷糊糊,中间是屋子,下面是一个“夕”,表示是夜晚做梦。小篆字形E,又添加了屋顶,表示在屋子里面做梦。简化后的字体,除了下面的“夕”之外,完全看不出造字的原意了。

《说文解字》:“梦,不明也。”做梦时脑子不清楚。《正字通》:“梦,寐中所见事与形也。”古人对梦中所见的这些事与形非常重视,《汉书·艺文志》评论各种占卜之事时说:“杂占者,纪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易》曰:‘占事知来。’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各种占卜之事中,占梦是最重要的,因此周代专门设置了“占梦”这一官职:“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一共八人,他们的具体职责是:“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恶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周代总结的这六种梦,其实早在殷商就已将梦分为吉梦和凶梦两种。正梦是无所思虑,平安自梦;恶梦是惊愕而梦;思梦是醒着的时候有所思念而梦;寤梦是醒着的时候有所见而成之梦,跟无所见而全凭想象的梦有别;喜梦是喜悦而梦;惧梦是恐惧而梦。

周代还有三梦之法,是由大卜这一官职负责的:“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三梦之法说法不一,大致而言,致梦是指人的精神往来常与阴阳流通,祸福吉凶通于天地,因此有所使而来,不是从自身生发的就叫作致梦;觭(j~)通奇,怪异之梦;咸的意思是都,陟(zh#)的意思是升高,咸陟意为无心所感,精神自然而然地升降所做的梦。不过周代这种占梦的“三梦之法”至迟到南宋已经成为绝学,没有人会使用了。

东汉学者王符在《潜夫论》中专门辟有一章《梦列》,是古代保存较为完好的梦书,其中更是将梦分为十种:直梦、象梦、精梦、想梦、人梦、感梦、时梦、反梦、病梦、情梦。并提出具体的方法:“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征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则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可惜占梦这一绝学早已失传,现如今所谓的占梦者无非假借古人的唾馀沽名钓誉,敛财罢了。

《后赤壁赋》(局部)北宋乔仲常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纳尔逊—阿特金斯艺术博物馆藏

乔仲常,生卒年不详,北宋河中(今山西永济)人。工杂画,尤擅人物道释故事画,师法李公麟。《后赤壁赋》是北宋大文豪苏轼被贬黄州,夜游赤壁后写的散文名篇。后人据此创作了很多版画卷。乔仲常所绘是传世时代最早的《赤壁赋图》。画卷依原文顺序次第展开,每段描绘赋文中一个情节,全图首尾相连,并无间隔,同一人物在图中反复出现,是所谓“异时同图”画法。全卷纯用白描,不事渲染,用笔苍率简逸,画风清空洒脱。

这一段描绘的是最后一节,客人已去,主人就寝,梦见二道士,羽衣蹁跹,过临皋之下,与主人晤谈。主人忽悟道士为夜游时所遇之鹤,惊觉,开户视之,已不见其处。画中屋内横一床,有人安睡,床前三人对坐清谈,是将梦境与现实绘于一处。这个梦如此空灵清逸,丝毫不逊于庄周之梦蝴蝶。

宣 装饰有水纹和云纹的宫殿

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 ——《淮南子》

“宣”这个字,今天只当作宣传、宣扬讲,是一个动词,但是在古代,“宣”最初却是一个名词,而且是殷天子宫殿的专用名。

宣,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的屋顶之形看得很清楚,下面的回环形代表什么呢?我们先往下看。甲骨文字形B,下面同样是回环之形。金文字形C,屋顶下面的回环之形变成了两个,而且连在一起,上面还添加了一短横。金文字形D,一短横移到了最下面。小篆字形E,中间变成了一个回环形,上下则各添加了一横。

《说文解字》:“宣,天子宣室也。”这就是“宣”的本义。高鸿缙先生在《中国字例》中根据金文字形认为“宣”字下面的回环之形“从云气在天下舒卷自如之象”,因此“乃通光透气之室也”。徐铉则说:“从回,风回转,所以宣阴阳也。”但是仔细观察甲骨文字形,下面并不是“回”,而更像河水的旋涡之形。房屋里面怎么可能有旋涡呢?原来,“宣”字字形中的回环之形是装饰在宫殿里的水纹,金文则又添加了云纹。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回环之形像半圆形的物体,宣室因而是半圆形的宫室,此说于文献无证。

《淮南子·本经训》载:“武王甲卒三千,破纣牧野,杀之于宣室。”高诱注解说:“宣室,殷宫名。”原为殷代天子宫殿的专用名称,因此武王才会在殷纣王的宣室里杀了他。

张舜徽先生则说:“古者民居甚狭而小,惟天子之宫为宽而大,故其室谓之宣室;亦犹古者民居甚卑而暗,惟天子之堂为高而朗,故其堂谓之明堂耳。”训宣室为大室,乃引申义。大室又称“太室”,《尚书·洛诰》描写周成王“王入太室,祼”,“祼(gu3n)”是以酒灌地请神的祭礼。太室,孔安国解释为“清庙”,孔颖达则进一步解释说:“太室,室之大者,故为清庙。庙有五室,中央曰太室。王肃云:‘太室,清庙中央之室。’清庙,神之所在,故王入太室祼献鬯酒以告神也。”所谓清庙就是太庙,帝王的宗庙。正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帝王所居的宣室一定“宽而大”,因此也称作大室或太室。甲骨卜辞中有“卜于南宣”之句,可见宣室和太庙的联系;而且既有“南宣”则必有其他方向的宣室,宣室并非一处。

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宝鸡的虢季子白盘,有铭文一百一十一个字,记载了周宣王宴请征战而归的虢季子的情形。虢季子“献馘于王”,“馘(gu5)”是战争中割下的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周宣王则“王各周庙宣榭,爰飨”,周宣王到周人宗庙的宣榭里去,在那里宴请虢季子。这个“宣榭”即是建在台上的高大的厅堂,乃讲武之处,“宣”因此引申为“宣扬威武”,今天使用的“宣”的义项即由此而来。

宫 带通气窗孔的房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诗经》

《尔雅·释宫》:“宫谓之室,室谓之宫。”邢昺解释说:“古者贵贱所居皆得称宫……至秦汉以来,乃定为至尊所居之称。”即《易经·系辞下》所说:“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秦汉之后,只有皇帝的居处才可称“宫”。

宫,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徐中舒先生总结了前人的观点,认为上面“像房屋透视轮廓”,下面的两个口形“像屋顶斜面所开之通气窗孔”,然后根据考古资料进一步阐释道:“据半坡圆形房屋遗址复原,其房屋乃在圆形基础上建立围墙,墙之上部覆以圆锥形屋顶,又于围墙中部开门,门与屋顶斜面之通气窗孔呈吕形。此种形制房屋,屋顶似穹窿,墙壁又似环形围绕,故名为宫。”不过,罗振玉先生认为“像有数室之状”,这是把该字形下面的口形看成一个一个房间的象形了。

宫,甲骨文字形B,两个口形上下相叠。甲骨文字形C,这是徐中舒先生的观点最有说服力的例证。与尚、堂、向等一系列汉字的构造相似,该字形中两个形状迥异的口形,上面的口形即窗户或通气窗孔之形。金文字形D,更加整齐美观。小篆字形E,为求匀整起见,两个口形中间添加了相连的一竖。

《说文解字》:“宫,室也。”段玉裁解释说,如果宫、室对举,那么“宫言其外之围绕,室言其内”,因此“宫”又引申为环绕;环绕则必有中心,因此“宫”再引申为中央。中国古代的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之所以以“宫”命名,《史记·乐书》称“宫为君”,张守节解释说:“宫属土,居中央,总四方,君之象也。”《汉书·律历志》也说:“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所谓天子的“六宫”,也是因为皇后和后妃们居于宫中的隐蔽之地,故有此称。

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宫’本指祭灵之庙,即所谓的‘宫庙’。”宗庙是统治阶层祭祀的中心所在,因此也称“宫”。《诗经·采蘩》是一首女子采摘祭祀所用的白蒿的诗篇,其中吟咏道:“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这是一问一答的口吻:到哪里去采白蒿?到山涧里去采。采来白蒿做什么用?公侯宗庙里祭祀要用。这个“宫”即指宗庙。

很多人不明白古代五刑之一的宫刑为何以“宫”为名。在为《尚书·吕刑》所作的传中,孔安国解释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可见宫刑原为处罚男女通奸之刑。男子割势,即阉割;妇人幽闭,捶击使妇人阴门掩闭(一说幽禁于宫中)。

至于为何以“宫”为名,可能即跟“宫”的宗庙之义相关。据《礼记·文王世子》载:“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国君的同族和诸侯即使犯了宫刑之罪也不以宫刑治罪,这是为了不使他们的后代灭绝。后代没有灭绝,则宗庙之祭可以千秋万代地承续下去;非公族阶层施行宫刑之后,后代灭绝,那么也就没有宗庙之祭了。故将此刑称作“宫”,灭绝宗庙之意,引申之而妇人的幽闭之刑也称宫刑。

《(传)王振鹏养正图十则之一·散遣宫人》明清佚名绘,绢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王振鹏,生卒年不详,字朋梅,浙江温州人。元代著名画家,擅长人物画和宫廷界画,被元仁宗赐号为“孤云处士”,官至漕运千户。《养正图》又称《圣功图》,是带有启蒙教育性质的作品,内容皆为历代贤明君主的故事。这套《养正图》虽是王振鹏款,却是明清人所绘。

“散遣宫人”一则画的是宋太祖的故事:“开宝五年春,大雨,河决。帝谓宰相曰:‘霖雨不止,朕日夜焦劳,恐掖庭幽闭者众。’昨令编籍,后宫凡三百八十余人。因谕愿归其家者具以情告,得百名悉厚赐遣之。普等皆称万岁。”古人相信天人感应,宋太祖认为大雨不止与宫中怨女太多有关。昔日唐太宗放宫女三千人,传为美谈,而宋太祖检点后宫,“仅”得三百多人,比唐太宗“俭朴”多了。

尚 有窗有斜屋顶的房屋

汉家列侯尚公主 ——《汉书》

“尚”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学者们众说纷纭,各种观点的交锋非常有趣。

先来看“尚”的小篆字形D,《说文解字》:“尚,曾也,庶几也。从八向声。”许慎认为这是一个从八向声的形声字,“曾”即“增”的古字,因此释义为增加。但是“尚”为什么有增加之意呢?许慎语焉不详。

返回头来看“尚”的金文字形AB,这是两个大同小异的字形。林义光在《文源》一书中认为:“当为赏之古文,以物分人也……凡赠赏者,以自有之物增加与他人所有之物,故曾、尚皆可训为加。”他的意思是说:上面的字符并不是“八”,而是分开的“人”字;中间的字符是“宀”,表示住宅;下面的“口”也是表示人。整个字形会意为:在住宅里面把自有之物分给他人,因此是“赏”的古字。

左民安先生在《细说汉字》一书中认为:“下部像一建筑物,壁有窗户,上有两横,为烟气上腾状……本义为烟气自窗户上腾。由此可以引申为‘超过’或‘高出’。”

谷衍奎先生所著《汉字源流字典》认为这个字形像酒器形,因此“尚”的本义是举杯致敬,引申为尊崇、崇尚。

白川静先生在《常用字解》一书中的观点最为有趣:“会意,‘向’与‘八’组合之形。‘向’义示在光亮射进的窗口供起‘口’(置有祷辞的祝咒之器)祀神。于是,神的反应模糊微弱地呈现出来,此谓‘尚’。‘八’表示呈现出了神灵反应的迹象。向神祈拜,神的反应浮现,神附体于人的状态谓‘惝怳(恍)’。由惝恍之义引申,‘尚’有了尊贵、高尚之义。”

还有的学者认为上面的“八”表示分开,中间的“冖”表示覆盖的布,下面的“口”是装饰部件,整个字形会意为“掀开蒙盖物”,因此是“敞”的古字。

以上释义都过于迂曲。其实,这个字形下面的字符确为“向”,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如此解释“向”字:“从宀从口,口像壁上户牖之形。”也就是说,“向”字的上部表示屋顶,两边表示墙壁,“口”表示在房屋的墙上所开的窗户,因此《说文解字》释义为:“向,北出牖也。”即在房屋的北墙上所开的窗。

这才是“向”的本义;而上面类似“八”的字符也确为分开之意,但分开的既不是人,也不是烟气或幕布,更不是“神灵反应的迹象”,而是表示两面坡的屋顶,即便于分泄雨水的斜屋顶。“尚”的金文字形C中间的一点即点明两坡分开或汇聚之处。出土实物中就有这样的春秋时期微型尖顶铜屋的模型,更讲究的则是“四阿重屋”,乃是统治阶层所居的四面坡顶、两重屋檐的宫殿。

两面坡的尖顶房屋既高大,又不是平民百姓住得起的,因此引申为尊崇、尊对卑之意。比如帝王之女身份尊贵,不敢言“娶”,而要说“尚”。《汉书·王吉传》载:“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皇帝之女称“公主”,诸侯之女称“翁主”。晋灼注解说:“尚、承皆卑下之名也。”

寝 用扫帚把屋子打扫干净睡觉

寡人夜者寝而不寐 ——《春秋公羊传》

在《说文解字》中,“寝”和“寑”是两个不同的字。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有趣的汉字是怎么演变并且合而为一的。

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屋之形,房屋的里面是一把扫帚,会意为用扫帚把屋子打扫干净,准备睡觉了。金文字形B,同于甲骨文。金文字形C,扫帚下面添加了一只手,表示手持扫帚;左边添加了一个女人,表示女人手持扫帚打扫。小篆字形D,同于金文。今天使用的“寝”字,把小篆字形中的“人”改成了“爿”,就是床,同样会意为就寝。

《说文解字》:“寑,卧也。”而“寝”字的小篆字形E,在屋子的里面,左边是“爿”,一张床。右边则极为复杂:上面是“夢”的省写,下面还是“帚”。打扫干净屋子之后睡觉,然后开始做梦,做梦则人昏昏沉沉,因此《说文解字》如此解释这个字:“寝,病卧也。”那么,这两个字的区别就是:“寑”是正常的睡觉,而“寝”则是生病了躺卧着。后来两个字就不再加以区分,统一使用“寝”字了。

《论语》中有个小故事:“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宰予是孔子的学生,他“昼寝”,大白天的偏偏去睡觉,于是孔子感叹道:“腐朽的木头不可雕刻,粪土垒起来的墙壁无法粉刷,对宰予这样一个人,责备他还有什么用呢!”

《礼记·曲礼上》中有这样的规定:“寝毋伏。”如果要“寝”,不能伏在桌子上,要躺到床上去睡。“寝”的字形中原本就没有桌子的字符,所以这样的规定是非常合理而且有趣的。孔子之所以批评宰予朽木不可雕,就是因为他“昼寝”,大白天却跑到床上去睡觉。假如宰予只是坐着或者伏在桌子上打一会儿盹,估计孔子也不会这么生气吧。

《春秋公羊传》中,晋献公因为有心事,对大臣们哀叹道:“寡人夜者寝而不寐。”躺在床上睡觉,但是却没有睡着。“寐”是睡着的意思。由此可见,古人关于睡觉的各种字眼是分工很细的。

《尔雅·释宫》:“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这是古代的寝庙制度,前面的正殿称“庙”,后殿称“寝”。孔颖达解释说:“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庙有东西厢房,寝则只有内室,用来放置祖先的衣冠,表示祖先的灵魂还在这里躺卧着。这是由“寝”的本义引申而来当作名词使用了。

此外,天子和诸侯处理政事的正厅称作“路寝”或“大寝”;处理完政事,回到寝宫,脱去朝服,休息的地方称作“小寝”或“燕寝”。这些都是君王的宫室,因此又引申为帝王的陵墓也有“寝”,位置在墓的一侧,取寝庙制度“前曰庙,后曰寝”的遗制。

“寝”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义项,当作形容词用:丑陋。古籍中多有“貌寝”“貌寝陋”的记载,想一想“寝,病卧也”这个解释吧,生病卧床的人,容貌当然好不到哪里去,故而如此引申。古人的心思,有时候也刻薄得很呢!

高 城墙上所建的高台

松柏不剪,亲戚安居,高台未倾,爱妾尚在 ——丘迟

南北朝时期是一个乱世,陈伯之先为齐朝大将,归附梁朝,然后又叛梁,归附北魏。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梁军讨伐陈伯之,丘迟时任掌管书记文告的记室一职,与陈伯之是老相识,于是以私人名义修书一封,劝降陈伯之,这就是传诵千古的《与陈伯之书》。陈伯之看完这封信后,大为折服,“乃于寿阳拥众八千归”。

《与陈伯之书》一文中有许多名句,比如“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比如“将军松柏不剪,亲戚安居,高台未倾,爱妾尚在,悠悠尔心,亦何可言。”“松柏”喻指祖坟,东汉学者班固汇编的《白虎通义》中写道:“天子坟高三仞,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不过后来庶人的墓地也可以植松柏,“松柏”遂成为祖坟的代称。“高台”亦有出处,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琴道》篇中借雍门周之口展望孟尝君死后的凄惨景象:“高台既以倾,曲池又已平,坟墓生荆棘,狐兔穴其中,游儿牧竖,踯躅其足而歌其上。”

“高台未倾”,即指陈伯之在梁朝的房舍住宅未被倾毁,则“高台”之高可以想见。我们来看看“高”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

高,甲骨文字形A,像一座高耸的建筑。甲骨文字形B,下面添加了一个“口”。甲骨文字形C,上部有一横或两横的增饰。金文字形D,小篆字形E,都大同小异。

那么,这到底是一座什么样的建筑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认为下面的“冂”表示高地,“口”表示穴居之室,上面的字符则表示“上覆遮盖物以供出入之阶梯”。整个字形“像高地穴居之形”。他还说:“殷代早期皆为穴居,已为考古发掘所证明。”

白川静先生则在《常用字解》一书中认为“口”表示“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上面是“京”的简写,“形示下有拱形门洞、上有望楼的城楼”。所以“‘高’表示在此城门前,为了阻遏恶灵入内,供奉祝咒之器,举行祓除仪式。望楼高大,因此‘高’有高、高大、高等之义。由物体的高低之高引申到地位之高贵,以及精神方面之高贵”。

不过,从字形上来看,显然这是一座堆砌在土台上的建筑物,上面是倾斜的屋顶,便于泄水,多么形象的一座“高台”!至于下面的“口”,还是应该从日常生活的实际经验来理解,不宜视为“祝咒之器”。字符“冂”是指郊外,那么“口”就应该表示城邑,“高”乃是区别于郊外的城邑的城墙上所建的高台,用于瞭望。

《说文解字》:“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所有与“高”结构相同的汉字,比如京、亭、亮、亳、享、喬等都清晰地展示了古代中国建筑的这种特点。

出行篇

出行篇

          

出 从穴居之处往外走

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 ——《仪礼》

“出”与“入”相对,出来,出去。看似简单的一个字,古时候的含义却极其丰富。这个字不但反映了古代婚姻制度的一个侧面,而且还跟丧服制度密切相关。

出,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右两边代表十字路口,中间的上部是一只脚,下部的口形表示居处,整个字形会意为人从自己的居处出行。甲骨文字形B,十字路口省去了半边。甲骨文字形C,徐中舒先生说下部像“古代穴居之洞穴。故甲骨文出字像人自穴居外出之形”。甲骨文字形D,下面更像穴居之处。甲骨文字形E,有人认为下面的口形表示城邑,但从字形演变来看,还是以穴居或居处最为贴切。金文字形F,大同小异。金文字形G,穴居之处或居处变为短短的一条曲线,林义光认为“像足迹自隐处出行之形”。小篆字形H,上面的足形讹变为“山”,为楷书字形两个上下相连的“山”打下了基础。

《说文解字》:“出,进也。像草木益滋上出达也。”即使根据小篆字形,“出”字上面的字符也并不像草木生长的样子,因此许慎的解释是错误的。张舜徽先生举《礼记·月令》“句者毕出,萌者尽达”的描述,认为用的就是“出”的本义。草木出土时,弯者称“句”,直者称“萌”。其实这只不过是引申义而已。

“出”这个字怎么跟婚姻制度和丧服制度有关呢?我们先来看《仪礼·丧服》中的规定:“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期”指服丧一年。此处所说的服丧一年有三种情况:第一,母亲死了而父亲还健在,要为母亲服丧一年;第二,丈夫为死去的妻子服丧一年;第三,被休弃妻子的儿子,要为死去的生母服丧一年。不过紧接着还有一条规定:“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意思是:被休弃妻子的儿子,如果成为父亲的继承人,那么不能为被休弃的生母服丧。

其中“出妻”指被休弃的妻子。据《孔子家语·本命解》载,孔子说“妇有七出”:“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如果妻子有这七种情况,那么丈夫就可以将妻子休弃,称作“出妻”。这当然是男权社会的陋习。

需要辨析的是“出阁”一词。“出阁”指女子出嫁,尽人皆知,但其实却是“出閤”的误写。“阁”和“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形近音同,后人不察,一概将“閤”误写作“阁”。“阁”是“所以止扉者”,开门之后,为了防止门扇自动合上,用两根长木桩放置到门扇两旁,这两根长木桩就叫“阁”;而“閤”是“门旁户也”,大门旁边另开的小门。

《尔雅·释宫》:“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闱、闺、閤,三道宫中的门户,一个比一个小,因此闺闱和闺閤引申而借指女人的内室,出嫁即为“出閤”。

行 朝向东西南北的十字路口

其祀行,祭先肾 ——《礼记》

“行”这个字,今天最常用的读音有两个:读作h1ng的时候用作名词,指道路以及引申而来的行列、行业等;读作x!ng的时候用作动词,指行走以及引申而来的运行、从事等。而且历代字书中都立有“行”部首,今天则简化为“彳”部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人旁。

行,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很明显的象形字,中间是一条南北大道,左右两侧是旁出的东西方向的道路。甲骨文字形B,非常形象的一个十字路口。金文字形C,大同小异。金文字形D,略有变形。金文字形E,变形得更厉害,为小篆字形F打下了基础。小篆字形则完全看不出通道口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这是根据小篆字形作出的错误释义。“行”的本义很明确,就是十字路口。罗振玉说“象四达之衢,人所行也”。马叙伦则解说得更加清晰:“《尔雅·释宫》:‘行,道也。’此行之本义也。《诗·小弁》:‘行有死人。’谓道有死人也。《吕氏春秋·下贤》:‘桃李之垂于行者,莫之援也;锥刀之遗于道者,莫之举也。’行与道对文,亦行即道之证。”林义光则根据金文字形E认为“行本义当为行列”,上面的“八”意为“分也”,下面“像人分为行列相背形”,这种释义与甲骨文字形不符,只是引申义。

《诗经·七月》中有“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的诗句,懿筐指深筐,柔桑指嫩桑叶。微行,孔颖达解释说:“行,训为道也。步道谓之径,微行为墙下径。”即墙下的小路。这里用的就是“行”的本义。

《礼记·月令》中还有更有趣的记载:“其祀行,祭先肾。”这是说孟冬之月,也就是冬季的第一个月,要祭祀“行”,祭祀的时候要使用祭牲的肾。祭祀的这个“行”就是指路神。此时要对道路进行大扫除,以使路神安居;还要设置一个“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的土坛,称作“軷(b1)壤”;祭祀完毕之后,要将车轮碾过祭牲,以示行道无艰险。这里的“行”也是道路的本义。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均设有“行人”一职,乃是掌管朝觐聘问的官员。鲜为人知的是,出使的“行人”则称作“行李”,今天的“行李”一词指出门时所携带的东西,与古代的含义完全不同。

《左传·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杜预注:“行李,使人。”《国语·周语》:“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理,吏也;逆,迎也,执瑞节为信而迎之。行理,小行人也。”按照韦昭的解释,“理”应该是“吏”字,“行理”应该写作“行吏”,这样一来就好理解了:“行吏”即出使的官吏。但是还有人认为“理”和“李”是通假字,章炳麟的《官制索隐》就持此说。清人郝懿行在《证俗文》中解释得最为明白:“古者行人谓之‘行李’,本当作‘行理’,理,治也。作‘李’者,古字假借通用。”

《诗歌写真镜 雪中旅人》(詩歌写真鏡)葛饰北斋绘,约1833年

葛饰北斋(1760—1849),日本江户时代最负盛名的 “浮世绘三杰”之一,他的绘画风格对后来的欧洲画坛影响很大。他笔下风格多变,题材丰富,花鸟虫鱼、山水人物,无所不画,尤其擅长风景画与风俗画,一生创作名画无数,成为日本文化符号性人物。

“诗歌写真镜”是一组系列作品,共十枚,大致刊行于天保年间(1830—1844),根据著名的中国诗或日本和歌创作,每一幅描绘一篇诗歌作品。这是一幅雪中行旅图,描绘了一人一骑一仆,在茫茫大雪中赶路至中途。骑者与仆人均戴着斗笠,仆人穿着蓑衣,抱着行李。两人的斗笠上已积了厚厚一层雪,暗示他们已走了很远的路。远处有一所覆满白雪的小屋,马上行人不禁停鞭怅望。据说这幅作品描绘的是中国宋代大诗人苏东坡被流放时的情景,只不知对应的是哪首作品。有一出元杂剧《苏子瞻风雪贬黄州》,也许画的是这个故事?也有研究者认为此图意境源自杜甫《送远》一诗。

车 有轮子有车厢有横木的一辆车

子有车马,弗驰弗驱 ——《诗经》

在中国古代,总是车马并举,一般来说,没有无马的车,也没有无车的马。比如《诗经·山有枢》中的诗句:“子有车马,弗驰弗驱。”您有车又有马,却不乘又不坐。《周易·系辞》载黄帝的功绩之一是:“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可见除马车外,还有牛车。马车供贵族出行和作战使用;牛车用来载运货物,魏晋以前牛车很低贱,贵族是不能乘坐的,魏晋之后,王公贵族们才开始乘坐牛车。相传黄帝造车,直到其子少昊时才用牛拉车,到了禹的时候,任命奚仲为“车正”,这才开始用马拉车。

车,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横着看就像一辆车的两个轮子。甲骨文字形B,更是非常形象的一辆车的形状,下面是两只轮子,连着上面的车厢。金文字形C,也是横视图,两只轮子的前面是车辕前端的横木,叫“衡”,乃是驾马之处。小篆字形D,仅仅保留了一只车轮。楷书繁体字形E,同于小篆。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象形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车,舆轮之总名。”一辆车,最显眼的部分当然是车厢和车轮。车厢叫“舆”,里面既可以乘人,又可以纳物,因此而引申为“众多”之意,比如“舆论”就是指公众的言论。周代就把造车工人称作“舆人”,《周礼·考工记》中载有非常详细的造车方法,而且车的种类也分得很细,大的类别分成两类,大车和小车。大车又分为以下几种:大车,指行于平地的牛车;柏车,行于山地的大车;羊车,装饰精美的大车。这三种车都用牛来拉,而且都是两辕。小车又分为以下几种:田车,“田”是田猎,打猎用的车子;兵车,顾名思义,就是打仗用的战车;乘车,又叫安车,“安”是安坐的意思,古人乘车跟今天完全不同,是站立在车厢里的,这叫“立乘”,但是高官告老还乡或者征召有名望的人,往往赐乘安车,妇人也不立乘,乘车或安车就是特许这些人使用的。这三种车都用马来拉,而且都是一辕。

《礼记·檀弓下》载:“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这个“式”字与“轼”通假,是车厢前面可以凭倚的横木,古人在行车途中,如果遇到了身份比自己尊贵的人,要“抚式”,手扶横木俯首致敬,但兵车因为是作战所用,所以“兵车不式”。

古人乘车,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尊者在左,驾驭的人居中,还要有一个人在右边陪着,这叫“骖(c`n)乘”。兵车的情况则不同,主帅居中,驾驭的人居左,右边还要带上一位勇士,称作“车右”,目的是防备不测。

有趣的是,《左传》中有“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谚语。“辅”指颊骨,可以辅持口腔;“车”指牙床,牙床上装满了牙,就像车上载满了东西一样。“辅车相依”跟“唇亡齿寒”的意思一样,即颊骨和牙床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舆 四只手抬着一辆车

天地有覆载之德,故谓天为盖,谓地为舆 ——司马贞

“舆”这个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舆论、舆情,指公众的意见和言论。“舆”为什么会作为公众的代指呢?

“舆”的繁体字是“輿”,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上下左右是四只手,中间是车厢和纵穿过车厢的大木。《说文解字》:“舆,车舆也。”按照许慎的解释,“舆”的本义就是众人推挽的车厢。在驯化马、牛拉车之前,推车皆用人力。不过我倒认为这个字形反映的是远古时期,众人抬着车厢行走的情景,后世的肩舆即其遗制。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肩舆,平肩舆也,人以肩举之而行。”

舆,甲骨文字形B,有些解字者将中间的车形误认作“东”字,其实这个车形末端旁出的两划是车轮的省写,这就变成了众人推车。战国后期秦国石刻《诅楚文》字形C,中间正式定型为“车”。小篆字形D,一模一样。

据《后汉书·舆服志》载:“上古圣人,见转蓬始知为轮。轮行可载,因物知生,复为之舆。舆轮相乘,流运罔极,任重致远,天下获其利。”这是指先有类似转蓬(随风飘转的蓬草)的“轮”,然后才有“舆”,“舆”是“轮”所载,因此“舆”可当作载、运载讲。古代中国称疆域图为“舆图”或“舆地图”,司马贞在为《史记》作的索隐中解释说:“天地有覆载之德,故谓天为盖,谓地为舆,故地图称舆地图。”天覆地载,大地就像载运着万物一样,因此称地图为“舆图”。

“乘舆”一词,本来特指天子和诸侯所乘之车,后来用作皇帝的代称。蔡邕在《独断》一书中说:“乘舆出于《律》。《律》曰:‘敢盗乘舆服御物。’谓天子所服食者也。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则当乘车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或谓之车驾。”“乘车舆以行天下”,这当然是古人对天子的理想化要求。

让我们想一下“舆”字中的四只手吧,推车的人如此众多,因此“舆”引申出众多之意。今天常常使用的“舆论”一词,因此而指公众的言论。不过我倒有一个不同的观点。

据说黄帝造车服以赐群臣,乘舆者车服华丽,而推车或驾车的御者,可想而知地位低下,更别说最早的时候抬车的人了。那四只代表御者的手,想必青筋暴露,劳力者治于人,时间久了,未始没有怨言。怨言渐渐密集起来,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言论圈子,后世就用“舆论”这一专门术语来命名这个独特的言论圈子。可作对比的是英语中的Public opinion一词,公民意见,但“舆论”一词从词源上来说仅仅与车舆或驾车有关,能乘车者必定是上层统治者,他们只会发号施令,哪里还有什么反对意见呢。“舆论”因此是皇权专制社会的特有词汇,与现代社会的媒体批评和公众意见完全不相干。

《仿李公麟白莲社图》(局部)明清佚名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白莲社图》卷描绘东晋元兴年间,莲宗初祖惠远在庐山东林寺同十八位贤士建白莲社专修净土法门,并与陆修静、陶渊明、谢灵运相善的故事。此图仿李公麟白描笔法,纯熟飘逸。

这一段画卷描绘的是陶渊明与谢灵运山路相逢的情景。陶渊明正在步行上山,宽衣广袖,是魏晋士人典型装束。他身后两个仆人,扛着一顶肩舆随行,预备主人疲倦时乘坐。这顶肩舆颇为简朴轻便,为藤编方形篮筐,二人以竿挑之,竿上还系着一个酒葫芦。陶渊明好酒,此物不可不备。白居易有诗曰:“翩翩平肩舆,中有醉老夫。”待陶渊明醉酒下山之时,大约也是这般情形吧。

乘 爬到树上去瞭 望敌情

乘肥马,衣轻裘 ——《论语》

“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有两个读音。我们先来看字形的演变。

乘,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枝杈伸展的“木”,上面是一个人,人爬到树上去干吗呢?甲骨文字形B,上面的人好像引颈眺望的模样,大概是在瞭望并侦察敌情。金文字形C,树木和人的样子更加舒展。金文字形D,人多了两只脚,意为手脚并用,艰难地爬到了树上。小篆字形E,下面的“木”还是老样子,但人的样子不太像了,倒是突出了两只脚。楷体字形的上下结构讹变成了“禾”,人的两只脚则讹变成了中间的“北”。

《说文解字》:“乘,覆也。”意思是跑到上面。段玉裁解释说:“加其上曰乘。”这个说法不太准确,从字形即可看出,“乘”的本义是登、升,人登到树上。甲骨文卜辞中有名为“望乘”的人名或部落名,属于商王的部队,应该就是侦察敌情的先头部队。

《诗经·七月》中有“亟其乘屋”的诗句,意思是赶紧登上屋顶去修理房屋。因为人骑马也要登上马背,因此而引申为骑、坐和驾驭之意,比如乘车、乘船,比如《论语》中有这样的话:“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公孙赤到齐国去,驾驭着肥马拉的车子,穿着轻暖的皮衣。此处的“乘肥马”不是指骑马,而是指驾驭马车。战国以前车马相连,没有无马的车,也没有无车的马。

马奔跑的时候会加速,因此引申出“乘势”的意思;驾驭马匹是借助马匹的速度,因此又引申出利用、依仗、趁机的意思。当作为这些义项的时候,“乘”的读音是“ch9ng”。

古代狩猎或者作战的车子,以四匹马拉最为常见,“乘”的引申义是“覆”,覆在上面,驾车时要把车轭套在马的脖子上,因此这也叫“乘”,而一车用四匹马拉,因此四匹马拉的车子就叫作“一乘”。所谓“万乘”即一万辆车,这是天子之制,因此也用“万乘”来指代天子;“千乘”即一千辆车,这是诸侯之制;“百乘”即一百辆车,这是大夫之制。《诗经》中就有许多吟咏车马的诗,常常出现“四牡”(四匹公马)、“乘马”(四匹马)、“乘黄”(四匹黄色马)等词句,日常口语中也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说法,“驷马”即指四匹马拉的车子。从这里又把“乘”引申为量词,以四为乘,比如“乘壶”就是四个壶,“乘矢”就是四支箭,诸如此类。

《左传》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秦军准备偷袭郑国,半路被自称郑国使臣的弦高拦住,弦高其实是个商人,听说秦军欲攻打自己的国家,冒充使臣,“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乘韦”是四张熟牛皮,先献上四张熟牛皮,然后再献上十二头牛,犒劳秦师。为什么说“以乘韦先牛十二”呢?这是因为献人礼物,一定要先轻后重,先薄礼后重礼。秦军以为郑国早有准备,收下礼物后只好撤军。

当作这个义项的时候,“乘”的读音是“shèng”。

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晋国的史书叫《乘》,楚国的史书叫《梼杌》,鲁国的史书叫《春秋》。

《春秋》容易解释,记载一年四季的事情。

《梼杌》最难解释,过去的说法是“梼杌(t1o w%)”是凶兽之名,楚国用它作为史书的书名,是为了惩罚历史上的恶人;还有学者说梼杌能够预知未来,有人想要捕捉它,它事先就能够知道,因此用作书名,表示往知来的意思;也有学者说“梼”是木质坚硬的树,“杌”是砍断这种树后剩余的木桩子,木桩子的横断面上有一圈一圈的年轮,因此用来代表历史,并用作书名。

晋国的史书叫《乘》,宋代学者孙爽解释道:“以其所载以田赋乘马之事,故以因名为乘也。”田赋乘马之事,关乎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大事,故以《乘》为名,后来“史乘”就成为史书的泛称,即由此而来。

徒 用脚走路溅起了尘土

我徒我御,我师我旅 ——《诗经》

“徒”是最有意思的汉字之一,而且义项繁多,直到今天大都还在使用。

徒,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说它会意,上面是土,旁边的两点是扬起的尘土,下面是脚,整个字形会意为行走;说它形声,上面的“土”表声。金文字形B,变成了左右结构,左边的偏旁“彳”,读作“ch#”,行走。金文字形C,下面又添加了一个“止”,“止”就是脚,字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金文字形D,更美观了一些。小篆字形E,左边变成了偏旁“辵”,读作“chu7”,忽走忽停或者奔走的样子。楷体字形的右边干脆定型为“走”。

《说文解字》:“徒,步行也。”这就是“徒”的本义,即徒步行走。《诗经·黍苗》一诗中吟咏道:“我徒我御,我师我旅。”徒即徒步,御是驾车,五百人为旅,五旅为师。这是古代士兵出征的情形。今天“徒步”一词的意思就是步行走路,不管是有车阶级还是无车阶级,只要步行走路一概称“徒步”,古代可不一样,“徒步”是平民的专称,古代的平民外出没有车,故称“徒步”。汉武帝时期的大臣公孙弘年轻的时候家里贫寒,靠给人在海边养猪维持生计,七十多岁时被汉武帝拜为丞相并封侯。公孙弘认为自己“起徒步”,平民出身,却荣登高位,因此专门盖了一座别墅,用以延揽同样“徒步”的贤士。既然“徒步”就是没有车坐,因此古代的步兵也称“徒步”。“我徒我御”中的“我徒”即指步兵。

步兵众多,因此“徒”引申为众多的人;步兵为一个战斗单位,因此“徒”又引申为同一类或同一派别的人,比如徒党、教徒、僧徒等称谓,门徒、徒弟的称谓也是由此而来。《周礼》中说:“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这就是后世所说的“徒刑”,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剥夺其自由并强制劳动,不让其戴身份象征的帽子,把罪状写在板上,固定在犯人的背上,以示惩罚,这叫“明刑”,彰明其刑罪。“徒刑”之名始于北周,列入五刑之一。既为拘禁服劳役,当然只能徒步而为,故称“徒刑”,同时也是地位低下的意思,甚至有学者把“徒”解释为:“徒者,奴也。盖奴辱之,量其罪之轻重,有年数而舍。”

“徒”的本义既为步行,那就是不借助于任何工具比如车马而行走,由此引申出空的义项,比如“徒手”意思是空手,“徒有虚名”意思是空有名声,没有乐器伴奏的歌称作“徒歌”。“徒”还当作副词使用,独、仅仅、徒然、枉然,也都是由此引申而来的。“徒慕君之高义”,独独仰慕君之高义,“老大徒伤悲”,年老了徒然伤悲,等等。

奔 竟然用三只脚奔跑

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左传》

奔跑的“奔”,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个甩动胳膊的人,下面是三只脚。三只脚并不表示这个人长了三只脚,而是表示他跑得很快,脚步移动的幅度看起来就像很多只脚一样。金文字形B,这个人的胳膊伸展得更开了。金文字形C,在这个人的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彳”,也是表示在路上行走的意思,但纯属画蛇添足,都有三只脚了还不够?估计是造出这个字形的人还想要跑得更快一些,因而表达自己的急切心情。小篆字形D,虽然没有金文字形形象,但还是能够看出来奔跑的样子,不过下面的三只脚变形得很严重,竟然伪变成了三棵草!这就直接讹变出了楷体字形的“奔”,下面的“卉”就是三棵草的形状,本来是人用脚奔跑,却变成了人在草地上奔跑,真是有趣!

《说文解字》:“奔,走也。”《尔雅》中列举了走和跑的各种用字区别:“室中谓之时(待),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在大路上才能跑得起来,因此“奔”的本义就是快跑,引申为“凡赴急曰奔,凡出亡曰奔”,赶赴急事和逃亡都要跑得飞快。

有趣的是“私奔”一词,指女子没有经过正式的结婚礼节,而私自去与男人结合。当作这个义项使用的“奔”字实在太形象了!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挑动了文君的芳心之后,“文君夜亡奔相如”,不光逃到司马相如身边,还要在夜里逃跑,此之谓“奔”也!周代有媒氏这一官职,掌管男女婚姻,“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意思是这时候男女相会,不必准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种婚姻过程中的礼节,因此由“奔”引申出嫁娶而礼不备的意思。

“奔命”一词本来指奉命奔走,因此“疲于奔命”这个成语的意思原指因受命到处奔走而筋疲力尽,后来泛指忙于奔走应付,弄得非常疲劳。这个成语最早写作“罢于奔命”,“罢”和“疲”是通假字,出自《左传·成公七年》。

春秋时期最美丽的女人夏姬被楚国掳走后,楚国大臣子反想纳她为妾,但是被另一位同样觊觎夏姬美色的大臣巫臣设计阻止了。后来巫臣带着夏姬投奔晋国,子反大怒,请求楚共王用重金厚赂晋臣,阻断巫臣的仕途。楚共王是个明白人,说了这样一篇大道理:“巫臣为先君尽忠多年,现在虽然因为一己之私犯下大错,但也属人之常情。况且如果他的才能确实能有利于晋国,那即使重金厚赂也没有什么用啊!”

子反焉能咽下这口恶气,遂联合同样与巫臣有隙的子重,灭了巫臣留在楚国的族人。巫臣大怒,从晋国寄了一封信给二人,立下重誓:“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于是巫臣带着晋国军队到达楚国的盟国吴国,教吴国射术和战阵,自此吴国才开始四处征伐,首先伐的就是楚国;而子重、子反“一岁七奔命”,累都累死了,果然应验了巫臣“疲于奔命”的重誓。

《通俗水浒传豪杰百八人之内 豹子头林冲》(通俗水滸伝豪傑百八人之内 豹子頭林沖)歌川国芳绘,约1845—1850年

歌川国芳(1798—1861),号一勇斋、朝樱楼,是浮世绘歌川派晚期大师之一。他擅长武者绘、猫绘、鬼怪画,风格新奇大胆。1827年开始创作著名的“水浒传豪杰百八人”系列,勾画细腻,色彩浓烈,个性生动,极受欢迎。这一幅画的是豹子头林冲,他披头散发,神情悲愤,手持长矛,正欲冲入眼前的大风雪中。

林冲原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身长八尺,生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人称豹子头,因使丈八蛇矛,又唤“小张飞”,重情仗义,武功盖世。人生正值春风得意,却因得罪高俅,刺配沧州。后屡被陷害,回京梦断,愤而发狂暴走,怒杀官差,风雪上梁山。这一段情节编入戏曲中,便是著名的《林冲夜奔》。“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这一夜英雄落魄,亡命奔逃,风声鹤唳,堪称《水浒传》中最令人难忘的一幕。

步 一步两个脚印

拾级聚足,连步以上 ——《礼记》

今天人们挂在嘴边的一步、两步、步行等常用语,无非是泛泛而言,但古人造字,一字一义,精准到令今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步,甲骨文字形A,向上的这一撇表示大脚趾,因此这是两只左脚。可是,两只左脚怎么能够一前一后行走呢?因此有人认为这是卜辞初创时期的不成熟写法,但甲骨卜辞中有好多例这样的写法,古人再粗心也不会连脚的方向都弄反吧?那么两只左脚的写法一定有其原因,容后详述。

步,甲骨文字形B,上面一只左脚,下面一只右脚,这是卜辞中最为常见的写法。甲骨文字形C,两旁添加的字符表示十字路口,人在路上行走。金文字形D,脚掌填实,写这个字的人一定非常富有童趣!金文字形E,有没有感觉是很胖的两只脚?小篆字形F,定型为上下两个“止”,“止”就是左脚的象形,下面则是倒写的“止”,因此绝不能多一点误写成“少”。

《说文解字》:“步,行也。”用两只脚一前一后来表示行走之意。古人造字之精细就在这里呈现出来了:一定要两只脚都迈出去才能叫“步”,因此“步”的字形中才会有两只脚;只迈出一只脚称“跬(kuǐ)”。换句话说,我们现在说的一步,古代称“跬”;现在说的两步,古代才称“步”。因此今天的日常俗语“一步一个脚印”其实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一步两个脚印”。

这是日常生活中的“步”;去别人家里做客,要登台阶进入堂中,登阶之礼则又不相同。这一登阶之礼就是人们熟知的“拾级而上”。据《礼记·曲礼上》载:“主人与客让登,主人先登,客从之,拾级聚足,连步以上。”“让”指主客相互揖让。

什么叫“拾级聚足”?郑玄注解说:“‘拾’当为‘涉’,声之误也。级,等也。涉等聚足,谓前足蹑一等,后足从之并。”前脚踏上一级台阶,后脚跟着也踏上同一级台阶,两脚相并。什么叫“连步以上”?郑玄注解说:“谓足相随不相过也。”后脚紧随前脚,不能超过前脚,如此一级一级上堂。

“拾级”之“拾”,今天注音为shè,就是根据郑玄的注解而来。不过,颜师古在《匡谬正俗》中写道:“拾者,犹言一一拾取。”这一解释更为合理,所谓“拾级”,就是将面前所登的台阶一级一级地拾取,多么形象!

由于“拾级”是古时特有的登阶之礼,因此只能说“拾级而上”,不能想当然地说“拾级而下”。

现在就可以明白了:甲骨文字形A中两只同方向的脚,描述的正是“拾级而上”的登阶之礼。走路的时候,每迈出一只脚,都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但登阶之礼要求的却是两脚必须相并。一只脚登上台阶,另一只脚并拢,对登阶而言,仍然还处在同一层台阶之上;只有再抬起一只脚登上上面一层台阶,才算是登上了两层台阶,才算是完成了“一步”,这就是“聚足”之后“连步以上”的道理。

涉 脚指头朝上 蹚 水而过

涉猎阅旧闻,暂使心魂澄 ——司马光

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字形不仅形象而且非常美丽:中间是河流,上下是两只脚。甲骨文字形B,中间是河流,左右是两只脚,甚至还能很明显地看出来脚指头朝上,一前一后蹚水而过。金文字形C,接近甲骨文。金文字形D,渡完了右边的河流,左边还有一条河流在等着呢!小篆字形E,字形规范化,两边的河流夹着中间的两只脚。小篆字形F,省去一条河流,右边简化成了“步”,还是上下两只脚。

《说文解字》:“涉,徒行厉水也。”《尔雅·释水》:“由膝以上为涉。”因此“涉”的本义是不借助舟船等物徒步蹚水过河。“跋”是翻山越岭,跟“涉”组词为“跋涉”,就是跋山涉水的意思。由“涉”的本义引申出经历、进入等义项。这里重点讲解一下“涉”的远引申义——阅览。当作“阅览”讲的时候,常常组词“涉猎”,指读书治学或者学习其他技能时只作浮浅的阅览或者探索,不求深入研究掌握,也用来形容阅读面广博,比如司马光的诗:“涉猎阅旧闻,暂使心魂澄。”

“涉”为什么能够和“猎”组成一个词呢?

“涉猎”一词汉代时就已经使用了。贾山是汉文帝时期的大臣,是一名谏官,曾经写了一篇《至言》,以秦代亡国的教训为喻,向汉文帝进谏治乱之道。不过《汉书》对他的评价却是:“所言涉猎书记,不能为醇儒。”“醇儒”指那些学识精粹纯正的儒者。

颜师古注解“涉猎”一词为:“涉若涉水,猎若猎兽,言历览之不专精也。”揣摩颜师古的意思,无非是说涉水仅仅从水中经过而已,不可能详细深入了解水面下的情况;打猎的时候,眼睛也只不过盯着猎捕的对象,也不可能详细深入了解山林中的情况。因此说“历览之不专精”,游历观览仅止于浮皮潦草,不能专精。

唐人张泌所著《妆楼记》一书记载:“徐州张尚书妓女多涉猎,人有借其书者,往往粉指痕并印于青编。”张建封是唐德宗时期的尚书,他家里的家妓都很有学问,喜欢看书,把张建封的藏书全都“涉猎”一遍,以至于别人借走张建封的书,经常会发现上面有粉指沾染的痕迹。“青编”是“青丝简编”的略语,用青丝串连起来的竹简书,泛指书籍。唐代的妓女真是风雅,千载之下思之,犹令人向往不已。

吕蒙年轻的时候不爱读书,当上吴国的将军后,有一次孙权对他说:“如今你已经管事了,要多读读书。”吕蒙以军务繁忙推脱,孙权正色说道:“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吕蒙听从了孙权的劝告,开始苦读,日积月累,读过的书甚至超过了那些宿儒。多年之后,鲁肃再一次见到吕蒙,交谈之后,大吃一惊,亲切地拍着他的背说:“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回应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二人从此结为好友。从这个关于“涉猎”的故事中还诞生了两个成语:吴下阿蒙,刮目相看。

达 赶着羊轻捷地行走

下有一条路,通达楚与秦 ——白居易

“达”这个字的造字思维非常有意思,甲骨文字形A,左边是“彳”,行走,右边是人和脚,会意为人在路上行走。金文字形B,脚移到了“彳”的下面,右边上面是人形的“大”,下面是一只羊,会意为人赶着羊在路上顺畅地前行,或者人像羊一样轻捷地在路上行走。金文字形C,脚移到羊的下面。小篆字形D,字形规范化了。楷书繁体字形E,直接从小篆字形演变而来。

《说文解字》:“达,行不相遇也。”在路上行走而不能互相遇见,可见道路因宽阔而通达,能够供人顺畅地前行。许慎认为这是一个形声字,是从小篆字形得出的,但是从金文字形来看,会意字更为合理。《字林》的解释更有意思:“达,足滑也。”走路就像双脚油滑一样快,可以想象一下小羊在路上轻捷蹦跳的样子。

“达”既然是通达的意思,那么就可以引申为道路。古人对道路的区分非常详细,《尔雅·释宫》中有详细的对道路的命名,这些命名就是以“达”为单位,指畅通的道路。“一达谓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三达谓之剧旁,四达谓之衢,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七达谓之剧骖,八达谓之崇期,九达谓之逵。”

“一达”即一条道路,故作为道路的总称;

“二达”叫“歧旁”,歧道旁出,即双岔路;

“三达”是指三面相通的道路,因为旁出的歧路更多,故曰“剧旁”;

“四达”叫“衢”(q%),通往四方的道路;

“五达”叫“康”,指通达五方的大路;

“六达”叫“庄”,指通达六方的大路;

“七达”叫“剧骖”,三条道路交会,旁出一条歧路,故称“剧骖”,指通达七方的大路;

“八达”叫“崇期”,“崇”通“充”,充满,“期”的本义是约会,会合,“崇期”指通达八方的大路,因为道路多又四处通达,人充满其上就像在上面会合一样,故称“崇期”;

“九达”叫“逵”,指通达九方的道路,只是今天已经不知道如何算是通达九方了。

白居易有诗:“高高此山顶,四望唯烟云。下有一条路,通达楚与秦。”“通达”即畅通的道路,这句诗最符合“达”字的本义。也因此而有“四通八达”“六通四达”等成语。同时,其中的“五达”和“六达”又组合成“康庄大道”这个成语,统一形容四通八达的道路。白居易《和松树》诗中有这样的诗句:“漠漠尘中槐,两两夹康庄。”路旁的槐树相夹的就是“康庄大道”。

“达”的一切引申义,比如通晓事理,比如荐举,比如当作“把意思表达出来”讲的“词不达意”,比如显达,都是从本义引申而来。

休 靠着树在树荫下歇息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 ——《诗经》

“休”这个字的义项很多很丰富,但本义却很简单。

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右边是一棵树(木),左边是一个面朝左背靠着树的人,会意为人依傍着大树休息。金文字形B,人靠着大树的样子更加形象。小篆字形C,与甲骨文、金文相比变化不大。\

《说文解字》:“休,息止也,从人依木。”唐代字书《五经文字》说:“休,像人息木阴。”这是对“休”字字形更准确的解释。《诗经·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南方有高大的树木,因为高大而没有树荫,无法在下面休息。请联想一下“休”字的字形,《汉广》中这位劳累的行人遇到的偏生是高大无荫的树木,真是郁闷!

由“休”的本义可以引申出停止、辞职、解除婚姻、休假等义项。更有趣的是,人休息的时候身心放松,没有那么多的思虑,尽情享受着闲暇时光,因此“休”又可以引申出美好、喜悦、吉祥、悠闲等义项。比如《周易》:“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顺从天子美善的诏命。又比如《诗经·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休。”见到了那位君子,我心中喜悦。还有休戚与共、休戚相关的成语,“戚”是忧愁,“休”是喜乐,形容同甘共苦。

古代的休假制度称作“休沐”,沐是洗头发,“休沐”的意思就是放假回家,休息洗头发。鲜为人知的是,五天工作制早在汉代就开始施行了。据《汉律》记载:“吏五日得一休沐。”工作五天,可以回家休息,整理一下个人卫生。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贵为汉高祖的刘邦也照例遵循五天工作制,工作五天之后,放假一天,回家去探望一下自己的父亲。

五天工作制一直延续到唐代,唐代则有所改变,称作“旬休”,即每十天休假一天。“唐法,旬休者一月三旬,遇旬则休沐,即十日一洗沐也。”也就是说,每月的初十、二十和月底各休假一天,施行的是十天工作制。宋朝官吏的休假制度更加宽松,全年的实际休假达到九十八天。明清时期的休假制度则变化较大,休假的时间越来越短,但是工作效率却未必能够提高。古时还有丁忧制度,这是为父母守丧的制度。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不得做官,不得婚娶,不得赴宴,不得应考。

“退休”一词始见于唐代。韩愈《复志赋序》:“退休于居,作《复志赋》。”《礼记·曲礼》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白居易有诗《不致仕》:“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致事也叫致仕,就是退休的意思,是指把做官的禄位还给国君,即退休之意。明清两代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跟今天的退休年龄一样。

《琉璃堂人物图》(局部)(旧传)五代南唐周文矩绘,南宋佚名摹本,绢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周文矩,生卒年不详,五代南唐画家,建康句容(今属江苏句容)人。工仕女人物,兼擅楼观、山林、泉石及道释人物,仕女人物画尤为著名,风格近于唐代周昉而更为纤丽。

《琉璃堂人物图》画的是唐代诗人王昌龄与其诗友李白、高适等在江宁县丞任所琉璃堂厅前举行文会的情景。原画已佚,这幅是宋代摹本。这段画面上,一人凭曲松,似沉吟欲语;一人据湖石,左手执卷,右手秉笔,正支颐凝思。旁有童子磨墨。图左二人坐石上,共执卷,一人指文而读,一人仰面而若有所思。人物皆着唐衣冠,据说倚石构思的文士就是李白。全图着色淡雅,格调清逸,衣纹用笔顿挫转折有颤动之意,此即周文矩首创的“战笔”水纹描。历代文士皆热衷于“雅集”,时任江宁县丞的王昌龄在其任所举办这样的诗友聚会,肯定要挑个“休沐”的日子。凭曲松而立者似为“休”字现身说法呢。

狩猎篇

狩猎篇

           

田 区域鲜明的狩猎场所

叔于田,乘乘马 ——《诗经》

田地,田野,还有哪个字比“田”字的义项更清晰呢?即使从今天的字形来看,这个字也像极了块状的田地。但是,古人的生活远比我们的想象要丰富得多,“田”就是一例。

田,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像的就是田地之形,四周框住的是田地的四边,中间的横竖线条表示田间的小路,即纵横的阡陌。甲骨文字形B,中间是两横两竖。甲骨文字形C,跟今天所用的“田”字一模一样。金文字形D,白川静先生敏锐地观察到甲骨文的“田”字都呈长方形,而金文的“田”字都呈正方形。小篆字形E,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囗,十,阡陌之制也。”张舜徽先生说:“树谷之田鳞次比列,阡陌相联,封畛沟洫,有条不紊,故许君直以陈训田。田、陈古同音,《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这段话牵涉田姓的起源。陈国内乱,陈厉公的儿子陈完逃到了齐国,齐桓公把他封在“田”这个地方,陈完不愿意再以故国为姓,而田、陈古时同音,遂以封地为姓,改姓田氏。段玉裁则说“取其陈列之整齐谓之田”。

那么,“田”的本义果真是耕种的田地吗?徐中舒先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他说:“像田猎战阵之形。古代贵族有囿以为田猎之所,囿有冓封以为疆界,亦即堤防,其形方,因谓之防。”“田”字的外框就是这种“防”,是为了防止禽兽逃逸出去;“田”字里面的横竖线条表示“防内划分之狩猎区域”。他接着说:“围场之防,就田猎言,本以限禽兽之足,就封建言,则为封疆之界,故此古代之封疆,必为方形。而殷代行井田制,其井田之形亦必为方形。此井田乃农耕之田,已非田猎之所。后世不知农田阡陌之形初本田猎战阵之制。”

这段话说得很明白,而且远古人类在农耕之前确实是以狩猎为生的,因此将“田”字释为田猎之所是最有说服力的,农耕之田不过是后来的引申义。徐中舒先生所说的“古代贵族有囿以为田猎之所”,这个“囿”字,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解释说:“古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以讲武事,然不欲驰骛于稼穑场圃之中,故度闲旷之地以为囿也。”其实是先有狩猎活动,然后才有农耕,朱熹是根据中国古代进入农耕文明之后的情况所做的解说,因而把次序颠倒了。

白川静先生也指出:“甲骨文、金文文献中,‘田’常指田猎。《书经》《诗经》中亦有‘田’义指田猎之用例。”《诗经·大叔于田》是一首描述郑武公的次子共叔段出行狩猎的宏大诗篇,在每段的开篇吟咏道:“叔于田,乘乘马。”“叔于田,乘乘黄。”“叔于田,乘乘鸨。”“乘马”指四匹马拉的车,“乘黄”指四匹黄色的马拉的车,“乘鸨”指四匹毛色黑白相杂的马拉的车。下面还有“暴虎”(空手搏虎)、“射”等场景的描写,可见“田”就是田猎,正是用的“田”的本义。

《上林图》(局部)(传)明代仇英绘,绢本设色长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上林图》卷(或名子虚上林图、天子狩猎图)取材自西汉司马相如的名篇《上林赋》,描绘了天子率众臣在上林苑“田猎”的壮阔场面。整卷分七个段落,卷首是子虚、乌有、亡是三人高谈阔论,接着描绘天子园苑之巨丽,继之天子在车驾仪仗簇拥下出场,转入校阅士卒在山林间射猎追捕鸟兽的场面。校阅终了,天子与众嫔妃在高台上宴乐,忽然省悟不该如此奢侈纵逸,于是罢猎回宫。

据载,最初是昆山巨富周凤来延聘仇英绘此巨幅长卷,作为母亲八十大寿的礼物。该画后来被大量复制,可见其受欢迎程度。这幅即为摹本之一。画面用笔工细,设色浓丽,以精谨造型描绘奇花异卉、巍峨宫殿与迤逶人马,展现天威浩大。上图选取的是天子校阅士卒猎捕鸟兽的片段,青绿山水,工笔重彩,与汉赋原作之铺张扬厉相得益彰。

网 两根棍子夹着中间的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

今天我们使用的“网络”,其形象就跟“网”字刚造出来的字形一模一样。

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两边用两根棍子插在地上,中间是一张网。金文字形B,加以简化,中间的网眼儿空隙很大。小篆字形C,更像一张张开的渔网。其繁体的小篆字形D,不仅增加了一个“糸”字旁,表示渔网是用“丝”结成的,而且还添加了一个“亡”字表声,如此一来就变成了一个形声字,而且字形变得极为繁复。楷书繁体字形E,把“糸”字旁移到了网的外面。简化后的字体又接近了“网”字的甲骨文字形。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网,庖牺氏所结绳以田以渔也。”庖牺氏就是伏羲,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相传他结绳为网,用来捕鸟打猎,并教会了人们渔猎的方法,因此许慎才说“庖牺所结绳以渔”。《周易·系辞》也有记载:“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罟读作g^,古人分类很细:捕鱼的网叫罟,捕鸟兽的叫网。《盐铁论》中说:“网疏则兽失。”可以从中看出“网”和“罟”的区别。后来“网”和“罟”都泛指网,不再作这么详细的区分了。

再仔细区分的话,“网”捕兽,“罗”捕鸟,“罗网”或“网罗”合成捕捉鸟兽的工具。《老子》有名言:“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上天的罗网广大无边,虽然稀疏,但却绝不会有漏失,因此“网”又可以引申为法网。我们现在说的“关系网”也是从“网的组织之细密”引申而来的。

商代开国国君叫汤,是一个仁义之人。有一次外出,他看到野外有人张开四面的网捕捉鸟兽,嘴里还念念有词地祷告:“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愿天下四方的鸟兽都进入我的罗网。汤觉得这个人太残忍,于是上前劝道:“你这样会把鸟兽全捕光的!你撤掉三面网,只用一面也能捕到鸟兽。”那人表示怀疑,汤接着说:“你留下一面网,然后祷告:‘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鸟兽啊!你想从左边走就往左边走,想从右边走就往右边走,不听从我的命令的,那就撞进我的网来吧!”于是那人照做了。

天下的诸侯听说了汤的这件义举,感动得五体投地,都说:“汤德至矣,及禽兽。”汤的德行真是达到了极点啊,甚至连禽兽都这么爱护,真是圣人啊!于是纷纷前来归顺,前后总共有四十六国之多。夏朝在位的国君桀却是贪酒好色之徒,拿人命当儿戏,又时常剥削民力,使农事荒废,以至于天怒人怨,老百姓对桀痛恨到了极点,喊出了“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的最强音。于是汤乃顺天命,应人心,讨伐夏桀,诸侯归服,平定海内。后人就用“网开三面”比喻法令宽大,恩泽遍施,能够给罪犯一条新的出路。

《彩绘帝鉴图说》(Recueil Historique des Principaux Traits de la Vie des Empereurs Chinois)

之“解网施仁”约18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解网施仁”描绘了成汤网开三面,施仁于鸟兽的故事。画面上,青绿设色的崇山峻岭之间,宝蓝伞盖下,着华服的成汤似在拱手祷告或劝解。左边山坡上,捕猎的人听了成汤的劝告,正在解除已经四面围好的猎网。另有一些小民俯身叩拜,似感动于成汤的仁德。四匹骏马拉的车驾连同随从等候在一角。《帝鉴图说》的编者张居正在这个故事后面评论说:“盖即其爱物,而知其能仁民,故归之者众也。”张居正恐怕绝没想到,他一心辅佐的少年天子万历皇帝,在他死后两年就给他扣上“擅权乱政”的罪名,不仅被抄家,府中一些老弱妇孺因为来不及退出被封闭于内,饿死十余口。这与“解网施仁”的教导何其背向而驰。

革 双手把兽皮剥下来摊平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周易》

“革”这个字有两大类义项:作名词,比如皮革;作动词,比如变革。仅仅从字形上来看,根本无法看出跟这两大类义项有任何关系,那么,这个字到底是怎么造出来的呢?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革”字,金文字形A,是不是一个很有趣的汉字?左右两边是两只手,象形特征一目了然;中间这部分表示什么?原来,这是一张完整的兽皮,上为兽头,中为兽体,下面的一横是常用的指事符号,截然区分开兽尾和兽身。整个字形会意为用双手将兽皮剥取下来,并摊开展平。

曲六乙、钱茀两位学者所著《东方傩文化概论》一书中则认为两边并非双手之形,“应为肉,或手与肉。既然两侧是手与肉,则中间应当是铲。不过,不一定是平头铁铲,更可能是原始有柄石铲。因为,那时还没有铁”,并进而认为中间下面的一横乃是“捆绑木柄与石铲的横棍”,“由此可见,革与剖兽取皮有关,可以说它是狩猎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

革,小篆字形B,两边的双手讹变得很厉害,以至于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义了。《说文解字》:“革,兽皮治去其毛,革更之。”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纯像兽皮首尾四支之状。今猎人得兽,剥取其皮张之,正此形也。”所从的双手之形“则像两手治之之事。治皮去毛曰革,因之更改亦曰革”。

综上所述,“革”的本义就是摊开兽皮,去毛,加以整治,引申为更改、变更。“革”的这一引申义所引起的最大误解体现在人们耳熟能详的“革命”一词中。一提起“革命”,人们脑海中立刻就会浮现出杀人流血的恐怖场景,其实大错特错。

《周易》中有“革卦”,其中写道:“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孔颖达注解说:“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也就是说,所谓“天地革”,不过是形容阴阳交替,四季变更。“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就是说,所谓“汤武革命”,革的是天命,改变的是夏、商的“恶俗”,革的绝不是人命。四季变更是大自然的现象,天命变更则是与之相对应的人间的现象。因此,“革”从无杀掉之意,“革命”也绝非杀人。

古人对事物分类之细,也体现在对兽皮的不同称谓上,王力先生在《王力古汉语字典》中有详细的辨析:“去毛的叫革,有毛的叫皮,但‘革’也可以指皮……生皮叫革,熟皮叫韦。”

吉 立有标志的陷阱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诗经》

“吉”大概是引起争议最多的汉字之一,尤其是甲骨文发现以来,学者们众说纷纭,迄今未有定论。《说文解字》:“吉,善也。从士口。”“从士口”为什么就能表达“善”的意思呢?这是没有见过甲骨文的许慎所无法自圆其说的。我们来看看学者们都是怎么解说这个字的。

吉,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会意字,但是上下两个字符都代表什么东西,会意的又是什么意思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列举了前辈学者的几种解说。

一、“郭沫若以为像牡器。”所谓“牡器”是指雄性生殖器。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就是根据这个观点总结说:“是容器里盛有一个士(男性生殖器)形玉器的形象,表示正在举行一个求福的祭典。俗称小男孩的生殖器为‘吉巴’,可证‘士’为雄性生殖器形。”

二、“于省吾尝谓像句形,下从之口为卢。”所谓“q$)卢”是指盛饭器。

三、“吴其昌谓吉皆像一斧一砧之形。”

以上三种解说何以能够会意为善和吉利之义?颇为牵强。

白川静先生认为上面“乃小钺头刃部向下之形”,钺是一种类似大斧的兵器,“具有肃清邪恶之力”;下面的口形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整个字形会意为在此祝咒之器上“置放神圣之钺,用来保护祈祷的效果”,这就叫“吉”。“在钺的庇护下,祈祷产生积极效果,心愿得意实现,人们变得幸福,充满吉祥,因此‘吉’有吉利、幸福、吉庆等义。”

张舜徽先生的解说最为我所信服。他的训诂方法是吉、凶相对,因此二者的本义相关。“凶像地穿交陷其中,吉之得义,亦适与此相反。”“凶”字外面的字符即陷阱之形,陷阱上用树枝、杂草、泥土遮盖起来,野兽一踩就掉了进去;里面的叉形就是树枝掉进陷阱中的象形。“坑既掩盖,又恐人行经过误堕其中,于是为立标识于上,使人觉察而勿近焉,此吉义之所由生也。”据此则“吉”的字形中,下面是陷阱之形,中间的一横表示掩盖物,上面的字符“乃所立标识之物所以告人者也。其物或为木牌,或用树枝,均无不可”。

吉,甲骨文字形BC,上面的东西真像标识之物。金文字形D,与“凶”字外面的陷阱之形何其相似!金文字形E,上面讹变为“士”,为“吉”字的定型打下了基础。金文字形F,上面讹变为人形。小篆字形G,张舜徽先生感叹道:“自篆书过求匀整,变为从士从口,而造字时之原意亡矣。”

掉进陷阱为“凶”,那么避过陷阱当然为“吉”,这就是“吉”的本义:吉利。“善”只是引申义。《诗经·野有死麕》篇中的名句“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吉”就作为“士”的美称。“诱”不是引诱,而是引导,此处是指这位“吉士”用白茅包着猎获的麕(j$n,獐子)向怀春的女子求婚。

单 像弹弓一样的狩猎工具

鬼神之祭单席 ——《礼记》

“单”是汉字中争议非常大的一个字,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总结得很全面:“自来说此字者,言人人殊。孔广居以为觯之古文,徐灏以为箪之本字,王廷鼎谓为古旂字,谢彦华谓为古鼍字,林义光谓为古蝉字,丁山谓为古干字,马叙伦谓即古车字,各执所见,莫能定也。”争议如此之大,那么“单”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字。

单,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面是丫形的木棍,木棍分叉的两端绑上两块石头,作为原始的狩猎工具,比如“狩”和“兽”的原始字形中就包含有这个字符。即使在今天,孩子们经常玩的弹弓还和这个字形显示的工具极其相似。这个字形跟“干”是同源字,因此也用作武器,比如“战”和“弹”的原始字形中就包含有这个字符。

单,甲骨文字形B,下面添加的一横表示用绳索绑起木棍。甲骨文字形C,下面添加的一个方形像用绳索绑缚的另一块石头,为的是增加重量和力量。白川静先生则认为这个字形像“椭圆形盾牌之形。上部插有两支羽饰。部族不同,盾牌的形状、模样、饰物则不同”。甲骨文字形D,下面石头中间的一横就代表绳索。金文字形E,完全和甲骨文相同。金文字形F,中间再次强调绳索之形。这个字形真是非常漂亮!小篆字形G,上面讹变为两个“口”。

《说文解字》:“单,大也。”段玉裁认为“当为大言也,浅人删言字”。段玉裁的释义即是由小篆字形上面讹变而成的两个“口”而来,这是错误的。段玉裁又说:“《尔雅》《广雅》说大皆无单,引伸为双之反对。”同样牵强附会。“单”的字形就是“一个”捕猎工具,由此引申为单双之“单”。

《尚书·吕刑》篇中有这样一段话:“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单辞。”有人根据许慎“单,大也”的释义,把“单辞”解释为大词,即夸诞之辞。这是错误的。孔颖达解释说:“单辞谓一人独言,未有与对之人。讼者多直己以曲彼,构辞以诬人,单辞特难听,故言之也。”诉讼中没有对质或者没有证据的单方面言辞叫“单辞”。这段话的意思是:如今上天扶助百姓,国君作为配合,应当明白清察诉讼中的一面之词。

《礼记·礼器》中规定:“鬼神之祭单席。”古人席地而坐,地上铺席,富贵者席皆数重,所谓“重茵厚席”,而祭祀鬼神只需一重席即可。孔颖达解释说:“神道异人,不假多重自温,故单席也。”鬼神一重席就能保持温暖,因此不需要多重。

我们今天使用的名单、账单、菜单等称谓,即是由一重、一层引申而来,指供记录的一张纸片,合订而为册。至于“单位”之称,原是佛教语,指僧人坐禅之处。《敕修百丈清规》中有“须先归单位坐禅”的规定,僧人的坐床上贴有自己的名字,一人占一位,故称“单位”。

干 绑着尖锐石片的狩猎工具

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诗经》

“乾”用于乾湿、乾燥之意,“幹”用于树幹、枝幹之意,如今都统一简化为“干”。不过,“干”字自有其本义,这是需要事先说明的。

干,甲骨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一个带有丫形分枝的工具。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有详细的辨析:“干应为先民狩猎之工具,其初形为丫,后在其两端傅以尖锐之石片……复于两歧之下缚重块……遂孳乳为单……丫、单为一字之异形。”也就是说,这个字形分枝上面的两个圆点代表“尖锐之石片”,如果两个分枝的下面再绑缚很重的石块就变成了“單(单)”,因此“干”和“单”是同源字,都是狩猎工具。

杨树达先生则在《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中说:“像器分枝可以刺人及有柄之形。”也就是说,从狩猎工具用于战争的兵器。

清代学者徐灏和近代学者林义光都认为“干”是“竿”的古字。杨树达批评说:“不悟竿为竹梃,不得为兵器。”陆思贤先生在《神话考古》一书中也认为这是一根杆子的象形,不过乃是“最简化的羊角柱……羊角柱的两个角端画圆点,表示眼睛,但已不清楚它原来作为图腾柱的本义”,他猜测是用于历法意义上的“立杆测影”。

干,金文字形B,大同小异。小篆字形C,上面的分枝之形有所讹变。《说文解字》:“干,犯也。”“干”的本义是狩猎或进攻所用的武器,引申而为侵犯。有趣的是,“干”由进攻的兵器转而演变为防御的兵器,正如西汉学者扬雄所著《方言》载:“自关而东或谓之瞂,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瞂()”也指盾牌。

《诗经·周南》中有一首名为《兔罝》的诗篇,“兔罝()”即捕兔之网。第一章吟咏道:“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台湾学者马持盈先生在《诗经今注今译》一书中的白话译文为:“把严密的兔罝撒开,用木橛把它钉在地上,可以捕获兔子,就好像赳赳的武夫,可以防御外患,作公侯的干城似的。”

干城,孔颖达注解说:“言以武夫自固,为扞蔽如盾,为防守如城然。”“干”就是扬雄所说的盾牌,“干城”即防御的盾牌和城墙。

不过,在为《春秋公羊传·定公十二年》所做的注中,东汉学者何休还有这样的释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意思是说:天子有四面城墙,诸侯则缺其南面,称为“轩城”,表示随时受过。清代学者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认为“干城当即轩城之省”。

但《兔罝》一诗以“肃肃兔罝,椓之丁丁”的打桩设网狩猎的行为起兴,接着引出“公侯干城”的赞美之辞,正对应“干应为先民狩猎之工具”的判断,因此,“干”的本义,这首诗是一个极佳的佐证。

《山海经广注》插图“刑天”清代吴任臣注,金阊书业堂藏版,清乾隆五十一年刊本

《山海经》全书十八卷,是一部记载中国古代神话、地理、植物、动物、矿物、物产、宗教、医药、民俗、民族的著作。《山海经》成书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大约是从战国初年到汉代初年楚人所作,到西汉校书时合编在一起。

吴任臣,清代学者兼藏书家,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吴任臣的《山海经广注》,引书目五百三十余条,于名物训诂、山川道里,皆有所订正,其中插图按神、兽、鸟、虫、异域分类,一神一图,无背景,线条粗糙,但注重眼睛的描绘,比其他版本的插图显得雅洁。这幅描绘的是《海外西经》中的“刑天”,书中记载:“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画面上刑天没了头颅,一手持斧(戚),一手持盾(干),似乎正在与看不见的敌人猛烈厮杀。陶渊明《读山海经》:“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赞颂刑天虽然失败,仍然战斗不已,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仅见的一个悲剧性战神形象。

严 在岩石众多的山间大声吆喝着捕猎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周易》

清代学者梁章钜在《称谓录》中写道:“《易·家人》‘有严君焉’,今对人自称其父曰‘家严’,盖本于此。”“严君”的称谓出自《周易·家人》:“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本来是对父母的通称,但因为古人有父严母慈的观念,因此“严君”“家严”后来专指父亲。那么,“严”这个字是怎么造出来的,为什么可以作为父亲的尊称呢?

“严”的繁体字是“嚴”,金文字形A,可以看得很清楚,下面是“敢”。“敢”的本义是“双手持干刺豕”的勇敢举动。“敢”上面的字符,小篆写作“厂”,乃是山崖之形,但仔细研究金文字形,却并非“厂”。复旦大学裘锡圭教授认为是“人”的变形,上面的两个“口”则表示很多张嘴,意为“多言”,也就是话多。

这几个字符组合在一起,到底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这是古时猎获野猪的场景的生动呈现:一人或多人手持“干”形器具刺击野猪,其他的人则分散在四处,大声吆喝,把乱窜的野猪驱赶到包围圈中。“嚴”的上面加个“山”是为“巖(岩)”,表示在岩石众多的山间捕猎。猎获野猪,或作为肉食,或驯化为家猪,这一幕场景经常出现,因此才以此造字,引申而指事态紧急、严厉,再引申而用来形容威严之态,可比拟于父亲。

严,金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上面是三个“口”,更体现出“多言”之意。正如对“敢”字的误解一样,白川静先生同样错误地释义为:“‘厂’形示山崖。‘敢’表示用杓舀取鬯酒(祭神用的香酒)清祓祭坛。人们相信,神灵居住于巉岩之处。山岩前放置两个口(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毕恭毕敬地举行招神仪式,谓‘嚴’,有恭敬、严谨、庄严、威严、严格诸义。举行仪式的场所称‘巖(岩)’。”

严,小篆字形D,许慎根据这个字形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严,教命急也。”意思是训诫、命令非常紧急。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解释说:“命自上颁,不容怠缓也。故严字自有高义尊义。”如上所述,这并非“严”的本义,而是引申义。

“严”还有一个十分有趣的通假字“儼(俨)”,今天还常常使用“俨然”一词,意思是好似、很像。这一义项也从对父亲的尊称而来。郭沫若先生在《金文丛考》中有详细的解说:“《孝经·圣治章》:‘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邢昺注严父为‘尊严其父’……《释文·释言语》:‘严,俨也,俨然人惮之也。’灵魂不灭,俨然如在,故谓之严。严父者,神其父也。”

父亲虽已身故,但灵魂不灭,就好像还活着一样,子女仍然还要又敬又怕。“严父”即是这一神化的称谓。

狄 一个猎人带着一条狗

北辟之民曰狄,肥以戾 ——《大戴礼记》

“狄”即北狄,是中原地区以北诸民族的总称,有五狄、六狄、八狄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分类。应劭在《风俗通义》(佚文)中记载了五狄的名称:“北方曰狄者,父子叔嫂,同穴无别。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类有五:一曰月支,二曰秽貊,三曰匈奴,四曰单于,五曰白屋。”

所谓“父子叔嫂,同穴无别”,是指父子、兄弟同妻的现象,即《史记·匈奴列传》中的记载:“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本是原始社会特有的婚姻形式之一种,中原地区只不过文明化的程度较早,就以“礼义”自居,视文明开化较晚的周边民族为“邪辟”。

狄,甲骨文字形A,左边是一条看起来就非常凶猛的大狗,右边是一个“大”,“大”即正面站立的人形。这个字形的意思是一个人带着一条狗。金文字形B,左边还是狗,右边变成了“亦”字。“亦”是在正面站立的人形两旁添加了两点,表示这是人的腋下,是“腋”的本字,因此这个字形的右边仍然指人。金文字形C,小篆字形D,右边皆讹变为“火”,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使用的“狄”字。

徐天字先生在《“夷”“狄”“戎”字例解释》一文中,根据这个字形认为:“‘狄’字在古代指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红毛猛犬,从‘火’应是指示它的皮毛色泽如同火一样……在狄的族称出现以后差不多一百年间,又出现了赤狄、白狄、长狄等许多称号,可见用猛兽‘狄’称呼少数民族既生动表明了其剽悍、勇猛的性格,又带有中原地区对外族的蔑视。”

这一说法不符合“狄”的字形演变的轨迹。“火”不过是“大”或“亦”,也就是正面站立的人形的讹变而已。

《说文解字》:“狄,赤狄,本犬种。狄之为言淫辟也。”戴侗则解释说:“戎狄之人,生于深山貙虎之乡,故狄、貊、玁狁,从犬从豸;蛮越之人,生于虫蛇之乡,故闽、蛮、巴蜀,皆从虫;犹荆楚以草木名也。”

“貙(chū)”是一种似狸而大的猛兽;“貊()”是一种像熊的猛兽,五狄之一的秽貊即以此命名;“玁狁(xiǎn yǔn)”也是北狄的一支;“豸(zhì)”本指狸、虎之类的长脊兽,后引申为体长而无脚的蚯蚓之类爬虫。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有力地驳斥了这种基于华夷之辨的错误观点:“北人多事游猎,故狄字从犬,谓常以犬自随也。此犹西方安于畜牧,故羌字从人从羊耳。许书沿袭俗论,以犬种释狄,固已大谬;又申之以淫辟义,尤为无据。”

综上所述,“狄”字的本义就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总是带着凶猛的猎犬,因为猎犬乃是游牧生活中最重要的助手和伙伴。

《礼记·王制》中描述说:“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正是游牧民族的习性。《大戴礼记·千乘》中也描述说:“北辟之民曰狄,肥以戾,至于大远,有不火食者矣。”“肥以戾”是个很有趣的说法,肉食者肥,“戾()”则形容凶猛,这正是游牧民族的特点。

这就是北方民族之所以称“狄”的来历,只不过是游牧生活的如实写照,最初并非蔑称。

《元世祖出猎图》元代刘贯道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刘贯道,生卒年不详,字仲贤,中山(今河北定县)人,约在元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在世,元初宫廷画家。他兼善道释、人物、鸟兽、花竹、山水,堪称一时高手。

《元世祖出猎图》作于1280年,描绘了元世祖一行赴塞外戈壁狩猎的情景。画中黄沙浩瀚、朔漠无垠,远处沙丘外正有一列骆驼驮队横越。近处人骑数众,或张弓射雁,或手架猎鹰,或马驮文豹,皆为马上行猎之状。居中身着红衣白裘、骑乘黑马者,应为元世祖,与其并驾的妇女,似为帝后。侍从中有中亚黑奴一名。元代多民族杂居共处,由此作亦可见一斑。此时远方天际飞来两只鸿雁,画面左侧一骑士旋身弯弓,蓄势待发。众皆注目。一只极瘦而矫健的黄色猎犬在众骑中逡巡,连它也回头张望。

驯兽是游牧民族围猎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狩猎助手。这幅出猎图描绘的狩猎队伍中,两位蒙古骑士右手架鹰,一胡族骑士马驮文豹,再加一只猎犬相从,可以说装备十分齐整。

莽 狗在又密又深的草丛里奔逐

昔予为禾,耕而卤莽之 ——《庄子》

“莽”这个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是卤莽、莽撞,形容人做事粗率、冒失,相信读者朋友的脑海中立刻就会浮现出一个“莽汉”的模样。但其实这个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形容的却不是莽汉,而是“犬”。

莽,甲骨文字形A,中间是“犬”,犬的身边是三棵草,表示犬在草丛里奔逐。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变成上下结构,也更为规范。小篆字形D,用四棵草围住了一条犬。今天使用的“莽”字,下面的“廾”是草形的讹变。

《说文解字》:“莽,南昌谓犬善逐兔草中为莽。”段玉裁注解说:“此字犬在中,故称南昌方言说其会意之旨也。引申为卤莽。”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犬逐兽草中,奔突躁率,草为之乱。故今语称人之言动粗率者曰莽撞,犹卤莽也。”

扬雄在《方言》中载:“草,南楚、江、湘之间谓之莽。”因此,“莽”的本义即指密生的荒草或草木深邃之处,之所以用犬来会意,不过是形容荒草又密又深,犬或其他野兽在其中奔突,不容易找到路而已。《左传·哀公元年》有“暴骨如莽”的描述,杜预注解说:“草之生于广野,莽莽然,故曰草莽。”士兵的尸骨来不及掩埋,暴露在野外,就像密密麻麻的荒草一样。

那么,为什么要用“卤莽”来组词呢?看看“卤”的繁体字“鹵”就明白了:里面的×形和四个黑点像盐粒的形状,外面是盛盐的器具,因此“卤”的本义即产盐之地;而盐碱地上是长不出庄稼的,只能长荒草,盐碱地上的荒草就叫作“卤莽”。扬雄所作《长杨赋》中吟咏道:“夷坑谷,拔卤莽,刊山石。”唐代学者李善注解说:“卤莽,中生草莽也。”这是描述汉武帝出兵攻打匈奴的情形:平坑谷,拔荒草,削山石。

庄子在《则阳》篇中讲过一个故事:“长梧封人问子牢曰:‘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昔予为禾,耕而卤莽之,则其实亦卤莽而报予;芸而灭裂之,其实亦灭裂而报予。予来年变齐,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予终年厌飧。’”

“熟耰(yōu)”指反复耕作。长梧这个地方守护封疆的人对子牢说:“你处理政事不要卤莽,治理百姓不要草率。过去我种庄稼,耕作很卤莽,结果收获时获得的回报很差;除草时粗疏,结果收获时获得的回报也很差。第二年我改变了方法,深耕细作,禾苗茂盛成长,我得以终年饱食。”

这里的“卤莽”一词,诸家都注解为粗率或浅耕稀种,不过,下文中庄子还说了一句话:“故卤莽其性者,欲恶之孽,为性萑苇蒹葭。”意思是:因此对本性卤莽的,生长恶欲,就像芦苇一样遮蔽本性。“萑(huán)”、苇、蒹葭都是芦苇一类的野草,将“卤莽”与之作比,可见“卤莽”也是荒草。因此,“昔予为禾,耕而卤莽之,则其实亦卤莽而报予”的正解就是:过去我种庄稼,像对待荒草一样耕作,得到的收获也像荒草一样。

最有趣的是“莽大夫”的称谓。“莽大夫”不是比喻卤莽的大夫,而是特指王莽的大夫扬雄。南宋学者朱熹在《资治通鉴纲目》一书中如是说:“莽大夫扬雄死……莽臣皆书死,贼之也;莽大夫多矣,特书扬雄,所以深病雄也。”讥刺扬雄仕汉而晚年转仕王莽为大夫。这是朱熹的不公正之词,但对后世影响很大,“莽大夫”因此用来比喻变节转仕新朝的人。

焚 手举火把烧山林

焚咸丘 ——《左传》

“焚”即焚烧,这是今天使用的唯一义项。但是这个字刚造出来时所表达的含义,历代学者们多有争论,而且本义也并非焚烧这么简单。

焚,甲骨文字形A,下面不是“山”,而是“火”;上面是两“木”,即“林”。甲骨文字形B,左下角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举着火把。甲骨文字形C,下面增繁为两只手。金文字形D,定型为上“林”下“火”的结构。小篆字形E,与本书中讲解到的“野”字一样,属于画蛇添足之举,上面本来一个“林”足可说明问题,偏偏增繁为这个样子。

《说文解字》:“焚,烧田也。”烧田的目的是什么?过去的学者们多认为就是烧田耕作法,即粗耕农业的写照。比如农史学家万国鼎先生在《商民族之农业》一文中写道:“商民族已达农业时代,惟去游牧之时未远,农业技术殊为幼稚,耕种之先,用烧田法开辟农田,继续栽种,不知施用肥料,逮若干年后,地力消失,则弃之而另辟新地。”

这一论断成为学者们的主流观点,直到一九四四年,甲骨文大家胡厚宣先生发表名篇《殷代焚田说》,根据甲骨文中“焚”字的用法,指出殷人烧田,只是为了狩猎,并非耕作之法。比如甲骨卜辞中屡屡有“焚禽”以及“焚”后获各种野兽的记载,因而得出“殷人常烧草以猎兽”的结论,并进一步解释说:“旧籍凡言‘焚’‘烧田’以及‘火田’者,无一不指烧草以猎兽而言也。”

其实,“田”字刚造出来的时候,并非指种植农作物之田,而是指狩猎之田,因此狩猎则称“田猎”“田狩”。许慎所说“烧田”,烧的就是田猎之田。《尔雅·释天》中则解说得更清楚:“火田为狩。”

《左传·桓公七年》中有这年春天二月“焚咸丘”的记载。咸丘是鲁国地名。杜预注解说:“焚,火田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以火焚地,明为田猎,故知焚是火田也。”有的读者朋友可能会觉得奇怪,这算什么大事儿,为什么偏偏要记这一笔?这是因为古时对田猎的时令有着严格的限制。

《礼记·王制》中规定:“昆虫未蛰,不以火田。”“蛰(zhé)”即蛰藏,动物冬眠,藏起来不食不动。也就是说,初入冬,动物冬眠之后才可以烧田狩猎。

《礼记·月令》中规定:“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仲春是春季的第二个月,即阴历二月。这个月不准过度从川泽和陂(bēi)池里引水,以免水源干涸;这个月动物还不到壮大的季节,因此也不准焚烧山林狩猎。

而《左传·桓公七年》竟然在仲春之月“焚咸丘”,杜预注解说:“讥尽物。”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不言蒐狩者,以火田非蒐狩之法,而直书其焚,以讥其尽物也。”春天狩猎称“蒐”,意思是仅仅搜取不孕的动物;而“毋焚山林”的季节却“焚咸丘”,用一个烧田狩猎的“焚”字,意在讥刺“尽物”(赶尽杀绝)之举,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

逐 奔跑着追捕野猪

断竹续竹,飞土逐害 ——《吴越春秋》

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甲文说》一书中写道:“追必用于人,逐必用于兽也。”这是“追”和“逐”的最大区别。

逐,甲骨文字形A,下面是一只左脚,上面是一头猪。这头猪显然是野猪,因此才会被人追猎。甲骨文字形B,上面是一只犬。“犬”和“豕”字形相近,区别在于:犬瘦腹长尾,豕大腹短尾。甲骨文字形C,上面是一头美丽的鹿。请回想一下《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名句:“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甲骨文字形D,上面是一只兔子。《慎子》中有“一兔过街,百人逐之”之语,乃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一俗语的语源。

罗振玉先生解释说:“此或从豕,或从犬,或从兔,从止,像兽走圹而人追之,故不限何兽。”“圹(kuàng)”指原野。

逐,金文字形E,上面定型为“豕”,下面则增饰为“辵(chuò)”,奔走、疾走之意。小篆字形F,变成左右结构。《说文解字》:“逐,追也。”值得注意的是,“逐”字反映的虽然是先民们捕猎野兽的场景,但所追逐的都是野猪、野狗、鹿和野兔,并没有大型猛兽,这说明大型猛兽无法用“逐”的方式捕获,同时也说明“逐”得的动物可能是用于驯养的目的。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记载了善射者陈音和越王勾践的一段对话,陈音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害’之谓也。”

陈音所引的古歌又名《断竹歌》或《断竹黄歌》,也写作“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断竹”指砍断竹子,“续竹”指制作弹弓,“飞土”指发射土丸,“逐肉”当然就是指追逐野兽。北宋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卷七百五十五引《谈薮》曰:“弹状如弓,以竹为弦。”卷三百五十引东汉李尤《弹铭》曰:“昔之造弹,起意弦木。以丸为矢,合竹为朴。漆饰胶治,弗用筋镞。”意思是说制作弹弓比制作弓箭要简单得多,不需要用兽角做弓,用坚韧的兽筋做弦。

俞平伯先生则认为所谓“断竹续竹”,是把竹子分成同样长度的两小段,用牛筋等连接起来,牛筋中间有一小圆槽,用来安放弹丸。

在和越王勾践的对话中,陈音将此歌定义为“孝歌”,上古时期实行薄葬,孝子做弹弓以守护父母尸体。因此有学者认为从民俗的意义上来说,这首歌是后人筑庐守陵的萌芽。不过从歌的内容来看,更像一首原始狩猎之歌,所反映的就是先民们制作弹弓、追逐野兽的情景,也正是“逐”的本义。

获 伸手去捕鸟

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 ——《诗经》

获,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最早的古字其实就是“隻”,上面是“隹”,下面是一只手,会意为用手捕鸟。金文字形B,同样是用手捕鸟的样子。金文字形C,有所变化,上面是一只类似于猫头鹰的猎鹰,双耳高高竖起,下面仍然是一只手,会意为手持猎鹰去捕猎。小篆字形D,左边又添加了一只犬,如此一来,从使用猎鹰捕猎发展到同时也使用猎犬捕猎。楷书繁体字形F,没有任何变化。简体字把鸟儿或者猎鹰的形象简化掉了。

《说文解字》:“获,猎所获也。”这是解释“获”字为什么从犬。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古人也用“获”来表示庄稼的收割,但是收割庄稼却不能再使用“犬”字旁了,于是古人后来又另造了一个字,把“犬”字旁换成了“禾”字旁,来表示收割庄稼,这就是小篆字形E
《说文解字》:“穫,刈谷也。”割草叫“刈(y#)”,收谷叫“穫”。《诗经》中有一首题为《大田》的诗,其中吟咏道:“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此处的“获”即是收割庄稼的“穫”,“稚”是幼禾,“穧(j#)”是已割还没有来得及捆起来的禾把。这句诗的意思是:那里的幼禾还没有收割,这里的禾把还没有捆起。

有趣的是,《尔雅·释诂》中还有这样的区分:“馘、穧,获也。”“馘(gu5)”是“军战断耳也”,在战争中,割取敌人的左耳,用以计数报功。《周礼》中规定:“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馘”即是由此引申而来。“馘”和“穧”都是“获”,但“穧”则专指收割庄稼,可见古人对事物的分类是多么细致!

汉字简化的时候,把捕猎禽兽的“獲”和收割庄稼的“穫”合而为一,都用“获”来表示了。

“获者”指猎得禽兽者,郑玄解释道:“获,得也,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同时又引申而指举行射礼时手持旌旗的唱获者。所谓“唱获”,就像今天打靶时的报靶员一样,谁射中了箭靶,就挥动旌旗唱名。射中靶心者也称为“获者”。相应地,那面唱获者手持并挥动的旌旗就称作“获旌”。古籍中常常可以见到此类称谓,如果不懂得其中的含义,就无法确切地理解文意或诗意,因此约略言之。

据扬雄《方言》记载:“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臧”的造字本义就是男奴,“获”则由猎得的禽兽引申而为女奴。“古者奴婢皆有罪者为之,谓之臧获。”这都是等级制社会对奴隶的贱称,应该持批判态度,但也应该明白这些称谓的由来,否则看古籍时往往会不知所云。

(传)李公麟《豳风七月图》(局部)南宋佚名绘,纸本墨笔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豳风·七月》是《诗经·国风》中最长的一首诗。这段画面描绘的是诗中第四章所写的狩猎场景:“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一之日”“二之日”指夏历的十一月、十二月。秋收之后,农民们去野外打猎,打到的狐狸要献给“公子”做裘衣,打到的野猪,大的献给豳公,自己只能留下小的。“豵(zōng)”是一岁的小猪,“豜(jiān)”是三岁的大猪。看起来猎“获”丰盛,而农人依然要发出“何以卒岁”的哀叹。

这卷《豳风七月图》托名李公麟,纯用白描,以连环画的形式细致描绘了《七月》每一章的诗意。捕猎场面以高空俯视的视角画出,鹰飞犬逐,野猪奔逃,显得非常开阔。

食货篇

食货篇

                   

买 用网捞取贝去买东西

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 ——李白

买、卖对举。

先说“买”,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个网,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用网捞取贝。甲骨文字形B,网和贝的形状变得更加悦目。金文字形C,上面的网加以简化,下面的贝也画得更加工整。小篆字形D,紧承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来。楷书繁体字形E。楷书简体字形完全看不出上面“网”的形状了。

《说文解字》:“买,市也。从网贝。”“市,买卖所之也”,买卖所前往的地方,因此用“市”来解释“买”。关于“从网贝”,许慎引用了《孟子·公孙丑下》中的一段话来说明:“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古时候成立市场,拿自己有的东西去交换没有的东西,有专职官员负责管理。有低贱的男子,一定要找一个独立的高地登上去,左右张望想网罗所有的贸易利润。人人都认为他卑鄙,因此向他征税。对商人征税就从这个低贱的男子开始了。“罔”通“网”,“罔市利”正是对“从网贝”最形象的解释。贝是上古时期的货币,因此从“贝”。李白有诗:“沉吟此事泪满衣,黄金买醉未能归。”买醉的是黄金,而不再是上古时期原始的“贝”了。

再说“卖”,金文字形F,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贝,上面是一只直视着的大眼睛,会意为将货物展示给人看,以便换取贝。金文字形G,贝的左边又添加了一只手。这个金文字形在《周礼》中写作“儥”,读作“y&”,兼备买、卖二义,后来被废弃。小篆字形H,下面就是“买”字,上面从眼睛变成了“出”。楷书繁体字形I,上面的“出”又讹变为“士”。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造字的本意了。

《说文解字》:“卖,衒也。”“衒”读作“xu3n”,沿街叫卖,将货物炫示于人。这个解释跟金文字形中那只直视的大眼睛的联系是多么紧密呀!徐锴则解释为:“货精,故出则买之也。”这一解释点明了为什么“卖”字的上面是一个“出”的缘故。徐灏更进一步解释“买”“卖”二字的区别:“出物货曰‘卖’,购取曰‘买’,只一声之轻重。与物美曰‘好’,好之曰‘好’,物丑曰‘恶’,恶之曰‘恶’同例。窃谓‘买’‘卖’本是一字,后以其声异,故从‘出’以别之。”其义甚明。

“买”和“卖”二字连用甚早,《周礼》中规定“小宰”这一官职的职责之一是:“听卖买以质剂。”“质剂”,长的书契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书契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质剂即类似于今天的合同,买卖的时候,要用质剂来约束买卖双方,不允许任何一方有欺诈行为。

宝 屋子里有贝有玉还有杵臼

如许多宝贝,海中乘坏舸 ——寒山

“宝”这个字的演变很有意思,从中可以看出造这个字的古人非常好玩的心态。

宝,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房屋的形状,中间是贝,下面是成串的玉。房子里面有贝有玉,会意为珍宝。甲骨文字形B,贝和玉调换了一下位置。

到了金文,“宝”字变得越来越复杂了。金文字形C,除了贝和玉之外,还增加了两样东西,左民安先生认为增加的是杵和臼之类的舂米用具,是生活必需品,因此也是宝贝。金文字形D,就更好玩了,最下面还有两只手忙碌不停地往房子里运送宝贝!金文字形E,杵和臼连在了一起,开始出现“缶”字的雏形。金文的“宝”字,表现了古人非常有趣的心态,那就是恨不得把所有的宝贝都搬到自己家里去。小篆字形F,变成了一个形声字,用“缶”表声。楷书繁体字形G。简化后的字体,“宝”从形声字又变回了会意字,家里有玉为“宝”。这就是“宝”字有趣的演变过程。

《说文解字》:“宝,珍也。”“宝”既如此珍贵,古人因此就拿它作为敬辞,比如宝位是对帝王的敬称,宝鼎是对佛教香炉的敬称,宝号是对别人商号的敬称,宝眷是对别人家眷的敬称,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宝贝”的称谓使用频率非常高,也非常口语化,因此人们大概都以为这个称呼是今天才有的,无法想象古人天天把“宝贝”挂在嘴上的情景。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古人早就开始使用“宝贝”一词了,唐代诗人寒山就曾在诗中写道:“如许多宝贝,海中乘坏舸。前头失却桅,后头又无柁。宛转任风吹,高低随浪簸。如何得到岸,努力莫端坐。”

“宝贝”的本义是珍贵少见的贝壳,西汉学者焦赣《易林》中写道:“丧我宝贝,亡妾失位。”这里的“宝贝”就是本义。西晋木华的《海赋》中也有这个词:“岂徒积太颠之宝贝,与随侯之明珠。”“宝贝”跟“明珠”对举,当然也是指稀罕的贝壳。这句话使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当年殷纣王囚禁了周侯西伯,周侯的大臣太颠、散宜生等人高价收购了水中的大贝,连同其他珍奇之物一并献给殷纣王,殷纣王这才放了西伯。另外一个典故是,春秋时期随国的国君随侯救了一条大蛇。大蛇为报救命之恩,衔了一颗夜明珠献给随侯,故称“随侯珠”。随侯珠与和氏璧合称“春秋二宝”。有趣的是,这“春秋二宝”也合称“随和”,今天口语中形容为人和气即由此而来。“随和”因为是二宝,因此用来比喻高洁的品德,凡是具备高洁品德的君子都很谦和,因此又慢慢演变成谦和、和气之意。

“宝贝”后来泛指珍贵的东西,大约到了清代,民间俗语中开始用“宝贝”来称呼心爱之人,多用于称呼小辈。比如《红楼梦》:“贾母只得安慰他道:‘好宝贝,你只管去,有我呢。’”这是贾母对宝玉的称呼。情侣之间也可以使用这个称呼,不过更多的是男称女,比如嘉庆、道光年间的俗曲总集《白雪遗音》中有一首名为《男梦遗》的俗曲,描写一位男子思念美女多娇而梦遗的故事。其中写道:“何不两处移来一睡眠,蒙眬睡,梦魂颠,梦见多娇在枕边,携手相搀,叫声宝贝心肝,我的恩姐姐,讲不尽千言与万言。”十分有趣,可见这时就已经将“心肝”和“宝贝”连用了。

《红楼梦赋图册》之“栊翠庵品茶赋”清代沈谦作赋、盛昱录,清同治十二年(1873),爱尔兰切斯特·比替博物馆藏

《红楼梦赋图册》共二十幅(此本缺一帧),内容为沈谦撰二十首题咏《红楼梦》的赋文配以精美插图。沈谦的《红楼梦赋》大约创作于清嘉庆十四年(1809),正是科举失意、穷困潦倒之际,作者借阅读《红楼梦》度日,“仿冬郎之体,伸秋士之悲”,作赋排遣内心苦闷。

这幅是《栊翠庵品茶赋》的配图。刘姥姥进大观园,逛到栊翠庵,妙玉给众人奉茶之后,扯了黛玉和宝钗到后面吃“体己”茶,宝玉也随了来。妙玉用收藏了五年的梅花上的雪水烹茶,以古玩奇珍为黛玉宝钗上茶,而将自己常日吃茶的绿玉斗给宝玉斟茶。宝玉便说:“到了你这里,自然把那金玉珠宝一概贬为俗器了。”一连串“炫富”般的描写不仅令读者眼花缭乱,连宝黛钗三个也大开眼界。妙玉如此孤高自许是颇有些底气的。

贝 产于南海的子安贝

公徒三万,贝胄朱綅 ——《诗经》

“贝”的繁体字是“貝”。贝在古时用作货币,因此从贝的字大都与钱财有关,比如货、贪、贩、费等。古人为什么会使用贝作为货币呢?

贝,甲骨文字形A,很明显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的就是一只贝的形状。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金文字形C
两片贝壳中间的纹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D,大同小异。小篆字形E,变形得很厉害,不过还保存了贝壳上的两道花纹。

《说文解字》:“贝,海介虫也。”晚清学者宋育仁解释说:“海介虫,海中所生介虫也。介者肉内而骨外,龟之属。”其实所谓“介”就是“甲”,指贝类的外壳。如此说来,“贝”这个字专指海贝。白川静先生认为这种海贝就是子安贝,而且甲骨文和金文中所有的“贝”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子安贝的形状,“子安贝产于南海,生活在内陆地区的殷人、周人视之为珍奇异宝”。因此在金属货币普及之前,就用贝作为货币。

这种海贝为什么称作“子安贝”呢?这是因为古时妇女生产时,产婆会将这种贝放在产妇手中,令她紧握以便用力产子,同时也是祈求母子平安的意思,故称“子安贝”。子安贝还用作祭祀的器具,台湾的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子安贝祭”的习俗,传说他们祖先的灵魂就藏在子安贝里。商代墓葬中曾大量出土过这种贝类,可见它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许慎又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这几句话是中国古代的货币变迁史。上古的时候,使用贝壳作货币,就像占卜使用龟甲一样,贝壳和龟甲极其相似,因此许慎当作一类来说。到了周代,开始用金属铸钱,称作“泉”,意思是像泉水一样流淌而不会壅积。周代有泉府的官职,负责掌管国家的税收。又可称“布”,意思是遍布于外。到了秦代,开始使用“钱”的称谓,一直延续到今天。

不过,据《汉书·食货志》载,王莽时期,各种货币并行使用,即“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其中贝货分作五品:“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这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量词:朋。“朋”是古代的货币单位,用线绳将贝串起来,两贝为一朋(一说五贝为一朋),“不盈寸二分”即太小不成贝者,不得串起为“朋”。

不管是甲骨文字形还是金文字形,“贝”上的花纹都栩栩如生地画了出来,因此贝形的花纹就称作“贝”。《诗经·閟宫》是歌颂鲁僖公的诗篇,其中夸耀说“公徒三万,贝胄朱綅”,鲁公的步兵有三万人之多,个个“贝胄朱綅”。贝胄,用贝纹装饰的头盔;綅(q~n),丝线。这是形容步兵头戴用红线缝缀、用贝纹装饰的头盔,军容之盛大,盔甲之鲜亮,如在眼前。

同 所有的东西都覆盖在盘子下面

鸟兽不可与同群 ——《论语》

“同”这个字的义项很丰富,而且有许多有趣的用法,但这些用法都是从本义引申而来。

同,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覆盘之形,下面是“口”,“口皆在所覆之下”,因此“同”的本义是会聚。甲骨文字形B,上下结构拉开了一点距离。金文字形CD,笔画加粗。小篆字形E,干脆把“口”移到了里边,覆盖之形更加突出。

《说文解字》:“同,合会也。”合会就是会聚,引申为共同、一同,比如孔子说的“鸟兽不可与同群”。据《尚书》记载,周代君王即位的典礼上,有一项仪式是名为大宗伯的官员要向君王献上“同瑁”。“同瑁”到底是什么东西?历代众说纷纭,有说是一种东西,有说是两种不同的东西,直到二〇〇九年在西安发现了一件名为“同”的西周青铜酒器,才验证了古籍中关于“同”的另一种解释:爵。意思是“同”是一种酒器。“瑁”是君王所执的玉。那么“同瑁”就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即酒器和玉器。这一解释跟“同”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非常相似,即筒形的酒杯。酒杯中倒满了美酒,当然也可以会意为会聚之意。

《诗经·车攻》中有诗:“赤芾金舄,会同有绎。”“赤芾(f%)”,红色蔽膝,指遮盖大腿至膝部的服饰;“金舄(x#)”,金饰的复底鞋。赤芾和金舄都为诸侯所穿。“有绎(y#)”,连续不断而有次序的样子;“会同”,诸侯朝见君王的专称。据《周礼》规定,诸侯朝见君王,根据时序的不同,各有不同的专称,依次为:“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见”指不在规定期间朝见,“殷见”指诸侯于一年四季分批朝见。“殷见”就称作“同”,每隔十二年,诸侯一起来朝见君王。举行朝见仪式时,使用叫“同”的酒杯饮酒行礼,是为“会同”,因此后来“会同”就成为朝会的泛称。

“同”的本义既然是会聚,因此还可以引申用作土地面积单位,方圆百里为“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方圆千里称“圻(q!)”,天子直接管辖的地盘是方圆千里,诸侯直接管辖的地盘方圆百里。随声附和或者观点与人相同称“雷同”,李贤解释“雷同”这个词说:“打雷的时候,雷声能够震惊百里,而百里称‘同’,故称‘雷同’。”

“大同”是儒家最高的政治理想,此处的“同”是统一的意思,意为天下都统一到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里来。《礼记·礼运》中记载过孔子描述的大同社会的面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玉 一根绳子上串着三块玉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诗经》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玉在中国文化中的崇高地位。事实也确实如此,玉文化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在祭祀、外交和社交领域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玉,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一根绳子串着三块玉。甲骨文字形B,绳子的形状更明显。金文字形C,把露在外面的绳头给去掉了。小篆字形D,接近金文。

《说文解字》:“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洁之方也。”许慎认为玉具备了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因此“君子比德于玉”。《诗经·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礼记·曲礼下》中甚至规定:“君无故,玉不去身。”没有特殊原因,不能不佩戴玉。

至迟到周代时,玉器系统已经逐渐完备,各种玉的职能分工井井有条。诸侯作为符信使用的玉器共分五种,称作五玉:璜、璧、璋、珪、琮。璜是半璧,用来征召;璧是平而圆,中心有孔的玉,用来聘问;璋的形状像半个圭,用来发兵;珪同圭,长条形,上端三角形,下端方形,用来立信;琮(c5ng)外边八角,中间圆形,“起土功之事也”,就是用来祭地。“修吉凶宾军嘉之礼,五等诸侯执其玉。”举行吉、凶、宾、军、嘉五礼的时候,诸侯都要各自手持象征身份的玉。

除了五玉,还有六瑞之说。据《周礼》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六瑞是国君和五等诸侯举行朝仪时所持的六种玉制礼器:王执镇圭,长一尺二寸,镇是安定四方之意;公执桓圭,桓圭长九寸,桓就是今天说的华表,雕刻在圭上作装饰;侯执信圭,信通身,以人形雕刻在圭上作装饰,长七寸;伯执躬圭,也是以人形作装饰,长也是七寸;子执谷璧,谷物养人,故以此作装饰,长五寸;男执蒲璧,蒲是蒲草制成的席子,取其“安人”之意,故以蒲草的花纹作装饰,长也是五寸。郑玄解释道:“瑞,信也,皆朝见所执,以为信。”国君和诸侯朝见时以这六种玉器作为符信。

此外还有六器。据《周礼》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这是六种祭祀天地四方的玉器。郑玄说“礼神者必象其类”,意思是祭祀什么神,就要使用像这种神的玉器。苍璧是黑色的璧,平而圆,像天,因此用来祭天;黄琮外边八角,像地之八方,因此用来祭地;青圭尖锐,像春天初生的万物,因此用来祭东方;赤璋是红色的半个圭,“像夏物半死”,因此用来祭南方;琥是像老虎的玉器,白色的琥象征秋气肃杀,因此用来祭西方;玄璜是黑色的半璧,“象冬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因此用来祭北方。

“玉”又引申为敬辞,比如敬称对方的身体为玉体,敬称对方的容貌为玉颜、玉面,等等。

朋 两串细贝连系在一起

同门曰朋,同志曰友 ——孔颖达

在古代,“朋”和“友”的含义完全不一样。本文分讲朋、友二字。

先说朋,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非常像两串连结在一起的细贝。贝是古代的货币单位,同时又可以用作装饰,因此郭沫若先生认为“朋”的甲骨文字形表示的是古人佩戴的颈饰,但更多学者认为,这两串连结在一起的细贝就代表货币单位。不过,具体代表多少货币单位则说法不一,一说五贝为一朋,一说两贝为一朋,一说十贝为一朋,也有说五贝为一系(串),两系(串)为一朋。《诗经》中有“既见君子,锡我百朋”的诗句,意思是君子赐给我一百朋,那是好多好多的贝啊!因为两系(串)贝为一朋,如同甲骨文字形表现的那样,因此“朋”引申为朋友的意思。

朋,金文字形B,比甲骨文字形更加整饬。小篆字形C,这就非常离奇了,跟甲骨文、金文字形相差十万八千里。《说文解字》:“朋,古文‘凤’,象形。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许慎居然认为“朋”是“凤”的古字,还牵强附会地认为,跟从凤飞的鸟儿非常之多,因此跟众人结党联系了起来。这种说法实在不妥!

再说友,甲骨文字形D,这是一个会意字,向着同一个方向的两只右手,会意为以手相助。今天人们见面的礼节还是如此,互相伸出右手相握,跟这个字形没有任何差别。金文字形E,同于甲骨文。小篆字形F,两只手变成了上下结构。

《周易》中说:“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解释道:“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同师授业的学生称为“朋”,还不能称为“友”,同门必须志同道合才能称为“友”。在儒家学说中,志同道合当然是指高远的志向和崇高的道德,因此古代常常出现的“朋党”一词就不能称为“友党”,因为“朋党”最初是指同类人以恶相济而结成的集团,后来泛指因政见不同而形成的相互倾轧的宗派。“朋”是中性词,是客观现实,“同门曰朋”,只要是同学就可称“朋”,因此“朋”也可用作贬义,如“朋比为奸”;“友”则含有道德指向,“同志为友”,必须志同道合才能称“友”。

到了明朝,士大夫们开始延伸“朋友”一词的内涵,把所有的儒学生员统称作“朋友”,已经考上秀才的生员称作“老友”,还没有考中秀才的生员称作“小友”。无名氏的《鸣凤记》中写道:“今早有个柬帖来,说邹朋友要相访,不免启扉等候呀。”《儒林外史》中写道:“开蒙的时候,他父亲央及集上新进梅朋友替他起名。”“邹朋友”和“梅朋友”都是对生员的称呼。到了今天,凡是有过一面之交的都可称为朋友,甚至连没见过面的也可以称为朋友,未婚的情侣更互称朋友,“朋友”一词早已失去了古意。

《苦吟图》(局部)(传)北宋李公麟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本幅无款,旧标为李公麟,绢质古旧,线描流畅,人物形象纤细,从画风推测,应是明代人的作品。

画中文士三人倚坐,围绕一张方案,或斜身捉笔苦思,或屈膝持卷沉吟,或托腮凝视案上白卷。三人似乎都处于苦苦寻觅灵感而不得,迟迟不得下笔的窘境。人物衣纹、面目,线描纤细,设色典雅,风致独具。画中人的身份不能确定,可推测是同僚或文友,正在一个小型诗会雅集上,互相切磋,比才斗学。或许焚香计时,或许罚酒为令,苦吟中流露着以文会友的雅人深致。

得 跑到远方去寻找并得到了贝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 ——《庄子》

“得”既可以作实词,也可以作虚词。作实词可以当作名词、动词、形容词使用,作虚词可以当作叹词、助词、副词使用。来探究一下“得”这个字的造字本源,会发现古人生活中非常有趣的习俗。

得,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只大贝,右边是一只手,会意为用手拿到了贝。甲骨文字形B,手移到贝的下面,左边又添加了一个“彳”,“彳”像十字路口的半边,表示行走的意思,这个字形会意为行走到远方去寻觅并得到贝。金文字形C,手和贝的形状简直像真的一样!金文字形D,左边的“彳”更像十字路口的左半边。小篆字形E,右上角的“贝”发生了讹变,变成了“見”。楷体字形完全看不出跟“贝”有什么关系了。

《说文解字》:“得,行有所得也。”“得”字形中的“彳”是个非常关键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许慎所说的“行有所得”之“行”。拿到这只贝为什么要“行”呢?显然,很近的地方不需要如此刻意地强调“行”这个意思,那么,“行”就一定是指前往很远的地方去,那只“贝”在非常遥远的地方,等待着古人去寻觅。

这是一种什么“贝”呢?原来,这种贝叫“子安贝”,产于南海,被殷朝人和周朝人视为珍宝,因此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贝类,全部都是子安贝的形状。子安贝不仅被当作珍宝,还用作货币和祭祀的器具。商代墓葬中曾经大量出土过这种贝类,可见它在古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子安贝产于南海,离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十分遥远,那么,即使子安贝通过贸易传入了中原地区,因路程的遥远及其珍贵程度,古人造“得”这个字的时候,就安上了一个表示远行的“彳”,意思是要想得到子安贝,一定要经过漫长的辛苦远行才能得到。这就叫“行有所得”,这就叫“凡有求而获皆曰得”。

子安贝既如此珍贵而又得之不易,因此“得”又可以引申为满足,比如“洋洋得意”的满足骄傲之态,比如“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将科举中试的得意比作获得子安贝的雀跃之情。

庄子曾经有过一段名言:“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筌(qu1n)”是捕鱼的竹器。这段话的意思是:竹笼是用来捕鱼的,捕到鱼就忘了竹笼;兔网是用来捕兔的,捕到兔就忘了兔网;言语是用来表达思想的,领悟了思想就忘了言语。“得鱼忘筌”因而用来比喻事情成功以后就忘了本来依靠的东西。

贼 拿着刀和戈去毁坏贝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李悝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盗贼,因此“盗贼”的称谓很早就出现了,《周礼》中有小宰的官职,职能之一就是“以除盗贼”。“盗贼”是强盗和小偷的统称,类似的字眼儿还有窃、劫、寇。古人对这些行为都有严格的区分。

先说贼,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把刀,右上方是一把戈,下面是一只贝,会意为持刀持戈去毁坏贝。小篆字形B,那把刀移到戈的下方。《说文解字》:“贼,败也。”“贼”的本义是毁坏,引申为伤害之意。

再说盗,甲骨文字形C,这也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个器皿,上面是一个人面朝左站立,看着器皿里的东西直流口水。但是徐中舒先生认为下面是“舟”,后来讹变为“皿”;“从舟以显泛滥之意”,因此“盗”的本义是水流泛滥。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字形会意为:一个人流着口水,乘舟过河,前去劫掠。小篆字形D,口水变成了水形,下面的“舟”讹变为“皿”。《说文解字》:“盗,私利物也。”《荀子》中则解释得更清楚:“窃货曰盗。”可见,“盗”是指偷窃别人货物的行为。《荀子》又说:“害良为贼。”杀害好人称“贼”。

盗和贼的古今之别非常有意思,偷窃别人货物的人叫盗,今天却叫贼;抢劫别人货物的人叫贼,今天却叫强盗。

窃和劫呢?《说文解字》:“窃,盗自中出曰窃。”“盗自中出”就是监守自盗的意思,因此民间把“窃”称作家贼。《说文解字》:“劫,人欲去,以力胁止,曰劫。”劫就是使用武力强夺。此外,“寇”是入侵、侵犯:“群行攻劫曰寇。”“强取曰寇。”“凡兵作于内为乱,作于外为寇。”故称“内乱”“外寇”。还有“草寇”的称谓,用来形容出没山林草莽的强盗。

这些区分非常重要,因为直接牵涉法律上的定罪。战国时期魏国改革家李悝制定的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共分六篇,前两篇即为《盗》法和《贼》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法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法规;《贼》法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法规,量刑当然也就不一样。汉魏时期叫盗律、贼律,后周叫劫盗律、贼叛律,到了隋代才在律法中将盗和贼合一,唐宋沿用。

王立群曾经提出过司马相如对待卓文君是“劫财劫色”,遭到了普遍的质疑。王立群的理由是,古代典籍中有三处记载司马相如的这一行为:扬雄《解嘲》称“司马长卿窃赀于卓氏”;《颜氏家训》中称“司马长卿,窃赀无操”;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相如纵诞,窃赀卓氏”。这里的“赀(z~)”通资,指财货。

于丹就是用“窃”和“劫”的区别驳斥了王立群的说法:“‘劫财’和‘窃赀’不是一回事。上举三例,都没有表示出‘司马相如以武力抢夺卓氏钱财’的意思,因而所举证据,不能支持所持结论,那么这一结论自然就不能成立了。”换言之,司马相如只不过使用美男计,偷窃了卓文君的资产而已,并没有使用武力抢劫。

鉴 一个人跪在水盆前照镜子

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唐太宗

唐代名臣魏徵去世后,唐太宗李世民发出了著名的感叹:“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朕尝保此三鉴,内防己过。今魏徵逝,一鉴亡矣。”此处的“鉴”就是镜子的意思。“鉴”为什么会被当作镜子呢?让我们从头说来。

“监”是“鉴”的本字。监,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边是一个盆状的器皿,右边是一个人,跪在盆前看自己的样子,人的眼睛(目)显得异常醒目。甲骨文字形B,右边很像一位身姿窈窕的女子,盆中的一横代表水,一横上面的圆圈代表女子的脸部,一横下面的圆圈代表水中映出的女子脸部的倒影,真是栩栩如生!金文字形C,这个人站了起来,头伸到盆的上方,如此一来,自己的样子就看得更清楚了。盆的上面有一横,表示盆里面有水,同时“目”变成了“臣”(臣的甲骨文字形就是目)。金文字形D,大同小异。小篆字形E,没太大区别。繁体字形“監”,右上角人的样子看不出来了。简化后的字体,连“目”都看不出来了。

《说文解字》:“监,临下也。”所谓“临下”,就是从盆的上面往下俯视自己的样子,因此“监”的本义就是照镜子。《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意思是国君不能光从水面上照自己的形象,而应该从人民中照自己的形象。《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此处的“监”和后句的“观”并举,是照视的意思。当作“照镜子”的本义解的时候,“监”读作四声ji3n。从“监”的本义引申出监督之意,又引申出监禁、监狱之意,当作这些义项的时候,“监”读作一声ji`n

“监”的引申义越来越多之后,开始把“照镜子”或“镜子”的本义转移给“鑑”这个字。鑑,金文字形F,仍然是一个会意字,在“监”的左边添加了“金”,会意为这个盆子是用金属制成的。小篆字形G,同于金文。《说文解字》:“鑑,大盆也,可以取明水于月。”所谓明水,是祭祀所用的净水;所谓“取明水于月”,其实指的就是露水。因此“鑑”的本义就是盛水或盛冰的青铜大盆,后来引申为青铜制成的镜子的时候,与“鉴”通假,慢慢地“鑑”字废弃不用,通用为“鉴”字了。

有个成语叫“明镜高悬”,鲜为人知的是,这面“明镜”最初其实叫秦鉴或秦镜,是秦始皇使用的镜子。据《西京杂记》所说,刘邦攻陷咸阳之后,搜查秦朝的府库,发现了很多宝贝,其中一件是宽四尺、高五尺九寸的大镜子,里外都非常明亮,直立着照的时候,人的影子却是倒影;用手捂着胸口照的时候,五脏六腑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果病人照这面镜子,就能看到什么地方病在何处;有邪心的女人照这面镜子,立马能看见胆张心动。秦始皇常常拿这面镜子照宫中的宫女,发现谁“胆张心动”立刻就将她杀了。后来,官员们为了标榜自己的清正廉明,常常在大堂上挂着“秦镜高悬”的一块匾,再后来因为秦朝离得越来越远,“秦镜”一词渐渐变得不明白了,于是就用“明镜高悬”取代了“秦镜高悬”。

《高名美人画集 “高岛久” 对镜》(高名美人判じ絵集 「高嶋おひさ」 合わせ鏡)喜多川歌麿绘,约1795年

高岛久是江户宽政年间有名的美人。喜多川歌麿有一幅“大首绘”代表作《宽政三美人》,描绘了当时的三大美女:富本丰雏,难波屋阿北,高岛久。丰雏是吉原艺妓,阿北与阿久是浅草附近茶屋的女侍。她们人气极高,当时的美人画经常以她们为主角。这幅画中的阿久在浅草祭庙会的晚上,装束打扮停当后,两手各持一面镜子,前后对照,对自己的发型做最后的检查。她虽然背对观者,但镜中映出她专注审视的美丽容颜,正是“照花前后镜”的美妙一幕。画中美人丝丝分明的发髻,吹弹可破的肌肤质感,都是歌麿独擅胜场的特色。

两镜对照,镜在镜中被反射,理论上可看到无限的映像,实际上因对照角度、反射率、有限光速等缘故,照出的影像是很有限的。但这样富于哲学意味的动作,令画面别有一种微妙宁静的韵致。

质 拿着斧头扣押人质来换取贝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论语》

“质”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汉字,其字形的演变也饶有趣味。

质,金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字形出自春秋末年晋国的“侯马盟书”。右边是“斤”,也就是斧头;左上是“人”字的省写,左下是一只贝。整个字形会意为:持斧头将人扣押起来,以换取“贝”(赎金)。金文中还有另外一种写法,即字形B,左下是一只牛头,盟誓时要使用牛头作祭牲,因此用牛头代替“贝”来会意。金文字形C,左上部分的“人”变形了,更偏向于“斤”的形状。小篆字形D,变成了上下结构,而且上面正式定型成了两个“斤”。楷书繁体字形E,同于小篆。

《说文解字》:“质,以物相赘。”这是“质”的本义,即抵押。不过,“质”和“赘”还有细微的区别:“以物受钱曰质”,拿物品作抵押以换取钱叫“质”;“以钱受物曰赘”,拿钱作抵押以换取物品叫“赘”。这里的“物”同样可以引申到人身上:用人作抵押以换取钱叫“质”,因此而有“人质”,正好符合“质”的金文字形,后来才用于政治目的的“人质”概念,也称作“质子”;用钱作抵押以换取人叫“赘”,因此而有“赘子”,穷人将儿子抵押、典质给他人,以换取生存必需的食物,三年后如果没有钱赎买,儿子就会沦为奴婢,“入赘”“赘婿”的称谓就是由此引申而来。

“质”的本义既为抵押,那么古代贸易所用的券书也可以称为“质”,这就是今天“合同”的前身。长的券书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券书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剂”为什么也可以作券书呢?这是因为“剂”的本义是剪齐,券书要用刀来裁齐。长短券书合称“质剂”。贾公彦说:“判,半分而合者,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两家各得其一者也。”“傅”指用文字来形成约束力,“别”是分别为两半,每人各持一半,合称“傅别”;“分支”是将券书分为二支。“判”是将分为两半的券书合二为一,只有这样才能够看清楚契约的本来面目,现代词汇中的判案、审判、判断、批判等都是由此而来。“合同”即合为同一件券书。“合同”一词即由此而来。

抵押的行为结束之后,紧接着就是赎买的行为,赎买时就像将两份券书合在一起进行验证的情景一样,因此“质”引申为核对、验证;验证时双方要“对质”,对质时就要发生双方的口角辩驳,又引申出质问之意。“质”是最原始的凭证,因此又引申为本质,当作形容词时意为朴实、朴素、诚信。孔子在《论语》中说过一句著名的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朴实多于文雅就会显得粗野,文雅多于朴实就会显得虚浮,文雅和朴实兼备,然后才成为君子。“文质彬彬”于是用来形容举止文雅、有礼貌的君子。

束 用绳子把木柴捆缚起来

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论语》

“束”在今天的意思,除了当作“约束”讲之外,更多的是作为量词使用。但是在古代,“束”这个量词代表的数量却是有实指的。

束,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会意为用绳结将木柴捆缚起来。金文字形B,字形变得像一幅画儿,中间的“×”形是捆扎的绳结。金文字形C,稍加简化,还是突出绳结的形状。金文字形D,跟甲骨文字形相似。小篆字形E,回到甲骨文的字形。楷体字形没有任何变化。

《说文解字》:“束,缚也。”徐锴说:“束薪也。”徐锴解释的才是“束”的本义,许慎所说的“缚”只是引申义。上古时期的婚礼都在黄昏时举行,因此要“束薪”以为照明的火炬,“三百篇言娶妻者,皆以析薪取兴,盖古者嫁娶以燎炬为烛”。后来引申为成婚的代名词,《诗经》中有很多类似的诗句,比如《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比如《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毛传》说:“男女待礼而成,若薪刍待人事而后束也。”孔颖达说:“言薪在田野之中,必缠绵束之乃得成为家用,以兴女在父母之家必以礼娶之乃得成为室家。薪刍待人事而束,犹室家待礼而成也。”

《论语》中记载了孔子的一句名言:“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意思是:凡是自己交来束修的,我没有不教的。“修”通“脩”,干肉。“束修”就是十条干肉,是最微薄的入学敬师的礼物。“束”作为量词,为什么当作“十”的数量呢?郑玄解释说:“十个为束,贵成数。”“成数”就是整数。我倒以为“束”当作“十”的数量,跟捆缚方式有关,绳子捆得少了容易散,捆得多了又太密太麻烦,捆十道应该是最合适的选择。当然,古时馈赠常用“束修”,用整数“十”也是表达一种圆满之意。

《诗经》中有一首题为《泮水》的诗篇,其中吟咏道:“角弓其觩,束矢其搜。”“角弓”,用兽角作装饰的硬弓;“觩(qi%)”,弓紧绷的样子;“搜”通“嗖”,象声词。“束矢”到底是多少支箭,其说不一,有说五十支,有说一百支,总之都是“十”的倍数,是由“束”的量词引申而来的。

周代有一种奇特的制度,称作“钧金束矢”,“钧金”指三十斤铜,“束矢”则为一百支箭。大司寇这种官职的职责之一是:“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两造”指原告和被告,“讼”指财产纠纷,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束矢”,一百支箭,然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两剂”指诉讼双方所立的契约,“狱”指刑事罪名,原告以刑事罪控告的时候,原、被告都要给官府送进“钧金”,三十斤铜,三天后才能诉说各自的理由。“束矢”取意于箭之正直,“钧金”取意于铜之坚固。胜诉者归还,败诉者则收入官府。

这项法律的用意在于:怕败诉而不敢送进“钧金束矢”,以免人财两失的,就是自承不直、不坚。清人何琇评价这一制度时说:“钧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后世律三代也。”意思是后世官司繁多,故意托以古制,使理直者知道诉讼之不易,使理屈者知道得不偿失,从而有效化解民间的纠纷。

《诗经·唐风图卷·绸缪》(传)南宋马和之绘、赵构书,绢本设色长卷,辽宁省博物馆藏

《唐风图》是宋高宗与马和之合作的《诗经》系列图之一。《唐风图》根据《诗经·唐风》中的十二章诗意而绘,传世作品有三本,分别收藏于辽宁省博物馆、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北京故宫博物院,其中辽博版最为出色。

这一段画面对应的诗是《唐风·绸缪》:“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这是一首描写新婚良辰的诗。画中人一边用绳子捆束柴草,一边深情地凝眸远望,仿佛看见“良人”正款款走来。画面淡雅温馨。“束薪”喻夫妇同心,情意缠绵,后成为古代婚姻之典。

囊 装东西的大袋子

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 ——杜甫

囊和橐是古代非常重要的器物,《诗经·公刘》:“乃裹糇粮,于橐于囊。”糇(h5u)粮就是干粮。古人远行的时候,要把干粮装到囊和橐这样的袋子里面。

囊、橐二字有区别。先说囊。囊,小篆字形A,这是一个形声字,许慎说里面是表声的“襄”字。

再说橐。“橐”读作tu5,它的初文就是“东”字。小篆字形B,许慎说里面是表声的“石”字。

《说文解字》:“囊,橐也。”“橐,囊也。”许慎老先生可真够懒的,就这样解释囊和橐,在他看来,囊、橐不分。不过还有另外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大曰囊,小曰橐。另一种解释是:无底曰囊,有底曰橐。古人对器物的分类可真够细的。

不管怎样,囊和橐反正都是装东西的袋子,因此有智囊、囊括、囊中物等词,不过“橐”字相对组词较少。

有一个成语叫“囊中羞涩”,很有意思。杜甫有《空囊》一诗:“翠柏苦犹食,晨霞高可餐。世人共鲁莽,吾道属艰难。不爨井晨冻,无衣床夜寒。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爨”读作cu3n,烧火做饭。这首诗写尽了诗人生活艰难的窘境。其中“囊空恐羞涩,留得一钱看”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成语“囊中羞涩”,也写作“阮囊羞涩”。

杜甫如此贫穷,应该叫“杜囊羞涩”才对,为什么叫“阮囊羞涩”呢?此典出自元人阴时夫所撰《韵府群玉》一书。在“七阳”一章中,阴时夫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阮孚持一皂囊,游会稽,客问:‘囊中何物?’阮曰:‘但有一钱看囊,空恐羞涩。’”阮孚随身带着一个黑色的布囊,在会稽一带游历,有人问他:“您的囊中盛的是什么宝贝啊?”阮孚回答道:“我的囊中只有一枚钱,恐怕囊羞涩,用它来看囊。”原来“囊中羞涩”不是指囊中的钱少而羞涩,而是指怕囊羞涩才用一枚钱压着囊底,给囊以安慰。

不过,说阮孚“囊中羞涩”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阮孚是晋朝人,一生都在做官,而且还都是高官。阮孚喜欢饮酒,史载他曾经“以金貂换酒”,这样的高官怎么会缺钱花呢?阮孚四十九岁死前的官衔是“都督交、广、宁三州军事、镇南将军、领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可见说他“阮囊羞涩”乃是后人伪造的故事。一个富人留下了贫穷的名声,而且还成了一个典故,被后人屡屡引用,这在中国历史上大概不多见吧!

曲 用竹条编织的筐笼

人间曲水觞,竟忘仙鬼宅 ——魏源

古代风俗,每年春季要在水边举行消灾祈福的祭礼,这种祭礼称作“祓禊(f% x#)”。魏晋之前在三月上巳日这一天举行,魏晋之后固定为三月三日举行。这一天,人们在水边洗濯,以祓除不祥,举行过祓禊仪式后,就在水边宴饮,将觞这种酒具放入水中,顺水漂流,到自己面前,取而饮之,这就是“曲水流觞”的娱乐活动。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是在一次曲水流觞的活动之后所作。“曲水”,取水流弯弯曲曲之意。魏源有诗:“人间曲水觞,竟忘仙鬼宅。”可见“曲水流觞”之乐。

曲,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说文解字》:“曲,器曲受物之形也。”许慎认为它像一个弯曲的容器,里面等待着装入东西。这个容器很像一只竹编的筐笼,筐笼上一道一道的不是纹饰,而是编起来的竹条。许慎还有一个解释:“或说曲,蚕薄也。”“薄”通“箔”,是养蚕的器具,多用竹制。此器具称作“薄曲”,用竹篾或苇篾编制而成。西汉开国功臣周勃,未发迹前就是“以织薄曲为生”。金文字形B,同样很像“薄曲”的形状。小篆字形C,变为网开一面,字形也更加美观了。楷体字形D的口都封上,看不出“薄曲”的样子了。

“曲”的本义就是养蚕的器具,或者是装物的筐笼,编制时要将材料弄弯,故此引申为弯曲、不直的意思,又可以引申为乐曲,段玉裁说:“谓音宛曲而成章也。”也是由音乐的屈曲宛转引申而来。宋玉有一次对楚襄王说:“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因此得出结论:“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下里”就是乡里,“巴人”指巴国的百姓,文化水平都很低;“阳阿”是稍微高雅一点的乐曲,“薤(xiè)露”是一曲挽歌,比喻人的命运就像薤叶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干了;《阳春》和《白雪》是两首最高雅的器乐曲,能听懂的人很少。曲调越高雅,能够应和的人也就越少,这就是“曲高和寡”这一成语的来源。

有趣的是,古人把烟囱叫作“曲突”。这个称谓太古奥了,以致许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叫。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中讲了一个故事:齐国人淳于髡(k$n)到邻居家做客,“见其灶突之直”,“灶突”就是烟囱,突出在灶台之上。淳于髡看到烟囱是直通通的,旁边堆满了柴火,就劝说邻居把烟囱改成“曲突”,即弯曲的烟囱,把柴火移走。邻居不听,结果有一天起火,直通通的烟囱拔火很厉害,屋子烧了大半。火扑灭后,邻居宴请帮忙的人答谢,唯独不请淳于髡,智者讥讽这种行为说:“教人曲突徙薪,固无恩泽;焦头烂额,反为上客。”桓谭评论道,这是“贱本而贵末”之举。

《兰亭修禊图》(局部)明代钱榖绘,纸本设色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钱榖(1508—1579),字叔宝,文徵明过其室题曰“悬罄”,于是自号罄室,一作磬室,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明代画家。其所画山水绘画,虽从文徵明学习,却颇得沈周的风韵。

《兰亭修禊图》取材自东晋王羲之《兰亭序》,描绘东晋永和九年,暮春之初,王羲之与名士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作曲水流觞之会的故事。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阴历三月初三到水边嬉戏,临水洗濯,以驱除不祥,称作“修禊()”。王羲之在《兰亭序》中描述:“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此图可说是忠实再现了《序》中描绘的场景。各名士随意列坐于曲水之旁,清溪中,盛满美酒的觞正顺流而下。按游戏规则,酒觞停在谁的面前,他就必须即席赋诗。众人姿态不一,神情各异,有的持卷讨论,有的奋笔疾书,有的望天凝想。周遭古树修竹环绕,端的是清雅高逸。

会 把装满东西的器物盖起来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诗经》

“会”字的义项非常之多,但是今天的常用义项无非会合、开会、懂得等。

会,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下部为底座,中间的器皿里装了一些东西,上部为盖子。也有学者认为像一座粮仓,或者有锅盖的炊事用锅。金文字形B,上部和下部的盖子、底座还是原样,中间的器皿里装了更多的东西,而且还添加了两只把手,以方便端来端去。金文字形CD,中间装的东西稍有区别,其余部分一仍其旧。小篆字形E,更加规范化了。楷书繁体字形F。简化后的简体字完全看不出器皿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会,合也。”这并不是“会”字的本义,许慎把象形字当成了会意字,而且把引申义当成了本义。段玉裁引《礼经》中的释义:“器之盖曰会,为其上下相合也。”因此“会”字的本义是器物的盖子。这个本义跟“会”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相符。周代的祭祀有个程序叫“启会”,意思就是打开礼器的盖子。“会,合也”是这个本义的引申义,盖子盖上了,器物自然就合在了一起。

今天的财务人员叫作“会计”,其实来源非常久远。周代时,大宰和小宰这两种官职的官员,要会集有关的工作人员,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每月终统计一次叫“要”,每年终统计一次叫“会”,即《周礼》所言:“岁终,则会计其政。”郑玄说:“司会主天下之大计。”“司会”这个官职主持国家年终的核算,称“大计”。会集财务人员进行大计,故称“会计”。因此段玉裁说:“凡曰会计者,谓合计之也,皆非异义也。”不过为了区别“会合”之“会”的读音“hu#”,古人为“会计”之“会”添加了另外的读音“ku3i”。绍兴古称会稽,就是由“会计”一词而来。据《越绝书》记载:“禹始也忧民救水,到大越,上茅山,大会计,爵有德,封有功,更名茅山曰会稽。”“大会计”,即大会诸侯计功;“计”和“稽”是通假字,因此而有“会稽”的称谓。

今天使用的汇票、支票等银行票据,明清时期叫“会票”,更早在南宋时期叫“会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谓呢?就是从“会”字本义引申而来。这是异地支付款项的凭证,在一地交款领票,到另一地凭证兑换,两者合在一起方能支付。

“会”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奇特义项:缝隙。《诗经·淇奥》:“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匪”,通“斐”,有文采的样子;“琇莹”,美石;“弁”,鹿皮制的帽子。这句诗的意思是:有位神采奕奕的君子,耳朵上镶嵌着美丽的宝石,帽子的接缝处也镶嵌着美丽的宝石,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这里的“会”读作“ku3i”,“会”的本义既然是器物的盖子,盖上时一定会有缝隙,因此引申出“缝隙”的意思。周代礼制规定:“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琪。”国君的鹿皮帽上,要在缝合处缀五彩的美玉。

弁 双手捧着帽子准备戴上

未几见兮,突而弁兮 ——《诗经》

“弁”这个字今天使用的频率非常低,人们最熟悉的用法大概就是军阀时代或旧小说中“武弁”“马弁”等称谓,指称低级武官和他们的护兵,有时土匪的随从也俗称“马弁”。“弁”到底是什么东西?相信大多数人都想不到,“弁”乃是古代冠冕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种礼帽。

弁,甲骨文字形A,左右两侧是两只手,中间的方形代表一顶帽子,这顶帽子就是统治阶层所戴的“冕”。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说:“殷墟妇好墓出土之石人有头戴圜形束发之冕者。”之所以作方形,是为了便于在龟甲上契刻的缘故。整个字形会意为双手捧着帽子准备戴上。

弁,金文字形B,著名学者容庚先生在《金文编》中把这个字形厘定为“共”,很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可以清楚地看出与甲骨文的传承关系。“弁”的金文字形中的冕或作圆形,或作方形,表示的含义都是一样的。《说文解字》中还收录了作为小篆前身的籀文字形C,上面冕的形状更为繁复。小篆字形D,上面冕的形状虽然不大能看得出来,但双手捧帽之形仍是一致的。我们今天所使用的“弁”字,除了下面的双手之外,实在是看不出帽子之形了。

《说文解字》:“弁,冕也。周曰弁,殷曰吁,夏曰收。”三代异名,实为一物。夏代叫“收”,徐中舒先生解释说:“收指圜形之冕有收敛头发之用。”殷商叫“吁”,徐中舒先生解释说:“吁即纡,谓圜形之冕萦纡于头上。”周代则称“弁”。

“弁”分两种,使用的场合也不一样:红中带黑的爵弁,用于祭祀;用几块白鹿皮拼接而成的皮弁,用于田猎战伐,因此后世的低级武官称“武弁”“马弁”,就是由这一功能而来。

据《仪礼·士冠礼》载:周代贵族男子到了二十岁,要举行冠礼,即成人礼。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第一次加缁布冠,“缁()”是黑色,黑布冠乃周人先祖所戴,这是表示不忘先祖之意;第二次加皮弁,表示已经成人,可以田猎征战了;第三次加爵弁,表示能够参加祭祀了。

《诗经·国风·甫田》是一首思念远人的诗篇,最后一章写得趣味盎然:“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婉”“娈”都是形容年少美好的样子;“总角”指尚未成年的男孩子、女孩子把头发扎成两髻,状如两角,“总”即系扎之意;“丱(guàn)”即指两角之形,从组合而成的左右两半字形上就能够看出来。

这几句诗,马持盈先生的白话译文为:“婉娈的儿童,头上束着两条小辫,好像没有多久的时间,怎么他就戴起弁冠了。光阴真是过得太快,人们的生命旅程真是转换得太迅速了。”

“未几见兮,突而弁兮”,这两句诗把儿童从总角突然就加冠成人的光阴流逝的感喟表达得多么细腻啊!

鬯 盛有酒的器皿

秬鬯分藩旧,苴茅锡命初 ——程可则

清人程可则有诗:“秬鬯分藩旧,苴茅锡命初。”古代帝王建社坛时用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土,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覆黄土,分封诸侯时,按照封地所在的方位取一色土,再用黄土覆盖,然后用白茅包起来授予诸侯,“茅取其洁,黄取王者覆四方”,这叫“苴(j$)茅”。“锡命”是天子赐予的诏命。那么,这两句诗中的“秬鬯”是什么东西呢?

我们先来看“鬯”这个字,读音是“ch3ng”,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像盛东西的器皿的形状,上面是器身,下面是器足。甲骨文字形B,里面的小点代表盛的酒糟。金文字形CD,下面盛的酒浆,上面盛的酒糟。小篆字形E,下面变形成了“匕”,“匕”是用来取饭的勺子,用“匕”来舀取“鬯”中盛的酒,如此一来,“鬯”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

《说文解字》:“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秬(j&)”是黑黍,黑色的谷物,古人把黑黍视作嘉谷,就是吉祥的谷物。秬这种黑黍和郁金草酿成的酒就叫作“鬯”。郁金草不是现在说的郁金香,而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姜科,名为郁金。“秬鬯”合称,这种香酒用于祭祀降神及赏赐有功的诸侯。秬鬯酒“芬芳攸服”,酒香芬芳浓郁,饮后使人舒泰畅达。《周易》中有“不丧匕鬯”的句子,“匕”是用丛生、多刺、赤心的小枣树制成的饭匙,长三尺,祭祀的时候用来从鼎中捞肉。匕、鬯都是祭祀用品。“不丧匕鬯”,不亡失匕和鬯,意思是国家安定,能够守住宗庙祭祀之礼。

古代帝王对诸侯和大臣的最高礼遇称作“九锡”,是赏赐的九种器物,分别是: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钺,九曰秬鬯。“乐则”指定音、校音的器具;“朱户”指朱漆大门;“纳陛”指便于上殿的木梯;“虎贲”指勇士;“弓矢”指特制的红色和黑色弓箭;“钺(f$yuè)”指砍刀和大斧,是腰斩、砍头的刑具;第九种就是秬鬯。

《礼记·表记》载:“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粢(z~)”是祭祀时用的谷子,“粢盛”就是盛在祭器内以供祭祀的谷物。粢盛和秬鬯都是天子亲耕的仪式中用来祭祀上帝的东西。《诗经·江汉》中有“秬鬯一卣”的诗句,“卣(y6u)”是青铜制的椭圆形酒器,用这种酒器盛秬鬯。周代还有“鬯人”的官职,专门负责管理秬鬯这种香酒的保存和使用。舀鬯酒还有专门的器具,叫鬯圭,是玉制的,把鬯酒舀出来再斟到酒器里。

“鬯”这种香酒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区分,据战国时期齐国的淳于髡所著《王度记》载:“天子以鬯,诸侯以薰,大夫以兰芝,士以萧,庶人以艾。”“薰”是名为蕙草的香草,“兰芝”是兰草和灵芝,“萧”是艾蒿,“艾”是供针灸用的艾草。可见“鬯”只能供天子专用。那么,天子用它来干什么呢?周代有个官职叫小宗伯,负责掌管王国祭祀的神位,祭祀的时候,小宗伯要做一件在今天看来稀奇古怪的事,这件事叫“大肆”:“王崩,大肆以秬鬯渳。”“肆”的本义是摆设,陈列;“大肆”是把天子的尸身陈列出来;“渳(m@)”是动词,清洗尸身。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子驾崩之后,小宗伯要先“大肆”,然后用秬鬯这种香酒来清洗天子的尸身。这就是“天子以鬯”的真正含义。

区 装满物品的受物器

吾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 ——《左传》

简化后的“区”字,里面是一个叉,与日文汉字差不多,这个字不容易看出区域、区别之意。而繁体字“區”,里面有三个口,又是怎么表示的区域、区别之意呢?

区,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会意字,左下侧的一竖一拐表示“受物之器”,里面的三个口即是所受之物。甲骨文字形B,大同小异。甲骨文字形C,“受物之器”变成朝下覆盖之形。金文字形D,“受物之器”的形状变成了覆盖三面,只留一个出口,而且将三件物品串联了起来。小篆字形E,恢复了内外结构。

《说文解字》:“区,踦区,藏匿也。从品在匸中。品,众也。”“踦(q~)”是倾侧的样子,段玉裁解释为“委曲包蔽”,意思是“受物之器”需要倾侧一下才能将物品装入其中,装好之后,从外面就看不到这些物品了,因此“区”的本义是收藏、藏匿。

“区”里面的“品”字,许慎解释为“众庶也”,谷衍奎在《汉字源流字典》中把“众庶”理解成奴隶,认为“区”“会奴隶逃亡藏匿之意”,但“众庶”指的是平民百姓,并非指奴隶。

还有人认为“区”里面的三个口表示大量的人口聚居,而外面的“匸(x#)”表示城墙,“区”因此会意为“有城墙保护的大片聚居地”。张舜徽先生根据古时“区”和“丘”为通假字这一现象分析道:“区有藏意,犹丘有聚义耳。区从品在匸中,品谓物之多也。品从三口,训众庶,既以称人,亦以指物。”而“丘”乃小土山,最初所藏的当然是物,不可能是人,因此“区”里面的三个口应该训为物品。

白川静先生则独辟蹊径地认为“区”里面的三个口是“置有向神祷告的祷辞的祝咒之器”,外面的“匸”“乃秘密地举行仪式的圣所,属于隐蔽的场所”,因此,“摆列有众多的祈祷用具的场所称‘区’”。古人造字,首先从日常生活中取材,白川静先生的解释虽然新颖,但毕竟离日常生活过于遥远。

《左传·昭公七年》中有“吾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的记载,是理解“区”的本义的最佳例证。“先君文王”指楚文王。杜预说“仆区”乃是楚国的刑书之名,一条条具载刑法条文的法律文本。东汉学者服虔解释说:“仆,隐也;区,匿也。为隐亡人之法也。”“亡人”指逃亡者,“隐亡人”即今天所说的窝藏之罪。这个解释倒是符合谷衍奎所谓“会奴隶逃亡藏匿之意”,但《仆区》之法的具体条文则是:“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意思是盗取他人行窃后隐藏起来的赃物,也属于盗窃罪。“区”正对应“隐器”,指藏匿起来的器物,联想一下“区”字中藏匿在里面的那三个口,多么形象的写照啊!

段玉裁又说:“区之义内藏多品,故引申为区域,为区别。”这就是“区”当作区域、区别之意的引申。

《蹲在墙根的男子》(垣根の内にうずくまる男)铃木春信绘,1765年

这是一幅“春信式”绘历。江户后期的日本使用太阴历,月份区分为三十天的大月和二十九天的小月,每年大小月的排列组合都不同,记载大小月份变化的年历成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明和二年(1765),江户的俳谐诗人之间开始流行交换一种精致的图画日历(木刻“绘历”),铃木春信适逢其会,领导了大幅彩色木版 “绘历”的创制,从此“锦绘”开始大行其道。这幅绘历将标记月份的数字巧妙隐藏在画中人物衣服的花纹里,是“春信式”绘历的一贯做法。

春信构图多用自然风景或建筑物,背景总是充满抒情意味和诗的意境。这幅画可能是一套双联画的左幅,画面上一个年轻的持伞男子悄然藏身于“区”字形竹编围墙内,神情安静,又似略带一点甜蜜期待。他是来见情人的吧,故意在情人拉开障子门的时候藏起来,想给对方一个惊喜呢,还是顽皮心起,要戏弄一下对方呢?

唐 相撞发出巨响的铃铛和铃舌

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尚书》

《尚书·五子之歌》中吟咏道:“惟彼陶唐,有此冀方。”冀方泛指中原地区;陶唐既是部落名,又是地名,著名的帝尧为其领袖,因此帝尧又称唐尧。《尚书》中这两句诗是歌颂帝尧定都冀州而统治天下四方。

唐,甲骨文字形A,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钟铃状的乐器,下面是“口”,会意为说话像铃铛一样响亮,说大话。这同样也是许慎的解释,《说文解字》:“唐,大言也。”大言即大而无边之言,当然就是形容说大话。我认为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帝尧既然以“唐”为号,那么“唐”一定是一个褒义的字,帝尧绝不可能自诩擅长说大话。

我认为这是一个象形字,整体就像钟铃状的乐器,上部是铃铛的外形,下部不是“口”,而是铃舌。甲骨文字形B,上部更像铃铛的外形。甲骨文字形C,按说铃铛和铃舌是一体的,中间有线绳相连,但是在前两个字形中,铃铛和铃舌却是分离的。这第三个字形,铃铛和铃舌结合为了一体,更有说服力地证明了整个字形就像钟铃状的乐器之形。金文字形D,何其美观的一只铃铛!小篆字形E,上部的铃铛变形得厉害,竟然变成了好像两只手持杵的样子,以至于白川静先生根据小篆字形,误释为双手持杵舂米,并进而认为“唐”的本义是碾制奉献给神灵的白米。

如此一个铃铛状的“唐”字,本义到底是什么呢?在《论衡·正说》篇中,王充先说:“唐、虞、夏、殷、周者,土地之名。尧以唐侯嗣位,舜从虞地得达,禹由夏而起,汤因殷而兴,武王阶周而伐,皆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故以为号,若人之有姓矣。”然后认为这几个国号乃“功德之名,盛隆之意也”,而“唐之为言荡荡也”。什么叫“荡荡”?《尚书·洪范》:“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论语·泰伯》:“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可见“荡荡”一词是形容德行广大,正如顾野王在《玉篇》中所言:“尧称‘唐’者,荡荡,道德至大之貌。”

“唐之为言荡荡也”,显然是称赞帝尧德行广大。钟铃状的乐器发出声音的时候,响声荡漾开去,很远就可以听到,而且馀音袅袅,因此用钟铃之形来造“唐”字,本义即为广大、浩荡,哪里是一个贬义的字?由“唐”所组的词也都是中性词,并无贬义的成分。《庄子·天下》篇中说:“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奇见之也。”这是庄子称赞“古之道术”的话,他很喜欢这种道术,以幽玄的理论,以广大的言语,以无边无际的言辞,时时恣意发挥而不拘执,不持偏见。“荒唐”的意思是广大、漫无边际,这才是“荒唐”一词的本义。

至于唐朝以“唐”为国号,乃是因为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被封为唐国公,李渊后来继承了这一爵位。值得说明的是,李虎所封的“唐”地,正是陶唐氏部落和帝尧的故地。

扁 用长短不一的木条编成单扇门

有扁斯石,履之卑兮 ——《诗经》

“扁”这个汉字,今天使用最多的义项就是用来描述物体扁平的形状。但是,从字形上怎么能够看出来扁平之形呢?换言之,古人造出这个字来表示扁形之意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想到的又是什么?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追索过程。

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扁”字,也就意味着这个字的出现较晚,金文字形A,左边是表示半扇门的“户”,右边则是“册”。小篆字形B,改换为上下结构,但下面的“册”并非像今天这么规整,中间的四竖、五竖长短不一,没有一定之规。

《说文解字》:“扁,署也。从户册。户者,署门户之文也。”许慎的意思是说,“册”表示文字,把文字题写到门户之上,这就叫“扁”。据此则“扁”即“匾”的初文,指匾额。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缕述文字的演变,其中说:“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殳(shū)”是竹木所制的长柄兵器,因此用作兵器的代称,“殳书”即指铸于兵器上的铭文。

徐锴引南齐宗室萧子良的话说:“署书,汉高六年萧何所定,以题苍龙、白虎二阙。”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进一步解释说:“此即后世门堂题字之始。门堂题字,今犹谓之扁额,或称榜书……《后汉书·百官志》云:‘孝子顺孙,烈女义妇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此又后世旌闾之事所由昉也。”

多数学者都认为“扁”的本义就是在门户上题字,而横在门楣上的这块题字之匾一定是宽而薄的,因此引申为扁平之形。当“扁”用于扁形之意时,又分化而造出一个“匾”字,外面的框形表示匾有边框。

不过,事实恐怕并非如此。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质疑道:“然汉墓出土简册之形制,皆由大小长短相同之札编结而成,并非一长一短。”也就是说,书册之“册”的竹简是长短相同的,这样才便于书写和装订,但“扁”中的“册”却长短不一。

白川静先生在名篇《作册考》一文中提出的观点非常有说服力:“册字的古义大概就在扁字之中,册当即栅之初文,像扁门的扉形。考卜辞金文中的册字,其直枝有三条至六条的各形,而其长枝上部亦有稍呈圆状者。至于横的二编,或两端相连而成圆形,或一端相连一端上下分开,或两端与长枝平齐……这些都是编木成扉的形状,不可能是长短不齐的简札或龟板。”

在《常用字解》一书中,他还指出:“金文中,有二‘册’中间画有动物之字形,这表示关着牛羊等牺牲的‘牢闲’(槛)之扉。”

综上所述,“扁”的本义应当指“编木成扉”的单扇门,因形状扁平,故引申为扁平之形;而且早在诗经时代就已具备这个义项。《诗经·小雅·白华》是女子怨恨男人无良心之诗,最后一章吟咏道:“有扁斯石,履之卑兮。之子之远,俾我疧兮。”“疧()”指病。意思是说:有一块扁平的石头,你踩在上面也就显得卑下了。如今你远离了我另结新欢,就像踩在扁石上一样显得卑下,想起来我就会病痛啊!

“扁”当作匾额的义项,不过是更晚的引申义了。

《瓮牖图》(局部)元代赵孟頫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赵孟頫(1254—1322),字子昂,号松雪道人,吴兴(今浙江湖州)人,乃宋朝皇室后代。诗文清远,书画复唐宋古风,为后世所宗。他开启了以“写意”为主的文人画风,集前代大成,题材广泛,设色独特,讲求绚烂之极仍归自然,被称为“元人冠冕”,对后人影响深远。

这幅《瓮牖图》画的是子贡见原宪的故事,出自《孔子家语》。二人皆列入孔门七十二贤。子贡指端木赐,卫人,经商相鲁致富。原宪,字子思,宋人,乐道隐居而贫。子贡见原宪,发现其居所乃一间桑木为门轴,破瓮为窗口的陋室。论家产二子可谓贫富悬殊。此画意在昭示君子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以德乐道之理。画面上从瓮窗口可见屋内正读书的原宪,他听到门声,侧头张望。叩门者是子贡的随从。门是一扇简陋的“编木成扉”的单扇门。此画山石无皴,仅勾勒轮廓,后填以青绿,人物衣纹行笔柔畅有力,有唐人古风。

索 用手搓草做绳索

鹿裘带索,鼓琴而歌 ——《列子》

《小尔雅·广器》:“大者谓之索,小者谓之绳。”这是绳和索的区别。还有一种说法是:“麻丝曰绳,草谓之索。”我们来看看“索”的这两个特征。

索,甲骨文字形A,这是一个象形字,于省吾先生说:“索本像绳索形,其上端歧出者象束端之馀。”从字形来看,这是用两股草绳拧成的一条“索”,从下往上拧,拧成之后在上面打了一个结,这个结就是“其上端歧出者象束端之馀”。甲骨文字形B,右下方添加了一只手,表示用手在搓绳,上下的几个黑点表示搓绳时掉落的草屑。这就变成了一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C,下面添加了两只手。金文字形D,上面添加了一个屋顶,表示是在屋子里面搓绳子。小篆字形E,中间还保持着绳索的样子,但是左右的两只手却变形得厉害。楷体字形则连手都省略了。

《说文解字》:“索,草有茎叶,可作绳索。”用草拧成的绳索当然比用麻丝拧成的绳索大,因此“大者谓之索”。《列子·天瑞》篇中写道:“孔子游于太山,见荣启期行乎郕之野,鹿裘带索,鼓琴而歌。”荣启期是一位隐士,鹿裘则是隐士的标准装束,隐士当然清贫,荣启期就清贫到用草拧的绳索当作衣带束起鹿裘,但仍然鼓琴而歌,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周代有大司徒一职,掌国家之土地和人民。据《周礼》记载,荒年的时候,大司徒救济百姓,使百姓不离散的措施共有十二条,第十一条叫作“索鬼神”。绳索是农事或者打猎的用具,比如将猎取的野兽捆缚起来,因此可以引申为求取,“索鬼神”就是向鬼神祈祷,求取鬼神的保佑。古时岁末要合祭百神,称作“蜡祭(zh3 j#)”。《礼记·郊特牲》载:“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意思是聚起收获的农作物和牲畜,求取鬼神来享用这些祭品。此外还有“索祭”之称,“索祭祝于祊”,“祊(b8ng)”是宗庙之门,“索祭”就是在庙门处祭神,求取神的保佑。

“索”字还有很多有趣的义项。陆游《老学庵笔记》中载:“今人谓娶妇为索妇,古语也。孙权欲为子索关羽女,袁术欲为子索吕布女,皆见《三国志》。”“索妇”其实也就是求取妻子之意。这里又出现了汉语中的一个有趣现象——反义同字或反义同词,即一个字或一个词既可以表示正面意思又可以表示反面意思。“索妇”曰“索”,“索”不到妇竟然也叫“索”!清人李调元在《卍斋琐录》一书中说:“丈夫无妇曰索,见《字汇补》。按古人谓索居即鰥居。”“索”的本义是用手搓成的绳索,反义则可形容绳索散开,因此“索”引申为离散,比如离群索居,即指和同伴离散而孤独地散处一方。“丈夫无妇曰索”即由此而来。

“索”又可由绳索引申为发辫。《资治通鉴》卷六十九中司马光有一段议论,其中说:“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胡三省解释说:“索虏者,以北人辫发,谓之索头也。”原来,北朝之人都留发辫,因此被南朝蔑称为“索虏”或“索头”,南朝学者沈约所撰的史书《宋书》中甚至专列了一章《索虏列传》!

100个成语中的古代生活史

100个成语中的古代生活史

一唱三叹入木三分大放厥词入乡随俗十恶不赦三令五申半截入土以貌取人不分轩轾固若金汤文不加点引车卖浆白衣卿相皮里阳秋正襟危坐当头棒喝美轮美奂齐人之福如丧考妣伯仲之间金声玉振奇装异服钟鸣鼎食折冲樽俎唯唯诺诺顺手牵羊差强人意旁门左道雕虫小技高屋建瓴债台高筑醍醐灌顶锱铢必较靡靡之音霜露之思稳操胜券玉树临风八面来风在劫难逃三更半夜三魂七魄凤毛麟角天花乱坠打草惊蛇阳春白雪回天之力沐猴而冠牝鸡司晨马齿徒增地老天荒冰清玉润沆瀣一气饮鸩止渴尾大不掉青灯黄卷昙花一现金鸡独立蛛丝马迹兔死狐悲魂飞魄散城狐社鼠烂醉如泥秋毫无犯骨瘦如柴羚羊挂角胆小如鼠薪尽火传授人以柄集腋成裘向壁虚造上下其手人浮于事飞扬跋扈河东狮吼不欺暗室天之骄子斤斤计较半老徐娘咄咄怪事东床快婿出尔反尔司空见惯旧雨新知左支右绌偷香窃玉望洋兴叹血气方刚拾人牙慧食言而肥难兄难弟纵横捭阖臭味相投弹冠相庆掩耳盗铃模棱两可燕尔新婚鹑衣百结数典忘祖焦头烂额斯文扫地
一唱三叹

一唱三叹

到底是怎样“唱”、怎样“叹”的?

“一唱三叹”这个成语今天只有一个意思,而且仅仅使用其比喻义,比喻诗词或文章优雅婉转,余韵悠长,久久不绝。这个比喻义跟它的原始含义完全不同,最初乃是写实,真的指一唱而三叹。

《礼记·乐记》是最早的一部记载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著作,其中写道:“《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清庙”指祭祀有清明之德的祖先的太庙,祭祀时要歌唱,于是以“清庙”为乐章之名。《诗经·周颂》中的《清庙》之诗就是祭祀周文王的乐章,全诗很短:“于穆清庙,肃雍显相。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中国台湾学者马持盈先生在《诗经今注今译》一书中的白话译文为:“唉!在这个深远而肃静之庙,恭祭文王,助祭的公卿诸侯,都是很肃敬而雍和;而与祭之人,又都是济济多士。大家都能秉承文王的德行,发扬文王在天的意旨;而又能敏速的奔走于庙中之祭祀。像这样的大大的显现了文王的德行,大大的顺承了文王的意旨,文王自然是很喜欢的了,不会厌恶人们了。”

由此可见这是非常庄重的乐章,因此歌唱时有专门的规定。“朱弦”即练朱弦,“练”是熟丝,用熟丝制成的红色琴弦称“朱弦”。生丝所制的琴弦发声清越,熟丝所制的琴弦则发声混浊。“越”指瑟下面的小孔,加以疏通,使瑟发出的乐声迟慢,故称“疏越”。孔小发声则急,孔大发声则缓。祭祀周文王的乐章为什么要“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呢?唐代学者孔颖达注解说:“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以其质素,初发首一倡之时,而唯有三人叹之,是人不爱乐。虽然,有遗余之音,言以其贵在于德,所以有遗余之音,念之不忘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之所以使弦声混浊,使瑟音迟慢,在于强调这是质朴之声,而不是费心制作的精微、雅致、极其美好的乐声;重要的是让乐声唤起人们对周文王质朴的德行的怀念,而不只是让人们单纯地欣赏精妙的音乐。

所谓“一倡而三叹”,东汉学者郑玄注解说:“倡,发歌句也;三叹,三人从叹之耳。”孔颖达进一步注解说:“三叹,谓击瑟赞叹美者,但有三人叹之耳,言叹者少也。”一人发为乐声,其他三人击瑟相应和,而不是组成一支人数庞大的伴奏队伍,也是强调此乃质朴之声。“叹”的目的在于使乐声悠长不绝,令人念念不忘周文王质朴的德行。

然后《乐记》又用饮食相比:“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大飨”指集合远近祖先的神主于太庙之中,举行合祭之礼;“玄酒”其实就是深黑色的水;“腥鱼”指生的带有腥味的鱼;“大羹”指不加任何调料的肉羹。

就像祭祀先王的音乐一样,祭祀先王的饮食也要质朴,深黑色的水和生鱼,一点儿滋味都没有的肉羹,目的不在于享口腹之欲,而在于借此令人怀念先王质朴的德行。因此《乐记》总结道:“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先王所制的礼乐,不是用来满足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以此教育百姓要有正确的好恶之心,从而回归到人道的正路上来。

这就是“一唱三叹”这个成语的由来,也可知跟今天的含义完全相反:今天的比喻义更强调乐声和诗文的精致、优雅,原始含义则更强调乐声的质朴;比喻义更强调余韵悠长,绕梁三日,原始含义则更强调“叹”的遗音令人怀想先王质朴的美德。

再进一步来说,今天的比喻义中单纯欣赏音乐和诗文之美的含义,恰恰是其原始含义所要求人们忽视或者忘记的东西。古人对德行之重视,从“一唱三叹”这个成语的演变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钦定书经图说》卷三『帝舜图』,清代孙家鼐等编,清光绪三十一年(一九〇五)内府刊本。

《书经》即《尚书》,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以上古及夏、商、西周君臣讲话记录为主。《钦定书经图说》是清光绪年间孙家鼐等奉慈禧太后懿旨编纂,图文相辅,书中版画工致精细,是清朝末年石版印刷术传入中国后的代表作之一。

这幅“帝舜图”描绘舜帝弹琴做南风之歌的画面,娥皇、女英二后侍立两侧。《南风歌》云:“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史载,舜就帝位后,每隔五年都要往东、南、西、北巡狩一次,并在东岳、南岳、西岳、北岳接见四方诸侯,检查他们的政绩。这首《南风歌》应是舜帝南巡之时所咏。据说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韶乐即舜帝之乐。孔子称赞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夏、商、周三代帝王均把韶作为国家大典用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宫廷音乐中等级最高的雅乐。

入木三分

入木三分

什么东西能够进得这么深?

“入木三分”今天只用作形容词,比喻描写人或事物非常深刻,也用来比喻见解、议论非常深刻。但是最初的时候,这个成语却是实指。人们通常以为,既能“入木三分”,那么一定是指雕刻的刻刀陷进木头里有三分之多,这是错误的。原来,“入木三分”是形容王羲之写的字。

唐代书法家张怀瓘(guàn)所著《书断》一书引用东晋书法家羊欣《笔阵图》,讲述了王羲之学习书法的有趣故事:

“晋王羲之,字逸少,旷子也。七岁善书。十二,见前代《笔说》于其父枕中,窃而读之。父曰:‘尔何来窃吾所秘?’羲之笑而不答。母曰:‘尔看用笔法。’父见其小,恐不能秘之,语羲之曰:‘待尔成人,吾授也。’羲之拜请:‘今而用之。使待成人,恐蔽儿之幼令也。’父喜,遂与之。不盈期月,书便大进。”

“如果等到成人后再授予我,恐怕会埋没了我年幼时的才华。”十二岁的王羲之用这样的理由说服了父亲王旷,拿到了《笔说》这本秘籍,不到一个月的工夫,书法果然大进。

“卫夫人见,语太常王策曰:‘此儿必见用笔诀,近见其书,便有老成之智。’流涕曰:‘此子必蔽吾名。’”

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见到王羲之这一个月的字,立刻就猜到他正在学习前人用笔的秘诀,流着眼泪说:“这孩子长大后名声一定会超过我。”

“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

“祝版”是祭祀时书写祝文的木版,每次祭祀的祝文不同,因此要经常更换。这一年的冬至日,晋帝在北郊祭祀,祝版由王羲之书写,写完后工人刻字,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然“入木三分”!

羊欣接着讲述了一则神迹:“三十三书《兰亭序》,三十七书《黄庭经》,书讫,空中有语:‘卿书感我,而况人乎?吾是天台丈人。’”

《兰亭序》和《黄庭经》这两篇著名的书法作品完成后,甚至感动了天台丈人,他从空中传话褒奖王羲之。王羲之曾写有《记白云先生书诀》一文,白云先生即天台山的紫真道人,羊欣讲的故事即由此附会而来。

今人已经很少学习毛笔字,因此“入木三分”的语源也早就不清楚了,真乃憾事。

阎立本(?—673),唐代大画家,作品线条刚劲有力,色彩古雅沉着,有冠绝古今之美誉。这幅画取材于唐何延之的《兰亭记》,描绘监察御史萧翼奉唐太宗之命,骗取辩才和尚手中的王羲之真迹《兰亭序》的故事。

画面上共有五人,居中座椅上手持拂尘的是老僧辩才,面容憨厚,略带愁苦,似乎正在分说什么。对面坐的是萧翼,身体前倾,似心中急切,脸容透露出狡黠,又暗藏得意。上方盘坐的僧人看来是陪客,沉着脸,颇为不悦又有些委屈的样子。旁有二仆在茶炉上备茶。人物表情和肢体动作均刻画入微,当日的紧张情势通过画面直透出来,称得上是“入木三分”了。

宋摹《萧翼赚兰亭图》,唐代阎立本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唐太宗生平酷爱二王书法,为得真迹,不择手段,不免令人齿冷。现存宋人摹《萧翼赚兰亭图》计有三本,除此本外,另两本分别藏辽宁省博物馆、北京故宫博物院。

大放厥词

大放厥词

“放”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词”?

“大放厥词”是形容人夸夸其谈,大发谬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贬义词。不过,这个成语最早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褒义词。

这个成语出自韩愈所写《祭柳子厚文》。柳子厚即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字子厚)。柳宗元的散文丰富多彩,是公认的散文大家。他死后第二年,韩愈为他写了一篇祭文,其中有这样的叹息和赞美之辞:“子之中弃,天脱馽羁。玉佩琼琚,大放厥词。富贵无能,磨灭谁纪?子之自著,表表愈伟。”

“中弃”指柳宗元宦途中被贬谪;“馽”通“絷(zhí)”,拴住马足的绳索;“玉佩”和“琼琚”都是古人佩戴的玉制装饰品,韩愈用这两种精美的玉器来比喻柳宗元的文章;“厥”是代词,他的,“大放厥词”的意思就是指柳宗元文采斑斓,善于铺陈华丽的辞藻。

韩愈叹息柳宗元虽然宦途中遭贬谪,但这是上天为了让他写出“玉佩琼琚,大放厥词”的好文章,方才脱去了他的羁绊;那些富贵无能之人,声名磨灭又有谁知道呢?而你的著述却如此卓异,声名更加显赫。

从明代名臣刘伯温为《宋景濂学士文集》写的序言中能够更清楚地看到这个成语的含义。在这篇序言中,他引用了欧阳玄赞美宋濂的话:“先生天分至高,极天下之书无不尽读,以其所蕴,大肆厥辞。”正因为书读得多,蕴积深厚,方才能够发而为绚丽的文辞。

“大放厥词”这个对文人的文章极尽赞美之能事的成语演变到今天,居然变成了一个语感极重的贬义词,真是匪夷所思。

《晩笑堂竹庄画传》之『柳宗元』,清代上官周绘,清乾隆八年(一七四三)刊本。

上官周(1665—约1750),字文佐,号竹庄,福建长汀人,擅长人物、山水,为闽西客家画界之首,有“江南民间神笔”之称。《晚笑堂竹庄画传》是上官周晚年创作的古代名人画像集,收录西汉刘邦至明初郭德成历代圣贤、名臣、名将、名媛共一百二十人画像,每人一图一传,为清代人物画谱之杰作。这一幅柳宗元像清癯苍老,却精神矍铄。因柳宗元出于河东柳氏,人称柳河东,又因他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复号柳柳州。画面上他双手高举,神情兴奋,貌若文思泉涌,诗兴大发,正要“大放厥词”呢。

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

“随”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俗”?

日常口语中常说“入乡随俗”,意思是到一个地方就遵从那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乡”指乡里,可想而知其风俗习惯覆盖的面积之小。但最初的时候,这个成语覆盖的面积可比乡里要大得多了。

《礼记·曲礼上》篇中规定:“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郑玄注解说:“皆为敬主人也。禁谓政教;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国,城中也。”孔颖达则解释得更加清楚:“竟,界首也。禁谓国中政教所忌。凡至竟界,当先访问主国何所禁也。”“国,城中。城中如今国门内也。俗谓常所行也。入主人之城内,亦先问风俗常行也。”“门,主人之门也。讳,主人祖先君名,宜先知之,欲为避之也。问讳而以门为限者,主人出至大门外迎客,客入门,方应交接,故于门为限也。”

原来,进入别的国家边境的时候,要先问该国政治与教化方面的忌讳,此之谓“入竟而问禁”;进入别的国家城门的时候,要先问该国城市之中所常行的风俗和厌恶的事情,此之谓“入国而问俗”;进入别人家门的时候,要先问主人祖先的名字,以便谈话时加以避讳,此之谓“入门而问讳”。从国家到城市再到家门,古人关于“禁”“俗”“讳”的礼节区分得极其精细,后人已经不耐烦这种区分,因此就用“入乡随俗”一言以蔽之了。

岳飞的孙子岳珂在《桯(tīng)史》一书中讲过一个有趣的故事:南宋年间,有两位狂生,一位姓张,一位姓吴,胸怀大志却不为人所知,听说西夏有意入侵南宋,遂叛国而往。在西夏都城的酒家里,二人剧饮终日,然后挥笔在墙壁上大书:“张元、吴昊,来饮此楼。”巡逻的人将二人捉拿,“夏酋诘以入国问讳之义,二人大言曰:‘姓尚不理会,乃理会名耶!’”

原来,西夏国君的名字叫李元昊,张、吴两位狂生故意将元昊之名嵌入自己的名字里面,目的是引人注目。李元昊以“入国问讳”诘问,是综合了“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两项礼节。两位狂生的目的果然达到了,李元昊“竦(sǒng)然异之,日尊宠用事”。入国而不问讳,竟然还能达成这样的效果,实在有趣!

《吉祥图案解题》(『吉祥図案解題:支那風俗の一研究』)插图,野崎诚近著,日本昭和十五年(一九四〇)平凡社再版。

《吉祥图案解题》上下册,是日本学者野崎诚近关于中国风俗研究的著作,内收中国传统吉祥图案一百八十五个种类,四百四十余幅。陈宝琛署名,书前有段祺瑞大字题词:“入国问俗”。中国传统吉祥图案在民间广泛流传,通常采用人物、花卉、飞禽、走兽、器物和字体等形象,以吉祥语、民间谚语、神话故事为题材,用借喻、比拟、双关、象征等表现手法,创造出图案和吉祥语的完美结合,凝结着古人向往、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

“太平有象”,通常以象和宝瓶的具象(上页右图)或抽象(上页左图)形式出现,可用于画稿、器物造型、家具建筑装饰等,寓意为“天下太平,万物安宁”。象为瑞兽,持重稳行,又与“祥”字谐音,瓶谐音“平”。历代帝王常以铜、玉、瓷等材质御制“太平有象”器型,或陈于厅堂之中,或置于案台之上,以求“四海升平、吉祥平安”。

这样一本民间图样集锦,有了段祺瑞的题词,其立意主题似乎立刻拔高了不少。

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

不能赦免的到底是哪十种“恶”?

“十恶不赦”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不可饶恕。但是在今天,“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并非实指,而是泛指重大的罪行,也就是说,“十恶不赦”到底有哪“十恶”,现在已经不详细追究了。

不过在古代中国,刑法中“十恶”的指向却非常明确。据《隋书·刑法志》载:“(北齐)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所谓“八议”,又称“八辟”,是指为宗室之亲、封爵者等八种特殊身份的人所订的减刑法律,而上述十条重罪则不在减刑之列。

到了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十恶”之名才正式进入中国的律法,“十恶”遂成为沿革久远的刑名。《隋书·刑法志》载:“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唐律疏议》中议论说:“周齐虽具十条之名,而无十恶之目。开皇创制,始备此科。”就是指隋文帝开皇元年的“十恶”之名。

隋唐的“十恶”跟北齐的“重罪十条”稍有不同,以下根据《唐律疏议》,对“十恶”稍加注释。

一曰谋反,企图推翻现政权。这一条历来都是“十恶”之首。

二曰谋大逆,危害君父、宗庙、宫阙等罪行。

三曰谋叛,背叛朝廷。

四曰恶逆,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死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及父母。

五曰不道,杀死一家非死罪三人,将人肢解,造毒物杀人,用邪术诅咒人。

六曰大不敬,冒犯皇帝的尊严,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皇帝所乘的舟船造得不牢固导致败坏,等等。

七曰不孝,对祖父母或父母不孝。

八曰不睦,亲族之间互相伤害。

九曰不义,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官以上官长;闻夫丧匿不举哀,守丧期间作乐、穿吉服及改嫁。

十曰内乱,亲族之间通奸或强奸。

隋唐之后,“十恶”就成为古代社会不可饶恕的重罪,“十恶不赦”也成了人们的口头禅。

《通俗水浒传豪杰百八人之一个行者武松》(『通俗水滸伝豪傑百八人之一個行者武松』),歌川国芳绘,一八四七—一八五二年。

歌川国芳(1798—1861),号一勇斋、朝樱楼,是浮世绘歌川派晚期大师之一。他擅长武者绘、猫绘、鬼怪画,风格新奇大胆。1827年开始创作著名的水浒传豪杰百八人系列,勾画细腻,色彩浓烈,个性生动,极受欢迎。这一幅画的是行者武松。为逃避官府追捕,武松作头陀打扮,画中是一副傲啸山林的好汉模样。

武松原非“刁民”,他为兄报仇后自首,之后经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落草二龙山,一路反上梁山,扯旗聚义,从打虎英雄变为谋反作乱的“恶人”。虽然梁山泊好汉们大多身负多条“不赦”大罪,但后来也都受了招安,反替朝廷去征讨造反的方腊了。武松的结局是出家六和寺,享年八十善终。

三令五申

三令五申

古代军事有哪“三令”、哪“五申”?

“三令五申”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再三地命令与告诫。为什么叫“三令五申”?何谓“三令”?何谓“五申”?这个成语的含义很丰富,可不是字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简单。

“三令五申”一词出自《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著名军事家孙武刚到吴国的时候,吴王阖闾请他用宫中的美女演习兵法,孙武将一百八十名美女分成两队,队长分别由吴王最宠爱的两位宠姬担任,各持一支长戟。开始操练之前,孙武先“三令五申之”,然后击鼓命令她们向右转,众美女纷纷大笑。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把责任揽到了自己头上。然后又一次“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击鼓向左转,众美女又是笑成一片。这一次孙武不再客气,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命令将两位队长斩首示众。吴王远远望见,大惊,急忙劝阻。孙武回答说:“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于是立斩了两位宠姬,重新任命了队长。再次操练的时候,众美女再也不敢儿戏了,人人战战兢兢,中规中矩。吴王阖闾遂拜孙武为将,吴国得以崛起。

由此可知,“三令五申”原是军令,具体内容在北宋《武经总要》中有详细的说明。《武经总要》是曾公亮和丁度两位大臣奉宋仁宗之命,花费五年的时间编成的,是中国第一部规模宏大的官修综合性军事著作。“三令”和“五申”列入该书“教条十六事”中,属于临阵时的军令:“一令:观敌《春秋列国志传》起于“苏妲己驿堂被魅”,终于秦一统天下,是一部民间平话色彩较浓的历史演义。陈眉公即陈继儒(1558—1639),明代文学家和书画家,字仲醇,号眉公、麋公,华亭(今上海松江)人。

《新镌陈眉公先生批评春秋列国志传》插图『孙武子发兵伐楚』,明代余邵鱼编,陈眉公评,明万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姑苏龚绍山刊本。

“孙武子发兵伐楚”一章紧跟在“孙武子吴宫操女兵”之后。孙武斩了吴王二爱妃严明军令,将女兵操练得中规中矩:“女兵已习法度,惯知方向,虽驱之赴汤蹈火,亦无所避耳!”吴王于是封孙武为上将军,都督内外诸军事,发十二万精兵南征伐楚。画面上的军士显得很精神,是训练有素的模样。人之谋,视道路之便,知生死之地;二令:听金鼓,视旌旗,以齐其耳目;三令:举斧钺,以宣其刑赏。”意思很明白,不再注释。此之谓“三令”。“一申:申赏罚,以一其心;二申:视分合,以一其途;三申:昼战戒旌旗;四申:夜战听火鼓;五申:听令不恭,视之以斧钺。”此之谓“五申”。可见,“三令”和“五申”都是士兵要牢记的军令,如果记不熟,上了战场不光影响本方军队的战阵,还会丧命,因此需要“三令五申”,命令和告诫士兵们牢记。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词义的演变,“三令五申”早已经不再具备军令的内涵,而是泛用于上级对下级的反复命令和告诫,“三令”和“五申”的具体内容也不再为人所熟知了。

半截入土

半截入土

原来指已过半年

“半截入土”这句俗得不能再俗的日常俗语,用来比喻人老得已经快要到寿终的时候了。这句俗语的描述看似非常形象,但仔细一想问题就出来了:哪个人会闲得无聊,在地上刨个坑,然后站进去比画一下自己的下半截身体入土呢?既然不会有人这么做,那么“半截入土”这一形象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这个成语出自苏轼所著《东坡志林》一书,在该书的第十二卷,苏东坡给著名诗僧道潜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桃符仰视艾人而骂曰:‘汝何等草芥,辄居我上!’艾人俯而应曰:‘汝已半截入土,犹争高下乎!’桃符怒,往复纷然不已。门神解之曰:‘吾辈不肖,方傍人门户,何暇争闲气耶!’”

南朝梁学者宗懔所著《荆楚岁时记》载:“(正月初一)造桃板着户,谓之仙木……帖画鸡户上,悬苇索于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古人辞旧迎新的时候,要用两块桃木板画上两位门神神荼和郁垒的样子,将画有鸡的纸贴在门上,然后把苇草编成的苇索悬挂于其上,再把桃符插在门的两边,可以起辟邪的作用。

《荆楚岁时记》又载:“五月五日……采艾以为人,悬门户上,以禳毒气。”古人认为五月是毒月,要采来艾草扎成人形,悬挂于门上,以祛除毒气。“禳(ráng)”是祈祷消除灾殃的意思。

在苏轼所讲的这个故事中,显然已经过了五月五日,艾人悬挂起来非止一日。桃符插在门框两边,艾人悬挂在门户上方,桃符需要仰视艾人,因此非常生气,才口出恶言;艾人则讽刺桃符说,今年已经过了半年,你尚有下半年的寿命,到了辞旧迎新之际,主人就要把你换掉,埋进土里去了。这就是“半截入土”的原始含义。

更有趣的是,桃符上的两位门神神荼和郁垒被吵得烦闷,看不下去,于是做起了和事佬,从他俩的劝解之言中又诞生了一个成语“傍人门户”,而且实在是这几位辟邪之物的如实写照。

不过,从这个故事中产生的“半截入土”和“傍人门户”这两个日常俗语和成语,今天只具有比喻义了。

徐扬,生卒年不详,江苏苏州人,清代乾隆时期宫廷画家。擅长人物、界画、花鸟草虫,写实功力深厚。

《端阳故事图册》共八幅,分别描绘了端午佳节各地民俗,包括射粉团、赐枭羹、采药草、养鸲鹆、悬艾人、系采丝、裹角黍、观竞渡。“悬艾人”是荆楚一带的端午风俗,人家以艾草为人形悬挂在门户上,以禳毒气。图中艾人已挂于门上,家里的主妇携着孩童侍女正在端详指点。墙外垂柳,墙内花卉,皆是夏日风光。此图册构图严谨精妙,人物造型秀逸生动,线条遒劲流畅,色彩明丽典雅,显示出乾隆朝宫廷绘画工整清丽的笔墨特点。

《端阳故事图册》之『悬艾人』,清代徐扬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以貌取人

以貌取人

这事儿竟然是孔夫子干的!

“以貌取人”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因为见到一个人,首先看到的是这个人的相貌,相貌漂亮或者英俊,当然悦人眼目;相貌丑陋或者凶恶,当然让人的眼睛不舒服。“以貌”乃是人之常情,不过,如果仅仅“以貌”,而忽视了对方的才能或者内在的修养,那可就大大的不该了。故此,“取人”的时候万万不可“以貌”。

有史记载的第一位“以貌取人”的人不是别人,他就是咱们的至圣先师孔子老先生。孔子可是圣人哪,难道也会犯常人一样的错误?当然,在没有被神化之前,这位老爷子也是一位凡人,而且非常有人情味。他有一位学生,复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比孔子小三十九岁,是鲁国武城人,《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形容他“状貌甚恶”,长得非常丑陋,最初拜孔子为师的时候,孔子看到他这副长相不像是能成大器的模样,心里很不乐意收他为弟子,就以才能微薄的名义拒绝了他。澹台灭明受到这番冷遇,毅然退出孔子弟子的行列,发奋求学,严谨修行。

后来,澹台灭明游历楚国各地后来到吴国,开办学校,聚徒讲学,从学弟子多达三百人。他德行高尚,学识渊博,仍尊孔子为宗师,传授孔子的学说,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他们形成了南方一个有影响的儒学学派,澹台灭明本人也因而贤名远扬于各诸侯国。

孔子听到澹台灭明的名声后,叹息道:“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宰予也是孔子的学生,是弟子中唯一一个敢于正面对老师学说提出异议的人。比如他曾公开批评孔子倡导的“三年之丧”,认为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太长,天下早就礼崩乐坏了,搞得孔子很不高兴。有一次宰予大白天睡觉,孔子看见后就骂他“朽木不可雕也”。因此孔子叹息以言取人,则不能重视宰予的优点;以貌取人,则看不到子羽的才能。

这就是“以貌取人”的原始出处。圣明如孔子尚且还犯下“以貌取人”的错误,普通人更应该小心谨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孔子弟子像》卷局部,传唐代阎立本绘,绢本设色,首都博物馆藏。

此《孔子弟子像》长卷流落海外数十年后辗转回国,曾藏于清宫内府,画题数变,后考订为“孔子弟子像图”,研究者认为应是宋代摹本。长卷上人物存五十九人,身份并未标明,从体貌对照,全卷之第三人为孔子,此后人物形态、顺序与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宋代无款《七十二贤像》卷相仿。

此画卷设色素淡沉着,人物皆宽袍广袖,头大身短,剑眉凤眼,衣纹流畅,略带古拙,有六朝遗意。与宋代无款《七十二贤像》卷对照,推测各人物身份,这一部分图中四贤从右向左依次为:李次、子张、子舆、子羽(即澹台灭明)。画中子羽衣饰体貌与其他弟子相似,裹头巾,高鼻,凤目,侧面而立,除须眉较他人张扬,动作略显粗豪外,完全看不出哪里“状貌甚恶”,想必是画家出于对七十二贤的尊重加以美化了吧。

不分轩轾

不分轩轾

“轩”和“轾”分别是什么东西?

“不分轩轾”是一个成语,意思是不分高下轻重。为什么会有这个意思?“轩轾”又是什么东西呢?

“轩”是前顶较高、后顶较低而有帷幕的车子;“轾(zhì)”则刚好相反,是前顶较低、后顶较高的车子。简言之,“轩”是前高后低,“轾”是前低后高。“轩轾”连用,即指高低、轻重、优劣。

《诗经·小雅·六月》是一首记述周宣王时期尹吉甫北伐猃狁(xiǎn yǔn)的诗,其中有这样的诗句:“戎车既安,如轾如轩。”南宋学者朱熹在《诗集传》中注解说:“轾,车之覆而前也;轩,车之却而后也。凡车从后视之如轾,从前视之如轩,然后适调也。”“戎车既安”的意思是战车已经准备停当;“如轾如轩”是说前后俯仰,调整到了最合适的状态,随时可以出击。

《后汉书·马援列传》中,马援向光武帝刘秀上书表白自己的心志,其中有这样的话:“居前不能令人轾,居后不能令人轩,与人怨不能为人患,臣所耻也。”“轾”前低后高向下倾斜,引申为看轻、轻视;“轩”前高后低,引申为抬高、高扬。马援的意思是说:我居于人前,别人不会看轻我;我居于人后吧,别人也不会看重我。言外之意就是说,我在别人眼中根本无足轻重,只能招人怨却不能成为别人的祸患,因此引以为耻。后人就从这句话中提炼出了“不分轩轾”这个成语。

“轩”既是前高后低,自然视野开阔,因此引申出高大之意。很多以“轩”马和之,生卒年不详,钱塘人,南宋画家,官至工部侍郎。擅画人物、佛像、山水,被誉为御前画院十人之首。他自创柳叶描,行笔飘逸,着色轻淡,人称“小吴生”。宋高宗和宋孝宗曾书《毛诗》三百篇,命马和之每篇画一图,汇成巨帙。其作笔墨沉稳,结构严谨,笔法清润,景致幽深,较之平时画卷,更出一头地。该系列摹本众多,存世至今约十六卷,风格、水平不一,散藏于几大博物馆。

《诗经·小雅·南有嘉鱼篇书画卷》局部『蓼萧』,传宋高宗书、马和之绘,绢本长卷,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蓼萧》是一首周天子宴请诸侯的乐歌,表达了诸侯对周天子的尊崇和歌颂。诗的第四章写远国之君车马之盛和周天子对其祝福之殷:“既见君子,鞗(tiáo)革冲冲。和鸾雍雍,万福攸同。”画面上远国诸侯拜见天子,车驾停于阶下,各各行礼如仪,此时马车上辔头饰物飘垂,銮铃悦耳。光景欢悦,蔼然。诸侯之车,自然是前高后低配饰精美的“轩”车了。

组成的词都跟这个意思有关,比如“器宇轩昂”是形容气概不凡、高大雄伟,“轩然大波”是形容高高涌起的大波涛,“轩眉”指高抬起眉毛。

固若金汤

固若金汤

“金汤”到底是什么东西?

“固若金汤”这个成语常用于比喻防御工事的坚固,但是“金汤”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可以用于比喻坚固呢?

原来,“金汤”是“金城汤池”的缩略语。金属打造的城墙当然坚固无比,是为“金城”;“汤池”指灌满了滚水的护城河。无水的护城河叫“隍”,有水的护城河叫“池”。

《汉书·食货志》中记载:“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颜师古注解说:“以沸汤为池,不可辄近,喻严固之甚。”班固借用神农氏之口说:即使有高达十仞(八十尺)的石头城墙,百步那么广的汤池,百万带甲的兵士,可是如果没有粮食的话,这座城最终还是不可能守得住。

在《蒯通传》这篇传记中,班固讲述了蒯通游说的故事。秦末乱世,陈胜、吴广起义建立张楚政权之后,派武臣攻夺赵地,平民百姓蒯通借着这个机会,第一次出现在了历史舞台上。他前去拜见范阳令徐公,为徐公分析当前大势,劝说徐公投降武臣。徐公答应后,蒯通又去游说武臣,说道:“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打仗的上策。以范阳令徐公为例,假如他整顿士卒固守,您就要出兵攻城,但人都是贪生怕死之辈,徐公守不住了肯定会投降,到了那个时候投降,您的士卒个个怨气十足,您还能饶得了徐公吗?饶不了他,杀了他,其他地方的守将们就会说:‘徐公投降了还被杀。’他们就会据城坚守,‘皆为金城汤池,不可攻也’。不如用隆重的礼节迎接徐公,这个消息传出去后,其他地方的守将们就会说:‘徐公先投降,得到了富贵。’则一定会相率而降。”

武臣听了心悦诚服,派了一百辆战车,两百名骑兵,携带着封徐公为侯的印前去隆重地迎接徐公。果然不出蒯通所料,燕、赵之地三十余城闻风而降,虽“金城汤池”也没什么用处了。

颜师古注解说:“金以喻坚,汤喻沸热不可近。”后人于是就把“金城汤池”一词缩略作“金汤”,用“固若金汤”来比喻城池和阵地坚固异常,无法攻破。

《元曲选》插图『随何赚风魔蒯通』,明代臧懋循编,明万历时期刊本。

臧懋循(1550—1620),字晋叔,号顾渚山人,浙江长兴人,明代戏曲家、戏曲理论家,以编著《元曲选》而闻名。《元曲选》是一部元杂剧总集,元曲之集大成者,分为十集,共收剧一百种,又名《元人百种曲》。

这幅是甲集《随何赚风魔蒯通》一剧的插图。此剧原作者不可考,讲的是汉初萧何设计杀死韩信后,韩信手下谋士蒯通怕受株连而诈疯,被刘邦派来的随何识破,蒯通只得随之入朝。刘邦欲杀之,蒯通用韩信有“十罪三愚”之说,为韩信鸣冤。最后刘邦恢复了韩信的爵封,并给予蒯通封赏。蒯通为韩信辩护一段,曲辞慷慨激昂,情节步步曲折,故该剧是以辩士为主角的杂剧中成就极高的一部。

文不加点

文不加点

这个“点”是指标点吗?

人们常常会把“文不加点”误解成文章写得非常快,中间连加标点符号的工夫都没有。这个误解是不了解“点”的含义,也不了解古书中的断句方法所致。

古时候没有我们现在所用的标点符号,而是用“句读”来做标记。文辞语意已尽的地方为“句”,未尽需要停顿的地方叫“读(dòu)”。反映到书面上,“句”用圈(“〇”)来表示,“读”用点(“、”)来表示。不过“文不加点”的“点”可不是这个逗点,因为这个逗点不叫“点”,而叫“读”。

在“文不加点”这个成语中,“点”是动词,用笔将字涂掉叫“点”。《尔雅·释器》中说:“灭谓之点。”晋代学者郭璞注解说:“以笔灭字为点。”因此,“加点”就是加以涂改、加以改动的意思,相应地,“文不加点”就是写文章一气呵成,再也不需要加以修改了。

古人“文不加点”的例子很多,比如唐人徐坚所撰《初学记》卷十七引张衡《文士传》:“吴都张纯,少有令名,尝谒镇南将军朱据,据令赋一物,然后坐,纯应声便成,文不加点。”

最著名的例子是东汉末年的名士、曾经“击鼓骂曹”的祢衡。祢衡时任江夏太守黄祖的书记,做文书方面的工作。黄祖的长子黄射和祢衡友善,有一次黄射大会宾客,有人献上一只鹦鹉,对祢衡说:“窃以此鸟自远而至,明慧聪善,羽族之可贵,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座咸共荣观,不亦可乎?”祢衡二话不说,“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写就了一篇著名的《鹦鹉赋》,借鹦鹉表达了生不逢时的遭遇。“文不加点”这个成语也被祢衡用在这篇赋的自序之中,可见祢衡的自负。

《上阳台帖》,草书,唐代李白书,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李白一斗诗百篇”,论才思之敏捷,无出其右。《上阳台帖》是李白唯一传世的书法真迹,书自咏四言诗:“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何穷。”“山”是王屋山,“老笔”是指司马承祯的作品,对山水的赞叹,对司马承祯的仰慕,皆在其中。宋徽宗跋文曰:“太白尝作行书‘乘兴踏月,西入酒家,不觉人物两忘,身在世外’一帖,字画飘逸,豪气雄健,乃知白不特以诗鸣也。”全卷苍劲雄浑而又气势飘逸,用笔纵放自如,快健流畅,不拘一格,可以想见李谪仙挥毫时文不加点、一气呵成的豪迈洒脱。

引车卖浆

引车卖浆

到底是什么职业?

古代中国有“引车卖浆者流”的习用称谓,泛指做小买卖的平民百姓,但“引车”和“卖浆”到底都是什么职业,很多人却说不上来。有些辞典把“引车”解释为拉大车的,这属于典型的望文生义;而把“卖浆”解释为卖豆浆,同样是错误的。

先说“引车”。“引车”并不是拉大车,“引”指调转方向。据《史记·魏公子列传》记载,魏国有一位七十岁的隐士侯嬴,家贫,担任都城大梁东门的看门人。被封为信陵君的魏公子无忌听说后,亲自前去迎接他,侯嬴不客气地上坐,又提出要见他的朋友朱亥的要求。朱亥是“市屠”中人,也就是市场里的屠夫,地位同样十分低下,但“公子引车入市”,意即信陵君调转车行的方向,陪同侯嬴去探望朱亥。此之谓“引车”,形容信陵君为了得到侯嬴的信任而进入贩夫走卒所居的市集。

再说“卖浆”。什么叫“浆”?据《周礼》记载,周代有“酒正”一职,职责之一是“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这是周天子的四种日常饮料。“一曰清”,“清”指滤去酒糟的甜酒;“二曰医”,“医”指梅浆,梅子的浆汁,也就是今天常喝的酸梅汤,也有人说是用粥加曲糵酿成的甜酒;“三曰浆”,“浆”指酢(cù)浆,一种含有酸味的饮料,也有人说是“水米汁相将”的米汤;“四曰酏”,“酏(yǐ)”指很清的稀粥,也有人说是将麦芽糖溶于水制成的甜饮。

此外,周代还有“浆人”一职,职责之一是“掌共王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入于酒府”。这是周天子的六种日常饮料。第一种是水;第二种是浆;第三种是“醴(lǐ)”,即甜酒;第四种是“凉”,指薄酒,也有人说是将米、麦炒熟后捣成粉末,用凉水搅拌做成的薄粥;第五种是医;第六种是酏。此“六饮”又称“六清”,因为这六种饮料的共同特点是味道清淡。

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写道:“古无茶,浆乃常饮物,故言饮者必及焉。盖浆亦以米为之,似酒而非酒者。其味必酢,所以止渴也。”周天子的专用饮料传入民间,最受欢迎的就是“浆”,这是因为“浆”比水有味道,同时成本又最低、最便宜的缘故,因此“浆”就成为与饭和酒并列的古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饮料,于是后来就把捣作汁液状的所有饮料都称作“浆”,比如《汉书·礼乐志》载当时的《郊祀歌》中有“泰尊柘浆析朝酲”的诗句,东汉学者应劭注解说:“柘浆,取甘柘汁以为饮也。酲,病酒也。析,解也。言柘浆可以解朝酲也。”“朝酲(chéng)”的意思是昨夜醉酒,今早起来仍然病酒未解,而饮用甘蔗汁就可以解酒。这就是把甘蔗汁称作“浆”的例子。

信陵君“引车”而罗致的侯嬴和朱亥,后来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元前257年,秦军围困赵国都城邯郸,魏王不敢出兵相救,于是信陵君采纳了侯嬴的建议,借魏王的宠姬如姬之手窃得兵符,朱亥则椎杀了将军晋鄙,信陵君遂夺取兵权,救了赵国,但也因此无法回国,只好留在赵国。

“公子闻赵有处士毛公藏于博徒,薛公藏于卖浆家。”“博徒”即赌徒,同“卖浆”一样都属于贱业,但信陵君求才心切,亲自前去拜访这两位隐士。这一举动被赵国的平原君讥讽为“妄从博徒卖浆者游”,他显然不懂得信陵君的博大胸怀。后人因此把信陵君“引车入市”寻访肉屠、博徒和卖浆家的求贤若渴之举浓缩为“引车卖浆”一语,不仅用来称呼做小买卖的平民百姓,而且也褒扬了信陵君的美德。

由信陵君的故事也可见“卖浆”是一种常见的职业。《庄子·杂篇·列御寇》篇中记列御寇的话说:“吾尝食于十浆,而五浆先馈。”我曾在十家浆店里饮用,却有五家先给我送来了。尚秉和先生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一书中评论道:“今所谓竞卖也。周时载记不见有卖他食物者,而卖浆者独多。浆者,饮料,古无茶,似以此供过客行旅之用也。”

这就是“引车卖浆”这个成语的由来,犹如说“引车而入卖浆之家”,绝不是指拉大车的和卖豆浆的两种职业,而是由信陵君的故事引申而来的泛指。

《净琉璃町繁荣之图》系列共七个场景,描绘了日本江户时代浅草寺一带繁华的商业活动。这个系列在广重的作品中不算十分有名,不过充分展现了绘者冷静细致的观察力,即便描绘市肆繁荣也带有广重特有的静谧色调。这一幅中,人群熙攘,百货杂陈,有小贩与客人笑语似讨价还价,有路人似被空中坠物砸到,有弹着三味线的垂髫少女,其余打酒、送茶、买蔬菜、试木屐,细节纷呈,似一出无声电影。

《净琉璃町繁荣之图莺饼屋他》(『浄るり町繁栄の図 鶯餅屋他』),歌川广重绘,一八五二年。

白衣卿相

白衣卿相

原来是推重进士的称号

北宋著名词人柳永《鹤冲天》词中有这样的名句:“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喜欢看古装电视剧或古典戏曲的读者朋友也常常会听到“白衣卿相”的称谓。“白衣”是古代平民的服饰,也指没有功名或官职的士子。一般辞典对“白衣卿相”的解释是:指尚未发迹的读书人。这种解释不完全准确。

科举制度始于隋代。唐代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常科”即惯常、正常的考试科目;“制举”又称“制科”,即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目的是选拔特殊人才。“常科”中最重要的是进士、明经两科。顾名思义,“明经”即明习儒家经典,“进士”则考诗赋和时事策论。进士科比明经科要难得多,而且录取率也低得多,因此进士科最重要,地位也最尊贵。

唐人李肇所著《唐国史补》中记载:“进士为时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实集其中,由此出者,终身为闻人。”“俊乂(yì)”即贤才。五代学者王定保《唐摭(zhí)言》中记载:“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以至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唐人对进士的推重。在《唐摭言》一书中,王定保还记载了唐太宗的一则趣事:“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彀(gòu)”意为张弓,“彀中”则指弓箭所能射及的范围。唐太宗见新进士而心喜,与唐人推重进士如出一辙。

“白衣卿相”的称谓即由“白衣公卿”和“一品白衫”而来,但并非泛泛用来称呼尚未发迹的读书人,而是对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士子的特定称号,因为一旦进士及第,仕途一片光明,前途远大,假以时日就可以官至一品,虽然今天还穿着无官无职的白衫。

过于推重进士也有弊端,人人都想经由进士科出身,结果导致了王定保总结的一个怪象:“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所无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后人将“白衣卿相”的称谓扩大化,只要是尚未得中功名的读书人,一概美称为“白衣卿相”,虽然是对读书人的鼓励之词,但已经远离其本义了。

《古今小说》卷十二插图『众名姬春风吊柳七』,明代冯梦龙编,明代刊本,图据日本法政大学图书馆藏本。

冯梦龙,明代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文学家、戏曲家。《古今小说》是《喻世明言》的初刻本,它和《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并称“三言”,是宋、元、明三代“话本”与“拟话本”的重要选集,共四十卷,每卷一个小故事。

《众名姬春风吊柳七》是根据真人真事编写的传记小说。北宋婉约派大词人柳永,名三变,字耆卿,排行第七,所以又称柳七。他仕途坎坷,两次应考不中,落榜后流连秦楼楚馆,写了一首牢骚极盛的《鹤冲天》,中有“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句,宋仁宗听说,斥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自是厌薄官情,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以毕生精力作词,“有井水饮处即歌柳词”。这篇小说便据此敷衍改编而来。柳永官场失意,却被歌姬舞女所敬重,以致清明祭奠其墓成为青楼风俗,也不愧“白衣卿相”之名了。

皮里阳秋

皮里阳秋

本来是褒奖人有气度

“皮里阳秋”这个成语本来写作“皮里春秋”,到了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母亲郑太后名叫阿春,为了避她的讳,才改为“皮里阳秋”。“皮”指外表,“里”指内心,“春秋”即孔子所修的史书《春秋》。“皮里阳秋”的意思就是表面上不作评论,内心却有所褒贬。《春秋》为什么会有褒贬之意呢?

《春秋》是鲁国史书,相传为孔子所修,后来成为儒家经典之一。经学家们认为《春秋》一书每用一字,必寓褒贬,因此而把行文曲折但是暗含褒贬的文字称作“春秋笔法”。《左传》的作者左丘明曾经概括过这种“春秋笔法”:“《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称颂“春秋笔法”用词细密而含义显豁,如实记载而含蓄深远,婉转而有条理,穷尽而无所歪曲,惩恶而劝善。

孔子修《春秋》一书,讲究的是微言大义,深刻的道理要包含在含蓄微妙的言语之中,因此行文中不直接阐述对人物或事件的看法,而是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自己的褒贬之意。这是古人修史的独特之处。但也正因如此,孔子去世后,《春秋》中的微言大义再也没有人懂得了,后世才涌现出许许多多阐述孔子微言大义的著作。

后人常常把“皮里春秋”或“皮里阳秋”用作贬义词,比喻人虚伪,当面不愿作评论,以免得罪人。比如《红楼梦》中薛宝钗咏螃蟹的诗作:“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就是对那些无法无天、诡计多端的世人的刻毒讽刺。

不过,“皮里阳秋”更早的时候却用作褒义词,古人讲究礼节,当面指摘别人的缺点当然不符合礼节。《世说新语·赏誉》篇中载:东晋官员桓彝称赞名士褚季野“皮里阳秋”,谢安也称赞他“虽不言,而四时之气亦备”,“四时之气”指一年四季的气象,比喻人的气度弘远,因此可见褚季野做人非常有气度,心里明白是非曲直,但口头上决不轻易褒贬。

《孔子圣迹图》之『西狩获麟』,清代焦秉贞绘,绢本设色,美国圣路易斯美术馆藏。

焦秉贞,生卒年不详,字尔正,山东济宁人,清代宫廷画家。擅画人物,参酌西法,注重明暗晕染和远近透视,在工笔重彩画法中创立新格。《孔子圣迹图》主要取材于《史记·孔子世家》,亦兼采《孔子家语》《论语》和《孟子》等,因事绘图,缘图配文,描绘了孔子一生行迹。

《春秋》又称《麟经》或《麟史》,始于隐终于哀,绝笔于获麒麟之季,故谓之麟书。传说鲁哀公十四年,鲁国猎获了一只麒麟,孔子听说以后非常伤心,曰:“吾道穷矣!”又喟然叹曰:“莫知我夫!”就终止了《春秋》的写作,这就是“绝笔于获麟”或曰“西狩泣麟”的故事。虽然此事是后人渲染的,但孔子不得其时的自伤,对周道不兴的悲慨,在“泣麟”这一幕中表现得感人至深。

正襟危坐

正襟危坐

“危坐”到底是怎样的坐姿?

“正襟危坐”这个成语是形容人和人相处时的拘谨或者严肃之态。“正襟”是指拉一拉衣襟使其端正,今天穿西装的人经常会做这个动作,即“正襟”的遗制;“危坐”到底是怎么坐?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危坐”的细节。

众所周知,魏晋以前,古人皆席地而坐。地上先铺一层“筵”,“筵”上再铺“席”,筵大于席,作用是使坐在席上的人接触不到地面,因此古人入室必先脱鞋。

而古人的坐姿则分为两种,一种就叫“坐”。这种“坐”可不同于今天的垂腿而坐,而是两膝着地,臀部压在脚跟上。朱熹曾解释这种坐姿为:“两膝着地,以尻着膝而稍安者为坐。”换言之,“坐”是指屁股坐在脚后跟上,身体向后而两膝向前,可想而知这种坐姿很舒服,即朱熹所说的安逸之状。《仪礼·士相见礼》中的描述则是:“坐则视膝。”采用这种坐姿,因为身体向后的缘故,能够看到自己的两膝。

第二种叫“跪”。东汉学者刘熙所著《释名·释姿容》中解释说:“跪,危也。两膝隐地,体危陧也。”“陧(niè)”和“危”是同义字,都是形容因身体高耸而显得不安的样子。朱熹则解释说:“伸腰及股而势危者为跪,因跪而益致其恭。”两膝着地,臀部抬起,伸直腰股,以示尊敬。这种坐姿因为身体挺直的缘故,人看不到自己的两膝,又称“长跪”“跽(jì)”。“长跪”的“长”并不是指跪了很长时间,而是形容伸直腰股,上身好像加长了一样。跽,“见所敬忌,不敢自安也”,也是表示尊敬之意。

《人镜阳秋》卷三『柳下惠』插图,明代汪廷讷撰,明万历二十八年(一六〇〇)新都汪氏环翠堂刊本。

汪廷讷,明代戏曲作家,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可考。与汤显祖、李贽、陈继儒等交往甚密,生性恢谐幽默,酷信释道,诗词曲皆善。《人镜阳秋》书名取“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之意,从古代史书中辑录有名的人物典故,分忠孝节义四部,一人一传一图。插图由汪耕绘图,黄应组手刻,为徽派版画杰作。

这一幅描绘了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柳下惠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姬姓,展氏,名获,字子禽,因其封地在柳下,谥号为“惠”,故名。相传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大雨倾盆,柳下惠宿于郭门,有一个女子也来投宿,柳下惠恐她冻死,叫她坐在怀里,解开外衣把她裹紧,如此同坐了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画面上男子将女子抱个满怀,两人皆是坐姿,女子娇怯,男子闭目塞听,外面阴云密布,月黑风高。柳下惠虽没有“正襟危坐”,却是历代传颂的正人君子。

所谓“危坐”,指的就是这种跪姿。“危”是端正之意,“危坐”即端坐,正坐。《史记·日者列传》载,西汉时,宋忠任中大夫,贾谊任博士,有一次二人游于卜肆,即占卜的铺子,听楚人司马季主侃侃而谈,“分别天地之终始,日月星辰之纪,差次仁义之际,列吉凶之符,语数千言,莫不顺理”。

紧接着,司马迁生动地写道:“宋忠、贾谊瞿然而悟,猎缨正襟危坐。”古人必戴冠,冠有冠缨,也就是带子,用来系在颔下,起固定作用。“猎缨”指用手把冠缨收揽捋齐,然后正襟危坐,聆听司马季主的教诲。二人“猎缨正襟危坐”之前的坐姿,一定是第一种“坐”,听到司马季主如此渊博,方才“瞿然而悟”,赶紧从“坐”改为“跪”,以示尊敬。

魏晋之后方才有垂腿而坐的坐姿,跟今天一样。垂腿而坐,上半身虽然也能挺腰“危坐”,但尊敬或者严肃的意味比古时已经差得太远了。

当头棒喝

当头棒喝

“棒”和“喝”原来是禅宗的两种顿悟方式

“当头棒喝”泛指促人醒悟的手段或给人严重警告。这是佛教禅宗祖师对弟子的两种施教方式:“棒”是当头给一棒,“喝”是大声喝叱让弟子回答,以此考验弟子领悟佛理的程度。

“棒”称为“德山棒”,是唐代德山宣鉴禅师常用的施教方式。宣鉴禅师在法会上对众人说:“道得也三十棒,道不得也三十棒。”有僧人出来向他礼拜,宣鉴禅师挥棒便打。僧人问他为什么要打,宣鉴禅师回答道:“你为什么要开口问呢?”有人问:“什么是菩萨?”宣鉴禅师立刻用棒子打他:“出去!别到这里来拉屎!”再问:“什么是佛?”宣鉴禅师回答:“佛是西天老骚狐。”种种骇人耳目的回答都出自宣鉴禅师之口。

这是禅宗特殊的接引方法,禅宗认为佛法不可思议,开口便错,用心即乖,棒打就是要打掉弟子心目中固有的修行意念,以及各种崇拜的迷信教条,使弟子脱离日常的思维轨道,以达到顿悟的目的。比如雪峰禅师就曾说过:“我在德山棒下,似脱却千重万重贴肉汗衫。”

“喝”称为“临济喝”,是唐朝临济义玄禅师常用的施教方式。当弟子向他询问佛法的究竟时,义玄禅师常常大喝一声,期望喝开弟子的心智。义玄禅师有一次问一个僧人:“有时一喝如金刚王宝剑,有时一喝如踞地狮子,有时一喝如探竿影草,有时一喝不作一喝用,你对此怎么领会?”僧人正在迟疑,禅师便对他大喝一声。

义玄禅师门下弟子常常模仿禅师的喝,但却不了解喝的意义和作用,因此有一次义玄禅师对弟子说:“你们总是学着我大喝,今天我要考考你们。假如一个人从东堂出来,另一个人从西堂出来,两人同时大喝一声,那么你们能分辨出来哪个是主哪个是宾吗?如果分辨不出来,以后就不要学我喝了。”

“临济喝”和“德山棒”的作用和意义是一致的,因此在禅宗史上两者并称:“德山棒如雨点,临济喝似雷奔。”“德山棒,临济喝,留与禅人作模范。”两者合称为“当头棒喝”。

《临济僧》,下村观山绘,一九一二年,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下村观山(下村観山,1873—1930),日本明治末期至昭和初期的著名画家,师从狩野芳崖和桥本雅邦。这幅高僧顶相图描绘的是临济宗高僧“当头棒喝”的坐姿,据考证为马祖道一。高僧面容方正,手持长棒,正襟危坐,神情肃穆。

六祖以后,禅宗发展出五家七宗,各有千秋,德山棒、临济喝、云门饼、赵州茶是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禅门家风。1168年,日本滋贺县比睿山僧侣荣西到中国学习佛法,将临济宗禅法传入日本,“学徒云集,朝野尊尚”,其至今仍为重要禅宗流派。

美轮美奂

美轮美奂

只能用来形容建筑物

“美轮美奂”是一个成语,可是却常常被人们用错,比如有人将这个成语写成“美仑美奂”,还有人写成“美伦美奂”,这都是不对的;而且人们使用这个成语的时候也经常出错,看到这个成语中的“美”,就以为所有“美”的东西都可以用它来形容,甚至竟然还有人用它来赞叹美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美轮美奂”这个成语只能用在建筑物上,形容建筑物高大华美,用在别的场合一律属于误用。

这个成语出自《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

晋国大夫赵武死后的谥号是“献”和“文”,因此称他“献文子”以示尊敬。赵武建造了一座新的房屋,晋国的大夫纷纷赶去送礼祝贺,其中有位叫张老的大夫一看眼睛就直了,不由自主地赞叹道:“太美了!房子高大巍峨啊!太美了!房子文采华丽啊!可以在这里唱着颂歌祭祀,可以在这里哭泣举行丧礼,可以在这里聚集国人和宗族啊!”

“轮”是屈曲盘旋而上的样子,引申为高大;“奂”是文采华丽,通“焕”,因此这个成语也可以写成“美轮美焕”。

故事还没有完。按照礼节,赵武要答谢张老,于是赵武回答道:“您说的这些事情都可以在这里举行,这就意味着我要在这里尽享天年,寿终正寝,然后到先祖的墓地去追随先人。”答谢完毕之后,赵武面向北方拜了又拜,叩头行礼。

《礼记》是讲礼仪的书,因此在两人这一番对话之后评论道:“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君子称赞这二位的称颂和祝祷都很好,合乎礼节,值得表扬。

“美轮美奂”就出自这个故事。知道了出处和原始含义之后,读者朋友以后就不要再误用这个成语了。

《万国来朝图》,清代,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万国来朝图》由清代宫廷画家创作,描绘了清乾隆时期藩属及外国使臣在新年伊始携带各种珍稀贡品,聚集太和门外等待觐见乾隆皇帝朝贺的场面。作者以鸟瞰的角度,从太和门前的两个青铜狮子画起,将紫禁城中的主要建筑一一收入画幅,近大远小,主次分明,层次丰富,在大雪的银装素裹之下,整个场面宏伟壮观。元旦是清廷最为重要的节日,按礼皇帝要着最高规格的朝服在太和殿接受百官朝贺,此时整个皇宫礼器、乐器、卤簿、仪仗森然陈列,在各自指定区域等待的百官、使者万头攒动。作者以全景式构图,运用工笔界画,展示出宫廷建筑群的宏伟壮观和皇家气派,数以百计的人物安插得当,将紫禁城元旦庆典的热闹庄严渲染得淋漓尽致。

齐人之福

齐人之福

真是指多妻、妾的艳福吗?

据说男人都是花心男,所以今天的男人非常羡慕古代的男人,因为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人们常常把这种三妻四妾的生活称作“齐人之福”,甚至今天仍有人羡慕这种“齐人之福”,仿佛拥有的女人越多,享受到的福气也就越大,而且是“艳福”。这真是天大的误会!

“齐人之福”的故事出自《孟子·离娄下》。“齐人”是一个齐国男人,姓名不详。男人有一妻一妾,她们天天待在家里操劳家务。男人每次出门,必定酒足饭饱之后才回来,回来就夸耀自己又跟哪个百万富翁一起喝酒吃肉了。每次都是如此,时间长了,妻生了疑心,对妾说:“咱们男人每次出门都是酒足饭饱才回来,回来又说都是跟富人一起喝酒吃肉,可是咱们家却从来没有来过一个他的富人朋友。不行,我得去跟踪他,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

第二天早起,妻果真跟踪男人出门,结果发现大街上没有一个人理这个男人。最后男人走到东郊的墓地,向祭扫坟墓的人要剩余的祭品吃。没有吃够,又东游西逛,到处去乞讨。妻一下子明白了,原来这就是男人酒足饭饱的原因啊!

妻回家后,和妾站在院子里抱头痛哭,边哭边抱怨:“原本指望男人给我们带来吃喝不愁的幸福生活,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一个没本事的人!”

过了一会儿,男人醉醺醺地回家了,仍然继续吹牛。不过这一回妻妾二人再也不相信他了。

《百美新咏图传》九十『朝云』,清代颜希源编,王翙绘,集腋轩藏版,清嘉庆十年(一八〇五)刊本。

《百美新咏图传》收录历代名媛佳丽小传百篇,配以图百幅及文人咏词二百余首,集图像、传记、诗词于一体。原画出自当时宫廷著名画师王翙之手,人物刻画清晰隽雅,栩栩如生,在版画史上地位颇高。

王朝云(1062—1096),字子霞,钱塘人,苏轼之妾,1094年随苏东坡谪居惠州,第三年亡故并葬于惠州西湖孤山,年仅三十四岁。苏东坡亲撰墓志铭,说她“敏而好义,侍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她去世前一年秋天,有一次欲歌《蝶恋花》久无声,东坡问由,答:“奴不能歌者,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东坡大笑曰:“是吾正悲秋,而汝又伤春矣。”遂罢。朝云病逝后,东坡终生不复听此词。画上题词“春草感天涯”便是出于这段典故。苏轼与原配王弗、续弦王闰之、侍妾朝云均感情深笃,在王闰之去世后一直由朝云相伴左右,其福甚于“齐人”多矣。

孟子由此得出结论:“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在君子看来,人们用来求取功名富贵的方法,能够不让自己的妻妾感到羞耻而痛哭的,实在是太少了!

因此,想要享受“齐人之福”,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必须一妻一妾,再多就更养活不起了;二是该人必须一点儿本事都没有;三是该人必须是个要饭的。只有符合这三个条件,才能称为“齐人之福”。

今天享受着所谓“齐人之福”的,以及艳羡着“齐人之福”的男人,好好琢磨一下您自个儿的条件吧!

如丧考妣

如丧考妣

“考妣”到底指的是什么样的父母?

“如丧考妣(bǐ)”是一个成语,口语中很少使用,常用于书面语,形容极度悲伤或者着急,就跟死了父母一样。现在的辞典都把“考妣”解释为“去世的父母”,这是不对的。因为“考妣”前面还有一个“丧”字,“丧”就是死去,“考妣”既然已死,怎么还会“丧”呢?

《尔雅·释亲》中解释说:“父为考,母为妣。”北宋学者邢昺注解说:“考,成也,言有成德……妣,媲也,媲匹于父。”意思是说父亲有崇高的品德,而母亲的品德也可以媲美于父亲。秦代的《仓颉篇》中有“考妣延年”的说法,毫无疑问也表明是对在世父母的通称。

“如丧考妣”这个成语出自《尚书·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殂(cú)”是死亡之意。尧把帝位禅让给舜之后二十八年而死,百姓们非常悲痛,就像死了父母一样,天下为尧守丧三年,三年之内不准奏乐。所谓“四海遏密八音”,“遏”意为阻止,“密”意为寂静,“遏密”专指帝王死后停止举乐,“八音”是古代对乐器的统称,乐器通常为金、石、丝、竹、匏(páo,葫芦)、土、革、木八种不同质材所制,后来泛指一切音乐。

周代时,“考妣”开始专用于称呼过世的父母。《礼记·曲礼下》篇中规定:“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郑玄注解说:“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周礼》中有“以享先妣”之语,称呼去世的母亲为“先妣”。

古代的墓碑上常刻有“显考”“显妣”“先考”“先妣”的字样,“先考”和“先妣”容易理解,即过世的父母,“显考”和“显妣”就不容易理解了。原来古人常常在祖、考和妣之前加上一个“皇”字,作为对祖宗和父母的美称,即“美”的意思。比如屈原《离骚》的开头写道:“朕皇考曰伯庸。”我已经过世的父亲叫伯庸。元代误以为这个“皇”字专指皇帝,因此专门下诏改成了“显”,这是不明白古人称“皇考”的含义所致。

古代有句著名禅语:“大事未明,如丧考妣;大事已明,如丧考妣。”里面含有很深的禅机,供读者朋友参禅用吧。

《唐土廿四孝丁兰》,歌川国芳绘,一八四七年。

《唐土廿四孝》是一组系列版画,绘制了由中国传入日本的《二十四孝》故事。这幅画的是丁兰刻木事亲的故事:“丁兰幼丧父母,未得奉养,而思念劬劳之恩,刻木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血出。木像见兰,眼中垂泪。因询得其情,即将妻弃之。”图中俯首跪拜的是丁兰,旁边指着木像朝画外某人抱怨什么的应是丁兰之妻了,两人姿势,一恭谨,一张狂,相映成趣。丁兰因妻子对父母木像不敬而休妻,现在看来是一个因孝行引发的家庭悲剧。

伯仲之间

伯仲之间

为什么比喻不相上下?

“伯仲之间”比喻人或事物不相上下,难分优劣高低。古人关于兄弟的排行共分四种:伯、仲、叔、季,分别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大也可以称作“孟”。嫡长子称“伯”,庶出的长子称“孟”,后来就用“伯”或“孟”统称长子。所以最终的排行顺序是:伯(孟)、仲、叔、季。

那么肯定有人会问:如果兄弟多于四个,该怎么排行呢?老大、老二还是叫伯(孟)、仲,最小的还是叫季,中间的不管几个一概称“叔”。

为什么兄弟的排行只有这四种?班固编撰的《白虎通义》中解释说:“法四时用事先后,长幼兄弟之象也,故以时长幼号曰伯、仲、叔、季也。”天有四时,春秋冬夏,因此拿四时来比附兄弟的长幼之序。

举例来说,三国时期孙坚有四个儿子,老大名策,字伯符;次子名权,字仲谋;三子名翊(yì),字叔弼;四子名匡,字季佐。“名”是出生时取的,“字”是二十岁举行加冠礼时取的。

古人用“伯仲”一词代指兄弟,“伯仲之间”当然就是指兄弟之间,大家水平差不多,不相上下的意思。《诗经·小雅·何人斯》中有“伯氏吹埙(xūn),仲氏吹篪(chí)”的诗句,描写兄弟二人合吹乐器,相亲相爱,其乐融融。

东汉学者傅毅年轻时学问就很渊博,奉诏和大学问家班固一起校勘书籍。班固字孟坚,在班家兄弟中排行老大;傅毅字武仲,在傅家兄弟中排行老二。因此,曹丕在《典论·论文》中称赞二人说:“傅毅之于班固,伯李公麟(1049—1106),北宋著名画家,字伯时,号龙眠居士,博学多才,富文辞,工书法,精于鉴赏。凡人物、释道、鞍马、山水、花鸟,无所不精,时推为“宋画中第一人”,尤其历来被公认是一位杰出的白描人物画家。他与同时期的文人士大夫有密切往来,如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米芾等,其人物画自带温文尔雅之风致。《孝经图》卷作于1085年,是现今存世被公认的李公麟真迹之一。

《孝经图》局部,北宋李公麟绘,绢本白描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一段画面主题是“广要道”:“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图中一人正在向他的兄长深深行礼,后面二人颔首赞许。场景是庭园一隅,有竹丛、湖石,园墙之外有溪流,溪上有野雁嬉戏。据说图中行礼的二人很可能就是众所周知的兄友弟恭的榜样:苏轼和苏辙。这一对贤昆仲不仅感情深厚,肝胆相照,患难与共,且各自的文学成就也能彼此抗衡,可谓是真正的“伯仲之间”。

仲之间耳。”班固和傅毅在各自兄弟中分别排行老大、老二,所以“伯仲之间”的评价真是太恰当了!

金声玉振

金声玉振

原来指奏乐从始至终

“金声玉振”这个成语今天已经很少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之中,但是书面语中还常常使用,多用来形容音韵的响亮、和谐,也用来比喻人的知识渊博,才学精到。那么,何为“金声”?何为“玉振”?其实,“金声玉振”这个成语是古代奏乐礼仪的形象写照。

《孟子·万章下》记录了孟子的一段话:“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

孟子评价说:伯夷是圣人中清高的人,伊尹是圣人中负责的人,柳下惠是圣人中随和的人,孔子是圣人中合时宜的人。孔子可谓集大成者。什么叫“集大成”?就是“金声而玉振之”。所谓“金声也者,始条理也”,“金”指钟类乐器,钟声响亮,奏乐时先奏钟;所谓“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玉”指磬(qìng)这种用玉雕成的打击乐器,磬声清扬,以之收韵,作为乐声的终结。

清末学者俞樾在《群经平议》中议论说:“所谓‘金声而玉振之’者,以金声始洪而终杀,必以玉声振扬之。此‘之’字即指金声而言。”钟声虽然起始洪亮,但是最后会显出肃杀之音,因此一定要以清亮的磬声加以振扬。

北宋学者邢昺如此解释孟子之所以称颂孔子“金声而玉振之”:“金声者,是其始条理也,言金声始则隆而终则杀者也,如伯夷能清而不能任,伊尹能任而不能和,下惠能和而不能清者也;玉振之者,是其终条理也,言玉振则终始如一而无隆杀者也,如孔子能清、能任、能和者也,所以合金声而玉振之而言也。以其孔子其始如金声之隆,而能清、能任、能和,其终且如玉振无隆杀,又能清而且任,任而且和,和而且清,有始有终,如一者也。”

孟子的意思是说伯夷、伊尹、柳下惠虽然也是圣人,但只能“始”而不能“终”,只能“金声”而不能“玉振”,只有孔子才是集合了“始”和“终”、“金声”和“玉振”的大成就者。这就是“金声玉振”的由来,本义是指奏乐的以钟声始、以磬声终,因为用到了孔子身上,因此引申为形容知识渊博,才学精到。

不过随着乐器的变化,“金声玉振”这种奏乐礼仪早已废弃。明末清初戏曲家李渔在《闲情偶寄·授曲》中写道:“丝、竹、肉三音,向皆孤行独立,未有合用之者,合之自近年始。三籁齐鸣,天人合一,亦金声玉振之遗意也。”“丝”指弦乐器,“竹”指管乐器,“肉”指肉声。“三籁齐鸣”,不过取其音韵和谐而已,虽然李渔称也是“金声玉振之遗意”,但其实已经失去了原意。

《孔子见荣启期图》团扇,旧传南宋马远绘,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此团扇图无款,研究者认为应是南宋画院画家的作品。画中荣启期在高大松树下弹琴,孔子下车躬身探问。荣启期是春秋时代的隐士,《列子·天瑞篇》记载了孔子与荣启期不期而遇的故事:“孔子游于太山,见荣启期行乎郕之野,鹿裘带索,鼓琴而歌。孔子问曰:‘先生所以乐,何也?’对曰:‘吾乐甚多。天生万物,唯人为贵;而吾得为人,是一乐也。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吾既得为男矣,是二乐也。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吾既已行年九十矣,是三乐也。贫者士之常也,死者人之终也,处常得终,当何忧哉?’孔子曰:‘善乎!能自宽者也。’”魏晋以后士人对荣启期推崇备至,认为他温雅淡泊,知足常乐,其形象在绘画装饰中常与竹林七贤同框。

奇装异服

奇装异服

原来指不合礼制的服装

现今“奇装异服”这个成语,通常是指与社会主流风尚相异,比大多数人的衣着样式造型奇异的服装,比如喇叭裤、牛仔裤过去都被视作奇装异服。每个时代都有标新立异之人,古代中国也不例外,不过那时的奇装异服称作“异服”或“奇服”,而且与礼制紧密相关。

据《周礼》记载,周代有“阍人”一职,“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负责掌管王宫中门出入的事宜,职责之一是:“丧服、凶器不入宫,潜服、贼器不入宫,奇服、怪民不入宫。”郑玄注解说:“奇服,衣非常。”什么叫“衣非常”?

《左传·闵公二年》记晋献公派太子申生征伐东山的皋落氏,太子申生的服饰引发了军中的一场激烈争论。“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偏衣”指两种颜色的衣服,以中缝为界,左右异色;“金玦”指青铜所制、半圆形有缺口的佩饰。大夫罕夷评论道:“尨奇无常,金玦不复。”“尨(máng)”指杂色。按照礼制规定,戎服必须用纯色,不能用杂色;佩玉必须是玉,不能用青铜所制,而且出征时不能佩“玦”,玦者,诀别也,实属不祥之兆。晋献公竟然赐给太子申生这样的服饰,因此众将都认为这是晋献公故意害他,要废黜申生的太子之位。

偏衣、金玦就是“衣非常”,即不符合战争常制的服饰。

《礼记·王制》中则有这样的规定:“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儒家认为淫声、异服、奇技、奇器都是令百姓扰疑不定的东西,凡作此类怪异行为者,居然都要杀掉。郑玄注解说:“异服,若聚鹬冠、琼弁也。”

“聚鹬冠”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鹬冠。”子臧是郑国公子,其兄子华身为太子,因谋反被郑文公所杀,子臧于是出逃宋国。“鹬(yù)”是水鸟,古人以为“知天将雨鸟也”,因此只有掌天文的官员才能戴鹬鸟的羽毛所制的“聚鹬冠”。子臧不知天文,因此杜预说“聚鹬羽以为冠,非法之服”,不合礼制之服。结果这惹恼了郑文公,他派人刺杀了子臧。

“琼弁(biàn)”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马额上要戴一冠,也就是兽形面具,称“弁”,以琼玉为饰,称“琼弁”;马颈上的皮带以玉为饰,称“玉缨”。楚国的令尹子玉竟然用大夫所戴的饰品装饰自己的马,而且梦见河神索要,醒来后还不舍得供献给河神,结果导致楚军败于晋军。孔颖达引述刘炫的话说:“若子玉从神所求,不惜琼玉,则国人以为神得所欲,必将助己,自当三军用命,战士争先。亦既不遂神心,人谓神必不助,则众意皆阻,莫不畏敌,且兵凶战危,必有伤杀,三军之命,在兹一举,犹尚爱惜此物,是无恤民之心。在军之士,谁肯竞劝。”子玉“琼弁、玉缨”非但不合礼制,还不舍得供献给河神,当然也就无法避免兵败自杀的命运了。

晋代还有一件著名的“异服”,叫雉头裘,用野鸡头上美丽的羽毛织成的皮衣。据《晋书·武帝纪》载:“太医司马程据献雉头裘,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向皇帝献上一件雉头裘,居然被堂而皇之地记录于正史之中,可见古代礼制之严格。明代学者李东阳对晋武帝此举大加褒扬说:“中世以后,君臣之论议政事,古风尚存,乃有却千里马,焚雉头裘。”视之为革除浮华风气之举。

一则违反礼制,一则偏离风尚,这就是古今“奇装异服”之不同。而由以上举例可以看出,古人“奇装异服”的奇异程度,今人绝对无法望其项背啊!

《帝鉴图说》分两卷,“圣哲芳规”讲述历代帝王励精图治之举,“狂愚覆辙”剖析历代帝王倒行逆施之祸,每个故事均配以形象的插图,原为木刻版。此彩绘版《帝鉴图说》大致绘制于清早期,可能是当时的外销画,传入欧洲后添加了法文注释,并按照西方图书装订方法粘合成册。画面严谨工丽,略具西洋透视技法。

“焚裘示俭”一图画的是晋武帝将太医司马程据进献的雉头裘焚于殿前的故事。殿上晋武帝表情甚是不悦,庭中华丽的雉头裘已成烈焰一团。《帝鉴图说》乃张居正为当时年仅十岁的明神宗所编撰,不知小皇帝看到这样的画面会不会暗叫可惜呢?

《帝鉴图说》(Recueil His to rique de s Princi paux Tr ai ts de la Viedes Empereurs Chinois)之『焚裘示俭』,约十八世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钟鸣鼎食

钟鸣鼎食

原来是形容严格的等级制

“钟鸣鼎食”这个成语虽然产生于古代,但是现在也还在使用,甚至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也会时不时蹦出来。这个成语本来是形容古代富贵人家豪华奢侈的生活,现在也常用来形容那些贪官污吏荒淫无耻的生活场景。

但是今天贪官污吏们的生活可跟古代的贵族们差远了,而且也没有那么风雅。从字面上来看,“钟鸣鼎食”就是吃饭时击钟鸣乐,以助食兴,还要用贵重的鼎盛着食物端上来。但是进一步分析,“钟鸣鼎食”其实指证着中国历史上根深蒂固的等级制。

古人对钟和鼎的运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制度,不能越雷池一步。钟是古代乐器中最重要的一种,不仅是古代权贵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且在乐理中也有重要的作用。《说文解字》说“钟”是乐钟,即音乐所用之钟,为秋分之音,发出的声音象征秋天物种成熟,代表秋天的品性。因此钟又称“黄钟”,黄是五行(金木水火土)中土地的颜色,“黄钟”之音就作为标准音,以此校准别的音。

鼎则是国之重器。《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这是丝毫不得僭越的。因此贵族之家吃饭时要“列鼎而食”,意思是将允许使用的几个鼎按照大小排列起来,从大到小根据等级制依次而食。

由此可见,“钟鸣鼎食”首先并非讽刺古代贵族豪华奢侈的日常生活,而是体现了等级制社会日常生活的种种礼制。这种礼制非常严格,甚至连钟和鼎身上的各种部件都有固定的称呼,一点儿都错不得。今天的人们对“钟鸣鼎食”的理解其实相差甚远,形容贪官污吏们“钟鸣鼎食”更是不知所云。

“钟鸣鼎食”这个成语最早出自《史记·货殖列传》。在这篇关于经商致富的传记的末尾,司马迁总结了出奇制胜的诀窍:“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马医,浅方,张里击钟。此皆诚一之所致。”

这段话的意思是:洒水磨刀是一项微不足道的技能,但郅氏却靠它致富,列鼎而食;做卖羊肚儿的小买卖简单又容易,但浊氏却靠它致富,车马成行;做一个马医是非常浅薄的小术,但张里却靠它致富,击钟佐食。这都是心志专一而致富的例子。

东汉学者张衡在司马迁这段话的基础上,在《西京赋》中写道:“击钟鼎食,连骑相过。”唐代诗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闾(lǘ)阎”指里巷,遍地是里巷宅舍,有许多钟鸣鼎食的富贵人家。至此,“钟鸣鼎食”这个成语正式定型,进入了中国人的日常用语。

《乾隆南巡图卷》第六卷《驻跸姑苏》局部,清代徐扬绘,一七七〇年,绢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乾隆南巡图卷》由宫廷画师徐扬“以御制诗意为图”,采用写实手法,描绘了清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皇帝第一次南巡期间省方问俗、察吏安民、视察河工、检阅师旅、祭祀禹庙和游览湖山名胜的情景。图卷人物众多,山川形势,城池车船,市景商贸,展示了清代中期丰富生动的历史细节。第六卷《驻跸姑苏》描绘乾隆皇帝在苏州胥门外舍舟登岸,经胥门进入苏州城(当晚驻跸苏州织造署行宫),重点展现苏州阊门到胥门一带的繁华景象。图中城门即阊门,此处人烟繁盛,商贾辐辏,百货骈阗,“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用《滕王阁序》中“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之句来形容也毫不夸张。

折冲樽俎

折冲樽俎

为什么比喻在酒宴中制敌取胜?

“折冲樽俎”是一个成语,虽然在人们的日常口语中使用的频率很低,但在书面语和外交场合中却经常使用。这个成语是指不用武力而在酒宴谈判中制敌取胜,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也”。

“折”,挫折,屈服;“冲”,冲车,古代的一种战车,用以冲城攻坚。“折冲”意为挫退敌方的战车,使敌人的冲车屈服。三国时期,“折冲”成为一种官职的名称,魏国的大将乐进被封为折冲将军。

“樽(zūn)”,古代盛酒的酒器;“俎(zǔ)”,古代供祭祀或宴会用四脚方形的青铜盘或木漆盘,用来陈设牛羊肉,后来切肉的砧板也叫作“俎”,比如“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俎”就是指切肉的砧板。“樽”和“俎”是酒宴上的必备器具,因此“樽俎”就用来指代酒宴。

《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篇中讲述了一个著名的“樽俎”故事。春秋后期,晋平公准备伐齐,先派大夫范昭出使齐国以探虚实。齐景公摆下酒宴,饮到酣处,范昭对齐景公说:“请君之弃樽。”“弃樽”指齐景公用过的酒樽。宾客使用国君用过的酒樽是不合礼仪的,不过,齐景公还是满足了范昭的请求,对左右说:“酌寡人之樽,进之于客。”把我的酒樽斟满酒,进献给客人。

范昭饮尽之后,齐国国相晏子命“彻樽,更之”,撤掉这只酒樽,再换一只上来。侍者为范昭更换了新的大杯和小杯。范昭心里很不高兴,假装喝醉了,站起来起舞,要求乐官太师演奏西周的音乐伴舞。诸侯国不能演《古今小说》是冯梦龙《喻世明言》的初刻本,描摹市井生活与人情世态。这幅是卷二十五“晏平仲二桃杀三士”故事插图。这个典故源于《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齐景公时,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勇士战功彪炳,恃功而骄,为除祸患,晏子设局,让齐景公赐三士二桃,令其“计功而食桃”,终致三士自杀而死。晏子兵不血刃,樽俎间杀死三个力可拔山的勇士,可谓智计无双,但手段未免太过阴险毒辣,反衬出三士的君子之风、轻生重义,令后人无限惋惜。

《古今小说》插图『二桃杀三士』,明代冯梦龙编,明代刊本。

奏周王室的音乐,因为这也是不合礼仪的,太师拒绝了。范昭非常生气,快步离席而去。

齐景公一看这种情况,对晏子说:“晋国是大国,派人来刺探我国的政事,如今您惹怒了大国的使者,该怎么办呢?”

晏子回答说:“以范昭的平素为人,并非粗鲁不懂礼节,他故意装醉用您的酒樽饮酒,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我们君臣而已。”

果然,范昭回去后向晋平公汇报此行的收获,说:“现在征伐齐国还不是时机,齐国君臣和睦,又守礼节,还是等一等吧。”

孔子听说了这起外交风波,评论道:“夫不出于樽俎之间,而知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谓也,可谓折冲矣!”孔子是在赞叹晏子,说他在樽俎之间、酒宴之上就能够判断千里之外敌人的预谋。

《战国策·齐策五》记苏秦说齐闵王,在一大段游说之辞的结尾,苏秦总结说:“此臣之所谓比之堂上,禽将户内,拔城于尊俎之间,折冲席上者也。”从此之后,“折冲樽俎”就演变成一个成语,晋代诗人张协的《杂诗》更加形象地描绘了这一充满智慧的外交手段:“何必操干戈,堂上有奇兵。折冲樽俎间,制胜在两楹。”

唯唯诺诺

唯唯诺诺

原来是古人应答的声音

“唯唯诺诺”这个成语的意思,各种成语辞典的解释都是:顺从而无所违逆。与“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唯命是听”等成语词义相近。但是“唯唯诺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意思?各种辞典都没有解释这个成语的语源。原来,这个成语所反映出来的,乃是古代男子对尊长呼召而应答的两种声音,即“唯”和“诺”。

《礼记·曲礼上》篇中有这样的规定:“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意思是说:父亲召唤的时候,不可用“诺”来应答;先生召唤的时候,也不可用“诺”来应答。父亲和先生召唤的时候,都应该用“唯”来应答,同时要站起身来。《礼记·玉藻》篇中同样规定:“父命呼,唯而不诺。”

“唯”和“诺”到底有什么区别呢?郑玄注解说:“唯”和“诺”都是应辞,应答之辞,但“唯恭于诺”。孔颖达则进一步注解说:“古之称唯,则其意急也。”用“唯”来应答,语气短促,就像急着应答父亲和先生的召唤一样。因此张舜徽先生在《说文解字约注》一书中概括说:“此盖少者幼者应对之礼,故古人重之。”

而“诺”呢,孔颖达注解说:“其称诺,则似宽缓骄慢。”用“诺”来应答,语气宽缓,因而显得骄慢。张舜徽先生概括说:“盖应答之声,唯速而礼恭,诺缓而意慢。”事实也正是如此,“诺”一般用于尊对卑的场合,《战国策·赵策》中的名篇《触詟(zhé)说赵太后》一文,触詟向赵太后进言之后,赵太后回答道:“诺,恣君之所使之。”即为明证。

《礼记·曲礼上》篇中还有这样的规定:“毋践屦,毋踖席,抠衣趋隅,必慎唯诺。”这是讲的客人进入主人家的礼节。“屦(jù)”是用麻或葛制成的鞋子,“踖(jí)”是践踏之意。古人进门必脱鞋,客人到主人家,进门前要先观察一下别的客人脱下的鞋子,以免踩到;进入自己座席的时候,不能直接跨过去就坐,而是应当提起下衣,从座席的下角慢慢走向座席,再往前坐下;坐下之后,不能自己先说话,要根据主人的问话谨慎地“唯诺”,也就是视具体情况而用“唯”或者用“诺”来应答。这一记载说明,“诺”也可以用于平辈之间。

这就是“唯”和“诺”作为应答之辞的区别:唯恭于诺。而“唯唯”“诺诺”连用,可想而知乃是连声应答之辞,更加显得恭敬而顺从。司马相如的名篇《子虚赋》中,齐王让子虚描述一下楚国大泽的见闻,子虚就用“唯唯”应答,这是臣子表示对国君的极度恭敬和顺从。《史记·商君列传》中则有“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的谚语,“谔谔”是形容直言无讳的样子,针对的是千人连声应答的情形。

这就是“唯唯诺诺”这个成语之所以可以用来形容顺从而无所违逆的缘故。需要说明的是,“唯”和“诺”都是古代男子的应答之辞,女子的应答之辞则是“俞”。《礼记·内则》篇中规定:“能言,男唯女俞。”这是说,小孩子会说话的时候,要教他们应答尊长的礼节之辞,男孩子用“唯”来应答,女孩子用“俞”来应答。

《孝经图》局部,北宋李公麟绘,绢本白描长卷,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孝经》是“十三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托名为孔子为其弟子曾参陈述孝道,实则孔门后学所作。《孝经》的中心思想即“以孝治天下”,作者以孔子答问的形式,分别论述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不同阶层的孝道。李公麟的《孝经图》卷作于1085年初。作者依据《孝经》经义,绘制了十五段图说式画卷,以楷书抄经,以线描配图,书画合璧。

此段的主题出自《纪孝行章第十》,讲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孝行:“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画面上,一对老夫妇高坐上方,一对手捧托盘的中年男女侍奉在侧,可能是他们的儿子和媳妇。下方是一组民艺表演:一人在表演魔术,一人跳舞,一个女子击鼓助兴,几个孩子散坐一旁。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精彩的表演吸引,中年男女似乎忘记了他们手中的托盘,老者身体微微前倾,小女孩握紧弟弟的手。气氛温馨活泼,形象地诠释了家庭之乐。

顺手牵羊

顺手牵羊

“顺手”本来指右手

在今天的语境中,“顺手牵羊”这个成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顺手把别人家的羊牵走,借用来比喻趁机拿走或者偷走别人的东西,跟“趁火打劫”是相近的意思。这个成语很冤枉,因为最初它根本就不是贬义词,只是描述一种客观状态的中性词。

“顺手牵羊”的雏形最早出自《礼记·曲礼上》:“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此处的“效”是进献的意思,“效马”“效羊”“效犬”就是进献给对方马、羊、犬,“右牵”“左牵”是进献的礼节。

马和羊为什么要用右手牵着,而犬为什么要用左手牵着呢?郑玄的注解是:马和羊用右手牵是因为“用右手便”,犬用左手牵是因为“犬龇啮人,右手当禁备之”。“龇(zī)”指张开嘴露出牙齿。总之,不管左手还是右手,古人习惯的用手方式跟今天没有任何区别,即右手更灵便,劲儿更大。孔颖达进一步解释得更加清晰:“马羊多力,人右手亦有力,故用右手牵掣之也。”“犬好龇啮人,故左牵之,而右手防御也。”因为右手相比左手来说更加灵便,所以俗语中就把右手称作“顺手”,取顺便之意。如此看来,“顺手牵羊”的最早语义其实仅仅是用右手牵羊而已,并没有后来的延伸义。

元明时期,通俗文学发达,“顺手牵羊”以其形象性开始屡屡出现在各种文本之中,比如元代杂剧作家关汉卿所作《尉迟恭单鞭夺槊》,秦王李世民的弟弟李元吉嫉恨尉迟恭,在哥哥面前形容他和尉迟恭作战,吹牛道:“是我把右手带住马,左手揪着他眼扎毛,顺手牵羊一般牵他回来了。”李世民不相信,让二人同去演武场比试,结果只一个回合,李元吉的槊就被尉迟恭夺去,李元吉自己坠马。这里的“顺手牵羊”一语使用的仍然是最早的语义。

因为“顺手牵羊”太过容易,所以大约从清代开始,人们就把这个成语借用来比喻趁机偷东西,一直沿用到今天。

《西岳降灵图》局部,北宋李公麟绘,绢本墨笔长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该画卷被认为是李公麟的传世名作之一。《西岳降灵图》是他归隐龙眠山庄后所作,描绘了道教中五岳山神之一“西岳大帝”下巡的情景,据传也可能是皇家贵人及其眷属出行的真实场景。画卷生动描绘出当时大人物出行的全部仪仗,包括随从配备、华贵车马、女眷子嗣、随行用具,前呼后拥,形神毕肖。这一段是阵列最前端,首先是两个骑骏马的斥候,紧跟在后面的是一对随从,即“鹰犬”,一人牵黄犬,一人擎苍鹰,人与鹰犬皆作警觉之态。正应了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中所谓“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生动描绘,从此画也可想见当年苏太守出猎的豪壮场面。

差强人意

差强人意

原来是夸赞之辞

“差强人意”这个成语现在的意思是勉强还能让人满意,虽然不能说是贬义词,但也绝不是褒义词。殊不知这个成语诞生的时候,却恰恰是一个褒义词!

“差强人意”一词出自《后汉书·吴汉传》。吴汉是东汉中兴名将,在著名的“云台二十八将”中排名第二。吴汉的性格强悍有力,“诸将见战阵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士吏。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吴汉时任大司马,战阵不利的时候,他还能够意气自若,一点儿不惊慌,因此光武帝刘秀才会称赞他“差强人意”。这里的“差”是甚、殊的意思,“强”是劝勉、振奋的意思,“差强人意”的意思就是非常能够劝勉、振奋人的意志。由此可见,“差强人意”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褒义词,否则刘秀也不会用这个词来赞扬他。

不过,“差强人意”一词慢慢加以演变,“差”演变为稍微、大致、比较的意思,“强”演变为勉强的意思,顺理成章地,“差强人意”的意思就演变为大致、勉强还能让人满意,演变成了一个表示勉勉强强、窝窝囊囊、不情不愿的词,离贬义词只有一步之遥。

细细玩味一下《周书·李远传》的记载,我们就能看出“差强人意”一词的演变轨迹。高仲密是权臣高欢控制的东魏的北豫州刺史,他想把北薄俊卿,明代戏曲作家,生平事迹不详。《汉刘秀云台记》为传奇剧本,全剧两卷四十四出,演述东汉光武帝刘秀起兵称帝的故事。西汉末年,王莽专权,刘秀起兵,在邓禹、冯异、姚期、郅恽等谋臣武将辅佐下,南征北战,终于夺得天下。刘秀称帝,建云台,列功臣名将之名,计二十八将,逐一封侯,这就是著名的“云台二十八将”。这幅是第四十四出插图,兵戈已定,江山一统,新帝即位,大封功臣。末尾群臣唱词曰:“天书飞下龙楼,云台画像封侯。书铁券,覆金瓯。安宇宙,贺千秋。”此为较有影响的明代传奇剧本。

《新刻全像汉刘秀云台记》卷下插图,明代薄俊卿撰,明代金陵唐氏藏版。

豫州献给权臣宇文泰控制的西魏政权,但中间隔着高欢的大军,宇文泰很为难。宇文泰的手下官员李远(字万岁),献计道:“按照常理,确实难以救援高仲密,但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出奇兵或许可以奏效;如果失败了,那也是兵家常事。”宇文泰喜道:“李万岁所言,差强人意。”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依此计而行,故曰“差强人意”,勉强还能让人满意;至于能否成功,那就只能看天意了!

旁门左道

旁门左道

为什么比喻歪门邪道?

“旁门左道”犹如“歪门邪道”,泛指不正当的方法。“左道”为什么会指邪道呢?这跟古人关于方位的尊卑观念有关。

古人是尊左还是尊右的问题,历代学者有过非常多的争论,直到今天还是众说纷纭。大致来说,秦汉之前以右为尊,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使用右手,从生理习惯上来说右手方便,因此以右为尊,正如唐代学者孔颖达在为《左传·襄公十年》所作的注中说:“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

“左道”一词出自《礼记·王制》:“执左道以乱政,杀。”郑玄注解说:“左道,若巫蛊及俗禁。”“巫蛊(gǔ)”指诅咒害人的巫术,“俗禁”指某些日子禁止行走的交通禁忌。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说:“卢云:‘左道谓邪道,地道尊右,右为贵。’故《汉书》云‘右贤左愚,右贵左贱’,故正道为右,不正道为左。”这就是“旁门左道”一词的最早来源和解释。

众所周知的“负荆请罪”的故事,起因就在于蔺相如比廉颇的功劳大,封官的时候,拜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非常生气,才寻隙滋事。可见官职也是以右为尊,贬官则叫“左迁”。

连居住的方位也是以右为尊。皇帝面南背北而坐,因此地理上便以东为“左”,以西为“右”,在同一座城市中,高官和贵族住在“右尊”的西边,普通百姓住在“左卑”的东边。陈胜、吴广起义时率领的九百名战友,入伍前都居住在“闾左”,即闾巷的东边(左侧),都是地位最低的普通百姓。“无出其右”这个成语是指没有人能够战胜或者超过,也是以右为尊。

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比如车上的位置是以左为尊,空着左边的座位准备接待贵宾称“虚左以待”,这是因为坐车时,赶车的人要坐在右边,右手执鞭、驾驭都方便。国君出行时,同车三人,国君坐在左边,中间是御者,右边是一位勇士,带上勇士的目的是防备不测事件发生,一旦有人行刺国君,勇士从右边下车方便,便于随时采取行动保卫国君的安全。这是由车上空间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被称为“楚夷”,楚人相对于黄河流域的中原民族来说属于南蛮之人,其方位尊卑刚好跟中原相反,“楚人尚左”,以左为尊。孔子曾经感叹道:“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在中原地区,人们衣服的前襟都要向右,只有死人的前襟向左,表示永远不需要脱衣服了,而边远地区的蛮夷民族刚好相反,是“左衽”,因此孔子感叹说如果没有管仲的教化,我们就要等同于蛮夷之邦了。

汉代之后,左、右的尊卑变化很多,没有定论,此处不赘述。值得说明的是,今天的人们常常把“男左女右”和“男尊女卑”的观念联系起来,这是阴阳五行学说附会的结果。阴阳五行学说认为天左旋为阳,地右周为阴,阳左阴右,男阳女阴,阳尊阴卑,故曰“男左女右”。这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跟因为方便而以右为尊的唯物主义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立。

《晚笑堂竹庄画传》之『苏子卿』,清代上官周绘,清乾隆八年(一七四三)刊本。

“苏武牧羊”的故事家喻户晓。他出使匈奴被扣,历尽艰辛,留居匈奴十九年持节不屈,终于归国时,须发皆白。东汉王充《论衡·谴告》中说:“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

画面上是在北海(今贝加尔湖)边牧羊的苏武,面容枯槁,神情凝重。旁边两只羊,一卧一立。立羊偏头望过来,似白眼相视。人与羊相映成趣。

雕虫小技

雕虫小技

“雕虫”的“虫”到底是什么虫?

“雕虫小技”比喻微不足道的技能,用来谦称自己写的诗作或文章,后来也用来比喻做事情时使用的不过是小技术而已。

“雕”当然是刻的意思,那么什么是“虫”呢?“虫”怎么能被雕刻呢?原来,这里的“虫”并不是某一种具体的虫子,而是秦代时定型的八种书写字体,称为“秦书八体”。据《说文解字》载,八体分别是:

第一,大篆。广义的大篆指秦代以前的甲骨文、金文、籀(zhòu)文和通行于春秋战国时期除秦以外的六国的古文;狭义的大篆单指籀文,籀文是周宣王时太史籀写的十五篇文字。

第二,小篆。小篆是秦始皇有感于全国文字不统一,命李斯和赵高将大篆简化而创制的文字,所以又称“秦篆”。

第三,刻符。专刻于符节上的字体。符节是古代派遣使者或调兵时用作凭证的东西,用竹、木、玉、铜等制成,上刻文字,分为两半,一半存于朝廷,一半给外任官员或出征将帅,使用时以两半相合为验。这种字体因为是用刀刻在金属上,笔画不能婉转如意,所以字体近于平直,形体近于方正。

第四,虫书。篆书中的花体,常常铸或刻在兵器、旗帜和符节上,形状像鸟和虫的样子,故称“虫书”。“雕虫”就是指刻写虫书。

第五,摹印。用来摹制印章的一种篆书体。

第六,署书。题在匾额上的文字。

第七,殳书。铸在兵器上的文字。“殳(shū)”是一种用竹或木制成,起撞击或前导作用的兵器。

第八,隶书。

据《北史·李浑传》载,李浑是北齐大臣,学问很大,文宣帝高洋命他组织一套班子,制定新的法律法规《麟趾格》。班子里面还有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魏收。文人相轻,李浑有一次就对魏收说:“雕虫小技,我不如卿;国典朝章,卿不如我。”意思是写那些花花绕绕的“虫书”,写一些风花雪月的小美文,我不如你魏收;但是制定国家的典章制度,你魏收可就比不上我了。

《北齐校书图》,北齐杨子华绘,宋摹本,绢本设色,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此宋摹本《北齐校书图》卷,旧传为唐阎立本所作,现多认为原是北齐画家杨子华所绘。杨子华是北齐世祖高湛的爱臣,善画贵族人物、宫苑、车马,时有“画圣”之称,笔下人物丰满圆润,影响了唐代画风。

《北齐校书图》是一幅纪实性图卷。北齐天保七年(556),因为“时秘府书籍纰缪者多”,北齐文宣帝高洋“诏令校定群书”,参加者有樊逊等十一人,借邢子才、魏收诸家本共刊,“凡得别本三千余卷,五经诸史,殆无遗阙”。可谓一时盛事。此卷便描绘了这些文人奉诏校书时的场景。这是图卷中段,四文士坐于榻上,婢女、小童侍立榻周,文士中二人正专心校勘书卷,另二人似乎因意见相左而有所争执,乃至打翻碗盏(或谓一人欲逃酒,一人欲挽留)。人物神情生动,细节精微。此画用笔细劲流畅,设色简朴优美。画中的家具器用、人物服饰皆胡汉杂糅,体现了南北朝时民族融合的特点。

高屋建瓴

高屋建瓴

“瓴”到底是什么东西?

《史记·高祖本纪》记田肯对汉高祖刘邦的一段说辞:“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悬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这是讲的关中一带的地形,后人从这句话中提炼出“高屋建瓴”这个成语,比喻居高临下、势不可当的形势。那么,这个“瓴”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瓴(líng)”有两个解释:其一,《说文解字》:“瓴,瓮,似瓶也。”这是一种像瓶子一样的陶制容器,又叫“瓴甋(dì)”,有耳,便于手拎。古人对盛水器的分类非常细,比如《淮南子·修务训》中说:“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趋之,或以瓮瓴,或以盆盂。”所以裴骃集解引如淳的解释说:“瓴,盛水瓶也。居高屋之上而幡瓴水,言其向下之势易也。”

其二,南宋学者戴侗所著《六书故·工事四》中解释说:“瓴,牝瓦仰盖者也。仰瓦受覆瓦之流,所谓瓦沟也。”“牝瓦”指合在一起的两瓦中仰面向上者,取“牝”雌性之意。牝瓦和上面的覆瓦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瓦沟,用来下泄雨水。这种瓦也叫“瓴甓(pì)”。

不管是盛水器还是瓦沟,从高屋之上往下倾泻,其势不可当可想而知。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成语中的“建”字也具有独特的义项:覆,倾倒。“建瓴水”即往下倾倒。

其实,“高屋建瓴”这个成语中最重要的一个字就是“建”,不懂得“建”字的意思,这个成语就不容易理解。

《风光礼赞奈良法隆寺》,土屋光逸绘,一九三八年。

土屋光逸(1870—1949),日本浮世绘师、版画家,小林清亲的弟子。《风光礼赞》系列是土屋光逸的代表作品。二十世纪初日本艺术界兴起了“新版画运动”,重振传统的浮世绘艺术,将传统主题融入西方元素。与江户时代的浮世绘不同,新版画使用自然柔和的色彩,在画面透视和构图布局上体现出强烈的空间感。这幅《奈良法隆寺》就是新版画作品。

法隆寺,又称斑鸠寺,位于日本奈良生驹郡斑鸠町,建于唐朝初年(七世纪),有全世界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是世界上唯一保留中国南北朝时期建筑风格的寺庙。画面中的主体是五重塔。五重塔类似楼阁式塔,塔内没有楼板,方形,四角,出檐深远,如飞鸟展翅。塔高31.5米,塔刹约占三分之一高,上有九个相轮,是日本最古老的塔,历经多次大地震而不倒。雨中的法隆寺显得静穆、古朴,似乎能听到雨水从塔顶层层滴落的声音。

债台高筑

债台高筑

“债台”原来指洛阳的謻台

你听说过国君或者皇帝到处借钱吗?中国历史上还真有这么一位,他就是东周的最后一任国君周赧王。“赧(nǎn)”是驾崩之后的谥号,从这个谥号就可以看出周赧王做天子时处境之尴尬。《说文解字》:“赧,面惭赤也。”因惭愧而脸红,“赧颜”就是这个意思。许慎又说:“周失天下于赧王。”看似没有任何评价,但“失天下”一语已经暗含了贬义,失天下而愧对祖宗,故称“赧王”。

据《汉书·诸侯王表》记载:“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至虖阨䧢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䧢之言。”“陵夷”,渐趋于衰微;“虖”,通“乎”;“阨(ài)”,狭小;“䧢(qū)”,倾危不安的样子;“责”,通“债”;“䧢(fū)”,切草的铡刀,也用作斩人的刑具;“窃䧢”,颜师古注解说:“䧢钺,王者以为威,用斩戮也。言周室衰微,政令不行于天下,虽有䧢钺,无所用之,是谓私窃隐藏之耳。”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从周幽王和周平王之后,周王室日渐衰微,国土面积缩小到黄河、洛水之间的一小块儿,而且周王室之内又分为西周、东周两个小诸侯国(此处的西周、东周不是朝代名)。到了周赧王做天子的时候,不仅有逃债之台,而且周王室的政令已经无法行于天下,即使还有象征天子的䧢钺等仪仗,也没有什么用处,只好藏进国库之中。

这个逃债之台,东汉学者服虔注解说:“周赧王负责(债),无以归之,主迫责(债)急,乃逃于此台,后人因以名之。”这个“台”到底在哪里呢?河间献王刘德以西汉宗室的身份点明了位置:“洛阳南宫謻台是也。”

“謻(yí)”指堂楼台榭的偏门或者小屋,与大屋相连,但却自成一体。“謻台”位于洛阳南宫,为周景王所造,没想到被周赧王用来作了逃债台。周赧王之所以躲进这座台,是因为此台虽与大屋相连却不通,是独立的一座台,因此债主们无论如何也进不来。周赧王可真狼狈啊!

《史记·周本纪》载周赧王驾崩,唐代学者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的记载:“虽居天子之位号,为诸侯之所役逼,与家人无异。名负责(债)于民,无以得归,乃上台避之,故周人名其台曰逃责(债)台。”“家人”指平民,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被逼得像平民一样逃债。虽然文献都没有记载周赧王为什么借了这么多债,但周赧王依附于西周小国,就王城那么一小块儿地方,可想而知花费不知从何征收,只好借债度日,“负债于民”,甚至向西周小国的老百姓借债!而老百姓居然可以闯入洛阳的宫中索债,也可见周王室的权威早已不在了。

这就是“债台高筑”这个成语和日常俗语的来历,原意是为避债而藏匿于“謻台”之上,躲得确实够高的,今天则形容欠债极多,古今的意思还是有些差别的。

《元曲选》插图『庞居士误放来生债』,明代臧懋循编,明万历时期刊本。

《元曲选》是一部著名的元杂剧总集,分为十集,每集收十种戏曲,共收剧一百种,又名《元人百种曲》。其中元人杂剧九十四种,元明时期剧作六种,内含版画两百多幅。万历时期是明代戏曲传奇的最后辉煌期。

《庞居士误放来生债》是元代杂剧家刘君锡的喜剧作品,写富人庞蕴放债而不索还,最后一家人复归仙班的故事。庞居士家住襄阳,广有钱财,一家礼佛。他喜欢救危扶困,仗义疏财,然后烧掉所有欠债文书。某天他到后槽门烧香念佛,听得马牛驴互作人语,都道是前生欠庞居士债,今生变驴变马变牛填还于他。画面即描绘了这一幕。庞居士听后唬得胆战心惊,便放归家中奴仆,遣散牛羊牲畜,又烧掉家私总历文书,从此不再与人放债,最后散尽家财,编卖笊篱为生,终于得道升仙。

醍醐灌顶

醍醐灌顶

“醍醐”到底是什么东西?

“醍醐灌顶”的近义词是“茅塞顿开”和“恍然大悟”,用来形容听到精辟的言论而深受启发。这个成语来自佛教,原意是指灌输给人佛教的智慧,使人头脑清醒。

《说文解字》:“醍,清酒也。”《周礼》中根据酒的清浊程度把酒分成五种,第四等级的酒叫“醍(tí)齐”,即浅红色的清酒。

“醍”本来是酒的名称,但和“醐”连用之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总结了“醍醐”的特性:“作酪时,上一重凝者为酥,酥上如油者为醍醐。熬之即出,不可多得,极甘美。”“醍醐”就是从牛奶中精炼出来的乳酪,是油脂状的凝结物,甘美温润,气味清凉,乃是纯一无杂的最上等的乳制品。

“醍醐”一语出自佛经。《大般涅槃经·圣行品》中写道:“譬如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众病皆除。”

醍醐如此珍贵,世人也拿来比喻出类拔萃的人。据《旧唐书·穆赞传》记载,穆赞、穆质、穆员、穆赏这穆姓四兄弟都有美好的名声,“世以‘滋味’目之:赞俗而有格,为酪;质美而多入,为酥;员为醍醐;赏为乳腐”。乳腐不是人们常吃的腐乳,而是牛乳的加工制成品。

随着佛教大规模传入中国,根据佛经意译的“醍醐”一词开始进入人们的日常用语,“醍醐”也从乳制品引申为精髓的意思。

“灌顶”一词也是梵语的意译,“灌”是灌持,表示佛的护佑和慈悲,“顶”是头顶,表示佛法的崇高。“灌顶”的原意是弟子入门时,须经本师用水或醍醐灌洒头顶。“醍醐”和“灌顶”连用,就生成了一种比喻义,从具体的动作抽象出顿悟之意,比如《敦煌变文集》中的《维摩诘经讲经文》:“闻名之如露入心,共语似醍醐灌顶。”

随着“醍醐灌顶”一词进入人们的口语,它也开始引申出清凉舒适的意思,比如唐代诗人顾况在《行路难》一诗中吟咏道:“岂知灌顶有醍醐,能使清凉头不热。”白居易《嗟落发》:“有如醍醐灌,坐受清凉乐。”

《维摩演教图》卷局部,传宋代李公麟绘,纸本墨笔,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此图取材于佛教《维摩诘经》,描绘了装病在家的维摩诘向奉佛祖释迦牟尼之命前来探病的文殊菩萨、舍利弗以及僧侣、天女宣讲大乘教义的场面。维摩,也称维摩诘(梵文的译音,意为“净名”或“无垢称”),是佛教中与释迦牟尼同时代的著名人物,以机智善辩著称。画中维摩诘坐于锦榻之上,目光炯炯,嘴唇微启,长须垂拂,一手略举,一手轻按,似正谈论教义的精微之处。两旁环绕许多聆听说法的僧侣、天女、神将。维摩诘右手边是散花天女,据经文载,当维摩诘和文殊菩萨讨论到“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时,天女将繁花撒到佛祖的大弟子舍利弗身上。花瓣沾衣不坠,舍利弗连忙振衣抖拂却挥之不去。维摩诘见此当即指出佛教应该视万物皆空的教义实质。整部《维摩诘经》的精华“不二法门”语句就这样产生。《维摩诘经》后来成为对中国佛教影响最大的一部佛经。

全图人物神情刻画入微,以铁线描绘出衣纹、飘带流畅飘逸之感。其洁净轻淡的笔法与佛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教义相吻合,代表着早期白描人物画的最高成就。

锱铢必较

锱铢必较

“锱”和“铢”到底有多重?

“锱铢必较”和“睚眦必报”是同义词。“睚眦(yá zì)”指瞋目怒视,瞪眼看人,借指极小的怨恨,“睚眦必报”就是指连极小的怨恨都要报复。而“锱铢必较”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对极少的钱都要计较,引申指对极小的事都要计较。那么,“锱铢”到底有多重呢?

《说文解字》:“锱,六铢也。”又解释“两”:“两,二十四铢为一两。”因此,“锱(zī)”和“铢”都是重量单位,“锱”是一两的四分之一,“铢”是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可见其重量或数量之微,古人因此就用“锱铢”来比喻极其微小的重量或数量。

《礼记·儒行》借孔子和鲁哀公的对话,描述了孔子心目中真正的儒者到底是什么样子,其中孔子说:“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慎静而尚宽,强毅以与人,博学以知服;近文章,砥厉廉隅;虽分国如锱铢,不臣不仕。其规为有如此者。”

“上不臣天子”,孔颖达说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就是这种人。“下不事诸侯”,孔颖达说春秋时期楚国的隐士长沮、桀溺就是这种人。“虽分国如锱铢”,孔颖达注解说:“言君虽分国以禄之,视之轻如锱铢,不贵重也。”即使把一个国家分给你作为俸禄,也视之轻如锱铢。这才是真正的儒者的“规为”。所谓“规为”,孔颖达注解说:“谓不与人为臣,不求仕官,但自规度所为之事而行。”不做臣子,不当官,凡事都只凭我自己的规则、谋度而行事。

做《醒世恒言》卷三十四『一文钱小隙造奇冤』插图,明代冯梦龙编撰,可一居士评,明末金阊叶敬池刊本。

《醒世恒言》为“三言二拍”之一,是一部白话短篇小说集,作品多取材于社会现实生活以及民间故事传说,除少数宋元旧作外,大多是明人拟作。它在“三言”中是艺术上最成熟、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部,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生动丰满的人物。

《一文钱小隙造奇冤》讲述了一桩奇案。起因只是邱长儿和刘再旺为一文钱发生口角,引得双方母亲谩骂争吵。之后波澜迭起,节外生枝,牵连不断,最终为一文钱竟断送了十三条性命。画面上故事刚刚开始,邱长儿与刘再旺于楼下耍钱,楼上邱长儿的母亲因肚子疼正卧床休息。似是一个极寻常的午后,谁能料到一场波诡云谲的奇祸就要来临呢。

“轻如锱铢”,当然是表示重量;“锱铢”还可以用来表示数量。《庄子·达生》篇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孔子去楚国,从林中出来,看到一个驼背在捕蝉,像在地上捡拾一样容易。孔子问道:“您的手太巧了!有什么诀窍吗?”驼背回答说:“我有道也。五六月累丸二而不坠,则失者锱铢;累三而不坠,则失者十一;累五而不坠,犹掇之也。”意思是说:练习五六个月,在竿头堆叠起两颗弹丸而不坠落,那么失手的时候就很少;堆叠三颗而不坠落,那么失手的时候十之有一;堆叠五颗而不坠落,就像在地上捡拾一样容易了。

驼背接着描述自己的状态:“吾处身也,若厥株拘。”我站定身子,像折断下坠的枯树根。“吾执臂也,若槁木之枝。”我举竿的手臂,像枯木枝。“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虽然天地很大,万物众多,而我的注意力只在蝉翼上。

孔子听完这番话,赞叹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其痀偻丈人之谓乎!”运用心志而不分散,精神就会高度凝聚,说的不就是这位驼背老丈吗!上文的“锱铢”一词表示极少的数量、次数。

《荀子·富国》篇中写道:“割国之锱铢以赂之,则割定而欲无厌。”割让国家的锱铢之地去贿赂,那么割让完毕后对方的欲望也不会满足。后人于是用“锱铢必较”来比喻小气或气量狭小。

靡靡之音

靡靡之音

原来特指亡国之音

今天的各种辞典都把“靡靡之音”解释为颓废、低级趣味的音乐。“靡靡”是柔弱、萎靡不振的样子。但是,这个成语最初的意思却严重得多,指的是亡国之音。

《韩非子·十过》篇中记载并描述了这种“靡靡之音”,顺带也描述了其他几种音乐,从中可以看到在古人的心目中,音乐和德行、政治都有莫大的联系。

卫灵公将要出访晋国,走到濮水之上宿营,夜里听到音乐声,以为是鬼神之乐,招来乐师师涓,命他谱写下来。师涓费两宿而熟习,这时也已经到了晋国。酒宴之上,卫灵公命师涓为晋平公演奏新声。演奏还没有结束,晋国的盲乐师师旷抚琴而止,说:“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晋平公问其故,师旷说:“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濮水之上。先闻此声者,其国必削,不可遂。”原来,卫灵公在濮水之上听到的所谓鬼神之乐,乃是投濮水而死的师延生前为殷纣王演奏的“靡靡之乐”,“闻此声者,其国必削”,殷商即是先例,因此乃亡国之音。

接着,晋平公问师旷:“这种清商之乐是最悲痛的吗?”宫、商、角、徵(zhǐ)、羽五音中,“商”声凄清悲凉,故称“清商”。师旷说不如清徵,“古之听清徵者,皆有德义之君也。今吾君德薄,不足以听”。好奇的晋平公非要听,师旷不得已而奏:“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道南方来,集于郎门之垝;再奏之,而列;三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之声,声闻于天。平公大悦,坐者皆喜。”“郎门”指宫中之门,“垝(guǐ)”指高而危险之处。

接着,师旷又说清徵之悲不如清角:“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听之,听之将恐有败。”晋平公非要听,师旷不得已而奏:“一奏之,有玄云从西北方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隳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室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隳(huī)”是毁坏的意思,“癃(lóng)病”形容衰弱疲病。

作为殷纣王亡国之音的“靡靡之音”,其中一定含有淫靡、柔媚、使君王不思治国的各种颓废成分,因此后人就把不健康的、低级趣味的颓废之乐称作“靡靡之音”,虽仍然跟人的德行有关系,但是治国的政治理念这一层含义却消失了。

《红楼梦赋图册》之《潇湘馆听琴赋》配图,清代沈谦作赋,盛昱录,清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爱尔兰切斯特·比替博物馆藏。

《红楼梦赋图册》共二十幅(此本缺一帧),内容为沈谦撰二十首题咏《红楼梦》的赋文配以精美插图。沈谦的《红楼梦》赋大约创作于清嘉庆十四年(1809),正是科举失意、穷困潦倒之际,作者借阅读《红楼梦》度日,“仿冬郎之体,伸秋士之悲”,作赋排遣内心苦闷。

这幅是《潇湘馆听琴赋》的配图。贾宝玉与妙玉坐于太湖石上,悄然静听潇湘馆内黛玉抚琴。只听音调清切,黛玉一边抚琴一边吟唱,四叠过后,妙玉讶然失色:“如何忽作变徵之声?音韵可裂金石矣。恐不能持久。”谈话间琴弦崩断,戛然而止。古人相信琴为心声,妙玉从黛玉的琴音中听出不祥之兆,所以变色,而后匆匆离去。这一幕始于清雅,而终于悲凉。

霜露之思

霜露之思

为什么指对父母、祖先的哀思?

“霜露之思”“霜露之悲”“霜露之感”都用来形容子女对去世的父母和祖先的哀思。“霜露”即霜和露水,为什么看到霜露就会想起父母和祖先呢?

原来,这几个成语出自《礼记·祭义》:“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祭祀的次数不能过于频繁,过于频繁就会使人厌烦,有厌烦之心就是不敬。祭祀的次数也不能过于稀少,过于稀少就会使人怠惰,有怠惰之心就会忘记祖先。因此君子按照天道的运行规律,春天举行禘祭,秋天举行尝祭。

什么是禘祭和尝祭?禘祭是帝王、诸侯每五年在宗庙中举行一次的大祭,春天的时候祭祀始祖;尝祭在秋天举行,乃是品尝新谷之祭。

“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秋天的时候,霜露降临大地,君子脚踩霜露,一定会有凄怆之心,这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想起了去世的父母和祖先的缘故。春天的时候,雨露滋润大地,君子脚踩雨露,一定会有怵(chù)然惕戒之心,就像即将见到去世的父母和祖先一样。怀着喜悦的心情迎来,怀着哀痛的心情送往,因此禘祭的时候要奏乐,尝祭的时候不奏乐。

孔颖达注解说:“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盛也。阴阳气盛,孝子感而思念其亲,故君子制礼,合于天道。”“春、夏阳来,似神之来,故春、夏祭之有乐;秋、冬阴,象神之去,故秋、冬之祭无乐。”

秋天的霜露和春天的雨露因此都成为父母和祖先恩泽的代称。南北朝时期的学者颜之推在著名的《颜氏家训·终制》篇中叮嘱自己的子女:“若报罔极之德,霜露之悲,有时斋供,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如果你们要报答父母无穷的恩德,抒发思念亲人的悲伤心情,那么除了有时候供奉斋品之外,到每年七月十五日的盂兰盆节,我也盼望能够见到你们的供养。

这就是古人的“霜露之思”或“霜露之悲”,原本与对父母和祖先的祭祀紧密相连,如今这种“春禘秋尝”的祭祀习俗早就消失了,人们履霜露和雨露也不会再像古人那样立刻就想起父母和祖先了。

清代夫妇像,布本设色,美国弗利尔—萨克勒美术馆藏。

这是一幅祖先像,主要用于家庭祭祖时悬挂于厅堂,供子女后代追怀先人。研究者根据画像所用画布(一种粗棉布)判断,此像出自清代北方的山西地区。这对老夫妇男左女右,端端正正坐在宽大扶手椅上。椅上搭着红地绣花椅袱,一对童男童女侍立于后。后面屏风上画着山水,矮桌上陈设瓶花、焚香。夫妇二人皆着老式的宽袍大袖,这是明代祖先像中流行的式样。据研究,夫妇二人的头像可能是后来贴上去的,画像其他部分可能作为半成品出售,买家只要添上头部写真即可。

除夕夜祭祖在清代及其以前是非常普遍的民俗。届时,家里的长辈会毕恭毕敬地将祖先画像“请”出,挂于厅堂,点烛焚香,陈列贡品,全家举行祭祖仪式。一般祖先画像会从除夕夜一直挂到正月十五闹完元宵,其间画像前面的香火不能断。之后便郑重收起,以待来年。

稳操胜券

稳操胜券

“操”的原来是左“券”

很多汉语词汇都经不起认真一问,比如在“稳操胜券”这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成语中,到底什么是“券”?什么又是“胜券”?只怕没人能答得上来。

其实,“稳操胜券”更准确的写法应该是“稳操左券”。《说文解字》:“券,契也……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券”的本义是用于买卖或表明债务关系的契据,在纸张没有发明之前,通常用竹片或木片制成,书写后用刀剖成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以为凭证。左半称“左券”,由债权人收执;右半称“右券”,由债务人收执。债权人到了规定期限就可以手执“左券”前往索取债务,因此“左券”称得上“胜券”,胜券在握,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左券”也称“左契”。老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意思是说:圣人虽然手持“左契”,却从来不催促人还债,因此有德之人就像掌管契约的圣人一样宽宏大量,无德之人就像掌管收税的人一样斤斤计较。由此也可见债权人持“左券”或“左契”实乃“稳操胜券”。

不过也有例外。《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中苏秦游说田轸后说:“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意思是田轸有恩于秦韩两国,如同持左券,可以稳操胜券地教训两国。这是“执左券”。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载:“且虞卿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事不成,以虚名德君。”这是说虞卿掌握着办事成功和不成功的两头主动权。如果事情成功了,就会像债主一样“操右券”来责难平原君;如果事情不成功,又要拿着为平原君争功求封的虚名来让平原君感激他。“胜券”通常指“左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指“右券”,应该视乎契券的具体内容而定。

陆游有一首题为《禽言》的诗,其中吟咏道:“人生为农最可愿,得饱正如持左券。”“持左券”引申为最有把握之意,即如今常用的成语“稳操胜券”。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六插图,明末凌濛初编撰,明崇祯五年(一六三二)尚友堂刊本。

《二刻拍案惊奇》是著名的“三言二拍”之一,是凌濛初在“三言”的直接影响下写成的白话短篇小说集,每卷写一个独立的故事。卷十六的回目是“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失还魂牙僧索剩命”,故事源出洪迈《夷坚志》。讲的是陈祈为与兄弟争占家财,暗中将田地低价典给毛烈。后来,陈祈父母去世,弟兄四人析得家产各一。陈祈拿了银子找毛烈赎田,不料毛烈将银吞掉,又白赖契券,占得田地。他买通官府,陈祈手中无券,投诉无门,反被屈打。陈祈只得向阴间诉冤。在阴府,由业镜照射,判明了是非曲直。毛烈被判死刑,陈祈还阳归生,讨回原契券,后向弟兄们交还了多占的家产。

两幅插图,一幅描绘阴间断狱场景,一幅描绘阳间毛烈妻子和儿子被鬼魂索债的情景。故事将阳间的昏浊和阴府的清明对比,揭露阳间的罪恶,也反映出那个时代社会风气的堕落。

玉树临风

玉树临风

“玉树”原来是槐树

“玉树临风”这个成语是形容男人像玉树一样风度潇洒,秀美多姿。比如杜甫的名作《饮中八仙歌》,其中赞叹崔宗之“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但是“玉树”到底是什么树?很多人都以为真的是玉制成的树,各种辞典也从不多加解释,默认了这种误解。

西汉学者扬雄在《甘泉赋》中吟咏道:“翠玉树之青葱兮。”魏晋时期的《汉武故事》中载有“玉树”之典:汉武帝穷奢极欲,在宫外起神明殿九间,“前庭植玉树。植玉树之法,葺珊瑚为枝,以碧玉为叶,花子或青或赤,悉以珠玉为之,子皆空其中,小铃鎗鎗有声”。

但是西晋文学家左思在《三都赋》的序中讽刺说“扬雄赋甘泉而陈‘玉树青葱’”,乃是“假称珍怪,以为润色”,“考之果木,则生非其壤;校之神物,则出非其所”。最初出典的“玉树”确实是玉制成的树,但因为过于奢侈而遭到了后人的批评。

不过,六朝时撰写的《三辅黄图》一书却提供了不同的说法:“甘泉谷北岸有槐树,今谓玉树,根干盘峙,三二百年物也。杨震《关辅古语》云:‘耆老相传,咸以为此树即扬雄《甘泉赋》所谓玉树青葱也。’”这是第一次出现“玉树”即槐树的说法。刘䧢(sù)所著唐代笔记小说集《隋唐嘉话》中也有记载:“云阳县界多汉离宫故地,有树似槐而叶细,土人谓之‘玉树’。”由此可见,汉代以槐树为“玉树”。

至于以“玉树”比人,出自《世说新语·言语》:“谢太傅问诸子侄:‘子弟亦何预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车骑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

谢安问道:“你们子弟又关我们父母辈什么事呢?为什么我们父母辈总希望你们成才?”谢安的侄子谢玄回答道:“这就像芝兰和玉树,人们都想让它们生长在自己家的庭院里。”“芝兰”是香草,和玉树并举,那么玉树就不可能是玉制成的假树,而应该是真树,即槐树。

周代宫廷外种有三棵槐树,太师、太傅、太保这三公朝见天子时,要面向槐树而立,后来就用“三槐”代指三公,再后来也泛指士阶层,士死后,坟上要种植槐树。郑玄解释说:“槐之言怀也,怀来人于此,欲与之谋。”

有一种槐树叫“守宫槐”,《尔雅·释木》中解释说:“守宫槐,叶昼聂宵炕。”“聂”,合;“炕”,张。郭璞注解道:“槐叶昼日聂合而夜炕布者,名为守宫槐。”晋人杜行齐注解说:“在朗陵县南,有一树似槐,叶昼聚合相著,夜则舒布而守宫也。”这种槐树的叶子,白昼闭合,夜晚张开,就像在夜晚守护着宫室一样,故称“守宫槐”。

不仅“槐”取“怀”的意思,而且槐树还能守护皇家宫室,因此槐树就作为士阶层的代称;相应地,士阶层中风度潇洒、秀美多姿的男子就以槐树为喻。古人认为玉有仁、义、智、勇、洁五种德行,而“君子比德于玉”,代表士阶层的槐树于是就美称“玉树”。

这就是“玉树临风”这个成语的辗转由来。

《饮中八仙 其六 崔宗之》(『飲中八仙 其六 崔宗之』),胜川春章绘,十八世纪七十年代。

胜川春章(勝川春章,1726—1792)是活跃于日本江户时代中期的浮世绘师,留下了精确把握人物特点的逼真“役者绘”,晚年又涉猎“肉笔美人画”(亲笔绘制的浮世绘),以细腻优雅著称。这一幅画的是“饮中八仙”之一的崔宗之。画中似是春日郊外,山水花木间,一美少年席地而坐,右手撑地,左手高举,身前酒瓶酒盏罗列,神情是沉醉于美酒和自我世界中的样子。

崔宗之,唐滑州灵昌人,名成辅,袭封齐国公,历左司郎中、侍御史。工诗,与李白等诗酒唱和,常月夜乘舟,自采石达金陵。从杜甫诗句看是一个英俊潇洒的风流人物。胜川春章笔下这位“皎如玉树临风前”的少年,似乎多了些稚气柔弱,少了“白眼望青天”那种睥睨一切的豪迈自在。

八面来风

八面来风

“八面”来的都是什么“风”?

“八面来风”比喻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这是一个褒义词,比如有的报纸或杂志会设“八面来风”栏目,刊登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声音,以示善于接纳之意。

这个成语从古时的“八风”演绎而来。“八风”说法不一,较早的如《吕氏春秋·有始》的简单记载:“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滔风,东南曰熏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凄风,西方曰飂(liù)风,西北曰厉风,北方曰寒风。”

本文以《淮南子》和《史记》为据,介绍“八风”的由来、命名及其有趣的含义。

《淮南子·天文训》载:“距日冬至四十五日,条风至;条风至四十五日,明庶风至;明庶风至四十五日,清明风至;清明风至四十五日,景风至;景风至四十五日,凉风至;凉风至四十五日,阊阖风至;阊阖风至四十五日,不周风至;不周风至四十五日,广莫风至。”此“八风”从条风到广莫风,是按照东北、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北的顺时针方向排列的。

每一种风吹来的时候,人间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顺应风势。

“条风至,则出轻系,去稽留。”这是立春所吹之风。轻系,罪轻的囚犯;稽留,牢狱之名。也就是说,要释放罪轻的囚犯。

“明庶风至,则正封疆,修田畴。”这是春分所吹之风。封疆,田界的标记;田畴,田地。也就是说,要准备播种了。

“清明风至,则出币帛,使诸侯。”这是立夏所吹之风。币帛,出使诸侯时馈赠的礼物。也就是说,要聘问诸侯了。

“景风至,则爵有位,赏有功。”这是夏至所吹之风,要封爵、赏赐了。“凉风至,则报地德,祀四郊。”这是立秋所吹之风,要报答大地的恩德,祭祀四方之神。

“阊阖风至,则收悬垂,琴瑟不张。”这是秋分所吹之风。悬垂,垂挂的各种乐器。肃杀之气袭来,要收起乐器,不能作乐。

“不周风至,则修宫室,缮边城。”这是立冬所吹之风,要修缮宫室和边城,防止边寇侵扰。

“广莫风至,则闭关梁,决刑罚。”这是最冷的北风。关梁,戍守或设卡征税的关口和桥梁,这时要关闭,同时还要判决案件,执行刑罚,所谓“秋决”的死刑也要在这时执行。

《史记·律书》中则有更详细的解释:

“不周风居西北,主杀生。”

“广莫风居北方。广莫者,言阳气在下,阴莫阳广大也,故曰广莫。”

“条风居东北,主出万物。条之言条治万物而出之,故曰条风。”

“明庶风居东方。明庶者,明众物尽出也。”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

“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

“凉风居西南维,主地。地者,沈夺万物气也。”

“阊阖风居西方。阊者,倡也;阖者,藏也。言阳气道万物,阖黄泉也。”

这就是古代中国著名的“八风”之说。今人但知“八面来风”,却早已不知到底是哪八种风了。而且风从八面吹来,神气的人迎着八面来风,当然也就是“八面威风”了。

《凯风快晴》,葛饰北斋绘,约一八三一年。

这幅极为著名的作品是葛饰北斋的“名所绘”《富岳三十六景》中的一幅,描绘了夏日晴空下的富士山。葛饰北斋(葛飾北斎,1760—1849)作为浮世绘三杰之一,其画风对十九世纪之后的欧洲画坛有深远影响。《富岳三十六景》乃北斋晚年代表作,描绘由日本关东各地远眺富士山时的景色。初版绘制三十六景,后又追加十景,最终此系列实际共有四十六景。这幅《凯风快晴》与《神奈川冲浪里》《山下白雨》并称为三大传世名作。

据说暮夏初秋,当南风吹拂、天空晴朗时,富士山在阳光下会呈现美丽的赤红色,称为“赤富士”。画面略具抽象意味,富士山背后的蔚蓝晴空铺满鱼鳞状闪闪发光的白云。这是晴朗有风的夏日经常可以看到的高积云或卷积云。山顶尚有残余积雪,半山以下浸在阴影中。画面充满简洁美感。

“凯风”一词出自《诗经·国风·邶风·凯风》,意为夏天吹拂的轻柔南风,类似“八风”里的“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原诗以南风起兴,感念母亲养育的辛劳,是孝子慰母之诗。“凯风”因此具有了人子思母孝亲的含义,作为典故出现在后人诗文中,常指代母爱与怀念之情。

在劫难逃

在劫难逃

一“劫”到底有多长时间?

“在劫难逃”是一个经常使用的成语,意思很清楚:命中注定的灾祸逃也逃不掉。除了抢劫的意思之外,“劫”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佛教用语。

“劫”是一个时间概念,是梵语“劫波(kalpa)”的简称,意为极久远的时间。古印度传说世界经历若干万年毁灭一次,重新再开始,这样的一个周期叫作一“劫”。佛教引进了这个概念,认为世界从形成到毁灭这个过程是不断循环、周而复始的,从形成到毁灭的过程被称为一大劫,这一大劫中又包含了四劫,即成、住、坏、空。

成劫是产生的时期,住劫是存在的时期,坏劫是毁灭的时期,空劫是毁灭之后、再造之前的空虚阶段。在相对稳定的住劫的末期,会兴起三种灾难,称作小三灾,分别是刀兵、疫疠、饥馑;在世界毁灭的坏劫的末期,也会兴起三种灾难,称作大三灾,分别是火灾、水灾、风灾。

在坏劫之末,世界被火灾、水灾、风灾次第破坏。先是七日并出,万物悉成灰烬;然后是水灾,一片汪洋;最后是风灾,将天地吹散。在这大三灾的过程中,包括人类在内的下界众生都躲避到天界,在新一轮循环开始后的成劫阶段,再重新进入下界。

很多包含有“劫”的词汇和成语都跟这个过程有关,比如劫数难逃、劫后余生、劫火、浩劫、度尽劫波等。劫火后的余灰叫劫灰,梁代慧皎法师所著《高僧传》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昔汉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问东方朔,朔云不知,可问西域胡人。后法兰既至,众人追以问之,兰云:‘世“缂丝”,又称“刻丝”,是一种中国传统丝织品,以“通经断纬”法织造,其成品正反两面如一,不同色彩的轮廓之间并不相连,凭空背光观察可见点点孔隙,有如以刀镂刻而成。宋元以来一直是皇家御用织物,常用以织造帝后服饰、御真(御容像)和摹缂名人书画。

明代缂丝《蟠桃献寿图》,十六世纪,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幅明代缂丝作品取材于东方朔偷桃的故事,是中国传统吉祥画题材。东方朔为汉武帝时人,性格诙谐,擅言辞。传说武帝寿辰之日,西王母携仙桃来贺寿,帝食后欲留核种植,西王母言:“此桃三千年一生实,中原地薄,种之不生。”又指东方朔道:“他曾三次偷食我的仙桃。”东方朔以长命一万八千岁以上而被奉为寿星。这幅缂丝上的东方朔手持仙桃,蹑足而行,略带紧张之神情而回顾,描摹生动而不夸张,实属精品。

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原来这就是“劫灰”,后人于是就用“劫灰”来比喻大火或者战乱后的残迹。

三更半夜

三更半夜

这么晚了还在搞什么阴谋?

“五更”是汉代开始通行的夜间计时制度,一夜分为五个更次,每个更次大约两个小时。“五更”也叫“五夜”,最初以甲、乙、丙、丁、戊命名,称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又叫“五鼓”,更夫用鼓打更报时。宫廷巡夜的警卫交接班都以五夜来划分安排,闻鼓声交接班。

“三更”指夜晚十一点至凌晨一点,因此“三更”就是“半夜”。那么,为什么把“三更”和“半夜”连用呢?这岂不是重复了吗?原来,“三更半夜”这个俗语竟然还有阴谋的含义在里面。

此语出自《宋史·赵昌言传》。朋党是古代中国官僚集团特有的现象,士大夫为了争取利益最大化,或者为了政治理想的实施,朋比结党。其中因科举而结成的朋党叫“科甲朋党”,是宋代以来最重要、最引人注目的朋党。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有三人中了进士,状元是胡旦,省元(第三名)是赵昌言,同榜中还有一位叫董俨。三人都做了官,胡旦任起草诏令的知制诰,赵昌言任工部侍郎,董俨任掌管财政收支的度支副使。赵昌言和当时掌管盐、铁、茶专卖以及征税事宜的盐铁副使陈象舆关系很好,因此,虽然陈象舆不是赵昌言同年进士,但也加入了这个小集团,再加上一位任右正言(谏官)的梁颢,五人结成了科甲朋党,成为当朝一支重要的政治势力,他们的主要政敌是当朝宰相赵普和太子元僖。

这个科甲朋党的小集团活动异常频繁,“四人者,日夕会昌言之第。京师为之语曰:‘陈三更,董半夜。’”不管白天深夜,他们总是聚集在赵昌言的府中商讨政事。由于是公开结党,因此朝野上下都知道这个小集团,京城民谣因而称之为“陈三更,董半夜”,“陈”指陈象舆,“董”指董俨。

这个小集团指使受人雇用以抄书为业的佣书人翟颖上书诋毁时政,并且狂妄地自荐为大臣,又举荐可以充任辅臣的数十人。结果是宰相赵普流放了翟颖,同时将几人全部贬官,这个“三更半夜”的科甲朋党被一网打尽。

从此之后,“三更半夜”就成为一个固定用语,指深夜,同时含有贬义成分,比如坏了良心的人会招致“半夜三更鬼敲门”。

《青楼十二时子之刻》(『青楼十二時子ノ刻』),喜多川歌麿绘,约一七九四年。

喜多川歌麿(1753—1806),浮世绘三大家之一,擅长美人画,“大首绘”的创始人。他最善于敏锐捕捉和细腻刻画女性的日常生活细节和她们内心的喜怒哀乐。《青楼十二时》系列是喜多川歌麿表现吉原游女生活细节的代表作。全系列共十二幅,随时间推移展现了游女一天的生活。

“子之刻”为午夜十二点左右,画面上的女子正在更衣,似是刚刚结束一场宴会归来。跪着为游女折叠衣裳的是被称为“振袖新造”的见习游女。左侧年轻的游女换好红色便服,一面结腰带,一面侧头欲语。已是“三更半夜”,对于游女来说却是“夜未央”的旖旎时光。

三魂七魄

三魂七魄

到底是哪“三魂”、哪“七魄”?

道家有“三魂七魄”之说,后来沿用为民间的日常俗语,比如形容一个人遇到极其恐怖的事情时,三魂七魄都吓丢了。那么,到底是哪“三魂”、哪“七魄”呢?

东晋道教学者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地真》中写道:“师言欲长生,当勤服大药,欲得通神,当金水分形。形分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而天灵地祇,皆可接见,山川之神,皆可使役也。”所谓“大药”,指的是道家的金丹;所谓“金水分形”,就是道家的“分形术”或“分身术”。

具体的“三魂”和“七魄”之名,在北宋时期张君房所编的大型道教类书《云笈七签》中阐述得最清楚。

“三魂”是人与生俱来的生命之光:“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一名爽灵,阴气之变也;一名幽精,阴气之杂也。”

然后更进一步解释说:“第一魂胎光,属之于天,常欲得人清净,欲与生人,延益寿算,绝秽乱之想,久居人身中,则生道备矣;第二魂爽灵,属之于五行,常欲人机谋万物,摇役百神,多生祸福灾衰刑害之事;第三魂幽精,属之于地,常欲人好色,嗜欲,秽乱昏暗,耽着睡眠。”修炼之法是“清旦日未出时,叩齿,三呼三魂三遍;夜欲卧,亦三呼”,同时还要念咒语。

“七魄”是人身体中的“浊鬼”,即影响人向更高层次升华的拖累,所谓臭皮囊是也。“其第一魄名尸狗,其第二魄名伏矢,其第三魄名雀阴,其第四魄名吞贼,其第五魄名非毒,其第六魄名除秽,其第七魄名臭肺。”从名字上就可以想象出这七种“浊鬼”的可怕面目,因此也要运用正确的修炼方法,经常呼“七魄”之名,以使“七魄和柔,与我相安,不得妄动”。

这就是“三魂七魄”的具体名称。张君房还总结有神奇炫目的“拘三魂法”和“制七魄法”,但那是道家的独特法门,普通人是难以修炼的。

《陈眉公先生批评异梦记》卷上第八出『梦圆』插图,明代王元寿撰,陈继儒评,明万历时期师俭堂刊本。其中版画为刘素明刻。

王元寿,明代传奇作家。陈眉公即陈继儒。《异梦记》共三十二出,讲述元代金陵书生王奇俊与顾云容梦中离魂互赠信物,后历经坎坷终得团圆的爱情故事。

古代戏剧传奇中,以梦为枢纽的颇不少。“梦圆”一出,书生因岸上惊鸿一瞥,回到舟中,念念不忘。空中是执掌姻缘的使者,在他们的引导下,舟中书生与闺中美人同时入梦,离魂相会,一夜缱绻。使者念白道:“我想人间姻缘,哪一个不是梦来。”若按道家说法,他们所离之魂,大约是三魂中的“幽精”吧。

凤毛麟角

凤毛麟角

“凤毛”原来指像父亲的儿子

凤凰的毛,麒麟的角,都属于难得的宝物,“凤毛麟角”这个成语因此用来比喻那些稀有而珍贵的人才或事物。不过,“凤毛”和“麟角”组合在一起的时间很晚,最初的时候是单独使用的。

先说“麟角”。古人把麟、凤、龟、龙合称为“四灵”,麒麟更被称作仁兽。东晋葛洪所著《抱朴子·极言》中说:“若夫睹财色而心不战,闻俗言而志不沮者,万夫之中,有一人为多矣。故为者如牛毛,获者如麟角也。”以“牛毛”和“麟角”对举,牛毛多而稠密,相应地,“麟角”则非常稀少,正如同“万夫之中有一人”。

再说“凤毛”。这个称谓最早出自《世说新语·容止》:“王敬伦风姿似父,作侍中,加授桓公,公服从大门入,桓公望之,曰:‘大奴固自有凤毛。’”

王劭字敬伦,小字大奴。王劭的父亲就是东晋名臣、丞相王导,王劭是其第五子。桓公即东晋权臣桓温。

桓温评价王劭“固自有凤毛”,其后南北朝时期梁元帝萧绎所著《金楼子》中说:“世人相与呼父为凤毛。”近代著名学者余嘉锡先生在为《世说新语》所作的笺疏中说:“《金楼子》梁元帝所撰,据其所言,是南朝人通称人子才似其父者为凤毛。”不过梁元帝已经“不知此言意何所出”。

也就是说,至迟从晋代开始,才华赶得上父亲的儿子通称为“凤毛”。显然,这是把才华横溢、文采俊秀的父亲比作了“凤”。雄称“凤”,雌称“凰”,因此才有“凤毛”的比喻。

比《世说新语》稍晚几十年的《南齐书》中也记载了一则“凤毛”的趣事。据《谢超宗传》载:“新安王子鸾,孝武帝宠子,超宗以选补王国常侍。王母殷淑仪卒,超宗作诔奏之,帝大嗟赏,曰:‘超宗殊有凤毛,恐灵运复出。’”

谢超宗的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山水诗人谢灵运,父亲是谢灵运的独子谢凤。谢超宗时任宋孝武帝刘骏的宠子、新安王刘子鸾的常侍。刘子鸾的母亲殷淑仪死后,谢超宗写了一篇悼文,孝武帝看到后,称赞他“有凤毛”。谢超宗的父亲恰恰名“凤”,“人子才似其父者为凤毛”正像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如果以这个故事作为“凤毛”一词的语源,梁元帝当不会发出不知出处的感叹,可惜的是宋孝武帝对谢超宗的称赞,已经晚于桓温对王劭的称赞将近一百年了。

谢超宗“凤毛”的故事还有一个有趣的尾声。据《金楼子》一书记载,宋孝武帝称赞谢超宗的时候,大臣王翼在座,不知“凤毛”为何物,就问谢超宗:“弟有凤毛,吾不曾见此物,暂借一看。”谢超宗避父名讳,狼狈起身入内。王翼还以为他去取凤毛,等了很久,谢超宗出来后,王翼责问道:“凤毛止于此一看,本不将去,差无损失,那得遂不见借?”谢超宗又狼狈避去。可发一笑!

至迟到明代,“凤毛”和“麟角”才组合到一起,一直使用到今天,不过“凤毛”的本义早就消失了。

《古圣贤像传略》卷五『谢康乐像』,清代顾沅辑录,孔莲卿绘像,清道光十年(一八三〇)刊本。

《古圣贤像传略》是一部汇编历代名贤画像的图谱书籍,共十六卷,收录自上古仓颉、后稷至明代陈子龙、冒襄四百多幅人物画像,每人一图一传,摹绘精细。这一幅绘的是谢灵运半身像。谢灵运小名“客”,自幼颖悟,博览群书,文章之美,江左莫逮。十八岁袭封康乐公,世称谢康乐。由谢灵运始,山水诗乃成中国文学的一大流派。他政治上常有浮沉,便寄情山水,其诗“名章迥句,处处间起;丽典新声,络绎奔会”(钟嵘语)。

他曾说:“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自古及今共用一斗。”对自己的才华极为自信。画中这位凤毛麟角般人物已是垂垂老者,不复高傲恣肆之气,面容温和,是一位笃信佛教的老人模样了。

天花乱坠

天花乱坠

真的是只会说漂亮话吗?

佛经《妙法莲华经》卷一中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佛陀释迦牟尼为诸菩萨讲解《大乘经》后的生动场景:“佛说此经已,结跏趺坐,入于无量义处三昧,身心不动。是时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而散佛上,及诸大众。普佛世界,六种震动。”

佛教中,修行者的标准坐姿是两足交叉置于左右股上,这就叫“结跏趺坐”。“跏”的本义是脚向里弯曲,“趺”的本义是脚背,“跏趺”即指两脚向里弯曲,脚背朝下的坐姿。

佛陀此经一讲完,天上降下四种奇花,分别为“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曼陀罗花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别名风茄儿、洋金花;曼殊沙花即石蒜花,俗称龙爪花,石蒜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摩诃”是梵语译音,意为大、多、胜,可见乃是天上之花。

不过也有人认为曼殊沙花指红花石蒜,曼陀罗花指白花石蒜,而“曼陀罗”才指茄科的风茄儿。这种区别早已被后人混淆了。

佛陀讲完经后的这一幕景象,就是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成语“天花乱坠”的原始出处。在佛教中,“天花乱坠”本来是指讲经讲到妙处时感动了上天,因而降下的一种吉祥景象。《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同样记载了这种奇异的天象:“六欲诸天来供养,天华(花)乱坠遍虚空。”包括四种奇花在内的更多的天花“于虚空中缤纷乱坠”,恰是“天花乱坠”这一奇景的形象写照。

但是因为佛教是从印度传来的外来宗教的缘故,中国人不相信这种奇异的天象,因而后来就把出自佛经的“天花乱坠”一词歪曲成光会说漂亮话,不切实际的意思。这是汉语中一个褒义词转变成贬义词的有趣案例。

但是“天花”毕竟是一种非常美丽的意象,因此红色、黄色、白色的纯洁的佛教之花同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意象。宋代诗人杨杰《雨花台》一诗中有四句吟咏“天花”:“贝叶深山译,曼花半夜飞。香清虽透笔,蕊散不沾衣。”“贝叶”指佛经,佛经在深山中传译;“曼花”即曼陀罗花。苏辙也有一首《雨花岩》专咏“天花”:“岩花不可攀,翔蕊久未堕。忽下幽人前,知子观空坐。”其中“翔蕊”描写的就是“天花乱坠”的美丽景象。

《白莲社图》卷局部,传北宋张激绘,纸本墨笔长卷,辽宁省博物馆藏。

张激(生卒年不详,约公元十一世纪—十二世纪初),字投子,号投子同叟。工人物、佛道、山水,画法受李公麟影响。《白莲社图》卷描绘东晋元兴年间,莲宗初祖慧远在庐山东林寺同十八位贤士建白莲社专修净土法门,并与陆修静、陶渊明、谢灵运相善故事。此图纯用白描,画技高超,笔法飘逸流畅。

这一段画的是东林普济大师竺道生坐台讲经,道敬、雷次宗、昙诜、执经俗士围床听经。在一片巨石环抱中,众高僧趺坐,俗士跪坐,或沉思,或聆听,俗士身后还有一个童子搔头晃脑。竺道生十五岁便登讲座,以慧解著称,主张佛性常有与顿悟。传说他最初阐释新义,旧学不许,以为邪说,便袖手入虎丘山,竖石为听徒,讲《涅槃经》,至阐提有佛性处曰:如我所说,契佛心否?群石皆首肯。这就是“生公说法,顽石点头”的由来。顽石点头虽不及天花乱坠那么漂亮,但其事似更令人动容。

打草惊蛇

打草惊蛇

原来是形容两个贪官

打草而惊蛇,比喻计划不周密,走漏了风声,结果惊动了对方,就像蛇一样溜之大吉。这个比喻义是今天使用的义项,但是这个成语最初的义项却与此并不完全相同。

“打草惊蛇”一词出自由南唐入仕宋的学者郑文宝所著《南唐近事》一书:“王鲁为当涂宰,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贿于县尹,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蛇惊。’为好事者口实焉。”

南唐时期,当涂县令是一个叫王鲁的人,此人“颇以资产为务”,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意思当然就是贪污受贿。适逢当涂百姓连名上状,向县令控诉主簿贪贿。主簿是类似于文书的官员。王鲁接到状子,不由地吃了一惊,因为他这位县令其实跟主簿一样贪污受贿啊!不过王鲁很可爱,提笔就在状子上批道:“汝虽打草,吾已蛇惊。”你们虽然打的是主簿这根草,可是我这个县令已经像草丛中的蛇一样受惊了。

明代藏书家郎瑛所著《七修类稿》卷二十四的记载稍有不同:“‘打草惊蛇’,乃南唐王鲁为当涂令,日营资产,部人诉主簿贪污,鲁曰:‘汝虽打草,吾已惊蛇。’”王鲁担任县令,唯一做的事就是“日营资产”,这个评价就很不客气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县令如此,他手下的主簿又怎么能够清廉呢?

清人唐训方所著《里语徵实》则直指王鲁“黩货为务”,“黩货”即贪污纳贿。唐训方在引述了这个故事之后注解道:“言汝诉主簿贪贿如打草,则我为蛇之被惊已知戒矣。”这个注解非常准确地传达了王鲁判词的含义:你们向我控诉主簿贪贿,我一定要惩罚对方;但同时你们也提醒了我,原来我的行为跟主簿一样,我也因此受到了警诫。

这就是“打草惊蛇”一词的最初含义。今天只用来比喻做事泄密而惊动对方,失去了这个成语中的自警自诫成分,王鲁在状子上的公开判词岂非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十二支巳水无月》,石川丰雅绘,约十八世纪七十年代。

石川丰雅(石川豊雅,生卒年不详),日本江户时代浮世绘师,石川丰信的门人,主要创作锦绘与红摺绘。

“巳”在十二支中排第六位,日本历中的六月称为“水无月”。一说“水无月”的意思是“水之月”,浇灌田地的月份;也有人认为农历六月的日本刚刚度过难熬的梅雨季节,空气终于变得干爽了起来,因此叫作“水无月”。画面上出现的都是与水无月和“巳”相关的元素:灌溉田地的农人,树上缠绕的两条大蛇(巳蛇)。夏天的确是人类会频繁与蛇遭遇的季节。

阳春白雪

阳春白雪

为什么形容高雅?

“阳春白雪”常常跟“下里巴人”对举,形容非常高雅的人或事物,自然,“下里巴人”就是非常不高雅,最下层的人或事物了。

这两个成语都出自楚国辞赋家宋玉针对他人的谗毁所作的自我辩解的名篇《对楚王问》。其实不仅这两个成语,还有“阳阿薤露”“曲高和寡”这两个成语也都出自这篇文章。短短一篇文章,居然一下子为汉语词汇库贡献了四个成语,可谓少见。

楚襄王问宋玉:“先生您是不是有什么不良行为啊?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说你的坏话呢?”

宋玉回答道:“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郢(yǐng)中”指楚国的都城郢都。“下里”就是乡里,“巴人”指巴国的百姓。相对于楚人来说,巴人的文化水平很低,因此《下里》和《巴人》就是两首烂大街的通俗歌曲,人人都会唱。

《阳阿》是稍微高雅一点的乐曲。“薤(xiè)”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有鳞茎,鳞茎和嫩叶可食。“薤露”即薤叶上的露水。《薤露》是一曲挽歌,比喻人的命运就像薤叶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干了,因此《薤露》也是稍微高雅一点的乐曲。

如今的《阳春白雪》是古琴十大名曲之一,但是跟宋玉时期的“阳春白雪”却没有什么关系。当时的《阳春》和《白雪》是两首器乐曲。明太祖之子朱权编纂的古琴谱集《神奇秘谱》解题道:“《阳春》取万物知春、和风淡荡之意,《白雪》取凛然清洁、雪竹琳琅之音。”《白雪》相传是春秋时期著名音乐家师旷所作,和《阳春》一样非常高雅,很难精通。高雅到什么程度呢?据《淮南子·览冥训》载:“昔者师旷奏《白雪》之音,而神物为之下降,风雨暴至。”

宋玉讲的这个故事是说:有一位歌者,先唱《下里》《巴人》的时候,跟着他唱的有数千人;再唱《阳阿》《薤露》的时候,跟着他唱的有数百人;再唱《阳春》《白雪》的时候,跟着他唱的只有数十人;最后的“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则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能够跟着唱的只有几人而已。

古代五声音阶分为宫、商、角(jué)、徵、羽。商音是凄怆悲凉的高音,“引商”指延长商音;羽音是清音,“刻羽”指紧急、尖刻的羽音;“流徵”指流畅的徵音,在“引商刻羽”之中间杂以流畅的徵音。

这样看来,最为“曲高和寡”的并非《阳春》《白雪》,而是“引商刻羽,杂以流徵”的音乐。

《人物故事图册》之『高山流水』,明代仇英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人物故事图册》全册共十开,取材于历史故事、寓言传说、文人逸事和诗文寓意,工笔重彩,敷色艳丽,人物情态描绘得细腻精微,建筑器皿工整精细,山石树木形态各具,又以环境烘托,整体色调和谐、清雅。“高山流水”页描绘了春秋时期伯牙抚琴遇知音的故事。俞伯牙为晋国上大夫,钟子期却是一个柴夫。画面上俞伯牙在草亭弹琴,钟子期拾级而上,正是这对千古知音相遇的一刻。周遭高山飞瀑、松林流水环绕,更衬托出琴音之清,人物之雅,知音之难得。

史载: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子期死,伯牙摔琴绝弦,终生不复鼓琴。传说琴曲《高山》《流水》和《水仙操》都是俞伯牙作品。

回天之力

回天之力

“天”原来指皇帝

“回天之力”这个成语是形容能够挽回局面的极大力量,相反意思的成语则有回天无力、回天乏术等。什么叫可以挽回的“天”?我们来看看这个成语的演变过程。

《后汉书·宦者列传》载,汉桓帝时期,外戚大将军梁冀专权,汉桓帝联合宦官集团诛杀梁冀,却反而又开启了宦官专权的局面。汉桓帝封宦者单超为新丰侯,徐璜为武原侯,具瑗为东武阳侯,左悺(guàn)为上蔡侯,唐衡为汝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

单超病死,“其后四侯转横,天下为之语曰:‘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墯。’”“具独坐”,唐代学者李贤注解说:“独坐言骄贵无偶也。”具瑗骄贵无匹,竟然无人敢和他并坐。“唐两墯”,“墯”通“堕”,李贤注解说:“两墯谓随意所为不定也,今人谓持两端而任意为两墯。”意思是唐衡行事无所顾忌,任意而为。至于“徐卧虎”,是形容徐璜就像一头卧在朝廷中的猛虎。而“左回天”,则是形容左悺有扭转乾坤之力。能够将正常运行的天道给回转过来,不是扭转乾坤是什么?

“天”至高无上,因此国君亦称“天”。比如虢国夫人“素面朝天”,就是形容虢国夫人自恃天生丽质,不施脂粉而朝见皇帝唐玄宗。

唐代史学家吴兢在《贞观政要·纳谏》篇中讲了一个故事:“贞观四年,诏发卒修洛阳之乾元殿以备巡狩。”“巡狩”亦作“巡守”,指天子出行,视察邦国州郡。唐代国都在长安,却还要劳民伤财,修建洛阳的乾元殿以备《帝鉴图说》是明万历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专为小皇帝朱翊钧编纂的教材,全书分上下两卷,一图一故事,讲述历代帝王或“善可为法”,或“恶可为戒”的事迹。

《帝鉴图说》下卷之『十侍乱政』,明代张居正等编,蝴蝶装,明万历元年(一五七三)潘允端刊本。

“十侍乱政”编入下卷“狂愚覆辙”,是“恶可为戒”的行为。背景是汉桓帝封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等五人为列侯,因侯览献上五千匹缣封其为高乡侯,又封小黄门八人为乡侯。这些人把持朝政,擅权贪纵,横行无忌,后人评曰:“阉人擅命,党锢事起,非乎乱阶,始于桓帝。”汉桓帝由此成为“亲小人、远贤臣”的昏君代表。画面上的汉桓帝被宦官小人包围,袖手无为,其下是五侯十侍据势擅权、交通贿赂的乱象,一片乌烟瘴气。

巡狩,时任给事中(驳正错误政令之官)的张玄素上书,以隋亡的教训加以劝谏。

唐太宗李世民很生气,问他:“卿以我不如炀帝,何如桀、纣?”你认为我连隋炀帝都不如,那么跟桀、纣相比如何?张玄素丝毫不惧,从容答道:“若此殿卒兴,所谓同归于乱。”如果乾元殿最终建了起来,那么您就和他们一个样。

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说:“以卑干尊,古来不易,非其忠直,安能如此?且众人之唯唯,不如一士之谔谔。可赐绢二百匹。”“唯唯”,恭敬的应答声,形容卑恭顺从;“谔谔”,直言争辩的样子。

唐太宗称赞张玄素“忠直”,不仅赐他二百匹绢,而且立刻停工。魏征听说这件事后,评论道:“张公遂有回天之力,可谓仁人之言,其利溥哉!”这里的“回天之力”,就是指张玄素使唐太宗这位“天”回心转意,改变了原先错误的决定。当然,今天使用这个成语,都是用的比喻义了。

沐猴而冠

沐猴而冠

不是给猴子洗澡后戴上帽子

很多人把“沐猴而冠”理解成给猴子洗完澡后,再给它戴上帽子,其实大谬不然。

这个成语出自《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皆以烧残破,又心怀思欲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北宋学者陆佃所著《埤雅》一书中描述了猴子的特性:“猴善候,其字从侯。《白虎通》曰:‘侯,候也。楚人谓之沐猴。’旧云此兽无脾以行消食。盖猿之德静以缓,猴之德躁以嚣。”

明代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的引文则有不同:“班固《白虎通》云:‘猴,候也。’见人设食伏机,则凭高四望,善于候者也。猴好拭面如沐,故谓之沐,而后人讹沐为母,又讹母为猕,愈讹愈失矣。”

李时珍也记载了猴子的特性:“其性躁动害物,畜之者使坐上,鞭掊旬月乃驯也。”

综上所述,楚地出于口音,把猴子就叫作“沐猴”,只不过是把这个音写成了“沐”字,不是给猴子洗澡。李时珍所说“猴好拭面如沐,故谓之沐”,不过是想当然的附会之言而已。

至于“人言楚人沐猴而冠”,唐代学者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说:“猕猴不任久着冠带,以喻楚人性躁暴。”“猴之德躁以嚣”,猴子本性急躁,不能像人一样长久地戴着帽子。说客以此讽刺项羽就像猕猴戴上了人的帽子一样,看着是人样,骨子里仍然是一只野兽,同时也讽刺他性格暴躁,不能长久地经营关中之地。

有人向项羽转述了说客对他的这句评价,“沐猴而冠”的项羽一听登时大怒,“烹说者”,立马派人抓住了那位说客,投到大锅里活活给煮死了。

顺便说一句,这个故事也是“衣锦夜行”“衣锦还乡”等成语的出处。

《无双谱》之『西楚霸王项籍』,清代金古良编绘,朱圭刻,清康熙三十三年(一六九四)刊本。

《无双谱》又名《南陵无双谱》,绘者精心挑选自汉至宋一千四百多年间的四十位事迹举世无双的名人,绘成绣像并题诗文。绘画者是擅长人物画创作的绍兴人金古良,镌刻者朱圭则是康熙时期的御殿刻工,均为当时名家。人物生动传神,刻工精美,号称诗书画三绝,乃清初浙派版画力作。

项羽是《无双谱》中第二个人物,画面描绘的是项羽兵败,歌垓下之曲,欲拔剑自刎一幕。史学家称“羽之神勇,千古无二”,一朝自刎,令后人纷纷痛惜他“身经七十战,一败竟无成”。画中虽英雄末路,神勇之气不减,大战之后,盔甲依然鲜明严整,只可惜这身“锦衣”再也无法向江东父老炫耀了。

牝鸡司晨

牝鸡司晨

“牝鸡”到底是什么鸡?

“牝鸡司晨”是一个成语,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频率非常之低,通常使用于书面语中。想知道“牝鸡”到底是什么鸡,就得了解古人关于动物性别的分类。

古人对动物性别的分类很细:“飞曰雌雄,走曰牝牡。”飞禽的性别分为雌雄,走兽的性别分为牝牡。其中雌性的走兽称作牝(pìn),雄性的走兽称作牡。因此“牝马”就是母马,“牝牛”就是母牛,那么“牝鸡”也就是母鸡。

“牝鸡司晨”这个成语出自《尚书·周书》中的《牧誓》一篇。《牧誓》是周武王起兵伐商,在牧野决战之前的誓辞。周武王作此誓辞时引用了古人之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这句比周代还要久远的格言分为两个部分:“牝鸡无晨”,母鸡没有在早晨打鸣的道理;“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如果母鸡在早晨打鸣,那么这户人家就一定是要衰落了。

母鸡当然不会在早晨打鸣,因此西汉学者孔安国解释这句格言的隐喻是:“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周武王引用这句格言,意在讨伐殷纣王唯妲己之言是听,暴虐百姓,从而为自己伐商奠定了政治合法性。从此之后,“牝鸡司晨”就成为妇人干政的专用名词,同“红颜祸水”一样,是对古代中国女性的最大诬蔑。

唐太宗李世民的长孙皇后,史书对她评价极高,原因之一就在于不参与政事。据《新唐书·后妃传》载:“与帝言,或及天下事,辞曰:‘牝鸡司晨,家之穷也,可乎?’”

明代学者方孝孺在《戒妖文》中写道:“牝晨羝乳,人以为异,斁伦败俗,其祸尤著。”“斁(dù)”是败坏之意。“羝(dī)”是公羊,当年匈奴将苏武放逐于北海,让他放牧公羊,言明“羝乳”方可归汉。公羊当然不可能产乳,而竟然与“牝鸡司晨”相提并论,都被视为妖异之事,由此也可见男权社会对女性歧视之深。

《历朝贤后故事图册》之『含饴弄孙』,清代焦秉贞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历朝贤后故事图册》共十二帧,取材自历代有良好德行的皇后、太后的故事,她们或勤俭仁厚,或贤淑孝顺,或不问政事,或不佞外戚,旨在宣传伦理纲常,给后宫妃嫔们树立行为楷模。图中仕女形象柔弱,设色浓艳,楼台界画精工。这帧图的主角是东汉明帝明德马皇后,她性格温和大度,生活节俭,无子,在养子刘炟即位后被尊为皇太后,从此不问政事,专心含饴弄孙。作为后宫女子,马皇后是比较幸运的,虽然无子,但她与明帝始终夫妻恩爱,当了太后也备受养子尊敬,只是未能长寿。

马齿徒增

马齿徒增

“马齿”跟人的年龄有什么关系?

“马齿徒增”是一个自谦之词,谦称自己年岁渐长却虚度光阴,没有任何成就。这个成语今天的老一辈人还在使用,书面语中也常见。“马齿”本来指马的牙齿,为什么可以用作人的谦称呢?

“马齿徒增”这个成语出自春秋时期著名的“假道灭虢”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春秋三传中都有记载,我们来看《谷梁传·僖公二年》的记载:“晋献公欲伐虢,荀息曰:‘君何不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公曰:‘此晋国之宝也,如受吾币而不借吾道,则如之何?’荀息曰:‘此小国之所以事大国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吾币。如受吾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厩而置之外厩也。’”

“屈产”和“垂棘”都是晋国的地名,前者产良马,后者产美玉。晋大夫荀息劝说晋献公用屈产之乘和垂棘之璧向虞国借道伐虢,晋献公舍不得,借故说万一虞国接受了礼物却不借道怎么办。荀息深刻地指出:“虞国如果不愿借道,那么一定不会接受礼物;如果接受了礼物借道,对我们晋国来说,无非是将美玉从内库藏之于外库,将良马从宫中的内厩藏之于宫外的外厩而已。”

晋献公忌惮虞国大夫、著名政治家宫之奇,荀息分析说:“宫之奇为人,虽然心地明白但是却很懦弱,因此不能拼命进谏;他又是从小和虞公一起长大的玩伴,虞公因为亲昵就会轻视他的劝谏。况且玩物就在眼前,而忧患则在以后,这是中等智力以上的人才能考虑到的,我料想虞公乃是中等智力以下的人。”

果然,正如荀息所料,当晋献公借道的时候,虞公没有听从宫之奇的劝谏,接受了良马和美玉,宫之奇叹息道:“语曰:‘唇亡则齿寒。’其斯之谓与!”遂携带妻子和子女投奔了曹国。

晋献公灭虢之后五年又攻破了虞国,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荀息牵马操璧而前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加长”不是指牙齿长长,而是指牙齿增加,意味着马的年龄增加了五岁,因此,这里的“长”应该读zhǎng。

《公羊传》的记载稍有不同。攻破虞国之后,“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已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已长矣!’”这当然是晋献公对荀息的戏言。

虞公只不过白白替晋献公养了五年马,最终还得将马归还,后人因此用“马齿徒增”或“马齿徒长”来比喻虚度光阴,也用“马齿”作为年龄的谦辞。值得一提的是,从这个著名的故事中,竟然一口气产生了三个成语:假道灭虢、唇亡齿寒、马齿徒增。

《逃走的绘马》(『絵馬から逃げる馬』),鱼屋北溪绘,一八三四年。

鱼屋北溪(魚屋北渓,1780—1850),本名为岩洼初五郎,葛饰北斋收留的第一位门生,因生于经营鱼店的家庭,从北斋门下出师后便以鱼屋北溪作为个人名号。

绘马是在日本神社、寺院里祈愿时用的一种奉纳物。日本人自古视马为神明的坐骑,便有信徒将活马奉献神社以表虔诚或祈愿,渐渐发展为在木板上一面绘制马匹图案,另一面空白供信众书写姓名、心愿,称为“绘马”。后来形状图案越来越丰富多样,也不仅限于画马了。这幅画中,一匹神俊的绘马忽然“活”了,居然从绘马架上逃了下来。看它表情,似带几分得意。它四蹄奋飞,不知要去向何处。绘马可以永远神俊,活马则不免马齿增长,终有衰老的一天。

地老天荒

地老天荒

“天”到底有多“荒”?

举凡汉语文化圈的人,一说起“地老天荒”这个成语,脑海里立刻就会浮现出一幅甚至类似于史前时代的遥远荒凉的画面。“地”和“天”本是空间概念,配上“老”和“荒”之后居然变成了时间概念,极言历时之久远。

“老”本来用之于人,七十曰老,转而用之于地和天,形容衰老,比如李贺“天若有情天亦老”的名句。因此,天地若老必须有情,或天地本身有情,或观照天地的人有情,正如汤显祖戏曲《紫箫记》中的名句:“合影连心,昆明池馆。织女临河,仙郎对岸。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永劫同灰,无忘旦旦。”男女同誓,其情可知。

“老”义既明,那么,“天荒”的“荒”到底有多“荒”呢?《说文解字》:“荒,芜也,一曰草淹地也。”这是“荒”的本义。又可以引申为“远”,而且远的距离有非常具体的所指。据《尚书·禹贡》记载,上古时期,以王畿为中心,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共分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乃服事天子之意。据此则荒服为两千五百里之外。

古时交通不便,如此遥远的距离在古人的心目中已经远在天外。贾谊《过秦论》称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荒服本已极远,而竟至于“八荒”,可见野心之大。因此古人将“荒”配以天,称作“天荒”,极言远在天外。王充在《论衡·恢国》篇中说:“匈奴时扰,正朔不及,天荒之地,王功不加兵,今皆内附,贡献牛马。此则汉之威盛,莫敢犯也。”匈奴相比汉朝当然极远,故称“天荒之地”。

“天荒”甚至还比附于人事。五代王定保所著《唐摭言》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荆南解比,号‘天荒’。大中四年,刘蜕舍人以是府解及第,时崔魏公作镇,以破天荒钱七十万资蜕。蜕谢书略曰:‘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

“比”指科举考试,“解比”指选送应举者参加科举考试。刘蜕是荆南人(今湖南长沙一带),在唐代科举中,荆南地区五十多年来从无一人中举,时人号为“天荒”。唐宣宗大中四年(850),终于有刘蜕考中进士,荆南节度使崔铉特地奖励他七十万钱。刘蜕写信致谢,说:“五十年来只因荆南人不争气才没有中进士,况且荆南离长安也只有一千里的路程,怎能称为‘天荒’?”

这就是“地老天荒”的来历,同理也可以写作“天老地荒”,“破天荒”的俗语也由此而来。

《长恨歌图》下卷,局部,狩野山雪绘,绢本工笔重彩,爱尔兰切斯特·比替博物馆藏。

狩野山雪(1590—1651),日本江户时代早期狩野派画师,自号蛇足轩、桃源子、松柏山人。此故事长卷《长恨歌图》分上下两卷,以白居易《长恨歌》为蓝本,描绘了唐明皇与杨贵妃凄美的爱情故事,大约绘于1646年。下卷主要描绘死别之后明皇对贵妃千折百回的思念。这一段画的是“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明皇夜半枯坐,黯然伤情,被无望的思念淹没。画面非常抒情。《长恨歌》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结笔,缠绵悱恻,有余不尽。

冰清玉润

冰清玉润

原来是翁、婿的美称

挚峻,字伯陵,西汉时期的隐士,与司马迁交好。司马迁做官之后,给他写了一封信:“迁闻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伏惟伯陵材能绝人,高尚其志,以善厥身,冰清玉洁,不以细行荷累其名,固已贵矣。然未尽太上之所由也。愿先生少致意焉。”

司马迁劝挚峻出山做官,“太上立德”,但被挚峻拒绝了。“冰清玉洁”这个成语即由此信而来。三国时期,曹植在为光禄大夫荀彧所写的悼文中,称赞荀彧“如冰之清,如玉之洁”,这是对“冰清玉洁”的最好解释。

不过,还有一个成语,跟“冰清玉洁”只有一字之差,含义却大相径庭。这个成语叫“冰清玉润”。

《世说新语·言语》篇中载:“卫洗马初欲渡江,形神惨悴,语左右云:‘见此芒芒,不觉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亦复谁能遣此!’”

著名美男子卫玠时任太子洗马,中原战乱,卫玠渡江迁居南方。余嘉锡先生在为《世说新语》所作的笺疏中说:“当将欲渡江之时,以北人初履南土,家国之忧,身世之感,千头万绪,纷至沓来,故曰不觉百端交集,非复寻常逝水之叹而已。”

南朝梁学者刘孝标注引《卫玠别传》:“裴叔道曰:‘妻父有冰清之资,婿有璧润之望,所谓秦晋之匹也。’”《晋书·卫玠传》的记载则是:“玠妻父乐广,有海内重名,议者以为‘妇公冰清,女婿玉润’。”

这就是“冰清玉润”一词的来历,后人遂将其用作翁、婿的美称,也省称为“冰玉”。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友人王定国亦受牵连,苏轼心中甚为不安,写了一封《与王定国书》安慰友人,其中说:“知今日会两婿,清虚阴森,正好剧饮,坐无狂客,冰玉相对,得无少澹否?”“冰玉相对”即指翁、婿相对。

因为这个典故,后人也用“玉润”或“润玉”来作为女婿的美称。明末清代戏曲家李渔所作《风筝误》第四出“郊饯”,描写布政官戚天衮为应朝廷征召的同榜弟兄詹烈侯饯行,詹烈侯以二女婚事相托戚天衮,戚天衮回答道:“承台命,我中心敬领,定搜寻一双润玉配清冰。”“润玉”即指女婿,“清冰”即指詹烈侯。

《竹林七妍》(『女見立竹林七賢人』),胜川春潮绘,约一七八八年。

胜川春潮(勝川春潮,生卒年不详),胜川春章的门人,其美人画受鸟居清长影响,颀长柔美。这幅双联画描绘了七个游女及两个侍女,七游女模拟“竹林七贤”的样子,立于竹丛之畔,衣袂飘飘,顾盼做姿。这种类似cosplay(角色扮演)的风格在浮世绘美人画中很流行,“竹林七贤”主题也被多次借用。胜川春潮是当时的美人画名家,图中女子错落有致,面容柔和,衣饰鲜艳,整体色调丰富和谐。

沆瀣一气

沆瀣一气

“沆”“瀣”本来是两个人

“沆瀣一气”比喻臭味相投的人勾结在一起。“沆(hàng)”是白色的霭气,“瀣(xiè)”是夜间的水气,“沆瀣”合在一起即指夜间的水气、露水。

不过,作为成语的“沆瀣一气”中,“沆瀣”却并不是指夜间的水气,而是指两个人。

北宋钱易所著《南部新书》中记载了一则逸事:“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谈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王谠所撰《唐语林》则有更详细的记载:“崔相沆知贡举,得崔瀣。时榜中同姓,瀣最为沆知。谈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这两个人同姓,都姓崔,一个叫崔沆,一个叫崔瀣。崔沆是唐僖宗时的宰相,乾符二年(875)主持进士科考试,刚好有一个考生叫崔瀣,文章做得非常好,崔沆爱不释手,就录取了崔瀣。按照常规,考生中试后要面见主考官(称“座主”)致谢,崔沆非常欣赏崔瀣,于是二人谈了很久,相互知心。事情就有这么巧,二人名字中的“沆”和“瀣”合在一起居然是一个固定词组,即“沆瀣”,也就是夜间的水气的意思,于是当时的人们就把二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造了两句歌谣来打趣二人:“座主门生,沆瀣一气。”这两句歌谣丝毫没有贬义,纯粹是灵机一动造出来的文字游戏。

清人曾朴所著谴责小说《孽海花》第三十四回“双门底是烈女殉身处万木堂作素王改制谈”中写道:“皓东的敏锐活泼,和胜佛的豪迈灵警,两雄相遇,尤其沆瀣一气。”这里的“沆瀣一气”非但没有贬义成分,简直就张琦,浙江嘉兴人,擅长写真。项圣谟(1597—1658),字孔彰,号易庵,长于画,交游广泛。这幅《尚友图》由张琦写像,项圣谟补景并题,系项氏回忆四十岁时与五老游于艺林之情景。图中红衣正坐者是董其昌,蓝巾者是陈继儒,高角巾者是项圣谟,出家人是释智舷,下首左侧坐于石上者是鲁得之,右侧捻须倚石者是李日华。众友于松间石上,酌酒论道,是董其昌及其时代艺林雅集盛事写照。项圣谟题曰:“项子时年四十,在五老游艺林中,遂相称许。相师相友,题赠多篇。沧桑之余,仅存什一。今惟与鲁竹史往还,四公皆古人矣……五老皆深翰墨缘,往还尚论称忘年。相期相许垂千古,画派诗禅已并传。”完成此画时,项圣谟年逾五十,大明江山也早已倾颓,画中渗透着浓浓的追忆之情。

《尚友图》,清代张琦、项圣谟绘,纸本设色,顺治九年(一六五二),上海博物馆藏。

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褒义词,夸奖两雄气味相投。

后世几经演变,“沆瀣一气”才从褒义词变成了贬义词,真是可惜了一个好词!

饮鸩止渴

饮鸩止渴

“鸩”原来是一种有毒的鸟

人们常常把“饮鸩止渴”误写作“饮鸠止渴”,这是不对的;人们也常常把“饮鸩止渴”的“鸩”径自当作一种毒酒来理解,也是不准确的。

“鸩(zhèn)”是一种令人谈之色变的鸟,又称同力鸟,南宋学者罗愿在《尔雅翼》中总结了这种鸟的特性:“鸩,毒鸟也,似鹰,大如鸮。毛紫黑色,长颈赤喙。雄名运日,雌名阴谐。天晏静无云则运日先鸣,天将阴雨则阴谐鸣之。故《淮南子》云‘晕日知晏,阴谐知雨’也。食蝮蛇及橡实。”

“鸮(xiāo)”是猫头鹰一类的鸟,鸩的体形与之相当。雄的叫“运日”,雌的叫“阴谐”,《淮南子》所谓“晕日知晏,阴谐知雨”,就是说雄的鸩鸟天清无云时鸣叫,雌的鸩鸟天阴欲雨时鸣叫。鸩鸟很不容易得到,因为它们只生活在蛇蝎出没、古木参天的深山老林里,雌雄双宿双飞,简直是一对雌雄杀手。

罗愿接着写道:“古人以其羽翮历酒中,则能杀人,谓之鸩酒。”“翮(hé)”是翅膀。把翅膀上的羽毛在酒中蘸上一蘸,就能够杀人,这种酒就是鸩酒。喝了鸩酒的人,顷刻间白眼朝天,身发寒颤,如同大醉,心里明白却说不出话,接着五脏俱溃,神经麻痹,闭上眼睛就死了。鸩酒在古代历史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常常可以看到史书中赏赐鸩酒的记载,皇宫内部的血腥谋杀也以鸩酒为上选。

既有毒物就有解毒之法。《尔雅翼》接着写道:“凡鸩饮水处,百虫吸之皆死。或得犀牛,蘸角其中,则水无毒。此鸟与犀相伏。今南方山川有鸩处必有犀,盖天资之以育物。”

“鸠(jiū)”则是鸠鸽科的鸟的泛称,比如斑鸠。这种鸟很常见,也没有什么毒性。因为字形相近的原因,人们常常把两者混淆。

鸩鸟因为太过恐怖,而且常常被别有用心的野心家用作实施阴谋诡计的工具,因此历朝历代都严令不准产于南方的鸩鸟过长江。《晋书·石崇传》载:“崇在南中,得鸩鸟雏,以与后军将军王恺。时制,鸩鸟不得过江,为司隶校尉傅祗所纠,诏原之,烧鸩于都街。”

《后汉书·霍谞传》记宋光被人诬告擅自更改皇帝的诏书,下狱拷问。霍谞时年十五,挺身而出为舅舅辩护,给大将军梁商写去了一封辩护书,其中说道:“宋光出身仕宦之家,仕途顺利,如今已身居地方政府的高官之位,升官入朝指日可待,而且他的个人品德也没有任何缺陷。这样一个人,即使对皇帝的诏书有所怀疑,也肯定会采取一种非常稳当的办法来解决此事,怎么可能冒着死罪更改诏书呢?”

霍谞接着打了一个比方:“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岂可为哉!”这就像用有毒的附子来充饥,喝鸩酒来止渴一样,还没有进入肠胃,刚到咽喉处就毒发身亡了,怎么可能有人傻到这么做呢!

霍谞这番道理说动了梁商,他于是赦免了宋光,“饮鸩止渴”这个成语也就此流传了下来。

《本草纲目图》下卷四十九『禽部林禽类』,日本江户时代刊本,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

明代李时珍撰写的《本草纲目》刊印于万历年间,是对十六世纪以前中医药学的一次系统总结,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大作。作者将搜集到的材料分为动物、矿物和植物三类,一共记载了约一千八百种药材,包含很多前人未知的品种。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的这本《本草纲目图》分三卷,有图无文,刊印清晰,具体出版者不详。

《汉书·高五王传》颜师古注引应劭曰:“鸩鸟黑身赤目,食蝮蛇野葛,以其羽画酒中,饮之立死。”这幅“鸩”图完全按古人记载描绘,黑色羽毛,长颈,以蛇为食,与左图的“鸮”并不相似。有人认为“鸩”应是大冠鹫(即蛇鹰),只是蛇鹰的颈部没有这么长。

尾大不掉

尾大不掉

形容哪种动物的尾巴大?

“尾大不掉”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兽类的尾巴过长,摇摆起来非常困难,比喻属下势强,不听从调度指挥,也用来比喻事物前轻后重,难以驾驭的现象。“掉”是摇动、摆动的意思。

“尾大不掉”一词出自《左传·昭公十一年》。楚灵王把兵权交给最喜爱的弟弟公子弃疾,自己则游山玩水。可没想到公子弃疾胸怀大志,不停征伐邻近的小国,连续灭掉了陈国和蔡国。楚灵王把蔡国的土地赐给公子弃疾,封他为蔡公。公子弃疾的声望和势力慢慢壮大起来。楚灵王越来越不放心,有一次问大夫申无宇:“我把弃疾封为蔡公,您觉得怎样?”

申无宇回答道:“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末大必折”和“尾大不掉”是一个意思:本末倒置之后,末大必折本。

楚灵王没有听从申无宇的劝谏。几年后,公子弃疾趁楚灵王出狩的时机发动军事政变,一举攻占了楚国的国都郢都,楚灵王上吊自杀。公子弃疾抢夺了王位,是为楚平王。

在《国语·楚语》中,范无宇(即申无宇)则是这样表述的:“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虻䗽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虻(méng)”是大飞虫,“䗽(wèi)”是小飞虫。范无宇说牛马不能掉其尾,只是拿牛马作比喻,各种辞典也都没有解释“尾大不掉”到底是指哪种动物。

古人讲究无一字无来历,因此“尾大不掉”一定指某一种具体的动物。那么,哪种动物的尾巴最大呢?以后的典籍中开始频频出现大尾羊的记载。《太平御览》引魏晋间《凉州异物志》载:“有羊大尾,车推乃行,用累其身。”又引晋人郭义恭《广志》载:“大尾羊,细毛薄皮,尾氏旁广,重且十斤,出康居。”《宋史》记使臣王延德出使西域的见闻:“有羊,尾大而不能走,尾重者三斤,小者一斤,肉如熊白而甚美。”在这些记载中,尾大不能走,需车推乃行的描述非常突出。

到了元代,大臣耶律铸写了一篇《大尾羊赋》,序曰:“端卿持节使博啰,或曰旧康居也。其国多羊,羊多大尾,其大不能自举,土人例以小车使引负其尾,车推乃行,且乞余为道其所以,乃为之赋。”耶律铸在赋中感叹道:“尾大不掉,可怪也夫。”元代诗人白湛渊有《咏羯诗》一首:“羯尾大如斛,坚车载不起。此以不掉灭,彼以不掉死。”据此,则这种羊的名字叫“羯”。

明人张燧在《千百年眼》一书中总结道:“尾大不掉,此非喻言也。西域有兽曰羯,尾大于身之半,非以车载尾,则不可行。”至此,“尾大不掉”到底是形容哪种动物尾巴大的疑问涣然冰释。

《中国自然历史绘画·动物画谱》(Animaux dela Chine)之『巨尾』,法国画家皮埃尔·约瑟夫·布赫兹(Pierre Joseph Buchoz)绘,一七八六—一七八七年,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这是一组关于中国的记录型绘画。当时法国王室希望对中国有更深的了解,通过大量传教士和商行团来到中国,利用绘画记录当时见闻。《动物画谱》共一百五十七幅,描绘了常见的中国动物,每幅有中文标记。这一幅绘的是“巨尾”,从样貌看与哈萨克大尾羊极为相似。哈萨克大尾羊因有着一个滚圆肥大、全是脂肪的尾巴而得名,原产于新疆天山北麓和阿尔泰山南麓,据说即耶律铸《大尾羊赋》中主角,以肉质鲜嫩味美、无膻味而著称。虽然有一条巨尾,哈萨克大尾羊实际上十分善于爬山游走,也许掉尾不易,但行动丝毫不受其拖累。

青灯黄卷

青灯黄卷

为什么比喻清苦的生活?

“青灯黄卷”这个成语比喻清苦的攻读生活,也用来形容僧尼生活之清苦。光线青荧的油灯称“青灯”,这种灯发出的光让人感觉寒冷,故又称“寒灯”。唐代诗人韦应物在《寺居独夜寄崔主簿》一诗中吟咏道:“坐使青灯晓,还伤夏衣薄。”青灯之寒冷竟然让诗人感觉到夏衣的单薄,这当然是夸张的描写,但却描绘出了独居的凄凉境况。

“黄卷”即黄纸,是用黄檗(bò)木的汁液染过的纸,颜色发黄,故称“黄卷”。《抱朴子·疾谬》篇中如此讽刺那些不学无术之徒的“强张大谈”:“杂碎故事,盖是穷巷诸生章句之士,吟咏而向枯简,匍匐以守黄卷者所宜识,不足以问吾徒也。”这段话的意思是:繁杂琐碎的旧事,都是陋巷之中的诸位儒生,寻章摘句的士人和向着干枯的竹简吟咏、爬行于黄卷中的人所应该知道的,不值得向我辈发问。

杨明照先生注解说:“古人写书用纸,以黄檗汁染之防蠹,故称书为黄卷。”

皇帝的诏书,记录官吏功过、考核能否称职的专门文书也叫“黄卷”或“黄纸”。王维《送李睢阳》中的“黄纸诏书出东厢”,杜甫《遣闷奉呈严公二十韵》中的“黄卷真如律,青袍也自公”,白居易《刘十九同宿》中的“黄纸除书无我名”都是这个意思。

“黄卷”跟僧尼生活扯上关系,是因为佛、道两家的经文也都用黄纸书写。唐代诗僧皎然有诗道:“耳目何所娱,白云与黄卷。”僧人的生活看似良暹法师为日本平安时代中期僧人,善和歌。这首和歌的大意是,因寂寞而走出家门眺望,发现这秋天黄昏的寂寞处处皆同。画面被清冷的蓝绿色调笼罩,远山背后残留的落照红光更加深了日暮的幽暗。近处,芦苇萧萧。画中僧人草鞋,持杖,身背经箧,是孤独的行脚僧打扮。僧家之寂寞不仅在于青灯古卷,也在于漫漫求索路上影伴孤身的旅程。

《百人一首之内良暹法师》,歌川国芳绘,约一八四二年。

《百人一首》是日本镰仓时代歌人藤原定家从《古今和歌集》《新古今和歌集》等敕撰和歌集中挑选出一百位杰出歌人,每人选一首作品,结集而成,又称《小仓百人一首》,被誉为“日本的《唐诗三百首》”。到了江户时代,由于浮世绘版画技术发展,《百人一首》便以和歌搭配画作的形态普及于庶民阶层。

潇洒,“白云与黄卷”,可是在普通人看来却十分清苦,因此把“青灯”和“黄卷”连用,指代这种清苦的生活。

陆游写有《客愁》一诗:“骑马出门无所诣,端居正尔客愁侵。苍颜白发入衰境,黄卷青灯空苦心。天下极知须隽杰,书生何恨死山林。消磨未尽胸中事,梁甫时时尚一吟。”元人叶颙(yóng)有《书舍寒灯》诗:“青灯黄卷伴更长,花落银(gāng)午夜香。异日长檠(qíng)珠翠处,苦心寒焰莫相忘。”就是描写自己刻苦攻读的清苦生活,“黄卷青灯”或曰“青灯黄卷”这个成语就此流传了下来。

昙花一现

昙花一现

“昙花”到底是什么花?

“昙花一现”是一个成语,用来比喻人或事物乍现即逝,是一个中性词,既可比喻世事没有生命力,或者人物经不起历史的考验,短短的时间就消失了踪影,又可用作对流逝的岁月的哀婉喟叹。不过,很多人不懂得这个成语中的“昙花”到底是什么花,将它和汉语中常说的昙花混为一谈。

我们日常指的昙花是原产于墨西哥的昙花,逢夏秋时节、夜深人静时方才开花,而且花期很短,三四个小时后就凋谢了,所以也被称作“昙花一现”。

不过,成语“昙花一现”的昙花并非此昙花,因为这个成语出自佛经。此花的梵文名称音译为优昙钵罗花,省写作优昙钵花、优昙花或昙花。

《佛般泥洹经》中说:“阎浮提内有尊树王,名优昙钵,有实无华。优昙钵树,有金华者世乃有佛。”《妙法莲华经·方便品第二》中说:“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昙钵华,时一现耳。”又说:“譬如优昙花,一切皆爱乐。天人所稀有,时时乃一出。”南朝智䧢(yǐ)大师讲说的《妙法莲华经文句》中说:“优昙花者,此言灵瑞,三千年一现,现则金轮王出。”

记载南北朝时期萧梁王朝的史书《梁书·诸夷列传》中写道:“(波斯国)国中有优钵昙花,鲜华可爱。”“优钵昙花”属于误写,应为“优昙钵花”。这是中国的史书中第一次出现优昙钵花之名。

唐代僧人玄应所撰《众经音义》中说:“乌昙跋罗:梵语花名,旧云优昙波罗花,或云优昙婆罗花,叶似梨,果大如拳,其味甘。无花而结子,亦有花而难值,故经中以喻稀有者也。”

优昙钵花其实就是无花果。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道:“五月内不花而实,实出枝间,状如木馒头,其内虚软。”无花果树并不是不开花,它的花隐藏在果实的内壁,因此中国人呼为“无花果”,此外还有映日果、天仙果的美丽的别名。

唐丞相张说为玉泉寺大通禅师碑所作的碑文中写道:“遂推为两京法主,三帝国师,仰佛日之再中,庆优昙之一现。”因此,“昙花一现”这个成语本来应该写作“优昙一现”。

《新镌全像昙花记》第五十五出『法眷聚会』插图,明代屠隆撰,明万历年间浙杭翁文源刊本。

《昙花记》是明代戏曲家屠隆所著的一部富有宗教色彩的传奇作品。屠隆杜撰了一个唐朝大将军木清泰,他曾经在安史之乱中勤王建勋,百战功成,被封为定兴王。木清泰一日郊游,遇僧道指点迷津,看破红尘,于是辞家去寻仙访道。临走之前,他在家中栽下一株昙花。十余年中,木清泰经历了种种考验和阻难,遍游上天和下界,阅尽人生幻象,终成正果。离宅时所植昙花绽放花朵,向家人喜报福音。全剧结于阖家共证菩提,飞升入佛国之时。

故事冗长,算不上有趣。“法眷聚会”是全剧最后一出,插图是一幅法曲仙音缭绕、全家共同飞升的画面。很难说庭中石栏里的植物是否剧中所讲的那株昙花,叶子形态看起来倒有点像无花果呢。

金鸡独立

金鸡独立

为什么用“金鸡”来形容?

“金鸡独立”是形容一条腿站立的姿势。这个姿势进入杂技界,就变成了某种杂技的一个身段;进入武术界,就变成了武术中的一个招数。可是为什么非要用“金鸡”来形容呢?

北宋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引唐人丘悦《三国典略》载:“齐长广王湛即皇帝位于南宫,大赦改元。其日将赦,库令于殿门外建金鸡,宋孝王不识其义,问于光禄大夫司马膺之:‘赦建金鸡,其义何也?’膺之曰:‘案《海中星占》曰:天鸡星动,当有赦。’由是帝王以鸡为候。”

北齐皇帝高湛即位的时候,在南宫大赦天下,同时改元太宁。到了大赦的那一天,掌管大赦事宜的库令在殿门外建了一座金鸡。观礼的宋孝王迷惑不解,就向光禄大夫司马膺之询问,司马膺之回答道:“《海中星占》这本书上说:天鸡星动,当有赦。”因此,后来帝王都以金鸡作为大赦的象征。

《海中星占》所说的“天鸡星”又叫匏瓜星,匏瓜即葫芦,古时拿来命名天上的五颗星星。在古代占星体系中,匏瓜星这五颗星掌管阴谋筹划,掌管后宫,掌管瓜果蔬实。如果匏瓜星星光明亮,则预示着收成很好;如果星光微弱,则预示着年景不好,帝后失宠。如果匏瓜星移动了位置,则预示着山体晃动,洪水泛滥,这时就要大赦天下,以上承天意,下顺物情。

据《新唐书·百官志》载:“赦日,树金鸡于仗南,竿长七丈,有鸡高四尺,黄金饰首,衔绛幡长七尺,承以彩盘,维以绛绳。”然后击鼓千声,《风流锦绘伊势物语》共四十八幅,是描绘《伊势物语》故事的绘本。《伊势物语》为平安初期“歌物语”的代表,是日本第一部“歌物语”,全书以平城天皇皇孙在原业平的和歌为主,叙述了几段或华丽浪漫或凄婉悲伤的爱情故事。

《风流锦绘伊势物语十一》(『风流锦絵伊势物语十一』),胜川春章绘,一七七二—一七七三年。

男子依依不舍与情人分离。按平安时代的习俗,晚上男女幽会,天亮男方回去,随即寄情书给女方。虽然天色未明,但公鸡已报晓,男子穿着整齐,即将离开又回身。女子姿态慵懒,尚未梳头。画面气氛似缠绵,似眷恋,又带着淡淡哀伤。

这幅画的是清晨,幽会过后,公鸡啼鸣,将百官、父老和囚徒们召唤到竿下,宣读赦令。

金鸡作为大赦的象征,从此就频频出现在古人的诗文中。李白有诗《流夜郎赠辛判官》:“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还有一首《秦女休行》:“金鸡忽放赦,大辟得宽赊。”杨巨源更有“金鸡竿下鼓千声”的形象描述。王建的《宫词》则更加详细地描写了大赦的情景:“楼前立仗看宣赦,万岁声长拜舞齐。日照彩盘高百尺,飞仙争上取金鸡。”

“金鸡”的使用频率非常高,因此也进入了民间俗语,除了“金鸡独立”之外,民间还有“金鸡报晓”的说法,还把太阳叫作“金鸡”。

蛛丝马迹

蛛丝马迹

“马”原来是灶马

“蛛丝马迹”是常用的成语,一般的辞典对“马迹”的解释都是“马经过后留下的痕迹或马脚印”,“蛛丝马迹”比喻事情留下来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可是,这样的解释很难成立,因为马是体形很大的动物,经过后的痕迹很明显,“马迹”怎么能和细微的“蛛丝”并列起来呢?

如果生活在农村,农家厨房中经常可以看到蜘蛛,这些蜘蛛在厨房顶上结了很多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农家厨房中还有一种小虫子,叫作灶马,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和蜘蛛网经常一起出现,两者又都不很明显,所以“蛛丝马迹”的“马”指的是灶马之“马”。

唐代博物学家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广动植之二》载:“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

灶马的学名是突灶螽(zhōng),有的地方也叫灶鸡子,属于直翅目穴螽科昆虫,一年四季都可见到,总是出没于灶台和杂物堆的缝隙中,以剩菜、植物和小型昆虫为食,这就是“灶马”之“灶”的得名;它又在直翅目中体形最大,“马”是六畜中体形最大的家畜,引申为“大”之意,因此“灶马”以“马”为名,意思是体形最大的直翅目昆虫。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说:“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

既然是厨房里的虫子,为什么不清除掉呢?原来,人们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丰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作“灶爷马”,把它当作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时“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的坐骑。

这就是“蛛丝马迹”这个成语的由来。

灶君,俗称灶神、灶公,北方称为灶王爷,道教中称“司命真君”。灶君是家宅神,负责监察人间善恶,掌握寿夭祸福。灶君左右随侍两神,一捧善罐,一捧恶罐,随时记录一家人的行为,等旧历年尾回到天庭,向玉皇大帝一一禀告,所以岁末家家祭灶,希望他“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

这幅灶君年画形象比较简单,当中主位是灶神,左右各一个童子和一个随侍神。香案上摆着一善一恶两个罐子,香案下面卧着一匹马,乃灶君上天时的坐骑。民间祭灶时,有的地方祭灶人会跪在灶王爷像前,怀抱公鸡。据说鸡象征灶王爷升天所骑之马,红公鸡称“红马”,白公鸡称“白马”。有的地方会烧化一些纸钱纸马作为程仪。

灶君年画,有单独一位男神的,也有灶王爷、灶王奶奶夫妇二人的。

灶君,清代年画,约一九〇〇年,美国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藏。

兔死狐悲

兔死狐悲

兔和狐怎么可能是同类?

俗话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此话自古至今流传甚广,以至于如今的各种辞典都把“兔死狐悲”这个成语解释为:比喻因同类的灭亡而感到悲伤。但是兔子和狐狸,一个是食草动物,一个是食肉动物,而且兔子还是狐狸的口中之食,怎么可以归为同类呢?虽然有人提出过这个疑问,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解释清楚过。

要想解释清楚兔子死了狐狸为什么会悲伤,就必须了解古人心目中兔子和狐狸的两种相似习性。

老子的弟子文子所著《文子》一书中说:“飞鸟反乡,兔走归窟,狐死首丘,寒螀得木,各依其所生也。”“寒螀(jiāng)”即寒蝉,夏末秋初时在树上鸣叫。在古人看来,飞鸟飞得再远也要还乡,兔子跑得再远也要归窟,狐狸死了头也要朝向出生的山丘,寒蝉鸣于树上,这都是动物的天性。

其中“狐死首丘”被称为狐狸的德行之一。《礼记·檀弓上》载:“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孔颖达注解说:“所以正首而向丘者,丘是狐窟穴根本之处,虽狼狈而死,意犹向此丘,是有仁恩之心也。”比起老虎、狮子,狐狸虽然是较小的兽类,但对自己藏身的丘窟念念不忘,死的时候,一定要把头朝向丘窟,表示不忘本。后人遂以“狐死首丘”比喻不忘本或对乡土的思念。

正如“狐死首丘”不忘本一样,“兔走归窟”同样表示不忘本。这是古铃木春信(鈴木春信,1724—1770),日本江户时代中期浮世绘画家,锦绘的创始人,以美人画最著名。铃木春信揭开了浮世绘黄金时代的帷幕。他笔下的美人腰肢纤细,脸容天真,手足纤巧,体态轻盈。用色清雅调和,带有诗意的抒情风味。这幅画一个女子透过圆窗照影自怜。窗外一株柳树,风吹柳枝,略有落叶,人与柳同样纤柔。然而,水中倒影赫然映出她的原形。人面与狐影隔空对视,令画面产生一种不确定感。

《从圆窗俯视水中真容的狐女》(『丸窓から顔を水に映す女』),铃木春信绘,一七六五年。

日本有关狐狸修炼成精的传说也很普及,日本神话甚至对狐狸精做了明确的分类,有仙狐、善狐、野狐等。在日本民间故事中,不管是狐狸还是狸猫,只要将叶子戴在自己头上就可以任意改变形体。

人心目中兔子和狐狸的相似习性,都是“仁恩之心”的表现。那么,兔子死后再也无法归窟,这一场景会令捕食者狐狸联想起自己死后的“正首而向丘”,同样的命运使狐狸触景生情,当然也就会“兔死狐悲”了。相应地,狐狸死了的场景也会令兔子触景生情,因此古时还有一个相对应的成语“狐死兔泣”。这是一对捕食者和被捕食者之间的惺惺相惜,虽为天敌,亦足以感怀。

这就是“兔死狐悲”和“狐死兔泣”这两个成语的真正语源,跟同类毫无关系,也绝不是因同类的灭亡而感到悲伤。此一语源从来没有被揭示出来过,直到本文才算彻底破解,真乃快事!

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

“魂”为何会“飞”?“魄”为何会“散”?

“魂飞魄散”这个成语是形容人惊恐的样子,那么,“魂”和“魄”分别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魂”会“飞”,而“魄”只能“散”呢?

“魂”是形声字,从鬼云声,指古人想象中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即灵魂。既然可以离开人体,当然就可以“飞”了。

“魄”也是形声字,从鬼白声,指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的精神。既然依附于人的身体,人死的时候当然只能“散”了。

古代中国的阴阳理论也反映在“魂魄”身上。《说文解字》:“魂,阳气也。”“魄,阴神也。”《左传·昭公七年》说得更清楚:“人生始化为魄,既生魄,阳曰魂。”意思是说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了“魄”,有了“魄”之后才有“魂”;“魄”相当于人的形体,所以有“体魄”“魄力”这样的词描述人的身体;而“魂”相当于人的精气,所以有“精魂”“鬼魂”这样的词描述人死后的情景。

简单地说,“魄”就是人的身体,“魂”就是人的灵魂。人死了“魄”就散了,“魂”也就可以远远地飞走了。

“魂”和“魄”都以“鬼”为形,那么“鬼”到底是什么东西?《说文解字》:“鬼,人所归为鬼。”把“鬼”和“归”混为一谈,但是却没有解释清楚为什么二者一体。且看《礼记·祭义》的解释:“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这个说法跟基督教的《圣经》惊人地相似,《圣经》上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鬼”和“神”也有区别,而且区别巨大。同样是《礼记·祭义》中的解释:“气也者,神之盛也;魂也者,鬼之盛也。”“鬼”和“神”的区别就在于活人有气,死人有魂;活人有气因此叫“神气”,死人有魂因此叫“鬼魂”。

还有一个成语叫“失魂落魄”,跟“魂飞魄散”的用法一样:“魂”可以飞,飞得太远了就找不着了,故曰“失魂”;“魄”是人的身体,飞不到天上去,只能在地面上玩,玩不好就“落魄”了。

《元曲选》插图『迷青琐倩女离魂』,明代臧懋循编,明万历时期刊本。

《倩女离魂》(全名《迷青琐倩女离魂》)是元杂剧中优秀的爱情剧,元代郑光祖撰,辞藻俊美,刻画人物细致入微。剧情出自唐代陈玄祐的传奇小说《离魂记》,讲的是张倩女与王文举的浪漫故事。二人原是指腹为婚,王文举长大后应试途经张家,倩女之母嫌文举功名未就,不许二人成婚。文举只得独自上京应试。倩女忧思成疾,她的魂灵竟悠然离体,追赶文举,一同赴京,相伴多年。文举状元及第,衣锦还乡,携倩女回到张家。当众人疑虑之际,倩女魂魄与病躯重合为一,遂欢宴成婚。剧中,离魂的倩女与病卧在家的倩女表现如同两人:一个无视礼教,热情如火;一个凄楚幽怨,病体恹恹。显然后者才是当时女性的真实处境。离开躯体,冲破枷锁,大胆追求幸福,尝过这种自由滋味的倩女之魂一旦回归拘谨的身体,不知作何感想。

城狐社鼠

城狐社鼠

为什么比喻小人?

“城狐”,城墙洞里的狐狸;“社鼠”,社庙里的老鼠。“社”的本义是土地神,《说文解字》:“社,地主也。”祭祀土地神的处所叫作“社庙”或者“社坛”,农村中春秋两季祭祀社神所演的戏称作“社戏”,用以酬神祈福,一般均在庙台或在野外设台演出,很多文化名人都描写过自己童年看过的社戏。

“城狐社鼠”的意思是要掏挖狐狸恐怕毁坏城池,要熏死老鼠恐怕烧掉社庙,比喻凭借某种势力的庇护而为非作歹的人。这种人通常都是小人。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记载了齐景公和晏子的一段对话。

齐景公向晏子请教:“治理国家所患的是什么?”

晏子回答道:“所患者社鼠。”

齐景公问:“为什么?”

晏子回答道:“社庙是由一根根涂上泥的木头排列在一起建成的,老鼠最喜欢这种地方,栖居于此。人们想把老鼠赶出来,但是用烟火熏怕烧坏了木头,用水灌又怕毁坏了外表的涂泥,老鼠之所以不能被赶尽杀绝,就是因为社庙的缘故。国家也是这样,国君左右的小人就是社鼠,对内向国君蒙蔽善恶,对外向百姓耀武扬威,卖弄权势。这种小人如果不诛杀就会引发内乱,国君往往包庇他们,犯了罪又宽恕他们,所以很难对他们实施有效的惩罚。这就是国家的社鼠啊!”

西汉学者刘向在《说苑·善说》篇中记孟尝君门客的话说:“狐者人之所攻也,鼠者人之所熏也。臣未尝见稷狐见攻,社鼠见熏也,何则?所托者然也。”“稷”是五谷之神,后来把祭祀五谷之神的场所称为“稷坛”。“稷狐”即稷坛里的狐狸。不敢攻稷狐,不敢熏社鼠,就是因为它们寄居在稷坛和社庙里的缘故。

据《晋书·谢鲲传》载,东晋大将军王敦以讨伐刘隗(wěi)为名发动叛乱,询问名士谢鲲:“吾欲除君侧之恶,匡主济时,何如?”谢鲲回答说:“隗诚始祸,然城狐社鼠也。”意思是说刘隗不过是皇帝身边的小人而已。“城狐社鼠”这个成语从此定型。

《搜山图》卷局部,传宋代佚名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搜山图》表现民间传说之二郎神搜山降魔的故事,亦称《二郎神搜山图》,宋元以来成为一种流行的绘画题材,目前传世的《搜山图》画作约有十余本。此卷《搜山图》是南宋末或元初人的手迹。人物用工笔重彩,衣纹用铁线描,刚劲有力,形象刻画生动传神。图中描绘神兵神将们挥刀舞剑,纵鹰放犬,大肆搜索山林中虎、熊、豕、猴、狐狸、山羊、獐、兔、蜥蜴、蛇及树精木魅等魔怪。这些魔怪或现原形,或化为女子,在二郎神的追逐下仓皇逃命,或藏匿山洞,或拒绝受擒。图中兵将一个个凶神恶煞,与官府鹰犬欺压百姓何等相似,魔怪们惊怖逃生的样子不免令人同情。

烂醉如泥

烂醉如泥

“泥”竟然是无骨的虫子

《后汉书·儒林列传》记掌理宗庙礼仪的太常周泽“清洁循行,尽敬宗庙。常卧疾斋宫,其妻哀泽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以妻干犯斋禁,遂收送诏狱谢罪。当世疑其诡激。时人为之语曰:‘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

李贤注:“《汉官仪》此下云:‘一日不斋醉如泥。’”“诡激”的意思是诡奇偏激,不合于中正之道。周泽的妻子担心丈夫,去斋宫探望,周泽竟然以“干犯斋禁”的罪名将妻子下狱,这一行为确实不符合人情之常,因此民间才用这个歌谣来讥讽他。

“醉如泥”的说法从此风行,《全唐诗》中屡见不鲜。比如李白《赠内》:“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杜甫《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岂藉荒庭春草色,先判一饮醉如泥。”白居易《北楼送客归上都》:“不独别君须强饮,穷愁自要醉如泥。”元稹《寄乐天》:“安得故人生羽翼,飞来相伴醉如泥。”

“泥”的本义是水名。既有水,就有泥,因此“泥”引申指“水和土也”。“醉如泥”当然就是形容喝醉的人就像一摊烂泥一样扶不起来的状态。不过,“醉如泥”之“泥”真的只有这一种释义吗?

《尔雅·释兽》篇中记载有一种名为“威夷”的动物,特点是“长脊而泥”。郭璞注解说:“泥,少才力。”邢昺进一步解释说:“泥,弱也。威夷之兽,长脊而劣弱,少才力也。”也就是说,威夷是一种类似蛇的动物,身躯极长,但却无脊柱,因此只能劣弱爬行。这是很多爬行类动物的共同特征。

南宋吴曾所著《能改斋漫录》有“醉如泥”一条,其中写道:“《稗官小说》:‘南海有虫,无骨,名曰泥。在水中则活,失水则醉,如一堆泥然。’”

就像委婉曲折、蛇形而前之兽命名为“威夷”一样,南海的无骨之虫也命名为“泥”。“长脊而泥”正是这两种动物的共同特征。因此,“醉如泥”很有可能不是形容醉如烂泥,而是形容醉如“失水则醉”的“泥”虫。这种怪虫太幸福了,不用花钱沽酒,只需离开水就能达到一种醉的状态。

《教训·镜鉴 酩酊》(『教訓親の目鑑酩酊』),喜多川歌麿绘,约一八〇二年。

作为“大首绘”的创始人,喜多川歌麿代表着美人画的巅峰。他活跃于浮世绘黄金时期,以精美优雅的线条和细腻着色,表现游女和市井女子的喜怒哀乐、体态风情。他善于捕捉女子个性和情绪,描摹其独特的内在之美。

《教训·镜鉴》系列是歌麿晚期杰作,以年长者的口吻对年轻女子的种种行为提出忠告。画面右上方的老花镜点明长者身份,与下方少女的放任神态和不以为然的表情形成有趣的对照。这是一幅典型的“大首绘”。女子一手随意地拿着酒盏,衣领松垂,体态慵懒,眼神迷离,显然已是酣醉。歌麿的用色很独特,有人称这种浮世绘为“锦织歌麿形式模样”,色块柔和、淡雅,很好地表现出女性的肌肤质感,活色生香。

秋毫无犯

秋毫无犯

“秋毫”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叫作“秋毫无犯”,比喻军纪严明。不过,什么是“秋毫”呢?

人们多误以为“秋毫”就是秋天打下来的粮食,这是不对的,“秋毫”指鸟兽在秋天新长出来的绒毛,比喻极其细微之物。别说一针一线了,连鸟兽的细绒毛都不取一根,这样的军队可想而知军纪有多么严明了。

古书中经常使用“秋毫”这个比喻。比如《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秋毫本来就已经够纤细了,“秋毫之末”就更不用说了,这人的视力真是强啊!

商鞅则在《商君书》中写道:“今离娄见秋毫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离娄又称离朱,据说是黄帝时候的人,视力超强,黄帝丢了一颗黑色的明珠,离朱的千里眼一眼就看到了。传说他“能视于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孙子兵法》中也说:“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能举起鸟兽的细绒毛算什么力气大,能看见日月算什么视力好,能听到雷霆之声算什么耳朵灵。

“秋毫无犯”这个成语则出自《史记·项羽本纪》:刘邦先入关,自称“吾入关,秋豪不敢有所近”。“豪”和“毫”是通假字。《后汉书·岑彭传》中记载:“彭首破荆门,长驱武阳,持军整齐,秋豪无犯。”李贤注解说:“豪,毛也。秋毛喻细也。”可见东汉时期这个成语就已经定型了,一直沿用到今天。

《帝鉴图说》上卷『入关约法』,明代张居正等编,明万历元年(一五七三)潘允端刊本。

“入关约法”编入《帝鉴图说》上卷“圣哲芳规”,讲的是汉高祖初为沛公,破了崤关后,召诸县父老豪杰,说:“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苛法。”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张居正在结尾说:“有天下者,当以宽仁为贵矣。”可惜朱翊钧对张居正的教诲全不入耳,张居正一死,便全面推翻他倡行的新政,从此荒疏朝政,成为明朝又一个昏庸透顶的帝王。

骨瘦如柴

骨瘦如柴

原来是形容豺狼的

“骨瘦如柴”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人消瘦到了极点。《说文解字》:“柴,小木散材。”古人把大块可以劈开的叫作“薪”,小捆合束的叫作“柴”。那么形容人瘦得像一捆细小的木柴,倒也非常形象。不过鲜为人知的是,这个“柴”字却是从“豺”而来。

北宋学者陆佃在《埤雅·释兽》篇中如此解释民间俗语“瘦如豺”:“瘦如豺,豺,柴也。豺体细瘦,故谓之豺棘;人骨立谓之柴毁,义取诸此。”古代中国的训诂方法之一是同音即同义,因此“豺”“柴”互训。但是按照陆佃的说法,“人骨立谓之柴毁”很显然是从形容“豺体细瘦”的“豺棘”一词而来。“棘”的本义是丛生的酸枣树,引申而泛指带刺的荆棘。“豺”身上的毛酷似针状刺,恰如带刺的荆棘,因此而把细瘦的豺比作“豺棘”。人瘦得就像只有骨头站立着一样,跟“豺棘”的形状一模一样,因此而把细瘦的人比作“柴毁”。

《诗经·小雅·巷伯》中诅咒造谣诬陷者“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谮(zèn)人”即进谗言的人,“畀(bì)”是给予之意,“有北”指极北寒冷荒凉之地,“有昊”指苍天。由此诗可见豺和虎在古人的心目中都是凶恶的猛兽,“贪残之兽”,拿来比喻人非常不恰当,尤其是用细瘦之豺来比喻细瘦之人更是不妥,因此转而用同音同义的“柴”字来比喻人,这就是“骨瘦如柴”一词由“骨瘦如豺”而来的辗转过程。

古时儿子为父母守丧,在周年祭之前,要“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加上悲哀过度,一看上去就显得“柴毁骨立”,这是古代孝子的典型形象。这个成语如果按照原始含义写成“豺毁骨立”,岂非对孝子形象的玷污?

《骏骨图》,元代龚开绘,纸本墨笔,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藏。

龚开(1222—约1302),字圣予(一作圣与),号翠岩,淮阴人,宋末元初画家。南宋灭亡后,龚开不仕元,寓居吴中,靠卖画为生,遗民意识强烈。《骏骨图》又称《瘦马图》,是其晚年作品。画中是一匹骨瘦如柴的马,正伫立在空白背景中,风吹马鬃马尾,更增萧瑟之感。不同于唐宋时期那些膘肥体壮的骏马图,龚开笔下这匹马瘦骨棱棱,毛色斑驳,背脊突起,肋骨根根分明,其“骨立”之姿令人动容。画家自题:“今日有谁怜骏骨,夕阳沙岸影如山。”这匹瘦马正是虽有千里马之才,却生不逢时的南宋遗民写照。作者将亡国之痛、愤懑之情、壮志未酬之感皆寄予笔端,千载之下,依然峥嵘兀立。

羚羊挂角

羚羊挂角

原来是为了避害

南宋诗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写道:“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

清代诗人赵翼在《论诗》中写道:“作诗必此诗,意取象外神。羚羊眠挂角,天马奔绝尘。”这都是描写的诗境。古人认为诗以空灵玄远、超脱为最高境界,就像镜花水月一样,看得见摸不着,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韵味深远。

为什么要用“羚羊挂角”来形容呢?北宋学者陆佃所著《埤雅·释兽》中说:“羚羊似羊而大,角有圆绕蹙文,夜则悬角木上以防患。语曰‘羚羊挂角’,此之谓也。”“蹙(cù)”是聚拢、收缩的意思,“蹙文”指羚羊的角上有聚拢在一起的纹路。李时珍《本草纲目》引王安石《字说》云:“鹿则比类,而环角外向以自防;羚则独栖,悬角木上以远害。可谓灵也。”

根据以上描述,羚羊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夜里睡觉的时候把角悬挂到树枝上,脚不沾地,在地上根本发现不了它们的足迹,“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民间谚语即由此而来。

关于羚羊角,还有更神奇的传说。《本草纲目》引《寰宇志》云:“安南高石山出羚羊,一角极坚,能碎金刚石……金刚石出西域,状如紫石英,百炼不消,物莫能击,惟羚羊角扣之,则自然冰泮(pàn)也。又貘骨伪充佛牙,物亦不能破,用此角击之即碎,皆相畏耳。”

《玄沙接物利生图》,元代佚名绘,绢本墨画,日本京都国立博物馆藏。

这是一幅禅画,描绘的是禅宗公案“玄沙接物利生”,亦称“玄沙三病”。唐末五代玄沙师备禅师曾以盲、聋、哑三种人喻指昧于真见、真闻、真语之人。后来有僧人就此话题请教云门文偃禅师:“僧请益云门,云门云:‘汝礼拜着!’僧礼拜起,云门以拄杖挃,僧退后。门云:‘汝不是患盲。’复唤近前来,僧近前,门云:‘汝不是患聋。’门乃云:‘还会么?’僧云:‘不会。’门云:‘汝不是患哑。’僧于此有省。”(《碧岩录》)画面表现的即文偃禅师点醒僧人一幕。

文偃禅师是云门宗的创立者,从学于雪峰义存禅师并得道,对义存禅师十分推崇,常说:“南有雪峰,北有赵州。”

在列举了羚羊角所治各种病症之后,李时珍解释说:“羚之性灵,而筋骨之精在角,故又能辟邪恶而解诸毒,碎佛牙而烧烟走蛇虺也。”“虺(huǐ)”是一种毒蛇。

羚羊角如此神奇,“羚羊挂角”又如此不着痕迹,禅宗于是用来借喻不落言筌的妙语。比如《景德传灯录》卷十六载义存禅师对众人说:“我若东道西道,汝则寻言逐句;我若羚羊挂角,汝向什么处扪摹?”

胆小如鼠

胆小如鼠

这个“鼠”原来指的是鼷鼠

如果我再煞有介事地来解释“胆小如鼠”这个成语的意思,想必一定会被读者朋友骂得狗血喷头。但凡事较不得真,如果非要较真地问上一句:“胆小如鼠”的这个“鼠”,到底是指泛泛而言的老鼠呢,还是具体某一种鼠?相信大多数人立刻就会瞠目结舌回答不上来了。

原来,“胆小如鼠”的“鼠”还真不是指泛泛而言的老鼠,而是指鼠类中最小的一种,名为鼷(xī)鼠。据《魏书·汝阴王列传》记载,时任北魏东豫州刺史的拓跋庆和被梁武帝萧衍的大将围攻,拓跋庆和举城投降,萧衍封他为北道总督、魏王。后来在项城遭遇北魏军队,拓跋庆和却“望风退走”,萧衍因此讽刺他“言同百舌,胆若鼷鼠”。

“百舌”即百舌鸟,善鸣。《淮南子·说山训》载:“人有多言者,犹百舌之声。”高诱注解说:“百舌,鸟名,能易其舌,效百鸟之声,故曰百舌。以喻人虽事多言,无益于事。”萧衍讽刺拓跋庆和就像百舌鸟一样说得天花乱坠,但是一上战场就“胆若鼷鼠”。

鼷鼠这种鼠类很有趣。据《左传·成公七年》载:“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古时在郊外祭祀天地,称作“郊祭”。郊祭前要先选择一头牛占卜,如果卜得吉兆就把这头牛养起来,然后再占卜郊祭的日期。这一年鼷鼠先后吃了两头郊祭之牛的角。《左传》中记载鼷鼠食郊牛角共有三次,鼷鼠似乎特别爱吃郊祭的牛角。

我们来看看这种体形最小的鼠类的特性。《尔雅·释兽》:“鼷鼠。”郭璞注:“有螫毒者。”“螫(shì)”指毒虫或毒蛇咬刺。西晋张华所著《博物志》载之更详:“《春秋》书‘鼷鼠食郊牛,牛死’。鼠之类最小者,食物当时不觉痛。世传云:亦食人项肥厚皮处,亦不觉。或名甘鼠。俗人讳此,所啮衰病之征。”北宋学者陆佃所著《埤雅》也说:“鼷鼠,有螫毒者,甘口啮人及鸟兽,皆不痛。”李时珍《本草纲目》又记载了鼷鼠的别名“甘口鼠”:“鼷乃鼠之最小者,啮人不痛,故曰甘口。”又引陈藏器之说:“鼷鼠极细,卒不可见,食人及牛、马等皮肤成疮,至死不觉。”

由此可知,鼷鼠最重要的特性是:体形细小,咬人不觉痛,但危害极大,以至于成疮而死。因此萧衍才用“胆若鼷鼠”来嘲讽拓跋庆和,表示极端看不起他。《三国志·魏志·杜袭传》中有“千钧之弩不为鼷鼠发机,万石之钟不以莛撞起音”之句,“莛(tíng)”是草茎,以莛撞钟,钟如何能响?千钧之弩也不会只为一只小鼷鼠发射,极言对鼷鼠之轻视,古人因此用“胆若鼷鼠”来形容人极端胆小怕事。

后人博物知识匮乏,已经不了解鼷鼠的特性,因此才泛泛而言“胆小如鼠”,虽然也能够形容胆小,但鼷鼠的危害性、古人对鼷鼠的厌憎之情却统统被忽略了。

《凝视子鼠的年轻夫妇》(『子鼠を眺める若夫妇』),铃木春信绘,一七六八—一七六九年。

画中一对年轻夫妇正在逗弄一只宠物小鼠。似是新年的清晨,室内装饰、衣饰上的花纹、透过障子的光线都带有新年气息。应该是到了鼠年吧。夫妇二人俯首注视小鼠的神情柔和怜惜。画面上方题写的是宝井其角的俳句“さいはいて払ふ障子に松の影”,描绘了拂过障子的松影。宝井其角是日本江户时代早期的俳句诗人,俳句大师松尾芭蕉的弟子。铃木春信作为“锦绘”第一人,他的画从构图到设色都带有抒情意味,他的美人画样式牢笼一代,意境如诗,被称为春信式。

薪尽火传

薪尽火传

不是指火种传了下来

“薪尽火传”这个成语,今天的理解是:柴薪虽然燃尽了,但是火种却留传了下来,因此用来比喻学问或思想一代代地传承下来。在今天的语境中,这样理解也没有什么错误,但古人使用这个词的原意却并非如此,其中不仅牵涉到“火”字的释义,而且还能从中见出古人燃薪的礼仪。

庄子在《养生主》中议论道:“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唐初道教学者成玄英注解道:“穷,尽也;薪,柴樵也;为,前也。言人燃火,用乎前之,能尽燃火之理者,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故火不灭也。”说得很清楚,前薪快燃尽的时候,用手拿着后薪向前去燃火,如此相继而火不会熄灭。

古时的“烛”不同于今天的蜡烛。“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燎”即“庭燎”,以芦苇为干,用布缠裹,再用油脂浇灌;将“庭燎”举起来就叫“烛”。因此古时的“烛”其实就是火炬。《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载:“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尚秉和先生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中说:“火者,即烛也,因燃薪为烛,其光甚大,故亦谓曰火。汉魏以后,始以灯烛为照夜之专名。凡在屋内者,无曰火矣。”

《礼记·少仪》中有“执烛抱燋”之句,尚未燃着的火炬称“燋(qiáo)”。何谓“执烛抱燋”?尚秉和先生说:“薪之燃甚速,故亲执其既燃者,复抱未燃者,以待续爇。”燃火曰“爇(ruò)”。古时饮宴,有专门负责执烛的人,不仅要坐在屋角,而且不参与辞让或作歌,怕的是不专心而引起火灾。“执小林清亲(小林清親,1847—1915),日本明治时期版画家与浮世绘师,明治浮世绘三杰之一,被称为“最后的浮世绘大师”。他的画作吸收了西方绘画的光影明暗表现手法,并借鉴石版和铜版画技法,用以表现晨曦、日暮、夜灯、雨霭的微妙光感,称为“光线画”,作品风靡一时。晚年他又转向传统版画以及其他题材的创作。

《教导立志基塙保己一》,小林清亲绘,一八八六年。

这幅画描绘了日本江户时代后期著名学者塙保己一的一则逸事。塙保己一生于武藏国,五岁失明,十三岁时前往江户,学日本古史、古代制度,后应水户德川家之请,校订《大日本史》。宽政五年(1793),主持“和学讲习所”,编有《群书类从》等大型文献丛书。一个夏日晚上,塙保己一正在给弟子们讲《源氏物语》,忽然风吹烛灭,塙保己一浑然不觉,依然讲述。弟子们在黑暗中看不清书籍,有些失措,提醒老师等烛火点燃后再继续,塙保己一便笑道:“目明反倒不自由了。”这幅画与这则逸事曾收入明治时代小学教科书。

烛抱燋”即成玄英所说的“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执烛的人不能让火燃尽。

《管子·弟子职》中有详细的执烛之法:

“昏将举火,执烛隅坐。错总之法,横于坐所。”弟子执烛坐在屋角,柴薪横放于地。

“栉之远近,乃承厥火。居句如矩,蒸间容蒸。”烛烬快完时及时接续,接续的柴薪要如法放置在原处,柴薪之间还要留有间隙。

“燃者处下,捧椀以为绪。”下面有碗承接烛烬。

“右手执烛,左手正栉。有堕代烛,交坐毋倍尊者。乃取厥栉,遂出是去。”右手执烛,左手修剪烛烬,累了就换人,不能背对着老师。最后收拾烛烬,倒到外面去。

“前薪虽尽,后薪以续,前后相继”,“执烛抱燋”,“居句如矩”,这才是“薪尽火传”的本义。“火”并不是指火种,而是指不停续上的后薪即“燋”。唐代蜡烛普及之后,再也用不着“执烛抱燋”,“火”字遂被理解为火种,薪尽而火种留传了下来。

授人以柄

授人以柄

“授人”的竟然是彗星之“柄”

《汉书·梅福传》中收录了梅福给汉成帝的上书,其中写道:“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罔,以为汉驱除,倒持泰阿,授楚其柄。故诚能勿失其柄,天下虽有不顺,莫敢触其锋。”颜师古注解道:“泰阿,剑名,欧冶所铸也。言秦无道,令陈涉、项羽乘间而发,譬倒持剑而以把授与人也。”

“倒持泰阿,授楚其柄”就是“授人以柄”的最初形式,此处的“柄”指剑柄,“楚”指反抗暴秦的陈涉、项羽等楚人。主动将剑柄交给别人,当然用来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者让别人抓住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从而让自己陷入被动。

《三国志·王粲传》中,何进召四方猛将进京,欲诛灭宦官,陈琳劝谏道:“大兵合聚,强者为雄,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必不成功,只为乱阶。”此处的“授人以柄”是指授人以干戈等兵器之柄。

不过,这还不是“授人以柄”这个成语的最早记载,而且最早记载的“授人以柄”并非是授人以兵器之类的柄,而竟然是授人以彗星之柄!

《淮南子·兵略训》中记载了周武王伐纣时的奇异天象:“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至汜而水,至共头而坠,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

周伐殷,乃是由西向东进发,恰好太岁(木星)在东方,逆太岁而行,这是不吉利的象征;到了汜水遇到大雨;到了共头山遇到山崩。“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高诱注解道:“时有彗星,柄在东方,可以扫西人也。”彗星柄在东而尾西指,就像上天将彗星的柄授予殷人,以扫灭来犯的西人即周人。

这则记载是在强调纣王的统治“积怨在于民也”,所以即使武王伐纣遇到了这么多不利的天象,仍然足以灭商:“当战之时,十日乱于上,风雨击于中,然而前无蹈难之赏,而后无遁北之刑,白刃不毕拔而天下得矣。”

“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据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台长张珏哲推算,这颗彗星就是著名的哈雷彗星,而且此次出现是在公元前1057—公元前1056年,武王伐纣也是在这个时期。最早的“授人以柄”居然让天文学家推算出了哈雷彗星出现和武王伐纣的具体年份,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帛书《天文气象杂占》局部,西汉,湖南省博物馆藏。

帛书《天文气象杂占》1973年出土于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是一份朱墨彩绘、图文并茂的珍贵文物,是目前发现最早的天文专著。这是一种利用天象来占验灾异变故、战争胜败的图书,自上而下排成六列,占语之上天象用朱、墨两色彩绘其形状。其中“彗星图”部分,是历史上最早的彗星运行记录,绘制了二十七颗彗星,每颗都绘有彗头、彗尾,有的彗头中间还有彗核。据研究,这些彗星图记录了二十七次彗星的出现,每次出现形状不一,观测时长可能有上千年,从春秋战国直到汉代。虽然在众多史书中一般笼统称为彗星,实际上古人根据其形状又细分出许多名称,不同彗星预示的灾异也不同。不知其中哪一颗是“授殷人其柄”的那颗呢?

集腋成裘

集腋成裘

“集”的原来是狐狸的腋毛

“集腋成裘”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集了许多腋毛制成毛皮衣服,比喻积少成多,集众资而成一事。“腋”指腋毛,而且在这个成语中专指狐狸的腋毛。

“集腋成裘”一语出自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慎子所著《慎子》一书。在《知忠》篇中,慎子写道:“粹白之裘,盖非一狐之皮也。”在别的版本中,这句话也写作:“狐白之裘,盖非一狐之腋也。”狐裘是古代社会上层人士的服饰,《诗经》中屡有“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取彼狐狸,为公子裘”“君子至止,锦衣狐裘”的诗句,朱熹解释说:“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礼记·玉藻》篇中载:“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狐狸只有腋毛是纯白的,因此这一部分皮毛最为贵重,为国君所服。古人所穿的“裘”就是皮衣,跟今天不一样,今天往往是把有毛的一面穿在里面,而古人则是把有毛的一面穿在外面,这是因为只有把毛显露在外,才能看到毛的美丽的色泽。在行礼或者见宾客时,“裘”的外面必须加一件罩衣,称作“裼(xī)衣”,否则会被视作不敬。裼衣披在肩上,但是无袖,以便露出里面的“裘”的颜色。

裼衣和裘的颜色还要搭配。《论语·乡党》中记载了相关的规定:“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缁(zī)衣”,黑色的衣服;“麑(ní)”,幼鹿。黑色的衣服配黑色的羔羊皮衣,白色的衣服配白色的幼鹿皮衣,黄色的衣服配黄色的狐狸皮衣。相应地,国君的狐白裘要配彩色的锦衣,对比鲜明。

在古代中国,狐狸是非常神秘的动物,狐皮当然也就非常珍贵,古人甚至认为“狐皮出天外”,也因此而有“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的俗语。白居易有诗“柔如狐腋白似云”,吟咏的就是狐白裘,柔和白是其最明显的两大特征。“集腋成裘”这个成语,当然也就顺理成章地用狐狸的腋毛来作比。

《雍亲王题书堂深居图屏·裘装对镜》,清代宫廷画师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雍亲王题书堂深居图屏》共十二幅,又称《雍正十二美人图》,这是其中一幅。画面上仕女身着宝蓝裘装,领口袖口露出里面的红袄,腰间佩玉,一手搭于暖炉上御寒,一手持铜镜,神情专注地对镜自赏。画中背景是一幅行草体七言诗挂轴,落款为“破尘居士题”。“破尘居士”是雍正皇帝为雍亲王时自取的雅号。左侧有半扇窗,透过窗纱可见青竹一丛,窗台上有一盆水仙。室内装饰布置十分考究,仕女服饰与周围器物色调呼应,无不与季节协调,显出主人的富贵雅致。宝蓝裘装的雪白里子,不知是不是狐白裘呢?此画造型生动准确,笔致工细严谨,为仿宋代前期院体画画风。

向壁虚造

向壁虚造

为什么非得对着墙壁虚构呢?

“向壁虚造”还可以写作“向壁虚构”,面对着墙壁进行虚构,比喻没有事实根据,凭空想象捏造。不过仔细一想问题就来了:如果要凭空想象,面对着天空比面对着墙壁更加合适,也更符合凭空想象的语义,而且历史上还曾经有过先例。据《世说新语·黜免》记载,东晋时期,中军将军殷浩北伐失败,被废为庶民并流放到东阳郡信安县,“殷中军被废,在信安,终日恒书空作字。扬州吏民寻义逐之,窃视,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书空”指用手指在空中虚划字形,殷浩“书空”的正是“咄咄怪事”这四个字。“书空作字”跟“向壁虚造”是一个道理,那么后者为什么不可以是“向空虚造”,而偏偏要“向壁虚造”呢?

原来,这个成语的诞生跟中国历史上一段著名的公案有关。《汉书·艺文志》中有详细的记载:“《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

鲁共王刘余是汉景帝之子,先被封为淮阳王,后改封为鲁王,从淮南迁到曲阜。《史记》称他“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因此才会拆除孔子故宅以扩建自己的宫室,没想到发现了秦始皇焚书时孔子后人所藏的《古文尚书》等文献,这就是著名的“壁中书”。

这些新发现的文献乃是用六国文字所写,既不同于汉代的隶书,又不同于秦代的小篆,因此被称作“古文”,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是假造的。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描述了这一事件:“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屋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包括壁中书在内的前代的古文都很相似,因此可以判定是真实的,虽然不能再现远古文字的全貌,但先秦文字的情况却能知道个大概了。“訾(zǐ)”是非议、诋毁之意,世人都诋毁这些古文字,认为是好奇者所作,故意更改现行文字的写法,伪造不可知之书,假托出自孔子故宅的墙壁之中,以炫耀于世。许慎批评这些人“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乡”通“向”,“乡壁虚造”即“向壁虚造”,这就是这个成语的出处,“向壁”乃专指孔子故宅藏书的墙壁。

《伏生授经图》局部,传唐代王维绘(实为张僧繇绘),绢本设色,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藏。

伏生,济南人,是孔子的弟子宓子贱后裔,原为秦博士。秦始皇焚书坑儒时,伏生冒着生命危险将《尚书》藏在墙壁夹层中。后来汉文帝求能治《尚书》之人而发现了伏生,伏生口授《尚书》,晁错笔录,终于将《尚书》整理记录下来,这就是传世的今文《尚书》。

此图画伏生讲授典籍的情景。伏生授经时已年过九十,故而画中是一个垂垂老者,着头巾,头微左侧,赤膊露肩,坐于蒲团上,右手持卷,左手指点,大约正讲到紧要之处。他身体之瘦弱几乎形销骨立,似乎仅持卷已非常吃力,而神情又如此静穆专注。全幅运笔古拙简练,细劲沉稳,用色不多,清雅宁静。后人谓其“人物之妙,有非唐人所能及之者”。

上下其手

上下其手

真的是对女性耍流氓吗?

文学作品中常常用“上下其手”来形容男人对女人的猥亵,殊不知这个词完全不是这回事。

“上下其手”这个成语出自《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记载的一次战争:楚康王和秦国人联合去攻打郑国,郑国的大夫皇颉出城和楚国的县尹穿封戌交战,结果战败后被俘。楚康王的弟弟公子围想争功,非说是自己俘虏的皇颉。穿封戌和公子围争执不下,就去找大夫伯州犁当裁判。伯州犁出主意说,咱们一起去问问俘虏吧,听他怎么说。

三人把皇颉带了过来,伯州犁对皇颉说:“他们二人是为您这位君子所争,请您说实话。”

公子围是楚康王的弟弟,伯州犁当然要向着他,于是伯州犁向皇颉“上其手”,就是高举着手,先介绍公子围说:“这一位是我国的王子公子围,也是我们国君尊贵的弟弟。”介绍完公子围,伯州犁又“下其手”,就是把手垂得低低的,指着穿封戌介绍说:“这一位穿封戌,是我们国家方城外的县官。”然后伯州犁问皇颉:“他们俩哪一位俘虏了您?”

皇颉可不是傻子,伯州犁“上下其手”的暗示那么明显,他怎能不理解?皇颉假装垂头丧气地回答道:“唉!谁让我遇见了贵国的王子呢?我是被他打败的。”

穿封戌听了大怒,拿着长戈去攻击公子围,没有追上,这场功劳就此算在了公子围身上。《旧唐书·魏征传》记魏征曾针对此事评价道:“昔州犁上下其手,楚国之法遂差。”正是伯州犁的“上下其手”导致楚国的法纪从此开始废弛了。

由于伯州犁的这番做派,后人就用“上下其手”来形容互相勾结,玩弄手法,串通作弊。比如晚清李伯元所著《文明小史》第二十九回“修法律钦使回京裁书吏县官升座”中写道:“那时刑部堂官,是个部曹出身,律例盘得极熟,大约部办也拿他不住,不能上下其手。”可见“上下其手”这个成语早已是形容玩弄手段的习用语,后人望文生义,竟然把这个词用于男人调戏女人,实在是令人浩叹!

《列女仁智图卷》局部,旧传东晋顾恺之绘,南宋人摹本,绢本墨笔淡着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顾恺之(348—409),字长康,小字虎头,晋陵无锡(今江苏无锡)人。博学多艺,工诗赋、书法,尤善绘画,凡人物、佛像、禽兽、山水皆能,时有“才绝、画绝、痴绝”之称。画师法卫贤,行笔细劲连绵,如春蚕吐丝,行云流水,出之自然。画人物尤善点睛。《列女仁智图卷》内容为汉代刘向《古列女传》第三卷《仁智传》中的人物故事。这一段描绘的是“晋伯宗妻”的故事。伯宗好以直辩凌人。他的妻子常常告诫他,又劝他结交贤大夫,以托付儿子伯州犁。后来伯宗果然因直言遇害,伯州犁因其结交的毕羊护送奔楚国得免。君子谓伯宗之妻知天道,的确是一个有大智慧的女子。

画中伯宗妻着杂裾垂髾,衣带当风,身姿挺拔,从容似含笑,怀中抱着稚子伯州犁。有这样一位母亲,伯州犁后来却做出“上下其手”之事,可叹。

人浮于事

人浮于事

人怎么会“浮”在事情上呢?

“人浮于事”这个成语的演变很有意思。今天的意思是机构重叠,人员过多,或者人多事少,人人都像浮在事情的表面一样,真正干事的人反而很少。因此,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不过古时刚刚相反,“人浮于事”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

这个成语出自《礼记·坊记》:“子云:‘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则乱益亡。故君子与其使食浮于人也,宁使人浮于食。’”郑玄注解说:“食,谓禄也。在上曰浮。禄胜己则近贪,己胜禄则近廉。”

这是记的孔子的话。“食”指俸禄,古代的俸禄以粮食计算,故称“食”;“浮”不是浮起来,而是超过。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人人都像真正的君子一样,宁愿推辞掉富贵,安贫乐道,那么天下就不会出什么乱子了。如果所得的俸禄超出了自己的能力和贡献,那就类似于贪污,为君子所不耻;只有自己的能力和贡献超出了该得的俸禄,才能称得上廉洁。因此,君子宁肯少拿工资,使“人浮于食”,也不愿意“食浮于人”。

由此可知,“人浮于事”最早应该写作“人浮于食”,是指个人的能力和所做的贡献超出了该得的俸禄。只有“人浮于食”,才能称作君子的风范,所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褒义词。大约到了清代,人们已经不理解这个词最初的含义,再加上“食”和“事”同音,于是望文生义地改成了“人浮于事”,人好像浮在事情的表面一样,这个词从此就变成了一个贬义词。

《帝王道统万年图》之『舜帝』,明代仇英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仇英(约1494—1552),字实父,号十洲,江苏太仓(今江苏苏州)人。初曾为漆工,后从周臣学画,兼擅多能,为明四大家之一。《帝王道统万年图》共二十幅,描绘从伏羲氏至宋仁宗等名主事迹,对幅有顾可学题记,应是仇英应顾氏请托而绘,用以进献朝廷,求得仕进。全册下笔精熟,赋青绿重彩,间或掺用泥金钩边,华丽细腻。

此幅颂扬舜帝“任贤敷德,夷夏同风”。虞舜时,南方的有苗氏不服管辖,禹请求率兵征伐,舜不许,而是大力实行教化,“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画面中舜帝及五臣似正在殿上议事,台阶下两人衣红裳起舞,一人执“干”,一人执“羽”,颇有垂拱而治的升平气象。《论语·泰伯》中说:“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五臣指禹、稷、契、皋陶、伯益。以五人而治天下,则很难出现“人浮于事”的状况了。

飞扬跋扈

飞扬跋扈

“跋扈”指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杜甫在《赠李白》一诗中写道:“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是描写李白越出常规,不受任何拘束的情态。不过,后来“飞扬跋扈”这个成语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形容骄横放肆,恃强暴戾。

“跋扈”这个词的语源非常有意思。“跋”的本义是踏草而行或翻山越岭;《尔雅·释山》中解释说,“扈”是用来形容山的:“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小而众,岿。”大而高的山称作“崧”(通“嵩”),小而高的山称作“岑”,高而尖的山称作“峤”,低而大的山称作“扈”,丛列的小山称作“岿”。

明人张存绅所著《雅俗稽言》由此解释说:“按《尔雅》山卑而大曰扈。跋扈者,言强梁之人,行不由正路,山卑而大,且欲跋而踰之也。”这是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的,“跋扈”是指强盗作案,当然不敢走正路,于是就翻过低低的山,去山那边打家劫舍。

还有一种说法出自唐代学者颜师古。清代外方山人所辑《谈徵》一书中引述了颜师古的这一解释:“跋扈,犹言强梁也。颜师古曰:扈,竹篱也。水居者于水未至先作竹篱,候鱼之入,水退,小鱼独留,大鱼跳跋扈篱而出,故言跋扈也。”

也就是说,“扈”是竹篱笆,在海边居住的百姓预先扎好竹篱笆,等涨潮的时候张开竹篱笆,水把鱼都带进来了,潮水退了之后,鱼自然就被阻在了竹篱笆里面。小鱼挣扎一番,徒劳无功,只好束手就擒;可是那些大鱼就不一样了,总是能够奋力从竹篱笆上面跳过去,此之谓“大鱼跳跋扈篱而出”,故称“跋扈”。

显然,这是东南沿海一带的渔业景象。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在海中捕鱼的方法已经广泛应用了,被当地渔民称作“扈业”或者“云扈”。唐代徐坚编撰的大型类书《初学记·州郡部》引述南朝学者顾野王《舆地志》中的记载:“扈业者,滨海渔捕之名。插竹列于海中,以绳编之,向岸张两翼。潮上即没,潮落即出。鱼随潮碍竹不得去,名之云扈。”

这种竹编的篱笆也称“簖(duàn)”或“滬”。清人阮文藻《观毒鱼》一诗中的诗句“小鱼戢(jí)戢波面浮,大鱼跋扈高一丈”,就是这种捕鱼法的生动写照。

不管是强盗还是大鱼,依靠的都是强力,因此就用“跋扈”一词来比喻那些恃强之辈。

东汉末年的外戚、权臣梁冀专擅朝政,肆意妄为。据《后汉书·梁冀传》载,汉顺帝、汉冲帝相继死后,梁冀立年仅八岁的刘缵(zuǎn)为质帝。质帝虽然年幼,但是很聪明,早就看到了梁冀的骄横之态,有一天上朝的时候,质帝看着梁冀,对群臣说:“此跋扈将军也。”梁冀心中大怒,当天就派人进献掺进毒药的饼汤,毒死了质帝。

梁冀实在太凶恶了,因此后人也用“跋扈将军”这个称呼戏称暴风。北宋陶谷所著《清异录》有“跋扈将军”一条:“隋炀帝泛舟,忽阴风颇紧,叹曰:‘此风可谓跋扈将军。’”

“飞扬跋扈”连用始于南北朝乱世。据《北史·齐高祖本纪》载,东魏丞相高欢的手下有一名大将叫侯景,拥兵十万,专制河南,高欢早已洞悉侯景的野心,对儿子说:“景专制河南十四年矣,常有飞扬跋扈志。”果然,高欢一死,侯景就投降了梁武帝。

“飞扬”是形容鸷鸟飞扬,“跋扈”是形容大鱼跋扈,自此之后就开始连用了。

矶田湖龙斋(礒田湖龍斎,1735—1790),本姓藤原氏,俗称庄兵卫,原是神田小川町旗本土屋家的浪人,明和年间后期从事绘画的工作。虽然并非铃木春信直接门人,但画风深受其影响。与春信美人相比,他笔下的美人造型比较写实。

这幅画的是一个游女扮作李白的形象,作者将人物放到著名的望庐山瀑布的典型场景中,以使境界完整。扮成李白的游女一副醉容,步履蹒跚,整个依靠在一旁的婢女身上,还挣扎回望。婢女一手搀扶她,一手拎着一个硕大酒葫芦。“痛饮狂歌”的意思是略具了,“飞扬跋扈”方面却差得远呢。

《风俗贤人略 李白》,矶田湖龙斋绘,约一七七六—一七八一年。

河东狮吼

河东狮吼

河东的狮子到底是谁?

“河东狮吼”是形容悍妇、妒妇发怒的情形,人尽皆知,可是为什么非得是“河东”的狮子吼叫,而不是别的地方的狮子吼叫呢?想来很多人都不清楚。

这个成语出自苏东坡《寄吴德仁兼简陈季常》一诗中的四句:“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龙丘居士即陈季常,是苏东坡的好朋友,隐居在黄州的岐亭(今湖北麻城),自号龙丘居士。苏东坡贬官黄州,和陈季常过从甚密。

陈季常的妻子姓柳,是河东人氏,河东即今山西,古代是柳姓望族世居之地,因此柳氏被称为“河东夫人”。陈季常嗜酒好剑,挥金如土,常常自称一世豪士。这样的性格当然喜欢结交朋友,结交朋友就要喝酒,喝酒就要召妓,这是古代文人的传统作风。另外陈季常还蓄有小妾,善妒的柳夫人常常为此跟丈夫生气。苏东坡这四句诗就是取笑陈季常彻夜不眠地跟朋友们饮酒高谈阔论之时,柳夫人不耐烦了,像一头母狮子一样大吼一声,可怜的陈季常一阵哆嗦,拄着的手杖都吓掉了,心中茫然,战战兢兢。可见陈季常平时是多么惧内。

陈季常的小妾叫秀英。苏东坡酒量甚浅,但是却喜欢喝,一喝就喝醉,一喝醉就开始出洋相。有一次喝醉后,苏东坡给陈季常寄了一封信,酒醒后什么都不记得了。苏东坡的夫人告诉丈夫,信中写的是“乞秀英君”,居然要跟秀英一夜情!苏东坡吓了一跳,赶紧又给陈季常写信谢罪,并诙谐《狮吼记》乃谐剧杰作,全本三十出,借苏东坡赠陈季常“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之诗,附会虚构陈季常惧内的故事,极尽夸张柳氏之善妒。

《环翠堂新编出像狮吼记》上卷第九出『奇妒』插图,明代汪廷讷撰,高士里藏版,明万历环翠堂刻本。

第九出“奇妒”讲的是陈季常因冶游被柳氏杖责,苏东坡扮作仆人前来探望。画面分墙外、厅内两部分。屋中,柳氏高坐,一手袖子撸起,神色不善。陈季常单膝跪地,手捧自己的青藜杖,觍颜请柳氏“行夏楚之刑”。而门外着便衣小帽,侧身倾听,略带鬼祟的便是陈季常的“损友”苏东坡了。书中插图应出自当时徽派名家之手,刻画生动细腻。

地自嘲道“所谓醉时是醒时语也”,意思是我平常就眼馋秀英,醉后吐了真言。这当然是苏东坡的幽默。在古代,妾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主人甚至常常让妾陪自己要好的客人睡觉。河东夫人的忌妒是出了名的,所以苏东坡这封谢罪信其实是写给柳夫人看的,由此可见柳夫人的忌妒不仅针对丈夫,而且也针对丈夫的朋友——她不仅忌妒丈夫的小妾,甚至当丈夫的朋友乞求小妾的时候,她同样也会忌妒。

这桩公案是这样结束的:陈季常收到信后,赠给苏东坡一方“揞(ǎn)巾”,“揞巾”是擦拭所用。苏东坡就坡下驴,回了一首诗《谢陈季常惠一揞巾》,以自嘲收尾。

黄庭坚也是陈季常的好朋友。在一封信中,黄庭坚调侃道:“听说柳夫人又生病了?季常你年事已高,只求清净,再也没有纳过妾,那么柳夫人这病是怎么得的呢?”又一封信说:“你游山玩水的时候有小妾跟着,可以调理饮食起居,使病情减轻,河东夫人却不知道怜惜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啊!”可见柳夫人善妒的名声有多么响亮!

不欺暗室

不欺暗室

为什么比喻光明磊落?

“暗室”乃是自己独处而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即使在这样的地方,也绝不做亏心事,此之谓“不欺暗室”,这也恰恰符合古代中国人“举头三尺有神明”的传统信仰。

汉魏晋南北朝时开始流行“不欺暗室”这一习用语。据《南史·梁简文帝本纪》载,梁简文帝萧纲(字世赞)被叛将侯景所害,被围困期间,曾作诗文明志,自序云:“有梁正士兰陵萧世赞,立身行道,终始若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弗欺暗室,岂况三光?数至于此,命也如何!”“三光”指日、月、星,“弗欺暗室”对应于日、月、星“三光”,足可见简文帝深为一生的光明磊落而自傲。

不过,“不欺暗室”还有更有趣的原型。西汉学者刘向在《列女传》中记载了卫灵公夫人的故事,归入“仁智传”。

“灵公与夫人夜坐,闻车声辚辚,至阙而止,过阙复有声。公问夫人曰:‘知此谓谁?’夫人曰:‘此必蘧伯玉也。’公曰:‘何以知之?’夫人曰:‘妾闻礼下公门,式路马,所以广敬也。夫忠臣与孝子,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堕行。蘧伯玉,卫之贤大夫也,仁而有智,敬于事上,此其人必不以暗昧废礼,是以知之。’公使视之,果伯玉也。”

“阙”,宫门的代称;“公门”,国君的外门;“式”,通“轼”,车前供凭倚的横木,以手抚轼为古人表示尊敬的礼节;“路马”,国君之马。

蘧(qú)伯玉是卫国的贤大夫,即使夜过宫门也要按照礼制下车,过了宫门再上车。灵公夫人评价他“不为冥冥堕行”,“必不以暗昧废礼”,都是“不欺暗室”之意。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有趣的结尾:“公反之,以戏夫人曰:‘非也。’夫人酌觞,再拜贺公。公曰:‘子何以贺寡人?’夫人曰:‘始妾独以卫为有蘧伯玉尔,今卫复有与之齐者,是君有二贤臣也。国多贤臣,国之福也。妾是以贺。’公惊曰:‘善哉!’遂语夫人其实焉。”灵公夫人的反应实在太快,果然不愧“仁智”的赞语!

《列女仁智图卷》局部,旧传东晋顾恺之绘,南宋人摹本,绢本墨笔淡着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列女仁智图卷》内容为汉代刘向《古列女传》第三卷《仁智传》中的人物故事。这一段画面描绘了卫灵公与夫人夜坐对谈的情景。夜深人静,油灯昏黄,夫妻二人席坐,碗盏陈列于前,正是小酌怡情的良辰。灵公夫人托了酒盏奉上,姿势恭敬,飘扬的衣带又暗示了人物的洒脱自信。二人亲切相对,气氛很温馨。此时远处传来辚辚车声,更衬托出夜色之遥深。

天之骄子

天之骄子

原来是匈奴的自称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之后,幸运考上大学的大学生们就开始被社会称为“天之骄子”,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个称谓开始成为大学生的专用头衔。鲜为人知的是,在古代,“天之骄子”一词可不能随便乱用,而是有其固定所指。

“天之骄子”这一称谓最早出自匈奴首领狐鹿姑单于之口,时间远在公元前89年。这一年,匈奴在和大汉的争战中占了上风,于是狐鹿姑单于傲慢地给汉武帝写了一封信,要求与大汉通关贸易,娶汉女为妻,并索求贡品。

在这封信一开头,单于就声称:“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不为小礼以自烦。”狐鹿姑单于自称匈奴人是“天之骄子”,这一称谓绝非狐鹿姑单于一时心血来潮,信口开河,而是跟匈奴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有关。据《史记》《汉书》记载,匈奴首领称号为“撑犁孤涂单于”,“撑犁”是天的意思,“孤涂”是子的意思,“单于”是广大的意思,就像中原的皇帝自称“天之子”一样,匈奴的最高首领也自称“撑犁孤涂单于”——广大的天之子。因此,狐鹿姑单于才把匈奴民族称作“天之骄子”。

从此之后,汉语言就用“天之骄子”泛指强盛的边地少数民族或其首领,也可简称为“天骄”,一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从未用来指称除此以外的任何人群。《全唐诗》中出现了大量的“天骄”,无一例外全部指胡人。比如王维《出塞》:“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李白《幽州胡马客歌》:“天骄五单于,狼戾好凶残。”杜甫《留花门》:“北门天骄子,饱肉气勇决。高秋马肥健,挟矢射汉月。”……

除了匈奴之外,其他少数民族也都自称“天骄”或“天之骄子”。《旧五代史》如此记载回鹘民族:“唐天宝中,安禄山犯阙,有助国讨贼之功,累朝尚主,自号‘天骄’,大为唐朝之患。”到了成吉思汗横行天下的时候,蒙古族更是自称“天之骄子”,蒙古族的最高首领称“大汗”或“可汗”,就是上天的意思。明代也不例外,诗人何景明有诗《汉将篇》:“共看拔剑追骄子,自许弯弓射左贤。”当然,最为今天的中国人所熟知的,莫过于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随着国家统一的最终完成,“天之骄子”的称谓就失去了专指的含义,从而演变成了对某个人群的泛称了。

《苏李别意图》局部,传南宋陈居中绘,绢本设色,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陈居中,生卒年不详,南宋时期宫廷画家,工人物、蕃马,笔法精细,形象传神。此幅敷色古澹,从画风看,约是十四世纪中期后人临本。

苏武出使匈奴被羁,守节不屈,徙北海牧羊十九年;李陵出征匈奴,力竭被执而降,武帝诛其家,遂不得归汉。李陵闻苏武将返,特来相饯,泫然对泣,不胜哀戚。画幅中苏武与李陵握手道别,萧瑟景物与人物愁蹙的表情相呼应。李陵本是汉名将,却老死匈奴,一生国仇家恨,名辱身冤,令后人慨叹。单于很看重李陵,把女儿嫁给他,立他为右校王,史载唐朝还有自称李陵后裔的番邦使团前来“认亲”。画面上李陵及其随从发型衣饰都作匈奴人打扮。

斤斤计较

斤斤计较

“斤斤”是形容明察秋毫的样子

“斤斤计较”的意思是对琐碎细小、无关紧要的事情过分计较。这里的“斤”不是指一斤两斤,“斤斤计较”也不是对一斤两斤过分计较,“斤斤”是形容明察秋毫的样子。由此可知,“斤斤计较”本来是一个褒义词,现在却变成了贬义词。

“斤”的本义是伐木的斧子,引申为砍削,当动词使用。砍削的时候自然要看得分明,否则一不留神就会砍到自己的手,因此“斤斤”引申为明察之意。这个词出自《诗经·周颂·执竞》。《执竞》是合祭周武王、周成王和周康王的诗篇,其中称颂“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意思是从成王和康王的时代起,扩张领土,拥有了天下四方,得益于成康的英明善察。《汉书·叙传》中也有“平津斤斤”的记载,表扬平津侯公孙弘明察秋毫。

经过漫长的语义演变,“斤斤”跟“计较”连用到了一起,成了一个贬义的成语。“斤斤计较”有个同义词“锱铢必较”,不过跟“斤斤”相反,这个成语中的“锱铢”倒是计量单位,“锱(zī)”是一两的四分之一,“铢”是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因此“锱铢”比喻极其微小的数量。

《太平风会图》局部,传元代朱玉绘,纸本设色长卷,美国芝加哥艺术博物馆藏。

朱玉(1293—1365),字君璧,一作均璧,昆山(今江苏昆山)人,元代画家,生平鲜为人知。《太平风会图》描绘了十四世纪中国大都市的生活百态。画中人物形象丰富生动,包括文人儒士、贩夫走卒、百工艺人等,他们或举家出游,或当街叫卖,或醉卧街头,或跣足,或乘车,或赶牛,或骑驴,肩扛身背,携幼纵犬,细节之丰富令人目不暇接。卷中衣冠人物多元时制度。整个卷轴像是一幅市井百工图谱。

在这一段画面上,一匹惊马带来戏剧性场面,有的救人,有的拦马,旁边洗衣、卖肉、赶路的全都看过来,几乎可以听到人呼马叫的喧嚷。

半老徐娘

半老徐娘

为什么姓徐?

“半老徐娘”又写作“徐娘半老”,形容那些年长色衰但是风韵犹存、打扮风骚的妇女,含有一定的贬义成分。为什么非得姓“徐”而不是别的姓呢?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

原来,这个称谓出自南朝梁元帝萧绎的妃子徐昭佩。徐昭佩虽然出身名门望族,但是长相却很一般,《南史·后妃传》称她“妃无容质”,不是美女,因此在生下一子一女之后,萧绎便很少再来徐昭佩的住处,两三年才会跟她行一次房。徐昭佩又生气又妒忌,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萧绎是独眼龙,瞎了一只眼睛,每逢萧绎兴致大发,来到徐昭佩住处的时候,徐昭佩就只画半面妆,借以讽刺萧绎只有一只眼睛看得见。这一招未免过于恶毒,对残疾人的心理打击可想而知,于是萧绎更加恼怒,一看见半面妆立马就离开。李商隐曾有一首叫《南朝》的诗描写这一场景:“地险悠悠天险长,金陵王气应瑶光。休夸此地分天下,只得徐妃半面妆。”徐昭佩还酗酒,大醉后如果碰见萧绎前来,就故意呕吐在萧绎的衣服上。徐昭佩这种种不合人情的行为都是心理变态所致。

深宫寂寞,岁月渐渐流逝,徐昭佩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她开始寻找面首,抚慰自己空虚的肉体。她先和瑶光寺的智远道人私通,又和萧绎的大臣暨季江私通,接着又跟贺徽在尼姑庵里私通,并互相把海誓山盟的情诗写在白角枕上相赠。这种事情本来是徐昭佩和情人之间的隐私,但是暨季江却憋不住,经常暗地里向别人感叹道:“柏直狗虽老犹能猎,萧溧阳马虽老犹骏,徐娘《女史箴图》为大英博物馆最著名的中国书画藏品,根据西晋诗人张华的《女史箴》内容所绘,旨在用历代贤妃的故事来告诫宫廷后妃须遵守妇德。张华《女史箴》原文十二节,所画亦为十二段,顾恺之原作已佚,现存《女史箴图》最负盛名的摹本有两卷,分别是藏于大英博物馆的唐摹本和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宋摹本。

《女史箴图》卷局部,东晋顾恺之绘,唐摹本,绢本设色,大英博物馆藏。

面中三个妃子正对镜梳妆,左边一个妃子坐在铜镜和化妆盒前,另一个妃子为她梳头,右边一个似已梳妆完毕的妃子正在对镜审视自己的妆容,从镜中可以看到她美丽的侧脸。

这一段的主题是“化妆”,诗曰:“人咸知修其容,莫知饰其性。性之不饰,或愆礼正。斧之藻之,克念作圣。”意思是化妆只能修饰容貌,女子更应重视德行的修养。画顾恺之的年代与徐妃故事的年代相距不远,徐妃每日梳妆的场景大约与图中描绘相似吧,只不知半面妆是如何操作的。以《女史箴》对照,徐妃面对帝王,既不修饰容貌,也无德行可言,任性纵情,真是不守妇道极了,但这样恣意的一生大概也令很多女子暗暗羡慕吧。

虽老犹尚多情。”意思是说柏直的猎狗老了还能逮到猎物,萧溧阳的马老了还是骏马,徐昭佩这位徐娘虽老犹尚多情。这就是“半老徐娘”的最早出处。

像很多后妃一样,徐昭佩的妒忌心也很强,平时喜欢交接那些不受宠的妃子,但是一旦发现该妃子怀了孕,立马醋海翻腾,甚至亲手拿刀杀了对方。后来萧绎宠爱的妃子王氏产子后病逝,萧绎怀疑是徐昭佩下的毒手,逼她自尽。徐昭佩遂投井而死。死后萧绎还把她的尸体送回娘家,称作“出妻”,死后还要跟她离婚,可见萧绎对徐昭佩的厌恶。

徐昭佩死了,可是“半老徐娘”这个称谓却流传下来,“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也成为人们的日常用语,其中的调侃意味直逼暨季江的感叹。

咄咄怪事

咄咄怪事

原来是无声的抗议

“咄(duō)”是叹词,本义是相呼、呵斥之声,“咄咄”因此用来表示感慨、责备或者惊诧之意。既然如此,那么当人“咄”或“咄咄”的时候,一定会发出声音,否则怎么能够让人看出自己的感慨、责备或者惊诧呢?

比如“咄咄逼人”这个成语,出自《世说新语·排调》。有一次,东晋大将桓玄和荆州刺史殷仲堪等人游戏,规定每人都要说出一句“危语”,也就是使人害怕的话。桓玄说:“矛头淅米剑头炊。”“淅(xī)”是淘米的意思。用矛头淘米,用剑头煮饭。殷仲堪说:“百岁老翁攀枯枝。”画家顾恺之说:“井上辘轳卧婴儿。”殷仲堪有一位幕僚在座,随口也来了一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殷仲堪一听,大喊一声:“咄咄逼人!”原来殷仲堪年轻时瞎了一只眼睛,因此才会觉得幕僚出语伤人,是在讽刺自己。

但是在“咄咄怪事”这个成语中,“咄咄”却并非发于口,而是无声的抗议。这个成语出自《晋书》和《世说新语·黜免》,而且竟然也跟殷家有关,是殷仲堪的堂叔殷浩的故事。

殷浩时任中军将军,以收复中原为己任,无奈屡屡兵败,被名将桓温上奏朝廷,贬为庶人。殷浩虽然被贬,却终日无怨言,依然谈论《老子》和《周易》不辍。除此之外,殷浩还“终日恒书空作字,扬州吏民寻义逐之,窃视,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扬州的官吏和百姓暗中模仿他的笔顺,写出来一看,原来是“咄咄怪事”四个字。“咄咄怪事”本来应该连声惊呼称怪,殷浩却只是拿笔在空中书写这四个字,有牢骚而不敢或不愿发,只能采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无声的抗议。有一次送别外甥韩伯,殷浩触景生情,随口吟咏了曹摅(shū)的两句诗:“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可见他心中的郁闷。

由这个故事还产生了另外一个成语“咄咄书空”,用来形容失志懊恨之态。

《无双谱》之『严先生』,清代金古良编绘,朱圭刻,清康熙三十三年(一六九四)刊本。

《无双谱》是清初浙派版画的力作,其画风受陈老莲影响,造型生动传神,刻工精美,每帧所配的乐府诗也朗朗可诵,人称诗书画三绝。

严先生即严光,东汉著名隐士,字子陵,少与刘秀同学。光武即位,严光隐居不见,光武令人寻访,终于在齐国发现一男子披羊裘钓泽中,派人请了三次严光才前往京城。刘秀亲自到他住所探视,曰:“咄咄,子陵不可相助为理邪?”光不应,良久才说:士各有志,何必相迫呢?归而钓于富春山。后来绘画中的严光大多是钓者形象。《无双谱》给这幅“严先生”配的乐府名为“咄咄词”:“何事刘文叔,近我故人足?偶然共卧天象移,诚哉轩冕如桎梏。富春山,七里滩,归来日日枕渔竿。浮云流水无今古,天上无劳太史看。”

东床快婿

东床快婿

“东床”和“快婿”本来是两个人

人们常常用“东床快婿”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满意的女婿,“快”是称心的意思。不过,“东床”和“快婿”本来是两个人。

《世说新语·雅量》篇中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郗太傅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语郗信:‘君往东厢,任意选之。’门生归,白郗曰:‘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郗公云:‘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因嫁女与焉。”

“郗太傅”指东晋大将郗鉴,时任太傅;“王丞相”指当朝丞相王导,是王羲之的叔父;“逸少”是王羲之的字。

宋代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卷八百六十所引晋人王隐《晋书》中的记载稍有不同:“王羲之幼有风操,郗虞卿闻王氏诸子皆俊,令使选婿。诸子皆饰容以待客,羲之独坦腹东床,啮胡饼,神色自若。使具以告,虞卿曰:‘此真吾子婿也!’问谁,果是逸少,乃妻之。”

郗鉴号虞卿,故称“郗虞卿”。《晋书·王羲之传》则将“在东床上坦腹卧”改成了“在东床坦腹食”,应当是根据王隐的记载而来。由此可见王羲之的潇洒,这也就是所谓的魏晋风度。

从此之后,“东床”就成为女婿的代称。王羲之“东床坦腹”,把肚皮都袒露出来了,因此又敬称对方的女婿为“令坦”。

五代学者王定保所著《唐摭言》“散序”一节中记载道:“曲江之宴,行市罗列,长安几于半空。公卿家率以其日拣选东床,车马阗塞,莫可殚述。”

“曲江”即曲江池,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河水水流曲折,故称“曲江”。唐代时考中的进士,在放榜之后大宴于曲江亭,称“曲江会”或“曲江宴”,不仅长安城几乎半空,而且公卿之家还在宴席之中“拣选东床”,将看中的进士招为女婿。此乃唐代盛事,黄巢之乱后方才衰落。

“快婿”这一称谓的来历就更加有趣了。据《魏书·刘昞传》载,北魏时期敦煌名儒刘昞(bǐng)十四岁的时候师从博士郭瑀(yǔ)。“瑀有女始笄,妙选良偶,有心于昞。遂别设一席于坐前,谓诸弟子曰:‘吾有一女,年向成长,欲觅一快女婿。谁坐此席者,吾当婚焉。’昞遂奋衣来坐,神志肃然,曰:‘向闻先生欲求快女婿,昞其人也。’瑀遂以女妻之。”

“笄(jī)”是簪子。女子十五岁盘发插笄,表示成年。郭瑀所说的“快女婿”本指称心的女婿,没想到刘昞抖了抖衣服,抢在众人之前,飞“快”地坐到了这个座位上,神态严肃地说道:“您所求的快女婿就是我啊!”出自刘昞之口的“快女婿”,简直可视为跑得飞快的女婿!

不过,郭瑀十五岁的女儿既有心于刘昞,郭瑀对刘昞的毛遂自荐又非常欣赏,郭瑀便欣然将女儿许配给了刘昞,成就了这一桩姐弟恋。

后人将这两个故事、两种称谓捏合在一起,方才有了“东床快婿”这个成语。

《王羲之观鹅图》局部,元代钱选绘,纸本设色,约一二五九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钱选(1239—1299),字舜举,号玉潭,又号巽峰、霅川翁,别号清癯老人、习懒翁等,湖州(今浙江吴兴)人。宋末元初著名画家,与赵孟等合称为“吴兴八俊”。

王羲之爱鹅,天下皆知,流传着书《道德经》换鹅的故事。图中树木蓊郁,竹林茂密,亭台掩映,白鹅戏水,王羲之凭栏观望。远山苍翠,村庄隐现于雾霭山林间。境界秀雅明润,风格古拙高逸。亭阁内,凭栏赏鹅的王羲之布巾宽袍,意态悠闲。卷末,钱选题了一首七绝:“修竹林间爽致多,闲庭坦腹意如何?为书道德遗方士,留得风流一爱鹅。”

出尔反尔

出尔反尔

你做的事,最终会反加到你身上

“出尔反尔”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前后言行自相矛盾,反复无常,但它的原意却不是这样,而是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怎么对待你。

此语出自《孟子·梁惠王下》。邹国和鲁国发生了一场战争,邹穆公向孟子请教:“我的官员战死了三十三个,而老百姓却没有一个愿意为长官效死的。杀了这些百姓吧,他们人数太多又杀不完;不杀他们吧,我又痛恨他们竟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长官赴死却不去救援。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孟子回答说:“现在是饥荒年头,而您的百姓呢,年老体弱的辗转饿死在荒山沟里,连青壮年都四处逃散,已经几千人了;可是您的粮仓里粮食堆得满满的,国库里金银财宝也囤积了无数,您的官员们没有一个人曾经向您汇报过这种情况。这就是对上怠慢国君,对下残害百姓啊!曾子曾经说过:‘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警惕啊!警惕啊!你做出的事情,最终会反加到你自己的身上。老百姓如今见死而不救,就是官员们做出的事反加到他们自己身上了。您不要再责怪这些百姓了。如果您能够施行仁政,百姓自然就会亲近他们的长官,愿为长官牺牲了。”

据孟子所说,原来“出乎尔者,反乎尔者”这句话最早是孔子的学生曾子说的,后来被简化成“出尔反尔”这个成语,但是古今的含义完全不一样了。

《圣庙祀典图考·孟子圣迹图》之『规君同乐』,清代顾沅编,孔继尧绘,清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吴门赐砚堂顾氏刊本。

顾沅(1799—1851),清代学者、藏书家,字澧兰,号湘舟,又自号沧浪渔父,江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圣庙祀典图考》收录了孔子及由汉至清历代配祀孔庙者一百四十四人画像,包括孔子弟子及历代名儒,均附人物小传,书后附孔孟圣迹图一卷。此书广搜博采,访求汉唐以来诸先贤画像绘入,刻画严谨细腻。

孟子圣迹图绘制孟子一生的主要事迹。这一幅描绘的是著名的“沼上之对”,孟子劝梁惠王独乐不如与民同乐。水上鸿雁飞翔,池边麋鹿悠游,天高水远,的确令人心旷神怡。

司空见惯

司空见惯

“司空”原来是官名

“司空见惯”这个成语表示看惯了就不觉得奇怪了。“见惯”容易理解,就是看惯了,可是“司空”是什么意思呢?

唐人孟棨(qǐ)所著《本事诗·情感》篇中记载了刘禹锡的一则逸事:“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䧢鬌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

刘禹锡被罢和州刺史,回到长安担任主客郎中和集贤学士的官职。那位写“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著名诗人李绅,久仰刘禹锡的大名,把刘禹锡邀请到府第中喝酒,山珍海味摆满了一桌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绅命一个漂亮的歌妓即席演唱,刘禹锡对这位妙妓一见钟情,于是即席赋了这首诗。

“䧢(wǒ)鬌(duǒ)”是一种发式,又叫“堕马髻”或“坠马髻”,将发髻偏于一侧,就像骑马时从一侧坠落的样子。杜韦娘是唐代著名歌女,后来教坊中就用此名作曲名,并不是这位妙妓的名字叫杜韦娘。前两句是形容这位妙妓。

李绅时任司空,司空是“三公”(司马、司徒、司空)之一,不过从隋朝开始已经是虚衔,“优崇之位”,相当于名誉称号。后两句的意思是说:李绅您这位司空早已见惯了这种繁花旖旎的歌舞场,可是这位妙妓却让我一见钟情;虽然我一见钟情,她却不是我的,而是司空您的,所以我这个前任和州刺史思之断肠啊。

李绅本来就对刘禹锡很崇拜,一听此诗,哈哈大笑,当场就把妙妓拱手相赠。刘禹锡凭借一首诗就得到了一位妙妓,真是“划算”。

“司空见惯”原指见惯了歌舞的场面,后人把它的内涵扩大,用于表示见惯了就不觉得奇怪了,都变成了寻常之事。

《梅之舞》,石川丰信绘。

石川丰信(石川豊信,1711—1785),日本江户时代早中期浮世绘师。他是红摺绘时期的代表绘师,此时期浮世绘风格整体偏纤细、抒情。他笔下的女子,有柔和的圆脸,身材丰满,画作具有红摺绘特有的温雅色调。这幅画也是如此,色调非常淡雅柔和,画面上的女子着高高的木屐,手持白色长布,正在跳“布晒舞”(一种从洗涤漂白晾晒布匹的动作发展而来的舞蹈)。她背后梅花盛开,时节应是早春。长长的布带随舞姿飘卷飞旋,颇有“一曲春风”之感。

旧雨新知

旧雨新知

为什么指新、老朋友?

有一个非常古雅的成语叫“旧雨新知”,“旧雨”指老朋友,“新知”指新朋友。“新知”容易理解,“旧雨”是什么意思呢?老朋友跟下雨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这个典故出自杜甫。杜甫四十岁前后,过的是“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先是到长安应试,落第,然后向贵人投赠,最后才得到一个看守兵器库的小官儿。

快到四十岁这一年,杜甫向唐玄宗献上了《三大礼赋》,得到唐玄宗的赏识,一些趋炎附势之辈认为杜甫前途不可限量,纷纷登门巴结,一时间门庭喧嚣。到了秋天,还是没有杜甫即将做官的消息,杜甫又得了疟疾,卧病在床,贫病交加。秋雨绵绵,过去那些巴结他的“老朋友”再也不登门了,以至于门可罗雀。这时,一位姓魏的进士冒雨前来探望病中的杜甫,并告诉杜甫自己即将出外做官,特意来辞行。

客人走了之后,杜甫思前想后,非常感动,于是写了一篇《秋述》,讽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又悲叹自己怀才不遇。在这篇文章的开头,杜甫写道:“秋,杜子卧病长安旅次,多雨生鱼,青苔及榻。常时车马之客,旧雨来,今雨不来。”意思是说过去下雨的时候那些老朋友也来探望我,而今遇雨却都不来了。这是一句多么沉痛的话啊!

从此之后,“旧雨”就成为老朋友的代称,“今雨”或曰“新雨”成为新朋友的代称。比如南宋张炎的词作《长亭怨》:“故人何许?浑忘了江南旧雨。”这里的“旧雨”不能理解为江南过去所下的雨,而是指故人、过去的老朋友。又如范成大《丙午新正书怀十首其四》:“人情旧雨非今雨,老境增年是减年。”“旧雨”和“今雨”对举,正是指老友和新友。

《唐诗选画本七言绝句五》之杜甫《书堂饮既,夜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铃木芙蓉绘,日本桥南(东都)嵩山房宽政二年(一七九〇)版,早稻田大学图书馆藏。

铃木芙蓉(鈴木芙蓉,1749—1816),名雍,字煕,号老莲。日本江户时代后期画家,工山水,能诗文。嵩山房是日本出版界专门出版汉籍的老字号,《唐诗选画本》于天明八年(1788)初次出版刊行,其后五十年内又经多次重版,影响广泛。

这两页画的是杜甫的一首七言绝句,诗曰:“湖月林风相与清,残尊下马复同倾。久判野鹤如霜鬓,遮莫邻鸡下五更。”这首诗当作于大历三年(768)三月,时杜甫寓居江陵,应邀与他的旧交李之芳、郑审和新知胡侍御宴会于胡侍御书堂。诗写酒宴已罢,杜甫酒兴未尽,于是又邀李之芳下马同饮赋诗。杜甫笃于友情,此次旧雨新知汇聚一堂,其乐定非寻常,难怪他宴后依然不舍,将已经上马打算离开的老友又拉下来再饮。周珽评曰:“风月既清,酒兴未阑,饮当垂白,达旦何妨。”难得良夜佳朋,彻夜欢饮又有何妨呢。

左支右绌

左支右绌

原来是射箭的方法

“左支右绌(chù)”这个成语今天的书面语中还经常使用,字面意思是应付了左面,右面又觉得不够,形容顾此失彼、穷于应付的窘况,尤其用于财力不足或理亏而穷于掩盖的场合。那么,到底什么是“支”,什么是“绌”呢?

“左支右绌”最早写作“支左屈右”,语出《战国策·西周策》“苏厉谓周君”一节。战国末年,周王室内乱,京畿之内以伊洛河交汇处为界,又分为西周、东周二侯国,本节的“周君”即指西周侯国之君,苏厉是著名说客苏秦和苏代的弟弟。当时秦将白起攻势极猛,先后败韩、魏,紧接着进攻魏国都城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大梁是西周侯国王城洛阳的门户,大梁一破,洛阳指日可下,因此苏厉决心为西周之君游说白起。

苏厉游说白起的一段话极富智慧,他先以楚国神射手养由基作比:“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去柳叶者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左右皆曰善。有一人过曰:‘善射,可教射也矣。’养由基曰:‘人皆善,子乃曰可教射,子何不代我射之也?’客曰:‘我不能教子支左屈右。夫射柳叶者,百发百中,而不已善息,少焉气力倦,弓拨矢钩,一发不中,前功尽矣。’”

一位从养由基身边经过的人说:“既然如此善射,就可以训练他人的箭术了。”养由基很不满,于是傲慢地询问过客是否善射,结果过客回答说:“您射柳叶固然百发百中,但是却不趁着射得好的时候休息一下,等会儿气力衰竭,弓拉不正,箭身搭得弯曲的时候,一发不中则前功尽弃了。”

其中“支左屈右”一词,“支”即支撑,指左臂支撑拉弓,“屈”即屈曲,指右臂弯曲扣箭控弦。西汉学者刘向在《列女传·晋弓工妻》一篇中记载:“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盖射之道也。”左手撑持如同推拒大石头,右手轻捷如同拉满小树枝。《越绝书》中亦有“左手如附太山,右手如抱婴儿”的记载,同样是“支左屈右”的形象写照。

《史记·周本纪》引述这则故事时,将“支左屈右”写作“支左诎右”,“诎”和“绌”是通假字,都是弯曲之意。再后来位置调换,于是就变成了今天使用的“左支右绌”这个成语,但是射箭之法的本义却早已失去了。

苏厉对白起的游说还没有结束:“公之功甚多。今公又以秦兵出塞,过两周,践韩而以攻梁,一攻而不得,前功尽灭,公不若称病不出也。”白起您的功劳已经很多很大了,但是这次您率军出塞,中途需要经过两周和韩国,然后才能攻梁,就好比养由基一样,万一一攻而不得,岂非前功尽弃?所以您最好称病不出。

虽然苏厉没有两位哥哥的名气大,但从游说白起的这段话中也可看出他的智慧和功底。

二世葛饰戴斗为日本江户时代后期浮世绘师,活跃于1810—1853年,是葛饰北斋的弟子,画风也近似北斋,继承了北斋的画号“戴斗”。这幅画的是一个英气勃勃的女神,发髻、衣饰显得华美、不羁。她赤足,屈身,在大殿一角,正张弓搭箭。弓已满,箭在弦,她微眯的双眼已锁定目标,似乎下一秒就会射出定胜负决性命的一箭。

画中女神的身份不详,她引弓的姿势完美诠释了何谓“左支右绌”,的确是“左手如拒石,右手如附枝”,显然是一个技艺娴熟的神射手。看她的姿势,想必没人会觉得这一箭会失手。

《引弓女神》(『弓を引く女神』),二世葛饰戴斗绘,约一八三二年。

偷香窃玉

偷香窃玉

为什么比喻男女私通?

“偷香窃玉”是一个习用语和成语,常常用以讽刺那些男女私通的行径。但“偷香”“窃玉”本来是两个典故,而且出典都极美。元明时期通俗文学发达,文人们遂将这两个极美的典故捏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含义极为粗俗的词。

“偷香”典出韩寿偷香。据《晋书·贾充传》载,西晋开国元勋贾充的下属韩寿“美姿貌,善容止”,贾充的小女儿贾午看上了他,于是通过侍婢暗通款曲,“呼寿夕入,寿劲捷过人,逾垣而至,家中莫知”。贾家有皇帝御赐的西域奇香,“其女密盗以遗寿,充僚属与寿燕处,闻其芬馥,称之于充”。贾充这才知道了女儿的私情,“充乃考问女之左右,具以状对。充秘之,遂以女妻寿”。“其女密盗以遗寿”,其实是贾午偷香私赠韩寿。

《世说新语·惑溺》篇中的记载则是:“后会诸吏,闻寿有奇香之气,是外国所贡,一着人则历月不歇。”奇香至此,怎能不被人发觉呢!贾午偷香,乃是爱悦韩寿,虽然有韩寿逾墙的情节,为礼法所不容,但如此纯真的爱情,最后仍然被贾充成全。

“窃玉”则典出杨贵妃事。据北宋乐史所著传奇《杨太真外传》载:“上旧置五王帐,长枕大被,与兄弟共处其间。妃子无何窃宁王紫玉笛吹,因此又忤旨,放出。”杨贵妃“窃宁王紫玉笛吹”,本来知之者甚少,但张祜“梨花静院无人处,闲把宁王玉笛吹”的诗句将此事昭彰于天下,因此触怒了玄宗,将杨贵妃遣出宫去。

《风月秋声西厢记图册》,清末费丹旭绘,绢本设色,法国国家图书馆藏。

费丹旭(1802—1850),字子苕,号晓楼,乌程(今浙江湖州)人。以画仕女闻名,与改琦并称“改费”。秦祖永《桐阴论画》曰:“补景仕女,香艳中更饶妍雅之致,一树一石,虽未能深入古法,而一种潇洒之致颇极自然。”

《风月秋声》全册共十二幅,取材于广为流传的元杂剧《西厢记》故事。这幅描绘的是张生月下逾墙赴约,与崔莺莺西厢幽会情景。崔莺莺倚太湖石而待,纤弱娇羞。画面设色轻淡,人物秀雅,颇饶韵致。

王季思先生则独持异议,在为《西厢记》所作的注中,他说:“窃玉,旧注多举《杨妃外传》杨妃窃宁王玉笛事为说,非也。按《雍熙乐府》卷八《南吕一枝花·弟子收心》套曲有‘郑生玉窃,韩生香拈’语。又卷十《南吕一枝花·孤闷》套曲有‘羽房中勉强韩生,兰房里生疏郑五(玉)’语。又同卷《南吕一枝花·酒》套曲有‘我有那郑生窃玉权术,韩生偷香见识’语,《太平乐府》周仲彬《蝶恋花》套曲‘朱门深闷贾充香,兰房强揣郑生玉’,皆可证其事属于郑生,而《太平乐府》孙季昌《端正好·集杂剧名咏情》有‘揣着窃玉心,偷香性’语,更可知其为当时杂剧之一种,惜其事本末一时未能考明也。”

王季思先生所举例都是元明之事,虽说“皆可证其事属于郑生”,但又“惜其事本末一时未能考明也”,还是以乐史所著为是。但奇怪的是,杨贵妃“窃宁王紫玉笛吹”又如何跟男女私情扯上了关系呢?杨贵妃的一时兴之所至,想来在注重男女之大防的古代中国,倒惹上了嫌疑,张祜的诗又刻意隐去了“窃”的情节,因此才会让小心眼的唐玄宗吃醋。

不管怎样,基于爱情的“偷香”和一时顽皮的“窃玉”之举,就这样被无良文人们强行捏合在一起,从此成为男女私通的隐语,本来的美感则荡然无存。

望洋兴叹

望洋兴叹

“望洋”竟然是一种眼病

当无力完成一件事情或者追赶不上的时候,人们往往都会感叹上一句“望洋兴叹”。这个成语的字面意义是如此显豁,以至于人们一看到它,理所当然地就会认为是远远地望着海洋而叹息的意思,殊不知大错而特错。看完本文,了解了“望洋兴叹”的本来含义,相信你定会深感震惊。

众所周知,“望洋兴叹”这个成语出自《庄子·秋水》篇:“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曰:‘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洋”是水大之貌,当作海洋讲是宋元之后的事了。但是如果认为此处的“洋”是形容北海水大之貌,也说不通,因为河伯“望洋向若而叹”,既“望洋”(望着北海)又“向若”(向着北海),属于毫无意义的词义重复,庄子断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那么“望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认为“望洋”是一个联绵词,又写作“望羊”“望阳”“望佯”。《释名·释姿容》中解释说:“望佯,佯,阳也,言阳气在上,举头高,似若望之然也。”王肃注《孔子家语》:“望羊,远视也。”按照这种解释,“望洋”及其音同的词,意思就是远视的样子。河伯转过脸来,远视着北海之神而叹息,是为“望洋向若而叹”;但是既然已经“旋其面目”,面对面对着北海之神,又如何称得上远视呢?

我们再来看看其他例子中的“望洋”等词。据《晏子春秋》载,晏子上朝的时候,发现“杜扃(jiōng)望羊待于朝”,晏子问他为什么不上朝,杜扃说齐景公夜里听新歌而变齐音,早上又起不来,因此自己才作“望羊”之态。《论衡》《白虎通义》等书均形容周武王“望阳”或“望羊”,都是形容人的眼部特征。

其实,“望洋”等词的本义是眼部疾病,这种眼部疾病有一个专用字叫“瞯(xián)”。《说文解字》:“瞯,戴目也。”南唐学者徐锴进一步解释说:“戴目,目望阳也。”清代学者段玉裁更进一步解释说:“戴目者,上视如戴然,《素问》所谓‘戴眼’也,诸书所谓‘望羊’也,目上视则多白。”这种眼部疾病的特征是“目上视则多白”,眼瞳不转动,向上仰视,因而眼白显得多。古人认为羊乃“畜之远视者也”,因此“望羊”就是“望羊视也”,以羊为喻来指称这种眼部疾病,“阳”“洋”“佯”则都属于同音字假借使用。

如此一来,“望洋”等词的意思就很明白了。颜师古解释说:“戴目者,言常远视,有异志也。”这是由“目上视则多白”的眼部疾病引申而来的意思。杜扃之所以“望羊待于朝”,是因为不满于齐景公的所作所为,而故意做出这种奇怪的样子,以示抗议。至于周武王“望羊”,只不过是对圣人奇异相貌的附会而已。

再回到《庄子·秋水》篇,语言学家黄金贵先生断句为:“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并译为白话文:“这个时候,河伯开始回转他的面孔,眼睛定定地上视的样子,朝着海神慨叹……”

这就是“望洋而叹”或“望洋兴叹”的本义。你不觉得震惊吗?

《人物故事图册》之『南华秋水』,明代仇英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南华秋水”取材于《庄子·秋水》,河神与海神借水来论述宇宙、世事间的相对关系。画作采用拟人化手法,凝望流水的男子代表“南华”(后人称庄子为南华真人,亦即代表庄子),侍立女子为“秋水”化身,高山、丛林、河石、树、人之间的大小对比,则象征天地万物间的相对关系。在深色背景中,人物衣着浅淡,映衬鲜明,一个潇洒,一个秀美。

血气方刚

血气方刚

不能用来形容青年人

各种辞典都把“血气方刚”解释为形容青年人精力正旺盛,这种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原因在于对“方”这个字的释义错误。

“血气方刚”这个成语出自孔子之口。在《论语·季氏》章中,孔子说过这么一段话:“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孔子说得明明白白:“及其壮也,血气方刚”,分明指的是中年人;“血气未定”才是对青年人的形容;至于老年人“戒之在得”,戒的是贪得无厌。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误解呢?“血气方刚”的“方”字又作何解释呢?

《说文解字》:“方,并船也。”按照许慎的解释,“方”的本义是两船相并,引申为并列。《尔雅·释水》中有“大夫方舟”的规定,两舟相并曰方舟,这是大夫乘舟之礼。在古人的心目中,“血”和“气”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朱熹解释说:“血气,形之所待以生者,血阴而气阳也。”因此,“血气方刚”的“方”是并列之意,“血气方刚”即血、气并刚,都很强盛。少年人的体质当然不可能到这样的地步,所谓“血气未定”,所以“血气方刚”指的只能是中年人。

随着字义的演变,“方”的本义渐渐变得很少使用,作为副词的才、正等义项反而使用得更多,这就是造成人们误解的原因所在。但是,按照古人的研究,即使血气正刚,也不能用来形容青年人,因为青年人血气未定,如何谈得上“正刚”呢?所以邢昺才会解释说:“‘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者,少,谓人年二十九以下,血气犹弱,筋骨未定,贪色则自损,故戒之;‘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者,壮,谓气力方当刚强,喜于争斗,故戒之;‘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者,老,谓五十以上,得,谓贪得,血气既衰,多好聚敛,故戒之。”

《新刊校正古本大字音释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一插图『虎牢关三战吕布』,明万历十九年(一五九一)书林周曰校刊本。

东汉末年,袁绍会合十八路诸侯,以曹操为参谋,以孙坚为盟军,与吕布相持,战于虎牢关下,为吕布所败。曹操催粮路过平原县,拜访刘、关、张三兄弟,劝其前往虎牢关破吕。三英轮战吕布,吕布大败而逃。

“三英战吕布”在小说中乃风云际会的华彩乐章。图中将三英画得较为年长,而吕布则翩翩年少。细究起来,虎牢关之战是一场虚构战役,按相关历史应发生于公元190年,其时刘备二十九岁,关羽、张飞、吕布稍稍比刘备年轻些,大家年龄相近,都是大好青年,当“血气未定”之时。

拾人牙慧

拾人牙慧

拾的“牙慧”到底是什么东西?

“拾人牙慧”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拾取别人的一言半语当作自己的话来说,形容那些没有自己独立见解,只知道人云亦云,发表些老套观点的人;也用来比喻窃取别人的语言和文字。

“牙慧”一词属于最典型的俗语误用,很多辞典都把“牙慧”解释成牙齿里面的残渣,“拾人牙慧”即拾取别人牙齿后面的残渣,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慧”这个字从来没有饭菜残渣的义项。

“牙慧”一词出自《世说新语·文学》:“殷中军云:‘康伯未得我牙后慧。’”这句话因为没有上下文而被很多人误解,通常的解释是:“康伯连我牙齿缝里咀嚼后的残渣都没有拾到。”

唉!望文生义真是害死人!这明明是一句表扬的话,却被误解为批评的话了。

殷中军即殷浩,曾经担任过中军将军的官职,故称殷中军,东晋玄学家,“咄咄怪事”这个成语就出自他;康伯即韩伯,字康伯,也是玄学家。殷浩是韩伯的舅舅。

韩伯小时候就很聪明,《晋书·韩伯传》中,舅舅殷浩称赞他“能自标置,居然是出群之器”。对外甥既然有这么高的评价,殷浩怎么可能批评他拾自己的牙慧呢!

原来,“牙后慧”的“慧”不是指残渣,而是指智慧、见解;“牙后慧”就是表达出来的观点。“康伯未得我牙后慧”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康伯没有亦步亦趋地模仿我的见解来发言,他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因此这是一句表扬的话。后人把这句话的意思加以变通,便形成了“拾人牙慧”这个成语,当作贬义词来使用了,比如清代文学家袁枚在《寄奇方伯书》中议论道:“著书立说,最怕雷同,拾人牙慧;赋诗作文,都是自写胸襟。”

《兰亭修禊图》,明代钱榖绘,纸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钱榖(1508—1579),字叔宝,自号罄室,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代画家。《兰亭修禊图》取材于东晋王羲之《兰亭序》,描绘东晋永和九年(353),王羲之、谢安等四十余人在浙江山阴的兰亭溪上修禊(xì),作曲水流觞之会的故事。农历三月初三到水边洗濯,以清除不祥,称作“修禊”。兰亭修禊的召集人,是东晋名士、大书法家王羲之。永和九年春兰亭雅集之时,正是王羲之的好友殷浩两次北伐的间隙。永和八年春,殷浩奉命北伐,出兵攻打许昌、洛阳,结果大败。参加这次雅集的人中,有殷浩僚佐王彬之。王羲之曾多次去信劝阻殷浩再次北伐,却未能奏效。永和九年十月,殷浩再次北伐,以惨败告终,后被废为平民。王羲之《兰亭序》以兴致盎然开头,却以“悲夫”结尾,不知是否隐含对殷浩的忧虑。

食言而肥

食言而肥

“食言”怎么会变肥呢?

“食言而肥”这个成语的意思是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只图自己便宜。但是何为“食言”,恐怕很多人都不知其详。

“食言”的“食”,《尔雅·释诂》释义为:“伪也。”《尚书·汤誓》篇中有“朕不食言”之语,即我不说伪言、不说假话的意思。这个解释固然有道理,但是却无法解释“食言而肥”,既是伪言,怎么会让人发胖呢?

原来,“食”还有一个意思:吃下去的食物,吐出来再咽下去。邢昺在为《尔雅》所作的注中如此解释“食言”为什么是“伪言”:“言而不行,如食之消尽后终不行,前言则伪,故通谓伪言为食言。”古人的注释都很简洁,翻译成现在的话就要绕很多弯子:言而不行,说过的话、做过的承诺却不去实行,就像吃下去的食物消化完了什么都没有了一样。说出口的话是从无到有,消化完了的食物是从有到无;话既出口,本来已经存在了,却又把它吞了下去,最终变得什么都没有了,不就像消化完了的食物一样吗?因此这说出口的话就是伪言,就是食言。

“食言而肥”这个成语出自《左传·哀公二十五年》。鲁哀公出访越国归来,留守的大臣季康子和孟武伯到鲁国边境去迎接。鲁哀公的马车夫叫郭重,悄悄对鲁哀公说:“这二位经常针对您说一些无礼、中伤的言语,请您严加追究。”

鲁哀公设宴庆祝出访成功,孟武伯上前敬酒,因为听说了郭重说的坏话,就开玩笑似的对郭重说:“郭兄,你替国君赶车,是个辛勤的马车夫,可是为什么还这么胖啊?”

季康子一听此话不善,赶紧上前打圆场:“武伯,我要罚你的酒!因为我们鲁国紧挨着敌国齐国,所以你和我要留在国内防备齐国乘虚而入,不能跟随国君出访越国,得以免去劳累奔波之苦,才会养得白白胖胖的,怎么能说郭兄胖呢!”

孟武伯此人有个特点,老是说话不算数,鲁哀公对这一点早就不满了,听他讽刺郭重,心里很不舒服,就对孟武伯说:“是食言多矣,能无肥乎?”意思是郭重食言太多,就像食物已经吃下去了,吐出来,再咽下去,怎么能够不变得肥胖呢?此话明说郭重,暗讽孟武伯,可谓刻薄,结果这顿酒宴不欢而散,孟武伯也和鲁哀公结下了仇怨。

《孔子圣迹图》之『赐药图』,明代仇英绘,文徵明书,孔府文物档案馆藏。

这套彩绘本《孔子圣迹图》出品于明代万历二十年(1592),是中国最早成形的连环画作品,再现了孔子一生的行迹与相关的历史事件。仇英、文徵明乃明四家之二,这套作品可谓双璧合一。比起其他各种版本的圣迹图,这套彩绘版内容取材更为得当,采用工笔重彩,构图考究,主题突出,疏密有致,人物精细传神。

“赐药图”是其他版本的《孔子圣迹图》没有的,描绘鲁哀公十六年(479)夏,哀公赐孔子药之事。其时距离孔子去世已经很近了。图中墙垣之内的孔子显得病弱颓唐,墙外鲁哀公正吩咐什么。孔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凡十四年,直到年近七十,被季康子派人迎回鲁国尊为国老。鲁哀公曾多次问政于孔子。孔子去世,鲁哀公亲诔(lěi)孔子曰:“旻天不吊,不慭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慭(yìn)”是愿肯之意。鲁哀公这段话是说:上天不肯留下这位国老辅佐我,让我孤零零地在世间忧愁,从此失去了自律的榜样。子贡愤然曰:“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鲁哀公虽然表现得对孔子很尊重,但孔子在世时却不曾任用他,死后才哀悼,所谓尊重也不过是做做样子吧。

难兄难弟

难兄难弟

本来不是形容共患难

在今天的语境中,“难兄难弟”的“难”读作nàn,意思是落难,相应地,同时落难的人称作“难兄难弟”。殊不知在古代,“难兄难弟”却是一个形容兄弟才学、品德俱佳的褒义词,而且读音也不一样,“难”读作nán,意思就是它的本义,很难、难以的意思。

“难兄难弟”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德行》:“陈元方子长文有英才,与季方子孝先,各论其父功德,争之不能决,咨于太丘。太丘曰:‘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

东汉灵帝时,曾担任过太丘长的陈寔(shí)有六个儿子,个个都很贤德,也都很有名望,特别以长子陈纪(字元方)和四子陈谌(字季方)最为杰出,哥俩和老爹被当时人合称为“三君”,赞誉有加。

有一次,陈纪的儿子陈长文和陈谌的儿子陈孝先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两人都夸自己父亲的功德更高,品行更完美,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二人携手去找爷爷,请爷爷一决高下。

陈寔听了二人争论的理由,不由得笑了起来,裁决道:“元方难为兄,季方难为弟。”意思是说两人的功德都一样高,品行都一样完美,无法像兄和弟的排行一样分出高下。

汉语词汇的变迁真是太有意思了,到了今天,“难兄难弟”不仅读音变了,而且连意思也完全改变了!

还有一个成语“梁上君子”也出自陈寔之口。《后汉书·陈寔传》载:门神,是中国民间信仰中守卫门户的神灵,人们将其神像贴于门上,用以驱邪避鬼、卫家宅、保平安、助功利、降吉祥等。门神是木版年画的主要题材之一。民间传说最广的左右门神是秦琼与敬德(尉迟恭),而早期的两尊门神分别是神荼和郁垒。据说神荼、郁垒是由玉皇大帝指派的守门侍者,他们将骚扰百姓的魑魅魍魉收服后,丢到深山中让猛兽啃食,后来鬼怪看到他们便望风而逃。

神荼郁垒门神,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清代。

此外,门神人选还包括萧何与曹参、关羽与张飞等“难兄难弟”。

杨柳青年画发源于明代,是著名的中国民间木版年画之一,与苏州桃花坞年画并称“南桃北柳”。杨柳青年画在套版印刷之后,常有一道人工“开脸”工序,对年画中人的面部及其他细节,匠人手工敷彩描绘,这套清代门神年画便是如此。

“时岁荒民俭,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阴见,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稽颡归罪。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当由贫困。’令遗绢二匹。”“稽颡(qǐsǎng)”是跪拜之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从此之后,“梁上君子”就成为窃贼的雅称。

纵横捭阖

纵横捭阖

“纵横”是指竖、横吗?

“纵横捭阖”这个成语今天是指用言语或其他手段去打动、分化、拉拢对方,是政治或外交场合的常用语。那么,何为“纵横”?何为“捭阖”?“纵横”就是竖、横的意思吗?

先说“捭阖”。“捭(bǎi)”的本义是两手横击,引申为分开;“阖(hé)”指关闭。春秋时期卫国人王诩隐居云梦山的鬼谷洞,世号“鬼谷先生”。他所著的《鬼谷子》开篇第一章就名为“捭阖”,其中写道:“捭之者,开也,言也,阳也;阖之者,闭也,默也,阴也。”“捭阖者,以变动阴阳,四时开闭,以化万物。”“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所谓“捭阖”,即指用语言去分化、拉拢对方,是一种游说之术。

再说“纵横”。“纵横”乃是合纵、连横的缩略语。战国时期一批谋士用合纵、连横的主张游说各国君主,《汉书·艺文志》称之为“纵横家”,鬼谷子即是纵横家的鼻祖,苏秦和张仪是他的两位得意弟子。

什么叫合纵、连横?东汉学者高诱在为《淮南子》所作的注中解释说:“苏秦约纵,张仪连横。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合为横,故曰纵成则楚王,横成则秦帝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地处南北,南北为“纵”,苏秦游说六国诸侯联手抗秦,故称“合纵”;秦国地处西方,东西为“横”,张仪游说六国共同拥戴秦国,故称“连横”。

如此一来,“纵横捭阖”的意思就很清楚了:采用合纵、连横的手段,对六国诸侯或拉拢(如苏秦所为),或分化(如张仪所为),目标都对准强大的秦国。“纵横”和“捭阖”本来是战国时期的特定用语,后人将它们组合在一起,用于政治、外交领域,虽然远离了六国和秦国关系的原意,但国家与国家之间、政治对手之间博弈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新镌陈眉公先生批评春秋列国志传》插图,明代余邵鱼编,陈眉公评,明万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姑苏龚绍山刊本。

余邵鱼,福建建宁府建阳县人,约生活于明朝嘉靖、隆庆年间,是余象斗的族叔,善为通俗小说。一说此小说为余象斗所编。《春秋列国志传》是一部洋溢着浓郁民间趣味的小说。这两幅图分别是书中第九十九回“商鞅四马分尸死苏秦六国说合纵”和第一〇〇回“六龙会苏秦挂印张仪计秦说六国”的插图,描绘苏秦和张仪二人游说六国的故事。有趣的是,两幅图场景几无二致,不过是苏秦、张仪一坐一立,一沉稳一激昂,显示出不同的游说风格。

臭味相投

臭味相投

本来是形容同类相聚的褒义词

“臭味相投”这个成语在今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贬义词,只有坏人才“臭味相投”地聚在一起。但这个成语古时候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褒义词。

“臭味相投”古今词义相反的根源在于“臭”字的演变。“臭”读作xiù,《说文解字》:“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意思是禽兽脱逃,狗能够嗅着气味发现它们的踪迹。宋代字书《广韵》则解释说:“臭,凡气之总名。”所有的气味都可以叫“臭”。比如《易经·系辞上》有言:“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同心同德之言,它的气味就像兰花那样馥郁芳香。

《左传·襄公八年》载,晋国国卿范宣子访问鲁国,即席朗诵了《诗经·国风》中的《摽有梅》一诗。“摽(biào)”,坠落,“摽有梅”即梅子纷纷坠落。这首诗吟咏一位女子于暮春时分看到梅子落地,深感青春将逝,希望及时婚嫁。范宣子吟诵这首诗,意思是寄望于鲁国及时出兵,一同伐郑。鲁国国卿季武子回应道:“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意思是说:谁敢不及时出兵?拿草木作比的话,你们晋国国君是花和果实,我们鲁国国君只是花和果实散发出来的气味而已。欣喜以承担命令,哪里敢不及时呢?

“臭味”,杜预注解说:“言同类。”既言同类,季武子当然不会把两国国君比作坏人,因此这里的同类之称乃是褒义词。东汉学者蔡邕在《玄文先生李休碑》中,描述品行高洁的李休死后,“凡其亲昭朋徒,臭味相与,大会而葬之,鼎俎之礼,节文曲备”。“亲昭”,亲属;“鼎俎”,祭祀时盛载动物牲体的礼器;“节文”,礼节,仪式。“臭味相与”就是指与李休思想、情趣相同的亲属和朋辈聚在一起,为他举行隆重的葬礼。这个词哪里有丝毫的贬义,恰恰相反,是对李休及其亲属、朋辈的称颂之词。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著《醒世恒言》第二十六卷“薛录事鱼服证仙”,描写青城县县尉薛伟与两位同僚相处甚欢,“这三位官人,为官也都清正,因此臭味相投。每遇公事之暇,或谈诗,或弈棋,或在花前竹下,开樽小饮,彼来此往,十分款洽”。“臭味相投”,正是赞扬三位清正官员的褒词。

后世读“臭”为chòu,将“臭”的含义缩小为香臭之臭,“臭味相投”遂一变而为专指恶臭的气味,也就顺理成章地从褒义词变成了贬义词,可惜了一个好词。

《桃园义契之图》,喜多川歌麿绘,一七九四—一七九五年。

喜多川歌麿著名的“大首绘”不仅用于美人画,也用来描绘英雄。桃园三结义是《三国演义》中著名情节,很多浮世绘师都曾取材入画。歌麿的这幅《桃园义契之图》将镜头拉近,着重于刘关张三兄弟的面部特写,线条刚劲,须眉分明。三兄弟表情各异,而注意力凝聚一处,显得神完气足。

“义结金兰”一词,语出《易经·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旧时结拜兄弟时,需各序谱系,彼此交换谱帖为证,此谱即称为“金兰谱”。刘关张大概是最著名的结义兄弟了,三人情投意合,选定张飞庄后桃园,正值桃花盛开,三人举酒结义,对天盟誓,愿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直到中华民国时期,一些会党的入会仪式上,仍不忘插上桃枝,以象征对桃园结义的效仿。

弹冠相庆

弹冠相庆

本来是形容好人之间的庆贺

“弹冠相庆”的意思是掸掉帽子上的灰尘,准备出山做官。为什么准备出山做官呢?因为同伙升了官,自己一定会得到同伙的提携,所以一听说同伙升了官,立刻就把荒废多时的官帽找出来,掸掉上面的灰尘,踌躇满志地等待同伙的召唤。这个成语今天多用作贬义。

据《汉书·王吉传》载:“吉与贡禹为友,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言其取舍同也。”王吉字子阳,故称“王阳”。王吉和贡禹是好朋友,因此人们才说“王阳在位,贡公弹冠”,王吉当了大官,贡禹和王吉的价值取向完全相同,因此王吉一定会提携贡禹,共同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

王吉和贡禹都是清廉的官员,又都敢说话,常常上书指斥朝廷的错误做法,因此,“王阳在位,贡公弹冠”的情形没有任何贬义成分在内,反而是对两人美好品行和动人友谊的由衷赞美。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黄宗羲《与陈介眉庶常书》对这一成语的引用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人之相知,贵相知心。王阳在位,贡禹弹冠。”黄宗羲赞美王吉当大官的时候,贡禹弹冠的动作恰恰是二人相互知心的写照。

“弹冠相庆”用作贬义是从北宋学者苏洵开始的。苏洵在《管仲论》一文中如是说:“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

“三子”指齐桓公宠幸的竖刁、易牙、开方三个坏蛋。管仲还活着的时候,非常厌恶三子的献媚行为,齐桓公也就不敢升三子的官,等到管仲一死,齐桓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宠幸三子,朝政大权尽数交予三子,导致齐国大乱。因此苏洵说,管仲刚死,三子就开始弹冠相庆了。这是“弹冠相庆”第一次应用到坏人身上,流传到今天,“弹冠相庆”变成了贬义词,形容坏人之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丑态。

《重屏会棋图》,五代周文矩绘,绢本设色,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周文矩,生卒年不详,活动于十世纪,南唐画院翰林待诏,以擅绘人物、车马、界画楼台以及宫廷贵族生活题材画而知名。

《重屏会棋图》因背景的屏风中亦画有屏风而得名。图中四位身份高贵的男子正围桌下棋。他们神态各异,举止不同,或催促落子,或举棋不定,或观棋不语。画中没有标注人物身份,后人研究认为图中描绘的是南唐中主李璟兄弟四人,屏风所画为白居易《偶眠》诗意。室内陈设精美而写实,人物衣着设色简淡,而冠帽俨然。其中戴高帽者为李璟。此图受到历代画家广泛的传移摹写,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的这幅即使不是原作,也应是接近于原作的宋人摹本精品。

掩耳盗铃

掩耳盗铃

盗的不是铃,而是一口大钟

捂住耳朵去偷铃,只能欺骗自己,却欺骗不了别人,是为“掩耳盗铃”。但仔细追究“掩耳盗铃”这个成语,会发现一个完全不可理解的问题:铃之所以会响,是因为铃铛中空,里面置有铜珠的缘故,只需将铜珠固定住,不与铃壁撞击就不会发出声音,而铃铛很小,想做到这一点非常容易,可是盗贼为什么偏偏要“掩耳”偷窃呢?

原来,这个成语的原型并不是“盗铃”,盗的乃是一口大钟,出自《吕氏春秋·自知》篇:“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范氏是晋国大夫,在晋国内乱中被灭。在这个故事中,得钟的百姓因为钟太大,于是想毁掉后再背走,可想而知毁钟的声音巨大。如果说这个人不知道毁钟会发出巨响,于情于理不合,《吕氏春秋》讲的这个故事其实是想隐喻一个道理,即高诱所解释的:“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是用于劝谏国君,不要捂住耳朵,怕听到别人说自己的过错。

而且这个故事也没有“盗钟”的说法,只说从范氏那里“得钟”,这个人捂住耳朵只是“恐人闻之而夺己”,怕别人抢夺。到了《淮南子·说山训》篇中,方才出现“窃”字:“范氏之败,有窃其钟,负而走者,鎗然有声,惧人闻之,遽掩其耳。憎人闻之可也,自掩其耳,悖矣。”

清代学者郑志鸿在《常语寻源》一书中合理地解释说:“铃小器,钟大器,大则有声,故情急掩耳。讹钟为铃,自隋已然,由来久矣。”由此可知,“掩耳盗铃”的原型是“掩耳盗钟”,自隋代开始讹变为“掩耳盗铃”,却不知盗铃易而盗钟难,于是这个成语也就变得不可索解了。

《李卓吾先生批评西游记》插图,明代李贽评,明代刻本。

李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明代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此书应是托名李贽的《西游记》批评本,实际评者可能是明代小说、戏曲评点家叶昼。书前附版画两百幅(每回两幅),为徽派著名刻工刘君裕、郭卓然所雕刻。

《西游记》第七十回“妖魔宝放烟沙火,悟空计盗紫金铃”,讲的是朱紫国降妖的故事。朱紫国王后金圣娘娘被麒麟山赛太岁掳去,孙悟空施计盗取了赛太岁的法宝紫金铃,降服妖怪,救回了金圣娘娘。紫金铃有三只铃铛,第一只可放烈火,第二只可放浓烟,第三只可喷毒沙,平时要用棉花塞住。悟空第一次盗铃就是忍不住拔出一团棉花,结果露了形迹。这个设定也是很有意思的。

模棱两可

模棱两可

原来是讽刺唐朝宰相苏味道

“模棱”是含糊、不明确的意思;“两可”指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模棱两可”的意思就是指遇事不置可否,态度含糊,不表示明确的态度,也没有明确的主张。

这个成语出自武则天时期的宰相苏味道其人其事。苏味道也是一位著名诗人,“火树银花”这个成语就出自他的《正月十五夜》一诗:“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他曾先后三度做宰相,达九年之久。《旧唐书》如此描述他为相时的情形:“前后居相位数载,竟不能有所发明,但脂韦其间,苟度取容而已。尝谓人曰:‘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模棱以持两端可矣。’时人由是号为‘苏模棱’。”“脂韦”指油脂和软皮,比喻圆滑,以此来形容“苏模棱”倒是极其贴切。

《新唐书》则评价他:“未尝有所发明,脂韦自营而已。常谓人曰:‘决事不欲明白,误则有悔,摸棱持两端可也。’故世号‘摸棱手’。”

不过,宋人高承所著《事物纪原》中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或曰:味道为相,人所咨决,无所可否,依违嗤胡,以手摸所坐床,故曰‘摸棱’。”“棱”是有四角之木,因此把苏味道所摸的床称作“棱”。这个解释跟《新唐书》的评价“摸棱手”相符,而且真是十分形象!

明代剧作家吾邱瑞所著《运甓(pì)记》传奇中有“若首鼠模棱,负恩不报,汗颜人世者,非夫矣”之句,将“首鼠”和“模棱”并举。“首鼠两端”是“模棱两可”的同义词,出自《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魏其侯窦婴和当朝丞相武安侯田蚡(fén)是死对头,两人闹矛盾闹到了汉武帝面前,汉武帝这个裁判不好当,就询问别的官员。御史大夫韩安国是个滑头,两方都不愿得罪,就说两人都有道理。罢朝后,田蚡招呼韩安国坐自己的车子,对他发怒道:“与长孺共一老秃翁,何为首鼠两端?”韩安国字长孺。田蚡的意思是说,我和你一同对付窦婴这个秃翁,你干吗“首鼠两端”,不明确表态?

这就是“首鼠两端”的最早出处,这个词也写作“首施两端”。清代学者王念孙解释说:“首施,犹首尾也。首尾两端,即今人所云进退无据也。”近代学者刘大白则解释说“首鼠”“首施”都是“踌躇”的叠韵转变字。东汉学者服虔和北宋学者陆佃的解释最有意思。服虔说:“首鼠,一前一却也。”意思是老鼠出洞之前,前进一步,后退一步,生怕洞口埋伏着一只猫。陆佃说:“旧说鼠性疑,出穴多不果,故持两端谓之首鼠。”

将“模棱”比作“首鼠”,苏味道由人而鼠,留下了千载笑名。

《新刊徽板合像滚调乐府官腔摘锦奇音》卷三《运甓记》插图,明代袭正我选编,明万历三十九年(一六一一)书林敦睦堂张三怀刻本。

《摘锦奇音》编选了三十二种传奇的六十六个单出,是一部戏曲选集。卷三选了《运甓记》中“胡淑姬烧夜香”一出。《运甓记》旧题吾邱瑞撰,本事出自《晋书·陶侃传》,串联了陶母剪发待宾、陶侃平叛等情节。陶侃出身寒微,以武功崛起于两晋之际,是东晋门阀政治时期出身寒门而得高第的士人代表。剧名源于陶侃运甓(即搬砖)习劳的典故:“侃在(广)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人问其故,答曰:‘吾方致力中原,过尔优逸,恐不堪事,故自劳耳。’”《摘锦奇音》选的这一出似与故事主干无关。画面中的女子是剧中陶侃的妻子胡淑姬,她在八月十五的晚上焚香拜月,思念远在千里之外的丈夫。此时她的夫君陶侃正在广州搬砖呢。

燕尔新婚

燕尔新婚

本来是弃妇的血泪控诉

“燕尔新婚”是形容新婚夫妻度蜜月,如胶似漆,透着甜蜜和幸福。这个词本来写作“宴尔新婚”,“燕”通“宴”,安也,安于你们的新婚,欢庆着你们的新婚。

鲜为人知的是,这个吉祥的婚庆用语的背后,竟然埋藏着一个悲苦的故事。

《诗经·国风·谷风》是一首邶地民歌,用弃妇的口吻陈述被丈夫遗弃之苦。两人刚结婚的时候家里很穷,婚后通过共同努力,家境慢慢好了起来。最能干的是妻子,修筑了捕鱼的水坝,编织了捕鱼筐到水坝里捕鱼,拿到市场上去卖。妻子的心地非常善良,邻居家有了什么难事,就是爬着也要赶去帮忙。

但是没想到家境好了,丈夫却变了心,把以前“及尔同死”的海誓山盟全都抛到脑后,看上了别的更美丽的女子,喜新厌旧,对妻子拳脚相加,苦活重活全压在妻子身上。更可恶的是在娶新妻子的那一天把前妻赶出了家门,而且连一步都不愿多送,仅仅送到家门口就止步不前。弃妇孤苦伶仃地一个人离开家门,走上了回娘家的路。

弃妇的耳边传来家里正在举行的婚礼的喜庆之声,不由得满怀怨恨,吟出了“宴尔新婚,如兄如弟”的诗句:欢庆着你们的新婚,你俩亲密得就像兄弟一样。接着,又发出了控诉的最强音“宴尔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发我笱(gǒu)”:尽管欢庆你们的新婚吧,但是不要诽谤我,不要到我修筑的捕鱼的水坝去,也不要碰我的捕鱼筐。“宴尔新婚,以我御穷”:欢庆你们的新婚,却享用着我辛辛苦苦的积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jì)”:一点儿都不顾念以前的感情,往日的恩爱全是一场空。

“宴尔新婚”本来是弃妇的血泪控诉,后来却变成了蜜月的祝福。词义的变化永远也掩盖不住弃妇的悲苦啊!

《雪中相合伞》,铃木春信绘,约一七六九年,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铃木春信擅长描绘纯真爱情和市井日常生活,线条干净,色调柔和,韵味优雅,自成一格,被称为“春信式”。这幅《雪中相合伞》便采用了他常用的“空摺法”,即不着颜色,利用拓印的压力将雪的肌理和服饰的图案压印在厚厚的奉书纸上,是春信的代表作。

图中年轻男女共撑着一把伞,走在茫茫雪中。穿黑色和服的男子侧身回望,穿雪白和服的女子低首站立,伞上已积了厚厚一层雪。服饰的黑白强烈对比使画面显得优美简洁。显然这是一对恋人,他们的神情姿态显得亲密、缠绵又哀伤。铃木春信借用了歌舞伎中双双赴死的男女共打“相合伞”的情节,暗示这对恋人正走在殉情的路上。整幅画面渗透着一种梦幻般的哀婉感伤情调,令人难忘。

鹑衣百结

鹑衣百结

为什么比喻衣衫破烂?

明代戏曲作家王錂改编的《寻亲记》一剧中有云:“古云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原宪鹑衣百结,颜子箪瓢陋巷。”

“颜子”指孔子的学生颜回,为人谦逊好学,孔子曾称赞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原宪”也是孔子的学生,一生贫寒,竟至于“鹑衣百结”。那么,“鹑衣百结”为什么用来比喻衣衫破烂?这种破破烂烂的衣衫跟“鹑”又有什么关系呢?

先来看“鹑衣”。“鹑”就是鹌鹑,但是古人分类极细,羽毛上面无斑者称“鹌”,有斑者称“鹑”。明代字书《正字通》解释说:“鹑尾特秃,若衣之短结,故凡敝衣曰衣若悬鹑。”鹌鹑的尾巴很短,层层叠合在一起;“敝衣”即破旧的衣服,上面层层打满了补丁,看上去就像鹌鹑秃尾巴上的斑斑点点一样,因此称作“鹑衣”或“悬鹑”。“悬”是悬挂,“衣若悬鹑”的意思就是:人披着层层缀满补丁的衣服,就像披挂着鹌鹑的秃尾巴走来走去一样。多么形象的写照!

再来看“百结”。唐代大型类书《艺文类聚》卷六十七引王隐《晋书》曰:“董威辇每得残碎缯,辄结以为衣,号曰百结。”“缯(zēng)”就是帛,丝织品的总称。董威辇穿着用碎布缀成的百结衣,这种行为当然是名士派头,跟衣衫褴褛的穷人完全不同。

不过“鹑衣”和“百结”的样式还有区别。“鹑衣”用鹌鹑秃尾巴上的斑点来比喻破衣服上的层层补丁,而“百结”则是将残碎布条打结。既有补丁又有打的短结,这件衣服可真够破烂的!因此人们就将这两个词组合起来,是为“鹑衣百结”,极言穷人所着的破烂衣衫。

《流氓图》局部,明代周臣绘,纸本淡设色,一五一六年,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周臣,字舜卿,号东村,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是“吴门画派”的先驱,也是明四家之唐伯虎和仇英的老师。擅长人物、山水,画法严整工细,被称为非院派的民间“院派”画家。他的人物画非常出色,用铁线描法,人物古貌奇姿,绵密萧散,各具意态。

《流氓图》又称《乞食图》,原为册页,共有十二开,画二十四个乞丐形象。后被人拆散装裱成两卷,分别藏于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和檀香山美术馆。“流氓”即流民,因天灾人祸而流离失所的难民,不得已乞食于路。作者在题记中说:“偶记素见市道丐者往往态度,乘笔砚之便,率尔图写。”这些流民形象,老幼病残皆有,个个衣衫褴褛,憔悴枯槁。最左的老婆婆,目不能视,一足痈疽,怀中尚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她的全部家当只有一只瘦小山羊,令观者鼻酸。如周臣这样不加修饰、如实描绘社会最底层人物,在古代绘画史中极其罕见。

数典忘祖

数典忘祖

为什么比喻忘本?

“数典忘祖”这个成语比喻忘本。“典”指过去的礼制、历史等典故。叙述过去的礼制、历史等典故时,却忘掉了祖先原有的职掌,这就叫“数典忘祖”。

这个成语出自《左传·昭公十五年》。周景王的王后去世,各诸侯国都来参加葬礼。葬礼结束后,周景王依次宴请各诸侯国的代表。宴请晋国国卿荀跞(luò)时,周景王特意摆上了鲁国进献的酒樽,然后询问荀跞:“诸侯都有礼器进献王室,为什么唯独晋国没有啊?”荀跞向副使籍谈作揖,请他回答。籍谈于是回答说:“诸侯受封的时候,都从王室接受了礼器宝物,因此才能进献天子。而晋国居于深山之中,与戎狄为邻,天子的威望不能到达,顺从戎狄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有礼器进献王室?”

周景王一听十分不悦,说:“难道你忘了吗?晋国的始祖唐叔是成王的同胞弟弟,难道反而没有赏赐?密须国的鼓和大车,阙巩国的铠甲,这以后周襄王赐给晋文公的大路和戎路之车、斧钺、黑黍和郁金香草酿造的酒、红色的弓和勇士,这不是赏赐是什么?这些赏赐子孙不忘,这就是所谓福。而且,过去你的高祖孙伯黡(yǎn)掌管晋国的典籍,因此称作籍氏,你的姓就是这样来的。你是司典的后代啊,怎么就忘了呢?”

籍谈羞惭满面,无法回答。等他们出去之后,周景王对左右说:“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籍谈的后代恐怕不能担任这个官职了吧,他谈论、历举典故却忘了自己祖先的职守。所谓“典”就是指历代的文献和规章制度。

籍谈回国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大臣叔向,叔向评论周景王主动要求礼器的行为不合于礼,并且刻薄地讽刺道:“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焉用之?”言语用来稽考典籍,典籍用来记载纲常,忘记了纲常却多为言语,虽然举出了先王赏赐礼器的典故,又有什么用呢!

这就是“数典忘祖”这个成语的由来。后人但知周景王讽刺晋国“数典忘祖”,却忽视了叔向对“数典”无用的议论,周王室国力衰落一至于斯,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数典忘祖”吗?

《宣文君授经图》局部,明代陈洪绶绘,绢本设色,一六三八年,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藏。

陈洪绶,浙江绍兴府诸暨县人,明末清初著名书画家、诗人,字章侯,号老莲,别号小净名,晚号老迟、悔迟,又号悔僧、云门僧。年少师事刘宗周,明亡为僧,后还俗,以卖画为生。《宣文君授经图》是陈洪绶为姑母六十大寿所画的大幅立轴,意在赞扬姑母的博学多闻和深明大义。

前秦苻坚立国,因天下丧乱,经学荒废,礼乐缺失,听闻太常卿韦逞的母亲宋氏乃世学家女,传其父业,精通《周官音义》,便封年已八十的宋氏为“宣文君”,让她在家设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隔绛纱幔而授业。周官学得以复行于世。画中,绛幔束起,侍女分列,宣文君遥遥坐于帐中讲授,庭中众儒生席坐恭听。《周官》即《周礼》,儒家经典之一,记述西周政治制度之书,“经纪典诰,百官品物,备于此矣”。这也是“韦幔传经”典故的由来。宋代陈师道的诗句“绛幔未经亲宋母,绿衣犹记识黄裳”便用了此典故。

焦头烂额

焦头烂额

原来是救火造成的

“焦头烂额”这个成语今天只用其比喻义,比喻因忙乱而显得狼狈不堪。忙乱可以用无数的情形来比喻,为什么偏偏用烧焦了头、灼伤了额来比喻呢?

原来,此语出自《汉书·霍光传》。汉宣帝对权臣霍光非常畏惧,二人一同出游的时候,汉宣帝常常有如芒刺在背。霍光死后,汉宣帝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慢慢开始削夺霍氏家族的权柄。

“初,霍氏奢侈,茂陵徐生曰:‘霍氏必亡。夫奢则不逊,不逊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众必害之。霍氏秉权日久,害之者多矣。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爱厚之,宜以时抑制,无使至亡’。”

当霍氏显贵之时,茂陵的徐生一连上了三通疏,批评霍氏的奢侈和专权。霍家败亡后,凡举报霍氏的人统统加官进爵,唯独徐生没有。有人为徐生鸣不平,在给汉宣帝的上疏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余各以功次坐,而不录言曲突者。人谓主人曰:‘乡使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亡火患。今论功而请宾,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耶?’主人乃悟而请之。”

“直突”指直通通不拐弯的烟囱,“曲突”当然就是弯曲的烟囱。客人张择端,字正道,琅琊东武(今山东诸城)人,北宋画家。《清明上河图》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描绘了清明时节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东角子门内外和汴河两岸的繁华热闹景象。全卷采用“散点透视法”和鸟瞰式构图,画面严密紧凑,细节丰富生动,再现了十二世纪北宋全盛时期都城汴京的生活面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

《清明上河图》局部,北宋张择端绘,绢本设色长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北宋时的汴京城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有一百二十坊,绝大多数建筑都是砖木结构,消防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据记载,城内外每坊均设有一座望火楼,日夜派专人在楼上值守瞭望。这一段画面所绘之地处于城郊,沿河商贩云集,人们熙来攘往。高处有一座砖台,台上有亭,研究者认为这就是其中一座望火楼。按当时规定,楼下应有官屋数间,驻屯军兵五百余人,专司灭火,被称为“潜火兵”。遗憾的是,画中的望火楼上无一人守望,楼下两排兵营式平房也已被改成饭馆,消防系统名存实亡,透露出繁华盛世之下暗藏的危机。

建议主人家把直突改为曲突,并把薪柴搬远一点,以免火患。主人不听,果然失火。救火后,主人宴请邻里,而竟然不请那位最早提建议的客人,此之谓“曲突徙薪亡(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曲突徙薪”和“焦头烂额”这两个成语即由此而来。

故事讲完了,上疏人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今茂陵徐福数上书言霍氏且有变,宜防绝之。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往事既已,而福独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贵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徐福屡次上书说霍氏将有变,早就应该防范杜绝。假如采纳了徐福的建议,那么国家不至于破费土地和爵禄封赏,大臣不会因叛逆而被诛灭。徐福这么大的功劳却没有得到封赏,陛下应该以“徙薪曲突之策”为贵,让徐福“居焦发灼烂之右”,即徐福应该位于救火的“焦发灼烂”“焦头烂额”者的上位。

接到这通上疏,汉宣帝幡然悔悟,“乃赐福帛十匹,后以为郎”。

“焦头烂额”这个成语就是由此而来。

斯文扫地

斯文扫地

“斯文”为什么会“扫地”呢?

“斯文扫地”既指不尊重文化人,也用来形容文化人自甘堕落。要讲清楚“斯文扫地”的来源,先要把“斯文”和“扫地”分开来讲。

“斯文”一词出自《论语·子罕》。有一年,孔子从卫国去陈国,路经“匡”这个地方。匡人曾经遭受鲁国权臣阳虎的掠夺和残杀,孔子和阳虎的相貌非常相像,匡人还以为孔子就是阳虎呢,就把孔子围困了五天。孔子饥饿交加,叹息道:“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孔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周文王死了之后,周代的礼乐文化不都体现在我的身上吗?上天如果想要消灭这种文化,后人就不会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如果不想消灭这种文化,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这里的“文”指周代的礼乐教化和典章制度,“斯”是“此”的通假字,意为这、这个、这种,“斯文”即这种文化。后来就用“斯文”一词指称文化人,进而用作形容词,比喻人温文尔雅的样子。

“扫地”从打扫地面引申为除尽、丢光。比如扬雄《羽猎赋》:“军惊师骇,刮野扫地。”李善注:“言杀获皆尽,野地似乎扫刮也。”“扫地”一词用在人身上始于汉代。班固在《汉书·魏豹田儋韩王信传》中感叹道:“秦灭六国,而上古遗烈扫地尽矣。”“遗烈”指炎黄尧舜时期的刚强之士,秦灭六国之后,这些上古之士全部灭绝了。

《新唐书·祝钦明传》记载了一则著名的“扫地”故事:祝钦明是唐中宗时期的礼部尚书,有一次中宗跟群臣一起聚餐,祝钦明声称自己会跳“八风舞”,中宗就请他跳给大家看。祝钦明是个大胖子,只见他摇头摆尾,瞪圆了双眼,左顾右盼,舞姿可想而知有多么丑陋,惹得中宗大笑不已。旁边的吏部侍郎卢藏用叹息道:“是举五经扫地矣!”“五经”即《诗》《书》《易》《礼》《春秋》这五部儒家经典,泛指文化。卢藏用感叹祝钦明此举丢人现眼,把文化人应该保有的风度尽皆丢光了。

杜甫《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有“豪俊何人在,文章扫地无”的诗句,也是这个意思;而黄庭坚《萧子云宅》“风流扫地无寻处,只有寒藤学草书”的诗句更接近“斯文扫地”一词。

大约从清代开始,“斯文”和“扫地”连用,跟今天的意思一模一样,也可以写作“斯文委地”。

《李香君小影》局部,清代崔鹤绘,一八一七年,纸本设色,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李香君,又名李香,号“香扇坠”,明末清初南京教坊名妓,秦淮八艳之一。她多才多艺,尤其擅长弹唱《琵琶记》。画面上李香君斜倚在月窗边,一手持团扇,鬓发如云,眉目纤秀,面容沉静。衣纹线条清劲流畅,用笔工细。窗下盛开的桃花与团扇上的图案呼应,点出以她和侯方域爱情悲剧为蓝本的《桃花扇》传奇。底部有林语堂行书题跋:“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气义照耀千古,羞杀须眉男子。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教我知所观止。如今天下男子,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当今这个天下,都是骗子贩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致出甚乱子。”斯文扫地的年代,要向美人画中寻觅义烈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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